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驚世之辯與青史留筆
名義:祁同偉組織送媳婦啦 作者:瀾疏水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999 年的京城初夏,梧桐葉密得像織錦,陽光透過葉隙在公安大學刑法樓前篩出碎金。
祁同偉站在博士答辯會場外,穿著筆挺的警服。
三年前他揣著孤鷹嶺的槍傷和半本自考教材踏入這道紅牆,他腕上那塊二手上海牌手表的指針,正指向上午九點。
會場裏的檀木長桌擦得鋥亮,答辯委員會七位委員中,除了須發皆白的王承宗教授,還有公安部法製局的老局長、最高檢研究室的副主任。
當祁同偉邁著堅定的步伐走上講台時,整個教室都仿佛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所籠罩,原本嘈雜的人群瞬間安靜下來,隻能聽到他輕微的腳步聲。
“祁同偉同學,請開始你的陳述。”王老的聲音在這片寂靜中顯得格外清晰,如同一道劃破夜空的閃電。
祁同偉深吸一口氣,緩緩打開手中那略顯陳舊的牛皮紙文件夾。
這個文件夾裏裝著的,不僅僅是一疊厚厚的紙張,更是他熬了上百個通宵的心血結晶——《論治安管理處罰製度的現代化建構》。
他並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照本宣科,而是抬起頭,目光穿越窗戶,落在那鮮豔的國旗上。那麵國旗在陽光的照耀下,顯得格外莊重而肅穆。
“1986年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如同一件穿了十三年的警服,補丁摞補丁,已經遠遠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需求了。”祁同偉的聲音平靜而有力,卻在每個人的心頭激起層層漣漪。
這話讓法製局老局長的眉毛挑了挑。
祁同偉翻開案例集:“去年在珠東,有個‘黑客’攻破銀行係統改了賬戶數字,按現行條例隻能算‘擾亂公共秩序’,但這跟撬保險櫃有什麽區別?”
他頓了頓,“再看京城某高校,有學生用 bb 機群發騷擾信息,一百多條‘我愛你’把姑娘嚇得不敢出門,可條例裏連‘電子騷擾’的邊都沾不上。”
這些案例讓委員們交頭接耳。最高檢的副主任突然提問:“你說要增設‘軟暴力’認定標準,具體怎麽操作?”
“就像看中醫。”
祁同偉走到白板前,用紅筆劃出脈絡。
“硬暴力是跌打損傷,軟暴力就是氣滯血瘀。
去年漢東某企業主,天天派小弟在債主家門口擺花圈放哀樂,按現行條例隻能批評教育,但這比打一拳更磨人。
我建議參考《刑法》第 293 條,細化‘滋擾型’‘恐嚇型’等具體情形。”
王老忽然摘下眼鏡擦拭:“你這理論超前了至少五年,立法能跟得上嗎?”
祁同偉迎上恩師的目光,想起三年前在孤鷹嶺煤爐前煮掛麵的夜晚:
“老師,1979 年刑法連‘計算機犯罪’都沒寫,可現在呢?立法不是跟在犯罪屁股後麵跑,是要像警燈一樣,提前照亮黑暗的角落。”
答辯通過的第三天,《現代刑事偵查方法論新探》與《職務犯罪偵查實務與預防》在公安大學出版社上架。
首印五千冊三天售罄,新華書店的銷售員打電話來:“你們這書邪門了,穿警服的搶著買,還有人拿 bp 機號排隊預定!”
真正的風暴始於公安部內部會議。
某副局長在全國刑偵工作會上拍了桌子:“祁同偉說我們‘重口供輕物證’?1998 年全國命案破案率 89%,他一個書生懂個啥!”
話音未落,王老拄著拐杖站起來:“1996 年石家莊爆炸案,要不是現場勘查漏了半枚指紋,能拖三個月?小祁書裏寫的‘微量物證七步法’,我讓部裏試過,上個月破的碎屍案就靠頭發絲裏的油漆成分定的罪!”
更棘手的麻煩來自學術界。
某老牌刑偵專家在《人民公安報》撰文:“搞理論的別瞎指揮,什麽‘行為證據學’,有我們老偵察員的‘望聞問切’好使?”
