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枭臣》 第1章 楔子 元狩。 汉武帝刘彻用这两个字作为年号,表示他狩猎匈奴的决心。 之后几年,大汉国金戈铁马,气吞万里 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卫青领大军击匈奴于漠南,骠姚校尉霍去病率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直插敌后,斩杀了籍若侯及相国、当户在内的2028人,并且俘虏了单于的叔父罗姑比。 元狩二年,骠骑将军霍去病率兵出击,占据河西地区浑邪王、休屠王部,歼敌4万余人。 俘虏匈奴王5人及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120多人。 同年秋,匈奴浑邪王率4万余众归汉,从此,汉朝控制了河西地区,为打通了西域道路奠定基础。 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元狩四年春,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5万,分别自定襄和代郡而出,深入漠北。 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歼匈奴左贤王部人,大胜之后封狼居胥山,以敬天地。 “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此战之后,彻底改变双方的攻守之势,从而保障了大汉朝北方的安全。 元狩四年, 两路大军班师回朝,汉武帝依照军功各有赏罚。 大将军卫青,因功过相抵,受到皇帝的斥责。 手下公孙敖等一众将领大多都是无功而返。 右将军赵食其因迷失方向,延误军情,其罪当斩,交赎金之后贬为庶人。 前将军李广因迷失方向,未能参战,在大将军幕府受审对质之后,愤愧而自杀。 骠骑将军霍去病所率领的大军立下了赫赫战功,霍去病加官为大司马,享受与大将军相同的秩禄。 手下众将各有封赏: 赵破奴为从骠候。 李敢以校尉从军,战时裨将出缺,李敢代之,因夺左贤王之鼓旗,且斩首众多,被赐爵关内侯,食邑二百户。 李敢正是飞将军李广之子,同一场战役,父子两人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 元狩五年,发生了不大不小的几件事情: 李敢因其父李广之死而产生怨恨,冲进大将军府邸打伤卫青,卫青性情温厚,秘而不宣。 到了秋天,皇帝狩猎于甘泉宫,身为卫青亲外甥的霍去病举弓射伤李敢。 十天之后,重伤未愈的李敢路遇正在调戏司马婷儿的薛亮,怒而杀之。 第二天,前丞相薛泽因儿子薛亮之死,状告李敢,李敢被削除官爵,废为庶人。 到了下午,有消息传出,陇西李氏削夺李敢的家主继承权,交由李陵继任。 李敢得知消息,又气又怒之下,喷出一口鲜血,昏死于地。 第2章 危机四伏 李敢紧闭眼睛,长吁了一口气,再次睁开。 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绸布所做的帐幔,身下是坚硬的木床,再向外望,砖墙木梁,雕工精致的门窗,房间当中放着一张花梨汉白玉大案,床头的墙壁上,悬挂着一把古朴的长剑。 卧房还是那间卧房,古朴而粗犷; 人还是那个人,胸膛箭伤,卧床不起。 这......我不是做梦?真的到了汉代? 李敢的目光一片迷惘。 他觉得自己应该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有着另外一个名字:陈慎。 一位狂热地向往着大汉王朝的热血与激情、每天梦想着回到二千多年前的普通大学生。 这是......一觉醒来,梦想成真? 李敢摇头苦笑,既然穿越,为什么不让我穿越到最崇拜的霍去病身上,而是李敢? 无意之中触碰到胸口,然后是一阵剧痛,李敢笑得更苦了: 虽然不是霍去病,但与他关系匪浅,这要命的箭伤不就是他留下的纪念吗? 他的动作虽然轻微,但还是惊动了房外的亲兵。 “小郎,醒啦?”狄仲一脸的喜悦。 他是亲兵之中年龄最小的,最受李敢的喜爱。 “嗯,我昏了多久?” “两个时辰。” 狄仲回答着,唤来一名女仆,一起伺候李敢吃了半碗稀饭。 女仆约莫十三四岁,面容清邪秀丽。 一名稚嫩的小女子忙上忙下的伺候着,让李敢很不习惯。 但他强忍着不让自己说出拒绝的话语,直到等她忙完之后才说道:“我出外走一走。” 说是走,其实是躺在软榻之上让两人把他抬到大门口。 李敢不由暗暗叹息:这该死的箭伤,还能不能痊愈啊? 深秋的长安城,天气渐凉,此时天刚刚亮,墙脚边,瓦枥下,犹可见到一些残存的细碎冰霜,街道上的银杏树满木金黄,处处美景。 李敢蜷缩在软榻里,双目直视,目光却游离而空洞,脑海中在努力地融合着两份完全不同的记忆,尽量适应现在的身份。 这时,街道上的行人渐多,有几个身穿艳丽衣裳的女人迎面走来,见到李敢,纷纷驻目停留。 “看,那是锦李敢!” “呸,看他歪瓜劣枣的模样,还敢号称锦李敢?” 李敢认得这个说话刻薄的女人。 两个月前,她跟在自己的马后大呼“李侯,等我,李侯,求看我一眼。”一路狂追两条街,之后向她的好友们炫耀说已经见过自己扬鞭跃马的英姿。 李敢相信,当时的她,最期待的是见识自己在床上的风姿。 那时的李敢,因长相英俊秀美,一身白袍银甲,手持弯弓,雄姿英发,而有“锦李敢”的称号。 再加上新晋关内候而意得志满,每天骑着高头大马招摇过市,所到之处,引无数的女子狂呼浪叫。 可惜现在象变了一个人,形容枯萎,精神萎靡,病恹恹的,难怪人家说他是歪瓜劣枣。 这时,又有一批人走了过来,见到躺在软榻上晒太阳的李敢,不禁纷纷侧目。 “看,那是李敢李侯爷。” “嗤,什么侯爷,不是被削掉了吗?现在就一庶人!” 李敢认得正在说话的胖子,那是一名商人,上个月还亲自拜递名谒,请求给予关照。 “呸,狗眼看人低!” 狄仲狠狠的骂了一句,双拳紧握,一副想要揍人的模样。 “呵呵。”李敢面带酸楚,连连摇头。 人人都是如此的现实,以前的自已,飞将军李广之子,食邑二百户的关内侯,李家之主,随便一个身份都是威风显赫,现在呢?一个一无所有的病夫? 没人会这么傻,会冒着得罪卫、薛两家的风险来奉承一个无用的病夫。 李敢越想越是烦躁,再也不想躺在这里让别人品头论足。 刚回到床上躺好,房门被人轻轻的推开,李敢一看,来的是当朝丞相,他的叔父——李蔡。 急忙挣扎着想要起身行礼,却被李蔡微笑着伸手制止。 “大人莫怪。” 李敢已因这一番动作而痛苦得冷汗直流,只得连连道歉。 “不必多礼。”李蔡笑着摇头,打量着绑在李敢身上的厚厚布条,慢慢的皱起了眉头,叹息道:“这箭伤......唉。” 李敢苦笑。 李蔡长叹,“敢儿,薛家声称要不死不休,这如何是好?” 李敢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这具身体的前任,性格冲动,不但掌搁卫青,还怒杀薛亮,连接得罪了两大家族,这惹祸的本事,可真不小。 “敢儿,别怪为叔父心狠。” 看着神情萎靡的侄儿,李蔡满脸的歉意。 李敢知道,他说的是家主之位。 李氏家大业大,人才无数,家仆奴隶过千,甚至还有100名从军队中受过伤之后退役的苍头奴。 掌握着如此的一股力量,家主之位当然是炙手可热。 李广三子,已死其二,李敢是唯一幸存的第二代,是担当这家主之位的首席人选。 就算李陵有着长子嫡孙的身份,是第三代之首,但李敢在前,家主之位怎么也轮不到他来坐。 “我明白,” 就算心有不甘,李敢也只有叹息。 “你理解就好......”李蔡一脸的惆怅。 李陵自负聪明,却常有夸夸其谈之举,自负武勇,有时却避难畏重,实在不是家主的最佳人选。 相对的,他更好看李敢,但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李敢已为废人,一切只是空谈。 停顿了一下,李蔡幽幽长叹,“李家再也承受不起卫薛两家的怒火。” 李敢明白他另的所指,不由担心的说道:“大人,你也小心。” 在后世的记忆中,元狩五年,李蔡被人告发,罪名是私自侵占景帝园寝的空地。 所谓的侵占,就是李蔡家中的几根瓜果长势旺盛,越过围墙,爬到外边的空地。 一个如此可笑的理由,竟然逼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自刎而亡。 从时间上计算,李蔡此时,应该已经察觉到一些不同寻常的蛛丝马迹。 李蔡走了,李敢躺在床上,目光盯着屋顶上的横梁,心情无比的恶劣。 先看李家。 在原来的历史轨迹里,先是李广,再是李敢,然后是李蔡,三大支柱在一年之内先后死亡,这明显是有人故意为之。 再看自己。 身受重伤,爵位被削,废为庶人,家主之位也丢了,真的是一无所有。 有的只是卫薛两大家族的仇恨。 李敢忍不住的长吁短叹: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为何会如此的倒霉? 不对!李敢的目光一亮 自己不是没死么? 既然自己死而复生,历史轨迹在这里转了一个小弯儿,结局会不会因此而改变? 想到这里,李敢似乎在黑暗之中见到了一线曙光。 第3章 黑暗中的一线曙光 “砰!” 房门再次被推开,或者说踢开更为准确。 李敢转头一看,只见走进来的有三个人,当先一人最让他感到意外。 ——霍去病! 李敢大吃一惊,双手一撑,想要挺身而起,但胸前的箭伤撕裂般痛疼,让他又跌回床上。 “你欲如何?”李敢额头直冒冷汗。 霍去病嘿嘿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但在李敢的眼中,却与野兽的利齿一般无异。 赵破奴一脸的焦急,担心霍去病会暴起伤人,急忙前追一步,小心翼翼的提防着。 最后一个进来的是狄仲,明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射伤自家主人的凶手,但对方的身份太高,根本不是自己这样的小蝼蚁可以撼动的,所以只有在一旁干着急。 霍去病直接无视其他人的反应,自顾的走到李敢的床前,脸上古怪的来回打量。 “嘿,白脸。”霍去病突然哈哈一笑,“这名字更是名符其实了。” 随着这一声长笑,房间内的气氛为之一松。 别看李敢在沙场上杀敌无数,又是冲动的性格,人却长得面如琢玉,唇若抹朱,猿臂狼腰,乃长安城里有名的美少年, 腰细臂长也就罢了,这是一名优秀弓箭手的特征,但脸色如女子一般的洁白晶莹,常常会被亲近的朋友笑话。 “白脸”就是调侃时的称呼。 李敢受伤后失血过多,脸色苍白,身为罪魁祸首的霍去病竟然没心没肺的拿这个当笑话,让大家哭笑不得。 李敢怒目而视。 如果不是你的一箭,我会变得这么惨么?会变成一个卧床不起病夫,一无所有的庶人么? 李敢心中越想越生气,不由大骂:“黑眉,不要太过得意!” 霍去病眉如卧蚕,李敢以此作为反击。 只是他恼怒间,再次牵动伤势,只得得掩住胸膛,痛苦的咳喘。 霍去病笑得更欢了,对李敢的反骂不以为意。 一旁的赵破奴松了一口气。 别看两人对骂得厉害,但这是他们在军中的习惯动作,骂得越凶,反而越亲热。 这是战场中生死之间产生出来的情谊,是战友间的亲昵。 霍去病笑咪咪的看着李敢在床上挣扎,仿佛这一切并不是他造成的一般,过了一会,才长舒一口气,认真的说道:“你搁我舅舅一掌,我还你一箭,很是公平,从今之后,霍去病还是以前之霍去病,李敢还是以前之李敢。” 李敢一愣,说道:“小将可不敢在大司马面前稍有放肆。” 霍去病冷笑“你的放肆,难道还少吗?” 李敢看着眼前真挚的面容,不由叹息,“李某已为废人。” “废人?”霍去病不以为意,“神医义妁,就能治愈你的箭伤。” “当真?” 李敢大喜,猛然抬头,却再次牵动伤势,让他痛得得死去活来,不由怒了,于是眉毛倒竖,狠狠的骂道:“你下的是死手,别想着说完就完。” 霍去病哈哈大笑,“行,本司马等着。”说完潇洒的一抖衣袖,转身离去。 赵破奴留在最后,忍着笑俯在李敢的耳边,轻轻说道:“义妁神医的行踪飘渺,将军到处打听才得知消息,立即前来告知。” 李敢呆住了,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高声叫道:“来人,准备行装,前往蜀中。” 他身上有伤,只能乘车或者让人抬着走,所以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蜀道难,不但陆路崎岖难行,水路亦是险滩重重,有时还需要行走于索桥相联的深山峡谷之间。 此时渐渐寒冷,草木间、河滩上常有一层薄薄的霜雪,让路途变得更加的危险难行。 一路走来,他们先后见到五起从山崖上跌落深渊的惨剧。 所以,就算李敢心情迫切,也不敢拿大家的性命开玩笑。 当他带着十名亲信,出长安、过蜀道,一路跋涉,到达成都时,已是一个月之后。 得到的却是义妁已经离开成都,外出采药的消息。 无奈之下,只好继续追寻,一伙人一路向南,又是七天的山路。 朱提山,位于犍为郡的南部。 据说此处曾盛产白银矿,但一直查无实证,曾有些梦想着大发横财之人流连其中,最终因一无所得而心灰意冷,于是,一座偌大的山脉渐渐变得荆棘遍地,各类凶猛的动物四处横行。 除了一些猎户和采药人,很少有人涉足于此。 抬头仰望,只见山峰险峻,丛林茂密,地上满是枯黄的落叶,一片荒凉和寂静。 “义妁会来这种地方?”李敢很是惊讶。 雷被点头,“消息得自淮南时的熟人,应该不假。” 雷被本为江湖游侠,曾受准南王重用,却在一次比剑时得罪太子刘迁而被四处追杀,幸得李敢所救,之后成为了一名忠心耿耿的家将。 李敢看着一望无际的山脉,不由摇头叹息:“这让人如何寻找?” “总有办法的。”雷被笑着安慰。 “一定要找到!”亲兵张义的说话斩钉截铁,“我还等着跟随小郎远征大漠,猎杀匈奴。” “小郎,这次可要带上我。”狄仲急了,“我要看着你杀敌立功,重获关内侯!” “何止关内侯?”张义一脸的鄙视,“小郎要当列侯,要当大将军!” “呵呵,”李敢给逗乐了,“大将军就算了,我们先抢个骠骑将军玩玩。” 这是针对霍大司马吗? 雷被笑了,让一名亲兵把李敢背在背上,自己当先开路,往山上走去。 但他前行不到百步,猛然停下身形,大声喝道:“谁?出来!” 话音未停,从周围的草丛中、大树后突然冲出一大批人,一言不发的把他们团团围住。 这些人身穿短甲,手持利刃,行动间步伐一致,竟然是训练有素的精兵。 埋伏! 雷被大惊失色,大声高叫“保护小郎!”然后没有半点迟疑,拨出长剑,往前急刺。 一瞬间,双方展开了激战。 对方的人数不相上下,但雷被有“淮南第一剑客”之称,武功精湛,所带的亲兵是百里挑一的精锐,以一敌二,很快占据着上风。 “杀!” 雷被怒喝,手中长剑一缩一伸,刺进敌人的胸膛,然后长剑一拖,划开另一名敌人的喉咙。 转眼间,敌方死伤惨重,但他们死战不退,不断发起冲锋,直到最后一个被雷被杀死,竟然没有一人逃跑,也没有一人求饶。 “死士!”李敢的脸色一变。 这是大家族才有能力培养出来的兵种。 雷被也发现情况不妙,急忙把长剑护在身前,大声叫道“快,跟住我,往前冲!” 雷被跑得很快,但还未走到五十步,再次冲出一批敌人,这一次人数更多,足足有二十多人。 “杀!” 雷被毫不犹豫,大吼声中手中剑气纵横,收获一条又一条性命。 但他再是勇猛,还是无法弥补人数上的劣势,很快,亲兵中出现了伤亡。 一个,两个...... “放我下来!” 李敢一直被亲兵背着,此刻也呆不住了。 他的两份记忆已经完全融合,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与他朝夕相处的亲兵一个又一个倒下。 挣扎着站稳身形,张弓搭箭,“嗖”的一声,正中一名敌人的喉咙。 “小郎,好箭法!” 张义就算被两名敌人死死缠住,还不忘惊叹一句,却因这一分心,让他自己陷入了险境,敌人的长剑趁机扫向他的腰间。 “别分心!” 李敢瞪着眼睛大声怒骂,一拨弓弦,再杀一人。 有了他的神箭相助,雷被等人的压力大减,很快,把敌人全部杀光。 “走!” 雷被不敢有半点拖延,正要带头前行,身后传来一片的惊呼之声,急忙转身,却见李敢倒在地上。 原来他临危出手,胸膛的箭伤再次迸裂,整个上衣湿漉漉的全是血水,人已陷入昏迷之中。 雷被大惊失色,右手一抄,把李敢背在背后,疾步飞奔。 第4章 是谁放出的消息? 已近初冬,长安城内的树木上还残留着少许的黄叶,树枝上倒悬着一些细小的冰晶,一切景色,残留着秋的凄美,携着些许冬的沧桑。 未央宫内,一身黑衣的刘彻正背着双手,站立于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沉静的看着一片黄叶从树上脱落,飘飘扬扬的跌落在地上,然后在微风中跌跌撞撞的飘远。 一位宦者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施礼之后轻声禀报道:“陛下,李敢已出成都,前往朱提山。” “哦?”刘彻的表情淡漠,“义妁真的在朱提山?” “据说是有人放出的假消息。” “人呢?” “已自刎身亡。” 刘彻默然点头,不再言语。 ※※※ 李敢迷迷糊糊的,突然感觉身体向上急冲,接着重重的往下摔,然后......重重的跌倒在地上。 身体在地上滚了一圈,后背被硬物硌得痛疼,这让他稍为清醒。“咳......” 咳嗽很轻,但还是惊动了身边的人,几个声音同时响起:“小郎醒啦?” 声音压制得很低,但带着无限的欣喜。 李敢慢慢的睁开双眼。 眏入眼帘的是一条崎岖曲折的山间小道,小道上长满过膝的枯黄长草,两旁的树枝零乱地穿插于小道之中。 然后见到的是四张苍白而肮脏的脸庞。 李敢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感觉浑身的骨头似乎散了架一般,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气。 “你们......” 说话还未出口,雷被已经做出噤声的手势,然后把他扶在背后,举步前行。 四周一片寂静,听到的只有几个人的“呼呼”喘息声。 “嗤!” 这是衣服被尖锐的树枝和草叶划破所发出的声音。 山路崎岖曲折,草叶如刀,断枝如矛,几个人的身上被划割出一道道伤痕,但他们不管不顾,咬牙坚持着,艰难前行。 这是…… 逃亡! 李敢暗暗叹息,微闭双眼,思索着到底是谁不死不休,追杀千里。 是卫青?还是霍去病出尔反尔,当面说要一箭了恩仇,背后却是另一套? 不对,这不是霍去病的性格。 李敢缓缓的摇头,否决了这种可能。 很简单,卫青与霍去病两人,权倾朝野,想要杀自己,根本用不着如此麻烦。 特别是霍去病,就算在皇帝的秋狩之上,也大大方方的举弓就射,如果有必杀之心,只需在当时再补上一箭。 很明显,他只是在警告和惩罚。 既然不是他们,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李敢吸了一口气,轻轻的说道:“雷被,让我下来。” 雷被并未照办,而是小心翼翼的四处张望,见到身后毫无动静,才找了一块平坦的大石,小心翼翼的把主人放下来。 “小郞,水。” 雷被顾不上喘上一口气,先取出水囊,喂给李敢喝了几口,然后帮他打开被血水湿透的绸带,重新包扎。 另外三个人不敢浪费半点时间,立即席地而坐。 他们在山林间艰难地行走了几个时辰,又累又饿,但坐下时兀自身形挺拨,从三个不同的方位,把李敢紧紧的护在中间。 “其他人呢?”李敢缓缓的问道。 雷被沉默不语,但悲痛的表情代表了一切。 十名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亲信啊,就算穷困落魄之时,他们也是不离不弃,现在竟然有六人丢掉了性命。 李敢心中一痛,拳头缓缓的紧握。 “追杀者是谁?”李敢的双眼闪烁着寒光。 看着半瘫在地上、萎靡不振的主人,雷被迟疑了,实在不忍心多说打击的说话。 “薛家?”李敢再次追问。 既然猜到了,雷被只得点头。 果然是薛家,前丞相薛泽...... 李敢终于忍不住怒气,恨恨的把一块石头击飞,低声怒骂:“薛家狗贼!” “嘿!现在才知你的口舌之利,不逊于李家神箭。” 路边的草丛里传来一声嘲讽,然后是光线一晃,一道人影拦住了去路。 好快的速度! 李敢一惊,强行站直身体,盯着来人,一字一顿的说道:“薛锋!” 说话间,右手一捞,把铁弓握在手中,但这一动作牵动伤势,把他痛得冷汗直流。 “李敢!”薛锋见到仇人痛苦的样子,心中一阵畅快,不禁哈哈大笑,“既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可曾后悔击杀我的弟弟?” “如说后悔,你会停止追杀?” 来自后世的思维,让李敢犹在心存侥幸。 薛锋冷笑,“哼,会让你死得痛快一些。” 那还说个屁啊! 李敢怒了,大声说道“薛亮无耻下流,调戏女人,别说当日,就算现在遇上,我同样把他千刀万剐!” “死不悔改!”薛锋的脸上闪过一丝狠毒,“既然如此,我将让你享受七日之刑!” “聒噪!” 一旁的雷被早已按捺不住,怒骂一声,一个箭步冲向敌人,没有任何犹豫,举剑就砍。 “锵!锵!锵!” 连续的武器撞击之声震耳欲聋,雷被奋起全力,一心想要把敌人斩杀。 可惜只是徒劳无功。 这薛锋的武功,竟然与他打个平手! 薛家长子,名不虚传。 更让人担心的是,薛锋已经到了,薛家的其他人只怕不会离得很远。 雷被越想越焦急,于是一剑斜掠,把薛锋逼退,大吼一声“你们快带小郎离开!”,说话声中,长剑一横,如山岳一般挡在了小路的正中央,挡住了敌人狂风骤雨一般的进攻。 李敢还来不及说话,张义已经冲过来把他背起,转身飞奔。 “妄想!” 眼见仇人逃跑,薛锋怒吼着身形前扑,想要追击,但被雷被死死的缠住。 刚才的休息到底起了作用,亲兵们拼了老命的逃跑,转眼间,转过了一道山梁,慢慢的消失不见。 雷被舒了一口长气,打量了一下地形,身形连连闪动,想要脱离战斗。 “嗤......” 雷被的衣甲被划破。 双方的实力相当,他稍一分神,危险立即降临。 “死吧。” 薛锋得势不让人,怒喝声中,寒光霍霍,一剑快似一剑, 雷被是李敢手下的主要战力,只是把他杀掉,有伤在身的李敢逃不出多远。 李敢确实未走多远,因为,他被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第5章 大侠郭解 此人五短身材,脸上坑坑坑洼洼的,一个大大的红鼻子特别的醒目。 很滑稽的长相,但他随意的站在道路的中间,却让人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气势。 张义等人早已如临大敌,死死的握着兵器,一左一右把李敢护在中央。 李敢的脸色凝重无比,沉声问道:“郭家?” 郭家太出名了,而且家族的特征也很显着,那就是五短身材和大红的鼻子。 “嘿!眼光不错。”来人嘿嘿而笑,却缓缓的从身后取出了长剑。 “郭解?”李敢的声音更冷。 来人神态淡然,轻抚了一下红鼻子,缓缓的说道:“既知是我,何不束手就擒?” “李某与你无仇无怨,为何阻拦?” “受人之托。”郭解答道。 李敢的心一直往下沉。 当世之人把郭解称为大侠,称为圣人,但后世却有人说他是表面大侠、暗里大盗的欺世盗名之徒,不管怎样,他武功绝世那是肯定的。 这一关难过了! “放我一马可好?”李敢不死心的发问。 他的身体,不但是视死如归的将军,还是连鸡都不敢杀的大学生。 可惜,得到的却是郭解的满脸讥笑。 难逃一劫了吗?李敢苦笑追问:“可是薛家?” 郭解摇头,“薛家也是豪门,却不够让郭某亲至的份量。” “好气概!”李敢抚掌冷笑,“堂堂大侠,却乘人之危,不怕世人齿冷?” 郭解淡笑,“你们一死,其他人如何得知?” 原来是做着杀人灭口的打算! 李敢又恨又怒,大声喝道:“只待李某箭伤痊愈,杀你就象杀狗一样!” “痊愈?”郭解不屑的摇头,“受了箭伤,就算是神医义妁,也不敢说痊愈。” 义妁擅长针灸及治疗箭伤,但她行踪无定。 此时,郭解突然明白李敢离开长安、千里迢迢前来蜀中的用意。 原来是为了疗伤啊。 “既然这样,留你不得!”郭解“锵”的一下,拨出长剑。 如果说之前还有半点放纵之心,现在则起了必杀之念,因为,他害怕李敢身体恢复之后的强劲实力。 李家的武功以箭法最强,除此之外,拳脚功夫也非常高明。 元狩二年,李敢随父出征,被匈奴左贤王率四万骑兵团团包围。 危急之时,李敢手持长槊、背负四石强弓,率领几十名骑兵杀入敌阵,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 别看他现在病恹恹的样子,谁敢保证他找不到义妁?或者说谁敢保证没有其他神医能治好他的箭伤? 郭解绝对不会心存侥幸,放虎归山。 “杀!” 郭解吐气开声,长剑急刺,直取李敢。 李义早有准备,猛然前冲,长剑上撩,接下这一剑。 “当!”的一声巨响,张义全身剧震,手中长剑脱手飞出,身形“蹬蹬蹬”的连退三步。 “蠢货!” 郭解冷笑着,右足前踏,长剑一缩,正待收割张义的性命,突然一枝铁箭一闪而至,把他逼退。 射击的正是李敢! “你还有一战之力?” 郭解惊惧而视,发现李敢已倚弓而立,气喘吁吁。 原来是李敢眼见危急,出手相救,但这一箭,已把他积蓄了半天的力量全部用光。 “嘿,能否再射一箭?” 郭解冷笑着,挽起一个漂亮的剑花,身形再起。 “不准伤害我家小郎!” 两名亲兵齐声怒吼,一左一右,杀向敌人,但立即被逼退。 双方武功想差太远,即使以二敌一,仍然处于绝对下风。 此时,张义终于缓过气来,但他并不上前帮忙,而是身形一矮,背起李敢,向着右侧的小路飞奔。 狄仲大笑而呼:“张义,保护好小郞!”然后纵身而上,用尽浑身解数,要把郭解缠住。 “全都该死!”郭解冷酷的说着,手中长剑猛然斜掠。 “嗤!” 另一名亲兵的衣甲被割裂,血肉横飞,但他夷然不惧,红着双眼,手中长剑大开大合,招招都是同归于尽的招式。 他们在拼命,只希望为主人争取多一点逃跑的时间。 但双方的武功相差太远,仅几个回合,就有一名亲兵受伤倒地。 此时,李敢被张义背着,才走出二十步! “放我下来!”李敢沉声说道。 眼睁的看着这些人为自己勇而赴死,他做不到。 如果说之前因来自后世的记忆,让他对这些亲兵的感情稍为淡漠,此刻见到他们舍生忘死、不顾一切的保护自己,李敢已经被深深的震撼。 张义一言不发,拼命飞奔,在他的意念之中,只要主人逃出生天,几十名弟兄的死才算值得。 要拼命吗?郭解嗤之以鼻。 他的武功实在太高了,转眼间把另一名亲兵刺伤,然后长剑一振,刺向亲兵的喉咙。 只要走脱一人,他今天的所作所为就会公之于从,大侠之名将会轰然而碎。 所以,李敢等人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死! 那亲兵眼见剑尖临近,竟然不闪不避,狂呼:“杀!”然后身形前扑,在被剑尖刺穿喉咙的同时,双手一圈,死死的抱在郭解腰间。 “死啊!” 狄仲心痛如绞,怒吼连连,却没有半点迟疑,手中长剑捅向敌人。 他知道就是最后的机会了,这是同伴用生命争取到的机会。 他想要毕全功于一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不管力量还是速度,完全突破了平常的障碍。 “嗤~” 剑出如风,寒光闪烁。 可惜,他面对的并不是普通人,而是有着当世大侠之称的郭解。 “哼!” 郭解冷笑,身形一转,抱住他的那具尸体反而成为了他的护身肉盾。 狄仲的长剑直刺而入,在穿透同伴尸体的时候,力道已衰,正要踏步上前,再度发力之时,郭解的剑尖已如毒蛇一般钻进他的眉心。 “狄仲!”李敢痛呼。 狄仲才16岁,为人聪明伶俐,此刻却横死于此。 两名亲兵含笑而逝,他们尽力了,总算为主人争取到一些时间。 眼看李敢越走越远,郭解心里焦急,“刷刷”两剑,把犹在死死地抱住他腰间的两支手臂削断,然后一边呼喝着“站住!”一边拔足急追。 张义不管不顾的往前跑,但山路崎岖,身上又背着一个人,渐渐的力气不济。 郭解眼见越追越近,心中高兴,脚步更加轻快。 这时,李义却脸色煞白的突然停下脚步。 原来,在他面前竟然是一道断崖! “小郎……” 张义无助的哭泣。 李敢心内暗叹,安慰地拍了拍张义的肩膀,缓缓的从他背后下来,强撑着站直身体。 转眼间,郭解已追至跟前,见状不由大笑,“哈哈,李敢小儿,此乃天要绝你之路,怪不得我。” 回答他的是一枝铁箭。 郭解吓了一跳,急忙闪避,待见到来箭歪歪斜斜的跌落在自己身前,不由得笑得更欢。 “原来李家神箭,如此威猛。”郭解嘲笑着,缓缓逼近。 李敢想要举箭再射,但他胸膛上的伤口迸裂,剧烈疼痛让他冷汗直冒,想要拉开弓箭,根本是痴心妄想。 最终,他放弃了挣扎,把弓当成拐杖一般拄在地上,淡然而笑。 “放他离开,李某随你处置。” “不要!”张义惊叫,然后怒吼“该死的老贼!”向郭解冲去。 郭解那会把他放在眼内,随意的一脚踢飞。 张义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郭解走过去,又是一脚,然后再也不瞟他一眼,而是转向李敢,淡淡的说道:“交出秘匙,给你全尸。” 第6章 生死未卜 “秘匙?”李敢惊讶的反问。 薛家千里追杀,为的是报自己击杀薛亮之仇,这郭解为的却是一把锁匙? “嗯,”郭解感觉到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于是傲慢无比的点头,重复着刚才的说话: “交出秘匙,留你全尸。” 全尸?李敢内心冷笑,他是一个热血军人,见惯的是马革裹尸,别说全尸,就算生死也无所畏惧。 不过,他很好奇这秘匙到底是什么,值得郭解不远千里而来,为此不惜撕破一代大侠的伪装。 心里想着,右手不由自主的在自己的胸前摸索,手中触及的是一块黑黝黝的牌子,上边雕刻着古朴的花纹。 如果说身上最有可能是秘匙的东西就是它了。 “可是此物?”李敢问道,脑海之中出现一道倩丽的身影。 此物是临行前司马婷儿所赠,那珍而重之的样子就知此物非凡。 “不是。”郭解摇头。 不是?李敢深思片刻,把自己身上的物件一一比照,却想不出比它更象秘匙的物件,于是,他干脆不白费脑力,而是直接发问:“所谓秘匙,什么特征?什么作用?” “想弄明白再死?”郭解呵呵而笑,“可惜郭某只是受人之托,不知详情。” “哦,”李敢哈哈大笑,“原来只是一条走狗,却在此处耀武扬威。” 说完连退几步,走到了悬崖之前。 一听郭解的口气,就知绝对不会放任自己活着离开,与其备受折磨而死,还不如自己跳下去更为干脆。 “你想怎样?!”郭解想不到形势攸变,自己所谓的掌控一切变成了笑话,于是在大声怒喝声中,身形闪动,急速向前冲去。 “怎样?”李敢边笑边退,“想我一世英雄,岂容受辱于你这贱籍之手!” “你敢!”郭解心急如焚,眼见李敢已退到悬崖边上,就算使出浑身解数,也来不及把他留下。 “呼!” 郭解手中长剑如标枪一般,直射而出。 此刻他顾不上李敢的生死的,就算拿到尸体,也有很大的希望找到需要的东西。 “徒劳!” 李敢讥讽着,身形一转,纵身一跃,郭解的长剑“叮”的一声钉在地上,留下的只有一处破碎的衣角。 “不要!” 郭解又惊又怒,此刻的他,再也没有半点绝世高人的模样。 可惜他反应再快,还是迟了半步,待冲动悬崖之时,见到的只有一个正急速下坠的身影。 李敢满带讥笑的声音犹在半空中飘荡,“想要秘匙?来吧,李某在下边等你!” 郭解呆住了,这悬崖深不见底,李敢的这么一跳,只怕尸骨无存。 李敢死得倒也干脆,但自己呢?找不到秘匙,如何向那些人交待? 山风劲吹,冷飚飚,郭解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想着那些人的可怖手段,不由脸色铁青。 “只怕要早作打算啊......”郭解幽幽一叹。 此时的张义,感觉天都塌了,半晌才醒过神来,突然嚎叫一声“狗贼!”身形一纵,双臂怒张,向郭解抱去。 敌人太强大,自己根本不是对手,他想着的,只有同归于尽。 “滚!”郭解大喝。 他本已极度不爽,岂能再容一名小卒在此放肆?于是身形一偏,右手快如闪电一般伸出,一把抓住张义的衣领,然后顺手一带,把他扔下悬崖。 “啊!”张义发出不甘的怒吼,但随则狂笑着高呼:“小郎,等下小仆啊......” 山风凛洌,斜阳如血! ※※※ 李敢坠崖而亡的消息很快传到了长安城,一时间,反应不一。 他是长安城有名的美少年,再加上年纪轻轻却有着关内侯的显赫身份,明里暗里不知有多少女子把他视为梦中情人。 所以,李敢之死,让不少深闺少女和寂寞贵妇为之悲怆凄泣。 骠骑将军府,霍去病斜躺在软榻上,左手的酒杯轻轻晃荡,赵破奴快步从外边走进来,焦急的问道:“将军,李敢之事你可知晓?” “废话。”霍去病扬了扬他那好看的眉毛。 “如何是好?”赵破奴焦急的搓着双手。 在军中,他与李敢的感情最好,两人并肩战斗,同生共死,彼此之间已经说不清到底谁救过谁的性命更多一些。 霍去病瞟了他一眼,不满的说道:“为将之道,要临山崩而面不改色,看你惶急无措的样子,成何体统。” 赵破奴想不到他用军中的一套来教训自己,不由一愣,然后笑了笑,“属下身为先锋,要的是勇,将军剑之所指,就是我奋勇杀敌的方向,李敢身为副将,才须冷静机智。” “副将?啧啧。”霍去病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恼怒的说道:“他已是庶人!” 赵破奴嘿嘿而笑,“庶人或者副将,只在将军的一念之间。” “哼,”霍去病阴恻恻的冷笑,“看来你很希望与他同流合污啊?” 赵破奴一点也不怕,“希望与他一起的,何止是属下。” “一派胡言!”霍去病狠狠的骂了一句,把酒杯一亮,怒骂道:“倒酒!” 赵破奴不以为忤,屁颠屁颠的执起酒壶,给他斟满。 霍去病一饮而尽,晃了晃酒杯,才缓缓的说道:“李敢坠崖之处,一片狼藉,但至今寻找不到他的尸首。” 赵破奴精神一振,急忙插口:“如此说来,还有生还的可能?” “极为渺茫。” 同一时间,前丞相薛府的书房之内却是鸦雀无声,半晌之后,薛泽才缓缓的放下手中的牍简,看了垂首低眉地站在一侧的儿子,满意的说道:“冷静、机敏才是处事之正道,你要紧记。” 薛锋连连点头称是。 当日他拼尽全力,结果还是被雷被逃脱,再要寻找李敢,已是不见踪迹,只得含恨而归,直到今日才知李敢已死。 急匆匆的跑过来,却被父亲晾了半天。 薛泽慢悠悠的端起茶喝了一口,才笑着问道:“你匆匆而来,可是因为李敢之事?” “是,李敢已死,却不是孩儿亲手所杀,因而有所疑惑。” “死于谁人之手倒是无妨。”薛泽轻皱眉头,担心的说道:“李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才是最让人忧心。” 薛锋一惊,急忙问道:“阿耶是忧心李敢还活着吗?” “是,”薛泽点头,“李敢的勇谋兼备,是可造之才。” 薛锋大奇,急忙追问:“阿耶曾说李敢义气当先,不能谋定而后动,难成大器。” 薛泽摇头轻叹,“勇或者谋,乃是天生,但性格却是可以慢慢改变。” 薛锋瞪大了眼睛,惊呼道:“如果他还活着,那岂不是家族的大敌?” “是,为父早已派出黑锋队,必杀此人!” 薛泽说完,慢悠悠的拿起一卷牍简认真察看,完全是一副斯文长者的模样,仿佛这句杀气腾腾的说话并不是出自他之口舌。 第7章 夜郎公主 茂陵西有兴平,东为咸阳,北依九嵕山,南屏终南山,是一块绝佳的风水宝地。 武帝刘彻在茂乡狩猎时发现麒麟一只和长生果树一棵,以为祥瑞,于是下诏将此地圈禁起来,开始营造自己的陵墓,至今已经二十年。 由此而来的大量人员和物资,形成了一个大型的城镇,名为茂陵城。 茂陵地热丰富,环境优美,建几间庭院,引几池温泉,就是极好的休养之所。 因重病而辞官的司马相如正是居住于此。 卓文君几年前已经去世,司马相如另续新弦,可惜一无所出,所以,他仅有一个女儿,名叫司马婷儿。 司马相如身处官场,卓文君家财万贯,万千宠爱只在司马婷儿一人的身上。 司马婷儿貌美如花,性格温婉,所到之处,无数少年男子为之倾倒疯狂。 此刻,她正坐在软榻上,看着两名婢女忙碌的整理行装,而司马相如则在一旁苦苦相劝:“婷儿,要寻找李敢,可以派出精锐护卫,你何必亲自前往?” “李敢与薛家的仇怨是因我而起,不亲自走一趟,难以安心。” “西南夷地形复杂、民风彪悍,你身为女子,诸多不便。” 司马婷儿安慰道:“阿耶当年孤身劝服西南夷,何止艰难百倍,女儿一心只为寻找李敢,不会多惹事端。” “夷人的风俗与行事,与大汉有很多不同之处,只怕会有无心之失。” 司马婷儿笑了,“夷人风俗,阿耶何止说上一百遍,女儿早已倒背如流。” 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意志坚定,司马相如后悔不迭,“我当日不应把义妁神医的行踪告诉霍去病。” “这可不怪阿耶,”司马婷儿笑着安慰,“李敢久伤不愈,无力执刃开弓已成其心头之痛,找不到义妁,也会另找其他的名医。” 司马相如摇头不语,他心里后悔的,其实另有缘由。 ※※※ 牂牁江绵绵千里,东抵南越国,西至滇国,北接犍为郡,是夜郎国的交通要道。 南方的初冬,江水微凉,两岸红叶遍野,实乃人间美景,但金竹却没有心情去欣赏。 作为夜郎国的大公主,她是第一次离开属国,乔装打扮成普通的商人,前往汉国的蜀郡成都,总算见识到汉国的繁华与鼎盛,却是越看越心惊。 以前只知蜀锦之美,此次行程,才知汉国兵锋之利,夜郎国远远不如。 如果有朝一日汉国前来侵略,就算夜郎有高山密林、沼泽瘴气的优势,只怕也抵抗不了多久。 这并非杞人忧天,汉国当今皇帝雄才大略,远交近攻,连年北征,曾经强大无比的匈奴国被打得一败涂地,即将有举国覆灭之危。 最让金竹生气的是,竟然有人在蜀中吹嘘夜郎国遍地黄金、粮食成堆。 这不是露富于外吗?在武力不足之时,这无异于三岁小儿手提黄金行走于荒野之中,只会徒招横祸。 望着湍急的江水,金竹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必须早作打算,否则匈奴之后,下一个灭国的将是夜郎。” 守护在身后的亚朵却是听得清楚,接口问道:“大公主,你说皇上会信吗?” 她母亲是金竹的乳娘,两人特别的亲近。 金竹正要回答,突然甲板上一阵喧哗,亚朵跑过去看了看,然后后“蹬蹬蹬”的跑了回来,饶有兴致的说道:“是捞起来一个人,公主要不要看?” “溺水者而已,有什么好看的。”金竹摇头。 “是汉国人啊。”在船上呆了两天,早已百无聊赖的亚朵对任何事情都感觉有趣。 “汉国人?”金竹惊诧了一下。 从朱提山开始,已经算是夜郎国的属地,她们水陆两路走了几天,早已深入腹地,怎么会有汉国人出现? 不好,难道是汉国人的探子? 金竹象是一只受惊的兔子,见到汉国人,就会条件反射的特别警惕。 “嗯,汉国人,”亚朵点头,“不过长得可真丑。” 金竹白了她一眼。 又不是找夫婿,你管人家丑不丑? 江水冰冷,好心肠的船夫早把捞上来的人身体的衣服扒掉,换上了粗布衣裳,几件扔在一旁的衣服显得破烂不堪,却是丝绸面料。 此人也不知道在河水里泡了多久,浑身上下苍白肿胀,如果不是胸膛微微起伏,与溺毙的尸体无异。 难怪亚朵说他长相丑陋。 岩旺走了过来,低声请示:“此人来路不明,是留下还是丢弃?” 他是护卫的首领,更趋向于把溺者丢回水中,以保证公主的安全。 “情况如何?”金竹问道。 “他的身上有伤,”岩旺低声报告说:“胸膛有一未痊愈的旧伤,似乎是箭伤;浑身上下多处皮肉之伤,应是岩石树枝削割所致。” “箭伤?”金竹眉头一皱,然后吩咐道:“给他敷上狍子草,别让他死去。” 狍子是一种极有灵性的动物,一旦被猎人的射伤,逃离之后就会寻找一种草药,服食之后就会痊愈,夜郎人把这种草药称为狍子草。 岩旺点头,正要离开,却听金竹问道:“这里离王都还有多远?” 岩旺反身招手,一名船夫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答道“五里之外是夸都河滩,三日之后,可达王都。” 这时,夸都河口的一处叉道上,十几艘大小船只悄然停泊,两岸峭壁上的树密草长,把这些船只遮掩得严严密密,外人不靠近十米以内,休想见到一丝踪迹。 “啾......” 远处突然升起了一枝响箭。 “来了!”亡波大笑,兴奋的一跌而起,低喝:“开船!”十几艘船只好蛟龙出海,气势汹汹的朝外冲去。 凌厉的箭声也惊动了金竹,急忙抬头,只见不远处的山顶上,一枝鸣镝带着一缕浓烟,冲天而起。 站在船头的岩旺早已脸色大变,高声大喝:“敌袭!”说完立即取下腰间的牛角,吹响了警报。 “嘟......” 原来零散地在江中行驶的几艘船只,快速的汇集过来,把金竹的座船团团护住。 敌人瞬间即至,首先出现的是十几块巨大的竹排,竹排上烈焰融融,顺着湍急的江水,直撞而来。 “不好!”金竹脸色平静,内心却是大为震惊,敌人竟然连火油都准备到了,明显是早有预谋。 自己乔装出行,行踪保密,是谁透露了消息? 这里已近郁邬,属于彝部夜郎的领地,难道......是果基俄尼想要害我? 第8章 聪明的汉人 三天后,当大公主金竹带着两艘船、几十兵残兵回到夜郎王都的时候,举国震惊。 要知道,她出行之时带走的可是七艘船,战士一百五十人。 鳖族老祖宗乃是破竹而生,长大后成为竹王,建立了夜郎国,大公主取名为竹,可以想象她在当今夜郎皇心中的地位。 王国之中,有人流传皇帝已经把长公主默认为第一继承人。 此刻,夜郎皇宫之内一片肃然,高高的皇座之上,皇帝金鹰脸带杀气,目光如钩,而站在下边的大臣们低首垂耳,噤若寒蝉,唯恐稍有不端而被皇帝点头。 最为彷徨的是郁邬部落的首领沙玛依尔,他跪在地上,浑身上下早已被冷汗湿透了。 这几天,他已经把整个领地翻了一个底朝天,却一直无法找到那伙贼人的半点消息,不知他们从何处来,不知为何要袭击长公主。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活生生的一百多人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金竹坐在父王的右侧,强作镇定,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天,现在回想,仍然心有余悸。 那些敌人的竹排不但有火油,还竹子的前端安置有铜刺,如果撞击在船身上立即紧紧的连接在一起,目的是减慢船只移动的速度。 之后,是如雨一般的箭矢。 减慢了速度的船只简直就是一个个固定的靶子,几个照面,士兵就倒下了一大片。 最后还是岩旺舍命拖住敌人,才侥幸逃回来了两条船和几十名士兵。 除此之外,只有那个从江水里救上来的汉国人。 同此时刻,公主府人来人往,但忙而不乱。 经过几天休息,差点给吓傻了的亚朵终于回过神来,此刻正左手叉在腰间,右手挥动着一根油光滑亮的小竹鞭,威风凛凛的指挥着一大群奴仆搬运着从汉国带回来的货物。 原本七艘船上满满当当的都是丝绸蜀锦,现在已经所剩无多了,不过这样更显珍贵。 “丑人,把这些布匹搬到左边的房间,小心不要弄脏!” 不知咋的,亚朵就喜欢把这名捡回来的汉人支使得团团转。 这名捡回来的汉人,正是李敢。 其实,他算是运气很好的了。 从悬崖上跳下来之后,直接跌落江水之中,受的都是皮外之伤,经过几天的休养,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身体不再浮肿和苍白,脸容恢复了俊朗,但亚朵就是喜欢叫他丑人,李敢只有徒呼奈何。 “丑人,公主用珍贵的草药救你一命,必须好好报答,懂吗?”亚朵大声的训斥着。 看着亚朵手中挥动着的竹枝,李敢连忙用力的点头。 在这个世界,他是长安城的官二代,曾经位列关内侯,身份尊贵无比,但他的灵魂之中的另一个人,却是一名从大山里走出去的大学生。 所以,对于劳动,他并不拒绝。 况且亚朵说的是实话,金竹公主把他从水里捞起来,就是救命之恩,胸膛上的箭伤,经过狍子草的治疗之后,伤口发热发痒,这是即将愈合的好迹象。 “或者,真的可以把箭伤治好?”李敢想着,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一待伤愈,他恢复武勇,就是天高任鸟飞之时,凭着他百步穿杨的神技,不管到那,都可以赢得一席之地。 再说,夜郎国有水路北接犍为郡,东至南越国,这两人地方都是属于汉国,总有机会可以回到长安。 他是捡回来的,来历不明,被当作普通的仆役使用,但夜郎国没有汉国那样强烈的等级观念,就算是仆役也相对自由,只要积蓄到一定的财物,就可以脱离主家。 既然如此,暂时在此安息养生也是不错的。 这布匹足有五十斤,李敢的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力气不足,扛在肩上一歪一扭的,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亚朵跟在他身后走了几步,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忍不住伸手帮忙托住一端,直到李敢把布匹送入仓库。 “丑人,别搬了,你去织造房一趟。”亚朵决定发一次善心,“昨天有几张帘子坏了,急需更换。” 李敢高兴的点头,急匆匆的走了。 夜郎国地处高山,多的是树木竹林,所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普通民众住的是用树木所建的吊脚屋,门帘、床席等用具大多是用竹子所制,饮水用的是竹简,吃饭用的是竹碗。 亚朵所说的帘子就是由竹子劈成细条状之后编织而成。 织造房里传出叽叽喳喳的女声,这些女子一边忙碌,还少不了左一句右一句的说长道短。 李敢走进去,直接找到了她们的首领,说道:“西兰,今天编造的帘子有多少?亚朵等着使用。” 岩旺英勇战死,西兰正是他的婆娘。 前天金竹公主在月亮河上为战死的战士举行水葬,李敢作为幸存者之一,行了跪拜之礼;西兰则抱着岩旺的牌位哭得天昏地暗。 “三张帘子,四张席子。”西兰柔音回答。 李敢摇头,“才三张?只怕不够。” “仓库里没有存货,这些都是今日新织好的。” 造成帘席紧缺的原因正是前天的水葬,就算打捞不到死去战士的尸体,也用帘席裹住他们常用的衣物,投入水中,以当记念。 “才?啧啧!这话说的可真轻巧!”旁边一个胖乎乎的女人插口说道:“知道我们已日夜劳作吗?手脚一刻不停。” “春木尼莫,”李敢侧身称呼了一句,然后说道:“我只说数量不够,并无其他意思。” 这个胖大婶的丈夫,正是当日把李敢从水里捞起来的船夫木生,算是大恩人了,所以李敢对她相当客客气气。 西兰双手一直不停,一边编织着一边说道:“我们也想更快一些,但织造帘子,一条一缕都要花费功夫,快也快不上来。 请告知亚朵,所缺少的数量,明日一定补上。” 李敢蹲在一旁,观察了一会,只见这些女人一根竹条一根竹条的纵横交织,确实如西兰所说的,速度缓慢。 李敢想起了后世里介绍的土法织布,其实与这些女人的织帘织席有很多原理相同,于是说道:“或者有一个方法,可让你们编织更快一些。” 说完找了两块木片,一块在中间打了一排小孔,再在另一块上交错的打了两排小孔,把织造用的竹条穿插其中,试了一试之后发现这方法虽然简陋,却比西兰她们现在的方法快捷了一倍。 李敢它当作雕虫小技,但对于织造房的女人来说,却意味着成倍增加的钱财。 很快,经过春木的渲染,这件事情慢慢的在公主府传开了,于是有人称赞李敢的聪明,但也有人把他恨上了。 岩茂是岩旺的弟弟,一直垂涎西兰的美色,好不容易等到哥哥死去,让他有下手的时机。 一个守寡的女人还不容易对付吗?等到她贫困潦倒、孤独无助之时,只要勾一勾手指就会乖乖的爬上床。 现在呢?那个该死的汉国人破坏了他的好事。 第9章 李广遗留的锦盒 沉寂之久的朱提山,在最近又慢慢的热闹起来,来路不同的几路人马,总数不下百人,在各个山峰之中寻寻觅觅。 “东侧山峰也找不到任何踪迹吗?”司马婷儿手中拿着刚刚传送过来的消息,轻声叹息。 她带领的奴仆已经把整个朱提山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别说李敢的人,就算是尸体和物品,也是一件也找不到。 家将劝道:“女郎,我们在这里逗留已经超过十日,应该停止搜索。” 最近带人在搜索时,常常遇到一些来历不明的人物,他从对方的目光之中觉察到浓浓的敌意。 他认为此处已成是非之地,应尽快离开。 司马婷儿表面柔和,内心却是坚持已见,当下右手轻摆,轻声说道:“再多找几日,再作打算。” 作为当事的人李敢,不知有无数人在为他的失踪而操心,留在夜郎公主府中,一边劳作一边养伤。 最让他高兴的是,昨天竟然在伤口刚刚愈合的皮肉上拔出了一小一枚破碎的小树枝。 汉代的医术低劣,受到箭伤多是剜肉拔箭之后用草木灰止血,所以一部分人是因痛疼而死,一些是伤口感染而死,侥幸不死的有一半因为伤口内留有异物而无法真正痊愈。 所以,就算敢于接受刮骨疗伤之人,最终的结局也是箭伤迸裂而失去战斗力。 李敢万万想不到在这夜郎国会有狍子草这样神奇的药物,竟然能把他伤口中残留的异物排斥出来。 他已经仔细查检查过了,伤口的周围隐隐约约的还有七八个小黑点,应该是某些植物或碎石的残片,等到全部排出,也许就是彻底痊愈之时。 “你竟然喝酒?”亚朵娇喝,竹鞭从李敢的耳边呼啸而过,把他吓了一跳。 李敢缩了缩头,连忙解释:“昨晚见到木生等人,高兴之下,多饮几杯。” “木生?”亚朵的眉头一展,“除了他,还有谁?” “都是当日一起回来的那些人。” 夸都河口一战,七船人死剩两船,一同归来的人算得上同生共死过一次了。 而且木生把李敢从江水里打捞起来,有救命之恩,大家欢聚,多饮几杯并不过份。 但亚朵关心的明显不是这个。 “只是一起回来的人?”亚朵冷笑,“西兰呢?不在一旁帮忙?” “只在火房之内忙碌,未曾入席。” “呵呵,为什么不邀请她入席?”亚朵阴恻恻的笑着,“念在你的恩情上,她肯定不会推辞。” “那来的恩情啊,我只举手之劳。”李敢看着在眼前晃动的鞭影,不由心惊肉跳,急忙说道:“公主与你用珍贵的草药救我一命,才是真正的恩德情。” 亚朵一听,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又耀武扬威的斥呵了几句,才扭着杨柳一般的腰肢施施然的走了。 李敢无奈的摇头,扛起一把竹子,准备送往编造房。 他一个汉国人,孤身一人来到这夜郎国,认识的人没有多少,木生等人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更应珍惜。 木生把他救起来的时候,一是出于好心,二是不知他是外族人,当然,现在不同了,看在李敢想出加快织造帘席的办法,让春木、西兰等人小嫌了一笔,木生就会与他把酒同欢。 昨晚之行,李敢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取回捞上船之后脱下来的衣物。 那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倒也罢了,但一些帖身的小物品不能说丢就丢。 其中就有一个李广在自杀之前,让人寄回来的一个锦盒。 里边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封信,信里劝说李敢一切以家族为念,改掉他心浮气躁的毛病。 可惜这封信到达李敢手中之时,已经迟了一步,李敢早已怒火中烧的冲进大将军府,掌搁卫青。 不管怎样,也算是李广的遗物吧,应该好好珍惜。 只可惜这锦盒因为泡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已经变形腐烂。 “砰!”的一声,然后是一个人“唉哟唉哟”的呼痛。 李敢一惊,醒过神来,才发觉自己想得入迷,一不留神,撞到人了。 “可有伤到?”李敢关心的说着,急忙放下肩膀上的竹子,想要把瘫坐在地上的人扶起。 “唉哟,好痛!”来人一把将李敢的手拍开,大声骂道:“你是是瞎子吗?” 很快有人围了过来,轻声议论着:“都起不来了,只怕伤得不轻。” “是岩茂。” “帐房先生?” “李敢撞的?这下麻烦了。” 岩茂负责公主府的物资计算,地位很高,远不是李敢这种普通的仆役所能比拟。 不过说最后这句话的人,似乎是话中有话。 这时,李敢已经是第三次伸手过去想要把岩茂扶起来,不过都被狠狠的拍开,李敢就算再傻,也知道对方是有意的为难自己,于是双手抱在胸前,皱眉问道:“你想如何?” “唉哟,痛啊!”岩茂不答李敢的说话,反而转向围观的人,大声说道:“我浑身上下无一不痛,要点医药费并不过份,对不对?” 众人纷纷称是。 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李敢不愿惹事,于是自认倒霉的说道:“我身上仅有一百文官钱,全部给你,当作赔偿。” 说完从身上把钱袋取出来,递了过去。 跌落水中之后,身上值钱的东西全掉光了,这一百钱是他辛苦了一个月的工钱,昨天才刚刚领到手,现在就被讹诈走了。 “一百钱?医药费用也许够了。”岩茂满意的把钱袋轻抛两下,突然阴恻恻的说道:“但是只有医药费吗?” 李敢皱眉,“还有?” 旁观之人越来越多,不过同情李敢者居多。 岩茂装模作样的大呼小叫,脸上去没有半点的痛苦,明显是讹诈,再说,一百钱已经不少了,已经足够普通的四口之家生活一个月。 “嗖!” 熟悉的竹鞭破空之声,然后是亚朵冷酷的说话:“不用干活吗?把你们的工钱全扣光!” 围观者大惊,一哄而散,不过有人觉得好戏在后头,于是在工作时不断的探头探脑,偷偷的瞄上几眼。 岩茂犹豫了一下,最终并未从地上站起来。 亚朵是公主的亲信,地位很高,岩茂深有畏惧,但听说她对李敢一直都是呼呼喝喝、横眉怒目。 再说,一个帐房先生,一个普通的仆役,这身份天差地别。 所以,岩茂相信亚朵一定会帮自己。 第10章 最大的优势 亚朵看了李敢一眼,见他眉头紧蹙的样子,不由得意的抿嘴一笑,然后用竹鞭“叭叭”的在地上抽了两下,笑嘻嘻的问道:“岩茂,地上躺着很舒服吗?” 岩茂一愣,感觉她语气不太对,急忙说道:“我浑身疼痛,想起也起不来。” “嗯,可能是断骨伤筋,”亚朵点头,“那你静躺着,别动,等我把医者找来。” 说完一指李敢,大声喝道:“你还在发呆?快去找人!” “啊?”李敢一愣,随则明白她是在帮自己,大喜之下,就要离开。 岩茂惊了。 你到底在帮谁啊,让这小子去找人,不是给他离开现场的理由吗?再说,如果他半天没回来,我怎么办?继续在地上躺着装死吗?那也太傻了吧。 岩茂越想越不对,但亚朵话已说出,他又不敢反驳,眼睛一转,计上头心,于是一边呼痛一边说道:“我的伤倒是小事,就怕影响公主的帐目登记与计算。” 这是恐吓! 亚朵不禁大皱眉头。 夜郎国穷山僻水的,讨个生活不容易,这样和环境也让人磨练出强壮的体魄和勇猛的性格,所以不愁找不到武勇之人。 但夜郎国并未有自己的文字,识字学数只能派人去大汉国偷学,或者财色利诱一些汉人过来替夜郎国卖命。 可以想象其中的艰难。 岩茂是夜郎国极少数有文化之人,这正是他横行无忌的原因。 亚朵犹豫了一会,瞪了岩茂一眼,缓缓的说道:“说实话吧,你想如何?” 岩茂的行动很明显是找碴的,这骗不了人,但他的威胁太有效了,亚朵只能无奈的服软。 岩茂阴谋得逞,得意的笑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不提出太高的要求,就让他赔我一年工钱如何?” “你一年的工钱?五千钱?”亚朵的脸色一沉,“你也太过份了。” 实在太过份了,几个偷偷旁观之人在大摇其头。 岩茂一年的工钱是五千钱,而李敢才一千多,那不是要用五年去偿还债? “过份吗?并没有,”岩茂得势不让人,嘿嘿而笑,“如果不答应,我找公主去。” 亚朵大感觉无奈,歉意的对李敢说道:“如何是好?要不,让他减少一半?” 李敢苦笑,减半也是二千五百钱,这深坑啊,我钻进去还想翻身吗?你到底是想帮我,还是想害我? 正想说话,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然后是一句清冷的说话:“什么事需要找到本公主面前?” “大公主!”众奴仆俯身行礼。 李敢急忙望了过去,只见金竹俊俏的小脸带着冰冷,正在几名护卫的簇拥下款款而来。 最近她的心情很不好。 袭击者一直没能找到,这让夜郎皇大发雷霆,沙玛依尔早已被砍掉头颅,尸体高高有悬挂在城门之上以儆效尤,除此之处,有关的军队和地方的首领也被砍掉了十几个。 彝部夜郎的大王果基赤子,也把自己的王子送到了王都以示忠诚。 彝部夜郎是夜郎国的母族,每一代都有联姻,这果基赤子正是金竹的亲舅舅,两方的关系非常亲密,但在权力斗争面前没有亲情。 反正,那些袭击者一日不找到、不清除,整个夜郎国休想安宁。 金竹心善,刚去王府别院之中探望了被囚禁中的小表弟,被他那抱头缀泣,泪流满脸的可怜样子弄得心烦意乱。 想不到刚回家,却听到有人要找自己辨说。 “亚朵,何事喧哗?”金竹扫了还瘫坐在地上的岩茂,皱着眉头直接发问。 亚朵急忙答道:“我刚来时,岩茂在大声呼痛,说李敢把他撞伤。” “李敢?”金竹微微一愣,才想起说的是捡回来的那名汉人,记得当时还怀疑他会不会是奸细来着,只不过遇到袭击之后,把这些事全抛在脑后了。 不对,此去成都的所见所闻,还未告诉父皇,而且,袭击会不会与汉人有关? 金竹越想越是心惊,不由得更加的焦燥不安,眼见李敢一脸无辜的样子,不由心生厌恶,冷冷的说道:“既是撞伤,理应赔偿。” “李敢已赔他一百钱,但岩茂还想索要延误工时的五千钱。” “五千?”金竹也感觉这钱太多了,于是说道:“减半吧。”说完就要离开。 岩茂开心极了,如果不是公主在旁,必定大笑出声。 李敢却急了,大声叫道:“大公主,请留步。” “嗯?”金竹想不到这汉人胆子如此之大,停步转身,冷眼相看。 一旁的亚朵急了,一断的对李敢使眼色。 李敢视而不见。 他有一份来自两千年后的记忆,那时候的人,讲究的是人人平等,就算金竹高高在上让他有点害怕,但至少没有怕到连话也不敢说的地步,于是说道:“大公主,我撞到岩茂,赔他一百钱,这倒可以,但他自恃帐房身份欺诈恐吓,希望公主为我作主。” “你不服?”金竹呵呵而笑,“那也要等到双方的身份相等再说。”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讲究等级的社会! 但李敢豁出去了,依旧不依不挠的说道:“记帐而已,在我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咦?好大的口气。”金竹笑着摇头,“莫非你会数艺?” “会!”李敢一见有转机,立即答应。 “呵呵,”岩茂傲然而笑,“数艺乃是神技,岂是你一小小仆役所能懂的?” 这个年代,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数艺就更加精深了,整个夜郎国不会超过五十个人敢说会。 李敢对他理也不理,而是向金竹说道:“李某深感公主的救命之恩,一直期待有报答的机会,绝对不敢有半点欺骗,如果不信,我愿意接受任何的验试。” “验试?”金竹来了兴趣,“亚朵,把竹简给他。” 很快,竹简与刻刀拿了过来,李敢知道机会难得,“刷刷刷”的几下,写出了一道数艺题,然后平摊在矮几之上。 此刻的金竹,脸上的谑戏之色已经不见。 夜郎国物产丰富,人人武勇,如果说最缺的是什么?那就是缺乏有知识的人。 这李敢出题,刻写数字之快和准,在金竹认识的人之中只有一个,那就是最受她父皇信任的夜郎国丞相——曾乐。 一时间,金竹更加怀疑李敢的身份。 半晌之后,金竹强行压制内心的情绪,走到矮几旁边,定神一看,只见上边写着: 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这道题,你会解吗?”金竹问道。 但一看旁边的岩茂已经是一脸惨白,仿佛傻了一般,就知道这是一道极其高深的题目,高深到岩茂只能仰视的地步。 第11章 都是摆显惹的祸 岩茂败了,一败涂地。 以他还在用画几根树枝或者几只小鱼代表物体,用横竖笔划代表数量的能力,用李敢的眼光来看,那只是幼儿园的水平,而且是幼儿园小班。 这一刻,李敢终于明白自己的最大优势是什么,并不是曾经的关内侯的身份,或者百步穿杨的神技,而是脑袋里的知识,那份来自两千年之后的记忆。 之后,李敢又小露了几手,简单的写下两首乐府诗,立即把在场所有人都镇住了。 “从今后,你是公主府学堂的先生!”金竹果断的作出了决定。 确实,金竹深得父皇的宠爱,但也不是没有对手,她的三皇兄金星就是其中之一。 金星英勇善战,身为兵马大将军,执掌着夜郎国三分一的兵权,但他因善战而好战,故有残暴之名。 相反,金竹重于内政,优势在于朝庭之内大臣对她的拥护,以及良好的民间声望。 要说她最大的缺憾,就是缺少一个帮她统筹全局、运筹帷幄之人。 这次她冒险前往成都,一是想要开阔视野,查探汉国的实力,其实也有另一个心思,就是期待能寻找一个能媲美丞相曾乐的人才。 可惜,别说这样的高级人才,就算低几个档次的也一无所得。 汉国刚刚取得了北征匈奴的巨大胜利,所有人都是满怀信心,爱国之情高涨,稍微有一点能力的人已经赶往长安城,期望把自己的一身才学卖给帝皇之家。 所以,金竹只能空手而回。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半路上随手捡回来的一个人,竟然正是自己苦寻不得的“人才”。 金竹不敢期望李敢有丞相曾乐的能力,但“六艺”至少李敢已懂其二,已经算是难得的人才。 岩茂灰溜溜的走了,走之前还不忘记乖乖的把一百钱还给李敢。 公主府先生没有实际的官品,但它内在的能量太大了,绝对不是岩茂惹得起的。 当天晚上,李敢搬进了一栋两层高的小楼房,房间内装饰华丽,还有一名年轻貌美的小女仆在小心翼翼的服伺着。 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时间遇到的是伤病,追杀,然后跳崖,落水,差点死掉了,最后还落得个流落异乡,身为仆役,今天总算是从地狱来到了天堂。 这叫知识改变命运吗? 李敢得意的轻笑,然后在吃饱喝足之后,开始准备明天的授课内容。 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李敢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既然享受着公主府先生的待遇,就必须拿出一些真本领。 所谓的真本领,李敢认为幼儿园的知识已经足够了。 谁让夜郎国的文化水平这么落后呢。 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大汉国在彻底击溃匈奴之后,转过头来解决国内的问题。 元鼎五年灭南越国,元鼎六年平定西南夷,至此,完成了中华民族的大统一。 所以,别看现在夜郎国威震八方的样子,其实它距离灭亡的时间只有七年了。 李敢曾为汉国的高级将领,深知汉国兵锋之利,凭着夜郎国的实力,想要抵抗根本就是螳臂当车,再说,李敢身为汉人,也绝对不会做出叛变族群之事。 那么,李敢要做的,就是好好地享受这一段时间的平静生活,如有可能,就利用自己的能力,降低两个国家在战争之时的惨烈,减少两个民族在融合过程中的痛苦。 第二天一大早,平时空荡荡的公主府学堂已是坐满了人,有不少胆大的小丫和仆役,则是躲在学堂的门窗之后偷偷的往里望。 大家都对李敢这个一步登天的新先生感觉到好奇。 能进入学堂的读书之人都是金竹一系的亲属,其中以坐在第一排的金慕小王子和金沙小公主两人的身份最为尊贵 与他们分隔了一条宽敞的走道之后,是一些将领的儿女。 亚朵静静的坐在最后排,细心的观察看一切。 她是接受金竹的命令前来,目的就是要看看李敢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李敢手中拿着一块木板,缓缓的走到讲台上,把木板小心地放置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然后拿出一根削尖的木炭,在木板上写下了一至十、百、仟、万共十三个数字。 “这几个数字,你们认识吗?”李敢问道。 学生们纷纷点头。 这些学生不是第一天上学,这几个最基础的数字他们都已学过。 李敢满意的点头,然后在对应这几个数字的下方的写下了1......10,然后笑着说道:“两种字的写法不同,但含义却相同,现在要求你们一天之内把它们记熟。” “你的水平只有这些吗?只换个写法,并无多大意义。“金慕小王子又是失望又是疑问。 上课之前,同学们都在议论新来的先生到底有多厉害,能让金竹皇姐一见之下任命为学堂的先生。 本以为他会惊世骇俗的露上一手,至少诗词歌赋的写上几首,或者数艺出上几题,想不到只是写出最简单的几个数字。。 “只有这些?可别小看这几个数字。”李敢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学生们见识真正的威力,于是说道:“我举个例子。” 然后写下了一万一仟一百一十一,再在其下写下之后,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之中,笑了,“倒数第一位的1是一,第二位的1是十,第三位的1代表着一百,如果我说这两列数字,含义相同,你们还认为并无意义吗?” 金慕还在一片迷惘,亚朵已经震惊的一站而起,大声问道:“这是新型的数术?” 她是金竹公主的得力助手,日常事务均有所涉及,见过帐房里那一堆堆的竹简,可以想象得到,当一万一仟一百一十一变成了之后,可以省却多少的人力物力。 李敢笑着点头。 今天是阿拉伯数字和十进制记数法首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他就不信镇不住眼前的这些小土鳖。 金慕还是不懂,但金沙小公主已“噔噔噔”的走到后排,歪着头问道:“亚朵,先生很厉害么?” 亚朵已经不知道如何回答了,只能用力的点头。 第二天,来听课的人更多了,不过学生换了另一批人,由小王子小公主换成了整个公主府的帐房先生。 李敢的手中,却多了一个简陋的算盘。 岩茂在下边如坐针毡,李敢那似笑非笑的目光,让他深感惊惶,一些知道他与李敢恩怨的人,早已坐得远远的,深怕会受到牵连。 此刻的岩茂再也没有半点与李敢争锋之心,他对西兰那丰满身体的渴望远远低于对李敢的恐惧。 “你如此高超的能力,却藏在普通仆役之间?这不是坑人吗!”岩茂都想哭了。 可惜任何的怨恨都无法阻挡李敢的锋芒,当算盘这样的神器出现在眼前,金竹公主再也坐不住了,立即让亚朵把李敢带到她的跟前。 “你到底是谁?”金竹沉声问道,脸色阴阳不定。 第12章 不输歌姬之一舞 李敢一听,心想坏了,一心想着摆弄自己的才学,却忘记正身处他乡异族,一不小心,是会掉脑袋的。 怎么办? 李敢不想多想,立即答道:“我来自蜀中。” “蜀中?李家?”金竹追问。 李敢暗暗叫苦。 随便说一个家族?以金竹的身份,只怕很快就可以派人前去核查真假。 直接说自己是飞将军李广的儿子?曾经的关内侯?这倒是有一件证物。 李敢不由得想起了身上的那个小锦盒,其中的那封李广遗留的亲笔信,应该能证明自己的身份。 但是,李敢不敢把它拿出来。 如果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是来自汉国着名的军人世家,只怕金竹会直接把他视为奸细,推出去砍头。 再说,经过江水的泡浸,锦盒已是残破不堪,李敢在察看时却发现一个夹层,其中藏有一物,研究了几天,一直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 “蜀中司马家,我只是仆役,所以姓李。”李敢终于想到了一个合理的说辞。 “司马?”金竹却是心中一动,急忙问道:“可是司马相如?” “正是家主。” 别看司马相如的官职不高,但他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却是世人皆知,是无数年轻男女崇拜的对象。 而且,司马相如于建元六年曾经出使巴、蜀,一篇《谕巴蜀檄》深得西南夷各族的拥护。 “当真?”金竹犹在半信半疑,继续追问道:“为何你要远离蜀中?为何会坠入江中?” “家主病重,偶然得到神医义妁的行踪,到处寻找,不想会失足坠入江中,幸运的遇上公主,将我救起。” “哼,汉国的数艺,有如此厉害了吗?” 李敢露出了追忆的神态,笑着说道:“我本是管家,也算家主信任的人,所以得他亲传不少的技艺。” 金竹冷笑,“说得倒也合理,但你身上箭伤,如何解释?” 李敢不急不缓的回答:“这是旧伤,因家中大女与人争执,我因此而受伤。” “你要说真话,不准欺骗公主!”亚朵大声说道。 这一句貌似喝令李敢,其实她暗自里喘了一口长气,终于放下了高悬着的小心肝。 金竹正在思索着,闻言笑了,“行,本公主就当是真话,李敢,别怪我怀疑,你来历不明,公主府又不是寻常之地,不得不小心。” 李敢表示明白。 “李敢,公主用珍贵的草药救你一命,必须好好报答,懂吗?”亚朵大声的训斥着。 见她又是这一句,李敢只得苦笑以对。 金竹左右打量了一下两人的神态,突然璀璨的一笑,“李敢,如果你安心留在这里,建功立业之后,本公主必有重赏,到时钱财美色,应有尽有。” 说着突然露出神秘的笑容,接着说道:“好似亚朵这般的美丽女子,也会有的。” 诱惑,明目张胆的诱惑。 亚朵已经大发娇嗔、捂着小脸跑了,临走前还重重的踢了李敢一脚。 金竹则是很满意的看着这一切。 如果李敢真的是人才,正好用亚朵栓住他的心。 李敢的教书生涯轻松又惬意,以他的水平,随便弄一点小玩意出来,都足够他的学生们惊艳半天。 斜阳西下,湖面上波光粼粼,李敢躺在公主府后花园的草坪上,舒服得连手指都不想动弹一下。 金沙小公主“噔噔噔”的跑过来,用力的拉着李敢的衣袖,口中焦急的大叫:“先生,为何我的风筝无法飞起?” 李敢只得起身,接过她手中的风筝,调整了一下几根引线,然后用力的往上一抛。 风筝高高的飞起,小公主欢快的笑着跑远,李敢再次躺回草坪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也享受着学生们崇拜的目光。 对,是崇拜,如果说金慕小王子等人以前最崇拜的人是他们的皇姐金竹的话,现在则增加了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先生——李敢。 用几根竹片、一块绸布做成的风筝就能如小鸟一般飞到天上,这样的人不值得崇拜吗? 亚朵踩着柔软的小草,悄无声息的走过来,丢下一盘红彤彤的水果,然后羞红着小脸,一溜烟的跑到远处,捂着“卜通”乱跳的小心肝,偷看着李敢的一举一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李敢的身体基本恢复,亚朵每次见到他那腰细膀宽的躯体、英俊秀气的面容,就止不住的一阵出神。 “跑什么啊?”李敢拿起一只水果丢进嘴里,喃喃自语着,“要不要告诉她,其实我挺喜欢听到那清脆的竹鞭声音呢?” 自从李敢与金竹的一番对话之后,亚朵出现在他跟前的次数明显减少,至于那清脆响亮的竹鞭声,当然也是听不到了。 很是让人遗憾。 其实,李敢的内心里并没有表面上那么悠闲,这几天一直在想,金竹是否已经派人前往蜀中查核自己的身世。 如果司马婷儿知道有人在调查,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 是否认?还是承认之后设法前来相救? 其实,此时的司马婷儿还在朱提山。 朱提山再次恢复了寂静,怀着各种目的人带着失望,一批又一批的离开了,只剩下司马婷儿带领的几十人仍在搜索。 骠骑将军府内,霍去病斜躺在他最喜欢的软榻上,手中的酒杯已经空了,却一无所觉。 “李敢可能跌落江水之中?这消息是否可靠。” 他的表情还是一副吊儿啷当的样子,但语气已经很认真。 “可靠,”赵破奴点头确认,“消息来自薛家,薛锋应是最后与李敢接触之人,他的说话有几份可信。” “沉江而死?真是可惜。”霍去病轻轻的叹息着,沉吟了一下,不死心的问道:“那处江水,通往什么地方?” “那里其实是北牂牁的一处分支。” “牂牁江?”霍去病大感头痛。“据说延绵千里,就算李敢未死,也不知他会漂到多远。” “将军,如何是好?” “查,”霍去病最终还是不愿放弃,“牂牁江中下游一带属于西南夷,唐蒙及司马相如对它最为熟悉,可以去询问一下。” “其实,司马婷儿亦在朱提山。”赵破奴说着,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 “嘿嘿,情孳!谁让人家是锦李敢。””霍去病讥笑道:“我早已说过,李敢无须战斗,只需脱光身子在阵前献上一舞,敌人必定不战而降!” 赵破奴哈哈大笑,“等李敢回来,就让他身穿华丽的舞衣,在将军面前献上一舞,只怕比起春风楼的歌姬一点也不差。” “对,就这么办,”霍去病笑着摇头,“只是,你有躲过他神箭的信心吗?” 两人拿着李敢的容貌调笑了一番,走到行军地图之前,开始策划下一步的营救之法。 他们并不知道,另有几股不同的势力,正沿着牂牁江的走向,搜索着李敢的踪迹。 第13章 酷冷的权力之争 李敢不知危险正渐渐逼近,正惬意的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亚朵则拖着金沙公主的小手,深怕她会走失。 “先生,你会参加摔跤吗?”金沙娇憨的问道,目光中带着崇拜。 在她想来,先生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李敢笑了,“看先生摔跤与吃圆根酸,你任选其中的一个。” “啊?”金沙犹豫了,两只娇嫩的手指比划了半天,最终还是无法下决心选择那一个,于是不甘心的问道:“能否两个都要?” 李敢正要说不,亚朵已经狠狠的踩了他一脚。 夜郎国地处副热带,到处是深山密林,雨量丰富,气候潮湿虫蚊众多,所以,火焰浓烟成了人们最好的防御,久而久之,形成了凭借各种神话故事而兴起的火把节。 火把节是一个盛大的节日,有摔跤、跳舞、斗兽之类的节目,而小孩喜欢的当然是各种各样的食品,这些食品大多是采摘于深山密林之中,平时很少能够吃到。 而李敢用来诱惑金沙小公主的圆根酸则是用一种极为稀少的野菜腌制而成,味道酸甜适中,非常可口。 当然,也极为昂贵。 越到集会的地点,人流量越是密集,金沙人幼力弱,就算有亚朵拉着也是寸步难行。 金沙急了,娇声问道:“先生,能否象风筝一样飞过去?” 李敢笑了。 王府那么多护卫都被你赶得远远的,我能有什么办法?还异想天开的用风筝…… “李敢!” 女子带着欣喜的声音。 李敢急忙望了过去,发现叫他的是春日,在她的身边,西兰丰满的身躯俏然而立。 “真巧啊。”李敢笑着招呼。 西兰不说话,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笑意,待看清李敢旁边的是亚朵时,不由一黯。 “亚朵。”春日低低的叫了一声。 别看她性格泼辣,在亚朵面前却是老鼠见到猫一般。 “真巧啊。”亚朵说道,狠狠的瞪了李敢一眼。 ?李敢满肚子疑问,正想说话,人群突然“哄”的一声,往左侧涌去。 李敢等人仿佛是旋涡里的几根稻草,被动的顺着人流不断的移动,半晌之后,豁然开朗。 这是舞场! 此时,十几名身穿彩衣的女子飘然而出,她们手中捧着的是用竹子编制而成的果蓝,轻笑着围着舞场缓缓移动,不断的把水果抛入人群,引来阵阵的欢呼声。 然后是十几名袒胸露乳的壮汉,他们头顶酒桶,跟在彩衣女子的身后,不断把美酒分发出去。 一时间,水果飘香,酒香四溢。 “大公主!” “大公主!” 人群中开始有零星的声音,然后越来越多人跟着一起叫,渐渐的汇成一片。 金沙也跟着大吼大叫,反正皇姐是她最崇拜的人啊。 亚朵、西兰等人也是一脸的自豪。 李敢微笑,这金竹挺会收买人心的,用不多的成本就能推高她在民间的声望。 很快,彩衣女和壮汉把手中水果和美酒分光了,开始手拉着手围成一圈,开心的翩翩起舞。 他们口中吆喝的调子简单而明快,舞步也不复杂,但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加入,人们开始欢笑,哄叫,一时间,热闹非凡。 金沙小公主早已按耐不住了,一双小腿直蹦哒,拉着亚朵冲到了舞场中间。 西兰的美眸一转,刚望向李敢,却见他已经被亚朵拉入了狂热的人群之中。 李敢玩得兴起,根本没的注意到不远处正有一双充满恨意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砰!砰!砰!” 突然,远处传来了阵阵的战鼓声,人们的舞步嘎然而止,纷纷转头相望,然后哗然之声渐起,开始向右侧的场地拥去。 那里是斗兽场! “三皇子!” “大将军威武!” 夜郎人武勇好斗,相对于热闹哄哄的舞蹈,斗兽场更直观,更加能宣泄他们的狂野。 金星——夜郎国三皇子、兵马大将军。 他常常带领大军对外攻掠,对内平乱,所到之处战无不胜,因而收获无数人的崇拜。 只见他正在十几名亲兵的簇拥之下,龙行虎步,快步走进斗兽场,而场地的中央,早已摆放着两只巨大的囚笼,囚笼之内分别有一头巨兽。 竟然是一头大象和一头猛虎! 在众人的高呼之中,两头猛兽被放出囚笼,然后狠狠的对撞在一起,一时间,血肉横飞,虎啸声、象吼声响彻云霄。 众人又是惊讶,又是兴奋,狂呼怒吼之声一浪高过一浪。 李敢暗暗点头,三皇子果然厉害,仅是一个小小的火把节,也要与金竹互别苗,争取国内民众的支持。 “三皇弟!”声音娇柔清脆,李敢一听,立即知道谁来了。 金沙小公主早已挣开亚朵的手,兴奋的冲过去,走到金竹身边,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 “皇姐,多日不见,很是挂念。”金星冷酷的面容上绽出了一丝微笑。 皇家子女之中,以金竹年龄最长,别看她是女子,小时候的她却一个孩子王,常常带领着众多弟妹在王都里横冲直撞,惹事生非。 可惜随着年龄的增长,小霸王一般的长公主变成了温婉淑女。 不过以前是小打手的金星,还是对那一段无拘无束的美好时光念念不忘。 此时,场地中央的两只猛兽战意正酣,老虎身形一扑,血盘大嘴一张,咬在大象的后腿之上。 大象痛苦的吼叫,但它皮肤坚硬厚实,伤得并不重,长长的鼻子一甩,把老虎抽飞,却被老虎趁机在它的鼻孔上瓜出一道深深的伤痕,一时间,鲜血飞溅。 “好一对猛兽,”金竹称赞了一句,随则语带讥讽的说道:“但仅凭蛮力,不管胜负,终归成为别人的锅中之肉。” “此虎乃娄山之王,大象却是乘象国进贡之物,可惜再是威猛,亦只是我的玩物。”金星的脸色恢复了冷漠,淡淡的说道。 “虎有野性,但喂之以肉,亦会乖巧如猫,仅凭蛮力,只能当用作看家守院之物。” “我以武力震镇八方,一言能定无数人之生死,凭的是搏虎之力,亦凭过人之智,至于猛兽……”说着淡淡的一笑,“吾立斩之,煮肉喝酒,才是真正的惬意。” 说完右手一挥,几名亲兵一拥而上,大踏步的走到两只猛兽跟前,几支长矛猛然向前捅出。 “吼~” 两只猛兽已因战斗而精疲力尽,被长矛刺进身体,拼命的惨叫着挣扎,最后在血液流淌之中,慢慢的倒下。 这场面又是血腥,又是刺激,围观民众大声高呼,用吼叫声发泄心里的兴奋与恐惧。 金沙一点也不害怕,推开想要掩住她双眼的亚朵,高兴的跑到两只巨兽的尸体旁边,想着的却是那一块肉最好吃。 李敢在一旁饶有兴趣的看着。 不管那个时代,任何一个族群的权力争斗都是残酷和冷血,眼前这对兄妹针尖对麦芒,各不想让。 那么,他们今天是到此为止呢,还是有更精彩的续集? 真让人期待。 第14章 祸从天降 杀兽吃肉,金星说到做到,他在亲兵把老虎和大象杀死之后,再让亲兵把两头猛兽剁成无数小块,然后抛向人群。 “抢啊!” “哈哈,抢到了一块!” “那边还有!” 民众哄抢着,谑闹着,然后开始有人说三皇子太好人了,不但打仗厉害,还仁爱温厚,一时间,把金竹的风头全抢走了。 金竹冷笑,心里并不畏惧,因为丞相早就说过,要战胜金星,仅仅靠仁爱、靠民间的声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正面对敌,一步一步削弱他的武勇之名,最后水到渠成。 其实,金星正使用同样的策略,在金竹最擅长的方面削弱她的影响力。 “可惜我早有对策!”金竹内心冷笑,抬头时早已是一脸的笑容,“三皇弟,民众皆在欢呼,似乎很希望一睹你的无敌雄姿。” 金星一点也不上当,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之武勇只用于强场之上,丧敌胆,守国土。” 金竹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轻轻一笑,“堂堂兵马大将军,未遇敌却先畏战,不怕寒了众人之心?” “废话!”金星到底是军人,性格刚强骄傲,最终还是沉不住气,“本王一生敬畏天地,敬畏父皇,唯一不怕的就是敌人!” “真的?”金竹嘿嘿一笑,轻轻的一拍手掌,在她身后走出身高八尺,腰圆膀宽的壮汉。 “石根?”金星的目光微微一缩。 “正是。”金竹得意的轻笑,“只有石根这样的勇士,才有挑战三皇弟的资格。” 金星很自信,但在石根前面还是自愧不如,一时间,不知如何对答。 “将军,”金星身后的一名家将挺身而出,大声说道:“兵法云,兵对兵,将对将,一个小小的石根还是留给属下来对付。” “好!”金星大喜点头。 “不行!”金竹急了,但她的话刚出口,那名亲兵已身形一闪,直接向石根扑去。 “哗!摔跤!” “天啊,是石根!” 围观的观众在大声的欢呼。 想不到刚看完一场精彩绝伦的斗兽,有兽肉可捡,现在还有摔跤可以看,今天的这一趟来得太值了。 金竹是真的急了,却又无可奈何,好不容易才让石根答应出手挑战,可惜这最强的一招,却被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兵所破坏。 “哈哈,精彩!”金星抚掌而笑。 见到对手束手无策,他当然很开心。 金竹不甘失败,还在挑衅,“原来三皇弟只是说得响亮,实则胆小。” 金星冷笑,“我是朝庭堂堂的大将军,岂是任谁都可以随意挑战?”说完话音一转,嘿嘿的一笑,“从身份上比较,皇姐才是最有资格的挑战者。” 金竹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不过她到底是一个厉害人物,很快抑制了怒气,淡淡的一笑,说道:“我乃女子之身,与你摔跤?就不怕丢了脸面,父皇责骂吗?” “不怕,”金星大笑,“这是幼小时经常玩的事情,此刻重温,或者父皇还会称赞我们姊弟相亲相爱。” 此时,场地中的比拼已经有了结果,以石根的实力要战胜一名亲兵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只见他“蹬蹬蹬”的冲上去,一把抓住亲兵胸口前的衣服,双手用力一推,同时右脚向前一绊,亲兵仿佛一棵断裂的大树一般,轰然而倒。 围观者欢呼雷动。 “我认输!” 亲兵躺在地上大叫,却没有半点输掉比拼的懊悔。 他想着的只是不让石根挑战他家的将军,根本没想过要赢。 “呵呵,”金星开心的大笑,双手高举,大声宣布:“我与公主府之战,一比一平,大家可有异议?” 围观的民众虽然很是疑惑,但大多都是凑热闹之辈,于是轰然大呼说没有异议。 金竹的鼻子都快要气歪了,大声问道:“我赢了一场,何来的一比一平?” 金星不以为意,“你不敢接受吾之挑战,比输一场更加的不堪,只说你输,难道还不乐意?” 金竹当然不乐意,但又无言以对,眼看再纠缠下去,并无胜算,于是冷哼一声,转身就想离开。 “我有一言!”有人大声说话。 金竹停下脚步,转身一看,原来是岩茂,于是不悦的说道:“你一个背弃主家之人,有何废话?” 金星偏偏喜欢与她作对,大手一挥,豪爽的说道:“一言而已,但说无妨。” 岩茂大喜,认为这是在新主人面前表现自己价值的机会,于是大声回答:“公主府喜新厌旧,我无话可说,但大将军收留之恩却不得不报。” 亚朵在一旁听得真切,大声怒骂:“公主府善待十几年之恩情,你可报了?” “有恩要报,用仇也要报!”岩茂依仗着有金星给他撑腰,对亚朵没有半点畏惧,冷笑以对。 原来,岩茂与李敢的仇怨终究是纸包不纸,很快就在公主府流传开来了,渐渐的岩茂感觉到身边的人与他疏远,很快,他连想找一个人说话都没有了,而亚朵每天都会在他眼前晃荡几圈,小竹鞭甩得“叭叭”响,让他胆战心惊。 无奈之下,岩茂只能离开公主府,不过他终究是稀缺型的人才,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另投到了三皇子的门下。 当然,新的工作可没有在公主府时的那么舒适和清闲,工钱也少了一大半,于是,新仇加上旧恨,让他把李敢仇之入骨。 报仇!此刻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于是,岩茂俯身对金星行了一礼,祈求道:“还请三皇子给予一个机会。” 金星笑着点头,“说吧,你想如何?” 岩茂大喜,一指李敢大声说道:“我想与他在狩猎之道上一决高下!” “不行!”金竹与亚朵同声拒绝。 李敢是一个难得的“人才”,所以金竹不会让他冒险,而亚朵担心的是李敢的生命安全。 围观的民众早已一片哗然。 狩猎啊,很久没见到了,多么刺激的游戏啊。 夜郎国的狩猎并不是以双方猎杀的野兽数量多少论输赢,而是对敌双方在野外密林里相互攻击,是生死之战。 李敢从来没有施展过武功和箭术,所以大家只是把他当作一名数艺高超的学堂先生,而岩茂身为夜郎人,天生的一身狩猎本领,两者相比,高下立判。 李敢不由苦笑。 自己一直在袖手旁观,话都没说上半句,怎么就成了被挑战的对象了? 却不知他这一笑,却惹上事端了。 本来,金星利用自己的小聪明,能拿到一个平局已经很是心满意足,但李敢的这个苦笑,却被他看作胆怯怕死的表现,于是,产生了争胜的欲望。 “有何不行?”金星大笑,面向围观的民众大声喊道:“大家告诉公主,行,还是不行?” 他竟然用民众的呼声向公主府施压。 第15章 无意中泄漏的秘密 “行!” “当然行!” 这些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再说,狩猎讲究的是真本领,如此的刺激和热血,正是夜郎人的最爱。 金竹急了,正要继续找理由阻止,却见金星再次双手握拳,高高举起,大声喊道:“我今天与公主府的比拼,就以此战决胜负,如何?” “好!” 众人的这一声好,却是被金星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金竹的脸色变幻不定,内心不断的暗暗叫苦。 现在她终于明白,想在对手最擅长的领域把他打倒的想法实在不容易,今天不管谁胜谁负,都会增加金星的武勇豪迈之名。 人群里的西兰早已急得直跳脚,她最清楚岩茂因何对李敢产生怨恨,但她身边挤满了人,根本挤不过去给他提醒。 春日的性格泼辣而冲动,又没有西兰那么多的小心思,依仗着身强体壮,拉拉扯扯之下,竟然硬生生的来到了李敢的身边。 “李敢,不要~” 她刚说出四个字,已被金星的目光狠狠瞪着,只得把其余的说话咽了回去。 李敢心里轻叹,看来今天这一战,在所难免了。 “就因那点小事,就要不死不休?”李敢盯着岩茂一眼,冷冷的问道。 岩茂作昂首挺胸之状,大笑道:“我为三皇子,将万死不辞!” “好!”金星抚掌而笑,“如果你能取胜,本王必有重赏!” 此时的金竹已是骑虎难下,众目睽睽之下就算输了比拼也不会输了气势,只能冲着李敢笑着点头,“如你得胜,本公主赏你酒舍一间。” 李敢的表情淡然,勉强的表示了感谢。 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来自后世的思想是多么的天真,什么人人平等,什么和平共处,统统是一个大笑话。 在金竹等人的眼中,奴仆就是他们手中的工具,或者用来劳作,或者用来牺牲,昨天还在口口声说自己是难得的人才,到了攸关利益之时,这个“人才”也与普通的奴仆并无异样。 赏赐一间酒舍? 别说一间酒舍不过是公主府的九牛一毛,或者在金竹的想法之中,自己取胜的机率还不到一成,根本拿不到她的奖品。 说话间,双方已经选择好比试的场地,就在500步开外的一片密林之中。 李敢面无表情的接过了士兵递过来的弓箭,轻轻提起,然后一拨弓弦,立即知道这是一把七斗长弓。 七斗之弓也敢向我挑战?不知你那来的自信! 李敢看着挂弓大步走向密林的岩茂,不断的冷笑。 “李敢......”亚朵的双眼通红,接下来的说话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这时,有心急的民众开始起哄了,大声叫呼着:“快去啊!为何还在磨蹭?” 夜郎的狩猎比拼非常的直接和野蛮,比试者身处密林,外人无法得知它的过程,就象一块蒙着面纱的新娘,没有揭开之前,谁也不知道是美是丑。 正因为它的神秘,更让人们心痒难捺。 很快,有人为此场比拼开出了赌盘,但几乎一边倒的都是买岩茂胜,买李敢的人寥寥无几。 原因很简单,岩茂明知是生死相搏还敢提出挑战,当然有必胜的把握。 而李敢故作姿态,多方避战,被大家认为他实力不济,心虚胆小。 所以,每当有人买李敢赢,旁边的人立即哄然大笑着说:“你是否嫌钱太多?干脆请我们豪饮一杯,不是比你白输钱更加痛快吗?” 李敢打量了一下即将对战的密林,缓步向左边走去,却在靠近密林边缘之时,突然加快步伐,折身向右疾奔而入,然后悄然静立,隐身于一棵大树之后。 “咦?”金星眉头一蹙。 李敢的最后一个动作竟然让他有一种猛虎归山的感觉。 “定是看错了的。” 金星笑着摇头,一个小小的奴仆,怎么会让他产生一丝忌惮的感觉呢? 如果说对李敢最有信心的人,那就是金沙小公主,在她的眼中,先生是无所不能的存在,一个会飞天的人,还怕这小小的狩猎吗? 所以她跟着众人在大喊大叫的叫加油,不过别人为岩茂而喊,而她为李敢。 密林之内却是另有一番景象。 李敢完全不按常规出牌,他不但变换进入的地点,而且进入之后潜伏起来,让准备一举成功的岩茂郁闷不已。 不过他早有准备,所以一点也不慌乱,猫着腰往前走,一边大声说道:“无胆鼠类,出来受死!” 李敢不为所动,不断变换位置,专心等待机会。 如果是之前的李敢,或许早已冲动的跑出去与敌人对射,反正他有着百步穿杨的箭术,有着羚羊一般的敏捷,让他有着战胜一切的自信。 自信之后是自傲,再加上性格冲动,所以常常惹上事端。 但现在的李敢,身上有着另外一个灵魂,让他慢慢的产生了蜕变,变得沉稳,变得隐忍。 “滚出来!” 岩茂嘴上骂骂咧咧的,手中却半点也不含糊,弓箭平胸,已拉至半满,一边小心戒备,一边慢慢接近。 “直说吧,为何要生死相搏?只为那一次无意撞伤?”李敢终于开口说话,他想知道原因,在他看来,那一次的仇怨不致于拼个生死。 “嘿!”岩茂大笑,“嗖”的一箭射出,可惜李敢早有准备,一个闪身,再次消失于视野之中。 “想知道因由?就站出来。”岩茂再次搜索,可惜半天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只得使用语言诱惑。 “嗖!”迎面而来的是一支铁箭,岩茂吓了一跳,急忙闪避,却发现来箭歪歪斜斜的,软绵无力。 “哈哈,果然如此!”岩茂开心的大笑。 因为李敢在公主府从来没暴露过任何的武力,扛一把竹子都是脚步轻浮的样子,证明他的体质很差,所以,岩茂才放心的出言挑战。 李敢的这一箭,更加让他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 “说,到底为何?让我死个明白。” 李敢刚跑几步,就弯着腰大口的喘息着,一副认命受死的样子。 “为何?”岩茂脸露狰狞,“谁敢贪图西兰,谁就得死!” “西兰?”李敢恍然大悟,不由苦笑连连。 自己见过西兰前后不到五次,连人家的小手都没有拉到,却无端的多了一个情敌。 “真是平白之冤~” “冤?”岩茂狠狠的骂道:“我苦心积虑,好不容易才把岩旺弄死,岂能让你占了便宜?” 李敢大惊,急声反问:“岩旺是死于敌袭,与你有何关系?” 岩茂一愣,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不过转念一想,狞笑着说道:“对,是我做的,你能奈我何?反正你今天一定要死!” 说完举箭就射。 第16章 神秘的杀手 “死吧!”岩茂怒吼, 既然李敢知道自己的秘密,再无放过他的可能。 岩茂可是随随便便的发起挑战,他的射术不错,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所以此刻的他,是信心满满。 “死?”李敢冷笑,终于露出了獠牙,“找错人了!”说完低头躲过射来的一箭,然后展开还击。 “嗖!”一箭如风。 箭出如风,又快又准,目标正是岩茂的头部。 岩茂大惊,急忙身形前扑,只听“扑”的一声,箭枝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然后深深的没入身后的树干。 岩茂勃然色变,大声喝道:“你是谁,怎会有如此高超箭术?” 但话音未落,另一枝铁箭急速而至,穿透他的大腿,把他钉在地上。 “啊~”岩茂倒地惨叫,心如死灰。 他终于明白自己遇到惹不起的人了。 密林之外,万众举首戴目,特别是下了赌注的,更是急切的想得知结果。 “听,惨叫声!” “谁的声音?” “废话,当然是李敢!” 于是,有人开始欢呼。 惨叫声就代表有人受伤,代表着比试很快结束,所以,他们的脖子伸得更长了,等待着有人从密林之中走出来。 在场的人,至少有八成相信活着走出来的会是岩茂,只有亚朵的目光一亮,她听出来了,那不是李敢的惨叫。 “李敢取胜?又不知其用何诡计。”亚朵终于放下心中吊着的大石头。 在她心中,李敢的武力不强,如果能扭转战局,依赖的只有他的小聪明。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李敢身上的伤势并未完全恢复,只有以前七成的实力,而且现在手中握着的是七斗之弓,与他常用的四石强弓,天差地别。 “说,谁是袭击者?”李敢在岩茂的惨叫声中,缓缓的走过来,用右脚踩住他的右手,不让他捡起弓箭。 岩茂紧闭嘴巴,但李敢的右脚用力一拧,只听一阵轻微的“格格”之声。 那是骨头断裂的声音。 “啊~” 岩茂痛彻心扉,再次发出惨叫。 此时他的右手,皮肤破裂,鲜血不断的涌出,软趴趴的被李敢踩着,不断的抽搐着。 李敢的这一脚,竟然把他手掌的骨头全部踩碎! “说,是谁?” 李敢的声音平静而冷漠,冷得让岩茂如坠冰窑。 “死啊!”岩茂迸发出惊天的怒吼。 咦? 李敢心念一动,这岩茂眼见性命不保,为何没有出声求饶? 正在疑惑之时,突然一道人影从树上直跃而下,手上刀光闪烁,直奔李敢的脖子。 竟然有埋伏! 李敢惊而不乱,往左侧一闪,手中长弓横扫,挡开疾奔而来的刀锋,同时身形飞起,右腿踢出。 “死!” 岩茂忍痛折断大腿上的箭枝,然后从地上爬起来,手持弯刀,斩向李敢的左腿。 “哼!” 李敢冷笑,双腿连环,一脚踢在岩茂的短刀之上,右手一拨弓弦,“嘣”的一下,正中岩茂的喉咙。 岩茂身受重创,立即捂住喉咙,蹲在地上。 李敢的武功太高了,就算只恢复七成功力,也轻易的收拾眼前的这两名敌人。 “嗖!” 李敢右手一抄,抢到岩茂手中的短刀,然后身形回旋,切断另一个敌人的喉咙。 “啊!” 这人半声惨叫,然后是杀鸡一般的呜咽,双手抱着脖子在地上痛苦的滚来滚去。 密林外已是欢呼声一片, “听,死前的惨叫声!” “嘿嘿,赢钱了。” “我们都赢了。” “早说了,买岩茂是十拿九稳。” “只有几个傻子买李敢。” 金竹脸色变幻不定,不知道到底在想些什么,金星早已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的皇姐,虽然不说话,那副得意劲儿,任谁也看得出来。 亚朵的内心忐忑不安,她一直凭着树林里传出的声音作判断,但毕竟相隔甚远,不断有绝对的保证,只有金沙小公主紧握小拳头,大声的说道:“先生不会输!” 密林之中,李敢不管那名垂死挣扎的敌人,走到岩茂的身边,一脚踩在他的左手上。 “啊~” 岩茂因剧痛而苏醒,此刻,表情淡漠的李敢,在他的眼中俨如厉鬼般的存在。 “别杀我……” 失去依仗的岩茂是再也没有刚才的硬气,不断的求饶 李敢冷笑,脚下不断用力,把岩茂踩得哭爹喊娘,半晌之后才冷冷的继续发问:“说,谁是袭击者?” 岩茂的信心已经完全被摧毁,此刻只求活命,那里还管其他,于是急忙答道:“是......”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破空之声,李敢大惊抬头,却见一道黑影快速接近,目标正是他的胸腹之间。 “谁!” 李敢大吼,同时身体侧闪,退到大树之后。 “嗤!”来箭落空,但它的后边,跟着另一支箭。 两个敌人! 敌情未明,李敢只能半伏在大树之后,不敢冒头。 岩茂又是疑惑又是高兴,他请来的帮手只有死掉的那一个,那么这些人是谁呢?不管怎样,对付李敢的人,当然是他的朋友。 “救我~” 岩茂兴奋的大叫,然后......被一支箭从他的口腔直透而入,把他钉在地上。 杀人灭口! 李敢终于反应过来了,立即举弓反击。 “嗖!嗖!” 箭枝飞出,然后是落在空处的声音,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敌人竟然跑了。 他们知道不是李敢的对手,所以不敢逗留?又或者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杀人灭口。 密林之外的民众早已望眼欲穿,当看到走出来的是李敢之时,全都傻眼了。 “为何是李敢赢?” 不少人哭丧着脸,直到李敢已经走到面前,仍然不肯相信这残酷的现实。 因为,他们几乎把身上的钱都输光了。 李敢才不管这些人的死活,向正在又哭又笑的亚朵点了点头,然后走到金竹的跟前。 “属下幸不辱命。”李敢大声说着,同时右手悄然前伸,把一块白色的布条递到了金竹的面前,轻轻的说道:“岩茂与袭击者有关。” 金竹内心震惊,脸上却不露声色,接过白布之后快速的收藏好,大声说道:“你果然英勇,来人,赏其十金!” 然后转过身来,笑嘻嘻的说道:“三皇弟,你呢?是否认输?” “输就输!”金星倒也干脆,目光一转,突然对李敢笑道:“如果想从军,我立即任命你为为百夫长之职!” 百夫长,领兵百名,连越伍长和什长两级,绝对是一步登天了。 李敢当即婉言拒绝。 他曾经是显赫的关内侯,岂会对小小的百夫长动心?再说,金星当着金竹的面许下的诺言,明显是为了分化离间,李敢才不会上当。 金星一笑,也不多作计较,随即离开。 这一仗他虽然输了,金竹也占不了多大的便宜。 太多的民众因李敢的胜利而输钱,这些怨气当然计算到金竹的头上。 可惜他不知道金竹另有收获,否则就笑不出来了。 第17章 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金星一走,心急如焚的金竹就拿着白布条去找她父皇商量去了,至于李敢,则欣喜的走向他的小酒舍。 也许因为李敢立下大功的原因,金竹特别大方,赏赐的酒舍特别的宽敞和豪华,主楼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小楼的前边是花草凉亭,相映成趣。 当然,说是赏赐,其实李敢只占三成的份子,还有七成属于公主府。 不管怎样,从身无分文到小有家产,也算是一个质的飞跃。 此刻的李敢,正站在自己的领土上,开心的笑眯了眼,他在计划着怎样扩张业务,多卖酒,多赚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要多卖酒,首先要有好酒,这个对于其他人来说很难,但对李敢来说实在是轻而易举。 这个时代的酒,种类也就那么的几个:小米白酒、米白酒、蜀白酒、黄白酒。 因为酵母在酒精度20之后很难继续发酵,所以,现在的酒只是酒精度不超过18的酒酿。 相对来说,用水果酿造的酒类还丰富一些。 如此说来,古代的“三碗不过岗”一点也并不稀奇。 所以,只要把蒸馏酒做制造出来,就会成为这个时代的神酒。 说做就做,李敢用半天时间画了一个蒸馏器的模式,交给冶青作坊之后,一天之后拿到了需要的东西,再用两天时间,就在酒舍的后院秘密建造一个小型的酿酒厂。 果然,神酒一出,全城震惊,顾客蜂拥而至,让李敢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金竹赚得更多。 “可否把酒厂再次扩建?” 金竹竟然暂时放下对袭击者的追查,亲自到酒舍询问李敢,可见她对此事的重视。 李敢想了想,笑着答道:“可扩张一倍。” “才一倍啊?” 金竹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争权靠的是什么?靠的人脉,不管是与大臣的沟通还是争取民间的声望,只要有大把的钱财挥洒出去,支持度立即“噔噔噔”的上涨。 所以,公主府一点也不嫌钱多。 “粮食不够。”李敢这样回答,显然有他的考虑。 夜郎国山多地少,限制了粮食产量,酿酒更多的是使用从山上采摘下来的野果,而果酒经过蒸馏之后,果香味大为减少,李敢看来这是暴物天殄。 再者,李敢还有一重顾忌。 几年之后,大汉国即将进行统一之战,先攻占南越国,再并吞西南夷,如果自己帮金竹发了大财,而她用雄厚的财力去武装夜郎国,统一战争或者会出现大量的伤亡。 就算李敢现在身处夜郎国,也一直牢记自己的汉人身份,这么明显的资敌行为,当然不会做。 再说,他的计划是养好伤之后离开夜郎,返回长安,只要让自己暂时的过上几天美滋滋的小日子即可,也用不着太多的钱。 “如此......”金竹还不死心,“除了酿酒,还有其他办法可以赚钱吗?” 其他的办法?李敢心念一动。 都说酒色不分家,女人的皮肉钱,他是不屑赚的,但“嫖、赌、饮、吹”四大艺,既然有酒,不妨一试赌业。 “赌?很难,”金竹摇头,“赌业早已被三皇弟牢牢把控。” 李敢哈哈一笑,“如果长公主决意相争,不出两月,我相信一定能把赌业收入囊中。” “真的?”金竹心动了。 在壮大自己的同时,还能打击对手,两全其美。 李敢笑着点头。 现在的赌具,就是把一些细碎光滑的小石子丢进一个封闭的容器中,然后让大家猜测其中的数量,如此原始的道具,要把生意抢过来,真的不要太简单。 投壶,弹棋,射箭,斗鸡这些汉国流行的方式在夜郎国就很少有,更别说丢骰子,玩牌九这些新玩儿。 赌徒喜欢新鲜和刺激,只要把以上的玩法随便拿出几种,绝对能把三皇子赌坊里的客人抢个精光。 当然,一旦拿出麻将,李敢相信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 金竹很高兴的再把一间酒舍改造成赌坊,而且把最亲信的亚朵也派了过来。 至于后者,她只是做一个顺水人情而已。 亚朵早已天天的往李敢的酒舍里跑,美其名了为长公主监督酒舍的运作和收支,其实是怕李敢沾花惹草。 “不准欺负亚朵!”这是金竹离开前的警告,让李敢苦笑连连。 欺负亚朵?他敢么?每次亚朵嘟着小嘴,把小竹鞭甩得“叭叭”响的模样,就让李敢心惊肉跳。 几天之后,山力坐在他最喜欢的那把高大的竹椅上,看着空无一人的大厅,愁眉苦脸。 他是“一定赢赌坊”的老板,当然,只是表面上的,幕后的大老板正是三皇子金星。 “如何是好?”山力喃喃的问道。 他面前有几十名伙计,但全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无一回答。 新开的“大家乐赌坊”实在太厉害了,它的抽水率低,赌搏的方法多种多样,整个夜郎王城的赌徒,一夜之间全都被吸引过去了。 “不能坐以待毙!” 无计可施的山力猛然起身,一挥手,大声叫道:“抄家伙,去砸了它!” 与此同时,黑梢正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欢快的穿梭在密集的人群当中。 仅几天工夫,王城上下都知道“大家乐赌坊”的名声了,这里的玩法五花八门,赌客们到来之后有好酒喝有好肉吃,有时候,还有美丽的歌姬跳上几支舞蹈。 所以,赌徒们就算是输钱,也输得心甘情愿。 客人越来越多,李敢只能伸手向公主府要人。 黑梢只是公主府里一名普通的奴仆,今天竟然被调到赌场里帮忙,如此一来,不但每个月的工钱会从一百钱增加到三百,如果自己勤快一点,那些赢钱的赌徒高兴之下也会随便的打赏几文钱。 一天下来,就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 “感谢万灵神的保佑!”黑梢刚刚祈祷完毕,立即有一文铜钱丢到他的怀中。 黑梢忙不迭的道谢,丢钱给他的赌客哈哈大笑,豪爽的大手一摆,说道:“别走开,下局赏你两文!” 这人今天的运气特别好,真正的大杀四方,此刻他前面的桌面已经堆满了钱。 “这牌九真的太好玩了!” 赌徒笑着把身前的钱分成两分,把一半推出去,嘴里大叫:“下注了,快开!” 然后……他又赢了。 黑梢如愿的得到了两文赏钱,斟茶递水更加的勤快了。 “感谢……” 黑梢感觉除了感谢万灵神,之外,更应该感谢一下西兰姊,自己只是偶尔的帮过她一个小忙,她却一直记在心上,这一次更是向坊主推荐自己到这赌场来。 “西兰姊真是好人。”黑梢感激的想着:“她与坊主一个心善一个聪明,正好是天生的一对儿。” 说完瞟了一眼正在柜台上端坐着的亚朵,心虚的低下头。 正在这时,一道灰影从大门外直飞而入,“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第18章 赌场风云 黑梢大惊,定神一看,扔进来的是一只硕大的布袋,很快,袋口已经打开,从里边钻出了一大批的毒蛇。 “蛇!”有人大叫。 这一叫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夜郎国地处深山密林之中,大家见惯了蛇鼠虫蚁,这些毒蛇还吓不倒他们,但一大袋毒蛇扔到赌场里来,明显是有人捣乱。 “谁!” 亚朵一拍桌子,从柜台内走了出来。 黑梢带着几十名奴仆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 一时间,赌徒变成了看客,这些人闹哄哄的围成了一个半圆,纷纷举头向外张望,想知道是谁胆敢来此捣乱。 “冲!” 门外的山力一声断喝,高举手中的木棍,一马当先冲进了赌场。 迎接他的是一条油光锃亮的小竹鞭。 “叭~” 山力的脸上出现了一道深紫色的鞭痕。 “啊!”山力捂脸呼痛。 这一鞭让他的兽性勃发,右手用力的把木棍朝亚朵砸去,然后大声怒吼:“打啊,生死不论!” 从他身后涌出了几十人,手中拿着木棍大刀,一股劲的往里冲。 “放肆!”亚朵大喝。 这里是她的地盘,那容别人前来搞事?于是手中小竹鞭一挥,抽向敌人。 “你们该死!” 黑梢的双眼通红,拎起一张竹椅用力扔向敌人,其他的仆役有样学样,随手捡起身边的竹椅,木杯,纷纷向敌人砸去。 山力等人刚踏进大门,就被迎头痛击,不少人的被砸了满头包,甚至有人被砸得头破血流。 黑梢等人是真的怒了,手下没有半点留情。 这批人来砸的不但是场子,还是砸他们的饭碗,能不怒吗? 他们可不想失去这份工钱又多又轻松的工作。 “往死里揍!” 亚朵的竹鞭每次都瞄准敌人的脸面,一鞭下去,必有一人蹲在地上哭爹喊娘。 那些赌客本来只是围观,此刻眼见有趣,开始偷偷的捡起身边的物品扔向来人。 他们的人数足足有两百人,这一出手便是极其浩大的声势,一时间,什么吃剩的骨头,什么赌博用的牌九,能捡起来的统统扔了出去。 面对如雨一般的砸来的物品,山力又惊又怒,知道再这样下去就要输定了。 “你们逼的啊!”山力双眼通红,突然朝外大吼一声:“护卫队,进来!” “吼!” 门外传来声威雄壮的齐声大吼,然后是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一瞬间,二十多人涌了进来。 这些人个个皮肤呈现古铜色,身高体壮,身穿短皮甲,手执铜棍,一看就知道是饱经训练之人。 既然来砸场子,他当然会做好充足的准备。 “砸,给我砸,把这里全砸掉!”山力发出冷酷的命令。 本来以为先用毒蛇开路,再带领手下的伙计出其不意的冲进来,对方会毫无还手之力,可惜结果完全出乎意外。 对方的战斗力惊人,不只抵抗,还在大举反攻。 “真是丢人!”山力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巴掌。 如果双方只用到赌场的伙计这个层次的力量,对外可以说是生意上的竞争,但动用到护卫队,意义将有所不同。 “大家乐赌坊”的幕后老板是长公主金竹,论背后的势力,两方是不分伯仲。 自己出动护卫队了,对方如何应对?如果事态扩大,军队是否会出动?如果自己被抓住,三皇子是否会出手相救? 山力想的很多,其实他一条都顾不上,现在要做的首先是取得眼前的胜局。 只有胜利,才拥有后续观察和应对权利,如果输掉,“一定赢”的生意做不下去了,他的存在也没有多少意义。 三皇子的手段,山力真的太熟悉了,每当想起都是遍体生寒、胆战心惊。 正规训练的护卫队对上乌合之众的伙计,高下立判,就算是最勇猛凶狠的黑梢,在手臂和背部各被棍棒击打无数次之后,也被逼退到一个角落里。 面对凶神恶煞的敌人,首先慌乱而退的是那些赌徒。 他们本来是凑热闹的,眼见不妙立即萎了,丢下手中的东西,一窝蜂的往后门跑。 敌我悬殊,亚朵等人抵挡不住了,想要撤退,但后门已经被乱哄哄的赌徒堵住。 亚朵都快哭了。 李敢让她看家,才这么一会功夫,就搞得乱七八糟的,让她感觉对不起李敢的信任。 “砰!” 一根木棍兜头劈脸的向她打开,亚朵急忙闪避,手中的竹鞭一挥,进行反击。 但对方早有准备,木棍一沉,迎向竹鞭,把它折断。 这一下,亚朵手中只有很短的半截竹鞭,再也无法挡开紧跟而来的另一击。 “啊,痛!”亚朵被一棍打在左侧肩胛上,痛彻心扉,再也无法坚持她表面的坚强。 “丑人,救命!”亚朵嘤嘤的哭着,大声呼喊。 “此刻才叫救援?”山力哈哈大笑,“迟了!” 说完高举手中的长棍,击向亚朵的头部。 他脸上的鞭痕还在火辣辣的痛,这让他彻底的恨上了亚朵,此刻一心复仇,没有半点留力。 眼看这棍带着呼啸之声急袭而来,如果亚朵被击中,就算不死,昏迷骨折之类的在所难免。 此时,李敢刚跨进大门。 “没走错门?” 今天是公主府学堂上课的时间,他只去上一节课啊,这一片混乱的是怎么回事?东西全扔出来了,赌场不用开了啊? 然后听到的是无数人在喊打喊杀,受伤的惨叫,还有亚朵在叫救命。 有人在毁掉他的家产啊,还要打亚朵。 “找死!” 李敢怒火中烧,大吼着,一个箭步向前冲,然后飞身而起,右脚一蹬。 山力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亚朵身上,想不到有人在背部袭击,被这一蹬,止不住身形往前扑倒。 “谁!”山力双手一撑,挺身欲起。 但李敢那能让他得逞,右脚重重的一踏,然后是山力痛呼之声,原来他的头部磕到了地板,一时间,口鼻间的鲜血直流。 山力还想挣扎,李敢飞起一脚,把他踢晕。 “丑人~” 惊魂未定的亚朵再也没有平时的强悍,完全是一副小女人的软弱模样,冲到李敢的怀里,瑟瑟发抖。 李敢一愣,伸出左手,轻轻地圈住她的腰。 山力是首领,见他晕倒,立即有几个护卫冲过去要救人。 “哼!”李敢冷笑,放开怀中的亚朵,直接迎向敌人。 “砰!”他右拳从敌人舞动的棍影之间穿过,击飞一人,反手一抓,抢过一根木棍。 木棍在手,让他如虎添翼,那些护卫没有一个是他的一合之敌,来一个倒一个,来两个倒一双。 完全是虎入羊群。 第19章 一夫一妻?你是不是傻 李敢是久战沙场之人,杀敌之时铁血而无情,此时倒在他身前的护卫,大多是抱住断手断脚在呼天抢地的哭喊。 护卫们再是凶悍,此时也慌了,而黑梢等人立即抓住时机大举反攻,赌客们眼见有便宜可捡,胆大的几个也回过头来帮忙。 这仗没法打啊...... 也不知道是那一名护卫惊恐的大叫“跑啊!”然后转身就逃。 有人带头,其他人的斗志立即崩溃,哭喊声中,连滚带爬的往门外冲去。 “逃?休想!”亚朵冷笑,“跑掉了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跟我冲!”此时的黑梢不象一个小伙计,而象一名威风凛凛的将军,手执木棒冲在最前边。 他很聪明,专往敌人的腿部打,反正只要敌人倒地,就会被无数的人按住四肢,然后是一顿猛揍。 一方败溃,一方追杀,这已经是一场追逐战。 金沙小公主在上课的时候就纠缠着要来赌场玩,但李敢板着脸说不行,小孩子不应该到赌场这等地方去,会学坏。 可惜他的话对于有着叛逆之心的小女子来说,完全是相反的作用。 混战之后的赌场一片狼藉,小金沙一脚踏在门槛上,黑漆漆的大眼睛眨呀眨,好奇的问道:“先生,你的赌坊是谁扔东西更远谁赢么?” 话才说完,又见到几十个人被捆住手脚,丢成了一堆,不由咭咭娇笑的问道:“亚朵,你们在玩人叠人么?” 亚朵呵呵而笑,走到山力的身边,口中说道:“此人是首领。”然后一脚踢在他的腰肋之间。 山力被痛醒,然后惨叫。 黑梢很是机灵,心想坊主正在看着呢,不好好表现更待何时?见到山力醒了,立即扑过去,大叫道:“亚朵小心!”然后按住山力就是一顿猛揍。 山力太可怜了,他一开始就被亚朵抽了一鞭,此刻的脸上还残留着一道触目惊心的紫痕,而黑梢更是心黑手辣,拳拳专拣他的头脸打,很快,山力在惨叫声中脸青鼻肿,活象一个猪头。 怎么办啊? 山力连死的心都有了,砸不到别人的场子还被抓个现形,这下好了,别说公主府,只怕三皇子也不会轻易饶恕。 在场不少的赌徒原本就是“一定赢赌坊”的常客,最终还是把山力认出来了,不由惊呼道:“啊,原来是坊主!” “真的是。” “是一定赢在捣乱。” “我们全来了,一定赢没了生意,当然会捣乱。” “这里如此的好玩,谁还会去一定赢?” 众人点头称是。 这一战,以三皇子的惨败收场。 权力争斗,一般是表面一团和气,暗地里你死我活,但这一战让双方的矛盾公诸于天下,丢尽了皇家的脸面。 皇帝的责骂让金星如坐针毡,于是他不顾金竹的冷嘲热讽,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俯首帖耳的小弟弟,用尽各种办法去讨金竹的欢心。 医药费赔一万金,“一定赢赌坊”也变成了公主府的产业,那些被俘的赌场伙计和护卫变成了公主府的奴隶。 作为首恶的山力也算是这批奴隶之一,但公主府里没有一个人会给他好脸色,而外边更是有一个恨不得他快点死掉的三皇子,思前想后之下,他选择了逃跑,成了逃奴。 公主府上下一片喜气洋洋。 三皇子赔偿的财物倒也罢了,金竹更看重的是道义上的胜利,而且,她的赌业算是虎口夺食,彻底站稳了脚跟,成了长公主府滚滚而来的财源。 “李敢,我计划把赌场向其他城邑扩张,你说好吗?” 金竹微笑询问着,此刻她已经不把李敢当作普通的仆役,而是提升到可以商议讨论的参谋。 李敢点头。 谁也不嫌钱多,新夺取的“一定赢赌坊”他同样占据着三成的收益,这也许是金竹在奖励,也可以看作是拉拢。 随便想出的点子就能赚大钱,还有如入无人之境的强悍战力,这样的人才不拉拢?金竹又不傻。 “公主,你可可成立一支护卫队,保护赌坊的安全。”得到便宜的李敢立即投桃报李。 “护卫?” “嗯,每间赌坊都要。”李敢说完,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 金竹心念一动,立即明白其中的意义。 金星身为大将军,最大的优势就是军权;金竹管理的是内政系统,人脉和财力上有一定优势。 但一旦到了最后关头,万一双方撕破脸面,最终决定胜负的还是兵力。 李敢的提醒,让金竹意识到,没有正规军,但如果拥有一支精良的护卫队,危急之时也可一用。 别看一个赌场只有几十名护卫,如果全国范围内扩展业务呢?这规模可就大了。 这些护卫集合在一起就是强大的战力,分散在各地则可收集情报,加强与地方势力的联系。 好厉害的计策,真是一举两得! “好计策!”金竹称赞了一句,目光闪动,看着李敢就象是看着一块金子,笑着问道:“谁适合当队长?” “黑梢很是勇猛。” “行,就是黑梢。”金竹深懂用人之道,把人事权交给李敢,也是收买人心的一个好办法。 当然,她还有最有效的一招。 “说完公务,就说私事,” 金竹盯着李敢的眼睛,仿佛丈母娘看女婿一般,笑着问道:“亚朵的心意,你知晓吧?” 李敢的脸红了。 他的脑海之中一直有着一道美的身影,后世的灵魂,不断提醒他对待感情要专心一意。 但现在是汉代啊,一夫一妻?那不是傻吗? 亚朵对他骂骂咧咧的,但实则是口硬心软,今天更是投怀送抱,直接表露了心意。 接受亚朵吗?司马婷儿怎么办?或者说两个都要? 回想着司马婷儿深情而坚定的目光,再想想亚朵挥舞小竹鞭的娇俏模样,一时间,李敢的心乱如麻。 金竹也不相逼,而是笑着说道:“我与亚朵虽是主仆,却情同娣妹,你可不要辜负她的一翻深情。” 李敢心烦意乱的,一时拿不定主意,只得借口告辞。 但他刚前脚跳进房门,亚朵后脚就跟了进来,只见她瞪大了双眼,怒声问道:“李敢,我很差吗?你说,那方面不行?”说完小竹鞭“呼”的一下就抽了过来。 这小竹鞭是新换的一条,没有原来的油光锃亮,但一点也不减少它的威力。 李敢头皮发麻,苦笑着一把抓住她的小手,连声说道:“是我不配,是我不配。” “哼!借口!”亚朵用力挣扎,可惜只是无用之功,喘息了一下,突然身形前扑,进入李敢的怀中。 李敢以为她是投怀送抱,但立即就知道错了,只见亚朵张开小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用力的咬在他的肩膀之上。 “啊!”李敢痛呼,只得放手。 亚朵气哼哼的挥动小竹鞭,但最终没有抽到李敢的身上,而是用力的一跺脚,转身就走。 第20章 杀手再现 之后的几天,李敢的日子很不好过。 亚朵每天都是黑着脸,就算李敢跟在后边赔笑脸,得到的也是一声冷哼。 更要命的是,每餐的饮食之中,要么是淡然无味,要么是盐巴子一样咸,有几次还是满碗焦炭,根本无法下咽。 到了晚上,李敢刚刚入睡,就会被门外“噼里啪啦”的响声惊醒,都不用起床细看,就知道这是亚朵在甩她的小竹鞭。 这日子没法过了。 李敢逼于无奈,只好搬到护卫队的营地。 营地初建,设施很不健全,围墙是一些削尖的木桩竹竿,房屋是简陋的平房。 但它地处郊外,乃郎山脚下的小谷地,这里有溪流,有山谷,有密林,正适合训练新的兵员。 李敢来此,一是躲避亚朵,还有另一个更主要的原因。 在狍子草神奇的药效之下,他的箭伤已基本痊愈,所以一心想着尽快恢复训练。 毕竟,他的武功已经荒废得太久了。 护卫队以公主府的仆人为班底,然后在早些时候的那批俘虏里挑选一些底子清楚之人补充其中,共有一百人。 李敢计划每间赌坊先放置二十人,剩余的则作为后备,准备赌坊扩张之后使用。 黑梢屁颠屁颠的走过来,殷勤的递上一筒新鲜的山泉水。 夜郎的水量丰富,普通人没什么讲究,渴了就随手装了一勺河水仰头就饮。 皇家之人当然会讲究一些,饮用的是用竹筒装盛的月亮泉水。 李敢现在深受金竹公主的宠爱,所以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煮开了吗?”李敢一边接过竹筒,一边问道。 “煮了。” “晚上睡觉,在火堆上多加潮湿之树枝,可曾记下?”李敢继续问道。 “是。”黑梢点头,“要用浓烟驱赶蚊虫。” 他口中答应,内心却在连连叫苦。 李敢从家里搬到护卫队来,把他的一些生活习惯都带过来了,水要煮开了再喝,晚上用浓烟驱逐蚊虫,还口口声声说可惜没有香茅和艾草。 护卫队都是一些粗鲁的奴仆,皮厚肉粗的平时都是倒地就睡,那里需要这么的麻烦。 黑梢很不明白,月亮泉水甘洌清甜,为什么还要用火煮开了再饮? 黑梢决定不想了,只要恩人吩咐,一切照办就是。 当然,如果他快点搬回去,不再住在护卫队,自己就少一点折磨。 黑梢还有一件事情想不明白,亚朵貌美如花、身材婀娜,恩人为什么还推三推四的,不娶了她呢? 李敢不知黑梢心念百转,举步走到了护卫队中间,一起参与训练。 跑步,爬山,挥刀,射箭。 这一刻,他似乎找到了与北征大漠时,与霍去病、赵破奴狂笑杀敌,与士兵同甘共苦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他们现在可好? 李敢最为担心的是霍去病,根据后世的记忆,霍去病死于元狩六年九月,具体死因却是模糊不清,主流说法是病死,死于瘟疫。 瘟疫的传染,主要是从口而入或蚊虫叮咬,这就是李敢要求不喝生水,不吃生食和烟熏驱蚊的原因。 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一个微小的病症,也会让人死亡。 可惜现在离不开夜郎,回不了长安,否则真的要当面警告霍去病一番。 一代战神死时才24岁,真的太可惜了。 护卫队营地里的食物粗糙难吃,就算黑梢给李敢开了小灶,也好不了多少,不过,想起家里盐巴一般咸的饭菜,李敢吃得很香甜。 李敢已经让人制作了蚊帐,这让他睡觉时更为安心,不用担心蚊子吸他的血,也不用担心刚刚睡熟时,门外响起“噼里啪啦”的竹鞭声。 新招收的队员,训练量特别大,就算是李敢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八成,还是有些吃不消,所以吃饭洗漱之后,倒在床上,立即沉睡如猪。 这样舒畅的小日子没过几天,就被打乱了。 金沙小公主和金慕小王子等人寻了过来,美其名为郊游,并责怪李敢已经多日未到学堂,实在不是一名勤恳教学的好先生。 “先生,你再不回家,亚朵都快要变成矛妹啦。”金沙的一句话说出了真相。 矛妹是夜郎国一个爱情故事中的女主角,与汉人的望夫崖故事一样凄美而感人,反正都是夫君久久不归,可怜的小情人望眼欲穿,最终变成一块供人记念的大石头。 好嘛,还真是受亚朵的唆使来的,当然,仅靠亚朵是无法让小公主跑这么的一趟,其中肯定有金竹的多少助力。 在双手叉腰、威严训话的小公主面前,李敢只有苦笑,除了点头还是点头。 这一天,整个护卫训练营变成了烧烤场,黑梢带着一百多人又是捡柴又是打猎,而李敢则化身为庖丁,架起窑灶之后,把几只野猪野兔烧得香喷喷的,让几位小公主小王子大饱口福。 等到他们心满意足的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累得象狗一样的李敢等人直接瘫在地上,不少人直接睡着了。 李敢转辗反侧,直到半夜还是睡不着。 他是汉人,一心想要回归长安,接受亚朵就是一个很大的累赘,但想着亚朵的款款深情和娇俏的模样,让他硬不起心肠说拒绝。 怎么办? 李敢正在苦恼,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声沉闷的惨叫。 敌袭? 李敢一惊,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 营地大门的岗哨内,原本有着两名哨兵,不过此刻已经变成了尸体。 “小心点!”山力压低声音,警告着同伴。 自从他成了逃奴,就没有一天的好日子过,每时每刻在担惊受怕之中渡过,既害怕被公主府的人捉回去,更害怕遇上三皇子的人。 反正不管遇上那一家,自己同样是悲惨的结局。 所以,不管是“大家乐赌坊”的心狠手辣,还是“一定赢赌坊”伙计的逃跑和背叛,在他的眼中,没有一个是好人。 公主府的护卫营,无意中帮他反仇人全集中在一起,而且营地新建,设置不完善,那些低矮的围墙很轻易就能翻过去。 如此的好机会,山力当然不会浪费。 果然,他几下就干掉了第一道岗哨里的两名哨兵,虽然出了一点小意外,但现在夜深人静的,想来不会有人注意到。 “走!” 山力悄然前行,向第二道岗哨摸去。 只要再解决这里的哨兵,就能接近护卫的卧房,这些卧房全是竹木搭建而成,只要点上几把火,就会引发一场火灾。 山力狞笑着,似乎见到他的仇人们在大火中狼奔豕突,于惨叫声中渐渐的化为灰烬。 第21章 两只螳螂 “吱~” 岗哨的门被打开,冷风吹来,让桐仲打了一个寒战。 “破门!关都关不住!”桐仲骂骂咧咧走到门边,伸手想要关门。 就在手往前伸的一瞬间,他的嘴巴被捂住。 “谁?” 桐仲想要喝问,但只能发出一声沉闷的呜咽。 有刺客! 桐仲终于反应过来了,然后感觉脖子一凉,微微的一痛,鲜血从颈部如同喷泉一般涌出,很快,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山力出手无情,一刀致命,然后轻轻的把尸体放在地上,而此时,他的同伴已解决另一名哨兵。 成功在望。 山力长舒了一口气,正要点燃火把,四处放火,突然听到一声大吼:“有刺客!” 正是李敢。 在高声示警的同时,身形前扑,率先发动进攻。 “该死!”山力怒吼。 在他认为,正是李敢搞砸了他的计划,否则赌场之战的结果完全不同。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山力通红着双眼,大声招呼同伴,叫道:“杀了!” 李敢冷笑,“原来是你这逃奴。” “死!”山力疯狂的吼叫。 他最恨就是这两个字了,听到之后立即怒火攻心,刀锋毕直刺出,不顾一切的展开攻击。 迎接他的,是李敢的一脚。 “砰!” 山力被这一脚踢中心窝,整个人飞出五步之外,张开嘴巴,不断的喘气,就象一条离开水的鱼。 “嗖~” 一道风声出现于李敢的身后,原来是山力的同伴到了。 其实,他想逃。 偷袭被发现,敌人又是如此的强大,而且,整个营地里的人都被惊醒了,正大呼小叫的向这边冲来。 但山力把他的老婆儿子都抓住关在某个秘密的地方,他跑只能等着收尸。 只能拼命。 “还敢顽抗?”李敢冷笑,身形一转,右腿用力一蹬,把来敌踢倒,手中长刀一伸,压在他的脖子之上。 此刻,黑梢等人终于到了,见到是山力在偷袭,不由怒从心底起,怒吼着冲过去一顿拳脚。 山力被李敢的一脚不知踢断了多少根胸骨,根本无力反抗,于是,被欧得连连惨叫,然后惨叫从高亢到低沉,渐渐的消失不见。 竟然被活生生的打死了...... 李敢暗暗叹息,这个年代的人命不值钱,不说死一两个人,随便打一次仗,死亡都是成千上万的。 不过,山力身为逃奴,早已注定是死路一条,现在死去还能少受一些折磨。 “拖出去埋掉吧。”李敢随口吩咐着,转身想要离开。 正在这时,突然黑梢一声大叫:“闪开!”然后用尽全力向前一冲,把李敢扑倒在地。 李敢还在迷惑,却听到黑梢“啊~”的一声痛呼,跟着软软的倒在地上。 在黑梢的腹部,一支箭直沿箭羽,缕缕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把他的衣服全部染成红色。 “黑梢!”李敢惊叫。 还有敌人! 敌人的箭太快了,快到自己来不及反应,如果不是黑梢推一把,中箭倒地的绝对是自己。 “来者何人!” 李敢高喊,但回答他的又是一箭。 两名敌人? 李敢急忙侧翻,然后突然跃起,用哨塔的一角隐藏身形。 “跑?”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哼哼,杀光你的下属!看你怎么办。”说完“嗖”的一箭,射来,李敢身边的一名护卫,应声而倒。 护卫们惊叫着四散而逃,但敌箭一支接着一支,转眼间,射倒五人,山力的同伴也无辜中箭。 极高强的箭法! 李敢暗暗心惊,夺过身边一名护卫的弓箭,大叫:“反击!”说完“嗖~”的一下,瞄准备敌人来箭的方向,射出一箭。 其实,他这一方的人数不知是来敌的多少倍,战况一边倒的原因主要是突然受袭,被打蒙了。 此刻,剩余的护卫已经找到了藏身之处,在李敢的带领下,很快稳定了局势。 “嗖~嗖~” 护卫们人多势众,打出一波又一波的箭雨。 “敌人无法出箭了!” “才两人,别怕。” “别让他们跑掉。” 护卫们叫喊着,有两人立功心切,竟然跑出了临时的掩体,向前冲去。 “不要冲动!” 李敢喝止的说话刚刚出口,两支箭闪电一般把两名护卫钉在地上。 “哗!” 护卫们哄然大叫,刚刚建立起的信心再次崩溃。 该死! 李敢右拳狠狠的砸在地上。 敌人用的是一石以上的强弓,比起护卫队的七斗弓,不管力量还是射程,都强太多了。 怎么办? “坊主,我带人从侧面过去。” 说话的人叫羽大,他是昨天刚任命的小队长,眼见战况不利,立即主动请缨。 李敢点头,然后带头射击,给他们作掩护。 羽大也是精明之人,早已把周围的地势看清楚,几个跳跃之间,快速接近敌人的位置,并展开射击。 两道人影一闪,飞身而退,这是敌人第一次显露身形。 李敢大喜,叫道:“交替前进!”说完猫着腰,带头猛冲。 护卫们紧紧跟随,将敌人逼得一步一步的往后退却。 正在高兴之时,却发现前边是一片开阔地,无法找到有效的隐蔽之物。 步步为营的战术无法实施了,护卫们只好停下前进的脚步。 而敌人却利用射程上的优势,沉着应战,每当有护卫按捺不住往前冲,都会受到迎头的一箭。 一时间,双方陷入了僵持。 但李敢明白,这不是僵持,敌人完全掌握着主动,他们只要想退,随时可以离开。 这一仗打得太郁闷了,敌人无一伤亡,而自己这一方,已经倒下了十几个,死伤非常惨重。 “不能让他们离开!”李敢狠狠的说道。 如果让这两人离开,他们将象潜伏于暗处的毒蛇一样,随时会跑钻出来咬你一口。 这种防不胜防的感觉太难受了。 “拼了!” 李敢一咬牙,找一块厚实的木板顶在身前,然后迂回着向敌人的方向冲去。 羽大一直小心翼翼的伏在地上,见到李敢冲锋,不由大急。 李敢是赌坊之主,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再说,他在金竹公主心目中的地位非凡,如果有所闪失,恐怕护卫队的所有人都要为之陪葬。 “掩护!” 羽大吼叫着,学着李敢的样子,以木板当盾牌,拼命向前。 “呵呵,送死的来了。” 沙哑的声音冷笑着,抬手一箭,羽大的木板应声而碎,另一个及时补上一箭,正中羽大的大腿。 羽大惨叫倒地,李敢却顾不上救援,而是趁此机会,疾步飞奔,瞬间接近到敌人的三十步之内。 “砰!” 这是李敢把木板砸在地上的声音,他想做一个临时的掩体,就地展开反击。 李敢的法想是好的,却小看了敌人弓箭的威力,只听“卜、卜”两声,木板被打散了架,碎片乱飞。 倾刻间,李敢直接暴露于敌人的火力之下。 危险! 第22章 谁在帮忙? “死性不改! 冲动的性格让你吃的亏还少吗?”李敢狠狠的骂了自己一句。 现在是身处险境,进退不得,匆忙间,只得伏身在地上以减少被攻击的面积。 “哈哈!” 沙哑的声音狂笑着,在他的眼中,李敢已经与箭靶无异。 只要李敢一死,得到的高额赏金足够他们使用一辈子。 “本来还怕你龟缩于营地之内不肯出来,嘿嘿,竟然跑来送死。”沙哑的声音嘲笑着,右手一搭弓弦,轻轻的拉,就要放手。 正在这时,“嗖”...... 他的身后,传来一阵急速的破风之声。 “谁!” 沙哑的声音惊叫着,再也顾不上杀伤李敢了,急忙身形前倾,伏在地上。 一根箭矢从他的头顶上疾飞而过,但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另一支箭也到了。 “嗤~” 箭矢入肉的轻响。 这一箭,从他背部插入,直接刺透胸部。 李敢的身体在地面上急速翻滚,这已经是能想的最好办法,但他不甘心坐以待毙,翻滚的方向一直向前。 现在只有拼命了,就看老天在帮谁。 敌人的拨弦拉弓之声清晰可听,却半天等不到致命的一击,等到的,却是敌人的惨叫。 怎么? 李敢是久经沙场之人,临场应变的经验丰富无比,发现有利时机,立即一跃而起,几个冲刺之后,来到敌人隐藏的位置。 见到的只有两具被钉在地上的尸体。 咦,谁在帮忙? 李敢惊喜之下举目四顾,只见前方树木晃动,然后渐渐远去。 做好事不留名?还是身份隐秘不肯让我见到? 李敢完全摸不着头脑,苦苦思索着谁会帮助自己,而且有如此厉害的箭术。 金竹公主? 她的属下倒是高手众多,但为什么不敢露面? 莫名其妙! 李敢怏怏的走到两具尸体旁边,突然目光一凝,急忙俯身把尸体上的两枝箭折断,然后悄悄的藏好。 这一战,护卫队损失惨重,山力杀掉四名哨兵,最后的两名杀手更狠,倒在他箭下的竟然高达十三人。 羽大算是幸运,伤在大腿之上,而黑梢则是伤在腹部,把箭拨出来之后只剩下一口气,是死是生,只有听天由命。 很快,金竹派人接手调查,李敢暗中提示,两名杀手可能与与夸都河滩的袭击者有关。 密林相搏时,杀岩茂灭口的可能也是这些人。 李敢终于离开护卫营地,回到家时,见到的人竟然不是亚朵,而是西兰。 “长公主于宛温新开张的赌坊,亚朵主动请求前往。”西兰担心的说道:“苗部之人野蛮成性,只怕亚朵会受欺凌。” 夜郎国一共分为鳖、彝、越、苗四部。 鳖部夜郎是皇族,彝部与鳖部多有联姻,两者的关系最有亲密。 越部夜郎与苗部夜郎则是相对疏远一些,特别是苗部,位于夜郎国最南端,这里山高谷深,猛兽出没,自然条件恶劣,所以,那里的人也是野蛮而英勇。 亚朵所去的宛温,正是苗部夜郎的都邑。 赌坊赚钱又多又轻松,让金竹为之疯狂,所以她的第一批扩建计划不但包括鳖部夜郎所属的鳖邑、且兰、谈指等城邑,还包括彝、苗、越三部的都邑。 亚朵自己请求前往最艰难的宛温,主要是被李敢伤透了心,所以自暴自弃。 李敢心中一痛。 这事闹的,亚朵伤心离开,临走之前却不放心自己孤身一人无人照顾,把西兰塞了过来。 “我去找她回来。”李敢说完,立即去找金竹。 西兰望着远去的身影,眼神一黯,不过很快回过神来。 “如此聪明之人,房间同样乱糟糟的呢。”西兰带着笑意,手轻脚快地把房间整理好。 “你想去宛温?” 金竹并不直接答应李敢的要求,而是笑道:“我的计划是派你前往可乐。” 建元六年(前135年),武帝先后派唐蒙和司马相如出使西南夷,取得了初步的信任,于是决定设立犍为郡,辖鄨县,作为双方的通关之所。 夷人喜欢汉国的锦帛,而汉国也喜欢夷人的兽皮、果酱等物产,随着双方的交易逐渐扩大,形成了一个新的城镇——可乐邑。 可乐邑,东有汉军驻地汉阳都护府,西为夜郎控制的朱提山关隘,所以,它不但是一个交易场所,也是两国之间的缓冲地带。 这些原因,成就是它的繁华,让它成为与成都、昆明相媲美的重要城邑。 可乐邑里各个民族群杂而居,有汉国、夜郎国、滇国、乘象国、、南越国等等邻近的国家的商人在交易,偶然还会出现骠国、暹罗、身毒等远方的商人。 李敢身为汉人,代表的却是夜郎国公主府,到可乐扩展赌业,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其实,金竹还有考验李敢的意思在内。 毕竟他来历不明,但偏偏有不错的才干,金竹想要重用,但又顾忌他的忠诚度。 只要把他丢在可乐邑里一年半截,是人是鬼,将会原型毕露。 “长公主,我要去宛温。”李敢再次表明来意。 “真的要去?”金竹笑了,“真的想好如何面对亚朵了吗?” “想好了。” 李敢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的点头,似乎给自己信心一般。 金竹见状,微微摇头,但还是同意他的请求。 黑梢的运气不错,所中之箭刺破他的肚皮之后,用力已尽,所以没有性命之忧,此刻正躺在床上唉声叹气。 羽大最是开心,他伤在大腿,皮厚肉多的,恢复得很快,在听说李敢要去宛温之后,二话没说的收拾行装,每时每刻跟在身后,似乎怕被甩掉一般。 甚至李敢与木生等朋友约好了一起饮酒,他也是寸步不离。 火房之内,春木与西兰正在忙碌,两人一边把一只野兔开膛去肚,一边轻声低语。 春木的性格泼辣,口无禁忌,见到西兰的双手不停,眼睛却总是往外瞟,不由笑了,“怎么?舍不得他走?” “那有。”西兰连忙否认。 春木嘿嘿一笑,“西兰,实话实说,这几天守在他身边,是否已经心愿得偿?” “啊,那来的心愿。”西兰的眼睛水汪汪的,脸都红透了。 “还害羞啊?”春木一脸的不以为然,“人家都要去找亚朵了,再不抓紧你会后悔的。” 西兰发呆了一会,轻声说道:“不后悔。” 十几个男子在外边吃肉喝酒的很是快活,他们聊到了当日的死里逃生,聊到了李敢帮他们织造的捕鱼竹笼。 后世的李敢本来就是一个山区的少年,抓鸟捕鱼是他的拿手好戏,现在随手帮忙,就让木生等人打的鱼多到吃不完,还能拿出去卖钱。 对于夜郎人来说,江河里缺的不是鱼,而缺少好的捕鱼工具。 “咦?养术怎么还没有到?” 木生终于发现少了一个人。 第23章 多了一个累赘 养术也是夸都河口一战中死里逃生之人,本应该早就到了,却迟迟没有出现。 正在这时,突然远处有人边跑边叫:“不好了,养术被人打了。” 这还了得? 大家“刷”的一下站了起来,大呼小叫的冲了过去,李敢趁着酒意,随手在墙角拿起一根木棍,在后边猛追。 江堤上,已密密麻麻的围满了人,他们有的双眼圆睁,显示愤怒之色,更多的是摇头叹息: “又是那些渔霸,官府就不管吗?” “没看到是滕承吗?多同王府的人,谁敢管?” 养术在河滩上拼命奔跑,滕承带着两个人紧紧追在他身后,大呼小叫的,不时把手中的石块扔向养术。 “砰!” 养术的背部被砸中,脚步踉跄,险些跌倒,但他趁此机会,弯腰用右手抄起一把河沙,向敌人撤去。 有一人大意之下被沙子侵入眼睛,惊叫着蹲在地上,眼泪“哗哗”直流。 “该死!”滕承大骂,“不放下鱼笼,休想逃跑。” 养术理也不理,越跑越快,他左手紧紧的提住一只竹笼不肯放手。 正是李敢帮他们织造的捕鱼竹笼。 谁用谁知道。 别看这小小的竹笼,却让养术收获的鱼虾比以前增加三倍,以前拮据的生活,慢慢有所好转。 最主要是,笼子之内刚捕获了一条大黄蟮,正好给他产后血虚的婆娘好好补一补。 “还跑!” 滕承冷笑,突然右腿一挑,把一块拳头大的石头踢向养术,然后趁着他身形不稳之时,几个箭步,冲了上去。 “谁敢过来!”养术的右手高举,竟然是一块边缘锐利的石头。 滕承与同伴对望了一下,迟疑了,谁也不想跑上去挨这一下。 这时,河堤上走下来两名官府捕掾. 养术一见大喜,大声呼救,想不到捕掾瞄了一眼滕承之后,轻轻摇头,随则走开。 “打人啊,你们都不理吗?”养术绝望的嘶吼着,但那两名捕掾只是当作听不见。 滕承哈哈大笑,前追两步不让养术拉开距离,然后用力挥手,大声叫道:“都下来,打断他的腿。” 随着这一声招呼,河堤上冲出了五名青壮男子,“呼拉”一下,把养术包围个严严实实。 “想死的就过来!”养术怒吼着,高着石头,身形不断转动,不让敌人近身。 滕承哈哈一笑,突然蹲下身,从河滩上捡起一块石头,大声叫道:“砸死他!”然后用力的把石头扔到养术的身上。 他们嘻嘻哈哈的笑着,不慌不忙的把养术当作练习准头的木桩,不断的把石头往他身上砸。 养术被砸得头破血流,从吼叫到惨叫,声音慢慢虚弱。 “再不停手,会砸死人的啊。” “官府都不管吗?” “就没有帮忙吗?” 河堤上的人纷纷摇头,叹息不已,但看着滕承等人凶神恶煞的样子,谁也不敢出手帮忙。 突然,河道中撑来了一条小船,船尾处站着的是一个约十二三岁的少年,见到养术被打,惊叫着“卜通”一声跳下水,哗哗大叫着冲了过来。 此时的养术,已是不支倒地,见到少年跑过来,不由大惊,迸尽全身力气,高声叫道:“伢伢,别过来啊!” 却让滕承趁此机会用石头重重的砸在他的后脑上。 养术的后脑鲜血四溅,目光无限留恋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缓缓的倒在河滩上。 “阿大!”少年哭喊着,瘦小的身体急冲而来,抱着昏迷不醒的养术,放声大哭。 滕承的目光一凝,随则冷酷的说道:“斩草除根!” 说完之后,带领他的手下宛如饿狼一般向少年缓缓逼近。 “真是残忍。” “可怜的伢儿。” 河堤上的人摇头叹息,纷纷转头,不忍再看这悲惨的景象。 正在这时,河堤上有人大叫:“闪开啊,别挡路!”然后有几个人从密集的人群中挤出一条路,冲到河滩上。 来的正是木生和李敢等人,他们一路快跑,可惜还是迟了一步。 只见到养术血流满面的倒在沙滩上,生死不知,而滕承等人正高举手中的石头,即将砸在少年的头上。 “住手!” 木生怒喝,然后把手中的木棍用力的朝敌人扔去。 “砰!” 木棍正中滕承的后背,惊叫声中,身体往前扑倒。 河堤上的人群见到终于有人敢出头了,纷纷叫好,也不知道是谁大吼一句:“打断他们的腿!” 其他人也壮了壮胆,不断的大叫:“打死他们!” “打死这些渔霸!” 滕承等人欺行霸市,所有渔家打到的鱼虾,只能低价卖给他们一家。 他们低价收鱼,高价卖出,不但渔家叫苦连天,就算普通民众想要吃鱼也要付出多一倍的钱财。 所以,大家早就心怀怨恨。 “冲下去的是谁啊?” “好象是木生他们。” “好胆量!” “什么好胆量,这是找死啊。” “就是,连多同王府的人都敢打,能有好结果吗?” “原来是多同王府的人,难怪如此的嚣张。” 河堤上的民众评论纷纷,有的佩服木生等人的勇敢,更多的在为他们担心。 金超,皇家第六子,治所为鄨邑。 因夜郎与汉国协商,划鄨县疆域为犍为郡,于是他一人接受两份官职,一是夜郎王子,一是汉国封赏的多同令,民众习惯于称他为多同王。 随着犍为郡内货物交易量的增加,赚得最多的正是他这个多同王,于是,他的势力随着财富的增加而疯狂膨胀。 现在,认实力论声望,众皇子公主之中,他仅排在金竹与金星之后。 木生等人并不知道这些内情,愤怒之下,一心要帮养术报仇。 “打,狠狠的打!”木生吼叫着,捡回他的木棍,奋力挥舞,一棍打胸,一棍打腿,把滕承等人打得鬼哭狼嚎。 李敢跑在最后,等他跑到之时,已经没有一名站着的敌人。 “打得好!” 李敢大声赞了一句,扔掉手中的木棍,蹲在养术的身边,检查他的伤势。 养术太惨了,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头面和身体上鲜血淋漓的,最严重的是后脑上的伤,已经被石头砸出了一个大窟窿,鲜血哗哗的往外流。 这伤......没救了。 李敢心中难过,但还是撕下身上的衣服,为他包扎伤口。 此时,养术的神志稍为回复,见到李敢,突然迸出最后的力气,用手指向自己的儿子,眼中全是恳求。 第24章 恶鬼伤人 养术死了,留下一个半大不小的儿子,一个刚刚产女不久的婆娘。 最让李敢头痛的是,他刚才在养术恳求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住手!” 两名官府捕掾适时出现,制止木生等人的行凶。 此时的滕承,宛如河滩上的烂泥一般,浑身上下又是泥又是血,只有出气没有入气的样子,只怕再多一刻,就会活生生的被打死。 “跟我回县衙!” 捕掾的语气冰冷,但脸上却带着一丝快意。 他们早就看滕承等人不顺眼了,只是碍于是多同王府的人,敢怒而不敢言。 等到了县衙之后,双方开始各找靠山,县丞开始为难了,面面相觑了半天不敢判决,最终决定让双方协商解决。 滕承是多同王的亲信,而另一方,木生等人倒也罢了,他们只是长公主府雇佣的船夫,算是编制外的人员,但李敢却是长公主手下炙手可热的人物。 最终的结果是:多同王府气呼呼的抬着半死不活的滕承走了,但看着他们那满是怨恨的眼神,谁都知道事情并没有完。 而养术的一条性命,只换取到两万钱的抚恤。 只能说,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性命真的太廉价。 金竹看着李敢愤愤不平的神色,解释道:“六皇弟一直游离于我和三皇弟之间。” 李敢点头,表示明白。 夜郎皇家,金竹、金星、金沙三人是皇后的嫡生子女,金沙年龄幼小,性格天真无邪,并不参与权力的争斗,而前两者暂时呈现出势均力敌的状态。 金超是侧妃所生的庶子,本无参与竞争的可能,但却因犍为郡正好建在他的治邑上,让他财力大增而异军突起成为第三势力。 三人之中,金超的势力最为弱小,却成了关键少数,金竹和金星都是小心翼翼的维持着与他的关系,深怕一不小心,把他推向敌对的一方。 李敢当然不会告诉金竹,她最大的敌人不是金星而是金超。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国平定西南夷,率领夜郎国投降是正是多同王,证明金超当时是夜郎国的皇帝,证明金竹和金星是这一场皇位之争的失败者。 李敢走了,带着一脸的苦恼之色。 原本他的计划是养好箭伤之后,离开夜郎,返回长安,现实却慢慢的偏离。 金竹的信任,金沙的娇憨,这两个倒也罢了,还有脉脉不语的西兰,负气出走的亚朵,现在更是过份,答应帮养术照顾他的儿子。 都是牵绊啊。 李敢暗暗叹息着,他突然有些讨厌来自后世的灵魂了,如果说沉稳细致是优点,有时却略带优柔寡断让人讨厌。 原来的李敢多好啊,说走就走,杀伐决断,用得着象现在这么纠结吗? 当然,总是冲动惹祸也不行。 金竹看着李敢远去的背影,暗暗点头。 原来,她似乎找到李敢的弱点。 养术的家里很是清贫,一间简陋的木房,吃的是野菜稀饭,其中只有稀稀疏疏的米粒和赤豆。 唯一的一只鸡已经杀掉祭奠养术了,当然,最终还是被他那产后虚弱、面黄肌瘦的婆娘吃掉。 除此之外,只有半大不小的伢儿养同,和不到一个月大的妹崽养青。 这才是普通人的真实生活。 “有何打算?”李敢蹲在养同的身边,轻声问道。 既然答应养术,总不能对一个死人失约。 养同抿着嘴,一声也不哼。 李敢以为他是因为父亲的死而伤心难过,一时没了主意,于是决定过几天等他情绪平稳一些之后再来询问。 第二天,春木兴奋的跑过来,叽叽喳喳的说了一个好消息:那些渔霸与往常一样到江中抢夺别人的鱼虾时,却在途中遇到了意外,有一艘船沉入水中,直到现在还找不到原因。 李敢不以为意,一艘木船而已,用的时间久了铆钉脱落、船底搁浅什么的,都会沉没。 过了两天,李敢从学堂里回来的时候,见到春木又来了,正与西兰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李敢,渔霸遇上怪事了,今日沉了两条船。”春木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 “两条?”李敢一愣,前天还说沉船是意外,现在呢? “哼哼,不但是船沉了,还死了几个人。”春木的心情很好,“大伙有的说是万灵神在保佑,有的说是养术的鬼魂在寻仇。” 养术的鬼魂?李敢一个激愣,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养术家破旧的木房子外,已密密实实的围满了人,他们有的面带惊恐,有人面带不忍的不断摇头。 人群中间的空地上,两伙人正剑拨弩张的对峙着。 一伙正是木生等人,他们紧紧的守住房门,寸步不让。 在他们的对面,正是滕承,滕承的身后,二十多名粗壮的男子围成半圆。 另有三人站在最后,他们铜箍勒头,戴着怪异的面具,上身赤~裸却涂画着花花绿绿的色彩,插腰铜刀,脚踏铃铛。 三个人,一名大巫两名巫师。 李敢拼命的挤进人群,正想走近木生,但突然一愣,快步的走向另一侧。 “别过来!” 木生用木棍指着敌人,色厉内荏的大吼。 “哼!”滕承冷哼,“你敢阻拦巫师作法?” 木生不答,脸上不断有汗水往下淌。 夜郎国自称是蚩尤的后代,迷信鬼神与巫术,而巫师的地位自然是高高在上。 “嘭、嘭嘭~” 巫师往前踏上一步,擂响了铜鼓,然后口中“咿咿呀呀”的低吟着一些晦暗难明的咒语。 “大巫作法,谁敢阻拦?”滕承冷酷无比的踏前一步,“难道你想让恶鬼继续害人?” 木生身体轻轻颤抖,手中长棍“当啷”跌落地上,他身后众人,也是纷纷向两边闪开,露出了身后的房门。 大巫作法,恶鬼害人。 仅这一句就消除掉他们所有抵抗的勇气。 木房之内传来了凄惨的哭声,那是养木的婆娘。 滕承不为所动,上前一脚,把破旧不堪的房门一把踢飞。 他当然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短短几天,连续沉沿三艘船,死了五个人,就算是多同王府财大气粗,也不想承受如此惨重的损失。 而且,恶鬼的心意难测,谁知它何此才肯收手?让大巫把它消灭是最稳妥的办法。 房门洞开之后,房里的一切呈现在众人的眼中。 正中摆放着养术的灵位,灵位之下的火盘里冒着浓烟,微风吹过,地上的纸灰四处飘扬。 而他婆娘正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情景悲凄而绝望。 第25章 杀人的巫术 鼓铜声声,摄人心魄,巫师口中的咒语越来越急隧,移动的脚步越来越快。 “叮叮叮!” 这是绑在他们手脚上的铜铃在晃动。 “锵锵锵!” 这是他们用手中的短刀碰撞腰间上的兽牙。 周围的人被他们的动作牢牢吸引住心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呵!~” “哈!~” 大巫师连连吼叫,突然一个箭步窜进了房内,右掌往前一拍,养术的灵位上凭空出现一团怪异的火焰。 “现!” 随着他的一声怒叱,火焰中出现了一道跳动的影子,它作逃跑状,并且发出瘆人的尖叫。 “想逃?”大巫怒喝,在火影之后奋勇追击。 火影“吱吱”乱叫,上下乱窜。 “灭!”大巫怒叱,然后手腕一翻,刀光一闪,把人影斩成两半。 火光渐敛,尖叫声慢慢的停歇,其中的影子烟消云散。 众人一片哗然,齐声惊叫:“哗,真的有恶鬼!” “养术生前和善,想不到死后竟然作恶害人。” “他是心存怨恨,化为厉鬼。” “太可怕了。” “好在大巫法力高深,把它收伏。” “幸好滕承把大巫请过来收伏恶鬼,不让它为祸乡里。” 众人纷纷称是,在对大巫师心存敬畏之余,连带的对滕承也产生好感。 李敢知道,这所谓的大巫作法,其实是一些小把戏,但又能怎样? 这是一个民智未开的时代,民风古朴,民智愚昧,为了迷信与宗教,常常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就因为埋在地下的几只小木人,杀光丞相公孙贺全家,然后,因有人趁机诬告陷害,殃及宫嫔妃及大臣多达数百人,最后事件越演越烈,造成了骇人听闻的巫盅之乱。 最终,皇后卫子夫、太子刘据因此而死,牵连者数万。 只要一看木生那因惊恐而抖嗦成一团的样子,再看看那些围观的民众,他们的目光中全是崇敬与畏惧,李敢就知道,如果他冒然跑出去说巫术是假的,只怕会有无数的石头会向他扔过来。 “不想死,就别动!”李敢用力的把身边的一个小脑袋按下去。 养同紧抿着嘴,一言不发,双拳的骨节突起,“格格”轻响。 李敢刚来时,正准备与木生他们汇合,却见到养同手持尖刀从外面往家里冲,急忙改变方向,跑过去把他拖走,然后躲在远处的一块巨石之后。 此时,收鬼成功的大巫很满意自己的表现,点了点头,屋外的两名巫师停止了舞动,鼓声渐渐的停息。 一片寂静,只有压抑着的几声啜泣,那是养术的婆娘。 “还在哭?” 滕承走到她身边,目光全是狠毒和无情,“大巫请看,她是否被恶鬼缠身?” 大巫正要往外走,闻言停步,目光闪烁,略显迟疑,但滕承暗暗的对他做出了一个手势。 “恶鬼缠身?” 外边的民众一片哗然,有的不信,有的惊慌,这时,大巫快步走到养术婆娘的身边,手指一伸,点在她的额头上。 立即,一点朱红出现,快速从她的额头扩散到整个面部,然后一丝黑色出现,再次蔓延,慢慢的,整个面部变成了红黑相间之色。 “哗!” “鬼啊!” 众人惊呼,就算是木生,此时也止不住心中的惊骇,连连后退。 人群中,不知是谁低声说了一句:“厉鬼,快浸猪笼!” 然后跟着说这话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眼中闪现的,全是恐惧和疯狂。 “我不是恶鬼!” 养木的婆娘厉声哭喊着,泪如雨下,声音中充满着绝望。 但这一翻作为,让她的面容更加的狰狞可怖。 不知谁在叫喊,“大巫,快杀了她!”更多的人跟着大声狂叫,然后有人“卜通一下跪在地上,开始苦苦哀求。 鼓声再起,咒语再现,大巫的双脚一顿,双手舞动,由慢到快,然后大喝一声“封!” 话音未完,右掌向前一推,一道彩色的浓烟轰然而起,浓烟中,养术的婆娘尖叫一声,然后嘎然而止。 浓烟渐散,大巫右手一挥,冷酷的说道:“我已将恶鬼封印在她体内,只需沉入江中,就能永绝后患。” “浸了她!”众人大喊着,有人找来了猪笼,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把人塞在笼子里。 动手的人,都是一些平常与养木较为交好的邻居。 大巫昂首挺胸,如绝世的英雄一般在众人的簇拥中往江边走去。 木生等人早已瘫软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滕承从身边走过,冷冷的一哼,把他吓得俯首于地,久久不敢抬头。 养同疯狂的挣扎着,李敢右手拦腰把他抱住,左手死死的捂住他的嘴巴。 “出去就是死,你死了,谁为你阿大阿母报仇?”李敢低声吼道。 但养同根本听不进去,呜咽着,把李敢的手掌咬得鲜血直流,双脚不断的乱蹦乱踢,想要挣开李敢的控制。 李敢叹息一声,手掌一挥,把他打晕。 半个时辰之后,李敢的木屋内,春木正呆呆的坐在竹椅上,目光空洞,一个女婴“哇哇”的哭,这是养术的妹崽,西兰抱着她不断的晃动,想要让她别哭。 “她不肯吃东西,如何是好?”西兰焦急的问道。 女婴认生,离开阿母的怀抱之后一直大哭不止,再说,奶水突然换成米汤,她更是一口也不肯吃。 “再饿一会,她就会吃。”李敢叹息的回答着,转向望另一侧。 养同已经醒了,木头一般坐着,嘴唇有一道血痕,那是他自己咬破的痕迹。 半个时辰里他没说一句话,一动也不动,仿佛失去了魂魄一般。 “船是你凿沿的对吧。”李敢问道。 在听说渔霸的船只连接沉没的时候,李敢已经感觉到不对,再联想到木生说过养同年纪虽小,却有一身好水性,能够在水下呆上一刻时间不用上浮换气,李敢立即明白是谁在捣乱。 “是他?”春木的嘴巴张大得足以塞下一个鸡蛋。 见到少年不为所动,李敢只得叹息,“跟着我,三年之后准你复仇,五年之内杀光你的仇人。” “三年?”少年的目光一闪,缓缓的转过头. “三年!”李敢用力的点头。 少年的双眼慢慢的变得通红,突然间,发出了野兽般的低嚎,泪水疯狂的往下掉,把他脸上的灰尘冲出几道坑坑洼洼。 两天之后,李敢终于踏上前往宛温的路程,在他身边,除了羽大,还有养同这小子。 李敢对他不放心,只得带在身边,一走赶路,一边教他一些李家的武功。 这算是李敢收的第一名徒弟。 第26章 愤怒的小子 养同化仇恨为动力,日夜苦练不休,不管是白天走路还是晚上睡觉,手腕脚腕上都绑着一个小沙袋。 这是李敢告诉他的一个锻炼方法。 “坊主,我打到一只野鸡。”羽大得意洋洋的邀功。 李敢的名下有二间赌坊一家酒舍,也算是个有点小钱的人了,不过他并未脱离公主府,不得招收奴仆。 西兰和那名小女仆,是大公主派给他的,并未算到李敢的名下。 奴仆役脱离主家有不少的方法。 女奴仆简单一些,只要姿色过人,勾引男家主成功,成为待妾之后就算是半个主人,如果生得一儿半女,得以扶正,立即是乌鸡变凤凰。 男奴仆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大量的钱财赎身,当然,还需要主家的同意,再到官府去勾除贱籍。 李敢在夜郎国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亲戚朋友也没几个,最主要是身为汉人,对其他夜郎人来说就是异族。 一旦离开公主府的护佑,只怕很快就会被别人吃干抹净,连个渣都不剩。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只要他的势力增加到一定程度,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 要知道,丞相曾乐也是汉人,有本事你去欺负他试试? 李敢上升的势头很猛,赎身成为庶人是迟早的事情,再加上他待人和善,羽大、黑梢等人都乐意与他亲近。 如果有一天李敢独立成家,他们得以跟随过去,捞个小管家或者家将当当,那就是平步青云的飞跃了。 看好李敢的潜力,是黑梢与羽大等人积极讨好他的原因。 “养同呢?”李敢关心的问道。 “在追野兔,”羽大一边把野鸡开膛破肚,一边不以为然的回答:“这小子没有一刻休息,就不会累吗?” 李敢笑着点头。 追野兔,是李家武功的一种训练方法,能提高步伐的灵活性和奔跑速度。 未来的训练项目还有爬树和瀑布中搏击,这些训练能提高四肢的协调和力量。 养同性格阴狠,最喜欢的是暗杀之术,武器方面,短剑、袖箭、吹箭、毒针是标准的配置。 飞檐走壁,一击必杀,是一名优秀杀手的标准。 养同想在三年之内复仇,就必须吃常人所不能吃的苦,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怪不得别人。 这时,田明走了过来,叹息着说道:“刚传回来的消息,亚朵与旺噶结仇了。” 田明是公主府的家将,这一次作为李敢的副手前来宛温,负责消息的收集。 “啊?这是为何?”李敢被吓了一跳。 田明苦笑连连,“据说是旺噶输红眼了,一怒之下,把赌坊砸个稀烂。” 李敢大惑不解,“旺噶输钱?以他的身份,就算是输个精光,亚朵也会悄悄的还给他吧?” “亚朵喝醉酒了,不醒人事。” 这......李敢都不知说什么了。 苗部夜郎的国王叫人庆,他有个两个儿子,一个叫旺多,一个叫旺噶。 旺多性格开爽,爱民如子,在夜郎国有着不错的名声,金竹与他气味相投,相互交好。 亚朵此次来宛温,找的合作对象正是此人。 旺噶却是另一个性格,粗暴易怒,力大无穷,据说有两鼎之力,很是厉害。 “亚朵呢?她没事吧?” 这才是李敢最关心的问题,至于赌坊,砸掉就重建一次,至多是花点钱。 田明看了李敢一眼,说道:“人倒没受伤,但被旺噶抓回府中。” 李敢一听,急了,大声问道:“旺多呢?他不救人?” “他不出手还好,”田明摇头苦笑,“他出手之后,把旺噶惹怒了,说要如果长公主不给他一个交待,就让亚朵当他的小妾,以人顶债。” “找死!”一旁的羽大怒了,“亚朵是坊主的,他也敢抢?” 田明瞪了他一眼,冷笑着说道:“什么抢?也许亚朵高兴还来不及。” 人家旺噶是王子啊,亚朵当妾是高攀了,这个李敢是什么身份?是奴仆!也就是你这傻大个才把他当宝。 田明是公主府的家将,李敢是先生,身份不差上下,但田明是家生子,从小到大都在公主府中,而李敢过来才多久? 所以,此行让他做李敢的副手,田明越想越感不服。 李敢不理他们的吵闹,迅速思索着对策。 亚朵必须要救,问题是怎么救。 旺噶是苗族的王子,别看他冲动粗暴,却因武力高超而深受苗王的喜爱。 亚朵是以大公主金竹的使者身份来宛温的,这旺噶也敢抓?还有,旺多已经出手,为什么旺噶却变本加厉?看来事情并不象表面上的这么简单。 田明所说的话虽然难听,但说出了一个道理。 旺噶与李敢,一个是王子,一个是奴仆,谁都知道应该选那一个。 后世的女人也说了,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谁知此时的亚朵是不是也在开心地嘻嘻笑? 抛开亚朵的意愿不谈,从金竹的角度上来说,也宁愿牺牲一个亚朵,去拉拢一个旺噶。 冷风劲吹,人们口中呼出的热气凝结成雾,让眉毛和睫毛很快就染上白霜,这是南方少有的寒冷天气。 但此时的旺多,心里却是燥热不安,他书房内,刀笔、竹简东歪西斜的,有不少摔在地上,一片凌乱。 怪不得他生气。 长公主找他合作,所得到的利润倒是其次,旺多希望的是借此机会,迅速拉近双方的关系。 毕竟他父王年迈,最近一段时间都是在床上躺着,说不定那一天说没就没了,这让他与旺噶的竞争趋于炽热化。 “如何是好?”旺多扯着自己的头发,非常苦恼。 如果旺噶不是跑去赌博,不是把亚朵抓回去,按照原来的设想,旺多在得到大公主的支持后,苗族夜郎的王位基本上就定了。 最让旺多后悔的是,为了救亚朵而把她的身份说了出来。 旺噶去赌博只是一时起意,他听说宛温城里新开了一间赌坊,特别的好玩,但想不到会转眼间就个输光,更想不到一番打砸之后会跑出一位醉醺醺的小美女,好吧,在听说这美女是大公主府的待女之后,旺噶还能不明白事情的真相吗? 旺多越想越后悔,不由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可惜这并不能让他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一名奴仆轻轻的走过来,小心翼翼的看了大王子一眼,“卜通”一下,跪在地上。 不由他不怕,这几天惹王子生气被抽鞭子的奴仆不下十个,谁知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何事?”旺多皱着眉,表情冰冷。 奴仆打了一个冷颤,急忙问道:“有人求见,说是来自长公主府。” “大公主府?”旺多一听大喜,大声说道:“还说过屁啊,快,带路。”说完一把提起奴仆的衣领,拖着就往外走。 真是及时雨啊。 第27章 亚朵的价值 李敢万万想不到,亚朵竟然成了与大公主府攀亲带故的筹码。 当然,这也因为他政治触角的不敏感。 李敢的两份记忆,一个是热血的将军,一个是和平年代的大学生,玩政治实在稚嫩得很。 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大公主金竹,如果她得知此事,会坚决反对?还是顺水推舟? 反对,意味着她选择坚决的站在旺多这一边,顺水推舟则有两种意义,一是看好旺噶,二是想要两边下注,不介入苗部王位之争,不管最后谁输谁赢,她都是稳坐钓鱼船。 旺多当然希望得到金竹的支持,而李敢也不想见到她的顺水推舟,于是,两人有了共同利益。 “我去找旺噶!”李敢说着,转身就走。 时间紧迫,必须在金竹获得消息之前把事情解决,至少要想办法见一次亚朵。 李敢担心亚朵的安危,更担心的是亚朵贪慕虚荣,一心想做旺噶的小妾,以求一步登天。 “嗬嗬,来得正好!”旺噶正在练武,听到大公主府来人过来,把手中的铁棍扔在地上,呵呵直乐。 等到奴仆带着李敢走过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换成了两只巨大的铜鼎。 这铜鼎每只至少300斤,在他的手上却如同鸿毛一般,轻松自如。 这就是两鼎之力? 李敢暗暗心惊,急忙镇定心神,正要上前行礼,身后的田明抢先一步,谄媚的说道:“大公子府家将田明,见过旺噶王子。” “大公主府的家将?”旺噶呵呵的笑着,突然把手的铜鼎往前一抛,大声说道:“先试试你有多少斤两!” 田明正在俯首帖耳的问好,却见两只铜鼎如小山一般向他的头顶直压而来。 “不要!” 田明惊叫,但铜鼎转眼则至,根本来不及躲闪。 田明绝望的闭上眼睛,然后听到“轰轰”的连声巨响,脚下的土地剧烈的震荡。 “啊,我死了!”田明胡乱的大叫,身体一软,晕倒在地上。 “哈哈,这就是大公主府的家将?”旺噶狂笑着,声音中充满着鄙视。 夜郎国不象汉国一样是中央集权式的统治,而是由鳖族、彝族、苗族和越族四部组成的同盟国,其中鳖族是皇族,最为强大,彝族是后族,鳖彝两族一直保持着联姻的关系。 苗族和越族尊鳖族为大王,但却有着很多的自主权,甚至拥有军队、收租征税等独立的权力。 近些年来,苗王人庆倚仗着手下的精兵良将,渐渐的开始对夜郎朝廷产生了敷衍之心。 当然,最大的倚仗就是他的儿子——旺噶。 冷兵器时代,一名勇冠三军的猛将是胜利的保证。 这造成了旺噶骄纵自傲的性格。 他希望得到大公主府的支持,但也想掂量一下她的实力,至少要显露自己的实力,以求在合作中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好处。 所以,可怜的田明成了他耀武扬威的对象。 可惜有人不吃他这一套。 “咦?你不怕?”旺噶盯着面不改色的李敢,诧异的问道。 李敢冷笑,突然大喝一声:“取我箭来!”反手一抓,从身后的羽大手中拿过弓箭,随手一拉弓弦,射向天空。 天空中有一群候鸟正悠闲的飞掠,却被这一箭所惊动,“呱呱”大叫中惊惶而逃。 “啪~” 物体坠地的声音。 再看时,却是两只小鸟在地上不停的惨叫着挣扎,一支箭正插在它们的翅膀上。 随手一箭,一箭双鸟! “旺噶王子,此箭如何?”李敢睨睥而视。 旺噶勃然色变,连忙后退几步,深怕成为李敢下一箭的目标,定了定神,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急忙嘎嘎的干笑几声,抚掌称赞:“好箭法!” “见笑了。”李敢不亢不卑,“李某仅大公主府中的小仆。” 旺噶哈哈大笑,“好厉害的小仆,胆小如鼠的家将!大公主府是如此用人的吗?” 他的说话直率而粗野,但也是赤果果的挑衅,田胜刚刚转醒,听此一言,又恨又怕之下,再度昏倒。 李敢没心情管他的死活,转身盯着旺噶的双眼,缓缓的说道:“我们来此所为何事,想必王子早已明白?” 旺噶根本不接他的话头,笑着说道:“今天能见一箭双雕的神技,值得庆贺一番,来人,奉酒,我与壮士痛饮三杯。” 李敢也不兜转子了,直接的问道:“王子殿下,请问亚朵可好?” “亚朵?当然。”旺噶笑了,“她好吃好睡的,过得很开心啊。” “那么,请让她出来相见。” 旺噶呵呵的笑了几声,突然脸色一黑,恶狠狠的说道:“你是李敢?” 李敢点头。 “哼,你乱闯本王子的府邸,还要见我的待妾?真是好大的胆子!” “胡说八道!”李敢怒了,“亚朵何时成了你家待妾?” 旺噶哈哈大笑,“我已派加急快马前往王都,只待大公主点头,亚朵就是我的人。” 李敢却是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急忙说道:“亚朵不同意对吧?你竟敢用强!就不怕长公主责怪吗?” 旺噶一点也不在乎,“女子嘛,就喜欢扭扭捏捏的,只要大公主答应,还怕亚朵不顺从?” 李敢怒了,大声问道:“真的不让见?” 旺噶冷冷的一哼,“敢管本王子的事情?信不信我砍了你!” 李敢大怒,但不得不离开。 这旺噶野蛮粗暴,如果发起疯来,还真的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如果把自己砍了,能怎么办? 就算金竹现在很看重自己,但到底身份摆在这里,她才不会为了一名死去的奴仆去得罪一名王子。 “以为我没办法了吗?” 李敢冷笑着,顺着旺噶的府邸周围转了一圈之后,眉头慢慢的皱成了一团。 夜郎人的房屋多是竹木结构的高脚楼,一是因为取材方便,二是为了防潮湿、散热通风,可以避免虫兽的侵袭,还可避免洪水的冲击。 旺噶身为王子,他的府邸当然不是普通的民居可比,仅主建筑就远超一百亩,而且其中的房屋更是宽敞华丽。 最让李敢头痛的是它的地理位置。 也许是旺噶喜欢练武,身材健硕,所以喜阴怕热,他的府邸竟然倚山而建,中间是一个宽阔的水潭,常年雾气蒸腾。 本来李敢还想着,如果实在无法可施,拼着小命不要跑去放一把火把它烧掉。 看来是想多了。 这时,田明幽幽转醒,第一句话就是大声疾呼:“求你了,别杀我!” 李敢听得心烦,趁他还未清醒,上前就是一脚,把他踢晕。 怎么办? 李敢急得团团转,突然看到正蹲在一旁争分夺秒地扎马步的养同,目光不由一亮。 第28章 夜探王子府 李敢在忙着救人,在远方也有不少人在为他操碎了心。 司马婷儿在朱提山的搜索行动已经终止,但她还是心里存留着一丝希望,于是,干脆在可乐邑住下,慢慢的打探消息。 卓文君生于商人之家,给司马婷儿留下大量财产,同时,也教会她从商之术。 卓家以采矿和铸造起家,能铸的有青铜器和铁器,但大汉国的铁器是禁止对外交易的,武器类也不能卖,这些都是杀头的死罪。 不过司马婷儿有办法,她主走高端路线,专做祭祀用的鼎、酒器和食器等青铜器,而且回收的东西也尽量以各族群的特产为止,如乘象国的象皮、夜郎国的果酱,还有南越国的椰子。 这椰子很是神奇,据说是从大海里漂浮而来,直接长在海边的沙滩上,三五年之后开花结果,然后是摘之不尽,产量很高。 反正一来一往的都在赚钱,让她很快在可乐站稳了脚跟。 李敢这边,经过两天的准备,需要的物品已经全部制作完成,就等晚上的行动。 “嗖~” 养同手脚上一直绑着沙袋,此时解下,立即感觉到身轻如燕,只见他“嗖嗖嗖”的顺着一棵靠近围墙的大树往上爬,然后轻轻一跃,越过围墙,消失于茫茫夜色之中。 羽大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半晌之后才期期艾艾的说道:“坊主,养同何时变得如此的厉害?” “他进步之快,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李敢点头,“不过,养同身轻体柔,正适合练习纵身之术,再说,你看他这一个月,有偷懒过半刻钟吗?” 羽大轻轻咭着,“他是小疯子,不要命的小疯子。” “练时不要命,总比真正战斗时丧命的好。”李敢冷笑,“你不加紧锻炼,他很快一个能打你两个!” “我不与他打还不行吗?”羽大立即认怂,急忙转移话题,“坊主,想不到你会巫术。” 李敢一听,呵呵而笑,并不解释。 但羽大不死心,还在喋喋不休,“坊主,你把亚朵救出来,是要娶她吧?那么西兰呢?” “西兰?”李敢一愣,“亚朵与西兰有什么关系。” 金竹任用李敢为学堂的先生之后,不但送房子,还送给他一名小女仆,不过亚朵前来宛温之前,又把小女仆换成了西兰,李敢以为只是正常的轮换,根本没往深处想。 “没关系?”羽大瞪大了眼睛,“我们还以为西兰是你的待妾。” “废话真多!”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不再理会他的啰嗦,专心等待养同的归来。 旺噶府邸里戒备禁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还有不定时地到处走动的卫队。 苗王之所以横行霸道,有一半是旺噶有功劳,当然是加派人手,重重守卫。 即使这样,还是阻挡不住养同的前进。 夜色之中,养同在一步一探的默默前行,但找了半天还是找不目标,让他心里越来越烦躁。 亚朵在哪? 养同恨不得大喊一声,让亚朵出来相见,但又怕影响李敢后续的计划。 “如何是好啊……” 此刻他才知道,今天的任务最艰难的并不是越墙而入,而是寻找亚朵的住处。 旺噶身为王子,他的府邸里,各种房子不下百间,养同一个从未见过世面的穷小子闯进去,仿佛进了迷宫一般。 正在这时,左侧走来了两名女仆,她们一边走,一边窃窃私语着。 其中一名身材苗条、面容姣好的女子说话中带着不忿: “向竹,那人只是一名小小的女仆,你说王子为何对那她如此的宠爱?” “为何?长得漂亮呗。” “漂亮?我认为是因为她是来自大公主府!” 被称为向竹的女子不以为然的摇头,“以王子的情性,不漂亮的女子就算身份再高,他也不会看得上吧,行了,别埋怨了,如果让别人听到,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嘻,我是为向竹可惜,看你长得如花似玉的,天天在殿下的眼光底下晃荡,竟然没被他看上。” 向竹子的双脸一红,心想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没被看上?动手动脚的,抱在怀里胡摸乱捏的算不算? 两人就此沉默,养同却是暗暗高兴,急忙跟在她们的身后。 走了一会,两名女子走进一栋三层高的小楼,很久都没有出来。 难道亚朵就在里边? 养同四下里瞅了瞅,只见这小楼的门口有着两名士兵在把守,在一些险要的位置,也偶尔的出现一些动静。 有暗哨! 养同不惊反喜,守备森严,证明此处的重要性,也许正是旺噶的住处。 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悄悄的贴近墙边,双脚用力一撑,“嗖~”的一下,养同仿似腾云驾雾一般窜上三米多高,伸手一抓,手指用力的扣在砖块之间的缝隙之中,整个人像是壁虎一样贴在了墙壁上,然后手脚一同用力,再度向上窜出。 李敢在外面已经心中焦躁。 养同的毕竟年幼,心性还未成熟,再加上这是他第一次任务,目标又是一个王子,其中的难度可以想象。 “坊主,要不要我也进去?”羽大自告奋勇的问道。 自从知道西兰不是李敢的待妾之后,他就显得很兴奋。 “你去?”李敢白了他一眼,“你爬得上去吗?” 羽大怏怏的低垂下头,不敢再说话。 不过他的话倒是提醒了李敢,思索了一下,轻声向羽大交待了几句。 王子府之内,养同又是高兴,又是焦急。 这一次,他还真的找对地方了,亚朵就在他眼前的房间之内,但是,房间内还有一个人,正是旺噶。 这两个人,正在你一杯我一杯的在喝酒,而亚朵更是一副笑意盎然的样子。 这是......她在这里过得很开心? 不对啊,师傅说亚朵被别人抓住,可能正在大哭大闹,或者躲进被窝里偷偷的哭泣。 反应应该很伤心才对,但现在她在开心的喝着小酒。 养同晃了晃脑袋,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只要按师傅的要求,见到亚朵一面就行了。 又等了几刻钟,仆人已经前后送过两轮酒菜,但房间里的两人还是意犹未尽的样子,旺噶根本没有半点离去的意思。 养同贴在房外的窗台上,寒风吹拂,身体都快被冻僵了。 但不敢冲进去,以他的小身板,还不够旺噶的一拳。 这......如何是好? 第29章 叫他去死! 室内的亚朵也是满心的焦躁。 两个人足足喝了三瓮酒,她已经满脸通红,头昏眼花,旺噶还是在笑哈哈的大叫:“喝!真是难得的好对手。” 亚朵都快哭了,她才不想要这样的称赞啊,要的是把旺噶喝倒,要的是旺噶烂醉如泥。 眼见旺噶再次倒满一杯,举杯相邀,亚朵瞟了一眼他腰间的令牌,硬着头皮,一仰头,又是一杯。 这实在是无奈中的办法。 自从她被抓到这里来,就一直被软禁着,不管用大公主府的身份恐吓、还是用小女子的优势去软语相求,旺噶都不会让她踏出房间半步。 把身体挂在窗台上的养同,感觉自己手脚已经麻木了,每次冷风吹来,脸颊似乎被刀锋削过的一样的又麻又痛,就快撑不住了。 正在这里,突然传来一阵“嘭嘭嘭,”“当当当”的巨大响声,王子府的卫兵们都被惊动了,纷纷朝着发出响声的地方跑去。 旺噶是军人,警觉性很高,这锣鼓声音很有节奏,似乎是敌人进攻的信号,这让他再也静不下心思来喝酒。 “你们留下。”旺噶随意的指着两名卫兵,然后起身走出房间。 “你......”亚朵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旺噶已走出老远。 “谁啊,破坏我的好事!”亚朵喃喃的说着,欲哭无泪。 真正的功败垂成啊,也许只要再多饮几杯,旺噶就会倒下,之后的事情,偷令牌,出王子府,然后回家找李敢,这不是顺理成章了吗? 好吧,也许我自己醉了旺噶还未醉。 亚朵不肯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心里边已经把搞事的人恨死了。 正在这时,窗口一声轻响,突然从外边窜进来一个小小的人影。 “谁!”士兵喝道。 来的正是养同,他好不容易才等到机会,那肯错过,立即双拳一分,一记“双风贯耳”便朝着士兵打击。 “噗!” 士兵躲闪不及,中个正着,全身一震,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剩下的一名士兵还没反应过来,养同便一下钻进了他的怀中,五指紧握,一拳捣在士兵的咽喉上。 “咔嚓”的一声轻响。 士兵捂着咽喉趔趔趄趄的后退,呜咽几声,却根本发不出声音。 养同紧跟而上,一拳打在士兵的太阳穴上,把他打晕。 这几下,养同把新学的武功运用到了极致,“快、准、狠”,一瞬间就解决了两名敌人。 亚朵呆呆的看着,过了一会才醒过神来,惊喜的轻呼:“是李敢让你来的?” 养同点头,说道:“师傅让我问你,想走还是想留?” “他是何意?” 亚朵的脸上刚刚绽一丝笑容,听到养术的说话,勃然大怒,大声骂道:“叫他去死!” 养同懵了,正要追问,门外传来了旺噶的说话声,想来是发现那些锣鼓声只是一些虚张声势的小把戏,不值得他理会。 “不好!” 养同一声轻叫,身形一闪,已经“嗖”的一下从窗口窜了出去。 亚朵一呆,随则反应过来,急忙身体前冲,正想越窗而逃,却被一股巨力往后拉。 旺噶刚刚推开房门,发现房间里的异常,怒吼一声,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拧住亚朵的衣领,“砰”的一下,把她摔在地上。 “抓刺客!”旺噶高叫。 一时间,警报声四起,“抓刺客”,“别让他跑掉!”等呼叫此起彼伏,整个王子府邸仿佛一个被捅着的马蜂窝,整个沸腾起来。 他们这一动,让养同的逃跑屡遇危机,有两次与卫兵们擦身而过,甚至有一次被发现了行踪,如果不是他身法灵活,跑得又快,已经被抓住。 所以,当他回到李敢身边的时候,早已浑身上下湿漉漉的,大汗淋漓。 “见到亚朵了吗?”羽大心急,抢先发问。 养同点头,随则转头看着李敢,疑惑的说道:“但她没说要不要离开,而是叫师傅去死,却是为何?” 李敢的老脸一红,羽大早已“嘎嘎”的怪笑。 李敢是想弄清楚亚朵的心思。 万一她乐意做旺噶的小妾呢?救出来不但是花费巨大的精力,还破坏人家的好事。 房间内,旺噶已是暴跳如雷。 他死死的盯着亚朵的眼睛,大声吼道:“本王子对你还不够好吗?侧妃的位置都给了你,还不愿意留下?” 他与亚朵是不打不想识。 如果说一开始把她留下是为了取得公主府的支持,并打击旺多,到了后来,他是真的动了真情,是真的被亚朵的直爽和英气所吸引。 旺噶的性格粗暴,动辄打人骂人,甚至杀人,但对亚朵却是完全相反,每当亚朵骂他几句,踢他几脚,竟然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说不出的舒畅。 现在的他,是真的舍不得放亚朵走,甚至给出了立她为侧室的承诺。 虽然侧室还是妾,但一步之差就是登堂入室,地位极高。 亚朵根本不为所动,一声不哼,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一副蔑视的表情。 “你!”旺噶彻底被惹怒了,冲到亚朵的面前,举手欲打,但最终还是舍不得下手,而是狠狠的一跺脚,然后一个转身大步往外走。 “你想走?做梦!” 空气中充斥着他的怒吼之声,萦回环绕。 亚朵默然不语,内里却是忧心忡忡。 李敢很聪明,但这里是一位王子的府邸,旺噶也发了狠一般的不断增加人手,把整栋小楼围成铁桶一般。 要在这样的地方救人?真的比登天还难。 其实,李敢早已想好了一切。 自己势单力薄,根本不可能在森严壁垒的王子府捞人,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旺噶弄倒。 “别怪我心狠手辣啊,是你自己找死!”李敢冷笑,目光中充满着凶狠之色。 第二天,宛温城内突然开始流传起几句谶言俗语: “一子孝,二子逆,杀父谋家。” 紧接着有人从一只捕杀的野兔肚子里,取出了一卷白绢,上边写着古朴的四个大字:“噶伙灭苗。” 噶伙,有“一起”的意思,但这噶字太刺眼了,结合流传的谶言,矛头指向,很是明显。 苗人迷信,但很快,一个传一个,知道的人越来越多。 到了下午,大王子旺多收到了消息。 旺多正在为亚朵之事而烦恼,深怕旺噶与大公主府搭上关系,怕即将到来的王位之争增添变数。 这些谶言俗语的出现,让他如获到宝,立即在暗中加派人手,推波助澜,正是,不但是宛温城,就算是整个苗族夜郎的领地里的人,也知道了这件事。 李敢一直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眼见时机成熟,立即把养同叫了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句。 第30章 魔龙降世 此时的苗族王府里,人庆已经是瘦得皮包骨头的躺在病床上。 他重病卧床已经超过半年,巫医看了不下十个,但一直不见起色。 即使这样,当谶言传到他的耳朵里时,只是冷笑着说道:“哼,想挑拨离间?给我查!看看到底是谁在捣鬼。” 夜郎四部之中,苗族最小,但近年来却是气势如虹,一是苗人勇猛,每当战斗,悍不怕死,另一个是因为旺噶,他神力盖世,武功高强,是苗族的定海神针,人庆当然不会傻到因一两句话而自折一翼。 客栈之内,刚起床的羽大搓揉着朦胧的双眼,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 这几天他觉得很无聊,李敢总是让他跑东跑西,买这买那的,说是要救亚朵,但一直没行动。 “坊主,养同呢?大清早的不会又跑去练武了吧?”羽大的说话略带不甘。 那天看到养同轻而易举的翻越王子府几丈高的围墙,让他心痒痒的也想跟着学,但只是绑了一天的沙袋,手腕脚腕已经磨成红肿破裂。 他受不了这苦,感觉还是喝酒吃肉的小日子过得快活,但每次见到养同练武,又心有不甘。 李敢笑了,打趣着说道:“刚发现一个适合练功的瀑布,你要不要去?” 羽大一听,连忙转移话题,“坊主,昨天的那些谶言,你听到了吗?这一回,旺噶会很惨对吧。” 李敢摇头,“几句话,还奈何不上他的。” “杀父啊,苗王会放过他?” 李敢笑了,“你见到他倒霉了吗?” “没有。”羽大沮丧的说道:“昨天还见到他骑着高头大马从门前走过。” “他是苗王的爱子啊,那有这么容易倒霉。” “亚朵呢?如何是好?”羽大嘟囔着,“你可以说过要救她的,不会只说不做吧?” “当然要救,但要等适合时机。”李敢笑了笑,不愿深谈。 羽大只是他的随从,而养同是他的徒弟,两者的亲疏有别,而某些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就象发布谶言这样的事情,李敢就只让养同去做, 至于养同,也不是在练功,而是猫着腰躲在山顶的一块大石之后,在他的对面有一个小山谷,旺噶的府邸正是建在里面。 此时,朝阳初升,把夜里积蓄的薄霜蒸发成雾气,使小山谷变成白茫茫的一片。 “师傅所说的可是此时?” 养同迟疑了一下,从身上掏出了一块铜镜,把它正对着朝阳的方向,然后慢慢的转向那一片白雾之间。 蓦然间,阳光在铜镜形成一道光柱,透过翻腾的白雾,然后......形象一道七色的彩虹。 这彩虹,如拱桥状,一头沉没于大山之中,一头投入到小山谷之内。 美丽而壮观! 养同已经惊呆了,张大的嘴巴完全可以吞下一只鸡蛋。 最让他震惊的是,这样的奇迹竟然是出自他的手中。 在养同惊骇莫明的同时,宛温城已经炸开了窝,人们丢下手中的事情,跑到屋前屋后的空地上,呆呆的看着那道光芒,宛如大难临头一般。 听到喧哗声的李敢和羽大放下手中的酒杯,走到街道中央,表情各异。 “龙吸水!”不知道是谁惊叫了一声。 “大灾啊。” 原来,彩虹在夜郎国是一种极其少见的现象,人们称它为“龙吸水”,认为会吸干地面的水而形成干旱灾害。 对于靠天吃饭的人来说,这完全是灭顶之灾。 有人指着彩虹的一端,声音颤抖的说道:“看,那里正是二王子的府邸。” 这一句话让大家想到了前两天的谶言,一时间,更是人心惶惶。 羽大也不禁轻声叹息,“原来,早几天的谶言是真的啊。” 李敢一言不发,他在等着最后的一击。 身为旋涡中心的王子府,早已是一片慌乱,奴仆们争相拿出铜锣、铜鼓、盘、碟、桶等一切能可以敲响的东西,“乒乒乓乓”的敲击着,希望能吓跑这条罕龙。 旺噶早已没有半点的英雄气概,而是一屁股的坐在一块石头上,脸色没有半点血色。 苗王府里,人庆早已让人把他抬到外边的空地上,望着远处的那抹美丽的色彩,仿佛见到恶魔狰狞的面容。 “龙吸水......”他干涩的喉咙中,艰难的吐出几个字,似乎是在呻吟。 此时,山上的养同终于清醒过来,收回铜镜,然后走到山崖边,用力的一脚,踢断一根斜插在地上的木头。 这是李敢带着他,整整用了两天时间才设置好的机关。 宛温城内,彩虹已经渐渐的消失,但是,它留下的阴影象石头一般,压在人家的心头,让大家喘不过气来。 天灾来了......苗族的灾难来了.....二王子...... 这些词语在人们的脑海中不断的滚开,大家的脸上,没有半点笑容。 突然,远处传来了“轰隆隆”的一阵巨响,似乎是山峰崩裂一般。 响声越来越响,大家似乎感受到地面的震动,突然,有人惊叫一声:“地龙!地龙翻身!” 就在这时,在“龙吸水”刚刚消散的地方,一条红色的魔龙冲天而起,只是它摇头摆尾,随着雾气的高低起伏而不断翻腾,然后.....突然头也不回,越飞越远。 “魔龙......” 不知是谁呻吟了一声,整个宛温城的人,面如土色,呆若木鸡。 旺噶王子府,敲锣打鼓的声音已经停歇,奴仆们抬头望着天空那条渐渐远去的红色魔龙,一脸的绝望。 而旺噶,早已喷出一口鲜血,瘫软在地上。 苗王府里,人庆在惨叫出一声“魔龙!”之后昏迷不醒,在他身边,王妃、大臣、宫女等乱成一团,慌乱中,不少珍贵的东西被碰倒在地摔成粉碎,也有人被快步奔跑的人撞伤,惊叫声、惨叫声汇成一片。 如果说龙吸水只是天灾的话,魔龙现世带来的绝对是灭顶之灾,这一刻,整个宛温城里的人,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灭灾星!”不知道是谁喊出了一句。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响应。 “灭灾星!” “杀二王!” “魔龙必死!” 民众的情绪突然找到了一个宣泄口,从绝望转为激昂,再到愤怒,人们开始集中,然后向旺噶的府邸拥去。 王族之人,如果说软为清醒之人,只有大王子旺多,他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冲进王宫之中。 他的到来,让慌乱的大臣和嫔妃们仿佛看了主心骨,在他大声呼喝声中,展开了对苗王的救治。 还有清理已经象垃圾场一样的王宫。 一片末日之中的景象。 李敢看在眼里,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事情已经至此,他就不信旺噶还坐得稳王子之位,他就不信亚朵救不出来。 第31章 人不是说救就救的 “驾~” 驿道上,怒马狂奔,但田胜还嫌跑得不够快,狠狠的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 座下战马发出一声高亢的嘶鸣,口喷白汽,再度加速。 “哼,救亚朵?你是妄想!”田胜冷笑着,面色狰狞。 原来,他被李敢一脚踢晕之后,一直耿耿于怀,心里想着的就是如何破坏李敢的好事,于是日夜兼程,快马加鞭,平时是十几天的路程他仅仅用了五天,就从宛温城到夜郎王都走了一个来回。 带回来的,有大公主金竹的诣意。 “哼哼,我已说动大公主让亚朵嫁给旺噶了,李敢啊李敢,你不是想要救亚朵吗?我偏偏不让你如意。” 田胜开心的想着,再次扬鞭,快马直奔入城。 走了一路,见到的是一群愤怒的人们,他们不管男女老少,或者菜贩走卒,全都是红着双眼,口中呼叫着“杀二王,灭魔龙”的口号,朝着同一个方向,簇拥而去。 那地方,是一个雾气环绕的小山谷,那里有很多豪华的建筑。 田胜对这地方是记忆犹新,因为那是苗族二王子旺噶的府邸,就在这里,他被旺噶用巨鼎吓晕,还被李敢踢晕。 这是一段耻辱的记忆。 “为何你们要去王子府?”田胜随手拉住一个小子,诧异的问道。 “灭魔龙!”小子回了一句,甩开他的手,继续向前。 田胜一愣,一时想不清楚旺噶与魔龙有什么关系,但总能感觉到整座宛温城的气氛十分怪异。 这里仿佛是一个无形的火药桶,只要一点火花,就能引爆。 不过,这些与他无关,他关心的是李敢看到大公主的手谕之后,会不会放声大哭。 此时的李敢,正站在客栈的大门口,手里捧着一壶甜酒,而羽大捧着的是炒赤豆,两人喝一杯小酒,嚼几粒赤豆,那神态,很是悠闲。 “坊主,听说前边打起来了,你猜会是何种结局?” 李敢一笑,正要回答,突然田胜从旁边冲了过来。 “给你!”田胜把大公主的手谕一把丢到李敢的身上,然后一脸期待的盯着他的脸, 辛辛苦苦的跑了几天几夜,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看到李敢绝望的表情。 “让亚朵嫁旺噶?” 李敢还未说话,羽大已经忍不住的哈哈大笑,“你再回去问一下大公主,需不需要改变主意。” 看着田胜满脸的疑问,羽大笑得更开心了,指着街上涌动的人流,说道:“去吧,去看看。” 李敢摇头,心里暗暗叹息。 这就是政治人物,如此的冷酷无情,金竹天天说与亚朵情同姐妹,现在呢?一见有利可图,立即把她卖掉。 此时,无数的民众已经把旺噶的府邸大门包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把手中的石头、木块不断的扔向那些守卫,而守卫们一退退无可退,只能龟缩在厚实的围墙之后。 “出去,杀了这些贱民......”旺噶的双眼空洞,声音低沉无力,似乎在喃喃自语。 一开始,他还有勇气带着卫兵冲出去,对着围困的民众就是一顿狂野的拳打脚踢。 但与以前的畏惧与退缩完全不同,民众在吼叫疾呼之中,竟敢与他的士兵撕打、缠斗。 旺噶气红了眼,突然发狠,甚至出手杀了几个人,但得到的却是民众更强烈的怒火,和更凶狠的反击。 旺噶退了,他不得不退。 民众已经把他视为死敌,认为杀死他才是唯一的活路,最让旺噶寒心的是,一直对他忠心耿耿的卫兵也无心抵抗,甚至有一些已悄悄扔下武器,加入到愤怒的民众之中。 “我不是魔龙......” 旺噶喃喃的说出了几个字,然后喷出一口鲜血。 苗王府在旺多的指挥下终于慢慢的恢复了秩序,而苗王人庆,也悠悠醒来。 “别杀旺噶。” 这是他清醒时的第一句话,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恳求,而对象,正是自己的大儿子——旺多。 旺多点头,然后代父下令:“封闭二王子府,把旺噶送往“圈屋”。 “圈屋”是圈禁王室成员的地方,这命令一下,意味着从今之后,旺噶只能在那间冰冷的石头房子之内吃喝住拉,再无翻身之日。 人庆缓缓的闭起双眼,眼角中,一滴泪水悄然滑落。 他很伤心,但是也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二王子府被重兵团团围住,在无数人的目光中,旺噶被粗大的绳子捆绑着,然后抬走。 宛温城各处张贴着苗王府的安民告示:魔龙已被镇压,不再为祸人间。 惊恐的民众终于渐渐散去,宛温城慢慢的恢复了平静,除了某间坚固的石头房子之内偶然传来一声咆哮:“我不是魔龙!” 还有一个改变就是,往日热闹非凡的二王子府,大门已被重兵把守,所有人只能进不能出。 羽大高举手中的酒杯,呵呵的笑了,“坊主,这旺噶恶有恶报,真是值得大饮三杯。” 田胜白眼一翻,心想你今天都喝了三十杯,还差这三杯吗? “亚朵真是幸运,不用我们去救,就能出来。”羽大说完,瞪了田胜一眼,嘲笑着说道:“可惜啊,有些人失算了。” 田胜干笑着解释,“我还不是为了亚朵好吗?” “为她好?”羽大嘿嘿而笑,“等她出来,看会不会把你剥皮拆骨!” 田胜的脸色一苦,再也说不出话来。 这一次,他得罪的人多着了,有李敢,有亚朵,最主要的是,现在他的脖子不时感觉到冷飕飕,那是养同不时瞟过来的目光,田胜相信,只要李敢一点头,自己的脖子上绝对会立即挨上一刀。 “这是一条疯狗,一条被李敢养熟的疯狗。”田胜都快要哭了。 确实,养同的心里,已经对自己的师傅佩服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用一面铜镜和一只风筝就把一名王子变成了被圈养的废人,这样的人还不值得佩服吗? 这些人各有各的小心思,但李敢却没有半点心情去理会,一直盯着二王子府的方向,越来越焦急。 羽大似乎也有所察觉,诧异的问道:“为何亚朵还不出来?” 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啊。 李敢长叹了一口气,站起来,缓缓的说道:“我去找旺多!” 原来,他突然想到,旺噶的府邸已经被士兵团团围住,苗王府的命令是有关人等,只能进不能出。 这其中也包括亚朵。 第32章 无人能破的规矩 现在的旺多已是独揽苗族夜郎的大权,就算是金竹到来,也得礼让他三分。 不过他算是一个讲究情义的人,听到李敢求见,立即笑呵呵的答应。 “旺多王子,我要接回亚朵。”李敢直截了当的说出的目的。 “亚朵吗?”旺多苦笑摇头,“我早已留意此事,但现在遇到了难题。” “为何?”李敢疑惑的问道。 “旺噶已在宗族里把她登记为侧室!” 李敢大惊,“不是没成亲吗?” “不用成亲,”旺多摇头,“一旦宗室里认定,亚朵就是他的人。” 李敢的心凉了半截。 在夜郎国,从古至今没有一对夫妻能离异成功。 它并不是不允许离异,而是要求的条件实在太离谱,根本无人能够做到。 “就不能通融一下吗?”李敢的声音带着哀求。 旺多缓缓的摇头,不过见他实在可怜,最终还是决定给出一个安慰。 没过多久,亚朵来了,抬头一见李敢,直接扑入他的怀抱里放声大哭。 这其中有思念,也有无边的畏惧。 “丑人,救我!”亚朵哭喊着,浑身颤抖。 想不到旺噶会如此的恶毒,把她列为侧室,还在苗王宗室里登记成册,这是存心让她守一辈子的活寡。 李敢的心都碎了,用力的把她抱住,似乎怕一松手,就会被别人抢走了一般。 过了一会,李敢终于冷静下来,轻拍亚朵的后背,然后把她松开,一转身,目光炯炯的盯着旺多。 旺多明白他心中所想,不由轻轻叹息,“我也想帮,但规矩不可破。” “两条规矩?”李敢问道。 “看来你也清楚了,”旺多点头,“规矩不多,但从来没人能够做到。” 他说的话一点也不假。 规矩只有两条,真的是一点也不多,但只要看到里边的内容,就会让所有想离异的人心灰意懒。 规矩一:提出离异之人需要交纳四只羊。 这已经超过普通人家全部的家产,当然,对于有钱的人家,还是可以做到。 但最离谱的是第二条。 规矩二:把半盘枫叶水和山泉水混在一起,让你把它们分开。 仅凭这条,千百年来,就从来没人做得到。 “丑人……”亚朵悲声哭泣,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李敢哈哈一笑,拉着她的手,说道:“这还是亚朵吗?把你威风凛凛的样子拿出来。” 亚朵被他逗乐了,“扑嗤”一笑,然后拉起李敢的衣袖抹眼泪。 李敢心中豪气顿生,转身向着旺多,笑着说道:“王子殿下,我今日就要破了这规矩!” 不可能的。 这是旺多的心里话,但见到李敢一直在坚持,只好让人着手准备。 李敢在亚朵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别看他的话说得豪气其实只是一种模糊的想法,他要试验,还是准备一些器械。 这关系到亚朵的一生,容不得半点差迟。 第二天,李敢早早就来了,养同、羽大各自提着一些古怪的器具跟在身后。 田胜远远的跟着,他是来看热闹的,此刻心里正幸灾乐祸的想着: 原来自己白担心了啊,亚朵既然进了二王子府,当然不会轻易能出来。 李敢想救人?别痴心妄想了。 树叶水和山泉水能分开吗?还不如让太阳从西边出来。 不久之后,旺多与三名须发全白、手中柱着拐杖的老者一起走了进来。 中间一人老态龙钟,走路还需要两名女仆在左右扶持,但明显所有人当中,以他为尊。 正是苗王族的大宗正,他刚跨进大门,就嘿嘿冷笑的说道:“听说有人妄想要破解我族流传千年的规矩?” 别看他老态龙钟的样子,说话的声音却极其宏亮。 李敢上前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抱着一丝侥幸的问道:“大人,我不破也能带人走吗?” “废话!” 那是不行了…… 李敢断绝了一切奢望,只能做好打硬仗的准备,凭实力把亚朵抢走。 这时,灶台早已搭好,有人开始生火,然后把铜釜置于其上,再在外边的枫香树上撸了一把树叶,加水一起煮,很快,空气中弥散出一股清新的香味,而铜釜里的水,渐渐变成了棕红色。 此时,另一个仆人们把盛有一半的山泉水的大木盘端了进来,然后和枫叶水混合在一起。 大宗正瞄了一眼,点了点头,得意洋洋的说道:“小子,有本事你把它们分开试试。” 田胜一看,差点忍不住笑出来了。 枫叶水与山泉水混合在一起,不同样是枫叶水么?只是颜色变得淡一些,这怎样分? 亚朵的心肝早已经提起来了,轻扯李敢的衣袖,担心的问道:“你真的能分开?” 李敢笑着轻拍她的手背,肯定的点头,“放心,我有办法。” 说完走过去,接过养同手中的东西放置在灶台之上。 大家一看,原来是一只形状古怪的铜壶。 “就凭此物?”大宗正嘎嘎的笑着,语气中充满着不屑。 李敢抿着嘴,一声不哼地把枫叶水倒入铜壶之内。 他也有点紧张,毕竟这却关系到亚朵一生的命运。 旺多也在摇头,他看出了李敢用的是水煮之法。 这方法以前也有人用过,但只是让一半的水化作水汽腾空而去,不能算是成功。 李敢在众目睽睽之中,接过羽大手中的东西,那是几根弯曲的铜管,接驳在铜壶之上。 “这有何用?”大宗正疑惑的问道。 “把水分开啊。”李敢白了他一眼,语气不善的回答。 “真能分开?” “废话。” 李敢借用大宗正的原话回了一句,然后退出两步,吩咐说:“羽大,去烧火,小火。” 而养同早已把几块湿漉漉的棉布包裹铜管的中央。 “这就是你所说的破解?”大宗正呵呵的笑着,一点也不信李敢会成功。 李敢不理会他的嘲笑,一双眼目紧张的盯着铜管的末端。 其实,这个方法与他在夜郎王城里蒸酒的原理基本相同,只是,树叶水的混合度更高,难度更大。 铜壶里的水已经开了,正“咕咕”作响,现场没有一个人说话,大家的心都提了起来,紧张地等待着最后的结果。 当然,这些人的想法各不相同,有的是不相信,有的希望成功,有的希望失败。 田胜肯定属于后者。 亚朵已经走到李敢的旁边,紧紧的拉住他的手臂,紧张的问道:“真的能行吗?真的能行吗?” “放心,一定行!”李敢用力的点头。 别看他说得轻巧,其实已经紧张到直渗冷汗。 “别拉拉扯扯的,”大宗正板着脸,趄着亚朵斥呵着,“你还是我王室之人!” “很快就不是了。”李敢也不客气,立即回了一句。 大宗正连连冷笑,“那有这么容易!” 嗯?不对,难道......还有什么曲折? 李敢听出了一丝弦外之音,心中不禁一沉。 第33章 四只羊 铜壶里的响声越来越大,而铜管的末端开始冒出缕缕白汽,然后,一滴水滴在凝聚,而且越聚越大,终于“叮”的一声滴落在下边的木盘之中。 真的能成? 旺多饶有兴致的看着,然后瞟了李敢一眼,若有所思。 水滴越来越快,过不了多久,木盘里盛上了小半盘,亚朵呆呆的看着,然后高兴的拉着李敢的手,急切的问道:“成功了对吗?分开了对吗?” 大宗正也看得一愣一愣的,不过亚朵的话音刚落,他已接过话题,“先别开心,也许不是山泉水呢。” “就是,就是,”田胜用力的点头,“就算蒸出来了,也可能是树叶水。” 紧绷的情绪让他终于露出了真实的想法。 亚朵怒了,转身狠狠的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上,大声骂道:“你到底在帮谁!” 田胜吃痛,终于清醒过来,抱着脚用力的抚摸,再也不敢吭声。 李敢没心里理会这些小事情,此刻紧张兮佤的走到木盘的前边,拿出水杯从里边装出半杯水,低头一看。 白色! 李敢犹怕自己看错,屏住呼吸,对着光线,把水杯转了半圈,细心的察看着。 还是白色! 李敢的脸上终于绽放出了笑容,然后是哈哈大笑,叫道:“成功了,真的成功了!” 亚朵早已冲过来抢过水杯,而羽大和养同也丢下手中的事情,一脸的开心。 大宗正半信半疑,走过来接过水杯,上上下下的看了半晌,才非常不甘心的点了点头。 旺多震惊的瞪大双眼。 这李敢竟然真的把我族千年的难题给破解了?他怎么想出的办法?他真的只是公主府的奴仆? 旺多脑海中的疑问越来越多,突然间,他对李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李敢做到了,亚朵扑在他的怀里又笑又哭,泪水哗啦啦的往下流。 大宗正却是冷哼一声,怒瞪了她一眼,语气冰冷的重复着刚才说过的一句话:“自尊一点,你还是我王室之人!” 亚朵一点也不怕,冷笑的顶了回去,“不就是四只羊吗?给你就是!” 一只羊九百钱,在李敢还是普通仆役的时候,每月的工钱也只有一百,可以想象四只羊是并不是说拿就拿得出的,普通人家甚至会因为此而倾家荡产。 但还难不到亚朵。 “四只羊?”大宗正哈哈大笑,“你是我王族之人,怎么用贱籍之人的价格?” 李敢一听,暗感不妙,难道这所谓的四只羊还有什么讲究? “有何区别?”亚朵也听出了其中的言外之意,不禁大为紧张。 旺多一直在安静的看着,此刻突然帮腔:“大人,还请手下留情。” 大宗正板着脸,对他的说话理也不理,只是盯着李敢冷冷的说道:“普通贱籍交的是四只绵羊,但我苗王之家,是何等的贵重,要交的当然是金羊。”说完还大声的补充一句,“与绵羊一般大小的金羊!” 亚朵“噔”的一下,差点跌倒,李敢急忙把她抱住。 田胜还在抱着刚才被踢的右脚,目光中闪烁着仇恨,一听大宗正的说话,再也忍不住的哈哈大笑。 一头活羊80斤,与它一般大小的金羊至少400斤,现在要四只。 一钱五铢,一铢的重量是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一千六百斤,好吧,这数额一时之间算不出来。 就算是一般的贵族之家,也不是说拿就拿得出来,凭着李敢与亚朵?这辈子就别想了。 看到现在,田胜总算看出来了,这大宗正明显在找碴,明显是想让亚朵留下。 旺多还想说话,却被大宗正严厉的眼光瞪了回来,心里不禁暗暗苦笑。 他知道,大宗在怨恨,他恨李敢一个外来之人却破解了苗族引以为傲的千年难题。 李敢早已勃然色变,咬牙切齿的问道:“你们是要把事情做绝吗?” “如何?做不到就认输,”大宗正呵呵冷笑,“就凭你一名小仆,还想恐吓我堂堂的苗王府?” 李敢已经是豁出去了,突然袭击前一步,面对大宗正,一字一顿的问道:“这条规矩,除了交羊,另有一变通之法对不对?” 大守正一愣,他想不到李敢为了救亚朵,早已把苗族的规矩背得滚瓜烂熟。 确实,第二个条件除了交羊,还有另一种替代方案,那就是鞭代罚,一只羊十鞭,四只羊就是整整的四十鞭。 但是,如果说交羊还有人做得到,这四十鞭绝对没有挨得起的,因为它用的不是普通的鞭子,而是铜铸之鞭,受刑之人,轻则伤筋断骨,变成残疾之人,重则直接死于鞭子之下。 “难道,你还想着承受四十鞭之刑?”大宗正的脸色更冷。 “四十鞭?”亚朵给惊着了,拉住李敢的手,急声问道:“何来的四十鞭?” 李敢轻抚着她的头发,轻笑着安慰:“这个鞭子啊,也就是你平时喜欢用的那个小竹鞭一样。” 其实李敢也知道这四十鞭绝对不好受,那将是非死则残的结局,但又怎样?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亚朵就不会跑来宛温,现在总不能把她丢在这里,让她可怜巴巴的守一辈子活寡,每天对着冰冷的房子里度日常如年。 有时候,男人总要有点担当才行。 想到这里,李敢踏前一步,平静的说道:“既然要打,那就快点。” 大宗正点头,他倒是有点佩服李敢的勇气了,于是决定,换一根小一号的鞭子,尽量不要把他打死。 “来人,上刑!” 随着一声呼喝,一名青壮双手高举过头,一步一顿的走过来,他的手中,正握着一根黑黝黝的铜鞭,只见那鞭,长约两尺,粗如婴儿的手臂。 亚朵一看,立知不妙,惊恐的大喊“李敢,不要,我不走了!”身体前冲,想要扑上去救人,但有两名士兵在左右,按住她的肩膀。 养同双眼通红,似乎一头受伤的小狼一般,双手握拳,但动弹不得。 他的脖子上一左一右的正架着上两把大刀。 羽大也好不到那里去,他们这伙人,只有田胜最为轻松,因为他根本没反抗,而是有为李敢的惨状抚掌叫好。 这一顿下去,李敢生死不如,亚朵也出不来了,他为何还要装作害怕?为何不开心的大笑? “用刑!” 大宗正再喝一声,两个士兵如狼似虎扑向李敢,抓住他的衣服用力一扯,“嘶~”李敢的上身立即变成一丝不挂。 “大人,别下死手。”旺多急忙走了过来,轻声请求着。 但此时的大宗正,却根本听不到他的说话,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李敢的胸前,脸上露出了迷惘的表情。 第34章 盟约令 李敢人长得秀气,皮肤如女子一般皎洁,此刻赤果着上身,让脖子上戴着的那块黑色牌子更加的醒目。 正是司马婷儿所赠的那枚古朴牌子。 大宗正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沉声问道:“你是汉人?” 李敢一惊,不过他并未想过要掩饰自己这一身份,于是点头称是。 “你姓司马?”大宗正继续追问。 李敢摇头,“姓李,乃司马家的仆从,无意中跌入江中,幸得长公主所救。” “仆从?呵呵~” 大宗正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哂笑了几声,转身看了一眼正在哭喊着挣扎的亚朵,突然挥手,让士兵把她放开。 获得自由的亚朵直接冲了过去,抱住李敢,放声大哭。 大宗正皱起了眉头,不乐意的说道:“你乃苗王家之人,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我不是苗王家的人!”亚朵大声反驳着。 大宗正不以为意,反而笑嘻嘻的说道:“呵呵,这四十鞭一日未打,你一日都是我苗王家的人。” “才不是!”亚朵怒了。 旺噶把她抓住之后,虽然好吃好住的供着,但一直不让她离开房间半步,这种软禁的生活对性格跳脱的亚朵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更别说旺噶还要逼婚。 而眼前这大宗正更是处处刁难,还要鞭打李敢,亚朵已经把他恨上了。 反倒是李敢看出了事情的转机,急忙阻止亚朵的发怒,沉声问道:“大人,有话请直说。” “咦?好象你喜欢捱这四十鞭?”大宗正惊奇的问了一句,却把亚朵吓得连连摇头。 “你看,这可不是我逼你们的。”大宗正象一只老狐狸一样得意的笑了,“既然如此,亚朵是我苗王家的人,这一点没错吧?” 亚朵正要反驳,却被李敢阻止。 苗王家的人? 李敢已经听出了其中的不同,眼前这个讨厌的老头,说的并不再是旺噶的侧妃,而是换了另一个说词,于是急忙问道:“你的意思是......” 大宗正呵呵的笑了几下,才轻抚颌下雪白的胡须,慢悠悠的说道:“我仅有一伢仔,却缺一妹崽,一直引为平生之憾事,不知亚朵可愿成全我的心愿?” 认女儿? 此言一出,惊倒了一大片。 大宗正,其身份相当于世俗中的族长,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管理家谱以及王族的内部事务,所以,他在朝堂上没有太大的权力,但对于宗室内部来说,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存在。 就算是苗王,也要让他三分。 他的女儿是什么身份?那是翁主! 旺多首先急了,走过来刚要说话,却了被大宗正狠狠的瞪了回去。 人渐散去,亚朵在两名漂亮小女仆的服侍下住进了一间富丽堂皇的府邸。 乌鸡变凤凰? 直到此时,亚朵还仿佛在梦中一样,如此的不真实。 她在金竹的身边,不管多么的受宠,最终还是摆脱不了奴仆的身份,所以金竹可以随意的用一份手谕来决定她的命运,完全不用理会她的意愿。 羽大跟在后边,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合不扰。 他根本想不明白大宗正玩的是那一出,前一刻还是凶神亚煞的喊打喊杀,后一刻就笑咪咪的要认女儿? 只有李敢轻抚着胸口上的牌子,若有所思。 养同走到他身边,轻声问道:“师傅,是否需要......”说着瞟了一眼正如丧考妣地离去的田胜。 李敢微微一凝,缓缓的摇头。 旺多一直在沉默,直到他们走远,才转过身,却见大宗正已经笑咪了双眼,似乎捡到一大块金子一般。 “盟约令!”大宗正只是简单的说出三个字。 旺多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那小子的身份是假的。”大宗正再说出了一个震撼的消息。 旺多更惊讶了,急忙问道:“大人收亚朵为妹崽,是为了钓住李敢?” “当然,”大宗正乐呵呵的笑了,“如果不是我当年参加盟约的签订,还差点被他骗过去了。” 旺多精神一振,思索了半晌之后,突然笑着说道:“是否需要直接给他一点甜头?” “要,”大宗正点了点头,显然是早已成竹在胸,“例如在西北方给他一块小封地......” “西北方?” 旺多随则想到了什么,于是两人对视了一眼,哈哈大笑。 两人似乎看到,滇国或越部的军队在战斗到一半时,突然知道李敢的身份,那种进退不行的情形会是多么的狼狈。 夜郎王都大公主府,金竹翻看着刚刚收到的消息。 “翁主?”金竹终于确定自己不是看错。 这是为何? 金竹相信苗族那只狡猾的老狐狸不会无的放矢,其中肯定有着某些自己未知的秘密。 “难道是亚朵的身世?”金竹想了一想,随后摇头。 亚朵的母亲已故,但她一直呆在大公主府中,从来没有踏出王都半步。 那么,只有一个原因。 金竹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了两个字:“李敢。” 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他呢,本来以为捡到一块赤铜,别人却发现是黄金。 金竹自嘲的笑了笑,很快想到了对策,于是把家仆唤了过来,分别传达几份手谕。 很快,金竹大公主认亚朵为义妹的消息在夜郎国迅速传开,不过大家对这消息只有羡慕而不意外,因为一直以来,她们虽为主仆,其实情同姐妹。 但紧接着的几条消息让不少人感觉到不解。 任命李敢为大公主府副贰卫尉,总领最新组建的邑兵,任命黑梢为队率,暂领邑兵五十人,赶赴镡封。 大公主府在夜郎国里位高权重,李敢作为她的副贰卫尉,就算是普通的县尉也不一定比得上他的地位。 这些消息让人眼花缭乱,直到苗部有关李敢的消息传来,大家才终于恍然大悟。 听到消息的金沙小公主直接跑到了金竹的面前,拉着她的手不停的晃荡,娇俏的请求着:“皇姐,我也要去镡封玩。” 金竹笑了,“去找李敢对吧?那可不行。” “为何?” “因为那里是一个麻烦之地。” 此时的李敢,已经明白大宗正给自己升官晋爵是不怀好意了。 镡封县,地处苗部领地的西北,在它的北面,是越部夜郎的同并县,西面与滇国的律高县仅隔了一座黑町山。 这绝对是一处争夺中的领土,镡封长史一职,主管的正是军事。 “这老狐狸!我到底应该感谢你呢,还是骂你呢?”李敢无奈的摇头。 不管怎样,自己当了官,这总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哼哼,以为我没有办法吗?”李敢洒然一笑,心中涌现了一股豪情。 “给了我,可别后悔!” 第35章 镡封关都尉 夜郎国旧时,用的是君、臣、师匠体制。 分别是:君临天下,臣管执行,师行教化,匠主制造。 不过,随着犍为郡的建立,汉国的影响越来越广,再到曾乐为夜郎丞相,官职的设置慢慢的参考汉制,当然,因属地小上许多,官阶也相应的作了简化,俸禄也减少到不到汉国的一半。 镡封是小县,不设县令而以县长为尊,县丞为次官,治于县狱,设县尉以辑盗及管兵役。 又因镡封神边地,面对滇国与越部夜郎双面的夹击,战事频繁,所以特别设置关都尉一名。 关都尉直属于苗王护军都尉府,执掌兵权。 兵权与地方的治权是两个系统,各自独立,当然大家同在一个地方,也说不上互不相关。 镡封关都尉所辖有三屯,在苗部夜郎之中也算一个不小的武官,按理说不可能轮在李敢这样的一个外人,但大宗正看中的并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他特殊的身份。 而且镡封县关都尉是一个人见人怕的官职,于是,在种种偶然之下,李敢捡了一个大便宜。 当然,这也许不是便宜,而是个大麻烦。 李敢一行到达镡封县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此时是冬天,街道上有着不少的乞人,他们衣衫单薄,甚至光着上身,躲进一堆稻草中瑟瑟发抖。 “刚被滇国占领了几条村子。”沙刚解释说。 他是苗部护军都尉府派来护送李敢前来上任的人。 打仗就是如此的残酷,你生我死,土地、粮食、人口等一切都成为胜利者的囊中之物,侥幸逃亡出来的人变成了一无所有,也没人管他们的死活。 这些变成乞人的村民,也许在这个寒冷的冬天过后,剩下的还不到三分一。 天空中一抹残阳,为镡封古城洒下一丝温暖,但街道上静悄悄的,仿佛没有几个活人一般。 “沙刚将军,这里真的有军营?”李敢疑惑地说道。 他记忆中的大汉国军营,刀枪明亮,烽火连营,战马嘶鸣,喊杀阵阵。 眼前这死寂一般的城镇,偶然出现的人也是半死不活的样子,怎么也不能与成千大军联系起来。 “我还会走错了不成?这趟路我走了起码四五遭了。”沙刚的态度很好,对李敢这样的苗王府弃子,他充满着同情。 对,在他认为,李敢被丢在镡封这种危险地方来,迟早都是送死的命。 “让开,让开......” 正要李敢迟疑不定之时,忽听几声粗犷的呼叫传来,远远的奔来几匹战马。 战马飞奔,片刻不停,就算见到街道上有停驻也是不避不让。 有人惊叫着,似乎见了鬼魂一般远远的躲开,有人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上。 沙风欣喜的说道:“你看,他们来了!” 对于这些士兵的行为,他似乎是见惯不怪,反正把李敢带到了地方,就可以回宛温城,那里有着他安全而舒适的家,家里有着几个美丽的小妾。 镡封这样的鬼地方他是多一刻也不想呆,至于被撞倒的人,与他有关系么? 李敢放眼望去,见那飞奔而来的几匹战马上,坐着的果然是身穿短甲的士兵,只是衣甲破旧,也不知多久没有更换。 “他们走得很急,莫不是有紧急军情?”羽大很紧张的猜测着。 李敢正要说话,那两匹战马突然停下。 “探春楼?那是军营?”羽大的声音中充满诧异。 战马停驻所在,是整条街道中最豪华的房子,有着三层高的楼房,堂皇宽敞的大门,大门的两旁,高高的悬挂着两只红色的大灯笼,大门的正中,写着三个色飞凤舞的大字——探春楼。 “这是军营?”李敢的脸色一沉,转头望向左边的沙刚。 沙刚的神色一点也不变,只是笑着摇头。 这时,一个脸色僵尸一般粉白的半老女人迎向了士兵,扯开嘴笑道:“满知将军,计通将军,哎哟,你们怎么才来啊,蒙月她们可是天天盼、夜夜想着你们呢。” 走在前面的是一位面色黝黑的军官,嘿笑着贴了上去,左手搂在女人的腰间,右手直接往她身上摸索,“是吗,我只五天没来,蒙月就想我吗?难道是还没尝够我的厉害?” 右侧的军官哈哈狂笑,“满知啊,你就别吹了,蒙月想你,是因为你中看不中用,不用费劲就能赚到钱,完事之后还能好好的睡一觉。” “废话!”满知怒了,“蒙月可是哎哟哎哟的叫了整个通宵,一个劲的叫受不了,不行,鸨母,今夜你也一起来吧,本将军保证你们欲仙欲死,快活似神仙。” 身后的几个兵士一起大笑起来,手上一点也不肯吃亏,一路上遇到的女子,他们都会伸手扭捏上一把。 “这......”羽大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原来他们跑得这么急,为的是上青楼?” 李敢不以为然,笑着说道:“等你在军营里熬上十天半个月的,同样会跑得这么急。”说完把头转身沙刚,问道:“这不是营妓吧?” 沙刚摇头,“这是倡妾。” 妓女有宫妓、官妓、家妓之分,前两者较为高级,几乎都是艺妓,后者则较为低贱,是色妓。 倡妾是家妓之中的一种,算是最低级的了。 妓女在秦汉以前已经出现,越国勾践时叫“游军士”,管仲时叫“女闾”,到了汉武帝的时候,才把设置营妓作为一项制度定下来而已。 汉武帝是个具有雄才大略、好大喜功的皇帝,他对外连年征讨,用兵很多,所以如何稳定军心、提高士气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设置营妓就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李敢生于军人世家,长期从军,对此见惯不怪。 不过,汉国规定,进入营妓必须身穿便服,以免污损军人的英武形象,象眼前这些士兵身穿着衣甲就往青楼里跑,在大汉国绝不可见。 此时的羽大开始兴奋了,急忙问道“坊主,我们要不要也进去一趟?” 就算李敢已经成为关都尉,羽大还是执着的叫他坊主,他的小心思里,叫坊主才是亲热,这证明他是老早就跟随在身边的老人。 李敢想了一下,笑着说道:“逛青楼嘛,也行啊,走,沙刚将军,你一路劳累,今日我做东,请你喝一顿。” 沙刚吓了一跳,急忙摇头道:“李将军,喝酒还行,逛青楼就免了。” 他对镡封这样的危险地方深有畏惧,不想节外生枝。 李敢笑了,“如果沙刚将军嫌弃那些女人脏,我们不要就是了,但我看整个镡封城就是这青楼最为豪华,想来里边的酒菜也是最好。” 沙刚尴尬笑了笑。 以前他也是逛青楼的一把好手,但后来有一个朋友死了,据说是因为在青楼里染上的脏病。 沙刚胆小怕死,从此之后不敢踏上青楼半步,不过,他家里的小妾却是再来越多。 虽然看多了也会生厌,但胜在安全。 李敢见他不说话,知道他心里犹豫,便嘿嘿一笑,牵马先行一步。 第36章 逛青楼的意义 经过亚朵之事,李敢发现不能拘泥于后世记忆中的一些处事方式,既然来到古代,就必须尽快融入其中。 当然,他并不是单纯的想要逛一次青楼,而是另有意图。 一是想趁拉拢沙刚,毕竟自己在苗族夜郎里是孤身一个,随时被人卖掉还帮人家数钱。 沙刚虽然官职不大,但身处护军府,消息灵通,如果能在紧急关头随手帮一下,也许是完全不同的结局。 李敢的第二个意图是,想要趁机看一看,那几个已经进去的军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窥一斑而知全豹,他想从这几个人的身上,弄到一些兵营中的真实信息。 沙刚犹豫了一下,但心想只是饮酒而已,也就勉强跟在后面。 鸨母摆脱那些军人的魔爪,刚走到门口,见又有几个客人走了过来,不由得开心的笑了。 “哎呀,几位阿郎,快快进来。” 鸨母热情的招呼着,快步向走李敢。 她站台多年,早就练就了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一行人之中以李敢为尊,再说,李敢长得英俊帅气,皮肤健康白嫩,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李敢在长安城时,也算是官二代了,有名的浪荡公子,青楼这类的地方也是常去,当然,他去的是官妓楼,里边的女子大多是卖艺不卖身。 至于后世的李敢,也幸福地生活在一个开放的年代,大家都有着“大学谈恋爱会后悔四年;大学不谈恋爱会后悔一辈子。”这样的观念,所以,他也前后换过两位漂亮的小师妹。 怎么说,他也算是一个有经验的人了,所以,对着鸨母的挑逗,他是一点也不怵。 逢场作戏而已。 李敢忍着恶心,在她硕大的肥臀上拍了一下,笑着说道:“这位姊儿,莫非你认得我们不成?” 鸨母开心的抛了个媚眼,“以前没见过,现在可不就认识了么?啧啧,瞧瞧您这相貌这身板,肯定是大贵人啊。” 李敢丢出一把铜钱,笑嘻嘻的说道:“姊儿的嘴可真甜,给,赏你的。”然后一把拉过身后的沙刚,笑着说道:“这位才是大大的贵人,你可要好生伺候着。” 鸨母见沙刚虽然没有李敢长得英俊,但身材魁梧粗壮,便将白花花地胸脯往他身上凑,浪笑着说道:“这位阿郎,一看就知道是床上的无敌英雄。” 她人未到,一股汗味与某些植物的花香混杂而成的怪异味道扑面而来,沙刚心头厌恶,侧身避开,鸨母冲势太猛,直接扑入羽大的怀抱之中。 羽大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半晌才缓过神来,动作飞快的在鸨母的肥臀上摸了一把,然后一挺胸膛,大声说道:“姊儿,我虽然长得不高,但很粗壮,正是你所说的英雄,要不,我们试试?” “哎呀,你坏死了。”鸨母故作羞涩状,身体却巧妙的躲开了。 她虽然年纪不轻了,但身份在这呢,总不会傻到往一个仆从的身上贴。 羽大身材矮小,黑黝黝的,行动间闪闪缩缩,一看就是个跟班,至于养同,还是个未长开的小子,完全可以无视。 李敢倒是笑了,打趣着说道:“羽大啊,本来还想着进去之后给你找一个,看来省了,你已经找对眼了对吧。” 那鸨母不再搭话,而是呵呵一笑,转身高唱一句:“各位小娘,来贵客了,快来迎接!” 李敢哈哈一笑,拉着沙刚的手说往里走。 “无酒不成宴,无女不成席。” 这时代的“妓”是合法的,不少文人雅士都喜欢在青楼里混,如果你吃饭饮酒时没有妓女弹几首曲子、唱几首歌,都不能算是上等人。 当然,这里指的是艺妓。 沙刚被李敢拉住了手,只得苦着脸跟在后边。 大厅里灯光灿烂,映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空气中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是麻油的香味。 夜郎的天气温暖,适合大麻的生长。 大麻是雌雄异体的一种植物,雄者为枲,雌者为苴,枲麻线可做的衣裳,苴麻油可以点灯。 这种油脂燃烧有一种特殊的清香味,还能让人产生轻微的欢快感,所以卖得相对贵一些,用它的都是一些高档地方。 这青楼在镡封县算最高档次。 与行人稀落的街道完全不同,大厅里早已坐满了各色各样的欢客,他们正搂着姊儿们喝酒调笑,只见白生生的胸脯不断晃动,各种各样地淫言荡语层出不穷,气氛好不热烈。 羽大那里见过这番象,早已变成傻子一般,眼睛盯着一个又一个白花花的身体,根本看不过来。 李敢见到沙刚还是皱着眉,终于知道他不是装腔作势,而是真的不喜欢,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于是把鸨母拉了过来,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鸨母的目光一闪,然后笑着点头, 很快,来了一个身材丰满的女人拉羽大拉走了,而走到沙刚面前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娘。 只见她长相清纯,眉目转动间更有一副楚楚可怜的媚态,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保护欲望。 沙刚的心“砰”的一跳,盯着低首含羞的女子,紧皱的眉头终于展开。 他就爱这一口。 鸨母得意的笑着,“这是秋兰,几日前才到本楼里来。”说着伸手春兰把左手的衣袖往上拉,首先出现的是一只赛雪欺霜的手臂。 沙刚的眼睛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目光之中竟然出现了一丝的狂热。 鸨母也不卖关子,把秋兰的袖子继续往上拉到臂弯位置,只见那只雪白如玉的手臂上,竟然有一个鲜红亮眼的小点。 “守宫砂?”沙刚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呻吟样。 “正是。”鸨母得意的笑了“我家秋兰,可否合适贵人的口味?” “我要她!”沙刚的低吼着。 “守宫砂”代表着一个女人的贞洁,代表这女子从来没有过与男性深层的接触。 沙刚有洁癖,对纯洁有着执念,所以,对于秋兰这样的女子,根本没有半点的抵抗力。 于是,原本还在扭捏作状的沙刚,变成了牵线木偶一般,跟在秋兰的身后乖乖的走向她的房间。 “行了。”李敢得意的笑了,然后拒绝鸨母的热情推介,带着养同向左侧走去。 那里的一个豪华包厢才是他的目标,他就是要试一试那些军人的深浅。 第37章 拉亲近套热乎 “师傅,我们去哪?”养同问道。 眼见沙刚与羽大先后离去,他也是心痒痒的,他还不懂情欲,但一个半大小子,对男女之事朦朦胧胧的,好奇感还是有一点。 “别管去那,还有,你要记住,太小失身会伤了根基!”李敢轻声警告着。 汉代的男子,超过15岁就可以成亲,女子是14岁,如果是战争频繁年代,官方会制定政策鼓励早结婚早生娃。 不过养同才十二岁,所以李敢把他带在身边,怕他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养同的性格清冷,听到师傅的说话之后迅速冷静下来,不过一看前进的方向,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 他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练功,也想打上一架试试自己的真本事。 李敢一见他的神态,立即明白他的小心思,急忙警告说:“这些人习惯于战场厮杀,只怕手里都有几条性命,要慎重。” 养同点头。 两人慢悠悠的从军人的包厢前走过,见到他们正坐在一张方型大桌旁,盔甲已经脱掉,赤果着上半身。 “如此军纪?”李敢大皱眉头。 盔甲是当兵的第二条性命,这些人将它到处乱扔实在让李敢看不惯,最过份的是,他们每人身边都依偎着一个妓女,大手已经挤进女子的胸脯里,正在不断的摸摸抓抓,旁若无人的大声调笑。 “真他妈豪放!”李敢低声骂了一句。 养同眼睛一亮,他听出了师傅的不满,急忙双眼死死的盯着房间里边的人,只要有任何一点暗示,他就会象一只饿虎一样扑出去。 李敢认为应该警告一下,于是说道:“养同,我教你武功是让你报仇的,要想报仇,首先不能死,特别是不能自己找死。” 养同似懂非懂的点头。 李敢继续说道:“你实力不如人家还把头伸去,那不是找死吗?” 这句话养同听懂了,于是用力的点头。 这时有一名娇艳的女子走过来,李敢心中一动,轻轻一脚踹在养同的屁股上。 养同猝不及防,一惊之下身体前冲,正好把那女子扑倒在地上。 事出突然,女子发出了尖叫,包厢里的军人被惊动了,眼睛“唰”的一下看了过来,然后是哈哈大笑。 “这小子行啊,才多大呢,来逛青楼?” “看他猴急的样子,连回房间都等不及了,直接在走道里开战。” “嘿嘿,人小鬼大,佩服佩服!” “哈哈,也许是人小活儿大?” “半大的小子,能有多大?” “要不,我们一会听房去,如果那姊儿叫得快活,就证明人家有真本事。” “也有可能假叫啊。” 养同刚从那女子的身上爬起来,听到这些人毫不顾忌的拿自己开涮,不禁怒了,一下蹦过去,挥拳就打。 那名士兵没有防备,猝不及防之间躲避不及,只得顺手一拖,把身边的女子拖过来挡在身前。 养同身形一闪,人已到左侧,然后右腿前蹬,正中士兵的小腹。 这一脚,养同含怒而发,用足了力气,士兵身体向后跌出,再撞翻身边的桌子,一时间,桌面上的饭菜和酒水洒满了一地。 “找死!” 军人们纷纷怒喝着,也不顾乱糟糟地挂在身上菜肴,紧握拳头,冲向养同。 养同竟然半步也不退,而是红着双眼,仿佛被惹怒的马蜂一般,死死的盯住向他奔来的对手。 但在此时,他的衣领被提起,然后传来“滚!”的一声,整个身体被拎起,扔出门口,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是师傅! 这一摔,让养同清醒了,明白李敢是在救自己,立即很机灵的向外跑去。 “抓住他。” “别让他跑掉!” 军人们大呼小叫的想要追,却总是被李敢有意无意的挡住去路。 鸨母听到动听,急忙走了过来,一边陪着小心说着好话儿,一边让人更换了酒菜。 这些军人认为李敢帮过忙,于是热情的邀请他同坐一桌,李敢也不推辞。 一批人喝着喝着,慢慢的熟悉起来,开始称兄道弟了,甚至有一次李敢不经意的多瞟了一名女子几眼,大家还以为他喜欢,于是哄笑着把她扯过来往他身边塞。 李敢爽快的收下这份心意,然后高举酒杯说道:“各位兄长,小弟先敬一杯,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个女人!” 军人们哈哈大笑,直赞李敢是一个实在人。 满知是军官,不过此时没有多少的架子,大叫着是不是应该媒人一杯? 李敢也不含糊,举杯与他碰在一起,然后一饮而尽。 “喂,不敬我吗?”一直依在满知怀中的女子娇滴滴的说道。 她就是蒙月,只见她脸上涂抹得猴子屁股一样,全身扭动,妖娆劲儿十足,左手还在一直在满知赤果的胸膛上抚摸,眼睛却一直盯着李敢。 姊儿爱俏,李敢长得实在是英俊迷人,让她想入飞飞了。 李敢哈哈大笑,连呼“大嫂”,然后举杯一饭而尽。 李敢饮酒豪爽,让众人连连称赞,于是各种拉关系套亲近的劲头也上来了。 李敢利用机会,七拐八弯的,探听到不少兵营里的消息。 计通一直不说话,一双小眼睛转呀转的,默默的在观察,这时突然插口问道:“李敢兄弟,你是第一次到镡封吧,看你面生得很,为的何事?” 李敢手中酒杯微微一扬,当作示意,然后答道:“其实我就是来兵营报道的,想不到首先与各位将军先遇上了。” “报到?” 军人们微微一愣,然后是开心的大笑,满知把胸膛拍得“砰砰”响,冲着李敢大包大揽,“瞧瞧这缘份,行,新兵对吧,放心吧,没人敢欺负你!” 立即有人起哄,“要不,满知将军直接把他收作亲兵?” 计通的目光一闪,笑着问道:“你属于那一家的子弟?” 李敢想起了大宗正这老狐狸,不由苦笑,“管他那一家呢,反正都是卖命......” 突然一名士兵说道:“咦,李敢?这名字我怎么只得耳熟练,好象在那听到过一般。” 另一名亲兵似乎也想起来了,诧异的问道:“莫非是来自宛温城?” 到了现在,李敢也不用隐瞒了,点头说是。 计通的目光一闪,指着李敢缓缓的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你就是我们新来的关都尉大人?” 此言一出,整个房间里为之一静,十几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李敢,气氛慢慢的变得紧张。 第38章 用钱换来的情报 看着这些痞兵子眼冒凶光的样子,李敢相信,只是自己的回答稍有差池,他们一定会拨刀砍过来。 反正自己还未上任,算不上他们的主官,而且这里是青楼,他们就算杀了人,随便找一个争风吃醋的借口也能掩饰过去,至多推一个倒霉鬼出来顶罪就行。 “计通将军,你破坏气氛了吧。”李敢故作轻松地笑了,“我还未上任呢,今日只谈女人和喝酒,不准谈公事。” 房间里的紧张气氛微微松动,不过计通并未放弃,而是微眯着双眼,继续追问:“关都尉大人,你既说不谈公事,为何刚才询问营地里的事情?” 你这是决心把天聊死了对吧。 李敢“呵呵”的干笑几声,淡淡的说道:“心里想着大家迟早是同僚,无意的问了几句,计通百将,你又何必太较真呢?难道你有事情怕我知道?” 说话间,身体不再舒服的斜倚在椅子上,而是缓缓的前倾。 这句话,他直接称呼对方的职位了,一点也不客气,而且,已经做好随时反脸的准备。 这时,包厢的大门突然被推开,进来的是羽大,只见他浑身大汗淋漓的,刚一进来就大叫着说:“坊主,借我点钱。”然后在他身后冲进来一个女子,一把抓住他的头发,破口大骂,“不给钱就想跑?信不信打断你的腿!” 包厢里原本是剑拨弩张,突然来了这么的一出,就象是被针刺破的气球,渲泄无踪。 “哈哈哈,”满知首先忍不住大笑,其他人也笑得前仰后合。 李敢无奈的直摇头,从身上摸出一把钱,丢在女人身上,然后再也不管了,直接举起酒杯,朝着计通微一示意,然后一饮而尽。 “爽快!” 满知一拍桌子,率先喝彩。 计通的脸皮微微抽动,李敢的示好让他再也不能借题发挥,而且,满知带头鼓掌,也有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意思。 “关都尉好酒量!” 计通毕竟是老奸巨猾之辈,脸上立即堆满了笑容,亲自给李敢倒了一杯酒,然后举杯相碰,一饮而尽。 又吃吃喝喝了一会,满知借口说兵营中另有要事,率先走了,临走前还亲热的拉着李敢的手,问他何时到任,准备为他接风洗尘之类,而计通也在一旁不断的点头称是,如果不是眼中不时闪烁着凶光,李敢都相信他是真心的欢迎自己了。 他们走后,包厢里只剩下李敢一个人,很快,养同悄悄的溜了回来,狠狠的说道:“那个计通,不是个好人,我听到他与满知商量,想要设计陷害你。” 李敢呵呵的笑了,给他倒了一杯果酒,递了过去,算是给他奖励。 夜色已深,沙刚跟着秋兰走之后一直没有回来,看来是沉浸在温柔乡里了;而羽大更是过份,借到李敢的钱之后,再次出去找女人了,据说找的还是追着他过来扯他头发的那个。 李敢左等右等,一直等不到沙刚与羽大回来,只好开了一个房间,直接休息去了,只是左右房间全是“咦咦呀呀”的低吟,李敢想睡也睡不安稳。 第二天一大早,一夜未归的两个人竟然不约而同的推门而入,而且,同时说了一句:“借我点钱......” 羽大玩的是一夜感情,花的钱并不多,但沙刚竟然被秋兰的迷汤灌晕了,直接提出要帮她赎身从良。 玩得这么大? 李敢暗暗骂了一句,却是非常爽快的付钱。 五万钱,对于沙刚这样的小吏是几年的俸禄,不过李敢有两间赌坊和一间酒舍,现在也算小有财产的人了,给这点钱还不是很心痛。 如此一来,沙刚的关系,算是勾搭上了。 这个付出很快就有了收获,当秋兰情深款款地依偎在怀里的时候,沙刚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拒人千里的疏离感,开始一五一十的说出他所知道的信息。 “封关都尉所辖三屯,每屯百将一名,分别是满知、计通和暴土,三屯之中,满知屯的实力最强,暴土屯最弱。 而从士兵来源来说,满知屯是来自于都梦县,计通屯来自于西随县,只有暴土屯是本地人,所以每次战争,他们有着拼死守护家园之心,于是战斗最坚决,死伤也最多,听说一直以来,都未能达到满编状态。” 李敢点头,这些消息对他太重要了。 “满知的俄尼就是当今的御史员左晨大人。”赵良玉再说透露出一条非常隐秘的消息。 夜郎族的俄尼就是汉族人所称呼的舅父,满知有这样的亲密的关系,难道镡封的关都尉换了一个又一个,他还在屹立不动。 不对。 李敢回想刚昨晚包厢里的交锋,总感觉到在满知与计通两人之间,隐隐约约的总是后者在主导。 既然满知屯的实力最强,后台最硬,为什么他会听计通的? 李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沙刚皱着眉头想了一会,最终找不到好的理由。 “也许是我的感觉错了。”李敢自嘲的笑了笑。 至于满知,李敢并不担心,不管怎么说,自己都是挂着大宗正的关系,不信一个小小的御史员都搞不掂。 直到现在,李敢还未收到长公主府的消息,还未知道自己一跃之间,身兼两职,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 夜郎国有点象后世的联邦制,鳖部为中央势力,其他三部既服从它的统领,又有很强的独立性。 因此,夜郎皇宫廷设置的一些官府机构,三个部族也有样学样的再设置一个。 例如镡封县,因为属于苗部的地盘,所以苗王府在这里设置了关都尉这样的武职,但滇国的入侵,又需要借用夜郎皇廷的力量,所以,金竹在得到父亲的允许之后,也可以借用府中私兵的身份,支援李敢。 不过,对于这支增援部队,李敢还未收到任何消息。 如何到兵营履职,如何收服这批骄兵悍将,才是他最迫切要做的事情。 兵营内,满知站在营房的大门内,望着计通渐渐走远,嘴角露出了浓浓的嘲笑。 “哼,还想骗我?”满知喃喃喃自语着,“上次就说只要把人逼走,这关都尉的位置就是我的,现在呢?来了一个李敢,而且,听说他是一个连战场什么样子都没见过,这就敢统兵? 计通心狠手辣,现在来了一个一窍不通的李敢,如果在打仗时他乱指挥,最后倒霉的还不是我们? 不行,必须早做打算!” 满知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担心,突然高声叫道:“来人,整顿队伍,列队欢迎都尉大人的到任!” 第39章 这不是请求,是命令 李敢在沙刚的陪伴下,走入营门,得到通知的满知、计通、暴土三人早已身形毕直的站在辕门之下,见到李敢进入,立即高呼着敬礼。 新官上任,一定有护军都尉府的人在旁护送,在这种场合里找碴与找死并无二致。 李敢以军礼回敬,然后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入兵营。 宽广的练兵场上已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三支队伍,每支队伍各成方阵,泾渭分明。 李敢的目光慢慢的扫视着,很快把三个屯的情况看得清楚。 满知屯的士兵,个个人高马大,声威最盛,装备也最好,不过这个好,也是相对于其他的两个屯来说的,就以铠甲来说,破破旧旧的至少占有三成。 计通屯的士兵肃然而立,但李敢总是感觉到他们的身上缺少一股铁血之气。 蒙土屯的就惨了些,装备最差,有几个士兵的手中拎着的竟然是断了半截的刀。 每个屯是一百名士兵的编制,暴土屯不到七十人,不但不满编,还高高矮矮,老老嫩嫩的参差不齐。 但是,李敢最看重的却是这个屯,别看这些人各种不堪,但被阳光晒得黝黑的皮肤的男子,站在那里却仿佛一座座大小不一的铁塔。 更主要的是,那们目光之中的那股凶悍之气,绝对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 上任交接只是一个走过场的仪式,李敢也不想在这个场合来一个杀一儆百、以壮自己的威风之类的把戏,所以,一切显得公事公办,平静无波。 第二天一大早,李敢还未起床就被营房外的一阵喧哗声哈吵醒了。 “谁在吵闹?”李敢大声喝道。 天还未亮呢,昨晚送别沙刚时喝了一点酒,好不容易才睡着,现在就被吵醒,能有好心情才奇怪了。 卫兵匆匆忙忙的走了进来,还未来得及报告,已被身后快步走进来的一道人影推开。 “暴土百将!”李敢勃然大怒,“擅闯我的营房,你可知罪!” “罪?知道。”暴土很是干脆,“只要都尉大人能给我粮草,任何的惩罚我都认了。” 李敢的鼻子都给气歪了,大声喝道:“有你这样要粮草的吗?” 暴土也没有什么好脸色,提高声量回了一句,“那你说,要怎样领粮草?我的士兵一天两顿,一顿野菜一顿稀饭,已经足足吃了一个月,就算这样,今日也断粮了,伙房里一粒稻米都没有,你要我怎样?” “断粮?军需官呢?”李敢一愣,军队还在驻地里就断粮?在打仗的时候怎么办? “找他没用,老子连条毛都没能捞着,所有的粮食全给满知和计通抢先一步拉走了!” “有这事?”李敢大为头痛。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沙刚走的时候再三说镡封县的关都尉不好当了,手下的三名百将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这还罢了,再看那破破烂烂的铠甲,还有军粮的缺口,就知道这支军队根本不受上边的重视。 “走,跟我要粮去。” 李敢总不能在上任的第一天就让手下的士兵饿肚子,于是带着暴土,走向满知的营地。 满知的态度倒是很好,但一听粮食二字,立即皱着脸不断的叫苦:“粮食?都尉大人,我的屯里也快没吃的了,正准备今日去找你呢。” 暴土一听,立即就怒了,大声骂道:“你胡说,你......” 话刚说到这里,已经被李敢举手拦住。 既然满知是从军需处领到的,证明这粮食也是他的份额,只不过他的消息灵通,比暴土抢先一步而已。 想到这里,李敢也不废话,而是扫了满知一眼,缓缓的说道:“五天的粮食,算是借的。” “我的粮食真的不多......” “只需回答,给还是不给。” 你这是欺负我? 满知有点恼怒,提高了声音:“不给!” 刚说出这两个字,李敢已个箭步冲了过来,然后右腿一蹬。 满知的小腹被重重的踢了一脚,身形不稳,“蹬”的一下跌坐在地上。 “啊!” 满知想不到李敢说动手就动手,又惊又怒,猛的一蹦而起,冲到墙边,“刷”的扯下挂在上边的腰刀,正要出鞘,脖子上已被一把冰冷的短剑贴住。 满知脸如土色,一动也不敢动,过了半晌,才缓过神来,狠狠的问道:“这是为何?” 李敢缓缓的收回了短剑,语气冰冷,“我的说话不是请求,是命令,懂吗?” 对付这些骄横的大头兵,就必须以暴制暴! 一旁的暴土已是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他绝对想不到,李敢竟然会用这种剧烈的方式去解决,特别是李敢的长相英俊清秀,说话一直温温和和,想不到一出就是下狠手。 这反差太多了! 竟然遇上了一个比我更疯狂的上司? 一时间,暴土又是惊讶,又是兴奋,这凭李敢的这一下,立即把他征服。 暴土在满知阴沉狠毒的目光中,得意洋洋的推着粮食走了,但他刚回到营地,立即转身再次找到了李敢。 “都尉,感激的话我就不说了,以后有什么事,只要吩咐一声,我暴土风里来火里去的,绝对不说半个不字!” 李敢摇头,笑着说道:“别说这些虚的,告诉我,如何能弄到粮食。” 暴土勃然色变,大声说道:“不能去抢村民们的粮食!” “废话!”李敢骂了他一句。 军饷一事,正常的做法是向上级伸手,要求足额拨放,但还是无法满足时,有不少的军队选择出去抢夺,选择打家劫舍。 暴土是镡封县人,拼死御敌为的就是守卫家乡,所以李敢一说要粮食,他就怕了。 李敢骂的这一句,倒是让他高兴起来。 “粮食?” 暴土毕竟熟悉周边的环境,挠着头想了一会,还真的给他想出了一些办法,于是说道:“镡封县府里,应该还有一些粮食,不过最近太多的灾民,这些粮食需要作为救济之用,也不知能不能暂时调挤出一些。” 李敢点了点头。 按照规定,军队在远离本土作战时,有专门的军需官负责押送,在驻地之内,刚是由当地官府统一调配,不足部分,由上级拨放。 所以,不管如何,李敢都要到县衙走一趟。 五天时间。 李敢突然大感头痛,本来以为到任之后要做的是整顿军纪,加强训练,想不到首先要面对的竟然是断粮的危机。 今天的粗暴手段可一而不可再,而且,他刚才也看过了,就算是满知屯里伙房里,剩余的粮食也不会超过半个月。 所以,他必须在短短的几天之内,解决这个难题。 第40章 抢谁的粮 县长步均站在粮仓之前,任凭冷风吹拂着他单薄的身材,不断的解释着:“李都尉,你也看到了,我是真的无能为力。” 李敢默然不语。 他刚来的时候,还在想县衙是否会克扣也的军粮,想不到步均直接打开仓库,里边所剩余无几的粮食就是最好的解释。 “我的士兵也要吃饭......”李敢突然有一种无力的感觉。 “大家都难。”步均叹息着。 镡封是小县,人口不足五千户,要缴税收,还要供养着三百多人的军队,如果是正常的时日,粮食还能勉强供应,但最近滇国连接入侵,洗劫不少的村子,最让人气愤的是,越部夜郎不但帮忙御敌,而是趁火打劫,出兵抢占不少争议中的土地。 “现在是冬天,山路难行,上边无法把粮食送过来。”步均继续解释着。 剩余的这点粮食还要赈灾,否则街上的那些灾民,只怕没有一个能捱过这个冬天。 “借我一百石吧。”李敢刚说出这句说,看到步均立即变了脸色,急忙补充道:“十天,十天后我想办法还你。” 话说到这个份上,步均知道不答应就是翻脸了,但这一百石粮食也是让他仿佛被割肉一般的痛疼,想了一想,用最后的努力,于是提出一个想法:“要不,我给你粮食,你把一些灾民招入军队?” 李敢直翻白眼。 本来就缺粮,还叫我招人?想着把他们招进军队之后,你可以少用一些赈灾粮食是不? 真是狡猾的老狐狸! 经过双方一番讨价还价,李敢最后得到的粮食是五十石,虽然说不是空手而回,但这才这么的一点,按300名士兵计算,一个人还不到五天的口粮。 如果加点野菜树皮一起煮,大概可以吃十天。 这远远不够。 回到兵军的李敢,立即把三名百将召集在一起商量对策。 满知的脸还是肿的,此刻正木然呆坐,不管其李敢说什么,他就当作没听到。 计通不时暗晦地左瞟一眼李敢,右瞟一眼满知,脸上的神色似笑非笑。 他一直在拉拢满知,但得到的结果却是若则若离,这下好了,李敢的一脚让满知丢尽了脸面,是真正的神助攻啊。 “看来很快就能完成主人的命令了。”计通很开心的想着。 李敢直截了当的说道:“都说一下吧,还有什么办法能拿到粮食?” 计通呵呵的笑了笑,“反正都尉大人指那我就打那,绝对服从命令。” 满知头也不抬,只是哼了一声,冷冷的说道:“抢,就是最好的办法。” “好办法!”李敢抚掌称赞,似乎没有听出说话中的讽刺,“满知百将你说说,如何去抢,去抢谁的。” 满知的脸色涨得通红,几次欲言又止,但想起那李敢那凶猛的一脚,最终只是冷笑一声,不再说话。 “咳~” 计通轻咳了一下,说道:“正如满知百将所说的,我们还真的可以抢到粮食。” 暴土紧张了,黑着脸大声说道:“计通,你要抢谁的?别让我知道你在打我乡亲们的主意。” “大黑牛,你紧张什么呢?”计通不理会他话中的威胁,慢吞吞的说道:“当然不抢村民的,我们去抢滇国人的如何?” 满知的目光一闪,抬头看了他一眼。 “滇国人?”暴土一愣,随则开心的笑了,“对啊,还有越部的也可以抢!” “滇国?越部?”李敢沉吟了一下,“抢越部,皇廷是否会干涉?” “干涉个屁啊,”暴土大大咧咧的骂道:“我们的地盘被抢走,又没见谁来干涉?” 李敢的目光一扫,只见在场的几个人表情各异,暴土是跃跃欲试的姿势,满知则是冷笑,而计通则是平静,似乎这个策略并不是他说出来的一样。 “说一下,那个地方的兵力最弱?” 就算要抢,也要权衡得失。 “最弱的是越部,”计通给出肯定的答案。 李敢点头,随后陷入了深思。 他的手下兵力不足三百,自己初来乍到,不知道他们的战斗力,如果冒险行动,能否抢到粮食还是两说,万一打了败仗,这玩笑就开大了。 虽然说这都尉来得容易,但既然到手,也不能随意的把它丢掉。 运气也不会总是眷顾着自己,丢掉了汉国的关内候,得到夜郎国的关都尉;如果再把它弄丢,难道还要跑到交趾国去重新开始一次? 选滇国,还是选越部?李敢犹豫着。 滇国是敌国,喊打喊杀是无可厚非,而越部与苗部同属于夜郎,是内部矛盾。 当然,越部趁苗族全力应付滇国入侵之际,趁机抢地盘占村庄,这背后捅刀的做法很让人不齿,所以,就算带人去抢粮,也有一个充足的理由。 但有理由是一回事,谁先去做是一回事,李敢可不想当这个出头鸟。 “三天后,滇国!” 李敢最终作出了决定,同时下令即时起关闭营门,任何人不得出入。 关闭营门为的是行动着保密,这是李敢在汉国军营里的习惯,但夜郎的军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时间,怨气冲天。 满知的营房里,计通刚喝下一杯酒,然后不断的摇头叹息,“唉,没女人就是不行,这酒喝的,一点滋味都没有!” 满知冷笑,“有本事你出去找一个试试。” “我可不敢,”计通哈哈一笑,“我体单力孱,受不了他的一脚。” 满知见他提出这事,不由脸色通红,大声骂道:“还不是你?硬生生的把上任都尉逼走,现在好了,来了一个疯子,一声不哼就踢人,现在还找死去抢粮。” 计通仰天长叹,“我们也不知苗王府发的什么疯,会突然派出一个这样的人过来。” “你们不知道?”满知不肖的冷笑,“不是一直在我面前自夸有多厉害吗?说只要把上一任的都尉挤走,这位置就是我的,现在呢?不敢吹牛了对吧!” “意外。”计通讪讪的摸着鼻子,“我向你保证,不会有下一次。” 满知的目光一闪,冷笑道:“你建议去抢粮,只怕是不安好心吧?” 计通哈哈一笑,“别把话说得难听,什么不安好心,还不是为了你吗?” 满知的目光中带着惊讶,“他刚上任啊就下手?太快了不好吧,都尉府会不会追查?” “放心吧,追查也没事,出去抢粮是他建议的,去抢的对象也是他选定的,如果都尉府追查,最多就说中了埋伏,或者说意外死亡。” 满知的脸色变幻,最后还是被升官发财的念头所占据了,于是一咬牙,用力的点头。 第41章 他的底气何在? 这两天,李敢不断派出人手收集情报,好不容易有空,立即打算往各个屯里跑一圈。 都说“兵是将的胆,将是兵的魂,”每支军队明显带有它首领的风格。 例如计通的油滑狡诈,他的兵习惯于不与敌人正面对战,而是四处游走;满知勇猛,他的兵就喜欢正面对敌。 在巡视满知屯的过程中,满知虽然全程相随,但黑着脸一声不哼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心中的怨气未消。 李敢仿若不见,一路上赞口不绝,一会说满知练兵有方,一会赞他勇猛沉着。 满知冷笑:这是想要求和吗?可惜太迟了! 想不到李敢得寸进尺,直接亲热地用右臂勾住他的肩,仿佛曾经踢过那一脚的是另有其人。 满知正要挣脱,李敢却轻轻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李敢走了,他还要前往暴土屯,满知站在营门下,似是相送,似是发愣,脸色变幻不定,半晌之后,突然一咬牙,高声叫道:“都尉大人,等下我。” 说完小跑几步,走到李敢的身边。 兵营之内,两个屯的驻地相隔千尺左右,这叫互为犄角,即能保持联系,又能避免被敌人一口吃掉。 “坊主,你说暴土屯的兵又会是什么风格呢?”羽大望着已经清晰可见的营地,好奇的问道。 他昨天刚被任命为亲兵队长,兴奋劲儿还未褪,此刻脚步轻快,似乎浑身上下有着使不完的劲头。 “不要命的风格吧。” 李敢随意的回答着,继续前行,但距离营地还有几十米的距离,便听见一阵惊天的厮杀声,隐约还夹着些战马的嘶鸣。 羽大吃了一惊,:“这是何事?莫非是打起来了?” 一直沉默跟在后边的满知突然插话说:“这就是都尉大人所说的不要命风格。 这暴土的兵,每天都要如此,早上练,晚上也练,练出来的兵倒不错,但全凭一身蛮力,每次上了战场都是死伤惨重。” 这话里带着浓浓的不屑,不过他说的一点也不错,每次战斗,暴土的兵都是死伤最多,看来与练兵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接到报告的暴土快步跑出营门,人还未到,声音已经传了过来:“都尉大人,你可来了。” 仅凭李敢把从县府里拿到的粮食一分为三,不偏不倚这一点,暴土就很是服气。 李敢笑了:“满知百将一路称赞你练兵有方,让我急着想要看看了。” “他会称赞我?” 暴土不信,随则见到跟着李敢身后的满知,不禁大感诧异。 他们的关系不是很僵的吗? 李敢在众人的簇拥下一路前行,刚经过营门时,一名士兵颤声说道:“感谢将军的救命之恩。”然后“卜通”的一下跪了下来。 暴土大惊,急忙喝道:“快起来!”然后惶急的向李敢解释说:“他是新兵,就是你前天送过来的那一个人,还请都尉手下留情。” 他怕李敢发怒。 这里是军营,行的是军规,就算感谢的对象是李敢也不能说跪就跪。 李敢明白了,别看暴土粗暴,但他对镡封县的人是真的爱护有加,难怪每次遇敌都是死战不退。 不过李敢并没有责怪这士兵的意思。 “你叫风永对吧?”李敢温和的笑着。 前天从县府里运粮回来,见到这少年晕倒在街上,于是捡回来交给暴土,想不到今天在这里遇上。 “是,将军。”少年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也不知是冷的,还是激动。 李敢见他瘦小的身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不由心生怜惜,于是脱下身上的披风披在他的身上。 “好好干,会有出息的。”李敢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慢慢的走开。 暴土一愣,急忙快步跟上,而满知低垂着头,若有所思。 操场上,几十名士兵不顾寒风扑面,分成两组,大声呼喝着向对方攻击。 这些人的年纪有老有嫩,身高参差不齐但攻击之中自有一股凶悍之气。 他们把对方视若死敌一般,不断的砍杀,不断的踢打,除了手中是木制的武器,其他的与真实的战斗一般无二。 “这些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暴土解释了一句。 李敢点头,目光转向左侧的另一支人马,只见他们手执兵器,对着身前的木桩不停地攻击,只见他们刀剑挥动间虎虎生风,彪悍异常。 “这是新兵吧,你训练了多长时间?”李敢问道。 “一个月左右吧。” 一个月左右就能将一批新兵练成这样,这个暴土还算有些本事,但李敢也看出来了,满知说的一点也不错,这些士兵虽然凶悍,却缺少了进退自如的味道。 这样的军队有好有不好,不好的地方是他们只会蛮干,好的地方是悍不畏死,是当先锋,当敢死队的最佳选择。 第二天,到了约定的时间,队伍悄然开拨,一路向西,用了一天到达黑盯山,在山脚下休息了一夜,再用一天时间翻越了几道山梁,直抵滇国律高县郊外。 “这些山道没有把守?”李敢皱着眉头,不解的问道。 暴土是本地人,对这里的环境最为熟悉,所以解释说:“从东到西,类似的山道不下十条,除此之外,这里的山峰不算陡峭,如果愿意可以开辟出更多的道路。” 原来如此。 这种无险可守的边界最是麻烦,如果一方愿意就可以进行继续不断的骚扰,另一方要么退却,要么冲过去打敌人打残。 滇国的实力比苗部强大得多,但也不敢过份欺负,因为怕把夜郎皇廷惹怒。 所以他们习惯了打打停停,掠劫几条村庄之后立即退却。 满知突然走过来,压低声音问道:“都尉,我们要控制规模,小心引发大战。” 这是好意的提醒,也算是他的示好。 那天巡视兵营的时候,李敢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了一句“亚朵翁主,你听说过吗?” 于是,满知很聪明的作出了选择。 “别怕,”李敢笑着点头,“吩咐下去,与滇国接触时要打着复仇的口号。” 两国的争端争的是道义,讲的是实力,从实力上说,滇国可以欺负苗部,却与夜郎相差甚远。 至于道义,还有比复仇更好的理由吗? 当然,李敢终于收到金竹大公主传来了消息,这才是他此次行动的底气。 第42章 以复仇之名行掠夺之事 不远处,计通扫了正与李敢窃窃私语的满知一眼,双目中凶光一闪。 满知的摇摆不定让他彻底失去了耐心。 “既然如此,就别怪我心狠了。”计通冷笑着,悄悄的叫过了一名亲兵,轻声吩咐了几句。 山风劲吹,就算躲在山坳里,还是让人觉得寒风透骨,不过想着很快就会有大把的粮食,士兵们顿时有了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李敢的计划是兵分三路,不进入律高城,只在外围掠夺,每个屯以两条两庄为限,抢完即退。 “走!”李敢一跃而起,一马当先向前冲。 暴土带领他的士兵跟在后边,而另外两屯人马即是一左一右,快速分散而去。 他这一屯暂时作为中军,直接听从李敢的指挥。 李敢的时间掐得很准,到达村庄前边的时候正是天蒙蒙亮,只见村子里正升起几缕轻烟,可怜这些早起的人们浑然不知灾难已经来临。 “尽量别杀人!” 李敢大吼一声,率先扑了过去,“砰”的一下,踢开了最前边一间农户的大门。 暴土的手下可是饿怕了的,一见李敢动手,立即争先恐后窜入一间又一间的遍房子里,大肆意抢夺。 这是一条中型的村庄,大约有四十多户,但面对成百名手执利刃的士兵,村民们成了一群行宰的羔羊。 “把粮交出来!” “这里有一只鸡!” “牛,这里有牛!” 士兵们高兴的高喊着,而村民们则是呼天抢地的哭喊,有的希望留下一点粮食,有的希望别杀他的牛。 有几个较为凶悍的村民,手执菜刀木棍奋起反抗,但无一意外的全被砍翻在地。 李敢是在大漠里杀戮无数之人,但后世的记忆让他变得心慈手软了许多,所以多次叮嘱少杀人。 但不少村民看到粮食和财物被抢,这比杀掉他们更加难受,现在是大冬天,无粮无钱的日子也很难活下去了,于是不少人选择了拼命。 所以,当整条村庄全抢夺一遍的时候,现场一片狼藉,村民伤者无数,倒在地上的至少有三四具尸体。 这已经是李敢不断喝止的结果了。 战争就是如此的冷酷,当成为敌人,大家都为活下去而拼命,要么你死,要么我死。 能伤而不杀,李敢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 首战顺利,李敢带着大家快速赶往下一个目标,跟在他身后的暴土已经开心的哈哈大笑。 他是想不到仅一条村庄就能有好此丰富的收获。 “都尉,再抢一条村子,就能凑足这个冬天的粮食。”暴土笑嘻嘻的说道。 抢掠村庄是交战双方常有的事情,滇国进攻时,镡封县同样会遭殃,一想着那些县城里饥寒交迫的乡亲们,暴土就对此次抢劫没有半点的内疚感,有的只是复仇的兴奋。 风永是一名新兵,按理说应该留下看守兵营,但因为李敢的关系,暴土特别的让他参与了这一次行动。 “真好吃。”风永把一个野菜团子往嘴巴里塞,一边开心的想着。 这个野菜团子里夹杂着少量的稻米,香喷喷的,热腾腾的,这是那家农户的早饭,但现在全部成了风永的胜利品。 “只是,那个女孩没有了食物,也不知道会不会饿死。” 一个绝望女孩的形象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风永用力的甩了甩头,喃喃的说道:“希望她如我一般的幸运,能遇上一个将军一样的好人。” 在胜利的刺激之下,士兵们的热情高涨,他们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粮食藏好,然后用了不到半个时辰,转过另一座山头。 又是一条村庄呈现在眼前。 “冲......”正处在亢奋之中的暴土刚喊出一个字,已被李敢一把掩住嘴巴。 “别急!”李敢轻声喝道。 眼前是一条中型村庄,比刚抢掠过的那条村稍大一点,不过李敢的手下有近一百名士兵,对上四十多户人村民是毫无压力。 问题是,现在已近中午,不少村民散落在田地间进行劳作,李敢担心在行动时,这些人会四散而逃,跑到律高城去通风报信。 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律高城到黑盯山的中间,如果律高城行动迅速,而自己一方稍有延误,也许会在完成撤退之前就会被追上,到时候,一番恶战在所难免。 “暴土,是否有把握让他们一个也逃不掉?”李敢问道。 暴土打量了一个周围的地形,然后轻轻点头。 “你带领一什士兵,从两面包抄,小心别放走一个人。” 李敢还怕暴土粗心大意,多次叮嘱之后,才带领其他的士兵悄悄的向村子扑去。 “啊......” 有人发出了惊叫,但声音嘎然而止,但很快加一个声音响起:“跑啊,夜郎人来了!”然后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李敢无语了,这暴土就是不靠谱。 既然已经暴露,只能以快取胜了,李敢心中一急,顾不得隐藏行踪,向着村子飞奔而去。 但村子里的人已经被惊动,村民惊叫着,有人跑回家关好门窗躲起来,有的人四处乱窜,有的直接往后山跑去。 突然有一个满络胡须的男子大声呐喊着:“躲不掉的,出来,跟他们拼了!” 这个人在村子里很有威信,随着他的叫声,十几名较为粗壮的男了纷纷手执各种各样的武器,从家里走出来,与他站在一起,站在村口组织防守。 这时,有人提醒道:“快,去割一些刺木过来!” 这一次,行动的是几名女子,她们匆匆的走在村后,有的割荆棘,有的害仙人掌,每人拖着一大捆,丢在村口,形成第一道屏障。 “麻烦了。” 李敢远远看着,禁不住的苦笑,一边前冲,一边恐吓:“我们只要粮食,别逼我们杀人!” “别信他的鬼话!”胡须男子唯恐有人动摇心智,急忙大声反驳道:“交出粮食,我们也无法过冬,横竖一个死!” 其他村民纷纷大叫:“对,横竖一个死,跟他们拼了!” “不要怕,只要守住村口,他们就过不来。” “只要等到城里的官兵过来,我们就得救了!” “对,守住!” 他们的叫喊声起到了鼓励作用,于是更多人的走出来,加入守护家园的行列。 不用多久,村口已经布置起三道临时的障碍,有带刺的植物,有门板、石块。 众村民松了一口气,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足够抵挡劫匪们的攻击。 第43章 会冶铁的奴隶 第四十二章:会冶铁的奴隶 李敢很佩服这些村民的勇敢和急智,但佩服归佩服,该抢的还要抢,因为不抢到足够的粮食,他的士兵就过不了冬,别说打不了仗,或者还有人会被饿死。 “交出八成的粮食,我们就走。”李敢大叫着。 时间紧迫,不知暴土那边有多少村民逃脱了,不知律高城的军队多久会来,李敢不想在这里逗留太久。 置于危险之地不是一个好将军的选择。 “别信他的说话!”胡须男子大叫着。 有人把李敢的退让当成了软弱,于是纷纷大叫:“守住,他们进不来的,很快就要退去。” “看,他们怕了了,证明进不来。” “还是田甸有办法,还真的能守住。” 看着士气高涨的村民,李敢呵呵的笑了几声,突然脸色一沉,对着士兵大声喝道:“每人捡上几块石头,砸过去。” 路边有的是石头,正是最好的武器。 随着这一声令下,石头如雨一般的飞向村口,那些村民惊叫着四处躲避,有几个躲闪不及的,立即被砸得头破血流。 李敢的士兵是有弓箭的,但是用石头不但能伤人,还能填平阻挡前进的路障。 果然,扔过几轮之后,什么仙人掌、什么荆棘统统淹没在厚厚的石堆之下,那些挡路的门板起了反作用,成了士兵们前进的垫脚之物。 “冲!投降者留,顽抗者杀!” 李敢下了一个冷酷的命令,然后一马当先,向那些村民发起了猛攻。 村民们的信心来得快也去得快,一见敌人凶神恶煞的杀过来,立即慌了,不知谁喊了一声“跑啊~”很多人仿佛受惊的小鹿,纷纷转身就逃。 “别跑!”田甸不断的大声疾呼,但没有多少人听信他的说话。 “回来啊,跑了也是死!” 他还在作最后的努力,但身后已经传来了一阵冷洌的风声。 “该死的夜郎人!”田甸怒骂着,手中长刀舞动,迎了上去。 现在的李敢,身体已经完全恢复,身形敏捷,力大招沉,只见他身形前冲,挥剑急斩,田甸的大刀一架,只听“叮当”一声,断的竟然是李敢手中的兵器。 “咦?” 李敢惊而不乱,身形一旋,右脚一弹,把敌人的长刀踢飞,然后连环一脚把他踢倒在地。 田甸还想挣扎着爬起来,脖上已被李敢用半截断剑死死的抵住。 李敢打得性起,正要结果敌人性命,但见到神色一变也不变,不禁暗暗佩服他的胆量,犹豫了一下,叫道:“把他绑了。” 田甸本来已是闭目受死,闻言之后心中一动,急忙叫道:“将军,我们愿交出八成粮食。” 李敢冷笑,“现在才交?迟了!”说完右手一挥,带着士兵就要往里冲。 村民的顽抗,让士兵们心中积蓄着一股怒气,出手再不留情,每冲进一家农户,都是一阵乱打乱砸,一时间,惊呼声、惨叫声,乱声一片。 一个老人抱着一小袋粮食,刚要跑出门口已被士兵砍翻在地。 一个女子到处乱窜,却在三名士兵的包抄之下逃无可逃,只得绝望的哭喊。 风永是三名士兵之一,见她可怜,略一迟疑,故意放慢了脚步。 但没有用,女子逃不过另外两名士兵的拦截。 田甸一阵绝望,终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但保护不了村民,反而惹起了敌人的愤怒。 “不要打......”他悲愤的哭泣着,突然大吼一声:“你们停手,我让他们主动交出粮食!” “我们自己也可以拿。”李敢冷冷的回了一句,突然快步前冲,一把扯住一名士兵的衣领,把他丢出去。 “再说一次,不准奸**子!”李敢怒吼道,飞起一脚,再把名士兵踢出老远。 这里是战场,容不得多少的慈悲,李敢能做的就是尽量少死人,但有一个是他心中的底线,不准奸**子。 他的这个行为,却让田甸看到了一线希望,急忙大声叫道:“将军,请放我们一条生路。” 李敢回复给他的,只是轻蔑的一笑, “我愿做你的奴隶。”田甸咬着牙叫出了一句。 他是决心用自己来换全村人的性命。 “呵呵,一命换全村?”李敢冷笑着,“你的命很值钱吗?” “将军,我会冶铁,我会铸刀。” “铸刀?”李敢心中一动,突然想起刚才战斗,急忙走过去捡起田甸掉在地上的兵器。 “这刀是你铸的?”李敢惊讶的问道。 想不到在这穷山僻壤的山沟里,竟然有铁刀出现。 要知道,冶铁是大汉国严格控制的技术,与周边国家的交易只限于青铜器,这个器,是日常用器,不包括武器。 如果这人能铸造长刀,也算一个难得的人才了,交换一下倒也值得。 于是淡淡的说道:“行,八成粮食,不准私藏。” 田甸忙不迭的点头,唯恐慢了李敢会改变主意。 夜郎人走了,留下的村民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欲哭无泪,不过,他们也在暗暗庆幸,至少没死多少人,至少没有女人被糟蹋,还留下二成的粮食。 如果多采些树皮野菜,也许能捱过这个可怕的冬天。 于是,村民们开始庆幸:这些夜郎人还算没有灭绝人性。 李敢带领士兵快速的撤退,他要赶在天黑之前退回黑盯山,预防滇国兵的追击。 暴土一手提着一只鸡,咧开嘴巴呵呵的傻笑,还在为这一次的丰厚收获而开心。 “都督,为什么你能准确的找到那两条村庄?”暴土终于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蒙的。” 暴土表示不信。 整个行动之中,队伍没有行差走错半步,仿佛是平常熟悉的道路一边,抢掠的村庄里更是粮食充足,这种情况是说蒙就能的吗? 明显是每一步都经过周密的计划。 暴土也带领过队伍到滇国抢劫掠夺,但抢到的大多是一些穷当当的村庄。 毕竟滇国与苗部夜郎之间常年开战,双方互有攻防,如果一个地方今年被抢,它暴露了位置之后,官匪明年还会再来。 抢过一次又一次,不是穷当当才是奇怪了。 李敢笑了笑,他当然不会告诉暴土,养同三天前已经潜入滇国。 士兵正处于亢奋之中,似乎有着用不完的力量,所以队伍不到一个时辰已经来到黑盯山脚下。 距离约定汇合的地点越来越近,李敢抬头,左右张望着,没有发现另外两屯的踪迹。 “暴土,你说他们是否遇上了麻烦?”李敢担心的问道。 “不会吧,都是一些手无寸铁的村民,能有什么麻烦啊。” 李敢摇了摇头,“可是,他们的路途较近,应该更早回来。” 暴土一点也不急,随意的说道:“也许他们走得慢。” 李敢不再说话,心里隐隐有种不妙的感觉。 第44章 计通的后台 半山腰上,有一条山水冲涮而成的山沟,深达三尺,蜿蜒曲折的从半山直到山脚,山沟的两旁长满着杂草矮树,一百多人躲进去,在远处根本不可能发现。 刚被李敢提起的计通,此刻正埋伏在山沟里,眼看着目标正一步一步的走进伏击圈,嘴角不由得掀起一丝冷酷的笑意。 “让我等了半天,”计通轻轻的抱怨了一句,不过看到暴土等人手提身背着大批的财物,立即笑了。 为了伏击李敢,他的士兵根本没有离开黑盯山,只是在附近兜个圈儿就回来了,所以没有任何的收获,不过,暴土他们忙活了半天才抢到的东西,很快就属于他计通了。 “抢到的东西还真不少啊,”计通喃喃的说着,心里对李敢有了一点小佩服。 “不过没用啊,谁让你影响主人的计划。”计通微微叹息着。 其实他也累,每次很辛苦才赶走一名都尉,但苗王府又快速的派出一人,让他主人来不及插手。 “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吧。”计通轻轻摇头,决心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再说。 眼看李敢等人越走越近,已靠近到两百步之内,计通感觉到心“卜通卜通”的跳得厉害,急忙用左手轻轻的按压了一下,然后示意弓箭手做好准备。 一百八十步, 一百五十步, 计通屏住了呼吸,似乎深怕喘一下大气也会把敌人吓跑。 暴山一边赶路,但心思全被手中的两只鸡吸引住了,他正在纠结着要把鸡宰了下酒呢,还是让它们产蛋再孵化小鸡。 李敢则是皱着眉头思索。 早晨出发时,满知和计通分配到最近的村庄,为何他们到现在还不见踪影? 难道遇到村民的顽抗?或者正好遇上了滇国兵? 不会这么倒霉吧。 那么,是他们早到了,正找地方躲风避寒吗? 这个“躲”字让李敢心生警惕,急忙抬头四处张望。 四周一片静寂,但李敢仍然不敢放松,小心翼翼的查找着,突然,他发现有一棵矮树在无风自动。 有埋伏! 李敢悚然一惊,但他很快镇静下来,身体微侧,带着队伍悄然转向。 他希望在伏击者还没回过神之前悄然离开,然后再找准机会杀个回马枪。 但他小看了计通对战机的敏感。 “嗯?他是如何发现的?”计通十分惊讶。 不过,现在已经顾不得多想,再过一刻,猎物就会跑个无影无踪。 “射!”计通一挥手,射手们立即松开瞄准的弓弦。 “嗖~嗖~” 一个屯一共二十伍,一个伍配置一名弓箭手,二十枝箭同时射击的声势十分惊人。 敌箭如雨! 但暴土还在看着他的两只鸡在不断的傻笑。 “卧倒啊!” 李敢大声喝道,在暴土的小腿上踢了一脚,然后用力的他按在地上。 李敢的反应很快,但敌人的箭也同样的快。 “啊~”士兵的惨叫。 他们就算听到李敢的命令也来不及躲避,立即有四人中箭倒地。 幸好射手们的目标集中在李敢身上,否则,死伤更加惨重。 “谁?”暴土暴怒,拨出腰间的长刀,就要起身往上冲。 “找死对吧?” 李敢扯住他的胳膊不让他动弹,然后大声命令:“快,贴近地面,慢慢的往外爬!” 李敢的各种反应准确无比,让计通恨得牙痒痒的。 伏地爬行,让射手失去八成的威力,而且,再多一刻钟,就可能离开有效的射程。 “该死的,谁说他是新兵?这明显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才有的反应。” 计通狠狠的骂了一句,突然站起身,高声喊道:“冲下去,杀了他们!” 在他的带领下,一百多人犹如猛虎下山一般,怒吼着向杀敌人。 他们是满编一百人,而暴土屯才七十人,从人数上占据着优势,而且有着更好的武器装备。 种种计算,都是他们赢。 见到敌人冲了过来,暴土没有害怕,而是兴奋得嗷嗷叫。 “啊哈!” 暴土红着双眼,宛如是一头饥饿的野狼,从地上一蹦而起,手举长剑向敌人冲了过去。 “杀啊!” 有暴土带头,士兵疯狂了,全部“嗷嗷”叫的跟在后边,蜂拥而上。 “轰~” 一百多步的距离转眼则到,两支队伍宛如两头巨兽一般,凶狠的对撞在一起。 立即,喊杀声,惨叫声汇成一片。 暴土的进攻疯狂而凶狠,长剑挥处,片片光影,没有一名士兵能挡得了他一招。 “你们去拦住他!” 计通大声指挥着,让四名什长一拥而上,把暴土团团围住。 暴土的武功之高远超预计,如果让他一剑一个,再多的士兵也不够杀。 “该死,原来是你!” 暴土终于知道是谁在搞鬼,不禁怒火中烧,长啸声中,一招紧接一招,把四名什长杀得只有招架之力。 “呸,疯子!” 计通狠狠的吐了一口,然后,他想起来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人物。 李敢呢? 计通急忙四处寻找,突然间,一股劲风自脑后呼啸而至。 “不好!” 计通大惊,身形急速前扑,同时手中长剑横拖,向后急斩。 “当!”兵器相击的声音。 计通的手腕发麻,手中的武器差点脱手飞出,然后,一道凛洌的刀锋从他头上掠过,。 断发纷飞。 但他的危险还没有结果,因为那人刀锋急转,再次向他斩来。 计通的身形不稳,想要闪避已经来不及了,只得把手中长刀一横,挡下这致命的一刀,然后借力向后急退,躲在几名士兵的身后。 “谁!” 计通终于有时间说话了,回复他的却是几声冷笑。 李敢! 计通的目光之中闪烁着惊骇,原以为只要拿下暴土,一切就能顺利解决,现在才知道错了,最危险的敌人不是暴土,是李敢。 这时,交战双方渐渐分出了胜负。 暴土屯的士兵实在是太勇猛了,仿佛不怕死的一般,一味的向前、向前、再向前,以少敌多竟然紧紧的占据着上风。 不行,再打下去必输。 计通心里想着,正在寻思对策,李敢已经向他冲了过来。 该死。 计通的身形才退出第二步,李敢已经把挡在他身边的两名士兵斩成两段。 败局已成! 计通不敢再等了,一边向左侧逃窜,一边抬头高叫:“还不出来帮忙吗?别想着我死之后,他会放过你。” 第45章 这是一个火坑 “还有人?” 李敢一惊,急忙止步。 满知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站了起来,无奈的说道:“计通,我说过了不想参与这事情。” 计通喘了一口气,嘿嘿一笑。 满知的做法是两面都下注,两面都不得罪,最后谁胜出他就依付谁。 但计通又不笨,怎会放弃一颗好用的棋子。 “你一直梦想着要当都尉,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你不要吗?”计通诱惑着。 “不要。”满知用力的摇头,“他是亚朵翁主的人,我惹不起。” “亚朵翁主?你就怕这个?”计通哈哈一笑,“别说翁主,就算是大宗正亲至,也不用怕。” “说得真轻巧。”满知嗤之以鼻。 “以为我诳你对吗?” 满知不接他的说话,往后退出两步,朝着李敢高声说道:“都尉大人,今天我两不相帮,可好?” “行!”李敢爽快的点头答应。 如果满知与计通合兵一处,就算暴土再是强力,也不会是对手。 此刻的暴土,也知道形势微妙,于是想用强大的武力形成震慑,左右满知的决定。 “死!” 暴土奋起全力,“刷刷刷”几剑,竟然硬生生在四名屯长的围攻之中把其中一人杀掉。 当然,他的背部也多了一道伤口。 计通眼看手下不断的死亡,而李敢步步进逼,一点也不放松。 现在,满知是唯一可以扭转局势的关键了,不把他争取过来,自己的小命都会丢掉。 想到这里,计通也顾不上保守秘密了,大声叫道:“满知,快帮帮!我的主人是三皇子!” “三皇子?”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李敢是惊讶,他惊讶金星会插手一个小小的关都尉。 而满知一直以为计通的主人来自苗王府,想不到竟然是高高在上的夜皇府。 “对,是三皇子!”计通再次给出肯定的答应,然后催促道:“快帮忙啊。” 他是真的急了。 暴土实在是暴力,再次不惜受伤,再次强杀一个屯长。 暴土的手下受此刺激,展开疯狂的攻击,这一下,计通的人马再也撑不下去了,开始有人已经丢下手中的武器,转身逃窜。 “跟我冲!” 满知终于喊出了计通最为期待的命令。 满知是决意出手了。 三皇子这个筹码已经足够大了,而且,再等下去,计通的力量拼光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跟我杀!” 满知大声吼叫着,带领士兵加入了战团。 不过,他很理智的躲开了李敢,选择暴土为对手。 这时,李敢终于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明白。 这是一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夜郎皇廷要向镡封县伸手,而苗王府不答应。 镡封都尉正处在浪尖之上。 “早就知道那老狐狸不会安有好心,原来是要把我推进火坑里烤!”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 这时,战场中的形势再次急变,满知是一支有生的力量,以逸待劳,再加上计通趁机收集残兵,大举反攻,一时间,把暴土杀得节节后退。 功败垂成! 暴土越想越怒,大吼着“谁敢挡我!”然后身形前冲,要把最后的两个挥什长斩杀。 但满知早有准备,前跨一步,把他拦下。 “锵!” 双剑相交,两人一合即分,各退三步。 满知的武功竟然不是暴土之下! 原来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才,难道计通千方百计也要拉他下水。 李敢起了爱才之心,大声问道:“满知,如果你杀了计通,以前的一切我可以不再计较。” 不再计较?你把话说反了吧! 满知冷笑着,猱身而上,直奔暴土而去。 计通在一旁哈哈大笑,“都尉大人,你在吓谁呢?真是死到临头都不自知!” “执迷不悟?”李敢冷哼一声,“死到临头的是你!” 说完之后,突然从身上掏出一个哨子,用力的一吹。 “咻~” 随着这一个哨声,半山腰上突然传来一喝怒吼:“冲!” 计通一愕,抬头看时,只见一彪人马从山上急冲而下,转眼间,来到面前。 “副贰卫尉!” 黑梢的皮肤更黑了,不过身材结实了很多,只见他远远的打着招呼,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李敢面前。 其实,黑梢带领的邑兵三天前已经到达镡封,但李敢让他们悄然潜伏,留作伏兵。 “你早就留下后手?”计通震惊的问道。 “你的那点小心思,能瞒得了谁?”李敢冷冷的一笑,然后长刀一指,大声叫道:“杀!” “杀!” “杀,杀~” 黑梢紧紧跟在李敢的身边,半步不离,奋力解除侧翼的威胁。 大公主吩咐过了,就算拼光所有的兵力,也要保护好李敢的安全。 一时间,以李敢为箭头,以黑梢为侧翼,五十名如狼似虎的邑兵盯着计通的残兵,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另一边的满知暂时停止了进攻,脸上的神色犹豫不定。 他被黑梢对李敢的称呼吓了一跳。 “副贰卫尉?你们是亚朵翁主的邑兵?”满知问道。 “亚朵翁主?当然不是!”黑梢自豪的一挺胸膛,大笑着说道:“我家坊主是金竹大公主的副贰卫尉。” “金竹大公主?” 满知一听,大惊失色。 该死,一个三皇子,一个大公主,你们要斗就在皇都里斗啊,别把我牵涉进来。 这仗还怎么打啊,满知深感绝望了。 帮助三皇子,就要把大公主的邑兵全杀光,但是,如何向大公主交待? 满知越想越怕,望向计通,目光中全是怨恨。 说真的,计通也想不到李敢来自大公主府,那么,问题来了,双方已经撕破脸皮,他还有反悔的机会吗? 没有了。 计通望着满知,喟然长叹,无奈的说道:“别看了,没有回头路可走。” 相对于他们的反悔与犹豫,黑梢一方却是意志坚决,一往无前。 打仗打的就是士气,一方斗志昂扬,一方惊慌失措,不用说都知道谁会胜出。 “杀啊,还在犹豫什么?”计通心中惊怒交加,于是朝着满知大吼大叫:“不管何事也要等赢了这一场!” 满知打了一个激灵,强作精神,重新加入战团,但士气低落,想要逆转并不容易。 “要不,我们先撤吧。”满知打起了退堂鼓。 “撤个屁啊,”计通大骂,突然狞笑着说道:“以为只是他们有增援?我就没有?” 话一说完,飞步跳上一个土堆,然后拿出一面彩旗,用力挥动。 第46章 谁都留有后手 这是旗号! 他在呼唤援军! 李敢一惊,心想这计通真的太狡猾了,一步接一步,处处留下后手,也不知这一次他的援兵会是什么人。 其实,李敢一直在小心翼翼的提防着。 镡封县关都尉这个位置,短短两个间换了三个人,没有一个能够做满一年的,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状况。 事出反常必有妖。 李敢不希望自己沦落为一个失败者,所以步步设防。 他把黑梢作为伏兵,就是一记妙招。 不过,这个计通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对手,他除了策反满知,竟然还有伏兵。 “这才是计通最大的倚仗吧?”李敢淡定的想着:“终于等到你们了。” 黑色衣甲,健步如飞。 来人似乎习惯于山路之中行走,那些灌木、石头根本无碍于他们的速度。 “冲啊!” “杀啊!” “一个人头一万钱!” 他们大声叫喊着,乱哄哄的,队形不整,但每个人都带着一股悍不畏死的气势。 “该死,这是黑盯山的山贼!”暴土惊呼,勃然色变。 黑盯山连绵百里,主峰陡峭难行,乱石纵生。 但这只是外观,主峰内部另有天地,有峡谷,有水源,有一块占地极的平原,完全是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仙境。 但这样的好地方却住着一伙山贼。 这伙贼人据险而守,四出为祸乡邻,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镡封县曾组织多次的剿缴,可惜全是无功而返。 暴土作为剿匪的主将,深知想这伙山贼的厉害,于是骇然色变。 满知也是大感意外,不由转头看着计通,想听他的解释。 计通“嘿嘿”而笑,说道:“其实,三皇子早有布局。” “竟然是金星的势力?”李敢悚然而惊。 暗中伏兵,欲夺苗部的兵权吗? 不对,这座黑盯山正处于苗部、越部和滇国之间,也许针对的并不只是苗部,而是有着更大的图谋。 李敢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这个计划的制定者或者不是金星,而是更高一层,例如丞相曾乐?或者夜郎皇帝金鹰? 夜郎国立国三百多年,实行的一直类似于联邦制,除了大政策上服从夜郎皇廷的指挥,各部另有一定的行政权力,甚至有军队。 例如镡封兵营就属于苗部。 那么,金星或者说金鹰的计划是什么意思呢? 收缴各部的兵权,攺联邦制为集权制?为何要冒险改变一个运行了几百年的制度? 李敢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为了应对来自汉国的压力。 明面上,汉国与西南夷和睦相处,而且大开边境交易;暗中用的却是拉拢分化、扶弱抑强等策略,目的是激发各国之间的矛盾。 汉武帝刘彻雄才大略,他的梦想是开疆辟土。 现在,随着征战匈奴的胜利,汉国最大的敌人即将消失,刘彻终于有精力着手解决边境问题。 西南各国首当其冲。 对此,各国的应对策略各有不同,有的是准备坦然接受,有的是准备负隅顽抗。 夜郎国作为西南夷之中最强大的力量,他的选择无疑是后者。 统一全国的兵权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步。 李敢知道历史的大势,汉国对夜郎之战是势在必行,夜郎越强大,抵抗意志越坚定,战争过程会越长,而战争的手段会更加的残酷。 同样的,双方的融合过程也会更加的痛苦。 有着后世的记忆,李敢知道在不久的将来,不管是长安还是夜郎,同样属于一个伟大的国度。 两者之间的战斗,相当于同室操戈。 “不行,必须破坏这个计划。”李敢咬了咬牙,暗下决心。 不希望见到同室操戈,首先要打赢眼前的这一仗再说。 “收缩阵营!”李敢对着暴土大声下达命令。 暴土悍不畏死,但缺少进退和圆滑,敌人的增援都快到了,他还带着士兵到处猛烈冲杀,妄想在短时间内把满知等人杀光或者冲跨。 不过他对李敢很是信服,听到命令之后抑压自己的冲动,缓缓收缩兵力,采取守势。 “快,退到左侧的山坳!”李敢再次命令。 这是一个u型的山坳,有助减少防守的压力。 “现在想退?迟了。”计通哈哈大笑。 有了山贼的增援,他已经是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 就不信了,李敢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杀,一个不留!” 满知发出了残酷的命令,挥动长剑,一马当先,向暴土追去。 他是想要杀人灭口。 只要把李敢等人全部杀光,长公主就不会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自己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山贼们习惯山路,他们行动间的队形散乱,但步伐很快,没过多久就来到了前面。 暴土望着黑压压的敌人,终于冷静下来,心里对李更加的佩服。 如果不是主动收缩阵营,在山贼加入敌阵之后,自己一方就会四面受敌。 “沙从,来得正好!” 计通笑呵呵的与山贼的首领打招呼,看得出,他们之间很熟悉。 “大人,”沙从回了一礼,然后望向山坳,问道:“就是这些人吗?灭了他们不费吹灰之力。” 这不是说大话,他们以逸待劳,而且人数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走!” 满知最是心急,几个箭步冲到阵前,挥剑就刺。 暴土早有准备,长剑一摆,正面迎上。 沙从手里的武器非常的简单,就是一根粗大的铜棒,一头大,一头小,沉重的铜棒在他手中轻若无物,只见他如同锤子一般抡起来之后,突然“啊哦哈~”的一声大叫,一抖手把棒子抡了出去。 有一名暴土的手下正与队友结成方阵,眼见棒子砸了过来,来不及躲避,立即被敲碎了脑袋,粉红色的脑浆子四处飞溅。 “坊主,如何是好?” 羽大怕死,声音微微发抖着,牙关“格格”作响。 而黑梢早已急步上前,冲向沙从,但他的武功远远比不上对方,一到两招,被杀得连连后退。 田甸一直在暗中观察,一开始他想偷偷的逃走,但现在退守在山坳里,四面都是敌人,想逃也逃不掉。 而且,敌人出手凶狠,就算是遇到受伤倒地之人,也会补上一刀。 这是没打算留下一下活口了。 其实,田甸对李敢还是心存感激的,至少没有屠村,而且还真的信守承诺,留下两成粮食。 突然,田甸心生惭愧。 既然说过卖身为奴,此刻却想着在逃跑,这完全是北背信弃义。 那就战吧! 田甸长舒了一口气,捡起身边的长刀,准备加入战斗。 “咦?不对,难道他还有手段?” 田甸突然发现,就算身处敌人的重重包围之中,可说是败局已定,但李敢呢,脸色没有半点慌乱。 第47章 笑到最后 黑梢骁勇,而且懂得抓住机会,但他原本只是长公主府的奴仆,这起点太低了。 就算在护卫营训练时得到李敢的亲自指点,也不会一步登天而成为武功高手,所以,在沙从的猛烈进攻之下,只有一退再退。 “还没认命吗?”计通大笑着,一手拖着剑,漫步上前,走到黑梢的面前,突然“嘿”的一声,一剑横扫。 黑梢已经被沙从杀得左支右绌,此刻再添劲敌,再也无法抵挡。 “死定了~” 黑梢绝望的想着,但紧接着“当”的一下,有人帮他挡开这必杀的一击。 来的是羽大,就算是害怕得浑身发抖,还是在生死关头冲上来帮着黑梢挡下这一刀。 但是,也只是挡下一刀而已。 他的武功比起黑梢更是不如,在计通的一击之下,不但手中兵器脱手飞出,整个人也被逼退几步。 “哈哈,一只小蚂蚱也敢在这里蹦跶。”沙从大笑着,跟上一步,大刀高举,就要结果羽大的性命。 “坊主!”羽大绝望的大叫。 李敢的身法快如闪电,前冲两步,长剑直刺,口中一声大吼:“杀!” 这一吼,正对着沙从,让他不由一窒。 就在这一瞬间,一道人影闪现到沙从的身旁,反手一剑,从他的后背刺入,直透前胸而出。 这人一直夹杂在计通部的士兵之中,身材中等,长相也十分普通,但他这一剑是突然出手,又快又准又狠,沙从根本来不及防御。 “啊!” 沙从惨叫,身形急退,但这人的剑更快,反手一拖,割断沙从的喉咙。 “谁?” 计通被吓得魂飞魄散,不过他的反应很快,一个转身,就要逃跑。 “想要逃?迟了。”李敢慢悠悠说着,却不追赶。 “有机会。” 计通高兴的想着,但一道矮小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左侧,寒光闪烁,把短剑捅进了他的腰间。 “不要杀我!”计通惨叫着求饶,但突然出现的小杀手正眼都不看他一下,而是“刷刷”两下,在他的脚跟上割了两刀。 计通如折断的树木一般“卜通”一声摔倒,躺在地上发出绝望的惨叫。 这一下风云突变,让战场上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小郎!” 首先出手的那名刺客兴奋的跑到李敢的面前,又哭又笑。 李敢也是热泪盈眶,一把拉住他的拉住他的手,激动的高叫:“雷被,真的是你!” 竟然是雷被! 矮小的刺客当然是李敢预先埋伏在计通身边的养同,说实话,就在前一刻,李敢也想不到雷被会出现。 暴土最先醒觉过来,立即对着满知展开了反攻。 此刻的满知心中又惊又悔,根本无心恋战,一心想要脱离战场。 而计通屯的士兵和山贼们失去了首领,一时间,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 “投降者不杀!”李敢大声高叫着。 他因到任的时间太短,还未成形威信,而计通借着三皇子的势力,把十名什长牢牢掌握在手中,两个因素合在一起,故有今天叛变之祸。 但不管怎样,他的都尉的身份一点也不假,多多少少有着一定的震慑力。 “投降者不杀!” 羽大和黑梢跟着一起吼叫,把那些四处乱窜的士兵一一砍翻。 山贼们更是不堪,被雷被冲入人群之中连杀几人之后,乖乖的把兵器丢下,跪地求饶。 满知想逃,但一直无法摆脱暴土的追杀,他的士兵无心应战,而暴土的士兵越战越勇,到了后来,黑梢也带着邑兵赶到了,展开了前后包抄。 “罢了。” 满知心若死灰,长叹了一口气,丢下手中长剑,束手就擒。 这一战的过程曲折离奇,双方各有攻防,优劣之势不断的互换,但最终是李敢棋高一着。 暴土最喜欢打扫战场了,特别喜欢时不时的对着计通和满知踢上几脚。 他一直受到这两人的欺压,今天有机会,当然是有冤报冤。 计通就惨了,腰间被捅了一刀,双脚的脚跟被砍断,已经成为废人。 满知也好不到那里去,身上伤痕累累,有刀剑之伤,更多的是暴土的脚印。 接下来就战后的重建。 镡封县关都尉手下的所辖是三个屯,现在只剩下一个了。 于是,李敢在清除满知和计通的亲信之后,把两屯的俘虏打乱重编,再从暴土屯和黑梢的邑兵中抽调人员担任军官,然后进行强化训练。 满知和计通已经关押在黑牢里,新接任的百将是黑梢和羽大。 当然,这是暂代的,他们还要等待苗王府的任命文书。 至于在战斗中死伤而缺少的编制,也在县城里的灾民中挑选出一些青壮男子补充进来。 这世间只要有粮食,不怕没人当兵。 李敢以养同为首,抽调风永等十名少年组建了亲卫队。 这些人年纪小,容易驯化,也崇拜英雄,而李敢在黑盯山一战的种种神奇,已经在士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山贼的大小头目全被雷被找出来,一个不留的全杀掉了,其他人在关禁了三天之后,雷被把他们放了出来,然后亲手进行训练。 原来,雷被在黑盯山的出现,是偶然也是必然。 在朱提山,雷被在摆脱蔡锋的追击之后,见到的正是李敢被逼跳下悬崖的那一刻幕。 不死心的雷被顺着江水一路追踪,最后在夜郎皇都得到李敢的消息。 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出宛温,到镡封,雷被一路暗中跟随,然后在最危险的时候突然出手,最终一举建功。 李敢听着他解释,突然间想起了另一件事,急忙问道:“如此说来,护卫训练营里的箭不是你射的?” “什么箭?”雷被一脸迷惘。 李敢取出从那两个杀手身上折断的那两枚箭头,只见它呈现三棱刮刀状,带风道血槽,正是汉国的独家技艺。 “不是你?那是谁?”李敢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 不过也对,雷被擅长剑法,射术却是一般。 而且,雷被形孤影单,那天帮助自己的是两个人。 只是,不是雷被,会是谁呢? 雷被笑着开解道:“小郎热心,帮助过的人不计其数,正巧在夜郎遇上而出手相助也不奇怪。” 李敢呵呵的笑着,暂时放下心中的疑惑,笑道:“对了,黑盯山的情况问清楚了吗?” “小郎,你可别说,那真是个好地方。”雷被高兴的笑了起来,“根据俘虏的描述,里边的土地肥沃,水土丰富,面积也不小,足够自给自足供养一千人。” “一千人?”李敢震惊了,半晌之后呵呵的笑了起来,说道:“可真是个好地方啊,雷被,让你去当这山贼的首领,可不要感觉委屈。” “当然不会,”雷被笑头摇头,“反正那些小子被我驯服得服服帖帖的,正好,明天就让他们带路。” 李敢哈哈大笑,打趣着说道:“鸠占鹊巢其实也挺好玩的。” 第48章 有理想的山大王 攻占山寨的过程比想象中的顺利,或者说根本就不用攻占,因为里边除了几名伙夫,再没有一个留守的山贼...... “小郎,那贼首是个什么人啊,一点兵法都不懂吗?”雷被哭笑不得的说道。 他们出发之前,预演过四、五种进攻的方案,现在可好,一种都用不上。 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山寨竟然让他们一马平川的直接走进来了。 不费一兵一卒。 李敢笑了,“也许是他们只把这里当作临时的驻地,而不是作为一个永久性的山寨来经营。” 再说,夜郎国的中下层军官能会什么兵法啊,一看暴土就知道,一味的争勇斗狠。 “这样啊?哈哈,小郎,你运气真好。” 怪不得雷被说他运气好,这里实在是一个好地方啊。 四面环山,仅有东、西、北三个方向各有一条下山的小道,只要设置好卡哨,敌人休想攻得进来。 南北两座挺拔的山峰上有着白皑皑的积雪,这些积雪溶化成水,在山谷间的平原上汇聚成一个小湖泊,湖水清澈,湖面平滑如镜,岸边绿草如茵,花朵艳丽。 更让他们高兴的是眼前这一块平整而宽广的平原,别说驻兵一千,就算两千也绝对不难。 “好地方啊!”雷被高兴的赞叹着。 这平原可以种植粮食和果菜,整座黑盯山都是他们的猎狩场。 李敢笑了,这里的条件,足够建成一座坚固的基地。 如果说上山之前,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想法,眼前见到的一切让他更有信心地实施心中蕴酿已久的计划。 现在是元鼎元年(公元前117)初春,距离汉国全面占领夜郎只有六年多的时间了,作为一个熟知历史大势的汉人,李敢总认为应该在其中做一些什么。 这个山峰中的平原,正处于夜郎苗部、越部与滇国之间,真正的三不管地带,再加上易守难攻,就算敌人派出重兵团团包围,里边种植的粮食、生产的物资也可以保证一段时间的供给。 这样的基地,非常适合刚刚开始组建的势力。 对,是势力,李敢要把这个地方建设成他未来建功立业的一个后勤基地。 于是,他对雷被说道:“这里不但是军队的驻地,还是我们的根据地,你要做的就是收集人口,让他们开荒耕种,养育后代。” 雷被的表情一凝,随意开心的笑了。 看来主人的伤势痊愈之后,摩拳擦掌的想要大干一场啊。 雷被越想越高兴,立即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派人悄悄去收集镡封县里的灾民。” 看着他跃跃欲试的神情,李敢笑了,“别只顾收人,要看着剩余的粮食有多少啊。” 山贼们下山,却留下了大量的粮食和物资,这些都好好的堆积在一个山洞内,仅稻米估计就有五百石,现在全成了李敢的胜利品。 刚刚走过来的田甸一听,迟疑了一下,终于壮着胆子问道:“都尉大人,能不能也让我村子里的一些人上山?” “你村里子的人?”李敢眼睛一亮,欣喜的点头,“行啊,你不是会冶钢吗?最好找一些青壮的帮手。” 只想着镡封县的灾民,差点忘记滇国这边也有一大批嗷嗷待哺的村民了。 当然,嗷嗷待哺是因为自己抢光了他们的粮食...... 说做就做,李敢把整个地盘作了一个简单的规划,东面是兵营,西面建民居,湖中养鱼,湖边种植。 而经过改造的山贼军队被李敢命名为白虎营,在雷被为带领下展开了训练和布防。 当然,他们除了训练,也是主要的劳力,担负着农田的垦的营地的建设任务。 不过原来山贼们留下不少的营地,大大的节省了他们的时间。 很快,不断有各种好消息传回了。 雷被从镡封县带回了一百多名灾民,这些灾民里以女人和小孩为主,因为青壮的男子已经被镡封县的兵营抢先一步招走了。 田甸从他的村子里带回来了十户人。 最让人意外的是风永也带回了三户人家。 这三户人来自第一条被李敢抢劫的村庄,风永的心里一直记挂着那名可怜的女子,悄悄的溜下山之后,女子连家带口的跟着过来了。 有时候李敢在琢磨,如果自己再带兵去多抢几次,是否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到山上来呢? 这天早上,李敢正在收拾行装准备下山。 虽然他很喜欢呆在这块热火朝天的土地上,但山下的兵营也是职责所以,总不能离开太久。 突然,田甸匆匆忙忙的走了进来,兴奋地说道:“小郎,我在山洞里发现了铁矿!” “啊?”李敢一愣,随则大喜。 田甸这几天一直在附近的山上找矿,想不到还真的让他找到了。 眼前的一堆石头,黑黝黝的,表面闪烁着一层明亮的光泽,正是上等优质的铁矿石。 “好东西啊。”李敢呵呵的笑着,“有了它,我们的武器就有保障了。” 铁制武器比起青铜器,不论硬度还是锋利度都好上太多了,可以想象,在战斗时两名士兵对砍,其中一个手中的兵器“叮当”一声断裂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李敢的心情很好,立即许下承诺:“田甸,从今之后给你什长的俸禄,然后每打造出一把武器另有奖励。” 想要马儿跑,就给马吃草这道理李敢还是懂的,每打造出一把武器,将会增加一分战斗力,甚至可以减少一名兵员的损耗,这钱,花得值。 田甸激动得热泪盈眶。 工匠是一个较为低贱的职业,甚至不如农民,想不到竟然得到李敢如此的重用。 此刻的他有一种甘愿赴死的冲动。 李敢笑了,然后问起他熔炼矿石和锻造武器的过程。 田甸所用的方法很原始,他以前是冶铜的,能够冶铁是因为偶然间制造出一个风箱,风助火势,炉内的温度升高,所以能够熔化铁矿石。 李敢沉思了一会,想起了曾经在后世很有名“土法炼钢”。 这是“大跃进”时代的产物,因产出的钢铁质量低劣和产出率低而废弃,但方法是可行的,操作也简单,正好给田甸使用。 当然,要“土法炼钢”,还要建一个小高炉,还要自制焦炭,不过这里有石头和木材,都是现成的材料。 一天之后,李敢心满意足的下山,一边走还一边呵呵的傻笑,却不知有两大势力已经因为他而炸开了窝。 第49章 捡到宝了 夜郎皇府御书房,皇帝金鹰正高坐其中,他的手上拿着一份简牍,眉头轻皱。 大公主金竹与大将军金星一左一右分别站在两旁,愤怒的对视着,一言不发。 “说话!” 皇帝把手中的简牍重重的一摔,怒斥道。 金星满是不忿,“皇姐破坏我的布局。” 金竹反唇相讥道:“你的布局早被苗王府看透了,有成功的可能吗?” “总要一试。” “试?” 金竹想要直接开骂了,但父皇在一旁,总得忍着,于是冷笑着说道:“你的人前后逼走三名都尉,苗王府早已想着要翻脸,启用亚朵和李敢,是他们做出的最大让步。” 金星怒了,“我要的不是他们让步!” “你要的是什么?与苗王府直接开战?” 金星恶狠狠的说道:“就算开战也在所不惜!” 皇帝挥手制止了金竹的反驳,解释道:“汉国虎视眈眈,我们必须做出应对,你皇弟的行动是经过我的同意。” “父皇英明。”金竹奉承了一句,然后说道:“但我认为李敢担任镡封都尉,亦无不可。” “不行!”金星断然反对,“他乃外族之人,而且杀我爱将。” 皇帝也很是头痛。 到了现在,事情已经摆上了桌面,如果还硬要插手镡封兵营,只怕苗王府真的会翻脸。 最可怕的是,越部和彝部会怎样想?是否会产生兔死狐悲的感觉? 如果它们团结起来奋起抵制,整个夜郎国将会变得动乱不休。 造成今天这局面的正是李敢,但李敢也是无辜的,他只是被苗王府的那只老狐狸利用而已。 “竹儿,你把李敢召回来。”皇帝作出了决定,“把邑兵留下,至少我们占据着一半的控制权。” 如此一来,原本是金星苦心经营的镡封县兵营,现在却被金竹捡了便宜。 对于皇帝来说是同样的结果,但他金星拆损了计通和沙从的两屯兵马,也失去了籍由镡封插入苗部的机会,这损失可大了。 金竹却想起了另一个人,急忙问道:“父皇,亚朵如何处置?” 皇帝不以为意,笑着说道:“一个无权无势的翁主罢了,大宗正不是喜欢吗?留给他养着。” 苗王府内,旺多已经成为实际上的掌权者,此刻正拿着一份手谕,脸色不愉的说道:“大宗正,大公主要召回李敢。” 大宗正不急不慢的更正道:“不是大公主召回,是皇帝。” “皇帝?”旺多一惊,这里边的差别太大了,于是急忙询问对策。 “计策吗?”大宗正抚着颌下的胡须,笑着说道:“虚与委蛇。” “这......不怕皇帝斥责?” 旺多畏惧于皇帝的威严,而且,实力决定一切,如果较真起来,苗部也远远不是鳖部的对手。 “怕他斥责?”大宗正点了点头,“那就让李敢回去。” “回去?”旺多惊讶的问道:“大人不是说过,李敢是我们捡到的一座金矿吗?” “别担心,他人回去,心留在这里呢。” “你是说亚朵?” “对,”大宗正点了点头,突然象只老狐狸一样吃吃的笑了,“皇帝不是想要插手镡封县吗?我们偏不让他如意。” “有办法?”旺多惊喜的问道。 大宗正嘿嘿一笑,“我们的亚朵翁主还未有封邑呢。” 旺多一怔,随则哈哈大笑。 ※※※ 镡封兵营,李敢正带着士兵们热火朝天的训练着,寒冷的风,冰冻的地面也无法抵挡他们的热情。 这十几天的训练卓有成效,打散后重组的队伍越来越融洽,退却之间相互掩护,攻击之时相互协助,战斗力由此大增。 李敢很喜欢这样的生活,似乎回到了北方大漠中与霍去病并肩战斗的日子。 甚至想起了后世的大学军训。 那里有黑着脸骂娘的教官,也有束着腰带、鼓起胸脯的师姐师妹。 “坊主,苗王府来人。” 风永喜欢学着羽大、黑梢一样称呼李敢了,这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李敢擦干身上的汗水,一边穿衣甲一边往营房走去,突然发现风永的臂弯上正抱着一只白绒绒的东西,定神一看,却是大吃一惊,急忙说道:“为何抱着野兔,想找死吗?快丢掉!” 这时候的野兔非常生猛,它能把手臂大的竹杆咬得“吱吱”响,它不但吃草,还吃肉,一些小动物都是它的捕食对象。 风永竟然抱着它,不是找死是什么? 风永最信李敢的说话,立即把野兔丢在地上。 李敢上前,正要一脚结果兔子的性命,却发现它已经跑到风永的脚边,围着他团团转,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这......李敢愣住了,这萌萌哒的样子,还是野兔吗?分明是来自后世的小白兔! 要知道,这时候的兔子还没有被驯服,它非常凶狠,真正是见谁咬谁。 “这兔子是那来的?”李敢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 “小白吗?” 风永正在竭力的闪避着野免对他的纠缠,闻言答道:“雪瑶送的啊。” 雪瑶就是他带到黑盯平原的那个女孩。 见到李敢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急忙解释道:“雪瑶在山上捡到了一窝小野兔,觉得可爱没舍得吃,然后把一个送给了我。” “怎么,你们两个好上啦?”李敢笑着打趣了一句,然后问起正事,“雪瑶手上还有多少只野兔,是不是都不咬人?” “有两只咬人的,已经放走了。” 李敢终于确认自己是捡到宝了。 兔子啊,吃的是草,产的是肉和皮毛,全身是宝啊,无法想象它会给自己产生多少的利益! 于是,他急忙把还在地上追着风永不放的小野兔抱在怀里,仿佛这是他的儿子一般,用手臂小心翼翼的圈护着,半晌之后才依依不舍的然后把它交给风永,慎重的说道:“快,把它送回山上,交给雪瑶,只要能够把它养大,让它生出一窝小兔子,你们就是立了大功。” 见到风永还在傻笑着搔着头发,一副茫然的样子,不由笑着打趣了一句:“快去啊,等到它生了小兔子,我就让你与雪瑶成亲。” 目送风永满脸通红的跑远,捡到宝贝的李敢心情甚好,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进了营房。 来的是护军都尉府的沙刚,这算是他的老熟人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沙刚取出了一份军令,缓缓的递给李敢。 李敢接过一看,立即怒了,大声问道:“调离?我才到任不到两月,为何要调离?” 第50章 偷梁换柱 李敢的恼怒,主要是因为失去了足够的布局时间。 根据地不能是一个死地,还要为它建立卫城和触角,卫城的首选正是镡封县,他掌握着镡封县的兵力,不懂得顺势而为才是傻子。 至于触角,他选定滇国的律高附近的两条村庄——幕村和红石村,幕村是田甸所在的村庄,红石村是雪瑶所在的村庄,这两条村庄都有人居住在黑盯平原上,多多少少也算有了联系。 沙刚并不理会他的愤怒,而是淡淡告诉他一个事实:“并不是苗王府让你调离,而是大公主要把你召回王都。” “呵呵~” 李敢只能用这两下笑声来表示自己的不满。 沙刚也是摇头,李敢是去职而不是升迁,不管是谁,在一个职务上只做两个月都会心生不满。 