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玫瑰》 第1章 初遇 五月的风已经开始燥热,知了在树上蠢蠢欲动,川流不息的车在鸣笛和刹车之间徘徊纠缠。 一辆迈巴赫停在十字路口,一只擦地锃亮的皮鞋踩在刹车片上,一只骨节分明、经络明显的手抚在方向盘上。 周六,上午10点半,车堵的水泄不通。 男人另一只手扯了扯领带,车里开了空调,他还是觉得有些没来由地烦闷。 电话声响起。 片刻,一个沉闷的声音响起,“喂?” “嗯,知道。”坐在后排的男人双腿交叠,右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左手懒散的搭在膝盖上。 车子终于发动了,他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又应声,“好。” 电话挂断,手机被塞进西装里衬口袋。 “小刘,待会儿你送我回去就走吧,不用等我。” “好的邵总。”开车的是司机小刘,虽然今天周六,但依然是他的打工日,24小时待命的司机。 车子开进别墅区,停在私家停车位。 小刘恭恭敬敬地说,“邵总再见。” “嗯。” 门铃声响起,正在洒扫的仆人赶紧开门。 见到是邵牧原,小赵后退两步,礼貌性地问候,“大少爷您回来了。” “嗯,”他简单应了一声。 小赵将鞋柜里的拖鞋拿出来,“大少爷我帮您脱鞋。” “不用,谢谢。”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像初次拜会的客人。 路过厨房,陈妈正巧出来。 见到邵牧原,她眼角的褶皱更深了,“牧牧回来啦,饿不饿,要不要先垫点,我给你…” 邵牧原难得露出笑容,却打断了她的话,“不用陈阿姨,我待会儿就走。” 陈妈一听,褶子平整,笑意落幕,“又不吃饭呀,我还给你…”欲言又止间,她说,“老爷在二楼书房,你去吧。” 这么多年,陈妈每次都期待他能留下来吃饭,但每一次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无一例外。刚开始还找理由,后来连理由都懒得讲,只会说一句,“不用,我待会儿就走。” 看着砂锅里咕嘟咕嘟的滚水,她依稀记得,邵牧原长到她及腰的位置时,总拽着她的围裙,一笑就露出那排缺了门牙的牙齿,“陈阿姨,想吃你做的桂花酥。” 高压锅的气蒸腾而上,逼得人把思绪拉回来。 邵牧原径直上了楼梯,楼梯是旋转的,他抚在扶手上,一寸寸的感知,油漆一遍一遍地刷,墙皮一层一层地翻新,原来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快到楼梯口,他收回手插进口袋里,和上一次一模一样的动作,就像历史重演,只是这一次出现了小插曲。 轻轻地关门声。 邵牧原闻声,看到一个背影,丸子头,白t恤,牛仔裤,转身,与他四目对视。 一转身就看到一个陌生人在不远处,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愣怔,包括林榆。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邵牧原,一眼过去,孤独又灿烂的神,就是那部爆火的韩剧,很有故事又很漂亮的人。孤独又孤僻,感觉他不开心,感觉他有结界,感觉他… “喂?林榆?”电话对面的声响将一切都打乱了。 林榆晃过神来,捶捶脑袋,礼貌性的颔首点头,相当于跟来人礼仪性的打招呼了。 然后迅速回应电话那头,“老师我在我在,您说,”她边走边说,去到二楼最尽头的阳台。 邵牧原没太在意,只是瞧着她像个学生,眼神里透露着未经世事的清澈。大概是那小子的家教,这个月第几个了。 他点点头回应,结束了这场不期而尴尬的相遇。 第2章 创可贴 二楼拐角的书房里,书盈四壁,檀香木桌前的男人抽着雪茄,盯着电脑里跳动的数字,不为所动。 他身后挂着一幅巨大的画作,骑在马上的拿破仑,骁勇善战,英姿飒爽。 整个房间呈棕灰色,红木书架上摆满了书籍,鹿茸毛毯印着深褐色的花纹,竖纹的木板整齐光洁。 烟雾在无声中攀升,压抑的气氛不言而喻。 “坐。”略显苍老的声音响起,邵东阳示意他坐在自己对面。 邵牧原站在原地不动,瞧着他身后的画有些出神,随后开口,“待会儿还有点事,有什么事您说。” 雪茄被捏的扁平,手背上的青筋几近暴起。 他掐灭雪茄,烟雾戛然而止,“小牧,我们父子之间,平静的说会话…就这么难吗?” 眼睑低垂,他淡淡地开口,“还不够平静吗?您还想怎么平静?” 打火机的火苗窜上来,又一只雪茄被点燃,滋滋作响,“留下来吃饭吧,陈妈…” “有其他事吗?”邵牧原无情地打断他,“要没什么重要的事我先走了。”话刚说完,他已经半转了身子。 “我是想说,你立业了,什么时候考虑成个家,今年都30了吧,我看你曹叔叔家女儿就不错,学历好家世好,性格也好,各方面都挺好,你要是愿意…” 邵牧原转回身,不咸不淡的话将邵东阳的话全数扔回去碎了一地,“成家?我成什么家,成像您那样的家吗?逼死自己的老婆,毁了自己的家,然后再娶个年纪小的,生个能当你孙子的儿子,这就是你说的成家,成您这样的家,我只觉得可笑!” “滚!”暴怒的吼叫伴随着玻璃杯碎裂的声响,墙角被砸出凹陷,垂在腿边的手背不幸中招,长出一道细长的裂纹,不疼,但正在滋滋冒血。 “滚!赶紧滚!我没你这样的儿子!”邵东阳气的发抖,猛吸了一口雪茄,呛在喉咙里的辣让他咳出声来,甚至憋出眼泪来,脖子上的红一片连着一片。 “砰”的一声,咳嗽声被阻隔,房间外是新鲜的空气,以及路过的林榆。 该死的,好巧不巧,就是这么不巧,林榆刚打完电话,路过时听到一声巨响,也就停顿不到半秒… “那个我…不是…就是…路过,然后…”她磕磕绊绊地,听起来像狡辩的解释让她红了脸,耳朵还有些发烫,像是撞破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邵牧原看着她这副模样,不想说话,出于礼貌,他回应,“没事。”话头刚落停,他已经迈开了步子。 直到他被拽住了胳膊,笔挺的西装被抓出褶印,随即又消失了。 “你手出血了,”林榆说着,掏出创可贴,“我这刚好有创可贴,你贴一个吧。” 看着hellokitty样式的创可贴,邵牧原微微皱眉,侧移一步,“不用,不碍事。” “你贴着吧,就这一个了,刚好…”当她意识到什么的时候,话已成句,脱口而出。 前天她切水果切到手,贴了三天创可贴,到今天好差不多了,正好剩一个放在口袋里,真是巧合中的巧合。 拗不过就顺从,邵牧原真不想跟她再多说什么,接过创可贴,浅浅微笑,“谢谢。” “没事…”还没等林榆回话,他已经开了口,三下五除二地迈着大步,顺着楼梯下了楼。 林榆揉揉耳垂,缓了缓情绪,轻手轻脚地走到楼梯口第一个房间,打开门,走进去。 这也是一间书房,一间排满各种名着、作文选集、满分作文的书房。 据邵南木描述,‘这些书都是摆设,装文化人,跟我爸一样。’林榆只是笑着拍拍他的脑袋,不想多说什么。 “没偷懒吧?”林榆出声。 邵南木转头笑笑,手里的笔还没捂热,抽屉里的手机游戏已经开局了,“没,当然没有,哪敢骗林老师”。 林榆瞅了瞅桌子上的试卷,第一个选择题倒是写了,但又被划掉了,也就是说他一点没动。她生气地敲了敲试卷,声音流畅,“还说没偷懒,一道题没算,再这样我可告诉你妈了!” “别呀,林老师,我就小小偷懒那么一回,不至于告诉我妈,下次绝对好好做,我发誓!”说着,他伸出四根手指。 “小鬼!”她拍拍邵南木的头,“发誓是三根手指头,又想不作数?” “哪能,这次是真的,真的是真的!”嬉皮笑脸的小孩永远觉得玩比学习重要。更何况是才初一的捣蛋男孩,玩心大,也调皮的很。 开出别墅区,邵牧原将车停在拥堵的十字路口。他今天的心情格外差,公司一堆没尾巴的烂事还没处理完,就被叫来考虑婚姻大事? 看什么都不顺眼的时候,嘴上就容易不把门,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么激烈的与自己的父亲对峙了。 不重要,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的父亲,在他眼里,天生没有共情能力。而像他父亲这样的人却活的比他清醒,不会被困在过去,知道享受当下。 领带被扯下来扔在副驾驶上。 他松了松领口,呼吸才顺畅许多。 有时候,他会有意无意地模仿他的父亲,模仿他的冷漠,模仿他的无情,模仿他的杀伐果决。 确实挺有效的,当个无心的人是比有心人舒服。 中央扶手盒上躺着一只创可贴,hellokitty字样很扎眼,衬托地手背上的红不那么显眼。 他拿抽屉里的湿巾擦了擦伤口,将那只创可贴揉成一团塞进裤子口袋里。 人这一生会遇到人,会打招呼的是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但最终,都会消失在人海。 没有人会想到不经意间的遇见能成为他们平淡一生中的惊鸿一瞥。 第3章 生日 “时光里”酒吧,灯火通亮,五彩的灯光随着音律的起伏张扬肆意,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群魔乱舞,在这里听不到完整的一句话。 “感谢大家赏脸,今日酒水全部免单!”站在吧台上的男人拿着话筒喊麦,媚拉红的发色与灯光相得益彰,白里透红的肤色有些反光。 “喔~”一阵乱叫四起。 “谢谢程大少!”一个穿着极短裙,画着浓妆的女人扑上来,有意无意地用她的胸部蹭着程澄的身子。 程澄也不躲,咧着嘴笑,挑起那女人的下巴,贴近她的耳朵,“爷今天高兴,赶紧滚!”声音冷得吓人。 女人的表情瞬间冷了下来,尴尬一笑,退后两步,朝舞池走去。 酒吧的顶楼是vip休息室,刷卡进入。 走廊的尽头是最大的套房,邵牧原坐在靠窗的沙发上,双腿交叠,手里端着一只高脚杯,高脚杯里盛了半杯红酒。 里间还有一个男人,床头柜上放了一副金边长框眼镜,他侧身躺着,枕着胳膊,呼吸绵长。 “哎,我说你们俩…”未闻其人,先闻其声,程澄的出现永远都是咋咋呼呼的。 “别吵,”邵牧原指了指里间,站起身来,将没喝完的红酒放在手边的桌子上。 谭柯出差回来,刚眯了两个小时,睡的正沉。 程澄立马收声,走进里间看了看熟睡的人,顺势躺在他身侧,“小柯柯!” 就知道他又会整这死出,邵牧原事先堵住耳朵。 被惊醒的男人如梦初醒,双眼布满血丝,一脸嫌弃地看着躺在自己身边的程澄,“你tm的要死啊?!”说着,一脚踹在他腰上。 程澄被踹到床下,不乐意了,“牧牧!你看他,他踢我!” 邵牧原双手抱胸,冷笑一声,“活该!”,还补了一句,“别再叫我小名了,再叫别怪我不客气!” “我每次都叫,也没见打我呀。”程澄贱兮兮地样子让邵牧原哑口。 三个人终于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 谭柯抻了抻腰,将桌子上的盒子挪到程澄面前,“生日礼物。” 邵牧原也将准备好的礼物推出去。 程澄期待地打开两个盒子,然后冷了脸,“你们俩有意思吗?每年都送变形金刚,还同一款!” “你不是喜欢嘛!” “对呀,投其所好。” “我喜欢变形金刚已经是十年前的事儿了,我真服了,我们家都放不下了,二十个变形金刚,再努努力我能搞批发了。” “那就先恭喜程老板终于开拓正经业务了!”谭柯举着一杯威士忌,假装庆祝。 邵牧原也举起酒杯,“附议。” 程澄一记白眼,还是将两个变形金刚收好。幸好今年的尺寸不大,要不然那院里又得立一个景点,‘变形金刚3号’。 “我妈催婚,神奇吗,我觉得特神奇!”程澄刷着手机里的短视频,顺嘴一提。 谭柯手里捧着电脑,提了提眼镜,“三十了不催婚难道催生吗?” 程澄无语,转头冲着邵牧原,“你爸不催你吗?” “我不结婚,没意思。”邵牧原仰着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出神。 “差不多得了呗,忧郁这么多年了,什么时候能正常点,天天没意思没意思,你的世界里有有意思的东西吗?”程澄一吐为快,今天他生日,说什么都不过分。 邵牧原没有回应,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个纸团,掏出来一看,那个创可贴。 他随手丢进脚边的垃圾篓,“确实没什么东西有意思。” “没劲,”程澄站起身,“一个工作变态,一个心理变态,你俩好好玩吧,我要去找甜妹玩。” “少乱搞,小心得病啊你!”谭柯点燃一支烟,袅袅细烟升起,四处蔓延。 程澄关门前嘚瑟,“哥们玩的是纯爱!” 一个抱枕飞出去,还好门关的早,抱枕弹在地上,不声不响。 第4章 烟草味 时隔一个月,林榆又见到了那个“孤独又灿烂的神”。 这一次,邵牧原又一次站在门口。 门铃还没按下去,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林榆站在门口,因为没有事先预料,在恍惚间有些憨愣。 他还和上次一样,没什么变化,表情,动作,一眼一板,那股生人勿近的孤傲感让人不愿靠近寸步。 她礼貌性地微笑,然后侧着身子,让邵牧原过去。 邵牧原微微侧身进去,从头到尾表情都是一致的,好像稍有不慎用错了表情就会被找不同找出来一样。 要不是今日见到林榆,他都快忘了什么时候有这么个人出现。 邵牧原的经过,林榆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还夹杂着一些烟草味,很淡很淡,大概是那种,看到花盆里的茉莉开花了,凑近闻才闻到它的味道。 至于她为什么能闻得出来,因为她非常讨厌烟草味,讨厌到宁愿不呼吸也不要吸二手烟,以至于她对烟草味很敏感。而茉莉花香也只是顺带闻到的。 “咔哒”一声,门严严实实的关上 林榆皱了皱眉,抬手扇了扇身前的风,才放心的绵长呼吸,然后朝着大门口走去。 其实邵南木的家离平芜大学挺远的,跨区域通勤,这郊区还没有直达地铁,她每次都需要步行900米去坐278路公交车,在梨花西街站下车,再乘坐地铁1号线,然后再青年大街换乘地铁2号线,最后才直达平芜大学站,历时一个小时二十分钟还是最快速度。 刚开始她为了钱,愣是挺过来了。后来,和邵南木熟悉了以后,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孩子,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是个不服管教气走五个老师的叛逆孩子。 她反而觉得邵南木很聪明,只是正值青春期,喜欢动来动去,不好好学习。 而她就作为一个引导者,引导他一点一点的感受学习的乐趣。虽然目前成效不佳,但路漫漫其修远兮。 而且,邵南木的妈妈通情达理,时常跟她说的一句话就是,“小林老师慢慢来,我不求南木学的快,他能学的稳就可以。” 她有时候也会有一点小骄傲吧,据说她是邵南木唯一一个超过半年还没被气走的家教老师。 后来的某个周六,邵牧原在十字路口等红灯。 百无聊赖间,他抬眼看到了坐落在他车子右侧不足50米的公交车站。 车站牌旁站着一个人,白衬衫,灰色半身裙,头发全数扎在脑后,只有一些碎发在耳畔肆意。 她侧着身子,瞧着马路尽头望眼欲穿,手里还拿着一把染色的扇子,一上一下的浮动,发丝被风吹起,将她整个脸庞暴露出来,红扑扑的,像颗汁水充盈的蜜桃。 树荫随风舞动,投在她的脸上,出现晃动的阴影,她白得细腻。 “滴滴”,身后的车开始催促,邵牧原才意识到已绿灯通行。 放下手刹,踩离合,提档,轰鸣一声,车子稳稳的发动。 他嘴角添了一抹不明显地笑,不明显到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细细想来,这是他们第三次相遇,不知姓名的相遇。 邵牧原从未意识到自己会在某个瞬间做出荒诞的行为,没有解题过程的描述,只有摸不着头脑的答案。 第5章 不顺路 日子就像跑马拉松,不经意间便跑了半程,时间来到盛夏,热气腾升的夏日让人莫名浮躁。 离别就在眼前,我们终将离去。 大学四年如风如雨,总归是结束了。 厚厚一沓奖状,沉甸甸的毕业论文,有着硬挺纸张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着一身米黄领的学士服,从青涩走向成熟,从幼稚走向沉稳,原来只需要四年,竟然需要四年。 走过校园的角落,曾经疯跑着去上课。 坐在图书馆的沙发上,曾在那里读完一本又一本名着。 躺在宿舍的床上,那是一张做了四年梦的床。 瞧着食堂窗口又在翻新,最喜欢的还是那家卖面的档口,阿姨热情地说,“吃什么孩儿!” 庆幸地是,她未曾离开,这所陪伴她四年的大学又将陪她走过下一个三年。 因为林榆是本校生,所以早早地进组,开始替老板打工。 除了干活,她的时间还算充裕,所以兼职家教她也一直在干,再加上学校和导师补助,零零碎碎的足够生活了。 邵南木虽然调皮,但并非“孺子不可教”,总体而言,林榆的生活还算充实,每天都有事情等着她,日子也在一点一点的推进。 在邵南木的家门口。 邵牧原又跟父亲进行了一场不可开交的争吵,这是他们唯一能触碰对方的方式了。 他有时候觉得挺没意思的,每次回来,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他亲自回来,非要当面说,好像只有邵东阳还活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当炮仗遇到火,是如何也避免不了一场噼里啪啦的闹剧。 出了门,下意识地将手伸进裤子口袋,他摸到一盒烟,准备掏出来解解心中郁结。 “小鬼,题好好做,下回我检查,要有做题过程…” 林榆拍拍邵南木的脑袋,邵南木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知道了林姐,我已经好久没偷懒了!” 瞥见邵牧原,邵南木马上咧开了嘴,声音洪亮,“哥!” 他暗暗叹息,将烟盒塞了回去,挤出一个“难看”的笑。 那是林榆见到他的第一个笑,还不如不笑… “林姐,这是我哥,帅吧!”少年习惯张扬自己引以为傲的人或事。 林榆浅浅附和,没出声,只是笑着点点头。 “哥…” “我还有点事,你们聊。”邵牧原现在真的没有心情认识什么家教老师,然后假装的客套一番,简直没有意义。 他步子迈地快,但还是听到了邵南木的话。 “哥,那你要走,顺便载林姐一程呗。” 还没等林榆反驳,邵牧原定住脚步,微微侧身,“去哪?” 林榆看着邵牧原的眼睛,有些木讷,迟钝良久,“平芜大学,”还是由邵南木开了口。 “不顺路。”他回答的干脆利落,生怕下一秒就要托付什么他不想摊的麻烦。 林榆拽着帆布包的手有些呼吸不畅,憋红的手指,发白的关节,只觉得这真是世界上最尴尬的事情了。 “林姐…” “没事没事,我坐地铁回去很方便的。” 后视镜里,邵牧原看着那个完整的人变成小小的一点,直至消失在拐角处。 他终于摸出一支烟,打火机的火苗窜上来,弥散的烟雾充满整个车厢,心口被堵住的那一块突然被火烧通,也不那么沉闷了。 风从窗户吹进来,吹散烟雾,也吹散了混乱的思绪。很久之前,母亲也讨厌父亲总吸烟,明明对身体不好,还是要这样伤害身体。 他曾经也暗暗发誓,长大以后绝对不吸烟。 看着鸟从头顶飞过,一排又一排,天蓝的得发白,云白的发蓝。 又一次地,他觉得自己是个joker,一个烟瘾很大的joker。 原来长大是一件不简单且痛苦的事情。 好多年他都在慢慢接受自己独自长大这件事,可这么多年了,还是不适应,在热的发冷的卧室,在吵的犯困的酒吧,在阳光斜倪的午后,在空旷的雪地,他时时刻刻都在鼓励自己要努力活下去。 那是他们第四次相遇,像树上聒噪的知了,走哪都能听到,等听不到的时候又觉得缺了些什么,存在即合理,它属于盛夏,存于盛夏,盛开于盛夏。 第6章 庆典 热风吹绿了嫩芽,八月的平芜少风多雨,太阳的辐射蔓延无边。 学生们陆陆续续地开学,校园里每一天都充满着欢声笑语,叽叽喳喳的又在讲什么八卦,聊着明天去搓麻将还是去剧本杀。 满树的绿中间结了许多绿果,“已打农药,禁止采摘”的字眼格外刺眼。 校园内奶茶店的客流不断,加冰、加冰、多加冰,大汗淋漓的夏天冷不防的来了。 每天都在幻想着:泡在冰桶里就好了。 林榆第n天泡在实验室,给师兄师姐干杂活,她这个随叫随到还吃苦耐劳的师妹简直是白捡的劳动力。 她唯一的好处便是,可以免费吹空调。 晚上十一点,她一脸疲态的回到宿舍,脸贴着桌子趴在那一动不动。 “小林师妹,回来啦!怎么能在那躺尸呢,”对面桌的何玫玫调侃两句,走过来伏在林榆的肩膀上,“师姐还等着你裁泡沫呢!” 最幸运地是,她研究生分到的宿舍比本科时分的更让人欢喜。 四个人,没有一个人是奇怪的,大家都很普通,也都很友好,开学两三周时间就可以打成一片,互相调侃着开玩笑,而且无人觉得不舒服。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奇妙,该遇见的人总会遇见,不该遇见的人再怎么制造偶遇也都是徒劳。 人生好像剧本,人物设定已有,故事背景写好,就看主角是凶猛乱杀,还是贪图摆烂了。 “何玫玫!”林榆竖起食指,“再模仿一句,我可就…” “可就怎么样?不会吧,你要打奴家嘛,”说着,何玫玫护住自己身子,“奴家可是娇贵得很呢!” 躺在床上的左娜噗嗤笑出声,掀开床帘,“玫玫,你不去演戏真的太可惜了!你跟方琳娜站一起简直就是双生姐妹花!哈哈哈!” “滚!”何玫玫不乐意了,“谁跟她双生姐妹花,看见她那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我就来气,不知道一天天的在装什么!” 林榆艰难地爬起来,伸了伸懒腰,“人家可是校花,你说话小心着点儿,小心她的迷弟听到打爆你的头!” “是啊,”正在打游戏的章维为出声,滑着电脑椅侧身,“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男人都喜欢人家那样的,也就是说,玫玫,四舍五入你是男性朋友的公敌!” “呕!晦气!”何玫玫摆摆手,坐在桌子前,打开一本漫画,“还是我的纸片人对我好,永远不会背叛我!” 另外三人都摇摇头,表示不懂。 左娜突然坐起身来,“姐妹们,要不要去赚钱!?”她激动地跳下床,“我一朋友跟我说浮生要举办一个大型庆典活动,招兼职服务生,去不去?一天三百!” “这么高?不会是24小时待命吧,”林榆洗脸洗一半,在厕所里问了一句。 “啧啧啧,”何玫玫咂咂嘴,“林榆同学,作为一名高等院校的研究生,三百块你就两眼冒金了?” “钱谁不喜欢,你不喜欢?” “喜欢!” 林榆擦了擦脸,“啥时候啊?要是赶上我做实验…我就不去了,还是发论文更吸引我。” “下周五,上午九点到晚上十点。” “嚯!十二小时制。”章维为关了电脑,两手抚在脑后,“怪不得给三百,廉价的劳动力啊!” “这不是关键,”左娜靠在桌前,“重要的是这次是浮生诶,适合中国人自己的香格里拉,而且来参加庆典的都是上流人士,看看这世界的参差,我就想知道到底是谁在替我过着有钱人的生活。” “这你问林姐啊,她教那小孩家里不就是土豪嘛,你忘了,第一次去人家家里,回来她说的话,‘我终于知道是谁在替我幸福了’”何玫玫单手托着脑袋,“你俩可以探讨一下!” “说到那小孩…”林榆顿了顿,“他有个哥哥…” “哥哥?”三人异口同声。 “嗯,长的还挺漂亮的,就是…” “怎么个漂亮法,有苏黎漂亮吗?”何玫玫八卦道。 “苏黎是谁?”林榆疑惑。 左娜接话了,“据说是校草。” “校草?谁评的,我也是平芜大的一份子,我怎么不知道?”章维为表示严重怀疑。 “嗨呀,校草这东西,就听一乐呵,较什么真啊”何玫玫撇撇嘴,“长得好看的一律叫校草就完了。” 林榆白了一眼,“那他哥哥也能算吧,但看起来不好相处,好像所有人都欠他八百万似的,脸拉老长,之前给他创可贴还不要,我还不稀罕给他呢!”要么不开炮,一开炮,林榆总会有话说不完。“反正,最好别让我再看见他了,闹心!” “你要是再好看点,说不定他就不拉脸了。”何玫玫一本正经地描述事实。 “诶,别别别,错了错了,你最美你最美!”被林榆锁喉的何玫玫连连认错,求放过。 林榆不是那种一眼美女,但她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韵味。 纤细的胳膊,修长的双腿,白皙水嫩的皮肤,笑起来眼尾的美人痣好像也在说话。 她不够瘦,所以不是骨感美,而是丰腴美,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何玫玫说她最适合穿旗袍,凹凸有致,没有一处肉是白的,全都恰到好处。 沉默寡言的时候她像民国时期的富家小姐,哈哈大笑的时候又像幼稚可爱的小孩儿,委屈啜泣的时候会让人觉得全世界都欠她的。两个字总结她的长相,‘贵气’。 何玫玫经常调侃她但也总说她越看越好看,因为她越来越了解她。 “别闹了,睡觉!” 灯灭了,今晚的月还是那么亮,阳台上衣服的倒影狭长,晚风吹拂,点点摇曳。 今夜安眠。 第7章 庆典开始 浮生的周年庆典如期举行。 破天荒的,林榆那天没有实验,也没有课,她还想着有个什么事耽误一下,好让她决定不去,但是,并没有。 何玫玫在梦里和纸片人约会,不去。 左娜突然被老师夺命连环call走。 章维为约了上线打游戏没空。 也就是说,今天只有她赴约,那三个兔崽子都爽约了! 庆典在晚上六点开始。 天还没黑透,夕阳照亮江边的水,波光粼粼的游荡,浪荡在无人的天国,自喜自乐。 糕点区、香槟区、红酒区…确实像大户人家办的庆典,西点师是天鹅那请的,就是那个吃一口就吃掉好几百的品牌。白酒也都是茅台级别的,成箱成箱的搬,跟不要钱似的。 左娜倒是没有骗人,来的男男女女都是上流社会,个个身条体顺,平均颜值略逊色于娱乐圈,但也不相上下吧。身上的衣服看不出价格,但感觉就很贵。 唯一一个缺点就是,看了也记不住人,好看的一模一样,不细看真的挺难分辨的。 要不是手机不让带,林榆真想拍个照片什么的,回去也好汇报一下她这一天经历的视觉盛宴。 尤其是见到最近绯闻满天飞的君城萧,不算顶流,但知名度还算可以的女明星,起码林愉宿舍四个人全看过她的剧。 她很漂亮,在剧里很漂亮,没想到现实中比剧里还漂亮,五官精致,大眼睛高鼻梁,烈焰红唇,肤白貌美,穿着丝绸大红裙,波浪卷发,细长恨天高,走起来风情摇曳,气场起码两米八! 君城萧走过来,林榆都有些紧张了,头微微低垂着,那种莫名其妙的自卑感油然而生。 不过幸好只是路过,一股花香飘过,甚是浓郁,大概是玫瑰,味道有些刺鼻,但不重要,人好看就够了。 林榆往后退了退,一个踉跄,差一点就掉进泳池里,她站直身子,拍着胸脯,一股冷劲儿直冲天灵盖。 别说,也不知道哪个大聪明非得在这种严谨的地方设计一个泳池。 要是哪个公主少爷不小心掉进去,那可真是今日头条了。 “小林,去摆点红酒,缺了。”对讲机里出现领班的声音。 “okok,马上马上。”林榆整了整衣领,去添酒了。 储备的酒水用完了,她准备去库房取一箱。 真不巧,一转身就碰到那个“见谁都欠八百万”的主,还差点把怀里的杯杯酒酒洒人身上,真是打灯笼走铁路,见轨! “对不起对不起,抱歉,我没看见后边有人…”林榆这一天腰都快弯断了,也形成了短暂的肌肉记忆。 邵牧原拍了拍衣领,看着林榆,停顿片刻,眼眸深邃,“没事。”说完,随手在桌上拿走一杯气泡水离开了。 林榆如释重负,肩上的千斤顶好像换成了轻飘飘的羽毛,一吹就散。 她幻想着,何时也能养出那样一副孤傲劲儿来,见谁都影响不了自己半点,好像天生没有心一样。 程澄今日倒是没有吊儿郎当,西装革履起来还真挺像那么回事的。 只有那一头黄毛看起来不太正经。 “我说澄儿,咱能少染点头发吗?昨天还是绿毛吧,今天就成黄毛了?”谭柯坐在真皮沙发上,双腿交叠,自然而然的调侃。 “滚蛋!”程澄顺了顺自己涂满发胶的头发,“昨天那叫茶棕色,懂不懂啊,土鳖。” “是,你最懂了,懂王!”邵牧原单手插兜站在一旁,手里的气泡水泡都要摇没了。 程澄单手搭在邵牧原的肩上,“你不是说你不来嘛,怎么,看上哪家姑娘了?哥们给你牵线拉媒!” “省省吧,把你自己拉明白了就行。”邵牧原用手拍掉抚在肩上的手,“浮生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那你爸怎么不来?” 邵牧原眼睑低垂,脸上没什么表情,“他是他,我是我。” “原儿,这么多年了,该放下了吧!”谭柯站起身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总不能一辈子跟你爸对着干吧,他是你爸。” 邵牧原嘴上没松口,回了一句,“就因为他是我爸,所以我放不下。” “诶,嘛去?”程澄冲着邵牧原离开的方向喊了一嗓子。 “又找地儿消化去了,每回都这样,难为他了,这么多年都挺过来了。”谭柯叹了口气,饮尽杯中酒。 “得亏是他,要是我经历那些事,八成你们得去疯人院找我。”程澄往嘴里扔了一颗葡萄,又吐出来,“妈的,什么玩意这么甜,打了安赛蜜了吧!” “人家那是正儿八经的有机葡萄,你呀,”谭柯坐在程澄身边,“多半是要步入中年了,正常甜都受不了了。” “去你的!怎么也比你年轻!” 他们三人中,属程澄最年轻。 27岁的年纪,创业5次,失败5次,游戏,酒吧,共享,互联网,工艺品,都涉猎了,但都没什么起色。 要不是背后有好爹好妈撑腰,还不知道他现在在哪躲债呢。 他的父亲程扬帆是地产龙头,与浮生平起平坐,浮生的老板见了程澄都得喊一声小程总。他的母亲穆雪在医美行业做的风生水起,是能放在杰出女性榜单上的存在。夫妻俩都宠他这么一个独子,打小就给他最好的,锦衣玉食惯了。他们对程澄的唯一要求就是,不惹祸。 谭柯与邵牧原同岁,生日稍微大一些,今年30周岁。他出生在炎炎夏日,活蹦乱跳的日子里生出他这么一个怎么都闹腾不起来的性格。从小就有着异于常人的稳重,不多说也不多道,只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少年老成。 祖上是雕木起家,精致的榫卯结构仍然能在他家的院子里看到。后来从他爷爷那发展起家具行业,传到他这辈已经是第四代了。他从美国留学回来以后就在公司里从小职员开始做起,三年做到了销售总监,现在已经是集团的二把手。这些年他一直稳扎稳打,做人滴水不漏,以至于没有人敢站出来反对他“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 美国留学的时候认识了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崔媛伊,她是崔氏集团的千金。 说是相识,其实是相亲。 双方都没什么意见,回国后领了结婚证。 像无波的死水,像生锈的烟囱,像无垠的荒原,日子不难过,时间赶着走,不痛不痒,不卑不亢,彬彬有礼的婚姻已经走过了第三个年头。 崔媛伊是个艺术家,奔波在世界各地,在非洲大草原和狮子同框,在酷寒的北极探险,在枫叶成林的加拿大拍摄,在无人的荒岛雕塑,谁也禁锢不了她 她来自于自然,也将回归于自然。 第8章 落水 “啊!”一声尖叫传来。 泳池里多了个扑腾乱叫的人。 林榆离泳池最近,看到有人掉下泳池,心下一凉,“救人啊,救…”看着周围那群衣冠楚楚、美艳动人的人们没有半点伸出援助之手的意思,她慌了。 死就死了,她摘下对讲机准备跳进池里。 可是还没等她往前迈,胳膊被往回一拽,彻底远离了泳池,还听到一句模糊的呵斥,“会游泳吗就敢往下跳! 经过时,她又闻到了那一股茉莉花香,夹杂着烟草味,浓郁又热烈。 “噗通”一声,泳池里多了一个人。 闹剧在平静中燃起,在缄默中熄灭。 周围的贵男贵女们并没有因此而作出什么动作,好像未曾发生,也只有一小部分人对救人者的行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君城萧伏在岸边咳个不停,头发上的水一滴一滴的滴落在大理石上,发出的响声只有她自己听得到。 她真的很美,哪怕是落水了,也还是美的。 “谢谢你。”君城萧看着邵牧原,眼含着泪,微微泛红,梨花带雨。或许在那一刻,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被心疼和被照顾,在所有人都束之高阁的时候,向她伸手的都可以视之为黑夜里的光。 “没事。”邵牧原没有多余的表情,他的头发也在滴水,从脸颊到脖颈,寸寸向下,绵柔的衬衫贴近他的皮肤,隐隐约约能看到衬衫下的旖旎,多看一眼都会发烫。 “真的抱歉,你的西服我赔你吧!”君城萧拢了拢发梢,“我是君城萧,待会儿…” “举手之劳而已。”他冷冰冰地,声音寡淡如水,甚至没正眼看对方的脸。 等林榆拿来毛巾的时候,君城萧的身上披着邵牧原跳进泳池前脱下来的西装外套。那一刻,她像是被何玫玫附体一样,脑子里补出一部小说,就叫《霸道总裁和他的明艳娇妻》。 可捏着毛巾的手还是紧了许多。或许,是同性相斥的缘故吧,天生的嫉妒她避免不了,只能希望她磕的cp一定要he! “傻愣什么?” 手里的毛巾被抽走了,林榆才缓过神来,看到站定在自己面前的男人。 她歪着脑袋探出去看身后的君城萧,她已经被火急火燎赶来的经纪人扶着离开了。 真是可惜,也不知道他俩互留联系方式了没有,要是没有…林榆已经替他们着急了,思绪又一次抽离现实。 “嘿!”邵牧原轻轻戳了戳林辰希的肩胛骨,对于她的表情很是不解。 “?噢!”林榆不情愿地拔刀砍断思绪,愣了愣,眨眨眼回到现实,“那个,您…要不要换件衣服什么的,您都湿了。”这话说出来总觉得怪异,但又实在挑不出逻辑错误。 她已经很克制地不看眼前俊朗的身形了,眼睛无处安放,脸颊开始发烫,眼睫有些醉意。 “…带路吧。” “噢,”她低着头,自顾自地在前边走着,混乱的脑子像喝多了似的,想到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又想到冰冷的寒冬,还想到氤氲潮湿的洗浴室,什么啊!神经病啊!?她拍拍脸颊,咬咬嘴唇让自己疼醒。 第9章 救人 “你会游泳吗就往下跳?”邵牧原双手抱胸,跟在林愉身后。 林愉今天又扎了丸子头,皮筋上面有一只小熊,粉色的,这是唯一亮眼的点缀。 她没有回头,侧了侧身,“不会啊,可是…”她还是回头看了邵牧原一眼,“总得有人下去救她吧,水是不深,可是万一呢,都没人主动去帮一下…” “我不是人?”邵牧原微微皱眉,突然来了兴致。 “不是不是!”林愉脑袋晃成拨浪鼓,脸颊微微泛红,“所以特别感激你能伸出援助之手!” “救的又不是你,你谢什么?” “我…”林愉哑口,转了话头,“你是不是跟君城萧认识,能不能…” “君城萧是谁?” “你…刚刚那个啊,你救了人家,”林榆恍然大悟,“所以你真的是,”她竖起大拇指,“见义勇为,先生大义!” 邵牧原挑了挑眉,眉眼弯弯,浅淡的笑意挂在嘴角,很是久违,“我不救难道让你个不会游泳的下去?” 许是第一次见这般明显又自然的笑意,难免会让人放松下来,游走在肆无忌惮那边,一点点的试探。 “看不出来你还会笑啊…”林愉看着邵牧原的那张脸,总觉得不真实,尤其是与她站在一起,心平气和的聊天。 听到这话,邵牧原马上恢复原本板着的脸,不再说话了,他也觉得自己不太对劲。 看邵牧原不说话,林愉尴尬地揉揉耳垂,“最近经常听南木提起你。” 实则,邵南木一直都有提及他的哥哥,只是那时候林愉并不在意,只当小孩子为偷懒找的话头。 “嗯,”邵牧原用毛巾擦了擦滴在脖子上的水,“南木的家教老师,他也常提。” “他肯定说我很凶,还很严苛…不通人情什么的…”林愉小声嘀咕。 “什么?” “没什么…” “林老师是不是还有其他身份?”邵牧原眉眼低垂,看了看林愉身上服务员的统一制服。 林愉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用微笑来缓解气氛,“没,兼职嘛,但是你放心啊,”她突然很严肃,“邵南木的功课我是绝对很认真对待的,没有半点偷懒!”说着,她不自觉地竖起三个手指发誓,都怪邵南木总是发誓,她都看会了,动不动就发誓。 邵牧原用咳嗽声遮掩忍不住的笑意,“我没别的意思,你放心,我知道,南木喜欢你,我看得出来。” 林愉如释重负,缓缓吐出一口气,这出手阔绰的人家她好不容易抢到的,干黄了可就完犊子了。 思考片刻,她还是觉得有些事情有必要做一下。 林愉站定在原地,转身正对着邵牧原,伸出友谊之手,“重新认识一下,林榆,榆树的榆!”其实她当下是很忐忑的,今天满打满算才第四次见面,面对的又是高冷又傲慢的漂亮人儿。 