京報集團的成立,是朱由檢在策略上的一個轉變。
在接連成立東寧總公司、專利技術總公司後,他很快就認識到,自己不應該組建總公司,更應該組建財團。以參股和控股的形式,擴張自己的影響力。
資本主義的發展規律,是由重商主義、自由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資本主義。
但是在朱由檢這裏,他沒有被這些定義限製,而是對這些階段的方法混合使用。重商主義他要用、自由主義也要用,壟斷資本主義的一些手段,同樣可以利用皇帝這個身份用出來。
根據他的了解,後世的壟斷組織形式,主要有卡特爾、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四種。其中康采恩是一種通過由母公司對獨立企業進行持股而達到實際支配作用的壟斷企業形態,它的直接目的不是支配市場,而是極大程度拓展公司影響力,在東方通常表現為控股公司或財閥。
朱由檢要擴張自己的影響力,最適合采用的就是這種形式。通過對各種企業的參股,獲得對它們的影響力。
所以,在整合京城報業時,朱由檢沒有再成立總公司,而是成立京報集團,對各個報房參股。
但是在參股之前,他沒有放棄對各個報房的收購。打算借鑒一些托拉斯的形式,增強京報集團的實力。
按照他的囑咐,王承恩在抄報行的商人看過招商文書後,詢問道:
“招商文書上的條款都看到了嗎?”
“第一條直接收購,有願意把報房賣掉的嗎?”
這些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終還是有人出頭,表示願意賣掉。
他們知道內府監介入這一行後,一定會帶來變化。在摸不清變化是好是壞的情況下,他們決定把報房賣掉,退出這個行業。
這樣想法的人不少,他們大多是擁有其它產業、不全靠報房掙錢的。在王承恩許多用市價收購這些報房,派出小太監去接收後,這些人很快離場,不再參加大會。
剩下的人,大多還想在抄報行幹下去、或者沒辦法離開這一行。對於他們,王承恩繼續道:
“第二條是控股,你們可以把報房並進來,成為京報集團的子公司。”
“經營上要聽從集團命令、配合集團行事,但是你們也可以提出意見,有一定的自主權。”
這一點很多人沒有聽明白,對集團、公司這些名詞不怎麽理解。不過對股份他們還是知道的,合夥股份的事情,在大明已經很普遍。
所以,在王承恩解釋之後。他們很快明白,控股的意思就是京報集團做掌控的大東家、占有一半以上股份。以後他們隻能做小東家,同時出力做掌櫃。
對此有些人比較心動,人稱謝六爺的謝長鎮道:
“京報集團控股後,是不是報房的事情,還由我們掌管?”
“京報集團按股分紅,事情商量著來?”
王承恩哂笑一聲,否定道:
“控股的意思就是受集團控製,要聽集團的話。”
“以後怎麽經營,會根據形勢變化。”
這麽嚴苛的條件,讓很多人皺眉。很多報房的掌握者,不願放棄控製權。
王承恩對此並不意外,甚至他的目的就是如此——
不想花太多錢獲得這些報房的控製權。
畢竟在他看來,還是直接收購最爽快,控股後放在京報集團下麵,還需要經常見他們。還不如簡單參股,把他們放在京報集團外麵。
但是,皇帝的要求,他也不能不執行,所以他繼續道:
“被京報集團控股的,可以被授權使用‘京報’品牌,建立《京報》子刊。”
“朝廷邸報和京報的各種新聞,也都能授權轉載。”
“願意被京報集團控股的,可以走上前來。”
這個條件,很是讓一些人心動。
因為按王承恩的說法,他們隻要被京報集團控股,就能按以前的辦法經營——
使用《京報》這個名稱,抄錄邸報內容。
這對他們來說,可謂是輕車熟路。所以一些隻是靠報房求生活、想獲得穩定收益的人,開始同意控股。
他們對控製權不怎麽在意,隻想維持現在的生活。以後依附內府監,說不定還更穩定些——
畢竟當今皇帝是明君,連僉商采買都免了,對報房的收購和控股也實打實地掏銀子。隻要他當皇帝,就不會隨意奪他們的產業。甚至跟著皇帝,還能謀個富貴。
所以,部分報房選擇被京報集團控股,按招商文書的要求,成立下屬子公司。
不過,王承恩心裏不怎麽待見這些人,對他們也不客氣,說道:
“京報集團不會收購你們的股份,而是用注資擴大股本,占據五成五股份。”
“然後集團和你們各出半成,用一成股份分紅,作為管理層和員工的獎金。”
“具體的要求,會有人和你們談。”
“如果不願意的,現在還可以退出。”