但这决定出自大公主府,算是夜郎国最高层的决策,他能做的只是为李敢可惜。 “下一步如何安排?”沙刚问道:“与镡封翁主成亲吗?” “什么镡封翁主?”李敢诧异的反问。 “亚朵翁主啊,咦?你还没收到消息?” 亚朵的封邑在镡封?李敢大吃一吃,然后恍然大悟,不用说,这又是苗王府里那只老狐狸的神操作。 看来,老狐狸是计划利用亚朵搞软对抗,避免夜郎皇廷把镡封县这个重要的关隘吞掉。 李敢深感奇怪,大宗正为什么这么好看自己呢?又凭什么相信自己必定会对抗夜郎皇廷呢? 就因为汉人的身份? 李敢甩了甩头。 不管怎样,镡封县变成亚朵的封邑是一件好事,自己离开之后,用亚朵的名誉招收邑兵,与黑盯平原一明一暗,遥遥对应。 两天之后,李敢走了,跟着他离开的只有养同和风永,黑梢与羽大则留了下来。 沙刚带来的不只是李敢离任的命令,还有黑梢与羽大的任职有命令,这让李敢更加放心的离开。 现在,镡封县兵营里三名百将,不管是黑梢、羽大还是暴土,与李敢都有着不错的关系,特别是前两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百将是怎样得来的,对李敢是打心底里感激。 李敢相信,等到亚朵的邑兵组建之后,自己在镡封的势力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 一路上,风永不断的举头回,那依依不舍的样子让李敢忍不住笑了, “怎么,想婆娘啦?” “那来的婆娘~”风永的脸色瞬间涨得通红。 李敢哈哈大笑,“放心吧,我已派人帮你看紧雪瑶了,绝对不会被某个野男子拐走。” 风永的脸都红透了,头都埋进胸膛里去了,根本不敢抬起。 李敢确实是派人盯哨雪瑶,当然,这不是为了风永。 雪瑶有着驯服野兔的能力,这可是绝世的宝贝,让她跑掉就太可惜了。 就算是李敢第一次去亚朵的翁主府,但一点也不会迷路。 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翁主府用竟然的是旺噶原本的府邸,当然,是经过翻新过的。 这里地处山谷之中,冬暖夏凉,在这初春的季节里,地面已经是小草青青,树枝上吐出了绿芽。 亚朵听到李敢回来,早早就到大门外等候了,完全是一个小媳妇等待久出未归的大夫的模样。 “丑人,你终于回来啦!” 亚朵远远的小跑着过来,然后扑入李敢的怀里,紧紧的把他抱着,不愿放手。 以自己的长相,也许这世上只有亚朵叫自己是丑人了吧。 李敢的心里暖暖的想着,抚摸着她的秀发,又是怜惜又是爱恋。 可怜不到一刻钟,两人的浓情密意被“哗”的一声婴儿哭泣打断。 李敢抬头一看,只见西兰正俏生生的站在门口,一双大眼水汪汪的,似嗔似喜,她的怀里正抱着一名小婴儿,正是养术的女儿。 “莫妹~” 养同的冷酷终于被打破,泪流满脸的冲过去,想要伸手想要搂抱自己的妹妹,但又害怕弄痛她,一时间手足无措。 李敢笑了。 养同心里太苦了,每时每刻想着的就是练武和报仇,长期下去,会把他逼疯的。 走进府邸之后李敢才知道它的宽敞和豪华,比起金竹的长公主府也毫不逊色。 李敢左右打量了一下,笑着说道:“看来老狐狸下了不少本钱啊。” “老狐狸?哦,我阿大吗?对我可好了。”亚朵得意的嘻嘻笑,“他可说了,你敢欺负我就立即告诉他,保证不打死你。” 亚朵父母双亡,大宗正对她好一点,这傻姑娘就晕乎乎的,被利用还浑然不知。 李敢也不点破,笑着说道:“我敢欺负你?不怕你一鞭子抽过来啊,咦?你的小竹鞭呢?” 一直感觉到少了点什么,原来是亚朵手上少了一根小竹鞭。 “小竹鞭啊?人家都是翁主了,当然不拿了啦。”亚朵的一脸的羞涩和惋惜。 正在李敢想要安慰她几句的时候,却见她衣袖一抖,右手上出现了一根皮滑明亮的小皮鞭...... “虎皮的哦,这个才合乎我的身份啊。”亚朵咭咭的笑着,用力把皮鞭甩得“叭叭”响,把李敢吓得心惊肉跳。 李敢先回宛温城,原本是打算见大宗正一面,可惜连接求见了三天,还是吃了闭门羹。 说实话,苗王府对亚朵越好,李敢越是担心。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苗王府处处帮助自己,肯定有什么目的,李敢怕的是被人家利用还在浑然不知。 李敢走了,他要去夜郎皇都,而亚朵则是留了下来。 不管怎样,亚朵是苗部的翁主,身份尊贵,总不可能再回大公主府当一名仆人。 再说,未来的夜郎国风云变幻,危险重重,亚朵留在苗部反而安全一些。 回到皇都的李敢未能见到金竹,一时间无所事事,与他关系较好的亚朵、黑梢等人远在苗部,让他想找一个饮酒聊天的人都很难。 走在大街上,异族他乡的孤独感扑面而来。 几月不见的夜郎皇都还是同样的热闹非凡,人们并没受初春的寒冷所影响,有钱的穿着厚实的裘皮慢悠悠的走着,商贩们则是一边抖索着保持身体的温暖,一边大声的叫卖着手上的物品。 “卫尉大人?” 李敢似乎听到有人在叫唤自己,侧身一看,原来是木生。 自己养术的婆娘惨死之后,大家似乎心里总有一块石头给压在心里一般,每次见面,再不能象以前的那般说说笑笑,慢慢的相互之间的来往就少了。 想不到刚回到皇都就能遇上。 “木生阿哥,近来可好?”李敢笑了笑,热情的走了过去,“走,约上其他人去喝一杯?” “不去了吧,”木养用力的搓着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第51章 田地边界 后边的春木早已不耐烦了,一把推开自己的男人,走到李敢的面前,说道:“李敢,你是副贰卫尉,可要帮帮我。” “春木尼莫,怎么啦?有人欺负你?” 对于春木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子,李敢很有好感。 “还不是那件事闹的?”春木叹息着,“自从养术死后,大家都没心情去打渔开船了,于是把渔船变卖之后,换成几亩田地,一心想着以后不用再受渔霸们欺负了,想不到因此惹上了麻烦。” “怎么,好田变劣田啦?”李敢关心的问道。 “不是,原来买的是四亩田,现在只得二亩。” “为何如此?”李敢大感诧异,“你买的时候没丈量过吗?” “当时是四亩,但相邻田地的主人硬要说我侵占了他们两亩田。”木生又是气愤又是害怕,“他们要告官,要让拉我们去坐牢。” 李敢笑了,“这有何可怕,不是有地封么?” 木生的面容惨淡,痛苦的摇头,“他们偷偷的把田封捣毁,另立他处。” 李敢的脸色一变,急忙问道:“如此猖狂?对方什么来头?” 木生只是摇头。 “走,看看去。”李敢话一说完,春木已经抢先带路。 在她认为,李敢身为贰副卫尉,是权力不小的官,再说,他身后还站着大公主呢,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 李敢却是越走越不对劲。 田亩在划分之后,会在田地的四角垒砌土石,以作为田地的边界,这人竟然说毁就毁,还要反咬一口? 事情只怕不是那么的简单。 一行人走了半个时辰才到达目的地。 这是一大片河滩地,呈长方形,总面积超过百亩,划分为在大小不等地块。 河滩的淤泥呈深黑色,可以想象它的肥沃,再加上能就近取河水灌溉,保水防涝,确实是一片难得的好田。 “就是这块。”木生指向右边的一块田地。 李敢打量了一下,这块田绝对不足四亩,有否二亩也有待商榷。 李敢皱着眉头问道:“地封呢?” 木生正要带路,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喧哗之声。 众人惊讶的抬头。 木生突然发出一声惊叫“是茅兆!”然后二话不说的快步跑了过去。 “茅兆也在此处买了田地?” 李敢不紧不慢的在后边跟着,侧身向春木发问。 茅兆与木生一样,也是夸都河滩之战后残余的船夫,大家喝过几次酒,也算熟人了。 春木叹息着,“你走之后,渔霸的行为变本加厉,大家无法活下去了,于是纷纷卖船换地。” 她是叹息自己太天真了,天下乌鸦一般黑,渔有渔霸,地也有地霸,谁也好不到那里去。 两地相隔不足三百步,李敢用不了半刻钟就到了,远远望见数名青壮男子正围成一圈,一边不停的咒骂,一边对着躺在地上的两个人大饱拳脚。 “卫尉大人。” 见到李敢来了,茅兆急忙过来行礼。 茅兆年约三十,一头短发,肩膀宽厚,手臂和胸膛上的腱子肉高高的鼓起,显得武孔有力。 他不象木生那样对李敢有救命之因,所以用的是尊称。 李敢点头而笑,问道:“发生了何事?” “抓到两个歹徒,他们正意图捣毁我的田封。”茅兆答道。 “抓到了?”李敢大喜,“是否与侵占木生田地的是同一批人?” 茅兆咧嘴一笑,搔了搔头发,“正在打呢,还没来得及问。” 李敢无语了,拨开众人,只见两名歹徒已经躲在地上有出气没入气,如果不是自己来得及时,只怕会被打死。 木生搓着手,期期艾艾的解释说:“想不到川五这人如此的歹毒,大家太愤怒了,所以打起来收不住力气。” “川五?”春木惊呼,“我昨天还借给他一壶油!” 原来是内鬼作案,难怪大家如此愤怒,不过李敢关心的是另一件事,于是说道:“快问清楚,谁是主谋。” 仅凭着川五这样的小人物绝对没有胆量捣毁田封,就算有胆量做了也无用,因为田地交易都会在官府里有备案,除非官府中有人与他们相互勾结。 川五是一个身材中等、相貌普通的瘦弱男子,此刻正躺在地上,外衣破破烂烂的,满是泥土和脚印,样子非常狼狈。 不过他还算清醒,见到李敢过来,急忙求饶。 李敢蹲在他身边,淡然问道:“说出谁是同谋,饶你一命。” 川五的脸色一变,苦笑着摇头,“说出来我同样会没命。” “官府中人?”李敢追问。 川五紧闭嘴巴,一句也不回。 李敢无奈,转向另一名歹徒,问道:“你呢,说不说?” 得到的只是一声不屑的冷哼。 他们的表现把茅兆惹怒了,大叫道:“呸,信不信我打死你!”然后冲过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茅兆的拳脚很重,打在歹徒的身上“砰砰”作响,但两人一直在咬牙苦苦忍耐。 因为他们知道,背后的那个人太可怕了,不说也许还会有一条生路,说出来绝对会丢掉性命。 “还是不说吗?”李敢无奈的摇头,然后示意木生到河边去提来两桶水。 这一下,两名歹徒的神情终于变了。 现在这天气,天寒地冻的,呼出的都是白汽,这两桶泼在身上,只怕会把人变成冰棍。 李敢不给他们任何反应的机会,随手一指,木生二话不说,立即把一桶水倒在一名歹徒的身上。 歹徒惊叫着挣扎,但没有丝毫的用处,不到两息,他的脸色就开始发青,嘴唇发紫,全身上下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霜,牙关“格格”作响,甚至连求饶之声也是弱不可闻。 “看到没有?”李敢面对川五,淡淡的说道:“继续嘴硬,下一个就是你!” 川五的脸色变得煞白,正在犹豫之间,李敢已经用手在水桶里一拨,一片水花飞溅在川五的小腿上。 “啊!”川五惨叫,心理防线终于彻底崩溃了,急忙大声尖叫道:“别泼了,我说,我说!” “谁?” “是勾山县丞!” “勾山县丞?” 李敢一惊,他想过是官府中人插手,但想不到会是如此高的职位。 “是。”既然已经开口,川五再无隐瞒,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所作所为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旁边这块地就是勾山县丞的,他让我们把周围的田封全部捣毁,然后把你们全赶走,占据整个河滩里的田地。” 整个河滩,真的好大的胃口。 李敢等人面面相觑,却又无可奈何。 对手是县丞,岂是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对抗得了的? 怎么办? 木生等人很不甘心,他们为这些田地已经用光了全部的家产,如果被侵占,今后生存都很艰难。 “李敢......”春木双目中泪水充盈,可怜巴巴的向李敢求助。 眼前这人,已经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 第52章 偏离历史的事件 李敢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答应,于是轻叹着说道:“我去找一下大公主吧。” 他是卫尉的身份,假如是两位普通人的争斗需要找到官府,他去帮忙那是举手之劳,但现在情况不同,要侵占木生田地的人是官府中人,是县丞,是县里的第二高官。 李敢走了,留下木生和茅兆等人面面相觑。 “你说,他会不会帮忙?” 茅兆说出了他的担心。 “会吧......” 木生也拿不定主意。 春木不高兴了,她认为李敢豪爽讲义气,肯定会帮忙,而且,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办法吗? “其他办法?有啊!” 木生的眼睛发亮,口中大笑着说道:“他们不是捣毁了田封吗?我们再重新做一个填埋回去不就行了吗?” “对啊。”茅兆一拍大腿,跟着大笑,然后转头看着躺在地上的两名歹徒,问道:“这两个人如何处置?” 其实他只是多问了一句。 两名歹徒之中,川五还好,只是因为寒冷而浑身瑟瑟发抖,但另一个歹徒就惨了,本来被打到半死,后来再浇上一桶河水,现在面青嘴唇紫的,双眼翻白,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 除非立即为他保暖和抢救,否则死定了。 “好吧,这是废话。”茅兆哈哈一笑,不顾川五的苦苦哀求,把他们捆住了手脚,然后一手一人拖到河边,用力把他们扔进冰冷的河水里。 这个时代,人命太不值钱了...... 第二天,李敢起了一个大早,但求见金竹时还是慢了一步,据说去了皇宫,参加早朝去了。 “又扑了个空。”李敢郁闷的对着晏芝抱怨着。 晏芝呵呵的笑着,“大公主最近真的很忙,每天早出晚归的,别说你,我也很难见到她一次。” 晏芝在亚朵去宛温之后接任大公主府大总管之位,可说是大权在握,不过她在李敢面前没有半点架子,而是一副姐姐看妹夫的姿势,不断的打量与考究。 果然,她的下一句话就是问亚朵。 “据说亚朵换了根皮鞭,你偷偷的告诉我吧,打人是不是更痛?”还未说完已经笑得前合后仰。 她与亚朵情同姐妹,爱屋及乌之下,连带着对李敢也亲近一些,所以拿他来调戏。 “等她回来你亲自试试。”李敢给了她一个白眼之后问道:“大公主到底在忙些什么?” “据说是有关刺客之事。” 李敢一愣,急忙问道:“有消息了?” 金竹在夸都河滩遇袭事件,是整个夜郎国的大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因此事被砍头和贬职的官员超过三十人,但真正的凶手一直未能找到。 李敢曾经得到两条线索,一是有人杀岩茂灭口之人,一是护卫训练营里伏击自己的两名杀手,这些线索已经交给了金竹,想来是她一路追寻,现在终于有所突破。 “有消息,但不是好消息。”晏芝忧心忡忡的说道:“据说与西面有关。” “西面?越部?”李敢是真的惊到了。 越部乃夜郎四部之一,为何会搞一场针对大公主的刺杀?是想插手皇家的权力之争吗?还是想造反? 晏芝叹息着说道:“现在只希望不是邢文所为。” 邢文就是越部大王,如果是他的意图,麻烦就大了,搞不好会引发夜郎国的内战。 根据后世的记忆,在汉国进攻夜郎之时,越部的突然反叛让夜郎皇朝顾此失彼,最后的结果的汉国并未浪费多大的力气就取得全面的胜利。 李敢有点想不明白。 但这事情为什么现在发生了呢?不应该在六年之后吗? 李敢突然想起了夜郎皇廷对镡封兵营的动作。 它既然意图掌控属于苗部的镡封,对越部是否也会有类似的作为呢? 夜郎皇廷打破与各部之间的默契,让各部心有不服,于是开始对抗吗? 如果夜郎发生内乱,对于汉国来说,倒是一件好事,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汉国还未做好准备,而夜郎皇廷在这段时间内平息内乱,收缴各部兵权,结果又会怎样呢? 夜郎兵力十万,而且有山高林密,河流瘴气,就凭这些,汉国没有两倍之上的兵力休想占据优势。 如此多的兵力损耗,对汉国来说,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负担,这与李敢希望两族融合时尽量减少痛苦经历的初衷不符。 “希望只是一起偶然的事件。”李敢心中想着。 他得到的信息太少了,有时还要借鉴后世的记载,但相隔二千多年的时空,后世的记载也会出现很大的偏差,至少它只是一个粗略的结果,而没有详细描述事件的发展过程。 在确认最快只能在晚上才见到金竹之后,李敢告辞了,想不到刚回到住处,就见到春木正瘫坐在他的门前,一边用力的拍打着房门,一边哭喊着:“李敢,开门,李敢,救命啊!” 李敢大吃一惊,快步跑了过去把她扶起,急忙问道:“春木尼莫,发生了何事?” “我家阿郎被官府抓走了。” 见到李敢,春木仿佛见到救星一般,一把将他抱住腿,放声大哭。 “什么?”李敢又是吃惊又是疑惑,“官府为何要抓人?” 道理上,是县丞勾山抢占木生的田地,他会采取阴暗的手段才对,现在为什么会把事情公开,不怕被民众知道吗?不怕被朝廷追责吗? 难道他会强行抢占?或者说他强硬到不怕任何人的地步? 不对啊,如果这样,他还需要派出捣毁田封吗?直接霸占不就行了吗? 李敢越想越不对,见到春木只会崩溃的放声大哭,急忙说道:“告诉我,官府抓人的理由是什么?” “说我们侵占勾山家的田地。” 这么说,他们准备采用诬蔑陷害的手段了,不过也不对啊,木生的田地从四亩变成了二亩,已经少了一半,为什么勾山会说被侵占田地呢? 春木哭着解释了原因:“茅兆重新在原来的位置填埋了田封。” “私自填埋,没有官府参与是不是?”李敢惊了,急忙追问。 春兰流泪点头。 “你们的胆子可真大......”李敢轻轻叹息。 填埋田封可是大事,它代表着官府对你财产的认可,就算是你无意中把它挖出来,再埋回去也需要有官方的人员在场。 就凭这一点,木生和茅兆就是犯了罪。 不管怎样,人还是要救的,现在形势危急,李敢也等不及金竹了,决定先到县衙一趟再说。 自己的身份至少还能吓唬一下勾山吧,让他不要太放肆,让他不敢把木生等人往死里整治。 第53章 比刘彻更英明的人 木生等人的田地纷争属于治安和民事,职能上属于县丞管辖。 但李敢最终决定通报自己的姓名,直接求见县令。 大公主府的旗号还是很好用,很快,县令乐走了出来,一见面就笑着说道:“原来是李卫尉,未知此来,所为何事?” “李某冒昧前来,只为河滩上田地的纷争。” 乐石的目光一闪。 河滩上的田地,所闹的纷争已经不止一次,他清楚谁是其中的受益者。 “勾山啊勾山,想不到你这一次惹上了大公主。”乐石心里暗笑,表面上不动声色,而是装模作样的派出一名手下前往了解事情的经过。 一刻钟之后,手下走了回来,俯身在乐石的耳朵边轻轻的说了几句话。 “情况如何?”李敢着急的问道。 “只怕不妙,”乐石的表情转为严肃,“勾山县丞找到了县府中的存档,证明木生当时只买了二亩地。” “他竟敢......”李敢长吸了一口气,硬生生的把“篡改”这两个字吞了回去。 这两个字一说出口,双方再无半点回旋的余地,而木生等人还在勾山的手中,好似肉在砧板上。 “县丞大人,意欲如何?”李敢强忍怒气的问道。 “没收土地,囚一年。” 李敢吓了一跳,这勾山真的好胆量,不但想要侵占田地,还要把人收监。 以勾山的心狠手辣,木生等人在监牢里蹲上一年半载,只怕没命再出来了。 到了这时,李敢已经顾不得田地能不能拿回来了,先顾着他们的小命再说,于是急忙说道:“此事还请大人帮忙通融一下。” 乐石摇头,“很难,县丞掌握着有效的证据,而且木生是在填埋田封是被抓了个现行,凭着这条就可以治他重罪。” 他一边说,一边暗感可惜。 勾山身为县衙之中的二把手,却一直与不服指令,乐石早就想着要把他拉下台,本来以为今天是一个好机会,想不到勾山实在太狡猾了,早早就把事情做到天衣无缝。 李敢告辞而去,他还要另想办法。 此行并非无用,除了打听到事情的详细经过,还能让勾山知道木生有着长公主的关系,不敢痛下毒手。 到了傍晚,李敢终于见到了金竹,不过他还未来得及说话,金竹已抢先一步说道:“我欲派你前往可乐邑,你看如何?” “可乐邑?”李敢一愣。 前往可乐原来是他去宛温城之前的计划,想不到金竹会旧事重提。 “嗯,两个目的,一是利用赌坊与六皇弟取得联系,二是搜索更多袭击者的信息。” 第一个目的很正常,赌坊是一门谁参与谁赚钱的生意,让多同王拉入伙,就能加强双方的关系,但第二个目的却让李敢很是不解,于是问道:“不是说与西边有关吗?怎么跑到可乐城去?” “因为亡波就在可乐城。” “亡波?他与夸都河滩的袭击有关?” 金竹点了点头,“种种迹象指向此人,但我想知道是他的自行决定,还是受到他人指使。” 亡波是越王府的三王子,在他之上还有两个哥哥,论地位相当于夜郎皇廷的多同。 如此一来,他就有了袭击的动机——激发夜郎皇廷对越王府的怒火,祸水东引,让他乱中取胜。 金竹虽然很恼怒,但希望这是确切的结果,因为她更害怕不是亡波自己的行为,而是有人在背后指使。 因为能指使他的人,只能是越王邢文。 如果这样,麻烦就大了。 如果越部反叛,夜郎内乱,再加上虎视眈眈的汉国,那真是内外交困的局面。 “行吧,我去。”李敢点头答应。 可乐邑是边境贸易集散地,里边有汉人,有夜郎人,滇国人等等。 李敢当然是冲着前者而去的。 在来到夜郎之后,他才知道身处异乡的痛苦,就算这里有亚朵的情,金竹的信任,金莎的依恋,黑梢等人的尊敬,但李敢心里想念的还是汉国的那一方水土。 金竹好象心有所感,目光一扫,笑着说道:“亚朵的身份不同往日,这次就不与你一起去了,除此之外,有何要求就说吧。” 这是把亚朵当人质了对吧。 李敢不满的白了一眼,不过要求肯定要说的,木生还在等他救命呢。 于是说道:“我发现县丞勾山欲谋不轨,用巫术小人诅咒你和皇帝。” 既然出手,就要狠,他要置勾山于死地。 巫术小人这一套,既然能骗得了刘彻,想必也能欺骗金竹。 “巫术小人?”金竹嗤之以鼻,“有何目的就直说,休想着用这些来瞒骗我。” 李敢惊了,急忙问道:“你不信?” “废话,当然信,”金竹一副不屑的表情,“但是,如果随意一人都可以用诅咒害我,亡波还需亲自带兵在江中冒险袭击吗?” 话粗理不糙啊,人家一个年轻女子都懂的东西,为什么刘彻都不懂? 还天天自夸英明神武! 李敢对刘彻鄙视了一番,只得老老实实的把木生的田地纠纷说了出来。 “救人而已,小事一桩,等会我让晏芝去办。”金竹爽快的答应。 李敢走了,金竹在后边望着他的背影怔怔的出神,过了半晌,喃喃的说道:“巫术小人?这样的诬陷方法倒是可行,但你不知勾山身后是谁。” 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可惜啊,时机不对,帝国不能乱,一切先忍着吧。” 第二天中午,晏芝气呼呼的冲到李敢面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狠狠的骂道:“差点给你的朋友害死了!” “怎么啦?”李敢奇怪的问道。 “县衙怀疑他杀人,你知道吗。? “什么?”李敢吓了一跳,急忙解释说自己不知道。 不过,李敢很快就想到死的人是谁了,肯定是川五。 杀人灭口,一了百了,也不知是木生或者茅兆下的手。 只是,春木为何不说? 李敢有些恼怒,她是怕自己知道之后,不肯出手救人吗? 这种被欺骗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 晏芝一直在观察着李敢的表情,此时终于缓缓的舒了一口气,说道:“看来你真的不知。” 李敢只能苦笑的点头。 大公主决定出手救人,罪名轻重其实相差不大,晏芝在意的是李敢的真诚。 “那行,人呢我救出来了,田地只有二亩,毕竟不能让官府再修改记录。” 晏芝一口气把事情交待清楚,然后问道:“对了,你何时前往可乐?” “后天吧。”李敢随口回答,随则又不死心的问道:“能不能带上亚朵?” “不能!”晏芝断然否决。 大公主说了,亚朵是栓住李敢心肝的一根绳子,必须牢牢的牵在手中。 第54章 离别与牵绊 南方的初春才是一年之中最冷的时刻。 江水粼粼,江岸上草木凋零,只有偶尔的新绿显示着真实的季节。 如果是文人墨客看到这一切,又可以写出几首很伤感的诗词歌赋。 可惜李敢并不是文人,在窄小的船上困坐几天,再好的景色也看腻了。 扑面而来的寒风,让李敢打了一个寒颤,思维被打断,于是站起身,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回头长望,不禁轻轻的叹息一声。 四个多月前,他走在同一道江水上,不过是相反的方向。 那时候的自己,身受重伤,被人追杀而跳下悬崖,可说是穷途末路,幸运的被金竹所救,认识亚朵,然后在异族他乡发生一窜窜的故事。 现在呢,原来以为无药可医的伤已经痊愈,即将返回汉国,仿佛一切回到了原点,重新开始。 但李敢知道很多事情是回不去的。 例如亚朵他就放不下,还有雷被还在镡封平原上为他练兵呢,还有黑梢的尊重、金沙的仰慕、金竹的信任。 昨天一整天,他就是被金沙小公主死死的纠缠着,在王都里逛了一遍又一遍。 突然间,李敢发现他心里有着一种浓浓的不舍,这种不舍甚至冲淡了他回归汉国的喜悦。 说到底,他不仅仅是原来那个杀伐果断的将军了啊,后世的灵魂不断的对这具躯体产生影响。 说不清楚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时,茅兆走了过来,一边搓着手一边问道:“坊主,外边很冷,要不要给你一件披风?” 你就不能直接拿出来给我吗?不会做就别抢风永的工作。 李敢翻了一下白眼,不过并没有出声责怪。 这毕竟是茅兆的好意,是表示亲近的一种方式。 茅兆在坐了几天囚牢之后,算是把官府的黑暗看清楚了,于是出狱之后干脆把剩余的二亩田给了木生,决意跟随李敢。 李敢的人手稀少,也乐得多一个孔武有力的手下。 “此地已是何处?”李敢问道。 “夸都河滩。” “啊?” 李敢吃了一惊,随则想起发起袭击的首恶正在可乐邑里呢,不由自嘲的笑了笑。 逆水行舟,李敢的行程并不快,足足用了五天时间才到达目的地。 可乐邑是一个新建的城邑,东有汉军驻地汉阳都护府,西为夜郎控制的朱提山关隘,所以,它不但是一个交易场所,也是两国的缓冲地带。 李敢刚踏进可乐的城门,立即感受到它的繁荣和热闹。 这里的街道以井型分布,路面平整而宽敞,道路两边是青楼、作坊,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整个城镇人头涌涌,货如轮转,有汉国的锦帛,滇国的兽皮、夜郎的果酱,还能见到乘象国、南越国的一些商品。 不过李敢走了一路,并没有见到传说中的骠国、暹罗、身毒等远方的商人。 不管如何,总算踏上汉国的疆域,人流中有小半是汉人,这让李敢大感亲切。 “坊主,那枚钗子好漂亮。”风永兴奋的叫着。 李敢笑了,打趣道:“是不是想着给雪瑶买上一枚?” 风永的脸色一红,低垂着头惋惜的说道:“就算买了送不到她手上。” 李敢不理会这春潮涌地的小子,举步前行。 “阿郎好~”几名站立在门口两侧的迎宾的赌妓齐声说道,声音甜美异常。 李敢哈哈一笑,收拾起离愁别绪,跨步踏进“可乐赌坊”的门槛。 “可乐赌坊”不但开在可乐邑,就算是其他的城镇,只要是大公主名下的赌业,已经统一使用这个名字。 李敢的意思是创造一个品牌。 现在的可乐赌坊,再不是刚开始时的那个草台班子了,它有着专业的庄家,有着漂亮机灵的赌妓,有着强壮有力的护卫。 而且,李敢把它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装修豪华,赌妓实行的是一对一贴身服务。 这里当然是给贵族和富豪使用的,李敢把它叫贵人厅。 一部分是平民化,只要有钱就能进去,每天闹哄哄的,人流量特别大,李敢也为它起了一个名字:良民厅。 李敢是坊主,进入的当然是前者。 羊沫是金竹派到这里的临时负责人,见到李敢进来,立即屁颠屁颠的走过来打招呼。 “生意不错啊。”李敢一边往里走,一边与他寒暄着。 “坊主你来了,生意会更好。”羊沫笑着奉承了一句。 大厅里的赌客真不少,他们三五成群站在赌桌旁边,目光盯着桌面上的牌,在他们左手侧,一般会站着一名年轻貌美的赌妓。 这赌妓手上会捧着一杯果酒,莺声燕语的,不时的给客人喂上一口酒。 而每当赌客赢钱,也会豪爽的把几文铜钱塞进女子的胸兜里,然后顺手的揩一指油。 茅兆那里见过如此高级的享受,左看看右望望,总觉得眼睛不够用,风永也好奇的看着这一切,只有养同在王都时就习惯跟着李敢进出赌坊,所以见惯不怪。 “风永,还记得雪瑶吗?”李敢笑着打趣着。 见到风永用力的点头,李敢正要继续说话,突然见到右侧的赌桌有点异常。 这里东西南北的对站着四个人,除此之外没有一个人围观,其中身材短小精悍,左侧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刀疤。 李敢心中一抽,侧头看了羊沫一眼,却见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亡波! 这人的特征太明显了,李敢立即就确认正是此人。 想不到刚一到达就发现了此行的目标,让他有点猝不及防的感觉。 羊沫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侧过身体,轻轻的说了一句:“他常来,不用急。” 李敢点头。 正因为亡波是这里的常客,大家都知道他的习惯,所以他所在的赌桌前都会空出一大片,很少有人敢来围观。 金竹说他凶猛残暴,看来所言不虚。 很快,李敢等人进入了休息室。 休息室设置在最高的三楼,前边是一块用水晶打磨而成的镜面,能看把大厅里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他赌品如何?”李敢盯着亡波在看,口中随意的问道。 羊沫知道这句话问的是谁,急忙答道:“他性格狂暴,就象一条独狼一般孤傲,开始的几天经常打架,还把两名客人打到骨折,后来大家知道他的习惯,每次见他远远的避开。 至于赌品,还未见到有输钱耍赖的情况。” 李敢心中一动,急忙说道:“说一下他打架时的情况。” “好象喜欢单独作战,就算护卫在身旁也不帮忙,不过他武功很高,三五个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残暴、凶猛、独行、武功高,李敢的脑海中得到了一个初步的印象,想了一下,感觉还要收集更多的情报才能确保行动的万无一失。 亡波是越部的三王子,身份非常敏感,一不小心,就会引起夜郎国的内乱。 所以,要怎样做才能不知鬼不觉的获得所需的信息,一时间,李敢也是毫无头绪。 第55章 强悍的对手 这时,茅兆终于适应过来了,见到大厅里赌得热闹,禁不住心痒痒的也想玩上几手。 “仅此一次。”李敢说道。 开赌场的人是禁止自己参与赌博的,不过初来乍到的,李敢也不会把他们管得太死,于是朝着一脸渴望的风永挥了挥手,无奈的说道:“去吧,都去吧,小心别惹事。” 按照茅兆和风永的财力,本来应该去的地方是良民厅,不过羊沫很识趣,给了他们每人五千钱的筹码,让他们留在贵人厅。 大厅里,亡波刚赢了一把大的,通杀三家,所以哈哈大笑着把一只筹码塞进了赌妓的胸围子里,引得她阵阵娇声尖叫,然后用高挺的胸脯蹭呀蹭。 风永刚从楼顶下来,小地方来的孩子那里见过如此绮丽的阵势,不由得眼都直了,手中的筹码“当啷”一下,有十几枚掉在地上。 “这点钱敢来玩?”亡波扯了扯嘴角,鄙视的冷哼,然后抓起自己桌面的一把筹码,扔在风永的脚下,“小子,拿去玩吧!” 人们大声叫好,有的是羡慕风永的好运,有的是称赞亡波的豪爽。 风永蹲在地上,手忙脚乱的捡着筹码,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他知道眼前这人正是坊主的目标,于是,暗暗的朝着茅兆做了一下手势。 茅兆会意,立即跑过来也蹲下捡地上的筹码。 “喂,这是我的!” 风永尖声大叫着,冲过来抢夺,茅兆那里肯依,于是两个人开始拉扯和吵闹。 突然,风永一拳击出,把茅兆的眼窝子揍着青紫一片,茅兆发出一声惨叫,愤怒中飞起一脚把风永蹬出老远。 他们打得激烈,旁边的人却看热闹不嫌事大,不断的大叫加油。 风永人小体弱,被铁塔一般的茅兆结结实实的踢了一脚,嘴角渗出了一缕血丝,于是惊叫着跑到亡波的身边,大叫“救命!” 亡波瞟了他一眼,只是冷着脸,不理也不睬。 这时,茅兆已经冲过来,揪住风永就是一顿猛揍。 风永一边惨叫着挣扎,一边大声求救,突然一把抱住亡波的腿,哀哀痛哭。 茅兆哈哈大笑,一只手紧握风永的小腿力用的往外扯,一边瞪着亡波发出耻笑:“算你识相,不然把你一起揍。” “一起揍吗?” 亡波嘿嘿一笑,然后没有任何征兆的一个直拳,正中茅兆的心窝。 这一拳又快又重,出拳时竟然带着一股破空之声,就算是远在三楼的李敢,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澎湃力量。 “好高强的武功!” 李敢不由从坐位上站了起来,发出惊讶的轻呼。 李敢身为军人世家,见多认广,武功高强之辈他见得多了,例如将军之中的霍去病武功最高,赵破奴差上半筹;民间之人,以郭解的武功最高,雷被与蔡锋差上半筹。 夜郎国他见过武功高手是苗部的旺噶,而眼前这样亡波竟然丝毫不差,甚至更胜一筹。 李敢估计,就算自己全力以赴,至多也只是打个平手。 大厅上,茅兆被一拳击中,跌倒在地上之后还滑行十步之远,直到撞上赌桌的一只脚之后才停了下来。 这时的茅兆,整个人如死狗一般瘫软在地上,吐出一大口鲜血之后,随则昏迷过去。 众人发出了惊“嗯”之声,有的为茅兆的伤势担心,有的惊叹亡波的拳脚之重。 他们看着亡波的眼色充满着惊惧,于是“呼啦”一下,退出远远的,似乎怕靠近一点都会惹他不高兴。 谁也不敢挡他的一拳之威! 亡波睥睨而视,一时间,风头无两,然后缓缓的走回他的坐位,一拍桌子大声喝道:“开牌啊,傻掉了吗?” 庄家从呆滞中惊醒,口中连连应“是”,手忙脚乱的开始洗牌和发牌,准备开始新一轮的赌局。 昏倒在地的茅兆被人抬走了,而风永则是垂手站在亡波的身边,仿似一名乖巧的小奴仆。 李敢暗暗点头,虽然茅兆被打得惨一点,但风永能够靠近目标,也算是成功的第一步。 赌场上的打打斗斗太普遍了,每天都会来上一两回,所以,大家都适应了,很快,人们各归各位,准备开始新一轮赌局。 正在大家以为这场打斗会到此为止时,突然一个声音缓缓的说道:“你,过来道歉,然后滚出去!” 声音娇嫩清脆,语音柔软依侬,这是一个非常动听的女声,但其中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 大家惊讶的转头,然后见到一名身穿彩色衣裳的女子正端坐在椅子上,而她的裙子上有一处刺眼的殷红。 正是茅兆吐出一那那口鲜血! “她是谁?”李敢诧异的问道。 羊沫茫然的摇头。 这女人象一只美丽的蝴蝶,身材苗条高挑,腰细腿长,满头秀发,最让人诧异的是她竟然戴着一块面巾,除了一双眼睛,其他部位被遮掩得严严实实。 即使如此,也没人否认她的美丽。 凭着一双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就让人心动。 “她是第一次来。”羊沫给出了一个结论。 如此出色的女子,任谁见过一次都会久久难忘。 “小心这个女人!”李敢叮嘱了一句,突然心中一动,离开休息室向下走。 此时大厅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亡波为人冷酷,性格是要么不动,一动就是下死手。 对这女子的叫嚣,他根本是冷得理会。 “十五点,大!”亡波高声叫着,然后开始收钱。 今天的运气不错,这让他专心赌博,懒得与人计较。 但是,别人并不一定会与他是同样的心思。 “滚过来!道歉。” 女子的声音更冷,似乎在下最后的通牒一般,见到亡波还是不理,不由更是愤怒,于是轻轻的一挥手。 从人群中钻出三名青壮,怒声喝道:“叫你滚呢!”然后走到亡波和身边,突然出手。 “砰!” 三人的速度一致,但攻击分为上中下三路,让人防不胜防。 看来是长于合击之术。 “找死!”亡波怒了,双脚用力一踏地面,身体高高跃起,“刷”的一下,把手中的赌具掷向敌人,然后趁这一掷之力,身体硬生生的挪后半步。 正是这半步,已经把敌人的所有攻击完全化解。 三名青壮的武功不错,不等招式用老,立即变招。 “哈!” 他们怒吼着,再出一拳。 “聒噪!” 亡波冷哼着,侧身一闪,右拳直冲,击倒一个敌人,然后双脚连环,把敌人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以一敌三,瞬间取胜,亡波的武功竟然如此高强。 众人叹息着,对亡波更加的畏惧。 李敢早已到达楼下,但只是冷眼旁观,因为他感觉到,事情还远未结束。 第56章 美如蝴蝶的女子 “废物!” 眼见自己的手下瞬间退败,女子娇声怒叱,突然一拍桌面,身体倏然而起,只见她身体轻盈如蝴蝶一般,身形在半空中变幻曲折,直扑亡波。 “如此强大?”李敢勃然色变。 他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平阳公主,公孙大娘。 平阳公主是汉武帝刘彻的同胞长姐,原名阳信公主,因嫁平阳侯曹寿,故又称平阳公主,不过她现在已经改嫁汝阴侯夏侯颇,应该称为汝阴公主更为合适。 如果谁敢欺负她是一个女子,那就错了,她是赫赫有名的靠山妇的首领。 靠山妇,取的是“皇室靠山”之意,是皇室控制朝廷官员的黑暗力量,它创建于吕后,号称兵仙、战神的淮阴侯韩信,就是被吕后用靠山妇硬生生的切成肉丝。 这支强大而神秘的力量现在掌握在平阳公主的手中。 在大漠时,李敢与霍去病闲聊,无意中谈到了世间的强者,霍去病就提到了平阳公主的名号,称她是指能碎石,拳出如风,乃不出世的奇人。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这是唐代诗圣杜甫写给公孙大娘的千古名句,赞的是她剑锋之利,剑舞之美。 眼前这女子的武功,招式凌厉,步态优美,如一只毒蝴蝶一般,把杀意蕴藏于翩翩起舞之中。 李敢心念百转之时,场中的战斗一瞬间已进入了白热化,女子双脚步伐变幻,突然闪现至亡波的背后,右掌如刀,直削他的后脑。 “嘿!” 亡波吐气开声,侧身,直拳,直接擂向女子的胸腹之间。 他用的是以力破巧。 不管你千般变幻,我只需一拳! 两人一个快,一个拙,转眼间已交手十个回合,谁也占不了谁的便宜。 “都是高手啊。” 李敢暗暗感叹着,突然踏前一步,口中笑着说道:“请住手。”,然后身形一闪,插入两人中间。 仓猝之间,两人的招式并未停顿,竟然同时向李敢发起攻击。 不过李敢早有准备,左架右挡,把攻来的招式一一化为无形。 其实,三人的武功不相上下,李敢之所以能够以一敌二,全因他并不是两人的目标,承受的只是他们攻击的余势。 “想找死吗?”亡波冷哼着,但最终还是停止进攻,退出两步。 女子的身形快捷而轻盈,在李敢出现之时,她已一闪而过,直接飘向他的身后,凝神静气的随时准备出手。 “警觉极高。” 李敢再次给出一个评价,不过此时他全身放松,双手一摊,显示他没有丝毫的敌意,然后笑着说道:“李某乃此间的坊主,还请两位不要伤了和气。” “坊主?” 女子对他上下打量着,心里突突的一跳,暗道:好英俊的小郎君,然后目光流转,霞飞双颊。 不过她戴着面纱,李敢并未发现她的异常,而是招手让仆役过来,轻声交待几句。 很快,几名仆役捧着两只托盘走了出来,托盘上边放着的是几锭黄澄澄的金锭。 李敢笑了笑,说道:“本坊多有不周,此物当是赔罪,还请收下。” 女子侧着头,打量了一下李敢,再瞟了一眼金锭,然后嘻嘻一笑,说道:“正好,刚够我买衣裳的钱。”说完之后,头也不回的走出赌坊 她的三名手下急忙跟上,临走之前不忘把金锭也带走。 他们的主人说了,这是买衣裳的钱。 这一战,双方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力道之大,身法之妙,攻击之凶险,让在场的赌客们看得惊心动魄,此刻见女子离去,不由失望的连连叹息。 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之人。 亡波的赌瘾极大,打完架之后竟然再次坐回到赌桌之前,再次开始新一输的牌局。 “小!” 亡波大叫一声,把李敢赔给他的十两金子当作筹码,一次性全押了下去。 李敢呵呵的笑了几声,不再理会,转身回到三楼。 亡波是他的目标,但刚才的接触已经够了,如果想着趁热打铁,最后得到的也许是鸡飞蛋打。 很多人看到的只是猎豹的冷酷和凶残,没注意到它在进攻之前的谨慎和试探,李敢认为亡波就是一头冷静的猎豹,不出手则已,出手则石破天惊。 这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不过此时风永正紧紧的跟在亡波的身边,不断的忙东忙西,热心体贴的服务着。 “希望他能成功。” 李敢笑了笑,转头对站在他身后养同吩咐了一句:“留意一下那名女子。” 养同的身手敏捷,性格偏向于阴柔,李敢计划以他为首组成暗部,负责处理一些秘密的事情。 第二天,李敢原来想睡一个懒觉,但赌场上的喧哗把他吵醒。 “这些赌客也真的是精力充沛。” 李敢无奈的从床上爬起来,正要洗漱,才记起风永跟着亡波走了,养同也在暗中潜伏,茅兆则是重伤未醒,自己的身边竟然是一个人都没有。 “呵呵,学懒三日,学勤三年,这句话果真不错。”李敢一边自嘲的笑着,一边自己动手。 街道上已经是一片繁忙,有卖烧饼子的,一文钱两个,不少人喜欢到这里来,一碗清水一只烧饼子就是一顿早饭。 还有一个卖烧竹鼠的,把笼子里的老鼠活生生的丢在滚烫的水里烫死,然后去毛开膛,再用竹串子叉着放在火堆早烧,虽然手法残忍,但烧肉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突然,李敢的目光一凝,快步走到过去。 这是一间临街的店铺,门面足足有十步之宽,店里的面积极为宽敞,让李敢惊讶的是它所卖的东西,竟然是海鱼——咸的海鱼干。 可乐邑位于内陆,有的只是江河里的淡水鱼,这些海鱼肯定是从其他地方来的。 而且,不说这鱼,就凭这鱼干表面上的这层厚厚的盐,就是价值不菲。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晒盐技术还是十分落后。 高档商品!难道用得起如此大的店面。 李敢喜欢吃鱼干,不过他喜欢的是淡晒鱼干,放点猪肉和配料进去一起煮,就是一道极品的美味。 李敢左右看了一眼,并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其实很容易理解,用盐腌制的鱼不容易变质腐坏,能够保存很长的时间;而淡晒鱼在制作过程中,干燥和防蝇环节比较麻烦,也许是现在的人还未掌握这技术。 “看来想要好吃的,还要自己动手。” 李敢失望的摇了摇头,就想离开。 “没有喜欢的东西?最近我很是缺钱呢,你就买一点吧。” 声音清脆动听,声调中带着一股软软的呢侬,泌人心肺。 第57章 我叫赵蝶 李敢蓦然转身,只见一名女子正袅袅婷婷从门外走了进来。 “怎么是你?”李敢惊讶的问道。 来的正是昨天在赌场里打斗的女子,只见她换了一身红色的衣裳,腰间绑着一根紫色的腰带,衬托出她火辣的好身材。 咸鱼西施? 李敢的脑海中闪出一个名词,然后忍不住的露出一丝笑意。 “咦?有什么不对吗?” 女子很敏感,疑惑看了李敢一眼,再轻轻拉扯着自己的衣裳。 “哈,不是。”李敢被她紧张兮兮的表情逗乐了,“只是想起了一件有趣的往事。” “哼,”女子不高兴了,“取笑我对吧。” “没有啊。”李敢连连摇手,“只是感觉象你这样美丽高贵的女子,不应该出现在一间卖咸鱼的店铺里。” “你没见过我的脸,如何知道是美还是丑?”女子反问了一句,不过听到李敢的称赞还是让她很开心。 李敢当然不会说不用看脸啊,只看你的身材体态,还有会说话的大眼睛,就知道是一位难道的佳人。 李敢正要转移话题以避免当前的尴尬,却听她突然说道:“倒是你,如果穿上女装,将会羞煞多少佳人。” 呃...... 李敢差点被她的说话呃叉了气,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的长相秀美,肤色如玉,但笑话他的都是霍去病这样的熟人,被一个陌生女子直接说出来的,还是第一次。 “咳咳,”李敢连咳几声,急忙转移话题,“这店是你开的?” “对啊,海鱼,没见过吧。”女子骄傲的一仰头。 呵呵,这女子还挺自恋的。 李敢笑了,决定打击她的自信,于是说道:“我喜欢吃鱿鱼丝,淡晒的,你的店里有没有?” “咦?挺内行啊,”女子诧异的说道。 这一下,真的把她镇住了,鱿鱼属于深海,普通人别说见过,根本是听也没听说过。 李敢笑了笑,转身离开。 这女子任性、自傲,而且武功高强,这是一个神秘而危险的人物,李敢不想与她深入接触。 “喂...... 喂!” 女子连叫几声,眼见李敢头也不回的走了,只得狠狠的跺着脚。 她出身高贵,又是貌美如花,一直以来受尽万般的宠爱,所有人在她面前都是唯唯诺诺的,不敢稍有怠慢。 李敢这般掉头就走,仿佛走慢了会损失一块肉的一般,让她感觉受到了耻辱。 “哼,岂敢如此待我?”女子越想越是气愤,“不把你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我不姓赵!”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要找李敢实在太容易了,到了下午,她直接跑到可乐赌坊,指名道姓的要见面。 李敢磨磨蹭蹭了半天,最后还是请她进入三楼。 “你是汉人?”女子终于说出了心中的疑惑:“这赌坊是夜郎人开的吧,为何你是坊主?” “呵呵,这有什么奇怪,夜郎的丞相也是汉人。” “我知道啊,但这与你有关系吗?”女子反问着,突然一拍手掌,嘻嘻一笑,“明白了,你是曾乐的郎君。” 你还真的是异常天开! 李敢哭笑不得的想着,随意的斜倚在椅子上,不再理会她的胡闹。 但他的故作姿态,更加吸引女子的争强好胜之心。 “喂,问你话呢?” “不是!”李敢不好气的回答着。 “哦,”女子突然恍然大悟,“我记起来了,你说过姓李而不是姓曾。” 突然间,发现李敢又对她不理不睬的,不禁恼了,大声问道:“喂,问你话呢,你到底是谁?说啊!” “此间的坊主。” “废话,” 李敢的敷衍让她更加的不满,突然大声说道:“不理我对吧,信不信我把这破赌坊买下来!” “行啊,一千金。”李敢随口的回答。 “成交!” 女子豪爽的一挥手,然后才察觉到不对,急忙说道:“喂,我是连人带物一起买啊,哼哼,包括你!” “废话,我不是奴仆!” 女子一窒,随则恼怒的叫道:“我去找多同,让他把你变成奴仆!” “咦?”李敢十分诧异的回过头。 多同是夜郎国的六皇子,是犍为郡的多同令,位高权重,可不是一般人说见就见的。 “你是谁?”李敢的表情渐渐变得严肃。 原本以为她出自商贾之家,但她说见多同似乎是易如反掌的样子,引起李敢的怀疑。 不对,还有曾乐,她似乎也认识。 “我叫赵蝶!终于怕了对吧?” 见到李敢紧张的表情,女子开心的咭咭娇笑,不过,立即察觉到不对,急忙说道:“喂,快点忘记我的名字,听到了吗?快点忘掉!” 李敢被她逗乐了,呵呵的笑着,说道:“我根本没记住。” 赵蝶又不傻,当然不信,一双在眼睛死死的瞪着,但拿李敢没有丝毫的办法,最终只能恨恨的说道:“不行,快说你的名字!” 一副致死不肯吃亏的样子。 “李敢。” 这名字又不是什么秘密,于是很随口的说了。 “李敢......?” 赵蝶似乎在那听过这名字,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此时,亡波从门外走了进入,走到他习惯的位置上坐下,然后大呼小叫的开赌。 李敢的注意力立即被他吸引了过去。 赵蝶在旁边左瞄瞄右瞄瞄,然后恍然大悟的说道:“原来你想对付他啊。” 李敢吓了一跳。 这可是一个秘密事件,金竹多次吩咐过要慎重再慎重,想不到只是小小的一次分神就被别人勘破到意图。 这赵蝶到底是谁啊,略显幼稚,却有很好的观察力,一会儿刁蛮,一会儿天真,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 “他是重要客户啊,关注一下很正常吧。”李敢装作很随意的解释着。 “我也是重要客户!”赵蝶咬着牙说道,说完还瞪了他一眼。 “呵呵,”李敢笑了,“我对你够关注的了。” 赵蝶一愣,随则微垂着头,过了一会,竟然“噌噌噌”的跑下楼,大大咧咧的跑到亡波的赌桌上,大叫:“来,我也赌,开,快开!” 李敢再也忍不住的哈哈大笑。 这完全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小女孩啊。 接下来的几天,赵蝶天天往可乐赌场跑,每次到来之后也不找李敢了,直接跑到与亡波的赌桌前,然后大赌特赌。 而且她的赌运特佳,有一天竟然赢了亡波一万金。 看到她洋洋得意的样子,亡波的目光不断闪动。 一万金他还输得起,他在乎的是这女子到底是谁,为何每天盯住自己不放? 不对,难道她有所图谋? 第58章 初现端倪 月黑风高,深夜的寒风有一种透骨的冰冻,街道上一片寂静,普通人家早早钻进被窝里去了。 这时,可乐赌坊里突然窜出一道人影,他在屋顶上跳跃,轻如狸猫,动如脱兔,行动间悄无声息。 正是李敢,他决定亲自出手了。 这几天,亡波天天都会去赌钱,李敢没有停止对他的观察,但一无所得,而养同潜伏侦察,却根本接近不到亡波的身边 亡波所住的是一套占地三亩的院子,各种守卫力量不下二十人,有一次养同刚刚跃上围墙,迎接他的竟然是一波猛烈的箭雨。 唯一有用的信息还是风永传回来的,但只是最外围的房屋布局和暗哨的位置,至于亡波卧室附近的二十米之内,外人根本无法得知。 李敢的速度极快,转眼间,越过几条街道之后,然后躲藏的一处屋檐之后,小心翼翼的观察着。 “左侧。” 李敢暗中记住养同所说的路线,飞身一扑,身体贴在围墙上,双手用力,身体一跃而过,然后把身形隐藏于一片树影之中。 整个院落,大大小小有着十余间房屋,除此之外,地面是一片草地,这倒是有利于李敢的潜入,但几处的池塘和人造小河,却给他行动增添不少的障碍。 “右侧。” 李敢正要行动,突然心有所感,在一瞬间强行停下身形。 果然,几个呼吸之后,转角处出现了几道人影。 原来是流动的守卫。 李敢吓出一身冷汗,再也不敢冒然行事。 半晌之后,李敢再次前行,走了几十步之后,突然听到一阵隐约的呼喝声,于是蹑手蹑脚的再往前几步,侧耳倾听。 是几人在猜拳喝酒。 他们把声音压得很低,但在夜深人静之时,还是依稀可听。 房子里,几个人一边喝酒一边赌博,非常的热闹。 只听一人说道:“说起来还是可乐赌坊里的酒好,好喝还不上头。” 另一个人并不相信,立即问道:“跟着三王子,你敢喝酒?” “呃,还真有,有一次三王子输红了眼,然后我趁机的喝了几口。” “输红了眼?” 另一个沙哑的声音插口道:“三王子的赌术高明,谁能如此厉害让他惨败?” “不知何处蹦出来的一个婆娘!” “哈哈,婆娘?她不是自动送上门么?迟早三王子会把她扛回来当小妾。” “都打不过人家......” “打不过?” 几个声音同时发出惊呼,看来他们对自己的王子很是崇拜。 李敢侧耳细听了一会,听他们说来说去的都是一些吃喝玩乐的事情,并无自己想要的东西,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一个人说道:“明白了,三王子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 另一个人并不同意,“为何?三王子还怕打死那婆娘不成?” 沙哑的声音又插了一句,“就是,三王子连长公主都敢刺杀,还怕一个臭婆娘?” 李敢心中一震,原来在夸都河滩出手袭击的人真是亡波。 正在这时,突然一声断喝“谁!”然后从右边的阴暗处冲出几道人影。 原来是李敢听得入神,一直潜伏不动,却被巡逻中的守卫发现了。 李敢一惊,从地面上一跃而起,正想循原路返回,却发现已经另有一路人马对他迂回包抄。 “有刺客!”守卫们高声示警着。 李敢的身形一动,立即被发现,一时间,示警的声音此起彼伏。 李敢心中大急,这里的守卫太多了,根本不是养同所说的二十人,而是不低于四十。 李敢武功再高,也不敢面对如此众多的敌人,况且,对方还有一个与他不相上下的亡波。 跑! 李敢在敌人的重重包围之中亡命飞奔,突然见到一片矮小的树林,心中不禁不喜。 天助我也! 李敢一个窜身跃到树影里,猫着腰尽量隐藏身形,但他并未停止前进,而是不断的变换路线,继续飞奔。 有人叫道:“把这片树林包围起来!” 正是亡波。 这些守卫都是精锐,行动间步伐整齐,忙而不乱,听到指挥,立即分成几路扑了过来。 此时,李敢已来到了围墙之下,双腿一撑,提身跃向墙头,眼看就能脱离敌人的包围,突然一道急促的风声疾击而来。 有人! 李敢大惊失色。 敌人太阴险了,瞅准他的身形将落未落之时,突施袭击。 “谁!” 李敢怒叱着,但丝毫不敢怠慢,右脚往围墙上一踢,借此力量,把身体硬生生的向左横移几寸,总算暂离险境。 但是,他没有任何的庆幸,因为敌人的攻击又到了,来的是极其简单的一拳,但那扑面的拳风让李敢不敢硬接。 不过,李敢已经在墙头上站稳了脚跟,于是急退一步,避开敌人的锋芒,然后右手化拳为掌,往前一伸,正搭在敌人的拳头之上。 “下去!” 李敢怒吼着,用力一扯,想把敌人扯下墙头,却发现对方如生了根的大树,纹丝不动。 亡波! 李敢看不清楚敌人的面目,只凭对方这强横的力量,就知道除了亡波,再无他人。 突然间,李敢的内心蠢蠢欲动,他已经很久没有痛快的打上一架了,遇到难得的对手,突然觉得手痒痒的。 但他立即强行压下这荒唐的念头,因为大批的守卫已经赶到,更多的人从四面八方的围上来,李敢就算再傻,也不会留下来等待别人的围殴。 亡波拳出如风,“砰,砰砰!”连出三拳,把李敢打得连连后退,但李敢正好趁这机会,身形一飘,然后转身逃窜。 “逃跑?休想!”亡波冷哼着,从后边急起直追。 近来一段时间,他是诸事不顺,不但被父王怒斥了一顿,好不容易跑到可乐来散散心,又遇上那个极度可恶的婆娘。 输钱事小,主要是心里闷得慌,问题是那婆娘的武功又高,要打架又是分不出胜负。 于是,眼前这小刺客就成了他最好的出气筒。 李敢一直在逃窜和闪避,未能显示真正的武功,所以让亡波把他当成了小虾小鱼。 亡波在后边紧追不舍,李敢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未甩开敌人之前,不敢往赌坊的方向跑,于是顺着南方快速飞奔。 但亡波的速度一点也不慢,已经跑过几道街口,还是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这样下去可不行。 李敢扫了一眼周围的建筑,发现左前方有一个宽敞的院子,里边假山凉亭,绿树红墙,正是一个隐藏行踪的好地方。 “嗖~” 李敢快速的窜了过去,然后在各种建筑间以蛇形前进,果然,跟在后边的亡波很快就失去了目标,到处乱窜。 两人的追逐惊动了这里的守卫,突然间,示警之声大作,十几道人影从暗处冲了出来,对两人展开了拦截。 这些人竟然有着很不错的身手,最厉害的两个,行动敏捷,步伐如飞,至少算得上二流的高手。 不过李敢跑在最前边,早已脱离了那片建筑的范围,倒是亡波被守卫拦了下来。 听到身后纷乱的打斗声,李敢笑了,心想你们打吧,阿耶要回去睡觉了啊。 正在这时,他依稀听到有人问道:“孙叟,何事喧哗?” 这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声音娇柔动听,而且让李敢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不过距离太远,听不清楚到底是谁。 第59章 错点鸳鸯 这是一次失败的行动。 行踪被发现,让亡波提高警觉,让下一步的行动增添难度。 唯一的收获就是确认亡波正是夸都河滩的袭击者。 第二天早上,李敢正在总结昨晚行动的得失,赵蝶“噌噌噌”的跑上来,黑漆漆的大眼眼瞄呀瞄,仿似在看什么珍稀动物一般。 “下去赌你的钱!” 李敢被看得挺尴尬的,直接开口赶人。 赵蝶咭咭一笑,突然问道:“说,昨晚是不是你?” “昨晚是不是我?”李敢哼哼的笑着,“小娘子,这话你不能说知道吗?别人听到会误会的。” “呸!”赵蝶啐了他一口,不再绕弯子,“昨晚亡波家里闹鬼啦,说,是不是你?” “呵呵,我又不是鬼。” “哼,休想瞒骗我!盯着他不放,武功又高的除了你还有谁?” “不是有你吗?” “我没有盯他,只是看他不爽。” 李敢当然不会承认,于是装作不耐烦的说道:“喂喂,你有完没完?有空去赌几手不好吗?快去快去。” “哼!” 赵蝶恼怒的哼了一声,昂首挺胸的下楼,又找亡波赌钱去了。 其实亡波怀疑的也是赵蝶,因为他到可乐之后一直谨小慎微,除了赌还是赌,并没有惹事生非,所以,他想不到还会有谁半夜三间的跑去找他麻烦。 “你想如何?”亡波的目光中闪烁危险的光芒。 赵蝶一点也不惧,朝着他下巴一翘,“哼哼,我想赢光你的钱!” “只为钱?”亡波不信,“那为何夜闯我的府邸。” 赵蝶不乐意了,“说谁呢,我才不去你那破地方。” “不是你?” “废话!” “好,一百金,下注!” 亡波说着把桌面上的钱全推了出去,然后两人又开始新的轮的豪赌。 李敢在上边看得一清二楚,心里对这女子越来越好奇了。 她到底什么身份?虽然卖咸鱼很赚钱,但也不会财大气粗的随手一百金的豪赌。 而且,她的武功高强,还有那些仆从。 这几天李敢一直在细心观察,她除了那三名曾经出现、被亡波几招打败的仆从,还有两人一直躲藏在人群之中,只是一直按兵不动。 这两个才是真正的高手。 种种迹象都是显示着她的身份远不是表面的简单,只是,李敢一时之间想不到汉国有那一个姓赵的豪门高弟。 这是一个来历神秘的女子,也是一个蛮任性的女子,但她还略带天真的举动又叫李敢哭笑不得。 “还是亚朵的直率更加可爱一些。”李敢作了一个简单的比较。 镡封县已成为亚朵的封邑,不过管治权还是属于县长步均。 亚朵享受的只是它的税收。 反正,所谓的封邑只是名誉上的东西,很少有大臣或者将军会到自己的封邑里去。 但亚朵偏偏去了镡封县。 “翁主。” 黑梢与羽大行礼之后,带着亚朵巡视军营。 接理说,她并没有军权不能到军营,但镡封军营有一个特殊性,这里边有一支金竹长公主的邑兵。 这支部队原本是前来支援李敢的,但李敢离开之后邑兵并未离开,更奇妙的地方是,不管是长公主府还是苗王府,竟然没有一个人提起这件事情。 所以,亚朵此行的目的是慰问这些邑兵……这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要知道,她除了是苗王府的翁主,还是金竹长公主的义妹。 这时,暴土快步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埋怨道:“羽大,做人不地道啊,亚朵翁主来了都不告诉我一声。” 说完朝着亚朵认认真真行了一礼。 亚朵笑着点头,“李敢一直称赞暴土屯长的勇猛无匹呢,说你的士兵能够以一当十。” 暴土咧开大嘴,得意洋洋的笑了,还朝着羽大大声的显耀。 不过,此时的羽大对他视若不见,心思全被亚朵身后的一个人吸引住了,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一眨也舍不得眨。 正是西兰。 她也跟着亚朵过来了,不料遇上了羽大这样的傻大个。 “喂,再看我扣掉你的眼珠子!”西兰恶狠狠的恐吓着。 不过她的性格温婉,声音动听,根本没有多少的威慑力。 这一下,羽大更是干脆了,“滴嗒”一下,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滴。 这傻乎乎的样子让西兰再也忍不住了,“嗤”的一下笑出声来。 “你喜欢西兰?”亚朵也忍不住笑了,说道:“行啊,我作主,让你们俩成亲怎样?” 哗! 在场的人都惊住了。 黑梢是乐观其成,暴土则是一脸的羡慕,主要是西兰的身材火爆,为人却正好相反的温柔似水。 凭这剧烈的反差,就是一种极度的诱惑。 羽大连滚带爬的来到亚朵的身前,焦急的问道:“我没听错?你说的是真的吗?” 还在夜郎王都的时候,当他第一次见到西兰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但当时以为她是李敢的待妾,所以只好把爱意抑压在心底里。 不过后来李敢亲口中否认,让他再次产生了希望,想不到亚朵更是爽脆,直接作主,玉成其事。 再看西兰,完全呆住了,半晌之后才醒觉过来,大声惊叫道:“翁主,不可!” “别害羞啊。”亚朵笑了。 李敢临走之前,多次交待她不要放松对镡封兵营的联系,而兵营中的焦点人物当然是黑梢和羽大。 想不到羽大竟然喜欢西兰,这算是最好的联系纽带了。 在她认为,变可是一件大好事。 羽大身为屯长,假以时日,未尝没有更进一步一可能,配上西兰是绰绰有余的。 而西兰的推辞,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害羞而已。 于是,亚朵心里喜滋滋的,正要转身回答羽大的说话。 突然,西兰“咚”的一下跪在地上,斩钉截铁的说道:“翁主,我不嫁!” 亚朵一惊,伸手把她拉起来,轻声问道:“这是为何?” 西兰惨白的脸颊上飞起了一丝红晕,一声不哼,只是用力的摇头。 一旁的羽大已经傻掉了,他从高兴到失望,只是一瞬间,这巨大的落差直接把他击跨。 “为何?你看不起我?” 羽大喃喃的说了几句,突然发出“啊!”的一声音嚎叫,从地上一跃而起,向外飞奔。 黑梢双眼中充满着担心,但亚朵就在面前,他不敢追出去。 亚朵的脸色变幻不定,以她现在的地位,当然可以一个决定就让西兰出嫁,但是,她不想做这种强人所难的事情。 她与李敢也是屡以经磨难最终修成正果,就算这样,金竹的那份手谕一直晃荡在她的脑海之中。 这就是亚朵一直不敢回夜郎王都的原因。 将心比心,今日她也不想让西兰重蹈覆辙。 “黑梢,你去把他找回来!”亚朵淡淡的说道。 今日之行,本来想帮李敢拉近兵营的关系,想不到弄巧反拙了。 “李敢一定会骂我笨吧。” 亚朵苦笑着摇头,却不知道此时的李敢正焦头烂额的,那里还有心思去骂人。 第60章 大变活人 “喂,等我!” 赵蝶跟在李敢的身后大声叫道,见他不理不睬,顿时恼了,俯身捡起一块石子扔了过去。 李敢的听觉敏锐,闪身避开。 赵蝶还要继续,李敢已转过身对她说道:“有好吃的烧饼,想不想要?” 赵蝶的脸色立即由阴转晴,用力的点头。 店主名叫聂风,是一个汉人,年约三十,他做的烧饼用料实在,做出的饼子爽脆可口,李敢几乎是隔天来吃一次,一来二往的两人就变熟悉了。 见到李敢找了张桌子坐下,聂风微笑着拿起一个烧饼走了过来,然后回头叫了一声:“聂仲,去给李郎君买一碗羊粥。” “两碗。” 李敢看了正在好奇地东张西望的赵蝶一眼,笑着帮她也要了一碗。 羊粥乃用羊汤熬粥,再加上切成糜状的山羊肉,香甜可口又略淡淡的羊膻味,很是特别。 咬一口烧饼喝一口羊粥,是李敢最喜欢的吃法。 不过这里只卖烧饼,要吃羊粥还要走上几十步。 “接着。”李敢抛出了几文铜钱,从后边冲出一个八九岁的小子,灵活的双手一抄,拿着铜钱欢天喜地的走了。 “这小子!”聂风笑骂了一句,转头笑着说道:“请小郎不要介意。” 李敢笑了笑,粥店挺远的,这一来一回至少一刻钟,总要给一点路费。 “这就是你所说的美味?”赵蝶一副讥笑的表情,“一只烧饼和一碗羊粥,就能熄灭我的怒火?” 李敢头也不回,笑着问道:“你怒了吗?” “呃。” 赵蝶给噎了一下,然后用手一拍桌子,脆声说道:“我怒了啊,很怒,输了三千金能不怒吗?” 三千金?一旁的聂风连连苦笑,自己不知道要卖几辈子的烧饼还不到人家的一个零头。 李敢哈哈一笑,“这钱是你自己输的,再说,你要发怒也要看对象啊,冲我生气?找错人了吧。” “哼,一点也不错,如果不是你开的破赌坊,我能输钱吗?不行,你要补偿我!” 这话说得好象还有点道理,李敢笑着点头,说道:“我不是请你吃烧饼了吗?” “三千金就补偿一个烧饼?”赵蝶的鼻子都气歪了。 “一个少了吗?那两个,明天我们再来吃。” “废话!”赵蝶决定不与他胡扯了,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你要赔偿我一间赌坊!” 李敢连连苦笑,“有这样狮子大开口的吗?” “瞧你怕的!”赵蝶一副鄙视的口气,“我出资,你帮我开,嗯,可以给你一成。” 李敢急忙争辩:“现在这间我占三成啊。” “但你欠我钱!” 这那跟那啊,怎么变成欠你钱了。 李敢直翻白眼,觉得不能再争下去了,否则说不定会被说成她家的仆从,于是高声问道:“我的羊粥呢?咦,怎么聂仲还未回来?” “也许是给什么事情耽误了吧。”聂风正在忙碌,头也不抬的回答了一句。 此时的聂仲,正在一个玩百戏的摊子前,目不转睛的看着。 这里的表演太神奇了,不但会吞刀,会喷火,据说正在表演的是屠人。 只见从后台走出一位青壮,他的眼角往下吊,呈现出一副凶恶相貌。 也不知他嘀嘀咕咕的说了几句什么,然后有人从后台推出一只硕大的箱子,有两个人抬着一名娇小玲珑的女子走了出来,不顾她的挣扎把她塞进箱子里。 凶相男子“乒乒乓乓”的擂了几下胸膛,大声说道:“我要把她切成两段,你们怕不怕?” “不怕!” 聂仲夹杂在观众之中,高声回答着,双眼之中充满着渴望。 凶相男子哈哈的笑了几声,举起一把大砍刀,“刷”的一声,把箱子剖成两半。 箱子里传出了一声尖锐的惨叫,还有一滴一滴的鲜血流了出来。 “这,真的杀人啦?”聂仲学得心肝都快跳出来了,又是刺激又是害怕。 在一片尖叫声中,凶相男子让人打开已经断成两半的箱子,这时候,奇迹出现了,每半个箱子竟然各自跑出一名女子。 两女站在台上,娇笑声声,最奇妙的是她们长得一模一样,就象男子的那一刀有着神奇的魔力,把一个人变成两个。 “哗,神奇!”观众们沸腾了。 “这百戏还是大变活人啊。” “如果再把她们放进箱子,多切一刀,会不会出来四个人?” “不知把铜钱放进去,是否也能变。” 众人哄叫着,不断把打赏的钱往台上抛,同时高声叫再表演一个。 他们还未看过瘾呢。 这时,凶相男子推出一个更大的箱子,大声说道:“这一次,需要几名孩童帮忙,谁想参加的速速上来。” 聂仲的胆子大,“噌噌噌”的第一个冲了上去,有他带头,几个童子纷纷挺身而出,很快,台上已排列着十几人。 “人太多了,只需六个。”凶相男子随手指着出六个人,然后把其他的人全赶下台。 “不要眨眼啦,最精彩的节目即将开始”男子吆喝着,让几个童子钻进了箱子之中,然后盖上盖子,还用钉子封闭。 聂仲与其他五个童子一起,一开始大家嘻嘻哈哈的,全都觉得很有趣,但等到箱子盖好的时候,里边变成一片黑漆漆的很是吓人。 有些人就开始怕了,用力的拍打着侧壁,叫嚷着出去。 但他们的声音全被外面的喧哗声所掩盖。 “看好啦,看好啦!” 箱子外面,凶相男子手持一块巨大的黑布,手舞足蹈了一翻之后突然往箱子一盖,等到下边的观众叫喊到力竭声嘶,手中的铜钱也扔了一遍又一遍,才双手一拍,大声吼道:“开!” 观众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看着他缓缓的拉开黑布,再打开箱子,然后......看到的是空无一人。 箱子里的六名童子,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就没有人进去过一样。 “太厉害了!” 观众用力的拍打着手掌,双声呐喊着,然后再次扔出一波铜钱。 “这是我见过最厉害的百戏!” “是啊是啊,百戏看得多了,但从来没有一个有这样精彩。” “刚才把人截断,一个变俩已经很精彩了,想不到还能把人变没了。” “好象神仙一样!” 这些人兴奋的大喊着再表演一个,不过这一次百戏团的人只是上来行礼谢幕,然后在大家的欢呼声中收拾工具,转身离开。 所有人还在议论着刚才的精彩表演,没有人注意到进入箱子的六名童子,并没有回来。 第61章 贪心的拐子 坡前村,位于可乐城西面约五里,村后是一个山坡,树高草密,是村里人打柴狩猎的好去处。 村前是一条小河,河水清凉,鱼虾跳跃,河上有一条三步宽的木桥,桥的另一端是通往可乐城的道路。 村子里有着三十来户人家,平常时候,打到的猎物、种出的果菜可以到可乐城卖出一个好价钱,,所以,每日的早晨是最繁忙的时候。 但今日却是一反常态,除了偶尔的虫鸟鸣叫之声,整个村子一片寂静。 村子里最大的院子里,正停靠着三辆马车,它们的车厢是封闭的,外边还遮盖着一层厚厚的黑布。 不过院子的大门紧闭,外人无法得知这些神秘马车的用途。 即使这样,每架马车这边还有一个人在把守。 “邴奉,我们今日要走了对吗?”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 这个人身上穿得臃臃肿肿的,但即使这样,他还是身份蜷曲着,借着马车遮挡风寒。 一个高亢的声音答道:“这可说不准,首领要凑足三十人再走,今日一早伊榆带人往城里去了,能否离开,就看他们能否抓到人。” 话音刚落,突然笑着说道:“你看,刚说到伊榆呢,就回来了,走,开门去。” “希望能抓到人,”臃肿男子苦着脸说道:“再过几天,村子里的尸体都发臭了,不能再呆。” “这倒不怕,这大冷天的,没十天半月不会变臭的。”邴奉随口的回答着,走过去打开院子的大门。 臃肿男子最是心急,还未等进来的马车停稳,立即问道:“伊榆,今日有入货吗?” “有,抓到六只嫩羊,正好凑足头领所要的数目。” 刚回来的马车上跳下来一个人,正是在可乐城里表演百戏的那个凶相男子。 原来他就是伊榆。 “那就好。”臃肿男子高兴的搓着手,走过来揭开黑布的一角,朝里边瞄了瞄,才放心的点头。 “瞧你这熊样!”伊榆骂了一句,“天天喊要回去,舍不得家里的婆娘吗?” 邴奉嘿嘿的笑着,“伊榆,你不知道吗?牛贯上月刚娶了一房小妾,那个妖娆的样子,真的太诱人了。” “嗤,”伊榆很是不屑,“只要这批货脱手,还怕没女人?” 牛贯正要说话,屋里有人推开门,皱着眉头说道:“就不能轻点声吗?” 然后目光一扫,看着伊榆说道:“有货对吧,那行,把地窖里的人也装上,吃过午饭之后离开。” 这人长得慈眉善目的,说话也的声音也不高,但在场的人没有任何一个敢插嘴的,只是一个劲的点头。 车厢里,聂仲的眼睛睁开了一道缝。 其实他早就醒了。 被骗进箱子里之后,立即知道遇上事情不对,但他并没有象其他童子那样的呼喊和挣扎,而是偷偷的躲在一个角落里,到后来贼人洒进来一把粉末时,其他的童子全昏迷过去了,但聂仲早有准备,用衣服捂住了口嘴. 他吸入的量少,醒得也就快一些。 他一动也不敢动,因为他知道,能够逃跑的机会很少很少,所以他在等,等待着一线生机。 这时,三位贼人转身走进屋内,推开一口放置在大厅右角的水缸,再抽出几块木板,露出了一个幽暗的洞口。 他们顺着梯子往下走,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宽敞的地窖。 “这次的都是好货啊。”伊榆呵呵的笑着。 这地窖里,二十多名孩童被绑住手脚,嘴巴被堵住,似乎货物一般随意的丢在一起。 他们有男有女,小的四五岁,大的十二三岁,眼见有人进来,急忙咽鸣着向后退缩。 “别怕,”邴奉呵呵的笑着,“只要乖乖的听话就不会被打。” 说完伸手抓住一个男童的衣领,提起来就往外走。 牛贯则是淫笑着,走到一名女童的身边,右手一搂,揽住她的腰,把她抱起来之后也跟着走出去,走路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也不闲着,伸进女子的衣服里乱摸乱捏。 这女童约十岁,挣扎了几下,但牛贯在她的屁股上抽了几下之后,她就安静下来了,只是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滴。 “快点!”伊榆在后边催促着,脸上满是不耐烦的表情。 他就不明白一个还未长开的女童有什么好摸的。 正在这时,从他身后冲过来一道人影。 伊榆一惊,刚刚转身,那道人影已经抢走了他腰间的短刀,然后用力的往下插。 “啊!”伊榆惨叫,扔下手中的提着的童子,捂住鲜血飞溅的伤口。 直到这时,他才看清楚,袭击他的人正是那名年龄最大的小子。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把绑住的绳索挣开。 牛贯距离不到五步,听到惨叫声立即转身,首先眏入眼帘的却是一片雪白的刀光。 “该死!”牛贯狠狠的骂了一句。 他的反应很快,竟然把手中的女童挡在身前。 刀光快速回撤,然后斜掠,牛贯只得侧身躲避。 袭击者要的就是他的闪避,立即趁此机会,从他的身边一闪而过,冲出了地窖。 邴奉是走在最前面的,但他走得快,此刻正在把手里提着的童子往马车里塞,听到牛贯的惊呼之时,已经来不及转身拦截。 “嗖~” 袭击者的速度很快,毕直往大门冲去。 直到这时,邴奉才发现刚才开门让伊榆进来之时,竟然忘记了开闭。 “坏了!”邴奉惊叫,立即一边示警一边往外追。 这时,牛贯从地窖里爬上来了,室内也冲出了几个人,一起向外急追。 他们做的是拐卖人口,赚的是黑心钱,见不得半点光,如果被那人逃脱,他们将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别说能赚钱了,能否活着离开可乐邑都很难说。 “机会!” 聂仲想着,突然爬起来,钻出车厢,然后悄悄的溜出了院子。 也算他幸运,邴奉刚打开的正是他所在的车厢。 但很快,他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这村子后面是山坡,山坡上崎岖难行,村子前边只有一条桥可以出去,但桥上正站着一名贼人,也不知为什么他停下来不往追了。 此时却成了聂仲越不过去的障碍。 “只能躲起来了。” 聂仲心想着,悄悄的爬进离得稍远的一户人家,然后见到了骇人的一幕。 这户人家一共三口,一对年轻的夫妻,还有一个不满一岁的小孩,竟然全被杀死,尸体被随手丢弃在门槛边。 这是一伙灭绝人性的贼人! 这时,传来了一阵喧哗声,其中夹杂着几句的打骂,想来是逃跑的小子已经被贼人抓了回来。 聂仲知道自己没有更多的选择,一咬牙,从尸体上跨过去,找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躲好。 “呵呵,冷静机智,很不错啊。” 一个人笑着称赞,声音不急不缓的,很是和蔼。 第62章 慈祥的老翁 聂仲大惊,转头一看,只见门外站着一位老翁,笑眯眯的,脸上全是慈祥的微笑。 “阿翁。” 聂仲轻松的打着招呼,其实已经紧张的直冒冷汗。 贼人把这户人家全部杀光,甚至连未满一岁的小孩也不放过,可以想象他们的凶残,怎么可能放过一名老翁? 这时,老翁笑眯眯的走过来,一步跨过门槛,对一旁的尸体视若不见。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村民。”聂仲惊惶的后退了一步. 他记起来了,老翁的声音正与贼人头领相同。 “呵呵,别怕。”老翁温和的笑着,缓缓的向聂仲走去,仲出右手,温和的说道:“走,跟我走,我送你回家。” “不用!”聂仲继续退,但很快被身后的墙壁挡住。 眼见老翁步步逼近,聂仲避无可避,只得低头前冲,想从侧边溜出去。 这老翁看似年迈,但动作去是快捷无比,右掌往下一沉,抓住了聂仲的头发。 聂仲拼命挣扎,但他手短脚短的,力气又小,所有的努力只是徒劳。 “呵呵,”老翁笑了,“调皮的孩子会受到处罚哦。” 话未说完,左手在聂仲的脖子上一捏。 聂仲的身体立即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气,但皮肤却变成敏感异常,就算是行动时衣服的摩擦,也让他感觉到针刺一般的疼痛。 “啊!” 聂仲惨叫着,眼前这和蔼可亲的老翁,在他眼中变成了歹毒异常的恶魔。 他终于知道,不管自己多么的机灵,多么的隐忍,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全是白费劲。 “阿耶,快来救我!”聂仲痛哭着。 但得到的却是老翁给他的一记大嘴巴。 可乐城里,聂风已经急了,让儿子去买粥,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粥没见到,人也没有回来。 聂风越想越怕,终于坐不住了,扔下手中的烧饼,遁着儿子出去的方向寻了过去,很快他得到消息:儿子买到粥之后,看百戏时为了配合表演,自己钻进箱子,之后再也不见人影。 “喂,说好的羊粥呢?” 枯坐太久,让赵蝶很不耐烦了,于是朝着李敢大发娇嗔。 “住口!”李敢皱着眉头,低吼一声。 他心中不安,脾气也大了。 “你......敢凶我?” 赵蝶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没有受过半点委屈,李敢的这一吼把她惹怒了,双手一拍桌面,倏地站起身,右脚飞起,踢向李敢。 李敢想不到她说变脸就变脸,猝不及防只是仓猝而退。 赵蝶冷哼一声,右拳毕直的击出,却被李敢反手一刁,扣住她的手腕。 “别闹!”李敢急忙说道:“可能出事了,走,跟我去找人。” 这里距离卖羊粥的地方大约两百步,平常的一次来回也就一刻钟,现在半个时辰都过去了,人还没有回来,想来是遇到了麻烦。 不管怎样,聂仲的目的是帮自己买羊粥,总不能说没有责任。 “找人?”赵蝶疑惑,但刚说出两个字就被李敢牵着走。 李敢心中焦急,转眼间走过两百步的街道,首先见到的正是满头大汗的聂风,只见他正在逢人就问:“你见到我家小子吗?窄袖衣裳的,大概到我胸口的身高。” 但得到的全是摇头说没有。 李敢暗暗心惊,心里突然跳出一个可怕的念头。 这时,陆陆续续的也有人出来找孩子了,大家碰面之后才知道,孩子们都是在看百戏的时,躲进箱子之后再没露面过。 “坏了,难道遇上了拐子?” 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句,这让大家更是惊惶,纷纷查问百戏班子的去向。 很快,有人说那批百戏人从东门出了可乐城,之后不知所踪。 出了东门之路有五条,根本不知贼人走的是那一条。 聂风完全是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站在城门之下左看右望的,眼睛都红了。 “分头追!” 李敢说着,拉着赵蝶走最中间的一条路,其他人也纷纷行动,向远方急追。 城门处,突然走出了几个人,当先一个正是亡波,只见他们有的腰佩刀剑,有的手持弓驽,左右张望了一会,朝着李敢所走的道线快步急追。 坡前村的院子里,那老翁舒畅地在树荫下的石凳子上,左手捧着漆杯,一边饮着用水果酿造的甜酒,一边看着手下一个一个的把地窖里的孩童搬上马车。 “头领,准备好了。”伊榆一脸凶相,但走到老头身边时,却是一副低眉垂目的样子,乖巧异常。 “真的准备好了?”老翁淡淡的问道:“保证这次没差错?” 说完手指微微一动,手中的漆杯猝然而碎。 伊榆大惊,“卜”的一下跪在地上,脸色苍白,身体瑟瑟发抖。 别看头领慈眉善目的样子,下手却是非常的狠,上一次犯错的团员就被他用锤子把骨头一节一节的敲碎,然后扔在在荒野里。 无数个夜里,伊榆都会梦中见到那一滩模糊的血肉,听到那个让人毛骨悚然的惨叫。 “我前前后后检查过三次,保证不会错了。”伊榆战战兢兢的回答。 确实,他不顾腰眼上的刀伤,忍着痛跑前跑后的,就是怕再次出差错。 可一而不可再,他已做错过一次,如果再错,即将来临的就是变成一滩肉泥去喂狼。 李敢一路走来,不知经过了多少个叉道,但他记得百戏班子走的时候用的是马车,于是遁着车辙,一路急追。 赵蝶跟在身后,一时抬头看一眼李敢,一时看一下自己的手腕,目光游离,也不知道心里到底在想着些什么。 “咦?前面有条村子!”李敢的欢叫打断了她的思绪。 赵蝶一撇嘴,冷笑着说道:“有村子证明走错路了,你还高兴?” 李敢侧着头一想,她说的也对,百戏的人拐到人之后,第一时间想着的肯定是逃跑,怎么可能躲进村子里呢? “那换一条路追吧。” 李敢说着,正要转身,突然赵蝶“咦”的一声,惊讶的叫道:“有马车出来了!” 马车? 李敢一个激灵,抬头一看,只见四辆马车正从村子里飞奔而出,轰隆隆的,扬起一片尘土。 “截住他们!”李敢叫道。 这些马车全部蒙着一层厚厚的黑布,其内肯定有不可见人的东西,想联想到聂仲等人失踪的细节,李敢立即毫不犹豫的跑到路边搬起几块石头,丢到了路中间。 赵蝶嫌脏,不肯动手,只是淡淡的在一旁看着。 第一辆马车上坐着的正是伊榆。 这一次出来,他们可是大丰收了,身后的马车上足足装载着三十名孩童。 按市面上的价格,小仆一万五,大婢二万,但这一次抓的全是五岁到十岁左右的男童女童,价格还会高出三成。 伊榆等人已经计算着到了蜀中出货之后,每个人能分到多少钱。 “砰!”剧烈的撞击声。 高速的马车撞在扔在路中央的石头上,立即人仰马翻。 李敢站在路边,冷冷的看着,脸色之中,是一种大战来临之前的平静。 第63章 赵蝶的迷惘 杀伐果断! 赵蝶的目光连连闪动。 李敢的外形英俊秀气,但这一刻表现出来的冷酷和铁血的气质,让她想起了一个人——国相吕嘉! 他到底是什么身份? 赌坊之主? 也许这身份只是一种掩饰,其中另有隐秘。 一间夜郎人开的赌坊,却让他一个汉人当家作主,这本来就是一个不寻常。 赵蝶盯着李敢,眼神越来越迷惘。 此时的李敢,早已一个箭步,冲到第一辆马车之前,右拳一击,把伊榆打晕。 只能说伊榆坏事做尽,被霉运缠上了。 他还在地窖里冷不防的被捅了一刀,现在呢?好不容易争取到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抢到了驾车开路的位置,却不幸的遇到了李敢。 “动手!”李敢朝着赵蝶大吼了一声。 马车翻转之后,车厢已经飞扬四散,里边的东西全部显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是七八名被绑住手脚、昏迷不醒的孩童! 此刻的李敢,再也没有任务犹豫,他必须要快,要在敌人没反应过来之前,尽量削减他们的力量。 毕竟,敌人侧翻的只有第一辆马车,后边的三辆在一片忙乱之后,已经稳定了下来。 “谁!”牛贯怒喝。 他怕冷,身上穿着厚厚的衣服,反而减轻马车急停之时所受的伤害,因此第一个反应过来,跳下马车。 见到前边拦路的只有两个人,牛贯因受到袭击的惊恐变成了愤怒,大喝一声,向李敢冲去。 自己十几个人啊,对方才两个人就敢跑来捣乱?是找死对吧。 “膨!” 牛贯顺着身体前冲之力,拳出如风,直击李敢的胸膛。 李敢侧身一闪,右掌搭住他的手腕,然后用力一扯。 牛贯跌了一个狗吃屎,头颅正巧撞在一块石头上,立即晕了过去。 “你阿母!” 邴奉大骂,手中大剑斜斩,要把李敢斩成两半。 他是牛贯是从小玩到大的邻里,小时候一起打架,长大了一起当拐子,干的没有一件好事,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的好。 此刻见到牛贯脑袋流血,生死不知,焉能不怒,一心要把李敢斩于刀下。 他的剑快,但李敢的身形更快,左跨半步,左掌按住剑脊,然后右拳挥出,正中邴奉的下颌。 “咯吱~~” 这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李敢用尽了全力,一拳之下,邴奉的下颌凹了下去一大块。 “啊!” 邴奉的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惨叫声,仓皇而退。 但李敢不会放虎归山,一个箭步跟了上去,然后又是一拳,把他打晕。 “退!”一个苍老的声音发出了命令。 贼人立即止住前冲的身形,持刀在手,凝神戒备。 老翁缓缓的走到最前面,打量了一眼李敢,冷冷的问道:“你想救人?” 不等李敢回答,突然大喝一声:“带上来!”立即,他身后的两名贼人打开马车,各自拖出一名五六岁的孩童,持刀按压在孩童的脖子上。 粉嫩的脖子,凛洌的刀锋,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冲击感。 李敢双眼之中寒光闪动,这些贼人的下流歹毒,让他动必杀之念。 “退后!” 老翁的语气平淡,好象事情与他无关似的。 李敢岿然不动。 他知道自己一退,敌人将会得寸进尺,还会提出更多的要求。 “呵呵,不退?”老翁摇头而笑,突然右手轻轻一挥,轻喝一声:“杀了!” 李敢大惊,急忙高喊:“别~~” 但他的话音未落,贼人已经动手,一道冷光闪烁,两颗娇小的头颅掉在了地上。 “啊!”赵蝶发出了惊呼。 她并不是没见过杀人,但两条幼小的生命瞬间惨死于刀下,还是让她不忍目睹。 “该死啊!”李敢怒了,他低估了这伙贼人的冷血和凶残,变相的害死了两名幼童。 但是,他能有更好的办法吗? 没有! 如果退却,马车里的几十名孩童将会变成别人的童仆,或卖到矿山、或成为雏妓,今后的生活将是暗无天日,生不如死。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杀光这伙贼人! “死吧!” 李敢已经顾不得多想了,猱身就上,他首先冲向的不是那两个杀害孩童的贼人,而是那名老翁。 这个人,才是贼人的首领,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刷~” 李敢毫不留情,拨出腰间的长剑,直削敌人的喉咙。 这是李敢第一次动用武器,在他的心目,这伙贼人已经被判了死刑。 “放肆!” 老翁的速度很快,一退一进只是眨眼之间,但他已避过李敢的剑尖,然后是一掌推出。 掌影重重,掌风阵阵。 “劲敌!” 李敢暗暗心惊,却是不进则退,一提出中的长剑,挡住来掌的路线。 突然,老翁退了。 他是不得不退,因为赵蝶已经出手。 老翁的武功很高,但李敢与赵蝶一点也不相让,以二敌一,立即占据着绝对的上风。 “头领!”贼人高叫着上前相助,向赵蝶展开攻击。 她是女子,看起来好欺负一些。 “哼!” 赵蝶冷哼。 她用的是短剑,招招不离敌人的要害,身形也是飘忽不定,一沾则走,以一敌众竟然丝毫不落下风。 但是,贼人实在太多了。 再次后边的马车上钻出三个人,他们每人拖着一名孩童,手中的兵器作势欲斩。 老翁朝着李敢淡然一笑,然后后退几步,说道:“如何,退还是不退?” 说完缓缓的抬起了左手。 毫无意外的是,只待他的手一挥,三名孩童将会身首异处。 李敢再也无法保持冷静,急忙叫道:“留下他们,我放你们走。” “一半。” 老翁的行事果断,话一说完,也不等李敢回应,立即带领下手退到最后的两架马车,然后架车离开。 赵蝶急了,冲着李敢嚷嚷着:“喂,那车里还有人。” “知道。”李敢冷笑,“我只是减少他们的筹码。” 救出一半人,但另一半呢?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投入火坑? 那不可能! “想逃?先问我手中神弓答不答应!” 李敢冷笑着反手一抓,立即弓箭在手,然后缓缓的拉成满月形状。 “三石强弓?”赵蝶轻呼。 军队的士兵用的一般是七斗弓,只有特别的精锐才用一石,但这李敢呢?用的竟然是三石! 他是何人? 赵蝶渴望着知道真相。 “嗖~嗖~嗖” 李敢连射三箭,正在奔驰的马车上,三名贼人应声而倒。 “该死!”老翁怕了。 他万万想不到,敌人威力最大的竟然不是他的拳脚和长剑,而是箭术。 一箭一个,例无虚发! 自己惹上的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啊。 在死亡的压力面前,老翁终于不再淡定,突然夺过马鞭,用力在马屁股上一抽,亡命逃窜。 但李敢的箭太快了,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再次射死两人。 “完了。”老翁低声叹息着。 他行事小心慎密,武功又高,他带领手下不知到底抢掠了多少次,经手的孩童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想不到今天会在这里翻船。 这时,马车上的贼人已经乱成一团,看着身边的人死了一个又一个,他们全都怕了,有人开始哭喊“救我啊,我不想死......” 也许是他们的祈求起了作用,突然,远处出现了一彪人马,正在快速的接近。 第64章 惨败而逃 原来,亡波带着人一路追赶,但很不幸的走错了两次叉道,所以被李敢拉开了距离。 看到李敢与赵蝶并肩战斗的样子,他立即就恼了,冷笑着说道:“哼,原来真的是串通起来骗我的钱!” 在赌坊里,赵蝶一直盯着他,不断的冷嘲热讽、处处刁难,如果说不是故意的,亡波还真的不信了。 想不到她与李敢在一起,这不是串通一气是什么? 亡波并不在乎输的钱,他在乎的就输得不明不白,现在是被坑惨了啊,能不气愤吗? 亡波平时冷静,但疯起来的时候凶残得可怕,要不也不会跑去袭击金竹子长公主。 这些天,他在赌坊时时输时赢,但输的时候被赵蝶嘲笑他人丑赌运差,赢的时候赵蝶直接把筹码一推,说打赏给街边的乞丐也是这点钱。 真的是句句穿心。 不过,今天他要把所受的闲气连本带利的取回来。 “上,杀了这对狗男女!” 随着他的一声吼叫,七八名手下嗷嗷的叫着,高举刀棍,扑向战场。 战场上,那个老翁已经失去了冷静,披头散发的四处乱跑,借用马车的掩护,暂时保住性命。 他的手下只剩下两个了,因为这两人比较机灵,早早就跑到马车底下躲起来了。 但这样的状态肯定维持不了多久,只要李敢两人靠近,一切都将结束。 老翁很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刚才就拼个你死我活,至少当时自己一方占据着人数上的优势。 主要是他急于逃脱,毕竟,他做的是丧尽天良之事,见不得光。 “一步错,步步错啊。”老翁仰天长叹。 对李敢的估计错误,导致了全盘皆输。 问题是,谁能知道他会有如此惊人的箭法呢?力道之大能穿透树干,射击之准能百步穿杨。 绝对的神箭手级别! “嗖!” 李敢这一箭瞄准的是老翁的前进路线,不过老翁的身法奇快,身形后仰之后堪堪躲开,但李敢早就计算他这一着,跟着又是一箭。 “完了!” 老翁仰天长叹,这一箭,他再也躲不开了。 主要是他上跳下窜了半天,体力消耗太多,现在想躲已经力不从心了。 在这即将死亡的时候,他突然后悔了,后悔刚才杀掉那两名可爱的孩童。 那是两条娇嫩的人命啊,如果不杀,就可以多卖三万钱,或者,多换一匹绢。 “嗖~” 铁箭转眼则到。 “呼~” 一道黑影从他的身前掠过,把箭枝拦了下来。 原来是一根手臂粗的树枝。 这树枝是新鲜折断的,上边还带着分叉和树叶,从老翁的身前掠过时,还在他的脸上刮出了几道小伤口,但对于死里逃生来说,这点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感谢勇士相救!” 老翁说着感激的话儿,干脆躺在地上喘息,不起来了。 他确实很累,但还未到动弹不得的地步,此时躺着,是准备倚老卖老,让亡波等人与李敢先拼命。 亡波对他没丝毫的理会,一个箭步,从他身边掠过,直接朝着赵蝶冲了过去。 “嗖~” 眼见亡波来势汹汹,李敢举弓就射。 亡波早有准备,左臂一抬,直接迎上了铁箭。 “叮~”金属的碰撞声。 亡波的衣袖被箭撕开了一块,露出里边金光灿灿的护臂,他趁着这短短的时间,快速接近。 “缠住他!” 亡波的方向不变,还是盯着赵蝶,至于李敢,则是交给手下来应付。 赵蝶恼了,冷笑道:“以为我怕了你吗?”说完身形一转,溜到了亡波的背后,短剑直刺而出。 “别留手了!”李敢大声说道。 其实不用他提醒,赵蝶用的也是杀招。 亡波上来就打,根本不给任何解释的机会,决意是不死不休。 既然如果,还有什么留手可言? “砰!” 李敢奋起一脚,把一名敌人踢飞。 但对方的人太多了,就算有人受伤,另一个又快速补充回来。 他们是亡波的亲卫,属于军队中的精锐,就算武功稍有不如,也能利用人数上的优势来弥补。 慢慢的,李敢落入了下风,左支右绌奋力支撑着。 另一边的赵蝶倒是很轻松。 亡波强在力量上,但再强打不到人也没用,赵蝶象一只翩翩起舞的彩蝶,前后左右不停的飘移。 “嘭!”有人被击飞,然后是一声痛哼。 这是赵蝶的声音! 李敢大惊失色,不明白赵蝶占据着主动,为何说输就输,急忙看了过去,只是那老翁正笑眯眯的站在一旁,双眼死死的盯着赵蝶与亡波的战斗,每次有机可乘,就会突然出手袭击。 如果说刚才的战斗是僵持,随着老翁的加入,变成了一边倒的局面。 “嘭~” 赵蝶再次被一拳击中了左肩,这一次,她感觉整个肩膀都麻木了,左臂每一次活动都会传来一阵剧痛。 “李敢!” 赵蝶眼见不妙,急忙出声示警。 如何是好啊?李敢暗暗叫苦。 他被围攻,挡得住左边挡不了右边,有时候只能侧身用皮肉厚实的背部挡下一些攻击。 此时,他后悔了,与赵蝶两个出来追击贼人,竟然一个手下都没带。 “嘭!” 就在这瞬息之间,赵蝶再中一拳,这一拳是亡波所打,力大无比。 赵蝶的身形踉跄,差点跌倒。 “李敢,救我!”赵蝶惊叫,终于放下矜持,向李敢出声求救。 “我与你们拼了!” 李敢怒吼间身形急旋,把两名近身的敌人逼退,然后一个箭步冲到亡波的身边,以力劈山岳之势,斩出一剑。 这一招来势凶狠,亡波不敢撄其锋,只则后退。 李敢要的就是这一退,立即趁此机会,冲到赵蝶的身边,左手一揽她的腰,抱起她亡命飞奔。 原来他的怒吼和拼命的姿势,统统是虚招,为的就是得到一丝冲出重围、救援赵蝶的时机。 “他想逃走!” 亡波知道上当了,立即带着手下从后边追赶。 李敢有抢先开跑的优势,但他抱着一个人,增加了负担,最可恨的是眼前一片平坦,想找一个躲藏的地方都没有。 赵蝶连续被击中三次,特别是亡波的那一拳,中的正是她胸膛,现在每次呼吸都是痛疼异常,也不知道有没有骨头断裂。 反正她现在只有依靠李敢了,全身软绵绵的贴在李敢的背后,半点力也用不出来。 情形非常的旖旎,随着李敢每一步的跑动,她的胸膛上下抖动着,就算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柔软与坚挺。 可惜现在是逃亡时刻,他们根本没心思去享受这一切。 “快啊,他们就是追上来了。”赵蝶惊惶之下,解除了平时的伪装,一边哭泣一边催促。 李敢也想快,但背着一个人跑了半天,脚步已变得沉重。 亡波追在身后,看着距离在慢慢的接近,不禁哈哈大笑。 他决定了,在抓住赵蝶那个可恶的女人之后,要把她的衣服剥光,把她调养成一只乖巧听话的女奴。 赵蝶哭了。 亡波已经追到身后十步的距离,她已经能够想象得到自己的悲惨结局。 死定了,当然,还有更可怕的结果就是——生不如死。 除非,有奇迹出现。 第65章 捡来的二寨主 正午时分,太阳当空,给顶着寒风赶路的人们增添了一点温暖。 这是一伙刚从可乐城里出来的人,他们大挑小担的,看来有着不错的收获,所以,他们的心情特别好。 “二寨主,想不到我们的五香狗肉干如此的受欢迎。”一个较为矮小的青壮开心的笑着。 “阿龙,何止五香狗肉干?炙狗肋和炙狗肝不是同样好卖吗?刚摆放出来立即卖光。” “对啊,”阿龙拿过别人挑的一副担子,挑在肩上,然后笑着说道:“真想不到,我们只腌制了五条狗就能换来十担的稻米,说到底,还是二寨主的办法好。” “对啊,”有人附和着,“以前做山贼,每天动刀动枪的,不知何时会被别人捅一刀,现在好了,安安稳稳的就能吃上稻米饭。” “如果能吃得饱、穿得暖,有谁想挡路抢劫啊。” “还得感谢二寨主。” 原来,这伙人来自大坡山,是占山为王的山贼,不过自从二寨主来了之后,他们改邪归正了,变抢家劫寨为养狗,还把狗肉加工腌制成五香狗肉干、炙狗肋和炙狗肝等等不同类型的食品。 今天拿到可乐城卖,刚摆放出来呢,那浓郁的香味立即引来了疯抢,之后就顺理成章了,狗肉换钱,再用钱买粮食和用品。 这满满实实的十几担东西,整个山寨里的人就能过上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这让大家对二寨主是打心里感激。 二寨主只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壮,被他们称赞得脸都红了,急忙摇头说道:“只是我家小郎喜欢吃狗肉,所以我就学了一些,想不到能够派上用场。” “反正你比我们聪明。” 阿龙称赞了一句,然后带着仰慕的表情说道:“二寨主,你的主人到底是谁啊?你把他都夸上天了。” 二寨主一挺胸膛,大声说道:“夸得再多也没有我家小郎好,他可是这个天下间数一数二的大英雄,杀匈奴如杀狗,朝廷封赏为关内候!” “哗,关内候!” 大家纷纷发出惊叹。 不过转念一想,,二寨主都如此厉害,他的主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说起这二寨主的来历也很神奇,他是大寨主从山下的溪水里捡回来的,当时浑身上伤,奄奄一息的,大家都以为他活不下去了。 他昏迷中总是叫着“小郎,小郎”,似乎这两个字能够给他活下去的力量一般,眼看着要死的人了,竟然硬生生的挺了过来。 大寨主欣赏他的忠义,结拜了兄弟,然后大伙多了一个二寨主。 “走了半个时辰,大家竭息一会吧。”二寨主指着路边的树荫,率先走了过去。 众人应允,正想行动,突然阿龙惊讶的叫道:“咦?有人在打斗。” “打斗?” 这伙人毕竟是山贼出身,改邪归正并未多久,还脱不了喜勇好斗的习性,一听有人打斗,立即就兴奋起来。 “还真的有。” “这不是打斗啊,是追杀。” “那一个人,哦不,他还背着一个,快要被追上了。” “我敢赌他一刻钟之内被追上。” 他们看着追逐着的双方越来越近,谈论越来越热烈,但没有半点帮忙的意愿。 好不容易变成了养狗专业户,他们可不想再惹事生非。 二寨主已经走到了树荫下,回头看时,才发现他的手下还站在路边指指点点,于是疑惑的看了过去,然后露出了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小郎?” 他的声音颤抖着,还以为是白日发梦了,急忙搓揉了一下眼睛,再看时,才终于确认自己的所见不虚。 “小郎!” 二寨主惊喜的大叫一声,话才说一半,身体已向外急奔,走了几步,才想起自己的主人正在被人追杀,于是回头大吼道:“快!跟我去杀人!” “杀人?” 山贼们很是惊讶,心想二寨主不是说过以后不能再打架斗欧了吗?怎么突然叫着要杀人了。 不管如何,二寨主的命令他们肯定会听的,更别说几个月没有打架了,手痒痒的有点难受。 于是,有刀剑的取刀剑,没刀剑的直接撸下扁担,跟着二寨主大呼小叫的往前冲。 赵蝶的伤势不轻,被李敢背着跑了半天,振动了伤势,现在整个人已经迷糊了。 李敢更是狼狈,他气喘吁吁的,走路踉踉跄跄,随时要跌倒的样子,如果不是以前在大漠之中养成死里求生的习惯,只怕早已放弃,直接闭目受死。 “赵蝶,醒醒,喂,醒醒。” 就算最危险之时,李敢还未忘记背后的赵蝶,怕她昏过去之后再也醒不来了。 赵蝶迷糊之中,回应了他一句,“抛下我吧,你自己逃。” “废话!”李敢骂了一句。 不抛下任何一位战友,这是大汉的军规,就算是在大漠中死去的战士,也要把他的骨灰带回大汉的国土中安葬。 感觉背后的赵蝶气息越来越弱,李敢急了,再次叫道:“喂,你别死啊,对了,就算死也要让我先看清楚你的长相,要不我如何找你算帐?” 背后的赵蝶微微动弹了一下,却答不上话来。 亡波早已不耐烦了。 这个李敢也太能跑了,有几次眼看就要追上,他总会不知从何处生出一股力气,突然快跑一段,再次拉开距离。 “我就不信了,你还能跑多久!” 亡波发了狠,决定追上李敢之后,把他拆骨削皮,不受够十日十夜之刑绝对不让他死去。 “我就不信治不了你!” 亡波突然弯腰捡起一块石头,朝李敢扔了过去。 李敢极力移动身形,但还是没能完全避开。 “砰~” 这石头砸中的是背后的赵蝶,只听她闷哼一声,然后吐出一口鲜血。 “死了吧!” 亡波一边喘息着,一边大笑,正要故技重演,突然前边传来一阵嘈杂的呼叫之声。 “有人?” 亡波一惊,抬头一看,只见十几个人手持各种各样的武器,正呼啸而来。 “他们的援兵?” 亡波惊了,转念一想也不对,来者的武器乱七八糟的,完全是一批乌合之众。 “不管了,先灭了你们再说!” 亡波一咬牙,身体突然加速,前冲、出拳一气呵成,重重的朝李敢擂去。 李敢实在是无力躲避了,只得扭动上半身,用肩膀抵挡这一拳。 “嘭!” 李敢被击退,再也无法稳定身形,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赵蝶也摔倒在他的身边。 “死吧!”亡波怒吼,右拳一缩一伸,击向李敢的太阳穴。 以他的力量,击中之后,李敢必定是头骨破裂而亡! 第66章 生死一线 “让我来!” 老翁在这边焦急的叫唤。 他与李敢之间的战斗,有占据过上风,有打成平手,有过被追杀,还有险里逃生。 但说起来都是恨。 他恨在占据上风时不抓住机会杀死敌人,怕被追杀时李敢的心狠手辣。 此时的老翁,再也没有半点的和蔼与从容,变成了一条疯狗一般,恨不得一口咬断李敢喉咙。 所以,他要亲手杀掉李敢,以解心头之恨。 此刻,亡波的拳头距离李敢已经不足三寸,听到叫声,稍一迟疑之后,还是停了下来,退出半步。 老翁大喜,跨步上前,右掌如刀,切向了李敢的脖子。 他并不想一下把李敢弄死,而是要折断李敢的脊椎,让他陷入瘫痪,在百般折磨时在保持着清醒的神智。 老翁最拿手的就是把一个人的头骨一节一节的敲成粉碎,让人婉转哀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死定了……”李敢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正在这此,突然传来一声怒吼,“休得伤害我家小郎!”然后一道人影宛如弹丸一般从远处飞掠而至。 正是二寨主。 只见他红着双眼,头发因快速的飞奔而向后飞扬,那气势,如饿虎、如狂狼,凶猛而一往无前。 “滚开!” 这两个字还未说完,他的拳风已经触及老翁的脸颊。 “帮我!” 老翁高声叫着,手掌的去势丝毫不变。 他是决意要收取李敢的性命。 “嘿!” 亡波吐气开声。 他早已发现二寨主的到来,一直在暗中蓄势待发。 前冲、直拳! 正是亡波最喜欢的招式,也是他威力最大的绝招。 “高手!” 二寨主暗暗心惊,但又怎样?他家小郎的生死就在倾刻之间! 确实,一切已经不容他多想了,老翁的眼神狠毒,手掌距离李敢的颈项不足一寸,眼看着就要得手。 “妄想!” 二寨主怒吼着,左肩一斜,让过亡波的铁拳,而他则化拳为指,直取老翁的双目。 “啊……“老翁发出凄厉的惨叫。 他万万没有想到敌人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突破亡波的拦截,一心一意的要取李敢的性命,因而疏忽了对自己的防御,让二寨主一击则中。 二寨主的出手,是为了救人,那会有丝毫的留情,这一戳,用尽了全力,如双眼抢珠之势,直接穿透了老翁的双眼。 老翁惨叫着,捂住眼睛疯狂的叫喊着,鲜血的血液从他的指缝间一滴一滴的滑落。 他的双眼已经看不到东西了,彻底推动了战斗力。 但是,还有亡波。 李敢与赵蝶还在地上躺着,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亡波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于是双拳一错,砸向赵蝶。 无疑的,赵蝶才是他最痛恨之人。 “我来了!”这是阿龙的叫声。 他对二寨主最是佩服,也跑得最快,危急时刻终于赶到。 “呼~” 阿龙手中拿着的是扁担,眼见亡波动手,立即抡了过来。 亡波左臂一竖,用小臂上的护臂把扁担挡开,然后右拳直击,正中阿龙的面部。 “噢~” 阿龙闷叫一声,捂着脸,连连后退。 双方的武功想差太大,勇敢的阿龙还接不了人家的一招。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他已经争取到了宝贝的时间,就在这么的一迟缓,其他的山贼已经赶到。 “二寨主,我来帮你!” “敢打阿龙,你是找死!” “往死里揍!” 山贼们高叫着加入战团,开始对亡波展开了围攻。 敌人的援兵已经到了,我的人呢?亡波急忙抬头一看,才注意到他的手下还有五十步远的距离之外。 长时间的追逐最能体现每个人的身体素质,李敢背着一个人还能咬牙坚持到最后,亡波与老翁紧跟其后,而其他的杂鱼,则被远远的抛在后边。 看来,只能孤身应战了。 亡波咬紧牙关,死战不退,他在坚持,希望能坚持到他的手下到来。 “砰~ 呼~” 山贼的武器五花八门,但无疑的,打在身上同样会很痛,同样会让人流血受伤,而且山贼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十几个人好车轮一般转动不休,反正围着亡波一顾一切的打。 就算亡波的武功高强,也只有招架之力,而且,全身上下不时的挨上一两下。 亡波疼痛难忍,口中不断发出呼叫,催促着他的手下快点过来帮忙。 这时,李敢终于回过神来,发现有一个人正抱住他,不断的摇晃呼唤,急忙定神一看,然后是惊喜交加。 “张义?” 二寨主竟然是他的亲兵张义,这让李敢感觉自己在做梦。 当时在朱提山,在最后时刻正是张义背着他亡命逃窜,可惜遇到是断崖,在走投无路之下被郭解逼得跳下悬崖。 想不到竟然在此相见。 “小郎!” 张义哭得稀里哗啦的,眼泪沾湿了衣襟。 这是生离死别之后的意外重逢,是死里逃生的惊喜。 不过,现在正在战斗中,容不得太多的感慨,两人很快冷静下来了。 “小郎,看我去收拾他!”张义说完,挺身而起,加入了围欧亡波的队伍。 亡波的处境十分艰难,但希望援兵到来之后有逆转的机会,所以在苦苦的支撑。 但张义的加入彻底打碎了他的梦想。 眼睁睁看着主人被逼跳崖,让张义深感内疚。 他认为身为亲兵,却未能尽到保护主人的责任,因此,来到大坡山之后,他除了养狗就是疯狂的练武。 此时的他,如果再遇上郭解,虽然仍不是对手,但至少不会毫无还手之力,能支撑个十招八招。 突然加入一个强力的敌人,亡波再也支撑不住,“砰”的一下小腹被踢上一脚,还未停稳身形,“嗤”的一下被长剑在胸前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不行了,再不跑小命都保不住。” 亡波心有不甘的想着,望了一眼还在三十步开外的手下,然后……转身就逃。 别小看这三十步,别人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打他砍成肉泥。 但这一跑,他的手下立即就慌了。 要知道,亡波在越部夜郎是宛如战神一般的存在,他的败退,让其他人失去了再战的勇气,于是,“呼啦”的一下,一个个的抱头鼠窜。 张义当然不会错失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大呼着“伤我小郎,还想逃跑?”然后奋起直追。 “停下,再跑就打断你的腿!” “抓回去喂狗!” 山贼们大呼小叫着,土气高昂。 亡波的手下最先倒霉,他们追着李敢跑了半天,早已跑脱了力气,此刻被山贼们反追,气喘腿软的跑不了多快。 于是,他们一个一个被山贼们用扁担抡在双腿上,嚎叫着倒在地上,然后被绑住了手脚,统统成了俘虏。 等待他们的将是被卖到矿山,成为矿奴的悲惨命运,再无重见天日的机会。 第67章 坡前村基地 他们一大伙人满怀信心的来,一心想要擒拿李敢和赵蝶为亡波报仇雪恨,此刻几乎全栽在这里了,能够逃脱的,仅有亡波一个。 毕竟,亡波的武功高强,体力出众,在硬捱了山贼们的几下攻击之后,最终还是逃脱了追堵拦截。 现在的他,披头散发,衣衫破碎,身上的伤痕累累,真的比乞丐还狼狈几分。 他甚至不敢再回到可乐城了,怕被李敢的人堵个正着。 亡波身为越部夜郎的王子,平时出入都是十几个人开路,一路上横行霸道,反正说不尽的威风凛凛,但现在呢?孤身一个,身无分文,如过街老鼠一般的四处逃窜。 这一刻,他是把李敢恨到骨骼里去了,当然,还恨那个老翁的请求让他错过了杀死李敢的机会。 与亡波可怜兮兮的情况正好相反,山贼们则是兴高采烈。 这一战,他们大获全胜,亡波的十几名手下能够卖到一大笔钱,除此之外,他们还擒获了那名被张义戳瞎了眼睛的老翁。 李敢由山贼们抬着,回到了第一个战斗地点,这里早已是一片狼藉。 首先见到的是几辆侧翻的马车,然后是那些被李敢杀掉的贼人尸体。 牛贯、邴奉、伊榆三个还昏死在地上,倒是车厢里不断传出孩童嘶哑的哭喊声。 张义急忙让人把车厢外边的锁链砸开,里边的情形让大家目瞪口呆。 只见每个车厢内,横七竖八的躺着七八名孩童,都是四五岁到十一二岁的年龄,不管男女都是全身赤果着,手脚也被绳子绑住。 醒着的不到五个,他们在“呜呜”地哭泣,更多的人还在昏迷不醒。 原来,贼人怕他们在路途中发出声音,使用了迷药。 让李敢高兴的聂仲正在其中。 这时,李敢发现一个模样特别的小子。 说他特别是因为他的年龄最大,而且身上布满青紫色的鞭痕,大腿上还被砍了一刀。 他的伤很重,奄奄一息的,似乎随时会死掉。 李敢急忙脱下身上的衣服包裹在他身上,现在缺医少药的,无法救治,只要先帮他保暖再说。 这时,张义走了过来,沉声说道:“他们都是坡前村的人。” 李敢点了点头,说道:“那就把他们送回去。” 一刻钟之后,李敢站在一户人家的大门外,脸色冷酷。 这已经是他走过的第三户了,但无一例外的是全家被杀,尸体随意的横倒在地上。 除了那些马车里的孩童,整条坡前村三十多户人家,竟然无一活口! 这伙贼人,全村所有的成年人杀掉,幼小的婴儿也杀掉,只留下孩童,因为孩童最容易卖给别人,也最值钱。 “好歹毒的贼人!”有人大声怒骂了一句。 就算他们是山贼,对眼前这灭村绝户的事情也是深恶痛绝。 这已经不是歹毒,而是丧心病狂。 张义的眼睛都红了,大声叫道:“把那些贼人全砍了!” “不用。”一个稚嫩而冰冷的声音,“求郎君把他们留给我!” 李敢转头一看,说话的正是那个遍体鳞伤的童子,于是点头答应。 然后,见到了让他惊悚的一幕。 这个名字叫栾休的童子,把那名老翁的身体切成了一条一条的肉丝。 鬼哭狼嚎,血腥扑鼻,一时间,这里变成了地狱。 就算是久经战场的李敢也不想见到如此血腥的一幕,摇了摇头,出去找到了张义。 在马车里救出的二十八名孩童,聂仲等六个需要送回可乐城,其余的二十二个都是坡前村人,不过他们家的大人都死光了,以后如何生存? “小郎,把他们送到山寨如何?”张义说道。 其实他说出这句话时有点心虚。 他们的山寨占地极广,但在一个山沟里种不出多少的粮食,否则也不用养狗了。 狗肉换取的粮食倒是足够养活现在的一百多个山贼,但再加上几十名孩童呢? 毕竟他们年龄幼小,吃的多做的少。 “做不到就直说。” 李敢笑了,张义每次紧张就会不停的搓着手指,这凭这点,还想骗人。 张义讪讪的笑了,说道:“是担心没能把事情办好,毕竟我不在山寨,谁会管他们的死活。” “你不在山寨?”李敢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 “当然啊,”张义一挺胸膛,“我要跟着小郎!” 在他看来,别说二寨主,就算当上大寨主,也不如跟在主人身边当个小亲兵的好。 他要跟着主人建功立业,看着主人封候晋爵。 而且,他代表的还有狄仲他们,反正他张义一定要为在朱提山上死去的十几名兄弟把主人守护好。 李敢很高兴,呵呵的笑着说道:“其实,我还见到雷被了,大家的运气都不错。” “雷将军?”张义欣喜的问道:“他在可乐城?” “没,他在夜郎国,正在黑盯山。”李敢说着说着突然笑了,“怎么好好的,你们两个都当山贼去了?” 张义搔了搔头,傻笑着表态,“反正就听小郎的。” 这时,栾休一身血腥味的走了进来,“卜通”一声跪在了李敢的面前,大声说道:“郎君,从今之后,我这条命是你的!” 李敢轻轻的点头,伸手把他扶了起来。 栾休的杀气太重,这让李敢有些不喜欢,不过又不忍心把他抛开。 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父母全被贼人杀害,与养同有着差不多的悲惨身世,倒是合适做个伴。 这时,其他的孩童纷纷苏醒了,咽咽鸣鸣的哭喊声让李敢大皱眉头。 他们的安置倒真的是一个难题。 李敢烦躁的走了几步,突然心中一动,顺着村子转了一圈,一个想法终于成形。 “张义,你既然不想当寨主,那就干脆当村长吧。” “村长?这里吗?” 李敢点了点头,“先把死去的村民安葬吧,嗯,给栾休的家人找一个好地方。” 李敢之所以有这心思,一个是让二十几名孩童有一个好的安置,再者这条坡头村的地理位置很好,村前是河,有着大片肥沃的河滩地,村后是一个高大的山坡,有野果野菜和野生动物。 最让李敢满意的是这里是一个u型的地势,适合防御,适合于建立一个隐蔽的基地。 既然已经让雷被在黑盯山建立第一个基地,再让张义在这里再建一个有何不可? 而且,张义与大坡山的山贼很有交情,两者之间可以相互守望,让此地的安全更加保障。 黑盯山上有炼铁,有养兔,坡前村呢?李敢计划搞种植。 当然,以后还要建设更多的基地,慢慢的发展,渐渐的扩大,相信总能搞出一点名堂来。 第68章 绝世佳人 自从李敢把聂仲等孩童带回可乐城之后,官府在愤怒民众的强烈要求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抓捕行动。 已连续三天,把整个可乐城闹得鸡飞狗走的,但还未有停止的迹象。 某些人心怀鬼胎,实在熬不下去了,想要逃走,奈何城门早已经封锁,每一个想要进出之人有均要接受捕掾的严格排查。 所以一个都没能跑掉。 这时,又一队商人被拦在城门口。 “我等是正经商人,为何不能出……” 不等商人把话说完,就被一刀鞘拍在脸上,脸颊立刻变得红肿。 “正经商人?我呸!不听令停下的也算正经商人?” 捕头阿山冷笑一声,上前一脚打商人踹倒在地,然后招呼同伴群拥而上,将商队包围起来。 “查他们的车!” 阿山亲自动手,将捆扎货物的粗绳砍断,货物全部搬开。 可是搜遍箱笼,也没找到任何证据。 商队众人坐在地上,趁机开始叫嚷“冤枉”。 “闭嘴!” 就算是自己错了,阿山半点羞愧的感觉都没有,大声说道:“你们走不走?” 一看这架势,如果不走他另立罪名把人抓住大牢。 商队众人面面相觑,只得自认倒霉,收拾好货物,灰溜溜的走了。 后边的一个商队就聪明得多了,走到阿山的面前,偷偷的递上一块金锭。 “嗯,不错,可以走了。” 阿山满意的点着头,心里想着:滕承县令给我的果然是一个大肥差。 可乐城地处汉国与夜郎的边界,为了保持交易的畅通,双方一直保持着克制的姿态,所以,可乐建城十几年来,是一座平安之城,这里繁荣,这里安宁,大家在这里都能过上舒心的小日子。 直到那批该死的贼人胆大包天,跑到可乐城里拐人,于是民众开始担心,是否还有其他的贼人? 在民情汹涌之下,官府的任何缉捕行为都是正当的,就算是打人,也是为民请命。 不过李敢正在忙得焦头烂额的,没心情管这种闲事。 坡前村的事情倒是不难解决。 张义的号召力不错,有十名山贼自愿留下来解甲归田,再加上李敢从可乐城里买一些仆役送过去,重建坡前村和抚养孤儿的人手都有了。 第二件事是有关亡波。 按金竹的要求,李敢到可乐的目的是探查亡波与夸都河滩袭击案的关系,现在只是得知袭击案确实是亡波所为,不知他是自己行动还是受人指使。 所以,这任务只能算完成一半。 亡波已经跑了,探查无法继续,李敢只好把情报上报给金竹,等待她的下一个指令。 第三件最让李敢烦心。 赵蝶的伤势不轻,她被亡波重重的一击,结果断了两根肋骨,人也昏迷了两日两夜才悠悠转醒。 当然,这一切的帐都被她算到了李敢的身上。 “不是你,我会去追贼人吗?不去追,我会受伤吗?”这就是她最响亮的借口。 当然,为何亡波会跑去报仇,还有,如果亡波不出现,李敢胜局早定这样的事情,肯定会被她选择性遗忘。 这时,李敢终于明白她与亚朵和不同之处了。 亚朵是泼辣,性格大大咧咧的,但至少还讲道理。 赵蝶是刁蛮,任性而娇蛮,当说不赢李敢时,干脆冷冷的一哼,说道:“我不管,反正你就得赔偿!” 李敢才不怕她,笑呵呵的直接掏出一枚铜钱丢了过去,“赔偿?行,接着,不够?给,再给你一枚。” “呸,你打发乞人吗?快,赔我一间赌场!” “赌场?狮子大开口对吧?你这人能否要点脸面啊。” 赵蝶怒了,一拍桌子,“我如何不要脸面了?” “噢……”李敢语塞了,随则见到她脸上一直蒙着的面纱,于是抚掌而笑,“整天蒙着脸,不是不要脸面是什么?” “你……” 赵蝶又气又恨,胸膛剧烈的起伏着,突然一咬牙,猛然伸手一扯,面纱飘飘扬扬的跌落在地上,露也了她真实的面容。 这是一张精致如瓷娃娃一般的脸蛋,灵动的大眼睛,挺直而秀气的鼻子,弯月一般的眉毛,两颊各有一只浅浅的小酒窝,红润的小嘴掀得老高……就算是生气,也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太美了! 李敢的心“砰”的一跳,但他不想认输,于是强作镇定的说道:“嗯,还不算丑。” 还不算丑? 赵蝶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她对自己的外貌有着绝对的自信,所以她阿母让她戴着面纱,防止招惹事端。 现在可好,在李敢面前仅仅得到一个“还不算丑”的评价。 对赵蝶来说,这是羞辱,是耻笑,忍无可忍了啊。 “滚!” 赵蝶拎起桌子上的笔架扔了过去,被李敢闪开之后,抓起一捆简牍再扔过去。 李敢哈哈一笑,右手一抄,把简牍接在手中,扬长而去。 “坊主。” 亡波已经跑了,风永的潜伏失去了意义,于是回到李敢的身边,担当了管家的角色。 此刻见到李敢回来,立即屁颠屁颠的迎了上来,殷勤地帮他脱下身上的披风。 “养同呢?”李敢问道,一边走进了院子。 这是他新买的一间院子,占地两亩,有三间房屋,还有一块练功的场地。 “养同啊,他在练功。”风永说着,有点小羡慕。 他是羡慕养同的福气,能成为李敢的徒弟。 “由得他去。”李敢无奈的摇头,他也想不到可乐邑的县令是滕承。 不过可乐邑原来就是多同王的属地,而滕承是多同的亲信,他当县令也很正常。 真是冤家路窄,从夜郎皇都到可乐城不远千里,竟然能够遇上。 “坊主,你不劝下他吗?”风永担心的说道。 养同把心中的怒火全发泄在练功场上了,腰围大小的木桩已经被他劈断十几根。 “劝过了,”李敢摇头,“如果他要送死,由得他去。” 有些事情只能靠自己硬扛过去的,如果养同这一点控制能力都没有,成不了大器。 滕承一定要杀,但不是现在。 李敢来可乐的任务,除了调查亡波,还有一个就是借用可乐赌坊搞好与多同王的关系,可乐邑县令正是对方的接头人。 所以,滕承暂时还要留着。 此时,街角处走出了一个人,双眼盯着李敢的家门口,一脸的疑惑。 第69章 广积粮 县衙里,阿山双手捧着一只锦盒,轻轻的递到滕承的面前。 “这仅是三天的收获,”阿山惊叹着,“可乐城里的人可真的是富得流油。” 滕承掂了一下锦盒,半眯着眼睛感受其中的重量,满意的点了点头,嘿嘿的笑道:“再富有又如何?还不是一批眷在圈中的豕,随时任我宰割?” 阿山的精神一振,立即前趋一步,急切的问道:“县令,下一家宰谁?” 滕承双目之中精光一闪,缓缓的说道:“据说新开了一间可乐赌坊?空闲时不妨走一趟。” “可乐赌坊?”阿山重复了一遍,然后重重的点头。 此时的李敢,根本想不到有人要图谋于他,正站在坡前村的河滩上,若有所思。 现在的坡前村,约有成人三十人,孩童二十多,在掩埋好村子里的尸体之后,把旧的村庄付之一炉,然后择址重建。 粮食舍不得浪费,全收集起来,田地里原本也种有一些耐寒的果菜,收成之后足够这几十个人的用度。 这里土地肥沃,水量丰富,开垦好的田地有二百多亩,只待天气转暖,就可开始耕种。 反正不遇天灾人祸的,坡前村绝对可以自供自足。 但李敢并不满足。 他规划之中并不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是建设一个根据地。 所谓的根据地,要么能对外供应粮食或者后勤物资,要么能输出兵员。 这时,张义走了过来,轻声说道:“小郎,我勘探过后山,可以建造一个足以居住一百人的隐秘营地。” 李敢点头。 如果要建秘密的屯兵营地,坡前村有着很多的不足之处。 当前汉国和夜郎国竭力维持着犍为郡的和平。 而根据后世的记忆,汉武帝在彻底消灭匈奴之前,不会对西南夷等汉国周边的势力大动干戈。 所以,缺少天灾人祸,难民也少了,这让兵员的招收遇到了困难。 那么,只能玩种田流了,慢慢的积蓄财富,待机而动。 坡前村有着很好的条件,土地,河水,还有村后的山坡。 现在缺少的是种子——高产作物的种子。 北方种麦,南方种稻,但受限于耕种技术和种子,农作物的亩产不足三石。 养家糊口勉强可以做到,赚钱屯养兵员就别妄想了。 还需要另寻他法。 张义的养狗业有一个好处,就是狗只养殖容易,坏处是它需要的食物不在少量,总的计算起来,产生与投入的比例不高。 养兔就很好,吃的是草,产出的是肉,现在就要看雪瑶是否能够驯养成功。 只是,村后的那座山坡呢?白白的丢着岂不是很浪费? 大坡山其实是朱提山的支脉,地势险要,否则山贼们也不可能在此安营扎寨,而坡前村则是位于大坡山的末端。 古代的村落大多是依山而建,为的是靠山吃山,利用山里的野兽、野果等资源换取生活物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躲避战乱,每当有兵匪来临,村民们只要往深山里一躲,至少能保存性命。 大山? 李敢突然心中一动,他想到了一种植物,如果能够得到并种植成功,将会得到滚滚的财源。 不过,想要得到这种植物,还需亚朵出手。 张义在一旁见到主人突然嘴角含春,想入非非的模样,笑着问道:“小郎,想到谁啦?是不是亚朵翁主?” 对于主人能娶到一名翁主,身为亲兵是深感为荣的,虽然是夜郎国的翁主,比起国汉差几个档次,但怎么说,也算是皇亲国戚了不是吗? “就你多事!”李敢哭笑不得的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我想雷被了不行吗?” 此刻的雷被,不知道他成了自己主人的挡箭牌,正站在田甸的身边,专心致志的盯着身前的锻造炉子。 旁边的人在拉动风箱,炉膛中的火越烧越旺,看着里边的铁块慢慢的变成暗红色,众人喜形于色。 田甸正准备打造一把大刀。 大刀的式样是李敢临走时留下的,刀身呈弦形弯曲,让劈斩时更省力,而且他还说了:何以锻造出一把不用增加背部厚度、又能削铁如泥的刀,才算是锻造成功。 “真的能成吗?”雷被紧张的问道。 “主人说了能!”田甸肯定的回答了一句,笑着说道:“到时我亲自为雷将军打造一把百炼神剑。” “百炼神剑……”雷被悠然神往。 每一柄百炼神剑都是传世之神器,任何一名侠客都会为之疯狂。 相比雷被,田甸更是期待,如果主人所说的方法真的能成功,他将会名传千古。 当世的兵刃,以青铜锻造为主,但铜质软而脆,所以制造出来的兵器大多是长条形态的剑、枪、槊等。 汉国的冶铁技术最为先进,即使如此,也未能制造出多少刀类的武器。 制刀必须用铁,才能在劈斩时不会折断。 田甸就有一把刀,这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工艺,但这刀是厚背刀,沉重无比,这是因为材料的硬度不够,无奈之下只能增加厚度来弥补。 炉温越高,得出的材料会越好,这是所有冶者都知道的事情,但知道容易做的难,一直以来无法突破技术的极限。 不过,李敢优化了锻造炉子,制造了风箱,并烧制了焦炭,总算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着世间所有冶者的难题。 望着炉膛内青紫色的火焰,和那一滩缓缓流淌着的暗红色铁水,田甸的信心百倍。 其实,田甸并不清楚,焦炭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提高温度,还能增加铁块中的炭元素,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步骤是淬火。 这两步看似普通,其实是锻铁为钢的关键。 锻造兵器要的是钢,而不是铁。 欧冶子铸剑时,曾以女子配炉神。 干将铸剑,铁汁不流,莫邪闻言即投身炉中,铸成二剑,雄剑叫“干将”,雌剑叫“莫邪”。 其实,这些女子的骨灰就是炭,血液就是淬水,她们成了无知和技术落后的牺牲品。 雷被又看了一会,终于乐呵呵的离开了,他还要去看雪瑶驯养的兔子。 这可以主人慎重叮嘱的事情,不能有半点怠慢。 雷被突然觉得自己挺忙的,于是寻思着是否需要找一名助手,以免分心于行政而疏忽了兵事。 滇国律高城的兵力最近有所异动,雷被想知道他们的去向和目的,还有,自己是否有可乘之机? 第70章 一切都是意外 黑盯平原的西侧,是最避风的位置,而且还有一潭温泉,就算在最寒冷的季节里,这里还是绿草茵茵,温暖如春。 雪瑶的住地以及驯兔场,正是建设在这里。 当雷被进来的时候,雪瑶正在开心的哼着不知名的山歌,欢快的把一捧草丢进一间房子里。 “养得如何?”雷被心急的问道。 “这是刚出生的一窝小兔子。”雪瑶很开心的炫耀着,然后挡在雷被的身前,“你别看,会吓着它们的。” “呵呵,”雷被乖乖的停下脚步,四周扫了一眼,惊讶的问道:“怎么有两窝?” “废话。”雪瑶白了他一眼,“有两个母兔子当然生两窝小的啊。” 雷被是真的惊住了,这些兔子三月能生一窝,一窝接一窝的生,还怕没肉吃吗? 难怪主人说捡到宝贝了。 可乐城里,李敢不耐烦的挥着手,好象在驱赶苍蝇,“快走,别让我赶人。” 都稽哭丧着脸,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身为赵蝶的家将,他已经前前后后的跑了三趟,但李敢硬是不答应跟他走。 他就不明白了,去见一个天仙一般的女子有这么难吗? 都稽只能用出杀手锏,期期艾艾的说道:“李郎君,女郎说了,你不去她不换药,死了算你害的。” “啥?”李敢哭笑不得,“她还拿自己来威胁我?” “不是威胁,”都稽很是无奈,“已经把医者赶走了。” 李对更是无奈,去见她嘛,吵吵闹闹的;不见嘛,她还用威胁手段了。 不就是放不下架子吗…… 最终李敢还是跟着都稽走了,他还真的有点怕赵蝶会狠下心来不让疗伤。 “哼!” 冷哼之后,扭头不理,这是赵蝶见到李敢的第一个动作。 “喂,”李敢觉得必须使出绝招了,“把我叫来又置之不理,凭的什么啊,就凭你的眼睛大一点?还是凭你着长着一对小酒窝?” “嗤,”赵蝶心里乐开了花,再也忍俊不禁的笑了,“不行啊?” “当然行。”李敢用力的点头,“说吧,为何要找我来?” “我要回家了。” 赵蝶突然变得伤感,没有斗嘴的兴致。 “回哪?” 李敢突然发现一直到现在还未知她是那里人,不过对方是女子,也不好询问。 赵蝶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轻轻的说道:“其实我是南越国人。” 李敢终于明白为何她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的了。 南越国建于公元前204年,比汉国还要早上两年。 开国君主赵佗原是秦国南海郡尉,后建都于岭南番禺,国土面积包括南海郡、桂林郡、象郡、交趾郡,可谓兵多粮广。 汉高帝十年,赵佗接受汉国朝廷所赐的南越王印绶,南越国遂成汉朝的藩属国。 从赵蝶的种种行为来看,只怕在南越国的身份并不低。 可乐邑是汉国与夜郎交界地,她一个南越国的贵人跑过来,暴露身份之后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最怕的是引起汉国的误会。 不过,李敢知道,南越国再小心翼翼也没用。 南越现任国王赵婴齐就曾经在长安当过质子,而王后樛氏是汉国邯郸樛家之女,太子赵兴正是樛氏所出。 可以说,汉国对南越的渗透已经深入最高层。 据李敢所知,南越国于在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被消灭,距离现在只有五年多和时间。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眼前的赵蝶,说是刁蛮,其实是一个还没长成的小女子,与她接触多了,就知道她在胡扯乱搞之时,内心并无恶意。 一想着她未来可测的悲惨命运,李敢不由暗生伤感。 刘彻是一个极为冷血好杀之人,淮南翁主刘陵,算得上他的堂姊妹,最终的结局是绑在铁床之上,洒以热水,然后用刷子一层一层的把皮肉涮尽而亡。 眼前的赵蝶,如无意外,结局只怕也好不到那里去。 李敢越想越是烦躁,走到窗前,想借冷风清醒一下头脑,突然见到窗台上正种着一枝花草。 这花草的长相有点怪异,羽状复叶,叶子的两面均被着一层白色的柔毛,顶端正开着一大串白色的花,花呈萼钟形,很是美丽。 “咦?这是什么花?”李敢惊讶的问道。 他之所以惊讶,是这花与他记忆中的某种植物相似,但是,它的出现太过突兀了,或者说,它不应该出现。 不管时间还是地点,统统都不对。 赵蝶正在为即将的离别而伤感呢,李敢却岔开了话题,看花去了,这让她非常的不高兴,于是冷哼着答道:“我叫它马铃花!” 这花呈萼钟形,与马铃还真的有几分相似,而且,“马铃”这两个字,已经严重的刺激着李敢的神经。 “原来叫马铃花啊?是你帮它起的名字?还真贴切。”李敢称赞了一句,然后追问:“它不是本地所有吧,你从那里得来的?” “咦?你如何知道不是本地原产?” 得到李敢的称赞,赵蝶的心情好了一些,回答问题也变得爽快,“曾有商船远渡夷邦,带回无数的奇异之物,我见这花儿长相特别,就留了下来。” 李敢一听,心里更加的激动了,急忙走到花朵前,伸出两根手指插入泥土里。 赵蝶一见,怒了,大声说道:“喂,别毁坏我的花!” 这花是她从南越国千里迢迢的带过来的,可以想象她有多喜欢。 正在她举手欲打之时,李敢的手指已经在泥土里接触到一个硬块,手指滑动之间,完全能够感觉到它的浑圆和光滑。 正是这棵花朵的根茎! 真的是它啊? 李敢感觉在梦中一般,直到赵蝶的小拳头擂到他的肩膀上,才让他清醒过来,急忙伸手握住赵蝶的手腕,却因激动之下,用力过度,把她扯进了怀里。 一瞬间,两人都呆住了。 赵蝶的心“卜通卜通”一直跳,似乎要从喉咙蹦出来的一般,脑袋晕乎乎的一片空白。 她甚至忘记了反抗,忘记了要从李敢的怀抱里挣脱。 李敢是温香暖玉满怀,手上感到的是柔软,鼻端是扑鼻的氛香,如此的情景,那里还舍得拒绝啊,只知道抱着,再抱紧,似乎想要把怀中的人儿挤进身体之内。 直到...... “吱呀”的一下开门声。 都稽在外边久久不见动静,担心之下推门进来。 这…… 坏了! 都稽知道自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急忙“啪”的用力在自己的脸上抽了一巴掌,惶急而退。 这一动静,终于让两人处于混沌之中的人惊醒。 李敢急忙松开了紧抱的双手,正要道歉,迎面而来的却是一个小拳头。 李敢苦笑,不躲也不避,但他心里隐隐感到,这才是他麻烦的开端。 第71章 神秘的马铃花 当李敢出现在赌坊三楼市,羊沬惊讶的都快把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这是什么状况啊,一双眼眶黑漆漆的,与人打架了啦? 不过再看李敢正牵着赵蝶的手时,终于恍然大悟。 “找点吃的送上来。” 李敢吩咐着,一边说话一边不断的呲牙咧嘴。 羊沫注意到李敢的嘴唇,上边豁裂了一小块,一张一合之间,还隐隐有鲜血渗出。 “原来如此……”羊沫暗暗偷笑,“难道他让送饭到这里吃,这凭他这副容颜,跑到群郗里吃饭,只怕会被人笑死。” 非礼勿视! 羊沫很聪明的不敢触李敢的霉头,低着头,到外边张罗去了。 赌坊的三楼有李敢的休息室,这里吃喝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睡觉的床也有。 想到了床,李敢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往身边一瞟,看着美丽娇俏的赵蝶,心中“砰砰”直跳。 不能胡思乱想! 李敢恨不得抽一记大嘴巴,让自己清醒一下。 眼眶上的两拳,嘴巴上的一掌还没受够吗?皮痒痒的想要再被揍一顿对吧? 李敢再瞟了一眼赵蝶,心里想着:怎么看起来娇柔可爱的女子,会如此的暴力? 赵蝶似乎对他的目光很敏感,怒喝道:“你敢再看?”空着的右手立即高抬,作势欲打,但被李敢手急眼快的抓住。 “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李敢苦笑着,按住她的双肩,让她坐在椅子上,然后走到外边,从都稽的手里小心翼翼的接过那盘马铃花。 这不是花,而是宝贝,一件从天而降的无价之宝。 赵蝶见他珍而重之的模样,不禁嗤之以鼻,“一盘花而已,瞧你这模样,是否要我再送你几盘?” “你还有?”李敢一愣。 “这个没有,七明芝和六月雪要不要?” 李敢呵呵的笑着,找了一个认为最安全的角落把手中的花放好,才回过头答道:“别说七明芝、六月雪,就算你拿着金子来,我也不换。” 见到赵蝶小嘴一掀,那宜嗔宜喜的模样,李敢的心中又是“砰”的一跳,终于忍不住的再补充了一句,“因为,这是你送的啊。” “你……” 赵蝶原本是反唇相讥的,完全被李敢的一句话堵回去了,只是通红着脸蛋,低垂着头。 李敢后半句说的是假话,但前半句却是货真价实,反正他的眼睛紧紧的盯着那盘花,似乎怕少看一眼就会被别人偷走。 这那是什么马铃花啊?李敢的心中早已乐开了怀。 这是马铃薯! 俗称土豆的马铃薯! 李敢想不明白的是,马铃薯不是应该在一千多年后的明朝才传入中国吗?为何现在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突然,李敢想起了赵蝶的一句说话,“商船远渡夷邦。”看来,它是某一位商人很偶然的经海路输入。 李敢再次搜索脑海中的记忆。 史书《东夷列传》中记载着两个地名,“倭国”和“扶桑国”,对倭国的描述是“带方东一万二千里的大海内”,这里指的日本。 而扶桑国的描述是“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经过重重考证,这扶桑国指的竟然是墨西哥。 除了《东夷列传》外,另有《梁书》里也有同样的记载。 而且,在后世的考古活动中,墨西哥出土了大量与古代中国有着惊人相似的文物。 商朝僧人“慧深”是一名勇敢的探险者,在他所写的《十洲记》中,也说到了扶桑国,并说扶桑国是指热带的伊利安岛。 还有,大汉国最着名的海上丝绸之路,始发地为南越国的徐闻,终点为印度半岛的黄支国和已程不国。 以上种种记载,都证明了汉代之前的中国,已经由水路与世界各地有着广泛的接触。 赵蝶所在的南越国正是航海最发达的地方,而墨西哥位于美洲,正是马铃薯的原产地。 至于为何要在一千多年之后的明清才开始大规模种植,说到底是因为马铃花过于美丽。 大家误以为它是观赏性植物,而不是食物,然后种种原因,让它消失于泯泯之中。 “原来如此啊……” 李敢终于把心中的疑惑解开,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赵蝶非常聪明,李敢的假话骗不了她多久,此刻正坐在对面,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见到他的眉头一时紧皱,一时舒展,于是大声问道:“喂,李敢,它到底是什么?说实话,休想骗我!” 李敢哈哈一笑,然后郑重其事的说道:“说实话吧,这是一种食物,一种让这世上再无饿殍的食物。” “嘁!” 赵蝶一撇小嘴,一点也不相信。 李敢白了她一眼,只能无奈的摇头。 为何说实话,别人会不相信呢? 其实,李敢所说的话虽然有点夸张,但这马铃薯一出,真的能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道。 不管是北方的麦,还是南方的稻,普通的亩量约为三石,相当于后世的九十公斤,而马铃花呢?随随便便就能种出一千公斤的产量。 而且,它对土质的要求不高,耐旱而涝,种植的方法也容易掌握,南方地区四季可种。 如此优质的食物种子落到手上,李敢还能说什么呢? 只能说上天眷顾。 正在他感叹连连之时,风永捧着一大堆美味可口的食物走了遘。 “你怎么来了?”李敢皱着眉头。 因担心养同的冲动,这几天一直让风永在家里陪着,寸步不离。 “茅兆在家里呆不住了,想过来看看。”风扇一边解释着,一边把一壶果酒摆在桌子上。 李敢摇头,“他的伤刚好吧,就到处乱跑?” “他说躺了十几天,骨头都快散架了。” 李敢哼哼冷笑,“都是借口,他就想着赌钱!” 不管怎样,这茅兆也是为了配合风永了一场好戏,可怜他演过头了,被亡波一拳打至重伤,一直躺到现在。 想到这里,李敢的心又软了,对着正准备着走出门口的风永说了一句,“告诉羊沫,别给他太多筹码。” “嘁!”赵蝶不屑的冷笑,“你的手下要么赌博,要么是孩童,就不能找几个好一点的吗?” “你的手下就很好?要不送我几个。” 李敢随意的说着话,一边抬头望向一楼的大厅,却见有几个人正跨进门槛,定神一看,不由愣住了。 “他们为何来这里?” 李敢惊讶的说着,眼看着那几个人,一步一步的走到赌桌前面。 第72章 宰肥羊 可乐赌场里人头涌动,却没有太多的喧哗之声,只在偶尔赢了大钱的人,或者已经输光的赌客突然翻盘,才会忍不住的高叫几下发泄心中的激动。 当然,这里是贵人厅,来这里的人都是财大气粗之辈,他们的素养也高,就算心痛输掉的钱,也要装作若无其事。 阿山走进来,目光一扫,只见左边有一个年轻的小子,长想斯文秀气,但此刻却是红着眼睛,提着一个羊脂玉花樽往赌桌上一放,说道:“此物估价两金,谁要?” 众人笑着摇头。 这小子今日输了不下十金,现在是身无分文了,连家里的玉樽都拿过来估价,想要换筹码再赌。 有人好心劝道:“今天你财运不佳,明日再来如何?” 小子很是固执,摇头说道:“我输的钱把霉运全带走了,只要再来一局,我必能翻转。” 阿山笑了笑,上前一步,走到小子的身边,说道:“一金,卖或不卖?” “此樽值两金……”小子见阿山转身就要离开,急忙接他拉住,“好吧,两金四金并无分别,反正下一把能赢。” 说完与阿山完成交易,然后把金子直接扔在赌桌上,口中大声喝道:“快开,耶耶要把输去的钱全赢回来!” 他的信心很足,仿佛赌神正向他招手。 庄家是个女子,对他的呼喝微笑以对。 对于这样的赌客她见得多了,每个人的结局几乎相同,差别的只是今日或者明日倾家荡产而已。 果然,小子第一把的手风很顺,赢了之后,他直接连本带利的再次下注。 他还是那样的有信心,他在孤注一掷。 可惜,上天不开眼,他输了,再次身无分文。 旁边一人见他面如土色的模样,有点同情,于是丢过来十文铜钱,说道:“快回家吧,要赌也等到明日。” “不!”小子吼叫着,突然走到阿山的面前,拉住他的衣袂哀求着:“再给我一金,一定能赢回来。” 阿山拍开他的手,哈哈一笑,讥讽着说道:“把我当作善者啊?” 小子的脸色变得狰狞,死死的扯住阿山的衣袖,怒声说道:“刚才骗我一金,快快还来!” “骗你一金?”阿山阴恻恻的笑着,“你想诈我?”话声未落,突然右腿一蹬,重重的蹬在小子的胸腹之上。 小子惨叫,倒退,然后摔倒。 这时,羊沫走了过来,笑着劝道:“和气生财啊,来来,这是三百钱,拿去买些吃的。” 说着摸出一把钱放进小子的手中,然后笑眯眯的转身,对面阿山说道:“郎君第一次来吧,欢迎欢迎,希望你能玩得开心。”说完递了一千钱的筹码。 阿山接过,用手轻轻的抛了抛,心中暗暗想道:还算你识相。 李敢在三楼把一切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阿山可是老熟人了,养术死时,他与滕承一起,养术婆娘死时,他也在一旁起哄。 反正他算是害死养同父母的凶手之一。 幸好养同今天呆在家里。 李敢想到这里,急忙把风永叫了过来,让他立即回家,不准再离开养同半步。 “嘁,瞧你这紧张的样子。”赵蝶不屑的冷笑。 “这个人你认得吧?”李敢把她拉到身边,指着刚把一又叠筹码放在桌子上的阿山,说道:“早几天他身穿捕掾的衣服,今天到此,只怕不是为了赌博。” “一个捕掾,还能翻得了天?” “就倒不是,而是在想他是否另有目的。” 前几天,李敢去找过一次滕承,双手送上可乐赌坊三成的份额。 这意思已经是非常的明显,就是双方合作一起赚钱,更深层的意义是长公主金竹与多同王的结成统一战线。 滕承并未答应。 想想也很正常,他只是一个代理人而已,涉及高层的合作,必须要有多同王的指令。 那么,这捕掾来此,是他的个人行为,还是滕承的指使? 在这敏感时刻,也难怪李敢的多心。 这时,大厅里的情况又有了变化。 阿山的财运不错,第一第二把都赢了,乐呵乐呵的把筹码拿在手心里,想了一想,再把刚才得到的玉樽也往桌面上一放,问道:“这个值两金对吧?” 庄家让人过来评估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行,开局吧。” 阿山的笑容有点阴森。 庄家把骰盅摇得震天响,然后“当啷”一下扣在桌子上,再把盅盖与盅座扣牢。 “请下注。”庄家左手一摆,朝赌客们做出一下手势。 “大!” 阿山呵呵的笑了,把手中的筹码一推,大声叫道:“我全押了!” 烂赌鬼一个!庄家微微一笑,然后把盅扣打开,揭开盅盖,只见里边的三个骰子分别是一、二、三,加起来只有六。 输了? 阿山的脸色一变。 庄家一点也不手软,“呼啦”一下,把桌面上的钱全部扒拉到他面前。 “慢着!” 阿山大吼一声,然后走到庄家的身边,把其中的一只骰子翻转,让它从一变成了六。 “你看,”阿山呵呵的笑了笑,“十一点,是不是大?” “你……”庄家勃然色变。 “我?”阿山伸手把桌子上的钱一边往怀里装,一边呵呵的笑着,“难道你还想着耍赖不成?” 庄家终于明白了,这人不是来赌钱的,而是来捣乱的! “你敢!”庄家怒喝一声,扑了过去,与阿山展开了争夺。 阿山心想:我正愁没借口把事情闹大呢,你这不是送上门来吗? 于是,他呵呵的笑了几声,也不去抢钱了,而是突然侧身,右腿用力一蹬,把庄家踢飞出老远。 这一下,把整个大厅都被惊动了。 “捣乱的?” “找死的!” “敢来可乐赌坊捣乱,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也许这人也有倚仗呢?” 不少人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窃窃私语着,心想今天不错啊,可以赌钱,还有热闹看,不枉此行。 茅兆今天的手风不顺,就算他小把小把的玩,不到半个时辰也将羊沫给他的筹码输了精光。 输钱的人脾气是最暴躁的,而他又正好发现有人在捣乱…… 于是,悲剧发生了。 阿山把庄家踢倒之后,更加的嚣张了,哈哈大笑着,把钱金钱扒拉几下,全部收入囊中收入囊中。 这人真是好胆量…… 茅兆摇了摇头,慢悠悠的走了过来,笑着说道:“有钱一起赚,是不是应该分点给我?” “你?” 阿山一愣,想不到还有一个黑吃黑的,他张了下嘴巴,正要说话,突然一只拳头倏然出来。 “去你阿母的!” 茅兆大喝,拳出如风,“砰”的一下,正中阿山的眼眶。 阿山惊了,一向都是他打别人,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被打的一天,一时间,他甚至忘记了躲闪。 “砰!” 茅兆既然出手,当然要打得过瘾了,左一拳打脸,右一脚小腹,拳脚连环,一下比一下力道更大。 三楼的赵蝶已经笑弯了腰,上接不接下气的说道:“就是这样的人让你紧张兮兮的?” 李敢不理睬她的嘲笑,双眼眨也不眨的盯着阿山,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他隐隐感觉到,即将要有大事发生。 第73章 羔羊与恶狼 “痛!” 剧烈的疼痛把阿山惊醒。 一直以来都是他在欺负别人,所以突然被打之后整个人都懵了,直到这时才反应过来。 “啊!” 阿山发出凄厉的尖叫,但被茅兆的一拳揍在嘴巴上,噎了回去。 退, 阿山只有倒退。 但后脚跟被门槛磕了一下,“卜通”的一声,仰天八叉的踤倒在地上。 茅兆打出的一拳也跟着落了空,不由一愣,随则哈哈大笑。 围观的人也是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此时的阿山,脸青鼻肿的,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但他得不到别人的同情,反正拍掌叫好。 他刚才太嚣张了,骗人家的玉樽,又抢庄家的钱,这种横行霸道的行为让大家非常的不爽。 “打他!” “别停手。” “对啊,左右脸一面高一面低的,再揍一下会均衡一些。” “均衡也没用呢,人长得丑。” 街道上,不少人都被阿山的突然跌出而吓了一跳,定神一看时,也被他的狼狈样逗乐了。 可乐赌坊生意兴隆,人潮滚滚,也带动了周边的人气,附近的摊贩赚了个盘满钵满,所以,店主们是衷心希望赌坊越开越火红。 阿斗就是其中之一。 “打架了?” 阿斗喜欢热闹,丢下手边的买卖跑了过来,见到阿山眼青脸肿的样子,不由乐了,于是悄悄的围上去,用脚往阿山的小腿上重重的一踏。 这人来赌博捣乱,变相的就是破坏他的生意,阿斗当然不会客气了。 “卡嚓~” 这是骨头断裂的声音。 “该死的贱民!”阿山狠狠的咒骂着,抬头四望想要寻找到底是谁下的黑手,但阿斗早已偷偷的躲进人群之中。 阿山又是恨又是痛,抱着小腿时才发现它已经变形扭曲。 断了? 阿山慌了,瞬间显露出原形,抱着小腿,一泡鼻涕一掬泪的放声大哭。 他原本是一名下贱的奴隶,依仗着滕承,有多同王当靠山,才有嚣张跋扈的资格,冷酷凶残只是他的外表,为的只是掩盖内心的软弱和无能。 “救我啊~”阿山大声求救着,但旁观者无一响应,只是嘻嘻哈哈围着他说着一些冷嘲热讽的话题。 茅兆叉着腰,站在门槛上,仿佛一名威风凛凛的将军,他特别享受这种众人瞩目的感觉,很想高声的嘶吼几句。 但他的嘴巴刚张开,就被一个人把他从门槛上拉下来。 “不想死就滚到后边去!”羊沫黑着脸,盯着茅兆的眼睛,狠狠的咒骂着。 茅兆有点不乐意的,正想反驳,却见到有十几名捕掾从远处跑了过来。 这一下,茅兆都不用羊沫提醒了,惊惶失措的转身,一溜烟的跑个无影无踪。 “都是些什么人啊,真丢脸……”这一下,不用赵蝶的嘲讽,李敢已经被气得直翻白眼。 李敢站在高处,把一切看得一清二楚,这批捕掾并不是突然出现,而是早已躲在一旁,现在出现,只是认为机会到了。 这机会,当然是阿山创造出来的。 “首领!” 桑乐是捕掾的领队,跑过来时立即被阿山的惨状吓了一跳。 他们早就约好的,先由阿山进赌场闹腾几下,搞点事端之后桑乐带人进去,乘机把事态扩大,再时候,可乐赌坊这头大肥羊还不是任凭宰割吗? 只是,阿山也用不着这么的拼命吧,看看这变形的头脸,还以为认错人了,还有,这小腿…… “这算是废了啊,我的机会来了!”桑乐心中暗暗欢喜。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桑乐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而阿山无疑之中就是压在他头上的一块石头。 桑乐抑制住心中的兴奋,决心漂漂亮亮的把事情办了,然后找县令邀功去,于是站在门口放声大吼:“赌坊的人听着,谁打的人,乖乖的出来,免得我们动手!” 直到他喊了三遍,羊沫才慢悠悠的走了出来,说道:“这是他自己撞的。” “撞的?”桑乐给气乐了,“你还能找一个好一点的借口吗?” “不是借口,在场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所有人?”桑乐才不信,几步跨进大门,然后随意的指着几个人。 被他指着的人都在点头说是。 站在最前面的全是凑热闹的人,他们刚才鼓掌叫好,甚至还偷偷的帮上几拳,现在当然与羊沫攻守同盟。 桑乐不知道的是,在羊沫出来之前,还大声的说了一句:“本赌坊属于长公主,所有事情我们担着,请大家放心。” “长公主”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它代表着一个意义——整个夜郎国,能欺负它的人不多于三个,其中当然不包括眼前的这些小捕掾。 于是,赌客们很放心的帮着做伪证。 阿山躺在地上,小腿越来越痛,让他几乎昏倒过去,此刻更是怒火攻心。 这些人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我是自己撞的?去你阿母啊,你们能不能诚实一些?能不能说一句真话? 桑乐愣在了当地,心里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事情会变成这样。 好吧,就算阿山白挨了一顿打,也无所谓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找不到证据,他无法动手啊,这一趟不是白跑了吗?自己不是没法宰肥羊,没法完成县令大人的任务了吗? 不行! 桑乐怒了,决定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于是他“桀桀”的怪笑几声,突然上前一步,大骂一句“让你欺负官府!”然后一拳朝羊沫打去。 羊沫一惊,刚想闪避,但随则眼珠子一转,不退反进,把脑袋往桑乐的拳头上凑。 “啊!” 羊沫惨叫,然后抱着头大叫:“捕掾打人啦!” 他这一声,比断了腿的阿山叫得更加的凄厉,就算是人头涌地的街道上也传出老远。 “捕掾打人?” “太嚣张了。” “还有没有王法啊?不对,他们就是王法……” “就算是捕掾也不能随意打人吧。” “听说打的是赌坊的管事。” “赌坊的?那打得好啊,前天害我输了一千钱。” “但我赢了二千钱啊!” 众说纷纭,但支持赌坊的人居多,而且大家心里都想着,捕掾今天打别人,说不定明天打的对象是自己呢? 仇官仇富,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普遍的存在,于是,声援羊沫的人更多了。 桑乐一看这声势,不由得有点慌乱,街道上的人太多了,自己的行为被这些人看得一清二楚,一点点小事就会被无限的放大。 不行,必须进赌坊,到时候把什么坊主、管事之类的一绑,自己不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至于赌坊的罪名…… 要罪名还不容易吗?随随便便就能想出十个八个。 第74章 算不算心黑 “冲,给我进去抓人!” 桑乐决心不再多想,反正他的脑瓜子不太灵活,越想头越痛,还不如直接行动,快刀软乱麻。 “呼啦~”一下。 桑乐带头,十几名捕掾一拥而上,直接冲进赌坊。 羊沫还倒在门槛旁边,见状也不拦阻,而且也不叫痛了,而是一双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着,然后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缓缓的把大门关上。 “咦?为何关门?”赵蝶诧异的问道。 “呵呵,”李敢笑了,“关门打狗。” 他与滕承的会面之后,一直得不到确切的答复,今天滕承的亲信前来捣乱,是想试探长公主府的实力,还是拒绝双方的合作? 不管怎样,就算合作也要分主与次的,长公主府不能让多同王的人骑到头上去,再说,打了小的,老的就会出来,只要把这些捕掾打趴下,不信滕承还能呆得住。 阿山与桑乐都是是可怜人,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手是谁,也想不到会被滕承当成棋子,胡冲乱撞的,肯定会被揍得满头包。 桑乐气势汹汹的冲进赌坊,正要下令抓人,这时,眼前一暗,赌坊的大门被关上,赌坊的灯光也是瞬间熄灭。 “打!” 一个冷冰的声音,然后是无数人脚步声渐渐逼近。 桑乐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不由慌了,大声喝问:“喂,知道我们是谁吗?是官府捕掾!” 羊沫呵呵的笑了两声,“狗想咬人,就要有被打的觉悟。”然后双手举起一张凳子,用力的扔了出去。 有他带头,其他人有样学样,不断把身边的东西当武器,向捕掾们扔了过去。 茅兆不知何时又溜回来了,见到大家扔得热闹,直接抬起一张赌桌,用力的扔出去。 桑乐惊了,心想这些东西说扔就扔,不要钱的吗?随则想到都自身难保了,还在为敌人着想,真的蠢到家了。 跟在桑乐后面冲进来的捕掾可没有他这般淡定,有几个大胆而凶狠的人一边大呼小叫,一边挥舞手中的兵刃发了进攻,但很快头破血流的退了回来。 赌坊的人一点也不客气,扔了几轮东西之后,手中拿着木棒、长剑等各种各样的东西作为武器,开始进攻。 楼上的赵蝶越来越惊讶,看着一脸淡然的李敢,问道:“你这赌坊不想开下去啦?” “开不下去?”李敢呵呵的笑了,“凭这几个捕掾还没这本事。” “咦?看起来你的来头可不小。”赵蝶饶有兴趣的追问:“是谁啊?快说。” “不说!” “呸,稀罕吗?”赵蝶狠狠瞪了他一眼,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楼下已经开始了短兵相接,桑乐等人从气势上已经输了,再加上赌坊人多势众,这一场战斗完全是一边倒。 “咚~” 桑乐的脑壳被一根木棒砸中,登时肿起了一大块,肿块的周围还渗出了丝丝的鲜血,顺着眉心往下流,然后流向两侧的眼眶。 “咚~”又是一下。 桑乐越打越被动,受到的伤势越多,正想出声向同伴求援时,才发现已经有七八个躺在地上,还站着顽抗的不到一半。 这仗没法打了啊。 桑乐越打越是心惊,最主要他是看出来了,这赌坊的人心太大,自己这捕掾身份根本镇不住场子。 “别打了,我认……” 他的输字还未有说出口,又被茅兆一棒抡在了脑袋上。 这一击的力道太大了,直接把他打晕过去。 赌坊的大门紧闭,让街道上的人望眼欲穿,大家都想知道一大批捕掾冲进去,到底会发生些什么,不过,这个“什么”指的只是过程。 大家猜测着到底多久时间大门会打开,捕掾何时会出来,赌坊会有多少人被抓之类的。 阿山已经挣扎着半坐在街边的墙角上,他强忍着剧痛耐心等待,等待着桑乐把赌场里的人抓出来。 踩断他小腿的人已经溜了,阿山把一切怨恨记挂在茅兆的身上,不过也对,如果他不是被打得头晕眼花的,也不会有人再暗中下毒手。 “我受的伤,要双倍奉还,不,要四倍,我要把他的双手双脚全打断!” 阿山正在发狠,赌坊的大门轰然打开,整个街道为之一静,大家急切的想要得到心中的答案。 “出来了?” “嗯,看到了几道人影。” “人影?是不是捕掾押着赌坊的人出来?” “咦……” 这一声惊呼还没说出来,有几个东西被人从赌坊里扔了出来,大家定神一看,被扔出来是人,赫然是刚才进去的捕掾。 这…… 大家面面相觑,根本弄不清楚到底出发了何事。 这时,羊沫走出了门口,在他的手上,各提着一名捕掾的衣领,拖着他们走到街道上,然后轻轻的放下。 “他们在赌坊里遇上了贼人……”羊沫装出一副很心痛的样子,“可惜,贼人太多,伤了人之后跑掉了。” 说完取出几块金锭,塞在了捕掾身上,说道:“这是找医匠的钱,希望贼人不要回来把它抢走。” 说完施施然的走了回去。 赵蝶在楼上看得真瞪眼,不明所以的问道:“那来的贼人啊?不过这几锭金子倒是足够他们找医匠,嗯,你也不算心黑。” 不算心黑?李敢都快忍不住要笑出声了,心想:给了这几锭金子才算真的黑。 街道上一片寂静,有的只是人们急促的呼吸声。 羊沫把几锭金子放置在捕掾身上的时候,有意无意的露出了一角,那耀眼的金光,诱惑实在太大了。 更主要的是,除了断了腿的阿山,其他的捕掾们全部都是昏迷不醒。 阿斗躲在人群之中,思索着对策。 这时,一阵风吹来,掀动了捕掾的衣角,然后把一锭金子遮掩住。 阿斗灵机一动,发出惊讶的叫声:“咦?谁偷走了一锭金子?” 这一下,把大家全惊动了,不少人被剜了几块肉一般的疼痛,仿佛被偷走金子的不是捕掾,而是自己。 或者说,这些人把金子当成他自己的了。 于是,有几个较了贪婪的人再也忍不住了,口里呼叫着“有人偷金子啦。” “快抓贼人啊!” 然后争先恐后的冲到捕掾的身边,七手八脚的开抢。 人实在是太多了,金子才那些的几锭,抢先一步的人兴奋的大笑,但他还未来得及收起,就被别人一手抢了过去。 于是,哄抢开抢了,场面一片紊乱,那些昏迷不醒,躺在地上的捕掾们可惨了,不断的被人踩来踏去的。 阿山情知不妙,但他的腿是断的,好不容易才挪开半步,后脑勺上却被人重重的砸了一下,晕倒在地,然后被人一脚踩在脖子上。 这是存心要取他性命。 “这些人可真狠!” 李敢暗暗摇头,不理会赵蝶的连连追问,心里盘算着滕承的下一步行动。 是会调动更强大的力量前来对抗呢?还是就此求和展开合作? 李敢思索了半天,还是无法得出结论。 第75章 在水一方 事情往往会出乎意外。 李敢一心想着滕承如何反应,不料足足等了三天,人家根本没有来。 仿佛阿山的腿并没有断,或者说十几名捕掾的伤是自己撞到了墙角而受伤一样。 如此反常的举动,让李敢彻底不淡定了。 这滕承到底何意?试探一下之后就当起了缩头乌龟? 那么,他是想合作呢?还是拒绝? 最近,夜郎皇帝的病情加重,这让皇城里的形势徒然紧张起来,金竹与金星两方的势力各有异动。 在这种敏感时刻,任何的力量加入,都有可能打破原本十分脆弱的平衡。 多同王的不表态,为的是待价而沽?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其中包括金竹和金星。 但李敢知道不是,多同王现在想的并不是谁的条件优厚就帮谁,而是想坐山观虎斗,等待金竹与金星两败俱伤。 到时候,他的机会来了,一举夺取皇帝之位的机会。 这是李敢根据后世记忆推测出来的结局,可惜不敢告诉任何人。 “喂,你说好送我的鱼呢。”赵蝶嘟起了小嘴。 也许是因即将离别的原因,赵蝶变温柔了不少,前天拖着李敢去看雪,今天更是过份,也不顾天寒地冻的,直接拖着李敢,要来江边钓鱼。 “哦,鱼啊?” 李敢暂时放下心事,探身一望鱼萝,里边却是空空如也。 他一直在走神,鱼饵早被吃光了,一条鱼影子都没见到。 “我不管,没钓到鱼,你给我下水摸一条上来!” 赵蝶咭咭笑着,突然踢出一脚,要把李敢踢下水中。 李敢早已摸清楚她的习性,总会在笑语晏晏之时突然发难。 “别闹!” 李敢侧身,右手一勾。 赵蝶这一腿本来是闹着玩的,并没多少的力量,立即被李敢抓住了她的脚。 “噢~” 赵蝶瞬间懵了,发出一声呻吟似的轻叫。 此时已是晚春,江边小草青翠,江面上雾气蒸腾,遥远天际的一抹霞光,染红了河水与山脊,亦映红了赵蝶的俏脸。 嗔喜皆宜,明艳方物。 眼中是绝世无比的俏脸,手里是凝脂嫩滑的玉腿,李敢心中“砰砰”直跳。 一首熟悉的诗句脱口而出: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赵蝶已经痴了,嘴里喃喃的回味着“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然后清澈的泪水慢慢的滑落。 地上的青草,江上的迷雾,此情此景无不与此诗相对应,当然,更对应此诗的是两人的心情。 后天赵蝶即将离开,返回南越国,此别之后,再见之日遥遥无期,两人将天各一方,只能思念而不能相见。 “真的不能随我去南越吗?”赵蝶的泪眼迷离,语气中带着哀怨。 此时的她,再没有半点平常的刁蛮与任性,有的只是小女儿的娇媚。 李敢轻轻的叹息,说道:“其实,我更希望你留下。” 这句话,李敢已经说过不下五次。 他知道这个世界未来的大势,所以多次劝慰赵蝶留在可乐邑,不要回到南越国那个危险之地。 “不行,我一定要回去。”赵蝶一如既往的拒绝着。 李敢只有叹息,沉默了半晌,突然笑道:“那行啊,放心回去吧,有危险时我去救你。” 他是笑着说出这一句话,其实内心之中,已经当作一个郑重的承诺。 赵蝶泪水还未停竭,人已经怒了,“呸”了一声,突然在李敢的脚背上重重的踩了一下,骂道:“你去救?就凭一间小赌坊?有兵吗?有粮吗?” “兵?粮?用得着吗?”李敢嘿嘿而笑,“就凭我一人,就能横扫天下。” “大言不惭!”赵蝶小嘴一嘟,起脚就踢,不过被李敢大笑着避开。 其实,两人相处到现在,各自的心中已经深深刻下了对方的影子,但是,在谈话时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一些敏感话题。 例如,真实的身份。 李敢不管从武功还是临战之时的杀伐果断,绝对不是一个小赌坊之主所应该拥有的能力。 而赵蝶周围出现的护卫,铁血凶狠,行动机警,无不显示着他们是上过战场、手上见过血的军人。 远处的都稽一直想不明白,赵蝶平时高傲无比,为什么对李敢一直另眼相看? “看来要找机会劝她一劝,看人不只看外貌,还要看能力。”都稽轻轻的摇头,看着赵蝶,竟然露出了宠溺之色。 他原来是南越王赵婴齐的亲卫,后来跟随赵蝶,可以说是看着她一天一天的长大,心目中,不但把她当主人,还把她当作亲人。 李敢拉着赵蝶的手往回走,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柔情。 此时的赵蝶象一个还未长大的小女子一样,就连走个路也不是很正经,调皮地踢踏着路上的小石头,喜欢有一脚没一脚的践踏着路旁的小草。 总会有些东西要守护…… 李敢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暗暗的下着决心。 正象赵蝶所说的,现在的他无兵无粮,实力单薄,但几年之后呢? 黑盯山上的雷被正在招兵买马,炼铁和养殖兔子,如果进展顺利,三五年之内应该能扩展到五百人。 坡前村的张义正带领着一批人在耕种,他们在自供自足,抚养着几十名孤儿,几年之后,李敢将会得到一批死心塌地的战士。 至于从天而降的马铃薯,李敢已经把它当作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来看待,让李义在后山里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耕种,除了最信任的两三个人,其他人一律不准接近。 五年…… 李敢在心里重复着这两个字。 五年之后,汉国开始对南越国、西南夷等开始统一之战,那时的南方将是战乱不休,饿孚遍野,李敢总感觉到自己不应冷眼旁观,而应该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喂,在想什么啊?”赵蝶突然停下脚步,不走了。 李敢一直象个闷头葫芦似的一声不吭,让她觉得很无聊。 “哦,啊?”李敢一愣,然后嘿嘿的笑着,“想着怎么去救你。” “哼,不说人话!是不是还在为可乐县令之事烦恼?” “县令?没有啊。”李敢否认。 赵蝶白了他一眼,认为他说的是推托之言。 捕掾被打之后,官府一直按兵不动,但是,谁也不信它会一笑处之,而是认为这是狂风骤雨之前的宁静。 第76章 不速之客 这些天,李敢确实为此事头痛,但他所担心的与赵蝶所想不一样。 赵蝶以为他怕官府的报复,但可乐赌坊是金竹长公主的财产,就算是多同王也不敢招惹,更何况滕承这样的小兵小卒? 李敢所关心的是多同王的选择,是选择与金竹合作对抗金星呢,还是相反? 或者按照后世的记载,自成一派,等待机会? 李敢的心里是非常的茅盾,他希望一切按照历史的轨迹,然后让自己在其中捡捡小便宜。 但是,历史轨迹之中有着太多他不想面对的遗憾,例如李家受到的毁灭击打击,例如霍去病之死。 而他现在有着更多的期望,如期望夜郎国与南越国能平和演变,回归到汉国怀抱之内。 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期望只是奢望。 首先是夜郎国之内,种种势力蠢蠢欲动,夜郎皇廷明显有心收拢兵力,以武拒统。 但夜郎国的内部并不齐心协力,苗部是心有不甘,越部是剧烈反对,他们甚至选择了动手袭击金竹。 夜郎皇廷也存在着种种不安定的因素,皇帝的病情日渐加重,觑觎皇位之人众多,明面以金星与金竹,暗地里有多同,还有一些人在暗中等待机会。 李敢想到这里,不禁暗暗好笑。 总说别人是影响历史轨迹,但自己呢? 一个本该被霍去病一箭射死之人,现在还在生蹦活跳,这不是影响历史轨迹是什么? 目送赵蝶渐渐消失了街角的尽头,李敢转身往回走,刚推开门,风永快步的走了过来,报告道:“坊主,抓到了一个谍者。” “谍者?”李敢不惊反喜,“终于来了吗?” 看来滕承还是按耐不住,忍不住的派人过来了,想不到会被风永抓了起来。 前边就是柴房,也是临时关押犯人的地方,当然,这里没有牢房的坚固与防御,唯一的办法就是绑得结结实实的,让他没有逃跑的机会。 所以,谍者出现的李敢面前的方式是:茅兆一手提着一个捆成棕子样的东西,随意的往地上一丢。 “嗯~嗯~” 谍者似乎是痛哼,也似乎在挣扎着想要说话。 “还敢嗯嗯嗯?” 茅兆一点也不客气,骂骂咧咧的,然后重重的一脚,把他踢得在地上滚了两圈。 “别~” 李敢感觉谍者的声音有点熟悉,出声想要制止茅兆的施暴,但还是迟了半步,不由气得直翻白眼。 茅兆办事从来不经过头脑,喜欢简单粗暴,喜欢以力服人。 就象此刻,他好象已经踢上瘾了,前追两步,抬起右脚,就要继续。 “喂,停!”李敢怒了,伸手把他推开,然后蹲在谍者的身旁。 这人的样子太惨了,嘴唇高高的肿起,嘴巴里还塞着一团稻草,脸上又肿又青,脖子上有着道浅浅的伤痕。 “杨哲,真的是你!”李敢发出一声惊呼。 杨喜是汉高祖时的郎中骑都尉,因斩杀项羽有功而封赤泉侯,杨喜有子名杨敷,杨敷生育两子,长子是已故的赤泉候杨殷,次子正是眼前被捆成棕子一样的“谍者”。 李敢与杨哲在长安城时就是好朋友,他们不是家族里的嫡子,不能继承父辈的爵位,在多饮几杯时,常常会抱肩揽颈而叹息。 很有同病相怜的味道。 让李敢想不明白的是,为何杨哲不在长安城好好的呆着,却跑到这可乐城里来。 此时,杨哲躺在地上,咽咽呜呜的叫唤着,既为自己不用再受苦而欣喜,又因被李敢见到自己的狼狈模样而懊恼。 李敢哈哈大笑,一边伸手去拨他嘴巴里的稻草,一边问道:“这是谁下的手啊?” “养同,嗯,对,是养同一个人干的。” 茅兆听出了李敢的语气不太对,急忙把责任全推到养同的身上。 李敢“呵呵”的笑了两声,也不知道他是信还是不信。 此时,杨哲口中的稻草被拨出来了,然后说出了一句让茅兆心惊肉跳的说话,“李敢,快,把你的手下全杀光!” 还敢凶?茅兆怒了。 不过这一次他可不敢踢人了,而是远远的站在一旁,扮作非常乖巧的模样,垂首低耳的等待李敢的命令。 李敢不以为意,而是大笑着问道:“杨哲,为何你会到此?” “为何来此?你不知道?”杨哲反问了一句,见到李敢一脸的迷惘,不禁大笑,“原来你真不知道。” 不过他的大笑牵动他脸上的伤势,忍不住的吡牙裂嘴直吸冷气。 “说人话!”李敢笑骂着,动手帮他解开身上的绳子。 直到这时,茅兆才终于明白过来,这所谓的谍者,原来是李敢的熟人,于是他怕了,左右看了一眼,然后悄悄的后退两步,就想转身开溜。 “想跑?”杨哲冷哼一声,“踢了多少脚,我可记得一清二楚!” 说完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背着手,施施然的走到茅兆的身后,就要动手。 就在这时,他停住了,身体变得僵硬,然后缓缓的转身。 原来是养同正远远的站着,目光锐利,一直盯着他的脖子,身形微弓,仿佛随时会发出进攻。 杨哲一惊,感觉全身冷飚飚的,仿佛跌落冰窖之中。 “李敢从那来得到的一个小怪物啊!”杨哲又恨又怕的想着。 养同的出手太狠,在发现杨哲之后,先是潜过去用短剑抵着脖子,然后肆意的一拳又一拳。 李敢在一旁看着,不禁暗暗好笑。 这杨哲在长安城,也算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了,想不到遇到了养同,竟然象老鼠遇到猫一般。 “说吧,怎么会到这里来?”李敢忍着笑,旧话重提。 “阿耶让我成亲……” “成亲?”李敢哈哈一笑,“这不是好事吗?” “好事?”杨哲翻了一下白眼,无奈的说道:“也要看与谁啊!” “谁?”李敢很是诧异,突然间想起了一个人,于是大笑着问道:“上官婉?” 杨哲苦着脸,不再说话。 李敢大摇其头,不解的说道:“其实我们一直不明白,你到底怕上官婉些什么啊?” 上官婉是未央厩令上官桀的亲妹妹,也算是长安城里出名的美人儿,但正是这美丽的女子,让杨哲畏若虎狼。 杨哲当然不会对李敢说是因为小时候偷看上官婉拉尿,然后被她追杀几十里远的事情,而是不耐烦的怼了一句:“不喜欢就不喜欢,这需要理由吗?” “确实不需要理由,我只是为在你们可惜而已。” 李敢说的是真心话。 杨家与上官家,可算是门当户对,杨哲与上官婉绝对算得上郎才女貌,如此的天合之作,杨哲竟然玩逃婚。 问题是,就算逃婚关内也有太多的好地方,用得着跑到千里之外的可乐城吗? 会不会另有缘由? 第77章 擦身而过的遗憾 “别说这个了,说下你的死而复生吧,”杨哲明显不想再提伤心事了,于是转移话题,“前几天在街道见到你,吓了一跳,还以为见到鬼了。” 确实,整个长安城里,相信李敢没死的寥寥无几,这极少的人当中,绝对不包括杨哲。 “确实,差点变鬼了。”李敢连连苦笑。 “既然身体恢复,你为何不返回长安?” 这一句,才是杨哲心中最大的疑惑。 “为何?呵呵,我在这等你啊”李敢打趣的回了这一句。 这一句当然是玩笑话。 其实,他原来的想法是等到箭伤痊愈之后离开夜郎,但是被亚朵栓住了…… 现在呢,一想着金竹的信任他就不能一走了之啊,而且,他不是有黑盯山与坡前村这两个基地了吗? 虽然还很弱小,但总算是属于自己的势力。 五年之后,将大汉国对南方各国的用兵时间,到时候,也将是李敢一展身手的时候。 杨哲见他突然陷入沉思,于是呵呵的笑了,“说假话了对吧,李敢啊,就没有想过,这么的一诈死,会有多少人在为你伤心欲绝吗?” “有谁?”李敢白了他一眼,“反正不包括你!” “我怎么了?”杨哲很是不忿,“看看这身上的伤,还不是因为你吗?” 说的也是。 李敢看着他脸上的青淤,不禁笑得更灿烂。 杨哲明白了,自己的这一顿算是白挨了,不禁冷笑的说道:“还笑得出来啊,你们李家都快要垮掉了。” “垮了吗?”李敢淡淡的问了一句。 “咦?怎么你好象并不紧张?难道早已知道李丞相的故去?” 说是故去,已经很客气了,其实李蔡是被人用一个可笑的借口硬生生逼死的。 “还是去了吗?”李敢摇头叹息,“我早就说丞相这位子看似威风八面,其实危险重重。” 刘彻作为千古一帝,是出了名的冷血无情,任何威胁到他权力,或者阻挡着他施展雄才大略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清除。 他身边的大臣,很少有得到善终的,而丞相手中掌握着整个帝国官员的任命权,这着一点,就是刘彻除之后快的职位。 刘彻在位五十多年,历经十三位丞相,其中有四个自杀,三个被杀,超过了一半的人死于非命。 真正能够得到善终的,也就一二个。 所以,李蔡之死,早在李敢的意料之内,用不着一惊一乍。 杨哲轻轻的叹息了一句,“对于李丞相之死,不少人深感可惜。” 李蔡就任丞相的五年,政绩卓着,尤以治吏、改币、统禁盐铁等方面的成就最大,可以说,如果没有他,就没有帝国丰厚的财政库存,什么远征匈奴,根本是个空话。 可惜这样的人物,最终因几棵瓜苗跨越围墙,被人告发私自侵占汉景帝陵园前路旁一块空地而被问罪,最终悲愤自杀,封国被废除。 此时的李敢,陷入了沉思之中。 曾经寄望于自己的穿越重生能扭转李家的败亡,但实际上,李广、李蔡这李家的两大支柱轰然而倒,而自己失去了关内候的封爵,可以说,整个李家,已经处于摇摇欲坠的境况。 不过,总不能说自己的重生对历史的轨迹一点也没有影响,至少,李蔡比历史上的死亡时间推迟了半年。 蝴蝶效应吗? 李敢只能用这个来解释了。 杨哲所受的只是皮外伤,已经由一名女仆细心的包扎好,此刻看着李敢,目光中露出了同情。 在他认为,去年李敢离开长安城,除了希望能寻找名医治疗箭伤,未必没有受到家族的排挤而心灰意懒的原因在内。 “咦?你的箭伤……” 杨哲终于发现李敢的行动自如,完全没有半年前那种病恹恹的模样。 李敢轻轻的叹,说道:“这就是我还留在夜郎的原因。” 人言可畏,如果李敢碌碌无为就算了,但一旦有所成就,背信弃义、背叛国家的行为将会成为别人诋毁他的话题。 “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汉人引以为荣的行为准则,李敢决定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他暂时不回汉国的行为。 杨哲恍然大悟,“原来你的伤是在夜郎国治好的。” “是,正是赌坊的主人。” “女子?” 杨哲突然追问了一句,得到的只是李敢的白眼。 金竹的身份高贵,长相美丽,但她过于强势,功利之心极重,所以,李敢对她只有感激,从来不存在非份之想。 “别给我白眼,”杨哲不以为意的一耸肩膀,“其实这句话我是帮着别人问的。” “呵呵,别人?谁呢。” “咦?你不知是谁?” 李敢的心突然“砰”的一跳,声音不由变得尖锐,“司马婷儿?” “啊呀,原来你还记得司马婷儿!”杨哲的声音带着嘲讽,“还以为你天天有美人相陪,把所有事情都忘记了。” 此刻的李敢也顾不上与他斗嘴了,一个转身就往外走。 杨哲一愣,急忙一边追赶,一边问道:“喂,你去哪?” “去找婷儿!”李敢随口的回答着,脚步却是越走越快。 “咦?你如何知道婷儿就在这里?” “废话!” 李敢终于明白为何这几天一直心神不宁了,原来是因为一个声音,在夜探亡波府邸,撤退时所听到的那个女子的声音。 当时相隔甚远,只是感觉熟悉,并未往深里想,再说,他也万万不会想到司马婷儿会出现了可乐邑。 杨哲跟在身后,不断的长嗟短叹,“你失踪之后,婷儿跑到朱提山足足寻找了两个月,算是找遍了整座山的一草一木,用情之深,让人感动。” 这个感动之人,肯定不包括他自己。 因为他也是司马婷儿的爱慕者之一,否则也不会在离开长安城后不远千里跑到这里。 这段时间,他用了不少办法向她示爱,但得到的相同答复:李敢未死。 所以,现在李敢真的活生生的出现在面前,杨哲既有朋友情的欢喜,也有身为情敌的怨恨。 李敢心里焦急,凭着脑海中的记忆很快找到了那间宽敞而豪华的院子,但里边的仆人走了出来,却说司马婷儿昨天已经离开。 “离开?”李敢急了,“她去哪了?” “茂陵。”杨哲代为回答,“司马郎官病情加重,她回去探望。” 与司马婷儿擦肩而过,让李敢很是懊恼,脾气也变得不是很友好了,于是怒声吼道:“既然知道,为何刚才不说?让我白跑一趟。” “呵呵,为何要早说?”杨哲的语气中充满着不屑,“婷儿为你苦苦守候几个月,你白跑一趟又如何?就算十趟百趟也应该。” 李敢轻叹,无言以对。 确实,比起司马婷儿的苦苦守候,自己真的是负心薄幸,看看自己的身边,亚朵,赵蝶,美丽的女子一个接一个。 一想起赵蝶即将离开,即将面对一个可以预测的悲剧,李敢的心里又是一阵难受。 他不知道,此时的赵蝶,身上不再是最喜欢的彩色衣裳,而是一身黑色劲服,一脸的肃杀之色。 第78章 临别前的礼物 “当~当~当~” 远处的钟鼓楼上传来报时之声。 赵蝶倏地站起身,从墙壁上取下宝剑,走出卧室。 都稽一直等待在房外,搓着手不停的踱着步,眼见房门打开,急忙迎了上去。 “公……” 都稽才说出一个字,立即知道说错了话,急忙改口说道:“女郎,此行凶险,还请三思。” “有啥凶险?”赵蝶轻笑,“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让大家都放聪明一点。” “小仆是怕一旦开战,不是想撤就撤。” 赵蝶一脸的不屑,“一个小县衙而已,有何可怕。” 都稽连连摇头,一脸的的无奈。 他这主人太过任性,做事情全凭自己的喜好。 一个县衙而已? 如果在南越国,这句话当然是可以说的,别说一个县衙,就算是郡府,赵蝶也是想去就去。 但这里是可乐邑啊,是夜郎国与汉国共同保护的地方。 就在都稽想着要不要去告诉李敢,让他前来阻止的时候,赵蝶似乎早有预感的一般,对他发出了警告:“如果敢乱说话,看我不打死你!” 看到李敢这段时间都在为滕承的事眉头紧锁的模样,赵蝶就觉得心烦。 不就是一个小县令吗?顺手灭掉就是。 “李敢啊,不同意跟我走对吧?行,我就是要让你承我的情!”赵蝶得意洋洋的想着。 反正她明天就要回归南越,到时候天长水远的,别说小小的多同王,就算整个夜郎国也拿她无可奈何。 “出击!” 赵蝶手中长剑一挥,竟然率先开路,都稽看得心惊肉跳的,急忙带着几名护卫一路小跑,越过赵蝶的身前,把她紧紧的护在中间。 可乐县衙,滕承正悄悄的从袖子里取出一只小锦盒,递给了他对面的一个人,毕恭毕敬的说道:“大总管,这是来自南越国合浦的珍珠。” “合浦珍珠?据说是深海蛟人的泪珠所化?” 大总管的脸皮一抖,一脸的冰霜终于慢慢的融化。 滕承松了一口气,急忙答道:“如果有机会,小仆会把那蛟人也抓起来献给大总管。” 大总管终于笑了,“呵呵,那才是真正的稀罕之物。” 滕承在一旁陪着笑,“可乐城汇集各地商贩,别的不多,就是稀罕之物特别多。” “行,你的心意我就收下了。”大总管大大方方的把锦盒纳入囊中,才缓缓的说道:“想来你也知道我此行的目的了。” 滕承额头上的冷汗潺潺而下,急忙躬身说道:“还请大总管告知。” “取你小命!” 大总管的声音冷若冰霜。 滕承的身体一软,“卜通”的跪在地上。 大总管瞟了他一眼,也不让他起来,只是冷冷的说道:“你既知赌坊是长公主的物产,竟然还敢有所贪图,谁给你的狗胆?” 滕承浑身瑟瑟发抖,不敢吭声。 “谁让你的我的人呢?”大总管趁机施恩,叹息着说道:“实话说,如果不是我的力保,来的将是阎业!” 滕承的目光一缩,一脸的恐惧。 这阎业是王府中的行刑者,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犯人绑住,然后将犯人的四肢一只一只的用炉子烤熟,再喂给犯人。 据说最惨的犯人被活活的烤了十天,在吃掉自己的四肢、吃掉胸背之后才死去。 这一下,滕承真的怕了。 他是贪钱,但有钱总要有命来花。 其实,他之所以敢对可乐赌坊动手,主要认为多同王府已经强大到不用再惧怕长公主府的地步。 近一段时间,随着多同王府实力的增强,王府一众人等的野心也跟着膨胀,如果说对手握重兵的金星还有所顾忌的话,对金竹这个长公主只是表面上的恭敬,渐渐的从内心里已经不把她当作同一等级的对手。 长公主没有兵权,更不比多同王有钱,凭什么算夜郎帝国的第二势力? 这就是多同王府众人的普遍想法。 说实话,滕承让阿山带着捕掾前去闹事,想的不但是讹诈一笔钱,未尝没有冲锋陷阵,抢夺功劳的念头。 他以为这是一次打压长公主声势的机会。 可惜踢到铜板了,十几名捕掾,要么被人打晕,要么被人打断腿。 这一下,不但拿不到好处,还让多同王府成为别人的笑柄。 大总管轻轻的摇头,他何尝不明白这些人的忠心?但一昧的愚忠,只会是好心办坏事。 皇家的权力争夺,岂是如此的简单? “知道错在那吗?”大总管问道。 滕承装作可怜兮兮样子,用力的摇头。 多同王府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势力,眼前的滕承,是大总管好不容易才培养起来的一名干将,于是准备耐心的给予指点几下。 “你错在把皇室当作了普通人。” 大总管带着一副训斥的口吻,“皇家的权力不能用谁的财富多,谁的兵权大来排列,而来源于皇帝的一句话。” 现在的多同王府,大多数的人已经开始飘飘然了,自大自夸。 “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会惹上事端的。”大总管深感忧虑的想着。 正在这时,突然从外面传来了一阵惊呼,接着是几声惨叫,然后响起了阵阵刺耳的警报声。 “敌袭!” 滕承大惊,急忙从地上爬起来,高声叫道:“大总管快走!” 县衙的大门外,赵蝶正威风八面的指挥着,大声疾呼:“冲进去!” 事到如今,都稽也别无想法了,化身为先锋,高举手中长剑,率领士兵往前冲。 “砸开大门!” “投降者不杀!” 都稽连续下达了两道命令,他是既想完成主人的任务,又不想造成太多的伤亡。 也活该滕承倒霉,他手下的捕掾因到可乐赌坊闹事而伤了一大半,现在他的县衙里,护卫的人手寥寥无几。 “这就是多同的手下?哼,长得丑也就罢了,还敢夸夸其谈!”赵蝶昂首阔步的跟在士兵的身后,一脸不屑的想着。 她今日此行,为的是李敢,也为她自己出气。 多同竟然瘌蛤蟆想吃天鹅肉,跑到南越国去求亲,这笔帐不找回来,她还是赵蝶吗? 这时,冲到最前边的都稽踢翻了一道临时的路障。 “活捉县令!” 都稽吼叫着,长剑一侧,把一名对手打翻,然后用剑尖指着他的喉咙。 道路的两旁,已经有四五名被绑住手脚的捕掾。 “很简单啊。”赵蝶得意的发出轻笑,心里幻想着明天李敢得知一直困扰着的难题已经解决,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很惊讶吧?”赵蝶嘻嘻的笑着,“对我的礼物很满意吧?” 她带来的都是一些精兵良将,对付这些小捕掾真的太轻松了。 都稽的突进最快,此时已经冲进后院,却站在大门之前踌躇不前。 眼前就是县令的居室了,只要冲进去,就能把目标杀掉,然后撤退,让都稽迟疑的是,如果杀此人,事情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 问题是,他的主人同意就此罢手吗? 第79章 洛阳剧家 这时,赵蝶到了,一见都稽的迟疑,立即怒了,一把将他推开,想要亲自动手。 正在这时,大门“呀~”的一下打开,然后一道身影从里边冲出,随手间放倒几名挡路的士兵,直接冲向赵蝶。 这身影太快了,快到都稽来不及拦截,只得惊惶的大叫:“女郎小心!”然后回身来救。 但此时,黑影已经与赵蝶交手了两招! 赵蝶如蝴蝶穿花,身形变幻不定,而来人却是形如闪电,“刷刷刷”的一招快过一招。 两人以快打快,“砰砰砰”之声不断,但这只是拳脚的破空之声,实际上对战的两人一直没有直接的接触。 敌人处处强攻,赵蝶却用快速移动来以守代攻,一时间,双方不分胜负。 “滚开!” 都稽怒吼,他赶到之后二话不说立即横跨一步,强行插入到战团之中。 迎接他的是一只拳头。 “呼~” 拳影重重,拳风阵阵。 “砰!” 只有正面承受才知此拳之重。 都稽被这一拳砸在腰间,感觉到被一只木锤砸中了一般,一阵剧烈,然后双脚离开地面,整个人被砸飞。 好强的武功! 都稽大惊失色,到了此时,也顾不上隐藏了,急忙大叫:“出手!” “呼!” 两道人影从士兵之中飞起,然后加入战团。 正是一直隐藏在赵蝶身边的两名高手。 有了他们的加入,赵蝶一方以三敌一,立即把敌人打得只有还手之力。 “杀了他!”赵蝶冷酷的说道。 这个人打伤都稽,而且武功高强,她不想放虎归山。 正在这时,大门内再次走出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胖墩墩的,脸纹横长,正是滕承。 赵蝶一见此行的目标出现,立即大喜,丢下当前的对手,身形一飘,立即冲了上去。 “死!” 赵蝶出手无情,短剑直刺滕承的胸前。 滕承为人凶残,又当上了县令,但从武功来讲,他只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 比起赵蝶这样的高手,相差太远太远。 “救……” 他只会口中发出惊恐的叫喊,双眼直直的看着短剑,由远及近,直到他的身前。 突然,一只苍白的手掌出现在短剑的前方,然后轻轻的一斜,从剑身上方掠过,直袭赵蝶的手腕。 快! 赵蝶只来得及用一个字来形容这手掌的来势,甚至来不及把短剑往回抽,只能前臂一沉,让最为脆弱的手腕避开敌人的这一击。 但她避开了手腕,手臂却无法避开。 敌人化掌为指,双指一并,然后在赵蝶的手臂上轻轻的敲。 痛! 骨头断裂一般的疼痛! 赵蝶大惊失色,自从学武有成,她很少遇到如此的高手。 “谁!” 赵蝶怒喝,急退几步,身形微弓,表情凝重。 不过死里逃生的滕承已经狂喜叫出声来:“多谢大总管的救命之恩。” “大总管?” 赵蝶直到此时,才看清楚来者的容貌。 只见他身材矮小,脸色带着病态的苍白,仿佛平时很少见到阳光一般。 “咦?南越赵家的妹崽子?”在赵蝶在打量着对手的同时,大总管却是一口说破她的身份。 赵蝶惊了,大声喝问:“你到底是谁?” 大总管呵呵的干笑两声,“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何你要袭击县衙!” 赵蝶当然不会告诉他真话,直接指着滕承说道:“我要杀掉此人。” 大总管一皱眉头,沉默了一下,才缓缓的问道:“私人恩怨?” “对!” “为何原因?” 赵蝶只能继续胡扯,“他派人砸赌坊也就罢了,却伤了我的人!” 大总管一愣,想不到滕承的人砸可乐赌坊,不但得罪了长公主,还无意中得罪了南越赵家。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 眼前这妹崽子胆大包天,连县衙都敢攻打,还叫嚣着杀县令,如果她当时在场,那些小捕掾还有命回来? 早已被她打成肉酱。 “行了,别胡扯,你留下,其他人都走吧。”大总管直接一挥手,打断赵蝶的说话。 “不行!”都稽冲了过来,大声吼道:“你敢囚禁我家女郎?” 大总管不为所动,淡淡的说道:“既然敢打到县衙来,总要让她长点教训。” 都稽死死的挡在赵蝶的面前,手中长剑直指前方,声音渐冷,“如果你不想南越向夜郎宣战,就乖乖的放我家女郎离开。” “呵呵,忠心耿耿的家将。”大总管随意的称赞了一句,然后话锋一转,“但用两国开战来威胁我一点效果都不会有,就算赵婴齐来了也没有用。” “休得胡说!”都稽大声怒斥着,心里却暗暗惊惧。 赵婴齐可是他们的国王啊,南越国最高贵的存在,这人竟然敢真呼其名。 “你到底是谁?”赵蝶的脸色阴沉,她知道这一次是踢到铁板了。 “我姓剧。” 此言一出,立即把赵蝶震惊得目瞪口呆。 洛阳人剧孟的势力之大,一点不亚于洛阳一带的政府武装力量。七国之乱时,正是太尉周亚夫星夜赶往洛阳拉拢剧孟,才最终稳定河南的形势。 当然,眼前之人不可能是剧孟,只能是他的后人,即使这样,也让他拥有直呼南越国主的资格。 这样的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竟然与滕承同时出现? “既然是剧家,为何寄身多同王府?”赵蝶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大总管的神色一黯,轻轻的摇头,不接赵蝶的说话,而是说道:“反正你安心住下吧,等到多同王回来,自然放你回去。” “呸,为何要听你的指令?”赵蝶说着就往外走。 大总管斜视了她一眼,直到等她走出了十步,才突然身形一闪,拦在她的身前,然后伸出一只手掌。 这只手掌毫无血色,但这速度实在太快了,瞬间到达赵蝶的身前。 赵蝶大惊,急退。 但大总管的速度比她更快,手掌一张,掐住她的脖子。 瞬间即败! 赵蝶对自己的武功一向很自信,但在敌人的手上还走不过一招!不由沮丧万分。 其实,赵蝶吃亏在于她的武功正好被人家所克制,如果上亡波或者李敢过来,就算最终还是大总管赢,也必须在一百回合之后。 眼见主人被擒,都稽慌了,但他身形刚动,立即被大总管一脚踢翻在地,不过他的行动也为那两名隐藏的高手争取到时间,只见身形闪动,一左一右从两侧杀向大总管。 但大总管避也不避,只是手撑微一用力,捏住赵蝶的喉咙,淡淡的说道:“滚!别逼我杀人。” 第80章 强大的金钱攻势 都稽走了,自家主人的小命在别人的掌握之中,他不得不走。 再说,他要去找救兵,他能想到的首先是李敢。 “什么?你们攻打县衙去啦?” 李敢吓得从座位上一蹦而起,直接把椅子打翻,人也差点跌倒在地。 都稽哭丧着脸,说道:“小仆无法改变女郎的决定。” 李敢的身体微微颤抖,这是气的,也是吓的。 赵蝶啊赵蝶,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跑去攻打县衙?这可乐是什么地方啊,是一块十足的烫手山芋! 就算你攻占县衙,杀掉滕承又怎样?多同王府不会出手?你能打得过吗? 多同可是夜郎国的六皇子。 之前李敢总把赵蝶的身份往汉国的权贵家族里想,所以一直猜不出她到底是谁,等到得知她来自南越国,很多事情豁然而解。 南越国,姓赵,这还不清楚吗?绝对是王亲国戚了,而且看着赵蝶行事的嚣张模样,还不是一般的王亲国戚。 其实,让李敢最担心的正是她这个身份。 南越国名誉上隶属于汉国,但它不是诸侯国,说它是有着独立的财政和军队的藩属国更为合适。 它每年都会向汉朝纳贡称臣,甚至派出王子到长安城当宿卫。 宿卫是一个官名,是糊弄人的称号,其实是来当质子的。 赵婴齐就曾经在长安城当了十几年的质子,甚至娶了邯郸樛家的女儿做妻子,生了儿子叫赵兴。 赵婴齐当上国王之后,废除原来的皇后,改立樛氏的皇后,废除原来的太子,改立赵兴为太子,并派二皇子赵次公到长安城充当质子。 以上种种,均可以看出汉国对南越国的渗透之深。 当然,这些都是在汉国强大的压力之下实行的,对于南越国大多数人来说,是一宗城下之盟。 南越国独立已久,它们甚至比汉国建国更早,在它的朝廷和民间,均有大批对汉国怀有不满之心的人。 例如大王子赵建德,丞相吕嘉等人。 正因为存在着这种的势力,汉国一直都在严密监控着南越国的一举一动。 毕竟,在《推恩令》等种种削藩夺封的政策之下,有着独立军队和财政权的地方政权在汉国已经不多了。 除了南越国,就只有闽越国。 那么,赵蝶的冒然行动,会不会让汉国找到一个动手的借口? 这才是李敢最这担心的事情。 “走,我们去看看。” 李敢说着,快步往县衙走去。 现在他只有看长公主府的面子还值多少钱了。 县衙里,滕承正在慢悠悠的把左手放在一名漂亮小女仆的怀里,让她帮忙修剪前指甲,过了半晌才抬起头,斜视了一眼,嘿嘿的笑道:“李卫尉,今天来找我,是来送赔偿金的?” 他与李敢已经打过几次交道,也算熟人了,不过都是一些很不愉快的经历。 “不是!”李敢一挺胸膛,笑着回答:“正好相反,那些捕掾无故砸了长公主的赌坊,伤了不少人,我是来索要赔偿的。” “你……” 李敢的回答大大出乎意料,让滕承噎住了。 滕承还是改不了贪婪的本性,明知道李敢的来意,却想趁机敲诈一笔。 想不到李敢一点也不买帐。 “呵呵,”滕承被气笑了,“你认为要赔偿多少钱?” “五千金。” “五千金?” 滕承发出尖锐的惊呼,就算他早有准备,也被李敢说出的金额吓了一跳,用力的一拍桌子,猛然站了起来。 五千金是五千万钱了,就算普通的贵族豪门也无法拿出这笔钱,这李敢竟然狮子大开口。 凭的是什么?长公主府? 一想到长公主府,滕承迅速冷静下来,随则明白李敢的用意了。 不就是开出一个天价,等到县衙无法交出这笔钱之时,再提出用赵蝶来交换吗? 这时,滕承立即明白自己应该主动,不应该让李敢扯住鼻子走,于是笑着:“你想要破坏赌坊的赔偿金,我想要捕掾的治疗费,正好,我们各让一步,谁也不再计较。” “不行!” 李敢不答应了,他还准备用这个为条件,为拯救赵蝶增加筹码呢。 “不行?”滕承早已想好了应对办法,嘲讽着说道:“一定要五千金?”见到李敢用力的点头,不由笑了,“你的胃口可真大。” “不,合理的赔偿。”李敢认真的计算着,“因为你们,赌坊一个月不能正常营业,一天一百金,就凭这一条,就能算你三千金。” 滕承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急切的问道:“一天两百金?这么容易赚钱吗?” 李敢用力的点头,“当然,还要扣除人工和物资的损耗费用。” “五十金?” “嗯,只多不少。” 眼见滕承双眼中露出的贪婪之色,李敢笑了,悄悄的压低了声音,“如果县令喜欢,算你半成?” 半成就是月收七十五金了,这是躺着在点钱啊,如此好赚有生意,连县令都不用干了。 要知道,一头牛才万五钱,一只羊才五百钱,一个聪明漂亮的婢女只需五万钱,赌场每月的分成是七十五金?可以把探春楼上十几名最顶倡妓买回来了。 就算是他这县令,每月的薪俸也不足十万钱。 这一刻,滕承心动了,但他还没有被这意外的惊喜冲昏了头脑,因为这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李敢的目的是救赵蝶。 滕承搓了搓双手,俯到李敢的耳边轻声说道:“我保证她好吃好住的,但放人……” 李敢一惊,急忙问道:“人不在你手里?” 滕承轻轻的摇头。 “剧翁?”李敢追问。 “嗯,大总管。” 这时,李敢知道遇上大麻烦了。 这剧姓老翁是多同王府的大管家,位高权重不说,而且武功极高,以赵蝶的武功也不是一合之敌,就算自己对上,咬牙强撑着也就一百几十招。 最严重的是,以李敢这小小的卫尉身份,在滕承面前还能吆喝几下,在剧姓老翁面前,根本就不够看。 身份、地位都严重的不对等,一时间,让李敢束手无策。 “有何方法可以救人吗?”李敢轻声问道。 既然滕承收下他的重金,就得帮忙办事,再说,李敢实在是无法可想了,滕承最清楚内情,也许能想出一个办法来。 滕承还是摇头,不过,看在金钱的份上,还是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六皇子将在三天之后归来。” 第81章 瓮中捉鳖 三天。 李敢立即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如果三天之内救不出赵蝶,等到多同王回归,机会将是非常渺茫. 让李敢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何剧姓老翁会把赵蝶抓住,却把都稽等人全放回来? 是认为都稽等人无足轻重吗?还是不想过分得罪南越?但是,论到重要性,赵蝶身为主人,她一个人的重要性已经远超都稽的所有人。 “总要把她救回来……”李敢轻轻的叹息着。 想到赵蝶在临走之前还挂念着帮他攻打县衙、杀滕承,李敢又是感动,又是恼怒。 恼怒的当然是赵蝶的冲动和幼稚。 “救人,人手呢?”李敢用力的抓扒着自己的头发,十分的苦恼。 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身边有的只是养同、茅兆、风永,后两者的武功太低了,倒是还在坡前村的张义可以一用。 可惜雷被远在黑盯山…… 雷被是他手下武功最高之人了,但远水救不了近火。 当然,更远的水是在长安城,例如赵破奴,或者霍去病能出手,救一个赵蝶真的是易如反掌。 就算他不凭权势,只凭武功,这天下也没有多少人能是他的对手。 至于杨哲,李敢暂时不想惊动。 杨哲出身于将门,武功只比李敢弱上半筹,但是两人只能算是熟悉的朋友,还不到舍命救人的地步。 当然,李敢好不容易在可乐邑里遇到一位熟人,也不会白白的放着浪费,昨天就让他给长安城捎回去几封信。 第一封信是给司马婷儿,这女子的执着与坚持,已经深深的感动了李敢。 第二封信是给霍去病,先是报平安,然后让他保重身体。 在信中,李敢根据后世记载的霍去病死因,作了一些隐晦的说明,一是不准吃生食不准饮生水。 二是尽量不要离开长安城,特别不要前往朔方。 三是与宜春候卫伉保持适当的距离。 至于后世所说的阴谋论,李敢就不敢写了,如果真是刘彻为消弱卫家的力量而动手,这个世界谁也无法阻止霍去病的死亡。 李敢的第三封信是写给李家,不过不是给家主李陵,而是李蔡的两个儿子李勇和李绅。 只希望在李陵让李家覆灭之前,尽量多把一些亲人从火坑里救出来。 反正一切都是尽力而为,让自己安心而已,至于有多少效果只有天知道。 三月初一,子时,天上没有半点星光,整个可乐城笼罩于一片漆黑之中,幽暗而寂静。 栾休身穿黑色的夜行衣,毕直的站在院子里,寒风扑面,但他并不感觉寒冷,反而因大战当前而紧张到手心里捏着一把汗。 “不能给小郎丢脸!”栾休暗暗给自己打气。 李敢可不是赵蝶那样嚣张的性格,不敢直接攻打人家的县衙,但为了救人,只能选择偷袭。 “走!” 李敢只说一个字,然后断然前行。 都稽跟在后面,心里十分感激。 别看女郎平时大大咧咧的,看人可真准啊,这李敢竟然为了救人而夜袭县衙,也算有情有义了,只可惜…… 都稽轻轻的叹息,李敢不管相貌还是行事能力,都是上上之选,可惜的是身份太低了。 一个小小的坊主,与女郎可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其实,赵蝶之所以让李敢跟着回南越,其中的用意也有让他从军之后立功晋升,以提高他的地位。 可惜李敢不答应。 一伙人悄然前行,很快到了县衙的围墙之外。 栾休与茅兆留在了最外围。他们的武功较低,进去县衙并无多大的作用,只适合把门望风。 其他人走到预订的位置,悄悄的翻越围墙。 “那二十金到底起了作用。” 李敢暗暗点头,猫腰俯身,继续前行。 为了行动顺利,李敢砸下了重本,今早悄悄的塞给滕承了二十金。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路过来,竟然一名捕掾也没有,想来是让滕承安排到不知那个角落去了。 “左拐,中间的小道。”李敢默念着滕承交给他的路线图,渐渐的靠近目标位置。 眼前一片开阔的草坪,草坪的中央是一间豪华宽敞的房子,飞檐朱梁,巨木为柱,一看这规模就比周围的其他房子高一个档次。 房子里还亮着微微的灯光。 “咦?赵蝶不在囚牢之内,而是身处最豪华的房子里?”李敢心下疑惑,悄悄的做了一个手势,身后众人慢慢的向四周散开。 李敢想要不动声之间救人,反正救了就溜,能够不留下痕迹才是最好的。 进入县衙的全是能够飞檐走壁的高手,都稽只是带着一直暗中保护着赵蝶的那两个人,而李敢则是带着养同和张义。 这个时候,李敢才知道自己手下的人才真是少得可怜,不由暗暗叹息。 凭着这小猫三两只,休想五年之后闯出什么名堂来。 人口,人才,地盘,钱财,食物,兵器,真的是样样都缺。 不过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李敢蹑手蹑脚的靠近窗户,把眼睛凑近空隙处,往里一看。 房间里的摆设非常豪华,左侧有一张白玉所制的矮几,上边放置一盘开满水晶球儿一般花儿的白菊。 现在并不是菊花怒放的季节,所以,就凭这一盘花,已经价值不菲。 赵蝶看起来也很喜欢这盘花,大深夜的,并不躺在床里睡觉,反而盘膝坐地菊花之前,不停的打着瞌睡。 果然在这里! 李敢想不到事情会如此的顺利,急忙走到门前,伸手在锁头上一扭,就要推门而入。 突然,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猛然响起。 李敢大惊,立即知道中了机关。 只见有一条细小而透明的丝线正绑在门框上,他这一推门,立即牵动上面连接着的铃铛。 “敌袭!” 有人发出了呼叫,然后,整座县衙象是瞬间活过来的巨兽,火把高举、人声鼎沸,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很快,传来了“乒乒乓乓”的兵器碰击之声,应该是都稽等人已经与敌人相遇。 中了埋伏! 李敢勃然色变。 根据都稽的描述,前天他们来时,县衙里的捕掾不足二十人,现在呢?只看那密密麻麻的火把就不低于五十个。 滕承大步挺胸的走在前边,指挥着手下把都稽等人往李敢的身边赶。 “你该死!”李敢咬牙切齿的说出了三个字。 难怪整座县衙毫不设防一般,原来是滕承想要瓮中捉鳖。 第82章 屡立大功的滕承 面对李敢的咒骂,滕承是一点也不生气,反而斜目顾盼,更加的开心。 在他看来,这是敌人绝望时的一种发泄。 “李敢,你太天真了。”滕承摇头而笑,“以为区区几十金就能收买我对六皇子的忠诚?” 李敢承认低估了对手,让自己的人陷入了危险之中。 滕承见到猎物无言以对,笑得更欢了。 当然,所谓的忠诚对他来说只是表面上的东西,说到底还是要看谁给出的利益更大。 赌坊的半成收益? 只要紧跟六皇子,他就会步步高升,加官进爵。 如果六皇子在皇位争夺中取得胜利,长公主自然也就倒台了,到时候,整个可乐赌坊都是他滕承的。 一个是半成,一个是全部,滕承自然懂得如何去选择。 此时,都稽等人渐渐的被压缩到大门的前边,而且,包围圈越来越小。 没办法,敌人实在太多了,让李敢惊恐惧的是,出现的敌人不但有捕掾,还有其中夹杂着精锐的士兵。 “原来,你动用了朱提关隘的兵力。”李敢只有叹息。 犍为郡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区,它由汉国与夜郎国共同管辖,而且两国分别在汉阳和朱提驻兵。 别看今天李敢只来了六个人,但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高手,对于县衙里的三十多名捕掾,他一点也不畏惧,可惜他估计错误,滕承竟然动用了军队的力量。 “我可没有这本事。”滕承笑着摇头,一点也不敢居功。 不是他,那只有另外一个人了……大总管。 问题是,就算多同王最近势力大增,想要调动军队也必须要通过夜郎皇廷的同意吧,为何他手下的一个总管竟然有如此大的能量? 李敢大惑不解,不过张义等人节节后退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在此形势之下,必须做出决断。 张义最近得到李敢的亲自指点,武功精进,此时他对面三名士兵的围攻,丝毫不落下风,甚至突然发力,斩断一名敌人的手腕, 但是,这名敌人惨叫着后退,另有两名敌人围了上来。 “小郎……” 张义关心的只有他的主人,他想提醒李敢撤退,但只说两个字,急忙停止不再往下说。 都稽等人就在身边,如果说出不救赵蝶就此撤退的话语,只怕立即会翻脸。 都稽也在左右为难,敌人如潮水一般,一波接着一波的涌上,刚开始是五十人,现在围在自己四周的,已经不下一百。 如此数量,就算自己一方个个是高手,也支撑不了多久。 退?那是不可能的,他的小主人还被关在房子里呢。 此时,剧烈的打斗声和叫喊之声终于把睡觉中的赵蝶惊醒了。 “李敢?”她发出了欢呼。 刚才她梦到了李敢骑着白马,手执银枪前来相救,想不到梦想成真了。 赵蝶欢呼着,扑向大门,但在距离门前三米远的地方嘎然而止。 “该死啊!”她嘴里狠狠诅咒着,用力的拉扯着绑在手腕脚腕上的两根雪白的细丝,但总是扯它不断。 此时,李敢终于做出了决定,只见他突然把手中握着的断锁朝滕承扔过去,然后把长剑插入门缝之中,用力一斩。 房门“呀”的一下打开,首先见到的一张翘首以盼的精致小脸——正是赵蝶。 憔悴的容颜,让人心痛。 嘟起的小嘴,显示着她的嗔怒,这怒气当然是对着把她禁锢在这里的剧姓老翁。 从小到大,她都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敢在她面前高声说话的人都没几个,更别说骂她打她,甚至是禁锢她的自由。 最让她生气的是剧姓老翁禁锢她的原因,竟然是多同王已经前往南越国求婚,而求的对象正是她赵蝶。 “想得美!” 昨晚得知消息时,赵蝶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现在她甚至怀疑,国内加急书信让她回归,是否与多同王的求婚有关。 “樛氏,恶毒的女人!”赵蝶咬牙切齿的说出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肯定是这个女人搞的鬼,为的是让她离开南越,让她兄长失去一支最重要的辅助力量。 这是一场血淋淋的宫廷斗争。 “李敢,救我~”赵蝶伸出双手,亮出手腕上的细小丝线。 “天蚕丝?” 李敢一惊,挥剑横切,竟然斩之不断,反而让赵蝶发出了一声痛哼。 “忍着点!” 李敢挥剑再斩,但还是纹丝不动,而赵蝶雪白的手腕上已经出现一道深深的红印。 “李敢,快想办法。”赵蝶急了,她不想留在这里任人摆布,最不愿意成为一场政治婚姻的牺牲品。 “白费劲。” 滕承哈哈大笑着踏过了门槛。 李敢心中一动,突然丢下赵蝶不管,反而向滕承发起了冲锋。 “嗤~”长剑的破空之声。 近一段时间,李敢与亡波等武功高手发生多次战斗,这让他对武技有了新的提高。 只见他出剑“快、准、狠”,带着冷洌的剑气直刺敌人的胸膛。 他要杀掉滕承,让敌人变成无头苍蝇。 如果把他抓住,把赵蝶交换出去当然是更好的选择。 滕承的武功并不高,能成为多同王的心腹,靠的是心狠手辣,他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所以,既然敢进来,早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嗖~嗖~” 两道人影突然从滕承的身后闪现出来,左脚一垫,右脚跟着飞踢。 李敢微微一惊,急忙侧身闪避。 滕承冷笑着。 你李敢武功高又如何?我就站在这里,你能打到我吗? 现在的滕承可兴奋了,最近他连立功勋,相信就会得到多同王的嘉奖,或赏金,或升官。 上次赵蝶带人攻打县衙被他抓住,让多同王有了与南越国谈判的价码;现在李敢又送上门来。 其实,在李敢为赵蝶出头,到县衙里找滕承的时候,已经陷入设计好的陷阱之中。 果然,滕承先是假装贪婪,然后用示弱,一步一步的引诱,终于让李敢自投罗网。 李敢是长公主的人,而可乐邑是多同王的势力,李敢攻打县衙代表的是长公主悍然侵犯了多同的权利。 当前,夜郎国正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时刻,李敢的行动无疑是将把柄送到多同王的手中。 道义上占据着上风,能让多同在以后的权力争夺中取得有利的先机。 作为首功之人,滕承受到嘉奖是理所当然。 滕承心中洋洋得意的,混然不知危险已悄然临近。 “刷”, 一道人影如黑色的闪电一般倏然而至,然后是寒光闪烁,飞快的捅向滕承的腰眼。 第83章 突变倏生 “啊~” 滕承惨叫,想要急退,但被一把短剑死死的抵在喉咙上。 突变倏生,几十名捕掾和士兵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怕首领被别人控制住,却无可奈何。 战场的形势,瞬间逆转。 “住手,否则杀了他”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但声音中充满着冰冷。 正是养同。 此时的养同,浑身在微微颤抖着,随着他的抖动,手中的短剑亦是不断地在滕承的脖子上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 他的脑海中不时闪现出惨死在河滩上的阿大,还有被滕承用巫术活生生的逼死的阿母。 眼前的这个滕承与他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 现在,这仇人的生死存亡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不能杀!” 养同双眼通红,象一头受伤的幼兽,但他用力的一咬舌头,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此刻的滕承心里是深深的绝望。 真是乐极生悲,想不到李敢暗中留下如此凌厉的后手,自己腰眼上的伤口,选择是位置非常的精准,似乎让他重身的力气随着这一剑完全消失一般,此刻他甚至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像烂泥一样瘫软在地上。 痛,惊恐! 滕承前一刻的得意和兴奋完全烟消云散,有的只是面临死亡前的恐惧与绝望。 脖子上不断传来一阵阵的刺痛,滕承知道这是敌人划伤他的皮肤。 这让他很愤怒,但又无可奈何。 他甚至一动也不敢动,完全一副肉在砧板上、任人宰割的模样。 因为敌人只需增加一分的力气,就可以轻易地割断他的喉咙。 “饶命~” 滕承苦苦哀求着,“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只要你饶我一命。” “都给我,能把我阿爸阿母还给我吗?不能!” 养同的心里在淌血,但口中却是一言不发,只是手上的短剑快出挥动,“刷刷”两下,在滕承的身上割下两块鲜血淋淋的皮肉。 “很好!”李敢大声的称赞。 他高兴的不但因为养同智擒滕承,让战斗的形式瞬间逆转。 还高兴于养同的成熟,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面对杀父杀母的仇人还能以大局为重。 这时,都稽和张义等人已经退到养同的身边,四个人各自据守一角,把养同紧紧的守护在中央。 刚才的战斗,张义与都稽皆是正面对敌,以硬碰硬,以力破力,所以受到敌人的重点照顾。 久战之下,现在已经是伤痕累累、精疲力竭,手中的长剑仿佛千斤一般的沉重。 另外的两人倚仗着快速的身法,状态比张义好上一些,但也是披头散发,衣甲散乱,模样狼狈异常。 “全部后退,否则拿他祭奠我宝剑!”张义把长剑加在滕承的脖子上,高声大喝。 他在用力的喘息着,心里却是庆幸不已。 如果不是养同机智,出其不意的擒住敌方的首领,只怕再过一刻,自己将会被敌方利用人数上的优势活活拖垮。 现在是深入虎穴,李敢眼见敌方的士兵虽然怕伤到滕承而停止了进攻,却是蓄势待发,做着随时出击的姿态。 还不能说稳操胜券! 李敢心里想着,而且,他的心底里还横横着一个巨大的阴影。 “说,如何打开丝线?”李敢走到滕承的身边,大声发问。 绑住赵蝶手脚的天蚕丝用剑斩之不断,只能用其他的方法打开。 反正李敢现在想的不是杀人,而是把赵蝶救出来之后远走高飞。 对,是远走高飞。 此战之后,与多同王府已是势成水火,反正,可乐城他是呆不下去了,必须有多远走多远。 至于可乐赌坊……肯定也开不下去了。 李敢感觉自己对不起金竹。 她让自己来可乐,为的是找多同王联合对付金星,现在好了,自己的一番闹腾,把事情彻底搞砸了。 以后再想办法补偿她吧。 李敢用左手抓住滕承的头发,大声喝道:“快说!如何打开?” 赵蝶心里惶急,眼睛里充满着渴望。 自己能否冲破牢笼,就在滕承接下来的一句话。 但得到的是一个让人心伤的答案。 “我不知道……” 滕承浑身激烈的颤抖,他知道这样的回答肯定不能让对方满意,也许下一刻,自己就会人头落地。 “不知?” 李敢双眼怒睁,用力的拉扯着滕承的头发,破口大骂,“你不知?谁知!” “我知~”一个苍老而冷漠的声音。 李敢的目光一缩,失声惊呼:“大总管?” “正是。” 大总管淡然说道:“难得发一次善心,可惜你们不知珍惜,既然如此,都留下吧。” 说完一个跨步来到李敢的身前。 他说话的语气完全是一副世外高人的平静无波,但出手快捷,而且毒辣无情。 只见他右手握拳,拇指居中微微的突起,正是拳式中伤害最大的“凤眼拳!” “来得好!” 李敢怒叱,手中长剑毕直向前,对准的正是敌人的拳头。 大总管冷哼一下,拳势微微一沉,避开剑尖,然后化拳为指,轻轻的一弹。 “嗡~” 这是长剑发出的鸣叫声。 李敢手中的长剑剧烈的震荡着,险些脱离了控制。 “好强!” 李敢惊惶而退,但大总管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住手,否则杀了他!” 张义眼见主人的形势危急,急忙把长剑在滕承腿上用力的一刺,在滕承的惨叫声中,一股鲜血飞飚而出。 大管家丝毫不为所动,口中发出嘲笑之声,“一个奴仆而已,你们还把他当宝了。” 话一说完继续攻击,左手轻轻一搭,抓住李敢的剑脊,右手双指并拢,直刺李敢的双眼。 李敢想把长剑抽回来,但连抽几下,还是无法成功。 “这力量!” 李敢勃然色变,眼见敌人的双指已经临近,只得弃剑急退。 “身法不错,也足够果断。”大总管点头赞许着,然后把抢到的长剑随手丢在地上。 看他云淡风轻的模样,根本不象是战斗,而是在指点后辈的武功。 他很轻松,但张义等人就紧张了。 随着大总管的出现,所有的捕掾和士兵再次展开了进攻,竟然真的不顾滕承的生死! 养同“刷刷”两刀,再次从滕承的身上割下两块皮肉。 滕承又是疼痛,又是绝望,不断向着大总管苦苦哀求。 “我也不希望你死,毕竟扶持一个人也不容易,”大总管轻轻的叹息着,“但用来换这女子,你还不够份量。” 说完不再理会,双掌一错,准备专心对敌。 李敢急了。 这人的武功太高,而且敌方人数众多,不管从任何的角度计算,自己都是没有任何的取胜的可能。 这次麻烦了,别说救赵蝶,只怕所有人都会性命不保。 第84章 意外的援兵 “啊!” 滕承绝望的惨叫,然后叫声变成了“嘶嘶”的异响,伴随着的是血液喷射的“唧唧”声。 既然他也成无用之人,养同当然不会再客气,用剑尖在他的喉咙、胸膛等处各刺几下,却不直接割断他的喉咙。 此时的滕承,心中有的只是对濒死的惊惧,他用双手扼住喉咙上的伤口,但鲜血还是如小溪一般的往下流,他挣扎着四处乱爬,目光中全是哀求,可惜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甚至爬到了大管事的身边,但得到的只是一脚把他踢飞。 不能让他死得痛快! 这是养同为父母报仇的方式,他要让滕承受尽折磨而死。 “好狠毒的小子!” 大管事淡淡的说了一句,突然丢下李敢,身形一闪,来到养同的面前,然后轻飘飘的打出一拳。 “砰!” 一击则中。 养同面对强敌,竭尽全力还是无法躲开这简单的一击! “强敌!” 李敢的脸色如冰,但他毫不退避,而是选择救人。 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养同在自己的眼前被人活生生的打死。 “合!” 李敢突然发出一声清叱,然后双肩一收,双掌一合,同时脚走龙蛇,身形猛然前冲,截断大管事追击养同的路线。 “开!”大管事吐气开声,要推开李敢的阻挡,但他这一推,竟然徒劳无功。 “咦?” 大管事发出诧异的叫声,然后身形向上一拨,右脚踢出。 李敢不退不避,右手如锤,向下一砸,正砸在大管事的脚背之上。 “噔~” 这是大管事的第一次退却。 李敢并不因敌人的退却而沾沾自喜,他知道,就算自己已经使出了绝招,与敌人的实力还是差上一筹,于是,他并不追击,而是凝神待敌。 但大管事这一退,竟然就此立定,不再攻击。 “咦?李家心意拳!你是谁?” 大管事问道,语气之中竟然带着一丝激动。 “我?” 李敢不敢放松警惕,但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李?”大管事双眼一亮,急切的问道:“李广是你何人?” “正是显考。” 大管事大惊,急忙问道:“显考?李广已故?” “已故一年有余。” “已故……”大管事显露出伤感的表情,沉默不语。 “李……李广?”赵蝶也在一旁听到,侧头细想。 这时,其他人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炽化,更准确的说法是——张义等人已岌岌可危。 他们本来已经是精疲力尽的状态,在敌人的围攻之下只有勉力支撑,随着养同被踢飞,这暂时的脆弱平衡立即被打破。 “嗤~” 这是都稽被一剑划破衣甲,刺伤皮肉的声音。 他确实是支持不下去了,现在最想要的是找一个地方好好的躺一躺。 但躺下,也许就起不来了…… “噢~” 这是张义发出的闷哼。 他在众多敌人的围攻之下,再也支撑不住,腿部被一柄长枪刺中。 另外的两个人,早已跌倒地血泊之中,身上被捅上七八个洞,眼见活不成了。 至此,李敢等五人进来,死了两个,两个重伤,只有他自己还有一战之力,但他要战的,却是一个绝代高手。 李敢很是焦急,但不敢有半点头分心。 这时,赵蝶大声骂道:“李敢,原来是你,为何一直不告诉我真话!” 她终于想起李敢的身份,只是,飞将军李广之子,不是已经坠崖而亡了吗?为何会在此出现? 还在夜郎人所开的赌坊里当上了坊主。 奇怪。 李敢苦笑,现在生死存亡,你还被天蚕丝绑住手脚呢,还计较这个?再说,我何时不讲真话了。 只能说女人八卦起来,完全不管场合。 “李敢……”大管事沉浸在回忆之中,缓缓的说道:“原来你是李广的孩儿。” 李敢又惊又喜,急忙问道:“先生难道是我家严君的旧识?” “何止旧识。”大管事抬起头来,说道:“我叫剧典。” “剧世父!”李敢急忙上前行礼,心中又是诧异,又是欣喜。 武者的世界里有南剧北郭之说,指的是洛阳剧家与河内轵郭家,而眼前这个剧典则曾经是剧家之主。 李敢之所以称他为世父,是因为剧典与李广曾经在汉梁王刘武的手下共事,而且关系甚好。 不过在平息七国之乱以后,两人各分东西,李广任职于长安,剧典离开梁王,投入准南王刘安的幕府之下。 不过,那时李敢还未出生,只是在后来偶尔听到父亲提到有这样的人,说他武功天下无双,说他为人豪爽,更具体的信息则是一无所知。 剧典看着李敢与故人有着几分相似的面容,心中情绪激荡。 其实,他与李广的关系,又岂止是曾经的同事那么简单? 是李广的帮助让他逃离梁王的逼害,是李广的帮助让他躲过郭解的追杀。 可以说,没有李广,他剧典早已经化为地下的一堆黑土。 “停手,退下!” 剧典挥手喝退所有的捕掾与士兵。 随着他的命令,士兵如潮水一般的退却,伴随着的是“卜通、卜通”的两声,张义与都稽浑身滩软的跌坐在地上,神智迷迷糊糊的,几欲昏倒。 敌人的离开,支撑着他们的一点求生意志随之消失,此刻的他们,真的连动弹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剧典转身,轻轻的对着李敢说道:“你们走吧,快点离开。” 他的声音中带着催促的意味,似乎害怕着什么。 李敢用力的点头。 在敌人重重包围之下,能够带着残兵败将离开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还能强求什么? 于是他快步进到赵蝶的身边,拉住她的手腕,说道:“还请世父打开这些丝线。” “不能打开。”剧典摇头,“她不能走。” “为何?”李敢与赵蝶同时出了惊呼。 “因为多同王就要回来了。” 赵蝶大怒,尖叫,“他回来与我何干?” 剧典淡淡的回答:“赵婴齐已经答应他的求婚。” “啊?”赵蝶是真的惊了,大声说道:“我不答应!” 李敢连连叹息。 看来,赵蝶的身份比自己的想象更加的高贵,她甚至有可能是南越国的公主! 也只有公主,才值得多同王的孜孜以求,因为联姻之后,他将会得到南越国的大力相助,实力快速扩充,从而一举超越他的皇兄与皇姐。 真是好深沉的谋划! 此刻,赵蝶孤立而无助,只是楚楚可怜的躲在李敢怀里轻轻的啜泣。 刁蛮任性的她被吓成变成,这让李敢一阵心痛。 “我必须带她离开!”李敢一咬牙,一字一顿的说道。 “不可能!”剧典的回答简直而粗暴。 “你……” 李敢的双眼死死的瞪着,剧典一副淡然之色,但目光没有半点退缩。 两人正在僵持,突然有一个清亮的声音说道:“谁说不可能?” 第85章 汉阳队率 “谁?”剧典怒喝。 已经很久没人胆敢反驳他说出的话了,包括他的小主人。 “我,汉阳队率杨哲。” 汉阳队率?剧典大吃一惊,心想:他们怎么来了。 汉阳驻扎的是汉国军队,他们与夜郎驻扎在朱提关的军队遥相对应,既同心协力保护犍为郡的平安,也形成一种相互的制约。 制约…… 剧典突然间明白汉军为何而来了,是自己动用朱提关的军队,把他们引来的。 李敢的心情却是从深渊里飞上了半空中,他一听杨哲这名字,就知道自己得救了。 让他意外的是,杨哲这小子竟然从军了,而且身处队率之位。 队率俸禄100石,领五什,编制50人,在汉国军队里算是一个上等级的小官了。 这时,李敢终于明白杨哲为何出现在可乐邑了,原来他不但是逃婚,还是来从军的。 “这小子!” 李敢笑骂了一句,心情瞬间放松。 “你骂谁?”赵蝶在他的怀里,抬起头迷糊的问道。 “别管,反正可以把你救出去了。” 李敢的心情甚好,还不忘逗弄她一句,“别后别凶巴巴的,现在这样子才好看。” 赵蝶不乐意了,转愁为怒,娇叱道:“敢说我平时不好看!”然后抬脚就踢,不过她的脚还绑着天蚕丝呢,让李敢轻易的躲过。 此时,杨哲已经来到跟前,在他身后簇拥着足足五十名的士兵。 好家伙,看来他把所有的手下全带过来了。 汉军到来,夜郎兵与捕掾们也一窝蜂的跑了过来,他们人数更多一些,但是,不论从军纪还是从装备上,皆是相差很远。 仅从兵器上看,这批汉国士兵用的是铁制刀剑,又岂是还在使用青铜器的夜郎人可以比拟的? 刘彻的策略很明确。 对周边各个势力,要么征服,要么震慑,而他当前集中精力对付匈奴,希望保持与西南夷等国的稳定,一切以和为贵,所以,使用的策略则是用强大的军队震慑,用强大的财力引诱。 只怕货比货,果然,双方的军队对垒之下,高下立判,夜郎人一看对方锃亮的衣甲、寒光闪烁的兵刃,士气瞬间跌落到低点。 而李敢没注意到的,此刻的赵蝶脸上也是一片黯然之色。 剧典的脸色阴沉,往前踏出两步,顶在了最前方,缓缓的说道:“不知队率此来,所为何事?” 杨哲神色一正,认真的说道:“根据约定,可乐邑为平和之地,重商贾,轻兵锋,但我接报有大批兵力入城,还想请问你们此行,欲行何事?” 这话中已经有明显的问责之意。 剧典立即知道自己今天的做法太过浪漫了。 如果在其他地方,知道有人攻打县衙时,想到的肯定是借用兵营的力量,但可乐邑则不然。 这里是双方共管,讲究的是平衡,换句话来说,谁先运用军队,谁就理亏。 不管任何的理由。 所以杨哲可以咄咄逼人。 剧典只得放低了姿态,说道:“事出突然,来不及向贵军通报,还请见谅。” “突发事件吗?”杨哲随手指着李敢等人,“指的是他们?” 剧典点头称是。 “行!”杨哲一挥手,大大方方的说道:“我来帮你们处置。” 话一说完,立即告辞离开,那张扬的模样好象把人带走还是帮了剧典的忙。 而他的亲兵早已走了张义和都稽的身边,把两人抬着就走,还有两名士兵走到赵蝶的身边,瞄了一眼她手脚上的丝线,也不说话,直接伸出了右手。 剧典终于忍不住了,问道:“这个……你们不能带走。” 这话一说出,汉国的士兵立即“呼啦”一下,兵刃出鞘!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扑面而来的杀气。 夜郎的士兵则是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 太霸气了! 这霸气让李敢有一种久违的感动,突然间,他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这就是大汉强军啊,无畏而强悍,用霍去病的说话就是:我更喜欢用手中的长剑讲道理! 李敢自己穿越之后,一直有意无意的避开长安城,首先是疗伤,伤愈之后是感情绊葛,其实都是自己在找借口。 他想逃避,因为长安城里有着非常强大的对手,例如蔡家,卫家,现在李陵带领的李家只怕也不会欢迎他了,但李敢最担心的人其实是汉武帝刘彻。 这位千古一帝,雄才大略,豪气万千,但是,他多疑而冷血,在他的眼中,任何人都是他手中的一个工具而已,有用则用,无用则弃。 他善于发掘人才,从贫贱者跃居高位都众多,最大的代表就是卫青。 但是,当他不需要时,不管是谁,都会弃之如敝屐。 这是一个杀自己的皇后和太子也不会眨眼的枭雄。 但是,正是这个人让华夏扬威于天地之间,他能让凶残的匈奴在他的兵锋之下灰飞烟灭,也能让八方戎虏跪拜求饶。 一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就能激励几千年之后的国人,不管皇朝变换,人人均以身为汉人而沾沾自喜。 此刻,李敢终于明白,他自己的身上流淌的正是汉人澎湃的血脉。 “打开!”亲兵意简言骇。 剧典心底里发出深深的感叹:这些汉兵,全是他阿母的骄横! “小主人啊,你要报仇还真的不容易。”剧典叹息着,缓步上前,也不知如何的拨弄几下,把赵蝶手脚上的天蚕丝解开。 这天蚕丝是他剧家的传家宝,水火不侵,刀枪不入,一经使用,除了嫡系亲传,谁也休想打开。 赵蝶终于获得了自由,但她脸上并无太多的惊喜之色,而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得而复失,但剧典的情绪并没有太大的波动,而淡然在目送汉兵离开之后,让夜郎人打扫战场。 地上倒着不少人,有的是尸体,有的是伤员,这尸体之中甚至包括可乐的县令滕承。 全体夜郎人都是默默的行动着,似乎有点心若死灰的感觉。 今日之战,死伤无数,最后还在汉人的刀锋利刃之下被逼放人,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屈辱的结果。 但是,又能如何? 要战?那只有徒增死伤而已,就凭那五十名汉兵,只怕三倍的夜郎兵也不是对手。 赵蝶手下的三个人,两死一伤可谓是损失惨重,但让她心事重重的不仅仅是这个。 “你真的不知她是谁?”杨哲上下打量着李敢,诧异的问道。 李敢看着赵蝶消失了街角,才缓缓的收回了目光,反问道:“她是谁?” 第86章 赵蝶的了断 “咦?她是谁啊?”杨哲一脸的坏笑,双手一摊,说道:“也许等我吃好喝好,就会想起来了。” 有这样的朋友,李敢很是无奈,只得按压下急切的心情,请他到探春楼里来一场花天酒地。 另一边,剧典七转八拐之后,来到了一片茂密的竹林之中。 这片竹林,开始时是一条毕直的小路进去,行不到二十步就出现了三条叉道,再过二十步,叉道再次出现…… 整个竹子竟然修建成一个迷宫一般。 剧典一路前行,一路朝着前方做出不同的手势,似乎某个隐蔽的角落里有人在盯着他的行动。 足足走了三里多的路程,前面豁然开朗,突然出现了一座精致的花园,花园的中央是一栋三层的小楼。 “来啦?” 剧典刚踏进花园的门槛,立即响声了一个略带阴柔的年轻男子的声音。 花间树下摆放着一张精致的竹桌,桌子的旁边正坐着一位年轻的男子,只见他额头高洁,丰神俊秀,但年轻的脸庞的两侧却有着斑驳的白发。 早生华发! 剧典急忙走了过去,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殿下!” “剧公,坐。” 男子客气的一摆手,然后让女仆添杯加水。 男子很是客气,但剧典自己却不敢放肆,反而规规矩矩的肃然正坐。 男子淡然一笑,问道:“今日的行动不顺利?” “是,”剧典点头,“汉军的出现破坏了我们的计划。” “该死的汉军!”男子狠狠的说出几个字。 “也是强大的汉军。”剧典喟然轻叹,“今日所见,他们的装备远不是夜郎国的军队可比。” “这倒不怕。”男子浑不在意,“我已暗中打造大批的铁制武器,现在缺的只是军队。” 剧典低下了头,惭愧的说道:“小仆无能,让殿下的计划功败垂成。” 男子摇头,淡淡的一笑,“其实,就算多同与南越国联姻成功,至多是增加他夺位登基的机率而已,还是无法借助南越国的力量。” “小仆不明。” “呵,因为赵婴齐早已被刘彻吓破了胆。” “这……”剧典沉吟了一下,问道:“那我们的下一步?” “等。”男子笑了,云淡风轻。 探春楼上,李敢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但菜上了一盘又一盘,酒也喝了两瓮,杨哲还是笑而不答。 “喂,到底说不说?”李敢不耐烦了。 “说什么?”杨哲醉眼朦胧,“哦啊?她是谁对吧?嘿嘿,她是赵蝶啊,你不认识?” 李敢一听,知道被他糊弄了,二话不说,举拳就打。 一时间,鬼叫狼嚎。 其实,杨哲是知道赵蝶的身份,但不能说,至少,短时间内不能告诉李敢。 汉军出现在可乐县衙的借口是夜郎国军队的异动,其实,更重要的是把赵蝶解救出来,不让多同王的联姻成功,避免南越与夜郎两国势力联合的可能性。 最省力的军事策略就是各个击破,刘彻当然不会让它们再搞联合一致,抵抗外敌之类的事情。 当李敢在花天酒地之时,赵蝶却在呆坐在一张精致的桌子旁边。 桌面上摆放着的水杯里水雾袅袅,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正是赵蝶平日里最喜欢喝的玫瑰花露。 但她此刻连捧起杯子的兴趣都没有。 刀枪明亮,军姿抖擞,汉军的凛凛军威,让她越想越是不安。 其实,她到可乐来,并不是简单的卖咸鱼,想做的还有收集汉国军队的第一手情报。 想不到甫一相见,就是如此震撼,要知道这仅仅是五十名汉军。 “难怪,匈奴如此强大,也要即将灭国。”赵蝶喃喃自语着,脑海中想象着数万汉军出征时会是怎样的情景。 “如果他们的兵锋所至,目标是南越呢?亦会国破人亡吧?” 赵蝶用力的摇头,似乎要甩掉这可怕的念头。 赵蝶很尊敬自己的兄长,但此刻却开始怀疑他的决定是否正确了。 就算南越国拥兵十万,就能够抵抗汉军的攻击吗? 最让赵蝶烦恼的除了这些,还有李敢。 想不到他是长安城里有名的锦李敢,一个传说中已经死亡的着名将军。 “只是,为何他会成为金竹的手下?只因为疗伤?或者是别有所图?” 赵蝶的心力交瘁,越想越乱,但她心里知道,最烦恼的还是自己对李敢的感情。 放得不吗? 李敢帅气的脸庞不时的在脑海中闪现,与她斗气,惹她愤怒,逗她开心,陪她钓鱼,背着她亡命逃窜。 种种的情形让她不能忘怀。 “好吧,”赵蝶突然一咬牙,“必须要做个了断!” 第二天晚上,当赵蝶捧着酒菜出现在李敢的前面时,他并没有感觉到不对。 两人的酒越喝越多,话也越来越多,赵蝶时而习惯的娇斥怒骂,时而一反常态的婉约温柔,李敢也不以为意。 毕竟即将离别,小女子的心情激荡,很是正常。 其实,李敢也很是不舍,自他穿越之后,与他相识女子有司马婷儿、有亚朵,但相处最深的其实就是眼前这个刁蛮任性、敢爱敢恨的女子。 于是,他慢慢的也喝迷糊了,然后…… 他感觉被丢上了床,被扯掉了衣裳,然后被赵蝶当成了马一般骑在了身上。 迷糊中他记得一件事,赵蝶流着泪水说道:“从今之后不再相见。” 还记得当赵蝶痛楚地眉头皱成一团的时候,还用力的抽了他一巴掌,娇叱道:“恶贼,敢弄痛我!” 清晨,虫鸣鸟叫,朝露还未消退。 苏醒过来的李敢呆立于床前,盯着床被中间的点点红色,目光一片呆滞。 “该死!” 李敢也不知道是骂谁,快步冲到赵蝶的房前,却已经是人去楼空。 赵蝶飘然而去,走得如此的决断,甚至没有留下任何一个句话。 “人走了,还舍不得吗?”也不知杨哲何时到来的,挑了挑眉头,打趣着说道。 李敢猛一转身,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认真的说道:“她是谁?” “迟早是敌人,”杨哲摇头轻叹,“她是谁很重要吗?” “很重要!”李敢一字一顿的回答。 根据他的记忆,几年之后,汉国攻占南越所用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个月,但那是因为它未战先败。 南越国地处海边,汉国人称之为南蛮。 但李敢知道不是,自从赵佗立国于番禺之后,它继承了是先秦的先进文化。 而疆域上,包括南海、桂林、象郡三郡,总人口137万人。 如此一个国土辽阔、财力雄厚、拥兵十万的强大王国,就算汉国的兵锋锐利,也不是说攻占就攻占的。 一切皆因刘彻早有预谋,在战争开始之前早有布局,从内部迅速瓦解南越国的战斗力。 如果……南越国众志成城呢? 杨哲似乎觉察李敢的异常,不由大皱眉头,急忙发出警告:“喂,别捣乱,你知道,这无异于螳臂挡车。” “螳臂挡车吗?只怕未必。”李敢喃喃自语,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第87章 有人欲取他性命 李敢重伤痊愈,死而复活! 这消息很快传回了长安城,一时间,各个势力的做出了不同的反应。 薛家书房之内,薛峰一脸的激动。 在他看来,李敢现身之日,就是薛家快意恩仇之时。 至于李敢的伤势是否恢复,并无多大区别,至多是多损耗一些苍头奴而已。 “幼稚!” 薛泽淡淡的斥责着。 在他看来,一个死去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他把薛峰当作接班人来培养,但这个儿子更喜欢习武多一些,关键时刻缺少冷静和城府,这让他很是失望。 薛峰最怕自己的阿耶,听到斥责,惊谔的抬头,这一次,他不敢说话了,只是静静的等待指令。 其实,薛峰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但随着薛泽年龄的增加,对儿子的期望越大,管教更加的严格,于是,硬生生把一个灵活机变的孩子变成了木讷呆滞、有事只知道服从指令、不喜欢动用自己的脑子的人。 眼见儿子表现更加的不堪,薛泽轻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立即带人前往可乐,但是,只要静观其变则可,不可冒然行事。” “不杀?”薛峰疑惑了。 “是不用杀。”薛泽鼓起耐心,解释了多一句,“李敢的仇人不止我们一家,由他人代劳,有何不可?” 薛峰点头,但心里却不以为然,在他认为,亲自手刃仇人才叫畅快淋漓。 李家。 李勇作为李薛的大儿子,知道父亲在自杀前还在长吁短叹,为李敢的遭遇而惋惜,此刻得知堂弟重伤得治,立即高兴的把手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李绅就不然,他把李敢的信当作邀功之物,直接交给了李陵。 “活着?好事啊!” 李陵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但脸颊皮肉轻轻的抖动,表明了他内心的恚怒。 自从接任家主之位后,他一直在努力表现自己,在长安城里得到了贤礼下士、聪慧机智的美名。 因为他每当有所过失的时候,别人都会轻轻的叹息一声:“唉,如果李敢为家主就好了。” 反正,他在与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战斗。 现在好了,李敢回来了,就让那些瞎子看看,我李陵一点也不比他差。 不!是远远的比他优秀。 李陵心里狠狠的想着,伸手从墙壁上取下长弓,走向了练武场。 李敢不是号称神射手吗?我李陵就要在你最擅长的领域上让你一败涂地。 初夏已至,司马府邸内的山茶已经开出了粉红色的花朵。 “这一枝山茶,是你阿母在你出生的那年亲手所种。” 司马相如躺在软绵绵的锦榻上,目光中带着怀念。 这一刻,他想起了初见妻子时的惊艳,用一曲凤求凰赢得了美人之心的情形历历在目。 “也许,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吧?” 司马相如竟然笑了,失去了对死亡的畏惧,有的只是与妻子重逢的渴望。 司马婷儿半跪在床前,眼眶之中泛动着泪光,不发一言,只是用手为父亲压紧了被角。 她的动作让司马相如醒过神来,不忍见到爱女的伤心,于是转移话题,“怎么,李敢来信啦?” “是。” “福大命大的小子,”司马相如称赞了一句,然后说道:“但你还是离他远点吧。” “这是为何?” “因为……” 司马相如沉吟了许久,才长舒了一口气,叹息道:“因为有人要取他性命。” “取他性命?”司马婷儿大惊,急忙问道:“是谁?” 司马相如缓缓闭起了双目,再也不肯多说半个字。 同时,霍去病正拿着李敢的信件,一脸的不屑。 “不喝生水,不吃生食?说得轻巧!”他抬起头来,对着赵破奴冷笑着说道:“说得好象他没去过大漠一样!” “他只是说平常时候吧?” “屁,他让我就算上战场,身边也要带着一名专门带着水葫芦的家将。” “这……做不到吧?”这一下,连赵破奴也认为李敢在胡说八道。 在大漠里,能找到一顿食物,找到一口水已经是谢天谢地了,还顾得上是生是熟吗? “反正我不信他的鬼话。”霍去病嗤之以鼻,“好象他幸而不死之后,变成了巫师,能预测上下几百年的一样。” “反正也算对你的关心。” “哼!” 霍去病冷哼,但嘴角显露出的浅笑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现在的他,身负赫赫战功,高居大司马之位,平常所听的都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言,能象李敢这样真正关心他的人已经很少了,如果再添一个,也许只有眼前这个赵破奴。 至于李敢信中所提到的让他远离卫伉,霍去病根本不信。 卫伉是他至亲之人,整天疑神疑鬼的还不如多喝几壶甜酒。 只是,为何李敢在信中会提到朔方? 朔方是一个边郡,秦未时曾被匈奴占据,前几年才由卫青大将军领兵“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因此郡路途遥远,山水险恶,所以朝廷常把一些犯人贬斥于此地。 霍去病知道,早几天因在朝堂之上极力主张册立三王,而让皇帝有所不喜,但还不至于就此而丢官被贬。 “胆敢诓骗我?哼!” 霍去病冷笑着,随手将简牍丢在一旁。 赵破奴摇头苦笑。 霍去病现在的身份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但他生性懒散,不拘言词,喜怒形于色,所以常常会得罪人还不自知。 就说对李敢吧,时时喊打喊杀的,但听到他跌下悬崖之后派出人手一路追寻,刚得知他在可乐邑出现,立即派人暗中保护。 “服一次软有这么难吗!”赵破奴不以为然的摇头。 可乐城里。 李敢有汉阳兵营的庇护,倒是不用逃之夭夭了,赌场自然也得到保存。 不过,李敢几天之后接到了金竹的紧急指令,让他立即动身前往镡封。 一旁的杨哲很是诧异,问道:“你还回夜郎?” 回到犍为郡,算是一只脚踏在汉国的土地了,李敢为何不返回长安,为何不留在汉阳军营? 以李敢的能力,就算从零开始,以良家子从军,也会很快就能升官亚爵。 李敢白了他一眼,不作解释。 别说金竹的救命之恩,远在苗部,还有亚朵在望眼欲穿呢。 此刻的镡封县,已经进入了战备状态。 第88章 威风八面的越部战神 (本书将于1月1日上架,小鱼请求各位书友前来给个首订。) 最先发现异常的,其实是雷被。 黑盯山基地因为有着幕村和红石村这两条村庄作为触角,所以最先发现滇国津高城的军队的异动。 “查,他们的目的何在。” 雷被的心里既有担心,也有期盼。 他担心敌军前来攻山,但他的士兵训练了几个月,也希望用一场战争来检验真实的战斗力。 一支强大的军队不是练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 “将军,我们是否要下山?” 说话的叫游会,他是雷被新提拔的出来两名队率之一。 雷被摇头,“暂时不用,等待寄柔的消息。” 寄柔是队伍中唯一的一名女性军官,她是雪瑶的表姐,负责的是间谍和军情刺探。 这段时间,雷被已经为黒盯山基地的军政建搭起了一个基本的框架。 而此时,亡波终于回到了漏江城。 漏江城作为越部夜郎的王城,城门高大,城墙厚实。 城墙上人影绰绰,那是越部的士兵在巡守,这些士兵凶神恶煞的,就算对着普通的越部民众也没有多少脸色。 “把车停下,接受检查!”守门的卫兵“呼拉”的一下晃动着长枪,挡下了一队商人。 最近几天,越王府从各个城邑之中抽调兵力,汇集到西南边境,而漏江城里也实行了宵禁,并加紧对进入人员的盘查。 一些敏感之人已经察觉到了紧张的临战气氛。 “走~快走!” 守门卫兵经过一番认真的搜索之后,终于把商人放行,随则把目光转向其他人。 “喂,过来!”卫兵大声吼道:“那个乞人,说的是你呢?” “我?” 亡波左右看了一眼,才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 “对,说的就是你。” 卫兵嘿嘿冷笑,这个人蓬头垢面,衣服破破烂烂,双眼东张西望,越看越值得怀疑。 “呵呵,” 亡波笑了,露出了一副深黄色的大板牙,仿佛会吃人的野兽一般。 “滚一边去!” 卫兵倒退了两步,怒喝道。 他不是被吓的,而是亡波已经在野外飘泊了十几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吃的是野果,喝的是生水,最饥饿的时候,甚至吃的是鲜血淋漓的竹鼠。 牙也十几天没刷过一次了,卫兵就是被他口中的臭味熏退几步的。 “滚?”亡波双眼之中闪动着危险的光芒,嘎嘎的笑着,“你敢让我滚?” “咦?不敢?这话说的,好象你是一名将军还是王子一样。”卫兵讥笑着,他身边的几名同僚也跟着哈哈大笑。 乞丐将军?或者乞丐王子? “一批下贱的鄙夫!” 亡波摇头冷笑,身形突然冲天而起,“砰”的一下,把那名卫兵踢飞。 这一下,犹如捅破了马蜂窝。 “大胆狂徒!” “杀了他!” 愤怒的卫兵们“呼啦啦”的围了上来,刀枪出鞘,把亡波全全围在中间, 亡波哈哈大笑着,没有丝毫的畏惧, “死吧~” 王波怒吼着,竟然率先发起了进攻 “砰、砰、砰!” 亡波以一敌众,如猛虎冲进了羊群,在他手下,没有一合之敌,倾刻间,卫兵们七歪八斜的倒了一地。 “有奸细, 快来人啦!” 被亡波踢飞的那名士兵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城门,一边跑一边大声疾呼。 “嘟~” 城墙上的哨塔里传出了刺耳的警报声,然后有无数的士兵朝着城门的方向聚集,而普通的民众以为战争已经来临,惊惶失措的四处逃窜,商贩在手忙脚乱的收拾着东西,有些人甚至直接丢下货物,转身就跑。 “跟我来!” 池北“刷”的一下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带领手下向城门方向扑了过去。 他是漏江城的守将,知道当前正处于紧张的备战时期,各种各样的间谍会层出不穷,这两天被他抓住的已经有六个,但是,明目张胆地殴打卫兵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一次,来的是苗部还是滇国人?” 越部最大的敌人当然是滇人,但一直以来,与苗部也是纷争不断,就算是同处夜郎国之内,有时候为了几块田地,一座山岭都会打上一架。 反正是三天一小打,十天一大打,纷争不断。 “哼,不管来的是谁,落在我的手里也会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池北冷笑着,看着身后的三十多名士兵,胆气顿壮。 就算来敌的武功再是高强,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他淹没。 城门处,亡波还在战斗着,他已经单枪匹马的从城门外一直杀入内城! “再来!” 亡波杀得性起,竟然开始高声邀战了。 但士兵们已经被他打怕了,只敢挺着刀枪远远的戒备,一个也不敢上前接战。 “你阿母,来啦,不够痛快!” 亡波不高兴了,一个箭步,主动发起了冲锋。 士兵们惊叫着四处躲避。 如果不是依仗着这里是王城,他们已经一哄而散了。 以一敌百,威风凛凛! 亡波疯狂的大笑,似乎要把这段时间所受到的屈辱全部发泄出来。 可乐邑的遭遇是悲惨的。 赌桌上输给赵蝶,在战斗时被李敢赶尽杀绝,最终孤身只影、历尽艰辛之后才回到家乡。 “全该死啊。” 亡波的双眼之中不自觉的流下了泪水,这是无尽的委屈,这是尽情的发泄。 此时,池北带领着精锐士兵赶到。 首先见到的是一个衣衫褴褛之人在大发淫威,孤身一个竟敢肆无忌惮的冲入人群之中,把一个又一个士兵打翻在地。 池北再是沉稳,也不禁勃然大怒。 “该死的是你!” 池北吼叫着,长剑直接前方,飞跃而行,然后…… “卜通”一下跪在地上。 “三王子!” 池北又惊又喜,他身为武将,最佩服的人正是眼前这个赫赫有名的战神。 “三王子?”士兵们在窃窃私语着。 “原来是三王子,难怪以一当十。” “我被他揍了一拳,好痛。” 一名士兵吡牙裂齿的,不但没有愤怒,反而沾沾自喜,似乎被亡波打了一拳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一般。 “池北?”亡波扫了他一眼,把跪在身前的将领认出来了。 “正是属下。” 池北有着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嗯,很好……” 亡波点了点头,也不知道他说的很好所指的是什么,说完之后任由池北跪在地上,施施然的穿过了人群,扬长而去。 褴褛的衣衫在微风是飘荡,竟然呈现出一种特别的凛然气概。 越部王宫里,国王禹弘正在手执简牍,眉头紧锁。 滇国国君暴毙,几位王子争斗不休,国内人心浮动,对于越部来说,正是大肆扩张的好机时。 为此,禹弘集结了五千的兵力,让他发愁的是以谁为统帅。 这时,亡波大踏步的走了进来。 第89章 羽大的新欢 同一时间,镡封县也收到了消息。 现在的镡封县,因种种原因,兵员结构上有点复杂。 它有着正规的兵营,三屯士兵分别由暴土,黑梢和羽大为首领,除此之外,有一支隶属于长公主金竹的邑兵。 这支邑兵名誉上的首领是李敢,现由家将岑宝的代管。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支正在组建的邑兵。 一般的王子、翁主、候爵为了避嫌,不会在自己的封邑里组建军队,但苗部的大宗正很是奇怪,竟然鼓励亚朵另起炉火,并派出了五名老兵为班底,招收镡封县本地居民组建了一支队伍。 这支队伍属于亚朵翁主的邑兵,现由家将凌闲所率领。 不过,邑兵战时为兵,平时为民,未经过正规的训练,战斗力相对较低。 镡封兵营之内,喊杀之声响彻天际。 不管寒冬酷暑,他们每天都坚持不懈的操练几个时辰。 李敢临走之前留下了一些练兵之法,经过两个月日夜不停的操练,现在的士兵不管是协同作战,还是单兵的战力都有着很大的提高。 用暴土的话来说,就是:现在我的兵啊,一个能打以前的两个,一伍能打以前的三伍! “听说李都尉很快回来了?” 暴土擦拭着浑身的汗水,一边开心的发问。 “等会……”黑梢重重的喘息了几口气。 他刚与暴土对战了一场,其实是被虐了足足半个时辰。 毕竟他的武功与暴土相比还是相差不少。 暴土没有多少的耐心,白了他一眼,立即提高了声音,叫道:“喂,羽大,都尉快要回来了对吗?” 羽大正在神游物外。 昨晚在探春楼里遇见了一名相貌清纯,但身材火辣的女子,更奇妙的是,一看之下竟然与西兰有七分的相似。 羽大立即喜欢上了,于是包了她一夜,一试之下才发现除了外貌之外,她在床上花招众多,时而温婉,时而狂放,让人欲罢不能。 反正羽大是放不下她了,于是在镡封县城买下了间房子,把她赎了出来,让她住进去。 “天生尤物,嘿嘿,那皮肤又滑又嫩……” 羽大想入非非,根本没听到暴土在说些什么。 黑盯山上,风永与雷被早早就站在山道之上,望眼欲穿,任凭强劲的山风把他们的衣甲吹得“猎猎”作响。 风永是十天前到的,为的是秘密护送马铃薯的种子。 马铃薯这东西太过珍贵了,李敢思前想后,感觉还是把它放在黑盯山上种植更为保险一些。 现在这个时代,粮食的产量低下,但汉国正处于盛世,除非战乱,否则很少发生饿死人的事件发生。 李敢自认为当不了救世主,所以准备把马铃薯这样的神物当成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 秘密种植,大量储蓄,人无我有。 等待风云变幻、天灾人祸之时,粮食就是兵源。 他甚至想过了,每一季马铃薯的收获,除了必要的种子,全部切片烘熟才向外供应,以保证它的隐秘性和唯一性。 如果论到隐秘,坡前村肯定比不上黑盯山。 “小郎!” 两人远远望见李敢的身影,立即迎了上去。 李敢快走了两步,笑着说道:“可惜张义要留守可乐,否则真值得痛饮三杯。” 李敢到了山上,眏入眼帘的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士兵在训练,平民在耕种,处处整整有条的样子,让他不禁暗暗点头。 “坊主,你看,马铃薯已经发芽了。”风永笑眯眯的邀功。 眼前的这块田,无疑是整个山顶平原里最肥沃的一块,只见平整的田垅上已经冒出了幼小的绿芽,偶然的还长出了两片青翠欲滴的嫩叶。 在李敢的眼中,这是他把握自己未来的本钱。 “派出几个人,昼夜不停的给我守着!”李敢转过头,严肃的叮嘱着雷被。 赵蝶的这一盘马铃薯,因为是种在花盘子里的,结出的茎块只有两个,比拇指大不了多少…… 李敢终于知道明明秦汉时期已有远洋贸易,马铃薯却在宋明时期才大规模引起种植,说到底,还真的是因为它开着的美丽花朵。 例如赵蝶的这一盘,如果不是遇到自己,再经过几轮的盆栽之后,茎块越来越小,直到再也长不出芽苗。 最后会泯灭无踪。 而现在,这仅有的两个茎块已经被切成小片,种植在田垅里,长出了六七枝幼苗。 只要精心培育,再收、种几轮之后,渐渐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粮食有了,雪瑶饲养的兔子也很成功,而最让李敢欣喜若狂的是,田甸竟然真的打出了一把百炼宝剑。 百炼宝剑,削铁如泥,吹毛立断。 李敢当场把它给了雷被,让他乐呵呵的傻笑了半天。 百炼钢的形成,证明更低一个档次的钢铁成为了易得之物,看着摆放在跟前的一把把砍刀,李敢笑眯了眼。 式样是他根据宋代砍刀所绘制,背厚刃薄,既然考虑到钢材的质量稍有欠缺,又保证它良好的劈砍性能。 实用而精致。 李敢相信,此刀一出,除非是汉国最优良的装备,其他的统统不是对手。 “从现在的士兵中精选出五十人,优先装备。” 李敢叮嘱着,双眼微眯,似乎见到他的士兵一刀猛砍之下,敌人剑断身亡的情景。 此时,“当啷”一声脆响, 原来是雷被终于忍不住用新得的宝剑与原有的青铜剑对砍,结果是后者齐根而断。 “小郎,我们何时拿下津高城?” 得到神器之后的雷被信心膨胀了,就差着把胸膛拍得“砰砰”响。 现在的山顶上,总共四百多人,其中精壮的士兵占了一半,这两百人分成了四队,其中一队是精锐,人员上精挑细选,而且优先装备,他们左手藤盾,右手砍刀,威风凛凛。 李敢把它称为陷阵营,队率名叫和甘。 “瞧你急的,手痒了对吧。”李敢笑了笑,说道:“不过,我们先别行动,让山下的兵营打头阵。” 山顶之上,缺少人口基数,只能用粮食钱财来招募士兵,兵员的来之不易,这让李敢倍加珍惜。 而山下的兵营则不同,它实行的是征兵制,依靠的是整个镡封县甚至苗部,人口基数大,死掉一个很快就可以补充一个。 制定好策略之后,李敢动身下山,那里还有一件很棘手的事情等着他处置。 第90章 不让李敢影响计划 落李坡,位于镡封县城之南约三里外,因山坡上生长着大片的李树而得名。 山坡高峻,山坡之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淙淙”的流淌着,不少的小虾小鱼悠闲的游荡着,当然,这些鱼虾不久之会成为某些人的腹中之物。 长公主的邑兵就是驻扎在这里。 岑宝这几天很是烦心,脾气也变大了,动不动就拿亲兵出气,被他处罚过的人已经有六个。 他以副贰卫尉的身份代管邑兵足足三个月,最大的希望是把“代”字去掉,但想不到“代”字去掉之时,他成为了真正的副职,而不是更上一层楼。 因为正主李敢回来了。 最让岑宝担心的是,失去掌控邑兵的权力是否会影响他下一步的计划。 既然如此而已,总要做出一个决断。 岑宝轻轻的呼出了一口气,喃喃的说道:“最好让他永远不要回来。” 李敢走得并不快。 镡封县到处是山,地形复杂,就算邑兵营地仅仅距离县城只有三里,还是有人向导才不会走错路。 “走过眼前的小峡谷,再转过一道山梁就到了。”向导耐心解释着。 李敢点了点头,抬头打量了一下前方的道路,向导所说的小峡谷,想来就是两座山坡之间的通道。 这通道两侧的坡度并不陡峭,但树木杂草纵生,想要通过,只能经由一条曲折难行山道。 “我去看看。” 栾休说完抢先一步,想要先行探路。 养同感念着栾休同样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同病相怜之下,对他特别的关照,不但把他拉进了亲兵队,还亲自教他武功。 这让李敢不经意之间多了一名小徒孙。 其实,栾休冷酷无情,手段也足够的狠辣,李敢认为他更合适于掌管刑罚而不是亲卫队。 “我来!” 茅兆笑嘻嘻地扳着栾休的肩膀,把他拉了回来。 茅兆的性格莽撞,又有一点大嘴巴,所以李敢并不带他上山,而是给了一把钱之后把他丢在了镡封县城。 这笔钱当然被茅兆用在探春楼上了。 吃饱喝足,还搂着一名十五六岁小科雉睡了一夜之后,茅兆越是认为跟随李敢是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 要让这样的好事继续下去,必须表现出足够的价值。 茅兆虽然粗犷,但基本做人的道理还是懂的,所以,在这种并无危险的地方探探路什么的,他当然会抢着去做。 在他认为,这里距离县城只有两里路,距离邑兵的营地更近,没人会胆大包天的在这里设置埋伏、谋财害命。 “有人来了。”亲兵轻声说道。 岑宝打量着身边的几个人,眉头紧锁。 如果可以,他想着把整个邑兵营里的一百多号人一起拉出来,用人数把李敢堆里。 但他不敢。 因为不知道邑兵里隐藏着多少长公主的密谍暗哨,如果自己谋杀李敢的消息传开,别说自己死定了,留下在皇城里的阿大阿母、婆娘儿子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 但现在才五个人,岑宝又担心无法杀掉李敢。 “对方才三个人呢,至少还是我方人多。” 岑宝决定不再思前想后了,先打过一场再说。 这时,茅兆已经走到了峡谷的中央,只差十来步,就能走到岑宝等人的跟前。 岑宝微微弓起身体,双腿弯曲,做好了扑击的姿态。 但茅兆竟然转身就走。 原来茅兆认为走过一段路没有遇到埋伏,后一段也不会有了,他在敷衍了事,或者他心目中,根本没认为这样的地方会有伏兵。 但岑宝不知他是想偷懒,以为他发现了自己的踪迹,想要返回发警报。 “快,别让他跑掉!” 岑宝急了,双腿用力,身体如离弦之箭,急冲而出。 虽然可惜李敢还没进入伏击圈,但留下茅兆也很不错啊,要知道李敢一方总共才有三个人。 两方相距只有十步,这是瞬间即至的距离,岑宝更是毫不留情,直接拨出长剑捅向茅兆。 “真的有伏兵?” 茅兆惊了,不过他身强力壮,反应也很快,见到敌人杀了过来,立即高声大叫:“有埋伏,五个人!” 然后,扯出腰间的熟铜棍迎向疾刺而来的长剑。 “五个人?冲进去!”李敢脸色一沉,举步就往里冲。 栾休的身材矮小,但他从小喜欢爬山涉水,最近跟着养同苦练武功,别的不说,首先速度一点也不比李敢慢。 “小郎,别去!” 栾休劝说着,但李敢不为所动。 就算对方有五个人,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茅兆被别人杀死。 “救我……” 茅兆看到李敢不退反进,不由又是感动又是惊讶。 一般来说,作为主人的首先想着的是自己的安危啊,而李敢竟然不退反进,跑进来救一名奴仆。 不管怎样,得到支援的茅兆精神大振。 其实,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他的身上已经留下了三四道的伤痕。 “死开!”茅兆怒吼着,手中的熟铜棒横扫,把敌人逼退。 刚才他一心想着逃,忽略了防御,现在援兵到了,他站定身形,手中的铜棒前遮后挡的,把自己保护得密不透风。 二十步, 十五步, 快来啊! 茅兆双眼通红,完全是透支着体力在苦苦支撑,即使这样,他的身上还是再多两道伤口。 “茅兆,撑住!” 李敢人未到声先到,为的是给茅兆鼓劲。 茅兆身上的伤口可不浅,其中一道处于背部,宛如童子的小嘴一般大小,鲜血哗哗的流。 不说敌人还在围攻,就凭这伤口,如果不及时包扎,茅兆很快也会因血液流干而亡。 “你们两个,去截住他们。” 岑宝吩咐着亲兵,自己却突然用力,展开最猛烈的进攻。 伤其五指不如断其一指,他要在李敢到来之前的短短时间内,击杀茅兆。 “休想!” 李敢冷哼着,眼见两名敌人朝自己冲过来人,立即高举手中长剑,以力劈山岳之势,向前急斩。 “锵~” 一名亲兵举剑相迎,然后感觉手中一轻,原来是他的剑已经断成两段。 “死吧!” 李敢早有准备,趁着对方微一愣神的时候,砍断他的脖子。 李敢手中拿着的是田甸特意为他打造的百炼宝剑,吹毛立断,削铁如泥,此言果然不虚。 见到同伴瞬间死亡,另一名亲兵惊了,但他不用害怕多久,因为从李敢的身后突然冲出一道矮小的身影,一剑捅在他的胸腹之间,然后趁着他狂呼乱叫的时候,补上一刀把他的喉咙切断。 栾休1果然是养同的亲传,专找敌人险要的位置捅。 杀掉两名敌人,用时只是弹指之间。 李敢的速度太快了,快到岑宝只来得及攻出两招,在茅兆身上增添多一道伤口。 此时的茅兆已经摇摇欲坠,但他并不害怕,因为,李敢已经到了面前。 “看来应姻的初夜真的会带给我好运气。” 茅兆咧嘴一笑,然后“卜通”一声倒在地上。 第91章 敌人在不经意时出现 他是流血过多而昏倒的,但他这一倒,正巧避开了敌人必杀的一剑。 也许真的是某些神秘物品给他带来了好运! “死!” 趁他病要他命,岑宝没有因为敌人的昏倒而心慈手软,而是举剑就砍。 但此时,李敢已经赶到。 “当!” 李敢架飞一名亲兵斩向茅兆的剑,而栾休很机敏的趁势而上,立即刺出一剑。 两人配合,快速收割掉一名敌人的性命。 “滚开!” 李敢怒叱,一脚把最后一名亲兵踢飞,然后直接面对岑宝。 “好快的速度!” 岑宝怕了,突然后悔在还未弄清楚敌的人仔细之前贸然动手。 逃! 就延期他的剑尖已经触及茅兆的衣裳,岺宝也不敢杀敌,而是先顾及自己的性命 于是,一个急转身,就欲逃离。 但李敢更快,只见他一个箭步,长剑毕直前刺。 岑宝举剑一挡,然后……剑身断裂。 “叮~” 还未等岑宝回过神来,冰冷的剑尖已经抵在了他的颈窝。 “说,为何要伏击我?”李敢的语气中冷酷无情,“不说,就死!” 岑宝的脸色煞白,但一言不发。 说了就是死路一条。 如果敢透露半点风声,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会受到无穷无尽的追杀。 “呵,不说?” 李敢说着,剑尖轻轻的一压,一丝血线从岑宝的脖子上喷射而出。 “我说……”岑宝见到李敢动了真格,怕了。 说出来以后死,不说是现在死,他决定选择前者,多活一天是一天。 李冷笑着讥讽道:“算你聪明。” 但他并不因为岑宝的“聪明”而稍有留情,而是右手一振,在岺宝的身上划出一道伤口。 “罢了……“岑宝喟然长叹,决定实话实说。 “是三……” 他才说出两个字,突然一道黑影疾冲而至,然后随手一抹,把他的喉咙割断。 岑宝双目怒睁,拼命挣扎着想说出一些什么,但发出的只是“咯咯”的声音, “谁!” 李敢大惊,长剑一挽,定神一看,却发现杀死岑宝的,竟然是最后的那名亲兵。 “原来你才是真正的首脑。”李敢轻叹,“那就留下来吧。” “留下?”亲兵嘿嘿而笑,“如你所愿!” 话还未完,突然身形一闪,快捷无比地向着昏迷在地上的茅兆冲了过去。 “休想得逞!” 栾休怒叱,斜跨一步,截断敌人的路线。 “滚开!”亲兵长剑横斩,想要把栾休逼退。 但栾休悍然不惧,不退反进,直接冲入敌人的怀中。 这是险招,但极其有用。 “嗤~” 栾休手中的短剑划开了敌人的衣甲,把剑尖抵在了他的胸膛上,只需稍一用力,就能剜出一颗滚烫热辣的心脏。 这一下,变化突兀,就算是身处局中的亲兵也未及反应,惯性的长剑回旋,刺向栾休。 这时,李敢已经到了,随手把他的长剑架飞。 凉~ 痛! 这是亲兵的感觉,直到此时,他才醒悟过来,自己上身已经赤果,而痛是因为栾休的剑尖已经入肉三分。 血,如小溪一般向下流淌。 “呵呵~” 亲兵脸色变幻,最后竟然呵呵的笑了起来。 “说吧,为何袭击我?”李敢不急不躁的问道。 这是最后一名敌人,而且被剑尖死死的抵住了胸膛,生死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胜券在握。 李敢才不信敌人还能翻了天去。 “说出幕后指使,放你一条生路。”李敢淡然的说道。 “生路~ 生路?” 亲兵喃喃喃自语着,突然疯狂的大笑起来。 那里还会有生路啊。 自从投靠主人之后,这条命就不是自己的了。 要生要死,全在主人的一念之间。 既然被擒,那么…… 亲兵的笑声越疯狂,对李敢的多次逼问完全不理会,突然,狂笑嘎然而止。 原来,他的身体用力向前一扑,直接撞上了栾休紧握着的短剑上。 瞬间死亡。 “该死!” 李敢狠狠的咒骂了一句,但也无可奈何。 伏击自己的五名敌人无一活口,最后一个更是决意自杀。 李敢并没有多少胜利的喜悦,反而有着淡淡的畏惧。 别的不说,最后一名绝对是死士,而能养得起死士的人绝对是势力惊人之辈。 自己被这样的人盯上,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不让我好过? 哼,那就杀掉! 李敢突然之间从心底里泛起一股傲气。 黑盯山基地正按他的规划而快速发展着,这让李敢有了一定的底气。 就不信了,凭着自己的本事,这滚滚的乱世之中闯不出一翻事业来。 茅兆的身材高大,矮小的栾休无法把他抬起,李敢只能自己动手。 “运气还不错。”李敢检查了茅兆的伤势,笑骂了一句。 这个茅兆鲁莽冲动,又好招惹事非,跟随李敢的时间不长,但有大半时间用在养伤上了。 不过这一次他的表现很勇敢,李敢决定等他苏醒之后重赏一番。 不过,再多的赏钱也只是稍一转手而已,最终填的,还是探春楼的深坑里。 “走吧。” 李敢俯下身体,正要把茅兆扛在肩膀上,突然栾休一声惊叫“小心!”然后整个身体冲过来,把他撞飞。 “咻~” 利箭的破空之声! 只有一种情况下,箭才会比声音来更快——敌人用的是强弓,两石以上的强弓。 李敢勃然色变,大声喝道:“谁!” 说话间,他已反手一拍,也把自己的弓箭持在手中。 跟我玩射术?谁怕谁。 他这话说得很有底气,但是,声音还在微微发抖。 刚才太大意了,也想不到敌人会突然出现,如果不是栾休的这一撞,后果不堪设想。 “咻~” 敌人的利箭再次急飞而至,不过这一次李敢早有准备,翻身一个侧滚,再次躲开。 “夺~” 这一枝箭,直接插入李敢刚才卧倒的地面上,入石三分。 “强敌!” 李敢按压住心中的惊骇,眼睛直视前方,耳朵也竖了起来,他在等待下一箭来临,想要从中寻找敌人的位置。 “咻~” 声音再起,李敢冷哼一声,这一次,他不再向侧面闪避,反而身形前冲。 正在这时,“嗖!嗖!”两下,两支黑黝黝的铁箭疾飞而至,它们越过李敢,直接向后飞。 李敢错愕,然后是脸色大变。 这两支箭针对的并不是他,而是身后的栾休和茅兆。 “快躲!” 李敢怒吼着,急忙回身想要救人,却见到栾休正在翻滚躲避着,但还处于昏迷不醒之中的茅兆却发出一声闷哼。 一枝铁箭穿透他的胸膛,把他钉在地上。 “应姻……” 茅兆因疼痛而苏醒,叫出他的幸运之物的名字之后,然后……溘然长逝。 “茅兆!” 李敢红着了眼睛,但他不敢回头,因为,敌人的威胁还未解除。 第92章 上架感言 明天元旦啦,先祝大家节日快乐!。 本书也想蹭点好运气,准备上架啦! 小鱼写《大汉枭臣》,一是真心喜欢铁血豪情的大汉;二就俗了,就是挣钱。 我在想,如果写得好,也不用辛辛苦苦的找工作、考公务员了啊,直接当专职小写手…… 请允许我幻想一秒钟…… 必须感谢给小鱼章推、打赏、收藏、投票的朋友们。 感谢准备订阅的书友。 当然,还有漂亮的编辑小姐姐——虎牙。 是你们给我写作的动力。 也许大家看出来了,这本书没有套路,每一个故事情节都是小鱼辛辛苦苦的想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熬出来的心血,希望得到大家的鼓励和支持。 表一下决心吧: 本书预计一百万字,保证完结,每天至少两更;至于有否加更,就看大家的啦。 另外,小鱼建了一个群,每月20日会把稿费的百分之五当作红包,准时发放哦,见者有份。 各位大哥哥小姐姐,一月一日中午一时,不见不散! 多谢啦! 再次祝福大家在2019年里——前程似锦绣,财源滚滚来! 第93章 大肥肉谁都想咬一口 冷静! 李敢暗自警戒。 但一秒之后,又有两支箭钉在了茅兆的身上。 也许,敌人是怕茅兆还未死绝,但在李敢看来,这是敌人对茅兆的死后鞭尸,是赤果果的羞辱。 茅兆平时傻不啦叽的,但他忠心耿耿,就在刚才,他还自动请缨,往前开路。 李敢越想越怒,血脉之中的威猛与铁血彻底苏醒,突然大吼一声:“杀!” 然后猫着腰,凭借着石头和树丛的掩护,快速向敌人接近。 突然,前方传来了几句低沉的说话: “别让他过来。” “他阿母的,这人太难以对付。” 李敢心中一动,因为敌人说的不是夜郎国的语言。 但他顾不得细想了,因为,敌人见他越走越近,也焦急了,集中火力全力应付。 三箭齐发。 敌人很有经验,控制着射击的节奏,每一箭的落点非常准确,死死的封锁住李敢前进的路线。 李敢无法继续前进,只得龟缩在一块石头的后面。 但是,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栾休年龄虽小,却是一个说到做到,敢作敢为的小子,说过这条命已经属于李敢,就是完完全全的把李敢视为主人。 此刻见到主人危急,他那里还待得住。 “嗖,” 栾休的身形乍起,不顾危险,快速向前飞奔。 “烦人的小子!”一个沉闷的声音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有一名箭手转移了目标。 首尾不能兼顾。 三敌去一,李敢的压力大减,让他再次能够缓缓的前行。 孙式把弓拉满,死死锁定李敢的位置,脸色阴沉。 为了伏击李敢,他带领两名手下足足跟踪了两个多月,才最终找到了机会。 “天下闻名的神箭手?”孙式冷笑。 他也擅长射术,所以有着一比高下的想法。 当然,他除了射手,还是杀手,优先要做的是杀死目标,完成任务。 “咻~” 李敢一动,孙式立即松手,铁箭脱弦而出。 他用的是二石强弓,又占据着有利的位置,所以信心十足。 但随则他发现错了,这一次的对手,比想象中更强大。 三十步, 二十五步, 李敢步步逼近。 “怎么办?”孙式急了。 他早已潜伏于此,把李敢与郎人的战斗看得一清二楚,自认在近战方面不是对手。 “退?” 那就浪费了一次机会? 下一次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出现,或许,又是两个月后?或者更长时间的等待。 作为了名杀手,孙式很有耐心,他最长时间的一次是等待一年零十天。 而且,他的主人已经下达了必杀令,必须杀死李敢,然后取得某一重要的物件。 重点是必杀。 “退!” 眼见李敢再度前进五步,孙式不敢再呆了,果断的收起弓箭,一个转身,就要离开。 正在这时,一道身影带着一股气流急冲而来,二话不说,举剑斩向孙式。 “谁?” 孙式大惊,侧身,抽剑,向外一档,然后是“当啷”而断。 “哼,谋害我家小郎还想逃跑?” 来人冷笑着,飞起一脚把孙式踢飞,然后剑尖一伸,抵住了孙式的喉咙。 “别动哦。”来人悠游的笑了笑,然后高声叫道:“小郎,快过来。” 来者正是雷被,他一直跟随在李敢的身后,秘密从行。 李敢哈哈一笑,直起腰身,几个跳跃之后来到了孙式的面前。 此时的孙式,已经面如死灰,他的武器已经被踢出老远,双腿之上也被雷被刺上两个对穿的血洞,此时就算让他跑,也跑不动了。 最后的两名杀手面面相觑,他们手中还握着弓箭,却不敢平端瞄准。 唯恐被雷被误会。 其实,以雷被的剑法,如此近的距离,不会给他们瞄准的机会。 “还不求饶吗?” 雷被睥睨了一眼,见两人还在犹豫,不由冷冷的一笑,不过,用不着他动手了,一个矮小的身影突然出现了两人的身后,然后“刷刷”的几剑。 “小子,身手不错哦。” 雷被随意的称赞了一句,然后目光回到了敌人的主将身上。 这时,孙式终于清楚了自己的处境,脸上慌张的神色渐渐变成了平静,视死如归一般的平静, “是否想知道我是谁?”孙式嘿嘿的笑问。 “嗯,对,”李敢点了点头,“为何要杀我?” “我当然知道,但为何要说?”孙式哈哈笑着。 他躺在地上,身受重伤,但竟然开始调戏起敌人。 李敢皱起了眉头,缓缓的问道:“不说?不怕死?” “怕啊,”孙式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但能不死吗?”话一说完,从嘴角里流淌出一道暗黑色的血液,然后垂首而逝。 “毒!” 又是死士! 李敢勃然色变,今天连续两次遇上的都不是普通的刺客,而是某些人豢养的死士。 到底是谁啊? 他们是同一伙人?不对,一批是夜郎人,一批是汉国人,不是同一伙的。 那么,自己到底惹上谁了啊? 李敢想得头都痛了,缓缓的把头转向已经被栾休制服的两名刺客。 “我们不知……” 两人不断求饶着,然后是惨叫。 栾休“刷刷”两剑,割下两片鲜血淋漓的皮肉。 可惜,不管如何逼问,这两个人全是用力摇头,只说一切行动服从孙式的指挥。 所有的信息嘎然而止。 躲在暗处的敌人是最危险的敌人。 可惜李敢反反复复思索无数遍,最后还是无法确定这一次的幕后指使是谁。 “卫家?蔡家?郭解?金星?亡波?” 他把自己的敌人一个又一个的排列出来,竟然发现每一个都有可能。 “我的敌人不少啊。” 李敢苦笑连连,决定不要白白浪费自己的脑筋。 毕竟,还有很多的事情等着要去做。 例如接管邑兵,然后结合镡封兵营的力量,到滇国去捡便宜、发大财。 当然,在他的计划之中,雷被率领的黑盯山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此时的滇国,就是大家眼中的一块大肥肉,谁都想要咬上一口,可惜滇国的王子们浑然不知,还在争斗得你死我活,希望填补国王猝死所留下的权力真空。 滇国建国一百六十多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平常时候,财富能给主人带来高级的享受,但一旦势力减弱,财富变成了招惹祸端的根源。 反正,除了李敢为代表的镡封县之外,越部已经以亡波为首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早已整装待发,随时扑上去咬上几口。 大战,一触即发。 第94章 鹬蚌相争 战国时期,楚国遣大将庄硚率领军队进入滇池地区。 庄硚用兵如神,百战百胜,很快彻底征服滇人,此时,却发现归路被秦国截断。 庄硚左思右想之下,干脆不走了,就此建立滇国,一直传国至今。 第五代滇王名为洛尝,在位16年,一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可惜他几天前突然暴病而亡,又无留下传国诏书,于是,一场王位的争夺战正式打响。 一时间,风雨飘摇,血雨腥风。 洛尝生有三子,长子尝兆,次子尝专,三子尝羌。 尝兆身为太子,经过多年的经营,朝庭内外有一定的支持者。 尝专有大将之材,统领滇国东面兵力,抵抗来自夜郎及汉国的入侵。 他战力越群,保家卫国,有民间有着不错的声望。 尝羌年方九岁,以少年天才而闻名,但此时还未建牙开府,所以并无多少的竞争力。 滇国境内,湖泊众多,但以滇池最大,也最美。 碧波万顷、山色倒影,湖边是摇曳生姿的芦苇,湖滩是一片细软的白沙, 飞鸟翩翩,小桥流水,站在这如诗如画的景致之中,让人心旷神怡。 但无法缓解尝兆内心里的焦灼。 “太子殿下。” 家将走了过来,躬身行礼。 尝兆转身,急忙问道:“边阔,大靡莫可肯见我?” 边阔犹豫了一个,摇了摇头,“说是西部干旱,大靡莫于静堂之内闭关祈祷。” “借口!” 尝兆怒叱着,“是我的条件未能满足她吗?还是她决意与尝专勾结?” 边阔陪着小心的说道:“小仆一直在密切监视着靡莫堂口,但并未发现异常。” “哼,算她识相。”尝兆的怒意稍减,右手挥动,“继续监视,一旦发现她与尝专有所接触,格杀勿论。” 边阔躬着身体,缓缓倒行而退。 滇国传承着战国时代楚国的习俗,依照周礼,设置靡莫府而掌管礼法和祭典。 靡莫皆为女子,能以舞降神、能与神沟通,负责驱邪、洁净、祈雨、祭祀社稷山川,祝祷风调雨顺。 整个滇国民众,几乎都是她们的信众,所以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 在这王位竞争的关键时刻,尝兆很希望得到靡莫府的帮助。 可惜,大靡莫借口闭关求雨,把他拒之门外。 “还能找谁?”尝兆喃喃的说着,把朝廷中重臣的名字写在沙滩上,一个一个的苦心思索,寻找可能的合作对象。 这几天,他派出使者拜会了众多的文臣武将,但得到的答复寥寥无几。 “都该死啊!”尝兆狠狠的骂了一句,用手把写着的名字抹平。 他得到信报,尝专的大军正在集结,不日即将向皇城发起进攻,时间紧迫,由不得他不急。 “王位,是我的!谁也休想抢走!”尝兆的脸上露出了狰狞。 大靡莫府里,呢喃之声绵绵不绝。 大靡莫居住于府邸最中央的房子里,房间里的布置简约而古朴,云绕着一层淡淡的清烟。 房子里有两个用金黄色芦苇所制成的蒲团,蒲团上各自有着一个人,她们身穿黑色衣袍,盘膝而坐。 当小矮几上的线香燃尽,两人才缓缓的睁开了双眼。 一个如黄莺一般的声音轻轻说道:“大靡莫,太子的人刚走了。” “叫阿母!”苍老的声音轻叹着。 “是,大靡莫。” 大靡莫伸手抚上了女儿的头顶,叹道:“卜若,还在责怪阿母的不近人情?” “没,”卜若犹豫了一个,最终不忍心挣开阿母的抚摸。 大靡莫心中欣喜,布满皱纹的脸上绽出了一丝笑容,半晌之后,才幽幽的说道:“其实,不管太子还是二王子,我都不看好。” 卜若一惊,急忙问道:“那还能有谁?” “三王子。” “三王子?他才九岁。”卜若更是惊讶, 大靡莫摇了摇头,“昨晚我卜问上神,得到的结果就是三王子。” “神谕?” 大靡莫轻轻的点头。 卜若的脸上带着浓浓的惊讶之色,但不再反驳大靡莫的说话。 卜问上神,须要绝食三天、香汤沐浴、焚香熏体之后才开始,是靡莫府最古老,也是最隆重的仪式,一经出卦即称之为神谕,从未出错。 丞相府里,涝侵正轻抚须髯,默然沉思,良久才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唉,动乱难免啊。” 国王的死亡太过突然,最麻烦的是对于王位没有半点的安排,而且,太子和二王子都不是易与之辈。 其实,太子的优势还是很大的,他占据着建府王都之利,与大臣朝夕相处的机会更多,如果再有涝侵相助,夺取王位的机会至少有七成。 “但是,以后呢?呵呵,战争!” 涝侵的笑容渐渐苦涩。 二王子战功显赫,而且率领的是滇国最强大的兵力,战争一起,凭着王城里的几千名羽林军,根本无法抵挡。 “还是坐山观虎斗吧。”涝侵做出了最后决定。 如此一来,虽然少了从龙之功,但胜在安稳如山。 昆泽城的城门紧闭,每有人进出,必须经过重重的检查与审问。 昆泽城外,军营处处,刀枪林立,普通的民众不敢再踏出家门半步。 行走于道路之中的是一些风尘仆仆的军人。 大帐之内一片肃然,二王子尝专据案而坐,在他两侧盘膝而坐的四名将军,他们分别来自律高、同劳、味县和铜濑。 此时,一名亲兵快步走了进来,“王子殿下,梅录将军到。” 尝专的精神一振,一挺胸膛,大声说道:“让他进来!” 梅录是莫古驻军的首领,随着他的到来,意味着尝专手下的五大兵营全部集合完毕。 只是,按照计划,梅录应该是昨天到达的,为何会迟到一天? 这时,一名胡须乱蓬的中年走了进来,朝着上座的尝专行了一礼,大声说道:“末将来迟,请殿下赐罪。” 尝专不动声色,沉声问道:“因何来迟?” “路经律高城时,正巧遇上夜郎贼子前来骚扰。” “该死的夜郎人!”尝专一拍桌子,狠狠的骂了一句。 梅录走到一旁坐下,脸上不露悲喜,内心却是不以为然。 镇守滇国东边国境的有五大兵营,担负着东防夜郎,北防汉国的重责,现在呢?各自抽调一半兵力集中到这里来,剩下的一半兵力,还有足够的防御能力吗? 以律高城为例,如果不是自己正好经过,协助打退夜郎人的进攻,只怕已经失守。 “哼,一已之私!”梅录左右瞟了一眼,见到其他的几人表情各异,有的热切,有的淡漠,有的古井无波。 其实,尝专身为经验丰富的领兵大将,何尝不知这一次行动的危险性? 但他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一旦让尝兆登上国王之位,首先要对付的人是谁? 只能是他尝专! 既然如此,只能拼个你死我活。 第95章 摩拳擦掌 松坡,地名,它也名不虚传,整个山坡上长满着高大茂密的马尾松树。 清风徐来,树枝沙沙作响,松脂的清香扑鼻。 暴土想带着士兵扎驻在树林里,说那里干爽清凉,但被李敢断然否决。 马尾松的油质多,易燃性强,如果被人用火攻…… 李敢想象着几百头外焦里嫩的烧猪摆满整个山坡的情景。 “都扎驻在山沟里。”李敢说完,也不多作解释,开始指挥安营扎寨。 “用得着如此的小心翼翼?”暴土大大咧咧的说道。 去年冬天,他们抢掠的粮食捱过了最困难的时期,到春季的天气转暖之后,苗王府的粮食也运过来了,让兵营再没有后顾之忧,于是,每个屯在招募到的兵员越来越多,一百人的编制全部满满当当的。 人多胆气壮。 他们趁着滇国内乱的机会,跨过黑盯山,轻而易举的一直杀到律高城下。 如果不是正好有一支外来的滇兵经过,也许律高城已经易主了。 “都尉,我们还打律高吗?”暴土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道。 黑梢等人的目光也集中到李敢的身上。 镡封关都尉自从李敢离任之后,苗部王府一直没有再派其他人。 这形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镡封兵营三个屯各自为政,在他们之上,没有一个直接的指挥官。 于是,因李敢的特殊身份,成为此次进攻滇国的计划的总指挥。 说起李敢的身份: 他是长公主的卫尉,名正言顺的带领着一百名邑兵。 另外,镡封县是亚朵的封邑,她的邑兵首领是凌闲,但李敢是亚朵的男人。 至于暴土、黑梢、羽大这三人,一直把李敢当作他们的都尉,也是心甘情愿的服从领导。 所以,李敢于法不合,却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这五百多名士兵的最高领导。 “当然打啊。”听到暴土的问话,李敢用力的点头。 律高城兵力空虚,却又富得流油,这样的好买卖,谁也不会放弃。 当然,他们只有五百多人,从来没想过要攻占律高城之后据城而守,而是想着抢一把就跑。 暴土一听,大喜过望,急忙追问:“都尉,具体时间呢?” 他当然急了,这可是一座城啊,只要干成这一单大买卖,三五年之内有着吃不完的粮食,用不尽的钱财,当然,还有大量的人口。 这些人口也是重要的战利品,女的为婢,男的为仆,可以卖钱,还可以补充兵员。 “具体时间?”李敢思索了一下,答道:“十天之后。” 尝专把手下的边军抽调到昆泽,为的是带兵回王都晋宁城争夺王位,如果顺利,他十天之后会攻下俞元城之后抵达目的地。 尝兆身为太子,也拥有不少的支持者,如此一来,他们将会在滇池附近展开一场大战。 他们无暇分身之时,就是李敢攻打律高城的最佳时间。 “那么,这十天……”暴土发出嘿嘿的傻笑。 “怎么,心痒了对吗?”李敢笑骂了一句。 暴土用力的点头。 不打律高城,并不代表白白浪费这十天时间,他们可以对附近的村寨进行扫荡,当然,这个“扫荡”并不是“三光”政策,李敢早已为他们定出了规矩: 首先是尽量不要伤人杀人;其次,以黑盯山为起点,每五里为界,掠夺的程度逐渐增加。 意思是黑盯山脚下只劫走村寨的财物四成,到律高城下之时,则是抢个精光,特别是粮食,要翻箱倒柜,一粒也不给留下。 李敢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把村民们往黑盯山的方向赶。 黑盯山现在最缺的当然是人口,既缺兵员,亦缺耕佣,反正雷被天天想着念着的就是如何再多弄来一千人。 李敢是根据后世的红色根据地井岗山的经验,来对黑盯山进行布局,有一个易守难攻的军事据点,然后把附近的民众发展成支持者,慢慢的把影响力向外幅射。 于是,李敢打着一个如意的算盘——在村民们贫困交加之时,发放一点点粮食,趁机收买人心。 第十天,大家再次聚集于松坡的时候,个个满载而归,不过,收获最丰富的却是羽大。 “切,”暴土很是不忿,“他不按你的要求,把所有的村庄抢个精光,能不多吗?” 按李敢的计划,黑盯山脚下的村寨只抢四成物资,但羽大完全不管这一套。 “羽大?”李敢一愣。 羽大从夜郎皇都跟随他到温宛城,斗旺噶,救亚朵,然后到镡封,可以说羽大是几位百将之中,与他想处时间最多的人。 为何他会违反命令? 李敢呆不住了,找到羽大时,得到的只有一句话:我是夜郎人,才不管滇人会不会饿死。 这句话说得不错,但李敢见到羽大说话时目光闪烁,吞吞吐吐的样子,总感觉事情不会如此的简单。 ※※※ 滇池的水还是同样的湛蓝,沙滩还是同样的洁白,不过尝兆的心情已经不一样了,少了焦躁,多了一份悠闲。 他甚至饶有兴致的抓起一把细沙,看着它从指缝中慢慢的往下漏。 一切都是因为尝专的大军,被堵在了俞元。 “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嘿嘿。”尝兆不屑的笑了。 朝廷上下敬畏于尝专的显赫军威,认为他迟早会打到王都来,怕他会秋后算帐,所以不敢向尝兆靠拢。 现在呢?被一座俞元城堵住的战神?呵呵。 “边阔,涝侵与大靡莫方面可有新的消息?” 前者是朝廷大臣的风向标,得后者则得民心,尝兆时刻关注着他们的动向。 “丞相托病不出,大靡莫则是打算移居建伶。”边阔说着,双手递上两份情报。 “移居建伶?”尝兆一愣,急忙问道:“你不会制止吗?” “小仆不敢。” “不敢?为何!” “因为三王子正在马车上。” “三弟?”尝兆愣了,那小子不乖乖的在宫里呆着,跑出来凑什么热闹。 晋宁城门已经关闭,普通人等不能出入,但尝羌身上三王子,守门的士兵必定不敢拦阻。 “狡猾的大靡莫,竟然用三弟作为敲门砖……”尝兆狠狠的骂了一句。 尝羌年方九岁,对王位并无多大的威胁,尝兆在意的是让大靡莫用此办法逃出了自己的掌心。 建伶城,作为滇国的故都,虽然比不上晋宁繁华,但也比普通的城镇有着更坚固的围墙和热闹的人流。 这是尝羌第一次离开王宫,他对外面的一切都充满着好奇心。 “好香……”尝羌用力的吸了吸鼻子。 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烧饼,但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尝羌,却偏偏感觉这烧饭才是绝世的美味。 卜若衣上穿着黑袍,脸上戴着黑纱,把她遮掩得严严实实的,但微风轻吹时,还是显露出她美妙的体态。 “这是滇国未来的王?”卜若看着尝羌,眼睛亮晶晶的,充满着好奇。 大靡莫在马车上默然静坐,她并不因为脱离牢笼而开心,而是看着自己的女儿,眼神里全是忧虑。 昨晚她无意中卜了一卦,卦象中显示,卜若的未来,必有一劫。 第96章 心狠手辣的地耗子 俞元城下,杀声振天。 尝专身体挺拨,双目远眺,见到好不容易才爬上城头的士兵被一个又一个的捅下来,神色平定,仿佛那里死的不是人,而是一块又一块石头。 “大将军……” 梅录刚说出三个字,就被他挥手制止。 所有的劝说都不要听,反正他尝专现在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攻下俞元,继续进军晋宁。 梅录站在一旁,脸色阴阳不定。 军队在俞元城下已经足足停留了五天,损耗了不下八百人,相当于十分一的兵力。 “不管城里城外,都是滇军啊。”梅录很是心痛,但又无可奈何。 最让他担心的是,有消息说苗部夜郎对律高地区的骚扰加剧,而越部夜郎也翻越了边境的对门山,进入了同劳地区。 “内忧外患啊。”梅录喟然而叹。 倮得邑,是同劳县的一个重镇,这里地势险要,是越部夜郎进入滇国的门户。 更重要的是,倮得邑附近有一条走廊样的地带,它呈南北走向,如果占据这走廊,就可以截断滇国的味县、铜濑两县与滇国腹地的连接线。 “嘿嘿,尝专真是草包!”亡波讽刺了一句,然后指挥大军展开猛攻。 他与尝专打过多次交道,双方互有胜负,两人既是英雄惜英雄,也恼怒对方阻拦自己的兵锋。 现在,尝专一心要回晋宁城抢王位,终于让亡波抓住了一个好机会。 “一天之内,给我推过去!”亡波下达了军令。 “是!”手下众将领命而去。 亡波在越部夜郎之中拥有极高的威信,而且这一次是为了部族攻城掠地,开疆辟土,欲立下不世之功。 于是,他的手下群情踊跃,主动请战。 夕阳西下,律高内升起了袅袅炊烟。 算是激战之前的宁静。 栾休和风永两人在城外悄然前行着,他们的任务是寻找律高城的防御漏洞。 可惜寻找了整整一天,一无所得。 律高城有着三丈高的城墙,有着厚实的城门,虽然因环境所限没有护城河之类更高级的防御设置,但李敢也不希望强攻。 毕竟他手中只有五百人,目的是求财而不是攻城掠地,所以不想损耗太多的人手。 律高城的守将名叫路翰,是一个老成持重之人,他知道仅靠城里的不到二百名守军,不会是夜郎人的对手,于是下令封闭城门,任何人不得出入。 “进不去。”风永苦恼的搔着头发。 栾休冷漠的一言不哼,但左右着转头寻找可行的路线。 正在这时,突然从一个小山坳里钻出来了几个人。 “咦?栾休,快看!”风永一边说着,一边朝那几个人走去。 这一带他不是第一次经过,知道附近并无村庄,那么,这些人从何处来? “站住!”栾休最是心急,连跨几步,疾风一般越过风永的身边,冲到了最前面。 达奚是律高城里的人,做的是地耗子的营生。 地耗子是当地人的一种叫法,其实就是偷偷把一些人或货物从地道之中运送出城和入城。 城镇内并没有固定的交易区,这让“商贾税”收取不易,于是,官府干脆在城门口设置关卡,实行三十抽一的“城门税”。 对于商贾来说,这是一笔大钱,于是,地耗子应运而生。 当然,如果有护城河的城镇,城墙周围的泥土潮湿,想要挖掘地道很困难。 但律高城没有这个障碍。 达奚心里正在高兴。 现在战争临近,城门关闭,让商贾们无法进出,这相当于断了他们的财路。 于是达奚的生意增加了六成,而且,他还趁机提价,实行五十抽一。 不过商贾们还是乐意接受,毕竟五十抽一还是比城门税低得多,而且,现在的城门根本就不开。 “如此下去,再有十天半月的,赚的钱足够一辈子用了,” 达奚甚至希望夜郎人天天来,让城门永远关闭。 当然,这是很危险的职业,如果被城里的守军抓住,立即是抄家灭族的罪行。 达奚为人谨慎,所有的客人都是重重挑选过的,要经过熟识的人介绍,而且,他把地道出口选择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山坳。 正当他想入非非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 “有人?” 达奚大惊失色,而他身后的商贾更加的惊惶,有一个甚至丢下货物,转身就跑。 “站住!”风永也跟着大叫。 达奚抬头一看,才发现是两个半大的小子。 “呸!” 达奚狠狠的啐了一口。 这两个小子是想找死对吧? 他干的是犯法杀头的营生,当然是心狠手辣之辈,眼见风永两人快速走来,立即决定不留活口。 这地道绝对不能暴露! 谁想挡他发财,谁就得死! 达奚心里狠狠的想着,一声也不哼,直接迎了上去,而右手,早已暗暗的捏住一把短剑。 “阿大小心。”奚良从后边轻声提醒着。 他们开的是父子档。 奚良是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结实的青壮,人也精明,察觉到情况异常,立即向父亲提醒。 但他的提醒还是迟了半步。 达奚大步前冲,二话不说,反手一剑,刺向栾休的胸膛。 也不管面对的只是一名十多岁的小子,也不问对方的来意,直接要置之死地。 心狠手辣。 风永的脸色一变,但还未等到他出手,栾休已经一个侧闪,一剑横削。 “刷~” 然后是一只手掌跌落在地上。 达奚惨叫。 他根本不把年轻体幼的栾休放在眼内,立即吃了大亏。 但这只是开始,因为栾休一旦出手,就是毫不留情。 “刷刷”, 达奚的双腿上各中一刀,再也支撑不住,缓缓的跌坐在地上。 这还是栾休要问他口供,否则这两剑的位置不是大腿,而是喉咙。 奚良迟到了一步,见状大惊。 敌人的速度太快,下手又狠,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逃!” 奚良连自己的父亲也不管了,直接转身就想开溜。 但他快,栾休的速度更快,一个箭步冲到他身边,然后短剑一横,架在他的脖子上。 “不想死的,都别跑!” 喊话的是风永,这话是对着那些商贾们喊的。 商贾们怕死,“卜通”一下跪在地上,不断的求饶。 大收获啊! 风永看着这些人背上鼓鼓囊囊的包裹,心里兴奋不已。 这一次,自己一定有钱为雪瑶买一支金步摇了。 当然,让风永最高兴的是,这些人竟然是从律高城内钻出来的。 这意味着有一条暗道,可以直通城内! 第97章 飞箭留书的神秘人 走过一条羊肠小道,穿过一片茂密的树丛,当雷被带着最精锐的几十名士兵找到地道口的时候,只有感叹小郎的运气真好。 有这样的一条地道,就意味着拿下这座城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律津城下,李敢已经带领五百多名士兵开始攻城;而悄悄入城、抢先一步搜索财物这样的好事情当然交给雷被来做。 “地道的另一端,就是我的家。”奚良陪着小心的说道。 “你家种植着满院子的李树,后院与春花楼想连,对吧?” 雷被为了慎重起见,重复问一遍所知道的情况。 “是,是的。”奚良点头哈腰的回答。 他是一个聪明人,被栾休抓住之后第一时间跪地求饶,然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地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个清楚。 因此,他得到了优待。 雷被已经许诺,等到拿下律高城之后,把他带回黑盯山。 父子两人不用死,还有升官发财的机会,立即让奚良死心踏地的投靠。 地道婉转曲折,只容一人弯着腰通过,不过长度至少五百步,雷被等人在里边走了足足两刻钟才走完。 另一端的出口建在一座假山之中,假山的周围是一片高大茂密的李树。 果然是奚良家的后院,而最奇妙的是,后院有着一扇暗门通往“春花楼”。 这春花楼是律高城里最高档的场所,有酒舍,有客宿,还有很多漂亮异常的艺妓。 想想也对,这地道来往的都是大商豪贾,他们有钱,进出青楼酒肆是最好的掩饰。 好地方! 雷被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心底有了另一个想法。 城门外,暴土的几名士兵一刻不停的叫骂,所有恶毒的话语重重复复的咒骂了无数次,把城墙上的守军气得死去活来。 但在路翰将军的严令之下,他们只能闭门不出。 “都尉,骂多了,这城门真的会打开?” 暴土是很信任李敢的,但这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了,免不了多问一句。 旁边的凌闲撇了撇嘴,根本不信。 这凌闲在受派遣到镡封县为亚朵组建邑兵之前,是苗部大宗正府中的一名家将,他久经战阵,相信的是真刀真枪,浴血相搏,至于李敢所说的骂几下就能打开城门…… 只有山神鬼魅才有这样的本事。 这李敢怎么看也与巫教扯不上关系。 城墙上,路翰并没有真的象表面那样的淡定,内心一直在挣扎。 让他犹豫不决的是昨天晚上收到了一封飞箭留书。 夜郎人的军队中竟然有内应?这是真事,还是为了骗开城门? 路翰当然希望是前者。 二王子在俞元城下的战况一利,短时间内无法回兵支援,那么,律高城只有依靠自己了。 问题是律高城并不是军事重镇,防御的能力有限,上一次很幸运,在夜郎人即将破城而入时,有友军经过。 下一次呢?还有谁能帮自己吗? 没有! “只有放手一搏。”路翰咬了咬牙,做出了决定。 如果飞信里说的是真的,有人接应,把夜郎人击溃杀光,这当然是最好的结局。 就算是信中内容是假的又怎样?差别的只是破城的迟早而已。 天色已近黄昏,夕阳在天边留下几道血红色的云彩。 雷被轻轻的一挥手,十几名经过伪装的士兵悄悄的走出李树林,过暗门,出春花楼,然后在街道上迅速消散。 他们的目标是律高城的东门。 一刻钟之后,雷被派出第二批士兵,依法炮制。 他把五十名士兵分作三批,既利于隐蔽行动,又可以相互接应,当然,还可以避免被敌人一网把尽。 但雷被到达东门时,立即发现情况完全出乎意料。 这城门黑黝黝的,好象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城门内竟然密密麻麻的排列着一百多名滇国士兵。 当先一人身穿铜臂甲,手执狼牙棒;其他的士兵则是手执铜剑、铜戈、铜矛,还有两人手持铜锤。 “咦,他们准备出城?”雷被愣住了。 早知滇军会出城,他还用这么麻烦的钻地道吗? 滇军的队列把城门围得严严实实的,雷被想去开门也做不到。 在情况不明之下,只能静观其变。 “退~” 雷被带着手下龟缩在街道屋巷的角落里,等待机会。 城外,李敢等人以屯为单位,各成方阵,排列在城门之外,严阵以待。 李敢的邑兵居中,左侧是黑梢和羽大,右侧则是凌闲和暴土。 大战在即,有的士兵畏惧,有的热血,但无不凝神屏气的,紧张的把手中的兵器捏得死死的。 “为何雷被还未行动?”李敢抬头凝望城门的方向,暗暗担心,“难道他们失败被擒?” “都尉的话这次不灵了吗?”暴土喃喃的说着,翘首以待。 他最是心急,手持兵器不停的走动,仿佛一只热窝上的蚂蚁。 凌闲冷笑着摇头,脸上则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色,他的长剑根本还未出鞘。 “再等一会吧,再不开战就建议收兵。”凌闲心里想着,他可不想在这里吹冷风。 正是这里,城门“轰”然开启,只见一彪人物从门洞里快速的冲出来。 “这,真的能开门?”凌闲睁大了眼睛。 “来了!” 暴土已经兴奋的跳了起来,一拍腰间,“锵”的一声,长剑出鞘。 但李敢却是眉头紧锁,因为出来的并不是约定的雷被,而是滇军。 滇军的行动很快,他们在路翰的带领下,直接杀向夜郎人的左侧。 “来得好!”黑梢哈哈大笑。 他与暴土较为亲近,练兵也学着暴土的那一套,把士兵操练得叫苦连天,但只要看到他们手臂上圆鼓鼓的肌肉,就知道训练的成效显着。 “杀啊,一个人头一万钱!”黑梢怒吼着,带领士兵直接迎了上去。 旁边的羽大迟疑了一下,并不尾随而行,而是带领手下向李敢的中军位置靠拢。 “跟我来!” 另一端的暴土也回过神了,见到黑梢已先走一步,他急了,立即飞身而上。 另一边,路翰加快了步伐。 他的人数较少,只有以快打慢才有一丝取胜的机会。 “锵!” 路翰把手臂上的铜甲迎向疾刺而来的长枪,然后手中的狼牙棒横扫。 惨叫,然后嘎然而止,这名士兵的脑袋被打得稀巴烂。 但另一名士兵立即拥上。 路翰非常勇猛,甩开黑梢的纠缠,直接向李敢杀过去。 他必须把所有的夜郎人拉入战场,把水搞混。 因为,飞箭留书上说了,战场上最为混乱之时,神秘人物将会出手。 第98章 谁是神秘人 城内的雷被有点懵了。 自己好不容易才混进城里,为的是打开城门,这下可好了,滇军自己打开,还一溜烟的全跑出去。 他们以不到二百人,主动邀战小郎的五百人?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雷被对自己的主人是充满信心的。 那可是远征大漠的汉国将军,岂是一个滇国的小城守将可以比拟? 雷被目光一扫,只见城墙上的守卫已经寥寥无几了,街道上的巡逻也是稀稀落落的,看来,滇军把主要战力全拉到城外去了。 这是孤注一掷吗? 雷被呵呵的笑了笑,然后一挥手,带领手下向城中最高大豪华的府邸冲去。 城内滇军兵力空虚,不正是自己打家劫舍的好机会吗? 既可以发财,又可以让城中混乱四起,扰乱城外滇军的军心。 雷被想做就做,于是,很快传来了阵阵撞击大门的声音,然后是惊呼和惨叫。 这府邸里有护卫或家将,人数有二十几个。 但雷被号称“淮南第一剑客”,跟随李敢后剑术更有精进。 而他带领的是黑盯山陷阵营,个个精锐,手中的武器更是由田甸用钢铁铸造。 双方的优劣之势太明显了,一场战斗不到一刻钟就宣告结束。 地上躺着尸体和伤兵,值钱的东西被抢夺一光,原本整洁华丽的府邸变成了满目疮痍。 府邸的主人跪在地上,面如死灰,但他不敢哭泣出声,只是浑身颤抖着不断的求饶。 雷被最终没有举起屠刀,而是扬长而去。 他紧记李敢所说的话:多抢钱,少杀人,行事留一线,要收买人心。 城外,李敢脸色沉静。 他在思索着,为何滇军会一反常态,直接跑出来主动进攻。 感觉到这城池守不住了,要拼鱼死网破? 认为有能力以少胜多? 或者,他们假装攻击,实则是以进为退,准备开溜? 或者,他们另有所图? 李敢快速观察着战场上的形势,首先见到的是黑梢与暴土已经带兵从两边侧翼对滇军展开了进攻,然后见到的是羽大竟然不冲向敌人,反而向自己跑了过来。 李敢一个激灵,急忙大声吼叫:“羽大,站住!” 但羽大似乎没有听到,反而加快了步伐。 “锵!” 李敢拨出了长剑,脸上的表情阴沉。 正面战场上,战正酣。 路翰十分武勇,他有意避开对方将领,直接找上普通的士兵,于是,在他的狼牙棒之下,擦到则伤,砸到则亡。 当真是遇者披靡。 暴土急了,怒吼着往前追,黑梢的速度也很快,与暴土形成一左一右的夹击势态,把滇军一层一层的往里削。 路翰急了,他的士兵在不断的减少,但所谓的神秘人还未有出现。 不好,难道被骗了? 路翰暗暗焦急着,但他的士兵已经与夜郎人缠在了一起,想要脱离逃跑也不可能。 事已至此,只有拼命了。 “随我冲!” 路翰留下副将殿后,而他带着几十名亲兵,直接向李敢的方向冲了过去。 “哼!”李敢冷哼一声,突然高喝道:“凌闲百将,出击!” 滇军出来的只有一百多人,本来有着暴土和黑梢的两个屯的兵力已经足够了,但李敢心里总是有着一种隐隐约约的不安,于是决定快刀斩乱麻,快速解决战斗。 凌闲的队伍还未开始行动,李敢手下的邑兵倒是先急了。 他们是长公主府的邑兵,来到滇国之后只是抢掠了几条村寨,正规的战斗从未参与。 要晋升,凭的是战功啊,再说,一个敌军的首级一万钱,这可是极其诱人的数目。 “李卫尉,属下请战!”索兴与能辛两名队率一左一右的踏步上前,焦急地请战。 随着他们的行动,他们身后的士兵也随着跟着往前。 士气可用! 李敢欣慰的笑了,他本来就想要快速解决战斗,两名队率的请战正合他的心意。 “出击!”李敢一挥手。 两名队率早已迫不及待,身形一动,立即与李敢擦身而过。 “跟我杀!” 索兴舞动手中的铜棍,厉喝一声,然后…… 扫向李敢! 这一下,惊变突兀,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你!” 李敢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索兴的铜棍已经到了。 “原来,他们才是滇军的敢于攻出城们的倚仗。” 李敢叹息,明白是自己的队伍里出了内奸。 不过,时间已经容不得他多想了,一索兴的这一棍,朝着他的脑袋抡,根本没打算留下活口。 李敢来不及拨剑,急忙连剑带鞘的一竖,挡在了铜棍的前边。 “当~” 巨响振耳,李敢的手腕剧震,长剑差点脱手飞出。 索兴的力气很大,用的是棍类的重武器,又是有备而来,因此占据着极大的优势。 李敢“噔噔噔”的连退三步,想要趁势想化解敌人的攻势。 直到此时,能辛才反应过来,急忙发问:“索兴!为何……” 索兴冷冷的用一个人的名字作为回答。 能辛呆如木鸡,不知如如何是好。 距离较近的凌闲与羽大首先反应过来,惊呼着,冲过来想要相救。 “快,杀了他!”索兴催促着手下的士兵,要围欧李敢。 他的任务是杀掉李敢,但杀掉之后呢,自己如何脱身? 只有快,趁其他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杀人逃窜,或许能有一丝生机。 李敢的身边有五六名亲兵,但索兴有五十多人,双方的兵力悬殊,甫一接战,几乎是被秒杀。 “跑!” 李敢不认为自己一人之力能抗下对方的五十人,于是剑身横扫,逼退敌人之后立即抽身往右侧跑去。 左侧是羽大,面侧是凌闲,他选择了凌闲。 索兴刚才用一个名字喝退辛时,这名字正是夜郎三皇子金星。 所以,李敢对任何一个来自夜郎王城来的人都抱有怀疑之心。 而凌闲来自苗王府,暂时看不到背叛的理由。 此刻的路翰,止不住的狂声大笑。 之前还在担心那份飞箭留书是假的,现在夜郎人真的内哄了。 好机会! 路翰的精神大振,一棒把对手扫飞,迈开大步向李敢冲去。 他看出来了,这一场战斗的关键就是李敢。 “都尉!” 暴土与黑梢双双惊叫着,丢下当前的敌人,向李敢飞奔而去。 不过,此时的李敢已经冲进了凌闲的队伍之中。 但是,就算已经被凌闲的士兵团团保住在中央,他还是紧握长剑,一刻也不敢放松。 “敌人还有后手!” 这是李敢的想法。 第99章 隐藏最深的人 此时,整个战场已乱成一团。 索兴被李敢逃掉,心里十分懊恼,无奈之下,只有追过去。 路翰的速度也很快,他与索兴一前一后,对凌闲的士兵展开了猛烈的攻击。 凌闲暗暗叫苦,他带领的是邑兵,而且是新近组建,战斗力低下,这一次出征滇国,本来是打算让士兵见见血,练练胆的,想不到现在倒成了敌人攻击的主要目标。 “杀过去!”索兴挥兵直入,要把凌闲的队伍从中切开,把李敢揪出来杀掉。 这时,能辛在稍一犹豫之后,也反应过来了。 我是长公主的人啊,怕什么三皇子…… 说到底,还是金星的在夜郎国军队之中的威名太盛。 想通了关键的能辛立即决定将功补过,于是立即挥兵增援。 羽大的神情黯淡,他是伤心于李敢宁愿选择并无多少交情的凌闲,而不选择相信自己。 亚朵乱点鸳鸯的事情就象一根刺,事情已经过了几个月,但还是哽在喉咙上,总是让人不痛快。 再加上在探春楼上遇到的那个女子,时不时的在羽大耳边说着李敢不可靠,不如另投明主之类的说话。 于是,他与李敢之间的说话越来越少,慢慢的产生了隔阂。 “不管怎样,人还是要救!” 羽大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提振精神,带着手下向滇军冲了过去。 而最快回防的却是暴土。 他本来就在与凌闲的队伍同处一侧,所以距离最近。 “都尉别慌,我来啦!” 暴土的战斗永远是粗暴而直接,他从滇军的身后杀过去,要直接凿穿敌人的整个战阵。 黑梢一直沉默不言,但他的行动一点也不慢。 此时的李敢,脸上的表情很平静。 其实,对于手下邑兵的叛乱,虽说事出突然,但并非毫无预警。 当岑宝对他进行伏击时,李敢就对邑兵持有怀疑的态度。 从另一种意义上,可以说岑宝救了他一次,正因为他的袭击,李敢才一直小心翼翼的防备着,今天的反应才比索兴稍快半步。 这半步,让他逃过一劫。 “是否撤退?”凌闲问道。 手下的邑兵根本无法抵挡滇军与索兴的联手进攻,一个又一个倒下。 “不用!”李敢摇头。 因为暴土已经杀进了滇军的队伍中间,而羽大和黑梢也从后边慢慢的对敌人进行了包围分割,把滇军一块一块的吃掉。 而且,李敢想要知道,他身边的内奸,除了索兴还有谁。 索兴很是着急。 他想不到突然出手并不能把李敢杀掉,现在形势逆转,他被反包围了。 现在这情况,只有一条路了,那就是拼命的突进,杀了李敢。 李敢一死,只要摆明三皇子的名号,就能震慑暴土和黑梢等人。 刚才能辛的反应就是一个例子。 战场上,六支队伍绞成一团,他们有的要杀李敢,有的要救李敢,有的则是意图不明。 暴土不愧战力最强之人,杀性也最重,滇军和索兴的士兵见到他,第一个反应是避开而不是接战。 这让他的速度更加的快捷。 “杀!” 暴土吼出了一个字,突然间,眼前一亮,劈出的一剑也跟着落到空处。 