但是呢,他们之间还算说得过去的交谈给她一种‘这人还能处’的错觉。 这一次他们之间的对话已经超乎想象了,起码超过十句了吧,或许她的刻板印象该改改了,人不能光看外表。 “邵牧原,”他礼貌地回复了,但手依然抓着毛巾,并没有要伸手的意思。 画地为牢,他圈地自萌地认为当前的社交圈子已经足够麻烦了,不想也不愿接受任何一个来历不明,所谓“朋友”的人打搅他的世界。 以前还有想试的胆怯,现在,他已经不愿意踏出任何一步,那都是万箭穿心的苦难,他不想再经历一番。 林榆读懂了他的意思,抿了抿嘴唇,将手收回,放在上衣口袋里,“挺好,你们家都挺会起名字的,都好听…”她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这一刻的自卑感到达鼎峰。 好像进入一家高奢商场,她看上一件不算昂贵的衣服,但因为她的着装和外形,导购连试的机会都不愿意给她,那一刻她会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像现在一样。 她刚刚竖起的自信,此刻被拽的很高,然后狠狠地摔下去,摔的粉碎。那是一种有种不配得感,如果不是她的学历,她可能此生都不会跟含着金汤钥匙出生的人有什么交集。 上一次的自卑还是方琳娜给的,“你觉得你跟我有可比性吗?”,这仇她绝对记一辈子,但也…只能是记一辈子,并不会对谁有什么影响。等着那朵仇恨的花枯萎烂根变成屎一样的养分时,或许她就释怀了,彻底接受自己的平庸和弱小。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就是等级分化的,一个阶级和一个阶级之间的鸿沟将是一望无际的,不知道该跑多少个马拉松才能更上一层楼呢。 对林榆来说,一层短小的台阶就够她上许久许久。 但她未曾放弃,总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哪怕只是去看看。 邵牧原的排斥,不能类比于“压死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但起码也是“压死骆驼的第n颗稻草”,没那么严重,但压力还是给到了。 她只是个普普通通上学的学生,而面对的这个人,家境殷实,外貌突出,能力出众,这点是根据邵南木口述猜测的,牛津双学位毕业的人能力不言而喻了。 唯一能胜过的大概是年龄了,她起码是年轻的,不管是心理年龄还是生理年龄,她一定能赢! 这路真是走得又臭又长,等到了旁边浮云连锁酒店的大厅,还没等她呼领班,总经理直接来了,后边还跟着几个部门经理,这阵仗…真的至于吗? 后来,林榆被一堆人挤到包围圈之外,就像邵牧原不愿让她闯进自己领地一样将她推出去。 “邵总真对不起,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还让您亲自下水,实在抱歉!”值班经理已经满头汗水了,面对这个随时都能让他滚蛋的人,心中的胆怯写了满脸。 看着值班经理跟邵牧原点头哈腰道歉的样子,跟早上那个腰杆挺直、用下巴看人的值班经理简直判若两人。 看人下菜碟这老话,真是放哪都不嫌占地方。 林榆本来还想着要不要自掏腰包给邵牧原买个板蓝根啥的,看这架势,有的是人往上贴,她还是不要浪费感情了。 她转身离开,这事算是落停了,可她的工作时间还没到… 邵牧原看了一眼林榆离开的方向,没多停留,在簇拥之下上了电梯。 一切结束之后,林愉赶上最后一班地铁,庆幸,人很少。 在地铁上,她收到了今天的报酬,多出来一百。她本来已经打好字问是不是给岔了,对面就发来一条消息,“今天表现不错,多出来一百算奖励,下次优先考虑。” “好的,谢谢哥!”林愉放空自己,突然觉得地铁上的空气格外清新,那是金钱的味道。 一整天的大量运动让林愉在微信步数上排名第一,将近三万步,好像去爬了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回来浑身酸痛。 第二天,她睡了一个懒觉,很香,没有老师call,没有师姐师兄call,只有刺眼的阳光洒进来,暖烘烘的,把她从睡梦中唤醒。 在盛夏,阳光有了不一样的味道,是自由而畅意的。 第10章 生活本质 研一的生活在平淡中结束。 开学前,她还幻想着在研究生阶段解决一下人生大事,凑巧碰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谈一场还算来得及的校园恋爱。 但来了才发现,她那些师兄师弟同门们,不是自带家属,名草有主,就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 后来她想开了,继续保持本科学业为先的精神,遵循“爱情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为原则,安安心心的搞学业、钻学术。 爱情的话,“小姑娘,爱自有天意。” 你若芳香,蝴蝶自来。 何玫玫暑假去了云台,说是要为她的小说找灵感,顺便感受一下热带雨林。她的想法和创作确实还算靠谱,但大多只有开头,结尾却是遥遥无期的,太监了她自己都数不清的本子。 章维为回家了,要说何玫玫对纸片人是真爱,章维为对游戏也是真爱。据她所说,她家里的电竞房让她一刻也不想待在学校。 左娜倒是还在平芜,但是和男朋友住在一起。她是宿舍里唯一一个有男朋友的。 其他三个人已经被她喂狗粮喂的免疫了。对于那个在国企工作,温柔体贴的男朋友不甚关心。只有请喝奶茶的时候才兴冲冲地夸她这男朋友真大气! 林榆不舍得将家教的工作撂下,在与邵家交涉协商后,一致决定每周多上两次课,一直到暑期结束再恢复原来的课时安排。 暑气在七月彰显地淋漓尽致,在路上没走十分钟就已经汗津津了。 要是能边走边吹空调就好了,她每次都这样想,然后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路程。 早上七点,她按照惯例醒来,不知道是不是生物钟的缘故,她已经很久没有睡过懒觉了,总觉得睡太多会有罪恶感。 一个上午,她把该背的单词完结了,该看的文献写了读书笔记,还恶补了一会儿《百年孤独》,起初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读,毕竟这书风评是“晦涩难懂”。 但奇怪的是,她读下去了,除了记不住名字,只能用abc去代替。 中午的艳阳高照让人不愿出门,但她还是去食堂买了饭,还捎了一份冰西瓜回来。 咬着冰冰凉凉、又甜又香的西瓜,她觉得自己来到了天国,踩着云彩,蹦蹦跳跳的就把这一天过去了。 “嘟嘟嘟!”一个视频电话打过来。 林榆看了一眼,吃完嘴里的西瓜,接起来,“爸!” 对面的林爸笑容满面,眼角的褶皱欲深了,“闺女,在学校怎么样,钱够不够,”见到女儿的高兴溢于言表。 林榆看了一眼桌上的日历,每月25号,爸爸都会给她一笔生活费,像大学的时候一样。 “爸,生活费我这有,我当家教、助教能挣钱。”她心疼父亲的起早贪黑,“您留着钱给林楠买点学习用品吧!”她家里还有个上初中的弟弟,所以给邵南木补起课来,她比别人有经验。 林爸笑意浓厚,“爸知道你能挣钱,但是你挣得是你的,爸爸给也是应该的,我家闺女有出息,就该好好养着!” 她长在偏远村庄里,知道父亲的不易,知道自己走出村子,迈进城市的责任。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懂事这个名词看起来是夸赞,但某种程度来讲,懂事是强迫一个孩子去磨灭他的童年稚气,理解大人才能理解的事情。 这本身便是伪命题。 说到儿子,林父有些恨铁不成钢,“你弟弟就是让你妈惯坏了,不好好学习就知道玩!” 林榆不知该怎么讲,她不止一次说过弟弟的教育问题,但并无效果。 十年养成的坏习惯又能凭借什么力量连根拔除呢? ‘惯子如杀子’,老话不是说说而已的。 “家里的李子是不是熟了,今年是吃不到了。”林榆转了话头,把刚才的话题撅过去。 “熟了熟了,”林爸声音明显欢快了些,“家里的菜都能吃了,再过些日子,葡萄也熟了,你不是最爱吃葡萄嘛。” “是啊,这边葡萄都好贵,还不好吃,还是爸爸种的好吃!”“那等你有空了回来,多吃点,每年就靠你处理那些葡萄了!” “爸~搞的我好像多能吃似的!” “老林!开工了!”电话那头愣生生地喊了一嗓子,打断了父女之间的温情。 “闺女啊,爸爸开工了,回头给你把钱打过去,记得好好吃饭,买点牛奶水果,别上火了。” “爸…”还没等她回应什么,电话那头就挂断了,黯淡的屏幕亮起来,显示通话时间12分15秒。 匆匆慰问,匆匆嘱咐,许多年都是如此,好像这个荒诞的世界没有把时间留给这群是死是活都要拼命赚钱的打工人。 而他们连一句埋怨都不行,生而如此,又怎能怪得了天地。 身体健全,无病无灾便是上天给予的伟大福报吧。 读者常常鄙夷骆驼祥子的痴傻和愚蠢,可真正体味人间疾苦后才发现,世间的大多数人都是祥子,到死都觉得赚不到钱是自己不够努力。 或许我们都应该学习冉·阿让的伟大精神,在认清生活的本质之后仍然热爱生活。 哪怕世界蹉跎,都要心向阳光。 第11章 瓢泼大雨 时间走走不停,晨起暮落,总能等来一个兴奋良久的惊喜发现。 午后的阳光不算刺眼,呆在有遮掩的屋子里不觉火热,只觉得空调开得有些低。 林榆正在辅导邵南木做数学题,公式、方法技巧、运算过程都是很重要的。 “解题要看它给你什么。” “在问题中找信息。” “对,把信息都掌握了然后根据我教你的一步一步来,思路就会清晰很多。” “可是看起来好难。” “难什么难,还没看仔细呢就说难了?”林榆拍了拍他的肩膀,“这道题算是条件比较明显的,上次让你写的那个错题和这个就是一个类型的…” ‘轰隆’一响,雷声盖过她的声音。 天空重重地压下来,刚刚的晴空万里早就不见踪影。远处的树勤快许多,树叶在枝桠上乱蹦,看得出来,来了一场有脾气的风。 “林姐,要下雨了!” 林榆皱皱眉,收回望向窗外的眼睛,“你别管,做你的!” “噢…”笔还没落下去,“带伞了嘛…” “诶!再说有的没的我可生气了!” 邵南木不再出声,磨磨蹭蹭的在草稿纸上,按照思路,一步一步地写下解题过程。 抬起胳膊看了看手表,五点一刻。 窗外的天阴沉沉的,云迷雾锁,重云如盖。 “好了,到时间了,刚刚跟你说的题再好好看看,不要再错了,听到没有?” “知道了知道了,”邵南木合上笔帽,站起身来,“要不让我家司机送送你吧,我看这天要下…” 林榆收拾好东西,将帆布包挎在肩上,“不用了,我刚刚看了天气预报,未来两小时无雨”,她将手放在门把手上,“下雨之前我就回去了,你放心。”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我就不送你了,我学的有点困了,得补一觉。” “行,那你睡吧,我走了。” “林姐拜拜!” “拜拜。”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林榆做人的道理,她讨厌有借有还好相见,在她的观念里,别借才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人与人之间本来挺单纯的,但一旦有了拉扯,便不单纯了。 她以竞走的速度步行,心中默默祈祷,千万别下雨! 远处的雷声轰然来临,伴随着闪电交织,雷公电母的名号果然名不虚传,要来就来一双。 今日出门还觉得天阴,没必要打遮阳伞,她就没拿,此刻只觉得自己蠢得可以。 头顶的天更暗了些,风雨欲来,团团乌云压下来,好像稍有不慎就能掉下来,砸在某个嘴硬不知回家的人,将他浇成落汤鸡。 豆子大的雨点说来就来,沙场秋点兵,若是一个雨点一个兵,那辛弃疾该高兴的四处跳脚。 林榆也在跳脚,为她的嘴硬买单。 雨下得越来越大,在七月月尾,来了一场洗净凡尘,净化心灵的瓢泼大雨。 雨声振聋发聩,如嘶吼般将所有压抑的情绪绽放出来,吞噬每一个“不带伞”的行人。 这一片属于郊区,路上唯一奔波的只有她一人,茕茕而立,孤苦无依。 哪怕跑得极快,身上的衣服也湿了个干净。她抹了一把脸,将雨水甩出去一些,下一刻,雨水又浇了满面。 “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起,雨水砸在公交车站顶棚上,噼里啪啦,若是再猖獗一些,怕是要重新修建了。 雨滴连成线,最后像是成了水幕,齐刷刷地往地上砸,不知是哪个负心汉辜负了年轻的少女,让她如此声泪俱下。 哪怕是雨天,车流也未停止,一辆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驶过,溅起一朵一朵水花,没有一辆是公交车。 林榆靠在公交车站牌前,双手抱胸,低着头,尽量将自己缩小一些。这天不会冷,但就是觉得身上起了一些鸡皮疙瘩,麻麻酥酥的。 站久了,她决定蹲下来,让自己表面积更小一些。 一个巨大的车灯照过来,林榆没有在意,直到它越来越亮,离自己越来越近。 她抬手挡了挡强光,车身慢慢靠近,在她身边停下。 车窗摇下来,林榆探头仰望,正好跟驾驶座上的人四目相对,车厢内的人西装革履,干净整洁,而她浑身湿透,不堪入目。 邵牧原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上车,我送你。”他还是那么不苟言笑,一副欠债还钱的表情让人生怯。 林榆低头看了看自己还在滴水的衣服,抱着帆布包的手紧了紧,嘴里蹦出来几个字,“不…不用麻烦您了。”她还记得上一次,他那个不亲不近的动作将她推出去好远。 他皱了皱眉,身子偏过去,离她更近了些,“公交车停运了你不知道吗,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副驾驶的车门被他打开,雨水打在车门边上。 雨没有停的意思,她上了车。 就在之前,邵牧原恰巧看到在雨中狂奔的林榆,本来想着装看不见好了。 太麻烦了,肯定会很麻烦。 可是车子好像不听使唤似的,缓缓停下,想要救一只淋雨的猫,就像那天她说的,总要有人伸出手。 就当是日行一善了,他这样想。 “对不起啊,把你车弄脏了。”车子还没起步,林榆先道歉了,她的表情神似受了委屈的小猫,耷拉着脑袋,轻抿嘴唇。 邵牧原侧了侧头,她今天穿了一件雪纺衬衫,被雨贯透后若隐若现,他突然觉得喉咙有些发紧,“没事,”两个字让他说的低沉又干瘪。 他从中央扶手盒里掏出一包抽纸,“擦擦吧。” “谢谢。”林榆小心翼翼地拽出两张纸,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又擦了擦粘在脸上的头发。 车里的空调调高温度,邵牧原无意识地瞅到内后视镜,余光中瞥到她的雪纺衫将她包裹的很紧,紧到一览无遗。 他伸手扯了扯领带,眼神故意偏左,他不想在这个年纪被贴上‘猥琐中年男人’的标签。 车子停在十字路口,趁着空档,他将西装外套脱下来,塞给一直低着头像是认错的林榆,“穿上吧,别感冒了。” 林榆这次没有拒绝,她也知道自己此刻的情形,哪怕用手竭力去遮,也只是徒劳。她开始后悔为什么选择穿了这样一件衣服。 一股茉莉花香窜入鼻中,而后是不浓不淡的烟草味。她将西装收紧了些,竟然还闻到了淡淡的桂花香,与它主人那种乖戾的气息背道而驰。 逼仄的空间,车箱内气温腾升,窗外雨水打在玻璃上的“咚咚”声,转向灯的‘滴滴’声,挂档的‘咔哒’声,还有两处和谐的呼吸,一处略显急促,另一处在平静中泛起涟漪。 不知道过了多久,滴滴答答的雨还在下,齐刷刷地冲洗着柏油路。 为了缓解车内尴尬的气氛,邵牧原打开车载广播,播放了一首舒缓的英文歌。悠扬的声音穿透整个车厢,像施展魔法似的,硬生生烘托出一种轻松的氛围。 “挺好听的。”不知道说什么,在漫长的沉默后,林榆憋出这么一句话。 邵牧原没有说话,沉默简直是他的标签,他用得如鱼得水且非常自洽。 …… 等林榆回到宿舍的时候,雨停了,乌云不再密布,还予一片息事宁人。 天晴了,月光浅淡地爬起来,伸了个懒腰。 一件西装搭在椅背上,一把伞撑开放在阳台,伞面上还饱含滴滴水珠。 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故事朝相反的方向发展。 我们明明知道天命不可违,却总会在各种时节祈求上天的保佑,保佑平安健康,保佑一生无虞。 第12章 将错就错 三伏天过去,暑气渐渐消散,日子没那么难过,但也不算轻松。 自从那次落水事件,君城萧算是又火了一把,铺天盖地的小道消息和八卦将她捧在众星之上。 现在流行的红已经不仅仅是白红了,黑红也是一种红。 而且下水救人的那个又是内外兼修的企业老板。那段时间他们的八卦已经铺天盖地的传遍了,英雄救美、怜香惜玉的桥段已经被多次转载成同人文了。 邵牧原看到这些本来不想管,媒体的尿性就是,越回应越来劲儿,直到正主找上门。 “邵总,”开口的是他的助理乔伊,“君城萧小姐想约您的时间谈谈代言的事儿” 邵牧原敲着笔记本电脑的手并未停下,不甚在意,“代言的事找我做什么,找段副总。” “可是…君城萧小姐…”乔伊有些为难。 “她怎么了,就因为跟我传了点绯闻就特殊了?”邵牧原双手抱胸,防御的姿态看着乔伊。 “叩叩”一阵敲门声传来。 “进。” 高跟鞋敲在大理石地板上,包臀长裙将她的曲线完全凸显出来。她摘下口罩,露出那张不可一世的脸庞,“邵总,抱歉,以这样的方式打搅您。” 乔伊本来想要解释,邵牧原却摆摆手。 “君小姐喝什么?” “水就可以,谢谢。” 乔伊轻轻地将门关上。 邵牧原坐在皮质单人沙发上,习惯性地解开一颗西装扣子,将胸前的工牌摆正,伸了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 “我听经纪人说贵公司在找品牌代言,所以我想自荐一下。”她落落大方,浅浅微笑。 “不好意思君小姐,”邵牧原双腿交叠,将手臂搭在腿上,“代言这块儿不归我管,楼下电梯口直走左拐,段副总负责。” “还有件事,”君城萧抿抿唇,“上次的事真的非常感谢,,要不是您出手相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又绕回这件事上,这件事一直延续到现在,邵牧原觉得自己不能再任由事情胡乱发展下去。 “本来我以为,子虚乌有的事会随着时间淡忘的,但是呢,”邵牧原抬手摸了摸额头,“互联网的力量还是不容小觑的,现在这件事已经发酵成搜一搜都能看到我的脸,我真的觉得挺冒犯的。”他顿了顿,“今天周六,周一我们可以出一份联合申明,证实这件事只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而不是什么荒唐的英雄救美。” 君城萧很是坚定,“这件事既然已经发酵到这个阶段,何不利用这个便利造势呢?”她解释的条理清晰,“一来,贵公司借我提高品牌热度,您也知道,不管黑的白的,红就是流量,流量就是钱;二来,我借贵公司的品牌名誉能翻一番也好,您可能也听说了,外界对我的声音不太友好,但我可以保证那些都是虚假的。” 邵牧原听得认真,但还是蹙了蹙眉,“你的意思是,让网传变成表面事实?” “是的,大概是这个意思,”她看着邵牧原的眼睛,“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您没有结婚,这事应该不算不地道。” “你倒是挺会查的。”他眼眸深邃,话锋突转,“但是我有未婚妻。” 君城萧微微蹙眉,“啊?您…”,她没说出完整的话,只是掩面微笑,缓解自己的不知所措。 邵牧原思量片刻,长叹一声,“既然这样,那就继续冷处理好了,”他站起身来,又想到了什么,“额外的条件我会在合同中写明,我这个人不做赔本买卖。” 君城萧面露难色,但并未表现的太明显,“传言的不错,您配得上有勇有谋这四个字。” 他冷笑一声,听出了讽刺的意味,“都是生意人,合作愉快了什么都好说。” “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君城萧伸出手,摆出握手的动作。 “合作愉快!”邵牧原轻轻地握了握,又马上放开。 “噢对!”君城萧提起脚边的牛皮纸袋,“您的西装,我干洗好了,谢谢您伸出援助之手。” “嗯,”他接过袋子,“那件事到此为止吧,除了面子,我想里子干净一点。” 君城萧尴尬一笑,并未多说。 君城萧走后,那件牛皮纸袋装起来的西装外套被丢进垃圾桶,或许是君城萧的脂粉味太重,那件西装大概率已经被“玷污”了。 有未婚妻那事儿,面对别有用心的主儿,他就会张口就来,这个不存在的未婚妻给他挡了很多烂桃花,也避免了很多浪费口舌的事情。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以为玩感情就是天大的事儿,现在长大了,成熟了,发现很多事情都很重要,比如做一番事业,有自己的成就感。 身为邵氏集团的少东家,邵牧原靠着这个身份引来了很多资源,医院、政府、工厂、药企,他混迹于鱼龙混杂的地方,短短七年,华悦便成了近几年崛起的新兴医疗器械公司。 后来,华悦开发新领域,钻研开发药物,邀请许多医学博士来做科学研究,特别是那些从国外留学归来的,重金聘请。 他在美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明白为什么有些博士一旦出去就不愿意回国。正因为他懂,所以更愿意去暖那些被寒了心的人。 那些原本以为国内环境乌烟瘴气的,也为邵牧原开出的条件心了动。 正所谓科研,就是成本投入庞大,但回报看运气的事情。三年来,邵牧原在这个领域没尝到什么甜头,反而四处碰壁。 这些年,他隔三差五把钱砸进去。 邵东阳屡屡劝退,“成本这么高,你到底在坚持什么?” 他不说话,一直不说话,只是一直在做。 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退出,他心里有数。 而这次,企划部出方案,宣传部和君城萧那边打配合,华悦的制药领域关注度逐渐上升,品牌热度涨幅渐大,有了资金回笼的趋势。销售额同比增长远超上一季度,方案奏效了。 君城萧出席华悦举办的各种活动,服装秀、公益活动、科普日等等,她身上标绑定了‘慈善’和‘公益’的标签。 她见邵牧原的次数越来越多,媒体拍到的素材也越来越多,但大多数都没能照到邵牧原的全脸。 他跟媒体打过招呼,再私自将他的正面照发网上,就法庭见。甚至之前爆出来他的照片通通都被下架找不到了,他讨厌把自己挂在网上,任由一群不知轻重的人评头论足。 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也逐渐看到了新的曙光,事业的新起点让他觉得生命的承重又轻了一些。 在让人期待的事情发生之前,我们总会幻想事情的开始、过程和结束。 第13章 我送你回去吧,顺路 “时光里”酒吧又聚齐了一波又一波的红男绿女,热闹的灯火,舞动的dj,风情万种的调酒师,肆意挥霍的舞池,在这里,人类保持着最初的兽性。 林榆第一次来酒吧,满眼泛着探索和未知的欲望。今天是研会同学的生日,虽然不熟,但还是邀请了她。 出于好奇心和面子上要过得去,林榆答应了。 人多时她总会社恐,所以就猫在角落里,看着他们玩真心话大冒险,玩你画我猜,掷骰子。 其他有时候她也想要融入,多说些话,多笑一笑,表现的活泼一些。但每次她做好心理准备时,就会被半路腰斩,不管是突然递过来的水,还是乱入耳朵的音乐,都能成为她泄气的理由。 她总在害怕,害怕因为自己的无趣而让话题终结,也害怕自己说了不合时宜的话让大家沉默,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在陌生人面前她会把自己的影形衣穿上,裹得严严实实的,如果有人不小心踩到她,才会惊叫一声,“呀,这还有个人呢!” 比如说这个突然挤过来,坐在林榆身旁的男生,因为音响里的歌声有点大,他凑地近了些,“同学,你是哪个部门的?” 林榆条件反射似的后撤,然后尴尬一笑,“秘书部的,林榆。” 他笑得肆意开朗,眼睛泛着光,“文体部怀宁。”他伸出手,略带腼腆。就算是研究生了,半只脚踏入社会,但那种半入不入的少年气还是带有魔力,一种吸引人的魔力。 “哦,你名字挺好听的。”林榆礼貌回应,她确实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听的,像古人的名字,尤其是这个姓,怀,他会不会还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叫怀玉,她的思绪又开始乱飞。 “你是不是社恐啊,我看你一直猫在这,不无聊嘛?”他问的直白,道路急转而下,所以来的很快,让人猝不及防。 林榆缓过劲儿来,摸摸耳垂,只是浅浅一笑,脸上有了红晕,但灯光的恍惚让人无法察觉。“还…还好吧。”她心虚地回答着。 “都是朋友,不要这么害羞嘛!”男孩子的笑容总是比女孩子张扬,干净清澈的眼睛,尽管环境杂乱,混乱无序,他依旧那般闪耀。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他们互相加了微信,寒暄几句算是认识了。 林榆尝试着喝了一点酒,他们说度数不高,很好喝,她信了。 酒精浓度确定不高,但浅薄的辛辣入喉,还是会有些不适感。果酒大多甜腻,而林榆最讨厌的就是过于甜腻的东西。 她喝酒就会上脸,所以不敢喝太多,只是尝了一杯,剩下的时间为了缓解尴尬,一直不停地喝水。 怀宁告诉她厕所在顶楼9层。 她问为什么,他说因为这个酒吧设计从来就不正常。 疑惑之下,她还是上了楼,毕竟怀宁看起来很真诚,很友好。 ‘叮’电梯门开了。 她走出电梯,探索性地右拐,总觉得这一层设计怪异地很,安静,没有半点嗓音的安静,夸张地形容,像停尸房。 顶板挂着吊灯,昏黄但不黯淡,墙纸是磨砂墨绿色的,入眼给人的感觉是,这个地方的饭肯定是又贵又难吃,菜名说不定也很离谱! “你找谁?”身后响起了低沉浑厚的声音,嗓音里杂着懒劲儿,好似下一刻就要睡着了。 如惊弓之鸟般,林榆讶异转身,那人站在灯光下,淡淡的光打在他身上,投出的阴影凸显着他挺拔的轮廓,深邃的五官没什么表情。 指尖的缕缕烟丝萦绕而上,像漫不经心的舞者,肆意挥舞,任由观众着迷,无怨无悔。 “那个…我…找…”林榆的声音有些抖,喉咙紧张地几近发涩。 “程澄不在这,找错地儿了。”男人看清了她的模样,声音冷极了,似是带了许多不满。 心中的郁结似是更深了,嗓子里像卡了痰,吐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 和无数个往日一样,每一个到顶层来的女人,目的都只有一个,找程澄算情债。 真情债假情债的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最后都能用钱解决。要是遇上麻烦一点的,那就多给些钱,也解决了。 不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真情,只是认识两三天就能跟程澄混在一块出双入对的女人没真情。 邵牧原怎么也没想到,林榆竟然也是其中之一,过去的认知就像颠倒了似的,一脚踩在狗屎上是挺晦气的。 “什么?什么橙橙?”林榆不解地问。 邵牧原没回应,径直走过来,从她身边经过,瞥了她一眼,像看垃圾一样,“我不管你是真听不懂还是装听不懂,赶紧离开这!” 原来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愿意缠在程澄身上,为了钱也好,为了人也罢,程澄身上像长了蜜一样,让她们忍不住地往上贴。 林榆看清了他的面容,如鲠在喉,呼吸不畅。 她无意识地吞了口唾沫,才战战兢兢地开口,“不是,我…找洗手间…”她察觉到邵牧原肯定是误会了什么,声音紧张急了。 慌乱间,她抓住了邵牧原的袖口,拧巴地拽着,“南木哥哥,我…我真的是在找洗手间。” 如果有地缝,她一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钻进去。她以为她一定不会在邵家以外的地方见到他,绝对不会… 有些人总是很奇怪,明明不想见,也没有特意制造契机,但总会遇见,在拐角,在路的尽头,在湖边,在田间,我们总能在平常的一天见到不经意间出现的人。 邵牧原偏头看她,就在咫尺间,只要伸手就能触碰到。 不知道是灯光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像是乱涂了一堆腮红,停留在脸上不曾走远,连嘴巴也是迷蒙的绯红。 “你来这找洗手间?”他清了清嗓子,将烟掐灭在身旁的垃圾桶上,“谁告诉你厕所在这层的?”他的声音略显嘲讽,像是假意接受她的谎言,然后陪她演下去。 烟头被扔进垃圾桶,漆黑的桶里望不到头,就像所有人的未来,走啊走,不知道命运到底掌握在谁的手里。 林榆的眼神纯净又真挚,声音听不出半点掩饰,“我同学跟我说的,他说这个酒吧的设计就是不正常,所以设…在顶楼…”说完她才意识自己又在说什么荤话,怎么可能有建筑是不符合消防法规的,哪有什么奇葩建筑就顶楼有厕所啊,亏得她学了四年的消防设计。 邵牧原冷笑一声,双手环抱,身子偏向她。一晃眼的功夫,是不可捉摸的如释重负,不知道在庆幸什么,像是糊嘴的粥加了一瓢水,三下五除二地就能下肚。 本来要说些什么,但与她对视的瞬间,他觉得林榆没有说谎,是无缘无故的信任,好似街边流浪的可怜野猫,坚定地认为,不是因为它坏才被人抛弃的。 “每一层最尽头都有洗手间。”说着,他迈着步子走进电梯间,按了电梯按钮。 “哦,明白了,抱歉我…谢谢。”林榆垂着脑袋,觉得自己丢人丢大发了,形象无存,荡然无存! 邵牧原用余光看了看她,又补了一句“洗手间左边是男厕,右边是女厕,看着点标志,别进错了。”他突然提起兴致来,没来由地调侃一句。 按照这几次的接触,他开始觉得身旁这个人思维简单的很,一根筋,走错厕所这种事可能真能做出来。 林榆抬头,只能看到邵牧原轮廓分明的下颌线,干净利落的衬衫包裹着纤长的脖颈,她选择无声的叹息。 总有人很漂亮,比如身边站着这位。 “哦,知道了。”她回应地平平淡淡。 电梯里很亮,亮的看不到阴影,只有光秃秃的两个人站得很远,又很近。 “来玩吗?” “我同学过生日,说人多热闹。” “哪个房间?” “308” 邵牧原抬手看了看手表,“快十点了不回去吗?” “回,差不多时间了。” “我送你回去吧,顺路。”话说得风轻云淡,像极了许久没见,没话找话尬聊的老同学。 林榆木讷地点点头,随后才缓过劲儿来,仰着头问,“啊?”声音不大,但响彻整个狭小的空间。 上次还说不顺路,这次就顺路了? 阴晴不定的狮子。 “不用不用,”林榆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语气非常坚定,“我自己能回去。” “不安全。” “挺安全的。” “不安全。” “我…” ‘叮’电梯又响了,三楼到了。 “你去吧,我在酒吧门口等你。”他很霸道,不给林榆反驳的机会,反手摁了电梯按钮,下去了。 林榆悻悻地摸摸耳垂,摸不着头脑的酒吧布局和说风就是雨的怪人。 她长叹一口气,径直走到路的尽头,不敢耽误时间,迅速上完厕所。 然后在洗手间门口看到了怀宁。 她愣了几秒,眼神变得冷淡,越过他朝着出口走去,没有打招呼。 被骗的有恃无恐,骗人者才应该感到羞愧。 林榆背着包离开了,怀宁刚进来。 他追出去想要解释,但电梯门关了,还是差一步。 …… 郁闷之际,穿过闹哄哄的走廊,五颜六色的霓虹把人照得想要四处藏匿,帅男靓女们簇拥着、嬉闹着,好似没什么烦恼,又并非一身轻松。 酒吧门口的右侧,两个奇形怪状的石墩子立在道路前,昏暗的路灯投射而下,呈现斑驳陆离的光景。 他站在那,整个人隐埋在黑暗里。看不清五官,模糊幻影但亭亭而立。 他像一只忧伤的狮子,与那奇怪的石墩子为伍,看惯了鱼龙混杂的地界,只想安守一隅。 袅袅烟丝从黑影中攀升,融入昏暗中泛着昏黄的天空。 酒吧的门被关上,聒噪的音乐戛然而止,像是被水泥封堵一样困在酒吧内。 在此之前,她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才能让烟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因为她遇见所有吸烟的人都是难看的,难闻的,讨厌的。 可是今天,现在,此刻,她向天秤的另一端倾轧、妥协,然后推翻了自己奉为圭臬的真理。 啊!她再次承认,她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视觉动物,长的好看,所以她极度讨厌的吞烟吐雾也能接受了? 她呆愣地看着邵牧原良久。 他从黑暗中走出来,看着林榆,顿了两秒。 林榆站在光里,被照得金光闪闪,像是披了一件袈裟,发散着佛光。夜晚的风吹起她的发丝,如潺潺流水,哪怕是那么黑的夜,她的眼睛还是那么透亮,像一尘不染的雪山。 他们之间更像是对立面,黑暗使者对白衣天使,格格不入。 “走吧。”烟被掐灭在垃圾桶盖上。 林榆跟在他身后,踩着他的影子,跟紧他的影子,但与人保持着安全距离。 “那个…我之前没来过酒吧。”林榆的嗓音里带着胆怯。 不是想辩驳什么,也不是认为经常出入酒吧就是不好的人,只是刻板印象是所有人都无法逾越的门槛。 邵牧原听出了她的担心,也不曾避讳,“就算经常出入酒吧,也不代表她不是一个好老师。” 经常出入酒吧的人不会连厕所都找不到。 烟头丢进垃圾桶,所谓的刻板印象也并非所有人都有。 就像程澄,他虽然是个吊儿郎当、不着调还经常乱搞的神经病,但邵牧原仍然觉得他是个单纯愚蠢且没有坏心思的傻孩子,闹归闹、玩归玩,他从来没干过什么坏事。 车子开得缓慢,平稳的柏油路上尽是散开的红光,是近在咫尺的远,是远在天边的近。 林榆尽可能地让自己清醒,但困意在悄然中萌生,车内没有开灯,空调开得适宜,不冷不热,酒精在事后发作,红晕的脸颊,迷离的眼睫,舒适的软皮座椅。 眼皮打架败落,终于安心地合上。 远光灯从远处来,将车内的光景一览无余。 邵牧原只是一偏头,便看到她的酣睡模样,头发松散的乱七八糟。 脸颊埋藏在发丝间,红的不像上了妆,像天生的羞涩染满了绯色。 刺耳的喇叭一声声作响,催促着他从愣神中惊醒,心脏倏地一下抽动,比往日跳得更快了一些。 被惊醒的不只是他。 林榆困意十足的揉了揉眼,发出懵懵的‘摁’声,像刚睡醒的猫,就差四仰八叉的伸懒腰了。 “你喝酒了?”沉闷的嗓音打破平静,是单刀直入的冷静。 林榆快速地懵了一下,带着一些鼻音,“嗯…可能带有酒精,当时觉得挺好喝的,就…抱歉。” “你不用跟我道歉,你喝不喝多跟我没关系,”他说得极为冷淡,“只是想提醒你,在酒吧那种地方没什么好人,多留个心眼。” 她垂着脑袋,两只手缠绕在一起,被她搅地绯红,顺带着将耳朵也染红了,脸颊又红又烫,好像她真的做错了什么不可原谅的大事。 “我明白,谢谢你。” 赶在寝室楼锁门前,林榆进了寝室。 一眼瞧见那个规整又干净的牛皮纸袋,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压抑的情绪直冲而上。 她疲惫的上了床,将半边脸埋进被子里,安静的夜,透亮的月光,柔软的被子让她入眠很快。 每一次的相遇都充满尴尬、窘迫和难堪,林榆再也不想与他有过多的纠缠,他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何必非要凑在一块呢? 抑郁、忧伤、逼仄,用这些词来形容的人,是没有人愿意去接近的,哪怕这个人看起来优秀的无可挑剔。 但浮华只存于表面,戳穿那层掩藏,谁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 负面情绪是会传染的,谁也不想成为一个沉默寡言的木偶,在一个又一个漆黑的夜孤独彷徨,然后漫无目的地蹒跚。 第14章 黑洞 顺路吗? 其实一点也不顺路,平芜大学和他家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相距近三十公里。 他今天就是很无聊,没什么事情可做,也不愿意躺在比停尸房还寂寞的卧室里翻来覆去。 程澄这一次的恋爱比以往要长一些,女朋友阑尾炎手术,他在医院陪着,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爸住院都没见他陪着,简直是活见鬼。 谭柯又出差了,自从他当上集团副总,永远都有出不完的差,去非洲砍木头,去美国谈合作,去穷乡僻壤的地方吹木屑。 