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完冷吃兔已經過了晌午,剛剛忙忙碌碌地沒察覺,現在閑下來便覺得餓得慌,她便帶著倆娃娃去買了幾個大肉包填飽肚子。這裏的大肉包很實在,滿滿的豬肉蘑菇餡,皮裏還帶著肉汁,吃完一嘴都是油水。


    冷吃兔一開張生意就這麽好,柯采依愈發覺得幹勁十足。吃完包子,她又去稱了些茴香、甘草、豆蔻、桂皮等各式香料,準備回去再研究一下兔肉的其他做法,以便迎合更多人的需求。她還去菜市場采買了一些大白菜,這個時節正好可以做辣白菜,想來銷路也會不錯。


    柯采依帶著倆豆丁在菜市場逛著逛著,走到了賣雞鴨的攤販前:「采蓮,還記不記得上次姐姐說要給你買小雞崽?現在你挑挑看想要哪隻?」


    柯采蓮歡呼一聲,蹲下身子,目不轉睛地看著雞籠裏正在啄食的小雞崽。


    「姐姐,我想要那隻黃黃的小雞,好可愛啊。」她指了指一隻通體是黃色羽毛的小雞崽,隻有拳頭般大小。


    柯采依笑著點了點頭,又問柯均書:「書哥兒,你呢?你也挑一隻吧。」


    柯均書蹙著眉挑選了一會,指著一隻趾高氣昂,一看就身體倍棒好養活的小雞崽說道:「姐,我想要那隻。」


    攤主忙捧場道:「哎喲,小哥兒小娘子太有眼光了,挑的剛好是一公一母咧,買回去正好配對了,來年就可以孵小雞崽了。」


    除了剛剛那兩隻,柯采依又另外挑了兩隻,總共兩公兩母。母雞可以養著下蛋給倆娃娃補身體,公雞養大後可以做麻油雞、辣子雞、口水雞等等,她的腦海裏已經浮現了一係列食譜,真是美得很。


    攤主見她這麽爽快,又向她推銷鴨子:「姑娘,小鴨子也來兩隻吧。鴨肉也好吃,以後生的鴨蛋個頭比雞蛋大的咧,劃算。」


    柯采依搖了搖頭,小雞崽除了喂點糧食外,隻需放養在院子裏即可,但是養鴨子還時不時要放牧下水,她沒那個精力,更不放心讓孩子去玩水,想吃的話再買就是了。


    這趟可謂是收獲滿滿,柯采依一回到家就趕緊將錢袋裏的銅板悉數倒在桌子上,熱火朝天地算起賬來。為了這第一次做生意算賬的儀式感,她剛剛都沒用這個錢袋裏的錢買東西。


    「二百三十……二百六十五……三百七十一。」


    總共賣出去了三百七十一文!


    這次冷吃兔用了四隻野兔的分量,整整一陶罐差不多賣了五十份左右,而從周大青那裏買四隻野兔花去的成本是一百六十文。這還是周大青念著她的人情,非得堅持要低於市場價賣給她,如果正兒八經去市場賣,帶著完整皮毛的野兔其實可以賣得更高。


    這麽算下來,今兒賣冷吃兔淨掙了二百文左右,城裏人果然都是不差閑錢的。


    二百文啊,一次就掙了這麽多,要知道很多人去碼頭搬貨累死累活一個月也才二三十個銅板。


    柯采依激動地眼睛仿佛在放金光,這次掙錢遠遠比上次賣天麻更讓她感到滿足,因為這是她完完全全靠著自己的雙手掙來的。如果繼續照這個樣子下去,一個月去賣個幾次,掙上個一二兩銀子不成問題。


    柯采依想著這買賣做的這樣好,可是兔子的存貨卻已經不多了,必須趕緊告訴周大青,讓他繼續給她供應兔子。


    周大青的家在村裏的另一頭,柯采依趕到時,周巧丫正蹲在她家門口揮舞著菜刀「砰砰」地不知道剁著什麽東西。


    柯采依站在院子外喊了她一句,周巧丫一瞧是她,立馬扔下菜刀,小跑著過去,笑著打招呼道:「采依,你來了,怎麽不進來?」


    柯采依含笑道:「沒什麽要緊事,你哥哥不在家嗎?」


    周巧丫拍了拍手上的草絮,說道:「他在田裏幹農活還沒回來。」


    柯采依道:「我來是想跟你們說,今兒我去城裏賣冷吃兔了,這買賣還挺好做的,所以想跟你哥哥說一聲,讓他最好再多抓些兔子,要不然不夠賣。」


    「真的嗎?太好了,我哥回來我就跟他說。」周巧丫心裏也高興地冒了泡,隻要能繼續給她提供兔子,家裏就能多些收入,日子也就不那麽難過了。


    柯采依忍不住好奇問道:「對了,你剛剛在剁什麽啊?」


    「那是用來喂豬的苦麻。我哥賣了幾隻兔子給你後,就去買了隻豬崽來養。等到來年養肥了,自己吃或者拿去賣都好咧。」周巧丫咧著嘴角道,「采依你不知道,自從上次解決了那件事後,我爹喝酒都收斂了很多,偶爾還會幫忙幹活呢。」


    看著周巧丫紅潤的臉色,柯采依便知她所言不虛,很為她高興。說完了事情,她樂滋滋地往家走去,心裏也琢磨著做些其他吃食,畢竟生意要做得長久,花樣單一是萬萬不行的。別看當下好像掙得多,一旦顧客沒了新鮮感就很難說了。


    可是她要花錢的地方卻很多,當下就有一件不容再拖的事情,書哥兒到了開蒙的年紀,她想送他去讀書。


    柯家祖上曾經出過一個秀才,無奈後代子孫不爭氣,沒能將此發揚光大。柯老頭心心念念就是能再為柯家培養出個讀書人,可是他的兩個兒子都沒那個天分,便寄希望於孫輩身上。給柯均書取名為「書」的時候,就是期盼他將來能光宗耀祖。


    當然,柯采依並沒有那個一定要書哥兒光耀門楣的執念,因為她對這個家沒有什麽家族榮譽感。隻是畢竟在這個時代追求的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科舉對於平頭老百姓來說可能是突破階層的唯一出路。


    柯采依來的時間不長,但發現書哥兒天資聰穎,他的未來可以走的更遠。更何況,她有一個來自二十一世紀的靈魂,「知識改變命運」這種理念早已深入她的骨髓,要不是這裏女子不能進學堂,她都想送這對雙生子一起去讀書。


    讀書最是費錢,且不說拜師的束修,單單書本、筆墨紙硯也是極貴的,再加上寒窗苦讀十年,可能成百兩銀子撒進去,最後都打了水漂,故而在鄉下能供得起讀書人的人家很少很少。整個綿山村現在都數不出超過五個指頭的書生。


    不行,不能再想下去了。


    窮,太窮了!


    柯采依想著未來那一筆筆的巨大花費,頓覺壓力山大,她加快了腳步往家走,趕緊回去做吃食要緊,趕緊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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