原来,他真的把滇军的阵列杀了一个对穿! 田翰正在浴血奋战,但目光开始游移不定,不住的打量着周围,准备逃跑的路线。 随着暴土的汇合,现在李敢的身边已经聚集到二百人,凭着一百多滇军,继续拼杀,其实与送死无异。 “可惜,接应的夜郎人只有一支。”田翰轻轻叹息着。 此时,凿穿敌人防线的暴土在愣了一下之后,哈哈狂笑,叫了一声“都尉……”然后迅速的往李敢的身边跑。 李敢很是高兴,笑着上前几步,迎接他的到来。 正在这时,突变倏生。 只见暴土的剑尖一摆,竟然毕直的向李敢刺了过去。 这一下,大出众人的意料,不禁哗然大叫。 暴土不是最佩服李敢的吗?为何突然反脸为敌? 但更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李敢似乎早有准备,侧身,横剑,架挡,随着一声轻响,把暴土的剑削断,然后剑尖一提。 暴土正在快速的向前冲,根本来不及刹住身形,等于直接把身体往李敢的剑尖上送。 一剑对穿! 静! 整个战场为之一静。 敌我双方的将领们全部都仿佛傻了一般,停下了手脚。 这一下太出乎意料了,要知道暴土对李敢,言必称都尉,为何突然刀刃相向? 刚才他拼命从滇军的阵营之中突破,难道为的不是救人,而为迷惑李敢之后实施刺杀? 这样一个有着清晰规划的人,还是那个大咧咧,鲁莽冲动的暴土吗? 最重要的是,面对暴土的突然出手,为何李敢能够抢先半步?难道他早已预知? 太多的谜团,不少人想知道答案。 暴土的目光呆滞,半晌才吐出一口血沫,断断续续的问道:“你……为何……” “为何知道对吧?”李敢缓缓的说出了一个地名:“镡封城,烟脂巷。” 这正是暴土与别人接头的地方! 暴土的眼睛一睁,然后露出了一丝苦笑,“原来你早已知道……” 李敢摇头叹息,“其实,我最想不到的人是你,也最不希望是你。” “都尉,”暴土的脸上竟然出现一丝异色,“我也不想杀你。” “知道。”李敢点了点头,脸色露出痛惜之色,过了半晌,才缓缓拨出了剑尖。 “都尉,原谅我……” 暴土吐出这几个字,身形摇摇晃晃的,然后“卜通”一下摔在地上,溘然而亡。 在他的嘴角上,竟然露出了一点解脱的微笑。 李敢默然。 暴土是一名猛将,李敢原来有意把他培养成一位核心的成员,可惜天不随人愿,他竟然与外人勾结。 说起来,暴土的暴露与羽大有关。 正因为羽大最近的种种异常,李敢才让寄柔进行调查,不料调查结果是羽大并无背叛,反而是暴土常常到镡封城的烟脂巷与一些神秘人物接触。 李敢不禁连连苦笑。 他严重的欠缺独当一面的人才,但黑暗中的势力不但有养同,还来寄柔这样的一名女将。 随着暴土的死亡,战场的形势再次产生了变化。 暴土的属下士兵一片茫然,他们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有人逃跑,有人直接抱着头蹲在地上,等待李敢的处置。 索兴的五十多人,早已被羽大与能辛的人团团围困,然后一个又一个的砍翻。 能辛特别的卖力,他在为开始时的迟疑而赎罪,准备用斩杀索兴来表明自己的心迹。 路翰正在奋力的左冲右突,但他被黑梢死死的拖住,而凌闲也及时过来帮忙了。 李敢一拍背后,取弓在手,但迟疑了一下,缓缓的放了回去。 他决定尽量隐藏自己的实力,因为,从最近发出的种种事件来看,暗中盯着他的敌人绝对不止一个。 第100章 总有一飞冲天时 残阳在天地间洒下最后的一丝光亮,然后消失于西方,却把战场上的残酷印记在众人的脑海里。 残肢、血迹,呻吟着的伤兵,死状可怖的尸体。 索兴所带领的五十人遭到了团灭,而滇人的军队也好不到那里去,路翰重伤被擒,七十多名残兵跪地投降。 原来属于暴土的手下还蹲在地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李敢,等待他的决定。 等待着命运裁决的,还有大门洞开的律高城。 此时的律高城好象被剥光衣服的女子遇上了强盗,放过是不可能的了,最后的结果只在轻虐或者奸杀两者之间任选其一。 李敢最终决定是一半人进城,一个人留下清理战场。 当然,进城的一半人指的是黑梢、羽大、凌闲以及能辛所属,他们是去发财的,整整一座城镇的人口和财物等待他们去抢掠。 而俘虏们,最幸运的就是打散重组,重新编入其他的队伍;最悲惨的就是被卖为奴。 律高城里,早已是哀声一片。 守军战败被俘,城里的居民已经预知自己的命运。 雷被抢先一步悄然离去,他们还需要隐藏行踪,不与黑梢等人直接见面。 捷足先登的优势太大了,他们专拣城里富裕的人家抢,短短时间内抢到的金钱不计其数,每个人被背上的大包裹压得都快走不动了,剩余的让雷被填埋在奚良家的李树林里。 只要这地道没被发现,整座律高城不管在谁手中,雷被都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 滇国承平已久,他们国富民强,这一次,如果不是尝专发疯一般抽调精锐兵力前去争夺王位,凭着李敢带领的五百人,绝对不可能攻占律高城。 至多是抢掠一下黑盯山等边境附近的村寨。 在李敢等人安然而退的时候,亡波带领的越部军队打得正热闹。 倮得邑不愧是同劳县的军事重镇,亡波日夜不停的疯狂攻击,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给我上!不惜代价,也要把它拿下!” 亡波象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眼看上一批士兵已经死伤过半,立即让预备队上前补充。 也怪不得他要拼命,这个倮得邑的地势太重要了,只要得到它,相当于控制味县、铜濑两县,从而把这两县的地区和人口兼并到越部之内。 开疆辟土是不世之功。 亡波相信只要实现这目标,他在越部的声望将会再次大增,如此一来,储君之位唾手可得,他的两位哥哥也只能靠边站。 亡波越想越高兴,拿下倮得城的心情更加的迫切。 必须抓紧时间了,因为他得到消息,尝专已经攻占了俞元城。 俞元城里,尝专的表情冷峻,手中的剑已出鞘,目光死死的盯住绑住了双手、被士兵押着双臂的俞元守将。 正是这个人,把自己的大军足足堵在俞元城下十五天,让自己损失了二千的精锐。 杀,还是不杀? 尝专的剑再次出鞘,但眼前的败将脸无惧色。 “诸乐,你降还是不降?”尝专冷冷发问,把心里恨意努力的按压下去。 “既然输了,我愿降。”诸乐的回答没有半点拖泥带水。 “降?”尝乐一愣,他是想不到诸乐如此的干脆,不过,随则呵呵的乐了。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就是死了二千的士兵吗?诸乐投降带来的效益,足够补偿自己一切的损失。 现在是争王位,除了打打杀杀,还要尽量的收买人心,要让自己显示出有容人之量。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诸乐的投降对于尝专来说是一个大利好,补充兵源和物资,稳定俞元城的民心,让尝专有一个可靠的后勤基地。 第二天,尝专迫不及待的兵发晋宁城,他将在那里与尝兆决一雌雄。 不过,因上他比预计时间延迟了十多天,晋宁城内的形势已经大不相同。 同情或投靠尝兆的多增多了,不但有文官,还有武将,这让尝兆的势力因此而大大增强,从而有了与尝专直接对抗的本钱。 这注定成了一场势均力敌、旷日持久的战争。 不管最后的结果是谁胜谁负,最悲惨的还是普通的民众。 建伶城大靡莫府。 原本是一位靡莫的堂口,所以建筑设施较为简陋,没有漂亮的草坪,没有花园,没有亭台楼阁,但对于卜若来说,却仿如天堂。 因为这里少了那些无处不在的束缚。 每天到街道上行行走走,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或者逗逗小王子,惹他生气之后再把他哄回来。 这些都是卜若最喜欢做的事情。 不过,也常常会出现一些让她瞅心的事,例如她捏在手上的这份简牍。 “该死的夜郎人!”卜若小脸蛋气得通红,狠狠的骂了一句。 大靡莫府在滇国的民众当中有着崇高的威望,同样,它有着完善的系统,从上到下,一层一层的任命。 大靡莫最为尊贵,次之为靡莫,之下为娅莫。 这些人遍布滇国的城镇和村寨,为民众求雨祝福,深得民众的信赖。 所以,有时候大靡莫府得到的消息比滇王府更为快捷和准确。 让卜若生气的正是来自东面的消息,越部夜郎攻占倮得邑,正准备向味县进军。 苗部夜郎攻打律高城,守城兵将全军覆没,律高一带的村寨被洗劫一空,一个富庶安乐的地方变成了满目疮痍。 “我要为他们祈福。” 情报中的惨状历历在目,让卜若既恨夜郎人,又为无辜的民众心生同情。 与卜若的伤心欲绝不同,李敢等人已经开开心心的回到了镡封县,并进行大规模的善后处置。 首先要做的是对兵营里的队伍进行重编。 黑梢与羽大的兵力得到了补充,再次处于满编状态。 而且财大气粗了,对衣甲、武器进行了更换,让战斗力增加了一个档次。 原本的暴土屯并没有撤消,而是把两名队率、十名什长和二十名伍长统统撤换之后,兵员随机分配,从头到脚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重整。 而百将换成了一个叫戈飞的人,他原是黑梢所属的一名什长,但更隐秘的身份是黑盯山陷阵营的资深队员。 至此,李敢算是在兵营里安插了一名真正信任的将领。 在此期间,发生了一件不为人知的事情——羽大的小妾突然暴病而亡。 比起镡封县,黑盯山上的收获才是最大。 雷被从律高城带走了大量的财物,而李敢的策略也起了效果,距离黑盯山越远抢的越多,这变相的迫使村民们慢慢的向黑盯山方向汇集,有一些人更加的直接,干脆跑上了山顶。 现在的黑盯山,山洞里堆放着大量的钱财和粮食,人口已经增加到六百,其中士兵占据了一半。 渐渐的,形成了一个以黑盯山为中心,东向镡封,西向律高的幅射地带。 最让李敢欣喜的是兔子、马铃薯、冶铁等项目全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只要假以时日,黑盯山将成了一个粮食充足,兵力强盛的基地。 待到实力强盛之时,将大展宏图,一飞冲天。 第101章 霍去病的举荐 “疏龙首以抗殿,状巍峨以岌嶪。” 写的正是长安城未央宫的远景。 近看未央宫: 以清香四溢的木兰为栋椽,以纹理雅致的杏木作梁柱;屋顶椽头贴敷有金箔,门扉上雕刻着金色的花纹,门面有玉饰,装饰着鎏金的铜铺首,镶嵌着各色宝石。 回廊栏杆上雕刻着清秀典雅的图案,窗户为青色,雕以花纹。 殿前左为斜坡,以方便乘车而上;右为台阶,供人拾级,础石之上耸立着高大木柱,紫红色的地面,金光闪闪的壁带,间以珍奇的玉石。 处处显示着大汉的豪华与尊贵。 此刻的正殿之内,肃穆而寂静,众位大臣垂手而立,等待着皇帝发话。 高踞龙座之上的刘彻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简牍,问道:“东越王余善再起事端,众卿有何良策?” 众臣四顾相望,不以为忧,反而面露喜色。 说起来,这事端正因汉国有意无意之中加以引导而起的,也是汉国最希望见到的结果。 战国时期,越国被楚国击败,余部退至潮闽一带,建立闽越国。 楚汉相争时,闽越国王无诸出兵助汉高祖,并立下大功,因此,无诸成为汉国首封的异姓诸侯。 但无诸死后,他的子孙放荡不羁,频频挑起战争,先战夜郎,再战南越,直到汉国插手,把闽越国划分为东越与闽越,封余善为东越王,居股为闽越王。 让他们相互制约。 余善不是一个安分守己之辈,常常借故惹起事端,趁机扩张自己的势力,最近更是胆大妄为,悍然入侵南越国。 刘彻所指,正是此事。 中大夫朱买臣走出列班,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恭喜陛下,东越战乱,必会消耗他们的实力,时机一到,将是我朝大军南下之时。” 把闽越国一分为二的策略正是朱买臣所献,眼见一切正按预想中发展,他当然心里高兴。 主爵都尉汲黯上前一步,秉奏道:“陛下,东越亦是大汉国土,战乱四起,民众将会流离失所,臣请尽快派出使者前往安抚,希望止息干戈。” 武帝在上边轻轻摇头。 汲黯为人耿直,敢于直谏廷诤,确实是一名忠臣,但有时却过于迂腐,有妇人之仁。 武帝想着,把目光转向武将队列。 “卫卿,你意下如何?” 卫青出列,一丝不苟的行了一礼,大声回答:“一切全凭陛下作主。” 武帝似乎早知结果,点了点,然后看向卫青身后的霍去病,问道:“霍卿,你有何良策?” 卫青一听,心头不由一震。 霍去病战功显赫,威名无双,既是高居大司马之位,从私下讲还是皇帝的外甥,因此,深受皇帝的宠爱,平时更多是直呼其名。 但今天竟然用上了正式的称呼。 这突然间显得疏远。 看来,去病建议册立三位皇子为王,已经引起皇帝的不满。 卫青暗暗担忧,霍去病却是毫无所觉,大大咧咧的上前,秉奏道:“东越国而已,只要陛下下令,我愿领兵去取余善的人头。” 汲黯大惊,急忙上前说道:“陛下,不要听信冠军候所言。” 霍去病侧过头,瞟了他一眼,“主爵都尉,你怀疑我的能力?” 他有说这话的底气,想那匈奴横行多年,还不是被他短短几年之内打得丢盔弃甲吗? 汲黯脸不改色,答道:“不是怀疑冠军候的能力,而是南方山水纵横,与大漠用兵完全不同。” “南方用兵?”霍去病沉吟了一下,正在大家以为他要放弃之时,突然见他笑了笑,说道:“陛下,说到南方,微臣倒是想到了一个人。” “哦,谁?”刘彻倒是起了兴趣。 霍去病身居大司马之位,本有推荐及任命武将的职权,但他性情懒散,每天上朝就象混日子一般,除了有关匈奴,其他之事漠不关心。 今天说要推荐将领,倒是个新奇事。 “李敢。” 霍去病说出了一个大家都想不到的名字。 卫青的目光闪动,却不说话。 “陛下,”汝阴侯夏侯颇上前一步,“李敢嚣张跋扈,断不可用。” 他与前丞相薛泽交好,所以不想看到李敢有翻身的机会。 “李敢?” 刘彻不理会大臣们的争论,把这名字轻轻的重复了几次,打量着霍去病的脸色,却见他又恢复了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纵横大漠的战神,并不适合于朝堂上的勾心斗角,而且,儿子都几岁了,他还象一个浪荡公子一样。 想到这里,刘彻心里的恨意淡化了很多,开声问道:“去病,为何举荐李敢?” “李敢有勇有谋,而且正身处犍为郡。” 犍为郡与闽越国皆属南方,有着相似的地貌和气候;李敢的武勇更不用说了,他原来的关内候就是最好的证明。 理由倒也充分。 刘彻点了点头,随则想到了更深的一层。 霍去病差点让李敢重伤而亡,难道他认为伤痊就仇恨会跟着消失吗?或者是说,霍去病的举荐只重人才,抛开个人恩怨? 刘彻更相信是后者。 既然如此,就遂了他的心意。 于是,他不再迟疑,立即拟就圣旨,封赏李敢为军候,任汉阳兵营副贰统领,即日出征东越国。 消息传出,震惊整个长安城。 军候并不是多大的官。 要知道李敢十六岁随父亲李广出征,因军功而晋升校尉;十八岁跟随霍去病出征时,因夺匈奴王旗,杀敌无数而晋升为关内候。 在这些显赫的职位面前,小小的军候还真的不够看。 但是,大家看到的并不是这个小职位,而是其中包含的深意。 霍去病为何举荐李敢?这是放下恩怨的意思吗?或者说,李敢已经得到霍去病的支持,甚至投入霍家门下? 霍去病平时懒散怠惰,但他的影响力太大了,最近一段时间,他的风头甚至更胜卫青。 只是涉及到他的事情,任谁都要小心惦量一下。 更让大家头痛的是,为何皇帝要起用李敢? 是因为因李广与李蔡之死而对李家有所补偿吗?也不对,如果是补偿,对象也应该是李家之主李陵。 难道皇帝对薛家有所不满?所以扶持李敢这位薛家的仇人? 于是,有人开始胡思乱想了:如果李敢获得战功,再度封候晋爵,会不会对薛家展开复仇? 大家越想越心惊,渐渐的,薛家门前车马冷落,行人稀少。 第102章 蜂蜜是种稀罕货 黑盯山并不是一座山峰,而是指整条漫长宽广的山脉。 这半年多来,雷敢已经派人进行了勘探,基本摸清楚它的走向和地形。 它呈南北走向,由尖山、马鞍山、大石盆山、采花山、老伍山、对门山等大大小小的十余座山峰组成,不过这些山峰各自独立,彼此之间的道路崎岖难行。 李敢不知整个长安城已经因他而闹翻了天,正与亚朵住在黑盯山上,悠闲自得的过着他的小日子。 他认为山顶上的基地,没有对亚朵保密的必要了。 不管怎样,亚朵也算为他吃了不少苦头,坚贞之心可鉴;而且镡封县还是亚朵的封邑,很多事情需要她的配合和支持。 在一处平缓的山腰上,有一条从山顶直到山脚的溪流,而溪水的两侧则树丛长草,遍地野花。 流水叮淙,花香扑鼻。 亚朵头上戴着一顶由李敢编织的花帽,“嘻嘻哈哈”不断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丑人,你的箭术真厉害,”亚朵大声的称赞着,然后提出要求,“我要吃烤鸡!” “烤鸡?” 李敢摆弄着手中刚猎杀的锦鸡,走到泉水旁边把它洗干净,然后挖出一堆湿软的泥土把鸡糊住,笑着说道:“有一种更好的,要不要吃?” 亚朵馋得水口都流出来了,用力的点头。 李敢也笑了,安心的享受着这难得的悠闲时光。 身处野外,最简单的做法并不是烧,而是先糊上一层泥土,再包裹一层树叶,然后埋进炭火里烤。 类似叫化鸡的做法。 可惜没有胡椒、香料之类东西,最好的配料就是碾成粉状的食盐。 这时,风永远远的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兴奋的大叫:“小郎,看我找到了什么?” 然后高举着双手。 只见他双手正捧着一大块的野生蕉叶,而蕉叶之上盛放着一团边缘黑乎乎,中间却是金黄色的东西,还有一些粘稠的液体滴落在蕉叶上。 “蜂蜜!” 亚朵开心的大叫,从地上一蹦而起,正想迎上去,却被李敢拉着她的手腕转身就跑。 原来在风永的后身,一团灰黑色的东西发出“嗡嗡嗡”的声音,一直紧追不舍。 “野蜂!”亚朵小脸都变色了,甩开李敢的手,一溜烟的跑得飞快。 “等我啊…… 帮我啊……”风永在后边惊惶的叫唤着。 山上高高低低的石头太多,影响奔跑的速度,再说,两条腿跑得再快,也比不上人家会飞…… 掏野蜂要先选好逃跑的路线,要逆风而行,但这里是山区,没有那么宽阔的道路让他撤脚丫子乱跑。 这时,李敢突然懊悔的一拍额头,转身往回跑。 刚才为了烤鸡,已经点燃了一堆柴火,在了它,还怕野蜂? 李敢蹭蹭蹭的跑回去,双手各抓一根正在冒着烟火的树枝,冲到风永的身后左右挥舞。 烟熏火烧,野蜂如雨点一般的落满了一地,有的被烧断了翅膀,有的直接死亡。 很快,亚朵也跑回来了,也不顾风永和李敢还在呼呼的喘息,抢过包住蜂蜜的蕉叶,打开之后大朵快颐。 这不怪她贪嘴,只能怪这个世界的甜料太少了,如果说有,那就是饴糖,那是用麦牙熬制出来的东西,那价格就别说了,反正与黄金差不了多少。 “好甜!” 亚朵吮着手指,意犹未尽,抬起头时,才想到李敢与风永一口也未吃到。 亚朵脸都红了,半晌才支吾了一句,“要不,我去帮你们采点回来?” “你去?”李敢指着风永红肿不堪的脸庞和手臂,“不怕变成这样?” 亚朵身体一缩,打了个寒颤,嘻嘻的一笑,不敢再夸口。 这蜂密很甜,但每个蜂巢里产出的不到一斤,而且野蜂非常凶猛,敢动它老巢时一定追你到十里之外,真是不死不休。 最终风永得到了一个鸡腿作为安慰,不过他舍不得吃,而是偷偷的藏起来,准备回到山顶时把它送给雪瑶。 山顶上的粮食不少,但肉类短缺;免子倒是又多了两窝,但李敢已经说过,谁敢打它的主意砍谁的头。 当然,雪瑶也把小兔子当作小宝贝,别说不准吃,谁也不准靠近半步。 李敢三人一边打猎一边采摘野菜,玩得不亦乐乎,等他们回到山顶时,雷被早已亲自守在路口上,第一句话说的就是:“小郎,快回可乐,有皇帝诏令!” “皇帝诏令?” 李敢吓了一跳,待知道是来自长安城时,又是惊讶又是庆幸。 想不到刘彻又把他记起来了,还从一介庶民直接晋升到军候。 当然,这也因为他原来有过候爵的封号,如果是普通的庶民,绝对不会一步登天。 庆幸的是当时把张义和养同留在可乐,否则诏书来了也不知道,那才是闹笑话了。 湖畔的草地上,李敢与亚朵两人依偎而坐。 “丑人,多久你才会回来?”亚朵留恋的把身体往李敢的怀里蹭,仰起小脸说道:“要不,我跟着一起去。” 李敢用手轻抚着她的小脸,轻轻摇头,“不行,你不能离开。” 亚朵是苗部夜郎的翁主,这次到镡封县的借口是巡视封邑,想去可乐甚至是闽越?那只有私奔了。 但黑盯山还需要她的协助。 这时,练武场上,鼓声响起,李敢抬头远望,只把两批未着甲胄的士兵,左右摆开阵势,然后在鼓声的指挥下,健步如飞,跃过一道道围栏,在队率带领下,向对方猛冲过去。 这是雷被在练兵。 只见他令旗挥舞,鼓声一阵急似一阵,两队战士猛烈的对撞在一起,挥动木制的刀枪,用力的劈斩。 有的士兵被劈中了手臂,痛得扔掉了武器,有的对方砸中了头脸,顿时头破血流。 一刻钟后,待到鼓声停止,还能站着的士兵剩下不到一半。 躺了一地的都是满面青紫士兵,他们挣扎着站起来,一边揉着胳膊腿,一边活动关节手腕,不时冷嘶几声,心里无不庆幸这只是训练,而不是真刀真枪的战场。 雷被没有半点的同情,而是单手按住剑柄,目光锐利的扫了一眼之后,冷冷的说出了一句:“一刻钟后,继续!” 鼓声再次响起,士兵们迅速捡起跌落在地上的武器,咬紧牙关再次向另一方扑了过去。 亚朵看得咋舌不已,轻声说道:“如此练兵,只怕会伤损不少。” “此时受伤,总比死在战场上更好一些。” 李敢随口的回答着,看着那些浑身红肿红紫的士兵,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被野蜂蛰伤的风永。 野蜂? 李敢突然一拍额头,从草地上一蹦而起,哈哈大笑。 第103章 军候李敢 这大半天的,他总是心神不定,感觉到若有所失,现在终于想起来了。 原来是因为那些野密蜂! 比起雪瑶驯养的兔子,养蜂技术太简单了,只要学会制作蜂箱,放在有密蜂活动的阴凉处把它引诱过来,再懂得分辨蜂王,及时分蜂就。 这里花开遍地,花源是不用担心的,有技术,蜂群会越来越多。 这些东西对于有着后世记忆的李敢,真是驾轻就熟。 “想不想有吃不完的蜂蜜?” 李敢笑着把还在疑惑中的亚朵从地上拉起来,然后开始制作蜂箱。 他制作的是活动型蜂箱。 一听到有蜂密,亚朵的热情高涨,至于吃不完…… 有可能吗?反正先听着吧。 李敢没时间与她浪费,一边制作蜂箱,一边讲解养蜂的要诀:“蜂王的身体又长又大,老王呈黑色,新王呈黄色,你可不能认错了。 还有,一窝蜂不能有两个王,否则它们会打架,打到死为止。 移蜂时要先制作蜡碗,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原来蜂巢里的蜂蜡,还要取一些蜂蜜洒在新制的蜂箱里。 蜂箱要放置在离地二尺的地方,预防有害虫和动物偷蜜糖吃。” 李敢说得头头是道,把亚朵听得一愣一愣的,但听到蜜蜂被偷,不由怒了,哼哼的冷笑几声音,“敢偷密糖?看我不抽死它!” 李敢哑然失笑,心想说了半天,原来你只到这一句。 第二天,李敢下山去了,他要赶回可乐邑接任军候之职。 也算是衣锦还乡吧。 有着蜂密的诱惑,让亚朵的离愁别绪消减了不少,在李敢下山之后立即带着西兰和几名士兵,提着蜂箱跑到昨天打猎的山腰上。 这几个都是值得信任的人。 李敢说了,这蜂蜜可以赚大钱,是黑盯山的一个新财源,因此技术必须要保密。 其实,李敢还想到了坡前村。 冶铁制刀容易泄漏秘密而被抄家砍头,种马铃薯和养兔子容易把种子扩散到其他地方,但这养蜂不一样,只要把分蜂技术牢牢控制在手里,没有一百几十年,不怕被外人模仿。 多了一个支柱产业,让李敢的心情非常愉快,遥远的路程里,用雪瑶的话题逗着风永,再教养同与栾休几手武功,倒是不怕寂寞。 有人喜欢有人愁,首当其冲的正是薛家。 春风楼是长安城最豪华的青楼,琴瑟叮咚,佳人脆唱,偶尔传来几声美人的娇嗔,然后是男子的开怀大笑。 薛峰默默的坐在桌子前,脸色铁青,双拳越捏越紧。 饭桌是一片狼藉,但他前边的坐却是空空如也。 这里原来是坐着十几个人,这里人都是长安城里公爵王候的后代,与薛峰的身份相当,平时嬉笑怒骂的很是熟识,但今天不一样了,当薛峰到来时,所有人随便的找借口一哄而散。 “有如此可怕吗?” 薛峰右拳狠狠的捶了一下桌子,差点把上边的饭菜全打翻。 其实他明白,大家怕的并不是李敢,而李敢身后的霍去病,甚至是皇帝。 在未弄清楚这两人的意图是否力捧李敢、针对薛家之前,谁也不敢往薛家的身上沾。 杨哲站在队伍的前边,心里百感交集。 早些时候自己还能凭着队率的职位,在李敢的面前炫耀,现在可好了,被反超了两个级别。 队率统领五什,编制五十人;军候统领一曲,每曲常设两屯,多至五屯共五百人。 队率与军候,两者之间不可同日而语。 杨哲有点不服气,但一想到李敢的遭遇,也只有轻轻叹息,暗暗为李敢高兴。 这算是雨过天晴吧。 随着士兵辕门外的高喊声,军候何遗快步迎了出去。 何成原为南越人,景帝时带领全家归于汉室,正巧投到了当时还是胶东王的刘彻手下,待到刘彻为帝,何氏一门也跟着鸡犬升天。 何成两子,长子何果,现在太中大夫,属郎中令,秩比千石,掌议论。 次子正是眼前的何遗。 何遗身为汉阳兵营的统领,对李敢这名副手很是尊敬,而李敢也很客气,因为何氏一门为跟随刘彻的老人,其影响力并不能只看表面上的职位。 两人寒暄良久,然后分兵。 汉阳兵营现在五屯,过一番商议,三屯留守,由李敢率领两屯,前往闽越国。 而杨哲这一队,正巧被划到李敢的属下。 这让他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杨喜因斩项羽有功而受封为赤泉候,候国按惯例传嫡不传庶,但传到第四代杨无害的时候,因罪而除国。 杨喜有子杨敷,杨敷生有两子,长子杨殷,已故。 而杨哲却是次子,因庶出而无权接受封国,但亦因此在杨无害犯法时,让他逃过一劫。 杨哲从军,当然是渴望建功立业,前往闽越平乱当然比呆在汉阳的机会更多,但一想到主官是李敢,他就浑身不带劲。 其实他不是怕李敢,而是怕紧紧跟随在李敢身边的养同。 见到养同的目光往他脖子上扫,他就如坠冰窖。 此次跟随在李敢身边的,除了养同,还有李蔡之子李勇。 在朝廷对李敢进行任命的时候李勇认为扭转命运的机会来了,于是立即收拾行装,一路南下。 自从李蔡死后,刘彻虽然并不追究其家人的罪责,但李家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丞相之家跌落神坛,李勇遭受到了无数的白眼与嘲讽。 与一心一意相信李陵的李绅不同,李勇决定抓紧时机,在李敢缺兵少将之时,前来投靠。 果然,他来对了,李敢正愁身边无人可用,李勇一来,立即被任命为什长。 什长之下,可由百将之上的主管军官任命,但律令上也有要求,更卒徭役之什、伍之吏,必由有爵者担任。 李勇有上造之爵,虽然低下,但总算有了为官升迁的的台阶。 接下来的几天,李敢每天观看属下官兵的训练,希望尽快掌握他们的战斗力以及风格,以待战斗时因材而用。 其实,李敢明白刘彻派他到闽越的目的——说是平乱,还不如是说吓阻。 汉国的军力强横,如果东越王余善还没有发疯,就不敢正面对敌,据李敢的记忆,一直到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闽越国每次攻打周边的东瓯、南越等国,都是在汉国勒令之时,乖乖的收兵后撤。 每次都会让他占了一点小便宜,要么是财物、要么是人口,偶尔的还抢占了一些土地。 当然,那是正常的历史轨迹,李敢此行,并不打算空手而回。 第104章 余善高坐钓龙台 昔有汉高祖斩白蛇,今有东越王钓白龙。 福州之南有一惠泽山,南临闽江;去年夏天东越王在此钓得白龙一条,以为祥瑞,于是大兴土木,筑土为台,兴建庙宇。 渐渐的,人们将惠泽山改名大庙山,土台称为钓龙台。 不过这两处地方已经成为了东越王的王宫别院,普通人等不能接近。 临至傍晚,以王宫别院为中心,搭建起几十座样式不一的帐篷。 奴隶在营地前搭起柴堆,宰杀牛羊。几十名衣着单薄的女子将牛羊收拾干净,把牛放进了釜中熬煮,把羊架在火堆上烤。 篝火熊熊燃烧,羊肉的油脂滴入火中,爆开清脆的声响,肉香四溢。 一女奴站在火堆旁,手里捧着陶碗,手持用野猪鬓毛制成的刷子,将已经磨成粉状的海盐和蜂蜜刷到一头头烤羊之上,动作稍慢就会挨上一记鞭子。 这些烤羊将要呈入王宫之中,烤制的火候、烤肉的口味都有讲究。 这些女子的表情麻木,对外界的反应十分迟钝,整个人就像是一具木偶,只有被抽鞭子的时候才皱一下眉头。 经历过抢掠时的恐惧,在被鞭打脚踢了几天,再饿了几天之后,再强硬贞烈的女子也会变成一具具行尸走肉。 一名管事走了过来,压低声音喝道:“快点!” 女子的动作开始加快,过了一会,一名身上穿着白色麻布的女子走到烤羊之前,观察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女奴扛起穿过肥羊的横木,抬到王宫之前,将由早已等待一旁的女奴。 这些女奴穿着彩衣,接过烤羊时还很嫌弃的撇了一下嘴。 “快走,别站在这里碍事!” 彩衣女奴轻蔑的摆摆手,昂起下巴,发出一声冷哼。 她们嫌弃的当然不是烤羊,而是这些浑身上下被烟熏着黝黑的女奴,浑然忘记了自己也是奴隶,只不过身上的衣服稍有不同而已。 女奴们低头而退,内心里却是松了一口气,至少,烤羊时没出差错,身上挨到的鞭子也少了一些。 当然,在宴席还未结束前她们还在提心吊胆,深怕王宫里突然传出一声咆哮。 如果大王嫌弃烤羊的味道不好,她们会被当场杀死,或者被贬入营妓成为士兵淫乐的玩物。 “这样的日子何时才到头。” 庄燕安静的坐在一旁,心里暗暗哀叹。 庄燕年轻端庄,身上的衣服也较为干净,皮肤白晢,但脸上有一条从额头到右颊的疤痕,完全破坏了她的美感。 这是她自己被抓前用刀子划出来的伤痕。 在她周围坐着几个头发乱蓬蓬的女子,她们原来是南越人,但在东越攻占村寨之后,全部变成了战利品,就此沦为奴隶。 “如果有药,真想将这些东越人全毒死!”一个头发褐黄、双眼凹陷的女子恨声说道。 “噤声!以后不准说这样的话。”庄燕的声音很柔,但大家都用力的点头。 庄燕微微一顿,轻轻说道:“大家都要活下去,我们看到东越人如何死!” 女子们的目光倏然一亮。 东越人有着嚣张的本钱,东瓯王被它杀得四处逃窜,最终只能寄居于汉国的羽翼之下,躲在庐江郡里当一个安乐的王候。 闽越王居股也没能好上多少,被压缩到建宁、将乐一带苟延残喘。 南越国自从赵婴齐当上国王之后,国力减退,也常常被东越王欺负得喘不过气来。 也许,唯一让东越王忌惮的,只有汉国了。 然而汉国被北方的匈奴分散了太多的精力,无暇南顾,甚至连曾在设置的稽郡太守一职也撤消掉,为的是避免刺激东越人。 女子们的目光渐渐的黯淡。 因为这意味着她们仍要继续承受东越人苦难和折磨,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夜色渐暗,寒风透骨。 庄燕轻轻地哼着一首南越国的调子,其他女人靠在一起,倾听着熟悉的曲调,遥望南方。 那里有着她们的家乡。 王宫正殿之内,东越王高踞而坐,在他的背后的龙椅上,披着一条长约三尺的白色皮革,据说是由他亲自钓上来的白龙所剥离。 将军和大臣们分坐两侧,他们看着自己大王的目光里,充满着无限的崇拜。 汉高祖斩一条小小的白蛇,最后能成就一个汉国,王大钓了一条白龙,一定会一朝飞腾,威霸四荒。 此时,彩衣女奴把烤羊抬了上来,浓郁的香味瞬间溢满了大殿。 “好香!”驺力的鼻子抽吸了几下,口水从嘴角流淌而下,不过,他的眼睛盯着的却是抬着烤羊的女奴。 比起烤肉,他更喜欢这晃动着的屁股。 余善在上边看得清楚,不由得哈哈一笑,用短刀割下了一块肉,然后让那名彩衣女奴捧着交给驺力。 “都是你的。”余善哈哈大笑。 驺力是他手下最强大的将军,他当然不吝赏赐。 驺力大喜,左手拿肉,右手已经迫不及待的把女奴往他的怀里拖。 “吞汉将军,好眼力!”刘驹称赞了一句,既带羡慕,也为了接近驺力的关系。 驺力在暗地里被余善称为吞汉将军,从中可以看出驺力的武勇,也可看出余善的野心。 驺力已经扯开了女奴的胸衣,把头伸扑进去四处乱哄,嘴里模模糊糊的回答了一句,“刘驹,等我用过之后,把她送给你。” 余善对手下的放荡不羁并不在意,而是割了一块烤肉,让女奴送到刘驹的面前,然后随意的说道:“你驻兵大末城下,要随时关注会稽汉军的动静。” “是,大王,大末地势险要,汉军敢来,属下必让他们铩羽而归。” 刘驹是前吴国太子,七国之乱时随父王刘濞败走东欧国。 但刘濞被东欧王所诱杀,只有刘驹领兵在外而侥幸逃过一死,最后投靠了东越王。 所以,刘驹既是汉国的皇亲国戚,又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余善点了点头。 说他相信刘驹的能力,不如说相信刘驹手下的将领。 田禄伯、张恒等人全是当年吴王的手下,个个文武全才,余善多次劝说他们改投到自己的属下,可惜无一答应。 余善扫了一眼已经满脸通红,恨不得立即提供枪上马、把女奴压的身下的驺力,笑着摇了摇头。 有着驺力镇守的南方战线,料想南越国不会翻得了天。 那么,要担心的只有西面了。 西面的形势有点玄妙,如果从整个闽越国的辖地来说,西面与汉国的豫章郡相邻。 但只是从东越来说,它与汉国之间还另外隔离着一股势力,那就是闽越王居股。 因为闽越国是双王并存,分别是东越王余善与闽越王居股。 第105章 处处有江湖 南昌城,汉国豫章郡的治所,位于赣江、抚河下游,滨临鄱阳湖,西约三十里有梅岭。 这里雨水充沛,光照充足,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亦因这里水路交通发达,西边的长沙国,北边的庐江郡,东边的闽越国、南边的南越国常有商贾、贵人汇聚而来。 李敢此行的目的地,正是南昌城。 当然,这里只是临时驻地,他最终的目的地是梅岭。 豫章郡有三个关隘进入东越国,分别是梅岭、白沙、武功。其实梅岭进入东越,还需要借道闽越国。 李敢之所以选择这里,除了它距离南昌较近,容易得到后勤保障之外,还因为居股势力较弱,一向是依靠汉国的扶持才避免被东越的余善吞并。 向他借道,可以耗费更少的人力物力。 而白沙与武功两处是控制在东越王余善的手中,想要过去,只能强攻。 李敢手下只有可怜的两百人,不想白白的折损在这里。 福州钓龙台。 驺力还在女奴身上不停的耸动,余善在上边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年龄的增长,就算有千娇百媚的女子脱光身子,余善也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于是,看别人的表演成了他的另一种乐趣。 “噢~” 驺力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哈哈大笑,把已经昏迷不醒的女奴往刘驹的身边一推,然后笑道:“舒畅!据说南越国有一位公主,长得天姿国色,举世无比,有机会把她要过来试一试。” 刘驹没兴趣与驺力共享一个女奴,把身体往侧边挪了挪,然后笑道:“吞汉将军,就算得到南越国的公主,也是大王的,没你的份啦。” “也对,”驺力有点遗憾,不过立即拍着胸口大声的表忠心:“据说赵婴齐的婆娘是汉国邯郸的女子,体态妖娆,皮肤更是嫩出水来,到时我一起抓过来送给大王。” “说得好!”余善哈哈大笑,“我们就去把赵婴齐的女人抢过来。” 几年前,余善出兵把东瓯国的国王和官员一股脑的赶到庐江郡之后,并吞了他们的国土。 随后的时间里,余善东征西伐,在南越国揭阳、潮汕一带多有斩获,而且,把闽越王居股压缩在西面的窄小地带。 以上种种,让东越国的国力突飞猛进,甚至汉国也不敢撄其锋芒,撤消了稽郡太守一职。 在余善的心中,只要再加一把劲,把南越国吞并掉,自己完全拥有消灭汉国的实力。 到时,别说赵婴齐的女人,就算刘彻也会乖乖地把他的女人送到他的床上。 这几个人正在想着抢刘彻的老婆,想不到刘彻会反过来先动手。 李敢到达南昌时,前来迎接他的是县令张成。 见到李敢还在东张西望,张成嘿嘿的笑了几声,说道:“山州候近日身体抱恙,未能前来迎接,还请李军候不要见怪。” 其实,山州候刘齿乃新涂都尉,与李敢同为军职,最应该出来迎接的正是此人。 身体抱恙? 一看张成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就知道是推搪。 说到底还不是凭着他的爵位高?还不是因为他是薛家的人? 给我下马威对吧?到时可别后悔。 李敢内心冷笑,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与张成寒暄了几句,然后带着手下安营扎寨。 不过张成很是知情识趣,到了第二天,派人送上名谒,说了要为李敢接风洗尘。 县衙后院,人来人往,看来今天请的可不仅仅是李敢一个人。 张成早已在大门外候着,见到李敢过来,立即笑嘻嘻的迎了上来。 “李军候,快进去,大家都在等着呢。” 李敢一边陪着笑,随意的问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 “实不相瞒,今日是家母寿辰。” “啊?”李敢搔了搔头,急忙从身上取出了一颗珍珠递了过去,笑着说道:“不知是令堂寿辰,还请见谅。” 张成哈哈大笑,“这是合浦珍珠吧,如此厚礼,我可不敢收。” 两人笑着推辞了一下,然后携手往里走。 刚跨进大门,只见一位身材胖壮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微一抱拳,说道:“李候?哦,不,李军候?”话未说完,仰天大笑。 分明是耻笑李敢以前被削夺的关内候之位。 李敢早知道他是谁,却故作不识,转头面对张成,笑着称赞:“你家的奴仆很有礼貌。” 奴仆? 刘齿的脸色都被气得发青了,一时间,被噎得说不出话。 张成一看不妙,悄悄的前移半步挡在两人的中间,然后一手拉起一个就往里走,笑着说道:“走,今天得到了一瓮美酒,大家不醉不归。” 李敢也不想多惹事端,哈哈一笑,“李某新来乍到,还请张县令手下留情。” 席设的后花园里,早已热闹非凡,几十号人大呼小叫的在喝酒,地上一片狼藉,有倒置的酒瓮,还丢弃着大堆的牛羊骨头。 三人一进来,这些人立即哄然大叫:“张县令速来,今天的是好酒!” “山州候也来了,来来,属下敬你一杯。” “咦。这位大人是谁?面生得很。” 刘齿眼睛一转,立即一指李敢,笑着介绍,“这位是李敢李军候,你们过来多敬几杯。” 在座的人他大多相识,有一些更是他的属下,他暗中不断的示意,明显是想把李敢灌醉。 众人一阵哄笑,然后各自倒了一碗酒,围到了李敢的面前。 李敢夷然不惧,冷笑着说道:“一碗?不够爽快!” 话一说完,从地上拿过一瓮酒,随手拍开瓮口上的封泥,然后高举过头,把酒往口里倒。 一时间,叫好之声不绝。 “好!” 张成也为他的豪气的夺,用力的拍着手掌,举起酒杯,朝李敢一迎,然后一饮而尽。 李敢笑了,从地上再拿起一瓮酒,高声大叫:“来,谁敢一战!” 众人哄然大笑,再没有人与李敢为难。 “丞相所言,果然不虚。”刘齿的目光闪动,暗暗叹息着,心里想如此人物,如果不是答应薛泽,真的不想与他作对。 这时,身后响起了一个爽朗的声音,“久闻李军候豪气万千,今日一见,名不虚传。” 李敢转身一看,只见一名高大的年轻正缓缓的走了过来。 “殿下。”张成急忙行礼,“殿下到了南昌,张成未能远迎,还请恕罪。” 李敢略一思索,立即知道来的是谁的。 最近几年,刘彻一心实行中央集权制,于是除了实行推恩令削弱诸侯王的权势,更是找出种种借口撤消了不少的封国。 在这南昌附近,还在活蹦乱跳的好象只有长沙王。 来人被称殿下,想来是长沙国太子刘鲋鮈。 第106章 情敌与故知 “李军候。” 李敢还在思索,刘鲋鮈已经主动过来打招呼了。 “殿下!”李敢躬身行礼。 长沙国不同于参加七国之乱的吴楚,亦不同于存在反心的梁王与淮南王。 长沙王刘发与当今皇帝刘彻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许是因为刘发的母亲是低贱的婢女,对刘彻没有任何的威胁,反而让两人幼时的关系很是友好。 刘发为人至孝,行事低调,最难得的是他的后代子孙也能保持这一传统,所以,长沙国得到善始善终,直至汉朝完结。 对于这样的人,李敢很是佩服,而且人家国王是皇亲国戚,比起李敢这样的小军侯,尊贵太多了。 不过,刘鲋鮈的态度很亲热,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敢,笑着点头:“恢复得不错。” 说的是李敢的箭伤。 “多谢关心,”李敢抬起手臂,活动了一下,笑着说道:“箭伤无碍,又能为陛下效力。” 刘鲋鮈哈哈一笑,“李家神箭,举世无双,何时让我见识一番。” 这时,刘齿突然插了一句,“其实李军候的箭法好不好也无所谓,凭他俊俏的脸蛋,不怕找不到饭吃。” 这是耻笑李敢长得女子一般皎洁俊美,拿他与男风馆里的小倌**们相比。 李敢大怒,双目一竖,正要反骂回去,却被张成搂着肩膀,快步离开。 此时的张成心里已经把刘齿恨上了,心想:不管你与李敢有多少的恩怨,也不应该在我母亲的寿辰上闹翻。 不管怎样,如果让两名重要的客人在宴会上大打出手,他这主人也很没脸面。 “山州候喝多了,别与他计较。”张成用力扯着李敢的胳膊,指着花园的深处,笑着说道:“你一个未婚男儿,应该到那边去。” 李敢望去,只见那处一片灯火辉煌。 张成见到他一脸的疑惑就笑了,“去吧,或许有合适的女子。” 至此,李敢才知道今天的聚会分为两摊,一摊是给粗糙的男子喝酒的,另一摊是一批未婚男女的聚会。 好在县衙的的花园足够大,两摊人互不干扰,各玩各的。 李敢刚一进去,立即见到了一大批少年男女簇拥在一起,玩得非常开心,其中一个女子穿着一身火红的衣裳,正与一帮女孩簇拥在几张排列在一起的桌子之前大呼小叫: “啊!我找到了!” “我也找到一个!” 李敢走近一看,才发现她们正用黑绸带绑着双眼,在桌子的隐蔽角落里摸索出各种小巧的物件。 她们在玩“兰夜斗巧”的小游戏。 看向其他方位,果然还有投壶、穿针等各种玩乐活动,一如后世里每年七月七这一天里的乞巧节。 “哟,这位是谁?很是面生。”一个阴柔如女子的男声。 汉朝男风很盛,几个在历史上名号响当当的皇帝,在生活作风上都比较滥,他们不仅喜爱女色,同时也痴情于男色。 汉高祖刘邦宠幸男宠籍孺,汉惠帝刘盈、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亦皆如此。 当今皇帝刘彻更是乐此不疲,先是邓通,后有韩嫣,在韩嫣死后,美男还是一个接一个。 受此影响,权贵之家也会有样学样。 眼前的男子也有此爱好,而且是喜欢捏着兰花指的小受。 “你是?”李敢并不认识这人,不由面露疑惑。 居衍的目光一亮,他是被李敢俊郎的相貌给震惊到了。 “我叫居衍……”他急忙介绍着自己,然后身体不由自主的往李敢身上靠。 原来是闽越国王居股的小儿子。 李敢的身体轻轻挪了一下,正要说话,突然从旁边冲出了一个人,一把抓住了居衍的手臂。 “你是谁?” 来人留着短短的胡须,相貌倒是不错,此刻看着李敢的表情就象是一只准备战斗的公鸡。 “我叫李敢,你又是谁?” 李敢这一问,立即让旁人耻笑了,“这是谁啊?山州候的公子竟然不认识。” “李敢?长得好俊俏。” “这名字好象在那听过。” 李敢哈哈一笑,打量了来人一眼,“原来是山州候的公子。” “对,我是刘文。” 他说着还一挺胸膛,发现就算挺胸踮脚还是比不上李敢高,不禁更加的恼怒。 李敢一看他的模样,立即明白自己无缘无故的成了别人的情敌了,不禁暗暗好笑,于是耐心的解释了一句,“放心,我不喜欢男子。” “你……”刘文怒了。 他喜欢男风,但又讨厌别人拿他这样爱好来说事,所以把李敢的解释当讽刺。 “不喜欢男子?”刘文反唇相讥,“啧啧,李郎君这脸蛋儿,这如雪的肌肤,不喜欢男子还真的可惜。” 李敢冷笑,“我于大漠里杀敌时,同样的脸色如雪。”说话间,杀气腾腾。 刘文身体微微一颤,想不到眼前之人说变就变,从一个温婉如玉的翩翩公子,突然间变成了杀人无数的恶魔。 “大漠雄风犹在,军候的美名四处传扬。” 身侧有人鼓掌而笑,还用略带沙哑的声音称赞了一句。 李敢微侧身体,见到是一个熟悉的人,不禁欢喜的迎了上去。 “安世兄谬赞,张大人于朝庭中运筹唯幄,功劳更在我等之上。” 来者竟然是张汤的儿子张安世。 李敢的这一句说,完全是实在话。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张汤协助皇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使国库充盈,让前线的军队没有后顾之忧。 在李敢的记忆中,张汤因为推行的改革得罪了无数的王侯贵族,将于两年后被汉武帝当作挡箭牌子,卸磨杀驴。 相比张汤,李敢更看重的眼前的少年。 张安世并不因父亲张汤之死而受到牵连,反而更受汉武帝的怜悯,不断的封官进爵,最终得享万户侯。 李敢想要在今后有一番作为,就要想办法吸引人才,交好张安世这样的贤才俊彦。 “走,李军侯,世安游学至此,竟然得遇故人,也算是一件幸事,应该共饮一杯!” 父亲受到称赞,让李安世大感高兴,于是让人送上酒杯,与李敢一饮而尽。 张汤虽然颇受武帝宠信,但他的行为在朝野中是毁誉参半,有人骂他是酷吏,有人赞他清廉俭朴,反正是树敌众多,得到李敢这样的真心赞同,也算是难得之事。 两人同是长安城里的官二代,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也算是熟人了,在不远千里的南昌相遇,真有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两人越聊越融洽,说起了长安城的趣事,轻笑之声不绝于耳。 这惹得其他人的不爽。 第107章 张文的投壶神技 李敢是初来乍到,进来的时候有不少的人注意到了,此时欢笑连连,更是引人注目。 特别是居衍的目光闪烁,总是在李敢的身上留连不去。 最感不爽的正是刘文。 他父亲是驻军都尉,是南昌地区军权最高之人,导致刘文在这一批少年男女之中有着极高的地位,但李敢的到来,抢走了他不少的风头。 特别是居衍的目光,让刘文越来越恼怒,于是决定出手,要让李敢灰头灰脸的从这里消失。 “李军侯,可敢比上一局?”刘文走到李敢的面前,出言挑战。 乞巧节,女子比穿针引线;男子比射、御、书,谁胜谁会得到众人的称赞,被挑战者如果拒绝,会受到鄙视,会被耻笑为窝囊。 “比上一局?”李敢哈哈一笑,“比那一项?” “你是军候,那就投壶!” 投壶源于射礼,刘文出身军人世家,对自己的射术很有信心。 “投壶?”张安世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少年男女们听到有挑战,不禁大生兴趣,哄笑着慢慢的围了过来,目光都汇聚在李敢的身上,看他敢不敢答应。 “投壶吗?”李敢呵呵而笑,“输后别说我欺负你。” “我来判决。”话音未完,一袭红衣一闪而至。 张世安怕李敢不认识,于是轻声介绍说:“张成的女儿张兰,喜穿红衣,人称火凤凰。” 张成是南昌的最高行政官员,张兰女凭父贵,再加上她性格泼辣而热情,俨然是这批少年男女的首领。 张兰一直在旁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一切,此刻自告奋勇的跑过来,笑着说道:“十箭定胜负如何?” 李敢点头答应,然后扫了张兰一眼。只见她一袭红衣,把她的小脸衬托得红扑扑的娇艳无比,火凤凰这称呼倒是十分的恰当。 见到有正式的挑战,正在玩投壶的人立即让开位置,笑嘻嘻的走到一旁看热闹。 要说弓箭,李敢当然是一点也不怵,但投壶与弓箭毕竟有所不同, 首先是力道,李敢能开四石强弓,而刘文别说四石,只怕一石也不行。 而且投壶的距离只有十五步,大大削弱李敢的优势。 很快,两人手上各执十支平头矢箭,站在横线之前,随着张兰的手势,交替着把矢箭向铜制的箭壶投去。 两人的动作很快,只怕“叮叮当当”的一阵响声,转眼间两人投完了七箭,而且皆是七投七中。 “不分伯仲啊。” “想不到刘文会投得如此之准。” “李军侯同样厉害。” 两人不分胜负,让旁观之人更加的兴趣勃勃,相互间窃窃私语,猜测着最后的三箭的结果。 这时刘鲋鮈与张成并肩而来,在他们身后跟随着几名少年男女。 “精彩!”刘鲋鮈击起双掌,大声称赞。 在场之人与他最为尊贵,但现在是私人聚会,所以并无太多的隔阂。 刘鲋鮈似乎意犹未尽,乐呵呵的凑趣道:“我想要添万钱作为彩头,可以吗?” 一听添加彩头,大家的兴趣更浓了。 张文心中喜欢,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殿下好兴致,小子必当竭尽所能。” 说完一挥手,豪气万丈的说道:“请命人去掉壶中小豆。” “去掉小豆,空壶投矢?”张兰一愣,随则笑着让仆人照办。 “他想要以难度取胜吗?”不少人已脸露惊讶之色。 “狂傲之辈。”也有人不以为然的冷笑. 投壶之前,都会往箭壶之内预先注入一些小豆,为的是减弱投壶时矢箭的反弹之力,去掉小豆,难度增加了不止一倍。 要知道,矢箭就算投进箭壶,再弹出来,也算失败。 其实刘文另有打算。 封国之中,丞相等高级官员必须由朝廷任命,封国的国王只能任命低级的官员,但就算再低级呼着朝廷的俸禄,有着对应的爵位。 而爵位就是是跨向更高一级的本钱。 所以刘文想在刘鲋鮈面前卖弄一番,希望能获得一官半职。 “大兄,你猜李军侯将如何应对?”刘鲋鮈的身后传出一个轻柔的声音。 刘鲋鮈急忙侧身,笑着说道:“石......”微一停顿,才接着往下说:“石芸儿,为兄也很是好奇。” 这位被他称呼为石芸儿的少女身穿白衣,微仰的小脸如白瓷一般,在光线的照耀中洁白晶莹。 此刻李敢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刘鲋鮈的出现是偶然吗?他是皇家之人,在今晚多次借故与自己接触,难道另有用意? 见到李敢沉吟不语,刘文还以为他怕了,不由略带轻佻的笑了笑,说道:“李军侯如感为难,也可以按常规来。” 其实,他提出比投壶是有原因的。 他射术只能算不错,但投壶却是技术高超,平时在家里练习时也是去掉豆子的,之所以在最后三箭才提出来,目的要打李敢一个措手不及。 他就想看着李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丢脸。 李敢双手轻持矢箭,举在眼前,不以为然的说道:“一个投壶而已,需要搞得如此复杂吗?” “既然李侯同意,我先投为敬。”刘文担心李敢拒绝,所以抢先开始。 他的第一枝矢箭,因为缺少小豆的缓冲而直接撞击到铜箭壶的底部,“叮叮当当”的一阵乱响之后,在箭壶中上上下下的弹跳着,让人担心它会脱壶而出。 但最终还是矢箭的跳动越来越弱,最终乖乖的静止不动。 “哗!差点。”众人惊叹。 一个女子抚住了胸口,娇声说道:“我的心还在砰砰跳。” 刘文心下得意,斜视了一眼李敢之后,把最后两支矢箭连接投出。 两箭全中! 众人一片惊叹: “全中!十投十中!” “最难的是最后三投,不是常人可以做到的。” “反正我做不到。” “万万想不到,刘文的投壶技艺竟然如此高超!” “神技啊!” 这一下,身为判决者的张兰也佩服的伸出了一只大拇指。 “如何?”刘文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得意洋洋的对着李敢挑衅着。 他十投十中,已立于稳赢不输的有利位置。 一些平常喜欢投壶之人已经在暗暗摇头,他们都认为李敢会输,毕竟,空壶投矢的难度太大了。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全部注视在李敢的身上,都在看他怎样应战。 突然,张安世踏前半步,哈哈一笑,“李军侯的能力举世皆知,学的是上阵杀敌之技,我建议让他表演百步穿杨之神技,如何?” “好啊!”不少人发出了欢呼。 大家都知道张安世此举是为了替李敢打圆场,但大汉朝的人崇拜武力,百步穿杨只是传说之中的神技,有些人一辈子也可能看不到一次,于是都知道选择那一个。 刘文又不傻,好不容易才得到一个好机会,岂会就此放过李敢?于是嘿嘿一笑,阴恻恻的说道:“李军侯当然可以表演百步穿杨,但投壶呢?还比不比,你是准备认输吗?” 第108章 侥幸打个平手 现场为之一静,大家的脸上的表情各有不同。 刘文此言,等于让双方彻底撕破了脸面,失去了回旋的余地。 正在这时,李敢大笑着说道:“认输?我本来想着如何才不让你输得太惨。” 说完把手中的矢箭取出两枝,扔在地上。 扔掉?这是为何?众人不明所以,面面相觑。 石芸儿一脸的意外,沉思一下,突然嘻的一声轻笑,“大兄,难道李军侯准备连投?” 刘鲋鮈笑着点头,“连投!今天得见神技,这一趟来得值了。” “连投?”张兰也反应过来,又是吃惊又是期待。 刘文大吃一惊,失声尖叫道:“连投?绝不可能!” 所谓连投,就是利用箭壶底部的反弹之力,把矢箭反弹到投箭之人的跟前,接住之后再继续投掷,其中的力度拿捏之难,可想而知。 李敢竟然丢弃两枝箭,意味他准备要一箭三投。 这已经不用一个“难”字来形容了,只能用“神”字。 “怕了?”李敢嘿嘿一笑,“现在认输,算你平局如何?” “嘿,你想诈吓我对吧?”刘文很快冷静下来,认为李敢在故开玄虚,想让自己主动认输。 “诈你?”李敢哈哈一笑,“要不,我们增加一点赌资玩一下?” “你!”刘文的脸色变幻,眼见所有人的目光怪异,似乎在看自己的笑话,不由得一咬牙,发狠的说道:“好,输者自卸双臂!” 众人哗然大叫。 自卸双臂是把双肩的关节脱臼,一天之内不能接驳复原,那疼痛根本无法形容。 张成轻轻摇头,暗暗叹了一口气:“山州候生的一个蠢儿子。” 刘文只知李敢的军候身份,却不知人家原本是用敌头的尸体堆彻而成的关内候。 “神箭无敌锦李敢”,这样的称号是凭空得来的吗? 除了张成,还有张安世也是一脸的笑意,他在耻笑刘文的不自量力。 倒是刘鲋鮈与那个被称为石芸儿的女子看得兴致勃勃。 此时的李敢已经收敛心神,站在白色的横线之前,右手执箭,眯起眼睛往箭壶的位置瞄了一下,然后疾掷而出。 “叮!” 一声轻响,矢箭正中箭壶,在无数的目光之中反弹而出,然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原路返回,丝毫不差的回到李敢的身前. 李敢轻轻一捞,稳稳的抓住。 “哗,妙啊!” “神技!” “第一次见到这样投壶的。” “这力道得拿捏多准啊。” 众人纷纷大叫,只有刘文脸色惨白,目光呆滞,整个人像傻了一般。 但李敢的动作并未停顿,这一次,他连瞄准都免了,轻轻的向前一挥,矢箭再次疾射而出。 “啊!两连投。”张兰掩嘴惊叫。 “妙!” “李军侯果然厉害!” 有人在连连称赞,但更多的人是目瞪口呆,眼前这炫丽的技能只能出现在传说之中。 石芸儿更是掩住了小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李敢优雅的身姿。 还有一箭! 但此刻的李敢却发出了一声长笑,身形向后退出五步。 这一退,致使李敢距离箭壶二十步,比之刚才的十五步,难度再次倍增。 张成淡然一笑,轻轻的说了一句:“少年心性。”其实他内心之中想说的是争强好胜,不够稳重。 不过李敢年纪轻轻,流露出争强好胜的本性也很正常。 但是,在场的大多是少年男女,李敢的张狂之举正合他们的口味,于是更加兴奋,连连发出尖叫:“李军侯威武!” 张兰性格狂野,也不顾父亲就在旁边,双脚胡蹦乱跳,不断的高呼,就算是温婉含蓄的石芸儿,也忍不住跟着轻呼几声。 矢箭在众人的尖叫声中,从李敢的手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叮咚”的一响,落入箭壶之中。 让人惊叹的是,这支箭,一经落入,仿佛插入泥潭之中,一动也不动。 这力道拿捏之准,已经不能说言语来形容。 “哗!” 在场的人均被这精妙无端的神技所感染,就算是老成持重的张成也忍不住用力的拍掌。 李敢朝着众人点头示意,然后轻笑着说道:“十箭,嘿嘿,侥幸打个平手。” 众人哈哈大笑,以为他是故意羞辱刘文。 “咦,刘文的人呢?” 众人四处寻找,却是人影也没有一个,想来是偷偷的溜走了。 此时,刘鲋鮈走了过来,取出一锭金子朝四周示意了一下,笑着说道:“这一万钱,能目睹如此神技,大家说值不值。” 众人哄笑着呼叫:“值!” 这次比试,张兰也不用宣布结果了,只是笑嘻嘻的走到李敢面前,竖起了大拇指。 李敢微笑以对。 百步穿杨的神射手,对距离、箭速、环境的控制均妙到极端,投壶虽然稍有不同,但原理相通。 曲终人散,众人渐渐的走开。 正在这时,一位女子突然越众而出,把一颗圆滚滚的珠子递给了李敢。 正是那位名叫石芸儿的女子。 刘鲋鮈微微一窒,脸色变幻不定,几次欲言又止,最终却没有说话。 李敢也呆住了,是被眼前这女子的美丽而震撼。 只见她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空灵而高贵的气质。 石芸儿一时冲动,此时已大感羞涩,壮了壮胆,轻声说道:“此为九曲珠,除以蚁穿之法,李军侯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李敢此时也清醒过来,接过珠子一看,只是珠子对应的两面各有一个米粒大的小孔。 即然名叫九曲珠,想来这两个小孔是相通的,但两孔之间并不是毕直通过,而是曲折婉转。 线穿九曲珠,传说中孔子也被难倒,最终还是请教了一个名叫采桑娘的女子才学得了蚁穿之法。 石芸儿的要求却是除此之外再另想一个办法。 李敢皱着眉头,举着珠子左看右看,十分的为难。 但看着跟前如空谷幽花一般的女子,他又说不出让她失望的话语,于是迟迟疑疑的说道:“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或者可以一试。” “真的?好啊!”石芸儿欣喜一笑,如春暖花开。 这九曲珠是别人送的,在她手中长达三月了,但一直无法解开,慢慢的,已经成为她的一个心结。 李敢搔了搔头发,略带羞涩的强调了一句:“只是试试哦。” 石芸儿用力的点头。 李敢也不废话,估计着珠子的大小,立即让人着手准备。 第109章 石头儿的九曲珠 此时,李敢已经把一个竹简切掉两端的竹节。 “你这是做什么?”石芸儿疑惑的问道。 “水枪。” “枪?”女子瞪大着一双好看的眼睛,想问枪是什么,不过她更关心这东西能否让丝线穿过九曲珠。 “这……”李敢搔了搔头发,不确定的说道:“应该能行吧?” 他不是故弄玄虚,而是真的没有多少的把握。 于是,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兴致勃勃忙碌着。 刘鲋鮈静静的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石头儿那快乐的样子,轻轻的叹息。 说话间,李敢拿起一根木棍,用丝绸固定在一端作为活塞,然后组合在一起。 一支简易的喷水枪终于成型。 “就这东西?”石芸儿左右打量着,皱起可爱的鼻子,不解的问道:“怎么穿?” “用水,用压力。”李敢笑着回答。 说着把丝线的一端卷曲成小团,轻轻的塞住了珠子的一个小孔,再把珠子紧紧的按压在已经吸满了水的喷水枪上。 见到女子在一旁双眼亮晶晶的盯着,不由笑了,说道:“看什么看?来帮忙啊。” “哦。” 石芸儿有点手忙脚乱的感觉,根据李敢的要求推动活塞。 只见一股水柱从珠子的另一端如箭一般喷涌而出。 两人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水柱从大到小,直到竭止,再细看时,珠子的另一端已经出现了一根细细的黑影。 “真的成了!” 女子雀跃着欢叫,发出一阵银铃一般的笑声。 李敢也很高兴,毕竟这方法是临时想出来的,其中有太多的偶然性,如果珠子与喷水枪之间留有空隙,或者丝线塞得太紧太松,有任何差错都会导致失败。 现在一次性成功,只能说是运气太好。 “感谢李军侯。”石芸儿拿着珠子上下打量着,用手轻轻扯动其中的丝线,吊在半空中摇晃了一会,突然把它放在李敢的手中,灿然一笑的说道:“这个送给你啦。” 话一说完,再也止不住心中的羞涩,一个转身,一溜烟的往外就跑。 李敢目送着那道精灵一般的身影渐渐走远,直到消失不见才回过神来,轻轻抚摸着掌心中的珠子。 “她叫石芸儿。”刘鲋鮈走过来,轻轻的说道。 “石头儿?” “哈,”刘鲋鮈并不纠正,而是嘿嘿的笑了笑,“对,石头儿,好名字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突然把身形贴近一些,轻轻的说道:“伤好了,曾经的痛苦你还记得吗?” 李敢一惊,抬头死死的盯着刘鲋鮈。 这句话说得暗晦,但信息量太大了。 很明显,今天刘鲋鮈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说出这句话。 让李敢暗暗惊心的是,这是谁让他说的?刘彻吗? 不要忘记箭伤的痛苦?那么,矛头指向谁? 霍去病! 李敢轻轻的一叹。 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刘彻开始对霍去病产生不满,准备另外扶持一个势力对他进行嵌制。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刘彻当初之所以扶持霍去病,为的是防止卫青一家独大。 后来设置大司马一职让卫青与霍去病同时任职,亦是为了平分军权。 但霍去病却做了严重违背刘彻的初衷的两件事; 一是霍去病为卫青报仇而箭射李敢。 二是霍去病上疏请求封刘闳、刘旦、刘胥三位皇子为诸侯王。 诸侯王必须前往封地居住而不能留在长安,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太子刘据。 而卫青正是最坚定的太子党。 这两件事情证明了霍去病与卫青亲情难断,天然的血脉相连。 让他们相互制衡甚至对立,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想法。 霍卫两家的合流之势,让刘彻感觉到危险。 后世有一种阴谋论,认为霍去病之死正是刘彻下的毒手。 李敢越想越心惊。 刘彻准备扶持另外一个势力制衡霍卫两家,最好的人选呼之欲出。 卫青逼死李广,霍去病箭伤李敢,从任何方面来说,李敢与卫霍两家都是不共戴天的大仇。 “当刘彻的棋子?”李敢喃喃自语着,然后用力的摇头。 想要升官晋爵、一飞冲天,最好的办法正是当刘彻的棋子。 在刘彻的眼中,选人用人并不讲究贫富贵贱,真正的不拘一格,只要有能力,他喜欢的人常常会得到高官厚禄,位极人臣。 例如张汤,例如卫青、霍去病,甚至皇后卫子夫以前也只是一名地位低下的女奴。 如果,你想死得快,也是当刘彻的棋子。 因为他冷血无情,任何人在他眼中都是有用则用,无用则弃。 李敢来自后世,在他的观念里,对性命的重视更甚于功名利禄,所以,他希望为大汉国做出一番事情业,名留千古,但不希望把小命栓在刘彻的腰带上。 这一刻,李敢终于明白自己身上的种种茅盾。 他带着后世中人人平等的观念,却身处人命贱如泥的奴隶社会;主人高高在上,一言可决定奴隶的生死。 他想要让大汉国与夜郎、南越、闽越完成中华民族的大统一,但这统一的过程却是血腥无比。 他以汉人的血脉为荣,想要为汉国建功立业,但是又不想为刘彻卖命,不想成为刘彻砧板的鱼肉。 “看来,还是要离长安城远一点……”李敢喟然长叹。 这真的极其无奈的办法。 李敢想到了刘彻,想到了刘鲋鮈,突然,一道美丽的身影浮现在脑海。 “石头儿?她是谁,看来不是刘鲋鮈的女仆,难道……是他的近亲? 姓石的大户人家?都有谁啊?” 李敢晃动着脑袋,但总是想不出可能的家族。 这时,居衍走了过来, 他没有跟随刘文离开,而是留下来,一直在旁边偷偷的观察着李敢的动静。 “李军候。”居和行了一礼。 此时的他,变成了一个仪表端庄的帅小伙,没有半点扭捏和态,眉目间的媚态更是消失殆尽。 李敢打量了他半晌,不由轻轻叹息,“汉国的胸怀广阔,其实你用不着如此的委屈。” 居衍眼眶一红,眼泪差点掉了下来。 他一个堂堂男儿,却学娇柔女子之态,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交好刘文,进而影响山州候刘齿吗? 最终目的是让闽越国在夹缝之中求得一丝生机。 现在的闽越国已经被东越国欺负着喘不过气来了,国土面积越来越窄,管辖的人口越来越少,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靠汉国,但是,汉国同样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 别的不说,汉国在新涂、梅岭驻有重兵,准备对付的是谁? 闽越,东越,南越,这些国家每天都处于担惊受怕之中。 但是,有谁不想做高高在上、一呼百应的国王,而心甘情愿的屈尊纡贵,去当一个无权无职的安乐候? 都是抱着多捱一天算一天的打算。 第110章 左右逢源的奢望 李敢摇头而笑,“闽越境内,还有人没认真形势吗?” 居衍沉默不语。 人向高处走,升官晋爵是人人盼望的事情,如果不是无路不走,谁会自贬身份呢。 李敢说完这句就想离开,但居衍突然轻轻的说了一句:“如果李军候有何需要,居和将竭尽所能。” 李敢一顿。 这个居衍,为了得到山州候刘齿的一丝关照,不惜化身***以交好刘文,而李敢呢,是直接的掌兵之人。 而且,刘齿驻兵新涂,职责是防守,而李敢此来的目的,刀锋直指东越,两者之间谁对闽越的威胁更大,一目了然。 “我的需要?”李敢打量了对方一眼,不由笑了,“陛下命我平息东越与周边的纷争,你说我需要什么?” 居衍想用私交来换取李敢的关照,见到李敢油盐不入的样子,只能顺着他的话题继续下去,于是问道:“李军候但请直说。” “闽越能出兵相助吗?”李敢一点也不客气。 “这……” 一句话就把居衍噎住了。 闽越、东越两国同出一源,两国的皇族、官员、贵族,不少是同一家人,就象是兄弟俩争争打打是可以,一旦出兵相助汉国,就与引狼入室无异。 居衍不敢承担这样的罪名。 李敢呵呵一笑,“其实,我正要找你。” “找我?”居衍的精神一振。 “对,三天后我军进入梅岭关隘,还请帮代为通传一下。” “梅岭?”居衍失声惊呼。 “对,我军将借道梅岭,进入东越境内。” 居衍感觉到手脚冰冷,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了。 梅岭关隘目前由闽越所控制,汉国借道,闽越让还是不让?这将是一个非常痛苦的抉择。 不让? 汉军会不会强攻? 闽越能抵挡得住汉军的兵锋吗? 对于这样鸡蛋碰石头的事情,居衍不作任何的幻想。 让? 东越的身后突然出现一支汉军,到时候,他们恨的是谁?只怕从此之后,东越与闽越之间会彻底的撕破脸皮。 其实,他更害怕汉国会玩假道灭虢的那一套。 看着一脸痛苦的居衍,李敢冷笑连连,“左右逢源?这世间有如此的好事吗?如果闽越国聪明一点,就知道越快做出决断越好。” 左右逢源也是要讲实力的,一颗鸡蛋碰上一块石头会破碎,碰上两块石头?会碎得更快更彻底。 现实很残酷,让人一时之间无法接受。 李敢不再理会蹲在地上,掩面轻泣的居衍,笑着挽着张安世的手,各自倒了一杯酒,有一荐没一荐的聊着长安城里的趣事。 “说起最感人的事情,其实与你有关。” 李安世打量着李敢一眼,脸上的神色是似笑非笑,“司马婷儿情深义重,千里寻夫,已经被说书人编成故事四处说唱了。” “千里寻夫……” 李敢暗暗叫苦,他与司马婷儿不是夫妻,但现在众口烁金之下,他已经不知如何处理了。 说不是吗? 司马婷儿远走千里,在朱提山上不舍不弃的寻找两个月,不是至亲的人,能做到这一点吗? 说是? 两方并没有任何的约定,司马婷儿会同意吗?或者说,司马相如同不同意? 毕竟,李敢只是一名军候,而司马相如一家,要钱有钱,与官方的关系也很铁,真正的官商两道通吃。 “司马婷儿不同意?”李安世嗤之以鼻,仿佛在听一个天大的笑话,“如果是我,会立即让人到司马家下聘,准备抱得美人归。” 李敢点头。 自己身为男人,确实应该主动一些,不能让司马婷儿空担虚名。 两人聊得正开心,突然香风阵阵,原来是张兰走了过来。 “喂,你们在说谁呢?”张兰笑道:“难道看上了那家的女郎?是否需要我的帮忙。” 李安世的脸颊立即飞起两片绯红。 李敢一见,恍然大悟,原来这小子跑到南昌来,为的是泡妞啊。 于是,他狭促一笑,说道:“我初来乍到的,那有看上谁家的女郎呢,不过安世就不同了,留恋不去,必有所求。” “我那有……”张安世的脸色通红,看着张兰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 最终还是张兰为他解围了,只听她咭咭的一笑,说道:“李军候想诓我对吧?刚才明显说到司马婷儿的名字。” 张安世如蒙大赦,急忙点头,“对,正是千里寻夫的司马婷儿。” 张兰笑得前仰后合,“李军候在南昌啊,不知人家会不会再寻到这里来。” “肯定会,对了,你不是叫火凤凰吗?正好,到时让那位远走天涯、苦寻夫君的奇女子为你弹一首《凤求凰》。” 李敢瞟了得意忘形的张安世一眼,哼哼冷笑,“她的《凤求凰》是为我而弹,张家女郎想听?只能找张安世了。” 这句话,相当于戳破了一层薄纸,就算是泼辣大方的张兰也羞红了脸,扭着就跑。 李敢的队伍在南昌城得到了休整,三天之后,正式向梅岭进发。 不过,此时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正是闽越国的王子居衍。 经过三天三夜的冥思苦想,居衍放弃了幻想,决心面对现实。 东越倚仗着兵力强盛,一心想要彻底消灭闽越。 而汉国是不怀好意,对闽越存有的是利用之心。 前者是灭国,后者是利用,投靠那一方更好一些,一目了然。 “至少,能当一个安乐王候吧。”居衍叹息着,先行几步,主动当起了向导。 “这叫引狼入室吗?”居衍一边走,一边摇头叹息,走到梅岭关前,叩关而入。 队伍在前进,李敢的思维却还停留在南昌城。 刘齿的傲慢无礼,张成的殷勤和谒,一幕一幕的在他脑海中闪现。 刘齿与张成,在历史中并没有得到好结果,他们两人在同一事件之中,因同一罪名而被刘彻砍掉了脑袋,由此可以证明,他们两人是同一条线上的蚂蚱。 那么,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完全不同,这就显得不正常。 为什么会这样? 李敢一时之间无法找出其中的原因。 南昌城县衙。 张成没有了平时的和谒可亲,而是的脸色阴沉,让人恐惧。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你还在犹豫什么?”张齿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张成轻叹,“我是担心事情闹得太大。” 刘齿哈哈一笑,“他已进入闽越国,我们的秘密还会瞒得住吗?” “瞒不住,但是……” “但是什么?难道你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没有。”张成喟然长叹。 第111章 纷乱的闽越 建宁城,乃闽越国的临时都城。 闽越的都城原是福州,但居股争不过余良,只得远走他乡,最终选择在建宁城。 因为,这里距离汉国较近,可以更快的得到救援。 于是,一个闽越国硬生生的分成两半,一个东越,一个闽越。 当然,对于汉国来说,这是好事,一分为二之后国力自然减退,而闽越可以遏制东越的扩张速度。 刘彻的战略很明确——全力以赴,平定北方匈奴。 其实,自从选择建宁城为王都的那一刻起,闽越已经成为汉国的附庸,它物资不足时需要汉国,被东越欺负时也需要汉国。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清楚形势。 自从得知汉军从梅岭入境之后,闽越朝廷里已经吵翻了天。 居股坐在王位上,脸色苍白。 弱势为王,其实是一种煎熬,每天担心民众会造反,担心敌国会突然攻过来,担心自己的头颅会成为某位大臣投靠敌国的功勋。 这些王者没有多少的安全感,时时担惊受怕的,晚上也睡不好觉。 居股昨晚没睡好,现在头昏脑胀的,耳朵总是听到嗡嗡的响声。 偶尔浮现出的一丝血色,那是被气的。 希仲的嘴巴一张一合,看到高高在上的国王被他驳斥到哑口无言,心里更加的得意。 “大王!”希仲加重了语气,“必须立即召回大王子,让汉军停止前进,并尽快离开我国领土。” 作为两朝老臣,又位居丞相之位,希仲在朝廷上有着极强的影响力,于是,不少大臣纷纷附议。 “大王,大王子的行为无异于引狼入室,必须严惩不贷。” 说这话的是将军禄劝,他是二王子的支持者,眼见居衍成为众矢之的,立即落井下石。 “众位大人,如果不是大王子,汉军要从梅岭叩关而入,我们难道拒绝吗?” 总算有人说了一句公道话,但很快被淹没在众多的唾沫之中。 “大王,”禄劝踏前一步,面色狰狞的说道:“立即召回大王子,以叛国罪论处!” 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他决定把居衍一杆到底的打落泥潭里,永远没有翻身之日。 希仲越众而出,大声说道:“闽越与东越同宗同源,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族,自己争吵可以,但不能引入外敌,屠杀自己有亲人。” 居股的脸色再白几分,心里已经骂开了:去你阿母的亲人啊,我的国王被抢走了大半,只能龟缩在小角落里苟延残喘,你和我说亲情? 要有,也是你希仲的亲人,以为我不知道你儿子在东越,正身居郎官之位吗? 一直以来,灭国,死的只是皇族,那些大臣们照样活蹦乱跳的,丝毫无损。 就象眼前这个希仲,他自己身为闽越的丞相,儿子是东越的郎官,最终不管谁那个国家胜出,对他来说并无多大的分别。 这种两边下注的人,实在太多了。 这时,禄劝也越众而出,说道:“丞相说得对,东越攻打的是南越,与我国无关,我们的策略应该是坐山观虎斗。” 居股很想把手中的铜盏直接砸过去。 这次东越打南越,你想坐山观虎斗,下次东越攻我闽越呢?谁来救援? 全是一群尸位素餐之辈! 居股越想越生气,甚至有一种让卫士把下边的人统统拉出去砍头的冲动。 但只是想一想而已。 他环顾左右,很悲哀的发现,希仲是太后的侄子,禄劝是皇后的兄弟,而其他的文臣武将,也大多聚集在这两人的周围,形成两张牢靠的大网。 而他这个闽越之王,已经被这两张网牢牢的困在中间,也许,只是两大势力相互妥协的产物。 傀儡…… 居股悲哀地思索着这个名词,心头血气上涌,嗓子一痒,忍不住的重重一咳。 “咳~” 居股能感受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心中大惊,急忙强行振慑心神,把口腔里的东西咽下去。 但他这一声音咳嗽到底起了作风,至少,让宫殿上乱哄哄的声音停止下来。 半晌之后,希仲才重提旧话:“大王,请立即召回大王子。” “嗯,”居股点头答应。 禄劝心中大喜,想要乘胜追击,急忙接口说道:“大王,必须让汉军退出我国!” “汉军?行。” 居股爽快的答应着,突然面色一整,说道:“现令禄劝将军为使者,领兵二百,前往监督汉军,让它务必于十日之内退出梅岭关隘之外!” “我?使者?”禄劝大惊反问。 “对,”居股缓缓的点头,“禄劝将军战力超群,是监督汉军退兵的最佳之人。” 希仲内心乐开了花。 这禄劝是他的政敌,自己可否借机除掉? 稍一思索,立即决定落井下石,笑着说道:“据说汉军此来,仅有区区二百人,以禄劝将军英勇无敌,别说劝退汉军,就算击退,甚至歼而灭之也是轻易之举。” 希仲如此一说,同他派别之人立即点头,“对,禄劝将军正是最佳人选!” 一时间,宫殿里的一半人纷纷叫好。 这一下,就算禄劝不想去也不成了。 东越与南越交界。 “李军候,南边就是潮汕之地。”居衍站在一道山脊之上,摇指前方。 潮汕地区,是东越侵犯南越的位置,因而成为李敢此行的目的地。 要阻止东越国的胡作非为,凭着李敢这二百人,还不够塞别人的牙缝,那么,唯一倚仗的只能是汉国的赫赫威名。 用吓阻而不是战斗,谁来领兵不是一样呢? 在这过程中如何体现自己的价值呢? 这才是李敢最需要考虑的事情。 钓龙台上,庄燕的衣衫日渐破烂,身体也是越来越虚弱,如果不是天气暖和,只怕不是饿死就是冻死。 在短短的十多天时间里,她身边的女仆死掉了三个,又新来了三个,这三个人无一例外的都是来自潮汕之地的南越人。 庄燕知道,东越的掠夺还在继续,南越还在步步败退,未来,还会有更多南越的男子掉脑袋,亦会有更多南越的女子被奸淫。 王宫里,东越王余善正仰天躺在软榻之上,脸色潮红,鼻翼扇动,口中偶尔发出一两声舒畅的轻哼。 他的全身赤果,两名身穿透明纱绸的女子,轻趴在他身边,正卖力的服伺着。 “嗯,南越王族的女子,确实与众不同。” 余善半眯着眼睛,满意的点头,眼睛已瞟向右侧石案上的战报。 第112章 只有十天 这是一份来自前线的战报。 战报所说,邹力大军已经攻占南越的第二道关隘,只要再加一把劲,就能占领汾水关。 到时候,东越将牢牢把握着对南越战争主动权,想要何时进攻,何时防御,何时撤退,全是他余善的一念之间。 汾水关,山岭连绵,峰峦叠嶂,丛林莽莽,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它扼守在东越与南越两国的咽喉,山阳属南越,岭背为南越。 汾水关下,邹力一脸张狂的嚎叫着:“往前冲!谁敢后退半步,立即砍头。” 他攻占前边的两道关隘足足用了两个月,眼前的汾水关的地执更加险要,而且,因为是通道上的最后一道关隘,南越前两道关隘上败溃下来的兵力全部集中到了这里,此时,已经不低于五千人。 “必须在十天之内攻下汾水关?”驺力搔了搔头发,深感为难。 国王有令,十天之内要么攻占汾水关,要么退兵。 退兵,说的不但是不再攻打汾水关,还意味之前攻占的两道关隘也要回到南越人的手中。 前功尽废,之前两个月的算是白忙了,一千多名士兵也白死了,东越与南越的边界再次回到从前。 驺力当然不想见到这样的结果,只能全力进攻,就算把几千名手下全部拼光,也要拿下眼前这座雄关。 汾水关后平地千里啊,多少南越国的财富和人口任由他驺力予施予求。 “该死的十天啊,如果再多给我十天,不,就算是多给五天也好啊。” 驺力狠狠的骂了一句,正巧见到一名士兵因惧怕而往后退,立即冷哼一声,拨出长剑一下砍掉他的脑袋。 “后退者死!” 驺力的声音铿锵有力,当然,手上那颗血淋的人头,让他的说话更有说服力。 陆淮是驺力手下的猛将,他已经忘记手下的士兵更换了多少批了,反正是死一荐换一荐,到现在,他唯一认识的,只有身边的亲兵。 “快,把梯子往前推。” 陆淮一边嚎叫着,从亲兵手上抢过一面盾牌,第一个登上竹梯。 ~必须冒险一搏了。 吞汉将军下令十天之内必须拿下汾水关,但这关隘高达十丈,两侧全是高山峭壁,除了强攻再无他法。 十天? 怎么可能! 遇到这种关隘,只能慢慢的磨,直到守关的兵将死个精光,或者杀到守关之人心神俱丧,逃跑或投降,才是破关的那一天。 至少一个月啊。 陆淮苦笑,除了苦笑还有什么?唯一还有的,就是拼命! “杀!” 陆淮趁着守军的一个疏忽,“呼”的一下跳上城头。 守城的士兵已经杀红了眼,眼见敌人登城,立即把手中长茅捅了过来。 “杀!” 陆淮反手挡开长茅,身形突然前冲,然后举刀砍掉守兵的脑袋。 “哈哈,再来!” 陆淮一击得手,大呼酣战,用喊声鼓励手下士兵前来增援。 “压上去!”陈图怒吼着,紧捏长茅,平胸而举,带领士兵围上过来。 必须尽快把敌人打下城去,否则爬上来的人越来越多,如果让敌人稳住阵脚,自己的反夺战会更加艰难。 至于失守…… 陈图没有想得这一步,因为关隘失守之时,他肯定已经死了。 对,关破人亡,所以,不是敌死就是我亡。 人就是这样,未上战场之前一想到死就害怕,到真正面对敌人的时候,见到身边的战友一个又一个的倒下,这时候,早已忘记了惧怕,最后的一点理智就是往前冲,要么杀死敌人,要么被敌人砍上一刀,然后死亡。 军队之中最鼓舞人心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死了,早已不知害怕为何物;如果你不死,等着你的是加官进爵,你还怕什么? 陈图现在面临的正是这种情况,要么生,要么死,一切就是如此的简单。 “死吧!”陈图红着眼睛,把手中的长茅毕直的捅向敌人。 陆淮正在酣战之中,他面对着三名敌兵,还在高呼着处处抢攻。 既然上到城头,一切变得简单了,要么杀光守兵夺取城头:要么被守兵逼退,当然,这一退的结果就是从城墙上跳下去。 “那么,就死吧!” 陆淮哈哈大笑,眼看着敌兵的长剑砍过,他一个侧身闪了过去。 另一个敌兵用举长茅刚要往前捅,已被陆淮直接欺进怀中,手中大刀一拖,立即被开膛破肚。 “呼!” 陆淮听到风声,顾不上擦拭头脸上的鲜血,急忙反手一架。 “锵~” 陆淮的手腕剧震,手中长刀险些脱手飞出。 陈图也不好受,手臂发麻,短时间内无敌举茅再战 但是,他不是一个人在作战。 城头上守兵众多,一个陈图暂时失去再战之力,但其他人立即扑了过来。 “杀掉他!”陈图怒吼着,深怕手下傻乎乎的不知进攻,让敌人有恢复的时间。 激战中的士兵总会有一种天生的敏感,善于寻找战机,于是,陈图的命令还未说出口,已经有人向陆淮发起了抢攻。 “救……”陆刚说出一个字,一柄长茅已经刺到他跟前,于是他话也顾不说了,急忙往左侧一窜,躲了开去。 但是,他的身形向左,刚好把自己的身躯送到别人的手中。 “嗖~” 劲风扑面,刀光凛冽,陆淮清清楚楚的看到敌人的刀光,却无法再躲开。 “卜~” 刀砍瓜果一般的声音,陆淮的脑袋应声而碎,然后倒地身亡。 尸体倒在地上,不管与东越士兵还是与南越士兵并无多大的区别,如果要说区别,只有身上穿着的衣甲。 陆淮死亡之后,东越已经登上城墙的士兵很快全线败溃,他们大多被杀死,最后几个退无可退,只能绝望的从城墙上一跃而下。 城高十丈,跳下去与自杀无异,或者死得更惨烈列一些,从被守军砍掉脑袋变成了粉身碎骨。 “你阿母啊,又失败一次!”驺力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下令鸣金收兵。 陆淮一死,前线的士兵心肺俱丧,如果再战,只有徒费兵力而已,并无多少的效果。 “第一天!” 驺力默默的计算着时间,转身回营。 他不知道的是,他嫌弃十天时间很短,但在李敢看来,如果能用八天时间赶到汾水关,才算是给交战的双方一个惊喜。 当然,南越是惊喜,是东越则是惊吓。 正在李敢准备拔寨前行之时,一队人马拦住了他的去路。 第113章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闽越军?” 李敢看着对方的旗号,目光却看着一旁的居衍。 居衍从眼光中看到了不信任,甚至看到了淡淡的嘲讽。 自己身为王子,却对身前突然出现一支本国的军队一无所知,确实…… 很丢人。 居衍涨红了脸,丢下一句“我去看看到底是谁,”然后蹭蹭蹭的跑了出去。 闽越军营地,禄劝让二百名士兵把他严严实实的围在中间,几名将领也变身为护卫,紧紧跟随在他的身边。 一路走来,禄劝早已把希仲骂了千百遍,骂他的见死不救,骂他的落井下石。 不过,两人本是政敌,如果相互换一个位置,他禄劝也同样会跳出去踩上两脚。 骂完希仲之后,开始骂国王,骂他软弱无能,不把汉军挡在梅岭之外;骂他生了一个蠢笨的王子,引狼入室。 这时,士兵来报:“居衍殿下到。” “呵呵,来得正好!”禄劝冷冷的一笑。 落毛凤凰不如鸡,居衍身为一个背上了叛国罪,即将被处置的王子,比普通的庶民高不到那里去。 对,就算国王的诏书里并未判定居衍的罪名,但禄劝认为把汉军带进闽越境内,就是叛国罪。 “让他进来!”禄劝的声音很淡漠,内心却是止不住的兴奋澎湃。 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向他低头求饶,还有比这个更让人高兴的事情吗? “蹭蹭蹭!”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居衍直接冲了进来,然后……,直接一巴掌! 禄劝懵了。 一向以来,居衍给大家的感觉是软弱可欺,特别是在他变身***,前往南昌之后,已经成了闽越国贵族圈中的笑话。 你居衍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国家?有这样忍辱负重、舍身为国的吗? 有人信,有人不信,但这两者都有着一个很共同的认识,居衍的行为很丢人,闽越国应该以他为耻。 其实,这正是居衍身为大王子却一直未能登上太子之位的原因。 现在,这个娇柔做作、扭捏作态的人竟然敢打自己的耳光? “叭!” 在禄劝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居衍再次反抽一记。 “你! 我要杀了你!” 禄劝终于被打醒了,惊叫着后退半步,然后大声叫嚣:“来人,把他绑起来!” 几名士兵正想扑上,但居衍哈哈大笑,说道:“敢绑我?我诛你九族!” 这两巴掌打得太爽了! 去你阿母的为国尽忠,为父尽力啊,害我屈辱无比的活了这些年。 还是李军候说得对,做人就得张扬,就得活得精彩! 看不惯你就要打,看你不爽就要骂。 士兵被他的一骂,终于想起来了。 眼前之人是大王子啊,是自己不敢碰的存在,于是,他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废物!” 禄劝大骂了一句,突然抽出国王的旨意,大声念道:“现诏王子居衍,即刻返回都城!” 读完之后,再次勒令士兵拿人。 居衍冷冷的笑着,“诏书是让我回城,你却要绑我?把我当犯人吗?” 他这一说,让那些士兵更加的不知所措了,犹犹豫豫的,前进半步,后退一步。 禄劝被气个半死了。 在他认为,居衍这一次绝对是在劫难逃了,回到王都之后要么剥夺王子之位,要么会被打入冷宫,今后再无出头之日。 “都混一边去!” 禄劝上前几步,仿佛扫垃圾一般把士兵推开,准备亲自动手。 “你敢?”居衍失声惊呼,他想不到禄劝如此的大胆。 禄劝冷哼,“为何不敢?”说着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握住居衍的手臂。 居衍挣扎,但禄劝是武将出身,力气大,武功高,他的双手,就好象一双铁钳子一样。 居衍拼命挣扎着,心底一直往下沉。 这禄劝是嚣张惯了的,对待自己要么冷笑而去,要么视而不见,但是,至少还有个底线,别说动手,就算恶语相向也不敢。 今天呢? 喊打喊杀的,没有半点的畏惧。 因为自己打他的两巴掌?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吧。 因为诏书? 居衍被李敢鄙视,所以怒气冲冲的一进来就打人,根本没注意到禄劝刚才到底说了些什么,现在终于想起来了。 诏书! 居衍开始怕了,似乎明白禄劝为何如此的胆大包天了。 “你……真的敢动手?” 居衍的声音在颤抖。 其实,这一句是废话,因为在说话的同时,两名士兵已经一左一右的手持绳索,圈住他的脖子,再抹肩,捆臂,把他绑得结结实实。 “哈哈,让你打我~” 禄劝阴恻恻的笑着,然后一脚蹬在居衍的屁股上。 居衍被绑着,无法控制身体的平衡,被这一脚蹬跌在地上。 居衍受此大辱,不禁破口大骂:“禄劝,我必杀你!” 禄劝哈哈大笑,“杀我?你还有机会吗?” 他在笑着,心里却开始思索着是否需要趁机收拾居衍的性命。 要! 这是他的结论。 这一次,双方彻底撕破了脸皮,再无和穆相处的可能了。 居衍现在把汉军带进来,惹得朝中大臣一致的斥责,但国王的诏书说的是啥? 是诏回,并没有说具体的惩罚。 真的会把剥夺王子之位?贬为庶民? 别看禄劝气势汹汹的,其实心里也没底。 如果咸鱼翻身了呢? 他禄劝绝对是死路一条! 看着眼前居衍那恨不得吃人的目光,禄劝就知道不能放虎归山。 “大王子,”禄劝装模作样的叹了一口气,“好好的王子不当,又何必自寻死路呢?” 说完一挥手,让士兵把居衍拖下去。 他决定等到把汉军赶走之后,随便找一个悬崖峭壁把居衍丢下去,然后说汉军老羞成怒,杀死王子就行,反正死无对证。 对,把这个黑锅甩给汉军,一举两得,哈哈,我真的太聪明了! 眼见禄劝得意洋洋的样子,居衍的心一直往下沉。 说我自寻死路? 他是想对我下毒手吗? 居衍心胆俱裂,刚想叫救命,立即被一把烂草塞住了嘴巴;刚想要拼命,但士兵再次找来两根绳索。 这一次,不但是上肢了,双腿也被紧紧的绑了几重,全身上下动弹不得。 这一下,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居衍绝望了。 他知道,也许不久之后,自己会被扔下山崖,变成血肉模糊的一团,成为某个野兽的腹中之食。 他被士兵抬着双臂,往后边拖去,临走前,眼角的余光见到禄劝正往外走,那气势昂扬的样子,就象一名凯旋归来的将军。 “咦,他去哪?” 居衍愣神了一会,然后明白禄劝是要去找汉军。 既然国王要诏回自己,意味着反对汉军进入闽越,难道,禄劝此行的目的是处理此事? 劝退汉军?或者强硬驱离? 居衍回想着刚才进来之时,禄劝的手下全是刀枪出鞘的备战状态,立即明白禄劝的选择。 强行驱离? “哈哈哈~” 居衍疯狂的大笑,可惜嘴巴里塞满了烂草,只能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突然间,他的心里充满了期待。 第114章 铁血的闽越人 当闽越的军队出现并拦住去路的时候,李敢已经明白情况有所变化。 在进入梅岭之前,他已经向闽越国报备,但因为倚仗着有居衍开路,所以还未等到闽越国的回复,已经叩关而入。 “难道,闽越国想要把我们拒之门外?” 李敢正在思索着,亲兵来报:闽越国将军禄劝前来求见。 呵呵,真的来了。 李敢一听回来的不是居衍而是什么将军,立即知道自己猜对了。 “让他呆着。” 李敢淡淡的回答了一句,然后开始擦拭着自己的弓箭。 他是神箭手,但这段时间身处南方,遇到的战斗大多是高山密林里,这影响了弓箭的威力。 但是,如果说他的近战值是100分,射术绝对超过150分。 射术才是他真正克敌制胜、保存性命的最大本钱。 不过,自从他受到多次刺杀之后,就把它当作秘密武器,不轻易暴露在别人的面前。 不出则已,一出必杀! 他要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要让那些明的、暗的阴谋者在以为即将得手之时,才发现拦在面前的还有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 李敢好整以暇,兵营外的禄劝已经是暴跳如雷。 被拒之门外? 禄劝在闽越国位高权重,除了王宫重地,很多的地方都是直接往里闯,连报门而入的规矩都用不着。 现在呢,竟然被两名汉人的士兵拨刀相向。 “你们敢不让我进去?”禄劝阴恻恻的笑着,“我脚下可是闽越国的土地,想去那里,还需要你们这些外人同意?” “我是外人?”一个慢悠悠的的声音,“这里是闽越国,又何尝不是汉国的领土?我一个堂堂的汉国军候,竟然成了外人?” 来者正是李敢,而且一上来就是声先夺人,用大道理把禄劝压得死死的。 “你~” 禄劝想要反驳,但一时间,竟然找不到说辞。 确实,汉国作为宗主国,别说闽越,就算东越、南越等国,名誉上统统属于它的国土。 但是,这三个国家对于汉国一直是敬畏有加,它们不让汉国在辖区内驻兵,不用征税及征兵,有的只是一年一度的进贡和朝拜。 它们一心要当国内之国,有困难时找汉国,心里却惧怕汉国夺其王位,灭其军队,掠其臣民,割其土地,把王国变成汉国的某一个郡。 所以,在这些王国之内,只有在正式的官方场合里才称自己是汉人;真实的情况是,王国内的每一个臣民都对“汉人”这一称呼有着极为抗拒的心态。 就象现在,禄劝斥责汉军为外人,是非常的顺溜。 但是,李敢与他较真了,直接反问:这里是不是大汉国土? 说不是? 这是禄劝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说是? 眼前的汉军就不是外人了,自己的人军在自己的国土之内,名正言顺。 如此一来,用什么借口把汉军赶走?自己的任务如何完成? 禄劝呆滞了,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 “怎么,想明白了吧,那么,把居衍殿下给我送回来。”李敢淡淡的说了一句,然后转头往回走。 这些小王国啊,总是自以为是,不在他们的脸上抽几巴掌,时间久了,尾巴都翘上天了。 “居衍?”禄劝打了个激灵。 他真的醒了,但不是被李敢的巴掌打醒的,而是听到“居衍”这名字,把他吓醒了。 居衍是谁啊?他是大王子,随时可能登上太子之位,甚至接任国王。 居衍现在何处? 被他禄劝绑个结实,此刻正丢在囚房里,只要到了晚上就会扔下悬崖,尸骨无存。 反正,双方已经结下死仇了,完全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突然,禄劝开始后悔当时的反应太剧烈了。 不就是被打两巴掌吗?用得着喊打喊杀的?人家可是王子啊,就算自己是朝中老臣,也算是王室的仆从。 说到底,还是因为一心想着居衍要倒霉了,是一只人人可欺负的落水狗。 现在,汉军要回居衍? 一旦让他回来,重见天日,重掌权柄,他禄劝还有活命的机会吧? 你死我活啊! 禄劝轻叹了一口气,取出国王的诏书,说道:“我奉国王之命,请汉军立即离开。” “立即离开?”李敢的眼睛一转,突然笑道:“我刚才已经准备离开,正是你带人挡住我的去路。” 确实,他跨过闽越,进入东越境内,也算是离开,但禄劝的来意是什么? 是不要让东越误会闽越与汉国勾结,是怕东越以后一怒之后,再燃烽火。 现在的闽越仅占两城之地,再也经不过折腾了。 “不行,”禄劝用力的摇头,“你们不能再深入,还请原路返回!” “原路返回?”李敢呵呵的笑了,“大汉军队,一往无前,还没听说过因谁的一言而后退半步。 这位将军好大威风,难道你想让我成为千万汉国人的笑话吗?” “不能退?” “绝对不能!”李敢的回复斩钉截铁。 禄劝到底也是军人,虽然养尊处优惯了,但少许的热血还是有的。 “不能?”禄劝冷笑,“好大的口气,也不知道你倚仗的是什么!” 李敢的胸膛一挺,大声说道:“将士们,告诉他,倚仗的是什么!” “锵!” 二百名汉军突然刀枪出鞘,齐声怒吼:“杀!” 声音如雷,震动九天。 禄劝被这突然而来的杀气所震慑,不由倒退一步,但随则就是满胸的怒火。 自己竟然被吓退了? 想当年,就算面对东瓯国的刀锋剑雨也是眼睛也不眨一下,最终成就自己在闽越国里的赫赫威名。 现在呢? 竟然被汉国的二百人吓退? 还是在自己的国土之内,在众目睽睽之下? 耻辱! 禄劝感觉到了深深的耻辱,他的血气上冲,脸色涨得通红,整个脑袋晕乎乎的,完全失去了理智。 “该死,你们都该死!” 他疯狂的吼叫着,“锵”的一下拨出了长剑,高呼“士兵们,杀!跟我杀了这些汉狗!” 然后挥剑冲向李敢。 闽越国的士兵们微微一愣,不过早知这次任务是驱赶汉军,至于为何会突然变成了战斗与杀戮,他们也弄不懂,当然,也不需要懂,只要知道听从命令就行。 “杀!” 闽越国的士兵嚎叫着,朝着汉军飞扑过去。 “咦?”李敢霍然转身。 确实,他深感意外。 原本以为闽越国被汉国欺压,被东越侵蚀,整个国家里的人只会委屈求生,苟延残喘。 想不到眼前这个人,竟然还残留着一腔热血。 禄劝绝对想不到自己的一时冲动,被别人视为铁血,当然,他现在也没想那么多,想的只是把眼前的汉国人杀死,杀光! 第115章 碾压式的优势 闽越人的突然发难,让汉军大感惊讶,不过,他们也不是吃素的。 首先反应过来的是张义,他作为亲兵,一直忠心耿耿的守护在李敢的身边。 养同也没落后多少,身形飘忽之间,已闪现到禄劝的左侧,与张义形成一左一右的夹击。 “刷~” 刀剑的破空之声。 这禄劝是真的勇猛,“当当”两下,把两人挡开,身形不停的向李敢扑去。 这时,杨哲也反应过来了。 作为队率,他带领着五十人,占据着李敢全部兵力的四分之一,其重要性可想而知,虽然屈居于李敢之下,心情有点不爽,但职责方面一点也不敢疏忽。 “跟我上!” 杨哲长剑直指,率先向闽越军冲了过去。 双方都是二百的兵力,正是兵对兵,将对将,比拼的就是质量,很快,两者的差距就显露出来了。 闽越军用的还是青铜兵器,手执的盾牌大多是藤条和木板为材料,相比之下,汉军就幸福多了。 左手是盾牌,这些盾牌镶嵌着少量的金属,就算闽越兵的刀剑砍在上面,也只是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 右手是铁剑钢刀,挥舞之间只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这是闽越兵的兵刃在豁裂,有的更是直接断成两段,跌在地上。 李敢摇头轻叹。 在远征大匈奴之时,霍去病带着几千士兵就能在匈奴的心腹之地上横行霸道,凭的不但是战术,还有比匈奴人更快、耐力更快的马。 这些马是用粟子长期喂养的,比吃草料的马速度快,耐力强。 除此之外,霍去病以一敌十、所向披靡的原因,正是士兵们手中的兵器。 精铁所造,削铁如泥。 其实应该说是削铜如泥,因为除了汉国,周边各国的铸造技术还停留在铜制武器的阶段。 汉军打仗有一个习惯,叫永远不会留下一位同伴,不管受伤甚至尸体,统统会带回来安葬在汉国的土地上。 这是一个让士兵们为之感动的口号,其实也是避免先进的兵器及铠甲落入敌人的手中。 反正,汉国用各种手段,牢牢把握着技术上的优势,每当战斗,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完全是一种碾压。 就象眼前的这场战斗,不到一刻钟,“乒乒乓乓”的乱响之后,地上一片断刀断枪,当然,还有不少的断肢和尸体。 闽越军双手空空,茫然而立。 这个仗还怎么打! 李敢终于明白,班超三十六骑征服西域五十国,是一点也不夸张。 禄劝的心都凉了。 他是雄心勃勃而来的,在他的心目之中,就算汉军强大,至多与东越军不相上下,闽越军在人数对等之下,就算输,也会坚持到援兵的到来。 他倚仗的是,这里是闽越国的地盘。 但绝对不会想到,汉国的军队已经强大到如此的地步。 一触即溃! 败了,惨败。 禄劝的脸色惨白,对面这样的情况,最好的选择就是认输,但是,认输有用吗? 同样会死。 因为他今天得罪的人,除了眼前的汉军,还有居衍。 一步错,步步错啊。 一念之差,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没办法了,拼命吧! “刷~”左侧传来轻细的破空之声。 田甸考虑到养同喜欢暗中行动,所以把他的短剑进行了特别处理,黑黝黝的暗淡无光,但它坚硬而锐利,吹毛立断,论质量,比起雷被的百炼神剑一点也不多让。 禄劝很是焦急。 他的士兵变成了手无寸铁的俘虏,最后希望就在自己的身上,就看能否抓住眼前的这位汉军首领。 “锵!” 禄劝手中长剑一横,用剑脊挡住了养同的剑尖,同时斜向移动,身形继续向前。 但是,这边有张义,一剑急斩,禄劝只能用剑架开。 张义的剑是汉军的普通制式,但也比禄劝的兵器好上不少。 “叮”禄劝的长剑应声而断,但他也趁此机会,扑到了李敢的身前。 “呵呵,来得好!”李敢淡然一笑。 从禄劝的突然发难开始,李敢一直站在原地,他是为了稳定军心,也是因为他看不起禄劝的武功。 不错,禄劝是勇猛,或者是闽越国是一把好手。 但李敢从三岁开始,不管寒冬酷暑,天天打练筋骨,学的是李家祖传秘技,就算在汉国之内,也算是有数的高手。 他在大漠之中出生入死,最近更是受到无数的追杀,种种经历,让他不敢有半点松懈,他的武功每时每刻在进步,每天都有新的感悟。 可以说,就算郭解此时到来,不打上一百几十回合,也休想伤到李敢一根毫毛。 这个禄劝?根本不够看。 “死啊!” 禄劝怒吼着,双手握住剑柄,尽力前伸,整个身形如一枝离弦之箭,直扑李敢。 “白费力气。”李敢摇头,嗤之以鼻。 他不闪不避,右掌微曲,顺着剑势往前一伸,正好抓在禄劝的手腕,然后用力一扯。 禄劝正急速向前,这一扯,让他失去了重心,他惊恐之下,想要尽力稳住身形,但迎面而来的,还有李敢的右脚。 “噌!” 这一脚,双方的力度直接撞击在一起,中的又是禄劝的胸部,一瞬间,他如受重击,惨叫一声,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软软的,再也支撑不住身体,“卜通”一下,仰天倒在地上。 只见他口鼻一张一合的,不停的喷涌着鲜血,双眼翻白,人早已昏迷不醒。 一招制胜,干净利落! “李敢的武功如此高强?”杨哲在远处看得清澈,不由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在长安城时,两人也曾切磋过武功,杨哲输了,但只差半筹而已,但李敢刚才出手,雷霆一击,快如闪电,只怕不到宗师级别,也差之不远了吧。 “宗师?不会吧?”杨哲轻轻摇头,“比起那个人,还差上一点点。” 此时,已经有士兵跑过来把禄劝绑得结结实实,而其他的闽越士兵早已失去斗志,跪地投降。 很快,有人扶着居衍走过来了。 此刻的他,脸上青紫一片,也不知是被谁打的;也许因被烂草塞得太久,嘴巴还是歪的,不停的流出口水;身上一条条暗红色的痕迹,有些是被绑住的绳子勒的,有些是被鞭打的伤痕。 狼狈不堪,再没有半点王子的高贵形象。 “多谢李军候!” 居衍躬身行了一礼,然后“铮”的拨出长剑,走到了禄劝的身边。 他要手刃仇人! 第116章 狐假虎威 “哈哈,禄劝啊,你也有今日!” 居衍狂笑着,狠狠的在禄劝身上踹上两脚,见到他一动不动的,昏迷不醒。 “呵呵,那能如此便宜了你?” 见不到禄劝的恐惧,听不到他的惨叫,居衍感觉不过瘾,于是到旁边取了一盘水,“喇啦”一下倒在禄劝的身上。 “咳~” 禄劝刚把灌在口中的水吐出来,肚子上立即被重重的踩上一脚。 “谁~” 禄劝想要怒吼,头部被伸过来的脚踩住,再也说不出下一个字。 居衍哈哈大笑,“这报应还真是快!”一边说着话,一边脚掌用力把禄劝的头脸往地上蹬。 禄劝“唔唔”的惨叫着,拼命挣扎。 他的武功比居衍高得多,但身上的伤势过重,十成力气用不上一成,想要挣脱,根本不可能。 居衍短时间内从地狱深渊升上到天堂,此刻看到仇人在自己的脚下挣扎,心中痛快无比。 禄劝的心情肯定很绝望吧,是否与自己刚才的一样?惊恐,无助,心灰若死,这些统统一样吧? 居衍想着想着,慢慢的感觉索然无味,报仇罢了,这禄劝虽然可恶,但何尝不是可悲之人? 都是一群被困在闽越国的井底之蛙啊,看不到外边的世界,不知此时汉国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汉国,而是一只手指就能把闽越国捻碎的庞然大物。 可怜的是,闽越国的君臣们还在狂妄自大,自以为是。 居衍心中想着,再没有半点大仇得报的快感,而是感觉到浓浓的悲哀。 “死吧。”居衍淡淡的说着,手中宝剑往前一递,就要刺入禄劝的胸膛。 “住手。” 李敢的声音很轻,但居衍的身体一震,手中之剑再也刺不下去。 “军候。” 居衍抬头,目光之中带着疑惑。 “这人还有用。”李敢不多作解释,而是指着跪在地上的闽越士兵,问道:“借你一什士兵,可有信心把他们收编成你的部下?” “我的?”居衍的心神一震,急忙答道:“有,当然有!” 他当然兴奋。 禄劝挑起事端被汉军打败,闽越国投降的士兵便成了汉国的俘虏,是生是死,完全在李敢的一念之间。 所以,李敢此言,相当于把自己的财产转赠他人。 居衍身为闽越国的大王子,却一直无法登上太子之位。 当他自甘屈辱化身***去讨好刘文之时,那些大臣们不说他是献身于王国,而是说他自甘坠落,丢尽了闽越国的脸面。 于是,大臣们千方百计去阻止他登上太子之位。 最让他伤心的是,他的父王竟然也不替他稍作解释。 “不让我当太子?只有自己去争取了。” 居衍早已有着这念头,但他手中无兵,身上无财,在国内亦无支持他的势力。 现在,他终于有了第一支属于自己的力量,而这力量,却是眼前这汉国的军候赠送的。 “李敢~” 居衍嘴嚼一般轻轻的重复着这名字,目光情不自禁的瞟向那道高大英俊的身影。 居衍当了一段时间的**,虽然是被逼的,但时间长了,人的情性会渐渐的产生变化。 李敢英俊潇洒,威武不群,别说女人,不少男人也为他倾倒。 霍去病常常笑说,如果李敢在对敌之时身穿彩衣,跳上一曲天魔舞,绝对是一人可抵千军,敌人将会弃械投降。 这虽然是一句笑话,但其中可知李敢的俊美。 突然间,居衍陷入了迷茫之中,他似乎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似乎来到了一个安全的港湾。 “李敢~” 居衍发出了声轻笑,在他心是,已经深深的刻上了一个名字。 李勇带着一什士兵,忙碌了两天,总算帮着居衍把闽越的残兵整编完毕。 十百二十人。 居衍是根红苗正的闽越国大王子,这些残兵跟在他的属下,一点也不抵触,而且还心存感激。 因为,比起成为汉人的奴隶,能当居衍的士兵,幸福太多了。 第三天,李敢决定继续前进。 原本他的计划是八天之内到达目的地,现在呢,浪费了三天,也不知东越与南越之间的战斗如何了,如果东越已经突破汾水关,再想让东越人退回原地将会非常困难。 这是回归大汉的第一次任务,他不想失败。 “希望南越能多支持几天。” 李敢心中着急,开始催促队伍,加快速度。 汾水关上,陈图死死的盯着关下的东越兵,双眼通红。 五天。 东越人日夜不停地进攻,他们甚至不管士兵在夜间的视力减退,不要命一般的往上冲。 陈图杀红了眼,他的士兵已经死伤了三份一,现在关内,人心浮动,畏战之声四起。 他已五天五夜死守在关上城墙,唯恐稍一疏忽,会有士兵弃关而逃,让东越人攻破关隘。 “杀! 随我来!” 陈图身先士卒,向一个刚被东越人攻破的缺口冲了过去。 “刷~” 剑光闪耀,每一闪都是一颗人头落地。 “呼~” 长茅呼啸,每一道黑色掠过,都会有一人被贯穿胸腹。 “再上来十个人!”陈图怒吼着,但这一瞬间,一道剑光涌现,在他的背部割开了一道伤口。 “快来!” 陈图强忍剧痛,反手一剑把敌人砍死,然后继续冲向下一个敌人。 “我不能倒!” 陈图咬紧牙关,苦苦支撑,因为他知道,一旦倒下,将是关破人亡之日。 关隘之下,驺力是同样的焦急。 汾水关太牢固了,守关之人意志坚实,不管自己的恐吓利诱,统统不为所动。 昼夜不停的强攻,关上损失二千人,关下的东越兵死得更多,五天时间,他带来的五千士兵已经死伤二千五。 一般的战斗,当战损超过三成时,就会军心浮动,现在双方的死伤已经远超这数量,就看谁能咬牙更能坚持到最后。 “援兵~” 驺力转身回望,只见一道道茫茫的山脊与峡谷。 “只能依靠自己了。” 驺力苦笑,再次挥手让身后的士兵冲上去。 “他阿母的汾水关啊!希望,这一次能成功突破了吧。” 驺力诅咒着,怀着半点的希望。 但是,在他内心里却明白这一批往前冲的士兵,最终也逃不去有去无回的命运。 拿下汾水关,整个潮汕地区将象个脱*光衣服的女子,任由东越予施予求。 东越国的版图将会扩张,实力变得强大,唯有如此,才有抵御汉国的本钱。 “该死的汉国啊!” 驺力骂的不但是汉国的行事作风,还有距离所说了十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 他知道,五天之后,汉军将要来临。 第117章 扶持一个势力 漳平城,横跨在两座山峰之间,城下是一道巨大的闸门,闸门的两旁是几根巨大的铜索,牢牢控制着江流上交通。 它正处于九龙溪至九龙河之间的重要节点上,是闽越与南越之间的一座重要关隘。 它的功能是预防南越国逆汾水而上,进攻闽越国的腹地。 此刻,被驺力所诅咒的汉军,正在急速的行军之中。 “军候,前方就是九龙溪。” 居衍热情的当起了向导,并借此机会,按压下“砰砰”的心跳,挨近李敢半步。 李敢没有发现居衍的异常,问道:“九龙溪?距离漳平城还有多远。” “十里。” “嗯,再问你一次,真的有把握让边幸打开城门,放我们过去?” “有。” “那行,你把李勇也带上,小心行事。” “是!” 居衍昂首挺胸的走了,剩下李敢仃立在小溪之前,想入非非。 现在身处九龙溪畔,有一条水路直达汾水关,就是由九龙溪到九龙河,然后直入汾水,这一路顺流而下,快捷无比。 但这条路并不是想走就走,如何通过漳平城就是一个难题 之前李敢还希望能凭居衍的王子身份叩关而过,但发生禄劝的事情之后,李敢开始犹豫是否应该绕道而行了。 他是怕漳平城的城守不买居衍的面子了…… 其实,别看居衍走时自信满满,此时他心里同样彷徨不定的想着:“边幸会不会买我的面子?” 边幸就是守卫漳平城的将军,是国王居股最信任的人之一,平时对居衍倒是友善,但要打开城门让汉军通过…… 这种事关大局的原则性问题,他会让步吗? “六成把握总有吧?”居衍不确定的反问自己,过了半晌,突然咬了咬牙,狠狠的说道:“不,至少有七成。” 这多出来的一成,是因为他决定在必要时动用一张暗牌。 “为了军候……为了军候的信任,我豁出去了!” 他决定,绝不辜负李敢的信任,要好好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其实,李敢把这一百多名俘虏交给居衍,是有着很多考量的。 首先,这里是闽越国的腹地,就算汉军再是强悍,也不可能带着这一百多人大摇大摆的离开。 李敢的兵力二百,或者可以击退一千的闽越军,但来的是二千呢?或者更多呢? 李敢可不认为他有霸王项羽之能,对面闽越的举国之兵,还安然离去。 把俘虏交给居衍意义就不同了,变成了闽越的家务事。 当然,李敢在其中有着更深远的布局——帮助居衍,在闽越国之内扶持一股亲近自己,亲近汉国的势力。 说起来也奇怪,刘彻对南越国有着众多的布局,包括让南越国的王子进入长安城当质子,例如赵婴齐,现在都当上国王了,甚至王后,太子都与汉国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 对最高层实行渗透。 是因为南越国太强大,所以刘彻对它足够的重视吗? 不止刘彻,应该说汉国的历代皇帝都有意对它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压。 例如,汉高祖刘邦,不承认南海、桂林、象郡三郡为南越国所有,反而分封给长沙王吴芮,引致两者战乱不休。 这是一招非常高明的打压。 再如,吕后监国之时,停止与南越国贸易关系,从而在经济上给予重创。 这是另一种打压。 再加上近年来,赵婴齐的软弱无能,让南越国的国力更加的衰退。 衰弱到被东越国欺凌的地步了。 把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更兼有先进的远洋贸易的南越国拖跨,最终虚弱不堪,可以说,汉国策略是非常成功的。 但让李敢不解的是,为何汉国对闽越与东越没有类似布局? 是认为这两国不堪一击,不屑于浪费太多的心思吗? 或者是这两国的高层不甘受制于人,拒绝听从汉国的安排?还是这两国的国王放荡不羁,把汉国派遣过来的人手统统赶走,甚至清除? 李敢弄不清楚到底是那一个原因,但现在有一个绝佳的布局机会,他不会白白浪费。 “希望能成功吧。” 李敢吁了一口长气。 成功,能大大缩短行军时间,借此打乱东越人的战略部署,此除之外,他打心底里希望居衍能活着回来。 这可是播散在闽越国的星星之火啊,希望它继续发展壮大,直到发挥作用的那一天。 到时候,他在镡封县有黑盯山,在犍为郡有坡前村,有闽越国有居衍,这三个基地相互呼应,绝对可以一鸣惊人。 现在的坡前村,已经不是刚被人拐子屠村时的惨状了。 阿龙在得到李敢传授的养殖蜜蜂之法后,趁着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在后山上大规模投放蜂箱,短短几天,诱捕到十几群蜜蜂前来安家扎寨。 这些都是坡前村今后发财致富的本钱。 可乐城里赌坊还在正常营业,金竹大公主也没有因为李敢的离开而剥夺他的份额,所以,李敢当起了甩手掌柜,每天所赚的可不少。 这些钱,一半被李敢用来投入坡前村的建设当中。 花费最多的是用来购买奴隶。 可乐城是几个国家的边境贸易集散地,除了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和特产,还有一个庞大的奴隶市场。 每当夜郎国攻占滇国,或者滇国入侵乘象国等等,都会带来大量的战俘或耕佣,这些人经过官方登记造册之后,当作一种商品来出售。 所以,现在的坡前村,除了阿龙带领的二十多名山贼和二十几名孤儿,还增加了一百多名身体强壮的奴隶,他们平时拓荒耕种,闲暇时则做一些简单的操练,至少让他们有足够的自保之力。 让李敢想不通的地方是,为何金竹还保留自己在赌坊里的份额? 是因为赌坊需要汉阳兵营的庇护吗?还是金竹吃水不忘挖井人,不想抹煞自己在建设赌坊时的功劳? 不管那一条,李敢都在其中得到了天大的好处,这让他心里对金竹的感激与内疚更增加了几分。 “也不知她现在的情况,只怕过得很艰难吧?”李敢轻轻的叹息着。 对于夜郎国的政权之争,如果按照历史的轨迹,金竹肯定是其中的一个失败者,现在,虽然自己的出现而让她有了雄厚的财力,但还是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被动的局面。 她的两个对手,三皇子金星兵多粮广;而多同有犍为郡,可说是财源滚滚,反正两个对手都不是易与之辈。 处境艰难,已经是李敢最乐观的估计。 在李敢担心金竹的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金竹正在与别人争论着,其中的话题就有李敢。 第118章 一条很好的退路 夜郎皇宫,皇帝金鹰盘膝坐在软榻之上,后背垫着一个高高的软枕。 争强好胜了一辈子的他,实在不想以这种形态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但是,他实在支撑不住了。 “咳~”皇帝捂着嘴,发出一声轻咳,然后说道:“星儿,你先说一下滇国的情况。” “是,父皇。”金星一挺胸膛,大声说道:“滇国内乱,两位王子之间的战斗还在继续,他们在晋宁城下相持了一个十几月,死伤的士兵数以千计,现在的滇国,哀鸿遍野,人心浮动。” “呵呵,”皇帝欢愉的轻笑几下,“内乱啊,也不知他们争个什么,到了最后,就算争到了王位,只怕也坐不了多久。” “父皇高见。”金星恭维了一句,“反正他这一乱,让越部和苗部都捡到了不少的便宜。” “越部……哼!禹弘就喜欢捡点小便宜。”金鹰似乎对越部大王很是不满的样子。 金星心里想着:越部这一次趁机抢到了两个县的地盘,这便宜一点也不小了。 不过他只是心里想着,不敢出声反驳。 “父皇,”金竹柔声安慰道:“越部属于我夜郎的一员,它捡到便宜,同样是一件好事。” “越部强大是好事?”金星反唇相讥,“皇姐你说反了吧,它越强大,会更加的离心离德,更加不听从调遣,对皇廷绝对是坏事。” “星儿说得对,”皇帝点了点头,“越部对朝廷一直是阳奉阴违,而且,袭击竹儿的事情还未了结呢。” 听到这里,金星迷惑了,问道:“既然已经确认是亡波袭击皇姐,我们何时动手?” “何时?”皇帝思索了一会,并不直接回答,而是抬头看着最宠爱的女儿,问道:“竹儿,镡封县的情况怎样?” “父皇,镡封县兵营以及两部邑兵在进入滇国之后,攻占律高城,掠夺附近的所有村庄,然后收兵回国。” “嗯,他们兵力不足,只抢不守。”皇帝点了点头,“那李敢还真算有勇有谋之人。” 金星插口说道:“有勇有谋,对于我夜郎来说并不是好事。” 金竹立即反驳:“不是好事,也不是坏事,至少他从未做出任何一件有害于夜郎的事情。” “是于你无害!”金星怒了,“把我好不容易才争取过来的一百多人全杀掉,你还帮他说话?” “这事你还敢再提?”金竹怒目圆瞪,大声责骂,“在我的邑兵里安排人手,到底有何居心?” “我……” 金星的气势一颓,这事他真的理亏了。 一见两个儿女又是吵起来了,皇帝不由摇头轻叹:“你们是亲姐弟啊,就不能和睦相处吗?” 金竹与金星,同胎所生,一文一武,一个长于内政,一个长于军事,如果普通人家养育到这样的两个孩子,肯定会感谢万灵神的恩赐。 但生在皇家…… 在争夺那唯一的位置时,变成了一山难容二虎。 “父皇,我也不想吵,”金星犹自不服,“但这李敢太可恶了,如果不是他的破坏,我早已占据镡封兵营,而这一次,更是趁机挥兵西进,占领律高县这一大片地区。” 金竹也在据理力争,“但是,苗部也会因此而撕破脸面!” 确实,按照金星的布局,这一次趁机拿下律高城之后,立即增兵防御,那大片的土地有很大可能被夜郎皇廷收入囊中。 但是,皇廷的兵马要进入律高城,必须要经过苗部的领地。 到时,苗部会是怎样的反应? 同意? 绝对不会!他们担心皇廷假道灭虢,担心被顺势收入囊中的不但是律高,还有它苗部。 “你们说的都对,”皇帝叹息着,“错的是我国的体制,从一开始便局限了自己的向外扩张。 夜郎国的结构松散,更多是以会盟的形式,四个部族之中成为国中之国,各有政权,各有军队。 以苗部为例,就拥有五千的精兵,还有二十多万凶猛强悍的平民。 各个部族有着不同的诉求和利益,所以,日常的事务可以协商解决,但当外敌入侵之时,大家打起了各自的小算盘,做不到一致对外。 而想要扩张就更困难了。 夜郎皇廷的主体是鳖部夜郎,它的西面被苗部、越部和彝部严严实实的挡住了扩张的路线。 东面东越国,南面是南越国,别说高山险阻易守难攻,能不能打得过人家还是另说。 至于北面…… 那是庞然大物一般的汉国,想要扩张?那是自寻死路。 夜郎国仿佛一头被困在牢笼之中的猛虎,拼命挣扎拼命撕咬,最终还是成为别人观赏的动物,甚至有朝一日会成为别人的腹中之食。 皇帝越想越是心灰意懒,脸上的倦容更增添了几分,于是挥手说道:“今天到这吧,明日再议。” “是,”金星告退,转身离开。 金竹却是一脸的担心,走过去帮父亲拉扯了一下被子,才躬身告辞。 在她走出门口的一瞬间,身后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叹息,“抓紧李敢吧,也许是一条很好的退路。” 同一时间,已经成为苗王的旺多也在失声惊呼:“什么?李敢是你选定的退路?” “不是我选的,是祖上的签语。”大宗正慎重的回答着,缓缓打开手上拿着的羊皮卷。 这羊皮卷颜色深黄,但完整无缺,上边密布古朴的花纹,旺多定神一看,只见上来赫然写着几个字:破千年规矩者,必是救苗族之人! 这……这明显说的就是李敢啊。 只有李敢能把枫叶水和山泉水分开,让亚朵成为苗族千百年来第一位离异的女子。 旺多又是无语,又是不忿,自己才是苗部之王啊,救苗族需要别人来做? 这不是显得自己很窝囊吗? “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大宗正有着一点小得意,“第一次见到那小子,就知道不是平常人。” 旺多白了他一眼,闷声的说道:“人家都跑走高飞了,去当汉国的官,还能救苗部?还会回来救苗部?” 大宗正一点也不急,慢悠悠的接过女仆递过来的铜杯,轻轻的呷了一口,才笑着说道:“这是我家乖乖女送来的酒,嗯,神酒啊,要不要试试?” 旺多被气得直翻白眼,心想:用得着处处向我摆显么?亚朵是乖乖女?等你见到她手执皮鞭横行霸道的样子再说这句话。 旺多越想越生气,再无心情胡扯了,立即回到正题,“我们要不要派人去把李敢找回来?” “不用,”大宗正笑着摇头,“只要亚朵在这,他就跑不了。” 原来你家的乖乖女是鱼饵! 旺多鄙视了一下,心情好上了一些,问道:“直接说吧,我能帮上些什么?” 第119章 堵住居衍的嘴 “还要什么?” 大宗正扯了一下颌下的须鬓,一时之间,倒是想不到用什么来讨亚朵的欢心。 镡封县已经送出,任由她折腾去了,难道还能再多送她一个县? 这句话说出来会让旺多跳脚骂人的。 那么,只有送钱和人了。 大宗正突然眼光一亮,笑着说道:“李敢不是汉人吗?我们就把一些汉人送到镡封县,让他回来时,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汉人?汉奴?行,过几天我找人送一批过去。”这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旺多当即点头答应。 官府的费税太高,不少人迫于无奈只能跑到荒山野岭去找生活,这些人被称之为野人。 这些野人一经被捉,将会归于捕捉者所有,或者从军,被送到最前线去当敢死队;或者送到奴隶市场去卖钱。 汉国之内,以匈奴人奴隶最多,他们养马,耕种;夜郎、滇国人奴隶集中在蜀中这一带,主要从事采矿等繁重的劳作。 同样的,夜郎国之内也有不少汉人的奴隶。 所以找一百几十人送到镡封去,一点也不难。 几天之后,亚朵收到这份意外的礼物,二话不说全送到了最需要的地方去。 镡封县兵营现在是满编状态,亚朵的邑兵可以就地补充,金竹的邑兵在律高城之战中损失了一半,不过它的补充与亚朵无关。 所以,这一百多名汉人奴隶最终去了黑盯山。 黑盯山的发展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从开始的一百多人,到现在七百多,足足扩大了七倍,前前后后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 “终于不是只有我一个汉人了。”雷被呵呵的乐着。 这些汉奴的到来,也给他打开了一个思路——人口不足可以去买啊。 黑盯山的某个秘密山洞里,堆放着大量从律高城里抢夺而来的财物,按每名奴隶五万钱计算,这些财物足够买回来二千人。 “先来个五百人,呵呵,等小郎回来时,一定很意外吧。” 雷被开心的笑着,让寄柔去秘密操办这事。 被他挂念着的李敢,此刻正如热窝上的蚂蚁,坐立不安,因为居衍已经出发了一天时间,却杳无音信。 “难道遭遇了不测?” 李敢连忙摇头,似乎要摆脱这不祥的念头。 李敢开始后悔让李勇跟着一起去了。 当时一心想要保护居衍的安全,想着为李勇争取一个立功的机会,现在反而担心把他陷在漳平城里。 那可是自己的堂兄啊。 “居衍至少是个王子,闽越人不会杀他吧,最多是软禁送回建宁城。”李敢自我安慰着,搓着双手,尽量按捺着内心里的不安。 漳平城里,居衍同样是焦急异常。 但他的处境与李敢的想象完全不同,没有半点的凶险,而是身处一片温柔乡之中。 酒香四溢,肉色生香。 边幸正在大摆酒席,让手下众将一起参加。 杯中是好酒,大厅中央是十几名身穿单薄纱衣的美丽女子,她们娇吟轻唱,轻歌曼舞,还不时走到居衍的身边,给他喂酒调情。 要多热情就有多热情,要多绮丽有多绮丽。 “大王子,难得你到漳平城来一趟,小将必须要把你招待好对吧,喜欢那个女子?或者,让她们今晚一起陪着你?” 边幸豪气万丈的说着话,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别看他把话说得漂亮,其实没有一句涉及正事。 “怎么办?”居衍心急如焚。 这顿酒,已经喝了整整一个下午,他早已看出边幸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了是敷衍自己。 他多次要求打开城门,让汉军越城而过,但每次才说出几个字,就被边幸用其他的话题打断。 “只好豁出去了!”居衍一咬牙,猛然推开正依偎在他身边的女子,从坐位上位了起来,大声说道:“边幸将军,我……” “我”字刚说出口,立即被他身边的女子缠在身上,然后用柔软的嘴唇把下边的说话堵了回去。 “好!”边幸哈哈大笑,“看来此女子对王子用情极深啊,来来,大家都过去敬上一杯!” 他的手下听到指令,立即嘻嘻哈哈端着酒杯,想要按照刚才的样子上前给居衍灌酒。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居衍已经失去了耐性,用力把象八爪鱼一样缠在身上的女子推开,大声说道:“边幸将军,请给一个确切的答复!” 这一声铿锵有力,让全场为之一静。 边幸的脸色变幻不定,过了半晌,才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气,叹息着说道:“大王子,你明明知道答案,又何必苦苦相逼呢?只会让事情没有回旋的余地。” “你的意思是不让?”居衍双目直视,脸色黑漆漆的,非常的难看。 他在李敢的面前可是打了包票的,现在灰溜溜的回去,让他情何以堪。 “我身为守将,只听大王的命令,还请大王子原谅。” 居衍的神色一厉,怒声喝道:“如果今天我一定要打开城门呢?谁敢拦阻?” 把话说到这份上,边幸也不客气了,冷笑着说道:“我就敢拦!” “你?”居衍“刷”的拨出宝剑,“锵”的一声直指前方,大声说道:“休怪我不客气。” 边幸的脸色难看,又是恼怒,又是为难。 如果是其他人,早已被他砍成肉酱了,但这人是居衍啊。 这时,副将葛多军走了过来,笑嘻嘻的打着圆场,“大王子,将军,大家都是自己人,何必为汉军的事情而伤了和气呢?” 这副将不到三十岁,脸色发红,皮肤黑油油的,看来是常常巡视军营而被阳光暴晒。 “我也不想伤和气,”居衍的颈脖一挺,大声说道:“只要把城门打开,大家又是自己人。” 葛多军轻轻叹息,“怎么说,也用不着刀剑相向,来,请把剑先放下,对,把它给我。” 一边说着话,一边伸手去接居衍的长剑。 居衍犹豫了一下,也许是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僵,缓缓的放开握剑的手。 “这就对了。” 葛多军称赞了一句,持剑走到边幸的身边,笑着说道:“王子殿下你说说看,为何要给汉人开门?” 居衍喟然一叹,“为何?因为汉军太强大了。 禄劝将军足够勇猛吧,对方用同样的二百人,转眼则灭。 今天你拒绝打开城门行不行?行!但以后呢?以后来的汉军还是二百人吗?” 这几句话说得入情入理,在场的将领一听,纷纷点头。 葛多军沉默了一会,问道:“殿下的意思是,汉军不可匹敌?” “必须承认,我们闽越不是对手。” “那如何是好?还请殿下直接说明。” 边幸在一旁越听越不对劲,心想大王子的辨才很是不错,可惜他用错地方了。 辨论请到朝堂之上,这里是军营,服从命令才是天职。 “不能让他继续说下去了,会动摇军心。” 边幸暗暗做出了决定,轻轻一挥手,说道:“来人,请大王子下去休息。” 第120章 居衍的底牌 纸包不住火。 禄劝被擒,全军被俘的消息迅速的向四方扩散,得到消息的闽越朝廷已经炸开了窝。 有人义愤填膺地怒吼:“赶走汉狗,救出禄劝将军!” “汉国污辱我闽越之人,请求国王立即出兵。” “朝廷必须要强硬,如果出兵,我愿捐出身上所有的铜钱!” “立即释放禄劝将军,立即释放被俘的士兵!” 有人提醒说:“俘虏禄劝将军及其士兵并不是汉军,而是居衍大王子。” 王宫里,丞相希仲说的是同样的一个问题。 “大王,大王子抗诏不归,还囚禁禄劝将军,让我军出现重大的伤亡,请严惩!” 几十名大臣同声附和道:“请严惩!” 居股的脸色更加的苍白,扫了一眼群情鼎沸的大臣门,无力的叹息了一声,颁下了诏书:“大王子居衍,不服诏令,伤我官兵,即日起,废除其王子之位。 着令将军吴阳领兵五百,前往漳平,将居衍押送回朝。” 此刻的居衍,还未知他已经失去了王子之位,还在漳平城据理力争着。 “我不用休息!”居衍冷冷的一笑,“倒是边幸将军应该好好休息了。” 边幸心下暗笑: 我深得大王的信任,拥有精兵二千,守护着闽南最重要的关隘,你让我休息?就倚仗着你是大王子? 真是笑话。 说实话,边幸一直安份守已,并不象希仲和禄劝那样支持某一位王子,他的眼中只有国王,至于以后…… 谁当国王他就支持谁。 但居衍一到,立即要他打开城门,放汉军过去,在居衍未能出示军令的情况下,边幸当然是选择拒绝。 即使这样,他还想做老好人,想用热情的招待堵住居衍的嘴,想要把居衍灌醉之后,悄悄的往城外一送。 此后的事情,与他边幸再无任何的关系了。 可惜居衍咄咄逼人,让双方撕破脸面。 既然这样,就不用太过客气了。 连幸一挥手,语气坚定的说道:“来人,把大王子送下去。” “是!” 葛多军一直靠近他身边,听到命令,大声答应着,上前一步,突然一个回身,反手一剑! “刷!” 边幸在没有半点防备之下,立即被这一剑穿透了胸膛! 这一剑,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在场的将领们目瞪口呆,傻乎乎的未能作出反应。 就算是边幸也是瞪大了眼睛,看一眼葛多军,再看一眼胸膛上的剑尖,脸上又是痛苦,更多的是不可置信。 “为何……” 他喃喃的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因为我是大王子的人。”葛多军淡淡的答了一句,然后拨出长剑,反手在边幸的喉咙上再划上一剑。 边幸颓然倒地,直到死去,还是怒睁着双眼。 原来,葛多军就是居衍手中最大的底牌。 此时,大厅里的其他人终于反应过来了,一时间,女奴的惊叫声,将领的怒斥声四起。 有几个是边幸的亲信,想要持剑冲过来对付葛多军,但随则亦有另外几个人冲出来举剑与他们对峙。 一片凌乱。 葛多军果断的跳上桌子上,大声吼叫道:“边幸以下犯上,其罪当诛,其余人等不再追究!” 他是漳平城的副将,边幸死后就是他的官职最大,而且还借着居衍这大王子的威名。 这时,居衍也乘势而上,大声说道:“放下武器,赦你无罪。” 一句话,打消了众将的抵抗之心,一时间“叮叮当当”的,兵器掉了一地。 天色渐暗,李敢已经烦躁的把九龙溪畔的芦苇拨掉了几十根,直到李勇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成了?”李敢兴奋的问道。 “成了!”李勇用力的点头,“请速过关!” “呵呵,居衍还算有点本事。” “差点崩了。”李勇想着当时的情景,心有余悸,“最后是居衍利用守城副将,杀掉主将,拿到了军权。” “副将?军权?”李敢更感兴奋,“有多少人。” “二千。” 李敢一呆,然后是哈哈大笑。 想不到居衍会兵不刃血的拿下漳平城,也想不到这城里竟然有着二千名的守军。 不过也对,这漳平城东面是东越国,南面是南越国,西面是夜郎国,它正处于三面受敌的位置上。 而且,镇守着的九龙江,更是水路的交通要道。 所以,漳平城算得上闽越国最重的城池之一,有二千守军也很正常。 问题是,这二千士兵落入居衍的手里,他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拥兵自重? 擒拿禄劝之后,居衍与闽越朝廷处于一种对抗的状态,想来他不会傻乎乎的放弃漳平城,跑回建宁去自寻死路。 “走,进城!”李敢大声的下达着命令。 现在他首要的目的不再是前往汾水关,而是进入漳平,帮助居衍彻底执掌兵权,把那二千多精兵牢牢掌握在手中。 这是一支强大的力量。 在闽越国内培育一支亲近自己、亲近汉国的力量,这本来只是李敢的临时起意,想不到在短时间内变已开花结果,而且所获丰厚。 漳平城里的居衍十分兴奋。 在这乱世之中,掌握兵权就是掌握自己的命运。 他堂堂的大王子,却被禄劝明目张胆的欺负,不正是因为还没掌控到足够的实力吗? 我现在有二千精兵在手,有一座易守难攻的漳平城,看谁再敢过来送死! 不过一旁的葛多军并未被胜利冲昏头脑,而是担心的说道:“殿下,仅靠这二千多人,还不足以和大王抗衡。” 居衍早就想好了对策,轻笑着说道:“汉军。” “但汉军只有一百人。” “不,”居衍摇头,“你看到的是一百人,我看到的是这一百人身后的那个庞然大物。” 葛多军大喜,“殿下的意思是已经取得汉国的支持?” 居衍灿然一笑,“还没有,但李军候会帮我想办法。” 刚说到李敢,就有士兵前来报告汉军已经进入城内,正在南门方向安营扎寨。 “安营扎寨?”葛多军的目光一缩,急忙问道:“殿下,汉军不是穿城而过吗?怎么驻扎下来了?” 居衍哈哈大笑,“驻扎了才好啊,证明李军候是真正是想帮助我们,而不这用完则弃。” 葛多军一想,轻轻的点头。 杀掉边幸,算是彻底的背叛了闽越国,这可是死罪,迟早会受到朝廷的征伐。 那时将是城破人亡的结局。 但得到汉军的支持就完全不同了。 闽越敢打汉军吗?就算敢打,汉军可以使用的手段也很多,例如向南越国救援?或者干脆退往南越。 相比东越的放荡不羁,南越对汉国可是温顺太多了。 这时,居衍已经迫不及待了,一边走一边说:“走,随我去迎接李军候。” 李军候? 才一会时间这名字已经在居衍的口中说了不下五次。 这让葛多军产生了好奇:李军候到底是怎样的人? 当然,他更希望李军候有一个好的计划,以摆脱即将到来的困局。 第121章 一根钉子 打散重编是处置俘虏的最好办法。 漳平城的守军虽然不是俘虏,但边幸担任主帅多年,谁也不知道军队中有多少人是他的支持者。 所以,李敢让居衍狠下手段,把边幸亲信杀掉几个,贴身的亲兵贬为奴隶,然后每个曲、屯、队、什、伍,从上到下把将领与士兵统统打乱,再随机分配,让每一名将领失去他的小圈子。 李敢更是从汉军之中抽调二十人,分配到每一个屯,让这个人指导闽越兵的训练。 毕竟汉军的训练方法比闽越国先进太多了。 当然,李敢的另一个目的是对闽越军进行监控,从某方面来说,这个人有点象后世解放军的政委。 李敢有一个计划,他要把这二千士兵练成一支精兵,而且是掌握在他手中的精兵,而漳平城在这二千人士兵的守护下,变成狠狠地扎在闽越、东越、南越这三个王国交叉地带上的一根钉子。 事情到了这样,李敢倒不急着前往汾水关了,除了练兵还是练兵,至于东越与南越的战争?就让它们打吧,拼一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 “嘿嘿,”李敢站在城头上,举头南望,得意的轻笑,“让东越国攻占汾水关又如何?你吞得下去吗?” 前有南越的拼命抵抗,后有漳平城的严重威胁,这汾水关将会变成卡在东越国喉咙里的一根刺,欲吞不能,欲吐不得。 只能说,这座漳平城的位置实在太奇妙了。 遥远的长安城。 刘彻把手中的简牍摊开,一连看了两遍之后,才把它轻轻合拢,笑着说道:“李敢的这根钉子钉得太妙了。” 霍去病把酒杯里的酒一口喝光,才懒洋洋的说道:“瞎猫碰上死耗子,只能说他的运气好。” 坐在对面位置上的卫青白了他一眼,心想你就不能选一句好听的话儿吗? 不过,刘彻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 这是光禄殿,在场的仅仅是皇帝与两名大司马,从私人关系上来说,卫青是他的小舅子,霍去病是他的小外甥,本来就是一家人。 而且,霍去病一向都是放荡而懒散,如果让他学卫青一样毕恭毕敬的样子,反而变得毫无趣味。 “有勇气有谋略,还带点运气,去病,这其中有你一半功劳。”刘彻的心情很好,笑着问道:“说吧,想要什么赏赐?” 霍去病搔了搔头,侧着头想了一下,说道:“这酒不错。” 刘彻哈哈大笑,心情显得更好了。 眼前这两人的官位之高,权势之重,几乎到了赏无可赏的地步, 卫青一直小心翼翼的避免谈论赏赐的问题,但刘彻总是感觉欠他一些什么,这种欠债不能还钱的感觉真的很不爽。 反而是霍去病这种随意直率、无所求亦无所谓的态度才最让刘彻喜欢。 “由李敢随意的折腾。” 汉国当今最高级别三人组最终得出了一个决议,但这决议怎么看,怎么都象是在耍流氓。 汾水关下。 双方已经激战了整整十五天,南越军的勇猛与坚韧超乎了驺力的想象。 “你阿母啊,这打的什么仗!” 驺力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死死盯着汾水关上残破的城墙,又是无奈,又是不甘。 伤兵满营。 用这几个字形容现在的东越军一点也不为过。 他的五千士兵,死的伤的已经超过半数,剩下的二千多人亦是处于精疲力尽的状态之下。 这样的情况,反而让驺力担心汾水关的南越兵对他进行反攻。 “幸好汉兵不来,否则才是大麻烦。”驺力喃喃自语着。 原来的情报是汉军将于十天之内到达,但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五天,看来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 “希望他们不要来捣乱。” 驺力用力的挥了一下拳头,似乎在给自己信心一样,“只要再给我五天,对,五天,一定能拿下这座关隘!” 话一说完,再次组织兵力展开进攻,一这一次,他连身上受了轻伤的兵员也用上了。 他的兵力实在是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 汾水军上的南越军,一点也不比他好过。 陈图已经身受重伤,再也无力冲锋陷阵,代替他冲杀在第一线的是副将万明。 不过,陈图并不离开城头半步,因为他知道,就算站不起来了,嗓子也嘶哑的说不出话来,但只要他在阵地上,士兵们就不会泄了最后的一股勇气,就不会溃败而逃。 “杀!” 前方的士兵在呐喊着,这也许是他们的最后一句话,因为下一刻就会有人死去。 万明奋力冲刺,口中嘶吼连连:“把石头扔下去! 你阿母啊,把滚木推下去! 没听到吗?推啊!” 士兵默然不语,缓缓捡起身边的长矛冲向了敌人。 在他刚才的位置上,空空如也,那里还有什么石头和滚木啊? 早扔完了! 十五天! 陈图的脸色惨白,他的士兵已经坚持了十五天啊,面对的是东越人疯狂一般的进攻,如今已经粮尽弹绝了,为何还没有见到朝廷派出一个援兵? 南越国番禺城里,人潮如炽,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南越国的特产,有来自汉国的丝绸,有来自夜郎的果酱,还有来自遥远国度的一些新奇物件。 这里繁荣而安宁。 赵蝶走在街道上,都稽在左侧小心翼翼的警戒着,还有一名英姿飒爽的女仆,紧紧的跟在身后。 这时,一名身材高挑的女仆走了过来,轻声说道:“女郎,找遍全城,没有找到马铃花。” “没有?”赵蝶一皱眉头,随则洒脱的一笑,“李敢都说了这东西是绝世的宝贝,当然不易再找到。” 一旁的都稽默然不语,心想:你这句话都说了不下十遍,但还不是每天都要在街上找一圈吗? 不过都稽也明白,赵蝶之所以找马铃花,其实是她想念李敢的一种形式罢了。 “真的想不到女郎用情会如此之深。”都稽暗暗叹息着。 如果是以前,或者她早会跑到可乐城找李敢去了,但现在…… 唉,朝廷的大臣们分成了两派,日夜争吵不休,国王又优柔寡断,一个是否需要向汾水关派出援兵的问题,就在朝廷内的大臣们拖延了十几天。 真是为难女郎了,既想支持她哥哥,又想维护好与父亲的关系。 正在都稽胡思乱想之时,突然一阵带着淡淡膻味的香气传来,赵蝶的目光一亮,轻叫了一声:“羊粥!”然后开心的走了过去。 “女郎,别去。”高挑女仆摇头,轻轻提醒了一句,“忘记昨天你吃羊粥时吐了一次吗?” 赵蝶一愣,停下脚步,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突然狠狠的骂了一句:“该死的李敢! 算了,我受不了那股羊膻味!” 第122章 该死的李敢! 正在骂李敢的,又何止赵蝶? 夜郎苗族的宛温城,亚朵正托着香腮,盯着花园里正在盛开的花朵,默然不语,在她身边的桌子上,白玉制成的碟子里有着一块金黄色的蜂蜜,阵阵香甜的味道直扑鼻端,但丝毫没有引起她的兴致。 “咦,谁惹我家朵儿不高兴啦?”大宗正慢悠悠的走过来,笑呵呵的说道:“信不信我去揍他不顿?” “你去啊。”亚朵白了她一眼,却把身边的蜂蜜端起来,递了过去。 “蜂蜜!好东西啊。”大宗正馋得口水都流下来了,匆匆把手中的简牍扔在桌面上,抢过蜂蜜大朵快颐。 看他那快捷的速度,根本不象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这是什么?” 亚朵疑惑地把简牍捡了起来,打开一看,立即高兴的尖叫起来:“李敢,他去了闽越!” “都快把闽越闹个翻天覆地了。”大宗正把一口蜂蜜往嘴里塞,模模糊糊的说道:“那小子,到哪都不会让人安生。” 亚朵一挺胸膛,自豪的说道:“哼哼,我家亚郎就是厉害!”说完双眼滴溜溜的乱转。 一见她的眼神,大宗正连蜂蜜也顾不上吃了,急忙出声,说道:“喂,朵儿你可别想着去找他。” 闽越距离太远,而且与夜郎算得上是敌对国,如果亚朵跑过去,只怕刚进入边境就会被当成野人捉起来卖掉。 “不找就不找。”亚朵嘟起了小嘴,“无聊死了,我要去镡封县散下心。” 大宗正呵呵的笑着,“镡封是你的封地,想去就去吧,谁还敢阻拦你不成?” 也难怪亚朵喊无聊。 李敢走了,本来还有西兰和小养青在身边陪伴着,特别是养青刚在牙牙学语,粉嘟嘟的很是可爱,让亚朵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但是,西兰喜欢上了饲养蜂蜜,留在了黑盯山再也不肯回宛温了,连带着把小养青也带走。 这一下,偌大的翁主府里只剩下亚朵孤零零的一个人。 “都是那坏人!”亚朵“叭、叭、叭”的甩着小皮鞭,狠狠的骂了一句,“该死的蜜蜂!” 她早已忘记以前见到蜜蜂时的那种兴奋劲儿了,反正谁让她不高兴就骂谁。 别说我亚朵不讲道理,对,我就是蛮不讲理,咋啦? 李敢不知道正在被两个美丽的女子痛骂,他的目光正盯着城门之外,那里正聚集着一支闽越军,数量高达五百人。 这支军队士气如虹,人强马壮,行动间井井有条,停止时自成方阵。 这是一支军纪严明的精兵。 “来的是吴阳。”居衍说道,神色慎重。 吴阳是闽越国最能征善战的将军了,就算是对面强大的东越,也能让入侵者占不了多少便宜。 民众常常叹息,为何整个闽越国只有一个吴阳。 “闽越最强大的将军?”李敢呵呵的笑了,“来得好,就让我去会他一会!” 闽越国最强,如果放到汉国之内呢?能排得上名号吗?别说与霍去病这样的赫赫之辈相比,只怕还不到赵破奴、李广利这样的级别。 李敢对汉国有着盲目的自信。 漳平城下,吴阳的脸色沉重。 原来以为汉军只有二百人,就算居衍获得禄劝的俘虏,减除战损之后,合在一起大概三百人。 自己带着五百人全是身经百战的精兵,别说对付三百人,就算对方拥有相同的数量,也会手到擒来。 但是,直到此时,才发现居衍不是二三百人,而是二千,而且拥有一座雄伟的城池。 “该死,他是怎样夺取漳平的!” 吴阳狠狠的骂了一句,但却无可奈何。 攻城? 凭着自己的五百人吗? 如果在平地,就算是相同的数量他一点也不怵,但现在是攻城啊,而且城里的敌人比他多四倍。 “该死的边幸!”吴阳再次狠狠的骂了一句。 当然,他估计边幸是死了,否则城池不会落入居衍的手中。 攻城就是自寻死路! 吴阳作出了明确的判断,决定扎驻在城下,等待朝廷派出更多的援兵。 正当他准备让士兵安营扎寨之时,突然听到一声鼓响,城门轰然打开,一彪人马从城门处缓缓走出。 当先一人相貌英俊秀美,一身白袍银甲,手持亮银枪,背后一把弯弓;这人骑的是一匹白马,真的是相映成趣,更加衬托出他的雄姿勃发。 “汉人将军?”吴阳轻呼,目光微微一缩,然后缓缓的催动跨下的战马,越众而出。 南方山水纵横,主要的交通工具是船,军队也以步兵为主,仅有少数的高级将领才拥有坐骑。 “来将可是吴阳?”李敢冷冷的一笑,“所说你武勇无双,堪称闽越国第一勇士,可敢一战?” 吴阳心里大喜,大声答道:“战就战,难道还怕你不成?”话音一落,急忙催马上前。 他是怕李敢反悔。 在士兵在数量上,他处于严重的劣势之中,如果能用斗将来解决战斗,也算是扬长避短。 至于武功,他有着非常自信。 “好!”李敢大喝一声,双手平举银枪,驱马迎着敌人冲了过去。 “刷!” 李敢的枪尖如毒蛇吐信,直取敌人的喉咙。 李家枪法,虽然不如箭法那样闻名于世,但同样是百战之中精练而成,“快、准、狠”,招招刺向敌人的要害。 “来得好!”吴阳大吼着,举起手下的熟铜棍,轻轻一架,把李敢的银枪荡开,然后用力横扫,想要把李敢打下马。 要说力量,李敢并不比吴阳差,差异在双方的兵器。 枪,讲究的是轻盈和灵巧,棍属于重兵器,易于着力。 其实,李敢在远征大漠时,为对付匈奴人的重骑兵,用的兵器是长槊,同样是重武器,但到了南方,步兵为主,就算是骑兵也是身穿轻甲,枪更加的灵活而实用。 此时他的枪势被吴阳荡开,心中却没有半点忙乱,双手一抖,枪头荡起一朵美丽的枪花,向敌人杀了过去。 这枪花竟然在途上继续变化,一化二,二化四,快速的刺到吴阳跟前。 “好枪法!”吴阳轻呼。 他是一个识货之人,一见枪开四朵,立即知道遇上了强敌,急忙一提马头,侧闪而过。 “好吗?”李敢哈哈大笑,“更好的还在后头。” 口中说着话,手上动作一点也不放松,只见他一枪快过一枪,枪枪不离敌人的要害。 直到此时,吴阳才知道遇上大麻烦。 以此人的武功,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怎么办? 他在脑海中急速的思索着,但是李敢那里会为他浪费时间啊,突然间枪尖一抖,在吴阳的肩膀上刺出了一个血洞。 “啊!”吴阳惊叫,不敢恋战,拖着铜棍转身就跑。 “跑得掉吗?”李敢哈哈大笑,放马在后边不紧不慢的追赶着,然后轻轻放下银枪。 第123章 来的是运输队 在一名神箭手面前,你转身逃跑?这不是送死吗? 李敢哈哈一笑,不急不躁的反手一拍,左手挂弓,右手持箭,然后缓缓的把弓拉满。 确实不用急,他用的是四石强弓,射程可达三百步,就算吴阳快马加鞭,也需要不短的时间。 “就用你一试我的箭术。”李敢微笑,手指一松,箭枝划出一道黑色的残影,疾飞而去。 “嗖~” 吴阳不愧是闽越的名将,就算是逃亡之时也在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听到身后刺耳的风声,急忙回头。 “箭!” “该死,这汉将还是神箭手!” 就在他转念之间,箭矢已经来了他的面前。 “好快的速度!” 吴阳大惊失色,急忙把身体伏在马背上,同时一扯缰绳,向侧边闪避。 “叮!” 因他的低头,躲过了致命的一击,但还是被射中了头盔的顶部。 这一箭,力足充足,插在头盔上并不脱落,就好象为头盔添加了一条尾巴一样,一晃一晃的,很是可笑。 此时的吴阳已被吓得亡魂皆冒,只顾保命,那里还顾得上可笑不可笑,拼命的抽打着战马,想要尽快脱离敌人的射程。 “还想跑?”李敢轻笑,随手举弓,这一次他连瞄也不瞄了,直接一拨弓弦,立即放手。 “嗖!” 这是一支响箭,箭枝呼啸而出,慑人心神。 吴阳的脸色煞白,全身冒出了冷汗。 他已经后悔了,在完全不知敌人的来历的情况下,冒然的跑出来斗将。 “这汉将如此厉害,绝对不是无名之辈,到底是谁?” 吴阳很想知道答案,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但他知道,只怕没有机会了。 “快!” 这一箭只能用一个快字来形容,就算吴阳早有准备,但时间实在太短了,在他刚要侧身闪避之时,箭已经到了。 “叭!” 箭中后心,吴阳的身体一震,胸腔受到了震荡,让他“哗”的一下吐出了一口鲜血。 这一箭的力道太大了! 但是,他竟然不死。 原来这一支是平头箭,箭头已经折断。 “为何?” 吴阳疑惑着,但还来不及多想,突然听到身下的战马发出一声惨厉的嘶鸣,然后轰然倒地。 吴阳被战马甩飞,再重重的摔在地上。 最倒霉的是,他是头部先着地,一时间,只觉得头痛欲裂,全身也似乎被摔散架了一样,软绵绵的用不出半点力气。 原来射人的一箭为的只是吸引他的注意力,杀招却是第二箭。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完了!” 吴阳喟然长叹,干脆躺在地上,不作任何的挣扎。 他也无法再挣扎,因为李敢的银枪,已经轻轻地压在他的喉结之上。 另一边,居衍已经看傻了眼。 在闽越国之内赫赫有名的无敌将军,不到两招就让李敢杀得大败而逃,最后马死人伤,束手就擒。 一时间,李敢勇猛的形象,凛然的威风深深刻进了居衍的脑海之中。 “俊俏的无敌大将军!” 这名词有点怪异,但正适合用在李敢的身上。 “冲啊!”一声轻叱打断了居衍的思路,抬头一看,原来是李勇。 但此时,杨哲带领的汉军早已抢先一步,大声呼喊着:“投降不杀!”“抵抗者死!”快速的向吴阳的士兵冲过去。 杨哲已被李敢任命为裨将,必须时,可以行使临时的指挥权。 “全军出击!” 居衍也反应过来了,长剑挥舞,二千多名士兵象是潮水一般,向敌人掩杀过去。 斗将失败,主帅被擒,让吴阳的五百人马丧失了斗志,此时见到几倍于自己的敌人冲了过来,心胆俱裂之下,再无半点抵抗之心,一心想着的就是逃,逃不过就跪地投降。 一路败溃,那些败兵想要让自己跑得快一点,一边跑一边把兵器和铠甲随手扔在地上。 居衍等人几乎不用动手,要动手也是捡捡铠甲或者绑绑俘虏。 这一仗,他们赢得太轻松了,全俘敌人的五百名精锐士兵,自己几乎是零死亡。 受伤的倒有几个,这些人不是跑得太快摔倒,就是不小心被地上的兵刃割伤。 只能怪他们太倒霉。 李敢收回了银枪,呵呵的笑着。 这闽越国很有意思啊,先派来禄劝,再派来吴阳,一个二个的跑过来喊打喊杀的,到头来让自己得到兵源,得到武器,当然还有辎重和粮草。 便宜全让自己占了啊,这些闽越人倒象是一支运输队…… 好吧,这一仗打得轻松而精彩,自得其乐一下倒也无妨。 此时的吴阳,早已被绑了个结结实实,由两名士兵押送着,一步一拐的向城门走去。 “这就是我引以为荣的精兵?” 吴阳突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他在笑自己的自大和无知,原来所谓的无敌精兵,在汉军面前不堪一击。 不对,或者说是在眼前这名汉人的将军面前,不堪不击。 吴阳挣扎着不让士兵扯走,努力的扭转身体,朝着李敢上下打量着,突然问道:“你是霍去病?” “霍去病?”李敢一愣,然后哈哈一笑,“他有我帅么?” “那么是卫青?”吴阳才说出这句话,立即用力的摇头,卫青成名已久,从年龄上对与眼前之人对不上号。 “你到底是谁?”他不甘心,想要知道自己栽在谁的手里。 “我是李敢。” “李敢?”吴阳感觉这名字不是很响亮,正要继续发问,突然想起了什么,不由惊讶的问道:“你是飞将军之子?” 李敢点头。 “原来是名将之后,”吴阳呵呵一笑,“我败得不冤!” 李广虽然未能封候,但名气一点也不小,他身为将军,却常常自己深入敌阵,而且爱兵如子。 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不是一个好的统帅,而是一名很好的侠客。 匈奴内部有此一说:汉飞将军,避之,数岁不入界。 可见李广当时的威风。 李家神箭,天下闻名,难怪眼前这个年轻将领有着如此神奇的箭法。 李敢见他敬重自己的父亲,不由得客气了很多,走到吴阳的身边,为他把绳索放松了一点,至少不要象绑棕子一样,然后笑着安慰道:“一时的失败,并不能掩盖将军的武勇之名。” “武勇?哈哈,你算是对一位将死之人的安慰吗?” 李敢的心中一动,表情变得诚恳而真挚,“将军别说丧气话,我有爱才之心,不知将军可有投靠之意?” 第124章 增添一员猛将 吴阳一愣,过了半晌才缓缓的问道:“投靠?” 李敢不直接回答,而是笑着问道:“将军以为闽越国与汉国相比如何?” 吴阳的神色黯然,“闽越屡受东越侵袭,日渐积弱;汉国风调雨顺,君明政清,如旭日东升之势。” 李敢呵呵而笑,“如果我说五年之内闽越必亡,将军可会相信?” “五年……”吴阳无法说下去了。 近年来,闽越国只能用苟延残喘来形容,五年?别说强大的汉国会不会入侵,就算是东越国也足够把闽越灭掉。 见到他面露挣扎的表情,李敢心下暗喜,干脆走到他身边,一边帮他解开身上的绳索,一边说道:“将军可否想过,投靠于我,并不是背叛旧主,而是保存家人,甚至保存闽越血脉的最好机会?” 吴阳的表情一振,一抬头,见到的正是李敢真挚的笑容,不由心t生感动。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比起国王居股,眼前这位年轻而真诚的将军无疑有着更远大的前途。 最让吴阳心动的还是李敢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闽越灭国在即,自己有必要陪着一起覆灭吗?如果早走一步,在汉国军中获得一定的地位,当然能够更好的保护父母妻儿。 至于闽越血脉……居衍不是早一步投靠汉人了吗? 吴阳终于想通了,当下再无迟疑,膝盖一曲,俯身下拜,大声说道:“将军,我愿降!” 李敢哈哈大笑,双手把他扶起来,两人相视而笑,一时间,还真有几分明君良臣一见投缘的味道。 吴阳的这一降,省却了很多的麻烦。 李敢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直接让他带领原部人马,唯一不同的就是让张义率领一什亲兵,安插在各个队曲之中。 于是,漳平城时再增加一支精锐的部队。 二千五百人,这是现有的总兵力,还是经过重新整编,剔除伤员之后的数字,是实打实的战力。 其中居衍、葛多军率领的一千八百人,他们人数最多;吴阳率领的五百人,这部分是闽越军中的精锐. 说他们是闽越军其实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如果不是怕对闽越国的刺激太大,李敢会直接把它们改名为漳平军。 来从闽越朝廷的禄劝正被关禁在黑牢里,吴阳带领的讨逆大军全数被俘,还转变了阵营。 它们都在李敢的控制之下。 吴阳暗中学着张义的样子,称呼李敢的小郎,这是自认为家将的意思了。 至于居衍…… 反正是李敢说啥就是啥,所有政令,无所不从。 这两支军队里,在屯级以上单位均安插着一名汉人士兵 这人名誉上是指点日常的军事训练,实则兼有监督的职能,他们每天向张义或者李勇汇报,以确保及时发现任何不稳的苗头。 最后一支军队就是杨哲带领的一百八十人,他们人数最少。 为此杨哲还专门找上了李敢,向他提出扩兵的请求,不过立即被否决。 李敢的意思是要保持这支队伍的兵员百份百是汉人,保证它的纯洁性和高超的战斗力,凭此对其他部队形成一定的震慑。 兵精粮足,一切准备就绪,这一天,李敢在城墙上遥望南方,那里有着他此次的目的地——汾水关。 “军候,何时出兵?”身边的杨哲问道。 “明天!”李敢言简意骇。 “十几天了,希望汾水关还在南越的手中。” “就算早已易手,我们也有能力把他夺回来。” “据说东越兵力五千,”杨哲有点担心,“如果再多一千的士兵,把握会更大一些。” 张义在一旁插口说道:“本来还想着闽越会再送一些兵马过来,谁知白等了几天,一个人影也没有。“ “送?”李敢哭笑不得,笑骂道:“还真的把闽越国当成运输队啦?” 张义搔了搔头发,“这不是小郎你说的吗?” 一句话,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闽越国王宫之内,鸦雀无声。 就算一向高亢激昂的希仲丞相也低下了高傲的头颅,默然无语。 居股眼见下边的大臣们一个一个都象缩头乌龟一样,知道再等下去只是白白浪费时间,于是直接发问:“先掳禄劝,后夺漳平城,现在连吴阳将军也失手被擒,汉军的势力越来越大,众位卿家有何良策?” 一片寂静。 “全是废物!”居股狠狠的在心里骂了一句,直接点名,“丞相,计将安出?” 希仲知道不回答不行了,犹豫了一下,上前半步,说道:“汉军不顾闽汉两国的情谊,无故侵我国土,掳杀士兵,建议立即派出使者,前往长安,发出严正的抗议。” 抗议?居股深感悲哀。 弱国无外交,到长安抗议有用吗?以汉国皇帝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性格,只怕不但不会阻止漳平的汉军,还会暗中加油鼓劲。 再说,使者去长安一个来回的时间,汉军早已不知闹腾成什么样子了。 这时,郎中令旁东越众而出,禀奏道:“下臣认为,事情并未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指挥漳平守军是大王子;同样的,吴阳将军仍然统领着他的部属,这两支军队并未落入汉人的手中。” 居股大喜,心想:这才是老成持国的好建议啊! 当即有大臣附和说:“大王子远赴南昌,付出良多,为的正是庇护我国周全,如此忠君爱国之人,理当嘉奖。” 另一名大臣也大声赞同:“大王子功勋卓越,理应立为太子。” “不可!” 希仲的心脏猛的一抽,急忙反驳道:“太子之位,关系我闽越国的千秋大计,万万不可轻易决定。” 旁东微微一笑,“太子一立,漳平守军自然回到我国的手中,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化解此次危机,丞相反对,难道是有更好的方法吗?” “这……”希仲语塞,过了半晌才不甘的说道:“漳平城内守军不足三千,而且其中必有忠心国家之人,战斗力必定减半,只要再派二千人马,必定能一举成功。” 王位之争血腥无比,一旦居衍登上太子之位,他所扶持的王子将会失去机会,那么他希仲别说荣华富贵,只怕性命也难以保存。 “再次派兵?”居股皱着眉头,“如何出兵,何人为帅?” 希仲左右张望了一下,却见众多的文臣武将全是侧着头,深怕会被他点出名字。 以吴阳之能尚且陷在漳平城下,在场之人个个精明,才不会傻乎乎的跑去送死。 “全是他阿母的废物!”居股心里早已骂开了,但又无可奈何。 正在这时,一名宦者匆匆的走了进来,走了居股的身边,俯下身体,轻轻的说了一句话。 第125章 危城与勇士 雷厉风行。 国王居股一反常态,独断专行,尽起水安城的二千人马,由名将岑颜带领,赶赴漳平。 岑颜,是闽越国内与吴阳齐名的武将,两人战功同样的显赫,声誉同样的昌隆。 幕府参谋走了过来,报告道:“岑帅,前方十里,发现敌方的探子。” “呵呵,吴阳就在漳平城,有探子才正常。”岑颜笑着说道:“他一向谨慎,只怕我们刚出水安,已经落入他的监视之中” 参谋笑着吹捧了一句,“他再是厉害,也比岑帅稍逊一筹。” “还需谨慎。”岑颜享受着这一句吹捧,呵呵一笑,随口叮嘱道:“可有探知漳平守军的动向?” “有,”参谋答道:“他们正在行兵点将,不日将要前往汾水关。” “汾水关?”岑颜思索了一会,恍然大悟,“汉军的目的是为了平息东越与南越的争端,汾水关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地。” “属下的想法是,乘虚而入,直取漳平。” “乘虚而入?”岑颜抚摸着无须的下颌,问道:“漳平关现在的防御如何?” “据探子回报,墙头上人影幢幢,应有三百人。” “三百人?”岑颜计算了一下,“一部值班,二部轮换,再加上一部的后备兵力,合计需要一千二百人手。” “我们二千精兵,占据着绝对优势,夺取漳平并不难。” “不,”岑颜摇头,“漳平乃是雄关重镇之地,就凭这一千二百人,足以防御三千以上兵力的进攻。” “三千?”参谋皱起了眉头,问道:“岑帅,那如何是好?” 岑颜呵呵的笑了,“漳平城已经成了叛军不容有失的巢穴,所以吴阳留下众多的兵力,进行重点防御,这一次,我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参谋的目光一亮,“岑帅是指……汾水关?” 汾水关上,陈图一脸的悲哀,扶着城墙,蹒跚地走到万明的尸体前,脱下身上的披风,覆盖在上面。 “死了,全死了。”陈图喃喃的说着,抬起头,茫然四顾,见到的是一具又一具的尸体,还能站着的士兵已经寥寥无几。 “如果……再多给我一千的士兵,就能守住啊。”泪水缓缓充盈着他的双眼,突然间,他仰天高呼:“为何?为何不多给我一点兵!” 男儿流血不流泪,此刻的他,却是血泪两长流! 他恨。 关于援助汾水关,南越朝廷之内分成两派,一是以右相吕嘉为首的主战派,二是以左相樛乐为首的主和派。 樛乐乃王后樛氏的亲弟,权势滔天。 他认为不应浪费兵力,只需请救汉国出兵即可解决一切争端。 他振振有词的说出了一个例子:南越文王时期,闽越王驺郢发兵侵犯南越国,正是汉国实施围魏救赵之计,使得闽越内乱四起,最终闽越王驺郢横死他乡,南越国不费一兵一卒,危机不解自破。 既然如此,这一次为何不依样画葫芦? 两派人马在朝廷之内吵翻了天,直到第十五天,才最终有了结果——援兵一千。 当这一千人到达汾水关时,陈图才发现来的全部是一些老弱病残,而且是战斗力最差的邑兵! 聊胜于无,就算是来了一批老弱病死,在陈图的指挥之下,也硬生生地力守关隘不失。 但现在,这一千人也拼光了,副将万明死了,所有的后备队,他自己的亲兵统统上了战场,但无一例外的倒在了城头之上。 “尽力了……” 陈图转头回望,南方就是他热爱的国土,那里土地肥沃,平地千里,那里生存着十几万无辜的南越人,而这所有的一切,即将成了东越国的囊中之物。 这时,城下的东军再次发起了进攻,他们也是疏疏落落的,伤残无数。 陈图知道,东越军也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但是,却成了最终的胜利者。 “好恨啊!只要再给我五百名士兵,不,只要二百……” 陈图仰天长叹,俯身捡起地上的一把断剑,推开士兵的搀扶,跌跌撞撞的向敌人迎了过去。 城下的驺力,也没有多少的好脸色。 他带着五千人马,信心满满而来,原来计划十天之内攻下汾水关,然后把它变成进攻南越国的桥头堡。 现在呢,二十几天,五千士兵剩下不足一千,这该死的关隘还傲然屹立在自己的面前,疾风吹过,那道残缺的城墙发出阵阵瘆人的呼啸声,仿佛在嘲笑他的自大与狂妄。 “去你阿母的狂妄啊!我信心十足!” 驺力愤怒的吼叫着,甩下身上的大红色披风,“铮”的一下提起身边的大砍刀,大叫道:“冲,跟我冲!” 这一次,他决定亲自上阵了。 成败在此一举! “嗬嗬,来得好!” 陈图左手扶着城墙,右手平举断剑,环顾左右,哈哈大笑着问道:“也许,这一次会死去,大家怕不怕?” 众人沉默。 陈图止住了笑声,认真的说道:“有怕的,就扔下兵器,离开城墙,因为这面城墙上聚集着无数的英魂,他们是你的前辈,是你的战友,是你的同乡,他们不喜欢看到一个孬种!” 众人怒了,大声嘶吼着:“我们不是孬种!” “我知道,你们都不是孬种。”陈图突然热泪盈眶,“是我陈图对不起大家,没能带给你们一场轰轰烈烈的胜利。” 残余的士兵们围到了他身旁,哈哈大笑,“将军,不能让我们轰轰烈烈的胜,就带着我们轰轰烈烈的死吧!” “好!” 陈图以断剑击打着城墙,发出一阵铿锵的声音,“今天我就带着你们,轰轰烈烈的战上一场,就算死,也要死在城墙上,我们血战到底!” “血战到底!” “血战到底!” “杀!” 这一刻,这不足二百人的南越军,仿佛千军万马一般,气势涛天,他们相互搀扶着,摇摇欲坠,但手中死死的捏住武器,在陈图的带领下,向敌人发起了反冲锋。 “刷~” 这是长剑急斩的声音,一剑之下,一名东越士兵的脑袋腾空而起。 “哈哈” 南越兵疯狂的大笑着,然后……嘎然而止,在他的胸膛上,正穿刺着一柄黑黝黝的长茅。 “死啊~” 另一名南越兵红着双眼,直接冲进了敌人中间,长剑横扫,把几名东越兵打死打伤。 但下一刻,他也被砍成了肉酱。 没有一个退缩! 所有的南越人没有一个后退半步,他们勇而赴死,就好象前边并不是刀枪剑戟,而是极乐的天堂。 “英勇!” 驺力大声称赞着,这是真心真意的一句,就算身为敌人,也为南越人的英雄无畏而动容。 “但是,有用吗?”驺力哈哈一笑,“你们的死,毫无意义。” “是啊,毫无意义。”陈图叹息着,他甚至没有力气挥动断剑了,身体摇摇欲坠。 撑不下去了,下一刻,汾水关将会易主。 除非……出现奇迹。 第126章 自信的东越人 “奇迹?”驺力放声大笑着,顺手一剑,刺进一名南越士兵的胸膛。 这士兵身形一震,然后露出疯狂的表情,突然用尽全身力气往前一扑,长剑从背后穿刺而过,但他没有半点畏惧与痛苦,而是张大嘴巴,咬向驺力的喉咙。 “滚开!” 驺力一脚把士兵踢飞,破口大骂道:“全他阿母的疯子!” 陈图抚着胸膛,“嘎嘎”的笑了,“疯子?咳咳,别说疯了,就算死了也要咬你们一口!” “咬一口?”驺力睥睨而视,“就任着这一百几十人?喂,我说,你们在为谁拼命呢?赵婴齐?他根本不管你的死活,援兵也不多派一个对吧。” “我们……”陈图突然噎住,说不下去了,心底却是一阵阵凄凉。 对啊,拼生拼死的,为了谁呢? 为了国王?不,也许为了身后的十几万南越民众吧。 “没话说了对吧,”驺力嘿嘿的笑了,“喂,要不,你投降吧,反正南越国全是一班废物,干脆到我东越来,保证你有着享不尽高官厚禄、荣华富贵。” 驺力领兵以来,一向是战无不胜,一路横扫,他甚至在会稽山下直接与强大的汉军对垒过。 汾水关之战,是他领兵以来从来最艰难的一战,为此他几乎拼光五千精兵。 这反而让他对陈图起了惺惺相惜之意。 “投降?”陈图黯然摇头,“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此时投降,他对得起倒在脚下这道城墙里的万明吗?对得起死去的几千名手下吗? “不投降?那就死!” 驺力的耐心用尽了,脸色一冷,长剑一指,“统统杀光!” “士兵们,拼命吧~”陈图哈哈大笑,上前一步,冲在了第一位。 他已经抱着必死之心。 “该死的东越人!”士兵们怒骂着,跟在陈图的身后,如飞蛾扑火一般往前冲。 驺力嘿嘿一笑,不慌不忙的往前踏进一步,剑光从敌兵的喉咙上掠过,然后再往前一步,把剑尖捅进了另一名敌兵的小腹。 一步杀一人! “杀!”驺力轻笑着,然后,在他身后传来一片喊杀之声。 “杀!” “杀~杀!” 我赢了,哈哈,这汾水关是我的了! 眼前的敌人已经寥寥无几,一刻钟后,就是他彻底的胜利之时。 突然,他感觉到不对。 因为他看到了陈图的先是目光呆滞,再到不可置信,然后转为狂喜。 “哈哈哈哈,士兵们,后退,防御!”陈图疯狂的舞动着双手,大声疾呼,“我们的援兵来了!” “援兵?”驺力一惊,然后是不信,“你疯了吧,那来的援兵!” 但在下一刻,就听到了一阵铺天盖地的呐喊声从后边传来。 “我的士兵?不对!”驺力霍然回转身形,见到的情形让他肝胆俱裂。 只见一队人马从远及近,正在袭击他的后勤营地。 现在兵力缺乏,他在全力以赴攻打汾水关,留下后勤人员不足五十人,还不够冲过来的敌人塞牙缝。 “该死,那来的敌人啊?” 驺力狠狠的骂着,一阵寒意从心底直往上冒。 敌人太阴险了,首先破坏他的后勤,没有了粮食等物资补充,这仗不能打得下去吗? 到底是谁啊? 其实不用费心思去猜的,能从北面进入汾水关的只有两个势力,一是东越国,另一个是闽越国。 这时,他也看清楚了,来敌高举的正是闽越国的军旗,人数大概五百人。 你阿母啊,五百人就敢来捣乱?你们是来送死的对吧。 驺力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表情把副将招呼过来,“项石,给你三百人,去把那批龟孙子给灭掉!” 见到是闽越国,他反而安心了,那些都是他的手下败将啊,是一批被他打怕了、只能龟缩在建宁的软脚虾。 “一刻钟!我就会把他们杀个清光。”项石把胸口拍得砰砰响,一点也不因来敌的人数从他多而稍有惊慌。 这就是打出来的信心。 这些年,东越对闽越的战争,除了遇上吴阳等有限的一两个对手之外,其他的是每战皆胜。 那些突然出现的敌人来势非常凶猛,就在驺力与项石对话的短短时间内,已经攻破了整座后勤营,黑压压的人群,在营地里跑来窜去的,如撵老鼠一般把东越兵一个一个追赶着四处逃窜。 留守的东越兵太惨了,他们根本不是对手,唯一的办法就是逃,但逃也不一定逃得掉,有几个跑得快的侥幸捡回了一条性命,跑得慢的被大批敌人一哄而上,“乒乒乓乓”的一阵乱砍,非死则伤。 势如破竹,凶残狠毒。 驺力的目光一缩,闽越人什么时候战斗力变得如此之强大?而且敢于对东越人出手无情? 不过无所谓了,反正项石已带兵前往,闽越人嚣张不了多久。 当务之急是要把汾水关拿到手,预防腹背受乱。 驺力想明白了事情的关键,立即转身,带领士兵对南越的残兵展开了猛攻。 “稳住!别往前冲。” 陈图在后面冷静的指挥着,每当见到有士兵突进到前边,立即提醒他往里收缩。 “援兵来了,只要坚持住,东越狗就要完蛋了。”他的嗓子已经喊破了,但仍然不停的鼓舞着士兵。 另一边,项石带领的三百名士兵一股旋风一般朝着目标扑过去。 那些侥幸逃生的后勤兵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仿佛见到再生父母一般,正哭诉几句,就被项石一脚踢飞。 “无用的东西,躲开点,别挡路!” 项石战斗时喜欢冲锋陷阵,他认为当兵的必须要铁血,必须要不怕死,他佩服那些站着死的英雄,耻于与逃跑退却的士兵为伍。 葛多军冷静的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小高台上,看着东越军快速的逼近。 他的衣甲是整洁的,手上的宝剑也没有一丝的鲜血。 因为在整个袭击过程中,他只是指挥而没有动手 在漳平城里,每天会有一个什级以上将领参加的授课,李军候会在其中传授一些先进的兵法,他说过:领兵之道,智者为先,勇者次之。 当然,除此之外还说了一大堆的道理,让葛多军等人深以为然。 反正今天一试,很有成效。 将领不亲自战斗之后,有空暇去纵观全局,及时发现敌人的攻势和漏洞,及时作出反应。 刚才的战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李军候真厉害!” 葛多军心里想着,快速把士兵布置成一个锥成阵式,等待东越军的到来,不,是等待东越军前来送死。 在他看来,这支东越军的覆灭是势在必然的,唯一让他感到好奇的是,李军候为何不把所有兵力一次性投入战斗中,而是隐藏实力? 第127章 等的就是你 给将领们上课,是李敢的一种尝试。 如果说他现在最缺少的是什么,肯定是人才。 时间太紧迫了,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让各路英豪聚集到他的麾下。 五年,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时间。 北方的匈奴还在苟延残喘,他们在慢慢的恢复元气,三五年之后,汉国一定需要进行另一次远征。 而南方,包括对夜郎、滇国、东越、闽越、南越等等王国的统一之战,也将在五年之后正式打响。 所以,他需要在这个时间之内得到足以自保的能力。 现在他最信任的人有雷被、亚朵、张义、养同,栾休、阿龙和李勇算是半个,至于杨哲、居衍、吴阳这些全部放在等待观察的名单之内。 满打满算才十个人,实在少得可怜了。 所以,他尝试使用学堂的方式,可以大规模的对有关人等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在后世,他在网络上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发贴子逛论坛,对佛教、道教、甚至西方的天主教都有所涉及。 实在不行,就用传*销的方法嘛,让人抛弃亲情、家破人亡也要往里闯的组织,肯定有其一些过人之处。 他虽然没进去过,但在网上听说一些具体的操作,什么高回报,什么拉人头,反正听起来非常诱惑,参加者是乐在其中,但结果是惨不堪言。 反正,李敢不相信找不到一种有用的方法去增加别人的忠诚度。 第一批学生是领兵之人,李敢只是搬出《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的一些皮毛,就可以他们哄一愣一愣的。 就象现在,原来是漳平城副将的葛多军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迎战!” 眼见东越兵气势汹汹的冲过去,葛多军令旗一挥,他的军阵铁锥一样直接突进到敌人中间。 他的每一名士兵身后都会有另外两名士兵,他们相互保护,有时是三个人同时进攻,如此一来,既有效减少自己受到的伤害,也大大增加了对敌人的攻击力。 项石是满怀信心而来的。 以前的战斗中,他三百人足以把闽越的一千人杀得落花流水,以一敌三,不在话下。 但今天……他踢到铁板了。 只见闽越兵毕直的从他的队伍中央穿插而过,很快,他的三百人死伤惨重,而最让他心惊胆战的是,他的手下已经被分成两半,左右不能相顾。 “投降者不杀!” “抵抗者死!” 闽越兵大吼着,刀光剑影之中,这样的吼叫声让东越人渐渐地丧失斗志。 偶然有一两个敢于反抗的东越人,都会“呼啦”一下被五六个闽越兵团团围住,然后一阵乱砍,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 这仗没法打了! 项石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的身边仅仅剩下十多名士兵了,最危险的是他已经被发现,大批的闽越兵朝着他涌了过来。 “敌将!” “对,敌将就在前方。” “跟我冲。” “他的首级值五万钱!快,快,不要让其他人抢了功劳。” 闽越兵大呼小叫着,他们的双眼闪烁着红光,既是杀红了眼,也是因为看到敌人的首级,就象看到一堆黄澄澄的钱! 项石的震惊了,这些还是一直以来被打压成缩头乌龟一样的闽越人吗?这些是悍不畏死的疯子,是见钱眼开的疯子。 最让他害怕的是,他的三百名士兵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内,死的死,伤的伤,还能站着的不到五十人。 葛多军也在发愣。 他是第一次使用李敢所教的军阵,想不到会有如此惊人的效果。 直接的摧枯拉朽,斩瓜切菜啊! 面对东越人,他是记忆的一退再退,一败再败,何时有过这样的战果? 这仗打得,真是爽啊! 杀得心旷神怡,胜得干脆利落! “东南方,出击!” 这一次,葛多军也忍不住手痒了,直接跳下临时的指挥台,带领士兵向项石的方向扑去。 项石怕了,这些闽越人见到他,就好象苍蝇见到血腥一样,“嗡嗡嗡”的涌过来,然后死盯着不放。 不跑就会没命了。 项石越想越怕,突然大叫一声“将军,救命啊!”然后拨腿往汾水关的方向跑去。 因为驺力将军正在关隘的城墙上,在他的潜意识里,将军的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左侧的山坡上,岑颜双眼死死的盯着战场,一眨也不眨。 作为闽越国的高级将领,非常熟悉各支部队的战斗力。 如果论排名,他与吴阳所率领的是第一档次的精兵,漳平城防御着东越和南越的入侵,里边的士兵算是第二档次。 但今天的战果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葛多军何时变得如此厉害啦?五百对三百,以二敌一就能把东越人打得落花流水? 如果早有如此的战力,闽越国还用躲在建宁那一点小地方里奄奄一息吗? 参谋走到他身边,忧心忡忡的说道:“岑颜,找不到他们的埋伏。” 岑颜左右打量了一下,说道:“应该是在对面的山坡上。” “那我们进攻吗?” “要!”岑颜深吸了一口气,“趁着他们在追杀东越军,阵型不整的时候冲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 “他们的埋伏……” “不怕,留下一千人对付他们的伏兵。”岑颜突然轻轻的一笑,“幸好漳平城的防御消耗了他们的一半兵力,否则真的不敢动手。” “对,”参谋也笑了,“他们在漳平城留下一千二百人,到这里的至多一千三,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 “嗯,”岑颜点了点头,“开始进攻!” 话音一落,铮的拨出长剑,往前一挥。 “杀!” 一千多名士兵从山沟里、树丛中一跃而起,向下方的战场扑过去。 此时的战场,完全是一边倒的态势,项石怕死,一昧的往前飞奔,在他身后是稀稀落落的几个亲兵,再后边就是葛多军带领的闽越兵。 “别杀死。” “对,活的更值钱。” 闽越兵现在想的不是胜与败了,因为这根本不用想,他们想的只是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钱。 跑在前边的项石又是害怕,又是生气,何曾想到堂堂的东越军也会有这样屈辱的一天。 “该死的闽越狗,一等将军的援兵到来,看我如何收拾你!” 项石的念头刚转,突然身后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项石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只见一片滚滚浓烟之中,一大队人马正快速的进行战场。 “闽越人?” 项石心中一阵的绝望,怎么又来一批闽越人!这一下,就算将军到来,也输定了。 最后的一点希望已经破灭,项石突然心力交瘁,他不想跑了,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 突然,追杀他闽越人停止了脚步,前军化作后军,齐刷刷的调转枪头,目标正是刚刚到来的闽越人。 咦?内哄?项石疑惑的抬起了头。 另一边,葛多军却是微微一笑,轻轻的说道:“现在才出来?已经等你好久了。” 第128章 福将与飞蛾 原来,葛多军一直都是在演戏,一直对项石追而不杀,为的是埋伏在暗处的敌人引出来。 但他的演技太差了,队伍的停止,组阵,转向的速度太过迅速,让半山上的岺颜察觉到可疑。 军队急速追杀敌人时突然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这可能吗?只能用一种情况来形容,那就是早有准备! “不好,中计了!” 岺颜惊叫着,也顾不上暴露藏身之处了,立即鸣锣击鼓,发出了示警之声。 参谋正带领闽越军奋力向前。 “跟我冲!”参谋怒吼着,见到一名士兵跑慢了一点,立即过去一脚把他踢飞。 他知道漳平兵另有埋伏,所以计划用把眼前的五百人歼灭之后,再回身对付隐藏在暗处的敌人。 这时,后边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战鼓声。 “咦?为何岑帅让我退兵?”参谋不由一愕,不由停下了脚步。 与他同时停下的还有一部分士兵。 他们忘记了大军正在急速跑动之时,这一下,有的人停步,有的还在往前跑,让整个队伍乱成了一团。 葛多军的队伍刚刚整理完成,计划是固守待援,用铁桶阵去迎接敌人的进攻,但敌人的混乱让他看到了可乘之机。 “快,变阵!” 葛多军振臂高呼:“锥形阵,出击!”然后一马当先,盯着闽越军最混乱的位置直接杀过去。 “嗯,反应及时。” 站在高处的李敢满意的点头,然后哈哈一笑,“吴阳将军,你去助他一臂之力。” “遵命!” 吴阳大声答应着,带领他手下的五百人,从隐蔽外一跃而出,朝着闽越军的侧翼杀了过去。 参谋正处于慌乱之中。 他有一千人,人数上比起葛多军的漳平兵多了一倍,但是,他的士兵乱成一团,有些人夹杂在人群之中,前后左右都分不清楚,到处乱转;不少人相互冲撞在一起了,碰了个面青鼻肿;最惨的几个跌倒在地上,正被同伴践踏得“哗哗”乱叫。 “哈哈,乱得好!”葛多军大声欢笑着,带领着部队把闽越军从中间位置剖开。 就好象热刀切蜡一样,轻松而爽脆。 “别乱!迎敌!”参谋嘶声吼叫着,但他让别人不要乱,自己倒是乱了。 葛多军从中间杀入,而吴阳所率领的部队对侧翼展开屠杀。 双向夹击,四处绞杀。 闽越军的一千人,不到半刻钟已经倒下了一小半;剩余的人,百将找不到队率,队率找不到什长,什长找不到伍长,伍长找不到士兵。 就算作为总指挥的参谋,每次吼叫出来的命令也没有人执行了,整个队伍乱成一团,变成了一批等待屠杀的猪羊。 “废物!”岺颜大骂了一句,然后高举长剑,大声吼道:“跟我冲!” 他不想冲,因为害怕漳平军的埋伏;但他不得不冲,再不冲战场上的那一千人很快就会被杀光。 那是一半的兵力,他损失不起。 “快点!” 岺颜很急。 参谋平时不管从练兵还是讨论兵法,全部都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所以这一次才托付重任,让他掌管一部,想不到只是纸上谈兵之徒。 “该死的东西,我一定要杀了你!” 岺颜咬牙切齿的大骂着,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救援,不让那一千士兵全军覆没。 “呵呵,”李敢笑了,“这葛多军倒是员福将,胡混乱搞之后倒是把闽越军吸引下来了。” 这时,战场上的情况再次产生变化。 葛多军在中间,队伍如铁锥一般狠狠的扎在了闽越军的心脏地带,把他们杀得溃不成军。 “不想死的,扔下兵器,跪地投降!”葛多军吼叫着,顺手一剑,把一名慌乱地逃窜的敌人砍翻。 吴阳则是不断的游走,见敌就杀,他的五百人本来就是闽越国最精锐的部队,杀起敌人来,真的是砍瓜切菜一般。 但他杀人之时,一直多留下一个心眼,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边的情况。 “吴阳!”岺颜的声音高亢而兴奋。 两人原来同属闽越赫赫有名的战将,不管是战绩还是声望上不想上下,一直以来都存在着想要一比高下的心思,现在好了,从同殿为臣变成了对手,正可以完结这一心愿。 岺颜兴奋的原因还在于,漳平军之中最受他重视的正是吴阳。 两人太过熟悉了,知已知彼,很容易预知对方的战术。 在他认为,以吴阳的身份地位,算是漳平军里的压轴之人了。 到此,漳平军算是皇牌尽出,不会再有伏兵。 当然,他也把漳平军的总兵力重新计算过一次. 敌人总兵力二千五百人,留下一千二人守漳平,葛多军的五百,吴阳五百,这数字算是对上号了。 就差还躲在暗处的汉军。 我两千士兵对你一千三百人还不容易?嘿嘿,吴阳啊,受死吧,从今之后,闽越国将是我一人独尊。 岺颜越想越兴奋,带领着人马大呼小叫的向吴阳杀了过去。 “来得好!”吴阳一点也不怵,立即掉转头,就地组织防御。 一瞬间,两支最精锐的军队对撞在一起。 杀声震天,惨叫连连。 战场上没有任何的慈悲,有的只是你死我活,血溅沙场。 山坡上,李敢的双眼并未盯着战场,而是不断的四顾想望。 杨哲不明所以,上前一步,轻轻提醒了一句:“军候,吴阳处于劣势。” “嗯,”李敢点头,“等葛多军回来之后,打他十大军棍。” 现在的战场上,第一批闽越兵已经死伤过半,算上残了,失去了再点的能力。 但葛多军贪功,一直在追杀敌人,而不是前去支援吴阳。 吴阳只有五百人,比敌人少一半,以一敌二,渐渐的不支。 “大家支持住!将军很快就会下来”吴阳吼叫着给士兵打气。 确实,李敢坐不住了。 好不容易才占据着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根据地,收集到一批服从自己的士兵,他不能眼看着一个接着一个的被消耗在这里。 “杨哲!冲!” 李敢一步跨过眼前的草丛,顺着下坡的趋势,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越快趋快。 在他的身后,正是杨哲率领的一百八十名汉人士兵! 终于,李敢动手了,他要亲自结束这一场战斗。 “区区的一百八十人?”岺颜哈哈大笑,“还不够我塞牙缝啊,飞蛾扑火!” 然后命令三百名士兵前去截杀。 第129章 逆祖叛国之徒 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只见李敢手持亮银枪,轻轻一挑,枪尖如毒蛇一般刺进了一名士兵的喉咙,然后用力拨出,带着飞溅的鲜血,奋力横扫,枪杆砸在一名士兵的大腿上。 士兵惨叫着,倒地不起,原来他的腿已经被砸断。 转眼间,一敌一伤。 养同紧紧跟随在师傅的身边,短剑闪烁,身形飘忽;两人一远一近,一刚一柔,在他们方圆一丈之内的敌人,无一能活。 这还是在山路难行,李敢没有骑马的情况下。 汉军的一百八十人,以李敢为箭头,以杨哲为侧翼,他们相互呼应着,滚动向前。 汉军的优势太明显了,个人的身体素质好;而整体方面,他们以一伍为一个小单位,刀盾枪箭几个兵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掩护,既能减少自己的伤亡,也能增加对敌人的杀伤。 最可怕的是他们手中的兵器,坚硬而锐利。 闽越兵只能尽量避免兵器之间的相互碰击,但束手缚脚的,更是严重影响战斗力。 摧枯拉朽。 岺颜的三百名士兵不到半刻钟,已经被杀掉了一半,其他的也不敢正面对敌了,勇敢一些的是边打边退,胆怯一些的直接四散而逃。 岺颜计划凭着优势兵力对汉军进行截杀,可惜结果完全相反,他士兵的用途是去送人头的,全部变成了汉军的功勋。 “该死的汉狗!”岺颜狠狠的骂着。 现在闽越军的状态非常尴尬。 参谋的一千兵被葛多军带领的五百名漳平兵杀得溃败; 岺颜的七百人与吴阳倒是打得有声有色,暂时分不出高低,但这有用吗?只要李敢带领的汉军那边的战斗结束,就会抽身过来帮忙。 到时的结果…… 与岺颜同样尴尬的还有驺力。 现在的东越军已经不足八百人,最危险的是,他们象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前边被南越兵挡住里去路;后面的位置上是一个大战场,一个闽越与漳平城杀成了一团的大战场。 到了这时,驺力终于放下了架子,真心真意的劝降,“喂,南越人,别作无谓的顽抗了,现在投降,我保你一个将军之位。” 回答他的是一声冷哼。 投降?那是不可能的! 陈图的心里早已把东越人恨得要死,几千名手下死剩身边的一百多人,别的不说,只要想着万明那死不瞑目的样子,就会铁下心来与东越人拼个不死不休。 刻骨仇恨! 他知道东越人为何突然从气势汹汹变成了低声下气,那还不是因为自己来了援兵? 也不对,来的是闽越人,也许不是自己的援兵,但这也所谓了,这座汾水关本来就不再想着能守住,现在想着的就是怎样把该死的东越人拖在这里,等待闽越人的到来。 就算闽越人来了,自己也要死,但只要能把东越人拖着一起死,陈图的心里已经很开心。 同归于尽又有何妨? 呵呵,反正能为几千名士兵报了仇,一切都值得了。 “喂,南越人,降还是不降?”驺力还不死心,但这一次回答他的是一柄扔过来的断剑。 “找死!”眼看自己的劝说无效,驺力失去了耐性,立即发动了新一轮的攻击。 城墙狭窄,最宽敞的地方只能四人并行,这大大削弱了他兵力上的优势。 再加上南越人一心死守,他们倚仗着熟悉地形,一百多人躲在各个易守难攻的角落里,让驺力难以前进半步。 其实,这座汾水关他算攻占了一半,但这有什么用呢?这些南越人就象躲进肚子里的妖怪,如果在闽越人攻城的关键时刻跳出来打两拳踢两脚,就算驺力再大的本事,也只是兵败城失的结局。 “难道要撤退?”驺力心有不甘的想着。 为了这道汾水关,他前前后后投入了七千多人,花费了两个多月时间,投入的粮草财物不计其数,就此一退,所有的努力化作乌有,真正的前功尽弃。 不,还白白折扣了几千的兵力。 但是,不退行吗? “该死的汉狗!” 驺力狠狠的咒骂着,但现在他身边的是疲兵残兵,实力不足,骂得再响也只是一时心里爽快而已。 于事无补。 李敢当然不会因为被别人骂一句而少一块肉,他活蹦乱跳的,手中一根亮银枪,中者则死,擦着则伤。 有养同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他杀得畅快无比,但他对面的闽越兵就惨了,见到李敢就仿佛见到死神一般,“呼啦”一下有多远跑多远。 那一道被鲜血染红的身影周围两丈之内,根本无人敢于靠近。 “不愧是锦李敢!”齐乐赞叹道。 狄弘轻笑着,“就算是他再是英勇,今天也必须死。” 他们一直静静等待着,现在终于到了出手的良机。 “嗯,我已经算得一清二楚了,除去留在漳平城的一千二百人,他手中只有一千三,与投入战斗的兵力相差无几。” “岺颜带来的可是二千精兵,他当然不敢保留。” “呵呵,既然他没有保留,那么……就这样吧。” “直接点,让他去死吧,哈哈。” “谁让他破坏候爷的好事呢。” “进攻!” 随着齐乐的一声令下,东北方向的一道山梁上,三百多名身穿黑色衣甲的士兵鱼贯而出,他们的速度快捷无比,但行动间悄无声息,几百人仿佛毒蛇一般,从山野间一掠而过,直扑李敢。 这三百人有的是闽越人,但更多的是汉人,身上穿着的全部是汉军的衣甲,手中执着的也是汉制的兵刃。 最让人心惊的是,齐乐与狄弘身上穿的竟然是一身百将的衣甲! “嗖~嗖~嗖~” 他们如幽灵一般出现在战场上,避开闽越兵,直接朝着李敢的队伍冲过去。 杨哲首先发现了异常,急忙作出了提醒:“李军候,小心!” “现在才知小心?”齐乐哈哈大笑,“迟了!” 他的速度极快,就在说话之间,已经加入了战团。 杨哲首先迎了上去,长剑一撩,与对方的兵器产生了碰撞, “锵!” 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但是,对方的兵器并不象闽越人一样轰然而断,而是完好无损。 “制式武器!” 杨哲发出了怒吼,“你们是谁?竟然拥有我军的武器?” “我们是谁?”齐乐哈哈大笑,“这很重要吗?” 一个朗朗的声音接口道:“他们是不敢说出自己的名字的,因为害怕让祖上蒙羞!” “李敢!” “正是你家耶耶!”李敢怒斥道:“你们这些逆祖叛国的无耻之徒,休要叫我的名字!” 齐乐的血气上涌,脸颊现出了一抹病态的嫣红,他很生气,但又被李敢骂中了心事,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 他今天的行为不是叛国是什么? 第130章 岺颜被幸福砸晕了 无话可说,那就不说! 齐乐赤红着双眼,仿佛一只被惹怒的野猪,低沉的吼叫一声:“李敢,我要你死!” 李敢哈哈大笑,“就凭你?”说着手中长枪一指,大喝道:“灭了他们!” “看谁灭谁!”齐乐长矛一指,率先开始抢攻。 这时,因为齐乐等人的加入,把李敢的士兵全部吸引过来,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岺颜终于可以喘了一口气。 “去帮谁?” 岺颜的眼珠滴溜溜的转动了一下,大喝一声:“杀,快,尽快结束战斗!”然后集中所有的兵力,向葛多军杀了过去。 他想要先把参谋带领的人马救出来,整合之后再行反击。 吴阳那能让他如意,把队伍一字摆开,硬生生的穿插在战场的中央。 现在的战场上,乱成了一团,几支队伍在捉对撕杀。 汾水关上,南越军是一支哀兵,决心用自己的性命把东越人拖下水。 驺力一边指挥士兵发起猛烈的攻击,双眼却一直关注着城下的战况,心态早已没有原来的那般坚定。 他想要拿下汾水关,又不想把自己的小命葬送在这里。 汾水关下,参谋所带领的闽越兵正在被追杀,他们四散而逃,就算将领们指挥着力竭声嘶,聚集过来的士兵也是寥寥无几。 葛多军的漳平军杀得正爽,他们仿佛在赶鸭子一样,见到有闽越兵跑得稍慢一点,立即蜂拥而上,杀人枭首。 岺颜缓出了手,想要把参谋的兵马救出来,被吴阳堵在了路上,但他毕竟人数较多一点,应付得绰绰有余。 说起来,这几支之中,岺颜是最为轻松的一个,他相信,只要这种状态持续下去,胜利必然是他的。 除非出现意外。 两支汉人的军队正在激烈的交战着,士兵们“乒乒乓乓”的打得热闹,但相对的,李敢则是气定神闲。 “刷~刷~” 李敢的银枪如毒蛇吐信一般,袭击齐乐的喉咙。 齐乐想要架挡,但李敢的速度太快,枪尖闪烁之下,然后…… “噢~” 齐乐痛哼,左肩之上出现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一旁的狄弘大惊,急忙来救,但杨哲早有准备,一个箭步,挡住了去路。 “还敢嘴硬吗?” 李敢嘿嘿的一笑,随手刺出一枪,把一名扑上前想要救齐乐的士兵杀死。 齐乐的伤在痛着,身体在颤抖着。 来之前他是自信满满的,但到了真正的对敌,才知道李敢的可怕。 枪出如龙,出手无情。 自己不是对手……齐乐不得不承认这个残酷的现实。 此时李敢如闲庭漫步一般,紧咬齐乐不放,每次遇到有敌兵前来相救,随手就是一枪。 齐乐慌了,脸色一阵变幻之后,用力的咬一咬牙。 “没办法了,只能使用最后的手段。”心里想着,突然嘴唇一撇,发出一声高亢的口哨声。 “咻!” 随着这一声音,他的队伍突然收缩,然后……甩开李敢的追击,加入岺颜的队伍当中。 “原来如此,”李敢轻轻的叹息,“你们早与闽越军勾结在一起。” 突然间,他想通了很多事情: 为何刘彻在遥远的犍为郡调动自己进入闽越,而不就近使用南昌新涂兵营中的人手。 为何闽越国之内未能出现一个亲近汉国的势力。 说到底,就是因为汉国有人与闽越勾结,而且,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汉奸就是在南昌城内有着极大势力之人。 到底是谁,呼之欲出。 “狗贼!”另一边的杨哲早就骂开了,“你不配做汉人。” “说吧,谁是指使?”李敢心有猜测,但还要齐乐直接说出来。 “哈哈,想知道?”齐乐怒瞪着眼睛,狠狠的说道:“只有等你死了之后!” 现在他对李敢是恨之入骨了,身上的伤还算小事,最大的问题是被逼把与闽越的关系公开。 “你想杀人灭口?”李敢冷笑。 “你能逃一死吗?”齐乐的声音更冷。 李敢必须死,不,是李敢和他手下都必须死,一个不留。 只有死人才不会把今天发生的事情泄漏出去。 实在是卖国贼这名称太难听。 “狗贼,就算只有这点人,也能杀你!”杨哲怒骂,率先杀了过去。 “呵呵,送死对吧,如你所愿!”齐乐的长矛一指,大声叫道:“上,把他们统统杀光。” 然后带领手下向李敢的方向扑了过来。 “杀光!” “统统杀光!” 这一次来的可不止三百汉人了,还有二百多名闽越兵。 五百对一百八十,他要用绝对的优势,把李敢埋葬在这处战场之上。 张义被派到吴阳的身边,但战斗时,心神还一直关注在主人身上,一见情况不妙,登时急了,想要前来增援。 但吴阳一点也不急,只是嘿嘿的笑着,专心应付岺颜的攻击。 “杀光我们?”李敢似乎在听一个天大的笑话,“就凭你?” “死到临头还嘴硬。”齐乐摇头嘲笑,“李敢,你很强,但是你的人数太少了。” 他说得不错。 从人数上,他这一方占据着全面的优势。 岺颜带来的二千人,扣除死伤,还剩余一千三百多人,如果加上齐乐的人马,超过一千五百。 漳平军方面,一千士兵扣除死伤之后只剩余七百,就算加上李敢的人手也只有八百五十人。 双方的兵力几乎是二比一。 更主要是,他们止住了颓势,士气越来越高涨。 这时候,岺颜的心开始活络了。 他原本是水安城的守将,此战之后再顺势拿下漳平,他将拥有两城的资源。 不对…… 岺颜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汾水关。 这座关隘里的南越守军与东越人的抵死拼杀了二十多天,真个是鱼死网破,粮尽弹绝,现在,不是正好便宜自己了吗? 岺颜怦然心动。 如果拥有水安、漳平两座城以及汾水关,结果会是怎样? 现在的闽越国,仅有两县之地,较大的城池也就七八座。 一旦自己拥有三座雄城…… 将会拥有与闽越王坐而论道的本钱! “建功立业,称王称霸!” 岺颜越想越美,突然感觉到脑袋一阵眩晕。 他是被幸福砸晕了。 第131章 撒草成兵 齐乐眼见自己的士兵占据着优势,心里也在想入非非。 只要杀掉李敢,他就是立下大功,到时候爷必须会论功行赏,升官发财不是梦,一个军候的职位绝对会有的。 上个月,他仅仅看了张成县令家的女郎一眼,立即被打揍了一顿,如果拥有军候的身份,她会不会另眼相看? 绝对会。 想着那火辣辣的女子,他不由吞咽了一下口水。 不管怎样,先把李敢杀死,他不是武功很高吗?这次不玩单打独斗了,要用人数来把他堆死。 心里想着,立即振臂高呼:“上,再来一百人,谁杀死李敢,赏十万钱!” “一百人?想依仗人多对吧。”李敢哈哈大笑,“让你看看谁更多!” 话音刚落,突然抽出一支响箭,“咻!”的一下射上半空。 “暗号?想叫援兵?”齐乐一愣,然后大声狂笑,“你还有兵吗?我早已计算得一清二楚,你带来的只有这些人。” “是吗?让你看一场好戏。”李敢嘿嘿一笑,大喝一声:“给我出来!” 随着这一声断喝,在左侧的一片密林里,突然冲出了一人马,当先一个,正是居衍,只见他一边跑,一边大喊道: “我是大王子居衍,所有的闽越士兵放下兵器,就地投降!” “居衍?”岺颜大惊,“不可能!” 闽越兵则是放缓了进攻速度,心思开始浮动。 “大王子?真的是他吗?” “是他,我见过一次的,不会认错。“ “那还打什么啊?” “大王子来了就不打啦?我们听大王的命令。” 但是岺颜已经没心思去管乱哄哄的士兵了,双眼盯着居衍身后的人马,手脚冰冷一片。 那一片黑压压的人头,绝对不会少于八百人。 “居衍?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齐乐声嘶力竭的大叫,“为何会有这么多的兵马?你不是在漳平城吗?” 李敢哈哈大笑,“你是问我为何多出几百名士兵吗?” “那是我家小郎的撒草成兵!”张义洋洋得意炫耀着。 “撒草成兵?那是什么?”齐乐心下疑惑,突然惊恐万状地发出尖锐的叫声,“你会巫术!” 李敢哈哈一笑,不再回答。 什么巫术啊,只不过来一个空城计,借鉴一下草船借箭而已。 实际上,他在漳平城里只留下五百人,每次上来城墙之时,每人手持两个草人…… 却把岺颜与齐乐等人骗得团团转。 现在的李敢,经历过多次的刺杀和埋伏之后,渐渐的也学聪明了,凡事都习惯留下一个后手。 闽越国第一次派禄劝带兵过来,被生擒活捉;第二次派吴阳过来,结果是全军覆没;但它还飞蛾扑火一般再派出第三拨人马。 李敢才不信了,闽越君臣个个都是傻瓜。 事出反常必有妖,于是李敢略施小计,让敌人自投罗网。 其实,他现在回想,背后还在不断的冒冷汗。 如果说岺颜此来是意料之内的话,齐乐带领的汉兵绝对是一个意外。 在此之前,谁也想不到汉国竟然有人敢于与闽越国勾结,还偷偷让现役军队潜入,突施冷箭。 现役军人! 李敢轻轻一叹,谁是指使者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以后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了,自然有刘彻出手。 自己的责任只是打赢眼前这一仗。 李敢放下心中的思绪,手中银枪一指,大声喝道:“投降!或者死!” 无数的声音跟着吼叫:“投降!” “投降不杀。” “不降都死!” 居衍也在连连吼叫:“闽越的士兵们,扔下兵器,既往不究。” 他身后的士兵也在叫着各种各样的说道: “闽越人不打闽越人。” “跟着大王子,有钱分,有饭吃。” “投降之后我们还是一家人。” 居衍到底是根正苗红的大王子,对于普通的士兵很有震慑力,这样的一通吼叫,让岺颜带来的士兵渐渐失去了斗志。 “锵~” 不知谁的兵器掉到了地上。 有人带头,事情变得简单多了,很快,“乒乒乓乓”的声音连续响起,有人把兵器扔掉之后直接抱着头蹲在地上,有一些还在傻乎乎站着的,会被漳平兵一脚踢在屁股上,趴倒在地。 看着只有稀稀拉拉地站着的手下,岺颜心都凉透了。 这仗还能打么? “岺帅,跑啊!” 亲兵的声音让岺颜突然惊醒过来了,瞟了一眼北面的方向人较少一些,于是拨腿就向那边跑。 “呵呵,想溜?” 吴阳一直在对岺颜重点关注着,见他想溜,立即高声叫道:“抓住岺颜,赏十万钱!” 十万钱! 士兵们“哗”声一片。 这是足够买两个奴隶的价格,足够一家四口三五之年内吃食无忧了。 于是,大家看着岺颜就象看见一串串金子在跳跃,然后有人高呼“抢啊!” 无数的人蜂拥而上,有人绊住了岺颜的腿,让他跌倒在地上,更多的人一哄而上,有的拉扯衣甲,有的箍住他的脖子,有的直接坐在他的背脊上。 岺颜都不知自己身上到底有多少人了,反正是动弹不得,最让他感觉到悲哀的是,刚才绊他脚的,竟然是他一直最信任的亲兵。 兵败如山倒。 岺颜带来的二千人,投降的投降,稍为强硬的统统被砍翻,居衍的人念在大家都是闽越人的份上,还有一点手下留情,但李勇等十几名汉兵也在队伍中间,一路走一路砍,刀刀到肉见骨。 血腥而残暴。 战场上,唯一还有战斗的只有齐乐的人了。 在他们身边,除了李敢的一百多人,吴阳也带领手下围了过来。 胜利无望,逃跑也跑不掉。 齐乐双眼满布着血丝,双手挥舞着长矛,但根本打不着一个敌人。 他陷入深深的绝望当中。 他知道,一旦战败被俘,要么卖主求荣,要么被送到中尉府大牢。 据说中尉府的老主官张汤最喜欢把人绑在铁床上,在人的后背倒上滚烫的水,然后用铁刷子慢慢地把皮肉一层一层的刷开。 张汤高升了,但这些酷刑却完完整整的保留下来,反正从未听说中尉府有问不出话的囚犯,也未听说过有一个囚犯能活着从中尉府走出来。 齐乐越想越害怕,越想越绝望,突然间,他掉转长矛,对着自己的胸口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的插下去。 第132章 再下一城 可怜的齐乐,并不能心想事成。 李敢早在一旁虎视眈眈,对于这样的“汉奸”,他是欲除之而后快,对揪出幕后人物,他是更加有兴趣。 “锵~” 李敢的银枪一架,把齐乐的长矛挑飞,然后枪杆一抖,狠狠地砸在齐乐的脖子上。 一道矮小的身影瞬间即到,养同出手无情,“刷刷”两个,割断齐乐足踝上的筋腱。 另一侧的狄弘在杨哲的步步进逼之下,正想转身逃亡,让正巧赶到的张义捡到了便宜。 随着吴阳的加入,双方的人数变成了七百人对二百,战斗完全呈现了一边倒,半刻钟之后,李敢举目四顾,再也没有见到一名站着的敌人。 这是一场大战。 敌人一共二千二百名,其中有二千名闽越兵和二百名汉兵,一个不漏的留在了现场,甚至几个首领也没能走脱。 此刻的汾水关上,陈图正用力的喘着粗气。 前一刻还是拼死攻击的东越人,竟然一溜烟的跑了,留下的只有满地的尸体和残破的城墙。 “我们赢了?” 一名南越士兵喃喃地说着,似乎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也不敢相信自己能继续活下去。 “赢了,”陈图苦笑着摇头,“又是没赢。” 他站在城墙上往下望,在东北的山道上,还能见到东越人拼命逃窜的身影。 “很可惜没能把东越狗留下来!”陈图狠狠骂了一句。 他身边只剩余一百多名残兵,能在坚守到最后一刻已经很不错了。 但真的守住了吗? 陈图望着西北方向正缓缓走来的人群,丧气的坐在城墙上。 豺狼前脚刚走,猛虎后脚又来,这座防御着南越国北方最险要的关隘,最终还得落在别人的手中。 “士兵们,还是再战之力吗?”陈图问道。 士兵们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呆呆的看着自己的主将。 “敢不敢跟随我一起从城上跳下去?” 陈图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没有半点害怕,反而在满是血污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解脱的笑容。 东越人气势汹汹而来,最后丢下几千具尸体灰溜溜的逃跑了,这让陈图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痛快。 看旗帜来的是闽越人? 这座关隘在闽越人的手中,总比落到东越人的手中好,至少不会那么的残暴好杀。 陈图的思绪越飘越远,扶住腰走到城头上,一闭眼睛就想往下跳,突然听到亲兵发出一声惊讶的叫喊:“将军,那不是闽越人!” “啊?” 陈图急忙张开眼睛,只见关隘之下,一彪人马正在急奔而来,在他们的最前方,一面黄色的旌旗迎风招展,在旗帜的正中,用金线刺绣出一个大大的“汉”字。 “汉军?” “是汉国的军队!” “原来是汉军来救我们了。” “汉军一来,就把东越人吓跑了。” “真强大。” 南越人纷纷高兴的叫起来了。 相比东越和闽越的凶残与贪得无厌,汉国给南越人留下的印象好上太多了。 汉国不但是南越的宗主国,两者之间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一场的战争。 士兵们兴奋得大喊大叫,恨不得立即把汉国人迎接入汾水关内,至少,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这当然值得高兴。 但陈图是高级将领,深知现在的南越王国之内,已经分成了两派。 一派是王后樛氏、太子赵兴、左相樛乐为主,他们极力主张亲近汉国,不管吃的用的,日常的礼节也完全参照汉国的一套。 另一派是大王子赵建德、右相吕嘉以及苍梧秦王赵光等人,他们认为南越地域广阔、兵强马壮,应该独立自主,而不必寄人篱下。 所以,陈图对于汉军的出现,存在着严重的戒心。 突然,他笑了,是苦笑。 自己不是杞人忧天吗? 就算汉军要抢汾水关又如何?现在的自己有能力拒绝吗?凭着身边这伤残累累的一百几十个人吗? 半个时辰之后,李敢顺利地进入汾水关。 整个过程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顺利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直到见到奄奄一息的陈图等南越军…… “我领军前来,只为平息东越与南越的纷争,”李敢当着陈图的面,把话儿说得堂而皇之,“请放心,汉国军队绝对会秋毫无犯。” 士兵们用力的点头,眼睛看着一身白色衣甲,英俊帅气的李敢,似乎见到了亲人一般,又是亲切,又是感激。 陈图内心不断的冷笑: 秋毫无犯?如果不是见到绑成一串青蛙样子的闽越人,我差点就信了。 可惜,别说他不敢把话说出来。 当然,就算说出来也只有两种后果,一是李敢也装作听不见。 另一种结果就是养同会“刷”的一下,轻轻地给这位南越将军的喉咙上来上一剑。 此刻的李敢,早已站在汾水关残破的城墙这上,极目远眺,而吴阳、居衍、葛多军和杨哲等重要将领紧紧的跟在他身边。 吴阳观察了一下地形,说道:“将军,汾水关与漳平城有水陆两路相通,如遇敌人,它们可以及时支援,相互守望。” 葛多军极力支持这一观点,笑着说道:“我们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可不能白白放过。” 李敢点头,目光却看向居衍。 随着闽越国派出的三批兵马先后折戈,居衍算是一鸣惊人了,到时,闽南王廷还会派人前来攻打吗?或者开始求和? 李敢估计是后者。 因为闽南国无力再战了,它原来的总兵力不到两万,经过一番折腾,已经有一小半变成了居衍的漳平军。 最主要的问题是,吴阳与岑颜这两名最着名的将军都在漳平…… 可以说,闽越国暂时是无力再战了。 如果闽越王廷求和,最大的诚意就是让居衍登上太子之位,到时,居和会经受得住这诱惑吗? “将军放心,”居衍似乎知道李敢的心中所想,笑着表态:“漳平城山青水秀,比起建宁住得更舒心。” “呵呵,好!”李敢作出了最终的决定,“立即整合俘虏,然后我与居衍王子、葛将军、李勇回防漳平城,当然,对外宣称还是隶属于闽越,尽量避免与其他势力的冲突。 吴阳将军、杨哲和张义,你们三个守好汾水关,嗯,是配合南越人防守,明白意思吧?” 这句话把大家都说得乐了。 不就是挂羊头买狗肉么,对外宣称汾水关还是属于南越国,实则早已牢牢地掌控在漳平军的手中。 第133章 两脚羊 福州钓龙台。 庄燕看着自已身上绑着的羊尾巴,又是疑惑,又是惊恐。 在她身边是一百多名同样身份的女子,甚至还有一些平时显得高高在上的彩衣女奴也夹杂在其中。 现在的东越王,越来越疯狂,越来越让人害怕。 十天前,他突然兽性大发,让人把所有女奴赶下的溪流之中,只为喜欢观看女奴们惊恐的呼叫声和绝望的挣扎。 可怜的女奴们大多不熟水性,有几十人被溪水冲走,最终失去了性命。 五天前,他突然兴趣大发,让所有女奴脱*光衣服,然后围着篝火跳舞。 有跳得不好的立即被割去双乳,跳得好的则被当场赏赐给他的将领们,一时间,篝火舞会变成了让女奴们痛不欲生的奸淫大赛。 今天在女奴的身上绑羊尾巴,料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当然,自从被抓到钓龙台,庄燕从来就没想到过会遇到一件好事。 余善高大肥胖的身体一步从王宫里跨出来,在他的身后,是刘驹与驺力等一批亲信将领。 驺力一直黑着脸,一言不发,似乎是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 任谁丢掉五千多人马,丢到即将到手的汾水关都不会有好心情。 刘驹“呵呵”的笑了笑,安慰着说道:“吞汉将军,战场的一时胜负而已,不用太在意,这次失败下次再把它拿回来。” 驺力默不作声,心里早就骂开了: 你在说风凉话对吧?我的手下都快拼光了,变成光棍将军,你还说不用太在意? 现在的汾水关落到了汉人的手中,是你说拿就能拿的吗?这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到来。 余善似乎知道手下的心情恶劣,大手一摆,大声说道:“今天不谈战事,只要专心守猎。” “守猎?好啊!”刘驹首先附和。 余善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笑着说道:“看看,这是本王想出来的新把戏,两脚羊。” “两脚羊?” 刘驹一看,每个女奴身上的羊尾巴正一翘一翘的,不正是一只又一只的两脚羊么? 驺力总算提起了一些兴致,嗡声嗡气的问道:“大王,是不是按猎杀多少来奖励?” 余善哈哈大笑,“那是必然,一刻钟为限,每猎杀一只,赏金一锭。” 众将领大声叫好,于是哄哄闹闹的让士兵们取来兵器。 另一边,士兵已经把女奴们驱赶到了一片茂密的树林之中。 庄燕警惕地往回望,很快见到了一群人嘻嘻哈哈的走了过来,他们手执弓箭,正在向这边瞄准。 “猎狩!” 庄燕只觉得汗毛倒竖,立即尖声大叫:“跑啊,分散跑,快逃命啊!” 她见到猎人打猎,但那些猎人是以飞鸟野兽为目标,现在这些人,竟然以她们为目标。 这时,庄燕终于终于为何身上会有一根羊尾巴了,那些东越不把女奴们当人,而当成一只又一只是山羊。 这时,“嗖~嗖”两声,箭声响起,有两名还在傻傻地站立着的女奴,应声而倒。 死亡前的惨叫,终于惊醒所有女奴,她们象一只只受到惊吓的小鹿,撒脚丫子四处乱逃。 但是,她们再快,也快不过东越人射出的箭矢。 “我射死了三个!”有一个将领兴奋的高叫。 但驺力霍然转身,把手中的弓箭直接对他瞄准,大骂一声:“你阿母啊,想找死对吧,敢抢我的猎物!” 这将领一愣,急忙陪笑说道:“吞汉将军别生气,我看错了,那是你的箭。” 驺力是大王最信任之人,他可惹不起。 一刻钟之后,当士兵们把活着的女奴一个一个地揪出来的时候,已经剩下不到五十人。 庄燕很幸运,她先跑一步,所以逃得最远,而且灵机地找到一个隐蔽的树洞躲了起来,最终逃过这一劫。 女奴们浑身瘫软的躺在地上,她们掩着嘴巴嘤嘤地啜泣着,唯恐声音稍大一点会再受到惩罚。 她们目光之中充满着惊恐和无奈,更多的是心灰若死。 今天能逃过一劫,但下一次呢? 在她们右侧,有一堆还在往外淌着血的尸体,这些前一刻还是活生生的人,还与她们一起挨饿和干活。 “大王,我猎到了五个!”驺力大声缴功。 “呵呵,还怕少你的金子?”余善笑骂了一句,随意吩咐道:“把她们押下去,明天送去漳平城。” “漳平城?” 庄燕隐隐约约的听到这个地名,不由心中一震。 虽然不知漳平城是什么地方,但只是能够离开钓龙台,都算是好事。 驺力再次变得垂头丧气,半晌之后才嗡声嗡气的问道:“大王,是拿这些女奴去把换回来那些孬种?” 在他认为,战场上投降被俘的人,都是孬种。 “再怎么孬,换回来还可以耕种,拿这些无用的女子换,倒也值得。” 余善并不是一昧的野蛮狂暴,他有着枭雄的目光,所以对驺力的说话并不赞同。 “大王,我……”驺力不知说什么了,那些人是他从汾水关逃跑回来时,遗弃下来的伤残士兵,说不换?真说不出口。 “输了这一仗,其实也不是坏事。”余善摇头叹息着,“至少让我们知道汉军的底细。” “汉狗太狡猾了,等我兵力衰竭之时突施袭击,”驺力一肚子不忿,恨恨的说道:“要不我才不怕。” “不能狂妄自大,”余善瞪了他一眼,大声训斥道:“不记住教训,你下次还会输!” “大王,我记住了,”驺力低头受训,但随则抬起头来,狠狠的说道:“但那个叫李敢的汉狗,我一定找他算账!” “呵呵,行。” 余善并不反对他这句话,在他的意识之中,与汉国,迟早会决一死战。 远处的庄燕一直竖起耳朵在细听他们的说话,此时心里暗暗的想着:“汉人?李敢?” 突然间,她心里生出了一线希望。 换俘,要李敢提出的主张,因为这样做有很大的好处。 汉国现在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北方匈奴;对于南方各国,则以安抚震慑为主。 所以,漳平城与汾水关,李敢让军队的名号保持闽越和南越。 对东越国也是同样的道理。 李敢此次的任务只是调解东越与南越之间的纷争,虽然中途意外连连,最后的结果是把两座城关掌握在手中。 但是,表面文章要做足。 换俘,可以减少东越一个拼死反扑的借口。 东越兵力八万,还有五十多万习性凶悍的民众,汉国还未做好与它全面开战的准备。 而且,李敢也存有私心。 第134章 杨哲的艳遇 汉国还未做好准备,李敢也是一样。 他一直有一个五年计划,现在呢,兵未多,粮未足,如果南方的统一战争突然提前,他会什么也捞不到一个。 而且,与东越交换战俘,他可以得到最需要的东西——人口。 黑盯山、坡前村需要人,漳平城、汾水关亦需要人。 特别是两座城关,有着一个不稳定的因素——闽越人占据绝大多数。 所以,李敢想方设法去增加其他族群的人口。 把无用的俘虏换成有用的奴仆,这笔卖买怎么看都是李敢赚了。 漳平城的南面,建起了一些临时的营地,用来安置新来的奴仆。 来自钓龙台的女奴们双手箍抱着脑袋,浑身上下瑟瑟发抖。 她们不知已经逃出了生天,还在以为余善大王又想出了什么新鲜的游戏。 直接第二天,当一碗滚烫的稀粥放在面前时,她们空洞的双眼才出现了一丝色彩,有人抱着稀粥往嘴巴里塞,有人开始轻轻的哭泣。 “别哭,”庄燕的声音轻柔而坚定,“要记住,救我们的是汉军,我们的恩人是李敢!” 女奴们听着,似懂非懂,茫然的点头。 杨哲正巧路过,不由好奇的看了过来,然后是心头一阵震荡。 庄燕的美丽是无可置疑的,否则她也用不着自己在脸上划上一刀。 随着她伤势渐渐恢复,脸上的疤痕越来越淡,一看这下,就象在脸上纹上了一朵小花一般。 竟然给她带来了一种别样的美丽。 特别的女子! 杨哲暗赞了一句,然后略带不忿的插口说道:“喂,你们的恩人除了李敢,我也算一个吧。” “将军。”庄燕不知来者是谁,拘束的行了一礼,然后不再说话。 “呵呵。” 杨哲笑了,觉得与李敢竞争算是一个无聊的问题,反而是眼前的女又更有趣一些,于是问道:“刚来的女仆?有名字吗?” “庄燕。”庄燕的语气轻柔。 “怎么,杨哲,你喜欢?”一个爽朗的声音传来。 庄燕抬头一看,只见眼前出现一个脸色如玉、满脸英气的男子。 庄燕的心“砰砰”的乱跳,一时间红晕满脸,不禁低垂下脑袋。 “喜欢啊。”杨哲老老实实的点头。 女奴们看着庄燕,一脸的羡慕,很希望这样的幸福满到自己的身上。 都是女仆的身份,但主人是谁很重要。 杨哲年轻,而且身份不低,能做他的女仆就是一种极好的归宿了如果有朝一日变成了他的待妾,那是一步登天的好事。 “要她自愿,不许强逼。”李敢笑着,随口叮嘱了一句,施施然的走了。 他身体之内有着一份来自后世的“人人平等”思想,就算来到汉朝这个奴隶制残存的时代已经一年多,还会在不经意之间显露出来。 “不许强逼……” 杨哲看着潇洒离去的李敢,无语的一耸肩膀,然后转头问道:“跟着我,如何?” 庄燕呆呆在看着那个英俊的背影,内心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失落,半晌之后,目光才回到了杨哲的脸上,然后用力的点头。 李敢当然不会管这些小事,他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换俘得来的三百多名奴隶,其中有一百多汉人,其余的以南越人居多。 这三百人,女子超过二百,男子不足一百。 男子可以当兵,可以耕种,就算进行直接的奴隶买卖,男的也比女的更值钱。 这笔帐,谁都会计算。 不过,李敢对于女子并不歧视,而是略加训练之后,让她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后勤工作,例如保管物资,缝补衣甲,一些特别聪明的被他安排做伤员的看护妇。 在他看来,要善待所有人,因为只要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每一个人都有用。 但是,奴仆们的眼中又是另一种滋味。 不知何时,他们相互传播着这样的一些话:“把我们从东越人手中解救出来的,是汉国的李敢将军。” “跟着李将军,过好日子。” “有他在,我们才有希望。” “恩情深重,此生必报!” 除了奴隶的安置,李敢精力主要集中在对将领们的培育上,教他们兵法,教他们如何行兵布阵,同时,在学堂上不忘暗示——跟着他李敢就会升官进爵,就会有好日子过。 最后的一点很快得到了实现。 十几天后,谒者持圣旨从长安城而来,对一众人等进行了封赏: 李敢功劳卓越,官升一级,任校尉;杨哲任军候;李勇为百将;张义为队率。 跟随李敢到这里来的各人均是官升一等,对士兵们则是钱财食物等各种赏赐。 说到底,刘彻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对立下战功者,非常的豪爽大方。 与这份诣意同时到来的,还有几份封赏: 封居衍为漳平候,封葛多军为五品建义将军,封吴阳为五品忠义将军,封陈图为五品建忠将军。 以前,汉国朝廷只是对闽越和南越的国王进行册封,而这是首次针对触到官员这一层次,其意义可想而知。 未央宫内,大臣们正在高声赞歌。 中大夫朱买臣说道:“恭喜皇上,只要李敢率军再取水安城,闽越国唾手可得。” 汲黯当即反驳,“闽越本属我汉国,何须多动干戈?” 皇帝的心情欢愉,并不计较他们的争议,而是笑问:“张卿,你的意见如何?” 正在讨论的是军事,张汤想不到这话问到了自己的头上,微一沉吟,答道:“如果不用花费库房,倒可一试。” 刘彻点了点头。 张汤的意思是:现在全心全意的积蓄财物,准备再战匈奴,如果要对闽越用兵,必须以不消耗库房为条件。 刘彻的目光缓缓的看向了卫青,这一个才是军事专才,也是汉国军队的直接指挥者。 卫青最明白皇帝的心意,躬身说道:“微臣建议召回李敢。” 大臣们的目光立刻全汇集到他的身上。 李敢以二百人马在漳平城闯出了偌大的一片天地,手握两座重要城关,相当于在东越、南越、闽越三个王国之间钉下了一根结结实实的钉子,甚至有隐隐威胁到夜郎国的边境。 如此的功勋,不是应该大为嘉奖吗?为何将他召回? 突然间,大家想到了李家与卫青的恩怨。 卫青逼死李广,李敢掌搁卫青,霍去病箭伤李敢。 难道卫青不想李敢再有出人头地之日?也不对啊,这李敢去闽越,本来就是霍去病的举荐。 大家越想越疑惑,不由凝神等待卫青的解释。 第135章 卫青的建议 众目睽睽,卫青却是古井无波。 只听他平静的分析着:“拿下水安城之后,漳平候所部将占据闽越三份之一的兵力,这让双方再无和平共处的可能,那么下一步呢?占领闽越全境?接着的东越,然后南越? 如此一来,需要花费的时间至少两年,如果再算上安抚民众的时间,至少五年。 我担心的是匈奴不会给我们五年的时间。” 一旁的霍去病一脸的不屑,“匈奴敢动?来一次我揍一次。” 卫青瞪了他一眼,继续说道:“现阶段,有李校屚打下的一枚钉子已经够了,它让东越国不敢轻易妄动,让闽越和南越如鲠在喉。” 汲黯盯了他一眼,冷笑着说道:“卫大司马,为何要召回李敢?” 这句话一出,众人侧耳细听,大家更关心的是卫青是否因私而打压李敢。 卫青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有李敢在漳平城一日,众越部封国均不会安心。” “只此原因?”汲黯追问。 卫青还未回答,皇帝已挥手打断他们的对话,说道:“卫卿的意见不错,李敢已成为众越部封国的心头之刺,既然决定缓和局势,就应该召他回来。” 汲黯点头称是。 李敢在漳平城与汾水关下的这一番折腾,算是彻底打响了名号,有人视他为救星,例如居衍和庄燕等人。 也有人视他为眼中钉,例如居股和驺力等人。 当然,也有人因他而哭笑不得,例如陈图。 五品建忠将军是无数人渴望得到的职位,但对于陈图看来,却是一个烫手山芋。 在此之前,南越国内唯一得到汉国封赏的是国王赵婴齐,他陈图是第二个,算个什么? 荣幸吗? 不,是异类,他成了南越国的异类。 最大的问题是,这封赏并不是他想要的,而是李敢让他担当一个虚名而已,手中无兵无粮…… 真正实权早已转移到吴阳的手中。 “李敢?”都稽翻看着手中的情报,半信半疑,他不敢确定可乐城的李敢与汾水关下的是同一个人。 “只是同名之人吧。” 都稽在赵蝶面前说着这样的一句话,然后听到“砰”的一声,原来是赵蝶已经把手中的简牍扔在了桌子上。 “绝对是他!”赵蝶狠狠的骂道:“该死的,跑到这里欺负我们南越了。” “从可乐到汾水关不远千里,真的是他?” 赵蝶用力的点头。 什么不远千里,只需要皇帝的一纸诏书,让你从南走到北也必须跑。 都稽想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反驳道:“女郎,就算是他,也不算欺负我们吧?” 赵蝶怒了,大声说道:“他抢了汾水关!” 都稽还在争辩,“如果不是他,汾水关已经到了东越人的手中。” 汾水关的战况早已传回了南越国,有人在庆幸。 以东越人的狼性,一旦占据汾水关,将会长驱直入,威胁南越的腹地。 相比之下,到汉国手中算是一个较好的结果。 赵蝶轻轻的叹息,“到了汉国手中,也好不了多少。” “守将还是陈图。”都稽还在坚持着,但声音已经是弱不可闻。 对,汾水关名誉上还在南越人手中,名誉上的守将是南越将军陈图。 但陈图已被汉国封候了,还算南越将军吗? 好象算吧? 都稽苦恼的轻扯头发,暗暗感叹这些政治太复杂,不是他这脑袋可以想象的。 南越朝廷之内,两个派别的争论并不因为战争的结束而结束。 左相樛乐最是得意,因为汉国果然派出了援兵,从东越人的手中抢回了汾水关。 右相吕嘉则认为汉国狼子野心,否则应该把汾水关归还给南越。 樛乐反驳说:陈图就是南越人。 他还进一步反问:如果汉军撤退,谁能保证东越人不会再次进攻?到时南越还能否守住? 他还说出了一条让吕嘉无可反驳的理由: “现在不用派遣大量的士兵,不用耗费大量的财物去守关,却能确保东越人不敢再越汾水关半步,有什么不好?” 听到这一点,国王赵婴齐也在点头了,心想:省了这笔钱,我的王宫终于可以翻新了,还可以为蝶儿买几条海船。 李敢在一片争论之中,离开漳平城,他的第一站还是南昌。 南昌城依旧繁华,不过,又似乎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迎接他的还是县令张成,但他身边不再是空空如也,而是站着一大批人,当先一人是李敢的熟人——何遗。 此时的何遗已经校尉身份,不过他对李敢客客气气的,笑呵呵地迎了上来,然后是一阵猛烈的夸奖,“李校尉一计夺两城,果然是不同凡响。” “这不是李某的功劳,”李敢笑着摇头,“托的是皇上的洪福,以及汉国的军威。” 这句话半真半假。 如果不是汉军的身份,别说得到居衍的认同与投靠,凭着区区的二百人,他甚至连岭关隘也进不去。 但他机缘巧合之下,连得漳平城与汾水关,这份功劳谁也抹杀不掉。 一旁的张成已经笑着插口说道:“满而不溢,华而不浮,李校尉少年老成,让人佩服。” 李敢半眯着眼睛,看了他一眼,才呵呵的笑道:“张县令处事谨慎,为国为民,才真的让李某佩服。” 这句话是意有所指。 人人常说没有中尉府撬不开的嘴,没有张汤审不出的案。 当把齐乐与狄弘送回汉国的时候,李敢就知道必定会有人倒霉,结果不出所料,与闽越国相互勾结的正是新涂都尉、山州候刘齿。 刘齿得到的是砍头灭族的下场,他的儿子刘文也会跟着一起去了,只不知到了地下,是否还有闲情逸致去找人比试身箭投壶之类。 让李敢意外的是,张成竟然安然无恙。 来自后世的记忆里,张成与刘齿是同一个事件,同一个罪名而被刘彻处以死罪,现在刘齿死了,而张成还活着…… 这时,李敢见到了张兰,只见她一袭红衣,英姿飒爽的站在张成的身后,看来是一起迎接李敢的,不过她的眼睛却一直看着左侧,因为那里站着一名长相帅气、身材却微微发胖的年轻男子——张安世。 是张安世捣的乱? 李敢的眼睛微微一缩,张安世喜欢张兰并不是什么秘密,但一直以来,张兰一直保持着不咸不淡的态度,现在却突然升温。 只要看到她那眼角含春、含情脉脉的样子,就知道两人的关系已经突破了防线。 不过,让李敢最为揪心的却是另一件事。 第136章 兜兜转转回到起点 李敢担心的是: 张成该死而未死,霍去病也活蹦乱跳的,这是否自己穿越而带来的蝴蝶效应? 历史上有着不少的遗憾,他想要弥补和改变,但到了真正改变之时,反过来又怕影响历史轨迹,让今后发生的一切,变得面目全非。 无法把控的命运,不可预测的未来,一时间,让李敢有一种茫然失措的感觉。 “想啥呢?想那家女子?”一个带着调侃的声音。 李敢瞪了张安世一眼,淡淡的说道:“是想了,不过,不会因女子而迷糊了脑袋。” 张安世微微一窒,呵呵的干笑几下,说道:“不管怎样,你立大功了,职位也升了,也应该庆贺一下吧。” 毕竟不是自己的事情,李敢只是点到即止,至于张安世是否听得进去,那是另一码事了。 这是一场丰盛的宴会,少了张齿、张文这样恶心的人,让这顿酒席喝得非常畅快。 酒席间,何遗向李敢交待了一些事情,包括如何处理与夜郎国的关系,多同王为他重点扶持的亲近汉国的势力等等。 “原来,我们一直在扶持多同。”李敢恍然大悟。 何遗呵呵的笑了,“不是我们扶持,他的位置坐得稳当吗?不是我们扶持,他能赚到如此多的钱吗。 很多产业,我们都让他拥有独家经营权。” “原来是垄断……” “正是,”何遗点头笑了,然后盯着李敢,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的调侃说:“你到任之后,如果想要扶持另一个人,亦未尝不可。” 张齿死后,新涂都尉的职位空缺,刘彻心念旧人,于是再扶持何遗一把,让他接任新涂都尉之位,爵位上升为校尉。 而汉阳兵营所留下的空缺,则由李敢接任。 李敢也想不到,自己兜兜转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回到可乐邑,只不过官倒是越当越大了。 至于何遗的调侃,正说中了李敢的心思。 如果要在夜郎国扶持一个亲近自己、亲近汉国的势力,金竹绝对比多同更好一些。 至少她为人温和一些,不象金星的杀伐成性,也不象多同的阴险毒辣。 李敢也趁机报答救命之恩,正是公私兼顾。 不过,此事以后再做考虑,因为李敢并未立即前往可乐,而是先回长安。 他是个负责任的男子,有些事情必须要做个了断。 夜郎王都。 金竹手中拿着简牍在发呆。 金沙小公主气呼呼的冲了进来,大声说道:“皇姐,六王兄欺负我!” 多同越来越嚣张了,有时候甚至敢于摆明车马,与其他皇子叫劲了。 金竹轻轻的叹息,然后劝解道:“我们再忍一下,别让父皇不开心好吗?” “我……”金沙扁起了小嘴,最后还是勉强有点头。 小女孩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很快就被其他事情吸引过去了,盯着金竹捏在手中、舍不得放下手中的简牍,诧异的问道:“皇姐,这是什么?” “哦,亚朵的来信。” 金沙大喜,小腿儿一阵乱蹦乱跳,兴奋的问道:“亚朵来信啦?有寄蜂蜜了吗?” 金竹抚摸着小妹的头发,露出了宠溺的笑容,“你就记得人家的蜂蜜。” “亚朵还说要送我一只小白兔。” “小白兔……”金竹摇头微笑,“也不知他们在镡封县捣鼓出了多少新奇的东西。” 黑盯山上的蜂蜜开始量产了,兔子也有一百多只,这些东西迟早要卖出去的。 黑盯山是一个秘密,于是雷被决定把所有的东西推到了镡封县头上,反正亚朵的封地,这借口用得名正言顺。 一听“他们”两个字,金沙立即想到了李敢,急忙问道:“皇姐,你昨天说先生要去可乐?我去找他玩行不行?” 金竹哭笑不得,“他要办事情多呢,那有空陪你玩……” “嗤~”金沙一脸的不屑,“一个小校尉,能有多忙?再说,他敢不陪我?哼哼~” 说完扬起了小拳头,一副准备揍人的样子。 金竹说她不过,只好笑着说道:“知道你厉害行了吧?” 这是话都是说说而已,金沙的年纪还小,不可能随便到处乱跑。 其实就算她去可乐,也见不到李敢。 长安城! 李敢望着那高大的城门,感慨万千。 一年前,为了治疗箭伤,他远走蜀中,然后被追杀而跌下悬崖,想不到因祸得福,现在不但伤好了,职位也升回了校尉,虽然还未恢复到关内候的爵位,但也只是一步之遥而已。 反正,他李敢算是衣锦还乡了。 还是李敢原来的府邸,但房门破旧,墙壁的阴暗处甚至还长着不少的藓苔。 他去蜀中时,把所有的亲兵全带走了,剩下的只有几名小女仆,一年多的时间,也不知她们跑掉了没有。 “呀~” 李敢推门而进,因稍为用力一点,差点把破旧的房门推倒。 看来,自己不在长安城的日子里,再没有任何一个人登门。 人情淡漠! 李敢摇头而笑,他真想知道,那些势利小人得知他衣锦还乡,会是怎样的表情! 这时,街道上正好有几个身穿艳丽衣裳的女人迎面走来,见到李敢,不由一愣。 “咦?病夫李敢,哈哈,他竟然还未死。” “就奇怪了,他这样的人,不死还留着浪费粮食吗?” 李敢一看,这几个尖酸刻薄的女人似曾相识。 李敢的这一抬头,那俊秀的容颜立即让几个女子发呆。 这还是病夫?分明是一个俊俏的小郎君! 有一个胖女人的反应最快。 就算是长的再好看又咋样?一个小小的庶人而已,还敢抬头瞪眼的嚣张? 她越想越生气,于是决定冲上前去给李敢一巴掌,教他懂得尊卑,知道身份低贱之时要低调做人。 但她还未举步就被同伴拉住了胳膊,然后耳边听到轻轻的一句:“别冲动,听说李敢已经晋升为校尉,而且深得皇上的信任。” “啊?” 胖女人吓了一跳,半信半疑之下,抬头时刚好对上了李敢冰冷的目光,连忙转身逃窜。 市侩小人而已,不值得计较。 李敢轻轻摇头,正要抬脚踏进自己破旧的家门,然后听到一个人在身后鼓掌而笑。 第137章 比霍去病更强 赵破奴! 李敢停步,转身,然后是欢愉的大笑。 这是百战沙场拼出来的友谊,是英雄间的惺惺相惜。 原来是赵破奴得知李敢回来的消息,一大早的就在这里等候着。 “走,喝酒去!”赵破奴二话不说,笑眯眯的拉着李敢的胳膊,往外就走。 骠骑大将军府是皇帝亲赐的府邸,朱栏玉砌的亭台楼阁,流水叮淙,繁花似锦,说不尽的奢侈与豪华。 后花园里热闹异常,几十号人大呼小叫的在喝酒,地上一片狼藉,有倒着的酒瓮,有各种动物的骨头。 都是远征匈奴、荣耀归来的将士。 李敢一进来,这些人立即哄然大叫: “李校尉快来,老兄弟们都在等你呢。” “大将军说了,肉够吃,酒够喝。” “肉是好肉,香脆嫰滑。” “酒是好酒,香醇可口!” 李敢哈哈一笑,大声说道:“真的好酒?我倒要试试!” 话一说完,从地上拿过一瓮酒,随手拍开瓮口上的封泥,然后高举过头,把酒往口里倒。 一时间,叫好之声不绝。 “好!” 霍去病懒洋洋的斜躺在座位上,随意的拍了两下巴掌,举起酒杯,朝李敢一迎,然后一饮而尽。 李敢走到他对面,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带着不屑的说道:“怎么,骠骑大将军想用酒来灌醉我吗?” 霍去病睨睥而视,冷笑着说道:“说得你好象很有本事似的,需要用酒吗?任意一样都是我比你强!” 赵破奴捧着一壶酒在他们之间坐下,笑嘻嘻的说道:“将军,还真的有一样你比不过。” “有?” “有,”赵破怒哈哈一笑,“论起女人缘,将军就会输。” 霍去病一听,不禁哈哈大笑。这一项,他是输得口服心服。 李敢却是怒了,拉着赵破奴的手,就要灌他酒。 但赵破奴早有准备,高声叫道:“兄弟们,李敢要敬酒了,都过来!” 众人哄笑着,捧着酒杯围了过来。 李敢夷然不惧,冷笑着说道:“准备倚仗人多吗?”说着从地上再拿起一瓮酒,拍开封泥,豪迈的叫道:“来,谁敢一战!” 他今天的一番作为,绝对是发自内心。 能与霍去病一笑泯恩仇,本来就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真让人羡慕!” 一个爽朗的声音从身后传出,李敢回头一看,连忙笑着行礼,“平阳侯。” 来的是平阳侯曹襄,他先祖是大汉朝开国功臣——平阳懿侯曹参,父亲是平阳侯曹时,母亲是汉武帝的长姐——平阳公主,随便那一个身份,都比李敢这个小校尉尊贵太多了。 曹襄上下打量了一下,笑着点头:“恢复得不错。” “多谢关心,”李敢抬起手臂,活动了一下,笑着说道:“只要皇上一声令下,李敢绝对可以再往大漠走一遭。” 霍去病冷笑着接过话题,“哼,我就一定会带上你?” 李敢怒了,大声说道:“我跟着破奴去不行吗?” “你看,他这是算不算违抗军令?” 霍去病这句话是对曹襄说的。 他与曹襄,一个是皇帝的亲外甥,一个是卫皇后的亲外甥,都是皇家最亲近的人,所以说起话来也随意一些。 曹襄知道他们在嬉闹,于是笑道:“要不,你们比喝酒,谁胜谁说话。” 李敢正在答应,突然远处有人插嘴说道:“想分出胜负?我倒有一个好想法。” 来的是陈合。 陈合的父亲是堂邑侯陈须,姑姑是废皇后陈阿娇。 别看陈阿娇是废后,自从重金请司马相如作《长门赋》后,竟然重拾皇帝的欢心。 更主要的是,她当皇后时一直未能怀上身孕,久旷逢甘露之时却让老树开花了,生下了一名可爱的小公主。 所以,陈合等人也在大汉国内重拾威势,所到之外,无人不让其三分。 再看他身边之人,李敢的目光不由得一缩。 “呵呵,”李敢心中冷笑,“来找场子的?” 原来陈合身边之人竟然是李家之主李陵。 “叔父!”李陵执礼甚恭。 “家主。”李敢的反应冷淡。 这家主之位本来应该是他的,能有好脸色才是奇怪了。 陈合哈哈一笑,重拾话题,“刚才平阳侯说到比试,我倒是有一个好方法,不知骠骑大将军可有兴趣?” “说。”霍去病又恢复了他冷漠的脸色。 陈合不以为忤,笑着建议道:“一直以来,李陵期望着跟着骠骑大将军的身边驰骋沙场,今天我出一题,让他与李敢比试,谁胜谁去如何?” “哼,”霍去病冷笑,“以为我的军队是谁也可以进的吗?” 陈合一窒,顿时不知如何往下接。 就算他身后有陈阿娇撑腰,在赫赫战功的霍去病面前,还不敢放肆。 曹襄不想让两人的关系闹僵,笑着做起了和事之人,“让他说嘛,当作游戏亦是无妨。” 陈合干笑几声,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战场之上,首先讲究的是个勇,但他们皆是出自李家,再试武功与射术也无多大的意义。” 比射术没有意义?曹襄含笑不语。 就算李家以箭术闻名于世,也不是李家之人个个都同样的厉害,至少,李敢是天下闻名的神箭手,而李陵还是名声未显。 “倒要看你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曹襄暗中想着。 陈全微一停顿,继续说道:“不比武功,就比其他了。 六艺一曰礼,二曰乐,三曰射,四曰御,五曰书,六曰数,今天就以数为题如何?” “数?” 陈合点头,“对,数。” 霍去病与赵破奴对视了一眼,淡然一笑。 别人或者不清楚,但他曾派谍者进入夜郎王都,当然知道李敢凭一道数题击败大公主府的帐户,由此而一鸣惊人。 陈合以为阴谋得逞,笑着再次说话:“既然双方均不反对,就此开始如何?” “多谢叔父的成全。”李陵躬身行礼,内心里已经是止不住的激动万分。 他得到了家主之位,但做得非常的郁闷。 当他做得好时,大家都认为这是份内之事,稍有疏漏,别人都会摇头叹息的说道:“唉,如何家主是李敢,肯定会做好。” 所以,他一直想着要战而胜之,以掩天下悠悠之口。 现在终于有了机会。 李陵少有才名,不但学得李家的武功,更是书数兼修。 他与李敢都是一家人,知根知底的,说到武功,他没有必胜的把握,但书和数么,呵呵,李敢只是一介武夫,那里会这些文雅的东西? “请叔父出题。”李陵执礼说道。 “也不用谦让,”陈合笑道:“你们各出一题,谁先解答谁胜,如何?” “比数艺,并无不可,”李敢淡然说道:“但军旅之事取决于皇上,不能作了赌资,另换一个如何?” 李陵的眼光一缩,以为他是借故推脱,急忙说道:“叔父请说。” 第138章 被刘彻盯上了 李敢微微一笑,终于说出心中的打算:“若我侥幸取胜,就此分家而出,家主可否同意?” “分家?不行!”李陵大吃一惊,想也不想立即拒绝。 旁边的霍去病早已把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此刻嘿嘿一笑,说道:“或许是李家主想要退位让贤?” “这......”李陵说不下去了。 随着李敢征东越,升校尉,声威日渐昌隆,李家之内更换家主的声音时有发生,这让李陵有着如坐针毡之感。 如此看来,分家其实是一种快刀斩乱麻,一了百了的好办法。 但是,李敢分家,无意之中削弱了李家的力量,而且,外人会怎么看? 会说李陵把李敢逼走,没有容人之量。 反正这事情有好有不好,一时间,李陵拿不定主意。 “总要比试过了再说……”李陵迟疑了半晌,决定一比定分合。 很快,有人把空白简牍送上上来, 李敢微笑着走到简牍之前,“刷刷刷”开始出题。 李陵的结局是一场悲剧,他会把整个李家拖进深渊之中,只有分家,李敢才不会跟着一起沉沦,顺势还可以捞起更多的族人,所以,对于这次比试,他是势在必得。 曹襄不明仔细,见到霍去病悠闲自得的饮酒,不禁诧异的问道:“咦,你一点也不担心?” 霍去病淡淡的一笑,“该担心的是李陵。” “李陵?不应该是他赢吗?”曹襄大感疑惑,“从未听说李敢学过数艺啊。” 霍去病呵呵的笑了几下,不再回答。 这时,李敢已经停下手中的刻刀,走了过来,笑着说道:“数艺本非我之擅长,却偶然得知几道题目,只能说是运气使然。” 这一句话,算是为他的行为作了一个简单的解释。 数艺深奥难懂,但偶尔得到一两道题目,倒是很有可能。 此时,李陵也出完题目,走到李敢出的题目前面,正要解答,但左看右看之下,执笔之手一直停留在半空中,眉头慢慢的皱成一团。 陈合暗暗吃惊,急忙走了过去一看,只见上边写着: 今将军点兵,五列则末行一人;六列则末行五人;七列则末行四人;十一列则末行十人。若兵数逾二千,问兵几何? 陈合家世显赫,但并非不学无术的轻浮公子,他见过不少数题,但从没见过如此之难的数题。 “这李敢那来的题目?”陈合暗暗担心。 而此时,李敢早已把李陵所出的题目答完了。 李陵所出的题目是: 卖牛2头,5只羊,买回猪13头,余钱1000。 卖牛3头,猪3头,买回9只羊,钱不多不少。 卖羊6只,猪8头,欲买牛5头,钱差600。 问牛羊猪的价格各为多少? 这算是《九章算术》之中的难题了,但对于李敢来说却是轻而易举,他只要设xyz,再例出一个方程组就可以计算出牛1200,羊500,猪300。 再看李陵,只见他脸色雪白,冷汗潺潺而下。 这是用脑过度的迹象。 陈合不由担心的问道:“李陵,如何?” 李陵从沉迷中惊醒过来,带着哭腔答道:“李陵无能,答不出来。” 答不出?陈合大吃一惊,李敢的数艺如此之高吗? 陈合疑惑的向李敢望去,见到他正笑嘿嘿的正与曹襄说话,似乎一点也来担心自己会输。 他早知李陵答不上来? 陈合更是疑惑,正想出声询问,却见李敢手中拿着一颗圆滚滚的珠子,笑嘻嘻的把玩着。 咦? 陈合走到李敢面前,左右打量了一会,才惊疑不定的问道:“此乃九曲珠?” 李敢把手中的珠子珍而重之的放在手心上,在日光之下细细的打量了半晌,才慢悠悠的答道:“嗯,对穿而过,内有九曲,正是九曲珠。” 但陈合早已焦躁不安,急声追问:“此珠得自何方?” “友人所赠。” “可知姓名?” 李敢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个美丽身影,微笑着说道:“乃一石姓女子,其余之事无可奉告。” “姓石?”陈合暗中松了一口气,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再次追问:“确定她姓石?” 李敢笑着点头,“此乃长沙太子所言,定然无虚。” 陈合一听是刘鲋鮈,立即明白内中的缘由,见到李敢小心翼翼的把珠子收藏起来,不由得心内暗暗好笑。 不过事关某些禁忌,他也不敢揭穿真相。 李敢看着含笑不语的陈合,正想问他是不是认识石头儿,李陵已走了过来,不甘的说道:“叔父,我输了。” 李敢点头,“那分家之事,就此决定?” “一切依叔父所言。” 李家一分为二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长安城。 其实说是一分为二并不贴切,李敢不拿李家的一点财物,带走的人员只有大管事李木等少量的坚定支持者,几乎是净身出户。 不过他身校尉,有食邑,有房屋和仆从,相信用不了多久,会慢慢变成一个小型的家族。 未央宫内,刘彻放下手中的简牍,疲倦的揉着眉头,随意的问道:“李敢手中的确定是九曲珠吗?” 他的面前空无一人,但话音刚落,一道黑影慢慢的闪现,躬身答道:“确是九曲珠。” “呵呵,”刘彻意思不明的笑了几声之后,才再次发问:“能查到他的数题从何处来吗?” “查阅典籍,并不记载着同样的题目,居山用了两日两夜亦无法解答。” “居山不是号称数科最强吗?”刘彻语带讥讽,然后问道:“李敢有何解释?” “李校尉说是去年的冬天,路遇一个即将冻死的老者。” “哈哈!老者是否查无可查?” “陛下英明。” “嘿嘿。”刘彻冷笑。 他怀疑李敢的解释,但又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就算是大汉立国已达百年,但还有无数高人雅士隐居于山野之中。 除了儒家的董仲舒自动送上门之外,精通医术的璇玑城,百家争鸣的稷下学宫等等,还在待价而沽,不肯为他所用。 李敢的性情豪放,交友大方,救助一个即将冻死的老者还真的有可能,如果这老者正巧是一名数科高人...... “是说李陵的运气差呢,还是说李敢的运气好?”刘彻摇头笑道。 神技投壶、水穿九曲珠、偶得数题。 李敢最近的幺蛾子不少,突然间,让刘彻兴趣盎然。 第139章 佳人有约 李敢不知自己已经被皇帝盯上了,正心清气爽的赶赴佳人之约。 春风楼,取春风得意须尽欢之意,乃长安城内最豪华的酒舍。 当卢者是一位风韵犹存的妇人,见到李敢踏入门槛,急忙喜滋滋的迎了上来,微笑说道:“李校尉,司马女郎正于二楼恭候。”说完亲自带着李敢往前行。 二楼传来了一阵清脆的琴声,琴声轻快悦耳,动听异常。 这是李敢穿越之后首次听到原汁原味的汉曲,不禁欣喜的跟着节奏轻拍双掌。 “你来啦!”司马婷儿见到李敢踏门而入,不禁欣喜的起身相迎。 随则感觉自己的反应太过热烈,于是脸色微红的又坐回位置上,轻笑着说道:“不想你竟然精通韵律。” “只觉动听无比,却不知所奏的是何曲目,实在不敢接受你的称赞。”李敢笑着问道:“司马郎官的《凤求凰》天下闻名,难道就是此曲?” 带路的当卢者“嗤”的一下,掩嘴而笑。 司马婷儿脸色一红,羞涩的答道:“此乃《鹿鸣》,先周之名曲,或是年代久远,你之前从未听过。” 李敢被当卢者的一笑也醒觉过来,随则也是面红耳赤。 当年司马相如弹奏一曲《凤求凰》,向卓文君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歌词为: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这是典型的爱情歌曲,司马婷儿一个未婚女子,就算喜欢李敢,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弹奏。 见到李敢低垂着头,羞涩难当,司马婷儿倒是转移话题了:“今日之邀,实为报答你的赠药之情。” 原来,李敢回到长安城之后,第二天就赶去了茂陵求见司马相如,两人相谈甚欢。 但每次提起亲事,司马相如都会很快的差开了话题。 李敢心下疑惑,但成亲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半点也强求不得,无奈之下只好顺着话题,开始天南地北的胡侃。 首先说到的当然是司马相如的病症。 聊了一会,李敢发现司马相如身患的是消渴症,也就是后世所称的糖尿病,现已行走困难。 这证明病情已波及神经及肌肉。 如果得不到医治,接下来的症状将是腿脚溃疡而无法愈合,然后各种综合症会越来越多,最终导致死亡。 司马家的人面广,钱也不少,可惜消渴症在汉代属不治之症。 这时,李敢想起后世在网络的保健频道里看到的知识,里边有一种名叫马齿苋的草药,好象对消渴症有一些效果。 司马相如病急乱投医,听说有偏方,都会试上一试。 想不到这一试,倒真的试出效果来了,几天之后,他饮水少了,饭量也开始下降,尿量少了,人也慢慢的恢复了一点力气。 所以,司马婷儿特意在春风楼上设下了一桌答谢之宴。 “偶然所得的一份偏方而已,报答之话就别说了。”李敢笑着说道:“再说,你与我用得着客气吗?” 这一句话甚是暧昧,甚至算得上挑逗了。 司马婷儿脸色微红,也不争辩,而是坐回座位,纤指轻轻一拨,笑着说道:“聊以琴声回报,如何?” 李敢也不扭捏作态,笑着回应:“好曲还需有好酒。” 两人相视一笑,于是把酒弹琴,一弹一和,甚是和谐。 李敢在后世里,迷恋汉代的一切,唱过汉曲,跳过汉舞,不过后世里的每次表演,都是十几种乐器同时演奏,想不到司马婷儿仅凭一人一琴,就能弹奏出如此动听的乐曲。 “好听,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有几回闻。”李敢轻轻地拍击着桌面,以作和应。 司马婷儿性格外柔内刚,此刻面对李敢,却变得温婉随和,卖力弹奏之时,晕生双颊,更显美艳动人。 慢慢的,一股莫名的旖旎的情素在两人之间脉脉而生。 两人正在沉醉,突然“砰”的一声,房间被打开,一名浓眉大眼、五短身材的男子大踏步的闯了进来。 “原来如此!还说为何你会不赴我的宴会。”男子阴恻恻的说着话,突然回身一脚,把正在用力地拉扯着他衣袖的当卢者踢翻。 司马婷儿心中恼怒,一拨琴弦,发出“锵”的一声,身形一直,斥责道:“郭千,这是我私人宴会,你敢跑来捣乱?” 原来两人认识。 李敢端坐不动,右手捧着酒杯,静观其变。 “捣乱?”郭千嘿嘿冷笑,“我在家里举办盛大的宴会,花了不下十金,你却不去参加。” “你花再多的钱,与我何干?” “酒席为何而设,你心里不知?” “我从没答应过!” “不答应,为的是躲在这里与他人私会?”郭千转头,盯着李敢,目光中充满着恨意。, “我与好友相会,与你何干?”司马婷儿偷偷的瞟了李敢一眼,见他脸色如常,暗暗的松了一口气,然后大声说道:“立即离开,否则不要怪我不留情面。” 是司马婷儿的追求者? 李敢暗暗皱眉,一宴十金,这人不是普通的有钱,姓郭的?难道是他? “不留情面?”郭千哈哈大笑,“就凭这些酒囊饭袋?” 原来在他的身后,已涌进来了五名膀大腰圆的壮汉。 是酒舍的护卫。 “上,杀了他!”当卢者怒喝。 她被郭千踢了一脚,漂亮的衣裳上留下了一个黑漆漆的脚印,头发也披散着,乱蓬蓬的,与刚才艳丽小妇人的形象判若两人。 难怪暴跳如雷。 “杀!” 五名壮汉齐声大吼,挥动手中的棍棒,向郭千冲去。 “哈哈!” 郭千冷笑,身形一转,竟然从敌人的队伍中间直切而入,左手一伸,握住一名壮汉的木棒,跟着一脚把他踢飞,然后把手中木棒用力的砸中另一人的面部。 郭千瞬间放倒二人,大踏步向前,然后右手一伸,抓住当卢者的头发,嘿嘿而笑,“我最喜欢野马一样的妇人了。” 口中说着话,右腿一蹬,又把一名壮汉踢飞。 “救我!”当卢者口中惊叫,拼命挣扎着。 最后两名壮汉手持木棒,口中“嗬嗬”地呼叫,但他们看似凶猛无比,身体却在微微颤抖着,根本不敢往上冲。 敌人太强了,冲上去,只有送死的份。 事态瞬息万变,到司马婷儿反应过来时,场面已是不可收拾,不过她到底是出自名门,很快强作镇静地用力一拍桌子,大喝道:“郭千,别太过份!” “我过份?”郭千哈哈大笑,“一直温柔待你,结果如何?再说,你是我郭千预定的妻子,如何相处皆是合理。” 司马婷儿貌美如花,身材火辣,让他偶尔一见之后惊为天人,等到得知她的身份,更起了贪图之心。 妻子? 李敢一愣,目光不由瞟到了司马婷儿身上。 他们已经订婚? 难道这就是司马相如拒绝自己的原因吗? 第140章 新仇旧恨 “胡言乱语!” 司马婷儿终于露出了刚强的本性,怒骂着把手中的酒杯向郭千扔去。 “够味道!我喜欢。” 郭千兴奋地大笑着,随手把飞来的酒杯撩开。 酒杯“当”的一下跌落在地,摔个粉碎。 郭千笑得更欢了,正要举步向前,突然微风轻拂,两道人影一闪而至,两把长剑带着强劲的风声,斩向他的腰间。 “杀了他!”司马婷儿的声音很冷。 这两个人是家族里派来保护她的护卫,武功高强,与春风楼的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护卫完全不同档次。 摔杯为号? 李敢饶有兴致的看着,不过转念一想,这其实很合理,毕竟司马婷儿的父母可不是一般人。 司马相如多年为官,有一定的人脉,而卓文君出自巨富之家,家财万贯,这两人所有的东西,现在几乎全被司马婷儿一个人所继承。 这两名护卫,只是冰山的一角。 “呼,呼!” 这两人运剑,又快又狠,招招不离郭千的要害。 “滚开!”郭千大喝。 如果一对一,他更胜一筹,但以一敌二,立即左支右绌。 “狠毒的女人!”郭千大骂了一句,“因这男子?那么,他必须死!” 说完狠狠的瞪着李敢,仿佛一切都因此而起。 这叫无妄之灾吗?其实我只是过来喝酒......李敢哭笑不得的想着,但却不作任何的解释。 郭千突然发力,把手中的当卢者用此时,力的推出,挡住了对手进攻的路线,然后猛然转身,从怀中抽出一把短剑,向李敢扑去。 他决心先把情敌除掉! 司马婷儿大惊,想要喝止,惊惶间,“啊啊啊”的,却说不出话来。 “小心啊!” 惊叫出声的是当卢者。 郭千的出手快如闪电,而且直奔李敢的脖子而去,一出手,不是伤人,而是杀人! “自寻死路!” 李敢冷笑着,身形端坐不动,却把手上的酒杯掷向郭千,然后是桌子上的铜酒壶,在郭千闪避之时,再掀翻桌子,把它扫向他的腰间。 为了司马婷儿,他曾经杀过薛亮,既然郭千自己送上门来,再多杀一个又如何? 郭千只得横向闪避。 好不容易躲开呼啸而来的桌子,正要继续前扑,突然身前人影一闪,然后感觉到额头上一片冰凉。 定神一看,刚才还坐在座位上的李敢,此时已经来到他的面前,手持手驽,正冷冷的指着他的眉心! “你!” 郭千大惊失色,急退几步,但李敢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好快的速度!” 司马婷儿惊呆了,她最清楚郭千的武功,想不到竟然不是李敢的一合之敌。 原来,他这么强啊...... 司马婷儿脸色一红,暗暗的啐了自己一口,眼见李敢的手驽只要轻轻一扣,郭千就会死于非命,急忙叫道:“李敢,他是郭家之人。” “郭家?”李敢一顿,缓缓的问道:“郭解?” 此刻,郭千缓过神来,听到两人的说话,不由哈哈大笑,“怎么,怕了?迟了!只待我叔父前来,必取你们的性命!” “你在威胁我”李敢似笑非笑。 郭千冷哼,恶狠狠的说道:“我从不威胁人,只会杀人!” “必杀?” “放了我,给你个痛快!” 李敢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缓缓的说道:“如果不放呢?” “杀你个全家!” “哈哈,好公平的条件。”李敢环顾四周,高声说道:“你们听到了吗?” 当卢者等人此刻已是一脸的惊惶,根本没心思理会李敢的说话。 郭解,有人说他行侠仗义,是当世的贤者,有人说他是恶魔,每一个与他有过节的人,都会莫名其妙的死亡。 他有着众多的跟随者,杀人灭族从来不需亲自出手,所以官府也对他无是可奈何。 而且,据说他与当朝最有权势之人——卫大将军的关系非浅。 所以,就算司马婷儿身份高贵,见到郭千也要敬而远之,更别说当卢者等人。 见到众人噤若寒蝉,郭千更加的得意和骄横,狂笑几声之后,一双眼睛死死的瞪着李敢,冷冷的说道:“小子,聪明的快滚开,否则耶耶会把你剥皮拆骨,让你惨叫十日十夜而不死!” “十日十夜......”李敢嘿嘿一笑,“好怕哦,是否见到我的手在发抖?” “哈哈,怕了吧!”郭千大笑,然后......慢慢的变了脸色,只见李敢手指正缓缓的用力往后收缩,手驽已是一触即发。 “别!”郭千再也不能淡定了,惊叫着,身体一软,瘫坐在上,大声求饶着:“大人,放过我吧。” 但是,一切已经迟了。 “李敢,别...”司马婷儿正要阻止,可惜最后一个字还未说出口,李敢已经断然动手。 李敢心如铁石,手指一动,一枝短箭疾射而出,从郭千的额头穿入,直没至箭杆。 一缕鲜血从伤口中渗出,郭千双眼圆睁,满脸不可置信的神色,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死了……”当卢者的目光散乱,喃喃自语,半晌之后,突然冲上来狠狠的在郭千的尸体上踏上两脚,大声骂道:“该死的!该死的!” “这……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司马婷儿浑身轻轻地抖索着,口中喃喃自语。 “你是怕郭解?”李敢淡然一笑,“现在怕的应该是他。” 这个郭千恶毒狠辣,出手无情,放过他就是放掉一头恶狼,李敢可不想在身边埋藏着一枚定时炸弹。 而郭解属于睚眦必报之人,常因一言不合而杀人,不管李敢杀不杀郭千,这个仇恨同样的结上了。 再说,就算郭解不来,李敢也会寻上门去,因为还有一笔旧帐需要算一算。 狄仲等人的英魂还在朱提山上,等待他提供着郭解的人头去祭奠。 只能说郭千这一次找错人了,他不知道对手正是郭家的仇敌,更不知道对手是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将军,是一名堂堂的校尉。 刺杀一名军方的高级将领,绝对是死罪,一个不小心,抄家灭族都有可能。 司马婷儿慢慢镇定下来,但她并不认为郭家会因此而受到灭顶之灾。 毕竟今天之事不是郭解亲手所为,最重是他神通广大,与大将军卫青的关系密切。 “卫大将军啊……” 李敢微微的摇头,他发现自己的事情,很多都与卫青扯上了关系。 第141章 卫青成了拦路虎 司马婷儿的猜测很对。 当天晚上,有人看到郭解进入大将军府,整夜不出。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有人到李敢的府邸递上名谒求见——竟然是卫大将军府上的一名大管事。 这是施压吗? 李敢冷笑,直接大门也不出,只派内管事李封出面处置。 很快,长安城内传出了李敢病倒的消息。 据说他原本还未完全痊愈,遇到郭千的袭击之后箭伤崩裂,现在躺在床上,都起不来了。 又过了两天,长安城的坊间酒舍突然流传“李广射石”的故事。 李广乃当代名将,战功卓越,爱兵如子,可惜总是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如愿封侯,世人常怜悯他,为他抱不平。 前年,李广以年老之躯主动请战匈奴,却因迷途而延误军机,最后悲愤自刎,军中将士得到消息,都为之痛哭,普通百姓不论认识是否,亦为之落泪。 现在,他的故事经过加油添醋,一位为国征战、出生入死的老将军形象浮现在众人面前。 故事里讲到,李家父子两代,不但李广为国尽忠,他的三个儿子,亦有两个倒在抵抗外敌的征途上,而李敢,成为唯一的幸存者。 一时间,民众对李敢的同情与爱护之情,节节攀升。 至于胆大妄为地刺杀李敢的郭家,则成了众矢之的,包括袒护郭家的卫青,也受到不少的责骂。 李敢府邸,大管事李木蹑手蹑脚的走到病前,俯下身体,轻声说道:“小郎,平阳侯到!” “平阳侯?快快有请。” 躺在床上装睡的李敢急忙睁开双眼,腰身一挺,从床上一跃而起。 他快,但曹襄的还未等到他穿好衣服,已经直接闯了进来。 “据说旧伤复发?”曹襄递上一包药材,似笑非笑的说道:“这是上等金疮药,还请一拭。” “多谢候爷!” “嘿,”曹襄似笑非笑,“赠药者另有其人,本候只是一个跑腿的。” 李敢急忙问道:“是谁?” “猜猜看?”曹襄眨了一下眼睛,嘿嘿而笑。 李敢一愣,他想不到堂堂的平阳候还有如此调皮的一面,想了想,说道:“霍……” 他正要说出霍去病,但随则感觉不对。 如果是霍去病就会直接来了,或者让赵破奴送过来,而不会假手曹襄。 见到他冥思苦想了半天还是答不出来,曹襄得意的笑着给出一个提示:“你就不能往女子方面想吗?” “女子?”李敢几乎是冲口而出,“司马婷儿!” 话一说出就知道不对,司马婷儿还没有如此大的面子,让曹襄帮她送东西。 “你就如此迷恋司马婷儿吗?”曹襄哈哈大笑,“还有谁?另猜一个。” 李敢突然发现赠送他东西的女子还真的不少。 司马婷儿的牌子,赵蝶的合浦珍珠,亚朵的香囊,还有……。 “猜不出来。”李敢干脆摇头了,不作无谓的猜测。 “哼哼,如果她知道你只记得司马婷儿,一定会很伤心。”曹襄笑着调侃了一句。 “到底是谁啊。”反而是李敢急了。 “赠珠之人。” “这……”李敢一愣,不敢往下接着说,因为赠珠之人有两个啊。 突然,他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最大的可能,于是试探着问道:“石头儿?” 石头儿出现的时候是与刘鲋鮈一起的,证明她是皇家之人,而曹襄的母亲正是当今的长公主。 果然,这名字一出,曹襄就笑了,“还以为你把她忘记了呢,石头儿……嘿嘿,这名字好听吧?” 不知为何,他在说出“石头儿”这三个字的时候停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她好吗?哦哦对了,她是谁?”李敢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当今朝廷之内,并无姓石的王公大臣,更别说与皇室亲密的大家族。 “她是谁?”曹襄呵呵一笑,不作正面的回答,而是施施然的走到墙边,取下悬挂着的短剑,随手抛了一抛,笑着说道:“一物换一物,如何?” 这是李敢的贴身短剑,但他会说不吗?此刻只会傻傻的追问:“告诉我啊,她到底是谁?” “不就是石头儿吗?”曹襄不愿就这话题深谈下去,突然收敛笑容,认真的说道:“大将军闭门谢客一月,郭解百万钱以赎其罪,可还满意?” 汉朝允许以钱赎罪。 与李广一起征战匈奴的右将军赵食其,出定襄之后迷路,延误军情,罪当斩,就是交付足够的钱财之后保住了性命。 “仅此而已?”李敢淡淡的说道。 郭解此人太过危险,既然结仇就要把他往死里打,一旦让他翻身,当日所涉及的李敢和司马婷儿等人,都会永无宁日。 曹襄轻轻的叹息,“大将军曾受郭家大恩,故而力保。” “没有其他原因?” “还有什么?”曹襄似笑非笑的反问,“琐碎之事,大将军早已忘怀。” “那我放心了。”李敢哈哈一笑。 郭千刺杀朝廷官员,就是死罪,曹襄今天正是因此而来。 卫青自领罪责,李敢就不能再就此事继续追究下去。 但是,李敢与郭解之间仇恨并不止于此,还有朱提山被追杀之仇。 狄仲等十几人的英灵还在朱提山上空盘旋,等着他提着郭解的人头前去祭奠! 曹襄深深地盯了他一眼,轻轻的叹息着,“你一定要追究?” 李敢一咬牙,狠狠的说道:“不死不休!” “别牵涉过广。”曹襄摇头,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划清事件的底线,“大将军说了,一人之罪,不及家人。” 这是警告李敢,要报仇只能找郭解,不能毁家灭族。 李敢当然是不满意,但又无可奈何。 卫青不出手对付他李敢,不强行阻止他找郭解报仇,仅是保存郭家的其他人,已经是非常的难得。 “多谢平阳侯。”李敢诚恳的道谢。 曹襄只是笑着摇头,并不说话,李敢懂了,深吸一口气,躬身行了一礼,“陛下深恩,微臣万死无以为报!” 原来是刘彻出手了,难怪卫青也要被逼退让。 只是,刘彻的棋子啊…… 终于确认了刘彻的意图,让李敢一时之间思维万千。 世间上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李敢却并无兴趣。 主要是刘彻那用完即丢的性格,就算是张汤之流,也没有一个人会有好结果。 但李敢能推辞吗? 明显不能。 那怎么办?乖乖的听话? 李敢才不会那么笨,他正打算利用这样的机会,一步一步的实现自己的目标。 第142章 皇帝的震慑力 曹襄走了,李敢的病情嘎然痊愈,很快,大批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蜂拥而至,争相探望。 李敢为此而烦不胜烦,甚至有重新装病,或者远走他方的打算。 不过,也有开心快活的时候。 司马婷儿提着一个精致的竹蓝,里边装着一大堆好吃的糕点。 “好吃!”李敢把一块红枣糕塞进嘴里,啧啧称赞着。 “这是我母亲手把手教我的……”口中说着,司马婷儿的眼眶渐红。 她的母亲卓文君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敢于主动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为了爱情宁愿抛弃万贯家财去卖酒。 司马婷儿看着李敢,眼睛渐渐模糊。 她非常喜欢眼前的男子,但父亲却坚决不答应。 “如果母亲在生,她肯定会支持我吧?”司马婷儿内心伤感地想着,思维渐渐的飘远。 “婷儿,这糕点甜味不够。”李敢挑剔着,然后是诱惑,“我在黑盯山上养殖了许多的蜜蜂啊,那里的蜂蜜味道纯正,你要不要去看看?” 司马婷儿白了他一眼,心想:我去了还能回来么? 李敢明面上是让她黑盯山吃蜂蜜,实际上引诱她私奔…… 私奔……其实她也想啊,但父亲重病在床,半死不活的,她做不到抛下不管而一走了之。 于是,她只能幽幽的叹息着,“其实,我真的很好奇,你在黑盯山上捣鼓了些什么,或者说藏了多少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敢的脸颊红了。 黑盯山是李敢的大秘密,他在司马婷儿面前只是简单地提了一下,而没有详细的介绍。 那里的亚朵、西兰等人他当然更不会说。 这让他有一种不诚实的感觉,有点愧对眼前这个女子的款款深情。 一时间,有渴望,有内疚,带着对未来不确定的担心,种种复杂的情绪在两人之间默默酝酿着。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何事?”李敢恼火的喝问。 “小郎,薛家在大门外求见。” 仆从跑得很急,一边说话一边“呼呼”的喘着粗气。 “薛家?薛峰?”李敢与司马婷儿对望了一眼,突然异口同声的说出了一个名字。 既然猜到来者是谁,李敢一点也不急了,而是悠然自得的吃着糕点。 司马婷儿看得好笑,最后还是忍不住相劝,“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你与薛家的仇恨太深,说“解”是很难的,但总要出去看看对吧,至少表面功夫要做足,别让外人多说闲话。“ “噢,再让他等一刻钟。”李敢笑嘻嘻的说着,继续把一块红枣糕往嘴里塞。 李敢猜对了一半。 薛峰瘫坐在门槛上,上门求见的却是薛家之主、前丞相薛泽! “丞相!”李敢大吃一惊,急忙上前行礼。 “呵呵,”薛泽干笑了几声,才话中带刺的说道:“李校尉叫错了,我已经不是丞相,只是一个普通的老者。” 李敢陪着笑。 被自己晾了半天,人家发点怨气很正常。 这时,瘫坐着的薛峰发出了几句“哼哼”之声,似乎在暗示自己的存在。 “这是为何?”李敢瞟了一眼薛亮软绵无力地垂在两侧的双臂,故作疑惑的问道。 “犬子曾经冒犯李校尉,故卸他双臂以作赔罪。”薛峰对几乎痛晕在地上的儿子视若无睹,而是对对李敢行了一礼,带着恳求的语气说道:“薛李两家的恩怨,从此之后一笔勾销可好?” “以前种种,全因小子的无知和冲动,能得到大人的谅解,小子不胜感激。” 说完之后快步走到薛峰的身边,开始帮他接驳脱臼的双臂,一边接驳还在一边说着道歉的话。 不过,也许是因为李敢太紧张,又或者是他的手法不熟练,反正接驳的过程艰辛无比,平时不到半刻钟就能接驳好的,这一次,他反反复复的捣鼓了二刻钟。 整个过程中,薛峰已经痛得满头大汗,嘴里不断的呼痛,但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之下,只能咬牙强忍。 薛泽走了。 李敢身形笔直,望着薛家马车远去,心里若有所思。 一切正如司马婷儿所预料,薛家所来,为的是求和解。 但自己杀掉薛亮;薛峰千里追杀,让自己损失惨重,这样的仇恨能够和解吗? 明显不能。 “狡猾的老狐狸!”李敢喃喃的骂了一句。 最近前来拜访自己的人潮如织,为的是什么? 因为曹襄的那一次探望。 看来,薛泽也把它视作是皇帝准备重用李敢的征兆,才会有刚才的一幕。 薛泽因碌碌无为而被免除丞相之位,不少人为此而鄙视于他,但是,后世却有不同的结论,认为他是急流勇退,舍弃权利而保全性命,属于大智若愚之人。 毕竟,汉武帝在位期间共有十三个丞相,薛泽是少数得以善终的人之一。 忍,就是他安身保命的法宝。 马车里,薛亮的双臂还是软绵绵地垂在两旁,用不出半点力气。 刚才李敢帮他接驳复原,把接驳的过程弄痛苦无比,明显是有意而为,这让他不但不感激李敢的好,反而更加的痛恨。 “想不通?”薛泽淡淡的问道。 薛峰在接驳双臂时流下了不少汗液,把车厢弄各粘乎乎的,薛泽有洁癖,刚才在上车的时候不小心蹭了一下,让他感觉十分恶心难受,此刻正用绸布用力地擦拭着双手。 薛峰并不是傻瓜,当然明白此行的原因,点头说道:“因为平阳侯的出现。” “正是。”薛峰头也不抬,换了一块绸布继续擦拭双手,“皇帝要重用李敢,我们只能避其锋芒。” 薛亮深感后怕,急忙问道:“那我们不是很危险?” “嗯,”薛泽轻轻的点头,“所以卸你双臂,算是给李敢一个交待。” 薛峰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出内心的疑惑:“阿耶,薛李两家已成水火之势,故作姿态有用吗?” “有用,这是做给外人看的。”薛泽冷冷的一笑,“我放低姿态,让他处于别人的压力之下而不敢率先动手。” 薛峰听明白了,高兴的笑着,“如此一来,我们会掌握着主动权。” 薛泽轻轻的点头。 “那么,我们何时动手?”薛峰不死心的追问着。 “等待时机,”薛泽淡淡的回答着,“伴君如伴虎,以皇帝的性子,李敢威风不了多久。” “明白了,”薛峰用力的点头,“他失宠之日,就是我们动手之时!” 薛泽点头,不再说话,但内心里却没有表面的轻松,而是有着重重的忧虑。 第143章 铤而走险 刘齿已经死亡,但中尉府并未因此而停止追查与闽越勾结之事,这个才是薛泽最为担心的事情。 与薛家处境有着几分相似的还有郭家。 郭解端坐在巨大的木案之后,在他左右两侧,则是摆着几十桌酒席。 仆人不断的把好酒好肉捧上来,大家吃着喝着的一点也不少,但再也没有往日的热烈气氛。 寂静无声,整个大厅没有一个人在说话,全在低头喝着闷酒。 最终还是郭解首先忍不住了,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重重的摔在地上,大声说道:“瞧你们这熊样,耶耶只是离开几天,别弄得好象郭家要倒塌了一样。” 有人不服气的叫嚷着:“一个李敢而已,敢过来我们剁了他不就行了?为何要躲?” “就是,就算他武功再高,但我们人。” “废话,他武功能有郭大侠高吗?” “李敢对吧,照我说,把他剁成肉酱做馒头,送给南边的灾民吃正好。” “按我说,这李敢根本不敢过来。” “对,他不怕死吗?过来只有死路一条。” “去杀了他,去杀他全家,报名了,开始报名了。” “算我一个!” 这些人闹哄哄的,郭解却知道全是一些嘴里喊得震天响,却不敢有实际行动的人。 用来撑撑场子或许不错,一旦真刀真枪,保证会跑得比谁都快。 “希望黑子能成功吧。”郭解再倒了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他的鼻子更红了,好象要滴血一样,当然,他希望滴的是李敢的血。 长安城。 李敢目送薛泽渐渐的走远,正要转身,突然发现有几个人正渐渐的向他逼近。 他们的双手笼在袖子里,步伐很快,但行动间并没有发出多少的声音。 “杀手?” 李敢的眼光一缩,但他不敢后退,因为后退会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敌人。 “来者是谁?”李敢沉声发问。 “哼,杀你的人!” 黑子知道自己被发现,当下再不迟疑,随着这一声回答,双手从衣袖中疾抽而出,而他的双手,竟然各自紧握着一支明晃晃的短剑。 “死!” 左侧的袭击者吼叫着,但他的身体并不前进,原来,他只为干扰李敢的判断,真正的杀招另有其人。 右侧之人一个箭步冲到李敢的身边,双手用力的往前捅。 他的手中带着针状的尖刺,一经刺中,不死则伤。 “滚!”李敢怒喝,然后右腿侧蹬。 敌人突兀的停下脚步,然后尖刺往下,用力一击。 李敢向左闪避,然后一拳直击,正中敌人的手腕。 这几下,双方以快打快,看似李敢不落下风,其实已经是岌岌可危。 他只身出迎薛泽,未带兵器,亦未带亲兵,甚至连最亲密的栾养同也不在身边。 “刷!” 这时候,黑子的短剑也到了,狠狠的刺向李敢的腰腹之间。 这里是长安城,是汉国的皇城,守卫严密,武力强劲,任何的异动都会很快被官方发现,所以,黑子知道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李敢努力侧闪,避开主要部位,但还是被短剑割开了一块皮肉,顿时鲜血长流。 该死!身上未穿护甲。 李敢深恨自己的大意,不过,这里是长安城,旁边就是他的家门口,谁也不会在家里的时候还穿着护甲这样的累赘。 “杀人啦!”远处传来了一声尖叫。 光天化日在大街上公然打斗,很快被发现。 “砰!” 李敢家的大门被一脚踢开,一道矮小的身影疾冲而出——正是养同。 他的武功越练越高强,五感敏锐,听到喊声立即跑出来救援,此刻见到自己的师傅被袭击,立即怒了。 “死!”养同怒喝,随手拨出短剑,拦下其中的一名刺客。 “快点!”黑子急了。 既然养同已到,其他的人也很快会出现,他必须要在短时间内把李敢杀掉。 “呼~” 这是短剑划动空气所发出的声音。 黑子的身宛如猎豹一般前冲,双手平举,手中短剑发散着闪闪的寒光,两支短剑,一取李敢的小腹,一取李敢的胸膛。 李敢右掌虚抓,让过短剑,却抓住了黑子的手腕,正在用力拉扯,左侧的一名敌人已经到了。 放手? 李敢有点不甘心。 敌人之中以黑子的武功最高,只要把他解决,敌人的战斗力减少了一半。 但是另一名敌人的攻击也到了,不放手,绝对会受伤。 正在这时,突然“嘭”的一下,左侧的敌人突然停止了动作,然后软软的倒在地上。 原来是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砸中了他的脑袋。 “谁!” 黑子刚发出一声怒吼,立即知道这一句是废话了,来者是谁很重要吗?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敢的帮手肯定是越来越多,而自己要做的,就是尽快把李敢杀掉。 到了这时,黑子没有再想自己能否能逃离了,或者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到过能够在杀掉李敢之后还可以逃脱。 他此次到来,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杀掉李敢,以报郭大侠的救命之恩。 欠一命,还一命,黑子觉得这样做才算快意恩仇。 “嘿!” 黑子吼叫着,面色狰狞,双腿突然用力,身体往前冲。 “卡嚓~” 这是他手腕骨骼折断的声音。 “死吧!”黑子怒叫着,左手的短剑回撩,然后刺向李敢的腰间。 这几下动作突兀异常,完全出乎李敢的意外,于是他躲不过了。 “嗤~” 短剑入肉的声音。 李敢痛呼,然后倒退两步,顺手用力的一扯。 黑子的身体失去了平衡,立即倒在地上,刺进李敢体内的短剑也被带了出来。 “可惜!”黑子叹息着。 李敢的反应太快,短剑进入得并不深,别看鲜血喷射的样子很是吓人,但不至于丧命。 他的叹息只有短短的一瞬,因为李敢已经抬起右脚,狠狠地踏在他的颈脖上。 “卡嚓~” 李敢在痛怒之下,没有半点的留情,这一脚,直接把黑子的颈椎踩断。 黑子瞬间死去,但他的同伴抓紧这短短的时机,把手中短剑刺向李敢的后心。 “得手了!”刺客高兴的想着。 确实,李敢身上的伤势影响了反应速度,而且,敌人来得太快,他来不及反应。 正在这危急之时,只听“叮”的一响,一柄长剑突然出现在了李敢的身前,帮他挡下了这必杀的一击。 “谁!” 这刺客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然后喉咙被切断。 第144章 丧家之犬 四名刺客瞬间死掉两个,剩下的两个,一个与养同战成在了一团,另一个竟然不逃跑,而是如飞蛾扑火一般冲向了李敢。 不得不说,这一次所来的四名刺客都是高手,每一个都有着与养同不相上下的武功。 “恩人,你身上有伤,让我来吧。” 说话的是刚才出手救援之人,这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少年,皮肤白皙,脸色红润,手指修长而稳健有力。 他在说话之间接过了李敢的对手,然后“刷刷刷”几下,把敌人杀得连连后退。 “不错的武功!” 李敢暗暗称赞着,然后站在一旁,开始简单的包扎伤口。 黑子的一剑在他的左肋部刺出了一个手指宽的小洞,血液潺潺而出,一条森森的白骨显露出来,最严重的是,从小洞看进来,隐约可见里边蠕动着的小肠子。 太危险了,如果再深一点点,把肠子刺破,那真的是回天无力了。 大汉朝可没有开膛剖腹的医术,想象一下嘴巴一边吃饭,饭菜从穿孔的肠子一边往外流的惨样…… 李敢打了一个寒战,然后带着感激的心情抬头看着前来救援的少年。 这时,场中的战斗已经结束。 养同的下手最狠,他在敌人的手腕脚踝处全割了一刀,让敌人变成了一个废人。 救援的少年则是把敌人打晕在地,当然,这也许是手下留情,也许是为了留下活口。 毕竟,在长安城里发生刺杀事件,绝对会惊动官方。 接下来,审问,刑讯,这些是少不了的,反正此事不会轻易的结束。 “多谢相救。”李敢真诚的道谢着。 如果不是这少年的及时出现,也许自己的小命已经交待在这里了。 少年急忙摇头,反问道:“恩人没认得我啦?” “你是?” “我是朱安世啊,”少年自报家门,“大前年冬天,如果不是恩人赠送的一张皮毛,也许我已经冻死在雪地里了。” 李敢依稀记起来了,自己几年前路过阳陵,见到一位孩童倒在路边不断的瑟瑟发抖,于心不忍之下,脱下身上的皮毛扔了过去。 “原来是你,”李敢哈哈一笑,这也算是好心有好报了吧。 他才笑了几下,声音突然停顿,狐疑的上下打量着,然后皱起了眉头,问道:“你是阳陵朱安世?” 朱安世点头,心下却在疑惑。 自己到长安城没有多久啊,怎么恩人好象听过自己名字? 他不知道,此刻李敢的心中已经是一片惊涛骇浪。 如果说汉武帝时期发生的大事件,北征匈奴排在首位,然后是削藩,合并南方各个王国,完成华夏的大统一。 这是刘彻的功绩。 而他一生最大的污点则是巫蛊之祸。 因为几只小木偶,凭着乱臣贼子的几个谎言,杀掉了自己丞相、皇后、太子,前前后后牵涉几万人。 而巫蛊之祸的起因,正与朱安世有关。 当然,认真说起来朱安世也很冤。 因为他在狱中上书举报公孙敬声与阳石公主通奸,只为报复丞相公孙贺,绝对不会料想到后来江充把事情越闹越大,最终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这时,官府捕掾终于到了,经过简单的询问之后,把刺客带走。 朱安世对此并不关注,他的目光一直在李敢身上。 正所谓祸不单行,好事连连。 他得到李敢的皮毛而不至于冷死,紧接着又遇到了一位奇人,学到了一身武功。 他到长安城是来撞运气找出路的,想不到竟然遇到了救命恩人。 “恩人,这是你的住处吗?” 朱安世打量着眼前高大的府邸,心中很是高兴。 看来恩人的长安城混得很不错。 当时李敢是抛下皮毛转身就走,并无留下并点信息,今天完全是一场巧遇。 “是,嗯,先进去再说。” 李敢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把他迎进家里。 毕竟朱安世刚才出了不少力,甚至可以说是力挽狂澜,李敢做不出翻脸不认人的事情来。 第二天,李敢遇刺之事传遍了长安城。 有人为此鼓掌称快,有人则暗自庆幸,当然,大家都知道很快会有人要倒大霉了。 两名刺客被送进了中尉府,其中的一个被放进蒸笼了足足蒸了三天三夜,直到他连三岁尿床,四岁偷看隔离家小娘洗澡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当然,到底谁是此次刺杀事件的幕后指使也交待得一清二楚。 另一名刺客被王中尉让人用竹签一根一根的钉进了手指脚趾之中,还用小刀一小块一小块的把皮肤剥下来。 怕这名刺客受刑不过而自杀,还特意的封住了他的嘴巴。 当然,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因为王中尉并不需要他的口供,剥他的皮只是为了欣赏那种死亡前无奈而痛苦的挣扎。 指使者郭解! 当王舒温把这份供词交给皇帝手上的时候,立即欣起了一场血雨腥风。 郭家被诛灭九族共五百多人,投靠郭家的门客也列入了捕杀的名单之中,于是官府的砍刀之下再增添了三百多的亡魂,只有几个早知风声的人偷偷的溜走了。 让人意外的是,抄家之时,郭解正巧外出访友而逃过了这一劫。 当然,未来的日子里,他身为朝廷追捕的要犯,将成了一只丧家之犬。 光禄寺内,皇帝居中而坐,他的神色如常,目光温和。 左侧的霍去病还是那吊儿郎当地饮着酒,他面前的桌面上放置着一碟红褐色的块状物体。 刘彻见霍去病一杯接着一杯地把酒往嘴里倒,不由轻皱眉头,说道:“去病,那是南越献上来的石蜜,你加进酒中,味道会更好。” “石蜜?南越来的?”霍去病饶有兴趣的拈起了一块,左右打量着,然后笑了,“去年送来一只鹦鹉,现在送石蜜,看来赵婴齐越来越乖巧了。” 刘彻微微一笑,“汾水关到了我们手中,由不得他不乖巧。” 获得汾水关的功臣是李敢,李敢是霍去病所推荐,这些石蜜,算是一种奖励。 “皇上说的是,”霍去病点头赞同着,同时把手中的石蜜丢进嘴里,满意的点头,“好东西,比饴糖更甜,味道更好。” “喜欢就带点回去。” 卫青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内心一阵羡慕。 当今大汉国之内,只有去病能与皇帝这样随意的说话。 或者这就是无所求、故无所畏吧? 卫青刚想到这里,发现皇帝的目光已转向了自己,心头不由得一震,暗暗叹息着:该来的总要来…… 第145章 给卫青套上笼头 刘彻一声不哼,但目光烁烁,死死的盯住卫青。 卫青内心越来越不安,缓缓的放下手中的酒杯,然后拜伏于地。 刘彻视若不见,并不让他起身,直到一刻钟之后才声音沉闷的说道:“卫卿,郭家之事,可有话说?” 卫青身体一震,颤声答道:“微臣该死。 微臣本意是让郭解送走一名幼子,以保存郭家的一点血脉,不想郭解自私,竟然自己逃跑。” 刘彻斥责道:“你身为大司马,竟然徇私枉法,如何能以服众?” 卫青的脸色一苦,急忙答道:“臣恳请辞去大司马之职,臣恳请皇上处罚。” 这时,霍去病插口说道:“皇上,舅父所为,虽于法不合,但情有可原。” “舅父?”刘彻板起了脸孔,斥责道:“叫卫大司马。” “是,姨父。” 霍去病还是一副随意的样子,干脆用私人关系称呼起刘彻。 “去病!” 刘彻怒了,不过随则被气得发笑。 他是看着霍去病长大的,从小开始悉心教导。 不过霍去病倒也争气,做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这让刘彻很是得意,认为都是自己教导有方。 免不了更加的宠信。 于是,造成了霍去病行事说话没大没小的的习惯。 “我说得没错啊,”霍去病抗声说道:“舅父曾受郭家大恩,有恩不报就是忘恩负义,这样的人绝对不值得姨父的信任。” “住口!”刘彻大声斥责着,不过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不少。 “皇上,”卫青顿首再拜,“法不遁私,微臣甘愿受罚。” “呵呵,罚?”刘彻笑着摇了摇头,突然转变话题,“卫卿,令妻新近去世,可有续弦之意?” 这个转折有点大,一时间让卫青转不过弯来,停顿了一下,才急忙回答没有。 刘彻笑着追问:“意属之人也没有?” “没有。” “那正好,”刘彻笑得更开心了,“长公主新寡,与你成亲,最是合适。” 卫青的心头剧震,呆滞了半晌,才缓缓的叩首谢恩。 长公主刘娉是当今皇上唯一的同胞姐姐,最受皇上的信任。 她曾嫁以开国功臣曹参的曾孙平阳侯曹寿;元光四年,曹寿去世,她成为寡妇之后,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 就在上月,夏侯颇因为与父亲的姬妾通奸面,事发之后畏罪自杀,封国也被撤消,于是,长公主再度守寡。 说起来,长公主还曾经是卫家主人,也是卫家的大恩人。 正是她把卫子夫赠送给了刘彻,卫家才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卫青也从一个低贱的马夫变成了闻名于世的司马大将军。 能娶长公主为妻,对卫青来说,应该算是皇帝的宠爱,是一种天大的荣耀,但是,这必须抛开长公主的另一种身份。 ——靠山妇之主,皇家黑暗势力的首领。 这样的人物说是嫁给卫青为妻,还不如说是贴身日夜进行监视,反正卫青今后的日子必须谨小慎微,小心翼翼的了。 别的不说,单凭武功长公主也能把他欺负得死死的。 “这是欺负人……” 霍去病喃喃的说了一句,顿时被刘彻与卫青两人用凛冽的目光瞪住,急忙住口不敢往下说。 很快,卫青将迎娶长公主之事传遍朝野,卫家也大肆操办,把事情弄到天下皆知。 卫青四处征战,战功显赫,而且他为人温和有礼,助人为乐,所以在汉国享有崇高的声望。 普通民众见他得到皇帝的赐婚,以为他受到皇帝的宠信,都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只有极少数人得知内情,暗暗摇头。 薛府。 薛泽右手执笔,一直停顿在半空中,半天也没有落到简牍之上。 “想不到,皇帝下手真狠。”薛泽喃喃的说了一句,再也没有半点写诗作辞的闲心。 皇帝此举,等于给卫青套上了一个笼头,让他往东不敢向西,宛如一个牵线木偶一般。 “阿耶,是否因为李敢?”薛峰忧心忡忡的问道。 ”不完全是,“薛薛摇头,“事情确因李敢遇刺而起,但皇帝惩罚卫青,主要是因为卫青的遁私枉法,为郭家通风报信。” 卫大将军府,新婚夫妇正相对而坐。 “怎么,觉得受了委屈?”长公主含笑问道。 卫青心中一凛,连连摇头,说道:“这是皇上的恩典,也是长公主对卫青的恩赐。” 长公主笑了笑。 眼前之人曾经是一名低贱的小奴仆,是她的小马夫,谁也没能想到他会是一名真正的帅才,拥有横扫四方的才华。 但是,他再怎么威风凛凛,在她的眼中,也只是皇家的奴才,不过,是一名需要花点心机去安抚的奴才。 于是柔声说道:“其实,这是皇帝在保护你,懂吗?” “知道。”卫青用力的点头。 在当今的大汉国,卫青的权势可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般来说,对这种权臣,如果是狠心一点的皇帝会随便找一个借口,然后杀掉。 当今皇帝用的是平衡,首先是大力扶持霍去病,以求分散卫青的权力。 可惜霍去病心念亲情,不但不与卫青抗衡,而是处处维护他的权威,于是,有了箭伤李敢,请封三王的举动。 最近皇帝有了扶持李敢的心思,但一个势力的成长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李敢能否与卫青抗衡还是一个未知数。 再说,两者之间还有一个最大的变数——霍去病。 最近,李敢不但不计较霍去病的箭伤,反而常有把酒同欢之举,这让皇帝开怀疑李敢这枚棋子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 百般无奈之下,只能动用最大的底牌,由长公主亲自出马。 如此的废心废力,说皇帝在保护卫青,一点也不过份。 卫青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憋了半晌,才说出了一句:“长公主飞跃上马的英姿,卫青一直不忘……” 长公主一愣,脸色渐渐变得绯红,心中暗骂:大胆的奴才,原来以前就胆敢窥觊于我啊! 但此刻的卫青,已经不是她的奴才,而是她的夫婿,趁着她的愣神之时把她抱住,然后…… 可怜的长公主,纵有再高贵的身份,再高强的武功,在这个充满刚阳之气的怀抱里,也如入了虎口的小羊羔,只好乖乖的就范。 李敢也为这个热热闹闹的婚礼送上了一份大礼,然后坐在霍去病的身边,狂欢豪饮。 心里却在暗暗的思索。 想不到卫青与长公主的婚姻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如此看来,刘彻也并一味的非无情好杀,也有温情的一面。 也不对,李蔡、张汤之死,还有众多封王被随意的杀人灭国,难道不是证明他嗜血好杀与反脸无情吗? 或者他的温情,给予的只有极少数的几个人吧。 第146章 绝世一佳人 例如,陈阿娇就是他用真情去对待的人之一。 金屋藏娇,一个儿时的玩笑话,却成就一个流传千古的凄美爱情故事。 陈阿娇任性胡闹,被嫉妒蒙蔽了双眼之后甚至施巫蛊之邪术,祝告鬼神,祸害他人,结果只是废黜其皇后之位,建一座富丽堂皇的长门宫另行安置。 而且,废黜的主要原因是她婚后十年未能生育出一儿半女。 即使这样,刘彻对她的关注一点也没有减少,到了“长门买赋”之后,两人的旧情复炽,对阿娇的宠爱一点也不逊于卫皇后。 此时,他就在长门宫的楼阁之上,遥望远处璀璨的灯光,微笑不语。 阿娇依傍在他身边,笑着问道:“在想长公主?” “我在猜测卫青此刻会是什么心情。” “如果他是聪明人,应该是心存感激。” “希望他是聪明人,”刘彻轻轻摇头,“但人心不足,人心难测。” 阿娇突然捂嘴轻笑,“你给卫青套上笼头,那个女人会怎么想?” 那个女人,指的就是当今皇后卫子夫,阿娇从一开始就是使用这样的称呼,以表示她的轻视和忿恨。 刘彻不再回答,而是转移话题,“芸儿呢?还未回来?” 放在音刚落,一个清脆如黄莺的声音远远传来,“父皇,我回来啦。” 然后,一个洁净精致的女孩儿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 刘彻皱着的眉头立即展开了,开心的呵呵而笑。 “父皇,姑母的婚宴很是热闹。”紧接着,女孩拉着刘彻的手,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这情景,没有皇家的勾心斗角,完全是普通人家的父女之乐。 也许,这正是刘彻喜欢往长门宫里跑的原因。 阿娇也笑了,心里又是满足又是遗憾。 如果自己能生一个儿子,未尝没有机会争一争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芸儿,你姑母有说什么吗?”刘彻宠溺地轻抚着女儿的头发,笑着问道。 “她说过得很好,让你不要挂念。” “就这个?” “哦,还送给我不少的东西。”少女挥手让宫女抬进来一个箱子,“叮”的一下打开。 “这是姑母送的金步摇,咦,这是鲋鮈兄长给我的,叫椰子糖,”少女拈着两块白色的蜜饯,递到父母的面前,“据说来自南越,很好吃的,父皇,阿母,你们尝尝。” “鲋鮈是个好孩儿。”阿娇称赞了一句,笑着问道:“看你开心的样子,还见到谁了?” 少女一时脸飞红霞,支吾不语。 刘彻一见,更感兴趣,呵呵的笑着说道:“难道是那家好男儿?” “没有!” 少女用力的摇头,但那娇羞的样子已经暴露了一切。 刘彻与阿娇对望了一眼,然后笑而不语,其实在心里已经隐约的有了一个答案。 哼,是李敢吗? 李敢不知道皇帝已经盯上他了,此刻正与朱安世一起,前往赴宴。 朱安世现在还不是大侠,而是一个刚刚学武有成、新近出道的不良人。 所谓不良人,指的是那些在坊间走狗斗鸡之辈,他们整日里无所事事,好狠斗勇,虽然没有到为祸乡间的地步,却也为民众所不喜。 他们大多数人的本性并不坏,有的是各有技艺而不甘心于默默无闻,有的是胸怀志向却找不到舒展的场所。 当然,也有一些是夸夸其谈、眼高手低之辈。 李敢很有兴趣,想着自己或许可以从中淘上一把,找到一两个可用之才。 城西一个僻静的角落有一片小树林,树荫可遮挡天上猛烈的阳光,地面铺满落叶,众人直接坐在地上,连草席都可以省了。 不良人们就是如此的随意。 烟霭环绕,用泥土垒起的窑炉里不时窜起一片火焰,空气中阵阵烤肉的香味传来,让人垂涎欲滴。 “我们有不下二十人呢,个个都有一手好本事。”朱安世得意洋洋的夸耀着。 他到长安城的时间不长,但凭着一手好武功和豪爽的性格,竟然收了二十多名手下,这绝对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事。 “兄长!” 众人见到朱安世,纷纷起身呼唤,一边聊着手上正在准备的事情: “刚猎到的野兔和野鸡,还有一些挖到的野薯。” “黄忠到南边打酒去了。” 朱安世乐呵呵的走到了窑炉旁,见到一只兔子刚被烤到外焦里嫩的,立即拿了起来,撕下一条免腿崇敬地递到李敢手中。 “兄长,我也想吃。”一个稚嫩的童音说道。 这孩童约七八岁,瘦猴似的,不过眼睛骨碌碌的转动,很是机灵。 “哦,李季,你二位兄长呢?”朱安世问着话,随手撕下一只兔腿递了过去。 李季?李敢感觉这名字有点耳熟,不由得暗暗留意。 “大兄摘野菜去啦,二兄去打猎。”孩童高仰着脸,自豪的说道:“这兔子还是我二兄猎到的。” 这时,一个声音接口说道:“其他兄长也有帮忙。” 这是女声,声音软糯糯的,婉转动听,让人有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李敢顺着声音望了过去,然后一呆。 只见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正缓缓走过来,她年纪不大,但身材已颇具规模,肌肤胜雪,五官如雕刻出来的精致。 白色的裙袂在微风中轻轻摆动,从树叶间隙漏下的阳光正映照在她身上,让她仿若从天上跌落凡间的小仙女一般。 倾城之貌! 李敢只能用这个名词来形容。 他见过的美丽女子不在少数,亚朵的娇俏,司马婷儿的文静,赵蝶的直率野蛮,还有晶莹剔透一般的石头儿。 眼前这女孩年纪却是另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李敢情不自禁的吟出了一首诗: “绝世一佳人,遗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倾城倾国易,佳人难再得。” 这首诗用在眼前这小美人身上,再也贴切不过。 “好诗!”有人大声称赞道。 李敢转头一看,只见从远处走来一位男子,他面白无须,皮光肉滑,下巴尖削,相貌略带阴柔。 “大兄。”少女轻声叫着,快步躲在男子的身后,只敢露出小脑袋,偷偷的瞄着李敢。 原来她把李敢当作轻浮无行的登徒子了。 李敢才知自己又盯着别人看,又吟诗作赋的,把小美女吓坏了。 “嘿嘿,抱歉。”李敢抚着鼻子,老脸红成了一片。 朱安世一见,笑了笑,轻声安慰道:“小嫣儿,别怕,这位就是我常说的恩人。” 刚到的男子抚掌而笑,“你的恩人?竟然在长安城里遇上,真是缘分。” “那是!”朱安世大笑,洋洋得意的说道:“恩人可不是普通人,而是李敢李校尉。” “校尉!” 男子一声惊呼,然后双眼散射出希冀的光芒。 第147章 倾国倾城李夫人 他们兄弟几人不远千里从中山到长安,为的是什么?不就是希望找一个好前程吗? 校尉,在普通人的眼中,已经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存在。 现在就有一名校尉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眼前,如果能把握机会…… 男子越想越兴奋,急忙走到李敢的面前,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李校尉有礼,在下李延年,久闻长安锦李敢的赫赫威风,今日一见,果然是风采飞扬。” “他就是锦李敢?”美丽少女暗暗想着,目光烁烁地盯在李敢的脸上,不眨也不眨,然后,脸色渐渐的绯红。 “你是李延年?”李敢失声轻呼。 此时的李敢丝毫不知小女孩对他芳心暗动,内心里早已是惊涛骇浪。 如果他是李延年,那么最小的男童就是他弟弟李季,而眼前的绝世美少女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李嫣。 如果李嫣的名字不够响亮,那就叫李夫人——刘彻最宠爱的妃子李夫人。 难怪如此的美丽! 对了,刚才还说有一个去打猎的二兄,想来就是李广利,未来的贰副将军李广利。 白天说人,人就到。 李敢刚想到李广利,一个豪壮的男子就从远处走了过来,他手上提前几只鲜血淋漓的野鸡野免,有一只还在“嘎嘎”的惨叫着。 “原来你就是朱大兄的恩人啊,请受广利一拜。” 李延年谨慎有礼,李广利则是直率豪爽,带着一股武人的性格。 “都别客气,”李敢笑着摇头,“说起来安世也救过我一次,彼此算是扯平了,谁也没欠谁,所以今后不用叫什么恩人,免得生份。” 朱安世不依了,大声说道:“事情总要有个轻重先后,没有当年恩人相救,安世早已没了,而恩人日前之危,就算没有安世,也会有别人出手,所以不能算扯平。” “原来他还救过朱大兄啊?”李嫣的声音细不可闻,心中对李敢更加好奇。 这时,旁边有人欢叫起来了,“鸡烤好啦,大家快来。” 李季年幼,一听有好吃的立即就忍不住了,扯着大兄的衣袖不断的摇晃。 李延年到底年长老成一些,很快想出了折衷之法,笑着说道:“李校尉说得有理,恩情是记在心里的,不用挂在嘴皮子上时时说,要不,我们一起称你为兄长,这样可好?” “延年兄……” 李敢正要说自己并非年纪最大的一个,李广利已经插口说道:“只怕是兄长不肯认我们这些穷兄弟。” 这一下,李敢不好再推辞了。 现时的“兄”,指的并不一定是年纪,对有威德之人也可以使用这样的称呼;而且,李敢的心里也有一个恶趣味,他就想看看,一旦李嫣进了宫,成了刘彻的宠姬,自己这个便宜的大舅子又会如何。 不管怎样,李延年兄妹各有各的本事,算得上难得的人才。 李延年精通歌赋与音律;李广利武艺高强;李嫣能歌善舞。 李敢最欣赏的正是这位尚显青涩的少女,仅凭她临死前的“与其相见,不如怀念”这一招,就让刘彻耿耿于怀,永生难忘,最终惠及全家。 这证明她是一位精于心计之人。 这一顿饭,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家吃得非常尽兴。 李延年心有所求,于是常常不着痕迹的讨好李敢几句,甚至一会让李嫣倒酒,一会让她帮忙递肉,总是借故让自己的妹子往李敢的身边靠。 李嫣明白大哥的心意,而且她对李敢这样相貌俊美、年轻有为的英雄人物也是心生好感,于是,李敢耳边不时听到甜糯糯的声音,眼中晃荡着一双洁白晶莹的小手。 可怜的李敢,只能强行忍住。 主要是他不敢尝试与刘彻抢老婆会是怎样的后果…… 不良人大多是居无定所,李延年兄妹从远方而来,更没有本事在长安城里安家置业,于是,李敢干脆把他们带回家。 反正他家里也没多少人,添上几个可以热闹一些。 春风楼上美女好云,媚笑之声阵阵。 二楼是雅座,只接待高官豪客,等闲之人休想踏入半步。 琴音叮咚,有人在唱“绝世一佳人,遗世而独立……” 歌者正是李延年。 有李敢的收留,但他们兄妹也不能一直白吃白住,于是李延年凭着自己精通音律的本领,把李敢所写的“绝世佳人”编成了歌曲,到春风楼弹唱赚钱。 很快,这首歌在长安城越传越广,于是人们议论纷纷: “你说啊,这个美人,指的是谁?” “你傻了吧,这只是唱歌,必定是假的啊?” “不对,据说是确有其人。” “真有如此的美人?” “真有!” “倾国倾城?” “有人见到近,据说一点也不夸张。” “在哪啊?真想一见。” “据说在春风楼。” “你错啦,春风楼只是弹唱之所。” “那真正的所在?” “是在李校尉的府邸。” “原来是锦李敢。” “原来是李家之人啊。” 有人信了,毕竟李敢在长安城里是一个有名的官二代,是个说到做到之人,信誉良好。 于是,李敢的麻烦来了,在他家的大门外,墙角处,不时出现一些好奇之人,好色之徒。 渐渐的,这首歌传到了皇宫之内。 “倾国倾城易,佳人再难得。” 卫子夫长得风华绝代,雍容华贵,一边思索着这首歌词,一边打量着铜镜里渐去的容颜,不禁暗自伤神。 佳人难再得,说的不也是美人容颜老去,红粉枯萎的境况吗? 皇宫里佳丽三千,妃子们昭华逝去之时,就是失去皇帝宠爱之日。 就算是卫子夫贵为皇后,也不禁心有所感。 “母后安好。”一个清朗的声音。 “据儿来啦?” “父皇又到长门宫了吗?”刘据的语气中满是不忿。 卫子夫一阵伤神,放下手中的铜镜,转过身体,看着眼前略带瘦削的少年,心情渐渐的开朗。 不管怎样,据儿已经坐上了太子之位,只要他登上那个最高位置,自己将成为最尊贵的皇太后,到时,就算再老再丑,也不用过着患得患失、提心吊胆的日子。 “阿娇再是魅惑又有何用?只有一个小公主,根本没机会跟我们争。”卫子夫轻笑着,在安慰儿子,也在安慰自己。 卫家利用种种力量,甚至冒着得罪皇帝的风险,把各位王子统统赶出长安城。 就不信了,还有谁能与据儿竞争。 有同一时间,还有一位女子也在哼唱着《绝世佳人》,不过她的心思与卫皇后完全不同。 第148章 汉代的营销手段 十几年前,陈阿娇久居皇后之位而一无所出,这让朝廷上下心急如焚,于是长公主想了一个办法,找了十多个美丽的良家女孩养在家里,等刘彻经过她家的时候,她就把这些美女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场。 刘彻看中了其中的卫子夫,让她侍奉更衣,并在轩车之中把她临幸了。 之后,卫子夫进宫,生子,被封为皇后,极尽万千的宠爱,而作为最大功臣的长公主也理所当然得到了极其丰厚的回报。 长公主尝到了甜头,利用手中掌握着的皇家暗黑势力,一边监视王公大臣的一举一动,一边明查暗访,继续网罗极品的美丽少女,以讨皇帝弟弟的欢心。 自改嫁卫青之后,长公主的小日子过得舒适惬意,特别是卫青这个曾经的小马夫,不愧是久战沙场的名将,就算到了床上,同样是武功高强,让对手丢铠弃甲,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春宵一刻值千金,从此将军不上朝。 现在的卫大将军懒于政事,甚至常常有事无事的找借口不去朝堂了,一心一意的陪伴着自己的妻子。 “公主,快看,这是什么?” 卫青手中举着一支紫色的钗子,满脸堆笑的从外边走了进来。 “紫玉钗?”长公主抬起头,看了一眼,淡淡的称赞了一句:“漂亮,我喜欢。”然后再次低下头,察看着手中的简牍。 “对,正是紫玉钗,来自昆仑山。”卫青炫耀着,把钗子凑到了妻子的面前。 打败匈奴之后,汉国与西域之间的道路彻底打通,双方的人流物流开始流动,而商贾作为其中的代表,来往得最是频繁。 汉国的丝绸,陶器,大量卖到了西域各国,带回来的是大量的财富和物资。 而西域的一些奇珍异宝也出现在长安城,其中以昆仑玉最受欢迎。 卫青手中的玉钗,造型精巧美妙,又是最为稀罕的紫色,只见它在光线下散发出梦幻而高贵的紫光,让人不自觉的沉迷其中。 卫青走近,然后把玉钗插在妻子的鬓发之上,笑着说道:“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凤;公主,这句诗最是合适。” 长公主嫣然一笑,然后把手中的简牍递了过去,笑着说道:“看看这首诗,‘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女子得有多美?” “再美也比不上公主!”卫青大声说道,还露出深情款款的样子。 长公主白了他一眼,轻轻的叹息道:“其实,你不用如此消沉,免得别人说我把一名顶天立地的英雄栓在了腰带上。” “我不是消沉,”卫青笑嘻嘻的回应:“是真的迷恋于公主之美,十几年的朝思暮想今日成真,每思及于此就让我热血沸腾。” 长公主知道他为何朝思暮想。 眼前这名一脸正气、实则与登徒子无异的小马夫昨晚悄悄的说了,以前踩着他的后背上马时,他竟然色胆包天的偷看自己的裙底风光!然后一直心生妄想。 最可恨的是,现在竟然让他梦想成真了。 想到昨晚被他征伐得象一滩烂泥的样子,长公主的脸色烧得象团火,心里也是象堵着一团火一样,让她的身体渐渐的发热,眼睛水汪汪的,禁不住的往里室的那张大床瞟去。 身心止不住荡漾,但总不能白日宣淫,再说,还有很多的正事要做。 长公主的心里暗暗苦笑。 皇帝让自己嫁给卫青,目的是为了监视与控制,现在变成这样,还有预想中的效果吗? 不要反过来被卫青利用! 想到这里,长公主心中的旖旎渐渐竭止,想了想,轻声劝慰道:“皇帝需要你的地方很多,别的不说,最近匈奴蠢蠢欲动,只怕不久之后,就需要你策马扬鞭,再战沙场。” 卫青笑着摇头,“匈奴有去病对付,不用我这老残之躯出马。” “你老?你残?”长公主作出老羞成怒的样子,“我年龄更长,你这是嫌弃我吗?” 卫青也感觉自己说错话了,急忙陪着笑岔开话题。 李敢的府邸里,也是一男一女在对话。 李延年这位未来的乐府协律都尉,果然不是浪得虚名,自从去了春风楼,就象鱼儿回到了大海一般,彻底激发了他的音乐才华。 渐渐的,长安城里的倡伎歌者,均以能得到他的一首歌词为荣。 于是,他每日早出晚归,大多时候直接住宿在春风楼里。 据说年近三十、风韵犹存的当卢者已经对他另眼相看,时常进入他的房中,一呆就是一两个时辰。 李广利还是习惯与其他的不良人呆在一起,每天饮酒吃肉,玩得不亦乐乎。 他们两个玩得潇洒,直接把妹子扔给了李敢。 “兄长,昨天你给我的诗词,我会背诵了呢。” 李嫣轻声细语的说着,小脸微仰,似乎在邀功。 随着她的动作,身体向李敢微微的靠近了一些。 “真的?” 李敢被身边的阵阵幽香薰得心猿意马,急忙打醒精神,顺着她的话题说道:“背一次给我听听。” “好的,兄长。” 李嫣借着说话,再次有意无意的挨近一些,眼见李敢视若不觉,不禁有点失望。 “李敢前途远大,且洁身自好,如果能成为他的妻妾,我再也不用担心今后的荣华富贵。 再奈何我多次使出手段,他却是滴水不漏,不行,看来是另换一种方法。” 李嫣默默的想着小心思,口中已经开始轻声的背诵: “日出东南隅,照我李氏楼。 李氏有好女,自名为阿嫣。 阿嫣善歌舞,舞动城南隅。 白衣系丝绦,桂枝为笼钩。 头上挽青丝,耳中明月珠。 明珠自闪烁,待与君相知。” 这一首乐府诗被李敢改得不伦不类,很多地方并不押韵,但他要的是营销,并不是成为一位名垂千古的诗人,所以并不在意。 “嗯,很好,等我空闲时再帮你写一首。”李敢举动酒杯,一饮而尽。 其实,他是在钓鱼。 