祁同偉沒動筆反駁,隻是帶著書去了西城分局刑警隊。
當他用 “犯罪慣技分析” 還原出係列盜竊案嫌疑人的職業特征(送奶工),隊長拍著他的肩膀:“祁博士,那專家要敢來,我拿案卷砸他臉!”
最讓他心驚的是匿名舉報信。
有人寄到公安部紀委,說他 “抄襲國外理論”“借出書撈取名利”。
1999 年國慶前夕,教育部突然下文,將兩本書列為全國公安院校必讀書。
消息傳來時,祁同偉正在王老辦公室整理新課題。
老人從抽屜裏拿出個紅綢布包:“這是 1952 年我參加鎮壓反革命時的筆記本,裏麵記著槍斃特務的流程。小祁啊,你寫書是用筆杆子革命,但筆杆子要硬,得有槍杆子護著。”
他打開布包,裏麵是本牛皮筆記本,泛黃的紙頁上用鋼筆寫著:“1953 年 1 月 7 日,審訊敵特王某,其妻攜子來探監,王某當場崩潰交代……”
祁同偉忽然明白,王老讓他參與 “職務犯罪心理” 課題,不是搞學術,是在教他看權力場的人心鬼蜮。
真正的危機在年底爆發。
梁群峰的老部下、某省政法委副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發難:“祁同偉的書裏提‘財產申報公示’,這不是給幹部們戴緊箍咒嗎?穩定壓倒一切,瞎折騰什麽!”
話音剛落,王老的學生李建國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副院長突然站起來,手裏揚著本《職務犯罪偵查實務與預防》:“1998 年某省廳長貪汙案,贓款藏在祖墳裏,要是早有財產公示,能拖到驚動中紀委?”
散會後,王老把祁同偉拉到沒人的地方,塞給他個 bp 機:“這是部裏某領導的私人號,以後有事直接呼他。記住,在京城混,光有學問不夠,得懂‘規矩’。”
深夜的辦公室裏,祁同偉鋪開新的稿紙。窗外是 1999 年的最後一場雪,想起王老筆記本裏的槍決記錄,筆尖在紙上落下:“《治安管理處罰法(建議稿)》第一章第一條……”
祁同偉站在博士答辯會場外,穿著筆挺的警服。
三年前他揣著孤鷹嶺的槍傷和半本自考教材踏入這道紅牆,他腕上那塊二手上海牌手表的指針,正指向上午九點。
會場裏的檀木長桌擦得鋥亮,答辯委員會七位委員中,除了須發皆白的王承宗教授,還有公安部法製局的老局長、最高檢研究室的副主任。
當祁同偉邁著堅定的步伐走上講台時,整個教室都仿佛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所籠罩,原本嘈雜的人群瞬間安靜下來,隻能聽到他輕微的腳步聲。
“祁同偉同學,請開始你的陳述。”王老的聲音在這片寂靜中顯得格外清晰,如同一道劃破夜空的閃電。
祁同偉深吸一口氣,緩緩打開手中那略顯陳舊的牛皮紙文件夾。
這個文件夾裏裝著的,不僅僅是一疊厚厚的紙張,更是他熬了上百個通宵的心血結晶——《論治安管理處罰製度的現代化建構》。
他並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照本宣科,而是抬起頭,目光穿越窗戶,落在那鮮豔的國旗上。那麵國旗在陽光的照耀下,顯得格外莊重而肅穆。
“1986年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如同一件穿了十三年的警服,補丁摞補丁,已經遠遠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需求了。”祁同偉的聲音平靜而有力,卻在每個人的心頭激起層層漣漪。
這話讓法製局老局長的眉毛挑了挑。
祁同偉翻開案例集:“去年在珠東,有個‘黑客’攻破銀行係統改了賬戶數字,按現行條例隻能算‘擾亂公共秩序’,但這跟撬保險櫃有什麽區別?”
他頓了頓,“再看京城某高校,有學生用 bb 機群發騷擾信息,一百多條‘我愛你’把姑娘嚇得不敢出門,可條例裏連‘電子騷擾’的邊都沾不上。”
這些案例讓委員們交頭接耳。最高檢的副主任突然提問:“你說要增設‘軟暴力’認定標準,具體怎麽操作?”