一成股份用於管理層和員工獎金、以及保險和公積金,這是朱由檢對內府監所有公司的要求,用於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讓工人死心塌地——
畢竟對他來說,掌握了這些人力,就是掌握了兵源。
無論是手工業時代還是工業化時代,工人都是很好的士兵來源。尤其是熱兵器時代到來後,訓練工人成為士兵會更簡單。
所以,朱由檢無論如何都要收買這些人,負責他們的生老病死,讓他們效忠自己。這樣在需要他們賣命的時候,他們才會出死力。勞動密集型產業,他會讓內府監一直做下去。
王承恩雖然不明白這些,但他是一個好的執行者,把這個要求用在子公司上麵,嚴格執行規定。
這些報房的人雖然有點心疼自己要出半成股,但是想想自己在報房工作,家人親戚也在裏麵。以後這一成股份,基本就是他們拿的。所以他們都接受這個規定,把這一成股份看成力股、身股——
這是現在合夥經營時常用的做法,他們並非不理解。甚至覺得相比通常的“銀六人四”,一成股份還少了點。
讓小太監把這些人登記,以後入股成為子公司。王承恩又向眾人道:
“第三條是參股,京報集團隻入股分紅,並不參與管理。”
“但是對報紙上的新聞,具有一票否決權。”
“同時,在京報集團進行某些大動作時,你們也要響應,支持京報集團。”
“願意答應這些條件的,那就留下名字。在忙完控股的事情後,會和伱們商議參與多少股份。”
謝長鎮要的就是這個,他想要借用內府監的名義,但是又不想讓出自家報房的控製權。所以他當即就想報名,又厚著臉皮詢問道:
“京報集團既然參股了,那麽我們能不能用京報的名字,轉載京報和邸報的新聞。”
“若是沒有這些,報紙賣不出去!”
其他人也紛紛看著王承恩,想讓他答應這一點。
不過這兩個條件是王承恩答應控股報房的,怎麽會給他們。所以他哂笑道:
“你們想的倒挺美,但是這不可能。”
“京報這個品牌,隻給母公司和子公司使用,其他人不能擅用。”
“不過有京報集團參股,你們可以注冊含有‘京城’二字的商標,我會讓人給商標廳打招呼,讓你們的注冊能通過。”
謝長鎮聞言精神一震,急忙追問道:
“京城的商標怎麽注冊,還請王公公示下?”
王承恩皺著眉頭,說道:
“這還要我教你們嗎?”
“京城新聞報、京城時務報、京城儒林報、京城文藝報……”
“什麽名字不能注冊,你們非得盯著京報兩個字嗎?”
這是皇帝和他談論報紙時,曾經提過的幾個名字。王承恩現在就用這些名字,打發謝長鎮這些人。
謝長鎮聽到這些名字,頓時像被打開了新思路,知道報紙的名字還能這樣起。
雖然它們雖然沒有“京報”二字簡單直接,但是卻含有“京”和“報”兩個字,用來糊弄外行人,同樣也足夠了。
所以急忙感謝王承恩的指點,又詢問轉載方麵的問題。
王承恩聽著不耐煩,說道:
“轉載的事情,待會兒具體商議。”
“你們按規定給稿費就行,不用急著問我。”
“現在先確定哪些報房願意參股,成為京報集團同盟企業。”
“記入,加入這個同盟後,就要步調一致。不能受著優待,卻和京報唱反調!”
謝長鎮說了幾聲“豈敢”,心中已然大定。知道王承恩既然沒有否決,轉載的事情多半就能通過。隻是要付稿費,給他們一定費用。
所以,他作為京城抄報行的領頭人,第一個答應參股。其餘報房的人在他帶領下,同樣踴躍參與。
隻有寥寥幾家,或者背後有控製人、或者想保持獨立,沒有答應參股。
王承恩見參與的報房已經遠超皇帝要求的六成,對這剩餘的幾家,也就沒有強求。
在參股的報房登記完成後,他說道:
“按陛下的旨意,所有京城的行會,都要改為協會。”
“要在戶部民政司注冊,在商標廳注冊商標品牌,受相關法律法規保護。”
“各協會也要製定規章,製定行業規範。”
“現在,就從抄報行試行,成立大明報業協會北京分會。”
“報業是公共服務行業,需要進行監管。凡是要做這一行的,必須加入協會。”
“京城現有各報房,可以到禮部禮樂司出版廳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拿到許可證後,申請加入協會。”
這個要求說出,僅剩下的幾家報房,不由相視苦笑。知道皇帝是鐵了心掌握抄報行,不允許任何報房遺漏在外。
他們雖然沒參加京報集團,卻必須參加協會。否則那個許可證,他們都有可能辦不下來。
謝長鎮等接受京報集團參股的報房,此時則在慶幸,知道他們加入京報集團,是一個正確的選擇。否則就成了剩下的那幾家,受到京報集團排擠。
為了響應王承恩的話語,謝長鎮作為京城抄報行的首領,率先大聲說道:
“皇上下旨意了,咱們當然要聽。”
“我謝長鎮作為京城抄報行行首,第一個加入協會!”