任何年代都要懂得营销,要大胆的自吹自擂,一首《绝世佳人》让李嫣名声鹊起,他相信只要再加一把劲,凭着李嫣这样美若天仙的身体本钱,迟早会有人上钓。 这时,李嫣为了帮他斟酒,需要侧着身体,而她也趁机用胸部轻轻地从他的腿上一擦而过。 李敢的心中一荡,随则强摄心神,心中不断的叹息:小妖精,你就不能消停一点吗?我实在不敢与那一位抢老婆。 “你们快点出现啊!”李敢的心中不断地祈祷着,深怕自己一不小心,忍不住会把小妖精吃掉…… 第149章 芳心暗许 说实在的,李嫣这种带着稚气的美丽,最能撩动男人的心弦,但李敢不能动色心,只能以一名施恩者的身份存在,以求未来的回报。 “嘿,李敢,” 赵破奴大步的走了进来,然后是一阵促狭的轻笑,“兄弟们还说许久不见你了,原来是陷进了温柔乡!” 李嫣一见来了陌生人,并不害怕,而是双眼亮晶晶的看着,身体却借机往李敢的身后躲。 这一躲,少不了身体上的摩擦。 男人爱美,女人爱俏。 李敢的身份高贵,长相俊秀无匹,这两种皆对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几个夜里,李嫣的梦里常会有他的出现,或骑白马迎风而来,或两手相牵漫步花间,快乐无边。 “别怕,只是长得一副凶相而已,心肠并不算坏。”李敢轻声安抚着,身体却是轻轻往前半步,避开李嫣的纠缠。 赵破奴不愿意了,抗议道:“喂,你这是夸我还是骂我?” “你说呢?”李敢随意的反问了一句,然后问道:“你不会也是来凑热闹的吧?” 《绝世佳人》一出,应该来的人还未出现,好奇猎艳者倒是来了一大批,这几天李敢家的门外总是围着一大群人,一心想要看李嫣到底有多美。 赵破奴上下打量了一下,笑着称赞道:“确实是很美。” 他大大咧咧的样子说是看美女,还不如说看牲口。 李嫣又羞又怕,一双小手扯着李敢的衣襟,身体再次躲在李敢的身后。 李敢又好气又好笑,瞪了赵破奴一眼,骂道:“别啰嗦,快说正事。” “将军让你去饮酒,这算不算正事?”赵破奴呵呵的说着,眼见李敢的双眉竖起,不由笑得更大声了,半晌之后才说明了来意,“将军问你何时前往可乐。” 李敢离开闽越已经一个月,但一直呆在长安城里,还未正式接任汉阳校尉一职。 他回长安,原本有着两个报仇的计划,一是郭家,一是薛家。 但郭家已被夷灭九族,郭解逃亡,无影无踪,郭家之仇算是报了;而薛家老狐狸先发制人,御掉薛峰的双臂作为陪罪,让李敢暂时失去报仇泄愤的正当理由。 这个复仇计划只算是完成了一半。 赵破奴此来,是奉了霍去病的军令。 当今有卫霍两位主管军权的大司马,随着卫青安心于画眉之乐,重担几乎全落在了霍去病身上。 可怜他习惯于自由散慢,现在从天亮到天黑,一直忙于公务,没有半点空闲。 据说他深感无聊,已经摔了几次杯子。 “他是想要把我赶出长安城吗?”李敢冷笑着回应。 “才不是,”赵破奴笑着否认,“将军说了,如果你不想去可乐,就当他大司马府的参谋将军。” “参谋将军?”李敢呸了一口,冷笑着说道:“耶耶一点也不稀罕!” “你们两个就不能好好说话吗?”赵破奴头都痛了。 两人明显是相互关心,偏偏要做出一副怨恨满腔的样子,做给谁看啊,很有意思吗? 李敢脸皮一跨,不好意思再装模作样了,笑着说道:“他想用参谋将军的位置诱惑我对吧,一点也不稀罕,我要去可乐,要照顾赌坊。” “赌坊!你快钻钱眼去了,”赵破奴一撇嘴,“当着好好的参谋将军不当,甘心跑去与夷蛮之人厮混?真没出息!” “你们是忙不过来了对吧,”看着赵破奴满脸憔悴的样子,李敢哈哈大笑,“想把我也拖下水?” “滚去你的可乐吧!”赵破奴怒了,干脆戳破他的假话,“别说什么赌坊,谁不知你是为了找女人?亚朵?大公主?咦,还在否认,难道你要找金沙小公主?” “乱七八糟!”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 霍去病给出一个参谋将军的职位,算是非常有诚意了,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一种巨大的诱惑,但李敢必须前往可乐。 那里有坡前村,有黑盯山,统统都是他在未来的乱世之中能否争取到一席之位的重要资源。 “真的要去?”赵破奴歪着头瞟了李嫣一眼,呶了一下嘴,笑着问道:“你的绝世佳人呢?把她带去可乐?” “怎么可能,”李敢神秘的一笑,“自然会有安置的办法。” 李嫣一听,以为李敢会抛开他们兄妹不管,不由急了,扯着他的衣角不断的晃荡。 她们兄妹四人从中山到长安,一路颠沛流离,好不容易得到李敢的收留,过几天的好日子,在她的心里,还幻想着有朝一日成为李敢的妻妾,以后妻凭夫贵,吃着大鱼大肉,穿着绫罗绸缎,过着幸福惬意的小日子呢。 “我要跟着你一起。” 到了这时,她也顾不上害羞了,涨红着小脸轻声说着,语气之中异常坚定。 “哈!”赵破奴失声大笑,“我见犹怜啊,你就收了她吧,就连将军都已经娶妻生子了,你还要等到何时?” “别与我提那个不讲信用之人!”李敢冷冷的嘲笑着。 霍去病口口声声说着“匈奴未灭,何以成家。”现在呢,住着皇帝赐给的豪华大宅,妻子小妾两三个,连儿子都几个月了,而匈奴呢? 汉国打了几次大胜仗,抢了匈奴大量的土地,杀了匈奴大量的人,但距离“歼灭”这两个字,还相差甚远。 赵破奴笑着摇头,“匈奴已经不足为患,将军早已摩拳擦掌等着匈奴人送上门来呢,倒是你,跑去可乐,难道是害怕再往大漠走一遭?” “耶耶会怕?”李敢冷笑,“把位置给我留着,到时看看谁是孬种!” “爽快!”赵破奴大声喝彩着,“将军早就说了,先锋官之职,非你莫属。” 话一说完,嘿嘿的笑着说道:“公事谈完,兄弟们都等着呢,你是去饮酒,还是在家里陪小美人?” “废话!”李敢笑骂了一句,转身往外走。 霍家的后花园里暗香浮动,蝴蝶飞舞,但如此美丽的景色在粗糙的男子面前,形同虚设。 他们的眼中只有酒,除了酒之外只有肉。 但李嫣完全不同,她想不到会有如此豪华的琼台楼阁,如此多美丽氛香的花朵,一时间,不由得痴了。 “原来大司马的府邸是如此的豪华!” 李嫣感觉眼睛都看不过看了,双眼左看右望的,暗自里思绪不断的翻腾涌动。 第150章 在皇帝身边安插棋子 这时,有女仆捧着一盘蜜饯走到她身前,里边有山楂,有蜜枣,还有许多不认识但非常好吃的。 “这才是我想要过的生活啊!” 李嫣的目光变得炽热,在这刻,李敢在她心中渐渐的变淡,变成了一个关心她、帮忙她的恩人,而再也不是她幻想之中目标。 “那一位才是霍大司马?一会要如何才能够接近他的身边?” 李嫣不断的思索着,眼睛一刻也不放松,滴溜溜的乱转,希望得到她想要的机会。 李敢不知身边女子小小年纪却有万千的心思,被几个人簇拥着,此刻正大呼小叫的在饮酒。 “兄长,”李嫣莲步走到李敢的身边,轻声说道:“这段时间得到你的照顾,小妹无以为报,就为你献上一曲,如何?” “歌舞?” 李敢还未答应,旁边的赵破奴早已插口叫道:“好啊!将军就要来了,正好当作迎接之曲。” 听到霍去病要来,李嫣更兴奋了,强忍心中的紧张与羞涩,走到草地的中央,清脆动听的声音脱唇而出: “日出东南隅,照我李氏楼。 李氏有好女,自名为阿嫣。 阿嫣善歌舞,舞动城南隅。 白衣系丝绦,桂枝为笼钩。 头上挽青丝,耳中明月珠。 明珠自闪烁,待与君相知。” 这首歌虽然被李敢改得韵律不整,但它采取了描实的手法,既介绍李嫣的名字,又把她的出身、擅长表达清楚,一句“舞动城南隅”,就让人充满了暇想,最后一句隐约带着有女初长成的春潮萌动。 李嫣的歌声又甜又糯,婉转清脆,让在场之人听得如痴如醉。 “好歌!” 一曲唱罢,有人抚掌而赞。 众人顺声音望了过去,才发现左侧正站立着几个人,有男有女,男的威严,女的高贵,笑着叫好的正是那名长相威严的男子。 霍去病也在这几个人之间,但以他堂堂骠骑大将军的威风,竟然隐约的稍逊此人半筹。 卫青! 李敢立即认为了这威严的男子是谁。 以前,他认为卫青应该对李广之死负责,甚至在冲动之下径直闯进大将军府,掌搁卫青。 到了后来,参照刘彻对赵食其的处罚,才知对李广的死并不冤。 元狩四年,赵食其为右将军,李广为前将军,跟随大将军卫青远征匈奴,两人在沙漠中迷失路线,错失战机,至使大军无功而返。 最终的结果是赵食其失道当斩,交巨额赎金之后贬为庶人。 李广自杀而亡。 汉朝的军法严厉,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半点也不留情面。 如果李广不自杀,回国之后对他的处置将会与赵食其一样——死罪! 想通了这些关节,李敢对卫青的怨怼之心也淡了。 卫青身为大司马大将军,位高权重,他功勋显赫,在汉军之中享有崇高的威望。 所以他一出现,大家立即走过去对他行礼问安。 李敢也举步走了过去,但他面对的并不是卫青,而是他身边的高贵女子。 “长公主!”李敢躬身行礼,半点也不敢怠慢。 刘娉上下审视了李敢半晌,然后璀璨的一笑,说道:“果然是伤势全复,看来夜郎国的狍子草确有神效。” 李敢一听,心神巨震。 不愧是汉国皇家暗黑势力的掌舵人,自己在夜郎国的那点事情,根本瞒不过她的法眼! 箭伤痊愈这事,李敢并不怕被别人知道;但是,坡前村、黑盯山、养野兔、种马铃薯、冶铁炼钢,统统是不能暴露的秘密。 特别是冶铁炼钢,这可是诛家灭族的大罪。 刘娉知道狍子草之外,还知道一些什么? 正在李敢担惊受怕之时,却听刘娉说道:“我国将士深受箭伤困扰者不计其数,既然狍子草疗效神奇,你可否想法让其从夜郎输入国内?” 李敢一听她只提狍子草,不禁暗暗松了一口气。 以汉代的医术,箭伤确实算是一种难治之症。 它的难主要在于对伤口内异物的清除,如果伤在胸腹部,更是无法对受伤的内脏给予缝合,所以,不少伤口只是表皮愈合,内部的炎症、肉芽或者瘘管会一直存在,稍一用力,伤口会重新迸发。 而狍子草能消炎止痛,活血生肌,还能渐渐把伤口内的异物排斥出表皮,对于箭伤,可算是神药。 每一个伤口痊愈,就少一名士兵损耗,李娉身为汉国的长公主,自然明白其中的意义。 一旁的卫青也神色慎重地插了一句说话:“如果能够输入,你就是对国家立下大功之人。” 突然间,李敢终于明白刘彻让他担任汉阳校尉一职的用意了,除了奖赏他在闽越国的功勋,还有让他凭着与夜郎国大公主金竹的关系,获得狍子草。 一举两得,真的打得一手好算盘! “小将必定会尽力而为。” 李敢大声回答着,并没有把话说死。 狍子草不但产量稀少,还是夜郎皇室的秘密,早些时候李敢为了扩大黑盯山的种植业,也曾打过它的主意,但向亚朵询问时,却是一问三不知。 原来,夜郎皇室亦知此物的战略意义,从来不让它有整枝流出,每次给别人使用,都是已经捣烂的药糜。 要得此物,必须求助于金竹。 这时,李嫣已经唱完歌,扯着李敢的衣角躲在他身后,绯红着小脸,臻首低垂,那怯生生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惜。 刘娉的目光一亮,笑着问道:“李敢,这是谁?” 李敢一听,知道该来的终于来了,于是恭敬的回答道:“回长公主,这是微臣的义妹李嫣。” “绝世佳人?”刘娉含笑问道。 李敢的老脸一红,涩然说道:“只是李敢的玩笑之作,长公主别笑我荒唐。” 李嫣的内心之中充满感激。 如果说她称呼李敢为兄长,只是表示尊敬,那么李敢的这一声“义妹”却是把她认为亲人了。 她出身贫寒,被李敢这样的高贵之人认为义妹,这身价一时间不知道抬高了多少倍。 “兄长!”李嫣湿润着眼眶,拉住李敢衣袖轻轻的晃动,这一声她叫得真心实意。 李敢微笑地轻拍她的小手,内心却是暗暗好笑。 他把李嫣认为义妹,现在来看是抬高她的身份,但不久的将来呢? 李嫣将进入皇宫,成为尊贵的李夫人,那时,她会变成人们争相攀附的对象。 李敢觉得这笔投资很划算。 李嫣精于心计,想尽办法往上爬,但她对自己亲人非常的关心。 就算未来她在临死之时,还不顾一切地为自己的三位兄弟谋划。 李敢看中的不但是李嫣未来的显赫身份,还因为她不会忘恩负义。 “这是否等于在刘彻身边安插一枚棋子呢?”李敢暗暗好笑的想着。 他的力量太薄弱,面对刘彻这样的千古名帝,想要自保或者有更大的作为,必须竭尽所能,利用所有能被自己利用的力量。 这时,刘娉笑了笑,说道:“你这义妹真是天生丽质,我见犹怜,李敢,有一个建议,你看是否可行?” 李敢一听,心头一震,心想:该来的终于来了! 第151章 另攀高枝 “请吩咐。”李敢一如既往的恭敬。 刘娉也不客气,笑着说道:“我府上正巧有几名擅长歌舞的嬷嬷,你是否放心把义妹交给她们教导?” 果然如此,李敢笑了笑,并不回答,而是把目光看向了李嫣。 李嫣的小脸蛋涨得通红,心里“砰砰”的直跳,脑袋晕乎乎的,只能紧紧的拉住李敢的衣衫,才不至于摔倒。 “感谢……长公主的垂爱,嫣儿愿意。”她的说话结结巴巴的,耳朵“嗡嗡”作响,让她听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话。 眼前之人是谁?是汉国高高在上的长公主!她绝对是大汉国内数一数二最有权威的女人,男子能跟随她,就有飞黄腾达的希望,例如卫青大将军;女子跟随她,就会飞上枝头变凤凰,例如当今的卫皇后。 幸福的降临是如此突然,突然到她以为自己在作梦。 “感谢长公主。”李敢衷心的道着谢,内心里却在轻轻的叹息。 这几天,他的内心很矛盾,是把李嫣留在自己的身边?还是不断的炒作,把她送进皇宫,最终成为刘彻的宠姬? 他赠送衣衫首饰,把李嫣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帮她写诗作曲,把她吹捧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 当被李嫣用小手段诱惑时,他总是借故闪避,以免一不小心给刘彻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他有过怦然心动的时刻,却又强行忍耐,在心里呼唤着该来的人快点出现。 所谓该来的人,指的正是把李嫣带走,送进皇宫里的人,例如眼前的长公主刘娉。 但当她真的出现时,李敢才发现内心的犹豫。 李嫣进了皇宫,享尽了荣华富贵,但她真的幸福吗?她将会在勾心斗角的皇宫中度过短暂的生命,她将在年纪轻轻时病死。 李敢的内心还在煎熬着,但李嫣的心思早已飘远了。 她想幻想着未来的幸福小日子,也许是在某一次歌舞之时,让某一位王公贵胄看中,然后娶这小妾吧?也许是卫大将军…… 李嫣知道这个只想放在心里,稍有表露,必死无疑。 自己已经站在了一个高高的平台之上,一切等待着机会和运气。 感谢李敢! 李嫣妙目流盼,流转在李敢的身上,是他给自己插上飞上高枝的翅膀。 第二天,李嫣离开了李敢的府邸,她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走得义无反顾。 李敢目送她的离开,默然无语,只能内心叹息着:不是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可以扭转。 李延年欢天喜地的送行。 长公主无疑是大汉帝国最高级别的存在,他们兄妹投靠李敢为的是飞黄腾达,现在有更好的机会,当然是另攀高枝。 最兴奋的是李广利,长公主现在还有另外一个称呼——长平公主,因为她的丈夫是当今的长平候、大司马大将军卫青。 李广利的武功高强,志向是驰骋于沙场之上,杀敌立功,拜将封候。 他希望能通过妹妹的关系,而得到卫大将军的关注。 春风楼上,李延年弹唱的歌曲除了《绝世佳人》,又多了一首《妙舞》,很快,李嫣的名字在长安城里广为流传,人们听着歌词,把她想象成白衣飘飘、舞步翩翩的绝世佳人。 过了不久,有人知道她进了长公主府,于是寻求着各种办法想要一睹芳容,可惜长公主把她当作绝世珍宝一般,藏得严严实实。 “这是吊人胃口啊。”有人击掌感叹。 “要我说,她只是徒有虚名,所以不敢示人。” “不可能,听说长公主正因其美艳无比,才放下身段,去求李敢放人。” “真想一睹芳颜!” 有人叹息道:“如果真如诗中所写,你们就别妄想了,她只会出入于王公候爵的府邸之中,非平常人家可以褒渎。” “物暴天殄啊!” 李敢暗暗好笑,长公主玩的一手好营销啊,在李嫣的名声响遍长安城之时把她藏起来,彻底勾起大家的好奇心,以求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当然,也许是长公主深谋远虑,早就计划把李嫣当作一件绝世珍宝,认为能观赏这件珍宝的只有一个人,那就皇帝刘彻。 上林苑思贤苑是太子刘据的临时居所。 刘据年方十二,身材高挑,但文静而瘦弱,思贤苑内的宫女并不多,而且都是卫皇后精挑细选之后才送过来的,怕的是刘据年少贪欲,耽误了身体。 此时,太子刘据站立窗前,少傅石德、右拾遗狄山相对而坐,在一旁拾壶的是门客张光。 昆明湖上碧波荡漾,恰似刘据紊乱的心情,他遥望远处自由飞翔的小鸟,心生向往,片刻之后才缓缓的转身,问道:“父皇最近总是喜欢临幸长门宫,你们可有良策?” 石德与狄山不由对望了一眼。 这是皇帝的私事,必须慎言。 过了半晌,石奋说道:“殿下,最近匈奴蠢蠢欲动,朝廷正在想法筹集军饷,大战将启,只要皇上的精力分散,去长门宫的机会就少了。” 这是老成持重之语,以不变应不变,让狄山不断的点头。 但说的都是一些废话…… 刘据不满意的皱起了眉头,转头向张光望了过去。 张光并无官方身份,但他足智多谋,擅长随机应变,所以深得刘据的信任。 他想了一下,随则说道:“要让皇上不去长门宫,仅仅是分散皇上的精力还不够,还要把他的注意力吸引到椒房殿。” 刘据一听,大喜,急忙问道:“有何办法?” 张光说到点子上了。 最近皇帝不但给卫青套上一个笼头,去与卫皇后见面的时间也少了,如此明显疏远卫家的行为,让刘据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张光笑了笑,才不急不忙的说道:“其实殿下不用担心,此事早有人在做了。” 刘据一阵迷惘,“有人在做?谁?” “长公主。” “姑母?”刘据一听,突然放心了。 如果说他最亲近的人,肯定是母后卫子夫和舅父卫青,如果说最信任的人,正是他的姑母——长公主刘娉。 长公主不但权势惊人,手中力量强大,更是足智多谋,在刘据的记忆中,好象还没有她做不到的事情。 有她出手,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刘据缓缓的坐回位置上,安定了半晌,到底是少年心性,很快好奇之心又起,于是问道:“为何你知道姑母已经出手?” 张光依旧是不慌不忙的样子,给在座众人均倒满了一杯酒,才笑着说道:“因为绝世佳人。” 刘据一听,疑惑的说道:“你是说姑母准备把这位佳人送往椒房殿?” “正是。” 当年老色衰之时,使用身边年轻貌美的女子延续皇帝对自己的宠爱,这是皇宫里嫔妃常用的方法,所以张光一提起,刘据立即就懂了。 又过了半晌,他的好奇心再起,笑着问道:“这位绝世佳人真的象诗中所写的那么美艳吗? 有谁见过?” 第152章 刘据动了色心 绣舞坊是长公主专门用于培训歌者舞姬的地方。 这里的地面是用坚硬而光滑的木板铺成;墙面上镶嵌着铜镜,方便舞者观察自己的姿势,及时纠正;各个弯弯角角铺着厚实的兽皮,避免舞者的碰伤跌伤。 此时,绣舞坊里丝竹之声阵阵,十几名天香国色的女子正踏着节奏翩翩起舞。 《轻歌行》是绣舞坊的招牌舞蹈之一,常常是宴客舞会中的压轴好戏。 莲步轻移,彩衣飘飘,香风阵阵,浅笑娇嗔,这些身穿彩衣的舞姬不断变换着舞步,在她们中央,只有一抹白色,因此显得特别的醒目。 这是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子,只见她白纱飞扬,身姿美妙,鬓发间插着一支紫玉钗,耳垂一颗明珠,于晃动间散发出阵阵迷人的毫光。 正是李嫣。 人靠衣装马靠鞍。 以前的李嫣粗布为衣,桂枝为钗;到了长公主府之后,身上穿着的是绫罗绸缎,头上戴着的金步摇、紫玉钗,让她的美丽明艳又何止是增加一倍。 此刻的她,肌肤胜雪,齿白唇红,腰不盈握,胸挺腿长,这才真正称得了绝世无双。 众人正跳得入神,突然有人鼓掌而笑,大声称赞道:“妙啊!诗中所写,果然不虚!” 这是一个略带稚气的男声。 众舞姬大吃一惊,但她们第一个反应并不是逃跑,而是“呼啦”的一下,把李嫣团团围住。 “让开啊,别挡住我的视线!”稚气男子急了,直接走到众女子身边,动手用力的推搡。 众女坚决不让,她们干脆手拉着手,背靠着背,把李嫣围了个密不透风。 这时,舞师张媪走了过来,见此情景,大吃一惊。 长公主交待过了,不让任何男子接触李嫣,否则,所有在场之人均要遭受二十的鞭刑。 于是,张媪急了,大声吼叫道:“大胆狂徒,快住手!” 叫完之后正要召唤护卫,那名男子突然转过身来,冷笑着说道:“狂徒?你在说谁呢?” 张媪定神一看,立即给吓坏了,身体不由自主的瑟瑟发抖,然后“卜通”的一下跪在地上,连连叩首道:“太子殿下,饶命!” 太子? 众女子也呆住了,有几个聪明的开始悄悄往后躲。 刚才为了保护李嫣,情急之下免不了拉拉扯扯,此刻刘据的衣服上出现了几道裂痕。 “饶命?”刘据冷笑连连,“你辱骂本王,岂能轻饶!” “小奴该死!”张媪慌了,身体一软瘫坐在地,然后双手用力的抽打着自己的嘴巴,嘴里大叫饶命。 李嫣被众人拥在中央,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却是不停的闪烁。 “这就是太子?如果能被他看中,岂不是有机会成为孺子?甚至更进一步成为良娣?如果能成为太子妃…… 只是他年龄幼小,似乎还未到娶妃纳妾的时候。” 李嫣的小心思不断,表面却是不动声色,耐心地等待机会。 “噼里啪啦!” 张媪的脸已经红肿不堪,但太子还未发话,她不敢停手。 刘据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喜欢的佳人还在众人中央,眼中所见的只是她一角洁白的衣袂和几缕飘扬的发梢,但已经显现出她与众不同的美感。 “都是你!” 欲求不满的刘据把怒气发泄在张媪的身上,上前一步,在她身上狠狠地踢了几脚。 “太子殿下,你好大的威风。”有人淡淡的说道。 这是女子的声音,声音温和平缓,但刘据一听,却是如中重锤。 “姑母!” 他缓缓的转身,趁这时间把脸上的愤怒和狰狞转变了欢笑,然后小跑到长公主的身边,牵着她衣袖说道:“姑母,我四处寻找,不知不觉的跑到这里来了。” 长公主对他的亲热并不卖帐,语气依旧淡漠,说道:“来了之后,仗势欺人?” “我没仗势欺人,”刘据的脖子一梗,“是她先骂我的。” “抛开这个,你身份高贵,为何跑到这里看别人练舞?” “好奇……”刘据不敢正面回答。 刘娉淡然一笑,“是对这舞蹈好奇,还是对其中的某人好奇?” 刘据涨红着脸,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信任长公主,但最怕也是她,因为在她面前,刘据总感觉自己如脱光衣服的婴儿,毫无秘密可言。 刘娉轻叹了一口气。 皇帝婚后十二年,好不容易才生育一个儿子,欣喜若狂之下,立刻把万千的宠爱加诸于他的身上。 关爱过度,导致刘据阴柔之中略带横行暴戾的性格。 这就是刘彻一直迟疑着不肯选立太子的原因。 就算是刘娉,打内心里也认为刘据并不是未来继承皇位的最佳人选。 但他是卫家所拥护之人。 这时,刘据的眼睛一亮。 他终于找到一个好借口了,于是得意的笑着说道:“姑母,我宫中缺少宫女,诸事不便,能否把这些女子给我?” 众位舞姬一听,目光一亮。 她们没日没夜的勤学苦练,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自己的舞姿更加的出众一些,让某位王公大臣一眼相中然后带回家? 能进入太子的宫中,那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不行!”刘娉断然否决,“要女子,问你母后去。” 刘据年龄十二,正是对异性充满着好奇的时候,若是给他女子,必定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 一旦破了身子,甚至纵欲过度,将会损毁他身体的根基。 刘据不满地嘟囔着:“我母后给的女子要么丑陋不堪,要么五大三粗。” 刘娉的目光一冷,淡淡的说道:“要不,我把几名靠山妇给你送过去?” “不要!”刘据急忙拒绝。 靠山妇都是些什么人啊? 把十名女子扔进一个狭窄的山洞里,最终能够从同伴的尸体上爬出来的那一个才有机会成为靠山妇。 所以她们每一个都是武功高强、阴险狡诈、六亲不认、杀人不眨眼的野兽。 如果有几上这样的人在自己的宫殿里…… 刘据想着,身体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 “既然不要,那就回去,你母后在等你。” “母后?”刘据一听,立即知道自己的图谋将要落空了。 这时,门外传来了几声杀猪一般的嚎叫,那是张光的声音,刘据急忙问道:“姑母,这是为何?” “无他,责打二十大板而已,”刘娉的目光凌厉,怒声说道:“一个奸狡无行的小人,喜欢唆摆自己的主人做出一些不良之事,本该砍掉他的脑袋!” 不良之事。 刘据知道这几个字是说给自己听的,斥责他不该以太子的身份,贪图女色,偷偷摸摸的跑到绣舞坊里来。 一切的图谋都已落空了,刘据心有不甘,但又无可奈何,只能频频把目光向彩衣环绕中的那一抹洁白望了过去。 第153章 被宠坏的太子 李嫣被众人团团围住,只觉又闷又热,汗珠一滴一滴的往外冒,但她顾不上擦拭了。 眼看太子就要被长公主赶走,一个大好的机会即将从眼前一溜而过,让李嫣心有不甘。 如何是好? 她心急如焚的想着,突然,看着光滑地板上的那一小滩汗渍,灵机一动,轻挪了两步,一脚踏了过去,然后…… 双脚打滑,身体失去了平衡,她心里欣喜着,重重的摔倒在地。 “啊~” 就算是惊呼,也是如此的柔转动听。 所有人的目光“刷”的一下看了过来。 众舞姬的反应很快,“呼啦”一下,跑到李嫣的身边想要把她扶起,同时再次把她遮挡得严严实实。 李嫣摔得并不重,但她已经成功了,在刚才短短的一瞬间,成功地把自己暴露在刘据的面前。 刘据已经完全呆住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啊?白衣胜雪,冰肌玉骨,细致的汗珠从她的脸颊滑落胸膛,产生一种惊心动魄的诱惑。 绝世佳人已经不足以形容,应该说美若天仙! 刘据出身皇家,见过太多美艳的女子,眼前的长公主,他的母后,众多的姐妹都是一等一的大美人,但与刚才惊天一瞥中所见到的女子相比,天差地别! “我要她,”刘据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姑母,把她给我!” “不行!”刘娉的脸色铁青。 刘据的不争气让她失望,而且,她对李嫣早已另有安排,当然不可能让计划半途而废。 “姑母!她是我的。”刘据已经是嘶吼出声。 “你……”刘娉深吸了一口气,一拂衣袖,怒声说道:“太让我失望了。” “哈哈,”刘据大声狂笑,“我是太子,这天下也即将是我的,姑母,仅一个女子而已,你竟然敢不给!” “你还不是……” 刘娉说不出最后几个字,冷冷的盯了刘据一眼,很想告诉眼前这个被宠坏的孩子,在他父王之前也曾经有一位太子叫刘荣。 最终,她只是无力的一挥手,叹息着说道:“来人,把太子送出去!” 话音一落,从后边冲出两名身高体壮、满脸横肉的女人,她身上穿着用兽皮缝制的衣服,裸露在外的四肢鼓起一块块宛如树根一样的肌肉。 这两个女人“噌噌噌”的走到了刘据的面前,不顾他的拼命挣扎,也不顾他高贵的身份,如抓小鸡一般,一手抓住他的腿,一手抓住抓住他的手臂,然后如抬着往外走。 刘据的双眼通红,仿佛一头受伤的幼兽,嗓子已经吼哑了。 从小到大他受尽了万千宠爱,是捧在手心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的宝贝,何时受到了这般的羞辱? “你们,都要死啊!” 这一刻,他恨上了在场的所有人。 首先恨的当然是把羞辱加诸在他身上的长公主,其次是两位面无表情的靠山妇,然后,是所有目睹他的丑态的所有舞姬们。 突然间,他恨上了那个白衣飘飘的女人,正是她的诱惑,让他失去了理智。 他仇恨这女人的一切,包括她的家里人。 “让本王出丑?你死定了! 我得不到的,谁也不想得到! 我要杀你全家,让你痛不欲生!” 此时的刘据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太子,而是一位被仇恨扭曲了的小男人。 刘娉听着那把稚嫩的咒骂声渐渐远去,默然无语。 这几年,随着刘据的长大,他的缺陷渐渐显露在众人面前,任性狂妄,薄幸炎凉,这不是一名未来的帝王所应该拥有的性格。 “都是给宠坏的啊,”刘娉叹息着,“希望受此羞辱之后,你能痛改前非。” 皇帝不想管,皇后不忍心管,她这个做姑母的只能出手了。 为了皇家的千秋万代,她刘娉宁愿当这个恶人,也不希望把一名不合格的王子推上最高的位置上。 其实,这样做也是利益使然。 如果说以前,任何一位王子坐上太子之位,以至皇位,对她来说皆是毫无二致,她还是那个黑暗中的皇者,还是笑看风云的长公主。 但是,现在嫁给了卫青,她的身份除了是长公主,还是长平公主,相当于把一条腿绑在了卫家的战车之上。 造化弄人,有些时候总是那么的无奈…… 驰道上尘土飞扬,三驾豪华的马车快速的飞驰着,路上的人们惊慌躲避,雀鸟惊鸣着从两旁的树木之中冲上了半空。 最前一辆马车上,御车的是一位精壮的男子,在他身后的车舆里,瘫躺着一名男子,正是张光。 车速太快,驰道不平,马车颠簸不堪,这让张光非常的痛苦。 结结实实的二十大板,让他的屁股血肉模糊,马车的颠簸让伤口再次破裂,鲜血已经把他的衣裳染红了一大块。 但他很聪明的咬牙强忍,一声也不哼。 中间的马车上,刘据在怒吼:“快点,再快点,否则本王杀了你!”他的声音已经嘶哑不堪,但仍然在吼叫不断。 张光习惯了这样的吼叫声,知道这是太子极端愤怒的现象,紧接下来,必定会有人倒霉。 “与那个女子有关的所有人?要处理李延年与李广利只是举手之劳,但李敢新近立下大功,倒是有点麻烦。” 张光正思索着刚得到的信息,突然听到左侧传来一名断喝:“谁在扰民!” 张光爬起来,打开帘幕,抬头一看,只见左侧有一骑与马车并行,马上之人身穿绣衣,手持节杖,脸色冷若冰霜。 “江充?” 张光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不过想到太子殿下就是后边的马车上,随则放开心怀,还嘲笑地朝江充做了一个鬼脸。 近一段时间,这江充在长安城里的名声显赫。 他是皇帝亲自指定的直指绣衣使者,职能是督捕三辅境内的盗贼,监察豪贵们的越礼过分行为。 他刚直不阿,每当发现有人骄奢越僭,不管对象是贵戚近臣,还是王候公主,都会一一举报弹劾。 就在上月,被他惩罚的贵戚子弟,赎罪所交的钱财就高达三千万。 但身后的是太子啊,帝国的储君,未来的皇帝,这个江充敢惹吗? 除非他想找死! 张光“嘿嘿”的笑着,缓缓的躺平身体,但还是一不小心触碰到屁股上的伤口,一时间,痛得冷汗直冒。 “该死的……” 仅仅说出三个字,他就不敢往下说。 作为太子殿下身边的红人,如果说还有惹不起的人,长公主绝对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个。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马匹凄厉的嘶鸣声,然后是驾御者是惊呼,接着,“砰”的一下,整驾马车打侧翻滚。 张光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不断在车舆内跌跌撞撞,被四周的木板撞得头破血流。 第154章 直指绣衣江充 驰道之上,江充跃马执剑,威风凛凛。 他的剑锋上残留着一抹殷红,一滴滴鲜血正没着剑锋往下流,剑尖所指,一匹马倒毙于地,这匹马已经失去了马头,脖子处鲜血喷涌,染红了周围的地面。 原来是江充手起剑落,毫不犹豫的砍断了马头! 再看时,只见马车侧翻,车辕断裂,豪华的车舆变成了破烂不堪的一堆木头。 御者摔倒在左侧的地上,“哼哼哈哈”的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他的左臂耷拉着,怪异的扭曲,看来是断了骨头。 最惨的是张光,披头散发,血流满脸,人也直接撞昏了过去。 这时,第二辆马车上到了,此辆马车上的御者技术高超,眼见临急,死死的勒紧缰绳,总算在撞上第一辆马车的残骸之前停了下来。 车驾急停,车舆内的刘据无法控制身体,直接撞到了车壁上。 车舆内侧镶满着兽皮与丝绸,柔软而有弹性,他撞在上边并没有受伤,但已经受到了惊吓。 一直不停的咒骂声嘎然而止,紧接着的是惊惶的大叫:“有刺客,护卫,快救本王!” “太子殿下,这里并没有刺客,”江充平静的说道:“刚才微臣捕捉罪犯,所以惊动了殿下。” 这时,最后一辆马车也到了,几名结实粗壮的护卫“呼啦”一下跳下车,把刘据护在中间。 “没有刺客?”刘据惊惶不定的反问。 “没有。” “那为何……”刘据正想往下说,突然见到地上碎裂的马车,不禁大声惊呼,“是谁袭击我的马车!” “那不是殿下的马车,是你的随从的马车。”江充认真的纠正着。 刘据一听,立即明白了前因后果,于是脸色变得狰狞,死死的盯着江充,恶狠狠的说道:“胆大妄为之徒,你这是找死!” 他原本就有一肚子气,这次袭击不蒂于火上加油,于是,他指着江充,厉声喝道:“众护卫,给我杀了他!” 护卫们“锵”的拨出了长剑,剑尖闪烁着寒光,向江充冲了过去。 江充脖子一梗,夷然不惧,哈哈大笑着说道:“我乃皇上任命的直指绣衣,谁敢动手?” “父皇?”刘据听到这名字,冲天的怒火嘎然而止,禁不住的打了个寒颤。 如果说还有谁能让愤怒中的刘据迅速冷静下来,那就是当今皇上,他的父皇刘彻! 那威严的脸孔,严厉的斥责,每当想起,刘据都会遍体生寒。 “住手!” 刘据让护卫停下脚步,然后冷笑着说道:“江充,休想拿父皇来压我,如果今天没能说出一个道理来,休怪我剑下无情!” “遵命,” 江充恭敬的行了一礼,才缓缓的说道:“督捕豪强盗贼,监察骄奢越僭,这是我的职责。” “呵呵,”刘据冷笑,“如此说来,你是管到了本王的头上了?” “不敢,”江充的脖子一梗,理直气壮的说道:“殿下当然能御车而行,但随从车骑不可以。” “你!”刘据怒了,“竟敢如此对待本王?” “皇上之命,江充不敢稍有怠慢!” 说完之后不再多说一句话,立即让手下动手,把断了胳膊的御者与昏迷之中的张光绑住,就要带走。 刘据被江充用皇帝的名头死死的压抑住,不敢动手拦阻,但他心中已经把江充恨得要死。 于是大声骂道:“汉充,总有一日,本王会砍下你的狗头!” 可惜他的恐吓没有任何的效果,江充一脸的平静,渐渐的走远。 一个时辰之后的椒房殿。 “啪!” 刘据被一句响亮的耳光直接打得懵了过去。 他的手抚着脸颊,呆了半晌,还不相信自己的母后会抽他耳光。 从小到大,母亲都是把他当作心肝宝贝一般,别说是打,就算是责骂一下都舍不得。 “为何?”刘据傻傻的问道。 他在外边受到了委屈,本来想到母后这里寻求安慰,希望母后帮他报仇,想不到结果完全相反。 “为何?”卫皇后眼眶之中泪水盈盈,带着哭腔说道:“小小年纪贪图女色,该不该打?” 刘据喃喃的说道:“我身为太子,只向姑母要一名女子而已,有何不可?” 卫皇后的泪水终于滑落下来了,哽咽着说道:“纵容门客于违反法纪,于驰道上横行,该不该打?” “不对,”刘据的脖子一梗,大声说道:“我身为太子,这天下将来都是我的,驰道驾车而已,有何不可?” “你!”卫皇被气得浑身发抖,半天说不出话来,突然间,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冷冷的说道:“你是太子?对,太子殿下,可还记得刘荣是谁?” “刘荣?”刘据一听这名字,身体一颤,梗着的脖子不由得耷拉了下来。 他当然知道刘荣是谁。 刘荣是前代太子,他当时威风无两,最终呢? 被剥夺太子之位,被贬为江都王,最终含冤自杀。 刘据终于明白一件事,这太子之位,看起来威风八面,实则是危险重重。 这个位子,有无数的兄弟在虎视眈眈,自己是否太子,全在别人的一念之间。 这个别人当然不是外人,正是他的父皇——当今皇帝刘彻。 “母后,救我!”刘据越想越怕,突然抱着母后的双腿,放声大哭。 他再聪明,再任性,说到底还是一名十二岁的孩童。 卫皇后并不因自己儿子年幼而稍有怜惜,她的心很软,脸色却是寒冷如雪。 往日的骄纵造成今日的恶果,如果再不因势利导,只怕再也没有机会。 “你求错人了,”卫皇后的声音清冷,“应该去求你父皇,只有他才有权决定你的未来与生死。” 半个时辰之后,刘据来到了皇帝的寝宫外,双膝跪地,一言不发。 寝宫内,皇帝在批阅着奏章,脸色平静,似乎对门外发出的一切并不知情,直到第二天中午,当又累又饿的刘据昏迷过去之后,才步出门外。 “还算有点志气。”皇帝淡淡的说了一句,似乎说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位毫不相关之人。 刘据昏迷了两天两夜,醒来之后,变得循规蹈矩,谨小慎微,似乎突然间换了一个人一般。 石德与遗狄山相互庆幸,认为太子老成持重,是国家之福。 只有张光才知道这只是表面,真实的太子,与表现出来的样子判若两人。 至少有一点没有丝毫变化,那就是太子对李家仇恨。 第155章 躺着也中弹(加更,感谢he苦来小姐姐的打赏) (庆祝本书的第一位舵主延生。 求月票,求推荐,求订阅!感谢书友们的支持) 未央宫内。 皇帝看完手中的简牍,略一思索,让宦者把它传递到下边肃然而立的群臣手中。 这是一份来自令居塞的紧急军情。 元狩二年,武帝派遣骠骑将军霍去病率万骑出陇西,驱逐匈奴,于河西永登境内修建一个坚固的要塞,以作为战略据点,因为这里曾经是先令羌族居住过的地方,所以命名为令居塞。 令居守将李息急报:近段时间,羌人的先零、封养、牢俎三个部落放下仇恨,结成联盟,并有着与匈奴暗中勾结、共同举兵侵犯汉国边境的迹象。 刘彻的目光一扫,习惯的看向那个熟悉的位置,然后是无奈的摇头。 卫青又是不上朝。 他今天的借口更是好笑,竟然说昨晚帮长公主梳妆时戳破了手指…… 温柔乡正是英雄冢,这句话真的一点没说错。 “你就在家养着吧,还能逃得脱我的手掌心?” 刘彻对卫青这种似乎是小孩童一般的赌气行为又是好笑,又是无奈,突然间有点后悔的想着:自己打压卫家的行为,是不是做得有点过了。 过了半晌,刘彻放下思绪,缓缓的问道:“去病,此事如何处置?” “羌族敢来?揍他阿母的!”霍去病狠狠的说道。 此时,刘彻才发现平时吊儿郎当的霍去病,此时竟然是面容憔悴,眼眶深陷,整个身瘦了一圈,不由心中一惊,再也顾不上军情了,急忙关心的问道:“去病,你在生病?” 霍去病揉着发涩的发睛,无奈的说道:“陛下,你再不找个人帮忙,我是真的会病了。” 原来是累的……刘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羌族、匈奴正蠢蠢欲动,卫青正在耍孩童脾气,如果霍去病再磕着碰着,那真的麻烦大了。 “要人?行,你想要谁。”刘彻大大方方的一挥手。 霍去病也不客气,直截了当的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李敢。”“李敢?” 刘彻正要点头,突然,丞相长史王朝踏前一步,说道:“陛下,李敢不可用。” 霍去病的眉毛一竖,正在质问,已被刘彻举手制止。 “为何不可用?”刘彻问道。 王朝答道:“李敢身为汉阳校尉,却推延不去接任,此为失职;一直留在长安城内,只怕别有所图。” 霍去病忍不住反驳,“李敢在闽越立下大功,升任校尉,之所以留在长安,是因他有私事未了,事前均有向我报备。 再说,李敢属于军职,王长史,你要把手伸到我大司马府里来吗?” 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森森,说出的是诛心之言。 丞相、大司马,一文一武,职责分明,王朝身为丞相府的长史,如果敢多管闲事,绝对是自寻死路。 面对咄咄逼人的骠骑将军,王朝不敢再答,怏怏然的退回了朝班。 这时,丞相庄青翟使了一个眼色,长史边通立即心神领会,上前禀奏道:“陛下,李敢为了疗伤,曾到夜郎,并交好夜郎大公主金竹等王族之人,若他担任汉阳校尉,就算他行为无亏,也会惹人闲话。” 他说话的目标的同样是阻止李敢任职汉阳校尉,但用词非常温和,说得好象很为李敢着想一样。 一时间,霍去病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过了半晌才缓缓说道:“李敢与夜郎王室有些交情,此事我也知晓,其实,这正是他任职汉阳校尉的原因之一。” 寻找狍子草是李敢的秘密任务,不适宜公诸于众,但霍去病的暗示已经非常明显,李敢与夜郎王室的交情不但不会成为他任职的障碍,反而是他的优势所在。 边通无奈的退回朝班之内,但庄青翟还不死心,朝着长史朱买臣使了一个眼色。 朱买臣迟疑了一下,才缓缓的上前一步。 他知道,这是因为李敢惹怒了太子殿下,丞相作为曾经的太子少傅,所以才出手打压。 “陛下,最近琅琊郡暴民叛乱,急需要朝廷派兵前往。” 刘彻的目光一厉,然后归于平淡,缓缓的说道:“李敢是领兵的最佳人选,对吗?” 朱买臣的心中一突,脸色一白,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说道:“确实如此,李敢智勇双全,北征匈奴,南出闽越均是屡建奇功,而平定琅琊暴民,既需武力,亦需治民,李敢确实是一名最佳人选。” “李敢何德何能,当得起你如此的称赞?” 霍去病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如果真如你之所言,李敢应该重用,而不仅仅是统领一部军力。” 此言一出,朱买臣也不敢再往下说了,怏怏的往后退。 霍去病“嘿嘿”而笑,一时间,这位在沙场上赫赫威风的骠骑大将军,竟然有舌战群儒的风范。 三名手下一一败退,这让庄青翟感觉到丢脸,他知道再说下去或许会让皇帝反感,但此时已骑虎难下,放弃又很可惜,而且会让别人瞧不起。 事已至此,他只好亲自出马了。 庄青翟暗自叹息了一声,往前一步,躬身禀报道:“陛下,正如骠骑将军所言,李敢确是难得的人才,俗话说得好,工欲善其事,必必先利其器,让李敢前往琅琊,正是对他的一种磨练。” 朝廷上的众多大臣大多是老奸巨猾之人,眼见丞相府四个人先后用各种借口挤兑李敢,立即肃然而立,静观其变。 大家心里想着:这李敢肯定是把丞相往死里得罪,否则也不会招至如此猛烈的打击。 刘彻高高在上,把众位大臣脸上迟疑不定的表情观察得一清二楚,不由的暗暗叹息。 他当然知道庄青翟针对李敢的理由。 太子在绣舞坊里的所作所为,长公主早已暗中禀报给皇帝,那女子姓李,是李敢的义妹,再联想到庄青翟是前太子少傅这一身份,一切都昭然若揭。 “原本还以为他稍有长进!”刘彻狠狠的骂了一句,一时间,兴致索然,于是大手一挥,做出了决定:“传旨,任命李敢为琅琊校尉,即日出兵,平定叛乱。” 庄青翟得意的微微一笑,躬身后退。 霍去病见到皇帝开了金口,也不再多用争论,于是把话题再次回到令居塞的紧急军情上。 按霍去病的意思,既然羌人的皮痒欠收拾,那就出兵给他们一个教训。 所有叛逆汉国之人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 但皇帝却知道,前几年的连续用兵,国库的钱财物资已经消耗殆尽,虽然经过一年多的修生养息之后稍为好转,但还未足以再次组织一场大规模的战役。 想到这里,皇帝缓缓的把目光转向了左侧,询问道:“张卿,你有何建议?” 第156章 张汤的麒麟币 听到皇帝的询问,张汤急忙躬身答道:“当前的库房稍有欠缺,但逐渐丰盈之中,大概两年,则可高枕无忧。” 两年…… 刘彻轻轻的重复着这个数字。 匈奴也正在快速的恢复元气,他们不甘心失去富饶的大草原,必须会卷土重来。 还有,羌人三个部落联合之后,兵力可达二十万之众,将构成对汉国的严重威胁。 “能不能更快一点筹集资金?”刘彻问道,他是担心敌人不会给他两年的时间。 “方法倒是有一个……”张汤踌躇着,不敢往下说。 刘彻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说吧。” 张汤的身体消瘦,宽松的衣衫穿在身上,竟然有一种以身赴死的萧索。 只见他一咬牙,大声说道:“把丁税从七岁降为三岁,并提高一成!” 汲黯一听,大惊失色,急忙走出列班,厉声说道:“陛下,臣奏请斩杀张汤!” 刘彻皱起了眉头,扫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朝堂之上,争辩不可避免,张汤出谋献策,为何要杀?” “盐铁专卖、告缗算缗,张汤之策早已弄得民怨载道,琅琊之乱正是与此有关;现在他还敢怂恿陛下加征丁税,此等奸恶之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汲黯的声音高亢激昂,说的正是张汤任职之后所采用的种种不当政策。 此时,朱买臣也出列声援汲黯,“陛下,张汤此举,祸国殃民,万死不足以赎其罪。” 朱买臣和张汤两人是老相识,也是老冤家。 从前,张汤任小吏,要朱买臣上前跪拜以作羞辱。 不久,张汤任廷尉,在审理淮南王谋反的案件中,处处排挤朱买臣的恩人庄助。 再过几年,朱买臣触犯法令,从主爵都尉降职为守长史。他曾去拜见时任御史大夫的张汤,请求相助。 但张汤高傲地坐在床上,既不起身相迎,更是诸多刁难。 从此之后,朱买臣视张汤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 对于两人的咆哮,张汤睥睨而视,冷哼一声,问道:“张汤蠢笨,所用之法祸国殃民,那么,外敌入侵,如何却敌?军队资金,如果筹集?还请两位大人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来。” 两人被问,不由一呆,还是汲黯反应最快,大声斥责道:“筹集资金是你的职责,竟然向我问计?陛下,我要再告张汤一条轻怠渎职之罪!” 刘彻听得直摇头,挥手让他退下,目光一扫,抬高了声音,“匈奴与羌人正在相互勾结,图谋不轨,我们每早准备一天,胜算就更多一分,众卿如有良法,尽管说来,不管对错,朕都会不会追究。” 这句话暗里实际是责怪汲黯与朱买臣自己想不出办法来,还断人言路。 庄青翟见朱买臣灰头灰脸的样子,还是决定帮他解释一句,于是说道:“陛下,张汤之计或许有效,但祸害过剧,实不可取。” 刘彻点头,问道:“丞相有何建议?” 庄青翟有所坚持,说道:“微臣并无良法,但担心民众承压过甚,至刚易折。” 其实,暴民骚乱又何止琅琊?南阳、楚地、燕赵之间也有乱民叛党在闹事,他们多者数千人,小者数百人。 这些人攻打城邑,夺取武库兵器,释放囚犯,谋杀郡县官吏,所到之处,为非作歹,为祸一方。 说得再多,还不是一个泛泛之辈? 刘彻不满的嘟囔了一句,目光还是转到了张汤的身上。 “张卿,除了刚才所言,可另有他法?” “有。”张汤回答得非常干脆,然后从身上取出一物,示之于众。 汲黯一看,只见此物巴掌大小,色白而柔软,象是一块动物的皮毛。 “嗤!”汲黯不禁失笑,冷嘲热讽的说道:“张汤,这就是你所想出来的良法?” 张汤反唇相讥,“反正比你这木头脑袋,什么也想不出来的好。” 皇帝一看两人又是吵起来了,一挥手,不耐烦的说道:“张卿,你说。” “是,”张汤点头为礼,让宦者把手中物体递交到皇帝的面前,才慎重其事的说道:“陛下,微臣称此物为麒麟币,一张可值十万钱。” 这一次,朱买臣忍不住说话了,“张汤,这东西就是一块破毛皮,能值十万钱?” 张汤一脸鄙视之色,冷笑着说道:“不与你这有眼无珠之人计较。” 话一说道,转身面对一脸疑惑的皇帝,郑重其事的说道:“陛下,此物看似寻常,却是上古神兽麒麟的遗蜕,是极为祥瑞之物,持有一张则家宅平安,持有十张则荣华富贵,此物只值十万,其实是微臣说少了。” 朱买臣哈哈大笑,“上古神兽麒麟?这就是一张白鹿皮,张汤,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欺骗陛下!” 他大声狂笑着,却没发现众大臣的目光集中到他身上,目光中充满着嘲笑,还有同情。 在高高的位置上,皇帝手执皮币,若有所思,过了半晌,突然高兴的说道:“不错,朕已确认,此物正是麒麟之皮,张卿好运气!竟然能找到如此稀奇之物!” 张汤瘦骨嶙峋的身躯微弯着,大声说道:“此乃陛下洪福,国运昌隆,以至天降神兽。” 霍去病行兵布阵,一向不会循规蹈矩,而是灵活机动,这与他跳脱的性格有关,所以,他是在场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只见他走向张汤,大声说道:“此物名叫麒麟币吗?好名字,张汤,我家中尚有百金,可否换它十张?” “可!”张汤欣喜的回答,“骠骑将军为国为民,张汤佩服。” 朱买臣已经呆住了,这君臣三人一唱一和的,硬生生把一块破烂的鹿皮说成了麒麟皮,还说它值十万钱! 不过,其他人已经醒过神来了。 你们不是骂张汤祸害庶民百姓吗?那行,他有过则改,改成了祸害朝廷上下的众位大臣。 这是变相逼捐! 众人内心里把张汤家里的祖宗十八代全骂遍了,然后再骂汲黯与朱买臣。 张汤去要收要税、祸害百姓与你们何关?何必横加拦阻,最终惹火烧身? 此时,霍去病已经带了头,皇帝在上边睁大双目盯着,众位大臣不敢怠慢,一边心痛,一边上前认购。 就连汲黯与朱买臣,也乖乖地在张汤嘲笑的目光中,忍痛买下了五张。 仅仅半个时辰,国家的库房之中就增加了一亿钱! 皇帝尝到了甜头,决定将此法向外推广,不但推向帝国之内的官员和商贾大户,还推向了各个藩属国。 长沙国王最是听话,乖乖的认购了二十张,但也有人悍然拒绝,其中包括东越国与南越国。 过了几天,南越国王赵婴齐后悔了,但当他想要购买之时,得到的答复竟然是已经全部卖光。 这让他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惶惶不可终日。 第157章 南越国公主 南越国之内,国王的不安迅速向下层传导。 首先是王公重臣,他们再次分成两派,在朝堂中激烈的争吵,有一次,右相吕喜与左相樛乐差点打起来了,两派的仇恨再次加深。 庭院幽幽,花香阵阵,卧室之内,卧床、茶几案台都是用金丝楠木所制成,香炉内袅袅青烟,燃烧的是沉香木。 一阵脚步声传来,就算来者已经尽量放轻了脚步,还是让睡眠之中的南越王徒然惊醒。 这里并不是他的王宫,而是公主府邸,这一段时间,他只有来到这里才能睡得一个安稳觉。 “蝶儿,” 睁开眼的南越王并不因为被吵醒而大发脾气,反而是眉开眼笑的看着刚刚走进来的女孩。 “父王,我把你吵醒了吗?” 声音清脆动听,声调中带着一股软软的呢侬,泌人心肺。 如果李敢见到,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说话之人竟然是他在可乐城里认识之人——赵蝶! 她知道父王这段时间吃不饱睡不香,好不容易睡着了还让自己吵醒,所以心感歉意。 但南越王半点也不生气,而是温和的问道:“看你急匆匆的样子,有事吗?” “是,”赵蝶点头,“吕相派人来报,汉国派出谏大夫终军为使者,已经进入我国境内。” “汉使?”南越王的目光一亮,急促的问道:“可有带来麒麟币?” 赵蝶轻轻摇头。 看着身躯瘦削,鬓发花白的父王,赵蝶一阵心痛。 只有四十多岁啊,却苍老如六十岁的老翁。 此时的南越王很是失望,汉国不让买麒麟币,明显是对他曾经的迟疑与推延表达不满。 南越王曾在长安城担任宿卫之职,多次与刘彻相见,他知道,刘彻的不满,小者杀头,大者抄家灭国,绝对不是谁都可以承受得起的。 不就是五百枚麒麟币吗?五千万钱确实是非常大的数目,但应该讨价还价啊,而不是鬼迷心窍的拒绝。 这一刻,南越王把怂恿他拒绝的右相吕嘉恨得牙痒痒的。 呆滞的坐了半晌,他才回过神来,疲惫的问道:“既然没有麒麟币,汉使有何来意?” “他的来意……”赵蝶迟疑了一下,才缓缓说道:“让我们把太子送往长安城。” 南越王大吃一惊,大声怒吼道:“妄想!” 他一共三个儿子,次子赵次公已经在长安,如果再送一个,就是三者去其二。 去长安城当宿卫?名誉上好听,其实就是质子,那种每天小心翼翼地讨好汉国,那日子过得实在太艰难了。 而且,这一次要求送去的是太子,南越王的储君!从此之后,南越国的生死存亡将被汉国牢牢地控制在手里。 “绝对不行~” 南越王再说了一句,不过,这一句的语气低沉了不少,有一种颓然的感觉。 他在担心,如果不送,汉国会不会立即翻脸,出兵征伐南越。 这是一种身为弱者的悲哀吗? 赵蝶暗暗叹息着,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语言,只得在一旁默默的陪伴着。 半晌之后,南越王抬起头,看着平时活泼可爱的女儿,此刻却愁眉不展,不禁一阵心痛。 “呵呵,”南越王强作笑脸,安慰着说道:“不就是一个汉使吗?才多大事啊,当我们南越是吃素的吗?” “对,”赵蝶点头附和着,“我们雄兵十万,汉国想要欺负,也必须多加掂量。” 她一边说着,从宫女的手中接过了一碗鱼汤,送到父王的面前。 汤里的鱼已经小心翼翼地剔除了骨刺,汤上飘荡着的是几片青翠的菜叶,让人一见唾延欲滴。 “香!” 南越王喝了一口汤,做出一副陶醉的样子;但很快换了另一种脸色,往自己爱女的身体扫了一眼,然后心痛的说道:“说过多少次,你不要亲自动手,就是不听。” “没事啊,”赵蝶璀璨的一笑,脸上又是娇羞,又是得意。 “还敢嘴硬,”南越王变成了充满慈爱的父亲,轻抚着爱女的秀发,一会之后,突然说道:“蝶儿,你离开王都吧。” 赵蝶抬头,一脸疑惑之色。 南越王轻轻叹息着,“我们……,算了,不说那些,听父王的话,离开王都,越快越好。” 外有汉国的威胁,内的两个派别的纷争,赵蝶身处其中,有可能受到无妄之灾。 “我不离开,要陪着你啊。”赵蝶还在摇头。 “放心吧,父王的强壮着呢,”南越王呵呵的笑了几声,然后问道:“你喜欢那里?你喜欢珍珠,要不你到合浦郡去?” “我不走,”赵蝶还在坚持,但他见到父王坚定的眼神,知道这一次只怕由不得自己作主了,迟疑了半晌才带着无奈的说道:“好吧,如果要走,我选交趾。” “交趾?不行,交趾郡的糜冷最近有暴民骚乱,不安全。” 赵蝶嘻嘻的笑了,“父王,有暴乱不正好吗?我灭了他们,为你分忧。” 南越王一拍额头,不禁失笑,才想起自己的爱女并不娇怯软弱,而是武功高强、有智有勇。 其实,赵蝶之所以选择交趾,是有原因的,因为在可乐城时李敢曾经说过,一旦南越国不宁,让她往南部转移,越到南方越是安全。 另外,有一个地方也可选择,那就是交趾郡的糜冷县,这里有红河与滇国相通,有明江与夜郎国相通,如果遇敌,可进可退。 而且,必要时,李敢会想法相救。 “相救?” 赵蝶又是怀疑又是好奇,李敢那来的力量能援救自己。 此时的李敢,并不知有人在想念着自己,还在长安城里忙碌着。 李敢也是“麒麟币”的受害者之一,不过以他的职位,只需买两张。 在交了二十万钱,得到两张粗制滥造的鹿皮之后,随便的察看了一下,然后扔下了废水沟里。 不是他故作大方,这皮币一看就知道是一张不值一文的牛皮,而且,这东西不能交易,不能收藏,不丢掉留着干什么? 难道还能期待刘彻把钱还给你?别妄想了。 再说,他要忙碌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例如,他要做好前往琅琊的准备,还要想法去寻人。 前者是公事,容不得半点疏忽,后者是私事,同样是非常紧急。 因为张延年与李广利兄弟两人,已经失踪了整整三天。 第158章 太子复仇记 “前天的酉时,广利兄弟从我这里离开,之后一直没有见到过。” 说话的是一名不良人,名叫暴胜之,这一段时间,他与李广利走得最近,每天呼朋唤友的,时常在一起。 “前天……” 李敢沉吟着,“他临走之前可有说些什么不寻常的话语?” 暴胜之思索了一下,说道:“那个时候,大家都有几成醉意,广利喝得最多,说的话不外乎即将飞黄腾达,会关照我们之类的,并无其他。” 并无其他?得意忘形的哼了几句,然后无影无踪? 李敢问了半天,最终找不出有用的线索。 其实,李延年的失踪过程同样离奇,他前天晚上喝了一点小酒,在唱了几首歌曲之后回到房间,当卢者摸了过来,两人在床上做了一些喜欢做的事情之后,然后相拥而睡。 第二天,当卢者醒时,发现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而李延年象空气一样,神秘的消失了。 他的鞋子和衣服,至今还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床前。 正因为整个房间没有任何翻倒搜索过的痕迹,李敢才更加的担心。 这证明匪徒的手段高明,也证明匪徒的目的不是求财,而是复仇报怨。 他们两个,到底得罪了谁啊?李敢大为头痛。 “兄长,如何是好?”朱安世担心的问道 他与李延年兄弟结识是从长安城开始,不清楚他们以前的经历,亦不清楚他们曾经得罪过谁。 “还好匪徒没有针对李嫣和李季。”朱安世语带庆幸的说道: 李敢白了他一眼,李季一直呆在他家里,匪徒敢动吗?李嫣更加安全,她在长公主府上,就算今天李敢前往,想要见她一面也被轰了回来。 “官府怎么说?”李敢问道。 “据官府所说,此地已属渭城地界,需要我们另行报备。”朱安世皱起了眉头,“我感觉这是推诿之言。” 左冯翊、右扶风、京兆尹是长安城的三辅之地,渭城正好位于三个地方的交界,有利益的事情人人抢着管,有麻烦的事情大家相互推诿。 “渭城?”李敢想了一下,说道:“渭城县令叫成信,与我曾有一面之缘。” “那就最好。”朱安世叹息着,“已经过了两天,怕只怕就算官府介入,也是迟了。” 两天时间,已经足够一个人变成尸体,再变成野狗野狼的腹中之食。 不过他猜错了,此刻的李家兄弟还活着,只是被人囚禁在了一个水牢之中,不见天日。 水深及腰,水体冰冷,而且带着一股恶臭味道。 两个人的吃饭与排泄全在这水牢里,那有不臭之理。 门外出现了一名狱卒,“当~”的一下把一碗麦饭扔了进来。 “二弟,快去拿过来,” 李广利二话没说,立即从大哥的肩膀上一跃而下,涉水过去捧起麦饭,然后就要往大哥的嘴里喂。 “你吃~”李延年喘息着说道。 李广利眼中泪光盈盈,哽咽着说道:“昨日你也没吃。” 他们进来已经两日两夜,狱卒每天送一次饭,送的只有一碗。 饭是深黄色的,霉变严重,肉眼可见其中的小沙石,但不管怎样,也是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没事,你保存力气,也许有用。” “能有何用?”李广利的语气之中带着失望,“这里的墙壁结实无比,根本打不开。” “听我的,吃饭,保持力气,”李延年喘息着,“你才是能否出去的希望。” 李广利眼泪终于止不住的掉了下来,哽咽着,把饭往嘴巴里塞,甚至连里边的沙石一粒也没有吐出来。 别看李广利武勇,每次遇到事情,做出决定的都是身体文弱的李延年。 “别哭,你是大侠,是英雄,”李延年呵呵的笑着安慰,“总会有一天,会成为天下闻名的大将军,嗯,就象卫青一样。” “一定会!”李广利的目光中充满着坚定。 “哈哈,有人在痴心妄想。”突然,牢门之外传来了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 李广利一听,怒声大喝道:“是谁!” “叫唤的声音可不小啊,”声音阴恻恻的笑着,“看来是吃得太饱,嗯,以后送饭,改为隔天一次。” “你敢!”李广利怒吼着。 这时,一个身穿华贵衣装的年轻男子出现了牢门之外,但很快,他被牢房内的恶臭薰退几步。 “二弟,别乱说话,”李延年急忙制止二弟的吼叫,向牢门外的男子恭敬的行了一礼,说道:“不知李氏何时冒犯了贵人,还请见谅。” 眼前的男子年纪稚嫩,但衣着华丽,举手投足之间是一股盛气凌人之气概;而且,在他的身后还恭恭敬敬地站着两个人,一人打扮普通,另一人的衣着打扮,竟然是一位高级的官吏。 是敌非友,而且身份高贵。 李延年迅速得出结论,但执礼甚崇,仿佛来的是恩人一般。 他认为,就算来的是敌人也是好事。 敌人出现证明自己还有利用的价值,有讨价还价的空间,至少,能知道敌人是谁。 “咦?这人很有礼貌啊!”年轻男子惊讶的轻叫着,然后一挺胸膛,大声说道:“既然如此,张光,告诉他,本王是谁!” 张光想要劝止,不过转念一想,这李氏兄弟很快就会死了,就算知道太子的身份,也只是做一个明白鬼而已。 本王? 张延年已经被这称呼所震撼,这时,门外响起了另外一个男子的声音。 “这位是太子殿下,李氏兄弟,还不行礼?” “太子?!”李延年兄弟两人同时高声尖叫。 刘据很喜欢看到这种效果,哈哈一笑,昂首挺胸的说道:“正是本王。” 李氏兄弟身体一软,“卜通”的一下,跌倒在水中,急忙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不断的弯腰俯首。 眼前的可是太子啊,现在的储君,未来的君王,一言可让你升官发财,一怒可定百万人生死。 刘据狂笑着,对着张光说道:“看看,这才是奴仆应该有的样子。” 张光用力的点头,连连称是。 李延年一听,立即抓紧时机,大声说道:“殿下,李氏兄弟就是你的奴仆,做牛做马,万死不辞!” 太子的奴仆啊,一点也丢人,反而是千万人求之不得的机遇。 “啧啧,这话说的。”刘据开心地抚掌称赞,“不错,嗯嗯,不错。” 说完这句话,侧头想了一下,笑着说道:“不过呢,本王的奴仆也不是你想当就当的,说说看,都有一些什么本事?” 他小孩心性,只过一会,就把他对李氏兄弟的仇恨全部丢到九宵云外。 李延年大喜,急忙说道:“禀告殿下,我会弹琴演奏,我二弟的武功不错。” “咦?有点用啊,”刘据呵呵的笑了,“还有,你阿妹的舞跳得不错。” 李氏兄弟一听,心中剧震,不由面面相觑。 他们终于知道,今日之祸,原来是出在阿妹李嫣的身上。 第159章 秘密巢穴 他们想不明白,妹妹不是在长公主府里学舞曲吗?怎么会得罪太子? 是因为太子喜欢妹妹被拒绝吗?那不可能啊。 太子是何等身份,一旦得到他的垂青,不说正妃,就算是最低档次的孺子,也是高高在上的身份。 到时候,自己兄凭妹贵…… 如此的好事,为何妹妹会拒绝呢? 两人越想越迷糊,于是,李延年顿首说道:“殿下,我阿妹性子温顺,这其中是否有所误会?” 李广利也急忙插嘴,“阿妹最听大哥的说话,只要见面,立即让她到殿下的府邸,为奴为婢,听从殿下的吩咐。” 他们两个说得誓言旦旦,却不知不说还好,一说正戳中刘据心里的伤痕。 那个白衣小仙女…… 确实是太美丽,但又如何?可望而不可及。 就算她哥哥答应又怎样?姑母不答应,母后不答应,父皇更不会答应。 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刘据越想越生气,面色变得狰狞,刚刚平息的怒火再次熊熊燃烧,心里恨恨的想着:呵呵,都是你们,害得我被责骂。 死啊,我不得到的人,统统该死! 李氏兄弟两人还在不断的求饶,不断的表达忠心,不断的说着好听的话儿,他们心里想着:如果事情因妹妹而起,这很好办啊,只要让她跟着太子不就行了吗?反正这是好事,是天大的好事。 他们充满着希望,心里想着今后能够凭借妹妹的关系,加官进爵,作威作福。 正在这里,刘据突然冷冷的一哼,大声嘶吼着:“该死!统统该死!”然后转身就走。 张光急忙跟上,那位高级的官吏模样的人冷冷地扫了李氏兄弟一眼,招手让狱卒过来,随口吩咐了一句:“从此之后,饭量减半。” 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短短的一瞬间,李氏兄弟从希望到失望,不由颓然瘫坐在水中,眼睛里一片死灰之色。 他们受到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他们得罪的人是太子,一个只可仰视的存在,还有谁能把他们救出去? 李敢吗?校尉身份在普通人的眼中是非常威风,但面对太子…… 突然间,他们开始责怪李敢了。 如果不是李敢,阿妹能到骠骑将军的府上吗?能见到长公主吗?他们兄弟当然不会有今日之祸。 就在他们诸多埋怨之时,李敢正在竭尽所能地展开营救,而且,刚刚找到了第一条线索。 “李校尉,如果你得到的线索属实,李广利最后被人发现的位置就是前边的村庄。” 说话的是渭城县令成信,只见他红脸黑须,双目圆睁,这形象不象一位文臣,倒象一位武将。 不过在汉代,人人讲究的是“六艺”精通,文臣武将并无明显的区分别,例如李广做了多年的郡守。 朱安世解释说道:“前边是张家村,里边有一间宽敞的宅子,最是可疑。” 李敢利用私人的关系,找到了渭城县令;而朱安世一点也不松懈,出动手下的二十几名不良人日夜寻找,最终发现可疑的目标。 张家村约三十户,村子的东侧有一大户人家,户主也是姓张,是三年前迁入的新村民。 当李敢等人来到村子前时,暴胜之迎了过来,往左侧一指,说道:“就是那一间,我想过许多办法,无法进入。” 其实不用他介绍,李敢也知道是这一间,因为它是村子里最宽阔最豪华的宅子,里边的建筑也最特别。 它有着二丈高的围墙,里边露出的建筑物古拙而大气,还雕饰着动物和植物的花纹。 最让众人惊心的是,宅子的中央竟然筑以高台,以作了望观察之用。 成信快速的扫了一眼,沉声说道:“这不是普通人家的住宅!” 这宅子完全根据一个小型的防御堡垒而建,而且远远望去,可见其中人影绰约。 宅子里不会少于三十人。 “只怕我们的行踪已经被发现。”李敢说道。 宅子里的人影在快速跑动着,这是他们在布置防御的迹象。 “嘿,心怀不轨之辈!”成信说着,语气中带着兴奋。 这一宗案件之中有两人被绑架,算得上一件大案了。 而侦破案件,斩杀贼人正是地方官吏最大的政绩,是晋升的捷径。 “现在冲进去吗?还是多加人手?” 李敢一边说着话,一边打量着对面的了望高台,左眼微微眯起,估算着能否把高台上的两个人射下来。 成信回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人手,摇头说道:“不用,我们的人数足够了,直接冲进去。” 如果再召唤人手,一来一回的会浪费不少时间,谁也不敢保证期间是否会出现意外的变化。 “上去叫门!”成信指着一名捕掾说道。 “砰~砰~砰~” 张家大门竟然镶有青铜,这能增加防御,也让成信更加确认宅子里的不是什么好人。 在一条普通的村子里建一座防御牢固的大宅,能正常吗? 宅子里,忙而不乱。 张采是宅子的主人,此刻一边有条不紊的布置着防御,一边快速的思索着: 奴兵三十,虽然稍有不足,但凭着厚墙高台,不怕官兵能攻进来。 地下的东西关系甚大,必须尽快销毁。 击退官兵只是一时之计,这里是三辅之地,与官府对抗就是找死,击退这批官兵之后,必须立即逃离此地。 张采扫了眼前的奴兵一眼,暗暗摇头。 这些人手是他好不容易才组织起来的,就此浪费实在可惜,还有这所大宅子的布置,也花了不少心思。 不过无所谓了,只是那位主人开心,就算浪费再多也是值得。 张采做出了决定,断然下令道:“敌人敢来,见一个杀一个!” 门外,叩门的县兵已经退了回来,宅子里不断传来窸窸窣窣之声,就是没人出来开门。 “嘿嘿!” 成信的大红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正要挥手让士兵破门而入,突然被李敢制止。 “上边!” 成信抬头一望,只见那高台之上站着几人,他们弯弓搭箭,正在向这边瞄准,只待官兵靠近,立即射击。 “该死!”成信狠狠的骂了一句,大声说道:“把他们射下来!”随则发现这一句是废话,敌人还未射击正是因为射程不够,官兵用的是七斗弓,想来会是同样的结果。 不过,别人不行,还有一个人啊,自己的身边不正站着一个赫赫有名的神箭手吗? 他的目光迅速转向了左侧,只见李敢笔直的站着,手中弓箭圆如满月,然后是“嗖~”的一声,一道黑光疾飞而去。 高台上,一人应声而倒,惊叫声四起,但李敢既然出手,再不会留情,只见他一箭快似一箭,一一收拾着敌人的性命。 转眼眼,高台上空无一人,死的死,不死的也跑个清光了。 成信哈哈大笑,大手一挥,大声喝令着:“攻进去!” 第160章 付之一炬 少了高台上弓箭手的威胁,官兵们可以安心地砸门了,不到半刻钟,“砰!”的一下,大门破裂,碎片向里边飞射。 张采的目光呆滞,他想不到官兵会这么快就能破门而入。 “该死!”张采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下令反击。 但是,他的手下胆敢冒头,立即就是有一箭射到,然后是一一倒地,真的是“快、准、狠,”,箭无虚发,中者不死则伤。 成信哈哈大笑,朝着李敢竖起一个大拇指,然后一马当先,手持长剑踏入了大门。 官兵的进展非常顺利,他们涌进大门,瞬间越过一片草地,往房子冲过去。 张采不敢再呆了,他在快速的往后撤退。 后面有一条暗道,可以直通后山,但是,他不能离开,因为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首先要做的就是处置地下秘室里的东西。 “只怕时间不够……”张采无奈的摇头,一边指挥手下利用地形顽抗,一边往密室增加人手。 水牢里,李氏兄弟正在遭遇重大的危机。 “当啷!” 牢门一下子打开,然后涌来五个人,他们手执兵器,进来之后涉水向李氏兄弟冲过去。 “鼠子!”李广利厉声大骂着,前踏一步,把兄长护在了身后。 在他身后的李延年,脸色苍白,身形摇摇欲坠,只能双手撑着墙壁,用力的喘息。 他已经饿了几天,而且一直把李广利扛在肩膀上,如果不是凭着一股意志,早已倒下。 李广利的体力得到保存,现在终于用上了。 “刷!”长剑破空之声。 李广利不慌不忙,右掌张开,身形侧闪,再往前半步,一把抓住来敌的手腕,然后用力的一拗。 “卡嚓!”骨头碎裂的声音。 李广利力大如牛,一下把敌人的手腕拗断,然后把剑抢了过来。 “死吧!” 敌人杀气腾腾的跑进来,明显是想取他兄弟性命的,既然如此,李广利也不用客气,只见他暴喝一声,长剑一翻一拖,把敌人的喉咙割断。 “遇到硬茬子了。”冲进来的几名贼人大惊失色,犹豫一下,依仗着人数众多,还是大着胆子往前冲。 “嘿!来送死的!”李广利再次往前一步。 牢房里水深及腰,这影响他的攻击力,至少下盘的攻击很难展开,现在他要面对四名敌人的进攻,还要小心翼翼的保护兄长的安全。 “都死吧!”李广利身体前倾,突然向前方的敌人杀去, 以其被动防御,还不如主动进攻,他一剑在手,仿佛如虎添翼一般,一边架挡,一边攻击,以一敌四,竟然渐渐的占据上风。 地面上,李敢等人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他的箭术太厉害了,让贼人无法冒头,于是官兵们一拥而上,一路突破,势如破竹。 张采大呼小叫着让手下抵抗,甚至亲自在后边督战,但能起的作风微乎其微。 “啊!” 一声惨叫从张采的身边响起,然后“卜通”的一下,一名亲兵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喉咙中的鲜血如喷泉一般溅射,双手扼着脖子不停的挣扎。 他的面容扭曲,嗬嗬呼叫着,双腿在不停的乱蹬,样子非常痛苦。 喉咙中箭是必死无疑的,但一时之间又死不掉。 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杀……我……”亲兵的目光满是哀求,但张采的剑挥不下去。并不是不忍心,而是他被吓得身体发软,无力挥动手中的长剑。 这一箭明显是冲着他而来的,如果不是亲兵正巧移动身形,倒在地上求死的就是他自己。 “我…… 跑啊!” 张采拼尽吃奶的力气,终于喊出了这一句话。 并不是他爱惜手下,临走之前还指挥撤退,其实是为他自己着想。 多人同时逃跑,能分散追兵的精力。 水牢里的战斗在继续。 李广利以一敌四抢占了优势,但是,敌人再次冲进来两个人,一时间,小小的牢房之内塞进了八个人,几乎是半满。 最麻烦的是,最后两个贼人很聪明,他们不参与围攻李广利,而是直接冲向他身后的李延年。 李延年本是文弱,再加上饿了几天,泡在水里的时间过长,把他的下半身都泡烂了,现在的他,别说战斗,就算躲闪一下都十分的艰难。 “卜通~” 水花四溅。 一把长剑斩在水面上,它与李延年擦身而过,如果不是李延年及时往后倒,这一剑必中无疑。 但是,此时的李延年已经用尽了最后的一点力气,倒在水里,甚至无力再站起来。 “别啊!有本事冲我来!” 李广利眦睚欲裂,怒吼着回身来救,但心急之下,疏忽了自己的防御,背部立即被砍了一剑,顿时,鲜血染红了水面。 地面上的战斗呈现了一面倒。 李敢等人节节进逼,贼人已经失去了抵抗的勇气,一退再退,但是,官兵是从大门口进来的,相当于堵住了贼人的退路。 赶狗入穷巷。 当贼人们退无可退之时,张采突然振臂大呼:“没路啦,反击,杀回去,我们没退路啦!” 最后一条后路容不得人多,他必须把其他人骗开;而且,这些人还有最后的价值。 “放火,快放火!”张采吼叫着。 放火能阻隔官兵的进攻,风助火势,能把整栋大宅炼毁,让里边重要的东西付之一炬。 听到呼叫的贼人们如梦初醒。 杀人放火本来就是他们的拿手好戏,这房子是自己的,刚才没舍得烧,现在好了,主人直接命令,那还有什么客气的吗? “烧啊!” “快,这里点一把,到另一边去,再多点一些。” “官兵要来了,快点啊!” 贼人闹哄哄的,但无疑的,这一招极其有用。 火光冲天,浓烟四起,官兵想要进攻必须避开火热,更主要的是,浓烟影响李敢的视线。 李敢的心很急。 打到现在,整栋宅子已经攻占了一半,但一直不见李延年两人的踪迹。 “嗖!” 他瞄准机会,再次射中一人,但这一次,他射的是贼人大腿,抓了一个活口。 火,越烧越旺,这栋宅子的梁柱窗门全是木材,一经点火,火焰快速向周围蔓延。 这时,刚才还在得意洋洋地点火的贼人们发现了情况不对,因为火势已经把他们堵在中间了。 “不好,别烧了啊。” “会把我们烧死的。” “主人,如何是好啊?” 这时,贼人们才发现他们的主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由得更加的慌乱。 官兵们还在进攻,但速度严重受阻。 不过成信一点也不着急,这些火烧得了一时,烧不了一世,贼人们还在烈火的后面呢,现在正好,官兵都不用进攻了,就等贼人忍受不住跑出来,然后如抓住老鼠一般,出来一个抓一个。 此时的水牢里,李氏兄弟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当中。 第161章 再也做不成男人 滚滚浓烟已经冲进了水牢,薰得李广利的双眼通红。 这是给烟薰的,也是急的。 他身上已经有三处刀痕,鲜血把他的后背染成了红色,被水冲刷之后很快会有新的一滩往下流淌。 “死!”他一剑捅在一名贼人的胸膛上,然后快速的把剑往回拨,挡开了来自身后袭击的一剑。 眼看敌人“卜哧卜哧”的在水面上挣扎,但他根本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在短短的一瞬间,身上再次增添一道伤口。 他因流血过多,身体渐渐的发软,手中的长剑重若千钧。 但这时,两名贼人的兵器已经刺到了他身前不到一尺。 “挡不开了……” 李广利疲惫的叹息了一句,转身看向兄长的位置,然后惨淡的一笑,准备闭目受死。 与其他作无谓的挣扎,不所坦然死去。 眼前还有五名贼人,自己打得过吗?就算打赢这里的,外面呢?想必有更多的贼人吧,或者还有一个燃烧着的火场。 就算这些统统能够躲开,又怎样?想要弄死自己兄弟的,是太子啊,整个汉国都是他的淫威之下。 原来自己拼了半天的命,只是无谓的挣扎。 李广利越想,抵抗之意志越薄弱,他甚至想扔掉长剑,走到兄长的身边,共同面对死亡的来临。 正在这里,“嗖~”的一声,一名贼人惨叫着栽倒在水中。 其他的贼人一阵慌乱,齐声大喝道:“谁!” 来人并不理会贼人的喝问,反而大声吼叫道:“延年,广利,你们在吗?“ “兄长!” 李氏兄弟齐声呼叫,声音之中满带希望,这一声兄长的称呼,叫得真心实意,情真义切。 “可找到你们了!”李敢哈哈大笑,就算是眼前有五名贼人他也不怵。 他凭的不但是自己武功,还有李广利。 这段时间,他与几位不良人都有过比试,如果硬要排名,依次是李敢,朱安世,李广利,暴胜之。 李广利的武功,与他相差一筹,但对付两三名普通的贼人,完全不在话下。 “广利,看谁杀得更快!” 为了激励李广利的斗志,李敢竟然用贼人来作为比试的目标。 “好!” 李广利大声回应着,刚才的颓废一扫而空。 “杀!”李敢双手一动,抬手射出一箭,然后是一名贼人应声倒地。 水牢里光秃秃的,没有多少的东西可以隐藏身形,对于一名神箭手来说,是最好的战场。 “兄长!” 李广利急了,高叫着朝贼人冲了过去,但李敢似乎在恶作剧一般,他的目标是谁,李敢射的就是谁。 五名贼人一瞬间少了三个,剩下的两名又急又怕,无可奈何之下,只得用力把身体潜入水中。 水深只及腰部,根本隐藏不住他们的身形,就算潜在水下,两道人影仍然清晰可见。 只上如此一来,影响李敢箭术的发挥,倒是让李广利捡了便宜。 只见他手中长剑“嗤嗤”两下,两滩污血跟着冒出了水面。 “走!” 浓烟越来越多,已经影响了呼吸,整个牢房变得闷热,想来是上边的火焰越烧越旺。 再不走就迟了。 李敢不顾水中的血污和恶臭,直接跳下去,背上李延年,转身就走。 地面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其实自从贼人放火之后,结局已经注定。 贼人再是凶残,也没几个有自焚的勇气。 他们一个又一个地从火场之中逃出来,然后惊叫着倒在地上不停的滚动,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 每当有人身上的火焰熄灭,从地上正想站起来,便会发现已经有几名官兵笑嘻嘻地站身体的四周,明晃晃刀枪离脖子不到半尺之远。 当李敢来到成信身前的时候,却见他并无胜利的喜悦,而是一脸的凝重。 “怎么啦?”李敢关切的问道。 这一次救人,全靠成信帮忙,如果继续找其他官员,推三搪四之下的,就算最终破案,只怕李延年兄弟也等不到那一天。 所以,他对成信是很感激的。 “没什么,让贼首逃掉了。”成信说着话,右手不经意的往后缩。 李敢眼尖,发现他手上拿着的是一份简牍,上边似乎记载着一眼人名和数字,但一闪而过,看不真切。 也许是发现这伙贼人的某些秘密吧,或者是财物隐藏地点? 不过,人救出来了,李敢已经心满意足,如果有财物,就算成信贪占一点也无所谓了,反正又不是自己的钱。 于是,他转身望着被绑成一串的贼人们,笑着说道:“就算跑了贼首,这些人也足以让县令大人官升一级。” 三辅之地是汉国的中心,出现贼人就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成信作为侦破者,少不了他的一份功劳。 成信淡淡一笑。 揖拿贼人的职能属于县都尉,当然,他身为县令也有相同的职能,但最好的办法是带着都尉一起来。 现在是他自己一个人,多多少少有点不合规矩,如果不是卖李敢的面子,他绝对不会如此。 不过,案件已经侦破,捕揖到几十名贼人,有了这份功劳,那一点点过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至于能否官升一级…… 突然间,成信想起了手中的这份简牍,不禁心中一沉。 此间事了,最后剩下的只是清理现场、清点财物之类的工作,这用不着李敢,而且李延年兄弟伤的伤,饿的饿,急需休息和包扎。 半天之后。 李敢在屋外焦急地来回踱步,医匠从屋里出来,轻轻地向他摇了摇头。 这时,从屋子里传来李广利的嚎啕大哭。 李延年的下半身在水牢里泡浸得太久,皮肤腐烂深可见骨,最惨的是,他的男根也因此而溃烂,成了一堆腐肉,这一辈子再也做不成男人了。 “我要杀了他!”李广利顿足捶胸,痛哭不止。 “他?是谁?” 李敢缓缓的从屋外走了进来,沉声问道。 李广利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之中充满着血丝,但过了半晌,还是缓缓的摇头。 “不能说?”李敢皱起眉头。 李广利沉重的点了点头。 就算告诉李敢就有用吗?只是增添他的烦恼而已,再说,如此大仇,李广利决定亲自去报,而不想假手他人。 如此噩耗,李嫣并没能得到消息,她一直被长公主严严密密的保护着,准备进行一份重大的计划。 第162章 卫青的赎罪计划 未央宫正堂,亦叫宣室,为皇帝日常起居的地方,能进入此地的绝对是他最亲密最信任的人。 长公主刘娉无疑是这为数不多的人之一。 刘彻捧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直截了当的问道:“皇姐,对太子之事,有何看法?” 刘娉正在执壶的手一抖,随则平静,为刘彻斟满了一杯酒之后才轻轻说道:“太子年幼,还有可造之机。” 汉国皇族无数,但眼前这两位才是真正的核心,他们可以一言而让人高官厚禄,一言而定人生死,甚至抄家灭族。 现在所谈的是关系到帝兴衰和延续的太子之位。 “十二岁,还年幼吗?”刘彻轻轻的摇头,“都敢闹到你的府上了,真是胆大包天。” 刘娉笑着安慰:“我是他姑母,一家人,孩子嘛,耍一下小脾气也很正常。 再说你春秋鼎盛,精力充沛,还怕没能把他教好吗?” “希望不是难雕之朽木。”刘彻摇头,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打算,“也不能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一个人的身上。” 刘娉手中的酒杯一晃,洒落的酒把她的衣裳弄湿了,但她顾不得擦拭,而是吃惊的抬头看着自己的弟弟。 这一下,倒是让刘彻放松了心情,呵呵一笑,说道“别紧张,又不是说要换太子。” 刘娉知道自己弟弟的为人,这话既然说出,证明他另有打算,于是劝道:“这事情牵涉太大,还要慎重。” 刘彻轻声叹息,“另行培养,也需要有皇子在我身边啊!” 刘娉沉默了半晌,才缓缓的说了一句:“卫家所为,实在过份,也怪不得你生气。” 刘彻有四位皇子,一是当今太子刘据,另外三个分别是的皇子刘闳,刘旦,刘胥。 卫家察觉到刘彻对太子的不满,于是采取釜底抽薪之法,利用霍去病,把三位才几岁的皇子分封为王。 封王之后需要离开长安城远赴封地,这不但打断了刘彻培育计划,更断了他的亲情。 俗话说夺妻之仇夺子之仇,卫家所为虽然还没如此严重,但少不了被刘彻恨在心间。 “我生气?”刘彻呵呵一笑,“看看长平候,你说到底是谁在生谁的气!” 刘娉听到了弟弟的不满,嫣然一笑,“他敢生你的气吗?他是倚宠而骄。” “嗬嗬,说到底还是我的错了?” “当然不是,”刘娉微微一笑,“长平候自知罪过深重,不敢出现在你面前,让我来请你驾临他的府邸,于绣舞坊献上一舞,以作赎罪。” “嗯?” 刘彻一听绣舞坊,目光一亮。 他当然知道绣舞坊是个什么地方,当年与卫皇后第一次见面,正是此地。 难道…… 现在他身边,卫皇后年龄渐长;陈阿娇的年龄更大,说是年老色衰也不为过;自从封王之后,李姬伤心于儿子的离开,每天哀伤哭泣;原来最受宠爱的王夫人更是于上月伤心而死。 一时之间,刘彻有一种深宫寂寞的感觉。 此时皇姐提起绣舞坊,想来不仅是跳舞赎罪,而是另有意图。 当然,这样的意图正是他喜欢的事情。 “行,三天之后,我倒是看看卫青的诚意。”话一说完,哈哈大笑。 刘娉一听,脸上堆起了笑容。 她辛苦辛苦准备了一个多月,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与他们对三天后充满着憧憬不同,渭城县令成信对三天之后又是期待,又是彷徨。 关于张家村剿灭贼人之事已经报往右扶风,但过了几天,没有任何的回复。 “如果按照流程,三天之内将有回复…… “或者,没回复,也许是好事……” 成信想起了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的那份简牍,心中彷徨挥之不去。 右扶风府衙,咸宣手中执着一份简牍,正是渭城县令的邀功的报告。 在他旁边正站着一个人,瞄了简牍一眼,冷冷的说道:“他还敢邀功!信不信砍了他的狗头!” “张采!” 咸宣轻声喝止,心里已经骂翻了。 你惹的事端还不够吗?不乖乖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呆着,还跑到我这里来丢人现眼? 花费无数精力才建设好的秘密地点,因张采的一时疏忽而被发现,这还不止,他竟然还未清理里边的重要东西就逃跑出来了。 最让咸宣惊恐的是,当时想着李氏兄弟必死无疑,所以他与太子几人并无蒙面伪装。 原来,这个右扶风咸宣,正是跟随太子到过牢房里的那名高级官吏,他还吩咐过把李氏兄弟的饭量减半。 “不就是倚仗张光是你兄长,才敢到我面前耀武扬威吗?信不信找个机会把你杀掉?”咸宣心里狠狠的咒骂着。 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倚仗着有太子撑腰,咸宣还不是很害怕。 但昨晚他悄悄去到张家村巡视过的,那里地面的建筑物被烧成了一片废墟,但地下的设施损毁并不严重,水牢还在,另外,一个秘密仓库还在。 仓库里的财产、物资等等被搬空,辛苦了几年时间才积蓄下来的财富变成了渭城县府的库藏。 咸宣心痛财物的失去,但这些并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一份名单,记载着太子集团与朝廷里众位大臣暗中交往的名单。 结党营私,就算太子也是不被允许的。 “如何是好?”咸宣搓着双手,心烦意乱。 “这有何难?” 张采身为庶民,但在咸宣面前一点也不惧,“那些东西肯定在成信的手中,我们抢回去就是。” “抢?他是县令。”咸宣翻着白眼,突然一惊,急忙问道:“你不会想着从县衙里把东西抢回来吧?” “为什么不抢?有一千斤黄金啊!”张采心痛的说道。 “就算一万斤也不能抢!”咸宣一言一顿的说道:“这里是三辅之地,精兵猛将如云,去抢县衙?与求死无异。” 这张采是个猪脑袋,去劫持李延年兄弟被人顺住线索摸到了老巢,如果去抢县衙…… 以张采的疯狂劲儿,他还真的做得出此样的举动。 正当咸宣陷入深思之时,却听到张采笑嘻嘻的说道:“谁说我去抢县衙啦?我计算过了,兵力不够。” “那就好,”咸宣吁了一口长气,“成信最近并无逾越之举,亦无向我等威胁和勒索的行为,要么是没见到那份名单,要么是知道把事情惹大得不到好处。 既然如此,最好的计划是威逼利诱,把他拉进我们的阵营。” “不用这么麻烦,”张采摇头说道:“我另有办法。” 第163章 上林苑凶杀案 第二天傍晚,咸宣才知道张采所说的办法,原来是刺杀成信。 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迟了,张采已经开始行动,甚至因人手不足而盗取他的令符。 眼前是大片荒地,长满齐腰高的杂草,更远处是茂密的树丛,可容通过的地方是一条流水冲涮出来的山沟。 成信在亡命的逃窜,身后一支铁箭擦着他的脸颊飞过,给他留下了一道血口。 成信急忙用手按压,以免流血过多而引起体力的不支。 “跑?能跑得了吗?”张采在后边哈哈大笑。 要等成信落单可不容易,为此他足足等待了两日两夜,不过,看到猎物仓皇逃窜的样子,一切都值得了。 “让你杀我的人,让你烧我的房!”张采骂骂咧咧的,把所有怨气都发泄在成信的身上。 确实,张家村的损失是惨重的,不但钱财,也不但那份名单,最大的损失是失去了一个寻欢作乐的秘密之地,让太子不高兴。 张光身为门客,却享受着与太子少傅平起平坐的资格?还不是因为他能讨太子的欢心吗? 太子小小年纪,初识情事,对女人很感兴趣,但在皇后和长公主的眼皮底下不敢妄动。 于是,张家村便成了他最喜欢去的地方。 在张家村的地下有水牢,有仓库,不少人以为这两处是最重的地方。 但张采却知道不是,地面的那间豪华的房间才是最重要。 因为其中软禁着十几名美丽女子,她们都是太子玩物,或者说是发泄的对象。 反正,让太子开心就是张光与张采两人的最高宗旨。 现在,这一切被成信带人毁掉了。 “追,给我追!杀了他的赏二万钱,活捉他的赏三万。”张采开出了极高的价码。 之所以活捉的赏金更多一些,是因为不想让成信死得太干脆,他要慢慢的折磨,以解心头之恨。 说到磨折,张采灵机一动。 太子不就是很喜欢折磨那些美丽的女子么?会不会也喜欢折磨男人? 如果把成信捉住…… 张采越想越为自己的聪明而高兴,突然吼叫道:“捉活的,捉到赏五万钱。” 一名贼人正张弓搭箭,闻言把弓一收,然后兴奋的往前扑出。 张采一见,呵呵的笑了,心中暗想:终于不摆臭架子了吗?见钱眼开的奴才! 他的手下在张家村里被一网打尽,眼前这些是咸宣的人,所以用不起一点也不顺手。 受到赏金的刺激,贼人们兴奋了,嗷嗷直叫,越跑越快,仿佛有用不完的劲头一样。 但成信就惨了,气喘吁吁的,越跑越感觉吃力。 现在他已经后悔了,后悔不应该把黑名单独自隐藏,而应该让李敢知道。 或者,干脆把这烫手之芋扔给李敢。 但现在后悔已经迟了,再说,现在小命都快不保了,胡思乱想也没用。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成信越来越绝望,突然,不远处的地面上出现一条明黄色的界线,界线旁边紧闭着一块石碑,石头上刻着两排大字,左排是“上林苑”,右排是“皇家禁地,擅入者,杀!” 上林苑? 成信嘎然止步。 上林苑建于秦朝,汉国进一步扩建,纵横340里,有36苑12宫35观,是皇家休闲和打猎的地方, 这是禁地,有羽林军把守着,擅闯者绝对是有死无生。 此时,张采到了,见此情景不由哈哈大笑。 “成信啊,这是天要绝你,怪不得人!”张采一边笑着,一边背着手不急不忙地往前走。 那模样就象戏弄老鼠的猫。 成信绝望了,前有禁地,后路已被堵上,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不行,不能束手就擒!”成信怒吼了一句,突然双手抱头,然后往前冲。 “你……”张采一愣,然后愤怒的吼叫,“快停下!你不怕死吗?” 随则觉得这一句是废话,成信不跑,落入自己的手中不是同样会死吗? 成信跑得很快,就算树丛横生,不断在裸露的皮肤上割出一道道血痕,他也不管不顾的往前跑。 “哈哈,我就跑,你敢追吗?”成信嘲笑着。 他很高兴,因为这一个禁地,对他来说或者是一个求生之所。 这里树高草密,随便找一个地方也可以躲一会,如果羽林军来了也不怕啊,自己手中的名单就是保命的本钱。 至少,可以拖着那批人一起死! 张采已经傻眼了,成信能想到的道理他当然也能想到,那份名单牵涉太大了,如果让成信往上一交…… 张采不禁打了个寒颤,他不敢想象自己被双手反绑、砍掉脑袋的景象。 “进去!” 张采嘶声吼叫道,见到其他人还在犹豫,不禁怒了,大声说道:“杀掉他,也许还有一条生路,否则就等着杀头吧,不对,是你们全家被杀头!” 话一说完,一马当先的向成信追去。 这一次,他再也不想生擒活捉了,只想要成信快点死,以免留下祸根。 “嗖~嗖~” 乱箭纷飞。 前边的成信突然发出一声音惨叫,看来是被射中了,但他稍为停顿了一下,再次拨足前奔。 “该死!” 张采狠狠的骂了一句,再跑十几丈,突然前方一片开阔,这是一条宽敞的道路,在道路的中央,耸立着一块用巨木所制的牌坊,上边用红漆写着“皇家重地”四个大字。 原来,他们追着追着,越跑越深入,竟然跑到了上林苑的核心地带。 不过,此时的成信也跑不动了,他的后腰插着一支箭,箭羽还在微微的晃动,整个人靠在牌坊上,呼呼地喘气。 “跑不动了吗?”张采嘲笑着,接着脸色一冷,喝道:“快,杀了他!” 这里是皇家禁地,羽林军随时出现,在此地多停留一时就多一点危险。 此刻的成信,已无挣扎的力气,眼睁睁的看着乱箭疾飞而来,插入他的胸口。 不过他临死前,脸上竟然露出了一抹神秘的笑容。 目标死亡,张采顾不得高兴,急忙催促道:“快,拾好之后快走!” 于是,有人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箭枝,有人填平地上的痕迹,有人扛起成信的尸体快速的离开。 一刻钟之后,一队羽林军骑马经过,他们疑惑的打量了一下,然后发出惊呼。 张采等人走得匆忙,很多痕迹顾不了清理,让羽林军立即发现了线索。 这时,一名士兵指着牌坊的高处,只见那里露出一截短短的箭羽,在微风中微微晃动。 “这是军方的制式铁箭!”有人发出大声的惊呼着。 汉国军方的武器从不外流,那么,这些武器又从何处来的? 这时,又有人从旁边的一拨草丛里发现了异常,略一寻找,立即发现一卷精致的简牍。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知道,要出大事了。 第164章 霍去病真的病了 长公主府里,又是另一番景象,绣舞坊里充满着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 琴气叮咚,洞箫悠扬,一批身穿彩衣的女子踏着小鼓的节奏蹁然起舞,只见腰肢如杨柳,秀发如青丝,身形摆动之时,把女子美妙的体态尽情舒展。 “妙!”皇帝抚掌而赞。 他是个喜欢亲力亲为的人,常常会从早到晚埋头于简牍之中,难得出来放松一次。 卫青的内心里认为这些女子的舞姿过于柔弱,不如剑舞来得好看,不过皇帝鼓掌,他也只能跟着。 皇帝斜视了他一眼,笑着问道:“卫青,你手上的伤痊愈啦?” “多谢皇上关心。” 卫青讪讪的回答着,老脸变得通红。 上次他借口为长公主梳妆时损伤了手指而不上朝,皇帝是在笑话他呢。 不过皇帝此时的心情甚好,也不多加追究,而是直接问道:“既然伤愈,何时上朝?” “明日。” 皇帝亲自上门,虽然说主要的目的是看歌舞,但驾临大将军府,已经算是给足了卫青的面子。 “还以为你铁石心肠,”长公主含笑插口,“去病变得瘦猴似的,你还好意思就手旁观?” “是我的错……”卫青乖乖的承认错误。 皇帝屈尊亲临,算是做足了和解的姿态,如果卫青再借故推搪,实在说不过去了。 “先不说错对,我是担心去病的身体,”长公主摇头,忧心忡忡的说道:“如果只是劳累,也不会消瘦得如此厉害吧。” 皇帝对这个问题很关心,急忙说道:“不是让太官令派人诊冶过了吗?难道另有变化?” “待医说是诊治不出有何病症,但去病一日一日的消瘦,越看越不对啊。” 皇帝急了,瞪了卫青一眼,狠狠的说道:“都是你惹出的事端!” 卫青的头更低了。 从私来说,霍去病是他的亲外甥,公事上来说,霍去病是国家的栋梁,是百战百胜的名将,如果有所闪失,他真的会疚悔终生。 骠骑将军府,几个人也在说着相同的话题。 李敢一脸的担心,问道:“身体有感觉到痛吗?或者四肢麻痒之类的?” “白脸,你在咒我对吧!”霍去病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把一杯酒,例进了嘴里。 他的体形消瘦了不少,但这帅气和潇洒劲儿一点也没减。 一旁的赵破奴也忍住了,轻声劝道:“将军,你喝少一点。” “少喝个屁啊!”霍去病满不在乎的说道:“不就是累了么?待医都说我没病。” 三个人之中,最感到忧心的是李敢,因为按照历史原本的轨迹,霍去病去年已经死了,也许是自己重生的蝴蝶效应,他现在还活蹦乱跳的。 也不能说是活蹦乱跳,因为他病了。 难道,最终还是逃不过宿命? 李敢越想越担心,隔了半晌,缓缓的说道:“我此去琅琊,一年半截的回不来,可有什么交待?” “交待?没一句好话!”霍去病怒了,重重的呸了一口,骂道“你是怕去琅琊打不过那些贼人对吧?行,你把霍光带过去。” “霍光?”李敢的心一颤。 霍光是谁啊,是历史上刘彻的托孤大臣,是历经三代皇帝而不倒权臣巨擘,是后汉武时代的中流砥柱。 “只有他?”李敢做出一副心有不足的样子。 “还不够?”霍去病冷冷的笑着,“要不,你把霍嬗也带去?” 李敢的心一沉,默默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重重的点头。 别看霍去病的嘴里说得凶巴巴的,其实是在托付后事。 霍光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嬗是他才一岁多的儿子,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两个人了,让李敢带去打仗什么的只是废话,其实是希望以后多加照应。 赵破奴双眼渐渐的红了,哽咽着说道:“将军,待医也说了你只是累的,很快就会好。” 这是学着霍去病刚才的说话反过来安慰,但话一说出来,感觉非常的无力。 只是累的? 他们在大漠时风餐露宿,有时几日几夜没睡过一个好觉,那时候更苦更累,但也没见谁有这种暴瘦和虚弱。 一名血战沙场杀敌无数的铮铮铁汉啊,多一点军务就能累倒的吗? 赵破奴这一哭,反而把霍去病气笑了,飞起一脚踢在他屁股上,大声骂道:“耶耶活得好好的,你哭个屁啊,快,给我倒酒!” 赵破奴正要说话,酒壶也被李敢劈手抢了过去,只见他一仰头,把壶中的好酒一饮而尽。 “霍去病!” 这一次,李敢不用官职,也不用呢称,而是直呼其名,大声的说道:“带我去大漠,这句话可是你说的,是男人就别耍赖! “匈奴未灭何以为家,也是你说的,现在匈奴蠢蠢欲动,别说是为家,就算死,也不准死!” “你!”霍去病被气乐了,指着李敢,手指微微颤抖,大声骂道:“李敢,你好大的胆子啊!欺负我病对吧,耶耶照样踢翻你!” 这句话骂得气势汹汹,李敢却是心脏猛烈的一痛,因为,他第一次听到霍去病承认自己有病。 “哼!想打架?好啊,”李敢一脸的无畏无惧,冷笑着说道:“要动手也不会是现在,免得被嘲笑我欺负一个病夫。” 霍去病呵呵而笑,睥睨而视的说道:“耶耶就算病了,也不是病夫,而是一头猛虎!” “猛虎?行!”李敢爽脆的答道:“俗话说狐假虎威,我出征在则,当一回狐狸又如何?我不但是借你的威,还要借你的人,霍光给我。” 赵破奴一听,慎重的说道:“小霍嬗给我!” “不,霍嬗也给我!”李敢说得很随意,但很坚决。 霍去病微微一愣,打量了两人一眼,然后仿佛放下了一件心事,大笑而呼:“酒来!耶耶以一敌二,输者从这里爬出去。” 最终是李敢喝得酩酊大醉,因为他不但喝完自己的酒,就算霍去病酒杯里的,他也抢着喝。 当他醉眼朦胧地离去的时候,突然发现霍去病是如此的孤独。 其实,自从皇帝把霍去病作为平衡卫青的权力之后,一切已经注定 霍去病并没有多少朋友,说得上朋友的也许就是眼前这两名曾经的部下。 他行事只凭喜好,因而得罪的人并不少,特别是请封三王,让原来还抱着一争皇位心思的人也对他恨之入骨。 他在朝廷中仿佛一个孤独的剑客,也许,这样的人只应存在于战场之上,当胜利的那一刻,就该壮烈的死去。 望着着远去的李敢,霍去病喃喃自语:“匈奴未灭?嘿,匈奴未灭,我就去灭了他们!” 长公主府上,卫青却为皇帝给出了一个相反的答案。 第165章 另觅新欢 “先灭羌人,斩断匈奴的爪牙。”长公主府内,卫青正在侃侃而谈: “羌人三族原本是相互仇恨,仇恨并不是说放下就放下,而且歃血为盟更是笑话,最终还要看利益分配。 三族之中,先零羌最大,约十万兵力,封养、牢俎两者较弱,两者相加兵力不足十万,看似来势汹汹,但三者必定不能做到真正的合力于一处,我军可以从中挑拨离间,威逼利诱,然后各个击破。” 听到卫青分析得头头是道,刘彻不停的点头,心里暗暗叹息:看来军事方面,还是离不开卫青啊。 刘娉一直在旁微笑观察,眼见他们君臣和解,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一半,至于军情策略,可以等到朝堂之上再谈。 下半部分才是今天的重头戏,她准备了一个月多,是成是败就看下一刻了。 刘娉想着,偷偷的朝卫青使了一个眼色。 卫青心神领会,止住了说话,然后躬身而退。 “怎么?”刘彻意犹未尽。 大汉建国已近百年,匈奴一直为心腹大患,刘彻主政之后奋发图强十几年之后,于元狩元年对匈奴打响了第一枪,而且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他原来的计划是三五年之后,一待时机成熟,将再起雄兵,给予匈奴最后的一击。 “不灭匈奴誓不休。” 这句话可不只是口中说说,实在是匈奴给予汉国太多太多的灾难和屈辱。 羌人三族的联合,打乱了他的计划。 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在烦恼。 虽然用“麒麟币”筹集到了部分的资金,但还不足以同时支撑既对付匈奴,又对付羌人的双线作战。 今天与卫青的谈话,总算清楚应该优先对付那个敌人。 “他的手指又痛了。”刘娉含笑调侃了一句。 刘彻一愣,随则想到这是卫青不上朝的借口,不由笑着说道:“再敢不上朝,他的手指不会再痛了,我让人把它切掉。” 刘娉见他心情甚好,正是进行下一步的好时机,于是轻轻的一拍手掌。 随着掌声,丝竹声声,香风阵阵,歌乐声悠然响起。 刘彻的心头一动,知道好戏来了。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二十年前,正在此地,现在的卫皇后还是一名讴者,她的歌喉宛转动听,她的容貌恬静可人,那一言一行之间,无不吸引刘彻的目光。 “当时是迫不及待的把她临幸了吧?”刘彻想起依稀想起当时猴急的模样,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算是一见钟情吧?” 刘彻想起当时的情形,卫子夫进来唱了一首歌,自己就喜欢上了,然后让她帮忙更衣,见到她半推半就、娇羞无限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把她推倒。 “两年后生了当利,再过几年,长了据儿,转眼间,就二十多年。” 刘彻还在不断的回想。他想起了初当人父时的那种欣喜若狂,想起第一次抱起女儿时的那种父女连心的感觉,想起了据儿出生时的那种惊喜。 这是他的第一个儿子,意味着这个帝国从今之后有了继承人。 那时候,自己二十九岁,登上皇位已经十二年。 随着据儿的出生,彻底平息了对刘彻后继无人的担忧,许多的紊乱与纷争也不攻自破。 “据儿在当时,可以立下了大功的。”刘彻的嘴角微微掀起,泛出了一抹柔情。 没有子嗣,皇位会摇摇欲坠,他还记得当时朝廷上下对他的质疑,还记得各路亲王对皇位的窥觊,甚至传出了一些立即撤换刘彻的声音。 “可惜据儿并不争气……”刘彻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刘据的出生,似乎是打破了某种禁忌一样,连接着又有几位皇子出生,于是,刘彻的亲情渐渐的摊薄,渐渐的变淡了。 即使这样,刘据作为皇嫡长子,其尊贵也是无以伦比,是这好事,但也是坏事,过份的宠爱,造成了他狂妄而薄凉的性格。 “希望如皇姐所言,还有扭转的机会。”刘彻正想得入神,突然被一声鼓声打断思绪。 “锵~” 随着这一琴弦的跳动,音乐的节奏一转,然后有几名女子款款走到宴席中央的场地上,蹁然起舞。 “看这一段胡旋舞如何?”长公主含笑问道。 刘彻微笑点头,举目望去,只见进来的是几名胡姬,她们短衣短袖,大片麦色的肌肤显露在外,她们的胸前戴着洁白珠坠,手腕脚踝系着银色的链子,这些饰品与肌肤相眏成趣。 刘彻的双眼转动,有时是瞟着她们高耸的胸膛,有时是瞟向她们的大长腿。 胡姬的动作豪放,每次舞动之时,她们的手如蛇,腿如鞭,胸如玉笋,臀如玉盘。 她们媚眼如丝,每次跳动之间,不断夹带着挑逗。 刘彻的情绪慢慢被挑动起来了。 这时,有一名胆大的胡姬走到刘彻的身前,端起酒杯,轻倚到他身上,把酒喂给他喝,并趁此机会,高挺的胸部不断在刘彻的肩膀上摩擦。 一时间,温香暖玉,旖旎非常。 刘彻哈哈大笑,大叫道:“来人,重重有赏!” 胡姬缓缓的退去,刘彻的兴趣却是更加的深厚,他想看看下个节目又会是什么? “咚~” 竟然是一声战鼓。 然后是鼓声雷鸣,锣声锵锵,隐隐约约有战场的杀伐之声。 “这是……战舞?”刘彻饶有兴致问道。 长公主笑而不答,只是轻轻的摇头。 战鼓声中,香风急送,这一次来的只有两名女子。 她们貌美如花,紧身的衣衫尽显凹凸怒张的身材,背负长剑,让她们显得英姿飒爽。 鼓声越急,突然间一个批把声音加入,如大珠小珠跌落玉盘一般,清澈悦耳。 刘彻的情绪被彻底调动起来了,一双眼睛,一眨不眨。 “嗖~” 女子的长剑出鞘,她们手持宝剑,莲步急趋,进退自如。 她们的剑法时而幻化无边,时而大气磅礴,配以优美的舞姿。 她们有冲天的剑气,她们有倾国的美貌,让有人产生刚柔相济,铁血柔情的错落感。 刘彻的心情愰忽,一时有如临战场的热血,一时又有一种漫步江畔的浪漫。 女子矫时如龙翔虎跃,柔时似杨柳青丝. 突然间,两名女子身形一跃,离地三尺,然后双腿如一字,剑尖如笔直,平胸直刺,人剑如一。 所有声音嘎然而止。 刘彻已经被深深的吸引住了,直过半晌才长吁了一口气。 “妙!” 刘彻抚掌而笑。 他是真心的称赞,这两名女子不论从外貌、气质、舞姿,全都是上上之选。 “是她们?”刘彻轻声问道,他已经有所动心。 很明显,皇姐今天的目的是帮他另觅新欢,难道是眼前这两名剑舞的女子? 刘娉笑而不语,轻轻的摇头。 “还有?”刘彻大为惊讶,心中充满着期待。 第166章 新兴的家族 “咚~”清脆的击磬之声。 这一声之后,整个绣舞坊为之一静。 众人的心被吊起来了,就在这一片寂静之中,一管洞箫悠悠响起,让众人的心情徒然放松。 这乐声的一抓一放,已经显露出极高的造诣。 这时,十几名彩衣飘飘的美丽女子袅袅而入,旋即琴声、批把声、各和配乐汇成一片,女子的云袖轻摆如飞蝶,纤腰慢拧如柳丝,甜笑的容颜如夏日荷花,沁人心肺,款款的身姿如风中芙蓉,让人想入非非。 她们一个又一个经过刘彻的跟前,香风飘荡,媚眼轻送,让刘彻有目不暇接之感。 刘娉看得好笑,挽着耳边的头发,轻笑问道:“那一个更美一些?” “哦……啊?”刘彻轻咳一声,想捧起酒杯掩饰自己的失态,却发现酒杯是空的。 刘娉嫣然一笑,轻声说道:“还有哦。” “还有?”刘彻有点心痒难搔的感觉,不过转念一想,也明白了,皇姐向他推荐的肯定是一个人,而不是一群人。 不过眼前的这些女子已经是极品了啊,还有谁更优秀? 正当他的思索之时,洞箫之声再次一变,那时而激昂,时而低沉的曲调就似是有一女子在诚心想邀。 刘彻的心中一动,心知好戏即将来临,不由得盯着中央,双眼一眨也不眨。 批把铮铮,洞箫轻扬,场中的乐曲荡人心魄,突然间,彩衣女子的长袖拂动,身形骤然向两边散开,最中央处空出了一条通道。 翠笛, 白衣。 一名女子十指尖尖,轻按着笛管,袅袅婷婷地漫步而来,在彩衣女子的衣袖拂动之间,如荷塘上的一朵白莲花,出尘而飘逸! 刘彻的眼睛都看得直了。 来的正是李嫣! 这时的她实在是太过美丽,只见一袭洁白的衣裳,领口却开得很低,让高耸的胸膛半隐半露,面似芙蓉,眉如柳叶,肌肤胜雪,一双眼睛比桃花还要媚,腰肢不盈一握,一眸一笑之间,把刘彻的魂儿都勾走了。 蓦然间,箫声转急,众位彩衣女子的衣袖翻飞,好彩云翻腾,如惊涛骇浪,只有中央的一袭白衣,宛如一朵洁白的花蕊. 这时,一个轻快的鼓声加入,让音乐充满了动感。 李嫣轻舒长袖,娇躯随之旋转,鼓声越急,身形越快,直到只有一个模糊的身影。 刘彻已眼花缭乱,心神动摇。 彩衣女子的身形一转,十几条彩带抛上半空,随之而起的是片片花瓣,如雪花在空气飘扬。 人美,花香,色彩缤纷。 而李嫣在这漫天的花瓣中凌空跃上半空,纤足尖尖,踏着彩带之上,衣袂飘飘,起伏不定,宛如凌波仙子。 凌波虚渡,乘风而去! 音乐骤然停竭,刘彻感觉自己的呼吸也跟着停顿。 佳人回眸一笑,在飞舞的花瓣之中飘然离去,跟着她一起离去的,还有刘彻的灵魂儿。 “咕~” 刘彻艰难的吞咽了一下唾沫,喃喃的问道:“皇姐,她是谁?” “她叫李嫣,”刘娉欢快的笑了起来,“这名字好听吗?” “好听!”刘彻不由自主的点头。 “要不要?” “要!” 刘娉知道这一番谋划不算白费心思,于是的笑容更甚。 刘彻的目光渐渐恢复明亮,轻声问道:“底细如何?” 刘娉早有准备,于是如数家珍一般一一道来:“良家出身,家有兄弟三人,长兄擅韵律,二兄有不错的武艺,幼弟年方十岁,皆是底子清白之人。” “二兄有不错的武艺?”刘彻的目光一亮。 刘娉含笑点头,“名叫李广利。” 为了抵消卫家势力,刘彻曾想过扶持李敢,后来发现并非最理想的人选。 一是李敢并不因箭伤而与霍去病交恶,反而交情日渐加深。 二是李敢出身于陇西李家,是一名世家之子。 刘彻最喜欢扶持一些身家清白、家底浅薄之人。 例如张汤和卫青,前者从刀笔吏起家,位至三公;后者从一名卑微的马夫一跃成为显赫的大将军。 这类的人,家庭关系简单,而且知道能有今日的名誉地位全因皇帝的赏赐,更容易感恩于心,而甘愿做牛做马。 李敢缺少了这两个条件,让刘彻扶持之心慢慢的变淡。 但他确实非常需要这样的一个人。 想不到正苦苦寻觅之时,刘娉帮他做到了这一点。 “李广利?呵呵,李嫣?就是她了。”刘彻放下一件心事一般,望着自己的皇姐,舒心的欢笑。 这正是他一直信任刘娉的原因,她是真心为皇家着想。 就算卫青是她的夫婿,当卫家的势力过于膨胀,不得不进行抑制之时,她会毫不犹豫的找出一名合适的棋子。 第二天,李嫣被送进了皇宫,封美人,她人美歌甜,温柔文雅,因而极受皇帝的宠爱。 对于她的到来,卫皇后并不抗拒。 皇帝并不是她一个人的皇帝,身为皇后要习惯于与别人分享,否则,她最终的结局会与陈阿娇一样,被废黜。 而且,让卫皇后欣喜的是,刘彻因此而缓解了对卫家抑制的心思,与卫青重归于君圣臣贤的状态。 当然,李嫣入宫,李氏兄弟跟着鸡犬升天。 李延年因失去生育能力,成为不用剦割的宫人,因而进入犬台宫饲养皇帝喜爱的猎犬。 李广利身有武功,向往沙战征战,以求封候拜将,所以进入军队,以队率的身份跟随李敢前往琅琊。 李广利原来只是一介庶民,就算是皇帝想要重用,也必须经过一定的磨炼,积累经验,积累功勋。 不管是李延年,还是李广利,他们的职位还不算高,但是谁也不敢忽略他们的存在。 有一些聪明的人已经意识到,一个新的家族宛如初升的旭日,正冉冉升起,也许在某一天,能够成为与卫家分庭抗礼的存在。 只是,李敢似乎并未因李嫣而得到任何好处,所以被霍去病嘲笑他白担了义兄这个名份。 几天之后,突然发生一件震动整个长安城的事件。 渭城县令成信被害,死亡的地点竟然是皇家之禁地上林苑。 皇帝震怒之下,由张汤举荐的尹齐为首,组织中尉府、羽林军,以及三辅之地的有关人等,展开一场拉网式的搜捕。 第二天,张采在一间酒舍里被杀害,他的手下无一漏网。 很快,被送进中尉府的贼人们一一招供,尹齐顺藤摸瓜,发现所有的证据指向右扶风咸宣。 正当他实行抓捕之时,咸宣的府邸被一把火烧个精光,咸家一门二十多口人,无一幸免。 表面上看,线索就此而断,但知道内情的一些人却明白,一场惊涛骇浪,即将掀起。 第167章 东窗事发 未央宫宣室之外,直挺挺地跪着一个人,细看之下,是大将军卫青。 在他的身边昏倒着一具瘦削的身体,竟然是太子刘据。 在椒房殿,卫皇后真挺挺的躺在床上,已经二天二夜滴水不沾,如果不是还有微弱的呼吸,还以为是一个死人。 咸宣与卫青的关系匪浅。 元光元年(前135年),卫青为组建骑兵而四处征集好马时,发现河东太守属下有一位官员精明强干,熟谙马务,于是保举他为厩丞。 这个人就是咸宣。 后来,咸宣的职务不断升迁,先后任御史及中丞。 在此过程中,参与了处理淮南王谋反案和汉武帝的宠臣主父偃受贿案。 之后再次升迁为左冯翊及右扶风,管理三辅之地。 由于他为人严酷,官场多年,得罪不少人,因此多次被罢免。 但都会很快就能东山再起。 究其原因,是因为背后有卫青为他保驾护航。 咸宣投靠太子之事,卫青早就知道,但卫家是太子党中的一员,咸宣并不算另投他人。 渭城县令成信死后,尸首消失无踪,想来不是被丢到某个山崖之下变成一堆腐土,就是被野兽吃掉变成粪土。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了残留在上林苑牌坊上的箭羽,以及从草丛里找到的那一份名单,谁是凶手一目了然。 谁也想不到太子竟然胆大至此! 冒犯禁令,行结党营私之事;不顾父皇和母后的反对,偷试情欲;设立秘密据点,掳杀与自己有仇怨之人,软禁和虐待众多的美丽女子。 仅在张家村的宅子里,就发现十多具男女的尸体。 第三天,卫青还跪在宣室之外,嘴唇干裂脱皮,眼睛血红一片,已经落得不似人形。 这三天里他滴水不沾,不睡一刻,一直在跪着。 太子刘据还在一旁昏迷不醒,偶尔有醒来的时候,都会挣扎着跪在卫青的身边。 几名待医在椒房殿前团团乱转。 卫皇后的身体虚弱,已经出现昏厥现象,但她拒绝一切治疗,一心求死。 刘彻在室内平静的批改着奏牍,似乎外边发生的一切与他无关,长公主已经来过了两次,但情况没有丝毫的变化。 此刻的皇帝,仿佛是铁了心肠。 不但是皇宫和大将军府乱成了一团,乱的还有丞相府. 庄青翟与三长史一起长吁短叹,惶惶不可终日。 “丞相,如何是好?”边通的声音在颤抖。 他的胆量最小,这几天总是在发恶梦,梦想到自己被反绑双手,砍掉了脑袋,还有他那个只有三岁的小儿,变成了无头的尸体,一边哀哀痛哭,四处摸索着,寻找自己的头颅。 “这事,应该算不到我们头上吧?”王朝心存侥幸。 确实,他涉及未深,有时帮助太子说几句话,大多是看在庄青翟的脸面上。 朱买臣一直沉默不语,半晌之后才摇头说道:“如果仅是这事,还不足以致命,最怕是有人蠢蠢欲动,趁机网罗罪名。 他说的是谁,在场之人都是心知肚明,于是,他们脸上的愁容更深了。 到了第四天,庄青翟请辞丞相之位,皇帝准奏;朱买臣、王朝、边通三人跟着请辞职长史之位,皇帝同样准奏。 前丞相的府邸里,薛泽得意洋洋的抚鬓而笑,他在为自己的急流勇退而沾沾自喜。 “阿耶,庄青翟会不会死?”薛峰问道。 “难说,”薛泽轻轻的摇头,“现在能救他们的,只有一个人。” “还有人能救?”薛峰惊讶的反问。 他有点想不通了,卫家的主要人物就是卫青和卫皇后,他们全因这件事陷进去了,还能谁有这力量能把他们救出来? 皇帝?或者长公主? 可惜薛泽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在想,就算庄青翟逃得过这一次,张汤会不会轻易放过这复仇的机会呢? 第五天,卫青还跪在宣室之前,身形摇摇欲坠,但兀自支撑;卫皇后已经昏迷不醒,但她未昏迷之前已下了诣意,不准任何人给她救治。 第六天,霍去病进宫面见皇帝。 “皇上。” 只说了两个字,霍去病已经忍不信掩住嘴,轻咳一声。 “去病,”刘彻轻轻叹息,“我知道你的意思。” 霍去病脸露苦笑,轻轻的摇头,“皇上,请让大将军回归司马府吧,去病撑不下去了。” 望着越是瘦削是霍去病,刘彻的心中一痛,缓缓的说道:“我们曾经约定,必灭匈奴,你可不能半途而废。” 霍去病瘦削的身躯一挺,提高了声音,“只要皇上一声令下,去病就算死,也要死在大漠之上。” 将军百战死…… 刘彻咀嚼着这句话,突然感觉它充满着铁血,也充满着英雄迟暮的无奈。 过了半晌,才缓缓点头,说道:“太子禁足三月,卫青罚俸禄一年,这事情,先这样吧。” 这话一说出,突然感觉一种说不出的倦意。 别看他这几天假装平静,谁又知他心里的煎熬呢? 自己的皇后、太子,还是帝国的顶梁柱一般的大将军,丞相,每一个都是稍有闪失都会地动山摇的存在,他能平静得下来吗?他能若无其事吗? 先这样…… 意思是说暂时告一个段落,以观后效,并不是就此完结。 “谢皇上!” 霍去病慎而重之的行了一礼,想了一下,还是略作解释,“我认为,在这件事上,皇后与大将军只是一知半解,绝无纵容之意。” “呵呵,他们不纵容,是谁纵容?难道是我吗?”刘彻的脸上露出了苦笑,自嘲的说道:“也许真的是我。” 慈母多败儿,这一句话应验在了卫皇后的身上;但子不教父之过,他这个当父皇的多多少少也有负有一定的责任。 都是自己太过娇纵了…… 那么,从今以后,严加管教吧。 半个时辰之后。 卫青硬撑着叩头谢恩完毕,然后颓然而倒。 他可以放心的昏迷过去了。 待医终于能够进入了椒房殿,一时间,拿药的,拿吃的,一大批人手忙脚乱。 太子被人抬了回去,不过刘彻在这件事情上违约了,原本说好禁足三月,现在变成了半年。 太子最亲近的几个人也无一轻饶。 少傅石德未能执行教化之功,被贬为庶民;右拾遗狄山平日多有谏阻,但仍被贬到到安故县当一名守边的小卒。 张光最是聪明,他在杀死表弟张采,和灭掉咸宣满门之后,随则逃之夭夭。 事情并未到此为止,正如薛泽所预料的一样,张汤并没有打算放过庄青翟等四人。 第168章 权力更替弃旧迎新 这时,发生了一件大事,文帝皇陵中陪葬的钱币被盗挖,庄青翟身为丞相,应四时巡视园陵,瘗钱被盗,正是他的责任。 在张汤的操作之下,此案的人证和物证尽皆指向庄青翟,并指出朱买臣等三长史亦有同谋之罪。 刘彻大为震怒,立即命令将四人捕捉归案,投入了中尉府。 庄青翟很不甘心,决定就算是死,也要把张汤一起拖下水。 他们反告张汤勾引商人田信,每逢向皇帝奏请政事前,都让田信等预先知情,然后囤积物资,谋取暴利并分脏。 张汤否认。 这时,有人告发张汤在鲁谒居的案件中徇私舞弊。 鲁谒居是张汤的旧部属,两人的交情很深,在鲁谒居生病时,张汤甚至亲自为他按摩足部以缓解痛疼。 但张汤还是拒不认罪,说他对鲁谒居只是上官对下级的关心而已。 于是,皇帝派出了赵禹。 赵禹与张汤曾经一起对旧有的法律进行重新修订和增编,算是老相识了,而且关系不错。 “是你来了啊……”张汤轻轻的叹息,并不因为与赵禹有着良好的关系而心存侥幸。 中尉府是他任职过的地方,而且留下很深的印记,王温舒再是狂妄,在他的面前也是毕恭毕敬。 所以皇帝并不用中尉府来审讯,反而使用赵禹。 赵禹此人铁面无情,就算审的对象是他家里的亲属,也毫不手软。 赵禹面对张汤,微微一笑之后劝说道:“御史大夫,指控你的事情都有真凭实据的,交给谁都足以定你的罪。 皇上让我来只是想让你体面一点,明白吗?” 张汤的心往下沉。 所谓的真凭实据,还不是找几个证人,然后随意捏造证据吗? 类似的事情,他做得太多了,想不到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皇上……他信了?”张汤问出了最担心的一句话。 赵禹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轻声叹息着,“象我们这样的人,谁也别想有好结果,对吧?” 狡兔死走狗烹。 张汤与他一样,一心只想着帮皇帝办事,但这样的人通常会被皇帝随手扔掉,以作平息众怒或民怨之用。 张汤沉重的点着头。 如果说他提出的“盐铁专卖”、“告缗算缗”只是得罪那些商贾贩夫,最近提出的“麒麟币”算是把整个大汉国官场上的人全得罪光了。 这些人才不管国库空虚、匈奴犯边,反正是张汤用麒麟币强行骗捐,这个仇恨就记到了张汤的头上。 “呵呵,”张汤突然坦然的一笑,“其实,我早就想到会有今日了。” 赵禹沉痛的点头,说道:“既然如此,你自己妥善处置吧,我也不再威逼。” 张汤的心头一凉,不禁有一种末路穷途之感,过了半晌才缓缓的问道:“祸不及家人?” 这算是他最后的争取了,凭的是他对皇帝的忠心耿耿。 赵禹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只是用力的点头。 “呵呵,多谢皇上!”张汤干笑几声,面对皇宫的方向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一如皇帝就在他面前一样。 然后走到案桌的旁边,奋笔疾书: “臣起自微末,因得陛下的宠幸而位列三公,致死没有任何的遗憾。 今日臣死,实是死于陷害;害张汤的,是丞相府的三位长史。” 写完之后把它交给赵禹,然后狂笑着抽出腰间长剑,对准自己的喉咙用力一挥。 血光飞溅,一代名臣酷吏,就此死去。 有时候,一个人的死可以很悲壮,有时候又是如此的卑微而无奈。 张汤之死,轰动了整个汉国,为他悲伤感叹者有之,但却为数不多,更多的是鼓舞雀跃。 董仲舒正是之一。 他积极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以儒家的礼义仁德来限制国家对人民剥削,以此维持和巩固朝廷的统治。 他视“德治”这治国原则,重视“教化“,主张用仁德代替严刑,并上疏皇帝,以“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谏议大夫王吉出生于琅琊王氏世家,是董仲舒的学生与坚定支持者之一。 张汤死后,他立即上书,表示贤明之君应该亲君子而远小人。 皇帝一看,大感不快,心想:这意思是我十多年来重用张汤,不算贤明之君啦? 一个夸夸其谈之辈,也配与张汤相比? 于是,随便找一个借口,罢免王吉。 同时,升任王温舒为廷尉,升任尹齐为中尉。 这两个都是与张汤同一类型的酷吏,而且,办起案子来,只要皇帝点头他们可以丢弃任何的底线。 反正在他们的酷刑之下,没有一个撬不开口的犯人。 张汤之死,还有几个高兴的人,他们就是告发张汤的庄青翟等四人。 可惜还来不及庆贺,厄运已经降临到他们头上。 张汤死后,中尉府前去抄没家产时,发现他家里的财产不足五百金,这五百金何时何地由皇帝赏赐,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产业。 这让张汤结合田信囤积物资、谋取暴利并分脏的诬告不攻自破。 接到报告的刘彻沉默了半晌,然后勃然大怒,立即下令将三位长史斩首示众,然后赐下一匹白绫,让庄青翟上吊自尽。 紧接而来的是抄没家产,全家被贬为奴。 这一场汉国官场的暴风骤雨,由李嫣这名弱女子而起,然后是太子刘据的无名之火,张采的愚蠢行动,再到成信于上林苑被杀,咸宣被灭口。 卫青、卫皇后、刘据等人纷纷被波及,此外还牵涉到丞相庄青翟,三长史,张汤等五人。 这案件,牵连到的前前后后有一千多人,其中九卿及皇家之人五人,高级官吏七人,抄灭了四个家族,捕捉的贼人不计其数。 随着张汤与庄青翟的死亡,这场风波似乎渐渐平息,其实,它的影响远不止于此,因为在这场风波之中,卫青被处罚,卫皇后被冷落,太子被禁足,随之而来的是卫家受到更加严厉的打压。 如此一来,会有其他人填补留下的权力真空。 这其中有一个人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他就是张汤的儿子张安世。 刘彻认为错杀张汤而心有悔疚,于是把张安世晋升为尚书以作补偿。 尚书一职,职能是处理天下奏章,涉及的是国家政治中枢大事,可说是职轻而权重。 此时,张安世已经与张兰成亲,张成父凭女贵,从南昌县令升任豫章郡守,掌管一郡之军政大权。 还有一个在此次风波中受益的人,那就是李延年。 他因擅长音律,常常在李嫣为皇帝献舞之时参与伴奏,这让他的音乐才能得到充分展现。 于是,皇帝大手一挥,把他从一名养犬的内臣晋升为“协律都尉”,负责管理皇宫的乐器和曲谱。 李敢,就在这一样的纷纷扰扰之中,开始新的征战。 第169章 新的征途 此刻的李敢,正带着十几人,怀里抱着一只狸猫,日夜兼程,前往琅琊。 本次任务是平定叛乱,国内用兵,用不着千里迢迢的从长安城带领大军前去琅琊,而是就近调兵即可。 城阳国,与琅琊相隔一座山脉,两者之间有关隘相通。 城阳国王刘义,年前才接任父王的职位,他勤恳爱民,尽忠心职守,与丞相司马睿相互配合,把城阳国经营得殷实富足。 李敢此行,就是接手城阳国的军事力量,用来对付叛军。 叛军在琅琊为祸多时,到处破坏和掠夺,好似蝗虫过境一般,所到之外,一片断壁残垣。遍地荒凉。 他们毁坏家舍,见人就掳,见物就抢,然后攻占城镇,杀官兵,毁官府,抢夺库房里的物资充当军资。 到了现在,整个琅琊郡几乎被他们祸害一遍,唯一还在官兵手中的只有镇守琅琊的驻军所在地——姑幕兵营一带,但也在叛军的不断攻击中摇摇欲坠。 这些叛军如滚雪球一般,不断吸引居无定所、贫困潦倒的奴仆加入,于是人员越来越多,实力越来越大,渐渐地他们已经不满足于琅琊,开始试探性的向四周扩张。 琅琊的东临大海,北面是胶东国和北海郡,南面是东海郡,西面是泰山郡。 在西南方向,有一个城阳国,它处于琅琊与泰山、东海郡的三角地带位置上。 城阳国只有一县之地,实力较为弱小,而且位置玄妙,如果叛军得到,可以作为出击东海和泰山两郡的跳板。 这让它成为了叛军扩张的首选目标。 “李校尉,我们的策略是控制叛军扩张,然后进行反攻?”霍光问道。 年仅十六岁的霍光是几个人之中年龄最小的,但他为人沉稳,象个小大人一样,遇到不懂的就问,谦虚好学的态度让人心生好感。 “说得对,”李敢先称赞了一句,然后分析道:“叛军不事生产,只懂掠劫,所以他们的策略只能是不断的扩张。 琅琊的西面,先不说泰山郡的实力,两地之间的东泰山就是不易逾越的难关。 据我分析,他们原本有攻占北面的胶东与北海两国的打算,但害怕姑幕兵营突然截断他们的后路。” 李广利也插话进来了,“按我说,叛军是眼馋城阳国的力弱钱多。” 李敢呵呵的笑了一下,表示了赞许,“广利说得对,城阳国就象一个持有千金而行走于野外的孩童,谁也想抢它一把。” 随着李广利的加入,朱安世、暴胜之等人也加了进入,大家七嘴八舌的分析着,然后越扯越远。 李敢一时点头,这动作就象是一名学堂里的先生。 确实,不管从军经验还是兵法布阵,他都足以成为眼前这些人的先生,但另一方面,李敢是有意识地树立自己的权威。 渐渐的,李敢不再参与讨论,只是偶尔的称赞了某一个人一句,他的心思开始盘算着此次在长安城里的得与失: 首先,因缘际会之下把郭解一家给灭了。 原本他只是想着杀郭解,并不想涉及郭家;现在结果反过来了,郭家被诛灭,郭解反而跑了。 这算是留下一个巨大的隐患。 留下隐患的还有薛家。 薛泽主动求和,李敢只能无奈的罢手,其实双方都知道相互之间的仇恨只是潜伏于心底,就看何时爆发而已。 所以,他的复仇计划并不成功。 还有让他不满意的事情是,好好的汉阳校尉被刘彻随便的一句话改成了琅琊校尉。 这两者能是一样吗? 汉阳校尉去的是可乐邑,那里风平浪静,油水丰厚,去了是享福的。 而琅琊呢?战乱四起,叛军猖獗,去了是拼命的。 再说,原本准备把汉国扶持的对象从多同王换成金竹,现在好了,计划跟不上变化,欠金竹的那份情还要继续。 如果说最大的收获,也许是他身边的十几个人。 霍光、朱安世、李广利、暴胜之,这四个是史上留名之人。 霍光,未来的汉国栋梁、四朝重臣,他在后刘彻时候及时的拨乱反正,让民众修生养息,让国家迎来了一个鼎盛兴旺的时期。 朱安世是一代大侠,武功高强,但他胆大而心细,做事有计划有步骤而不是凭着一时的冲动。 李广利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其实在悲剧发生之前,他征战西域的战绩是胜多于负,也算是一位名动一时的将领,可惜同一时代的卫青、霍去病的光芒太过耀眼。 只能说,在太阳面前,任何的星星都会显得黯淡无光。 暴胜之是一名既有柔软身段,也有铁血手段的人物。 这四个人,任得其一都是赚了,如果四个都可以得到…… 李敢想入非非,嘴角不由露出了一丝笑意。 “兄长,在想谁呢?”朱安世嘻嘻的笑着,眉毛一掀,明显在调侃。 “还能有谁?肯定是司马婷儿。”李广利笑着插了一句。 李敢不理会他们的调侃,只是轻轻的抚摸着怀抱中的小狸猫。 狸猫可捕鼠,但富贵人家大多用来当宠物养着。 李敢怀抱中的小狸猫正是司马婷儿所送,有着一种睹物思人的意思在内。 在长安城的这段时间里,李敢去过司马相如的府邸一共有五次,但每次提起婚事,立即被打断话题。 李敢很想知道原因,但得到的只是司马相如的沉默不语。 一对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有情人儿就这样的被继续耽搁着。 李敢摇了摇头,不去想这烦心的事情,思维转向了其他方面。 张汤虽然死了,但他发明的“麒麟币”为国库增添了不下两亿的钱财,这让刘彻有了提前对付匈奴的底气。 那么,对南方几个越国,夜郎、滇国等的统一之战会不会也跟着提前呢? 如果提前,自己的准备是否足以应付,或者说在其中分一杯羹呢? 李敢被刘彻的一句话从汉阳校尉变更成琅琊校尉,这只是职务,如果是自己的性命呢?也会由他予取予求吧! 看看卫青、张汤等人就知道,当刘彻的走狗是多么的悲哀。 “哼,才不会笨到任由你的摆布呢!”李敢轻笑着摇头。 第170章 教派的威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力量渐渐的壮大,只不过一直处于隐藏状态而已。 黑盯山以雷被为首;坡前村以阿龙为首;漳平城有居衍、吴阳、葛多军等多位将领,但他们隐约的接受张义的节制。 当然,漳平城上有着杨哲所带领的汉军,算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 最近,李敢有意对自己手中的势力进行了整合。 首先,他在黑盯山上增加了一个风永,让他与雷被相互配合,其实也有相互监督的意味。 毕竟,黑盯山是他最重要的根据地,里边不可告人的秘密太多了。 另两个根据地,坡前村由栾休配合阿龙,漳平城有张义、李勇。 养同是李敢势力之中的重要一环,他是暗黑力量的首领,负责情报的刺探,以及人员联络。 在离开长安之前,养同就曾经与雷被派来的人员接上了头。 黑盯山的发展超出李敢的意料。 因为有苗部夜郎的支持,亚朵获得了镡封县的绝对控制权,雷被不会浪费大好机会,立即趁机招募人手。 现在黑盯山的人数已高达一千二百,这些人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要么有一技之长,要么年轻力壮。 所以,这一千二百人之中能战时为兵,平时为民的有七百五十人。 在配备由田甸制造的武器之后,七百五十人已经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让人欣喜的是,兔子已经繁殖到了第四代,总数超过一百只。 李敢开始梦想着一大群小白兔,漫山遍野撤丫子乱跑的景象了。 第一季种下的马铃薯只存活了三棵,最终收获到十只珍贵的果实。 这十只果实经过育芽之后,再次种了下去,现在长势旺盛。 可以预计,它们将会滚雪球一般越种越多,最终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 西兰彻底喜欢上黑盯山了,甚至不再跟随亚朵回温宛城,每天早上为马铃薯除除草,多数时间会跑到山崖旁边诱捕蜜蜂。 她感怀于自己不幸的身世,所以时常带着粮食到山脚去接济贫困之人,渐渐的有人开始传说黑盯山上住着一名救苦救难的活神仙。 据说,已经有人雕刻西兰的肖像,高放家中烧香跪拜以求保佑。 这让西兰哭笑不得的事情,却让李敢发现了一外巨大的机会。 这时候的人还很单纯,或者说愚昧。 记得他刚到温宛城时,用一条流言谶言和一只风筝就能把旺噶从一名堂堂的王子变成阶下囚。 所谓的“巫术”,在李敢看来只是一些借助于自然现象的小把戏而已,却能让上至皇帝、下到庶民信以为真,敬畏有加。 于是李敢突发奇想,既然西兰被民众推崇为救苦救难的神仙,自己是否能因势利导,用她来获取民心? 或者更进一步,创立一个有利于自己教派? 其实,李敢之前有过类似的尝试。 在漳平城里,他创办过学堂,对所有将领进行名为军事培训,实为传销洗脑的强化授课,结果是把吴阳、居衍、葛多军、杨哲等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张义的职位只有队卒,但漳平城的势力之中,不管有候爵在身的居衍和吴阳,还是身为军候的杨哲,却隐隐以张义为首。 说到底,是因为他们对李敢的崇拜,把张义视作李敢的代言人。 如果创立一个教派…… 李敢的心思越来越活络,开始搜索后世所学的知识,比较着那一种教派更好一些。 道教? 道教讲究无为而治,崇拜的是鬼神,把自家去世的长辈也当神来看待。 这有利于国家的休养生息,有利于教化民众,有利于推崇孝道。 佛教? 佛教讲究的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 其核心是“众生平等,因果循环,转世轮回”。 它能从心灵层面上给上层的统治者以制约——本世不修,下世报应。 给下层的民众以希望——善恶有报,本世积福下世享。 天主教? “荣神益人,爱人如己。” 圣经中的第一诫命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李敢有点渴望成为这位高高在上的“神”。 至于***教…… 他了解的不多,暂时不作考虑。 道教在汉国已经很流行;佛教在秦朝开始从迦吡罗卫国传入,但还未形成气候。 而天主教是西方的东西,是否合适汉国还待两说,而且,似乎它的产生还需要再等一百年。 用那一个?或者把它们综合之后独创一个? 李敢需要慎重考虑,毕竟,宗教之害,剧于兵祸匪乱,如后世张角的太平道,洪秀全的“拜上帝会”,他们只需打着几句响亮的口号,就能祸乱整个国家。 李敢不希望自己成为后世批评甚至诅咒的对象。 除了黑盯山,李敢的其他基地也在慢快速的发展当中。 漳平城与汾水关连成了一片,它居于南越、闽越与东越之间的三角地带上,既有容易受攻击的危险,也因交通便利而容易对外交往。 有此过程中,有一名原本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发生了巨大的作用。 庄燕来自南越国潮汕的一个村子,位置距离汾水关并不远,有她现身说法,解决了漳平军在南越国招募人手和收集物资等难题。 另外,她虽然身为女子,但意志坚定,沉着勇敢,由她为首领,几十名从钩龙台死里逃生的女奴们暗中成立一个组织,名为“感恩社”。 这些女子被东越人捕捉之后,正是因为有着不错的姿色才被送往钩龙台的,现在到了漳平城,不用多久就被各级军官看中,有些成了小妾,有些成了奴仆,这批人组织联合在一起,成为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 可怜杨哲一直不知情,不知自己宠信的小妾,心里想兹念兹的全是怎样报答别人的恩情。 坡前村,阿龙刚把一个蜂箱里的隔王板轻轻的抽出来,看着那只胖乎乎的蜂王,满意的点头。 “栾休你看,这只蜂王不乱跑了,只要再在箱里子洒一些蜂蜜,让工蜂安稳下来,又能多一箱蜂蜜。” “别乱嚷嚷,小心泄密!”栾休瞪了一眼,转身走向另一个风箱。 对于栾休的冷酷,阿龙已经习以为常,于是跟在后边继续说道:“这批蜂蜜的质量特别好,价格得再抬高一成。” “这是你的事情!”栾休头也不回的答了一句。 阿龙摇了摇头,对这名比他矮半个头的小子没有丝毫的办法。 这栾休好象不会笑的一般,每天阴沉着脸,好象谁都欠他十万钱一样。 “笑一下会死啊?” 阿龙不满的嘟囔了一句,却发现栾休已经冷冷的回过头来,急忙脸上堆满了笑意,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栾休,我准备回大坡山一趟,你觉得如何?” 第171章 曾经的将军 大坡山,处于连绵山脉之中的未段,山上的树林郁郁葱葱,低处则是长满杂草与灌林丛,山崖上、山山沟两旁更多的是野草野花。 因为主峰太过险要,平地太少,无法容纳太多的人口,所以山贼们只好选择在较为平缓大坡山上安营扎寨。 阿龙原本是大坡山上的贼人,对这一带的环境非常熟悉,现在一路走,一路大叫可惜。 “栾休,你看那一片野花,长得多灿烂,足够养殖两箱蜂。” 这条路他以前天天走,至多是认为高大树林底下特别的阴凉,花儿红红绿绿特别的漂亮,但现在懂得养蜂,才知道这些都是钱。 “这一大片花草,那是浪费多少钱啊!”阿龙心痛的嘟囔着。 栾休已经听惯了阿龙这类懊悔的话语,眼睛翻了一个白色,随则不再理会。 “阿龙,你来啦?”小山贼一边打开寨门,一边热情的招呼着。 阿龙笑呵呵的答应着,回身指着身后的挑夫,笑着说道:“送来了一些稻米。” 坡前村的两任村长均是出自大坡山。 张义感念大寨主的救命之恩,努力回报,常常派人送一些吃的用的回来。 阿龙的性格开朗,在大坡山之时就有不少的酒肉朋友,到了坡前村之后,延续着张义的习惯,每次都不会空手而来。 毕竟,大坡山太穷的。 一个不去拦路抢劫,只会男耕女织的山寨能富裕到那里去?如果不是张义传授的养狗技术,只怕早已维持不下去了。 “阿龙来了?”大寨主微笑着迎了出来。 只见他四十来岁,脸上布满皱纹,皮肤粗糙,似乎是饱经风霜一般。 如果是李敢在此,一定会惊讶的跳起来。 这位大山寨竟然是曾经的汉国右将军——赵食其。 元狩四年(前119年)春,汉武帝遣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各率骑兵五万,出击匈奴。 前将军李广,左将军公孙贺,右将军赵食其,后将军曹襄,尽归大将军卫青节制。 这一战,李广与赵食其于茫茫大漠之中迷失方向,超逾规定的时限,未能与卫青汇兵于一处,导致错失战机,论罪当斩。 李广不甘受辱,自刎身亡;赵食其在交纳巨额的赎金之后,被废了庶人。 想不到他离开长安城之后,竟然跑到大坡山来当了山贼。 “大寨主!”阿龙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然后严肃的说道:“今日来此,其实是有要事相商。” “要事?”赵食其呵呵的笑了几声,打趣着说道:“阿龙当了村长之后,说话的口气也不同啦。” 周围的小山贼们一同响起了善意的笑声。 阿龙的脸色一垮,讪讪的笑了几下,硬着头皮解释道:“真的是要事,寨主,我想在大坡山养蜂。” “养蜂?”赵食其点了点头,“这是好事啊,据说很赚钱对吧。” 坡前村的蜂蜜最近在可乐邑里大受欢迎,每次货到,都是很快被抢购一空。 一斤蜂蜜五百钱,几乎可以买两担稻谷了。 赵食其一直为大坡山上二百多人的活计发愁,如果可以养蜂…… 赵食其越想越高兴,但见到阿龙欲言又止的表情,感觉到事情并不简单,于是问道:“怎么,有条件?” “是,我家主人交待过,养蜂技术不准外传。” “你家主人?你何时多了一个主人。”赵食其诧异的问道。 “其实是张义的主人,”阿龙搔着头,一脸的涩色。 一开始时他称呼李敢为将军,后来渐渐的也跟着张义叫主人了,反正在他的内心里,已经默认自己属于李敢的下属。 “张义的主人?是李敢吗?”赵食其呵呵的笑了,说道:“让他来见我!” 张义的主人是谁,对赵食其来说并不是秘密,只是繁华过后尽是落寞,自从被剥夺官职、贬为庶民之后,他不再热衷于俗事,只想找个地方平平静静的过完后半生。 李敢从一名堂堂的关内候被贬为庶人,两人算得上同病相怜了,但李敢有能力,失去了爵位之后,跑去开赌坊和养蜂,小日子过得火红火红的。 赵食其端起长辈的架子,其实是想搭上李敢这条线,为大坡山谋点出路的意思。 “原来大寨主认识我家主人啊?”阿龙诧异说道:“但他不在可乐,而是回长安了。” “回长安?” 赵食其一直呆在大坡山,并不清楚李敢最近的动向。 “对,先去闽越,后回长安,据说最近又去了一个叫琅什么地方。”阿龙记不清楚最后的地址,想要问栾休,却被他瞪了回来。 对于阿龙这种毫无隐藏地暴露李敢行踪的行为,栾休很是不满,决定回去之后立即向养同报告。 “是琅琊吧?”赵食其笑着补充着,内心很是羡慕。 李敢连续变换任职地点,最大可能是他不断的升迁,看来,皇帝又把他记起来了,准备重用。 阿龙一拍额头,恍然说道:“对,是琅琊。” 赵食其呵呵的笑了笑。 既然李敢不在,继续这个话题只是白废时间而已,于是直接发问:“大坡山养蜂,需要什么条件?” 阿龙的老脸一红,期期艾艾了半晌才说道:“请把当家的位子交给我……” “铮~” 赵食其身后的两名亲兵拨出长剑。 阿龙一惊,急退几步,倒是栾休矮小的身体一挺,笔直地站在了最前方。 赵食其举手制止了亲手的进一步行动,赞许的打量了栾休一眼,才缓缓问道:“要养蜂,就必须让你坐上寨主之位?” “是,”阿龙硬着头皮回答道:“要保证养蜂技术不会泄露。” 赵食其呵呵的笑了几声,“让你坐上这位置,能保证大家吃得饱穿得暖?” “每斤蜂蜜换两担稻谷,一箱蜂能产三十到五十斤。” 阿龙用最直观的数字来解释。 “真好赚!”赵食其大声的赞叹了一句,然后淡淡的问道:“我呢?如何安排?不会想着杀掉我吧?” 他的语气平淡,但说话之中杀气凛然。 阿龙吓了一跳,急忙摇手说道:“不会,不会!我从来没想过!” 想了一想,嘟囔了一句,“只怕想一下就会被二寨主砍掉我的脑袋。” 想到张义那个有情有义的小子,赵食其有目光一柔。 寨主之位并不能带给他多少权力和快乐,为了养活二百多口人,他操碎了心,头发都白了不少。 “让给你又如何?”赵食其仿佛一个看破红尘有世外高人,呵呵的笑着。 李敢不知他的根据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刚刚踏进城阳国。 第172章 有人欢喜有人愁 “李校尉,可把你等来了!” 刘义热情迎上来,还一边介绍丞相司马睿给李敢认识。 他是真的高兴。 这一个多月来,在琅琊叛军的不断攻击下,已经攻破城阳国北面的两道关隘。 现在,城阳国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是建议组织反攻,把丢失的地区抢回来;一是恁借第三道关隘固守,等待援兵,或者等到叛军战力衰弱,然后一举铲除。 刘义是倾向于第一个方案的。 现在被攻占的是人烟稀少的边境之地,损失并不重,但如果叛军再继续深入呢?占领腹地,为祸全国,他这个国王还有脸去见列祖列宗吗? 但他只有干着急的份,因为封国的国王不掌兵权,偏偏执掌兵权的城阳校尉沈奏喜欢的是第二种方案。 霍光在后边听到刘义的诉说,轻轻的插话说道:“其实沈校尉的说话挺有道理了。” 这话刚说出,立即被暴胜之轻轻的扯了一下衣袖。 霍光随则会过意来,不由得羞涩的一笑。 这一路上,李敢教他们兵法和布阵,常常用一些经典的战役作为例子,然后象布置学生作业一样,让他们分析和研讨,最后拿出一个最优的结论。 霍光是一时之间没转过弯,把城阳国的现实作为李敢所说的案例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刘义以为李敢也是同样的心思,不由得心一沉。 沈奏则是高兴了,趾高气昂的一仰头,对着刘义冷冷的一笑,说道:“叛军实力强大,我们依靠关隘防守犹自被击败,如果冒险反攻,能有多大的胜算?” “一昧防御也不行,”李敢突然插话说道:“再坚固的关隘也会有被攻破的一天。 叛军什么最多?就是人。乱军暴匪的人命不值钱的,不管死多少人,只要攻占一座城池,就会得到更多的人口和物资,计算起来就是赚了。 所以单纯的防御并不可取。” 刘义一听就开心了,笑着说道:“李校尉,按你所说的,何时进行反攻?” “我的计划不是反攻,”李敢摇了摇头,“应该说是骚扰战术更合适一些。” “骚扰?”沈奏一听,不高兴了,冷冷的说道:“你还是要出兵?” 李敢用力的点了点头。 沈奏一见,露出鄙视的神色,转身离去。 李敢到来,要说最不高兴的人肯定是沈奏了。 李敢未来之前,他统领着城阳国所有的兵力,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就算是国王刘义、丞相司马睿对他也是无可奈何。 李敢来了之后,他要让出兵权,屈居于李敢之下。 三天之后,李敢来到了东安。 东安属于城阳国的一都三县之一,这里有一道关隘与琅琊的东莞相通,目前正处于激烈的战斗当中。 “这里属于东泰山的余脉,山高二百丈,乱石丛山,树高草密,人畜难行。” 沈奏的心中虽然不满,但军令难违,昨天已经交出兵权,此刻也有抑制着心中的厌恶,指着周围向李敢介绍着地形。 “有小路可通吗?”李敢不放心的问了一句。 如果自己在死守关隘时,被叛军抄小路进攻城阳国的腹地,那就是笑话了。 沈奏摇头,“问过野人猎户,都说没有。” 想了一下,补充了一句,“此山的北面是高约五十丈的悬崖峭壁,别说是人,就算是山间野兽也无法通行。” 此刻,在东莞的兵营里,叛军头目们正济济一堂。 “宗主,明日王护法要来,是否会责怪我们久攻不下?” 一名青壮男子担心的说道。 他名叫戴松,是叛军的一名坛主,他能攻善守,是叛军之中较为有名的将领。 “责怪?我们已经攻克汉军的两座关隘,这不是功劳?”说话的是一名粗豪的男子,只见他虎目短须,说话间自有一股豪爽气概。 他叫郭北,也是坛主的身份,他打仗喜欢人先士卒,是一名猛将。 “郭坛主说得对。”宗主苏卫轻轻点头。 “听说北面的战情胶着,大皇为此已经派出了三将军前往督阵。”郭北的说话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不能如此比较,”戴松轻轻摇头:“北堂所面对的情况复杂,不但有东胶国的兵力,还有姑幕兵营。 特别是后者,是汉军的精锐,并不是普通的郡兵可比。” 郭北不满意了,怒目瞪了一眼,说道:“戴松,你到底是南堂的人还是北堂的人?” “我是以事论事!”戴松淡淡的回答着。 “以事论事个屁啊,谁不知道你与曹量的关系!” 曹量就是北堂之主,是戴松的妻弟。 苏卫挥手打断他们的争论,对着郭北说道:“北堂面临的是胶东、胶北、姑幕三个方向的敌人,压力甚大。 三将军前往并不是督阵这么简单,他还带去了风旗军,希望一举打开北面的通道。” “风旗军也出去了?”戴松微微一愣,随则羡慕的说道:“北堂得此助力,把握就大多了。” “四旗军也出动了,”郭北啧了啧嘴巴,“看来大皇对北方是志在必得了。” 苏卫轻轻的摇头,“这也证明北面战况并不乐观。” 戴松思索了一下,说道:“堂主,你说明日王护法,会不会也带一个旗过来?” “不会。” “也对,”戴松自嘲的一笑,“据说我们南堂的战绩已经受到了某此堂口的质疑?” “质疑个屁啊!”郭北狠狠的骂了一句,“你说的是西堂吧?有本事就打过东泰山去!” 苏卫呵呵的笑了,“西堂是重点要防御,他们不用打过东泰山,只是不让泰山郡的汉军打过来就算胜利了。” 原来,李敢得到的情报存在极大偏差。 这伙琅琊叛军与普通的叛乱完全不同,他们有着完善的组织架构,有着严密组织。 他们以一皇为尊,之下左右二位圣者,前中后三位将军,东西南北四位宗主。 宗主之下有坛主,坛主之下有堂主,堂主之下有香主,最基层的则为弟子。 设有护法四人,长老五人,以为制约之用。 设有风火雷电四支精锐军队,归一皇直接指挥, 别外,还有一支绣衣卫,负责监督各地,有禀告拘捕与杀夺之大权。 这既是一个教派,也是一个政权的雏形。 汉军一直把他们当作普通的匪徒叛军,心存轻视,准备不足,所以,节节败退并不奇怪。 这一次,李敢算是面临一个强大而未知的敌人了。 第173章 好奇心会害死猫 对于未知,有的人是恐惧,有的人是好奇。 滇国大靡莫府的圣女卜若,无疑正是后者。 “黑盯山上有活神仙?” 卜若美丽的眼睛骨碌碌的转动着,来来回回的看了几遍,才一边微笑着,一边轻轻地把简牍卷回,再用黑色的麻绳绑好,放回了原来的位置。 “阿母看不出我移动过吧?” 卜若从不同的角度打量着简牍一下,确认与取出之时毫无二致,才放心的点了点头。 “不让外出,不让与其他人接触,甚至连简牍都不让看了,这不是想让我闷死吗?” 卜若不满的嘟囔着,悄悄爬上窗台,正要翻身而下,然后见到一双黑漆漆的眼睛。 卜若大吃一惊,然后是生气,压低声怒吼道:“尝羌,你也敢欺负我!” 尝羌一点也不怵,而是兴致盎然的问道:“卜若,你在玩什么呢?” “我没玩……”卜若气急败坏的回了半句,突然眼睛一转,转怒为笑,“尝羌,建伶城最近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没有!”尝羌的语气坚定,“有也不能说!” 卜若怒了,大声吼道:“只怕我阿母,不怕我吗?” “反正大靡莫说了,不说是在保护你。” “保护……我都快闷死了,还需要保护吗?” 卜若见尝羌不进油盐的样子,不由更加的恼怒,从窗台上跳到地下,走到他的面前,在他的脑门上一弹,然后气息咻咻的喝道:“快说,不说休怪我不客气!” 尝羌揉着被弹的额头,一脸的好奇,问道:“卜若,不怕大靡莫知道你偷进秘室?” “不怕!” 卜若才说了两个字,脸色却是一垮,原来在她的不远处,一个瘦削的身影正在静静站着。 “阿母……”卜若低着头,声若蚊蝇。 “就不能让我省心一点吗?”大靡莫轻轻的叹息着。 现在的滇国,乱成了一锅粥一样,她身为大靡莫,既要为国家祈求平安,又要四处拯救难民,已经精疲力尽了。 卜若的眼睛一亮,急忙说道:“我是圣女啊,可以帮忙。” “不用你帮忙,”大靡莫摇头拒绝,“只要乖乖的呆在这里就算帮忙了。” “就算那卦象说我必有一劫,已经几个月了,总该过去了吧?”卜若的语气中带着不满。 “再呆一个月,就让你出去。” “还要一个月!”卜若双脚都快跳起来了。 “一个月,不能再少!”大靡莫说完转身就走,语气中不容置疑。 她并不是不想多与卜若多说几句,实在是她太累了,需要抓紧每一点时间去休息。 现在的滇国,满目疮痍,灾民遍野,靡莫府成了普通民众最后的希望。 有伤病时找靡莫府,缺粮食时找靡莫府,更多的人希望靡莫府出手,平息这场王位之争。 晋宁城下,两位王子的战争还在继续。 尝专手下的两万多人把晋宁城团团围困,而且,还有更多的兵力源源不断的汇集过来。 尝兆不甘视弱,在诛杀一批拒不合作的官员之后,把晋宁城里的力量全部调动起来,凭着坚固的城墙,对尝专展开了拉锯战。 滇国西部的双柏、邪龙等地区没有直接参战,但同样被波及。 官府失去了来自王城的最高指令,就象是无头苍蝇一般,无法正常运转。 然后,大量来自东部的难民涌入,与本地居民争夺资源。 他们先是抢夺食物和钱财,看到四处乱哄哄的没人监管,他的的胆量更大了,有的人开始入屋抢劫,发展到后来,开始打砸抢,最后,甚至攻击官府衙门。 最终的灾难还是由普能的民众承受。 但他们并不算惨,滇国境内,最惨的地区当属于东北部,那里的味县已经被越部夜郎所占据。 越部首领亡波心狠手辣,他喜欢以杀止杀,用杀戮来制止各种反抗与不满,在他的屠刀之下,血腥处处,人头滚滚。 整个东北地区的民众,被他视作私有财产,有的送回夜郎境内当奴隶,有的直接留在味县,帮他采矿耕田。 滇国东南部的律高城一带,同样被入侵过,但是,因为入侵者不同,结果完全不同。 苗部夜郎攻占律高城之后,只注重于抢夺财物,杀害的民众并不多,而且,抢完之后立即撤退。 现在的律高城,城主名叫奚良,他原来是一名本地的商人,趁着各方势力空虚之时迅速成立一个叫“感恩社”的组织。 这个组织拥有五十多名士兵,在兵荒马乱的律高城里起到了镇压暴乱、稳定人心的重大作用。 所以,律高城成为了滇国境内少有的能让民众平静地生活的地方。 无数的民众慕名而来。 到了后来,黑盯山出现了活神仙的事情越传越广。 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民众孤立无助,他们更加诚心祈求神仙保佑,现在好了,黑盯山真的出现了一个活神仙。 她美丽而善良,给伤病者送医赠药,给饥饿都送粮食,给贫穷者送财钱,给寒冷都送衣被。 在民众的传说之中,她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在建伶城的大靡莫府里,卜若正在讲述着从简牍中看到的活神仙传说,听众只有一个——滇国的三王子尝羌。 “真的有活神仙?”尝羌听得一愣一愣的,脸上是一片向往的神色。 一个不足十岁的孩童,正是好奇心最重的时候,被卜若添油加醋的一说,很快就动心了。 “我很想去见识一下啊,”卜若叹息着。 被软禁了几个月,就算见到一只从外边飞进来的蝴蝶都能乐上半天,更别说能见到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神仙。 于是,她眼睛一转,对着尝羌诱惑道:“想不想去?如果不想,我自己去了啊?” 说得好象她只要想去就能去似的。 “想啊,”尝羌老老实实的点头,“但大靡莫说过你还需要一月才能外出。” “一个月!”卜若急了,“神仙会飞啊,她会呆在黑盯山一个月吗?” “不会,啊,我明白了,你想偷偷的溜出去!” 尝羌很聪明,立即明白了她的意图。 “哼哼,”卜若的小胸膛一挺,用上了威逼的手段:“现在走呢,会带上你,等一个月之后我自由行动了,你就乖乖的呆着在建伶吧。” 尝羌到底年幼,被她诱惑威逼之下,很快弃械投降。 第二天,尝羌乘坐马车走出大靡莫府时,谁也没有注意到卜若也同时失踪了。 此时,黑盯山下的一条村子里,西兰一身洁白的衣裳,在一盘加了烈酒的泉水上画出了一道深奥难懂的符号。 第174章 感恩教圣女 只见她的手时而象分花拂柳,柔软而优美;时而象蜻蜓点水,一掠而过;忽快忽慢,忽高忽低,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心旷神怡。 西兰的身前有一张小竹床,上边正躺着一名瘦骨嶙峋的男子。 这男子正在昏迷当中,他的几名家人则眼巴巴的看着西兰施法,目光之中充满着焦急,也充满着希望。 在更外围一点的地方,半圆形的站着一百多人,他们在窃窃私语着: “这人病得都快死了,还能救吗?” “听说是高烧不退了几日,半天前昏死过去,这得是多重的病。” 有人打断他们的议论,“活神仙在施法呢,你们说话就不能轻点吗?” “据说活神仙是什么教的圣女?” 立即有人出言纠正,“感恩教!” “对对,是感恩教。” 这时有人轻轻的呢喃:“神赐我食,应感其恩;神治我病,应感其恩。” 有人接口补充:“今生苦难,他生福禄;善恶有报,因果循环。前世今生,转世轮回;众生平等,神爱世人。” 有人惊讶的发问:“这是什么?活神仙施法的咒语吗?” 这句话立即招至不少的白眼。 “都说了,是圣女!” “什么咒语,圣女会画符咒,不用咒语。” “这人真好笑,把圣女说的教义当成了咒语。” “你别说,也许真的是咒语,我每天念它几遍,身心舒畅的,干活都似乎有力气许多。” “真的?那我以后也天天念。” “天天念不如多做善事,会有好报的。” “对,报应,圣女说了,善恶有报,就算今生苦一些,多做善事,也许下世会投个好人家呢。” “都别吵了,圣女把符水给病人喂下去了。” “喂下去了?救活了吗?” “不刚喂吗?”这几个字刚说完,突然他张大了嘴巴,啊啊啊的几下,然后轻呼,“这……真的活过来了啊!” 众人的眼光一起望了过去,只见刚才还在昏迷不醒的人,已经睁开了眼睛,此刻正发出轻轻的呻吟。 “活神仙啊!” 病人亲属跪在地上,以头叩地,有人发出惊讶的叫声,在场的所有人无不深有同感。 西兰晕生双颊,素手轻轻一撩耳边的秀美,一眸一笑,让众人如沐春风。 其实,她是害羞的,她感觉自己配不上活神仙这称呼。 要说配得上的,就是李敢,因为这些所谓的“符咒”,正是李敢让人送来的一些图案。 这图案的线条古朴而复杂,西兰足足训练描绘了三天,才学到了这么的一道。 原本她对这些“符咒”的作用半信半疑,想不到依样画葫芦,效果却是出奇的好。 把人救活了,自己这个活神仙的名号也更响了一些。 “李敢会的可真多,难道他是神仙?”西兰的心底里存在着这样的疑问,让她对李敢更加的好奇,也增添更多的爱慕。 其实,这病人只是高烧了几天几夜,被烧昏过去而已,西兰在泉水之中添加了大量的烈酒,喂给病人喝了一个饱,多余的浇拂在病人头部和四肢,降温解暑之下,自然很快会苏醒过来。 至于这“符咒”到底是什么,就算它的创造者李敢,其实也不懂,因为他是闭着眼睛胡画乱涂出来的…… 李敢并不知道创造出来的感恩教已经渐为人知,正在东安关上一心一意地盯着关隘下的敌兵,若有所思。 暴胜之脸带倦色的走过来,轻声说道:“兄长,这两天叛军的攻势一刻不断,一副不死不休的样子。” 城阳国总兵力三千,其中屯守在东安关上的兵力一千,其余两千正在后方坚守待命。 李敢接手兵权之后,并没有更换各级的军官,仅仅把带来的十几个人安插到各个屯去。 暴胜之为人谨慎,所以李敢让他负责巡察城墙的防御。 “从另一方面来看,这是好事,”李敢分析道:“叛军攻势越急,证明琅琊内的情况越糟糕,也许是缺粮,也许是其他原因,让他们必须在短时间内攻占更多的地方,获得更多的资源。” “敌人把攻城车也用上了,就怕我们守不住。” 李敢看了暴胜之一眼,目光中充满着赞许。 经过几天的观察,他对暴胜之的评价是胆大心细,是一个可用之才,所以更加悉心的加以指点。 这时,霍光也走过来了,说道:“如果叛军攻城的强度不变,十五天之内,此城必破。” “十五天……” 霍光的心思缜密,观察入微,既然说了必有他的道理,所以李敢也不多问,而是直接用它来调整自己的策略。 还是霍光自己解释了一句,“城墙,敌人的攻城车对城墙的损害非常大,他们一刻不停的进攻,不给我们修复的时间,积小成大之下,十五天之后此城必定坍塌。” “坍塌并不代表占领,”暴胜之反驳道:“我们的战损比他们少,后方还有二千的兵力,足可另行组织防御。” 霍光摇头,“没用,就算三千人也比不上叛军更多,城阳国不管人口和面积,与琅琊相差太远,一旦失去坚固的城关,必败无疑。” 暴胜之还在据理力争,“城阳国西有泰山郡,南有东海郡,都可以调兵。” 霍光看了他一眼,说道:“那是汉国军队,不是李校尉的军队。” “这两者有何不同?兄长就是汉国的校尉。” “不同,”李敢笑着回答:“我只有调动城阳国兵力的权利,如果向其他地方借兵,就算打赢,已不再是我的能力。” 李敢一边说着,一边暗自感概。 暴胜之看到的只是眼前得失,没有走一步看三步的长远目光。 相比之下,霍光不愧是未来的西汉权臣、政治家,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小小年纪眼光却是独到而老辣。 可惜不能为我所用…… 霍光的背后是霍去病,是卫家,李敢不敢奢望得到他的投靠,能拉近双方的关系,已经算是意外的欣喜。 “希望以后不要成为敌人。” 李敢心里想着,轻轻的摇头打断这些无谓的思绪,转头向暴胜之问道:“安世呢?回来了吗?” “还未有,”暴胜之摇头,然后疑惑的问道:“兄长,你让安世前去勘探北山的悬崖峭壁,是何用意?” 第175章 直插敌后 还是霍光先回答:“李校尉想要顺峭壁而下,袭击敌人的后路。” “对,”李敢点头,“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叛军用的全是制式铠甲与兵器,与我们所用的并无不同,相差的只是额头上绑着一条红绸布。” 霍光笑着说道:“他们的铠甲和武器,都是从县衙和军队的库房抢来的,自然是相差无几。” 暴胜之恍然大悟,“稍一化妆,就能以假乱真,然后在琅琊境内大肆破坏叛军的后勤物资。” “何止是后勤物资,还可以趁机消灭一些弱小的队伍,” 霍光说着说着,突然间想到,穿插迂回,长途奔袭,这不正是去病兄长征战匈奴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吗? 霍光的自视甚高,这世界能让他佩服之人并无多少,皇帝是一个;卫青起自微末,威振四海,也算是一个;但他最佩服的还是同父亲异母的兄长霍去病。 每战必胜,让强大凶残的匈奴人闻风丧胆,封狼居胥,千古留名。 霍光很希望学着兄长的样子,用敌人的人头显赫自己的功业,于是一挺胸膛,大声说道:“李校尉,霍光请命前往。” 暴胜之的性格之中有沉稳的一面,但能与朱安世、李广利等人混在一起的人,少不了热血和冒险精神,此时见到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也急忙争取。 李敢呵呵的笑了,说道:“这一次,我准备亲自前往,以方便随机应变,那么,这里必须留下一个可靠的人,这可靠的意思不单指信任,还能为我镇守东安关,预防我后路被断。” “后路被断?”暴胜之心有疑惑,“兄长是指东安关叛军占领吗?刚才霍光也说了,十五日之后才有这样可能。” “李校尉说的不只是叛军,还有那些不欢迎我们到来此地之人。” “沈奏?”暴胜之大吃一惊。 “对,”霍光点了点头,“他的兵权被李校尉所夺,相当于失去建立功勋的机会。” 李敢轻轻摇头,补充说道:“何止是建立功勋,在此之前已经连失两道关,这个过失一定会算在他的头上。” 暴胜之终于明白了,慎重的说道:“将功被过的机会也没了,那他现在不是很急?” “狗急跳墙,就是怕他急起来的时候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李敢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无奈。 朝廷给他一个琅琊校尉的身份,却让他带城阳国的兵,换作他是沈奏,也会不高兴。 最让他头痛的是,沈奏的职位并没有撤销,从法理上说,还有指挥城阳国军队的权力。 难道这是一个陷阱? 李敢联想一下自己这个琅琊校尉获得的过程,突然嗅到了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 “庄青翟?”霍光的目光熠熠,“他不是死了吗?” “不是他,”李敢无奈的摇了摇头,不愿深谈。 庄青翟虽然死,但太子刘据仍在,卫家的势力仍在,而眼前的霍光,多多少少也算卫家的之人。 在东安关对面的叛军营地上,此刻也正进行着相似的讨论。 “东安关不愧是城阳国的第一关隘。”戴松叹息着,“我们攻城车、擂石全用上了,猛攻了两日,还是徒劳无功。” 郭北不以为意的说道:“两日攻不下就再攻两日,十日攻不下就攻十日,我们佛陀教徒不怕死,就不信汉军的士兵死不完。” 原来,他们同属于一个名叫“佛陀教”的组织,拜的是弥勒佛,喊出的口号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田同耕,有饭同吃。” 在他们的传说当中,每人死后根据生前的所作所为,灵魂会最终到达然净国、有余国、果报国和常寂光四种净土国. 而保家护教而死的士兵,将会得到佛陀的亲自接引,前往最高级的极乐净土——然净国。 然净国的墙壁是用白玉雕砌而成,用珍珠、绿宝石和红宝石做成的穹顶,里边有无数的仆人和美丽女子任凭使唤,吃的是龙肝凤髓,喝的是甘露仙泉。 所以,佛陀国的教徒们每当作战,都会不要命的往前冲,似乎深怕死不掉的一样。 “士兵已经足够勇敢,就怕时间不够。”苏卫轻轻的摇头。 短短两天,死伤五百人,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但剩余的教徒们见到同伴一个又一个的倒下,却是一点也不畏惧,而带着对死去战友的祝福,拼命的往前冲。 “宗主是怕教皇的责怪?”戴松最明白苏卫为何担忧。 苏卫看了戴松一眼,摇头叹息,“还担心粮草不足以支撑到我们攻下东安关。” 这几天,运送过来的军粮日渐减少,促战的命令却是越来越多,证明后方的粮草出现了短缺。 “有福同享。” 这口号能有力的吸引普通民众加入佛陀教,但随着教派的急速扩张,也带来了另一个很大的难题——粮食不足。 毕竟,琅琊郡只有这么大,汉国的库房里的粮食只有这么多,人数越多,自然是消耗越快。 “时间紧迫……”戴松沉吟了一下,突然说道:“宗主,我们除了继续攻打东安关,还可以另有行动。” “另有行动?”苏卫一喜,急忙问道:“快说,有何妙计?” “越山而过,攻击城阳国的后方。” “越山而过?”郭北一听,疑惑的问道:“以前不是讨论过,这方法不行吗?” “那是以前,”戴松得意的笑着,“我昨天抓到了一个猎户,竟然有意外的收获。” “上山的路径?” “对,虽然山道难行,但悄悄的过去两百人,应该不难。” “两百人……有点少。”郭北失望了。 “说少也不少,”苏卫笑着说道:“正面对付汉军当然是不够,但可以偷袭汉军的辎重,烧烧粮草,屠掉几条村庄。 制造恐慌,动摇军心,这些都有利于我们攻打东安关。” 他们最终的目标还在东安关,只有打通这处横跨在琅琊与城阳之间的重要关隘,才能把两地直接连接在一起,才算获得一个重要的战略纵深。 三个人越想越高兴,开始商量具体的细节,最终决定组建一支二百人的突击小队,由郭北亲自带领,二天后出发。 苏卫暂时放下了心中的石头,笑着说道:“希望王护法到来之前,我们已经拿下东安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王护法到来之前?”戴松也笑了,“原来说很快就到,又突然更改时间,谁知道他这一次会不会再改期?” “有说为何改期吗?”郭北好奇的问道。 苏卫笑着摇头。 第176章 两个不同战场 王护法正流连于折泉城里的青楼酒舍之间,自然会把到达的日子一拖再拖。 已近巳时,阳光透过窗户照在王护法的身上,他的眼睛微微抖动了几下,还未睁开,是一具香软滑腻的身体已经依偎进他的怀里。 “冬雪……” 王护法含糊的说出两个字,然后,大腿被重重的一扭。 “哎呦~” 这一痛,终于让他清醒过来了,不由哈哈的一笑,左手一揽,把身边的娇躯搂进怀里,右手已顺热抓住一堆坚挺高耸的软玉,然后是一阵揉捏。 “别动我!”女子一边推半就,一边大发娇嗔,“既然心里想着招枝楼的花狐狸,就快点过去。” “原来是醋坛子倒了啊,”王护法笑得更开心了,“乖乖的,别不开心,在我心里,十个招枝楼的冬雪,也比不上一个展花楼的暮云。” “哼,心口不一。” “绝对不会骗你。” “真的?”暮云又长又媚的眼睛微微一眯,嘻嘻娇笑道:“昨天我在街上见到了一支金步摇……” “你想要啊?买!”王护法回答得很爽快,心里却在隐隐作痛。 此次出来,他带了五十金,短短几天,全丢在这销金窑里了…… “真的?”暮云欣喜地在他的老脸上亲了一下,故作扭捏地说道:“要十万钱,实在是太贵。” “十万钱!” 王护法发出轻呼,这几乎是剩下的全部钱财了啊。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了,从枕头下的包裹里掏出了一锭金子,随手递了过去,笑着说道:“才十万钱?一点也不贵啊,买,你喜欢的都买下来。” 暮云接过金子,脸上如春花初绽,口中的称呼也变了:“郎君,你对我真好!” 叫了一声之后,双眼如丝,主动的趴在王护法的身上,不断的亲吻,一双娇嫩的小手也在不断的诱惑着,让王护法的呼吸变得越发急促。 “也许这就是极乐净土里的好日子吧?”王护法得意的想着。 在总教里,他身为护法,必须做出一副与民同乐的样子,吃的是稀粥,住的是草房,没有女奴男仆,一切都要自己动手。 有时候他忍不住心里埋怨教皇做得太过份了,什么“有福同享,有饭同吃?”身为护法就应该高高在上,能与愚昧无知的鄙夫竖子相同吗? 不过人家教皇都能以身作则,他也只能委屈自己。 现在好了,得出一个巡查南宗战情的机会,让他离开总教,脱离那清心寡欲一般的生活,一来到折泉,就被这里的软红十丈吸引住了,然后彻底迷失在女子柔软的胸膛上。 “南宗的战情?不就是打打杀杀的吗?有何好看的,到时随便写一人结果就可以向教皇回复,嗯~” 最后一声是因为身体的敏感部位被袭击,忍不住的叫了出来。 “真是妖精啊?还会咬人!”王护法笑骂了一句,突然用力,把暮云压在身下。 一时间,床板吱吱作响,一翻激烈的搏杀正在展开。 正在激战之中的还有位于琅琊北部的姑暮。 山脉连绵起伏,让视野除了黑压压的山林,还是黑压压的山林,在这片黑色的山林之上,是涌动翻腾的铅云。 从东泰山至东海之滨,一座巨大的山脉,把琅琊与北海郡、东胶国之间隔阻成两半。 汉国当今皇帝出自胶东,一直以来,对胶东的税赋少收一成,让它变成一块丰腴肥美之地。 但梅花教的目光却离开这块大肥肉,移向西面的北海郡。 因为东胶国有着大量的财富的同时,也有大量的精锐兵力。 “姑幕兵营!”北宗之主曹量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四个字。 在他身后的百里之地,有的混乱,有的死寂。 原本坚固的城池在短短的时间里,被敲开了大门,县衙被攻占,粮仓也落到了梅花教的手中,几乎所有的汉国官方机构尽数被摧毁。 几万名梅花教徒肆虐过后留下的痕迹至今未曾弥退。 焦黑的废墟,被夷为平地的村舍。 身体稍为强壮的男子已经进入军队,为的是一日两餐的稀粥。 青壮的女子可以帮军队缝缝补补,稍有姿色的女子为了一小把粮食,可以用身体去慰劳血战了一天的士兵。 当然,这样的行为不叫卖娼,而是为了佛陀奉献自己的身体。 衣裳褴褛的老人,饥肠辘辘的孩童,他们废墟里寻找着可能残留的每一粒粮食。 每天都会有人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也许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们才明白所谓的“有福同享,有饭同吃”是多么的虚伪,当然,也会有人想着死后能进入“极乐净土”,享受那说不尽的幸福日子而安详地闭上双眼。 望着身边的几千名士兵,曹量面有忧色。 不到两个月,军队横扫琅琊郡所搜刮而来的粮食在快速消耗着,剩余的已经不足以支撑十天。 总教里,教皇已经开始带头节衣缩食,但下边的护法、长老等人却是阳奉阴违,所以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只要突破眼前这道关隘,进入北海郡,一切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曹量的目光回转,再次望向右侧的姑暮兵营。 兵营附近,方圆二里之地的范围内,不管是山间和原野,树木已经被砍伐殆尽,那是汉军为了防备受到偷袭,也为了充分利用弓箭的威力。 几道烟柱从兵营当中升腾而起,那是汉军在煮饭。 前方在激战,后方还能按步就班的该吃的吃,该睡的睡,砍伐掉的树木也会源源不断的扛进兵营,用来加固营墙和打造战争器械。 “他们的策略就是拖,准备要拖跨我们。”三将军淡淡的说道。 三天前,三将军已经抵达此地坐镇,他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督促北堂,十天之内攻克安丘,进入北海郡。 要攻克安丘,必须先解决姑幕兵营…… 安丘城与姑幕兵营,互为犄角之势,两地的汉军相互支援,你进我退,有时闭门不出,有时又突出奇兵,让琅琊军疲于应付。 “拖跨……不得不说正抓住了我们的弱点,” 三将军轻轻的叹息着,突然间,胸膛一挺,整个人如利刃出鞘一般,语气森然的说道:“我们已无路可退,那就拼命吧!” 随着这句话说完,一场残酷接触战随即展开。 第177章 残酷的接触战 许强作为“梅花教”的后军司马,掌管着、财、物等几乎所有后勤物资。 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有粮草即将殆尽的消息传出,于是,不少人找上了许强,不熟悉的人用旁敲侧击,熟悉的则是直截了当的询问这消息是否属实。 许强大笑,摇头否认。 看他乐呵呵的样子,让大家都放下心来。 过了几天,许强干脆告假探亲去了,让他的副手李山儿代为掌管。 这时,人们发现由李山儿分发出去的粮草都会少两成,都会用八斗充当一石,其中还会添加一些细糠。 开始时大家还以为是偶然的失误,但慢慢的发现不对,因为李山儿不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把粮食的分发从八成变成了七成。 这一下,哗然之声四起,不少人聚集在一起,准备问个究竟。 此时,许强探亲归来了,手起刀落砍下了李山儿的脑袋,然后把粮草的发放恢复到足斤足两。 不过,对于早几天所欠缺的部分,则表示必须核实清楚之后再行补发。 众怒渐息,慢慢的散去,一脸平静的许强则是霍然转身,双手颤抖着捡起李山儿的头颅,放声痛哭。 其实,他对所有人都说了假话,他一直说粮草足够十天之用,其实只勉强够用八天。 相差的两天,只能用李仙儿的头颅来转移大家视线。 同样为粮食而苦恼的还有孙式。 作为汉军姑幕兵营的校尉,他每天冷静地从投降过来琅琊军士兵中挑选出其中的可用之人,稍加训练之后用以补充不断损耗的兵力。 每天按步就班地派出暗哨斥候,一脸平静地让士兵煮饭做菜,让他的士兵有条不紊地轮休。 琅琊军的俘虏则被脱光衣裳,然后扛着木材,不断地加固营墙。 姑幕兵营是用石头垒制的永久性建筑,说它是一座固定的堡垒更准确一些,但是,在遭受琅琊军的疯狂攻击之后,已经出现了不少的裂痕。 用木材为桩,既能加固,还能让弓箭手多一些转移挪腾的空间,能更有效地狙击敌人。 “十天……” 孙式轻轻地说出了粮食供应的时间,然后把目光望向了西北方向。 那里是一片高大茂密的树林,树林的后边是安丘城,现在仍牢牢地掌控在汉军手中的安丘城。 “希望岳池能打开这条通道。” 孙式轻轻的说着,内心里却是忧心忡忡。 他知道,在那片树林里,不但有岳池率领的汉军精锐,同样有数量众多的琅琊军。 山风劲吹,让树梢发出瘆人的呼啸声,几十道前行的人影悄然前行着。 正是岳池等人。 “岳队率,前边是一道悬崖。” “多高?” “约二丈。” “甩钩子,翻过去。” “只要翻过这道悬崖,之后的路会容易很多。” “今天的行动顺利,一个贼人都没遇至多。” “呸,你想见?” “不想……” “反正能顺利到达安丘,好处少不了大家的……” “别放松,都打起精神来!” 岳池的话音未落,战斗在这一瞬间突然爆发。 几数的箭枝如雨一般从左侧的树林间飞出,朝他们兜头兜脸的射了过来。 陆风在琅琊军中是有名的斥候,他刚穿过几道山岗,就发现岳池等人的行踪,然后一路跟随。 “若是事情顺利,咱们这次拿下的功勋,不但能封妻荫子,也许还有荣登极乐净土的机会!”陆风轻声的鼓励着他的手下。 这段时间里,琅琊军与汉军之间的斥候战一直不停,到得今天,双方死伤不下三百人,仔细计算下来,竟然不比直接对姑幕兵营进攻时死伤的人数少多少。 但是,在各种奖赏的激励下,双方的斥候们爆发惊人的战斗激情。 他们穿行于林间,相互配合、冷静地展开一次次杀戮。 死者抛尸于野外林间,重伤者再被补上一刀,轻伤者则捕捉回去作为奴隶劳力。 两方相比,汉军更为精锐一些,他们各个队伍之间的调动、配合,遭遇敌人时集中射击的弩箭,在山道之上埋下的、越来越隐蔽的陷阱,甚至于从不知多远的地方射过来的冷箭……似乎有专为山地林间准备的战术。 而琅琊军原本是一些农人村夫,两方一比,高下立见,所以吃了大亏。 不过,也有陆风这样的“奇人异士”,他们有着穿山过岭的本事。 “杀!” “别冲过去,先射箭!” “再多射几轮。” 与琅琊军的大呼小叫相比,汉军则是一片沉默。 他们在被敌人的袭击之下倒下了十几人,其他的早已反应过来,隐藏身形,正紧张地准备反击。 “小六死了!” “别冲动,一会帮他报仇。” “他身中三箭,死得好惨。” “黄三还在动,他未死。” “黄三,别乱动,躲在树后,等我们救你。” 这时,陆风的人已借着树丛的隐蔽迅速靠近,双方骤然展开贴身的肉搏,一时间杀声四起。 汉军的反应也迅速,他们以三个人为前锋,组织队形,快速展开反击。 陆风的武功高强,但汉军的配合更好一些。 于是双方展开了拉锯战。 几道身影呼啸着扑向对方,指掌间带出罡风来。 陆风的左手往前一伸,抓住最前方一人的手腕,一拽、一带,身体已经飞快后退。 汉军士兵的手腕被抓住,身体在空中就已经被拖起来,微微旋转。 陆风的右手下垂,握着的是一把切肉削骨的短剑,闪电般的往汉兵的腰身上用力的一捅。 这刹那间,两人一进一退,汉兵的手腕被抓住,被拧得身体都旋转起来,这只手也被陆风直接拧到背后,变成了麻花一样。 后方的汉军急忙救援,探手抓出,眼前却成了同伴的胸膛。 “你阿母啊!” 汉军士兵咬牙切齿地骂了出来,明白了这次面对的是一个手段高超而又心狠手辣的敌人。 杀了他,还有生还的机会! 于是,再有两名汉兵猛扑了过来。 “来得好!” 陆风的短剑如雷霆斩出,迎着最前边的汉兵,用力的一划。 汉兵的手掌齐腕而断,带着鲜血飞舞于半空中。 “你该死!” 有人如猛虎下山一般,杀了过来! 第178章 突然而来的遭遇战 树枝断裂,长草被踩得歪歪斜斜的,战场上一片狼藉。 血液喷洒于树头和草叶之上,地面上更是汇聚成一滩又一滩,不久之后,它们将与断肢和尸体一起,变成草木的肥料。 这一场树林里的战斗,以汉兵胜利而告终,但这胜利也是惨胜。 陆风的步伐灵活,似乎一只野兔一般跳跃于树木草丛之间,在快速的移动中,用短剑不断地收割着汉兵的性命。 最后是岳池带着五名士兵前追后堵才把他拦了下来,在三死二伤的损失之后,才一剑砍下他的脑袋。 这时,整个战场上还能站着的,只有七个人。 这七个无一例外的都是汉兵。 琅琊军自陆风之下,死的死,伤的伤,汉军也好不了多少,五十人的突击精锐小队,倒下了四十多人。 这是一场短暂而残酷的战斗。 岳池眼看着无力押送琅琊俘虏返回兵营,于是把他们脚踝上的筋腱割断。 这些残兵会被丢弃在树林里,是生是死只能听天由命,就算最终能回到琅琊军的营地,也不可能再成为战士,反而会浪费药物和粮食。 战争就是如此的残酷,你死我活,用各种办法去消耗对方的力量。 惨胜的岳池返回了姑幕兵营,他们已经无力再前进,打通姑幕与安丘之间通道的计划,被逼搁浅。 猛虎岩,因远望如一只下山的猛虎而得名。 此时正下着毛毛细雨,风呼呼的吹着,让山路更加的湿滑难行。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竟然有几百道身影从侧面一路爬到了猛虎岩的半山上。 “张仲,小心脚下的岩石!” “不好,快救他。” “掉下去了……” 然后是一声凄厉的惊叫声越来越远。 类似的事件偶然会发生,但很快又会恢复沉寂。 除了防止泄露行踪,更主要是士兵们需要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在脚下,无暇他顾。 只能说李敢选了一个坏日子。 在说服霍光之后,他把李广利也留在了东安关。 这两个都是有后台的人。 霍光有深受皇帝信任的霍去病照顾,李广利则有皇帝宠爱的李妃撑腰,李敢把他们留下,是为了方便镇压某些蠢蠢欲动的人心。 当然,相比此两人,朱安世和暴胜之对军功更渴望一些,更希望跟在李敢的身边冒险一搏。 “兄长,过了猛虎岩,就开始下山。” 李安世说完,取出钩绳扔向高处的一块突起岩石上,然后把身形荡起来,籍着绳索在岩壁上慢慢向上攀爬。 除李敢之外,朱安世是在场之人武功最高的,开路先锋非他莫属。 与此同时,郭北正带领他的二百名叛军精锐,跟随着猎户的身后,在山的另一边艰难跋涉着。 毛毛细雨增加了爬山的难度,但也增加他们行动的隐蔽性。 郭北这一次挑选的都是一些习惯于山路上行走的樵夫和野人,尽量减少路途中的损耗。 “停下来,休息一会!” 好不容易爬上了一块平地,郭北一屁股坐在地上,用力的喘息几下,正准备让士兵停下休息。 这时,似乎头顶上有轻微的动静,然后有人以发出惊呼。 “有人?”郭北一惊而起,抬头仰望。 双方在猝不及防之间遭遇。 朱安世刚爬上岩顶,正要回头招呼李敢等人,目光一扫之下,立即发下眼前上黑压压的几百人。 “友军?”这是朱安世的第一反应。 这些人穿着汉军的衣甲,装束武器完全相同。 但很快就知道错了,因为对方来自琅琊方向。 琅琊郡已经成了叛军的地盘,除了姑幕兵营,再无任何的汉国军队。 那么,眼前的这些,只能是假的。 其实李敢所率领的的士兵,每人的头额上绑着一条红绸带,在冒充叛军。 双方竟然持有相同的想法,又在这狭小的山崖上相遇。 “敌人!” 朱安世高声示警之后,不退反进,倚仗着武功高超,如飞鸟一般从山崖上直扑向下,冲入叛军之中。 他手上握着长剑,身形一转,绕到一名敌人的后方,剑锋贴上脖子,然后身形急退,长剑在这一退之间把敌人的喉咙切断。 这名士兵宛如一只被割断了喉咙的鸡,手脚乱动的挣扎着,猩红的血液从伤口喷涌而出,溅了他周围的同伴们满头满脸。 “杀了他!”郭北怒吼着,手持一根铁棒,扑了上去。 这个时候,朱安世已经轻轻地退后两步,一个转身闪到一个敌人稀少的地带,然后长剑急刺而出,纷飞的细雨中,又有一道身影惨叫着倒下。 十几名琅琊军正要围过来,头顶的山崖上“嗖嗖”的射下一波箭雨,立即有人惨叫着倒地。 “杀下去!” 李敢趁此混乱之际,右手在岩石上一撑,身形腾空而起,然后急速下坠,双脚着地的一瞬间,泥水四处溅射。 狭小的猛虎岩下,剑与剑,盾对盾,双方在泥水之中猛然间展开厮杀,人们冲撞在一起,浓烈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 长剑捅穿人的胸腹,或切开敌人的喉咙,长枪刺穿人的肚肠,有人拖住敌人的胸襟,用膝盖撞向敌人小腹,有人扯住敌人的头发,把他的头颅扯撞向坚硬的岩石。 朱安世的身上沾满了鲜血,长剑从敌人的盾牌之间穿刺而过,杀死后边的敌人,然后在泥水中翻滚,躲开身后的长矛。 暴胜之衣服已经湿透了,但他每杀死一名敌人,还能冷静的躲闪着飞溅而来的血污。 养同宛如一头猎食的虎豹,冷静而冷血,不动则已,一动则必然会倒下一人,而且每次的伤口不是喉咙就是腰眼。 “刷~” 李敢轻而易举的把一名敌人刺穿,突然间,身体一凝,缓缓的拨出长剑,然后转身。 在他面前,郭北的双眼通红,目光如钩,死死的盯着李敢,宛如一头择人而噬的凶兽。 双方的主帅终于遭遇。 整个战场为之一静,战斗中士兵各自退后自己主帅的身后。 养同、朱安世、暴胜之三人呈扇形围在李敢的身后;而郭北的身边,也有三名亲兵紧紧的跟随。 “机会!”郭北心中暗喜。 他这一方,兵员的质量远低于敌人,混战越久,损失越大,既然有机会直接对上敌人的主帅,一战而定成败,对他而言,正是天大的好事。 “不错的武功!” 郭北冷冷的称赞着对手,似乎在称赞一只即将捕杀的猎物。 第179章 夭折的计划 “呵~” 李敢回应一个意图不明的冷笑,左手缓缓地接过养同递过来的一面轻盾。 这一笑并没有减弱战场中的肃杀气氛。 朱安世与暴胜之紧抿着嘴,右手紧紧地握在剑柄上,手指关节因太过用力而发白,他们的眼睛死死的盯在郭北的身上,脸上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他们希望为李敢分忧,又希望用敌人的主帅一试自己的武功。 武无第二。 习武者在遇到高手时,总会心痒痒的想要亲手掂量一下对方的成色。 朱安世与暴胜之的武功很高,一直以来,真正让他们心服口服的没有几个,李敢算是其中之一,而眼前的郭北,无疑是算得上一个难得的对手。 养同的心里却没有如此多的杂念,他只会一心一意的护卫在李敢的身旁,什么斗将,什么单打独斗,这些概念在他脑海中统统不存在。 “喵~” 小狸猫从李敢的身后发出娇嫩可爱的叫声。 它感觉到战场上的肃杀,全身绒毛一根根的竖起,一双小眼睛睁得圆圆的,突然恢复几分野兽的凶狠。 它这一叫,让郭北略感意外,于是目光不由得一转…… 高手对招,差别就在一丝一毫之间,他的分心,李敢立即抓住机会。 “杀!” 李敢的身躯高高的跃起,轻盾在前,长剑微缩,如饿虎擒羊一般扑向敌人。 “来得好!” 郭北的战意盎然,举臂、跨步、挥拳,他的出手狠辣而干脆,整个身体以最有力量的方式舒展开. 他的臂膀划过细密的雨幕,无数的雨滴在拳锋中破碎,然后飞溅,然后是刺人隔膜的破空之声。 “高手!” 朱安世与暴胜之对视了一眼,目光中露出了隐隐的担忧。 这时,李敢的身体开始下坠,他趁着这股冲力,突然把轻盾狠狠砸向敌人。 郭北的身体前倾,拳锋不变,“砰”的一下砸在轻盾之上。 轻盾轰然跌落在泥水之中,此时,李敢的长剑到了,却被郭北一拳砸在了剑脊上。 李敢只感虎口剧震,长剑脱手飞出,一惊之下,正想后退,已被一拳击中面颊。 “嗤~” 李敢的身体晃了晃,把口中的鲜血喷向敌人,然后同样一拳砸了出去。 “砰~” 熟北离得很近,闪无可闪,立即被砸中,一时间,鲜血从他的嘴巴和鼻孔往下流。 两人身形稍分,但立即再次扑上,纠缠在一起,下一刻,李敢在大喝声中将郭北的整个身体举起在空中,然后狠狠的扔了出去。 “轰”的一声,狠狠地砸进泥水里的是两道一影。 原来,郭北在李敢把他举起之时,也把手抓住了李敢的头发。 养同一见,就想扑上,却被朱安世拉住。 “不用你帮忙。”朱安世轻轻解释了一句。 战场中,两人在水中疯狂挣扎,李敢猛挥拳头,砸向郭北的头部,但拳头还未落到实处,身体已被郭北一脚蹬开。 郭北一拍地面,泥水纷飞之中他的身体一弹而起,然后奋力前冲。 李敢也从泥水中站起来了,但他跌倒的位置正巧有一面盾牌,于是他提着盾牌冲了过来,身形一转,盾牌顺着这一回旋之力,挥舞而出。 “砰!” 风雨之声掩盖不住这恐怖的砸打声,郭北的左脸被砸了正着,半张脸立即凹了进来,而眼珠子从眼眶里凸了出来。 “啊!”郭北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 鲜血从他的脸颊哗哗的往下流,被雨水冲涮之后变成红色的血水顺着他的脖子、胸膛往下流,把他染成了一个血人。 他的身影踉跄着,左右摇晃了几步,目光却仍然锁住李敢。 “呵呵~” 李敢再次发出了笑声,这一次,是畅快的笑。 郭北的一只左眼废了,右眼持见敌人从细雨之中狂奔而来,他不甘失败,迎着敌人的来势一拳直击。 李敢一咧嘴,发出嘲讽的笑容,身形侧闪,右手抓住郭北的头发,左手扼住后脑,然后用力的拉扯。 郭北的面色狰狞,两条手臂条件反射地反握李敢的手腕,同时两腿下蹲,想要抗拒敌人的拉力。 两道身影在泥水中“蹬蹬蹬”的来回移动着,李敢的左手突然高举,握手成拳,狠狠的砸了郭北的后脑勺上。 郭北一阵眩晕,身体一软,这短短的一瞬间,已被李敢扯住他的头发,然后把他的头部撞向山崖上一块突击的石头。 一下, 两下, 郭北高大的身躯,仿佛一条破布袋一般,被李敢拽起来,再砸下,如此连续撞了几次。 “嘿嘿!” 李敢发出爽朗的笑声,然后把敌人随意扔在一旁。 养同的反应最快,也不管敌人有没有反抗的能力,短剑一挥,割开了郭北的喉咙。 “狠辣!” 朱安世与暴胜之对视了一眼,目光之中露出了深深的畏惧之色。 随着郭北的死亡,其他叛军再无半点抵抗的意志,乖乖的把武器扔在地上,变成了俘虏。 “秘密小道……” 得到俘虏口供的李敢开心地笑着,这不是上天送上门来的礼物么。 按他原来的计划,是用麻绳一点一点的滑下悬崖,现在好的,有了秘密小道,让此次行动的成功机率倍增。 这时,从俘虏口中得到的信息更多的汇集过来,叛军的称号,人数等等,也渐渐呈现在李敢的面前。 “有福同享,有饭同吃……”李敢“嗤”的一笑。 这样的口号对普通的民众有着非同一般的诱惑力,但可行性极差。 “大窝饭”的分配模式,最终是让所有人越来越懒惰,一个没有奖励,没有等级的社会是一个不正常的,也是不可长久延续的。 这段时间,他把各种宗教的要义一一列出,然后进行综合比较。 在他认为,以其用均富诱惑贫困者,不如给他们活下去希望,用一个“天道轮回,因果报应,”让上位者心怀畏惧之心而不敢为所欲为,让下层的奴仆们心怀希望。 他给西兰的感恩教义,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当然,现在感恩教义还不完整,他创立一个教派,要的是它成为自己的助力,这个助力必须紧紧的把握在自己的手中,不能让它起反作用,甚至反噬。 “我总会设计出一个完善的方案出来!”李敢自信的笑着。 第180章 桃花源的天纵之子 琅琊台东邻大海,冠领群山,与海上岛屿相互呼应。 人在此处,仰望蓝天彩云,可见飞龙腾舞之象;俯视碧海惊涛,见的是万千银龙奔腾,听的是龙吟虎啸之声。 丛出迭现的皆是天地间的奇观异景。 此刻的观龙台上,一名白衣男子迎风而立。 他的脚下是万倾碧波,长发在风中飞扬,长袖飘飘,丰神俊郎,犹如被谪居尘世的仙人。 “我错了?”梅方的眉头紧皱,半晌之后才自已给出答案,“似乎真的错了,可是,错在何处呢?” “不应均分共享,而应该争权夺利?不应众人如一,而应高低贵贱?” 梅方摇了摇头,望着脚下奔腾而来的惊涛,璨然一笑。 “管他呢,总要试验一下嘛,谁也没可能一次成功。” “梅方!”有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你把琅琊的几十万性命当儿戏,还能笑得出来?” “宇文风……”梅方潇洒的转过身形,淡淡的一笑,说道:“一些蝼蚁之辈而已,你为此纠缠我两月之久,是何道理?” “蝼蚁之辈?”宇文风讥讽而笑,“你这样所谓的天纵之才,就应该用天地为棋盘,万物皆棋子对吗?” 梅方呵呵一笑,“如果我没有记错,桃花源里被称为天纵之才的是两个人。” “狗屁的天纵之才,我不稀罕,你想要就拿走。” “这是你自认输我一筹?” “对,输了!” 宇文风洒脱的一摆手,随意的说道:“从此之后,桃花源里的天纵之才只有你一个。” “很好!” 梅方抚掌而笑,但笑声过后并没有多少的欢愉,而是轻轻的叹息,“可惜输赢胜负,并不是你我一言而决。” “我是实在不想再争下去了,”宇文风幽幽的一叹,“你创建梅花教,魅惑琅琊郡之人捣毁官府,杀害官兵,其实,你可想过以后的结果?” “结果?”梅方轻耸肩膀,呵呵的笑道:“把我削骨剥皮?或是斩首活埋?” 宇文风轻叹一声,“不只是你,还有那些普通的民众呢?” “那些人?”梅方还是一副毫不在乎的神态,“宁愿枝头抱香死,他们过了两个多月的好日子,已经比低贱如狗一般活一辈子强。” “那是你的想法!”宇文风的语气变得尖锐,“你不是说因果报应吗?视人命如儿戏,不怕天道反噬吗?” “反噬?”梅方哈哈的笑了,“你信了道家的那一套?” 宇文风振振有词的说道:“桃花源里梅花开,讲究的是百花齐放,儒家有儒家的道理,道教有道教的特点,法家有法家的专长,只要辨明是非,为何不能借来一用?” 梅方笑着反驳,“不错,确是百花齐放,但有句话说得好,我花开后百花杀,总有主有次,有前有后。” 宇文风反唇相讥,“你不提人人平等了?” “我只说共福同享,有饭同吃,何时说过人人平等?”梅方的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神色,说道:“哦,明白了,你刚从南越返回,那里有一个感恩教,据说教义就是人人平等,天道轮回。” “是我搞混了,”宇文风轻拍额头,“你别说,这感恩教提倡感恩互助,行善图报,比你梅花教好多了。” “今生苦难,他生福禄;善恶有报,因果循环。前世今生,转世轮回;众生平等,神爱世人。”梅方轻易的把感恩教的教义背出来,冷笑着说道:“你说它好?我说它同样是暗藏祸心。” 宇文风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道:“感恩教诱人为善,不杀人,不造反,那来的祸心?” “没有祸心?”梅方斜视了宇文风一眼,“据说感恩教有圣女圣子各一名,还有高高在上的神子,这些人你可曾见过?” “这倒没有,”宇文风沉吟了一下,说道:“传说圣女已经在夜郎国出现,做的是赠人食物、救死扶伤等善事,被当地人称为活神仙。” “哼,一个只知奉献,不求回报的组织,你信吗?” “至少现在他的目的是好的。” “那行啊,”梅方的表情似笑非笑,“我搞我的梅花教,你可以扶持感恩教,看看桃花源里的两位天纵之子,谁更厉害一些。” “这……”宇文风心神一动,其实他早些时候在南越国听到感恩教的时候,还真的有这想法。 “呵呵,心动了?”梅方的语气变成了嘲讽,“心动也没用,那是别人的东西,难道你想取之代之?” 宇文风无视他的嘲讽,淡淡的说道:“天下之大,能人众多,我心动的并不是夺取教派,而是一见创教之人。” “只求一见?相互切磋?按我说,创造感恩教之人,并不定就比你我差多少,倒也值得一见。” “可是他如神龙一般,隐藏于云雾之间,算了,那是后话,”宇文见突然刹住了话题,说道:“还是说回梅花教。” “哈哈,心存敬意?俯首认输?”梅方冷笑。 “不,我是在担心。” “担心?”梅方的胸膛一挺,傲然说道:“短短两个,梅花教横扫琅琊郡,是何等的气势,有何担心的地方。” “这只能逞一时之威,”宇文风摇头,“此时的汉国如宠然巨兽,它还手之日,就是梅花教毁灭之时。” “灭就灭吧,”梅方的说得好象此事与他没有任何关联一样,停顿了一下,说道:“再说我现在拥军二万,也没有你所说的那样弱不禁风。” “不,”宇文风摇头,“后劲不足,结局早已注定。” “也许吧,”梅方沉吟了一下,终于发出一声叹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问题出在何处。” “现在才想错在何处?”宇文风的语气再次变得尖锐。 梅方的神态淡漠,说道:“我前后用了三年时间,进行无数次的推演和设计,但实际操作之下,与原本所想的相差太远。” “人性,你忽略了人性。”宇文风指出了他的最大错误。 “人性,”梅方陷入了深思,过了半晌才缓缓说道:“也许你是对的,某些人表面与奴仆人有饭同吃,其实一个转身就把饭倒掉,背后是喝酒吃肉。” “算了,这是你的烂摊子,我管不了,今日来此,只想问一下,梅花教闹腾得太大,就不怕影响到教派吗?” “有何影响?我们教派一向主张敢想敢试。” “不,我是说桃花源。” “桃花源?”梅方稍作惊讶,然后笑了,“那不可能,汉国不可能找得到。” “找不到?你太天真的,”宇文风冷笑着说道:“凭着深处山中?凭着地形隐蔽?凭着入口处的五行八卦阵?” “这已经足够。”梅方的信心满满。 第181章 突然出现的火旗军 “找着了吗?”李敢问道。 因为被战场上的肃杀的气氛所惊扰,小狸猫跑了,此时不知躲在那个角落。 雨还未停,到处是泥泞沼泽,就怕它陷入泥潭里出不来。 这小狸猫是司马婷儿所送的礼物,睹物思人,李敢把它当宝贝了,一直带在身边,吃的是肉,睡的是床——李敢的同一张床。 李敢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所有女孩所送的东西都当宝贝一般珍藏着,例如亚朵送的一节小竹鞭,赵蝶所送的珍珠,石头儿所送的九曲珠,还有司马婷儿之前所送的黑色牌子。 黑色牌子可不是普通的东西,它是司马相如与西南夷签订盟约时的见证,有着见令如见人的意义。 李敢能在苗族夜郎里畅通无阻,它是功不可没。 过了一会,有人惊喜的轻呼:“找到了!”很快有一名士兵抱着小狸猫跑了过来。 “喵~”小狸猫发出微弱的叫声。 它的皮毛湿漉漉的,粘贴在身体上,因而显得弱小而无助。 “让你乱跑!”李敢笑骂了一句,把它抱在怀中,用身体给它温暖。 整个战场已经清理完毕,李敢让十名士兵押送俘虏原路返回,其他人则继续赶路。 虽然减少了兵力,但出征的第二天就能杀敌六十,俘虏一百四,这份结结实实的军功让大家斗志昂扬。 “梅花教?谭护法?火旗军?”李敢嘿嘿的笑着,指着朱安世说道:“从现在起,你就是谭护法了,明白吗?” “我……会不会被叛军发现?” 在叛军的南宗,王护法即将到来之事并不是秘密,宗主苏卫甚至把它大肆宣布,以求激励军心。 谭允是四大护法之中的另一个,据说最近也会巡查各地,至于会不会到南堂来,谁也说不准。 朱安世担心的是自己的冒充会被识破,不过转念一想,叛军新近成立,组织的运作一团糟,普通的教众见到长老、护法之类的高层的机会也不多。 “普通教众不认识,他们的宗主、坛主总会认识吧?” 朱安世才问出了这句话,立即见到李敢笑嘻嘻的右掌在脖子上一横。 暴胜之笑了,“谭护法,你手握杀生大权,手中的剑是白摆设吗?” 朱安世一听,懂了,哈哈哈的大笑。 南宗之主苏卫不知自己已经让人盯上了,此刻正大声下令,继续向东安城发起猛烈的进攻。 苍茫的山岭间,蔓延着一条长龙,这是梅花教护送粮草的队伍。 最近一段时间,烦人的细雨下个不停,让道路变得泥泞而湿滑,后军司马组织了大量的民众维护道路,但几趟人马践踏之后会再次变得坑坑洼洼。 运送粮草的马车在泥水里打滑,需要十几个人一路护送前行,这让损耗更加的严重。 马车堵塞了道路,后面的人们会渐渐的拥挤成一片,细雨之下又不能生火取暖,于是到处都能看到士兵们簇拥着瑟瑟发抖的景象。 东安城的战斗,损耗了南宗大量兵力,但士兵们慢不畏死,人人奋勇争先。 护教而死的士兵会荣登极乐净土,这诱惑太大了。 不用过多的鼓舞和动员就能得到兵员的补充,但要在泥泞的山道上到达东安城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于是一些山间崎岖的地方被硬生生地开辟出了新的道路。 为了降低道路的压力,苏卫停止把伤员向后方转移,直接留在兵营里疗伤。 所谓的疗伤很简单,药物是没的,遇到箭伤,就用剔肉刀剜开旁边的骨肉,然后把箭枝拨出来,在这过程中会有人痛昏甚至痛死。 剑枪之伤则更加的简单,用清水把伤口冲洗一下,然后找一根破布条包扎止血,至于最后是生是死,只能听天由命。 死者的尸体会收集起来,在兵营附近用火烧成骨灰,燃烧时浓烟升腾,在劲风的吹拂之下如黑龙一般翻滚。 苏北见到之后,灵机一动之下,让人暗中放出消息,说这是勇士们荣登极乐净土的景象。 活着士兵信了,于是战斗时更加奋不顾身。 相比于在这个缺衣足食、饥寒交迫的世界里苦苦求生,白玉为墙,明珠为顶,无数的美女和美食的极乐净土,无疑更加让人向往。 东安城的前方狼藉遍地、尸块纵横,断裂的武器随意散落于地上,湿滑的地面因士兵的践踏而坑坑洼洼,散了架的攻城车、投石车的残骸之中,混杂着不少的尸体,有些尸体已经散发着恶臭的味道。 苏卫在催促着军官,军官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指挥士兵把攻城车推到城墙边,然后会有士兵往上爬,大呼小叫着开始冲锋。 当然,他们大多数是有去无回。 另一队士兵冒着城头扔下的石头和射下的箭雨,抬头巨大的木头撞向城门或城墙。 苏卫明白,攻城车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它的作用主要是分散汉军的精力,在城墙上的汉军死光之前,登城作战是一种不切实际的企图。 汉军不管从士兵的素质还是兵器,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有着绝对的优势。 最终的破城希望,就是强行撞开城门,或者慢慢的让城墙坍塌。 这需要死许多的人。 士兵的死亡需要补充,会消耗更多的粮食,这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希望王护法会迟几天再来……”苏卫的目光望着血光飞溅的城墙,心中期盼着。 折泉城里,熟睡中的王护法感觉到很冷,翻了身之后想要扯被子盖上,不断扯到的是一把乱草。 “嗯?” 昨天喝酒多了,是冬雪把他扶着上床的,依稀记得趁着酒意,两人在床上奋战了半个时辰。 依稀记得冬雪当时说想买一只玉镯,需要二十万钱。 不过这钱最终得不到了。 不是王护法不想给,而是在短短几天之内,他身上的钱已经花个精光。 “冬雪,给我盖被……” 这句话说出之后立即感觉不对,因为他发现了,身边不再有一具温香软玉的身体,身下不再是柔软的大床,而是硌人的沙石。 王护法大惊,从地上爬起来,才发现身体的周围是一片荒草,两步外的地方是一大堆畜生的粪便,苍蝇在上边“嗡嗡”的乱叫,四处乱飞。 “为何我会到这样的地方?”王护法又是吃惊,又是疑惑。 第182章 必须横行霸道 不远处有人经过,投来几眼怪异的目光,右前方是一扇高大辉煌的大门,那是他最近留连忘返的青楼。 “呵呵,古怪的妖精又想玩那一出?” 前天熟睡时,被冬雪踢下了床,在地板上躺了一夜,想来这次也同样是她在变着花样戏弄着自己。 对于这样的戏弄,王护法乐此而不疲,于是笑呵呵地想走进大门,突然被人一把扯住胳膊。 “阿根?” 拉住他胳膊的男子叫阿根,是青楼的守卫,见到他都会笑嘻嘻地点头哈腰,然后高兴的地接过两文赏钱。 不过阿根今天变了脸色,恶狠狠的骂道:“臭乞人,敢来展花楼捣乱?” “我……乞人?”王护法震惊了,正想骂人,却见到冬雪正从眼前经过。 不过她正依靠在一个男子的怀中。 “你!” 王护法勃然大怒,一把将扯着他胳膊的手甩开,就想冲进去,但迎面一只钵大的拳头砸了过来。 “不怕死,嘿嘿。”阿根甩了甩手掌,嘿嘿的冷笑着。 这一拳打得很重,把自己的拳头都打痛了。 王护法则捂着右脸,完全的呆滞。 他身为护法,深受教皇的敬重,教徒们也是恭恭敬敬的,何曾想到会有被打的一天? “你敢……” 这句话刚一说出,左侧颧骨被重重的揍了一拳。 不过,这一拳把他打醒了,也终于明白此时的状况,于是,不等阿根的第三拳打过来,立即抬起右腿,用力的一蹬。 “啊~” 阿根猝不及防之下,被蹬到了小腹上,惊叫着倒退几步,然后“噔”的一下跌坐在地上。 “你阿母啊,敢踢我?” 阿根一边大骂,一边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是一声大吼,“都出来,往死里打!” 这一下,立即惊动了青楼里的其他人,一大批人涌了出来,然后围着王护法一阵拳打脚踢。 王护法的武功不错,但面对十倍的敌人,他的反抗只能招致更加凶猛的打击。 “啊~” “停手~” “别~别打~” “我是护法啊!” 但他的叫喊求饶,招致更多的拳打脚踢。 “让你嚣张!” “现在叫别打?迟了!” “护法?想吓唬谁呢?” “就是,他一直在展花楼骗人骗喝,还骗了冬雪姑子的身子。” “可恨!打,给我往死里打。” 人群中,王护法的声音从尖叫到嘶哑,然后慢慢的微不可闻。 就在这时候,一支气息彪悍的军队出现在折泉城。 守城的卫兵想要拦阻,立即被一把推开,听到的是一句话:“火旗军,军出必胜,敢拦者死。” 卫兵张口结舌,急忙闪避一旁,目送这伙人昂首挺胸地进入城内。 朱安世走在最前面,他在憋着笑。 火旗军这名号太好用了,一路走来,几乎是畅通无阻,偶然有一两个胆大的家伙想出来询问几句,但毫无例如的被朱安世一脚踢飞。 最后朱安世得出了经验,在琅琊,必须要凶,要狠,你满脸想要杀人的样子,谁见到都会逃得远远的,不敢靠近你半步。 “前边那间!” 朱安世指着最高豪华的房子让士兵们冲进去,然后是一阵鸡飞狗叫。 当然,它们很快不会乱飞乱叫了,因为统统会被宰了煮了吃掉。 房子的主人和奴仆统统被赶到了一间狭小的房子里,他们会一直被软禁着,直到这伙宛如匪徒一样的军队离开。 城镇人多嘴杂,容易暴露自己的真面目,但李敢等人不得不进来。 因为他们不进来,就会无法得到必要的补给。 满目疮痍。 李敢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琅琊郡的现状了。 失去官府的监管,那些用心不良之人开始肆无忌惮,他们打砸抢无一不为,为几文钱,或者一小把粮食就可以杀掉几条人命。 最近几天,梅花教突然在招收教徒方面严格把关,规定只招孔武有力,或者有钱有粮之人。 这一条件同样适用于早已入教之人,于是,经过筛选,一大批人被清退出教,甚至年轻美貌的的女子也不要。 粮草不足?让人带着钱粮入教就行了啊,再来一招控制人口的数量。 教皇梅方为此方法而沾沾自喜,却不知如此一来,会害死多少人。 在有饭同吃的感染力之下,庶民百姓把家中的粮食奉献给了梅花教,现在被清退,回到仓中无粮的家中,那里还有活命的机会? 于是,不少人为了活命,加入了抢劫杀人的队伍当中。 乱! 整个琅琊军乱哄哄的一片,普通的庶人们只能在这乱哄哄的世界里挣扎求生。 所以,李敢一路走来,见到的是倒塌的村舍;地面也是坑坑洼洼,因为树皮草根已经被饥饿难耐的人挖个干净。 残垣断墙之下,到处是皮包骨头的人,他们的眼神无奈而空洞,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李敢迫于无奈的进入城镇,但对某些人来说,见到他们就等于见到救星。 “据说进来的是火旗军?” “对,直属于教皇的精锐啊,那得多强。” “带队的是谭护法。” “巡察四方?管一管西城的那些歹人啊,明目张胆的抢劫,再不管,没法活下去了。” “据说是准备去打仗。” “去哪?” “东安城吧?据说死了几千人,但一直攻不下来。” “火旗军能以一当十,他们去了一定能攻下来吧?” “一定?你当汉军是纸糊的啊?” “唉,汉军……现在回想,其实有汉军的时候,比现在还好。” “说啥有饭同吃,有福同享,我看全是假话。” “轻声,别乱说……” 满脸青紫,衣裳破烂的王护法悠悠地从昏迷中醒来,正好听到以上的对话。 “火旗军来了?” 王护法疑惑的想着,然后呵呵地开始笑了。 “谭允也来啦?真的太好了。” 王护法匆匆地从地上爬起来,正想顺着人们指指点点的方向走,突然间愣了一下,然后脸色变成惨白。 到了这时,他终于记起来了,他是有任务在身的,应该在五天前到达东安城,监督南宗的战斗。 “我延误了五天……” 王护法一阵心惊肉跳,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只见身上的衣裳破烂,浑身道道的青肿伤痕,突然间心生庆幸。 “这一顿打,来得太及时了。” 王护法认为找到一个延误军情的借口,于是定了定神,然后猫着腰身,装作脚步蹒跚地往前走去。 第183章 我们都是真的 “啊?王护法求见?” 朱安世吓得从坐位上跳了起来,抬头望向李敢时,却见他正阴沉着脸,强作镇定。 冒牌货遇到了正品了啊,能不急吗。 梅花教的护法一共才四个人,谭王两人之间想必会非常熟悉。 只怕……一见面就会被揭穿。 “如何是好?”朱安世惊惶的问道。 一旦被发现,凭着手中区区的两百人,他可没有信心逃出折泉城。 就算逃出折泉城又如何?他将面对几万名琅琊叛军的追杀。 “等一下,”李敢看着进来报告的士兵,“你说王护法衣衫破烂不堪?” “是,象是被人伤得不轻。” “这……”李敢沉吟着,“他为何会身受重伤?” “别人敢打,也许不知他是护法?”一旁的暴胜之想到了一个可能。 李敢吁了一口气,说道:“他不是来分辨真伪,而是想找我们帮忙的。” 朱安世的神色稍安,急切的问道:“那……如何处置?” 李敢呵呵的笑了笑,不直接回答,而是转头吩咐士兵,“请他进来。” “请我进去?” 王护法一听,急匆匆的就要踏进大门,想了想,用手把衣裳再撕破几条裂痕,把头发揉得乱糟糟的,感觉还不够满意,于是悄悄的吐了一口唾沫在手掌中,往脸上一阵乱抹。 必须要装扮得惨兮兮的,把延误军情的责任推到展花楼的身上,他自己才能安然脱身。 房子里,李敢正在焦急的等候,突然听到一阵嘶哑的嚎啕大哭:“谭兄啊,终于把你盼来了! 我被别人绑架了几日,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快……,快帮我报仇啊!” 李敢一听,压在头心的大石终于落了下来,于是呵呵一笑,朝着朱安世呶一下嘴。 “谭兄啊,快救我……” 王护法跌跌撞撞地从门外冲进来,右脚有意无意的在门槛上一触,然后身体失去了平衡,“卜通”一下扑倒在地上,再配得他身上的模样,真是说多狼狈就多狼狈。 “嗤~” 朱安世就算是立即掩住了嘴巴,笑声还是发出来了。 “嗯?” 王护法正想肆意的表演一番,突然感觉到不对,这声音不是谭允的! 于是急忙抬起头,一看,然后是惊怒的大叫:“你……谭允呢?外出了?快让他出来见我。” “朱安世安安稳稳的坐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王护法?哦不对,你冒充王护法,想来我这里骗吃混喝对吗?” “冒充?”王护法惊了,尖声叫道:“我不是冒充,不对,你才是冒充!” 说到这里,突然心里感觉一阵冰冷。 如果眼前之人是冒充,自己不是羊入虎口吗?还是自己送上门的那种。 想到这里,再也不顾装模作样了,也不顾身上的伤势,快速地从地上爬起来,一转身想要往外走。 两道身影倏然而至,一把长剑压在他的脖子上,一把短剑则抵在他的胸口。 “你们!” 王护法惊怒交加,但一动不敢乱动。 “好了,”朱安世的笑容满面,“假冒护法,应该如何处置?你自己说吧。” “你才是假的!”王护法大声驳斥着。 随着这一声,他胸口上的短剑向前半寸,刺穿了衣服,陷进了皮肉之内,一缕鲜血随之往外流,慢慢的染红了周围的衣裳。 “别~”王护法惊了,这一刀再用力一点就会开膛破肚了啊,这一下,他再也不敢大声说话了,于是沮丧的说道:“如吧,我是假的……” “不,你是真的。”李敢在一旁,淡淡的说道。 “这……”王护法被弄迷糊了,你们一个说我假的,一个说我真的,到那闹那样? 正疑惑间,却听到李敢继续说道:“你是真的,我们也是真的。” “原来如此!” 王护法终于明白了,这伙人是想要自已向外证明,他们是真的谭允,是真的火旗军啊。 他们要名正言顺的冒充。 形势比人强,自己的小命拿捏在别人手里呢,能不配合吗? 王护法到底不是忠臣烈士,双方交锋只一个回合,他就乖乖的俯首认命。 大功告成,李敢几人相对而笑,却不知道在东安城内,一场针对他们的阴谋正在缓缓的展开。 沈奏不断的踱着步,脸色不断的变换着。 “校尉,机会难得,还不痛下决心吗?”一个沙哑的声音说道。 “邬绍,”沈奏停下脚步,望着自己的亲信,轻轻的叹息着,“李敢离开,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他留下的两个人,没有一个是易与之辈。” “不,应该说一个不是易与之辈。” “嗯?李广利?” “不,是霍光,李广利这几天一直跟我在一起,好酒好菜的招待着。” “那么,霍光呢?他年龄小,应该更容易对付。” “不是,”邬绍摇头,“他油盐不入,不管我请他饮酒,还是给他送钱,统统被拒绝。” “这就很难办……”沈奏皱起了眉头,“虽然两人的身份都很不一般,但霍光是骠骑将军之弟,无疑贵重更多。” “但我们没有退路。”邬绍提醒着。 在沈奏的手中连续丢失两道关隘,损失的士兵过千名,这失职之罪是跑不掉的。 一待战争结束,就是被清算的时候,只怕撤职削爵都是轻的了,稍有不慎,会丢掉性命。 汉军注重战功,所以沈奏想着守住东安城,在叛军疲软之时反守为攻,到时候可以将功抵过,甚至可以把之前的失误说成诱敌深入,战略性撤退。 但李敢的到来让他失去了这个机会。 不过,现在李敢突然离开东安城,选择深入敌后的策略,让他重获希望。 不管怎样,沈奏还是名正言顺的城阳校尉,如果在这段时间由他指挥军队打一场漂亮的战役,李敢当然抢不走这份功劳。 但这几天霍光凭着李敢留下的信符,拒绝执行沈奏的所有命令。 “怎么办?要来硬的?”沈奏在自言自语,又似乎在问邬绍。 “其实也没那么难。” “不难?” “嗯,我可以借力打力。” “借力?谁的?”沈奏的心中一动,“李广利?怎么借。” “总会有办法,”邬绍信心满满的说道:“我们并不想要杀掉霍光,只需要让他消失几天,这让事情变得简单许多。” 沈奏给出了一个白眼。 杀霍光?这念头想也不能想,否则不管取得多大的军功,自己同样会死于非命。 霍去病是能惹的吗? 不过邬绍很有把握的样子,倒是不妨让他一试。 第184章 叛军的支持者 琅琊台的上空,风云幻化,时而为龙,时而为虎,时而四散而去,然后飘渺无踪。 宇文风冷冷的嘲笑着:“你用的是杀鸡取卵之办法,可能会增加两日的粮食供应,但有用吗?只要你攻不下南北两道关隘,一切都是空谈。” “增加两天没用?但如果增加十天呢?” 梅方的语气平淡,但说出的话让宇文风惊讶不已。 “十天?你那来的粮食?”宇文风不愧是天纵之子,很快反应过来,“外来的?走的水路?对,陆路不通只能走水路,南越?或者是闽越?” 他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有一些直接否认,最终确认梅方的粮食只能从两个地方可以购入。 只有南越和闽越这两个名誉上属于汉国、但一直心存反叛之心的王国,才有可能暗中支持琅琊。 如果走水路,双方的距离并不远,只是顺着东海遛个弯儿。 东越国福州的钓龙台上,余善迎风而立,目送几艘装满粮食的大船渐渐远去,然后是开心的大笑。 “恭喜大王,”驺力说道:“双倍价钱,我们大赚特赚了。” 刘驹在一旁接口,“不止是赚钱,大王看中的是那三百副铠甲和兵器。” “汉制兵器,”驺力露出了贪婪的神色,请求道:“大王,能否给我一百套?” “才一百套?你的胃口真小,”余善的心情甚好,笑着调侃了一句,“琅琊答应下次再送三百套过来,到时候给你二百。” “二百!”驺力惊喜地发出欢叫,“大王,我会用这二百副铠甲装备两个屯,立即去把汾水关抢回来。” “汾水关!”余善一字一顿地说出这三个字。 汾水关之败,不但是驺力的耻辱,也是东越国扩张战略上的一个极大挫折。 最要命的是,现在汾水关上有二百名汉国士兵,仅凭每天高高飘扬在汾水关上的那面汉国军旗,就能有效地阻挡东越国向南面的扩张计划。 汉国皇帝刘彻太记仇了,谁敢动他一根毫毛,他会把你打到阿耶阿母也认不出来。 攻击汾水关上的汉军,就相当于直接与汉国开战。 余善再是嚣张狂妄,也不敢贸然一试汉国的兵锋之利。 “总会有那么一天的。”余善这句话,似乎在安慰驺力,也似乎在安慰自己。 不能向南,只能转移目标,向西面的闽越国多割几刀,总能割下一小块碎肉来。 东面方向,在汉军驻兵的会稽与东越驻兵的大末之间,还存在一小片争议中的领土。 它原本属于东瓯国,刘驹因怨恨东瓯王杀其父亲,屡次出兵侵扰。 东瓯国自知不是敌手,于是请求汉国准其迁徙于庐江郡,留下的领土成了无主之地。 四出抢掠,余善相信,只要慢慢的积蓄实力,总会有与汉国一争高下的一天。 “只要给我足够的时间。” 狂风吹拂着余善的衣衫,猎猎作响,让他有一种乘风高飞的快感。 琅琊郡的叛乱,能有效削弱汉国的实力,分散汉国的精力,相对的会减轻东越国所受到的压力。 余善期盼着琅琊的叛乱时间拖得更久一些,当然会鼎力相助。 再说,琅琊军用的是双倍价钱,还附赠三百副精良的铠甲。 这次事件,也给了余善一个很好的思路。 “听说滇国那边两位王子之间的战争打得正欢,要不要插上一手?嗯,滇国太远,暂不考虑。 夜郎国最近也不太平,要不要试试是否有利可图?嗯,水陆两路没有直接相通,有点困难。 选谁呢?” 余善突然心中一动。 虽然汾水关被汉军抢先一步,阻断了东越与南越之间的陆路联系,但两者之间的水路并没有断绝。 如果水军交战,东越的实力会大大不如南越,但不一定要打仗啊。 现在的南越内部并不太平,两派之争已趋于白热化,随时有升级为内乱的可能。 “我能否在其中捡一些便宜呢?”余善右手抚摸着下巴,想入非非。 琅琊郡。 看到一包包谷米被奴仆们扛入仓库之中,许强吁了一口长气。 作为后军司马,他实在太难了,无次数想着挂印离开,返回桃花源,但一想着教皇那充满期盼的目光,他总会强迫着自己留下。 “一定要帮助教皇在此次的比试中胜出,宫主之位,非他莫属!” 许强用这样的词语激励着自己,认真组织着后勤物资向前线运送。 平昌以北,至姑幕一带,道路上能见到一些来回走过的驮马,往北运送的一般是粮食,往南的更多是伤员. 偶尔会有一支援兵队伍路过,他们以十人为一小队,赶往姑幕的战场。 北宗之主曹量的眉头终于慢慢地施展开了。 汉军的姑幕兵营内,炊烟还在正常的往上升腾,只是惨叫声越来越密集,证明其中的伤兵越来越多。 “三成五……”姑幕校尉孙式默默默的计算着伤损的数量。 在岳池带领的突击小队折戈之后,他先后派出了三支精锐小队,企图打通前往安丘城之间的通道,但每次都会受到琅琊叛军的阻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厮杀更为激烈与艰难,每一支队伍出去,回来时总是损兵折将. 昨天的一次损失最大,三十名士兵雄赳的出发,最终只有三个人垂头丧气的幸存着回来。 “这一次,希望岳池能够成功。” 岳池已经成为他手下最强的战将了,而且这一次行动将会出其不意,不再往北走,而是转身向南。 雨一直没停,山路难行。 岳池默默的走着,全神贯注的看着地面,唯恐稍不小心会滑倒在泥泞之中。 久战之下,双方均领教过彼此的凶狠,这让行动时更加的小心翼翼,派出的不会再是普通的士兵。 与其派出普通士兵送死,还不如留在兵营之中好好的休养,等待决战的一刻。 没有谁会说在那一刻,但都知道它在渐渐的逼近。 岳池小队的成员已经全换了一遍,此时都沉默着,有些是担心此行之后再也回不来。 士气有些低落,不过谁都是在咬牙坚持着。 “这一次,我会带你们去做一宗大的买卖,” 眼看渐渐靠近目的地,岳池终于打破了沉默,开始鼓舞士气,“我的目标是拿下五十个人头,到时候大家一分,就是一宗极大的功劳。” 士兵们一听,纷纷来了精神,不禁抬起头看着岳池,等他揭开最后的谜底。 第185章 不同的偷袭 “我们人少,只能偷袭。” 岳池开口,士兵们的心中都“砰砰砰”乱跳,他们既希望建立军功,又怕有去无回。 偷袭从来都会深入敌后,其风险可想而知。 只见岳池手指着左前方的一道山梁,说道:“越过此处,便是叛军收治伤兵的营地,最近连番血战,想必其中的伤员不会少。” 他这话说完,有人便反应过来:“对啊,伤兵营里边肯定想要多少人头,那便是多少人头……” “杀伤兵?” 有人刚想说不好吧?但立即被其他人打断。 “最好是重伤兵,喜欢看着他们无还手之力时的那种无奈。” 此人一说,有些心存不忍之人也热络起来了。 管他伤不伤呢,一个人头就是一份军功。 其实战争到了这种时候,谁还管对手伤还是不伤呢?巴不得他躺在那里任宰任杀。 没有谁会嫌拿到的人头更多,没有谁会希望拿着刀枪、冒着生死不知的危险去与敌人对砍。 “都小心点,咱们一道回去!” 岳池大声鼓励着,然后带头前行。 南方。 傍晚时分,绵绵不断的雨丝让天空变得更加灰暗,山风呼号着,把树梢吹得呼呼作响。 李敢在一处山梁边停下来,把目光转向了一名又黑又矮的男子。 无意中抓到王护法,让李敢对叛军的信息更加的准确,很快把梅花教的组织架构、兵力分布等情况弄得一清二楚,这无疑大大方便他的袭击计划。 所谓偷袭,一般是袭击敌人的营地,或者袭击敌人的后勤,李敢身边才二百人,当然是选择后者。 他们两天前离开了折泉城,如水银泻地一般,悄然潜入高山密林之中,然后一路南行。 “再走十里有一个落石坡,那里有一处临时营地,是粮草的中转站。” 黑矮男子的头垂得很低,一副心惊胆颤的样子,深怕自己说错话,会被眼前这些凶神恶煞的匪徒一剑砍掉头颅。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合,被李敢强行借宿的人家是折泉城里最大的粮食商贾,梅花教不止一次向他借粮,于是一来二往的彼此混得很熟。 这黑矮男子叫黑夫,是一名外管家,平时负责把粮食运送到梅花教的各个中转站,这一下,倒是成了李敢最好的向导。 “现在到了何处?”李敢问道。 “离东莞城大约五十里。” 李敢点了点头。 这两天来,他们走了六七十里路,一直向东安城方向靠近,想必是绕到战场的后方来了。 李敢所选择的目标,是梅花教在东安城附近最大的粮草中转站,据说里边存放着一百多石的粮食。 李敢很希望见到叛军缺衣少食,不战自乱的情形。 到时候,趁乱收割一批人头,然后发出信号,让东安城内的守军出城再冲杀一阵,城阳国之危自然而解,之后是抽调兵力,与姑幕兵营联合作战,一举平定琅琊之乱。 李敢一边把计划慢慢的完善,一边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稍作休息。 真正的行动将在凌晨时分展开,到时将会是一番苦战,那将是他进入琅琊郡之后的第一次出击。 此时此刻,北方的岳池已经开始行动。 “杀!” 岳池习惯做了一个嘴形,并未发出声,右手一挥,率先向前边一个简易的营地杀了过去。 营地里不时有人影在晃动,断断续续传来的惨叫声,证明并没有找错地方。 “嗖~”射手瞄准之后射出了一箭。 敌人的哨兵捂着喉咙从哨塔上摔下,他未能在死亡之前发出信号或惨叫,但摔倒在地上的声音还是惊动了附近的同伴。 “敌袭!” 一名叛军刚叫出两个字,就捂着胸膛仰天倒在地上不断的嗬嗬叫痛,在他的指缝间,露出一支黑漆漆的箭矢。 但岳池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伙敌人战斗力。 不仅仅是战斗力,敌人的作战意志似乎也比前几天遇到的叛军强得多。 在羽箭射杀了两个哨兵之后,其他的伤兵并没有惊慌逃走,而是快速找地方隐藏身形。 “这是一支精兵!”岳池的目光一缩。 一枝羽箭从营地里射出来,擦着岳池的肩膀而过,然后有一名士兵惨叫着倒地。 叛军竟然在短暂的时间内组织了反攻。 “该死,原来是他们!”岳池狠狠的骂了一句。 他想起了一件事,几天前叛军来了一名三将军,同时到来的还有一支水旗军,里边都是十里挑一的好手。 遇上硬茬子了! 就算是伤兵,他们的战斗力也不弱。 但此时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如果撤退,将会被敌人在背后穷追猛打,同样会损失惨重。 “杀进去!” 容不得岳池多想,左手盾牌一举,从树木之后跳出,发起了冲锋。 双方的距离很近,琅琊叛军射出第一波箭雨,被岳池挡开之后来不及射出第二次。 岳池大步流星,冲在最前面,盾牌一斜,滑开刺过来的长矛,右腿一蹬,把敌人踢倒在地上,然后长剑挥出。 等不到他欣赏敌人胸膛上飞溅而出的血泉,一柄长矛呼啸着向他投掷了过来. 岳池的身体倒地,然后翻滚向前,快速到达敌人的身前,长剑横扫,砍断了敌人的双腿。 在敌人惨叫着倒下时,岳池的长剑已经刺进了另一名敌人的脖颈。 “第三个!” 岳池默默地计算着杀死的人数,也在估计着敌人剩余的数量。 “还有三十个。” 此时,他的同伴也纷纷动手,但进攻并不顺利。 水旗军确实是精锐,就算是伤兵,遇到袭击还能快速的汇集在一起,他们三五成群,背靠着背,合同作战,并减少受攻击的范围。 “杀光汉狗!”有人吼道。 此人的身材特别高大,是水旗军的一名队率,他的伤势不轻,左臂用破布捆绑在胸前,因为时间仓促,身上不穿铠甲。 不过他悍不畏死,大呼小叫着组织反击。 “杀光?呵呵~”岳池冷笑着,在嘲讽敌人的不自量力。 他带来的也是精锐士兵,如果连几十名伤兵也杀不了,也太丢脸了。 岳池把目标直接锁定敌人的队率,一个跳跃,长剑带着呼啸直斩而出。 一面皮盾抵住他的剑锋,在此同时,一柄长矛已从左侧急刺而至。 岳池再次翻滚,避开了长矛,但一柄长剑贴着他的脸颊呼啸而过,如果转头的速度稍微慢一点,他的鼻子一定会被切掉。 差之毫厘。 生死之间,不容他多想。 岳池用盾牌护住身体,右手长剑再次削出。 此时,他有一名同伴杀死了对手,过来帮忙。 “哈哈!”岳池大声笑着,一个箭步,长剑笔直刺出,他的目标还是那名队率。 一个叛兵彪悍的凌空扑了过来。 岳池无奈的放弃当前目标,长剑回收横削,将此人拦腰斩为两段。 突然,他的后背一凉,一柄长矛已经刺穿了他身上的皮甲,然后就刺进了他的肩部。 原来他专注于前边的敌人,背后却被偷袭。 “嗷!” 岳池发出凄厉的尖叫,在生死的一瞬间,身形猛地向前一冲,化解了长矛上最后的力道,一头撞进了队率的怀里。 他只有一条路。 队率猝不及防,被撞得摔倒,但岳池却没有机会补上一剑。 因为那柄致命的长矛,再次来到了身后。 第186章 一把火烧光 这柄长矛最终没有刺到岳池的身上。 有一名汉兵正好赶到,用盾牌把它抵住。 汉兵是有备而来,而琅琊叛兵来不及穿戴铠甲、伤势轻重不一,一来一回之下,拉开双方的战斗力。 短短的时间里,叛军在大量的倒下,汉兵空出的人手快速跑向同伴的身边,开始群殴。 这让双方的力量更加的失衡。 岳池的身边已经聚集了两名同伴,而且还有更多的在急跑而来。 但他来不及高兴,前胸一凉,原来是衣甲被刺破,然后一柄长剑“嗤”的一下刺入他的皮肉,穿过他的胸骨。 原来是那名队率趁他微一愣神之时,发出了攻击。 “啊!” 岳池痛呼,但他临危不惧,身形急速后仰,右腿趁势踢出。 “砰!” 队率被踢得倒退两步,正要再次扑上,向岳池补上一剑时,见到两名汉兵冲了过来。 人呢? 此时他才发现战场上还站着的几乎都是汉兵,他的同伴已经所剩余无几。 这仗还能打吗? 队率终于慌了,一个转身,拨腿就跑。 “快走,快走!” 他的口中嘶吼着,但能与他一起逃跑的身影寥寥无几。 这让他更加的惊惶,踉踉跄跄地往前跑着,一心想要离开这个可怕的战场。 “呵呵,逃得了吗? 岳池张开满是血污的大嘴狂笑着,用左手捂住胸膛上的伤口,右手把长剑用力扔出。 “嗤~” 校尉的身体被长剑刺了个对穿,不由身形一滞,然后重重的扑倒在地上…… 下一刻,有汉兵走了过去,砍下一个血淋淋的脑袋。 这一战,岳池用伤亡八人的代价,把六十名水旗军的伤兵屠杀殆尽。 这是一场不错的胜利。 但是,这一场胜利彻底激怒了梅花教的三将军,一场疯狂的进攻即将打响。 在南方,落石坡前,李敢准备进攻。 趁着朦胧的晨光,他反复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确认一旦败溃之后可能撤退的路线。 在晨光之中,前方营地的轮廓更加清晰,里边有十垛高大结实的草料,有八间宽阔的房子,想来是存放粮食的地方。 几名守卫把长矛抱在怀里,昏昏欲睡。 不过也有一些身影在不断的走动着,想来是流动的卫士。 “养同!” 李敢轻声下着命令。 一道矮小身形悄然前行,他的动作灵活而轻柔,行动间悄无声息,躲开了流动的卫士,然后向草垛摸了过去。 几点火星闪烁之后,草垛冒出了缕缕青烟,然后越烧越旺,火光冲天而起。 这一下,叛军被惊动了,他们急急忙忙地从床上爬起来,衣服还来不及穿,抓起兵刃就往外冲。 “烧着了,快救火。” “该死,是谁放的火?” “别让他点着其他的草垛。” 方辛跑到现场,心眼见火越烧越旺,不禁心中一沉,指着一些士兵,高声指挥着:“你,还有你,去救火!” 他是这个营地的指挥,此刻显示出了临危不乱的本色。 但养同的行动非常快,早在叛军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在每一堆草垛上都点了一把火。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就算这些天一直在下雨,也制止不了草料的继续燃烧。 火光把整个营地照得通亮,也让营地热烘烘的,但方辛的心底一阵冰冷。 这把火一烧,南宗二千多名士兵的日子这过得艰难了啊。 “不对!” 方辛霍然回头,望向存放着粮食的房子,只见那里也有火光闪烁,开始渐渐的扩散。 “快,全过去保护粮食!” 方辛恼怒的大吼着,从地上抓起一只水桶拨腿就跑。 相对草料,这些粮食更加重要,如果被烧掉,几千人饿着肚子,这仗还要怎么打…… 这时,突然有人叫道:“喂,你敢放火!” “该死,是他放的火。” “快,别让他跑掉。” 原来是养同贪图多点几处火,终于让叛军发现的踪迹。 双方开始追逐。 养同的速度快,身形灵活,被叛军包抄时常常会一个转身绕到另一个方向,然后趁着短短的一瞬间,把火种丢出去。 “宰了他!”方辛红着眼睛,愤怒的吼叫着。 四名叛兵前后左右向养同逼近,压缩他的活动空间。 这时,叛军乱成了一锅粥一般,有的人救火,有的人追杀养同,有的人手执兵刃,小心翼翼的工戒备着。 就算形势危急,方辛还能冷静地指挥着,保持一定的防御力量。 “一百五十人。” 李敢估计着叛军的数量,抹了抹脸上的雨水,脸色突然变得肃杀,狠狠的说道:“那么,就杀光他们!” 叛军乱哄哄的影响战斗力,人数又较已方少,李敢才不会讲客气。 “杀光!” 朱安世从地上一跃而起,率先从左侧开展进攻,暴胜之不甘示弱,从右侧快速切入,直扑敌人的营地。 两支队伍的速度飞快,他们以弓箭开路,扫平第一批遇到的敌人,然后朝着火光最猛的方向笔直的杀了过去。 那里有大批的叛军在救火,一个二个都是手提水桶……手中没有兵器,完全是一些等待宰杀的羔羊。 杀死敌人,制止救火让粮草继续燃烧,这两种都是汉军需要的结果。 熊熊烈火,浓烟滚滚,空气变得稀薄,让人的呼吸变得艰难。 方辛的目光一直盯着外围,此刻见到第一批士兵倒下,他深吸了一口气,大喝道:“杀!” 因为早有预感,所以他把最精锐的五十人留在了身边,此刻派上了用场。 随着他的命令,一些追杀养同的人也调转方向,救火者也扔掉了水桶,捡起地上的兵刃,开始疯狂的反扑。 他们士气如虹! 或者说拼命一搏。 身边是燃烧的粮草,对面是汉军的屠刀,他们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鱼死网破!”方辛提起一根粗大的铜棍,大踏步朝外出去。 “我的!”朱安世见猎心喜,直接扔下队伍,朝方辛扑了过来。 李敢在后边一见,脸色一沉。 朱安世喜勇好斗的性格一点没变,平时还好,遇到对手会昏了脑袋一般,冲动,易喜,易怒。 这样人的适合于当勇士,不适合当将领带兵。 比起朱安世,暴胜之反而有模有样,尽忠职守地带领士兵慢慢向着推进。 “强求不得。”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能带兵就把他放在另外的位置。 “随我冲!” 李敢沉下心神来,挥动长剑,从外围开始,一层一层的往里杀。 “杀光他们!”方辛在高声呼喊,鼓舞着士兵的斗志,但朱安世一个箭步冲到了他身边,举剑就砍。 “锵~” 剑棍相交,朱安世吃了兵器上的亏,被震退半步,但他悍然不惧,大呼酣战。 这一下,方辛再也无法分神指挥战斗,而汉军还有李敢和暴胜之,如此一来,让双方优劣之势更加的明显。 很快,叛军渐渐的散乱,而汉军士气如虹,越战越勇。 火光在风雨之中颤抖跳跃,浓烟弥漫在战场之中,有叛兵一再退却而被逼进火焰之中,然后带着烈焰惨叫着想要跑出来,然后被汉兵一剑砍掉了脑袋。 结果已经明朗。 第187章 从希望到失望 落石坡的这一战,参加战斗的只有四百人,规模并不大,但它带给琅琊郡极大的震动。 “听说烧掉了一百石的粮食呢。” “对啊,太可惜了。” “给我们多好?已经有两日没饭吃了……” “谁烧的啊?” “当然是汉军。” “汉军来啦?我们是否很快有救了?” “能在落石坡杀人放火,应该很快到了。” “快点来吧,没法活下去了……” 琅琊郡里的人评论纷纷着,把消息越传越远,一时间,各种各样心思的都有。 有些人担心,担心汉军夺回琅琊郡之后会清算旧帐,这些是与叛军关系密切的人。 有些人高兴,渴望着汉军的到来。 经过两个多月,庶民百姓们渐渐看清了叛军的真面目,什么有福同享,有饭同吃只是做表面的工夫,什么极乐净土则需要死后才见到,谁知真假呢? 至于叛军的内部,则是深感忧虑。 从战斗留下的痕迹来看,这支汉军的规模并不大,但它深入到琅琊郡的内部,就象肚子钻进了一个妖怪,随时会揍你一拳,或者直接掏出你的心肝肺。 南宗之主苏卫最是不断的长吁短叹,因为,这一把火烧掉了南宗二千士兵二日的粮食。 “二日……饿着肚子,这仗还怎么打!”戴松沮丧的直摇头。 苏卫强作镇定,“我们手上还有二日的粮食,如果两日之内后方能把粮食送过来……” 他说不下去了。 现在不但关系到运送的能力,还要考虑后方还有没有粮食。 再说,那一支汉军放了一把火之后,突然消失处无影无踪,从折泉、东莞等地抽调了几百人四处寻找,直到现在一无所得。 “宗主,他们会不会到这里来?”戴松担心的说道。 东安城久攻不下,死伤的士兵已达三成,让南宗军的士气消沉;火烧落石坡,既然缺粮的消息也在南宗军中渐渐的传开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今天开始出现了逃兵。 在此军心浮动之时,如果那支军队突然出现…… “来了也不怕,我们有二千人,他们才二百。”苏卫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或许,他自己都不相信其中的内容。 汉军二百,但一直躲在暗处,谁知道会在何时出现?会在那个地方出现? 他们不会正面交战,就象一头猎食中的虎豹,觑准机会才会发出致命的一击。 “如果,两天之内拿下东安城……”戴松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两天?”苏卫在犹豫,“拿得下吗?” “城墙的裂痕越来越大,如果尽力一搏,也许有希望。” “希望……” 苏卫叹息着。 如果再给他八天的时间,一定能攻克东安城,到时候,城阳国里的粮食,财富任予抢掠,琅琊军得到补充,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无疑会大上许多。 都是那该死的一把火,烧掉了两日的存粮,也烧掉了南宗军胜利的希望。 “给我攻城!”苏卫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四个字,然后,一轮疯狂的攻城战立即打响。 寒风吹拂,细雨纷飞。 东安城上下的喊杀之声一阵接一阵,城下叛军搭建的云梯被砍断,云梯上的士兵跌下去,摔了个头破血流,但他们很快又会爬起来继续参与进攻。 城墙上,霍光脸皮紧绷,双目通红,离他不远处,李广利手持长矛,用力的往前一捅,刺入一名刚登上城头的叛兵身上。 “粪水!” 随着霍光冷酷的声音,站在城头上的士兵纷纷把水桶装着的粪水往下浇,然后从城下传来一阵阵惨厉的叫声。 这些是煮得滚烫的人畜粪便,会烫伤人的皮肉,最要命的是伤口很难愈合。 “准备火球!” 霍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酷,其实他的双手已微微发抖。 就算他聪明绝顶,也只有十六岁,在此之前未上过战场,不知其中的惨烈。 这些天,他每晚都会做着恶梦,梦中有断了头的人伸长双手、哭着喊着向他要头颅,有断了手脚的人倒在路边,嘴巴一张一合的等待死去。 有时候他梦到东安城被叛军攻破,他被敌人绑在木桩上,然后被一刀一刀地切割下身上的皮肉。 “原来战争就是拼个你死我活……” 霍光按压下心中的厌恶,从地上捡起一把弓箭,射向一名刚爬上城头的敌人,但被闪开。 “我来!” 沈奏的声音响起,然后是一柄长矛疾飞而出,带着敌人坠下城墙。 “滚木!”沈奏大声下令。 城墙上的士兵一愣,迟疑了一下,正要扛着滚木往下扔,突然见到霍光“刷”的一下掏出一面金黄色的令牌,大声喝道:“火球!” 这一下,士兵再没有任何的迟疑,点燃手中的火球朝着城下扔下去。 这些水球是沾了动物油膏的,遇火则燃,而且会越烧越旺。 城墙之下,随着这些火球的扔下,熊熊的火光冲天而起,叛兵们就算再是凶悍,也不敢以身试火,只能惊恐地四散而逃。 打退敌人的一波猛烈进攻,但霍光脸上并没有好脸色,而是一脸铁青,死死的瞪着正笑嘻嘻地向他靠近的沈奏。 “把贼人打得落荒而逃,霍小郎少年英雄,沈某佩服。” 霍光冷冷的憋了他一眼,说道:“沈校尉胆大包天,霍某也是佩服。” 沈奏一愣,笑容随之凝固在脸上。 这几天他一直在找机会与霍光套近乎,但几乎每次都会得到相同的结果。 “真的不给我一个机会吗?”沈奏冷冷的想着,“那可别怕我狠心了。” 这时,李广利走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沈奏的目光一转,再次换回了笑容,朝着李广利竖起一个大拇指,大声称赞道:“李将军英勇无敌,杀贼人如屠鸡狗,真令人佩服。” 李广利呵呵的笑了,心里觉得很受用。 这几天他天天坚持在城墙上,凭着高强的武功,也不知到底砍杀了多少叛军,东安城能守住,他在其中有一份功劳。 他的心底里就是这样想的,所以对沈奏的称赞一点也不客气的全盘接受。 这时,沈奏再次说道:“敌人退了,下次进攻至少一个时辰之后,我们得抓紧时间休息一下,以应付下一波的进攻。” “多谢沈校尉的提醒。”李广利笑着点头,“晚上我们再多饮几杯。” 他性格豪爽,喜欢饮酒,喜欢交朋友,在邬绍的刻意奉承之下,两人越走越近,昨天开始,沈奏也借故参与两人的聚会。 酒桌上交朋友是最快的,短短一天时间,李广利就越看沈奏越顺眼。 “好啊,”沈奏抚掌而笑,然后目光一转,说道:“霍小郎能否也一起?” 第188章 刘彻的关注 “不去!”霍光冷冷的说了一句,转身就走。 沈奏的手僵在了半空,半晌放不下来,脸皮轻轻的抖动。 这一刻,他把霍光恨得要死,目光阴冷的想着:“哼,如果不是因为骠骑将军,我会让你如此嚣张?” 他不知道,此刻的骠骑将军已病恹恹的,只剩下一个骨架子了。 未央宫内,刘彻看着下边两个空着的位置,心里烦恼不已。 两名大司马、军方的最高指挥者竟然都不上朝。 自从皇帝开始着手打击卫家势力之后,卫青一直找着各种借口不上朝。 可以说他懒政怠工,也是避免与皇帝过多的接触,防止双方的关系雪上加霜。 相对的,霍去病才最让人担心,一个雄姿英发的少年郎,变成了一副瘦骨嶙峋的样子,走几步需要停下喘一口气。 “赵卿,平羌之事是否已经准备完毕?”刘彻问道。 霍去病不上朝,只能让赵破奴代为回答。 赵破奴躬身行礼,答道:“兵员三万,粮草等后勤物资全部筹备完成,只待陛下一声令下,立即可以出征。” “很好!”刘彻赞许了一句,脸上随则露出冷酷的神色,“羌人狂妄,竟敢犯我边疆,他是存心在一试我大汉屠刀之利!” 羌人的行动比预想之中的还要快,不到一个月,先零、封养、牢俎三个部落的联军组建完毕,五天前,越过边境抢掠汉国村庄十余条,兵锋直指令居塞。 既然来了,就把它打回去! 刘彻的性格坚韧不拔,对敌人从不手软,对敢于招惹他的对手,从来都是睚眦必报。 赵破奴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心中的说话:“陛下,羌族宵小而已,微臣认为用不着骠骑将军亲自领兵。” 刘彻微微愣神,半晌才轻轻的叹息道:“让他去吧。” 将军难免阵前亡。 其中不但是一种悲痛的心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征战羌族,挂帅的最佳人选有两个,一个是卫青,一个是霍去病。 霍去病身患无名病症,绵绵不愈,日渐消瘦,刘彻为此忧心忡忡。 以卫青之能,一旦领兵参战,就仿佛蛟龙入海一般,建功立业不在话下。 但如此一来,早些时候对卫家的种种打压将会前功尽弃。 两者相比,刘彻更倾向于选择前者。 “必须尽快培养替代之人!”刘彻的右掌一捏,暗自下了决心,然后抬头遥望南方。 在南方的琅琊郡,有着李敢,李广利,霍光,这几个都是他密切关注着的人。 “李敢身为主将,却亲自深入敌后,敢于冒险,敢于担当;李广利杀敌无数;霍光……” 霍光是霍去病亲自推荐,说可以重用的人,所以更加引起刘彻的关注。 琅琊郡,李敢等人正在被人咒骂。 “该死的汉狗!” 看着败溃而回的士兵,苏卫狠狠的怒骂着,把手中的简牍摔在地上。 这一次,他把七成的兵力押上去了,可惜同样的失败而回。 戴松俯身捡起地上的简牍,打开一看,然后是摇头叹息。 难怪宗主骂人,后军司马好不容易才组织到三十石粮食,再次被烧了个一光二净。 这仗没法打了。 一想到两日之后整个军营再无炊烟,士兵们捧着空空的饭碗饿着肚子的样子,戴松心时直发怵,半晌之后才喃喃的说道:“如果任由那伙汉军继续捣乱,我们非常危险。” “岂止危险,是必败无疑!”苏卫叹息着,“其实这一次押送粮草的是雷旗军,但汉军很狡猾,他们不直接交战,而是偷偷的点完火就跑。” “雷旗军也出动了?” “嗯,教皇亲自下令。” “只是,只有电旗军在守卫总教,会不会力量不足?” “顾不上了,粮食送不过来,拿不下城阳国,我们撑不了多久。” 戴松缓缓的点头,过了半晌才说道:“我有时候在想,能否把合南北两堂之力,攻击于一处,战况是否会有所不同?” “我们开始时的进展顺利,短短十几天横扫整个琅琊郡,让大家轻视了汉军的战斗力。 甚至有人提出向西出击泰山郡,东南方出击东海郡,叫嚣着三个月内占领徐州全境,以求拥有与汉国分庭抗礼的实力。” “分庭抗礼,”戴松自嘲的一笑,“南越国立国逾百年,拥有九郡之地,十万雄兵尚不敢说与汉国分庭抗礼。” “骄傲浮夸的人太多,”苏卫骂了一句,“现在已经骑虎难下,南北两宗各有敌人,已经是退也可退。” “也对,我们退却,汉军必定会以此为突破口,顺势进行反攻。” “硬撑吧,”苏卫呵呵的笑着,“或许多撑几天,事态会有所变化。” “也许吧,”戴松的语气之中充满着怀疑,“寄希望于总教了,至少不要让那伙汉军继续在我们心腹之内四处捣乱。” 与此同时,他们谈论着的北宗正对姑幕兵营展开了疯狂的进攻。 对,是疯狂。 汉军偷袭,把其中的六十多名风旗军伤员屠杀殆尽,彻底激怒了三将军。 风火雷电四旗,是教皇直系的亲信,平时不会轻易动用,现在好了,一下子被杀掉六十人。 “教皇一定会责怪我的疏忽大意、指挥无能吧?” 三将军越想越怕,于是,挂着为风旗军报仇的口号展开疯狂的进攻。 其实,他希望能够夷平姑幕兵营,将功赎罪。 “轰隆隆~” 人头大的石头被抛射进兵营之内,投射进去的还在火球,这些火球是用藤条编织而成,里边塞满了易燃之物,还泡浸过动物的油脂。 “别乱!” “救火! “你们五个人,前往大门增援。”孙式很镇静,命令简洁而明了。 一块块石头从天而降,被砸到的人不是骨折就是身亡;那一个个火球落地之后,粉碎四散,让兵营里浓烟处处,火光点点。 这时候,前段时间的充足准备显示出效果来了。 那用无数木桩加固之后的营墙,被算被石头砸中,也只是发出一阵“嘭嘭”的响声而没有崩裂,营墙四周用木材搭建的栅栏,让士兵多了一个藏身之地。 士兵们可以躲在里边,有条不紊地展开反击。 兵营周围二里之内砍得光秃秃的,成了一条叛军无法跨越的死亡线。 “坚持住!看谁熬得过谁!”孙式咬牙切齿的说道。 其实他的担心一点也不少。 第189章 夺权 他最担心的是粮食,其次是兵员。 以现在的消耗速度,仓库里的粮食仅能供应两天,就算让伤员每天只吃一顿,节省一些至多能吃三天。 兵源的消耗也是一个大问题。 现在被困在兵营之内,得不到补充,所以每死伤一个就少一个,战斗力渐渐减弱。 “外强中干……能坚持多久就多久吧。”孙式想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指挥战斗。 南方战场上则是完全不同,苏卫已经是双眼通红,仿佛疯狗一样。 他声嘶力竭地把一批又一批士兵住东安城上赶,但结果几乎是一模一样——士兵有去无回,东安城屹立不倒。 戴松眼睛死死盯着城墙上那足可塞入手掌的裂缝,双拳紧握。 只要加把劲,也许这面城墙就会坍塌了啊! 霍光站在城墙上,当然也发现这种情况,但在敌人不断的进攻之下,明知危险也无法进行修复。 在付出一百多名士兵死伤的代价后,终于把叛军再次击退,换来一个短暂的休竭期。 “立即轮换!”霍光大声发布着命令。 随着一声令下,后备军“呼啦”一下跑上城头,战斗了半天的士兵则是直接瘫坐在地上,呼呼的直喘气。 在他们身边,倒满一具具的尸体,有同伴的,也有叛军的。 “又能多活一天!”活着的士兵在心里庆幸着,然后相互搀扶着走下城墙。 李广利的脸色潮红,胸膛起伏不定,这是用力过度的表现;铠甲上沾满了血肉,长剑上的血迹未干,还在往下缓缓的流淌着。 仅仅今日,他亲手斩杀的叛军就有八个,当然,他身上的伤痕也增加了两道。 “来,喝点酒提提神。” 霍光把手中的酒葫芦递了过去。 他崇拜自己的兄长,不管行为还是处事方式都想学着霍去病的样子,但他性格沉稳,与霍去病的放荡不羁完全不同,很多事情是照猫画虎而已。 例如霍去病饮酒时豪放而飘逸,霍光则只会老老实实的仰头灌上几口。 “好酒!”李广利厮杀了半天,早已饥渴难耐,于是一点也不客气,“咕咕咕”的一口气把葫芦里的酒喝光了。 “哈哈,痛快!” 李广利啧了啧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李队率,给。”邬绍笑嘻嘻的走过来,递上一壶酒。 因为军令的限制,李敢接管军权之后,并没有对中下层的军官进行撤换,这邬绍是队率的身份,战斗时十分英勇,而且最近这段时间与李广利走得很近。 这不是单方面的行为,而双方一拍则合。 李嫣进宫之后,日渐受到皇帝的宠爱,李家兄弟的心眼也跟着变得活络。 现在的卫家权力滔天,但它是怎样开始的?还不是因为卫子夫进宫吗? 现在李嫣也进宫了,而且,起点比卫子夫更高。 既然有卫青,为何不能有李广利?既然有卫家,为何不能有李家? 抱着这样的心思,李广利开始有意识地招募和拉拢人手。 这邬绍的战斗力不错,而且还会偶然说几句吹捧的说话,让李广利飘飘然。 而且,沈奏这两天也靠过来了,说着一些希望以后多加关照的暗示。 一名队率,一名校尉,对于李广利是一个惊喜的收获。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邬绍的好意,接过酒壶之后猛喝了一气,呵呵地笑称赞了几句。 邬绍笑得更欢了,把左手的酒壶递向了霍光。 霍光犹豫着。 他的情况很特殊,因为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兄长,所以大家都畏惧他几分。 他无职位在身,但因为得到李敢的授权,可以号令东安城内的兵力。 因为自身的特别性,所以他一直不敢掉以轻心,特别是对沈奏等人,小心翼翼的防备着。 邬绍对霍光的犹豫视而不见,笑着说道:“这酒不烈,多喝几口也不会误事。” 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如果再拒绝就是不近人情了,于是霍光停顿了一下,还是伸手接过来喝了一口。 “嘭嘭嘭嘭!”城下的战鼓重新响起。 “你阿母啊,能不能让人喘口气!”李广利大声骂了一句,扔下手中的酒转身走向城垛。 “弓箭手准……”霍光的目光凛冽,大声命令着,这四个字刚说出,突然间,感觉到嗓子一阵刺痛,然后,再也吐不出最后一个字。 “准备射击!”在他身后,传来了沈奏的声音。 霍光大惊失色,猛一转身,双眼满是怒火,右手指着沈奏,手臂不停的发抖,然后浑身越来越感觉无力。 “无奈之举,还请霍小郎原谅。”沈奏解释着,声音中带着叹息。 他只想要一个立功的机会而已,此时却冒着惹怒霍去病的风险,是利是弊,一时之时他也说不准。 只能直一步看一步了。 这时,邬绍走了过来,扶着摇摇欲坠的霍光,笑着说道:“霍小郎还请放心,只是喝多了酒,睡两天就好了,不碍事的。” 此时,霍光撑不下去了,如果不是邬绍扶着,会直接摔倒在地,在迷迷糊糊之中,他似乎见到李广利走了过来,大声喝问了几句什么,但在沈奏的解释方下,再次走向了城垛。 “李敢,救我……”这是霍光最后的意识。 此刻的李敢,正躲在两里外的山城上,注视着战场。 叛军的攻击一浪高过一浪,他们实际是想用士兵的性命硬生生的在东安城上撑开一个缺口。 对于叛军的疯狂,李敢只是微笑以对。 暴胜之笑着说道:“兄长,他们在孤注一掷啊。” “还不是被我们逼的?”朱安世笑着插嘴,“来一批粮食我们烧一批,任谁都会发疯。” “很显明他们快要断粮了,”暴胜之分析着。 李敢点了点头,“对,按照现在的情形,不是一天就是半天。” “我们等的不就是这个时候吗?”朱安世反问了一句。 “是,等到叛军虚弱之时,就是我们发起进攻的最佳时机。”李敢肯定了一句,笑着说道:“都休息吧,精力充沛能多杀几名敌人。” 叛军饿着肚子时,他们才有用二百人击败二千多名叛军的可能。 但是,事情的发展,常常会与料想的完全不同。 第190章 城破! 箭矢带着“呼呼”的风声从头顶飞过,偶然有石块、木头从城头上砸下来,把戴松头顶上的皮栅砸得摇摇晃晃。 这些皮栅是用几根巨大的木头搭成架子,然后蒙上牛皮,防御效果很不错。 为了把它推到城墙下,叛军死了二十多名士兵。 “快,把水从这里灌进去!”戴松指着城墙上一道最大的裂缝,大声吼叫。 连续不断的下雨,让城墙变得松软脆弱一些,再加上这几天来,戴松一直盯着这一段城墙狂轰猛砸,所以一些裂缝已经扩大到可容拳头的大小,而且可能对面透过来的光亮。 这让戴松的心情变得狂热起来。 也许,只要再灌进去一些水,把裂缝再扩大一些,就能让这面城墙坍塌。 “快,再快一些。” 有几名士兵刚要行动,突然一颗巨大的石头从天而降,狠狠的砸在皮栅上,上边的皮革经过火烧水浸之后变得脆弱,终于无法承受这重重的一击,轰然而碎。 士兵们惊叫着想要躲藏,但已来不及了,眼睁睁看着巨石越来越近,然后砸在头上。 一时间,惨叫声四起,浓郁的血腥味飘荡于空气中。 戴松双手颤抖地推开压在身上的木头,惊魂未定。 如果不是在最后时刻被亲兵推开,自己是否也在那堆肉泥碎骨里? 亲兵? 戴松转头望了一眼,见到的是一具脑袋被砸进脖子里的尸体。 不过,现在他也顾不上这些了,用力的挥手,让后边的士兵再推一架皮栅过来。 城墙上,沈奏的面容堆满着狂热。 在用药把霍光迷倒之后,依仗着一贯以来积累的威望,他很快重掌军权,现在他唯一怕的就是李广利,所以让邬绍带着两名士兵在四周暗暗防备。 这时,有一名敌人爬上城头,李广利回头扫了一眼,不再敢象之前那样冲上去斩杀,而是后退半步。 就算刚才沈奏拍着胸口作了保证,他也不敢把自己的性命交到这样心存反叛之人手上。 城墙下,一架巨大的皮栅再次推了过来,戴松用力的喘气,话也差点说不出来,只是用手指着裂缝,断断续续的说道:“水……水……” 随着更多的灌入,附近的城墙更加的松软,裂缝渐渐的扩大。 在右侧,苏卫的指挥更加的疯狂。 “冲!陈甘,带着你的屯往前冲。 快!谁敢后退一步,我砍了他。 刚达,你的屯也上去!” 他得到戴松的报告,知道机会就在眼前,深怕戴松的行动被打扰,于是命令更多的士兵往前冲锋,希望吸引守城汉军的注意力。 城上的沈奏果然上当,呵呵的冷笑着,用剑一指,喝道:“敌人把脑袋送过来,士兵们,还犹豫什么?砍吧!” 他原本是这支队伍的最高长官,那些百将、队率和普通的士兵之中都有他的忠诚者,随着他的指挥,纷纷奋勇向前。 有高大的城墙作为依仗,让守城的一方占据着极大的优势,城阳国财力宏厚,把东安城垒得结实无比。 这段时间的战斗中,敌我双方的战损率是五比一。 这一场战斗虽然打得艰难,打得惨烈,但对守城将士来说,也是一次能赚大量功勋的机会。 所以,在沈奏的指挥下,人人奋勇争先,挥舞各式兵器杀叛军,抢人头。 不远的山坡上,李敢身体伏在地上,借助树丛的掩护密切地关注着战况。 “兄长,你休息会。”暴胜之关心地说道。 朱安世在旁边笑着插口,“对啊,兄长,休息吧。 叛军今天的攻击一刻没停,困倦交加之下,防备之心就会减弱,我认为,今晚就是我们下手的好时机。” 说完这句,转过头来说道:“胜之,到时看谁杀的叛兵更多一些。” “我赢不了你。”暴胜之老老实实的回了一句。 现在李敢把朱安世当作开路先锋,让暴胜之指挥一支小队。 一个冲锋在前,直接砍杀敌人;一个讲究的是指挥若定,能够及时发现敌人的弱点,能够鼓励士兵的斗气。 两人的职责不同,当然不能用个人杀敌人数量来比较。 见他们把砍砍杀杀当比赛,李敢不禁摇头笑了,“安世说得没错,晚上进攻,到时候先放火烧了他们的营房,然后趁机掩杀一阵,如果霍光能及时指挥士兵从城里冲出来,这场仗就算赢了。 得到李敢的肯定,朱安世非常高兴,正要说话,突然听到“轰隆隆”一声巨响。 三人惊讶的望去,只见东安城下灰尘飞扬,然后是惨叫声,惊叫声、欢呼声汇成一片。 东安城的左侧,有二丈宽的城墙从根部坍塌,变成了一片碎裂的砖石。 在这片砖石之下,是无数破碎的尸体,砖石上沾满猩红的血液,有一些断肢还在轻轻的抽搐着。 这些尸体有些是城下灌水挖墙的叛兵,也有站在城墙上的汉军。 在飞扬的灰尘之中,戴松钻了出来,然后声嘶力竭的高喊着:“城破了,快进攻啊!” “城破了?” “真的啊!” 不管是叛军还是汉军,都被这突然之间的变化惊呆了。 还是苏卫最先反应过来了,哈哈狂笑着,怒吼道:“城破啦,士兵们,给我冲啊!” “冲啊!” “杀啊,不怕没饭吃了。” “抢钱啊……” “我要女人!” 叛军们仿佛见到血腥的苍蝇,嚎叫着,从城墙的缺口冲了过去。 沈奏在另一段城墙上,整个人都呆滞了,他重掌兵权,雄心勃勃地想要大干一场,想不到一个时辰之后,竟然被叛军攻破了城墙。 “校尉,快指挥反击啊……”邬绍的声音颤抖着。 他也惊惶失措,但总算明白应该做些什么。 “反击?”沈奏如梦初醒,看见的却是叛军已经跨过了缺口,杀进了城内,一时间,不由得心如死灰,喃喃的说道:“还有机会吗?” “但我们没有退路了。” “退路?”沈奏听到这两个字,不由得眼睛一亮,一把抓住邬绍的衣领,惶急的叫道:“对,退,快退,我们退往下一道关口!” 此刻,他的心神已经完全被击溃,一心只想逃跑,没有半点抵抗的意志。 连失两道关隘,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第191章 胆小如鼠 叛军潮水一般涌入东安城内,但城内的守军只有零星的抵抗。 抵抗的是那些不久前从城墙上撤下来休息的士兵,他们有的刚脱掉铠甲,有的正在包扎着伤口,见到敌兵破城而入,就算想要抵抗,仓促之下也无法形成有效的组织,有些士兵甚至找不到他们的兵器。 这城破得太突然了! 其实,东安城里的兵力并不少,一千五百名,如果能全部组织起来,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与叛军打巷战,就算最终会输,也不会象现在这样呈现一边倒的惨败。 归根到底还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指挥。 城墙上,沈奏还在瑟瑟发抖,一个劲的让邬绍快点带他走,似乎邬绍是他的主人一般。 他甚至把周围十几名士兵叫了过来,把他团团围住,这还未能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还要双手抱着头,趴在地上,全身缩成了一团,深怕叛军会到来,一刀砍掉他的脑袋。 “校尉,快组织抵抗啊……”邬绍哀求着。 但沈奏根本没有听到,只是惊恐的大叫:“快,快逃啊,不逃就来不及了。” 邬绍脸上露出了浓浓的悲哀之色。 沈奏是他的小主人,也是他的恩人,两人一起从军,一起相互扶持,好不容易才有今日的成就。 两人凭着战功,沈奏晋升校尉,邬绍晋升队率,其实两人同时杀敌之时,所有的功劳算在沈奏一个人身上。 “校尉,你原来不是这样的啊……”邬绍悲伤的叹息着。 说到底,还是前两道关隘的溃败让沈奏产生了心理阴影,让他见识到叛军的悍不畏死,让他害怕叛军的凶残,让他认为叛军不可战胜。 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必须组织起有效的反攻,或许还会有一线的希望。 突然,邬绍想起了霍光,那个瘦小挺拔的身影,如果是他在指挥,只怕就算被叛军破城,情况也会完全不同吧。 还有李广利…… 邬绍突然间想起了这个作战勇猛的人,也许有他组织,同样能抵挡住叛军的进攻。 咦?李广利呢? 邬绍举目四顾,找了半晌才发现李广利的身影,他已换上了一身普通士兵的装束,正偷偷摸摸的向远处的一间房子溜去。 “呸!”邬绍不由重重的呸了一口。 好吧,既然谁都依靠不上,只能靠我自己了。 在这一刻,邬绍突然生出一股豪迈之气,一挺胸膛,大声喝道:“士兵们,跟我来,一起去剁了那些狗贼!” 这段时间的守城战,汉军一直是压着叛军在打,所以,城城了,汉军的士气并没有丧失,只因失去了指挥,才会象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此刻邬绍带头,立即呼应者无数。 “快,下城墙!” “剁了那些叛贼!” “去堵住缺口。” “只要堵住缺口我们就能赢。” “杀!”邬绍身先士卒,用尽全力把手中的长矛往敌人的肚子捅去。 他红着眼睛,带着赎罪的心情,根本不顾自己的安危。 这一刻他非常后悔,后悔用药把霍光弄昏,后悔把兵权交到沈奏的手中。 “一已之私,祸窝无穷!” 见到叛军在东安城里四处烧杀抢掠,邬绍的心如刀割,突然间他想到,如果有李敢在,事情是否会完全不同? 此时,埋伏在山坡上的李敢等人还在发愣。 东安城说崩就崩,实在太突然了,事前完全没有任何的征兆,李敢原本打算等到晚上,叛军精疲力尽之时实行致命一击,现在这愿望落空了。 “如何是好?”暴胜之焦急万分。 朱安世更是口中喊道:“冲!”然后想要一跃而起,但随则被一只手拉住。 “兄长?”朱安世不明所以,焦急的说道:“叛军已经进城了,再不出去就迟了。” “再等等。”李敢摇头。 “再等?叛军二三千人,全部进去,城内的守军肯定守不住。” “只要守住两刻钟,就够了。” “两刻钟?”暴胜之明白李敢的意思了,“兄长想要等叛军全部进城之后,我们再从后面追杀?” “兵法必须要灵活运用,”李敢面对暴胜之,认真的指点着,“现在的情况有点类似于半渡而击,但是,就算剩下一半的敌人,还有一千多人,所以必须等,等到我们有战而胜之把握的时候。” 朱安世有点担心,“就怕城里的人撑不住。” 李敢笑了,“有霍光和李广利在,就算遇到突然情况,也会很快反应过来。” 对于这两位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他很有信心。 可惜他不知道城里的权力更迭,霍光昏迷不醒,而李广利则在趁乱救出霍光之后,离城出走。 不过,汉军不愧是一支百战之师,经过初期的慌乱,很快镇定下来,他们每五人为基本作战单位,就算找不到伍长,只是临时组合,也很快推选出一人指挥。 很快,士兵们越聚越多,而各级军官也逐步到位,在他们的带领下,凭借着各种各样的地形,节节抵抗,寸土不让。 “一什人,到左侧去!” 邬绍已经全身浴血,但他半步不退,掷出手中的长矛把一名叛兵钉在地上,然后继续指挥。 其实,不管是武功还是指挥才能,他都远在沈奏之上,如果不是为了报恩,两人的职位应该倒转过来。 “四成~” “三成~” “二成~” 李敢轻轻地计算着叛军剩余的人马,突然间,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反手一拍,挂弓在手,大声吼叫道: “冲!” “冲!”朱安世一马当先,步伐如飞,一瞬间冲在了最前边。 暴胜之很冷静,与养同一左一右的跟随在李敢的身边,一边关注着队伍的情况。 “后边的,速度!” “左侧,靠近一些!” “保持阵形,快,前进!” 李敢带来的是城阳国最精锐的士兵,而且,不管是落石城的那把大火,还是之后的几场偷袭战,在周密的安排之下,几乎以零伤亡取胜,这样的战斗非常激励士兵的斗志。 “杀!” 朱安世距离叛军不到五十步的距离,只见他健步如飞,头发在飞奔之中向后飘扬。 “杀!”朱安世吼出了第二声,手中长剑笔直前伸,身剑合一,如一支离弦之箭射向前方。 “嗤~” 长剑先是穿透衣甲,然后继续向前,把一名敌兵的身体刺杀了一个透心凉。 “嗖~” 李敢的弓箭开始发威。 叛军正在蜂拥入城,队伍密集,对于弓箭手来说,正是最好的战场。 “敌袭!”叛军终于反应过来了,发出了阵阵惊呼。 “该死的,那来的敌人。” “咦,不是敌人?他们打着火旗军的旗号。” “火旗军?自己人?” “你眼瞎了吗?杀我们多少人?还是自己人?明显的冒充的。” “快,杀回去!” “后边的,就地阻击。” 最后一句话是苏卫所喊,他的反应很快,发现后边有敌人,立即采取对策。 但能有多少的作用?他实在心中无数。 第192章 反败为胜 此刻已近傍晚,太阳从黑沉沉的天边努力地透出几缕光芒,似乎要为这天地间增添一点温暖,但缤纷的细雨还是不停的下着,湿透了人的身体,也让人感觉到透骨的寒冷。 偌大的东安城变成了一座血腥屠场。 作为城阳国进出琅琊郡的通道,东安城不但是一座军事要塞,还是两地之间商贸往来的场所,所以,城内有不少的平民和商贾。 随着叛军的破城而入,首先遭殃的正是这些人。 叛军原本是农夫奴仆,并不象汉军那样经过正规的训练,战斗时的悍不畏死是因为受到梅花教极乐净土的诱惑,但军纪涣散是一种硬伤。 此刻冲进城内,前方还在殊死的战斗,一部份人已经变成了烧杀抢奸无恶不作的匪徒。 一时间,厮杀声,惨叫声,无助的求救声,得意洋洋的狂笑声汇成一片。 一名叛兵“砰”的一声砸开房门,然后一阵恼怒交加的叫喊声传出,其中还有婴儿的“哇哇”哭叫,有女子的怒骂和撕打。 另一名叛兵砸开了另一间房子,正狂笑着冲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支黑黝黝的铁箭。 然后从里边冲出几名汉兵。 汉军利用熟悉地形这一优势,有的躲在墙角,有的躲在房子内,有的跳上屋顶,从上边射出冷箭或者投出一支又一支的长矛。 一道火光从半空中抛下,落在叛军的人群之中,然后是一阵惊慌的躲避和惨叫。 这是汉军把城墙上的火球搬了下来,然后从屋顶,大树等高处往下抛。 十几名叛兵正奋力的往前冲,一根铁矛从前方疾飞而来,然后是十数根同样的铁矛,它们带着凌厉的呼啸声划过十丈的距离,带着沉重的惯性,穿过了叛兵的胸膛,将染血的尸体扎穿在地面上。 鲜血在纷飞的小雨冲刷之下,顺着街道的地面缓缓地流淌,叛军的士气大挫,前冲之势顿时为之一停。 戴松的心揪成了一团。 他想不到进城之后,每向前推进一步都是如此的艰难。 其实,身为后军的苏卫,也同样的揪心。 朱安世是一位优秀的先锋,他热血、勇敢,而且武功极高,在他的长剑之下,没有一位叛兵能是一合之敌。 所以,每次见到他过来,叛兵不是上前抵挡,而是四散而逃。 李敢的弓箭准备而刁钻,他专选叛军之中的头目射,任何一个敢出来“吱吱喳喳”乱叫几声的人都会成为他的目标,然后变成一具尸体。 在这两大杀神的威慑之下,叛军们乱成了一团。 但结果远不止于此,在暴胜之的指挥下,二百多名汉军直接冲了过来,然后砍瓜切菜一般收割着一颗又一颗人头。 “弓箭手!”李敢射出一枝箭后,喝道:“快跟上。” 他连射十几箭,手腕有点麻了,这是用力过度的表现,但他不会因为而停止杀戮,而是把弓箭背在身后,拨出了长剑。 “安世,咱们来比一比!”李敢在长啸声中大步上前,然后一个横扫,把一名叛兵斩成两段。 “该死!”苏卫狠狠的骂了一句。 他八成手下已经跨过缺口进了东安城,想要立即返回应战并不容易。 “腹背受敌啊……”苏卫叹息着。 前有守城汉军的抵死反击,后边的这伙汉军更加的讨厌,象一只吸血的蚂蝗,一直紧咬不放。 “司马兴,让你的人回来。” “钟大,你的屯也撤回来,先把这伙人干掉!” 苏卫躲在亲兵的身后,嘶声大吼:“其他人跟上!” 李敢的队伍给他的压力太大了,让他不得不调整兵力,把原本向前的二个屯改变攻击方向。 如此一来,却让正艰难地打着巷战的守军得到了喘息之机。 “为何叛军的攻击突然减弱?” 邬绍又是疑惑又是高兴,但不管怎样,战况对自己有利,绝对不能放过机会,于是,他立即指挥反击。 首先是用盾兵挡住敌人的去路,跟着是一轮长矛飞过来。 长矛扎在前方的地上,歪歪扭扭参差交杂,有叛兵的身体被扎在那儿,口中鲜血翻涌,惨叫着,挣扎着,但不久之后,挣扎的身体便成了尸体。 “箭!”戴松大声命令着。 他脸沉如水,但并不慌乱。 不管如何,还是他的兵力较多。 箭雨射在盾牌上,发出“滴滴得得”的响声,然后跌倒在地上,汉兵举着盾牌纹丝不动,有一些盾牌承受不住而被撕碎,然后是一声短暂的惨叫。 邬绍立即指挥预备队举盾上去被充。 有了他们的加入,盾牌渐渐的增多,变成了盾墙,叛军的弓箭射过来时,发出的响声更加瘆人,但造成的伤亡并不大。 “右边巷子!” 眼见此路不通,戴松不再硬冲,而是调转方向。 邬绍一见大惊,急忙组织新一轮的堵截。 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但谁也知道这种弱势的平衡并不能维持多久。 首先打破平衡的是汉军,因为,城阳国的后备士兵终于赶到。 叛军计划是破城而入之后能快速占领全城,然后据城而守,但李敢从后边的袭击严重减弱了他们的攻击力量,拖慢了他们占领全城的脚步。 现在,在双方处于僵持时,汉军后备士兵来到,让双方的力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汉军终于占据了上风。 “缓缓推进!”邬绍敏感的抓住战机,立即反守为攻。 汉军的盾墙向前,叛军后撤不及,于是交战双方的锋线推挤成一块,后方的同伴继续挤压,汉军试图用盾墙推垮对方,叛军则用长矛顺着盾牌间的空隙用力的扎过去。 “援兵?该死!”戴松大惊失色,狠狠的骂了一句。 双方的锋线,第一次全面的短兵想接,短短片刻间,伤亡数字以令人咋舌的速度攀升着。 当同伴倒下,后方的预备队立即压上来,双方的反应都是同样的迅速。 这是一场殊死的战斗。 沈奏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在亲兵的保护下一退再退,但他毕竟是经过战阵之人,随着战斗的延续他的畏惧感渐渐减少,这时见到来了援军,而且自己一方占据了优势,于是,他的勇气恢复了。 在安全有保障时,他的表现都会很勇敢。 “杀,随我杀!别拦住我,我要杀光这些贼人!” 沈奏的呐喊之声高亢激昂,仿佛他一直在奋勇杀敌一样。 第193章 兵败人亡 听到沈奏的叫声,邬绍抬了一下头,然后继续指挥战斗,心中想着:“你叫得震天响,就不会在铠甲上沾一点血迹吗?” 对于这位曾经的小主人,他做得已经够多了,这时候,真的有一种抛开不管的心思。 此时,双方的兵力总数高达六千多人,开始时是叛军的数量较多,但随着汉军的援兵加入,数量的多少出现了反转。 但在每一条窄小的街道上,直接交战的人数不过几十,加上后方的同伴,也只能形成一次一两百人的对冲,这让人数上的优势在短时间内发挥不出来。 “啊!” 一名士兵瞅准时机把长矛从盾牌之间捅进去,盾牌兵惨叫着倒地。 以这位置为中心,整个防御的线一阵骚动。 扭曲变形的防线露出更大的破绽,于是会有更多的人死去。 一时间,战阵前方的厮杀开始变得混乱起来。 但在防御线之后,他们有着更多的同伴,前边的人倒下会有后边的人及时补充进来,或者说被更后边的人簇拥着向前。 因此,虽然锋线上的人死了一茬又一茬,但也绝不会形成千人万人战场上那种阵型一溃就全面崩盘的局势。 “梅花朵朵,极乐净土!” 戴松象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大声嘶吼着这一句话,然后无数的叛军跟着吼叫: “梅花朵朵! 地上教皇! 天上仙神! 极乐净土!” 此话一出,叛军精神不振,他们的鼻孔呼呼地喷出粗气,胳膊上的肌肉坟起,似乎浑身上下有着用不完的力量。 一时间,他们打出一波疯狂的反扑。 沈奏大吃一惊,蹬蹬蹬的连退几步,他也不敢叫喊了,而是猫着腰,缩着头,似乎怕叛军看见他一样。 “顶住!别退!”邬绍大声吼叫着,突然大步上前,推开两名士兵,直接顶在了最前边。 “刷~”长矛随之而至。 邬绍长剑一横,把长矛侧拨,然后顺着长矛的方向一剑刺出。 “大汉军威,战无不胜!”邬绍怒吼着这句话,在敌人的惨叫声中更显得雄壮有力。 “大汉军威,战无不胜!” “大汉军威,战无不胜!” 汉军的士气高昂,在一瞬间压倒了敌人。 在后方,李敢的军队遭遇到了叛军的顽强抵抗,暴胜之也呆不住了,几个箭步冲到最前线,与朱安世并肩作战。 “来得好!” 李敢哈哈大笑,不进反退,然后持弓在手,开始新一轮的点杀。 他一弓在手,宛如杀神,才是最可怕的存在。 “快,”苏卫的声音已经嘶哑了,但仍不停的在吼叫,“弓箭手,轰了他!” 李敢的威胁太大了,点谁杀谁,被他盯上的没有一个能活。 “嗖~嗖~嗖~”叛军打出了一波箭雨。 有几名汉兵中箭倒地,但这些箭枝在距离李敢还有二十步远的地方就颓然跌落。 叛军的弓箭手用的是七斗弓,射程比李敢所用的四石弓相差太远了。 在李敢的压制之下,叛军的各级将领没有一个敢出来指挥,就算是苏卫,也必须在人群之中不停的移动闪躲,根本形成有效防御。 “林谷,你上……”苏卫痛苦的命令。 林谷是他的亲兵队长,也是他的小舅子,但刚才上去的几名军官全部阵亡,身边只有一个可用之人了。 “我……”林谷的脸色死灰。 上去指挥的十个人无一幸免,现在让他上去,直接就是送死。 林谷越想越怕,突然间大喊一声“我不!”然后转身就跑。 他这一跑,让本来已经低落的士气轰然崩溃,于是,开始有一两个的偷偷的蹲下身体,借着同伴的身影向后溜,然后是五个,十个,突然间,有人高叫一声“跑啊!”一大批人跟着四散而逃。 炸营! 苏卫的汗毛倒竖。 他绝对想不到在关键时候竟然炸营了,急忙大吼大叫,到了后来他直接把几名逃跑中的士兵踢跌在地,但并没多大的作用。 朱安世不断的砍杀,在一剑斩出时突然发现身前已空无一人,稍一愣神之后,听到李敢在后边大喊:“快追,不要让他们再回过神来!” 暴胜之的反应更快一步,大喊一声:“追啊~”手中长剑挥动,直奔前方。 苏卫已经蒙了。 他的士兵根本不听指挥了,最糟糕的是,这些士兵四处乱窜,越过倒塌的城墙,然后向前锋的方向跑去。 “别跑啊!”苏卫的声带着哀求。 前方是戴松率领的军队,正与汉军相互僵持着,一旦这些乱兵跑过去,会把完整的阵地冲散得七零八落。 可惜,他的哀求没有作用。 “完了……”苏卫喃喃的说着,目光呆滞。 好不容易才攻破东安城,眼看着有希望再接再厉,占据城阳国,从此之后,粮尽情的吃,钱尽的用。 谁知福祸相依,充满希望之时,也正是绝望的开始。 罪魁祸首就是眼前的这伙汉军! 如果不是他们烧掉粮食,自己用得着如此焦急吗? 如果不是他们从后面包抄,自己已经安安稳稳的拿下东安城。 “该死的汉狗啊!” 苏卫狠狠的骂了一句,眼睛一片血红,突然手持长剑,一个转身朝后扑去。 “嗖~” 李敢的一箭带着凄厉的风声,急袭而来。 苏卫状若疯癫,但反应一点也不慢,长剑一拨,把箭架飞。 但李敢早已已经盯上他了,反手一抓,三箭在手,然后“嗖嗖嗖”三箭连珠,分上中下三路直取敌人。 “啊!” 苏卫大声吼叫着,用剑挡开一箭,身体一侧,躲开另一箭,但第三箭再也无能为力了,只能睁睁睁的看着它穿透自己的胸膛。 痛! 苏卫感觉到疼痛难忍,想要捂着胸口,但浑身的力气似乎随着喷涌而出的鲜血流出来了一般,连手臂也抬不起来。 “你阿母啊,就不能射准一点吗?”苏卫抬头,大声骂着。 李敢立即随了他的心愿,接下来的一箭,正中他的喉咙。 苏卫被箭枝的力量带动,倒退两步之后仰天而倒,暴胜之跑了上来,一脸砍下他的脑袋,然后高高的举起,大声叫喊:“匪首已死!” 其他的汉军跟着大叫:“匪首已死,速速投降!” “速速投降!不降者杀!” 叛军一听,更加的慌乱,他们完全管不住自己的身体了,惊恐的乱叫乱喊,见到道路就立即钻进去。 李敢一见,哈哈大笑,随即下令:“让开,全部后退。” 朱安世一愣,还以为听错了,不禁反问:“让开?” 第194章 不许进城 李敢笑了,“网开一面,防止兔子急了也咬人。” 朱安世一听,懂了,用力的点头。 东安城内乱成了一团。 戴松率领的叛军正与汉军展开殊死的战斗,突然间,身后冲来一大群同伙,这些人目光散乱,嘴里无意识的哭着喊着,然后,把一个严密紧凑的军阵搞得乱七八糟。 一瞬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 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会炸营?但很快就听到有人高喊“匪首已死,速速投降!” 匪首?宗主吗?死了? 戴松愣住了,对垒之中的叛军也是一片哗然。 宗主已死,后路被抄,这仗还怎么打? 大家面面面相觑,突然间不知是谁喊了一句:“跑吧!”然后有人退出了阵地,跟着乱哄哄的人群跑。 兵败如山倒。 原本严阵以待的兵阵瞬间则溃,先是从最后边出现松动,然后一层一层的扩散,最前一排的叛兵还在与汉军对垒着,突然间,身后的同伴全跑了,留下他们孤单的一排人。 下一刻,终于有人发现了不妙,高叫一声:“这……跑啊!” 但是,他们根本跑不了。 汉军一直在虎视眈眈,见到叛兵松动,那里还有客气的?盾牌挥舞,刀剑齐出,“刷刷刷刷”的把敌人一个一个砍倒。 完全是砍瓜切菜。 “全部杀光!”邬绍一马当先,一边大叫一边砍杀。 这时,沈奏仿佛又重新活了过来一般,嚷着“杀光叛贼,一个不留!”一边在亲兵的簇拥下慢慢向前。 士气全无。 二千多名叛军完全失去了反抗的意志,他们一心想着逃跑,在前边无路可走之后,突然发现身后的那道坍塌的城墙上并无汉军拦阻。 “撤退!” 戴松终于吼出了一个命令,但这是一道没有丝毫意义的命令,因为他的手下早已朝外逃窜,深怕跑慢了半步,会被汉军追上。 李敢带领的军队在城外一字排开,笑嘻嘻的看着叛军们从城里飞逃而出,似乎列队欢迎一般。 就差没有鲜花和掌声了。 叛军们理也不理,只顾一心逃命,但也有几个人惊讶的多看几眼。 “呵呵,你敢瞪我?”李敢呵呵的笑着,有一种戏弄猎物的意味,突然间,笑容转冷,大喝一声:“杀!” 朱安世早已等急了,听到命令,立即迫不及待的冲出去。 在他的带领下,两百名以逸待劳的汉兵直接冲到了道路中间,把溃败而逃的叛军截成两段。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 李敢计算着自己的兵力,毫不贪功,截断的位置处于逃兵的尾端,只留下大约五百多人。 “杀啊!” 朱安世战意四溢,大声呼叫着,在他的鼓舞下,二百多名士兵人人争先,奋勇扑向敌人。 “杀啊!”城内的守军终于到了。 他们跟在叛军的后面砍杀,一路上没有遇到多少的抵抗。 到了这种时候,说是打仗,还不如说是捡功劳。 “冲啊!”沈奏兴奋的大叫,“谁也别与我抢!”说完一步跨出那道坍塌的城墙,把一名跑得稍慢的叛兵砍倒,然后再添一剑,砍下一颗脸上还带着惊恐的脑袋。 “第二颗,”他开心的计算着数字,抬头扫了一眼身边的邬绍,心中继续盘算着: “不,是七颗,这可是一笔很大的军功了。 不对,叛军不是消灭了吗?这也是我的军功,这一下,别说抵消以前的过失,还会官升一级,甚至有封候进爵的可能。 只是,霍光…… 到时候多送礼物,想办法赔礼道歉吧,而且,这事情是邬绍想出来的,酒也是邬绍给的,我也是逼于无奈对吧。” 沈奏心里想着各种各样的念头,突然间,他的手臂被扯住。 “李敢!” 邬绍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听到沈奏的耳中,却是如雷轰顶。 如果问沈奏现在最害怕的人,肯定就是李敢。 李敢一到,他就必须要交出军权;还有,万一李敢追问霍光与李广利的去向,他如果回答? 说被叛军杀掉了?说不知逃到那里去了?这骗谁呢! 只要李敢略一调查,事情就会真相大白。 到时候,李敢会怎样?只怕会直接把他抓起来,送进中尉府。 一想到中尉府,沈奏就忍不住的浑身发抖。 剔骨刀,削皮刺,回阳针,老虎凳,涮肉床,这些传说中的八十八种刑具,别说一一尝试,就算听到名字都会让人毛骨悚然。 不行,不能让李敢知道! 沈奏一抬头,看见李敢正微笑着走过来,在他身后有着浑身浴血的二百名士兵,还有一面绣着一把火焰的旗帜。 叛军中的火旗军? 沈奏突然间有了主意,突然间举剑一指,大声喝道:“不好,叛军的援兵来了,杀!” 他要把李敢杀死,毁尸灭迹。 邬绍一听,吓了一跳,随即明白了沈奏的心思,微微叹了一口气,不过,他并不同意沈奏的做法,而是大声叫道:“是火旗军,叛军中的精锐,快,退回城内。” 自从城墙坍塌之后,所有的组织和反击都是邬绍在指挥,所以,士兵们一听,“呼啦”一下立即行动。 他们前进时迅速,后撤也同样迅速,转眼间,全部撤到了城墙之内,而且在城墙的缺口位置上组织起防御。 一战成功。 李敢等人正一边走,一边商量着如何调动兵力,一举歼灭剩余的叛军。 突然间,见到守城的汉军一溜烟的跑进城,如临大敌一般。 “这……没认出我们吗?”暴胜之疑惑不解。 朱安世早就忍不住了,直接跑前几步,大声叫道:“喂,我是朱安世,身后是李敢李校尉,你们快让开。” 回答他的是一阵箭雨。 朱安世吓了一跳,正想大骂几句,却被李敢扯到后边。 “可否见到刚才是谁在指挥?”李敢的表情沉重无比。 “好象是邬绍。”暴胜之回想了一下,给出了答案。 李敢一听,摇头叹息,“沈奏也在。” 朱安世大惑不解“不应该是霍光吗?” “李广利也不在!”暴胜之惊了,“难道是沈奏下了毒手?” 朱安世吓了一跳,“毒手?他们敢吗?” “是我害了他们两个,”李敢仰天长叹。 朱安世急了,叫道:“那立即冲过去救人啊。”说完转身就走。 他与李广利的感情很好,所以非常焦急。 李敢一把将他拉住,说道:“别去送死。” “送死?” “嗯,刚才沈奏想要发起攻击,还是邬绍出声制止,如果你再去挑衅,也许会有更加恶劣的后果。” “更加恶劣?难道还敢杀了我们?” “难说,如果杀掉我们,再把事情推在叛军身上……” 李敢越想越怕,突然间,在声下令道:“走,快离开这里。” 保命要紧! 第195章 只有一条路 “喵~” 小狸猫把小脑袋从李敢的衣服里钻出来这,发出娇嫩的叫声,还用小爪子轻轻的抓爬了一下,似乎在安慰自己的主人。 “兄长,他们不会杀掉广利吧?”朱安世不安的问道。 “不会,”李敢摇头,“最多是软禁。” 霍光与李广利的身后都站着一个不能轻惹的人物,就算沈奏的胆子再大,也不敢杀害他们。 但李敢心中的焦虑不安并没有减弱,他在担心身边这二百多人的出路。 被拒绝入城之后,他们只能呆在被叛军控制琅琊郡。 这里举目无亲,全是敌人。 二百多名英勇的汉军,突然间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弃子。 “兄长,往北行吗?”暴胜之问道。 “只能往北了。”李敢轻轻的叹息着。 整个琅琊郡只有一个地方还掌握在汉军的手中,那就是北面的姑幕兵营,现在成为了李敢唯一可去之处。 他却不知,此刻的姑幕兵营也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连续不断的细雨终于停了。 此时已近黄昏,斜阳西下,把大地染成了血红色。 只几黑色乌鸦“呱呱”的叫着,从树枝上疾飞而下,在土坡上绕了两圈,然后降落在一具腐化的尸体上,一群苍蝇“嗡”的一下,从尸体上飞起。 乌鸦、尸体、箭杆、血迹,还有残阳如血,形成了一副末日的景象。 不远处,传来阵阵的惨叫声和厮杀声,偶然有一两支流箭飞过,把正开心地进食的乌鸦吓得“呱呱”乱叫,在逃窜中落下一根根的羽毛。 姑暮兵营之内,浓烟滚滚。 浓烟把人的眼睛薰得快睁不开了,影响最严重的是弓箭手,很难瞄准正蜂拥而来的敌人。 这时,对面有人在喊:“梅花朵朵!” 有人跟着高喊:“地上教皇,天上仙神,极乐净土!” 无数的声音汇成一片。 叛军在高亢的喊声之中,脸红了,脖子粗了,如同疯癫一般,奋不顾身地朝着汉军的兵营压过去! 又是一轮疯狂的进攻,但直到天色漆黑,不得不收兵之时,还是未能攻破汉军的兵营。 “第三天……”三将军喃喃的说道。 望着着再次飘起了炊烟的兵营,他很不甘心。 这三天,叛军投入三千兵力,付出了伤亡七百人的代价。 “将军,是否疑兵之计?”曹量也在观察着那几缕吹烟。 “疑兵?”三将军心中一动,“你是说兵营之中粮食将尽?” “很有可能。”曹量点了点头,“我观察过,敌人弓箭的射程,比昨日近了三丈。” “力气不足,吃不饱?”三将军一愣,哈哈一笑,“那么,明日再攻,我要杀光这些汉狗。” 停顿了一下,狠狠的补充了一句:“一个不留!” 天色渐暗,兵营内汉军有的换岗警戒,有的倒头大睡,有的忙着清洗伤口。 兵营的一角,有一个牛皮帐篷,是校尉孙式的住地。 帐篷里除了他,还有岳池。 “没粮了……”孙式发出轻轻的叹息。 岳池的双手紧捏,然后慢慢松开。 “将军,我这就带人出去!” 没了粮食,再强大的军队也无法继续作战,要获得粮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打通姑幕与安丘之间的通道。 但叛军早已在通道上布满了伏兵。 午晚时分,星光朦胧。 兵营中突然冲出一支人马,打开营门之后朝着西北的方向跑。 “呵呵,不出所料!” 三将军与曹量相视而笑,然后一挥手。 寂静的夜色里,陡然发出了阵阵的呐喊声,然后,刀兵相交的声音刹那间响起,有人大吼,也有凄厉的惨叫。 岳池一直躲在营门的阴暗角落里,见到那边打得激烈,立即一招手,说了声“走!”,然后一个箭步窜出了营门,往东北的方向走去。 一百多人跟随在他身后,他们的行动迅速,转眼间就走出几十丈的距离。 远处的三将军也发现了这伙人,开始时以为是第一批汉军的增援,慢慢的才发现不对劲。 这伙汉军把之前的同伴视若路人,直接擦身而过。 “糟了,”三将军惊叫,“快拦下他们!”说完一个箭步,拨腿就追。 “阮瑞,你们先走!”岳池手持长剑,剑指前方,走到了队伍的尾端,准备殿后。 三将军的速度很快,但双方有着一里多的距离,急切间追之不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目标跑过了空旷的地带,消失在树林之中。 “别想跑!”三将军怒吼着,“追上他们,快,追上他们,每人赏钱一万。” 在赏金的刺激下,几道身影脱离了队伍,闪电一般向前追。 “我是禹俊!” “我是邵兴!” …… 他们一边跑一边报上自己的名字,准备回来之后领取赏金。 “一什人留下。”岳池悄声说着,身形隐藏在一棵大树之后,等到敌人冲过来之时,长剑一挥。 来人的武功很高,就算遇到袭击也能侧身闪避,但他躲过左侧躲不过右侧,被另一名汉兵的长矛刺入腹部。 追在后边的叛军一惊,立即停步。 “送死的就来!”岳池冷笑着,却不恋战,吓阻追兵之后立即转身就跑。 但不管怎样,也是停顿了一下,三将军趁着这短短的时间,继续拉近距离。 “追啊!别让他们跑掉。” 他刚叫出这一句,突然侧边“刷”的一剑刺到。 “你!” 三将军发出惊呼,想要架挡也来不及了,急忙身形一矮,然后往前窜。 “死!”汉兵怒吼着,右脚一垫,又是一剑刺出。 但三将军已经早有准备,下蹲,举剑,反撩,然后身形后仰,把剑尖刺入汉兵的胸膛。 汉兵的身形一滞,从嘴里喷出一口鲜血,“呵,同死!”说完身形前扑,让长剑透过身体,来不及回剑,直接抱住三将军的腰,张口向他的喉咙咬去。 “妄想!”三将军后退,长剑也趁着后退的力量而拨出,然后不顾汉兵的“嗬嗬”惨叫,提剑向前追去。 密林中一片混乱,双方形成了短兵相接之势,好不容易把汉军拦截下来,让三将军兴奋得连连吼叫:“缺粮了对吧,还想着打开通道?哈哈,先过我这关!” 岳池站在前方,身如山岳,脸色沉静,一双目光凛然生威,一时间,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气概。 “咦?怎么不跑了?”三将军隐隐的感觉到不对,但正在近身肉搏之时,无暇多想。 第196章 以身为饵 因为距离兵营不远,眼前的这片树林,在这段时间里一直饱受践踏,双方的暗哨斥候在这里不知道战斗过多少次,也不知死掉了多少人。 倒伏的长草,断裂的树枝。 树木之间因此变得较为宽阔,这让战斗者更容易挥动兵器。 三将军兴奋地看着前方,那里的战斗已经开始,他的士兵已经与汉军展开全面接战。 他带来的是风旗军,是叛军之中的精锐;然而汉兵的配合与厮杀令人生畏,他们五人一组,相互之间的配合娴熟无比。 禹俊、邵兴两人是风旗军里的好手,但仅仅是急于立功、前突几步,此刻已经死于非命。 汉军的损失也不少。 三将军亲手杀死了两名汉兵。 其中一名从草丛中突然窜出,一名从树上跳下,但毫无例外的都被一剑穿胸而死。 此时,一名汉兵朝着敌人飞身扑去,左手抓住剑锋却丝毫不怕疼痛。 原来他的小腹已经被一根长矛刺穿,重伤致命,一心想要与敌人同归于尽。 可惜没有成功。 另一名汉兵临死前还紧紧地握住敌人的右脚,为的是拖延敌人的活动。 他成功了,岳池的长剑掠过,割断了敌人的喉咙。 这时,三将军发现自己一方并未占据多少优势。 汉军人数较少,个人实力亦稍差,但善于用配合来弥补不足。 他们进退有据,步步为营。 “咦?步步为营!” 三将军终于知道为何刚才会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了。 这些汉军进入树林之后,并不急着向北走,向是停在原地,与他们缠斗在一起。 “你们……目的不是打通安丘的通道!”三将军惊叫出声,然后一个转身,就想往兵营的方向撤。 “想走?”岳池大声嘲笑着,回头叫道:“邱瑞,来!”说完飞身向三将军扑去。 说实在的,三将军身为叛军的最高首领,谁也想不到他会亲自追来。 不过,既然来了,就别想轻易离开! 叛军失去最高的指挥,想必孙式校尉的行动更容易吧。 这个念头刚落,突然南方一片哗然大喊,“汉军……汉军全冲出来了!” “该死!”三将军全明白了,盯着飞奔而来的岳池,狠狠的大骂:“原来,你们都是诱饵,为的是想分散我们的兵力,让其他汉军离开!” “还不算笨,可惜太迟了一些,”岳池开心的大笑,“很期待见到我军在你们心脏插上几刀的样子。” “原来如此……”三将军微微叹息着,随则冷冷的一笑,“就算没我指挥,你们的人也不会轻易逃脱!” 岳池哈哈大笑,“一群下山的猛虎,你想阻挡,小心身上的骨头都被啃个干净!” 姑幕兵营,此时已是营门大开,八百多名汉军一拥而出,在孙式的指挥下,以一种锥形的阵式向南快速冲刺。 孙式冷静的指挥着,心中不断的思索:内无粮草,往北会被叛军重重拦截,那么,我偏出奇不意,一路向南,深入琅琊郡。 看你们能奈我何! 汉军的突然倾巢而出,完全出乎曹量所料。 “该死,原来刚才两支汉军全是诱饵。”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派出了六百人的兵力去堵截汉军的前两支队伍,特别是三将军带走的更是最为精锐的风旗军。 这让他手中的实力大为减弱。 “归师勿掩,穷寇莫追。”面对来势汹汹的汉军,曹量心中有点发怵。 不过,他是久经战阵之人,很快反应过来了。 他的人到底更多、实力更强一些,而且,只需堵住汉军一会,等到三将军等人回归之时,就能依靠绝对的实力,把汉军一举歼灭。 “冲,别让他们跑掉!”曹量吼叫着,把所有的兵力一下子投了进去。 成败在此一举,他决定孤注一掷。 “来得好!” 孙式冷静的朝四周扫了一眼,然后大叫一声:“陈满,带伤兵先走,其他人随我一起杀……” 话一说完,身形如猎豹般的向敌人迎了上去。 很快,两支人马狠狠的对撞在一起。 双方没有丝毫的留手,不断有人受伤,不断有人死亡,双方的伤亡以可怕的速度增加着。 一名汉兵大腿上被捅了一个大窟窿,再也难以行动,但他单腿柱地,还在不停的厮杀。 不过很快有几名叛兵见他受伤好欺负,立即涌了过来,用中的刀枪不断的乱捅。 另一名汉兵已经倒在地上,看上去奄奄一息,但当一名叛兵路过时,突然一跃而起,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把手中的长剑捅出去。 一名汉兵害怕了,双膝跪在地上呜呜痛哭,但当一名叛兵开心地想抓个俘虏时,这名汉兵一个飞扑,手中的长矛捅进了敌人的肚子。 周围的叛兵又惊又惊,一起扑过来,刀枪交加,很快砍下了这名汉兵的头颅。 密林里,岳池与邱瑞正围着三将军不断展开猛攻,他们存心拼命,用的全是同归于尽的招式,就算三将军的武功更高一筹,一时之间也只能不断的后退和躲闪。 远处,喊杀声声。 因分心于另一个战场,三将军的战斗力受到影响,慢慢的,在岳池两人的夹击之下,落到了下风,一不小心,被邱瑞划了一刀。 “找死!” 三将军怒吼一声,身形一旋,把两人逼开。 但他并不趁势攻击,而是大叫一声“撤”,然后转身就走。 这里只是小战场,就算让这些汉军全部逃掉,也翻不起多大风浪。 主战场在兵营! “想走?”岳池大叫着再次扑上,但迎接他是一把寒光闪烁的长剑。 三将军的反手剑! 有两名汉兵冲过来想帮忙,但三将军的长剑老辣而狠毒,每走出一步,顺手一斩一折便要倒下一人。 他的武功实在太高了,普通的士兵过来完全是送人头。 就算岳池等人不断的纠缠,也不能阻止他撤退的步伐,只能稍微减缓他撤退的速度。 远方,燃起了熊熊烈焰,在夜空中特别是醒目。 姑幕兵营里有大量的木材,在无人救火之下,越烧越旺,不过此时双方正在殊死相斗,只把它当作一堆巨大的篝火。 第197章 如沙中之水 三将军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往回赶,可惜最终还是迟到了一步,等他回到兵营之前时,见到的只是一串在火光之中远去的身影。 这一战,是有心算无心。 孙式事前把一切谋划得清清楚楚,先是派出两支队伍吸引叛军注意力,最后倾巢而出。 他的伪装做得太好了,一直隐藏缺粮的事实,然后突然行动,而且是全军一起逃跑,不留下任何一个人。 留下的只有二百多具尸体,当然,其中夹杂着更多的叛军尸体。 有几名身受重伤的汉兵躺在地上,他们放弃了挣扎,却在叛军走过来想抓捕时把刀剑横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用力一拖。 那嘎然而止的笑声,似乎是对叛军最大的嘲讽。 “笑你阿母啊!”三将军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冲过去在尸体上狠狠的践踏着,发泄着。 也怪不得他生气。 二个多月的围攻,突然间成了一个笑话。 为了拿下姑幕兵营,叛军花费无数钱财、死伤不下二千人,最终的结果竟然是得到一座空荡荡的营地,不对,营地也没了,已经被一把火夷为平地。 最让可怕的是,汉军放弃营地,就象一只抛开蚕茧的蝴蝶,从此之后自由飞翔。 他们就象一滩渗进沙子里的水,在琅琊郡里四处乱窜,四处破坏,让叛军疲于奔命。 “我就不信灭不了你们!”三将军狠狠的想着,一个转身,大声下令:“全军开拨,给我追!” 接下来的,将是一场更加残酷的战斗。 叛军南宗兵败东安城,北宗围杀姑幕兵营却被汉军用计逃脱的消息传遍了琅琊郡。 此时,教皇梅方已经下令,调动东宗的三千兵力,屯兵于东安城下,预防汉军由此展开反击。 同时,把雷旗军归于三将军的麾下,向南追杀孙式的汉军主力。 让电旗军配合曹量,对岳池等人进行围追堵截。 除此之外,用赏钱吸引游侠和不良人参加到战斗中。 整整三天,他们没有一刻停止过追杀。 汉军沉着应战,分散于深山密林之中,时而潜伏,时而袭击,对叛军展开反击。 孙式、岳池、邱瑞等人的都是高手,而且与战友配合密契,他们人数较少,但善于把战斗限制于一个小范围之内,以此减少损失以及最大限度的杀伤敌人。 长矛与长剑的撞击在林间闪烁出点点火花,两道人影死命的厮杀着,在他们身边,是一片杀戮与混乱。 曹量朝着一名汉兵快速奔突而去,长枪借机发力,在架开汉兵的轻盾之后挽了一个枪花,顺手一刺。 透体而入。 普通的汉兵,无人能挡得了他的三招两式。 屠泽冲入汉兵之中。 他用的一把青铜大刀,每一刀均是残忍非常。 一名汉兵被他“刷刷”两下剁断双手,另一名汉兵冲过来抢救,被屠泽一刀斩断了颈项。 屠泽正是琅琊有名的游侠之一,武功高强,心狠手辣。 无数的树叶被刀锋剑影撕个粉碎,再从半空下飘扬而下,密林之中潮湿的空气,远看就似一团薄雾,阻碍着厮杀双方的视线。 不远的地方,烟雾横飞,陡然有罡风呼啸而起,一道光芒一闪则逝,然后是一名叛兵惨叫着倒下。 “别让他跑了!”数道身影立即扑了过去,曹量、屠泽等一众高手最是迅速,要将岳池挡下来。 其他汉兵是以三五人为一个小队,行动间有迹可寻,相比之下,岳池与邱瑞的身形飘忽,但每次出现就会杀死一个人,杀伤力太大。 自暗处冲出的岳池犹如受伤的猛虎,暴喝声中,身形笔直向前冲,被屠泽挡住了去路。 屠泽哈哈大笑:“高手,现在扔下兵器吧,否则,我就杀了他!” 原来他左手正抓住一名汉兵的头发,右手的大刀则是架在汉兵的脖子上。 “别管我!”汉兵嘶吼着。 “好样的!”岳池一声暴喝,长剑不偏不倚,直接斩向屠泽的右臂。 屠泽只能退,但在退却时,大刀想要割断汉兵的喉咙。 “休想!”岳池早有准备,长剑一翻,架开敌人的大刀。 屠泽哈哈大笑,“救人?那就还给你!” 在这大笑声中,他一脚踢在汉兵的屁股上。 汉兵的身形不由自主地扑入岳池的怀里,岳池大惊,长剑一旋,奋力避开。 与此同时,曹量到了,屠泽也在大笑声中飞身扑上。 杀意在瞬间急速弥漫。 岳池被士兵影响了攻击和闪避,而周围的杀招已递了过来,他在猛然间止步,一只手揪住了士兵的衣裳,然后飞退。 但还是迟了半步,数道杀招落下之时,鲜血飚飞而起。 “放开我啊!” 士兵吼叫着,双手用力的推,两人的身形徒然分开,岳池倒退的身形更加快速,但士兵已经被几件兵器同时击中,倒地而亡。 屠泽哈哈大笑:“再是勇敢又如何,这里是琅琊郡,是我梅花教的地盘!” 曹量也笑着接口,“投降吧,可以捡回一条性命。” 远处一声高亢的呼啸,就象猛兽濒死前的怒吼,岳池听出那是邱瑞的声音。 树林间的激战在继续,但倒下的大多数是汉兵。 岳池看到突然出现的敌人有着一个闪电形状的记号。 “电旗军?呵呵,你们真的下了血本。”岳池嘲笑了一句,环顾周围,知道自己很难逃过这一次了。 梅花教风火雷电四旗,是直属于教皇的精锐。 风旗军在姑幕之战后,所剩无几,雷旗军跟随三将军追杀孙式的汉军主力,现在,电旗军出现在这里。 “就不怕老巢被抄吗?”岳池嘲笑着。 曹量摇头笑道:“只要杀掉你们,就能腾出人手,回兵防御。” “呵呵,想杀我?”岳池双目圆睁,大喝道:“至少要留下几个填命!” 长剑一往无前,竟然主动发起进攻! 一名汉兵双腿已断,却了张开双臂,想要抱住屠泽的双腿。 屠泽飞起一脚,举起大刀切断他的双臂,却不让他立即死去。 另有一道身影,一边从左侧逼近,一边笑着说道:“我也来啦。” 他叫江迅,是屠泽的好友,倒提着一根熟铜棍,棍身上大片的红白相间,也许是某位汉兵的脑浆。 屠泽正要回答,突然见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有人影出现,那人影的目光和方向,竟然并不是岳池,而是江迅。 第198章 忠仆 “小心!”屠泽惊叫。 江迅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向侧闪开,手中铜棍顺势扫出。 对方咧嘴一笑,但在江迅的眼中,仿佛黑暗中的恶鬼。 “你是谁?” 江迅刚问出这句话,身体晃了晃,然后往后靠在一棵树上。 屠泽发现了不妥,正在喝问,突然听到曹量惊疑不定的声音:“王护法?为何你在这里?” “王护法?” 屠泽侧头,正想相询,突然心生预警,急忙向侧飞掠过数丈的距离。 “嗤” 一道黑色的光芒划过,然后是片草茎折断的痕迹。 “箭!” 屠泽大吼了一声,但他来不及说第二句话,双眼突然瞪大,然后一缕鲜血从嘴角缓缓流淌。 “谁,出来!”曹量惊恐的大叫,双眼死死的盯住前方,似乎那片昏暗的密林之中,有着一只吃人的巨兽。 “没认得我?”王护法脸上堆满了笑容,但曹量并不感觉亲切,而是惊恐万状。 不过王护法很快说出一句更让他惊恐的话,“梅花教众听令,北宗之主曹量暗存反叛之心,其罪当诛,杀无赦!” “不!”曹量大惊失色,大声吼叫道:“我没反叛,你在假传教令!” 他身后的教众全傻眼了。 曹量正在指挥战斗呢,这王护法直接跑过来说他叛教?这仗还怎么打? 叛军突然内乱,让岳池抓住机会,立即向一侧飞奔,脱离敌人的包围圈。 “拿下曹量!” 王护法大声呼喝,立即有十几人从他身后走出,这些人的胸前,一个火焰的标志分外耀眼。 这些人之中,有三个人的速度最快,几个箭步已经来到了曹量的面前,然后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合围之势。 “火旗军?” 叛军发出一片惊呼之声。 王护法的出现太过突然,让他们心生怀疑,但火旗军的出现打消了所有人的疑虑。 这一刻,作为当事人的曹量也是心如死灰。 火旗军啊,教皇的直属部队,不是教皇的命令,他们会出现吗? “罢了……”曹量失去了抵抗的意志,手中的武器“当啷”一下跌落在地上。 正在这时,突然身后传来一声暴喝:“别上当,他们是假的!” 随着这个声音,一个壮如野熊一般的人影飞速跑到。 “安世,拦住!”李敢轻叫一声,与暴胜之向曹量扑去。 得到提醒的曹量反应过来,但一切已经迟了,他手上没有兵器,面对的又是两位武功比他更高一筹之人,于是,才来得及叫出一声“你……”,就被斩下了头颅。 “该死啊!”刚来之人怒骂了一句,手中的长枪已经和朱安世狠狠的对撞在一起。 “旗主?”在场的电旗军呼喊着。 来人正是火旗军之主张幸,也只有他,才轻易发现自称火旗军的人全部是膺品。 “全是假的,杀啊!”张幸吼叫着,但心里却暗暗吃惊。 这些假冒之人是谁啊?武功如此之高? 但他没有时间多想了,因为李敢在杀掉曹量之后,一个转身,加入了战团。 以一敌三。 就算张幸力大如牛,把手中的长枪舞得密不透风,在面对三大高手猛攻之时,也左支右绌。 远处的岳池还在发愣,突然听到有人高声说道:“汉军校尉李敢,前来增援。” “啊,原来是援军……” 岳池反应过来了,立即率兵返回加入了战团。 处处混战。 树林里迷雾更加的浓密,难以看清三丈之外的景物,有时甚至在人影交错之时才发现是对方是自己人。 弓箭失去了作用,大家都换近战兵器展开肉搏, 有人暴喝而起,声如雷霆:“死!” 然后便是:“啊~”的惨叫。 有人大呼:“小心!”,然后是乒乒乓乓的一阵兵器撞击之声。 不断有树枝断裂倒地,不断有血液飞溅,死亡随时随地的降临。 张幸得到了三名手下的支援,总算喘息了一口气,但很快王护法过来加入了战团。 他站在了李敢的这一方。 “王当,你身为护法,为何反叛?”张幸惊怒交集。 王当手中的长剑“嗤”的刺入一名叛兵胸膛,才慢悠悠的答道:“狗屁不通的梅花教,我不反了它反谁?” 说完之后才还不忘向李敢表忠心,献媚的问道:“主人,我说对吧?” “你!”张幸的鼻子都气歪了,刚想大骂,立即被朱安世连续几招,压迫到说不出话来。 张幸胜在力大,一杆长枪左拦右挡,苦苦支撑,但他知道支撑不了多久。 汉军校尉? 不是说领琅琊全境尽在掌握之中吗?为何一支又一支汉军冒出来? “危险了……”张幸微微叹息着。 现在的梅花教就象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南面的东安城,北面的姑幕兵营,这两场战斗不但损失了大量的兵力,也相当于宣告向外扩张的计划彻底失败。 “我不能输……”张幸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双臂的肌肉突然膨胀,长枪往下一砸。 暴胜之习惯的一架,长剑往上一架,然后“当”的一下长剑折断成两段。 张幸一见,并不乘胜追击,而是一个箭步,脱出了包围圈。 “想逃?”李敢冷笑,前跃,出剑,一气呵成。 张幸反手把枪杆往背后一挡,身形继续前冲。 有汉兵冲出来想要拦截,但全被他一枪一个,统统抽飞。 一步, 二步, 三步, 张幸身高腿长,此刻不要命的往前跑,慢慢的拉开距离。 “很猛……可惜……”李敢摇头叹息着,反手抽出弓箭。 一箭在手,李敢的心神完全安静下来,呼呼的风声和剧烈的打斗声并不能影响他对目标的锁定。 “蹬~蹬~” 那是张幸的心跳,突然间,李敢的手指轻轻一松。 “嗖~”箭声清脆, 然后是凄厉的嘶吼。 张幸的背后插着一支箭,但他一边惨叫一边奔跑,速度依然极快。 “呵呵,”李敢似乎在嘲笑敌人的不自量力,又是一箭射出。 凄厉的嘶吼声骤然而止。 一道光芒划过,暴涨的剑光贴地起飞,仿佛要冲刷、吞噬前方的一切,当然,这所谓的一切,也包括张幸的头颅。 “匪首已死!”李敢的声音充满着兴奋,因为,大局已定。 当他利用王当的护法身份,连续杀掉叛军的多位首领之时,这场战斗的结局已经注定。 一盘散纱的叛军,就算数量较多,也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兴奋之中的李敢并没有注意到,迷雾之中,一道矮小的身影正快速接近。 第199章 仇敌再现 “喵~” 小狸猫尖叫一声,声音中带着惊恐不安。 与此同时,李敢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谁……” 李敢刚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一道人影宛如幽灵一般,从他身后突然窜出。 快。 人影的前进,攻击,拨剑,出剑,所有的动作只能用一个快字来形容。 李敢甚至来不及转身迎敌,只能尽力把身形向前扑倒。 “刷~” 剑光如电,剑气如虹,瞬间到达李敢身后。 李敢的前扑拉开了双方的距离,但此人的变招很快,剑尖微微一沉,刺向李敢的后腰。 “兄长!” 朱安世大惊失色,急忙来救,他的距离只有三步远,但宛如咫尺天涯一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剑尖就要刺进李敢的身体。 “滚!” 暴胜之怒喝,来不及拨剑,直接用身体前扑,想要覆盖在李敢的身上,以身相替。 但只是妄想。 王当的眼睛一转,口中高叫“小心!”,但身体并不动弹。 “来不及了!” 李敢叹息,心灰若死。 确实,敌人是早有准备,一击必杀,他已经来不及做也任何的反应。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喵!”的一声尖叫,小狸猫突然从李敢的衣服里一窜而出,向敌人的剑脊撞过去。 猝不及防之下,即将及体的剑尖不由一偏,刺穿李敢的衣甲,斜斜刺入他的右肋。 “死猫!” 刺客怒骂一句,正要想横剑回拖,把李敢拦腰斩断,但已经迟了。 生死一线,李敢的反应特别敏锐,小狸猫为他争取到的时间只有毫厘,但已足以救命。 “啊!” 李敢把胸腹间的空气猛然吐出,让他的身体变得再瘦小一些,然后右手一拍地面,身形急速滚动,借此机会,离开剑尖。 “该死!”刺客怒骂了一句,前踏一步,正想追击,但暴胜之已经到了。 他一心以身相替,此时无法刹住身形,直接扑倒在李敢刚才的位置上。 “当~” 这是刺客的剑锋撞击铠甲的声音。 刺客手持的是宝剑,切铁如泥,瞬间划破暴胜之的铠甲。 但剑锋运行的距离太短,少了一份冲击力,在划开铠甲之后,再也无力向前。 “死!” 朱安世终于到了,他的剑比声音更快,直取刺客的喉咙。 “哼!”刺客冷笑,宝剑一提,用剑脊挡开了朱安世的一剑。 “锵~” 双剑一触则离,但撞击声震耳欲聋。 “刷~” 一道剑光倏然而至,不但是快,还在前进中轻轻的颤动,让人难以捉摸它真正的方向。 “李家剑法?” 刺客的目光一缩,失声轻呼,身影在一瞬间奇迹般的后退半丈,然后冲入树林里。 树枝犹在微微的晃动,但人影已消失不见,犹如刚才出现的是一道幻影。 刺客竟然是一见情况不利,立即逃离,没有半点迟疑。 如果不是李敢的腰肋少了大片的皮肉,不是暴胜之的铠甲断裂,还让人以为刚才的战斗是一场假象。 “是谁?”朱安世脸上的震惊还未消退。 李敢心有余悸,喘了几口气深,才缓缓吐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郭解!” 暴胜之正在拉拢着他的衣甲,听到这名字,不由得手一抖,抬头惊问:“郭解?大侠郭解?” 李敢重重的点头。 “原来是他。”朱安世神色恍然。 郭解,当世最着名的大侠,有人说他豪迈好客,一掷千金;有人说他急公好义,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人说睚眦必报,任何与他有仇怨的人总会以各种不明原因死去。 他武功高强,家族中高手无数,而且有门客三百。 这是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 但不久前,因为刺杀李敢而被皇帝下令诛灭三族,侥幸逃生的只有郭解一人。 所以,今天的刺杀,顺理成章。 “他的武功真高……”暴胜之轻轻叹息。 刚才那短短的一瞬间,李敢与他,都是处于生死一丝之间,特别是李敢,如果不是小狸猫突然冲出来,此刻必定是一具尸体。 “喵~” 小狸猫发出一声娇嫩的叫声,似乎是向主人撤娇。 它的右瓜下垂,上边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背脊上的皮毛湿漉漉的,一片血红,同样有一道剑痕。 李敢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安抚着,一边帮它包扎着伤口,一边说道:“我曾经与他交过一次手,三招之内被逼下悬崖。” “三招!”朱安世摇头叹息。 李敢三招落败,他的的武功稍逊一筹,会不会一招也接不下? “不用悲观,”李敢安慰道:“那是以前,刚才如果不是偷袭,百招之内休想伤得到我。” 这时王当一脸媚笑着走过来了,不断的问寒问暖。 对于王当刚才不参与战斗的行为,李敢只是瞪了一眼,并不多加责怪。 毕竟是新投靠之人,不趁机逃跑已经值得肯定。 