怪不得他跟崔媛伊能成为夫妻,一个不着家,另一个也不着家。 他这人朋友本来就不多,除了谭柯和程澄,他找不到第三个人能坐在一块,可以不说话,可以什么都不做,就是陪他坐一坐。 他甚至花钱去请别人待在他身边,稍微发出点声音也好,别让他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一样就行。可是后来他又觉得没意思,被雇佣的胆战心惊,雇佣的百无聊赖。 所以他迫切地想要浪费时间,浪费在人潮鼎沸的萧瑟路旁,浪费在车流不断又拥堵的公路上,浪费在死寂一般的车上,望着校门口人来人往,一个个洋溢着青春的笑容,哪怕兜里没几个钱也能笑的跟傻子一样。当然还有那个瘦小又坚定的身影,踱着步子走进学校,消失在人海里。 ‘叮!’密码锁开锁的声音。 眼前一片黑暗,窗外的月光透进来,比划着倾斜的家具,梯形的电视机,细长的吊灯,模糊的画架,一贫如洗的厨房,无声的唱片和会说话的扫地机器人。 他没有开灯,不喜欢光,不喜欢亮,不喜欢闹腾。 回到家的邵牧原像是进入一个阴霾的黑洞,四处都是硌脚的粗鄙岩石,让他无处下脚,便干脆一股脑地躺倒在地,任由自己被黑暗吞没。 不知道到了多久,僵硬的手腕动了动,指针滴滴答答地走着,已经凌晨3点了。 脑子里像存了一碗凉透的面条,坨在一起,一搅和就成了稀巴烂。 他懒着身子上了楼,冲了个热水澡,希望能把脑子冲干净。 然后颓靡的坐在床边,落地窗外一片昏暗,还能蹭一蹭未来得及离开的月光。 小路上没有人,公路上没有人,静悄悄地,像通往地狱的偏僻之路。 发丝间隙滴着水,光洁的皮肤淌着水痕,他就这么坐着,混沌的面条又回到脑子里。 滑坐在床边,触手可及的是一瓶绯色的红酒,三五杯下肚,他还是不觉得醉,许多年,他已经对酒精不敏感了,只是喝多了会吐,吐得受不了才会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床头柜里的药被他扒拉出来,拧开,倒,空瓶,拧开,倒,空瓶,穿着浴袍跪坐在厚实的毛毯上,脚边摆了数不清的空药瓶,瓶瓶罐罐,叮呤咣啷的响个不停,没有一瓶是有药的,没有一瓶能真的救他于水火。 酒瓶砸向墨染的墙面,然后碎了满地,血红的液体流淌四溢,雪白的地毯被染成红色,这是无数不眠夜的其中一夜。 不知道何时能结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等到天明。 无声的夜于他而言是一种凌迟。 他常常麻痹自己,把自己埋在工作的五指山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希望日子再快些吧,过得再快些,他就可以彻底结束了。 可是有时候他又不这样想,看到马路上小女孩牵着爸爸的手,看到寒冬里洒扫的环卫工人,看到精品店里试戴毛绒发夹的女孩,看到互相拥抱的小孩儿,看到程澄一家三口在一起的笑容…刹那间,他也会期待,期待享受当下的那个人是自己。 阳光被乌云遮蔽,他站在阴影之下,又回到了阴沉的躯壳里,面无表情的。 但闫其钰跟他讲,就算他觉得自己无亲无故,可以像疯子一样的工作,但他不是所有人。 他的员工里有小女孩的爸爸,有等着回家吃饭的丈夫和妻子,有跟闺蜜约好去玩的好朋友,有等着回家看望父母的孩子,他们需要休息,他们不是机器。 所以,在员工怨声载道的三年后,邵牧原彻底推翻了杀千刀的员工制度。当前的制度里有双休,有节假日,年假可以长达半个月且带薪。妻子有产假,丈夫有陪产假,公司还会送慰问。 华悦的员工一旦被录用,是很少有想着跳槽的,薪资待遇好,而且这年头能遇到个好老板真的不容易,大部分人都很珍惜他们的工作。 邵牧原是个矛盾的人,一边想要逃离沼泽,另一边又怕踏入新的沼泽,更加无法自拔。他一直把自己捆在名为“过去”的十字架上,得不到答案就被一直挂着,挂着接受风吹雨打,摧残折磨,然后等待着自己被彻底风干的那一刻。 第15章 心理医生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车子缓缓开进坐落在市郊的园区,这里树木林立,亭亭如盖,头顶飞过许多鸟,叽叽喳喳的,不知是归家的燕子,还是离家的候鸟。飞机的轰鸣声从远到近,从近到远,留下一道苍白的尾迹云。 隐匿在尽头有一座白房子,灰白的砖瓦,欧式风格。房子前面有一块地,秋风刚过,地里的葡萄树有些枯萎,但拽着的大颗葡萄依旧饱满丰腴。 门前立着两个雕像,一个是天使安琪儿,另一个是魔鬼撒旦,像极了格格巫的家。 一大早,邵牧原局促地敲着闫其钰诊所的门。 过了五分钟,门从里面打开,迎面是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皮肤有些黝黑的男孩,十六七岁的样子,眼眸间是怯生生的防备,但仍遮盖不住满脸的青春稚气。 他有一双浅灰色的眼,立体的五官充满了混血感。 “邵先生,您来了。”少年正在换声期,嗓音有些低沉,蕴含恭敬之意。 邵牧原讶异,在怀疑,但又不太确定,“你是?” “我是闫祁。”少年爽朗的回答。 邵牧原微微颔首,侧着身子进了门,“许久未见你,都长这么大了。” 少年下意识地摸摸头,脸上挂着怯怯的笑意,“您上次见我还在小学,现在已经高中毕业了。” “时间过的真快,”他怅然一叹,朝楼梯的方向去看,“闫医生在楼上吗?” “在的,刚吃过饭,她现在在办公室。” “好。” 木质的台阶随着他上楼的步伐嘎吱作响,棕色的木板没有被油漆涂抹的痕迹,只有原生态的木香。 二楼右手边第二个房间,门虚掩着,他推门而入。 房间内布置奇特,天花板和墙纸都呈墨绿色,水晶吊灯闪着绿光,地上摆了许多石膏像,有未染过的白色,有乱七八糟的混色,还有被扎染的帆布,粗糙地堆在墙角,像被随手抛弃的一桶染料,因为无所用处,所以无人注意。 房间内的家具不多,一张长方形的办公桌,一张木质躺椅,桌上摆着零零散散的纸张,靠墙的位置是一整个灰棕色的书架,铺满了陈旧的书籍,凑近些,还能闻到纸张老化而散发出的淡淡霉土味儿。 “大早上就来打搅我,你不怕我给你赶出去?”先闻其声,是一个柔软舒缓的女声,含着一些岁月的年代感,但铿锵有力,非羸弱之躯。 “已经给您一个星期的时间倒时差了,现在应该也不算打搅了吧。”他言语淡淡,没有情绪起伏。 “你倒是比我助理还清楚我的schedule。”闫其钰嗤笑一声,轮椅的轨迹打了个弯,转过身来。 那是一张舒雅的淡颜,头发梳得溜光水滑,一副银边眼眶架在偏高的山根上。她的眼睛很大,笑起来却是弯弯的,嘴角有两颗淡淡的梨涡。岁月的打磨让她的眼尾爬上了细碎的纹路,偷藏在发缝间的几缕白让她看起来沉稳而可靠。 或许年轻时她也是一个喜欢在草地上奔跑着放风筝的少女。 双脚踩在轮椅踏板上,腿上盖了一条密密麻麻都是图腾的薄绒毯,“坐。”她寒暄着,苍白的手里抱着平板在上下滑动。 “上次videoconference在上个月15号,”她将平板放在身旁的办公桌上,“看来你这段时间感觉不错。” 邵牧原坐在对面的躺椅上,瞧着窗外东升的太阳有些晃眼,用手挡了挡,阳光从指尖溜出,印在他的脸上,“靠药撑着,好死不活的。” “昨晚又一夜没睡?”看着他的憔悴的双眼,她见怪不怪。 他躺倒在躺椅上,吱呀一声,双眸紧闭,“药没了。” “国际速递,药明天会到一批,你再等等。” “我不想吃药了。” 闫其钰双眸微颤,思量片刻,“你遇到什么事了?” 他沉默良久,薄唇轻启,“没有,就是觉得再这么吃下去,我可能真的离死不远了。” “你现在的面色虽然没有以前看着好,但是,”她控制着轮椅,离邵牧原稍近一些,“你的状态比往日好。” “是吗?”他睁开眼,盯着天花板凝神,“可是我一闭眼还是害怕,害怕看到那一滩血,流啊流,流的到处都是,可是全世界都不在意,没有人在意。” 云朵遮住太阳的辐射,投下一片暗色的阴影。 闫其钰从抽屉里拿出怀表,打开,安静的房间响起了‘滴滴答答’的声音,在空旷中暗流涌动。 “你知道你看到的是什么吗?是你的恐惧和逃避。我一直在跟你讲,那一滩血是你的心魔,人对于心魔的抗拒是很难的,我不强求你马上就打败它,但你仍然要循序渐进的远离它,你不能由它主宰你,你的人生由你自己主宰。” ‘咔哒’一声,火苗在空荡的房间里窜出,照得闫其钰的脸面呈暖黄色。 一股清香的艾草味儿弥散开来,缕缕烟雾袅袅腾升,与新鲜的空气融为一体,消失不见。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管是人还是事,你一定要它留在你的脑子里,逝去的人不会安息,死去的事情也不会得到解决。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非黑即白的,因果报应由天定,我们决定不了大多数的事情,唯有让自己在这个烂糟糟的世界里存留一些独有的执念,这些执念能让我们走的更远,活得更好,而不是让我们在短暂的余生里自我蹉跎,自我毁灭。” 绵延的呼吸声传来,太阳再次探出头来,照亮了房间里的一物一桌一轮椅。 窗帘由自动控制缓缓拉开,光晕在一点点退散,阴影遮盖住他的发丝,额头,眉目,嘴唇,直到盖在那条暗色的薄绒毯上。 催眠起效,邵牧原睡着了。 闫其钰看了看怀表,比往日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再这样下去,邵牧原的失眠会更严重,入睡更困难。 当年第一次见邵牧原的时候,那时候他才20出头,俊朗的外表,身姿挺拔,少年气息溢满面容,她以为这样一位病人是很容易走出困境的。 可事情并非表面那般容易,从那时候算起到现在,已经长达八年的时间了。 须臾之间就可以轻松地毁掉一个人,但想要治愈一个人,那是时间和成本的漫长等待。 闫其钰能理解他,能感同身受于他,不仅是因为她作为一名心理医生,更是因为她遭遇过过犹而不及的痛苦,回想起那些不眠的日日夜夜,比这要疼千万倍。 幸运的是,她在痛苦和挣扎之间徘徊,走走停停,最终找到了自己活下去的理由,闫祁。 闫祁是闫其钰在美国街头捡到的孤儿,那时他还没有垃圾桶高,身上脏兮兮的,脸上都是冻疮,头发乱糟糟的,脚上没有一只不破洞的鞋。 他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眨着双眼看着她,那么干净,那么清澈。 那天晚上,闫其钰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寒风狂怒,大雪纷飞,她坐着轮椅,蹒跚着推向那个小男孩。 抬手擦了擦男孩的脏脸,她的嘴唇上没有血色,但仍挤出一个艰难的笑颜,随后牵起小男孩的手,跟他说,ehomewithme,sweetboy!” 男孩湿润了眼眶,泪水稀里哗啦地流下来,那天之后他有了母亲,有了自己的家。 在漫漫长河中,人到底在追求什么呢?是儿孙满堂,是弄瓦之喜,还是独享自由?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到底何为“活着本身”呢? 第16章 总有人,她为你而来 从园区出来已经下午五点了。 车子平稳地开在公路上,路灯亮起来,照得人发黄。 狭长的路没有尽头,只有不断出现又消失的车流。车尾灯的显色让昏黄的世界多了几抹突兀又不突兀的红。 闫其钰发来消息,“药到了,给你快递到家。” “收到。”趁着等红绿灯的空档,他回了消息。 转向灯‘滴滴’响起,又在平静中结束。 黑屏的手机突然亮起,一条消息弹出来。 君城萧:邵总,不知道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请您吃个饭,问您些事情。 邵牧原将手机放在中央扶手盒上充电,在思考他与君城萧之间能有什么事情需要见面,是宣传的事儿还是合同的事儿,可是不管是什么事儿,都没必要非得吃顿饭才能解决。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君城萧算是他的合作伙伴。但他并不想有过多的私交,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是永恒的联盟,这些花费工作时间之外,无意义的酒桌文化只会白白浪费时间,不仅浪费员工的闲暇时间,也会浪费老板的私人时间。 所以华悦的企业文化就是,团队聚餐只在工作日,而且除了年会他必须要上台总结一年来的企业发展,剩下的聚会他从来不出席,只会在最后报账的时候签上自己的名字。他清楚地知道当自己这张脸出现在餐厅里,那些笑的花枝乱颤的员工们就会马上噤声,然后装死一样的当隐形人。 其实他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可怕,只是不爱笑,表情严肃,不喜欢打破规则罢了。可能是老板这个身份赋予人一种天生的威严吧,一种骇人又生怯的威严。 思绪翻滚之间,他忘了右拐,只能一直直行,到上了高速。 速度提上来,窗外的树倒退的极快。 偏头看向导航,他看到了十公里处标记的学校,平芜大学。 鬼使神差地,他改了目的地,直达平芜大学。 学校门口旁边有划好线的停车位,他停进去,熄了火,车里一片黑暗,只有车辆行过,车灯照过来的时候能看清他的五官,深邃而精致。 已经晚上六点了,天彻底暗了下去。 和他想的一样,人来人往的都是大学生,嬉笑打闹,活蹦乱跳,有说不完的话,有讲不完的八卦。 看着那些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有一瞬间,他觉得时间不再漫长,而是直飞而下的迅速,像坠崖的绫罗绸缎,看似越飞越慢,可眨眼间,它便不见了。 曾几何时,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员,距离他年少时原来已经过去八年之久了。这八年改变了许多,也什么都没改变。他还是老样子,沉默寡言,没遇到惊艳的人,没做过惊心动魄的事儿,只是在公司和家之间反复穿梭,像已经导入固定程序的机器人,没有思想,没有情感,只要一充电,便能立刻按照设计好的路,前进前进再前进。 邵牧原:有什么事跟乔伊说,让她转述给我。 他把聊天界面关闭,揣进兜里,下了车。 路过几个女生,时不时地回望他,他没有在意,朝着人流的反方向走去。 早秋微冷,树叶还未掉净,踩在干瘪且没有水分的落叶上,能听到咯吱咯吱的声响。斑驳的树影下能印出人的轮廓,微风拂过,摇曳不断,树欲静而风不止。 他低着头,双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故意踩在枯萎的树叶上,听着嘎吱嘎吱的响声,竟然也觉得悦耳。 除此之外,还有男孩女孩的笑声穿耳而过,他回头望去,好像看到了自己少年的模样。 干净清爽的黑发,没有发胶,一水儿的深蓝校服套在身上显得人格外瘦弱。 左边的谭柯递给他香橙味儿的哈根达斯,右边的程澄个子稍微矮一点,还没张开,举着变形金刚跟他说,“喏,限量版的,送给你!” 原来他也年轻过,也有过那么美好的回忆存在脑子里。 他突然想起闫其钰早上最后又跟他说的一句话,“以前的失败不是永恒的,尝试去接受新的人和新的事儿,总会有那么些人和事儿她为你而来。” 或许吧… “对不起!”一声仓促的道歉传入耳中,声音有些熟悉,清脆又软糯。 后背有不明物体结结实实地撞上来,甚至有些闷响,喉咙处忍不住想要咳出声。 他回头,平视,再俯视,对上一双怯懦的眼,那人眼角的美人痣格外突出。 站在路灯下,他能看到那人脸上的红晕,是不知所措的尴尬和含羞。 “那…那个,好…好巧啊南木哥哥。”林榆怎么也没想到,能在这条路上遇见邵牧原,她也就回头说句话的功夫都能被她撞到,冤家的路是真的窄。 她混乱地左顾右盼,挠挠后脑勺,心神不定的,不敢直视邵牧原的眼睛,也不敢不看显得不礼貌。 “好巧,林老师。”邵牧原也愣了一下,乱麻还没理清,她就出现了,像神明扔下来的苹果,而他他刚好口渴。 何玫玫大着胆往前凑,扯着林榆的袖子,对她挤眉弄眼,然后疯狂暗示,好像在说,‘林姐!这这这,极品极品,你哪认识的这种极品啊!?’ 林榆扶额,蹩脚地咬着嘴唇,侧着身子,向他介绍一众舍友,“她们是我舍友。” “这是我家教小孩儿的哥哥…” “噢~”左娜意味深长地长吁一声,“怪不得。” 邵牧原故作镇定地咳嗽一声,不知道那人在暗示什么。 “她们爱开玩笑,南木哥哥你别介意。” “没事。” “你好你好你好,”三人都齐刷刷地装乖巧,神经紧绷着,尽可能地抑制自己的激动心思,眼睛却贪恋地注视着眼前的妙人。 “你们好。”他声音清冽干脆,有着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沉稳魅力。 故事的结尾,林榆被“排挤”出寝室四人组的队伍,非要她带着初来乍到的“哥哥”逛逛校园,熟悉熟悉环境。 林榆腹诽一句,有什么好逛的,走不完的路,吃不完的深夜放毒,还能有啥呀!她真的要尴尬的跳脚了! 第17章 我一天没有吃饭 “你吃饭了吗?”不知道问什么合适,就按照中国人基本的套路来吧 可能对面会说‘吃了’,然后她说,那走一走就回去吧,晚上散步不太安全,对,就这样。 毕竟现在已经七点了,通常情况下应该是吃了,她脑子里一顿输出,然后让自己放宽心。 皮鞋踩在树叶上,嘎吱作响,“没有。”他的声音淡淡的,又很平稳。 其实他不饿,但没有吃饭也是真的,他甚至想说… “我一天没有吃饭。”他说了,没有任何思考,就只是说了实话,真诚且不带任何修饰的实话。 林榆抬头看了看他的脸,觉得他好高,得仰着头去看才行。 须臾之间泄了气,像是有异物哽在喉咙,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邵牧原也不说话,两个人就这么不搭嘎的沉默着。 “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带你吃点吧。”说完她又补了一句,“不吃饭对胃不太好”,她真的不清楚该如何和一个说陌生有点熟,说熟又很陌生的人交谈。 “我不挑食。” “…那行,那…就吃清淡一点吧,晚上吃清淡一点好消化。”万幸她今天嘴把门了,没跟他说带他去食堂吃。食堂那种耳目众多的地方,万一被哪个有心人看到了,她就成八卦中心了。而且身旁这个人还扎眼的很,更不能显于人前了。 眼睫颤动,眉目舒展,邵牧原看着她的眼睛出神,然后顺应地回了一句,“好。” 走了大概一公里的样子,林榆停在一家略显偏僻,店面很小,但灯牌很亮的云吞店,店名叫,“福福云吞店”。 “这家我比较常吃,现在过了饭点人也不多。”知道邵牧原肯定不喜欢人多,她满脸认真,仔细解释。 怕他洁癖,又补了一句,“老板比较洁癖,所以比较干净,你放心。” “嗯。”他又简单地回应了。 进门一抬眼,就看到最左边的桌子上趴着一个七八岁样子的小女孩,梳着两个麻花辫,一看就是妈妈精心编织的,头上还别着花朵样式的小发夹。 这是邵牧原第一次来这么简陋的店面吃饭,面积没有他家厕所大,只有拼拼凑凑还不配套的几张桌椅,有三两穿戴朴素刷着短视频,粗鲁着‘吸溜’的零散客人。 点菜用的是手记,没有扫码点餐,墙壁干净但泛黄,贴着两张与‘吃’完全不相符的老旧海报,左边的海报是汤姆与杰瑞,右边的海报也是汤姆与杰瑞,姿势不一的区别。 只有立在墙根的消毒柜能看得出来是“洁癖”,擦地溜光水滑。 小女孩儿手里拿着铅笔,正低头写着什么,见来人进店,大喊一声,“妈妈,来人了!” 听见叫喊,帘子一掀,一颗头探出来,是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女,“美女帅哥吃什么?” “你有忌口吗?” “没有。” “一份鲜虾云吞伊面…”林榆迟疑两秒,“再加一个煎蛋和一盘卤牛肉。”因为刚跟舍友吃饱饭出来溜达,她现在真的一口都陪不了。 “好嘞!您稍坐一会儿,马上好!” 他们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正好能看到外面的光景,树叶婆娑,人声摇曳。 小女孩积极地跑过来帮忙拿了消毒碗筷,然后盯着邵牧原看,“叔叔你好漂亮啊!”说着凑得更近了些。 邵牧原有点被吓到,条件反射地往后躲。 “诶,”林榆一把拉住小女孩的胳膊,把她带到身边来,摸摸她的头,“不能凑那么近,叔叔害羞了。” 小女孩满眼眷恋,斜着回望邵牧原,然后满脸天真,“姐姐你好幸福,可以天天看到叔叔那么好看的人。”她用小小的手指指了指邵牧原。 林榆心下一凉,赶紧解释,“别乱说啊…” 她心虚地看看邵牧原,发现他竟然在笑,虽然表情依旧严肃,但扬起的嘴角骗不了人。还有略弯的眉眼,真是让人神清气爽的画面。 “干什么呢!回去写作业!”帘子被一把掀起,那妇人的脸变得狰狞起来。 小女孩一个激灵,屁颠颠地坐回她自己的位置,还不忘偷看她妈妈的表情。 “不好意思啊,小孩不懂事。”那女人变脸是极迅速的,这会儿又是一副和蔼模样。她还不忘敲敲小女孩的头,“再磨洋工你一晚上就在这写吧,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回家!” 邵牧原瞧着小女孩和妈妈的相处模式,陷入沉思,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小女孩,眼神里多了复杂的情绪,混乱又悲伤。 “您过来是有事吧!” 邵牧原抽回游离的思绪,“没有,没事瞎溜达。” “哦…”桌子下的手已经掐红了,安静的店环绕着尴尬的氛围。 后厨的炉火一直在烧,发着轰轰的声音,配合着锅碗瓢盆叮呤咣啷,活脱脱的一场妙趣的野生交响乐。 一盘卤牛肉,一碗盖了煎蛋的云吞伊面端上来,冒着腾腾热气,带着四溢的香油味。 邵牧原看着碗里的一坨绿,皱了皱眉,迟迟没有动筷。 林榆看看他拧巴在一起的眉毛,又看看碗里的绿,恍然大悟,“你不吃香菜?” 他抬头,呆呆地看着林榆,好久才蹦出一个字,“嗯。” “那你…” 林榆气不打一处来,刚刚为什么不说,问也不说,真是奇葩,长得好看的奇葩! 她把碗往面前拉了拉,但邵牧原顺手拉住了,抑制碗的滑动,“能吃。”他拿起筷子,悬在半空。 他此时此刻真的不想把自己变得那么矫情,他以前也不曾这般无理,但今天像是吃了顿感药似的,做什么都是钝角的,木讷的,懒散的,放肆的。 林榆看着他纠结的表情,心一横,气一叹,一把夺走他的筷子,把碗挪到自己面前,又抽了一张纸放在右侧,铺展,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我给你挑出来就能吃了。” 邵牧原有些发愣,看看她的眼睛,手还停在半空中,反应过来的时候香菜已经被挑出去一半。 心脏突然震动地快了一些,咚咚咚的,声音格外响亮。 该怎么形容此刻呢,就好像是小时候撒娇就有桂花酥吃,而且是很久很久都吃不完的那种。还可以形容是,以为妈妈忘了约定,但日子到了那天,惊喜的礼物可以让幼小的心灵激动许久许久。 他又想到了闫其钰最后一条信息,‘接受新的人,接受新的事’,原来也并非难如登天。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将自己封闭起来,行尸走肉般的在夹缝中生存。或许给他画地为牢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她睫毛微动,鬓角有几缕头发散落下来,遮住她的一点眉眼。美人痣随着动作起伏而浮动,皮肤白皙,双颊饱满微红,像是天生的氤氲。紧抿的嘴唇是淡粉色的,让人有无限遐想。 “葱花吃吗?” “不吃。” 碗再次被推过来,她如释重负地抬眼,“这下可以吃了。” “谢谢。” “没事,快吃,凉了不好吃了,老板这个云吞是现包的,比速冻的好吃。” 他尝了一个,肉馅很少,味道寡淡,说是鲜虾云吞,然而并不鲜美。 “怎么样,虽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好吃,但还算可以吧。”林榆有些急切,她很想知道一个吃惯了空运食材的人吃乡野粗食是什么感觉。 ‘空运食材’是来自于邵南木的口吻,他说他们学校的大厨是米其林厨师,食材都是空运的,非常新鲜。而邵牧原也曾毕业于那所国际学校。 虽然他并没有炫耀的意思,只是在陈述一件平常的小事。但人和人之间是不一样的,在林榆眼里那是她触及不到的平常。 “好吃。”他的声音响起,没有隐匿,没有潜藏,是真实地认为好吃。 有温度的小店,烟火气的街道,不整洁的布置,对面是有趣的人,还有时不时偷看的小女孩在咯咯傻乐。 机械化的生活被打破,枷锁撕裂,世界可以是彩色的。 所以那碗鲜虾云吞伊面真的格外好吃。 第18章 我跟他完全不可能 一碗鲜虾云吞伊面下肚,他觉得暖烘烘的,是那种贯穿全身的温热。 林榆抢先一步付款,“谢谢您上次送我回来,这顿饭我付。” 她已经把钱扫过去了,邵牧原只能收回伸出去的手,然后说了句,“谢谢。” 老板娘拿着抹布擦桌子,“下次再来啊!” 邵牧原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了。 家政阿姨来打扫过了,一尘不染,像没人住过,没有烟火气,没有人情味。 打开手机,看到微信的图标,才想起来到现在他都没有加林榆的微信。 弹出来几条微信都是君城萧发的。 18:36 [我觉得这件事可能跟您当面说比较合适,很多细节需要跟您沟通一下] 18:47 [您实在忙的话我去您公司找您面谈] 看完后,他翻了翻明天的行程表,然后发过去一条消息,[周三有时间] 对面很快发来回复,[可以的,周三,我能跟您约晚饭吗?] 他皱了皱眉,拒绝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了,但再不给面子就不好看了,况且只是吃顿饭,多不了什么也少不了什么。 [行] 打完字发出去,把手机扔在床上,洗了热水澡,喝了冰牛奶助眠,安安心心的躺床上。 灯开的很亮,恐惧没那么近,他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最后还是依靠药物结束了漫长的黑夜。 …… 林榆回宿舍后免不了一场热情似火的盘问。 “林姐!你好过分!藏着掖着,原来吃这么好!!”何玫玫激动过头,脸都憋红了,嘴上的笑溢出满屏。 “是啊林姐,这真是极品啊!”左娜也按耐不住了,嘴都笑开花了。 章维为也来凑热闹,“原来哥哥这么帅呢!” 林榆呆坐在凳子上,任由她们把自己的身子摇啊摇,晃得她脑子疼,“差不多行了,一个男人而已,至于嘛!” “一个男人而已!你真是有了老婆忘了娘…” “什么跟什么呀,你们在说什么呀!?”林榆气笑了,宿舍一片混乱,七嘴八舌。 “认识长那么帅的不容易,林姐你跟他发展一下吧!”何玫玫两眼放光,“给我点灵感,让我写小说!” “你拉倒吧,哪次的灵感你写完了?太监多少本了?”章维为忍不住吐槽。 “哎呀,人家灵感太多一时间顾不上来嘛,”何玫玫反驳,又开口,“所以林姐有没有想法?” “没有!”林榆坚定的眼神像是要入党。 她一手撑着脑袋,情绪平稳地看着面前三双急切的眼睛,“我跟他完全不可能!” “为啥呀!”三人异口同声。 “首先,人家什么家庭背景,我什么家庭背景,你们小说看多了真以为小说能照进现实啊?”她顺了口气,“第二,看人不能光看外表啊,他长得再帅,难道谈恋爱只饱眼福就行了嘛?而且我跟他相处真的很尴尬,一点都不舒服,看见他我精神紧张。” 她缓了一口气,郑重其事,“第三,你们觉得这样一个人摆在那能没人追嘛,你们觉得他没有女朋友嘛?说不定人家都结婚了,而你们,”她挑挑眉,“还在这觊觎人夫?” “就算他各方面都好没有女朋友,没有结婚,那也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不做那白日梦。”她说得云淡风轻,清醒的自我认知让她不会稀里糊涂地踏入任何一段看不到未来的感情。 “啊!人夫感!我怎么没想到,我就说他有种特别的气质!”何玫玫激动的样子像马上能写出一篇关于人夫的小说,还是爆更的那种。 笑意舒展,左娜双手抱胸,审视一番,“林姐你活得不要太清醒了,你这样以后怎么谈恋爱呀,谈个恋爱而已,没必要把之后三五年的事儿都考虑了。” “诶,我不同意,”章维为跳出来,“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人和人之间但凡都真诚点就不至于有那么多渣男渣女了。” “有道理,”何玫玫应了一句,“但我觉得吧,只要感觉对了,氛围到了,是可以谈的,以后太远了,还是要学会享受当下的嘛!” “那你为什么还单到现在?”林榆开始灵魂发问。 何玫玫语塞,眼球流转,“没合适的呗,我有什么办法咯~” 章维为往椅子上一坐,摇着头陈述,像半大神仙,“说白了就是长的帅的怕人家看不上咱,长的丑的咱看不上人家,总结,高不成低不就。” “通透!”左娜竖起大拇指,“怪不得你们仨母胎solo,这道理一套一套的。”说着,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哪有你实践出真知啊,”何玫玫调侃到,“林元稹,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 左娜脸都憋红了,既羞愧又恼怒,“何玫玫!我要宰了你!” 两个人抱在一起打打闹闹,宿舍里回荡着四个人各异的大笑。 然后灯‘啪’一下熄灭了。 “该睡觉了,各位明白人。” 笑声戛然而止,她们窸窸窣窣的上床。 睡觉的睡觉,当夜猫子的当夜猫子。 林榆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眼前总会浮现今晚的那些画面。 邵牧原看她的眼神不一样了,不知道是她多疑还是巧合,那个眼神怪怪的,说温柔又诡异,说诡异又温柔。 瞎溜达能溜达到这,总感觉不对劲,但又不知道哪不对劲,奇奇怪怪的。 还有他的顿感让她气不打一处来,不吃香菜不吃葱花,应该早说嘛! 还有…那个小女孩。 说实话,邵牧原真的很好看,个子高高的,五官那么精致,还多金,要是性格也好,那真是女娲造人,气死人,人和人之间的区别就是这么大! 想着想着,她开始翻来覆去了。 她已经在克制自己不要想,好好睡觉,可是脑子就是不听使唤,非要乱想,直到她意识到了什么。 她突然坐起来,又重重的跌下去,‘西装还没还!’简直是折磨,这又是一项伟大的,需要去解决的,事情… “我觉得他看起来不像已经结婚了。”静悄悄的夜,章维为的话打破了安静。 左娜马上接话,“我甚至觉得他对林姐有意思!” 何玫玫也想接话… “不可能!睡觉!”林榆打断话题,非常坚定。 话头戛然而止,直到太阳升起。 阳光撒进来,照亮了井然有序的什物和没睡醒的人。 第19章 微信 夏已走远,迎来秋意浓。 平芜的初秋还未冷,艳阳高照的时候一件短袖就可以顺当度过一天,也就早晚温差让这座城市有了一点秋的味道。 “这热搜怎么天天都是君城萧啊!”左娜吐槽一句,“我记得上次她还在被全网骂,现在评论区全是舔狗。” “互联网是没有记忆的。”何玫玫在苦读小说间隙回了一句,“娱乐圈就是这个样子的咯,你走我来,永远不缺火的人。” 林榆揶揄她一句,“不愧是在娱乐圈混过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 何玫玫在本科期间去经纪公司实习了一个暑假,结束了之后扬言,“再也不相信娱乐圈了。” “看这男的背影,脸肯定很帅!”左娜将一张照片放大,指着只有背影的男人有些激动。 林榆兴冲冲地跑过去,“哪个男的哪个男的!”直到她看到那模糊的照片,那个熟悉的背影,上扬的嘴角吃了瘪,硬生生地收回去了。 左娜有些讶异,“你什么表情,这人你认识?” “不认识,不熟,不知道。”林榆非常坚定的三不政策。 “你不认识,为什么跟耗子见了猫一样?”左娜接着翻微博,“跟君城萧能站一块的人,要不富要不贵,我还巴不得跟人认识呢!” 林榆低叹一声,“好吧,我没看走眼的话,他就是那天我们碰到的,家教小孩的哥哥,都说了,人家不缺人追的,”她又加重了语气,“我呢,也就只能隔着网线在这,吃吃瓜了。” “呀!”何玫玫惊讶到,“帅哥的背影我都认不出来了,真是罪过罪过,”她双手合十,像在作法。 章维为摘掉耳机,来了一句,“帅哥都一个帅样,认不出来也是情有可原的。” “所以,林姐,”左娜凑过来八卦,“哥哥后来有没有找你联络感情?”她表情贱兮兮的说着。 “别想了,我连人家微信都没有。” “蛤?不至于叭!都追到学校门口了!”何玫玫脖子伸长,想要刨根问底。 “什么追到门口啊,都说是巧合遇到的,你们断章取义这劲儿可以做网络水军了!”林榆双手抱胸,一副戒备的样子,眉头微皱,“最后再申明一遍,我只是凑巧遇到他这么一个很显眼的人,但也只限于凑巧,而且,我个人感觉啊,感觉他好像藏着好多好多秘密,就是…哎呀,就是怪怪的感觉!” 章维为把椅子转过来,一边点头一边若有所思,“我懂了,总结一下就是,有钱人嘛,都有点病。” 然后全寝爆笑,“哈哈哈哈哈”响了许久。 好像是这样的,壁垒无处不在,语言的壁垒,精神的壁垒,世界的壁垒,我们明明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着一样的空气,走在别无二致的马路上,但人与人之间的参差却是天壤之别。 富裕的人无法理解柴米油盐的抠搜,贫穷的人无法理解身不由己的桎梏。 可是那件上万的西装就藏在牛皮纸袋里,它与这个小小的寝室格格不入,但它存在,即合理。 “尊重、祝福”,这是林榆对邵牧原和君城萧的感慨,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叫做“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俊男靓女,很是相配,走到哪都很养眼吧,他们活该在一起! …… 有一天上课,课间十分钟的空档,一个男生突然挤过来,坐在林榆身旁。 那张脸洋溢着快乐,但藏着些许羞愧,他小心翼翼地推过来一杯热奶茶,然后轻轻咳了一声,“林榆同学,那天,”他尴尬的挠挠头,脸上笑意依旧,“不好意思啊,我玩大冒险输了,随机挑选一个人开个玩笑,就…” “没事,我原谅你了。”林榆神情冷淡,翻书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怀宁凑过来一点,声音压低了一些,“那你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好歹咱都是研会的,比普通同学更亲近啊!” 林榆的表情没有变化,突然想起来那天晚上很烦,冲动之下把刚加的微信拉进黑名单。 她不想把这点小事闹的不好看,“我下课就把你放出来,”她把热奶茶推过去,“这个就算了,没必要。” 怀宁还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那我们以后还是好同学,”只撂下这一句,便猫着腰从后门溜出去。 热奶茶放在桌子的一角,突兀又不突兀,平常又不平常。 学校不大不小,他们却没再见过,要不是怀宁活跃的朋友圈,林榆几乎快要忘了这个人的模样了。 看着那件孤零零的西装外套已经在寝室里挂一个月了,林榆终于下定决心联系邵牧原。 原本想带给邵南木,代为转达,但邵南木的话是,“我哥不在家住,他的东西你自己给他吧。” 林榆打了一个冷激灵,心脏微颤,真的不想面对,非常不想面对,那个人总给人压迫感,让人精神紧张。 可是每次去邵家,她总找不到合适的时机,要不刚走,要不没在,就这么蹉跎了一个月,林榆觉得再不还,那人搞不好觉得她心怀不轨,想企图点什么。 电话要到手,她酝酿了许久,第一句话说什么,怎么说才能显得得体又合情合理。 她的手心已经微微出汗了,心脏砰砰砰地直跳,电话那头嘟嘟嘟的声音简直度秒如年,一秒,两秒,三秒,…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呼~’她背靠着墙,发丝抵着乳白的墙壁,走廊昏黄的光照的很暗,看不清她的面容,也探寻不到她的神情。 林榆问,‘你哥不接电话[委屈的表情]’ 邵南木回复,‘我都说了我哥不接陌生人电话你不听,你要加他微信,他肯定会通过[狗头的表情]’ 林榆树发了一个[苦笑的表情包],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交对林榆而言已经不成困难了。可对面那样冷冰冰的人,她总觉得膈应,怪怪的,但又不晓得哪里怪。 