其餘各家報房,同樣紛紛加入。
沒有一家不開眼,不願加入協會。
王承恩見此情景,臉上露出了一絲笑意,說道:
“各位如此踴躍,咱家也幫你們解決一點小麻煩。”
“民政司注冊協會的事情,就由咱家辦了。”
“出版廳的許可證,咱家會打招呼幫你們辦了。”
“還有在商務司注冊的商標、公司、工坊,咱家都會打招呼。”
“你們就安安心心辦報,不用擔心其它。”
又指定道:
“京城報業協會初辦,現在還沒有章程,就由謝行首暫代會長。”
“以後要由全體會員召開大會,選出理事會和正式會長。”
“同時建立標準委員會,確定報業標準。”
對此非常看重,王承恩道:
“以後京城報紙的大小,要按開本的尺寸來。”
“要注明發行日期,使用黃帝紀元。”
“要使用規範字,不能胡亂改動。”
“標點符號、字體字號等等,也都要確定標準。”
“總之,報業要全麵規範,不能像以前那樣無序!”
這些要求,聽得眾人頭皮發麻,知道舊的抄報行已經成為曆史,新的京城報業,要在這些標準上建起來。
若非他們大多接受了京報集團參股,會有一筆資金注入,他們都想要放棄這一行,換個其它行當了。
謝長鎮作為王承恩指定的代會長,就算對這些東西有抵觸,此時也隻能支持,表示堅決執行,又詢問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轉載的稿費要怎麽定,王公公有什麽章程嗎?”
王承恩終於做出了回應,說道:
“稿費的事情,會有版權法規定。”
“以後你們刊登他人的奏疏、文章,都要按字數或行數付稿費。”
“轉載的稿費,你們可以先製定個試行條例,以後參照版權法規定改。”
“總之,以後報刊行業要規範,不能隨意刊載他人文章,要給著作人付稿費。”
(本章完)
在接連成立東寧總公司、專利技術總公司後,他很快就認識到,自己不應該組建總公司,更應該組建財團。以參股和控股的形式,擴張自己的影響力。
資本主義的發展規律,是由重商主義、自由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資本主義。
但是在朱由檢這裏,他沒有被這些定義限製,而是對這些階段的方法混合使用。重商主義他要用、自由主義也要用,壟斷資本主義的一些手段,同樣可以利用皇帝這個身份用出來。
根據他的了解,後世的壟斷組織形式,主要有卡特爾、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四種。其中康采恩是一種通過由母公司對獨立企業進行持股而達到實際支配作用的壟斷企業形態,它的直接目的不是支配市場,而是極大程度拓展公司影響力,在東方通常表現為控股公司或財閥。
朱由檢要擴張自己的影響力,最適合采用的就是這種形式。通過對各種企業的參股,獲得對它們的影響力。
所以,在整合京城報業時,朱由檢沒有再成立總公司,而是成立京報集團,對各個報房參股。
但是在參股之前,他沒有放棄對各個報房的收購。打算借鑒一些托拉斯的形式,增強京報集團的實力。
按照他的囑咐,王承恩在抄報行的商人看過招商文書後,詢問道:
“招商文書上的條款都看到了嗎?”
“第一條直接收購,有願意把報房賣掉的嗎?”
這些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終還是有人出頭,表示願意賣掉。
他們知道內府監介入這一行後,一定會帶來變化。在摸不清變化是好是壞的情況下,他們決定把報房賣掉,退出這個行業。
這樣想法的人不少,他們大多是擁有其它產業、不全靠報房掙錢的。在王承恩許多用市價收購這些報房,派出小太監去接收後,這些人很快離場,不再參加大會。
剩下的人,大多還想在抄報行幹下去、或者沒辦法離開這一行。對於他們,王承恩繼續道:
“第二條是控股,你們可以把報房並進來,成為京報集團的子公司。”
“經營上要聽從集團命令、配合集團行事,但是你們也可以提出意見,有一定的自主權。”
這一點很多人沒有聽明白,對集團、公司這些名詞不怎麽理解。不過對股份他們還是知道的,合夥股份的事情,在大明已經很普遍。
所以,在王承恩解釋之後。他們很快明白,控股的意思就是京報集團做掌控的大東家、占有一半以上股份。以後他們隻能做小東家,同時出力做掌櫃。
對此有些人比較心動,人稱謝六爺的謝長鎮道:
“京報集團控股後,是不是報房的事情,還由我們掌管?”