树林里的战斗渐渐平息。 失去指挥的叛军就是一盘散纱,被汉军一顿杀戮之后,死伤过半,剩下的人不是投降就是逃跑。 “姑幕队率岳池,见过李校尉。” 岳池走路一拐一拐的,浑身上下血迹斑斑。 他杀了六名叛兵,但身上也有六道伤口,其中最深的一道是被屠泽所伤。 因为李敢的出现,不但救了岳池,也救了几十名汉兵的性命。 “你们来自姑幕兵营?” “是。” “兵营情况如何?” “粮草全无,我们被逼放弃兵营。”岳池的表情沉重,他身后的汉兵也是一脸黯然。 李敢一听,心里凉了半截。 姑幕兵营是琅琊郡内唯一被汉军控制的地方,是他准备投奔的目的地,此刻没了,接下来还能去哪? 一时间,李敢一片茫然。 “往东,”岳池脸色坚毅的说道:“孙式校尉说了,拼死也要把叛军的腹地搅得天翻地覆。” 李敢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点头的意思是赞许他们的勇气和决心,但孙式的身边只有五百人,其中一半是伤兵…… 面对叛军的追剿堵截,实在看不到有多大的生存希望。 “主人,”王当叫了一声,眼睛一瞟,见到李敢的脸色并无不愉,才嗫嚅的往下说:“如果没有更好的出路,可以考虑往东。” “往东?”李敢的心中一动,给出一个鼓励的笑容之后说道:“说说理由。” “琅琊之东是大海,有水路与周边相通,如果我们获得一两艘海船,就可安然离开。” “王当,”朱安世冷笑,“东面有大海,亦有琅琊山,那是梅花总教所在,你想让我们前去送死吗?” 第200章 要往何处走? “怎么会?”王当的脸上堆满了笑,“我对主人的忠心,日月可鉴。” “哼,如此最好,”朱安世冷笑,“否则我砍下你的狗头。” 李敢打断了他的恐吓,转头对王当一笑,鼓励道:“说下去。” “是,”王当点头哈腰的,开始慢慢分析:“梅花教的军队有四宗,约一万人。 南宗在东安城下几乎全军覆没;北宗在姑幕兵营死伤惨重;西宗被被牵制在东泰山下,动弹不得;为了防备汉军从东安城进入,东宗投入了全部兵力。” 李敢心中一动,缓缓的问道:“你是说琅琊山上已经兵力空虚?” “主人英明,” 王当媚笑着吹捧了一句,继续说道:“作为梅花教的总部,琅琊山本来有着重兵相守,东宗的驻地不远随时可以协防,风火雷电四旗,每旗二百人,是教皇的亲卫,分别握守着四条上山的道路。” “风旗军被我们杀得差不多了。”岳池插口说道。 在姑幕兵营时,他偷袭叛军的伤兵营地,杀光里边的六十多名风旗军。 以身为饵时,在树林里再杀了一批,合计起来风旗军算是死得差不多了。 朱安世用脚踢着地上的一具尸体,笑着说道:“电旗军在这里呢。” 岳池担忧的说道,“据说跟随三将军追杀孙式校尉的,是雷旗军。” “还有火旗军……”朱安世瞄了一眼衣裳上的图案,笑着说道:“我们就是火旗军啊。” 王当白了他一眼,摇头说道:“火旗军还在琅琊台。” 暴胜之一直在旁边默默的听着,此刻突然问道:“风火雷电,听起来是按顺序排列,为何往下排在中间位置的火旗军镇守总教?” 其他人同样有此疑问,不由朝王当看了过去。 “因为火旗军的首领是右圣之子王薄。” 王当解释着,心底觉得挺委屈。 说起来,他与王薄算是沾亲带故的,所以,在折泉城时,他听到火旗军的名字,立即想也不想的跑过去请求支援。 原本想着让火旗军把展花楼拆个底朝天,想不到遇上了一群假货,于是,他的求援变成了自投罗网。 “这么说,琅琊山只有一支火旗军?一共二百人?”暴胜之心中的疑虑挥之不去,继续追问了一句:“除了这些,还有其他吗?” 王当摇头。 “没有?”李敢的脸色一肃,冷冷的说道:“你说谎!” 王当吓了一跳,连连否认。 “没有?”李敢死死瞪着他的眼睛,冷笑道:“既然有右圣,想必有左圣吧,梅花教号称一皇、二圣、三将军、四护法、五长老,他们人呢?” 王当一听,反而长舒了一口气,抹着脸上惊出的冷汗,说道:“只是号称而已,并未全部配置人员。 例如三将军,现在只有一位,我们都是习惯称他为三将军,并不是三位将军。 左圣也是空置,右圣则是我表叔,名叫王跃。 众人明白了,说到底,梅花教反叛时间不长,又被堵在琅琊郡之内,无法吸收更多的人才。 李敢把握问题的关键,直接问道:“教皇呢?是何来历?” 王当不敢隐瞒,“教皇名叫梅方,来历神秘,就象是从天而降一样突然出现,但他的说话很有煽动性。” “突然出现?”李敢皱起眉头,“他的行为有何怪异之处吗?” “为人很自傲,总以为高人一等,有一种视苍生为草芥的意味,至于行为……”王当沉思了一会,说道:“据说他有时会突然消失,而且一走就是几天,就算他身边最亲密之人也不知道具体的去向。” “突然消失?”李敢饶有兴致,“有规律可寻吗?” “他消失的时间大多是在月圆之夜,地点……琅琊台的附近。” “有意思。”李敢微笑点头。 在朝廷的官员普遍认为,此次琅琊郡只是普通的叛乱,是悍匪刁民不满官府管治而引发的暴乱。 李敢深入敌之后,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这不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背后有一个名叫梅花教的宗派在谋划,它用简单明了的教义来诱惑民众的参与, “有福同享,有饭同吃。” 仇官仇富是下层民众普遍现象,他们天天希望杀光有权有势的人,抢光有钱人家的财物和粮食。 对于每天挣扎在饥饿线一的穷人来说,别说有饭同吃,就算吃饱一餐也是值得拼命的事情。 以上两点是物质上的鼓励,“极乐净土”的概念则是给教徒们精神上的抚慰。 与其卑微地受尽官府的压迫,不如轰轰烈烈地挺身护教,死也不怕,死后会到极乐净土去享受无边的幸福,极乐净土美仑美奂,里边有任凭使唤的美女,有用不完的钱财,有吃不尽的美食。 梅花教义从物质与精神两方面满足下层民众的需要,这是它能迅速席卷琅琊郡的原因。 教皇是谁? 梅花教义有利有弊,有利的是能迅速诱惑民众的参与,弊端在于它的均富思想是一种理想状态,根本不可能实现。 但无疑的,它的创建者是一位天才。 李敢对他很感兴趣,心里想着:如果相互探讨,是否能让感恩教的结构更加完善? 或者,干脆把他抓住,让他为感恩教服务? 这并非不可能。 李敢看着身边的王当,心里不断的思索着:对着王当这类贪生怕死之人,掌握他的性命就是最好的办法;梅方自认高人一等,要让他屈服,就要把他打落神坛,让他知道天外有天。 他越想越开心,嘴角不由自主的挂起了微笑。 一旁的朱安世一脸疑惑,迟疑了一下,才小声问道:“兄长,真的向东?” 这时,暴胜之突然说道:“其实,除了向东,我们还有一条路,那就是往回走。” “往回走?”朱安世惊讶的问道:“东安城吗?被沈奏控制着,我们回去不是自投罗网?” 李敢思索了一下,说道:“胜之的意思是说沈奏可能失去了控制权。” “对,”暴胜之点头,“以霍光与李广利之能,也许会有反制的手段。” 朱安世高兴了,急切的问道:“那我们向南吗?” 深入叛军的腹地,直捣敌人的巢穴,听起来很热血、很刺激,但无疑的也非常危险,向南则是相对安全一些,何去何从,就看李敢的选择。 第201章 直捣黄龙 “不,我们往东!”李敢思索了一下,最终决定直捣黄龙。 “我觉得向南挺好啊,”朱安世不敢直接反驳李敢的决定,只能轻轻的嘀咕。 李敢耐心解释道:“现在霍光等人的情况不明,谁也不敢保证沈奏是否会丧心病狂地下毒手。 而向东,既可以直捣叛军的老巢,如果形势不妙,我们可以抢夺船只,从水路离开。” “就凭我们二百多人?”朱安世还是止不住的担心。 “琅琊山内的火旗军士兵大约二百,我们并不比他们弱,再说他们在明,我们在暗,主动权掌握在我们手中。” 这时,岳池突然插口问道:“能否先去救援孙式校尉他们?” 孙式等人正处于叛军的重重围剿之中,情况危急,如果李敢实施突然袭击,也许能在包围圈上撕开一道口子。 李敢看了他一眼,缓缓摇头。 这个救援不是说去就去的,在孙式的身后,有着三将军带领的一千多名叛军,如果李敢贸然行动,最终的结果也许是把自己搭进去。 “只要我们攻占叛军的巢穴,孙校尉之危自然而解。”李敢为自己的行去作了解释:“这是兵法之中的围魏救赵之计。” 岳池的手只剩五十人,人少言轻,无奈的接受这个解释。 远在城阳国的霍光,终于醒了。 李广利走了过来,狠狠的骂道:“邬绍狗贼,一定要剥了他的皮!” 霍光足足睡了三日三夜,可知邬绍所下的药性有多么剧烈。 “现在情况如何?”霍光问道,对于李广利做出的一副义愤填膺样子视若不见。 东安城破时,是李广利带着霍光一起逃跑。 但霍光口里说着“大恩不言谢”,内心却不以为然。 他在城墙上昏迷时,李广利也在现场,但经过邬绍略作解释之后随则放手不管,并无太多的阻拦。 李广利专为此事作过解释:他人单力薄,与其当时拼命,不如伺机而动。 不管怎样,霍光已经给李广利打下一个“不可深交之人”的标记。 李广利不知霍光心中所想,于是摇头说道:“我已经把沈奏的罪行报告了城阳王,但他不能对军权加以干涉……” 皇帝刘彻实行推恩令,逐渐削弱诸侯国的权力,使国王只享有封地内的税收,不再拥有独立的政治和军事权力。 所以城阳王不敢插手沈奏之事。 “司马睿呢?”霍光问道。 诸侯国的丞相并不是由国王任命,而是由朝廷直接委派,代表朝廷管理封国内的军政事务。 “沈奏身为校尉,司马睿无权撤换,必须要报往长安。” 并不是两人之间的职位高低,而是因司马睿管的是郡兵与治安,而沈奏的兵营直属于大司马府,两者互不相属。 霍光点头表示明白,接着追问:“长安何时能派人过来?” “三天之后。” “三天……”霍光轻叹一口气,“太慢了。” 李广利不作回答,内心暗暗鄙视。 慢?为了何会慢啊?卫青一直托病不出,霍去病又带病出征羌人,整个大司马府都运转不灵了。 霍光只是顺口发几句牢骚而已,他知道的内情比李广利更多。 渐渐的,他抛开沈奏的事情,转而为兄长霍去病而担忧。 霍去病的病情并未控制,酒饮得不少,但饭量急剧减少到以前的一半,整个人消瘦得厉害,眼窝凹陷,据说几前天还吐过血。 但他还是坚持带病出征。 “如果有所不测,如何是好……”霍光有种恨不得以身相替的感觉。 霍去病临行前,不但向皇帝推荐了霍光,还对自己的儿子霍嬗做出一些安排,种种情形就象是交待后事一样。 这是一心赴死了啊! “兄长是十八岁远征匈奴,杀敌立功,我呢,年龄相差无几,竟然出现如果巨大的差错!” 霍光深恨自己的无能,不能为兄分忧。 而且,辜负李敢的信任,粗心大意之下中了邬绍的奸计,被沈奏夺取军权,让李敢有城不能进,陷于极度危险的境地。 霍光越想越内疚,“也不知他们怎样了,希望……能再挺三天,等到援军过去吧。” 他不知道,此刻的李敢并没有等待,而是努力求生,甚至有直捣黄龙的打算。 琅琊山观龙台,耳边是涛声阵阵,极目所见,风起云涌。 天上的彩云凝聚成一条威猛的蟠龙,不断翻腾,左冲右突,场面无比壮观。 但此刻梅方并无欣赏的心情。 宇文风嘲讽着说道:“梅方,就算东越国买给你再多的粮食,又有何用?你兵力将尽,败局已现。” “你怎么不说汉军?”梅方大声反驳,“东安城破,姑幕兵营被付之一炬!” “但兵力呢?”宇文风冷笑,“别看汉军死伤二千多人,但你损失是此数的一倍,最主要的是汉军人多地广,而你兵源将尽。” 梅方被戳中了心事,停顿了一下,轻轻的叹息,“琅琊郡也就这点人,很是无奈……” “这点人口?”宇文风哈哈大笑,突然间声音一顿,大声骂道:“为何只有这点人口,你心里无数吗?” 梅方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那些蝼蚁无力求生,这能怪我吗?” “蝼蚁!好大的口气!”宇文风哈哈大笑,“你创立梅花教之后,真的把自己当神了吗?你说过与那些蝼蚁同甘共苦,说过让他们进极乐净土,你都做到了吗?” “一些愚昧无知的人,随便说几句就信以为真,”梅方说完,抬头遥望天边,悠然神往的说道:“再说,你又如何得知没有极乐净土?我说一切都是真的,你信不信?” 宇文风一呆,半晌之后才吐出一口气,叹息着说道:“原来你把自己都绕进去了……” “你不懂,”梅方轻轻的摇头,指着天上变幻无穷的彩云,“你看,那是威猛的神龙,那是宏伟的宫殿,也许,这正是我要寻找的极乐净土。” 宇文风抬头望去,天边确实出现种种神秘而玄幻的景象,一时间,不禁呆住了,过了半晌才喃喃的说道:“难道真的有神?” 梅方一脸的狂热,“万物有灵,既然上地有灵,天上有神有何不可?” 这时,一阵海风吹来,宇文风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脑袋不由一清。 “不对!” 宇文风惊呼,身形连退几步,越此机会,把眼神从天上的奇幻景象上挪开。 “差点被迷惑了心神!” 宇文风后怕不已,感觉浑身冷飙飙的,原来,在短短的一瞬间,他已被冷汗浸湿了全身衣裳。 第202章 攻山 眼前是一片长逾十里的滩滩,滩面平缓,海水洁净,放眼望去,碧波、银浪、金沙滩,宛如仙境一般。 “这是龙湾,属于琅琊山的范围。”王当殷勤地介绍说。 李敢点了点头,问道:“梅花总教在琅琊台?” 王当急忙点头称是。 当年,始皇帝迁三万户,于渤海之间、琅琊之东的琅琊山上筑建高台。 此台的基座,下周长二十里,分三层,每层高三丈;台顶平整而宽敞,方圆二百余步,高五里。 如此规模,真的是宏伟庞大,壮丽无比。 现在,梅花教已经占据着此地,把它作为总部,也许,它的教皇也希望沾染上一些始皇帝的龙气。 “休息一会!”李敢吩咐道,然后转身向养同点了点头。 养同的武功高,为人精明,反应敏捷,正是开路侦察的最好人选。 他们能在三日之内到达此地,除了日宿夜行,减少与旁人的接触机会之外,养同的功劳不可抹杀。 “想不到如此顺利,”朱安世原本是反对东行的,此刻也忍不住跃跃欲试,“也许我们真的能抓住匪首?” 王当对朱安世有些不满,不理睬他的说话,而是转头向李敢,说道:“主人,你看前边的那一排房屋。” “嗯,营地?” “对,原来属于风旗军的营地,不过现在没人了。” “人去楼空啊,”李敢笑了笑,继续问道:“不知其他营地是否同样同无一人。” 朱安世的目光不断往四下打量,突然说道:“不对啊,还有火旗军呢?” 李敢一听,转头往王当看了过去。 王当得到大家的关注,有些小得意,轻咳一声之后,侃侃而谈,“以我猜测,火旗军自认兵力不足,无法守护整座琅琊山,干脆放弃外围,专心于琅琊台的防御。” “战略性放弃,收缩兵力,重点防御,”李敢哈哈一笑,高兴的说道:“看来这一趟,我们来对了。” 暴胜之的性格稳定一些,提出建议:“兄长,是否先夺取船只?“ 如果有船,随时可以利用水路逃出琅琊郡。 他是未谋胜先谋败,开战之前先找好退路。 这是一个老成持重的建议。 李敢给了鼓励的目光,笑着说道:“胜之说得好,不过这里是敌人的势力范围,我怕夺船之时弄出动静,让琅琊台上的敌人有所防备。” “打草惊蛇,”暴胜之恍然大悟,“兄长说得对,是我的考虑不够周全。” 这时,养同带回了好消息:上山的道路,只有零星的几名叛军在防守。 “那别等啦,走!”朱安世心急,二话不说就想要走,被李敢一把位住。 “晚上!” 李敢说得很轻,但所有人把它当作了命令,纷纷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或坐或卧,闭目养神。 谁都明白,接下来的是一场硬仗,进攻敌人的老巢,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明月挂在天边,地面如同镀上银光一般,如同白昼。 这让李敢的偷袭计划受到一定的影响。 不过也无所谓了,至少让士兵得到充足的休息,吃饱喝足之后,战斗力也会提高一大截。 秦御路,为当年始皇帝所建,路宽二丈,以煮熟的黄色岩石所垒,坚硬而平整。 梁成是火旗军的一名普通士兵,此刻正躲在路旁的一个哨所里,无所事事。 与他一起的还有二名同伴,三个人一起负责着秦御路上的第一道岗哨,也是通往琅琊台的第一道岗哨。 十几天前,情况还不是这样的。 那时的琅琊山是整个琅琊郡里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东宗的二千多人、四旗的八百多人,把整座琅琊山围得仿佛铁桶一般。 现在呢,偌大的山上只有火旗军的二百人…… “据说南北两宗的仗打得不顺利,死了很多人,才把东宗也抽调过去了。”有人压低声音说道。 “可以抽调东宗,但不应把风旗雷旗也抽走啊。” “就是,人太少了,每次望向四周不是石头就是大树,黑黝黝的,让人心里发慌。” “咦,快看,那边有一棵树枝在摇晃!” 梁成抬头望了过去,那棵树确实在动,然后一只小狸猫从树梢上窜了出来,越跑越远。 “是狸猫,大惊小怪。” 琅琊山的野山动物不少,其中以狸猫,野兔,毒蛇的数量最多,偶然会见到狐狸和老虎。 “别自己吓自己,”梁成伸了一下懒腰,笑着说道:“这里远离战场,除非汉军已经占领整个琅琊郡,否则不会跑到这里的。” “也对。” 几个人闲聊着,开始轮流睡觉。 最近分到的粮食少了,每天需要挖一些野菜加在一起煮熟,才能吃个半饱,多点睡觉可以少点消耗。 当然,对于他们来说,就算半饱也是一种幸福的生活。 两个月前,他们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的田僮,每日累死累活的为主人耕田种地,得到的东西少得可怜。 梅花教真好! 梁成赞叹了一句,再次抬头望向窗外。 “喵!” 还是刚才的那只小狸猫。 “再叫,把你捉住煮了吃!”梁成笑骂了一句。 不过小狸猫一点也不怵,还吡牙裂嘴的上前几步,朝着梁成挥动着小爪子。 “呵,不怕死?正好我还饿着。”梁成笑着上半身探出了窗外,伸长着手,想要捕捉小狸猫。 正在这时,一道凛洌的白光一闪,以迅不及耳之势向下急斩。 “这是谁啊……”梁成疑惑着,嘴巴张合着想要询问,但却发不出半点声音,然后他见到了一具无头的尸体,尸体的脖子上正不断地喷涌着鲜血。 “很熟悉啊,咦,是我?” 这是梁成最后的念头,然后一片黑暗。 “砰!”哨所的门被用力推开。 两名叛军惊讶的转身,立即见到两道人影从门外冲进入,手中是明晃晃的长剑。 一名叛军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被长剑刺穿而死。 另一名叛军的身体稍为落后,这让他有一定的反应空间,于是再退一步,张口就叫:“敌……” 但也他只是喊出一个字而已。 一道身影从窗口窜入,一把扼住他的脖子,然后是剑光闪烁。 “差一点……”李敢庆幸的笑了笑,然后带头向下一个哨所摸了过去。 第203章 破营 山坡上遍布乔木、灌木、藤类等植被,到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 秦御道沿山坡而建,宽四步,长二百步,远远望去,就象是一条镶嵌在翠绿之中的玉带。 不过,李敢等人无暇欣赏,而是小心翼翼的拾级而上,展开血腥的杀戮。 一个, 二个, 他们以每刻时间拨除一个叛军哨所的速度向前推进。 “还有一个……”李敢把长剑在叛军有尸体上擦拭着血迹,轻喘一口气。 “该死!”朱安世狠狠地骂了一句,生气的用剑尖在一具尸体再戮一下。 他被这名叛军在胳膊上划出了一道血口。 “别大意,”李敢不但没有安慰,反正瞪了他一眼。 以朱安世的武功,如果不是粗心大意,绝对不会被一名小兵所伤。 “还有一道岗哨!”朱安世从尸体上撕下一块布条,一边包扎伤口,一边骂骂咧咧。 这里不愧是梅花教的老巢,兵力虽少,但防御的措施一点没有拉下,二百步的秦御道上,竟然以每五十步一个的密度,设置着四道岗哨。 “继续!”李敢说完,往外就走。 为了保证行动的顺利,李敢只带朱安世、养同和岳池袭击哨所,而其他士兵则在暴胜之的带领在后边跟进。 “咚,咚咚。” 岳池故技重施,轻叩着哨所的大门。 “谁?” “换岗!” “咦?换岗啦?” 这名叛军正无聊到昏昏欲睡,听到换岗,也没多想就过来开门。 “嗖~” 随着开门的声音,是利剑破体而入的声音。 “呃~” 哨兵还未来得及发出第二声,已经被一把推开,几道人影冲进哨所内,然后是几道剑光闪烁。 “啊!” 一名哨兵在临死前,发出了惨叫声。 “该死!”朱安世为自己的大意而懊悔不已,反手一剑,切断哨兵的喉咙。 但是,已经迟了。 夜色沉寂,哨兵的惨叫声传出老远,突然,距离几十步的位置上亮起一片光芒,然后有人怒喝:“谁!” “有人!” “是敌袭!” “快,防御!”吼叫的是火旗军的首领王薄。 原来,秦御道的尽头,就是火旗军的营房。 “冲!” 暴胜之的反应迅速,见此情况,立即发起冲锋。 他想在叛军未反应过来之前,跨过这短短的几十步距离,如有可能,他希望趁乱冲进敌人的营房之中。 但火旗军不愧是叛军中的精锐,他们忙而不乱,在短时间内,不但组织好防御,而且展开了攻击。 “嗖~嗖~” 在一根箭羽之后,是十数根同样的箭羽,它们呼啸着划过战场上空,朝着汉军疾射而来。 “盾!” 暴胜之怒吼着。 飞奔中的汉军并不停步,而是把盾牌举在身前,继续前进,眨眼间,冲过了二十步多距离。 “嗖~” 叛军的箭雨一波接一波,大多数被盾牌拦截下来,但也有漏网之鱼,带着沉重的惯性,穿过了汉军士兵的胸膛,然后将染血的尸体扎在地面上。 “营门!”李敢大声吼叫。 火旗军再是精锐,也会忙中出错,营门的守卫听到敌袭就吓拨腿就跑,并未把营门关上。 只要夺取营门,就能直接冲进营房之内。 王薄的反应很快,立即派人向营门冲去。 他不想失去营墙这道最重要防御。 双方赛跑,就看谁更快。 月光如雪,照在营地内的地面上,王薄大踏步的飞跃着,每一步有半丈远,因脚步的冲击力,地面上出现一个又一个深深的脚印。 他是梅花教右圣之子,但当上火旗军首领,并非凭借关系,而是凭着实打实的武功。 未加入叛军之前,他是琅琊郡里赫赫有名的大侠,人称琅琊之狼。 但有一道人影更快一步站在营门之下。 是李敢,关键时刻他全力施为,终于抢在了敌人的前面。 “砰!” 王薄毫不犹豫,手中长矛笔直刺出。 李敢想也不想,沉腰,出剑,以硬碰硬。 “锵~锵~锵” 双方以快打快,转眼间交手数招。 这时,朱安世也到了,在他身边跟着一道矮小的身影,那是养同。 养同一到,不管一切就往李敢的身边跑,在他看来,师傅的安危比一切都重要。 但他在半途中被人拦下。 王薄的身边,也带着两名身手不错的朋友。 另一边,汉军已经组成了盾墙,暴胜之知道营门是关键,剑锋所指,带头急奔。 汉军越来越近,叛军开始慌乱,箭雨似乎不要钱一般四处乱飞,但效果反而比刚才的差。 “箭!” 暴胜之命令反击。 双方的距离不足三十步,相隔的是一堵营墙,与汉军摆好盾墙不同,叛军的防御则是简单很多。 于是,一波箭雨过后,惨叫声此起彼伏。 血腥弥漫。 鲜血喷洒,在明亮的月色中呈现出一道道美丽的光芒。 “快跑!”暴胜之的声音在惨叫之中同样清晰,“必须夺取营门!” “来人,堵上啊!”王薄怒吼着。 他的对手太强大了,营门距离不足一尺之远,却无法腾出手来去把它关闭。 “梅花朵朵! 地上教皇! 天上仙神! 极乐净土!” 王薄怒吼着,在他的身后,一百多名叛军同时呐喊,在夜色响彻云霄。 火旗军是梅花教的亲卫部队,被教义的渲染更深刻,在叫喊之后,他们的精神振奋,浑身上下似乎有用不完的力量。 双方几乎在同时到达营门。 人群在急速奔行之中,穿插混乱无序,感官的远远近近,似乎到处都在打斗。 几道高速奔行的身影靠近,刷刷的一招接一招。 朱安世的长剑朝着对方的头脸劈去。 那人身材矮小,但力气很大,头脸一侧,寒光暴绽开来,招式凌厉而突兀。 养同身形飘忽,以快打快,短剑眼看是向上,但在下一刻刺向敌人的腰眼。 三人之中,李敢的战斗最是激烈,腰身强行一扭,脚步飘飞连点,双腿连环如闪电般的笼罩了王薄的腰身。 而双方的士兵也赶到了,就在营门的附近展开激烈的争夺战。 汉军胜在装备优良,配合更胜一筹;叛军高喊着口号,胜在悍不畏死,有人被长矛刺穿了肚子,还在挣扎着把手中的兵器用力劈出。 双方势均力敌,不断有人倒下,分不清那一方死伤更多一些,但随则有人继续向前。 双方的战斗进入了白热化。 这时,一道人影突然挤开人群,前冲几步。 第204章 唯我独尊 “王薄表弟!” 王当笑嘻嘻的钻出来,似乎是久别逢亲友,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战场。 “表兄?”王薄惊讶的轻叫。 “王护法?” 护法的职位在叛军之中高高在上,在场有不少认识的人。 “杀!” 高手之间的战斗差之毫厘,李敢抓住机会,刷刷几下,抢占了上风。 “叛匪!” 暴胜之怒吼着,奋不顾身,向王当冲去。 王当惊叫着,慌乱的四处躲避,转了一圈之后,直接向王薄扑去。 “救我!” 王当脸上的表情惊惶失措,但眼神却没有多少的慌乱。 不过,王薄在急切间来不及多想,眼见王当扑向他的剑锋,急忙用力的往回收。 李敢等的就是这一刻,长笑声中,突然把全身的力气聚集于剑尖,刺向王薄的腰间。 王薄侧闪,但李敢的剑尖下垂,在王薄的大腿上重重的一划。 痛哼,鲜血飙射。 原来李敢的这一剑,并不奢望一击致命,而是力求伤敌。 双方势均力敌,一方有伤,结果可想而知。 “为何……” 王薄又是疑惑,又是愤怒。 “梅花教要垮了,”王当叹息,“投降吧,跟着主人比当叛匪好。” “主人?原来是你把汉军带来的!” 王薄的愤怒让他的精神更加分散。 李敢“嘿嘿”一笑,绕着敌人不断的加速奔跑。 王薄的腿上有伤,影响身法的转运,只能静立不动,手中长矛不断的架挡。 一下, 二下, 李敢的剑招凌厉,速度越来越快,突然间一声暴吼,长剑一斜一伸,贴着长矛直接向前。 “别杀!”王当惊叫。 李敢微微一凝,还是在迫切间把长剑停了下来。 寒光凛冽,剑锋紧紧帖在王薄脖子上,一条血痕血线缓缓流淌。 王薄浑身的汗毛直竖,有一种濒死的虚脱。 李敢的反应很快,一把打掉王薄的头盔,然后抓住他的头发,剑尖紧贴他的脖子,大喊:“匪首已擒!不降者死!” 二百名叛军一阵慌乱,而汉军则是士气如虹,一时间,战斗从僵持变成了一边倒。 朱安世首先解决对手,然后转身一剑杀掉养同的敌人。 最凶狠的是岳池,他出手无情,有一个叛军口中叫喊着投降,但不及时扔掉兵器,也被岳池一剑切断了喉咙。 以朱安世、岳池、养同三人为首,率领全部汉军,趁着叛军失去首领、慌乱无措的机会,从前到后直接杀了一个通透,他们心狠手辣,只放过跪地投降的叛军,那些还站着的,手中还有武器的统统杀光。 没有半点犹豫。 王薄已经颓然坐在地上,王当正在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伤口,嘴里不断的劝说:“表弟,你还信梅方的那一套鬼话吗?” 王薄默然不语。 王当俯身帮他绷紧,一边压低声音,“南宗全灭,北宗已是残军,梅花教毁灭在则,难道你想为它陪葬?” 王薄的双眼一睁,有点动心了,想了想,轻声问道:“李敢是何来历?” “飞将军李广之子,曾经的关内候,现在琅琊校尉。” “校尉……”王薄犹豫了一下。 “不高不低的职位,总有高升的机会,”王当把声音放得更低,很神秘的样子说道:“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的志向不止于此。” “嗯?” 王当不想继续谈论此事,呵呵的笑了笑,“你还犹豫什么?现在的状况,你还有别的选择么?” 王薄冷哼,“还不是你害的?” “我害的?我是在救你!” “呸!身受重伤,兵败被擒,这算救我?” 王当冷冷一笑,“我不出手,你肯定能赢么?就算这一次能赢,等到汉国认真应付,派出大军,还不是如碾蝼蚁一般?” “让开!”朱安世走了过来,不耐烦地把王当推开,举剑就砍。 王当吓了一跳,急忙扑在王薄身上,抬头高叫:“主人,饶他一命。” 朱安世理也不理,左手推搡着王当的肩膀,右手挥剑乱砍。 王薄惊了,面对寒光闪闪的剑锋,再顾不上惺惺作态了,于是“卜通”一下跪地地上,高叫:“别杀啊,我愿投降。“ 朱安世收剑,冷笑,“一名俘虏而已,谁给你扭扭捏捏的权利!” 他的性格豪爽,就是看不惯王当那种狡诈油滑的样子,连带着对王薄也没有好感。 这时,李敢不急不忙的走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笑容。 火旗军几乎是琅琊山上最后的防御力量,现在死的死,伤的伤,可以说,此时的梅花教老巢,仿佛象一只脱掉衣裳的女子,任凭处置。 “别闹了,走!”李敢微笑着,踏上了走向琅琊台的阶梯。 阶梯是用黄土碎石铺设而成,一共360级台阶,从秦御道开始,直达琅琊台的顶层,拾级而上,从低到高,远远望去,似乎是一条登天之路。 琅琊台,唯我独尊,四周没有一个任何地方比它更高。 梅方正站在上边,极目远眺,见到的是美丽的海岛,咆哮的海浪,耳边是呼啸的劲风。 梅方张开双臂,迎风而立,夜风把他的衣裳吹得猎猎作响。 “也许,始皇帝当年就是这样站着吧。”梅方闭着双眼,把身形缓缓转了一圈,寻找着乘风而去的感觉。 半晌之后,才睁眼睛,低头看着一群拾级而上的身影。 “终于来了啊……”梅方微微叹息着,心中有着遗憾,又如释重负。 梅花教能横扫琅琊郡,证明它是成功的,但刹那芳华,不能持久,证明它有很多不合理之处。 对梅方来说,一件试验品,有成功有失败,才最利于总结经验。 “看着吧,两年之后,我会创建一个更好的教派来,让人人侧目,让天下见证神奇,” 梅方突然觉得好笑,他是神啊,用得着在乎天下人的看法吗? 他甚至不在乎王薄、王当等亲信的背叛,漠视手下的生死。 “走吧,死吧,本皇乐得轻松。”梅方乐呵呵的笑着,对已经踏上琅琊台第二层的敌人浑不在意。 第二层,几名老者正昂然而立,当先一人长眉白发,衣衫破旧但洁净,在微风吹拂之中很有仙风道骨的味道。 “呵,汉军!”老者微笑着,面对寒光闪烁的刀枪,从容不迫。 第205章 殉教 “阿耶,” 王薄恭敬的叫了一声,看了李敢一眼,眼他并无阻止,于是举步上前。 “叛徒!”王歧没有父子相见的喜悦,而是破口大骂。 “右圣?”李敢晓有兴致地打量着,这老者的买相极好,不去装神弄鬼骗人钱财真的很可惜。 “王当,如果能劝他归降,我记你一功。” 把话说完,李敢才发现王当不在身边,而是躲在队伍的后面,低头弯腰的,就差趴在地上了。 “这得多怕这老头啊。” 李敢哭笑不得的想着,正要说话,朱安世已抢先一步,大声说道:“叛徒?哈哈,说谁呢?” 王岐淡淡一笑,“教训自己的小子,你也要管?” “要管!”朱安世回答得理直气壮,“他不但是你儿子,还是我兄长的仆人!” “仆人……”王歧看了儿子一眼,轻轻的叹息,“人人同等,你又何必低声下气呢?” “人人同等?”朱安世笑了,“你是说那狗屁不通的梅花教对吧?” “放肆!”听到心目中最神圣的东西遭到辱骂,王歧终于不再淡定。 “放肆?”朱安世哈哈大笑,“你吃的是烤肉,穿的是锦衣,住在高高的二层,却讲人人同等?” 朱安世一指西方,“琅琊郡内,饿死、冷死的数不胜数,我说,你做到平等了吗!” 李敢想不到一向粗犷朱安世能说出这样的说话,不由一愣,然后是开心的竖起大拇指。 “我做得到!”王歧挺起胸膛,指着身上破旧衣服,“我穿的是旧衣,吃的是糟糠粗面,饮的是山泉水。” 这时,朱安世才发现遇上了一个疯子…… 这时,暴胜之走到他身边,轻声提示,“说另一个吧,极乐净土。” 朱安世懂了,立即接口说道:“哦,对,极乐……啥的?” “极乐净土,”暴胜之再次提醒。 “对,极乐净土,狗屎啊!你们口口声声说平等,为何净土里的女子要受你奴役,任凭奸淫?” 旁边的众人一听,不由议论纷纷:“对吧,既然平等,为何这女子要低人一等?” “原来净土都做不到平等!” “心口不一?” “都是骗子!” “看看那些护法,长老,那一个不是富得流油,妻妾成群,你有吗?” “一个都没……” “平等吗?” “狗屁的平等!” “他阿母的梅花教啊……” “敢骗我们!” “住口!”王歧大声喝止着,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的乱跳,“敢胡说八道,不怕护教大神收拾你们?” “护教大神?哈哈,在哪?” “在极乐净土,当有人护教而献身时,就会出现!”王歧的说话斩钉截铁。 “你见过吗?” 王歧很愤怒,但答不上来。 “还没护教而死,所以没见过,对吧。”朱安世替他说出了心里话,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 王歧一直把梅花教视作比性命还重要,他严格遵守教义,并且监督别人执行教义,可惜没有得到太多的响应。 例如他的外甥王当,当面答应,背后吃喝玩乐,样样齐全。 王歧扫了四周一眼,首先见到的是惹人讨厌的朱安世,然后是叛教而出的儿子,还有不守教规的外甥…… 这些人,要么诋毁教义,要么不守教规,统统不是好人! 王歧越想越生气,不禁破口大骂:“都怪你们!不守清规以至天怨人怒。 现在还敢叛教! 统统该死!” 朱安世一愣,不由是笑骂了一句,“呸,原来是与一个疯子争辩了半天……” 说到这里,不禁兴味索然。 什么右圣,闹了半天,原来是被洗脑的老者…… 李敢觉得好笑,摇了摇头,随意吩咐道:“把他们绑起来吧,我们去抓教皇。” “好!”朱安世答应着,正要动手,突然被人用力的拉住胳膊。 “你该死,敢褒渎天神!”王歧拉着朱安世的胳膊,大声骂道:“我跟你拼了!” 说完之后高呼:“来啊,把他推下去!” 他身后的几人一起涌上,有的抱着朱安世的腿,有的拉扯他衣服,有一个直接抱住他的腰。 “死吧!” 王歧更是低头撞向朱安世的胸腹。 朱安世一惊,怒吼一声,双手用力的一甩,挣脱众人的纠缠,然后向侧一闪。 王歧用力过猛,根本刹不住身边,“噔噔噔”几下,笔直向外冲去。 “阿耶!”王薄惊叫着,急冲而上,但只拉到一截衣袖。 王歧的身体已经悬空挂在高台之外,仅凭这一截衣袖维持着,生死悬于一线。 他没有半点惊惧,反而带着一股狂热的神色,大笑着叫道:“哈哈,可以去见天神了!” “阿耶,上来!”王薄惶急的叫喊,正要把父亲拉起来,但得到的是一句怒骂。 “放开!叛教之人。” 王歧说完,用力一挣,衣袖随之断裂,身体急速下坠。 “阿耶……”王薄凄厉的大叫。 空气中传来一阵疯狂的大笑:“天神,哈哈,我见到了,哈哈,来接我了!” 笑声中带着欢愉和满足,在空旷的山野中萦绕不去。 “难道,真的有天神?” 众人的脑海中盘旋着这一疑问。 那几名梅花教长老相互对视了一眼,突然放声长笑,然后手拉着手走到高台边,义无反顾纵身往外跳。 没有惨叫,只有欢笑。 在他们的意识里,这是一种挺身护教的壮举,所以,死并不可怕,而是放弃丑陋的肉体、荣登极乐的一种过程。 “兄长,真的有神?”朱安世嗫嚅着问道,语气中带着畏惧。 刚才把王歧等人得罪太狠了,如果“神”出手报仇,谁能抵抗? “狗屁的神!”李敢笑骂了一句,“如果天神有灵,会眼睁睁的看着教徒被杀,道统被灭吗?” “对!”朱安世眼睛一亮,“无用得很。” “所以说,就算有也不可怕,也许连你也打不过。” 李敢淡定的笑容,对朱安世来说就是一颗定心丸,于是再次变得趾高气扬。 “还有一个!” 李敢抬头仰望,在高高的顶层上有一道高大的身影,那是教皇,是这次琅琊叛乱的罪魁祸首。 “完结了……” 李敢微笑着,率先举步向上走去。 顶层是一道孤峰,唯一的道路就在李敢脚下,就算教皇想逃,也无路可走。 第206章 机关术 孤峰兀立、薄雾缭绕,在银色的月光的照耀下宛如银色的绸带。 整个顶层长与宽各二百步,建有一大一小的两间房子,房子前后是几棵繁茂的翠竹。 整个顶层,住着的人寥寥无几。 “我杀了你!” 李敢走完最后一个台阶,突然听到一声断喝。 一道人影冲了过来,手中的长剑在月色中散发着银白色的毫光。 李敢的步伐不乱,上前,抬脚,飞踢,一气呵成,把来人踢了一个大跟斗。 “咳,” 许强咳出了一口鲜血,从地上爬起来,张开双臂挡住李敢的去路,在他的身后,是两名剑姫。 “想要前进,首先要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许强的声音无比悲壮,但也是软弱无力。 整个顶层,除了梅方只有他们三个人,许强在梅花教里掌管粮食和财物,两名剑姫则是平时唱歌跳舞,为梅方解闷娱乐的,并无多少战斗力。 “走吧,放你们一条生路。” 李敢淡淡的说着,举步前行,他的目光已锁定不远处的那道高大的背景。 “上啊!”许强朝着两名剑姬怒吼着。 两名剑姬平时受尽他的欺凌,听到吼叫就会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刷”的一下拨出长剑,跳跃,出剑,然后挽起一道剑花。 身姿曼妙,剑招优美,但在李敢等人的眼中,这只是舞功而不是武功。 “哈哈,我来,”王当从后边钻了出来,双掌一伸,一左一右握住了剑姬的手腕。 他眼馋这两名剑姬很久了,但她们是梅方的贴身待婢,就算心中渴望,也不敢露出半点声色。 现在不同了,梅方就是一条待宰的羔羊,只差最后的一刀。 所以,王当迫不及待的跳出来,深怕别人会抢先一步。 “当啷,”剑姬的手腕酥麻,再也握不紧武器,不由惊呼连连,但如受惊小鹿一般的表情,如杜鹃啼血一般的哭声,让王当更加性趣勃发。 “乖乖的跟我走吧!” 王当淫笑着把剑姬往后拖,心里有着一种特殊的快感。 也许,正因为她们是梅方的宠姫,以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仿佛高高在上的女神,一旦压在身下…… 王当越想越是兴奋,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断在剑姬高低起伏的曲线上游移。 李敢眉头一皱,正想说话,许强举剑再刺,一边愤怒的咒骂:“王当,叛徒,你会粉身碎骨而死!” “聒噪!”朱安世不耐烦了,走过去抬剑一撩,把许强的武器挑飞,剑尖跟随而上。 他并不是为了帮王当的忙,而是急着去杀梅方,要清除阻挡去路的障碍。 看着顶在胸膛上的长剑,许强的神色惨变。 他恨自己的无能,不能让梅花教横扫天下,不能帮助主人抢到宫主之位。 他越想越恨,看着眼前一大片黑压压的身影,突然间一阵绝望。 二百多名汉兵全涌上来了,剑影霍霍,只等一声命令,就会扑上去。 “回天无力了啊!”许强悲叹着,突然高叫一声:“主人保重!”然后纵身向前一扑。 长剑穿胸而过,许强的嘴巴不断地喷洒着鲜血,一张一合的似乎想要说话,但最终没能说出来。 “主人,贱仆帮不了你……”许强脑海中出现这样的一句话,然后磕然而逝。 高台的中央,梅方身形笔直,似乎一直在思索着某一道难题,直到许强放声惨叫,他才反应过来。 “嗯?”梅方缓缓地转身。 只见他脸色淡漠,目光缓缓地扫过不断涌上来的汉军,最终把目光定格在李敢身上。 “面如琢玉,唇若抹朱,猿臂狼腰,”梅方淡淡的说道:“如果猜得不错,你就是锦李敢?” 他身份显赫,支持者无数,而且有一个强大的情报系统为其所用。 他掌握着不少汉朝大臣和将领的资料。 长得非同一般的帅气,是李敢最明显的特征。 再说,李敢身为琅琊校尉,注定会成对梅花教的死对头。 这样的人物,梅方当然会重点关注。 “对,我是,”李敢回答了一句,随意的问道:“你是束手就擒呢,还是等我动手?” 李敢觉得眼前的这位梅花教之皇,生死已经尽在掌握之中。 孤立无援,身处绝地,无路或逃,这是梅方的现状,除非他能杀光两百多名汉军精锐,否则休想离开。 “束手就擒?”梅方哈哈大笑,似乎在听一个极为荒诞的故事,“就凭你们这些蝼蚁?” “蝼蚁?好大的口气!”一人怒骂着,直接冲上去,举剑就砍。 是岳池,姑幕兵营被夷为平地,同伴死伤惨重,眼前之人正是罪魁祸首。 当然,这少不了抢夺功劳的的嫌疑。 “抓活的!” 李敢提醒。 一名活着的叛军首脑,肯定比一具尸体更值钱。 随着黑盯山等基地的快速发展,李敢独立自主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所以不再看重刘彻的赏赐。 但朱安世、暴胜之等人呢?还有身后的二百多名汉军,这些人舍生忘死的,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建功立业,封官晋爵吗? 财路,官路。 李敢想要吸引更多的人跟随,就要尽量满足他们在这两方面的需求。 而且,李敢还抱着一个小心思。 这梅花教能让人不顾一切的投靠,甚至以身殉教,证明它的煽动性非比寻常。 危险的天才。 这是李敢对梅方的定义。 李敢喜欢人才,但讨厌不受控制、心存歹毒之人,但喜欢压榨他们的剩余价格。 感恩教正处于初建阶段,组织结构、基本教义、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很多有待完善之处,这梅方或者能提供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就算是失败,也算是一种反面教材。 这时,场中的形势出现了变化。 “刷!” 岳池的长剑带着凌厉呼啸,疾刺而出。 梅方脸上淡漠如昔,手指轻轻一弹。 “锵~” 声音清脆动听,如动听的乐曲。 岳池虎口剧振,长剑险些脱手飞出。 “噔~” 岳池脸色大变,急退一步,双手握剑,目光死死锁定敌人。 “高手!” 李敢的目光变得慎重。 这梅花教之皇竟能一招把岳池逼退,这武功只怕与朱安世不相上下。 文武全才?如此人才绝对不会凭空出现。 那么,他师承何人?未叛乱之前是何身份? 李敢的兴趣越来更浓烈。 第207章 他会飞 与李敢的兴致勃勃相反,岳池正在后悔。 不惦量自己的斤两,贪图功勋而以身冒险,现在呢,被敌人一指逼退。 这脸丢得,不是普通的大。 “打还是不打?” 岳池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挥剑再上。 “死吧!” 这一招他用尽了全力,以一种有去无回的气势,全力抢攻。 左,右,前,后,他的脚步快速挪移,围着敌人周围狂刺猛斩。 梅方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淡,说了一句“滚吧”,然后右脚前踏,右掌轻飘飘的一推。 岳池一声闷哼,身形向后飞,在半空中一口鲜血喷出,然后整个人重重的摔在地上。 重伤,胸骨碎裂。 岳池躺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挺强啊,”朱安世见猎心喜,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打。 侧身,扭腰,横剑,朱安世的攻击一气呵成。 这一下,梅方的脸色终于不再轻松,左闪,然后一掌拍出。 两人以快打快,一个剑招娴熟,一个身形飘忽,一时间难分胜负。 岳池已经由一名士兵扶起,半躺在地上,默然不语。 从姑幕到琅琊山,他带领的残兵一路默默跟随在李敢身后,就象一群奴仆跟随主人一样,这让不少士兵心怀不满。 现在他明白了,想要话事权,凭的是实力。 朱安世如此厉害,其他人呢?粗中有细的暴胜之,阴狠狡诈的养同,当然,还有一个更加厉害的李敢。 “朱安世打不赢,那么李敢呢?能不能赢?” 岳池心里的悬念并不需要维持多久,李敢一见朱安世难以取胜,立即出手。 这里是战场,又不是决斗场,一切以取胜为目的,用不着单打独斗。 “箭!” 李敢嘴里轻叱着,反手一抓,持弓而立,整个人的气势为止一涨。 “咯~咯~”拉动弓弦时发出的声音。 梅方对上朱安世,看似打得激烈,其实,他一直不敢用尽全力,而是留下几分精神暗暗防备。 所以,李敢一动,立即被察觉。 “无耻之徒!”梅方摇头耻笑。 “这算无耻吗?”李敢笑了笑,“不让二百人一起出手,已经算是客气了。” “客气?”梅方哈哈一笑,“就算你二百人一起出手,又能奈得我何?” “咦?很自信啊。”李敢歪着头打量了一下四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不由笑了,“你武功不错,但只是不错而已,单打独斗或许有机会,但如果我也上去呢?你必败无疑。” “必败无疑?” “难道,你还有翻身之法?援兵吗?”李敢摇头而笑,“方圆几里,一览无遗,你还是断绝这个幻想吧。” 梅方哈哈大笑,“援兵?我想离开,何需援兵?” “不需要?” “蝼蚁啊,你们几个,至多称得上稍为强壮的蝼蚁而已,”梅方的语气中充满着不屑,“本皇就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神迹!” 此话说完,突然发力,连出两拳把朱安世逼退,而他自己则是退到高台的边缘。 朱安世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嘲讽道:“难道你所说的神迹,就是从这里跳下去?” 琅琊台,从基层到顶层,超过五里的高度,就算站在边缘往下望,也会让人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跳下去?等着成肉酱吧。 “无知!”梅方冷冷的回了一句,突然间,身体一纵,如离弦之箭一般迅速向外跃出。 他身处半空,阵阵强风吹起他的衣裳,整个人仿佛一只大气球一样。 “特制的衣服。” 李敢一眼看穿了底细,“有用吗?就算是特制,也承受不住你全身的重量,最终会跌个尸骨粉碎。” “是吗?”梅方的身形急速下坠,但语气中没有半点的畏惧,“现在,让你见证神迹吧。” 话音刚落,轻轻一拍胸口,突然从背后弹出两片薄薄的羽翼。 “会飞?”士兵们发出惊呼,卜通一下跪在地上不断的叩头。 “神啊!” “原来他真的是神啊!” “那我们惹上梅花教,不是很危险?” “死定了。” 王当早已吓得瑟瑟发抖,一边叩头,一边叫喊着大神饶命。 就算是朱安世,也是脸色惨白,一双眼神死死的盯着越飞越远的身影,“啊啊啊”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狗屁的大神啊,这是机关术!”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双手一抬,手中弓箭疾射而出。 “咔嚓~”物体折裂的声音。 远处的梅方发出一声惊呼,身形再也维持不了平衡,开始急速下坠。 “追!” 李敢吼叫着,见到朱安世还是愣在当场,不由怒了,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再次大吼一声:“追啊!” 阳光初照,虫鸟和鸣,让疲乏的士兵精神为之一振。 王当的脸色憔悴,双眼深陷,迟迟疑疑的走到李敢的身边,问道:“主人,那真的是墨家的机关术,而不是天神?” “你还要问多少次?”李敢怒了,“鸟儿也会飞,它是天神吗?” 折腾了半夜,人疲神乏的,梅方也跑得了无影无踪,他能有好脾气才是怪事。 身边之后全是一脸敬畏,让李敢大感无奈。 难怪一个“巫盅之乱”就会害死几万人了,在这个愚昧落后的社会里,任何事情只要与神啊鬼啊的挂上钩,几乎没人敢反驳,没人会不信。 在场还有一个镇定的人,那就是养同。 因为他对李敢的说话从不怀疑,而且,在苗族夜郎时,他亲手制造了一条会飞升的魔龙。 这时,李敢抬头回望了一眼琅琊台,再从地上捡起几根干草,轻轻一抛,然后顺着飘扬的方向,举步前行。 跺脚沟,位于琅琊台和争高山之间,是一道绿涌翠漩的山沟。 沟底溪水淙淙,溪边野蔷薇丛生密布,沟内到处生长着高大的板栗树,不过果实已经被摘光了。 也许是叛军缺粮时所摘。 “兄长,要不……先吃饭?”暴胜之问道。 他是除养同之外第二个清醒的人,见到士兵们浑浑噩噩、有气无力的样子,于是向李敢提出建议。 “嗯,行,让他们缓一口气。”李敢点头答应。 先是偷袭哨所,再与火旗军一场大战,然后是直接杀上琅琊台,一路血战,可以说,捣毁敌巢的计划已经成功。 只可惜被罪魁祸首跑掉了,让计划事倍功半。 第208章 诸葛亮的八卦阵 “喵~” 小狸猫从李敢的怀里爬出来,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它身上的剑伤已经愈合,但皮毛还未长回来,不过并未影响它对主人撒娇。 跺脚沟从山顶直通山脚,溪水越流越急,两旁生长的板栗树上有不少枯枝,正好用来生火煮饭。 饭香四溢,让士兵的精神为之一振,不过,有不少人还陷在飞天神人的奇迹中无法自拨。 超越了认识的事物,就是神迹,对未知事情的敬畏是人的天性。 小狸猫不知跑那玩耍去了,李敢捧着一碗热米汤,双眼还在不死心的四处打量。 也许是因为山沟里的异常气候,这里除了板栗,还有稀稀落落的桃树,更奇怪的是,这些桃树竟然开着细碎美丽的花朵。 “兄长,”暴胜之匆匆忙忙的走过来,“有两名士兵无故失踪,四处寻找,一无所获。” “失踪?”李敢一惊,急忙问道:“是否遇袭?” 这里是梅花教的老巢,留下一些残兵余孽并不意外,而且,李敢的心中还有一道阴影,一直挥之不去。 自从姑幕密林中的袭击之后,郭解再没出现,但他一定还在周围,耐心地等候再次出手的机会。 士兵的突然失踪,难道是他有关? “并无打斗或挣扎的痕迹。”暴胜之摇头否定李敢的猜测,心里更加的担忧。 此时,士兵们已经三五成群,他们神色惊惶,不断的交头接耳,认为是梅花教的大神出手,把士兵收到了天上。 两名活生生的人说消失就消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除了神迹,没有更好的解释。 “狗屁的天神!”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起身就走。 顺着水沟一直往下二百步,小溪突然放缓,形成一个方圆十丈的小水潭,水潭的四周开阔平坦。 这里的板栗树少了,但长满桃树,树上是粉红色的桃花,微风轻吹,片片桃花随风飘扬,然后跌落于地面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潭中的水面也飘浮着片片花瓣,然后再随着水流继续向下而去。 这景色很美,但李敢并无欣赏的心情。 “两名士兵都在这里失踪的?”李敢问道,一边四处打量。 溪流,水潭,桃花,两旁是高高的石壁。 跺脚沟到了这里,已经不能算“沟”,而是处于两道峭壁之间的小溪流。 “有人见到他们在水潭里抓鱼,但一转眼就消失不见,对,鱼还在。”暴胜之说完,走到一块石头旁边,弯下腰,把鱼捡起了起来。 此鱼约二指宽,鱼身带着一抹粉红,不知是否因为吃食太多的桃花所至。 “这是光唇鱼?” 李敢接过鱼左右的察看着,并无发现异常,想了想,把水潭,与鱼的位置连线,顺着这条线的位置小心观察。 潭边是一片沙石,然后是桃树,再过去是石壁。 一切很正常。 “人呢?”李敢不断的琢磨着。 正在这时,突然“喵”的一声,小狸猫不知从那个角落钻了出来,见到李敢手中的小鱼,兴奋的直接扑过去。 “别吃!”李敢惊叫。 这些鱼是失踪士兵留下来的,说不定其中隐藏着线索,再说,光唇鱼的鱼卵有毒,不是想吃就吃。 但他的动作远远比不上小狸猫敏捷,只见它轻轻一跃,然后向右侧的树林跑了过去,一边跑还没忘记在鱼脊上啃两口。 “别……” 李敢举步急追,突然间,一个急停。 原来小狸猫跑进了一堆乱石中,突然不见了踪影。 石头平平无奇,乍看之下,与普通河滩山间的乱石无异,小狸猫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咦?跑哪了?我去找它回来,” 暴胜之知道李敢对小狸猫的宠爱,见它失踪,一时间没有细想,立即就要过去寻找。 但被李敢一手拉住。 “别去!”李敢的脸色变得慎重,“那堆石头有古怪。” “古怪?”暴胜之左看右看,看不出有何异常。 李敢没空解释,用手遥指着,然后开始计算:“一、二、三、四……” 当他算到“八”的时候,不由得惊骇的倒吸了一口气。 想了一想,突然蹲下身体,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用力的扔出去。 如沉深渊。 石头如同小狸猫一样消失无踪,而且没有传出任何的声。 “八堆乱石……” 李敢突然想起一个后世的故事,诸葛亮用八堆烂石头困住东吴的大都督陆逊。 如果不是黄承彦打开阵门,陆逊必死无疑。 难道眼前这几堆乱石,就是有着鬼斧神工之妙的八卦阵? 李敢越想越是心惊,再次捡起几块石头扔过去,结果还是凭空消失,浑无声息。 “兄长,别扔了,这是神……”朱安世的声音颤抖着,几乎瘫坐在地上。 今天所见的一切太匪夷所思了,人会飞,石头会吃人,这不是神迹是什么? 一旁的暴胜之也是手脚冰冷,如果不是信任李敢,他早会有多远跑多远。 “别找了吧?”暴胜之轻声劝说。 在暴胜之看来,梅花教有种种神迹庇护,不能轻易招惹。 “不是别找,是不用找。”李敢淡淡一笑,“我猜此阵必与梅花教皇有关,只要破掉它,就会真相大白。” “破?” “嗯,破阵,虽然很难。” 这里荒山野岭、人烟罕见,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一座神奇的阵法,再联想到梅方文武全才、还会墨家的机关术的事实,李敢更加确信两者之间必有联系。 “如何能进去?”李敢坐在水潭边的一块石头上,苦苦思索。 诸葛亮的“八阵图”吸收了井田和道家八卦的排列组合,还兼容了天文地理,端的是厉害无比。 眼前的阵法或者差了很多,但对于李敢来说,想要破阵还是难于登天。 他甚至连“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是什么都不懂。 阵法未解,当然贸然不敢进去,否则,会被困在其中,最终会变成一具干涸的尸体。 “如何破阵?”李敢的眼睛盯着脚下不断流淌的潭水,突然心中一动。 这道小溪说大不大,宽约三丈的距离,溪水不断流淌着;两侧石壁之间大约十五丈的宽度,水潭是最宽阔的位置,两侧细窄许多,整个地形,就是一个酒葫芦。 “外力破阵?”李敢思索了一会,用力的点头。 第209章 桃花源 看着李敢正在水潭下端指划着,暴胜之疑惑的问道:“兄长,要从这里筑成一道堤,把溪水积蓄起来?” “对,积水成潭,把那一片乱石和桃树全淹在水里。” “直接把那几堆石头搬开不行吗?用得着如此麻烦?” “直接搬开?不要命了对吧。”李敢指着右边的石壁,“你看,这些石堆摆放巧妙,与石壁彼此相连,如果乱动,两边的石壁倒下来,我们必死无疑。” 八卦阵号称穷天地之玄妙,借助的是自然之力,与周围环境溶为一体,它的厉害肯定不只所说的这么简单。 用水攻,借助的是另一股自然的力量,其实,这只是灵机一动的想法,他也不敢保证一定可行。 渐近中午,经过吃饭和休息,士兵们的畏惧感渐渐减少,士气慢慢的恢复。 山沟的两侧的石头和树木正是现成的材料,除了八卦阵附近的那些不敢动,其他的由士兵们搬过来,堆成了一个小山。 “开始!” 随着李敢一声命令,两百多人一起动手,他们首先打下一排木桩,然后纷纷把石头填埋下去,为了积水,还在石缝之间充填了大量的碎石与细砂。 石堤越填越高,溪水慢慢的上涨,半个时辰之后漫过了水潭边缘,然后向八卦阵的位置流去。 朱安世双眼一眨也不眨,急切的问道:“兄长,这些水会与小狸猫一样消失吗?” “应该会吧。” 李敢的语气并不肯定,不过很快他得到了确切的答案。 只见溪水到达那堆乱石之后,微微一滞,然后悄无声息的消失个无影无踪。 那座八卦阵就象是一头饕餮怪兽,再多的东西进去,都是有进无出。 “古怪……”朱安世低声的嘀咕着。 有古怪就对了。 李敢与暴胜之对望了一眼,目光之中全是喜色。 现在的感觉就象是灌老鼠洞,这溪水源源不绝,只要八卦阵之下不是一个无底深渊,小老鼠迟早会乖乖的钻出来。 ※※※ 山谷陡峭,奇峰林立,山上是青松翠柏,山前是一片平整的田地,田地上种满金黄的谷穗,青翠的果菜。 一条弯曲婉转的小溪从田地中间流淌而过,小溪的两端是两个巨大的山洞。 竟然是穿山而过的地下河。 小溪旁边,错落有致地建有几十间房屋,它们以竹为墙,以草为顶,无比的典雅精致。 这是一个人间仙境。 宇文风站在山前的一块巨石上,看着溪水渐渐上涨,然后漫过了旁边的田地,不由得黯然一叹。 他知道,麻烦来了。 溪水的源头是从他身后高山上的一条瀑布,流经小溪之后,再由对面的地下溶洞流出,现在溪水上涨,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溪水的出口已经被堵住。 “终于来了吗?”宇文风的双拳渐渐的紧握。 一位女童从山上下来,脆声叫道:“二师兄,六师姐找你。” 半山的一处绝峰之上,耸立着几栋精巧华丽、玲珑别致的屋宇,云雾萦绕之间,直如天上宫阙。 “六师妹……”宇文风走到最左侧的一间房子之前,轻叩房门。 “二师兄,请进来吧。” 声音清脆动听,声调中带着一股软软的呢侬,泌人心肺。 宇文风轻笑一声,正要抬脚跨进门槛,突然身后传来一个恼怒的声音:“宇文风,你为何到此!” 宇文风脚步一缓,霍然转身,看着正快步进近的梅方,脸色徒然变得冰冷,冷冷的说道:“我为何不能到此?” “我梅方早已立誓,此生非六师妹不娶,这是桃花源里人尽皆知之事,莫非,你敢横加插手?” 房内的女子清脆的说道:“大师兄言重了,你我并无婚姻之约,何来非谁不娶之说? 再说二师兄是我请来的,只希望得知一些家中的消息,横加插手之说何从谈起?” “你竟然为他说话!”梅方又气又怒。 他原本是剑眉星目,鼻如悬胆,气质从容,风度翩翩,但此刻变成了面目狰狞。 确实,他对六师妹的用情极深,此次于仓猝间创建梅花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想要获得与她对等的地位,到时候门当户对的,再前去求亲。 宇文风直接揭穿他的虚伪,“你的所作所为,为的是争权夺利,休要把梅花教的罪过记在六师妹的身上。” “争权夺利?”梅方被揭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争权夺利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桃花源吗? 对,桃花源是很美,但你到下边村子里随便找一个人,问他们是否希望继续在这个美丽而安逸的老鼠洞里继续呆下去。” “老鼠洞?只怕这老鼠洞快要呆不下去了。”宇文风摇头叹息,“你把事情搞成这样,还有脸面跑到我面前来大呼小叫?” “哼,脸面?”梅方呵呵一笑,“我的梅花教还有精兵逾万,没有脸面,难道你孤身只影的就很威风?” 宇文风勃然大怒,斥责道:“梅花教再是威风,与我何干?但祸及桃花源,你,罪该万死!” “祸及桃花源?哼,你在恐吓我?” “哼,到小溪边看看,就知我是否在恐吓你!” “小溪?呵呵,天天盯着看,早已看得厌烦。” “厌烦?”宇文风喟然长叹,“只怕不用多久,你想看也看不到。” “二师兄,这是为何?”房内女子疑惑的问道。 “溪水上涨,现在漫过附近的田地,淹没了庄稼。” “庄稼?”梅方讥讽道:“你想借着那几垄庄稼而大作文章,凭此想攻击我,把我扳倒吗?” 见到梅方还不醒悟,宇文风更是恼怒,破口大骂道:“扳倒?也许明日桃花源再也不存在,就算把宫主之位让给你,又能如何?” “桃花源不存在?”女子惊呼,“二师兄,你把话说清楚。” 梅方这次算是听明白了,微微一怔,回想着宇文风前边的说话,渐渐地脸上不再是嚣张和愤怒,而是变得惊惶。 “溪水上涨?”他刚才处于愤怒之中,听到宇文风的说道,根本没有细想。 “对,想必是有人堵住了出口。”宇文风以大局为重。不想多作无谓的争吵,于是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堵住出口?不可能!”梅方的声音很大,但掩饰不了内心的惊惶。 “为何不可能?”宇文风轻轻叹息着,“早就与你说过,不要想着有八卦阵隐藏出口,就以为高枕无忧。” 梅方从内心里拒绝相信,大声反驳道:“八卦阵何等玄妙,就算发现,他们也不可能破阵,更别说堵住洞口。” 宇文风无奈的摇头,“汉国的能人异士无数,也许,来的人之中正巧有一个。” 梅方想起了那个相貌俊秀的男子,那一支强劲精准的铁箭,不由狠狠的骂了一句,“该死的汉军,该死的李敢!” “李敢?”房里女子的声音急切,“莫非,危害我桃花源之人,是李敢?” 第210章 桃花源的灭顶之灾 “水涨啦!” “房……房子要倒了!” “我的鞋……” “珠儿!谁见到我家珠儿……” 山下传来无数惊恐的叫声。 他们的房屋建筑在小溪旁边,此刻溪水一涨,立即把房屋泡了一小截。 一时间,不管老幼男女,全部从房屋里跑出来,他们的裤管湿漉漉的,背后的竹萝里,是家中的粮食和值钱物品。 急乱之间,有的找不到衣裳,有的找不到鞋子,有的找不到孩子…… “当~当~当~” 钟声悠远而深厚,但听在一些大家的耳朵里,却是如听哀乐。 “三响钟!”宇文风的脸色一变,再也顾不上与梅方争吵,一个转身,快步向最高大的屋宇跑去。 梅方也是调头就走,走出几步之后,突然调转头,急切的说道:“六师妹,快想办法逃走。” “逃走?如果是出口被堵,逃得了么?”房内女子喃喃的说了一句,突然轻声说道:“如果是李敢,我也用不着逃。” 此刻,山下已经乱成一团。 他们在桃花源里住了一辈子,从来没有见到溪水暴涨如此之凶猛。 不到一刻钟,水势由淹没小腿到了齐腰深,而且还在不断的上涨。 “是山洪吗?” “这几天没下雨,那来的水洪?” “我前日才上过山,后山的瀑布并无异常。” “那为何水淹?” “谁知道啊……” “是否出口被堵?” “如果出口被堵,后山的瀑布不断往下流……” “完了,这里将成为湖泊。” “总不会淹到山上去吧?” “淹不到又如何?庄稼毁了,房子倒了,家里的粮食全泡在水里,不出三天全得饿死。” “完了,住了一百多年的地方,全完了。” 一时间,有人如丧考妣,有人开始埋怨。 “早说不要继续呆在这鬼地方,你们就是不听。” “你以前是董仲舒的书僮,为何不跟他一起离开?” “离开?他去见汉皇帝,冒险推销他的儒学,那是随时杀头的事情。” “原来你是怕死。” “不是怕死,是董仲舒嫌我的学问不够,不让我跟随。” “长安城不是好呆的,你看,王吉的学问够吧,还不是灰溜溜的跑回来?” 有人嘲笑道:“回来得好,回来送死。” “别笑,至少人家见过不少地方,吃过不少好吃的食物,我们呢?” “我从来没踏出过桃花源半步!” “天下的美景,只能在书中看到。” “不知那泰山,是否比后山更高?” “遗憾啊……” 众人一边涉水而行,一边叹息着,感慨这大半生算是白过了。 水还在继续上涨,很快从齐腰漫到了胸口,幼小的孩童由大人扶坐在肩膀上,虽然慌乱,倒是没有死人。 不过,现在没被淹死,几天之后呢?没粮食,没御寒的衣物,迟早会饿死。 众人越想越绝望,望着半山腰那几间精巧别致的屋宇,一起涌过去。 那里已经成为他们的唯一希望。 半山腰上,站着几名白发苍苍的老者,在他们身后是二十几名学生打扮的人,宇文风和梅方正在其中。 看到山下的惨况,所有人都惊呆了,梅方更是浑身无力,“卜通”一下跪坐在地上。 “宫主,救救我们!” “没活路了,救命!”山下的哭喊声越来越清晰。 为首的老者终于回过神来,剧烈的喘息几下,右手指着梅方,浑身颤抖着,断断续续地斥责着:“你……你做的好事!” 另一个老者上前半步,叹息着说道:“我早说过要安份守已,你偏不听,搞什么梅花教,这下,惹火上身了吧。” “据说梅花教把整个琅琊郡祸害了一个遍。” “死人无数,遍地哀鸿。” “邪~教害人啊。” “害人害已。” 其他老者纷纷摇头,看着梅方的目光,充满着谴责。 梅方呆呆地看着山下已变成水泽的村庄,看着那些犹在水中挣扎的村民,说不也半句话。 一直以来,他把振兴桃花源为己任,把村民视为亲人,每日想兹念兹的都是让村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让村民离开这囚笼一般的地方。 他创建梅花教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试验一下能否推翻汉家皇朝,让桃花源堂堂正正的行走于天下,让天下人为之敬畏。 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这时,一名老者大声说道:“宫主,我建议立即撤销梅方天纵之子的称号。” 呆滞中的梅方一惊,霍然抬头。 这老者叫尹于,在他创建梅花教时曾经大加赞许。 另一名老者也站了出来,义愤填膺的说道:“如此劣徒,仅剥夺称号不足警示后人,我建议废其武功,囚入暗屋。” 这人名叫季一真,因他学生想在梅花教内担任左圣之位被拒绝,所以一直怀恨在心。 “呵呵,”梅方笑了两声,缓缓的抬头,冷笑着问道:“一个想推御责任,一个想趁机报复,以为我好欺负吗?” 这几句威势十足,把季一真吓得倒退几步。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了,感觉被一名后辈吓退,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于是脑袋一昂,怒目而视,尖声大叫:“宫主,这劣徒不但冥顽不灵,还目无尊长。” “呸!”梅方狠狠的唾了一口,“你徒弟不学无术,阴险狡诈,却想窃取左圣之位,我不答应,你就百般刁难,如此尊长,不要也罢!” “你!”季一真被揭破了旧事,又丑又恼,浑身被气得真发抖,只是用手指着梅方,抖嗦着说不出话来。 突然,后排的年轻学生里冲出一道人影,飞起右腿,踢向梅方。 梅方毫无防备,被踢得翻倒,面部被地上的石头擦破了一大块皮肉,一时间,又是血,又是泥,让他显得狼狈万分。 “季林,你找死!”梅方怒不可遏,断然出手。 身形前冲,抬脚,出拳,招式连环不断,不到三招,把对手打趴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住手!”季一真怒喝。 这季林是他徒弟,也是他与嫂子私通所生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此刻却象沙包一样被梅方一拳又一拳,揍得脸青鼻肿。 “住手?你叫我住手就住手?好大的威风!”梅方冷冷的说了一句,然后走到季林的身边,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你!”季一真气得直找哆嗦,却拿梅方毫无办法,于是一转身,大声吼道:“荀攸!你身为宫主,教出的好徒弟!” 愤怒之下,他也不尊称了,而是直呼宫主之名。 荀攸的脸皮颤抖了几下,半晌之后,深吸了一口气,叹息着说道:“梅方,认错吧。” “认错?”梅方头颅高高的昂起,大声吼叫:“我错了吗?不,没错!” “没错?”在场之人全都露出震惊的神色。 不说刚才打架的事情,就凭你把一个好端端的桃花源弄成了一片水泽之地,二百多人无家可归,无粮可煮,这过错就是不可原谅。 这时,宇文风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上前一步。 第211章 稷下学宫 “宫主,水患在外而不在内,是否先行处置?” 宇文风的身份特殊,在这种场合并不适宜说话,但外敌压境,桃花源覆灭在即,这些人竟然还在内哄,他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果然,他一开口说话,所有人的目光立即聚集过来。 “呵呵,”梅方冷笑,“你想乘人之危?” 其他人的目光怪异,有的怀疑,有的兴奋,有的带着看热闹的心态。 梅方所指,是两人的少宫主之位的争夺。 宇文风的师傅是前宫主,他曾经是桃花源的天纵之才,不过,现在成了过去式。 梅方的师傅荀攸是现任宫主,他是现任的天纵之才。 在桃花源,天纵之才是一个一人之下的职位,是少宫主的备用人选。 当然,要获得这个职位并不容易,需要重重考验,需要掌握道、儒家、法家、名家、兵家、农家、阴阳家、轻重家等知识。 以宇文风的才能,如果不是前任宫主早死,少宫主之位早已尘埃落定。 在桃花源里,有一种阴谋论,认为梅方得到天纵之才的过程并不光彩,不过,掌权之人更换,让大家敢怒而不敢言。 正因如此,梅方才认为宇文风是落井下石,趁虚而入。 “一群井底之蛙啊……”宇文风暗暗叹息着,他想不出这小小的桃花源,为何要争个你死我活。 确实,桃花源有着一个无比辉煌的历史。 它的前身叫稷下学宫,乃战国时期田齐的官办高等学府,始建于齐桓公田午。 其兴盛时期,曾容纳了当时“诸子百家”中的所有学派,其中主要的有道、儒、法、名、兵、农、阴阳、轻重诸家。 它汇集了天下贤士一千多人,其中着名的学者有孟子、淳于髡、邹子、田骈、慎子、申子、接子、季真、涓子、彭蒙、尹文子、田巴、儿说、鲁连子、驺子、荀子等。 随着始皇帝的焚书坑儒,稷下学宫逐渐式微,有些人担心性命不保,于是选择归隐于山野之中。 这就是桃花源的来历。 不过,桃花源并不是真正的与世无争,秦朝的丞相李斯正是来自桃花源的法家。 当今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董仲舒正是出自桃花源。 如果说李斯和董仲舒是选择投靠朝廷来推广自己的学术,梅方选择的是另一种方法。 如果需要归类,可以把梅花教归属于“名家”的范筹,研究的是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 另外,梅方的目标远大,他不希望依附朝廷,而是想要唯我独尊。 朝代变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宇文风反对梅花教,是因它为祸过剧,让整个琅琊郡民不聊生。 但在别人的眼中,他是因为贪图少宫主之位而反对梅方。 此时,山下的村民已经走到了半山腰,但几百年以来形成的敬畏,让他们停在二百步之前,谁也不敢再前进一步。 但是,只要看到湿透的衣衫,瑟瑟发抖的身体,以及听到那极力压抑的哭泣之声,就知道他们此刻是多么的惊惶和无助。 “阿耶,我饿。” 不知是那个孩童的哭泣之声,然后哭声越来越响。 宇文风的心如刀割。 但转头看时,不管是宫主、梅方以及身边所有人,全是目光炯炯的盯在他身上,似乎几百名村民的生死,远远不如他宇文风的一句话重要。 “罢了……”宇文风长叹一声,缓缓的以手抚胸,大声说道:“我宇文风在此立誓,只待此间事了,必定自请除却学籍,从此之后,不再踏入桃花源半步!” 桃花源之人以加入稷下学宫为荣,除却学籍已经是极重的誓言,而且,失去学籍意味着今后再无争夺宫主之位的可能。 荀攸一听,重重的吁了一口长气,似乎放下了一件极重的心事。 其他人则是面色变幻,开始打起了各种各样的小算盘。 其中以尹于与季一直两人为甚。 随着宇文风的退出,梅方的少宫主之位再无竞争对手,一旦大权在握,只怕就是清算旧帐的时候。 “唉,想要继续在桃花源呆下去,还要看他脸色啊。”两人略一思索,上前一步,想要向梅方低头认错。 正在这时,突然在远处响起“轰隆”的一声巨响,然后听到山下的村民惊惶的大叫:“不好了,对面的山崩裂了!” 有人眼尖,说道:“是溪口山洞的位置。” “崩了一大块!” “为何崩裂?” “水涨之后,洞顶泡在水里,自然会崩裂。” 这时,有人兴奋的大叫:“快看,似乎是水退啦!” “水真的退了,我们有救了!” “阿耶,我要回家,我饿……” 村民七嘴八舌的,但大多数想着水退之后,田地可以复耕,房屋可以重建,他们可以再次回到原来的生活节奏。 但半山腰上的众人早已是脸色大变。 “宫主,”尹于的声音颤抖,“洞口坍塌,是否会影响护山大阵?” “不会!”回答的是季一真,他的声音尖锐,明显是为了自我壮胆。 荀攸师徒面面相觑,却是半句话也话不出来,他们一直老神在在的样子,倚仗的就是护山大阵。 那可是穷天地之玄妙的八卦阵啊,稷下学宫几百年智慧的结晶,怎么可能有人能够破解? “不可能……”梅方呢喃了半天,突然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正急急忙忙地走下山的宇文风,不由得精神一振。 “快,把宇文风抓住!”梅方竭斯抵里的吼叫,“原来他是叛徒!” 宇文风停步,苦笑着解释,“我只是想去查探洞口。” “别信他的鬼话!明显是要借机逃跑。” 宇文风怒了,破口大骂:“事已至此,你们还在勾心斗角,就算把我斗倒又如何?一待汉军冲进来,你们休想一个能活着走出去!” 没一个能活。 这话有点夸张,毕竟汉军并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就算进来,也不会把所有人全杀光。 那些村民有力气,懂耕种,正是最优秀的奴仆,每一个都能卖出大价钱。 但对于半山腰上的人,即是不在此列。 落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皇帝手中,仅凭“稷下学宫”这四个字,他们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第212章 幻化为龙 跺脚沟外,鸦雀无声,几百双眼睛盯着山沟内的变化,一眨也不眨。 小溪的水不停流淌,被石堤拦截之后,水越积越多,使原来的水潭变成了一座小湖泊,然后,积水漫过八堆乱石,向那片高大的桃树淹去。 李敢等人站在山沟两侧的石壁上,而岳池和他的士兵站得更远一些。 两支军队的关系有点尴尬,战友是肯定的,但双方并不直属,李敢不敢直接指挥岳池的行动。 自从岳池在琅琊台上做出抢夺功劳的行为,双方的关系出现了裂痕。 所以,李敢垒石堤,蓄溪水,岳池的人马却离得远远的并不帮忙,其实是为了避嫌。 水从桃树的根部开始,继续上涨。 突然,李敢注意到某棵桃树上的花朵一起凋谢,然后飘荡于水面上。 “快看,”暴胜之发出轻呼,“为何花朵会同时掉落?” “因为水淹?”接口的是朱安世。 李敢微笑不语。 花朵瞬间掉光肯定是一个非自然的现象,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阵式在崩溃。 这时,一个小形旋涡在掉光花朵的桃树根部出现,然后越来越大,越流越急,形成一个漏斗状。 桃树还是桃树,石壁还是石壁,那几堆乱石还泡浸在水下,影子在水面上若隐若现。 就在这些景物之中,凭空出现一个大旋涡,这情形突兀而怪异面。 这水“哗哗”的流,到底流到那里去? 几百人全被这超出想象的情景惊呆了,张口结舌的说不出一句话。 但这只是开始。 随着旋涡越来越大,水流的速度越来越快,突然间,一条巨大的水龙从旋涡中冲出。 这水龙身长十丈,头上长角,全身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它在水潭上方不断的盘旋,突然深吸一口气,把周周的溪水吸个干净,而它的身躯再次膨胀。 “神……龙……”朱安世发出惊呼,身体一软,跌坐在地上。 “神……” “我们把天神惹怒,派出神龙了……” 士兵们更是不堪,有的惊恐大叫着四散而逃,有的直接吓晕过去了。 岳池的队伍离得稍远,见到这边的乱成一团,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下一刻,随着一声高亢而威严的龙吟,一条巨大的怪物冲天而起。 “龙……龙啊!” 岳池惊恐万分,嘴唇抖索着,几欲晕倒,而他的士兵早已一哄而散。 一时间,逃的逃,晕的晕,有人想跑,但浑身软绵绵的,嘴里哭喊着,但根本跑不动。 还能站着的人寥寥无几,其中有李敢,有暴胜之,还有养同。 前两人是早有心理准备,后者则是因为信任李敢,李敢说不怕,他就不怕。 “还是阵式之力?”暴胜之的问话中带着惊叹。 “是,”李敢用力的点头,“聚天下之玄妙,汇自然之力,八卦阵果然是名不虚传!” “形神具备,难分真假。”暴胜之心里惴惴不安,“兄长,它真的不是天神!” “神?”李敢呵呵一笑,“我不敢说这世间没有神,但至少这头水龙不是。” “如何判断?”朱安世的神智稍稍恢复,伸过头来转声发问,似乎怕大声一点会把神龙吸引过来。 “它蠢!”李敢哈哈一笑,“看,它一直四处乱转,威猛十足,但没有灵性,至少,它不知道要吃掉我们。” “吃……” 朱安世吓了一跳,不过抬头看到那条水龙在半空中转了一圈又一圈,咆哮之声不绝于耳,看似凶残可怖,其实直到现在,它并没有伤及一人。 “没有灵性,不懂攻击……”朱安世恍然大悟,突然间,为自己的胆怯软弱而感到羞耻。 “你阿母啊,吓唬我!”朱安世老羞成怒,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口中大喊着“我杀了你!”然后手执长剑往前冲。 “不要!” 李敢惊叫,但朱安世的速度太快,一个箭步冲到水龙的面前,举剑就砍。 他这一剑,似乎触动了某个机关一般,只听水龙“啊嗷!”的一声音巨吼,身形昂然而起,冲上半空之后突然一个转折,凶猛的扑向敌人。 “坏了!”李敢惊叫。 这水龙是八卦阵的阵眼,它徒有其形而没有灵智,如果放任它盘旋翻滚,等到溪水继续破坏阵基,用不了多久就会自然消散。 但朱安世这一斩,让它彻底激活。 “嗷!”水龙的速度很快,尾巴一甩,波光粼粼的龙头已经到达朱安世的面前。 “死开!”朱安世怒吼着。 他的武功高绝,每次打仗喜欢冲锋在前面,但琅琊台之后,遇到会飞的梅方,无影无踪的士兵,凭空出现的急流旋涡,还有神气活现的水龙,这一切,彻底颠覆他的想象。 对于未知的事物,人们习惯称之为神,朱安世也不例外,于是惊恐不安在所难免。 不过,眼前的水龙是一件死物,体型巨大,他也不会畏惧。 “让你恐吓耶耶!” 这一招,朱安世含恨而发,身形跃起,双腿紧绷,双臂肌肉高高的隆起。 “刷!” 这汇聚了他全身之力,快,准,狠,仅此一招,砍下了半个龙头。 水花飞溅,龙头轰然而断,水龙的身形为之一滞。 “哈哈,让你装神弄鬼!” 朱安世高兴的大笑,但他笑声音未落,突然听到李敢的一声大吼:“快躲!” 朱安世愕然,来不及反应,突然被一股巨力重重在背后一撞。 翻滚,吐血。 朱安世身体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擦着地面摔出几丈远,碎石,杂草,树根把他的衣服撕破,把他的头面和四肢划出一道道血痕。 “砰!” 他身体重重地撞在一块大石上,一口鲜血喷洒而出,然后昏迷过去。 “安世!” 李敢与暴胜之同时发出惊叫,但他们顾不上救人,而是持剑而立,脸色凝重。 原来,水龙被朱安世斩了一剑,但另一截身躯微微抖动,只一下就把龙头恢复原状。 除了纷飞的水滴,水龙再无半点损失,那形象反而更加凶猛和灵动。 “来得好!”暴胜之把剑一横,左掌抵住剑脊,向前猛推。 他吸取朱安世的教训,不用斩而用挡。 这一招果然有用,水龙的攻势受挫,怒吼连连,尾巴不断的甩动,把暴胜之推得连连后退。 养同早已蓄势待发,一见有机可乘,立即飞身上前,“刷刷”几下在龙颈上一阵猛砍。 水花纷飞,水龙渐渐虚弱,似乎这方法很有效果。 但他们来不及高兴,已听到李敢的一声惊呼:“躲开!” 第213章 梅方之死 “躲开!” 一山之隔的桃花源里,宇文风同样惊惶的喊出这句话。 梅方正站在他对面隐隐相持着,闻言微微一愣,刚想说话,突然听到山顶上传来“轰隆隆”的声音,然后是脚下地面微微的振动。 “地龙翻身?”梅方疑惑的转身,看到的却是一副骇人景象。 几块巨石正从山顶上滚滚而下,所到之处,树木折断,鸟兽惊逃,掀起的尘埃遮天盖地,而方向,正是他们所站的位置。 “山崩啦,快跑啊!”梅方的脸色苍白,用力嘶吼一声,转身就跑。 他这一吼,其他人纷纷往上望,然后是心胆俱裂,嘴里大喊大叫着,亡命飞奔。 到了这个时候,什么恩怨情仇、权位财富都顾不上了,一心想要保住小命要紧。 学生们年轻力壮,跑得最快,但那些老者就不行了,有几个柱着拐杖走了不到十步,已经气喘吁吁。 有一些学生尊敬师长,转过头来,把老人背上再逃。 荀攸年纪老迈,腿脚不便,一步一拐的走出几步,然后“卜通”的一下倒在地上。 眼见山上的石头越来越近,他慌了,想象自己被碾成肉泥的样子,不由惊恐的大叫:“徒儿,快来救我!” 梅方跑在最前边,听到喊声,微微一凝,但突然间,他想起了一件事,于是惊叫一声:“六师妹,快跑!” 然后不再跑向山下,而是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左侧的房子前,用力的叩门,很快,从房里冲出一名女子,娇呼一声,朝着下山走去。 浓烟滚滚,巨石隆隆,在它的前边,有无数的石块瑟瑟下坠。 这些石块小如手指,大如拳头,滚滚而下,落得最快的已经到了半山腰,把正在逃跑中的众人砸得头破血流。 “山崩水浸,这是天亡我等啊。” “地龙翻身啊,完了……” 荀倏身为宫主,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他知道眼前的山崩不是地龙翻身所引起,而是有人在破坏洞口外的护山大阵。 但现在生死悬于一丝,那里还顾得上这些?想要挣扎着站起来逃亡,但不到两步,再次摔倒,最悲惨的是,一块石头从天而降,“砰”的一下砸在他的右腿上。 “卡嚓!” 骨头碎裂的声音,荀倏的右腿怪异地弯曲着,再也用不出半点力气。 断了! 荀倏又痛又慌,惊恐地发出大声呼救。 但大家都在逃命飞奔,尹于、季一真也由各自的徒弟背着跌跌撞撞的往下走。 荀倏第一次对两人产生羡慕的情绪,再望向跑在最前边的那道身影,心中阵阵凄凉。 那个是自己花费十几年心血、息心培养的徒弟啊。 为了一个女人,抛下自己的师尊,如此重色轻师之人,能接任稷下学宫,并把它发扬光大吗? “孳徒!”荀倏深深的叹息着。 这时,更多的石块落了下来,把他砸得头破血流,最让他绝望的是,那块巨石的距离,已经不足三十丈。 “算了……” 突然间,荀倏心如死灰,于是放弃了挣扎,闭目受死。 正在这时,一道人影出现在他的身边,双手一抄,把他抱起,然后转身飞奔。 “你……”荀倏睁开眼,看着抱着他的宇文风,双眼之中满是不可置信之色。 这几年来,他剥夺宇文风的天纵之子称号,并处处打压,就在刚才,还逼宇文风放弃学籍。 临到头来,回头来救自己的竟然正是此人。 荀倏又是羞愧又是感动,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说话。 就在这时,巨石“砰~”的一下砸在一棵大树上,微微改变方向,然后突然加速。 “呼~呼~”巨石带着令人心悸的呼啸声,狠狠的往下砸。 荀倏被抱着,仰面向上,把发生的一切看得真切,一时间,被吓得心胆俱裂。 这块石头如小山一般,一旦被它碾压,必定会粉身碎骨。 “完了!”他惊叫着。 在这生死一线之际,他的心底间突然生出一种明悟,随则不再害怕和不安,有的只是一股殷切的期望。 “风儿!” 宇文风于急奔之中,也不禁心神一震。 这样称呼他的还是五年之前,那时候,荀倏还不是宫主,而是他的师叔。 “风儿,要完成你师傅的期望啊!”荀倏把这句话说完,突然取出一柄古朴的短剑,塞进宇文风的怀里,然后放声高呼:“我,稷下学宫第九代宫主荀倏,现把宫主之位传予宇文风!” 这几句话,远远的传送出去,跑在最前边的梅方身形一震,突然转身咆哮:“不,宫主是位是我的,谁也不能抢!” 但是,荀倏只是哈哈的一笑,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把宇文风推到一棵大树下,而他则是跌落在地,被巨碾压而过。 巨石轰隆,在地上留下一滩肉泥,压断附近的几棵大树,但这些东西只让它微微一滞,然后继续向前。 “轰隆!” 山顶上发出的巨响连续不断,大大小小的石头一颗接一颗的往下滚动,那情形,宛如世界末日。 六师妹在梅方的保护之下,踉踉跄跄的走着,突然间,她弯着腰,捂着肚子,痛苦的呻吟。 “走啊!”梅方大吼。 刚吼出这句,突然间,他睁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六师妹微微隆起的小腹,一眨也不眨。 “你何时……”他的声音干涩,艰难的说出这三个字。 六师妹回应他的,是一个又羞涩又欣喜的笑容。 “说,谁的!”梅方竭斯底里的嘶吼着,面容扭曲,声音中充满着绝望。 六师妹还来不及回答,突然间,一块西瓜大小的石头呼啸着向她砸去。 “啊!” 她发出惊叫,想要躲避,但肚子突然一痛,再也迈不开脚步。 石头转眼即至,在她的瞳孔之中急剧的放大,下一刻就会砸到她身上。 “不!”她惊惶的叫喊着,奋力挣扎,但刚迈出右脚,又是一阵钻心的痛疼袭来,让她痛弯了腰。 “救……” 她刚叫出一个字,突然一道身影奋力把她一推。 “砰!” 一声清脆的骨头破裂之声,石头落在地上,打了几个旋儿然后停下,六师妹跌倒地路旁,侥幸逃得一死,但她并没有半点死里逃生的高兴,而是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大师兄!” 但梅方已经脑浆迸裂的倒在一旁,再也无法回答。 此时,山顶的石头并没有停止,反而是更多、更密,在这恐怖的天灾之中,一个人的力量显得那么的无奈。 “救我~” 就算六师妹平时是多么的刁蛮古怪,此时也不禁哀哀的痛哭,因为,她为的不但是自己,还有腹中的孩儿。 第214章 李敢屠龙 此刻的她,又是伤心又是惊惶。 她对梅方没有男女之情,但不可否认梅方对她狂热的关爱,把她当宝贝一样的捧在手心里。 就算见她身怀六甲、伤心绝望之时,为了救她,仍然是毫不犹豫的以身赴死。 感动。 但这样的情绪并没有维持多久,瞬间变成了惊惶。 一波又一波的石头从山上滚滚而下,她亲眼见到尹于师叔被砸成了肉泥,二师兄被一棵断折的大树压在身下,现在生死不知。 “为何会这样?”六师妹哭泣着向天发问。 她原本是一个刁蛮胆大的女子,但腹中的孩儿让她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妇人。 其实,桃花源里的水浸与山崩,完全是因为洞口外的八卦阵。 这八卦阵借用的是自然之力,附近的溪水、山脉统统被它连接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 阵眼所化的水龙正与李敢激烈战斗着,它受到的每一分伤害,都会引起溪水蒸发,地动山摇。 “破!”暴胜之大吼着,他的身上已经是伤痕累累,仍然在咬牙坚持着。 养同的身法飘逸,双剑闪烁,把巨龙杀得水滴飞溅,但真实的伤害并不大。 “坚持住!” 李敢叫喊着,身形不进反退,甚至来不及把剑回鞘,直接扔在地上。 “箭!” 李敢反手一拍,弓箭在手,瞅准巨龙的尾巴就是一箭。 “嗷~”巨龙发出痛苦的吼叫声,它的头颅一抬,想要扑向李敢,但暴胜之奋不顾身,高高的跃起,挥剑一斩,把它的目标再次吸引过来。 “再来!”李敢又是一箭,这一次,他选择巨龙的腹部。 可惜除了飞溅的水花,再没有其他的作用。 “兄长,难道它是杀不死的?”暴胜之喘息着,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打了半天,巨龙威猛如故,每次受伤都是身形一晃立即恢复,而他们呢?伤痕累累,精疲力尽。 快要撑不下去了…… “没有杀不死的野兽!”李敢在给大家鼓劲,“坚持住,它再强,也有弱点。” 他一边说话,手中一刻不停,一箭接一箭的攻击着,双眼却不断的四处观察。 水潭里的水不断减少,不知是流到那个不知名的空间之内,还是被巨龙所吸收,而周围的地面出现了裂痕,而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它在吸收周围的山水之力!”李敢欣喜的大叫,“再坚持一会,也许地面坍塌,就是它灭亡之时。” “谁……灭亡了?”身后响起朱安世迷迷糊糊的声音,他昏迷了半天,终于醒了。 “安世,你没死!”李敢开心的大叫。 “没死……”朱安世挣扎着想起床,只感觉到全身上下都在痛疼,不由苦笑连连,“算个半死吧。” “没死就好,”暴胜之喘了一口粗气,“快来帮忙。” 他是真的累了。 这时,岳池也跑了过来帮忙,更让人欣喜的是,在他的身边带跟着十几名士兵。 原来他们在后边观察了半天,见到这头巨龙并没有传说中的神通广大,渐渐的不再害怕。 “来得好!” 李敢哈哈大笑,这些人的到来算是及时雨。 “杀!” 朱安世左手掩住胸膛,冲到暴胜之的身边,挥剑就砍。 “箭!”李敢奋起神勇,又是一箭。 随着这一箭射出,巨龙惨厉的嚎叫一声,身形冲天而起,然后一个急速转身,向下猛扑。 它是身躯竟然一阵闪烁,然后变成了粉红色。 “不好,快闪!” 可惜李敢的提醒还是迟了,巨龙的尾巴一扫,把两名士兵抽上了半空,再重重的摔到地上,眼见活不成了。 “他阿母的,还敢害人!” “宰了它,剥它的皮,吃它的肉!” “砍了它!” 刚才的不堪与畏惧是因为把它视作“神”了,随着畏惧感的消失,汉军再次变成了一支悍不畏死的队伍。 两名士兵的死亡并不让他们害怕,反而更多的人从远处跑过来,加入了群殴。 巨龙在众人包围之中左冲右突,它在地面会受到无数的刀枪的疯狂斩杀,飞上半空,迎接它的是一波又一波的箭雨。 “嗷!”巨龙再次发出凄厉的吼叫,然后身形一晃,变成了红色。 随之而来的山沟一面石壁的崩溃! “跑!” 这一次,大家早有准备,在巨龙冲上半空再俯冲的瞬间向外分散,所以,仅仅是一名士兵被击飞。 “坚持住!它快不行了。”李敢的声音充满着兴奋。 石壁开始崩溃,就是最好的证明。 “砍死你!”朱安世低吼着,他的肋骨还在隐隐作痛,这份仇恨,必须要报。 其他士兵也是立即回头,蜂拥而上。 有几名士兵正从李敢的身边走过,突然间,“刷!” 一名士兵的长剑不是刺向巨龙,而是猛然向着李敢的腰部横扫过去。 “小心!”有人在惊呼。 “郭解!” 李敢直接揭穿敌人的身份。 郭解一惊,不过他日潜夜行,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机会当然不会就此放弃。 “死吧!” 他鼻子更加的通红,双目怒睁,长剑以有出无回之势杀向敌人。 不死不休! 因为李敢,他的侄子惨死,因为李敢,他被抄家灭族,这个仇,不共戴天! “啪!” 他长剑被挡开。 原来是李敢用手中的长弓挡开了这致命的一击,仿佛早有准备的一般。 郭解惊咦一声,“你早知我会出现?” “早就知道有一只老鼠总在身边乱转,”李敢哈哈大笑,“为了把你引出来,可花费了不少心思。” “哼!” 郭解冷笑,一剑接一剑,奋力抢攻,他要在最短时间内把李敢杀掉。 但下一刻,一道寒光闪烁抹向他的脖子。 是养同到了。 郭解的速度飞快,长剑回旋,然后身形向左侧飞飚,他的目标竟然是正在与巨龙战斗中的朱安世。 “来得好!”朱安世放声长笑,“让我一试你这名满天下的大侠,到底有多少斤两!” 在长安城中,朱安世也算小有名声的侠客,但郭解天下闻名,让人心生敬仰。 不过,现在双方是不死不休的敌人,正好趁此机会分个高低。 可惜郭解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身形一沾则退,向暴胜之杀了过去。 暴胜之是抗御巨龙的主力,一旦死亡,必定会让李敢疲于应对。 但是,他打错算盘了。 暴胜之可不是单打独斗,在他身边有岳池,在处远有李敢。 首先到达的正是李敢的铁箭。 “嗖~” 箭如闪电,郭解急挡,然后身形一飘,急速向外。 原来,他眼见失去了先机,立即想到的是逃跑,而不是继续拼命。 “想跑?”李敢嘿嘿而笑。 连出三箭,“夺~夺~夺~”地插在郭解身体的周围。 郭解的身形一滞,急忙停下。 但这一停,养同立即赶到,朱安世也是一个闪身,挥剑就斩。 “逮到一只小老鼠!”李敢哈哈大笑。 自从在姑幕的密林之中被郭解偷袭之后,李敢一直小心翼翼的警戒着,就算刚才的战斗,也是由暴胜之作为前锋,他只是作为远程攻击。 他四处观察,既是观察巨龙的情况,同样是在观察可能出现的敌人。 果然,逮个正着。 “束手就擒吧,别想逃走!”李敢的说话很有信心。 附近的石头和树木全被搬到山沟里筑石堤去了,现在是一片开阔,对于一位神射手来说,有信心不让任何的猎物逃掉。 “你怎知是我?”郭解又是焦急又是疑惑,想要骂人,又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想知道发现你的原因对吧?行!”李敢嘿嘿而笑,“只要回答一个问题,立即告诉你。” 第215章 郭解的悲惨下场 郭解“哼哼”地冷笑几声,不置可否,突然朝着实力最弱的养同就是一剑。 被李敢发现并堵截,他就知道这一次麻烦大了,但他性格凶悍,不会引颈受戮,而是放手一搏。 “当~”兵器相交。 养同的身法快捷,但力气不足,立即被逼退。 “挡得住我吗?”郭解的语气中带着嘲讽,转身就跑。 “留下!” 朱安世吼叫着,箭步,出剑,毕直的向前刺出。 “哼!”郭解冷哼,身形突然加速,轻松化解朱安世的剑招。 但他的敌人并不只有两个。 “嗖~” 箭矢如风,呼啸而至,李敢出手了。 这一箭又快又准,郭解不得不停下脚步。 “叮!” 箭矢落地,但紧接而来的是三连箭。 郭解手中的剑光闪烁,奋力架挡,但他再快,也快不过李敢手中的弓箭。 “想逃?别妄想了!”李敢的声音很冷,在开阔的地形,如果让一名敌人溜走,他神箭手的称号算是白叫了。 此时,朱安世也到了,怒吼一声,长剑再次剌出。 郭解并未被刺中,但被打乱了防御的节奏,再也无法躲开李敢的攻击。 “哼~” 郭解的大腿中箭,发出一声闷哼。这时养同也到了,短剑在郭解的腰眼上狠狠的一插。 “啊!” 郭解又痛又惊,但再也无法支撑住身形,惨叫着跌倒在地。 李敢呵呵的冷笑着走过来,一脚踢掉郭解手中的长剑,然后捡了起来,轻轻的叹息,“好剑,你就是用它杀死我的亲兵,把我逼得跳崖吧。” 郭解痛得浑身发抖,一张坑坑坑洼洼的脸也因扭曲而变得更加丑陋,鼻子更红了,似乎就要滴出血一般,但他兀自嘴硬,“最后悔的是当时没能把你杀死!” 他确实是恨,如果李敢死在朱提山,就不会再有之后的变故了,至少,他郭家不会被满门抄斩。 “为何不找自己的原因?”李敢摇头叹息,“如果当初不对我追杀,更不会有之后的祸事。” 郭解默然。 “说吧,为何要追杀我?”李敢没有心情与他磨叽,直接问出了一直以来的迷惑。 在朱提山上,李敢分别受到两批敌人的追杀。 第一批是前丞相府薛家。 第二批是郭解。仅一个人,却让李敢损失惨重,几名最亲密的卫兵死亡,李敢也被逼得跳下悬崖,如果不是正巧被金竹大公主从水中捞起来,李敢早已成为江中的一缕孤魂。 薛家的追杀并不奇怪,因为李敢杀了薛家的二公子薛亮;但郭解的追杀就让李敢百思不得其解了。 因为他未曾有过与郭家交恶过,甚至从来没有过任何的交集。 那么,郭解为何要追杀他呢?而且是亲自出手。 “告诉你,就会放了我?”郭解心存侥幸的问道。 “不可能!” 李敢的说话斩钉截铁。郭解太危险了,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把他逮住,李敢绝对不会放虎归山。 “呵呵,”郭解冷笑,“那我为何要说?” “给你一个痛快,还会把你的骨灰带回郭家,也算是一家团聚!”李敢很希望得到答案,于是给出了一个承诺。 “一家团聚?呵呵。”郭解的笑声干涩。 郭家上下几百口人,一夜之间被朝廷杀个精光,尸体至今还堆放在乱葬岗里,那里有一家团聚之说? “好吧,收敛你家人的尸骨,择地安葬如何?”李敢再次给出一个承诺。 以郭家的所作所为,抄家灭族是迟早的事情,不过事情与自己有关,多做一件好事也无妨。 郭解还在迟疑。 他在等着李敢给出更多的承诺,最主要是对于那些人的畏惧已经无以复加的地步,那一幕幕可怖的画面不断出现在他脑海之中,把想要说出的答案堵了回去。 “师傅,不用与他废话,交给我!”养同说着,抬手“刷”的一下割断郭解手脚的筋腱。 郭解又是痛苦,又是绝望。 这筋腱一断,今后再也没有恢复的可能,就算李敢饶他不死,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李敢,你该死!”郭解凄厉的吼叫着:“想要我说出真相?妄想!” “不说?”养同的脸色冰冷,“我在栾休的手中学了两手,就在你身上试一试。” 说完不顾郭解的咒骂与挣扎,提着他的衣领,把他拖走。 “他行吗?”朱安世看着郭解在地上留下的那道血痕,疑惑的问道。 李敢轻轻摇头,“如果他真的跟着栾休学过,一定行。” “栾休?是谁?”朱安世看着李敢的脸,好奇的问道:“兄长,也是你的人吗?” “他是养同的徒弟,但是,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他是谁。” 李敢的语气中带着叹息,其实,就算他血战沙场,杀人无数,但每次想起栾休把那老翁活生生的切成肉片的情景,还是不寒而栗。 栾休的性格阴柔狠毒,李敢计划让他主管刑罚,这职位相当于中尉府的张汤和王温舒,他们不会让进去的人有一个完整地走出来。 “为何不让我知道……” 朱安世的嘴里还在嘀咕,浑然不知李敢所说的是一个良好祝愿。 要说李敢心中的畏惧之人,郭解算是其中的一个,因为他武功极高,为人凶残又不择手段,而且,双方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 有一条凶狠狡猾的犲狼,它随时会从黑暗之人扑过来咬断你的脖子,任谁也会寝食难安。 “呵呵,再狡猾的野兽也会死人猎枪之下。”李敢舒心的笑着,拨出长剑,转身就走,倒有几分宝刀屠龙的气概。 巨龙被一大批汉军团团包围住,嘶吼着,挣扎着,它的身形庞大,有着强大的冲击力,不断会有士兵被它抽飞甚至杀死。 地上已经倒着十几具士兵尸体。 但它每次被砍上一刀,身躯会缩小一分,而且颜色渐渐地变得黯淡无光。 战场上,乱石成堆,草木断折,地面的裂痕不断扩大,跺脚沟两旁的石壁不断坍塌。 “它快不行了,再加把劲!”李敢高叫着,加入战团。 他是弓箭手,此刻却持剑冲在最前边,因为暴胜之已经精疲力尽,实在支撑不下去了。 “刷~” 李敢一剑斩下了半截龙头,巨龙怒吼着,正要恢复,李敢的另一剑又到了。 “杀啊,晚餐大家吃龙肉!”朱安世嚎叫着,手中的动作半点也不慢。 吃龙肉…… 这巨龙是水做的,打了半天,见到的只是水花四溅,没有血液没有皮肉,不过,这一句玩笑话,还是让大家紧绷的精神大为放松。 “杀啊。” “煮水喝也不错。” 其实,他们是越打越轻松,才有心情开起玩笑。 一刻钟, 二刻钟, 随着李敢的一剑斩下,巨龙一声惨厉的嚎叫,整个身躯化成一片水花,四处飞溅。 第216章 李广难封 这一次,它再也无法恢复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留下的只有地面上的一大滩水,还有一片狼藉的战场。 “吱~” 脚下的地面发出瘆人的破裂声。 李敢一惊,大叫一声:“跑啊!”一个转身,拨腿开溜。 “轰~隆隆!” 地面的裂痕越来越大,有些地方直接凹陷下去,形成一道道鸿沟,地面上的东西全部陷入鸿沟之内,有几名士兵跑得稍慢,也摔了进去,不见影踪,只是从地下不断传来惨烈的呼救声。 但很快,两旁的山石倾倒挤压,把鸿沟填平,高出地面的只有一些残破的树枝。 “轰隆隆~” 这一次,是跺脚沟两旁的石壁在倒塌,然后是一股冲天而起的泉水,这股泉水与原来的小溪汇集在一起,那水量比原来的增加了几倍,仿佛小河一般,向下流急奔而去。 幸运的是,随着这一次倒塌,地面渐渐恢复了平静。 “天神发怒?”朱安世又怕了,但被李敢狠狠的踢了一脚之后不敢再吱声。 “别怕,是八卦阵的余威,一切到此为止了。”李敢大声地安抚军心,其实他也只是强作镇定而已。 不过,事实很快证实他说话的正确。 一刻, 二刻, 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地面不再发生震动或破裂,大家的脸色渐渐放松下来。 这时,一名士兵发出惊讶的叫喊:“快看,山洞!” 石壁倒塌、水流喷涌之后,原来八卦阵的位置上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洞口,洞口的下端是潺潺流水,上边则是倒挂的石钟乳,两者之间有着高约一丈的空隙,宽度可容三人并排而行。 “地下溶洞!”李敢恍然大悟,原来用石堤蓄了半天的水,全跑到溶洞里去了。 到了此时,李敢不得不感叹八卦阵的神奇。 吸水,幻化成龙,地面坍塌,一切宛如神迹。 如果李敢不是有着后世的见识,早就有多远跑多远,那里还敢呆在这里破阵屠龙。 还有,如果不是李敢灵机一动运用溪水倒灌的办法,也无法把这神奇的阵式破坏。 “兄长,我们是否进去?”暴胜之轻声问道。 “当然进去,梅方肯定就在里边,呵呵,这算是瓮中捉鳖吧。”李敢的回答有着苦中作乐的味道。 为了破这个八卦阵,士兵的伤亡竟然比进攻琅琊台时更加惨重。 “主人,我去做竹筏。”王当不知从那个角落里钻出来,点头哈腰地讨好着。 他双手竟然还拉扯着两名剑姬,而王薄赫然也站在一旁。 他们一直没有参与屠龙之战,此时见到风平浪静,又出来讨好卖乖,见到李敢没有好脸色,不敢再吭声,屁颠屁颠的砍竹做筏子去了。 此时,四散的士兵们渐渐返回,其中以李敢从东安城带过来的士兵最多;其次是投降的火旗军;最少的是岳池带领的姑幕残兵。 打散重组是李敢的拿手好戏,他一点也不客气,直接把投降的火旗军编列到他手下,足足三百多人,算是一支不弱的力量。 岳池的队伍属于姑幕兵营的编制,李敢不能擅自取消,所以,还是可怜巴巴的二十多人,这力量算是可有可无。 这时,养同带着一身血腥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一卷湿漉漉的竹简,可惜就算把它清洗过一遍,上边还是带着浓烈的血腥味,竹简的缝隙之间还残留着一些白花花的碎肉。 “全招了。”养同只淡淡的说了一句。 “全招啦?他不是说死也不招吗?”朱安世还记得郭解那副斩钉截铁的样子。 “嗯,挺嘴硬的,”养同的神色变得阴狠,语气却并无多少的变化,“三十根竹签用完了他不说,把他的肋骨取下三根还是不说,不过用湿布在他脸上敷到第三层之后,全招了。” 养同说得平淡,朱安世却是脸色大变,掉头就走。 竹签插入指缝,剔肉取骨,湿布敷脸,每一种都是让人心惊肉跳的酷刑。 李敢轻抚着养同的头顶,摇头叹息着说道:“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小养青不喜欢一个满身血腥的哥哥。” 养同身世悲苦,造成了他狠辣阴毒的性格,这样的人一般没有好下场,作为最亲近的人,李敢不希望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阿妹……不知会走路了没有。”养同紧绷着的脸色变得柔和。 “一岁多了呢,”李敢舒心的笑了,“怎么,想回夜郎了吗?” “想。”养同老老实实的点头。 “过些时候,我们一起回去。” 李敢说的是真心话。 夜郎里有很多让他挂心的人和事,例如亚朵,金莎,当然还有他最重要的基地黑盯山。 想必山上的人手超过一千了吧,不知不知马铃薯长势如何,也不知风永与雪瑶成亲了没有,不知律高城是否还有掌握之中。 李敢一边想着心事,随手打开养同递过来的竹简,然后是大吃一惊。 “梁孝王?”李敢不禁失声轻叫。 梁孝王刘武,汉文帝嫡二子,汉景帝同胞弟,刘彻的皇叔。 七国之乱期间,曾率兵抵御吴王刘濞,保卫了国都长安,功劳极大。 如果不是景帝背信弃义,现在的皇帝是刘武,而没有刘彻的什么事了。 想不到郭解竟然与这样的人物有关。 李敢手抚竹简,越看脸色越沉重。 李广难封是一个后世争议不断的话题,有人说他战功不够,不足以封候;有人说是朝廷刻意打压,抹杀他的功劳,但在郭解的供词里,李敢隐约地找到答案。 “原来所有与刘武关系亲密之人,都不能官居高位?” 司马相如的才能众所周知,一首《凤求凰》收获美人的芳心;一篇《长门赋》让陈阿娇再次得到刘彻的宠爱;一篇《难蜀父老》让西南夷归心,让汉国的边境安宁和谐。 别的不说,仅凭平定西南夷这份功劳,他的官职就不应该是一个小小的郎官。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与李广一样,曾经受到梁孝王的重用。 原来,刻意打压才是李广难封的真相。 李敢不胜唏嘘,但继续往下看,脸色不断的变幻。 在朱提山时,郭解说是受人之托,原来不是假话,他身后确实存在着一股强大的势力。 秘匙? 这是他们追杀李敢的原因。 郭解只说这秘匙是由梁孝王交给李广,据说其中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具体是何秘密,他并不知道。 第217章 李广的秘密 李敢伸手入怀,轻轻抚摸其中的一只小锦盒,这是李广留给他东西,里边有一封信和一块牌子。 这牌子呈金黄色,上边用篆体雕刻着“天昌”两个字,古里古怪的,李敢一直弄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 难道它就是郭解及其身后势力想要的东西?其中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李敢摇了摇头。 原本以为逮到郭解之后,自己会少一个大麻烦,现在看到,麻烦才刚刚开始。 “兄长,”暴胜之走了过来,轻声问道:“一切准备好了,是否现在进洞?” “走!” 李敢甩了甩脑袋,决定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再说。 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一路上可见倒塌的石头和破碎的石钟乳,想来是因为地面震动的影响。 李敢坐在竹筏上,经过七弯八转的河道之后,突然间,豁然开朗。 “这么大的地方……”朱安世惊叹着,倒吸了一口冷气。 眼见所见,是一个方圆十里的大型水泽,不过其中的水量正缓缓降低,依稀可见水下的小麦和瓜果等农作物,水泽的中央有一些倒塌残破的房屋,不过,此时仅有屋顶露出水面。 “一个美丽详和的世外之地啊,看来是我们造的孽……”李敢与暴胜之对望了一下,面面相觑。 为了破阵,他们筑石堤,把一条溪水全倒灌进来了,才会有如此惊人的破坏效果。 “咦?他们人呢?”朱安世四处张望。 李敢干笑几声,说道:“不用猜,肯定是跑山上去了。” 暴胜之更担心另一件事,“兄长小心,倒塌的房屋有七十多间,人数可不少。” 李敢轻轻摇头,指着前面的高山说道:“山崩地裂,只怕剩下的人不多了。” 对面的山峰极高,但树木断裂,处处乱石,如果没有事先准备避险方法,能在这场灾祸之中活下来的只怕不多。 王当也被眼前的惨状惊呆了,半晌之后才期期艾艾地问出心中最关心的事情,“主人,你说梅方会不会死了?” 梅方是他心中的一道阴影,一日不死,他都会吃不饱,睡不着。 “不死也差不多了吧,走,看看去。” 竹筏划过水面,见到水下是方方整整的土地,里边的庄稼长势良好,有一些已经收割,绑成一捆捆的堆放在田埂上,不过随着这一趟水灾,都部变成颗粒无收。 “做得有点狠了,”李敢默然想着。 不过战争就是你死我活,容不着半点留情。再说,梅花教如飞蝗过境一般,所过之处一片荒凉,那模样并不比眼前这地方好上多少。 这里既然是梅花教的老巢,就算夷为平地也并不过分。 “主人,那里有人!”王当指着山脚下的一个小山坳,大呼小叫。 他是梅花教的护法,王薄更是火旗军的首领,但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看来,这一片世外之地,是教皇梅方心中的最大秘密。 可惜再秘密的东西也会有被发现的一天。 “全抓起来!” 随着李敢的一声音令下,几十名如狼似虎的士兵向小山坳扑了过去。 “是汉军!” “跑啊,被抓住就惨了。” “帮我,谁帮帮我,我的腿断了。” “跑不掉的……” “跟他们拼了!” 这些村民是幸运的,躲在小山坳里,在山崩地裂中逃过了一劫,可惜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群汉军凶神恶煞的,手中的刀枪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好人。 有几名村民想要反抗,毫无例外的被一剑砍翻,这一下,其他人再也不取乱动了,乖乖的束手就擒。 王当检查了一下,摇头说道:“全是农人,梅方不在其中。” 李敢“嗯”了一下,把头转向那些俘虏,“谁知道梅方在哪吗?” 众人面面相觑,过了半晌,才有一名瘦猴似的男子犹犹豫豫的问道:“如果说了,能否会放过我们?” 这话一出口,立即有另一名男子高声喝道:“兄长,别说!” “找死!”王当上前一步,一巴掌搧了下去。 “别动手!”李敢瞪了一眼,转头对着后一名男子和颜悦色的问道:“你叫什么?” “田广明!”说完一挺胸膛,一副毫不畏惧的样子。 田广明?嗯,这倒是个人才。 李敢思索着,呵呵一笑,也不多作计较,而是让人把他的嘴巴塞上,丢在一旁。 最早说话的俘虏很是精明,扫了一眼正躺在地上不断挣扎的兄弟,也不敢讨价还价了,不等李敢问话,已经点头哈腰的自我介绍:“贱仆叫田延年。” 田延年?有意思,都是历史上留下名字的人呢。 李敢暗暗点头,直接问道:“说吧,梅方在哪?” “他在山上。”怕李敢看不清楚,还用手指着半山腰。 李敢抬头仰望,只见乱石断树之间,显露出一片断垣残瓦。 田延年很是乖巧,眼见李敢疑惑之色,急忙补充说道:“那是我们的学宫。” “学宫?”李敢皱起了眉头。 神迹一样的八卦阵,为的是守护这一片世外之地。 不说梅方的文武全才,田延年、田广明这两位随便出来的农人,在历史上也曾留下自己的名字。 看来,一切都是这“学宫”在作怪。 这让李敢更加的好奇,心急着一探究竟。 这时,王薄在前边叫道:“主人,这里有一个人。” 他带着士兵顺着山路一路搜索,在见到几具被砸成肉泥的尸体的之后,终于在一块石头后边见到一个活人。 很快,另一边的朱安世也找到了一个,然后,陆续有新的发现。 王当带着几个人,跑在最前面,在没见到梅方的尸体之前,他总是寝食难安。 “咦?” 王当在一堆乱石之下见到了一块熟悉的衣角,打量了一下,脸色一变,急切的叫道:“快,快把石头搬开。” 但他话音刚落,一个微弱的声音响起,“谁也不准碰我大师兄的身体!” 王当闻声转头,然后兴奋得大叫:“主人,这里有一名女子!” 这女子脸色苍白,衣衫上沾满了泥土,即使这样,还是掩饰不了她惊人的美丽, 在她面前,那两名剑姬就是一堆烂泥,王当怦然心动,放声高叫:“主人,能不能把她赏赐给我?” 回答他的是一记大嘴巴。 第218章 血脉相连 “啪!” 王当被这一巴掌打得肿起了半边脸,一时间懵了过去。 这女子看着娇怯怯的样子,虚弱不堪,打起的力道一点也不小。 “你……敢打我?”王当抚着脸,傻乎乎的不可置信。 “把你的臭脚挪开,别碰大师兄的身体,否则我杀了你!”女子的声音清脆软糯,但说出的话却让人心惊胆战,说完之后又一巴掌。 这一巴掌,倒是把王当抽醒了。 “你找死!” 王当一字一顿,双目怒射着凶光,然后大声嘶吼着:“上啊,一起上,杀了她,把她剁碎了喂狗!” 几名士兵正要动手,突然听到后边传来李敢的一声断喝:“滚开!” 王当一阵错愕,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已经被李敢拎着衣领,扔在一旁。 “李敢……” 女子又惊又喜,也顾不上与王当较劲了,盯着身前的李敢,双眼一眨也不眨,泪水渐渐湿透了眼眶,然后往下滴。 “赵蝶,真的是你!” 李敢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迟疑着伸出双手,想要把她揽在怀里,得到的是重重的一脚。 “让你现在才来!”赵蝶一脚踢在李敢的小腿上,把他踢了一个踉跄,然后跟上一步,再一脚踩上了李敢的脚尖。 “哼,让你不去找我!” 王当在一旁看着,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一时间,根本弄不清楚这两人到底是何种关系。 “停……停下,”李敢苦笑着求饶,干脆双臂一揽,把赵蝶抱在怀中,“你说走就走,地址也没留下,要我如何寻找?” “敢说不知道我是南越国的吗?” “呃,知道。” “那为何不去寻找?” “这……” 李敢心想南越国横跨几个郡,人口过百万,你说找就找啊?但是面对赵蝶是没有道理可说的,于是不再纠缠此事了,急忙转移话题:“既然是南越国,为何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来?” “这里是我的师门啊!” “这里是你的师门?”李敢的手足冰凉,急忙问道:“你也是梅花教的?” “梅花教是我大师兄所创,与其他人无关。” “那还好!”李敢用手掩着胸口,让砰砰乱跳的心脏平复下来。 梅花教叛乱,为祸甚大,参与者绝对不会有好结果,赵蝶与他感情深厚,而且有鱼水之欢,李敢不希望见到她因此而惨死。 “还好?”赵蝶冷冷一哼,指着如末日一般的四周,愤怒地娇叱,“李敢,看你所做之事,还敢说好?” 李敢神色一黯,无奈的解释道:“为了追捕罪魁祸首,只能强行破阵,想不到会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坏。” “你!”赵蝶的双眼通红,眼泪簌簌而下,“让我如何面对师门,如果面对无辜惨死之人。” 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说道:“原来,你就是李敢?” 李敢抬头一看,只见一名年青男子正站在他十步之外,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虽然衣衫破烂,浑身血痕,还是无法掩饰他的俊朗风姿。 “你是?” “二师兄,宇文风。”赵蝶到底是心里向着李敢,抢着帮忙介绍。 “原来是二师兄。”李敢直接跟着赵蝶一样称呼。 “不敢,其实是有事相求,”宇文风的表情严肃,“眼前的这些人并未参与叛乱,请求李将军手下留情。” 赵蝶可以凭着与李敢的特殊关系胡混搞乱,宇文风却知道事情涉及一百多条人命,儿戏不得。 按汉朝的法律,既然梅方是叛乱的首领,桃花源里的所有人都逃脱不了责任,最终是重的砍头,轻的贩卖为奴,反正没有一个好结果。 “这……” 李敢面有难色,罪魁祸首梅方已死,其他人死伤惨重,即使这样,还剩下一百多人,要统统放掉,这责任他负责不起。 “哼,”赵蝶冷笑,“我也是桃花源的人,是否要连我一起抓?” “你这是威胁我么……”李敢苦笑连连。 “这不是威胁,如果是认真算起来,你要把自己也送进来!” 李敢以为她说的是两人的关系,呵呵的笑了,“你当时说走就走,现在呢,记起我了对吧。” 说完转头面向宇文风,说道:“你带二十人走吧,其他的留下。” “行!”赵蝶圆睁着双眼,“我留下!” 李敢大感无奈,只得一退再退,“三十人,不能再多,其他的我只能保证不死。” 他决定用这次平叛的功劳去与刘彻做交换。 “李敢,”赵蝶的刁蛮本性突然消失,眼泪再次潺潺流下,“这些都是无辜之人,死的伤的不止一半,这惩罚已经足够了,你要是一定要抓人交差,就把我留下吧,让其他人统统都走。” 有这样讨价还价的么? 李敢无话可说了,决定不再与赵蝶再胡扯,只是用眼盯着宇文风,等着他决定。 “桃花源上下人等,感谢李将军的大恩。”宇文风神色认真,朝着李敢行了一礼。 李敢的行为冒着非常大风险,当然,这一切都是看在赵蝶的面子上。 “二师兄……” 赵蝶刚说出三个字,突然听到宇文风高声说道:“各弟子听令,我,稷下学宫第九代宫主宇文风,现把宫主之位传予赵蝶!” 他已经作好赴死的准备。 “不可!”赵蝶尖叫,突然昂首挺胸,大声说道:“李敢,你不放人,我母子两个就死在你面前!哼,你看着办吧!” “师妹,不可!”宇文风急忙出声阻止。 “你……” 李敢快被气疯了,担心她真的做傻事,急忙将她抱住,正要加以解释,突然回味起她的说话,不由大吃一惊,急忙问道:“你说什么?什么母子两个?” 赵蝶呵呵冷笑,“对,难道你敢做不敢认?” “谁不敢认了,”李敢气急败坏,“孩子呢?快说,不对!”李敢终于反应过来了,伸手往下一摸,触及的是一个微微隆起的小腹。 “你……”李敢深吸一口气,再缓缓的吐出来,“这是我们的孩子?” “废话,”赵蝶甩了他一个白眼,却轻轻的往他怀里靠近,“难道你敢不认?” 李敢呵呵傻笑,忙不迭的点头“我认啊,当然不敢不认。”此话说完,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掉。 他从后世穿越而来,然后两个灵魂溶合在一起,但之后的日子里,他习惯于用一种世外之人的目光审视着这个世界。 那是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亦象一朵飘浮不定的浮萍 拉住赵蝶小手,右手轻抚着她微微隆起的小腹,感受着里边小生命的脉脉跳动,李敢忽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我竟然有后了?! 李敢生出一种虚幻而又真实的感觉,但这种血脉相连的滋味,没有任何的虚伪。 到达这个世界这么久,他第一次感觉与这里融为一体。 第219章 集体大迁移 突然而来的孩子,完全打乱了李敢的计划。 原本想着在捣毁梅花教的老巢之后,琅琊郡的叛军会不战自乱,而他会很轻易地收割一大波胜利的果实。 这一份结结实实的大功劳,会让他官升一级,甚至会恢复内关候的显赫身份。 到时,银甲白马锦李敢,会重新出现,少女尖叫,贵妇追逐,那种人人羡慕的景象会在长安城里一一再现。 现在统统要放弃了。 赵蝶那圆睁双眼,一副母鸡护小鸡的模样,让李敢大为头痛。 “喂,到底你与谁更亲一点啊?”李敢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赵蝶气哼哼的,理也不理,一副你敢动手就踢你的样子。 “兄长,如何处置?”暴胜之压低声音,深怕被赵蝶听到。 平定叛乱是一份天大的功劳,但私放叛军同犯亦是死罪,两者相比,还是后者更严重一些。 李敢不答,而是把目光望向了岳池。 朱安世、暴胜之等人较为亲密,必定会遵照他的决定行事,但岳池不是他的直属,是最难掌控之人。 岳池被李敢目光炯炯的盯着,头皮一阵发麻,二十多名士兵渐渐围过来,他们紧张得冷汗直流,有几个甚至已经把手按在剑柄上。 “我们……”岳池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不会走漏任何风声。” 突然间胸膛一挺,大声说道:“我们服从李校尉的任何指令。” 他是豁出去了,直接把小命交到了李敢的手中。 其实就算他想顽抗也没有用,不到三十人,如果李敢要杀人灭口,只需动一动指头。 “不用紧张,”李敢淡淡一笑,转头望向宇文风,问道:“你们到底谁是宫主?” “六师妹!”宇文风想也不想就回答,说完把代表宫主的圣物递给出去。 “不要!”赵蝶推辞着。 宇文风轻轻的叹息,“师妹,如果你想救人,就收下吧。” 别看李敢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为什么要冒着天大的风险救人?还不是因为赵蝶?如果宫主是她,桃花源所有人都是她的下属,一切变得名正言顺。 “二师兄好打算啊,”李敢打趣了一句,然后问道:“这里肯定不能再呆了,你们可有好去处?” 宇文风思索了一会,缓缓摇头。 天下虽大,要再找一个与桃花源一样的世外之地,并不容易。 赵蝶迟疑了一下,轻轻说道:“要不,到南越国去?” “咦,”李敢的眉头一挑,“看你信心满满的样子,在南越国有不小的权力啊,到底是什么身份?“ 旁边几人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不约而同的想着:你搞大人家的肚子了,还不知道真正的身份。 “说啊!”李敢的老脸一红,狠狠地瞪还在迟疑之中的赵蝶一眼。 “敢凶我?”赵蝶怒了,抬脚就要踢过来,被李敢手急眼快的抱住。 这两人打情骂俏的样子,让宇文风看不下去了,轻咳一声,揭开了真相,“六师妹是南越国的公主。” “公主?”李敢吃了一惊,回想起与她一起在可乐城里的种种经历,不禁恍然大悟。 她刁蛮任性,行事全凭自己的喜恶;她身边有着众多的高手;还有,剧典说她是南越赵家的人,原来这赵家就是南越王。 身份如此尊贵。 李敢不禁沾沾自喜的笑了笑,然后摇头说道:“是南越国公主,更不能把人带过去。” “为何?”问话的是朱安世。 以他的想法,公主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要保护一百多人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没人回答他的说话。 赵蝶最清楚南越国的状况,所以她刚才一直在迟疑不决,宇文风也明白李敢的担心。 南越国王赵婴齐性格软弱,一旦知道这一百多人是汉军追捕的钦犯,只怕会立即当作礼物,绑得结结实实的送出去。 当今天下,敢于反抗汉国的人并不多,就算是匈奴也被打得丢铠弃甲。 突然间,宇文风有一种天下虽大,却无法容身的感觉。 说到底还是因为汉军太强大,没有人敢轻捋虎须。 见到所有人都是面有难色,李敢迟疑了一下,说道:“我倒有一个去处,但路途遥远,想要过去并不容易。” 赵蝶一听,急忙说道:“说出来啊,大家一起想办法。” 李敢也不继续绕关子了,轻声说道:“是否还记得我说过一个地方,黑盯山?” “黑盯山?”赵蝶很聪明,立即明白他的心意,“你想要把这些人迁移到山上?” “我不想!” 李敢粗声粗气的回了一句,心想:还不是被你逼的吗? 赵蝶一点也不在乎他的生气,嘿嘿一笑,说道:“如果去黑盯山,不怕路途遥远,我有办法。” 众人的目光一起集中到她脸上。 赵蝶洋洋得意的笑了笑,看着李敢,问道:“你曾经说过,万一南越国有变,让我到一个地方去,你会前来接应。” 李敢一愣,急忙问道:“交趾郡?” “对,”赵蝶得意的点头,“都稽正在交趾郡,只要我们走水路,想要过去并不难。” “水路?要船啊。” “主人,有船,”王当急于立功,抢着说道:“琅琊台下的龙湾里就有几条海船。” “这就成了。”李敢抚掌而笑,“可算是万事俱备。” 那几条海船本来是叛军装运粮食的,现在正好用上。 这时,朱安世把头伸了过来,诧异的问道:“兄长,黑盯山在那里?” “是一个秘密的地方,那里距离汉军的地盘较远,相对来说安全一些。” “那就去啊” “你也去?”李敢看了说话干脆的朱安世一眼,试探着说道:“回不了汉国,你不担心?” 朱安世毫不在乎的笑了:“跟着你,有啥担心的。” 暴胜之在一旁,也是用力的点头。 他们两个人,本是举目无亲的不良子,背井离乡到长安城,为的是出人头地,渴望有机会争一份前程,现在要去黑盯山,只是换一个地方而已,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李敢长吁了一口气。 这两个是他精心培育之人,如果选择离开,实在太可惜了。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要解决。 李敢的表情变得凝重,抬头看了四周的士兵一眼,高声说道:“刚才的说话想必大家都听到了,如果有人不想跟着走,就直接说出来,我也不会多加为难。” 第220章 千古名将霍去病 此言一出,士兵的脸色变幻。 汉国声威显赫,大家以身为汉国人为荣,有的家人还在汉国之内,听到李敢要带他们到一个遥远的地方,远离国土,远离家乡,一时间难免军心浮动。 有几个迟疑了一会,走到了一旁。 有一些也想跟着过去,但被身边的同伴悄悄地拉住胳膊。 “很好,”李敢的表情似笑非笑,随手一指,说道:“你们几个留下,其他的人跟我走。” 这话刚说完,突然间一愣,原来小狸猫正从一棵折断的大树后走出来,看它闪闪缩缩、一步一探的样子,必定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哈哈,让你乱跑。”李敢的心情甚好,也不顾小狸猫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走过去把它抱在怀里。 岳池心中腹诽:在你心中一个人还不好一只狸猫吗?再说,用得着装腔作势吗?看养同虎视眈眈的样子,留下的人准没有好果子吃。 “呼啦啦~” 李敢带着几百人越走越远,留下的几个在面面相觑,突然间,他们想起来了,这里是琅琊郡,外面还有大量的叛军,孤零零的几个人不可能回到汉国去。 “将军,等下……” 有一个反应最快,涉着水急起直追,但李敢等人继续前行,根本没有留下的意思。 “不想死的快追啊!” 有人大吼一声,拨腿就跑,但到达山洞时才发现已经被巨石头堵死出路。 李敢没有直接杀人,也不会放任他们回到汉国泄露自己的去向,反正桃花源里有山有水,活着时足可颐养天年,死后也有一块风水宝地。 平常时性格和谒,该出手时果断凶狠。 这是岳池对李敢的印象,这让他对李敢的敬畏感大增,不敢再三心两意。 此时,羌族对霍去病的印象是阴险毒辣,残暴不仁,相比李敢则更恶劣了几分。 残阳似血,举目黄沙。 这里人烟稀少,长草萋萋,身生二十里的地方是河西先零、封养、牢俎三个羌人部落的聚居地,原本热闹繁华,不过此时已烽烟处处。 霍去病长剑所指,见不到一处完整的居所,见不到一头活着的牛羊,更见不到一个活着的羌人。 霍去病柱剑而立,目视北方的连绵大山,若有所思。 赵破奴匆匆的走过来,轻声说道:“大将军,我们寻找了两天,没有任何羌人的踪迹。” “呵呵,”霍去病语气中带着讥讽,“全躲进山里去了。” 赵破奴笑着说道:“将军威武,三场战争过后羌人死伤已逾五万,损失牛羊十万只,战马三万匹,再不躲,很快被灭族。” “哼,犯我汉国边境,就要做好灭族的准备。” 霍去病的身体瘦弱,但说出的话却是豪气万丈。 赵破奴用力点头,然后劝道:“杀鸡焉用牛刀,进山剿贼之事,其实可以交给李息将军。” “在担心我?”霍去病微微一笑,“放心,还死不了,就算要死,也等我把羌族灭了再说。” 赵破奴默然不语,心底却是暗暗垂泪。 现在霍去病不但吃的饭少,酒也喝少了,而生生死死等字眼不时脱口而出,也许他是心有预感吧。 这时,李息特意在远处抖掉铠甲上的沙尘,才快步走过来,禀告道:“大将军,已按你的吩咐,把十几匹老马砍伤了一条腿,然后放走。“ “很好,”霍去病点了点头,“再把一批羌人放走。” 想了一下再补充一句,“嗯,让弓箭手跟在后边,把逃得慢的统统射死。” 李息大为称赞,“老马识途,羌人在慌乱之中会寻找同伴,大将军果然妙计无双。” 李息也算是当今的一位名将,战功显赫,能让他佩服的人并不多,而霍去病绝对是其中的一位。 屡战屡胜,从无败绩,几年之内把一个横行天下的匈奴帝国杀得人仰马翻,甚至要到灭国的边缘。 这样的人,用绝世名将也不足以形容,应该称之为千古名将。 霍去病,卫青,如此的名将汇聚,真是帝国之幸。 可惜…… 李息看着霍去病握着剑柄的手掌,心中一黯。 这只手瘦削干枯,青筋毕露,偶尔会轻轻颤抖,表示它的主人已经快要油尽灯枯。 霍去病不知李息的心念百转,抬头望向南方,那里有长安城,他的儿子刚会叫“耶耶”;更远一点的地方有琅琊郡,霍光正在浴血奋战。 “李敢,你答应过的,稍有闪失,唯你是问!” 霍去病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转头对赵破奴吩咐道:“再派出一支人马,寻找羌人留下的羊盘!” 李息的心头一震。 所谓羊盘是羊粪、土壤和干草的混合沉积物,匈奴和羌人喜欢把住宅那在上边,居住在上边的一般是平民而不是军队。 霍去病此举,证明他不但要打败羌族的军队,还在彻底消灭羌族的后备力量。 “胆敢犯我汉国边境,就要做好灭族的准备!” 完全不是恫吓之言。 *~*~* 先零羌族的一个营寨里,停放着大大小小几十辆大车,这些车的轮子很高,方便大漠中移动,车顶有栅,可遮风挡雨。 这其实就是先零人的家。 当今战乱四起,有这样的一辆大车,每当遇到敌人,只要用一匹马或一头牛把车拉走,全家的人和财物都能快速转移。 “吉娜,到孟扎家去借点盐。”一辆大车内响起一个略带沙哑的老年女声。 “好咧~” 吉娜清脆的答应着,从车里跳下来,然后一蹦一跳的往外走。 吉娜是营寨里最美丽的女子,聪明伶俐,还有一副动听的嗓子,让方圆几十里的少年男子趋之若鹜。 不过吉娜更喜欢与孟扎在一起。 孟扎与她的年龄相当,两人一起长大,早些时候双方父母已商量过婚事,说好等到赶走汉人之后成亲。 “孟扎~” 吉娜叫了几声,从另一辆大车上有个青壮把脑袋伸出来,笑着说道:“吉娜,孟扎到南边放羊去啦,要到傍晚才回来。” “哦~” 吉娜有点失望,正要往回走,突然听到一阵急速的马蹄声,有人在高声吼叫:“快走,快走,汉人来啦!” “汉人!” 吉娜的脸色大变,惊叫着就往家里跑,一边大喊大叫:“汉人来啦,快逃啊!” 在族人的传说中,汉人凶残可怖,他们见到男人就杀死,见到女人就奸淫,所到之处,烧光抢光,不会留下任何的东西。 吉娜早在怀里藏着一把用牛角磨成的小刀,打算宁死也不让汉人捉住。 第221章 灭尔一族! 部落一片慌乱,人们惊恐的呼叫着,有人找自己的孩子,有人找自己的牛羊,有几个手脚快的已经把大车系在马身上,吆喝着向外奔驰。 “吉娜,快走!” 孟扎脸上沾满了黄沙,但他顾不了擦拭,狠狠地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一边策马飞奔,一边放声大叫:“女人和孩子先走,男的留下,快,拿好武器。” 汉军的速度太快了,一直在追在他屁股后面,如果不留下人手抵挡一阵,只怕所在人都跑不掉。 “阿姆~” 吉娜的嗓音在尖叫中同样动听,她匆匆跑过去牵上一匹大红马,就往车辕上套。 大车上“叮咚当啷”的乱响,里边的东西七扭八歪的倒满一地,一个女人用沙哑的嗓音诅咒着,好不容易捡起一件,但大车的颠簸让更多的东西翻倒。 “阿姆,别捡了!” 吉娜尖叫着,用力地甩着马鞭,希望跑得更快一点,回头一看,见到孟扎正在平举弓箭,对着飞驰而来的汉军瞄准。 “孟扎,小心!”吉娜高叫了一声。 远处的孟扎似乎听到她的叫喊,回转头望了一眼,朝心爱的女子露出一丝笑容,再次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手中的弓箭上。 卡里莫的大车还是一动也不动,他正骑着马团团乱转,慌乱地叫喊儿子的名字。 “伊克拉,快回来!” 他儿子四岁,以为父亲与他蒙蒙躲,正悄悄地躲在一垛草堆里,掩住嘴巴,唯恐发出一点声音。 “伊克拉,你赢了,奖你一块奶酪,快回来!” 随着这一句话,伊克拉蹦蹦跳跳地跑了出来,嘎嘎大笑着,还未来得及开口要奶酪,已被父亲一把抄住他的腰然后往大车上扔。 “卡里莫,快去帮忙!” 有同伴叫喊了一句,也不管他是否听到,已经策马跑过。 卡里莫迟疑了一下。 部落里的成年男子已经拿起武器,一起跑出去拦截敌人,但他老婆早死,只有父子两人相依为命,如果参战,谁来照顾儿子? 正当卡里莫犹豫之时,汉军已经到了。 赵破奴策马走到霍去病的身边,说道:“一个小型的羌族部落,约七十户,三百人。” “才三百。”霍去病的语气中有点不满,然后轻轻一挥手,“灭了!” 那随意的样子不象是杀人,而是宰杀一只鸡。 “杀!” 赵破奴的长槊直指前方,几千名骑兵跟在他的身后,策马飞奔。 “杀!” “杀光羌狗!” “车轮以上男子,统统杀光!” “杀!” 强将悍兵,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几千支铁蹄把地面践踏得“隆隆”作响,长槊铁剑光烁着凛冽的寒光。 “该死的汉狗!”孟扎的脸色煞白,用诅咒来稳定自己的心神,双手紧紧固定着长弓,等待敌人进入射程。 部落里最精锐的男子已经抽调入军队,留下部落里的不是老就是少,就算孟扎,也只有十六岁。 “别紧张,瞄准了再射!” 孟扎让人别紧张,其实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他杀过草原上的野狼,但从没有杀过人,面对黑压压的敌人,心跳加速,手心在冒冷汗。 “一百步!”卡里莫的声音在后边响起,马背颠簸不定,但他举弓的双臂却稳固如山。 因为需要照顾孩子,所以卡里莫并未进入军队,他经验丰富,所以到达战场之后,立即接管指挥权。 幼小的伊克拉在父亲怀抱里,紧紧的抱着马腹,见到来了一大批的人,兴奋得嘎嘎大叫,“阿布,他们在和我蒙蒙躲吗?” 卡里莫并没有听到儿子的说话,精神全部集中手中的弓箭上,拉弓挽箭,心中默默地计算着敌人的距离。 一百二十步, 一百一十步, 这时,有一两个羌人已经抢先一步射击,但距离太远,准头太差,并没有多少敌人受到伤害。 “瞄准了再射!”卡里莫的声音低沉,一双眼睛一眨也不眨。 还有一百一十步,只要汉军再往前,立即就是射击的良机。 “争取能够射出三箭……”卡里莫默默地计算着距离,同时不断的祈祷着,希望汉人因为害怕损伤而离开。 汉人太多了,几千名骑兵,而自己一方不到两百人,就算三箭全中,这损伤也达不到让汉军畏惧退却的程度。 “其实这里只有几百名老人和孩子啊,用不着大动干戈对不对?”卡里莫甚至帮汉军找到了一个好借口。 但他完全忘记,上个月,当羌族侵犯汉人边境时,同样洗劫几十条村庄,那些村民手无寸铁,结果是洗劫过后,没有任何一个活口留下。 赵破奴很冷静。 他跟随霍去病征战沙场,大小战役几十次,有时面对的甚至是十几倍数量的敌人。 眼前的一百多名羌人竟敢顽抗,无异于螳臂当车。 “羽!” 赵破奴的声音平静而冷酷。 随着他一声令下,二百多名骑射兵越众而出。 这是汉国最精锐的羽林军,武器装备精良,兵种主要有突骑兵和骑射兵。 前者身披重甲,防御力强,手执重槊,擅长于冲击敌人的阵营;后者身穿轻甲,手执长弓短驽,他们更讲究在战场中快速奔袭,机动性强,但凭着快马利箭,杀伤力非常可怕。 羌族一方,孟扎的经验欠缺,还在懵懵懂懂的凝神瞄准,默默在计算着汉军的距离。 “十步, 九步!” 突然间,卡里莫的面脸大变,大声嘶吼着:“快,找地方隐蔽!” 但他的提醒已经迟了。 “嗖~” “嗖~嗖~” 箭雨带着慑人心魄的呼啸声,象乌云一般从对面直接罩过来,然后重重地砸在羌人的阵地上。 这些羌人穿的是短皮甲,防御的部位主要位于躯干,头部、四肢裸露在外,于是,猝不及防之下,倒在这波箭雨之下的不计其数。 有些人的手臂插一支箭,箭羽随着手臂的摆动而晃荡,这让他更加痛疼;有些人是头部中箭,直接倒在身亡;有些人更加惨烈,仰面朝天被钉在地上,鲜血“咕咕”的往外冒,他们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随之而来是下一波箭雨。 “该死啊!”孟扎怒吼着。 看着一个又一个同伴倒下,孟扎不禁睚眦欲裂,现在的除了要杀死敌人,他的心里再没有其他想法。 “汉狗死吧!”他的手一松,箭矢脱手飞出。 “反击!”卡里莫同时也吼出了一句。 “嗖~嗖嗖~” 被汉军两波箭雨之后,羌人死伤过半,剩下的不足百人,但是,羌人号称三岁孩童也是神箭手,这句话并不是吹嘘的。 一百支箭快速向汉军接近,然后“叮叮当当”的响成一片。 射中了! 但很快,孟扎失望地怒吼连连。 那些箭枝射中汉军的身体之后,一支一支的往下掉在地上,真正伤害到汉人的寥寥无几。 弓箭的射程不够,就算射中,也难以射穿汉兵身上穿着的铠甲。 “啊!”孟扎发出不甘的吼叫,突然间,他转头向后望,在那个方向,有他最心爱的女子。 “吉娜,小心啊!” 第222章 吉娜的仇恨 因为某些人的煽动,羌族一直仇视汉人,认为汉人抢走他们肥沃的土地,抢走他们丰茂的草原。 他们认为汉人身体孱弱,羌族是天生的战士,是英雄,理所应当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孟扎信了,就在前一刻,他还确信能凭借着一百多名族人就能把几千名汉军打得落花流水。 但现在他绝望了。 狗屁的以一当十啊,自己弓箭的射程比不上汉人,自己的同伴一个又一个倒下,而汉军的伤损不到十个。 手中的弓箭,很难射穿汉军的铠甲。 战况完全是一边倒,这仗……根本没法打啊。 孟扎心灰意懒,他的吼叫停止了,手中的弓箭跌落在地上,双目茫然无神,身边是一具又一具同伴的尸体。 眼睁睁看着汉军冲到身前,他忘记了抵抗。 “跑啊!”卡里莫的声音既焦急又绝望。 他已经扔掉手中的弓箭,一边策马狂奔,希望能逃离汉人的追击。 他右手用力地把儿子的脑袋住下压,口中还在不断地叮嘱:“伊克拉,那些人要与你蒙蒙躲,记住不要直起腰啊,谁直起腰谁就输。” 话刚说完,身下战马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一然后个踉跄,四肢一跪,四脚朝天地摔在地上。 卡里莫紧紧把儿子抱在怀中,右手还记得要把儿子的脑袋按得更低一些。 就在这一瞬间,他见到汉军一刀砍下孟扎的脑袋,下一刻,感觉到胸前一凉。 是一名汉人将军把长槊捅进了他的胸膛。 “他还小,高不过轮啊……”卡里莫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语气中带着无限的哀求。 汉人的表情冷漠,似乎没听到他的说话,随意扫了一眼还在嘎嘎笑着的伊克拉,随意地拨出长槊,然后走开。 “感谢……” 卡里莫吐出最后的一口气,渐渐闭上了双眼。 “伤了八个?” 霍去病扫了一眼战场,皱起眉头,很不满意当前的战果。 赵破奴静立一旁,不敢吱声。 大将军十七岁那年,两出定襄,功冠全军;十九岁,三征河西,开疆拓土;二十一岁,统帅三军,纵横漠北。 第一仗,他以不足八百人的兵力,深入乱后,横扫匈奴人十几个部落,歼敌人数逾二千。 而现在自己用三千精兵,以碾压的方式去对付一百多敌人,竟然还有人受伤。 这就是差距。 “骄兵必败!”霍去病狠狠的瞪了一眼,沉默了半晌之后摇头轻叹,“如果是李敢……” 在他的心目中,李敢不论兵法和武勇,都是帝国将领中的上上之选,假以时日,就是一个独挡一面的帅才。 可惜皇上更倾向于培养另一个人。 霍去病暂时按压下心中紊乱的思绪,一挥手,朝着羌人大车的方向不紧不慢的往前追。 欲擒故纵。 羌人也怕死,在惊恐万状之时,肯定会寻找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躲避,而最安全的地方,当然是羌族大军的藏身地。 车轮声隆隆,几十辆飞奔中的大车扬起一片滚滚沙尘。 “驾!” 吉娜的母亲抢过马鞭,狠狠地抽在马屁股上。 车厢里的东西零乱不堪,不时地滚到车边,然后跃落在地上,但她再也不捡了,一心想逃命。 “孟扎……”吉扎双手捂着脸,伤心地哭泣着。 汉人的军队已经追过来了,必定已经破除种种障碍。 那么孟扎…… 以汉人的好杀和残暴,他除了死,没有第二种可能。 “得得,得得~” 汉人的马蹄声清晰可听,他们一直不紧不慢地跟随在身后,宛如一只逗弄老鼠的狸猫。 “该死的汉狗!”吉娜狠狠的骂了一句,美丽的小脸变得狰狞,“孟扎死了,我要让你们统统陪葬!” 说完突然站起来,把她阿姆手中的马鞭抢回来,然后狠狠的一甩缰绳。 “吉娜,你要去……” “对,去阿金山!” “族长走时,不是说过谁也不准过去吗?” “哼,那是一群胆小鬼!”吉娜重重的呸了一口,“部落三万勇士会打不过这区区的几千汉军?怕死不敢战而已。” “你要……” “我要为孟扎报仇!”吉娜一阵心痛,深吸了一口气,恶狠狠的说道:“既然畏惧汉国,为何要前去招惹?现在汉军来了,平常叫嚣着无敌天下的人呢?只会躲起来。 呸! 死的是孟扎他们,受苦的是我们,那些人只想躲到汉军离开,根本不在乎我们的死活。” 吉娜说着说着,眼泪不断的往下滴,在她看来,害死孟扎的不但有歹毒的汉人,把汉人招惹过来的那些族人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既然是你们招惹来的,就别想躲!”吉娜的面容因仇恨而扭曲,手中的鞭子,越抽越用力。 隆起的小山丘,表面是黄沙遍地,黄沙之中生长着疏疏落落的胡杨,几个鼓起的柽柳灌丛,还有几朵黄红相间的野花,那是沙拐枣。 沙漠中有大量类似的小山坡。 但如果是熟悉的人,就知道这小山坡并不简单,在它后面有一个名叫阿巴噶的湖盘,是沙漠中难得的一片绿洲。 “别说,汉国的女子就是不一样。” 嘎巴尔淫笑着,把右手从一名女子的大腿之间抽出来,放在鼻尖了嗅了一下,一副陶醉的样子。 腾达拉皱起了眉头,担心的说道:“族长下了禁令,统统不准带女人,你这是违反军令。” “不准带女人?我呸!”嘎巴尔哼哼冷笑,“他自己带了十个,却不让我们带?” 腾达拉迟疑了一下,还是继续劝说,“汉军强大,我们只能躲开,这里的水源充足,但带着的粮食很快就会吃完,每少一个人就是多一份口粮。” “让我把她丢弃?不行!”嘎巴尔的说话斩钉截铁。 这女人是他洗劫汉国边境时的战胜品,体态丰腴,身材火辣,每次都会让满足男人的快乐。 腾达拉一见劝他不动,摇头叹息了一下,说道:“东躲西藏的,也不知何时是个头。” “不躲还能怎样?”嘎巴尔略一回想,还是心有余悸,“那天达西都带着五百人冲过去,走不到一百步,全部被汉人射成筛子。” “汉人的武器太好了。”腾达拉不断的叹息,“难怪匈奴人被打得只有逃命的份儿。” 嘎巴尔把女子拉过来,双手在她胸部搓揉着,似乎这样能缓解他心中的惊惧,过了一会才喘息着说道:“按我说,我们就不应该招惹汉人,那个叫霍去病的,完全是一头野狼,逮到谁都要咬一口。” “还不是因为族长贪图匈奴人送过来的两万只牛羊?” “他得到牛羊,我们呢?只有送死!”嘎巴尔的说话中充满着愤怒。 “躲吧,”腾达拉目光迷茫,喃喃的说道:“躲吧,能躲一天是一天。” 正在这时,不远处的哨塔里响起一阵凌厉的警报声。 第223章 以羌人为盾 腾达拉几个箭步冲到哨塔前,首先见到几十辆狂奔而来的大车,车子的标志属于一个名叫尔扈特的小部落。 正疑惑着它们为何要违反禁令跑到这里来,突然间,见到大车后面黑压压的一片骑兵。 “该死……汉军!” 腾达拉惊呆了,手脚一阵冰凉,猛然间他反应过来了,急忙放开喉咙大声叫喊:“汉军来啦,汉军来啦!” “汉军?” 嘎巴尔刚刚爬到女子身上,准备提枪入港,被外边的吼叫声吓了一惊,身体一抖,所有的火热立即消失,剩下的只有惊恐不安。 他忙不迭的跳越来来,连衣甲也顾不上穿,匆匆抓起一支长矛就往外边跑。 整个临时营地乱成了一锅粥。 开战之前,先零羌族有士兵五万人,经过几场战斗,被霍去病杀掉了一半,现在不足三万。 三万人分散在这绿洲上,每十人一堆,急切间想要集中起来并不容易,说到底,是因为羌人喜欢跃马射箭,打仗会很英勇,但对于集中列队稍有欠缺。 三万人乱哄哄地挤成一团,士兵找不到军官,军官指挥不了士兵。 有人因为害怕,干脆跳上马背,往外就走。 此时,族长嘎鲁匆匆忙忙地跑出来,在他身后跟着一名女子,小跑地跟在身后,忙着帮他绑紧铠甲。 “快,组织防御!”嘎鲁大声吼叫着。 这时,有两名将军跑过来,远远开始大叫:“是汉军,大约有三千人。” “三千人?”嘎鲁的心一动,他有三万士兵,汉军只有三千,十比一,优势十分明显。 但很快,跑过来的腾达拉说出了一句话,打消他所有的抵抗意志。 “霍去病也在!” 嘎鲁的手一抖,差点把手中的兵器扔在地上。 霍去病是谁啊?威名响彻天下的军神,在匈奴帝国,哭闹得再厉害的孩童,只要听到这个名字,也会立即停止哭泣。 “这……”嘎鲁吞咽了一口唾沫,目光一转,见到嘎巴尔跑过来,也不顾他下半身几乎赤裸,急忙叫道:“嘎巴尔、腾达拉,你们两人各领一军,把汉人打回去!” 嘎巴尔一愣,迟疑地停下脚步。 身为将领,领兵打仗本属份内之事,但为何你不叫尼日尔,偏偏让我与腾达拉去? 是因为尼日尔是你的侄子吗?不想让他去送死? 在嘎巴尔的眼中,去与霍去病打仗其实与送死无异。 突然间他后悔了,自己应该呆了帐篷里,至少不应该出现在嘎鲁的面前。 他犹豫不定,腾达拉却是很干脆,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大声呼叫着:“走!汉军才三千人,怕个熊啊,跟我去杀人!” 但他话声刚落,突然前边一阵骚乱。 有人发出惊呼:“是尔扈特的人!” “是我们部落的。” “我的孩子在大车上,让他们进来!” “不行,汉军在他们后面。” “如果不让进来,他们会被汉人杀掉。” 两伙人争执着,一伙是尔扈特部落出来的军人,他们在老婆孩子正在外边面对汉人的屠刀,所以强烈要求让开一条路。 另一伙则是怕汉军趁机一拥而上,挥兵掩杀过来。 “呵呵,原来全躲在这里呢。”霍去病骑着大黑马,身体枯瘦却依然挺拔,笑了两声,喉咙一痒,忍不住用力的咳嗽。 “将军……” 赵破奴忧心忡忡,但他刚说出两个字就被霍去病挥手打断。 “专心指挥!”霍去病瞪了一眼,然后命令:“快,把羌人往前赶!” 用羌人开路,既能节省汉军的兵力,又能动摇羌人的军心,一举两得的好事,他当然不会放过。 战争之中,双方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如何保存自己有生力量,如何最大限度地杀死敌人,才是身为指挥者需要考虑的事情。 什么仁慈,什么人道,统统滚一边去。 “驾!” 吉娜再次挥动马鞭。 前边就是部落大军的营地,只要能进去,她们就安全了。 就在这时,一支利箭带着呼啸之声从对面射过来。 吉娜吓了一跳,然后听到有人在前边高喊:“停下,别把汉人带过来!” 吉娜不用回头,她早就知道汉军就在身后,但这不正适合她的心意吗? “拼命吧,不管你们谁死,我都高兴!”吉娜心里恶狠狠的想着,高举马鞭,“叭”的一抽。 马车急速向前窜出十几步,引来前方的阵阵怒骂: “别过来!” “找死啊,想把汉人引进来,害死我们吗?” “该死的,遇到汉人为何不干脆点给自己捅一刀,免得受辱?” “不好,汉人要进攻了。” “快,射箭,不要让他们靠近!” 然后是一阵急促的箭雨,它们开始是瞄准大车的前边射,但随着大车的继续向前,箭枝开始射到了车顶的大栅上,穿透牛皮跌落在车厢里。 “吉娜,停下,”车厢里的女人胆战心惊,“他们真的会杀人。” “呸,会杀人?只会杀自己人!有本事杀汉人去!”吉娜的说话刚出口,突然一枝箭射中了拉车的老马。 “咴~” 老马又痛又惊,嘶吼一声,发力急奔,但走不出五步,又被一箭射中了脖子。 老轰然倒地,大车一扭,然后翻转,吉娜摔在几丈远的沙堆上,她阿姆也直接晕死在车厢里。 与她们一起来的人害怕了,想要勒停大车。 这时,汉人冲了上来,扬起手中的长矛,一边怒骂一边驱赶。 “最好的盾墙,”霍去病淡淡的说着。 这些大车高大结实,至少能抵挡两轮羌人的箭雨,再说驾车的正是羌族,可以让对面的敌人投鼠忌器。 一百步, 九十步, 霍去病开始默默地计算距离,长槊斜架在马鞍上,随时准备冲击。 八十五步, 羌人的大车出现翻倒,营地里的羌人终于不只是恐吓,每一支箭瞄准大车前边的马匹。 八十步, 羌人的大车翻倒了一半,对面的羌人已经完全不管大车里是自己族人了,一心想着如何保存自己的性命。 “射啊!”嘎鲁的声音嘶哑。 有一名士兵刚大喊一声“别射,那是我儿子啊”,立即被嘎鲁一剑捅进了胸膛。 七十步, 羌人的大车只剩寥寥无几了。 “足够了,”霍去病呵呵一笑,脸色突然一变,执起长槊,大吼一声:“杀!” “杀!” 突骑兵在前,他们坚固的铠甲可以抵御羌人的弓箭;骑射兵在后,他们的弓箭开始收割羌人的性命。 他们的速度如风一般迅速,七十步的距离转眼即至。 “都别跑,我们人多!” 腾达拉刚喊出一句话,就被一支利箭插入额头,身形一晃,倒在地上,然后被同伴践踏而过。 “投降者不死!” 霍去病用这句话瓦解羌人的意志。 这时,一名羌人扑过来,霍去病长槊一摆,把敌人挡开,正想再补一枪,突然间手脚一阵酸软,身形一晃,差点跌下马来。 第224章 霍去病之死 “将军!”赵破奴一直不离左右,急忙上前在羌人身上补了一枪,想要伸手去扶霍去病时,被他举手制止。 “杀!” 霍去病的声音嘶哑,但仍然威严而冷酷。 “杀!” 赵破奴红着双眼,不要命一般往前冲,心中想着的是:只要杀掉这些羌人,将军就能乘胜收兵,返回长安城休养。 “杀!” 汉军怒吼着,他们披坚执锐,没有一个羌人是一合之敌。 摧枯拉朽。 三万名羌人在半刻钟之内被打到溃不成军,只会哭喊着四散而逃。 嘎巴尔早就溜了,他临走前还没有忘记把那名女子拉上马。 嘎鲁见势不妙,正想逃跑,被赵破奴追上,一枪挑翻。 “别杀!”嘎鲁害怕得浑身颤抖,不断的叩头求饶,“我是先零族长,我投降,可以让所有的族人投降!” 他在拼命显示自己的价值,以求免于一死。 “呵呵,族长?”霍去病纵马慢慢走过来,语气里全部嘲讽,“先零族?以后再不存在!” 话一说完,手中长槊轻轻一刺,把嘎鲁刺了一个透心凉。 “此战杀敌三万,先零的所有军队,死伤殆尽!”赵破奴欣喜的大笑:“将军,我们胜利了!” “哈哈,对啊,胜了!”霍去病哈哈大笑,突然间,收敛了笑容,望着身边的心腹爱将,轻轻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把嬗儿交给李敢吧……” 将军百战死,马革裹尸还! 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大胜羌族之后,大笑而亡。 汉皇帝刘彻在接到战报之后,沉默了良久,然后下了一个冷酷的命令:“杀,先零羌族一个不留,统统给去病陪葬!” 丞相赵周连忙劝阻:“陛下,先零羌族已经投降,要杀,也只能杀车轮之上的男人。” “全都去死!”刘彻暴怒如雷,随手抓住一扎奏牍用力地扔下来,正砸在赵周脑袋上。 赵周一阵眩晕,软软地瘫坐在地上。 大殿之上鸦雀无声,众位大臣噤声肃立,谁也不敢出来承受皇帝的怒火。 紧接着,刘彻下了几道命令: 对平民加征丁税。 有侯爵之位者则要奉献五到十斤的黄金。 加大推行麒麟币的力度。 三管齐下,务必在一年之内收集足够资金,一举解决匈奴之患。 然后是对平定琅琊台叛乱的有关人员进行奖罚: 原城阳校尉沈奏、队率邬绍因罪被斩。 霍光和李广利立有大功,封赏前者为奉车都尉,后者为骑都尉,其他人等各有赏罚。 很快,有一些眼尖的人发现,不管赏赐还是惩罚,名单之中都没有这次平叛之战的主将——琅琊校尉李敢。 而且,最让人奇怪的是,李敢也没有返回长安城,整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李校尉到底去了何处?”霍光的眉头紧锁。 要说对李敢的失踪最为内疚之人,正是霍光。 他认为自己辜负了李敢的托付,让沈奏夺取东安城的控制权,致使后来李敢有城不能进,被逼深入叛军的老巢之中。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难道,他被叛军杀害,扔进山沟了吗?” 不过,霍光注意到了一个可疑之处。 他和李广利得到朝廷的支持之后,立即抓捕沈奏,接手东安城的军权,然后挥师进入琅琊郡,一路横扫。 让霍光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原来凶悍强横的叛军突然间变成了轮脚蟹,每一场战斗中都是不战自乱,仿佛没有任何战术,没有任何指挥的一样。 “叛军的首领呢?为何整琅琊都找不到他的踪迹?” 霍光带兵踏上琅琊台,但除了满地的尸体,见不到一个活人。 “难道,琅琊台上的叛军,是李校尉所杀?”霍光越想越迷糊,“如果是,他杀完叛军之后,到那里去了呢?” “真是想不明白……”霍光无力的摇头,“兄长叮嘱过,以后遇到难以解决的事情可以找李敢,还说嬗儿也交给李敢抚养,但他已经消失……这让我怎么办?”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 霍光担任的奉车都尉,表面上看只一个正六口的官衔,一名掌管御乘舆车的官员。 职位并不高,但它可以每时每刻跟在皇帝身边,有权安排觐见的顺序,还有权把谁的奏章优先交给皇帝。 当然,他还能接触到大汉国的一些核心机密。 所以说,这是一个级别低,但权力大的职位。 “我不能辜负兄长对我的期待。”霍光用手指搓揉着眉心,缓解身上的疲惫。 霍去病死后,霍家事务一下全压在了霍光稚嫩的肩膀上,他要在皇帝面前勤恳努力,要平衡各大家族的关系,甚至会把一些利益主动让出去。 毕竟,失去了一棵攀天大树之后,霍家要变得低调,至少要暂时变得低调。 “如果李敢在,凭着这一次平叛的功劳,他会赐封关内候,甚至进入大司马府,如此一来,我的压力就小了。 可惜……” 在霍光怀念李敢的同时,还有一些人对他念念不忘。 司马相如的府邸里,父女两人正在进行剧烈的争吵。 “我敢肯定,李敢这一次再无生还有可能!”司马相如的说话斩钉截铁,似乎他亲眼见到一切一样。 “理由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为何你如此的肯定?”司马婷儿的眼睛都红了。 就算是性格温婉,也接受不了父亲所说的结论。 司马相如心想:郭解亲自出手追杀,李敢还有活着的机会吗?就算李敢躲得过郭解也没用,还会有更多的人出现。 当然这样的事情不会让自己的女儿知道。 “别管什么理由,听我的准没错。” “不听,我明天要前往琅琊郡。” “你……”司马相如被气得浑身发抖,心中开始后悔平时对她太过娇纵。 深吸了一口气,把即将喷发的怒气按压下来,突然说道:“侍中桑弘羊为人精明灵变,精通法家和管商之学,皇帝对他大为赏识,这个人将来必定会有一鸣惊人的机会。” “这与我何干?”司马婷儿大惑不解。 “当然与你有关,”司马相如脸上带着笑意,“三日之后,他将登门求亲。” “求亲?”司马婷儿“噔”的一下站起来,脸色变得冰冷,“阿耶,因为李敢送上药方,你的病才得以痊愈,这份恩情比大海还深。 你口口声声要报答救命之恩,难道,就是如此回报吗?” “这是两码事!”司马相如被揭到了痛处,也“噔”的一下站起来,“就算报恩,也绝不会搭上自己女儿的终身幸福!” 说完,他一转身,气呼呼地往外走。 司马婷儿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深感失望,过了半晌,她的拳头渐渐握紧,喃喃的说道:“既然如此,这里已不值得留恋。” 第225章 原始而野蛮的交趾 让不少人牵挂的李敢,此刻刚刚踏上交趾郡的土地。 连续十几天的海航,让人踏在结实的地面时,反而有一种飘浮不定的眩晕感。 对于大部分士兵来说,海航是一个痛苦的历程。 开始的三天,有大半人又呕又吐,甚至苦胆水都呕出来了,整整三天吃不进一口饭。 有头晕目眩感觉的人就更多了,这些人瘫软在船舱里,痛苦地呻吟着,叫喊着: “船要翻了。” “天要塌了。” “我要死了。” 到了第四天,呕吐的眩晕的感觉大为减少,但每天睁开眼,见到的是一片白茫茫的海水,让人有一种快要疯掉的感觉。 这时,有人发现海水中跳跃而起的鱼儿,还有不时掠过的海鸟,甚至有一些大胆的海鸟停留在甲板上,叮吃着士兵们散落的食物。 这些都成了士兵解闷的话题。 “终于到了!”朱安世心有余悸,抹了一把被海风吹干的脸面,后怕的说道:“耶耶以后再不坐船了,打死也不坐。” 话一说完,大踏步的往海滩上走去,但还未走出三步,突然“哎呦!”一声,然后蹲下身体,捧着脚掌“嗬嗬”呼痛。 一缕鲜血滴在海滩上。 “小心地上的贝壳!” 李敢提醒时已经迟了,那些士兵好不容易从该死的船上下来,感受着地面的坚实,一时间,有一种脱离苦海,步入天堂的狂喜,于是情不自禁地撤脚丫子飞奔。 快乐不到一瞬。 海滩上的满是贝壳,它们倒插着,就象一支支尖锐的利箭,士兵们这一跑,悲剧发生了。 一时间,惨叫的有之,哭喊的有之,而还未刺伤的人则是幸灾乐祸的大笑,整个海滩乱成一片。 李敢笑着摇头,并未出声制止。 这些汉国士兵背井离乡,心里充斥着各种不满的情绪,这几天一直呆在大海中,内心的愤懑无处发泄,此刻正是一个好机会。 宇文风走了过来,笑着说道:“受伤的快点包扎,海水很快上涨了,我们要立即上岸,否则被海水一泡,伤口会更痛。” 桃花源邻近大海,宇文风最喜欢琅琊山的龙湾,所以熟悉海滩的特性。 其实梅方与他有着不少相同的爱好,例如喜欢龙湾,例如喜欢赵蝶…… 当然,现在不能喜欢了,她已经是李敢的人。 李敢点了点头,随意吩咐着,然后转头问道:“蝶儿,从这里去糜泠,还有多远?” 赵蝶的武功高,脚步轻盈,此刻并没有受伤。 而且,南越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对大海的熟悉度,她更胜宇文风一筹。 “麋泠吗?”赵蝶俯身捡起一枚美丽的贝壳,随意的回答道:“麋泠还不能去,半个月前,都稽说他还在安定。” “安定?”李敢皱起眉头,“战事不顺吗?” “是,这次的叛贼异常狡诈,他们专往深山里跑,都稽想过几数的办法,最终都是无功而返。” “不熟悉地形,这仗不好打。” 李敢赞同地点头,不过他来这里不是为了帮助南越国平叛的,而是为了借道前往苗部夜郎的进桑关,不用太担心双方的战况。 安定距离海滩一百多里,两者有水路想通,但李敢靠近查看之时才知道自己想法很天真。 水路直通?根本就是妄想。 水道还未疏浚,很多地方是杂草缠绕,到处是淤泥堆积而成的浅滩,就算江水稍深的地方,也布满了断裂的树枝。 树枝倒插在江水中央,成了过往船只的拦路虎。 最危险的是,江水里生存着凶猛的鳄鱼,它们身长三丈,重达千斤,巨大的嘴巴里长满尖锐的牙齿,有着惊人的咬合力。 它们不但吃人,就算是船只经过,船底的甲板也可能被它咬穿一个大洞。 反正,想要通航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按现在的状况,只能走陆路。 三天后,李敢等人到达安定。 一百多里的路程竟然用了整整三天,这速度太慢了。 高山密林,沼泽泥潭,在这三天里他们全遇上了,让士兵们烦不胜烦的是蛇虫和蚊蚁。 树林里有着一层厚厚的落叶,这些落叶已经腐化,湿漉漉、软绵绵的,踩下去会陷没整个脚掌;腐叶的底下会有手指粗细的蚂蝗,吸在小腿上,死也不肯松口。 树林中的蚊子更是凶猛,被叮上一口,让人又痛又痒,有十几名士兵在到达安定之后还是高烧不退,吓得李敢把他们安置在专门的房间,唯恐他们得到的是疟疾或者其他传染病。 “兄长,这日子没法过了。”朱安世在叫苦不迭,他的额头上被蚊子叮了一个大包,整整两天,红肿还没半点的消退。 都稽在一旁不断的唉声叹气,“你们才三天啊,我被整整叮咬了一个月。” “你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赵蝶瞪了他一眼,语气中的不满显而易见,“带着两千精兵,用一个月时间还平定不了一场小叛乱!” “小将无能,”都稽诚恳地认错,随则语气一转,“但这次不是小叛乱,而是当地氏族有组织的叛乱,波及数万人。” 交趾郡有着大量的原住民,他们自称为雒族,实行的是氏族部落制。 各个部落之间语言各异,长幼不分,披发赤足,大多数的人连名字都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就是用一根面条绑在额头上,过着的生活极其原始。 南越国统治之后,封赏较大的部落首领为雒候、较小的部落首领为雒将。 在此同时,实行郡县制,郡县的军政首长由南越朝廷直接委派。 之后大量引入移民,建立学校,并初步教导一些简单的礼仪,推广男耕女织的生活。 有钱的移民需要雇佣当地的土人干活,普通的移民则是四处开垦土地,这些事情不可避免地损害当地氏族的利益。 于是,双方的矛盾渐渐激发。 上个月,一个名叫子诗的朱鸢县雒将带领手下冲进移民的村庄,烧毁房屋,把田地里的作物割断捣毁,打死打伤几十名村民。 交趾太守苏定立即把子诗捉拿归案,并当众枭首示众。 这一下,算是惹上了马蜂窝。 子诗的妻子名叫征侧,是麋泠县雒将之女,她还有一个妹妹叫征贰,两人都是能征善战之辈,更主要的是她们平常非常关心部落的民众,因而深受拥护。 征侧得知丈夫身亡,怒而造反,麋泠县两万余土人纷纷呼应,他们冲进郡城,见人就杀,太守苏定见势不妙,急忙望风而逃,跑回番禺请求援兵。 援兵就是都稽带领的二千精锐。 都稽是赵蝶的心腹爱将,再说,这一次平叛是她亲自向父王争取来的,为的是让都稽有机会建功立业,此时遇上了难题,她当然不会见死不救。 “喂,李敢,”赵蝶斜目而视,“你不是自称足智多谋么,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不想出办法来,哼哼……” 第226章 又一种战略物资 她并不说明“哼哼”之后是什么,但越是如此,李敢越是心惊肉跳。 “喂,到底你与谁更亲啊?”李敢翻着白眼,伸手过去帮她把面罩盖好。 “我不管,反正你要帮忙。”赵蝶感觉到气闷,想要把面罩拉开,但想到朱安世头上的大包,只能无奈地放弃。 “这里不是人住的地方!”她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说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叛贼占据的麋泠正好卡住我们的去路,你帮都稽,正好一举两得。” 说的倒是实话,但能否不要把话说得如此直白? 赵蝶怀孕以后,有时母爱泛滥,有时刁蛮任性,变得更加的难以捉摸,这让李敢大为头痛而又无可奈何? “说,为何攻不进去。”李敢恶声恶气的,明显是把气撤在了都稽身上。 “地形不熟,虫蚁太多,每次还未开战士兵已经倒下一半,发烧头晕的,有些是浑身瘙痒起水泡。这仗根本没法打。”都稽简直在诉苦。 “停!”李敢气得鼻子都歪了,“不要告诉我,你一个月一仗都没打!” “真的没……”都稽搔了下头,“五天前我带兵到了金溪,刚想涉水而过,溪对岸涌了一大群叛贼,人数是我的两三倍,我只好退了。” “嗯,不错,”李敢的语气中充满着嘲讽,“至少保持兵力完整对不对?” 朱安世在一旁嘎嘎大笑,“一仗没打!被两个女子吓成这样,还真的丢脸。” “女子怎样啦?”赵蝶怒了,“哦哦,你很勇猛对吧,都稽,分五百士兵,让他当先锋。” “先锋!”朱安世吓了一跳,不过说到打仗他是一点也不怕,当下一挺胸膛,大声说道:“当就当,就不信了,几名野蛮的氏人也打不赢。” “揽事上身,有你这么傻的吗?”李敢无奈的摇头,不过事情关系到赵蝶,他也不可能甩手不管。 三天后,大军进发,是整整齐齐的二千三百人,其中都稽的南越兵二千,李敢的手下三百,这是全军出击,不胜不归的态度。 为此,李敢用两天时间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把裤腿绑紧!”暴胜之在前边大声喝令,他手持竹鞭,站在路旁检查每一名路过的士兵,遇到因为怕闷热而不执行命令的人,兜头就是一鞭子打过去。 岳池的工作则简单得多了,士兵是否身穿蓑衣、戴着蓑帽,一目了然。 这是李敢想出来对付树林中虫蚁的办法,简单而实用,半天行军二十里路,受伤掉队的士兵寥寥无几。 “还算有几分本事,”赵蝶随意称赞了一句,然后好奇的问道:“这两天你让人从海边收集贝壳,还建起几个窑炉把它煅烧成粉,叫……嗯?叫什么灰?” “石灰。” “哦,石灰,看你慎之又慎的样子,它很重要吗?” “对,很重要。”李敢的表情变得严肃,“记住不能外传!” 几天前在海滩上见到大量贝壳时,李敢就想到用它来烧成石灰。 这个并不难,只要建成窑炉,提高窑温,就能成功。 李敢知道有一种山上的石头也可以煅烧成石灰,但它需要更高的温度,还需要大量的人工采石碎石,用现在的技术,远不如到海边收集贝壳更实惠。 石灰的用途太广了,可以建筑,可以消毒,当务之急的是在晚上睡觉时用它来驱赶蚊虫。 李敢把它定位为战略物资,所以要求严格保密,他并非不信任赵蝶,而是怕赵蝶透露父王之后,转手交给刘彻。 对于刘彻,李敢又是敬仰又是畏惧。 敬仰之情主要是因为后世的记忆。 刘彻铁血豪情,横扫四方,他打出了华夏儿女的志气,打出了华夏儿子的凛凛威风,同时,也为华夏打出了一片偌大的国土。 至于畏惧刚因为本世的感情。 刘彻用你则人才,不用则废柴,他视人命为草芥,动辄砍头灭族。 李敢想要自立自强,只能奋起抗争。 李敢之所以选择离开琅琊,远走交趾,一是因为赵蝶,另一个原因未尝没有逃离长安城,逃离刘彻身边的意图。 黑盯山等几个基地建设已见成效,让李敢的信心越来越足,加上滇国、夜郎、南越、闽越、东越各国的动乱四起,让李敢看到了可乘之机。 再说,汉国境内看似一片繁荣景象,其实混乱暗生,琅琊郡的叛乱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金竹对我太好了,不好对夜郎下手……好吧,先用滇国试试水。” 滇国之外有乘象国,还可以接连身毒,黑盯山可以借助苗部夜郎的进桑关进入交趾,这些都是李敢心目中的战略空间。 “小心行事,浑水摸鱼,不要声张,闷声发财。”李敢想着未来的策略,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笑意。 “喂,你傻啊?在想啥呢?自己一个人笑!”赵蝶把手伸进李敢的臂弯里,想要减轻身体的疲乏。 “在想我们的儿子。”李敢干脆用手揽着她的腰,温柔的笑着。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奋力开创一个舒适的环境,为的是他自己,也为了子孙后代。 孩子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根,是他奋斗的动力。 当然,李敢的思想不会如此狭窄。 好不容易穿越了一会,总要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例如先进的科技和体制,除此之外,还想要弥补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儿子?”赵蝶轻抚着隆起的小腹,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光芒,“为何你知道是儿子?不能是女儿吗?” 李敢哈哈一笑。他不但知道是儿子,还早已想好了儿子的名字——李禹。 当然,他不会说出其中的秘密。 队伍找到一个较为开阔的地方过了一夜,第二天中午到达了金溪。 都稽站在溪边指指点点,“原本这里有一条木桥,但被征贰派人拆掉了,只剩下几条木桩。 李将军,需要搭桥吗?还是直接淌水而过?” 李敢一看,这条溪水并不清澈,而是呈黄色,原因是它含泥量极高。 宽度约二十丈,水流喘急,人站在中间容易被冲走,如果搭桥……只怕叛贼不会笨到给你从容搭建的时间。 正在这时,对面传来一声尖锐的警报,然后一大伙人冲到小溪旁边,手执砍刀木棍,嘴里不断的喊打喊杀。 双方隔着五十丈距离,以小溪为天险相互对峙着。 李敢的目光一扫,这只是对方明面上的兵力,还有部分人躲在树林里,目光紧张而喋血。 第227章 强悍的女将 征贰在士兵簇拥下冷静地观察着敌人的一举一动,见到李敢等人正在指指点点,知道是在筹划着渡溪。 “哼,敢过来?让你们有来无回!”征贰恶狠狠骂了一句,转头吩咐道:“把弓箭、吹箭全染上毒,他们敢渡过来,立即杀死,一个不留。” “咦?女将?”朱安世的目光一亮。 汉国的女子也能当家,但对于当兵打仗这样的力气活,男子当然比女子更有优势,所以着名将军几乎清一色的男子。 突然在此地见到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朱安世不由大感新鲜。 “朱将军喜欢?”王当悄悄的冒出头,蛇头鼠眼地朝对面瞄了一眼,开始评头论足:“虽然皮肤黑了一点,但胜在年轻水嫩,人长得不错,那对胸……” 他的一双贼眼再说移不开了,半晌才吁了一口气,啧啧称赞道:“朱将军果然好眼光!” 征贰年方十八,身材不高,但身上软甲把胸膛衬托得圆鼓鼓的,让人垂涎欲滴。 “哈哈~” 朱安世开心的笑了。 他一直讨厌王当的奸狡油猾,此刻竟然有一种找到知音的感觉。 朱安世是李敢最信赖的人之一,王当一直想要努力改善双方的关系,此刻瞅准机会,立即趁热打铁,转头对士兵们说道:“大家认真点,把这女人抓回来给朱将军暖床。” 士兵们一听,一起哈哈大笑,一时间,战前的紧张感大为缓解。 都稽转头看了过去。 赵蝶为了夫婿,出手无比大方,小手一挥,把五百名南越士兵划归朱安世属下,相当于让都稽失去了四分一的兵马。 “无所谓了,”都稽笑着摇头,“就当是公主的嫁妆。” 他不知道,自从知道交趾的情况之后,李敢已经开始动起了小心思,要的不但是这五百人,还准备把完完整整的二千人一口吞下去。 叛军是一些乌合之众,能让南越国的精兵束手无策,主要是凭着复杂的地形。 如果自己拥有这样的地方呢?不正是一个极好的战略纵深吗? 建立一个势力,人口,物资,地盘,统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黑盯山加上交趾郡,人口逾五万,地盘也不小;而且还能够继续向滇国的律高城、越部夜郎继续扩张。 当然,这其中有一个为难之处,就是黑盯山与交趾之间隔着一个苗部夜郎。 不管怎样,利用赵蝶的关系把交趾郡拿到手再说,或者,可以用来与苗部夜郎置换土地。 李敢主意已定,决心打好眼前的这一仗,于是指向左侧,说道:“把竹子砍下来,扎成竹排。” “准备用竹排渡过小溪?”宇文风皱起眉头,“水流湍急,士兵在竹排上要顾及方向,无力再防御敌人的弓箭。” “竹排不是这样用的。”李敢笑着回答了一句,转头继续吩咐士兵:“两根竹子之间,至少要留有一掌宽的空隙。” 宇文风一听,略一思索,然后大为赞叹:“原来用它拦在下游,预防士兵被水流冲走,将军真的好想法。” 李敢微笑。 南方最多的就是竹子,只要动动脑筋,就能想出各种各样的用处来。 例如可以造箭杆,扎成伐子可以当临时的盾牌,还可以削尖之后作为武器使用。 似乎还可以造纸。 不过造纸之法李敢只知一个大概,想要做出实物,还需要大量的研究和实验。 征贰睁大着眼睛,把敌人的举动看得一清二楚。 这一批敌人很是古怪,砍竹子扎竹伐,捣弄了半天,难道想用竹伐渡过金溪? “嘿,”征贰失笑出声,“想送死?就来吧。” 终于,对面的敌人把竹伐扔下水,征贰才发现扎竹伐的竹子早已破开两半,所以扔进水里就直接往下沉。 “哈,沉水的竹伐。”征贰笑得前仰后合。 “竹盾!”李敢大声下令。 朱安世“卜通”一下跳进之中,随着他的下水,十几名士兵也跟着往下跳,他们抬着一个密密实实的伐子,把它顶在最前面,然后涉水前行。 征贰哈哈大笑,“竹盾?能顶得了我的几轮箭雨?” 但她才笑了几声,突然间脸色一变 原来,这些竹子做的盾牌不但密实,还是扎了三层的厚度,这样一来,足够承受十轮八轮强弓的打击而不会松散。 “该死,十箭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们渡过金溪!” 最让征贰心惊的是,刚才扔下水的竹伐,已经被敌人固定在溪水中,这让他们不怕被流水冲走,因而前进的速度更加快捷。 “射,给我射死他们!”征贰不甘心就此失去一道天然的屏障,叫喊的声音变得歇斯底里。 “嗖~嗖~” 箭雨如黑云一般向敌人覆盖过去,射在竹盾上“梆梆”作响,然后跌落在水中。 几箭之后,他们终于听到“轰”的一声,竹盾散落,但还来不及高兴,就发现散落的只有第一层,敌人带是顶着剩余的部分继续向前。 “这竹盾真好用!”朱安世哈哈大笑,抬脚踏上岸边,高叫一声:“杀啊!”向叛军们冲去。 “走!”征贰一看形势不妙,立即转身就跑。 “别想跑!”王当为了讨好朱安世,这一次拼命了,口中高叫着:“女贼在左边,”然后在后边紧追不舍。 “成功了!”李敢高兴地振臂高呼:“冲,全军冲锋!”然后一个箭步跳下溪水中,涉水前行。 前边,朱安世的先锋营已经与叛军战在一起。 雒族人身材矮小,但极其灵活,他们肌肤黑漆漆的,左右跳跃着就象一只只猴子,不过南越兵依仗着盾牌牢固,铠甲坚实,奋力抵挡。 “咦,你们是人还是猴子?” 朱安世的对手上身不着一缕,只用一块芭蕉叶遮住了下身,赤着双足,披散着头发,浑身上下全是泥尘,这形象说是人,还真的不如说是猴子。 不过,反正是敌人,朱安世不会有半点的手下留情。 “呼!” 长剑掠过,斩断敌人手中的木棍,然后断开他的喉咙。 但南越兵也出现了伤亡。 一名叛军在打斗时突然一嘟嘴唇,然后用力一吹,一根细小的吹箭钉在南越兵的脸上。 很快,这名南越兵的脸色变得漆黑,然后扑倒在地。 这是用“见血封喉”树汁泡过的吹箭,剧毒无比,中者立死。 一时间,双方各有死伤。 这时,王当在前边发出惊叫:“朱将军,快救我!” 但朱安世正被两名敌将左右夹攻,根本脱不开身。 第228章 让女将投降的办法 征贰见到大批敌人蜂拥而来,急于脱身。 但王当为了讨好朱安世,拼了老命死死地把她缠住,让她根本无法迈开脚步。 “找死!” 征贰脸上布满上寒霜,手中的牛角刀一招比一招更快。 王当大惊失色,大声呼救,但征贰的武功很高,“刷刷”几下,要朱安世把对手逼退之时,他已失手被擒。 “主人,救命!”王当吓得哇哇乱叫。 “哼,谁也救不了你!” 征贰哼哼冷笑,用刀抵在王当的喉咙之上,大喝一声:“住手,否则我杀……!” 她的话音未落,一道剑光刀光断头而来。 是李敢到了。 王当又是惊骇又是欣喜,正想叫喊时,已被李敢的眼神制止。 “你身为叛军首领,用一个无足轻重之人去换,这买卖很不划算。” 李敢的语气平淡,长剑带着尖锐的呼啸声杀向敌人。 与郭解战过一场之后,李敢的武功又有精进,举手投足之间,带着“胜者是我”的自信。 征贰惊了。 敌人的速度太快! 她固然能一刀削断王当的喉咙,但下一刻她的人头同样会落地。 “滚!” 征贰被逼一脚踢在王当的后背,身影向后飞飙,就算仓促之间,手中的牛角刀还是在王当的喉咙上一划。 “死了!我要死了!” 王当吓得魂飞魄散,自忖必死,但下一刻,他被揪住衣服扔出老远。 征贰想得很美, 她将王当踢过去,对方若斩了那便斩了,若要收招,却必然会出现破绽。 她的武功在交趾郡里赫赫有名,一旦出招,立即能估计出敌人的可能反应。 于是她不退反进,侧闪,转身,牛角刀刺向李敢的腰间。 “呵呵,你与养同的习惯一样。” 李敢还有心思笑出来,眼见征贰的尖刀已到,而自己来不及抽回长剑,于是一松手,让长剑掉在地上,右拳一挥,一个直拳砸向敌人的脑袋。 他竟然直接以拳法进行疯狂的攻击。 征贰眼中凶光一闪,猛地一咬牙,挥刀再上。 女子的体力占弱势,但常常在身法上占据优势,从先前的几招之中,征贰知道李敢的剑法厉害,此刻见他弃剑用拳,心中不禁升起了胜利的希望。 但下一刻,李敢的身形一矮,猛的一拳砸向她的大腿。 这一拳迅猛又飘忽,征贰还未反应过来,李敢跨步,跃起,直拳,在征贰尖刀抵挡之时,突然侧身一让,狠狠的用肘子顶向她的胸膛。 征贰凭借直觉用左掌抵住了这一肘,但下一刻,一记拳风猛地袭向她的侧脸,脑中“嗡”的一响,身体向后飞出,面颊、身体被地面的树根擦出无数的血痕。 “别动哦!”李敢笑眯眯的。 王当早已回过神来,捡起地上的长剑,顶在征贰高耸的胸膛上,用剑脊来回划动,看着剑下不断变幻的峰峦起伏,不断发出淫荡的大笑。 如果不是想要讨好朱安世,就会用剑划破她的衣甲了。 接下来的战斗再无悬念。 十几个叛军想要冲过来救人,但李敢、养同、王当、宇文风一大堆人在这里,这些虾兵蟹将跑过来,只有送死的份。 失去指挥的叛军四散而逃,都稽和暴胜之各自指挥着一支队伍四处追杀。 都稽下手特别狠。 叛军就算投降,只要手中兵器扔得慢一点,同样会被一刀砍死。 这一个多月里,他的战斗徒劳无功,被朱安世耻笑之后更加感觉到丢脸,所以用叛军来发泄怒火。 “想不到李敢出手,会如此轻松获得了胜利。”宇文风持剑而立,内心不禁暗暗佩服。 用竹伐渡溪攻击的方法很简单,但之前并没有人使用,说到底,是因为没有李敢这副灵活机变的脑袋。 身为桃花源的天纵之子,宇文风不但才智高超,性格也是非同一般的高傲,只不过他喜欢用随意直率的表面来掩饰。 李敢长途奔袭琅琊台、利用溪水攻占桃花源,利用竹伐渡溪,这些都是惊艳之作。 从中可以看出他的作战,喜欢利用周围的环境和事物,化腐朽为神奇,让不可能变成可能,最终获得胜利。 “有勇有谋,胆大心细,有容人之量,嗯,也许是一个可以辅助的明主?”宇文风心里闪过了这样的一个念头。 如果说之前是被逼跟随李敢,现在终于有了一丝心甘情愿。 与他存在同样心思的还有田广明等人。 这些人对于李敢破坏八卦阵,让桃花源遭遇灭顶之灾而心存怨恨,虽然身为俘虏而被逼前来交趾,但并不口服心服。 这一场摧枯拉朽一般的大胜之后,终于有人动起了小心思。 李敢不清楚因为一场胜利而收获了不少人心,正对着双目圆睁、黑着脸庞的征贰大感头痛。 他欲图谋交趾郡,赵蝶的支持是必不可少,都稽也很配合,但除此之外,还必须让当地的雒人归心。 否则偌大的地方谁来耕种? 而且,李敢不但希望他们耕种,还希望他们成为兵源。 眼前这些如猴子一般的雒人,身法灵活,凶狠好斗,更主要是他们足够贫穷,也许一顿饱饭足以让他们卖命。 廉价,实用,再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兵源了。 要让雒人归心,眼前这个满眼怒火的女人就是关键,现在李敢的难题是,根本听不懂她鸟言一样的说话。 “兄长,交给我!” 朱安世拍着胸口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随着王当,让李敢大为惊讶的是田延年也与他们走在了一起,那把臂言欢的样子,似乎是别后相逢的知己。 “你会听鸟语?”李敢将信将疑。 王当嘿嘿的笑着,那神情非常猥琐,“朱将军不会听鸟言,但只要这女人会听朱将军的鸟言就行了。” 田延年则是捋着胡须,神情淡定,一副世外高手的样子,“将军放心,我们自有妙计。” 好嘛,都敢跑到我面前装神弄鬼了。 李敢瞪了他们一眼,正要骂上几句,朱安世早已提起地上的女人转身就走。 王当贼眉鼠眼的跟在后边,一溜烟的跑了,不过他虽然想讨好朱安世,最终还是记得谁才是他的主人,于是一边跑一边说道:“主人放心,两个时辰之后,保证她心服口服,对朱将军百依百顺。” 李敢立即迷惑了。 百依百顺?真有这样的好方法? 第229章 神药底也伽 两个小时之后,朱安世趾高气扬地出现在李敢面前,在他身后是洗漱得干干净净的征贰。 只见她垂首低眉,嘴角含春,亦步亦趋地跟在朱安世身后,那模样就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小娘子。 “你……” 李敢一时想不到这一出是乍弄的。 王当最体贴,他小步起到李敢的面前,贴着耳朵轻笑着说道:“田延年给她吃了底也伽。” “底也伽?是什么?”李敢一脸迷茫。 “是一种吃了之后会兴奋,会产生幻觉的药,他说越吃越想吃,多了会上瘾,再也戒不掉。” “迷幻药?”李敢大吃一惊。 “刚才朱将军试过了,还能让男人振奋雄风,”王当脸上色迷迷的,淫笑着说道:“那女人尖叫了一个时辰,朱将军还是意犹未尽。” “春……” 李敢被气得说不出话了,这三个人真是贱到一块了,用了药物不说,王当和田延年两个还去听床了。 田延年本来认为帮助驯服女叛贼,立下大功,正笑眯眯的等着李敢夸奖呢,想不到李敢是一脸的漆黑。 “主人,那药对朱将军并无伤害。”田延年小心翼翼地解释着。 桃花源里的人全是李敢俘虏,但一些人心存怨气,至多称他为将军,田延年则是乖巧得很多了,跟着王当叫主人。 “并不是有害无害,而是做事情不能突破底线……”李敢摇头叹息,“你用药对付一个女子,就算得到她的归顺,也有损阴德,做多了会天理难容。” 原来是不喜欢自己的处事方式! 田延年慌了,急忙说道:“贱仆以后再也不敢了,对,没有以后了,现在立即去把药统统销毁,这东西本来制造出来自己用的,并没有多少。” 这么一说,让李敢对他的厌恶感稍为减弱,然后对他说话之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大感兴趣,于是问道:“自己制造的?你会制药?” 田延年低垂着头,脸色通红地回答:“是,贱仆先是医学,然后农学,最后先生嫌弃我天资低劣,不让我成为正式的学徒。” 不是正式的学徒也如此厉害? 李敢突然发现,自己捡到宝了,也许从桃花源里带出来的那几十人都是一个又一个未发掘的宝贝。 李敢的心情大好,语气也变得和颜悦色起来,笑着说道:“不能成为正式学徒,所以你自学制药吗?” “不是,”田延年觉得自己太丢脸了,只恨地上没有一条裂缝让他钻下去,“不能成为学徒,只能作为田客,靠着种植粮食养活自己。” 原来是太笨,读书不成回家耕田了…… 李敢忍着笑,继续问道:“那为何你会制出这个叫……叫什么来着?” “叫底也伽,因为许多种成份是树底下长着的草,还有一种叫‘伽’的植物是学宫里前辈从身毒带回来。” “伽?古怪的名字!” “这是身毒所用的名字,在汉国,其实是一种变异的火麻。” “变异的火麻?”李敢一惊,急忙问道:“是不是有人叫它大麻?” 田延年大为诧异,抬起头看了一眼李敢,笑着说道:“原来主人也知道这东西。” “原来是大麻,难怪有迷幻作用,吃多了还会上瘾。”李敢的表情变得严肃,用力的瞪了一旁的朱安世一眼,怒声说道:“这东西吃多了会对身体有极大的损害,再吃小心我赶你走!” 原来这底也伽与五石散是同一类型药物,不过后者是矿石所制,前者是植物混合提炼而成。 眼见李敢不象是开玩笑的样子,朱安世终于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田延年更是大吃一惊,急忙解释说:“有一次我翻在晒田地时被一块石头砸伤了脚掌,疼痛难当,才会制造这药物,我见它有很好的止痛作用,所以才留在身上,既然主人不喜欢,我现在就扔掉。” 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等下!” 李敢叫他停下来,脸色不断的变幻,半晌之后才慎重的问道:“你是说,这东西能止痛?” “是,”田延年停下脚步,认真的回答,“只要喝下一碗汤药,再大的伤口也不会痛,就算被人捅了一剑也不痛。” “呵呵,止痛药,好东西啊!”李敢开心的哈哈大笑,亲热地拍着田延年的肩膀说道:“你还记得它的成份吗?不会是桃花源里特有的植物吧?” “不是,除了大麻难得一些,其他都是寻常的草药。” 在得到否认的答案之后,李敢更开心了。 “延年,”李敢竟然亲热地直接叫起了名字,“你立下一大功啊,从今之后,你专心制造底也伽,嗯,享受队率待遇。” “队率?”朱安世吓了一大跳,队率之下还有什长和伍长,田延年是一下连跳二级。 “队率?”田延年惊呆了,半晌之后清醒过来,急忙拜伏于地,感激涕零的说道:“主人大恩,小仆铭记于心。” 李敢把他扶起来,呵呵地笑了。 他们感觉惊讶,是不知道底也伽的用途有多大。 李敢几次征战匈奴,见过太多的伤亡,那些士兵有些是直接被杀死,有些是受伤之后伤口感染而死,但在此之前,还会硬生生的痛死一部分。 李敢也曾身受重伤,深知那种因疼痛而昏迷,再因疼痛而醒来的感觉,有些人忍受不住这种折磨,直接一头撞死在石头上。 但如果有了止痛药呢?这些人就不会白白死亡。 “立下大功啊,呵呵,”李敢笑眯了眼,叮嘱道:“正好外边有不少伤兵,就用他们做试验,看下用多少药是止痛,超过多少剂量会产生幻觉。” “原来是用它来止痛!”田延年装作崇拜的样子,“主人真厉害,为何我就想不到呢?” “为何?”李敢的心情大好,甚至开起了玩笑,“因为你的脑袋里没半点正经,全往歪处想,想着把它当春~药用!” 朱安世搔着头,羞涩地回了一句,“其实也不算全歪,你看,这女子现在不是乖乖的听话了吗?” 这叫要征服女人,首先要征服她的……。 好吧,李敢都说不出口了,不过正象朱安世所说的,征贰现在就象是一个刚过门的小娘子一般,温柔婉转,百依百顺。 “好吧,”李敢无奈地摇头,“你问她,能否劝她大姊投降。” 第230章 黑白夫人 王当自告奋勇,走到征贰面前,两人“嘀嘀咕咕”的说了一大堆。 “咦?他何时学的鸟语?”李敢大为惊奇。 “到安定之后,”说起这事,朱安世也大为佩服,“他认为这里的鸟语很是好玩,所以找了当地的一个氏人,仅用三天时间,就学得似模似样。” 李敢哈哈一笑,“想不到他还有这能耐。” 这时,王当终于停止了对话,转过身说道:“主人,她说征侧伤心于阿郎之死,恨极了南越国的人,决心要与南越国拼个鱼死网破。 我劝说再三,她只答应加以相劝,但不敢保证成功。” 李敢轻轻点头。 看来,解铃还需系铃人,要彻底解决交趾郡的叛乱,获得雒人氏族的依附,还要去麋泠走一趟。 李敢思索了一会,拍了拍王当的肩膀,笑着说道:“你去吧,不管成功与否,都记你一份功劳。” 王当吓了一跳,急忙双手乱摇的拒绝,“主人,不行,让别人去吧。” “别人?”李敢一摊手,笑着说道:“只有你会鸟语。” 王当都要哭了,想不到一时贪玩,竟然学出祸事来了。 “主人,这里的人野蛮凶残,蛮不讲理,那女人会把我砍成肉酱的。” 他竭力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还用力地挤出几滴眼泪。 李敢笑着安慰,“有她阿妹做人质,放心去吧。” 想了一想,还给出了一些鼓励,“你不是喜欢这里的女人么?看,安世的这个漂亮吧?据说她大姊更加漂亮,如果你能成功让她投降,我亲自做媒,如何?” “女人?”王当的目光向征贰瞟了一眼。 别说,这女人虽然皮肤黑了一点,但五官长得漂亮,更主要的是身材火爆。 如果比她更漂亮,倒是值得走一趟。 王当终于心动了,答应前还不忘确认一句,“主人,由你亲自做媒哦?” 李敢笑着点头。 王当前往麋泠,李敢趁着闲暇在附近的田间山林里四处走动。 朱安世的本领甚好,把征贰整治得服服帖帖的,再没有半点的反抗之心,这几天热情地带着李敢跑东跑西,当一名合格的向导。 山林众多,所以各种各样的动物也不少,雒人打猎为肉,吃的是野菜。 这里水系发达,有不少的河滩地,如果稍为开垦,就是大片的良田。 但雒人似乎并未熟悉耕种技术。 交趾水量充足,土地肥沃,气温适宜,如果种植水稻一年可以收割三季,果菜更是种下即生。 但这里的土着还未掌握这样的种植技术。 “是个好地方!”李敢微笑着点头。 一块未开发的好地,用很低的价码就可以拿到手,至于这里的雒人氏族,李敢已经把他们计入耕佣之列。 对于交趾人,不管怎么剥削,李敢没有半点的心理障碍。 同一时间,王当走进了麋泠城的雒将府。 他的步伐有力,头颅高昂,那模样就象不是来谈判的,而是来讨债的。 “哼,南越人的信使?”征侧脸如冰霜,就差掉碴子了。 阿郎被杀,妹妹又被南越贼子抓住,此刻生死不知,更不知是否遭受凌辱,真是新仇旧恨,涌上心头。 眼前的南越人长得还不赖,但一双眼睛到处乱瞟,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人。 “把他推出去砍了!”征侧手一甩,几名赤着上身的雒人扑向王当。 “你敢动手?”王当的心在“砰砰”乱跳,但表面上云淡风轻,随手把一扎简牍扔了出去。 “这是什么?” “你阿妹的消息。” “阿妹的?” 征侧急忙打开一看,然后狠狠地把简牍扔在地上,双眼中充满了怒火,恶狠狠地骂道:“南越狗贼,你们竟敢如此残害我阿妹?” “残害?”王当哈哈一笑,“你阿妹与我家朱将军恩爱有加,大家都成一家人啦,如何说得上残害二字?” “恩爱有加?把我当三岁孩童吗?”征侧拨出腰间的弯刀就想要砍人。 “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王当暗暗叹息了一口气。 这女人长相极佳,最奇怪的她妹子皮肤黝黑,她却是皮肤洁白,好象不是同一个父母所生的一般。 但她实在太凶悍了,相比起来,王当还是喜欢那两名千依百顺的剑姬。 “怎么?哈哈,怕了?” 征侧见王当沉默不见,于是嘲笑着,把弯刀架在王当的脖子上,只要轻轻一拉,就会象杀鸡一样割断他的喉咙。 “对,我怕,但你敢动手吗?”王当手心已经捏出了一把汗,但强化镇定的说道:“只要我超过三天不回金溪,我家将军就会把征贰的尸体切成一小块,然后给你送过来。” “他敢?”征侧怒极,双眼喷射出怒火,但到底不敢动手。 “哈哈,装腔作势!”王当看清楚形势,胆子顿时一壮,头颅一昂,口中大笑着说道:“不敢动手就让开!”然后大摇大摆地往前走。 他吃定征侧不敢动手,于是偏偏选择她的方向,直接把她撞开,既然可以显示自己的豪气万千,也可以趁机揩一把油。 征侧感觉到自己的胸膛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更过份这个人竟然色胆包天,众目睽睽之下竟然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下体! 征侧又羞又恼,心里却有一股隐隐的兴奋,口中已经怒骂出声:“你找死!”然后一脚踢向了王当的屁股。 “哎呦!”王当身形前趋,一个踉跄,然后跌坐在地上,十分狼狈,但这时,征侧的刀也到了,直接刺向王当的胸膛。 “别!我不能死啊,”王当终于怕了,连忙求饶:“我贱命一条换你高贵的阿妹,多不值得对吧?” “哼!”征侧到底有所顾忌,把尖刀硬生生在王当的胸前停下,但想了想,心中的不忿没法化解,于是倒转刀柄,向王当重重的一撞。 “哎呦!”王当弓着身体,痛得直吸凉气。 两人的争斗嘎然而止,双眼瞪小眼的看了半天,最终还是王当乖乖的认输。 “别打了……消消气,好吧,你刚才骂南越人,要不我帮你骂?” 征侧的双眼中全是疑惑。 “其实我是汉人,”王当苦笑着解释:“我家将军也是汉人,这次来是帮你们的。” “汉人?帮我?”征侧冷笑连连,“统统是骗子。” “我们承诺,不征赋税,开通市贾,平等交易。” “哼,你说得好听,但我会相信吗?” 她为何要造反?除了阿郎被杀,南越国对雒族的横征暴敛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再加上不断的移民涌入,而郡县的官兵又是明显歧视雒人。 突然有人开出一个好条件,好到让征侧不敢相信。 第231章 是战是和一念之间 对于征侧的半信半疑,王当嗤之以鼻: “杀你阿郎的是南越人对吧,汉人与你无仇无怨,为何不能真诚合作?” “你们是南越贼人的同伙!” 征侧冷笑连连,不过,终于把手中的弯刀收越来。 “那你准备继续拼命吗?不死不休?”王当嘲笑着,“南越国精兵十万,你雒族的总人数加起来还不到人家的一半。” 征侧一听,沉默不语。 王当一见,立即乘势而上,苦苦相劝:“起兵造反,你已做了,为夫报仇,你也成功了,交趾郡太守苏定已经被你赶回老家。 我家主人答应不征你雒人的赋税,开通集市让你们的东西卖得出去,有钱可以改善生活,你还不满足? 哼,看来你为阿郎报仇,为雒族争取利益统统都是假的,你的目的是为了自己!” 征侧怒了,飞起一脚把他踢翻,大声反问:“为了自己?我自己能得到什么?” 王当干脆趴在地上不起来了,哈哈大笑,“被我说中心事,恼羞成怒了对吧?” “心事,哼,我有何心事?” “你想趁机统一雒族,想当雒族的王!” “你!” 一言戳破,征侧又惊又怒,冲过去又想踢人,王当这一次手急眼快,一把抓住她的小腿,紧紧的抱住。 征侧呆住了,但很快反应过来,大声怒吼:“你找死!快放开!” “刷的一下,”手中尖刀一扬,作势欲刺。 王当早知她投鼠忌器,根本不敢真的动手,于是大笑着挑衅:“哈哈,杀啊,反正是一命换一命!” “你!”征侧双眼被怒火烧得通红,但这一刀最终停在了他的头顶。 “不敢对吧,”王当一副小人得志地嘿嘿而笑,突然间,他的目光定格在正抱着的小腿上。 白如凝脂,光洁嫰滑,更主要是带着一股诱人的香气。 “好美啊!”他口中喃喃的说了一句,右手忍不住的向上摸索,一低头,嘴巴也贴了上去。 “啊!” 征侧发出惊呼,身体因震惊而呆滞。 谁也不会想到他会如此的色胆包天,敢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王当不未满足,而是得寸进尺,感觉这条美腿滑滑的香香的,情不自禁地伸长舌头轻轻的一舔…… “啊!” 征侧被这湿滑麻痒的感觉所惊醒,又羞又恼之间,膝盖狠狠地往上一顶。 “噢!” 王当正处于迷糊之中,根本没想过防备,被顶个正着,顿时口腔出血,鼻血长流。 “为何……” 他迷惘地抬头发问,迎面而来是一只用尽力气蹬过来的脚。 “哼,” 征侧看着昏迷在地上的色狼,脸色变幻,右手紧握着弯刀又放不来,双拳紧捏,手掌的骨节“卡卡”作响。 拥有一支光洁雪白的大腿,一直是她最引以为豪的事情,但此刻大腿上那一滩亮晶晶的唾沫,就象上边爬着一条恶心的鼻涕虫。 恶心! 征侧抬起腿,狠狠地在王当的肚子上重重地踩了一脚,然后恶狠狠的吼道:“来人,把他抬出去,丢进狗窝!” 你不是喜欢舔吗?喜欢当狗对吧?那就让你与狗一起吃,与狗一起睡! 第二天,征侧的眼窝深陷,眼圈漆黑,她经过一夜的沉思,终于还是决定议和。 王当虽然恶心,但他的说话未尝没有道理,以雒族的这点兵力,要与南越抗衡,根本是一种螳臂当车之举。 “放开我!否则我家主人会灭了你们!” “死狗,走开,别惹耶耶,否则把你的骨头熬汤喝!” 外边传来王当嘶哑的吼叫声,这让征侧有一种难言的兴奋,一缕笑意从嘴角浮现,然后满脸笑容,一时间,一夜没睡而引致的疲倦烟消云散。 雒族信使是一位身材娇小的女人,名叫蓬霞,长得眉目清秀,黑漆漆的眸子朝李敢一扫,然后恭敬的说道:“李将军,我家大王接受你的和谈建议。” “大王?” 李敢记得都稽说过,征侧的身份是雒将。 “是!”蓬霞的头颅一仰,自豪地说道:“整个雒族,一致推举我家主人为大王。” “想不到南越国出兵,倒是让雒族抱成了一团。” “正是,”蓬霞大是得意,“现在我们拥有精兵数万,与你和谈只是不希望见到生灵涂炭。” “精兵数万?只怕是人口数万吧。”李敢一口戳破她的谎言,接过递上来的简牍,打开一看,连连摇头。 这时,朱安世从外边走过来,见状问道:“兄长,难道他们不同意和谈?” “也不是,”李敢摇头说道:“只是附加了许多条件,要我们兵器五百件,铠甲五百配。” “呵呵,还敢提条件?”朱安世大感惊讶,“你们胆子真大!” 最后一句话是对着蓬霞说的。 蓬霞一点也不畏惧,笑着说道:“五百套不行,我们可以退一步,三百套。” “哼,我原来所说的条件,一点也不能再多,王当,你当时没说清楚吗?” 李敢刚说完这一句,突然发现一直没有见到那道猥琐的身影。 “咦?人呢?”李敢皱起了眉头,目光盯着雒族的信使。 “李将军,我家大王说了,想要议和可以,但那个男子必须留在雒寨。” 李敢的脸色一变。 王当猥琐下流,让人所不齿,但不管怎样,他也是口口声声地叫自己主人,俗话说打狗看主人,奴仆受辱,自己这个做主人的脸上也不好看。 再说,他这一次是使者身份去和谈的,去之前自己还誓言旦旦地说过要保他平安。 “把他送回来,”李敢的脸色冰冷,目光凶狠,似乎想吃人一般,“立即!否则,就等着开战吧。” 征侧正站在窗口看,看着狗窝里的男人正在闭目养神,蓬霞走了进来,带着惴恻不安的神色,递出了一份简牍。 “嗯?”征侧的目光带着疑问。 蓬霞解释说:“汉人发出威胁,不立即放人,将会不惜一战。” “不惜一战?”征侧十分惊讶,“就为了这个卑鄙无耻的贼人?” 蓬霞用力地点头,无奈的说道:“我已经说了,不要兵器和铠甲,还用十名南越国的俘虏去交换,他们还是不答应。” “哼,看来这贼人的身份并不低。” “也不是,我已经查探过了,他真的是一名仆人。” “我不信!”征侧愤怒地把简牍扔在地上,尖声叫道:“不惜撕毁议和协议,决一死战,这样的代价会是因为一名仆人?骗谁呢?” 第232章 征侧的野心 因为激动,这声尖叫传出了老远,狗窝里的王当一听,不禁哈哈大笑。 “就知道主人会救我的,” 被关在狗窝里整整三天,不吃饭不喝水,浑身快没力气了,听到李敢并未忘记他,不由精神大振。 “会救你?”征侧冷笑,王当的笑声彻底激发了她强硬的本性,于是一挥手,大声喝道:“来人,把几条恶狗放进去!” 她不敢杀死王当,但吓一吓,或者让狗咬他几口出一下恶气还是敢的。 “大王……” 蓬霞想劝又不敢劝。 “不要!”王当大惊失色。 他不是贞夫烈妇。 如果不是狗窝里的水太脏,食物实在是太臭,也许早已忍不住吃上几口。 这女人虽然美丽,却象个疯子,以打骂、虐待别人为乐,给王当给下相当差的印象。 但现在必须求饶,再硬挺下去就要吃苦头了。 “大王别生气,”王当的脸上脏兮兮的,此刻却堆起了笑容,“我家主人只是吓唬你的,不会真打。” “不会真打?”征侧歪着头,笑眯眯的,但这笑容让王当感觉到遍体生寒。 果然,她的接着的一句话是,“既然如此,让狗多咬你几下,他同样不会来真的。” 说完,让仆人搬来一张竹椅,舒舒服服地半躺着,然后拿起一块光洁润滑的水泡石,开始细细研磨着自己的指甲。 她象在看一场好戏一般,心情欢愉地看着王当的求饶与挣扎。 “放狗,嗯,多放几条,反正不把他咬死就行。” 她的声音慵懒,让男人一听都会想入非非,但细听其中的内容,却让人不寒而栗。 “你敢!”王当惊怒交加地嘶吼,见到征侧不为所动,又急忙求饶: “不要啊,以后我全听你的,让我往东就往东,让我向西就向西,绝对不敢半点的抗拒,就算帮你捏肩捶背也行,让我喝你的洗脚水也行。” 他不提起洗脚水还好,一提起,征侧立即想起那天被他在小腿上啃的那一口,不由得一阵恶心反胃。 “该死的贼人!” 她再也躺不住了,霍地坐起来,正想下令让人敲碎王当满嘴的牙齿,以解心头之恨,突然,蓬霞匆匆走了进来,惶急的禀报道:“大王,南越与汉人联军,连续攻破我稽徐、北带两县,正在快速向西于县挺进。” “啊?” 征侧手中的水波石“卜”的一下跌落在地。 南越军占据着定安县,而征侧的叛军则是以麋泠为据点,两者之间相隔六十余里。 稽徐、北带两县是雒族的另两个雒将所占据,他们誓言旦旦地表示服从征侧的统一领导,保证与整个雒族同生共死。 “为何南越人的速度如此快捷?” 征侧有一种胆战心惊的感觉,但又不肯相信南越人的实力会如此强大,短短两日之内,连续攻破两座县城。 要知道十日之前,他们还龟缩在定安县城,不能寸进。 蓬霞哭丧着脸,吞吞吞吐吐地说道:“是贰将军……” “阿妹?不可能!”征侧一怔,用力的摇头。 她们姊妹一直以来感情很好,有好吃的两个人一起吃,有漂亮的衣裳也是两个的轮流穿,就算是夫婿,她们也准备一起分享。 在五岁时,她们就说好了长大之后要共待一夫,朱鸢县雒将子诗是征侧的夫婿,但说好了等到征贰年满十六时也一起嫁过去。 正因如此,子诗的死,姊妹两人一样的伤心,于是相互呼应,同时起兵造反。 所以,在征侧的心目中,就算所有人背叛,她阿妹也不会。 “大王,前方战报显示,叫开两县城门的,确实是贰将军。”蓬霞的说话打破了她的幻想。 “不可能!你们一定是看错!”征侧条件反射地发出尖叫,俯下身份体,死死地盯着蓬霞的双眼,似乎只要蓬霞改口认错,征贰就不会背叛。 狗窝里的王当又是高兴又是感动,心想:原来主人没有骗我啊,为了保证我安全,不惜大举干戈。 有主人撑腰,他这个当走狗的再次变得趾高气扬,开始大声叫嚣:“想要活命,乖乖的把耶耶放了,好吃好住的伺候着,否则……哼哼” “找死!” 征侧从地上捡起那块水波石,用力地扔过去,但被王当轻易接过。 这一闹,倒是让征侧冷静下来了,深吸一口气,幽幽地问道:“她为何会帮助南越贼人攻占我们的城池?” 蓬霞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贰将军说了,她和金湾地区的氏族已经投靠南越人。” “投靠了南越人……”征侧觉得浑身无力,瘫软在竹床上,喃喃的说道:“南越人,有那么好吗?” “有,”房外响起一个清亮的声音。 征侧一个激灵从床上跳起来,高兴地大叫:“阿妹!你回来了。” “阿姊,”征贰从外边走进来,脸上担忧的神色比欢喜更多一些,顾不上多作寒暄,直接说道:“阿姊,投降吧,否则来不及了。” 征侧一愣,本想拥抱的双手停下,呆滞了半晌,缓缓的说道:“原来,你是来为南越人当说客的。” “不是当说客的,”征贰摇头,“是来救你的。” “救我?” “对。” “笑话!”征侧大声斥驳道:“雒族各部落推举我为大王,拥有民众四万,坐拥密林高山、桃花瘴气之利,种种情况全是有利于我,这救字,何从谈起。” 征贰苦笑摇头,“阿姊,我未与南越人交战之前,也有同样的想法,但结果呢,一败涂地。” “败就败了,阿姊不会责怪你,”征侧反过来安慰,“反正你能安全回来,我们姊妹两人齐心胁力,不愁大事不成。” “阿姊,你说的大事,是统一雒族,自立为王,割据交趾郡,然后继续向外扩张对吗?” “对,”征侧洋洋得意的笑道:“统一雒族,自立为王,这两者已经成功,只要赶走南越人,这交趾郡就是我们的了,之后东向合浦郡,南向九真郡,北向郁林郡,甚至可以向夜郎扩张,想象一下,那时我们的土地有多少。” 征贰呆呆地看着阿姊,似乎眼前站着的是一位陌生人。 之前征侧口口声声为阿郎报仇,打着的是赶走南越人、让雒族过上好日子的旗号,于是,所到之处,雒人纷纷响应。 现在呢?原来一切都是为了满足她的野心。 “阿姊,原来你是在利用我……”征贰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一时间,又是伤心,又是失望,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第233章 为何对我那么好? “我没有骗你!”征侧的说道斩钉截铁,“你我从小到大,不分彼此,这王位是我的,不同样是你的吗?” 征贰并不因此而激动,语气平淡地问道:“既然如此,南越人说过需要用王当换我回来,你为什么拒绝呢?” “王当?”征侧微微一愣,然后知道说的是谁,突然间脸色变得狰狞,狠狠地说道:“他?卑鄙下流,只配做狗!” “卑鄙下流,只配做狗,” 征贰喃喃地重复着这几个字,呆呆地看着眼前这张因愤怒而扭曲的俏脸,愣神了半晌才幽幽说道:“阿姊,你以前也是这样骂子诗的……” “子诗?”征侧的脸色一变,大声骂道:“别在我面前提起这个人!” 征贰的目光一闪,脸上的表情变得沉重,盯着一向尊敬的阿姊,轻声问道:“以子诗的身份,要屠杀南越人只需一声令下。 那天他进了你的房间,出来时酩酊大醉,不省人事,那种状态也杀不了人,阿姊,告诉我,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隐情?没有”征侧的目光闪动,不敢与阿妹相对,连接着否认:“没有,绝对没有。” “没有?”征贰不信,“此事迟不发生,早不发生,为何偏偏在他将要娶我为平妻的时候发生?” “巧合!真的是巧合,阿妹,你竟然不相信我?” “我希望能相信你,就算有人在我面前细数种种异常之事,我还是选择相信你。 为了你,甚至不惜螳臂当车,誓死与南越人对抗。 可惜,直到今日才知道,原来信错人了,你野心勃勃,一直暗中积蓄力量,早存背叛南越之心。” “哼,南越人抢我雒族土地和山林,征收苛捐杂税,让我们活不下去了,难道,不值得反吗?”征侧越说声音越大,似乎说大声一点可以代表理直气壮。 征贰幽幽地叹息着,“所以,你需要一个造反的借口,最好的借口当然是南越人杀死你的阿郎。” “你……” 征侧的脸色一会红,一会白,变幻不定,看着面前步步进逼的阿妹,终于狠狠地一咬牙,做出一个决定。 这样,她反而松了一口气,大大地承认:“对,那天他是醉的,并没有杀到人。” 然后语气一转,冷笑着说道:“他本来该死,只不过,我是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之前你不是说他千万般好么,整个雒族最好的男子!”征贰渐渐变得激动,声音也慢慢变大,“你说我们姊妹永不分开,说怕嫁了别人之后会让我们姐妹离心离德,于是提出共事一夫,你为此杀死了宋益玉!” 说到最后一个人名时,她的情绪再也保持不了平静。 “宋益玉?”征侧冷冷的一笑:“他是我们家的奴仆,小小的一个家将,他配不上你!” “他配不上,胡双呢?” “胡双属于龙编城雒将之子,我们与他本是仇敌,我当然不能让你往火坑里跳。” “可是,他们已答应放下仇怨,最终还是被你找借口杀死……”征贰的声音开始哽咽。 “他所说的统统是谎言,为的只是得到你的土地,你的属民,借此扩张实力。” “那么,阿姊你呢?”征贰双眼渐渐的红了,泪水一点一点的往下滴,大声问道:“我喜欢一个你杀死一个,又是为何?” “我……”征侧被问到哑口无言,半晌才蹦出一句话:“我当然是为了你好。” “为了我好?”征贰哈哈大笑,“胡双为我了的土地和属民,你呢?又何尝不是?” 这一句话说得说得极重,就等于双方撕破了脸皮。 “你!”征侧用生气来掩饰自己的心虚,用手指着征贰,颤抖了半天,但是,无从反驳。 交趾郡内最大的雒人部落,非麋泠莫属,它的统治者征夫是唯一的雒候。 征夫死后留下两女,正是征侧和征贰,两人平分财产,不管土地、山林、人口,统统一分为二。 征侧的野心极大,担心阿妹出嫁之后力量折减,所以每当征贰喜欢一个人,她总会想方设法杀掉,甚至最后用姐妹共待一夫为诱惑。 可惜,纸终究包不住火,总有暴露的一天。 “既然如此……”征侧阴恻恻地冷笑着,“阿妹,休要怪我无情了!来人!” 这是撕破脸皮,准备动手了。 随着这一声断喝,她的身后出现四名士兵。 这几人皮肤黝黑,手脚肌肉高高鼓起,他们的目光冰冷,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征贰并无半点惊慌,而是淡淡的问道:“阿姊,就是这些人杀掉宋益玉和胡双吧?” “哈哈,对。” 征贰的目光一扫,突然间定格在士兵的额头上,然后脸色大变,不由得尖叫大叫,“五瓣花印记!该死,他们有五瓣花印记!” 事到如今,征侧也没必要隐瞒了,大笑着回答:“对,喝过亡魂花汁的人都会出现五瓣花印记!这些都是我从小豢养的死士,已经失去神智,只懂得听从我的指挥。” “你!亡魂花汁!” 征贰突然间变成一头暴怒的狮子,大声喝问:“五年前阿弟临死前,也是神智全失,去年阿大死前亦有同样的症状,难道亦是因这亡魂花汁所致?” 征侧微一愣神,脸色变幻不定,渐渐地变得狰狞,突然间发出疯狂的大笑,“哈哈,阿大偏心,要把雒将之位传给阿弟,你说他们是不是该死?” “该死的是你!为了权力,你竟然把他们全杀掉!”征贰被被怒火烧红了脸颊,亦烧红了双眼,大声问道:“现在呢?是不是想要把我也杀死?” “不,不会杀死。”征侧嘴角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轻轻的说道:“只会让你喝下亡魂花汁,从今之后,乖乖地听我的说话。” 这句话一说话,突然大喝一声:“把她绑起来!” 四名死士一声也不哼,但动作极快,“呼啦”一下,朝着征贰扑了过来。 突然,一道人影从征贰的身后一闪而过,“乒乒乓乓”的挥剑乱砍,以一敌四,竟然不落丝毫的下风。 征侧震惊地便即几步,大声喝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来人正是张安世,此刻正张狂地大笑,“我是征贰的阿郎!” “阿郎?” 这里是她的地盘,所以征侧并不慌张,而是用目光盯着征贰,想得到答案。 “对,他是我阿郎,”征贰大大方方地承认,突然轻声一笑,说道:“阿姊,难道你不应该问,为何我会轻易地出现在这里吗?” 第234章 一个稳定的后方 “嗯?”征侧一愣。 确实,前一刻蓬霞还在报告稽徐、北带两座县城失守的事情,为何征贰在后一刻到达麋泠? 两者之间相隔二十余里,就算征贰走得再快,也要走两个时辰吧。 是谁在故意隐瞒这时间差? 刚才姐妹相见,过于激动,之后是剧烈争吵,这让她没有空暇细作思考。 突然间,征侧想到一件更让她毛骨悚然的事情,不由得失声尖叫:“你……为何你未经通报就能进入我的房间?” “你说呢?”征贰的嘴角一翘,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 这一笑,让征侧宛如见鬼一般惊退几步,霍然间,一个转身,就想朝房外跑去。 但是,已经迟了,一把刀尖正紧紧地贴着她的胸膛上。 “别动哦,别逼我伤害你。”蓬霞的语气平淡,但坚定。 “蓬霞!”征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里又惊又怒,不由尖声大叫:“我一直待你不薄,视你为心腹,你为何背叛我?” 蓬霞默然不语。 倒是征贰接口说道:“小时候,阿大救过她们全家。” 这一句话算是解释,也算是对征侧的讽刺。 蓬霞一个外人也懂得知恩图报,而征侧呢?作为亲生女儿,竟然因为权力私欲,把父亲与弟弟毒死。 这时,暴胜之也带着几十名士兵冲了过来,帮助朱安世干净利落地把几名死士杀掉。 征侧知道大势已去,一时间心若死灰。 敌人既然冲进来,证明整座麋泠城已经易手。 最让她感觉到挫败的是:敌人兵临城下,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报告;就算她被刀锋相逼,生死一线,也没有一个前来相救。 以前口口声声要忠心赤胆、万死不辞的手下呢?仿佛凭空消失一般。 “呵呵,全是骗子!”征侧口中喃喃的说着,目光茫然。 “他们不是骗子,”征贰摇头,“他们都是忠心耿耿的勇士,只不过,效忠的对象不是你。” “是我升他们的官职,是我发他们的粮饷,不效忠我效忠谁?” 征贰轻轻的叹息,“他们效忠谁?当然是阿大。” 见到一向高贵骄傲的阿姊仿佛失去了魂魄一般,浑身瘫软在跌坐在地上,也不顾地上的灰尘和血迹,征贰的心里一阵难过。 征侧有野心,有手腕,但篡取雒将之位的时间太短,不管军队还是雒将府,军官、家将、甚至普通士兵几乎都是她阿大留下的旧部。 这些人怀念着老雒将的好,在蓬霞的鼓动之下,悄没声息的打开城门,让征贰带着朱安世等人直接入城。 “阿姊,你输得不冤,”征贰蹲下身体,轻轻的说道:“因为你的对手并不是既愚蠢又残暴的南越人,而是汉人。” “汉人?”征侧浑浑噩噩的反问。 “对,其实,在汉人提出不征赋税,开通贸易之后,你已经输了。” 为何不费吹灰之力就让稽徐、北带两地打开城门? 说到底还是雒将们既畏惧汉人的兵锋之力,又认为得到足够的好处。 左手给糖,右手高举大棒,能不屈服的没有多少人。 两天之后,交趾郡慢慢恢复平静。 “嗯,李敢,诱之以利,示之以威,你这一仗赢得漂亮。” 赵蝶懒洋洋地半躺在竹椅上,拉过李敢的手臂当枕头,左手还不忘抚弄着身边的小狸猫。 “那当然。”李敢一点也不谦虚,笑着说出自己的意图,“你夫君本事大着呢,如果把交趾**给我,保证它会变成繁华热闹、物产丰富、人民乐足之所在。” “想要交趾郡?哼哼,图尽匕现了吧。”赵蝶嘲笑着,把双腿抬高,压在李敢的腹部上。 她孕期已经五个月,腿部出现的水肿越来越严重,必须把腿抬得高高的,让体液回流才稍有缓解。 “哈,图尽匕现?这话说得难听,” 李敢帮她轻轻按摩小腿,一边笑着说道:“我为何要累死累活?还不是为了你,为了儿子吗?” 一说到儿子,赵蝶的母爱变得泛滥,没了刁蛮任性,有的只是温婉与乖巧。 反正李敢说什么,她只会点头。 之后的几天,交趾郡出现了重大的人事变动。 征贰成为交趾郡唯一的雒候,统率着大大小小七个雒氏部落。 而她的夫君朱安世,则是带着一百名士兵从中协助。 其实也可以算是监视。 征侧是这次叛乱的头目,拥兵自重,残暴不仁,本应处死,但在征贰的苦苦哀求之下,最终被监禁在黑牢里,也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任命宇文风为交趾郡守,掌管全县的军权大权。 这个位置,李敢原来是希望由暴胜之担任,但担心南越国会不同意而另派他们。 宇文风是赵蝶的大师兄,南越国不会刻意的打压,而且,凭着这一特殊身份,与合浦郡、九真郡、郁林郡等周边县郡的合作会更加顺利。 任命都稽为交趾都尉,统领南越国的二千军队。 任命田延年为交趾郡司农,掌管教化和耕种。 李敢向雒族租借了大片的土地,而且一租就是五十年;人力是雒族的耕佣,报酬是三成产出的粮食。 反正他打定主意,准备空手套白狼。 以前南越国的政策是大量移民,用种种方法侵占和抢夺,相比之一,雒族人更乐意接受李敢的租借。 把几座荒山、几片荒芜的河滩一卖,每名雒人可以分到几十文钱,这是一笔意外之财。 “家主,我计划在稽徐、赢县、麋泠、北带、西于、尚禄等地开设贸市。” 说话的是宇文风,他终于诚心诚意地承认李敢的主人身份,以家将自称。 “盯着他们手中那点卖地钱了对吧。”李敢笑着打趣了一句,然后点头说道:“开贸市是我亲自答应的一件事情,要信守承诺。” 李敢所图甚大,他想要民心拥护,想要一个稳定的后方,想要一个兵源与物资的供应地。 开设贸市,能改善民众的生活,也能增加郡县官方的财源,可谓一举两得。 “家主,我建议由田广明负责此事。” 谁都想当官,谁也想发财,有宇文风、田延年的例子摆在这里,桃花源里残留下来的人终于忘掉以前的不快,积极向李敢靠拢。 人才难得,李敢也乐于见到这样的情况,于是点头答应,不过,他还是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告诉田广明,在交趾郡里行事,尽量以公主的名誉。 宇文风连连点头。 势力初建,还经不过太大的风吹雨打,要悄悄的扩张,积蓄力量,然后一鸣惊人。 但宇文风相信,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或许李敢真的是一位值得辅助的明君?”随着接触日深,宇文风渐渐被李敢的才能和气质所折服。 “黑盯山,交趾郡,嘿嘿,图谋不小啊,我倒要看看你能走到那一步。” 宇文风愉快的思索着。 第235章 谁占谁的便宜? 征侧虽为囚犯,但有着阿妹的照顾,倒是没吃多大苦头,至少吃食无忧,也没人敢打骂。 交趾人的房子大多以竹木搭建,所谓的黑牢也一样,不过木桩埋得更深更多,外边用石头堆垒,非常固定。 看着外边密密麻麻的守卫,征侧放弃了逃跑的心思,空暇时晒晒太阳,有心情时,还可以趴在狭窄的窗口上看看处边的花草树木。 此刻,姊妹两人正相对而坐。 “嗯,味道不错。”征侧的声音模糊不清。 她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左手还拿着一只烤得金黄的野鸡腿,右手捏着一杯酒。 “吃慢点,别噎着。”征贰的声音很温柔,其中带着浓浓的伤感。 眼前之人是最亲的阿姊,但毒死阿大和阿弟,从这方面来看,又是天下间最大的仇人。 征贰不知如何面对这种复杂的感情,所以,在征侧被囚禁了二十天之后,她才鼓起勇气前来探视。 “嗯,好吃!”征侧啧啧称赞着,突然笑着问道:“这是你阿郎给烤的?” 说到朱安世,征贰的表情变得温柔,微笑着回答:“是,他把这种烤鸡称为‘叫化鸡’,据说是他兄长的拿手好戏。” “兄长?” “嗯,就是汉军的首领李敢。” “哦,李敢!”征侧抓住鸡腿的手停在了嘴边,重复几次这个名字,然后苦笑摇头,说道:“是个厉害人物。” “也是个信守承诺之人。”征贰补充了一句。 “信守承诺?是指让你当雒候和开设贸市之事吗?” “还有租借的土地,雇佣的农人,他出手大方,童幼无欺,公平交易。” 征侧沉默了一会,才缓缓地下了一个结论:“他是一个不计小利,谋求大事的人。” 征贰一惊,急忙问道:“你是说他图谋我们雒族?” 征侧呵呵一笑,“现在雒族上下,是否对他都是异口同声的称赞?” 见到征贰点头,不由笑得更欢了,说道:“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只怕大家只知有李敢,而你这个雒候则是形同虚设。” “形同虚设?”征贰沉思了一下,突然璀璨的一笑,“虚设就虚设吧,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征侧大感惊讶,“雒候之位,万人之上,多少人为它拼命,为它不顾一切。” “我知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有些人为了它抛妻弃子,多少朋友反目成仇。” 征贰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因为她跟前的阿姊,正是一个为了权力,把亲人当仇敌的人。 “别看了,我也后悔。”征侧叹息着。 权力让人疯狂,让人趋之若鹜。 这二十天,成了笼中之鸟,她从疯狂到怨恨,再到沉默中反思,脑中之中出现的全是小时候兄弟姊妹们相互嬉戏的画面。 “可惜,一切不能从头再来。”说完一仰头把酒倒进嘴里,眼中泪光闪现。 说到了最伤感的话题,两人相对无言,征贰感觉整个空气中有着一股血腥的味道,偶然抬头,似乎见到阿弟临死前绝望的表情。 她呆不下去了,猛然站起身,转头就走。 “阿妹,”征侧突然开声。 征贰停下脚步,但并未回转身形。 阿大阿弟之死是她心中一道沉重的伤痕,足足用二十多日才稍有平复,突然间被重新提起,就象一道伤疤被连皮带肉的撕开,想要若无其事,实在太难。 征侧并未说出请求原谅之类的说话,而忧心忡忡地说道:“你位居雒候,仿佛坐在火山口上,是进是退再也身不由已,你,一切小心。” 征贰迟疑了一下,缓缓转身,淡淡地说道:“阿姊,知道你与我有何不同吗?” 征侧愕然,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摇了摇头,问道:“有何不同?” “你当了雒将想当雒候,当了雒候想当大王,权力对的欲望永无止境,而我则不同,只要能与家人在一起,已经很满足。” 征侧呵呵而笑,“可惜,你的身份决定这些只是奢望。” 笑声中带着嘲讽,她在嘲笑征贰的想法太天真。 权力的斗争,从来都是刀刀见血,你死我活,既然当上雒候,就算心生退意,也要看你的对手放不放心。 一般来说,失败者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征贰哈哈大笑,把阿姊的嘲讽当笑话。 “难道你还看不清楚,这雒候之位,说是我的,其实是我阿郎的吗?” “你明知道是傀儡,竟然还心甘情愿?”征侧失声轻叫,似乎见到不可思议之事。 “傀儡,嗯,对,当时李敢就明明白白告诉我,这是傀儡,但我当得安心,至少让族人不会心生疑虑,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纷争。” 突然,征贰璀璨的一笑,指着身上的衣裳,问道:“看出有何不同吗?” 征侧打量了一下,说道:“布质柔软,穿着更好看。” “对,这是丝绸,汉人的丝绸。”征贰悠然神往,“穿在身上,帖身而舒适,比起我们雒族织造的粗布,只能用一个天上一下地下来形容。” 征侧皱起了眉头,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们用吹箭,汉人用驽箭,据说有一种巨驽射程三百步,能一箭破开一面城墙,这样的军队是我们能抵挡的吗?” 征贰侃侃而谈,“汉人的城市高大雄伟,汉人的歌舞美妙无方,不说他们之中的高官贵人,就算普通的民众,一天一顿就算是挨饿,不用承受猛兽瘴气之苦,这样的生活也比雒族人好上千万倍。” “你在羡慕?”征侧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对,我在羡慕,”征贰的回答很干脆,当着阿姊的面,直接说出这几天心中所想,“李敢得到雒族的土地和民众,以为收获了很大的利益,但在我看来,雒族能够投靠汉人,又何尝不是一个巨大的收获? 谁占谁的便宜,还不知道呢。” “你……”征侧深吸了一口气,想要反驳,但一时间找不到适合的理由。 征贰淡淡的一笑,说道:“也许你笑我很傻,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呢?也许是聪明。 就说我家阿郎吧,雒候这个你不顾一切都想紧紧夺取的位置,他根本就不想要。 他羡慕王当,即使王当只是一名什长,但能跟在李敢的身边四处闯荡。” 王当吃了不少的苦头,也立下大功,他的表现忠诚可嘉,所以,李敢任命他为什长,当作奖励。 官虽然不大,但彻底洗脱他身上梅花教叛军的烙印,最重要的是获得了李敢的认可。 “王当?”征侧立即想起小腿上那一滩亮晶晶的唾沫。 “对,王当,其实他今天还问起你。” “为何问起我? 算了,别在我面前提起那个下流无耻之人。” 第236章 神宫与神之子 说不定谁占谁便宜呢。 征贰的这种想法很快逐渐向下传导,西于、稽徐等地的雒将纷纷响应,他们在李敢找上门时爽快地合作,土地租借,雇佣人力,只要价格合适,要多少有多少。 几番商议之后,李敢决定在赢县建立一个大型的聚居地,以作为他在交趾郡的据点。 这时,石灰派上了用场,它不但使建筑时间大大缩短,房子比起以前的更加坚固耐用。 李敢灵机一动,干脆按照一个城堡来规划,有了石灰,就可以用石头当作建筑材料,等到城堡快要建好时,李敢再让佣人们用石灰把内外墙全涂了一遍时。 于是,一栋栋白色的神奇建筑出现了。 目光所及,一片白色,它方形圆顶,棱角分明,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一种神秘的光芒。 “神宫?”征贰被眼前的建筑物所震惊,呆立半晌,缓缓拜伏于地。 交趾邻近大海,常遇狂风暴雨的袭击,雒族人的房屋大多是用竹木所搭建,所以,每一次的风雨交加,对交趾人都是一次大灾难,无数的房屋倒塌,无数的人无可家归,死伤者不计其数。 于是,人们由期待到幻想,渐渐出现一种传说:天神居住的房子用巨石所垒,白色为墙,风吹不倒,雨打不垮。 雒人把它们称呼为神宫。 想不到传说中的神宫会突然出现在眼前,而且,它的主人竟然是李敢。 “神之子?”征贰的脑海中突然闪现这样的一个念头。 很快,神宫与神之子出现的事情被有意无意地传遍了交趾郡,雒人们深为敬畏,不知何时,有人在“神宫”的面前堆彻了一个神龛,一些人甚至虔诚地从远处过来,为的只是在神宫之前奉献上几只从山上采摘的水果,或者到“神宫”之前跪地一拜。 事情越传越玄乎。 有时候,赵蝶半真半假地向李敢询问,得到的要么是微笑不语,要么是李敢抚摸着她鼓起的小肚子,回答一句:“这个才是神之子。” 神,是一个神奇的事物。 但李敢从后世二千年穿越而来,掌握着种种先进的知识,这样的人算不算是一个神呢? 李敢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但至少他常常创造出一些事情,在平常人的眼中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例如石灰,例如破解八卦阵。 后一点,来自桃花源的居民感触最深。 在他们看来,八卦阵是逆天之作,它能借用山川大河之势,其威力惊天动地。 跟随李敢在桃花源外战斗过的士兵感觉也很深,借溪水而破阵,灭凶猛威武的巨龙,这还是普通人所能够做到的事情吗? “难道,他真的是神之子?” 有这样想法的人越来越多。 朱安世从麋泠赶了过来,为的正是看一看这几天越传越玄乎的神宫,但他刚到地方,立即被这座神奇的建筑惊呆了。 如果只论雄伟,肯定比不是汉国境内的大多数城市,但它精美而迷幻,就算朱安世在长安城住过,算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啧啧称奇。 半天之后他终于回过神来,朝着李敢急切的请求:“兄长,我也要建一栋这样的城堡。” “不行!”说话的是宇文风。 这一栋城堡在交趾郡,已经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它让李敢涂上一层神秘的光环,能有效地汇聚民心,让李敢的命令如同神谕,一言既出,无所不从。 有这样的气氛之下,石灰就象是巫师的咒语,道士的符咒,也变成了一种神物。 仅从它放进水中能发热沸腾,能让混浊的溪水变成清澈,这就证明它不是普通的物品。 于是,一直被李敢严密地控制着的石灰,改名为蜃灰,‘蜃’与‘神’字谐音,取其如梦如幻,应是天上之物的意思。 它变成了一种人人渴望得到的神物,各地的雒将雒人蜂拥而来,为的是拜见神之子,如果能求得赏赐一包神奇的蜃灰,就会把它撤洒在卧室之内,从此之后虫蚁不侵。 这让大家更加相信,李敢就是天神派到人间造福万民的。 前来求见之人不计其数,各人带着数量众多的礼物,小到几只野果,大到珍珠宝石,李敢因此发了大财。 “主君,我建议扩军。”宇文风说道。 李敢已经把他从东安城带出来的士兵、王薄等桃花教投降的叛军、岳池的残兵统统整合在一起,包括来自桃花源的人手,他的直系力量四百余人。 因为赵蝶,都稽的二千名南越军实则上听从李敢的指挥,算是他手中的重要力量。 除此之外,是宇文风领导下的交趾郡兵,约二百人。 如果把名誉上属于征贰,实际受朱安世控制的二千多名雒人军队也算上,李敢已经拥有四千六百人。 这算是一支不小的武装力量。 但宇文风还不满足。 他认为远大的志向必须要有足够的力量支撑,现在李敢财力雄厚,民心可用,正好是扩军的最好时机。 李敢沉吟了一下,说道:“等收割之后吧,可以用补充郡兵的名誉扩军,嗯,增加二千人,这些人农忙时耕种,农闲时训练,既可增加兵力,以备战时之用,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李敢在交趾郡名声鼎沸,最近有人把李敢杀龙的战斗编成了故事,更一步坐实他神之子的身份,于是,开始有人拿他与汉高祖刘邦相比,并编成了顺口溜:古有汉祖斩白蛇,今有神子斩水龙。 这样的故事无疑会推高李敢的地位,但也会因此引起一些有心人的注意。 毕竟交趾郡属于南越,就算有赵蝶,李敢也做不到只手遮天。 如果有人向南越朝廷报告呢? 对于南越国李敢并不害怕,毕竟他与赵蝶有着无名有实的关系,儿子都快出生了,凭着国王赵婴齐对赵蝶的宠爱,别说几句流言蜚语,就算闯出大乱子,也同样能抹平。 李敢担心的是汉国,担心的是刘彻。 如果算陆路上的距离,交趾与汉国并不相邻,之间有夜郎国阻隔着,但汉国有一支强大的海军,现在的楼船将军杨仆是一名能征善战之将,几年之后,正是他一举歼灭南越水军。 以刘彻睚眦必报的性格,一旦知道有人敢与他的高祖皇帝相提并论,绝对不会有半点客气,就算不亲自发兵,也会让南越国把李敢押送回长安城。 而且,李敢还是悄悄地从琅琊郡潜逃而出之人,一心想着暗中发展壮大。 用宇文风的话就是:广积粮,缓称王。 “希望能让我有多一点的发展时间。”李敢暗暗祈祷着。 第237章 祸乱的根源 其实,李敢是白担心了。 别说交趾郡距离长安城路程遥远,就算有人告密,也不会一时半刻就传到刘彻的耳边,而且,他也无暇为了这点儿小事而分身。 霍去病死亡,卫青一直找借口不理朝政,每天只顾与长公主享受着鱼水之欢,画眉之乐。 刘彻一下子失去两大臂膀。 八月,到了天下候爵进贡酎金的时间,负责此事的少府官员是最近深得皇帝信任的汉充。 所谓酎金,是刘彻以祭奠先祖的名誉,规定诸侯王和列侯必须按封国人口数,按一定比例进贡的财物。 在收缴黄金之时,江充发现各地进贡的黄金,有些是数量不够,有些是成色不足,有些看起来黄澄澄的,分外明亮,但内行之人明白,这是在其中加进了黄铜。 这算是欺君之罪。 报到报告的刘彻大为震怒,立即决定从重处置。 丞相赵周急忙上前,苦苦劝告道:“陛下,就算各位王候的罪名属实,也请从轻发落。” 刘彻被气乐了,愤怒的说道:“既然罪名属实,为何时要从轻发落?” “因别有内情。” “休要为他们寻找借口!”刘彻的说话咆哮而出:“明目张胆欺骗于我,你还敢帮他们找借口?” “不是借口,”赵周躬身行了一礼。 他是一个耿直勇敢之人,望着身前身后大片空虚的位置,又是焦急,又在暗暗为各位候爵喊冤。 进贡酎金的规定已实行多年,但从来没有那位候爵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数量和成色上做手脚。 今年突然发生,而且,是涉及一百零六名人,实在有着是迫不得已的苦衷。 在此之前,为了收集征讨匈奴的经费,刘彻大肆推广“麒麟币”;另外,规定侯爵之上必须另行交缴一定数量的财物。 这大大压榨了各级官员的财力,捉襟见肘之下,以致这次的酎金再也无法足额交缴。 赵周想为各位侯爵求情,但又不能反原因说清楚,因为这相当于指责皇帝的错误。 说得再严重一点,随时会被扣上反对征讨匈奴的帽子。 只是,他再小心翼翼,还是要面对刘彻咄咄逼人的目光。 “不是借口又是什么?”刘彻冷笑,“今天不把话说清楚,休怪我辣手无情。” 赵周犹豫了一下,回答道:“近来各地的民情并不平静,各位王侯为此投入大量的精力,财力也因此损耗严重,所以,请陛下从轻发落。” “如此说来,你知道内情?”刘彻双眼之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赵周心知不妙,但话已出口,再也收不回来,只能硬着头皮承认。 “陛下,”已经升任少府监的江充出列,大声禀告道:“赵丞相知情不报,理应治罪。” 赵周大怒,大声反问:“江充,你可知道,如果全部处理名单上的人,一共有多少?” “一百零六人。” 赵周冷笑,“一百零六,占据全国侯爵的三分之二,如此一来,朝堂之上将会这之一空,你可想到将会带来何等严重的后果?” “不忠不孝之辈,朝廷少一个比多一个更好!”江充的说话掷地有声。 “你!”赵周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江充半天说不出话来,双眼喷射着怒火,似乎要把江充活生生的吞下去。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江充冷笑。 赵周身为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江充身为少府监,负责的是皇帝的饮食起居,两者互不统属,所以他一点也不畏惧,反而是连连逼问:“酎金是祭奠先祖之用,如此重要的事情,竟然有人弄虚作假,说他不孝并不过分。 成色不足,数量欠缺,有人敢用虚假的数据糊弄陛下,此乃不忠。 不忠不孝之人,要来何用?” 赵周的嘴唇抖索着,手指江充破口大骂:“你,强词夺理!” 说完这句,抬头朝着高高在上的刘彻说道:”陛下,臣奏请斩杀江充,为天下除此一害!” 江充半步不让,冷笑连连,“我秉公直言,何来为祸天下之说?反倒是你,身为丞相没有知人之明,不能秉公办事,故意包庇不忠不孝之人,身居高位的你,才是真正的祸害天下。” “竖子!我对皇上忠心耿耿,天地可鉴,出生入死几十年,从来没有半点怨言,不敢有半点怠慢,何来为祸天下之说? 倒是你,妖言惑众,谋害众位大臣,明显是心怀不轨!” 面对责骂,江充不急不缓,淡淡地说道:“我也不必多费口舌,谁是谁非,自有陛下明鉴。” 赵周浑身发冷,有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此时,再无暇帮别人求情了,一心想着如何自救,于是急忙说道:“陛下,休要听从无耻小人的谗言……” 但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刘彻挥手打断。 “赵总,就算你并没参与此事,但你知情不报,事发之后诸多狡辩,没有半点的悔改之心,如此种种都是不可原谅之罪。” 赵周一听,如五雷轰顶,“卜通”一下,跪在地下连连磕头,不断求饶道:“陛下,臣知罪。” “知罪?那好,自己到中尉府投案去吧!” 刘彻说完,一拂衣袖,满腔怒火的离去。 大殿之上,众位大臣号哭无声,人人自危;赵周早已瘫软成一团,晕倒在地上。 令人齿冷的是,赵周为了他人,冒死直言,但到了皇帝治他罪状时,大殿之上几百人,没有一个人帮他求情辩解。 一天之后,一百六名侯爵被贬为庶人;丞相赵周被投入中尉府,不甘受辱而自杀的消息很快传遍天下。 一时间,有人为之伤心欲绝,有人为之欣喜若狂。 霍光属于前者有 因为被贬的候爵之中,属于霍氏势力的占据三人,其中被霍去病视为左右臂膀的赵破奴正在其中。 骠骑将军府。 自从霍去病死后,门前日渐冷清,往日的车水马龙再也不见,不过霍光早有心理准备,他表情平静,似乎并不在意人们冷漠的目光,但他紧握的双手,显露他内心的不甘。 “赵将军……” 霍光刚说出这三个字,就被赵破奴苦笑着打断。 “奉车都尉谨言,今后你的肩膀上担负着千百人的期待和希望,破奴的候位失去虽然可惜,但只要你能维护大将军的赫赫威名,大家迟早总会有出头之日。” 霍光重重的点头,目光之中充满着坚定,过了半晌,才缓缓的问道:“赵兄长,今后有何打算?” 赵破奴呵呵一笑,说道:“决定前往琅琊一趟。” 第238章 李敢求仙修道去了 李敢进入琅琊郡之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体,包括他带领的几百名士兵仿佛在人间蒸发一般。 这完全不合情理。 赵破奴作为李敢最亲密的战友,早就想着前去一查究竟。 “在最后时刻,大将军还说要把嬗儿托付给李敢,这个一种责任,他别想逃。” 赵破奴笑呵呵的,内心里有着淡淡的忌妒。 相比李敢,他跟随霍去病身边的时间更多,但霍去病临死托孤的对象竟然不是自己,而是李敢。 “霍光,你说大将军是否早有预感到我今日的遭遇?”赵破奴摇头而笑。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就算他自己也不相信。 霍光的心念一动,缓缓的问道:“赵兄,你还记得吗?关于嬗儿的安排并不是出自兄长之口,而是李敢在前往琅琊之前亲口所说。” “对……”赵破奴回想着当时的情形,越想越是惊讶,“开始时大将军说的是我,但李敢自告奋勇的抢了过去。” “很奇怪,”霍光与赵破奴对视了一眼,突然有一种心悸的感觉。 李敢是早就预感到霍去病之死和赵破奴被眨,还是歪打正着? “懒得猜了,”赵破奴笑了越来,“反正找到他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同一时间,长门宫内也有人在谈论着李敢。 “母亲,你是说李敢可能未死?” 陈阿娇还未回答,刘彻的笑声传了过来,“芸儿,我敢保证,李敢还活着。” “活着?”女孩儿骄嗔的声音,“我也猜测他还活蹦乱跳,只是不知跑到那个角落了,可惜把整个琅琊郡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找不到他的踪影。” 阿娇在一旁亲自斟满一杯酒,递到刘彻的手中,笑着说道:“关于李敢的踪迹,有着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他被困在某个角落,有人说他被叛贼毁尸灭迹。 为何你却肯定他未死?” 刘彻笑着解释:“因为他失踪前所在的位置是琅琊台。” “琅琊台?”阿娇的神色一振,迟疑的问道:“是那个始皇帝求仙之所在?” “对,几百人凭空消失,我派人搜索多次,均未可得,”刘彻突然轻轻一笑,说道:“你可曾想过,他们到底去了何处?” “去了何处?”芸儿的脸色焦急。 自从长沙城一见之后,她对李敢心生好感,所以异常关注他的消息。 刘彻哈哈一笑,用手抚摸着儿女的头发,说道:“先秦有徐褔东渡,带三千童男童女前往瀛台求长生;如今李敢神秘失踪,难道没有可能重走徐福的求仙之路?” 阿娇目光一亮,兴奋的说道:“你是说他去寻找仙人?” 刘彻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在琅琊台的不远处,有一跺脚沟,李敢曾经在此留下战斗的痕迹。” “战斗痕迹?”阿娇疑惑的问道:“此痕迹与仙人有何关系?” “有,”刘彻笑了,“跺脚沟一带,山崖崩裂,天塌地陷,溪水倒流,除了仙神,很难有其他力量可以做到。” “神仙!”阿娇惊叹,举头望向天边的白云,心头悠然神往。 汉国之人奉信黄老之术,讲的是遵循天道,顺势而为,他们从动物、植物、矿物等自然万物之中提取精华,制成丹药,以补常人之不足。 别看刘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对炼丹修道热衷一点也不比别人少。 在他身边,先有李少翁,会召唤人的灵魂精魄;后有栾大,能点石成金,能剑断河流,能用神力让旗帜相互撞击,还能召唤神仙赐下长生不老的仙药。 刘彻的心意虔诚,天天食用丹药,从不间断。 除了他,皇室之人几乎都是修仙求道的狂热者。 淮南王刘安每天静心修炼,寒暑不绝,有一天,他沐浴更衣、焚香祷告之后,把仙丹吃了下去,然后……化羽飞升。 散落的丹药被家里的鸡和狗吃掉,也统统飘然升空。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神迹让天下之人趋之若鹜。 阿娇是其中之一,此刻双眼闪烁着渴望的光芒,拉着刘彻的手说道:“或许是巧合,或许是机缘,陛下,如果有长生之药,你别忘记我。” “那是当然。”刘彻大方的点头答应。 阿娇非常高兴,似乎很快能吃到仙丹,永保青春,但很快,她想到了一件事,于是心生忧虑的问道:“陛下,如果李敢寻得仙路,他还会再返人间吗?” 刘彻一想,对啊,求得仙道之后长生不老,享受不尽,快乐无边,李敢为何还要回来眼巴巴的把仙丹奉献给自己? “这……可有良策?”他一时之间也想不出来。 芸儿撇了撇嘴,说道:“父皇,母妃,这有何难,只要让他心有挂念,自然会回来。” “心有挂念……”阿娇沉吟着,目光一闪,突然轻轻地说也一个名字:“五利将军。” 五利将军就是栾大,刘彻认为他能通神仙,所以委以重任,封他为五利将军,之后又拜为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天道将军,最近还封赏他为乐通侯。 栾大佩六印,显贵无边,但刘彻还怕人世间的权势留不住超凡脱俗的神仙,于是干脆让他迎娶卫长公主,以黄金万斤作嫁妆,并封赏汤沐邑。 真是不惜一切代价。 “你的意思……” 刘彻一听,立即懂了,目光不由望向身边的芸儿,突然间,哈哈一笑,抚摸着女儿的秀发,笑着问道:“芸儿,你不是对李敢心存好感吗?父皇就随了你的心愿如何?” “啊?”芸儿想不到这把火会烧到自己的身上,一时间,目瞪口呆。 过了半晌,才缓过气来,想起那个常常出现在梦中的英俊潇洒身影,不由痴了。 一天之后,皇帝突然颁下圣旨,封赏李敢为关内候,三品横海将军。 霍光晋升为五品威虏将军,李广利晋升为五品捕虏将军。 此三人均是平定琅琊郡叛乱的功臣,升官晋爵并不让人意外。 不过,有心人还是能从其中嗅出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首先是霍光。 霍去病已死,与霍家最亲密的卫青遭受皇帝的打压,于是大多数人不会看好仅凭着一个稚嫩的霍光而苦苦支撑的霍家。 但这一次,皇帝再次晋升霍光的官职,于是有人开始猜测,这可能是准备重用霍家的信号。 再向深处想,难道皇帝准备放弃对卫家的打压? 毕竟,卫霍是一家。 第239章 刘彻急了 对于李广利,众人又是另一番心思。 李嫣在皇宫之中人缘极好,她不但得到卫王后的信任,还能轻松的周旋于各后宫的嫔妃之间。 最让人惊喜的是她已经怀孕了,虽然不知是男是女,但无疑的让她的地位更稳固,也让她更受刘彻的宠爱。 可以说,现在刘彻留宿的地方,除了陈阿娇的长门宫,就是李嫣的寝室,因此,李家已经被视为一个即将兴起的家族。 李广利的升迁无疑让这个家族的基础更扎实。 如果说三人之中的升迁最无异议的,就是李敢,他是平定琅琊叛乱的主将,功劳自然比霍光等人更大一些。 薛前丞相府。 赵刚的死让大家更加明白丞相之位是多么危险,于是,能安然而退的薛泽让人心生佩服。 人死万事空,活着的薛泽能有效汇集他的门生故吏,影响力日渐扩大。 书房内,薛泽一手执笔,一手捧酒杯,神态悠闲。 笔是用柔韧的杨柳枝所制,桌在铺着的是白绢,用这些东西写字比起刀刻竹简轻松太多了,当然,它的费用也高得惊人。 今天的书房内比往常多了一个人,此刻正手抚颌下稀疏的胡须,啧啧称赞着薛泽的字迹之美。 “可惜这字迹不能持久,……”薛泽放下手中的笔,语气中带着遗憾。 “恩相何必遗憾?能想到用石炭为墨,已经开天劈地之创举。” 说话的人竟然是刚晋升豫章郡守——平山候张成, 刘彻一口气撤销一百零六名候爵,空出大量的位置让很多人受益,其中张成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最新规定,如果战功不足,可以上缴大量的财物作为补充,所以,相比之前的晋升容易太多了。 据说这是江充献上“鬻爵策”,为的是继续筹集征战匈奴的资金,但它并非江充所创,而是早已有之。 惠帝六年曾分布圣旨“令民得卖爵”。 文帝时期,由于边塞缺粮,于是听从晁错的建议,规定百姓缴纳粮食六百石则可获得上造爵位,四千石为五大夫爵位,一万二千石为大庶长爵位。 反正,每到朝廷缺钱的时候,总会用上这个方法解缺财政危机。 “恩相,麒麟币一直在推行,各级官员进献的黄金亦有不少,理应已经收集到足够征战匈奴的军资,为何还在鬻爵?”张成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张成用女儿攀上张汤,原本以为会得到一个强力的奥援,从此之后青云直上,但天有不测之风云,张汤说死就死,让张成的希望成空。 不过,他身段柔韧,目光明亮,很快看上了薛泽这个暗中潜伏的势力。 “为何继续鬻爵?”薛泽放下手中的笔,接过儿子递上的蜂蜜水喝了一口,突然微微一顿,称赞道:“纯正的桂花味道,好东西!” “阿耶,这是我从可乐城采购而来的蜂蜜,据说当地人学会了人工养蜂的技术,既能提高产量,还能指定蜂蜜采集花树的种类,让蜂蜜变得纯正。”薛峰高兴地邀功,希望得到父亲的赞赏。 可惜得到的是白眼。 “就会搞些小花样!”薛泽斥责了一句,然后面对张成,继续刚才的话题:“继续收集军资,证明皇帝所图谋的不仅仅匈奴,而是准备彻底解决围边所有的隐患。” “所有的?”张成一愣,急忙问道:“是否包括南方?” “包括,特别是东越国,国王余善为人嚣张跋扈,早已引起皇帝的不满,只怕这一次会难逃灭国之祸。” “东越……灭国!”张成的表情平淡,但心底里已经是惊涛骇浪。 “不止东越,”薛泽微笑点头,“如果不出意外,西南诸夷只怕也是在劫难逃。” “西南夷?”张成一愣,然后错愕的说道:“多线出击,是兵家大忌啊。” 薛泽摇头叹息,“只能说,皇帝急了。” “急了?” “嗯,他急了,”薛泽抬头,目光所望正是皇宫的方向,“也许是受到霍去病之死的刺激,皇帝变得急躁,种种事情不再是柔风细雨,而是想着一蹴而就。” 张成听出其中的另一种意义,不由大惊失色,“恩相,你是说皇帝他的身体……” “别瞎猜测!”薛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张成一个激灵,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这其中的信息量太大,张成再也呆不住了,急匆匆的告辞而去。 如果皇帝的身体不行,那么接下来将会是一场血雨腥风的权力争夺战。 在此过程中,有无数的人会倒下,甚至家破人亡;也会有无数人获得机会,飞黄腾达。 张成希望自己是后者。 当然,他的离去,还有一个原因。 “闽越之事,也该做个了结……”他心中有事,脚步走得更急。 书房之内,薛泽再次拿起了笔,刚要写出第一个字,突然停在半空,轻轻说道:“对于此人,敬而远之。” 薛峰一怔,急忙问道:“张成乃新晋的候爵,主动向我们靠拢,对我们的势力有一定的补益,为何要拒绝?” “此人目光闪烁,也许是暗藏不轨之事,过于亲近,恐受连累。” “那张安世……” “张安世不同,他享受张汤的余荫,皇帝会加以照顾,而且他为人勤恳,行事谨小慎微,未来一片光明。” 巷峰喟然而叹,“想不到他们翁婿的为人处事,完全不同。” 薛泽不理会儿子的感叹,而是说起另一件事。 “关于李敢,可有消息?” “没有,”薛峰摇头,“几路密探全部传回了消息,自琅琊一战之后,从来没有见到过李敢的身影。” “奇怪……”薛泽沉吟不言,就连笔中的墨汁在白绢上滴染了一大滩,还是一无所觉。 薛家与李敢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恨,所以一直特别关注,每次找准机会,都不忘打压一番。 但李敢好象雨后的春笋一般,越打压越茁壮,就算贬为庶民,还能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升迁,直到重返候爵之位。 “很是奇怪,”薛峰也看出了问题所在,说道:“李敢杳无踪影,为何会获封关内候?难道皇帝会封赏一个死人,或者是皇帝确定他并未死亡?” “应该是后者!”薛泽的目光如刀。 “那么……” 薛泽打他的说话,狠狠的说道:“此人绝不可留,传令下去,立即出动全部力量,一经发现,立即诛杀!” 第240章 石邑公主 薛泽说得凶狠,但只过了一天,就仓促地把刚发出去的命令追回来。 因为,一份圣旨把天下人震惊得目瞪口呆。 关内候、三品横海将军李敢,任职驸马都尉,即将迎娶石邑公主为妻。 刘灵芸,封地常山郡石邑,故称石邑公主。 她是皇室里最神秘的公主,平常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就算是偶然外出游玩,也会化妆蒙面,不让别人知道她的身份,也不让别人一睹她的真面目。 朝廷中的重臣大将,大多数也是只知有此封号,而未能一睹庐山真面。 但是,有一件事是所有人知道的,石邑公主是陈阿娇的唯一所出,是皇帝最最宠爱的女儿,没有之一。 反正,从今之后李敢成了皇帝的女婿,谁敢动他一根毫毛,必须做好被抄家灭族的准备。 “李敢,驸马都尉……为何会这样……”薛峰的嘴巴无意识地张合着,吐出的词语模糊不清。 “快!把他们撤回来!统统撤回来!” 薛泽失态地怒吼着,双手用力地拍打着桌子,用金丝楠木制成的桌子上一片狼藉,上边的墨汁倾倒,白绢染成了黑色,一幅幅写好的字帖也被撕下来,扔在地上。 薛峰的手脚冰冷,薛家与李敢的仇恨太深了,完全是你死我活的地步,现在李敢一跃成为天下最尊贵的人之一,薛家的结局可想而知。 薛峰的心里还残存着一丝幻想,喃喃说道:“阿耶,我们曾经主动求和,也许李敢会放我们一马。” “也许吧……”薛泽叹息着,头发披散,目光呆滞,有着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绝望感。 薛峰突然想起另一件事,不由眼睛一亮,说道:“阿耶,有一件事你忘记了吗?他一直没有出现,就算有天大的身份,也不用怕。” 薛泽并不为此而欣喜,而是摇头叹息:“别妄想了,不过你刚才所说的也有道理,我们求和之时,李敢是答应的,那么,就从这里做文章。” “怎样做文章?把此事大肆宣传,弄得人人皆知?” 薛泽找到了思路,目光恢复了睿智,思索了一下,说道:“除此之外还要多想办法,例如找到他亲密的人,多加示好。” 薛峰无奈的说道:“李敢父母兄弟全死光了,自己亦未成家,想找一个与他亲密之人并不容易。” “找他家族中的人吧,聊胜于无。” “阿耶,你指的是李陵?他与李敢曾经闹分家……” “我知道,但怎么分,也是一家人。” 薛峰一想,点了点头。 李家,杯光斛影,肉香扑鼻,李陵居于主位,享受着众人的奉承,脸上笑意盈盈。 相隔不远的位置上,李绅正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他记不清喝了多少杯,也不知接受过多少人的敬酒,但他知道这些人真正的目的并不是自己,而是那位不知何处的堂兄弟——李敢。 “你放心……等他回来,我一定代为转告。”李绅感觉到头很晕,但仍然强打精神,结结巴巴地不断与别人说同一句话。 李绅是后悔的。 他一直看好李陵,但结果呢?李陵的书越读越多,兵法谋略样样背诵得滚瓜烂熟,但得不到建功立业的机会,一切只是空谈。 跟随这样的人,当然也不会有多大的出息。 有比较就有伤害,他哥哥李勇跟随李敢,远赴闽越国,抢夺漳平城,占据汾水关,建立了不小的功勋,现在已经晋升为队率,可领五十名士兵,所到之处,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如果当时我也跟随李敢,是否也会如此?” 李绅浮想联翩,朦胧之中见到有个人向主位上的李陵走去,然后相谈甚欢。 “薛峰?他为何来此?”李绅想不明白,只能用力摇晃着脑袋,但越晃越晕,一时间感觉到天昏地转,身体再也不听使唤,“卜通”的一下跌倒在地。 几天后,宫殿之上,丞相刘屈氂出列禀告:“陛下,最近江夏郡暴民打砸县府,抢粮杀人,有愈演愈烈之势,还请准许发兵平叛。” 赵周死后,刘彻深感丞相与他政见不同有痛苦,于是决定找一个性格温驯听话之人续任。 刘屈氂有“应声虫”之称,性格软弱,胆小怕事,不管你对他说什么,第一个回答都是“对,对,对”。 最重要的是他本是西汉宗室,汉景帝刘启之孙,汉武帝刘彻之侄,中山靖王刘胜之子,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种种条件都适合刘彻的心意。 “江夏郡叛乱?” “是,据说已聚集乱民二万,当地郡县无力抵挡他们的攻击。” “乱军贼党,不可饶恕!”刘彻心里烦躁,不由得破口怒骂。 丁税实行之后,全国各地的叛乱时起时伏,常常是刚杀完一批,别一个地方会又会出现,就象山林里的野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但他并不因此而有半点减少赋税,让民众休养生息的意思。 其实,何止普通的平民百姓,在刘彻的疯狂敛财政策之下,官员商贾们也是苦不堪言。 但刘彻认为一切困难都是暂时的,只要平定匈奴,横扫羌夷诸国,民众将会得到一个富足安宁的天下。 赵刚之死,让当今朝廷里,再没有一个人敢仗义真言,只要是刘彻所说的话,众位大臣纷纷拍手叫好,无一反对。 朝廷成了一言堂。 “是乱民该死,”刘屈氂唯唯诺诺地附和着,躬身行了一礼,说道:“还请陛下派出精兵,将他们扑灭。” 说完之后眼睛转动,身体也缓缓后退,准备退回原来的位置。 反正,他把事情禀报完毕,已算完成本职工作;至于要不要了出兵,出多少兵,与他没有半点关系。 刘彻的目光一扫,并不理会他的小心思,淡淡的说道:“孤已决意出兵,众卿可有合适人选?” “陛下,”郎将徐自为出列,躬身说道:“臣举荐李陵。” “李陵?李广之孙?”刘彻的目光一亮。 “是,李家世代精通兵法,武功箭法举世难有对手,李陵乃李家之主,聪明好学,武功高强,更难得的是能保持一颗谦卑之心,取众家之所长。” “李陵?李家……”刘彻微微沉吟了一下,随意点头答应。 第241章 麋水战略通道 薛泽急于讨好李敢,刘彻也怀有同样的心思,当然,他们的目的并不相同。 薛泽是希望李敢放下恩怨,回来之后不要再算旧帐;而刘彻则怕李敢获得仙丹之后一去不返。 “你到底何时才回来呢?”石邑公主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期待那道英俊身影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父母把她下嫁李敢的原因并不坦荡,甚至有点小阴险,但她是真心真意的等待,心甘情愿地担负着这一份虚名。 “九曲珠他还带着吗?”石邑公主羞涩的想着,记忆回到了长沙城,回到了与李敢一起用水穿珠的时刻。 “投壶……”她手中拿着两支箭矢,正是当天李敢投壶时所折断的那两支,她想起了李敢的连投神技,想起了李敢获得胜利时的飞扬神采。 “好帅……”石邑害羞地掩住脸庞,嘻嘻地轻笑。 在此同时,在遥远的苗部夜郎,亚朵正在呆呆地坐在树下,因为想念李敢,她甚至胖了几斤。 “哼,再不回来,我咬死你!”亚朵口中说着,随手拿起一只烧饼,狠狠的咬了一口。 很明显,她把烧饼当成李敢了。 大宗正施施然的走进来,一见面立即大惊小怪地高叫:“哎呀呀,谁惹我家亚朵生气啦?” “你!”亚朵白了他一眼。 “真的?”大宗正狡黠的一笑,然后做出一副很伤心的表情,口中说道:“唉,那我回去啦……” 亚朵理也不理,端起石桌上的蜜蜂水,喝了一大口。 大宗正似乎习惯这样的待遇,既不伤心也不生气,而是笑嘻嘻的高兴右手。 “这是什么?”亚朵的脸色迷茫,但很快惊叫一声:“李敢的信!”说完一跃而起,冲过来就要抢。 确实,李敢来信了。 他原来的打算是借道交趾,直达黑盯山,想不到交趾的情况出乎意料之外,他只好变更计划。 不过,交趾郡的地域广阔,地势优越,更主要人心几乎全部汇聚在李敢的身上,只有傻瓜才会轻易放弃这样的地方。 再说,他身边还有一个缠人的小妖精。 “李敢,快来扶我!” “李敢,痛,哎呀,麻,脚麻走不动了。” 李敢乖乖的蹲下身体,让赵蝶爬到背上,口中嘀咕了一句:“你到底是痛还是麻?” “又麻又痛不行吗?”赵蝶嚣张地反驳着,一点也不因说话中的矛盾而羞愧。 这时,朱安世急步走了进来,欣喜的叫道:“兄长,麋水河终于打通了!” “真的?”李敢高兴地停下脚步。 麋水河,可从苗部夜郎的进桑关直通赢县,之间连绵二百余里,途经无数的荒山野岭,无数的泥潭水泽,山岭上有老虎和毒蛇,沼泽里有蚊子和蚂蝗。 最让人害怕的是一种被当地人称为猪婆龙的野兽,它们悄悄潜伏于泥浆或者河边的草丛中,会突然冲出来把人的一条腿咬断,如果没有相救,它会把人拖进泥浆里,活生生的闷死,然后大快朵颐。 如此恶劣的环境,原本估计需要半年的时间才能全部打通,想不到仅仅用了两个月。 “那些雒人一听是你的命令,干起活来精神百倍,有时候见到一条猪婆龙,他们竟然直接冲上去,也不怕被咬伤咬死,甚至有人说为神子而死,能直接上天庭。” 朱安世一边叙述着事情的经过,双眼不经意的总往李敢的身上瞟。 征贰天天在他耳边嘀嘀咕咕的,说李敢是神之子,要给予十二分的尊重,让他不要再叫李敢为“兄长”,而应该跟着宇文风等人叫“主君”。 与雒人接触越多,朱安世越迷糊,有时候认为李敢只是比普通人更机智勇敢一些,有时候又觉得李敢真的很特别,能别人之所不能。 与朱安世有同样感觉的还有很多人,其中包括岳池和暴胜之等人,至于从琅琊郡跟随而来的汉人士兵,几乎人人都受到了感染,渐渐变成了心甘情愿为李敢所用。 “死后上天庭?”李敢觉得有趣,笑呵呵的说道:“那有如此容易。” 麋水河连通夜郎与交趾,无疑的是一条战略通道,所以李敢的心情极佳。 天庭之说,是李敢对感恩教义的进一步完善。 既然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那么为恶者应该下地狱,就算是死后也要遭受油煎刀割之苦。 为善者得予投胎,重新做人。 天庭的架构与人间的朝廷相似,它美轮美奂,乐极无边,是人人向往之所在,但进入的条件极为苛刻,需九世为善,或者做出造福万民之功德。 很明显,李敢的“天庭”是梅花教的“极乐净土”有几分相似,但它教人从善,而不象梅花教那样凶狠血腥。 感恩教义,首先是教人感恩,感谢别人的赐予,感谢别人的帮助,感谢朋友给你食物,感谢父母给你生命。 这其中包括着孝道。 然后,李敢把“多多益善”这几个字作了重新演绎,所做的善事越多,得到的好报更多。 “善”与“恩”合二为一,它们相互相辅相成,地狱、人间、天堂三者之间构成一个完美的轮回。 “天上天帝坐天庭,人间神子住神宫。” 这句话在雒人之中流传甚广,而这个神子,当然是李敢。 “主君,原来你就是神子!”宇文风惊叹着,心中已经深信不疑。 半年前他游历南越国,与感恩教有所接触,知道感恩教内有神子与圣女,但只听说圣女能救苦救难,能起死回生,而神子一直隐藏于重重迷雾之中,世人对他一无所知。 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这神子就是李敢,而且,他不但是感恩教的神子,还是雒人的神子。 种种奇迹,种种巧合,如果全部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只能称之为神迹。 李敢微笑不语,既不否认,也不承认,但在别人的眼中,变成了高深莫测。 当然,有一个人对神子没有半点的敬畏之心。 “喂,李敢,我饿了!”赵蝶的声音并不大,但李敢早已屁颠屁颠的走过去,又是给她喂吃点心,又是喂她喝糖水。 糖水和点心都是从南越国都城运送而来的。 交趾郡的生活环境极差,医疗水平更不用说了,连一个合格的产婆都没有,所以赵蝶只能向她父王求援。 第242章 内忧外患的南越 如果为了安全,当然是赵蝶让返回南越国。 但赵蝶怀有七月的身孕,多走几步都会直喘气,更别说千里迢迢的坐船横跨大海。 收到求援的南越王,二话不说派出了大量人手,有产婆,有宫女,有卫兵,有疱人,带着大量的美食与财富。 其实,南越王爱女心切,甚至有亲自走一趟的是心思,可惜他实在无法抽身。 内忧外患。 现在的南越国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 朝廷之内,左相樛乐与右相吕嘉的争斗在继续,前者依靠王后樛氏,后者则开始拉拢苍梧王赵光等人,于是,双方的斗争从朝廷向郡县一级扩散。 不止一次,太子赵兴于饮酒之后放出豪言,他一旦登上王位,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斩杀欺负吕嘉这只老狗。 这让右相一派深感危机,一些意志不定之人开始悄悄地改变阵营,但更多的人提出废除太子,改换大王子赵建德。 最激烈的一些人开始探讨兵谏的可能性。 南越国的外部环境也不平静,汉皇刘彻派出了少季、魏臣为使者,以护送礼物的名誉,带领二千名精兵进行南越国,现屯兵于番禺城外四十里之外。 他们的到来,让左相一派如虎添翼。 很快,在王后的极力争取之下,少季被任命为中尉府左校尉之职。 王宫的禁卫军竟然由一位来自非来自他国的人带领。 而魏臣则被任命为苍梧校尉,统领苍梧郡内的军队,目标直指赵光。 夜色深沉,月光暗淡,一棵棵大树在黑暗中耸立,在风中左右摇摆着,一道道影子就象一群魔鬼在狂欢舞蹈。 南越后宫樛后的寝室之内,不断传出“吱吱”的轻响,男人在喘息,女人在呻吟,足足一个时辰,才风停雨竭。 樛氏的眼睛翻白,似乎快要死掉一般,过了半晌才吐出一口长气。 “舒畅……” 少季紧紧地压在她身上不肯下来,但她不感觉讨厌,反而欣喜无限。 “和以前一样厉害!”这一句话里,有着感叹,也有几分撒娇的味道。 少季双手仍然在她身上留连,笑着说道:“多年不见,这具身体还是一样光滑,一样的紧凑,不枉我为它日夜思念。” 原来,这两人竟然是旧相好! 樛后对他的说话嗤之以鼻,“老实告诉我,这几年,你对多少女子说过同样的说话?” 少季一窒,随则讪讪的一笑,说道:“反正你是最重要的,否则,也不会冒着危险,从长安城千里迢迢的赶到这里来见你。” “你来这里只为见我?”樛氏用冷嘲热讽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想当年,我只是长安城里一个逍遥快乐的小女子,但皇帝向我父亲许以重利,逼我嫁给赵婴齐。 你呢?皇帝又给了你什么,才让你心甘情愿的跑这一趟?” “许给我什么?”少季呵呵一笑,“一个候爵位置,黄金万两,还有你。” “还有我?”樛氏一愣,“这算是安慰我吗?” 如果南越被灭国,赵婴齐当然是死了,她以虎狼之年而寡居,这日子必然孤苦异常。 或者刘彻也看到了这一点,担心她心有抵触,所以用出了一招美男计,打消樛氏的顾忌。 果然,得到承诺的樛氏变得兴奋,刚刚熄灭的激情再度重燃烧,两人你侬我爱,你中有我,“吱吱唧唧”的声音久久不停。 可怜的南越王,不知别人已经在图谋他的王后,图谋他的王国,还想着只要能满足刘彻的要求,就能让南越国延续下去。 有着同样想法的还有闽越国。 国王居股总算看明白了,东越的余善就是一只疯狗,咬你一口又一口,永远是欲壑难填。 他掠夺闽越国一条又一条村庄,侵占一座又一座城镇。 现在的闽越国仅有几县之地,不足一万的兵力,面对凶残的东越征兵,只能一败再败,一退再退。 弱小可欺。 这四个字可以形容闽越国的现状。 已经有人在朝堂上提出向汉国请求庇护,有人更激进一些,提出干脆学东欧国,整国迁移进入汉国之内,并把东瓯国的王族和权贵在庐江郡里的生活描述为无忧无虑,安稳而幸福。 但响应者寥寥无几。 闽越与李东越原本是一家,许多权贵、富豪家族习惯于两边下注,所以,就算闽越被灭国,他们也可以跑到东越去,一样可以活的有滋有味。 别看汉国是宗主国,对于这些人来说却是外族。 其实,他们还有另一种选择,就是向漳平城求援。 现在的漳平城,拥有漳平、汾水这两城之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精兵三千。 名将汇集,其中吴阳善攻,他原是闽越国最着名的两大名将之一,已经用东越人的尸体证明过他领兵能力之强。 陈图善守,他原是南越国名将,曾用二千名老弱残兵苦苦守卫汾水关,让不可一世的东越人铩羽而归。 当然,向漳平城求援的最好理由是:漳平城里有居衍。 居衍身为闽越国太子,有权利也有义务出兵保护自己的国家。 但如此明显的事实摆在面前,却人人视若不见,就算在闽越国被打得喘不过气,甚至濒临灭国之时,还是没有一个人提起。 仿佛居衍不是闽越国的太子,而是杀父仇人。 漳平城上,风急天高。 天边乱云漫卷,时而象高山,时而象猛兽,时而四散飘荡,就象居衍紊乱的心情。 李勇走了过来,笑着问道:“怎么,想去帮忙?” “他们不会让我回去的。”居衍朝着建宁城的方向深深地望了一眼,长叹了一口气。, 杨哲从远处走过来,笑着说道:“就算是我,也不敢让你回去,谁敢保证你回去之后,不会抢夺王位呢?” 李勇“嗤”的一笑,摇头说道:“现在的闽越仅有两县之地,不,是不足两县之地,有何可宝贝的? 如果你想家,干脆我们出兵,杀一个血流成河,把建宁城抢过来,把王位让给你坐。 杨哲慢悠修地走近,仿佛他到城墙上,是来观光的,休闲得很。 “再小的面积也是国,再差的国王还是国王,同样威风凛凛。” 他一说完,把头转身李勇,问道:“喂,据说李敢被御封为驸马都尉,小日子过得非常惬意?” 第243章 来自金竹的求援 李勇哈哈一笑,“他又不在长安城,所谓的驸马只是担个虚名而已,当不得真。” 杨哲的目光一闪,做出很幽怨的样子,说道:“驸马都尉啊,而且是石邑公主的附马,只怕是全天下所有男子最渴望的职位。 一个司马婷儿,一个赵蝶,还有夜郎国的几位公主,现在好了,皇上最宠爱的石邑公主也给了他,你们说吧,为何天下的好女子统统落入李敢手中?” “真让人羡慕。”居衍与他们说说笑笑,心情渐渐好转。 “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李勇半真半假的回答着,“要不,你站着别动,让我射你一箭?也许同样会好运连连?” 居衍哈哈大笑,“这样的好运,只怕他消受不起,就算有一百个神女一般的女子,他敢带走吗?庄燕那一关就过不去。” 杨哲的脸色涨得通红,似羞似怒,大声说道:“你会怕她?废话,是否相信我立即找一个女人带回家?” “信!嗯,我们都信。”李勇说完,与居衍相对着笑弯了腰。 庄燕是用战俘交换回来的女仆,但相貌美丽,聪明好学,处事果断,不知何时,她成了漳平城的女人首领,有着一呼百应的影响力。 可怜的杨哲,身为堂堂的军候,身后簇拥着二百多名精锐的士兵,但回到家里,只能俯首贴耳,乖乖地听从庄燕的使唤。 “喂,说正事。”杨哲感觉到丢脸,急忙转移话题,“最近城里有一个感恩教,是否需要管一管?” “感恩教?”李勇与居衍对望了一眼,然后说道:“我也听到了,劝人从善,教人感恩,挺好的啊,为何要管?” 杨哲皱起了眉头,忧心忡忡的说道:“一般来说,一个教派的产生,都会有一些愚夫愚妇受到诱惑,如果被有心者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后果不堪设想?耸言危听了吧。”李勇笑着表示不信。 “不信?”杨哲冷笑,“你们听说过梅花教吧,就是刚刚被李敢歼灭的那一个,一个丰腴富足的琅琊郡,倾刻间变成了断壁残垣。” 李勇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挥手说道:“放心吧,这个感恩教不会的。” “不会?”杨哲的目光一闪,“你能肯定它不会为祸百姓?” 李勇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暂时继续隐藏真相。 其实,感恩教何止在漳平城内大行其道,它象春风吹拂大地一般,快速向周围的地区扩散,而且每到一处,平民百姓踊跃入教。 现在的感恩教,已经形成一个非常严密的组织,最高者为神父,但这只是一个虚设的席位。 有神子,有圣女各一人,两者并列,不分高下。 之下是护教法王四人,然后是堂主,再到舵主。 神子与圣女各有一批亲密的跟随者,被称为使者;四位法王之下各有下属,称为执法者;堂主掌管一郡之教徒,舵主管辖一县。 他们各司其职,一心劝人从善。 李勇和居衍,均是使者之一,跻身于李敢的亲信之列。 而杨哲则有所不同。 他的妻室庄燕,是感恩教创建者,现在高居法王之位,真的是位高权重,信徒众多。 杨哲身为驻扎在漳平城的汉军首领,李勇等人在未摸清楚他的底细之前,当然不敢让他知道核心的秘密,预防他向朝廷告密,让感恩教遭受到灭顶之灾。 夫妻两人,同床异梦。 有时候,大家都在猜测,如果有朝一日杨哲知道真相,会是怎样的表情。 远在交趾郡的一对夫妇,则是一个嘟着小嘴仰头望向天边,气呼呼的似乎谁欠她十万两黄金一样,一个跟在身后连连陪笑。 正是赵蝶和李敢。 也怪不得她生气,在她孩儿即将出世的时刻,李敢竟然要离开交趾,离开她的身边,跑到遥远的地方与另一个女子相聚。 “金竹?哼哼,别说你与她没关系!”赵蝶狠狠的跺着脚,醋劲十足。 “关系……有啊,但那是恩情,与你的完全不同。”李敢小心翼翼的解释着,“当年如果不是她的相救,也不会有我们之后的相遇相识相爱了是不是?她不但对我一个人有恩,是对我们全家的,嗯嗯,当然包括我们的儿子。” 李敢这一招屡试不爽,反正一说到儿子,赵蝶的态度立即软化。 其实,李敢也想亲眼看到自己的儿子出生,但金竹的情况危急,他只得强忍不舍之情,紧急驰援。 夜郎国的指谈城,金竹焦急地目视南方,因为李敢就在那个方向。 “大公主,你说李敢会不会来?”晏芝团团乱转,似乎比金竹更急,但除了添乱,并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金沙只抬起头说了一句“先生一定会来的,”然后又低下头,摆弄着手中的风筝。 这风筝是李敢所赠,在她看来,比所有的黄金和珠宝加一起都宝贵,所以,就算从夜郎王城里仓促逃跑,也不忘把它带过来。 她们不得不跑,因为她们的父王死了,一直屹立在身后的保护神轰然而倒。 就算是金竹拥有父王的传位诏书,但三皇弟只说一句“这诏书是假的,”所有的努力统统付之流水。 “李敢说得对,没有兵权,一切都是虚幻。” 直到这时,金竹才知道以前是多么天真,一心想着得到父王的诏书就能名正言顺的接任王位,然后统领夜郎,富国强民。 现在的夜郎,乱成了一窝粥。 金竹在护卫们的拼命保护之下,逃到指谈;三皇子金星已经在王城宣布继位;多同王则在东北方的鳖县宣布金星为非法占据王位,当即起兵,号召全国共同征讨逆贼。 一时间,风烟四起,战乱纵生,平民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最让金竹想不到的是,一直号称中立的丞相曾乐,竟然响应多同的号召,从且兰城起兵,两人一东一北,对金星展开猛烈的夹击。 说起来很好笑,如果不是他们打成一团,无暇他顾,别说金竹逃到指谈,就算跑到更远的苗部夜郎,也早就被抓回王都。 “大公主,既然李敢在交趾,为何我们不直接过去,而是等他回来?” 就算晏芝身为最贴身的大总管,还是想不明白。 第244章 夜郎之乱 “去交趾?你说得轻易。”金竹给了她一个白眼,继续说道:“休说此去交趾的路途多远多艰难,首先苗王旺多就不会答应。” 晏芝恍然大悟,“苗王怕得罪三皇子,惹祸上身……” “很正常的做法,就算是我身处其位,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夜郎四部,鳖部的兵力占据了一半。 彝部的实力次之,但他们身为后族,不管是金竹还是金星,同样是亲外甥,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所以干脆两不相帮。 越部则以作战凶猛而出名,他们打仗的宗旨是:就算打不死你,也要咬下你身上的一块肉。 完全是一条疯狗一样,所以,平常时候,谁也不会前去轻易招惹。 对金竹相对友好的是苗部,但他们的力量较弱,害怕金星与多同两者决出胜负之后,秋后算帐。 特别是金星,一直对苗部虎视眈眈,想要一口吞并,如果苗部收留金竹,正好给他留下一个动手的理由。 反正,现在的夜郎国,鳖部战乱四起,其他三部则是就手旁观,等待着最后的结果出现之后,再做出适当的应对。 “想不到亚朵也不帮忙……”晏芝叹息,感慨着人情的冷暖。 “谁说我不帮忙?” 晏芝的语音刚落,门外响起亚朵的声音。 “亚朵,先生呢?”金沙率先冲了过去,但并不是迎接亚朵,而是伸长脖子四处张望,可惜见不到李敢的身影。 “公主,”亚朵先向金竹打了声招呼,然后拉着金沙的手说道:“你先生正在赶过来,五天之内定能赶到。” 这句话是对着金沙说的,但金竹等人全部听得一清二楚,一时间,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似乎只要李敢到来,就可以解决他们目前的困境。 有时候,金竹也感觉到奇怪,自己何时对李敢产生依赖感的呢? 是从两人合伙开设赌场之后吗? 还是得知李敢的真实身份,听到他的辉煌战绩之后? 又或者是在父王说过李敢值得依靠、值得依赖之后呢? 不管怎样,金竹焦虑不安的心情豁然安静下去,拉住亚朵的手问寒问暖。 而他们口中的李敢,经过日夜兼程的急行军,刚刚到达进桑关。 进桑关地处崇山峻岭之间,它背倚的四连山,如屏风一般向远处伸展。 居高临下,易守难攻,它是苗部夜郎在南方最重要的屏障,主要用于防御交趾雒人的侵袭。 不过,今天苗人竟然主动打开关口,迎接雒人的进入,也算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李将军你终于来了!” 旺多以苗王之尊,竟然主动上前几步,拉住李敢的双手,表现得非常亲切和热络。 “大王,”李敢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为了救金竹,他派人向苗王府借道。 但并没有必定成功的把握,因为他并非孤身一人,在他的身后,跟着一千名精锐的士兵。 让外来的兵力进入自己地盘,是每一个当权者的大忌,假道灭虢的典故犹然在耳,谁也不敢保证同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想不到旺多不仅同意借道,还亲自远道相迎,这让李敢又是诧异,又是感动,于是连声道谢。 其实李敢谢错人了。 旺多的脸上堆满笑容,但这是皮笑肉不笑。 如果不是几天前大宗正的一番说话,别说亲自迎接,他是否同意让李敢的借道而过,还是一个未知之数。 “还记得谭封兵营之事吗?金星早就想着一统夜郎全境,如果让他坐上王位,苗部的结果会怎样?再无幸免。” “李敢千里迢迢而来,为的是报答金竹公主的救命之恩,他重情重义,我们就投其所好。” “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苗部遭受危难,今日之恩,或者会有百倍的回报。” 大宗正说的句句有理,让旺多深以为然。 苗部的盟友并不多,北面是越部,双方虽然同属夜郎,但互为死敌。 西面是滇国,也是时不时地打上几仗,你抢我几条村庄,我攻占你几座城镇,这感情也好不到那里去。 南面是交趾,雒人野蛮无道,他们象一群野生的猴子,喋血好杀,为了一个铜板,或者为了一顿吃的,会杀掉几个人。 这样的人无法成为盟友。 东面是鳖部,如果金星坐上大王之位,整个苗部将是四面皆敌。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答应借道而过确实是有一定的风险,但这也是一宗极大恩惠,大宗正之所以极力主张交好李敢,说到底,是因为相信李敢是一个知恩图报之人。 “还因为他是亚朵的阿郎吧?”旺多想起大宗正每天不离手的水葫芦,就忍不住心生鄙视。 “这是亚朵送给我的哦。” “这是蜂蜜水,很好喝,要不要给你一点?” “亚朵最好,今天还帮我捶背了。” 类似的话语常常会从大宗正的口中说出来,那得意洋洋的样子,让人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大宗正最后的一句话最让旺多动心。 “李敢从交趾而来,还带领着一千精兵,这代表着什么?是否代表他已经取得交趾的控制权?” 交趾的控制权? 旺多一边与李敢寒暄着,目光不断打量着正缓缓从身边走过的军队。 汉兵? 南越兵? 这是……雒人? 旺多的目光一亮,虽然鄙视李敢属下士兵的杂乱,但其中夹杂着的众多雒人,证明李敢在交趾的地位非同一般。 苗部最大的危机是什么?是因为四面皆敌,如果与交趾化敌为友,这其中的好处太大了。 正在旺多想入非非之时,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走了过来。 “神……”逢霞刚说出一个字,立即被李敢的目光瞪了回去。 在交趾,不少人习惯把李敢称为“神子”,一时间,她改不回来。 “将军,士兵已全部进关。”逢霞板起俏丽的脸庞,一字一顿的禀告着。 她是征侧的大管官,却在抓捕征侧之时立下大功,这让她有一个尴尬的身份,所以,在李敢决定扩张兵力,在雒人中征兵之后,她第一个报名。 雒人的女子同样彪悍,征侧和征贰都是地位最高的存在,也不见有那一位男子敢说不服。 不服?打到你服为止。 从雒将府的大管事到一名将军,逢霞很快适应了身份的转变。 “已全部进关?”李敢满意的点头,“很好,全力行军,争取两天之内到达指谈城。” 此时的指谈城内,暗潮涌动。 第245章 幕后的黑手 谷梁从金竹公主的居所中走出来,一脸的怒色。 “不同意?哼!还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大公主吗?”谷梁气愤的想着,步伐越走越快。 在他的府邸里,有几个人在等着他的答复。 “盛世掌权,乱世掌兵,”这句话一点也不错,作为指谈城的守将,谷梁感觉到从所未有的威风。 三皇子金星,六皇子多同,大公主金竹,丞相曾乐,每一个势力都派人过来,用各种威迫利诱的手段,想要得到谷梁的投靠。 金星长期执掌兵权,他善于利用机会,把心腹爱将安插到各个重要职位上。 谷梁是为数不多的中立者之一,也因此成了各个势力争相拉拢的对象。 奇货可居。 他知道自己炙手可热,但是,在动乱四起的时刻,不同的选择,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结果。 押对了可有从龙之功,从此之后辉煌腾达;押错了会成为叛军乱党,会有杀头的罪,灭族之祸。 三皇子的兵力最盛,六皇子的财力雄厚。 有钱就可以招兵买马,可以有充足的后勤保证,再加上丞相曾乐的从旁相助,两位皇子的实力一下子拉近,成为势均力敌的对手。 于是,拥有一县兵力和物力的谷梁,成为了一个关键的变量。 让人意外的是,谷梁两不相帮,而是接受大公主金竹避难的请求。 “殿下,为何谷梁会选择金竹?”可乐城的一座宽敞而茂盛的竹林里,剧典正恭敬的站着,脸上却是一脸的诧异。 “因为金竹的正统身份,而且实力也最低,很容易控制。” 刘璊手中的折扇轻摇,神色淡定,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他的长相俊雅,让人一见即心生好感,两颊雪白,但并不破坏他的容颜,反而有一种成熟的魅力。 这样的男子,无疑会成为万千女人的梦中情人。 但是,如果多加注意,会在他的目光之中发现一丝偶尔闪烁的冷酷。 就算剧典的武功天下无双,在他的面前也是俯首帖耳,小心翼翼。 “容易控制?”剧典的心头一震,“殿下,难道……他另有图谋?” 刘璊望着在风中摇摆不定的竹叶,悠悠的出神,过了半晌,才幽幽的说道:“乱世出英雄,谁不想趁机分一杯羹?” 剧典皱起了眉头,“谷梁仅一城之力,他能玩出何种花样来?” “别大意,”刘璊轻轻的摇头,“他收留金竹就是一招妙棋,如果操作得当,也许会让他的势力急剧扩张。” “殿下的意思是,他想借助金竹的威望,扩张实力?” “对!”刘璊轻轻的点头,“别看金竹手上无兵,但她手握先王的旨意,代表着正统。 而且,金竹在民间的声望甚隆,支持者众多,如果善加利用,将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 “金竹为人精明,她会被利用?” “希望不会,但不少人会有一种‘宁给外人,不予家奴''的思想,希望金竹是个例外。” 事情不在自己的掌握之内。 刘璊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眉头渐渐紧锁,沉吟了半晌,转头看了剧典一眼,说道:“传令曾乐,增加筹码,如果谷梁再不答应,执行第二种计划。” “是!”剧典躬身点头,正要走开,却听到刘璊再说了一句:“这任务必须保证万无一失,这样,你去指谈城一趟,如果针对谷梁的行动失败,你就来一个釜底抽薪。” 剧典一惊,抬头问道:“殿下的意思是……金竹?” “对,金竹!”刘璊的表情平淡,仿佛他的说话并不是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只有掌握夜郎,他才有一报血海深仇的希望,为此,他重重布局,如不容易才让夜郎有了今日的乱局,眼见到了收获果实的时候,当然不会允许有意外发生。 别说一个人,就算是一千个,也照杀不误。 一个合格的统治者,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冷血无情。 “曾乐……”刘璊轻轻地重复着这个夜郎国丞相的名字,“希望你不要令我失望。” 此时,百里之外的且兰城里,曾乐正笑呵呵地招待着一位尊贵的客人。 “多同王,”曾乐往前迎上几步以示尊敬,笑着说道:“想不到你会亲自来。” “丞相,”多同挽起曾乐的手臂,热络的称呼着,说道:“本王一直对丞相仰慕有加,此次危难之时得到丞相的鼎力相助,这份情,必须亲自前来道谢。” 他的身材并不高大,但双眼炯炯有神,让人见到会情不自禁的会有一种折服感。 “曾某只是选良木而栖。”曾乐的表情严肃,慎重的说道:“三皇子倚仗手中之兵,状态百官,欺压百姓,完全违背先王的教诲。 多同王仁义满天下,才是最适合的夜郎之主。” 多同王开心的大笑,“只要你我同心协力,必能一举成功,到时,再论功行赏,同享天下。” 同享天下,就是封赏王候、划土而治了,确实是一份让人热血沸腾的承诺。 曾乐现在的职位是丞相,多同想要拉拢,必须给出足够的筹码。 再说,这只是一句承诺而已,也没有谁把它当真,最后得到什么,凭借的还是自己的实力。 论实力,曾乐当然不及多同,但他懂得利用时机,在两位王子的斗争正处于白炽化之时,突然一举插入,当一条关键的稻草。 力量虽轻,却能左右战局的走势。 这就是多同王不惜亲自走一趟的原因,当然,他为的并不仅仅是一件事。 “丞相,对于谷梁,你怎么看?”多同慎重的问道。 现在的谷梁,是一个很大的变数,他对每一个造访的人都是笑呵呵的,只说“好好好”,但从来不作明确的表态。 “他在待价而沽。”曾乐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多同王点头,然后又摇头,说道:“这只是一个可能,我认为,他的意图不仅于此,而是有着更大的阴谋。” “你的意思是他不想依附于任何势力,而是想划地而治?” “原来丞相早已想到了。” “这并不难猜测,他收留金竹公主,明显是另有所图,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会利用公主的威望,汇聚人心,进一步扩张实力。” “丞相,我们应该如何处置?”多同身体微微前倾,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第246章 金竹之危 曾乐早已成竹在胸,微微一笑之后,说道:“针对谷梁,共有三策可用。 一是直接发兵,直接攻击指谈城。 这样的坏处是与谷梁撕破了脸面,从此之后互为死敌,而且损耗我们的兵力。 二是立即展开对三皇子势力的进攻,一旦他情势不妙,必然想要借助外来的力量,自然会找上谷梁。 谷梁不会屈居于人下,此时,我们趁机放出假消息,说早与谷梁早已暗中联合。 这后的结果有两种,他们相互提防或者相互战争,不管怎样,都会损耗大量的兵力,我们能坐获渔翁之利。 但此计弊端是变数极大,谁也不敢保证金星和谷梁是否会突然改变心意,一旦化敌为友或者临时合作,对我们就是一次严重的灾难。 第三策就是釜底抽薪。 谷梁想要凭借金竹公主的威望,扩张实力,我们只需要……” 曾乐并不想把下边的话直接说出来,而是右掌在喉咙上一切。 “心狠手辣之辈!” 多同王心中一凛,暗暗对曾乐下了一个结论,不过脸上不动声色,而是抚掌而笑:“夜郎智囊之名,果然是名不虚传。 “与谷梁直接对战耗时耗力,暂不可行。 倒是第二策,虽然其中较为曲折,我们与金星本来就要分出一个胜负,要做的只是精兵尽出,加大压力而已。 到于第三策……”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脸色变幻不定,半晌之后才犹豫不定的问道:“丞相,如果对皇姐动手,她的支持者会不会因此而恨上我们?” 对他来说,杀一个人与杀一只鸡并无二致,就算目标是他同父异母的皇姐,一旦阻挡他的路,照杀不误。 他只担心在杀人之后,是否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曾乐微笑地说了一句:“可乐邑赌坊之事,在夜郎国人尽皆知。” 在可乐邑,多同王的手下跑到金竹名下的赌坊里捣乱,最终县衙被攻打,县令被杀,让双方撕破了脸皮。 曾乐的意思是说:反正你们的关系已经破裂,做得更彻底一点,结果还不是一样吗? 多同缓缓的点头,权衡了一会,说道:“那么,双管齐下。” 一天之后,曾乐依照约定,起兵二千,顺着清水江而下,而多同的五千精兵从不狼山出发,由北向南大步迈进。 双方从东北两个方向对金星的势力展开猛烈攻击。 “呵呵,来得好!”金星舔了一个嘴唇,想象着多同身上鲜血的味道。 对于这位嚣张狂妄的六弟,金星一向是心存鄙视。 宫中女奴之子,封地是夜郎最边远的北方,是一块与汉国相邻之地。 汉国实力强大,而且强悍无理,他们有一句最喜欢说的话: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多同王的封地与汉国相邻,自然免不了发生这样那样的摩擦,所以,大家都认为他必死无疑。 不料汉国突然转变风格,化干戈为玉帛,不打仗了,改为通商,于是一块随时面临战争的危地,变成了人如流水、货运繁忙的商贸宝地,多同也因此大发横财。 “倒是有一些运气,”金星有点惋惜,“如果乖乖的归属于我,或者会赏他一个小官当当,可惜自寻死路,选择与我作对。” 不过既然双方成为了敌人,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那就灭了吧。 于是,他立即派出墨轩、白曼这两员大将,各率三千兵马,分头迎击敌人。 一时间,血雨腥风席卷在夜郎国的大地上。 在此同时,日夜兼程的李敢,终于到达了指谈,却被拒绝进城,此刻正被迫驻扎于城下。 “兄长,要不要杀进去?”朱安世盯着城墙上得意洋洋的谷梁,恨不得冲上去砍下他的狗头。 李敢不答,望着紧闭的城门,忧心忡忡。 整整一天,谷梁一直躲在城墙上,对他们的喊话不概不理,不说开门,也不说不开。 或者他想用拖字诀,想等到李敢粮草耗尽之时,自然乖乖的离去。 确实,李敢等不起,他从交趾一路急行军,为了速度而放弃了辎重,就算是士兵手中的盾牌,用深山老藤所制,为的是减轻重量。 因此,他们身上带着的粮食并不多,三日之内,必将告罄。 一道城门,把他与金竹分开,彼此不能相见。 宇文风走了过来,轻声说道:“主君,我们不能白白耗在这里,这毫无意义。” 李敢点了点头,眼睛却转向了一旁的养同。 夜朗的建筑技术落后,而且指谈城并不是都城,所以防御相对薄弱,这里的城墙只有两丈高,以养同的能力,如果借助于一些工具,并非不能翻越。 午夜时分,天上星光黯淡,地面一片漆黑,三丈之外不能视物。 李敢等人驻扎在一座山坡之下,这里背风避寒,有一个泉水可供饮用,而且距离城门不到两里的路程。 突然,在左侧的一片小树林里,亮起了两点火光,然后两个球形物体缓缓升上半空,随风飘向指谈城。 “这……” 宇文风望着腾空而去的养同和朱安世,被震撼得目瞪口呆。 逢霞早已拜伏于地,头也不敢抬。 这一刻,他们的心中已经确信无疑,李敢就是神。 凭着几丈白绢,几斤胶漆就能让人飞天而去,这样的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这样的还不是神,怎样的才是? 面对众人崇拜的目光,李敢微微一笑,也不多作解释。 在交趾他被视作神子,因此发了大财,得到万民的归心,让他做得的每一件事情都顺顺利利地开展,租地耕种,扩张兵力,几乎没有任何阻碍。 这证明适当的崇拜会让事情事半功伴,让不可能变成可能,那么,就继续保持吧。 只有李敢才知道,其实飞起来的只是两个热气球,二丈高的城墙、二里的路程转眼则到,只要飞得起来,把人送进城去就算成功,根本不用考虑是否耐用和是否安全。 以养同和朱安世的武功,就算从二丈高的地方摔下来,受伤也不会很重,当然更不会死。 此刻,金竹公主的居所里,火光明亮,几个人面对面坐着,怒目而视。 第247章 逼婚 谷梁的脸色阴沉,双眼死死地盯住金竹,心有不甘的问道:“公主,谷某对你的爱慕之心天地可鉴,日月可昭,为何你总是不肯相信?” 金竹稳坐不动,心里早已怒火中烧,她身为夜郎的大公主,受尽万千的宠爱,何时想到会遭受强行逼婚之辱? 但身在别人的屋檐之下,不得不低头。 深吸了一口气,强行按压下破口大骂的冲动,缓缓的说道:“感谢谷将军的厚爱,但金竹不能答应。” “理由!” 能否娶到大公主,是他计划的关键,当然不会轻易放弃。 旁边响声一个清脆爽朗的声音:“理由?有告诉你的必要吗?” 亚朵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出声帮忙。 “你!”谷梁霍然转身,怒目而视,冷冷的说道:“你是何人?” “亚朵!” 亚朵半点也不怵,狠狠的把他瞪了回去。 “放肆!我与公主说话,有你插口的份儿?” “是你在放肆,我与阿姊说话,你一名小小的城守,有何资格大呼小叫?” “阿姊?”谷梁微微一愣。 “是,”金竹急忙接口,“亚朵是我的义妹,身份尊贵,你不可无礼。” “义妹?”谷梁哈哈大笑,语气中带着浓浓的鄙视,心想:你一个正宗的公主现在也要四处飘零,自身难保呢,还说不是先王亲生的假公主? 金竹见他笑得猖狂,急忙又加了一句:“亚朵还是苗部的郡主!” “嗯?郡主?” 这个身份果然把谷梁镇住了。 迄今为止,苗部在夜郎王位争夺战中没有明确的表态,但这是一支拥有五县之地的强大力量,谁也不敢忽略他们的存在。 而且,指谈城正处于苗部与金星的势力之间,如果两者合击…… 谷梁再是嚣张,也不敢尝试其中的后果。 被亚朵这一捣乱,房间里紧张的气氛为之一缓。 “公主,”谷梁做出了一副情真意切的样子,真诚的说道:“谷某诚心求婚,希望你能答应。” 金竹的目光坚定,缓缓的摇头。 “为何?”谷梁眼见自己的计划即将落空,不由得急怒攻心,脸色再次变成铁青。 金竹正要说话,亚朵再次插口问道:“谷将军,据说城外有人要见公主,为何不让他们进来?” 谷梁转过头,阴恻恻的说道:“公主的身份尊贵,是想见就见的吗?” “来的是我阿郎,并非外人,为何不能相见?” “你家阿郎?”谷梁哼哼冷笑,“原来你家阿郎是异族人,还带着一千多兵马跑到我的地盘来耀武扬威!” “啊?”亚朵与金竹对望了一眼,惊喜的叫道:“真的是李敢来啦?” 原来只是想诈他一诈,想不到得到了一条真消息。 “哼,来了又如何?”谷梁不屑的笑道:“才一千的兵力,信不信我立即派人把他灭了。” 亚朵嘻嘻一笑,大大方方的挥动小手,说道:“去啊,把他灭掉再回来向公主求婚也不迟。” “嗯?真的?”谷梁狐疑不定,却见到金竹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紧绷的脸色也变得放松,似乎不再害怕。 这李敢有如此大的魔力? 谷梁心生警惕,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有固定高大的城墙,城内精兵三千,还会怕那一千多名异族的散兵游勇? 现在自己大权在握,为何却越来越胆心了呢?还有,这亚朵的身份敏感,但也不能任由她说啥就啥啊,不行,必须将节奏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谷梁自嘲的摇头,轻轻笑道:“来的既然是你家阿郎,打打杀杀的就免了,我们还是说一些喜庆的事,嗯,对,就说我与公主的婚事。” 亚朵想不到这人还不死心,不由摇头叹息:“你死乞白赖的样子,真让人恶心!” 谷梁不以为忤,哈哈一笑,说道:“这叫君子好逑,何来死乞白赖之说呢? 反正我一番情意尽在公主的身上,早已把公主视为我家婆娘,关起门来就是一家人,做的事情再出格一些,也不会有人笑话。” “你!”金竹霍然站起,双目怒视,冷冷的说道:“难道,你还敢用强?” 谷梁摇头叹息,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说道:“一家人和睦相处多好呢?公主,这是你在逼我!” “你敢!”亚朵拍案而起。 谷梁头也不回,冷冷的说道:“郡主,这是我的家事,就算是苗王到此,只怕也管不了吧?” “你阿母的家事!”亚朵发起怒了,忍不住开始怒骂人了,“公主是我阿姊,才是一家人,你算什么?” “哈哈,那好啊,既然你与公主情同姊妹,当然也算是我的家里人。”说完这句话,谷梁的脸色一变,大声喝道:“来人,把郡主送去休息!” “你!” 亚朵刚刚说出一个字,已经有两名士兵冲到她身边,一个扯她左臂,一个扯她右臂,用力的把她向外拖。 金竹惊了,就算她久居高位,见多识广,但毕竟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子,何曾想过会有人敢对她霸王硬上弓? 事情发展了如此的地步,谷梁也没有退路了,决定孤注一掷,只见他哈哈一笑,大声吩咐道:“来人,立即布置喜席婚房,我与公主立即成亲!” “谷梁,你在找死!”远处传来亚朵愤怒的叫骂声,但声音越来越遥远。 “谷梁,你敢如此对我?”金竹竭力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浑身颤抖着,就是给气的,也是怕的。 “公主,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谷梁感觉一切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不由得更加的得意,“如果不是我的收留,你已经被三皇子抓住,那时,你的结果会如何? 再说,嫁给我有何不好?我们夫妇同心,统一夜郎国,再时,你当王后,不是比一个公主更加威风吗?” “原来,你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图谋王位!”金竹瞪着谷梁,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个人一样。 “图谋?”谷梁无所谓的耸一下肩膀,“嗯,对,王位又不是你金家的,既然万灵神给我一个机会,为何不好好把握呢?” “你……”金竹实在无话可说了,但内心还不想放弃,突然间,幽幽的一叹,说道:“可知为何我一直不答应嫁给你吗?” 第248章 两女共待一夫 “嗯?为何?” “因为我早已许配给他人!” “不可能!”谷梁用力摇头,“用一句假话就想欺骗我?嘿嘿,休想!” “我有欺骗你的必要吗?” “那行,告诉我,他是谁?” “是谁?”金竹犹豫了一下,一咬牙,说道:“好吧,那就告诉你,我家阿郎,是李敢!” “李敢?”谷梁哈哈大笑,“他不是亚朵郡主的阿郎吗?” 到了如此境地,金竹也豁出去了,大声说道:“我们姊妹情深,共待一夫不行吗?” “共待一夫?”谷梁皱起了眉头,然后用力的摇头,大声说道:“不会的,我不信!” “不信?亚朵,告诉他,我所说的话是真还是假?” 远远传来了亚朵的回答:“当然是真的!” “不可能!” 谷梁的美梦轰然而碎,一时间,也顾不得伪装了,红着双眼,死死地盯着金竹,似乎一只择人而噬的野兽,大声地咆哮:“你是我的,谁也休想抢走!” “你……”金竹被他的形象吓了一跳,不由后退几步,但谷梁步步进逼,把身体贴了过去。 “滚开!” 金竹又惊又怒,“啪”的一掌抽了过去。 这一掌打得极重,把谷梁的脸抽肿了半边,嘴角破裂,一缕鲜血缓缓的渗出。 谷梁似乎有着被虐待的好爱,伸长舌头在嘴唇上舔了一口,然后大笑着叫“爽快!”右手一抄,揽在金竹的腰间。 “亚朵,救我!”金竹惊叫,双手用力撑住谷梁的胸膛,不让他贴在自己身上。 亚朵在远处愤怒的大叫:“谷梁,你再不放人,李敢会攻进城中,砍下你的狗头!” “李敢砍我?”谷梁冷笑着,“哼,明天一早,我就让你看看,到底是谁砍谁!” 但他这一分心,立即被金竹抓住一机会,右膝用力的一提,正中谷梁的裆部。 “啊……” 这一脚踢得极重,谷梁痛得弯下了腰,双手捧着裆部,双脚乱蹦乱跳。 金竹一看,再不迟疑,立即转身就往门外跑去。 “想逃……”谷梁强忍着疼痛,大声喝道:“来人,把她抓住!” 大门外走进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走进来时,习惯的把目光快速向四周一扫,看得出他是一位小心谨慎的高手。 另一个人正要跑去堵住金竹的去路,突然间,谷梁的腰杆伸直,怒视刚刚进来的两个人,沉声喝道:“你们是谁?给我滚出去!” 原来,刚进来之人的目光太过凌厉,轻轻的一扫,让谷梁有着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我们是谁?”来人哈哈一笑,“我从来不对死人说出自己的名字!” 话音说完,身形突然前扑,手中短剑“刷”的一下插向谷梁的胸膛。 谷梁后退,侧闪,直拳,一气呵成,带着呼啸的拳风,砸向敌人的头颅。 “咦?”来人发出惊讶的叫声,声音苍老但雄壮有力。 正是远道而来的剧典。 他想不到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一位高手。 不过,他并不在乎,认为只是多作一些徒劳的挣扎而已。 不过,这里是谷梁的地盘,就这么的一缓,立即有几名士兵冲了进来求援。 “该死!” 剧典怒骂了一句,飞身再次扑上,剑光如雪,发起了凌厉的攻击。 他从可乐邑带了十几个人过来,但城门紧闭,能进来了只有两个。 毕竟城墙高达两丈,而且有士兵把守,不是想过就过。 最麻烦的是,现在连出意外,想不到谷梁的警觉性极高,把一个好好的偷袭变成了强攻。 “快杀!”剧典大吼着。 他的意思是让同伴尽快杀掉金竹。 他从门外见到谷梁与金竹同处一室,认为是一下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如果能把两人全杀掉,就能彻底清除谷梁一派的势力,还能把杀害金竹的事情嫁祸到金星的头上。 到时候,多同与曾乐的联军将会得到更多人的同情与支持,顺理成章的打败金星,夺取夜郎,然后,某些潜伏已久的暗线突然启动,杀金星而代之。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殿下统领夜郎国十万精兵,终于有了报仇雪恨的本钱。 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金竹和谷梁死亡的基础上,就算杀掉其中一个,也算清除一半的障碍。 “为了殿下,拼命吧!” 剧典高叫着,突然反身一剑,杀掉一个士兵。 谷梁的武功很高,不是三几招就可以解决,于是他决定先对金竹下手。 但他一动,谷梁立即识破他的阴谋。 “休想!”谷梁冷冷的一哼。 金竹是他计划中的重要一环,当然不能有所闪失。 “给我留下!” 他的身形闪动,不退反进,向剧典发现起反攻。 此时的剧典,刚杀掉第二名士兵,正想扑向已经被迫到角落里的金竹,一道凌厉的拳风已经到了。 “既然如此,先杀了你!” 虽然形势紧急,但剧典绝世高手的风度一点也没有变,神色平静而优雅,就算已连杀了两人,可身上没有沾染一滴的鲜血。 转身,出剑,数道剑光闪烁而起,抹向敌人的喉咙。 就算谷梁又有三名亲兵冲进来,他还是专注地展开攻击。 “第一招!” 剧典的口气平淡,但手中之剑一点也不含糊,挥舞之间,一重又一重剑影幻化而出。 “第二招!” 剧典右脚一垫,紧紧跟随谷梁的身形,突然间剑光一收,招式化繁为简,剑尖直插谷梁的腰间。 谷梁一惊,奋力躲避,但敌人的剑实在太快了,还是被在胸腹之间划出了一道如婴儿小嘴一般的伤口。 血流如注。 谷梁惊而不乱,急退两步想要避开。 剧典不会错过机会,立即乘胜追击。 另一边,金竹已陷入了危局。 与剧典一起进来的人既然能跨越两丈的城墙而来,当然不会是个庸手,只见他剑出如风,“刷刷”几招划开一名亲兵的喉咙,然后身形一动,笔直的向金竹刺了过去。 快捷,凌厉! 一招既出,一击必杀! 金竹闭起双眼,放弃了挣扎,在她看来,就此死去,比起受到谷梁的污辱更好一些。 “快,救人!”谷梁惊叫。 金竹是他整个中重要的一环,当然不能死。 “啊~” 剑尖刺入人体,然后是一声惨叫,原来是一名亲兵拼命冲到金竹的身前,为金竹挡下了这必杀的一击。 “该死!”杀手狠狠的骂了一句,顺手一抖,把士兵的尸体扔掉,然后猱身再上。 在他与金竹之间,再没有任何的障碍! 第249章 金竹的遗憾 “公主,嘿嘿,小美人,”杀手一边淫笑着,一边轻柔地安慰:“别怕,只一下,我保证不会痛。” 两行清泪从金竹的眼中缓缓的往下流,这一刻,她想到了许多许多。 有父王对她的万般宠爱;有与三皇弟一起玩耍、一起在夜郎王城横行霸道的画面,那时候,姊弟几人亲密无间,无猜无忌,每天乐也融融。 突然间,她想到了李敢…… “可惜,一墙之隔,不能再想见。”金竹的眼泪大滴大滴的往下坠,紧捏着双手,心底里充满着遗憾。 另一边,剧典步步进逼,嘴里轻轻呢喃着:“第三招!”然后右手短剑轻轻一晃,在吸引谷梁的目光时,突然左拳狠狠的击出。 “砰!” 谷梁猝不及防之间,身形连连倒退,一口鲜血喷洒而出。 剧典的剑法厉害,拳法也不差,他在这一拳之中积蓄了全身的力气,表面上谷梁只是吐出一口血,其实内脏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嘿嘿~” 成功在望,剧典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来人!” 谷梁刚吼出一句话,胸口一痛,跟着喉咙一甜,又是一口鲜血喷出。 不过,随着他这一呼叫,两道人影从门外一步跨了进来,一个朝着金竹冲过去,想要救援,一个直接杀向了剧典。 这两人一高一矮,一壮一瘦,一声不哼,但速度快捷无比。 “刷!”高壮的男子首先发难,他冲向的是那名杀手。 这杀手正与金竹玩猫抓老鼠的游戏,而且,这老鼠已经心若死灰、不再挣扎。 杀手的动手很慢,因为他喜欢看到明晃晃的利刃切入对手喉咙时,那种鲜血喷涌的美景。 这景象会让他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比和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时更让他激动。 但高壮男子突然冲过来,打断了他正玩得开心的游戏。 “滚!”杀手怒喝。 在他看来,一名士兵而已,杀之如杀鸡。 高壮男子埋头急冲,眼看到了杀手面前,突然抬起头,咧嘴一笑。 杀人心中一凛,突然间有种不妙的感觉,手中之剑来不及回撤,于是右腿急踢而出。 “砰!”这一腿踢个正着,但踢中的却是敌人的长剑。 高壮男子正是朱安世,而矮小之人,当然是养同。 他们乘坐热气球跨越城墙,快赶慢赶的,正赶上了一个出手的好时机。 朱安世的长剑一侧,用剑脊挡下了敌人的一脚,然后顺势一挥,切断了敌人的脚掌。 “嘿嘿~”朱安世的笑声伴随着杀手的惨叫声,很是怪异。 “你是谁?”杀手惊叫,咬着牙用断裂一脚一撑地面,强行后退。 眼前之人武功比他还高,绝对不会是普通的士兵。 朱安世不会傻到去回答,而是笑眯眯的踏上一步,一剑挑飞敌人的兵器,然后把长剑架在敌人的脖子上。 “别~”杀人已经吓得魂飞魄散,“卜通”一下跪在地上。 “别怕,”朱安世大嘴一咧,怪笑着说道:“不会痛的。” 这句话听在杀手的耳中,无比的熟悉,因为他每次杀人时都喜欢说着同样的一句话,然后看着目标露出绝望的眼神。 在这种时候,他一般会在目标的喉咙上轻轻地割出一道口子,开始欣赏鲜血缓缓的渗出。 最奇妙的是,因为开的伤口不大,目标一时之间不会死去,会张大嘴巴用力的吸气,但吸入的空气又会从伤口中逸出。 这是一个非常美妙的过程。 “我割了哦……”朱安世似乎在与朋友说着玩笑话儿,然后手中轻轻的一用力。 “不……”杀人哭喊着,但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剩下的声音就象是一只被宰杀的鸡,只能发出“嘎嘎嘎”的鸣叫声音。 剧烈的疼痛,无边的绝望,濒死的恐惧。 杀手很难形容自己此刻的感觉,只感觉到血流“唧唧”的往外喷射,浑身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气。 他倒下了,在地上抽搐着,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被杀是如此的难受,才明白为何自己杀人之前不管用多少的手段去安慰,被杀者全会浑身缩成一团,害怕得直发抖。 “他阿母的,好痛啊!” 杀手脑海中闪现了这样的一句话,然后一片黑暗。 另一边,谷梁已连中四拳,头上的一拳最重,左脸凹进去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眼珠子挂在眼眶之外,一晃一晃的似乎随时会掉下来。 “救我!” 谷梁迸尽全身的力气吼叫着,但短短的一瞬间,又被一脚踢在肚子上。 谷梁痛弯了腰,感觉肠子已经断了几截,但生死之际,他还是咬牙擂出一拳。 这样软绵绵的一拳,剧典直接无视,轻轻一闪,然后长剑一横,把谷梁右拳切断。 “啊!”谷梁发出凄厉的吼叫。 声音中有惊恐,有绝望,也有不甘。 在一刻钟之前,他还幻想着娶公主,登王位,一统夜郎国,享受天下间的宝贵与荣华,到了现在,他唯一的愿望是不要死。 “救我!你要什么,统统都给你。”谷梁的独目瞅见一道矮小的身影正在快速接近,不禁惊喜的大叫。 “嗯,”养同的声音模糊,似答非答。 他的目光一扫,见到追杀谷梁的是剧典,不由大吃一惊。 在可乐邑县城里,他曾经见识剧典的身手,真正可称得上天下无双,强横无敌,就算是李敢,也走不到一百招。 “也不知与郭解相比,谁胜谁负?”养同心里想着,身形一转,避开与剧典正面对敌。 “呵呵,无胆鼠辈,”剧典自负武功,对于一个正面相抗都不敢之人,打心底发出轻视。 但是,因为养同的到来,还是分散了他的精力。 谷梁的意志极其坚强,就算已经被揍得奄奄一息,还在想着奋力一搏。 剧典的分心,给了他机会。 “卜!”他用力把一口鲜血喷向敌人,然后趁着敌人闪避的一瞬间,从身上掏出一只小包裹,撕开,然后用力扔出去。 白茫茫的一片粉尘。 这是欲梁临危之时使用的东西,当然不会是普通的粉尘,而是一种得自于巫师的盅毒,据说不论人畜,中者立死。 