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我堅持我的話。無論誰站在辯論席的另一端,我都堅持。弗洛倫斯小姐,這不是你的錯。你本可以置身事外,找個機會從‘缺損’處脫離,隱姓埋名一段時間,重新換個地方進行你的護理事業——當做這一切什麽都沒有發生過。”


    “我不是信口開河,小姐,許多‘小姐’和‘先生’都是這樣做的:逃避。”


    “黃金腐化了他們高貴的血脈,祖輩堅韌的靈魂,不屈的血肉。”


    “…但。”


    “但你沒有。”


    金斯萊的話就像一個在風雪中漸漸現身的冰原人。


    他裹著毛氈,蹬著獸皮長靴,深一腳淺一腳地踩出蜿蜒的路,穿過飛雪與呼嘯的窒息之風,來到那失溫、幾乎昏迷的旅人麵前。


    他不敲響決絕的喪鍾,反帶來燒焦巒影的驕陽。


    “你不該為此而痛苦,反而該驕傲。”


    “挺直你的腰,直視他們的眼睛。”


    “如果你真下定決心追逐你的理想,你就隻要專注你遙不可及的旗幟——你的旗幟是什麽顏色的?”


    金斯萊掏出手絹,遞給流淚的姑娘。


    “…現在是紅色了,先生。生和死比我想象的要沉重太多了…太…太多了…”


    她抽泣幾聲,卻也清楚現在不是個傾訴的好時刻。


    輕輕推搡著金斯萊的肩膀,把他送到那牆壁缺口處。


    “我會盡快找到答案。可是…”


    她猶豫了一下。


    “阿米莉亞夫人在圈子裏廣受好評。孤兒院也時常展示那些報紙——先生,假如,我是說假如。假如我們有‘證據’,又該如何揭發她們,不遺漏的,讓這些該受懲罰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弗洛倫斯出身良好,有些一般人沒有的眼界。


    她知道想要懲罰這裏的護工並不難:漢斯,甚至帕丁斯女士。


    可阿米莉亞夫人不同。


    太多人在報紙上讚美過她的慈舉。


    一旦案件曝出,恐怕這些人為了自己的名聲,也要替阿米莉亞講話,以表示自己的‘眼光’——他們沒有看錯人,不是糊塗蛋。


    所以。


    哪怕她和金斯萊,還有金斯萊先生的這位金眼朋友多麽努力,竭盡所能的涉險,最終得到的結果不過是護工們被判處監禁——五年,或者十年。


    假如金斯萊先生有些背景,判決的數字或許會高上幾分。


    十五年?


    弗洛倫斯認為,至多是絞刑。


    這些人會代替阿米莉亞死去。


    而真正的始作俑者,隻用耗上幾年,撣去身上的灰塵,換個生意。


    “我想,她們沒有這個機會了。”


    弗洛倫斯驚訝看向陰影中開口的男人——她一直沒有將注意力放在對方身上,概因自己和大眾一樣愚蠢無知,‘以臉辨人’了。


    這是有道理的。


    弗洛倫斯想。


    上天啊。


    你給了他驚人的絕世容顏,難道還要給他更多其他生靈渴求的才能嗎?


    上天平靜地說:都是他的。


    弗洛倫斯意識到自己犯了個大錯。


    她認為在‘深夜遊蕩’二人組裏,這冷麵的鑽石臉先生才是‘主導者’——現在看來,並不是這樣。


    她夠蠢的。


    她得罪了一個本可以幫忙的紳士。


    弗洛倫斯滿腦袋搜羅道歉的詞匯,眼前的黑發青年卻沒正形地拍了拍金斯萊的肩膀,擠眉弄眼。


    ‘你可真能說,情聖。’


    …………


    ……


    關於孤兒院裏的怪物們為什麽‘沒有這個機會’,羅蘭並未對金斯萊和弗洛倫斯詳細解釋。


    他隻詢問少女孤兒院中是否掛有教會的驅邪聖十字,是否常購買聖水。


    巧的是,弗洛倫斯的‘上司’——那位瘸腿的帕丁斯夫人就時常派她去和每周運送食水的貨工交接:美其名曰曆練。


    “有不少。”


    弗洛倫斯隻稍加思索就能回憶起至少十處懸掛聖十字的房間。


    牆壁上。


    還有那些寬口銀杯裏,每周需要更換的淡金色液體。


    ——這些‘虔誠之舉’,竟讓弗洛倫斯一度認為阿米莉亞夫人隻是被護工們誆騙蒙蔽…


    真是可笑。


    “很好。”


    羅蘭點頭。


    “那麽,你的任務就很簡單了,弗洛倫斯,勇敢的姑娘,偵探的好助手。”


    等一等。


    什麽…什麽偵探的好助手?


    “顯而易見。”


    羅蘭朝左邊努了努嘴。


    弗洛倫斯不敢置信:“偵探?您竟然是個偵探?”


    在她讀過的書裏——順便,這裏得強調一下:對於「偵探」這個‘東西’,通常會有兩種人持截然相反的態度——並非窮人和有產者,而是‘富家姑娘’與‘其他人’。


    這些被困在家裏的,社交場合僅限於舞會、藝術展覽、音樂劇團和狩獵活動的姑娘們,到底能從哪打聽到更有趣兒的冒險呢?


    書裏。


    文字是被美化過的。


    這些裹著破爛風衣,爬上爬下、鬼鬼祟祟偷聽,或為了幾個先令橫跨半座城市找一條寵物狗的先生們,在書籍中多被描寫為‘勇敢’、‘冷酷’、‘睿智’、‘瀟灑’——尤其要有個不凡的背景,被人不恥、實則高貴的血脈。


    作家們不吝言語讚美他們浪漫的另一個自己,再用這些熱銷書的稿費,雇傭偵探盯梢自己那無底洞般的浪蕩情婦,生怕她們在自己打盹兒的片刻更換槍械。


    所以。


    作家們理當知道‘偵探’大多都是些什麽玩意兒。


    粗魯。


    沒有教養。


    下流。


    滿口髒話,唯利是圖。


    比商人還不如的一夥卑賤人——起碼商人還有錢,還有帶著嫁妝的女兒。


    這些被書籍‘蒙蔽’(她們的父母通常用‘欺騙’)的姑娘們向往「偵探」,也向往充滿了危機與浪漫的冒險生涯——除此之外還有水手,深林中的獵人與貧民窟裏的‘王子’——有著苦難過往、一步步艱難走向璀璨的英俊少年的故事。


    這是富家姑娘的飯後甜點。


    隻是她們多數還算清醒,知道故事和現實有不小的差距。


    但凡真敢這麽幹的,除了不良聲譽外,隻能得到一個找不著父親的孩子(當然也有提前做好‘準備’,隻圖‘感受’的。這需要更加謹慎的挑選,以免花了半個月談情說愛,最終隻有吝嗇的兩分鍾,這在收益與付出上完全不成比例,姑娘們不傻)。


    弗洛倫斯顯然也是偵探故事的受害者。


    自打羅蘭曝出金斯萊的身份,這女孩看他的眼神都帶著一種信徒仰望聖十字的虔誠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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