对面甩过来一个微信名片,还加了一个[激动的表情包],以及一句贱嗖嗖的话,‘一回生二回熟,我哥很好相处的!’ 林榆冷笑一声,‘你猜我会信你吗[微笑脸]’ 纤细白皙的手指点开微信名片,微信名称是‘墨染’,头像是一张灰白的油画,连微信都透露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与她的‘社会版樱桃小丸子’相比,就是方枘圆凿。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她发去了好友申请,长舒一口气,脚步郑重地走进自习室。 好友申请通过是在中午12点整,这个点卡的非常好,她差点把一口饭喷出来。 何玫玫挑逗她一句,“哟,学校这破饭难吃到这种程度嘛,连你都吃不下去了?” 林榆一记白眼以回之。 她向来是不挑食的,所以何玫玫总说,“谁要是能娶到我家林愉,那简直是祖上八辈积德,积极向上还好养活。” 林榆一边嚼嘴里的饭,一边回复,‘南木哥哥,你好,我是南木的家教老师林榆…’ ‘林老师您好,西装您闪送到这个地址,到付。’还没等林榆打好字,那边就发过来一串简短的文字,以及一个大厦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 林榆嘴角浅浅上扬,原来这么简单,‘嗯嗯,好的南木哥哥,我今天…’ 她还是没把完整的话打出去,那边竟然全部都撤回了… 林榆顿在原地,两根手指无处安放。 ‘你在哪今天方便吗我过去取。’ 像雷劈一样,眼前的肘子饭突然就不香了,她扶额两秒,瞧见何玫玫和左娜都吃完了在戳手机,说了一句,“走吧,不吃了。” 左娜蹙眉,“最爱的肘子饭都不吃了?你师兄又找你干活了?” 林榆不情愿地端起餐盘,叹了一口气,摇摇头。 第20章 你很怕我吗? 避不可避,林榆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周六下午,原本是想闪送不行,她去送也行,快去快回。 但邵牧原却不是这个意思,他要自己来拿,林榆只需要找一个有空的时间等着他来。 后来他来了,在下午五点的时候到了。可他们约的明明是下午3点。 邵牧原的话是,“抱歉,临时有点事,路上又很堵,耽误了。” 林榆礼貌一笑,“不碍事,我正好也没什么事。”她伸出提着牛皮纸袋的手,一递一接,这事就算完了。 怕邵牧原膈应,她很认真地解释,“我特意拿去干洗店洗的,没有洗坏,也没有褶皱,是完璧之身。”说完,她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话已经撂出去收不回来了。 “好,谢谢。”他很有礼貌地应下了,伸手接过来,将牛皮纸袋放在后排座位上。 林榆虽然很想报答些什么,但左思右想又觉得人家什么都不缺,送一个不得体的还可能会显得很寒掺,请吃饭又怕人家冷言冷语的拒绝,以后她会很尴尬,毕竟她与他不像是能一桌吃饭的人,上次纯属巧合。 只见邵牧原缓缓走来,竟不是道别。 他抽了抽袖口,抬起左手腕表看了一眼,声音缓缓,“林老师吃饭了吗?” “没…”林榆心不在焉,眼神有些恍惚,因为她今天竟然看到怀宁了,就在不远处500米,三五成群,勾肩搭背的往小吃城走。 原来距离上次见他,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呀。 “那正好,到饭点了,一起吃饭吧。” “嗯…嗯?”林榆缓过劲儿来才发现自己又口出了什么狂言,怎么就绕到吃饭了,她还回应了,她最不喜欢跟陌生人吃饭了,吃不好又别扭的。 坐在车上,她反复推敲自己行为,深恶痛绝。 两人最终去了一家日料店。 迈进店内,林榆就闻到一股淡淡的木质香气,两人高的屏风立在店门口,屏风后是一坛养着类似于枯木的树,淡雅又贵气。 音响里播放着舒缓的大提琴曲,林榆听出来是《入殓师》中的大提琴插曲memory,她很喜欢。 脚下踩着深棕色条纹样式的木板,通道两侧摆放了许多开得正盛的花,大多是低饱和度的,柔美的颜色配合着浅淡的香,脚下还有咯吱咯吱的声响。她甚至不觉得自己是来吃饭,倒像是去了某个富裕人家的后花园,处处是赏味。 从走廊那头走来一个穿着类似于日式和服的女人,慈眉善目,鬓角有丝丝缕缕的白发,笑的时候眼角的皱纹也在上下颤动。 她声音轻柔,呢喃软语般地用日语说了什么,林榆听不太懂,就听懂了“您好”。 邵牧原少见的展开笑颜,眼神似是多了几分温度,沉稳内敛,回的同样是日语,只有“谢谢”两个字她知道怎么发音。 林榆察觉到那个女人有一搭没一搭的瞥她,虽然不是凝视,但还是觉得有些突兀,就像她来到这个清新脱俗的地方,显得另类的紧。 穿过长长的走廊,他们进了最尽头的包厢坐下。 “有忌口吗?”邵牧原问。 林榆还沉浸在这间包厢的古色古香中,恍惚间才姗姗回应,“没有,您看着点吧,我都可以。” 情景再现,主客颠倒,感觉上竟也有了区别于寻常的变化。 听着邵牧原跟刚进来的服务员点菜名,她突然想起了96年春晚的小品《打工奇遇》,‘什么群英荟萃,我看是萝卜开会!’ 冷不防地,她笑出了声。 邵牧原抬头看她,酒窝浅浅,眉开眼笑,“怎么了?”,他淡淡开口。 林榆立马收敛了笑容,“对不起,”表情的不自然让她的语言有些混乱,好像上课开小差被老师当场抓包似的,“没…没什么,就…就是觉得菜名挺有意思的。”她抿了抿唇,用浅淡的笑缓解尴尬。 “就这些吧,麻烦了。” 服务员将门合上,室内一片安静,静得林榆不敢有大动作。 良久,邵牧原才开口,娓娓道来,“你很怕我吗?” 他的表情没有起伏,修长的手指捏着耳把,涓涓细流入杯,温热的气息弥散开来,氤氲着难以捉摸的思绪。 “我只是好奇,”在没有听到林榆的回应时,邵牧原再次启唇,“你怕我的理由是什么?”他将衬衫袖口的扣子解开,将半截皮肤暴露在空气中。 细细看去,他今天穿了一件丝绸黑衬衫,露出的手臂呈古铜色,随着动作起伏,他手臂的青筋根管分明的凸显,连着手背的骨节,煞是好看。 林榆突然觉得对面这人可以用温润如玉来形容,到底是为什么呢?难道是环境烘托气氛,让她昏了头? 他继续说着,平静如水,嗓音沉沉,“我的员工怕我不高兴撤了他们的年终奖,我的生意伙伴怕我太无情让他们连一杯羹都分不到,我的同行怕我的家世背景让他们抢不到好资源…”他抿了一口茶,缓缓入喉,“他们的理由我都明白,可是,一没有利益纠纷,二没有关系纠缠,聘请你的也不是我,”他目光如炬,盯着林榆的眼睛,坚定又深切,“你又在怕什么?” 林榆恍惚间听到了最后一句,眼神飘散着又迅速抽回,为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到底为什么?有些事情它… “扣扣”木门被敲响的声音。 上菜的服务员打破了这一僵局。 林榆如释重负,沉肩,吐气,抿一口茶,茶香四溢,贯通整个躯体,呼吸回暖,逐渐平稳。 邵牧原没再追问,刚刚冲动之下已经说了许多不合时宜的话,而她宁愿当个沉默者,也不愿回应他。 林榆跟他想的不一样,他以为她不一样,但其实她是一样的,和所有人都一样,没差。 不回应就是答案,窗户纸糊着挺好的,没那么冷。 席间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大多关于邵南木的学习,偶尔聊到这家特殊的日料店。 林榆这才知道刚刚的女人是日本人桑吉,这家日料店的老板。 年轻时丈夫来中国闯荡后没了消息,她孤身一人来中国寻亲,整整二十年都没有找到。 后来她爱上中国的文化,决定就此定居。机缘巧合下认识了邵牧原,在他的支持下,桑吉开了这家日料店。 三年的时间,成为平芜比较火爆的日料店,现在需要提前预约才能订到位子。 邵牧原作为老板的朋友,有优先订座的特权,但他从来没有用过,该预约预约,该付账付账。从小到大他的成长里充斥着各种鱼龙混杂的关系和背景,乌漆麻糟是他童年的形容词。 现在他终于有能力说不了。 吃完饭后,服务员把账单拿进来。 “我来付。”林榆先一步接过账单,她知道这家日料店的价格肯定是贵的,但是邵牧原帮了她两次,上次那顿馄饨也算不上什么。所以还是要做些什么的,既然都吃饭了,就把账付了,也算是正式的你来我往了。 但看到最后一行的时候她呆滞了,她第一次觉得数字如此烫手,随便几个数字排在一起,那都是她不能轻松挥手的筹码。 她有些木讷,嘴唇咬得生疼,6688,竟然吉利的让她觉得有些讽刺,明明它不可怕,但落到实处却如此生涩。 “你还是学生,而且哪有女孩子付钱的道理。”邵牧原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递给服务员,他说得那般柔和,与他往日的样子天差地别。 林榆看着他的面容如此柔和,有那么一瞬间,她会想,她是不是那个特别的人,特别到能吸引对面这样一个样样都出众的人的偏爱呢? 账单被服务员从手里抽走,林榆并没有觉得如释重负,而是百感交集。 偏爱是梦,转瞬即逝,她应该时刻记得自己所处的位置,不应该有不切实际的想法。 她付不起这张账单,现在付不起,哪怕她以后工作了,月入过万,她也没办法毫无压力的吃这顿价值将近七千块的饭。 想起父亲起早贪黑,时常干一天少一天,不稳定也没有保障,中午吃碗面都要考虑要不要加个蛋,也不知道要多少个累的直不起腰的日子才能勉强够吃这一顿在她看来无比昂贵的饭。 而对邵牧原来说,这不过是一顿家常便饭,不足挂齿。 你看,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巨大的鸿沟要怎么去跨越呢? 第21章 希望你能遇到那个人 一顿史无前例的尴尬饭终于吃完了。 毫不夸张地讲,这是林榆吃过的最好吃的日料,没有之一,虽然她平生吃过的日料也就是几块“价值不菲”的寿司。 “今天的饭,合胃口吗?” “嗯!”每次说到吃,林榆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活蹦乱跳的,嘴角在笑,眼睛也在笑,闪着光,像两颗刚刚现世的黑宝石,在灯光的照耀下愈加弥足珍贵。“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日料,真的…超好吃!” 邵牧原的眼睛直勾勾地瞧着她即将乱舞的身子,眼睛里好像有秋水,在送波。 她抿了抿唇,酒窝陷下去又鼓起来,最后也只停留在“谢谢”两个字。 不熟,所以点到为止。 应林榆的要求,她不想自己明晃晃的从这么扎眼的劳斯莱斯车里出来,所以车子停在距离学校一公里处。 “我自己回去就行,谢谢您的饭。”她一板一眼地说着。 他却不肯作罢,“我送你到学校门口,消消食。” 晚上八点,路上行人零零散散,遛狗的,健身跑的,散步的。整个街道大部分时间都静悄悄的,除了偶尔会有几声突如其来的狗吠,以及汽车车轮压过落叶的嘎吱声。 平芜没有灯火通明的夜生活,只有行色匆匆的通勤者。 并肩走在一起的两人各怀心思,脑海里的思绪七七八八连成一张地图,须臾之间,又乱成一团麻线。 我们总抱怨在不合时宜的时间遇上难以抉择的对岸,但其实这才是生命盘根错节的重要之处,如果连有思想有温度的人都能做到像解算代码一样迅速的话,那便不能称之为人了。 林榆踩在一片片落叶上,头顶泛黄的枝叶显现在路灯之下,晕染的光线透过缝隙折射下来,印在她的脸颊上,是淡淡的金黄。 “我觉得你很远…”她淡淡的开口,声音不大,软软的,怯生生的,“虽然你就站在我身边,我还是觉得你很远,远的让我觉得你冷,冷冰冰的,好像没人能融化的了你。” 她说这些话时,邵牧原先是惊讶,而后是后知后觉的触动。 他以为止步于此的小火车又开始发动了,‘呜呜呜’的鸣笛声穿入他的耳膜,告诉他小火车不是到不了终点,它只是缺了些动力,煤炭也好,柴油也罢,有了动力,它便能重新启航,像目标明确的帆船。 他眼睑低垂,睫毛扑扑的颤动,情绪隐在暗处,言语淡漠如水,“冷吗?”,他瞥了林榆一眼,“他们都说我无情。” “可是人心都是暖的,或许…”林榆的眼睛盯着草坪里的一抹绿,“或许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所以觉得你无情,人总是这样嘛,总会在了解事实之前主观评判一下,而且会被这个主观评判误导,就算…” 她突然抬头,仰望时才发现邵牧原足足高出她一个头那么多,他眼睛深的像墨一样,看不清里面的一星半点。 她眨眨眼,声音低缓,“就算他们知道自己理解错了,他们也会选择闭目塞听,不愿意接受事实,哪怕是我,也是这样的。” 邵牧原看着她不自觉地摸自己耳垂,脸上爬上了淡淡的粉色,那是一张未施粉黛但很有观赏价值的脸,白皙的皮肤,樱桃似的嘴唇是嫩红色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像一只明事理却很是单纯的猫。 上一次如此直白发言的还是程澄,他说,‘你整天扳着个脸,冷的跟冰块一样,谁愿意亲近你啊,要开朗点嘛,人生苦短,何必要揪着那些已经过去的事没完没了呢?’ 其实他听进去了,所以他试着走出来,试着接触新的人,试着开心点,起码表情要温和些,脸上要带着笑。可是现实是,他的装对应获得的还是装,你在装,对面的人同样在装,装着对你笑,装着对你好,假装一切都欣欣向荣,面子干净了,里子却还是那么脏。 他依旧需要大量的药物才能让自己入睡,整晚整晚的噩梦就像鬼魂一样缠着他,告诉他,他的母亲是怎么死的,那样的惨状好像就在眼前。 母亲合不上的眼,让他一辈子都生活不在光里。 哪怕日子一天天过,手腕上的疤痕也不会消散,一次次的疼让他难以呼吸,让他状似魔鬼般发脾气,然后砸了所有东西。 可就算如此,也无法释怀他心里长达二十年的囹圄。 在反复折磨多次后,他向魔鬼低头,归顺于残缺的伤口,舔舐着噩梦的冷汗,最终遁于黑暗,隐没于地狱。 而今天,近乎寻常的日子里,有了让人心惊肉跳的感受。他的心脏针刺一般的抽动,那些好似无可厚非,像毒鸡汤的言语,不偏不倚地,正中他的心脏。 这到底是该幸运呢,还是不幸? 是又一次在希望中绝望,还是迈进光里,他不知道,也不确定,只是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一步一步地。 “你是想说…”他缓缓开口,声音有一丝暗哑。 她深吸一口气,郑重其事地,“我是想说,我承认我之前因为主观判断而认为你是一个不好相处又冷冰冰的人,而且,我也没想着通过了解你而去验证我的判断是不是对的。” “那现在呢?”邵牧原追问。 “现在…”她温温吞吞地,“我觉得我的观点不重要…”她的手指攥着衣角,慢慢收紧,“…肯定有人想了解你的,你…”难以启齿,她不是一个圆滑多变的人,说话没有艺术性,也不会讨好顺从。 “希望,你很快就能遇到那个人,”笨拙真诚才是她原本的样子。 她的心脏在砰砰地跳动,‘咚咚咚’、‘咚咚咚’,如果现在抬手看手环的心率,大概跟极速骑车相差无几吧。 不想再近一步,不想拖泥带水的开始没有结果的纠缠,不想把她规划好的计划打乱,不想随心所欲的接受什么,哪怕她此刻确实动摇了。 林榆她很普通,但普通也有想触碰巨人肩膀的理想。为了纯真又炙热可贵的理想,她愿意抛弃身外物,心中杂,当个孤独的歌颂者。 奇怪的对话始于此,也止于此。 邵牧原看了看她拧巴在一起的眉毛,又放空似的抬头,乌漆麻黑的什么都看不见,城市里没有星星,或者是它们已经藏匿,不愿露面,“我明白了。”他淡淡地吐气又吸气,小火车掉进悬崖了。 灰姑娘的水晶鞋不是王子施舍的,而是灰姑娘自己应得的。 第22章 阳春面 那天晚上以后,邵牧原再没见过林榆,就像已经有结果的题目不再需要解题思路,长大的小孩不再需要父母的庇佑,他们再没有那么多像是“命运使然”的巧遇。 就像我们所熟知的那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并不是遇到的每个人都重要。 他还是回归那个沉默寡言又冷言冷语的人,漫长的夜需要靠药物度过,心里的黑洞也未曾消散,反而它更深更可怕了。 有时候他会想,自己这一辈子是不是也就这样的,三点一线,公司,家,诊所。 22岁之前他也有他纸醉金迷的圈子,一群挥金如土的少爷公主聚在一块,点珍藏的酒,玩最烂的梗,踩着别人的脸,然后笑得跟鬼一样让人恶心。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把钱甩在辛苦工作的人身上,如果死神有具象,那他们便是了。 有一次他受不了,和领头最疯狂的那个公子哥,大打出手,两个人都没捞着好处,都挂了彩,把当时最红的酒吧砸个稀巴烂,然后各自在看守所待了一夜,第二天被公安局局长亲自送回各自家里。那一天,邵牧原跟父亲大吵特吵,在邵东阳眼里,那时候的他就像脚下的烂泥,扶不上墙还糊一鞋泥,甩都甩不掉,除了丢人现眼,没什么能提的。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 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 有人善良,就有人坏。 邵牧原从小是被母亲和家教老师养大的,母亲告诉他人生而平等,家教老师告诉他靠双手挣钱的都值得被人尊重。在他的认知中,没有高低贵贱,贫穷不是罪,坏才是。 所以对于那个圈子里的一切他从默认到厌烦,到最后彻底发怒。 很无趣,也很无聊,每天做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最终的结果什么也得不到,然后第二天继续,好像每一天都在重复,但日历上的日子却一直在更新,没有重复,没有倒流,更没有停滞。 那天,大雪下净,天白夜深。 他如同幽魂般飘荡于人间,在马路的一旁,在河畔的一边,在天台的另一头。 纵身一跃解千愁,总有人在幸福,所以总会有人在痛苦,像伤口撕裂的痛,也不知是该往回走,还是往前迈,一山更比一山高,山高水远,逆水长流。 他遇到了一个卖面的大娘。 她的摊位摆在路灯下的一角,地方不大,只放了三张桌子。 大娘的身影在路灯的阴影下踱来踱去,像个不会说话的不倒翁,在无声的夜里独自摇晃,飘渺的人生,无望的世人。 他站在阴影里,站了许久,看到两鬓斑白的大娘低着头,忙碌着,岁月的痕迹爬上她的脸庞,每一条纹路都是时代的烙印,到底是什么让她坚持到现在啊,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环境,还有自己瘦弱不堪的身体。 肚子在叫,他已经一天没有吃饭了。 踩着雪,咯吱咯吱的,他走过去,灯光印在他的头顶,“大娘,我想要一碗面。” 大娘抬头,面容带笑,褶子拧在一起,一双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如春风化雨,她的眼里有春天。 “小伙子先做,大娘马上给你做。”她的声音沧桑极了,暗哑又缓慢,却能感受到孱弱之外的坚定。 他坐在离大娘最近的位置。 大娘先端来一碗热开水,“先喝点热乎的,天儿冷。” “谢谢大娘。” 陶瓷的碗导温很好,刚好可以温着手,他盯着清澈的碗底出神,“大娘,天这么冷还出来摆摊吗?” 大娘回望他一眼,又叹了口气,“天冷怎么了,你们这些小年轻天冷不也得上班嘛,你刚下夜班吧,来我这吃面的都是下夜班的,胃里冷啊就得来碗面热乎热乎。” “您摆摊有段时间了吧?” “哎哟,那可长了,得有十几年了吧。”她的声音里明显带有笑意,也夹杂着心疼,“好多人都是吃着我的面长大的,看着他们一个个上完班累的呀,你们年轻人太拼命了。” 他抬眼看向大娘,那个背影佝偻着,瘦小又单薄,但却觉得很是安心。“那您的家人呢?他们放心你出来摆摊吗?” 大娘突然停了动作,又麻溜的把面下进锅里,取了一个白瓷碗放了她惯用的调料,“没了,”像是如释重负却听不到一点轻松的意味,“我的老伴,我的儿子,南阳地震的时候都没了,”她突然又笑了,“要不是你说,我都快忘了他们长什么样子了,这几年记性越来越不好咯!” 听到此处,邵牧原垂下头,长睫攒动,不敢看大娘的眼睛,“抱歉。” “面好咯!”大娘又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一碗阳春面放在他眼前,面上还窝了一个荷包蛋,光滑又圆润。 她拿着抹布擦拭着摊位板,“要想做好阳春面呀,就得懂里边的行道,一碗高汤,二钱猪油,一把细面,一勺酱油。” “大娘您挺讲究。” “讲究的不是我,是我老伴,”抬头望望天空,城市的灯太多,已经看不清星星在哪,“我老伴每次进厨房做阳春面都会高喊,‘要想做好阳春面呀,就得懂里边的行道,一碗高汤,二钱猪油,一把细面,一勺酱油。’老东西就喜欢吃,那他没办法,这时候啊,小檀就会跟他对着干,噢对,”大娘转过头来,笑一笑,“小檀是我儿子,他要是在,跟你差不多大,他就跟他爸说,‘爸,我不想吃阳春面了,我腻了!’他虽这么说,但每次都吃干抹净的说好吃,尤其喜欢面里的荷包蛋。”她瞧着邵牧原,欣慰又温暖,“吃吧小伙子,吃完回家吧,家里热乎。” 他吞了一块唾沫,差点梗在喉咙里让他岔了气,他伸出的筷子顿在半空,“大娘,我也没有家。”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情绪,但他自己知道,此刻的他脆弱的一碰就能碎成渣。 大娘听了,没说什么,搬了一张凳子坐在他身边,轻柔地拍拍他的肩膀,眉眼弯弯,看着他,“孩子,别沮丧,人生漫长,没有永恒的雨季,只有久违的艳阳天,你的路还长,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他有些哽咽,声音哑得不成样子,“我妈说会陪我长大,可是我还没长大她就不在了。”豆子大的泪珠瞬间淌下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今日他实在忍不住了。 大娘眼里也有了泪,泪眼婆娑的,她抬手摸摸邵牧原的后脑勺,“傻孩子,你妈妈她没离开,她在这呢。”她戳了戳邵牧原的左胸,那是心的位置,“只要你在,你妈妈就在,她一直都在。” “我一直不觉得我老伴和儿子不在了,因为我一直记得他们呢,人呐,死亡不是终点,等哪天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记得他们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消失,肉体的死亡关灵魂什么事!哈哈哈”大娘突然又笑了,笑出了泪,“别怪大娘扯这些酸文,我有时候无聊会看一些书,书上是这么写的。” 邵牧原擦擦眼泪,捏着筷子的手几乎要发紫了,空洞的心被塞进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很暖和。 “快吃,面凉了可就坨了!” 他大口大口的扒拉着面条,面条很清淡,汤底很鲜美,荷包蛋很滑嫩,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 三下五除二,他吃完了一碗。 “吃饱了吗?” “还想吃。” “好,大娘再给你做,好孩子就要好好吃饱饭!” 那天他吃了整整三碗阳春面。 那是三碗“价值不菲”的阳春面。 大娘没有手机,不能使用手机支付,她说一碗面6块钱的时候,他惊了,他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便宜的面。 他在钱包里找到三百五十块钱,还没等掏出来,大娘握着他的手开口了,“除夕夜,大娘请你吃面,不要给钱了,希望你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希望你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这是他母亲每年生日都会跟他说的话。 原来已经除夕夜了,怪不得这路上冷清的连个鬼都没有,只有同样没有家人的大娘。 他跟大娘道了别,迈着步子离开。 回到家,躺在沙发上,翻了翻微信,只有谭柯远在他乡的新年快乐和程澄的捣蛋祝福,再没有其他了。 零点的时候,他听到了很响的烟花,炸在天空中,放出五颜六色的花儿。 ‘叮咚’一条信息发来。 ‘哥,新年快乐!’是邵南木发过来的,那个讨厌的小学生。 没有吃药,他那晚睡得很沉。 大娘收拾碗筷的时候看到碗底压着三百五十块钱。 后来他每天都去那个摊子吃面,从冬吃到春,从春吃到夏,他像是找到了家人,而大娘像是找到了‘儿子’。 那个普普通通的摊位虽然不够干净,但冒着的热气是白色又透亮的。 那年秋天,他决定出国。 一个人去了美国留学,别人去镀金,他真去学习,学怎么创造财富,学行业经验,学如何改变世界。他觉得很充实,好像得到了他本该得到的,那段时间大概是他人生中少有的心安的时候,每天把时间都安排给学习,满满当当的疲惫让他睡得安稳许多。 直到有一天,程澄跟他说。 [卖面的大娘没了。] 大娘没等到他学成归来,只留下一句话,‘傻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面条裹着汤汁滑入胃中, 这刹那, 我也想感慨,我也想落泪。 这面不错,幸好没有死在昨天。’ 那天之后他又开始失眠,但只要他还没死,那碗阳春面就一直都在。 第23章 早遇良人 ‘扣扣扣’,玻璃门被敲响的声音。 “进。” “邵总,下午六点您跟君城萧小姐约的晚饭,现在已经五点半了,您去餐厅大概需要半个小时。”乔伊一板一眼地说着,跟工牌上的照片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邵牧原落下的笔又抬起来,“差点忘了,定的哪个餐厅来着?” “抹茶餐厅,位置发您手机了。” “行。”他抬眼看了看手表,“晚上还有其他安排吗?” “晚上八点半跟法国公司有一个电话会议,他们那边想跟您聊一下续合同的事儿,合同发您邮箱了” “嗯。” 停当了手里的工作,他套了一件大衣去赴约。 下午五点半,正是高峰期,但根据乔伊的路线安排,他提前五分钟到餐厅。 君城萧已经在包厢等着了。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针织连衣裙,一件驼色大衣搭在椅背上。棕黑的头发束起,淡淡的妆容,裸色的唇釉,配合着奢华低调的tiffany的项链和耳饰。 今天她与往日有所不同,是淡雅和清新的美。 邵牧原推门进来,君城萧微笑着接应。 “好久不见了邵总。” 距离上一次公益活动见面已经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嗯,最近没有拍戏吗?”他代表性的寒暄。 “刚拍完一部戏,歇一歇,所以这不见缝插针的跟您见面嘛,您也是大忙人,能约到您也是不容易。”她笑容浅浅,略带一些娇羞。 “是挺忙的,所以,长话短说,长饭短吃。”他说话的时候是带着一些笑意的,但他的话头却是没有温度的,锋利又尖锐。 君城萧顿了顿,右手抚了抚脖子,尴尬一笑,“邵总您真会开玩笑,搞的我都不敢吃了,这餐厅我订了很久才订到位子…” 邵牧原没再多说什么,作出一个请的动作,“那点菜吧。” “好嘞,您忌口吗?” 这话似曾相识,熟悉又冷漠的感觉上来了,双腿交叠,他垂着眉眼,“没有。” 其实他忌口很多,但他每次都会说‘没有’,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习惯。 “那我就按照推荐菜品来了。” “嗯。” 菜上得很快,精致的摆盘让人有点不忍下口,每一道菜都有一个‘高贵’且冗长的名字,以表现它的‘价格不菲’。 真的不菲吗?大家都心知肚明。 农田里的菜叶子是有机的,所以叫翡翠,院子里的鸡是喂草的,所以叫健达奇趣鸡,国外运过来的鱼喝着国外的水长大,所以叫大西洋深海鱼。 我们总会被一些特有的,被标记为珍贵稀少的东西所吸引,而这些特点被商家利用的淋漓尽致,无所不用其极。 生物的多样性,人类的复杂性。 席间,君城萧喝了很多杯酒,劝都劝不住,脸上染了一点红晕。 因为开车,邵牧原没有喝酒,只喝了一些气泡水。 他们讲着合同和活动的事宜,大部分时间都是一问一答,君城萧问,邵牧原答,有时候懒得回答,他会突然说,“这个大西洋…深海…鱼,还不错。” 君城萧哽住两秒,又重新展笑颜,似是而非的找一些话题聊,东西南北似乎总有她问不完的问题和讲不完的话。 作为一个e人,她属实活泼又有趣。 “邵总,您允许我八卦一下吗?”她擦了擦嘴,两眼泛着光,好像接下来的话对她无比重要。 “嗯。”他没有拒绝,也没有主动。 “您一直没谈恋爱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吗?”干净清澈,隐隐的自信藏在她的声音里,浅淡且不易察觉。 邵牧原放下筷子,拿纸巾擦了擦嘴,细长的手指,手背上是凹凸分明的经络,他的肤色在昏黄的灯光下更显古铜。 煽动的睫毛随着主人的情绪暗自变换,为什么一直没有谈恋爱,所有人都在问,你为什么不谈恋爱,有钱有颜,只要他想,就能。 可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想潦草开始,不想考虑过程,不想思考未来,所以就没有开始,没有过程,更没有未来。 后来他有那么一瞬间觉得他遇到了那个他想要迈出那一步的人,可是那个人比他还冷漠,比他还无情,像抛弃一个不要的破布偶一样把他抛弃,他便再也不想当那个被扔在垃圾桶旁的破布偶了。 人有了失败和挫败,自主意识上就会避免下一次的失败,所以很多事情他只愿意做一次。当受到拒绝,他不会做第二次。 别人事不过三,他想事不过一。 “我很忙,没有时间。”他礼貌地回应,和回应所有人一样。这七个字简直要刻在骨子里了,每一次他都可以轻松出口。 君城萧眼眸微动,果然跟她听到的小道消息一模一样,没差。 “是啊,太忙了,我们都太忙了。”她撑着下巴直视邵牧原,目不转睛地,眼神坚定又妩媚,“邵总,你觉得…我怎么样?” 邵牧原也看着她,也目不转睛地,但眼里的东西千差万别,他的眼神里只有两个字‘无语’。 人与人之间讲究的是缘分,不感兴趣就是不感兴趣,不管你长的有多漂亮,身材有多好,性格多合适,有多热情似火,没心思就是没心思。 他端起水杯,示意碰杯,“君小姐当然很好,希望君小姐早遇良人。”话说到这份上,意思已经很明了了。 君城萧眼睛往下看,看到那条深海鱼的肉是雪白雪白的,浸没在汤汁里,鱼得靠自己挣脱纱网,“那我要问了,那个良人能不能是邵总你呢?”她偏着头,话说得再直白不过了。 “不能。”他几乎没有犹豫,脱口而出,“我们只能是合作伙伴。” “啊~”她有点撒娇,不依不饶,“这么残忍啊,不能再商量商量?” “我不想浪费君小姐的时间,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别给表面的那些肤浅加滤镜,不值得。”他语气决绝,“同样的,也不希望你浪费我的时间,有这空,不如提升提升自己,多看看书益智。” 君城萧突然笑了,捂嘴谄媚,两个胳膊肘撑着桌面,她的眼神没有收敛,反而更加肆意,“邵总你要这么说,我可就更想和你试试了,你是第一个拒绝我的人,看书益智,你把我当小孩儿哄啊?”她笑着,明媚阳光一般地笑。 “你喝多了。”他的声音有些坚硬,冰冷如铁。 “小酌而已,哪有喝多。”她鼓着嘴巴,散着酒气,很是楚楚动人。 邵牧原扶额长叹,眉头微皱,看了一眼手表,七点半。 他拨通乔伊的电话。 “给君城萧助理打电话,她喝多了。” “好。”乔伊那边听不出情绪。 “算加班。”临了,邵牧原补了一句。 乔伊跟在他身边三年了,很称心,做事麻利,没有歪心思,就是认认真真打工的打工人。现在属于乔伊的下班时间,而这通电话,就算是加班。 “好,我马上处理。”她很懂她老板心思和为人,就算他不说她也知道。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累呀,给导演赔笑脸,跟一些趾高气扬的人低三下四的说话,明明不是我的问题非要把罪名安在我头上,好想歇一歇,真的有点累了。”君城萧用手扶着脑袋,醉意朦胧,含糊其辞。 邵牧原没有理她,点开合同详细读,还标出来很多他觉得值得商榷的地方。 15分钟后,她的助理来了,搀扶着她站不稳的身子。 看着她上了车,邵牧原才驱车离开。 他又想起了闫其钰的话,‘尝试接受新的人和事。’ 可是君城萧这个人,他不想有过多的接触,公众人物,特殊职业,心思缜密,不管从哪算,都算不到一处去。 况且第一次见面时,她落水,他救人。看着像英雄救美,可他不过是不想那个跟愣头青似的傻姑娘不顾后果的一头扎进去罢了。要不是如此,他真的懒得管。 但现在也算因祸得福了,君城萧作为合作伙伴没得挑,但也只能作为合作伙伴,再多的就没必要了。 一晚上的会议让他很是疲惫,泡在浴池里昏昏沉沉的,但又很清醒的。直到手指泡的发白发皱,他才起身出来。 吹干了头发,擦干了身子,看看镜子里憔悴无神的自己,然后躺在床上等天亮。 药越来越难吃,觉越来越难睡,直到天明盖过灯亮。 第24章 怎么能不心动呢? 君城萧坐在保姆车上,头偏向车窗那头。 窗外一片黑,看不到任何光景,只能看到倒映在防窥玻璃上的,她的容颜。 娇嫩的脸庞,被酒精浸润成淡粉色,长睫煽动,高高的鼻子挺如山峰,丰腴的嘴唇此刻是清纯的裸色。 她拿出印有双c的口红,细致地涂在嘴唇上,紧抿双唇又突然松懈。 那是一张让人一眼万年的脸。 “你说我好看吗?”她淡淡开口。 助理坐在她身边,有些迷惑,“君姐这这是什么话,谁敢说您不好看呀!您长得好,身材好,性格还好,谁见了都会喜欢您的。” 君城萧脸上没有表情,这种谄媚的话,从出道到现在已经听了5年了,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妖姿媚态,绰有余妍’,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是自信,这些年来,不管男女,拜倒在她裙下的不在少数,可就是没有长久的,要不看上她的身子,要不看上她的咖位,一水儿的王八犊子。 “那你说他为什么看不上我?”她撑着脑袋斜睨着旁边的人,她已经很久没有喝醉了,刚刚那个处境,她要是不装醉,多尴尬呀。 助理僵硬地笑了笑,“那当然是邵总他没眼光,没福气,君姐,咱以后肯定还能遇到合适的。” 君城萧眯着眼笑了笑,“以后?谁管以后啊,我君城萧的字典里可没有退缩。”她眯着眼看向窗外,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她心里却跟明镜似的,“他越是拒绝,我越要跟他在一起,我就不信了,还有我拿不下的男人?” 小助理没再多话,跟墙头草似的一边倒,“君姐霸气!以您的美貌,肯定能让邵总回心转意,看到您的好!” 汽笛声响,红溜溜的车灯一排接着一排,跟做错了事憋红了脸的小孩一样,戳一下动一下,磨磨唧唧,半个小时的路程走两个小时都没走完,囫囵觉都睡饱了,屎还挂着呢。 都说城市好,交通便利,消费自由,享受生活,可你抬眼瞅一瞅天,说是晚上,被灯照得你说刚天亮都有人信,星星瞧不见,麻雀瞧不见,云倒是挺密,一团叠着一团,除此之外,能看见的只有一片荒芜,干涸又无际。 说到君城萧对邵牧原的执念,其实也没有多么可歌可泣,让人动容。 大概是考完试后突如其来的空虚,加入娱乐圈后漫无边际的桎梏,以及吃完自助餐第二天的孤寂。 人呐,都是一样的物种,被多巴胺支配的大脑,喜欢也就是一瞬间的事,一句很简单的话,一个很平常的动作,都能看作一场酣畅淋漓的心动。 辗转娱乐圈的这五年,她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看的,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长得好看的,缺的是像邵牧原这种,知分寸,懂礼貌,浑身散发着高雅的气质。 她所见到的是什么人呢? 明明人模狗样,看着挺好一人,谈吐没那么高雅吧,也算是得体了,印象还是不错的。结果呢?窑子里滚了一圈出来,换了身衣服,脸不红心不跳的出来见粉丝,然后粉丝大喊一句,“哥哥好帅,哥哥好单纯!” 殊不知,你家哥哥逛的窑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 该怎么形容那些人呢? 管不住下半身还招摇撞骗立人设。 每次听到这些八卦,君城萧的表情跟脚底踩了屎一样难看,日子久了对这些俊男帅哥们有种心生的反感,都是些裤子不拉拉链的主儿,真晦气! 