剧典知道厉害,想要避开,突然间,“刷”的一道剑光,闪烁自他的身后。 养同当然不会放弃这样的好机会。 前有毒粉,后有剑光,一时间,剧典进退两难。 第250章 柔肠百结的金竹 他不想前进,但不得不进。 养同的身影刚从左侧出现,转眼间又到了右侧,飘忽不定,诡异无端。 剑光重影,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刺向敌人的要害。 论速度,剧典比养同不逞多让,他的身形更快,步伐更灵活,在养同扑上来的时候身形一飘,向左侧躲避。 但是,养同不是一个人,他还有同伴。 “刷~” 朱安世与剧典相比,后者胜在招式精妙,身法快捷,但单凭力量,还是前者更胜一筹。 如果正常的战斗,就算朱安世加上养同,也不会是剧典的对手,但因为身后的那摊毒粉,就算剧典的身法玄妙也无法使用,只有比拼力气的一条路。 这让朱安世有机会依仗自己的优势,去比拼敌人的弱点。 “找死!” 剧典脸色大变,不再是云淡风轻的样子,怒吼着,似乎嗅到了一丝死亡的味道。 朱安世哈哈一笑,嬉笑着说道:“怎么,打不赢,想靠吼吗?” 一边说着话,手中长剑一点也不慢,从上往下斜斩,以力劈华山之势,砍向敌人的胸膛。 剧典只能架挡,只听“当啷”的一声巨响,他手中的兵器险些脱手飞出,身形被逼退一步。 这一步,已经把他逼到了毒粉的边缘。 谷梁瘫坐在地上直喘粗气,见到仇人快被逼进了毒粉之中,不由开心的大叫:“快,只要他踏进去,就死定了!” 剧典打爆他一只眼睛,斩断他一只手掌,让他成为废人,这是一份不共戴天之仇,就算无法亲自报仇,看着仇人被杀死,也是一种极大的快乐。 到现在为止,他还以为朱安世是自己的亲兵,于是大声吆喝着:“快,快杀了他!” 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根本没有想过,两个这样的武功高手,绝对不会在自己的队伍里而默默无闻。 金竹被杀手死亡前的惨叫所惊醒,开始也是迟疑不定,不知进来的两人以敌是友,但很快,她认出了养同。 “李敢来了?他来救我啦?” 金竹先有绝处逢生的喜悦,伸长脖子四处寻找,但找了半天见不李敢的踪迹。 不过这不要紧,徒弟出现,想必师傅也不会太远,只要李敢在附近,还怕见不到吗? 到突然间,她有一种期盼,希望能快一点见到李敢,但很快,这种期盼被羞涩所取代。 两女共待一夫…… 刚才在危急之中喊出来的一句话,现在回想起来才感觉到不妥,亚朵会同意吗?李敢呢?他会同意吗? 再说,自己堂堂的公主,去嫁一个曾是的奴役,会不会被人笑话? 一时间,她柔肠百结,脸色变幻不定,一时高兴,一时犹豫。 这时候的金竹,再也不象一个坚强睿智的大公主,而象患得患失的小女子。 这一边,战斗已趋白热化,双方拼尽全力,唯恐稍有一慎,战败人亡。 “该死,真的是毒粉!” 剧典勃然色变,纵横江湖几十年,从来都是他压着别人喊打喊杀,何时遇到这样危险的局面? 前面有强力的敌人,前进不得,后面是毒粉,只要再退半步,稍一沾上,不死则伤。 “不想死的给我闪开!”剧典吼叫着,剑尖直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杀向敌人。 朱安世嘿嘿一笑,身形急旋,剑随身转,把自己的身体团团保护在剑光之内。 他用最笨拙的方法去应付,不求伤敌,只要把敌人留在原地,等到毒粉扩散就行。 “锵~”两剑相交,剧典的长剑插入朱安世的剑光之内,但拿不到半点的便宜,只觉手臂一振,一截剑尖掉落在地上。 他所持的是剧家珍藏的宝剑,但比不过朱安世手中的百锻剑。 黑盯山上的锻造技术日渐精湛,首先打造的是李敢、雷被、养同、朱安世等主要将领的兵器。 对于武者来说,武器就等于第二条生命,眼前的战斗就明显体现着这一点。 剧典的宝剑已经跟随了他几十年,从来不离开身边半步,对于一个孤独的老人来说,这不但是他的武器,还是最依赖的伙伴。 所以,长剑一断,让他仿佛死了一位亲人一样,心里空落落的,动作不由得一滞。 “机会!” 朱安世心中暗喜,旋转的身形突然一敛,长剑一收,如惊鸿一般霍然而起,从下往上,斜掠而出。 “呼~” 剑光伴着破空之声,快速奔袭击。 这一剑,力量沉猛,他是打定主意,以力取巧,不管能伤敌,还是把敌人逼退,同样能起到想要的效果。 “妄想!”剧典怒吼着,把手中的断剑扔出,然后化掌为拳,直接向前砸。 这一拳,简单而直接,为着化繁为简,大巧若拙的意境。 “厉害!” 朱安世暗暗心惊,一时间,有一种拳影处处、避无可避的感觉。 “拼命对吧!谁怕谁?”朱安世露出冷酷的笑容,一咬牙,身形不退反进,硬生生的踏前一步。 “砰!” 朱安世被这一拳砸得飞出,大地上滑行了几丈,才堪堪停下,一时间,站不起来了。 剧典的这一拳,蕴含着愤怒和仇恨,恨敌人竟然斩断他的剑,怒敌人把他逼迫得狼狈不堪。 但是,朱安世的这一拳,也不是白白承受的,在此同时,他刺出的剑并不落空,而是正中剧典的胸膛。 “呃~” 剧典闷哼着,用力捂紧伤口,但止不住喷涌的鲜血,不过,现在最要紧的并不是止血疗伤,而是离开脚下的这一块危险之地。 毒粉已蔓延到他的脚边,鞋跟似乎沾上了一点点,此刻正在“嗞嗞”作响,一瞬间,腐蚀出一个焦黑色的小洞。 这毒性之烈,比想象之中更加厉害! 剧典不敢有任何的犹豫,一抬腿,就想撤离。 但是,他还是迟了半点。 朱安世的一剑,不但是两败俱伤,还为养同争取了时间,那呼啸的风声也成了养同偷袭的最好掩护。 “嗤~” 声音轻柔而清脆。 养同手握着黑盯山上最好的两把短剑,说吹毛立断、削铁如泥一点也不夸张。 剧典被刺中,只感觉是腰眼微微的一凉,仿佛被蚊子叮了一口,但下一刻,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腰间蔓延到全身。 养同的身形已经飘远,短剑随之抽出,一股鲜血如红色的喷泉从剧典的腰间向上喷射。 “啊!” 剧典发出一声惨叫,手忙脚乱地想要止血,但根本没有任何的作风,很快,他被沾成了血人。 他的人,也缓缓的瘫坐在地上,双止无神,嘴巴一张一合着,似乎在叫救命。 他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不想死啊。 第251章 挟公主而令夜郎 他要扶持殿下,夺取夜郎,恢复先王的荣光,把刘彻的虚伪公诸于世,最终把汉国的皇位抢回来。 如果不是刘启反复无常,现在坐在长安城里高高皇位上的,不应是刘彻,而应是殿下啊。 不甘心! 剧典努力睁开双眼,首先见到一副冷酷的面容,正想开口求救,得到的是“刷”的一刀。 养同对待敌人没有半点的仁慈,见到剧典嘴巴张合着,以为敌人还有反抗之力,于是手中短剑轻轻的一挥。 这一挥,切断了剧典的喉咙,也切断了他全部的生存希望。 “不甘心啊……” 他还在大仇未报,当年被郭解带着几十名武功高手围攻,力退而败,败的不但是他自己,还在整个洛阳剧家。 出入时,前呼后拥、千乘车马;天下骚动时,亚夫得剧孟可敌七国,这就是洛阳剧家的盛况。 如果殿下登上皇位,剧家就有机会恢复往日的威风,他剧典就能光宗耀祖,衣锦还乡。 到时,他要手刃仇人,把郭解碎尸万段,抄家灭族。 不对,好象……郭家已被灭族?是因为李敢?呵呵,李敢……恩人之子,但为了殿下,必须得死,可惜了…… 剧典浑浑噩噩的,想了一大堆,不知何时,他身上的血液已经流干,嘴巴还是张开,也不知道想说一句什么话,眼睛睁得大大的,真正的死不瞑目。 “哈哈,死了!”谷梁大仇得报,痛痛快快的大笑着,忍着痛走到剧典的尸体前,狠狠的踩上几脚。 “杀得好!”谷梁大声夸奖着,豪爽的说道:“你们两个,想要什么?尽管说!” 这话一说完,他见到了一张似笑非笑的脸,还有……一把短剑。 “不想死就别乱动!” 养同把短剑轻轻地架在谷梁的脖子上。 “你……” 短剑的寒冷让谷梁浑身一震,迷糊了一会,才终于明白过来,不禁发出尖锐的惊叫:“你……你们是谁!为何与我为敌?” 朱安世走过来,笑呵呵地打量了他一眼,似乎对他吊在眼眶外胡乱晃荡的眼珠子很是好奇。 “你们到底是谁啊?”谷梁的声音颤抖着。 小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就连说话也不敢高声。 朱安世哈哈一笑,正要回答,金竹走了过来,急声说道:“李敢呢?为何不见?” “师傅还在城外,”养同老老实实地回答。 在夜郎王城时,他父亲是金竹家雇佣的舟子,所以,从小养成了一种敬畏之心,一时间,他改不过来。 “咦?亚朵师母呢?” 刚才一直在生死想搏,直到此时,养同才想起了这一次的任务不但要见金竹,还有亚朵。 在他的心目中,亚朵比金竹更重要,因为亚朵是师母,身份更亲密,最重要的是亚朵一直细心抚养着他阿妹,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恩情。 “亚朵?”谷梁一听,似乎捡到了一把救命稻草。 “嘿嘿~”谷梁陪着笑,“我带你们去救亚朵郡主,算不算立功?” 朱安世看了他一眼,笑嘻嘻的点了点头。 反正人在自己的手中,要搓圆压扁,还不是任由心意? 半个时辰之后,指谈城门轰然打开,率先出来的是十几名高举火把的士兵,然后是指谈城守将谷梁,在他的身边,左侧是养同,右侧是朱安世,两个左执兵刃,紧紧地抵在他的腰间。 金竹拉住金沙小公主,与亚朵一起缓缓的跟随着,晏芝等奴仆则围成半圆把金竹紧紧地保护在中央。 再后边,是几百名指谈城的士兵,他们里拿着明晃晃的刀枪,如狼似虎,但谷梁在别人的手中,谁也不敢妄动。 晏芝脸上的泪痕犹存,额头上带撞了一个很大的包,那是她被谷梁的士兵禁锢,不准去见主人时,大哭大闹,用力撞门时造成的。 所以,此刻她的目光冰寒,牙齿咬得“咯咯”响,看着谷梁就象看着一个死人。 金沙小公主的手中紧紧拿着一只风筝,这是先生给她的东西,当然不能丢失。 “先生!”金沙一踏出城门,就迫不及待地大叫。 “小公主!”李敢大踏步地走过来,张开双臂,而金沙毫不犹豫地“嗖”的一下,扑入他的怀抱里。 李敢对金竹是感激她的救命之恩,对金沙则是真正的宠爱。 “叭!” 李敢吓了一个激灵,不用转身,一听这皮鞭的声音就知道是亚朵。 只有金竹俏立一旁,看着李敢与众人嬉笑打闹,心中百感交集。 她曾经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在李敢面前颐指气使,能一言而定他生死,谁知在关键时刻,还要靠他前来相救。 “父王说的真不错,这是一个值得托付之人……” 金竹毕竟是曾经手握权柄之人,协助父王处理过无数的政务,只要环境允许,立即懂得运用自己的手腕。 李敢不远千里前来,为的是救命之恩,但金竹知道不能挟恩图报,想要得到李敢的重视,必须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心里想着,她缓缓的走到谷梁的身边,冷冷的说道:“你可知道,冒犯本公主就是死罪?” 谷梁的膝盖一软,“卜通”一下跪在地上,不断的求饶。 现在的他,再也没有称王称霸之心,只想活下去。 “不想死?” 金竹说完三个字,盯着他看了半晌,一直没有下文,吓得谷梁的冷汗一直往下淌,但擦拭一下都不敢。 “好吧,”金竹终于缓缓的点头,“有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谷梁疑惑地抬头,顺着金竹的目光,看见的是他手下的士兵。 他也是一位机灵之人,立即明白他自己的价值。 “我投降!”谷梁大声说道:“只要公主饶我一条小命,我带着全城的士兵投降。” “全城投降?”李敢一听,哈哈大笑,觉得意未尽,于是搂着亚朵的纤腰,用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谷梁投降的对象是金竹,那又怎样?从此之后,指谈城就算不属于他李敢,至少也是亲密的盟友关系。 指谈城正好插在夜郎与苗部之间,形成一道屏障,它变成了盟友,无疑的会让苗族安全许多,相应的,深处苗族腹地的黑盯山,也安全许多。 一举多得啊! 李敢开心的哈哈大笑。 第252章 纷纷来投 第二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在这样的好日子里,突然传来一个震惊整个夜郎国的消息。 指谈城向外宣称:大公主金竹为人敦厚,爱民如子,所以,全城军民心甘情愿地归属到她的麾下,并承认她是整个夜郎国的主人。 此言一出,各方反应。 反应最激烈的是三王子金星,因为是他把金竹从王位是赶下来,而且多次追杀,双方势成水火,不死不休。 “该死的谷梁!”金星狠狠地把手中的酒杯扔到地上。 金竹擅长于政务,人缘极好,不管是朝廷还是民间,都享有极高的威望,之前,她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掌握军权,所以轻易被金星政变成功。 现在她得到指谈城,补足了最后的一块短板,完全是如虎添翼。 “要改变计划吗?”金星嘴里不断呢喃着,一时之间,犹豫不决。 夜郎国现在的兵力分布,金星三万,多同一万,曾乐五千,金竹收获指谈城之后也拥有三千的兵力。 这只是夜郎鳖部的兵力。 除此之外,还有苗部、越部、彝部各有二万精锐的兵力。 其中多同与曾乐联合,共一万五千兵力,如果加上雄厚的财力,完全拥有与金星一争高下的本钱。 金竹的兵力最少,但指谈城的位置玄妙,它背靠苗部,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秘密的交易。 要知道,金竹的义妹亚朵,正是苗部的郡主,如果演出一场姊妹情深的戏码来,谁也不会感觉奇怪。 “我应该先灭多同?还是金竹?”金星纠结了半天,还是无法作出决定。 在此同时,多同王也急匆匆地来到了且兰城。 多同背着双手,来回地踱着步,变幻不定的脸色证明着他的犹豫和疑惑。 “不是说谷梁狂妄自大,妄想划地而治,另立一方吗?为何会奉金竹为主?” “形势的发展完全出乎意料,”曾乐摇头叹息,“也许有着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但不管怎样,都让我们的情况陷于被动。” 指谈城的突变,让他的三条计策尽数落空,最麻烦的是,因为情况不明,他一时之间想不到应对的办法。 “难道就让她继续坐大?”多同烦躁地扯着头发,心里很是不甘。 他不希望除了金星,再增加一个敌人。 曾乐看着如热锅里蚂蚁一样的多同,皱起了眉头。 遇到大事不能冷静处理,这样的人不可能走太远。 不过,想到需要借用多同才能抗衡金星,曾乐强行抵制自己的不快,笑着安慰道:“其实也不算坏事。” “还不算坏?” “嗯,”曾乐点了点头,“对于金竹,金星肯定比我们更紧张,这会分散他的兵力,我们正可趁机而入。” “你是说……金星会去攻打金竹?” “那当然,金竹手持大王的传位诏书,她存在一天,金星的正当性都会受到怀疑。” “对啊!”多同兴奋地一拍大腿,刚才的担忧消散得无影无踪。 接下来几天,情况一如曾乐所预料,金星宣布指谈城的守军为叛军,起兵五千进行讨伐。 多同与曾乐当然不会浪费这大好的机会,立即增加兵力,猛攻夜郎王城外围。 他们先从小村庄开始,一条又一条地清扫,既抢人也抢粮,力求拉近双方的实力,然后向小城邑开展进攻。 这种时候,敌我双方比拼的不但是兵力和财力,还要比拼比方首领的能力。 曾乐位居丞相多年,政务娴熟,在他领导之下的且兰城繁荣热闹,井井有条,看不到多少战乱的景象。 但他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汉人的身份,这让夜郎人对他缺少一种认同感。 金星擅长军事,不管士兵还是将领,对他都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这让他在行动中表现出强大的执行力,他的长剑所指,敌人灰飞烟灭。 但是,他的缺点是治政理政的能力差,最要命的是,朝廷里大多数是金竹的支持者,他们对金星的命令阳奉阴违。 某地山洪暴发、山泥倾泻,需要救灾,官吏在这里卡几天,那里拖几天,十几天过后,灾民因饥寒交迫而死了不少人。 某个地方山贼横行,金星派出军队前去清剿,把山贼杀了个片甲不留,但对遭劫村民的安置,只能依靠地方官吏,很快,拖延、推诿的情况再次出现。 民众理所当然把这些怨气发泄在金星的头上。 他们开始怀念先王的好,想到了金竹大公主的温柔敦厚,于是有人悄悄的收拾行装,前往指谈城。 开始是零零散散的几个,过了几天,有人拖儿带女的来了,有人呼朋唤友的来了,指谈城则是大开城门,来者不拒,有时候,甚至由金竹出面安抚,于是,有人往回跑,把亲朋好友都拉了过来。 短短十天,指谈城增加了两千人。 有着亚朵这位苗族的郡主在,指谈城里的粮食也不缺,所以李敢决定对每一位新近迁移而来的人发放十斤稻谷,如果参加军队,再增加二十斤。 这样的措施一出,不但迁移的人更多,还有五百多人直接加入了军队。 所以,这几天李敢都是笑眯眯的,右手拉着金沙,左手拥着亚朵,在城内四处巡视。 王当原本是躲在树荫之下,见到李敢,立即屁颠屁颠的走过来,点头哈腰的说道:“主人,时间太紧,只来得及把城墙加高二尺,加厚一尺。” “嗯,干得不错,”李敢点头称赞着。 原本的城墙只有二丈,而且没有护城河,这样的设施对一场大型的战争来说,防御效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李敢命令把它加高加厚。 这时,王薄浑身大汗淋漓的走过来,还呼呼地喘着粗气。 李敢递给他一竹筒的清水,然后笑问:“要不要增加人手?” 王薄“咕噜咕噜”地一口气把水喝完,用衣袖擦拭着嘴巴,回答道“要,越多越好。” 他带人在城外的地面上四处挖壕沟、掘坑洞,还在洞底插满了尖锐的竹刺。 而且,在距离城墙约二百步的位置开始,每间隔五十步就倒插一排粗竹,这些粗竹排列得密密麻麻的,就象是一堵又一堵的墙体。 王当嘿嘿的笑了,“别说敌人,就算是我在城墙往下看,也忍不住头皮发麻。” 李敢哈哈大笑,说道:“金星不是欺负我们人少吗?对,我们人少,但竹子不少啊。” 倒是金沙轻轻的说了一句:“先生,我三王兄,真的会来吗?” 第253章 指谈城的战略纵深 “看,那边有一朵漂亮的小花。”李敢笑着,拉着金沙走了过去,为的是转移她的注意力。 金星真的会来吗? 这是一个可以确信的问题。 民众喜欢谁、不喜欢谁,已经用双脚给出答案,仅仅今天一天,前来投靠的高达四百人,从中可以看出金竹的影响力是多么恐怖。 不管是谁,站在金星的位置上,都不会容忍这样的人继续存在。 果然,仅仅三天,大兵压境。 夕阳的照耀下,吕忌的身影红彤彤的,仿佛是一只刚从鲜血里钻出来的鬼怪。 “这是……竹子?”吕忌望着不远处的竹墙,惊疑不定。 金星敢让他独自领军,证明这是一个经验丰富、实力超群的大将。 但他被指谈眼前的种种防御吓了一跳。 这些竹墙高约六尺,上边削尖,如果有人想从上边翻越而过,一不小心就会被开膛破肚。 “距离城墙二百步……” 吕忌暗暗估算着,眉头皱成了一道竖线。 如果想要攻城,这些竹墙会大大的拖延前进的速度,在战斗中,每延迟一刻钟,都会消耗无数士兵的性命。 四道竹墙…… 吕忌的嘴中发苦。 城墙上的敌人不是吃素的,绝对会用手中的弓箭收割一个又一个士兵的性命。 “将军,我去打头阵!” 屠五素来自称军中勇士,见到主将犹豫不定,因此主动请缨。 “一切小心!”吕忌慎重地叮嘱了一句。 “几根竹子而已,看我把它们全砍光!” 屠五大大咧咧的挥舞着手中的巨斧头,高声吼叫道:“走,想要立功的跟我走!” 他是出名的武勇,打仗悍不畏死,每一名士兵跟着他,要么是战死,要么杀敌无数、战功赫赫,此时振臂一呼,立即有大批喜欢刀头舐血之人的响应。 “走,立功去!” “一颗脑袋一万钱。” “只要多砍几颗,就可吃肉喝酒,快快活活地过上几年。” “拼了。” 在他们看来,如果死掉,双眼一闭,再无艰难和痛苦;如果侥幸不死,建功立业,升官发财。 在这种情绪的感染之下,跟随屠五往前冲的,多达三百人。 “哈哈,送死的来了。”朱安世兴奋地叫嚷着,摩拳擦掌,想要大干一场。 “朱将军,你没机会的。”王当站在旁边,正手持弓箭,装腔作势的瞄准。 他现在与朱安世臭味相投,两人时常在一起喝喝小酒,谈论那个女人的胸脯高一点,那个女人的屁股大一点。 而且,他王当的身份不同了啊,堂堂的什长,嗯……虽然职位不高,比不上朱安世,但多少算是一个官是不是? 对于李敢来说,也希望不需要朱安世动手,因为他是近战,如果动手,证明敌人已破除重重障碍,来到城下。 “很难,”李敢估算着双方的兵力,轻轻的摇头。 城中央的一个院子里,守护森严,金竹、亚朵、金沙等人俏然站立,举目远望,她们依稀可以见到一道高大的背影,正于城墙上傲然屹立着。 那是她们的保护神。 “会赢吧?”亚朵的手心直冒冷汗,抓住金竹的手,轻轻的颤抖。 “会赢!”金竹强笑着,轻拍亚朵的手,“你家阿郎可不是平常人,血战大漠,出生入死,眼前这一场战斗,对他来说只是一场小打小闹。” 金沙小公主一直沉默不语,突然轻轻的问道:“皇姐,是三皇兄吗?” “三……” 金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目光中充满着伤感,“既然来此,他已经不是你三皇兄了。” 有时候她在想,为何不能兄弟姊妹相互扶持,一起把夜郎发展壮大呢?而是骨肉相残,把好好的一个国家搞得支离破碎、民不聊生? 这是生在皇家的悲剧吧。 金竹突然生出一种厌倦,看了一眼亚朵,心中暗暗羡慕。 有一个可以记挂,可以依靠的人,就是一种幸福吧?李敢…… 金竹深深地叹息了一声,一时间,五味杂陈。 “两女共待一夫,”既是她临危之时的说话,又何尝不是她盘旋已久的心声? “轰!” 城外传来一声战鼓的轰鸣,然后“轰隆隆”的连绵不绝,声音高亢,慑人心魄。 亚朵惊得跳了起来,大叫一声“真的打了。”就想往外跑。 “别去!”金竹手急眼快地把她拉住,“你去了只会影响他的指挥。” 亚朵泫然欲泣,抱着金竹的身体,眼泪一直往下流,哽咽着说道:“阿姊,我好害怕,我怕他……”亚朵说不下去了,突然间双拳紧捏,大声说道:“如果有那么的一天,我会与他一起死!” 她说得斩钉截铁,似乎在向谁发誓一般。 “好!”金竹把她反抱,用力的点头,“要死,就一起死!” 在这刻,她的抛开了羞涩,抛开了对权势的留恋,有的只是几个人同生共死的执念。 高高的城墙上,狂风劲吹,李敢的头发向后飘扬,双眼被风吹得微微酸涩,但他仍然盯着敌人的一举一动,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弓箭手准备!”李敢的声音冷如冷霜,“我要让这些敌人,统统死在第一道竹墙之外。 第一道竹墙距离城墙二百步,普通弓箭的射程勉强可以达到,但并无多少的杀伤力,不过,李敢既然设置这道竹墙,当然不是白摆放的,他早已将第一批弓箭手布置在城外,做好边战边退的准备。 这四道竹墙,二百步的距离,就是他的战略纵深。 “冲啊!” “几根竹子想挡我?妄想!” 屠五的巨斧足足五十斤,但挥舞之间,宛若无物,军中勇士之称,果然名不虚传。 他的身体并不高,但速度很快,几个箭步已经跑到竹墙之前,“刷”的一下,一根粗竹应声而断。 “哈哈,轻松!”屠五狂笑着,正要再次挥动斧头,突然脚下一震,泥土纷飞,一块竹排从地上翻起。 李敢设置的不但是竹墙,还有机关。 “呼~” 竹排带着慑人的风声疾掩而至,有几名士兵被扫了个正着,发出几声惨叫,然后了无声息。 竹排上全是一根根削尖的竹刺,把士兵捅成了筛子。 但是,李敢的反击远不止于此。 第254章 强横的雒族 屠五也在竹排的打击范围之内,但他身法灵活,在竹排猛击过来之时,挥动斧头砍断身前的一根粗竹,然后身形一窜,从空隙中穿越而过。 如果慢上半步,血淋淋地在竹排上挂着的就会多一个人。 侥幸…… 屠五惊喜不已,忍不住的哈哈大笑,“几根烂竹子而已,并没有什么稀奇。” 然后转身招呼手下:“快,都过来!” 但他只来得及说出一句话,突然一脚踏空,身体急剧往下沉。 原来,脚下的地面是一个巨大陷阱,最恶毒的是,陷阱之下插满了竹刺。 “给我断啊!” 屠五惊恐的大喊大叫,手中的斧头前砍后削,想要把身下的木桩统统砍断。 一根, 两根, 三根, 屠五的武功确实厉害,在短短的时间内,斩断五根竹刺。 但仅此而已。 陷阱里的竹刺远不止于五根,而是十根八根,屠五的身体砸下去,先是脚掌,后是小腿、大腿、腹部,一一被竹刺穿透,受伤严重。 这时,他不象一位勇冠三军的战士,而象一只被串在竹签上的青蛙。 鲜血哗哗地顺着竹子往下流,整个陷阱充满着血腥味。 “啊!” 屠五发出凄厉的叫喊,剧烈的疼痛,挣扎着用斧头砍断全部的竹刺,但因为流血过多,再也无力爬出陷阱。 “救我呀……” 他的声音中带着恐惧和无助。 有几位士兵想要跑过来相救,但逢霞带领的交趾兵,等待的正是这一刻,一箭又一箭,任何一位妄想冲过竹墙的敌人,都会成为她们弓箭下的亡魂。 交趾的生存环境恶劣,那里的人与天斗,随时要抵御狂风暴雨的袭击;与地斗,每次山泥倾泻,他们会财物尽毁,变得一穷二白,只得从头再来。 除此之外,还要与人斗,与野兽争夺生存空间。 恶劣环境养育出一大批野蛮而凶狠的人,他们悍不畏死,一切为了生存,有时,为了一口饭吃,他们会割断敌人的喉咙。 南越国对他们几经征讨,每次都是短暂的平静之后,会再起叛乱,似乎永远不可让他们屈服。 但李敢的情况完全不同。 他是住在神宫里的神子,交趾人对他有无限的敬畏,而没有多少的反抗之心。 大多数雒族人,已经把李敢默认为自己的主人。 所以,敢于冒犯李敢的人就是他们的死敌,来一个杀一个。 “一个也不留!”逢霞的声音冷酷无情。 她原本是交趾雒将府的大总管,跟随着征侧四处征战,手上沾染着无数敌人的鲜血。 只见她杀人时眼睛一眨也不眨,冷血无情,杀伐果断。 在她看来,既然是敌人,必须要见一个杀一个,多杀一些还能建立功颁,获得神子的赞许。 雒人每到十四岁,都会亲自到深山里切割一根粗壮坚韧的山藤,用来制作长弓,制箭材料则是用竹子。 弓箭是雒人的伙伴,是他们生存的保障。 所以,从小到大他们几乎是弓不离手,就算睡觉也会把弓箭放置在床前,随手可及。 这让他们与弓箭之间形成一种血脉相连的默契,使他们射得更远、射得更准。 现在的战斗就很明显体现到这一点,随着逢霞的命令,几百支箭遮天盖地的向敌人射去。 他们站立的位置并不是地面,而是一个排排离地几尺高的竹排上,这让他们占据着居高临下的优势。 箭雨甚至越过竹墙,把外边的敌人杀得哭爹叫娘,惨叫而逃。 屠五的声音已几不可闻,脸色如白玉一般苍白,四肢无意识的蠕动着,人已处于濒死状态。 不过,没有谁在乎他的生死。 朱安世眼见下边打得热闹,心里痒痒的,双眼睁得圆圆的,不断在城墙上走动,似乎想要冲过去大杀一场。 王当则是不断地大喊大叫:“射,射他阿母的!” 他尝试过射出几箭,但歪歪斜斜地飞到一半的路程,然后颓然跌落地上。 “嗤~你在浪费箭枝!”朱安世大声嘲笑着。 王当不以为耻,而是洋洋得意的说道:“至少我出了一点力,总比你干瞪着眼的好吧。” 汪城原本是谷梁的手下,属于最新一批归顺到李敢麾下的将领,此刻见到王当与朱安世嬉笑打闹,心里很是羡慕。 越怕死的人越容易死。 战斗之前紧绷着神经,只会白白浪费体力,到了真正战斗时,很快就会觉得疲倦,力气不足,在生死相搏时,这些因素会影响到个人的生死,然后会无限的放大,最终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 “必须尽快融入他们之中。”汪城暗暗做出决定。 他这种想法,不只是为了军队的战斗力,还为了保存自己的性命。 谷梁率众投降之后,被李敢用“好好养伤”为借口,扔到某个角落去了,现在,指谈城的守军交由汪城负责。 朱安世被任何为副将,从中协助。 汪城是个明白人,知道这只是一种临时措施,为的是保持军心稳定。 如果不尽快取得李敢的信任,自己很快会走上一条与谷梁相同的道路。 首战胜利,李敢等人欢欣鼓舞。 但吕忌则是看着稀稀落落地逃回来的士兵,脸沉如水。 “将军,怎么办?”糜东的声音中带着惊惧。 三百多个士兵冲上去,逃回来的不到三十人,如此强大的杀伤力,任何一个人都会感到害怕。 “还能怎样?打吧。”吕忌只有摇头叹息。 本来,他还以为这是一次非常简单的任务,毕竟他带来的是五千精兵,而指谈城才三千人,五比三,实力相差悬殊。 想不到被几道竹墙难住了。 “原来竹子还能这样用……”吕忌暗暗佩服,可惜对方是敌非友。 不管怎样,仗还要继续打下去,气势汹汹而来,不可能刚输了一场、死了二百多人就铩羽而归对吧。 “谁上?” 吕忌的目光一扫,见到的是一副又一副苍白的脸容,有几个人甚至悄悄地往后退。 “别怕!”吕忌大声鼓励着:“屠五已经打开了一道缺口,只要把缺口再扩大一些,这一道竹墙就算废了。” 可惜任由他万般诱惑,还是没有人敢勇敢地站出来。 “呸,一群懦夫!”吕忌狠狠的骂了一句,把目光再转回来,突然定格在一个人的身上。 第255章 内哄 眼见吕忌的目光看过来,桑照的心中一突,暗叫不好。 果然,下一刻,吕忌干咳一声,表情变得严肃,也不找半点理由,直接下令:“桑照,出战!” 桑照脸色大变,顿脚怒目,破口大骂,“吕忌,你在公报私仇!” 他们确实有仇。 上个月,吕忌喜欢上了桑照的阿妹,要娶她为妾,但桑照认为吕忌蛇头鼠眼,心术不正,因此坚决拒绝。 吕忌色胆包天,不顾桑照的反对,带着一百多人强行抢亲,为此,两人大打大闹了一场,打死打伤几十人。 事情闹到三皇子金星的面前,结果是各打五十大板,谁也讨不了好,但仇恨算是结上了。 吕忌呵呵而笑,双手一摊,语带嘲讽的说道:“身为将领,上阵杀敌是应有之义,让你出战是公报私仇?那行,你说让谁出战才合适?” 他说得句句在理,一时间,让桑照无言以对。 说到底,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你阿母……” 桑照想要骂上几句,吕忌已双眼闪动着寒光,手按剑柄,做出一副违令者斩的姿态。 “吕忌,此仇我记下了!”桑照大声咒骂着。 他心有不甘,但被吕忌拿出军令死死的压制,只得一个转身,率领手下的五百多名士兵向竹墙的方向冲去。 “这才对嘛~”吕忌嘿嘿的干笑几声,霍然脸色一变,冷冷的说道:“久闻桑照将军之勇,攻无不胜,战无不克,想来此战也不例外 糜东将军,现令你为阵前督战,有胆敢后退者,斩!” “是!”糜东大声答应着,轻轻点头,表示对吕忌的意图洞若观火。 这是存心要取桑照的性命啊。 城墙上,朱安世收敛了笑容。 这一批敌人的速度缓慢,但行动之间,稳打稳扎,他们把盾牌高举在身前,一步一顿,步步为营。 比起冲动和勇猛,这样的敌人才是最难对付。 汪城微一沉吟,突然踏前一步,大声说道:“将军,汪某请战!” 李敢扫了他一眼,轻轻点头。 其实,竹墙未破,敌人不能靠近城墙,汪城出战并无多大的意义,但汪城求战,说是急于立功,还不如说是表达一种态度,表示他愿意归属到李敢的旗下。 普通的民众,个个认为指谈城属于金竹公主,但到了汪城这个级别,当然知道谁才是指谈城真正的主人。 对于人才,李敢从来是抱着多多益善的态度,汪城愿意投靠,他当然会给予机会。 “随我来!” 得到允许的汪城大喜若狂,回身挥手,带着士兵冲下了城墙。 但是,他这一番作动,注定要白废功夫。 他好不容易冲出城门,正要列队迎敌,突然听到城墙上传来一阵惊讶的呼叫声。 急忙举目四望,却见到敌人即将达竹墙时,突然后队变前队,叫喊声中,把手中的兵器砍向身边的督战队。 “杀!” 桑照的声音冰冷,脸上没有一丝的表情,在他看来,这些督战队统统是吕忌的爪牙,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别!” 糜东猝不及防之下,刚惊呼出一个字,已被桑照的长矛从胸膛刺入,刺了一个透心凉。 “统统杀光!” 桑照一不作二不休,一脚把糜东踢开,把鲜血淋漓的长矛刺向别一名敌人。 整个战场为之一静。 王当张大着嘴巴,口中“啊啊啊”的叫着,半天合不上嘴来,就算是李敢,也想不到敌人会反转枪头,自相残杀。 “他们想诈城?”这是汪城的第一反应。 他刚跑出城门,准备杀敌立功,向李敢表达忠心,想不到敌人反水了,变成了友军…… “小心有诈!”城头上传来了李敢的声音。 “刷~” 交趾兵的弓箭齐刷刷的瞄准,只等一声令下,立即发射。 逢霞才不管来的是敌是友,反正只听李敢的命令,叫她杀谁就杀谁。 “不要!” 桑照惊叫,他一个反手,把最后一名督战队杀死,然后面向城门,单膝跪地,高声叫道:“大公主,小将桑照前来投靠!” “桑照?” 李敢眉头一皱,虽然有几分相信,但战场之上,敌我难辨,自古以来诈降诈城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别看桑照杀掉几十名督战队,谁敢肯定这不是苦肉计? 直到这时,吕忌才反应过来,不由戟指大骂:“桑照狗贼,竟敢反叛!” “吕忌!”桑照反口怒骂:“你公报私仇,欲置我于死地,我不反你反谁?” 吕忌哼哼冷笑,语气冰冷,“你反的是我吗?你反的是三皇子,从今之后,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难逃一死!” 桑照既然敢反叛,当然已经把一切想得通透,对吕忌的威胁没有半点畏惧,而是反唇相讥:“我反三皇子?你说错了! 整个夜郎,谁人不知金竹公主是王家正统?三皇子夺权篡位,才是真正的反叛,我现在的所作所为,不叫反叛,应该叫弃暗投明。” “哼哼,徒逞口齿之利!” 吕忌大骂了一句,脸上露出阴恻恻的表情,冷笑着说道:“你卖主投敌,可曾想过你的家里人?你阿妹呢?此事过后,不是难逃一死,就是卖入妓营,受尽万千凌辱而死!” “阿妹……” 桑照的双眼通红,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向吕忌扔过去,但根本扔不到吕忌的身前。 “吕忌狗贼,如果胆敢动我阿妹的一根毫毛,我必亲手斩下你的狗头,杀尽你全家!” 这一句宛若诅咒一般的说话,让吕忌心头一颤。 “杀我?”吕忌冷冷的一笑,“我现在先杀了你!” 说完一挥手,大声命令道:“上,全军一起上,先杀了这个叛徒!” “杀!” “杀了桑照!” “竟敢背叛三皇子,杀了他!” 金星在军队中的威望无以伦比,随着吕忌的一声令下,四千多名士兵一拥而上,一心要把桑照碎尸万段。 “盾墙!”桑照叫喊着,准备防御,但涌过来的敌人太多了,凭着区区的五百人,不可能是对手。 “公主,救我!” 桑照回转身体,大声呼叫,他知道,想要活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进入指谈城。 李敢站在城头上,脸色变幻不定,一时之间,举棋不定。 第256章 花样百出 此时日已西下,山风劲吹,让远处山坡上的的竹子“索索”作响。 在这种凉阵阵的天气里,桑照的额头直冒汗。 他只有等待,等待着城里的人大发慈悲,让他们进去。 吕忌已经扑了过来,半刻钟之后将会短兵相接,那时将是一番恶战,不,只能说是一番苦苦的挣扎。 以五百兵力,去面对十倍的敌人,结果必然是兵败人亡,被砍成肉酱。 “哒~哒~哒~哒~” 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桑照的心已经吊起来了,渐渐的感觉到绝望,他身后的士兵也是死死地盯着城头,只希望听到一声“让他们进来。” 生与死之间,谁也无法淡定。 “公主,救命啊!”桑照高声叫喊着。 他还要救阿妹,还要杀吕忌,所以不能死。 士兵们也齐刷刷的跪倒,苦苦哀求着:“公主,救命啊!” 在他们的前面,逢霞的手一直高高举起,只要她轻轻的一挥,数百支箭将疾飞而出,到时候,死伤无数,尸横遍野。 所以,桑照一动也不敢动,除了哀求再无更好的办法。 吕忌带领大军大踏步地逼迫,他对桑照是新仇再加旧恨,断然不会放过。 看到桑照被拒于门外,吕忌的心情就像六月酷暑天气里喝了一口冰水,淋漓尽致,畅快无边,情不自禁地发出大声狂笑:“哈哈,桑照啊,背叛三皇子有好结果吗?看看现在的样子吧,就像一条人见人嫌、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谁说他是落水狗?” 城头上突然传来一个清脆动听的声音,一条窈窕而美丽的身影出现在李敢的身边。 正是大公主金竹。 她的出现,出乎大家的意料,很快,各自表现出了不同的反应。 “金竹公主!”指谈城士兵兴奋地欢呼。 他们拥护金竹为城主,但真正见到她一面的人寥寥无几,此刻一见,果然是风姿绰约,温柔可亲。 吕忌的士兵则是不由自主的放缓脚步。 金竹贤良能干,为夜郎的民众做了不少的好事,就算是吕忌的士兵,也有不少人对她心生敬佩。 最高兴的当然是桑照和他的士兵,金竹公主的出现,意味着他们有生存的希望。 城头上,金竹走到李敢的身边,并肩而立。 金沙则是伸长脖子往城下张望,半天没发现金星的身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你们怎么来啦?”李敢的口气不善。 金竹与亚朵倒无所谓,但金沙年龄幼小,天真浪漫,李敢不希望她见到太多的血腥与杀戮。 “别把我们想象得这么脆弱,”金竹轻轻地回应了一句,然后直接说正事,“就在上个月,桑照与吕忌两人大打出手,这事在夜郎城里人人皆知。” “上个月?” “嗯,死伤可不少。” “如果两人真有旧怨,诈降的可能就低了。” “应该是真降。” “就信他一次。” 李敢说完这句,右手一挥,大叫道:“放他们进来。” 桑照等人一听,如聆纶音,大声欢呼着,从竹墙的缺口处一拥而入。 一道竹墙,也许就是一道生与死的分界线,桑照的士兵人人抱着这样的想法,争先恐后地往前冲。 但竹墙的缺口并不大,至多能容得下四个人并排而入,于是,后边的人往前推,前边的人被挤成了一团,只得破口大骂。 他们的挤拥反而影响速度,有人心急之下,朝着身边的人就是一顿时拳打脚踢。 一阵大乱。 不过很快有人反应过来,举起兵器,把竹墙砍倒,继续把缺口扩大。 “哈哈,乌合之众!”吕忌大笑着,完全忘记这批乌合之众在前一刻还是他的士兵,长剑往前一指,大声吼道:“快,射死他们!” 弓箭手早有准备,弯弓搭箭,箭雨如乌云一般笼罩过去。 桑照站在一旁,声嘶力竭的指挥着,突然间,听到一阵“呼呼”的鸣叫声。 “箭?”桑照脸色大变,也不用抬头,立即慌乱的大叫:“盾,快,防御!” 但是,他的叫声慢了半拍,箭如冰雹一般狠狠地砸在人群中,一时间,惨叫连连。 仅仅一轮箭雨,死亡的人数接近一成! “蠢货!”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冷静地下达第二道命令:“汪城,出击!” 原来他在竹墙的侧面开了一道门,只是平时关闭着,外边的人根本看不见。 “杀!” 汪城急于立功,在大门打开的一瞬间,“呼啦”一下,率先冲了出去。 这批士兵有一千人,他们跟在汪城的身后,大踏步向前。 “杀!” 士兵们吼叫着,人人奋勇当先,一心想在金竹公主的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攻击我的侧翼?同样是找死!”吕忌冷笑着。 侧翼是一支军队的弱点,但也要看双方的兵力对比,从指谈城里冲出来的只有一千人,所以,他一点也不怵。 “先杀了桑照!” 桑照既是叛徒,又是他的仇人,吕忌一直盯住不放。 “嗖~嗖~” 又是一波箭雨倾泻而出。 这一次,桑照的士兵早有准备,纷纷举盾相迎,所以,死伤人灵敏大为减少。 李敢站在高高的城头上,把战场看得清清楚楚,于是悍然下令:“桑照,就地反击!” “反击?”桑照诧异的反问,有点不明所以。 才几百人,反击有用吗?这与送死有何区别? “快,反击!”城上再次传来李敢冷酷的声音,“这是命令!” 军令如山,不从者斩! 桑照一个激灵,不敢再有半点迟疑,一个转身,从地上捡起一面盾牌,口中大叫:“随我杀!” “反击?他疯了吗?” 吕忌哈哈大笑,然后兵分两路,左侧由糜东率领,前去迎击疾冲而来的汪城,而他则是盯着桑照的位置冲过去。 他要亲手砍下仇人的头颅。 李敢在城头上看得真切,微微一笑,再度调兵遣将,“逢霞,升高二尺,弓箭覆盖。” 逢霞脚下的竹排是活动的,可升可降,只要多绑一根粗竹,就能升高二尺,士兵们再往上边一站,能让身体超过竹墙的高度。 视野开阔,敌人的动静一览无遗。 “杀了他们!” 逢霞的声音没有丝毫的波动,完全把敌人当作山鸡野兔来看待。 “该死!还有多少花样?”吕忌狠狠地骂了一句,只得再分兵。 但他的兵力再多,一而再,再而三的分兵,也有捉襟见肘之感。 第257章 乱世求生的公主 “机会!” 城头上的李敢哈哈一笑,一个侧身,还未说话,朱安世已蹦了起来,大声叫道:“士兵们,杀敌立功的时候到了!” 这个机会他已经等很久了。 城下,呐喊声,惨叫声,兵器碰击之声不绝于耳,几千人捉对厮杀,不断有人受伤,不断有人死亡,整个战场血腥无比。 亚朵早已捂着金沙的眼睛,不让她再看了。 金竹的脸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着,但一直用牙齿紧咬着下唇,默默地坚持。 乱世之中,就算普通民众也不能独善其身,更别说她身份敏感,有无数的人想她死,例如金星和多同。 也有无数人把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例如城下的桑照,例如金沙。 “必须要坚强!”金竹双拳紧握,不断地鼓励着自己。 这时,城下的形势再次产生变化。 吕忌兵分三路,左翼用一千人与汪城展开了对攻,两支队伍不管从武器装备还是人员素质都是想差无几,这一战算是棋逢对手,短时间内无法分出胜负。 吕忌亲自带领二千兵马,直接盯上桑照。 二千对五百,完全是碾压的态势,但桑照已无路可退,只能拼死一战,他们以哀兵之势苦苦支撑着。 而且,逢霞带领的交趾兵,也不时地给他支援。 逢霞身前的竹墙就是一道很好的屏障,这让他们更加专心于射击。 为了应付这一波又一波的箭雨,吕忌被逼浪费一千多人,让他们把盾牌高举于头顶上以作防御。 “一千,五百。”吕忌估算着敌人的数量,突然间,心头一震。 攻击他侧翼的敌是一千人,站在竹墙后射击的是五百人,那么,指谈城的其他兵力呢? “快,杀光他们!”吕忌盯着桑照,一抖手中的长枪,亲自出击。 他急了。 据他所知,指谈城的兵力是三千人,现在只用一半,剩余的人呢?如果一拥而出…… 吕忌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有一个扭头就跑的冲动。 “只要杀死桑照,立即就走!” 吕忌狠狠地一咬牙,长枪一挑,杀出一条血路,笔直向仇人扑了过去。 “快,挡住他!”桑照强忍住心中的慌乱,收缩兵力,尽量减少受到攻击的面积。 但是,吕忌的兵力强大太多了,这个一枪,那个一剑,桑照的士兵再是勇敢,还是一个又一人的被杀死。 “半刻钟!” 吕忌连脸上的血迹也顾不上擦,长枪颤动,快步向前。 只需半刻钟,他就能杀光眼前的叛兵,砍下桑照的狗头。 他的想法很美好,可惜事情往往会出乎意料。 这里是指谈城下,是李敢的主场,一切只有他说了才算。 “杀!” 朱安世一马当先,手中的长剑闪烁着寒光,在他身后是指谈城剩余的军队,足足两千人。 他身为副将,所带领的兵力竟然比汪城还多……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安世鼓了半天的劲,急需要杀几个敌人来发泄。 “朱安世在此,谁敢一战!” 他大呼酣战着,笔直地朝着敌人主将的方向杀了过去。 “两千人!” 吕忌的脸色大变,犹豫了一下,大呼一声“撤退!”然后不甘地扫了桑照一眼,扭头就走。 “想逃?” 桑照冷冷的一笑,大吼一声:“跟我杀过去!”然后带着残余的兵力,死死跟在吕忌的身后。 吕忌抢他阿妹,杀他的士兵,这笔帐不得不算。 “桑照,你找死!”吕照破口大骂,却不敢转身反击。 因为,朱安世已经到了。 “哈哈,主将!”朱安世大笑着,一点也不客气,而是大声高呼:“谁也不准抢我的功劳。” 城头上,王薄看得热血沸腾,不断用眼睛瞄着李敢,却不敢开口求战。 同是梅花教的降将,他没有王当的厚脸皮,所以只得看着别人一个又一个的杀敌立功,然后一个又一个的升官发财。 看了半天,金竹终于慢慢适应了杀戮的气氛,身体不再颤抖,只有还在紧咬的嘴唇证明她心中的厌恶。 “我们赢了吗?”金竹轻声问道。 “不一定,”李敢摇头,“双方的兵力几乎相等,甚至还是敌方战优。” 金竹到底经验浅薄,不解的问道:“刚才一直相持不下,我们已经增兵二千之后,为何反而是敌人占据优势?” “因为敌方的退却,让逢霞无法发挥作用。” 既然金竹喜欢学习,李敢也不惜多说几句,“敌将非常果断,及时脱离逢霞的打击范围,节省出大量的兵力。 所以,在战斗之中,有进有退,有攻有守,一切根据战场上的形势而随机应变。” 金竹点头,继续问道:“现在呢?要怎样随机应变?” 李敢哈哈一笑,“还能怎样?当然是继续增加兵力,一举破敌。” 旁边的王薄一听,知道机会难得,急忙一前半步,大声说道:“主君,末将请战!” “行!” 李敢想也不想的点头答应。 火旗军是梅花教最精锐的部队,王薄身为统领,一身本领可不低,当时在琅琊台上,他与李敢对战十几招,还是未能分出胜负。 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之人,才是一位合格的领导,现在的李敢正向这个目标而努力。 “随我冲!” 王薄带领的是五百名南越兵,他们的武器装备比起夜郎国的士兵好上太多了,五百人足以当一千人使用。 随着他们的加入,双方的平衡终于被打破,吕忌苦苦支撑了一会,见势不妙,急忙边打边退。 “该死,这些人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对于指谈城的情报,他们只限于谷梁带领全军投靠金竹,并不知道李敢等人的存在,所以,想不到会突然冒出一支来历不明的军队,最要命的是,这支军队的战斗力非常强悍。 “快,快撤!” 到了现在,什么仇恨,什么胜负统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保存自己的一条小命。 可惜,李敢并不答应让他走。 “逢霞,出击!” 交趾兵矮小黑瘦,力量有所不足,他们的长处是灵活和速度,如果是比拼力量,他们必输,但用来追杀毫无斗志的敌人,最是合适。 “一个不留!”战场上传来逢霞冷酷无情的声音。 李敢摇了摇头,转身拉着金沙的手走下了城头。 如无意外,这将是一场大胜。 第258章 口不对心 黄昏里,整个世界只剩下一种颜色,残阳给大地、树林、山坡统统铺上一层血色,颜色更深一点的,是地上一滩滩鲜艳夺目的鲜血。 有人从地上挣扎着,笨拙地推开压在身上的尸体,然后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这是一名身受重伤而侥幸未死的夜郎兵。 但很快,有人走了过来,然后高叫几声,来了更多的人,他们各执长矛,一起用力往前捅。 伤兵一声闷哼,“卜通”一下扑倒在地。 这一次他再也站不起来,变成真正的尸体。 浸满鲜血的土地上,到处是无头的尸体。 吕忌已经死了,他被朱安世捅了一剑,然后桑照跑到,把他开膛破肚,甚至心脏也被桑照挖了出来,扔在地上。 也许下一刻会成某只野狗的一顿大餐。 金竹攥紧的拳头渐渐松开,然后是手臂渐渐下垂,直到此时,她才发现掌心很痛,上边有一道深深的指甲痕。 这就是战争,如果惨烈而残酷! 生或死只差轻轻一刀,活生生的一个人,不久之后将会变成脚下土地中的一部分,没有人记得他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 生命如此低贱而卑微。 金竹抬头远眺,那里是夜郎城的方向,在那里有她快乐的童年,有她敬爱的父王。 为了权力的争夺,你死我活,血流成河,但它到底有多少意义呢?父王生前威风显赫,现在呢?还不是即将成为王陵里的一坯泥土? 但是,如果没有权力,如何保护自己的亲人? 金竹的目光迷茫,她不希望与金星骨肉想残,但又不想金沙成了一名低贱的野民村夫。 “金竹公主!” 城下突然传来山崩海啸一般的欢呼声。 原来是桑照等人见到金竹屹立城头,一起发自内心地喊出了这句话。 在他们的眼中,金竹就是救命恩人,是一个值得忠贞不渝地追随的主人。 金竹被惊醒,于是,抛开多愁善感的思绪,一个坚毅果断的大公主形象再次出现。 “你们都是勇士!”她朝着城下大喊了一声,然后是微笑挥手。 得到称赞的士兵们高昂着头,身上疲劳一扫而空,就连伤口也不痛了。 王当押着俘虏,正得意洋洋地通过城门,见状不满的一撇嘴,说道:“嘁,如果不是主人,他们会赢?” 王薄悠然而笑,“主君与公主,有区别吗?” “嗯?”王当一愣,然后恍然大悟,嘎嘎的大笑。 城头上,金竹环顾左右,才发现李敢与亚朵已经走了,就连金沙也跟着离开了,在身边的只有晏芝,不由得一阵慌乱。 突然间,她心里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心里空落落的,没有半点安全感。 城主府是指谈城最豪华最舒适的住所,它曾经是谷梁的府邸,现在便宜了李敢。 这里有假山,有流水,还有一个巨大的后花园,花园里繁花似锦,蝴蝶纷飞,让李敢不由得想起远在交趾的赵蝶。 想必儿子出生了吧,想必赵蝶正在骂人吧……李敢的嘴角泛起了温柔的微笑。 亚朵正在把玩着手中的小皮鞭,用力的甩了几下,感觉声音不够清脆,于是不满地嘟起了嘴。 “不好用!”她嫌弃地把皮鞭丢在石桌上,突然眼睛滴溜溜的一转,轻笑着说道:“李敢,要不,你让我抽一下?” 李敢还在发呆,并未听到她的说话。 “喂,想啥呢?”亚朵不满地走过去,伸手就要拧他的耳朵。 “啊?想啥?”李敢回过神来,哈哈一笑,“当然是想你啊,嗯,想着我们的孩子。” 亚朵一听,又是害羞又是遗憾。 她与李敢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少,而且勤勤恳恳的,夜夜春宵,晚晚奋战,为何不见小肚子鼓起来呢? “李敢,会不会是我……”亚朵担心了。 李敢的孩子都有了,肯定没问题啊,怀不上肯定是她的原因。 “当然不会,”李敢用力的摇头,抚摸着她的小脑袋,突然笑道:“啊,找到原因了,晚上不行,我们改为白天?也许可以。” “呸!”亚朵白了他一眼,“昨天你还说了,要站起来呢,还不是同样没效果?” 李敢哈哈一笑,“昨晚啊,只一天,就算有效果也没这么快显示出来。” 李敢的安慰并没有多少效果,亚朵还是忧心忡忡的,想了一下,突然轻声说道:“李敢,要不……你把阿姊收了吧?” “金竹?”李敢一愣,打量了她一下,确定并不是在开玩笑。 “嗯,是阿姊,”亚朵轻轻地点头,“也许你不知道,她早有相许之心。” “以身相许?怎么会。” “我会骗你吗?” “会!”李敢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应,然后嘿嘿的一笑,“昨晚你说很累,但后来还要了两次。” “呸!” 亚朵想起昨晚的疯狂,脸色瞬间红透了,过了半晌才渐渐恢复正常,然后轻声问道:“李敢,刚才为何不等阿姊回来?” “她必须留下,”李敢一副坦荡的表情,“胜利在即,战士们凯旋归来,正是她收服人心的最好时机。” “收服人心?你真的希望她成为夜郎之主?” “她本来就是夜郎之主。” 亚朵沉默了半晌,轻轻说道:“也许她的心中,跟着你比夜郎之主更重要。” 说完之后,把那天被谷梁威迫时的情形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两女共待……”李敢嘿嘿一笑,然后轻轻的摇头。 如果金竹不跑上城头插手战斗,这句话或者有几分可信,而且,李敢的脑海中不时闪现出金竹面色苍白、咬牙攥拳的形象。 如果一心一意当他的女人,根本用不着强行适应战场的杀戮。 不甘人后,必有所图! 李敢给金竹下了一个结论。 指谈城下的战斗给整个夜郎国留下极大的震动。 金星的五千精兵毁于一旦,这不但让他的实力减弱,还极大打击他的威信。 他的不败神话被打破。 另一方面,金竹的力量第一次被各方势力所正视。 一直以来,人们对金竹的印象是擅长政务,不懂军事,这一战给予人们一个响亮的耳光。 她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文武全才。 而且,能歼灭五千精兵,证明她已经具备争霸的实力,整个夜郎国,正式走上三足鼎立的时代。 于是,有人开始猜测,金星与金竹的姐弟之争,将会如何开始,如何结束。 第259章 不受欢迎之人 十天之后。 指谈城外的尸体已收敛完毕,光秃秃的树叉上站满了黑漆漆的乌鸦,它们不愿意离去,希望能从草丛中发现一两条残肢断臂。 得到鲜血灌溉的野草分外的茂盛,但仍然无法遮掩破裂的盾牌和折断的刀剑。 城外荒凉可怖,城里却享受着战后的宁静,街道坊市之间,人们开心地谈论着,俳优们甚至把这一场战斗当作说唱的素材。 “上回讲到,汪城将军一马当先,从侧门杀出,那气势如排山倒海一般,把三皇子的士兵杀得屁滚尿流。 这一回,我们要讲桑照将军奋勇反击,以少胜多,擒敌酋,剖敌心,快意恩仇……” 俳优的说唱引来了阵阵喝彩之声,铜钱“叮叮当当”的洒过去,让他们所获颇丰。 每次说到金竹公主在城头上指挥若定、谈笑灭敌之时,下边的人群会疯狂的呼喊,这种时候,不但是铜钱,还可能有人扔进来一粒瓜子大小的黄金。 俳优们发现,每当他们说出汉人将军出城杀敌之时,下边的民众纷纷摇头,甚至喝起了倒彩。 渐渐地,他们很聪明地在说唱时忽略了这部分情节。 此刻,李敢拉住金沙的小手,在城中四处游荡,见到的是一张张充满着笑容的脸庞。 “来到指谈城,是我这辈子最聪明的决定了。” “对啊,有金竹公主爱护我们,不用担惊受怕。” “五千精兵,金竹公主举手可灭,想必不会再有人敢来送死。” “有汪城将军,有桑照将军,敌人来多少死多少。” “据说桑照将军会吃人心?” “嗯,他喜欢用新鲜的人心来下酒。” “反正他只吃敌人的心脏。” “据说这场战斗中有汉人参与?” “呸,才几百名汉人,能起多大作用?” “就是,今天见到一个人把汉人夸上了天,我上前就是一巴掌。” “也不想想曾乐,先王用他为相,万般信任,最后成了叛贼。” “汉人没有好东西。” “据说有一个叫李敢的,阴谋抢夺金竹公主的王位!” “汉人?李敢?不要让我见到他,否则见一次揍一次。” “又是一个曾乐。” “见到就杀,以绝后患。” 金沙正在喜滋滋的吃着一块桂花糕,听到他们诋毁先生,立即不乐意了。 “喂,你们在胡说八道!” 众人转头见是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也不计较。 金沙依旧是不依不饶,想要冲上前去与他们论理,但被李敢拉住了手臂。 “别管他们,”李敢宠溺地轻抚着金沙的小脑袋,笑着指向别一侧,“那边有好吃的,要不要?” “要啊!”金沙欢呼雀跃,很快把刚才的不快抛之脑后。 李敢在后边跟着,脸色平静,但心里却怎么也快活不起来。 这一次从交趾到夜郎,千里跋涉,目的是一报金竹的救命之恩,想不到在别人的口中成了忘恩负义、图谋篡位。 再想起这几天来,汪城与桑照不断的冷嘲热讽,昨天亚朵回家时,也是眼睛红红的,说是刚刚与晏芝吵了一架。 “不受欢迎吗?” 李敢轻轻摇头,最让他不高兴的是,金竹竟然也不站出来帮忙说几句话。 “看来,是离开的时候了。” 李敢暗自下了决心。 他想扩张实力,但很有自知之明。 就算除掉汪城与桑照,也无法让夜郎士兵的归心,而且,普通民众也不接受汉人的统治。 “也不一定占为已有,多一支相互支持的军友,同样的受益匪浅。” 李敢慢慢的想开了,心情变得开朗,跟在金沙的身后继续闲逛。 第二天,清晨。 初升的朝霞给大地披上了一层金光,一大群雀鸟吱吱喳喳的从树林中飞起,然后向远处飞去。 金竹站在城头上,目视西方,那里有一大群人,正渐行渐远,慢慢地消失在山林之间。 “终于走了!”晏芝拍了拍胸膛,长吁了一口气。 李敢留在城里一天,她就担惊受怕一天,唯恐李敢会突然反目成仇,杀人篡位。 她已经忘记了,就在十几天之前,她们身外险境,那时可是天天盼时时望,希望李敢快一点到来救命。 现在一切不同了啊,城外的竹墙再度加固,虽然不敢说是坚不可摧,但敌人要杀进来,至少比以前更加困难,死伤更多。 最主要的汪城与桑照两位将军已经诚心投靠,甚至以公主的家将而自居。 外在竹墙作为防御,内有三千精兵,现在的指谈城算得上固若金汤。 最让晏芝等人放心的是,三天之前三皇子金星送来了简牍,希望双方化敌为友,一致对外,共同剿灭多同与曾乐的叛军。 既然再无战事,李敢等人的存在再无意义,而且,谁也不敢保证他没有包藏祸心。 汪城也在城头上,目光闪烁不定。 李敢在城里的一天,汪城就会担惊受怕一天,担心有朝一日会走上谷梁的老路。 现在好了,李敢走了,他汪城手握三千精兵,将会成产指谈城里说一不二的存在。 不过,金竹公主也是一个聪明人,把最近招收的士兵统统拨放到桑照的手下,期望尽量平衡两支军队的实力。 “桑照!”汪城暗暗冷笑,“如果你不放聪明一点,哼哼……” 桑照不知自己已经被盯上了,走到金竹的身边,轻声说道:“公主,能否让三皇子把我阿妹送过来?” 金竹的目光从远处收了回来,轻轻的点头。 一位将领的家属而已,既然三皇弟做出一副精诚合作的样子,想必不会加以为难。 解决了心中最大的牵挂,桑照非常高兴,为了表示忠心,决定主动请战,“公主,末将愿意前往且兰,征讨曾乐!” 三皇子提出合作的第一条,就是联合征讨曾乐,他的理由很充足,夜郎是金家的,兄弟相争,不管谁胜谁负,并不改变这个结果。 但曾乐则不同,他是汉人。 “且兰?”金竹沉吟了一下,缓缓的说道:“你安心养伤吧,这一趟功劳,先让给汪城将军。” 李敢并不清楚指谈城里的勾心斗角,一路往西,他的目标是黑盯山。 “山上啊,蜜蜂超过五十箱了吧,有桂花味的,有菊花味的,还有很多很多,反正非常好吃。” 说话的是亚朵,这段时间她在指谈城里过得很压抑,现在离开,就象一只挣脱牢笼的小鸟,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 “有一次,我偷偷的溜到了律高城,遇到了一对孩子,嗯,与金沙一般高矮。” 亚朵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比划着。 第260章 两个女人的坚持 金沙才十岁,天真浪漫,正在为离开皇姐而伤心,不过听到亚朵说到有无数种味道的蜂蜜可吃,渐渐地绽开了笑容。 “与我一般大小?他们是谁啊?”金沙娇声嫩气的,依偎在李敢的身边,对亚朵说到的两个同龄非常好奇。 夜郎之乱后,各位皇子和公主也分为几个不同的派别,有的跟着金星,有的跟着多同,金竹到底是逃难,危急之时只来得及把金沙带走。 失去玩伴的金沙非常孤单,每次听到有同龄人,双眼都会冒着金光。 “我也不知是谁啊,”亚朵回答道:“不过他们就喜欢跟着西兰,说要加入感恩教。” “感恩教?”金沙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对什么都深感好奇。 亚朵抬头看了李敢一眼,微笑着说道:“等你到了黑盯山,就会明白的。” “黑盯山……”这一次,金沙拉着李敢的手,一脸的渴望,“先生,皇姐会到黑盯山吗?” “希望她不会……”李敢的说话中带着深深的叹息。 如果金竹到黑盯山,证明她在指谈城再也呆不下去了,李敢真不希望见到那一天。 群山绘翠,鸟语花香,无数的蜜蜂殷勤地飞舞在花丛之间。 一大二小的身影在黑盯山上款款而行,留下一片莺然的笑语。 其实,黑盯山上的蜜蜂又何止五十箱? 西兰特别喜欢饲养蜜蜂,不但在黑盯山上养殖,还带着蜂箱送给山下的村民,让他们可以有蜂蜜喝,还可以卖钱。 这段时间,西兰的身后一直跟着两个孩子,女孩的年龄较大一些,大约十二三岁的样子,男孩只有十岁。 如果有认识的人见到,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两个小孩不是别人,竟然是滇国大靡莫府的圣女卜若,以及滇国的小王子尝羌。 “圣女,如果把蜂蜜加在圣水里,是否效果会更好?”卜若的思维跳跃,常常会异想天开地想出一些歪点子。 她的手中拿着一大块蜂蜜,不停地往嘴里塞,吃完之后意犹未尽,趁着尝羌不注意,一把抢了过来,于是两人开始新一番的厮闹。 西兰对这样的情景已经是见惯不怪,侧着头,想了一下,然后灿然一笑,“也许可以哦。” 原来的圣水是山泉水加入高度烈酒,如果用泉水加蜂蜜呢?是不是对某些病人有效? “也许,什么意思?”卜若很是不解。 西兰是圣女啊,行就是行,不行就不行,为何她的语气是不确定的呢? 西兰笑着给出了解释,“因为圣水和符咒的制作很讲究啊,要试验过是否有效果,嗯,还要某个人同意。” “某个人?是谁?” 卜若更加好奇了,尝羌也停下了打闹,双眼亮晶晶的,侧耳细听。 在他们的心目中,西兰已经很厉害了,治疗救人,济世扶困,活神仙之称是名不虚传。 想不到圣水的制作,西兰还要询问别人的意见。 “是谁?他很快会回来了。” 西兰说完,脸色突然变得绯红,朝霞映照之间,明艳不可方物。 昨天,李敢即将回来的消息传送到了黑盯山,翘首以待的不止是西兰,还有雷被、雪瑶等一大批人。 雷被是因为有一件重大的事情需要李敢亲自作为决定,而雪瑶则是因为私人的事情。 风永说过,他的命是李敢救的,与雪瑶的婚事希望李敢在场。 其实,盼望见到李敢的,又何止是黑盯山上的这些人? 可乐邑里,阿龙正兴冲冲在街道上走着。 他刚把五十斤的蜂蜜卖出了一个好价钱,此刻正准备去买粮买肉,回去坡前村里之后再分发给村民。 “栾休,我准备买五十斤酒,送到山寨里去,你看怎样?” 阿龙到底是从山寨里出来的人,有点特别的关照,当然,这些酒主要是孝敬老寨主的,其他的小山贼只怕分不到多少。 他的说话半天没有得到回应。 对于栾休,阿龙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搔了一下头,自言自语的说道:“好吧,不买了,免得说我假公济私。 反正山寨里的蜜蜂开始产蜜了,只要再过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卖钱,到时别说五十斤酒,五百斤他们也买得起。” 栾休还是没回答。 “咦?人呢?” 阿龙转头一看,才发现栾休正走在相反的方向上,此刻正鬼鬼祟祟的地跟在一位女子的身后。 阿龙哈哈一笑,快步走过去,用力一拍栾休的肩膀,大声说道:“喂,在看谁呢?” 栾休为人残酷冷漠,难得有偷瞄女子的时候,现在被逮着了,绝对可以嘲笑他一辈子。 栾休正全神贯注地跟踪,突然被拍了一下,不由吓了一跳,转头见到是阿龙,脸色一变,狠狠的瞪了一眼,正要说话,突然听到一个清脆婉转的声音。 “喂,你为何跟踪我?” 阿龙抬头,然后呆住了。 眼前的女子容颜憔悴,但难掩她惊人的美丽,此刻轻嗔薄怒,反而让她增添一种别样的韵味,还有她的声音,就算责问栾休之时还是异常的婉转动听。 不过,让阿龙震惊的并不因为这些。 “你……你可是司马女郎?”阿龙举起衣袖擦拭着眼睛,唯恐自己看错了人。 “咦?你是谁?”女子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你……是司马婷儿?”阿龙惊喜交集,连忙再次确认。 “嗯?你为何知道我的名字?”司马婷儿的表情变得严肃,后退两步,小心翼翼的戒备着。 上一次她到可乐邑时,身边带着十几名女仆和家将,所以,路途虽远,却没有露宿风餐之苦。 这一次不一样了,她是一个人偷逃离家的,为了李敢,先到琅琊郡寻找整整一个月,苦寻无果之后,再转道可乐邑。 她一个孤身女子,远走千里,这一路风尘跋涉之苦,遇到危难之多,真是难以想象。 如果不是“也许李敢就在可乐”这样的信念支撑着,她已经倒在半路上了。 见到阿龙支支吾吾了半天还没解释清楚,栾休不耐烦了,上前一步,轻声说道:“李敢你可认识?他是我家主君。” “李敢!”司马婷儿震惊地轻呼,突然间,眼眶一热,两行泪水缓缓的往下流淌。 她千辛万苦的来到可乐,其实心里知道见到李敢的可能性不到万份之一,支撑她的只是心里的一种执念。 有时候她甚至暗暗苦笑,这也许是母亲血脉的传承。 “李敢,他在哪?” 司马婷儿深吸了一口气,按压下激动的心情,终于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 第261章 疯狂的刘据 阿龙谨慎地左右瞄了一眼,才轻声回答道:“他去了夜郎。” “去了夜郎啊,”司马婷儿感觉到遗憾,“如果我不去琅琊,直接到这里来,就能见到他了。” “见不到,”阿龙摇了摇头,“主君并未来到可乐,他走的是水路。” “原来是从琅琊出东海。”司马婷儿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何一路追踪,但到达琅琊山之后再也无法寻找到半点线索。 突然间,她想到了另一件事,朝廷封赏李敢为关内候,三品横海将军,是否正是猜测到他走的水路? 只是,如果象阿龙所说的,李敢出海为的是去交趾,最终目的地是夜郎,这算私自逃离吧,为何朝廷对他加官晋爵? 司马婷儿苦苦思索了半天还是得不到答案,不过无所谓了,反正她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见李敢的人,什么职位并不重要。 想当初,李敢刚刚被贬为庶民,还是一个重伤将死之人,她不是同样在朱提山苦苦寻找几个月吗? 想起两人的交往,司马婷儿心中柔情满溢,嘴角一掀,一丝笑意泛起,一时间,如春花绽放。 她在可乐城邑里住了下来,在阿龙的帮助下开起了一间商铺,从卖坡前村的蜂蜜开始,生意越做越大。 直到此时,她才知道李敢在可乐邑里的产业并不少,坡前村、大坡山寨,之前在城里还有一间大赌坊。 不过,金竹公主已经成为多同王的敌人,她的赌坊当然也保不住了,被官府胡乱找一个借口没收了。 其实,司马婷儿只知道李敢被封赏为横海将军,不知道他的另一个称号——附马都尉。 长安城长门宫。 流水叮咚,树叶沙沙,石邑公主盘膝坐在柔软的草地上,目光幽幽地看着一群从天上慢悠悠地飞过的鸟儿。 自从被许配给李敢之后,她从一个快乐活泼的女孩儿,变得多愁善感了。 “还是找不到,到底何时才会回来呢?”她的脑海中想着那道英俊潇洒身影,不禁幽幽地长叹了一口气。 这段时间,母妃迷上了长生不老,不是寻仙,就是炼丹,据说最近从南方来了几个大巫师,他们法术高深,据说与五利将军切磋了两场,结果是不分胜负。 巫术很是神奇,有一种情盅能让变心的人回心转意,它甚至能追查到情人在千里之外的行踪。 不过巫术也很可怕,能借助物件实施诅咒。 只要得到仇人的几根头发或指甲是,再把他的生辰八字绑在一只木头人身上,就要让他生病甚至死亡。 “是否要去找巫师,让他追查李敢的位置呢?”石邑公主手托香腮,沉吟不决。 最近,父皇很少来长门宫了,她知道有一半是因为宫里的李夫人. 那个女人怀孕之后,更得宠爱,父王一半的休息时间都在她宫中渡过。 政务繁忙的原因还有,最近各地的叛乱太多,别说杨州、荆州等较了边远的地区,最近的一次叛乱竟然发生在司隶部。 “那些人疯了吧?天天喊着赋税过重,活不下去,然后拿着木棍竹竿当叛贼?这不是自寻死路,给李广利送功劳吗?” 石邑公主对李广利没有多少的好感,因为他是李夫人的兄长,而且,据说李家原本认李敢为义兄,现在呢,李家得势之后,从来没有提起李敢的名字。 “势利小人!” 石邑公主不屑的呸了一口,心思再次回到了李敢的身上。 李敢到底会到那里呢?真的象父王所说的,去求仙炼丹了吗? 如果他求得丹药,会不会也给我一粒? 小女子想象着与李敢手拉手,一起化羽升仙,青春永驻、长生不老的景象,不禁有点痴了。 “看来,得去找一次大巫师。” 与石邑一样想着找大巫师的还有不少人。 有求财的,希望一夜暴富,希望点石成金;有喜欢上某个贵族女郎的,希望求得情盅,让女郎的心思永远留在他的身上。 其中还有一个非常特别的人,他就是太子殿下刘据。 张家村秘密窝点案,上林苑凶杀案连接暴露之后,刘据被禁足三月,卫青则是罚没俸禄一年。 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处罚并不严重,三个月转眼则逝,现在他刘据还是生龙活虎的太子;而卫青既不丢官,也不削爵,一年的俸禄不足他家产的九牛一毛。 实际上,处罚最重的是皇帝对他们的态度。 打压卫家,扶持新的势力,特别是卫青长时间借故不上朝,这让卫家的影响力进一步下降。 当然,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也许是好事,卫家少做事少出错,避免皇帝找借口进行更严厉的打击。 相对卫家,太子刘据的危机更大一些。 少傅石德贬为庶民;右拾遗狄山充军边境,然后在一次匈奴人的袭击中死亡;门客张光被朝廷通缉,此刻不知躲藏在那一个角落去了。 太子最得力的三名手下统统离开了身边。 损失还不只这些,随着丞相朱买臣的死亡,他在朝廷之内的势力折损了一半。 每天在朝廷上,说到与太子相关事情的,寥寥无几。 没有人敢主动提出,就算某件事情与太子有关,也会一言带过,“太子”这个词已经成为了大臣心目中的一种禁忌。 因为,皇帝每次听到这个词,不是漠不关心,就是目光阴冷,大发雷霆。 有些人甚至开始猜测,皇帝是否有废除刘据,另立太子的心思。 于是,太子府前再也没有那种车水马龙的景象,门前冷落,人迹稀少。 刘据的身体更加瘦弱了,他每天吃不饱,睡不好,有时候在梦里惊呼一声“父皇,别杀我!”然后从床上一跃而起。 这种时候,伺候在一旁的宦者和宫女就会倒霉,一般都会拖出去,之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太子深怕自己的逊事被传扬出去,而丢掉脸面。 整整三个月,他不能离开宫殿半步,不能接触任何外面来的人,他的舅父和母后,这三个月以来,一次也没出现在他的宫殿之中。 这三个月,太子宫就象一座黑牢,刘据在里边除了吃和睡,再也任何的事情可做。 这对于过惯了为所欲为日子的刘据来说,他不是变得冷静和沉稳,而是仇恨和疯狂。 当来自皇宫中的大长秋宣布禁足期结束时,刘据沉默了良久,然后长身而起,仰天长笑。 他刘据,堂堂大汉国的太子殿下,又回来啦! 第262章 神奇的巫术 “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 长安城作为帝国的中心,八街九陌,软红十丈,能居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则贵,行走于这里的人,有的手握千金,有的权倾朝野。 此时,大街上有两名少年连袂而行,他们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哈哈大笑。 两人年龄相仿,大约十六七岁,身上穿的是锦衣,腰带上挂着的是当下长安城里最流行的昆仑玉佩。 街上之人见到他们,要么是点头哈腰,要么是小心躲避,脸上全是一副敬畏之色。 这两人的身份,实在太显赫了。 身材较高的少年是大司马卫青的长子——卫伉,只见他丰神俊郎,齿白唇红。 卫家不论男女,个个都长得一副好相貌。 身材粗壮的少年名叫公孙敬声,乃南奅侯公孙贺之子。 公孙贺比较倒霉,前段时间因酎金的成色不足,被皇帝撤掉了候爵之位。 不过,公孙敬声还有另一个身份,他的母亲名叫卫君孺,是当今卫皇后的亲姊,说起来,他与卫伉一样,都是皇帝刘彻的亲外甥。 “内兄,你所说的大巫师,真的有如此神奇?” 公孙敬声把大巫师说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卫伉不太相信。 再说,卫青多次叮嘱家里人,近段时间要低调行事,如无必要,尽量不要离开府邸,以免惹事生非。 卫伉身为卫家长子,对朝廷之事了如指掌,知道当前的卫家深受皇帝犯忌,现在正值最关键的时刻,一不小心,行差踏错半步,或许就是万丈深渊。 但公孙敬声是亲戚,平时关系亲密,连二接三的相邀同游,卫伉实在是无法推辞。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说了你也不会信。” 公孙敬声举起了例子:“张安世与张兰两个早些时候闹得不可开交,张兰甚至回娘家住了足足十天,就是不肯回家,最后李安世向大巫师求了一道情盅,第二天,张兰就乖乖的回去了,现在两人同出同入,亲热无比。” “张兰回娘家?”卫伉摇头而笑,“只怕不是因为与张安世吵闹,而是受她父亲的唆使吧?” “嗯?什么意思?”公孙敬声疑惑的问道。 说到底,他的身份比卫伉低了不少,很多内情隐秘并不知道。 “什么意思?张成当了候爷,看不是张安世了吧。” 当年张兰之所以嫁给张安世,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英俊潇洒,多么才华横溢,更看重的是他有一个权倾朝里的阿耶。 随着张汤的死亡,张家的势力大不如前,再加上张成一跃而成为候爵,这一起一落,让张成生起了别样的心思。 “看不上张安世?” 公孙敬声也不笨,一经提醒立即明白其中的关节,不禁连连点头,不过,他很快就想到别的地方去,啧了几下嘴巴,笑嘻嘻的说道:“张兰确实漂亮,那胸脯,那长腿……” 卫伉看着他色迷迷的样子,淡淡的警告道:“妄想了,我阿耶交待过,张成不可深交。” “哦。”公孙敬声对卫青非常敬佩,一听是他所说的话,立即收敛了色心。 以他的家势,再漂亮的女子也见到过,用不着因为一个张兰而犯险,于是,他不再往下说了,而是重拾刚才的话题: “不管是何种原因,张安世与张兰现在好得蜜里调油的,证明大巫师是有真本事。” “除此之外呢?还有吗?”卫伉还是半信半疑。 “有啊,五利将军与他比试两场,不分胜负。” “五利将军?”卫伉摇了摇头。 栾大自称“黄金可成,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但几年过后,丹药炼了不少,其他的,别说见不到仙人,黄河还是同样年年水患,死伤无数。 皇帝对栾大非常迷信,但卫青则不同,表面不说,内里却是不以为然,认为所谓的神术,只不过玩弄一些小把戏。 公孙敬声见到卫伉还是不信,急了,再次举出了一个例子:“桑弘羊你认识吧?” 桑弘羊的官阶不高,但家里有钱,而且精于商贸数术,最近一段时间,很受皇帝的重用。 见到卫伉点头,公孙敬声继续往下说:“前几天,有人向他借钱,但此人的信誉很差,所以桑弘羊多次借故推搪,此人一急,向大巫师求来了牛皮盅,当着桑弘羊的面吞了下去。” “嗯,然后呢?” “后来,那人真的不想还钱,找地方躲了起来,不过,就在昨天,有人发现他倒毙在家里的水井旁,肚皮都胀破了,里边露出来的,正是一张黑黝黝的牛皮。” “肚皮都胀破了?” 卫伉皱起了眉头,眼见公孙敬声说得活灵活现,不由得相信了几分。 大巫师居住的地方,原本属于一位致仕的官员,外观豪华,占地极广,大门外摆放着两只汉白玉雕刻的狮子,威武而大气。 不过,在卫伉两人到达之时,狮子旁边已经停放着一辆豪华的车驾。 “咦?太子?”公孙敬声眼尖,立即认出来了,不禁发出高兴的轻呼。 卫家、霍家以及公孙家,其实都是属于同一样势力,他们连声同气共同进退,而太子刘据正是他们的核心利益所在。 “三个月,算一下时间也满了,”卫伉点着头,脸上却露出迷惑的神色,“只是为何会到这里来?” “你们能来,为何本王不能来?”前边传来了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 两人对刘据的声音很熟悉,急忙上前见礼。 刘据的神情倨傲,只是轻轻点头,然后举步前行。 卫伉皱起了眉头,目视刘据的背影,若有所思。 此时的刘据身材更加瘦削,神色间充满着阴郁之气。在以前,见到卫伉等人还会寒暄亲热几句,今天变成了不睬不理。 也不对,他说了一句话,但那语气就象是主人对待奴仆一样,高高在上。 这让卫伉的心里很不舒服。 不过,既然在此遇上,他也不敢扭头就走,只得与公孙敬声对望了一眼,慢慢跟在后边,走了进去。 刘据此行并没有异常举动,只是让大巫师表现出几种神奇的法术,然后告辞而去。 “只为观赏而来?”卫伉越想越不明白,心慌慌的,总感觉到会有什么大事发生。 “不行,必须尽快告诉阿耶。” 第263章 卫青的唯一选择 卫大将军府邸,并不如外界想象的那般奢华,但十分精巧而别致。 庭院用卵石铺地,排列成花鸟猛兽等各种图案;墙边花草树木,生机盎然。 房子里放置的是檀木桌椅,雕工细腻,左右角落的两盆墨兰让整个房子显得生机盎然。 阳光透窗而入,光影斑驳,窗下一张玉几,上面放置着的正是卫青最喜欢的一把琴。 此琴名为“号钟”,据传是周代齐恒公所最爱。 “锵~” 卫青一拨琴弦,声音鼓荡而出,琴音宏亮,犹如钟声激荡,号角长鸣,亦如战场上的剑戟相鸣。 刘娉静坐一旁,手捧白玉酒杯,杯中之酒已渐凉,但她犹如未觉,而是缓缓的说道:“据儿禁足刚满,不进宫感谢父皇和母后,也不过府来见你,这是何意?心怀怨怼吗?” 语气中有着不满,也有无奈。 她嫁给卫青之后,也算卫家之人了,至少皇帝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卫家倒霉她也好不到那里去。 例如五天前,皇帝把石邑公主任命为皇家暗卫的副统领。 这明显是想分散她的权力。 石邑是早就确定的接班人,这个任命并无不妥,只是,这时间节点十分敏感,而且,皇帝的行动太突然了,朝纲独断,事前没有征求她的任何意见。 “皇弟不再信任我了吗?”刘娉忧心忡忡的想着。 “不用多想,”卫青还在专心弹琴,有一种笑看风云的淡定。 刘娉受他感染,心神为之一静。 卫青直到一曲弹奏完毕,才从桌子上端起一杯酒,轻轻地喝了一口,微笑说道:“据儿心存怨怼很是正常,谁让我们整整三个月,没有一个人前去安慰半句呢?” “这不是皇上不让我们去吗?说只有让据儿陷入孤立无助的境地,才有可以深刻反思,纠正错误。” “但据儿不知道啊。” “不知道就生我们的气?我朝以孝道教化天下,据儿身为储君,是这样表率万民的吗?” 卫青沉默不语。 刘娉却是越说越气愤,“还有,他刚解除禁足,却去找什么大巫师!情盅,牛皮盅,看看巫术都是些什么?没有一种是正经的东西!” 卫青缓缓摇头,不以为然的说道:“伉儿也在当场,据他所说,只是一些骗人的小把戏。” 刘娉充满着担心,“你说是骗人的小把戏,但别人信啊,最主要是皇上也信。” 卫青想到皇帝对“五利将军”毫无底线的恩宠,只有沉默,半晌之后才叹息了一口气,说道:“那能如何?皇后只一个儿子。” 卫皇后只有一个儿子,意味着卫家的兴衰只能绑定在刘据身上,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 这一下,刘娉也无话可说了。 难道让卫家抛弃刘据,而去扶持别的皇子吗? 这绝不可能! 半晌之后,刘娉才缓缓吐出一口气,颓然说道:“他还小,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希望吧……”卫青摇头叹息,“希望皇上能有足够的耐心。” 未央宫承德殿,宫殿里温暖好春,但偌大的房子,只有刘彻一个人居中而坐,显得孤独而戚静。 苏文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轻伏于地。 就算身为大长秋,未央宫里的宦人之首,在皇帝面前也只是一名奴仆,就象一根手指就可以捻死的蚊虫。 “嗯?”刘彻的目光从奏牍中抬起,伸手右手揉捏着眉心。 这份奏牍来自李广利,说他所带领的军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已经平定了杨州的叛乱。 叛军自首领以下一千多名大小头全部被枭首示众,一万名普通叛贼则贬为奴隶,送入符关,修筑焚道。 焚道一旦修成,能大大缓解“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情况,从巴蜀的符关到夜郎的可乐,将一马平川。 “李广利可用。” 刘彻得出了一个结论之后,才缓缓的开声:“太子说了什么?” 苏文的身体一抖,急忙回答:“殿下并无言语,只是仰天大笑。” “笑?”刘彻轻轻摇头,“还笑得出,看来心情很不错。” 说话的语气中带着失望,也带着讥讽。 苏文拜伏地上,不敢抬头,害怕得身体微微发抖。 最近几个月,每当说到太子都会有人为此而倒霉,上次是小黄门常融挨了二十棍,屁股被打得稀烂;再上次是小黄门王弼被抽了二十鞭,一顿皮鞭之后,后背可见森森的白骨。 苏文已经不敢想象自己的结局。 不过,刘彻刚得到李广利的消息,心情甚好,竟然出乎意料的没有发怒,而是继续发问: “他还去了何处?” 苏文不敢有半点隐瞒,急忙如实回答:“太子殿下去找大巫师了。” “大巫师?”刘彻一愣之后才想起栾大曾经说过一个这样的人,于是点头说道:“能与栾大斗法两场而不分胜负?嗯,看来也算有点神通,太子去找他,有何目的?” “只是让大巫师施展了几种精妙的法术,很快就离开了。” “就这样?”刘彻有点惊讶,在他的记忆中,自己的儿子是一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既然去了,怎会空手而回? “小奴多次查证,确实是空手而回,这一点,卫小候爷可以作证。” “卫伉?”刘彻一惊,急忙问道:“为何他与太子在一起?” 苏文见到皇帝很注重这件事,不敢怠慢,细细回想了一会,才回答道:“卫小候爷当时与公孙敬声在一起,然后在大门外遇到了太子。” “巧遇?”刘彻呵呵而笑,“太子刚刚解除禁足,第一次外出遇上的两个都是卫家之人,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苏文心头剧震,心中暗想:原来皇帝最担心的是这个事情。 他伏在地上,心念转动,突然间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也许是小奴有所疏忽,”苏文叩头顿首,轻声提出了一个问道:“陛下,是否需要让卫小候爷前往中尉府一趟?” “中尉府?”刘彻沉吟了一下,缓缓摇头。 说实在的,他有一股让王温舒查个明白的冲动,但想到卫青,最终把这个念头压了下来。 “卫家……真的煞费苦心啊,不过,卫家的意图昭然若揭,为何不能光明正大,而要偷偷摸摸呢?” 刘彻的脸色渐冷,“难道,其中有见不得光之事?” 第264章 再活五百年 苏文那里敢回答这一句话,只感觉背后冷飕飕,汗水一滴一滴地顺着下巴往下流。 不知为何,刘彻今天并无打打杀杀的兴趣,只是随意的吩咐道:“派人跟着太子,注意他与何人接触,或者有无异常的举动。” 苏文一边淌着汗,一边倒退着出去,等到出了大门,一阵冷风吹来之时,才感到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 望着空落落的大殿,刘彻有一种趣味索然的感觉。 就算李广利平定了叛乱又如何?就算自己南征北战,扫平大漠又如何?一旦自己龙驭宾天,留下偌大的江山,刘据会守得住吗? 守不住! 一个轻浮、无德,连自己的欲望都无法控制的人,如何能管理万民,统治天下? “又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刘彻的脑海中突然跳出这样的想法,但是,谁又能够保证,另一个儿子会比刘据更好呢? 他刚才还在雄心勃勃想要北灭匈奴,南灭西南夷族和越国,现在竟然产生一种沮丧的心理。 “不争气啊……”他摇头叹息着,越想越失望。 “如果我能一直活下去,永生不死,长生不老,好吧,就算让我再活五百年也行啊。” 刘彻的心中突然生出一股热切的期盼望,“对,我要寻找仙人,我要仙丹!” “李敢……”刘彻喃喃的说出了这个名字,“他还会回来吗?何时才回来呢?” 刘彻突然哈哈一笑,自言自语的说道:“他是朕的附马都尉啊,芸儿的夫婿,就算他远在天边,远隔重洋,也肯定会回来。” 可惜,他的这番话,李敢并没有听见。 此时的李敢,刚刚到达镡封县。 县令已经换人了,是李敢的老熟人——羽大。 “坊主!”羽大远远的迎了上来,深深的行了一礼。 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县令,是亚朵看在李敢的情份上给予的。 “羽大,胖了啊。”李敢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走走,找黑梢喝酒去。” 羽大、黑梢两人,算是夜郎国里跟随他最早的一批人了,久别重逢,分外亲热。 不过,羽大突然做出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只见他“卜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嗯?这是为何?”李敢直起了腰,皱着眉头。 “坊主,不,将军,我有错!我不应……”羽大才说出这些话,就被李敢的笑声打断。 “是因为那个女人的事情吗?叫什么名字?”李敢回想了一下,笑得更欢了,“哦,探春楼的谷雀。” 羽大惊骇万分,脸色一片苍白。 他一直以为那个女人的事情很隐秘,只因心里内疚,才主动向李敢坦白而已,想不到人家早就知道。 呆了半晌,才傻傻的发问:“坊主,为何你一直不说,还让我当县令?” 李敢的笑容一敛,表情严肃的说道:“因为你能紧守本心,至少,你还没背叛我。” 想起自己面对种种诱惑,不知犹豫过多少次时,羽大更感惭愧,突然,他用头重重在地上叩了一下,大声说道:“万灵神在上,我羽大在此立誓,从今之后诚心诚意,永远追随!” 在苗族大宗正的纵容下,现在的镡封县完完全全属于亚朵,县令是羽大,县都尉是黑梢,这一文一武,牢牢控制着军政大权。 兵营已经扩张到五百人,除了凌闲和戈飞两人,雷被还从黑盯山上再派出三名骨干担任什长。 以寄柔为首的暗黑组织发展到一百多人,她们以女性为主,主要任务是想方设法维持李敢手下各个势力之间的联络。 黑盯山、坡前村、漳平城三大基地,还包括交趾郡,除此之外,还在长安城、指谈城等地有所布局。 寄柔肩膀上的担子可不轻。 不过,不少人为此而兴奋不已。 黑梢等人,他们跟随李敢,最初只是希望能过上一些好日子,随着李敢实力的急速扩张,大家的心眼也跟着活络越来。 谁不想升官发财,谁不想高官厚禄? 于是有人开始幻想,如果有朝一日李敢封候拜相,划地为王,甚至更进一步…… 一想到美好的明天,大家的劲头更足了。 例如雷被,知道李敢就在山下的兵营里,他甚至不想多等一天,迫不及待地从山上跑过来,为的只是商量一件决定着黑盯山未来的大事。 “小郎,我建议立即进驻律高城!”雷被一见面,立即直奔正题。 “律高城?”李敢愣了一下,急忙问道:“时机成熟啦?我们的兵力是否足够?” 雷被用力的点头,一边解释说:“有感恩教的支持,我们占尽了民心。 另外,现在的律高城也算是处于我们的控制之下,我所说的进驻,是指驻兵。” 李敢笑着问道:“现在的方式,利用奚良间接控制律高城,既得到实际的好处,也避免黑盯山暴露在别人的面前,这办法不是挺好吗?” 雷被嘿嘿一笑,说道:“我希望对律高城进行实际控制。” “军队进驻?”李敢问了一句,见到雷被点头,继续问道:“我们的力量已经足够抵挡滇国的军队,不怕暴露了吗?” “滇国?”雷被摇了摇头,带着几分不屑的说道:“两位王子打了几个月,仍未分出胜负,他们就在都城前拉锯战,谁也奈何不了谁。” “权位之争,兄弟相残,”李敢摇头叹息。 对财富、物质、美色、权力的渴望,似乎是每一个人的本性,挥之不去,特别是后者,它是每一个人奋斗的动力。 李敢对这种几千年延续不绝的恶斗深感痛切,但又无可奈何。 其实,不说别人,就算他自己,从长安翻山涉水的跑到夜郎,借口是为了摆脱刘彻的控制,过一种自由自在,自己掌握命运的日子,从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为了权力? 一名身份低贱,吃不饱穿不暖的奴隶,你与他讲自由自在?有用吗?还不如给他一口饭。 “掌握自己的命运,”少少的几七个字,但真正能够做到的又有多少人呢? 就看卫青吧,权倾朝野,千古名将,现在呢?还不是乖乖的呆在家里一声也不敢哼,就象一只等待宰杀的羔羊? 不行,不能过这种屈辱的日子! 正在李敢胡思乱想之时,突然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问道:“能否告诉我,两位王子的情况如何?” 第265章 民心如水 李敢转头一看,只见说话的是一名约十岁的男孩,身材不高,胖呼呼的,黑漆漆的双眼灵动有神,让人一看之下立即心生喜欢。 “这是谁?”李敢诧异的问道。 但还没有得到答案,突然从旁边冲出一个精灵古怪的女孩,一言不发的用力将男孩拖走。 “他叫尝羌。” 代为回答的是一个空灵而柔软的声音。 西兰! 李敢霍然抬头,然后见到一张含羞带笑的俏脸。 此刻的西兰肌肤如雪,白里透红,更主要是身上有一种飘逸出尘的灵动,宛如一位谪落人间的仙女。 “你终于来啦!”西兰心里鼓荡着这几个字,但嘴里嗫嚅着,总是说不出来,仿佛嗓子被“砰砰”乱跳的心脏堵住了一般,整张脸涨得通红,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左右闪躲着,不敢与李敢对视。 半晌之后,才轻轻的吐出了一句话:“亚朵呢?” 这句话一说出,她心里松了一口气,但又止不住浓浓的失望。 “亚朵?在后面呢,陪着金沙公主。”李敢微笑着回答了一句,然后继续刚才的话题: “他叫尝羌,是何来历?” 别看尝羌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但所用材料却是非常昂贵的绢帛。 一匹绢帛与七百斤大米的价格相当,用上它的人,绝对是非富则贵,更别说衣服上面还带着精美的刺绣。 “来历?”西兰甩了甩头发,努力让自己恢复冷静,歪着头想了一下,苦笑着说道:“不知道,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们也不说。” 一定有古怪。 李敢得出结论,然后继续说道:“再想一下,你们是怎样认识的?” “有一次我刚救活了一个人,他们从人群里蹦出来,然后一直夸我好厉害,不愧为活神仙,说要拜我为师。” 西兰想起两个孩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样子,不禁掩口而笑。 “别笑,”李敢的面色变得慎重,“他们的来历绝不简单!” “孩子而已,能有多复杂?”西兰不忍心对两个孩子下手。 “放心,不会伤害他们。”李敢知道西兰的心地善良,急忙作出保证,耐心解释道:“现在的情况特殊,我们无法承担事情败露的后果。” 西兰想了一下,点头同意,但还是提出一个要求:“能否不让他们知道?” “行,”李敢答应,转头吩咐说:“雷被,告诉寄柔。” 解决了此事,他们重捡话题,再次讨论驻兵律高城的可行性。 “西兰,你有几成把握?” 李敢并不急于下结论,而是征求西兰的意见。 西兰偶然成了黑盯山附近民众交口称赞的“活神仙。”到了后来,李敢因势利导,让亚朵成为感恩教的圣女。 说起来,感恩教发源于漳平城,创建者名叫庄燕,她原本是用战俘与东越国交换回来的女奴,为报答李敢的恩情,所以暗中串连,成立“感恩教”。 “感”与“敢”谐意,意思不谕自明。 现在的感恩教有四大堂口,最大的是滇国的律高堂,教众已超过五千人,覆盖的人口远超五万之数。 其次是南越国的潮汕堂,因庄燕是潮汕人,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这里的教众三千,覆盖人口三万。 还有两个堂口就是镡封县和漳平城。 四大堂口,教众逾万,覆盖人口十数万,这已经是一支非常巨大的力量。 民心如水,如果善加引导,将会成为一股浩浩荡荡的洪流,摧毁一切,势不可挡。 因此,西兰这位感恩教的圣女,在李敢的体系里,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这就是雷被为何要带她下山,而李敢作出决定之前,也要询问她意见的原因。 西兰习惯于几百上千人面前装神弄鬼,让她不再害羞胆小,听到李敢问起正事,整理一下思路,然后侃侃而谈:“从黑盯山到律高城一带,我们苦加经营,救助过的人、分发的钱粮物资不计其数,相对的,这里的民众最相信感恩教,我敢保证,只待登高一呼,万众呼应,誓死护教。” “民心可用,非常好!”李敢兴奋地一拍大腿。 占据律高城,他的势力将走出黑盯山,跨入滇国,也将宣布他正式迈出了争霸天下的第一步。 其中的意义非同小可。 所以,雷被心潮澎湃,他渴望跟着主人冲锋陷阵,建功立业。 而李敢却是小心翼翼,对每一个细节再三盘查,唯恐稍有错漏。 事实上,现在的律高城并无滇国军队,有的只是奚良临时组建的民众自卫团,而奚良则是雷被手下的一名什长。 所以,现在的律高城实则上已经归于李敢的名下,他迟迟不派出军队进驻,主要是担心暴露实力之后,是否会受到其他势力的关注,甚至打击。 首先担心的当然是滇国,毕竟律高城属于滇国的领土,谁也不敢保证两位战况惨烈的王子,是否会放下恩怨,转过枪头一致对外。 其次担心的是越部夜郎。 亡波率领的越部军队,已经抢先一步占领滇国东北方向的同劳、铜濑和味县等大片领土,此刻想必是志酬意满,不可一世。 一旦知道李敢占据很高城,是否会跳出来横插一脚? 要知道,越部的同并县与律高城只有一山之隔,而且,想必亡波不会忘记李敢曾经给他留下的耻辱与仇恨。 李敢沉思了一会,突然问道:“往南呢?我指的是莫古县一带。 莫古位于律高的南方,东面与苗部的西随、进桑相邻,据李敢所知,那里扎驻着滇国的一千兵力。 李敢担心在出兵律高时,这些滇兵是否会从后方展开攻击。 “莫古?”西兰想了一下,答道:“上个月,我们堂口向南发展,但过程并不顺利。” “不顺利?有滇兵阻拦吗?” “不是滇兵,而是一股属于民间势力” “民间势力?”李敢大感诧异,“道教吗?原来道教已经传入滇国了啊?” 道教在汉国有着非凡的影响力,从皇室到民间,几乎人人信教。 位高权重者喜欢修道炼丹,普通民众则是求神拜鬼,给自己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 让李敢想不到的是,道教不但影响到汉国,还扩张到滇国,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老子化胡”,也不对,这个“胡”指的并不是南方滇国,而是指北方的身毒。 第266章 争霸的第一步 李敢才知道自己想多了,于是哈哈一笑。 “是大靡莫府。”西兰也不卖关子了,直接说出答案。 直到此时,李敢才知道滇国境内竟然有一个名叫大靡莫的组织,它会求雨祈福,会行善布施,深得滇国民众的信任。 “与感恩教有点相似啊……”李敢笑着打趣道:“不过,人家根深蒂固,也不知在滇国经营多少年了,我们现在插手,算不算抢地盘?” “抢?”西兰白了一眼,说道:“我们又不强迫民众入教……” 确实,感恩教不搞强迫,但搞利诱,用治疗救人、发放食物等最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来吸引民众入教。 这样的效果很好,而且民众对此非常欢迎,毕竟感恩教所做的要么是修桥补路,要么是扶贫救困,特别是圣女,还会治病救人,每一件都是大好事,而且从不收费。 这需要黑盯山上强大的财力支持。 不过李敢一点也不慌,作为仓库使用的山洞里,还堆放着很多从律高城抢来的财物和粮食,短时间内不用担心用完。 不过,李敢还是叮嘱了一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控制用度,量入为出,保证细水长流,而且,对于教众,要授之以渔而不能授之以鱼,教他们种粮和赚钱的方法。” 雷被点了点头,笑着说道:“西兰最近教村民们养蜂,有人因此赚了大钱。” “做得对,”李敢大声称赞。 开始时,西兰见到山下的村民活不下去了,所以今天给一点粮食,明天赠送一件衣物。 直到有一天,她所做的好事一传十,十传百,然后众所周知,因此得到了“活神仙”的称号。 她的所作所为从不计较回报,完全出自于善良的天性,纯粹是想帮助别人。 无心插柳柳成行。 感恩教能够快速发展扩大,一是李敢设计的“教义”好,让人为之向往,二是西兰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的精神正好暗合教义,可算是以身作则,由己及人。 争霸天下,争的是民心,有感恩教从中协助,让李敢的计划事半功倍。 至于战争的另一个要素就是财力和后勤,李敢也不缺。 在交趾郡,石灰为他了赚不少钱;在长安城,他有赌场,并且正准备利用赵蝶的关系把赌场开到南越国,到时将会有钱财滚滚而来。 而黑盯山上,兔子已经成群结队,再扩大一下,不怕没肉吃。 土豆最近的一次收成已达十斤,这些都是珍贵的种子,再种一次可达百斤,再下一次……李敢已经幻想着堆积如山的景象。 “小郎,那土豆的味道如何?想必很香吧?”雷被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赵蝶把土豆当作一种奇花异草种在花盘里,李敢发现的时候,得到的果实只有手指一般大小,如果再过一年半截,也许不会再结果了,这东西将会象历史轨迹里的一样,要推迟一千多年才会在华夏的大地上出现。 是雷被亲手把这颗小种子珍而重之的种下去,看着它生根发芽,看着它开枝散叶,然后在第一季收获到十只果实,第二季收获五十只,直到现在终于达到了十斤。 如果说黑盯山上最珍贵的东西,锻造技术是一个,兔子的饲养算一个,但是,它们统统比不上这几棵小土豆。 每次收成时,雷被会亲自到田地里盯着,会把泥土翻过一遍又一遍,唯恐漏掉一颗半颗没有挖干净。 至于吃,根本舍不得。 雷被手里拿着,想象着它煮熟之后香喷喷的样子,然后依依不舍的再放回竹筐里。 “土豆?当然很香啊。” 李敢笑着解释说,“它不但煮熟了好吃,如果你把它烤熟,再抹上一些蜂蜜,啧啧,那味道简直是没法形容。” “烤熟,加蜂蜜……”雷被被馋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雷被为人严慎,平时不苟言笑,此刻却变成一个馋嘴小子的形象。 一是因为李敢的回来让他放松心情,其次是他日夜看护着这些土豆,却能看不能吃,所以心存执念了。 “再过一年吧,让大家敞开肚皮吃个够,”李敢笑着做出了承诺,想了想,还接了一句:“到时我亲自动手,烤土豆,烧兔子,你们不怕撑坏了尽管吃。” 雷被用力的点头。 土豆的种植是一年三季,现在有了十斤种子,一年后会达到有几千斤,李敢也大方地让大家尝一下鲜。 西兰的双眼眯成了一道缝,她在乎的不是吃,而是与谁在一起吃。 一番说笑之后,三人再次说到了正事。 李敢让养同摊开地图,然后指着律高城的位置,说道:“既然开始行动,我们的目标当然不止于此。” 手指在地图上顺着滇国的东面边境缓缓滑动,在莫古县的位置一点,说道:“律高城东面是黑盯山,一山之隔是越部夜郎,我们先不要招惹。 嗯,暂时打不过。”李敢笑着补充了一句,续断说道:“北、西两面是滇国二王子的军队在控制,他们拥兵两万,我们也打不过。 那么,我们就往南走。” 雷被盯着地图,缓缓的点头,笑着说道:“现在才发现,律高城的位置,正好卡在滇国南部与王城之间的通道上。” “对,律高城之南还有两县之地,一是莫古,一是唯来。”李敢认真地解释着:“如果我们能夺取莫古,不但能迅捷扩张地盘,还能与苗部的西随与进桑相邻。” 下边的一句话不用说了,苗部的重要性,在座的三个人全是一清二楚。 见到李敢的目光看了过来,西兰嫣然一笑,轻轻的说道:“我明天亲自去莫古一趟。” 因为大靡莫府的存在,感恩教在莫古城的扩张并不顺利,而且城中还有滇国的守军,不过,既然李敢的目标在这里,就算再难再危险,西兰也会奋不顾身地往前冲。 “一切小心!嗯,你过几天再出发,让寄柔的人先探下路。”李敢说了之后,还是不放心,想了一下,转头叫道:“养同,你走一趟。” 养同是他徒弟,也是最贴身的护卫,轻易不会离开半步,此刻竟然作为西兰的开路先锋。 可见西兰在李敢心目中的地位何等重要。 第267章 把事情想简单了 风光明媚,西兰心花开放,笑容灿烂,在她看来不管再苦再累,在这一刻都是值得的了。 不过李敢的说话还在继续。 雷被与西兰两人是他势力里的核心人物,必须给出一个明确的目标,然后齐头迸进,共同努力。 “我的目标是唯来!”李敢的手指用力在地图上一点。 唯来、莫古和律高都是滇国东南方的领土,但唯县的地形更加特殊,它的东面可达交趾郡,西面邻近哀牢国,南面可达掸国。 如果连下三城,就能把交趾与黑盯山直接连成一线,一个占地一郡三县、人口二十万的广阔地域将会成型,强悍的交趾兵将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在滇国,为李敢攻城掠地。 有交趾郡、哀牢国和掸国,这里的战略腹地,实在太大了,真正的进可攻退可守。 “小郎,原来整个交趾已经在你的掌控之下了啊?”雷被看着自己的主人,目光中充满着崇拜。 要知道,当时李敢手中只有三百名士兵,但他因势利导,利用南越的力量,把整个交趾郡纳入囊中。 现在,小郎的兵力已达三千…… 雷被越想,心里越是激动,恨不得插翅飞回黑盯山,立即出兵,为主人冲锋陷阵,攻地掠地,争霸天下。 等待的时间过得飞快。 五天之后,一切准备就绪,李敢一声令下,兵分三路,第一路以朱安世为主将,领兵五百,扎驻在幕村。 第二路以王薄这主将,领兵五百,扎驻于松坡。 第三路则是李敢直接指挥,以雷被为副将,向律高城进发。 此刻的律高城,街道上人来人往,小摊小贩卖力地吆喝,有几名稍有姿色的女子不断地朝过往的行人乱抛媚眼,希望凭着身体的本钱换取一天的粮食。 大家如同往日一样忙碌着,完全不知即将会有大事发生。 城主府里,奚良坐在椅子上,脸色不愉,他父亲在对面恶狠的盯着,口里的脏话一句接着一句。 “你阿母啊,黑盯山上的那些人,断我双腿,让我天天被人笑话是跛子,还让我从今之后做不成男人,你还要帮他们?还要给你们当狗?” 达奚越骂越生气,越骂越大声,“看看你,人模狗样的,费尽千辛万苦得到了城池,当上了城主,现在不威风吗?整座城里的人是你的,钱也是你的,只要你喜欢,每一个女人都会乖乖爬上你的床。 看看你这歪样子,一声不哼要把一座城拱手送给仇人?” 奚良努力按压着怒气,冷冷的说话:“没有他们,这座城会到我的手中吗?现在钱拿了不少,有这些钱,去什么地方不能快快活活的过下半生?” “我呸!”达奚从椅子上跳下来,跛着腿走到儿子的面前,唾沫四喷,“快快活活?你知道我多痛苦吗?一个又一个女人上了我的床,然后又走开,脸上全是鄙视,她们在笑我是一个废物,不是男人!” “那你想如何?”奚良冷笑,“难道还想不让他们入城?” “对,就不让,律高城墙既高又厚,那条暗道我已经堵死了,你的手下有二百多人,足够可以守城。” “二百人可以守城?” “应该说,只需要守三天。” “三天?”奚良的脸色一变,“你到底背着我,做了何事?” 达奚哈哈大笑,“我已经派人去找到二王子,几天之后,就会有一千兵马。” “你!”奚良气得直发抖。 他不喜欢当城主吗?当然不是,这段时间威风八面,每次出入前呼后拥,如果不当城主,这一切也许没有了。 但是,他很明白这一切是谁给的。 他不想背叛吗?他想,但背叛会有好结果吗?不会。 别说黑盯山上的人会不会放过他,就算是二王子到来,只怕最终的结果也好不到那里去。 二王子会让一个不是亲信的人担任城主吗?只是会一刀两断,一了百了。 不过,达奚已经昏了头脑,根本听不进去。 “不用生气,”达奚的口气突然一缓,“因为你生气也没用了。”说完之后,突然大喝一声:“来人!” 几名青壮从外边拥进来,有的手执兵器,有的拿着绳子,直接冲到奚良的身边,一言不发,立即动手。 奚良拼命挣扎,大喊大叫,可惜,根本没人理会。 李敢兴冲冲地来到律高城下,但他直接吃了一个闭门羹。 “咦?这是为何?”雷被大感惊诧。 城门紧锁,城上站着几百名衣甲不整,兵器简陋的士兵,让雷被更是惊疑不定。 “只怕,事情有变……”李敢轻轻叹息。 雷被不死心,派出几名士兵找到了原来的密密通道,可惜早已经被人填平,还用水灌成了泥浆。 根本无法再打开。 “奚良!快开门,否则我杀了你!”雷被气得破口大骂。 话音刚落,城上传来了一个沙哑难听的声音:“听听,有用时说你千般好万般好,无用时喊打喊杀,就是这些人的真面目。” 在他说话之后,是一个人在“呜咽”。 李敢朝城上望去,只见上边出现了两个人,一个人被绑得结结实实,不停地挣扎,一个人则是恶狠狠的,朝着城下猛吐口水。 “达奚?原来是你在捣鬼。”雷被恍然大悟。 这一刻,雷被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后悔。 悔不该贪图方便,让奚良当城主,悔不该被达奚的伪装所蒙骗,而没有丝毫的防备。 “小郎……”雷被正要向李敢说抱歉,已经被微笑着抬手制止。 “一道城墙而已,还难不了我。”李敢的神情淡定,没有丝毫担心的样子。 王当在后边把头伸了过来,一副神秘的样子问道:“主君,你又计划使用神舟?” 神舟是逢霞等人对热气球的称呼,王当有样学样。 “神舟?这里不是江又不是海,舟有何用?”雷被疑惑的问道。 他一心想着攻城之后,砍掉达奚的狗头。 “呵呵,不用急。”李敢笑着一挥手,下令在距离城门两里的地方安营扎寨。 城墙上的达奚放声大笑。 “看看,我不是守住了吗?我早就说过,黑盯山的人外强中干,他们根本不敢攻城!” 奚良双眼流泪,目光中全是绝望。 第268章 攻城神器 夜色阑珊,街道上人迹稀少。 但对青楼酒舍来说,正是人流最多的时候。 “来,来喝酒。”达奚呼叫着,搂过一名青春可人的女子,大手早已近不及地伸进衣服里乱摸。 一刻钟过后,女子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然后是鄙视。 不过,在达奚把一锭金子塞在她胸兜子里之后,再次笑逐颜开。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jj空浪费。 达奚从儿子手上抢到城主之位,当然要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就算有心无力,能看看摸摸也是会有一种心理的满足感。 至于城外的敌人…… 律高城墙足足有三丈高,那是一个无法攻克的高度,他手中的三百多人,以一当十,肯定能把黑盯山的那些贼人打回去。 “哼哼,上一次如果没有我的秘道,你们能攻进来吗?”达奚冷笑连连。 在他看来,上一次攻破律高城,根本不是因为黑盯山的人有多厉害,而是因为他们通过秘密通道,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了城。 高山峡谷,山道弯弯。 在这样的地方,竟有一支滇国军队在艰难地前行着。 “都快点!”梅录大声催促着。 作为二王子手下的大将,梅录正率领着五百名精兵,紧急驰援律高城。 “还好,二王子终于醒悟了。”梅录暗暗庆幸着。 太子与二王子之间的战争持续了几个月,太子倚仗着城高墙厚,一直咬牙坚持着,至今未露败相。 二王子则自持兵锋锐利,不断地狂轰滥打,想要破城而入。 除了强攻,他还不断散发谣言,今天说城中的某位将军会叛变,明天说城里的某位大臣准备投降,想要以此而动摇守军的人心。 可惜效果不佳,反而让太子抓住机会清除异己,进一步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权。 内战没有赢家。 烽烟四起,盗贼横行,耕者无法安心耕种,商贾无法安心买卖,民众生活不下去了,只能四处逃荒。 让人心痛的是,因为二王子从东面的边防重镇抽调大量兵力,让越部夜郎虚而入了,抢占了同劳、味县一带的大片领土。 梅录曾苦苦相劝,希望二王子在抗击侵略者之后,再回过头来争夺王位。 “攘外必先安内。”尝专只是冷冷地回了一句。 他的态度很明确,在没有夺取王位之前,分散兵力对抗外敌才是傻瓜。 就算赢了又如何?还不是为他人做嫁,最终只是便宜了尝兆? 但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现在的滇国就像是一块肥肉,人人都想扑上来咬下一大口。 在同劳被越部夜郎占领之后,又一头豺狼扑了过来,苗部夜郎从越过黑盯山,想要一口吞下律高城。 同劳、味县一带的失守,尝专并不多重视,反正以后可以办法抢回来。 一旦得到滇王之位,整个国家的兵力为他所用,还会打不过小小的越部夜郎吗。 越部的将领之中,最厉害的就是亡波了,但尝专一点也不怕,因为双方交手过无数次,最终的战果是互有胜败。 但是,有人想要染指律高城,情况完全不同。 律高城的位置险要,一旦被占领,滇国东南边境与内地的联系将会被切断,其中的莫古、唯来两县将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可以说,一旦失去律高,另外两座城池迟早也会被抢走。 于是,尝专开始急了。 他的急并不是因为律高城对滇国有多么重要,而是因为它与毋棳城相隔不到三十里,而毋棳正是尝专最重要的后勤基地。 不能让命脉捏在别人的手里,才是他立刻派兵回援的原因。 不过,在梅录看来,不管原因如何都是好事,于是毛遂自荐,自告奋勇地把任务抢过来。 他要救的不但是律高,还需要确保莫古的万无一失,因为他一家大小老幼还在莫古城中。 “快,都跑快点!”梅录大声的吼叫着。 他原本是莫古城的守将,对附近的环境很熟悉,但天不遂人愿,这两天不停的下雨,使道路湿滑难行,原本的计划用三天到达律高,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天,路程还未走完一半。 迟则生变。 李敢并不知道敌人的援兵即将到来,在经过一夜的休息之后,带着吃饱渴足的士兵开始伐木砍竹,然后制造攻城器械。 “主人,这一次你准备制造什么?”王当好奇的问道。 在交趾,李敢用竹排渡过金溪,一举擒拿征贰;在指谈城,李敢用竹墙护城,最终大破敌人的五千精兵,创造以少胜多的神话。 “嗯,叫它攻城梯吧。”李敢笑着回答。 “梯?有用吗?这城墙高达三丈。”王当有点担心。 “三丈而已。”李敢浑不在意的笑了。 达奚不是梦想着据城而守吗?李敢要让他美梦变噩梦。 工程并不复杂,一千多人有的砍伐,有的按李敢的要求把竹木捆扎在一起,很快,一架又一架庞然大物出现了众人面前。 “不够,再高一点!”李敢不断的指指点点。 很快,一架四丈多高的庞然大物出现了大家的面前。 “好东西啊,破城利器!”就算是雷被见多识广,此刻也忍不住感叹连连。 王当早已是张大嘴巴,盯着眼前一架似梯非梯,似车非车的东西,说不出话来。 李敢打量了城墙一眼,然后满意的点头。 这梯子比城墙高出一丈,只要让逢霞带领弓箭手爬上去,居高临下,把城墙上的人统统射死,再让雷被冲上去一阵乱砍…… 胜算在握! 李敢哈哈大笑,一挥手,大叫道:“进攻!” 一百多人在后边用力推,车子轰隆隆地向前滑动,缓缓地向城墙靠近。 “快看!那是何物?”轰鸣声把守城士兵惊动了。 “梯子?” “有如此巨大的梯子吗?” “那你说是何物?” “呃……梯子……” “咦,它正在靠近。” “不好,苗人要攻城了!” 攻城车并不因为他们的惊慌而停止,不到一刻钟,已经滑行了五百步,如果继续这样的速度,不用多久就能到达城墙。 “不好,快告诉城主!”守军终于反应过来了,当他们把醉眼朦胧的达奚抬上城头时,攻城梯距离城墙不足五百步。 “这……”达奚的酒意被吓醒了大半。 第269章 李敢的第一座城 南方的天气说变就变,前一刻还艳阳高照,后一刻竟然下起了丝丝细雨。 李敢被淋得湿漉漉的,却并不因此而生气,抹了一把脸之后,哈哈大笑。 “主人,这叫得道天助啊!”王当拍起马屁来,一点也不客气。 地面经过雨水浸润之后变得湿滑,攻城梯的速度徒然加快。 奚良被吊在城头上一天一夜,又饥又渴之下早已昏了过去,此时被雨水一浇,悠悠转醒。 “呜~呜!” 他想在叫喊,最终发出一阵呜咽之声,但根本没人理会。 城头上已乱成一团,达奚为人凶狠,但个人的争强斗狠与上战场完全不同,就象此刻,一座几丈高的怪物急速扑来,任谁都会心胆俱裂。 “城主!”有人叫喊着。 “如何是好啊?” 守城之人并不是正规军,而是城里的不良人,这些人只是贪图达奚给出的高价佣金,不会因此而不惜小命。 “哦?”达奚定神一看,敌人已靠近二百步,再过片刻就会到达封城墙。 “如何?”达奚终于清醒了,大喝一声:“箭,快,射死他们。” 守军还在乱哄哄的,只有零零散散的几箭射了出去,但李敢早有准备,在攻城车的面前加厚了木块,再蒙上牛皮,守军的箭射过去,要么是纷纷落地,要么是钉在木板上,根本不起作用。 “杀光他们!”战场上响起了逢霞冷酷的声音。 随着这一声令下,交趾兵的弓箭立即发威,箭雨一波接着一波,向城头压了过去。 “啊!” “啊!” 守军不断发出惨叫。 交趾兵居高临下,守军站在城头上,几乎没有任何可以遮挡之物,于是,雨箭所至,没有多少人还可以站着。 “加快速度!”李敢增加一百人推动攻城车,只一会儿,已经贴近城墙。 “杀啊!” 雷被早有准备,手持大剑,一个跨步跃上城头。 不过,他的身边并没有敌人,只有一具具的尸体。 守城的士兵几乎都让逢霞杀光了。 “跟我冲啊!”雷被拨腿急奔,盯着稀稀疏疏的敌人杀了过去,收割着一条又一条性命,大剑之下,无一合之敌。 达奚很是幸运,在无数的箭雨中只是伤到了右臂,但他双腿是跛的,亲兵被射死之后只能艰难爬行,想要逃到城下去。 但雷被早就盯上他了,如何会让他逃脱? “哼!达奚!”雷被的双眼冒火,他恨达奚的背信弃义,也恨自己粗心大意。 如果不是主人聪明,制造了攻城梯,要进入律高城只怕要经过一番苦战,到时候不但浪费时间,还会损兵折将。 这笔帐当然要算在达奚的头上。 “刷~”剑光一闪,然后一声惨叫。 达奚的双腿齐根而断,哭喊着在血泊中不断翻滚。 雷被冷冷一笑,不再理会,抬腿走下城墙。 他是存心让达奚活活痛死,直到鲜血流光。 雷被在城里并没有遇到多少的抵抗,毕竟,达奚夺得城主之位并没有多久,帮他守城之人只是贪图财物的不良人,而且,几波箭雨之后也死得差不多了。 至于城里的居民,根本是袖手旁观,无一帮忙。 原来,奚良不但是城主,还常常用感恩社的名誉帮扶救困,因此甚得民心。 达奚把儿子往城头上一吊,相当于把城里的人都得罪光了。 “嗯,这城墙很结实。”李敢走进城门时,笑嘻嘻地称赞着。 这是他的第一座城池,他要以此为基业,不断扩充实力,以后,不再需要胆战心惊,唯唯诺诺,自己的事情自己作主,而不是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 “小郎,这是奚良。”走了过去,轻声说道。 奚良身上的绳子已经解开,但他吊在城头一日一夜,早已是奄奄一息。 “主人,请饶我阿大一命。”奚良艰难地说出这几个字。 李敢摇头,说道:“叛乱之罪,不可饶恕,至于你,我也不多作追究。 雷被,赏他十金,然后让他离开吧。” 奚达夺取律高城,安定民心,这份贡献不能因为他父亲的反叛而抹杀。 奚达走了,带着李敢赏赐的财物和两名奴仆,往东面走去。 滇国境内战乱四起,所以他计划越过黑盯山,到越部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住下来,凭着手中的钱财,找个漂亮的女人渡过下半生。 这一战速战速决,城墙上死伤的几百人,几乎是一瞬间之内被箭射死,战斗并没有蔓延到城内,所以,经过短暂的骚乱,很快恢复了平静。 在这段时间里,感恩教徒四处出动,他们走街串巷,极力安抚受到惊吓的民众。 “很好。” 看到平静如昔的街道,李敢轻轻的点头。 这一次,他在攻城战中并没有使用感恩教的力量,但仅仅是战后的安抚,就能节省无数的精力。 李敢已经预感到,感恩教将会成为他争霸天下的巨大助力。 “西兰……”李敢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此刻的西兰,刚刚到达莫古城,她身边跟着几名精壮的教徒,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矮小的身影。 卜若与尝羌并不在此行的计划之内,但两个鬼精灵竟然越窗而出,悄悄地从后边跟了过来。 “不听话,以后不给你们吃蜂蜜!”西兰娇嗔着,但这种恐吓没有任何的威慑力。 所以,卜若只是嘻嘻一笑,然后好奇的问道:“阿姊,为何你不跟李敢去律高城?” 说到李敢,西兰的露出了甜蜜的微笑,抚着卜若的头发,笑着说道:“他们是去打仗的,我为何要去?去了只是帮倒忙。” “那你为何要来莫古?”卜若很聪明,略一思索之后,仰着小脸说道:“你是来传教的?” “我是来救人的。”西兰模棱两可地回答了一句。 从小的方面想,她的意思是来扶贫济困,治病救人。但这句话还有另一个意思:如果感恩教在莫古发展壮大,李敢攻城时就会轻松许多,减少伤亡不就是救人么? 卜若还在半信半疑,但她小孩子心性,很快被街道上好吃好玩的东西吸引住了,拉着尝羌一会儿东,一会儿西,四处乱跑,让西兰累得够呛。 几人玩得高兴,根本没有注意到已经被人盯上了。 第270章 圣女驾到 莫古城是幸运的。 此次的滇国之乱,以王城为中心向四周蔓延,普通民众为了逃避战乱,拖家带口、背井离乡。 因为山川阻隔,律高城无形之中成为了莫古城的屏障,而且,因为律高城有感恩教,大多数乱民可以得到安抚和帮助,所以停留下来,不再前进。 反正,莫古并未被这一次战乱所波及,处处是安宁平和的景象,这里有军队保证安全,各级的官府也架构完整,民众的生活秩序井井有条。 西兰初到乍到,本想悄悄而来,先找一个地方住下,摸清情况之下再想法开始推广感恩教,但带着两个半大的孩子,根本低调不起来。 “哗,烙饼!”卜若欢呼。 “我要。” “你有钱吗?”卜若笑嘻嘻的回了一句。 尝羌不说话了,等到卜若把一杖铜币递给贩夫的时候,手急眼快抓起大饼转头就走,然后两人开始你追我赶,大呼小叫。 尝羌嘴馋,但身上的钱早被卜若骗光了,于是,堂堂的三王子,只能抢着吃。 他们一行几个人,西兰长相甜美,身边带着的教徒武孔有力,再加上两个孩子的一路戏闹,于是,所过之处,路上行人停步注目。 两名年轻的女子正好路过,把目光聚集在西兰身上,渐渐的,脸上表情变得凝重。 “这是……感恩教的圣女?” “堂主,你没认错人?” “不会,虽然我只见过一次,但她的气质特殊,谁也冒充不出来。” “肤如凝脂,气质出尘,就象一个仙女。”女子赞叹着,语气中带着浓浓的羡慕。 “我见犹怜。” “可惜她是感恩教的圣女,注定不能和睦相处。” “一山不容二虎!” “有我们靡莫教在这里,感恩教休想插手。”女子声音恶狠狠的。 她叫娅茹,是靡莫教驻莫古的堂主。 就算她对西兰有再多的好感,在教派利益面前,统统都要抛开。 滇国动乱,天灾人祸持续了几个月,靡莫府遭受的损失也不小,大靡莫甚至被逼离开王城,移迁建伶城。 而且,为了救济灾民,维持地方的稳定,靡莫府出钱出力,损耗巨大,已达难以支撑的地步。 于是,大靡莫发出号召,让教徒捐献物资,她个人甚至变卖财产,换取粮食和衣物。 莫古和唯来两县,因地形的特殊而成为少有的安全之地,相应的,这里的靡莫教堂口一切运作正常,甚至有余力反馈总部,就在昨天,她们押送五十石粮食,前往建伶城。 不能失去莫古城,否则,靡莫府的日子将会更艰难。 “让人动手,把她赶出去?”瑜莉作为娅茹的助手,立即领会堂主的心意。 娅茹正要答应,突然见到两个孩子你追我赶地跑到西兰身边,拉住她的手,吱吱喳喳地说个不停。 原来,卜若到底是女孩,等到她追上的时候,发现尝羌已经把烙饼吃完了。 钱是我出,烙饼让你吃? 卜若越想越生气,于是气呼呼地向西兰大声控诉: “阿姊,尝羌太坏了,以后不要给他蜂蜜,不行,不要给他饭吃!” 她完全忘记了,这些钱是她从尝羌的手中骗过来的。 这边热热闹闹,另一边的娅茹也经呆住了,用力地揉着眼睛,看了再看,才确定没有看错人。 “圣……” 她刚说出一个字,立即醒觉地掩住嘴巴,但还是可以听出其中的欢喜和惊讶。 “圣?” 瑜莉疑惑地转头,然后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眼见所见到的一切。 上个月,从建伶城里传来一道令人震惊的消息:圣女无故失踪,与她同时失踪有还有三王子尝羌。 为此,大靡莫亲自下令,要求各地分堂全力查找,一经发现,不惜一切代价把她们带回建伶。 暗中另有消息传出,有人怀疑圣女的失踪,与太子有关。 所以,这个不惜一切代价意思,是准备与太子或者其他胆敢窥觑圣女的势力反目成仇,甚至不惜动用力。 整个靡莫教上下几万教徒,找了一个月,已经把整个滇国翻了个底朝天,根本见不到圣女的踪影。 圣女被人害死了?然后毁尸灭迹? 不少人的脑海中出现了这种想法,但没有一个人敢说出来,因为此事的关系实在太大了。 圣女是大靡莫的独生爱女,但她的重要性还不止于此。 如果认为卜若是凭着大靡莫的关系当上圣女,那就大错特错了。 靡莫教流行转世灵童之说,他们相信每一代圣女死亡之后,都会重新投胎做人。 所以,圣女的产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首先,要根据去世圣女的遗嘱和预言;然后依照神谕的指示,确定转生的方向和地点等,寻访确认转世灵童。 之后再把上代圣女的一件遗物夹杂在上百件类似的物品之中,进一步确认。 最后一步则是抽取神签。 所以,每一代圣女都是经过层层挑选,级级淘汰,最后才从几十名孩童之中脱颖而出。 可以说,圣女关系到靡莫教的兴旺与衰败,甚至生死存亡。 命根子一般的东西,当然是谁动跟谁动急,不惜动用全教之力拼个你死我活,这句话半点不假。 但要拼命也要找到凶手啊。 两位王子之间的战争已经白热化,双方一直僵持不下,任何的一丝外力加入,都有可能改变战争的走向。 靡莫教在滇国有着几万的教众,在民众中有着崇高的威望,对此,两位王子早已垂涎三丈,都有可能掳掠圣女,以此作为威胁,请求援手的可能性。 不过,从种种迹象分析,太子最是可疑。 几天前,大靡莫已经向太子发出了教谕,要求立即放人,否则兵刃相见。 正在大家忧心忡忡之时,圣女竟然跑到莫古城。 惊喜交加! 只能用这个词语来形容此刻娅茹和瑜莉的心情。 瑜莉最是着急,上前一步,急声叫道:“圣……” 但她刚叫出一个字,就被娅茹一把拉住。 “别叫!”娅茹的脸色阴阳不定。 因为她发现,圣女身边还有不少人,其中的男童,赫赫是同时失踪三王子。 除此之外,还有感恩教的圣女。 “难道是感恩教掳走的?”娅茹惊疑不定的想着,然后又用力摇头。 因为,卜若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嘻嘻哈哈的大笑,那无拘无束的样子,根本不象被掳掠而失去自由。 第271章 故意刁难 娅茹想不到,她家圣女不是别人掳走的,而是自己爬窗逃跑的。 失去自由? 这句话如果让卜若听到,一定会笑死。 如果有人问,天底下最疼爱她的人是谁,卜若一定会说是西兰,因为阿姆会骂她,会软禁她,而西兰呢?每次都是温声软语,会给她喝蜂蜜吃烙饼。 可惜这些事情娅茹统统不知道,一心想着的,是如何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把圣女夺回来。 这一边,西兰好不容易才把卜若安抚好,已经累得精疲力尽。 “穆化,找地方休息下吧。” 西兰向一名教徒吩咐着,但还未等到回应,突然有几个人从远处匆匆忙忙的冲过来,然后“卜通”一下,跪在她的面前,不断地大声高呼:“圣女,救命!” “嗯?”西兰轻轻的后退一步,但并不惊慌,轻笑一下,问道:“你认识我?” “对,我曾在幕村见过圣女施展神术,把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救了回来。” 回答的是一个皮肤腊黄的男子。 他一直在喊救命,但眼睛里没有眼泪,脸上也没有半点悲伤焦急的表情。 “幕村?”西兰笑了笑。 幕村是雪瑶的故乡,也是黑盯山在律高地区的重要据点,但幕村的居民几乎全上了黑盯山,扎驻在村子里的人,是精壮的士兵。 幕村成为军营之后,根本不让外人进入。 “他说假话!”西兰立即得出结论。 “是啊,是幕村,我阿姆是幕村人,每年都会走上几趟。”此人深怕西兰有所怀疑,于是尽力解释,但西兰只是善良而已,人又不傻,如果不知眼前之人另有企图? 这一边又是下跪,又是求教的,很快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于是,有人驻步停留,有人直接围了过来,准备看热闹。 西兰一点也不怵,淡淡的一笑,说道:“刚才你喊救命?是家里有人病了吗?” 她的笑容淡恬而从容,非常有感染力。 “是,我阿大病了。” “你阿大?在那里?” “在家中,圣女,你答应救人啦?” 黄脸男子装出大喜过望的样子,说话却是越来声音越大,明显是有意而为。 果然,旁观之人一听,开始轻声地议论: “圣女?靡莫教的圣女吗?” “不是吧,不是说失踪了吗?” “不能找回来了吗?” 很快有人摇头纠正,说道:“你们都错了,这个是感恩教的圣女!” “感恩教?”有人轻声惊呼:“是律高的感恩教吗?” “对,正是那个活人无数的教派。” 这两个人到过律高一带,知道感恩教的所作所为,所以心生敬仰。 很快有人产生了疑问:“活人无数?太夸张了吧。” “不信,这个感恩教再好,有我们靡莫教好吗?昨天我才领到两斤米。” “靡莫教不错,但没法跟感恩教比啊,人家不但送衣裳送大米,还送蜜蜂,蜜蜂听说过吗?” 旁观的人迷惘的摇头,让说话的人更加得意,头一昂,大声说道:“就是山上的野蜂。” “野蜂?确实会产蜜,但谁敢采摘啊?被叮上几口,会死人的。” “所以才说感恩教厉害,他们能让野蜂乖乖的听话,不叮人,只产蜜,听说这种蜜非常好吃,律高一带,许多人因为养蜂而赚了大钱。” 大家一听,连连惊叹:“能让野蜂听话,这是神仙了啊。” “对啊,所有人都在说,感恩教的圣女就是活神仙!” “也不知靡莫教的圣女一她相比,谁更厉害一些?” “肯定比不过,人家会救人,据说能把刚死的人救活。” 卜若在站在中央,把周围的说话听得一清二楚,有点不服气,于是用力的昂首挺胸,但瞟了一眼自已,再比较一下仙女一般的西兰,然后是一阵沮丧。 娅茹夹杂在人群中间,听到民众越说越离谱,不由心生恼怒。 她就不明白了,靡莫教在滇国几百年,求雨拜神,力保一方平安,特别这次战乱之中,做了多少好事,救了多少人,为何他们都在说感恩教好呢? 西兰并不笨,但非常执着,她来莫古城是为了传教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李敢。 眼前是陷阱吗?是,但同时也是机会。 想到这里,她大大方方的点头:“对,我答应教人。” 说完之后语气一转,朗声说道:“不过,既然知道我的身份,想必听说感恩教义,‘善恶有报,天道轮回,’如果你阿大平时好善乐施,福荫深厚,我当然能把他救活过来,如何他平时为害乡里,福浅命薄,别说是我,就算是神仙到来,也是回天无力。” 她说了这么多,其实是趁机宣传。 围观之人纷纷点头,“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说得真好。” “好人能上天庭。” “据说天庭可漂亮了,处处仙花,彩云飘飘,吃的是龙肝凤髓,喝的是清泉甘露。” “想去啊……” 有民众怦然心动了。 黄脸男子名叫伍平,受到娅茹指使前来刁难西兰的,想不到却适得其反。 “不好,不能让她再说下去了。”伍平暗叫不妙,立即抢过话题。 “圣女,我阿大是附近一带出了名的好人,我赚的每一分钱都让他拿出资助别人了。” 他的同伴在一旁暗暗好笑。 伍平的阿大确实是把钱花在别人身上了,但那些是女子,是卖笑卖肉的女子。 “那好,我去看看。”西兰说完,让伍平带路。 人群中的娅茹已经笑开了,什么将死的病人啊,躺着的人是靡莫教徒,他在假装昏迷。 伍平家是一栋破败的茅草房,家里只有简单的几件用具,也是破的破旧的旧。 当然,这是因为娅茹已抢先一步伪装过的。 西兰对这些不加理睬,眼睛一直盯着躺在床上的病人。 躺呼吸有力,胸膛起伏均匀平缓。 伍平用力地把眼睛揉红,然后哽咽的说道:“我阿大已经昏迷了七日七夜,一直无法转醒。” 这时,围观之人越来越多,不管屋里屋外,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就想看看,感恩教圣女是如传说中的神奇呢,还是浪得虚名。 娅茹则是信心满满,心里暗暗得意:就算你真的法术高超,也救不醒一个装睡之人吧。 第272章 唤不醒装睡的人 人头涌动。 听说有人施展法术,要把死人救活,四面八方不断有人涌过来凑热闹。 不过很快有人出言纠正:不是把死人救活,而是把一个昏迷了一个多月的人救醒。 当然,难度也差不了多少。 一个人不吃不喝地躺了一个月,肯定是生机消耗,功能尽毁,他不是死人,但说是木头人一点也不过份。 “不是有靡莫教吗,为何一直把人留在家中,不去求救?” 有些人的脑筋很灵活,很快联想到其他方面。 “应该是求过了,救不醒吧。” “你的意思是靡莫教没这能耐?” “也许吧。” “难道感恩教比靡莫教更厉害?” “呃,各有擅长吧,至少没听到过感恩教会祈福求雨。” 这些人叽哩咕噜的,对两个教派进行比较。 娅茹暗暗冷笑,你们就比较吧,一会救不醒人,骂感恩教的保证也是你们这些人。 屋子里,西兰已经开始对病人进行检查。 呼吸平稳,手臂肌肉并未萎缩,脸色苍白……嗯?这是用墙灰染上去的? 西兰明白了,轻轻一笑,让人端来了一盘清洁的山泉水,放在病床边。 这是准备施法了? 一千多人屏神静气的,每个人都很想知道,这感恩教圣女,是否真的象传说中的那样神奇。 “咚~得得咚得……咚~得得咚得……” 几名感恩教徒手舞足蹈,他们的舞姿苍劲而有力,手中的小皮鼓越敲越轻快。 所有人的心神都被吸引过来了。 西兰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甜笑,心中想道:也不知李敢到底懂得多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会射箭,会打仗,会画符,会咒语,还会制作手鼓。 这时,另一个声音随之响起。 “叮~叮叮~,叮~叮叮~” 这是卜若与尝羌在摇动着铜铃。 娅茹惊呆了,自家的圣女,竟然给别人摇铃伴舞? 不过,除了她,没人理会这些。 铃声清脆,手鼓轻快,两者相互交织,混合成一种动听而玄妙的旋律,再配合几个人的舞蹈,真有让人如聆梵音之感。 这时,围观之人已逾二千,远远望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影,最神奇的是,他们之间并无推搡和挤压,所有人都在屏心静气地,眼睛紧紧地盯在最中央的一袭白衫之上。 在几千双的目光之中,西兰动了。 只是她玉足轻点,素手纤纤,衣袂飘扬,踩着音乐的节奏轻轻起舞。 她的身姿美妙无双,动作如行云流水,举手投足之间,似乎在举杯邀月,似乎在感谢上苍,似乎在天仙赐福。 她的手指凭空划动,笔走龙蛇一般,画出一道又一道精美的线条。 “神符!”有人在轻呼。 西兰的动作越来越快,突然间,她的指尖闪烁,竟然出现一点火光。 “哗,神火!”这一次是惊呼。 凭空出现,聚而不散,风吹不熄,这不是神火是什么? 这一次,就算是敌意满满的娅茹也开始感觉到神奇。 “火?不会烧着手指吗?为何会不散不灭?”娅茹心里充满着不解,但她很快清醒过来,心里狠狠的想着:哼?一些华而不实的小法术而已,一旦不能把人救起来,我会当众说你是骗子,让你遭受众人的唾骂。 一山难容二虎,谁都喜欢吃独食。 与人分享?一般是脑袋坏掉之人才会说出这句话。 娅茹不是傻子,她们在莫古城里一呼百应,呼风唤雨,当然不会喜欢感恩教跑来分一杯羹。 如果不是卜若,她已经带人把西兰打回去的。 这时的卜若,浑然不知自己闯祸了,正手摇铃铛,娇小的身材翩翩起舞,动作可爱而活泼。 在她看来,阿姊对自己好啊,跳舞之后会给梨花糕吃,这世间还有比这个更好的事情吗? 尝羌一板一眼的跳得非常认真,他想好了,他不吃梨花糕,会要上几枚钱,然后去买烙饼,在卜若面前吃一个丢一个。 西兰专心致志,不受外界的影响,缓缓走到水盘之前,然后轻轻的一点。 手指上的光芒似乎是一只小精灵,从她的手指跃到水中,然后渐渐变小,直到消失,所有的音乐和舞蹈,也嘎然而止。 围观之人并不因此而失望,反而更感兴趣,因为,接下来的部分将会决定施法的成败,将会非常精彩刺激。 “我见过圣女用神水救人啊,真的救一个活一个。”开始有人炫耀。 他的说话并未吸引太多的目光,因为,大家都急着想看,西兰是否真的能把人从昏迷之中救回来。 屋子中央,西兰用一只精致的玉碗勺起了半碗水,走到病人的身边,扒开他的嘴巴,想要给他灌下去。 但这病人是假装,又不是真的昏迷,就算嘴巴被扒开,但喉咙一闭,灌进嘴巴里的水统统从嘴角漏了出来。 “这神水没用啊?”有人开始怀疑了。 “救不醒……” “音乐再好听,舞蹈跳得再好也没用啊。” “不过那神火真的很奇怪。” “难道是装神弄鬼?” 人群中的娅茹兴奋了,开始加大了音量,不断散布各种怀疑的言论。 作为病人亲属的伍平,一直在等待这一刻,这时还有什么好客气的?于是,他“卜”的一下跪到,然后扶着床放声大哭,“你不是圣女,你是骗子!” 人群里也传出了类似的声音:“不是说感恩教的圣女很厉害吗?死人也能救活,眼前的这个,会不会是假冒的?” “有可能!” “跑到莫古城骗吃骗喝?当我们是傻子啊。” 混在人群中的靡莫教徒趁机起哄:“把她赶走,赶出莫古。” “死骗子,揍她!” 卜若眼睛滴溜溜的乱转,她很聪明伶俐,很快察觉到不正常了。 “小心,有人要揍我们啊……”尝羌轻声警告着,用胖乎乎的身体挡在卜若身前。 但卜若一点也不怕,因为,她眼睛转动之间,已经发现夹杂在人群之中的娅茹。 各地的堂主每年都要回到总教一次,彼此之间是见过面的。 “不让感恩教进来?”卜若明白事情的真相了,但她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不希望双方成为敌人。 感恩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宗教,它的身后还站着黑盯山,那里兵精刀利,纪律严明,兵力已逾三千,想要夺取莫古城,轻而易举。 到时候,靡莫教怎么办? 西兰笑靥如花,似乎根本没听到外面的人在说什么,只是侧着头,笑着说道:“还不醒?不怕,我有的是办法。” 第273章 神奇的不死草 还有办法?所有人都是半信半疑。 你的圣水不是已经灌不下去了吗?还能有什么办法?难道病人不喝圣水也能把他救醒? 太不可思议了。 “我不信!还我阿大!” 伍平一边痛哭,一边大骂,他是巴不得西兰因生气而转身就走,到时候,感恩教的声誉扫地,在莫古城当然呆不下去。 西兰不会上当,走了伍平面前盯了他一眼,突然说道:“你不是他阿伢!” 伍平一惊,急忙争辩:“我是,当然是!” “既然是,为何不关心他的死活,我说另有办法把他救醒,你却胡搅乱混,影响我施法?” 西兰的声音很轻,但句句在理,伍平在几千眼睛的注视之下,根本不敢反驳,不过,他目光一转,立即有了借口。 “圣水已经用光了,你还有办法救人?” 西兰微微一笑,“使用圣水只是救人办法之一,除此之外,办法还多着呢,不过,既然你心情急切,我也不浪费时间。” 说完之后,突然取出一根小草样的东西,用两根手指捏着,举在胸前。 这小草黄澄澄的,叶脉完整,根须俱全,无土无水的环境下但仍然生机勃勃。 “这是何物?”伍平问出了所有人的疑惑。 “这是不死草,也可称之为仙草。” “仙草?”伍平半信半疑。 确实,这根小草的卖相极佳,连根带叶一片金黄,被两根洁白晶莹的手指捏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绝非一般凡品!”有人惊叹。 “仙草!” “好漂亮啊……” 这些人眼睛盯着的不止是神草,还有那两根捏着小草的手指。 如雪般洁白无暇,如玉般晶莹剔透,不但是手指,整只手掌也在阳光下散发着微微的莹光,美艳不可方物。 就算身为女子的娅茹,也羡慕不已,不过,她更关心的是这所谓的仙草是否有效。 “当然有效,”西兰的语气斩钉截铁,“此物来自天庭,是我诚心祈求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天神赐下的神物。” “来自天庭!”众人惊呼。 “神仙居住的地方啊。” “如果是仙草,别说昏迷,就算死掉了,也能救回来吧。” 这些人对感恩教较为熟悉,知道善恶有报,知道天道轮回,知道如果一个人多做善事的话,就能飞升上天,进入一个名叫天庭的地方。 进入天庭之人永生不死,只有快乐而没有忧伤。 娅茹也是宗教中人,信命运,信鬼神,现在西兰说这根小草来自虚渺的天上,一时之间把她震慑住了。 只有卜若瞪大了眼睛。 见鬼的天庭!这根小草出自黑盯山,是几天前,李敢带着大家巡查土豆时,随手从田垅上拨下来的。 想不到西兰会珍而重之地把它带在身上,想不到她会骗人,说它是仙草。 不对!卜若摇了摇头。 也许在西兰心目中,李敢随手递给她的任何东西都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 很快,卜若心里开始埋怨:就算它是你的心肝宝贝,说什么也行,但不能说是仙草啊,它能救得了人吗? 此刻的卜若,忘记自己是靡莫教的圣女,完全站在西兰的立场,为她着急…… 西兰并没有让大家等待太久,只见她款款而行,走到病人身边,然后把小草折断,要把根茎往病人的嘴巴里塞。 病人早有准备,牙关紧闭,就在他以为西兰再没办法之时,突然鼻孔被塞进了一个柔软的东西,他的鼻子一酸,竭力想要忍耐,可惜徒劳无功。 “扑哧!”一声响亮的喷嗤扑鼻而出。 病人一骨碌地坐起来,愤怒的大骂:“你阿母啊,谁捅我鼻子!”然后双手乱抓,从鼻孔里扯出了一根长长的草叶。 他张开眼睛张开,首先见到一张闭月羞花的脸庞,只见她似笑非笑,似乎在高兴,也似乎在嘲讽。 目光移动,他见到伍平一副比哭更难看的表情,一会儿咬牙瞪眼,一会儿哭丧难过。 “哗!” 一片巨大的惊呼声让病人吓了一跳,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屋里屋外被围到密密麻麻,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只怕整座莫古城的人都来了。 病人吓坏了,他终于记起自己的任务,急忙往床上一躺,想要再次闭上眼睛。 娅茹在人群中,鼻子都快气歪了,她心里早已把西兰咒骂了千百遍:无耻! 狡猾! 卑鄙! 骗子! 感恩教治病救人使用的是圣水,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病人咬紧牙关,滴水不进,这圣水再是神奇也无可奈何。 而且,这病人是有意假病而不是真正的昏迷。 假病人啊,再高明的医术也无法医治吧。 但千算万算,算不到人家会用草叶捅鼻子…… 其实,也难怪娅茹毫无防备,因为谁也想不到一位堂堂的圣女,会用出如此卑鄙无耻的招数。 卜若张大了嘴巴,似乎完全不认识西兰一样。 在她心目中,西兰温婉动人,善良纯洁,绝对不会用一根杂草假冒仙草,更不会用草叶子捅人。 突然间,她想起了那个名叫李敢的坏人,能影响到西兰的,也许只有他了。 这时,周围已经是哗声一片: “不愧是仙草啊,一用就醒!” “来自天上的东西啊。” “灵验无比。” “感恩教,我记住了。” “圣女不愧是活神仙啊。” “我想入教了。” “我也想!” 然后开始有人高叫:“圣女,我要入教!” “善恶有报,天道轮回,说得太好了。” “只要多做善事,下辈子就有希望了,过好日子啊。” “还能上天庭!” “太好了,我要入教!” “圣女,圣女,我要入教。” 高声呼喊的开始是一个人,两个、三个……然后越来越多。 乱世之下,谁也想要一个温暖有爱的教派啊,大家相互依赖、相互帮助,穷了有人救济,病了有人送医送药,还有一位能起死回生的圣女。 天道轮回,转世重生。 就算这辈子穷困潦倒,身体低贱,现在也有盼头了啊,只要多做善事,下辈子就能投到一个好人家,从此之后锦衣玉食,享尽人间的富贵与荣华。 而且,还有一个令人向往的天庭。 一时间,要求入教的呼喊声一下接一下,有人是真心实意的,也有人是起哄凑热闹的。 “圣女,我要入教!” 渐渐的,这句话汇成了一片,响彻莫古城。 第274章 两教原本是一家 朦胧的月色之下,可见远处高山的剪影;夜空之中,寂寥的星星既近且远,它们在水中有着闪烁的倒影,似乎随手可捞,但一切只是镜花水月,触之则碎。 忙碌了一天的西兰,没空去伤春悲秋,双手在水面上无意识地划拨着,心思早已飘向远方。 今天的一切,正应验了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靡莫教想要多加刁难,让西兰的名声扫地,这用心可谓恶毒,最终却弄巧反拙,被西兰仅用一根草叶轻松破解,让她的名声传遍莫古城。 “你加入感恩教了吗?”是今天莫古城里民众见面时最喜欢问的一句话。 仅仅一个下午,加入的教徒高达三百名,西兰租往的房子之外,还有几百人在通宵排队等待。 “想不到会如此顺利。”西兰脸上溢满了笑意。 有了好的开始,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安心发展,等待李敢率领大军前来。 不过,也不能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刚才卜若就问了一句话:感恩教准备如何处理与其他教派的关系? 目标所指,当然是在滇国之内已经根深底固的靡莫教。 其实,感恩教早有向莫古城渗透的计划,正是靡莫教多方阻挠才未能成功,最终,西兰只能亲自出马。 如何处理与其他教派的关系? 宗教之争,因理念不同,动辄是生死相搏。 不过李敢说过,感恩教要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不要拘束于一家之言,一个推陈出新、勇于改进的宗教才能永远保持强盛的生命力。 靡莫教做的是占卜问卦,祈福求雨之事,从本质上来看,与感恩教非常相近。 “和平相处?”西兰侧着头,想得入神,过了良久才轻轻一笑,摇头说道:“这是李敢应该管的事情,不是吗?” 相隔两条街道的一座宅子里,正灯火通明,娅茹、瑜莉、伍平等靡莫教主要人员无一缺席,统统都是黑着一张脸,有人在担忧,有人在愤怒。 “堂主,我这就带人过去,把她们剁了!”伍平怒气冲天的说道。 造成如今的被动局面,他自认为难逃其责,那么,就将功补过吧,对付感恩教的几个人,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堂主?” 见到娅茹神游物外,瑜莉急忙轻声提醒。 整个下午,娅茹经过了愤怒、怨恨、不甘等过程,但现在已经趋于冷静。 “不能硬拼……”娅茹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想:圣女还在别人的手中呢,怎么拼? “不拼?”伍平不明白了,惊讶的问道:“难道任由他们在莫古城发展壮大?” “我也不知道……”娅茹轻轻叹息着。 最让娅茹疑惑的是卜若的态度,为何会与感恩教的人混杂在一起? 是被掳吗? 不对,刚才她又是摇铃铛,又是跳舞的,行动自如,一点也不象是被掳掠之人。 是混入感恩教的内部吗,窃取情报吗? 也不对,让圣女冒着如此巨大的风险去偷情报?除非疯了。 最让娅茹不可思议的是,今天所见的卜若嬉皮笑脸,天真无邪,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孩童,而不是一名高高在上的圣女。 但你就是圣女啊…… 娅茹似乎听到自己心里面的呻吟,脸上的表情纠结而无奈。 “要不,我们按兵不动,密切监视,等待大靡莫的决定?”瑜莉说出一个最稳妥的方案。 娅茹摇头叹息,“总不能什么也不做。” 她们不知道,就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屋顶上有一道瘦小的身影,悄然离去。 第二天一大早,西兰刚刚起床,有人通报说靡莫教莫古城堂主前来拜访。 “终于来了!” 就算西兰早有准备,还是禁不住心中一震。 感恩教进入莫古城,无疑会触动旧有势力的利益,所以,两者之间的碰撞在所难免。 她知道,昨天的刁难只是一个警告,更大的麻烦还在后头。 “娅茹堂主!” 西兰微笑着迎了上去,那热情劲儿,如果不知内情,还以为是久别重逢的好友,而不是随时拼个你死我活的对手。 娅茹一点也不客气,假惺惺的客套了几句,然后说道:“今日求见,只因教中有几名病重之人,希望圣女能赐下几株仙草。” 这一招可攻可守,如果仙草的假的,她能公诸于众,如果是真的……谁也不嫌宝贝多对吧,而且是能救命的宝物。 但西兰不会上当,微笑着说道:“仙草是极为难得之物,唯一的一株昨天已经用掉了,再无剩余。” 一推了之,让娅茹无从发力。 不过,这只是前戏而已。 娅茹继续进攻:“昨日听到感恩教义,予人为善,扶贫济世,细看之下,竟然与我靡莫教如出一辙,难道圣女原本是我教中人?或者是某位前辈的转生者?” 说完之后目光灼灼,等待西兰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 到时候她会继续说:既然圣女是我靡莫教的人,何时回归教派? 当然,回归之时不要忘记把所有的教徒带回来。 太阴险了,她想一口把感恩教整个吞下去。 西兰回了一个淡淡的微笑,说道:“确实,两教的宗旨有许多相近之处,证明彼此之间有着共同的愿景,是朋友而非敌人。 不过,堂主也许不知,感恩教非我所创,而是另有其人,至于他是否靡莫教的前辈,嗯,不久之后他会到来,堂主可以当面查验。” “可当面验证?”娅茹欣喜地与瑜莉对望了一眼。 在她认为,西兰是上钩了,一旦感恩教的创造者成了靡莫教的前辈大德,他是否应该顺理成章地回归?到时候,感恩教的地盘和教徒是否统统属于靡莫教? 娅茹越想越得意,于是心急的说道:“请告知具体时间,好让我扫榻相迎。” “一月之内。” 西兰看到对方心急如焚的样子,暗暗好笑。 如果不出意外,李敢将于一个月之后到达莫古城,但他的到来并不是孤身一人,在他身后还有几千名凶神恶煞的士兵。 扫榻相迎? 西兰瞟了娅茹一眼,开始想象一旦大军压境之时,她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眼见阴谋得逞,娅茹脸上溢满了笑容,不过,这些只算她此行的意外惊喜,接下来要说的事情,才是真正目的。 第275章 图穷匕现 “嗯,”娅茹首先套的近乎:“既然是一家人,我也不说两家话。” 西兰微笑,不置可否,她知道接下来所说的,才是对方最看重的事情。 既然如此,自己当然不会轻易放手,必须要讨价还价,争取最大的利益。 娅茹眉头轻皱,感觉遇上了难缠的对手,呵呵的干笑了一声,然后说道:“其实是一件好事,嗯,是一件对彼此有利的大好事。” 见到西兰还是微笑不语,她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唱独角戏。 “昨日你们招收了不少的教徒对吧?” 这是事实,西兰只能点头。 “这是好事,我们不反对。”娅茹表明态度,让自己占据道德高位。 西兰终于说话了,一开口就是称赞:“靡莫教备受民众的推崇,果然是有道理的,仅是这份容人之量,很多教派就做不到。” 娅茹的脸上一热。 容人之量?那昨天的故意刁难又是什么?不过,她当然不会拆自己的台,而是顺着西兰的话题走。 “过奖,”娅茹谦虚的说道:“刚才说了,我们是一家人,我考虑了一下,既然两教的教义相近,如果人员之间相互深入交流、相互探讨,是否对教派的发展很有帮助呢?” “那当然。”西兰慎重的点头。 对外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改造和完美自己,这是李敢说过的话,与娅茹的意思不谋而合。 靡莫教久享盛名,在滇国经营几百年,势力遍布每一个角落,而感恩教只是一个新兴势力,在滇国境内只有一个堂口,覆盖一县之地,双方合作,怎么看都是后者占了便宜。 不对! 西兰突然惊醒,靡莫教一直拒绝自己进入莫古城,为什么今天会笑脸相迎?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果然,娅茹终于暴露了此行的目的,只听她开心的说道:“既然圣女同意,事情就定下来了,这样吧,我们互派人员,第一批的数量,嗯,男女孩童各十名,圣女认为可行吗?” “男女孩童?”西兰的目光一闪。 “呵呵,”娅茹用笑声掩饰心中的紧张,“孩童嘛,聪明伶俐,学得快记得牢,如果圣女认为十名太多,数量减半也是可以的。” “人数不是问题,”西兰摇了摇头,“但我的教徒远在律高,这一来一回的需要耗费不少时日,如果堂主不介意,我们把互派的时间向后推,嗯,一个月后吧,到时我教神子也来了,正好一起见证这个两教交往的盛事。” “神子?”娅茹眼中的精光一闪。 “嗯,神子,我教乃神子所创。”西兰解释着,脸色显得柔和。 娅茹放弃追问到底的心思,陪着笑说道:“两派交往,刻不容缓,我建议现在立即开始,用不着等一个月之后。” 西兰脸上还带着笑意,心中已经是巨浪滔天,想了一下,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淡淡的说道:“此次前来莫古,我几乎是孤身一人。” 娅茹急了,说道:“昨天圣女施法之时,身边那一对聪明伶俐的孩童就是适合人选。” 图穷匕现! 西兰明白了,这才是靡莫教此行的终极目标。 想要卜若与尝羌? 瞧着娅茹急不可待的样子,两个孩子的身份绝不简单,西兰再次想到了李敢,在黑盯山上,他说过卜若与尝羌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西兰心乱如麻。 身为圣女,在别人的眼中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纷纷对她敬而远之,卜若与尝羌则不同,他们敢在西兰的面前嬉笑打闹,完全是家里人一般的亲密无间。 卜若是靡莫教的谍者? 西兰用力的摇头,似乎要把这可怕的念头甩掉。 “不行,她们不能去!”西兰的语气僵硬。 “为何不难?”娅茹急了,竟然从坐位上站了起来,走到西兰的跟前,焦急地说道:“我们诚心诚意与贵教交往,你竟然拒绝?” 语气咄咄逼人。 “算不上拒绝,”西兰摇头,“她们并非我教中人,而是我的家人。” “圣女休要说谎!”娅茹的音量渐渐加大。 “半点不假,我就是她们亚姊。” 娅茹已经顾不上客气了,冷冷的一笑,“哼,你不想与我教交往吗?不希望双方和平相处?希望从此之后互为死敌?” 西兰的态度强硬,睁大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与娅茹对视,“和平不是屈膝而求可以得到的,讲的是平等互利,互为死敌?堂主,这句话是不是应该收回去?” 娅茹震惊了,指着西兰,气得发抖,“你……我靡莫教几万教徒,你不怕?” 已经是吃裸裸的威胁。 西兰夷然不惧,昂头挺胸的说道:“感恩教讲究以理服人,但也不会让别人欺负到我们头上。” 娅茹怒了,大声喝道:“行,既然如此,休怪我辣手无情!”说完一甩手,转身就要离开。 “阿姊,你真好!”一个女声,娇嫩而清脆。 “卜若,不要出来!”西兰急了,怕靡莫教会抢人。 娅茹霍然转身,目光炯炯地盯着门口,然后见到一名粉妆玉琢的女孩走了出来,轻快地走到西兰的身边,拖着她的手用力地摇晃,那形态要多亲热就有多亲热。 “圣……”这个字在娅茹的喉咙里滚动,最终被她硬生生的咽回去。 西兰抚摸着卜若的头发,无限的宠溺,柔声说道:“别怕,除非你愿意,谁也别想把你带走。” 卜若咭咭的一笑,歪着头,说道:“阿姊,我不怕啊,再说,她们找我又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西兰并未因此而高兴,反而双眼微红,眼眶里有泪水有打转,痛心疾首的说道:“难道你真的是她们派来的……” ‘谍者’这两个字,她说不出来了。 卜若咭咭大笑,俯在西兰的耳边说道:“什么派来的啊?阿姊,告诉你哦,我与尝羌是偷跑出来的。” “淘气!”西兰哭笑不得的轻骂了一句。 卜若苦着小脸,怏怏不乐的说道:“没办法了,被找到了就得回去,嗯,阿姊,只回去一会啊,很快回来。” 说完张开喉咙大叫一声:“尝羌,出来。” 说完之后蹦蹦跳跳的向外走去,但走出不到十步,突然回过头,冲到房子里乒乒乓乓的一阵乱翻乱找之后,再走出来时,怀里已经抱着一只大葫芦。 “蜂蜜!”西兰被逗乐了,一时间,心里的伤感为之大减。 第276章 李敢的军队 娅茹走了,临走前对着西兰表示了感谢,表示从今之后两个教派是休戚与共的一家人。 靡莫教的所有人簇拥在卜若身后,欢喜的神色快要从脸上溢下来了,堂堂的三王子尝羌,反而被冷落。 “圣女?” 西兰苦笑着摇头。这段时间一直跟在身边团团转,甜甜地喊阿姊的小女孩竟然是靡莫教圣女,被卜若欺压得死死的尝羌,竟然是滇国三王子。 “李敢看人真准!”西兰笑了笑,目光望向北方,那里是律高城方向。 “应该拿下律高城了吧,此时他在干什么呢?……是否在想我?” 想到最后一点时,西兰满脸红霞,娇羞无限。 此时的李敢,正忙着呢,根本没有时间想西兰。 达奚不象雷被所想的那样,流尽全身的血液而死,他熬不过疼痛和濒死的恐惧,最后用一份有价值的情报,换取提早结束性命。 “二天后,五百名滇国援军?”李敢呵呵一笑,说道:“雷被,正好给你练兵。” 李敢的士兵来源非常杂乱,有从琅琊郡带来的汉人,有从交趾郡带来的交趾人,有从都稽手中借来的南越人,有亚朵的镡封县兵,有雷被在黑盯山下招募的滇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来源,是苗部大宗正送来的汉国奴隶。 为了便于管理,李敢把他们编整为四支部队: 一是把汉人与南越人合兵一处,共一千人,作为中军,由他亲自率领,王薄为副将。 滇人另设一军,共五百人,由雷被任主将,岳池为副将。 交趾人另设一军,共五百人,由朱安世任主将,逢霞为副将。 镡封县兵独立成军,共五百人,由黑梢任主将,凌闲为副将。 这二千五百人,真个是人强马壮,装备精良。 如果算上留守黑盯山的三百人,留守镡封县的二百人,兵力已逾三千。 不过,其中有不少人是新兵,从未上过战场,现在有一个练兵的机会,怎么可能浪费? 石窑山,是一座南北走向的山脉,到处是奇峰峭壁,沼泽密林,其中的野兽爬虫不计其数。 它横亘在毋棳县与律高县之间,之后一路向南蔓延,把滇国核心地区与东南面边境分割成两半。 梅录很不幸运,一会遇到下雨,一会在山里迷失了方向,足足花费了五天时间,终于走出了大山。 副将汪乐叉着腰,气喘吁吁的问道:“将军,要否休息半天再继续赶路?” 梅录回身看了一眼,只见士兵七零八散的,浑身上下全是泥巴,他们几乎直不起腰了,有一些更是直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休息吧,反正都迟了,也不在乎再迟半天。”梅录挥了挥手,一脸的无奈。 原本的计划是三天到达律高城,现在增加了一倍,也不知达奚的人能否守得住,如果被苗部夜郎夺取城池…… 梅录已经不敢继续想下去了。 不过,用不着他浪费时间去想,因为,他到不了律高城,李敢早已带人迎了上来。 知道敌人的计划,敌人还姗姗来迟,如果不懂得利用这机会,他十几年的兵法算白读了,打的几年仗也算白打了。 东西南北的四处山腰上,各有一支军队盯着山脚下的滇军,就象是一群群盯着小羊羔的饿狼。 除了让王薄带领五百人镇守律高城,李敢的士兵统统都来了,他们一心要把山下的滇军作为陪练。 “主君,我们下去?”队率游会已经在摩拳擦掌了。 和甘也是一会看着山下,一会看着李敢,恨不得立即冲下去。 李敢笑着摇头,“你们下去?他们还有得玩吗?” 这两支人马是黑盯山上的精锐,特别是和甘,率领的陷阵营,从兵器到铠甲,统统是精铁打造,别说山下的滇军精疲力竭、毫无防备,就算是严阵以待,也会在顷刻间被冲跨。 就在他们说话之间,雷被已经迫不及待地发起了冲击。 “跟我冲!”雷被身先士卒,从石头后边一跃而出,一阵风一般向山下冲去。 这是一支由招募的滇国人组成的军队,平时的训练不少,但并未真正上过战场。 “杀!” 士兵的叫声显得惊惶而无力。 “大声点!” 岳池作为副将,负责殿后事宜,此刻一点也不客气,抬腿就是一腿。 打仗打的是士气,未战先怯,就仗先输了一半。 梅录刚刚举起水囊,正要喝一口,突然听到山上传来的喊杀声。 “敌袭!” 他惊慌地从石头上跳下来,然后大声的吼叫:“快,列阵!” 士兵们从山里走出来,正累得够呛,好不容易得到休息时间,立即东歪西倒地躺在路边直喘息。 梅录的吼叫只有让他们更慌乱,就象一群无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转,连东南西北都找不到。 但敌人不会仁慈地留给他们列阵防御的时间。 “杀!” 雷被的身法极快,转眼冲到了滇军的跟前,举剑就砍。 滇军正处在混乱之中,见敌人冲到,竟然不敢迎战,而是“啊”的一声惊叫,转身就跑。 “谁逃谁死!”梅录手持一根蛇形长矛,用力一捅,把一名逃跑的士兵杀死,总算稳定了军心。 “汪乐,先把他杀掉!” 梅录怒吼着,向雷被扑去。 “来得好!”雷被哈哈大笑,却是避而不战,一个侧身,向滇军的侧翼杀去。 此时,岳池等人终于到了,他们跟在雷被的身后,一路斩杀,所向披靡。 一方是精疲力竭,一方是养精蓄锐,在双方兵力对等的情况下,这仗还未开打,已经注定了结局。 但梅录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就在他向着雷被奋力追赶之时,突然间,从左侧的山上悄然钻出一彪人马。 黑梢在夜郎王城的赌坊里认识李敢,当时还是一名奴仆,之后一路跟随,来到镡封兵营里之后,一直勤勤恳恳地练兵,现在终于成为一方的主将。 “快点,别喊!”凌闲压低声,轻声吩咐着。 他老谋深算,首先想到的是减少伤亡,在他认为,大喊大叫只是让敌人提前发现而已,并无从大作用。 黑梢跑得很快,但不会脱离自己的队伍,他有自知之明,没有雷被那样高强的武功,想要一个人单挑一支军队?那是找死。 只能说,黑梢与凌闲搭档,两人同样小心谨慎,同样喜欢出其不意,算得上绝配。 “杀!” 一直沉默的黑梢,突然暴发出惊天的怒吼,此时,他们已经距离滇军不足二十步,急速奔跑之中,转眼即至。 猝不及防。 一时之间,梅录不知道应该继续向前追赶雷被,还是停下来防御黑梢的进攻。 无所适从。 但他的悲剧还在继续。 第277章 一场彻底的大胜 山风呜咽,树叶飘零,就象梅录的心情一样凄凉。 仓促应战,一个雷被已经让他疲于奔命,现在又多了一个狡猾阴险的黑梢。 两支敌军一左一右展开夹击,他们不打阵地战,而是不停地游走,梅录追不上,又无法组织防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士兵一个又一个倒下。 雷被的武功,武器又好,任何胆敢拦阻他的不是受伤死亡,就是兵器被削断。 势不可挡! 朱安世想要骂人,但不敢骂李敢,只能骂下边的滇军太无用。 “跑过来啊,哎,真蠢,都快要被杀光了还不会逃?” 到了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扯开嗓子大吼大叫:“喂,往西啊,快,跑过来!” 几名滇兵被不断的追杀,听到叫声,也不管叫的人是谁,迫不及待的拨腿就跑。 等待他们的是一轮箭雨。 交趾军的装备刚经过一轮升级换代,手中长弓镶嵌了一些钢片,于是拉力更强,射程更远,射击也更精准。 “射!” 随着逢霞的一声令下,跑过来的滇兵应声倒地。 朱安世不乐意了,瞪了她一眼,想骂但又骂不出口,于是埋怨李敢把他任命为交趾军的主将。 朱安世性格冲动,倚仗自己武功高强,每次战斗总喜欢冲在最前面。 偏偏交趾军是远程,如此一来,朱安世的一身武功无法施展,只能看着其他人杀敌立功,而他只有干着急。 其实,李敢的安排另有深意。 首先,他要把每一支军队牢牢的掌握在手里,每名主将必须经过精心挑选。 通过指谈城一战,交趾军显示出了强大的战斗力,逢霞杀伐果断,是一名合格指挥官,但在信任度方面还有待观察。 朱安世的身份特殊,他是汉人,与李敢兄弟相称,但也是雒候征贰的夫婿,由他担任交趾军的主将,双方都能接受。 而且,作为最忠心的手下之一,李敢也不希望朱安世每次遇到战斗都冲在前面。 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勇猛的武将在战斗中,常常会奋不顾身,可是,今天你砍别人一刀,明天总会被别人还你一剑,就算是在战斗中侥幸不死,但伤势不断的积累,要么活不长久,要么天天病痛缠身。 李敢喜欢为他冲锋陷阵的猛将,但如果智勇双全呢?不是更好吗? 后者在战斗中会利用周围的环境,创造种种有利的条件,取胜机率更高,战斗中伤亡会更小。 现在他缺兵少将,能省一个是一个。 朱安世就可怜了,傻子一般的大吼大叫,好不容易才把几个滇兵骗过来,然后逢霞轻轻的一箭…… 如此循环。 “喂!你总要留给我几个啊。”朱安世终于忍无可忍,朝着逢霞咆哮。 得到的只是一双白眼。 朱安世怒了,一把火气无法发泄,如一头暴怒的公牛,气呼呼的团团转,突然间,他哈哈大笑,用手指着一名士兵,叫道:“你,对,叫你呢,过来!” 等到这人走到他身边时,他再指向另一个。 被他点名的都是一些射术较差、身体强壮的人,只过一会,竟然让他挑选到一百多个人,然后一起大呼小叫的往山下冲去。 本性难移! 李敢在对面的山坡上摇头叹息。 或者这并非坏事,一支纯粹的远程军队也不行,必须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近战作为护盾,预防敌人的近身肉搏。 突然间,李敢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臣善于将兵,陛下善于将将。” 想成为首领,就不要把自己当作一名将军,而是知人善任,让手下的将军好好地为自己卖命。 于是,李敢潇洒的一笑,用力一挥手,说道:“去吧,都下去吧。” 他的语气轻松,仿佛把这一场战斗当成了儿戏。 游会等人早等着这句话了,立即大声疾呼:“快,跟我冲!” 其实不用他叫喊,士兵们早已迫不及待,从地上一跃而起,撤脚叉子往下跑。 不跑快一点,滇人就要被杀光了。 梅录久经战阵,是滇国着名的将军,他镇守的莫古城邻近苗族,被攻打过无数次,但每次都是稳如泰山。 “收缩!”梅录大声地呐喊着。 这一招的效果不错,几百名滇军收缩成一团,他们用盾牌顶在最外围,形成第一道防线,其他的士兵手执刀枪,用力地从空隙之间往外捅。 “咦?”雷霆被诧异的看了一眼,突然停下脚步,微一沉吟,然后哈哈大笑:“就算变成乌龟也救不了你!” 长笑声中,他的身形突然前扑,以长剑开路,硬生生地插入滇军的阵地之中。 横扫,斩杀,剑光处处,血肉纷飞。 梅录急了,怒吼一声,朝雷被冲了过去,在此同时,他的副将汪乐、路辽也加入了战团。 雷被的武功实在太高了,孤身一人在敌阵之人搅起一阵血雨腥风,就算是梅录拼了老命,还是无法阻挡他的前进。 “啊!”梅录嘶吼着,声音中带着绝望。 但是,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让他明白什么才叫回天无力。 “手下留情!” 和甘人还在老远,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援兵?” 梅录宛如捞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欣喜若狂,但随则是脸色煞白,心如死灰。 来的哪是援兵啊,是来要命的,只见他们身披坚甲,滇兵的刀剑砍在上面,只是砍出一道道白色的浅痕。 “用什么造的铠甲?”梅录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在他的印象中,二王子的亲卫是装备最好的,但与眼前的这些,根本没法比。 “杀啊!” “喂,别抢我的!” “再不快点,别人杀光了!” 和甘的陷阵营实在太强大了,敌人砍他一刀,如同帮他搔痒一般,他还敌人一刀,就是收割一条人命。 一边倒的战斗,不,用杀戮来形容更准确一些,李敢手下的二千多人,围着五百兵滇军不断的挥剑挺枪,不论是装备还是人数,完全是碾压性的优势。 “完了……” 梅录望着越打越少的士兵,仰天长叹;他的副将汪乐更是干脆,把兵器往地上一扔,大声高叫:“我投降!” 李敢施施然的走过来,大叫一声:“投降者不杀!” 二千名士兵齐声和应,随之而来的,是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滇军失去了斗志,纷纷把兵器扔在地上。 第278章 扑面而来的紧迫感 阴沉沉的天空,下一刻变成了万里无云,一轮太阳照射下来,让人暖洋洋的。 朱安世在逢霞的面前做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甚至嘴里直哼哼,只是不知他哼的是什么。 以二千兵力对付五百名敌人,大家都预计到会胜利,但胜得如此淋漓尽致,总是让人欣喜。 说到底,是武器锻造技术,让双方的实力进一步扩大。 “小郎,宝剑啊!”雷被轻轻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弯腰从地上捡起滇军掉落的长矛,轻轻一斩。 声音清脆,长矛应声而断。 李敢点了点头,说道:“给田甸加派人手,争取两个月内把铁制武器装备全军。” 田甸手下的冶者约有五十人,但两人一组,又要渣炼,又是锻造,一把普通的铁剑就需要三天,要装备几千人,根为艰难。 只有增加人手。 经过这一战,李敢尝到甜头了,他不但要投入人手打造兵器,还要想办法研制更多先进的武器出来,例如强驽,或者连驽。 驽从秦代开始制作,但青铜的质量软脆,制造的部件容易损坏,更换困难,成本又高,远不如弓箭简单实用。 汉代之后有了冶铁技术,但这种铁的杂质高,想要使用只能加厚加粗,无法制造出精细坚韧的簧片,所以直到清朝,驽箭还是无法大规模推广。 李敢来自后世,对冶钢技术多多少少听说过一些,为了尽快提高实力,决定试一试。 突然间,李敢想起了一件事。 自己传授给田甸的只是小高炉和人工鼓风机,这种方法做出来的是生铁。 所谓的百炼钢就是用生铁锻打无数次,把其中的杂质剔出来。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更简单。 “居然想不起来!”李敢以掌抚额,自嘲的笑了。 制成生铁之后,还能第二次放进锅炉里继续加热融化,在高温下不停的搅拌,脱碳,得出来会是一种更高品质的材料,在后世,称之为炒钢。 这种钢铁比生铁坚韧太多了,略加锻造就可以制成兵器。 李敢想干就干,回到律高城之后,立即画出图纸,让人紧急送上黑盯山。 了却一件大事之后,李敢开始处理俘虏。 这一仗,滇军惨败,死伤过半。 说到底还是李敢的错,是他说要练兵,要见血,所以黑梢和雷被等人一点也不留手,见人就杀。 “只剩不到一百五十人……”直到此时,李敢才知道心痛。 俘虏是最大的战利品啊,可以补充军队,也可卖掉赚钱,一个人五万钱,二百人一千万…… 李敢捂住隐隐作痛的胸口。 “汪乐,副将……”李敢刚叫出这名字,汪乐已经忙不迭的点头哈腰。 “主人,是小仆。”也不顾身上还绑着绳子,汪乐脸上堆满了谄笑。 “又一个王当?”朱安世哈哈大笑。 为了保护西兰,养同去了莫古城,呆在李敢身边的贴身仆从就是王当。 不过,王当平时阿谀谄媚,但也有优点,他会猜测到你需要什么,会帮你把事情做得妥妥贴贴, 眼前的这个汪乐,只怕也是类似的人。 对于朱安世的说话,汪乐并不赞同,只见他脸色一正,大声说道:“将军,你说错了,小仆不是溜须拍马之辈,而是被主人的英武所折服,决心从今日起,鞍前马后,做牛做马跟随在他身边。” 朱安世服了,以手拍额,摇头叹息。 李敢让人为他松开身上绑着的绳索,语气却是很冷淡,说道:“既然投降,就拿出一点诚意来。” 汪乐用力点头,然后压低声音,用一副很神秘的样子说道:“主人,小仆知道不少绝密的情报。” “说!” 李敢讨厌他装神弄鬼的样子,眉头轻轻一蹙。 汪乐善于观颜察色,一见李敢的表情,立即懂了,只见他胸膛一挺,说道:“主人,小仆建议立刻攻打毋棳城。” “毋棳城?”他敢疑惑的问道。 “是,毋棳城仅有一千守军,防御力量不足,但是,里边有大量的粮食补给。” “大量,有多少?”雷被一直沉默,此时突然插口说话,很明显,他心动了, “稻米二千石,杂粮无数,还有兵器和铠甲。” 数量确实不少。 雷被的双眼放光,看着李敢问道:“小郎,要不要把它抢过来?” 粮食补给是军队的命脉,有粮就有人,一餐饱饭就可以让无数的人为你卖命。 缺衣少食则军心不稳,别说打仗,士兵不逃跑已经算不错了。 但李敢只是微一沉吟之后,摇头否决,见到雷被一脸的疑惑,笑着解释道:“还未到与滇军全面开战的时候。” 毋棳城属于后勤基地,是二王子的命脉所在,抢他的粮食,这不是逼他拼命吗? 李敢手中仅有三千人,没有正面对抗二王子的信心,至少,现在没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李敢并不缺粮。 现在需要做的是按计划行事,先去收取莫古、唯来这两座城池,把交趾连接在一起,然后埋头发展,等到二王子和太子拼个两败俱伤之时,自己再回头捡便宜。 做出决定之后,李敢不再理会汪乐,而是让他去劝降其他的滇兵。 不管汪乐的人品如何,他的身份是滇军副将,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追随者。 能劝一个是一个,多一个人多一分实力。 最近,李敢总有一种紧迫感。 寄柔的情报小组逐渐在汉国站稳了脚跟,不过,最近传回来的,几乎没有多少个是好消息。 霍去病终于还是死了! 听到这条消息时,李敢呆在房间里,半天不出门。 对于这位既是亲密战友,也差点让自己重伤致死的人,李敢的感情很复杂。 大胜之后笑死? 李敢轻轻摇头,霍去病的这种死法,也算死得壮烈,死得其所。 至少不是后世所说的中瘟疫而死,也非被人谋害。 李敢隐约的感到,也许是蝴蝶效应,许多事情偏离了历史的轨迹,霍去病之死只是其中的一个。 刘彻用各种手法,疯狂掠夺财物,他的意图越来越明显,就是一举歼灭匈奴,彻底打通西域的通道,除此之后,他的目光还盯上了南方各个大小王国。 “难道?统一之战会提前开打?”李敢深感忧虑。 第279章 打到你服 按历史轨迹,距离汉国对南方的统一之战还有三年多的时间,李敢也是按这个节奏来部署,所以,一旦提前,会有一种猝不及防的感觉。 现在的刘彻,根本不顾民众的死活,丁税、出城税、盐税,甚至倒倒屎倒尿也要收税,民众活不下去了,也许纷纷起义造反。 欣欣向荣的大汉国,变成了民不聊生,烽烟四起。 在刘彻的心目中,也许认为歼灭匈奴、统一南方,让两个帝国再无敌人是当务之急,甚至打算战争结束之后,减税少租不回报他的国民。 说他不在乎普通的民众吗?也不是。 他大力推广麒麟币,强硬收取献金,用种种方法压榨帝国官员,甚至连高级的候爵也不放过,其目的就是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 但他算错了一步。 从官员手中收取一枚铜币,官员会从民众的身上收回两枚,所有的负担最终还是会落在最底层,而且还会加倍。 乱象已生。 这是李敢对当今汉国的判断。 如此一来,刘彻将被逼把战争提前,以转移国内的矛盾。 “所有的准备必须提速!”李敢暗暗盘算着。 首先要做的是整合所有的力量。 漳平城的兵马太远,一时之间无法调动,那么,他能够利用的只有是交趾郡兵力。 所以,尽快夺取莫古与唯来,把自己的势力连接在一起成了当务之急。 “可惜,指谈城的兵马不能为我所用。”李敢轻轻叹息。 这段时间,他与金竹保持着联系,但金竹问得最多的是亚朵,仿佛只有这个话题一样,很少涉及指谈城的情况。 其实,李敢在指谈城中留有人手,不敢核心机密也能知道,但至少知道桑照率领的军队,与三皇子金星联合攻打且兰城时,吃到了败仗。 曾乐诡计多端,他在且兰城里只留下一千人防守,其余的二千多人早在城外设下埋伏,等到桑照来到城下,正准备攻城之时,突然从身后杀出。 桑照猝不及防之下,全线败溃,就算是他自己,在逃无可逃之下,跪地投降。 正应险了这样的一句话:有一次,就不怕第二次。 他桑照既然能背叛三皇子,投靠金竹,同样能够背叛金竹,投靠曾乐。 此战之后,指谈城的兵力从三千减为二千,实力大损,另一个后果是,剩余的二千士兵统统掌握在汪城将军的手中,造成了他一家独大。 据说,汪城已经向金竹公主的大管事晏芝求婚。 说是求婚,还不如说是逼婚,用它来试探金竹的态度,一旦得手,必然会得寸进尺。 李敢想不通的是,为何到了这种时候,金竹的在通信的时候还是左右而言他? 是怕李敢这外“外人”去抢压力指谈城吗?或者她在内疚,后悔当时把李敢赶走? 反正,现在李敢也有一点骑虎难下的感觉,想去帮忙,又怕被人拒绝,不去帮忙,又怕金竹会遭遇不测。 “算了,先放一边吧。”李敢摇头苦笑。 这时,两名士兵押送着一名高大的将军走了进来。 “梅录?”李敢笑了笑。 “哼!”梅录一脸不屑,“无耻的夜郎人,倚仗数倍的人数,就算胜了,我也不服。” 李敢哈哈大笑,“这句话说得太好笑了吧,难道每次战斗之前,还要清点双方的兵马,一个对一个? 再说,你服与不服,会影响这场战斗的胜负吗?” 梅录一时无法反驳,但仍旧高昂着头,宛如一只雄纠纠的公鸡。 “想要公平?”李敢似笑非笑,“我们就赌上一场,我输了,放你走,你输了,立即投降,可敢一试?” “真的?”梅录半信半疑。 “军中无戏言!”李敢从身上抽出一把短刀,轻轻一划,把梅录身上的绳索割断,笑着说道:“来吧。” 梅录想不到他真的敢放开自己,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四处打量。 他以为李敢此举别人深意。 “别看了,打你,还用不着帮手!”李敢的说话中,带着鄙视的语气。 “呸!”梅录狠狠的啐了一口。 他想通了,自己已经是俘虏,是生是死全是敌人的一念之间,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怕的? 那就战吧! 此刻,他把生死置之度外,双腿一放即收! 梅录的身影在那一刻奇迹般的退了半丈,犹如一道幻影。 “不错的身手!”李敢笑着称赞了一句,这形象,就象是师徒在教徒弟练习武功,然后,跨步,前踏,出拳。 简简单单的一拳,在李敢手中使出来,便是令人窒息的杀招。 梅录“啊~”的惊叫,只觉得拳风扑面,四面八方全是拳影,避无可避,只能使出绝招。 只见他身体一缩,手脚弯曲,仿佛是一只猿猴一般。 猴拳! 梅录的双腿一弹,双腿迭出,转眼间几乎打成三头六臂一般,想到逼开对方。 但李敢只是轻轻一侧,避过了这招,下一刻,他的身影再次接近,又是一记直拳打出。 “砰!” 梅录的头部中拳,口鼻都在流血,立即明白与对方的武功想差太远,只是,他一个侧身,向外奔去。 他竟然想要趁机逃跑。 “跑得了吗?”李敢轻笑,并不追赶。 梅录有了一丝侥幸,但才跑出十步,从旁边冲出一道高大的身影,挥舞双拳挡住他的去路。 “哈哈,我的”朱安世似乎得到一件好玩的玩具,开心的哈哈大笑。 梅录胜步法身形迅捷,朱安世则是招重力沉,转眼间双方来回对了三招,在第四招上,朱安世猛一挥拳,一拳打在了梅录的心坎上。 一股力道直透他的内脏。 但朱安世打得还未过瘾,这一拳之后,连接出拳,腰肋、面门、头顶,然后一只手捏住梅录的耳朵,将他拖着转了半圈,同时一脚踩在他的膝盖. 梅录满头满脸全是鲜血,双腿一软,跪在地上。 “认输了对吧?”李敢含笑走近。 梅录低着头,半晌不语。 他不认输也不行,眼前的两人,他任何一个都打不过。 朱安世笑了,晃了一晃自己的拳头,不等梅录反应过来,又是一拳打在他的胸部,然后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看着一只喜欢的猎物。 梅录怕了,立即高举双手,高叫投降。 第280章 急速扩张的实力 梅录的投降,带来了巨大的好处,首先是一百五十名滇兵一个不剩地投入李敢的麾下。 李敢大手一挥。把他们统统划拨给雷被,还任命梅录为副将。 李敢的信任让梅录感激涕零,于是,他孤单一人离开,十日之后,再回来时,身后带着五百名士兵。 是莫古城的守军。 梅录是莫古城守将,在接受二王子尝专的号令之后,暂时离开,帮他守护莫古城的是他的家将梅寒。 于是,等到梅录到了城下,只是一声吆喝,城门应声而开,然后举城投降。 西兰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莫古城里打开局面,原来是打算等待李敢攻城时,实行里应外合,一举夺城。 现在好了,城池不攻自破。 所以,当李敢率领大军进城时,西兰只能带领感恩教在幕后做一些安抚民众的工作。 卜若很守诚信,临走之前对西兰说过:只去一会,很快就会回来。 结果是她做到了。 几天之后,一切仿佛回到从前,两个孩子甜甜地叫阿姊,他们每天喝着甜甜的蜂蜜水,享受着西兰的宠溺,大家很默契地不提两个孩子的身份。 直到李敢到来。 “靡莫教圣女?”李敢诧异的问道。 卜若白了他一眼,理也不理。 尝羌的身影移动,挡在卜若的身前,脑袋高昂,双眼圆瞪,与李敢对视。 碰了软钉子的李敢也不生气,呵呵的笑了几声,目光转到尝羌身上,笑着问道:“三王子?” 尝羌的下巴一翘,一声不哼。 “勇敢!”李敢啧啧称赞,然后笑着吓唬道:“就不怕我饿你几天吗?嗯,没饭吃,没水喝。” 尝羌立即怂了,肩膀一跨,拉着卜若转身就想逃跑,但被西兰拉住。 第二天,律高与莫古两座城池,同时向外宣布:共尊三王子尝羌为王。 消息一出,滇国上下一片轰动。 滇池边,沙滩上,太子尝兆随手一扯,一个身穿透明纱衣的女仆趁势扑倒在沙滩上,尝兆撕开她的衣裳,趴了上去。 每当他烦躁不安时,喜欢用这种方法减轻压力。 “尝羌!” 尝兆咬牙切齿,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啪”的一巴掌打在女仆丰腴的屁股上,看着红肿的掌印,他耸动更加有力而疯狂。 尝专兵临城下,每天攻城不绝,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谁也不希望增加一个竞争对手。 俞元城涝侵丞相府,一片寂静,仿佛城外惨烈的厮杀与他们完全无关,但是在某间密室里,有三个人正热烈地谈论着。 “想不到三王子也来插一脚。” “插一脚也没用,仅两成之地,能有多大的作为?” “不,律高和万古,虽仅有两座城池,但地势特殊,它们进可攻退可守,只能说,三王子真会挑地方。” “是否大靡莫的支持?” “应该不是,大靡莫在建伶城,一直没有离开,而且她已发表声明,在此次王位之争中保持中立。” “那么是谁?那个梅录?他有这样的能耐?” “不止,据说背后有一群来历不明的人” “来历不明?” “是,据说是一个新兴的教派,叫感恩教。” “感恩教?好像在律高一带闹得挺凶。” “大人,我们如何应对?” 涝侵捻着颌下的长须,沉吟了半晌,说道:“太子对我们一直心存猜忌,现在是战时,他不敢动手,可是一旦登上王位,必定会秋后算账。” “大人的意思是……我们投靠二王子?” “不,”涝侵缓缓摇头,“二王子杀伐果断,重武轻文,并非我们的最佳选择。 倒是三王子,虽然年幼,但秉性纯良,是个不错的选择。” “大人说的对,三王子身边文臣武将极少,正是我们大展身手的好机会。” 俞元城外,尝专的双眼直盯着城墙,一动不动。 就是这堵墙,阻止他登上王位之路;正是这堵墙,让他损失五千名精兵。 “我就不信攻不下来!” 尝专突然怒气勃发,大手一挥,一场大战再度重演。 他心目中只有一个对手,那就是他的哥哥——太子尝兆,至于三弟尝羌,他并不放在眼内。 “区区两城之地,妄想参加王位的争夺?哼,自不量力!” 尝专冷笑连连,除了派出一千人加强母棳城的防御之外,再在无任何行动。 当务之急,还是攻占俞元城,把尝兆从从里面揪出来。 但事情往往出乎意料,就在不少人嘲笑尝羌仅有两城之地时,滇国最南端的唯来城,突然宣称尝羌为王室正统,决定奉他为主。 如此一来,整个东南一带,连接在一起,它们的人口已达五万,有着一定的战争潜力。 不过,因为偏于一隅,看好他的人还是寥寥无几。 “终于到手了……”李敢站在唯来城头,开心的高喊了一声。 黑盯山是李敢最重要的基地,土豆是粮食,野兔是肉食,还有钢铁和兵器制造,无一不是他争霸天下的重要支撑。 但是,黑盯山的四周,西有滇国,东南是苗族,东北是越族,全是别人的领土,这样的基地随时会被别人抢占。 现在好了,随着律高、莫古、唯来三座城池的获得,黑盯山可以直接与交趾郡连接在一起,它不用再经过苗族,完成一个完完整整的势力范围。 属于李敢的势力。 至于尝羌?当然是傀儡。 滇国的大多数人见到的只有三城之地,他们并不知道,此时的李敢,有的岂止是三城,还有一座先进的后勤基地,还有一个人口十万、兵力一万的交趾郡。 这力量就算与二王子尝专比起来,也想差无几。 苗族王府,大宗正从外边踱进来,一边哼着小曲,只见他慢悠悠的,每走两步,就举起小葫芦喝上一口。 “又是亚朵给你的蜂蜜水?”旺多无奈地翻着白眼。 “不是,”大宗正哈哈一笑,“是白糖,见过吗?” 瞧他献宝一般的神态,旺多哭笑不得。 其实,制作白糖时必须加入一种特殊的物质——石灰,所以,在李敢没发明石灰之前,别说旺多没听说过白糖,天下也没人听说过。 所以旺多只能摇头。 大宗正呵呵的笑着,得间的说道:“别说见过,是听也没听过,告诉你,这是李敢的新发明。” “又是李敢!” 旺多狠狠把手中的简牍摔在桌子上。 第281章 联合苗族 秋高气爽,凉风凉凉。 大宗正的心情极好,对旺多的举动全不挂怀,微笑着弯下腰,脸起简牍一看,随则哈哈大笑。 “潜龙在渊,总有冲天之日,李敢果然是非同寻常之人!”大宗正为自己的识人之明而沾沾自喜。 “非同寻常?”旺多冷笑,“就算三城之地,还算不上龙吧?至多算得上一条较大的虫。” “三城之地?不,你小看李敢了,”大宗正收敛笑容,变得极为严肃,“交趾呢?如果我所料不差,交趾郡一定在他的控制之中。” 旺多想起李敢军队中的雒人,轻轻点头. 不得不承认,此时的李敢,已经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存在。 “大宗正,我们苗族下一步又该如何?”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此时,已经到了必须决策的时候。 夜郎四部,鳖部一分为四,正处于内乱之中;彝部一直保持沉默,按兵不动;越部却是不甘寂寞,他们入侵滇国,收获了大块领土,实力大为增强。 让旺多最担心的正是越部。 苗越两家互为死敌,虽然同处于夜郎国内,但一年一小战,三年一大战,彼此间积怨甚深。 可以肯定,越部强大之后,准备对付的敌人之中,苗部一定是其中之一。 以越部扩张之后的实力,苗部不会是它的对手。 “越部扩张实力,我们就害怕啦?”大宗正嗤之以鼻,“我们的实力没有增加吗?” “实力增加?”旺多疑惑的反问。 土地没增加一寸,人口没增加一个,他作为苗族之王,也不知实力增加在什么地方。 “谁说没增加土地和人口?”大宗正翻了一下白眼,“明白了,你直到现在,还未把亚朵当作苗族的翁主。” “我把镡封县都给她当嫁妆!”旺多不满地抗议了一句,然后恍然大悟,“把李敢的东西也算到你头上了?” “当然,我是他外舅!”大宗正回答得理直气壮。 一时间,旺多竟然无从反驳,沉吟了一下,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那么,不用怕越部了。” “岂止不怕越部,”大宗正纠正着,“我们也不怕鳖部。” 旺多的心中一动,沉吟了一下,缓缓的点头。 五天之后,一道惊人的消息迅速四处扩散——苗部独立,脱离夜郎国。 为了方便手下势力的整合,李敢把唯来城作为临时的行政中心。 暴胜之来了,与他同时到来的是二千名新近招募的交趾兵;都稽把二千名南越兵完完整整的带过来,当然,赵蝶也来了,与她同时到来的还有李敢的宝贝儿子—李禹。 亚朵拉着凳子坐在李敢的身边,看着他一手执刀,左手拿着一块木头不停的忙碌,奇怪的问道:“李敢,这是什么?” “木马,”李敢头也不抬。 “给李禹的?” 见到李敢点头,亚朵不乐意了,大声说道:“喂,昨天做了滑梯,今天做木马,统统的李禹的,你不能厚此薄彼啊。” 李敢哈哈一笑,“好象我只有一个儿子吧,我薄谁了?” “谁说只有一个?是两个!”亚朵说得理直气壮,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嘻嘻一笑,“这个不算吗?” 李敢愣了一下,突然把手中的短刀和木头往地下一扔,抱着亚朵开心的大笑。 随着赵蝶母子的到来,李敢的生活变得多彩多姿,不过,占用他最多时间的,还是势力的整合。 交趾郡对外还是宣称为南越国的领土,实际上已经属于李敢,李敢一点也不客气,利用宇文风、暴胜之和征贰,牢牢把控着军政大权。 宇文风作为郡守,在征贰的配合下,极力维持着交趾的稳定。 田延年改善了灌溉环境,改良了水稻,让亩产从一百斤增加到一百五斤,大大增加粮食的产量。 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又让各处贾市生意兴隆,作为主官的田广明手段通天,他不但买卖粮食和皮草,更大量收购从外地运送过来的奴隶。 收购时,所说的用途是采伐和耕种,但到了他手中,摇身一变,至少有三分一成为了士兵。 于是,李敢的军队膨胀得很快,此时,汇集在唯来城的兵力,已经高达一万。 在一天的闲聊中,雷被突然说道:“主郎,我建议夺取母棳城。” “嗯,”李敢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正想说话,突然一名士兵从外边走进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来的是李敢的老熟人。 “沙刚!”李敢大笑着,主动迎了上去。 沙刚来自苗族的中尉府,当年,是他带着李敢前往镡封县上任。 当时的李敢还是一个小小的县尉,为了讨好沙刚,带着他上过春风楼。 不过,现在的沙刚在李敢跟前不敢放肆了,拘束的行了一礼,从身上取出一束简牍,说道:“李将军,这是大王给你的信。” 李敢接过,打开,然后大吃一惊。 “苗部独立?脱离夜郎?” “是,”沙刚用力点头,“大王说了,如果李将军同意,苗部将是你最可靠的伙伴。” 李敢哈哈一笑,说道:“一直以来,苗部都是我最信赖的伙伴。” 从大宗正把亚朵收为妹崽开始,苗族开始对李敢百般照顾,任命他为镡封县尉,到后来,甚至把整个镡封县划给亚朵。 如果没有苗族的放纵,李敢不可能拥有黑盯山这一至关重要的军事基地。 就在最近,旺多更是直接打开进桑关,如果没有此举,李敢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救不了金竹,更别说之后移师黑盯山,夺取律高城。 所以,苗族的恩情,李敢一直放在心上。 再说,与苗族联合,对李敢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首先,他的战略空间进一步扩大,再次,双方联合,士兵数量接近三万,在附近的几个势力之中,不管是夜郎越部还是滇国的二王子,李敢也可以一战。 “那就战吧!”雷被重拾刚才的话题,笑着说话:“主郎,我建议夺取母棳城。” 母棳城里有着大量的后勤物资,是一块大肥肉,以前不打,主要是担心二王子的反扑。 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李敢兵力充足,再不行动,更待何时? 第282章 攻城神器 新婚之夜,一个喜庆快乐的日子。 指谈城汪城将军府,披红挂彩,宾客盈门,人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他们在高谈阔论,说的都是汪将军勇冠三军,以一人之力化解指谈城之危。 对,是一人之力。 以前还有一个叫桑照的,看起来挺厉害,事实上只是一个外强中干的废物,反正与汪将军相比,天差地别。 饭饱酒醺之际,大家开始谈论,将军何时指挥大军,灭曾乐,统一夜郎。 当然,大家还有谈论,今天将军娶了公主府的管事,会在何时迎娶公主。 与前厅的热闹喜庆相比,洞房里的新娘子却在哭哭啼啼。 如果现在问晏芝,什么是她最后悔的事情,得到的答案绝对是让人在指谈城中散布谣言,把李敢赶走。 如果李敢还在,汪城会象一条狗一样趴在地上,而不象现在这样耀武扬威,欺凌压迫。 “也不知公主如何了?”晏芝忧心忡忡的想着。 汪城的威迫不会停止,他的目标是金竹,他想当驸马,然后凭借这个关系,参与夜郎国的争夺。 “做梦吧!”晏芝喃喃的说着,然后把手伸进锦被之下,从中抽出一把短剑。 半个时辰之后,洞房里传出一声惨叫,汪城从其中踉跄而出,在他的大腿上,鲜血淋漓。 指谈城外,一几驾马车在飞驰。 在它之后,几十名士兵一边紧追不舍,一边大呼小叫。 “停下,否则我们放箭了!”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还不停?射。” “射马啊,别射人!” 一阵战马嘶鸣的声音,马车轰然倒地,几个女子从马厢里摔下来,引来阵阵惊叫。 士兵们围了上来,粗暴地把摔得头破血流的女子拉起来,一个一个辨认,一会之后,大声怒喝道:“公主呢?” 没人答应。 此刻的金竹公主,正躲在一个小坳里,双手抱着双膝,身体缩成一团。 趁着汪城的松懈,她悄悄地从逃了出来,可惜逃不了多远就被人发现。 “也不知晏芝如何了,还有晏珠……” 晏珠正是架着马车引开追兵的女仆。 远方的李敢,对指谈城的巨变一无所知,此刻正挥兵北上,直指母棳城。 母棳城里,臧勇与艾修各在躲在一张竹椅上,悠然自得。 从俞元到母棳,两座城池的环境是天差地别,一个血腥杀戮,一个清闲自在,当然,对于某些人来说,喜欢的是前者,因为只有杀敌立功,才有升官发财的机会。 “你说,二王子何时能攻占俞元城?” 艾修正享受着女仆的揉捏,舒服得直哼哼,只到问话,也不想睁开眼睛,只是迷迷糊糊的回答了一句:“管他呢。” 臧勇一想也对,自己在这里吃喝享乐不知多开心,有这份闲心还不如与多几名女子上床。 正在这时,突然“轰!”一声巨响,然后是雷鸣般的警报声。 “敌人?” 两人惊叫,从椅子上一跃而起,直奔城头。 距离城门的两里之地,五千精兵肃然而立,他们刀枪出鞘,弓箭上弦,只待李敢的一声命令。 “城高墙厚,不愧是尝专的后勤基地,”李敢淡淡一笑。 “主人,我去劝他们投降。”汪乐昂首挺胸,一副我很勇敢的样子。 城头上,臧勇与艾修面面相觑。 城下是黑压压的一大片,至少有五千名敌人,问题是,这些人从那里冒出来的? “律高城?”臧勇又是疑惑,又是惊恐。 “很高城?有这么多人?”艾修的声音微微颤抖。 根据所得的情报,律高城只有二千士兵,为何突然变成了五千? 不过这些暂时顾不上了,当务之急是布置防御。 这里,从对方的阵营中跑出了一个人,艾修一看,有点眼熟,只是第一时间想不到是谁。 “艾修,速速投降,我家主人会记你一功。”汪乐站在城下,卖力的叫喊,但得到的是一枝得箭。 城上的臧勇破口大骂:“汪乐,贪生怕死之徒,快滚开,免得污了你阿大的耳目!” 就算敌人的兵力更多,但他凭着城高墙厚,也许能守得住。 汪乐怒了,想要回骂,身后传来李敢清朗的声音:“回来吧,别劝了,我正愁着没人陪我练兵。” 又是练兵! 与李敢较为亲密的人都知道,他每次说练兵都会特别狠,辣手无情杀人无数。 这一仗,李敢是有备而来,不但士兵装备到了牙齿,还带着各种各样的攻城器械。 很快,几架巨大的攻城车拨地而起,它们比城墙更高,四周用牛皮、棉絮钉了几层,非常结实坚固。 “进攻!” 随着李敢的一声令下,几百名士兵推着攻城车,缓缓向城墙靠近。 城头上,臧勇骇然色变,早已没有刚才大骂汪乐时的豪气。 但是,城下的敌人并不只有攻城车,转眼之间,还搭建起十几个支架,然后用一根巨木横放在支架上。 臧勇正在疑惑,一块块石头飞了过来,狠狠地砸在城墙上。 士兵们正站在城墙之后,手执刀枪,紧张的戒备着,然后一大批石头从天而降。 惨叫声汇成一片,士兵四处躲避,亡命逃窜。 他们有被砸中头部的,脑浆四溅,立即死于非命;被砸中手脚的,倒在地上惨叫哭喊。 臧勇躲在一个角落里,身体因害怕而颤抖,而艾修非常不幸,就在刚才,先是被石头砸断了双腿,倒在地上无法移动,然后被砸成了一堆肉泥。 “加速向前!” 李敢高兴地指挥着。 投石机的制作并不复杂,但它的威力太强了,而且是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一切仿佛神器一般,所向披靡。 十几架攻城车里,隐藏的士兵却不相同,有一半是远程弓箭手,有一半是近战士兵。 逢霞一如既往的冷酷,杀人不眨眼,她指挥的几百人居高临下,用箭雨覆盖着前面的城墙,在射程之内,不会出现一只活人。 “随我冲!”雷被率先跃上城头,然后一路斩杀,在他的长剑之下,没有一个能站着的敌人。 眼见雷被抢先一步,都稽急了,但他没有雷被的好武功,不敢亲自冲在第一线,只能大声催促士兵奋勇向前。 “虎狼之兵!”梅录喟然长叹,再无任何贰心。 此时,城门轰然打开,李敢哈哈大笑,大叫道:“进城!” 他很期待,二王子最重要的后勤基地,到底会有些什么。 第283章 哀牢与掸国 清风送爽,带着淡淡的花香,令人心旷神怡,再说,李敢的心情本来就很好。 十丈宽、二丈高的草料,不下一百垛;十几间房子,统统堆放着粮食,这数量远不止汪乐所说的二千石,而是四千石。 几间房子里放置着长枪、长矛、盾牌等武器,兵器是青铜所造,李敢看不上眼,但是,可以用来装备雒人土着,还可以卖钱。 夺取唯来城之后,李敢让人探索前往哀牢国和掸国的道路,花费九牛二虎之力之珠,最近终于传来了好消息。 找到路了。 两个地方还很贫穷,不过无所谓了,李敢又不是想抢钱,而要是他们的物资,最重要的是人口。 在汉国,一名奴隶五万钱,而哀牢才一万,一个抵五个。 李敢现在最缺的是什么?当然是人口,所以,田广明在交趾的贸市里大量买入,为此花费了不少钱财。 随着哀牢的开通,这笔钱也可以省了下来。 最主要是,哀牢国贫穷落后,人命也不值钱,李敢把身体虚弱一些的奴隶送去耕种,较为强壮的当然是当兵。 李敢称这支军队为哀兵,任命岳池为主将,总兵力五百人。 这支军队以悍不畏死而闻名,而且无牵无挂,只要给他们一顿饭吃就可以拼命。 对于外族,李敢并无多少的慈悲之心。 “嗯,这批武器,正适合他们。”李敢想着想着,自己也笑了。 哀牢的兵?哀兵?哀兵必胜,难道是这样解释? 母棳城一战,最大的战利品还是俘虏。 因为使用攻城神器,守军猝不及防之下,全线失守,军心崩溃于顷刻之间,所以死的人少,投降的人多。 于是,李敢大手一挥,把雷被的滇军以及黑梢的镡封军全部扩充到一千人。 至此,李敢的军队增加到一万二。 王当走了过来,远远的大喊大叫:“主人,主人,你的英雄神武真的是天下无双了啊。” 李敢哭笑不得,一脚踢了过去,王当竟然不避不闪,反而笑嘻嘻的往前凑。 “说人话!”李敢笑骂了一句。 “我说的一点没错啊,”王当大声叫屈,“才回黑盯山一趟,你已经拿下母棳城了,是否我再回去几趟,就能把整个滇国一口吞下?” 李敢哈哈大笑,“你是让风永多结几次婚吗?小心雪瑶揍你。” 风永与雪瑶的婚礼最终未能请到李敢当主持,不过,有王当作为特派代表,也算给足了面子。 不说风永,仅仅是雪瑶,就值得李敢的重视。 “主人,计划何时攻打下一座城?我要跟在你身边,杀敌立功。”王当的话既是表达对李敢的忠心,也是真的想立功。 有军功才能升官晋爵,在那些势利眼的女子面前,才能豪气十足。 不过,李敢尚在休整,还未出发的时候,敌人已经气势汹汹的扑了过来。 失去了重要的后勤基地,二王子尝专终于坐不住了,把一万士兵留在俞元城之后,其余的杀向母棳。 李敢正与大家商讨下一个目标,听到消息,朱安世首先笑了,“呵呵,六千人也敢来送死?” 李敢屯积在母棳城里的军队也是六千人,在双方军力对等的情况下,守城一方占据着极大的便宜。 不过,李敢并不准备守株待兔,而是悍然出击。 城外二十里处,崎岖的山道蔓延,远远的消失在山麓的密林里。突然间,大地隐隐传来震动,空气中也有隐约的铿锵之声,没过多久,人的呼吸声汇集起来。 首先出现的是一面绣着黑龙的旗帜,然后是黑压压的身影。 “来了!”和甘压低着声音,语气中充满着浓浓的兴奋。 作为最尖锐的陷阱营,他们在母棳城里捡不到任何出场的机会,和甘每次想起,总会猛捶胸口一番。 “这一次,我们必拿首功!”和甘缓缓地拨出腰间的武器。 罗振作为二王子最倚重的将领,十几年来南征北战,经历过的战争无数,他的经验全是死生之中总结出来的,就象此刻,他并不走在最前而,而是处身于队伍中央。 “拦腰截断”是为将者最喜欢用的方法,但罗振反其道而行之,静等敌人上钩。 “此战关系重大,必务取胜!”这是二王子送行之时所说的话。 五天前,母棳城失守的消息传到了俞元城下,第一时间,大家都以为这是笑话。 再三确认之后,哗然一片,就算是自信满满的二王子,也是沉默不语。 没了后勤保障,别说攻占俞元城夺取王位,想要全身而退都很难。 在士兵们饿到头脑昏花、手脚无力的时候,尝兆必定不会放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 “尝羌如此强大了吗?”尝专摇了摇头,惊疑不定,半晌之后才喃喃自语道:“不对,应该是用诡计诈城,而不是真正的实力。” 基于这样的判断,他兵分两路,派出六千人,想要抢回母棳城。 滇国山多,处处是山脊沟壑,崎岖的地形易守难攻,但这一次,眼前一片平原。 绿草青青,一片开阔。 士兵们还来不及欣赏这少见的景色,突然间,前边有人高喊:“小心,敌人!” 罗振一惊,抬头望去,只见平原的另一端,一彪人马一字排开,那数量,不下千人。 “咦?他们不守城待攻,却跑来打阵地战?”罗振摸不清楚对方的意图。 但不管如果,敌人离开坚城厚墙,对他来说,总是一件大好事。 “呵呵,一千人,先拿你们试试刀!”罗振一点也不客气,一挥手,喝道:“杀,冲过去!” 在他看来,自己的数量六倍于敌人,这将是一场一边倒的大胜。 但很快,他知道错了。 “哈,来了!”和甘舔了一下嘴唇,似乎在享受着敌人的鲜血。 另一边的游会大声叫道:“喂,和甘,要不要比试一场?” “行啊,就比谁杀的敌人多。” “谁输谁请一晚探春楼?” “一晚?太少,五晚!” “哈哈,好!” 陷阵营是李敢军中的王牌,但在母棳城一战中,竟然寸功未立,这让和甘与游会都憋着一肚子气。 这一次,李敢想要训练军队的野战能力,所以,身披重甲的陷阵营,成为了抵挡滇军前进的第一道防线。 “士兵们,我们立功的机会来啦!” 和甘嘶吼着,“砰”的一下,右脚用力的踏前一步! 第284章 悲哀的陪练 罗振觉得可笑。 二王子尝专号称军神,横行滇国,战无不胜,就算对上夜郎越部的亡波,双方也是有来有往,互有胜负。 罗振长期跟随尝专,让他养成一种高于常人的眼界。 “主动挑衅?”罗振对敌人的行为不屑一顾,环顾左右,笑着说道:“这算是自寻死路吗?” 周围将士哈哈大笑。 但立即,他们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双方快速接近,瞬间跨过了一百步的距离,眼看就要短兵相接。 就在此时,陷阵营的身后升起了几十座高台,每个高台之上,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他们手执长弓,稍一瞄准,然后一波箭雨呼啸而出。 “啊~” 无数的惨叫声响起。 平地起高台? 罗振呆住了,他打了几十年的仗,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战术。 逢霞并没有照顾罗振的心情,只是冷冷的下令:“杀了他们!” 滇军正在急速前进之中,此时象是大海的波涛遇到了一块巨石,霍然而止。 “刷!” 逢霞不会手下留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是一波箭雨倾覆而出。 滇军瞬间倒下几百人,其余的人惊叫着、有人想要逃跑、有的还在继续前进,整个阵势乱成了一团。 “哈哈,”和甘开心的大笑,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他与游会一左一右,直接杀入滇军的阵中,一路横扫。 他们的衣甲结实,滇军砍在上边,只听到一阵“乒乒”乱响,人却毫发无伤。 他们的刀锋锐利,劈斩掠扫,挡者非死则伤。 罗振迅速冷静下来,急忙高喊:“让开正面,从侧面攻击!” 和甘嘿嘿一笑,不理会敌人的变阵,只顾埋头向前冲,所到之处人头滚滚,血流满地。 但是,对滇军来说,也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逢霞怕误伤自己人,停止了射击。 “机会!快,杀掉他们!”罗振欣喜的大叫。 损失不到两成,还有一战之力。 但是,他立即知道什么叫惊喜。 李敢的六千人,前天已经到达此时,两天两夜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例如,在地上挖一些壕沟,让毫不知道的敌人踩下去。 或者,在附近挖一些深坑,让士兵藏进去,然后突然杀出来…… 种种布置不断地损耗着滇军的战斗力,而对李敢的军队来说,则是如虎添翼。 李敢身为主君,但除了将领的任命,不会插手各支军队的指挥,所以,他的几支军队各有各的特点。 雷被有勇有谋,进退有据;黑梢狡猾与阴险;朱安世勇猛冲动;逢霞的冷酷;都稽的小心谨慎;岳池则是喜欢偷袭。 包括陷阵营在内的中军,他们稳重大气,更侧重于保证李敢的安全。 所以,罗振拦下了和甘,还未来得及高兴,突然从侧翼杀出了一彪人马,当先一人身形高大,武功高强,没有人能挡得下他的一剑。 雷被不肯让和甘专美于前,立即冲出来横插一脚,要抢一份功劳。 不过,滇兵到底还有四千多人,在罗振的竭力指挥下,他们收缩成一团,勉强支撑着。 但是,李敢的军队并非三支,瞬时间,另一支人马也加入战团。 来的正是黑梢,他的战术灵活多变,并无固定模式,但杀伤力一点也不小。 罗振开始发慌了。 敌人一支接一支出现,现在已有四千人,谁知还会有多少呢。 “情报有错啊!”罗振喟叹长叹。 他的叹息还未停止,再次有一支几百人的敌军杀了过来,这些士兵嘴里“啊咦哎哟”的乱叫,衣甲简陋,但冷酷无情,他们杀人不眨眼,自己被砍上一刀,也只怪叫一声,然后还你两刀。 正是岳池带领的哀牢兵。 因为黑盯上武器产量的不足,李敢的军队未能全部配置上铁制武器,例如眼前的这支哀牢兵,只有将领手中的武器是精铁制造,普通的士兵则是青铜器。 岳池不是李敢的直系亲信,不过他很明智,认真执行着李敢的每一项命令,最终获得了一个主将的位置。 “第一战,要打得漂亮!”岳池暗暗为自己鼓劲。 滇军在苦苦挣扎着。 李敢的几支军队不停地来回穿插,罗振拦得了一支拦不住第二支,他甚至把自己的亲兵营也派出去了,还是难掩颓势。 双方的人数相近,说到底差距还是装备上,还有士兵的素质。 李敢的几支军队,素质参差不齐,最差的是哀牢兵,所以岳池不敢恋战,而是依靠快速的跑动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还有一些买进来的奴隶兵,他们未上过战场,举起刀剑时会害怕得浑身发软,李敢只能用老兵带新兵的办法解决。 磨合,实战,才能打造出一支精锐的军队,这正是李敢练兵的意图所在。 李敢站在高处,认真观察着几支军队的一举一动。 只有熟悉它们的战斗风格,在指挥时才会得心应手,把每一支军队用在最合适的位置上。 罗振已经急红了眼,心中惊怒交集。 和甘率领的陷阵营竟然在重重拦截之下,从滇军的前面杀进去,从后面杀出,他们倚仗着铠甲之坚固,兵刃之锐利,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 “哈哈,游会,你输了!”和甘放声大笑。 五晚探春楼至少要花费二十金,这可是一笔巨款了。 游会不由得一阵心痛,大吼一声,把怒气发泄在滇军的身上。 两支陷阵营专门往滇军最密集的地方冲击,搅出阵阵血雨腥风,让罗振空有无数的战术,也是徒呼奈何。 “挡住他们!” 这是当前最主要的事情,但罗振亲自带队,还是被逼得连连后退。 势不可挡! 罗振悲哀地发现,敌人仿似只是拿自己当陪练。 “嗯,很好!”李敢笑着称赞。 “嘿嘿,是很好,”一旁的王当陪着笑,双眼却焦急地盯着战场。 “怎么,想参战?不怕死?”李敢调侃了一句。 “不怕!”王当胸膛一挺,大声回答着。 滇军阵势大乱,现在下去只是捡人头了啊,既可立功,危险又小,有便宜不捡,还是他王当的风格吗? “就会贪图便宜!”李敢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挥手说道:“去吧,去找朱安世。” 是时候结束战斗了。 第285章 流血或为奴? 这一刻,朱安世已经等得很久了。 让他担任交趾军的主将,对李敢来说是战略需要,对朱安世来说则是委屈。 硬生生让一名近战无敌的将军去领导一批远程的弓箭手…… 后来,暴胜之带着二千名交趾新兵到来,李敢决定另设一军,取名为越南军,由朱安世为主将。 交趾军继续保留,它以远程弓箭手为主,士兵补充至一千人,由逢霞为主将, 朱安世终于解脱了,在任命的当天,大摆筵席,彻夜狂欢。 在饮得烂醉之时,他抱着逢霞又是亲又是摸,大喊大叫,最后被逢霞寒着脸一掌打晕。 “终于!” 接到命令的朱安世仰天大笑,大叫着:“不敢流血的就去当奴隶!”然后一马当先,扑向战场。 这一支交趾军,许多人的身份是奴隶,李敢给出了承诺,只要砍下两颗人头,就能脱离奴籍,所以,朱安世的这一句口号比什么都有效。 只见一千五百名越南军变成了一大群野兽,“嗷嗷”大叫着往敌人冲去。 “拼命,就能提高地位。” 大家对此并无异议,李敢能提供这个机会,顿时收获了所有人的忠心。 隗玉泉是罗振麾下的一员猛将,他性情暴戾,治军严苛,打仗时悍不畏死。 在训练时,每过几天就会选出一名最差的人,然后当众活活打死,在残酷的刑罚之下,士兵变成了没有思想的人偶,只知听从命令行事。 朱安世遇上的,正是这支军队。 “你阿母啊,还挺强!” 朱安世没有丝毫的退缩,反而更加兴奋,冲自己的手掌吐了两口口水,挥动了长剑,嘶吼道:“紧跟我,碾过去!” 平原不再美丽,到处是断裂的草叶和折断的树枝,长草践踏进泥土里,可爱的青翠色变成了肮脏的乌黑。 朱安世红着双眼,长剑起处,一个又一个敌人在他身前倒下。 也为地面上长草增添一抹刺目的红色。 隗玉泉确实强悍,面对朱安世的疯狂进攻,半步也不退,双方以硬拼硬,死伤不断的增加。 “呵呵,安世算是遇到对手了。”李敢笑着摇头,再次挥动令旗。 得到命令的都稽,率领着南越军如潮水一般涌上。 南越军都是一些久经战阵的老兵,并不在李敢的练兵计划之中,所以留到最后。 都稽选择一个狭长的地形,从上往下俯冲。 首先是一轮投枪! 都稽是赵蝶的直属大将,享受着一些别人没有的福利. 李敢偶然说起投枪如何厉害,于是,赵蝶小手一挥,为都稽打造了二百支。 这些投枪用青铜打造,重约五斤,一旦刺中人体,就算身穿铠甲,也是非死则伤。 这一波投射造成五十人的伤亡,让滇军的气势为之一滞。 隗玉泉很明知,眼见不妙,立即收缩阵型,他的右手高高的举在空中,大声呐喊: “稳住……” “稳住……” “别乱,我们会赢!” “你们会赢?”朱安世哈哈大笑,仿佛在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 人数是六千对六千,滇军的优势是士兵素质,他们久经战阵,每个人、每支部队都会相互支援和配合。 李敢的军队胜在装备,铠甲坚固,刀枪锐利,被敌人砍两刀还是浑若无事,而他们只需一个反击,敌人倒地身亡。 随着战斗的进行,双方实力的差距终于到达了临界点。 雷被一剑砍出,也不管对手的生死,身形继续前冲,而他身后的士兵会欢天喜地的跑过来,随手割下一颗人头。 美丽的小平原,化为吞没生命的鬼域。 “成了!” 李敢微笑着,从腰间取出一个小葫芦,喝了一大口。 这是西兰亲手采摘的蜂蜜,喝起来还着一种淡淡的菊花香味,清凉而香甜。 战场上的罗扬,脸色一片惨白,他的额上有汗珠不断滴落,但根本顾不上擦拭。 “要输了?”罗扬不愿相信眼前所见到的一切。 他觉得空气压抑,将一只手抚在左边的胸口上。“砰砰~砰砰”,里边传来的是犹如鼓声般的响动。 这不是做梦。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见到隗玉泉被斩断双臂,再被一剑捅在肚子上。 “玉泉!”罗扬痛苦的嚎叫。 这是他最强力的手下,勇猛而善战,想不到会惨死于此。 “哈哈,痛快!”朱安世舔了舔嘴唇,一脚把敌人的尸体踢开,然后大踏步继续向前。 战场上,李敢的七支军队不断地穿插,他们仿佛一把把锐利的镰刀,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败了!”罗扬终于认清了现实,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然后转身就走。 “咦?想逃?” 王当双眼一直停留在罗扬身上,见他想要逃跑,立即带领手下追了过去。 “我们的机会来了!快,跟上。” 王当小跑着,在人群中穿梭。 他手下一共十个人,此刻也兴奋的嗷嗷叫,盯着罗扬的方向,仿佛在追赶一条丧家之犬。 滇军原本已是颓势尽显,失去了指挥,立即溃不成军。 有人开始逃跑,有人扔下兵器大叫“我投降。” 而李敢军队所需要做的,是分兵两路,一路追上逃兵,然后一剑捅过去;一路是把俘虏绑个结实,然后扔在地上。 王当押着罗扬,来到了李敢面前,那得意洋洋的样子仿佛在说:快夸我啊,我好厉害。 李敢哈哈一笑,直截了当的说道:“大功一件,封队率!” 一场大胜。 六千名滇军,投降者二千,被擒者一千,其余是非死则伤,而李敢则付出了伤亡八百人的代价。 这样的伤损比例让李敢非常满意,要知道,他的士兵有许多是第一次上战场。 现在好了,见过血,杀过人,经过这一仗的锻炼,新兵就会变成老兵。 真刀真枪的战上一场,比呆在家营地里训练一万次更有效果。 此战之后,李敢并不乘胜出击,而是撤回母棳城,进行新一轮的休整。 尝羌身穿锦服,出城十里迎接勇士们的凯旋归来。 熟悉内情之人,都知道他只是一名傀儡,但对于滇国人来说,他代表着王室正统。 就象罗振,被尝羌牵着双手轻轻安慰之时,立即热泪盈眶,誓死效命。 滇国立国几百年,它的统治深入人心,很多人对它怀有很深的感情。 这正是李敢拥立尝羌为王的用意。 第286章 是时候了,战吧! 苗族温宛城。 旺多接到报告后,急步走出王宫。 “公主呢?”旺多急问。 回答他的是一个虚弱的声音。 旺多的目光转向左侧的一个角落。 “你……”旺多用力揉搓着双眼,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站在前边的女人,衣裳破烂,浑身上下全是泥尘,脸庞也是脏兮兮的,旺多怎么也无法把她与雍容华贵、美艳无双的金竹公主联系在一起。 “快,告诉李敢!” 金竹的声音沙哑,在说出这句话之后,立即晕了过去。 “告诉李敢?把什么告诉他啊?”旺多摇头苦笑,不过,再看金竹的模样时,立即想明白了。 “指谈城?”旺多的神色变得慎重。 李敢把指谈城交给金竹,同时交给她的还有三千名士兵. 按理说,金竹凭着城墙坚固,兵强马壮,应该是一个威风凛凛的一城之主,为何会沦落至此? “三王子打过来了?”旺多忧心忡忡的想着。 金星作战勇猛,攻无不克,而且早有一统夜郎之心,如果攻占指谈,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是苗族? 旺多惊惶了半天之后,才知道自己想多了。 指谈城确实变换了主人,不过,这个主人并不是三王子,而是将军汪城。 “呵呵,”旺多冷笑,“乱世一起,魑魅魍魉全跑出来了,还想当大王。” 苗族独立之后,一直按兵不动,现在机会来了,有了金竹的遭遇,攻打指谈城不是侵略,而是复仇。 “就当是我族扩张的第一步吧。”旺多开心地想着。 他并不计划把此事告诉李敢,而是单独行动,决定以一族之力,独吞这块肥肉。 苗族兵力二万,想要夺取指谈轻而易举,地盘和人口谁也不会嫌多,谁也不想让别人来分一杯羹。 十五天之后,当旺多踌躇满志站上指谈城头之时,绝对不会想到,这一战,将彻底让夜郎国进入一个烽烟四起的年代。 金星放下了伪装,宣布登上王位。 第二天,多同向外宣称,自己才是夜郎之王。 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消息不断传出,首先是越部宣布独立,而且,越部战神亡波从漏江起兵,向彝部的郁邬一带发起了进攻。 此举并不是一时之兴,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因为只要占领郁邬,就能与可乐邑连接在一起。 亡波看中的是这个利益巨大的边境贸易集散地。 彝部夜郎奋起还击。 没有外人知道,在某一个夜晚,且兰城里曾乐的府邸中,悄然来了一个人。 这个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但以曾乐的身份,在他面前只有点头哈腰,低头聆听。 滇国母棳城。 李敢已经完成了休整,在吸收俘虏和继续招募新兵之后,他的兵力达到一万五千人。 他把自己的势力命名为大理,表示与滇国的区别。 几排高大的树木,几间典雅的竹屋,几张粗犷的石桌,几个用石头架设起来的烤炉。 李敢正在忙碌着,十几名亲信将领正围在他身边,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外焦里嫩,香滑可口!”雷被把手中的烤兔子塞进了嘴里,大声地称赞,但他眼睛盯着的,还是李敢正在烤着的东西。 拳头大小,圆滚滚的,正是土豆。 在当作稀有宝贝一般整整守候了一年多,看着它从手指大小的一只变成了堆满了田地之间,此刻,仅仅嗅着它散发出的香味,雷被已经满足了。 “来,雷被,你的功劳最大,你先试!”李敢笑呵呵地把土豆抛了出去。 却被朱安世飞身一跃,抢到之后就往嘴里塞。 顿时响起一片哄笑打闹之声。 李敢微笑不语,手中的动作一刻不停,一时烤兔子,一时烤土豆,忙得个不亦乐乎。 也难怪他心情好。 亩产四千斤,一个非常惊人的产量,可以想象,明年这个时候,土豆将会堆积如山,他的领地之内,不会有饥民。 “是时候了,那么,就开始吧。” 丰富的粮食,优良的兵器,还有从交趾和哀牢两地源源不断地送过来的奴隶。 终于可以大展拳脚。 五天之后,李敢亲率一万名大理军,出母棳,向双柏城进发。 双柏,山青水秀,风景秀丽,它位于滇国的西面。 李敢的计划是顺着滇国的西南方向,逐步吞食,尽量扩大地盘,至于滇国都城等繁华地带,就先让滇国的两位王子去争夺。 原本以为,双柏距离滇国的都城不到一百里,将会守卫森严,刀枪林立,但李敢到达时,才知道根本不是一回事。 城里的兵力已经不足二百人。 两位王子的战争持续了将近一年,兵力损耗严重,只能不断从周围地区抽调。 二王子尝专的势力范围在滇国东北一带,而太子的范围则是以西南为主。 这双柏守将江迅是太子的亲信, ……他一见城下黑压压的敌人,想也不想,立即扔下兵器,大开城门,举手投降。 “哈哈,白捡了一座城池啊!”朱安世大笑着,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滇国的兵力已虚弱至此了吗?”李敢站在城头上,遥望北方,思潮如涌,“难道其他城池,也是类似的情况?” “是,将军,每座城池二至五百不等。”江迅躬身回答道。 作为太子的亲信,他更清楚一些内情。 李敢很快醒悟过来,滇国的总兵力不到五万,其中四万已经屯积于都城,分为敌我两方正在决一死战。 剩余的兵力分散到全国的各处,每一个地方还真的没多少。 想了一下,李敢问道:“两位王子之争,以你之见,结局将会如果?” 知此知彼,百胜不殆。 对于情报的收集,李敢抱着多多益善的心理。 江迅思索了一下,慎重的说道:“很快就会分出胜负。” “很快?” “嗯,双方几乎无兵可调,死一个少一个,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多久。” 江迅说的是实情。 他手下的二百人,说是士兵,其实都是一些老弱病残,有的还是这一次战争中的伤兵,只能勉强维护当地的治安,做一些收税收粮,缉盗征兵等事情。 至于打仗,与让他们去送死并无多大的差别。 李敢在双柏城休整了三天,正准备继续西征时,一条突然而来的情报打乱了他的计划。 第287章 折翼的滇国军神 尝专,滇国的二王子,有着“军神”之称,此刻终于败了! 三天前的上午,俞元城战斗没有丝毫的新意,该进攻的进攻,该防守的防守,反正双方形成了习惯,打仗,吃饭,睡觉,睡醒了再打,如此循环。 但到了下午,情况突然变化。 尝专正想指挥大军进行第三次攻城时,才发现无兵可用。 原来,因为士兵损耗太多,已经无法实行正常的轮换。 “缺兵?” 尝专震惊了。 他气势汹汹而来,当时是二万精兵,到现在仅剩六千。 尝专暗感不妙,正想采取对策,但是,敌人不会给他机会。 尝兆从城头上瞅个正着,竟然打开城门,亲自率领大军杀了出来。 经过半个时辰的缠斗,尝专败走,尝兆乘胜追击,双方从僵持不下的攻防战,变成了一面倒地追杀。 其实,自从失去毋棳城,尝专的结局已经注定,只不过,他的内心里一直不肯承认而已。 一支失去后勤补给的军队,其结局必定是惨败。 两天之后,尝专带着剩余的两千名残兵败退到昆泽城,凭借着城池苟延残喘。 尝兆则带领一万人堵在城门外,也不急于攻城,只是每天在城门外咒骂几句,那得趾高气昂的样子,仿似一个等待老鼠出洞的猫。 仅仅几天的时间,攻守双方换了一个位置,真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滇国的王位之争,终于降下帷幕。 一时之间,俞元城内的各大势力纷纷反应。 原来已经依附太子之人欣喜若狂,他们押中宝了,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原本依附二王子之人则是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怕太子秋后算账,于是献上金钱,有的把家族中的美丽女子送到太子身边,指天顿地的宣示着自己的忠诚。 可惜太子并不接受。 “现在才来求我?哼,迟了!”尝兆想起当初他亲自登门求见各大家族,却连门也不能进入的情景。 “如果不是你们,尝专会有如此的实力吗?他早就败了!” 站在尝兆的立场,那些人就是资敌。 对于一早就跟随的功臣,尝兆大肆封赏;对于资敌之人,还有什么好客气了? 于是,尝兆果断的举起了屠刀。 一时间,俞元城内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朗官元钱?杀!” “校尉科里?杀!” 尝兆冷酷地下达着每一道命令,仅仅一下上午,他已连屠十几个大小家族,俞元城内惊恐的哭喊声,凄厉的惨叫声不断于耳。 城内居民统统紧闭家门,唯恐被误伤,稍有身份的人则噤若寒蝉,不声也不敢吭,深怕被牵连。 到了下午,尝兆有目光终于停留到最后的一份名单上。 “涝侵?大靡莫?哼哼。”尝兆的嘴角泛起了冷冷的笑意。 半个时辰之后,一支人马把涝侵丞相府团团围住;另一支人马就是离开俞元,直奔建伶城。 大靡莫府位于建伶,尝兆此举的目的不言而喻。 唯一猜测不透的是,他准备把大靡莫教连根拨起,还是更换与不与他合作的大靡莫。 一时间,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待最后的结果。 涝侵府还在负隅顽抗,他们明白一旦被擒,只有死路一条,于是不管主人还是奴隶,不管男子还是女子,不管大小老嫩,只要能捡得起武器的,统统出动。 涝侵是一个经历二百多年的家族,人口逾千,钱财多多,府邸的占地面积高达二百亩,里边的亭台楼阁、假山暗洞,统统可以作为抵抗的阵地。 在种种条件之下,双方打了半天,尝兆的人还是未能进入建伶城。未能完成抓捕张主任的行动。。 后院之中,涝侵茫然而立。 原本斑驳的须发变成了全白,红润的脸色也变成了苍白干枯,仿佛一夜之间老了二十岁。 “果然不出所料,他真的动手了……”涝侵幽幽的叹息着。 他原本准备投奔三王子,谁知还未行动,俞元城的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 “太快了……二王子败得太快了,”涝侵除了叹息自己的命运不济,只有埋怨尝专的突然败溃,不给他留下一个充足的应付时间。 完了,一切都完了,府邸外边被围得严严实实,连一个苍蝇也飞不出去,这一次,只怕整个家族都会完蛋了。 “还有人能救我吗?”涝侵心有不甘的想着,然后是失望的摇头。 建伶城,城门紧闭。 大靡莫早有准备,暗中把教众召集进城,这些人平时隐藏在市井田野之间,丝毫不引人注目。 大靡莫振臂一呼,立即群起响应,一时间,二千多名教众手持兵器接管了城池的防御。 靡莫教历史悠久,伴随着滇国而生,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此刻面临致命的危险,终于向世人显露出獠牙。 尝兆的军队不敢妄动,于是在城门外扎驻下来,双方陷入了僵持。 但是,这种僵持只是暂时性的,一旦尝兆攻陷昆泽城,把尝专彻底解决,接下来的将会是集中兵力,把建伶城夷为平地。 大靡莫府一片寂静,梵香袅袅,远远望去,充满着梦幻而神秘。 “叮~” 一声脆响。 大靡莫倏然睁开眼睛,然后俯身从地上捡起一块竹简。 这竹简,古朴而精美,表面微微泛黄,一看就知道是年代久远的物。 这是靡莫教内最神秘的神签。 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大靡莫终于动用了最强大的占卜术,祈求天神能给她指点一条生路。 “绝处逢生,路在西方?” 大靡莫轻轻地念出了神签的内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西方,正是双柏城的位置,八千多名士兵停驻于此,他们在等待着李敢的命令。 “尝专只剩二千?不足为惧……” “尝兆士兵还有一万三?嗯,他兵分几路,兵力分散,八千人围攻昆泽城,一千人围攻涝侵府,二千人围攻建伶城。 俞元城仅剩余二千人? 呵呵,好机会!”李敢开心的笑着。 “好机会?“朱安世把头伸了过来,诧异的问道:“准备去那?”雷被笑着回答他的问题:“当然是俞元。” 俞元是滇国的都城,一旦夺取,不管从军事意义还是政治意义,都会完全不同。 “好啊,何时出行?”朱安世急了。 “明天!”李敢笑着回答。 第288章 渔翁得利 夕阳西下,把天边的云彩染成一片红色, 剑锋或枪尖,在阳光下反射着出道道的光芒。 尝专站在城头上,耳边是滚滚而来的喊杀声,眼睛里看到的是敌人不断地向上爬,而他的战士一个一个从城上跌下去。 尝专怒吼一声,抬起长枪捅在敌人的肚子里,再抽出来,然后刺向另一个。 “将军威武!” 一名亲兵大声喝彩着,在尝专听来,却是无限的讽刺。 几万精兵剩余不到两千,就算威武吗?惶惶如丧家之犬一样被人四处追杀,说算威武吗? 尝专看着身边越打越少的士兵,仰天长叹。 突然间,一股英雄末路的感觉从他的心坎中地透而出,渐渐蔓延全身,然后失去了奋勇争胜的心思。 王位之争,胜负已分,他尝专是否应该投子认输? “不甘心啊!”尝专张开喉咙,大叫了一声。 “尝专,认输吧!”城下传来尝兆得意的大叫,“看在亲兄弟的情份上,我留你全尸体!” 这句话非常熟悉,尝专记得,就有十天之前,自己在俞元城下正是这样对尝兆说的。 “认输?” 我尝专英雄一世,就算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尝专突然发出疯狂的大笑,被这一句话所刺激,他的斗志再次回来了,只见他手执长枪,大步前行,枪尖闪动之间,每前进一步都会有几名敌人捂着喉咙倒下。 但只是强弩之末。 当他枪尖刺穿敌人喉咙之时,会有另一名敌人从侧边冲过去,反刺他一剑,尝专一声痛哼,长枪一横,再杀一个,但更多的敌人涌过来,然后他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 血,往外涌,尝专的身体变成了红色,他的双腿被捅了两枪,敌人甚至不到长枪拨出,让他寸步难行。 “还在挣扎吗?”尝兆不知何时已来到跟前,不停的冷笑。 尝专猛一抬头,但血液模糊着他的双眼,正想伸手擦拭,一把长剑刺进他的胸膛。 “啊!”尝专痛呼。 尝兆没有丝毫的同情,抽出长剑,然后横斩,把自己的兄弟斩成两段。 他对尝专有着切骨之恨,一心只想让他快点死,甚至连冷嘲热讽的话也不想多说一句。 “终于完了!” 尝兆头用右脚踏在尝专的尸体上,目视四方,脸上却没有多少喜兴之色。 这一场王位之争,把一个丰饶富足的滇国打个稀巴烂,民不聊生,哀鸿遍野,五万多精锐士兵各自其主,相互死拼,到现在剩下的不到一万。 尝兆知道,这一场战争自己赢了,但也是输了,接下去要过的将是仓中无粮、手中无兵的苦日子。 他已经开始寻思,一旦外敌来侵,要如何组织防御。 “夜郎?汉国?会不会来呢?” 面对两个强大的敌人,尝兆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他想到的只有汉国和夜郎,却忘掉了了滇国境内还有另一股势力。 大理国——名誉上属于三王子尝羌的势力,此刻正把俞元城团团围困,八千多名精兵,正而在城外高声求战,耀武扬威。 守城大将是太子亲信钱较,站在城头上往下望,见到的是黑压的人头,还有的就是晃花了眼的刀枪。 “那来的敌人?”钱较感觉到浑身冰冷。 为了追击尝专,太子尝兆几乎带走了全部精锐,留在城里的仅有两千名老弱病残。 这仗还能怎么打? 钱较未战先怯,越想越担心。 突然间,他的目光一凝,竟然在下边的人群之中见到一位熟悉的身影,不由大声高叫:“江迅,你不在双柏城,为何跑到这里来?” 他等待着江迅的回答,希望能够从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这时,城下的人群一阵涌动,几十名士兵簇拥着一男一女的两名孩童从军阵中走出,然后有人开始高喊:“三王子在此,俞元城军民还不立即打开城门迎接?” 守城士兵一阵大乱。 三王子,滇国的王家正统,太子殿下的亲弟弟身份尊贵无比,,他既然来了,肯定要开门迎接进来。 不过,很快有人反应过来,尝专也是太子的亲弟弟,不是打打杀杀了一年多,现在正在追杀吗?兄弟之情,在权力面前不值一提。 于是,城上有人叫开门,有人叫别开,很快分成了两派。 钱较的心很乱,不断的想,要不要开呢? 他现在只有二千老弱病残,明显是守不住城的,那么,现在三王子叫开门,自己正好趁机而动。 至少有一个借口,不让别人骂自己背弃太子,卖主求荣。 就在他迟疑之间,突然响起一个稚嫩的女孩声音:“城里的军民听着,我是靡莫圣女卜若地,请速速打开城门。” 她这一叫,城里顿时乱了。 “圣女来了?” “真是是圣女?她怎么会到这里克来。” “绝对是真的,我曾经见过!” 然后有人卜通一下跪在地上,不断的叩头,高声大叫:“圣女!” “快开门,让圣女进来!” “走,我们去开门。” “靡莫教是我家的大恩人,圣女来了,还打仗?你们打吧。”这个说着把手中的兵器扔在地上。 只能说靡莫教在滇国做了太多的好事,它深得民心,在民间的声望,甚至超过了王室。 说话之间,有几十名守军从城上往下跑,在路上不断有人加入,所以队伍越来越大,有的是军人,有的是平民,反正他们都是一个统一的声音,不想打仗了,开门迎接圣女进来。 钱较懵了,他的军队根本无心应战,就算他的亲兵,此时也是一言不发,无数的眼睛直盯着钱较,就等他的命令。 但钱较心中无数,如果他下令不冷圣女入城,会有多少士兵听他的话,会有多少士兵哗变。 “罢了!” 钱较暗暗叹息,面上却堆满着笑容,他往前一步,站在城垛上,大声高喊:“三王子,小仆钱较原来投入你的麾下,请收留!” 此话说完,大手用力一挥,吼叫道:“开门,擂鼓,迎接王子,迎接圣女!” 守军想不到前一刻还准备打仗,下一刻变成了欢迎仪式,不过,他们很快反应过来了,开始声嘶力竭的呐喊。 这一仗,不损一兵一卒,李敢垂手可得一座城池,而且这座城是滇国的王都,不管从象征意义还是现实意义,也是十分重大。 “滇国,是我的了!”李敢笑嘻嘻的想着。 第289章 纷纷来投 俞元城,为滇国首任国王庄硚所建,以后不断完善。 墙高四丈,基宽六丈,顶宽五丈,城周有观敌台六十余座,四周有登城马道,有垛口二千多个。 作为滇国的王城,不管城门,城墙的厚实与坚固,都不是别的地方可能比拟的。 二千多个垛口,守城的士兵站在城墙内,如果敌人攻上来,他们只需拿着长枪,用力的往外捅。 难怪尝兆能够据城而守一年多,丝毫不怕尝专的狂轰乱炸。 不过,现在这座城属于李敢了。 “挟天子而令诸侯,嘿嘿,果然省时省力。”李敢为自己的明智做法而沾沾自喜。 滇国立国两百多年,实行的是仁治,滇国王室在民间有着很高的威望,所以,打着尝羌的旗号,对势力的扩张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就看罗扬、江迅、钱较等人,原本分属于不同势力,但改投在尝羌的麾下,没有丝毫的为难。 李敢此举,也是吸取他在指谈城时的失败教训。 如果说他当时完全没有谋取指谈城的企图,那绝对是假话。 水能载舟能复舟。 有曾乐这个坏榜样在前,指谈城民众对外族人怀有深深的戒备,在民心不可用的情况下,李敢只能无奈的离开。 “也不知金竹的情况如何了。”想到指谈城,李敢很自然想到了它的主人。 苗族以“替金竹复仇”为借口,起兵六千,对指谈城展开猛烈的攻击。 汪城是一个志大才疏之辈,每天叫嚣着横扫天下,称王称霸,但缺乏真实的军事才能,面对苗族攻城,他不采取防御,而是主动出击。 三千兵力,面对来势汹汹的六千苗人,结果可想而知。 他败了,损失过半之后龟缩到城中,再也不敢出来。 直到此时,指谈城的民众才发现,汪城将军并非故事中所说的那么英勇无敌,而是一个大草包。 内外交困之下,指谈城支持不到五天。 汪城明知必死,干脆自焚于城主府,他不甘心孤身上路,于是把全家统统绑个结实,然后一起葬身火海。 苗族初战告捷,实力大增,一时间,旺多有一种天下任我纵横的错觉。 “且兰城的兵力也是三千,能否也把它也抢过来呢?”旺多兴奋地思索着。 但他还来不及行动,金星已经发出了征讨命令,并亲率精兵,向指谈扑过来。 金星的思维很简单。 他与多同、金竹是一家人,三人不管谁胜谁败,都改变不了夜郎属于金家的结果. 其他人想要染指,必须问过他手下的二万精兵答不答应。 指谈城下,鳖族与苗族之间的战斗正式开始,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快,越部王子亡波也来凑热闹。 不过,他攻打的并不是指谈城,而是可乐邑。 于是,原本袖手旁观的彝族也被卷了进来。 这一下,整个夜郎国的势力都动了,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有时另一个势力突然插入,混乱无比。 “乱世已成……”李敢皱着眉头,不知是喜是忧。 喜的是,夜郎战乱四起,无疑之中会给他留下更多的机会,一旦他平定滇国,就可以猛然转身,有机会在夜郎国再分一杯羹。 忧的是,注意到夜郎动乱的肯定不只有他李敢,还有远在长安的刘彻。 如此一来,汉国对西南夷族和各个越国的统一之战,会不会因此而提前? “希望能再给我二年的时间……”李敢暗暗祈祷着。 其实,李敢的崛起已经很快了。 他刚穿越的时候,重伤将死,还被贬为庶民,算得上是一穷二白。 现在呢?拥有交趾郡以及滇国的部分领土,兵力已达二万之数,手下的人才也有不少,宇文风、雷被、朱安世、暴胜之、田广明、田延年等等一大批,其中不少是历史上小有名气的人。 如果再加上名誉上还属于南越国的都稽,远在闽越国漳平城的吴阳、李勇、葛多军等人,李敢的手下更多了。 不知不觉之间,他已小成气候。 “还要加把劲!”李敢用力的捏紧手掌。 当务之急,还要把整个滇国夺取过来。 事情的发展比想象之中的更顺利。 到了下午,突然士兵进来报告:滇国丞相涝侵,前来求见。 “涝侵?他是谁的人?”李敢问的是汪乐。 汪乐这人,打仗时是一个软骨头,但他也有长处,就是善于交际,不管是熟悉还是陌生之人,都能相处得非常融洽。 李敢人尽其用,干脆让他负责祭祀、宴宾接待等事宜。 “这次王位之争,他选择中立,但被太子所憎恨。”汪乐对最近发生的事情如数家珍。 李敢点了点头,隐隐猜测到涝侵的来意。 很快,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从远处走来,刚跨进大门,就“卜通”一下跪在地上,不断的叩头,口中不停的说道:“感谢将军的救命之恩。” 他的声音哽咽,泪眼滚滚而下,那颤巍巍的样子,让人有一种情真意切的感觉。 李敢急忙上前一步,把他扶起。 俞元城的守军不战而降,不但是让李敢顺利进入城内,无疑之中还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例如涝侵的府邸,被几百名士兵不断的攻击,破家灭族只是迟早之事,但俞元城突然换了主人,这些士兵一哄而散,涝侵家族之危,迎刃而解。 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李敢算是救了他一次。 其实,他执意使用这样的称呼,还有另一种意义,那就是趁机亲近。 涝侵是真正的狐狸,在稍作观察之后,立即清楚三王子尝羌只是一名傀儡而已,真正作主的是眼前之人。 “感恩图报”,只要打着这个名堂,他涝侵投靠李敢是一个名正言顺的事情。 李敢严重缺乏人手,对涝侵的投诚表示无任欢迎。 涝侵久居高位,门生故吏众多,此时他振臂一呼,响应者不计其数。 仅仅一天时间,踏进李敢门槛的文臣武将高达十人。 李敢决定趁热打铁,第二天,派出岳池、朱安世两支军队,前往建伶,解救大靡莫之危;派出雷被、黑梢、都稽三支军队,对滇国西北部展开了清剿。 “一个月,给我一个安稳的后方!” 五支军队带着李敢的这句话,雷霆万钧地奔向各自的目标。 第290章 滇国之主 即使战争已经过去了一天,城外还是一片残酷而血腥的景象,不过,城内已经渐渐恢复了生机。 “原来这里有一摊烤饼,现在没了……”卜若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遗憾。 滇军与靡莫教之间的战争十分惨烈,一方是带着太子的旨意而来,誓要破城而入,消灭靡莫教派。 一方是以身护教,奋不顾身。 不过,这一切随着朱安世率领大军到来之后,彻底结束。 “阿姆~” 卜若一步踏进家门,嘴里甜甜的叫着。 她怕被责骂,所以表现得乖巧异常。 “进来吧。”房内传来大靡莫沙哑的声音。 卜若高兴地跨门而入,然后是大吃一惊。她的阿姆容颜枯萎,头发全白,那模样就象一位古稀的老人。 “阿姆,你……”卜若的眼泪漱漱而下。 “呵,回来了,就不准哭。”大靡莫慈祥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笑着安慰道:“至少能见到你一面,我就算死,也死得安心。” 卜若的眼泪流和更凶了。 为了应付滇军的攻城,大靡莫耗尽了心血,她已经不知多久没有睡上一觉,也不知多久没吃上一顿饭。 最主要是,为了预测敌人的行动,她连续多次施展神谕之法。 神谕之法是靡莫教的最大秘密,它灵验无比,几乎是每卜必准。 但是它有一个很大的弊端:每次施展,都会损耗施法者的生命力。 连续施为,就算是铁人也承受不住。 油尽灯枯,这四个字正好用来形容大靡莫的身体状况。 不过,正象她所说的,能在临死前见到爱女一面,也算放下了一桩心事。 第二天,一道消息从建伶城迅速向四方传播:大靡莫魂归天神之国,而害死她的人,是太子尝兆。 同时,还传出了另一条消息:靡莫教一改在王位之争的中立态度,全力支持三王子尝羌。 一时间,举国哄动。 滇国民众对王室深有好感,但靡莫教一直力行善举,救人无数,民众对它的好感更甚于王室。 所以,两条消息一出,尝兆的人心尽失,他们把对王室和靡莫教的感激统统转移到尝羌身上,也不管还未举行登基大典,直接称呼他为滇王。 新一代滇国之主就此确立。 昆泽城。 “当啷”尝兆狠狠地把一只酒杯扔在地上,然后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尝羌!竟敢与我争王位?” 在他的心目中,对手只有一个,那就是二弟尝专。 万万想不到,自己费尽心思把尝专杀掉,还未来得及高兴,尝羌竟敢偷袭俞元城。 “殿下,如何是好?”顾豪问道。 尝兆正在暴怒之中,其他将领不敢触他的霉头,早已躲得远远的,只有顾豪倚仗着尝兆的宠信,才敢出声相询。 “杀!” 一个字,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也由此看出了尝兆的决心。 三天之后,一万精兵到达俞元城,尝兆甚至连一句话也懒得说,直接开始攻城。 “一万?”李敢微笑,一点也不慌张。 现在他的身边,还有精兵三千,分别是逢霞带领的一千名交趾军,王薄率领的汉军,和甘率领的陷阵营,人数虽然不多,但全是精锐之中的精锐。 “攻城?”李敢站在城头上,脸色突然转冷,说道:“那就把他们打下去!” “射!”随着逢霞冷酷的命令,一千多支铁箭疾飞而出。 城下传来了阵阵惨叫之声。 尝兆的脸色一变。 第一波攻城,他的士兵距离城墙还有一百步,却已伤亡一百多人。 敌人的火力太猛了。 “盾!”尝兆高声提醒着。 “这有用吗?” 李敢冷笑,等到敌人靠近城墙时,突然下令把早已准备好的石块和滚木往下扔。 尝兆看着士兵一个又一个倒下,脸皮不禁微微颤抖。 他与尝专的战争持续了一年多,滇国境内,小到十二岁,大到五十岁,能拿得动兵器的男子全征过来当兵了,可以说,现在是死一个就少一个,很难得到补充。 但是,眼下的这一场,是决定命运的一战,胜者将登上王位,败者将步上尝专的后尘,死于非命。 兄弟三人,只能剩下一个,这是生于王室的悲哀。 那么,拼命吧! 尝兆一咬牙,长剑往前一指,大声喝令:“竹梯,上!” 随着这一声命令,几十架经过加固加长的竹梯,靠在城墙上,于是一场激烈的争夺战开始了。 城下的士兵顺着竹梯往上爬,城上的士兵则从城垛上,用长枪长矛用力往外捅。 城上的滚木石头源源不断地往下扔,砸中人,则是头破血流,砸中梯子,则是梯子折断,士兵从几米高的地方摔下,手腿折断。 “他们的人不多!”尝兆高兴的大叫,他终于发现李敢的弱点。 “哈哈,需要人多吗?”李敢大笑不已。 如果没有守住城池的信心,他就不会把雷被等人派出去。 正要下达命令,突然有人从远处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叫:“将军,请允许我们协助守城!” 涝侵? 李敢的目光一闪,随即笑着点头。 涝侵大喜,挥手高叫:“快,都上来!”话音刚落,从城下涌上来一彪人马,他们的装备精良,人数足足有三百。 正是涝侵家族中的私兵,在尝兆命令对涝侵抄家灭族时,正是他们在保卫自己的家园。 “涝侵下了血本了啊。”王薄笑着说道。 这涝侵非常聪明,知道在危难之时出一把力,比平时表一万个忠心更会得到李敢的好感。 李敢点头,若有所思。 有三百多名生力军加入,城上的防守得更轻松了,不过,尝兆已经是孤注一掷,完全不顾伤亡,继续向上增兵。 “杀!”和甘的吼叫。 李敢的眉头一皱。 和甘的陷阵营是近战,他的出手,意味着敌人已经攻上城头。 “还是小看敌人了啊!”李敢轻轻的摇头。 尝兆身为太子,手中的一万人是滇国最精锐士兵,这些人,经过战争的洗礼,岂是普通的士兵可比? “杀!”和甘再次发出吼叫。 敌人越来越多,甚至抢占了一小段城墙,就算和甘拼尽了全力,还是未能把他们赶下去。 “哈哈,我们赢了!”顾豪是尝兆军中最武勇的将领,此刻,也顺着竹梯爬上城头。 攻城战,占据着城头,就算成功了一半。 顾豪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第291章 自投罗网 滇军在城头上找到立脚点之后,越战越勇,不断有士兵顺着竹梯往上爬,不到半刻钟,城上的人数已逾二百。 他们占据着二十丈的城墙,向陷阵营发起猛攻。 “杀过去!”顾豪兴奋的大叫,盯着和甘的位置,倚仗着身高体壮,径直向前推进。 和甘的盾牌被敌人砸得“砰砰”作响,身形不断后退。 打不过…… 当这样的念头一闪而时。 和甘觉得很丢脸,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 只能说,眼前这一支滇军,实在太强了,他们的刀枪是青铜所造,常常被陷阵营的士兵削断,但凭着一面盾牌,还是硬生生的往前压。 相反的,和甘只能一退再退。 “嗯,还是差上一筹。” 李敢轻轻摇头,接受这意料之中的结果。 陷阵营是他手下最精锐的部队,以前的战斗,逢战必胜,但今天不同,他们遇上对手了。 尝兆是滇国的太子,手中资源雄厚,攻上城头的是他的亲卫队,不但身上的装备是整个滇国最好,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从全国范围内精挑细选得来的。 而陷阵营的兵源来自贫穷的农夫,或者低贱的奴隶,身体素质输了不只一点半点。 李敢用肉食增加他们的营养,用训练强化他们的事体魄,用装备提高他们的防御力,但短时间之内也做不到脱胎换骨。 “还要继续努力……” 李敢很清醒,因为他心中的对手并不是眼前的尝兆,不是西南夷族,而是神一般的刘彻,雄踞四方的汉国。 “再给我两年……” 建设一支强大的军队不是一蹴而就,建立一个强大的势力,更需要人口、疆土精兵良将,能臣廉吏,这些统统需要时间去积累, 李敢不断努力着,目的是在即将而来的乱世之中,能有自保之力。 李敢的自保,不但是保全性命。 他的体内活着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它不希望受制于人,希望自由自在,希望有能力保护自己所在乎的人。 城下的尝兆,没有李敢这么多的小心思,他全心全意在战斗,见到自己一方已经在城头建立一个稳固的防御阵营,再也呆不住了。 “哈哈,我赢了!”尝兆狂笑着,霍然拨出腰间长腰,迈开大步,在亲兵的簇拥之下,“蹬蹬蹬”的几下,冲上城头。 “旗!” 尝兆大吼着,然后高举军旗,用力往地上一插。 军旗猎猎作响,在战场中分外瞩目,滇军受到巨大的鼓舞,大声呐喊着,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 尝兆大声狂笑,此刻的他,神态张狂,黑发飞舞,宛如一位来自地狱的魔神。 他在享受着胜利的喜悦,享受着万众瞩目的快感。 陷阵营节节败退,李敢却是没有丝毫的紧张,见到尝兆张狂的样子,不禁笑了。 “知道什么叫乐极生悲么?”他轻声说了一句,目光一转,往涝侵的方向望去。 涝侵出现的时机太突然了,让李敢心生疑惑。 在滇国,涝侵有着极其庞大的影响力,在使用之前,李敢必须弄清楚他是真心投靠,还是别有用心。 不远处,有一道枯瘦的身影,他须发俱白,但声音宏亮。 “涝家之人,给我杀!”涝侵手执长剑,却不是用来战斗,而是用来支撑身体。 陷阵营还在缓缓后退,但涝家却屹立如昔,半刻钟后,竟然是他们顶在了最前面。 “拼命吧!” “不拼必死!” “尝兆进城,一定不会放过我们。” “拼吧,就算是死,也有价值一点。” “一个够本,两个有赚,杀!” 涝侵枯瘦的身体摇摇晃晃的,但他半步不退,涝家的三百名士兵围在他身边,在敌人的围攻之中一个一个倒下。 没有惨叫。 他们受伤时,想着的是如何以牙还牙,甚至临死之前也是一声不哼。 “勇士!” 李敢微笑点头,然后胸膛一挺,向后一伸手,养同已经把长弓递到他手上。 “那就这样吧。” 轻笑之中,李敢一拨弓弦,利箭疾射而出。 “嗤~” 一声轻响,尝兆的军旗应声而落。 尝兆正昂首挺胸,放声狂笑,落下的军旗从天而降,正好落在他的头上,从头到脚把他包裹个严严实实。 “谁!” 尝兆怒声吼叫,但立即反应过来,如果这一箭射的不是旗,而是自己…… 尝兆怕了,再也不敢哼声,身体趁机卧倒在地上,防止敌人继续攻击。 “哈哈,不鬼叫了吗?” 李敢嗤之以鼻,然后一挥手,大喝一声:“杀!” 无数的喊杀声从他身后响起,游会所率领的陷阵军加入了战斗,得到增援的和甘也呐喊着大举反攻。 “杀了他们!”一个冷酷的女声命令着。 然后,交趾兵的弓箭开始发威,他们的攻击集中在城下,想要截断滇军的增援。 随着这一波又一波的箭雨,滇军被拦腰斩断,城头上不能得到及时的增援,每死一个就少一个,于是,攻势渐渐减弱。 “坚持住,我们快要赢了!”尝兆大声地鼓舞着士兵。 到此为止,他的军队一直牢牢占据着优势,射断我的军旗?再插一面就是了,截断我的支援?城下有逾万的精兵,你再拦截试试? 说到底,是数倍于敌人的数量,给了他充足的信心。 “欺负我人少对吗?”李敢呵呵一笑,手中弓箭朝天,然后一个尖锐的声破空而出。 “响箭!”尝兆勃然色变,四处张望的半天,见不到敌人有援兵。 “吓唬我?”尝兆哈哈而笑。 “一声响箭而已,算是吓唬你吗?” “算!”尝兆的心情甚好,甚至开起了小玩笑。 “那好吧,”李敢笑了,“那就玩真的!” 他话声刚落,突然一阵雷鸣般的喊杀声从远处传来,东,南,北,三个方向各有一彪人马疾冲而出,浩浩荡荡地向城墙方向杀了过来。 “伏兵?”尝兆大惊失色,怒吼道:“不是说他们去南方了吗?你骗我?” 涝侵冷冷的嘲笑道:“李将军是怕你不敢攻城。” 此刻的尝兆,心都凉了。 涝侵说得不错,自己手中有一万精兵,如果另投别处,谁说不能另起炉灶,称霸一方呢? “自投罗网?哈哈,”尝兆疯狂的大笑,他的面容变得扭曲,狠狠的说道:“谁敢说不是鱼死破呢?” 第292章 大理王李敢 现在的尝兆就是一头困兽,而且还是一头被逼疯了的困兽,鱼死网破可不是说着玩的,他真的是准备拼命。 “忠勇的士兵们,杀吧,就算死,本王也陪着一起死!” 在他的鼓动之下,滇军一改惊慌失措的状态,开始四处冲杀。 拼命吧,也许在鱼儿死亡之前,会破网而出。 每个人的心里,都抱着一点虚无缥缈的希望。 此刻的滇军,被逢霞的箭雨硬生生截断,城下七千多人,由副将项占所带领;而尝兆则率领着城上的五百人,在苦苦支撑。 “如果刚才不跑上来……” 尝兆一直在后悔刚才的冲动之举,不过,现在后悔也无用了,敌人不会因此而心慈手软。 只有拼命。 城下,滇军刚刚摆好防御阵势,雷被等人已经到了。 在刚刚夺得俞元城,还在立足未稳之时,李敢当然不会傻到把军队统统派出去,一切都是引诱别人上当的陷阱。 “随我杀!” 雷被大呼酣战,率先冲进了敌阵之中。 雷被、黑梢和都稽的三支军队,或穿插,或游走,不断地给滇军造成伤亡。 “势均力敌。” 李敢对城下的战斗有了一个初步结论。 其实也正常,雷被等人大约六千人,比滇军还少一些,现在是凭着手中武器来填补人数上的劣势。 那么,这一战的胜负,就要看城上的结果。 “还在负隅顽抗吗?”李敢笑着摇头,突然说道:“逢霞,用神器。” 神器? 尝兆的目光一缩,急忙打起十二分精神。 涝侵目光炯炯,直视前方。 既然决心投靠李敢,他总想知道这个新主人到底有多大的能耐,而且,“神器”这名字实在是有点吓人。 逢霞对李敢的命令没有丝毫的犹豫,在一波箭雨之后,有一半弓箭手从身上取出一个小布包,穿刺在箭矢之上。 “嗖~” 这些箭矢一起瞄准尝兆,疾飞而出。 “挡开!”尝兆嘶吼着。 他的亲兵非常忠心,冲到尝兆跟着,盾挡剑斩,把来箭统统挡落在地下。 没人伤亡。 尝兆一愣,然后是哈哈大笑,“这就是神器吗?没有半点的杀伤力。” 但他的笑声刚落,地面上突然扬起一缕白色粉末,然后向四周弥漫。 “不好,是毒!”尝兆惊叫着,指挥士兵躲开,但士兵跑动之时,又会踩到地上的小布包,然后扬起更多的粉末。 这些粉末混合在空气中,士兵吸入时,会感觉到鼻孔、食道一阵刺痛,受伤最严重的是眼睛,这些粉末进入之后会产生一种剧烈的燃烧感,让人睁不开眼睛。 闭着眼睛还能打仗吗? 尝兆绝望的嘶吼着:“这不是毒,到底是什么?” 李敢哈哈大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吗?蜃灰。” 所谓的蜃灰,就是李敢让人烧制的生石灰,它遇水则化,还有很强的灼烧和腐蚀性。 人的眼睛被它混入,如果不及时清洗,不用多久,整只眼睛都会瞎掉。 生石灰作为武器,第一次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以它的威力,称之为神器,一点也不为过。 此刻的滇军,已经乱成了一团,他们惨叫着,不停地搓揉着自己的眼睛,泪水滚滚而下。 但他们越乱,地上扬起的粉末更多,这些泪水涌出,不但无法缓解眼睛的疼痛,只会起反作用。 “痛死我了!” “我的眼睛啊,看不见了。” “咳咳,我喘不过气了。” “救我啊!” 滇兵们哭喊着,他们的眼睛看不到东西了,象一群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甚至有人在惊惶失措之间,失足跌下城墙。 “果然是神器!”涝侵开心的笑了,为自己的果断投靠而沾沾自喜。 战斗没有丝毫的悬念。 首先动手的是涝侵家族的人,他们对尝兆的仇恨最深,此刻有机会报仇,当然是毫不留情。 就算面对是的一群瞎子,也毫不手软,有人割下尝兆的头颅,高高举起,然后大声叫喊:“尝兆已死,你们还不投降?” “尝兆已死……” 这声音远远地传播出去,城下的滇军一听,顿时一阵骚乱。 雷被立即把握时机,开展猛烈的攻击,黑梢与都稽也不客气,不断游走于滇军的外围,刀斩枪刺,不断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很快,李敢也到了。 “主君来了,”黑梢兴奋的叫了一声,然后回头喊道:“士兵们,还有力气吗?” “有!” “那就随我冲!” 一时间,战意盎然。 “罢了……” 项占仰天长叹,一转身,大喊一声:“撤退!”然后率领大军往西北方向逃窜。 现在的滇国,南面的律高城被李敢所占据,东面是夜郎,北面是汉国,项占只能选择西南。 西南方向,近一点的有建伶城,稍远的有连然城,再远一点,还有邪龙城。 特别是后者,山高林密,易守难攻,只要手上有兵,足以占据一方。 “想逃?” 李敢呵呵的笑着,一挥手,率领大军,尾随在后边,一路斩杀。 “快走!”项占急声催促着,还不忘鼓舞士兵,“只要再走三十里,就能到……” 他的话还未说完,突然前方冲出两支人马,一左一右的向他冲了过来。 “为何这里会有敌人?”项占失声惊叫着,声音中充满着绝望。 来的正是朱安世与岳池,他们根据李敢的命令,解决建伶城之困后,正要往回撤,想不到半路遇到了一支残存的滇军。 “哈哈,这算是天上掉下来的功劳吧。”朱安世哈哈大笑着,一点也不犹豫,挥兵面对面的与敌人来了一个对冲。 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刻的滇军是一群丧家之犬,身后有几千名的追兵,他们一心想着逃命,那里还有半点斗志。 于是,被朱安世冲进人群之中,一阵乱杀乱砍。 可怜尝兆的一万多名精兵,死的死,伤的伤,剩余的只有跪地投降。 这一场战争之后,滇国的王位之争彻底落下了帷幕,太子尝兆,二王子尝专先后败亡,只剩下一位三王子尝羌,在众人的支持下顺利登上了王位。 新王则位,大封群臣。 其中李敢的功劳最是显赫,被封为大理王。 其他人等各有封赏。 滇国民众欢欣鼓舞,他们高叫着大王万岁。 但涝侵、罗扬、江迅等熟知内情的人,心中十分明白,谁才是滇国真正的主人。 第293章 刘彻的阴谋 “呵呵~” 空旷的宫殿里,突然响起几句干涩的笑声。 苏文与常融对望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拜伏于地,一声也不哼。 最近一段时间,皇帝的心性难测,喜怒无定,有时会一边骂人一边升他的官,例如,对李广利就是如此。 有时脸上挂着笑意,对某人赞不绝口,然后让人把他推出去斩首。 所以,就算苏文身为宦官之首,也必须小心行事。 这时,大殿外走来了一个人,只见他丰神俊朗,衣着端庄,正是绣衣直指江充。 “大人,你来了!”常融吁了一口长气。 有江充在场,皇帝的心情总会很好,常融等人就不会被责骂。 江充轻轻点头,然后走到皇帝的面前,递上一个小物件。 “嗯?金铃铛?”刘彻迷惑地抬起头。 “这是捕虏将军送给髆王子的玩具。” 一说到自己的小儿子,刘彻紧锁的眉头慢慢展开。 两个月前,李嫣为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名叫刘髆,为寂寞的皇宫增添一点生气。 “广利就会胡闹,”刘彻骂着,脸上却堆满了笑容,“才两月的小子,会玩铃铛?” “髆王子天资聪颖,乃天之宠儿,不能以常人视之。”江充言辞凿凿,让人信服。 苏文趴在地上,内心暗暗叹服:江充就是厉害,说起大话来,眼睛眨也不眨。 刘彻对江充的说话不置可否,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目光再次回到手中的简牍之上。 这份简牍来自皇家暗卫。 “滇国,大理王,李敢?”刘彻的眉头再次皱成了一团。 万万想不到,李敢失踪的这段时间,并非出海寻求仙丹,而是跑到西南一带,打下了偌大的地盘。 “已经占领滇国全境?这李敢还算有点本事,但是,你不应该欺骗朕!” 刘彻的脸色变得冷漠,一股恨意渐渐从心中升腾而起。 李敢突然失踪,没有留下任何的踪迹,而且,位置正是始皇帝的琅琊求仙台,种种巧合之下,让刘彻误以为他出海求仙去了。 所以,他把长生不老的希望寄托在李敢身上,因害怕李敢一去还返,还大肆封赏,关内候,横海将军,甚至最心爱的女儿——石邑公主也送了出去,把李敢封为驸马都尉。 现在好了,通通成了笑话。 “李敢,你该死!”刘彻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狠狠地把简牍摔在了地上,却因动作过大,不停的喘息。 没有仙丹,长生无望。 这才是刘彻最为生气的原因。 经过一年多的横征暴敛,他的国库充盈,兵力充沛,现在万事俱备,只需他一声令下,几十万大军将兵分两路,向北彻底解决匈奴之患,向南灭尽夷越各国。 不久之后,一个无可匹敌的帝国将会横空而生,他刘彻将会成为一个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天之骄子。 但是这有用吗? 太子失德,一旦自己登天而去,这个偌大的帝国,将会象前秦一样,轰然而倒。 “我不会死……”刘彻喃喃的说了一句,但目光一凝,定格在桌子上的几根白发上。 “我的?” 刘彻惧然而惊,抚着胸,用力的喘息了几下,最终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朕老了……” 刘彻挣扎了半晌,颇不甘心的说出了这一句。 他的声音很轻,目光前望,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对江充所说。 江充很聪明的选择了沉默,仿佛没有听到一般。 “呵呵~”刘彻自嘲的笑了笑,愣神了一会,目光慢慢转移到桌面上的金铃铛上。 他的神色一动,一丝笑意从嘴角出现,然后扩散至整张脸庞。 “朕不只有一个儿子,对吧?” 江充脸色微微一变,强忍住内心的惊涛骇浪,既不摇头,也不点头。 第二天,突然而来的一道圣旨让天下震动。 长门宫,宫女和宦者们走路都是蹑手蹑脚的,唯恐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陈阿娇已经不知摔坏了多少东西,玉杯,金碗,花瓶,甚至皇帝赏赐的红珊瑚,统统被摔个粉碎。 “李敢!我要杀了你!”整个宫殿里充斥着陈阿娇愤怒的叫骂声。 滇国?一个小小的蛮夷之国而已,很了不起吗?大理王?一个小小的王位,她陈阿娇还不和在眼内。 她要的是仙丹! 这些子日,每当对着铜镜梳妆之时,她总会想着这一个绝世容颜会不老不灭,现在呢?美梦化为泡影。 还有一件事让她也很生气,皇帝不知发什么疯,明知李敢并非出海求仙,不但没有撤除他驸马都尉之位,反正加封他为大理王,并让石邑公主立即南下,奉旨成亲。 “一个骗子,想要娶芸儿?痴心妄想!”陈阿娇狠狠把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 宫殿的一角,正呆坐着一位美丽无匹的少女,她手中持着一扎简牍,但目光空洞,思绪不知飞往何方。 “李敢在滇国?” 对于李敢的去向,石邑作过无数的猜测,但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跑到遥远的西南去。 “仅仅一年,竟然攻占滇国全境?” 女孩子崇拜英雄,对建立显赫功勋的男子,总会心生好感,更别说,李敢原本就是她心仪之人。 “大理王?” 石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画面:李敢上身吃裸裸的,下身只围着一块芭蕉叶子,在无数野人的簇拥中哗哗大叫。 “嗤~”石邑忍不住掩嘴而笑,脸上红霞一片。 卫大将军府,卫青与刘娉相对而坐,不过,他们没有弹琴喝酒的心情。 仅仅过了一年,卫青原本乌黑的头发变成了花白,脸上也生出了不少的皱纹。 曾经横扫大漠、天下无敌的卫大将军,老了。 自从髆王子出生之后,他衰老得更快。 “你说,皇帝为何执意让石邑远嫁夷邦?”刘娉疑惑的问道。 她也是聪明人,但在大局观上,还是不如卫青。 “为何?”卫青微笑,“仅用一名公主,垂手而得一国之地,这买卖很值和做。” “但石邑并非一般的公主。” 石邑是陈阿娇的独生女儿,是皇帝最宠爱的公主,更主要是她还有一个身份,皇家暗卫的副首领。 卫青笑了,“正因为她不一般,皇上才让她嫁过去。” 刘娉还在疑惑,卫青已经笑着补充:“皇上想要趁机夺取滇国,以此为平台,彻底解决西南各国。” “原来如此,”刘娉明白的点了点头,想了一下,担心的说道:“就怕李敢不会上当。” 第294章 故人相见 其实,在封赏李敢的同时,还有另一份圣旨,分别把霍光与李广利从五品将军晋升为四品,不过,卫青与刘娉对此选择了沉默。 长安城内李陵的府邸,此刻是喜气洋洋。 李绅趁着酒意,笑着说道:“就用这一杯酒,恭祝捕虏将军步步高升。” 李广利正高踞上位,淡淡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知道,眼前这些都是势利之人,他们阿谀奉承,好话说尽,为的只是跟着自己北伐,争取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呵呵,”李广利得意的想着:“卫青,霍去病,你们确实立下不少的功勋,但是,现在一个死,一个老,从今之后,就看我的吧,” 也难怪他雄心壮志,最近一年,汉国境内乱贼四起,但李广利刀锋所指,尽皆烟消云散。 匈奴很厉害吗?正好,就用你们的头颅来证明我李广利比卫霍两人更加的高明! 李陵作为主人,不断的敬酒,此刻已有八成的酒意。 李敢封王,羡慕者不计其数,但这些人之中肯定不包括李陵。 选择李陵而不是李敢接任李家之主,一直以来备受非语,李陵作为当事人,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所以,他满心希望李敢同样是一事无成,而不是称王称霸。 不过,现在好了,攀上了李广利这位帝国的新贵,建功立业指日可待。 “李敢,就看着吧,我李陵一点也不差。” 滇国境内,双王并立。 李敢不是过桥抽板之人,做不到把尝羌一刀两断的事情,于是,干脆在建伶城另建一座王府,让尝羌去当一位有职无权的安乐王爷。 清风轻吹,树叶沙沙作响,其中响起一阵孩子哇哇的哭声。 李敢手忙脚乱地逗弄着儿子,旁边的赵蝶幸福的笑着,一点也没有帮忙的意思,而金沙小公主则是一脸的羡慕。 这时,雷被笑嘻嘻的走了进来。 “怎么,安世有消息传回来了?”李敢笑着站起来。 “是,好消息。” “那就好。”李敢舒了一口气。 在夺取俞元城之后,李敢一刻也不停,分别派出两路大军,一路由朱安世率领,向西北方向进发,接收叶榆、比苏等城池。 一路由黑梢率领,向东北方向进发,接收谷昌、牧摩等城池。 想不到这一去,足足用了两个月,直到今天才彻底完成任务。 现在,整个滇国,只剩下一个地方还未属于李敢了,它们就是被越部夜郎占领的东部三县——同劳、同濑、味县。 “亡波,”李敢呵呵的笑着,“我们又是见面了。” 赵蝶在旁边一听,不乐意了,嘟囔着说道:“李敢,你又要出征吗?” 一子在手,万事无忧。 初为人母的赵蝶别无他求,只希望夫婿天天呆在身边,每天逗逗儿子,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情。 “还要出去,”李敢点了点头,抚摸着她的秀发,笑着说道:“现在还未到享受的时候。” 滇国,仅有人口三十万,兵力三万,距离他的目标还非常遥远。 赵蝶不情不愿的点头。 这时,金沙小公主望着了李敢一眼,轻声问道:“先生,你是去救皇姐吗?” 李敢微微一窘。 金竹还在指谈城,不过,她已经不是城池的主人,而是苗王旺多的贵宾。 说到底,就是变相的软禁。 李敢能有今日的成就,少不了金竹的救命之恩,也少不了苗族的大力扶持,现在,两个恩人起了冲突,一时之间。李敢不知如何处置。 看着金沙祈求的目光,李敢的心肠一软,缓缓说道:“等这一仗打完,立即把你皇姐接回来。” 不过,事情往往会出意外。 就在李敢准备出兵之时,石邑公主到了,而且一来就是很大的阵势。 骑兵五百,步卒二千,领兵的是北军使者护军任安。 他们口口声声只是护送公主前来成亲,但一过边境,立即驻扎下来,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什么?我是驸马都尉?”李敢吓了一跳,一时间,既惊惶,又疑惑。 惊惶是因为被刘彻盯上了,疑惑是的是,既然刘彻盯上了滇国,为何不直接出兵,还要搞和亲这一出? “驸马都尉?”赵蝶狠狠的剜了李敢一眼,“你身为南越国的驸马,现在又成了汉国的驸马?很好啊。”口中说着,抱起儿子甩头就走。 也难怪她生气。 现在的南越国,已经快被汉国逼上了绝路了,这是国恨,现在汉国的公主还来抢她夫婿,就不是家仇吗? 李敢没空理会她的胡闹,心念急转,在寻找着答案。 突然间,他想起了一件事。 在历史轨迹里,刘彻攻打南越国,只是在部分地区使用汉兵,更多的是让夜郎国出兵协助,借力打力。 如此一来,既可节省汉国的人力物力,又能消耗夜郎的力量,一举两得。 “呵呵,我会上当吗?”李敢轻声的笑了起来。 不过,现在不是与刘彻撕破脸皮的时候,该做的表面工夫还是要做。 第二天,李敢亲自前往弄栋城。 汉军出蜀中,到会元城之改走水路,然后从青岭关隘进入弄栋,这一路山山水水,曲折难行。 不过,石邑公主一直跟随长公主练得一身好武功,不怕这点苦累,而且,心里想着就能见到李敢,半羞半喜之下,浑身的疲劳也减轻了一半。 “他还会记得我吗?”石邑晕红了双颊,心里七上八下的。 这时,任安走了进来,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李敢到了,公主,是否一见?” 石邑急忙点头。 李敢一边走,一边想着应付的办法。 他不想与汉国的关系就此破裂,但又不想成了刘彻对付其他南夷国的棋子,但是,一时间,找不到好的办法。 “只好见一步,走一步。” 李敢收敛心神,跨走了大门,躬身行礼道:“李敢见过公主。” “李敢?”房间里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我应该称呼你横海将军呢?还是应该称呼你大理王?” “呃~” 李敢一窘,想不到公主一见面就提出了这个刁钻的问题,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第295章 还君以明珠 石邑公主一直背对而立,李敢见到的只是一个美丽窈窕的背影,听到的是如银铃般悦耳的声音,但说出的话并不是表面这么简单。 它问的是身份认同,意思是说:你李敢自认为是汉国人呢?还是滇国人? 想套我的话? 李敢暗暗摇头,笑着说道:“公主,你是否问少了一个?” “嗯?” “我还是驸马都尉啊。”李敢说完哈哈一笑,还做出一副色眯眯的样子。 “嗤~”石邑被他逗乐了,随则满脸红霞。 既然李敢避而不答,她也不会继续追问,稍一停顿,突然问道:“据说你有一件神奇的物件,可否借我一看?” “神奇的物件?”李敢一愣。 “嗯,难道你没带在身上?”石邑的声音很轻,还带着淡淡的失落。 李敢第一时间想到了李广留下的锦盒。 因为此物,郭解展开千里追杀,甚至怀疑,李广一直郁郁不得志,亦与它有关。 种种迹象表明,这东西不是寻常之物,但到底是什么,李敢暗中查询过无数次,仍然毫无头绪。 此刻,面对石邑的询问,李敢也不欺骗,而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一直带在身上。” “一直?”石邑的声音变得轻快,笑着说道:“能否给我一看?” “对不起,”李敢婉然拒绝,“对我来说,它有着特殊的意义。” “特殊的意义吗?” 女孩感觉心儿快要甜化掉了,突然间,她一转身,咭咭的笑着说道:“我自己的东西,也不能看吗?” “你的?” 李敢才说出两个字,已经看清楚女孩的面容,一时间,不由得傻掉了。 “你…… 他的手抬着,微微颤抖,嘴巴抖索着,结结巴巴的说不出半个字。 眼前的女子,弯弯的眉毛,红红的小嘴,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空灵而高贵的气质。 “石头儿?!” 李敢欢喜若狂。 自从南昌城一见,这个钟灵毓秀的女孩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李敢曾经多次打探她的身份,可惜一无所得。 “不对,你是石邑公主?” 李敢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此刻,他终于知道无法获得她真实身份的原因了,原来人家是高贵无比的皇家公主。 石邑,石芸儿,石头儿…… 原来是自己听错了人家的名字! 李敢懊恼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感觉自己真的太笨了。 他长得英俊潇洒,肤色如玉,宛如女子一般,但认识他的人并不因此而小视,因为他的战功卓越,双手沾满着敌人的鲜血。 铁血英雄,美貌无双,一刚一柔在李敢身上完美地合二为一。 所以,李敢表现出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一点也不突兀,反而有一种别样的风姿。 石芸儿越看越爱,心中喜滋滋的,打趣着说道:“怎么,不认识我来啦?” “认识。” 李敢用力的点头,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只闪耀着七彩光芒的珠子。 “九曲珠!”石芸儿的眼睛轻眯,笑容更加甜蜜。 一对彼此好感的男女,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李敢对刘彻的赐婚没有丝毫的反感,而是心存感激。 “刘彻,嗯,他总算做了一件好事,不是吗?”李敢自言自语地调侃着。 头上戴着一顶驸马都尉有帽子,如果李敢不会利用那就是真的傻了。 首先,他开辟了一条商路。 浙丝蜀锦在番外小国来说就是一种神物,穿在身上,清凉、舒适、华贵,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滇国、哀牢、掸国等地有钱有势之人,都以穿着一件丝绸锦缎的衣裳为荣,稍穷一点的,买不起一件衣裳也无所谓,李敢特意设计了一种丝质的手帕…… 当然,这并非是单向的贸易,李敢也有不少的好东西卖到汉国去。 例如蜃灰,不但可以用在建筑,还能当作农药使用,只要在田地里撤下几把,就能减少大半的害虫,增加一倍的产量。 还在免肉。 黑盯山附近的野兽被杀光个清光,然后统统用来养殖兔子。 现在,就算是雪瑶也无法统计兔子到底有多少了,只能用漫山遍野来形容,于是,到了食用和买卖的时候。 作为独家资源,李敢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他人共享,卖出去的免肉,全是杀死之后腌制过的,为的是不让别人养殖。 除此之外,李敢还有一种特产即将推出,那就是土豆。 土豆的产量在上个月达到了一万斤,可以大面积种植,不过,李敢已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种植的地方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土地肥沃,一是足够隐蔽。 他想过了,种出来的土豆一个也不准外流,如果需要食用或买卖,必须切片晒干。 日进斗金。 只能用这四个字来形容李敢的收入。 有大量的金钱作保证,他实力膨胀得更快,不但是滇国的俘虏,还有交趾、哀牢、掸国的奴隶源源不绝的运过来,部分变成为耕者,在某个秘密的山坳里种植土豆,部分变成了士兵。 为了隐藏自己的实力,李敢把兵营一分为三。 一是滇国的都城俞元,一是滇国与交趾交界的唯来城,还有一处是交趾的赢县。 三处兵力合计起来,已逾三万,这已经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 远在长安的刘彻万万想不到,让石邑公主嫁过来,不但无法对李敢形成钳制,反而成为了助力。 树荫之下,石芸儿正开心地坐在秋千上,身体越荡越高。 “李敢,再用力一些!”石芸儿咭咭娇笑着,银铃般的声音清脆悦耳。 “再用力?”李敢呵呵的笑着,“不怕会飞上天了啊。” “不怕……” 两人玩得正开心,金沙小公主悄悄的走了过来,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先生,何时去接我皇姐过来?” “是时候了。”李敢点了点头。 现在的夜郎国已经乱成了一团,彝、鳖、苗、越四部之间不断的争斗,除此之外,还增加了一个曾乐。 本来,曾乐作了外族人,最不被人看好,但不知为何,他竟然越战越强,不但守住了且兰城,还不断扩大地盘。 第296章 曾乐的主人 且兰城,曾乐的府邸。 多同大步跨过了门槛,十几兵亲兵紧紧地把他保护在中央。 这里毕竟是别人的领地,就算双方是盟友,也得小心一些。 “六皇子!”曾乐迎了上来。 他们上次的合作非常成功,一左一右,硬生生地从金星的手中夺得一块地盘,所以,两人相见,分外亲热。 就象现在,曾乐拉住多同的手臂,舍不得放开。 两人寒暄着,一直往里边走去,很快到了一处庭院。 这里是原来的县衙,脚下的庭院是捕掾的练武场,所以非常宽敞,不过,此时却变得有点拥挤。 因为,人有点多。 除了多同带来的十几名亲兵,还有一批人早早的在座院里等候。 “嗯?” 多同停下脚步,脸色惊疑不定。 “别担心,”曾乐呵呵的笑着,“只是我家主人想要见你。” “你的主人?”多同大感惊讶。 曾乐作是夜郎的前丞相,权力不小,这次悍然起兵,成了其中的一方势力,威风八面的样子,竟然是别人的奴仆。 “对,我的主人,”曾乐笑容可掬,似乎能成为奴仆,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多同更加疑惑了,迟疑了一下,问道:“人呢?” 其中,就在这短短时间里,他的目光已经把庭院里的情况扫了一遍。 士兵十人,每一个凝神戒备,在他们的中央,站立着一名丰神俊郎的男子。 最奇怪的是,他面色红润,肌肤饱满,看起来很年轻,但双颊竟然满是白发。 “这就是你的主人吧?”多同缓缓的问道。 “我叫刘璊,”男子的声音很轻,但很有磁性。 “刘?汉人?” 刘璊微笑点头。 多同一皱眉头,把心中的不喜强行压了下去,缓缓的说道:“有事说事吧,大家都很忙,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 “哈,爽快,”刘璊称赞了一句,然后直截了当的开口,“你我合兵一处,你看如何?” “合兵一处?”多同大惊。 “嗯,金星势大,我们单打独斗不是他的对手。” 多同哈哈一笑,身体却悄悄后退半步,“我们本是同盟,共同进退,合与不合不一样吗?” “能一样吗?”刘璊淡淡的一笑,“令出多头,远不能如臂使指,再少,你我之间相互防备,损耗了不少的兵力。 别看多同与曾乐称兄道弟,十分亲热,其实两方的边界上至少陈列着五百名的精兵。 多同身体再次后退半步,打着哈哈说道:“我认为现在很好啊,嗯,当然,合兵一处也未尝不可,嗯嗯,我回去与众位将军商量一下。” 说完之后,突然转身,就想离开。 “走得了吗?”刘璊的声音带着叹息,“乖乖的留下多好,何必浪费功夫呢?” 多同不再回答,越走越快,但走不出十步,突然身前出现几十名士兵。 “曾乐,你敢拦我?” 多同大声怒喝,但此刻的曾乐垂手站在刘璊的身后,一声也不哼。 “大意了!”多同又怒又急,心中后悔不迭。 他与曾乐合作过无数次,彼此间非常熟悉,所以,每次往来时并无太多的防备,想不到会突然变化,曾乐多了一个主人。 而且,是一位心怀不轨的主人。 “让开!”多同怒喝,在士兵的保护下,想要强化闯出一条路。 但是一切都是徒劳。 “敬酒不吃,吃罚酒。”刘璊摇头叹息,然后一挥手,说道:“统统拿下。” 几十名士兵“刷”的一下抽出了刀剑,然后一拥而上。 多同奋力抵抗,但双方的实力悬殊,所有的挣扎只是徒添伤亡。 第二天,一道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夜郎国:多同王与曾乐合兵一处,他们推举出了一名共主,姓名刘璊,称号为淮王。 一时间,众人愕然。 大家想不明白,多同和曾乐到底发什么疯,好好的首领不当,却要屈居人下。 最让大家诧异的是,这刘璊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一举收服两方势力。 指谈城下,刚接到报告的金星呆呆而立。 一直以来,他雄心勃勃想要一统夜郎,希望能组建强大的兵力却抗击汉国的入侵。 现在呢?四分五裂,整个夜郎国战乱四起,民不聊生。 最可悲的是,他的兄弟姐妹死的死,逃的逃,流落四方。 多竹就在前面的指谈城之内,但她还是以前那位高高在上的夜郎大公主吗?不是,她只是苗族的人质。 至于多同…… 骗鬼的合兵一处,推举共主! 如果多同是个甘居人下之人,早已乖乖地成立金星手下的一名亲王,用得着宣告起兵,拼个死活吗? 不用说,多同的景况比金竹更惨。 “何必呢?”金星喃喃自语。 他在反省,这一场权位之争到底有何意义。 “如果当时不反对皇姐,由她主内,由我领兵四处征战,情况想必是完全不同吧?” 也许,早已夷平苗越两族,建立一个强大的夜郎。 现在,一切都迟了,苗族、越族、彝族相继独立,再想复合已经难于登天。 “皇姐,对不起……” 小时候的兄弟姐妹一起玩耍的情景一一涌上心头,让金星心头一痛,渐渐的,两行热泪流出眼眶,猛然间,他一抬头,大声怒吼道:“旺多,把皇姐给我送出来!” “送出去?”城头上的旺多发出一阵嘲笑,“送出去,然后被你一刀两断吗?” 指谈城里的人,很多是因为金竹才聚集过来的,把她送出去,只怕不到两天,城里的居民就会减少一半。 旺多才不会做出这种傻事。 正在这时,一名亲兵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扎简牍。 “大宗正的来信?” 旺多缓缓把简牍摊开,然后脸色变得僵硬。 突然间,他把简牍扔在地上,也许是怒气未消,还走过去,狠狠的踩上两脚。 也怪不得他生气。 这次他出兵指谈城之时,大宗正诸多阻挠,口口声声说金竹公主的事情必须交给李敢来处置。 现在好了,自己夺取了城池,为苗族开疆辟土,而大宗正呢,竟然来信,要求把金竹交给李敢。 金竹是说交就交的吗?她一旦离开,只怕民心立即崩溃。 “大宗正,”旺多喟然长叹,“你事事都在为李敢着想,还记得苗族吗?” 第297章 陈阿娇与拘魂术 “想不到,大宗正的面子也不好用了,”你敢轻轻叹息着,“难道真的要?……” 考虑到与苗族的关系,“兵戎相见”这几个字,他到底说不出口。 金沙的两眼通红,有泪水在眼眶中不停地打转,不过她懂事的强忍着,不让自己哭泣出声。 “别哭,”李敢抚摸着她的头发,“放心吧,你皇姐吃好睡好的,也没有谁敢与她为难。” 他不说还好,这句安慰的话完全起了反作用,金沙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漱漱而下,急忙捂住脸,低头跑了出去。 远处传来她抑制着的哭泣声。 “呃~” 李敢噎住了,右手停在了半空,半响之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说到:“好吧,那就兵戎相见。”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去解决,那就是收复被越部夜郎占领的三座城池。 同劳、铜濑、味县位于滇国的东北部,沿着边境分别与越部夜郎、彝部夜郎、汉国相邻,彼此之间有高山峻岭阻隔,但亦有关隘相通,如果李敢拥有此处,就能与三个势力开展边境贸易,广开财路。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俞元城与同劳之间的距离不足二百里,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心腹地带每时每刻处于别人的威胁之下。 必须抢回来! 李敢不再拖延,第二天,立即派出雷被为主将,岳池为副将,率领八千精兵往同劳杀去。 同行的还有一支特殊的军队——汉军。 既然刘彻送来二千五百名精兵,李敢也不用客气,于是让石邑公主转达命令,让他们与雷被一起出征。 苗部夜郎总兵力二万,留在同劳地区的仅有四千,李敢一下派出一万名精锐,这比例,怎么看都有一点欺负人的味道。 这时,出现了一件突发事情——陈阿娇病重,急召石邑公主回国。 母妃病重,女儿回国探望,这是人之常,李敢也不好拒绝,只好相送了一程又一程,然后依依惜别。 长安城,长门宫。 陈阿娇仰卧于床上,一动也不动,一名待医跪在床边,浑身瑟瑟发抖。 “还是查不病因?”刘彻的脸色如水,声音冷得让人发瘆, 待医额头上的冷汗不断的往外冒,但他不敢擦拭,而不断的叩头,说道:“阿娇贵人的脉搏雄健,并非抱恙之状。” “并非抱恙?”刘彻怒不可遏,走过去一脚把待医踢翻,大声骂道:“你眼睛瞎了吗?躺在床上十几天,一动不动,你说她没有病?” 待医不敢反驳,只能乖乖的爬起来,继续叩头。 要说皇宫之内的嫔妃,最高贵的当然是当今皇后卫子夫,最受宠爱的则是李嫣李夫人,但不管如何,刘彻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位置是属于陈阿娇。 因为陈阿娇对他有恩,没有她,刘彻登不上皇位。 因为陈阿娇对他有情,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为此,刘彻作出了“金屋藏娇”的承诺。 现在,这个美丽无匹、泼辣好动的女子,竟然昏迷不醒在躺在床上,皇宫里的几十名待匠,无一能诊断出她的病因。 “废物!” 刘彻越想越气,大手一挥,怒喝道:“无用的废物,要来何用?来人,拖出去斩了!“ “陛下饶命!”待匠惊叫着,不断的叩头,但他把额头都叩出了血,还是无法得到刘彻的谅解。 两名宫中待卫走了过去,一边一个,拖着待医的胳膊就要往外走,很快走出了宫门。 待匠绝望的惨叫着,他知道接下来的就是人头落地,身首异处,如果严重一点,会是抄家灭族。 “我不想死啊!” 待医内心嚎叫,不过,他知道求饶是没用的了,只有找出病因,才有一线生机。 宫门外,冷风劲吹,让待医昏沉沉的脑袋为之一清,突然间,他想起了一件事,到了生死关头,他也顾不得多想了,立即大声叫喊道:“陛下,小奴想起来了,小奴知道陈贵人得的是什么病了!” 刘彻正在宫殿之内急得团团转,闻言一喜,让人把待医拖进来。 “说吧,到底是何种疾病?”刘彻的声音淡漠,但熟悉的人都知道,这是暴风骤雨的前奏。 待医不敢有丝毫的怠慢,急忙答道:“陛下,经过小奴的仔细观察,贵人的症状,与受到巫术的诅咒时的情形有几分相处。” “巫术?”刘彻一惊,盯了待医一眼,冷冷的说道:“你无法诊治,为求免死,因而胡说八道吗?” “小奴就算万死,也不敢瞒骗陛下。” “当真?” “陛下请看,贵人的脸色红润,气喘平稳,这样子根本不象有病,但她偏偏无法醒来。” 刘彻观察了一下,轻轻点头。 待医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据小奴所知,妖巫之术中,有一种拘魂之法,只要得到某人的贴身物件,就能拘走他的三魂六魄。” “远距离也行?” “据说百里之内,同样有效。” “拘魂?远距离?”刘彻不断打量着病床上的阿娇,脸上慢慢现出惊疑不定的神色。 如果真的有这种邪术,今天昏迷在床上的是阿娇,明天呢?会是谁? 刘彻越想越心惊,沉吟了半晌,挥手让待医离开,然后让人江充唤了进来。 太子府里,杯光斛影。 面对权势的诱惑,人们的抵抗力几乎为零。 太子少傅石德、右拾遗狄山、门客张光先后死亡,让一些人心存畏惧,不敢接近刘据。 但投机者更多,他们看到的是机会——太子身边缺乏人手,现在投靠过去,得到重用的机会不是很大吗? 毕竟,刘据的太子之位,没有丝毫的动摇,谁又敢说他不会更进一步呢? 从龙之功…… 这几个字代表着富贵荣华,代表着权势滔天,因此,无数人为它而前赴后继、死而后已。 桑弘羊和上官桀正是其中之一。 不过,太子的宴会中,他们的身份比较低,只能远远地坐在下手的位置,坐在太子身边的是卫伉、公孙敬声,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身穿白麻衣、赤着双脚、腰间挂着无数个小铃铛的青壮男子。 第298章 唯我独尊的刘彻 这男子,正是最近闻名遐迩的大巫师檀何。 酒越喝越多,话也越说越多,檀何在众人的奉承之中越来越兴奋,偶尔的时候,就算他自己也认为真的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天神了。 嗯,至少是天神化身吧,否则,能与汉国皇旁边最宠信的五利将军屡次交手,一直不分胜负吗? 又喝了几旬,卫伉起身告辞。 他对巫术并无多大的兴趣,今天到此,是因为却不过刘据的面子,不得不来。 “愚蠢之人啊,”公孙敬声摇了嘲笑了一句。 他与卫伉原本是好友,最近却因为争辩巫术的真假而常常闹不愉快,渐渐的,双方关系变得淡了,每次见面,少不了冷嘲热讽几句。 公孙敬声的声音不小,就算桑弘羊坐在远处也听得一清二楚,不过,卫伉仿若没有听到,渐渐的走远。 “哼哼,”公孙敬声冷笑几句,然后捧起了一杯酒,走到檀何的身边,恭敬的说道:“昨天大巫师使用移魂之法,让一只老鼠斗赢了一只狸猫,今天是否还能再展惊天手段,让大家开一开眼界?” 檀何大笑几声,但除此之外,没有进一步行动。 公孙敬声懂了,笑嘻嘻地坐身上掏出一锭金子,递了过去,有他带头,不少宾客嘻嘻哈哈的也从身上取出一些钱财,很快,把檀何身前的桌子堆得满满当当的。 檀何开心的大笑,大大咧咧的说道:“好,既然你们想开眼界,我就小露一手。” 说完之后,让人取来一只大公鸡,然后把它摆放在一百步远的位置上。 很快,大家纷纷猜测:“昨日猫鼠相斗,今日只有一只鸡?这是何意?” “难道是射箭?” 这人很快受到了鄙视,“射箭?大巫师施放的是法术,不懂别乱说!” “难道是一只变两只?” “有可能。” “或者,让公鸡变凤凰吗?” “嗯,也有可能。” 檀何一直在喝酒,对众人的谈论没有任何的表示。 这时,刘据忍不住的好奇之心,笑着说道:“大巫师就别卖关子了,就露一手吧,如果让本王开心,重重有赏。” “檀某遵命!”檀何朝刘据行了一礼,把手中的酒杯一扔,右手迸指如剑,指向公鸡,然后大声喝道:“死!” 随着这声断喝,上一刻还在活蹦乱跳的公鸡,应该倒地,再也没有半点声息。 死了?甚至没有挣扎一下? 有人走了过去,把公鸡的身体翻动了几次,只见它的体温尚存,但一动不动,确实是死了。 “大巫师法术,举世无比!”公孙敬声抚掌而笑,一时间,喝彩声、附和声不绝于耳。 一百步远,瞬间即毙,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巫术,而是神术。 刘据也在大笑,但谁也没有注意到,他脸上那一闪即逝的厉色。 没有密封的墙,没过几天,巫术的种种神奇之处很快传遍了长安城,一时间,人们的小心思也活络起来了,有人想报恩,希望为恩人救一道祈福的符咒,有人想报仇,希望救一道盅术,杀仇人于无形之间。 更有几个头脑灵活之人,向外声称得到大巫师秘传的神术,能上天入地,能知上下五百年,他们在闹市之中表演几个小把戏,收获了信徒无数,当然,也收藏了无数的财物。 就在这闹哄哄的时刻,石邑公主回到了长门宫。 “母妃!” 石邑匆匆地推开房门,然后目瞪口呆。 她的母妃正坐在床上,嘴巴里塞满了食物,这脸色红润的模样,是一个病人? “母妃?”石邑轻轻的叫唤着,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女儿突然闯进来,让陈阿娇猝不及防,想要再躺回去已经来不及了,犹豫了一下,干脆一摊手,笑嘻嘻的说道:“想你了不行吗?” 这是吃裸裸的耍懒皮了。 她一心装病,再高明的待医也无法诊断出病因来。 遇上这样的母亲,石邑还能说什么?只能无奈的苦笑。 不过,陈阿娇此举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担心女儿的安危,因为,刘彻准备了多年的战争,终于打响了。 向北,誓灭匈奴,巩固河西走廊,彻底打通西域诸国的道路。 向南,歼灭闽越、东越、南越诸国,平定西南夷族,刘彻希望见到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帝国。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要当一个普天之下,唯我独尊的皇帝。 “歼灭西南夷?”石邑惊恐万状,急忙问道:“是否包括滇国?” 陈阿娇轻轻的点头。 如果不包括滇国,她用得着绞尽脑汁,把自己的女儿骗回来吗? 其实,刘彻原本的计划是把石邑嫁给李敢,然后趁机夺取滇国的权力,这一招,他玩过了不只一次,例如他只用一个樛氏,就把南越国玩弄于股掌之上。 承德殿内,刘彻呵呵的笑着,说道:“嗯,李敢倒是有点小聪明。” 刘屈氂躬身说道:“他再聪明,也逃不出陛下的掌心。” 刘彻决意要削弱卫家的权力,打击面不仅仅是卫青这一家,甚至包括与卫青的亲信和亲属。 公孙贺的夫人是卫青的姐姐,被刘彻随便找一个借口撤除了丞相之位。 现任丞相就是刘屈氂,他是庶兄中山靖王刘胜的儿子,是刘彻的侄子,真正的皇亲国戚。 一家人,说起话来总会放心一些。 此时,两人说到李敢,完全是带着一种调侃的语气。 李敢有小聪明又怎样?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都会变成粉碎。 “嗯,统统变得粉碎!”刘彻说着,用力地捏紧拳头。 经过多年的准备,眼见大功将成,就算是刘彻,也忍不住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三天后,汉国的三十万精锐之师,兵分两路,第一路兵力二十万,由贰师将军李广利率领,直奔北方。 他的目标是不让匈奴留下一人一马,彻底杀光。 第二路兵力十万,由伏波将军路博德率领,首先目标是闽越国,然后东越、南越、西南夷,一路横扫,要让普天之下,只有大汉国。 除此之外,再无外姓之王。 此时的李敢,远在滇国,浑然不知刘彻的屠刀已经高高举起。 第299章 李敢政权的雏形 不过,就算知道,李敢也无法分心去理会。 因为,他实在太忙了。 首先,他再次把军队进行编整,把手下的三万名士兵分为十支部队,为了方便指挥,干脆以第一军、第二军……第十军分别命名。 第一军以汉人为主,主将暴胜之,副将王薄,士兵四千。 这是李敢的直属部队,平时镇守着都城等重要位置。 第二军以陷阵营为主,主将和甘,副将游会,士兵一千。 这是一支最精锐的特种部队,直属于李敢。 第三军以招募而来的滇人为主,主将雷被,士兵五千。 第四军以南越人为主,主将都稽,士兵三千。 第五军以交趾人为主,主将朱安世,士兵五千。 第六军以交趾的弓箭手为主,主将逢霞,士兵三千。 第七军以招募而来的夜郎人为主,主将黑梢,副将凌闲,士兵三千。 第八军以哀牢的奴隶为主,主将岳池,士兵三千。 第九军以投降的滇国士兵为主,主将梅录,副将涝衍,士兵三千。 涝衍是涝侵的儿子,因为守城之战中表现出色而受到重用。 第十军护送石邑公主到滇国的汉军为主。 原来的主将任安已经跟着公主回长安了,新任主将名叫田千秋。 这支军队有点特殊,他们算是石邑公主的嫁妆,但暗中另有任务,就是监视李敢的一举一动。 不过李敢早有防备,专门把他们派到危险的地方去,而且,每次的兵器更换,战损的补充都比其他军队慢上半拍。 目的是慢慢消耗他们的实力。 除了对军队的整编,李敢对行政系统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变。 任命涝侵为左相,宇文风为右相;风永、羽大、田广明、田延年、王当、汪乐等人各有各的职位;另外,养同执掌御林军,负责对王宫的防御;寄柔掌管暗卫,负责情报的收集。 滇国历经一年多的战乱,地方官吏们跑的跑,死的死,盗贼四起,李敢把伤兵派遣到地方,既可稳定地方的治安,也可以减轻军队的负责,一举两得。 在此同时,李敢大肆宣传感恩教,让它在滇国境内的迅速扩张。 靡莫教失去了大靡莫,相当于失去了主心骨,李敢利用这大好的机会,利用地方的行政系统,让感恩教迅速渗透到各条村庄。 另外,战乱之中,民众逃避兵祸而无法耕种,在饥寒交迫之时,李敢把从交趾运送过来的食物交由感恩教向外派送。 仅此一点,就让感恩教在短短几个月之内,一举成为滇国的第一大教派。 军,政,教,三管齐下,李敢完成对滇国的控制,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与家人享受一下难道的休闲时光。 “李敢,儿子叫什么名字好呢?”亚朵抚摸着隆起的小肚子,脸上的幸福都快要溢出来了。 “李朵?嗯,嗯,这名字不错。” 自己的姓加上亚朵的名,既简单又有意义。 “好啊,”亚朵开心的笑着,才说出两个字,又用力的摇头,“这是女孩子的名字,不行,换一个。” 其实,夜郎人对孩子的性别并不看重,亚朵执着于要生儿子,主要是看不习惯赵蝶每天抱着李禹时那种得意忘形的模样。 两人正在说笑,朱安世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远远就高喊:“主君,我回来啦。” 暴胜之跟在他身后,只是点头微笑。 随着李敢的威势日重,两人不再称呼他为大哥,而是改口称为主君。 “回来啦?”李敢笑了,“回来得正好,正想着找你呢。” “找我?”朱安世一听,高兴了,把胸膛拍得砰砰响,大声说道:“主君,这次要打谁?保证手到擒来。” 他听到能打仗就兴奋。 李敢也不客气,让人取出地图,朝着西南的位置上一指,说道:“哀牢!” 哀牢是一个比交趾更原始的地方,生活在那里的人愚昧而落后,他们的兵器是木棍,吃的是采摘的野果和猎到的兽肉。 前一段时间,李敢把它当作奴隶的来源地,现在,他更加贪婪,不但想得到人,还要得到那一片广阔的土地。 李敢拥有交趾郡和滇国,面积不小,但有一个严重的弊端,那就是整块地盘呈长条状,很容易被人从中截断。 而哀牢正处于交趾与滇国的腰部,真是一个完美的补充。 更主要是,哀牢的实力弱小,只需李敢派出一支人马,就能大肆的攻城掠地。 三天后,朱安世率领他手下的五千多人朝西而去,同行的还有第九军。 他们将越过前军山,第一个目标是凤庆。 第九军主将梅录,士兵以滇国的降卒为主,李敢派他们出兵,未尝没有把他们调离原籍、减少不安定因素的意图。 又过了两天,李敢亲率第一军、第二军,往律高城的方向进发,他的目标是指谈城,目的是救出金竹公主。 不过,他已先一步派出使者给旺多送信,也算是先礼后兵。 这时,他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雷被率领的第三军、第八军和第十军,仅用了三天时间,收复同劳城,此刻正向铜濑方向进发。 能如此顺利,一是因为双方的军力对比悬殊,其次是因为越部夜郎的主将并非亡波,而是曾经的漏江城守将池北。 “快,撤退!”池北大声嘶吼着。 再不跑快一点,就要被滇军追上了。 越部趁着滇国的内乱,轻易取得同劳等三座城池,获得大量的人口和物资。 但亡波更看重的是这一大片领土。 夜郎四部之中,越部的实力较弱,而且,它东有鳖部,北有彝部,南有苗部,西有滇国,这几个势力与越部相比,实力相当甚至更强,所以严重制约着它的发展。 亡波不甘人后,处心积虑地想要向外突破,他时常带兵骚扰苗部,今天抢一块田地,明天抢占一座山城,心里存着咬到一口是一口的心思。 另外,他袭击金竹公主,希望引起夜郎国内部的动乱,让他有火中取栗的机会。 这是一个好计策,可惜被李敢无意之中识破。 现在好了,终于窥准机会,趁着滇部内乱之时,抢到同劳附近的三座城池,不料,李敢再次出现。 一而再,仿佛李敢就是他的克星。 不过,亡波还不知道这边的战况,正专心于发动对郁邬城的进攻。 第300章 绝望的旺多 牂牁江绵绵千里,它北接犍为郡,南面则是郁邬县,是夜郎国的交通要道。 郁邬县城正座落在牂牁江畔的一片平原上。 彝部大王——果基赤子站在城墙上,面色阴沉。 越部尽起精兵,对郁邬城发起疯狂的进攻,至今已整整十天。 “亡波,你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吗?” 果基赤子把头伸出城墙,刚喊了一句,外边“嗖”的一箭射过来,把他吓了一跳。 城墙下,亡波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几天的攻城战,双方从开始的僵持不下,到越部渐渐占据优势,亡波相信,三天之后就能破城而入。 亡波要的不但是郁邬城里的收获,他的目标更远,他的是那一块富贵之地——可乐邑。 只要与可乐邑连通在一起,越部就能直接与汉国开始贸易,赚到的钱财可以改善军队的装备,然后继续向外扩张。 这叫以战养战。 “到时候,抓到的苗人可以卖钱,山上采到的矿可以卖钱,养殖的山羊可以卖钱。” 亡波暗暗盘算着能够卖钱的东西,急切之间也数不清楚,反正在他的眼中,汉国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只要与它做生意,就能富到流油。 “然后,换一些铁制的兵器回来……” 他擅长军事,对于兵器的优劣知之甚详,一柄铁制武器与一柄青铜制作武器之间的距离,天差地别。 他上次前往可乐邑,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打探获得铁制兵器的门路,可惜还未得到结果,就被李敢与赵蝶赶走。 “赵蝶!” 一想起这个可恶的女人,亡波牙根就会发痒,不由恶狠狠的骂道:“恶婆娘,你祈求吧,别要落在我手上,否则,让一百名士兵轮了你!” 当然,这是后话,当务之急是拿下郁邬城,甚至抢占整彝部的地盘。 夜郎四部,鳖部为王族,彝部为后族,两者的关系亲密,互相支持。 如此一来,造成了一种现象——彝部依赖鳖部的保护,虽然地广人多,但兵力不强。 “嘿嘿,鳖部现在四分五裂,还有谁会来救你?”亡波越想越开心,突然,扯开嗓子大喊了一句:“果基大王,投降吧,只不过把主人从鳖部换成我越部而已,有区别吗?我保证,你的荣华富贵一点也不少。” 城头上传来了果基赤子的怒骂声。 “不同意?”亡波哈哈大笑,突然间脸色一变,大喝道:“等待我破开城池之日,就是你果基一族灭亡之时!” 骂完之后,长剑一挥,再度展开了猛攻,一时间,鲜血飞溅,头断身亡者不计其数。 此时的指谈城下,战斗同样的激烈。 金星不知发了什么疯,连续几天一改常态,指挥着士兵一波接着一波的攻城,城墙下的尸体重重叠叠,已经堆出了几尺高。 尸体堆里,有人还在发出微微的呻吟之声,但根本没人有空去救他们。 旺多抿着嘴唇,一声也不哼,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城头上的战况,每当发现敌人攻上来,立即指挥士兵扑上去拦截。 城头上满是废肢断剑,尸体叠着尸体,堵塞了墙头上的通道,影响士兵的跑动,但没有谁有空去清理。 这一仗打得太惨了,仅仅一个上午,苗兵死伤已逾一千人,预备队也拼光了,旺多的亲兵也冲上了第一线。 这时,又有一队敌兵从竹梯上爬上城头,这一下,旺多呆不住了,猛然拨出兵器,大吼一声:“给我杀!” 然后亲上战场。 金星在下边看得清楚,不由得大声狂笑。 在他看来,这不是旺多有多么勇敢,而是苗部兵力衰竭的证明。 “士兵们,再加一把劲!城破之后,我准你们抢掠半天!” 抢掠半天! 这句话的诱惑太大了。 要知道,这半天之内抢到的人、财、物,统统都会成为士兵的财产,这是半辈子都用不完的钱啊。 “杀啊!” “我喜欢苗族的女子。” “我喜欢钱啊。” “杀啊!” “小心点啊,死人不值钱。” 有些士兵把还在拼命的敌人当作自己的财产了…… 此时,金星犹嫌不足,突然再次高喊:“士兵们,给我杀,一颗头颅赏万钱,二颗头颅升伍长,五颗头颅升什长!” 这句话一出,鳖族的士兵疯狂了,前边的一人死去,后边两人冲上来,他们眼睛都红了,眼前一个个手执刀枪的苗人,不再是可怕的敌人,而是他们升官发财的保障。 “杀啊!” 这一次,冲上城头的有十几名鳖兵,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又黑又壮的男子,只见他双脚刚踏上城头,手中的狼牙棒立即扫出,打断了把两名苗人的腰。 “石根!” 鳖兵们发出了欢呼。 石根是鳖族的第一勇士,号称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能走马,有万夫不挡之勇。 最奇妙的是,他原本属于金竹公主的人,在摔跤场上与金星相斗过,想不到会出现在这里。 夜郎人崇拜勇士,石根的威名显赫,而且一出场,立即把敌人杀得毫无招架之力,一时间,引来无数的欢呼。 “跟我冲!” 士兵的欢呼让石根更加勇猛,只见他手持五十斤重的狼牙棒,朝着苗兵最密集的地方杀过去。 看着士兵一个又一个的倒下,旺多心如刀割。 这一刻,他十分后悔不听从大宗正的话,跑到指谈城来趟这一潭浑水。 今天之败,主要是他低估了金星的决心。 旺多带到指谈城的足足一万名士兵,在他看来,倚仗着城墙之利,足以抵挡敌人双倍的兵力。 双倍就是二万。 但是,金星在东方还在另一个敌人。 如此一来,他就不会为了一个指谈城而抽调绝大部分的兵力。 事情偏偏出乎意外,旺多心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偏偏发生了,金星不知为何突然发疯,为了攻破指谈城而孤注一掷。 在石根的带领下,鳖军前进的速度很快,一步接着一步的往前走,而后边还有源源不断的士兵爬上城墙。 突然间,石根的双眼一亮,狼牙棒往前一指,大笑着叫道:“哈哈,旺多在这里!” 一句话还未说完,把手中的兵器划了一个圈,砸开了两名敌兵的脑袋,然后大步向前。 “完了……”旺多绝望在闭上了眼睛。 城下的金星,不断发出疯狂的大笑,在他看来,指谈城已经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第301章 请君入瓮 正在这时,一名士兵飞奔而来,在旺多的耳朵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 “真的?” 旺多惊喜的大叫,双眼之中精光闪烁,似乎是即将溺水之人捡到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 时间紧急,他顾不上多想了,立即高声地发出命令:“快,向西南方向撤退!” 然后一下转身,率先而逃。 旺多这一走,苗族士兵再无抵抗的心思,“呼啦”一下,一起向城下跑去。 石根双手的狼牙棒好象打地老鼠一般,每砸一下,就有一名苗兵脑浆迸裂。 他很喜欢这种喋血的感觉,于是越打越兴奋,直到身前一空,才惊觉身前已经没有敌人。 “咦?怎么跑了?” 他抬头一看,才发现苗兵们已经放弃城墙的争夺,一窝蜂的往城下跑。 “哈?想逃?” 石根哈哈大笑,口中大叫:“跟我走,杀人去!”然后拖着狼牙棒,拨腿就追。 狼牙棒划着地面,发出一阵“吱吱”的响声,让人牙根酸软,对于苗兵来说,听到这声音就象听到死神的脚步声。 “跑了?” 金星在城下看得真切,眼见苗人溃败,立即大笑着率领士兵,一拥而上。 “轰隆隆!”城门开启的声音。 随着这一声巨响,指谈城宣告换了新的主人。 金星从城门急冲而入,一边跑,一边大声指挥着手下的将领:“睿才,你带人去找到公主;申屠,与我一起追!” 金星有杀敌务尽的习惯,他认为只有死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再说,这几天为了攻城而损兵折将,这笔帐,一定要从旺多的身上讨回来。 指谈城乃倚山而建,出了南城门,首先是一块大约一百多亩的草地,过了草地就是一座高山,一条曲折的道路从山间穿过。 这条路可通往宛温城。 几个月前,旺多正是顺着这条路,意气风发而来,现在却象一群丧家之犬,飞逃而去。 惨败啊,这是自己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所导致的结果。 