“京報集團按股分紅,事情商量著來?”
王承恩哂笑一聲,否定道:
“控股的意思就是受集團控製,要聽集團的話。”
“以後怎麽經營,會根據形勢變化。”
這麽嚴苛的條件,讓很多人皺眉。很多報房的掌握者,不願放棄控製權。
王承恩對此並不意外,甚至他的目的就是如此——
不想花太多錢獲得這些報房的控製權。
畢竟在他看來,還是直接收購最爽快,控股後放在京報集團下麵,還需要經常見他們。還不如簡單參股,把他們放在京報集團外麵。
但是,皇帝的要求,他也不能不執行,所以他繼續道:
“被京報集團控股的,可以被授權使用‘京報’品牌,建立《京報》子刊。”
“朝廷邸報和京報的各種新聞,也都能授權轉載。”
“願意被京報集團控股的,可以走上前來。”
這個條件,很是讓一些人心動。
因為按王承恩的說法,他們隻要被京報集團控股,就能按以前的辦法經營——
使用《京報》這個名稱,抄錄邸報內容。
這對他們來說,可謂是輕車熟路。所以一些隻是靠報房求生活、想獲得穩定收益的人,開始同意控股。
他們對控製權不怎麽在意,隻想維持現在的生活。以後依附內府監,說不定還更穩定些——
畢竟當今皇帝是明君,連僉商采買都免了,對報房的收購和控股也實打實地掏銀子。隻要他當皇帝,就不會隨意奪他們的產業。甚至跟著皇帝,還能謀個富貴。
所以,部分報房選擇被京報集團控股,按招商文書的要求,成立下屬子公司。
不過,王承恩心裏不怎麽待見這些人,對他們也不客氣,說道:
“京報集團不會收購你們的股份,而是用注資擴大股本,占據五成五股份。”
“然後集團和你們各出半成,用一成股份分紅,作為管理層和員工的獎金。”
“具體的要求,會有人和你們談。”
“如果不願意的,現在還可以退出。”
一成股份用於管理層和員工獎金、以及保險和公積金,這是朱由檢對內府監所有公司的要求,用於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讓工人死心塌地——
畢竟對他來說,掌握了這些人力,就是掌握了兵源。
無論是手工業時代還是工業化時代,工人都是很好的士兵來源。尤其是熱兵器時代到來後,訓練工人成為士兵會更簡單。
所以,朱由檢無論如何都要收買這些人,負責他們的生老病死,讓他們效忠自己。這樣在需要他們賣命的時候,他們才會出死力。勞動密集型產業,他會讓內府監一直做下去。
王承恩雖然不明白這些,但他是一個好的執行者,把這個要求用在子公司上麵,嚴格執行規定。
這些報房的人雖然有點心疼自己要出半成股,但是想想自己在報房工作,家人親戚也在裏麵。以後這一成股份,基本就是他們拿的。所以他們都接受這個規定,把這一成股份看成力股、身股——
這是現在合夥經營時常用的做法,他們並非不理解。甚至覺得相比通常的“銀六人四”,一成股份還少了點。
讓小太監把這些人登記,以後入股成為子公司。王承恩又向眾人道:
“第三條是參股,京報集團隻入股分紅,並不參與管理。”
“但是對報紙上的新聞,具有一票否決權。”
“同時,在京報集團進行某些大動作時,你們也要響應,支持京報集團。”
“願意答應這些條件的,那就留下名字。在忙完控股的事情後,會和伱們商議參與多少股份。”
謝長鎮要的就是這個,他想要借用內府監的名義,但是又不想讓出自家報房的控製權。所以他當即就想報名,又厚著臉皮詢問道:
“京報集團既然參股了,那麽我們能不能用京報的名字,轉載京報和邸報的新聞。”
“若是沒有這些,報紙賣不出去!”
其他人也紛紛看著王承恩,想讓他答應這一點。
不過這兩個條件是王承恩答應控股報房的,怎麽會給他們。所以他哂笑道:
“你們想的倒挺美,但是這不可能。”
“京報這個品牌,隻給母公司和子公司使用,其他人不能擅用。”
“不過有京報集團參股,你們可以注冊含有‘京城’二字的商標,我會讓人給商標廳打招呼,讓你們的注冊能通過。”
謝長鎮聞言精神一震,急忙追問道:
“京城的商標怎麽注冊,還請王公公示下?”