她也见过很多富二代,玩的花的,玩的更花,玩的极度花的,就是从来没见过这一款,不像富二代,像是名门望族里祖传的气质。 他就站在那,什么也不做,就足够吸引人。 也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真的,反正啊,有的人连装都漏洞百出,起码他看不出来。 第一次见时,他救她于水火,从到处都是围观看笑话的眼睛里闯进来,像心软的神,像温热的寒冰,他疏远又冷漠,可你就是觉得他温暖。 那时候,她听到了很强烈的心跳声,以为是邵牧原的,毕竟她长得好看是资本,可后来才反应过来,心跳声是她的,真没出息,这就心动了? 如果只是这个,她不会那般不矜持。 第二次见时,他温文尔雅,进退有礼,虽然是个名副其实、精于算计的商人,但他比那些油头满面又朝着她淫笑的大叔不知道强多少倍。 在他这,君城萧的美貌不是金钱筹码,不是上位工具,他把她当做一个平等的合作伙伴。 谈合作的那股劲儿不知道怎么形容,但她确信那是一种她特别钦佩的样子。 第三次见时,在孤儿院的义演活动中,她想象中的他可能会摆拍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毕竟那些小孩都灰头土脸的,跟刚打完仗回来似的,说干净不干净,说不干净也干净。总而言之,邵牧原从头到尾都是亲近的,一身运动风,身形硬朗,看得出来常年健身,但又不是那种块头很大的,是挺拔匀称,清爽又干净的。 跟那些小孩玩起老鹰抓小鸡来,像个还没出社会的大学生,保养的真不错。 要不是她去上厕所,她大概率永远也看不到邵牧原还有那么柔情光辉的一面。 他抱着一个黑黑瘦瘦的小男孩,小男孩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糊一脸,他却认认真真地用纸巾给他擦鼻涕,声音都是软的,“别哭了,男子汉哭鼻子是要长不高的。” 小男孩问他,“真的吗?” 他说,“真的,我小时候没哭,所以我能长这么高。” “我要是不哭,以后也可以长你这么高吗?”小男孩哽咽住了。 他笑一笑,“当然了,不信就试试,我等着你。” “好!”小男孩笑的跟开花的馒头似的,一咧嘴,一排整整齐齐的牙齿缺了两颗大门牙,丑的要死。 可是那天天真好啊,艳阳已经不高照了,气温也没那么高,还有耳语呢喃般的微风吹过来,凉凉的,温温的,正好吹在心口上,舒服极了。 阳光照在一大一小的身上,像是给了他们许多偏爱,红光闪闪的日暮在山的那边徘徊踱步,染红了矮小的房子,也染红了她的心。 怎么能不心动呢?他看起来那般闪耀。 君城萧不是扭扭捏捏的个性,她直率大胆又心直口快,只要想要,她不会算计后来的得失,先得到再说。 在后来的活动中,她屡屡暗示,除了表面的绯闻,她想要跟邵牧原假戏真做,轰不轰烈无所谓,有没有结果也都行,只要有那个过程就好了。 可是邵牧原从头到尾都是一副‘我不想跟你有任何纠缠,希望我们能够保持距离’的样子,真的很让人窝火,气不打一处来。 所以她才选择费这么大力气把他约出来,想着美人醉他总会动摇吧。 没想到,扑了一场空,差点连合作伙伴都做不成。 老太太吃排骨,难啃啊! 但是没关系,来日方长嘛,合同签了能反悔,牙齿掉了还能补,人没有天生铁石心肠的,只要她够热,准能给他捂热,捂得烫手才甘心。 第25章 很高兴认识你 自那次见面,林榆没再见过邵牧原。 像是某种咒语突然失效,或者起效。曾经的碰巧没再发生,偶遇也成为极低的可能性,原来不相干的两个人是见不到的。 就像一条鱼没有了自行车,林榆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该早起早起,该去图书馆去图书馆,该干饭干饭,该散步散步,除了通讯录上多了一个人,没什么区别。 波澜过后又是平静的海面,没有浪来,也没有退潮。 可是她平淡又寻常的日子里又闯进来一个人。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应部门同学的邀请去玩剧本杀,林榆想着没什么事便答应了。 去之前她不知道还有谁,只知道连着她有四个女生。 到地方了,人陆陆续续地进来,她看到最后进来的人,个子高高的,微分碎盖,穿着带帽运动卫衣,眉眼浓郁,嘴上带着一如既往的笑,阳光又明媚,是怀宁。 他冲她打了声招呼。 她微微一笑,算是回应了。 那天他们挑了一个欢乐本,讲的是商铺老板们一些七七八八的搞笑日常。 中间有很多个环节需要老板们之间互相套信息,做交易。 怀宁老逮着她不放。 “你找别人聊一聊吧。”林榆已经把她所知道的全告诉怀宁了。 怀宁双手抱胸,一副满不在乎地样子,“我跟你有关系,跟他们又没关系,聊也没用,没必要。” 林榆心领神会,知道他说的是剧本里。 “你平时就玩剧本杀吗?” “第一次玩。” “那你平时看什么?”怀宁问。 林榆看着远处的山,想了想,“追剧?看小说?干饭!” 他们站在阳台上,天已经暗下来了,但没黑透,风吹得有些冷。 “追什么剧?动漫还是电视剧。” “都追。” 怀宁瞪圆了眼睛,语气像是飘了,“动漫!看过《少年歌行》没有?” 林榆的表情也有些激动,她第一次遇到跟她看过同一部动漫的人,“看过!三人行我超爱!” 阳台的门敲响了,将怀宁欲张未张的嘴堵住了,“你俩唠完了没有,太阳都让你们唠落山啦!” 怀宁挤出一个难受的表情,冲着门外喊道,“来了来了,催命一样。” 重新回到房间里,里面的人七七八八的调侃,“你俩这唠的,把我们全算计进去了吧!” “胡扯!”怀宁坐在那人身边,“说得好像你们唠的少一样,一个个的鬼心眼子多得很啊!” 哄笑之后,又是一段漫长的剧情发展。 到第二次交易。 他们换了个地方,在楼梯口交换信息,木质的楼梯是暗红色的,摸在上面还有点剌手。 “你平常看小说看什么?” “我看的你不看。” “你怎么知道我不看。” “言情你也看啊?”她心直口快,有些揶揄的意味。 怀宁尴尬的挠挠头,“那倒没有,我看悬疑和盗墓。” “东野圭吾?南派三叔?” “天!你都知道!”怀宁几乎都要跳起来了。 林榆被他吓了一跳,“他们那么火,我不想知道也得知道啊。” “那为什么我问其他人他们不知道?” “我怎么知道。” “不是,你俩怎么又唠这么久啊?”探出一颗头,冲他们吐槽,声音甚至有波浪似的回音。 第五次交易。 他们在一个小隔间里,逼仄的空间,因为没有开灯,看不清隔间里的什物,只有门大敞着,照进来能看到他俩的轮廓,浅浅的,又深深的。 “你那么喜欢干饭,有什么私藏好地方吗?”怀宁睁着大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她。 林榆眉毛拧了一下,又舒展开了,嘴唇紧抿又开口,“你吃没吃过‘哥俩好’,就那个东北菜,便宜量大而且好吃。” “真的?我没吃过,我…” “怀宁,林榆,该出来了,最后一轮了,有什么好唠的?” 怀宁走过那人身旁,贱兮兮地凑过去,压低声音,“你不懂!” 他们推搡着进了房间,开始最后一段的剧情发展。 最终怀宁和林榆两个人手里加起来的钱都不够第一名多,游戏宣告结束,他们悻悻然地看了看对方,笑了笑,满不在意地。 剧本杀结束,怀宁问她。 “你觉得有意思吗?” “嗯…还行。” “你犹豫了,我也觉得一般。”他听出了她话里的面子工程,“下次不玩这个了,一点都不欢乐。” 如果是林榆,她是万万不会直接将情绪表达出来说给所有人听,而怀宁不一样,他不管不顾,张口就来,好像没什么值得他去字字珠玑地斟酌后果。 看呐,人和人之间就是千差万别,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一起去的几人也纷纷点头,表示下次不选这个本子了,没什么意思。 他们从剧本杀的店里出来,天已经完全暗下去了。天边不见红光闪烁,唯有看不见的远,在路灯的照射下越来越远。 马路上红光点点缀缀,像过年时挂在树上的彩灯,一条一条的,一闪一闪的,要是配合着鞭炮放响了,年味就更浓了。 可惜,不能再放炮了。 最后一行人走啊走,走到了一家烧烤店门前,怀宁站定,仰着头看烧烤店的标题,五颜六色的灯挂着,没有规律的乱闪,生怕别人在夜里看不清。 “要不吃烧烤吧,来都来了。”他说。 其他人也没有反驳,八个人,一起走进了烧烤店。 饭桌上,又展开了一场激烈又哄闹的真心话大冒险。 年轻的时候没什么事需要放在心上,除了考试的时候通宵熬夜,上课的时候身在魂丢。大多数的时间在意的是隔壁班的八卦,隔壁专业的八卦,隔壁院的八卦,隔壁学校的八卦,这些无理无据的八卦都能让他们一会儿长大口,一会儿紧闭嘴,眼睛瞪得像铜铃,跟演话剧似的,表情的变化可比现在的青年偶像强多了。 这些不痛不痒的八卦看起来好像对他们影响很大,但戏幕后谁也不在意。竖起耳朵认真听,不过是为了日后的饭局多一个谈资的素材罢了。 以一次不那么欢乐的欢乐剧本杀和一顿又油又咸的烧烤结束了这个美妙的周六。 林榆回到宿舍后,闻到自己一身的烧烤味,头都熏晕了。她赶紧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干净,去浴室洗了澡。又把衣服全洗了,甩干水,啪嗒啪嗒的摔打几下后晾在阳台上,夜里天空清透无云,目测明天就能干,因为明天天气晴朗,有阳光,没有阴霾。 涂完身体乳,她美美的上床,然后收到一条信息。 那是一个萨摩耶的头像,耷拉着耳朵,张着嘴,吐出舌头,眼睛圆溜溜的,黑漆漆的,看上去像狗界的帅小伙。 那是怀宁的头像。 他说,[很高兴认识你,林榆同学] 第26章 特邀嘉宾 时间晃晃悠悠,像是海面上的帆船,站在帆船上时你感受不到前行,但你确实货真价实地在往前走,走得慢些不要紧,总能走到的。 深秋悄无声息地来了,一股狂风刮过,泛黄的叶被卷起来,像呢喃细语的龙卷风,口口声声说着母性的光辉,却在你不留神的时候让你屏住了呼吸,灌你一嘴冷空气。 这时候一件大衣保暖有些不够用了,得再围一条围巾,裹着脖子,暖和很多。或者填个帽子,耳朵也就不冷了。 林榆每周都会开组会,汇报一下近期看的文献,有哪些思考又有哪些创新点。日子过得平淡些,但也算快乐。 寝室四人时间长了会去逛商场,转一圈然后挑个地方吃饭,品一品哪里的饭好吃,哪里的饭不好吃,然后下次就有了参考。 这个月有一个医疗行业交流峰会,需要志愿者,一天150元管一顿饭,林榆报名参加了三天。 10月20号,第一天,峰会如期举行,国际会展中心到处都是人,墙上贴满了横幅,但还是有人过来问路。 “b馆怎么走?” “开幕式在哪?” “厕所在哪?” …… 有个鼻子很高,身高也很高的外国人过来问路,林榆操着一口正宗的英腔与他交流,这得得益于她大三为了能在夏令营的面试中脱颖而出,练习了一整年的英语口语。再后来,她把讲英语变成一个习惯,每天早上不在楼梯间来段单口英语相声她都浑身难受。相比于美式发音,她觉得英式发音有一种特殊的优雅,她很喜欢。 因为场馆太大,路很多,弯弯绕绕,纵横交错,那个高鼻子的外国人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走。 林榆从咨询台绕出来,领着那个外国人给他指路,“gostraightandturnleft,andwhenyouseemcdonald''s,turnright.” 那个高鼻子的外国人大方赞扬,眼睛都是亮晶晶的,“yourenglishissogood!” 因为那个外国人的身高堪比山东大葱,所以林榆回应他时需要仰着头,前面的路就会看不太清。 她浅浅地笑着,“tha…” 一个完整的‘谢谢’还没说出口,在转角处,她撞到了人。 一个结实的胸脯,硬邦邦地,差点将她弹出去好远。还好伸出来一只手接着她的胳膊让她站的很稳。 “对…”林榆看着胳膊上的一只纤长细手,又看到了他腕间的机械手表,构造复杂的转着,再往上移,看到他胸前精致的银色胸针,是一只鸟的模样。 再往上,她看到了浅粉色的薄唇,高耸的鼻子像滑梯,浓眉大眼炯炯有神,他的眼神里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深棕又泛浅圆溜溜的眼珠子,也不知道里面到底藏着些什么情绪。 又看到他了,毫无征兆地。 邵牧原看了她两眼,林榆也呆呆的看着他。 她看到了他脖子上系着蓝色的带子,胸前的胸牌上写着,‘特约嘉宾邵牧原’。 他也看到了她脖子上系着橙色的带子,胸前的胸牌上写着,‘工作人员’。 林榆僵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 身边的人恭敬地问邵牧原,“认识?” 邵牧原抬起眼,什么都没说,往右边挪了挪,昂首挺胸,矜贵又高雅。 他离开了,没有半点停留。 林榆松了一口气,咬着嘴唇,胸口突然堵得慌,想起上次对邵牧原说的话,他今天对自己这个态度也是情有可原的,都那么直白的想要撇清关系了,再好言好语,那不就是贱骨头嘛,他那么一个眼睛长在头顶的人,怎么可能呢。 一段出其不意的小插曲并没有为林榆后来的工作增加什么或者减少什么。她依旧坐在咨询台里,看着行色匆忙的人们走来走去的,到饭点了快餐店里坐满了人,连展馆外树下的大理石板都挤不进一个屁股去。 中午艳阳高照,林榆看到阳光从树隙间明晃晃地照下来,照在树荫下的大理石上,一个个屁股坐在上面,斑驳的树影又照在屁股的主人身上,有谢顶的头皮,有满是发蜡的头发,有褶皱还在的衬衣。 乱七八糟的饭盒扔进了垃圾桶,扔不进去的就扔在垃圾桶旁边,一堆一堆的慢慢变成小山,跟西装革履的众人反差极大。 许多人背着双肩包,提着手提袋,手里拿着索引地图,看着纪念图册,在各个展览馆里穿梭,物色合适的医疗器械,然后了解它的性能,了解它的功能,了解它的价格。 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赶过来,是几千公里的云台,还是地铁直达的隔壁区,更或是大西洋远岸前来的外乡人,林榆一边想着,一边放空。 世界好大,长满了草,也长满了奔波的赶路人。 “吃饭了!”身边的同伴看了看手机,凑近她,“去组委会领餐。” “领完去哪吃?”林榆问。 那人眼睛转了转,“找个地儿呗,在这是不可能吃的,不让。” 林榆抬眼,隔着玻璃望向窗外,树影洋洋洒洒的照着,人们三三两两的坐着,哪有什么能吃饭的地儿啊。 中午十二点半,同伴吃饭回来,她问他在哪吃的饭,他说,“随便蹲个地儿就吃了呗,饭那么难吃,扒拉两口得了。” 她捧着饭,穿梭在混乱的人群里,影子在树下转半天,也找不到一个能坐的地儿,再往前走,她已经看到有人坐在地上吃了。 她又悻悻地走回来,路过厕所,抬头,看到了楼梯的标志,她决定了。 刚进楼梯口,那种嘈杂声像是安装了消音器,声音被削弱,小得跟蚊子叫似的,相比于馆外的混杂,这安逸多了。 她掏了掏口袋,掏出两张纸,一张纸垫在屁股下,她安心地坐着,将另一张纸铺在腿上,把饭放在腿上。 这时候微信弹出消息。 是和她一同在咨询台服务的志愿者。 [你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吃饭呢?] [楼梯间。] [哪个楼梯间?] [在咨询台往前走第二个楼梯间。] [你可真会找地儿!] [一个挠头的表情包] 林榆将手机揣在兜里,咯吱咯吱地打开饭盒,盖子上都是水蒸气,一颗一颗的,像晨起粘在树叶上的露珠,水润剔透的。 第27章 明天见 饭看起来还行,一荤两素配大米饭。 素菜一个是土豆丝,一个是炒西兰花,土豆丝她不爱吃,西兰花她很爱吃,荤菜是红烧肉炖土豆,半肥半瘦的红烧肉她可以毫不顾忌地咬下去,因为半肥半瘦的才香,而且不肥不腻。但这个红烧肉就不行,肥肉太多,瘦肉只有一点,她把瘦肉吃了,肉皮吃了,只留下白胖胖的肥肉。中间的小圆圈里还放了一些咸菜,她也不爱吃。 所以这份饭里她最喜欢吃的是西兰花和大米饭。 林榆吃饭最大的特点就是,吃得慢。 好像她嗓子眼天生小,哪怕把嘴塞的满满的,也没办法囫囵个咽进去。 她还是想吃得快一些,毕竟她的同伴吃了没十分钟就回去了,她不能像平时那样磨磨蹭蹭的。 一口西兰花,一大筷子大米饭全塞进嘴里,她开始嚼,腮帮子都鼓了,反而嚼的越来越慢了。 一种像憋笑的声音传来,林榆一度以为自己幻听,那声音跟鬼一样,说大不大,但就就是能听到声音。 她一边嚼,一边朝身后望,没有人,眼前的台阶连个蚂蚁影都看不见,右边也没有,左边往下望,她瞳孔都睁大了,弹簧一样弹回去,嘴巴都忘了咀嚼。 他怎么在这?林榆脑袋上顶着一万个问号。 邵牧原左脚踩在上一台阶,右脚踩在下一台阶,左手插进裤子口袋,右手提溜着什么。 他仰着头,望着那个吃得跟小猪崽似的女孩儿,腮帮子鼓鼓的,尽管吃得急,还是那么优雅干净,与上一次与他一起吃饭真的千差万别。 那一顿饭,她每次都小口小口的吃,好像嘴巴被缝了一半似的张不开。这回总算是见着她正常吃饭的模样了,一副好养活的样子。 他抬腿走上楼梯,站在拐角处,距离林榆只有三个台阶的距离。 今天他穿了一件藏蓝色的西服套装,里面是黑色的领带,西服被熨烫的整齐立挺,没有一点褶皱,灯光照着,胸前的小鸟闪着亮光,感觉它马上就要起飞了,叽叽喳喳的,飞在到天花板看一看,飞去林榆肩头低头瞅一瞅,再到她胸前听一听她的心跳快不快。 林榆看他越来越近,眼睛无处安放,慌里慌张地挤出一个难堪的笑。腮帮子还没有瘪下去,酒窝被顶的只有浅浅的一点。 然后她迅速低头,盯着饭盒右上方的土豆丝,越看越讨厌。 “吃饭呢。”他的声音在空荡的楼梯间响起,像午夜的幽魂,像孤夜的长灯,很突兀,又突兀的理所应当。 林榆不敢抬头,只拼命的点头,像个空心的拨浪鼓,实在卖力。 一个台阶。 两个台阶。 他到了第三个台阶。 林榆猛地抬头,看到邵牧原跟大树一样站在自己右侧,头顶的光让他周围晕染了一圈光波,像波浪一样,恍惚又不清不楚。 邵牧原转过身,打算在她身边坐下。 “等一下!”她着急地说。 他看着她没有乱动。 她迅速在上衣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一包纸,抽出两张纸,展开叠在一起,然后铺在右侧的台阶上,“这下能坐了”,她说。 邵牧原点点头,嘴角抽动了一下,但不太明显,“谢谢”。 他一本正经地坐下去,一只脚蹬在下一个台阶,另一只脚蹬在下下个台阶,无处安放又憋屈的一双长腿就这样摆着。 他们肩并肩坐着。 林榆今天梳了两个麻花辫,空气刘海不偏不倚地垂在脑门前,两鬓有散下来的碎发,耳朵上带着小巧的棋盘格爱心耳钉,有点卡哇伊,但又不是惹人怜的可爱。 从后面看,他们俩像一个成熟的大人和一个幼稚的小孩儿坐在一起。 小孩儿未经世事,只知道低着头往嘴里塞东西,大人经历世俗,看着小孩儿吃饭的样子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心安,那种无法用言语去形容的心安。 沉默良久后,邵牧原拧开一直拿在右手上的水,递过来。 林榆偏头看着他。 “看你吃那么急,怕你噎着。”他的声音温柔的不像话,怎么能这样呢,明明说好了只是过客,刚刚还说呢,再对她好言好语,那不就是贱骨头嘛。 林榆突然觉得应该给自己两拳才对,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什么尖酸刻薄的话她全占了。 她接过来,触感竟然是温热的,“谢谢。” 仰头喝了好大一口,她的瞳孔放大又缩小,嘴巴鼓起来又瘪下去,水从喉咙里咕咚咕咚的倒进胃里,喝在嘴里是温热的,喉咙里是温热的,怎么胃里也是温热的,坏了,怎么办,心也开始温热了,烦死了。 他伸手接过她喝了四分之一的水,又拧上盖子,在双手里握紧。 林榆又低下头,一口西兰花,一大筷子大米饭塞进嘴里,嚼啊嚼,嚼差不多了还是听不到什么声音,所以她开口了,“您吃饭了吗?” 邵牧原换了个姿势,左腿往上蹬了一个台阶,右腿下了一个台阶,胳膊肘撑在左膝盖上,手掌托着脸,他侧着身子瞧她,“没有。” 林榆差点噎着,多么似曾相识的场景。 “那您快去吃饭吧,晚了饭该凉了。” “不着急,我不饿。” “不饿就不吃饭了吗?” “不饿为什么要吃饭?” “因为一日三餐,现在到午饭时间了。” “古人还一天两顿呢。” “古人晚上七点就睡了,你几点睡?” “我不睡。” 林榆突然垭口,也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又怕自己说错话。 “你不是说你不挑食吗?”邵牧原看着她饭盒里的土豆丝几乎没动。 她吐了一口气,“不挑食也不是说什么都吃呀。” “不是吗?” “不是。”她转念一下,“我不喜欢吃土豆丝不代表我不喜欢吃土豆。” “有区别吗?” “当然了,”她偏头看了看他,“土豆可以做成土豆丝,也可以做成炖土豆,大烩菜你吃过吗?就是五花肉土豆豆角粉条炖在一块,可香了,我妈做的特别好吃,无人能超越。”说起来,她又一脸地殷切与期待。 邵牧原又将头摆正,看向前面被刮了大白的墙,干干净净的,没有被小孩涂鸦。“那下次能带我去吃吗?我也想尝尝。” 林榆的嘴角突然不笑了,把头低得更低了,她不知道怎么接才算合适。 “抱歉,吓到你了。”他抬起手,忍不住地想要摸摸她的头,可是,他知道,他不能,又收回手,放在腿边。 他以为无人知晓,但印在墙上的影子拍下了全部过程,隐忍又怯懦,像个上课开小差被叫去罚站的小屁孩儿。 他转移了话题,语气略显轻松,“你们每天都吃这个吗?” 林榆又抬起头,温声温气地回答,“应该吧,差不多都是这样的。” “你是志愿者吧。” “嗯。” “峰会开五天,你来几天。” “三天。” “明天还来吗?” “嗯。” 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又响,他伸直了腿,露出擦的锃亮的黑色皮鞋,不是花里胡哨的英伦风,是跟本人一样的简约风。 “喂?” “嗯,好,马上到。” “抱歉,我待会儿还要参加一个研讨会。”礼貌,有礼,他一向如此。 林榆合上饭盖,盖子又吱呀吱呀的叫开了,“您忙您忙,不打扰您。” “谢谢你的垫子。”他站起来指了指被压出痕迹的白纸,然后伸手。 “您走吧,我来…”慌乱间,她碰到他的手,是冰凉的,好像大冬天喝了一口冰水,刺激,真刺激,跟针扎一样。 “没事,我来。”他笑一笑,其实他笑的时候还是很平易近人的。 将纸叠在一起,拿在手里,又把手里的水放在一旁,“记得喝水。” “嗯,谢谢您。” 他的皮鞋此时有了声音,蹬着步子下台阶,拐弯后他又走下了几个台阶,突然停住,仰着头望林榆,“明天见。” 林榆偏着头,向下看,心里咯噔一下,面上还是笑着的,然后也说了一句,“明天见。” 皮鞋的声音彻底听不到了,林榆才像泄了气的皮球,整个人都颓了,然后抬手看看手环,一点了,她又吃了半个小时。 将饭盒扔进垃圾桶,打开微信,才看到那个同伴发的最后一条微信。 [有个长得贼帅的人去找你了!] 第28章 炙热又明媚 时间悄咪咪地来到21号,这是林榆做志愿者的第二天。 今天比昨天更冷一些了,北风呼呼地吹,寒霜爬上叶子已经所剩无几的银杏树,学校里的环卫工人效率很高,昨天还满地落叶,今早起来光洁的像吃干抹净的空碗,也不知道碗里盛没盛过饭。 早上七点半,林榆晕车,所以选择坐在大巴车的第一排,车门开着,她裹了裹身上的加绒外套,这是一件红蓝相间非常显眼的衣服,是志愿服。 车子发动时,她看到窗外的阳光晒进来,暖烘烘的。在城市公路行驶时阳光也是奔跑着的,有时是高楼的模样,有时又是大树的模样,像个调皮的小孩儿,神神叨叨的,淘气极了。 随着车身晃荡,跟着红绿灯咿咿呀呀的停停靠靠,林榆终于闭上了眼,恍惚间阳光照在她身上,是不睁眼都能感受到的亮。 再后来,她靠在车窗的栏杆上,歪歪扭扭的,车一停,由于惯性,她砰的一声撞上去,然后吃痛的摸摸头,生气地打了一下栏杆。 晨光像是催眠剂一样,她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身上的阳光像被子,暖洋洋的可适合睡觉了。 历经一个多小时的睡睡醒醒,终于到达国际会展中心。她目光呆滞地随着人流走,最后听着负责人的岗位安排。 等身处一个大型会场时,她才如梦初醒般意识到自己换了岗位,已经不在咨询台了,而是会场媒体和后勤。 她掏出口袋里的工牌挂在胸前,把有‘工作人员’的字样摆在前面。 工作人员先布置会场,把展会图册和会场发言嘉宾手册放在每一张桌子上。 会场论坛9:30开始,参加论坛的学者们9点开始入场,林榆负责引导入座。 她熟悉着第一排的嘉宾席位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邵牧原的名字明晃晃地出现在第六个席位上,那一瞬间她大脑是空白的,这也太巧合了。 那句“再见”显得那般沉重。 忐忑的心,尴尬着无处安放的手,待会儿再见到邵牧原,她不知道又该怎么对应。 正常来说,已经见了这么多次,应该可以从容又自然的交流了。 可她每每想到要跟他讲话,她就不由地紧张,眼睛不由自主地乱飞,心脏没有节奏的乱跳。如果此时给她测心电图,大概是,杂乱的不像人,而像奥特曼里怪兽的心电图,本来就怪,所以不奇怪。 该来的总算来了,从好远处走来,林榆一眼就认出他来。 又是一身暗色系,几乎每一次都一样,林榆没有在他身上看到阳光热烈的颜色。 今天他穿得是藏青色的西服,和昨天的款式一样,量身定做一样得体的包裹着他的身子。头发是成熟的大人模样,胸前又别了胸针,今天像一朵花,一朵什么花呢?噢,向日葵。不对,应该是雏菊。 他款款走来,身形挺阔,气宇轩昂,因为他比周身的人都高,所以他会走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与别人交谈时是雷厉风行的商务风。 今天除了胸针不同,他鼻梁上架了一副半框眼镜,上面是黑色,下面是透明色,如此看来,更显气质出众,但又点缀着些许书生气息。 用大众的话说就是,‘这男的真贵气!’ 林榆本来是藏在同伴后面的,今天搭档的也是个很高的男生,刚好能挡住她。 “咳。”咳嗽声很近,近得像是自己嗓子里发出来的。 林榆猛一抬头,那张俊秀的脸就出现在眼前,他甚至没有黑眼圈,可是他明明说自己晚上都不睡觉的,真可恶,天选熬夜人。 她睁大的眼,呆呆的木讷着,思绪不知飞去了哪个没有生物的星球。 邵牧原在她眼前晃了晃手,“看够了吗?”他声音里带着调笑,很明显地,说不定下一秒就要笑出来了,还可能是那种生怕别人不知道的笑。 “我不知道我的座位在哪,麻烦带我去一下。” 刹那间,林榆慌过神来,眨了眨眼,“好,您在第一排左数第六个,那有您的席位牌。” “能带路吗?” “可以,您请。”林榆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短短的五十米,竟然也能走出几句话的功夫。 “昨晚没睡好吗?”邵牧原走在她右侧,偏头看她。 她仰头,礼貌的笑了笑,“还好。” “吃早饭了吗?” “吃了。” “我没吃。” 又一次,他总是不吃饭,总说自己不吃饭,感觉他像是靠吃空气活着似的,真是个奇怪的人。 林榆站在他的席位牌旁边,手指泛白又泛红,掐着加绒外套,衣角揉成一个小团,“那您要不要吃点,”她指了指放在左边礼仪桌上丰盛的茶歇,“那边糕点都挺全的。” “懒得吃。”他让出了离开的路,“去忙吧,林老师。” 林榆礼仪性的弓腰,她将手揣进口袋里,走出去几步,顿在那,又匆匆走回来,邵牧原已经坐在他的位置上。 她把兜里的东西掏出来,放在席位牌后面,邵牧原身前,“巧克力,给你吃。” 随时能掏出巧克力的女孩儿,邵牧原第一次见,而且毫不吝啬的拍在他的桌子上,转身就走,那么急,也不问问他能不能吃,喜不喜欢吃,真是个奇怪的人。 邵牧原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桌子上放着三块包装独立的巧克力,包装纸上写的是100%纯度的巧克力,纯苦的巧克力,少见,真是个有趣的人。 他将三块巧克力分开,一块一块的放进西装外套的口袋里,像如获珍宝,然后放心似的拍一拍它们,又伸出手来,开始翻看今天的演讲顺序。 不知怎的,今天心情比昨天好一点。 那个大高个同伴回来,叫苦连天,“那水是真的沉,累死了。” “辛苦了。”林榆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不怕事情提前来,就怕事情撞枪口,不偏不倚,真是做贼的遇见截路的,赶巧了不是。 邵牧原上台演讲的时候将近11点,差不多是压轴出场。 台上的邵牧原跟台下的邵牧原又成了两个模样,让林榆不由地想到‘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嗓音沉沉,雄厚有力,严肃的表情配上西装革履,那是一副文质彬彬的秀才模样,他谈吐不凡,说得每一个字都像是精心设计似的,铿锵有力,卓尔不群,那是一场直击心灵的演讲。 他讲到从前的落后,讲到革命性的崛起,再讲到当下医药行业的发展,最后又坚定地谈论未来可期的中国制药。他说,“路很难走,路上没有灯,但我希望我们优秀的从业者都能点一盏灯,长明在这条路上,像火焰一样熊熊燃烧,照亮前方的路。” 有那一瞬间,林榆觉得自己被下蛊了,那场演讲让她的心澎湃燃烧,激动良久,那是怎样一个人才能讲出这样的话,积极向上的,沉稳干练的,是与他接触时完全感受不到的热烈。 可她四下寻找同样炙热的眼神时,她发现她的同伴在低头看手机,还发出咯咯的笑声,台下坐着的所谓学者不是低头看手册,就是在手机上处理着或紧急或平常的工作。 唯有台上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与她一样,她看不太清,有些模糊,但她相信,此刻,他与她一道炙热又明媚。 第29章 没有一个不爱吃的 胸腔的左边,心脏的里面,正热烈地跳动着,瞧着台上的人,舞台的灯光照在他身上,像极了为理想冲锋陷阵的夜旅人,只要他不愿放弃,路一直都在,哪怕路上风雪交加,哪怕路上风吹日晒,他都能提着一盏灯,点亮暗黑的未来。 论坛结束的时候已经中午11点20了,群里又喊着放饭。 看着会场的人四散开来,吃饭的已经离开,吃茶歇的在礼仪桌前挑挑拣拣,交流讨论的又堆成几堆,声情并茂的谈论着,其中为代表的是以邵牧原为首的特邀嘉宾们之间的切磋取经。 “能吃饭了!”那个高个子男生跟她说。 林榆点点头,调转脚步,朝会场外走去。 还没走出去五十米,手机上来了一条信息。 [林老师等一下。] 显而易见是邵牧原发的。 林榆回头看看他站的位置,见他将手机揣在裤子口袋里,继续眉飞色舞的述说着什么。 她向同伴说了一声,就站在不显眼的角落等着。 不知道是什么要紧的事,但她怕是要紧的事,万一是需要帮忙的事,也算是做好事积德了。 茶歇的糕点被人一块一块夹走,旁边的一次性纸杯叠在一起,高度慢慢变矮。她低头看看自己脚下,百无聊赖地交叉站,分开站,前后站,靠着站,像个有多动症的小孩,焦急的等待着妈妈跟邻居说完一些她听不懂的八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耳朵里到处都是嘈杂声,七嘴八舌的,像村口的王大爷和李大爷下棋,身旁围着一群自认为可以一战阿尔法狗的人,皇上不急太监急的四处指点江山。 “你怎么能这么下呢!” “点炮啊,干嘛呢!” “将他!将他!” 然而两个场景探讨的价值是不可比较的,你说哪个珍贵还真说不好。 我看人下棋快乐,而快乐无价,我跟人谈五百万合作,谈成了老板高兴,谈不成自己遭殃。 人呐,最忌讳的就是比较了。 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如梦初醒般抬头,看见那人面容温柔,他越来越奇怪了,她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那张不可一世的脸,像是欠了他一大笔钱似的摆脸子。 “抱歉,久等了。”他永远那么礼貌,像个温暖所有人的中央空调。 她嘴角扬起,酒窝显现出来,“没事,不打紧,您…有什么事吗?” “饿了吧,带你去吃饭。” 林榆狐疑了一下,有点混乱,“我们志愿者包午饭的。” “那个不好吃。” “能吃,我能吃。” “知道你能吃,所以那种饭哪够你吃呀。” “南木哥哥您…是不是理解错了?” “走吧。” 永远被牵着鼻子走,林榆痛恨自己耳根子这么软。 邵牧原带她去了五楼最尽头的房间,门上明晃晃地写着vip休息室。 林榆第一次知道这么聒噪的会展中心居然有这么安静的地方,门一关,好像狙击枪上了消音器,神不知鬼不知地就能让某个人心脏骤停。 邵牧原给她端过来一个四层饭盒。 他说,“吃这个吧,有营养。”口气像养孩子似的。 她不知所措的接过去,不知道说什么。 他又说,“快吃吧,刚刚就送过来了,再不吃该凉了。” “哦。”她听话的坐在软皮沙发上,真软啊,区别对待的如此明显。 “你先吃,我出去一下。” “嗯。” 看着门被关上,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饭盒,第一层是满满一份清炒西兰花,第二层是分隔的,左边是已经切好的厚切牛排,右边是已经去壳的油焖大虾,第三层同样是分开的,左边是颗颗饱满的长粒白米饭,右边是面食小点心,第四层是圆形的,是一碗用料扎实的冬瓜排骨汤。 四层饭菜汤在桌子上摆开,牛排的炭烧味儿散发出来,鲜美的油焖大虾,清爽的西兰花…真有意思,没有一个不爱吃的。 看着满满的四盒食物,她突然五味杂陈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一辈子吃斋念佛,积德积到了这辈子,二十出头的年纪,能遇见像邵牧原那样的人物,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变成了这样,像下了降头一样的靠近她,也没有说理由,就这么平白无故的,不清不楚的。 她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一下就重了起来,不是身体的疲乏和沉重,而是心不知往何处放的迷惘,不由分说的苦楚。 会不会是恶作剧,会不会是恶搞,会不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任务需要他完成。 她什么都没做,邵牧原却做了很多,多的让她有些不可置信,难以接受,甚至是喘不过气来。 他喜欢我吗?她这么想,但又立马坚定地摇头,觉得这是个荒唐的想法。 门从外面被打开,邵牧原走进来,端了一盘糕点。 他说,“看你一直看着,想着你喜欢,就拿来给你当饭后甜点。” 林榆看着他,看了许久,在他眼里得不到她想要的答案。 像做梦一样,事情发展的越来越不可控了。以为他没有注意到,原来他一直关注着,从头到尾,这种被人关注和在意的感觉很怪,不是从小到大因为成绩而被人注意,而是一种区别于功利和羡慕之外的关注,像没有竞争关系的亲密关系,真是太奇怪了。 “谢谢。”林榆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知道谢谢两个字永远不会出错。 那顿饭是她有史以来吃的最难吃的一顿饭,不是因为饭难吃,饭很好吃,牛肉嫩的让她怀疑牛是不是刚死了没几个小时就塞进她嘴里了,油焖大虾也很好吃,虾肉q弹劲道非常入味,排骨汤也好喝,有着淡淡的冬瓜香,不咸不淡没有腥味,面食点心也很好吃,糕点更好吃,没有致死量的糖精,是食物本身的甜味。 可是,那个心情,像便秘了一星期一样郁闷,蔬菜疯狂吃了,脂肪也吃够了,甚至药也上了,但还是便秘,是一种从头顶到脚底板的无力感和悲怆感。 她一点不浪费的吃完了所有食物,然后像毫无节制地吃完自助餐一样难受想吐。 不想有下次了,所以一定要结束在这次。 第30章 我没有什么能报答的 看着林榆把饭盒里的饭吃得干干净净,邵牧原满意极了,像看着自己的宠物吃完主人给准备的食物那样,忍不住想要摸摸它的头,跟它说,“你真乖。” 可是林榆不是宠物,她会说话,她会情绪变化,她会思维辩驳,她会选择要或者不要。 把饭盒一层一层盖起来,放在一起。她站起身来,对着邵牧原深深地鞠了一躬,其实她完全可以拒绝吃这顿饭,然后跟邵牧原彻底讲清楚这些摸不着头脑的行为。 可她完全明白,她不张嘴吃这些饭,这些饭最终的结局就是进入垃圾桶,不知道是现在生活太好了还是人变了,总把唾手可得的食物当成一种可以随时抛弃可有可无的东西。 可最初的时候,我们口口相传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邵牧原眼里的温柔比昨日更甚了,在某些瞬间让林榆觉得他的冰冷是不是融化了,冬日的冰融化可以说是好兆头,也可以说不是。 