来时,他的手下高达万人,这几天守城战中死伤了不少,现在城池失守,死得更多,能及时逃出来的不足三千人。 折损七千人! 轻敌啊…… 旺多摇头叹息。 说到底,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低估了金星的决心。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计算损失了,只要逃回温宛,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问题是,敌人还会给他东山再起的机会吗? 想到这个问题之时,就算旺多自己也开始怀疑。 苗族的兵力只有二万,现在折损了七千,实力空虚之下,金星,或者越部的亡波会浪费这样的好机会? “不应该来啊……” 旺多后悔不听又大宗正的劝告。 为了逃命,苗人跑得很快,转眼间穿过了草地,然后从山脚开始,顺着山路往山上跑。 在他们的后边,金星率领士兵紧追慢赶,不让苗人拉开距离。 两者之间,相距不足百步,不过双方的命运正相反,一方在逃命,一方在追杀。 追杀一方希望能多杀几个苗人,用头颅换取升官发财的机会。 苗兵们明白被追上的后果,要么死亡,要么变成苦奴,从今之后永无翻身之日。 他们狼狈逃窜着,为了跑得快一点,甚至有人把兵器和铠甲扔在地上。 旺多跑在最前面,在他身后是几十名亲兵,亲兵们簇拥着一名美丽的女子,正是金竹公主。 “皇姐,别跑!”金星在后边高叫。 金竹犹豫了一下,轻轻摇头,反而跑得更快。 眼看敌人越追越近,旺多急了,一把拉过在墙头上与他耳语的亲兵,大声问道:“喂,你所说的人呢?” “在前边!” “还在前边?就不能过来一点吗?”旺多不满的抱怨。 后边的鳖族士兵追得近了,开始向落后的苗兵展开攻击,后者不断出现伤亡,可以说,现在的每一步都是用士兵的性命拼出来了。 十步…… 二十步…… 一百步…… 眼见就是到了山顶,转过一个山脊就是下山的路了,旺多越走越焦急。 他的人快死光了啊。 “呜~呜~” 这是狂风吹过山崖引起的呼啸声,在士兵濒死的惨叫声中,更显凄厉,但在金星的耳中,却是认为这是一曲悲歌——为苗人演奏的悲歌。 此战过后,苗部的兵力将会折伤过半、元气大伤。 “先取都梦城,再取宛温城,哈哈,很快,苗部的领土将会成为我囊中之物!” 渴望以久的梦想即将实现,让金星欢喜异常。 “一旦我拿下苗部,凭着增加的人口和土地,再去攻打越部,然后合并彝部。 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夜郎将会形成,而我,将会成为夜郎国最伟大的君王!” 正当金星想入非非之时,从山上滚落下几个细碎的石子。 风吹树摇,山石堕落之事时有发生,所以他并不在意,但跑在前边的旺多已经高兴务快要跳起来了。 “快跑!” 旺多拼命了,用尽全身的力气加速快跑,想要拉开与追兵的距离。 他不想被即将到来的大战所波及。 金星不知其意,开心的大笑着,在他看来,苗人的所作所为,只是垂死挣扎而已。 正在这时,他的耳边突然响起一声低沉而冷酷的女声:“射!”然后,是一片“嗖嗖”的鸣叫声。 暗无天日,遮天盖地。 金星感觉到眼前一黑,然后听到无数士兵的惨叫。 “伏兵!” 金星惊叫着,想要指挥躲避之时,但一切已经迟了。 现在的逢霞,就是李敢手中最好用的宝剑,一经出鞘,不见鲜血绝不回头。 “嗖~” 一波! “嗖~” 再一波! 逢霞的手下已经高达三千人,此刻居高临下,每一轮箭雨之后,敌人就会倒下几百人。 金星的位置正处于山坳之中,面对不断落下的箭雨,根本无险可守,甚至连一个遮挡的位置也没有。 而且,他需要面对的敌人,又何止是一批弓箭手? 李敢这一次带来的除了逢霞的第六军,还有和甘的第二军和黑梢的第七军,总兵力高达七千人。 为了救出金竹,李敢做好了以战逼和的准备,甚至做好与旺多摊牌的打算。 谁知歪打正着,反而成为旺多的救命恩人。 但金星就惨了,他变成了一只瓮中之鳖,要蒸要煮全在李敢的一念之间。 第302章 足以称霸一方 敌人停止了追杀,旺多也没必要跑了,停步,转身,观战,然后是脸色一片煞白。 目光所及,尸横遍野。 整个山坳之内倒着无数的尸体,当然,全是金星的手下,它们浑身上下插满了箭矢,猩红的血液从尸体下流出来,然后汇集在一起,渐渐的形成了一道红色的小溪缓缓流淌。 活着之人凄厉的嚎叫着,他们四处奔逃,但没有半点的作用,不断有人中箭,不断有人受伤死地,然后惨叫声越来越微弱。 有一些人想要往山上跑,但很快,山上冲下了一支身披厚重铠甲的敌人,堵住了去路。 此时,金竹也停下来了,叉着腰不断的喘息,但她双眼一直盯着战场,不眨也不眨。 金星毕竟是久经战阵,还算比较冷静,在慌乱之中还不忘指挥:“跑啊,分散跑!跑得一个是一个!” 但他刚喊出这一句话,逢霞的目光立即转了过来。 “主将?” 逢霞呵呵一笑,然后从取下身后的弓箭,缓缓瞄准,拉个满弓。 金竹似乎有所感应,突然间,一跃而起,大声叫道:“三皇弟,快躲。” 金星身处于战场之中,半空中是箭矢的呼啸,身边是战士的惨叫,根本无法听到金竹的叫唤。 见到金星不理会自己的呼喊,金竹急了,急忙一边往回跑,一边向山上挥手,嘶吼道:“李敢,停下,别杀!” 李敢在高处,把一切看得一清二楚,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最终还是下达命令:“逢霞,别杀!” 但是,他还是迟了半步。 就在他叫停的前一瞬,逢霞已松开手指,只见一枝铁箭如黑色闪电一般,从金星的胸膛直透而入。 逢霞的长弓是由田甸所特制,杀伤力十足,这一箭带着金星倒退几步,然后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别啊!”金竹凄厉的哭喊,但战场之上,杀戮无情,就算逢霞已经停手,她还有无数的手下。 “嗖~” 再一波箭雨过后,山坳里还能站着的鳖族士兵已经寥寥无几。 李敢的军队终于停止了攻击,和甘带着陷阵营缓缓地从山下往下压,把一名又一名侥幸未死的鳖族士兵揪出来,然后绑个结实。 一场大胜——这是对李敢来说的。 而对于鳖部的士兵来说,这是一场毁灭性的打击。 为了攻占指谈城,金星下足了老本,出动一万多名最精锐的部队,结果,城攻下了,却在追击敌人的途中遭受了灭顶之灾。 一万多人剩余不到二千,甚至,作为主帅的金星也死了。 这位赫赫有名的夜郎国军神,还未来得及表现他的武勇与威风,就这样委委屈屈地死于乱箭之中。 金竹已经呆住了,嘴巴张开,想要哭喊,但除了“啊啊啊”之外,发不出其他的声音,她满脸都是泪水,身体也瘫软的坐在地上。 悲痛欲绝。 无数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掠过,有小时候的姊弟情深,有长大之后的明争暗斗。 为何要手足相残? 突然间,她发现拼命都想得到的权力只是一个笑话,它不能让人得到快乐,得到的只有无穷的痛苦。 这时,李敢走了过来,看了一眼金竹这悲痛欲绝的样子,一时间,他无从安慰。 旺多迟疑了一下,硬着头皮走了过来,感谢李敢的支援。 “支援?”李敢淡淡一笑,“实话实说吧,我此次过来的目的并不是支持,而是是为了救公主。” “呃~” 旺多噎住了,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接口。 李敢为何要救公主?还不是因为自己不让她离开指谈城吗? 这么说,李敢带着这一万多名精锐,准备对付的是自己? 旺多悚然一惊,急忙倒退几步,右手不由自主地按在腰间的兵器上。 “刷~” 暴胜之的长剑抢先一步出鞘,向前一伸,架在旺多的脖子上。 说到武功,暴胜之一个可以打旺多三四个。 “别~”旺多双手乱摇,连连惊叫着解释:“误会,统统是误会。” 李敢刚刚救了他一命,救了几千名苗族士兵,这是一笔很大的恩惠,旺多再是混帐,也不会立即翻脸无情。 再说,凭着他手中的这二千多名残兵败将,去与李敢翻脸?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突然间,旺多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李敢已经是如此的强大,而苗族此刻是损兵折将,元气大伤。 “如果他心怀不轨……” 旺多越想越惊,但他强行忍住,不让脸上露出半点的不快。 不过,李敢似乎毫无觉察,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金竹走去。 第二天,金竹走了。 她选择去黑盯山,与金沙小公主呆在一起。 她已经厌恶了争权夺利,只希望能每天种种土豆,养养蜜蜂,与世无争,自由自在。 旺多也走了。 他带着一万名精兵,带着为苗族争地盘、打天下的雄心壮志而来,最终只剩不足三千人,灰溜溜的回去。 不过,苗族的事情并未结束,几天之后,旺多宣布退位,由他儿子旺逸接任苗王之位。 旺逸的性格和谒,与大宗正非常亲密,对亚朵更是尊敬有加,每次见面都会亲亲热热的叫姑姑。 他则位之后,积极向李敢靠拢,甚至有甘当附庸的自觉。 指谈城几经磨难,最终还是回到了李敢的手中,这一次,再没有人与他抢夺了。 当然,他的野心不仅如此。 现在的夜郎国,随着多同、金星的死亡,嫡系的皇室血脉,只有金竹与金沙。 李敢再次玩起了“挟天子而令诸侯”的策略,打着金竹的旗号,大肆扩大实力。 金星的势力四分五裂,李敢先下手为强,抢占了夜郎王城、平贵等两处最大的城池。 不过,号称淮王的刘璊也很快反应过来,立即挥兵南下,抢到了母敛城及其附近的大片领土。 至此,刘璊拥有母敛、且兰、鳖县三城,人口十五万,兵力一万五,已经渐成气候。 当然,现在的李敢更加强大。 雷被已经顺利夺回滇国东北部的三座城池,至此,整个滇国尽数被李敢收入囊中,交趾郡也成了李敢的重要基地。 除此之外,还有哀牢国东部和夜郎国的三座城池,如果再加上苗族,他已拥有一块横跨四国的领土。 他的实力,已足以称霸一方。 第303章 让汉国啃嘣牙齿 乱世出英雄。 因为交趾、滇国以及夜郎国的叛乱和内哄,李敢顺势而为之下,实力得以快速膨胀。 当然,也与他的前期准备有很大的关系。 例如,没有黑盯山以及坡前村基地,他不会有铁制的武器,不会有土豆和兔子,不会蜂蜜。 蜂蜜为李敢赚了不少钱;土豆和兔子更重要了,它们为李敢提供了大量的粮食。 战乱之后的滇国和夜郎,饿蜉遍地,有了粮食就能迅速安定民心,让社会稳定。 武器就不用说了,铁制武器对上别人铜制武器,根本就是在欺负人…… 节节胜利。 这四个字可以形容李敢最近对外的攻势。 滇国东部,同劳、铜濑、味县等三座城池的战斗已经结束,雷被空出手来,此刻正陈兵于边境,对越部形容隐隐的威胁。 朱安世在哀牢的战斗也很顺利,已经占领凤庆,正兵分两路,向施甸、临沧两地进发。 现在的哀牢还很原始,大多以部落为单位,最大的部落一千几百人,小的几十人,就算是凤庆等城池,城墙也不足两丈高,里边的居民不足两万,所以,朱安世的兵锋所指,所向披靡。 “大批的奴隶啊……”李敢啧了一下嘴巴,止不住溢出的笑意。 奴隶可以当兵,可以采矿,可以耕种。 哀牢与交趾一样,水份充足,气候适宜,这里的水稻一年可以种植三季。 不得不说,田延年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他不断改良农作物的种子,改善耕种的方法,让产量大幅增加。 以前的水稻,每季的亩产只有三石,现在增加到四石半,整整增加了一半,如果算上一年三季,这是非常可观的数字。 最让李敢惊喜的是,田延年竟然把狍子草培育出来了。 这狍子草是治疗箭伤的特效药,当年李敢重伤成为废人,就是靠着它医好的。 它本是夜郎王室的秘药,一向不对外泄露,不过,现在不同了,夜郎王室的嫡系,死的死,不死的都跑到黑盯山上了,李敢得到狍子草一点也不困难。 但是,它生长于大山深处,生长困难,采摘也不易,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草药,还不足以治疗几个人。 战争中的死亡,直接被敌人杀掉的只占一半,不少人是受伤之后活活痛死,有些是伤口感染而死。 田延年发明的止痛药能大大减轻伤员的痛苦,李敢发明的高度烈酒能减少伤口感染,这两方面让军队的战损率减少一大半。 现在又多了一个狍子草…… 李敢只能感谢上天对他的眷顾。 滇国与夜郎山多地少,李敢准备重点发展采矿、锻造和养殖,现在多了一种战略级的植物——狍子草。 而交趾与哀牢,重点是种植业。 有源源不断的粮食,他的统治就会稳如泰山,而且,会不断有灾民饿蜉不断地从外边流入他的领土内。 人,是争霸天下的最大保证,李敢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让一切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让周围地方的人进来之后,再也舍不得走。 这周围,包括汉国。 最近一段时间,汉国一点也不平静,刘彻征收的苛捐杂税太多了,入城税,人丁税,地租,每一次买卖,双方都要扣税,盐铁税,喝水也要收税,有些地方甚至连拉屎撤屎也要收税。 在此横征暴敛之下,活不下去的民众选择了造反,所以,各个郡县的暴乱此起彼伏,出动军队镇压一批,又有一批从另一个地方冒出来。 不过,经过几年的准备,刘彻终于收缴到足够的物资,然后大手一挥,两支军队同时出动,一支向北,远征匈奴。 一支向南,征战南方各个越国,首先遭殃的是闽越。 闽越国的都城——建宁城。 居股坐在王位上,脸色苍白,偶尔浮现出的一丝血色,那是被气的。 此刻他双耳一阵“嗡嗡”的响声,根本没听清下边各位大臣到底在争论此什么,其实,就算没听到,也知道不会有什么好话。 丞相希仲的嘴巴一张一合,说得非常起劲。 “大王!”希仲加重了语气,“汉国狼子野心,绝对不能让他们进入我国境内。” 他在朝廷上有着极强的影响力,此言一出,立即得到无数人的附和。 居股朝左边看了一眼,站在那里的是御史大夫郜众。 居股是希望他出言反对,但平日里说话滔滔不绝的郜众,此刻变成聋哑之人,只是微闭双眼,一动也不动。 倒是光禄卿荀业向前一步,说道:“阻止他们进入国境?用什么?” “我们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关隘,我们有勇猛的士兵,为何不能阻止?”希仲的说话振振有词。 “汉国此次动用的兵力,高达十万,而我们的士兵只有几千人……”螳臂当车这几个字,荀业说不出口。 但希仲才不管这些,在他的心中,任何敢于挑战他权威之人,统统要打击。于是,他阴恻恻的一笑,反问道:“荀大人,听你所说,我们不应该抵抗力,而是门户大开,欢迎汉人的入侵?” 荀业既然敢出来,早已做好了面对希仲的打算,只见他头颅一昂,大声说道:“我不怕死,不过,要看如何去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有徒添伤亡而已,无意义的伤亡。” 希仲哈哈大笑,大声说道:“你这软骨头,却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不怕别人耻笑吗? 荀业,别口口声声说不要徒添伤亡,真正的想法,是怕你那个在南昌的儿子有所闪失吧?大战在则,你儿子却在与敌人拉亲热,套近乎,这是叛国!” 眼见荀业被骂得掩面而退,希仲更加得意了,说话的声音更加洪亮: “什么叫无意义的伤亡?我们是保家卫国,是正义之战! 再说,我们闽越人少兵微,但除了乖乖投降,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有,我们还有东越! 东越与闽越同宗同源,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族,而且,东越兵力强盛,早有对抗汉国之心,正是最理想的盟友。” 他的话音未落,身后的一批大臣早已大声叫好:“对,就找东越!” “东越是亲族,汉国是外族,亲疏远近一目了然。” “让东越来打汉人!” “汉人想吞并我们?哼哼,让他们尝尝嘣掉牙齿的滋味!” 第304章 南越国王之死 荀业躲在人群中间,一声也不敢哼,但心里却是愤愤不平:“我勾结汉国?行,我承认,但你希仲呢?身为闽越的丞相,儿子却是东越的郎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宫殿之内,群情汹涌,有希仲带头,大臣们的意见几乎是一边倒的偏向东越。 居股的脸色更加苍白,但却无力反驳。 三天之后,闽越打开东面边境的关隘,让东越大军长驱直入。 大军进入闽越境内之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由刘驹为主将,带领二万名精兵,接管闽越北部的白沙和武林两道关隘的防御。 一路由驺力为主将,带领三万兵力,接管梅岭一带的防御。 随着五万精兵的涌入,闽越国已经是名存实亡。 “梅领,好地方啊!” 驺力站在山脚往山顶望去,只见到处是合抱粗的树木,除此之外是大片纵横交错的山藤,这种地方别说人,就算野兽也是寸步难行。 难怪闽越凭着几千兵力,一直能守护这大片领土而未被汉人侵占。 “汉兵十万?”邹力不屑的冷笑。 凭着这一道雄关,一万兵力就能抵御十万的汉兵,更别说他手中的兵力是三万。 此刻,在梅岭的另一侧,驰义候何遗也同样在抬头仰望。 “山路难行……”何遗无奈的摇头。 他派出几百名士兵,寻遍山野间的猎户和耄老,希望寻找出一条可以越山而过的道路,可惜一无所得。 “只能强攻吗?”何遗望着远处高耸入云的梅岭关,忧心忡忡。 紧闭关门,拒不投降,看来闽越是准备决一死战了。 最让人担心的是,关隘上出现的不只闽越兵,还多了一批东越人。 “他们合兵一处了!”何遗的心情沉重。 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白沙城下,楼船将军杨仆正背着双手,眉头紧皱。 昨天开始,关隘上的士兵突然增加了几倍,而且,新增加的人员,与原来士兵的衣甲完全不同。 “该死的居股,他竟然引来了东越兵?” 汉国与东越的交手不只一次,虽然没大规模的战斗过,但一百几十人的小型战役可不少。 东越兵打仗,完全是疯狗一般,打得赢就打,就算打不赢也要咬你一口之后然后才逃跑。 一个难缠的对手。 不过,再难缠,这一仗也要打的,因为此次不同以前,汉国需要对付的不仅是弱小的闽越,还包括东越和南越。 东越人来了也好啊,一举而歼之。 杨仆耸了一下肩膀,手握三万精兵就是他的底气。 闽越与东越合兵一处,虽然难以对付,但只要一击而胜,溃败的不但是闽越,相当于把东越也一同解决。 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武林关之前,率领汉军的是伏波将军路博德。 他与杨仆都是属于汉国海军,当然,陆战一点也一差。 “闽越?东越?呵呵,”路博德不屑的笑着,“既然皇上决心已下,兵锋过处,敢于抵抗者必将烟消云散。” 双方大军枕戈待,一场大战,即将暴发。 在此同时,南越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国王赵婴齐死了。 这几年来,他一直病恹恹的,十天半个月就昏倒一次,最近一个月他更是天天卧病在床,根本无法处理国事。 他的死,并不突然,但是,死得不是时候。 在汉军日益临近之时,南越突然失去主人,其引起的灾难可想而知。 番禺城术阳侯府,十几名文臣武将一声也不哼,但他们脸上充满着焦虑,目光则集中在居中而坐的术阳侯身上。 术阳侯赵建德,是刚刚逝去的南越国王赵婴齐的大儿子。 “殿下,”右相吕嘉打破了沉默,大声说道:“不能再犹豫了,一旦被二王子登上王位,一切将无法挽回。” 赵建德脸露难色,缓缓的说道:“但父王的旨意是让二弟即位。” “这旨意不可信,”苍梧秦王赵光也开口了,“最后时刻,先王一直处于昏迷之中,根本不可能留下旨意。” “对,”吕嘉大声赞同,“王后把持着内廷的一切,这份旨意也许是她假托先王之口,伪造而来。” 其他人见状,纷纷说道:“肯定是伪造的。” “二王子登基,相当于将一个大好的江山拱手送给了汉国。” “我们不甘心。” “历经数代,呕心呖血打下的江山,绝不能丢在我们的手中。” “没脸去见先王啊!” “一定是妖后与安国少季合谋,想要窍取王位。” 大家越说越气愤,有几个人甚至拍起了桌子。 “好吧,”赵建德的态度终于松动,但是紧锁的眉头一直没有展开过。 赵兴手握先王的旨意,就算是军事上也占据着一定的优势。 王宫的防御,掌握在安国少季的手中,还有一支汉军一直扎驻在城外,他们兵力二千,距离番禺城不足二十里,可以随时介入。 而且,樛乐身居左相之位,利用种种手段,在朝廷之内获得众多的支持者。 不过,吕嘉似乎是早有准备,只见他笑着说道:“殿下不必担心,南越国是我们的地盘,忠臣义士不计其数,就算与樛乐走得很近的人,也有一些是虚与委蛇而已。” 赵建德心中一喜,急忙问道:“丞相的意思是,其中早就安插有我们的人?” 吕嘉笑着点头。 此时,左相樛乐的府邸,有五个人相对而坐,他们高举酒杯,欢笑之声不绝于耳。 “终于死了!” 说话的竟然是王后樛氏,她脸上没有丝毫悲痛之色,反而是得到解脱的庆幸。 确实,她年轻貌美,就算生了一个儿子,还保持着窈窕的身材,一眼望去,与十八岁的女子并无二致。 庆幸的原因还有一个:此刻她正怀有身孕,但孩子的父亲并非赵婴齐,而是身体强健,龙精虎猛的安国少季。 反正赵婴齐一死,她也不怕暴露了,从今之后能够与安国少季天天在一起,相亲相爱。 “还有三天,”樛乐喝光了杯中之酒,“三天之后,只要赵兴登上王位,皇上交给我们的任务算完成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到长安城,吃喝享乐,封候拜相不在话下。” “正是,” 安国少季抚掌而笑,其实在他心中,想的不但是封候拜相,还想着探春楼上的那些女子。 年轻靓丽,肌肤光滑,又岂是眼前的樛氏可比? 只有韩千秋在一旁,手捧着酒杯,脸上一片担忧之色。 第305章 李广遗物之谜 国王之死,让番禺城沉浸在一片悲伤之中。 但韩千秋身为军人,能从这一片死寂一般的悲伤气氛之中,感觉出隐隐约约的危险气息。 从前天开始,陆陆续续有一些陌生的脸孔在城中出现,这些人目光凛冽,脸色淡漠,一看就知道是上过战场见过血,历经生死之人。 经过伪装的军人! 韩千秋生出了警戒之心,于是出声劝告道:“都打起精神吧,吕嘉等人不会束手就擒,” 但他发现自己白说了,其他人早喝迷糊了。 樛乐自认为胜券在握,根本不把他的话听进去,而樛氏和安国少季两个早已眉目传情,也许心儿早已飞到床上去了。 “好吧,白说了。” 韩千秋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然后思索着应该如何应对。 眼前之人都不靠谱啊,只能靠自己。 滇国实在太远了,赵蝶还未知道父亲的死讯,每天只顾着与逗弄着自己的儿子,今天觉得儿子的眼睛象自己,鼻子象李敢. 但过了两天,她又感觉不对,儿子的鼻子挺直,不正与自己的相同吗?至于眼睛,丹凤眼啊,象李敢。 反正除了偶然想一下李敢,思念一下家乡,其余的心思全在儿子身上。 亚朵的肚子越来越大了,计算一下日期,差不多到了生产的时间,但李敢还在夜郎…… “如果到时不回来,我不让儿子叫你阿大!” 亚朵恶狠狠的想着,一抖手中的皮鞭,但害怕影响到孩子,急忙轻轻的放下。 西兰在一旁看得好笑,但内心更多的是羡慕,想起那个英俊潇洒的身影,不禁黯然神伤。 其实,想念李敢的又何止这几个人? 可乐邑。 坡前村的蜂蜜甜度高、花香的味道浓郁,所以垄断了整个蜂蜜市场,就算千里之外的长安城的贵人,也以能买到一瓶而沾沾自喜。 随着蜂蜜而到达长安城的还有司马婷儿的名字。 “原来,跑到可乐了啊……”司马相如喃喃的说道。 他在桑弘羊到家里提亲之时,才发现女儿擅自离家出走,一时间又气又怒,顿足捶胸的发誓要断绝父女关系。 但过了几天之又开始担心女儿的安危,于是四处打探,最终一无所得,直到现在才知道她去了边远的南夷之地。 “李敢有什么好啊,就算现在风光无限,但最终还是难逃横死。”司马相如叹息着摇头。 据他所知,所有拿到那件东西,甚至传闻与它有关的所有人,统统没有好下场。 前秦丞相李斯,兵神韩信,两个经天纬地一般的人物,最后惨死收场。 李斯临死前,被火烙被鞭打,受尽了赵高的百般折磨;韩信更惨,被吕后用竹签一根一根地插入身体之内,硬生生的痛死。 别人以为是赵高和吕后残暴不仁,其实,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 赵高把李斯拆骨撕皮,吕后把韩信剁成肉泥,都是因为在寻找一件非常重要的物品。 七国之乱,表面是皇帝与七位国王之争,又有多少人知道,真正的起因是楚王刘戊无意之获得某件物品。 ——秦皇密匙! 因为秦皇嬴政死得突然,把此物留了下来,据称拥有它就能坐拥天下,并且拥有呼风唤雨、成仙成神的可能。 如此重要的东西,在平定七国叛乱之后并没有落到皇帝的手中,于是有人传言它的获得者是梁王刘武。 毕竟刘武在战争中一直冲在最前线,接触到楚王的机会最大,获得密匙的机会当然更多。 司马相如是刘武最为近亲的臣子,知道一些真相。 刘武确实得到了一个黑色的物品,此物品似金非金,似铁非铁,刀砍不断,火烧不化,与传说中的秦皇密匙十分相似。 但是,当刘武千辛万苦找到对应的大门时,才发现无法打开,原因是密匙并不完整。 于是,他开始了秘密寻找,直到某一天,把怀疑的目光聚集在飞将军李广身上。 李广,平定七国之乱的功臣,他每次战斗都会身先士卒,被他杀掉的敌人不计其数,其中一个,正是楚王。 但当刘武找到李广时,得到的却是矢口否认。 此时的李广已经成了朝廷的重要将领,刘武不敢轻易动手。 刘武并不死心,多次展开暗杀行动,但李广的警惕性高,武功又好,杀手们只有铩羽而归。 刘武死后,这个秘密却是一代传一代。 因为刘彻的刻意打压,与梁王沾亲带故的人都没有好日子过,例如李广不能封候,司马相如不管立下多大的功勋,永远是一个小小的郎官。 刘武的直系亲属更是不堪,于是他们更渴望得到密匙,希望因它而重振家族的雄风。 坐拥天下,成仙成神。 于是,李敢成为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逃不掉的……”司马相如叹息着。 齐人公孙诡,胸中有万千奇谋良计. 梁王初次与他见面,立即授予千金,并封号“公孙将军”。 后因刺杀袁盎大臣臣十余人,而被朝廷追捕,在走投无路之下被迫自杀。 但司马相如知道,自杀而死的另有其人。 公孙诡一直躲在暗处,辅佐着梁王当代的继承者,他手中执掌着一支名叫“暗指”的死士。 暗指的人数高达五百,他们武功高功,悍不畏死,能飞檐走壁,善于用毒,能杀敌于无形之中。 他们甚至敢于与长公主的皇家暗卫正面相拼,而丝毫不落下风。 郭解表面是当世的大侠,其实却是暗指之中的一员,而且,他并不暗指的第一高手。 “必须把婷儿找回来!” 司马相如咬了咬牙,决心不让女儿陪着李敢一起送死。 不过,有人却心甘情愿的陪着李敢一起死。 长门宫。 石邑公主把自己锁在房子里,已经三日三夜不吃不喝,她在以死抗争,希望母妃能回心转意,让她回滇国与李敢团聚。 门外的陈阿娇亲手捧着一杯蜂蜜,苦苦相劝道:“别的不吃,这蜂蜜是李敢送来的,你喝一口可好?” “不喝,除非你让我回去!”房间里的石芸儿声音微弱,但意志坚定。 “你回去,就是送死……” “就算死,也要与李敢一起死!” “你……”阿娇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一滴一滴落在蜂蜜上,“你有了夫婿,就不要母亲了么?” 房间里一阵沉默,过了半晌,突然“卜通”的一下,里边传出物体倒地的声音。 第306章 陈阿娇怀孕了 陈阿娇大惊失色,立即让人把房门砸开,却见石芸儿已经晕倒在地上。 饿晕了? 待医匆匆赶来,很快,说出了一个让陈阿娇目瞪口呆的真相。 芸儿是刘彻的心肝宝贝,所以他也来了,但不知为何,却突然与阿娇争吵起来,然后拂袖而去。 第二天,长门宫传出了一个惊天的消息——陈阿娇老蚌衔珠,她怀孕了。 刘彻的子裔并不多,包括太子刘据在内,才五位王子,六位公主,按理说陈阿娇怀有身孕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但不知为何,他的表现刚好相反。 “不高兴就不高兴吧,总要为孩子着想。” 阿娇轻轻叹息着,打量了一眼自己平坦的小腹,顺手拿起旁边的一块绸布,轻轻掩盖在上面。 未央宫,承德殿。 刘彻的手中正拿着一份奏牍,脸上的神色不断的变幻。 “真的如此?” 刘彻发出的声音略显沙哑。 苏文叩了一下头,谨慎的回答道:“中尉府用上了火烙之刑,那女子说的不会是假话。” 昨天,李夫人没有任何先兆之下,突然昏迷倒地,虽然她很快醒了过来,但还是让刘彻想起了陈阿娇曾经得过同样的怪病。 果然,让待医诊冶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巫术所害。 抓了几名可疑的宫女送到中尉府,几番拷打之下,她们全招了,然后,江充还从这些宫女的床底下找到了几只木头人。 这些木头人的身上绑着黄色的绸布,有的在绸布上写着陈阿娇的名字,有的写着李嫣的名字。 “哼,巫术?”刘彻的声音很冷。 伏在地上的苏文轻轻一抖,头颅伏得更低了,因为他知道皇帝怒了,有人要倒霉了。 果然,皇帝大手一挥,把江充叫了进来,然后对后宫进行了一番地毯式的搜索,很快,再次找出几名宫女,她们花钱从巫师的手中买来盅毒或者施放过巫术的木头人,然后写上仇人的名字。 太子刘据,浑然不知危险将至,仍然与大巫师在一起,每天花天酒地。 其实,现在的刘据感觉到一种从所未有的幸福。 父皇不再对他打骂,母后病了,最近她吃不好,睡不安,常常半夜从梦中惊醒。 最后一个能管教刘据的人是卫青,但他病得比皇后更重,十天时间有八天病卧于床上。 于是,太子自由了,想喝酒就喝酒,通宵达旦的喝,看到喜欢的女子就招进太子府中,在玩了几天,讨厌之后再送回去。 他学聪明了,每次找的女子都不会强逼,反而给足了钱财。 反正一个完整的人进去,然后完完整整的出来,短短几天换来大量的财物,这买卖双方都不亏。 这一次,卫青不再是假病。 经历过无数的战争,他身上的伤痕无数,现在年纪稍大,再加上心力交瘁,这些伤痛如洪水猛兽一般一起扑了过来,对他的身体肆意摧残。 顶天立地的司马大将军,变成了一名卧病在床的病夫。 “你要好起来……” 刘娉双眼的泪水潺潺而下。 卫青睁开双眼,用手抚摸着妻子的头发,歉意的叹息道:“只是苦了你啦。” 刘娉终于止不住的哭泣出声。 确实,刘娉曾经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否则也不会把皇家暗卫交到她手中,但现在呢?两人的关系渐渐疏远。 说到底,她是受到卫青的连累。 对于自己的病,卫青倒是很看得开,只见他打量了自己青筋毕露的手臂,苦笑了一下,说道:“其实你不要哭,就算我下去,有去病儿陪着,也不会空虚寂寞。” “你别说这话”刘娉哽咽着,“去病肯定希望你好好的,当然,皇上也是。” “皇上……”卫青叹了一口气,苦笑着说道:“他有李广利,再也用不着我啦。” 最近,远征大漠的大军不断传回好消息。 第一战,李广利亲率三万骑兵出酒泉。 期间李广利军队被匈奴大军围困,但他奋勇冲杀,正好后路大军赶到,前后合攻之下,匈奴大军再也无法抵抗,右贤王乱于乱军之中,汉军得匈奴万余首级而还。 第二战,李广利率六万骑兵,七万步兵,出朔方。 匈奴畏其声威,将妇孺家眷和资产迁徙至余吾水北,以稍避锋芒。 李广利紧追不舍,于是,匈奴且鞮侯单于率十万军队在余吾水南岸迎战。 双方激烈鏖战十日十夜,李广利在杀敌数万之后,突围而归。 不过,此战当中也发生了一件让人不快的事情。 当战斗最激烈之时,骑都尉李陵自请领五千步兵击匈奴,他不惧孤军奋战,一心想学骠骑将军的战术,于是深入敌后,连续攻占匈奴的十几个部落,杀死敌人高达二万,立下了赫赫功劳。 但是,因为他冲得太远,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援,最倒霉的是,正当他弹尽粮绝之时,遇上了匈奴的且鞮侯单于,于是,在苦战三日三夜之后,兵败被擒。 面对匈奴的屠刀,李绅坦然受死,但李陵竟然选择了投降。 此举让皇帝大为震怒,于是大手一挥,李陵一家上到六十岁的老母亲,下到嗷嗷待哺的儿子,统统倒在屠刀之下。 不过,皇帝是一个奖罚分明之人,在灭掉李陵一家之后,对李广利的封赏一点也不落下,关内候,二品将军,五万金,美女十人,这些统统落到了李广利的身上。 当然,李广利的家里人得益也不少,大哥李延年,弟弟李季统统加官晋爵,妹妹李嫣更不用说了,她本来就是备受皇帝的宠爱,现在,除了皇后之位,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封赏。 听到卫青说到李广利一家,刘娉一时之间也无话反驳了,毕竟人家确实是立下天大的功劳,再多的封赏也不过份。 “李家的崛起已不可避免……”刘娉轻轻叹息。 一个家族的兴旺,常常伴随着另一个家族的衰落,也许,卫家就是李家崛起的垫脚石。 卫青不忍见到妻子伤心难过,强颜微笑着说道:“也不用担心,李家之所以有今日,少不了你的举荐之功。” “举荐之功?”刘娉轻轻摇头,一脸不肖的说道:“别说我的举荐之功,就说李敢吧,以前李嫣和李广利口口声声称他为义兄,现在呢,哼,一心想着的就是对李敢落井下石。” 第307章 强者心态 其实,刘娉身为外人,见到的只是表面。 就说李嫣吧,她被李敢送入皇宫,让她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和万千的宠爱,这是每一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好事。。 但是,女子的思维很奇怪,当她对某个男子心生情愫,却被拒绝之时,常常会因爱成恨。 至于李敢,并不因为李氏兄妹的漠视而心生怨怼。 那时的李敢,一心让未来处于自己的掌握之内,尽量让每一件事不要偏离熟悉的历史轨迹。 例如,见到李延年就教他唱曲弹奏,希望他掌管皇宫乐府。 在李嫣诸般挑逗时,他选择视而不见,反而一心为她扩大广告效应,把她送入皇宫。 所以,对于他们的无情无义,李敢只是一笑处之,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这是正常的剧情。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现在呢? 或者还会教李延年唱曲弹奏,但李嫣…… 哈哈,给自己留下又何妨?与刘彻争老婆,其实也信得过好玩的对吧。 只能说,人的地位不同,心态也会有生变化。 现在的李敢占据着大块的地盘和人口,有了强大的实力,有着掌控命运的信心,对未来不会再畏惧。 这是一种强者心态。 现在李敢就是用一种强者的目光,审视着四周的势力,目光转向的方向,首先是越族。 他与亡波有着新仇与旧恨,双方迟早必有一战,既然如此,李敢也没有什么好客气的了。 五天之后,李敢亲自率领一万兵力,由夜郎城而出,兵锋直指漏卧地区。 同一时刻,雷被领兵一万,从味县越山而过,目标是谈稿地区。 谈稿原属彝族夜郎,于二个月前被越族攻占。 亡波占据此地之后,对民众实行的并不是安抚和宽容政策,而是高举屠刀,对有任何不服者,杀无赦。 强压之下常常会引起强烈的反弹,因此,各种抗争此起彼伏。 越放立足未稳,雷被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 与李敢同时行动的,还有另一个势力——苗族。 新苗王审时度势之后,果断放下身段,选择成了李敢的附庸势力,所以,这时自告奋勇的点起了五千名精锐士兵,从宛温城出发,威胁越族的甸町地区。 波光鳞鳞,牂牁江水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闪烁着金光,但牂牁江畔郁邬县城里,没人有心情去欣赏这样的美景。 彝王的脸色苍白,双眼布满了血丝,右手撑在城墙上,勉强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 亡波在城下开心的大笑。 彝族凭着高大的城墙,硬生生的支撑了一个月,但是,这有用吗?在亡波看来,只是浪费时间,徒添伤亡而已。 “哈哈,果基赤子,你还不投降,就不怕城破之后,我屠尽城中之人吗?”亡波大声威胁着。 几天前他还使用“彝王”作为称呼,现在是直呼其名了,失去了起码的尊敬。 “投降?” 彝王抬起头,扫了一眼身边的战士,他们脸色满是疲乏,但目光之中,全是疯狂和冷酷。 不死不休。 这一仗打到现在,双方的损失都不小,无数的人因此而死去,反正,这个仇彻底解不开了,形成一个必死之局。 “哈哈,” 亡波大笑几声,正要下令继续攻城,突然从远处跑来了一名士兵,这士兵风尘仆仆,汗流浃背,看来是经过长途的奔跑。 “嗯?” 亡波还未问话,来者已高举一卷竹简,大声叫道:“殿下,紧急军情!” 亡波一惊,接过竹简一看,然后是脸如土色。 原来,雷被的大军仅仅用了五天时间,攻破谈稿城,迅速占领谈稿全境。 “滇国的军队已经如此强大了吗?”亡波被吓着了。 其实,如果不是他的残暴不仁,雷被的行动不会如此顺利。 当然,对于亡波一说,所有的原因统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被截断了后路。 其实,这事情还是怪亡波。 他尽起越族之兵,从漏江城出发,一路上对着彝族穷追猛打,先是夺取谈稿,之后猛攻郁邬。 他的战斗太顺利了,至少远离越部本土。 当然,他也想不到滇军会如此的大胆,越过高山峻岭,袭击谈稿。 “撤兵!”亡波终于回过神来,大声下令。 后路被断,如果不走,他将会面临前有彝族,后有滇军的危局。 “撤兵?” 彝王在城上把亡波的命令听得一清二楚,不由心中一震。 敌人占尽了优势,为何要撤兵?嗯?难道是想骗我出击? 但很快,他见到越族士兵如潮水一般往后退却,转眼间,离开了城头,然后越走越远。 “真的退了?” 彝王搓揉着眼睛,不敢相信一切是真的,直到周围的士兵开始发出欢呼之时,他才背靠在城墙上,缓缓的坐下。 死里逃生啊。 不管是何原因,敌人总算退了不是吗?郁邬城保住了,他也不用再拼命。 “咦?不对!” 士兵们还在欢呼,彝王却从地上一跃而起,然后浑身一阵冰冻,目光呆滞的目视前方。 原来,刚刚离开的越军,又杀回来了,只见他们蜂拥到城墙下,二话不说,立即开始攻城。 “快,守住!” 彝王怒吼着,心里早把亡波骂了不知多少遍:你要打就打,要走就走,为何突然离开又突然回来?想玩弄我们吗? 其实,亡波也不想啊。 他刚走出不到二里路,又有一名士兵急奔而到,这人带来的也不是什么好消息。 原来,除了谈稿城,漏卧城也被敌人攻破。 漏卧的守将是亡波的心腹爱将,忠诚度是保证的,而且这原本属于越部,民心稳定。 但是,为了对彝族开战,亡波抽调了附近地区过半的兵力。 进攻漏卧之人正是李敢,他用一万精锐对上一千名的守军,结果可想而知。 仅用两天时间,李敢破城而入,守军死的死,降的降,守将自焚于县衙之内,然后灰飞烟灭。 如果仅是谈稿被敌人占领,亡波还有一战的信心,现在漏卧也同时失守,亡波再回头,走的将是一条死亡之路。 “占领郁邬,还有一丝生机!”亡波很快做出了决定。 既然无法后退,那就向前,占领郁邬,甚至占领彝族全境。 “就当是重新开始!” 亡波做出了放弃越族原有地盘的打算。 第308章 建立大理国 漏江——越族的都城。 城墙是条石所堆砌,表面是一片黑色,不知是因为经历过无数的风霜,还是因为浇灌过无数的鲜血。 高大的城墙就象是一座高耸的山脉,城门高达二丈,此刻正关闭着,远远可见上边密密麻麻的铜钉。 “呀~呀~” 远处的树杈上,几只乌鸦在欢叫,似乎知道很快就能饱食一顿。 越族大王禹弘颤巍巍的站在城头上,脸色一片死灰。 半年之前,他满怀雄心壮志,挥兵西出滇国,抢到了三县之地,等到夜郎大乱之时,他看到了机会,立即指挥大军回撤,对彝族展开猛烈的进攻,一个月之内,抢占了谈稿城。 眼见就要占领郁邬,占领整个彝族,与富得流油的可乐邑连成一片。 “一片光明啊……”禹弘紧闭着眼睛,喃喃自语,等到再睁开眼时,已经是泪流满脸。 一场美梦,转眼破碎。 城下的敌人,不但破坏他美好的梦想,还连续攻占几座城池,此刻对他的都城进行了重重包围。 “亡波,故人从远方而来,你不出来迎接一下吗?”城下传来了一个悠扬而洪亮的声音。 禹弘的目光一缩,定神看去,不由发出一声惊呼:“你是大理国王李敢?” 现在的李敢风头太劲了,仅仅用一年多时间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王国。 他兵多将广,用兵如神,最让人羡慕的是,他不知从何处得到吃不完的粮食。 在他的领土之内,就算是最下贱的奴仆,只要努力劳作,就能换取一种名叫“薯片”的食物。 至于高官小吏,他们的福利更好,除了金币铜钱,每月还会发放一种名叫“腊肉”的东西,据说是一种常人难以吃到的美味。 对于这个新兴的强大王国,仅仅用滇国,或者夜郎来称呼已经不再合适,于是,人们根据李敢的称号,把它称之为大理国。 “大理国?” 城下的李敢饶有兴趣的重复着这名词,然后回头对雷被笑道:“这称呼如何?” “大理国!好啊!”雷被高兴的大笑。 李敢的领土横跨滇、夜郎、哀牢、交趾四地,但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号,现在好了,“大理国”一出,不但称号上不再容易混乱,在雷被等人的心中,这相当于建国。 建国啊,李敢称王,作为他手下的亲信,封候拜相还会远吗? 终于踏出这一步了啊! 此时的李敢又是开心,又是感慨。 自从他穿越之后,一直小心翼翼地扩张实力,为了避开刘彻的注意,他刻意远走边疆蛮夷,现在终于有了在乱世中从容生存的本钱。 “一切,为了活得自由自在。” 李敢的叹息,并非没有原因。 根据寄柔从长安城传送回来的信息,卫青已经重病在床,但无情的刘彻,不但不加以安慰,反而落井下石,撤除卫青大儿子卫伉的候爵之位。 据说卫青知道之后,只是幽幽的叹息一声,然后紧闭双眼,从那之后再也没有睁开过。 这算是心灰若死吗?还是嘲笑自己瞎了双眼? 反正李敢不想成为与卫青或者张汤一类的人,一辈子只知愚忠,生死哀荣全部操控在刘彻的手中。 “掌握命运!” 李敢甩了甩头,把一切胡思乱想统统赶走,然后高声叫道:“越王,既然知道是我,还不投降吗?” “投降?”禹弘心中一片黯然。 投降之后,他会有好日子过吗?或者说,李敢会让他活着吗? “要打吗?”禹弘轻轻摇头。 有时候,战斗只是让自己死得更快一些而已。 城下的大理军,从东、西、南三路对越族展开进攻,十天之内攻占谈稿和漏卧,再用十天,攻占母单和同并,然后胜利在漏江城下会师。 从城头往下望,只见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这样的规模,只怕不下二万之数。 “城中只有三千兵力,抵抗得住吗?”禹弘再次摇头。 一步错,步步错。 因为急于扩张,越族是精锐尽出,总兵力二万,却让亡波带走一万二,导致自己的领土之内兵力空虚。 “想不到啊,大理军会突然出现,”禹弘除了叹息,还是叹息,“这是天要灭亡我越族吗?” “呵呵,不投降?”城下的李敢不屑的冷笑。 他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敌人不投降?那就打到他们投降。 “进攻!” 李敢右手随意的一挥,仿佛在驱赶一只苍蝇。 “冲啊!” 一阵排山倒海的呐喊声。 “冲啊!” 祝迟是叫喊者之中的一员。 他原来是滇国人。 一年前,滇国太子与二王子只顾争夺王位,不顾普通民众的生死,当时的祝迟全家一起从北方逃到南方,一路上,他的父母饿死了,他的阿妹被贼人抢走了,只剩下他孤身一人从谷昌逃到律高,然后幸运的遇上了感恩教。 “圣女太美啊!”祝迟刚发出一句感叹,然后拍了自己一巴掌。 他认为是对圣女的亵渎。 反正,他这条性命是感恩教给的,是圣女给的,嗯,也是圣子给的,就算还回去,他也一点也不后悔。 “杀啊!” 祝迟于奔跑中,目光扫过屹立于人群之中的李敢,浑身似乎在用不完的力量。 “杀光他们!” 逢霞的命令从来都是如此的直接而冷酷。 随着她的命令,弓箭手爬上了攻城车,然后无数的箭矢倾泻而出。 第一波,他们使用了“蜃灰”,顿时,城头上一片白茫茫。 越军为了看清楚敌人的进攻路线,正在瞪大双眼,这批生石灰一到,立即响引起无数的惨叫。 双眼被灼伤,仅这一下,越军已经损失了三分一的战斗力。 “射!” 逢霞一点也留情。 她的手下已经高达三千人,爬上攻城车上的也有八百,每一波射击,射出去的就有八百支尖锐的铁箭。 越军正在乱糟糟的,有人捂住双眼在哭喊,有的人四处躲避,在这波箭雨覆盖之下,倒下一大片。 “啊!” 城头上,禹弘终于回过神来了,此刻再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了,如果现在死掉,也没有以后的荣辱得失了。 活命要紧啊!于是他急忙大叫:“我投降!” 第309章 降王为候 他的声音软弱无力,在士兵的惨叫声中几不可闻,再说,就算逢霞听到也没用啊,只要李敢不下令,她是不会停止攻击的。 这时,几架巨大的攻城梯靠近了城墙。 “跟我冲!” 雷被身先士卒,身体高高跃起,直接落入纷乱的人群之中。 “刷~”左边一剑。 “刷~”右边一剑。 剑光闪烁之中,一个又一个活鲜的生命变成了一具具尸体。 屡经大战磨练之后,雷被的武功更加精湛,此刻全力出手,立即把越军杀得哭爹喊娘。 祝迟目视四方,密切关注着敌情。 两年前,他加入感恩教,不久之后成了黑盯山的一员。 那时的黑盯山还很弱小,总人口不足五百,士兵不足两百,他们由雷被亲自指点招式武功,甚至行兵布阵。 随着李敢势力的壮大,这批士兵成为了骨干,不断分散到各支军队去,有的成为什长,有的成为百将, 其中的和甘职位最高,以校尉身份主管陷阵营。 祝迟算是混得较差的人,只是一名什长,不过,因怀有感恩之心,杀敌立功之心一点也不差。 此刻他紧紧跟在雷被的身后,见到雷被的敌人太多,他会冲上去分担压力,见到受伤的敌人立即扑上去补刀。 但这样杀死的敌人,功劳一般不会记在他头上。 “祝迟,不用你帮忙。” 雷被对这个沉默寡言、任劳任怨,两年多来一直默默地跟在身边的什长印象很深,于是出声相劝。 祝的回答是羞涩一笑。 另一边,和甘率领的陷阵营也冲上城头,他们的装备更好,士兵更强壮,普通的越兵根本无法阻拦。 “都快点!” 和甘的声音低沉,但非常的急切。 因为他已经听到越王禹弘大叫投降,再不快点杀,功劳就会没了啊。 血肉横飞。 整个城墙上,几乎一边倒的杀戮,越兵失去了抵抗的勇气,一心只想逃命。 大理军则是赶鸭子一般,跟在后边不断追杀,把越兵从一侧赶往另一侧,当然,每走一步,都会留下几具血淋淋的尸体。 “我们投降了啊!” 禹弘见到几名大理兵正快步向他走来,又急又怕之下,终于哭了。 “嗯?” 来的正是雷被,距离近了,终于听清楚禹弘的说话。 “我们投降!”禹弘用尽全身力气,吼出了这句话。 这一次,越军的士兵也学聪明了,心想既然打不过,我干脆不反抗还不行吗?于是,他们把手中的兵器“乒乒乓乓”的扔在地上,然后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这……” 面对毫无反抗的敌人,和甘再是立功心切,也砍不下去了。 举城投降。 城门缓缓打开,李敢挥兵一拥而入,至此,越族的领土尽数落入李敢的手中。 第二天,李敢颁布指令,撤消禹弘的王位,把他降为越候,与此同时颁发的还有几道任免指令: 一、撤消尝羌的滇王之职,降为滇候。 二、任命征贰为雒候,掌管交趾雒族。 又过了几天,苗王旺逸自行宣布退位。 不过李敢对他并没有亏待,而是同样把他任命为苗候。 至此,李敢顺利完成了领土内几项最重要的权力更迭。 十天之后,李敢宣布建国,国名为“大理”,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大理王。 为了减少刘彻的戒心,李敢大做表面文章,在宣布立国的第二天,立即向汉国递交了国书,请为属国。 除此之外,他还大肆宣扬自己的“大理王”封号得自于汉国,更把驸马都尉的身份天天挂在嘴边。 “成为大理王了啊” 长安城长门宫内,石芸儿惬意的喝着蜂蜜,脸上堆满了笑容。 她不会寻死觅活的了,因为舍不得,因为她有一件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要做。 “还记得自己是驸马都尉,倒不算无情无义之人。” 陈阿娇一边说话,一边走过来。 只见她小肚子鼓鼓的,似乎有五六个月身孕,但脚步轻盈,面颊光滑,与孕妇的特征并不相符。 与她们母女一样关注着李敢的人还有很多,当然,有的是朋友,有的是敌人。 例如赵破奴。 这段时间里,他把琅琊郡的山山水水踏了一个遍,就在绝望之时,竟然得到了李敢的消息。 “一鸣惊人啊,这才多久,就成王啦?” 赵破奴脸上是无法遮掩的欣喜之色,嘴上却不断的冷嘲热讽,“不就长得好看一点吗,平时瞅着,也没啥了不起啊!” “只可惜,将军无法见到了。 不过,对于将军来说,更喜欢看李敢身穿彩衣蹁然起舞,而不是成为大理王吧。” 回想起霍去病与李敢斗嘴之时互不相让的情形,赵破奴不由黯然神伤。 “好吧,找他去。” 不管李敢跑得有多远,赵破奴也必须要去。 这一趟,为的是霍嬗。 “其实小霍嬗现在过得挺好的……” 霍光深得皇帝的宠信,官越做越大,现已升到光禄大夫,再不是一年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官。 而且他把霍嬗当成了亲儿子一般看待。 直到现在,赵破奴还有一件事情想不通:为何霍去病不把儿子托付给卫青,不托付给霍光,不托付给自己,而是托付给李敢呢? “难道将军早有预感?” 自已被贬为平民,卫青自顾不暇,只有霍光过得还好一点…… 但李敢当上大理王了啊,根本不同一个档次。 “将军真的神了!”赵破奴佩服到五体投地。 远在夜郎,有两个人正在谈论着李敢。 “主人,李敢的实力越来越强,我们如何应对?” 说话的是曾乐。 不过他在刘璊面前,没有半点夜郎丞相的威风,而是一名忠心小奴仆的模样。 也难怪他担心,此时的李敢号称大理王,拥有广阔的领土,拥有高达七十万的人口,兵力更是高达七万。 而刘璊虽然自封为淮王,但只占据着三座城池,兵力不足一万。 双方的实力相差太远。 面对曾乐的担心,刘璊只是从容的一笑,说道:“别担心,我早有安排。 就让他蹦跶吧,到头来他会知道,所有的努力只是白忙一场,再说啊,我们扩张实力的机会也快到了。“ 曾乐心中一动,急忙问道:“难道南越国的情况有所变化?” 第310章 汉军入城 南越国只能用剧变来形容。 赵婴齐死后,左相樛乐密锣紧鼓地筹备新王即位事宜。 在他认为,只要赵兴登上王位,南越国的一切全部处于自己的掌握之内,然后在汉国的大军来到之时,立即大开城门,率领整个南越国投降,到时候他樛乐立下大功,封候拜相不在话下。 当然,这是汉国的候和相。 其实,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焦急。 这几天,韩千秋细心观察着番禺城里的形势,却是越看越心惊。 进入城里的可疑之人更多了,他们进入之后,有的假装商贾,有的假装乞人,或明或暗的潜伏于四处。 “蠢蠢欲动啊……”韩千秋忧心忡忡。 他想找安国少季,但安国少季的力量局限于王宫之内,他找到樛氏,但樛氏沉迷于床弟之乐,对其他之事漠不关心。 “只能靠自己了!”韩千秋无奈的叹息,快步往城外走去。 距离番禺城二十里,有一座高山,此山远看似一头凶猛的狮子,因而称之为“狮子山”。 不过,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南越建国,修建王宫需要大量的石材,于是,把狮子山挖得面目全非,导致它的外观再也不象狮子,而象一朵莲花,因此,改名为“莲花山”。 此山处处是悬崖峭壁、奇岩异洞,景色美不胜收,最着名的是燕子岩、飞鹰岩、神仙桥,在山脚下还有一个清澈见底的莲花湖。 半年前,有一支军队来到了莲花山下,此刻正扎驻在莲花湖边。 “韩将军,你回来了?” 叶舟嘴里说着话,突然间发现手中的鱼竿正在往下沉,急忙用力提起,只见鱼钩上正串着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鲫鱼。 二千名汉军来到南越国之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大多数时间都呆在这座莲花山之内。 韩千秋要到番禺城去见樛乐,作为副将的叶舟只能乖乖地呆在莲花山,不敢离开半步,闲得无聊之下,只能打打猎、钓钓鱼来消磨时间。 “你还有心思钓鱼!” 韩千秋的责骂让叶舟摸不着头脑。 “嗯?有事?”叶舟立即察觉到上司的神色不对,急忙问道:“城内情况有变?” 韩千秋用力点头,然后把自己的发现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叶舟一听,急了,一下把鱼竿扔在地上,大声说道:“那还等什么啊?走,杀进去。” “等下,”韩千秋急忙把他拉住,说道:“不能明刀明枪的进去。” 番禺城不同其他的地方,这里是南越国的都城,里边驻扎着一万多军队。 樛乐高居左相之位,但毕竟是外族人,来到南越国的时间只有十几年,比不上吕嘉在南越国的百年基业。 强龙不敌地头蛇。 就算汉军的战斗力强悍,但凭着区区的二千人在人家的都城里搞风搞雨,这无异于送死。 韩千秋打算让士兵们乔装打扮,悄悄的进城,只要把那些可疑的人找出来,清理干净就算大功告成。 这支汉军既然敢以二千人深入南越的心脏,它的精锐可想而知。 随着韩千秋的一声令下,不到两刻钟,士兵们统统换上了粗布衣衫,他们用各种方法把兵器收藏好,然后快步下山。 大夫山,位于番禺城外六里,这山并不高,但树木高大,野草茂密。 山脚处用人工开辟出一条宽敞的道路,这条路是进出番禺城西大门的唯一通道。 半山腰上,一头白发的吕嘉正靠在一棵大树上,闭目养神。 突然间,一阵隐约的脚步声音从远处传来。 “嗯?”吕嘉睁开双眼,急忙问道:“来啦?” “不是汉军,”赵光摇了摇头。 要让赵建德登上王位,首先要收拾的是樛氏、樛乐两人,当然,包括给他们姐弟撑腰的汉国势力。 而扎驻在莲花山上的二千名汉军,自然成了重点的打击目标。 于是,他们制造假象,让人不断在城中晃荡,以引起韩千秋的怀疑。 “还不来,难道他们看破我们的引敌之计?”赵光有点沉不住气了。 二天之后,就要举行赵兴的继位仪式,一旦他成了国王,就能名正言顺地掌握南越的行政和军事大权。 赵光希望此之前解决汉国的军队,杀掉樛氏姐弟。 “不来就不来,”吕嘉安慰道:“我们再等一天,如果他们还不入城,我们直接行动。” 正在说话间,远处的人群已经走近,赵光粗粗地看了一眼,见到全是一些身穿粗布衣裳之人,于是不再在意,反而让士兵躲得更深一些。 他怕汉军未到,自己反而暴露了行踪。 一刻钟, 有两批人经过…… 又一刻钟, 再有两批人经过…… 突然间,吕嘉感觉到不对,急忙轻轻拉扯赵光的衣袖,说道:“快看,又来了一批,他们的装扮是否与刚才的相同?” “嗯,对!” “伪装!” 他们不约而同的说出了两个字,然后无声的大笑。 “他们是汉军!”赵光肯定的点头,“乔装打扮,分散入城?哈哈,正好,节省我们的气力。” “那就杀吧?” “嗯,杀!”赵光是一位杀伐果断的将军,既然下了决定,再也不会犹豫,等到汉军走到山脚之时,突然一声令下。 “杀!” 随着他的命令,无数的石头纷纷往山脚下扔去。 汉军从莲花山出发,一口气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早已腹饥口渴,不过军令森严,没有命令之前,谁也不敢停下半步。 “快到了,”叶舟不断给大家鼓劲,“只要进城,想要什么没有呢?这里可以南越都城,吃香的喝辣的,应有尽有。” 有士兵就笑了,“我们千里迢迢的跑到南越国,本来以为是打仗的,来到之后一直躲在大山里当野人。” “就是,闲得无聊,他阿母的太难受了。” “最惨的是没有营妓,浑身精力无法发泄。” “你不是一天泡三次湖水吗?没用处?” “泡三十次都比不上找一次女人!” “听说南越的女子又软又糯,希望这次进城,能见识一下。” “想见识的不是你一个。” 士兵们正说着粗话,突然间,听到头顶上一阵“轰隆隆”的声音。 第311章 汉军的毁灭 为了这一战,吕嘉做了充足的准备,他在半山腰上埋伏了二千人,准备的石头、滚木不计其数,所以一开始进攻,山脚下的汉军立即倒了大霉。 拳头般大小的石头,从高处往下扔,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但杀伤力惊人。 一名汉兵还在争论着越国女子与汉国的相比,胸脯是大呢还是小,来料一块石头从天而降,砸中他的肩膀,他在剧痛之下正要张大嘴巴发出惨叫,第二颗石头已经飞过来了,砸中他的脑袋。 这一下,他不用叫了,脑袋如烂西瓜一般,红的、白的溅满了一地。 很快,山脚下的汉军,能活着的寥寥无几。 不过,对于整个汉国军队来说,损失的只有三分之一。 韩千秋不想引人注目,不但让士兵进行了伪装,还分成了几批,前军由叶舟率领,中军由另一名副将率领,而他自己殿后。 南越的袭击,让中间的汉军死伤殆尽,不过,前后两支人马却侥幸逃过了一劫。 “快,救人!” 叶舟的反应很快,眼见中军被袭击,第一选择是返身相救,但走出不足二十步,发现战友们已经死光了。 还救个啥啊?。 叶舟急忙停下脚步,但在此时,突然听到一阵喊杀之声。 吕氏家族在南越国内经营数百年,底蕴惊人,他不但把持着朝政,还在军队之中安插着大量人手。 而且,他借着大王子赵建德的名誉,打着对抗汉国侵略的旗号,更容易得到南越人的支持。 正是不动则已,一动必杀。他除了在半山腰上埋伏二千名士兵,还在前边的道路两旁埋伏了二千人马。 “杀了汉狗!” 程开振臂高呼,率先冲出,在他身后,两千名精兵手舞发枪,不断的呐喊:“杀了汉狗!” “不做汉人的奴隶!” “把汉人赶出南越!” 这几年,樛乐为了达到逐步控制南越国的目的,采取了种种手段,恐吓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为此,他得到了不少人的依附,但也让更多的人心生怨恨。 程开就是后者之一,所以,对于汉人,他一点也不手软。 “先杀了这批!”叶舟高叫。 现在这种情况,他不敢想着救援了,先把自己的危机解决再说。 “跟我冲!” 面对三倍于自己的敌人,叶舟不退反进,主动迎了上去。 一瞬间,双方狠狠的对撞在一起,喊杀声、兵器的撞击声汇成一片,然后,惨叫声随之响起。 枪刀无情,有敌无我,一方死去,一方站着是战斗的唯一结果。 “死!” 叶舟手中长剑一挥,杀死一名敌人,然后向程开扑去。 七百名汉人,面对二千的南越兵,竟然占据着上风。 别一侧,韩千秋向山上发起了冲锋。 他属于后军,还未进入伏击圈,可以选择撤退。 但是,他清楚一件事:他无路可退。 退回莲花山军营吗? 手中仅剩的七百人,或者能够以一敌三,但如果来了五倍的敌人,甚至更多呢? 四处逃窜吗? 身处南越国腹地,距离边境几百里,韩千秋没有信心在敌人的重重围剿之中走完这一条生死之路。 唯一的办法就是进攻,把山上的敌人击退,与叶舟合兵一处,或者还有一丝生机。 “背水一战了,拼吧!” 在这关键时刻,韩千秋的身先士卒,大大提振了士气。 确实,只有拼了。 所有的汉兵都清楚,就算不死,落到南越人的手中,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拼?”吕嘉在山腰上大声狂笑。 如果这一些汉军转身就逃,他还要花费一点功夫派兵去追杀,现在倒好,不逃跑反而进攻,这不是找死吗? 他很耐心,直到汉军跑到一百步的距离之内,才突然命令进攻。 先是滚木,然后一根根的往山下滚,汉军的死伤并不多,但不得不慌乱的躲避。 这时,南越军的石头又发威了,随之而来的还有无数的箭矢。 “分散!” 韩千秋赤红着双眼,声嘶力竭的指挥着,想降低士兵的密度,减少伤亡,可惜这里是一座大山,别的不多,石头最多,二千多名南越兵每人捡起一块往下扔,就能杀人无数。 一场惨败。 半个时辰之后,韩千秋中箭身亡,而他身边的士兵已经不足一百,再无一战之力。 叶舟这一边的战斗打得有声有色,七百名汉军硬撼二千名南越兵,竟然一点也不落后风,打了半个时辰,当汉军死伤二百人时,南越一方已经死掉了八百。 士兵一比三,战损一比四,这样的战果,实在太惊人了,如果再有半个时辰,取得胜利的也许就是汉军。 可惜,他没能得到这个时间。 吕嘉在解决韩千秋等人之后,立即从半山腰上往下冲,有他们的加入,叶舟再也撑不住了。 一刻钟之后,战斗结束,还活着汉军不足两百人,这些人,有的是断臂,有的是断腿,身上是累累的伤痕,铠甲上全是鲜血。 “这就是汉国的军队……” 就吕嘉摇头轻叹,作为对手,也不得不佩服汉军的精锐与英勇。 不过,现在他没有时间作太多的感叹,番禺城里,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呢。 解决了城外的汉军,吕嘉等人再也没有太多的顾忌,到了下午,大王子赵建德宣布登基继位,称号越阳王。 新王即位,第一道命令就是下令紧闭城门,不许任何人进出,同时宣布左相樛乐为乱臣贼子,人人得以诛之。 直到此时,樛乐才反应过来,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反抗,而是求和。 到了晚上,以樛太后的名誉在王宫中设下宴席,请吕嘉前来协商权力分配之事。 其实,樛乐实在是没办法了,他唯一拥有的兵力就一千名御林军,这一点人,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 “讲和?”吕嘉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请回复左相,我会准时到达。” 南越建国将近百年,在历代国王的精心治理之下,国富民强,当然,它的王宫也是极尽之豪华。 到了晚上,王宫里灯火通明,用黄花梨制作的桌子,散发着幽幽的香气。 樛后居中而坐,而樛乐早已站在宫门之外,等待吕嘉的到来。 想要保命,总要做出十足的诚意…… 第312章 一败再败 “老匹夫还不进来?”安国少季从门后伸出了脑袋,悄声发问。 樛太后轻轻摇头。 “呵呵,那就让他多活一会吧。” 话音刚落,已经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笑道:“安国将军,让谁多活一会呢?” 安国少季心中剧震,惊讶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吕嘉背着左手,一边悠闲地慢慢往前走,一边笑着说道:“不是太后请我来的吗?” “……” 安国少季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樛乐想要与吕嘉讲和,安国少季表面上赞同,其实在暗中做下了手脚。 在他认为,南越人之所以反抗,全因吕嘉的鼓噪,只要除掉这个罪魁祸首,所有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为此,他在进来的路上埋伏了三批士兵。 就在他惊疑不定之时,樛太后已经迟疑的问道:“不对,你怎么一个人进来?” 樛乐不是出去迎接了吗?现在人呢? 吕嘉狡黠的一笑,说道:“谁说我一个人进来?”此话说完,突然把背后的左手伸出来,只见他手上正拿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正是樛乐! “你!”樛太后又惊又怒,用力一拍桌子,身体也站了起来,大声怒骂:“吕嘉,你在找死!” “找死?说谁呢!”吕嘉嘲讽着,突然一挥手,轻声喝道:“都进来吧,” 随着这一句,在他身后拥进来了一批士兵,这些人,身穿铠甲,明刀明枪,一个个凶神恶煞,如狼似虎。 樛太后吓坏了,嘴巴张开,“啊啊啊”的叫着,却也说不出其他的话语。 “哗~”王子赵兴被吓哭了。 他娇生惯养,那里见过这种场面,于是惊叫一声“母后!”然后躲进桌子下瑟瑟发抖。 安国少季到底是武将,知道越是危急关头越不能怂,于是强作镇定的喝道:“知道携带兵器进入王宫,该当何罪吗?这是造反!” 吕嘉脸色一正,大声喝道:“大王有令,樛氏与安国少季淫乱宫闱,罪该万死!” “该死的是你!”安国少季大声骂道,他不甘束手就擒,于是用力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下一掷。 随着“当啷”一声,在他身后的暗门中,涌出了几十名士兵。 “呵呵,还敢顽抗!”吕嘉脸上露出浓浓的讥讽之色,然后轻轻一挥手,说道:“上,格杀勿论。” 这命令一下,证明他根本不想留下任何活口。 “你敢!”安国少季怒吼。 但声音再高也没有任何作用,吕嘉带进来的士兵没有迟疑,几个箭步冲了上来,然后举刀就砍。 “乒乒乓乓”的兵器碰击之声,士兵们围着宽大的餐桌,厮杀着,追逐着,有人在怒吼,有人在求饶,很快,传来了第一声惨叫…… 一瞬间,一场豪华的晚宴变成了一个残酷的杀戮。 穷途之兵。 安国少季没有任何的退路,只得带领手下奋力冲杀。 他也不求饶了,到了这种地步,求饶根本没有用,只是徒添别人的笑料而已。 吕嘉是有备而来,他带来的士兵又何止一千人?只见死掉一批,门外会再涌进来一批,似乎是无穷无尽一样。 安国少季不愧是刘彻精挑细选之人,他的武功极高,每一次长剑斩出,都会有一个南越士兵倒下。 洁白的地板上,倒满一具具尸体,腥红的血液流满了地面,汇成了一道道的小溪,豪华的餐桌早已经被掀翻了,躲在下边的赵兴发出一声惊呼,然后晕倒在地。 安国少季还在顽抗,但他手下没有这样高超的武功,越战越少,而吕嘉一方是死一个进来一个,一直保持着相同的兵力。 此时,吕嘉踏着地上的鲜血,一路走来,他的笑容可掬,但在安国少季的眼中,却仿佛一个恶魔。 不过,吕嘉接下来的一句话,给了他希望。 “还不投降吗?”吕嘉的嘴角含笑。 安国少季猛然抬头,急忙问道:“我能投降?” “能!” 安国少季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道:“要我做什么?” 吕嘉不会无缘无故的放他走,一定有什么苛刻的条件。 “很简单,”吕嘉脸上的笑意未减,只是向着樛太后微抬下巴。 樛太后大惊,发出惊恐的尖叫:“你敢杀我?” 眼见吕嘉正眼也不看自己一眼,她知道这一句是废话了,于是转过头,朝着安国少季大叫:“别听他的,快带我走!” “带你走?”安国少季苦笑连连,“我也想啊,但这可能么?” 此时的樛太后已经崩溃了,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说话,嘴里一个劲的大喊大叫:“少季,快带我走,你不会杀我的对吧,你不会杀了我们的孩子对吧。” “孩子……” 安国少季喃喃的说了一句,突然间,精神一振。 不提孩子还好,这两个字一出他终于想起来了,在长安城,还有两个在等待他回去呢。 我要活着回去! 有时候,总要做出一些取舍! 此念一生,他的心肠顿时如铁石一般坚硬,这一次,他不再废话了,突然一咬牙,把眼睛闭上,然后把手中的长剑用力捅出。 “啊!” 樛太后发出惨叫,然后不可置信的叫喊:“少季,你下得了手啊?” “我也不想啊,但只有一条活路……” 安国少季发出一声叹息,然后抽出了长剑,再也不看还在挣扎的樛太后一眼,转身就往外走。 但是,南越的士兵根本没有任何让开道路的打算。 一天之后,王宫中传出了一道惊人的消息,王宫待卫首领安国少委勾结汉国,突然发起叛乱,杀死了樛太后和二王子。 一时间,南越国内同仇敌忾,齐声责骂汉国的无情无义。 在此气氛之下,南越明王赵建德宣布解除与汉国的从属关系,尽举十万雄兵赶赴各处边疆,同时号召全体南越国军民人,协力同心,保家卫国。 大军启程之日,安国少季被凌迟处死,他的血肉被用来祭奠军旗。 至此,刘彻在南越国内的种种布置,均告失败,这几十年,算是白忙了一场。 此刻,在另一个战场,汉国的战略同样遇到了挫败。 闽越国边境,梅岭关隘上,与汉军对峙的不再是软弱可欺的闽越军,而是强悍的东越军,而东越军的主将,正是称号为“吞汉将军”的邹力。 何遗率领的汉国军队已经试探着进攻了三天,但除了丢下几十名士兵的性命,一无所得。 第313章 天子之怒 何遗——汉国驰义候。 他本任南昌新涂都尉,营地就在梅岭附近,清楚梅岭关隘的险要,所以每次进攻总是小心翼翼的,让损失在最低。 但白沙关下的杨仆就没有他这样的谨慎,命令中郎将郭昌、卫广轮流上阵,对敌人发起了猛攻。 关隘之上,刘驹持剑而立,面朝北方,那里有一座长安城。 十几年前,他耶耶联合楚、赵、济南、淄川、胶西、胶东六国,举兵二十余万,欲清除用妖言诱惑皇帝的奸臣晁错,可惜被刘武和周亚夫等人击败。 “一步之遥啊……”刘驹叹息着。 这一步,看似很近,但想要跨过去,比登天还难。 这十几年,刘驹投靠东越国,不断对东瓯国用兵,让东瓯王族不得不弃国而逃,也算是报了杀父之仇。 当然,最大的仇人还在长安城。 “刘彻,在我有的一天,总不会让你好过的!” 刘驹的声音很轻,但透着坚定。 关隘之下,杨仆的表情淡漠,仿佛不断死去的士兵不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而是无足轻重的杂草。 “郭昌,你也上去!” 他的命令让郭昌微微一愣,然后二话不说,执起长矛冲向前方。 前几天,杨仆一直使用着车轮战,郭昌与卫广轮流攻击,每人一个时辰。 经过几天的战斗,证实这种战法不能收到需要的效果,于是杨仆决定一次性把兵力压上去,进行强攻。 “咦?”刘驹终于被下边的战斗惊醒,然后是呵呵一笑,“全力进攻?来得好!” 突然间,他脸色变得肃杀,快步走下城头。 “快,冲上去!”郭昌吼叫着,催促士兵全力压上。 汉军兵分三路,从梅岭、白沙、武林进攻闽越国,但迄今为止,没有一路能有所突破。 杨仆一改前几天的用兵之法,由稳妥变成急进,全军压上大举进攻,未尝没有争取头功的想法。 “何遗只是倚仗陛下的宠信而已,说到行兵打仗,又如何与我相比?” 杨仆内心不屑的想着,一挥手,把预备队也派了出去。 现在他的身边,只有几百名亲卫队了,其他的士兵都在疯狂的攻城,这模样,很有孤注一掷的味道。 这样的攻击很快取得了效果,半个时辰之后,开始有士兵登上城头,慢慢的,涌上去的士兵越来越多,一刻钟之后,甚至占据了一小段城墙。 “成功了!”杨仆兴奋的紧握拳头,大声吼叫:“快,攻上去!” 只要攻破这道关隘,就能挥兵直入闽越国,然后横扫东越、南越,这份绝世的功劳,属于他杨仆的了。 郭昌一步踏上城头,内心的兴奋无法遏止。 攻城战,攻击的一方有踏上城头,这场战斗算是胜得了一半。 不过,他很快产生了疑问:为何今天敌人的数量会大为减少?抵抗会如此软弱无力? 有着相同疑惑的还止他一个,卫广快步走了过来,大声问道:“郭昌,我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郭昌点头,正想说话,突然听到一阵“吱吱”的响声,然后有人在惊叫:“城门打开啦!” “不好,东越人冲出来啦!” “快,挡住。” “挡不住……” “啊~” 惊叫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郭昌的脸色雪白,他终于明白为何城头上的敌人会少了,原来都跑到城下去,准备打开城主,主动出击了啊。 “快,快下去!”卫广的反应很快,立即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敌人冲出城门,明显是冲着汉国的后军去的,而现在的后军只有杨仆和亲兵几百人…… 一旦后军失败,东越人再对正在攻城的汉军前后夹攻,最后的结局如何,可想而知。 “快啊!” 郭昌因才因为登上城头而高兴,此刻去恨不得直接往下跳。 城下的杨仆已经慌了。 他一心攻城,万万想不到敌人会来一个突然反击,而且敌人太狡猾了,把时间拿捏得非常准。 自己身边只有不到五百名士兵,如何能抵抗几千上万的敌人? 危险了…… 杨仆越想越害怕,不由得放声高叫:“郭昌,快回来!” 但一切已经迟了。 在杨仆孤注一掷的时候,刘驹同样在冒险,他把老弱病残留下城墙上,带下来的是最精锐的士兵。 所以,打开城门之后,几千名东越兵象是一群下山的猛虎一般,凶悍地杀向敌人。 “守住!”杨仆吼叫。 他不敢后退,一旦后退,东越人就会攻击正在攻城的士兵,形成一种前后夹击之势。 只能硬扛了,希望能守到郭昌他们回头增援。 “守?哈哈!”刘驹似乎听到一句天大的笑话。 区区的几百名汉军,能守得住吗?不过,他不会同情敌人的,反而是一种趁你病要你命的心态。 “杀吧!” 双方短兵相接,刀枪剑戟挥舞,然后有无数的残肢断臂四处横飞,当然更多是飞溅的血液,一股强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这是一场实力不对等的战斗,杨仆一方是以一敌十,节节败退。 城头上的郭昌正飞奔而来,但攻城梯上堆满了人,甚至有一些不清楚状况的人还在往上爬,这大大影响了郭昌的速度。 “走开!” 郭昌怒吼着,直接用腿蹬开影响他速度的人,在距离地面还有二尺高的时候直接跳了下去。 他已经尽力了,但还是慢了半步。 东越人已经冲入到汉军之中,赤红着双眼,见人就砍。 “顶住!”杨仆还在高叫。 但刘驹的叫喊声更加响亮,而且,他每一次叫声发出来,都会随手砍下一名敌人的头脑。 “太快了!” 郭昌只来得及转过念头,杨仆的亲兵已经被敌人从前到后杀了一个对穿。 此刻的刘驹大声狂笑,看着他的士兵把汉兵一个又一个的杀死,感觉到痛快极了,张开喉咙大声疾呼:“刘彻啊,有我在一天,你别想着好过!” 此刻的杨仆再也支撑不下去了,只得狼狈而退。 但他的退却,立即把郭昌等人置于绝境之下...... 一个时辰之后,这支一万人的汉军,除了杨仆及区区的几十名士兵逃脱之外,其余的无一幸免。 消息传出,举世震惊。 “废物!” 刘彻狠狠地把简牍摔在地上,然后下令增兵五万,不灭东越国,誓不收兵。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第314章 洗白(为舵主七彩精灵加更) 不过,五万人刚从长安城出发,开拨不到二百里时,突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驰义候何遗已经攻破梅岭关隘,进入闽越国。 众人正在赞叹何遗的英勇善战之时,又有消息传出。 原来,并不是何遗有多厉害,而是有一支军队从闽越国境内突然杀出,与何遗里应外合,打东越人一个措手不及。 一时间,大家十分好奇,这一支意外出现的援军到底是何方神圣。 又过了两天,终于有确切的消息传出,原来支军队自称为“漳平军”。 卫青的病情越来越沉重,但他仍在关心国内的大事,听到“漳平军”的名字,终于恍然大悟,不由大为赞叹:“不就是李敢留在闽越的那支军队吗?那颗钉子终于还是起作用了……” 一旁的长公主也跟着笑了,“何止是起作用,还是一锤定音。” 现在的长公主,脂粉不施,素颜朝天,反正现在三步不出大司马府,不用白花心思和时间去化妆。 当然,这也因为她对自己的容貌有着足够的自信。 刘彻的心情很好,为此,还特意上了一趟长门宫,把手中的奏牍递给陈阿娇之后,笑着说道:“想不到啊,最终还是李敢立了大功。” 阿娇也跟着凑趣,乐呵呵的问道:“如此大功,是否应该封赏一下?” 说到封赏,刘彻脸上的笑容变淡了,气哼哼的说道:“人家是堂堂的大理王,把芸儿的心都偷走了,还封什么封?” 阿娇知道他心气未平,急忙笑着开解,“他的大理王还不是皇上你封赏的吗?打出大片的领土,也算为大汉国开疆拓土。 再说,他与芸儿两情相悦,也是好事对吧。” 刘彻摇了摇头,冷冷的说道:“只怕他不安心于一个大理王。” “不安心又如何?他能强得过匈奴吗?”阿娇一边说着,一边亲手捧起一杯蜂蜜,递到刘彻的面前,笑着说道:“反正逃得出你的手掌心。” 刘彻一听,乐了,不禁哈哈大笑。 确实,曾经横行霸道、为祸汉国一百多年的匈奴,现在已被他的大军打得快灭国了,还用怕李敢吗? 两人说说笑笑,期间刘彻几次欲言又止,到了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轻轻的叹息一声,问道:“芸儿……如何了?” “还能如何?一心想去找李敢吧,天天嚷着要吃好睡好,倒不用担心她身体。” “吃好睡好,哼哼,”刘彻苦笑摇头,“她这不是为了自己,也不是怕我们担心。” “为了孩子吧……” “该死的李敢!” 说到这个话题,两人只得相对苦笑。 远在西南的李敢不知自己被刘彻恨上了,正手持简牍,一脸的笑意,口中念念有词的说道: “杨哲任校尉;李勇、张义任军候。 居衍为东平候,葛多军为建成候,吴阳为越衍候。 不错啊,都升官了。” 一旁的雷被笑了,接口说道:“他们升管,还是不是因为小郎你的指挥得当?” 确实,对于汉国与东越的战争,漳平军中持观望意见者占据大多数,但李敢却是另有想法。 别看汉国有暂时的失败,但战争实力上远胜东越,取得最终的胜利只是迟早问题而已。 既然如此,漳平军何不在汉国最需要之时,挺身而出,立下一定的功勋,正好趁机洗白。 对,是洗白。 不管怎样,漳平军之内,除了杨哲的两百名汉军,其他人全是闽越或者南越的降将,更主要是,这支军队刻烙着李敢的印记。 李敢是什么人? 以前是苗红根正的汉国官员,但现在不一样了,身为大理王,表面上看起来很威风,但其实呢,迟早会成为汉国打击的对象。 看看东越和南越的情况就知道了,不管表现是乖巧还是恶劣,汉国迟早会兵锋相向。 那么,刻烙有李敢印记的漳平军,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所以,洗白,立功,让刘彻承认漳平军的存在,才是保存实力的最好办法。 一切正好李敢所预料,漳平军在关键时刻出手,突然攻击镇守梅岭关隘的东越人,为汉军打开了进入闽越的通道,立即成了人人称赞的大功臣。 它的过去也因此渐渐的被人遗忘。 处理完漳平军的事情,李敢的目光回到自己的身上。 夺取越族全境之后,李敢的实力再次扩充,首先是军队再次增加了第十一军和第十二军。 第十一军为苗族的战士为主,主将却是一个非常让人意外的人选——旺嘎。 当年因为争夺亚朵,李敢用魔龙的传说把旺嘎打入了冷宫,不过事过境迁,又是大宗正亲自求情,李敢也只好卖他一个面子。 第十二军则是以越族战士为主,主将王薄。 王薄原本是琅琊叛军的降将,因为紧跟李敢的脚步,终于获得了信任。 这十二支军队,除了第二军陷阵营属于特种部队,人数仅为二千,其他的统统把编制扩充到五千。 如果加上守护王宫的御林军,李敢的总兵力已高达五万八千人。 但这是静态的数字,在哀牢,朱安世还在四处东征西伐,地盘越来越大,奴隶越来越多,强壮的奴隶可以征召入伍,普通的可以耕种,反正李敢一点也不嫌多。 “呵呵,”李敢朝着雷被笑了笑,“也不能只靠安世对吧。” 雷被一听,大喜,急忙问道:“小郎是准备向北还是向东?” 李敢哈哈一笑,随手在地图上一指,说道:“向北,我与亡波是旧相识了,总要先见一面。” 亡波的战斗力确实很强悍,凭着手中的一万士兵,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竟然夺取了彝族全境。 不过,他再厉害也只有一万兵力,在李敢的眼中是一个随时可以拿捏的存在。 不过雷被另有想法,思索了一下,说道:“小郎,我们是否兵分两路?” 第一路是对付亡波,另一路就是位于东面的且兰,也就是自称为淮王的势力。 对于此事,李敢已经早有打算,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同时打两场战争的必要,而且,别看淮王只有三县之地,但他的来历神秘,一切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曾乐是夜郎的丞相,一直深受金竹的推崇,但这样的人物竟然乖乖雌伏于淮王之下。 “这个人很危险!”李敢说出了自己的感觉。 第315章 雷被的担心 “很危险?”雷被对李敢的说法深感惊奇。 他被淮南王太子刘迁迫害,在逃难之时得到李敢相救,从那之后他认李敢为主人,然后一直跟随,不离不弃,可以说,他是了解李敢最深的人之一。 李敢是经历过无数生死大战的铁血军人,从他嘴中很少说出畏惧之类的字眼,现在竟然说淮王很危险,要小心应付。 要知道,亡波现在是一万精兵,五座城池,从实力上比淮王还强。 让雷被奇怪的是,为何李敢不怕亡波而怕淮王呢? “小郎,这淮王到底有何特殊之处?”雷被终于还是把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 如果是王薄或者岳池等人,肯定不敢再追问了,但雷被不同,他是李敢最亲密之人,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出亲疏。 现在叫李敢为“小郎”的,仅有他一个了。 李敢也不隐瞒,说道:“他姓刘,称号淮王,你能从中看出什么吗?” “姓刘?”雷被一惊,“难道他是汉室皇族之人?” “呵呵,太多皇室之人流落在外了,谁能保证他不是其中一员呢?” 汉朝自从景帝之后,开始想方设法削弱各位诸候王的实力,此举引起了强烈的反弹,于是有了七国之乱。 到了刘彻登上皇位,他下手更狠,他不但对付异姓王,就算是皇室至亲,也照杀不误。 最明显的就是淮南王。 从辈份上,淮南王刘安是刘彻的堂叔,除此之外,淮南翁主刘陵不但是刘彻的堂姐,与他还有肌肤之亲,床弟之爱,但刘彻高举屠刀之时,同样不会怀念旧情。 所以说,最恨刘彻,也许不是普通的官员和百姓,而是他的至亲、同是汉朝皇室之人。 据李敢所知,东越国就有一个刘驹,他日日夜夜想着的就是攻打汉国,为他一家几百口人报仇雪恨。 这个淮王刘璊的真实身份,会是谁呢? 不过,既然李敢已经做出了决定,雷被不再说同时开始两个战场之类的正事,而是随意说着一些轻松的话题。 “小郎,你与这淮王素不相识吧?” 李敢摇头了摇头。 “这就奇怪了,”雷被半开玩笑的说道:“一般来说,最了解对方的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你们素不相识,怎么说起他来,似乎头头是道的样子?” 李敢忍不住的笑了,说道:“以后肯定是敌人了啊。” “那是以后,嗯,小郎,按我说啊,你们以前应该认识,只不过相交太浅,印象不深而已。” “相交太浅?人家是皇族之人,我有机会认识吗?” “有啊,例如石邑细君,你当时就不清楚她的身份。” 这一说,李敢想起了与石芸儿相识的往事,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丝温柔的笑意。 雷被见状,不由打趣着说道:“刘璊,从名字上来,应该不是女人了,彼此间说不上情字,那就是钱,难道小郎欠他的钱一直未还?” “钱?”李敢哈哈一笑,“这倒有可能,有在长安城时,就是欠债而出名的。” 他出手大方,酒喝多了常常会做出一掷千金之举,把自己弄得身无分文。 说到这里,李敢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第一次遇到朱安世时,不就是身无分文,所以脱下身上的裘皮扔过去吗? “除了情和钱之外,还有什么事会与人结仇呢?”雷被想了一下,突然笑道:“小郎,你还记得郭解吗?” 这人当然是认识的了,李敢笑着点头,突然,他心中一惊,急忙问道:“你的意思是,这刘璊与郭解一样,想要追查某件宝物?” 雷被点头说道:“有可能,反正不得不防。” “防?防不胜防啊……” 就算郭解已经死亡,但每当想起被他追杀时的种种惊险,李敢还在心有余悸。 “也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雷被思索了一下,说道:“如果知道他们要找的是什么,也许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找什么?好象说要找什么密钥。” “密钥?”雷被惊讶的问道:“是什么?” 李敢心中一动,抬头看了雷被一眼,摇头说道:“在朱提山时,我问过郭解,但他也说不清楚具体的形状。” 雷被不禁失笑,“具体形状也不清楚,就跑来杀人?” 李敢从胸前摘下司马婷儿送给他的那块黑色牌子,摊在手心上,说道:“当时以为是它,但后来才知道这是盟约令,司马相如与西南夷族签订协议时的见证物,并不是郭解所需要的东西。” “如此说来,小郎也不知他们要找的是什么?” 李敢微一迟疑,轻轻的摇头。 其实,他心中隐约猜测到一点苗头,但见到雷被脸上急切的表情,不知为何,竟然选择了隐瞒。 雷被忧心忡忡的走了。 用他的话说,无法找到源头,就无法防范于未然,当今之法只能抽调高手,时刻不离李敢的左右。 李敢微笑以对。 他自己的武功就高,身边还有养同等一批或明或暗的护卫,就算郭解复活,也不会轻易靠近身边。 正经的事情不会因为这点枝节小事而停滞。 五天后,李敢亲自率领第一军,第二军,第七军,第八军,第十一军共二万二千名士兵,展开对亡波的攻击。 三天之后,大军到达郁邬城外,李敢稍作休息之后开始攻城,半天之后破城而入。 又过了两天,攻占堂琅城,然后集中兵力,把山阳谷团团围住。 仅仅五天时间,李敢以雷霆万钧之势,席卷彝族全境,而亡波连连败退,只能把全军收缩到山阳谷之内拼死顽抗。 山阳谷,三面高山,一面是湖泊,唯一的一块小平原上密密麻麻的住满了人。 亡波的一万兵力,连场所大战之下,损失了四千多,至今只剩下不足六千人,此刻全集中在这一块狭小的区域内。 六千人的军队,如果放在平时也算是一支不小的力量,但亡波已经失去了战斗的勇气。 主要几座城池的攻防之战,李敢把他打怕了。 拼数量,李敢比他多一倍,拼单兵素质,李敢的武器装备也高级了不止一筹。 “不甘心啊……”亡波远远地望着李敢的身影,只有颓然的叹息。 此时,李敢也发现他的存在,微微一笑,抬起右手用力的招呼着,高声叫道:“亡波,故人到来,你不迎接一下吗?” 第316章 豪赌一场 “迎接?迎接你阿母啊!”亡波狠狠地咒骂着。 当年在从可乐邑被李敢追杀,逃亡回到越部之后,他最希望见到李敢,因为他想手刃仇人。 现在呢,李敢大军压境,当然希望离他越远越好。 旺嘎手持大铁锤,站在李敢身边,默默地观察着四周的地形。 三面环山,一面是水,亡波的阵地易守难攻。 但反过来看,这样的营地被人从外面封闭之后,立即变成一个孤立无援的绝地。 不但得不到援军,也无法得到粮食补充。 外边的军队不用进攻,只要等待一段时间,就能不战而胜。 “但李敢会等吗?不会。”旺嘎轻轻摇头。 因为李敢,他被关了整整两年的黑牢,要说心里没有一点怨怼是不可能的。 但是,这段时间他跟随李敢四处征战,见到的是每战必胜,再困难的战斗,李敢总能花样百出,用最少的伤亡赢得胜利,慢慢的,他对李敢多了一层佩服与敬畏。 “这一次,他会用什么方法取胜呢?”旺嘎的心中有着隐隐的期待。 眼前的这场战斗,可以用守株待兔的方法去解决,等待亡波粮尽耗光之时,李敢就能不战而胜。 但他知道李敢不会用这一套。 “奇怪,为何他总是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这也是旺嘎百思不得其解之处。 一般来说,每攻占一个地方,总会停下一段时间,慢慢把它消化之后再去攻打新的地盘。 但李敢不是这样。 他白手起家,用不到两年的时间横扫四方,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领土和人口。 但是,这些占领的土地上,从来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叛乱。 “他有粮食,可以安抚普通的民众,对上层的贵族和官吏采取打压一批,拉拢一批的办法。 还有感恩教,扩张的速度惊人,而且到处宣扬李敢是他们的神子,让民众对他心存感激。” 旺嘎号称苗族的战神,但并非一名莽夫,而是智勇双全之辈,这段时间他不断分析李敢能够成功的原因,但越分析,心中的敬畏之情越加浓烈。 “大宗正说得对啊,不能与他为敌。” 旺嘎得出结论之后,上前两步,走到李敢身前,大声说道:“主君,请准我出战。” 他希望用实际行动赢得李敢的好感。 “旺嘎?” 对面的亡波愤怒的大叫:“你竟然帮一个外族人来攻打我!” “外族?”旺嘎认真的回了一句,“大理王乃我苗族的郡马,此事世人皆知,何来外族一说? 再看看你,先骚扰我苗族,后攻打彝族,还口口声声说是同属夜郎一脉,你不觉得可耻吗?” 他说得振振有词,既驳斥了亡波,又向李敢表示了忠心。 两年黑牢的生涯,磨平了旺嘎的狂妄和骄傲,变得精明而理智。 或者,正因为这样,大宗正才放心让他跟随在李敢身边。 湖的对面,亡波已经是哑口无言。 旺嘎说的一点也不错,彝、鳖、苗、越四部,虽然同属夜郎,但谁也不服谁,各部之间三天一小打,十天一大打,彼此之间战乱不断,特别是越部,一会对付苗部,一会又攻打彝部,没有一时半刻停歇得下来。 从短时间上来看,越部确实得到了一些小利益,但现在返过头来看,是自己走上绝路。 “早知如此,大家同心协力,和和睦相处,也许不会闹到现在这种景况……” 亡波越想越沮丧,什么雄心壮志,什么争霸天下,现在统统不想了,想的只是保存自己的一条小命。 但是,李敢的二万精兵在前边虎视眈眈,会放自己走吗? “不会……” 为了性命,亡波的头脑特别清醒,突然间,他灵机一动,急忙大声叫道:“李敢,我们的恩怨从可乐邑的赌场开始,现在,也以赌来解决,你可敢应战?” “赌?”李敢哈哈大笑,“你还有赌注吗?别拿钱财之类的东西污染我的耳目。” 确实,到了他这个级别,已经不会计较一点点的蝇头小利,要赌就赌地盘,赌江山。 地盘,亡波是没有的,江山?他已失去越部,又失去刚抢来的彝族,李敢想不出他还能用什么来当赌注。 不过,既然亡波敢提出来,肯定是有所准备,只见他往身后一指,大声说道:“这几千名士兵就是赌注,我赢,带他们走,我输,把他们给你!” “咦?五千多名士兵?”李敢一听,大感兴趣,笑着说道:“这个赌注还行,问题是,我赢了,他们会跟着我吗?” 亡波原本想着是必死之局,此刻有了转机,不由大喜过望,急忙说道:“我们越族人别的不敢说,但绝对是愿赌服输,如果我输了,他们保证乖乖的成为你们部下,不会再有二心。 你们说是不是?” 最后一句话是转身向着他的士兵说的。 好死不如赖活,如果有一条活路,没人会想死,再说,对于越族士兵来说,跟随亡波每天有打不完的仗,不是今天生就是明天死。 跟随李敢呢?有差别吗? 本着这样的心理,他们急忙吼叫:“输就输,赢就赢,我们越族人不是歪种!” “那行,”李敢笑了,大手一挥,大大方方的说道:“是丢色子吗?比大小?还是怎样?划出道来,我只管接着。 不过先说好了,就算你赢,也要带着你的人马离开夜郎,至于具体去向,我懒得管了。” 如果亡波留下,谁知以后会搞什么风波? 相反,只要他走得远远的,李敢才不管他会祸害那一个国家,南越?东越?汉国?如果敢惹后者,亡波是从一条死路走向另一条死路。 旺嘎在一旁听着,一时间,又是好笑,又是佩服。 他还一直在观察四周的环境,然后估计着李敢会如何渡湖,会用那一种战术消灭敌人,想不到下一刻画风突变,用赌博来定胜负。 这李敢果然不会以常理出牌。 站在李敢的立场,只要亡波离开夜郎,饶他一命又何妨? 以李敢的兵力,如果强行开战,打赢这一仗是肯定的,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在亡波覆灭之后,李敢的手下也不会伤亡不少人。 “这笔帐,太值了。” 旺嘎心里暗暗赞叹着,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他倒要看看,李敢与亡波到底会用什么方式决胜负。 第317章 斗将 二万多双眼睛,一起集中在亡波的身上,不少人猜测他到底会用何种方法来赌斗。 “应该是猜大小吧?” “这里是战场啊,有谁会带着一个骰盅在身上?” “猜数量,最简单了。” “剪刀石头布?” “最近在赌场里出现一种叫麻将的赌具,据说最好玩。” “麻将?打一局需要大半个时辰,太浪费时间了。” 李敢一听,不由感叹赌博这东西传播太快了,他只在夜郎都城和可乐邑的赌场里使用过麻将,想不过短短时间,传播得到处都有。 另一边,亡波犹豫了良久,终于作出决定,说道:“我们就按赌规矩,三局定胜负如何?” “行!”李敢痛快地答应。 反正这一场赌博是有赚无赔的,他也乐得大方。 和甘最是护主,他可没有李敢的豪爽,再说,既然是赌,谁也希望多赚一点? 于是,他往前站了两步,大声说道:“主君,既然是三局定胜负,总不能三局都让他出题。” 他身后的众人纷纷大声称是。 李敢乐于接受部下的意见,于是哈哈一笑,说道:“亡波,你出两题,我只一题,没意见吧?” 他虽然使用了询问的语气,但亡波不敢反驳。 双方就此约定,亡波开始出题。 正在大家都在猜测的时候,亡波说道:“现在是军阵之前,就算赌,也应该与战斗有关,李敢,我建议斗将,你可敢应战?” 斗将? 这一下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 其实,亡波打的是如意算盘。 在可乐邑坡前村,他与李敢曾经交手过,从个人武力上,他比李敢稍胜半筹,当时他的失败,是因为李敢有赵蝶帮忙,后来遇上李义带着大批的山贼。 所以,他幻想着李敢应战,然后被他擒获…… “想与我战上一场?”李敢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坡前村与亡波的战斗,他确实是稍逊半筹,但当时是胸前的箭伤还未完全痊愈,发挥出来的实力不到七成。 “找死对吧?怨不得我啊,” 李敢暗暗好笑,正想答应,和甘、黑梢、旺嘎等人已一起拥过来,大声说道:“主君,杀鸡何用牛刀?一个小小的亡波,根本用不着你亲自动手。” 如果李敢让亲自上场,万一有所闪失,这损失谁也承担不起。 “哦?” 李敢愣了一下,随则笑了,确实,现在他是大理王啊,手下精兵良将无数,用不着亲自冒险。 “还未适应自己的身份啊……” 李敢暗暗摇头,做出一副聆听忠言的样子,点头说道:“行,你们谁出战?胜了记你一功。” 此刻,他后悔不把雷被带过来了。 众多手下之中,雷被的武功是最高的,其次是朱安世,宇文风,暴胜之。 这次跟着出征的黑梢,和甘,岳池,从个人武力上来说,与前述的几人相差不止一个档次。 嗯,王薄可以一战。 在琅琊台上交战时,王薄可以抵挡他十招而不败,论武功,应该与亡波在伯仲之间。 李敢正要说话时,旺嘎已抢先一步,大声说道:“主君,让我一试。” 旺嘎? 李敢笑了,差点把他忘记了啊。 作为苗族的战神,旺嘎不管从谋略上还是个人武力上都是佼佼之辈。 李敢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旺嘎举起两只三百斤的铜鼎,把田勇砸晕的情形。 有他出手,此战必胜。 于是,李敢微笑点头。 得到李敢的同意,旺嘎兴奋得长啸一声,然后大踏步向亡波走去。 很快,有一张小竹筏撑了过来,把他渡过了湖对岸。 亡波的本意是想把李敢骗过来的,可惜人家不上当,没办法了,先把这一局打完再说。 两人相遇,不说半句客气话,旺嘎的双足刚踏上岸,亡波已率先发起了冲锋。 苗越两族一直是摩擦不断,虽然是小打小闹的多,大型战事很少,所以,他们虽然没有直接交手,其实是耳熟能详。 “砰!” 亡波出手毫不留情,双拳击向旺嘎的双耳,旺嘎手疾眼快,双拳一左右一分,把敌人的招式分解了。 眨眼间一放即收! 波亡的身影在下一刻向右侧闪避,但旺嘎那里肯让,转身,踏步,直拳,他的拳头带着呼呼的破空之声,击向亡波的肩膀。 亡波无法避开,只能双掌一垫。 但旺嘎的力量太大,直接把他打飞。 “好武功!” 远处观战的李敢,笑着称赞了一句。 这旺嘎不但力大,速度一点也不慢,一招一式之间,很有大家风范。 “捡到宝了~”对于人才,李敢是多多益善。 只交手两招,亡波便心知不妙,原本以为对方只有李敢的武功最高,万万想不到这旺嘎一点也不差。 不对,比李敢更胜一筹。 急怒之下,不由破口大骂:“旺嘎,你堂堂的苗族战神,甘当汉人的狗吗?” 旺嘎不会上当,哈哈一笑,出手又是一拳。 这一下,亡波不敢硬接,双手在旺嘎的拳头上一搭,身体借力冲入右侧的树林里。 “想逃?”旺嘎张开嘴巴,露出一副白森森牙齿,拨腿追了过去,那模样,就象是一头猛虎在捕猎一头野羊。 两人一逃一追,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只听到树林里不断传出“砰砰砰”的拳脚交击之声,“吱嘎吱嘎”的树枝折断之声。 “主君,到底谁赢了?”王当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焦急的问了一句。 “呵呵,你怎么来了?”李敢笑了笑,随口说道:“当然是旺嘎赢了。” 王当不属于武将,而是负责李敢的衣食住行,所以李敢才奇怪他怎么跑过来。 这么一说,王当终于记起了正事,立即脸上堆满了笑容,大声叫道:“恭喜主人,亚朵细君生了一位小公主!” “生啦?”李敢高兴得哈哈大笑。 如此一来,他在这个世界上,不但有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怎么说,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其实,他不知道,在远方的某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还有一个孩子也快要出生了。 正所谓喜事连连,正当他接受众位将领的恭贺之时,第一场赌斗已经有了结果。 只见亡波脸青鼻肿地从树林中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高叫,“别打,我认输啦!” 第318章 我是好人啊 第一场比斗以亡波惨败而告终。 旺嘎太暴力了,一拳比拳重,而且专门往头部、胸膛等危险位置招呼,如果亡波再不认输,很快会被打死。 此刻的亡波非常沮丧。 这是他出的题啊,本来信心满满的,结果是一败涂地。 “输一场,还有两场,还有机会不是吗?”亡波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这时,旺嘎已在几万双眼睛的注视下,昂首挺胸地回到李敢的身边,这模样就象是一名凯旋归来的英雄,当然,他现在确实是赢得了胜利,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应有的荣耀。 “很好!” 李敢称赞了一句,然后抬起头,笑着说道:“亡波,还有再战之力吗?” 亡波胡乱地擦拭了一把脸上的鲜血,甩了甩手臂,粗喘了几口气,鼓足力气之后才作出了回答:“别说废话!这一次是你出题。” 他算是豁出去了,如此一来,反而让他显得有几分的英雄气概。 “倒是有几份硬气~”李敢笑着称赞了一句,然后指着身边的一棵小树说道:“既然如此,也不占你便宜,王当,过去撸一把树叶,让他猜,单双,如果猜中了算他赢。” “猜单双?”亡波一阵惊愕。 这是最公平的赌局了,双方的机率各半,而且,他刚战了一场,身疲体乏,想不到李敢竟然不趁机战便宜。 赢也要赢得光明正大吗? 不拘于小利,行事光明磊落,也许正因如此,他得到无数人的拥挤,才有今日的成就吧。 亡波深深地看了李敢一眼,就算彼此是敌人,也不禁暗暗佩服。 当然,佩服归佩服,现在最主要是能赢。 他已经输掉了第一场,如果这场再输,身后这几千名士兵将会归属于李敢,而他亡波将会孤身一个离开,从此之后一无所有,四处漂泊。 从一名拥兵逾万的大将军、一名高贵的王子流落到一穷二白,谁也不会甘心。 此时,王当已笑嘻嘻地折断一条树枝,把其中的叶子撸下来,再用双手紧紧的捂住,然后叫道:“说吧,是单数还是双数?” 关系到赌局的胜负,关系到自己的未来,亡波不敢大意,犹豫了一下才缓缓的说道:“我猜是单。” “单?” 王当哈哈一笑,“刚才摘的时候我大概看了一眼,是双数哦,亡波,你真的猜单吗?” 他说话时,脸上是一副非常真挚的表情。 如此一来,倒是让亡波左右为难了。 说是双数吗?双方在赌博呢,这人会真心实意的提醒,而不是误导吗? 继续说单吗?如果这人说的是真的,怎么办? 犹豫了半天,亡波还是坚持自己的猜测,咬牙高叫:“我猜是单!” 他的想法很简单,正因为猜对了,对方才加以误导,想让自己改答案。 “单就单,已经输了还喊这么大声……”王当装模作样地叹息着,“好心提醒还不信,输了别后悔啊。 嗯,看好了, 一…… 二…… 三……” 他每叫出一个数字,就把一块树叶扔在地上,在场之人的目光全被吸引过来了,几万颗心都象悬在半空中,焦急地等待着结果, 最焦急的当然是亡波,除此之外是他的手下。 一片片飘飘扬扬地掉落地上的叶子,关系到他们的未来去向,甚至是身家性命。 他们的内心是很复杂的,有人想要结果是“单”,这些人是亡波的支持者。 有人想要的结果是“双”,与其跟着亡波四处流浪,还不如留下来跟着李敢,至少不用背井离乡,漂泊不定。 当然,李敢一方的士兵期望着结果是“双数”,第一局已经赢了,再赢下这一局,就能赢下这一次赌博。 兵不刃血就能赢啊,多好!少打一场仗能减少许多的伤亡,说不定这减少的伤亡之中就有自己呢? 没人嫌自己活得命长。 “四…… 五…… 六……” 王当把声调拉得长长的,那一脸的贱相,让大家狠不得冲上去揍他一顿。 “二十…… 二十一…… 咦?没了吗?” 王当拍了拍手掌,做出一副很遗憾的样子。 对面的亡波已兴奋得跳了起来。 “哈哈哈哈,我赢了!” 这一局太关键了,输,他变成了孤家寡人,赢,他还有机会赌下一局。 亡波的手下则是高兴的欢呼,不管真心还是假意,总要跟着大家叫几声是不是? 亡波狂笑了一会,心里已经想好第三道题是什么了。 他水性极佳,能潜入水底二刻钟而不用换气,这算是一种逆天的本事了,他就不信了,李敢一方有人能做到。 突然间,他察觉对不对。 在场的二万多人,还在发出笑声的只有他一个了,其他人一声也不哼,有人是失望,有人是尴尬,有人是一脸古怪,似笑非笑。 前两者是他的手下,后两者是他的敌人。 “怎么?”亡波刚问出了这句,突然间,整个人呆滞了,目光定定地盯着王当的双手,嘴里说着“你……你……”然后接不下去了。 原来,王当正用两根手指拈着一片绿油油的树叶,轻轻的左右晃荡。 “二十二……” 王当大声的喊出这个数字,然后发出叹息之声:“我是出了名的好人啊,说了是双,你竟然不信……” 见到他一脸真挚的表情,不少人已忍不住的笑出来了。 你王当是好人?每天假话连篇,征贰乃堂堂的雒候,你也敢对她用迷药! 有这样的好人吗?好吧,那全天下都是坏人。 不过,亡波已经不在乎小小的嘲笑了,脑海中一片混乱。 舍去。 简单的两个字,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做得到的又有多少人呢?亡波身为越族的二王子,是含着金锁匙长大的,他有的是钱,有的是权,不但是越族,就算在整个夜郎国,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现在呢?两手空空被赶走,从今之后只能当一名庶民,如果混得更惨不点,也许会在饥寒交迫之中度过如下的日子。 “不要啊!” 亡波心里幻想着自己的惨状,心里害怕极了,突然间,他“卜通”的一下跪在地上,不断地朝李敢叩头,连连说道:“大理王,不,大王,啊不,主人!从今之后你是我的主人。 旺嘎可带兵打仗,我也行啊,主人,求你了,不要赶我走啊!” 第319章 痴情女子的幸福 “奴仆?” 确实,李敢的地盘正在急速的扩张之中,所以他用人不拘一格,其中的王薄、梅录是降将,宇文风,旺嘎是曾经的敌人。 这些人已经成为他的得力手下。 这亡波自比旺嘎? 李敢饶有兴趣看了半晌之后,最终缓缓的摇头。 确实,亡波是一个人才,武功不错,还能领兵打仗,是一位能独挡一面的将才,从这方面来看,他比旺嘎一点也不差。 但是,两人又有不同。 旺嘎坐了两个的黑牢之后,一改原来的狂妄自大,变得了服服贴贴,而这个亡波,性格坚韧而残暴,留在身边,就是留下一颗炸弹,不知何时会爆炸。 “我还未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李敢摇了摇头,让王当取出了一块金子,往亡波身上一丢,说道:“不过,我说话算数,也不会多作为难。” 李敢说完之后,让人把亡波送走,然后把兴趣集中到了赢来的几千名越兵身上。 这是一个军的兵力啊,来得全不费功夫。 李敢开心的呵呵直笑,目光转到王当的身上,笑嘻嘻的说道:“怎么,还舍不得扔掉吗?” 黑梢距离他最近,闻言露出不解的神色,问道:“主君,扔掉什么?” 他的话音风落,已经见到王当右手的五指张开,然后一片青色的树叶缓缓的往下飘荡。 “你……”黑梢张大了嘴巴,不过,最终还是把“作弊”这两个字咽了回去。 原来你们是这样赢亡波的啊,实是太卑鄙了! 一时间,黑梢哭笑不得,但想到眼前的是自己主君,急忙捂住了脸,低头就走。 他都不知道自己脸上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也许是真的愿赌服输,这一支越军对于投降没有半点的反感,其中的不少人,脸上反而露出了庆幸之色。 既然如此,李敢也不用花费太多的心思,只是从第十二军与新降的士兵对调了一半人手,新增加一个第十三军,然后任命游会为主将。 游会一直是陷阵营的副将,屈身于和甘之下,现在终于媳妇熬成婆了,正式独当一面。 至此,李敢的兵力达到了六万二千人。 随着山阳谷的获得,彝族的领土尽数归入李敢囊中,再加上苗族、越族、以及夜朗都城、指谈、平贵,整个夜郎国的领土,他已经占据了八成。 就差淮王刘璊所占据的三座城池了…… 李敢的目光投向了东方,那里是刘璊的王府的所在地——且兰城。 “这一仗,总是要打的……” 不知为何,就算李敢努力安慰着自己,心中还是充满着忐忑不安。 这刘璊,到底是何方神圣? 在雷被的提醒之下,李敢在这几天的时间里,不断思索着刘璊的来历。 会不会是自己认识的人? 李敢把记忆之中的人一个一个的比较,最终一无所获。 那么,为何自己会心生预警,一直心存惊悸,尽量避免与他一战呢? 如果说这个世上,李敢最车之人,当然是刘彻。 因为刘彻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喜欢则用,不喜欢则丢弃,喜怒无常。 一般来说,被他看上的都会有一段风光无限的好日子,然后在榨光你身上的最后一点价值之时,会丢下不管,甚至会送你一刀。 例如,张汤,例如卫青。 李敢对刘璊的畏惧是另一个类型,是一种潜意识的躲避,是不希望与他见面。 似乎见面之后,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一样。 不过,现在的情况已经到了不得不见面的时候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李敢想要一个完完整整的夜郎国,不会让三座城池旁落于他人之手,而且是一个来历不明,让他深怀顾忌之人的手中。 “嗯,那就战吧!” 李敢甩了甩头发,抛开所有的杂乱,目光之中带着坚定。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为了一个女子! 彝族的郁邬以北,与可乐邑相邻,也就是说,李敢距离某个痴心的女子,已在咫尺之间。 “婷儿……” 李敢抚摸着胸前的黑色牌子,嘴角露出了甜蜜的笑意。 这女子,为了李敢,曾经不远千里,从长安到朱提山,把整座山脉翻了个底朝天。 也是她为了李敢,私自离家出走,远走琅琊郡,寻遍了每一个角落,每个片山山水水。 “她在可乐邑,过得还好吧?” 李敢喃喃的说着,心里觉得自己亏欠她太多了。 一年前,自己回到长安城之后,曾到司马相如的府邸上求亲,但被婉拒,然后呢?为何不再坚持?为何态度不更坚决一点? 退一步来说,自己离开琅琊,去交趾之前,是否应该向她知会一声? 是因为害怕暴露自己的行踪吧? 不管怎样,李敢总认为自己做得不够,以至让司马婷儿遭受太多的苦楚。 “以后,不会了……”李敢缓缓的紧握拳头,似乎在紧握自己怕幸福。 现在,他终于不用缩头缩尾的了,就算面对刘彻,他也有争斗一番的本钱。 在可乐邑的一个店铺里,司马婷儿正亲手割下一块蜂密,盛放在一只玉制的碟子里,笑着说道:“贵人请看,这块蜂蜜呈金黄色,纯净无比,而且带着槐花的香味,绝对是难得的极品。” “嗯,货是不错。” 说话的是一个身穿锦衣的男子,他身材高大,但行动间总喜欢往阴暗的地方走。 “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他嘴里在讨价还价,但眼睛不断的往门外瞟。 司马婷儿的心思在推广蜂蜜上,并未留意到男子的神色,只是笑着回答:“我这蜂蜜,产自于高山密林,这质量可以说是整个可乐邑之中最好的,我们的习惯是只讲质量,不谈价钱。” “不谈价钱?”男子沉吟了一下,最后说道:“这价格并非不能接受,不过我身上没带足够的钱物,能否麻烦你跟我走一趟?” “跟你走?”司马婷儿终于抬起了头,看了客人一眼,笑着点头:“行啊,等我安排一下。” 口中说着,悄悄退后两步,突然高叫一声:“栾休,你过来!” 男子的目光一闪,正想有所行动,一道人影已“嗤”的一下冲到他身边,二话不说,一道剑光,已经抹向他的喉咙。 一出手,就是毫不留情! 第320章 他们动手了 此时正值下午时分,可乐城内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一辆马车缓缓在街道穿行,引起行人的不满,于是“吱吱”的车轮声、“得得”的马蹄声、人们的责骂声汇成。 远处有一个玩百戏的摊子,表演到精彩之时,引来阵阵尖叫喝彩之声。 街道上的喧闹掩盖了房间里的激烈搏杀。 栾休师承于养同,经过一年多的日夜苦练,武功已挤身于二流高手行列,因他悲惨的身世,性格变得偏激,他的武功也偏向于阴柔而狠毒。 “刷刷~” 他的目标要么的喉咙,要么的心脏,要么打腰眼,短剑招招不离敌人的要害。 “该死!” 锦衣男子急怒交集,狠狠骂了一句,但话刚出口变成了痛哼,原来他为了躲开喉咙上致命的一剑,身体被迫向后仰,却让栾休在胸膛上开了一道深深的血槽。 不好! 男子害怕了,急忙扯开嗓子大叫:“快,进来两个人!” 随着他的叫声,门口的光线一暗,两道人影一闪而至,一左一右站在男子的身边。 栾休一见,急退两步,紧紧把司马婷儿护在身后,厉声喝道:“你们是何人!” “何人?” 锦衣男子左手捂住伤口,剧烈的疼痛让他的脸部变得狰狞,不过,为了大局着想,还是强忍怒气回答道:“我们并无恶意,只想请司马女郎作客几天。” “请客?”栾休冷笑,“欺骗,强掳,你们用上了,有这样请客的吗?” 锦衣男正要狡辩,下一刻,两道光芒从对面杀了过来,而栾休也毫不客气,立即展开了猛攻。 明面上,司马婷儿是待嫁的黄花大闺女,但在李敢的势力之中,已经把她当作主母之一,保护她的人又岂是栾休一个? 双方对撞在一起,一瞬间,兵器的接触,剑光被绞碎,然后有肢体飞出、而惨叫声随之响起。 毫不留情的杀戮,血光滔天…… “什么人!” 锦衣男怒喝,但喊出的瞬间,一道剑光从侧面闪烁,然后他有同伴向后摔倒。 一击毙命。 锦衣男彻底慌了。 交手不到三招,两名同伴一死一伤,刚进来的敌人,武功实在太高了。 而司马婷儿这边,早已惊喜的发出欢叫:“亚父,你怎么来了?” 来人呵呵的笑着,“有人欺负你,我能不来么?” 说话的正是大坡山的大寨主,曾经的汉国右将军——赵食其,因与司马婷儿性格相投,干脆相认为父女。 现在的大坡山,既养狗又养蜂,收入非常可观,有了钱,赵食其请名医,买好药,调养了一年多之后,腿上的疾病痊愈了,现在他不再是那个病恹恹的老者,而是一名威风凛凛的将军。 遇到硬茬了! 锦衣男子惊恐万状,为了保命,再也顾不上其他了,尖叫一声:“大人,快来救命啊!” 他不是首领? 赵食其微微一凝,然后暗暗戒备。 “未算赢,先算败,”他行军打仗几十年,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习惯留下后路。 同一个罪名,李广自刎身亡,而他侥幸未死,并非没有原因。 赵食其停顿脚步,但栾休不会客气,从他身边一闪而过,然后右手轻轻一挥。 锦衣男的精神全部集中在赵食其的身上,忘记对方还潜伏着另一条毒蛇,猝不及防之下,立即中招。 “唔~” 一道血箭飞溅,锦衣男捂着喉咙瘫坐在地上,不断的挣扎。 栾休见他未死,正想补上一剑,只见眼前一黑,一道身影已经来到面前。 好快的速度! 栾休暗暗心惊,疾退两步,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又有几名敌人冲了进来,之后,突然房子里的光线突然一暗。 原来是最后进来的敌人一个反手,把大门关住。 “小心!”赵食其大声提醒,但他在开口的一瞬间身形往侧一闪,离开他站立的位置。 诱敌之计。 果然,敌人上当了,有一道人影扑到他刚才的位置上。 赵食其不慌不忙,长剑轻轻一刺。 又一名敌人倒下。 “何必呢……” 有人在说话,但他的话声未落,两道剑光已至,这人不急不忙,仅把长剑轻轻一撩。 “锵锵~” 兵器交击的声音,闪烁出一缕火星。 来人的目光锐利,仅仅凭借着这点亮光,立即看清对手的位置,手中的长剑一抖,“啪啪啪”的三声响,先击赵食其,后击栾休,把两人逼退之后抬起一脚,把最后的一名对手踢飞。 但他的动作并未停止,只见他身形微微一拧,已经到达司马婷儿的身前。 “婷儿!” 赵食其大惊失色,飞身来救,但已经来不及了。 来人随意的一伸手,抓住司马婷儿的衣领,往上一提,立即转身往外走。 司马婷儿尖叫着,双手挠向敌人的脖子,但下一刻,脑袋立即被砸了一拳,昏迷了过去。 “把人放下!” 栾休的速度最快,惊怒之下,双剑刷刷几下,展开猛烈的攻击。 “不自量力!”来人讥笑着,突然停下脚步,然后一个扫堂腿,把栾休踢飞之后,几个跨步走到大门前,一脚踢开,然后走出房外。 猎物到手,功成身退。 “走?休想!”赵食其怒吼着,一个箭步想要追过去,但被另外几名敌人死死的挡住。 “别走!”栾休是真的急了。 他深受李敢的救命之恩,一直无以为报,司马婷儿是李敢的女人,如果被敌人抓起,他这个负责保护之人,还有面目活下去吗? 可是他再是着急也没用,几名敌人死死的堵住了大门,任凭他与赵食其拼命的攻击,急切间无法突破。 对面的街道上,有一座三层的小楼,一位青衣的老者把眼睛贴在窗户上,把这边的战斗看得一清二楚。 竟然是从长安城远道而来的司马相如。 眼见到自己的女儿被人打晕掳走,他也不着急,而是摇头轻叹:“李敢完了,这些人终于动手了。” 从语气中可以看出,他知道动手的人是谁,就算李敢身为大理王,拥有数万精兵,他仍然认为李敢会输。 因为,来人是黑暗中的王者,他们只求达到目标,会不择手段。 而司马婷儿,只是用来威胁李敢的一个筹码而已。 第321章 飞檐走壁赵破奴 “来者是金刺之一吧,也不知是几号……” 那个秘密组织对外统称为黑刺,其中的成员分为金、铜、暗三种级别,眼前这人的武功高强,连赵食其也拿他不下,想必是属于最高级的金刺。 “应该还会买我几分面子吧,不会为难婷儿的……”司马相如还在胡思乱想着,另一边的战斗再起波澜。 那人叫周墨,在金刺之中排行第五,只见他不顾街道上众人的惊慌与尖叫,提着司马婷儿于人群中快速穿行,然后走到一辆马车前面,一跃而上,轻喝一声:“走!” 他的话音刚落,车夫已一抖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在马背上,在马匹的嘶鸣之中,马车向前窜出,然后越走越快。 街道上一片惊慌,有人闪避不及,被马车撞飞,有摆在街边的摊档也被掀翻,大量的果子、货物散落得满地都是。 有几名童子趁乱捡起果子塞进嘴巴里,可惜被发现,于是开始另一轮的追打与哄闹,让现场更为混乱。 “很好!”周墨嘿嘿的笑着。 此时,赵食其已经冲出了门口,想要追来,但街道上的行人太多,乱哄哄的阻住了道路。 “快,让开啊!” 栾休焦急的大喊大叫,但他的声音很被快淹没,他想往前,但每走一步都需要用力推开前面的人。 眼见敌人越跑越远,栾休真的急了,高叫一声:“再不让开,别怪我不客气了!”拨出短剑就想动手。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从人群之中冲天而起,跃上了右侧的房顶,然后疾风一般往前追。 眨眼间,已追到了马车的位置,只见他从房顶上一跃而下,左足踏着马头,右足踩在马身上,然后一借力,身形再度飞起,再落下时已经踩上车辕。 “滚下去!”这人一声轻叱,俯下身体,拧着车夫的头发然后扔下了马车。 马声嘶鸣…… 失去控制的马匹开始胡奔乱跑,马车不时撞在两旁的街道上,发出“吱吱”的刮划之声,但下一刻,车轮撞在一根突起石柱上,整架马车往右边翻侧。 此刻的马匹已是受惊,它不听任何人的呼唤,拖着翻倒的车子继续向前。 “啊!快闪啊!”有人在高叫。 其实不用他提醒,街道早已一片慌乱,聪明的人直接跑进了两旁的店铺之内,反应慢一点的,则是被吓得收缩成一团,屁股朝天,脑袋着地,嘴里惊恐的叫喊着,也不知是在叫救命,还是在祈祷。 但也有人很高兴。 后边的赵食其晃了晃脑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兴奋的高叫:“赵破奴!你怎么来了。” 来者正是从琅琊郡赶过来的赵破奴,想不到刚到可乐邑,还未见到李敢,倒是先见到了另一位熟人。 “咦?赵食其?想不到你会在这里。”赵破奴的心情欢愉,不由得开心的大笑。 两人都是汉国的高级将军,彼此间非常熟悉。 从派系上说,赵食其与卫青较为亲近,赵破奴则是霍去病的亲信,卫霍是一家,所以在长安城时,两人也常常见面。 不过,现在不是闲谈的时候。 见到赵破奴出现,赵食其倒是不急了,只是高叫一声:“司马婷儿在车厢里,”然后放慢了脚步。 赵破奴是谁啊?他是霍去病的亲信,是李敢的至交好友。 在大汉的军队之中,如果说那一位将军的武功最高,大家会非常一致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霍去病。 别外,大家也知道霍去病的手下也是高手如云,李敢和赵破奴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仅凭刚才的那一手飞檐走壁,赵食其自认不是对手。 这时,“砰~砰~”之声不绝于耳。 马车被马匹拖着,有一侧的轮轴朝天,飞快的旋转,车身则是不断的撞击着街道的障碍物,这情况维持不了多久,随着“轰”的一声巨响,马车撞上了一处街角,然后轰然四散,唯一还算完整的只有车厢。 随着马车的解体,车轴、车轮,和无数的细碎的木条向四周飞溅,刺伤街边的行人。 一时间,惨叫声此起彼伏,街道上杂物、菜叶之类的垃圾扔了一地,地面上有几道触目惊心的血迹。 “咴~” 马匹挣断了缰绳,然后一缕烟的跑远。 在马车破裂的一瞬间,一道人影从车厢里跃出,他手中挂着一把细长的黑剑,一缩一伸,已经刺到了赵破奴的面前。 正是周墨。 他知道遇上了劲敌,不敢有半点怠慢,甚至顾不上还在昏迷中的司马婷儿,想着先把敌人杀掉再说。 “来得好!” 赵破奴发出轻笑,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截断裂的辕木,迎着来剑挡了过去。 “你!” 被敌人轻视,引起周墨的怒火,不过下一刻,他骂不出来了。 赵破奴的招式看似随意,但这一迎一刺之间,隐隐带着风雷之声,它不但快,力度之大,更是远非寻常可比。 周墨的瞳孔收缩,急切间想要变招,但到了这时,赵破奴突然右足一垫,身形向前一步。 正是这一步,使周墨失去了变招的机会,长剑直接刺入辕木之上。 赵破奴哈哈一笑,手中的辕木轻轻一搅,然后用力扔出。 周墨长剑跟着脱手,变成了赤手空拳,大惊之下,连连急退。 赵破奴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死在也手下中的敌人没有五百也有三百,他的血是热的,心是冷的,对待敌人从来没有心慈手软的习惯,只见他跨步,侧身,直拳,重重地击在周墨的胸膛上。 “咯噔~” 周墨和身体飞到了右侧的屋顶之上,然后从屋顶跃落到二楼,正要继续往下摔的时候,赵破奴已经到了,只见他拎着周墨的头发,用力地住上一扔,周墨的身形再度飞起。 再摔下来…… 二楼的房间之内,司马相如害怕被赵破奴见到,正往桌子底下躲,不过,他想多了,赵破奴记挂着车厮的司马婷儿,正跑过去救人。 其实,在可乐邑发生针对司马婷儿的袭击之时,远方的俞元城也发生了相似的一幕。 现在的俞元城是大理国的都城,是李敢的老巢,这里守卫重重,明面上有养同的卫队,暗中有寄柔的暗卫,所以袭击还未开始,已经被养同所率领的卫队所扑灭。 不过,这些袭击表明,随着李敢的快速扩张,某些人已经坐不住了。 第322章 悲喜两重天 亲近的人连续遇到袭击,让李敢非常着急,于是立即增加防卫力量,确保赵蝶等人的安全,同时派出一支人马,到可乐城把司马婷儿接了过来。 不过,当他见到与婷儿一起进来的两个人,不由得愣了。 “赵~将军?破奴?竟然是你们!” 他乡遇故知。 李敢兴奋的跑过去,一把抱住赵破奴,放声大笑。 不过,赵破奴很快挣脱他的拥抱,哈哈的一笑,说道:“你是不是抱错人了呢?” 说着侧身一让,闪到了一边,然后一个美丽的身影出现在李敢的面前。 “婷儿……” 此时的李敢也不扭捏作态,而是大大方方的上前一步,把低垂着头、红晕满脸的女子一把抱在怀中。 等闲若得东风顾,不负春光不负卿。 拼生拼死的为了什么?打下偌大的地盘,坐拥精兵数万,裂土封候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想让自己活得舒服一些、自由自在一些吗? 如果一位深爱自己的女子都不敢接受,不能保护,所有的努力不是白费了吗? 说出“为了事业而忍辱负重”、“为了理想而不惜牺牲”之类说词的人,牺牲的常常是别人,而他只会躲在后边,享受用别人鲜血换取的成果。 李敢身边就有一个例子,王当奸诈狡猾,但他从来都是把自己的目的表现得清清楚楚。 相对来说,真小人比伪君子更可靠一些,更容易掌控。 李敢希望自己是一个敢想敢干,敢做敢当的人,至少他现在想通了,什么“一夫一妻”?可笑!既然彼此相爱,会在乎数量吗?就看那个实行一夫一妻的年代吧,有钱的人同样享受着三妻六妾,只不过偷偷摸摸、不敢公开而已。 而普通人……好吧,结婚不久立即闹离婚,换了一个又一个的,这样的一夫一妻比一夫多妻更好吗? 反正,李敢想通了,不管是司马婷儿,还是亚朵、赵蝶、石头儿,他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因相爱而放手?呸,那是软弱无能之人的借口。 现在总算好了,赵蝶为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亚朵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天使,婷儿经过种种磨难,也终于团聚,唯一不在身边的只有石头儿…… “她在长安,还好吗?” 李敢遏止不住心中浓浓的思念之情。 长安城,长门宫,整座宫殿正沉浸无尽的欢乐之中,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件大喜事——陈阿娇喜得贵子了! 当今皇帝五子六女,儿子分别是太子刘据,齐王刘闳,燕王刘旦,广陵王刘胥,还有一个刘髆因年龄幼小还未封王。 其中齐王已于去年病死。 六位女儿分别是卫长公主、鄂邑长公主、诸邑公主、石邑公主、阳石公主、夷安公主。 其中以石邑公主最爱宠爱。 连子带女才十一个,对于一位皇帝来说,算上子裔不丰了。 让大家想不到的是,最后竟然是陈阿娇老蚌生珠,临到老来喜生贵子。 陈阿娇是谁啊?真正的皇室贵胄,她身上的高贵血脉远非卫子夫这样一名卑贱奴仆可以比拟的,再说,她还是刘彻的青梅竹马,感情之深,爱恋之切,远不是其他嫔妃可以比拟。 所以,这名王子甫一出生,立即备受各方势力的瞩目。 第二天,有消息传出,小王子取名为刘思慎,正当大家奇怪为何其他王子取的都是单名,而他取的是双名时,又有消息传出,这名字是石邑公主的提议。 “这算是爱弟心切吗?” 太子刘据对此嗤之以鼻,不过,他表面是浑在不意的样子,但捧在手中的酒已经凉了,却无所觉察。 自从三个月的禁闭斯结束之后,刘据的小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皇后不管他了,大将军卫青病了,还有一个能管他的人就是皇帝,但不知为何,似乎忘记还在一个儿子一样,对刘据不闻不问。 开始时,获得自由的刘据是欣喜若狂,他天天享乐,夜夜笙歌,但过了一段时间,刘据察觉到不妙了。 不理不睬,放任自流,就算不算是绝对失望之后放弃不管了啊? 如果是其他人,放任自流也许是好事,但刘据不行啊,他是太子,一旦皇帝对他失去了期待…… 刘据越想越心惊,想要找人商量,突然发现无人可以为他分忧。 他的太傅是前丞相赵周,死了几个月,之后再无新的人选。 受能上林宛凶杀案的影响,他的少傅石德被贬为庶民,不久之后郁郁寡欢而死;右拾遗狄山贬到到安故县,在一次匈奴人的袭击中死去。 现在唯一算得上亲近的,只有大巫师檀何。 “怕失去太子之位?”就算对面是太子,檀何同样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只见他笑呵呵的说道:“只要有我在这里,绝对不可能发生!”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让刘据重拾了信心。 三天之后,皇宫里突然传出了一条消息——李夫人病重。 李夫人李嫣,近一年来深受皇帝的宠爱,在生于王子刘髆之后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但是,最近两个多月里,她总会突然昏迷不醒,然后不用任何的医药又会突然痊愈,仿佛从来没有得过病一般。 这怪病反反复复的拖延着,到了最近终于熬不下去了,终于一病不起。 如此的怪病,皇宫中传出的消息是因为她在怀孕之时,处处戒备,怀孕六月时有小产之兆,侥幸保住了胎儿,生产之后又有崩漏之症,之后血红不绝,拖延日久之后,血脉枯竭,生机断绝。 但知悉内情之人,另有一番说法。 不管怎样,该死的还是要死了,刘彻为此大为悲痛,为了表示对她的怀念,以王太后的礼仪将她安葬。 不但如此,还封王子刘髆为昌邑王,加封李广利为海西侯,李延年为协律都尉。 也算是哀荣无限。 甘泉宫。 刘彻背着双手,默然而立,在他前面的墙壁上正悬挂着一张巨幅的画像,上边的李夫人正拈花微笑,衣袂飘飘,那模样就象要从画中走出来一般。 江充走了进来,不敢发出半点动静,唯恐打断皇帝的追思。 “来啦?”刘彻的声音很轻,甚至目光仍然停留在画象之上,停顿了一下,问道:“让你追查之事,可有结果?” 第323章 把卫青往死里逼 他虽然不回头,但江充不敢有半点怠慢,躬身行了一礼,然后说道“并无追查到具体的线索,不过……” 他停顿了一下,组织一下词语之后,说道:“妖巫多次大言不惭,说能千里之外能决定别人的生死;而且,他表演过隔空杀鸡之法。” “隔空能取性命?”刘彻耸然动容,“能追查到他是夸夸其谈,还是真正身怀绝技吗?” “曾有人向桑弘羊借钱,然后推搪不还,几天之后此人倒毙于家里的水井旁。 据说是桑弘羊向妖巫求得一道牛皮盅,让欠债之人胀破肚皮而死。” “牛皮盅?肚皮都胀破而死?”刘彻终于转过身,盯了江充一眼,问道:“如此说来,这妖巫并非装神弄鬼,而是有真才实学?” 江充的头垂得更低了,急忙答道:“据五利将军所说,此妖巫的手段高明,他们前后赌斗过五次,仍然是不分胜负。” 刘彻沉默了良久,半晌之后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依你所见,李妃之死,与他可有关联?” 江充浑身一震,以头顿地,声音颤抖的说道:“小仆并未查找到真凭实据,所以不敢妄言。” “呵呵,”刘彻脸上闪过一丝厉色,冷冷的问道:“你是敢妄言呢,还是知情不报?” 这是一句诛心之言。 江充不敢回答了,只是一直以头叩地,把额头快叩出了一个血包,仍然不敢停止。 刘彻对一切视而不见,背着双手,在大殿中来回的走了几步,踌躇了良久,最终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此事,与太子可有关系?” 江充身体一顿,冷汗一滴一滴的往久冒,一瞬间,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额头上也滴下大串的汗珠。 “嗯?”刘彻的目光逼视着,然后冷冷的说了一句:“抬起头来,如果敢用言语来诓骗朕,小心你的人头!” 江充手脚颤抖,强撑着抬起头来,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声音干涩的说道:“妖巫曾经说过,有他在,太子之位稳如泰山。” “稳如泰山?”刘彻呵呵的笑了笑,“这能是他说了算的吗?”这句话刚说出口,突然间,脸色大变,厉声说道:“他有何能耐,敢大言不惭?不对,一定另有其他的意思在内!” 眼见江充只是不断在叩头,不敢说话,突然间他怒了,上前一步,一脚踢了过去,把江充踢得翻滚几下,一直撞在墙角上才停下下来。 “说!”刘彻的声音比冬天的冰雪更加寒冷,“老实告诉我,他到底说了什么?” 江充怕了,甚至不敢擦拭额头上渗出的鲜血,颤抖的说道:“妖巫说过,如果没有其他王子,谁来抢太子的位置?” “胆大包天!”刘彻又惊又怒,大声喝道:“如此说来,不但是李妃,难道闳儿的死也与他有关?” 江充不敢提醒齐王死亡的时间是去年,当时大巫师还未到长安,变未曾与太子相识。 此时的刘彻急怒之下,已经失去了理智,只见他似一头被激怒的公牛一样,鼻孔上呼呼的喷着粗气,突然大喝一声:“给我传旨,着司马大将军卫青彻查妖巫一案,不得有误!” 话还未完,他冷冷的补充了一句,“告诉他,如果不查个水落石出,朕会把太子送进中尉府!” 江充不敢解释卫青正在重病之中,已经有一个多月不下病床半步,而是急忙叩了一个响头之后,倒退着退出宫殿,走到大门之时,见到苏文正站立在门边,顿了一顿,轻声说道:“别进去!” 在他认为,此时的刘彻就象是一头择人而噬的凶兽,谁进去谁倒霉。 此时是夏天,太阳像火球一样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让树木的叶子焉巴巴的,无精打采。 “咳~” 卫青用力的咳嗽着,但喉咙中似乎总是堵着一口气,脸庞胀成紫绀色,还是咳不出来。 刘娉看着女仆手忙脚乱地为卫青捶胸扶背,不由得眼眶一红,双目泫泪欲滴。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啊,现在已经变成奄奄一息的病夫。 “咳~” 半晌之后,卫青终于咳出了一口带血的浓痰,用力急喘了几口气,才露出勉强的微笑,还不忘记安慰刘娉: “没事……还死不了……” 刘娉的的眼泪终于止不住了,用衣袖掩着脸孔,转身冲了出去。 大门外,卫伉正来回地踱着步,双手相互搓揉着,心中的焦急显露在脸上。 “母亲~” 见到刘娉出来,卫伉急忙上前,呼唤了一句。 刘娉一顿,停步,放下衣袖,露出了一张梨花带雨的脸庞,还有一双红肿的眼睛。 “别打扰你耶耶,”刘娉深吸一口气,一咬牙,缓缓的说道:“我立即进宫,觐见皇上!” 卫伉一听,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皇帝把卫家往死里逼,现在唯一能出手相救的,只有眼前的这位皇帝的长姊,他的继母了。 如果说长安城表面平静,暗中惊涛骇浪不同,汉国正在进行中的南北两处战场正打得顺风顺水。 何遗率领的汉国军队,与漳平军合兵于一处,经梅岭而入关,仅仅五天时间,占领了闽越国都城——建宁城。 大军到达之日,闽越国王居股以下,所有王室、贵族、文臣武将统统跪在城门之外,乞求投降。 何遗也不客气,命令大军把整个建宁城夷为平地,然后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统统迁到汉国的属地之内。 这是一招绝户计,从此之后,闽越国就象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三天后,大军一路向东,先后收复水安、建阳等几座城池,然后屯兵于东越与闽越边境。 他在等待路博德大军的到来,准备汇合之后,一起展开对东越国的攻击。 到时,只待一声令下,大军将越过边境,与东越国决一死战。 其实,因为帮助闽越国,东越是赔惨了,五万大军雄心勃勃而来,一个月之后,铩羽而归,最后剩下的不到三万。 少了两万精兵,再与汉国直接相抗,就会吃力很多。 不过,余善还是找到了其他办法。 第324章 纷乱的局势 在一个风平浪静的日子里,一支庞大的船队停靠在福州钓龙台附近的码头上。 船上乘坐着三万名南越国的精锐士兵,他们主将的身份非常显赫,乃吕嘉的亲弟吕颂。 得到援兵的余善松了一大口气,立即全国总动员,征调十万士兵,组成水陆两路大军,枕戈待旦,准备应对汉国的攻击。 南越国的君臣们,很清楚唇亡齿寒的道理。 闽越国已被占领,都城被夷为平地,国王以下,不管贵贱统统成了亡国奴。 那么,下一个会是谁?是东越。 之后呢?会是谁?肯定是南越。 与其被动等待挨打,不与主动出击。到了这种生死存亡之时,南越忘记一直以来与东越之间的仇恨,双方团结协作,共抗强敌。 帮东越就是帮自己。 杀掉樛太后和赵兴之后,谁也明白汉国决不会善罢甘休,对付南越是迟早发生的事情。 所以,南越把战场前移,与汉国决战于国门之外,不让战火涉及本土,这笔帐怎么算都是赚了。 其实,赵建德早已悄悄地把自己的一双儿女由海路送到交趾郡,然后转道大理国俞元城,送到赵蝶身边。 刘彻的胃口巨大,他要的不是一城一地,而是包括所有夷族、几个越国的整个南方,闽越国的毁灭只是其中的一个前奏。 按照这样的思维,大理国也在其中的一个目标,不过,赵建德在深思熟虑之后,还是选择相信李敢。 因为李敢的扩张不但迅速,而且非常稳健,甚至有不少机会似乎是自动送上门让他捡便宜一般。 在不过两年的时间内,他不但打下广阔的地盘,更让人惊奇的是他的军队精诚忠心,他的民众安居乐业,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乐在其中。 这根本不象是一块新占领的地盘,而象经营几十年的祖国故乡,这里的民众以被他统治为荣。 “心有大智慧,身负大气运!” 这是一次吕嘉与众人闲谈之时,对李敢的评价。 吕嘉是南越国的三朝元老,他位高权重,生性谨慎,一般不会对事情轻易表态;他见多识广,特别在看人用人方面极为精准,他眼界极高,得到他称赞的都是一些身负绝学的天才。 能得到吕嘉高度称赞之人,除了李敢,只有南越的开国之君赵佗。 此时的李敢,浑然不知正被人品头论足,他太忙了。 赵破奴与赵食其并不介意加入李敢的阵营,他们的说法是:“我们身属庶民,还有那么挑剔吗?” 其实他们还是有所坚持的,例如赵食其宁愿当山大王,而不愿投入其他的小国,否则以他的能力,不管到东越还是夜郎,捞个一官半职一点也不难。 不管怎样,李敢是他们的好友,最重要的是,李敢是由汉国朝廷册封的大理王,法理上属于汉国体系,有一个光明正大的名份。 随着司马婷儿一起到过的并不只有他们两个,阿龙和栾休也来了,还有几百名大坡山的山贼和坡前村的村民,所以,李敢干脆从其他军队伍抽调出一此人,另外,从可乐邑购买到一批奴隶,混合在一起之后另组两支军队。 第十四军,主将赵破奴,以坡前村为班底,兵力一千。 第十五军,主将赵食其,副将阿龙,以大坡山为班底,兵力一千。 与其他军团动辄五千人相比,这两支军队人数最少,不过,有好消息传来,朱安世率领的第五军与第九军,已经完成哀牢国东南地区的征战,把风庆、施甸、勐腊等九座城池尽数纳入大理国的版图之中。 随着这消息回来的,还有大批奴隶,李敢大手一挥,把第十四军、第十五军的兵力增加到三千人。 栾休得到了重用,李敢任命他主管中尉府,掌管刑罚。 确实,李敢的地盘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他不但需要用奖赏去激励手下,也要加强惩罚来震慑人心。 这时,宇文风找了过来,躬身行了一礼之后,说道:“主君,我建议重开稷下学宫。” 李敢早有此打算,不由笑着点头。 李敢的地盘越来越大,需要的人才也越来越多,但大理国处于蛮夷之地,寻找野蛮好斗的战士容易,要寻治国理政之人实在太难了。 稷下学宫正好派上用场。 于是,李敢以坡前村的孤儿为班底,加上手下文臣武将的家属,当作稷下学宫的第一批学生。 这批学生之中有一名特殊人物——霍嬗。 如果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霍嬗将死于刘彻登泰山封禅的路上,当时他才十一岁。 李敢不希望一代战神的血脉就此断绝,于是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霍嬗从长安城偷偷的弄了过来。 不过,他的行为很快得到了回报,在霍嬗到达俞元城之后不久,陆陆续续来了十几个人,他们是霍去病的家将或旧部,是霍家的核心力量。 又过了十天,李敢意外收到了一封信,上边只刻写着简单的几个字:善待霍嬗,记你恩情。 李敢扫了一眼下边的名字,不由笑了,然后随意手竹简扔进了火堆之中。 其实,这段时间前来投奔的人远不止这些。 因为李陵兵败被俘,投靠了匈奴,被刘彻灭了全家,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整个李氏轰然四散,不过,有一些原本与李敢稍为亲近之人找到了大理国,请求收留。 其中包括大管事李木,内管事李封,老仆褚良等十几个人,他们虽然未能进入李敢的家门,但总比在汉国境内备受白眼好上太多了。 现在,李敢的兵力已高达七万,手下的能臣武将也得到了有效的补充,这些让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是时候了……”李敢的目光望向了东方。 那里正是淮王刘璊所在的位置,就算李敢对他深存顾忌,也到了必须决一胜负的时候了。 李敢希望把整个夜郎国纳入他的版图,不会放任仅有的三城之地旁落于别人手中。 “就不信了,我拥兵七万,还怕小小的三座城池?”李敢用力的捏着手掌,自己给自己打气鼓劲。 正在这些,突然有一道消息传来。 第325章 莫名的恐惧 当李敢看完手的中简牍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再用力地呼出来。 抬起头,望向远方,不过,上午还是晴空万里,到了此时竟然下起了沥沥的小雨,雨丝在微风中纷乱的飘扬,正象李敢紊乱的心情。 李敢再次打开手中的简牍,然后狠狠的扔在桌子上。 五天前,淮王刘璊率兵北进,攻占白马国,两天之后,他挟带着大胜之威,攻战邛都国。 白马与邛都的面积并不大,仅两城之地,人口不过三万,但它们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势。 它们南接鳖县,北接符县,西面是广南,东面是武陵,最重要的是后三处统统属于汉国。 “小郎,”雷被疑惑的问道:“就算他得到这两个小国,兵力也不足二万,有何可怕之处?” 李敢摇了摇头,说道:“这两万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旁边的汉国。” “汉国?”雷被明白了,“小郎是怕在战斗时引起汉国的误会吗?” “不只如此,一旦他们利用汉国边境作为掩护,我进他退,我退他扰,那么,他们将会是一块甩不脱的烫手山芋,严重拖累我们的精力和兵力。” 这时,赵破奴插了一句:“难道他们越境而出,汉国会置之不理吗?” 李敢苦笑,“刘彻善于借力打力,你看,用美人计对付南越国,用可乐邑的巨大利益分化夜郎,现在啊,他巴不得多几个淮王来给我捣乱。” 雷被皱起了眉头,问道:“难道放任不管,让他们继续发展?” 暴胜之也参与讨论,说道:“主君,能否与淮王约定,双方和谐相处?” “不行,”李敢用力的摇头,“不知为何,我对淮王总是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不希望相见,但又恨不得让他早点死。” “莫名的恐惧?”赵破奴哈哈的笑了,“你在将军面前亦是毫无惧意,难道此人比将军更厉害?” “那倒不是,”李敢沉吟了一下,说出了一直悬在心头的不安,“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感觉与他见面之时,将会遭遇到一场严重的生死危机。” “生死危机?”雷被等人一听,不由发出惊呼。 李敢是他们的主君,是整个大理国的核心,一旦出现意外,偌大的势力将会立即崩溃,好不容易拼搏得来的成果,将会荡然无存。 “不行!”雷被站了起来,大声说道:“这一仗,我们不打了!” “对,”暴胜之也表示赞同,“避之则吉,何必在乎这小小的三城之地?安世正横扫哀牢,主君也说过哀牢之外有掸国,有乘象国,有扶南国,还有身毒国,只要我们再增加一两支军队,这些地方会统统归属到我们版图之中。” 李敢微微一笑,“不一样的,那些都是蛮夷之地,高山密林,野兽众多,地然环境非常恶劣,就算抢占十倍的土地,也比不上且兰等三座城池。 再说,我们失去且兰,就象一栋房子关不紧大门,永远处于别人的威胁之中。” “那就战!”赵破奴笑了,豪迈的一挥手,说道:“把他们赶走就是,这一仗再难,难道比将军带领我们深入大漠、孤军奋战更艰难吗?别人都道我们以寡敌众,必定有去无回,最后呢?每一次都是大胜而归! 如果你害怕,就别去,只要让我领军前往,定能摘下他的头颅,给你送过来!” 说起当年血战大漠的威风,李敢心中豪情顿起。 对啊,想当年他们以800骁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把匈奴兵杀得四散逃窜,此时还怕小小的一个淮王? “呵呵,畏首畏尾的,让你们见笑了。”李敢自嘲耸了耸肩膀,“为人处世,总要有迎难而上的时候。 破奴都不怕,难道我还能退缩不前吗?同去,同去,我倒见识一下,这个刘璊到底是何方神圣!” 几个人谈论了一会,渐渐散去,不过,雷被并未离开,而是走到李敢的身前,沉吟了一下,说道:“小郎,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前去冒险。” “没事的,”李敢笑着安慰自己最忠心的手下,“或者只是一种错觉,当不了真。 你看,兵员的数量我们是他的几倍,武器质量更不用说了,就算他们想倚城而守也守不了多久,我们有攻城车,还有大量的新式器械。 怎么看,也看不出有什么危险的地方。” “或者你不要亲自征战?”雷被见到李敢连连摇头,不由急了,“小郎你身份贵重,为何一定要冒险?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办法吗?” 说完这句,突然间他微微一愣,想起了以前李敢说过的某些说话。 “小郎,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这刘璊与你素不相识,之所以与你作战,是因为某种宝物?” 李敢点头。 “如果这样,容易解决啊,只要把这东西给他,我们是否能化敌为友?至少他不会再纠缠。” “嗯~” 李敢的心念一动,然后发出一声叹息:“我无数次寻找,一无所得。” “会不会是你偶然得到,然后无意之中放置在一旁?”雷被焦急的作出提示,“或者是你长辈赠送,但其中有某种伪装,让你看不清它的真面目?” 李敢哈哈一笑,“这辈子获得女子赠送的东西很多,长辈赠送的却少得可怜,如果说有……咦?好象真的有一件!” 雷被听他一说,不由大喜过望,急忙问道:“有一件?那一位长辈所赠?难道是老大人的遗物?” 他口中的老大人指的就是李广。 李敢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从怀里取出一只锦盒,缓缓打开,只见其中有一小卷竹简,上边写着不少的字迹。 “就是这个?”雷被失望的说道:“一卷竹简,说不上宝物吗?” 话刚说完,突然灵机一动,急忙说道:“难道上边记载着宝物所藏的位置?” “不清楚,”李敢苦恼的皱着眉头,“这是耶耶所写的家书,但词句之间总有一些晦涩难明的地方,难道真的象你说的那样,其中隐藏着某个秘密?” 雷被一听,急了,口中说道:“我看看,或者能找出某些蛛丝马迹。”话还未完,直接把手伸过去取出了竹简。 第326章 千年大计 从上到下,从正面到反面,雷被把竹简看了无数遍,最后只能沮丧地放弃。 “找不到……” “就是普通的家书。” “小郎你再想一下,老大人还留下什么东西吗?” 李敢深思了一会,摇头说道:“没了,宝剑、铠甲等随身物品统统跟着他到了下边。” “下边?” 雷被心中一动,急忙问道:“宝物会不会隐藏在其中?” “不可能的,当时仔细检查过了,都是一些普通物品。” 这一次,李敢的回答不再模棱两可,他怕雷被焦急过度,会把李广的坟墓翻过来…… 雷被走了,临走前还不死心地把手中的书信背诵了一次,说要回去找人帮忙再想想。 为了李敢的安全,再麻烦他也不怕。 一切有序的进行着。 当天晚上,李敢为司马婷儿举行了一个简单而不失隆重的婚礼。 这里不是俞元城,而是身处夜郎军营,做不到豪华奢侈、声势浩大,但李敢已经不想再等了,他不希望眼前这个痴情的女子,再多浪费一时半刻。 参加的人员并不多,只有李敢手下的主要将领,但司马婷儿已经很满足了。 在李敢为她戴上一枚金澄澄戒指的那一刻,她感觉不管经历多少磨难,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了。 虽然她不知戒指的意义,也不管它是否贵重,但它是李敢亲手锻造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仅凭这一点,还有什么奢求呢? 一夜无话。 第二天,李敢作出两个决定:由司马婷儿掌管大理国的财政大权;另外,在稷下学宫之内设置一个宗教学院,院长由他亲自担任。 李敢规定,只有从宗教学院毕业的学生,或者从基屈选派到宗教学院培训三个月以上的人员,才能取得感恩教堂主以上的任命。 成也宗教,败也宗教。 感恩教可以让他的实力迅速扩张,能帮他稳定人心,稳定统治。 但一旦失去控制,让它走到对立面,同样能让他一夜之间变成一无所有。 李敢要做的就是防范于未然,利用宗教学院培养一批忠诚者,然后分派到各地,对感恩教实行网格化的管理,以方便控制和操纵。 他不想搞****,更不能让宗教凌驾于朝廷之上;他希望两者相互相承,朝廷为国尽责、为民谋利,宗教稳定社会、抚慰人心。 他严格控制传教人员的数量,反对修观建庙,提倡在家修行,避免浪费过多的人力,保证劳力和兵源,不让宗教成为社会的吸血虫。 这些属于千年大计,属于良好祝愿。 李敢希望白莲教、拜上帝教、天方教之类的极端宗教,永远不会出现在他的势力范围,甚至整个华夏大地之上。 如此又用了三天时间,安排好一切的李敢亲自率兵四万,直扑且兰城。 不管这刘璊是何方妖孽,李敢已做好杀妖擒魔的准备。 为此,他特意制作了几种秘密武器。 与此同时,淮王刘璊方面所做的准备工作一样不少。 他们把城外两里之地内的树木砍伐一空,然后放了一把火,把地上的野草烧个精光,现在,只要站在城墙上,就能把周围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可以有效防止敌人的偷袭。 他们把城外的地面上挖得坑坑洼洼的,而且丢满了荆棘和鹿角型的丫杈,用来减弱敌人的进攻速度。 “难啃的骨头!”赵食其皱起了眉头。 此刻的且兰城,就象一只巨大的刺猬,李敢想要咬一口,首先考虑的是不要被刺伤嘴巴。 李敢不急于进攻,而是在一个距离城门约三里的山坡上安营扎寨。 这一年多来,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就算是强攻敌人的城池,也会依靠着攻城车之类的神器快速拿下。 但眼前这个刘瞒给他的心理压力实在太大了,让他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做好稳打稳扎的准备。 所选的山坡大约与城墙齐高,再加上简单制成的了望塔,倒是能把城里的情况观察得一清二楚。 李敢之所以选在这个地方,主要是看中山坡下的一条小溪,能保证大军有充足的水源。 “晦气!”赵破奴用力吐出口中的草茎,大声骂道:“以前都是野战的,这一次变成攻城战!” 他征战匈奴时,跃马持枪,飞驰于无边的大漠之间,现在是攻城战,会影响他的发挥。 李敢观察了一下,轻声笑道:“刘璜把兵力龟缩于城中,看似是全力守城的好办法,其实正相反,这种没有后援的城池,守不了多久的。 如果我是,会在城外另设一个营寨,把小部兵马放置其中,城与寨互为犄角。 敌人在攻城之时,必须防备营寨的兵力从侧翼攻击;如果敌人攻击营寨,侧必须承受城上弓箭的覆盖。” 李敢一边说着话,一边让人砍伐树木,构建营寨。 他选的位置距离城门三里之外,这里长满了松树,正是建造营寨的好材料。 几万人伐木的伐木,挖坑的挖坑,他们把粗大的树干砍成两丈高的木料,然后密密麻麻的并排埋在地上,用不了多久,一道坚固的营墙出现了。 李敢需要做的不止于此,他还要制作一种真正的攻城神器——投石机。 “嗯?投石机是什么?”就算赵食其见多识广,还是忍不住发出疑问。 李敢并不正面回答,而是从地上捡起几条树枝,用绳子绑成一个梯型的支架,把一块木片搭在其上,然后用把一块小石头放在木片最低一端,手指突然在大片的另一端轻轻一敲,那颗石子“咻”的一声飞出去老远。 一旁的赵破奴已经呆住了,他嘴中还含着一根草茎忘记吐出去,半晌之后,才喃喃地说道:“这是石炮?” “石炮?”李敢一愣,“这叫法也对,不过,你怎么认识啊?” “费话!”赵破奴翻起了白眼,“我不认识,大将军还能不认识吗?” 李敢更加好奇,“他认识?我跟随他打过的仗可不少,为何从来没见他用过?” 这话一说出,立即被赵破奴鄙视了,“有本事在大漠里找几根木材,每根给你一万金!” 也对,茫茫大漠,多的是沙子,想找高大的树木?难于上青天。 再说,霍去病远征匈奴时,讲究的是风驰电掣,一击即走,出其不意,就算粮食也是规定每人只能带三天,多余的统统扔掉。 更别说笨重的投石车了。 第327章 一触则发 李敢是有备而来,他带不动投石机,但总能把早已准备好的转轴带过来,其他的就地取材,甚至连树皮都不用剥,直接让士兵按他的要求制作。 很快,几架粗糙的投石车就造好了。 赵破奴迫不及待的往皮兜子里放置了一块人头大的石头,然后割断了延长臂上的麻绳,只听“咯吱”的一声响起,皮兜里的石头带着呼啸的风声飞上半空,划过一百多丈的距离,“砰”的一声响,砸在地面上,一时间,尘土飞扬。 声势惊人! 李敢带着手下众将围了过去,只见地面已经被砸出了一个半尺深的大坑。 “这威力……”就算赵食其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也不禁为之动容易。 只看这深坑,就知它的威力有多大,如果有人被它砸中,只怕立即变成肉酱。 “这李敢,不是人!” 旺嘎的喉结滚动,艰难地吞咽一口口水,最终一句话也说不出,内心之中已经是一片惊涛骇浪。 雷被的目光闪动,直接走了过去捡石头抱起,然后站在深坑里,哈哈一笑,“有了这神器,别说眼前这且兰城,就算长安城也不堪一击!” 他走南闯北,雄伟的城池见得多了,最高大、最厚实的当然是长安城,所以把它来形容投石机的威力。 但李敢一听,急忙喝止。 雷被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迄今为止,李敢对外一直以汉国封赏的大理王自居,如果说攻击长安城,这不是造反吗? 明显是白白将把柄送到刘彻的手上。 不过,雷被所说的话很有道理,投石机在这个年代属于一种战略性武器,在别人未找到防御的办法之前,真正的摧枯拉朽,没有它破不了的城池。 一句话而已,李敢不会多加责怪,而是一边让人制造更多的投石机,一边抽调一批士兵进行测试,尽量让射出去的石头更准确地命中目标。 且兰城上,刘璊扶着城墙,举目远望,在他身边有夜郎的前丞相曾乐,有大将赵良畴,副将刘弘方,除此之外,还有一名身材枯瘦的老翁。 老翁一身黑色的衣服,须发俱白,一双眼睛混浊无光,但一看他的位置竟然是与刘璊并肩而立,而曾乐只能跟在后面。 尊贵无比! “呵呵,李敢……终于还是来了……”刘璊的语气平淡,但说话之中似乎把李敢当作一位期待已久的朋友。 城头上劲风疾吹,把他的衣裳吹得猎猎作响,两颊上白发随风飘扬。 就算大战将至,他还是如此的从容和潇洒。 老翁点了点头,说道:“来就来吧,虽然比预想之中早了一些,不过,也足够了。” “嗯,确实足够了。”这一次,刘璊终于笑了,“短短两年,横扫四国之地,这李敢也算是一个很有能耐之人。” “他再有能耐,还不是为他人作嫁衣吗?最终的得益的还是殿下你。” “这不是因为公孙先生谋略得好吗?”刘璊恭敬的回答了一句,然后说道:“只可惜还未发现那件东西。” “确实可惜。”老翁点了点头。 他正是假死之后隐藏了十几年的公孙诡,如果是司马相如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公孙诡属于梁王刘武的亲信,不知为何,却与刘璊混在了一起。 这时,曾乐轻声插了一句,“主人,依我猜测,那东西还是在李敢的手中。” “嗯,”刘璊轻轻的叹息着,“也许它收藏的地方太隐秘吧,可惜了。” “不一定,”公孙诡轻皱着眉头,“你们注意到没有?李敢以前的性格冲动好斗,但他箭伤之后,好象变成了另一个人,行事谋定而后动,他的每一次行动,看似冒险,其实成功率极高。” “嗯~”刘璊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然后抬起头,等待着公孙诡的下文。 曾乐也非平凡之辈,稍一思索,立即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于是接过了话头,说道:“先生的意思是说,李敢其中知道一些线索,但一直故意隐瞒?” “也许,不止一些线索!” 这一下,刘璊忍不住说话了,“难道李敢已寻得宝物,只是一直秘而不宣?” 公孙诡重重的点头。 曾乐倒吸了一口气,震惊的说道:“如果真的这样,李敢只能用老谋深算来形容。” 刘璊沉默了良久,突然下了决心,“那么,我们采取第二种方案。” 时间在敌我双方的相互算计之中,一时一刻的过去,刘璊不断加固城墙,做好各种防御的准备,李敢不断制造投石机和打磨石头,双方都在摩拳擦掌,不过,到底是长矛锐利还是铁盾坚固,还要需要真刀真枪去检验。 其实,一些暗中的战斗早已开始。 李敢派人截断入城的水源,但刘璊立即挖掘水井;李敢派人挖掘地道,想要从地底悄然潜入,可惜很快被发现,还因此而死了几十人。 刘璊一方也是小动作不断,他让人趁着夜色,悄悄的把死人和死亡的牲畜尸体扔在李敢营寨的水源里;常常在夜里敲锣打鼓,让李敢的士兵睡不安稳。 双方的明岗暗哨也在不断战斗中,今天你杀我一批,明日我会伏击在道路的两旁,也杀你一百几十人。 反正双方都在用尽各种手段,消耗着对方的实力。 不过,对于手握四万精兵的李敢来说,死伤几百人,不会伤及根本,况且,刘璊一方也占不了便宜,死伤一点也不少。 到了第四天,真正的战斗终于打响。 首先出动的是岳池率领的第八军,这支军队的士兵以哀牢奴隶为主。 李敢承诺,这一仗打赢之后,每人可以分得十斤肉,二十斤谷米,如果能砍下两颗敌人的头颅,则可解除奴隶身份,变为庶民。 于是,哀牢兵拼命了,他们口中发出“啊啊啊”的呼喊声,左手举盾,右手长矛,毕直的朝城墙冲去。 其实,他们更大的作用是为最新的攻城神器——投石机作掩护。 “投石机,上!” 随着李敢的一声令下,几千名士兵把十几架体形巨大的战斗怪兽缓缓推向前方。 二百丈…… 一百五十丈…… 一百丈…… 投石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几百多名士兵中到它的旁边,装上石头,随着“吱吱卡卡”的怪叫声响起,石头划出一道抛物线,飞上了半空,然后带着可怖的呼啸声,狠狠的砸在城墙上。 一时间,血肉横飞! 第328章 让人胆战心惊的战术 东方,一轮巨大的红日纵贯寰宇,烧荡着云霞,染红了大地,人在其中,显得何其渺小…… 但正是这样的渺小的一个又一个人,会在这片浩荡的环宇之中上演一幕幕或平凡或伟大的故事,起起落落、悲欢离合。 有人在挣扎求生,有人希望自己能发出不逊于这伟岸红日的耀眼光芒来,希望能在人世间留下一点值得怀念的东西…… 李敢无疑是属于后者。 但这类人的成功,必须要有无数渺小的人去流汗、去流血、甚至奉献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 一将功成万骨枯。 例如此刻且兰城上的淮国士兵,在见到石头从天而降之时,全都懵了,有反应快的立即四散而逃,反应慢的不是被砸断胳膊砸断腿,就是被砸成一滩滩肉泥。 大理军同样有着无数渺小的人,例如祝迟。 他在屡立战功之后,已晋升为百将,但习惯一直未改,总喜欢站在雷被身后,寸步不离。 雷被多次劝阻,但祝迟只会一笑处之,然后一切依旧。 相对祝迟,胡沙的地位更低,他只是一名伍长而已,此刻正搬动着一块石头,把它装在皮兜子里,然后看着其他同伴扯动绳子,把它送上半空。 城头上的惨叫一声紧接一声,空气中弥漫着的浓烈的血腥味。 眼着着敌人四处奔逃,有几个人甚至于无法闪避之下从城墙上一跃而出,然后在凌厉的叫声中摔在地面上,李敢满意的点了点头。 投石机的效果不错! 其实他知道一些更先进的制造方法,但没必要一下用出来,因为这东西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只要出现很容易被别人仿制。 好钢用在刀刃上,他要把更先进的技术用在最有需要的时候,以期达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李敢挺胸屹立在最前方,王当、暴胜之与和甘跟随在身后。 第一军与第二军是李敢的直属部队,他们的装备最好,士兵也更精锐。 左侧是雷被的第三军,右侧是赵破奴的第十四军,逢霞的第六军,旺嘎的第一军,赵食其的第十五军,距离更远一些。 几万名士兵列成方阵,脸上的神色或惊恐,或平静,他们手执干戈,目视前方,等待着随时到来的一声命令。 岳池的第八军,游会的第十三军早已投入了战斗。 “快,把石头搬过来!” 胡沙指挥的声音很大,不过,他们距离城墙一百丈,远超敌人弓箭的射程,所以士兵们的心情很轻松。 “轰过去,砸死他们!” “城上的人应该死得不少了吧。” “如果能把城墙轰塌,这场仗就好打了。” “慢慢砸吧,反正石头多得很。” “能打别人,别人打不到我们,这感觉真的太好了。” 确实,因为射程上的劣势,守城一方只能被动挨打,完全没有反击的力量。 “他们有石炮?怎么会有石炮!” 眼见士兵一个又一个的倒下,城墙上一片混乱,刘璊又惊又怒。 “这李敢确非一般人可比,”公孙诡叹息,他博览群书,知道不少的典故,“前朝李信帅二十万秦军攻楚,渡河的时候遇到了楚人的石炮,二十万大军被乱石砸的死伤大半,李信也不知所踪。 汉国境内的石炮也很少见,如果说有,也许会在长安城或者边疆的几座重镇。 也不知这李敢从何得知。” “果然厉害!” 就算身为敌人,刘璊也衷心地称赞了一句。 不过,他们早有防备,赵良畴几个跨步冲了出去,大声叫道:“快,躲到木排之下!” 这些木排用粗大的树木制造,上边钉着几层的牛皮,每一层牛皮之间还铺设棉絮,为的是减弱冲动的力量。 石头砸在上边,只听得“乒乒乓乓”的一阵乱响,砸不到躲在下面的人。 “嗯?木排?防御?” 听到了望塔上士兵的报告,李敢深感诧异。 这确实是极好的防御投石机的方法,但它出现的时间不对啊。 如果是投石机大规模应用的年代,出现相应的防御措施是很正常的,问题是投石机不是刚制造出来吗?以前很少见的,第一次使用,为何敌人会有相应的防御措施? 暴胜之也觉得不可思议,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说道:“也许,他们的目的是防备箭塔,现在歪打正着了?” “也许吧……”李敢轻声答应着,脸色变得沉重,更沉重的是他的心情。 歪打正着? 有可能。 最近的几次战争之中,他使用了移动箭塔攻城之法,让逢霞的士兵发挥出非凡的威力。 没有密不透风的墙,这种战术也很快会传到各处,刘璊进行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是很正常的。 也只能这样解释了。 李敢甩了甩头,把心中的不安抑制下去,然后下达命令:“第六军,上!” 随着这声命令,十几台高大的箭塔出现在众人面前,然后在士兵的呐喊声中缓缓前进。 投石机不行,就用弓箭。 论破坏性,投石机远远领先,但精准打击,还是弓箭更胜一筹,李敢计划两者同时进行,他就不相信,这刘璊能防御他多少种攻击。 “嘿,箭塔!”刘璊的神色平静,随意的吩咐道:“不要焦急,让他们过来。” 投石机的射程一百丈,他只能被防御,但弓箭不再是李敢一方所独有,他刘璊所拥有的一点也不差。 再说,他早已为李敢准备一份更大的惊喜。 李敢一方,箭塔被坑坑洼洼的地面影响着前进速度,他只能抽调出一批士兵在前面开路。 但战争之中,速度的快慢关系到伤亡的多少,影响着战争的结果,果然,在距离城墙不足一百五十步的时候,敌人的反击终于到了。 “嗖~” 这是守军的箭雨。 他们被李敢的投石机足足轰了一个上午,死伤不少人,未死之人只能龟缩在低矮的木排之下,早已憋足了一肚子气。 “杀了他们!” “一个也休想过来。” “黄二死了,我要报仇!” 不过,这一波箭雨并没有想象中的效果,李敢早有准备,顶在最前边的是铁制的盾牌,箭矢射在上边,只听得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然后掉在地上。 “哼,以为这就结束了吗?”李敢脸上露出一阵冷酷的笑意。 为了这一战,他准备了不少秘密武器,保证能让刘璊眼花缭乱,胆战心惊。 第329章 终极武器 只听他冷冷的断喝:“火球!”然后,投石机投出的不再是石头,而是一个个巨大的干草球。 这些草球上面糊满了羊油,点燃之后不易熄灭,它们砸到守军防御用的木排上边,然后开始燃烧,有一些火球砸成碎片,变成了无数个小火球,从木排的缝隙里钻了进去,洒向正躲在里边的士兵,一时间,引起无数的惊呼。 木排下的空间有限,这些沾着油脂的火星不容易扑灭,溅到身上会灼烧皮肉。 大理军的攻击连绵不绝,有些木排被点燃,然后越烧越旺,就算完好的木排,因落到下边的火球越来越火,里边的人也呆不住了,惊叫着四散而逃。 逢霞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一挥手,大喝一声: “上塔!” 然后一跃而起,顺着梯子往高塔爬去。 最新设计的箭塔,高约十丈,下边是移动的木车,中间是巨大的木柱,上边是一个可容三十人的木塔。 木塔的外边有一层厚实的铁皮,普通的弓箭无法伤它分毫。 “射!” 随着逢霞冷酷的声音,几百支铁箭疾飞而出。 此时的城墙仿佛一片血海,草球上的油脂滴落地面上,把那些石头也点燃了,淮兵四处跑动,仿佛穿行于火海之中,心中是惶恐,嘴里是惊叫,在箭雨笼罩过来之时,许多人忘记了躲避,于是死伤无数。 “救命啊!” “快救火!” “把我拉过去……” “啊,我不想死……” “好痛啊!” 有些士兵被火烧得“嗞嗞”作响,也顾不上正在战斗之中,随手把武器扔在地上。 有些士兵被箭射伤之后被火点燃,他们挣扎着,但无力跨越火海,大声呼救,可惜大家都在逃命之中,谁也顾不上谁。 不少人被活活烧死。 刘璊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他的脸沉如水,双目之中放射出愤怒的光芒。 “该死!” 刘璊一拳捶在城墙上,狠狠地骂了一句。 公孙诡的面色也好不了多少,到了此时,他不得不承认低估李敢了。 “主人,用那件东西吧?” 曾乐无奈地提出建议,目光投向左侧城头。 他们都是足智多谋、心思慎密之人,打的是有准备之仗。 他们早知道李敢难缠,但并无多少害怕,因为他们手中同样掌握着一种惊天的大杀器。 “用吧~” 刘璊的声音中带着惋惜。 这件东西本来是想等到李敢靠近之时,来一个突然袭击,现在只能提前使用。 再不用,他的士兵快要死光了…… 赵良畴一直眼巴巴的盯着刘璊,此刻见他答应,立即大吼着“快,弩手们,上来!”,然后大步向左侧走去。 那里正摆放着十几具似床非床的东西,呈黄色,赫然是一张张巨大是角弩。 “十石弩!” 赵良畴用手掌轻轻抚摸着,就象抚摸着一件心爱的宝贝。 对于一名武将一来,一件极品的武器,无疑珍珠宝石更珍贵得多。 几百名腰圆膀宽的士兵冲了过来,他们赤着上身,下身只系着一块粗棉布,堪堪遮住男人的特征。 二十人为一组,冲动弩车旁边,然后俯身从地上抬上一支支羽矛,安放在弩车之上。 这些羽矛是青铜所制,有孩童的小臂粗细,矛尘锐利,在阳光下散射着幽幽的光芒。 “快,上弦!” 赵良畴心里焦急,见到一位士兵的动作稍慢,他立即走过去抬脚就踢。 “咯咯~咯咯” 十几名士兵双手扯动着弓弦,甚至因用力过大而涨红了脸,很快把羽矛卡到了弩槽之上。 “瞄准…… 射!” 随着赵良畴的命令,士兵扣动机括,羽矛带着尖锐的呼啸声,闪电一般飞出。 “砰! 砰! 砰!” 连续的几声巨响,然后是物体碎裂和倒塌的声音。 李敢急忙望去,然后是脸色大变。 只见他的投石机已经有四架变成了碎片,歪歪斜斜地倒在地上,眼见是不能再用了。 旁边的赵破奴已经忍不住发出惊呼:“啊,角弩!为何他们会有这种东西!” 角弩,约十石,开弓需要二十名精壮的士兵,它的威力巨大,射程高达五百步! “该死!就算是骑都尉,也没多少,这里竟然会有十几架!” 骑都尉正是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的直属部队,是汉国精锐之中的精锐。 角弩的威力巨大,制作技术也是重重保密,普通人根本难得一见,它只会掌握在皇家工匠的手中。 “该死,这刘璊果然是皇家之人!” 李敢恼怒地骂了一句,随则又感觉到庆幸,他现在距离城墙有二百丈之遥,不在角弩的射程之内,可以想象,如果再靠近一点,刚才的十几支羽矛,也许会换一个目标。 “不好!”李敢突然抬起头,大声惊叫:“逢霞,快下来!” 但他的叫喊还是迟了一步,随着一阵摄人心弦的呼啸声,有三座箭塔轰然倒塌,里边的士兵惊恐地呼叫着,然后发出阵阵的惨叫声。 从三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也会身受到重伤。 这一下,不用李敢提醒了,逢霞的动作很快,由她带头,想要顺着梯子爬下来,样子只容两人通过,上过的三十多人想要下过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这时,凄厉的呼啸声再次响起,一瞬间已到了面前。 “砰!” “砰!” “砰!” 巨大的羽矛射穿箭塔外层厚实的铁皮,然后再把巨大的木柱射断,不少的士兵被飞溅的木屑刺伤,但他们顾不上这个了,纷纷惊叫着松开双手,从上边摔下来。 有一些胆小的士兵不敢松手,但很快他们后悔了,只听“咯咯”的破裂声响起之后,整个箭塔轰然倒地。 还未跳下来的士兵被压在下边,有的一惨叫,有人再也发不出任何声,直接喷出一口鲜血,当场死亡。 “快跑!” 逢霞是第一批下来的人,但她还未脱离危险,随着箭塔的完全倒塌,地面上的人将会成为敌人的目标。 每一支羽矛过后,都会倒下十几名士兵,一片血肉横飞的惨状。 看着破碎的箭塔,看着倒塌的投石机,还有惊慌地往回跑的士兵,李敢的脸色黑漆漆的,似乎可以拧出水来。 在滇国和夜郎,他攻占城池几十座,每次战斗,只需要使用出攻城车和攻城梯之类的器械,这座城就会很快落入他的手中。 想不到在这里会遇到了角弩,威力之大,射程之远,绝对是当今时代里的一种终极武器。 这一仗还打得下去么! 第330章 宝物的踪迹 正值中午,天空中是猛烈的太阳,但胡沙的心里冷飕飕的,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庆幸。 地上是一滩滩腥红的血液和破碎的尸体,还有一些重伤者在地上一边哀嚎,一边挣扎着爬行。 曾经试过派人前往救援,但最终只是徒增伤亡。 敌人的角弩不会放过着任何一个进入射程的目标。 胡沙抚着胸,剧烈喘息着,他腿部的铠甲破裂了一大块,里边有鲜血渗出。 这是一支羽矛擦身而过造成的结果,差之毫厘,他再也回不来了。 胡沙属于第八军,负责投石机的投射,当时距离城墙一百丈,被敌人攻击之后转身就跑。 从所在位置到离开射程仅仅一百步,就在这短短的距离,竟然死掉三百多人。 当然,相对第六军,这结果已经好上几倍。 交趾射手们从箭塔上摔下来之后,死伤了一半,剩余的人在逃跑的时候成了敌人角弩的主要目标,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逢霞的脸早已变成黑色。 她反应快,跑得早,所以侥幸未死,但与她同样幸运的人并没有多少。 手下的五千士兵,最终回来的不到二千人! 她跟着李敢从交趾到滇国再到夜郎,大小战斗几十场,伤亡人数合计在一起,还不如这一场更多。 “收兵!”李敢无奈的下达了命令。 瞬间死亡四千多人,严重打击了士气,此刻不是继续战斗的时机。 而且,在敌人角弩的压制之下,箭塔和投石机根本无法使用,唯一的办法就是强攻,那么,角弩射程之内的五百步,将会是一条死亡之路。 也许,能到达城墙的人数还不到一半。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面对淮军的一万多人,李敢没有把握能用几乎相等的兵力去攻占对方的城池。 退回营寨之后,开始休息造饭,但整个营寨里的气氛非常抑制,大家的脸上全是黑沉沉的,失去了往常的欢声笑语,失去了往常的必须信心。 “小郎,怎么办?”雷被搓着双手,脸上充满着焦急。 倒是赵破奴首先说话了:“角弩易破,只需用巨木为盾,就能让士兵达到城墙。” 李敢摇了摇头:“就算到达城墙,下一步只能强行攻城,胜负难料,就算得胜也是惨胜,绝对会逾半的伤亡。” “用不到一半,”赵破奴侧头思索了一下,说道:“如果让陷阵营率先开路,折损也许能控制在三成。” 李敢翻了一下白眼,如果把陷阵营全折进去,这所谓的三成,更让他心痛。 几个人商量了良久,一时之间,没能拿出更好的办法。 大家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了,不过雷被才走出两步,又回转头来。 “小郎,再把那封信给我看看。” 他一直不死心,想要寻找那件所谓的宝贝,然后解决李敢的麻烦。 “我看过无数遍……” 李敢苦笑着回答,不过还是把李广的遗信取了出来。 这一次,雷被看得更详细,不但用多个角度,还用阳光照射,用手指慢慢在竹简上抚摸,想要从中找出一点蛛丝马迹,可惜最后还是一无所得。 “不用找了,就算找到也无多大的意义。”李敢劝说着。 今天的一仗,双方的损失都不少。 李敢伤亡四千多人,城头上的守军被石头砸,被大火烧,同样是损失惨重。 如果说之前双方只有利益之争,现在再增加了一项——仇恨,这让双方减少罢战议和的空间。 大理国一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今天算是遇到的第一次失败,如果立即罢战,其他人会怎么看?输不起吗?或者是遇到强敌立即龟缩,不敢打硬仗? 没有半点英雄气概的势力,不会走得很远。 不过雷被也有他的想法,“反正现在找不到好的进攻办法,大军总不能一直在这里熬下去,既然如此,暂时罢战亦无不可吧,等到小郎设计出什么神器来,再一举把他们歼灭。 他跟着李敢,每一战都是顺风顺水的,不管攻占滇国俞元城,还是越族的漏江,几乎都是瞬间取得优势,可谓是攻城拨寨只在弹指之间。 李敢只能呵呵苦笑。 以前跟着霍去病在大漠里征战,每次都是以少胜多,不知多少次是死里逃生,至于伤亡,有时候甚至达到四成。 今天一战伤亡四千,只看人数是挺吓人的,但计算起战损率还不到一成。 战争就是如此的残酷,拼的不但是武器谁更先进,还是拼谁的人多,许多胜利是用一条又一条的人命换取的。 “但这些是不必要的牺牲,”雷被说得振振有词,“我们好不容易才攒下这点身家,总不能白白浪费在这里。” 这一下,李敢都不知怎么回答。 不过,雷被意犹未尽,看着李敢的眼睛,问道:“还有,小郎,你能否告诉我,除了这封信,是否还有其他可疑的物品?” “其他的?” 见到雷被急了,李敢只能认真应对,他歪着头思索了一会,突然灵机一动,抬起头,迟迟疑疑的说道:“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有一件……” “真的有?”雷被大喜,急忙问道:“是什么?在那里?什么样的东西?” 他连接说出三个问题,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急切。 李敢也不隐瞒,笑着说道:“是一个莲花状的物体,只有巴掌大小,现在……嗯,应该还在长安城吧。” “莲花状?”雷被大喜,随则似信非信的问道:“为何会长安城?如此贵重的物品不带在身上?” “我不知道贵重啊,”李敢浑不在意的笑着,“还是很小的时候吧,阿耶给过一件东西,外形挺漂亮的,我把它当玩具了……” “玩具!”雷被哭笑不得,“如此珍贵、关系到千万人性命的东西,竟然把它当玩具……” “阿耶给我的时候,也没说它有多珍贵。” 有了初步的信息,雷被舒了一口气,问道:“小郎,你还记得藏在什么吗?” “藏在哪?”李敢手指无意识的敲打着桌面,思索了一会,轻轻点头,不过,他随则笑了笑,“看刘璊的样子,这应该是一件很珍贵东西,那么,为何是给他呢?干脆我自己用。” “自己用……”雷被哈哈一笑,“可以啊,不过,小郎不知它的底细吧,想用也用不了对吧。” 这一点,李敢倒不担心,轻笑着说道:“只要把刘璊抓住,不就知道了吗?” 第331章 意外到来的谈判 事情往往会出现意外。 第二天,刘璊派出使者,希望与李敢见面,商议和谈的条件。 “和谈?当然好啊!”雷被是第一个支持者。 他的理由很充足。 既然无法攻占且兰城,和谈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暂时退却,以后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再决胜负,至少,比几万人马留在这里消耗粮食和物资好得多。 再说,朱安国已经在哀牢方向打开了局面,完全可以再派出两支军队,攻占附近的掸国、扶南、乘象等地方,既然有更好的出路,又何必在眼前的这棵树上吊死? “掸国?扶南?” 赵食其第一次听到这些地名,在弄清楚位置是处于哀牢西北,与汁国接壤之后,也点头支持雷被的观点。 主将之中,逢霞与赵破奴持反对意见。 前者一心想要为她的手下报仇,后者则很简单,只问了李敢一句:“我们跟随将军,可见过他退缩一次吗?” 李敢被气得直翻白。 心想你拿谁比不行啊?拿霍去病这样的妖孽?华夏大地上千年一见的军神是谁都能比的吗? 不过赵破奴所说的也有道理,如果一个小小的淮国都害怕,以后呢?东越更强大吧,还要不要打?还有,如果遇到庞然大物一般的汉国,是不是直接弃械投降? 那干脆现在回长安城去,当一个安乐候,当自己的驸马都尉,每天抱着老婆儿子吃喝玩乐多好啊,用得着跑到蛮夷之地找人拼命吗? 此时,王当捧着一壶酒走了进来,给大家斟满,听到大家的讨论,笑嘻嘻的说道:“用得着左右为难吗,见一次面而已,反正又没有损失。” 李敢哈哈一笑,把酒一口喝光,说道:“王当说得对,见个面而已,是和是战最终还不是我的一句话吗?再说,我很好奇,他会提出什么要求。” 很快,双方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也许是为了给对方施压,争取在谈判时取得有利的结果,李敢在这一段时间里并没有闲着,而是继续让人建造投石机,那些箭塔也修补和加固。 除此之外,他还设计了几种新式的攻城器械: 高达五丈的巢车,可用于观察敌情。 壕桥,用木条木板钉制,需要使用时可以一层一层地堆叠在一起,让地面与城墙之间形成一个斜坡。 它是攻城梯的替代品,它一经铺设完成,敌人很难破坏,而且可以让几名士兵并肩而上,使用起来比攻城梯更安全,更实用。 不仅如此,他还能投石机和箭塔进行了改装,在它们的前面安装了三重厚实的木幔,就算受到角弩的攻击,也不再是说倒就倒。 反正,李敢做出一副随时进攻的准备。 就在这样的气氛之中,约定的时间到了。 因为李敢说过他对刘璊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所以不少人劝他要提防对方的阴招,不要亲自参与这一次谈判,而是另派他人。 劝他的人包括暴胜之、黑梢和王当等人,而赵破奴则是摇头说道:“如果你不去,其实我也是一个很好的代表啊。” 这算是一种嘲讽了…… 雷被一声也不哼,只是手握长剑,紧紧地跟在李敢的身后,这意思很明白,就是不管上刀山还是下火海,他不会后退半步。 李敢呵呵的笑了,“既然答应了,结果不敢去……丢不起这个人啊。” 战场的正中央,早已搭起两个高高的栅子,其中两个相隔三十步,由双方的首领坐镇其中,中间一个较小,是方便双方传话的中转站。 到了下午,双方依照约定各自走了过来,李敢带着的是雷被、赵破奴、暴胜之和王当。 前三者是以一当百的武功高手,王当的作用则是用于传话。 刘璊一方同时到达,他带来的也是四个人,分别是曾乐、赵良畴、刘弘方与公孙诡,可算是精锐尽出。 李敢终于见到了刘璊。 这刘璊的额头饱满,星目悬鼻,长得一副好相貌,最让人诧异的是明明顶部的头发乌黑,两颊却长着两络白发,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丰神俊郎,反而另添一种成熟的韵味。 李敢仔细观察着,最终确认在此之前绝对没有见过此人。 这就奇怪了。 这时,刘璊抬高手,主动打起了招呼:“呵呵,锦李敢之名响彻天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这说话用词,似乎双方是早已认识的老朋友一般。 李敢哈哈一笑,说道:“说起来惭愧,李敢竟然因色相而小有薄名,也许是别人嘲笑我徒有其表而没有真才实学,不过淮王完全不同,名声不显却一鸣惊人。” “名声不显……”刘璊轻轻摇头,他从四岁开始被称为天才,怎么会名声不显呢?只因为他用的是另一个名字。 这两人在谈笑风生,他们的随从早已绷紧了神经。 特别是暴胜之,他可不象赵破奴这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能从容面对生死,再说,是李敢把他从长安城里带出来,把他从一名默默无闻的不良子变成一名显赫无比的将军,单凭这份恩情,就值得他勇而赴死。 只见他目光炯炯,里边充满着警惕,紧握剑柄,手心里冒着汗,早已做好一见不妙,立即毫不犹豫朝对方扑上去的准备。 雷被双目一扫,把对方几人的行动观察得一清二楚,然后把目光盯在公孙诡的脸上。 公孙诡的眼睛混浊,满脸皱纹,不过此时他的脸颊上却有一抹不正常的红晕,只见他轻咳一声,也不管双方的首领还在说话,直接开口说道:“今天和谈,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把寻件宝物交出来。” “宝物?”李敢一愣。 他想到过对方会提出索求,但想不到会把它当作谈判的先决条件。 也就是说,不交出这东西,就没必要在这里耗下去,而是一拍两散,在战场上见真章。 看来,对方不是普通的重视啊,已经到了非要不可的地步。 李敢的好奇心被勾引起来了,笑着说道:“要说宝物,我最近才想起来,不过,你既然想要,总得告诉我真相吧,它到底是什么?” “又何必多此一问呢?只要交出来,接下来的条件由你开,”公孙诡很干脆,似乎此次谈判是由他作主,而不是刘璊一样。 这让李敢更加疑惑。 第332章 咄咄逼人 “条件随便开?”王当忍不住笑了起来,“如果要且兰城呢,你也会答应?” “且兰城?你的胃口很好!”公孙诡只是瞟了他一眼,目光再次回到李敢身上,说道:“别废话了,把东西拿出来吧,其余的接下去再谈。” “其余的接下来再谈?”李敢的目光一凝,“如此看来,你的目的就是那件东西,而非停战之事?” “停战?”公孙诡露出一抹神秘的笑容,“到时自然停战,不用多费口舌。” “自然停战?” “对!” “喂,有这样谈判的吗?”暴胜之不高兴了,冷冷的说道:“你先弄清楚,现在是谁求谁!” 不错,这一次是李敢败了,但是,他手上还有数万多的精兵,兵力上占据着绝对优势,而且,手握几十座城池,几十万人口,从战争潜力上看,也比刘璊一方强大太多了。 所以,赵破奴也笑了,“这到底是谁要求和谈啊?” 一般来说,要求和谈的都是弱势一方,怎么现在反过来了呢? 这人的说话咄咄逼人,完全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胜券在握? 李敢惧然一惊,前来谈判的双方人数相等,为何对方信心满满?好象吃定了他一样? 李敢心生疑虑,不由轻轻的倒退半步,雷被也有所察觉,身形一侧,手按剑柄,迅速向李敢靠拢。 “呵呵,”公孙诡干涩的笑了两声,“一件东西而已,乖乖的交出来吧,就算再珍贵,难道还值得你用自己的性命来交换吗?” “性命?”李敢强行抑制心中的不安,“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你能奈何?” “真的不交?”公孙诡冷笑。 他的须发俱白,马型脸三角眼,两边颧骨极高,此刻眉头一竖,立即露阴冷的杀气。 李敢不为所动,目光转移到刘璊的脸上,笑着问道:“看来,你这淮王之名,只是傀儡啊。” 刘璊的脸皮微微一抖,然后恢复平静,淡淡的说道:“离间计?哼哼,白费工夫。” 见到李敢转移话题,公孙诡心里急躁,不由提高了声音:“喂,快交出来!” 李敢似笑非笑的瞟了他一眼,说道:“是交,不是换?” “对。” “把用途说出来,或者会考虑。” “你!”公孙诡怒瞪了一眼,胸膛起伏不定,不过,最终还是强行压抑下来。 想了一下,突然间阴阴的一笑,说道:“告诉你又有何妨?” 在他想来,就算让李敢知道,也没有机会泄露出去了。 “说吧,”李敢尽量让声音变得平淡。 “这样说吧,”公孙诡寻找着适合的词语,“有人说它是宝贝,有人说它是垃圾,而我偏偏用得上。” “只是这样?”李敢似信非信。 “对!” 李敢盯着对方满是皱纹的脸庞,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可以凭着它,找到延长生命的东西?” “是!” 公孙诡的说话半真半假。 他自负聪明盖世,一心想要干一番大事业,无奈身患绝症,命不长久。 根据传说,那宝物是一枚密钥,它能打开某一个秘密宝藏,而宝藏里正好有他最急需的药物。 当然,宝藏里不止有药物,还有更多诱人的东西。 “原来如此,”李敢笑了,感觉自己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延长生命,确实是好东西啊,特别是对某位生命垂危之人来说,宁愿用一切东西来交换对吧。” 公孙诡一听,翻了一下白眼,声音变得阴冷,“想凭此物来要挟我?” 李敢把一根手指竖在面前,左右摇了摇,笑着说道:“不是要挟,是交换,等价交换,你情我愿。” “嘿嘿,行,”公孙诡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掏出一枚铜币丢了过去,然后说道:“钱给你了,东西交出来!” “哈哈!”李敢反手一抄,把铜币接住,然后把它往上抛了抛,笑着说道:“原来你的性命只值一枚铜钱,真是贱得很。” “我的命贱?你的命才是真的贱!” 公孙诡大笑了几声,脸上的表情渐渐转为寒冷,“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这句话一说完,突然脸色一冷,大声喝道:“动手!” 随着这两个字,几道身影向李敢冲了过来。 “哈哈,来得好!”赵破奴没有后退半步,反而身形一闪,直接迎了上去。 “砰!” 双拳互击之声,赵破奴身形一震,竟然后退半步,不过,与他交手的赵良畴也好不到那里去,“噌噌”两下,冲过来的身形被一拳揍得倒飞回去。 这时,暴胜之也与敌人交上了手,他身法灵活,剑招变幻之间,与敌人斗得不分胜负。 四个人,每一个都是高手,只见他们身法闪动,招式越打越快,火光电闪之间,斗了不下十招。 “不错的武功呢!”曾乐称赞了一句,身形向前,正要向李敢冲过来,一只拳头已出现在他面前。 “先过了我这一关!”赵破奴大喝着,以一敌二,竟然越战越通。 雷被一直是默默地守护在李敢的身边,半步不离,此时更是拨出长剑,低喝一声,“小郎,我们撤!” 然后不等战斗分出胜负,而是拉着李敢,转身就走。 这时,双方停留在远处的卫兵也发现了这边的变故,大喝一声,纷纷向这边涌了过来。 李敢这一边,赵食其的速度最快,跟随在他身后的是旺嘎,岳池的速度也不慢,这三个人,用尽了全力,一心想要救援。 逢霞是远程,不敢靠近,左眼微眯着,手中的弓箭早已锁定敌方的援兵, “不要让任何一个人靠近!”她的声音坚定而冷酷。 黑梢咬着牙,尽力冲刺着;和甘最惨,他身穿重甲,跑得不快,只是急得连连怒吼。 “主人,别慌,有我在!”王当张开手臂,挡在李敢的身前,好象是一只保护孩子的母鸡。 李敢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心想以你这三脚猫的功夫,我需要你保护吗? 战场上,赵破奴以一敌二,犹在大呼酣战,暴胜之这边的战斗也僵持不下,谁也奈何不了谁。 如果自己和雷被加入…… 李敢很快计算出双方的力量,立即停下脚步,就要加入战斗。 不过,就算面对危局,公孙诡还是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 第333章 挥之不去的不安 咦?为何会这样? 李敢心中疑惑,一股烦躁不安的情绪从心底泛起。 这时,暴胜之一剑劈出,把对手逼退,然后“嗖”的一下,向刘璊冲过去。 他希望推贼先擒王。 不过,刘璊只是将身形轻轻一侧,立即躲开暴胜之的袭击。 “咦?不错啊!”暴胜之称赞着,但动作一点也不慢,手起剑落,又是一招。 不过,此刻一道黑影已经来到了他的左侧,然后猛然出掌。 “不好!”暴胜之惊呼,急速后退,但还是被掌风扫中,左肋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动手的竟然是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公孙诡! “好身手!” 暴胜之一挺胸膛,大喝一声“再来!”然后猱身再上。 “找死而已……”公孙诡说道,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 别一边,刘弘方没有暴胜之的阻拦,终于可以直接向李敢冲去。 “呵呵,来得好!” 李敢轻笑一声,不过,他还来不及出招,只听“砰”的一声,刘弘方的身形向后飞出。 出手的是雷被。 他一直守护在李敢的身边,不动如山,出手之后,再不留情,只见他身体犹如一道幻影一般,左右闪烁。 “砰~” 刘弘方再次被一脚踢出老远,不过他的身手也不差,趁着翻滚之间,从地上捡起一块木块,用力向雷被扔去。 雷被的剑很快,刹那之间,一道剑光猛劈而出,硬生生把木块斩成碎片。 “你!”刘弘方感觉到背脊凉飕飕的,迟疑了一下,不敢再进攻。 “好武功!”李敢朝雷被竖起了大拇指。 雷被曾有“淮南第一剑客“之称,其武功可想而知。 在李敢认识的人之中,也许只有霍去病,郭解等寥寥数人能比他更高,不过,这两人已经死了。 “好武功啊!”发出欢叫的是王当,眼见自己一方占据着战场上的优势,他又不害怕了,屁颠屁颠的走到李敢的身前,再次做出大义凛然的模样。 “锦李敢,名不虚传啊!” 这一次,刘璊的称赞是真心实意了。 在短短两年的时间之内,李敢打下了广阔的地盘,交趾,滇国,哀牢,整个夜郎也几乎被他占据,最让刘璊佩服的是,汇聚在李敢身边的人才也不少。 别的不说,就看眼前这几个人,暴胜之,赵破奴,雷被,一个比一个厉害。 不过,不论是刘璊,还在正在战斗中的公孙诡、刘弘方等人,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供感叹。 前来接应李敢的大理军,距离战场已不到三百步。 “快点!”赵食其大声吆喝着。 大理军在跑,淮王的军队也在跑,现在就看双方那一个更快一步冲到战场。 “李敢,退回来!”赵食其放声高呼着。 他很诧异,明明李敢可以后撤,为何一直屹立不动? 不过他很快明白李敢的用意,那是以身为饵,把淮王的军队吸引过来,然后一举歼灭。 要知道,淮王一方不到二万的士兵,比起李敢一方,少了不止一半,如果失去城墙的优势,在平地上直接开战,最后的结果必定是全军覆没。 “咦?不对,”赵食其很快想到了另一个怪异之处,“李敢不退是准备以身为饵,但刘璊呢?为何也不退?” 不好,有诈! 赵食其大惊失色,急忙厉声嘶吼着:“李敢,快走!” 但他的提醒还是迟了。 暴胜之的武功不错,但比起刘璊来,终究差了些火候。 刘璊的武功很是怪异,有时堂堂正正,与暴胜之刀剑相交,一时又形如鬼魅,围着暴胜之左一剑右一剑。 二十招之后,他突然飞起一脚,把暴胜之踢翻。 不过暴胜之十分顽强,从地上爬上来,死死地把敌人拖住,同时大声叫道:“主君,快走!” 李敢只是沉默。 赵破奴身经百战,既然赵食其能察觉到不妙,他当然也能。 “滚开!” 赵破奴如野兽般狂吼一声,朝着左侧横斩一剑,在曾乐后退时一路跟随,剑光如跗骨之蛆,转眼间斩出好几道血光来。 不过,因为放松自身的防御,他同样被赵良畴刺出了几道伤口。 双方的大军越跑越近,士兵跑动之间发出的隆隆的脚步,铠甲和兵器撞击之声震耳欲聋。 对方都在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不过,如果有人注意到李敢的表情,发现他脸上的表情不是惊惶失措,而是困惑和犹豫。 不过,公孙诡心里记挂着续命的宝物,不会再浪费时间了。 “嗖~” 他的身法如风,正面杀向李敢,还能一脚将王当踢得翻滚出去。 “体得伤害我家小郎!”雷被怒吼着,飞身来救,但被刘弘方缠住。 雷被一剑快过一剑,在敌人的身上留下一道道伤痕。 这一边,李敢终于与公孙诡直接碰撞在一起。 李敢用的是李家拳法,身形前冲,右脚踏出,然后是简简单单的一拳。 “擂!” 李敢轻叱。 这一拳,简单而直接,在李敢的手中使出来,便是令人窒息的杀招。 “化繁为简!” 公孙诡脸色一变,不禁出发出声惊呼,到了此时,他才知道敌人最厉害的并不是赵破奴,也不是雷被,而是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李敢! “啊……”他发出尖锐的呐喊,再也不敢有任何的保留,双掌交错、弹腿迭出,身形变幻,一瞬间似乎有三个人转着李敢在战斗。 “莲花掌”,他最拿手的绝招。 但他快,李敢更快,身形滴溜溜一转,下一刻,一拳擂了出去。 “噢~” 公孙诡口鼻都在流血,身形向侧飞出。 但李敢亦步亦趋,转眼间来敌人的身边,连出三拳。 这三拳,轻飘飘的,但李敢用的是暗劲,劲力直透敌人的五脏六腑。 这一下,公孙诡再也无法承受,嘴巴一张,一口鲜血喷射而出,伴随着吐出来的,还有一些细碎的内脏。 胜利了?不对! 李敢用力的甩着头,非常奇怪,他心中的不安一直挥之不去,反而更趋强烈。 为何会这样? 李敢心中迷茫,但手脚一刻不停,他围着公孙诡的身边来回转了三圈,一拳打在了敌人的心坎上,接着是腰肋、面门、头顶。 不过公孙诡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犹在拼命挣扎着,口中满是鲜血,却突然大喝一声:“动手!” 第334章 为何是你? 动手? 李敢心中一跳,但他的动作没有半点停顿,一只手捏住公孙诡的耳朵,将他拖着转了半圈,同时一脚踩向他左膝盖。 “卡嚓~” 然后是公孙诡一声凄厉的惨叫。 只见他左腿怪异地扭曲着,软绵绵的无法用力踩地,甚至身形摇晃,很难维持平衡。 他的腿断了! “快,救我~” 他声嘶力竭的叫喊着,同时奋力自救,用单腿支撑着地面,左手为掌,用于防御,右手为拳,用于进攻。 李敢嘿嘿一笑,右拳直击,但这是一个虚招,真正的攻击是右腿。 他一脚猛地踢向敌人的胯下,随后提膝,撞上面门,这一腿犹如钢鞭一般,连环不断,又快又狠。 公孙诡披头散发,呲牙裂齿,衣甲上满是猩红的血迹。 这是他自己吐出的鲜血。 不过,就算狼狈万分,他仍然不放弃挣扎,因为他知道不挣扎只有被活活打死的这一条路。 “啊!” 他大声吼叫着,口中的鲜血随之喷出,见李敢冲过来,立即挥拳抵挡。 李敢的速度太快,一闪一架之下破掉公孙诡的防御,然后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撞向一棵大树。 “轰” 那树有成人腰杆粗细,但被这一撞竟然晃动了一下,然后洒落满地的树叶。 “主人,威武!”王当见主人打得热烈,不由兴奋的大叫大喊,“打,打死他!” “救~”公孙诡的脑袋晕乎乎的,感觉自己快要死了,但还不忘呼救。 “救?”李敢哈哈一笑,“到了此时,谁还能救你?” 但他的话音未落,突然一柄长剑轻轻抵在他的背心上,随后是一个声音幽幽的说道:“我能……” 声音中充满着犹豫和挣扎。 李敢浑身剧振,因为,这声音太熟悉。 但他稍一移动,背后的剑尖都会轻轻的向前一顶。 “别逼我动手……”声音中带着叹息。 话音刚落,远处的王当已惊恐地发出高叫:“雷被,你干什么?快,把剑拿开!” “雷被,你敢!”暴胜之大声怒吼着,挥剑逼开对手,飞身来救。 赵破奴发出尖锐的呼啸,不顾背后的剑光,一个侧身,也冲了过来。 但雷被只是把剑尖轻轻往前一送,刺破李敢的衣甲,然后无奈的说道:“别逼我动手啊!” 赵破奴的动作一顿,然后冷冷说道:“你敢动手?我杀了你全家!” 这并不是恐吓,雷被有老婆有儿女,此刻全在俞元城。 “雷被!”暴胜之眦睚欲裂,大声问道:“主君待你不薄,你为何要背叛?” 雷被黯然。 李敢待他又止是不薄?论感情,李敢把他当作最亲密的兄弟,论职位,在大理国内比他更高级的,不足三个人。 公孙诡终于晕过去了,刘璊眼见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也不再进攻,而是嘿嘿的笑着,目光锁定赵破奴,唯恐他会冒险而暴起出手。 所有人的动作,嘎然而止。就算是双方正急冲而来的士兵,也停下脚步,不再向前。 战场上的气氛怪异,李敢被雷被用剑威胁着站在中间;赵破奴等人在外围,他们的剑尖对着雷被,防止他贸然伤害李敢;而刘璊等人站得更远,几个人形成一个脆弱的平衡。 所有的焦点集中在李敢身上。 “你!”李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痛苦的问道:“为何是你?” 雷被被人追杀,他出手相救;雷被以奴仆自居,但一直以来,李敢没有半点高高在上的表现,真诚相待,以兄弟之情处之。 刘璊摇头,轻笑着嘲讽道:“刚才还夸你聪明,原来我看错人了,还是一个不开窍的榆木脑袋。” 李敢抬起头,瞟了他一眼,喃喃的说道:“淮王?” 突然间想到了什么,不由失声惊叫:“淮南王?原来不是淮王,而是淮南王!” “呵呵,还不算蠢,” “刘迁?” “他死了。” “那你是……” “我是谁很重要吗?”刘璊淡淡的回了一句,毕竟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 “你们……” 李敢猛一抬头,又是伤心又是愤怒,大声说道:“原来,当年所谓的被追杀,只是你们演的一场戏?” “是,”雷被轻轻的回答,“不过,为了骗过你的眼睛,他们假戏真做,我身上的伤一点也作不了假,所以,你还是救了我一命。” 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李敢终于想通了一切。 刘璊所谓的淮王称号,是淮南王的简称,他不是刘安,那么,肯定是刘安的后人。 雷被原本是淮南王的手下爱将,据说在一次与太子刘迁比试剑术的时候出现误伤,然后被追杀。 原来一切都是演戏,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接近自己。 李敢越想越气愤,狠狠的骂了一句:“你们为了那所谓的宝物,也真的煞费苦心!” 雷被摇了摇头,叹息着说道:“那东西本来属于大王,只是李广偶然得到之后,不肯再归还。” 他口中的大王,指的就是淮南王。 “狗屁!”李敢狠狠的骂了一句,“我阿耶说过,那是他的胜利品!” “胜利品?”雷被呵呵笑着,“大王费尽心血,终于引得楚王上钩,眼见就要得手,却被李广捡了便宜,按你说,这应该属于谁?” 李敢大怒,大声斥呵着:“为了一个所谓的宝物,引七国之乱,让无数的生灵涂炭,这淮南王,该死!” “该死的是你!” 听到父王被辱骂,刘璊怒了,想要冲过去,突然见到倒在地上宛如死狗一样的公孙诡,急忙停下脚步。 “不许骂我家主人!” 王当一直躲得远远的,此时不知从何处得到的勇气,突然间跳出来,戟指大骂了刘璊一句,然后转头对着雷被大骂道:“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枉我昨天晚上还与你饮酒同乐,我呸!” 随着骂声,他从身上取出一只酒壶,狠狠地摔到雷被的脚下,大声说道:“看,这是为今晚准备的好酒,就算给狗吃了也不会再给你!” 雷被黯然,一声也不哼。 王当的咒骂还未停止,而是越骂越气愤:“雷被,我呸!你对得起主人吗?对得起我吗?对得起小若吗?” “小若……” 雷被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小若是他的女儿,年方三岁,正是最可爱的时候,随着他的背叛,李敢一方的人,肯定会把仇恨发泄到她身上。 在痛苦之中,浑然不觉王当摔碎的酒把他的下衣溅湿了,一股浓烈的酒香直冲鼻端。 第335章 一酒了恩仇 “浪费一壶好酒啊!”雷被发出感慨。 这酒来自黑盯山,它的里边加了一种“辣寥草”,酿出的酒更纯净,酒精度更高,甚至能用火点燃。 “只怕,以后再喝不到了……”雷被深深的惋惜着。 从此之后,不管是李敢还是王当,任何一个大理国的人,都会恨不得吃他的肉,寝他的皮,那里还把酒言欢,以酒相待的机会? “真香啊……”他用力的吸了一口气,享受着里边浓烈的酒香,也是在回味在黑盯山上快乐无忧的日子。 “很香吗?”李敢的声音中带着怨恨,“也不怕喝不到,不过,你只能到朱提山与狄仲他们一起喝了!” “朱提山?狄仲?” 雷被呵呵苦笑着,“你都想起来了啊?” 李敢冷笑,“如果我猜得不错,义妁离开成都,是你们捣的鬼吧?” 雷被黯然点头。 “如此说来,义妁在朱提山,也是你们炮制出来的假消息?” 事到如今,雷被也不隐瞒了,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说道:“是~” 也许是酒香太浓烈,也许是呼吸太急促,他隐隐觉得脑袋有点晕乎乎的。 李敢的声音更冷,“如此说来,你们一边让郭解追杀,不断的威胁利诱,而你则留我身边,一明一暗,全部为了那件东西?” 雷被喟然长叹,“实在是那东西太重要了……” “重要?”李敢呵呵的冷笑,“在我看来,狄仲他们的性命更重要!” 刘璊一直用胜利者的心态在含笑旁观,一个布了十几年的局,终于有了收获,就象一瓮酿了十几年的好酒,一朝打开,应该慢慢的品尝,而不应一口喝光。 不过,该说的说完了,应该说正事,于是,他笑着说道:“行了,你们要聚旧,有的是时间,现在,把东西交出来吧。” “交出来?”李敢笑了笑,“在长安城呢,想交也交不出。” “不急,”刘璊大方的一摆手,“别的不敢说,且兰城里的米饭保证够你吃一年,这时间足够去长安城几个来回了。” “呵呵,让我去且兰城?”李敢似笑非笑。 刘璊哈哈一笑,“难道你不想去?” “想!” “那就走吧!” “好!”李敢大声答应着,突然间,往前跨出一大步。 这一步,让他离开雷被的剑尖。 雷被大吃一惊,正想贴身跟上,突然间身形一晃,急忙用长剑柱地,尽量避免不要摔倒。 但他这一延迟,李敢再次跨出一步,彻底脱离了长剑的范围。 “你!” 雷被惊叫,想要举步追击,突然间头昏脑胀,浑身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卜通”的一下摔倒在地上。 “倒啦!” 王当哈哈大笑,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把雷被的长剑踢开,随则想了想,心有不甘,回过头,“呸”的一下,把一口浓痰吐地雷被的脸上。 这下变故发生得太突然了,而且毫无征兆,让众人根本无法反应。 不过,刘璊是一方枭雄,心智冷静,行事果断,眼见不妙,立即大喝一声“走!”然后转身就逃。 “走?”李敢冷笑,“既然来了就别想走!” 刘璊为了这一刻,整整布局十几年,而李敢呢,布局的时间也不短,他用了一个月。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想,自己与刘璊从未见面,为何总会有一种惴惴不安的心理呢? 按理说,不管明面上的实力,还是战争潜力,怕的应该是刘璊才对。 所以,李敢想到了一些潜伏在暗处的危险。 如果认为且兰城使用了角弩,李敢对此毫无办法,那就错了,为了这次战争,他准备的不只是攻城车、箭塔、投石机,还有一种更厉害的神器,只是,他一直隐忍着不去使用。 目的就是引出这个潜伏于暗处的敌人。 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个人竟然是雷被。 至于雷被的突然昏迷……因为王当砸碎在雷被脚下的那壶酒。 那是高浓度的酒精,砸碎之后,里边的强效麻醉药物会跟着散发出来。 这时,赵破奴反应过来了,只见他哈哈大笑,身形直接向刘璊扑了过去。 “大王,快走!”曾乐身形一横,抢在赵破奴的身前,挡在路上。 “滚开!”赵破奴大喝,立即展开猛烈的攻击。 曾乐双脚钉在地上,双手上下纷飞,但他那里是赵破奴的对手,全身上下不断被拳手脚踢,口中的鲜血狂吐,但他宁死不退,只为让自己的主人争取多一点逃跑的时间。 赵良畴与刘弘方也是咬着牙,一个对上李敢,一个对上暴胜之,他们也不进攻,专心防御,就算被击飞出去,也是立即爬起来再次挡在路上。 “滚!” 李敢一个直拳,重重打在赵良畴的胸口上。 赵良畴痛得浑身发抖,也不管身上的骨头碎裂了多少根,飞身一扑,扯住了李敢的双脚。 “呵~” 李敢双脚一挣,见赵良畴死死抱信不肯放松,于是低下头,然后用力在他后脑上砸了一拳。 “忠勇之士……”李敢称赞了一句,不过,这样的人才是自己的敌人,他不会手下留情。 不过,赵良畴的牺牲也很值得,因为这一延迟,刘璊逃出了五十步之遥。 五十步并不多,但已足够救了他的一条性命。 “快救大王!” 他的士兵高叫着,蜂拥而来,然后挟裹着刘璊转身就跑。 不过,李敢这一边的人也到了,赵食其跑在最前面,他一见暴胜之久战不下,立即加入了战团。 而旺嘎更是干脆,直接冲了赵破奴的身边,叫道:“这个给我过下手瘾!”然后挥起大铜锤,狠狠的擂了过去。 刘弘方本来不是赵破奴的对手,此刻正手忙脚乱的,此刻再多来一个高手,于是,他悲剧了。 第一锤,身体向后飞出。 第二锤,脑袋被砸成了粉碎,红的鲜血,白的脑袋洒落了一地。 此时,逢霞也到了。 “射!” 随着她冷酷的大喝,几百枝箭飞向淮军。 就算交趾的弓箭手们在跑动时影响了瞄准,但淮军几千人密密麻麻地挤拥在一起,一轮箭雨过后,听到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地上倒伏着无数的尸体。 “跑啊!” “快进城!” 淮军们疯狂的跑动着,但狭小的城门影响了他们逃生的速度。 然后又要面对一波又一波的箭雨…… 第336章 无法弥补的损失 正午的阳光猛烈地照射在大地上,让一场残酷的大战暴露于面前,一览无遗。 大理军在后边紧追不舍,较远的人射箭,靠近的人则枪刺剑砍,把跟前的淮军杀死,然后把目标转向另一个。 淮军如沙丁鱼一般,蜂拥在城门口外,惊恐地往里挤,但他们的挤逼只会让进入的速度更慢。 有一批淮军返身迎敌,但面对凶狠的大理军,很快会变成一具具尸体。 有人的肚子上插着一支箭,但双手仍然紧握长矛用力的往外捅,有人身上破破烂烂的,也不知被砍了多少刀,他们面目狰狞,满身血污,在倒下去的一刻,还高呼:“杀啊,拼命啊,就算砍一刀也算赚的!” 随着这一声吼叫,一柄长矛捅入他的腹部,登时鲜血飞溅,肠子“哗啦”的一下,流了出来。 战争极其悲壮! 李敢背着双手,看着满地的残肢断剑,脸色平静无波。 赵良畴已经被绑个结实,随意的扔在地上,与他作伴的还公孙诡。 曾乐不肯让路,被怒气勃发的赵破奴一脚踢翻之后,旺嘎再补上一锤,直接把他的脑袋砸烂。 可惜的曾乐,这位曾经的夜郎丞相,智慧无双,威风八面,现在做了一个无头鬼,不过,他路上有刘弘方做伴,应该不会寂寞。 至此,准军前去谈判的五个人,最终只有刘璊一个逃回了且兰城。 “快~关闭城门!”刘璊大声叫喊着,不管城外还有大批士兵,一心想要保护自己的性命。 不过,门洞堆满了人,想要关门实在太难了,而且,李敢也不会让他得逞。 “杀进去!” 李敢轻轻地一挥手,仿佛赶走一只烦人的苍蝇。 刘璊在他心中,就是一只比苍蝇更恶心的动物。 “雷被……”李敢心中不由一痛。 两人相处的时间太长,同艰苦共患难,从创造黑盯山开始,到律高城,然后地盘不断扩张,为大理国的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 雷被的死,对李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所以他非常愤怒,现在把所有的愤怒发泄在刘璊的身上。 “杀过去,有胆敢抵抗者,杀!” “杀!” 旺嘎冲在最前面,他的铜锤重达二十斤,真个是擦着则伤,砸中则死。 赵破奴起了争强好胜之心,他的武器是一把环首刀,只见每一次刀光闪耀,都会有一名敌人倒下。 在他身后是暴胜之,然后是众多兵将。 “别让关门上!” “快,抢占城门!” “杀,把靠近城门的淮兵杀光。” 淮兵们挤拥着,只想在冲进城里去,或者让别人挡在自己的身后,以阻挡敌人的屠刀。 “快,拉我起来啊……啊,救命!” 慌乱中,淮兵有人摔倒,他们惨厉的叫着救命,但同伴在慌乱中只会在他身上践踏而过,如果遇到敌人……当然是一阵枪刺剑劈。 一边倒的屠杀。 旺嘎与赵破奴太暴力了,以他们为箭头,硬生生从拥挤的门洞里杀出一血路,然后突破到城内,开始新一轮的杀戮。 城门内外一片狼藉,到处是死不瞑目的尸体,随手扔掉的刀枪剑戟,在大理军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淮军声嘶力竭的惨叫着,然后被斩断手脚或者头颅。 “守不住了。”对面惨败,刘璊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看了一眼混乱中的城门,转身就逃。 “不甘心啊,本来胜券在握……” 所谓的谈判只是一个谎话,因为雷被的存在,拿下李敢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然后,可以威迫他交出宝物,交出夜郎。 而自己,只要掌握夜郎,就能掌握广阔的土地,手握几万精兵,可以用他们横扫犍为郡,蜀中,然后与刘彻争夺天下。 一个酝酿了十几年的宏伟计划,竟然被李敢用一壶酒破坏,任谁也是不会甘心。 这一仗他损失最大的并不是且兰城。 曾乐、赵良畴、刘弘方是他最得力的手下,现在不是死亡,就是受伤被擒,让他失去了左右臂膀。 而公孙诡足智多谋,手中掌握的二千名暗卫更是让人惊悚的力量。 这些损失无法弥补。 不过,不甘心又能怎样?已经输了,李敢已经打上门来,再有半点犹豫,就会跑不掉了。 “我还有两座城……还有白马和邛都……” 刘璊一边走,一边自我安慰着。 其实,他内心之中也知道,失去且兰城之后,他占据的地盘还不如一个苗族大,兵力不足一万,根本不是李敢的对手。 不管如何,先跑了再说,再不济,回到可乐邑的小竹林里安然渡日,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 “才三十岁啊,总会等到机会的对吧……”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半点信心也没有,因为他知道,既然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不但是李敢会穷追不舍,远在长安城的刘彻也不会轻易把他放过。 “一步之差啊……” 刘璊一边叹息着,一边从另一个城门快速逃离。 失去指挥的淮军再也没有半点抵抗的勇气,不知是谁高喊一声“我投降,别杀啊~” 这声音好象会传染的一般,先是一个人叫,再到是两个人,然后是无数人大声高喊。 “乒乒乓乓!” 聪明一点的淮兵立即扔下手中的兵器,双膝跪地,双手抱头的大叫饶命,笨一点的还在发愣,然后被一脚踢翻,跟着一剑砍下脑袋。 大理军没有半点的心慈手软。 李敢背着双手,在陷阱营的簇拥下走到城门,踢开几具挡路的尸体,然后从被鲜血沾染的地面上一步一步地往里走,口中随意吩咐道:“兵分两路,胜之,你立即带人上城头,把那批角弩拿到手;破奴,你带人跟着刘璊,不要让他跑掉!” 那批角弩可是好东西啊,用来守城将是一种极品的利器,正好把它用在俞元城上。 当然,如果把这些角弩改装一下,也可以用于运动战当中,再说,只要把它送到黑盯山,田甸可以按图索骥,进行仿造。 这是一件非常贵重的胜利品。 刘璊的三座城池,且兰居中,它的沦陷,让东面的母敛城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于是,守将连高在犹豫了一日一夜之后,大开城门,亲自迎接李敢的大军。 至此,原来的夜郎国,还未归入李敢势力范围之内的,只有一个地方——鳖县。 第337章 你并不值钱 鳖县属于多同王的封邑,后来夜郎与汉国签订和约,实行边境贸易,于是两国各自划出一小块地盘,作为建设集市的场所——这就是可乐邑。 多同王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他不安心居于人下,早有争权夺利之心,于是把可乐邑的收入用于招兵买马,大肆扩张实力,而鳖县作为他的老巢,早已被他建成一座森严壁垒的雄城。 用方条石筑建而成的城墙,基座八丈,顶端宽约四丈,高达五丈,分别于东西南北向开四个城门,城门上有城楼,箭楼,闸楼,城楼与箭楼之间有瓮墙,城外是一条宽达三丈的护城河。 凭借如此坚固的防御,里边的守军完全能够以一当十,轻松防守。 当李敢率领大军压境之时,刘璊挺立于城门之上,轻笑着说道:“李敢,退兵吧,不用在此浪费时间了。” “退兵?”李敢呵呵一笑,“这话说反了吧,你应该趁我未动手之前,有多远就跑多远。” “如此说来,你决意要攻?” “当然。” “何必呢,”刘璊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只怕你这几万人,还不够填满下边的这条护城河。” 且兰城一战,他损失了四名心腹大将和六千多名士兵,真正是损失惨重,现在只剩下这座鳖县,成立他最大的倚仗了。 他在城池之中屯兵五千,如果李敢执意要战,没有三万人的性命,休想踏进城门半步。 不过,李敢竟然来此,当然有他的打算,只见他一挥手,早有士兵押着赵良畴过来。 “嗯~嗯~” 赵良畴被五花大绑着,嘴里也塞满了杂草,此时见到刘璊,仍然激动万分,奋力挣扎着想要向前。 这一下惹得押送他的士兵不高兴了,抽出一根皮鞭,“啪啪”的胡乱抽打几下,于是,几道红紫色的血痕出现在赵良畴的头脸上。 “良畴!” 见到爱将的悲惨模样,刘璊再也无法维持冷傲的表情,,咬了一下牙,用双手撑在城墙上,俯视着李敢,冷冷的说道:“说吧,你想怎样?” 李敢笑着摇头,说道:“这个人,对你忠心耿耿,不管如何威逼利诱,始终不肯投降,真是让人感动。 今天,把他放在这里,当然是想要还给你。” “别说废话!”刘璊大声斥呵着,“不信你会安有好心!” “爽快!”李敢朝着城上竖起了大拇指,“一个既忠义又勇猛的大将,总不能白白还给你对吧,这样,我的要求也不高,你用一千名士兵交换,如何?” “一千名士兵?”刘璊的脸色阴沉下来了。 城中的士兵总数五千,李敢一句话就要去了五分之一,这一仗未打先输了。 “换兵不行,”刘璊断然拒绝。 “可以讲价嘛……” “可以给钱,要兵不行!” “我不要钱,嗯,八百兵,一千石稻米。” “不行!” “呵呵,赵良畴啊,你看,在你主人的眼中,你的价值并不高。” 两人象是集市里的商贾,不断的讨价还价,不过,双方的态度完全对调了,李敢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刘璊则是气急败坏。 “嗯~” 赵良畴呜咽着,似乎想反驳李敢的说道,又似乎心急想要回到主人身边,但他每发出一次声音,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劈头盖脸的毒打。 城上城下几万双眼睛,统统集中在赵良畴的身上,他们看了一会,渐渐的开始窃窃私语,有的则是责怪刘璊见死不救;有的是责怪李敢的心狠手辣,鞭打俘虏。 “如此忠义的手下真是千金难换啊,你竟然见死不救,”李敢做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摇头说道:“如果是其他士兵呢?你是否同样无动于衷?” 刘璊不敢回答了。 这是一句诛心之词啊,一个回答不好,就会动摇军心。 他想救赵良畴,但李敢的条件非常苛刻,他做不到;说不救嘛,又舍不得…… “呵呵,看吧,这样的主人,值得你追随吗?”李敢继续打击敌人的士兵,突然脸色一变,说道:“五百士兵,五百石稻米,再不答应,休怪我把他当作肉盾。” “你敢!”刘璊又惊又怒。 “不敢?” 李敢哈哈一笑,一挥手,王当从他身后跑出来,去到赵良畴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剑。 “啊~”赵良畴发出凄厉的惨叫。 王当为了效果更好,特意取出了他嘴巴上的稻草。 李敢此举,并非光明磊落的举动,但看到城头上的守军的样子,就知道效果非常好。 只见他们有的垂头丧气,手中刀枪低垂;甚至有人用不善的目光看着刘璊。 刘璊的脸色漆黑,心里早已把李敢恨得要死,不过,到了这个时候,说得越多错得越多,于是歉意地看了惨叫挣扎之中的赵良畴一眼,狠狠的说道:“别浪费时间了,开战吧!” “这算是主动邀战吗?”李敢似笑非笑,“看来你信心十足啊。” “哼!”刘璊冷笑以对。 “那行……”李敢深吸一口气,突然笑道:“让你见识什么叫终极武器!” “终极武器?”刘璊心中一惊,不过很快就强作镇定,讥讽着说道:“你在吓谁呢!” “吓你的?”李敢呵呵的了。 其实,他早就做好攻打鳖县的准备,虐待赵良畴的这一出,主要是为了降低敌人的士兵,希望在真正战斗之时减少伤亡,当然,顺路能恶心一下刘璊,也是乐意见到的。 至此,该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到了真正动手的时候。 很快,李敢的兵马一字排开,以每军为一个方阵,凝神备战。 “主君,让我上!”旺嘎主动请战。 不过,李敢摇了摇头,一挥手,第一批士兵推着投石机缓缓前进。 常规的,远程开道。 “又来这一套?”刘璊哈哈大笑,“还想一试角弩的厉害对吧?” “很厉害吗?正要一试!” 这一次的,李敢让人在投石机前面加了三重木幔,厚度达到一尺,形成一个非常可靠的防御。 刘璊一看不妙,立刻大喝道:“射!” 不能让投石机发威,否则,那些石头砸下来,别说他手下只有五千人,就算五万人也用不了几下。 可惜,他先发制人的策略失败了。 角弩射在投石机上,在一阵“夺夺”声中,木屑纷飞,但投石机还是屹立不倒。 第338章 这才是终极武器 此刻是早上,天色略显阴沉,头顶的天空上不时有缕缕黑云飘过,看样子是快要下雨了,空气中充满凉浸浸的水汽。 一阵冷汗顺着刘璊的脊柱往下淌,他慌了。 在且兰城已经领教过投石机的威力,不想今天再试一次。 “快,先集中一架,把它击碎!” 随着他的吼叫,十几架角弩同时发射,这一次,总算有效果了,在一阵“吱吱卡卡”的声音之中,一架投石机歪歪扭扭的倒在路上。 不过,刘璊并没有多少的高兴,因为在这段时间之内,敌人已经向前推进了五十步的路程。 角弩与投石机之间的射程相差二百步,按此计算,这段路程之中仅能击毁四架投石机,那么,剩余的呢?将会对城池带来毁灭性的攻击。 “射啊,加快速度!” 就算刘璊不叫,士兵们也知道情况危急,只见他们抿着嘴,弯腰俯身,双脚蹬踏,双手拉扯着弓弦,然后把羽矛发射出去。 他们把衣甲、武器统统扯下来扔掉,一切只为增加速度。 他们确实尽力了,把投石机一架又一架的击毁,让它后边的大理军惊叫着四处逃窜。 但是,他不却无法阻止剩余的投石车继续靠近。 三百五十步…… 三百二十步…… 三百步…… 投石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只见李敢脸色一冷,右手用力一挥,他身边的王当立即高声大喊:“射!” 随着这一声命令,十几个大草球被抛了出去。 “呼~” “呼~” 草球在半空中飞舞的声音,它们在飞行的过程中冒起了黑烟,然后燃起了浓浓的烈焰,直接砸在城墙之上。 投石机不投石了,改为投草球,只为获得最大的战果。 “故技重施?”刘璊冷笑,“哼哼,还会得逞吗?” 在且兰城,他吃过了一次亏,现在做出了针对性的防御办法,这一次,他架设在城墙上的木排更加厚实,而且有一定的倾斜,草球落在上边,会滴溜溜的滑下城墙之外;就算草球破碎,也无法顺着木排的缝隙钻进去,无法影响到下边躲藏着的士兵。 “咦?不错啊,有点小手段。”李敢淡淡地称赞着对手。 有时候一个强劲的对手可以让人激发斗志,就象眼前这刘璊,李敢在他面前吃过亏之后,重新设计的投石机和箭塔,质量提高了不止一筹。 “既然如此,那就让你成了我新式武器的试验品吧。” 这话说完,李敢的脸色变得冷酷,声音不带半点感情,说道:“和甘,上!” 陷阱营,在大理国之中的编号为第二军,它是一支特种军,是李敢的直属部队,不管从士兵素质还是武器装备,都是远越同僚。 不止如此,它还有另一个功能,就是新式武器的试验者。 “主君,用新式武器吗?”和甘的语气中带着兴奋。 “是,”李敢点头。 为了对付刘璊,李敢做了充足的准备,不但有箭塔和投石机,还有一件最厉害的武器没有使用。 攻打且兰城时,李敢藏着掖着,为的是把刘璊隐藏着的后手引出来,于是有了双方的谈判,让雷被暴露。 最终是刘璊偷鸡不成蚀把米,丢掉了整座且兰城。 李敢最后一件武器最终没有派上用场。 不过无所谓了,且兰城用不上,就拿鳖县试试手。 “上!” 和甘兴奋地抱着一个陶瓷罐子就往上冲。 一千多名士兵跟在身后,他们有的抱着陶瓷罐,有的抱着一个又一个木制的箱子,也不知其中装着的是什么。 胡沙正准备把一个草球往投石机上装,突然一群人冲了过去,把他推到一边。 他认得这些是陷阵营的人,所以也不争辩,而是默默地闪到一旁,眼睛一眨也不眨,想看他们捣什么鬼。 “快,装弹!” 和甘叫喊着,手脚一点也不慢,把手中的陶瓷罐子装在投石机的皮兜里,然后让士兵扯动绳子,把罐子发射出去。 “嗖~” 罐子划出一道曲线,越过几百步的距离,然后摔在城墙上。 “当啷~” 陶瓷罐子摔个粉碎,瓷片散落了一地,把附近的淮兵吓了一跳。 不过,除了瓷片和流淌出来的水,再没有其他更多的东西。 “咦?这不是水,是酒!” “酒?”一名淮兵用鼻子吸了吸,然后哈哈大笑,“真的是酒啊,好香。” “都小心点,大理军发射过来的,不会有好东西。” 另一名士兵哈哈大笑,“不是好东西?是酒啊,不是好东西是什么?” “难道他们想用酒灌醉我们?” “应该是用酒醺醉我们。” 确实,在他们的说话声中,有更多的罐子飞了过来,砸碎在城墙上,一时间,酒气冲天,有几个酒量浅的士兵脸颊绯红,他们真的有点儿醉了…… 刘璊瞪大了眼睛,疑惑地看着这一切。 难道,李敢真的准备用酒醺醉他的士兵? 不会! 刘璊用力摇头。 李敢是什么人?他所做的一切肯定是另有目的。 不过,他的疑惑很快有了答案。 “磷火箭!” 随着和甘的命令,十几只画着红色骨头的陶瓷罐子划着曲线飞上城墙。 “当啷~” 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陶瓷粉碎,不过,这一次来会有烈酒洒出来,而是一缕火焰。 李敢用动物的骨头制作了磷,然后把它密封在陶罐里,此时砸碎之后,立即自动燃烧。 它这一烧,立即把城头上的烈酒点燃,不但是地面上还在流淌着的一滩滩酒,就连挥发在空气中的酒精,也在瞬间被点燃。 “轰!” 这是火焰在空气中发出的爆炸声。 最早发射的那些陶瓷罐,里边装的是不是普通的东西。 李敢在酿酒时加了一种叫“辣蓼草”的东西,让蒸出高纯度烈酒,可以在瞬间点烧。 这一战,是它的首次使用,立即取得惊人的效果。 此刻的城墙变成了一片火海,士兵,兵器,甚至脚下的石头,统统被点燃,士兵们最惨了,他们浑身上下全是火焰,首先是头发,眉毛,再到衣甲,然后是皮肉。 城上一片惨叫哀号之声,随之而来是一股浓郁的烤肉香味。 第339章 地狱一般的战场 天色阴沉沉的,但最终没有下雨,刘璊在绝望中不知跪求了多少次,可惜没有一位神仙听到他的祈求。 “啊~” 城墙上,到处是熊熊烈火,士兵们哭喊着狼奔豕突,他们的皮肉已经烧焦了,流出来的油脂变成了燃料,让火烧得更旺。 “救我!” 有人惨厉的呼喊着,但大家都在挣扎当中,根本没人有空帮忙,于是,他绝望了,想捡起地上的刀剑自杀,但他的手已经被烧变形,无法捡起东西,剧烈的疼痛和临死的恐惧混合在一起,他无法忍受了,于是起了城墙边,纵身往下跳。 无数的人形火球从城头上堕落,他们口声带着凄厉的叫喊,不管远近,都被这种惨烈的悲剧给震惊了。 城外,几万名大理军正肃然而立,就算隔着几百步之遥,那些中人欲呕的气味仍然醺入众人的鼻端里。 那一声声凄厉的惨叫,那一个个绝望的面容,无不让感觉到毛骨悚然。 “残酷!” 就算身为敌人,大理军们也能感受到城墙上的无奈和绝望。 就算是作为始作俑者的李敢,也从心底里冒出一股寒意。 他想象过火焰弹惊人的杀伤力,但没有亲临现场,永远无法知道其中的惨烈。 “这东西,以后慎用!” 李敢摇了摇头,心中作出了决定。 此刻的刘璊就惨了,失身落魄,心神俱碎。 这是给吓的。 他离得稍远,没有烧到,但惨剧就发生在咫尺之间,那些堕落的火球里就有不少是他认识的人,甚至是他的亲兵。 “啊~” 一名士兵发出惨叫。 刘璊被这声叫喊吓了一跳,望了一眼燃烧着的城墙,看着一个个被烧得呲牙咧嘴的士兵,再也忍受不住内心的惊恐。 “啊!” 刘璊失去了往昔的冷静,口中惊叫着,一个转身,狼狈而逃,惊慌之中,甚至忘记了呼唤亲兵,心里只想着跑得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他急于远离炼狱一般的城池,急于远离仿佛魔鬼一般的那个男人。 如果之前的刘璊只害怕刘彻,那么,现在再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让他苦心规划了十几年的谋略变成了一个空谈,还让他损兵折将,失去费劲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地盘。 所有的一切变成了一场噩梦。 “不甘心啊!” 刘璊哭喊着,眼泪止不住哗哗的往下流,在泪花纷飞当中,他越跑越快。 他的复仇大计,他的雄图霸业,统统在这场大火烧成烬炭。 “李敢,你该死!” 刘璊狠狠的咒骂着,但这个仇怎么报,或者说他用什么报? 就凭着自己手中剩下的两座城池吗?不到五千人了吗? 李敢手握雄兵八万,自己的五千人还不如人家的十分一呢。 或者李敢根本不用动用兵力,只需投下一批火焰弹…… 刘璊朝着北方,越跑越快,他在那里还有白马和邛都,这是他最后的本钱了,希望还能守住,或者,希望李敢不要再追过来。 但这只是奢望。 第二天,大理军进入了鳖城,见到的是一副地狱一般的景象。 地上是一具具烧焦的、面目狰狞的尸体,大火影响到城头里的建筑,不少房屋被烧毁,无数人坐在门槛上,目光空洞,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 到了这种时候,就是感恩教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快,派几个人过来,掀掉屋顶再重翻新一下。” “这边没水了,谁去帮他打一桶过来。” “这家有米桶烧掉了,米也烧焦焦了不能吃了,去登记一下,帮他拿十斤吧。” “这人被砸伤了,给他绑一下,嗯,加点跌打草会好得快一点。” “流血了,快,快来帮忙!” 感恩教徒的身影仿佛无处不在一般,出没在大街小巷,他们安抚灾民,帮忙重建,甚至给贫穷者赠送粮食,对伤者送医赠药。 所做的一切让城里的的居民迅速安定下来,他们的怨言没了,变成了对大理军的赞颂。 李敢的声望在迅速攀升。 其实何止在鳖县,现在的大理国,包括原来的滇国、夜郎、交趾、哀牢,所有他属下的臣民,无不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源源不断地产生的粮食,满山遍野的兔子,就是李敢的胆气所在。 “主君,我建议扩军。” 宇文风提出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支持。 十五个军团,总兵力八万,这是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但对应大理国辽阔的国土,这数量并不多。 “多少合适呢?” 赵破奴更直接,他考虑的不是扩不扩军,而是扩多少。 赵食其思考了一下,说道:“如果国库充足,我建议扩充到十二万。” “十二万……”李敢考虑了下,点了点头。 他的地盘广阔,粮食经过改良,产量越来越高,最主要是马铃薯,烤光的薯片堆积如山,司马婷儿很有经营头脑,把薯片简单加工了一下,变成了蜂蜜并列的重要特产。 这让大理国赚得盘满钵满。 现在,大理国属下的臣民超过二百万,选调十二万士兵,并非不行。 在李敢的心目之中,总有一种紧迫感。 按刘彻的性格,在解决完匈奴、东越和南越之后,下一个要对付的将是大理国。 在刘彻的眼中,不会让任何一个不属于汉国的势力。存在 不管李敢是什么身份,石邑儿的附马都尉也好,汉国的属臣也好,只是驻扎在其中的不是汉国军队,统统成为刘彻打击的目标。 “那么,就试一试嘛……”李敢的语气中带着严重的不确定。 他即将面对的是号称千古一帝的刘彻,还在庞然大物一般的汉国。 这事情就变么决定了下来,接下来,李敢忙碌于军政整合的大事,而暴胜之则是带领二万大军,直奔白马而去。 刘璊还龟缩白马城里,他想凭着最后的两座城池苟延残喘,当然更希望李敢不要来了,现在他每听到这名字就是会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不过,李敢的军队还是来了。 暴胜之的速度很快,两天时间到达白马,此时的刘璊再没有强大的角弩了,于是,投石机轰炸了几轮之后,刘璊再次弃城而逃。 当一个人逃跑成为习惯时,抵抗的意志就会变淡。 一天之后,刘璊退缩到最后的一块属地上。 不过,他已经找到了对付李敢的办法。 第340章 惹祸了 炎热的夏天里突然下了一场大雨,洗净了树叶上的尘埃,让长安城内外更显翠绿。 无名的小草抽出了嫩白的芽尖,挣扎着从各种缝隙间冒头。 渭水河堤上来往着无数的红男绿女。 一位两颊花白的男子正站在树荫之下,眼睛盯着湍急的河流里“哗哗”作响的浪花,和偶尔跳跃的鱼儿。 突然,远处一个人匆匆忙忙的走过来,侍中仆射莽何罗轻轻的踏前两步,想要挡在路上,见到来者是霍光,立即轻轻的退了下来。 霍光的职位不但是光禄大夫,还被皇帝指定为御前奉笔,论职位与莽何罗相当,论实际的权力比莽何罗大上许多。 霍光放缓脚步,走到男子的身边,躬身行了一礼,轻声说道:“皇……” 随则觉得不对,于是立即改口说道:“贵人,有紧急军情。” 刘彻的目光从河水中收了起来,瞪了霍光一眼,轻皱眉头说道:“军情?是李广利还是何遗的?” 难得抛开宫中繁重的事务,偷得半日清闲,想不到刚才渭水河边,霍光追了过来。 李广利正在大漠之中四处寻找匈奴的主力,准备一举而歼灭。 何遗在东越国内遭遇到顽强的抵抗,东越王余善亲自统兵,于泉山据天险而守,双方的战斗正处于胶着状态。 不过,霍光轻轻摇头,说道:“与大理国有关。” “大理国?李敢?”刘彻略感惊讶,随则来了兴趣。 大理国崛起很快,短短两年间占据了偌大的地盘,让刘彻隐约感受到它的威胁。 但李敢行事谨慎,对汉国礼让有加,时刻不忘大力宣扬自己的驸马都尉身份,向外宣称自己是汉国的附庸,以减轻汉国的敌意。 但在刘彻的心目中,不管李敢表现有多么乖巧,最终的结果都会与闽越国王居股一样,成为他手下一名有职无权的清散王候。 而大理国必将会成为汉国的一个郡。 “是,”霍光轻声答道:“大理军于十五天前到达邛都,淮王刘璊主动放弃,失去最后一座城池。” “最后一座城池……” 刘彻呵呵的笑着,不以为然地摇着头,“这刘璊啊,果然志大才疏,好不容易打下的一点地盘,转眼间被李敢抢了回去。” 霍光暗暗想道:也要怪他倒霉,遇上李敢。 李敢是霍去病临死前放心地托付整个身家性命的人,仅凭这一点,就能让人看高一线。 对了,也不知小嬗在大理国过得可好? 霍光在脑海中浮现起一个小胖脸、大脑袋的可爱孩童模样,不由得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不过,现在可不是思忆的时候,于是他停顿了一下,禀告道:“刘璊被追击,五千兵马损失过半,一路向西,最后到了叙水。” “叙水?”刘彻一愣,随即哈哈一笑,“胆量不小啊,竟然跑到我的地盘来了。” 淮南王刘安被宣布为叛乱,全家不管老嫩统统处以极刑,刘璊在当时侥幸逃过一劫,之后一直潜伏在可乐邑。 不过,他建立淮国之后,形迹已经暴露,刘彻正想着何时去收拾他呢,想不到主动跑回来送死。 “他不得不来,”霍光笑着说道:“被大理军逼到走投无路了。” “嗯,这么说,李敢算是立下一功?” 刘彻看到霍光就象看到霍去病一样,倍感亲切,这时候竟然开起了小玩笑。 “这一功,只怕他不敢要……”霍光露出苦笑。 “嗯?为何?” “他的军队一直在后边追击,此刻也到了叙水。” “什么?”刘彻一惊,随则哈哈大笑,“看来自寻死路的不止是刘璊啊。李敢也活腻了!” 大理军越过国境,这与入侵何异? 正愁着怎样找攻打大理国的借口呢,大理军自己送上来。 因此,他并不因此而恼怒,反而十分高兴,微一沉吟,笑着说道:“他们既然来了,我们总要表示一下!” 此话说话,脸色一变,大声说道:“着令符县兵营,立即南下,切断大理军的后路;着令汉阳兵营,即日向东,迎击敌人。” 霍光轻声提醒道:“皇上,两个兵营只有一千人。” 刘彻看了霍光一眼,叹息着说道:“敢于直言,很好,霍光啊,自从你兄长去世之后,朕已不知多久没见到敢于说真话的人了。” 霍去病死亡,卫青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现在他身边的刘屈牦、江充只会选好听的等方面来说,唯一敢于直誎的,寥寥无几。 人才难得啊。 刘彻看着霍光,从他的身影中捕捉着霍去病的影子,真是越看越多的感概,越看越喜欢。 于是,他按耐下性子,当起了导师,说道:“对,只有一千人,但大理军敢动手吗?他不敢。” 霍光恍然大悟,“不用真打,只要我们的人到达,他们会立即退兵?” “对,这一千人身后站百万大军呢,这一点,想必李敢非常清楚。” “那我们只需吓阻?” “还要表明态度,”刘彻欢快的笑了,“冒然入侵我的领土,这笔帐,迟早要算上一算。” 这一点,才是他主要的目的。 这时,远在夜郎的李敢也收到了消息。 “什么?进入了汉国境内?”李敢于坐位上一站而起,惶急间甚至把身前的桌子也掀翻了,不过他顾不上这些细节,而是大声叫道:“快,快让他们退兵!” 赵破奴摇了摇头,叹息着说道:“就算是退,只怕也迟了。” “迟了?嗯,确实……”李敢发出叹息。 面对这样的好机会,如果不趁机咬上一口,这就不是刘彻了。 赵食其摇了摇头,苦笑连连,“还是早作准备吧。” 这几个原本都是刘彻手下的大将,对于刘彻的性格真的太熟悉了。 “准备……”李敢的精神一震。 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远走西南,建黑盯山,然后是攻战交趾,建立大理国,所作所为不都是为了这一天做准备么?既然如此,还有什么犹豫的? 不过,这一天来的还是太快了,李敢还未做好充足的准备,他没有以十万人马与刘彻进行全面决战的信心。 如果再给我两年…… “两年?”赵食其思索了一下,“不会有两年,不过,只要我们作出适应的应对,也许会争取到一年的时间。” 第341章 卫青的遗愿 第二天,大理国派出使者,带着李敢的亲笔信,快速赶往长安。 第三天,暴胜之收到李敢的命令,立即停止了追击,也不管刘璜仅剩一千不到的兵力,果断退守邛都。 “怕了啊?”刘璊哈哈大笑。 “被我拖下水了吧,哈哈,李敢,这一次看你怎么死!”他心中有着大仇大报的快意,不过,看着身边寥寥无几的兵力,他再也笑不出来。 只是以虎驱狼罢了,就算狼跑了,他这虚弱的猎物,能逃得过刘彻这头凶猛的老虎吗? “到头来,什么报仇,什么复国,什么雄图霸业,一切成空啊……” 刘璜叹息着,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带着几名亲卫,抛下手下的残兵,悄然消失在一片深山密林之中。 这一走,只怕再无出头之日了,如果运气好,也许能在某个地方当一个富家翁,安度晚年吧。 “不甘心啊……” 但不甘心也要走,再迟一点,刘彻的大军就要来了,他不希望领略刘彻的手段,不希望象阿耶一样被斩首,不希望象王兄刘迁一样被五马分尸,更不希望象王姐刘陵一样,享受剥皮涮肉之刑。 第三天,汉国的两支军队汇合在一起,稍作准备之后,立即向邛都进发。 他们以一千兵马,不管大理军有一万多人,不管理大理军拥有坚城之利,宣称打击一切入侵者,悍然发动攻击。 当天下午,大理军向外宣称以此城作为自己误入汉国边境的赔偿,向后撤退。 但汉军仍然是不依不挠,选择了追击。 于是创造了一千人追击一万人,最显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例。 双方在白马城下僵持了一天,第二天凌晨,当汉军准备发动攻击之时,才发现大理军已人去城空,整座白马城内空无一人。 大理军撤退时,把城里的大小老幼统统带走。 汉军于原地休整一天之后,再次选择了追击,不过,大理军后退到不狼山之后,依仗着天险,组织起防御,并宣称身后为大理国边境,如果汉军还要步步进逼,他们会拼个你死我活。 “连弃两城?”刘彻没有因为得到两大块地盘而高兴,而是带着轻轻叹息,“李敢行事果断,知进退,有坚持,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啊。” 刘屈牦一脸的媚笑,“只要陛下派出大军,任他狡黠如狐,统统是一个笑话。” “大军?”刘彻瞪了他一眼,“现在是双线作战,那来的大军?难道让我把羽林军派出去?” 刘屈牦不敢说话了,讪讪地退到一旁。 羽林军是皇帝的卫队,除非御驾亲征,否则不会离开长安城半步。 刘彻也知道自己的说话重了一点,停顿了一下,问道:“霍光呢?” 苏文急忙走了过来,轻声禀告道:“光禄大夫去了卫大司马府。” 刘彻一听,脸色更加阴沉。 卫青的病情日渐加重,这两天不时传出病危的消息,看来,熬不了多久了。 “朕的左右臂膀啊……” 刘彻转身,慢步往外走,留下一声长长的叹息和一道萧索的背影。 卫大司马府,卫青已已经昏昏沉沉地躺了几天,今天难得清醒了一下。 刘娉并不因此而高兴,而是暗暗垂泪,因为,这是回光返照的现象。 “光儿……”卫青拉住霍光的手,喘息了一口气,沙哑着声音说道:“老实告诉我,嬗儿到那里去了?” “嬗儿……”霍光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他在大理国。” “大理国?”卫青回味了一下,脸上浮现起一丝笑意,“李敢的大理国对吧?呵呵,去病儿,确实比我更有眼光啊。” 霍光也不争辩,犹豫一下,说道:“问题是大理国已经被陛下盯上了,只怕也不安全。” “呵呵,其实啊,你们都小看李敢了。”这几句话说得太快,让卫青喘不过气来,刘娉急忙伸手抚摸他的胸口,半晌之后才稍为好转。 “说起来,李敢还欠我一份情对吧,”卫青嘴角露出了苦笑,“想不到我卫青一世英雄,将要瞑目前,要挟恩图报了。” 霍光心中难过,眼睛一红,急忙安慰道:“君舅别这样说,你身体只要稍加调养,很快就会好起来。” “自己的身体,我还能不明白么?”卫青苦笑了一下,转头对着刘娉,说道:“公主,卫青有所相求。” 刘娉悄悄地转过身体,用手擦掉眼泪之后,才笑着说道:“你我夫妻,别求呀求的,让光儿笑话。” “我不放心嬗儿,想让登儿前去与他作伴,可好?” 卫青生有三子,长子卫伉,次子卫不疑,这卫登是他的小儿子,年龄只比霍嬗长三岁。 霍去病死后,卫青常常会把霍嬗接到府中,这卫登就是霍嬗的玩伴。 不过,刘娉明白,说什么不放心霍嬗,让卫登前去陪伴只是一个借口,说到底还是卫青不放心皇帝,深怕死后会被秋后算帐,祸及满门。 “好!”刘娉用力点头。 她明白卫青的担忧,于是点头答应。 一个家族的兴衰,全关系在一个人的身上,就算张汤,他生前威风八面,现在呢?还不是化作一坯黄土?整个家族也迅速的破败下去,现在只剩下一个张安世在苦苦支撑。 如果卫青一倒,整个卫家又会如何? 这些年,卫家兴旺发达,但在这繁华背后也存在着严重的隐忧,毕竟它崛起太快了,短短十几年之内从一名卑微的奴隶一跃而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司马大将军。 这个过程中会有意无意的触动别人的利益,一旦卫青这棵大树倒下,只怕会出现墙倒众人推的局面。 让卫登离开,至少能保存卫家的一点血脉吧。 也许是心事已了,三天之后,卫青溘然长逝。 消息传出,举世同悲。 卫青与霍去病号称帝国的双壁,几十年间,征大漠杀匈奴,让敌人闻风丧胆,汉国之内对他们的攻绩无不绝口称颂。 可以说,正是他们两人,确保汉国边境几十年的安宁平静。 现在他们死了,谁来靖边保国?李息将军吗?或者是李广利? “终于,还是死了吗?”刘彻喃喃自语着,语气之中充满着伤感。 过了一会,突然自嘲的笑了笑,“让卫登去大理?呵呵,宁愿相信李敢,也不相信朕啊,卫青啊卫青,你真是一位好臣子!” 第342章 危机四伏的长安 不管卫青是否好臣子,反正他双眼一闭,再也管不着了。而所有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影响的只会是还活着的人。 例如他的两个儿子,卫伉在刘娉的力争之下保住了候爵之位,而卫不疑被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贬为庶民。 于是有人暗暗称赞卫青的明智,知道皇帝会秋后算帐,所以早早让卫登远离是非之地。 也有人嘲笑卫青的愚蠢,如果不是他自作聪明,让卫登远去大理,就不会惹怒皇帝而招来打击。 渭河之水依旧奔流不息,长安城依然熙熙攘攘,并不因卫青的死亡而变化。 某些穷乡僻壤之地,依然有人是衣衫褴褛,瘦骨如柴,而汉帝国对外的战争亦未停止。 在南方,何遗率领的十万大军被东越人狙击于不狼山下,无法逾越半步。 在北方,匈奴凭借着强大的机动能力,在大漠之中四处躲藏,为此,李广利把大军分散成四股,四出寻找,但匈奴人就象凭空消失了一般,渺无踪迹。 两路大军的持久作战,耗费的人力物力超过了原来的计划,无奈之下的刘彻只能下令继续增加各种赋税。 于是,贫困潦倒的人更多了,这些人为了活下去了,只能拿起手中的棍棍棒棒,他们为祸乡间,然后仿佛泉水汇集成溪流一般,渐渐壮大成一股巨大的力量。 刘彻实在抽不出人手了,只能动用长安城的守备力量,由卫尉府抽调期门、羽林两支军队前去镇压暴乱。 如此一来,长安城的守备力量薄弱了不少,于是,某些有心人开始蠢蠢欲动。 这一天,江充府中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江充正犹豫着是否相见,客人已径自走了进来。 江充无法推辞了,只好起身相迎接,无奈的说道:“李都尉,今日我们只谈音律,可好?” 江充在赵国时,以通晓医术、善鼓琴而闻名,故有此一说。 来者竟然是韵律校尉李延年,只见他呵呵笑了几声,走到江充的身边,轻声说了一句:“现在长安城里最喜欢音律的人,就是我们的太子殿下,江使者是否有兴趣前去赴会?” 江充一怔,脸色变得苍白。 他在甘泉宫前的驰道上强行没收太子的马车,为的是向皇帝表示忠心和耿直,但却把太子往死里得罪。 李延年的意思是说:如果让太子掌权,会有你江充的活路吗? “你想怎样?”江充铁青着脸色,冷冷的问道。 李延年一点也不着急,轻笑着说道:“别急,据说你府中有来自赵国的好酒,难道舍不得让我品尝一下吗?” 说完挽起江充的胳膊,往室内走去,仿似他是这里的主人一般。 同一时间,太子府的密室之内,几个人正相对而坐。 此时的刘据表情严肃,根本不是平常表现出来的那种轻浮和狂妄。 在他身边坐着的,赫然有卫伉、公孙敬声、曹宗和任安等人。 自从卫青死后,卫家一日不如一日,其实,卫伉一直犹豫着要不要趟这一滩混水,但公孙敬声只说了一句:“如果由李广利掌权,他会留你卫家一条生路吗?” 不管怎样,刘据与卫家是连接在一起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枯俱枯。 其他在座之人也毫不例外,公孙敬声与刘据是表兄弟,曹宗及平阳长公主的儿子,娶刘据的亲姊为妻。 任安身为护北军使者,执掌一军之大权,却是卫青的老部下,卫伉有所召唤,不得不来。 刘据扫了几人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今天的意图,想必大家心里有几分明白了。 因父皇年迈,脑力渐衰,所以常常听信谗言,做出一些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刘屈牦、江充之流,他们围绕在父皇身边,阻塞父皇的耳目,以至是非难辨。 君舅因此郁郁而亡,母后因伤心过度,日日以泪洗脸。 再看长安城外,饿馁遍野,民不聊生,人人叫喊着活不下去。 这样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了,我们要让父皇亲君子,远小人,我们要手刃奸佞之人。” 卫伉一听,暗暗撇了嘴,心想:你刘据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日日作乐,夜夜笙歌,祸害的年轻女子不计其数,这样的人,一旦当了皇帝,只怕也好不到那里去。 不过,这只是从心里嘲笑一下,刘据今天的表现还是让他有刮目相看的感觉。 至少不是一上来就喊打喊杀,而是懂得找一些可以糊弄人的理由。 公孙敬声首先大声叫好:“殿下说得对,我们要清君侧,杀尽朝中奸佞,还大汉国一个朗朗的青天。 公孙贺被撤除丞相之位后,家中的权势跟着一落千丈,那些平时点头哈腰之人,现在全都变了脸色。 以富商景通为例,他以前因为得到公孙家的关照,从一个小商贾渐渐变成了长安城少有的富豪。 公孙家衰落之下,景通立即抱上了李广利的大腿,昨天在探春楼上,还摆明车马与公孙敬声抢女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两人当场互殴,景通的肋骨被打断了几根,公孙敬声脸上的青紫迄今未褪。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在场这几个人,每一个都有过显赫的过去,当衰落之时,更是深深感觉到一种切肤之痛。 说完这些话,大家的目光一起看向了任安。 想要谋大事,少不了军队的支持,这任安是卫青生前暗中埋伏的棋子,此时要派上用场了。 “殿下有命,万死不辞!”任安大声表态,没有丝毫的迟疑。 此刻他手握重兵,但身份上只是一名小小的校尉,那一个好男儿不想封候拜相?不想权倾一方? 现在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一旦刘据登上皇位,在座的几个人将会立下从龙之功,到时候就是龙腾九天,风云际会,少不了的荣华富贵。 “很好!”刘据高兴的一拍大腿,笑着说道:“有将军相助,大事可成,到时候少不了大家的功劳。” 长安城内的守备力量,主要有南北两支军队。 南军军隶属卫尉府﹐而北军隶属中尉,它们一南一北守护着长安城的安全。 因为平叛,朝廷从南军之中抽调了一半人马,变相造成了北军一支独大的局面。 所以,任安支持是否,非常关键。 不过,有人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第343章 试探性进攻 “用得着这么麻烦吗?”左侧的角落里,一个慵懒的声音说道。 大家的目光一凝,急忙望了过去,原来那里坐着一个上身穿着花花绿绿衣裳,腰间栓着无数铜铃铛之人。 正是大巫师檀何。 只见他大大咧咧的说道:“何必动刀动枪呢?你们想灭谁?说吧,只需取得他的头发,给我送过来。” 刘据大喜,急切的问道:“大师,你终于肯出手啦?” “嗯~”檀何神色高傲,轻点一下头,说道:“殿下待我真诚,现在紧急关头,总要帮一下忙。” “多谢大巫师!”刘据竟然对他拱手行了一礼,真挚的许下了承诺:“成事之后,巫教将会成为国教,我将奉大巫师为国师!” “哈哈,好!”檀何仿佛见到无数的金钱和美女向他走来,不由咧开嘴,开心的大笑。 得他答应相助,刘据等人的信心更足了,稍为商量了一下,决定做好两手准备,曹宗与公孙敬声负责收集目标人物的毛发和生辰八字,卫伉与任安则负责筹备武力劝谏的事宜。 千里之外的大理国,李敢背着双手,树荫之下,低着头,似乎在盯着某一片落叶,眉头皱成了一团。 宇文风走过来,崇敬的行了一礼,说道:“主君可是为鳖县的汉军发愁?” 李敢点头。 他久居汉军之中,深知它的可怕,那完全是一台战争机器,一经运转,碾压四方,让你粉身碎骨。 “其实,正因为主君久居汉军之中,才会产生这种畏惧心理,“”宇文风笑着分析道:“看吧,昨天争议之时,最反对与汉国开战的是谁?” “赵将军?” “对,反对最激烈的正是两位赵将军。” 李敢回想了一下,轻轻点头。 先不说赵食其,就说赵破奴,一个血战四方,杀敌无数之人,为何畏汉军如虎? 也许宇文风说得对,了解得越深,畏惧之心越浓。 “其实,汉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宇文风笑着说道:“或者说现在的汉军并不可怕。” “现在的?”李敢疑惑地皱起了眉头。 “对,现在的。”宇文风用力的点头,“现在的汉国,内外交困,表面看起来威风凛凛,其实是外强中干,而汉国的军队不止于此,它还缺少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最重要的东西?”李敢心中一动,缓缓的说道:“你是说,因为少了卫青和霍去病?” “是,少了这两个人,汉军就象少了灵魂,再不是那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百胜之师。” 其实,宇文风说的只是最突出的两个人物。 例如赵食其和赵破奴,他们两个本来是汉军之中的猛将,却被刘彻随意找一个借口削除候爵之位,削除军中一切职务。 与他们同一遭遇的有一百零六人。 刘彻此举,确实能节省不少的财政开支,也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但是,这一百零六人,几乎都是功勋显赫之辈,驱除他们,等于抽掉了汉国的脊梁。 再看看刘彻最近任用的是一些什么人?南方的主将何遗,是他当胶东王时的属臣,北方的主将李广利,之前没有多少领军的经验,凭着李夫人的宠爱而一步登天。 刘彻错误地认为,李广利与卫青的身份相当,都是皇家外戚,用谁都是一样。 他错在过份地迷信自己,把其他人当作一件简单的工具,需要则用,不用则弃。 他把功勋老将视作无物,极力往外推,而这些人,渐渐的来到李敢身边。 除了赵食其和赵破奴,霍嬗与卫登也带来了不少人,这些人或者名声不显,但每一个都是百战老兵,这些都是霍卫两家隐藏于暗处的力量。 “有道理,”李敢缓缓的点头,“其实,昨天的争论,不少人并未考虑到另一件事。” “另一件?” “嗯,”李敢笑着点头,“我一直犹豫不决,并不是不想出兵,而是刚好相反。” “相反?”宇文风惊讶的说道:“原来我会错意了,主君是想出兵?” “对,有人说应该避开汉军的锋芒,抽调兵力,全力攻占哀牢、掸国和乘象三国,其实我们的西南,远不止这三个国家,还有扶南,骠国,还有一个不亚于汉国大小的身毒。” “身毒?不亚于汉国大小?”宇文风瞪大了眼睛,急忙问道:“身毒之名倒是听说过,但从来没有更多的信息,主君怎么知道得如此详细?” 李敢呵呵的笑了几声,避开了这个话题,说道:“其实,我们周围的地方远不止这些,南越国的大船已经远渡重洋,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但是,如果说最好的地方,还是汉国的疆域之内。” “那当然,”宇文风赞同的点头,“我也曾游历过不少地方,但汉国是一块天佑之地,远非其他地方可以比拟。” 两人说着说着,慢慢跑题了,不过也算是打开两人的思维。 汉国是块好地方,最重要的是,李敢一直以汉人身居,以身上流淌着汉人的血脉为荣,这块天佑之地,他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不过,他有着广阔的视野,可以在万般无奈之时,保存实力,避开与刘彻的锋芒,先求生存,再求发展。 于是,李敢笑着说道:“所以我打算战上一场,也不用大战,只要试探一下汉国还在多少的实力,反正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我已经做好两手准备,进,可以吞下一块大肥肉,退,可以广积粮,缓称王,徐徐图之,等待东山再起的时机。” 他的话音未落,赵破奴的声音已经插了进入,笑着说道:“好一个可进可退!这一次让我领兵如何?” “行!” 其实,李敢心里还有一个想法。 寄柔的暗卫不断传回消息,说是汉国境内民不聊生,动乱四起,饿死者不计其数,这些事情,算是刘彻另一个倒行逆施。 刘彻四处征战,南北两路用兵,加征赋税,弄得天怨人怒,这些正是李敢动手的好条件。 第344章 一块石头造成的误解 不狼山,鳖县的第一高峰,主峰高耸入云,形似一枚竹笋子,山势莽苍,逶迤数百里,其中有一座天险名叫不狼关。 此关北拒巴蜀,南扼夜郎,关上千峰万仞,重崖叠峰,峭壁绝立,若斧似戟,直刺苍穹,两侧群峰险峻,壑底山路陡立,易守难攻,实乃“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险。 暴胜之掬起一把清凉的泉水,胡乱地擦了把脸,然后再次盯着山下。 “暴将军,休息了一会吧,这里有我盯着。”王薄轻声劝道。 两人在第一军共事了很长时间,相互之间很是熟悉,所以说话也随意一些。 “你去吧,我还能坚持。”暴胜之摇头拒绝。 他率兵追击刘璊,屡战屡胜,让刘璊丢铠弃甲,亡命逃窜,但最后一不小心,越过汉国边境,惹起了祸端。 白马与邛都,多好的两座城池啊,到嘴的肥肉白白地吐出来,只为宁息汉国的怒火。 “我犯的错,就由我来负责……”暴胜之睁大了血红的双眼,继续关注着山下汉军的动态。 符县校尉郑严,汉阳校尉田甲,两人原本东越国的降将。 他们属于左相樛乐一派,樛乐死后,他们怕被吕嘉打击报复,所以瞅准一个机会,带着手下叛逃到了汉国。 刘彻实行“千金买骨”之举,想用他们诱惑更多南越人过来,于是,封郑严为戈船将军,田甲为下濑将军。 此刻,这两人正站在不狼山下同,抬头望着高入云烟的山峰,脸上一片愁容。 “田将军,这一座关太险要了,只怕攻不进去。” “攻?”田甲苦笑摇头,“不说眼前的这座天险,我们一千人,凭什么去攻击人家两万人?” 这段时间,大理军说是败退,不如说是有目的地后退,敌我双方一仗未打,亦未损失一兵一卒。 汉军的胜利,凭的并不是他们手中这少得可怜的一千人,而是身后庞然大物一般的帝国。 所以郑严开始幻想,“既然如此,我们排着队冲上去,恐怕大理人也不敢动刀动枪吧?” “如果敢呢?”田甲翻了一下白眼,“人家口口声声说了,一退再退,一忍再忍,退出两座城池当作冒犯汉国的赔礼,是出于对汉国的尊重。 但事情总有一个限度,也许眼前的这座山,就是他们的底线。” “底线吗?” 郑严抬起头,四处打量了一下,遗憾的说道:“如果能跨过这座山该多好啊,之后将是一马平川,不仅鳖县,就算是附近的几座城池统统处于我们的威胁之下。” 他们是新降之将,希望多立功勋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两人又嘀嘀咕咕了一会,最终郑严还是不死心,决定再派兵前往,试探一回。 用他的话说:“如果只是几句强硬的说话,我们停滞不前,今后会永远抬不起头的。” 正是出于侥幸的心理,第二天,汉国的三百名兵士出现在关隘之下。 “三百人……” 暴胜之给气乐了。 三百人前来攻打一座二万人镇守的关隘,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暴将军,怎么办?打不是不打?” 王薄看着关下破口大骂的汉军,皱起了眉头。 “怎么办?”暴胜之也左右为难。 这些汉军骂的话非常难听,反正连老到嫩的女人的全骂遍了,但他们赤手空拳,摆明着不是来打仗,而是来恶心人的。 “如果打,算是谁挑起的事端?” 两人正在为难,突然有一名亲兵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在他的身边,跟着一名胖乎乎的人。 “表兄?”王薄惊讶的大叫:“你怎么来了?” 王当顾不上回答,走到泉水旁,“呼啦呼啦”的喝了几大口,才喘着气说道:“说的不是废话吗?我怎么来?当然是主人让我来的。” “主君?” 暴胜之的眼神一黯,以为是李敢要追究责任,于是叹息的说道:“我一时不察,惹下天大的祸端,还请主君惩罚。” “惩罚?”王当哈哈一笑,“那是肯定的,不过那是以后的事情。” “以后?”暴胜之大喜。 他听出其中的意思了,李敢另有要事让他去做啊,于是急忙问道:“不知主君有何旨意?” “很简单啊,”王当朝关隘之下呶了一下嘴,“难道你想听这些烦人的苍蝇继续‘嗡嗡’乱叫?” 暴胜之一愣,然后开心的问道:“你是说,收拾他们?” 王当笑而不答,突然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用力地扔出去。 “砰!” 石头扔到了汉军跟前,在地上砸了一个坑。 “啊!” “完了,死定了!” “大理兵真的敢动手啊!” 这些汉兵骂得正爽,突然一块石头从天而降,把他们吓了一跳,有几个胆小之人更是转身就跑。 他们以为大理军杀过来了…… 关隘上的士兵们一愣,然后是哈哈大笑。 这半天算是白白被骂了,原来一块石头就可以解决。 “都在试探啊,” 王薄摇头而笑,心里的压力徒然放松。 别看王当只是扔出一块石头,这已经代表着李敢的态度,那就是忍无可忍之下,在适应的范围内,可以还击。 “战争的规模要小,如果要打,必须速战速决。”王当把最后的几句话说完,然后拉着两人饮酒去了。 大理国这边,李敢已经有了明确的决定,但是汉国的某些人还沉迷于往日荣光之中,想要无事找来,小事变大事。 “哈哈,扔石头,他们不敢用箭。” 郑严并不因为士兵的不战而退而生气,反而因摸清敌方的底细而高兴。 “这就是汉国,别人不敢轻捋虎须啊。”田甲深有感触的说道。 他们是南越人,理解最为深切。 想想这十几年来,汉国只用一招简单的美人计,就能把南越玩弄得团团转,樛氏、樛乐等寥寥的几个人,就能让南越乱成一窝粥。 夺权谋国,差最一步就能成功。 “既然如此,我们继续吗?” “当然继续!”郑严笑着点头,“这一次,要派出更多的人,既然大理军不敢应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还用客气吗?继续向前推进,一步一步,把他们逼退!” 王当万万想不到,扔石头的本意是警告,最后却让汉军误会成胆心怕事、不敢动真格…… 第345章 李广利回来了 两人敢想敢干,第二天,派出五百人手执刀枪,在关隘下耀武扬威,有几个人甚至扛起梯子往上爬,最后被大理军推倒摔下,摔了个头破血流。 “呵呵,他们还是不敢动手!”郑严笑眯了眼,开始想象夺取不狼山之后,进入夜郎腹地,到时候,大把的土地任他抢夺,大量的人口任他奴役。 有着这样的执念,他们的行为更加放肆了,天亮之后,郑严干脆亲自带人前往关隘之下,大声吆喝道:“喂,快开门,让我们进去,否则休要怪我们不客气。” “不客气?”王当哈哈大笑,问道:“说一下嘛,会怎样不客气?” “破关之日,鸡犬不留!” “哗,鸡犬不留,好害怕啊,”王当装模作样地拍着胸口,转头问身边的士兵说道:“他们好凶哦,你们怕不怕?” “怕!”众人大声的问道着,但笑嬉嬉的样子,分别是嘲笑。 郑严怒了,拨出长剑,往前一指,嚎叫道:“冲,跟我去杀人!” 在他认为,这些大理军就象是一群羊羔,摆在关隘上只是吓唬人的,根本不敢对汉人的军队动刀枪。 没办法,现在的汉国实在太强大了,养成他们骄横的性格。 “噔~噔噔~” 郑严盯着王当的位置,扶着一架样子往上爬。 “咦?他真的来啊?” 王当的眼睛骨碌碌的转动,随则嘻嘻一笑,随则招呼附近的士兵们退后,留下一个位置让郑严上来。 “哈哈,无用的大理狗!”郑严把大理军的忍让当作无能,于是更加放心了,一边大大咧咧的骂着,一边往上爬。 在他身后,几百名汉兵紧紧相随。 田甲站在下边,抬头仰望,皱头已经皱成了一团。 眼前的这一支大理军,把刘璊的五千多人追得满地跑,现在会变成如此无用吗? 论战斗力,自己的这点人根本不够看,唯一的解释就是大理人怕汉军的报复。 “主动让开,任我们登城?”他还在疑惑的时间,郑严已经到达目的地。 “大理狗,对,说你呢?”郑严用剑指着王当,大声喝道:“还不过来受死?” “狂妄自大啊……”王当笑着摇头,随手从身后取出一瓮酒,用力的扔到郑严的脚下,“当啷”一声摔个粉碎。 “喝吧,请你的,就当送你一程!” “送我一程?”郑严哈哈大笑,“你们不怕死吗?不怕被诛九族吗?不对,如果你们胆敢动耶耶一根毫毛,汉国大军将会踏平你大理,屠尽你的国民!” 王当不以为忤,笑着说道:“我家主人说了,一退再退,一忍再忍,但忍无可忍之时,就不要忍了吧。” 此话说完,突然脸色一变,一挥手,大声说道:“上,把他们绑起来!” 绑?不是杀? 士兵们正在疑惑,却见到郑严身体左右摇摆着,一个踉跄,软软地摔倒在地上。 “哈哈,这蒙汗药就是好用。” 王当嬉笑着,早有士兵冲上前,七手八脚的把郑严绑了个结实。 暴胜之在另一边,看得一清二楚。 早几天他们一让再让,被汉军百般嘲笑辱骂,早已充满一肚子的怨气,现在王当动手,无疑是一个很明显信号。 “战吧!”暴胜之放声大笑,一马当先杀汉军杀了过去。 此刻的他,有着一种极度抑郁之后,突然得到宣泄的快感。 “杀!” 他身后是几千名士兵,声势浩大,而汉军这一边才几百人,少得可怜。 双方的实力根本不成比例,郑严之所以敢大大咧咧地攻城,其实说是攻城一,不如说登城更为贴切,因为在他的意识中,认为大理军软弱可斯,不敢还手。 于是,悲剧发生了。 首先是登上关隘上的这些人,面对突然撕下羊皮的野狼,敢于反抗的会被一剑砍翻,聪明一点的直接扔下武器,跪地投降。 这不是勇敢不勇敢、忠诚不忠诚的问题,双方的力量悬殊,任何的反抗都是徒劳无益。 这一仗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快捷,大理军毕竟是手下留情了,只抓捕登上城头的汉军,至于城下的那些,就让他们回去向刘彻通风报信吧。 “大理军还击了!” 这句话仅仅是六个字,但宛如春雷一般,震动人们的心魄。 “李敢,真的好胆量啊……” 前丞相府,薛泽望了一眼身边只会唯唯诺诺的儿子,仰天长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以前还认为自己的儿子不错,但比起李敢,差得太远了。 未央宫之内一片狼藉,这些都是刘彻生气之下摔烂了。 苏文静静地躲在门外,大气也不敢喘,深怕会被皇帝发现。 不过,很快有人给他解围了,只见刘屈嫠走了过来,也不等待别人通报,直接走进大殿。 “皇上,” 刘屈嫠恭敬地行了一礼,然后高兴的说道:“前线大捷。” “大捷?南方?还是北方!” “北方,”刘屈嫠笑着说道:“李广利终于找到了匈奴人的主力,歼敌三万五千人,杀了左贤王,俘虏头王、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一大批。” “哈哈,”刘彻一扫刚才的颓势,开心的大笑。 “李广利啊,果然不辜负朕的信任!” 他双线用兵,不但耗费大量的财物,还造成了兵力严重不足,早些时候朔方郡发生叛乱,只能被逼调动守卫长安城的南军。 所以,对于李敢的挑衅行为,他只能徒呼奈何。 不过,现在好了,只要李广利班师回朝,凭着这一批精兵强将,毁灭大理国,易如反掌。 对于李广利的回归,有人喜欢有人愁。 太子府上,刘据皱着眉头,目光左右扫了一眼,缓缓的说道:“李广利快要回来了,怎么办?” 好不容易等到南军远离长安城,他们正磨拳擦掌准备夺位呢,谁知会突然横生枝节。 “还能怎么办?动手吧!” 说话的是曹宗,他主张速战速决,以武功手段解决一切。 不过,公孙敬声有不同的意见,左右打量了一眼,问道:“大巫师呢?今天怎么不来?” “他今天不来,”刘据回答道:“这段时间,大巫师连续施法,损耗严重,此刻正在休息。” “哈哈,原来大巫师出手了,那我们赢定了啊。” “对,他说了,三天之内,目标人物将会非死则病。” “三天?哈哈,”公孙敬声开心的大笑,“就等三天吧,不用花费一兵一卒可以直接解决,这多好啊,这叫什么呢?叫坐享其成吗?” 第344章 刘据的计划黄了 可惜,事与愿违,在刘据等人极度渴望之中,时间一天又一天过去,大巫师的法术一直未能见效。 “十天了,刘屈牦还没死啊……”公孙敬声开始焦急了。 曹宗轻轻叹息,“何止刘屈牦,我今天见过江充,同样活蹦乱跳的。” “这样下去可不行,走,去找太子问清楚。” 到了太子府时,才知道大巫师把自己关进一间房子里,整整十天了,不吃不喝,人也没有出来。 “十天没出来?” 曹宗伏在门缝上向房里瞄了一眼,见到的只是黑漆漆一片。 “看不到人啊,怎么办?” 几个人在门外转了一圈又一圈,想推门进去,又怕影响大巫师施法。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不能再等了,李广利快回来了。” “你的意思是,现在动手?” “嗯,把任安找过来吧,越快越好。” “找任安,还得卫伉出马。” “大家都别闲着,把家里的家将家奴统统组织起来,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 事情到了这里时,突然再生波折。 为了凝聚民心,皇帝决定为李广利的胜利归来大办特办——出迎十里,披红挂彩,反正有多隆重就多隆重。 任安被任命为开路先锋,此时正带领士兵劈山开路,砍树搭桥…… 于是,刘据等人的计划被彻底打乱了,失去了军队的帮忙,仅凭几千名家奴,别说清君侧,也许皇宫的大门都进不去。 夜色深深,长安城陷入了一片沉寂之中。 不过,总有一个地方会夜晚比白天更热闹,例如探花楼。 “把小凝给我叫过来!”一名粗壮的男子用力的拍着桌子,冲着鸨母大声叫道:“把小笑也叫过来,耶耶要玩一龙双凤!” 鸨母一路小跑着靠近,眼睛稍一打量,立即知道遇上了一个有钱的主了。 这男子生得又粗又黑,双手粗大有力,身上的衣服花花绿绿的,腰间竟然挂着几只小铃铛,正随着他的活动而“叮当”作响。 “丑陋,粗鲁!” 这是鸨母对这男子的印象,不过,没关系啊,看在他手上掂着的一大块金子份上,鸨母脸上的笑容要多甜就有多甜。 “小凝,小笑,来贵客啦,快来迎接!” 鸨母的声音欢快而急促,似乎恨不得把楼上所有的女子统统叫下来。 反下,只是你有钱,有谁有谁,要多少有多少。 随着她的叫声音,楼上传来了两个黄莺一样的声音,这声音要多清脆就有多清脆,要多娇柔就有多娇柔,男人听到,忍不住酥软了半边身体。 很快,两名衣着艳丽的女子下来了,她们身娇体软,香馥馥的身体半依半靠在男子身上,娇嗔莺啼了几句之后,三个人簇拥着进入房间去了,也不知他们是喝酒,还是…… 鸨母满意地点头,转身往门外走去,希望能多来几个这样的豪客。 这两年,探花楼这样在长安城里有名的岁月场所,也是惨淡经营。 朝廷的横征暴敛让普通民众穷叮当的,一日两餐难得温饱,更别想着有钱来逛花楼了。 曾经的富豪商贾,也变穷了,他们的钱变成了朝廷的税赋,用于打仗去了。 高官王侯们也非常低调,害怕被皇帝知道还有富余的钱财,会立即有一批麒麟币扔过来。 所以伸长脖子期望生意上门,成了鸨母每天最常做的事情。 很快,她的愿望成真了,只见一个个子适中、面白无须的男子跨过了门槛,然后向她走了过来。 “小凝。” 这男子只轻声说了一句话,然后自顾自的向楼上走去。 鸨母一愣,然后大惊失色,急跑几步追上前去,挽住男子的臂弯,谄笑着说道:“江……” 停顿了一下,急忙换了一下称呼,“江君,您来了啊。” 男子不置可否,继续往前走。 鸨母急了。 如果是其他时间,她希望来的客人越多越好,但如果两个客人要的是同一个女子…… 好吧,等着打架吧。 鸨母越想越急,挽着男子的手臂不敢放手,身体站在原地不动,然后高声喊道:“阿珠,快乐来迎接贵客啊!” 男子挣了两下,没能挣脱手臂,眉头慢慢皱了起来,“阿珠?” 这男子正是江充,他侧身盯了鸨母一眼,沉声问道:“小凝呢?” “嘿~嘿~”鸨母干笑几下,“她身体不舒服,无法接待客人。” “身体不舒服?” 江充并不重视小凝能否接客,重视的是她的身体是否健康。 他来探花楼的目的与其他男人不同,他并不是来释放激情的,而是因为“小凝”正是他阿妹的名字,而且,不管相貌还是言行举止,都有几分相似。 每次相见,他会想起那个被赵国太子刘丹逼死的可怜阿妹。 “呃~对啊,对~” 鸨母强笑着,但才说出这句话,已经被江充一把抓住衣服,把她提了起来。 “不舒服?那里不舒服!”江充急切的问道:“是胸口吗?” 他阿妹从小就在胸口痛的毛病,所以以为小凝也有相同的病症。 “胸口?” 鸨母眼睛一转,感慨着天下的男子全是一路的货色,只关心女人的胸膛。 “嘿嘿,也许是吧。” 小凝的胸口也许正被别人握在手中,能舒服吗? 不过,她很快后悔给出这样模棱两可的答案了,因为江充已俯下身体,目光恶狠狠的问道:“她在那?快带我去!” 鸨母还来不及回答,突然从二楼传来了一声惊呼。 “啊!” 这声音刚发出一半,然后嘎然而止,似乎被别人掩上嘴巴一般。 “小凝?” 江充的脸色大变,一把将鸨母推开,然后急不可待往上冲。 鸨母“噔噔噔”的急退几步,等到身体稳定之时,江充已经跑到了二楼。 “江君~” 鸨母急了,迈开脚步跟了上去,不过江充的速度很快,几个跨步已经走到了一个包厢,然后飞起一脚,把门踢开。 “小凝!” 在木门翻飞之时,他已一步跨进了包厢,然后……见到了一幅不堪入目的场面。 只见小凝全身吃果果的,四肢着地,一名粗黑的汉子正跨骑在她的背上,把她当马骑。 更过份的是,还有一名女子在旁边,手执小皮鞭,正笑嘻嘻的,口中叫着“快,走快点!”然后一鞭抽在小凝的屁股上。 第345章 得来全不费工夫 包厢内的几人被江充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但他们还来不及反应,江充已冲了过来。 第一下,他夺过小笑手中的皮鞭,接着一脚把她踢翻;然后手腕一转,把皮鞭用力向粗壮男子抽去。 “叭!” 粗壮男子“啊”的痛呼,他从小凝的背后滚下来,色心未泯之中还不忘在小凝身上抓了一把。 就这么的延误了一会,皮鞭又到了。 “叭!” 这一鞭抽得更有力,而且是兜头劈脸的,立即在粗壮男子的脸上留下一道可怖的紫痕。 “找死!” 他怒了。 一龙二凤玩得正开心啊,被人冲进来破坏了兴致,而且还被抽打了几鞭,钻心的疼痛。 “滚出去!” 男子怒气冲冲的,举拳就打。 他长得皮肤黝黑,身材粗壮,只从气势上来看,比面白无须,长相斯文的江充威风许多。 “小心!” 小凝关心的大叫,这一声让江充的精神一振,哈哈一笑之间,说道:“别怕,不会再有人欺负你。!” 说完身体微侧,右腿一抬,膝盖猛烈地顶向敌人。 “嘿~” 粗壮男吐气开声,双掌一沉,护住裆部,身体前趋想要欺入江充的怀中。 “妄想!” 江充轻叱,右腕一翻,把皮鞭的木柄作为武器,直接撞向敌人的胸腹之间。 这一招,速度很快,粗壮男惊呼之中想要躲避,但来不及了。 “咚!” 鞭柄正中胸肋,粗壮男痛呼中倒退一步。 江充得势不让人,抢上一步,然后飞起一脚,正中敌人的小腹。 粗壮男再也站立不稳,“卜通”一下跌倒在地。 江充一个箭步上前,右脚一抬,用力踏在敌人的脸上。 “啊,放开!” 粗壮男又痛又怒,但因脸颊被践踏而声音模糊。 “放开?哼,等着去死吧!”江充冷笑。 小凝被他视为亲妹子,这人竟敢欺负,所以江充认为是罪无可赦。 江充现在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只要轻轻使一个眼色,就会有无数人跑过来献殷勤,甚至为他卖命。 想要弄死这个人?实在太简单了,保证不到半个时辰,就会有人想一出个合适的罪名,到时候,要杀要剐,全凭江充的一句话。 不过,粗壮男一点也不怕。 “等死?”粗壮男脸色涨得通红,但一点也不慌,反而阴恻恻的说道:“聪明的话就立即把我放开,然后赔礼认错,也许可以保存一条狗命。” “咦?好大的口气!” “怕了?”粗壮男哼哼冷笑,“别说是你,就算当今的太子殿下,在我面前也是毕恭毕敬,不敢有半点无礼!” “太子殿下也不敢半点无礼?”江充哈哈大笑,“好大的威风啊,报上名来,看看是否把我也吓得趴下。” 粗壮男用手抓住江充的脚,想把他掀翻,但得到的结果是江充用力地转动脚尖。 “啊,痛!” 江充脚尖的力量很大,这一踏一碾之间,把粗壮男的脸皮扭转变形,然后破裂,鲜血也流了下来。 “鼠子!”粗壮男真的怒了,大声骂道:“我一定要杀了你!不,我要把你千刀万剐,要把你挫骨扬灰!” 江充哈哈大笑,嘲笑着说道:“难道你不应该先想着如何保住自己的小命吗?” “哼,”粗壮男不肖一顾,“保命?需要保命的是你!” “嗯?”江充微微一愣。 这人死到临头还敢嚣张,难道真的有所倚仗? “你到底是谁?”江充皱起了眉头。 “我是谁?哼,我是檀何!” “檀何?”江充面露疑惑。 这名字非常熟悉同,但一时间想不出是谁。 “孤陋寡闻!” 檀何趁着江充分神的时刻,突然头颅用力后仰,脱离江充的脚尖,但他还来不及做出第二个动作,已被江充顺势一脚踢在下巴上。 “啊!” 檀何被这一踢,牙齿突然咬合,正咬在舌尖上,差点被舌尖咬断了一小截。 一时间,他痛得“嗬嗬”直叫,眼泪也止不住的流下来,嘴角不断有鲜血渗出。 看来是伤得不轻。 “鼠子!”檀何怒骂,不过这一次他学乖了,直接报上自己的名号。 “我是大巫师!敢伤我?看来你是活腻了。” “大巫师?”江充一惊。 最近一段时间,这名字太有名了,可说是在长安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人说他法力无边,有人说他能上天入地,有人说他上知五百年,有人说他可以预测未来。 “你是大巫师?” “对!” “你是太子府上的大巫师?” “正是!”檀何的脖子一梗,竭力装出藐视一切的高傲。 在他看来,江充在听到这名号之后,应该会吓得浑身发抖,然后不停地跪地叩头,请求原谅, 但事情往往出乎意外,江充的表情不是敬畏,反而语带调侃的说道:“哈哈,原来是大巫师!失敬失敬。” “哼,怕不怕?” “怕啊。” “那把我放开啊,松开你的臭脚!” “行,”江充口中随意应付着,右脚一动也不动。 这时,小凝已穿上衣服,不过还能在她头脸和脖子上看到一道道红肿的伤痕。 刚才被打得不轻。 她一直凝神细听,此时悄悄走了过来,担心地在江充的耳朵边轻声说道:“兄长,此事到此为止吧,这人,我们惹不起。” “到此为止?”檀何大笑,嬉笑着说道:“我答应了吗?” 他说过要把江充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并不是耍嘴皮子,而是真正的心声。 他在太子殿下的座上宾啊,作威作福惯了,今天被揍得脸皮鼻肿,被踩在脚下,这个仇,必需要报啊。 江充笑而不答,不过,脚尖却是收了回来,让檀何从地上爬了起来。 倒是小凝最着急,连忙央求道:“大师,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了行吗?” “不要计较?不行!” 小凝害怕了,走到墙角边,打开一个箱子,从里边取出几锭黄金,双手递了过去:“大师,这是我所有的积蓄,全都给你了,只求高抬贵手。” “哈哈,” 檀何看到黄金,两眼冒着青光,甚至连嘴角上的血迹也不擦了,右手一伸,把黄金纳入杯中。 不过,他钱照收,心里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原谅江充的所作所为。 第346章 永无止境的欲望 有钱必赚,眦睚必报,这是檀何的宗旨。 刚才被江充又踢又踩的,现在浑身上下还痛得厉害呢,这个仇绝对不能放过。 “怕了?哼哼,也行,别说不给你们机会,只要乖乖送上一万两黄金,此仇就此揭过。” 当然,在对敌人下手之前,如果能榨取一些钱财,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万两黄金?”小凝惊呼。 刚才拿出的几锭金子已经是她全部家产,但不足二十两,这人狮子大开口,张口就要万两黄金,她得累死累活、卖笑卖肉几辈子才赚得到这钱啊? “没钱对吧?” 檀何一边悠闲地整理着身上皱巴巴的衣服,然后在椅子上坐下,翘起二郎腿,双止斜视,脸上表情似笑非笑。 一旁的小笑很有眼光,看得出眼前这人的身份很高,一心想要攀附,急忙乖巧地捧过来了一杯蜜糖水,然后笑语盈盈地依偎在檀何身边。 “不错,赏你的,”檀何掏出几十文铜钱,扔在小笑的手上,然后斜视了江充一眼,嘿嘿而笑着说道:“竖子,赔不赔钱?” “赔钱?”江充一直在沉思,此刻被檀何打断,于是缓缓抬起头,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原来,你就是最近风靡整个长安城的大巫师!” “正是!”檀何哈哈大笑,“怕不怕?” “怕?”江充老老实实地点头,“别说有太子殿下为你撑腰,单凭法力高深、无所不能这一点,就让要深感畏惧。” 檀何笑得更开心了,“既然怕,那快就赔钱啊,还想啥呢?” 江充双手一摊,“没钱……” 小笑在一旁,听到檀何竟然是太子殿下身边的红人,不由目冒金光,于是她攀附的决心更坚定。 “没钱?嘻嘻,没钱就卖身吧,卖身为奴,嗯,以小凝相貌,开价一百几十金,肯定很多人抢着要。” “你!”江充的目光一闪,却不动怒,而是抚掌而笑。 “卖身,哈哈,好办法。” 说完突然转身,朝门外吼了一声:“来人,请两位贵客到府上去,好好的招待。” “好好招待?”小笑的目光一亮。 算是这人害怕了吧,赔礼道歉吧,看来,自己压对了宝啊! 檀何对于类似的前倨后恭见得太多了,所以表情很淡定,不过,他还来不及说几句场面话,立即脸色一变。 原来门外涌进来几个人,三大五粗的,一脸凶相,看样子就知道不是善良之辈。 “你们……” 檀何才来得及说出两个字,江充已一挥手,轻轻说道:“带走!”然后施施然转身,率先离开,整个过程之中,目光没有半点波动。 其实,江充的内心里已是叹息不断。 这段时间里,皇帝命令江充暗中查访李美人之死是否与巫盅有关,为此,李延年也多此上门拜访,希望及早得出一个结论。 当今的长安城,巫盅之术最为高深的,当然是檀何,但檀何一直呆在太子这据的身边,江充用了不少办法,还是无法靠近。 按理说,这檀何自寻死路,江充应该高兴才对,而不是连连叹息,但是,如果有人想借这巫盅之事,有更大的图谋呢? 江充深知参与其中的巨大风险,一直犹豫不决,现在好的,檀何主动撞到了枪口上,江充就算想躲避,也躲不开了。 此时,房间内传来了檀何杀猪般的惨叫,叫声高亢而短促,而小笑的惊叫声则完全不同,那是婉转曲折,高低有序,可惜的是很快变成了“唔唔唔”的闷哼,也许是被人捂住了嘴巴。 对于大汉帝国来说,今天发生了一件天大的喜事,整个长安城热闹非凡。 因为李广利得胜回朝。 他在大漠里把匈奴人打得抱着鼠窜,杀掉了几万匈奴人,掠夺的人口和财物无数,当然,得到最多的是马和羊。 反正,大汉的军队可以更换一批战马了,而长安城里的人,又可以吃上一段时间便宜的羊肉,不管从那方面,也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出迎十里,玉辇同乘,刘彻给了李广利无以伦比的待遇,似乎想要告诉世人,就算没有霍去病,没有卫青,但他刘彻慧眼识珠,还会找出李广利,找出更多的人才,为大汉扫平天下,杀灭一切的敌人。 夜色渐暗,长安城还沉浸在欢乐之中,人们喝着酒,唱着豪壮的乐府曲调,相互叮嘱着明天要起个大早,到奴隶市场去走一趟,买一两个匈奴女人回家。 这些匈奴女人身体强壮,吃得少,干活不怕苦不怕累,如果不嫌脏,还可以让她上床陪睡,反正是好处多多。 在这欢乐的的气氛中,作为主角的李广利,却秘密出现在江充的府上。 “他……是大巫师?” 檀何正躺在地上,脸青鼻肿,衣衫褴褛,身上道道伤痕,狼狈异常,李广利怎么也没法与一个仙风道骨的大巫师联系在一起。 “嗯,”江充的表情淡漠。 对于李广利,他没有太多的好感。 就算现在双方正准备合作,但江充一向以快意恩仇而自居,而眼前的这个李广利,就算是皇亲国戚,就算是堂堂的将军,也无法洗脱背弃恩人的恶名。 这个恩人,指的是扶持李广利上位,把李嫣送进皇宫的大理王李敢。 对于江充的冷淡,李广利有点不高兴了,眉头一挑,正想发怒,身边的李延年已开口说话。 “江大人,这人招供了些什么?” 江充犹豫了一下,模棱两可的回答道:“该说的全说了。” “该说的?”李延年的目光一闪,“是否与……嗯,他肯定还有同谋之人吧。” “当然,”江充点了点头,“仅凭他一个,还做不出多少的事情。” 李广利摇了摇头,冷冷的说道:“我只想知道一件事,我阿妹的死,是否与他有关。” 地上的檀何一听,知道现在是生死关头,急忙挣扎着想要否认,但他的身体被绑着,嘴巴也堵着一块破布,发出的只有“唔唔唔”的声音,根本说不出话来。 他心里急啊。 以前天天自夸法力高深,巫术无边,能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现在呢,只想高吼一句:各位耶耶啊,假的啊,是吹牛啊,如果我法力高深,能被你们虐得这么惨吗? 可惜江充不会再给他争辩的机会了。 第347章 让人眼馋的太子之位 江充欲把他置之于死地,当然不会给他争辩的机会,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转过头,对着李广利淡淡的说道:“此人曾经夸下海口,说能千里之外取人性命,也曾许下承诺,为宫中的某位贵人清除政敌,但一切只是口舌之说,而没有真凭实据。” “足够了!”李广利大手一挥,大声说道:“有此大逆不道之心,已经足够杀他一百遍!” 江充斜视了一眼,轻轻摇头,淡漠的说道:“很好,杀一个人而已,非常简单。” 说话之中拨出腰间长剑,递到李广利手中,“现在随手一剑就能做到。” 李广利一愣,却并不接过长剑。 杀了这个人? 他亲自前来,为的并不是杀掉这个人,而是有着更深的谋划。 见到现场的气氛僵持,一旁的李延年急忙笑着说道:“江大人说得对,杀人要讲究真凭实据,而且,现在也不能快意恩仇一杀了之啊,重要的是追查出幕后的指使者是谁。” 最后一句,才是重点,才是他兄弟两人急匆匆跑到江府来的原因! 檀何与谁走得最近?是太子刘据! 李家兄弟最希望的事情并不是杀掉檀何,而是用这个人把刘据牵扯进来。 太子之位,只差一步即可登天,所以虎视耽耽之人不计其数,以前的刘据,内有卫皇后撑腰,外有卫青、霍去病扶持,势力无比庞大,所以许多人不敢撄其锋芒。 随着卫家的式微,某些人的心思开始活络,心里幻想着抢夺刘据的位置。 李广利兄弟,正是其中之一。 因为他们有着非常有利的条件。 当今皇帝共有六个儿子,太子刘据,齐王刘闳,燕王刘旦,广陵王刘胥,因为霍去病的一纸奏章,让后三位王子远离长安城,分赴自己的封地。 当年霍去病用了一招绝户之计,为刘据清除一切障碍。 但是,事情总会出现意外,卫霍两家千算万算,却算错一件事,刘彻处于壮年,只要努力,还可以努力造人。 刘思慎和刘髆两位小王子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 留在长安城的除了太子刘据,只有刘思慎与刘髆。 刘思慎是陈阿娇的所生,身份高贵,但不知为何,皇帝对他很是厌恶,自他出生之后皇帝极少踏足长门宫。 如此一来,刘髆无疑占据着极大的优势。 李嫣死后,刘彻对她的爱意没有半点减少,反而变本加厉,不但在皇宫中悬挂她的画象,还让五利将军追魂造影,把她从阴间召唤上来相见。 爱屋及乌之下,刘彻特别喜欢刘髆,有事没事与他呆在一起,一起吃饭甚至一起玩耍。 高高在上的皇帝,突然化身为一名溺爱儿子的父亲,在有心人看来,意义完全不同。 “如果没有刘据,髆儿绝对能登上太子之位!” 这是李氏兄弟平日里谈论最多的话题,唯一的困难在于,如何才能把刘据的名声搞臭,然后让皇帝削夺他的太子之位。 眼前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随李广利的权势渐高,人也慢慢变得高傲,江充虽然深得皇帝的信任,但官衔并不高,在李广利的眼中属于不肖交往之辈。 不过,想要成就大事,偏偏需要江充帮忙。 “嗯,”李广利清了清喉咙,努力缓和脸上的僵硬,慎重的说道:“这个人,内心恶毒无比,最让人担心的是,他既能谋害我阿妹,是否也同样能谋害皇宫里的其他人?” 这一句,是诛心之言。 皇宫里的其他人,包括宫中的嫔妃,当然也包括宫中的皇帝。 事情实在太大,江充还处于犹豫之中。 皇家无小事,更别说眼前之事关系太子之位,关系到未来的帝位之争,眼前中一滩浑水,不,甚至是一个万丈深渊,一脚踏进去,也许会摔个粉身碎骨。 当然,一旦押对了宝,将是从龙之功,未来将会飞黄腾达,位极人臣。 李延年看出江充内心的挣扎,于是呵呵一笑,轻轻的说了一句:“就在昨天,太子还在提起江大人在甘泉宫驰道上的威风,希望有机会再次一睹你怒斩马头,脚踢御车的风采。” 江充一听,脸皮轻轻一抖。 李延年所说虽然是挑拨之言,但说的也是事实。 自从在甘泉宫驰道上拦阻刘据的马车,斩掉马头之后,双方的仇恨算是结上了。 刘据是一个小心眼之人,把此事视为极大的羞辱,不止一次说出必杀江充的话语。 反正,如果让刘据登上皇位,他江充绝对没有好果子吃,要么人头落地,要么隐姓埋名、逃亡天涯。 眼见江充还未表态,李延年微微一笑,再次加上一份重重的筹码,“一旦成就大事,我保证你一生宝贵,位极人臣。” 江充脸色一动,却把目光移向了李广利。 别看李延年是兄长,但李广利的能力和手段更好,江充希望得到最明确的保证。 对于凭空的承诺,李广利一点也不吝惜,当下用力的点头,说道:“一个关内候之位,至于是否更进一步,就是看你的本事了。” 关内候! 江充脸颊泛起一抹潮红。 一个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位置,多少人为它拼命,为它舍弃一切。 如果李广利信口开河,许诺更高的职位更多的钱财,江充也许还会怀疑,但一个关内候,说高不高,说低不低,却是不难做到的事情,而且,想要更高的位置,不是还能凭本事争取吗? “一言为定!” 江充说完,起身送客。 他决心已下,必须好好组织一些黑材料,做好万全的准备,才有希望一举把刘据从太子之位拉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江充黑着眼圈,做出一副精疲力倦走进了皇宫。 苏文正站在宫门外,努力克制着不断袭来的睡意,见到江充走过来,不由得一阵欣喜。 “直指大人,你来啦?” 苏文与常融、王弼等人,内心之中都对江充有一定的好感,因为皇帝每次心情不好,都会不问是非对错,对宫女内臣动辄喊打喊杀,江充倚仗着皇帝的宠信,在有意无意之中救过不少人。 “嗯,”江充挤出一丝笑意,轻声询问道:“皇上……” 苏文顿时明白他的意思,点头回答道:“心情不错,刚才还在称赞李将军武勇无敌,准备让他率领大军,前去征讨夜郎。” “征讨夜郎?” 江充露出惊讶的神色,心想:怎么不是全力攻占南越国,而是征讨夜郎? 双线作战,消耗太大,国家的财力还能支撑得下去吗? 第348章 皇上,有人想要害您 不过,这不是需要他花费心思的事情。 江充一边思索着,一边往里走,很快见到了正坐在御案之后的皇帝。 刘彻的心情很不错。 几天前,可以用“穷困潦倒”这四个字形容几天前的财政状况,不止是民间贫穷,各级官吏也好不了多少,就算是皇帝自己,也是节衣少食,一天只喝两顿稀饭。 现在好了,李广利得胜还朝,不但大大地提振人心,带回来的畜牧和财物也国家财政大为缓解,刘彻终于可以喘息一口气。 “嗯,你来得正好。” 见到江充,刘彻正要吩咐一些事情,随则发现不对。 江充长相俊雅,平时非常注意自己的仪表风度,现在呢,头发乱糟糟的,衣衫不整,眉头皱成了一团,似乎在想着心事。 “有事?”刘彻问道。 “皇上,”江充抬头布满血丝的双眼,深吸了一口气,沉重地说道:“追查之事,有眉目了。” “追查之事?”刘彻一愣,随则明白江充所指的是什么,急忙问道:“巫盅之毒?你追查到了源头?” “是,”江充点头,“也许是李夫人在天之灵,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可疑的凶手,竟然在无意之中自投罗网。” “凶手?”刘彻双目一睁,怒声问道:“说,是谁?” “大巫师,檀何!” “檀何?” 刘彻的脸色一变,把手中的简牍一扔,猛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沉声问道:“可是太子身边的那个檀何?” 自从解除刘据的禁闭之后,刘彻实行外松内紧的办法,把不少密谍安插到刘据身边,这个檀何行事高调,自称巫术神奇、法力高深,早已是密谍们重点盯防的人物。 “正是,”江充答应着,轻轻把手中的简牍递了过去。 简牍上记录的正是檀何的口供。 刘彻盯着桌面上的简牍,沉默了半晌,右手轻轻抬起又放下,反复了几次,似乎眼前的这一捆,是一块烧红的烙铁。 “牵连有多大?”刘彻闭上双眼,涩声问道,声音微微颤抖,充满着惊惶。 如果檀何是凶手,与他交往紧密的刘据呢?会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确实,牵连到了一些人,”江充停顿了一下,让皇帝有一个适应的时间,才缓缓说道:“公孙敬声是其中之一。” “公孙敬声!”刘彻的手轻轻一抖,呵呵的干笑了几声,“朕对他公孙家,还不够好吗?为何要做出如此叛逆之事?”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不再往下问了,而是伸手打开眼前的简牍,只见上边写着六七个人的名字,每一个都是如此的熟悉,但出现在这份简牍里,却让他悲愤交集。 卫青之子卫伉,他自己的儿子刘据,赫然正在其中。 “都该死!” 刘彻双目赤红,愤怒地把简牌扔了出去,在地上摔个粉碎,但这样还无法缓和心中的愤怒,右手用力一扫,把桌子上的东西统统扫落在地上。 江充急忙跪在地上,大声禀告道:“皇上息怒,奏牍里所写的只是檀何的口供,微臣还未找到真正的证据。” “证据?” 刘彻的脸容扭曲,哈哈大笑着,“还用证据吗?他们……他们的那点心思,难道朕还不明白吗?” 这一下,江充不敢再说话了。 苏文站在宫门之外,耳边不断听到皇帝大声的怒吼和疯狂的大笑,心中暗暗惊惧,脚步一滑,轻轻的躲在了门后,似乎这样可以更安全一些。 “这一次不知是谁倒霉了……” 苏文心中暗暗想着,不过,他绝对不会想到,接下来倒霉的不是别人,而是皇帝的老婆儿子,受此事牵连的不是一两个,而是几万人。 首先被抓捕的是公孙敬声,在王温舒手中挨不到半个时辰,把一切都交待得一清二楚,于是,公孙贺、卫伉、阳石公主、诸邑公主等人统统受到牵连。 刘据一听,知道事情有变,正在惊惶不安之时,江充奉旨前来。 “太子殿下,”江充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说道:“陛下请太子入宫。” 刘据并不是蠢笨,轻退了半步,沉声问道:“父皇现在何处?” “甘泉宫。” 刘据的目光一闪,心中的怀疑更甚。 甘泉宫是皇帝的休歇之所,到了此事,一般不会再处理政事,为何却让江充前来召唤? 其中必定有诈! 刘据打定了主意,随口应付着说道:“行,我更衣之后,立即前往。” 话一说完,转身就走。 江充一见,暗叫不好,急忙叫道:“太子殿下,陛下龙体欠安,所以急于见你,不用更衣了,现在就走吧。” 说完伸手拉向刘据的手腕。 “滚!”刘据怒骂了一句,脚步走得更快,口中却在急呼:“来人,此人意图不轨,把他抓住!” 江充一听,大惊失色。 到了这时,他再也顾不上把刘据骗入皇宫了,想到的是保存自己的性命。 他的反应很快,但再快也快不过刘据的卫兵,只见“呼啦”一下涌出十几个人,然后刀枪相向。 按道侯韩说是前来协助江充之人,见势不妙,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嚷:“不好啦,太子造反啦!” 刘据的卫兵在后边紧紧追赶,有一个情急生智,举起弓箭稍一瞄准,把韩说射了一个透心凉。 杀害皇帝派出的使者,与谋反无异。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刘据再也没有半点退路,索性破罐破摔,一心一发狠,想道:你不是说我造反吗?行,我还真的反了! 于是,他把江充推到大街上,把长剑架了江充的脖子上,大声骂道:“你这奴才,谋害赵国的国王父子,还嫌不够,如今又来陷害本太子!” 此刻的江充惊惧交加,嘴里不断求饶,但刘据完全不理,而是挥剑斩下他的头颅。 顿时,长安城一片惊叫,人们四处逃窜,混乱无比。 如候是刘据的门客,精通谋略,见此情况立即放声大叫道:“陛下被奸臣所害,困居在甘泉宫,大家快跟着太子,前去救人。” 刘据的反应也很快,大声叫高:“跟我走,只要救出陛下,你们统统是功臣!” 刘据拥有太子身份,说话很有权威,有不少人相信他的说话,纷纷手执兵器,呼呼喝喝地聚集过来,很快,刘据的身边聚集了几千人,然后向甘泉宫冲了过去。 一时间,整个长安城里风声鹤唳。 第349章 渔翁得利 “巫盅之祸……” 李敢手中拿着暗谍从长安城发回来的情报,轻轻的叹息。 自己的穿越产生了蝴蝶效应,改变了一些人和事,但历史似乎有一种强大的纠错能力,许多悲剧还是会发生。 巫盅之祸是汉武帝时期影响最大的事件,它甚至影响汉朝的走势。 别说死去的几万人,让长安城血流成河,仅仅作为储君的刘据死亡,整个汉朝甚至中国的历史也会因此而改变。 如果刘据当上皇帝,霍光还会如此威风八面吗?还会有刘秀、王莽吗?还会有轰轰烈烈的三国演义,有曹操有吕布,有诸葛亮有赵云吗? 后世之人常常有这样的疑问,但对于已经过去了几千前的事情却无可奈何。 可是,就算李敢来了这个时代,许多事情同样无法扭转。 皇后卫子夫死了,太子刘据死了,卫伉死了,跟着一起陪葬的有他们的亲属亲信一共几千人,其中包括两位公主,皇帝的亲生女儿。 皇家无亲情,只有权欲。 杀! 在威胁到自己的可能因为甚至生命之时,刘彻毫不手软。 只是可怜那几万名无辜的平民百姓,他们不知内情,以为跟着太子杀奸臣,去救皇帝,成事之后可以得到奖赏,甚至有一步登天的机会,结果是迎面遇上李广利率领的大军,于是一触则溃,血流成河。 卫霍两家遭受了灭顶之灾。 到了此时,人们不禁称赞卫青的深谋远虑,抢先一步把小儿子卫登送到了李敢身边,总算为卫家保留最后一支血脉。 同样幸运的还有霍家,小霍嬗正在大理国的都城里,快快活活的喝蜂密,吃土豆。 某一个深夜里,赵破奴抬头望着满天的星光,仿佛见到他最敬爱的将军正端着酒杯,懒洋洋地斜躺着,嘴角露出邪笑。 “将军,你的眼光真准!” 赵破奴把手中的烈酒一饮而尽,似乎在向天上的霍去病致敬。 一直以来,他对霍去病的遗嘱深感疑惑,现在才发现是多么正确。 卫青、霍去病两人,作为汉国赫赫有名的战神,他们武功绝世,谋略无双,但不约而同的选择相信李敢。 他们的行动会成为一种示范,而且,发生巫盅之祸后,长安城里浓郁的血腥味将会让更多的人跟随他们的脚步。 最近一段时间,源源不断地到来的人群就是最好的证明。 其中不少是与赵破奴一样,因为“酎金案”而被削夺爵位之人。 少年才俊之中,以张安国最有名气。 不过,作为霍家的重要人物,霍光并没有来大理,而是留在长安城,一心一意为刘彻服务。 他的官职也是一升再升,进入刘屈氂的丞相府,任职丞相长史。 刘屈氂在巫盅之祸时的表现不佳,遇到刘据的军队时不敢应战,而是转身就跑。 刘彻深感愤怒,几次起了杀心,最终想到很难再找一个乖巧听话之人,于是保留他的性命,却架空他的权力。 霍光身为丞相长史,实际行使着丞相的权力。 不管怎样,让汉国大伤元气的巫盅之祸,对于大理国来说却是一个好机会,至少,刘彻正准备让李广利征讨大理国的计划不得停止。 南面战场上,何遗、杨仆和路博德兵分三路,正在对东越国展开猛烈的攻击,以居衍为首的漳城军从中协助,在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 东越人且战且退,但灭国在即,余善不要选择投降,而是选择顽抗。 南越国的赵建德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派出两万精兵参加战斗,让汉军每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最近的几场战斗,伤亡太大了,我部战损已达三成。”路博德皱着眉头,深感忧虑。 杨仆对此深有感触,叹息着说道:“东越人就象疯狗一样,被算被砍一刀也不哼声,断了一支手臂,还在大呼酣战。” “但这一战,必须打下去!”何遗说出了内心的无奈。 他们手下的士兵,不谓不勇敢,不谓不精锐,最大的问题出在不适应东越国的环境上。 这里山高林密,气候潮湿多雨,再加上毒虫、瘴气,还未开战,士兵已折损两成。 再加上战斗中的减员,他们带来的十万大军,还能坚持战斗的不到五万人。 这仗没法打了,如果继续战斗,只怕不到一个月,双方的攻守之势将会反转,汉军将会反胜为败。 路博德想了一下,提出建议:“不如,我们原地固守,巩固此战的成果?” 这一场战斗持续了半年之久,虽然未能灭掉东越国,但无疑的,战果非常辉煌。 闽越国全境已经并入汉国的版图,东越也好不了多少,不死也脱了一层皮,损失三份之一的国土。 不过,何遗还是摇头否决了两人的意见。 “陛下是决心夺取东越全境,想要一举解决南部三越,彻底消除边境的隐患。” 其实,他还有一种担心,此次双线作战,汉国的战果辉煌,但同时也耗尽了国家的财力。 北面的大漠,匈奴已经受到致命的打击,想要死灰复燃,只怕需要不少的时间,北方至少可以保持十几二十年的边境安宁。 但东越国呢?虽然损失一些国土,但核心的力量还在,而且他们还有南越的支持。 “三年,也许不用三年,他们又有一战之力。”何遗轻轻叹息着,“而我们呢,在此时间之内只怕还未恢复元气。” 房间里的几人,同时陷入了沉默之中。 组织一场大型的战役非常不容易,抽调的人丁,花费的钱财不计其数。 战绩辉煌又如何?普通的民众会因此而死去父亲或兄弟,会因此而贫困潦倒,饥寒交迫。 现在帝国之内乱民四起,处处烽烟,就象一个干燥的山林,只要再加一把火苗,将会惹出天大的祸端。 所以,此战之后,要么直接让东越灭国,要么前功尽充,让它死灰复燃。 “咳~” 沉默了一会之后,杨仆轻咳一声,缓缓的说道:“我想到一个办法,不知可不可行。” “请说。” “借力打力,驱狼吞虎!” “咦?听越来很好啊,快说。”何遗大感兴趣。 路博德心念一动,突然抬头望向南方,笑着问道:“你的计策,与大理国有关对吗?” 第350章 谁捡谁的便宜 杨仆点头。 路博德抚掌而笑,大声称赞道:“好计啊!” 一旁的何遗迷糊了,苦笑着说道:“你们猜哑迷啊?直接说不行吗?” 杨仆哈哈一笑,说道:“大理国自称我朝的属国,李敢身上驸马都尉,不是应该为国贡献,为君父分忧呢?” “你是说……让李敢出兵,协助我军攻打东越国?嗯,确实是一条好计。” “不,”杨仆着摇头,“东越国之所以敢于螳臂当车,凭的是南越国的大力协助,李敢不用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而是出兵攻打南越的后方,让南越自顾不及,无力他顾,事情将可迎刃而解。” “好一招围魏救赵!” 何遗大声称赞着,不过转念一想,轻轻摇头,担心的说道:“如果他说不呢?” “确实,”路博德也说出自己的担忧,“早些时候,李敢的手下,已在鳖县对我军动手,这一次,他还乖乖的听从指挥吗?” 大理军一退再退,汉军得寸进尺,在忍无可忍之下,双方最终动手。 鳖县不狼山之战,以大理军大获全胜而告终,虽然李敢决定把俘虏统统返还,但对于骄傲的汉军来说,这已经是奇耻大辱,脸面都丢尽了。 反正,双方的关系虽然还说不是你死我活,但至少不能说是相敬如宾。 就象一块布,撕破了,不管如何修复,其中总会有一道裂痕。 这一次反而是何遗想得通透了,只见他笑着摆手,说道:“没事啊,反正只是陛下的一道诏书而已,李敢如果遵从,我们的困难迎刃而解,而果不遵从,我们也没有任何的损失。” “对。”杨仆点头,缓了一下,呵呵的笑道:“真希望李敢犯傻啊,我们可以一举三得。” 几个人同时发出大笑。 如果李敢动手,南越国的兵力只得往回收缩。 东越国失去最大的助力之后,独木难支,再也无法与汉军抗衡,最后的结果将是国破家亡。 其实,其中的好让远不止这个。 李敢出兵攻打南越国,双方激战之下,势必各有损伤,不管怎样,彼此的力量都会有所削弱,对于汉国来说,就象在一旁观看鱼蚌相争的渔翁,只要时机成熟,就可以白白捡到便宜。 最完美的结局是,大理与南越两败俱伤,而汉国可一举把这两块地盘收于版图之内。 远在长安城的刘彻接到何遗的密奏之后,轻轻点头,“一份诏书而已,何乐而不为?” 于是二话没说,立即让霍光写下一份诏书,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送往大理。 苏文静静站立在一旁,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 自从巫盅之祸发生之后,皇帝的脸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半点笑容,毕竟,他的皇后、太子统统死了,任凭是谁,也高兴不起来。 最严重的是,最近有人举报,太子用巫盅杀害他人之事,只是江充的构罪陷害,因为,王温舒在江充的府邸里找到了檀何,发现这个法力高强的大巫师,根本就是一个骗子,会的只有几手杂耍的小把戏,什么千里之外取人性命,什么牛皮盅,统统是假话连话。 甚至,这檀何是一名汉人,是一个来自琅琊的不良人,两年之前还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市井无赖,而不是他自称的那样来自苗族,更非半岁会走路,一岁跟随神仙学习巫盅之术。 反正,他只是一名骗子,而不是一名大师。 那么,太子呢?也只是受人蒙骗而已,皇帝宠爱的李夫人,根本不会是被他所杀。 太子是冤枉的! 一同含冤的还有卫伉等人,这时,暗谍收集的信息也送到了刘彻的手中,原来那几万名平民百姓,跟随太子前来甘泉宫,并不是造反弑君,而是正好相反,他们的目的是救皇帝,是忠君爱国的忠良。 一时间,人们语论纷纷。 有的在暗暗叹息,叹息几万人的无辜枉死,叹息皇帝的是非不分,把忠良当作奸人。 皇帝的威信瞬间大跌,再加上之前的横征暴敛,民间的怨恨顿生,渐渐的,有不少官吏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毕竟,他们也受害非浅,家中的钱财被各种借口搜刮得差不多了。 