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樂器,金斯萊比羅蘭更有發言權。


    偵探出身非凡,這些個窮人難得一見、難得一聽的玩意兒對他來說都是尋常俗物。


    鋼琴。


    豎琴。


    提琴。


    當然,還有長號。


    無論高音、中音或者低音,演奏者都需要屈尊下跪,通過發聲處展現音樂的妙與威力。


    他們會繞過去,用手捉住拉伸管,通過前移或後拉,調整音調。


    當露比講出自己的外號時,金斯萊就明白了。


    他不懂露比,但懂樂器。


    羅蘭則一頭霧水。


    “你是不是在開玩笑。”


    金斯萊不明白的是,以羅蘭這樣的臉和身邊環繞的女人數量,竟然在這方麵表現的如此不符合他對於某些群體的看法——著實罕見。


    “你給我講一講我就明白了。”


    偵探瞥了他一眼,不講話。


    當露比離開後,房間自然安靜下來。


    薄薄的牆板無法阻擋四周圍傳來的樂聲——無論人們奏響什麽樣的樂器,無論是打擊、吹奏或通過弦來發出聲音的,無疑都不會被幾迭紙厚的牆板所阻攔住。


    四麵八方不斷響起馴服孿生羊羔、捕撈貝殼的歡呼。


    這讓金斯萊十分煩躁。


    他不喜歡這種地方。尤其是對於一個自小耳濡目染的‘不標準式’公子哥,這地方總讓他想起他那不合格、也不夠體麵的父親,被冷漠與寂靜吞噬的母親。


    佳偶何處覓得?


    在書稿與秘藏中。


    心靈比血肉更加堅固,血肉比心靈更易墮落。


    羅蘭把玩著手中新得的鑲藍寶石手杖,就坐在偵探的對麵:“你比我見過的所有牧師都要像虔誠教徒,金斯萊。”


    正襟危坐的男人仿佛天生就有不汙不腐之身,在這歡愉之地尤其不合群。


    “我們都恪守自己內心的準則,羅蘭。我並不喜歡放縱自己的欲望,讓靈魂千瘡百孔。”


    “使靈魂千瘡百孔的可不是欲望,”羅蘭向後靠了靠,拋給他一支雪茄:“你說了儀式者才會說的話。”


    金斯萊接住雪茄,放到鼻子下嗅了嗅後點燃。


    他慢吞吞的,濃縮後釋放的煙霧一股腦吹了出來,讓屋內的聲音都緩了幾拍。


    “…你從來不探究我的過往,現在想聽了?”


    “不想,”羅蘭掐著雪茄,拳頭頂在一邊臉蛋上:“我不想知道你的父親是誰,金斯萊。你答應過我,偵探社的命名權交給我。除此之外,我對你本人的血親與姓氏並不感興趣…你不會和露露一樣吧?”


    金斯萊看了他一眼,腔調帶著嘲弄:“你還真愛結交‘怪’朋友,羅蘭。”


    他當然知道貝內文托家的小‘女兒’究竟怎麽回事。


    “如果我是女人,恐怕也不會對你感興趣——就像我完全理解魯伯特·貝內文托先生一樣。他需要的不是一個比他還漂亮的男人,而是一個真正稱得上‘男人’的另一半…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羅蘭張了張嘴,忽對金斯萊做了個手勢。


    接著,兩人迅速起身,等待著由遠及近的腳步聲。


    四鎊物有所值。


    露比為他們出了趟遠門,請回一位數年前在此行叱吒風雲的女士。


    她現在是近郊某墓園守墓人的妻子。


    有五個孩子。


    最大的在銀行工作。


    在這行當裏,她算得上極為標準的‘成功人士’了——多數女人都活不到嫁人。


    “日安,兩位先生。”


    匆匆而來,女人隻用軟布包了腦袋,身上套了一件深藍色的長裙,披著色調相符的小鬥篷。


    她上了年紀,臉上皺紋不少。


    倒是脊背筆直,行禮與談吐像模像樣。


    讓金斯萊挑不出什麽錯處的像模像樣。


    “日安。”


    羅蘭稍稍欠身:“我想露比小姐已經講過,女士。我不問您的名字,也不打聽您不願說的——和我們聊聊吉姆·沃克,然後,對此守口如瓶。”


    “您就能從房間裏帶走適量的金鎊。”


    這女人比身邊的姑娘要精明,一句多餘的話都不說。


    “我第一次見到吉姆·沃克是十年前,先生們。非要準確,大概在十年前的冬天。”


    她接過露比遞來的水杯,輕聲道謝。


    “他血淋淋的,又黑黢黢的,一個人在大雪裏走,幾乎要活不成。”


    金斯萊打斷:“血淋淋?黑黢黢?”


    “是啊,先生。他身上都是油漬汙漬,衣不蔽體。瘸著腿,每一步都流出血。”


    偵探追問:“你是說,你們第一次見麵,他就少了一條腿?”


    “準確說,是一隻腳,”女士配合地彎下腰,露出自己的腳踝,用食指在腳腕上劃了一道:“從這裏開始,先生。從這裏開始,就沒有了。”


    那不叫腿。


    應該說,失去了一隻腳。


    “我不知道他現在怎麽講。換了條木的,活靈活現的,花了大價錢——但當時就我觀察,那裏的切痕十分平整,仿佛最快最利的刀片,一下子砍斷。”


    女人強忍著作嘔,回憶起當年的往事。


    “…切口平整,可又神奇的沒有讓他立刻死去——先生,我從前給醫生幫過忙,很清楚人是怎麽一回事。倘若用刀砍掉腳,人會流血而死的。”


    她簡單給兩人解釋了一句。


    “但他沒有?”


    “但他沒有,先生。”女人點頭。


    她說,吉姆·沃克丟了腳的地方確實流血,可又不像被砍下來似的,鮮血一下子噴出來——隻是淅淅瀝瀝,被鵝卵石調皮堵塞的溪流一樣。


    “…他就這樣拖著,用一塊長木頭作拐杖,斷斷續續地拖著血痕,敲開了我的家門。”


    女人停頓了一下。


    “至今為止,先生,我都不後悔救了他。小沃克沒有做過壞事,哪怕人越來越油滑——如果可能,誰不願意好好活著呢?”


    她的眼睛終於從軟布兜帽中露了出來。


    沒有雜質的深藍色。


    裏麵流淌著悲愴與哀傷。


    “抱歉。”


    她短促吐出氣音,揉了揉臉,迅速調整好情緒。


    “…我為他包紮傷口,又喂了些粥,讓他在家裏住了三個月。先生,就這麽多——哦,他本來該做個水手的。”


    金斯萊眯了眯眼:“您說什麽。”


    女人唉聲歎氣:“那時才多大呢?十三歲,十四歲,十五歲?他瘦的不像樣,眼睛卻亮晶晶的,問我——女士啊,倘若地上有個怕水的怪物,誰能製服它?”


    “我告訴他,既然怕水,那麽,水手就是最勇敢的英雄了。”


    金斯萊默默看向羅蘭。


    還說不是你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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