冰融化了,路好走了。可是冰融化了,天气也冷了,得熬过好几个寒风凛冽的低温才能迎来升温。 人心最是复杂,哪有像抛硬币那么简单,不是正面,就是反面。 她平静地开口,不卑不亢,“我不知道在您身上发生了什么,您对我的态度一次次的转变,转的让我摸不着头脑,转的让我有些恍惚,您跟我认识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邵牧原还是坐在那,像看调皮的孩子耍脾气一样看着她,没有半点恼怒的意味,“那你认识的那个人是怎样的,冷冰冰的?无情的?噢对,”他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样,“你说过我离你很远。” “不管您在我眼里什么样子,反正一定不是现在这样,您不应该对我这样。” “那应该是怎样的?” “您应该只把我当成南木的家教老师,遇到了点头之交,没遇到就当我不存在,反正不会特意送我回学校,不会请我吃饭,不会特意给我弄这么丰盛的饭给我,更不会在意我的一举一动,因为我对您而言无足轻重。”她说得有些激动,情不知所起,只觉得鼻头有些酸楚,导致眼睛也发涩难受。 邵牧原这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程度已经不再浮于表面,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种刨根问底的挖掘,他往上提了提眼镜,双腿交替着,坐姿绅士又优雅,“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岁,怎么老是您来您去的,不用你提醒我岁数大,我自己知道。” 离题千里,且越来越远,林榆有些无奈,“我跟您讲的不是这件事…” “你还说?” “行,我跟你说的不是这件事…” “你多大了?” “22,”林榆屏住逐渐暴躁的呼吸,她侧着身子缓了缓,“不是,能不能回到正题…” “几月份的?” “邵先生,能不能麻烦你别往那些不相干的事情上扯,咱先把眼前的问题解决了。” 邵牧原静静地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了,像动物世界里的猎豹,等着一只傻鹿低头吃草,耐心地伺机而动。 林榆等不到他的回答,剩下的话如鲠在喉,然后妥协似的回答了他的问题,“6月的。” 邵牧原这才张张嘴巴,表情又柔和许多,“我12月的,大你七岁半,也不至于到了该分长幼尊卑的差距。” 林榆几乎要气笑了,她咬着后槽牙,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从哪开始说起。 “今天的饭合胃口吗?”他问。 她干脆重新坐回去,低着头数手指,然后回答,“饭很好吃,但不适合我。” 她又站了起来,说一些她自认为得体又没那么严肃的话,“不知道是不是我哪些行为让您误会了,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对,我向您道歉,我只想好好当我的家教老师,其他的我不想也没想过,我不想浪费您…你的时间,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 “你一直都这么妄自菲薄吗?”他反问。 那一句话让林榆垭口,确实如此,从小到大,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蹲在角落里的沉默者。 别人夸她学习好,她说自己没天赋靠努力。 别人夸她长得可爱,她会觉得那是没其他词形容了才说她可爱。 别人夸她厉害,她说靠运气。 别人说她身材好,她会脸红的觉得那是别人的玩笑话。 她总觉得自己不够好,平平无奇,普普通通,就像一颗随地捡起来的石子,扔湖里会溅出水花,但马上又会回归平静无波,她被湖底的深渊所吞没,无人在意她曾来过。 林榆不再惧怕邵牧原的眼睛,她直直的看着他,他也直直的看着她,周遭没有声响,只有静悄悄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不知过了多久,林榆张张嘴巴,她有些疲惫,也不愿去相信,会有那么一个人,不图她什么,只想对她好,除了父母,她谁也不信,没有理由,完全没有理由,“谢谢您…你的饭,我没有什么能报答的,所以请你以后不用再这样对我了,谢谢。”她又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 身后没有声音响起,好似那里没有坐着一个有温度的人,而是一团堆在一起整整齐齐的麻线,乱七八糟的,但总觉得它织出来的毛衣肯定是非常好看的。 邵牧原就坐在那,一动不动,盯着门。 ‘吱呀’一声,门打开了。 ‘吱呀’一声,门关上了。 自上次见面,邵牧原已经决定将林榆这号人排除在他的世界之外,或许是他看错了,林榆只是个不痛不痒的过客。 工作的繁忙让他抽离不出多余的思绪去思考,所以他也渐渐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 可直到那天,不经意间地意外遇见,他又看到了那个人,那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她的眼睛干净清澈,抬起头来的那一瞬间,他像是看到了一条刚刚融化的春水,在午后的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流淌,不疾不徐,行至此,舀一瓢春水,煮一撮新茶,茶香四溢,沁人心脾,那是一种宜人的春景。 第31章 不配得感 那天晚上,林榆想了很久,翻天覆地的想,翻来覆去的想,坐起来想,躺下去想,拄着胳膊想,跷着腿想,可是怎么也想不明白到底为什么。 何玫玫小声问她,“身上长刺啦,怎么躺都不得劲儿?” 林榆没好气地说,“睡你的觉,别管。” 最后她仰躺着,看看天花板,只能看到挂在阳台上衣服的影子,风一吹,那影子摇啊摇,动啊动,像午夜的幽魂,可她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她的心思不在这。 她今年22岁,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被人追过,或者表白过,有时候看到网络上那些众所周知,惊天地泣鬼神的表白时,她也会羡慕,但羡慕归羡慕,她也从未觉得自己能成为某一段轰动事件的主角。 可是邵牧原的种种行为,都让她一点一点的往那方面去想,男女之情溢于言表。可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值得那么一位人物喜欢。 学历?不用说全国了,就是全平芜都有数不过来的研究生,她又不是独苗。 长相?那更不可能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她非常清楚自己长得一般。 性格?可是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怎么会是因为她的性格。 再就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那天晚上,林榆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迷迷糊糊的,感觉天亮了才眯了一会儿。 睡醒后,她又强撑着憔悴的脸去干最后一天的志愿者。 最后一天,林榆没再见到邵牧原。但她每见一个跟邵牧原背影长得像的人都会心梗住那么一下,心脏处‘砰砰砰’的跳,比架子鼓都打的欢快,她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等确定不是之后才会如释重负的松一口气。想起昨天的尴尬对峙,她总觉得无地自容,害怕再面对。 至此,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因为男女之情才会如此不安,让他这么明目张胆的扰乱她的心绪。 心中的不配得感荼毒已久,便像有着嵌入骨子里的自卑。 但最后一天,林榆见到了怀宁,那个活蹦乱跳,永远有着一副“保持热爱奔赴山海”的情怀。 他们很巧地在同一个岗位工作。 “哪天带我去你说的那家东北菜馆吃饭吧。” 林榆心不在焉,“好。” “最近上了一部动漫,感兴趣嘛,一起呀!” “嗯。”她像没睡醒似的面无表情。 “我给你讲讲《白夜行》吧,我很喜欢那个。” “好。”林榆看起来跟留了魂似的。 怀宁就那么站在他身边。 用胳膊顶一顶她,或者突然站在她前面低头盯着她看,又或者用指头戳一戳她,怕她睡着了。 “你昨晚没睡好啊?” 她眼神木讷,转头看他,“你看出来了,”她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所以你少说两句吧,我头疼。” 然后他递来一瓶水,“喝点水就不困了。” 林榆微微一笑,“…” 中午的时候怀宁让林榆找个地方眯一会儿,他替她看着,但林榆谢过他的好意,仍然坚持着,年轻还是能扛得住的。 说起怀宁,他上一段感情的结束已经过去两年了,至于为什么分开,用他自己的话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想要深入八卦的人都在他这讨不到话头,一开口就是,“过去了,都过去了。” 每一段感情的开始都是喜笑颜开,但每一段感情的结束就显得千差万别了。怀宁这一段算和平分手,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只是一个选择安稳,一个选择拼搏罢了。 自那段感情后,怀宁不再轻易开始,即使有很多学妹向他表白,他都会笑一笑,说,“小小年纪就该好好学习,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不感兴趣是一方面,不愿意谈恋爱是另一方面。 后来他考研考上了平芜大学,开启了新的人生。他还是秉持着往日的想法,不接受表白,也不想去追谁,该吃吃该喝喝就足够了。 可他那天看到了角落里的人,她看起来很安静,不太说话,有人主动问她什么,她才腼腆的开口,她的酒窝很明显,一笑就能看到。 那天他只觉得她特别,特别的像是有个罩子罩在她身上,她就躲在那个罩子里缩着头,观察着外面的世界,怎么形容呢?应该是出生的小雏鸡。 有些人哪怕什么都不做,但只要她站在那,就能像磁铁吸铁那样把他吸引过去。如果他是铁,林榆对他来讲,就是那块磁铁。 再后来,就是这个看起来胆子很小,性格很软的人,把他删了,虽然他开了个过分的玩笑,但直接把他删了真的是第一次见。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哪个人这么决绝地把他删了!那段时间,他整个人的情绪都不在状态。最终,这种奇怪的状态转变成一种奇妙的东西,可以称之为“心动”。 非要精确到心动的时间点的话。 或许是她生着闷气,快速翻书的时候。 或许是她说她也喜欢看动漫的时候,那双神秘又透彻的眼神。 或许是看她吃饭有种饭很香的感觉的时候。 或许是秋风吹起她的发梢,回头时带着她如沐春风的笑容。 或许是一起看电影时看到她专注又痴迷的表情的时候。 我们总在寻寻觅觅一些有价值的事物或者人,这个过程冗长而煎熬,但也是迅速且短暂的。因为crush是瞬间,那一瞬间的爱意随风起,如龙卷风,刮的人四处凌乱,如刚出炉的包子,吃的人面红耳赤,如金黄的稻穗,看的人心生欢喜。 第32章 住院 时间的齿轮在转动,日子常新,人却如故。 谭柯病了,重感冒引起的高烧不退,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输了一个星期的营养液,按照医嘱被迫休息,病情才有所好转。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邵牧原将车停在医院的地下车库,然后提着一个黑色的保温盒去了住院部。 推门进去的时候,看到谭柯穿着蓝白条的病号服坐在床上,身前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台电脑,他正噔噔噔的敲着,手上还插着针头。 “你不要命了?”邵牧原走过去,敲敲他的桌子,一脸严肃。 谭柯目不斜视,“死不了。” 邵牧原没再说话,坐在他身旁的酒红色的软皮沙发上,将保温盒放在伸手触及的圆形桌子上,双腿交叠,看着谭柯发白的嘴唇微微皱眉。 时间一分一秒地转动,两个人都沉默着,房间里只有消毒水的味道,刚闻觉得恶心,闻久了也就习惯了。 “叩叩叩”一阵敲门声响起。 “进。”邵牧原先开了口。 进来的是个中年女性,看着四五十岁的样子,身穿白大褂,胸前挂着胸牌,还别着三支笔。她的头发白了大半,戴着一副方框眼镜,大方有礼,面容和煦。 谭柯没有看她,仍然盯着电脑屏幕,“方主任您来了。” 方主任提了提眼镜,笑了笑,“小柯,该休息的时候还是得休息的。”她又转头向着邵牧原,“你也是,不劝劝他。” 邵牧原一脸无辜的样子,“你看他那样儿,不把自己糟蹋垮了他不罢休,我哪能劝的动。” 方主任长叹一声,双手插在口袋里,“你呀!”她拍拍谭柯的肩膀,“打小就这样,小时候发烧的时候都要趴在病床上写作业,现在长大了,高烧不退还要敲键盘,你真是一点没变。”说着说着,她还有些心疼。 “是啊,他跟小时候一个德行,总喜欢把体温计藏起来让您猜他藏哪了。”邵牧原站起来拍了拍谭柯的另一个肩膀,略带戏谑。 方主任笑了笑,表情和蔼,她看着邵牧原,“你俩呀,没一个省油的灯,你还不是帮着他,让我干着急?” 气氛越来越暖,但电话铃声就此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话头。 方主任走出去接,没过两分钟她又回来,“我有个紧急手术要做,”她半偏着身子,再次苦口婆心,“小牧,劝劝他吧,还发着烧呢。” 谭柯这次终于抬头了,脸上堆满了笑意,“方主任,您去吧,我听您的,不工作了,好好休息!”他听话的合上笔记本电脑。 方主任摆了摆手,迈着急匆匆的步子走了。 谭柯的手已经蠢蠢欲动了。 邵牧原却把手掌压在他的笔记本电脑上,“差不多得了,还没完没了了?” 他顺势把谭柯的电脑移到圆桌上,把圆桌上的保温盒拿过来。 “等一下!”邵牧原正要开盖,谭柯抬了一个‘停’的手势,凑近去闻了闻,然后抬起头,看着邵牧原,“佛跳墙?” “狗鼻子!” “你没事干啊,天天给我送饭?”谭柯捧起保温盒,拿着勺子喝了一口汤,“鲜,真鲜,隆福居做的就是不一样啊。” “研究研究把隆福居收购了吧,把他家厨子给你搬家里。” 邵牧原又坐回原处,双腿交替,还是原来的动作,靠着沙发,背脊板正地看着他,“崔媛伊知道你生病了吗?” “我已经很久联系不到她了,估计,不在国内吧。” “这婚结的,当初怎么想的?” 谭柯斜眼看他,“当初怎么想的你不知道吗?她家的生意跟我家的生意门当户对,再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合适的人了。” “谭柯,”邵牧原突然又站起来,拍拍他的头,“你辛苦了。” 谭柯的表情难看的像见了鬼一样,愣神了很久,然后低头继续吃饭,“少酸了,恶心死了。” 抱着保温盒的手紧了紧,紧得有些颤抖。 第33章 我遇见一个人 他别开话题,脸上堆了笑,“还学会摸头了,逗狗呢?谁教你的?” 邵牧原笑了笑,没有回答。 今天天气真好,太阳从窗外照进来,暖洋洋的,这样的天气就该去露营,去放风筝,去骑车,去散步,总之,总该是欢乐的。 而不是在一间狭小的空间,闻着消毒水的味道,听着键盘的敲击声,看着营养液滴答滴答的没完没了,环顾四周,没有一个物件是有温度的。 “谭柯,”他看向窗外,目光望得很远,远到天边,远到山的那边,“等你好了我们去露营吧。” 谭柯顿了顿,抬起头来,阳光洒上邵牧原的面容,深邃的五官更加立挺,如果他再笑一笑,那应该更好了。 “好啊,我记得上次还是程澄提的,他高中毕业的时候,这一晃啊,都十年了。”他笑着摇头,“回想起来跟做梦一样。” 邵牧原转过身来,依在窗边,双手抱胸,“是啊,不知道在忙什么,就是很忙,永远没时间,永远聚不齐。” “那就这么说定了,等我好了就去!” “好。” “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谭柯问他。 他狐疑了一下,眉毛微微皱起,但瞬间又舒展开来,“为什么这么问?” “我发现你最近不太一样了,好像比以前…怎么说呢,以前感觉你像…” “机器人。”邵牧原接了他的话,“公司员工私下都这么说,以为我不知道,我要是什么都不知道,老板就不是我来做了。” “不是事儿,那就是人。”谭柯坚定地说,“老大不小了,我不像你爹那样让你找个门当户对的结婚,但我觉得你可以谈谈恋爱,你都多少年没谈恋爱了?” 邵牧原又坐在那张沙发上,还是之前的动作,像复制粘贴一样。 他淡淡地开口,“以前我觉得很麻烦,谈个恋爱,跟程澄那样一堆烂桃花,天天清理门户多累啊!” “谁让你跟那小子学了,他那是没事干,一天一个跟换衣服似的,说他也不听,小,不懂事。”谭柯一副老父亲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那现在呢,还那么想?”他追问着。 “现在…我前段时间遇到一个人,也没有多特别吧,就是觉得她和别人不一样,总感觉她身上有股劲儿,我没有的那种劲儿。” “多大了,干什么的,性格怎么样?” “不是,你查户口呢?” “我这不帮你分析分析嘛,快说快说!” “22…” “好家伙!都喜欢小的是吧。” “还让不让人说了?” “说说说!” “她在平芜大学读研,是南木的家教…”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邵牧原将他与林榆之间的关系理清楚说明白,等说完了之后,不仅谭柯明了了,他自己也明了了。 谭柯遥控着床,刚好到他最舒适的位置为止。 他一副老成的样子,“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这姑娘,你趁早拉倒吧。” 邵牧原没马上反驳,他自己非常清楚谭柯的意思,但有些事不试就会成为遗憾,成为心里的疙瘩,“她确实不喜欢我。” “她要是18,你俩现在可能就在一起了,但她22,就像你现在的年纪,大不大小不小的,关键她还是研究生,比大学生成熟,可能她也知道,你们没有结果。” 谭柯说的头头是道,邵牧原望着远飞的燕子越来越远,医院门口有救护车开进来,隔音很好,什么都听不到,“怎么就没有结果呢?”他喃喃自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看那君…什么来着,那个女演员,我看她挺喜欢你,要不跟她试试?” 邵牧原看着谭柯晃了神,“不想,没兴趣。” “谈着谈着不就感兴趣了,感情需要培养的嘛。” “你跟崔媛伊感情培养好了吗?” 一针见血的,直击要害的。 “你失眠治好了吗?” 直击要害的,一针见血的。 “你俩有意思吗?”先闻其声,后见其人,程澄咋咋呼呼的进来,‘啪’一声把门关上。 “互相伤害有意思吗?”程澄对着邵牧原,指了指谭柯,“你戳人家感情痛点你不地道,”又对着谭柯,指了指邵牧原,“你踩人家生理缺陷你不合适昂!” “哈哈哈…” “程澄!皮痒了?”邵牧原一个眼疾手快,一个挥肘将程澄压在身下。 “哎呀,谭柯,你看他!” “该!” 三个人又在一起折腾,打打闹闹,好像回到了那个夏天,三个人勾肩搭背的,从操场上打篮球回来,一身臭汗,但笑的很是开心。 第34章 继母 谭柯好了没多久,他们三人计划着去松山露营。 一条短信打断了他们的行程。 [牧原,你爸爸生病了,希望你能来一趟,在君华医院。] 短信是邵南木的母亲,也是邵牧原的继母段琳发来的。 邵牧原不讨厌邵南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这位继母。 回忆上了发条,穿越时间,坐上时空列车,快速运转,那时他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孩童,只知道今天玩什么,明天吃什么这样的问题。 大人的世界他不懂,他也不想懂。 起初,邵牧原是非常喜欢这位继母的。第一次见面时他才10岁,跟着父亲去见了这位德才兼备的女性,26岁留美博士毕业,在平芜最高学府平芜大学当老师。她温文尔雅,气质贤淑,脸上总带着浅浅地笑意,然后声音温柔地问他,“你几岁啦?” “10岁!”小邵牧原睁着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很是欢喜地对段琳说,“阿姨你好漂亮呀!” 那时他甚至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是自己的妈妈,她这么温柔,对他这么好,说话还好听。 而他的亲生母亲,每天患得患失,头发松散成一团也不去梳洗打扮,整日坐在床边木讷发呆,然后掐着他的手臂问他,“你爸去哪了!你爸去哪了!他是不是又去见小三!”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小三,他只知道他讨厌妈妈,讨厌妈妈每天神经兮兮的,对他一点也不好,甚至没有陈妈对他好。 再后来,他不再对妈妈笑了,甚至躲着妈妈,往段琳身后跑,“段阿姨,我不要跟妈妈走!” 现在想想,那句话应该像刀子一样割在他母亲的心上吧,不知她痛苦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决定让自己解脱。 直到他亲眼看到母亲倒在一滩红色的血泊里,他才意识到自己到底对母亲做了什么天大的伤害,那是此生都无法再挽回的遗憾。 12岁那年,他被迫懂得了大人的世界。 他痛恨段琳的出现,痛恨她夺走了父亲,夺走了母亲的生命。 再后来,段琳还是嫁进来,成为他的继母,他依然痛恨她,对她百般刁难。 就像死循环一样,邵南木为难段琳,段琳虽说没有挑拨,但时常会吹耳边风,所以邵东阳经常教训邵牧原,邵牧原的屁股屡遭破坏,就此,他更恨段琳了,便会更加刁难。 直到邵南木出生,邵南木连着那个襁褓中的孩子一起恨,他的恨意一天比一天明显,段琳也一天比一天惶恐。 人只有当了母亲之后,才能懂得母性的光辉和伟大,比往日更加感性,比往日更加敏感,比往日更加懂得爱人。 时间久了,她看着邵牧原,她可怜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儿,可怜这个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没有了妈妈。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孩子没有了妈妈该多痛苦。 但邵牧原日复一日的针对和冷眼让她身心俱疲,她非常想要将这一切都结束了,不管结局好坏,结束了就好。 弟35章 梦魇 段琳第一次跟邵牧原正面对峙,她哭得撕心裂肺,“你难道非要逼着我跳楼死了,然后让南木跟你一样没了妈妈你才甘心吗?我是错了,我对不起你,可是南木他是无辜的!” “你妈妈的死难道是我逼的吗?你凭什么把所有罪过都安在我身上?”她泪流满面,一反曾经温柔大气的常态,像个被惹毛了的骂街大婶,“我不允许你伤害我的孩子!绝对不!” 那一年邵牧原15岁,就是如今邵南木的年纪。 看着段琳发狂又狰狞的面部表情,邵牧原像是被铁锤猛烈敲打一般,懵的一下,她好像在段琳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母亲,许多年前,母亲和段琳一样,温柔大方,细声细语,总对他笑,带着他放风筝,去露营,去游乐场…原来害死母亲的不是段琳,是他自己,他的母亲多么的爱自己呀,而他却做着背道而驰的事情,远离骨血相连的母亲,亲近不是好坏的外来人。 那一刻,他才意识到,一直以来他都在干些什么,满面阴寒的看着不会说话的邵南木,直到婴孩啼哭他才悻悻然地离去,像个没有情感的布偶,好看的皮囊里一无所有。 幼小的邵南木还没他一条胳膊长,他又有什么错呢?错的又不是他,他明明连话都不会说。 而他却非要把莫须有的错强加在一个孩子身上,邵牧原觉得自己坏透了。妈妈小时候总对他说,“小牧,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对别人友善,别人才能对你友善。” 当时他懵懵懂懂地点头,现在想起了自己真是个“大孝子”,把母亲的话当成耳旁风,然后一点一点地走向善良的反方向。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那个血泊,周围漆黑一片,只有乌鸦飞过,血泊里躺着母亲,一动不动,身体冷的跟冰一样,无论他怎么喊母亲都不答应他,他听到血液流淌和滴落的声音,好像黑白无常的引魂钟。 他几乎都要去见世界的那边见他的母亲了。 在梦魇中挣扎,在现实中被扼住喉咙,颓靡又混乱的精神状态让他离死亡和消失越来越近,直到最后变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心脏骤停和休克。 恍惚间,他跌跌撞撞地走在漆黑的小道上,荒无人烟,阴森恐怖。 但在路的尽头他却看到了阳光,母亲站在阳光里,和蔼可亲,憨态可掬,面容友善,母亲正微笑着向他招手。 他兴冲冲地跑过去,脸上的笑意挂满怀,只要他跑过去,母亲一定会原谅他。 至此,一切都会回到过去,回到曾经明媚的午后,母亲为他在后花园栽花,他拉着风筝扯来扯去。 而现在的一切,不过是他做的一场噩梦罢了,只要拉住母亲的手,就能醒来,一切才能结束。 可他还没跑过去,就听到身后嘈杂又纷乱的声音,真的很吵很吵。 “牧原!牧原!你醒醒!” “牧原哥你醒醒!” “如果他还有生的意愿,或许还能抢救过来…” “牧原你醒醒!” “抱歉,我们尽力了!” “邵牧原!你跟我醒过来!” 身后的声音像是拉着绳索拽着他似的,让他的脚步越来越沉重,他急得几乎要哭出来,他想要快些跑过去抱抱妈妈,他真的好想好想妈妈。 可当他抬起手擦额角的汗时,他瞬间震惊了,这不是他的手,这是一双很小很小的手…像,像他小时候还没长大的手。 他明明已经长大了,他已经15岁了,怎么可能呢? 天空突然下起了雨,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他猛地抬头,看见母亲离他越来越远,阳光还是照在她身上,金光闪闪的。 他明白,这一切都是假的。 世界在一点一点的坍塌,母亲消失在路的尽头,目光所及皆是黑洞,直到他听到‘咚咚咚’的声音,那是生命的力量。 心电图从一条地平线拔地而起,回归正常的频率,“滴~滴~滴”。 一束强烈的光闪在眼前,邵牧原的眼球转了转。 所有人都长舒一口气。 程澄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谭柯跌撞在墙边,额角沁满了汗,那是他人生唯一一次失控,他好怕失去这个从小到大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 段琳泛白的脸色一点点回温。 15岁那一年,他死过一次,又活过来。 自那以后,他开始了长达15年不死不活的生存着。 弟36章 医院 自从邵牧原从抢救台上下来,段琳时不时都会主动关心他的身体状况。 那种疏远又聊表心意的状态维持了很久很久,久到邵牧原此时此刻才发现。 邵牧原长大了,段琳也老了,将近二十余年的磨合让他们之间形成一种点头之交的关系。 浮于表面的关心,段琳作为继母还算说得过去,她不挑唆邵东阳和邵牧原之间的关系,反而现在更多地是想要尽量缓和。 人总在看清生活之后便开始想要事事以和为贵。 这么多年,段琳不觉得自己亏欠邵牧原,哪怕是亏欠了,到现在也早就弥补完了。 她现在希望的是,她能为她的丈夫邵东阳弥补些什么。 作为邵牧原的父亲,段琳觉得他不合格,可作为邵南木的父亲,他又是合格的。如若段琳再年轻十岁,性子再急躁些,她一定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更能抓住男人的心。 可她也是年过百半的人了,看透了她的丈夫,看透了豪门里的勾心斗角,她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安安心心地度过晚年,给儿子留下足够他一辈子不愁吃喝的财富就可以了,剩下的就顺其自然罢。 于事实的另一面,或许应该诚心诚意弥补的人不应该只是她,那个高高在上且从未低头的男人才应该好好弥补。 可雄鹰就算折断翅膀,也不会低头认错。 一个极度自负又天生凉薄的人,又会把谁放在眼里呢? [知道了。] 邵牧原只简单回了一句,便放下手机继续工作,这周他很忙,要开一个线下会议,一个线上会议,晚上还要研究引进国外技术的资料,自主研究遇到瓶颈,只能另辟蹊径。 晚上十点,车子驶进医院的停车库,小刘在车库等着,邵牧原上了楼。 走廊的灯亮堂堂的,亮的让人觉得不是晚上,而是白天。 因为是私立医院的缘故,走到哪里都是静悄悄地,甚至能听到皮鞋踩在光滑地板上的声音,噔噔噔的。 邵东阳的病房在九层,这一层更是静的掉根针都能听得到,护士认真负责的指路,他朝着尽头的房间走去。 他开门进去,客厅空无一人,但地上放着各种礼品盒子摆一堆,光放在茶几上的果篮就有三个。沙发上几乎坐不了人,瓶瓶罐罐的各种保健品。 心情突然更差了,从小到大,这种溜须拍马的事儿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想起那些人巴结的嘴脸,他只觉得犯恶心。 平静地长舒一口气,他面露柔和的掏出手机开始敲敲打打。 [我到了。] 短信发给段琳。 没过一分钟,门从里面开启,端庄优雅,仪态大方的段琳走出来。 她仰眼看了邵牧原一眼,又朝房间里瞧了瞧,然后轻轻地关上门。 看着混乱的礼物摆得杂乱,段琳有些疲乏,“不好意思,刚送走来看你爸爸的朋友,还没来得及收拾。” 邵牧原双手插兜,摆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没事,所以,他…”他往房间看了看,“什么情况?” 段琳低叹一声,“老毛病,三高,医生还说心脏也有问题,叫什么,冠状动脉什么来着,反正就是…”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就是冠心病,我向刘主任了解过情况了。”在来之前,邵牧原给主治医师刘主任打过电话了,基本的情况他都已经知晓。 段琳看看他,又开口,“你们父子俩一个样,都是工作狂,总说要注意身体注意身体,谁也不听。” “段姨,这些话就不用说了,他让我来是想干什么?” “你进去跟他说吧,他还没睡。” 邵牧原进去之前,段琳又拉着他,担心的说,“你跟你爸好好说,他现在正病着呢。” “我知道。”他看着段琳拉着他衣袖的手,神情淡淡。 第37章 我有分寸 把手一拧,房门打开。 把手一松,房门关闭。 邵东阳背对着,面朝已经拉上窗帘的落地窗,呼吸平稳,手上还插着针管,吊瓶里的液体匀速滴落。 “有事说事儿,我挺忙的。”邵牧原还没开口,邵东阳已经按照他的语气,模仿了一遍,“每次都是这一句话,你不嫌烦,我都听烦了,能不能换一换?” 邵牧原没说话,把椅子往后一拉,发出难听的刺耳声。 他坐在椅子上,双腿交叠,靠着椅背,两只手搭在一起,百无聊赖地看着邵东阳的背脊,之前没仔细看,原来那面宽厚的背已经开始弯曲了,还有那头发,什么时候白了那么一大片。 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邵东阳翻了个身,正面对着邵牧原。 他迅速找了一个落眼点,床头的台灯也好,对面的暗色窗帘也罢,反正不要打一眼的对视,让人觉得尴尬得要抠脚。 “最近睡眠怎么样?” “还行。” “找的那个医生行不行,要不我重新给你找一个,留美回来的,名气很大。” “闫医生也是留美回来。” “坐个轮椅,她给自己治好了吗?能把你治好?” “差不多行了,我心里有数。” 邵东阳沉默片刻,再次开口,“公司运营呢?听说那个女明星给你挣了不少钱,不管怎样,戏子我是不可能同意她进邵家的门。” “不是给我,是我们,而且,我跟她是生意伙伴,别听风就是雨的。” “最近有遇到合适的吗?不结婚,先谈恋爱也行。” “没有。” “那南木那个家教呢?” 听到这,邵牧原才真正抬起头,与他父亲对视,脸上的褶子也多得数不过来了。 “你监视我?” “怎么说话呢,那叫关心你。” 他冷哼一声,面容又冷了几分,“差不多行了,我的事不用你管。” “你是我儿子,我不管你谁管你?” 看着邵东阳,邵牧原只觉得陌生,如果不是考虑到他生病,他会毫不犹豫地怼回去,从小到大,他何时管过他这个儿子,家长会从来没有出席过,亲子活动永远都在忙,这就是他口中的‘管’,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那个家教的情况我也了解过了,配不上你,想都别想。” 沉默良久,他才语气平淡地回答,“我知道,我有分寸。” “你能不能顺一次我的意,让我省省心?”邵东阳语气有些无奈,又有些生气的意思。 “你想我怎么顺?” “去跟曹家那个见个面,认识认识,行吗?” 翘着的二郎腿放下来,脊背离开椅背,他挺得很直,无风无雨无情绪,“行,见吧,您想什么时候让我见我就什么时候见。” “真的?” “真的。” “我马上给曹…”邵东阳激动地几乎要跳起来,捞起枕边的手机就要拨通电话号码。 邵牧原拦着他,抬起腕表,指了指,“您看看现在几点了,合适吗今天?” 邵东阳愣了一下,转而又眉飞色舞,“对对对,明天,明天,今天太晚了。” “您安心睡觉,安心养病,我都听您的。”最后只撂下这一句话,哄着邵东阳闭上眼睛,他才离开。 初冬的温度已经很冷了,出了医院,他停在路边,看着车水马龙,噪音是真他妈的大,大晚上不睡觉全在路上堵着。 他摸了摸鼻子,又吸了吸,烟瘾犯了。 随着‘咔哒’一声,火苗窜上来,印在他立挺的五官上,肆意飞舞。 一个小时,他抽了一包烟,大多数他都是看着烟气一点点腾升,升到一定程度就模糊的看不到了,然后接着再从点燃的那头看,看烟气腾升,模糊,消失,直到烟头烫到手指头,他才应激似的抖动一下,接着点燃下一根。 坐在车上的时候已经过零点,路上的灯还是那么亮,人却少了很多。 他突然饿了,让小刘掉头去了平芜大学,突然想吃那家云吞了,让他第二天拉肚子拉到虚脱的云吞,看着平平无奇,可他就是觉得好吃,比米其林大厨做出来的都要好吃。 毕竟人呐,总爱犯贱,越是有挑战,越是想尝试,直到到极限了,才不依不舍的选择放弃。 不巧,那家店关门了。 也是,不对的时间遇上再对的云吞也无济于事,门店不开,把所有的想法都扼杀在摇篮里,免得让它节外生枝,长出胳膊和腿来,怪招人烦的。 那天晚上的床头灯又亮了一夜,他的眼睛也盯着天花板盯了一夜,和以往每一个不吃药的夜一样。 唯一不一样的是,今夜时间不再漫长,而是短暂如一瞬。 第38章 桂花糕 程澄露营的装备都买齐全,就差人齐了。 可是不是谭柯出差就是邵牧原公司走不开。 像过去很多个约定一样,爽约跟吃饭一样日常。 新买的装备又被堆在仓库里,压在去年滑雪的装备上,滑雪的装备下压着前年赛车的装备,赛车装备下压着大前年高尔夫球杆… 年复一年,日子像河流一样,流啊流,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你让它停,它听不见,你让它快,它就快了。 在一个美好的周五,谭柯又出国际差,程澄倒腾他的新业务“共享朋友”,说白了就是搞联谊会的,听他的意思是他搞的风生水起,但谭柯和邵牧原默契对视,然后面面相觑。 邵牧原下班之后直接回家,把车倒进车库,走到正门,才看见陈妈拎着两大袋东西站在发财树跟前。 “太太说好久没来给你做饭了,就让我来了。”陈妈看见他,语气都变得欢快起来了。 他左手插在口袋里,用右手指纹开锁,“我不饿。” 