种种不满的情绪很快让刘彻觉察到了,于是每天黑着脸,脾气更加暴躁,动辄打人杀人,最先受苦的正是贴近他身边之人——宫女和内臣。 何遗送来的这一道奏牍,算得上少有的让他开心的事情。 “霍光,你说李敢会从命吗?” 难得刘彻主动发出询问。 发现江充的图谋之后,刘彻下令追究一切有关人等的罪责,不过,江充已经被太子杀掉,很多线索就此断裂,想了追查也无从查起。 错杀卫伉等人让刘彻心生内疚,在卫家死伤殆尽之后,霍光成了最大的受益人。 霍光作为丞相长史,行使着丞相的权力,再加上皇帝的信任,一时光,权倾朝野,风光无两,有隐隐超过以前的卫青和霍去病之势。 不过,霍光并不倚宠而骄,而是小心谨慎,为人处事通融和谒,与人为善。 “小臣猜测,李敢不会遵从。”霍光答道:“李敢此人,武勇无比,内里又非常精明,如此简单的计策,只怕不会让他上当。” “不会上当?呵呵~”刘彻笑了,“这一次啊,不管他遵从是否,他同样逃不出我的手心。” 说完枯干的手掌用力一捏,就象捏死一只蚂蚁。 最近这些时候,他吃不好,睡不安,身体自然变得枯瘦。 “难道,陛下用的是计中之计?” 刘彻嘎嘎的笑了几声,说道:“霍光啊,你还小,不知事情要走一步看两步。” 霍光连连点头称是。 刘彻更得意了,笑着说道:“这一次,李敢遵从,我们可以趁机削弱他的力量,等到李广利身体恢复之后,我将尽起大军,把大理国收入版图之中。 如果他不遵从,正好,我们从此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随时可以出兵。” 李广利病了,无缘无故的说病就病。 第351章 驱狼逐虎 刘彻之所以改变计划,未对大理国用兵,主要是巫盅之祸损耗了大量的国力,另一个原因是作为主帅人选的李广利病了。 “兄长,外边的情况怎样了?” 后花园的练武场上,李广利用力地劈出一剑,收剑停步,擦了一把汗之后笑着发问。 看他龙精虎猛的样子,根本就没病。 “动乱已经平息,不过街道上冷清清的,行人稀少。”李延年回答道。 “死了几万人啊,”李广利是经过沙场杀戮的大将,对于几万人的生死并不看重,反而笑道:“原来的计划只是搞臭刘据的名声,然后让陛下痛下决心更换太子,想不到这刘据竟然铤而走险,直接起兵造反。” 李延年还算有点同情心,轻轻叹息道:“只是,这结果也太惨了些……” “这是无奈之事,”李广利摇头,“一将功成万骨枯,更别说为了登上最高的位置。” 李延年放下心底里的一点点慈悲,高兴的说道:“刘据已死,髆儿的机会就大了,虽然不敢说十足把握,八九成还是有的。” “不能大意,还有几位王子。” “嗯,必须想办法把刘闳三个堵死在封地里,不让他们回长安。” “哼哼,”李广利阴恻恻的笑着,“如果他们放聪明一点就不要离开封地,否则,休怪我毒手无情。” 他手握重兵,而且为了这一天早早作好了准备,暗中留下了不少手段,甚至在征战匈奴之时,利用手中权力,把几百名精锐的兵士转化到死亡名单之内,然后暗中潜伏,成为他的私人武装,现在正躲藏在太壹山里的某个深谷之中。 “如此一来,髆儿只有一个对手?” “刘思慎?”李广利不屑的摇头,“皇帝对他厌恶无比,每次有人提起这个名单,他都会大发雷霆,刘思慎么,是没有机会的了。” “说起来,此事透着怪异,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皇帝会讨厌自己的这个儿子呢?” “谁知道呢,也许因为陈阿娇吧。” “你是说……因为皇帝讨厌陈阿娇,因此把恨意转嫁到儿子身上?” “应该是吧,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确实,没有更好的解释。”李延年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过了一会,放下心中的疑惑,笑着说道:“外面的形势趋于平静,你何时病愈复出?” “不急,”李广利摇头,“皇帝一心想要征讨大理国,如果此时复出,必定会由我担任主帅。” “嗯,现在是重要时机,你一旦离开,对我们的计划不利。” “不止这个原因。” 李延年诧异了,问道:“还有其他原因?” “对,我不希望与李敢直接对敌。” “李敢……”李延年轻轻重复着这个名字。 他们兄弟几个,对于李敢有着复杂的感情。 不可否认,李敢是他们的恩人,没有李敢的宣传与营销,李嫣无法进入长公主的视野,绝对进不了皇宫。 李广利也是李敢的举荐而进入军队,然后建立军功,一步一步取得现在的地位。 从这两方面来看,他们对李敢的感情应该是感激的。 但是,除了这份感激之外,还夹杂着一些其他的因素。 首先是李嫣对李敢的感情是真挚的,她虽然为了权势而进入皇宫,但当她成为万千人羡慕的皇妃之后,内心总是空落落的,一片茫然。 她忘不了李敢在教导唱歌跳舞时的轻声细语,忘不了与李敢相处时的脉脉情愫。 皇帝在别人的面前是威严而显赫,但躺在床上时却是一个已过壮年的男子,与李敢的青春年少、活力无限的身躯不可同日而语。 于是,当她与皇帝同床共枕之时,心里常常把李敢作为幻想的对象。 因爱生怨。 李嫣常常会想,如果当时李敢接受她的爱意,而不是把她送入宫,现在又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这种情绪她隐藏得很好,但瞒不过最亲的兄弟。 所以,当李嫣病死之后,李延年不止一次发生叹息:如果阿妹当时嫁的是李敢…… 李广利爱妹心切,而且他的性格更刚烈一些,干脆把李敢恨上了。 不过,他装病不出,并不是因为对李敢的恨,而是因为怕。 李敢是经过霍去病亲口确认过的帅才,先不说他在大漠里的赫赫战功,就说在琅琊郡的表现吧,深入敌后,处无援兵,在强敌环绕之下然后能直捣梅花教的总部,然后一举而歼灭。 他能在短短的两年之内在西南一带闯出一番偌大的事业,灭夜郎及滇国,然后自立为王。 如果认为他这种种成就只是凭借着运气,那肯定是错的,最终必须有强劲的实力。 “先避其锋芒吧,”李广利当然不会承认自己的胆怯,而是找一个很好的借口,“现在的功劳已经足够好好享受半辈子了,没必要太拼命。” 李延年不断的点头,“现在最主要的事情就是为髆儿争取太子之位,你留在长安就是最大的助力。” “嗯,留在长安,坐山观虎斗。” 在他们密谋之时,李敢刚刚收到刘彻的来信。 “让我们攻打南越的后方?呵呵,打得如意算盘。”李敢把信件递到了宇文风的手中,笑着说道:“汉国对东越久攻不下,于是想借助我们的力量。” 信件的字数并不多,宇文风几下就看完了,然后说道:“东越之所以能负隅顽抗,是因为有南越相助,汉国让我们出兵,是一釜底抽薪之策。” “别听他的。”赵破奴持反对意见,“我们出人出力,就算最终取胜,损耗也不会少。” 赵食其则是微不语,心中暗想:南越国是赵蝶王妃的娘家啊,怎会开战。 赵破怒很快也想到了这一层,笑着说道:“一家人喊打喊杀的,多不好。” 几位王妃之中,以石邑公主的身份最高贵,不过她一去不返,回长安之后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从赵食其与赵破怒的角度,对司马婷儿更为亲近一些,但赵蝶是南越国公主,又是稷下学宫之主,身份高,别看她每天逗儿为乐,从来不理政事,但她的实力可不低。 宇文风、田延年、田广明等属于稷下学宫之人,他们在行政系统中掌握着非常大的权力,在军队里有都稽率领的第四军。 所以,几位王妃之中,以赵蝶的实力最为强大,最重要的是,她有一个好儿子,李敢的长子李禹。 母凭子贵,无形中让赵蝶的位置更上一层楼。 不过,就在大家以为李敢会拒绝汉国的要求时,他却笑着说道:“这一仗要打啊,一定要打。” 第352章 朝阳一般的大理国 现在的南越国,国王是赵建德,但大权旁落,真正掌权的是丞相吕嘉与苍梧王赵光。 所以,赵建德除了把小王子悄悄地送到大理,还曾多次写信,让赵蝶把都稽带兵回去,以补充手中的力量,与吕嘉抗衡。 但都稽态度坚决,跟着公主,坚决不离开。 抛开赵蝶对他的信任,大理国的政治清廉,有一股勃勃向上的生机,让都稽打心底里喜欢。 李敢为人和蔼可亲,奖罚分明,而且有一套明确的规定,不管文官武将,每次晋升任命,除了必须经过内务府审核之外,完全凭功绩,谁升谁降,自己的功绩能晋升到多大的职位,一目了然。 反正大家公平竞争,而不是凭着上位者的一句话就可以从乌鸡变凤凰,从奴隶到将军。 据李敢所说,等待时机成熟之时,他将会实行任职公示制度,民众可以举报不合格任职者,让官吏一心办好事、办实事,而且可以避免官场里拉班结派,任人唯亲。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人们的心思只有建功立业,人人充满干劲,一股心思去办事,而不是每天想着如何讨好上司。 所以都稽心里想着:在这里过得开开心心的,傻子才会跑回南越去,整天勾心斗角,与吕嘉那只老狐狸斗心斗力。 如果把大理与南越相比,前者朝气蓬勃,如早上的朝阳,后者腐朽老化,如一个耆耋老者。 前者有充足的粮食,有精良的兵器,有优良的制度,李敢不断制造出一些匪夷所思的器械,如投石机,如箭塔,如磷火箭和烈焰弹,这些都是战争中的神器。 另外,李敢还制造出了水车,利用水流的冲力,把水运往高处,对于山地众多的大理国来说,是增加农作物产量,改善民生的利器。 而南越国呢?抱残守缺,墨守成规,实行的还是秦朝的制度,不管兵器还是造船,使用的也是秦朝时的技术,一百多年来,创新改进寥寥无几。 “落后就要挨打,”李敢分析道:“南越国不是汉国的对手,就算它与东越国协力同心,至多是给汉国增添一点麻烦而已,它的毁灭,只是迟早的问题,我估计用不到一年时间。” “一年?”王薄右手食指抚摸着下巴,疑惑的说道:“汉军被堵住了,寸步难行,它一年可以彻底扭转这种被动局面?” “那是因为汉国还未倾力而为。”赵破奴原本是汉国的高级将军,最清楚汉军的战斗力。 汉国境辽阔,南方以东越国最为嚣张,西南有羌族不停的骚扰,东北方有濊貊人在作乱,北方则是匈奴。 相对来说,现在的大理,以前的滇国与夜郎是为温和的,因为地理上的原因,很少与汉国有边境上的纠纷。 汉国初期兵力三十万,到了刘彻手中,需要征战匈奴,所以把兵员扩充到五十万。 五十万听起来很多,但外要镇守边境,内要镇压乱民,不过,需要战斗时一半的兵力还是可以的。 就象这一次,汉国向南北双线用兵,倾巢而出之后,调动的兵力高达三十万,向南方征战东越的兵力仅占其中的三分之一。 如果倾全国之力,以三十万的精兵强将一拥而上,东越国会是对手吗?只怕顷刻之间国破家亡。 消来东越与南越国之后,汉国的下一个目标将是…… 大理! 刘彻贪得无厌,他的军队闲不下来,征战是一个接着一个,在清除三个越国之后,还会让大理国继续活在他的眼皮底下吗? 绝无可能。 王薄更加疑惑了,说道:“如此说来,我们对南越用兵,岂不是助纣为虐,到头来害了自己?” “不是,”宇文风想了半天,总算理解李敢的思路了,笑着解释道:“主君的意思是,既然南越国不堪一击,我们干脆吸收它的部分力量,不能白白便宜了汉国。” “对,”李敢笑了,“也不是太贪心,先把九真与日南两郡取过来。” 众人一阵大笑。 整个南越国一共才七个郡,你拿走人家三个,还说不要太贪心? 不过,李敢把目标限定为九真与日南,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深思熟虑。 因为赵蝶的关系,交趾郡名誉上属于南越,实际上已归入大理的版图。 这一划分之后,九真与日南两地就尴尬了,它们的地形是长条状态,东靠大海,西面是深山沼泽,更要命的是,它们是通过交趾郡与南越国的其他国土相连。 如此看来,李敢早已把南越国拦腰斩成两截。 “还是用宫主的名誉吗?”宇文风笑着问道。 “当然。” 赵蝶身上南越国的长公主,地位崇高,不管南越朝廷还是民间,她的支持者众多,有时候李敢怀疑,如果努力争取,她当上南越国女王也不是没可能。 不过有一个好的丈夫,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现在的赵蝶没有半点野心。 只是赵蝶修书一封,请求把九真与日南两郡给赵晟与赵睿两位小王子作为封地,事情则可顺利解决。 反正两位小王子已经送到赵蝶身边,此刻正在大理国的都城之内,与小霍嬗一起玩得很开心。 “和平演变,不费一兵一卒则可拥有两郡之地。”赵破奴啧了啧嘴,非常羡慕,“取一个好老婆,好处多多啊。”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九真、日南的面积并不大,两郡之地合起来还不如一个合浦郡,更别说与南海郡相比了。 而且,两郡的地处边远,环境恶劣,为了维持对它们的统治,每年的军费和救济物资不在少数。 对于南越国来说是一个负担,所以上一代国王赵婴齐曾经有过抛弃不管的想法,但别的国王开疆辟土,他做不出放弃既然领土的事情,于是,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如此一块被南越国视为鸡肋的地盘,对于大理国来说,却是极品宝贝。 习惯在别人讨论之时,冷静地聆听的暴胜之此刻笑了起来,说道:“主君,安世让我帮着求情,让他快点回来。” 李敢哈哈大笑,打趣着说道:“他在哀牢娶了两个老婆,孩子都快生了,怎么想着要回来?” “他说了,再多几个老婆也比不上回到主君的身边。” “咦?”李敢大感有趣,环顾左右,笑着说道:“你们看看,你们看看,朱安世也懂得吹捧奉承了啊。” 见李敢说得有趣,大家笑得更欢了,宇文风说道:“照我看啊,朱将军是承受不住哀牢女子的热情,落荒而逃。” 第353章 与刘彻谈条件 朱安世率领的第五军与第九军,在哀牢一带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到之处,当地的城主或者部落酋长闻风而降。 土着们纷纷献上自认为最珍宝的礼物,一开始是深山里的水果,或者一些怪异的动物骨头,但很快他们发现朱安世并不喜欢这些宝贝,情急之下,只好把当地最美丽的女子送了过来。 这一下,朱安世开始头痛了。 军中是不能带女眷的,营妓倒是标配,但这些是礼品而不是俘虏,也不能寒了土着们的心。 到了后来,还是李敢想出了一个办法,干脆在普洱建设一下大型的城池,方便管理哀牢与掸国等地最新夺取的领土。 土着们送过来的美人儿统统安置在普洱城里,然后分配给远征的各位将领。 很快,朱安世以下,到每一位什长,每人多了一个老婆。分了一圈之后,重头再来,于是朱安世分到了两个。 没办法,女人实在太多了,怪只怪大理军兵锋太利,攻占的领土太多,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已经把哀牢与掸国全境牢牢控制在手中,最近的作战计划,是如何向乘象国用兵。 有时间,宇文风会暗暗汗颜。 身为大理国的丞相,却连自己管辖的国土有多大都不清楚,更别说新占领的国土之内,地理、人口与物产的具体情况是怎样。 “主君,我提议建一个副都。”宇文风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行,就建在孟仙吧。” 李敢把副都建在孟仙,有着多重的考虑。 首先要方便对新占领土的管理。 孟仙位于掸国的中段,哀牢、交趾郡与乘象国都在它的幅射范围之内。 李敢考虑的另一个重点是安全。 大理国现在的都城是俞元城,这里有滇池,有苍山,风景如画,四季宜人,但是,这里有一个弊端,距离汉国太近。 以刘彻的性格,对大理国用兵只是迟早之事,李敢不想让自己的一家老小被一窝端。 孟仙则不同,就算汉国想要进攻,也要踏过千山万水,花费九牛二虎之力,而且,它背靠长山山脉,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李敢还可以往深山里一躲,至少可以保一时的平安。 其实,长山山脉横亘在掸国与九真、日南两郡之间,只要找到道路,李敢一声令下,朱安世就可以轻松越山而过,把两郡之地归纳到大理国的版图之内。 所以,这两郡对于南越来说是一块鸡肋,但对大理国来说,是一块风水宝地。 “嘿嘿,刘彻想不到,大理国即将成为一个庞然大物吧。”李敢心中暗暗得意。 知已知彼,百战百胜。 可惜刘彻只知道大理国拥有夜郎与滇国之地,根本不知这只是大理一半的领土,还有一半隐藏于水面之下。 一旦完成乘象与扶南两地的并吞,李敢的领土再度疯狂的扩张,面积可达汉国的三分之一。 绝对是一个庞然大物般的存在。 到时候,大理国将有着广阔的战略纵深,人口三百万,军队也可以进一步扩充,如果刘彻再想张牙舞爪,绝对会硌崩他的牙齿。 “大家别太兴奋了,”李敢笑着叮嘱道:“要继续示弱,隐藏实力,时间是站在我们这边。” 大理国的发展非常迅速,但并吞之后,需要一个消化的过程。 不过,因为感恩教的存在,让李敢省去很多麻烦。 双圣制让李敢成为感恩教的最高存在,而且,他是稷下学宫宗教学院的院长,其中的每一批学员,都是层层筛选,毕业时由他亲自授予勋章。 这些学员毕业之后,分赴四方,迅速接管各地堂口的管理权。 这些学员以身为李敢的学生为荣,成了他坚定的拥挤者,他们认真执行着李敢的意志,从民间的层面上,协助官方,对大理国实行网格化的管理。 安抚百姓,救灾解困,感恩教活跃在大理国的每一个角落,为李敢赢得广泛的好评。 双线管理,而政令全部出于李敢一人之手,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位统治者能够做到这一点。 “这只是一时之策,我不能成为独裁者。” 李敢对未来有着一套完整的设计,不过,饭要一口一口,路要一步一步的走,不能操之过急,别想着一蹴而就,否则只会引起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弹,让事情往反方向发展。 “嗯,是时候开展纸张的研制了。” 现在使用的是简牍,重量大,占用的地方多,最重要的是制作艰难,书写时需要一个一个字去雕刻。 一些有钱人家开始使用绢绸写字,但费用太高了,而且遇水即化,变成黑漆漆的一团。 纸张的研发和使用,让写书不再困难,让知识不再属于贵族的专利,以此为基础,朝廷才可以把学堂推向民间,可以开科取仕,广招人才,削弱贵族对朝政的影响。 当然,这些属于以后的事情,当务之急,还是从刘彻的口中抢出一块肉。 于是李敢笑道:“汉国让我们出兵,这个忙可不能白帮。” 宇文风用力点头,“皇帝不差饿兵呢,至少粮草他们要出吧。” 赵食其轻轻叹息,“出粮草?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吗?” 如果说现在汉国最缺的是什么,绝对是粮食。 经过重重加征税赋之后,耕者实在活不下去了,他们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交缴税赋之后,根本不足以养家糊口,于是,人们纷纷逃荒异地,有的进入深山野林之中,化身为野人。 所以,向汉国要粮食,比登天还难。 李敢笑了笑,说道:“这是正当的要求,把它写上去。” 宇文风听出了弦外之音,在记下来之后,抬头问道:“一旦拿不出粮食,其他的条件呢?” “钱财还是兵器?嗯,要铁兵器。” 说话的是赵破奴。 其实,随着土豆大面积的耕种,大理国并不缺粮食,相对来说,汉国铁制的兵器质量不错。 “铁兵器?不会给的。” 汉国对铁兵器的控制极其严厉,对于大理国这样假想中的敌人,绝对是想也白想了。 “只能要钱了?”宇文风有点失望。 蜂密,土豆,蜃灰,烈酒,这些技术都被李敢牢牢控制在手中,所以,大理国根本不缺钱。 “谁说只要钱?”李敢笑了,“还有一种东西是我最想要的,就看刘彻是否真的穷,是否被逼到了绝境。” 第354章 汉族情结 李敢最想要什么?当然是土地。 他已经打下了偌大的地盘,但从始至终,未抢过汉朝的一寸土地。 究其原因,一是他认意识到刘彻的凶猛,畏惧大汉朝的强大,自己的力量不足,但另一方面也有他内心里的汉族情结在作怪。 两世为人,从始至终,他以汉人自居,以汉族为荣。 刘彻虽然视人命为草芥,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为华夏民族树立了傲人的风骨,仅仅一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就能鼓励一代又一代,直到几千年之后,人们还在以身为汉人为荣。 李敢时时思索着,是否能与刘彻互不相干,各过各的小日子。 “应该很难吧,”李敢摇头否定自己的想法。 刘彻的狼性十足,属于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类型,内心之中有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执念,反正被他盯上的地方,总会想方设法收纳到他的疆域之内。 “既然如此,别怪我不客气了。” 李敢打定主意,笑着对宇文风说道:“给汉国回信吧,就说我们可以出兵,但需要他们负责粮食的消耗,或者,把可乐邑交给我们管理,用于冲减出兵的费用。” “可乐邑?”赵破奴一听,啧了啧嘴,说道:“你的胃口可不小。” 可乐邑是边境贸易之地,每天的赋税就是一笔很大的收入。 这时,旺嘎插口说道:“这可乐邑原本属于夜郎,主君只是把它收回来而已,又不是抢夺汉国的土地,有何不可?” “你不理解我的意思,”李敢摇头,说道:“我要的并不是这一块领土,而是一个完完整整的边贸集市,就算它回到我们的手中,它的功能不变,当然,相关的优惠政策也不变。” 这可乐邑将是大理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它能带来其他地区的物产,以及急需的物资。 例如种子。 土豆虽然是赵蝶带来的,其实与可乐邑也有很大的关系,李敢期望得到更多类似的东西,例如甘蔗,例如番薯。 甘蔗已经在东越国出现,只要派人去偷几根回来就能大量培育,但番薯则不同,直到现在还未发现它的踪迹。 除此之外,还有苜蓿、葡萄、胡桃、石榴、胡麻、胡豆、胡瓜、大蒜、胡萝卜等等,李敢希望利用可乐邑这个对外窗口,得到这属于西域的植物。 每一个优良种子都可以产生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当然,李敢还有一个更深远的谋划。 大理国拥有十五支军队,兵力高达十万,这些士兵来源很杂,南越、雒族、滇国、夜郎、汉族,但汉族不到一万,比例最低,这让李敢的心中总有一种遗憾。 现在机会来了,一旦拥有可乐邑,他算真正踏上属于汉国的土地,到时可以名正言顺地收集汉人奴隶和灾民,扩充他的军队,改变兵员结构。 几天之后,刘彻收到了信函。 “嗯,大理同意出兵。”刘彻一边打开手中的简牍,一边对着垂手站在一旁的霍光说道。 霍光急忙回答道:“陛下威震四方,号令之下,莫敢不从,李敢也不例外。” “呵呵,李敢还算是明智之人。” 刘彻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得意。 这一招借刀杀人,如果用得好,既可以瓦解东、南两越的抵抗,又可以借机削减大理国的力量,一举多得。 但随着简牍的的打开,他的脸色开始变化,突然哼了一声,冷冷的说道:“李敢好大的胆子,竟敢索取可乐邑!” “可乐邑?万万不可答应!”霍光用力摇头,“可乐邑的赋税用于供养犍为郡的几座兵营。” 汉国在犍为郡里设置兵营三座,共有二千多名士兵,他们的任务就是监控大理国的一举一动,遇到预警,立即反应。 刘彻放下简牍,沉吟了半晌,才缓缓说道:“不,答应他的要求。” 皇帝不差饿兵。 大理国说得有理,出兵可以,你汉国不能随口吩咐吧,军费有没有? 既然汉国拿不出钱,那就用可乐邑抵债吧。 不过刘彻同样有更深一层的考虑。 “希望能把李敢引出来,别说一个可乐邑,就算十个,也可以给!” 这句话冷森森的,带着浓浓的杀意。 汉国在汉阳等处的兵力并未撤离,一旦李敢前来,相当于羊入虎口,白白送死。 霍光顺着刘彻的思路,用力点头说道:“就算来的是一千几百名士兵,这笔买卖也划算了。” “大理的军队一直龟缩于关隘之后,让我无法找到动手的借口,现在好了,他们自动送上门来。” 两军交战,有一个正当的理由能更好地激发将士的斗志,士气可用,胜利的机会将会大大增加。 东、南两越之后,大理将会成为西南方向最后的一个异国势力,顺手歼灭之后,汉国的版图将会进一步扩大,一个远比前朝的国度将会完成。 “前所未有的广阔疆土,嘿嘿,始皇帝,我刘彻比你如何?” 他自认文治武功无所不能,他希望远胜前人,始皇帝就是他比较的对象。 更希望千古留名,孙子后代都会仰视刘彻这个名字。 李敢得偿所愿,不禁大喜,立即让阿龙率领五百人接管治安,让王当一同前往,掌管行政事务,保证可乐的平稳交接。 阿龙选择在熟悉的坡前村作为兵营,这里前有小河,后有高山,还可以暗中恢复大坡山的营寨,一旦遇到突发事故,也算给自己多留一条后路。 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 得到好处的李敢立即下令出兵,这一次,他调动的是第十军。 第十军的主将是田千秋,士兵以汉人为主,他们原来给石邑公主送嫁的,但到达大理之后,不再离开。 这是一支忠诚度不高的军队,每天白吃白住的供养着,还要提防他们偷情报、搞破坏。 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于是,他大手一挥,田千秋出进桑关,经交趾郡,再转向西,向九真郡进发。 其实,这个时候另有一支大军,从掸国越过长山山脉,进入日南郡。 来的正是朱安世,他们的速度很快,所到之处无人能敌,几天之内占领全境。 第355章 融化的坚冰 因为被交趾郡截断了路线,九真与日南两郡与朝廷的联系并不顺畅,他们平时不容易得到粮食的救济,战斗时得不到兵力的支援,所以,这一战的结果可想而知。 再说,他们看到大理军打着赵蝶公主的旗号,抵抗的心思也淡了。 唾手可得。 不过朱安世遵从李敢的指令,只要地盘和人口,对于投降的南越官兵,则是又送粮又送钱,仿佛久别重逢的好友一般,一路想送,把他们送入合浦郡的地界。 李敢希望用这种方法减少南越国的仇视,而且,让这些人去与汉军斗个你死我活,也算是另一种借刀杀人的计策。 果然,失去两郡之地的南越国不但没有元气大伤,反而象被切割掉一块腐肉的病人一般,突然间变得精神百倍。 正是从两郡撤退回来的这批兵马,利用海船,沿着东海岸,突然袭击汉国的南浦,歼灭扎驻在附近的南部营地约五百人,之后往西北方急行军,做出攻击乌伤态势。 乌伤属于会稽郡西部的重要城镇,一旦失守,将会严重威胁诸暨、剡县等地的安全。 “该死的南越!” 简牍被刘彻狠狠砸在地上,因为用力过猛,简牍四散纷飞,苏文正俯身低头,不留神之间被飞过来的竹简刺中了额头,顿时鲜血直流。 “你,滚出去!” 刘彻不但没有同情,反而认为苏文触了霉头,震怒之下把他赶走,之后还未解恨,让人狠狠地抽了他十鞭。 苏文咬牙忍受着剧烈的疼痛,紧闭双眼,以免暴露出其中的恨意。 自从江充死后,再也没有人能阻拦皇帝的施暴了,当然,苏文这样的内臣小宦,没人认为值得冒着惹怒皇帝的风险去求情。 也怪不得刘彻生气。 南越军一旦夺取乌伤,向北可以攻击会稽,抢占汉国重要的海军基地,向西可以进入丹阳郡,形成严重的骚乱和破坏,向南则与东越军一起,对何遗等南征部队进行前后夹击。 “李敢呢?不是让他攻击南越的后方吗?”刘彻大声责骂。 霍光犹豫了一下,决定不是冒险相谏,“陛下,李敢并未失约,已攻占南越的九真和日南。” 刘彻微微一愣,这些属于几天前的情报,他当然知道,只是急怒之下,把李敢当作出气筒。 “霍光……”刘彻盯视了半晌,发出轻轻的叹息,“敢象你这样与我说话的人,已经不多了。” 随着张汤、霍去病、卫青等人的死亡,其他大臣畏惧交加,对皇帝只会阿谀奉承,只会歌功诵德,偏偏没有敢说真话。 没人劝谏,统治者可以及所欲为,听起来是一件非常畅快的事情,但是,一个失去纠错能力的政权,其危险可想而知。 “很久没见到皇姐了……” 卫青死后,刘娉的灵魂仿佛也跟着一起离开,每天浑浑噩噩的,特别在因巫盅之祸而杀掉卫伉之后,她干脆闭门不出,谁也不见,再也不理朝廷的任何事务。 “算了,”刘彻摇了摇头,最终改变了主意,“还是去长门宫吧。” 刘娉的手里掌握着靠山妇和暗家暗卫两大组织,就算刘彻千方百计去安排人手,抢过来的还不到七成的力量,或者有某些秘密还被刘娉暗中隐藏而不示于人。 刘彻很久不去长门宫了,突然前往,除了对亲近之人心存歉意,还希望从石邑的手中得到一些东西。 现在的石邑,已经是刘娉默认的接班人。 “阿彘,你终于来了啊……” 陈阿娇叫着刘彻的小名,目光之中痴情无限。 “是,”刘彻抚摸着她头上的丝丝白发,又是内疚,又是感慨。 “终究……还是老了啊。” 说起来,阿娇的年龄比他还大上一些,两人青梅竹马,成亲后却屡经波折,先是因为阿娇不能生育而失去皇后之位,到了后来,生下石邑,两人感情渐渐恢复,却因为李敢之事再生事端。 “刘思慎……” 刘彻呻吟似的说出这三个字,突然听到一个稚嫩的童声,“耶耶,我在这呢。” 刘彻的心神一振,侧头一看,只见一张粉嘟嘟的小脸,一双黑漆漆的眼睛,一个趣致可爱的小童正扑闪扑闪着眼睛,好奇地与他对视。 “思慎,别乱跑……”随着清脆的叫声,石邑从一簇花丛之后小跑过来,突然见到自己的父亲,不由一愣。 “父皇,”石邑的声音带着欣喜,也夹杂着一丝惊惶。 “哼!”刘彻狠狠地盯了她一眼,冷笑着说道:“还记得我是你父皇啊!” 石邑低着头,似乎做了错事,深怕父母责骂的孩子,但身体一闪,挡在小童的身前,牙齿咬着下唇,态度坚决。 “呵呵,你生的好女儿!”这句话是对阿娇说的,但眼睛并未离开石邑半点。 再不是那个青涩的小女子了啊,转眼间,已经是成熟的小妇人了。 也许是受环境影响,也许是心有所感,刘彻今天总是不由自主的发出感慨。 一双莲藕一般小手抓住石邑的衣角,刘思慎从后边伸出小脑袋,黑珍珠一般的眼睛,充满着好奇。 就算刘彻铁石心肠,也被这天真可爱的动作融化了一半。 “嗯,思慎,是一个好名字。” 随着刘彻的一句话,凝重的气氛为之一松,陈阿娇长舒了一口气。 石邑紧绷的脸庞,终于慢慢绽出了笑容,沉默了一会,缓缓地抬起头,说道:“入侵南浦的南越军兵力一万五千人,目标是从后袭击何遗一部,以解东越之危。” 果然,她们还有一支秘密力量,了解到的情报,比我更精准。 刘彻轻叹着摇头,但又无可奈何。 靠山妇与皇家暗卫均是由吕后所创建,从一开始就是一支忠于帝后、游离于皇帝之外的力量,双方合作密切却又有所保留。 刘彻在长门宫停留的时间并不长,但离开之时,他的脸色不再冷酷,就象一块融化了的坚冰。 第二天,他下了一道旨意:命令李广利为主帅,率兵五万,三天后出发,迎击南浦的敌人。 同时下达的还有一道圣旨,让又是疑惑,又是惊讶。 第356章 文明的力量 “咦,奇怪,不是说陛下不喜欢五王子吗?怎么会封他为王?” “还不是不喜欢?封王之后,很快要前往封地,今后无诏不能回长安,这叫眼不见为净。” “可怜,五王子才多大啊,小小年纪离开父亲,还要遭受长途跋涉之苦。” ”陛下真狠心。“ “太子死后,大家都在猜测是那位王子继位呢,这一下,算是明朗了。” “你是说六王子?” “只有他了,其他几位王子不在长安,机会渺茫。” “也许……你们猜错了。” “猜错?哈哈,怎么可能。” “你们想一下,五王子的封号是什么?” “胶东王啊。” “胶东郡一直享受着各种减免赋税待遇,民富粮足,是当今最富贵、最稳定的地方,陛下把一块最好的土地赏赐给他,这是厌恶的表现吗?” “嗯,有道理。” “大家想一下,陛下的意思会不会是这样六王子为太子,所以把给五王子一些补偿?” “有可能啊,如此说来,这太子之位,还是六王子的。” 这时,有人轻轻摇头,故作神秘的说道“没发现你们漏掉点什么吗?” “漏了?” “对,别只盯着那块土地是否富足,要想一下它叫什么。” “胶东?” “对啦,看出点什么了吗?” “胶东王……” 很快,有人想起来了,当今皇上在被立为太子之前的称号,不正是胶东王吗? 别人能想到的事情,李广利兄弟当然也能想到。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李广利的脸『色』阴阳不定。 “唉,猜不透,”李延年苦笑摇头,“今天借着演奏乐曲的机会,我隐晦地询问了一下,想不到他说变脸就变脸,把我赶了出去。” “一点消息也探听到?” “没有,事情起了变化,原本一些答应投靠的人,也选择观望,影响了消息的来源。” “墙头草!” 李广利又是生气,又是无奈,背着双手不断地踱着步,半晌之后突然说道“不行,我去找苏文。” 江充死后,李广利与接手他留下的一些人脉,这苏文就是其中之人。 “去见苏文?”李延年有点担心,“他住在皇宫之内,想要见面,并不容易。” “顾不得了,必须尽快把事情弄清楚。” 他希望在带兵出征之前,让事情明朗化,当然,最好是让刘髆直接登上太子之位。 想法是好的,可惜他无法左右刘彻的决定。 三天后,十万大军准备开拨,本来李广利想要再找借口拖延不去的,但一看刘彻杀气腾腾的样子,急忙把说话咽了回去。 “援军终于来了!”何遗的说话中带着庆幸。 他率领几万大军被阻于若邪一带,与东越军各自占据一方,展开惨烈的拉锯战,在死伤五千多人后,也无法前进半步。 路博德深有同感,摇头说道“幸好他们来了,否则,我们只能撤退。” 南越军突袭南浦之后,下一步的意图并不明朗,要攻击乌伤?还是直捣何遗部的后路? 何遗不敢轻敌,急忙分出两万精兵,由杨仆率领别设军营,驻扎于侧后方,与主营形成犄角之势。 分兵之后的安全『性』提高了,但对东越的攻击更显无力,甚至被打了几次小规模的反击。 在汉国调兵遣将之时,李敢也在忙,他在忙着收割胜利果实。 为了加速对乘象国的征服,李敢把第十三军也派了过去,一时间,在西南这片土地上,大理国的四支大军疯狂地四处攻掠着,不断扩大开疆辟土。 这些地方上的土着们落后而野蛮,他们手中拿着的是木棍,没有正规的军事训练,所以大理军所到之处,完全是摧枯拉朽一般,土着们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死,要么乖乖投降。 不过,宁死不屈的少,闻风而降的越来越多。 因为土着们发现,做了俘虏之后,他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成为耕奴,一种是成为士兵。 能成为大理国的士兵,对于土着们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幸福。 只要敢拼命,从此之后吃食无忧,每月还能领取三十文的铜币,伤者得到医治,死者得到抚恤。 很快,他们发现耕奴也不错,官府会无偿分发种子,感恩教会派出人手到处地教导开垦种植的技术,最让土着们意想不到的是,在未有收成之前,感恩教会每天发放一种香脆可口的食物,一天两餐,保证不会饿死人。 这待遇比以前好得太多了,既然如此,还打什么仗啊,大理军还未到达的地方,土着们翘首以待。 “主君,这就是你所说的文明力量吧?” 一个瘦削的老翁对着李敢说道,语气中带着无限的崇敬。 出乎意外的是,老翁竟然是公孙诡。 且兰城下,李敢识破刘璊的『奸』计,不但揪出了雷被这个身边最大的内鬼,还擒获了公孙诡与赵良畴两人。 公孙诡贪生怕死,他之所以与李敢作对,为的是得到秘密宝藏之中的长生不死之术。 于是,李敢以此为饵,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他俯首称臣。 公孙诡,梁王刘武的心腹谋士,为人毒辣,智谋无双,李敢的手下,只有宇文风可以一比。 得到他的投靠,可以多一个重要的智囊,还能接收刘武留下来的力量,其中的二千名暗卫,是一支让人惊悚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所谓的绝世宝藏,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长安城外,郦山之下。” 这是宝藏所有的地点,就在刘彻的眼皮底下,以汉国和大理之间的关系,就算李敢手握秘匙,也不是想去就去的。 不过,公孙诡对李敢很有信心。 什么是文明的力量? 能锻造锋利的刀剑,能制造让人闻风丧胆的战争神器,让每战必胜算不算? 能发现高产的种子,产出大量的粮食,让民众吃得饱穿得暖算不算? 能制造预防控制害虫的神灰,酿造可以消毒的烈酒,制造疗伤的『药』物,减少人员的疾病与死亡,算不算? 能制造出水车,把水运往高处,算不算? 如果说水车只能把水运往三丈高的地方,李敢最近亲手制作了一个叫“水锤泵”的东西,只用几根铜管,不用花费任何人力,能让河水溪水运往三十多丈高的地方。 当耕奴站在高处,看到凭空出现的水流之时,都会不由自主的跪在地上不断的叩头,大声呼喊着“圣子在上,显『露』神迹!” 确实,这一切只能用神迹来形容。 而李敢把这些,统称为文明。 第357章 教化众生的圣人 以公孙诡的智慧,只要看过一眼,就知道刘璊的失败是必然的,大理国每战必胜是很有道理的。 攻城之时,大理军几发烈焰弹砸下去,守城的士兵只能四处逃命,根本无法守卫。 近战时,兵器相击时“锵”的一声,大理兵对着手持只有半截兵器的敌人仰天长笑,然后一个箭步,上前一刀。 大理的百姓吃得饱,穿得暖,社会稳定,安居乐业。 李敢制造出来的“水锤泵”太过神奇了,大理国山地众多,这水锤泵能让三十丈之下的山体变成可以自流灌溉的良田。 仅此一项,就能让大理国增加几百万亩的耕地,每年增加的粮食不计其数。 民众喜欢把李敢称呼为“圣子”、“神子”,但用公孙诡的目光来看,李敢制造出来的东西可以活人无数,是实实在在的造化万民。 世间的教派有无数,总会极力宣扬它们的首领,但象李敢这样改善民众生活的,让大家大规模脱离饥饿与病患的人,从所未见。 李敢所做的不止这些,他在俞元城里恢复了稷下学宫,在每一座城镇里设立分校,大量招收学徒。 据说,有几本由李敢亲自抄写而成的书籍叫语文,数学,地理,里边有算盘,有乘法口决等内容,任何一种都称得上精妙无双,甚至让人匪夷所思。 不过,这几本书籍被视为大理国最高级的机密,能接触它的不到十个人。 公孙诡还知道,李敢正密锣紧鼓地研制纸张。 这是一种价格便宜,轻便而容易书写的材料,一旦出现将可以替代沉重的竹简。 让公孙诡震撼的是李敢的是理想人人可以读书,人人识字会算,唱歌『吟』诗不再是贵族的专利。 如果说让百姓脱离饥寒与病患是造化万民,建学造纸则是教化众生,这是万世不灭之功绩。 造化万民,教化众生,这样的人已经可以称之为圣人。 圣人! 一个多么令人敬佩而向往的称号。 公孙诡不敢奢望这样的头衔会落到自己头上,但转念一想,孔圣人不是有七十二门徒吗?这些人也是千古留名吧,那么,自己跟随李敢,是否也有可能在历史之中留下浓重的一笔呢? 圣徒…… 如果得到这样的称号,再也不枉世间走一回。 此念一起,公孙诡为之疯狂,于是,他诚心诚意地奉献出一切,尽心尽力地为李敢出谋献策,梁武王为要争夺天下而暗中收存的一份巨额宝藏也尽数归入李敢的囊中。 不过宝藏在睢阳芒砀山,距离千里之遥,那里是汉国的腹地,暂时是可望而不可及。 李敢不缺钱,所以对宝藏并不太放在心中,让他欣喜的是公孙诡递上的一份名单——上面记载着二千个名字。 梁武王的暗谍。 当年,梁武王依此与刘彻争夺皇位,且差点得手,现在,这一支秘密力量由公孙诡掌握着,最终落入李敢手中。 李敢一点也不客气,立即把这支力量进行整合,一起交给寄柔统领,一支神秘而恐怖的力量因此而形成。 “主人。” 寄柔递过一份白绢写成的奏牍之后,悄然而退。 她的长相甜美,声音温婉而动听,一见之下让人以为是一位邻家小姐姐,但公孙诡知道她的可怕。 她手中的暗卫高达三千,有的文臣,有的是武将,有的是普通的庶民,有的是摊贩走卒,或者是某名当红的青楼名姬,或者是一位路边乞人。 反正各行各业无所不在。 当然,力量最集中的地方正是汉国的长安城。 李敢视刘彻为最危险的对手,当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掌握他的一举一动。 寄柔交给李敢的是一份名单,上边记载着这段时间里,从汉国投奔到大理的人。 稷下学宫的名头太大了,当今世上的各个流派,均视之圣地。 俞元城因它的出现而闻名于世,道、儒、法、名、兵、农、阴阳、轻重等学派里的名人大家以朝圣一般的心情,不约而同地涌向这西南的一隅。 来得更多的是一些在汉国郁郁不得志的仕子,他们倾慕稷下学宫之名,另一个原因是希望在大理国得到一个大展身手的机会。 当然,后一个愿望常常能得到实现。 现在的大理国扩张太快了,它缺少大量的人手,能文的,能武的,统统存在着巨大的需求。 其中最名气最大的是王吉。 这位曾经汉国的谏议大夫,出生于琅琊王氏世家,是董仲舒的学生与坚定支持者之一。 他积极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以儒家的礼义仁德来限制国家对人民剥削,以此维持和巩固朝廷的统治。 他视“德治”这治国原则,重视“教化“,主张用仁德代替严刑,希望以“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张汤死后,他立即上书,表示贤明之君应该亲君子而远小人,因此而惹怒了刘彻,于是一名堂堂的谏议大夫被贬为庶民,回老家种田去了 这一次来到大理,一是倾慕稷下学宫的赫赫威名,更主要是不甘心于默默无闻于山野之间,想要寻找一个机会。 李敢没有让他失望。 三天后,王吉得到了一个待中的职位,这可是四品的高官。 类似的例子越来越多。 这个时候,可乐邑显现了它的特殊地位。 人们从蜀中到可乐,发现这里的口音,这里的衣裳,完全是一模一样。 于是,在这种身处家国的气氛之中,一只脚不知不觉地从汉国踏进了大理的领土。 来的人更多了。 能文的成为官吏,武勇的成为将军,强壮的成为士兵,普通人则乖乖做一个耕者。 不过,他们很快发现,就算是最为低贱的耕者也是幸福的。 官府出租土地,同时会分配一些种子,如果是贫困潦倒之人,还会得到十斤的粮食,配合一些野菜野果,一个月之内不用担心饿死。 对比在汉国时受到的待遇,那种恨不得把人身上最后一滴油脂榨干的横征暴敛,来到大理国就象来到了天堂。 丰富的物产,安定的环境,让更多人呼朋唤友、拖儿带女而来,大理国的人口急剧膨胀着。 很快,刘彻发现了形势不妙。 第358章 被逼急了的两个人 为了应付连年的征战,刘彻不断地横征暴敛,普通民众无法承受其重,有的饿死,更多的人躲进深山里成为野人,这一切,让汉国的人口急剧减少,赋税的收入跟着减少,于是,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于是,人口的大量流动,李敢开心到眉开眼笑。 严重缺乏的官僚系统得到了补充,有人帮他耕种,军队快速扩张。 大理国共有十五支军队,每军的兵力达到了一万人,士兵的结构也慢慢改变,不再是清一『色』的西南各族之人,汉族士兵达到了三成。 西南一带的生存环境险恶,人类与天斗、与地斗,既要应付恶劣的自然环境,也要防御毒虫猛兽的攻击,所以,这里的人凶狠好斗,悍不畏死。 但说到军队的纪律,战斗的素质,无疑是汉人更高一筹。 所以,大理国的这一次扩充,不但是人数是增加,增加的还有整体军事素质,军事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 与此相反,刘彻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为了防止人口外流,他下令关闭与大理国之间的关隘,但百姓爬山涉水,总能找到越境的道路。 面对被饿死的威胁,别说跨越几座高山密林,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们也能趟出一条路子来。 刘彻并不傻,他知道问题的根源,只需宣布减税降费,事情就会迎刃而解。 但是,南方的战事正烈,需要大量的军饷,一旦降低税收,粮草供应不上,再勇猛的士兵也会变成软脚蟹。 不能撤兵,不能减税。 『逼』于无奈的刘彻只能拉下脸面,写下一份《轮台罪己诏》,公布于众,承认自己给百姓造成了痛苦,表示南方战争结束之后,将不再穷兵黩武、劳民伤财,希望百姓们再忍受一时。 痛苦是暂时的,很快会雨过天晴,未来的日子将会边境宁静,富贵安康。 在他想来,我堂堂的一国之君,皇天之子,勇于承认错误,是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低贱的百姓肯定会感激涕零,乖乖的交税交粮,就算卖儿卖女也在所不惜。 果然,有一个名叫卜式的人把家里的上千头羊统统卖光,然后把钱捐给了朝廷。 刘彻大喜过望地问道:“想当官吗?” 卜式说“从小牧羊,不熟悉怎样当官,为国分忧是小民的本份,希望陛下让我回到家乡,再牧羊耕种,为国效力。” “哈哈!忠心耿耿的子民啊!”刘彻开心的大笑,但没有接受卜式的请求,而为封赏他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希望以此来教化百姓。 可惜,整个大汉国仅仅出现一个卜式。 饿着肚子的人没有豪情壮志,百姓的希望很简单,只想吃一顿饱饭,于是,该跑的人还是跑,前去大理国的人络绎不绝,而大汉国的人口急剧减少,蜀中、成都等地方更是十室九空。 与刘彻同样苦恼的还有南越国的赵苍梧王光。 苍梧郡与交趾郡相邻,两郡之间仅相隔一条小河,水深不过膝,河宽仅三丈,淌水而过不需一刻钟。 以前同属南越,百姓可以随意往来,反正两边的生活水平相当,政策相同。 但是,李敢占领交趾郡之后,大肆实行利民便民政策,这里政通人和,赋税优惠,粮食丰富,只要不傻的人都知道应该怎么选择。 于是,原本是双向流动的人口突然变成了单程,苍梧郡的百姓拖家带口地往交趾跑。 苍梧郡守想方设法进行阻止,甚至亲自带领士兵镇守在边境上,但原本温顺的百姓突然变得凶悍无比,他们扔石块,冲击关卡,甚至持械袭击官兵。 反正只要冲过眼前的小河就是大理国的人了,从此之后天高水远,还怕你苍梧郡的人吗? 无次阻止无效之后,郡守慌了,急忙向赵光报告。 赵光急忙派出家将率领300名私兵回去帮忙,想不到如此一来,造成紧张的气氛反而让百姓跑得更快。 “该死的大理国!” 赵光破口大骂,但除此之手束手无策。 如果是以前,肯定会出动大军强行镇压,但现在不行,南越国的兵力要么镇守在边境,要么帮忙东越打仗,根本抽调不出半半士兵。 于是,他只能吹胡子瞪眼睛,心中忿恨,却又无可奈何。 “废物!统统是废物!” 长安城内,刘彻把奏牍狠狠摔在地上。 何遗率领十万大军,用一个月时间拿下闽越,之后呢,被堵在东越的关隘之外整整两个月,不能寸进。 被刘彻寄予重望的李广利也好不了多少,到达战场之后半个月,但遇上龟缩在大山里坚守不出的东南两越联军,就象老鼠见到了只乌龟,无从下口。 南方的环境太恶劣了。 天上猛烈的阳光会让人中暑,沼泽里的猪婆龙会吃人,蚊子又多又大,被叮咬的人浑身疼痛难忍,甚至会因此高热不退,最终死亡。 汉国的十几万大军,战斗之中的减员还不如染病中暑的损失更多。 身在前线的几名将军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决定联名禀奏,希望皇帝同意暂停战争,让军队休养生息,恢复战斗力。 “休战?谁敢说休战,我砍掉谁的头颅!” 刘彻脸『色』狰狞,呼呼地喘着粗气。 这段时间,不顺心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就算他是皇帝,同样是一个人而已,睡不好吃不好同样会感觉到疲劳困乏,日复一日,他走路渐渐会感觉到气喘,体力不支。 “我老了?” 刘彻豁然心惊。 随则一股不服输的心理泛起,“不,我不会老,我要长生不老,我要永生不死!” 五利将军为他炼制了许多丹『药』,似乎效果还不错。 嗯,最近常常疲惫气喘,也许是花费了太多和精力。 刘彻自我安慰着,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手中的奏牍上。 “霍光,立即拟诏,让大理国再次出兵,继续对南越国展开攻击。” 上一次南越国失去边远的两郡,可以咬牙强忍,如果大理国再进攻,目标将是邻近交趾的苍梧或合浦。 这两郡物产丰富,对南越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刘彻相信,只要大理国兵锋所指,南越会痛得直跳脚。 “陛下,微臣认为不可。”有人出声劝阻。 第360章 退避三舍了恩情 汉军还是来了。 暴胜之站在城头上,望着蜂拥而来的敌人,脸皮紧绷。 汉军的强大是举世皆知的事情,再说,汉国原本是他的母国,突然间,反脸成为敌人,从感情上也不好过。 “我们不是反汉国,而是反汉皇。”暴胜之口中低声呢喃着李敢曾经说过的话。 确实,现在的汉国之内,举兵造反者无数,这些人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称王称霸的野心,只有一个简单的愿望,就是活下去。 说到底还是被汉皇帝『逼』得走投无路了。 抵御外侮,刘彻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但除此之外呢?应该爱民如子,应该苦民之所苦,从这方面来看,刘彻不合格。 大理国多好啊,民众不愁吃,不愁穿,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明君?”暴胜之不容置疑地点头。 珍惜啊! 暴胜之回过头,目光所及,他的士兵目光坚定,但右手紧握兵刃,一副准备拼命的势头。 身后是无数的良田,是安乐的家园,家中有可爱的孩子,谁想破坏,首先要问过他们手中的刀枪! “呵呵,主君说了,你们的『性』命很珍贵的,要保重,不要拼命。” 暴胜之轻笑着,目光再次投向城外,突然间,微微一愣,然后是一声音叹息。 “李广利,你终于还是来了么?” “胜之!”李广利抬头仰望,以前的故友现在变成了对手,不由心生感慨,停顿了一下,郑重保证“投降吧,看在曾经的情义上,我保你一生荣华富贵。” “呵呵,曾经的情义……”暴胜之哂然一笑,“还记得主君对你的情义吗?” “李敢……” 李广利微微停顿,突然提高声音,“自古忠义不能两全,国家大义,陛下大恩面前,广利只能把个人的恩怨放在一边,今日,就在战场上一见输赢!” 暴胜之大笑,声音中充满着嘲讽,“好一个忠义不能两全,不过,我家主君可不象某些人,他身为汉国的附马都尉,这份情,必须要还!” “还?”李广利疑『惑』的反问“怎么还?” “我家主君重情重义,今天就退避三舍,以还汉国的恩情!” 话一说完,暴胜之不再理会惊讶地张大嘴巴的李广利,右手一挥,大声喝道“走!” 这一个行动太过突兀了,别说城下的汉军想不到,就算守城的大理军,也怀疑自己听错了命令。 不战而退,弃城而去,退避三舍? 三舍就是九十里,很大的地盘了啊,难怪暴胜之可以大声宣布足够补偿汉国的恩情。 李广利很快回味过来,望着城头上如『潮』水一般撤离的守军,不由感叹李敢的厉害。 战争之时,谁能站在道义的制高点,取得的机率无疑会高很多。 汉国宣战的理由是大理不遵号令,杀害汉兵,心怀不轨,但经过今天的退避三舍之后,李敢变成了一个情深义重、感恩图报的翩翩君子,洗脱一切加之在他身上的污名。 “追!” 李广利犹豫了半晌,下令追击。 大理军在有序有撤退,但军中许多人怀着一肚子疑问,其中包括旺嘎。 他不明白为何不战而退,乖乖的让出几座大城。 在他认为,白马和邛都两城虽然在短时间内几经战『乱』,但经过修复之后的城墙还算坚固结实,至少抵挡汉军十天半个月的强烈攻击,可以消耗汉军的实力。 但每次询问,暴胜之只是淡淡地回答一句“主君说了,一里还一恩,就用这百里的土地偿还汉国的恩情,若汉军追来,从此之后恩断义绝,从此之后互为敌人。” 每撤退十里,暴胜之让人立碑标记,上边用红『色』写上几个大字往日恩情,割地还之! 大理军继续退,不知何时,一股莫名的悲愤悄然而生。 大理从来不侵占汉国的土地,不掠夺汉国的财物,早些时候还出钱出兵协助汉军攻击南越,现在呢?汉军恩将仇报,悍然入侵。 不知是谁开头,然后更多的人开始轻声『吟』唱 一里路啊,下了山; 秋雨里啊,秋风寒! 松叶落尽, 虫儿呢喃, 这是我们的土地啊, 几时再回还。 二里路啊,桥上过; 江水中啊,有条船! 浪花翻滚, 鱼儿飞跃, 那是我们的江河啊, 几时再回还! 呢喃之声越哼越响,然后汇成了一片,士兵们的目光先是伤感,到愤恨,最后是激昂。 退就退,把欠汉国的恩情还清,从此之后,各不相欠。 如果汉军再敢得寸进尺,踏进大理半步,那么,只有对不起了,先试试我们锋利的刀枪。 好不容易才可以温饱安宁,好不容易才安居乐业,你敢破坏,我敢拼命。 两天之后,大理军退到了不狼山,暴胜之大手一挥,下令大军安营扎寨。 旺嘎微微一愣,傻傻的问道“我们已退九十里了吗?” 暴胜之哈哈大笑。 三舍等于九十里,但是,有谁计较这些呢?反正做足了姿态,士气也充分调动起来了,此时不战,更待何时? 不狼山是大理面临汉国的三大关隘之一,是进入鳖县之前最重要的屏障,白马和卭都可以放弃,而不狼军绝不可失。 这里才是暴胜之的大本营,为此他早已做好了准备。 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二十丈一条战壕,五十丈一个堡垒,地面上有陷阱,草丛中暗藏毒刺,可以说每一寸土地统统武装到牙齿。 大理军不用损耗一兵一卒,就能让汉军损兵折将。 汉军远道而来,他们在战场上的每多一天,必须损耗大量的粮草,士兵也会长期处于紧张的状态中而疲倦。 暴胜之要做的就是充分利用地形优势,让汉军精疲力尽,最终一战而胜。 “呵呵,那就战嘛,谁怕谁?” 就算汉军的人数是他们的三倍,暴胜之还是信心满满。 在其他战场上,赵破奴在朱提山严阵以待,王当等可乐邑的管理者早已完成撤退。 李敢的宗旨是土地可以不要,人必须回来。 可乐邑一带地势平坦,无坚可守,如果王当再不跑,只会枉送『性』命。 青岭关隘上,赵食其迎风而立,心中无限感慨“终于,还是开战了吗?” 敌人也是以前的同袍,这一战,他谁也想打。 但不得不打。 第361章 处处烽火 汉国与大理交战的消息迅速向各处传播,人们评论纷纷: “据说大理国王原本是我们汉国的人?” “对啊,叫李敢。” “李敢?关内候啊!” “是曾经的关内候,早被削夺了爵位。” “你们不知道啊?后来他成为附马都尉。” “嗯,石邑公主的附马。” “皇帝最宠爱的公主!” “皇恩浩荡,怎么不在为国尽忠,反而跑到大理割地为王了呢?” “被逼的吧,李敢领兵到琅琊群平定叛乱,在深入敌后时,友军关闭城门,让他深陷敌人的重重包围之中,最后走投无路,只能从水路逃跑。” “这一去,到了交趾,然后意外地成就了一番大业。” “大理王啊,好威风。” “只是飞将军一生忠心为国,自己的儿子却与国为敌,唉……” “忠心为国又怎样?还不是被逼得自刎身亡?” “对啊,李敢成为大理王之后,一直自称汉国的附马都尉,执礼甚恭,不但没有侵占汉国的一寸土地,还派兵出击南越,为我国分忧。” “退避三舍听过吗?李敢用一里土地偿还一份恩情,一直后退九十里。” “九十里啊,再多的恩情也回报完了。” “有情有义!” “如此说来,是我们汉国做得不对啦?” “噤声!” “怕啥啊,反正活还下去了。” “对啊,每天一顿稀饭,饿得不行。” “这日子没活过了。” “你们听说了吗?大理国有一种叫土豆的食物,又香又脆,产量高,所以没有饥民。” “人家官府征的税低,对贫困的人还有补助,经常会发粮食发衣服,反正不会让你死,不会让你饿死。。” “好地方啊,难怪隔壁的阿黄拖家带口的跑过去了。” “要不,我们也去?” “现在想去可就难啰,官府处处丢难,村头的路口有人把守,再说,正在打仗呢,过不去。” “这仗什么时候打完啊。” “我倒希望赢的是大理,能吃饱饭啊,多好。” 旁边的人纷纷点头,看来持有类似意见的人不在少数。 在这样的气氛中,战斗正式打响。 大理驻守在青岭的是赵食其,他为人老成持重,面对来势汹汹的汉军,不求有功,只能无过,一心选择坚守阵地。 当然,这也与青岭的位置有关,这里距离大理的王都——俞元城不足百里,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赵食其也是一位善守之将,地面上挖陷阱,陷阱里满是倒插的尖刺。 一些隐蔽的角落里会藏有尖锐的蒺藜,部分还沾了毒液,这东西扎在松软的地面上,只露出一些一点点尖刺,但常有汉军会被扎破脚掌,整个肢掌红肿溃烂,不但无法战斗,还会损耗粮食。 最危险的是山坡上会有一几块被撬松动的石头,突然从头顶砸下,造成大片汉军死伤。 杨仆率领的三万名精锐士兵,硬生生被挡在关隘之外,整整十天,不能前进半步。 相对的,朱提山前的路博德谨慎许多,在得知对面的主将是赵破奴之后,立即勒令士兵停止攻击。 赵破奴是谁啊?霍去病的亲手教导出来的猛将,英勇善战,智谋无双。 “赵破奴、赵食其、朱安世、霍嬗、卫登……这些人统统聚集到李敢身边了啊。” 路博德抬头仰望雄伟险峻的关隘,苦涩地摇头。 这些人说是被李敢拉拢来的,还不如说是刘彻亲手送过来的,例如赵破奴和赵食其,如果不是酹金夺爵案,他们还是威风凛凛的大汉关内候,会跑到大理吗? 霍嬗和卫登更加明显,因为刘彻的反脸无情,把卫家抄家灭族,两人才不得不早做准备,提前开溜。 李敢手下,类似之人不知凡几。 “可惜,原本都是我们汉国的栋梁啊,现在成了敌人。” 没有获胜信心的路博德干脆守在山脚下,每天装模作样地进攻。 “呵呵,疲兵之计?路博德挺狡猾的。”赵破奴微笑点头,不理会汉军的小动作,而是把手中的军队分为四组,轮流防守。 比起在大漠与匈奴人作战的残酷,眼前的这一仗算是小打小闹了。 其实,路博德另有打算,在夜深人静之时不断派出小队的斥候暗哨,想要从乱石密林之另找一条路,绕过关隘直接攻击大理国的心腹之地。 赵破奴早有准备,时而在半路埋伏,时而迎头阻击,让偷偷摸过来的汉兵有来无回。 “今天又死了一百人!”路博德摇头叹息着。 战争既起,死伤在所难免,他叹息的是死伤惨重之后大军还停留在山脚下不得寸进。 这些人算是白死了。 不狼山上,秋风劲吹,树枝如魔鬼一般舞动,树梢发出“嗖嗖”的声音。 大理军据守着于山顶上,汉军位于山脚,双方距离十里,遥遥相对。 李广利没有浪费一刻时间,犹如狂风暴雨一般发起攻击,但收效甚微。 时间过了十几天,受伤的士兵一个接一个,但未能清除暴胜之留下的种种障碍。 双方大军还没有直接接触。 但在表面的平静中蕴藏着无尽的风险。 “这样下去可不行。” 李广利在为眼前的战斗焦急,但他心思还有一半飘到遥远的长安城。 刘髆的太子之位迟迟没有到手,而刘思慎一直留在长安,并没有前往胶东,另外的几位王子蠢蠢欲动,广陵王刘胥更是每天面向长安城跪拜,哭泣着诉说对父皇的思念之情,宁愿放弃封地,甚至放弃王位,只想当父亲膝下一名孝顺的孩子。 “看来大哥的行动并不顺利啊……” 李嫣死后,李氏兄弟失去了最大的倚仗,再不象从前那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一批势利小人啊……” 李广利的思绪漂忽不定,突然用力握紧拳头,轻声自语道:“必须尽快返回长安!” 急切之下,李广利让士兵们不顾一切地往前冲,推进的速度因此快了一倍,但不到五里的山路,已经伤亡一千。 而这时的路程才刚刚过半。 “他们急着来送死吗?”旺嘎笑着摆弄着手中的铜锤。 暴胜之的脸上没有笑容,他在担心。 刘彻是一个杀伐果断之人,既然决心铲除大理国,所调动兵力的不会只有几万人,进攻的路线也不仅三条。 三天前,汉国的水军从会稽出发,没东海南下,从九真郡登陆,对大理国形成一个前后夹击之势。 暴胜之担心的是,除了汉国,突然又跳出一个敌人。 第362章 不止一个敌人 汉国的楼船高达十余丈,长达三十丈,船上建楼三重,列女墙、战格、树幡帜,开驾窗矛穴,置抛车、垒石、铁斗,象是座移动的战斗城垒。 除此之外,还有艨冲、赤马、斗舰等各类型战船,适用于各种情况下的战斗。 它们从会稽兵营出发,直达九真郡。 此时,田千秋所率领的大理第十军悍然叛变。 当然,他们原本是汉军,护送石邑公主到大理成亲的,所说此在的行为也说不上叛变。 “还是叛了啊……”手执战报的李敢摇头叹息。 对于第十军,李敢一直心怀顾忌,所以除了保证充足的粮草物资之外,对兵员编制进行严格的控制,到此为止,仅有三千人。 李敢另个外组织一支三千人的军队,由汪乐为主将,协助第十军作战。 汪乐原本是滇国的大将,兵败投降之后的表现也算中规中矩的,有点胆小怕死,但指挥作战能力确实很强。 “我的错,识人不明!” 李敢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 宇文风笑着安慰:“人谁无过呢?再说,我们不是早有准备吗?” 李敢所指的并不是田千秋,而是汪乐。 汪乐被田千秋用宴请为借口进行诱捕,然后变节投降,让整个九真郡顺利成为汉军的桥头堡。 不过宇文风说得也对,自从与汉国反脸成仇之后,李敢做足了准备,对第十军也做足了防务措施。 九真郡以西有长山山脉,岳池率领的第八军正镇守在关隘险要?处,防止汉军进入大理国的腹地。 不过,汉军也不是吃素的,西面的道路不通,他们沿着海边一路横扫,在短短的十天之内,占领九真郡。 他们的目标远不止于此,而是继续向交趾郡挺进。 “嘿嘿,找死的来了!” 朱安世逗弄着自己的小儿子,嘿嘿的笑着。 他一妻二妾,征贰是正室,有一个两岁大的儿子,每天的小日子过得挺甜蜜的。 “别大意,交趾是我们的家,绝对不能丢掉。” 征贰狠狠地盯了一眼,朱安世立即变得乖巧无比。 战场上无所畏惧的英雄,回到家里成了一个妻管严。 不过征贰说得很对。 其他的军队如果输了可以战略性转移,雒族不行,一旦失去交趾,他们将失去了生存繁延之地,而她征贰这个这个雒帅也会名存实亡。 “放心吧,一切有我!”朱安世把胸膛拍得“嘭嘭”响,不过被征贰瞪了一眼之后立即萎了,涎下脸陪着笑说道:“嘿嘿,放心吧,主君早有防备。” 李敢威严日盛,朱安世、暴胜之等老兄弟慢慢的也使用“主君”这一称呼了,只有赵破奴还会偶尔的直呼其名。 朱安世除了怕老婆之外,唯一怕的就是李敢了,也许不是怕,而是因为李敢身上发生的种种神奇让他不由自主地信任和服从。 大理在交趾郡驻扎着朱安世率领的二万精兵,除此之外,征贰手下的雒兵也有二千人,当然,既然李敢早有准备,必定布置一些秘密的手段。 “汉军很强大吗?呵呵……”朱安世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神态。 强大是相对,要看对手是谁。 就在朱安世信心满满地等待汉军上门送死之时,形势突变。 为了攻打大理,汉国从东越边境撤离了大部分的军队,东越国由此可以喘息了一口气,南越也没有全力支援的必要。 南越丞相吕嘉、苍梧王赵光作为有功之臣,理应受到封赏,但他们已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上,想要再升一级实在太难了。 赏钱?两人身家丰厚,不在乎封赏的这点小钱。 唯一追求的也许是名誉吧,万世流名…… “苍梧王啊,”吕嘉笑眯眯的显示着亲热,“这一战最大的功臣,非您莫属!” “丞相别说客气话了,所有的胜利皆是因为您的高瞻远瞩,运筹帷幄。” 两人心中有鬼,一边相互吹捧,一边相互试探,最终还是赵光沉不住气,轻轻叹息着说道:“其实,我们赢了,但也输了……” “苍梧王指的是?” “南方两郡!” “是啊……”吕嘉深有感概,“我们在前线打生打死的,好不容易守住了边境,大王呢?一挥手把两郡之地送给了大理!” “何止两郡!”赵光右拳狠狠地砸在桌子上,“交趾呢?名誉上是长公主的,实际还不是同样落在大理人的手中?” 两人越说越气愤,当然,有小半是真心的,有大半是假装出来的。 突然,吕嘉摇头叹息:“汉国穷兵黩武,亡我之心不死,我们不能再软弱了。” “对,我们退半步,汉国会进十步!强硬,我们必须寸步不让!” “但大王……” “大王的性格软弱,习惯于委屈求全,但他不知道,和平是求不来的。” 吕嘉发现自己成功勾引起赵光的怒火,不由暗暗心喜,于是继续挑拨:“对啊,先是汉国,现在还多了一个大理,美女,财物,土地,我们还有多少可以割让?” “绝对不能再割让!”赵光握紧拳头,把桌面砸得“砰砰”作响。 他的地盘——苍梧郡里的庶民都快要跑光了,能不生气吗? 吕嘉的小眼睛闪了闪,压低声音说道:“要不……我们去劝一下大王,把三郡之地收回来?” “劝?没用的,”赵光无奈的摊开双手,声音显得落寞,“昨天我劝过了,大王坚持说是封赏给长公主和两位王子的土地,不会出尔反尔。” “呵呵,不会出尔反尔?”吕嘉的笑容收敛,声音渐渐变得寒冷,“我们在前线拼命,还有意义吗?” “对啊,直接投降算了。” “唉……”吕嘉深深叹息,“说到底,是我们错了,识人不明,把他扶上王位。” “可惜当时不知道如此的无能……” 两人相对叹息,不断说着自责的说话,说到赵建德时,总会带着一种懊恼的情绪。 突然,吕嘉咬了咬牙,说道:“君不仁臣不忠,我们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南越就此沉沦下去,不想见到国破家亡的那一天。” 吕家植根于南越数百年,枝繁叶茂、根深蒂固,他们不希望背井离乡,做一簇飘荡的浮萍。 “对,这样的人,不配拥有我们的忠诚。” 赵光灼热的目光闪呀闪,似乎前方有一座巨大的宝藏在等着他。 第363章 王妃亲征 三月三,上已节,人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结伴到水边沐浴。 滇池上波光粼粼,嬉笑之声不断。 待女们卷起裙摆,露出雪白的小腿,但她没没有玩耍嬉闹的心思,而是紧张地盯着水面。 十几名孩子正半浮半沉地泡在温暖的水中,嘻嘻哈哈的笑闹不停。 其中年龄最大的是卫登,一副大哥哥的样子,抿着嘴,直着腰,与霍嬗一左一右保护着其他幼小的弟弟妹妹。 “哈哈,禹儿也会游泳了,厉害了啊。”赵敏开心的笑着,右手小心翼翼地扶着儿子的下巴,不让他喝到湖水,眼睛里满满的慈爱,有时大呼小叫地喝止自己的侄子,“晟儿、睿儿,小心点,别碰着你阿弟。” 其实李禹还不到一岁,那里会游泳啊,但在母亲的眼中就是无所不能。 亚朵则在不远处逗弄着自己的宝贝女儿,金莎小公主一边胜小手撩着水,眼睛却不时偷偷的瞟向李敢,黑漆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动,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李敢站在洁白的沙滩上,望着眼着其乐融融的景象,脸上没有半点笑容。 “赵光,吕嘉……” 南越国的赵光发动政变,宣布自己为南越王,同时封赏吕嘉为合浦候,兼任丞相之职。 而赵建德不知所踪,有人说他被越光杀死,有人说他乘船出海,往交趾方向逃亡。 “这不是给我添乱吗?”李敢右脚用力碾踏着地面的细沙,摇头叹息着。 他正在全力应付压境的汉军,南越国却横后变故。 “只怕又要增加一个敌人啊……” 因为赵敏的原因,南越国对大理处处忍让,现在呢,王权更替,他们对赵敏不再有亲情,反而必欲除之而后快。 李敢更担心的是赵敏的反应。 果然,当赵敏听到故国惊变,王兄生死不知的消息之后,只微微一愣,然后把儿子塞进李敢的怀里,转身就走。 都稽二话没说,立即率兵跟上。 他原本是南越国的将领,跟着自己的长公主走,没人敢说半句不对,就算是李敢也只能苦笑摇头,然后喊了一句:“李龙,跟上去啊!” 阿龙从可乐回到大理之后,李敢念其忠诚可嘉,赐姓李,叫李龙。 他在赵食其手下担任副将一段时间,表现优越,于是再次得到提拨,接任雷被留下的第三军主将位置。 作为他副手的人叫魏相。 魏相本是汉国人,自小有天才之名,但因为一件小事与桑弘羊交恶,之后遭受种种打压,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跑到大理寻找机会。 与他有类似经历的还有于定国、杜延年、黄霸、王成、召信臣等人,他们在大理国或为文臣,或为武将,获得了大展身手的机会。 除此之外,罗扬、江迅等滇国的降将也渐渐取得李敢信任,回到了军队之中。 赵敏的惊天一怒,从一个温顺的小狸猫突然化身上凶猛的老虎,挥兵三万,亲征南越,大家才突然想起她的过去。 “你们啊,不知赵王妃的厉害!” “只知她是南越国长公主,难道,除此之外另有来头?” “嘿嘿,不知道了吧,她曾经在可乐邑大王联手,把亡波打得哭爹喊娘,狼狈而逃。” “亡波?越族的战神?” “正是。” “厉害!” “还有更厉害的呢,据说从个人武功方面,大王也不是她的对手。” “真的?” 当然。 “难怪大王对她一直是言听计从。” “哈哈。” “哎,你们所说的只是个人的武功吧,不代表她领兵打仗也高明吧。” “王妃不会打仗?没事啊,不是有都稽将军吗?” “三万人去打南越,能打得过吗?” “白担心了吧,你见过大王打输过一场吗?百无不胜,懂吗。” “你啊,对大王太过迷信了吧!” “迷信?哈哈,对大王迷信的只有我吗?你问一下其他人。” “不用问……” “对啊,大王是圣子,是天上神仙派来解救我们脱离苦海的。” “对,回想以前的苦日子啊,现在真的太幸福了。” “一日三餐,吃饱穿暖。” “只担心王妃带走三万人之后,剩余的兵力无法应付汉国的军队。” “对啊,汉军太强大了。” “别怕,大王算无遗策。” 这些人虽然说得响亮,但心中的担忧总是散之不去。 确实,大理十五支军队,总兵力约十五万。 第十军已经反叛;第一军、第十一军共六支军队正与汉军对垒,寸步不敢移动;朱安世率领的第五军在交趾,岳池率领的第八军在长山山脉,担负着阻击从海上进攻的敌人。 剩下六支军队,赵敏直接带走了一半,大理国内部武装力量的空虚到令人担忧的地步。 身边丞相的宇文风也是忧心忡忡,多次劝谏,但李敢只是微笑摇头。 南越国的剧变很快传到了长安城。 “恭喜皇上!”桑弘羊脸上堆满着谄媚的笑容,“这是天佑大汉啊。” 刘彻哈哈大笑。 他的几路大军被大理阻止于国境线的关隘上,难得寸进,最严重的问题是国库空虚,物资贫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 想不到南越国帮了大忙。 “上天都帮朕啊!” 刘彻兴奋地感叹着,干枯的脸颊泛起了一丝血色。 南越国动手,必定分散李敢的部分兵力,针对汉军的防御必定松懈。 “拟旨!命令山阴候张成率兵三万,增援青岭关!” 张成因张汤的包庇而逃过了一劫,但他的运气很差,刚攀附的大树轰然倒塌。 张汤死后,张成希望得到前丞相薛泽的关照,但被拒之门外。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他的女儿张兰竟然与李季勾搭成奸,凭此关系,最终进入李广利的视野。 关内候,执掌一方兵权的都尉,这两个身份也算挤身于汉国的高层了。 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阿耶,如果见到安世……”张兰的目光露出了温柔与怀念。 “见到他?嗯,有可能,到时我打断他的双腿,然后绑到你面前,让他知道离开是多么愚蠢的事情。” 张兰轻轻摇头。 李季只是把她当用发泄的工具,只有张安世是一腔情意,但又如何呢?他已经一怒之下远走大理,从此之后成为陌路之人。 “很愚蠢啊?” 张安世跑到大理,想要闯出一番天地,可惜一切如梦幻泡影。 汉国兵锋之利,又岂是小小的大理国所能抵挡的吗? 必灭无疑! 第364章 败退 张成第一次领兵,急于显示自己的能力,所以到达青岭之后,立即视察战场。 “要上山,只有眼前的这条小路?这……实在太窄了,两人并行都困难……”就算他急于立功,见到眼前险要的地形,也不由大皱眉头。 “寻找多时,再无其他的路线。” 杨仆的语气平淡,其中的疏离非常明显。 被夺走了总指挥的大权,任谁也不会高兴。 “没有其他道路?”张成沉吟了一下,用力咬了一下牙,“那么,只有强攻!” “强攻?”杨仆一惊,“只怕会遭受严重的伤亡。” “也许吧,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其他?”杨仆无奈的摇头。 第二于,汉军一改之前小心翼翼的样子,他们推着圆木在前边开路,士兵则一拥而上,朝着大理的阵地快速推进。 “他们疯了吗?”望着不顾伤亡不断逼近的汉兵,赵食其皱起眉头。 “难道想速战速决?” 梅录以前是滇国名将,因被李敢的诚意感动而投降,之后尽心尽力,为大理国的南征北战,打下偌大的地盘,他的眼光老辣,一眼看穿汉军的意图。 “也许,是汉国的供给快要撑不住了。” 说话的是副将罗杨。 饿蜉遍野的汉国,还在强行四处征战,绝对强撑不了多久。 汉军的速度很快,就在几人的说话之间已冲到了阵地边缘,然后不刻不停的好起冲锋。 “冲,杀过去!”张成兴奋的大叫喊。 杨仆号称名将,但十天半个月前进不了半步,而自己呢?第一次指挥已经攻到敌人的阵地之前。 太厉害了!杨仆算什么啊?我比他强大十倍! 张成不断地称赞着自己,完全不看身后“嗷嗷”惨叫的伤兵,疯狂地大叫前进,希望能一举大破敌军。 到时候,皇帝的奖赏不会少,升官晋爵少不了。 “疯子!” 赵食其冷笑,然后大手一挥,喝道:“滚木!” 几数巨大的木头、石头带着隆隆的响声从高处滚滚而下,砸得汉兵哭爹喊娘。 “后退者死!” 张成的双眼满带着血丝,声嘶力竭地大叫着,拨出长剑“嗖”的一下砍翻一名因害怕而后退的士兵,不断指挥前进。 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前进,进攻,取得胜利,升官发财。 至于士兵的生死,与他没有半点关系。 杨仆在后边不断的摇头。 张成希望一鼓作气击溃敌人,想法说不上错,但士兵的伤亡实在太大了。 其实张成也有计算,己方的士兵三倍于敌人,就算损耗一半,数量还是占据着优势,一旦双方直接对战,以汉军强悍的战斗力,绝对是一举而胜之。 “想近战?”赵食其冷笑。 确实,汉军有着强悍的单兵作战能力,如果以一对一,大理军绝对不是对手,但赵食其会这么笨么? “退!” 眼见汉军即将跨越战壕,赵食其果断下令撤退。 他身后还有两道防线,可以让汉军损耗更多的士兵。 “哈哈,他们怕了!” 张成站在战壕上,把长剑栓于地上,放声狂笑。 仅用一天时间,攻占敌人的阵地,确实值得自豪啊。 他完全忘记损失了多少士兵才取得这样的成果,还有一个事实他选择性忽视——大理军丢掉了阵地,但未损一兵一卒。 “冲,杀过去!” 张成热血沸腾了,也不让士兵休息,继续向前挺进。 两日之内,大理军一退再退,连失三道防线,一直退到山顶。 “将军,最后一道防线了。”梅录轻声提醒着。 “知道。”赵食其微笑回答,一点也没有因连接失利而担心。 但其他人却没有他这样的好心情了,特别是罗杨,好不容易得到李敢的重用,正想大展身手呢,现在惨了,一退再退。 再说,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被汉军攻破,后果不堪设想。 赵食其还有一个重大的失误,他只是从战略方面考虑,多退几道阵地损耗更多敌人的兵力,但没有想过率领的是一支百胜之师。 大理军自成立以来,每战必克,别说失败,撤退也没有过。 所以,现在的这一行动,让士兵们心生不满,当然,也有一些士兵心生彷徨,一时间不知应不应该继续听从赵食其的命令。 直到这时,赵食其才发现军心浮动,不由大惊失色。 另一条战线上很快也传来消息。 王妃赵敏刚刚到达交趾郡,南越国的军队已经杀过来了。 因政权变迁,南越国人心浮云,伪王赵光急于收拢人心,略作思索之后,选择对大理国用兵。 没有比对外作战更能让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事情了。 再说,大理国拉走了他的大量庶民,这个仇可以一起报了。 苍梧与交趾郡之间没有太多的崇山峻岭,很多地方只有一道浅浅的小河,非常轻易就能跨过去。 所以,赵光一声令下,南越军快速越境而过,逼近交趾的郡守所在地——赢县。 赵敏需要面对的危机不止于此。 从日南郡登陆的汉军数高达一万,他们与田千秋的队伍汇合,目标同样是赢县。 一时间,赵敏率领的将士们面临着前后两个方向的夹击。 刘彻很快收到了消息,不由仰天长笑:“呵呵,小小的大理,双线用战,必败无疑啊。” “皇上鸿福,”桑弘羊的脸上堆满笑容,”先灭大理,再灭南越,整个南方可一举而定。” “一举平定南方……”刘彻高昂着头,悠然神往。 北方的匈奴一败再败,现已元气大伤,西域一带几乎都是一些弹丸小国,现在也乖乖臣服于汉国的雄威之下。 如果把南方也并入自己的版图…… “秦嬴啊,你自称始皇帝,但打开辟的疆土远远不及我吧? 千古一帝?嘿嘿,除了我,还有谁配拥有这一称号!” 双线作战,节节败退,国家有灭亡的危险。 纷纷乱乱的各种消息不断传来,大理国上下一片沉默,但与大汉国不同的是,民众并不迁移别处,也不躲进深山密林,而是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陆陆续续的向各处军营走去。 第365章 从何处来的援军 “这就叫得道多助吧!”公孙诡望着军营前黑压压的人群,不由心生感叹。 庶民们安静的等待着,但他们的目光坚定,强壮的男人排成一行,要求当兵入伍,有一些人甚至手中拿着兵器,背着一面藤制的盾牌。 女人们排在另一边,她们在轻声叫嚷着表示会织布针衣,会修补铠甲。 幼小的孩童们排在最中间,有的拿着一小袋稻米,有的拿着一小把蔬菜,有的拿着一窝刚从树上掏下来的鸟蛋。 “这是万民拥戴啊……”公孙诡点头感叹,以前他跟随梁武王,可算是显赫一时,之后走南闯北几十年,也是从所未见庶民们会如此强烈要求服兵役,保家卫国。 其实也很好理解。 庶民们从大理国所获得优厚安乐的生活环境,谁也不希望回归汉国或者夜郎的统治,那种衣不蔽体、衣不果腹的日子,他们不想再尝试。 短短两天之内,自愿从军的壮年男子高达六万人,李敢趁势而为,从其中挑选出两万人,编制成第十六军和第十七军,分别由凌闲与江迅任主将。 青壮的女子也吸收了不少,因为突然增加的士兵需要大量的铠甲,这些女子是一批好帮手。 至少民众送上来的粮食和财物,当然是统统拒收。 大理国的库房里,堆满了粮食,吃也吃不完,感恩教不停地往外送,但收获的更多。 土豆的产量太高了…… 至于钱,李敢更不缺。 他垄断着蜃灰、高纯度酒、蜂蜜的经营,最近组织一批人到海边晒盐,而且,赵敏想起了在可乐邑与李敢相识的旧事,决心重拾旧业,要当“咸鱼西施”。 凭着先进的晒盐和捕鱼技术,李敢又增加了一条新的财源。 宛温城,苗候府。 大宗正乐呵呵的笑着:“李敢啊,果然不辜负我们的期望。” 旺逸点了点头,“对,至少他没有忘记自己是苗家的女婿。” 大宗正的脸上乐开了花,正要接口,突然变成哗啦啦的大呼小叫:“哎呦,哎呦,乖乖小宝宝,别扯,哎,我的胡子快拨光了。” 然后是一个女童憨笑的声音。 敢拨他胡子的人,只有他小心肝,亚朵的女儿——李令月。 旺逸在一旁看着,又是好笑,又是羡慕。 “老奸巨猾,慧眼识珠啊……” 旺逸认为这两个词语用在大宗正的身上最适合不过了。 李敢,亚朵,这两个人无疑是大宗正这辈子最正确的投资。 夜郎四族,唯一难保存完整自治权的,只有苗族,这段时间,不管人口和土地大幅增加,苗人的生活更是越来越富裕。 “可惜没有兵权了……”这是旺逸引以为憾的事情。 大宗正终于握住小令月的手不让她乱动弹,然后丢过来一只白眼,“哼,兵权,难道你还没有看清形势,想要独霸一方?” “没……” 旺逸急忙否认。 “别找死!”大宗正警告了一句,然后轻声说道:“想一下,旺嘎,凌闲各领一军,还有沙刚,也被任命为行军司马,李敢对我们苗族已经足够照顾了。” 旺逸连连点头,想了一下,问道:“李敢现在遇见一些困难,我们是否需要施予援手?” “废话,当然要啊。” 两人轻声商量了一会,然后向外宣布,苗王府的五百名卫兵作为附属军队,支持大理王,保家卫国。 苗候开头之后,响应者众。 夜郎大公主金竹,小公主金莎,越候禹弘,滇候尝羌等人纷纷把自己的卫兵送到附近的兵营。 这些士兵的数量虽然数量不多,但让整个大理国“同仇敌忾,万众一心”的气氛更上一层楼。 “呵呵,那就战!”李敢豪气干云,大手一挥,让凌闲率领新成立的第十六军向交趾方向进发,驰援赵敏,抗击南越国的入侵。 而他亲自率领第二军与第六军,火速驰援青岭军。 “丞相,用得着动用第二军吗?”黑梢轻轻叹息着,其实他在担心。 第二军离开之后,镇守俞元城的重任落到了第七军的肩膀上,这里是王城啊,各位王妃与小王子统统在这里,一旦有失…… 黑梢越想越紧张。 “别担心,王妃的安全有养同他们呢。”宇文风笑着安慰了一句,然后说道:“主君的意思是速战速决,一锤定音。” 迄今为止,大理国共有十七支军队,暴胜之率领的第一军也许是士兵最精锐的部队,但论到最神秘、最可怕的,却是和甘率领的第二军。 第二军的前身是陷阵营,属于李敢亲卫营编制,不但士兵的战斗力强横,还有一个秘密的职能——试验新研发的武器。 “丞相,你猜一下,汉军能在主君的手上支撑多久?” 两人说着说着,竟然打起赌来了,没有丝毫担心李敢会战败。 不过,南线的战场并没有如此乐观。 赵敏心急于兄长的安危,日夜兼程之下,第八日通过进桑关,进入交趾郡。 这时的朱安世已经陷入左右受敌的险境。 南越国伪王赵光想要用一场战争来转移国内矛盾,亲自率领两万精兵从苍梧郡出发,仅用三天,越过边境,击溃大理国的边防部队,向逼近。 此时,屯积于日南郡的汉国军队已经高达两万人,在田千秋的带领下,快速前进。 两支军队有意无意的对大理军形成了左右合击之势。 “王妃,终于把您盼来了!” 望了一眼赵敏身后黑压压的人群,朱安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几天他累啊,一万人马兵分两路,在力量对比严重差距的情况下,只能利用地势之利且战且退,以空间换时间。 “说一下战况!” 赵敏说话时十分严肃,任谁也不会把她与一位娇柔温婉、母爱满满的小女子联系在一起。 朱安世急忙收起轻视之心,回答道:“南越兵力三万,人数较多,但从战斗力来说,还是汉军更为强盛。” “我军的伤亡呢?” “死八百,伤二千。” “这么多?”赵敏愣了一下。 大理国的部队,最精锐的是第一军,最神秘的是第二军,但论到战斗经验最丰富,则是朱安世率领的第五军。 他们横扫哀牢和掸国,如入无人之境,想不到在这里战损竟达三成。 其实也正常,他们以一万对四万,更重要的是,其中一个对手是汉军。 如果这里不是交趾,没有征贰率领的雒族相助,只怕早已一败涂地。 “嗯,”赵敏思索了一会,说道:“如果让你专心对付汉军,结果会怎样?” “可以防御,但要战而胜之,很难。” 说到这里,朱安世不由心生感慨。 他领军之后,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在这里却遇上硬茬了。 “汉军的战斗力,非同寻常!” “呵呵,不用担心,”赵敏笑着安抚道:“李敢早有安排,你只要拦住汉军三天,一切皆可解决。” 第366章 疯狂之举 赵敏虽然担心兄长的安危,但是拎得清事情的轻重,在不断派出人手进行搜索行踪之外,坚守阵地,而不是贸然出击。 她所说的三天,是因为在这时间内另一支援军会到达。 当凌闲率领的第十六军到达之后,大理国在交趾的兵力达到了五万人。 这时,都稽一拍胸膛,大声说道:“公主,末将请战。” “好,那就战!” 赵敏英姿飒爽,右剑一挥,无数的士兵如离弦之箭冲向敌人。 阿龙深感李敢的恩情,所以打起仗来完全是一副拼命的样子,冲在最前面。 第三军的班底来自黑盯山训练营,是属于李敢的第一批军事力量,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杀!” “我的,靠,别抢人头!” “跟我冲!” 这下好了,主将打得畅快,身为副将的魏相只得摇头苦笑,负起指挥的责任。 最可怜的是朱安世,他在小心翼翼地防御着汉军,只能不断地搓揉着双手,眼巴巴看着阿龙左一剑、右一剑,把南越人杀得血肉横飞。 第一天,南越人后退五里,第三天,再退五里,大理军则是越战越勇。 赵光急了,这样不行啊,仅用仅三天死伤三千多人,还有一千多趁着混乱偷偷的跑掉了。 不行啊,再这么打下去,只怕坚持不了多久,将会一败涂地。 赵光心急之下,也顾不得太多了,急忙向镇守番禺城的吕嘉发出增援的命令。 第四天,形势突然发生变化。 首先是汉军,源源不断地经海面涌入,人数已经达到三万。 而南越伪王赵光更加似乎疯狂,竟然尽起全国精兵,想要一举扭转败局。 而且,在后方的吕嘉也不知吃了什么药,不断推波助澜,一批又一批士兵蜂拥而至,很快,从四万到五万,再到六万。 整个南越国的总兵力才十万,抽调了六万之后,严重影响对外防御,许多关隘甚至被抽调一空。 南越国吕府的书房里,有两个人正轻声谈笑着,其中一个是主人吕嘉,另一个赫然是汾水关的守将——建忠将军陈图。 “太好了!”吕嘉抚掌而笑,“得建忠将军之助,何愁大事不成?” 陈图轻轻摇头,谦虚的说道:“过奖了,陈某只是稍尽微薄之力而已。” 这时,吕嘉假惺惺的叹了一口气,说道:“说起来惭愧啊,吕某身为先王托孤?臣,未能尽自己的责任,竟然让赵光把大王逼走。” 口中说惭愧,但他脸色一点也不变,似乎当被谋朝篡位并不是他的主意,甚至根本没有参与一般。 陈图装作对此一无所知的样子,轻声安慰道:“吉人自有天相,大王鸿福齐天,必定安然无恙。” “对,安然无恙,”吕嘉用力点头,“吕某决心将功补过,把赵光的势力一举清除,然后再恭迎大王回归。” 他说得响亮,内心却不断冷笑:赵建德走得仓促,走时只有一艘小船,粮食和水源也没有储备,漂泊于茫茫大海之中,此时不是饿死就是渴死,最大的可能是葬身海底,喂鲨鱼去了。 赵光?呵呵,听说大理国每战必胜,兵锋之利无以伦比,赵光此去,与送死有何区别? 呵呵,死得好啊,你不死,我吕某没有机会啊,那个位置,我已经等了几十年,实在不想再等下去了。 这一次抽调到交趾参战的军队,几乎是赵光的亲信,或者对赵家比较忠诚之人,留下他吕嘉亲信,可以说,现在的南越国已经在他掌握之内。 两人不断谈论着,口中不断表忠心,暗地里却是心怀鬼胎,各有图谋。 “赵光疯了么?”都稽望着越来越多的敌人,十万分疑惑。 兵力全跑这里来了,不用防备汉国了吗?还有东越呢?任何一个都不是吃素的! 赵敏冷笑,“疯的只怕不是赵光,而是吕嘉!” 她对这两人实在太熟悉了。 “可……这仗难打了啊。” “难?”赵敏洒脱地挥一挥手,“那就不打呗。” 因为两路敌人突然兵力大增,赵敏改变策略,只守不攻,每天所做的事情就是把一面巨大的旗帜高高挂起,然专心防御。 当然,这旗帜可不简单,上边用金线绣着两行大字:大理国王妃赵敏,南越国长公主赵敏。 想不到这旗帜一出,南越国的士兵炸开了窝。 “长公主?” “天啊,原来大理国王妃是我们的长公主!” “你们知道吗,几年前闹旱灾,就是长公主强烈要求之下才开仓放粮的。” “对啊,如果不是那些粮食,家里的老老小小也不知会饿死多少。” “她还花钱建造了一批大船,专门在海中巡视,也不知救起过多少落水之人。” “慈悲心肠啊。” “让我们打长公主?呵呵,要打谁打,反正我不会去。” “呸,我也不去!” “难怪黄仲前天打着打着突然溜了,想来是去投靠长公主了吧。” “投靠长公主?好啊,大家别张扬,有机会我们也溜。” “大理国可富裕了,据说普通的庶民都是不愁吃不愁穿。” “好地方!” 原来,赵敏最看不惯别人孤苦伶仃的样子,总是有意无意的救苦济贫,一年又一年积累起来,受她恩惠的人实在太多了。 不过,现在双方各自坚守阵地,士兵们想溜并不容易,不过,一股怪异的气氛在不断酝酿之中。 赵敏对此一无所知,双眼盯着敌方的阵地嘿嘿冷笑:“赵光啊,蹦哒吧,没几天的,看李敢怎样收拾你!” 李敢不知明里暗里会有多少人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只专注于做好当前的事情。 急行军,在青岭关失守之前赶到,然后歼灭来犯之敌。 “主君,末将无能。”赵食其惭愧地低头行了一礼。 确实无能啊,三道防线失守了两道,敌我双方在最后一道防线上疯狂争夺,士兵死了一茬又一茬,阵地在战斗中不断变更主人,今天属于大理国,明天属于汉国,第三天大理国又抢了回来。 如此残酷的拉锯战,让双方死伤惨重,赵食其手下的两万名士兵死去了三千多人,伤的高达六千,一半的战损,可以说是被打残了。 “错?嗯,”李敢看着眼前几位面容憔悴的将领点了点头,“先记下来,打完这一仗再一起算。” 赵食其等人一听,不由松了一口气。 以后一起算,就有了以功被过、将功赎罪的机会。 说起来,他们一开始的战略是对的,利用地形优势,损耗敌方的兵力,然后一战而胜。 但他们错误地估计汉军的决心。 第367章 各有心思 六月的南方,气温炎热,就算是清晨,只要你活动一下手脚,就会汗流浃背。 当张成在亲兵的帮助下穿好铠甲时,浑身上下已经湿淋淋的,衣服沾在身上,非常难受。 “该死的蛮子!”张成狠狠地吐出一口痰,骂了一句。 “张侯别生气,”杨仆从远处走过来,笑着说道:“这一个一个蛮子,眼看着都会变成我们的功勋了啊,其实挺可爱的。” 张成一愣,然后放声大笑。 说实在的,他也佩服自己。 如果不是果断对大理军展开攻击,还是犹犹豫豫的样子,能有现在这样的辉煌战果吗? 至于因此而死去的士兵…… 那有战争不死人呢?再说他们是为国捐躯,是英雄,家属也拿了抚恤金了,就算死了也不算白死对吧。 一旦最终取得胜利,谁会计较伤亡多少呢,大家只会知道他张成是一位为国征战、平定南方的英雄。 也许在后世的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哈哈,万世留名啊。 张成越想越兴奋,大手一挥,大声喊道:“集合!准备攻击!” 很快,黑压压的大军在他身后排开,人数高达六万人。 杨仆站在一旁,斜目而视,暗暗的腹诽不已。 这张成立功心切,为此不顾任何的后果。 在占领大理人的第一道防线时,士兵损耗高达八千人,攻占第二道防线时的死伤更大,六万名士兵的战损竟然高达三成,整个阵地上尸横遍野,哀嚎之声响彻云霄。 这张成也忒是厉害,也不知他的战报怎么写的,皇帝看了之后不但大加封赏,而且从李广利和路博德的两路大军各抽调一万精锐战士,补充张成的兵力。 “这是孤注一掷吗?” 杨仆轻轻叹息,然后抬头仰望前方的山峰。 那是大理人在青岭关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攻破,汉军将会一马平川,杀入大理国的腹地。 灭敌一国,确实是天大的功劳啊,也许仅次于卫霍两人之下吧。 难怪张成为此急红了双眼。 “那时,作为副将的我,想来也会加官晋爵,风光无限吧。” 杨仆想着想着,呼吸变得急促。 从昨天的战斗中可以看出,大理军已经是强弩之末,整个防线摇摇欲坠,也许只差最后一击。 不行,这份功劳必须抢到手! 杨仆的眼睛变红了,不等张成指挥,立即大声喝道:“跟我冲!”竟然身先士卒,快速向前冲去。 “杀!” 汉兵们嘶喊着,杀气腾腾。 “杀!” 汉兵们披紧执锐,一往无前。 另一方,大理军早已在战壕内严阵以待。 “汉军之威果然名不虚传!如果是以前的滇军……”梅录暗暗比较了一下,然后摇头苦笑,“呵呵,不是一合之敌啊。” 他原本滇国的名将,无历过无数的战争,见过无数的生死,但此刻竟然为敌人所折服。 坚韧锋利的兵器在阳光下闪烁,严明的军纪,高昂的士气,无不显示这是一支无敌之师。 “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雄师啊!只有这样的军队,才可以把横行一时的匈奴打得无家可归、亡命逃窜。” 梅录已经与汉军连续交战了几天,但见此情形,还是忍不住心生感慨。 李敢一直默默观察着,突然间,轻轻一笑,“想不到啊,这张成还是有点本事的。” 一旁的赵食其轻声提醒说:“副将是杨仆。” “呵呵,是吗?”李敢不以为然的笑了笑,“管他是谁呢,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赵食其微微一愣,心想:这话说得太满了吧,一位将领导在战斗之前太过轻视对手,并不是好事啊。 他是一个直白之人,并不因为说话的是李敢,是他的首领而一味阿谀奉承。 “主君,汉军作战悍不畏死……” 才说出一句话,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晒然一笑。 要说最熟悉汉军的,在场之人有谁比得上李敢么? 跟随霍去病远征大漠,与赵破奴一起并称为霍去病手下最能征惯战的大将。 每一次战斗,他凭着手中的强弓,把匈奴人杀得哭爹喊娘,最终因此而受封为关内候。 没有任何的争议,凭的完全是自己的实力。 “勇猛无匹!”李敢给眼前的汉军给出一个结论,然后轻轻摇头,“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统统都是笑话。” “主君别大意……”赵食其终于忍不住出声相劝了。 要知道已方的兵力不足三万,而汉军六万,就算凭着地势之利,这一仗也会是艰难异常。 稍有大意…… 赵食其才想到这里,已经被李敢挥手打断。 “和甘将军,准备!” 随着李敢一声令下,长甘率领的一万名战士“呼啦”一下,从战壕跃而起。 赵食其一愣,心想:这是要主动进攻?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李敢已经发出第二个命令:“逢霞将军!” “是!” 女子的声音,但充满着杀气的冷酷。 赵食其的心神一振。 逢霞是大理军中唯一的女将军,她的士兵以交趾人为主,擅长远程,在历次交战中立下赫赫之功。 这一次,会是怎样的表现呢? 无数双眼睛“刷”的一下望了过来,有些人是好奇,有些人是紧张,而后者几乎是赵食其的手下。 这些人大多是哀牢的奴隶,刚加入大理军不久,对于朱安世、暴胜之、逢霞等将领仅仅是闻名而未谋一面。 “她就是逢霞将军啊?好威风!” “刚才她眼睛瞪了一下,好吓人。” “那是杀气。” “据说她有百步穿杨之神技,箭之所指,有死无生。” “箭神?” “你们错了,她的箭法高超,但箭神另有其人。” “谁?” “主君啊!” 在士兵们的议论声中,逢霞的手下已搭起了一个又一个箭塔。 此时,汉军的前锋已经距离战壕不足三百步。 冲在最前边的正是杨仆,在他身后是黑压压的人群,他们弯腰俯身,把一面又一面的巨盾连结在一起,组成防御线,嚎叫着快速向前。 “杀!” “兄弟们冲啊!” “这是敌人的最后一道防线,杀过去!” “立功的机会到了。” 吼叫声越来越高亢,巨大的功劳让所有的汉军非常兴奋。 张成的眼睛已经红了,在他心中已经开始幻想着赢下这一仗之后,皇帝会奖赏给他黄金呢,还是美女。 “不过,只要攻占俞元城,大理的国库变成我的,大理的女人也是我的,李敢的女人每一个都是貌美如花,哈哈,统统都是我的!” 张成越想兴奋,完全不知死神已经近在眼前。 第368章 危险的黑油 南方的风是燥热的,但比不是张成体内“嘣嘣”乱跳的心更加炽热。 一个惊天的功劳就在眼前,任谁也会眼跳心热! “冲!” 张成声嘶力竭的叫喊着,然后…… 嘎然而止。 因为他抬起头一瞬间,看见敌人的阵地上突然增加了十几个巨大的箭塔。 箭塔呈四方形,长宽约两二丈,黑黝黝的,象一头头会吃人的巨兽。 如果在平常的攻城战中,两丈的高度还够不到城墙的一半,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现在是阵地战,大理人处于山顶,而汉军则是从下往上进攻。 敌人拥有居高临下之势,而这箭塔则让这一优势更加明显。 危险! 张成的心脏猛烈一抽,手心冒出了冷汗,嘴里慌乱的大喊: “快,盾!” 双方已经激战了十几天,熟悉彼此的战术,汉军既然敢进攻,当然做好防御的措施,随着张成的一声命令,立即有一批盾兵冲到最前线,把手中的盾牌高高举起,然后相互连接,形成一道盾墙。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士兵跑了过来,他们三人一组,把一排排木棚栅平举在身前。 这些木棚栅厚约半尺,外层披附着一层牛皮,能有效抵挡敌人的弓箭。 所以,当它们架设好之后,后面的汉军士兵仿佛躲进了一个临时堡垒之中。 “果然是蛮子啊,反应真慢。” 张成一直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了,忍不住发出耻笑。 大理人的反应太笨拙了,如果在盾墙和木棚栅架设起来之前射出几轮弓箭,汉军必定会损失惨重。 “反应慢?不对!”杨仆的脸色阴阳不定。 他为了争功冲在最前边,但再大的功劳也抵不过自己的一条小命,在大理的箭塔竖起来之后,他悄悄往后退,躲进人群之中。 前边有密集的盾墙,有坚厚的棚栅,还有几名士兵肉盾,但杨仆仍然未能找到安全感。 大理人的反应迟缓?不可能! 这段时间的战斗,就算汉军能缓缓向前推进,但那一次不是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那一次不是填上无数士兵的性命?大理人的反应慢吗?没有!他们的狙击及时而果断。 “难道大理人换了主帅?不再是赵食其而是一个纸上谈兵的家伙? 嗯,有可能。 赵食其是有名的大将,战术沉稳而果断,如果大理人的主帅还是他,绝对不会拖拖拉拉,给汉军从容布置防御的机会。 临阵换帅? 兵家之大忌哦,以李敢之能,会犯如此大的错误? 不对,有阴谋! 杨仆的心脏猛烈一跳,急忙抬头四处打量,只听山风“呜呜”的劲吹,大理人的阵地却一片沉默,似乎一头择人而噬的巨兽。 一股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身体不由再次后退几步,躲进了人群深处。 “躲?呵呵…… 迟了,既然来了,就别想回去。” 李敢的声音很轻,但仿佛是一道催命符一般,只见他轻轻一挥手,一道冷酷的命令随之下达:“都灭了吧!” 都灭了?汉军六万人啊,这是否有点夸张? 赵食其微微一惊,正要说话时,已经见到逢霞飞身一跃,冲上了箭塔。 “射!”随着逢霞的一声令下,无数铁箭如飞蝗一般向汉军笼罩而去。 然后并没有什么卵用。 汉军的防御太好了,箭羽射在盾墙上,“叮咚叮咚”作响,然后跌落地上;而射在木棚栅上时干脆钉在上边了,一簇簇的,仿似凌乱的杂草。 “哈哈哈哈~”张成放声狂笑。 还以为大理人有什么厉害招数呢,原来还是射箭,害我白担心了一场。 此刻的杨仆也放下心来,四下一望,只见受伤之人寥寥无几,不由胆气大壮,于是往前挤了几步,然后高举长剑,大声吼道:“别怕,大理人只有这点本事了啊,来啊,跟我冲!” “冲啊!” “灭了大理!” 无数的汉兵争相呼应,挥动兵刃,簇拥在盾墙的后边,朝着大理人的阵地大步前进。 二百八十步, 二百七十步…… 他们在步步进逼。 而大理军这边,在一轮射击之后,眼见没有效果,干脆按兵不动了,似乎一头等待宰杀的羔羊。 大理士兵的心已经提到嗓子上了,紧张地紧握兵器,死死盯着越来越近的敌人,手心不断冒出冷汗。 “主君……” 赵食其想要临危请命,率领士兵主动出击。 总不能任凭敌人直接冲到阵地面前。 “别急。”李敢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笑着回应了一句之后,目光再次转到汉军的身上。 二百五十, 二百四十…… 李敢在默默地计算着双方的距离: 二百一十, 二百…… 就是现在! 只见他一声断喝:“黑油弹!” 赵食其微微一愣,心想:黑油弹? 什么东西? 他知道李敢手中有不少厉害的武器,例如箭塔,攻城车,火磷箭,火焰弹,但这黑油弹从来没听说过。 难道是新发明的武器? 他的念头刚闪过,已经见到第二军的士兵扛着一个个木箱子,冲上箭塔,然后快速打开箱子。 箱子里是一个个圆滚滚的瓷瓶,每个有拳头大小。 真的是新式武器! 赵食其目光一亮,好奇心随之大喜,急忙问道:“主君,是什么?” “黑油弹啊。”李敢笑着回答了一句,然后一挥手,大声命令:“射!” 随着命令,逢霞的手下快速把小瓷瓶绑在箭杆上,然后向敌人射上过去。 “叮咚叮咚……”箭头射击盾牌的声音。 “乒乒乓乓……”瓷瓶砸在盾牌和木棚栅之后,破碎的声音。 “哈哈,还是箭,有用吗?” 大理人的箭在绑定了瓷瓶之后显得软绵无力,射程不远,力量不足,汉国士兵躲在盾墙之后几乎是毫发无伤,不由得出声嘲笑。 张成在放声大笑。 弓箭无法伤人,增加这些瓷瓶有什么用?希望砸碎之后的瓷片割伤士兵的脚,阻碍前进的步伐吗? “哈哈,黔驴技穷!” 张成的心已经越过战壕,跨过敌人的尸体,攻占大理全境了。 天大的功劳就在眼前! “冲啊,杀过去!”呐喊的是杨仆,但他的身体却悄悄往后退,再次躲到了人群之中。 大理人突然放弃抵抗一般,放任自己攻到近前;射来的箭软弱无力,而这些瓷瓶子是什么? 杨仆当然不会幼稚到以为大理人用破碎的瓷片来设置路障,阻止进攻。 他在意的是瓷瓶破碎之后流溢出来的黑色液体,剌鼻的味道,黑漆漆的,粘糊糊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 这是所谓的黑油弹?什么用的? 杨仆不知所以,但一股浓重的危险气息扑面而来。 第369章 没有刘彻的汉族 南越国合浦郡高凉州,有一个不显眼的小山坡,这里盛产一种名叫油柑的果子,所以当地人习惯称之为油柑坡。 赵敏有一次与李敢闲聊,说起南越国的奇人趣事,说到这油柑坡上有一种能燃烧的石头,当地人会拿它来当柴烧。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敢立即记下了这件事情,并秘密派人前往勘探。 当李敢看到密探带来的石头时,立即大喜若狂。 什么“会燃烧的石头”啊,正是后世中的油页岩。 于是,李敢动用无数的人力,秘密采矿,蒸馏,熔炼,最终得出一种黑色的液体,李敢把它称之为“黑油”。 这些“黑油”装在瓷瓶里,绑在弓箭上射向汉军的阵营中,砸碎之后四处飞溅,有些沾染在盾牌上,有些沾染在木棚栅上,有些滴落在泥土上,当然,也免不了会飞溅到士兵的身上。 “这是什么?” 杨仆擦了一把脸,感觉手心粘糊糊的,到处漂浮着扑鼻的气味,隐隐有一股油性的氛香。 “油?” 杨仆大吃一惊,地上、身上、武器上统统沾染着这些怪东西,如果是油…… 再来一把火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火! 杨仆感觉全身一阵冰冷,不禁失声惊叫:“火!他们要用火攻,快,快退!” 退? 汉兵听到“退”字,一时反应不过来,再说,下令的不是最高的长官啊。 杨仆急了,几个箭步冲到张成的面前,张开手掌,大声吼道:“看,这是油啊,大理人要用火攻!” 张成也不傻,微微一愣之后也明白过来了,但他第一反应不是下达命令,而是转身就逃。 生死关头,立不立功的还重要吗?重要的是活命! 他不是一个人! 他逃跑之后,他十几名亲兵也紧紧跟着,附近的士兵不明所以,见到主将有所行动,还以为变换进攻的方向,于是傻乎乎的跟着跑。 此时,最前线的汉军还在往前冲,而张成等人突然转身向后,于是,阵营的中央形成一小片空白地带,然后如漩涡一般慢慢扩大。 赵食其站在高处,眼见汉军不战自乱,不由大感惊讶,转念一想,立即明白原因所在: “是因为畏惧这黑油吧?” 不过,什么原因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出现战机,必须好好把握,于是,他急忙叫道:“主君,敌人乱了,我们出击!” “呵呵,出击?不用。”李敢笑着回答。 赵食其一听,急了,正要继续争取,突然听到逢霞突然大声喝道:“射,火磷弹!” 火磷弹? 赵食其心神一动:这是攻战的神器啊! 此念头刚刚升起,已经看见无数支箭矢带头一缕火光,从高高的箭塔上疾射而出,向汉军的阵地飞去。 所到之处,火光霍然爆开。 木棚栅被点燃了,盾牌开始着火。 有人把盾牌用力砸向地面,想把其中的火焰扑灭,但只听一阵阵劲风掠过的呼呼声,火焰不但不灭,反而越烧越旺。 汉兵们吓坏了,有人开始后退,胆小一点的甚至扔下盾牌,转身就跑。 但他们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想跑?哼,迟了!”李敢脸色冷峻,沉声喝道:“都灭了吧!” 他原本希望与汉国和平相处,至少是暂时保持彼此互不侵犯,无奈刘彻把他的忍让当软弱,悍然起兵侵犯。 那么,他要用最凌厉的反击来警告世人,大理国不惹事但不怕事,他李敢有能力消灭任何的来犯之敌。 全灭了吧。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彰显着李敢强大的自信。 他穿越而来,脑海中带着二千多年的见解与学识,因此,发现了土豆,驯服了蜜蜂和兔子,有水轮水泵增加耕地面积,保证治下民众饱食无忧。 发明冶钢之法,改造箭塔和投石机,发明火焰弹、火磷弹、黑油弹等各种战争神器,让他的军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其实,他的优势何止这些? 他知道宗教与政权平衡的必要性,就象大理国与感恩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样,既相互协助,又相互制约。 华夏民族几千年,有兴旺有衰竭,有分裂有统一,历尽沧桑,几经风雨,这些经验教训统统在李敢的脑海之中。 所以,仅从理论上来说,他的济世治政的能力,远非刘彻之辈所能比拟的。 “没有刘彻,汉人同样是汉人。” 李敢突然想通了这一重要环节,心情豁然开朗。 他一直纠结着一件事情,如果攻打汉国,与刘彻为敌,算不算叛国?算不算汉奸? 现在看来,刘彻确实为汉族建立了巨大的贡献,但没有张屠户就吃不到没毛猪么?没有刘彻还会有别人,还有他李敢。 “我李敢,会建立一种更开明的政权,创造更有生命力的文明以及更具凝聚力的文化。” 此刻,他站在高高的山峰上,任凭狂风吹拂,内心充满豪情壮志。 汉族之所以是汉族,在于文化的兼容并蓄,它好似一个黑洞,不怕异种文明的入侵,最终择优弃劣,不断壮大自己。 “我也是汉人!” 李敢似乎听到内心“卡嚓”一声, 一把沉重的枷锁被打破,一时间心清气爽,壮志激昂。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不破不立! 李敢的目光转回到汉军的阵地,轻轻的说了一个字:“灭!” “灭!” “灭!” “灭!” 大理士兵的吼叫声响彻云霄,随着这声音,更多的黑油弹向汉军的阵地倾泄而去。 火上加油。 汉军再是骁勇善战,也敌不过眼前这燃天煮地一般的无情大火。 他们在浓烟烈焰里狼奔豕突,但这些黑油太厉害了,它遇火即燃,一旦燃烧之后难以扑灭,士兵们用力扑打着,想要灭火,得到的结果是手掌沾染了黑油,然后被烧伤,有些士兵倒在地上四处翻滚,但地上同样是烈焰滔天,结果是越翻滚火势越大。 汉兵们已经顾不上战斗了,他们扔下武器,口中哭喊哀号,四处逃窜,可惜整个阵地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火坑,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救命!”有人在呼救。 “杀了我!”有人承受不住烈焰焚烧的痛苦,只想早一点终结自己的生命。 他们的身体被点燃了,似乎一把把人形的火炬,燃烧,然后死亡。 空气中散发着焦肉的味道,中人欲呕。 赵食其等人已经惊呆了。 就算是敌对的一方,也被眼前的残酷和惨烈震惊到无以复加。 黑油弹,惨无人道,不可轻用! 李敢闪过这样的念头,然后轻轻叹息一声:“逢霞,箭,给他们一个痛快。” 一场大胜。 李敢于谈笑间覆灭汉国六万精兵,此消息快速向外传布,一时间,天下震动,各方势力反应不一。 第370章 人性化管理 渐近黄昏,残阳斜照,地面铺着厚厚的一层黄叶,一阵轻风掠过,几片黄叶打着旋儿,慢慢飘远,然后坠落在远处的一条小溪里,浮浮沉沉了一会儿之后淹没在浪花里。 一棵高耸入云的大树底下,站立着一道萧索的身影。 斑白的头发,身体微微佝偻,握住奏牍的手指骨节突出,手背青筋毕露。 “咳~” 刘彻咳出喉咙里的一口浓痰,用力地喘息了几口气,小黄门常融急忙上前一步,想要搀扶,却被狠狠地一脚踹翻在地。 痛! 常融感觉到胸口又痛又闷,快要喘不过气来了,但脸上不敢露出半点不满,而是急忙从地上爬上来,躬身站在一旁。 “一定不是什么好消息!” 常融扫了一眼皇帝手中的奏牍,暗暗嘀咕了一句。 每当皇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发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特别是接触较多的小黄门,几乎成了他的出气筒。 前天苏文被挞了十鞭,现在还卧床不起;昨天王弼被掌嘴二十下,至今说不出半句话;其他的小黄门也不时受到各种各样的惩罚。 “这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常融心中突然闪现一个可怕的念头,“除非他死……” 此念刚刚升起,常融急忙用力摇头打断,但身上已止不住的冷汗直流。 这是抄家灭口、株连九族的大死罪啊,想也不能想! 但他拼命抑制,这念头却象春天的野草一样,就算用巨石重压,它还会从石头缝中不断往外冒。 于是,他的头越来越低,身体也悄悄躲进一个较为阴暗的角落里,防止别人发现他那阴阳不定的脸色。 “废物!统统是废物!”刘彻狠狠地把奏牍摔在地上。 青岭关一战,汉军几乎全军覆没,六万精兵只逃掉了张成、杨仆等不到一万人,其余的死的死,伤的伤,少数成了大理人的俘虏,多数葬身火海,被烧成一堆堆灰烬。 当然,张成的逃跑并不轻松。 李敢如猎犬捻兔子一般,率领大军在后边穷追猛打,跨越了青岭关之后,一举攻克会元城,然后分兵两路。 一路由赵食其率领,攻打姑复、定茬两县。 李敢亲率一路,攻打三绛、大莋。 张成、杨仆如丧家之犬,率领残兵败将一路逃亡,手下的兵力也越打越少,从一万到五千,最后到达越嶲郡城卭都时,仅剩可怜兮兮的三千人。 张成病了,这一路风餐露宿,担惊受怕,好不容易到达一个较为安全的地方,心神一松,立即卧床不起。 于是,兵权再次回到杨仆的手中。 但杨仆不以为喜,反以为忧。 “这是一个烫手山芋啊……”杨仆站在城头上,长吁短叹。 极目南望,半个越嶲郡已经落入敌人手中,况且,他手中仅剩三千多人,就算加上三千郡兵,也只有六千人。 这一点兵力能是李敢的对手吗? “不是一合之敌啊……” 杨仆脑海里再次闪现那一道焚天煮海的大火,不由打了一个寒战。 脚下的这道城墙结实而坚韧,但面对李敢的种种战争神器,能坚持多久呢? 一天?两天?或者一触即溃? 杨仆越想越害怕,根本看不到胜利的希望。 第二天,大理军如期而至,来的不但有李敢率领的二万人,赵食其在轻松攻占姑复和三绛两地之后,也赶来汇合。 三万人,雄纠纠气昂昂地在城下布开阵势,而李敢背着双手,身姿挺拨地站在最前面,一会儿打量着城墙,一会儿打指挥修筑箭塔。 因为是平地作战,他还让人架设了攻城车。 和甘在旁边搓着双手,如热窝里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定。 青岭山一仗赢得太轻松,逢霞的几轮乱箭已经把汉军烧得死的死,逃的逃,而和甘的手下还在热身呢,一点功劳也没有捞到。 眼前的这一战不能再错过了。 和甘犹豫了一会,终于鼓足勇气上前一步,大声说道:“主君,第二军求战!” 再不争取一下,别人杀敌立功,而自己只在一旁摇旗呐喊了…… “哦,请战?行。” 李敢正站在一架攻城车旁边,琢磨着能否让它的射程更远一些,闻言随意的点头。 他身边一共三支部队,逢霞在青岭关立下大功;兵分两路时让赵食其独领一军,顺利攻占两县之地,这同样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对于后者,李敢是有意而为之。 姑复和三绛并无多少兵力,派谁去同样可以轻易取胜,等于白白获得一份功劳。 派赵食其是因为他守卫青岭关时损兵折将,差点丢失整座关隘,所以给他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从中可以看出李敢与刘彻的不同。 两者同样奖罚分明,但刘彻淡漠无情,喜欢时把你捧到天上,讨厌时反脸无情,内心里总认为死了张三还有李四。 狡兔死,走狗烹,张汤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而李敢更人性化一些,尽量不把人往绝路里逼,所以在他手下当官做事,需要小心谨慎,但不需胆战心惊,不用担心动辄得咎,一不小心就会被抄家灭族。 例如赵食其,现在是心悦诚服,满满的感激,认为投奔李敢是最正确的决定。 只是和甘就有点可怜了,率领着号称大理最精锐的一支部队,跑了几百里路却寸功未立,今天终于忍不住了,跳出来主动请缨。 “答应了?”和甘愣住了。 李敢答应得如此爽快,让他准备的大堆说辞派不上用场。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兴冲冲地跑到自己的队伍面前,挥手大叫道:“主君答应啦,准备跟我冲!” 话声刚落,突然听到“吱吱吱”的一阵乱响,急忙凝神一看,原来是城门正缓缓打开。 这是……汉军主动出击? 和甘哈哈大笑,手中大刀一拍铠甲,发出“锵”的一声,然后大喝道:“汉军自寻死路,冲啊,我们送他一程!” 他们是第二军啊,前身是陷阵营,最擅长攻城陷阵,最不怕与敌人面对面强攻。 “冲啊!” “立功的机会来了。” “第二军威武!” 士兵们在大声的叫嚣中快速往前冲,准备趁汉军刚刚出城、立足未稳之时来一个迎头痛击。 但上天似乎喜欢开玩笑一般,偏偏不让他们如意。 第371章 屈辱的路博德 洞开的城门,黑乎乎的,好象一只怪兽的巨口,阴冷的风从中穿过时发出“呼呼”声,让人瘆得慌。 汉兵一个接一个从城门经过,不由自主地缩起双肩。 当然,他们的畏惧并不是因为这小小的城门,而是因为不测的未来。 杨仆走在最前面,脸色阴阳不定,接下来所做的事情关系到他今后有命运,是沉沦?是平庸?还是飞黄腾达? 或者是生?是死?还是生死不如? 没有半点把握。 这种把命运交给别人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不过,和甘并不知这些,眼见汉军从城门鱼贯而出,立即兴奋地扑上去。 “冲啊!” “杀光他们!” 大理第二军的士兵们嗷嗷直叫,手执坚盾利刃,勇往直前。 他们的速度很快,飞跃间越过几十步的距离,与汉军只有咫尺之间。 “杀……” 和甘大声吼叫着,大刀高举,然后…… 敌人“卜通”一声跪在地上。 “大理王,请接受我们的投降!” 杨仆跪在地上,声音传出老远,几千名汉兵跪在他身后,异口同声的大叫:“我们投降!” “呃~” 和甘的脚步停止了,大刀高高在半空中,抬也不是,落也不是。 投降? 他的眼睛都红了。 好不容易抢到一个立功的机会啊,你来给我来一个投降? 玩我呢! 李敢站在不远处,此刻也发现前线的异常,微微一愣之后,不由呵呵一笑。 确实,在黑油弹这样划时代的神器面前,一座小小的郡城再加几千人根本不够看,坚守?只是送死而已,所以杨仆的投降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好死不如赖活啊,况且杨仆的小日子过得挺滋润。 李敢不会做卸磨杀驴之事,杨仆虽然是逼于形势才投降的,但总算带领六千人,再献出一座城,怎么计算都是一份不小的功劳。 而且,他还把张成绑一个棕子模样当作礼物。 降将怎么啦?李敢同样用得很顺手,梅录、涝衍、王薄、旺嘎,这些将领都是投降过来的,这些人正独挡一面,成为李敢手中的重要力量。 大理国还处于开拓疆土阶段,需要征战的地方太多了,于是,李敢让杨仆填补田千秋叛逃后留下的空缺,重新组建第十军,然后派往西南,攻打暹逻和哀牢国的残余势力。 李敢的野心宏大,他要占领东南亚的整个半岛之地,到时,大理国的疆土面积将越过汉国的一半,而且更容易通过海洋与西方交流。 此时的西方虽然没有蒸汽机、火车、电力等先进技术,但有番茄、辣椒、南瓜、地瓜、玉米、大蒜、花生和向日葵。 这些都是宝贝啊,特别是地瓜和玉米,产量高而且容易种植,得到之后绝对可以养活不少人。 有人欢喜有人愁。 一名小黄门被刘彻一脚踢飞,喷出一口血雾。 “杀,夷灭杨仆三族!” 刘彻的面容扭曲,形如厉鬼,用力把手中的奏牍撕成粉碎,然后撤洒于地。 杨仆一家几十口随着这一声命令而人头落地,但刘彻的愤怒并不因此而平息。 于是,皇宫里的小黄门倒大霉了,稍有不对就会被打被骂,不少人被鞭挞得皮开肉绽、卧床不起,有人受刑不过,直接死掉了。 整个皇宫笼罩在恐怖的气氛之中。 “这日子没活过了……” 说话的是王弼,一边说话一边叹息。 “对啊,不知何时被打死……”苏文气息奄奄的叹息着。 此刻他正趴在床上,身上不穿衣服,却包扎着一层厚厚的布条,布条上全是暗红色的血水。 昨天他走路时发出响声惊动到刘彻,于是被挞了二十鞭,背脊都被打得稀烂。 “两位兄长,我有一个想法……”常融吞吞吐吐的,但脸色越来越凌厉。 前线。 杨仆率领全军投降之后,整个越嶲郡再没有一支可以一战的军队,大理军长驱直入,不到五天时间占领全境。 既然双方撕破脸皮,李敢也不客气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赵食其留守新夺得的领土之后,亲自带领两万精兵突然向东挺进。 大理军的速度太快了,或者说杨仆的投降出乎意料,路博德正带领大军在朱提山下与赵破奴打得不亦乐乎,却被李敢包抄后路,这一下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只剩一败涂地的结局。 几千名汉兵双手抱头,跪坐一地,兵器扔在地上,只有一个人站在他们中央,不过身形不再挺拨,仿佛被抽掉了脊柱一般。 “呵呵,还挺有骨气的啊!”赵破奴侧着头,脸上的神色似笑非笑。 这一个月来,他与路博德前前后后打了几十仗,结果是谁也占不了谁的便宜,所以对于这个对手还是挺佩服的,于是上前一步,笑着问道:“喂,你到底是降呢,还是不降?” 路博德紧闭双眼,一声不哼。 如果不投降,几千名手下必死无疑,但投降…… 一世英名尽丧于此啊。 赵破奴怒了,大声骂道:“呸,干脆点不行吗,为何象与女人一样? 你看杨仆,现在不挺好的吗?独领一军,威风凛凛。” “呸!”路博德怒睁双目,破口大骂:“别提此人,我耻于与鼠辈为伍!” 也不怪他怒火冲天,如果不是杨仆贪生怕死,能轻易被李敢夺取越嶲郡吗?他也不会象现在这样被抄了后路,被逼投降。 李敢暗暗点头,心想:这倒是一个名忠义之人。 路博德能征惯战,特别擅长于水战,李敢当然不想浪费一名人才,于是微微一笑,说道:“我正准备让霍嬗组建一军,但怕他年纪幼小,能力不足……” 这句话让人摸不着头脑,似乎与眼前之事并无关系一般,但路博德一听之后猛然张大双眼。 “你!”说完一个字之后,停顿了良久,才轻轻无奈的问道:“你想怎样?” 声音既气愤,又带着浓浓的无奈。 嘿嘿,以为我没办法治得了你吗?李敢强忍笑意,认真说道:“没别的意思啊,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助手,此事只能作罢,可惜啊,霍大将军号称战无不胜的战神,后代却沉寂无为,本来我想给一个机会,却苦于无人愿为他的副将。” “你,哼!”路博德怒瞪了一眼,气呼呼的说道:“你卑鄙!” 原来,霍去病自知出身贫寒、根基浅薄,所以一直暗中培养人手。 路博德就是其中之一。 霍嬗刚到大理国时,不少与霍家亲近之人担心他受委屈,所以或明或暗地给李敢写信,希望多加求关照,其中一个写信的人就是路博德。 现在好了,李敢狠心地把霍嬗丢出来作为要挟的工具。 降?不甘心啊。 不降?李敢这么一说,似乎把霍家兴旺或沉沦的责任统统推在路博德的身上。 别无选择。 第372章 得了便宜还卖乖 长门宫地处长安城的东南,占地极广,内有无数的亭台楼阁,奢华而美丽。 怎么说,陈阿娇都是刘彻的初恋情人,虽然被废除皇后之位,但日常用度并不因此而减少。 一个巨大的水池,池子两旁种满依依的杨柳,池底是圆滚润滑的卵石,汉白玉堆彻的池边。 水汽盈盈的池水里,有一个美妙绰约的身影。 “似乎胖了一点呢……” 石头儿抚摸着自己光滑平坦的小腹,声音中带着不满,还带着淡淡的忧愁,“那坏蛋,是否会不喜欢呢?” 这时,一名彩衣宫女走了进来,轻声问道:“公主,霍光来了,贵人让你前去一见。” 石头儿点了点头。 最近一段时间,长门宫门庭冷落,皇帝时冷时热的态度让大多数人对长门宫敬而远之,霍光是一直坚持亲近的极少数几个人之一。 当她踏进前殿的时候,立即听到一阵清脆稚嫩的笑声,然后看到两个嬉闹成一团的孩童。 刘思慎两岁半,霍成君是霍光是女儿,比刘思慎出生迟半个月,正是最天真无邪、活泼好动的年龄。 “天造地设的一对呢,”陈阿娇左看一眼可爱的小男孩,右看一眼漂亮的女娃子,目光中充满着慈爱. 她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与刘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刘彻说了一句:“若得阿娇,当以金屋贮之” 正是这句话让她彻底沉沦。 嗯,很美丽的回忆呢,可惜只是回忆…… 阿娇幽幽地长叹了一口气,半响之后才回过神来,轻笑着说道:“小光,你看他们彼此喜欢的样子,要不……” 石头儿听出了母亲的意图,急忙上前几步,轻轻摇了摇头。 陈阿娇微微一愣,才想起刘思慎的身份特殊,他的亲事并不是自己能擅长主张的,于是哈哈一笑,转移话题:“听说小霍嬗被封赏为一军之主将了?” “是,”霍光抑制自己的感情,做出不屑一顾的样子,淡淡的说道:“大理国的将军而已,不值一提。” 陈阿娇笑着摇头,“大理国的将军也是将军,证明他的能力得到别人认可,再说,小霍嬗才十一岁吧,嗯,十一岁拜将,似乎比去病更厉害了呢。” 霍光轻轻点头。 其实,霍嬗被立为将之后,霍光暗地里不知痛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喝掉多少好酒,心里为哥哥后继有人而高兴。 当然,霍嬗的成就有许多因素在内,一是李敢报答霍去病的恩情,二是以此威逼路博德投降。 不管怎样,大理国多了一支第十八军,卫霍两个差点儿被刘彻夷灭的家族在异国他乡重新焕发了新芽。 “这李敢善于用人,敢于用人,让人敬佩,”阿娇瞟了一眼低头沉思,似乎神游物外的女儿,不禁叹息着补充了一句:“也让人憎恨。” 把自己女儿魂魄勾走的人,还不可恨么? 霍光深有同感,跟着叹息着说道:“其实啊这一次对大理用兵,真不是时候。” 汉国需要对大理用兵吗?肯定需要,但这一次选择的时机不对。 因为刘彻急于求成,想一举清除国境周边所有的威胁,在大战匈奴之后,竟然移师再战南方各国。 再强大的军队总有疲惫之时,再说,连续作战之后国库空虚、粮草不足,这样的军队可以攻占闽南这样弱小的国家,但当东越与南越两国联手之后就不行了,再也无法前进半步。 石头儿终于抬起头来,冷笑着说道:“说到底还是父王过于轻敌,以为大理国软弱可欺,现在好了,十几万兵马一败涂地,看他如何收场。” 当时,她与李敢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的时候被骗回国,之后分隔千里,再会无期,所以对父亲心存怨怼是很正常的。 不过,她的说话并没有错,汉军号称百战之师,自从卫青和霍去病两人横空出世之后,就算不能说每战必胜,至少也是胜的多败的少,而且最终的胜利者必定属于汉军。 与大理国的一战,战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最早投入九万兵力,兵分三路,最后还让张成带领三万人前去支援,结果呢?十二万大军死伤惨重,包括投降的一共折损了十万,三路大军最后只有李广利率领的二万人侥幸逃离了战场。 “侥幸!” 李广利回首望向不远处高耸的山峰,心中有着死里逃生的庆幸。 能够避免灭顶之灾,并不是因为他比杨仆和路博德更厉害,而是他所在的战场位于最东面,距离李敢的大军更远一些。 “总算安全了……” 前方十里是符县,安阳候上官桀率领的一万名羽林军已经抢先一步到达并做好各种防御准备。 西面的焚道,有平曲侯周建德率领的一万期门军,两支军队一东一西相互守望,防止大理军继续向蜀中深入。 “出动期门和羽林军了啊……” 一个声音轻轻叹息着,李广利侧身一看,是副将张连。 期门和羽林军直属于卫尉府,是皇帝最为倚重的力量,平常用于守卫长安城,此时却抽到前线,可以想象国内的困境。 “小心说话。”李广利好心提醒了一句,担心这些说话会影响军心。 张连的祖父是留候张良,但他接受了封爵,却没有学会前辈谨小慎微的作风,果然,张连对李广利的提醒听若未闻,停顿了一下,讥笑着说道:“想不到周建德还有翻身的一天。” 周建德的祖父是武侯周勃,因酎金成色不足而被夺爵,现在再次起用,想来并不是皇帝大发善心,而是人才短缺,人手不足。 不管那一方面,对于大汉国来说都是不好的现象。 幸运的是,李敢并没有乘胜追击的打算,他把大军扎驻于南广城内,然后派丞相宇文风前往长安,建议和谈。 对外宣称说:汉国不仁,但他不能不义,一直没有忘记自己汉国附马都尉的身份。 牢牢占据着道德制高点。 “长安城还真大啊!啧啧,漂亮的女子真多。”王当大声感叹着,身为大理国和谈的副使,位高权重,但无法改变他蛇眉鼠眼的习惯,目光东瞟一下,西盯一眼,一直离不开女子高耸的胸膛。 宇文风没有这样的好心情,一直暗地琢磨着怎样才能在谈判中取得最大的利益。 大理国已占据越巂郡全境,当然不可以再吐出来;另外,大理军扎驻在南广城,意味着占据犍为郡的西部地区,但是,以此为界需要时刻防备着汉军的反击,需要耗费大量的兵力。 嗯,这个可以谈,争取把整个犍为郡收入囊中,反之,如果汉国给出足够的补偿,退兵也未尝不可。 宇文风想起了临行前李敢的嘱咐:“拖,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我需要两个月时间。” 第373章 危局 在这样的基调之下,注定谈判不会一帆风顺。 汉国一方的谈判使节是桑弘羊,只见他雄纠纠气昂昂地走过来,大声说道:“限你们的军队十天之内全部撤离,必须归还全部伤兵和俘虏。” 似乎不是来谈判的,而是天朝上邦在命令番邦小国。 “呵呵,”宇文风轻笑一声,也不答话,只是向旁边使了一个眼色。 王当看了一整天的美女。 只见他施施然地上前几步,走到桑弘羊的面前,歪着头,吊儿啷当的问道:“嗯,这位大人对不起啊,刚才没听清楚,你叫什么名字?” 一场谈判无异于一场战争,对利益是点滴必争,整个过程必须小心谨慎。 作为谈判使节,喜欢有着神一样的同伴,更喜欢猪一样的对手,所以桑弘羊对王当的种种丑态没有丝毫愤怒,反以为喜。 “桑弘羊。” “山公羊?”王当皱起了眉头,不满的说道:“我喜欢小母羊。” 这……都往那里想了啊?这样的人也能成为谈判副使?大理国无人可用了吗? 桑弘羊轻视之心更加浓厚,于是大声说道:“别管什么公羊母羊的,请你们的军队在十天之内立即离开我大汉国的领土范围,听好了,是十天之内!” 声音宏亮,铿锵有力,王当猝不及防之下被吓了一跳。 “啊?!”只听他惊叫一声,然后眼底翻白,身体软软的瘫坐在地上。 被吓晕过去了! 一时间,仆从们大呼小叫,乱成了一团,这谈判当然是无法继续下去了。 大理国谈判副使被桑弘羊大喝一声吓晕过去的事迹很快在长安城里传扬开来,一时间引为笑谈。 “毕竟是新建的国家啊,根轻底薄。” “李敢眼光不行啊,看他用的都是些什么人。” “军队再强大也没用,人才不足,会影响施政,然后人心不稳,社会动乱。” “这样的势力,也许能兴旺一时,绝对无法保存长久。” 在人们议论纷纷时,大理国的谈判团队以副使的身体还未恢复为借口,把和谈的日期一再往后拖。 另一边,李敢正争分夺秒,紧急行动。 命令赵食其率领二万精兵驻扎在卭都,负责越嶲郡的防御。 命令赵破奴率兵二万驻扎在南广城,防止符县、焚道两路汉军的反击,同时让暴胜之率领第一军,继续驻扎在不狼山一带,随时准备接应赵破奴。 而李敢自己则率领第二军、第六军、第十一军,以及新组建的第十八军迅速向交趾方向进发。 小霍嬗骑在一匹枣红色的小马上,挺胸拨背,紧抿嘴巴,努力装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不过,在随军的第二天,小孩的心性还是不由自主地表露出来了。 “叔父,到了交趾我能去看神宫吗?” 李敢笑着点头。 交趾神宫,原本是李敢的住所,但随着交趾雒族把李敢视为神子,他的住所也跟着披上了种种神奇的色彩。 白如雪,如迷宫,成群成片,雄伟壮观。 它座落于一片美丽的山水之间,每当朝阳升起时,薄雾沸腾,宛如仙境一般。 如果有人在其中诚心祈祷,会获得治病救命的圣水,会获得一定的食物,更神奇的是有些人会突然变得力大无穷,或者身轻如燕,一跃三丈。 霍嬗在俞元城时常常听到小伙伴们的吹嘘,早已心驰神往,现在终于找到可以亲眼一见的机会。 当然,一切要在打赢对南越国的战争之后。 “打赢?”逢霞冷笑,“是不是太简单?” 旺嘎非常赞同这个观点,磨拳擦掌的说道:“要不,干脆灭掉?” “必须要灭掉啊!”霍嬗不知轻重,跟着起哄,挺起小胸膛大声请缨:“叔父,请让我当先锋!” 李敢抚摸着他的小脑袋,给他鼓励的微笑,但目光却转到路博德的身上,问道:“你的意见呢?” 路博德微微一怔,迟疑了一下,答道:“打得狠一点,让他们以后不敢再心生妄想。” 这一次,南越主动挑起事端,趁着大理全力应付汉国进攻的时候,想分一杯羹。 还别说,差点让他成功了,朱安世手下的一万精兵差点被打残了,雒族人死伤也不少,交趾郡岌岌可危。 如果不是大理国上下万众一心,临时拼揍出二万的援兵,很难猜测最终的结果。 现在好了,汉国一败涂地,大理国缓出手之后会让南越国全身而退吗? 这不是李敢的性格,只见他笑道:“你们啊,还比不上小霍嬗霸气,既然南越自寻死路,干脆,我们送它一程,直接灭掉。” 一句话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路博德在上旁陪着笑,内心却不以为然。 南越国立国逾百年,时间甚至比汉国更长久一些,就算是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岂是轻易说灭就灭的吗? 汉国为了对付它,又是美人计,又是经济封锁,历经几代皇帝最终还未能把它吞并。 李敢啊,还是嫩了一些,容易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吞并南越?胃口太大了吧,难道不怕会噎着吗? 前线。 朱安世胡子拉碴的,已经三天三夜没合过眼。 二万汉军日夜不停地疯狂进攻,他的士兵从一万到六千,每时每刻在减少。 要知道他的对手是汉军啊,名符其实的百战之师,武器精良,士兵凶悍顽强。 面容憔悴、头发乱蓬的侧贰走了进来,声音嘶哑着说道:“亚郎,之前说主君三天之后就会到来吗?现在都几个三天了!” 这一场战争,雒族倾尽了全力,粮食、物资要多少给多少,更抽调了大量壮丁,别看朱安世的手下死伤五千多人,雒族死的人更多,所以她心中焦急是很正常的。 用她的话来说:援兵再不来,等着给我收尸吧。 面对妻子的埋怨朱安世只能连连陪笑着解释:“想不到青岭关的战斗如此顺利,主君率兵追击,所以多用了一些时间。” 黑油弹的效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就算是李敢,事先也想不到一战成功,把汉军烧得只有逃命,毫无反抗之力。 面对一溃千里的敌人,如果不会乘胜追击那才是笨蛋了,大理军一路追杀,不但夺取越巂郡,还占据了大半个犍为郡。 那边喜气洋洋的攻城掠地,朱安世就惨了,援兵迟迟不到,与敌人的兵力对比越来越悬殊,他已经感觉撑不下去了。 “能请王妃支援吗?”征贰话刚出口立即自己摇头了,“难啊,南越人象疯了一样,不断从后方抽调兵力,而且,东越国也来参上一脚,王妃那边也快喘不过气来了。” “对啊,这一次,只怕危险了……”朱安世一边用力撕扯着脸皮,以缓解困乏,一边忧心忡忡的叹息。 这时,外边传来了一个爽朗的笑声,“危险?安世,你说谁危险呢?” 第374章 进攻在一瞬间展开 “主君!” 朱安世惊喜地一蹦而起,也顾不上责怪卫兵不及时通报了。 李敢的到来好比久旱之后的一场及时雨,让大理国的将士们长舒了一口气。 赵敏更是直接,大眼睛眨啊眨,两串泪珠直往下掉,哽咽的说了一声:“你终于来啦!”紧绷的脸皮一垮,把手中的长剑扔在地上,然后扑入李敢的怀中,呼呼大睡。 一名铁血的巾帼英雄转眼间变身为温婉可人的小女子。 她实在太累了,面对三倍于已的南越大军,担惊受怕,寝食难安,李敢一到,她找到了依靠,似乎一切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其实,从双方的力量对比来看,就算李敢到来,他的兵力还是处于劣势。 敌方,日南郡有田千秋率领的二万名汉军;交趾郡有赵光率领的南越军九万人,以及邹力率领的东越军一万,三方合计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十二万! 而大理国一方,朱安世的五千残兵;赵敏率领的第三军、第四军、第十二军、第十五军;还有一支隐藏在长山山脉里的第八军。 就算加上李敢带来的三万援兵,总数也只有八万五千人。 但不知为何,对面比自己多一半的敌人,大理军上下竟然有着必胜的信心。 第三军主将李龙拍着胸膛对自己的士兵说道:“主君来了啊,大家别想输赢的问题了,都去想想怎样才抢到更多的功劳吧。” 还在可乐邑大坡山上做山贼的时候,二寨主张义唠叨最多的总是自己小郎多么的英俊潇洒、勇猛无敌。 阿龙听得多了,自然而然地产生好奇和崇拜。 当然,李敢并没有让大家失望,攻无不克,每战必胜,短短几年间建立起偌大的大理国,手下的文臣武将不计其数,治下的庶民丰衣足食。 总之,是一位能文能武、让人敬佩的主君。 与李龙有着相同想法的人不计其数,但李敢自己却没有这么乐观。 大理军取得胜利凭的并不是将军能征善战,士兵悍不畏死,最大因素是他研制的武器。 夺取滇国、夜郎和哀牢等地方时,大理的兵器是钢铁制造而对手用的还是青铜器,明显是在欺负人。 赵食其是当世名将之一,但青岭关与汉军作战时没有占到半点便宜,不止是他一个,赵破奴、暴胜之所率领的两支部队在面对汉国军队时采取的策略是防守,而非进攻。 因为汉国士兵使用的也是钢铁兵器。 大理国失去此优势,就算是防守一方,有雄关险峰之利,在战斗时还是输多赢少。 仅从士兵的素质来看,大理输给汉国不止一点半点,只有在使用黑油弹之后才彻底扭转局势。 任何事情都会有利有弊,黑油弹在青岭关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也让它的真面目公诸于世。 九真郡无功山,说是一个坡也许更贴切一些。 虽然不大险峻,但汉国与大理国在这里已经抵死战斗了大半个月,双方你来我往的进行拉锯战,死伤的士兵超过一万名。 田千秋抬头仰望,只觉阳光刺眼,不由微眯起眼睛。 大理人的防线本来已经摇摇欲坠,但今天好象吃了药一般,不但坚如磐石,还敢嗷嗷叫地开始反击。 “异常,难道是虚张声势,想我退兵?” 田千秋轻轻摇头,找到了另一个答案:“他们的援兵来了?” 刚喃喃地说出一句话,突然间心脏“嘣”的一跳,双目圆睁,发出惊讶的叫声:“李敢?难道他来了?” 如果说最熟悉大理国的汉国官员是谁,肯定是田千秋,毕竟他曾经当过大理第十军的主将,在大理境内呆了整整两年时间。 大理国库充盈,民众生活安逸,但大理的军队并不强大。 当然,这个不强大是对比汉国军队来说的,比起掸国、哀牢这些未完全开发之地,已经是精兵强将了,就算比起南越强也稍胜一筹。 田千秋不怕大理的军队,但他怕李敢。 这个大理王似乎无所不能一般,文能安邦定国,武能百步穿杨,会制造出种种奇妙而实用的器械,化腐朽为神奇。 “蜃灰,火磷箭,烈焰弹,想必所谓的黑油弹也是类似的东西吧,每一种都是可以扭转战争结果的利器啊。” 田千秋仰天叹息,既畏惧于李敢的厉害,也叹息如此利器的拥有者不是汉国,还偏偏是敌人。 沉吟了一会,突然间,他灵光一闪,“似乎……这些东西偏向于用火?嘿嘿,有办法了。” 一刻钟之后,原来密集的汉军阵营突然向四周散开,士兵之间的间隔超过一尺,而且,也从疯狂进攻转变成稳打稳扎,逐步向前推进。 “咦?” 大理军的阵营之中,朱安世皱起了眉头,微一沉吟之后轻轻叹息:“这田千秋果然厉害。” “厉害?”旺嘎刚刚过来支援,还未参战呢,此刻感觉手痒痒的难受,于是大声道:“还怕他不够厉害呢,如果象杨仆那小子一样,一把火之后就投降,多不过瘾。” “哈哈,对,想要过瘾,必须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这段时间,朱安世被压着打,每天想着就是防御,如何才能坚持更久一些,现在好了,援兵来了,终于可以硬气了一回。 这两位都是武勇之人,眼见汉军攻势稍缓,竟然反客为主,顺势展开进攻。 “跟我冲!” 旺嘎最是心急,从战壕里上跌而起,舞动一双铜锤率先向敌人冲了过去。 “冲啊!” 第十一军以苗族士兵为主,个个凶狠好斗,况且青岭关的十几万汉军被他们杀得落花流水,眼前的这二万多人岂会放在眼内? 只听一阵震天的喊杀声中,一万多人鱼跃而出,他们似乎一群见到血腥的鲨鱼,手执利刃,跟在旺嘎的身后,发起快速的冲锋。 “这……”田千秋有点慌了。 他分散阵营是为了防备大理人的火攻,想不到敌人会展开接触战,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连忙发出命令:“快,结阵,防御!” 旺嘎的速度最快,连续冲刺之下跨过了二十丈的距离到达敌人前面,只见他双锤挥舞之间,砸着则死,擦着则伤,没有一名汉国士兵是他的一合之敌。 “贼子,休要猖狂!”怒声大喝的是汉军副将赵子明,只见他挺着一根长枪,如风一般刺向旺嘎的胸膛。 “哈哈,来得好!”旺嘎不怒反喜,似乎找到一只值钱的猎物一般,左锤一撩,右锤向敌人的胸腹狠狠砸了过去。 对方都是高手,但赵子明终究差了些火候,三招之后,首先是枪杆被砸中而变得弯曲起来,然后被一锤砸在胸膛上,顿时凹了下去。 别一边,朱安世也冲下来了,他被汉军欺负了大半个月,心里早已鼓足一肚子气,现在找到机会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打啊,杀人就是爽! 只见他嗷嗷狂叫着,长剑一扫,一名汉兵立时被斩成两段,再顺手一刺,另一名汉兵惨叫着捂住肚子,然后倒地。 “撤退!”田千秋如受伤的野兽般狂吼连连。 他久经战阵,眼见战况不利,立即边打边退,很快,后备兵力及时前来接应,让他缓了一口气。 “哈哈,爽!我们退。” 朱安世也不恋战,下令收兵。 毕竟,他的兵力比不是汉军多,士兵素质也略输一筹,现在的胜利是因为突然出击,杀汉军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汉军已经稳住了阵脚,随时可以展开反击,如果自己贪功恋战,接下来的结果就很难预料了。 “让他们再活多几天!”朱安世大笑着,转身就走。 反正阻击汉军的目标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等待另一路大军与南越人决出胜负。 “也不知主君是否已经取得胜利……” 第375章 暗战 当朱安世的战报送过来的时候,李敢正在组织第二轮战斗。 之前的战斗并不顺利,或者说并未取得预想之中的效果。 战争是你死我活的游戏,容不得半点仁慈,所以李敢一开始就下令使用手中最强大的武器——黑油弹。 当时他怀着一击必胜的信心。 可惜事与愿违,南越人似乎早有准备一般,用浸水的木料钉成二丈宽的栅栏,上边铺上一层厚厚的棉絮。 逢霞的手下把黑油弹我刚吃敌阵射过去,大多数被木栅栏挡个正着,黑油溅出来的时候,棉絮起到了很好的吸收效果,而且棉絮是浇了水的,就算着火,火势也不是很大。 因此,南越人的伤亡并不多。 “哈哈,这就是所谓的黑油弹?不是说它有鑫厉害,把汉狗们烧得落花流水吗?感觉并没有多厉害。” 邹力对汉国怀着刻骨的仇恨,一有机会都要冷嘲热讽一番。 “对啊,看来并不是大理有多强,而是汉狗太弱。”赵光得意洋洋地附和着。 其实,他非常清楚一件事:黑油弹的威力没有半点作假,但它再厉害,在采取针对性措施之后也会变成无牙的老虎一样,威风尽失。 “幸好提前几天得到情报……” 在赵光暗暗庆幸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正走进俞元城。 作为大理国的都城,俞元城是热闹而繁华的,特别是李敢封王之后,疆土面积越来越大,管辖的人口越来越多,而且国民富足,人们手中有了一点余钱之后,也舍得为家里添置一些东西了,城镇的集市也跟着热闹起来,吃的、用的各种各样的店铺越建越多。 俞元城首当其冲,需要不断向外扩建,新的建筑以二三层小楼为主,墙体用长条形的石块彻成,外墙洁白,让整间小楼显得明亮而高雅。 因为扩建规模太大,已经远超俞元城的内城无法容纳,李敢只能在城外再设计东西南北四个副城,名字也简单易记,分别叫东元、西元、南元、北元。 “漂亮!” 说话的男子长身玉立、目若朗星,但眉宇间隐约有一股阴郁之气,年纪轻轻却双鬓雪白,因而常常引起旁人的注视。 竟然是刘璊。 在白马城外被暴胜之率领的大理军追击到走投无路之时,他狠下心来以自己为饵,让大理军无意中跨入汉国的领土范围,最终造成汉国与大理兵戎相见。 之后刘璊销声匿迹,想不到此时会出现在俞元城。 “蜃灰?好东西啊,据说可以让建行房屋的成本减少一半,而且建造时间只是原来的三分一。” 他一边打量着一栋栋漂亮的小楼,一边打量着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些人忙碌着,但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可见对未来充满着希望。 “这李敢……还真有点本事啊!” 就算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但刘璊毫不吝惜赞美之词。 “希望此行能够成功,把他留在交趾。” 想到这里,刘璊似乎有一种紧迫感,不由加快步伐,向着一条幽静的小巷走去。 俞元城人头汹涌,但不知为何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这地方,为此宁愿多走路,多绕几个路口。 刘璊知道其中的原因,或者说他正是为此而来。 前行约一百步之后,路上已不见任何行人,刘璊甚至能够听到自己有脚步声,于是他不由自主地放缓了脚步。 “怕啥呢?”他苦笑着摇头。 当时他败得太快了,快到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所以带不走一枚铜钱,带不走一名士兵,最惨的是重要的手下几乎全死光。 如果说还剩下什么?也许只有一个身份,怎么说,淮南国太子是一块金字招牌,凭着他与汉国之间的恩怨情仇,能有效凝聚起一大批人。 刘彻下手太狠了,不管是庶民还是功臣,只有犯一点点错都会施以雷霆手段,例如横征暴掠让普通民众活不下去,用酹金案瞬间废除几百名高官候爵,得罪的人太多了。 最可能抢夺他的皇位、威胁他统治的是最亲近的人,因此,不少皇亲国戚被抄灭满门,甚至拆骨剥皮。 所以,就算刘璊身边无人手中无粮,但还有极大的利用价值。 这是他兵败之后销声匿迹不了几天,很快有人找上门的原因。 再行二十步,转过一个街角之后是一个大门,门口是灰色的大理石,与其他的房子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刘璊突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似乎被某个凶猛的野兽盯上一般,让刘璊不由停住了脚步。 迟疑了一下,咬一咬牙,走过去在大门上轻叩了三下,停顿半晌之再二短二长地叩了几下,这时,屋子里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谁啊?” “淮河边,刘姓人。” 刘璊的声音响过之后房子里沉默了很多,房门才终于“吱”的一声打开了一道缝。 刘璊闪身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一个消瘦的身影。 “公孙先生,可还安好”刘璊深吸了一口气,叹息着说道:“其实这句话不应该说的。” 失手被擒,寄人篱下,能好得到那里去? 沉默。 公孙诡只面容枯萎,但目光炯炯,一双眼睛似乎能把人看穿一般,盯着刘璊良久之后才幽幽地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太子殿下,这一趟你不应该来。” “不应来?” 刘璊有点疑惑,在他的想法中,公孙诡是别人的俘虏,对自己前来解救应该欣喜若狂才对。 就算李敢并不限制这俘虏的自由,但俘虏始终是低人一等吧,以公孙诡高傲的性格,能忍受得了? 不过公孙诡很快打断他的思绪,轻叹着说道:“这么来说,火焰弹、黑油弹的秘密是由你告诉南越国的了。” 李敢在交趾郡的战斗并不顺利,不管近身战斗,还是使用自己研制的战争利器,最终都会被南越人一一化解。 公孙诡见多识广,思路开阔,当见到刘璊时,终于明白原因之所在。 对于火焰弹,刘璊的感受太深了,因为它的第一次就是使用在他身上,那种足以烧光一切的大火,让他终身难忘。 每夜梦回,他总会豁然惊醒,心里想兹念兹的如果事情再发生一次,能不能有办法可以避免或者减轻伤害。 所以,当南越人让李敢束手无策的时候,刘璊手持酒壶,对月长笑,心里充满自豪感。 “是我。”刘璊笑着点头,“李敢不是凭借这些武器横行霸道吗,嘿嘿,我偏不让他如意,看着吧,这一次他定会一败涂地,损兵折将在所难免的了,更严重一点,他自己也会折在交趾再也回不来!” “回不来?”公孙诡的声音干涩,但里边的嘲讽非常明显,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瞟了刘璊一眼,笑着说道:“也不知你们那来的自信,要不,我们打个赌如何?不出十天,南越人将兵败如山,甚至国破家亡!” 第376章 神秘物件 刘璊并不接这个话题。 冒着极大风险来到俞元城,不是为了与公孙诡吵架,而是希望能劝他离开,与自己一起投奔南越。 因为,公孙诡手中有着一支神秘而强大的力量,让人眼馋。 “投奔南越?”公孙诡呵呵地笑了几声,枯瘦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投奔一个即将覆灭的国家,太子啊,以前我还认为你雄才大略,目光远大,现在才知道看错人了。” “你!”刘璊气结,哼哼冷笑着,“南越将要覆灭?有可能吗?黑油弹失去作用,李敢凭什么能赢?凭他手中的人手?人家南越比他多一半!对,我知道他的箭术高超,难道能以一举之力左右整个战局?哈哈,可笑!” “有些人啊,就是能别人之所不能,”公孙诡慢悠悠的说道:“你认为可笑?好啊,那我们以十天为限,赌个输赢。” “赌?行!”刘璊冷笑着,“既然开赌总要有个赌注对吧,这样,如果我赢了,你跟我走,反之,如果你赢了,我转身就走。” 公孙诡一听,嘴角一撇,发出阴恻恻的笑声,“转身就走?嘿嘿,太子殿下,你是否太过天真?” “怎么?”刘璊一惊,双目一竖,怒声说道:“难道你还想把我留下?” “你说呢?” “凭你?”刘璊夷然不惧。 他的武功比公孙诡高强多了,况且公孙诡有病有身,就算站着也不断左摇右摆的,似乎随时会摔倒在地。 这时,公孙诡突然轻声一笑,然后身形往后退。 “唰~” 一道影子从他身后闪现而出,寒光随之闪烁。 刘璊急退,右拳猛击,“砰”的一声把敌人击退,但他并不乘胜追击,而是大步向大门的位置退却。 既然动手,双方即是敌人,刘璊武功再高,也没有信心在公孙诡的老巢里肆意纵横。 他反应很敏捷,但还是迟了半步。 “想走?” 声音很年轻,但出手却老辣而阴毒,只见一道身影从旁边突闪而至,挥刀,斜掠,对准的是刘璊的喉咙。 “谁!”刘璊又惊又怒。 “风永!”回答的瞬间,剑光已经随着疾冲的人影而至。 刘璊看不清那剑光的攻击路线,只能双手连挥,“啪啪啪”的三声响,而身形趁着敌人的冲击力继续后退。 风永,一个李敢偶然间从雪地里捡到的孩子,现任大理暗部副统领,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殊身份,驯养者雪瑶的丈夫,是大理国举足轻重的人物。 他的速度飞快,身影掠动时似奔马一般,与刘璊交错而过时刀锋顺势上挑,刺向刘璊的面部。 “锵~” 刘璊不知何时已经持剑在手,他的速度更快,力道更重,不但把风永的剑挡了回去,还一往无前,刺向风永的胸膛。 风永只能躲避,刘璊却在一瞬间借力,终于到达大门前,然后转身飞起右腿,用力猛踢。 连接出现敌人,证明此地并不仅仅是公孙诡的住所,还另有秘密。 自己的情报错误! 刘璊性格果敢,没有任何的迟疑,唯一的意图就是逃离险境。 “轰~” 大门飞起来了,无数的碎片四处飞溅。 但让刘璊震惊的是,碎片并不是向外飞,而是从外到内,溅射到他身上。 “不好,外边有人!” 收缩的瞳孔中映出前方的景象,只见碎片之中一道矮小身影疾射而来,但更快的是一道寒光。 “滚开!” 刘璊急于逃脱,此刻不敢再留力,身体前倾,半空中手上的招式不断变幻,剑光划向来人的侧身。 血光冲天而起。 闷哼之中,两道身影不断闪动,血花不断飞洒而出。 双方以快打快,仅仅隔着一道门槛全力挥砍,一个想逃出去,一个想把人留下,各不相让。 但是,刘璊面对的不是一个敌人! 风永如炮弹一般从后面冲到,刘璊只能侧身,金属相触,发出清脆的响声,火星飞闪,一道身影滚落地面。 刘璊胯部被重重踢了一脚,变成滚地葫芦。 一把短剑已死死抵在他脖子上。 他的武功很高,但对手也弱不了多少,以一敌二之下,立即决出了胜负。 输了! 刘璊叹息着。 风从洞开的大门中不断灌了进来,发出“呼呼”的响声,地上铺满破碎的门板,几滴浓稠的鲜血洒落其中,显得异常刺目。 穿一身黑衣的男子轻垂剑锋,随意的前跨一步,风吹衣袂,让他的身材更显单薄。 “绑起来!” 声音略带稚嫩,但刘璊并没有半点轻视之心。 “你是谁?”刘璊想知道自己栽在谁的手里。 “养同!” 刘璊得到答案之后,失去了反抗的勇气,手中的剑无力地掉在地上。 养同,李敢的亲传弟子,武功高强,冷酷无情,现任大理国王室卫队的统领,全权负责几位王妃和王子们的安全。 养同,风永,两个平时难得一见的人物,却同时出现在一间小屋子里。 “我这算自投罗网吧?”刘璊自嘲的苦笑着。 他当过万人之上的淮南太子,然后在一夜间变成一个人人喊打的逃犯,他呕心沥血,好不容易在夜郎国抢到了一块地盘,本以为能凭此东山再起,再享祖上荣光,可惜被李敢一把火烧个干净。 起起落落,历尽沧桑。 他算是看透了,有些事情并不是努力就能够改变的,强求不得;突然间,一阵极度疲乏泛上心头,甚至想一直躺在地上不再起来了,争霸天下的野心在瞬间烟消云散。 他不断地胡思乱想,身体被绑起来的时候也不作无谓的挣扎,直到“叮”的一声,才打断他的沉思。 原来风永在搜他的身,把衣服拉扒开的时候一件东西掉在地上。 “不要动这东西!”刘璊的脸色终于变了。 用得着遵从一个俘虏的说话吗? 风永哈哈一笑,正要俯身伸手时刘璊再次说话:“其他的东西你们可以拿走,只有这一件,请还给我。” 这一次他总算弄清楚自己的身份,用了一个请字。 但他的请求并起不到应有作用,反而吸引在场所有人的关注。 以刘璊的身份,一件值得他珍惜,甚至用上请求的东西会是什么? 要知道前一刻他还是表情淡漠,一副对自己的性命毫不在乎的样子。 “这是什么?” 最终是养同捡了起来,右手拿着,好奇的打量。 第377章 讨伐刘彻的檄文 此刻是傍晚时分,抬起头时,能从天井的顶部望见夕阳洒满山岗的景象,金黄色,壮丽无匹。 从刘璊进来到现在仅仅过了一刻钟,但从一名心怀希望的王子到阶下囚,之间是天差地别。 “呼~” 阵阵狂风从门洞吹进来,但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声音,大家都在等待刘璊的回答。 “这东西啊,并不是很贵重……”刘璊犹犹豫豫地解释着,目光闪躲,“只是我父王留下的东西,很有纪念价值。” “是你父王留下的东西?那就对了!”其他人还未作出反应,公孙诡已经惊喜交集的走近,从养同手中拿过物件,只见它外形似莲花的一个花瓣,但黑黝黝的,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制成。 “果然是它!”公孙诡放声狂笑,“终于找到了,哈哈。” “不是!”刘璊急了,大声否认,“不是你要找的东西。” “我要找什么东西?”公孙诡反问。 “始皇宝……”刘璊突然发现公孙诡正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明白被诓了,立即住口不说。 公孙诡哈哈大笑,“还想着保密啊,我帮你说了吧,始皇宝藏!” “你!”刘璊大惊,胸膛猛烈起伏了一会,吐出一口气,才一字一顿的说道:“原来你早已知道。” 传说始皇帝临近飞升之前把自己收集到的所有宝贝埋藏在一个秘密地方,然后把开启宝藏的锁匙分成三块,交给秦二世掌管,但乱世突然而来,陈胜吴广,项羽刘邦,几经战火之后锁匙不知所踪,到了大汉朝时有人想起此事,开始四处寻找,但一直只是一个传说而不显露真容。 “废话,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吗?花分三瓣,合则为匙,我们早得其二,有了你这一块,算是全了。” “三瓣……你们集齐了……” “齐了!”公孙诡陷入狂热的情绪里,“十几年啊,终于让我找到了。” 谁也不想死啊,传说宝藏里有让人永生不死的灵丹妙药,正是他最急切需要的东西。 缘份啊! 锁匙在手,现在差的就是到达藏宝地点了,只是那个地方兵力众多,守卫森严,寻常人并不容易去,以李敢的身份几乎是不可能。 除非把大汉国灭掉。 “对,”公孙诡双眼通红,疯狂的大笑,突然用力抓住刘璊的肩膀,大声说道:“想不想进宝藏?如果想就过来帮李敢!” “帮李敢?呸!”刘璊大怒,他的种种努力被李敢一把火烧个精光,天天想着报仇呢,怎么可能帮忙! 公孙诡磔磔而笑,“只要能得到宝藏,就能长生不老,做一个消遥快乐的神仙一般的人物,那个时候你还有兴趣当皇帝吗?” “永生不死……”刘璊闪现出憧憬的目光。 “对,永生不死,哈哈,”公孙诡的笑声渐渐信息,目光变得坚定,“从现在起,我要全心全意帮李敢,帮他打败汉国,占领长安!” “宝藏在长安?” “对!在长安。” “那……”刘璊终于动摇了。 李敢与他有仇,但这点仇恨比起刘彻来,根本不算什么,覆灭汉国,占领长安…… 刘璊突然希望见到长安城被沦落时刘彻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 既能得到宝藏,又能报仇泄恨,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刘璊犹豫了一会,缓缓点了点头。 三天之后,一篇檄文传遍天下: 今汉帝刘彻,横征暴敛,涂毒百姓;失信弃义,迫害功臣;性情凉薄,抄灭宗亲;种种恶行不断,实乃暴君也。 准南王刘安,高祖之嫡亲血脉,恭良温俭,仁义礼信,善于发掘人才,一心善待百姓,《鸿烈》一书足以流传百世,豆腐等物将会遗泽万年,如此贤王却横遭构陷,以欲加之罪而惨遭逼害,实乃千古奇冤也! 我淮南太子刘璊,苦天下黎民之所苦,今传檄天下,聚有志热血之士,共讨暴君,以还我汉国一个太平盛世、朗朗乾坤! 檄文一出,天下哄动。 有人嘲笑刘璊不自量力,奢望以微薄之力撼动汉国这样的庞然大物。 就算当年刘安的实力宏厚,兵多粮足,最终还不是惨败身亡吗? 更早的时候,聚七国之力,气势汹汹,最终如扔入大海的沙砾,只溅起几点浪花。 而刘璊呢?势单力薄,幻想着一纸檄文就能聚天下有志之士?笑话,没有丰厚的回报,甚至没有成功的希望,有谁会跟他去送死? 不过也有许多人在看热闹,毕竟檄文里所说的没有半句假话,这些年来刘彻的所作所为确实有些过了。高额征收赋税,酹金削百爵,逼死张汤卫青等有功之臣,借故削夺一众王国的权力,杀掉淮南王等一大批皇亲国戚,因此惹得天怨人怒,积累下无数的仇恨。 前丞相薛泽的府邸里,父子两人正促膝而谈。 经过时间的洗礼,薛锋变得成熟,一络长须,衣袖飘飘,已经看不出几年前的冲动与热血,倒象一名学库五车的大儒。 没办法,他阿耶就喜欢这个类型! 薛泽已经老了,雪白而稀落的头发,脸上堆满了皱纹,每走几步需要停下来喘息几口气。 但没有敢因此而对他轻视。 虽然他离开丞相之位已久,但因为急流勇退,反而很好保存实力。 而他之后的几任丞相,如李蔡、朱买臣等人没有一个能得到善终,树倒猢狲散,这些人所在的势力跟着烟消云散,如此一来,反而更能显示出薛泽的厉害,也让他在朝庭里间接拥有很强的话语权。 “据说皇帝看了檄文之后,连吐三大口血。”薛锋说到刘彻惨况的时候,没有同情和尊敬,只有嘲笑。 “活该!”薛泽的心情很好,所以破天荒地没有斥责儿子。 他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上下来,别人说他果断,说他不恋权位。 这不是事实真相。 如果不是被威逼过甚,有性命之忧,谁会放弃让人仰视的高位?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对刘彻有多恨! “确实,皇帝出手太狠了,动辄杀人灭族,造成仇人遍天下。”薛泽停顿了一下,最终还是忍不住好奇的问道:“阿耶,你说去投奔刘璊的人会有多少呢?” “将逾一万。” 薛泽明显早已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回答得特别快捷。 “一万?怎么可能”。在薛锋想来,投奔刘璊与送死无异,只有傻子才会这样做,想不到他阿耶一口气说出一万人。 薛泽不答,而是陷入沉思。 多数人只看表面,以为刘璊单枪匹马,却忽视他所在的位置是大理国。 “是李敢的指使吧,”薛泽只能这么想了。 如果是李敢为刘璊撑腰,事情完全将会变得不同。 横扫东南各国,甚至让汉军的十万精兵全军覆没,这已经是一股强大到让人心悸的力量。 对于在汉国之内郁郁不得志之人,则是一个希望之地。 “会是谁先按捺不住呢?”薛泽突然产生强烈的好奇心。 第378章 倾巢而出 连续下了三天的雨,地上泥泞难行,天上灰蒙蒙一片,就象多数长安人心情。 东市狗脊岭是长安最热闹的地方,百杂戏引来阵阵喝彩声,商贾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但这是两天前的情况。 这三天之内杀的人太多了,刚开始时大家还跑去看热闹,但随着杀的人越来越多,所用的刑罚越来越残忍,不少人看不下去了,就算有事外出,也对狗脊岭绕路而过。 “听说今天斩的是越城候?” “对啊,一家三十八口。” “唉,其中还有一个三岁大的孩童呢。” “昨天望江候家的更惨呢,小的不足一岁,老的七十三,杀得一个不剩。” “望江候?听说受了活剐之刑,足足割了五百刀,嚎叫了一整天才死去。” “有一个被腰斩,一时死不了,上半截身体一边惨叫一边爬,整个狗脊岭沾满了鲜血。” “太惨了!” “唉,都遭的什么罪啊。” “什么罪?投敌叛国的大罪!因为他们偷偷把孩子送往大理。” “停!别说了,别提大理这两个字!” 此话一出,众人脸上色变,急忙伸长脖子四处张望,然后悄悄的散去。 薛泽的猜测只对了一半,确实有不少人投奔刘璊,更准确说是投奔大理国,投奔李敢,但人数远远没有一万人,而是不足三千。 因为刘彻下手太狠了,每发现有人偷偷跑过去,立即屠杀这人全家,这种恐怖的威胁让许多人按压下蠢蠢欲动的心思,不敢贸然行动。 不过,几天之后长安城发生一件奇怪事情。 李敢虽然成为大理王,但他在长安城的宅子一直都在,而且有两名奴仆在打理,奇事就发生在李家宅子的后花园里。 不知什么时候,花园里长出了一枝高大的木芙蓉,只见它昂天而立,更主要是它的花,花开九色,有红的,绿的,橙的,朵朵又大又美,精彩绝伦。 九色奇花啊,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此事很快在长安城传开了,而且越传越玄,此时,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里突然流传着李敢斩神龙的故事。 “琅琊台上突然升起一条巨大的神龙,只见它身长十丈,头长银角,全身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它不断的盘旋,突然深吸一口气,一百多名士兵被它吸进肚子去了。 那是神龙啊,天上的神龙,又岂是凡人的士兵所能力敌的? 正当大家绝望之际,一道箭光疾射而来,原来是李敢出手了!” 俳优们把故事说得灵气活现,似乎是他们亲身经历一般。 刘邦斩白蛇然后建立大汉皇朝,那么李敢斩神龙……说是帝皇之兆一点也不夸张吧,再说,李敢的宅子都长出神花了。 其实,所谓的神花只是李敢随手嫁接出的,但公孙诡选择的时间节点太好了,又是刘璊,又是神龙,几件事迹叠加在一起,稍一渲染立即让李敢沾染上一层神秘光环。 刘彻很快收到了消息,终于不能维持住他一向冷酷淡定模样,在大殿里暴跳如雷。 “烧!立即把那枝花给烧掉,不,把整座宅子给我一把火烧光!” 斩神龙,而且与汉高祖相比较,已经触摸到刘彻的逆鳞。 “杀!把大理国的人给我杀掉!” 他所指的是大理国派到长安城谈判的使团。 不过这一愿望落空了,宇文风聪明绝顶,王当奸滑狡诈,他们在听到风声的第一时间,已经逃之夭夭。 暴跳如雷的刘彻突然寂静下来,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刘彻才是最可怕。 果然,到了第二天刘彻连下三道圣旨。 第一道,下令从期门和羽林军抽调五万人,立即赶赴焚道,听从平曲候周建德指挥的指挥。 第二道,征召郡兵五万,赶赴符县,归于李广利旗下。 第三道,下令关内候、材官将军李息领兵三万,一个月内赶到焚道一带,展开对大理国的攻击。 三道圣旨一出,举世震惊。 郡兵是后备兵种,也担负着维护地方安宁的职责,在暴民汹涌,乱象四起的当今突然抽调这一支重要的治安力量,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前丞相蔡泽此时也在仰天长叹:“皇帝啊,已经疯了。” 抽调郡兵之后,地方上的治安将会乱成一锅粥,政令无法实行,赋税无法收缴,很快会动摇到国家的根基。 期门和羽林军加起来的兵力不足五万,早些时候已经派出两万人赶往前线,现在再派两万人,那么,偌大的长安仅剩一万的防御力量,成为一座摇摇欲坠的危城。 相比之下,第三道圣旨才是最危险的。 材官将军李息是自霍去病之后镇守北部边疆的最重要大将,平常扎驻于枹罕,负责在陇西、天水、牢俎一带狙击羌人与匈奴的侵犯。 把他调回来之后,汉国的北部仅剩下郎中令徐自为率领的三万兵马,他必须面对羌人的先零、封养、牢俎三个强大的部落,还有最危险的匈奴。 国门洞开,国内空虚,大汉国即将面临的是内外交加的双重危机,而这一切,只为了对付李敢。 在刘彻的眼中,李敢已经升格为是最危险的存在,是必需立即解决的问题。 奇花,神龙,这些传说把李敢推向了舆论的制高点。 如果说之前的李敢是“王”,只是隶属于汉国的一位王候,那么从现在开始,已经有人认为他足以开辟一代王朝,成了一位面南向北的九五至尊。 刘彻斩白蛇,所以他凭着赤帝之子的身份登高一呼,万人响应,最终建立大汉王朝。 龙,神圣的存在,在它面前什么黑蛇白蛇根本不值一提,所以李敢此举让老刘家坐享天下的正当性受到了质疑。 所以,刘彻并没有疯,而是他知道李敢必须死,而且要快。 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 李敢早就知道必须与刘彻决一死战,只是想不知会来得这么早,这么突然,这么猛烈。 “那么,就战吧!” 既然无法避免,那就勇敢面对,就算对手是千古一帝的刘彻那又怎样?我李敢还是来自两千年后的穿越者呢,脑子里有着历朝历代兴衰成败的经验,无数先进的知识,还会怕你一个小土着? 当然,在真正决战之前,必须解决眼前的战斗,就算他李敢再强,但实力所限,无法同时面对三线的强敌。 “时间,我需要时间!”李敢背着双手,不断踱着步,一边估算着双方的力量。 汉军的调动需要一个月,大理国的军队可以利用越巂郡及犍为郡的地形,边打边退,又可以争取半个月,不狼山等三道关隘可以拖延几天。 “时间还是不够啊……” 李敢轻轻叹息着,已经做出了撤离俞元城,拖家带口迁移到副都孟仙城的准备。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别看现在的汉国局势动荡、风雨飘摇,一旦它倾巢而出,李敢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好吧,那一道暗子,也到使用的时候了!” 这一刻的李敢充满斗志。 第379章 谜底即将揭开 深山密林之中的空气流动缓慢,让人感觉到闷热异常,稍为活动就会冒出一身汗水。 岳池率领的第八军已经长山山脉潜伏两个多月,他们一边保护副都孟仙城的安全,一边等待着一道参加战斗的命令。 其实,身为一军主将的岳池也有点想不明白,为何不让他们早一点主动出击。 前边有朱安世率领的二万精兵,自己的一万人从后方杀出,一定能打汉军一个措手不及。 “不敢说必胜,至少胜负难料吧?为何主君让我按兵不动呢?”岳池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直到现在还想不明白。 “想来,谜底就要解开了吧。” 转守为攻,意味着战略上的调整,也意味着某些底牌即将翻开。 “想必是石破天惊。”岳池内心充满着期待。 果然,李敢不动即已,一旦动手即雷霆万均,他对战略进行了全面调整,让正与南越国激战中的大军全面收缩,进入防御状态,从中抽调两万人马,支援朱安世。 “朱将军,主君命令五天内解决战斗!” 说话的是和甘。 第二军前身叫陷阵营,是李敢的亲卫,大理国最精锐的部队,让这支部队前来支援,可见李敢的决心。 “五天?哈哈,三天之内不把汉军赶回老家去,我不姓朱!” 得到强援的朱安世豪气干云,竟然亲自作为箭头,向敌人发起强烈有攻击。 他曾经是一名游侠,喜欢的是快意恩仇,遇到不平之事拨剑而起,当年追逐过雪狼,搏杀过作恶从端的不良子,如今他身为一军之统帅,在大理国中名声显赫,但心中的热血未冷,豪情末减。 “锵!” 他挥动长剑把一支疾射而来的箭挡开,然后顺手前刺,刺穿一名汉兵有胸膛。 “哈哈,爽快!” 朱安世很喜欢敌人惨叫的声音,喜欢看到敌人血肉飞溅,、捂着伤口哀求惨叫的样子,但下一刻,危险突然而至。 一名汉军神箭手死死把他锁定,然后一松手指,“嘣”的一声之后箭矢疾射而出。朱安世长剑闪动,把箭架飞,但又有另一支箭向他射了过来。 他的身份在大理国中尊贵无比,此刻出现在战场中,汉军立即象一群发现腐肉的苍蝇,嗡嗡叫着飞扑而至。 “杀了他,奖百金!”田千秋兴奋地吼叫着加入战团,挥出的刀锋闪烁着寒光。 大理军人数上占据优势,汉军单兵更为精锐一些,所以一时间分不出胜负,但田千秋知道这是暂时的情况,敌人可以从另一个战场上抽调出更多的兵力,而他已经孤立无援。 十天前他派人回长安请求援助,但一个士兵也没有增加,只有粮食,仅有半船! 田千秋懂了,从今之后,唯一依靠只有手中的两万多人。 朱安世的出现让他看到了希望。 拿下敌人的主将,一场战争算是胜利了一半,到时候敌人如无头苍蝇一般,只有任凭宰割的份。 田千秋越想越兴奋,手中的武器挥动得更加有力。 但朱安世夷然不惧,见到田千秋加入战团反而更加兴奋,口中大喝:“姓田的,可敢与耶耶决一死战!” 同样的心思,他也想把田千秋拿下,让汉军不战自溃。 两个抱着同样心思的人快速接近,飞跃,跨步,挥剑,如雷霆般怒斩! “乒~”的一声震响,火花与铁屑飞溅而出。 这边生死相拼,另一边的李龙却是快速挺进,他的对手是汉军副将,在李龙疯狂的攻击之下,不断后退,没有多少还手之力。 “把这些叛贼全杀光!”李龙怒喝着,一剑刺入对手的胸膛。 田千秋等人原本是石芸公主到大理国成亲的护卫,然后留了下来,虽然接受李敢的编制号称大理国第十军,真实身份还是汉国的军队。 但李龙看来,你田千秋住在大理国,拿大理国的钱,吃大理国的粮,却反锄一把,杀我大理国的人,抢我大理国的土地,这不是叛贼是什么? 所以出手毫不留情。 大理军队的将领中,朱安世以武功高强而着名,后来多了一个同样厉害的赵破奴,两人半斤八量,谁也打不赢谁。 李龙因感李敢的恩情,每当战斗必定身先士卒,奋不顾身,所以他的士兵也跟在后边嗷嗷叫着往前冲。 和甘则是另一种类型,他沉稳冷静,善于捕捉机会,对敌人有弱点发动致命一击。 “左翼!” 看见汉军在朱安世与李龙的轮番冲击之下左翼出现紊乱,和甘立立即指挥手下杀了过去。 田千秋慌了,急忙指挥拦截,同时手上的进攻更加疯狂,想要尽快把朱安世月拿下。 但他低估了对手的实力,他忘记了第二军的另一个职能——负责试验李敢发明的新式武器。 于是,汉军立即倒霉了。 只见和甘不慌不忙,随手向正准备冲过来拦截的敌人一指,发出一个命令:“投,燃烧弹!” 随着命令,无数的瓶子扔上半空,然后落入汉军的阵营之中,“乒乒乓乓”一阵乱响之后,瓶子碎裂,浓烈的酒香喷扑而起。 “不好,快退!”田千秋大吼着,声音惶急而慌乱。 但他的反应太迟了,只听“嗤”的一声过后,几个装满白磷的瓶子碎裂,然后“蓬”的一下,一股大火冲天而起。 惨叫声、求救声响彻云霄,大火“卜啪卜啪”地燃烧着,滋滋的声音不停响起,这是人的皮肉和甘脂肪在燃烧,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焦臭味。 汉军再是英雄勇敢,也无法以血肉之躯去抵抗熊熊的烈火,在丢下几百条性命之后,开始慌乱地四处逃窜。 和甘当然不会手软,一挥手,指挥手下把汉军拦腰截成两半。 朱安世哈哈大笑,长剑一扫,把一名汉兵斩成两段,然后剑尖直指田千秋。 田千秋只能后退,他的亲兵非常勇敢,拼命上前救援,被朱安世一剑一个,斩杀得七零八落。 亲兵总算不用白白丢掉性命,田千秋趁此机会暂时摆脱朱安世的攻击圈,力嘶力竭地指挥撤退。 大理军当然不会放弃这大好的功劳,一路追杀。 汉军一败涂地,第一天败退七十里,第二天再退七十里,从九真郡后撤到日南郡。 不幸的是,正当田千秋以为可以稍作停留,休整残兵之时,岳池率领的人马从长山山脉杀出,然后是一场一边倒的杀戮。 第三日,当汉军到达海边,好不容易登上海船,狼狈逃窜之时,仅剩下不足三千人。 一场惨败。 捷报很快送到李敢的手中。 “呵呵,才四天?安世不错啊。”李敢哈哈大笑,振动一下手中的奏简,大声称赞着。 赵蝶在一旁焦躁的嚷嚷,“你还笑得出来啊,赵光已经攻占第二道防线了”。 确实,赵光并不是歪种,他很快发现大理军的兵力调动,于是兴奋地率领大军展开猛烈攻击。 正所谓趁他病要他命,一个你死我活的战场中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吗? 于是他指挥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准备毕其功于一役。 大理军兵力不足,面对南越人的疯狂进攻,很快支撑不住,只能边打边退,第一天后退五里,第二天再退五里,两天之内连失两道防线。 一时间,风声鹤唳。 第380章 就等这一天 “冲啊~” “只要过了第三道防线,大理军就会无险可守啦!” “杀!” 这些嚎叫声让赵光心情非常愉快。 连夺二道防线之后,南越军的声威大振,一些对此战持有怀疑态度的人也转变过来了,开始出人出力,希望在胜利之后能分得一杯羹。 “放心,都有份!”赵光大手一挥,豪爽地答应。 如果赢了眼前这一仗,大理国偌大的地盘将任由他们分割,那可是比当今南越国更加辽阔的土地啊,在座之人要分多少有多少。 发财了,发大财! 这些人被巨大的利益薰红了眼睛,进攻更加疯狂。 不过,有一个奇怪现象,他们再怎么疯狂,却不约而同地避开大理军的左翼。 因为这里高高飘扬着一面旗帜。 这旗帜可不简单,上边用金线绣着两行大字:大理国王妃、南越国长公主赵敏。 “小娘子,看来你在南越国还是有点威望的啊?”兵临城下之际,李敢还有闲情逸致与赵蝶开玩笑。 “当然!”赵蝶大声回答着,随则歪着头,狐疑地问道:“防线退了十几里,你一点不急啊?” 李敢笑了,“有啥可以急的?” 赵蝶那有这么好糊弄的,追问:“快说,到底有何事瞒着我!” “呵呵,后退而已,赵光总无法把这些地方拿回家压在箱底吧,有啥好急的?” “你有信心夺回来?” “当然,也不看是谁啊,你赵长公主的夫婿哦,他赵光能是对手吗?” 赵蝶对此奉承毫不动心,而是冷笑着问道:“看来你早有预谋?” 李敢笑着点头,“他进来容易,但以后想后退就难了。” “你打算等到朱安世那边打赢之后,进行前后包抄?” “安世?嗯,肯定要用啊,但不是用在这里。” “那怎么包抄?难道你凭空变出另一支军队吗?” 赵敏身为王妃,当然清楚大理国有多少兵力,但她怎么计算,也无法想出还有那支队伍能够抽调到这里,包抄南越军的后路。 可惜她用出百般手段,李敢只说十天之内给她一份惊喜的礼物,然后下令大军再次后退五里,以附近的一座山峰为主要阵地,与南越人打起了攻防战。 赵光自信满满,以为这一次同样很快能够攻下来,但很快他发现错了。 大理人的抵抗很顽强,他们不但凭着险峻的地形进行坚决的防御,还经常利用草丛密林突然出击,干扰南越军的进攻。 “哈哈,”赵光大笑,“大理人这是怕了啊,他们不敢再退了!” 手下从将纷纷附和,称赞大王武勇无敌,威振四方。 赵光更加开心了,自信满满的说道:“放心,大理人已经是强弩之末,只要我们再加一把劲,立即可以把他们击溃。”说完之后再次下达命令,让后方尽快派兵前来增援。 想不到这一次的命令不灵了,足足等了三天,别说援兵,一个回复的信息都没有得到。 “怎么啦?难道吕丞相病了?”在赵光的观念中,吕嘉是最支持征战大理国的人,肯定不会在最关键时刻掉链子。 除非…… 不知为何,一个可怕的念头突然从赵光心底泛起,急忙定了定神,用力摇头想要把它甩掉,说道:“不会的,番禺城内外并无其他兵力,一定会稳如泰山!” 说话的声音很大,似乎是为了壮胆。 凌晨时分,星光暗淡,整个番禺城一片沉寂,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正处于熟睡之中。 但城西的一座豪华宅院内灯火通明,几个人正身披坚甲,手执刀剑,处于临战状态,这时,一道身影从外边走进来,几个人立即迎了上去,当先一个笑着说道:“都稽将军,可把你盼来了!” 大理第四军的主将都稽,竟然丢下正在交趾郡里与南越军激战的手下,悄悄跑到这里来了。 “张将军,李勇、陈将军……”都稽亲热地打着招呼。 等待他的人有张义、李勇,还有陈图。 陈图被李敢活捉之后,汉国封赏他为建忠将军,但他对外一直自称是南越国的忠臣,负责镇守汾水关的重任。 早段时间与丞相吕嘉走得很近,还鼓动吕嘉把南越国的兵力派往前线,然后趁着国内空虚之际篡位称王。 想不到他早已暗中投靠李敢,与张义等人混在一起,看来之前的所作所为,为的是这一天。 在座的人之中与李敢最亲近的人是张义,只见他急切的问道:“都稽将军,主君同意我们的行动了对吧。” 都稽笑着点头,如果不同意他就不会从交趾跑过来了啊,不过他很理解张义的心情,所以直接谈起了正事:“漳平候和建义将军他们都准备好了吧?” 漳平候居衍,建义将军葛多军,忠义将军吴阳,这三个是李敢当时留在漳平城的主要将领,三人各领一支军队,经过扩充发展,每支军队达到五千兵力。 见到大家点头,都稽问了另一个关心的问题:“杨哲杨军候呢?是否配合?” 李勇摇头叹息。 都稽脸色一变,急忙问道:“会影响我们的行动吗?” “那倒没有,”还是张义笑着解释,“他婆娘把他灌醉,然后绑了起来。” 杨哲率领二百名纯正的汉国士兵,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督漳平军的举动,他忠于汉室,但同床共枕的老婆庄燕却是感恩教堂主,对李敢的救命之恩铭记于心,两者冲突,结果可想而知。 “绑起来了啊?”都稽放心的笑了起来,“这么说一切准备就绪?” “对,只等主君一声令下!”张义感觉到心潮澎湃。 他留在漳平城,不能跟随在小郎身边南征北战,为的不就是这一天吗?慢慢的他的眼泪渗出来了,遥望天空,黑暗中似乎在无数熟悉的身影飘过,一时间不由哽咽出声:“狄仲,各位兄弟,你们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小郎,只待此次成功,我会到朱提山上与你们痛饮三百杯!” 一支红色的火箭冲天而起,番禺城的东、南、北三道城门轰然打开,三支精兵冲进城里,手执明晃晃的刀枪,一边大声高呼着:“赵光弑君篡位,其罪当诛!” “奉长公主命令,诛杀恶贼!” “投降者不杀!” “只诛首恶,从者不究!” 赵蝶的名声确实好用,这些呼喊声一经响起,南越人的抵抗力度减轻了大半,让攻城的军队顺利冲进了城门。 不过,番禺城分内外两层,内城里有南越国的王宫和高级官邸,几乎集中着城内主要的兵力。 一场恶战即将来临。 第381章 摧城 “冲,杀上去,抢占城头!” “首登者,赏百金!” 现了这个时候,漳平军也不藏着掖着了,高高挂起大理军旗号,漳平候居衍负责东门,建义将军葛多军负责西门,忠义将军吴阳负责南门,对内城展开猛烈攻击。 四门留一,目的是减弱南越人的坚守之心,另一个原因北门是水路,大理军急切之间无法获取足够的船只去狙击敌人。 但面对唯一的退路,南越军并不敢走。 城墙上的吕嘉已经一日一夜未合眼了,眼珠子上布满了红丝,盯着不断爬上城头的敌人,慌乱的大喊:“快,把黄汤倒下去!” “杀啊,预备队杀过去!” “坚持住,大王很快就会回来救我们了。” 大理军的攻击一浪接着一浪,甚至有几次登上城头,城上的守军拼了老命才把敌人赶下去。 结实的城墙就象一堵绞肉机,嘶哑的喊杀声,凄厉的惨叫声,有人血肉横飞,不时有残肢断臂飞起,城墙下堆叠着厚厚的一层尸体,有大理军的,也有南越军的。 一位副将猫着腰,跑了过来,顾不上抹去脸上的血污,急切的说道:“丞相,预备队快拼光了,怎么办?” 吕嘉目光迷茫。 他也想知道怎么办啊,坚守吗?大理军士气如虹,武器精良,己方只能用性命来填补其中的差距,但可以用来填补的人命并不多啊。 猝不及防之下,镇守着内城的兵力不足五千人,现在已经折损了一半。 所谓的后备队,其实是南越王府、丞相府和其他官员们的家将家奴,但以这些人的战斗力,又能抵抗多久呢? 撤退吗?失去坚城之利,手中这点兵力将不是大理军的一合之敌,就算冲出重围,今后也会成为无根之木,只能四处流散,成为一支四处乱窜的流寇,灭亡也是迟早的事情。 “如果不把全部军队调往前线……”吕嘉懊悔万分。 一心要把忠于赵光的军队统统派往交趾,以方便他自己改朝换代,结果造成一座诺大的王城内仅剩五千兵力。 这下好了,种种谋算最终得益的不是自己,而是大理人! “该死的陈图!” 吕嘉狠狠的骂了一句,突然间目光一凝,急忙往趴在城垛上往下望,果然没有发现陈图的身影。 陈图镇守着汾水关,手下五千精兵,包括一支二千人的水军。 他不参与了攻城,那么只有一个去处,那就是偷偷埋伏在某处,准备发起致命的一击。 水路! 看似水平浪静的水路,其实是风波险恶,伏兵处处。 “阴险!” 吕嘉的脊背被冷汗湿透了,被风一吹,不由打了一个寒战,镇定了一下,大声吼叫着:“守,给我守住!” 没有第二条活路了啊……只能固守援待。 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的目标是谋朝篡位了,希望赵光率领军队立即回归。 活命要紧啊。 但有时候,希望会变成奢望。 当赵光接到情报时,不由呆立当场。 他这一路高歌猛进,打得大理人节节败退,眼见只要跨过眼前的这座高山,就能杀入大理国的腹地。 最后一道防线啊…… 突然间,赵光心中一道寒意泛起,他终于明白,大理人之所以一退再退,并不是真的战力不济,而是故意引诱自己深入! “不好,快退!” 他的反应很及时,可惜李敢不会给他全身而退的机会了。 “退?”李敢阴阴的一笑,“我说过进时容易退时难!” 随着他一声令下,养精蓄锐的几万大军长身而起,在振天的喊杀声中俯冲而下,以一往无前之势杀入敌阵之中。 逢霞第六军负责左侧,只见她箭无虚发,专门射杀敌方的军官,让南越人如无头苍蝇一般无法组织有效的防御。 左翼还有凌闲的第十六军,他们成军日短,士兵的素质稍差,但立功心切情况下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他们如狼如虎一般杀入敌阵之中,一时间,残肢飞扬,人头滚滚。 王簿的第十二军负责右翼,同行的还有第四军。 因为都稽前往番禺城,第四军由赵蝶亲自率领。 这一路的战斗非常轻松,南越士兵看到赵蝶的军旗,战斗欲望已经减弱了一半,也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别打啦,是长公主!”然后扔下兵器蹲在地上。 一个,十个…… 转眼间有一半士兵放弃了抵抗,其他的眼见不妙,转身就跑。 中路军由李敢亲自率领,和甘的第二军紧紧护在他身旁,同行还有霍嬗的第十八军。 “路将军,别挡着我!”霍嬗焦急的大叫,用手想要把挡在他身前的路博德推开。 霍嬗虽然年幼,但颇有乃父之风,浑身上下充满好战因子,眼前尽是鲜血和尸体,他却毫不畏惧,而是热血沸腾。 “收缩阵营,边战边退!”赵光大声呐喊着,奋力组织突围。 只要撤后一些,组织起有效防御,也许还人机会。 毕竟他带领着逾十万的军队,别说是人,就算十万只鸡鸭也不是短时间内被杀光。 至少能减弱大理人的脚步,让他有逃脱的时间。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小命不保,什么复仇,什么王位,统统是空话。 可怜他最小的愿望也不容易实现,突然间,一支人马从后路杀出,只见当先两名将领,一人执剑,一人举锤,所向披靡。 原来朱安世和旺嘎所率领的二支军队在打攻汉军之后,悄然潜伏,此时杀出了致命的一击。 南越军被四路围攻,一败涂地。 此时,番禺城的战斗即将进入声尾,葛多军身先士卒,率领一队亲兵冲上城头,吕嘉多次组织兵力想要把敌人赶下去,但已有心无力。 “完了……” 吕嘉仰天长叹,手中长剑“当啷”一声跌落在地上,正想要投降,突然听到副将大声叫道:“丞相快看,有援军!” 援军? 吕嘉一看,只见西南方向灰尘滚滚,“轰隆隆”脚步声越来越近。 “哈哈,天助我也!” 吕嘉仰天大笑,捡起地上的长剑,一个箭步之后长剑一伸,刺入一名大理兵的胸膛。 “南越人还人援兵?” 都稽愣了一下,定神一看,然后兴奋的大笑:“原来是你们啊,正好,省得以后麻烦。” 第382章 灭国 来的是东越国军队,带兵的是东越二大名将之一刘驹。 东越国王余善残忍而贪婪,时常派兵向周边侵略,不断侵蚀南越国的潮汕地区,还差点抢走了最重要的水路关隘汾水关。 所以,彼此间是敌人而不是朋友。 但是,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决定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是利益。 去年汉国先灭闽越,再征东越,把东越国打得丢铠弃甲,正在危急之时是南越国伸出援手。 谁都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一旦东越被灭,下一个肯定是南越,所以突然间敌人变成了并肩抵御外敌的战友。 赵光讨伐大理之时,东越国同样插上一手,派出吞汉将军驺力率兵一万参战,期望能发点战争财,甚至希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分得一块土地。 大理国疆域辽阔,随便划出一块来也让东越国实力大增。 吕嘉在危急之时发出了两封求救信,一是希望赵光及时回归,二是请求余善伸出援手,想不到最早赶到的是后者。 “援兵到了!”吕嘉疯狂的嘶喊着,南越兵士气大振,让岌岌可危的形势大为好转。 “哼,我们退!” 腹背受敌是兵家大忌,都稽当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再说,他刚收到交趾的战报,知道赵光已一败涂地。 “吕嘉啊,就让你多活几天!” 都稽冷冷一笑,然后放弃攻城,让军队后退十里,择地安营扎寨,做好全力防御的准备。 眼见敌人退兵,吕嘉有一种濒死时却起死回生的感觉,定了定神,急忙大开城门,欢迎东越军的到来,一时间,感激的说儿滔滔不绝。 “刘将军之举可说是救了整个南越啊…… 援手之情吕某定当厚报!” 然后送上大量有黄金和美女。 刘驹十分高兴,不过还未到得意忘形的地步,毕竟大理军退而不败,正虎视眈眈地驻扎在一旁呢,所以稍作休整之后立即展开进攻。 他带来三万人,再加上番禺城内的残兵,至少在总兵力上比大理人更多。 “冲! 谁抢到钱归谁,抢到女人也归谁!” 刘驹鼓励士兵的方法简单而有效,随着他一声令下,几万士兵“嗷嗷”叫着往前冲。 其实,别看他表面上云淡风轻、信心满满的样子,其实心里焦急,希望速战速决。 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别看他带来大批人马,威风八面,但这已经是当今东越国一半的兵力。 与汉国一战之后,东越损失惨重,兵力从十万急剧减少为六万,就算后来补充了一些,但驺力带走一万,刘驹再带来三万,剩余的那点人分散到偌大国土内,明显是捉襟见肘。 他们攻势凶猛,另一方却一点也不急了,收缩阵营,专心防御。 “都稽将军,你说主君何时会到来呢?”说话的是张义,急着见到自己的小主人。 “五天之内。” 都稽一边回答,双眼一刻也没有离开战场,眼见左侧有被敌人突破的迹象,急忙让张勇率军冲上去。 “还要五天啊……” “还要?时间已经够短了对吧。”一旁的吴阳被张义的语气逗乐了,笑着说道:“赵光带着的可是十多万士兵啊,就算他们是兔子,也要撵上好几天。” 交趾战场上的南越兵虽然身披坚甲,手执兵刃,但实际上与兔子并无多大的差别。 “别跑!就地防守!”赵光不断嘶吼着,但每当有士兵聚集过来,都被李敢及时派兵击溃。 赵光一直逃,可惜跑了一天一夜,还未离开交趾郡的范围。 “赵光,还要多久才离开这该死的地方啊?”驺力急怒交加之下,说话一点也不客气。 他此次带兵本来是代表东越国来捡便宜的,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分不到半亩土地、得不到一两黄金不说,还把整支队伍折损在这里了,就算他自己,也没有信心逃得过此次劫难。 “还有多久?”赵光语气中带着不确定,“应该不用一天时间了吧。” 几天前他最开心的事情是与手下将领嘲笑大理人不堪一击,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昨天侵占的土地有多少,军队今天前进几十里。 现在呢,侵占的土地似乎变成一片无尽的沼泽,寸步难行,每迈一步都需会丢下无数士兵的性命。 “如果当时前进少几十里,也许现在已经脱离险境,回到苍梧郡了吧?”赵光心里反悔不迭。 身边的士兵越来越少,等他好不容易跨过边界之时,身边已经不足两千人。 十万大军啊,只剩余这可怜的小猫两三只,以后怎么办?那些反对派肯定会跳出来大吵大闹了吧,自己的王位岌岌可危了吧,或者……南越国因我而灭?如此,有何面目去见赵家的列祖列宗啊! 赵光的目光呆滞,一瞬间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这时,驺力带着浑身的血腥走了过来,一把扯住赵光衣襟,面目狰狞的说道:“想死?也要等我安全离开再死!” 赵光目光游离了一会,总算缓过神来,急忙指挥残军向苍梧郡撤退。 苍梧郡是他旧时的封地,他在此经营了几十年,城墙坚固,物资丰富,而且有五千多名郡兵,所以回到此处之后,总算稍为安心。 “只要坚守一段时间,我可以紧急征兵,很快恢复元气!” 想法得很好,可惜李敢不会给他机会,率领大军到达之后立即大举猛攻,逢霞军团的铁箭,和甘军团的坚盾利刃,旺嘎的大铁锤,从城池的四面八方展开进攻。 大理国各种攻城器械也展示了恐怖的威力,攻城车、箭楼逼近城墙,火焰弹、黑油弹呼啸而出,整个城头上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南越的士兵在火焰中惨叫着,有些被烧死,有些从城头上纵身一跳,以死来解脱肉体的痛苦。 不到一天时间,苍梧郡破,赵光仓惶逃往合浦郡,李敢率兵在后不慌不忙地追赶着,仿佛一只戏弄老鼠的狸猫。 到合浦郡之时,赵光学乖了,只是稍作休整,立即下令让郡守率兵原地坚守,而他自己直接往番禺城方向逃窜。 可惜的合浦郡,就算士兵悍不畏死,在如狼似虎的大理兵面前也无法坚持两个时辰即告失守。 至此,整个南越国,只剩下一座城池。 当吕嘉见到身穿破烂铠甲,满脸灰尘的赵光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急忙问道:“大王,怎么……” 赵光默然不语,目光一扫,眼见遍地的残垣断壁和零零星星的士兵,内心早已凉了半截。 番禺城作为南越的都城,历经几代国王的修建,论坚固结实举世之下也许只有大汉国的长安城可以比拟,所以赵光是有幻想的,希望借此能与大理来一场攻守之战,现在呢,希望破灭。 外城破了,只有内城还算完好,兵力也少得可怜啊,两支残存的队伍合计起来只有一万多人,就算刘驹率领的三万人也参战,四万人,从兵力对比上已经差大理国一大截。 这城……还守得住吗? 南越……是要灭了吗? 这一刻,赵光和吕嘉悲戚相对,泪流满面。 第383章 困兽 困兽。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现在的赵光再也贴切不过了,番禺城已经是他最后的一座城池,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去处。 弃城而逃? 他不是没想过,但逃向何方? 出海吗?前任南越王赵建德是一活生生的例子。 浩瀚的大海中飘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或许巨鲨大鱼,或许迷雾重重,如果遇到一场狂风暴雨之后生还有机会更加渺茫。 赵建得从海路逃走的时间已经三个多月,至今毫无音信,想来是有死无生的了。 赵光不希望步人后尘,于是决定据城固守。 在他想来,一座坚城加上四万士兵,怎么也能守个一两个月吧。 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谁敢说没有转折的机会呢? 汉国不断调兵遣将,加大对大理国的进攻力度,大将王恢率领的边防军正在朱提山上一带,与赵破奴斗智斗勇。 如果他能突破防线,立即威胁到大理国的腹地,到时李敢会不会回兵救援,让南越灭国之危自动解除呢? 赵光认为会。 现在的大理国疆土辽阔,囊括原来的滇国、夜郎国、哀牢国等大片土地,但滇国的意义非同一般,它是李敢的兴龙之地,是大理国的王城所在。 所以赵光决定赌一把,赌汉国攻破大理比大理攻破番禺城的速度更快一些。 另外,赵光的内心里还有一种想法:东越国是否还会派兵前来相救呢? 并非没此可能。 见到赵光的凄惨模样时,刘驹情知不妙,立即企图脱离战场返回东越。 可惜,他想走别人并不答应,都稽突然放弃全面防御的策略,开始反击。 战斗并不激烈,刘驹无心恋战,而都稽的策略更明确,只要拖住东越军不让撤退就算成功,于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这个两千年之后由一代伟人发明的战术跨越时空,出现在战场之中。 “哼哼,既然来了,还想回去?做梦吧!”都稽微眯着双眼,冷笑连连,居衍和吴阳等人跟着大笑。 张义的双眼闪烁着小星星,感叹着说道:“主君发明的游击战太神奇了,让东越人打也不是,退也不是。” “主君想出来的战术啊,能不神奇吗?!”居衍中心早把李敢视若神仙一样,所以见惯不怪。 反正,结果就是刘驹仿佛一群被困在栏栅内的羔羊,被迫留在番禺城内。 两天后,李敢率领大军赶到,然后把整座番禺城围个水泄不通。 他胃口很大,不但要灭掉南越国,还准备全歼刘驹等东越人。 送上门来的大礼,岂有不笑纳的道理呢? 一方是志在必得,一方是困兽犹斗,注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惨烈战斗。 外围的战斗首先打响,俗话话虎父无犬子,霍嬗年纪虽小但打起仗来有模有样,在路博德的协助下,对寻峡发起了猛攻。 寻峡距离番禺城约二十,这里驻扎着南越的一支水军,人数约一千人。 路博德在沿江附近征调民船,以及扎造木筏,在付出伤亡二千人代价之后取得胜利,缴获大小战船二十多艘。 陈图身上汾水关守将,也是一位水战高手,所以负责石门之战。 石门位于番禺城北方,有水路直通番禺城,因为它是南越国的粮仓,所以有重兵把守。 陈图率领汾水关的五千精兵,与葛多军一万漳平军合兵一处,水陆两路分头合击,用两天时间破城而入,不但俘虏了八百多名南越士兵,还缴获了各类粮食五千多石。 作为主力的其他大理军也毫不手软,朱安世和旺嘎合兵一处,负责攻打在番禺城的东面城墙,这两位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喜欢冲锋陷阵,打的是硬仗,他们各率几十名精兵趁着天黑用绳索爬上城墙,然后是一通猛砍,当真是擦着的伤,砍中的死,就这么的几十号人,硬生生顶住了南越士兵惊风骇浪一般的进攻。 和甘和逢霞合兵一处攻打南面城墙,他们先以黑油弹开路,在城上守军哭喊着逃亡之候才从容登上城墙,然后下令士兵往城内投射火箭,很快城内浓烟滚滚、火光冲天,一时间,哭喊声咒骂声汇成一片。 都稽与吴阳率领二万精兵攻打西面城墙,他们的战斗最为轻松。 赵蝶身为南越国公主,为人乐观好动,平常喜欢在王城里闲逛,看见可怜之人会随意救济一点钱财粮食,看见可爱的孩童会随意打赏一点蜜饯糕点,这些小恩小惠慢慢累积起来,让她享有崇高的威望,所以,当赵蝶的旗帜高高飞扬之时,南越人的士气迅速下降,很快有人弃械投诚,纷纷投到她的旗下。 李敢侧身看着妻子,笑了,“看来南越人很给你面子啊。” 赵蝶摇头叹息,“阿郎兵锋之利早已让他们丧失斗志,我的出现只不过让他们有了一个说服自己投降的理由罢了。” 她生于此长于此,自然感情深厚,眼见战火纷飞、生灵涂炭,不由心生不忍,于是劝道:“城内之人同样属于阿郎的子民,还望手下留情,少生杀戮掠劫之事。” 李敢侧着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微笑点头。 赵蝶的说话其实是一种表态:南越国从今之后将属于李敢所有,与滇国夜郎一样,只是大理国的一部分,南越王室赵氏作为过日黄花,会成为李敢手下安分守己的子民。 她的态度让李敢松了一口气。 赵氏统治南越的近一百年里,没有横征暴掠,没有为恶不仁,而是制定各类富民政策,让民众丰衣足食。 可以说,南越国之败非战之罪,不管是正史上败给汉国,还是现在败给李敢,都是败在实力上。 所以,这几天李敢一直在想,占领番禺城之后如何处置,是占据为己有呢,还是归还赵氏然后结成盟友? 赵蝶身为他最宠爱的王妃,大理国太子的生母,李敢必须考虑她的感受。 好在赵蝶懂得审时度势,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战斗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在他们谈论之时,朱安世率先进入内城,打开城门,让大理军一拥而入,又过了半个时辰,战斗之声渐渐平息,剩下只有伤者的呻吟声和女人孩子的哭泣声。 朱安世押着刘驹和驺力过来了,两名东越国大将衣甲破烂、浑身血污,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和凶狠,有的只有畏惧和惊惶。 “原来你们也怕死啊?”李敢笑了笑,挥手让人把他们押下去。 这两人作恶多端,漳平城内庄燕等人早已磨刀霍霍,恨不得吃他们的肉,寝他们的血,所以李敢不用假惺惺去多说什么废话。 很快,赵光和吕嘉也被五花大绑地推了过来。 困兽犹斗,可惜再凶猛的野兽最终同样会倒在猎人的手中。 至此,由赵佗创立的南越国传承五代共九十三年之后,被李敢所终结。 “那么,下一步……” 李敢抬头东望,那里有东越国的王城,停顿了一下,目光左移,那里有汉国首都长安城。 第384章 黄雀与猎人 不知不觉之间,大理国已经囊括滇国、夜郎、乘象、扶南、掸国、哀牢、南越的所有疆土,还有闽越国漳平和汉国犍为郡部分领土,成为一个横跨整个东南亚半岛庞然大物,领土面积已经超过汉国的三分之二。 所以,李敢有了与刘彻一争高下本钱。 对于刘彻,李敢抱着一种很复杂的感情,有敬佩,有畏惧,也有讨厌。 敬他的铁血豪情,驱除外族于千里外,让汉族子民不再受掠夺和欺压。 畏惧他的雄才大略,扬文崇武,泽及万代。 讨厌他视人才如走狗,视人命为儿戏,喜之则用,恶之则弃,动辄取人性命,抄家灭族,在他手下办事必须战战兢兢、如覆薄冰,否则随时会丢掉脑袋。 这种滋味十分难受,所以穿越之后李敢一心想要逃得远远的,想不到因势利导之下封王建国,独霸一方。 “嘿,千古一帝啊,真想试一下有多少厉害的手段。” 对于刘彻,李敢没有半点轻视之心,就算现在的汉国内忧外患,困难重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也有三斤钉,经过几代人的励精图治,汉国家底厚实,至少民众对它的认同感不是说垮就垮。 上下几千年,除了始皇帝能获得“千古一帝”称号的只有两个人,其中就有刘彻,可想而知他的手段高超,只要他活着一天,汉国就是一个谁也不能轻视的对手。 “先取东越!”李敢衡量之下做出了决定。 最近的几场战争,东越国一败再败,兵力折损大半,最着名的两位大将成为李敢的俘虏,剩余的那点兵力…… 李敢突然有一种欺负人的感觉。 把闽越拿到手之后蛰伏一段时间,收拢民心,积蓄力量,然后与刘彻打一场终极之战,决定谁是真正的英雄。 一山难容二虎,都是不肯甘于人下之人,这一战无可避免。 正当李调兵遣将准备出征之时,突然收到一道消息:汉国以破竹之势,攻破东越边境,直逼福州。 “刘彻……”李敢把手中的情报递给赵蝶,轻轻叹息,“出手真快,我还是小瞧了他啊……” 此时的长安城内,刘彻正捧着一份奏牍,哈哈大笑:“只要夺取福州,东越尽归我手,李敢啊李敢,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的帮忙呢?” 但刚笑了几下,突然“当啷”一声把他吓了一跳,定神一看,原来是一名小黄门失手捧着的奏牍摔在地上。 兴奋的心情被扰乱,刘彻怒了,大叫:“来人,拖下去砍了!” 小黄门吓坏了,急忙跪地求饶,但他的性命在刘彻的眼中与一只蝼蚁差不了多少,就算额头在地上叩得鲜血直流,最终还是被拖出去砍掉脑袋。 刘彻怒气稍消,思绪又回到正事上来,没有注意到身前几位小黄门眼中闪烁着的怨恨。 李敢消灭南越国,同时消耗掉大半东越的有生力量,得到消息之后刘彻立即调整策略,下令校尉苏弘从会稽出兵,由东向西直取东越,原本计划征伐大理的三路大军,平曲候周建德按原计划行动,率领四万羽林军于不狼山下与暴胜之展开激战,希望能夺取大理边境的这边重要关隘,至少也要牵制大理军队,以免节外生枝。 另两路大军突然转向,李广利率兵经梅领入关,材官将军李息率兵经白沙入关,与苏弘一共三支人人马共九万士兵齐头并进,目标夺取东越全境。 此时的东越国,兵力不逾四万,无法抵挡汉国的进攻,一路败溃,最终龟缩于王城福州,据险峰坚城而守,苟延残喘。 “呸,这刘彻可真的卑鄙!”面对这种虎口夺食的行为,朱安世恨得牙痒痒的。 “其实也是好事啊,让他们打嘛,最终肯定是两败俱伤,到时,我们突然出击,可以省却不少功夫。” “既得东越,也能借机消耗汉国的有生力量。” 对于众位将领的建议,李敢只是呵呵地笑了笑。 如果只有是李广利领兵,李敢肯定实行坐山观虎斗之策了,但李息也来了啊。 李息是谁?他有勇有谋,犹其善于防御战,自从霍去病去世之后独力支撑着汉国北方边境的防御,且不让外敌踏进边境半步。 当然,这样稳重的性格致使他无法象霍去病那样攻城掠地,开拓疆土。 李广利主攻,李息主守,两人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组合。 不得不说刘彻在知人善用方面确实有一手。 宇文风上前半步,提出自己的建议:“暂时不宜前往东越。” 他原来镇守俞元城,在夺取南越之后需要安抚民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所以李敢让他赶了过来,正好参与讨论。 跟随他一起到来的还有感恩教圣女西兰,在南越国兼并重建过程中,感恩教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宗教能在潜移默化之下完成人心的归附。 “为何不去?”旺嘎粗声粗气的说道:“丞相是怕了汉军吗?那行,我来当先锋!” 最近几仗他打得顺风顺手,渐渐产生了一股骄横之气,有铁锤一出天下无敌的气概。 汉军又怎样?必须打过一场之后才知道谁更厉害! 李敢摇手打断了两人的争论,笑着说道:“不去东越并不是畏惧汉军,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更重要?”霍嬗也参与讨论,茫然问道:“东越有大块领土,民众富裕,如果得到定能增强我们的实力,这样的地方还不重要吗?” 李敢抚摸他的小脑袋,耐心解释试道:“反正是我们的,迟早而已。” 说完之后沉默了半晌,突然下令让人把刘璊找过来。 刘璊被俘之后,一直低头顺耳的服从命令,没有半点反抗之心,所以李敢决定给他一个机会,随后下达命令道:“着令刘璊、刘驹率领一万东越降卒前往福州,不求取胜,实行外围骚扰,只求拖住敌人进攻的步伐。” “刘璊?”李敢的命令出乎众人的意料,疑问之声不绝,不过很快有人明白过来。 李敢的策略是放虎归山,让东越增加力量去死拼汉国军队,反正是降卒,前往东越之后还会不会回来,其实并不重要。 紧接着李敢下达第二道命令。 刘彻玩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但李敢更加阴险,他要当猎人! “看谁笑到最后!” 第385章 放虎归山 “射!” 城头响起一声吼叫,突然爆发一蓬箭雨抛上半空,带着恐怖的呼啸声疾落而下,有的落在地上,有的满在盾牌上,有的刺入人的身体,城墙下顿时就传来接连不断地惨叫声。 箭雨笼罩之下,汉兵并没有死掉太多人。 他们有备而来,带足了防御器械,有盾牌,有蒙着牛皮的栅栏,足以拦截城上大半的攻击。 “后退者,斩!”面对士兵的死亡,李广利脸色不变,而是冷静地下达第二道命令:“甲士,出!” “哒,哒……” 甲士踏着沉重的脚步向前,然后利用巨盾和梯子,构建一个又一个临时阵地,这些阵地从远处开始,然后渐渐逼近城墙。 “快,毁掉那些盾屋!”余善站在城墙上,双眼通红,声音嘶哑。 因为手中没有可靠的将领,只能亲自指挥。 “嗤~” 一名甲士忽然向后飞出,撞在同伴身上,然后两人串在一起倒在地上。 东越人使用了弩箭,一时间,汉军损失惨重,只能暂时撤兵。 余善喘了一口气,但心情一直紧绷着。 这一次动用了弩箭,那么下次呢?毕竟这种战略级的装备,少一枝少一枝。 “如果不派兵去南越就好了……”去救别人却让自己陷入了绝境,这是他几天来最后悔的事情。 “谁会来救我呢?”余善突然有一种举目无亲的感觉。 闽越与东越同宗同源,本来可以相互守望,已被汉国所灭。 南越先是对手后成盟友,也被大理所灭,余善想不出还有谁会在危难之时救他出水火。 其实他错了,有一支援兵正快速赶来。 深山上的夜晚非常寒冷,找一片稍为宽阔的坡地扎住下来,一万人的临时军营逶迤在延绵山麓之间。 篝火熊熊,发出“卜毕卜毕”的声音,刘璊把一根木头扔进火堆里,看着火星飞溅出来,理顺了一个情绪,苦笑着说道:“王兄,想不到我们会以如此方式重逢。” 他与刘驹皆是汉国皇家贵胄,一位是淮南王太子,一位是吴王太子,皆是威风八面,权势滔天之人。 后来吴王叛乱被杀,身为吴国太子的刘驹投靠东越,与汉国为敌。 刘璊的经历更加惨烈,被抄家灭族,一百多口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然后苦心经营出一点势力,想要找刘彻报仇。 天意弄人,他们经历不同,却有一个相同结果,先后成了李敢的俘虏。 “也算好事。”刘驹很乐观,反正是捡回一条性命,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而且李敢不知发那门子疯,让他重掌一万兵马,怎么也算有权有势对吧。 “嗯,是好事。”刘璊也想开了,自我安慰的说道:“只要打好这一仗,至少一官半职是跑不了的。” “一官半职?”刘驹笑了笑,“你是指大理国的职位吗?” 看到刘璊点头,刘驹大为不解。 只要回到东越国,他立即可以官复原职,大将军啊,何止是一官半职?绝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 “王兄留恋东越?”刘璊的目光一掠而过,然后望向远山深处,若有所思。 刘驹点头。 回东越是高官厚禄,在大理则前途未卜,谁都知道应该选择那一个。 “王兄,你错了。”刘璊摇头叹息,“知道李敢为何让我们回东越吗?” “病急乱投医吧,”刘驹笑了起来,“听说不狼山岌岌可危,李敢必须回援,让我们回来的目的是避免汉军夺取东越之后腾出手来,增加对大理的威胁。” 刘璊不禁失笑,“王兄是否把李敢想得太简单?” “能有多复杂?”刘驹笑了,“一直听说李敢雄才大略、战无不胜,现在看来不过如此。” 刘璊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神色。 李敢不过如此?那李敢的俘虏呢,又是什么? “别轻视李敢!”刘璊脸色一正,决定与自己的王兄好好谈一谈,“看看现在的大理国,政治清明,民生富足……这只是表面。” 停顿了一下之后认真组织语言,继续说道:“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大理的厉害之处,他们选取一些普通的民间人士,可以直接向李敢举报官吏的无能和腐败;他们发明攻无不克的武器;制造匪夷所思而实用的工具,提高粮食产量,让庶民安康富足;另外,感恩教救济扶危,所到之处民众欢呼雀跃,而李敢正是该教的圣子;他们推崇格物,提高商贾和匠人待遇;最近还发现一种叫“纸”的东西,方便记录、容易携带。” “纸?”刘驹好奇地插了一句。 “对,纸!轻薄如纱绢,洁白如春雪,容易着墨,方便书写。”刘璊的表情更加严肃,“别小看这东西,它让简牍成为废物,李敢提出的口号是让人人读书识字,个个明白事理。” 每个人都读书? 开启民智之后权贵们失去思想文化上的优势,将会从根本上动摇当今的统治架构! 刘驹出身高贵,见多识广,立即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此时不禁失声惊叫:“宗教,政治,文化,民生,统统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李敢到底想干什么?” “鸿鹄之志……”刘璊口中回答着,想起了最近一段时间在大理的所见所闻。 他被俘之后投靠大理,一个原因是被公孙诡用始皇宝藏、永生不死药之类的东西所诱惑,另一个原因是被大理国的欣欣向荣所触动。 后来他萌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毁家灭族之仇需要亲自动手吗? 自己苦心积累了半辈子的实力已消失殆尽,用什么去报仇? 既然如此,借助李敢之手亦未尝不可。 其实,他不知何时产生了好奇之心:李敢最终结局会如何呢?是自取灭亡还是成为改天换地的一代伟人? “一代伟人?”刘驹不以为然地笑了,“象始皇帝那样吗?横扫天下,统合四方?” “何止这样……”说到这里,刘璊感觉扯得有些远了,于是回到正题,“王兄想着趁此机会回归东越?” “当然,”刘驹点头。 被俘之后以为这辈子算完了,想不到李敢愚蠢地放虎归山,让他有带兵返回东越的机会。 一个是回东越国当大将军,作威作福,另一个是回大理继续当俘虏,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应该作出那一种选择。 但刘璊轻轻摇头。 第386章 关乎国运之战 刘驹带着满肚子疑问,领兵快速向福州方向进发。 他手中只有一万人马,当然不会与汉军硬碰硬,刘璊又不同意入城与余善汇合,于是分散成几股不断在外围游走骚扰。 汉军只能分兵防备,一时间,福州城所受到的压力大减。 “怎么会是刘驹?他不是被李敢擒住了吗?”李广利百思不得其解。 李息低着头,沉吟了一会,缓缓说道:“也许刘驹以金蝉脱壳之类的方法逃过一劫。” 当然,他们要讨论的重点并非此事,而是因兵力分散之后必须更改攻城计划,把夺取城池的时间从十天改为二十天,甚至更长。 如此一来,兵员、粮食、武器的补充将会大大超出开始的预算。 而且时间越长出现意外的机率越高。 “大理的动向是关键……”李息忧心忡忡。 当今汉国主要的敌人,漠北外族是一个,拔地而起的大理是另一个。 汉国悍然出兵东越,无异于虎口夺食,一旦得到,在扩张自己的同时,变相消减大理的实力。 很明显是一个此消彼长的结果。 以李敢的才智,他会不明白这样的道理吗?肯定不会白白把一块大肥肉拱手让给自己的战略敌人。 苏弘比较乐观,笑着说道:“两位将军不必多虑,平曲候在不狼山下正打得热闹,如果李敢来东越,我们将直取俞元城,然后占领大理的腹地,两选一,李敢必须放弃其中一个。” 李息点了点头。 李广利与李敢接触的时间较长,却有不同意见,说道:“此人常常有疯狂之举,琅琊台讨伐叛军之时,敢于孤军深入敌后直接攻克叛军的巢穴,最终取得胜利。” 年隔多年,李敢领兵平叛的事迹已为众人所知,有人称赞他有勇有谋,有人嘲笑他鲁莽冒进,取得胜利乃运气使然。 不过,他当时仅是一名将领,而且兵力不足之下为了战胜叛军只能选择冒险深入,而现在身份完全不同,他身为一国之君,眼中不会再盯着一场局部的胜利,必须总揽全局,衡量得失。 俞元城乃大理的王城,李敢能放弃吗?就象汉国失去长安城一样,失去的不止是一城一地,还会失去民众的信心甚至更多的象征意义。 一旦如此,国将不国。 三人讨论了很久,最后认定李敢一定会引兵回防,固守不狼山。 “尽快夺取福州”苏弘立功心切,并不安心于眼前的战果,兴奋的说道:“然后趁大理人立足未稳,一举把南越抢过来。” “对,先得东越,再取南越。”李广利目光炯炯,明显也被眼前巨大的利益所诱惑。 一旦连得两国,封侯拜相指日可待,他的外甥刘髆将会顺理成章的取得太子之位。 不过李息为人稳重,只是淡淡一笑,他认为夺取东越之后急需要做的是并不是攻占南越,而是迅速派兵支援不狼山战场。 毕竟周建德手中只有四万人马,而大理在李敢回防之后兵力高达十余万。 双方兵力悬殊,而且李敢手中掌握着众多威力惊人的武器,就算周建德率领的是帝国最精锐的羽林军,也必败无疑。 如果先攻克东越,然后在周建德败兵之前增援,就算不能攻破不狼山仅让周建德全身而退,在此消彼长之下,汉国未来将越来越强大,最终在与大理的竞争中胜出。 这是一场关系到帝国未来几十年兴衰成败的命运之战。 明白其中意义的又何止李息?暴胜之作为守卫不狼山的主将,正忧心忡忡地观察着血肉横飞的战场。 汉军的进攻一浪强接着一浪,可以用疯狂来形容,大理军全面处于劣势,如果不是倚仗地形之利,早已溃不成军。 “周建德家学渊源,不可轻视。” 说话的是岳池。 在协助朱安世于日南郡击溃入侵的汉国军队之后,他所率领的第八军并未前往南越,而是直接回援不狼山。 眼下的战场,大理兵力三万,分别是暴胜之的第一军,岳池的第八军和江迅的第十七军。 汉军兵力六万,包括羽林军三万以及郡兵三万。 其中的羽林军直属于汉帝,以镇守帝都为已任,乃精锐之中的精锐。 领兵大将周建德的祖父周勃、伯父周亚夫皆是赫赫有名之辈,而他并非纸上谈兵或者只辈祖辈余荫之人,而是熟读兵书、久经战阵,就算比不了卫青、霍去病这类战神级高手,但当代名产将之类的称号还是当之无愧的。 反正比暴胜之高明得多了。 所以,双方不管比将还是比兵,汉国一方皆是占据压倒性的优势。 “援兵……”岳池说出心中的渴望。 要赢得眼前这场战争,唯一的希望就是援兵,但大理国的十八支军队,除了正在不狼山下酣战的三支,还有赵破奴率领两支镇守朱提山,赵食其率领两支镇守青岭,此两处均是汉国与大理交界的关隘,其重要性与不狼山不相上下,所以绝对不敢妄动。 之外的军队,黑梢的第七军镇守俞元城,俞元城乃一国之都,必须保证它的安全。杨仆的第十军远在哀牢,他们乃新降的汉国士兵,暂时不敢保证忠诚度。 唯一可能前来增援的只有李敢亲自率领的九万大军。 “主君的决定……”岳池想问的是李敢在占领南越之后,下一步是抢占东越还是后撤回防。 暴胜之有同样的疑惑,但昨天李敢只传来一条简洁而严厉的命令:死守二十天,后退半步,提头来见! 那便战!不成功便成仁! 正在这时,一股汉军突破防线,冲进战壕之内,一时间,汉军士气大振,高呼着拥簇而来。 已经突破阵地,只要守住然后扩大战果,胜利就在眼前。 大理士兵大声吼叫着,挥舞武器压过去,想把阵地抢回来,但这股汉军战力非凡,只见剑光枪影起伏,血肉溅射,残肢飞扬,大理士兵如飞蛾扑火一般。 暴胜之眼睛都红了,厉声大喝道:“快,随我上!”然后往前飞奔冲到了阵前,大剑一挥,亲自加入战团。 双方在这段窄小的阵地不断投入兵力,前边的倒下后边的冲过来,一个接着一个,一茬接着一茬,好象人命不值钱一般。 “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啊,主君,快点来……” 这是暴胜之最强烈的愿望。 第387章 靠脸混饭吃 李敢心知形势危急,一刻也不敢拖延,连续发布几个诏令: 首先把南越国一分为二,一为粤东州,地域包括南海、苍梧、郁林、合浦四郡;一为粤南州,地域包扎交趾、九真、日南三郡。 封赏原南越大王子赵晟为粤东候,食邑揭阳县;二王子赵睿为粤南候,食邑象林县。 命令大将朱安世率第五军驻扎于交趾赢县,都稽率第四军驻扎于番禺城,两人各司其职,互为守望。 命令建义将军葛多军所部变更番号为第十九军,从东越和南越的俘虏中征召士兵,总编制为一万人,配备范闲为副将,改编完成之后协助赵蝶镇守粤东。 命令忠义将军吴阳所部变更番号为第二十军,编制一万人,配备丁俊为副将,改编完成之后协助朱安世镇守粤南。 范闲乃汉国越城候之子,丁俊乃汉国望江候之子,两人因投靠大理而被刘彻抄家灭族,李敢的任命为了补偿安抚,亦有千金买马骨之意 命令建忠将军陈图所部变更番号为大理第二十一军,总编制为一万人,改编完成之后继续驻守汾水关。 命令漳平候居衍所部变更番号为第二十二军,总编制为一万人,改编完成之后继续驻守于漳平城。 漳平邻近刚被汉国并吞的闽越,汾水关有道路可通东越,两万军队驻扎于此,既可以防止汉国入侵,亦可瞅准时机,转守为攻。 汉国新得闽越,立足未稳,人心未定,身边突然出现一支富含敌意的军队,只怕刘彻晚上睡觉也睡得不再安稳。 李敢希望以此来牵制汉国,减轻其他战线的压力。 李敢任命完成之后不再过问,由丞相宇文风迅速配套文武官员,及时接手日常事务。 感恩教在圣女西兰的带领下展开行动,一边安抚民众,救济助困,治病救人,同时发放作物种子,鼓励尽快恢复生产。 “才三天啊……”杨哲站在高处,看着正忙于播种的耕者,轻轻感叹。 庄燕嫣然一笑,把一块石蜜递到他手中,说道:“给,这是村东张翁给的,甜。” 庄燕创建感恩教,而且在漳平军扩张以及夺取番禺城战役中立下大功,李敢有功必赏,把她从堂主提升为感恩教副教主,全面负责粤南州的感恩教务。 杨哲被自家婆娘灌醉俘虏,汉国再也回不去了,但他拒绝投降大理,就算李敢亲自相劝最终也徒劳无功。 可惜的杨哲,原本威风凛凛的军候大人变成阶下囚,最终跟着庄燕到了交趾。 这几天的所见所闻让他感叹,仅过三天时间啊,不少因战乱而荒废的田地重新播上种子,人们脸上的惊惶慢慢消失,笑容重新展现。 不得不承认大理各级官府高效的办事能力,仅从这方面就比汉国强大了许多。 当然,感恩教在其中功不可没,所到之处,人人归心,庶民们的争相入教,然后开始自救和救人。 庄燕作为副教主,深得教众的爱戴,所以家中今天多几块石蜜,明天多几只野果。 “李敢还是有点能力的啊……”杨哲喃喃的说道。 “岂止有点能力,”庄燕白了他一眼,“你随意找一个人询问,谁不把主君当作神仙一般崇拜?” “神仙?”杨哲嗤之以鼻,“想当年他被你家夫婿打得头破血流,叫喊着求饶!” 庄燕不禁莞尔,笑着说道:“你被他揍的也不少吧?” 杨哲脖子一亢,大声反驳:“没有,当然没有,与你说啊,当年我把他打得那个惨,旁边的女子都吓坏了,一个劲叫别打脸啊,别把脸打坏啊……” 庄燕咯咯地笑了起来,“我看是嫉妒主君比你长得俊。” “呸,他号称锦李敢啊,靠一张脸就可以混饭吃,我就是气不过。” 庄燕笑得更欢了,脑海中闪现出那张俊俏的脸庞,不由脸色微红,急忙震慑精神,轻声说道:“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啊,知道多少人羡慕吗。” “哼,我不稀罕!”杨哲并没有发现妻子的异样,只顾把手中的石蜜丢进嘴里。 庄燕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放低了声音,“我知道,你是放不下心中的那点骄傲。” “没有!”杨哲坚决否认,然后给自己找理由,“只是看不惯你们把他当作神仙一样来崇拜!” 庄燕收起了笑脸,表情严肃的说道:“你错了,在民众的心中,谁能给他好日子过,谁就是神仙!” 杨哲呆住了。 庄燕所说的一点也不错,汉国繁重的税赋让民众苦不堪言,而大理呢?税率只有汉国的三分之一,对南越等新兼并的地区实行三年免税政策,不仅如此,官府还对困难民众进行补贴扶持,感恩教做得更加彻底,口号是不让一个人饿死,不让一个人病死,让人人有饭吃。 也许对于杨哲之类的官员或富足人家会对上述这些嗤之以鼻,认为应该有肉,有酒,当然还要有美丽的女子在一旁把酒言欢。 但普通的民众呢?他们经历过太多的苦难,终于有一处可以安居乐业,可以吃得饱穿得暖,有人关心爱护,贫困潦倒之时有人送上一箩稻米,生病将死之时有人送上一碗汤药。 这样的地方只能用天堂来形容。 那么创造出这个天堂的人呢?不是神仙是什么? 杨哲突然沉默下来了,他想到早些时候汉国无数庶民爬山涉水、不远千里迁徒到大理,就算汉国动用官府的力量,封堵道路,甚至抓捕判刑也无法阻止民众的脚步。 还有,当汉国兵锋临近、大理面临危难之时,无数的民众挺身而出,手中拿着刀叉木棍,往兵营走去,于是一夜之间大理多了三万名士兵。 用脚投票?人心所向? 或者这些人只简朴地想着保护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安宁环境,或者希望他们的儿女不再饥寒交迫,不再流离失所。 “李敢……真的有这么好?”杨哲艰涩地问出了一句话。 “也许比你想象中更好。”庄燕认真地回了一句,然后反问:“丁俊和范闲你也认识吧?” 杨哲点头。 此两人与他一样,同属长安城内的贵公子,一个圈子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 庄燕提起这两人是证明大理的吸引力有多大,不但庶民百姓纷纷前来,就算汉国高官候爵之家也甘愿冒着砍头的风险前来投靠。 杨哲再次沉默,过了半晌才摇头叹息:“他们两个……我学不来……” 主要是刘彻太狠了,一旦杨哲投降的消息传到长安,杨家一百多口人绝对会人头落地,无一生还。 庄燕明白他的难处,所以并不强求,只是轻轻叮嘱了一句:“反正今后注意言行吧,下次见到主君,多说几句好话好不好?当作为打算孩子。” 杨哲笑了笑,心中想着:李敢?不是回俞元城就是去不狼山了吧,下次见面?呵呵,不知何年何月的事情了。 第388章 刘彻已孤注一掷 其实他猜错了,此刻的李敢既不去俞元城,也不去不狼山,而是站在一艘战船的甲板上,抬头望向远方,脸上带点怀念也带着哀伤。 张义走了过来,轻声叫道:“主君……” 才说出两个字,被李敢摇头打断,“叫小郎……” 停顿了一下,轻轻叹息,“狄仲他们喜欢听到这个称呼吧?” 张义浑身剧震,抬起头才发现李敢正面向西方…… 那是朱提山的方向。 张义眼睛渐渐红了,泪水渗了出来,哽咽着问道:“小郎在想狄仲他们啦?” 李敢微微点头,过往的事情一幕幕在脑海中闪现。 一箭穿胸伤重身残,出长安走栈道千里求药,朱提山上先后遭遇蔡家和郭解追杀,狄仲等人舍身护主…… 十名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亲兵啊,就算穷困落魄之时,他们也是不离不弃。 李敢还能清晰地记得那一张张略带稚嫩的面孔。 只剩眼前这两个人了啊…… 那么,好好的活着吧,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们。 两人感怀了一会之后回到了正题,张义说道:“小郎,前面就是白石滩了。” 李敢笑了笑,问道:“是赵食其把你捡起来的那个白石滩么?” 张义点头。 朱提山一战他被郭解扔下悬崖,掉落在江水上。 牂牁江绵绵千里,东抵南越国,西至滇国,北接犍为郡,而作为源头的夜郎境内更是支流无数。 当年张义从朱提山掉入水中,也不知漂流多久才出现在白石滩,之后赵食其多了一位结义的二弟,大坡山多了一位二寨主。 李敢此行的目的当然不是为风花雪月而泛舟于江水之上,他在南越国收激战船,并征召大批民用船只,然后把军队分为七部,由南越悄然下水,顺牂牁江而行,目标正是由赵食其经营了很久的大坡山。 “小郎你可能不知道,山上的五香狗肉……嗯,就是你教我腌制的那种啊,特别香,可惜不能多吃啊,需要卖掉换粮食。” 张义怀念起当二寨主的那段难忘时光,李敢被逗乐了,笑着说道:“既然你喜欢,以后让你再回去当寨主如何?嗯,赵食其不会回去了啊,这次你不是二寨主了,要当就当大寨主。” “不要,”张义用力摇头,“我要跟着小郎!”他往西边方向望了一眼,大声说道:“狄仲说过要看到小郎封候拜相,我要告诉他,这志向太小啦,小郎已经封王,今后还要当皇帝!” 李敢哈哈大笑,“行,要当皇帝,把刘彻的皇位抢过来玩玩。” 用玩笑的语气说话,但其中带着强烈的自信。 远在千里之外的刘彻似乎也感觉到了威胁,倾尽国库所有钱财,再次征兵三万,涌向不狼山。 孤注一掷,不死不休! 不狼山下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汉军不断攻破大理人的防线,但大理人立即组织反扑,硬生生把防线再抢回来。 每次的攻与守,防线的得与失,统统需要用性命来填充,阵地上的尸体堆积了一层又一层,就算利用战斗的间隙清理了一些,但下一次战斗之后会叠得更高。 整个战场光秃秃的,树木早已被刀剑砍成粉碎,野草被践踏之后枯死、断裂,石头被当成武器扔向对方,泥土与血肉混合在一起,腥红一片,臭味冲天。 唯一开心的只有那些乌鸦,没有树木之后它们落在远处的石头上,“啊啊”的叫着,找准机会立即羽翼一振,如箭般冲过去饱食一顿。 暴胜之也在吃饭。 激烈战斗之后有短暂的停顿,这时最忙的却是火头军,其实他们从凌晨开始就不停地制作各种吃食,无数大锅没有半分空闲,笼屉摞得高高的,里边是一只只拳头大的包子。 尽量保证士兵们吃饱之后再上前线,因为不知道多少人有机会再吃下一顿。 岳池满脸担忧地走过来,说道:“汉军开始挖地道了!” 在连续攻击五天无功而返之后,周建德开始让人挖地道。 因为处于山坡上,稍深一点就是坚硬的石头,所以地道是半开放式,只有齐腰深。 简单的手段有时正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躲进地道里能避免大部分的攻击,就算大理军利用居高临下地形扔石头、推滚木,但汉军猫着腰、头上再顶着一面盾牌之后,受伤致命的机率就会减少一大半。。 怎么办? 暴胜之皱起了眉头。 一旦地道挖到山顶,苦心布置的战壕之类有防御手段将不攻自破,失去这一倚仗之后,就算他的士兵再勇敢,也无法以一敌三,结局可想而知。 “破坏那些地道!” 暴胜之扔下手中的饭碗,然后下令攻击。 投石车“吱吱”响起,数十斤重一个的石头带着慑人心魄的呼啸声狠狠砸向敌人。 惨叫声响起,无数正在挖地道的汉人士兵被砸死砸伤,有些脑袋被砸个粉碎,脑浆和血液飞溅在地上,虽然惨烈无比,却让地面松软了一此,再挖掘时省了不少力气。 周建德的表情平静,只冷冷地叫了一声:“盾!” 不是第一次交战,双方早已熟悉彼此的套路,大理有投石车,汉国则早已制作十几架简易的盾车。 其实就是用粗大的木料搭建成一个带轮子的木头棚子,由士兵们用力地往前推,然后把它覆盖在地道的上方。 盾车简陋但结实,砸过来的石头无法把它摧毁,于是士兵不顾头顶上的“嘭嘭”巨响,拼命挥动手中锹镐,挖掘速度反而加快。 “哼!” 暴胜之冷笑,大手一挥,一些圆滚滚的巨石被推了下去。 依高临下,滚木和圆石是强大的杀敌手段,每块重达千斤的石头从上往下滚动,带来阵阵惊叫和哀号,躲避不及的汉兵不死则伤,结实的盾车被砸之后立刻碎裂,盾车下正在挖掘的汉兵连惨叫机会都没有,成了肉饼。 但周建德眼睛眨也不眨,继续命令士兵往上冲。 双方都在拼命,汉军刚刚补充三万兵力,底气十足,而且周建德刚刚收到皇帝的命令,知道自己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得胜之后以英雄的姿态班师回朝,要么被砍下脑袋送回长安。 大理一方已经拼尽了全力,但人数上的劣势太过明显,就算前两天从俞元城的守军里抽调五千人过来,还是无法补充战斗的损耗。 一方是兵力充足,一方是捉襟见肘,也许下一刻就能决出胜负。 第389章 刘彻赌赢了 一颗颗巨大的石头带着“隆隆”的巨响从山上往下滚,所过之处,尘埃飞扬,草木倒伏,砸在汉军的身上,残肢断臂,脑浆飞溅。 受伤后的惨叫声,临死前的惊呼声,士兵死了一茬又一茬,但将领们只是脸带寒冰,视若不见,仿佛死在他们跟前的不是人,而是一只只蝼蚁。 慈不掌兵。 每一场胜利都是用尸体堆彻出来了,周建德身经百战,名声远扬,但他身边的人呢,早已不知换了多少遍。 “冲上去,我们就要赢了!” 一个小队从半开放的地道里一跃而出,仅仅一个呼吸的功夫就杀进了大理军的人丛中。 盾牌狠狠地撞在敌人的胸口上,一名大理兵喷着血向后摔倒,不等他再次起身,汉兵抢上一步,长刀挥斩。 “嗤” 鲜血飚射,又是一条生命消逝。 暴胜之眼睛都红了,大声吼叫着,飞扑而上。 一个,两个...... 凶狠的大理兵很快把汉人小队淹没,但来不及喘息,又一批敌人冲了上来。 汉军士兵似乎已经麻木了,只知道在军官的命令下机械地往前冲,在他们的头顶,箭矢依旧暴雨一般的倾泻着,在他们的前方,巨石带着可怖的轰鸣着滚滚而下,身边的同伴一个接着一个倒地,不断地减少,不断地死亡. 此时,暴胜之已经在拼命了,他身先士卒,带着最精锐的几十名亲兵,硬生生地在密集的汉兵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他在反冲锋! 而且成功了! “下去!”暴胜之吼叫一声,纵身跳下汉军好不容易挖出来的地道。 狭窄的空间里,百多个沾满泥尘的人相互厮杀,他们的衣服满是暗红色的粘着物,有血,但不知是们自己的血还是敌人的血,有泥浆,但不知是地上飞溅上来的还是他们刀锋挑刺上来的。 厮杀的难解难分,也残酷异常。 暴胜之气喘如牛,但他不能停,地道里狭窄的空间可以降低他们人数上的劣势。 这时,突然下起了雨。 这雨越下越大,地面泛起一泥泞,然后是积水,士兵每一步踏出都会带起一滩飞溅的烂泥,低洼的地道里积水汇聚得更快,漫过小腿,很快膝盖也泡浸地泥浆里。 暴胜之大喜过望,大剑挥劈几下把身前的汉兵逼开,然后大喝着:“退,退回去!”转身就跑,他的亲兵从两侧和身后掩护。 汉兵蜂拥而上,但大理人的箭矢太密集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暴胜之越退越远,最终消失在大理人的阵地上。 周建德站在暴雨中,任凭雨水冲刷着铠甲,脸色铁青。 只要一会啊,也许几刻时间就能杀掉大理人的主帅,接下来是收获胜利的时刻,可惜啊,这雨的实在是太大了,让地道完全失去了作用。 ...... 长安城,未央宫。 薛泽躬身行着礼,皓白的脑袋几乎低到了地面,显得非常真诚。 皇帝召见,他不得不来,只能踏入这阔别多年的宫殿。 当然,此次重新踏足未央宫,他是乐意的。 皇帝许他恢复丞相之位,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有无穷诱惑力,更重要的是当今形势和他辞官之时已完全不同。 李息的大军已夺取东越,不狼山在周建德的疯狂进攻下摇摇欲坠,只要拿下不狼山,汉军将会长驱直入,攻占大理的国都俞元城,之后,整个大理国仿佛是一个脱掉衣服的女子,任凭汉国的欺凌和掠夺。 大理有多大?已占据原有的滇国、夜郎、哀牢、掸国、乘象、扶南、暹逻、马荣、南越等九国,疆域已逾汉国的一半。 一旦汉国把它吞并,那时的疆域有多广? 这才是真正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始皇帝不是号称千古一帝吗?那眼前这位坐在高高龙椅上的人呢?万古一帝? 自己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也会跟着沾光,能够万古留名吧? 就算眼前之人喜怒无常,动辄会砍头杀人,但自己七老八十的,还怕死吗?只要能够在史书上浓重的写上一笔,就算舍弃这条性命又何妨? 名垂千古啊! 薛泽越想越激动,躬身行了一礼,说道:“陛下,臣搜尽家中财物,变卖田产,共得五百金,已全数捐献。” 高踞龙座之上的刘彻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简牍,瘦削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如果问他现在缺的是什么?当然是钱啊,先是北方大漠,再是南方水泽,连续征战不但让国库空虚,民间也被征敛一空,官员们蚂蝗一般用尽办法搜集,也收集不了多少钱财和物资。 还能割下几两肉的,也许就是薛泽这些朝庭官吏了。 五百金?对前线用兵的庞大开支来说不算多,不过,薛泽算是带了个好头,有他做榜样,其他官吏呢?总要有所表示。 多少能减轻点资金压力。 薛泽身处官场几十年,太会观颜察色了,眼看皇帝心情舒畅,急忙再行一礼,说道:“臣子薛锋已集合奴仆五十名,即将赶赴不狼山。” 刘彻一听,心情更好了。 人么,他也缺,全国的兵力已经抽调一空,甚至连守卫皇城的军队也上了前线,对大理的这一场仗,他仿佛一个疯狂的赌徒,压上了所有。 不过,他赢了。 再扫一眼手中的简牍,仿佛看到周建德已经率军越过了不狼山,杀进俞元城,让李敢仓皇逃窜,最终把李敢押解到长安城。 前线。 周建德可没有皇帝那样的好心情,站在帐蓬里,极力往山上方向望去,但见到的只是倾盘而下的暴雨。 五天了,这雨还下个没停。 填上无数士兵性命才挖出来的地道已经坍塌,经过雨水冲刷,泥石流动回填,地面上看到的只有浅浅的一道小沟。 周建德轻叹了一口气,说道:“要再挖一条地道,得死多少人啊。” 其实,他最担心的是大理国得到了喘息之机,又不知会出现什么变故。 山上。 暴胜之和岳池并肩站在暴雨里,浑身湿淋淋的,山高风劲,不时有小石断枝被吹起,击打了他们的铠甲上,发出“叮叮”的轻响。 “这算是天助我们大理吗?”暴胜之咧嘴一笑,耳边的雨声在他听起来是最悦耳的声乐了,巴不得它越大越好。 “希望再多下几天。”岳池说道。 那天的情形,现在回想,心有余悸。 这场雨下了五天,大理人当然不会白白浪费这天赐良机,就在昨天,黑梢带着第七军赶过来了,让暴胜之的兵力得到了一些补充。 大理毕竟更近,物资和兵力补充得更快一点,当然,凭着这点人,还不是汉军的对手,至多是坚守多一点时间而已。 “希望主君能及时赶到!”一旁的黑梢轻声接了一句。 俞元城的形势复杂,细作,内奸,还有一些不死心的旧权贵,都会趁着守卫空虚的时机蠢蠢欲动,现在只能寄望于养同的王室卫队和和风永暗部了,希望能撑得住。 大家都在抢时间,争分夺秒! 第390章 各有思量 福州城,城墙已经出现多处破损,附近有无数的断肢残骸,刺鼻的血腥味弥漫于空气之中。 余善的左臂用白布包扎着,然后绑在腰间,每一次晃动都感觉到钻心的疼痛,昨天他亲自率队阻击汉军,被砍了一剑,如果不是亲兵拼命来援,只怕他已经成为城墙上的一具尸体。 福州城被汉军重重围困,疯狂攻击了二十天,城里的粮食已经吃光了,四万士兵死的死伤的伤,剩下还有一战之力的不足八千人,更惨的是那些将领,因为需要率队封堵被突击的缺口,冲在最前方,被汉军针对性攻击,所以最快倒下,到了后来,余善作了堂堂的一国之君,也不得不亲上战阵。 “呼嗤~” 余善扶着城墙,大口的喘着粗气。 他的眼睛盯着城外远处,那里的有一片尘埃泛起,应该是刘驹所率领的队伍。 “刘将军怎么不进攻啊?”亲兵队长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姓刘的没一个好人!”这几天,余善早已把刘驹十八代祖宗都骂了个遍,现在不过再重复多一遍而已。 刘驹所率领的一万人马,一直在外围活动,与汉军保持着若即若离状态,常常作出进攻的模样,但当汉军分兵拦截时他会立即回头就走,当汉军退却时他又会旧态复燃,一万人高呼大喊,那声音很是吓人。 有喊无杀。 他们不断重复着如此的状况,十几天,硬是没有一次正式的接触战。 “多少有些作用,能让汉军分心,不敢全力攻城。”这名亲兵队长是余善的心腹爱将,所以敢多说几句话。 确实,刘驹虽然没有直接对汉军发起进攻,但一直若即若离,威慑力还是有了,否则,以汉军七万多的兵力,早已攻占福州城。 “呸!那有何用!”余善明知亲兵队长说的是真话,嘴里还是不停的咒骂。 八千残兵还能坚持多久呢?刘驹的作用是什么?让福州城迟一天被攻破,他余善迟一天死。 结果呢?并无不同。 远处,刘驹率领的队伍不急不忙地行进,不过他的脸色变幻,并不如他行动上的那么悠然自得。 刚到的几天,他真的很希望一鼓作气地冲散汉军,把余善救出来,然后重建东越国,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 不过,被刘璊拦住了。 最近几天,他的态度完全转变过来了,不再坚持自己的主张,而是一心在汉军的外围游走。 但他的心思并不是刘璊所劝的那样,投靠大理,听从李敢的命令,而是另有小心思。 “等到余善死去,我再率兵离开,打着为余善复仇的旗帜,重建东越国,那时,天大地大,整个东越都是我最大,我直接当国君,不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 一万兵力,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利用得好会迅速发展扩大。 刘驹本来是大汉吴国太子,位高权重,威名远播,有一颗不甘于人下之心,此时天时地利,当然会希望重拾旧梦,恢复旧时风光。 其实,不管他打的是什么小算盘,只要出现在这里,就能拖延汉军夺取福州的时间。 而李敢,缺的就是时间。 可乐邑坡山村,李敢的第一个秘密基地,此时一片沉寂,宛如一个无人区,但走近一看,里边已聚集了一千多人。 这些人不怕夜黑露寒,列着队,身形笔直,悄然而立。 没有人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兴奋,目光盯着南方,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突然,有人轻声说道:“来了!” 众人抬头一看,只见远处出现一些模糊的影子,然后越来越清晰,出现在众人视野里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一个,两个…… 一队,两队…… 一千,两千…… 黑压压的一大片,几万名士兵奇迹一般出现在众人眼前。 几年前,汉国为了开展与夜郎、滇国、哀牢等国的贸易,开辟了可乐邑,然后汉国驻兵于汉阳,夜郎驻兵于朱提山,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 坡前村位于汉国一侧,距离汉阳兵营不足五里,几万名大理军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这里,确实是一个奇迹。 不过,看似偶尔也是必然,当年李敢在朱提山上被薛家与郭解追杀,在走投无路之下,跳下悬崖,最终李敢漂流到夜郎境内由夜郎长公主金竹所救,而与他同时往下跳的张义则漂流到大汉境内,由赵食其所救,成为大坡山的二寨主。 证明夜郎境内确实有一条水路直达大坡山,只是平常极少有人通行,知道的人也少。 李敢有亲身经历,派出水性好和熟悉附近一带地理之人,稍一寻找,一条曲折但可通行的水道被探索出来,于是,几万大军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汉国境内。 “主君!” 许强过于激动,说出两个字就忘记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许强本是赵食其的亲信,赵食其跟随李敢到大理之后把他留在大坡山,奉命继续招兵买马,积蓄力量,等候时机,现在,终于等到了。 李敢微笑着,安抚了许强几个句,然后走到到等候的队伍前面,大声说道:“建功立业的机会就在眼前,大家有没有信心?” 李敢在穿越前,喜欢看恒大足球,这句话有点模仿保利尼奥的口气,显得不太严肃,不过听起来挺提振士气。 “有!” 几万人齐声回应,惊动了附近树林里夜宿的鸟儿,“扑哧扑哧”的从树梢上飞起,然后消失在夜色的远方。 长安城,未央宫,一片欢声笑语。 八百里加急从东越前线传送回来战报不停在大臣的手中传递着,有人等不及了,直接伸长脖子,把头颅聚集在一起,一边看,不停的赞叹。 “材官将军名不虚传啊!” “对,轻易夺取东越。” “我方伤亡不足一万,杀灭数倍之敌,完胜,无可争议的胜利。” “早就说了嘛,我们大汉国的百战精兵,灭东越国易如反掌。” “皇帝英明,用兵如神。” 刘彻坐在高高的皇座上,双目微闭,对大臣的恭维之词作出一副泰处自若的样子,内心却是乐开了花。 这场胜利,来之不易! 国库的钱用光了,手上的兵几乎全押上去,这一战,他是用身家性命来赌。 好在,他赌赢了。 福州城上的守军在负隅顽抗了二十天之后,最终还是敌不过汉军的疯狂进攻,城破了,国王余善死在了乱战之中,至此,东越国宣布灭亡。 “我赢了,哈哈哈哈,赢了!” 刘彻内心狂笑着,目光远眺南方,“东越国已灭,大理国还会远吗?” 正当汉国君臣沉浸于无尽的喜悦中时,宫门外响起一阵急速的脚步声。 第391章 我是赶过来送死的吗 七月初六,薛锋出长安,一路上爬山涉水水,过蜀道,绕岷江,风雨兼程,于七月廿三到达可乐邑,稍作休整后,立即往不狼山赶去。 不由他不急,此次到前线,他是冲着建功立业来的,从长安出发前接到的报告显示,周建德已取得巨大优势,也许下一刻就能攻破敌方防线,取得胜利。 “希望大理狗能多撑几天……” 薛锋竟然为敌人祈祷。 天遂人愿,等到他到达不狼山时,汉军刚把因连日暴风而损毁的地道修复好,准备发起进攻。 “周将军,末将愿为先锋!” 薛锋顾不上休息,立即请战。 周建德瞟了一眼薛锋,见他虽然脸带疲色,但斗志昂扬,同来的几十人武孔有力,应该是薛府家仆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 “准!” 周建德爽快的答应。 薛锋的武功高强,战意甚浓,送上门来的战斗力,不用白不用。 薛泽重任丞相,薛锋突然跑到前线,明显是想建立功勋,甚至趁机摘桃子。周建德为人圆滑,于是随手送一份顺水人情。 “准备……” 周建德右手高高抬起,突然用用力一挥,喊道:“进攻!” “冲!” 薛锋梗着脖子大吼一声,右手执剑,往前一指,率先往山上冲去。 几千名士兵跟随在他身后,一时间,喊声振天,杀气腾腾。 周建德神态淡定,但内心却很焦急,李息灭东越的捷报频传,让他深感压力。 杀敌立功,同一场战争时总有先后之分,日后皇帝论功行赏时也有所侧重。 同样杀一个敌人,为抢占城头而杀与在敌人四散而逃时杀,意义相差甚至,皇帝的奖赏当然会有所不同。 “今天就算拼掉一半兵力,也要拿下这一仗。” 攻占不狼山之后,挥兵直取俞元城,如果能俘获一二名大理国王室或大臣的家属,功劳将比李息简单的消灭东越国更大。 周建德拿定了主意,一改之前的谨慎作风,直接让三万大军列阵,准备一鼓作气打破大理人的防线。 “杀!” 他大声下达命令。 “杀!” 有人同声和应。 “一个人头奖一金!” 为了及早取得胜利,他是拼了,一心希望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这次没人和应他的说话了,但很快,身后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然后是零星的惨叫。 很快,惨叫声汇成了一片。 ? 周建德惊诧莫名,霍然转身,只见不知那里来的一支人马突然出现在他战阵后面,正在挥剑弯弓,杀个不亦乐乎。 而他的士兵正紧盯着不狼山上大理人的阵地,全副心思都在准备着进攻,完全想不到身后会出现敌人,猝不及防之下没能组织有效的抵抗。 “嗤~” 惨叫, 鲜血飞溅, 汉兵倒下一个又一个。 李敢从秘密水道直达大坡山,与许强等人汇合,稍作休整之后利用聂风和栾休诈开乐邑的城门,夺取可乐邑,不费吹灰之力攻占汉阳兵营。 周建德不知不觉中被切断了返乡的路。 山上的阵地。 暴胜之脸色凝重地观察着战场,他身边的岳池手按长剑,一副随时拼命的架势。 汉军尽起精兵,宛如见肉的恶狼一般准备扑上来,大理军只有死战了,再无任何侥幸。 正在这时,汉军的后阵大乱,暴胜之大感惊讶,稍一思索,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忙定神细看,只见汉人士兵一个一个倒下,有人想组织反击,但很快被杀死,其他士兵不敢停留了,惊叫着四散而逃。 “主君?” 岳池的疑问中带着兴奋。 聂胜之用力点头,然后从战壕里一跃而出,大喝一声“跟我冲!” 岳池毫不犹豫,长剑前指,嘶声大叫着:“主君来了,援兵来啦,冲啊~” 大理军如下山的猛虎,拼命向前。 这一个多月,他们面对强大的汉军,几乎是被压着打,只有被动防御,心里早已憋着一口气,现在终于等到了主君带来的援兵,当然要杀个痛快,狠狠的出一口恶气。 “冲啊~” “干他阿母啊!” 密集的箭矢从头顶飞过,所到之处,汉兵一个个倒下,有些汉兵逃了,有些汉兵咬着牙继续往前冲,等到的是大理人锋利的大剑长矛。 薛锋好不容易争取到先锋官一职,正想着杀敌立功,之后封侯拜将,光宗耀祖,结果呢? “我这是赶过来送死吗?” 薛锋长剑柱地,茫然四顾,看到的要么是断肢残骸,要么是拼命逃窜的士兵。 “跑!” 他回过神来,明白再不跑就没有机会了,急忙压低声音说了一句,然后带着亲兵,瞅准左侧有一处低矮的小树林,想要跑过去。 可惜还是迟了。 他为了立功,冲锋在前,成为距离大理军的阵地最近的将领,如此一来,让他成为最明显的目标。 “逃?休想!” 暴胜之冷笑着发起了追击。 岳池曾是汉国将领,对帝国一些主要人物有所认识,瞄了一眼薛锋,立即欣喜的叫道:“是薛锋,是条大鱼,别让他跑了!” 薛锋一听,心想坏了,被大理人盯上了。 慌乱之中顾不上友情道义了,弯着腰,看到那里的汉兵较多就往那里跑,然后往人丛里钻。 “呵呵,躲得掉吗?” 暴胜之冷笑着,立即召集一支精兵跟在薛锋的身后,薛锋躲到那他就追到那,薛锋锋进去的人丛有多少人,他就杀多少人。 到了后来,汉兵们看到薛锋就象看到一颗灾星,见他靠近,立即惊呼一声,有多远跑多远。 最终,薛锋累瘫在地上,看着暴胜之向他靠近,这一刻,他想到了死,想英勇的死去,但当他把剑放上脖子上时,那刺骨的冰冷,那剧烈的疼痛让他扔掉了手中的剑。 “我还年轻,不能死啊,如果我死了,阿耶会伤心的,他年纪大了,承受不起这打击,对,我不是怕死,是为了他呀,是为了尽孝……” 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于是不再挣扎,在绝望中束手就擒。 同样绝望的不止他一个,刚才还自信满满,想要一举拿下不狼山的周建德目光呆滞,亲兵们大声叫喊着,他一动不动,仿佛失了魂一般,亲兵看到敌人越来越近,顾不上听令行事了,把周建德背在身上,转身就跑,但一切都是徒劳挣扎,重重包围之中,根本无路可逃。 第392章 纷乱中各找出路 噩报传来,原本沉浸在欢乐中的未央宫,瞬间陷入了死寂,大臣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刘彻最是干脆,一口鲜血喷出,然后昏迷过去了。 殿中顿时大乱,有人惊着叫“快传太医!“有人想靠近皇帝观察和急救,但略一思量之后不进反退,大家的目光看向薛泽,想让他拿主意。 丞相是百官之首,总领朝纲,有权决定如何处置当前的突发事件,当然,如果处理不当,皇帝清醒之后不喜欢,丞相就是最好背黑锅之人。 薛泽此刻的心思很复杂,但更多的是后悔,本以为刘彻能占领大理而成为比始皇更强大的人间帝君,可惜事与违愿,兵败了,还败得很彻底。 周建德率领的大军,要么被杀,要么被擒。 “还是还急躁了啊~”薛泽后悔不迭。 七万大军有去无回,汉国一下子折损了三份一的兵力,元气大伤啊,薛泽身为丞相,甚至想不出如何渡眼前的难关。 李敢一战而胜,肯定不会再满足于现状,将会全力扩张。 汉国面临的问题是,谁能阻挡李敢锐利的兵锋? 靠李息吗? 李息刚攻占东越国,风头正劲,但他是李敢的对手吗? 不可能。 在此之前,不狼山战场分散了李敢的兵力,现在呢,李敢腾出手来,倾大理全国之兵,对付李息一路兵马。 大理国现在多少兵力? 二十二个军,每军约一万人,足足的二十二万。 而李息呢,与东越拼命之后,不足五万。 双方人数相差太大了。 “如何是好~”薛泽心乱如麻,一时想不出解决办法。 薛家与李敢有不共戴天之仇,万一李敢取汉国而代之,这天下还有薛家的容身之地吗? 宫殿里心思百转的又何止薛泽呢,霍光、李延年等人看着昏迷不醒的皇帝,眉头紧皱,心里也打响了小算盘。 远在不狼山的李敢可不管这些人的小心思,立即调兵遣将。 首先把西兰接了过来。 感恩教修桥补路,救困助贫,是李敢收买人心的利器,每当攻占一地,李敢总会让感恩教快速介入,减少叛乱,安抚民心,稳定社会。 命令江迅率领第十七军,回防俞元城,毕竟老婆孩子都在俞元城里呢,不容有失。 命令赵食其率军从青岭出击,出姑复,过焚道,以成都为目标,二十里一停,五十里一歇,稳步推进。 命令大将朱安世率第五军从交趾赢县出发,从水路进攻会稽。 命令建忠将军陈图的第二十一军,漳平候居衍所部的第二十二军,分别从汾水关和漳平城出发,汇合刘瞒刘驹的部队,想方设法把李息拖住。 命令赵破奴率军往东南进发,目标南昌。 李敢自己稍作休整之后,立即动身,计划与赵破奴合力攻占南昌之后,再分兵由梅岭及白沙入关,进逼东越。 以上命令可以看出,他的目标是把李息的大军围困在东越国一带,然后消灭掉。 李息所率已经是大汉国最后一支成建制的军队了,一旦被歼,大汉国再无一战之力,到时候,不止是西南大片土地,甚至整个大汉国都将是一个脱光衣服的女子,任凭李敢欲予欲求。 李敢的计划非常顺利,开始几天,途经城镇还有零星的抵抗,但在强大的大理军面前,这些抵抗就象大海里的泡沫,泛不了几下就会破灭在滔滔的浪潮之中,到了后来,抵抗的人少了,大理军所到之处几乎是望风而投。 前来投靠的不止沿途的官吏和百姓,还有刘贞和赵已然等人。 刘贞,汉朝宗室,汉景帝刘启之孙,中山靖王刘胜第五子,元朔二年被朝廷封为涿郡陆成县侯,因酎金案被免去爵位,撤除封地。 赵已然,前丞相赵周之子。刘彻为了达到成自己的政治目的,借口“酎金案“一口气削除王候106人,赵周因“知情不报”罪被下狱,最终被迫自杀身亡。 这两人的到来起到了一个带头作用,当年酎金案的受害者纷纷来投,当李敢到达南昌城时,竟然收揽到足足二千人。 这些可不是普通的白丁或奴役,反而是汉国曾经的王候后裔,有着显赫的家势,受过良好的教育,或文或武,都是可用的人才。 所以,宇文风最近乐得合不上嘴了。 大理国的疆域急极扩张,需要大量的管理人才,身为丞相的宇文风每天接到的简牍,十有八九是向他要人的,现在好了,上天送了一批人过来。 “这叫人助者天助之吧。”宇文风开心的想着。 酎金案涉及106名王侯公爵,他们的后人处境凄凉,或沧为奴仆,或四处逃亡,现在投靠李敢,总算有了一个安家立命之所,幸运者甚至能获得一官半职,简真是从地狱来到了天堂。 南昌城下,李敢抬头仰望了一会,大声说道:“长沙王,何必顽抗呢,难道你认为凭着南昌城,能阻挡我的十万大军?强行抵抗,徒让生灵涂炭而已。” 长沙王刘鲋鮈,与李敢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几年前李敢奉命率兵征讨闽越国,途经南昌城时与刘鲋鮈相谈甚欢,想不到今日相见,竟然成了敌人。 汝阴侯夏侯颇站在刘鲋鮈身旁,怒极反笑,大声喝道:“李敢,说到生灵涂炭,到底是谁造成的?南昌城与大理国相距五百余里,一向秋毫无犯,但你呢,率大军前来,一路杀戮,今天更要攻打南昌城,谁是谁非,自有公论!” 宇文风一听,不乐意了,大声反驳说:“生灵涂炭又何用战争?看看汉家朝廷的所作所有,强征暴掠,属下子民食不裹腹,衣不蔽体,无数人伏尸于路旁草丛,这不是生灵涂炭又是什么? 我家主公以天下苍生为念,高举干戈,心存善念,看似凶险,实则救万民于水火,是大义,是天理。 从不狼山至南昌这一路,前来投靠者无数,足以证明我家主公顺民心,得民意。 希望你识大体,顺天理,不要行螳臂挡车之举,尽快献城投降。” “呸!一群叛国逆君之辈,我耻于与你争辨” 夏侯颇狠狠唾了一口,亢声叫道:“今日必将让你丢铠弃甲,兵败人亡。” 李敢一看汉军是决意死守的了,当下不再徒费口舌,立即下令大军安营扎寨,准备攻城。 第393章 现实比李息的猜测更残酷 李息手中的木棍轻叩着城墙,发出“卜、卜”的响声。 这一片城墙刚经过简单的修缮,砖石间缝隙的泥浆还未完全干涸凝结,如果用力推拉就会坍塌,这让李息忧心忡忡。 “城下的真的是东越军队吗?既未攻城,又不退走,到底想干什眼睛么?”李广利的忧心不比李息少,双眼直溜溜的看着城下不远处营地,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那支军队到来之后,只打出主帅旗号,并没有显示所属于那个势力。 主帅是刘瞒和刘驹? 李广利听过这两人的名字,汉国的皇亲国戚啊,后来参与叛乱,犯下了死罪,其中刘驹逃亡到东越,得到余善的重用。 但为何不打出所属旗号呢? 这事情处处透着古怪。 苏弘较为乐观,笑着说道:“前来救援的当然是东越军队,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余善已死,凭着他们一万还能翻得起什么风浪?” 不怪苏弘轻视,城下的军队一开始就没有与汉军正面作战,只在周边不断的骚扰,这些骚扰确实让汉军疲于应付,延缓了攻城的时间,不过,汉军最后还是凭着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城占福州城。 最后时刻,余善一直死战不退,到了最后一刻,他断了一条腿一只手,竟然硬生生再杀掉两名汉兵。 倒算是一位枭雄。 余善死了,东越灭国,立下不世之功的李息等人却高兴不起来。 “我担心另一种可能,”李息看了一眼苏弘,轻叹着说道:“他们并不是东越的军队,而是投靠了李敢。” “李敢?大理军?不可能吧。”苏弘微微一愣,随则不以为意,“就算是大理军又如何?别说他们只有一万,再多五万也只是前来送死而已。” 他的自信是有依据的,汉军倚城而守,面对双倍的敌军也丝毫不怵。 “五万不怕,但十万呢?”李广利冷笑着说道。 苏弘所率的南军是皇帝的亲卫部队,面对李息这样赫赫有名的将军还算客气,李广利呢,在苏弘的眼中只是一个凭着妹妹裙带关系的暴发户,并不值得尊敬,所以这段时间里常常有所轻慢。 李广利是一位心高气傲之人,受不了别人的闲气,抓住机会就会怼回去。 苏弘正欲反唇相讥,被李息劝住了。 大理军? 如果城下真是大理军,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对余善的死活无动于衷,一门子心思分散汉子军的兵力,减缓汉军的进攻速度。 “不好!李敢要来!”李广利想到了一种可能,不由失声轻呼。 拖延时间,等候大军的到来,这才是城下那支军队的目的。 三位汉国大将面面相觑,刚才还是笑嘻嘻的苏弘脸色也变了,显露出慌乱的神色。 如果李敢亲至,一起到来的又何止十万大军?也许十五万,甚至更多。 到时,这福州城还守得住吗? 就算苏弘再自信,也不敢说以五万兵力面对敌人的十五万还有任何胜算。 而且,李敢手上拥有种种战争神器,什么黑油弹,白磷弹,烈焰弹,每一种都是超级厉害,大理军在最近的战斗中几乎是攻无不克胜无不胜,大理国势力急剧扩张,这些神奇的武器是其中一个原因。 “周建德危矣!”李广利想到了另一个让他心惊胆战的可能。 李息握住木棍的大手青筋暴起,显示他内心的不平静。 如果周建德所率的大军被灭,整个西南地域,成建制的汉国军队只剩余自己这一支了,必将成为李敢的下一个攻击目标。 胃口真大! 李息倒吸了一口冷气,既为担心自己的生死,也惊叹于李敢的胆大妄为。 不过,如果自己站在李敢的位置上,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吧。 一旦自己这支军队也被李敢歼灭,整个西南地界都可能沦落,然后呢?整个汉国? 李敢掌控整个西南之后,大理国的疆域将比汉国更大,兵力比汉国更多,有什么理由放任汉国再生存下去? 以目前的情况,两国已是生死之敌,势成水火,如果不趁着汉国虚弱、无兵可用之时夺取全境,李敢就是傻子了。 “也许情况没有这么悲观呢?” 苏弘勉强露出个笑容,说道:“什么周建德大败,李敢乘胜而来,一切只是我们的猜测,也许周建德已经攻占不狼山,李敢正手忙脚乱的在俞元城建立防御,所以舍小放大,放任我们占领东越。” 李息点了点头,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希望如此吧。” 刚才李广利说过,李敢深谋远虑,但重要关头敢于奋力一搏,以他的性格和能力,会被动防守? 不会。 到了此时,李息后悔了,后悔之前的策略错误。 不应贪图东越的地盘而分兵两路,而应趁李敢正与南越国激战之时,集中兵力突破不狼山。 那时的李敢肯定来不及回兵救援,就算拿下南越,也会失去不狼山防御线战甚至俞元城等大理国重要城池,得不偿失。 悔不当初! 希望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希望周建德已攻占不狼山,至少还活得好好的,牵制大理军一半的兵力。 “当务之急,是获取准确消息。”李广利的说话半是商讨,半是劝解,但目光闪烁,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李息点头,一时间,无数探子从福州城蜂拥而出,奔赴远方。 现实比李息所猜测的更加残酷。 八月初三,汝阴侯夏侯颇率精兵六千余人驻守南昌,刘鲋鮈发动城中富户捐物捐资,征集城中壮丁三千人,与夏侯颇共同据城防守。 大理军来犯,夏侯颇收到风声之后立即焚烧城外民房,开阔视野,防止大理军用地道之法攻城。 八月初七,大理军开始攻城,城中汉军全力防守,投石机吱吱的响个不停,人头大的石头带头啸啸的风声砸向敌军。 李敢冷笑以对,立即下令以牙还牙,无数黑油弹落在城墙上,白磷弹跟随而至,一时间,城墙陷于一片火海之中,士兵们惊恐大喊,有些士兵身上沾染黑油,立即着火燃烧,成了一个个火人。 他们惨叫着在城墙上翻滚,希望能扑灭身上的火苗,有些人实在忍受不住烧灼的痛苦,从城垛上一跃而下,摔死于地上,以求解脱。 夏侯颇又恨又怒,不过,他是征战多年的沙场老将,既然知道大理人进犯,有所准备,立即命令士兵把放在城墙边的沙袋打开,用沙子覆盖黑油。 大火很快由大至小,最终熄灭。 李敢看了城头一眼,脸色平静,下令收兵。 第394章 我是李世民的老祖宗 第二天一大早,逢霞所率的第六军在距离城墙的不远处架起箭塔,这些箭塔宽大固定,高度甚至比城墙更高。 顿时,汉军依城而守的优势顿失去了大半。 箭塔上,曾阿牛正左手挽弓,右手搭箭,左眼微眯,盯着一名敌人的身影,等候着进攻命令。 他本是俞元城外的一名猎人,一个多月前,汉军猛攻不狼山,大理国陷入了灭国之危,无数人自发参军,保家卫国,他就是其中之一。 说起来,曾阿牛也算可怜之人,在他十岁时阿耶病死了,十二岁时遇上大灾荒,阿姆为了省下一口饭,跑在山上把自己绑下结实,然后滚下山崖摔死了,留下曾阿牛与妹妹两个可怜的孩子。 十三岁,实在是熬不下去了,只好把阿妹卖给了大户人家当奴仆,换来一斗粮食让他自己活命,阿妹虽然成了奴仆但每天能吃上两顿稀粥,不至于饿死。 十五岁时,生活突然产生了翻天覆地变化,饿了有土豆可以充饥,冷了有一张薄被可以盖。 感恩教的阿花说了,大家的好生活才刚刚开始呢,只要有主君,有大理国,所有人不会再过以前那样的苦日子。 所以,阿牛听说不狼山岌岌可危时,二话不说自发的上战场。 不狼山一战,看着一个又一个战友倒下了,倒下的有些是以前同村邻居,有些是从未认识的人,到了最后,敌人已经开始进攻了,阿牛以为这一次会死。 还好主君及时来到。 谁要剥夺他现在的生活,他就找谁拼命!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时,突然听到命令:“射击!” 阿牛立即凝神静气,箭矢疾飞而出,敌人应声倒地。 一个! 阿牛默默地计算着,又是一箭射出,可惜这次射偏了,不过无所谓了,旺嘎将军已开始发起了冲锋,很快会登上城关,把汉军杀退,把城内的百姓解救出来。 对,是解救。 感恩教的阿凤昨天说了,汉国的百姓正身处水火之中,需要我们打败汉军,把百姓解救出来。 从不狼山到南昌,一路走过,曾耵牛看到的村庄城镇,无不是断垣残瓦、饿殍遍野,无数尸体倒伏于路边草丛之中,无人掩埋而发出阵阵恶臭。 曾阿牛经历过类似的悲惨生活,同病相怜之下,看到快要活不下去的汉人,很想帮他们一把。 “来吧,都过来吧,只要跟着主君,就能过上好生活。” 曾阿牛抱着如此的信念,每射出一箭,就会感觉自己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救人。 无数箭矢向南昌城头飞去,城上汉军死的死,伤的伤,大理的弓箭手居高临下,每看到一名汉军从城垛上冒出来,立即一箭射过去。 “冲啊!”旺嘎红着双眼,象一只嗜血的猛虎,几个跳跃,率先冲上城头,凭着他的勇猛,打开一个缺口。 夏侯颇命令百名死士扑过去,想要把旺嘎赶下城墙,把缺口堵住,但只是徒添伤亡而已,旺嘎宛如钉子一般,死死地占据着城头,随后有更多的大理士兵冲了上来。 战局已定。 八月初八,大理军轻取南昌城,刘鲋鮈夏侯颇双双死战。 李敢的大军休整三天之后,给宇文风留下五千人马在南昌城维持治安和安抚百姓,其余大军兵分两路,一路出青岭,一路过白沙,目标福州。 但扑了个空。 李息及时得到探子反馈回来的消息,没有丝毫犹豫,放弃已经到手的福州城甚至东越的大块领土,立即撤兵。 考虑到白沙等地距离南昌不远,李敢的大军随时到达,他选择从会稽一线退却。 又一次让他猜中了。李敢的大军正是由白沙气势汹汹的直扑而来,如果李息也走这条路,正好迎面赶上,宛如送死一般。 李敢本来安排朱安世从跤趾走水路夺取会稽的,但因在海上遇上了大风浪,朱安世比预定计划迟到了十天,正是这十天时间让李息的大军逃出了生天。 正是人算不如天算,得知消息的李敢也只能仰天轻叹。 李息的这一逃,打破了李敢原本的如意算盘,原以为能把李息牵制在东越一带,然后自己从白沙,暴胜之从青岭,赵敏从南越,朱安世从会稽,一共四路大军把李息团团围困,聚而歼之,一举消灭汉国在东南全境的有生力量。 之后呢,举兵过蜀道,往中原进发,与刘彻决个胜负。 现在让李息逃脱,而且退却到成都,半路上与赵破奴打了一仗,双方各有损伤,然后李息边打边逃,与成都的守军汇合,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成都平原的周围全是高山峡谷、大河沼泽,所谓一人当关万人莫开的关隘不计其数。 李敢读过《三国》,小说中的刘皇叔实力并不强,就是凭着成都平原的地理优势,建国称王,硬生生与坐拥中原辽阔土地及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分庭抗礼几十年。 李敢最不希望见到的情况发生了。 李息这支力量仿佛梗在心窝里的一块硬骨头,急切之间无法歼灭,但李敢未把它解决之前,又不敢分兵前往中原与刘彻一争高下。 否则,随时会腹背受敌! 李息的精明老辣,让他所率的大军逃过一劫,也为刘彻的汉家王朝赢得了喘息之机。 既然如此,整个战略都需要重新谋划。 于是,李敢召集手下文臣武将,研讨了三天之后,几道命令传送向四面八方。 首先,改国号为唐,定都于南昌。 当时建立大理国时,李敢的势力还比较弱小,除夜郎及滇国之外,禅国、哀牢等地只是偏于一隅,那时称为大理国并无不妥。 现在他的疆域扩张了数倍,特别是把南越、东越和南昌等正宗的华夏之地收入疆界之后,大理国的称号总让李敢有一种不正统的感觉。 所以,他决定起一个堂正而响亮的国号——唐。 说起来,取这国号时李敢也存在一些恶趣味。 后世历史,李渊和李世民不是号称我李敢的后代吗?那行,干脆我现在就建立唐朝,以后把孙子叫李渊,曾孙叫李世民,嗯,反正我李敢就是李世民的祖宗! 国号既定,李敢开始安抚百姓,减税轻赋,鼓励农耕货贸,让百姓休生养息、发财至富。 一时间,整个大唐国萌发出勃勃生机。 正当李敢准备养精蓄锐、厉兵秣马,对汉国徐徐而图之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道消息,让他立即改变主意。 第395章 刘彻之死 当日接到周建德全军覆没的消息之时,刘彻昏倒于未央宫内,几经救治才清醒过来,但身体时好时坏,脾气喜怒难测,稍有不怡立即喊打喊杀。 短短十日,竟然杖罚朝臣三十二人,其中六人受刑不过被活活打死。 大臣们人人自危,把每天的上朝当作上刑场,如果到了晚上能完整无缺的出宫回家,大家会弹冠相贺,庆幸又死里逃生了一回。 相对于大臣们,皇宫中的嫔妃宦官更加悲惨,做错事了被罚,说话不合心意的被罚,饭菜不合口味的被罚,脚步重了一点被罚,甚至穿衣服让他不喜欢了也被罚,每天抬出宫的尸体都会有十具八具,伤残者不计其数。 八月二十九,刘彻终于接到了一个好消息,李息固守成都,与李敢形成相峙之势,令李敢不能妄动。 好消息不止一个,李息再次作出决定,让李广利与苏弘各率一万士兵,回援长安。 为了对付大理国,刘彻孤注一掷,从全国各地抽调兵马,甚至把羽林军等皇城卫戍部队也派了出去。 长安城兵力空虚,各方势力蠢蠢欲动,李广利与苏弘的回防完全是一场久旱之下的及时雨。 但即使这样,刘彻还是决定对未接到他命令而擅自行事的李息三人进行处罚。 李广利与苏弘各杖二十下,罚没俸禄半年,李息杖三十下,罚没俸禄一年。 在刘彻心中,这惩罚已经很轻了,其中有及时回援之功的冲减。 最冤枉的是小黄门王弼,看到李息的战报之后以为是好消息,皇帝听到之后会有嘉奖,结果却相反,得到的是杖背二十下。 这段时间,王弼被打的不止一两次,常常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这一次,二十杖之下,只听他从惨叫到低喘息,声音由高到低,渐渐寂然无声。 竟然活生生的被打死了。 宫殿之上,朝臣们面面相觑,人人自危,小黄门脸色惨淡,心中有一股兔死狐悲的凄凉。 长安城,五柞宫。 五柞宫内鸟语轻唧,暗香浮动,流水潺潺,这里生长着五棵梧桐树,树萌宽达数亩,因有梧桐引凤之说,甚至得刘彻的喜欢,所以每当他心情爽朗之时,总喜欢到这里歇息。 李息传来的是近来一见难得的好消息了,刘彻背着手漫步在五柞宫的草坪上,有时目光盯着从树上缓缓飘落的叶片,轻轻点头,有时目光空洞,若有所思,看得出心情很不错,但美丽的景色之下,瘦削的身形更显落孤独独。 过了一会,他感觉疲乏,轻轻挥手,几名小黄门就在树萌下架起了床席,让他稍作歇息。 刘彻睡意朦胧,浑然不觉几个小黄门正悄悄的向他摸了过来。 突然,刘彻感觉有重物压在他身上,心中一惊,睁眼一看,压在他身上的竟然是一个人——黄门常融。 刘彻又惊又怒,想要大声斥责,旁边的苏文手急眼快,拿起一个软枕,用力往下一压,刘彻的口鼻登时被封住,说不出声,喘不了气。 刘彻大怒,用力挥手蹬腿,想要挣开两人的控制,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更多的小黄门扑了过来,把他死死的按住。 半晌之后,刘彻的手脚停止了挣扎,瘫软地垂在了床榻的两侧,苏文还不放心,再等待了一刻钟,才移开软枕。 只见刘彻嘴唇紫绀,有一缕血丝从鼻孔流出,双眼怒睁,脸上表情非常复杂,似是不可置信,又似惊怒交加,还带着一丝解脱。 小黄门渐渐散开,常融也从刘彻的身体上爬下来,看着刘彻那怒睁的眼睛,不由打了个冷战,急忙把头别开,身体也后退两步。 苏文最为镇静,冷笑着说道:“人都死了,你还怕什么?再说,我们不想死就要让他死,没有任何选择。” 所有小黄门都在用力点头。,过了一会,他们回过神来,立即对刘彻尸体作了一番伪装,然后向外公布:皇帝驾崩! 刘彻在后世被称为千古一帝,北伐大漠,南征三越,对外交战,扩张疆土,可谓是声威远播。 “皇帝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这句话是他最好的写照。 想不到竟然死在了几个剦人的手中。 真是“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现在呢,甚至只伏尸一人,皇帝死了,小黄门还活得好好的,成为各大势力争相拉拢的对象。 刘彻一心想着长生不老,渴望能长命百岁,自从刘据死后,他并未重新立太子,对皇位的继承没有任何安排。 各大势力为谁来继承皇位的问题相互争夺,朝堂上吵崩了天,暗自里的角力更是惨烈,争吵,打架,群殴,暗杀,用尽各种手段。 势力之间有的合作,有的离间,一心想让自己喜爱的王子登上皇位,自己捞到一个从龙之功,从此之后飞黄腾达。 刘彻生有六子,长子刘据身为太子,因巫盅之祸被迫自杀。 次子刘闳受封齐王,18岁因病而亡。 三子刘旦受封燕王,身体较为虚弱,性子喜文厌武。 四子刘胥受封广陵王,天生神力,能举起大鼎,能与猛兽搏斗,非常勇武。 五子刘髆年龄尚幼,但聪明伶俐,深得汉武帝宠爱。 六子刘思慎,乃前皇后陈阿娇老来得子。 人人常说会喜欢最小的孩子,但刘彻偏偏相反,对这思慎最不待见。 不过刘彻已死,他喜欢谁不喜欢谁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权贵大臣喜欢谁。 经过十余天的剧烈争斗,明里暗里死去了不少人,但斗争并未平息,而是越演越烈。 九月十五,李广利依恃着手中的兵权,率先行动,他勾结苏文为首的宦官,宣称刘彻驾崩前留下一份圣旨,指定由五王子刘髆继承皇位。 刘广利一直在想方设法扶持亲外甥刘髆登上皇位,现在终于心想事成了。 不过,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 当天下午,霍光宣称苏文是杀害刘彻的凶手,并出示人证物证。 誓言与弑君的逆臣势不两立,不承认逆臣所立的皇帝,而是拥护刘思慎登基为皇。 刘思慎比不上刘髆受刘彻的宠爱,但比后台可强大太多了。 刘髆只有李广利作后台,但李广利出身贫寒,为官日短,并未积累到多少人脉。 刘思慎的母亲是陈阿娇,陈阿娇的母亲是汉景帝的姐姐馆陶公主,在皇室中有很多的拥护者;陈阿娇的父亲陈午世袭堂邑侯,乃汉朝开国功勋陈平之孙,不管在文臣武将之中都有深厚的人脉。 霍光也不是普通人,他是霍去病的弟弟,与卫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卫青及霍去病去世之后,卫霍两家的关系人脉几乎全部维系在霍光身上。 所以,当霍光宣布拥立刘思慎为帝之后,从者甚众,苏弘就是支持者之一。 苏弘刚从前线归来,手上有一万精锐的羽林军,他的加入,立即抵消李广利兵力上的优势。 双方各自宣称为正统,长安城内的气氛日渐紧张,内战一触即发。 第396章 说到底,刘彻还是我逼死的 霍光一方占据长安东城,以长门宫为主要据点,李广利一方占据长安西城,以未央宫为据点,渐渐的,两方开始相互试探,火药味越来越浓。 正在这时,似乎老天认为还不够热闹,有人再生事端。 十月初一,大臣上官桀、上官安从长安跑到了成都,与李息一起宣传拥立燕王刘旦为帝。 至此,刘彻还活着的四个儿子只有四子刘胥因无人支持而乖乖地呆在广陵。 谁让他天生神力,勇武异常呢?大臣们最不喜欢强大的皇帝了,因为皇帝能力强大臣的权力就会被削弱,不如找一个能力差的,或者只知享乐不喜欢朝政的,甚至是年幼无知的孩童。 历史上由权臣拥立的皇帝大多是如此三种类型。 这个时候,权臣只手遮天,不是皇帝胜似皇帝。 一个大好的汉国,曾经拥有辽阔的疆土,富饶的土地,强大的军队,不久前才南征北战,威风八面,此刻却分裂为三块,动乱四起,社会动荡。 无数人为之叹息。 但作为敌人的唐国,君臣们正觥筹交盏,笑谈甚欢。 丞相宇文风一口喝掉满满的一杯白酒,笑着说道:“主君,汉国内乱,正是上天送来的礼物啊,此时不取,更待何时?” 无数人在用力点头,笑着赞同。 路博德手持酒杯,默默地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到底是生在汉国长在汉国,是刘彻让他一路从平民到独挡一面的领兵大将,说对刘彻对汉国没有任何感情肯定不是真心话。 赵食其相对好一点,毕竟刘彻对他有恩,后来又随意的找个借口抄他的家,撤他的职,彼此恩怨相抵了。 心思最复杂的是李敢。 后世时,身份证明上一直填写着汉族,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胆敢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十分佩服刘彻的铁血豪情。 “本来想着好好的战上一场啊,不管输赢,都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能与心底里最佩服的人决一死战,快哉! 可惜,刘彻突然死了,死于几名低贱的剦人之手,一时间,李敢既为刘彻感到悲哀,也为自己感觉遗憾。 “说到底,刘彻是被我逼死的呢。”李敢苦笑着轻轻摇头。 历史轨迹中,刘彻轻易拿下西南全境,什么东越南越,统统败在他的金戈铁马之下,寿命长达70岁,比现在多了一大截。 如果不是李敢,此时西南全境统统在刘彻的手中,虽然汉国远征大漠损耗巨大的财力,但抄灭南越东越等国之后得到的财产可以部分补充国库,税赋不用多到丧心病狂的地步,民众勒紧裤带也许就能熬得过去了。 刘彻的计划是倾尽全力征服大漠,然后休生养息,但李敢的强势崛起让刘彻不得不再举兵锋,过度透支汉国的国力。 最惨的是,汉国与大理的较量时连接失利,最终失去了民心,丢掉了半数国土。 诸事不顺让刘彻性子大变,变得喜怒无常,残暴好杀,最终受到了反噬,死于非命。 我虽不是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李敢叹息着,无心饮酒欢庆,于是丢下文臣武将转身回到了后殿,突然看到一个瘦削的身影向他走过来。 公孙诡?他怎么来了。 公孙诡被俘之后,率领手下暗部二千多人一起投诚,极大补足了李敢谍报方面的人手。 长安城李敢旧居内突然长出奇花,人人谓之神迹。 斩水龙的传说,让民众以为李敢是神选之子,理应坐江山,登皇位。 俞元城内智擒刘瞒,发出《讨伐刘彻的檄文》。 三场舆论战,让李敢赢得了民心,确立了李敢的正统地位。 这些都是出自公孙诡之手。 李敢对他成绩非常肯定,把他当作了可用之才,信任日以渐增。 此刻见他出现,微微一笑,关心的说道:“你身体欠安,要多休息,事情让栾休他们去干。” “有劳主君费心,”公孙诡吃力的欠着身体,行了一礼,感激的说道:“这段时间,吃过主君赏赐的药材,感觉好了一些。” “嗯,”李敢笑了笑,说道:“也许你的心愿很快会实现,要保重身体,千万别在最后一刻倒下。” 公孙诡一听,十分激动,急忙问道:“主君决定进军长安啦?” 李敢点了点头,“现在汉国三分,内乱不断,民心动荡,正是我们动手是好时机。” “太好了”公孙诡精神大振,瘦削的身形用力挺直,热泪盈眶,“终于等到了,终于等到了……” 他久病在身,寿命不多了,唯一的希望就是那个位于长安某处的神秘宝藏。 传说中宝藏里有无尽的财富,有神奇的丹药,可以生死人而肉白骨,可以让人长生不老。 这十多年来,进入宝藏已成为公孙诡的一个执念,他希望得到其中的财富,希望得到神奇的丹药。 有时候他会想,就算没有这两种东西,他同样渴望一探那个神秘之地,因为他与无数人一样,想知道那里到底会有些什么东西,希望能解开当时发生的种种谜团。 但要进入那个神秘的地方实在不容易,需要强大的实力,众人的人力,重要的是,还需要一把特殊的锁匙。 为了实现目标,他最早是押宝在梁王刘武身上,可惜刘武身为藩王,深受景帝猜忌轻易不能回长安,探索藏宝之地更无可能。 想不到投靠李敢之后,短短几年间,让他的愿望即将变成现实。 决心已下,李敢立即展开行动,命令暴胜之率二万精兵驻扎于康定,防止李息骚扰唐国安宁;命令岳池率领二万精兵驻扎于威远,防止唐军向长安进发时被李息截断补给线。 而他则亲自带领朱安世、逢霞、旺嘎等大将,率领十万精兵,直击长安。 目前的唐国,兵多将广,士气如虹,武器装备精良,对付积弱已久又支离破碎的汉国,胜负之数,显而易见。 就在大军即将出发的当在,一位神秘人物出现在李敢眼前。 “石头儿?!”李敢又是惊讶又是喜欢,张开双臂,冲过去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连连问道:“你终于来啦,我终于见到你了!” 说着说着不禁流下了热泪。 李敢共有五位王妃,赵敏、刘芸、司马婷儿、亚朵、西兰。 夜郎公主金竹本来挺有希望被纳为王妃的,但她 性格骄傲倔强,一直若则若离,反而是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公主金莎更受大家喜欢,不少人开始怂恿李敢把她纳入宫中。 不管怎样,五位王妃与李敢都有一份真感情,并非政治婚姻,而且五人并非花瓶类型,而是有真材实学,唐国有今天她们的功劳可不少。 赵敏,拥兵一方,是一位巾帼女英雄。 司马婷儿擅长财政,是唐国大管家。 西兰位居感恩教教主,掌握着宗教力量。 亚朵性格跳脱,喜欢四出游荡,李敢让她巡视四方,掌管督察力量。 唯有刘芸,李敢呢称她为石头儿,身为汉国公主,在与李敢新婚燕尔之际被刘彻骗回长安,软禁起来。 想不到今天突然出现。 久别胜新婚,两人以疯狂的行动一解相思之苦,一夜奋战,直到清晨,李敢才喘息着把娇软的玉体拥在怀里,轻声来意。 想不到刘芸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让李敢瞠目结舌。 第397章 老子不打儿子 “什么?刘思慎是我儿子?” 李敢震惊的从床上跳了起来,满脸不可置信地盯着石头儿,的眼睛,猜测她是不是在说谎。 大汉国堂堂的六王子,一直对外宣称是陈阿娇老来得子,现在呢,石头儿否定了,说她被骗回长安时,发现怀有身孕,在长门宫休养待产,为了保护儿子不被欺负而与母妃陈阿娇设计了一个李代桃僵之策,于是,儿子取名这思慎,成为汉国六王子。 李敢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自己的儿子成了别人家的儿子,正准备出兵攻打的竟然是自己儿子的国家。 “阿郎,对不起哦。”石头儿泪光闪动,目光中满是歉意。 她感觉自己对不起李敢,谁少了一个儿子都不会高兴啊。 也感觉对不起刘思慎。汉国正风雨飘零之中,随时会灭国,当它的六王子并不是一件很幸福很光荣有事,而唐国风华正茂,国力强盛,当它的二王子肯定会威风八面,前途无量。 李敢看着依偎在自己怀抱里的小女人,从生气渐渐变成了内疚。 石头儿被骗回长安后,立即被软禁于长门宫中,处境非常困难,那时候她应该是在担惊受怕吧,害怕刘彻不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当时刘彻视李敢为死敌啊,不共戴天的那种恨,人说爱屋及乌,刘彻是恨父及子了,把孩子扼杀在腹中的事情还真做得出来。 自己也是傻,从后世穿越而来的事情自己只与赵敏和石头儿模糊的提起过,穿越前自己叫陈慎,刘思慎啊,思念陈慎,如此明显的意义自己竟然联想不起来。 往更深一层里想,汉国与大理刚开战时,前者兵力强盛,后者刚建国不久,民心不稳,兵力不足,仅仅从牌面上看,汉国的赢面至少占七成。 失败者最好的结局是永远囚禁,后半辈子象猪一样被圈养。 最差的结局是抄家灭族,不留一个活口。 石头儿偷偷把儿子变成弟弟,让刘思慎成立刘家的人,也许存有在李敢兵败身亡之后,为李家保存一点血脉的心思。 用心良苦。 明白过来的李敢心存无限感激,也不顾日上三竿,抱着石头儿再次展开大战,以剧烈的运动表达自己的爱意。 三日之后,李敢宣布以汉国驸马都尉的名誉,承认汉皇刘思慎的正统地位,宣布双方结为盟友。 同时传檄天下,声讨李广利勾结宦官叛逆弑君、谋求篡位,号召天下人举正义之师,诛杀逆贼,扶持正统。 命令赵破奴、霍嬗、朱安世、葛多军四位将军率各部兵马挺进长安,协助刘思慎。 李敢派出这四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赵破奴本是汉国将军,身为霍去病的副将,征战大漠,为汉国立下无数功勋,在汉国境内拥有极高的声望。 霍嬗更不用说了,作了霍去病的唯一继承人,前往汉国,将会一呼百应。 朱安世是李敢最信任的几个人之一,与葛多军一起到汉国,主要是制衡包括赵破奴等人在内的各方力量。 均衡,制约,是君主必须掌握的技能。 李敢的战略产生重大变化,有两个人倒了大霉。 首先是李广利,原本只有刘思慎一个对手,双方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李敢的拉偏架行为双方力量迅速倾斜。 唐国的大军先后到达长安,李广利不是对手,连败三场之后撤离长安。 唐国大军不肯罢休,随后追击,李广利抱头鼠窜,最后退到凉州才勉强站稳脚根。 其实是赵破奴等人不想再追了,毕竟是帮别人打仗,不用太拼命。 他们并不知道李敢与刘思慎的真实关系,不知道是一家人…… 另一个倒霉蛋就是李息。长安成了次要目标,李敢的大军自然不会闲着,剑指成都,决心清除身边的隐患。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李敢可不会学曹操,养虎为患,放任李息坐大。 十二月初十,李敢率兵十万直击成都,李息奋起抵抗,但双方兵力悬殊,十天之后成都城破,李息战死,上官桀、上官安兄弟擒拿刘旦作为献礼,出城投降。 可惜刘旦即位不过百日,还未过足皇帝的瘾呢,兵败被擒,下半生只能在小黑屋中渡日子了。 这一刻李旦是后悔的,乖乖当个燕王,可以自由自在多好啊,用不着现在这样,吃喝拉撒都在一个窄小的院子里,活得象猪一样。 攻占成都之后的唐国,实力空前强大,仅以疆土而论,已经超越汉国最辉煌之时,而且粮食充足,民心稳定,社会越来越繁荣,在李敢的支持下,农工商的地位不断提高,随着纸张的大量生产,读书的人越来越多,而不再是门阀贵族的专利。 一片欣欣向荣景象。 汉国刘思慎在霍光的辅助下,励精图治,减轻税赋,让民众休生养息,元气渐渐恢复,但毕竟已失去大片国土,一时之间难以恢复往日荣光,无法与唐国形成竞争。 李敢不怕竞争。 在李敢的历史观里,汉唐是不同时空的同一个民族,因他的关系让两者并存,不管那一个国家胜负,同样是他李敢赢了。 刘思慎是他的亲儿子! 当然,李敢对汉国也不是放任不管。 把李广利赶走之后,唐国的军队逐步从汉国境内退出,但在此同时,感恩教副教主庄燕进悄悄进驻长安城,借着汉国重建机会,开始全方位渗透。 一切都往预定的方向发展。 最近一段时间,李敢开始酝酿着趁唐国初立之际,对政治架构实行重大变革。 例如各州郡的乡贤社老中推举出一百人组成管委会,每年一次对州郡的管理者进行考核评级,评级结果作为晋升任命的参考。 每五年一次,从朝廷的部门及州郡各推举十个人,组成选委会,主要任务是选出各部门及各州郡的首领,交由皇帝参考任用,任用为五年一届,同一官员至多在同一岗位上连任两届。 至于皇位继承,李敢也有了初步的思考,例如在皇亲国戚中选取五十人成立宗亲会,由宗亲会在皇帝的三代以内血脉之中选出一人继承皇位,而不是由皇帝指定继承人。 虽然不是很完美,但比起教条式的立嫡立长制已经好上太多了。 李敢的理想是实行君主立宪制,但时机不成熟,社会氛围不允许,必须层次渐进。 办完这一切,李敢终于可以放松心情,带着公孙诡、刘瞒和养同等人,悄然离开南昌城。 一个惊天的秘密即将揭晓。 第398章 一不小心,随时丧命 骊山北麓,地高坡缓,西有灞水,北有渭河,此地龙盘虎踞,乃万里挑一的风水宝地。 李敢带着三十多人,乔装打扮、分散行动,悄然进入长安境内,再爬山涉水、披荆斩棘,走了三天两夜,终于来骊山脚下。 这一路上走来实在不容易,有两名士兵跌下了山崖,三名士兵被毒蛇咬伤,整个小腿又黑又肿,也不知能否保得住。 公孙诡有病在身,就算躺在担架上由士兵抬着走,但一路的颠簸,让他脸色苍白,似乎随时可能昏迷过去。 李敢让大家休息两个时辰,然后继续前进,半个时辰之后,转过一处隐秘的悬崖,草丛中露出了几级若隐若现的台阶。 “找到了,终于找到了!”公孙诡欣喜若狂的叫着,想从担架上爬下来,被李敢按住。 众人沿石阶向上走,这时才发现所谓的台阶其实是一些方形的石条,一端悬空,一端插入山体之中,人在台阶上走,脚下是一道幽深的沟壑。 “啊!” 惊呼,然后是惨叫。 石阶上长满青苔,又湿又滑,有一名士兵脚下打滑,从石阶上摔了下去,惨叫声在山谷中回荡,久久不散,很是瘆人。 台阶很长,一直延伸到半山腰,在台阶的尽头,竟然一面青灰色的石壁,光滑如镜! 没有路了? 公孙诡从担架上爬下来,在石壁上摸索,半响才欣喜的掀开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露出了一个象一朵三瓣莲花状的凹槽。 “是这了!不会错。”公孙诡抖索着手,从怀里摸出锁匙,塞进凹槽里,用力扭动。 只见山体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响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断裂。 “应该是机括滑动的声音。”公孙诡解释说。 果然,过了一刻钟,山体上出现一道两尺宽的裂隙。 一股风从里面吹出来,阴森湿冷,而且带着霉腐的气味。 李敢让人点着火把,丢下裂隙,一溜火光闪烁在深处,在半明半暗的火光下是一条倚靠悬崖修建的栈道。 众人举着火把,沿栈道往前走,突然一道黑影飞袭而来,养同手急眼快,剑光闪动把黑影斩成两段。 原来是一条毒蛇。 “保护好主君!” 养同侧身从李敢身边擦过,挡在面前,几名士兵从后边贴近,手持兵刃,凝视戒备。 这些蛇也不知什么品种,也许是被众人的脚步声所惊动,也许是被火光吸引,不断的飞扑而来。 士兵们前架后挡,但还是有防备不到的地方,有两人被毒蛇咬伤了脖子,登时全身发黑倒在地上,眼见活不成了。 剧毒! 李敢的脸色铁青,目光冷峻。 探宝果然不是轻易的事情,刚刚进入,已经损失了不少人。 继续往前走了约半里,到达地面,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条黑漆漆的甬道。 甬道两边都是各色塑像,石雕,胆子较小的士兵早已吓得脸色苍白。 甬道里阴风阵阵,两边的塑像、石壁上的壁画在忽明忽暗的火光映照下,与厉鬼一般。 壁画的内容很丰富,从始皇帝出生到登基,灭掉六国,一统天下,应有尽有。 李敢终于确认,他们进入的正是后世称之为世界奇迹的始皇陵。 这是一座被盗墓者称之为“最想挖”却“不敢挖”的皇陵,里边的机关、毒气、毒物让无数盗墓者丧生其中。 当年项羽派兵三十万,挖了三十天只是触动它的皮毛,主陵室始终岿然不动。 始皇陵啊!里边到底有些什么? 自己即将打开一个千古之谜。 即使李敢早有预感,但到了真正确认时,也止不住心中的激动。 走过甬道,又是一道门,公孙诡再次用锁匙打开,眼前豁然开朗,一条汹涌的河水阻挡住了去路。 真的河水,是地下河。 河宽十丈,河面上并未加设桥梁,众人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些隐藏在水面之下的石墎,想来是渡河的通道。 “大家小心!”李敢大声提醒。 既然是始皇陵,危险无处不在,这条河看似平静,但不能掉以轻心。 果然,才踏上第三根石墩,一道黑影从河水中一冲而起,扑向刘瞒。 竟然是一条巨大的鳄鱼! 刘瞒急忙侧身,鳄鱼扑了一个空,但它并不死心,张开血盘大口扑向旁边的士兵。 这时,其他人也反应过来了,养同的武功高,动作快,长剑向前一挺,刺穿鳄鱼的软腭。 血液飞溅,鳄鱼沉入河中,但血腥味引来了更多的鳄鱼,“哗,哗,哗”的响声汇成一片,一眼望去,全是黑压压一片的鳄鱼头,无数猩红的目光闪动,让人不寒而栗。 “快走!”李敢大声命令。 鳄鱼有主场优势,数量也是无数倍,而且战斗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徒添伤亡。 众人加快速度,一边打一边跑,很快跳上对岸。 继续往前,经过一条狭窄的小道,眼前出现一片低矮的房屋,房屋间是一条条麻石铺成的小路,曲折,高低不来,是一个郊外村庄的模样。 可惜一片死寂,没有任何的烟火气。 “不对!”李敢发出警示:“快用湿布掩好口鼻!” 村庄笼罩在一片灰朦朦的雾气之中,鼠蚁不生,不是正常现象。 果然,两名士兵动作较慢,就差这么几秒,立即脸面变成灰黑色,捂着喉咙,发出“嗬嗬”的呼声,挣扎了几下,口吐白沫,不支倒地。 果真是危险无处不在,稍不小心就会死于非命。 众人不敢停留,继续往前,很快见到一堵高大的城墙,麻条石砌造出来的城墙一直延伸,与黑漆漆的顶棚混为一体。 城墙的正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城门,两个堪比两人高的持戈武士守在城门边上。 城墙的外围还环绕着一条护城河,河水缓缓流动,也不知源头在何方。 李敢感觉不对,暗想着:“不应该是水银吗?”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但一路走来,遇见的两条江河,都是地下河,山泉水。 水银呢?难道记载是错的? 传说中始皇陵内最着名的两个物件,一是水银灌注成的江河,二是十八金人,一直未见到,难道全部收藏在城市之内? 李敢越来越感觉疑惑,解开谜底的心思更加激烈。 第399章 步步惊心 护城河上有两座小桥,李敢打量了一下,选择左边一座。 其实两条小桥表面上看起来并无二致,但秦朝以左为尊,所以李敢选左边。 养同被一路上的重重危机吓着了,现在小心翼翼、一步一探,眼见要过桥,立即让两名士兵率先开路。 一步, 两步, 三步…… 最后一步。 两名士兵屏住呼吸,用力往前窜,一跃跨到了对面。 没事? 成功啦! 士兵开心的表情刚刚在脸上萌发,突然感觉脚下一软,地面下陷,然后听到“吱、吱、吱”的响声。 “小心!”养同大声提醒。 话音未落,城门旁边的守卫突然动了,手中长戈猛烈的砸下。 带着呼呼风声,力逾千钧。 一名士兵向后跳,险险避过致命一击;另一名士兵动作稍慢,被长戈砸中脑袋,立即脑浆迸裂,象一只烂布袋一样,瘫在地上,死于非命。 这时,养同已冲过桥头,挥起长剑,横斩在长戈之上。 他所用的宝剑乃唐国最强铸剑师田甸,吹毛立断,削铁如泥,一斩之下,长戈立即断成两截,养同身形前跃,想要与守卫近身相搏,突然听到“呼”的一声,一根箭矢从他耳边飞过,正是守卫的胸膛。 “咯、咯~” 守卫巨大的身躯颤动了几下,然后静止不动。 “主君万岁!” “主君威武!” 士兵们兴奋的大叫着。 原来在紧急时刻,李敢出手了,一箭射穿了守卫的机械核心。 刘瞒心里佩服,想道:神箭锦李敢,果然名不虚传。 众人稍作歇息之后走到城门前,公孙诡再次使用锁匙。 城门缓缓打开,面前出现了一座繁华的街市! 城市里居民众多,有的在叫卖,有的在饮酒,有的哭泣,有的在微笑,有牛有羊,有菜有酒。 居民当然不是活的了,甚至不是人体,而是泥塑雕像,不过表情丰富,栩栩如生,一眼望去,与真人无异。 张义好奇地打开一个酒缸,里面的酒早已干涸,剩下的是黑乎乎的酒糟跟腐臭难闻的气味。 李敢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左右张望了半天还是找不着,不禁问道:“十二金人呢?” “对啊,怎么找不到?”公孙诡同样感觉疑惑,想了一下,说道:“应该在内城。” 带着疑问,大家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路过城市中最繁华之处,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应该是阿房宫了。 这里还是外城啊,已经奢华无限,就连李敢也不禁暗暗咋舌。 整座陵墓的结构恢弘雄伟,始皇帝确实大手笔。 外城至内城之间道路宽广而曲折,一副为了防御敌人攻击的样子,甚至还有瓮城与暗堡,与现实中的城池没有任何区别。 这长约一里的道路,让李敢再折损两名士兵。 路上的机关实在太多了,地面突然出现一个暗井,路旁的房屋突然射出一蓬箭雨,真的是机关重重,步步惊心,就算李敢等人小心再小心,还是有人伤亡。 站在内城的门前,众人沉默着,就算是对这次探宝最积极的公孙诡也是阴沉着脸,只是示停喘息。 一行三十人,走到这里只剩下不足二十人,折损超过三分一,还有内城呢? 内城才是核心,想必会十倍的危险,损失会更加惨重。 下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我?刘瞒等人暗想着。 随着士兵的减少,刘瞒、公孙诡受到的保护越来越少,特别是公孙诡有病在身,行动缓慢,遇上机关时躲不开的机率非常大。 不过,现在不可能走回头路了,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公孙诡用力拧动锁匙,一阵令人牙酸的“叽叽”声响起,巨大的城门缓缓打开,露出长长的门洞,幽禁阴冷。 内城比外城更加奢华,地面铺着的是夔龙纹地砖,古朴而高贵,比外城的麻条石高档太多了。 当然,也更加危险。 李敢观察了一下,看不出机关隐藏在那里,只得硬着头皮,命令继续向前。 门洞的地面铺着一层薄薄的灰尘,走一步,就多一个脚印。 “当啷”一声,然后是惊叫。 走在最前边的士兵倒在地上不断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怎么也动不了,身体似乎被地面吸住了,兵器早已掉在一旁。 士兵们脸色大变,有人甚至后退了几步,以为遇上了神迹。 “解甲池!”公孙诡惊呼, 李敢思考了一下,冷死的说道:“装神弄鬼罢了,其实是地下埋了一块磁石。” 但有磁石存在,任何铁器都带不过去了,众人只能卸掉身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才能继续前进。 但失去了铠甲兵器,让大家处境更加危险。 “他阿母的,这些人的鬼心思真多!”张义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劝道:“小郞,要不,回去吧。” 在他看来,再大的宝藏也比不上李敢的安全重要。 李敢摇头,想了一下,派人原路返回把那些守卫手中的兵器收集过来,还有木棍、板凳什么的也收集了一些,让大家人手一份。 秦朝时期的兵器大多是青铜所造,不怕磁石,至于木棍…… 好吧,总比没有强。 有惊无险的通过门洞,门前面有一片光滑的石板平台,一座巨鼎竖立在上面。 鼎,国之重器,镇国运,显权威,也是祭祀神灵的一种重要礼器,它的出现,意味着眼前的就是主陵室,也许很快可以见到始皇帝。 刘瞒和公孙诡突然在巨鼎前跪下,也不顾地了的尘埃,用力地叩了几个响头,然后掏出一把铜钱,扔进巨鼎里,聊作祭祀。 这是表示对始皇帝的敬畏,也为自己求个平安。 李敢对这位统一六国,奠定大中华版图的皇帝还是挺佩服的,于是微微的躬身行了一礼。 内城的奢华超乎想象, 无数用绢布制作出来的花树,花树间曲桥小溪,流水淙淙,亭台上一个彩衣女子凝神静坐,正在弹琴,左右是捧花女仆,前面坐了几名翩翩贵公子,神态各异。 “都是泥人吧?” 这些人的神态实在真逼真了,张义左看右看了半天,分不出真伪。 刘瞒出于皇室,知道每位帝皇的陵墓里都有无数人殡葬,于是冷笑着答道:“谁知道呢,就算外面是泥浆,里边包裹着的也许是真人。” 李敢摇了摇头,感觉到十分无趣,不想多作停留,举步往前走。 一路走来,心里的疑问越来越浓,他想早一些见到始皇的灵柩,解开真相。 第400章 始皇帝没有死(完结) 密集的花树中露出一角屋檐,屋檐上的青砖绿瓦,古拙而华丽。 走近一看,竟然是一座宫殿。 “应该是这里了吧!”说话的是养同。 他属于人狠话不多的类型,但一路上手下士兵死太多了,让他心痛,又担心李敢的安危,所以开始急了。 李敢左右打量了一下,点了点头。 郊外乡材、外城、内城都走完了,阿房宫也过去了,眼前的宫殿除了始皇帝的寝陵还能是什么? 越近核心之地,自然危险更高。 众人明白这一点,行动更加小心,甚至连走路也是踮着脚尖。 不过大家想错了,一直到达宫殿大门口,竟然没有触发任何机关。 “始皇帝变大方了?不可能吧。”公孙诡掻着头,想了半天还是想不明白。 李敢不答,但深知事出反常必有妖,急忙镇定心神,凝神待变。 公孙诡再次扭动锁匙。 “吱~吱~”,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厚实沉重的缓缓向两旁敞开。 一对高大的金人站在宫门后面,它们双手高举巨大的斧头,目光死死紧盯着门口,似乎稍有动静立即斩下来。 看起来挺吓人的,但内殿就在眼前,距离他们不到半里路,谁也不想放弃。 “不要紧张。”李敢笑着说,他艺高人胆大,猫着腰轻轻的从金人的跟前走过。 安全通过。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一名士兵稍稍大意,手中长矛碰触到铜人的胸膛,立即听到“咯~咯咯”的声音,铜人动了。 只见它膝盖弯曲,用力一蹦,竟然跳了半空,然后双手一抡,巨斧带头呼呼风声,疾斩而下。 动作灵活性比真人差不了多少。 养同站得最近,右手一伸扲住士兵的腰带,然后用力往后一拖,把士兵扔在地上。 就这么的一下,仿佛捅到了马蜂窝,“咯~咯.”之声不绝,两只铜人都动了,展开猛烈攻击。 不过李敢这边人多,十个人群殴一个铜人,很快解决战斗。 大家刚松了一口气,突然听到一阵“咔嗒、咔嗒””之声。 类似钟表上弦时的响声,但李敢有脸色大变。 “不好,机关被触动了,躲好!” 李敢一边喊,也不顾地上满满一层灰尘,身体卧倒,然后不断翻滚。 这时,“嗡~嗡~‘之声传来,一排粗大的弩枪从他的头顶飞掠而过,轰的一声钉在身后的墙壁上。 两名士兵反应慢了半拍,被弩枪射穿了胸膛,惨叫着被钉在墙壁上。 但还未完。 “轰隆~轰隆”之声不绝响起,李敢抬头一看,十几只巨大的刺球向他滚过来。 这些刺球的直径足足有一米,探出来的长刺更是有一尺长,因放置日久,表面上布满了绿色的铜锈,但这些铜锈并未影响刺球攻击力,反而让它显得更加狰狞。 “靠墙!”李敢大喊着,快速向宫墙靠近。 铜刺球的滚动速度越来越快,两个刺球之间距离狭窄,而且有细小的锁链连在一起,不会分散,只会带着巨大的轰鸣声不断的滚动,碰撞,而后再滚动,看似无序,轨迹却没有放过一寸土地。 这是想要把所有入侵者碾成肉泥的节奏啊。 不过李敢刚才的警示起了作用,刺球的圆形结构让它与墙壁之间留下一点空隙,大家再把手中的长予木棍抵在身前,拼命扩大生存空间。 一刻钟之后,铜刺球的动力终于释放完毕,停在地面最低处,挤成了一团。 众人惊魂稍定,一顾四周,发现少了四个人,地面是几滩鲜红的血污烂肉,看来四个是没躲过刚才的这波冲击,被碾成了肉泥。 活着的人也有几个身体带着伤,特别是公孙诡,左腿鲜血淋漓,脚掌缺了一半,刚才如果不是李敢拉他一把,地面肯定会多出一滩肉泥。 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句: “城门开了!” 李敢抬头望去,果然,内殿的大门先是打开一道缝隙,接着缓缓向两侧打开。 洞开的大门没有透出半点光亮,黑幽幽的,宛如通向地狱深渊。 众人面面相觑,心里又是害怕,又是渴望。 这边应该是停放始皇帝棺椁的地方了吧,但始皇帝的尿性,里边的危险肯定比前边所有经过的地方加起来更多。 刚来的时候是三十多人,现在呢,死了一半,如果进去,还会剩下多少人呢?也许一个不剩! 犹豫了半响,李敢深吸一口气,然后强笑着说道:“最后关头了,怎么可能放弃呢。” 说着举步往前走。 养同与张义急忙抢先一步,一左一右把李敢护住,三人一起向前,几乎同时踏入大门。 然后……目瞪口呆。 根本没有什么始皇帝灵枢! 这是一个足以容纳千人的巨大空间,头顶是空的,抬头仰望是繁星璀璨的天空,澄清蔚蓝,一弘残月挂在半空,丝丝云彩不停飘动,让月儿时隐时现。 正前方并不是坚实墙垣,也不是野外的高山低谷,而是耸立着一个巨大的门。 对,是一个门。 四周的边框以青铜铸造,门扇是一片漆黑,象一块巨大的黑幕,黑幕的中央是一个金色的圆洞,几十根金色的丝线从中央向四周散发,这丝线并不是静止不动,而是顺时针缓缓转动,轨迹扭曲而变幻,神秘感十足。 这不是普通的门,而是传送门。 李敢过了半响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却听张义在身边问道:“小郞,难道我们找错地方了?始皇灵柩呢?” “他没死,那来的灵柩!”李敢脑怒的答道。 不生气才怪,因为他被骗了,不对,是全天下人都被骗了,而且一骗几千年。 始皇帝根本没有死,什么东巡时驾崩于邢台沙丘,为了怕别人发现故意与咸鱼同车,统统不对。 咸鱼并不是掩饰尸臭,而是掩饰始皇的行踪,让他悄然离开。 望着巨大的传送门,李敢心底的许多谜团迎刃而解。 收天下之兵,铸的并不是铜人,收集量水啊银也并不是为了灌注江河,这些东西,统统用来铸造传递门。 按史书记载,始皇帝死时才49岁,正值壮年、无病无痛的怎么可能说死就死呢? 最重要的是,随着他的死亡,秦朝几十万无敌的大军就此消失,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陈胜吴广的起义,最后项羽刘邦攻占了皇城咸阳,杀死秦二世胡亥,整个过程中统统没有遇到秦军很烈的抵抗。 看着眼前的传递门,李敢明白了,秦朝几十万大军跟着始皇帝,通过传送门到了另一个时空。 “我的仙丹……”公孙诡哆嗦着嘴唇,绝望的呢喃着。 他为进入始皇陵准备了几十年,倾尽了毕生心血,希望得到传说中的仙丹,吃了百病不生,长生不老。 现在呢,没了,没有珠宝,没有仙丹,没有不死药。 咦?不对。 公孙诡突然反应过来了,这里没有仙丹不要紧啊,也许传送门的另一面会有呢? 能让始皇帝舍弃无穷权势、极度繁华去追求的东西,绝对不普通。 也许比所谓的仙丹更高级。 回味过来的公孙诡开始笑了,回身对李敢行了一礼,然后毫不犹豫地踏入传送门,然后消失在众人的眼前。 “真的进去了啊?” 让刘瞒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他的反应也很快,上前几步,走到传送门的面前,用手试探了一下,感觉并无不适,一咬牙也冲了进去。 李敢在沉默,内心却是巨浪滔天。 进去么?意味着离开这个世界,离开他的老婆孩子,离开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偌大基业。 不进去?谁知道传送门背后是个什么样子呢? 也许死寂一片,也许是繁华闹市,也许是一个修真世界,那里的人吃着仙丹饮着玉露,人能飞天遁地、长生不老。 好大的诱惑啊! 李敢脸色变幻不定,右脚抬起,刚想迈出,又缓缓的放了下来……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