“就像看中醫。”
祁同偉走到白板前,用紅筆劃出脈絡。
“硬暴力是跌打損傷,軟暴力就是氣滯血瘀。
去年漢東某企業主,天天派小弟在債主家門口擺花圈放哀樂,按現行條例隻能批評教育,但這比打一拳更磨人。
我建議參考《刑法》第 293 條,細化‘滋擾型’‘恐嚇型’等具體情形。”
王老忽然摘下眼鏡擦拭:“你這理論超前了至少五年,立法能跟得上嗎?”
祁同偉迎上恩師的目光,想起三年前在孤鷹嶺煤爐前煮掛麵的夜晚:
“老師,1979 年刑法連‘計算機犯罪’都沒寫,可現在呢?立法不是跟在犯罪屁股後麵跑,是要像警燈一樣,提前照亮黑暗的角落。”
答辯通過的第三天,《現代刑事偵查方法論新探》與《職務犯罪偵查實務與預防》在公安大學出版社上架。
首印五千冊三天售罄,新華書店的銷售員打電話來:“你們這書邪門了,穿警服的搶著買,還有人拿 bp 機號排隊預定!”
真正的風暴始於公安部內部會議。
某副局長在全國刑偵工作會上拍了桌子:“祁同偉說我們‘重口供輕物證’?1998 年全國命案破案率 89%,他一個書生懂個啥!”
話音未落,王老拄著拐杖站起來:“1996 年石家莊爆炸案,要不是現場勘查漏了半枚指紋,能拖三個月?小祁書裏寫的‘微量物證七步法’,我讓部裏試過,上個月破的碎屍案就靠頭發絲裏的油漆成分定的罪!”
更棘手的麻煩來自學術界。
某老牌刑偵專家在《人民公安報》撰文:“搞理論的別瞎指揮,什麽‘行為證據學’,有我們老偵察員的‘望聞問切’好使?”
祁同偉沒動筆反駁,隻是帶著書去了西城分局刑警隊。
當他用 “犯罪慣技分析” 還原出係列盜竊案嫌疑人的職業特征(送奶工),隊長拍著他的肩膀:“祁博士,那專家要敢來,我拿案卷砸他臉!”
最讓他心驚的是匿名舉報信。
有人寄到公安部紀委,說他 “抄襲國外理論”“借出書撈取名利”。
1999 年國慶前夕,教育部突然下文,將兩本書列為全國公安院校必讀書。
消息傳來時,祁同偉正在王老辦公室整理新課題。
老人從抽屜裏拿出個紅綢布包:“這是 1952 年我參加鎮壓反革命時的筆記本,裏麵記著槍斃特務的流程。小祁啊,你寫書是用筆杆子革命,但筆杆子要硬,得有槍杆子護著。”
他打開布包,裏麵是本牛皮筆記本,泛黃的紙頁上用鋼筆寫著:“1953 年 1 月 7 日,審訊敵特王某,其妻攜子來探監,王某當場崩潰交代……”
祁同偉忽然明白,王老讓他參與 “職務犯罪心理” 課題,不是搞學術,是在教他看權力場的人心鬼蜮。
真正的危機在年底爆發。
梁群峰的老部下、某省政法委副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發難:“祁同偉的書裏提‘財產申報公示’,這不是給幹部們戴緊箍咒嗎?穩定壓倒一切,瞎折騰什麽!”
話音剛落,王老的學生李建國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副院長突然站起來,手裏揚著本《職務犯罪偵查實務與預防》:“1998 年某省廳長貪汙案,贓款藏在祖墳裏,要是早有財產公示,能拖到驚動中紀委?”
散會後,王老把祁同偉拉到沒人的地方,塞給他個 bp 機:“這是部裏某領導的私人號,以後有事直接呼他。記住,在京城混,光有學問不夠,得懂‘規矩’。”
深夜的辦公室裏,祁同偉鋪開新的稿紙。窗外是 1999 年的最後一場雪,想起王老筆記本裏的槍決記錄,筆尖在紙上落下:“《治安管理處罰法(建議稿)》第一章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