王承恩皺著眉頭,說道:
“這還要我教你們嗎?”
“京城新聞報、京城時務報、京城儒林報、京城文藝報……”
“什麽名字不能注冊,你們非得盯著京報兩個字嗎?”
這是皇帝和他談論報紙時,曾經提過的幾個名字。王承恩現在就用這些名字,打發謝長鎮這些人。
謝長鎮聽到這些名字,頓時像被打開了新思路,知道報紙的名字還能這樣起。
雖然它們雖然沒有“京報”二字簡單直接,但是卻含有“京”和“報”兩個字,用來糊弄外行人,同樣也足夠了。
所以急忙感謝王承恩的指點,又詢問轉載方麵的問題。
王承恩聽著不耐煩,說道:
“轉載的事情,待會兒具體商議。”
“你們按規定給稿費就行,不用急著問我。”
“現在先確定哪些報房願意參股,成為京報集團同盟企業。”
“記入,加入這個同盟後,就要步調一致。不能受著優待,卻和京報唱反調!”
謝長鎮說了幾聲“豈敢”,心中已然大定。知道王承恩既然沒有否決,轉載的事情多半就能通過。隻是要付稿費,給他們一定費用。
所以,他作為京城抄報行的領頭人,第一個答應參股。其餘報房的人在他帶領下,同樣踴躍參與。
隻有寥寥幾家,或者背後有控製人、或者想保持獨立,沒有答應參股。
王承恩見參與的報房已經遠超皇帝要求的六成,對這剩餘的幾家,也就沒有強求。
在參股的報房登記完成後,他說道:
“按陛下的旨意,所有京城的行會,都要改為協會。”
“要在戶部民政司注冊,在商標廳注冊商標品牌,受相關法律法規保護。”
“各協會也要製定規章,製定行業規範。”
“現在,就從抄報行試行,成立大明報業協會北京分會。”
“報業是公共服務行業,需要進行監管。凡是要做這一行的,必須加入協會。”
“京城現有各報房,可以到禮部禮樂司出版廳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拿到許可證後,申請加入協會。”
這個要求說出,僅剩下的幾家報房,不由相視苦笑。知道皇帝是鐵了心掌握抄報行,不允許任何報房遺漏在外。
他們雖然沒參加京報集團,卻必須參加協會。否則那個許可證,他們都有可能辦不下來。
謝長鎮等接受京報集團參股的報房,此時則在慶幸,知道他們加入京報集團,是一個正確的選擇。否則就成了剩下的那幾家,受到京報集團排擠。
為了響應王承恩的話語,謝長鎮作為京城抄報行的首領,率先大聲說道:
“皇上下旨意了,咱們當然要聽。”
“我謝長鎮作為京城抄報行行首,第一個加入協會!”
其餘各家報房,同樣紛紛加入。
沒有一家不開眼,不願加入協會。
王承恩見此情景,臉上露出了一絲笑意,說道:
“各位如此踴躍,咱家也幫你們解決一點小麻煩。”
“民政司注冊協會的事情,就由咱家辦了。”
“出版廳的許可證,咱家會打招呼幫你們辦了。”
“還有在商務司注冊的商標、公司、工坊,咱家都會打招呼。”
“你們就安安心心辦報,不用擔心其它。”
又指定道:
“京城報業協會初辦,現在還沒有章程,就由謝行首暫代會長。”
“以後要由全體會員召開大會,選出理事會和正式會長。”
“同時建立標準委員會,確定報業標準。”
對此非常看重,王承恩道:
“以後京城報紙的大小,要按開本的尺寸來。”
“要注明發行日期,使用黃帝紀元。”
“要使用規範字,不能胡亂改動。”
“標點符號、字體字號等等,也都要確定標準。”
“總之,報業要全麵規範,不能像以前那樣無序!”
這些要求,聽得眾人頭皮發麻,知道舊的抄報行已經成為曆史,新的京城報業,要在這些標準上建起來。
若非他們大多接受了京報集團參股,會有一筆資金注入,他們都想要放棄這一行,換個其它行當了。
謝長鎮作為王承恩指定的代會長,就算對這些東西有抵觸,此時也隻能支持,表示堅決執行,又詢問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轉載的稿費要怎麽定,王公公有什麽章程嗎?”
王承恩終於做出了回應,說道:
“稿費的事情,會有版權法規定。”
“以後你們刊登他人的奏疏、文章,都要按字數或行數付稿費。”
“轉載的稿費,你們可以先製定個試行條例,以後參照版權法規定改。”
“總之,以後報刊行業要規範,不能隨意刊載他人文章,要給著作人付稿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