陈妈脸上的褶皱一下子舒展开了,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今天他工作已经很累了,还要张嘴吃饭,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看着陈妈蹉跎的样子,他打开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表情稍微好看了一些,“我现在饿了。” “好好好,今天给你做你爱吃的小炒黄牛肉和可乐鸡翅,我还从家里拿来一些桂花糕,下午刚做的,现在正好吃。”陈妈的表情就像无意识的婴儿,上一秒还哭丧着脸,这一刻又是喜笑颜开,眼尾炸花。 邵牧原刚上楼,楼下就传来叮呤咣啷锅碗瓢盆交响曲,说吵算不上,这个房子天天像停尸房一样冷清,时间长了也需要热闹一些。说不吵吧,他听着心里堵得慌。 “哎呀,这哪是人住的地方呀!” 陈妈一遍遍地唉声叹气,又心疼又抱怨。 “冰箱里怎么还是我上次拿来的东西,一点都没动,这这这都坏了,可惜了了!” “小牧啊,要不行请个保姆给你做饭吧,天天吃外边那些东西多不干净啊?” …… 陈妈在厨房里一遍吐槽一遍做饭,时不时嘟囔几句,就像上次一样,和上上次也一样,没差。 自有记忆以来,邵牧原的生命里一直有着陈妈的身影,接他放学,给他做桂花糕,说亲近不太亲近,说疏离又算是亲近,不管怎样,总归是能说上几句话的人。 陈妈最大的特点就是碎嘴子,好像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问你吃饭了吗,问你身体怎么样,问你忙不忙,问你住的好不好。 有时候邵牧原会羡慕她的话唠,不知道她从哪能搜罗出这么多话头来讲。 但大多数情况是,他真的很烦啰哩巴嗦说一大堆然后找不到重点,尤其是给他汇报工作的员工,但凡有这样的,他会毫不留情地把他开除,还他耳根子一片清净。 他的书房在三楼,书房里排满了各种书籍,有政治的,比如说,周梅森的《至高利益》、《我主浮沉》什么的;也有历史类的,比如说,《明朝那些事儿》、《中国通史》什么的;还有文学类的,比如说,《活着》、《兄弟》、《人生》什么的;语言类的也有,《牛津字典》、《剑桥词典》什么的。 与邵东阳书房里的那些没拆封的书不同,这里的每一本书他都看过,很多都读过三遍以上,《活着》他读了有五遍,每次读完都觉得自己很幸福,也会释怀,某种程度来讲,书也是他的解药,虽说效果渺茫,但读完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痊愈了。 他躺在躺椅上,正对着落地窗,晚上七点,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只有星星点点的路灯能隐隐约约的看见。 路灯下没有行人,冷清又寂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雪,去年记得很早就下了,今年却迟迟未下。 下雪说好也不好,下雪了,生病就少了,空气也好了,但雪天路滑,容易出事故。每一件事都有正反面,人无完人,事无完事,总得有点瑕疵才算符合这个社会该有的规律。 陈妈见摆在餐桌上的桂花糕还在原处,她叹了口气,锅里还在咕嘟咕嘟的煲着汤,可乐鸡翅已经做好放在保温箱了。 她端着那盘桂花糕上楼,敲门,把桂花糕放在邵牧原手边的书桌上,“快尝尝,还是不是以前那个味道了?” 邵牧原盯着那盘桂花糕出神,然后笑着抬头,语气相对温柔,“陈妈,您知道的,我不吃。” 陈妈把手放在围裙上搓了搓,眼神有些落寞,“小牧啊,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总不能一直过不去呀!” 邵牧原垂头,不言不语。 陈妈又端着桂花糕出去,临走说了一句,“还有15分钟可以吃饭了,你记得下来吃。” “好。” 房门被关闭,邵牧原看着窗外的天,不管是远还是近,都是黑的,乌漆麻黑的黑,令人窒息的黑。 他记得母亲走那天,给他做了他一直很想吃的桂花糕。 在此之前,他总说,“妈妈,为什么陈妈做的桂花糕那么好吃,你为什么不会做?” 他的母亲原先会学着做,可每次都做不好,不是火候不足就是造型很丑,没有一次称心的,哪怕是陈妈一步一步地教她。 再后来,母亲变得不耐烦,抱怨他,“就知道吃,除了吃什么都不想,我要你有什么用?” 邵牧原便不再跟她提桂花糕了,但陈妈每次做,他都会把自己的肚子塞的满满当当的,还趴在陈妈耳边跟她悄悄地说,“不要告诉我妈妈。” 他以为母亲不知道,其实他每次把嘴巴填得鼓鼓的,他母亲都知道,而且都在不远处看着他,看着他流泪,看着他觉得自己无比内疚。 母亲躺在冰冷的停尸间,他把母亲做的桂花糕全部吃进肚子里,他发现,母亲这次做的桂花糕比陈妈做得要好吃很多很多,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桂花糕。 因为吃得太快,一口气塞完,又撑又难受,最后全吐进了马桶里,看着桂花糕的残渣全部冲走,那一刻,他才真正的哭出来,哭得撕心裂肺,哭得声音沙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在所有人都以为他睡着的时候,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不懂的时候,他明白自己永远失去了母亲。 自那以后,他再也没吃过桂花糕,在他心中,那就像是禁忌品一样的存在。 有些事情,过不去的,可能永远都过不去。 第39章 残羹冷炙 饭做好摆在餐桌上,按照惯例,陈妈把所有食材放进冰箱里,把上次拿过来已经坏掉的东西带走丢掉。 邵牧原坐在餐桌前,看着热气腾腾的四菜一汤,都是他爱吃的,但他一点胃口都没有,连筷子都懒得抬起来,别说吃了。 他就这么坐着,菜还冒着热气,周围一片寂静无声,可以说是死寂又荒凉,荒凉的只剩了冰冷的物件和冰冷的人,循规蹈矩的冰冷着。如果人可以坐化,或许他已经坐化了无数次,好似在毫无生气的沙漠,没有绿洲,没有存活的生命,只有一眼剧终的虚无,而他像个死侍一般坦然面对,在蒸腾的热气中,将水分一点一点地蒸发消散,最终归于尘埃。 点亮手机屏幕,控制着电视机打开,他把声音调的很大,盖过寂寥的声音和无光的夜,将自己从沙漠之舟拔出来,踩在大理石地板上。 “今天为您播报的晚间新闻是…” 打火机噌的一声在寂寞的空间突兀的打响,细小的火光在瓦亮的房间里忽明忽暗,细长的烟头滋滋作响,一时之间,烟雾缭绕,和饭菜的热气混合在一起,分不清是烟气还是热气。 随着夜的流逝,如浪潮般翻涌,热气腾腾的热菜变成残羹冷炙的凉饭,没了热气,只剩下袅袅升起的烟气,一点一点地腾升,像小桥流水人家里的烟囱,飞呀飞,也不知它要飞往何处去,只知它一直飞,一直飞。 手机屏幕亮起,来了三条信息。 一条是,[邵总,明天下午3点邵董事长那边帮您约了和曹小姐的见面。] 另一条是,[邵董事长希望您能够守约,如约而至。] 最后一条是地址导航。 真会选地方,他住城北,地址选在城南。 猛吸了一口烟,嗓子有些痒,憋得通红的脸,在一声一声的咳嗽中释放出来,然后渐渐归于平静。 他只回复了三个字,[知道了]。 没想到的是,临睡前,邵东阳把相亲对象的信息发过来给他。 真是一份详细的信息,包括对方的履历,爱好,习惯,甚至三围都写在上面。这好像不是一场淋漓尽致的相识,而是一次深谋远虑的交易。 他懒得看,这次他只回了两个字,[收到] 那些饭菜最终真的成了残羹冷炙,在餐桌上耗过分分秒秒后,最终如愿进入垃圾桶。 世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苦恼和烦闷,大概率是因为自己没有站在对的位置上,或者说没有意识到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 站在十字路口中央,往左走,往右走,往前走,往后走,往西北走,往东北走,往东南走,往西南走,八面来风,不管朝哪个方向走,最终都会后悔,无一例外。 所以说,这个世界有最优解吗?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人呐,总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不到的永远觉得是最好的。 但是真的是最好的吗?谁知道是不是最好的,我们既没有穿越未来的能力,也没有回到过去的潜力。 既然无法知道是否是最好的,那便放手一搏,或许,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第40章 梦中人 周六的天气很好,阳光和煦,微风惬意。 邵牧原提前十分钟到达约定地点。 这是一家靠近商业街的咖啡馆,他选择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正好洒进来,把他的黑西装照得泛金光,从暗处看,他像是披着暖阳坐在那,如佛一般。 抬眼望去,不远处就是十字路口,红灯熄绿灯亮,斑马线上路过的行人他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掩面嬉笑的,面无表情的,风尘仆仆的,慢条斯理的,青春活力的,如果现在有笔,他一定将自己化身为世界记录者,书写这个下午,这一刻,这一秒的瞬间。 咖啡馆里坐的人不多,三两个敲着电脑的,一两个对着精致的甜点拍照,还要把甜点放在阳光能照到的地方,这样拍会更好看。 音响里放着《梦中人》。 好像回到了八九十年代的香港。 “梦中人一分钟抱紧 接十分钟的吻 陌生人怎么走进内心 制造这次兴奋” “你好。” 邵牧原有些恍惚,抬眼看到了传说中的曹小姐。 “你好。”他冲服务员招了招手,“喝什么?” 看着邵牧原身前的意式拿铁,她说,“跟你一样。” 咖啡做的很快,他们还没说几句话,另一杯意式拿铁已经摆在桌子上,冒着热气,百无聊赖。 曹小姐的外表和她的履历一样,大方得体,温柔贤淑,是邵东阳眼里最合适娶进家门的儿媳妇。 “我听邵伯父说你开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干得蛮好的。” “嗯,还行。” “你之前也在哈佛留过学吧。” “嗯。” “我是你学妹,小你两届,我是学艺术史的。” “好巧。” “你之前谈过几次恋爱?” “很多次,正经的谈过两次。” 曹小姐抿了一口咖啡,语气平稳,“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没有。” “你看不上我?” “不是。” 曹小姐有些语塞,“既然不想浪费时间,何必见面呢?” 邵牧原身子往后倾,这才想起正视对面的人,曹小姐和照片长得一样漂亮,她爷爷当年就娶了一个美人胚子,她家里的基因差不了。 只是什么呢?只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包括审美点的不同,二十出头年轻气盛的时候会喜欢最漂亮的那种,哪怕带刺也要喜欢,看着开心就够了。 现在不一样了,好看和漂亮不能当饭吃,得心里好看,里子漂亮才能在漫长的余生中寻求到要去的彼岸。 看着曹小姐的容颜,邵牧原一点想要了解的冲动都没有。 良久,他憋出一句话,“凡是见面,总会有意义的。” “曹小姐谈过几次恋爱?” “三次,一次是在高中,一次是在大学,第三次上个月刚分手的,你知道为什么…” 邵牧原很用力地想要听清她的话语,她的声音是清冽的,干净的,他是不排斥的,但就是集中不了注意力。 他的眼神飘忽不定,飘向窗外,绿灯行,又是一波一波的形状各异的行人。 对上那双杏仁眼,那是他心之所向的干净、未经污染的地方,有些事情真的无解。 林榆只是不经意间抬眼,就对上那座冰山的眼睛,明晃晃地,没有遮挡的对视。 寒风在阵阵吹拂,暖阳在肆意横行。 “我仿似跟你热恋过 和你未似现在这样近 思想开始过分 为何突然袭击我 来进入我闷透梦窝 激起一股震撼” 心脏倏地揪了一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始跳动,‘咚咚咚’的,像是窥视被发现了一般。 林榆还没来得及反应,那双眼平静的从她的方向移开,又泰然自若地抿了一口杯中液体,然后面露微笑的看着对面。 她迫切地想要看到他对面坐着的人。 迅速走过,心脏跳动依然猛烈。 在玻璃窗的尾部,背对着邵牧原的位置,她停下脚步,侧着身子瞧见那个好奇的人,好漂亮的女孩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看起来与他很是登对。 原本昂扬的眉眼一瞬间低垂下去,不动声色地,她再次抬起步子,忽感沉重,没到像灌铅那般,但差不多也像是背了二十公斤的背包。 能走吗?能走。 困难吗?困难。 她不清楚这是什么样的感觉,无法具体用语言去形容,就是揪着的心脏揪得更厉害了,不痛不痒的,像有个泼猴在挠着她的五脏六腑,难受但能忍。 第41章 我觉得你挺好的 “你听到我讲话了吗?” 一阵漠然,他才淡淡地开口,“不合适,所以要及时止损。”不管他听没听到她说的话,这句话说出来都是得体且合规的。 “对,不合适就要及时止损。”她说,“我已经把我的感情史事无巨细地说完了,你觉得咱俩有继续的可能吗?” 事无巨细?谁会真正地把自己的脆弱暴露给别人看呢,不过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客套罢了。 “我觉得你挺好的。” 曹小姐脸上多了许多笑意,浅浅地,不露声色地,“我也觉得你挺好的,邵伯父是那么好的人,怪不得你也好。” 嘴角上扬,眉眼弯弯,看上去是一副开心的样子,他又抿了一口喝咖啡,这咖啡挺虚伪的,看着挺甜的,又那么精致有趣,实则呢,喝着真苦,又酸又涩,喝多了还容易睡不着,这叫什么?人面兽心,口蜜腹剑,真是能装。 “那你的感情史呢?”她问,“其他就不说了,那两段正经的能说说吗?” 邵牧原迟疑了两秒,想了想,又端起杯子喝了两口,“第一段在大学吧,差不多,第二段留学的时候。”说实话,离得久远,他几乎都要忘了。 “那最深刻的是哪段?” 他双腿交叠,右手握着左手手腕,摸着腕表细细摩挲,那是他不愿回忆的回忆,“留学那段。” “为什么分手?” “性格不合。” 世间所有恋爱的告别都能用‘性格不合’来作为理由解释。看起来轻巧的四个字包含了愉快的,不愉快的,和平的,不和平的,冷漠的,热烈的,字字珠玑,又或是废话连篇,那些过去的,过不去的,都能用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去形容。 “不能细说?” 邵牧原看着曹小姐,表情瞬间冷了下来,他尽量控制着自己,语气生硬,“不能。” 他的双腿已经摆正,下一秒就可以抬腿走人。 “抱歉,”曹小姐有些不好意思,心直口快的性子总给她惹麻烦,“我明白,到我们这个年纪,总会有藏在心里不能碰的人。” “你来也是曹叔叔要求你来的吧。”邵牧原不想再拐弯抹角。 曹小姐愣了愣,直言不讳,“对呀,大家都是,到这个年纪,被逼到这份上了呗。” “那你的真实想法是?” “我未婚只有一个原因咯,没玩够,我又不缺人追,只要我没结婚,想跟谁玩跟谁玩,谁结婚啊!有病!”她大言不惭地讲述自己的愿景,像是在叙述别人的事情一样,与她淑雅气质格格不入。 邵牧原笑了一下,满意地点点头,“你不想结婚,我也不想结婚,那我们在一起吧,对外在一起,曹小姐聪明伶俐,应该懂我意思。” 曹小姐也心领神会地笑了一下,也满意地点点头,“我懂,应付家里嘛,我都玩烂了,省得我家老头天天念叨我,不过,”她往前凑了凑,“我不介意跟你来真的,毕竟你真的长得不差。” “曹小姐抬举了,没必要。” “开个玩笑啦,我喜欢跟嘴甜的玩。” 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邵牧原从一个历久弥新的黄金单身汉摇身一变成为名草有主的联姻者。 两人道别后各自离开,给家里报了喜,都满意双方的硬软性条件。 邵东阳激动地几乎要从床上跳起来,幸好身边有段琳压着他的情绪,否则速效救心丸又得灌上几颗才能缓过来。 邵牧原没想那么多,只想着眼前先把邵东阳糊弄过去,之后的再说吧。 只是,一闪而过的平芜大学让他再次心情郁闷起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心里堵得慌,说一不是二,说三不是四的。 他争取过了,也努力过了,是对方不领情,热脸贴冷屁股,倒是不至于如此卑微。 况且,谭柯也说了,就算在一起了,又能怎么样呢,故事的最后已经预料到了,铁树开花了,但终究结不了果。 第42章 命运之使然 消息传到君城萧耳朵里,已经是几天之后了。 虽然不是大范围的宣传和广而告之,但业内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 ‘邵氏集团少东家和曹氏集团千金’,怎么看都是商业联姻的典型案例。 那天夜里君城萧在窗前站了一晚上,不知道喝了几瓶红酒,只觉得烧胃得很,脸上爬满了红晕。 她哭了,哭得很是伤心,然后不受大脑控制地拨通了邵牧原的电话。 “凭什么,你们才见几面,你记住她长什么样了吗你就跟她在一起,那我呢,这么长时间以来,我拼命在你面前刷存在感,你看不到吗?我哪里不如…” “嘟嘟嘟…” 对面传来的声音可真是刺耳,比拍戏时导演当着全场人谩骂她时都要难听。 真是绝情,果然男人都是一样的,什么日久生情,什么近水楼台,什么来日方长,通通都是假的。 他们最像狗了,扔根骨头出去,就会满眼期待的摇尾巴,两手空空的时候,又会恶狠狠地像你犬吠。 她蹲下来,抱紧自己,为了上镜好看,她已经骨瘦如柴,顿顿吃不饱,整天往脸上涂一堆化妆品,明明已经很累了还要给投资人赔笑脸,就算那些油腻又恶心的人摸她大腿,她也得忍着,不能吭声不能说不。 因为一旦说不,她的演艺事业就毁了,说到底,她从一个跑龙套的一路走来,没有背景,没有后台,只能靠一副千疮百孔的身躯去祈求怜悯。 如今她也小有名气,有了说不的权利。这么多年了,她想安稳下来,找一个长久又靠谱的靠山,哪怕一辈子当金丝雀也没问题,她不想再过那种令人作呕的生活了。 可现在,事实告诉她,戏子就是戏子,上不了台面,进不了那些所谓高贵的世家,他们趾高气昂又居高临下的样子同样令人作呕。 凭什么他们高人一等啊?就因为他们投胎的时候投对地方了,一出生就是某个集团的千金,一出生就是某个家族的继承者,一出生就有团团围在身侧的家仆。 有时候,人还真他妈的得信命,不信不行。 你不信,老天爷自会让你信,他会摁着你的头压在水里,把你吊在房梁上鞭打,让你经受生理心理的打击,然后再贱嗖嗖地问你,“这会信了吗小王八蛋?” 你鼻青脸肿的,泪都流不出来,悻悻然地张着嘴,说出那句你一辈子都在悔恨的话,“信,我信命。” 那一天,你的嘴硬被打服了,打软了,只能自己安慰着,命运之使然,也只能道一句,“卫青不败由天幸,李广无功缘数奇。” 红酒杯‘砰’地一声碎了满地,玻璃渣在水晶吊灯的熠熠生辉下泛着晃眼的金光。 曾经梦寐以求的三百平大房子已经远远不够满足她了,她想要不仅仅是三百平的大房子,钱、权、利,她都想要。 曾经她也像下注一样把赌注都下在了和邵牧原一样的世袭从商,也满怀期待的期许自己成为他的太太,然后穿金戴银的打入太太圈,喝着一甩手就上万的下午茶,为了让自己永葆青春,百万百万的砸进医美行业里。那个男人也口口声声地答应她,会给她幸福,会给她一个安稳的家。 可到头来,他用那种耀武扬威的嘴脸,肆意快活地说着,“人都会变的,你还当真了?” 后来那个男人结婚了,门当户对的妻子,婚后的情人不断,大概能从中国排去埃萨俄比亚吧,烂人一个,怪不得一个仔都生不出来,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本以为自此以后,君城萧再也不相信任何一个男人了。 可当邵牧原出现的时候,她又动摇了,或许,总会有个命定之人,愿意让她成为他的唯一。 现在看来,这个命定之人也渐行渐远了,她想要嫁进豪门的念想也付诸东流。 第二天,她又整装待发,烈焰红唇,自信大方,在品牌活动上大杀四方。 她还是和从前一样,只说自己昨天喝多了口不择言,邵牧原也没多说什么,利益驱使下没必要什么都计较。 第43章 初雪 秋风扫落叶,飘零尽;冬藏结冰霜,刺骨寒。 不知不觉中,天越来越冷,寒风刮过,日子越来越短,刚下午五点便有了黑夜的迹象。 林榆刚从邵南木家里出来,裹紧大衣,把脸藏在咖色的细绒围巾里,今天很冷,有着下雪的预兆,可打开手机看看天气预报,显示天气晴,有三到四级西北风,大风刮过,着实让人战栗。 耳机塞在耳朵里,悠扬动听的音乐响起,那是粤语歌曲的浪漫。 “当天的街巷中碰过 吹起的烟圈中说破 心中这一位英俊少年的爱火” 她总喜欢在安静无声的街道暴走,经常从地铁站下来开始,听着喜欢的音乐,幻想着一些实际的或者不切实际的,超脱于现实的胡思乱想,等到脚掌开始麻木的时候,她才意犹未尽地打开手机,才发现自己已经走了3公里。 今天她想到了那部韩剧,就是那部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冬日必备的韩剧。 初雪来临的时候,最适合见面了。 女主在一个或平常或不平常的日子,遇见那个心软的神,他披着霞光,连头发丝都在闪耀,温暖的笑容爬上他的面容,张开他的怀抱,紧紧地拥抱女主,让她尽量感受自己炙热的温度和激动的情绪。 此时,雪就该下了,晚一秒不行,早一秒也不行,就得刚刚好,就像是缘分似的,你不早来,我不晚到,我在街角拐弯,你就在站我身前一米,你迈半步,我踏半步,我们脚尖相抵,看清了对方最暖心的笑容。 身边一辆又一辆轿车飞驰而过,卷不起尘土,因为这是城市的大道,卷起的只有看不清摸不透的汽车尾气。 此时她的脚冻得有些僵硬,在公交车站牌前左右踱步,手插在口袋里,冷的,还是冷的。 寒风从正面吹来,她背着身子,面朝巨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是着装艳丽的君城萧,婀娜的身姿,眼眸自信,手里的化妆品像是价值千金的宝物,人贵物自贵,那是她此生都学不会的高贵气质吧,无需多言,只要站在那,她就是独一无二的。 身后的汽笛声响了许久,车里的人看着她的背影在风中摇曳,她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只当是驶过而非停留,又怎会有人为她停留呢? 意识到有人拍她肩膀的时候,她才恍若未闻似的转身,身前的人挡住了风的方向,风从斜侧方吹来,吹散她的发丝,吹在眉毛上,吹在鼻梁上,吹在她的嘴唇上,吹在她滑嫩的肌肤上,那些肆意的发丝在风中妄为生长,长出惊鸿的繁枝叶茂,让人流连忘返。 他们相视而站,仿佛世界定格了一般,汽笛声不断,寒风凛冽,暗夜袭来,路灯怦然亮起,一切都准备就绪。 发丝飘进眼睛,她不由自主地眯了眯眼,低头揉了揉眼睛,眼里沁了泪。 再抬眼时,除了邵牧原那张俊秀又冷漠的脸,天空中竟然飘起了雪,丝丝缕缕的,点点滴滴的,不是鹅毛大雪,而是像盐颗粒一样的细小。 但她确确实实地看到了,因为在意,因为在乎,哪怕它再小,也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鬼使神差地,她伸出手,感受到雪落的声音,脸上爬上了满心的欢喜,那对扎眼的酒窝让人心颤,触动。 “下雪了。”她说。 邵牧原看着她,路灯照在她身上,像迟暮的霞光,星星点点的洒落,她笑得很好看,像小孩子一样,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糖果。 该怎样说服自己放弃呢? 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因为从未得到过,所以蠢蠢欲动,所以无法撤退,所以想要不断靠近,就算结局无解,完美的过程也是另一种解,不是吗? “下雪了。”他重复了她的话。 两个人的影子在路灯的照耀下无限拉长,不断延伸,延伸到各自无法预知的未来。 我们总说努力改变命运,可是命运就是命运,缘分就是缘分,逃不掉,也躲不了。 12月10日,初雪降临平芜,寒冷袭来,炙热如约而至。 第44章 僭越 时隔一个月,林榆再遇到邵牧原,心里的滋味不知如何表达,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五味杂陈。 想要再见,但又害怕再见。 见到他与那么漂亮的女孩儿在一起,首先蹦出来的想法不是虔诚祝福,而是酸楚,也不知道在酸什么,有什么好酸的,又有什么资格酸呢?可就是实实在在的酸了,心烦意乱的酸了。 那天晚上,她想了一整晚,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看着没有红点的聊天记录,不断刷新,依旧没有红点,直到凌晨3点,她才彻底放下手机,压在枕头下,调整情绪,准备入睡。 可还是睡不着。 她真的非常讨厌这种不受控制的失眠和意识混乱,明明早该认清自己的位置的,她也告诉过自己,不可能的事就不应该有非分之想。 现如今,再次相遇,推演了一遍又一遍的决绝变成了踌躇和犹豫,那些埋进土壤里的热烈重新被挖掘出来,在不经意间,再次被点燃。 到底该怎么拒绝呢? 砌起的高楼大厦,到头来轰然坍塌,碎成一地,卷起呛鼻的灰尘,迷了她的双眼,便再也看不清前行的方向。 她站在车旁,犹豫不决。 邵牧原打开车门,又关上。 越过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上去吧。” 肩头的雪薄薄地落了一层,她仰头看着他的鼻子,不敢看他的眼睛,“我觉得我坐副驾驶不合适。” “坐后座你就合适了?怎么,拿我当专车司机?”他说得一点都不委婉。 “不是!”她马上反驳,看着他的嘴巴,抿了抿唇,低头弯腰钻进副驾驶,又迅速地把安全带拉出来,扣上。 邵牧原轻笑一声,掸了掸大衣上的雪,大步流星地走向驾驶位,打开车门,关上,拉出安全带,扣上,车子在轰鸣声中启动,一气呵成,未曾拖泥带水。 林榆抱着自己的胳膊,脸在围巾里埋得更深了些,她不自觉地战栗让邵牧原不安。 他抬手调了调空调温度,暖气迅速弥散在整个车厢。 暖意一点点渗透,林榆冰凉的双脚开始回温。 车载音响里放了一首舒缓的英文歌,像是在述说着恋爱中双方的纠缠,藕断丝连,千丝万缕,一旦沾染,谁也不能独善其身。 “还冷吗?”他目视前方的公路,视线忽远忽近。 林榆瞟了他一眼,见他没有看自己,便安心地看着,她摇摇头,又轻声说了一句,“不冷。” 良久的默言之后。 林榆看着他的侧颜出神,浓密又卷翘的睫毛,高峰一样的鼻梁,流畅细腻的下颌骨,饱满的嘴唇。 许久未见了他还是那般好看。 “你最近好吗?” 林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问,等她缓过劲儿来的时候,已经脱口而出了。 一声刺耳的急刹车,一次猛烈的惯性前倾,邵牧原将车急停在远处,手还在方向盘上,身子已经侧过来,他看向林榆,眼眸深邃。 林榆迅速收回目光,围巾半遮着眼睛,此时她的脸上已经爬上了类似于醉酒的红晕,只是查无此证,没人作证罢了。 耳朵爬上的绯红还是出卖了她。 他沉默了许久,眉头微皱,像是在思考一个天衣无缝的回答,一个让人心安的答案。 “你想从我这得到什么答案?”他看着她,想要把她看穿,可是只看到她忽闪忽闪的睫毛颤动着,看不出情绪。 林榆没说话,绞尽脑汁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想问,他最近有没有想起她。 她想问,他最近生活过得怎么样。 她想问,他最近工作忙不忙。 她想问,他见面的那个女孩是谁。 她想问,他对她的一切行为是不是认真的。 她说,“听南木说,你最近工作很忙,作息不规律,他担心你。” 车子再次启动,平稳如初,雪落在挡风玻璃上,一层盖一层,雪白盖雪白。 雨刮器嘎吱嘎吱的清理白雪,像清理垃圾似的,没有丝毫留恋。 窗外的天越来越白,像天明似的,把所有苟且之事都暴露出来,让人无处遁形。 可人的思想仍然被掩埋于厚雪之下,雪越厚,埋得越深,也不知能否等到雪融见日的那一天。 是啊,他们之间,最应该存在的关系就是,学生家长和学生家教的关系,除此之外,其他都是僭越。 “我很好,”他淡淡地开口,表情冷得像冰一样。 “那我…南木就放心了。” 他急切地补充,语气一点都不友好,“之前可能有些僭越的行为林老师不要误会,以后我会避免,你放心。” 听到这,心脏突然有抽一抽的,她觉得有些热,那种喘不上气来的闷热,张张嘴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说的不就是她想要的吗?离她远点,最好再也不见了。 “噢,”他像是又想起什么,“上次在咖啡馆,你还记得那个女孩吗?” 林榆温声温气地,“记得,她很漂亮。” “我女朋友,幸好,遇到对的人了。” “那挺好的,祝…祝福你。”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会结婚。” “真好。” “如果林老师不介意,到时候请你喝喜酒。” “好。” 那场初雪下得是真冷啊,冷到人心坎里,由内而外,都冷透了。 第45章 我冷哭了 听着远去的轰鸣声,林榆转过身来,看着渐行渐远的车辙印,汽车连尾气都没卷起来就消失在白茫茫的公路上。 雪还在下,大片大片的雪花飘洒下来,从冰花变成雪堆,堆在无人的角落,无人发觉。 她突然抖动起来,一颤一颤的,在路灯的偏爱里更加明显。 眼睫沾了雪花,下一秒便成了水,又融成泪,沁满整个眼眶。 心脏在隐隐发作,那是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说疼不疼,说不疼可是好疼。 泪水铺满她的脸颊,红扑扑的像是刚跑完三公里。 她不知道为什么哭,就是情绪到了,雪下得很大,路上行人很少,静得只能听到汽笛声响,一下子看不清要去的方向了。 顺着马路牙子,她蹲在那,把自己围成一个团子,越缩越小,直到整个人都被大雪吞没。 没想到,初雪下得如此大,让人猝不及防,招架不住,像是走在路上迎面来的陌生人给了一个巴掌,事后巴掌印还留在脸上,火辣辣的,停留了好久好久,久到她想起了就会委屈,想哭。 也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只是把想说的话,以泪的形式洋洋洒洒的倾泻而出,无人知晓,唯有自己在落空后不断落空。 “你好?你没事吧?”熟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林榆啜泣地抬起头,模糊的视线让他看不清眼前的人,只觉得他很亮,是昏黄的亮,有阴影的亮。 “林榆?”那人激动地嗓音有些颤抖,“你怎么在这啊?” “喂!”他继续喊道,“我是怀宁啊,你咋了?” 林榆听到怀宁两个字,哭得更狠了,过去的两个月里,这个叫怀宁的人时常与她说话,时常带她去吃饭,时常与她一起参加活动。 有时候她觉得怀宁像人生导师,有时又觉得像好闺蜜,像铁死党,与他成为朋友,林榆觉得是她人生的一大幸事。 不管她说好的,还是不好的,怀宁都不会嫌烦,而是认真分析,给她建议,帮她想办法。而现在,她好像又遇到问题了。 可是,她不想跟他说。 “你怎么大冷天坐着啊?” “谁欺负你了跟我说,我给你做主!” “今天下这么大的雪,冷不冷啊?” 他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 林榆抹了一把眼泪,嗓音里满是委屈和颤抖,“没人欺负我,我太冷了。” “我冷哭了。” 怀宁听了,忍不住笑了一下,马上扶起林榆,吐槽一句,“你可真是个人才啊林榆!” 怀宁想握着她的手给她取暖,她把手收进口袋里,“我想赶紧回去。” 表情闪过一丝落寞,怀宁抬手掸了掸林榆身上的雪,“是,赶紧回去泡个热水澡暖和暖和。” 林榆走得慢腾腾的,怀宁也不催。 原本十五分钟的路程,两人硬是走出半个小时有余。 他们在去分男女寝的岔路口分开。 林榆说,“谢谢你,明天请你喝奶茶。” 怀宁满不在乎地说,“嗐!这有什么好谢的,你别感冒了就行。” 她踩着厚厚的雪跨进寝室楼门,垫一垫脚上的雪,又把眼泪垫出来,哗啦啦地往下掉。 第46章 为自己遗憾 回到宿舍,林榆脱掉大衣挂在阳台,应和着同寝的问候,她尽量确保自己没有任何异样。 直到忍着情绪走进浴室,她听到何玫玫的大嗓门,“啊!今天初雪真的有人表白啊!好浪漫!要是李泽言能是真的就好咯!” 门咔哒一声关上,她差点哭出声来。 热水淋在身上,身子暖了,心却是凉的。 明明什么都没发生,明明连暧昧期都没有,明明他们之间连交集都少的可怜。 可今天她就像失恋一样,哭得稀里哗啦,哭得撕心裂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没有由头,只有无声的哭泣。 她从来没有为谁心动过,也不知道心动是什么感觉,她以为在邵牧原这也一样,他虽然各方面都非常优越,但也没有深切地体会到别人所说的那种悸动和懵懂的慌张。 直到此刻,听到邵牧原那些冷冰冰的言语,那些一字一句地说着他们之间的不可能,摆事实,讲证据。 就在知道真的不可能的时候,她怅然若失了,像弹簧突然断了,把她崩得好远好远,远得她看不到原野的那边是天空还是放牛的牧童。 还没得到就失去,是遗憾吗? 怎么不是呢? 明明还没开始,就盖棺定论了,而且是由当事人亲自说出来。 其实她没有任何损失的,她这样安慰自己。 一没付出时间,二没付出感情,三没把自己交出去,不管怎么算,她都不亏。 可就是忍不住,忍不住哭泣,哭泣自己的懦弱和胆小,她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勇气去接受一段看起来不切实际的感情。 那是一段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的感情。她不敢,不敢往前试探,她怕往前一步就是悬崖,跌落悬崖那便是死了。 人生不是旷野,人生是唯唯诺诺和别别扭扭的活着。 或许就是遗憾吧,为这段感情遗憾,为生活遗憾,重要的是,为自己遗憾。 或许多年以后,她还会记得这一天,初雪来临,她体验到了什么是失恋的痛苦,是难以压抑的苦楚和心酸,是不敢开口的沉默,是提不起兴趣的欢愉。 左娜问她今天为什么这么沉默。 她低着头,爬上床,“有点累。” 章维为问她,“你声音怎么了?” 她把脸埋进被子里,泪水从眼角滑落,“可能着凉有些感冒。”嗓音沙哑,一点都不像她。 借怀宁的吉言,林榆感冒了,重感冒,发烧又发昏,硬是在宿舍躺了三天才见好。她告诉邵南木,想停一次课,免得传染给他。 实际上,除了因为感冒,她害怕再见到邵牧原,不管这个见面的概率大不大,她都不想赌。 第三天,她收到了速递,一份装满了感冒药、退烧药各种药物的药箱,寄件的是某个大众品牌的药店。 这几天怀宁一直在关心她,嘘寒问暖。 林榆便默认这个药箱是他让药店寄的。 等她痊愈了,一定要请怀宁吃饭,不为别的,为礼节。 宿舍三人都一致认为怀宁另有所图,林榆懒得反驳她们,只说他们之间就是朋友,再没有其他关系。 她很懂分寸,一直都没有任何超越朋友之外的行为和举动。 之后的两周,用宿舍其他人的话讲就是,“林姐看起来像失恋了,还是那种爱而不得的失恋。” 她颓靡的样子,很难让人不怀疑。 她时常红着眼,问她怎么了,她说看了一部be电影。 她擦着眼泪啜泣,问她怎么了,她说看了一本be小说。 她呆呆的望着桌子上的星空拼图,问她怎么了,她说拼图有点难,难的她难过。 问世间情为何物,那是五感和六识的触动。 并非人人都能豁达地接受一切,包括好的和不好的。 第47章 各取所需 露营搁置后,过去了很久的时间,谭柯才从几个不相熟的朋友那得知邵牧原和曹家千金在一起的消息。 他气不打一处来,谈恋爱可以,怎么可以他是最后一个知道。 问程澄,他也不知道。 哥俩都被蒙在鼓里,消息不知道被传了几道门才传到他们耳朵里。 周五的傍晚,他们约着一起吃晚餐,也就这个时间他们仨都有空余时间。 ‘龙腾轩’里的包间里。 谭柯和程澄已经入座。 “所有菜都不要香菜不要葱不要姜,谢谢。”谭柯将菜单递给服务员。 门被轻轻关上,包厢内只剩俩人。 “就应该给他香菜加倍,让他吃!”程澄双手抱胸,有些生气。 “行了,就他那德行,本来就不好好吃饭,你再搞他,你不缺德吗?” “诶!缺德都说出来了,不至于啊!” 菜已经全部上齐。 邵牧原姗姗来迟,推门而入。 “回回你最迟,不想来别来了。”程澄忍不住吐槽。 他动作麻利地解开西装纽扣,拉开软皮椅子坐下,又自顾自地倒了一杯红酒,晃着杯子在鼻子前闻了闻,轻抿一口,“酒不错。” “狗鼻子!”谭柯哼了一声。 今天的菜还算合胃口,邵牧原比平常吃得多了些。 程澄和谭柯互相使眼色。 邵牧原左瞅谭柯,右瞅程澄,心意相通似的开口,“想问什么直接问。” 程澄如释重负,“牧牧你可太不够意思了,交女朋友都不跟我们说,还当我们是兄弟吗?” “这两者之间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了,这么重要的事儿怎么能不跟我们说?” “那你有女朋友的时候会跟我们说吗?” 程澄一时语塞,“你不讲武德,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觉得一样。” “哎呀,你俩每次说话都不在重点上,别说了!”谭柯听不下去了。 谭柯语重心长地说,“你别怪我多管闲事,曹家那位,不简单。” “怎么个不简单法?”邵牧原问。 “玩得挺花的,跟我不相上下吧。”程澄抢先解释。 邵牧原轻笑一声,“你倒是挺会自我定位的。” 程澄皱着眉头,“别打岔,严肃点!” “好!”邵牧原放下筷子,正了正身子,“说吧,还得到什么消息?” “你八成是那位小姐的第n条船,”谭柯清了清嗓子,“我的意思是,不安全,不管从情感上还是生理上。” “澄儿,听见了没有,”邵牧原指桑骂槐,“别玩那么花,不安全!” “你别老是顾左右而言他!” “好好好!” 邵牧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西装袖口搭在餐桌上,用手晃着红酒杯,漫不经心地,仿佛能晃出花来似的。 “你们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他仰头一饮而尽,“不光我知道,我那位爹也知道,有些事,不就是得揣着明白装糊涂嘛,何必较真呢?” “我不想你跟我一样。”谭柯认真地说。 “我没得选。” “你是没得选还是不愿意选?”程澄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认真地说话了。 “各取所需罢了,曹氏家大业大,正合了邵东阳的意思,省得他回回念叨我,搞的好像他住院是因为我不结婚不谈恋爱造成的,能少点麻烦少点麻烦吧。” “那你喜欢她吗?”程澄问,他的眼睛睁得溜圆,纯洁又干净。 邵牧原盯着他看了许久,觉得不真实,“她很漂亮,而且心直口快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很适合结婚。” 程澄声音有些气愤,“我问你喜欢她吗?” “喜欢能怎样,不喜欢又能怎样,喜欢就一定能在一起吗?也不见得吧。” “牧牧…” 谭柯拦住程澄的话,“好了,大致情况我们知道了,你自己有分寸就行。” “今天的蟹黄蒸蛋不错,是吧?”谭柯问程澄。 程澄撇撇嘴,不情愿地说了一句,“昂。” “三文鱼也挺新鲜的。” “对,挺新鲜。” 愿意说的,不问也会说,不愿意说的,严刑拷打也撬不开,有些事只能烂在肚子里。 第48章 你喜欢她 鹅毛大雪纷飞,高速公路封了三天。 但就算如此,平芜速度依然让人感叹。 前一天还在看雪花飘扬,第二天一早就可以安全出行。 初雪一周后,邵牧原再次敲响闫其钰的门。 这次依然是闫祁开的门,周而复始,他没有发现闫祁脸上长了青春痘,也没有发现客厅的地毯换了成了棕榈色,更没发现闫其钰的白发比上次多了。 闫其钰还是老样子,用轮椅书写她的余生,用钢笔临摹她的热爱。 邵牧原是她从业来治疗过最久的病人。 “昨晚睡眠好吗?”她问。 邵牧原坐在单人沙发,窗外白茫茫的一片,让人心驰神往。 他说,“老样子,不好也不坏。” “心情呢?” “很糟,很烦,很乱。” “能具体说说吗?” “我遇到一个女孩儿,觉得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很怪,真的很怪。” 闫其钰提了提镜框,声音柔和,“你喜欢她对吗?” “我不知道,”邵牧原有些为难,眉头微皱,目光如炬,“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哪怕我已经三十岁了,我没研究过,也不打算研究,挺没意思的。” “好,”闫其钰心平气和地说,“能跟我说说这个女孩儿吗?” “她…很漂亮,”他停顿一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漂亮,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是…” “看见她就被她吸引,想要靠近她,是这样吗?” “是的。” “还有吗?比如她的性格,生活环境等等。” “她…很倔犟,我不知道应该用倔强还是逃避,感觉她很怕我,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好怕的。”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邵牧原说的话已经比他过去半年说得都多,滔滔不绝,甚至有着情绪上的跌宕起伏。 他说他们之间的初遇很平常,每一次遇见好像都很平常,可这么多平常组合在一起就没那么平常了。 缘分,巧合,他更愿意用这些词去填充他脑海里的蓝图。 正常情况下,他这样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会去仔细观察和发现细节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被困在一个难以逃离的幻境中,自顾不暇的时候哪有时间去考虑别人。 可就是在这种极端情绪下,他记住了很多关于她的事情。 他记得她紧张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揉耳垂。 他记得她眼角有颗明显的泪痣。 他记得她笑起来的酒窝很好看。 他猜测她讨厌吃土豆丝。 他猜测她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吃货。 他记得她总是怯生生地看着他。 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想触碰但不能的无力感。 他心里非常清楚,就算真的在一起了,也是没有结果的,首先邵东阳那边就过不去,不管怎么样,都绕不过去,他都能想象到他那位手段了得的父亲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将他们拆散。 所以他理解林榆的决绝,不管是因为真的不喜欢,还是因为深思熟虑过后的保全,他都能接受。 那天初雪后,他也决定将自己的那份蠢蠢欲动掩埋起来,让大雪覆盖,不见天日。 可从邵南木那知道她生病了,发烧了,他又坐不住了,可能他心里放着一块铁,而吸铁石在林榆那。 坐在落地窗前抽了一晚上烟,像往常那样,最终还是塞了几颗药片,叽里呱啦的药片在药瓶里挣扎着想要冒头,可机会只留给那么几颗。 他吃了药,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好像电影里的那句经典台词,“思念像一条在草上爬行的蛇”。 研究了很多功能性的感冒药和发烧药,他才迈进药店,买了一大堆,还鬼使神差地在每个药盒上写了注意事项。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她有点傻,不是智力的傻,是未染世俗的傻,所以呀,他希望她聪明一些,别烧糊涂了乱吃药。 “听了你的描述,你喜欢她。” 邵牧原如梦初醒,看着闫其钰真挚的眼睛,看到她脚下的印花地毯一尘不染,又看到湛蓝的天边飞过的两只孤鸟,又远又近,想看清却怎么也看不清。 “所以什么是喜欢呢?” “喜欢就是具体的人刻在你心里,就像你如此具体的描述她一样。” 是啊,他脑海中的记忆,他讲述的内容,应该是谈了许久的恋爱才能如此深刻,那般细致又生动。 可到头来他才意识到,这场迷雾中的恋爱根本不存在,谁也没有置身其中,只有他自己。 第49章 不合适 闫其钰在本子上记录了很多,那张思维导图乱成一团,也许只有她自己能看懂。 “首先,”她开口,“恭喜你找到了那个值得你去探索的人。” “但是,”她顿了顿,“我想她应该只是你人生中的过客。” 她看了看邵牧原面无表情的看着窗外,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她继续说道,“不管是从家世背景,受教育程度,性格能力,各个方面,你们差距太大了,这种差距跨不过的,而且你口中的这个女孩很聪明,她不接受你是因为她也明白这一点。” 笔记本被合上,放在手边的圆木桌上,她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像没有血肉的躯壳,“她不值得你花费时间去接触,她也不会想要把时间浪费在你身上,你们都很清醒,这一点你也清楚。” “我可以抽根烟吗?”邵牧原打断她的话。 闫其钰往后靠了靠,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抱歉,我需要透透气。” 在露天阳台上,他呼吸着冰冷的新鲜空气,鼻腔里充满了烟草的气味,肺部的压力得到缓解。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烟瘾的,是大半夜睡不着在街上乱晃进的便利店,还是留学时期在图书馆楼下来回踱步的不适。 焦虑的时候他会摸口袋里的烟。 痛苦的时候他会像吸毒一样迅速地把烟吸进肺里。 睡不着的时候他脚边会有一堆烟头。 工作的时候他也会偶尔在指尖夹一支烟。 等成瘾的时候他已经来不及戒了,就像他母亲常年出现在他梦里那样成为一种依附,或许会演变成一种永生的黏连。 再次回到房间,邵牧原已经调整好情绪,恢复如初。 可闫其钰明白,有些事情不说清楚,讲明白,日后他只会更痛苦。 像邵牧原这样的人,于他而言,交付真心本就无比艰难,但他一旦决定付出,日后得到的伤害是加倍的。 他已经足够千疮百孔了,很大概率上他承受不住新的伤害和痛苦。 考虑到邵牧原的排斥,闫其钰换了一种角度。 她说,“你有没有考虑过,那个女孩是怎么想的?你说她很倔犟,我想她应该很有自己的主见,靠自己的努力一直读书,我想她应该是个很独立的女性,她不想着跟你攀扯,我想她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规划,而你的出现不在她的规划里或者说超出她的计划之外。”她顿了顿,“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接受你,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合适才是最重要的,我想她也是这么想的,你们之间的不合适不仅仅是浮于表面的东西,三观,性格…” 半白半黑的头发被束起来,结实的扎在脑后,她淡淡地开口,“退一万步讲,你真的了解她吗?你说的这些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她吗?不见得吧,同样的,她也不了解你,不了解你的经历,你的情况。” 邵牧原的脸上依旧没有情绪的起伏,只是呆呆地望着窗外在电线杆上站着的孤鸟,整条电线杆子只有那一只鸟。 也不知道他听没听,只知道他的眼神聚焦在某处,不曾远行。 人类的本质,人类的劣根性,永远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 “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闫其钰最后一句话说的是,“牧原,放下吧,不值得。” 在驶离郊区的小道上,他耳边一直重复这句话,不断的,不停歇的。 开上公路的时候,车越来越多,开着外卖电动车的外卖小哥经过时故意远离他,好像能看到他散发出来的瘟气似的。 谭柯告诉他别靠近,闫其钰告诉他要放下。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一块热气腾腾的八宝饭,刚上桌就被人用筷子扯来扯去的,谁也不让谁多夹。 绵长的夜最不缺他这样的人了。 今天破天荒的没扔一地的烟头,而是坐在影音室看了一部高分电影,长达两小时十八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电影的进度条来到尾声,出现幕后人员的名字,一排排,一列列。 电影讲了什么,他没记住。 只记得一句台词,“有些事,烂在肚子里,或许更有意义。” 他决定跟过客说再见。 第50章 鸿鹄之志 日子步入正轨,开始的时候,没有人在意某件事,直到它平等的影响每个人。 自那次大雪,平芜的冬染上了苍白,好似整个城市盖了一张巨大的白布,不知在缅怀过去的谁,又或者在迎接未来的某某。 雪在融化,天气逐渐冷了下来,邵牧原家里客厅的壁炉已经早早用上了。 他喜欢坐在壁炉前,看着熊熊的火焰,手里捧着一本沉甸甸的书,听着火柴滋滋作响,留声机放着巴赫的演奏曲,太阳从东升起,自西而下,地毯上的光一点一点地消散,一天就这样过去。 这段时间他经常和研发部的员工一起开会,从下午能一直开到凌晨,隔一天休息,然后再开会,讨论方案讨论资金,讨论实操性。实在不想回家,他就把公司当家,第二天醒了直接工作。 君城萧还和以前一样,时不时邀请他共进晚餐,但没有之前那么黏了。她的职业操守还是称职的,该出席的活动一个也没少,只要她没有犯原则性错误,她的戏就会一直上映,热度持续不断,宣传这一块不成问题。 除了君城萧,公司管宣发的段副总又签了几个代言,邵牧原对此不感冒,听了段副总的汇报,他也没有否决。 用段副总的话来讲就是,“鸡蛋不能同时放在一个篮子里。”邵牧原觉得他说的在理。 段琳带着邵南木去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参加冬令营,顺便让他适应一下环境。 所以林榆没再出现过,就像从未来过一样,消失在过去,消失在邵牧原的世界里。 而邵牧原再没去过平芜大学,也不会想那家云吞店的牌匾叫什么名字。 和往常一样,只要时间允许,周五的晚餐会和谭柯、程澄一起,每次的菜都是新花样,但他永远记不住他上次吃了什么菜,什么味道,只记得程澄叨逼叨他事业的蓝图又扩充到哪个地方了。 程澄的“共享朋友”似乎真的起效了,在圈子里传播的蛮快的,贵公子和富小姐们闲着无聊都会捧场,不仅捧程澄的场,更重要的是捧永远为程澄遮风挡雨的程父程母。 最近他似乎很忙,经常见不到人,问就是在忙,忙工作,忙事业,忙着开疆扩土。 谭柯跟他一样,忙。 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的话,谭柯就像旋转的陀螺,而且是永动机陀螺,生病的时候在工作,吃饭的时候在工作,休息的时候也在工作。他家里像是一脉相承似的,他太爷爷要求他爷爷勤奋好学,他爷爷要求他爸爸勤奋好学且严于律己,他爸爸要求他勤奋好学、严于律己且有鸿鹄之志。 有些字写在纸上,只是几秒钟的事情,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粒沙,眨眼间便没入尘埃中,卷入红尘里。 可将这些字挖出来展开,那将是一座难以登顶的珠穆朗玛峰,蛮荒的山间到处都是吞噬生命的汹涌。 要想在汹涌中存活,只能不停息的向前走,不回头。谭柯就是其中的攀登者之一,他光鲜亮丽,他英俊飒爽,他矜贵优雅,好似他这样的人没有烦恼,他出生就是大厦的主人,他出生就是万人簇拥,他出生就是高人万等。 但至此三十岁,很少有人问过他。 “谭柯,你喜欢什么呀?” “谭柯,你希望以后从事什么工作呀?” “谭柯,你想去哪里玩呀?” “谭柯,你开心吗?” “谭柯,你难过吗?” “谭柯,你累吗?” 很多时候,看到青春活力的高中生勾肩搭背的走在一起,讨论着游戏怎么通关,他会羡慕。他也曾从这个年纪走过来,可回头看时,他的世界里只有成熟的舞台聚光灯和成绩榜单上的最前列,剩下的什么都没有。 上个月,他谈成了和非洲的项目,虽然利润不高,但也是一种扩土的一步,在他的领导下,公司的宏图不断开展,像飞鹰一般上天入地,各处寻觅胜利的果实。 谭父对此没有明显的笑容,也没有不满的怒意,只是神情平淡的提醒他,莫要志骄,眼光要长远些。 那天,他忐忑不安的进入父亲的办公室,双手无力的走出办公室。 他也曾期待过什么,直到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但唯一欣慰的是,邵牧原和程澄总夸他,夸他聪明,夸他能力强,夸他有步月登云的气度。 人这一生,时常在寻觅,寻觅与自己或‘臭味相投’,或‘志同道合’,且不在多,一两人足矣,他们三人便是如此,少时相识,年长相知,情同手足。 第51章 鸿沟 随着时间的蒸发,雪慢慢融化,校园的道路不再白雪皑皑一片,操场上塑胶跑道材料重新出现,一抹红显得亮眼,早起晚归时会见到有人在晨跑或者夜跑。 林榆这段时间比较忙,上个月她解锁了一位新老师,这是一位让她想见恨的老师,因为她硕士是跨专业读的,所以之前从未见过这位老师。 很多时候,大学老师讲课会存在一种奇怪的现象,尤其是这门课程不是考试课的时候,这些老师往往会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去讲述自己的过往和经历。 曾经有位老师在授课时,林榆对他的话已经倒背如流了,比如说,某某年去美国交流的所见所闻,上个月去陪哪个领导吃饭,又谈成了什么项目,每一节课都是那些翻来覆去的经历,但真正的知识点又是少之又少。 可直到遇见这位老师,废话只有第一节课的前五分钟,往后的两节课全是重点,稍有不慎就会漏掉某个知识点,然后跟不上节奏。 每次下课林榆都意犹未尽,仿佛听到了一场盛大而直击心灵的演绎,或许这场演绎未曾惊艳他人,比如说她的舍友,她们觉得枯燥无味。但这样的授课切切实实地惊艳到了林榆,她觉得那是一场酣畅淋漓的盛宴。 这段时间她总期待着上课,期待着见到那位“神圣”的老师,在这样的课堂上,时间格外珍贵,而不是磨洋工的流水线。 除此之外,林榆大多时间泡在图书馆里。找文献,读文献,写文献笔记,一周一次组会,还会处理一些师兄派的活。总的来说,很充实。 时间空余下,她也会看书,12月份,她读了《安娜卡列尼娜》,对当时俄国的社会现实有一些深刻的思考,矛盾的时期、矛盾的制度、矛盾的人物、矛盾的心理,矛盾的旋涡贯穿全书。 最终安娜卧轨自杀的描述对她的触动很大,那种极致的心里描述让人感叹,怪不得列夫托尔斯泰被誉为“全人类的骄傲”,方寸之间,却洋洋洒洒,让人捶胸顿足。 这让她想到了宋钢也曾与安娜一样,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卧轨,只留下一件破旧的衣衫和一副他戴了二十余年的眼镜。 她还记得合上书的那一刻泪如雨下,抬起头来环顾四周,明显地意识到无一人懂她。 大多时候,人生是孤独的,因为人是独立的,独立的个体与个体之间很难会有共鸣,如果真的存在共鸣,大概是伯牙鼓琴,钟子期善听吧。 她感冒好了以后,怀宁约她去看了一次电影,那时候她还沉浸在那段虚无缥缈的失恋里,一场幽默的喜剧电影让她看成了悲剧,在电影院里无声地流泪。 怀宁慌了,问她怎么了,她说片子太搞笑都笑出泪了。 那天晚上他们去吃了‘哥俩好’,怀宁说她真会挑地方,她只是笑笑不说话。闲来无聊,他们聊天南,聊海北,从吐槽任课老师到八卦导师,再到讨论时局,谈论恋爱。 林榆说,“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爱一人,现在互联网很快,一分钟可以crush十几个。” 怀宁说,“没有遇到对的人之前,谁也不确定自己会为谁而心动。” 他们从找对象讲到谈恋爱,从谈恋爱延伸到结婚,再从结婚论到人性,两人各执一词,谁也没有妥协对方的观点,僵持不下之间,时间已经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林榆说,“谢谢你啊朋友,唠唠叨叨这么久。” 怀宁看着她笑,挠挠头,“这有啥呀,能唠叨这么久是因为咱俩有话说呀!” 也是在那天晚上,邵南木告别她,他要去美国参加冬令营了,等回来再上课,至于什么时候回来,他没有说确切的时间,可以说很快,也可以说遥遥无期。 林榆说了些祝平安的话,嘱咐他不要忘了时常学习,不要偷懒。 其实从一开始林榆就知道,她家教更多时候扮演的角色是陪读,就像邵南木他妈妈说的,她没要求邵南木非要有什么突飞猛进,能把该做的作业写完,别落下的太离谱就行,毕竟,他又不用在国内高考,没必要耗时耗力的去与那些一辈子都追不上他脚步的人去竞争。他要做的就是快乐的长大,然后衣食无忧的度过此生。 人与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就是这般现实,你能说它不公吗?可以,那然后呢?现实还是现实,什么都改变不了,倒不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突破自己的限制,让自己过的更好一些。 至此,不幸的话,她此生都不会再见到邵牧原,那个曾经离她很近但始终无法触碰的男人。 或许命运跟她开了一个调皮的玩笑吧,让她看到了她此生看不到的那个上流社会的人是怎样的,她看到那个人是绅士的,是有气度的,是英朗俊秀的,是冰冷沉默的,无论如何,大抵是她没甚关系了。 第52章 方琳娜 12月下旬,大概是冬至那天。 林榆一个人去食堂二楼排队买饺子。 要说文化刻在骨子里,中国人的过节情绪是实打实的,那天排队吃饺子的人拐了好几个弯都快站去门口了。 百无聊赖地观察了一圈别人的穿搭,终于排到林榆了。 她抬起手刷卡付款,却被抢先一步,戴着美甲的一只纤纤玉手放在刷卡机上,一张浓妆艳抹的脸出现在眼前,黑长直的头发又浓又密,落落大方地冲林榆笑。 林榆半天没缓过劲来,僵持不下,她面无表情地走开,在右边窗口拿起醋壶倒了几股醋,又去拿了消毒筷子,坐在角落里,戳着饺子,把饺子的全身都沾满醋。 “好巧,一起吃吧!”那个女孩开口了,嗓音沉沉,小心翼翼,如果她面对的是一个男生,大概率会把持不住,因为她甜美,漂亮,有摄人心魂的本领。 可林榆是跟她有过节的,不冷眼已经是她最大的礼貌了,她淡淡地开口,“收款码,我把钱转给你。” “请你吃!” “我再说一遍,付款码,我把钱转给你。” 方琳娜掏出一个二维码,是她的个人名片,“那先加个微信吧,”她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神,“之前都是误会嘛,你不会那么小气叭!”。 实在拗不过,林榆不想搞的太难看,悻悻然地扫了二维码,迅速把饺子钱转账过去,方琳娜那边也非常迅速地退回。 “方琳娜,咱俩不熟!”林榆放下筷子,表示不解。 她看着方琳娜的眼睛,深似海,记忆的年轮回溯过往,好像又回到了几个月前。 那时还刚入学,谁都不知道谁的德行,都是在懵懂中结识一些新的人和新的事。当时他们上了一堂需要组队的课,林榆和方琳娜被随机组在一起,第一印象,方琳娜表现的得体大方,性格柔和,说话温柔,且非常漂亮,那时候她已经是公认的校花了。 以至于后来方琳娜的种种行迹,让林榆大为震惊,完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原本是团队合作的作业,方琳娜总是以忙推脱,但每天都更新去哪玩的朋友圈,评论区都是夸她好看的,她都认真回复。 到课程最后一节演讲的时候,方琳娜又自告奋勇,在讲台上大谈特谈自己如何艰难地找资料,熬大夜去完成最终呈现出来的东西。那样深情的演讲让她不费吹灰之力,又收获了一大波追随者。 最终方琳娜得到了小组最高分,而她成为了陪衬。当天林榆实在没办法咽下这口气,与方琳娜对峙,结果是,方琳娜毫不犹豫地转过来300块钱,告诉她是辛苦费。 当时她真真实实地体会到什么是赤裸裸的羞辱和鄙视。 “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吗?”那是她平生说出的最有攻击性的话了。 方琳娜更是不甘示弱,以一种直击人心的可恶回复,“有钱怎么了?有钱有错了?至于那么玻璃心吗?” 最后还扔下那句让林榆无地之容的话,“丑人多作怪。” 林榆本来就是个拧巴的人,她不自信也不自卑,不骄傲于自己的能力,也不否认别人的天赋,但她最听不得这种直愣愣的攻击话术了。 那件事之后,林榆再没跟方琳娜说过一句话,甚至在别人眼里,林榆才是那个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那一个。 到今天她才知道,方琳娜那时候就已经把她删了,只是她不知道罢了。 而如今又来这么一出,真是离了大谱,无语至极。 “林榆你就原谅我呗,当时我心情不好,说话重了点,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嘛!” 林榆飞走的思绪又被拉回来,看着盘子里的饺子,她有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意思。 “有什么事你就直说,没必要拐弯抹角。”林榆不傻,知道她来者不纯,说的那些话跟逗闷子似的让人不自觉地白眼。 “其实,”方琳娜有些难以启齿,有些心虚,“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是你不是认识华悦公司那个老板嘛…” 林榆皱了皱眉头,有些不可置信,“什么华悦,什么老板,我认识谁了,我认识的人哪里有你多?” “妈呀,你不会不知道邵牧原就是华悦公司的老板吧,”方琳娜表情丰富地表示她的质疑,“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林榆突然就火冒三丈了,她只跟宿舍里的几个人说的,方琳娜怎么知道她认识邵牧原。 方琳娜也没想着隐藏,很是直白,“我上次看到了,在学校门口,而且”她继续说道,“本来我是不信的,怎么可能呢,”她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的鄙夷,“还是你舍友说的呢,说跟君城萧传绯闻那个老板你认识,没想到,你也能认识邵牧原那样的人…” 林榆实在听不下去了,方琳娜满口的贬低和瞧不起她真的听够了。 她噌地一下站起来,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把吃剩的饺子端去收餐台,头也不回的走了。 回到宿舍后,林榆没去问是谁告诉方琳娜的,一旦问了,有些关系就会有隔阂,而且,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只要真实存在过,必然会留下痕迹。 接下去的一周时间,方琳娜跟狗皮膏药似的贴着林榆,她告诉林榆,学校传媒中心想采访邵牧原,而且她已经跟老师表明自己能邀请到邵牧原,请求林榆能帮她搭这个线。 每说一次,方琳娜的姿态就低一次。 但林榆每一次的态度都是一样的,有时候她决定恶心,人为什么要打肿脸充胖子,为什么可以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哪怕是打脸行为也能被她艺术性的美化成是十足的努力。 再后来,很多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 有几次听到有人说她刻薄,给学校做贡献都不愿意,还一副圣母的样子不知道装给谁看。 林榆没有反驳,因为无力,因为无计可施,狗咬你一口,你不会咬回去。 何玫玫她们三人看不惯,会在楼道里指桑骂槐着,“有些人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随便议论别人刷自己的存在感,可悲可叹!” 方琳娜还是持续不断的堵截她,已经快成了骚扰了,可在别人眼里她又成了那个不近人情,高傲自大的人。 除了是因为方琳娜这种恶心的人,更重要的原因是林榆真的没有勇气再去联系邵牧原,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立场去联系,或许邵牧原已经把她拉黑了,或许已经把她视为耻辱一样忘记不愿提起。 她不想当那个靶子前傻傻站着的人,脑门中不中弹全凭拉弓人的心情。 可走到这一步,她别无选择,方琳娜说的天花乱坠,好像这是一场举世瞩目、无与伦比的采访,它能给学校带来多么至高无上的荣誉和影响力。 林榆知道她在扯淡,但扯的多少在理。 别无选择的时候,只能选择妥协,最终的决定权就交给邵牧原吧,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第53章 我女朋友 冬至的另一边,程澄说自己有大事宣布,在‘龙腾轩’串了一个局,郑重其事地邀请邵牧原和谭柯出席。 俩人不知道程澄要搞什么,怀着好奇去赴宴了,总觉得是鸿门宴。 跟在程澄身后的还有一个人,一个女孩,怯生生地,满眼的单纯,看起来未经世事,岁数并不大的样子。 程澄的嘴巴都要咧到耳根子了,这回他染了一个正常的颜色,他说叫茶棕色,听起来很时髦,看起来倒也不突兀。 关键是那个女孩的发色和他别无二致。 等菜都上齐了,程澄才熟练地倒了一杯红酒,又给那女孩倒了一杯椰汁。 他咳了两声,像个领导那样准备讲话。 邵牧原和谭柯面面相觑,满眼疑惑。 “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程澄牵着那个女孩的手,一副宠溺的样子。 距离上次程澄如此大张旗鼓的介绍自己的女朋友已经过去许多年了,那时他还是个稚嫩的高中生,满脸的青春活力和阳光灿烂。 晃眼间,那个张扬的小孩长大了,又似乎没长大,起码对眼前两个哥哥来说,他还是个小孩儿。 小孩的话,哥哥也不会当真,起码现阶段不会当真。 邵牧原看了那个女孩儿一眼,端起酒杯应了一声,“嗯,挺好。” 谭柯也附和一声,“不错。” 可程澄却不依,“诶,哥们这回走心了,你们就这态度?” 邵牧原看了程澄一眼,印证了自己的想法,他确实还是个小屁孩儿。 谭柯也一直认为,确实如此。 在程澄滔滔不绝的描述中,俩人得知这个女孩来自江南,年芳18,在平芜上大学,具体哪所大学不知道,学的工商管理,在咖啡店兼职的时候和程澄相遇,程澄就此陷入女孩的校容中,自此君王不早朝。 程澄说,“她可努力了,家里不支持她读书,她就自己拼了命地要考出来,想靠自己改变命运。” 他说,“她上大学的钱都是靠自己挣的,没问父母要一分钱。” 他说,“我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单纯的女孩,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要,只一心读书。” 他还说,“之前她阑尾炎住院,脸都疼白了还跟我说不疼,看得我真心疼。” 从这,对面的俩人才知道那位住院的女朋友原来是她。 席间那女孩儿红着脸,看着程澄没完没了的说,她偶尔来一句,“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程澄就反驳她,“胡说,你就是好!绝顶的好!” …… 饭没吃几口,程澄把自己说嘴干了,灌进去好几杯红酒,谁劝也不听。 “我高兴,我就要喝!” 程澄不是酒蒙子,喝不了二两酒就趴桌上抬不起头了。 最后,程澄被他俩架着抬进车里。 那女孩本来要跟着的,但考虑晚上太晚了,就由小刘送她回学校。 谭柯坐在副驾,邵牧原坐在后座左侧,程澄东倒西歪的坐在右侧。 车子平稳地开在公路上,霓虹灯一排一排地倒退,还未掉光叶子的树木一闪而过,影影灼灼地看不太清。 看着程澄那股憨劲儿,邵牧原吸了吸鼻子,把手伸进西装内衬口袋里,摸到了烟盒。 程澄被家长养的太单纯了,从小到大,从来没遇到什么困难,就算遇到了,也会有两个人站出来把他挡在身后让他自由又快乐。 邵牧原与他不一样,十岁之前他也很快乐,无忧无虑的,追着风筝跑,爬树上掏鸟蛋,把后花园的花都刨干净然后非要养鱼,小时候的他是不需要确诊的多动症,总是不消停。 可能是小时候蹦跶多了,长大了以后,能呆着绝对不乱跑,前院后院一大片一大片的地方除了草还是草,懒得收拾,等草长莺飞的时候顶多会雇人来修剪修剪,所以他没朋友,孤僻的人上哪有精力去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 “你觉得那姑娘怎么样?” 谭柯沉沉地出声,将远去的邵牧原拉回眼前。他看了一眼内视镜,看到谭柯的表情没有变化,“不怎么样。” 谭柯笑了,“这么直接?” “你要问我的。” “也不知道程叔他们知不知道,他们的儿子啊,坠入爱河啦!”他笑着摇摇头。 邵牧原转头望向窗外,“知道又怎样,又不会结婚。” 谭柯从内视镜里看到邵牧原的侧脸,“你呢,跟那个怎么样了?听起来你跟程澄看上同一类型的人了,大学生就这么有吸引力?” “她们不一样!”邵牧原有些怒意,手肘撑在车窗边,手掌撑着脸颊一侧,“林榆的干净不是装的,是真的。” 谭柯兴致勃勃,“林榆…你喜欢那姑娘的名字啊?” “你怎么知道她就不是装的?有时候啊,上头就会影响你的判断力。” “你当我是程澄啊,没脑子还玩得花?三十年我白活了我看不出是装的还是真的?” “谁说我没脑子!”程澄发酒疯似的突然激动起来,然后倒头枕在邵牧原的肩头,蹭了蹭,又睡过去了,呼吸均匀且平稳。 “怪不得你着急忙慌的坐副驾,你是真尖呐。”邵牧原如坐针毡,声音深沉。 谭柯双手抱胸,扬了扬眉,“劳驾了,以前都是我给这小王八蛋善后,这回就换你了。”他身子侧了侧,转过头来,继续说道,“所以那姑娘怎么处理,查一查跟这傻子说清楚还是…” “算了,想玩让他玩吧,没几年玩了。”邵牧原一副老父亲无奈的表情,“只要那姑娘不太过分,掀不起风浪就这么地吧。” “那你呢?你打算玩啊还是来真的?” 邵牧原看着他,脑海里闪现了林榆的面容,“还没成就黄了,闫其钰也劝我了,林榆主意正,人生早给自己规划好了,她的人生里没有攀高枝这一项,”他又百无聊赖地看向窗外,路灯亮得几乎把夜晚净化成白天,“所以呀,别说结婚了,玩我都玩不起。” “怎么一下就想明白了?” “非要我说人家拒绝我了你才罢休?” 谭柯笑得花枝乱颤,笑得前胸贴后背,笑得浑身发抖,喉咙里发出的笑声甚至感染了驾驶座上的代驾,前排俩人一起笑。 “哥们,别笑了,别手抖撞马路牙子上。”邵牧原情绪稳定,言语淡然。 代驾小哥马上收敛笑容,一本正经地,“哥你放心,咱这驾驶本十年了,绝对老司机!” 谭柯还在无声的笑,并给代驾小哥竖起大拇指,顺便摘下眼镜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挤压好久的压力好像一下子全被笑出来了。 程澄还在呼呼大睡,邵牧原双手抱胸闭目养神,谭柯望着窗外一闪一灭,代驾小哥睁大眼睛盯着道路前方。 有些幸福只有自己知道,有些黑只有近墨者才晓得。 不管怎样,此刻的程澄是咧着嘴入眠的。 第54章 红颜知己 要说程澄是什么时候交付真心的呢? 大概是那天天气很好,风和日丽,他看了一部电影,讲的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电影里的台词是这样描述的, “我不需要去想起你 我的身上有你的影子 我的一颦一笑,都有你的痕迹 也许有一天我会忘了你 但这个世界上 没有什么东西能把我和你分开 尽管你从没对我说过你爱我 但我知道,你也是深深的爱着我的” 怀着沉重的心情,他走近了时常去的那家咖啡馆,古老的留声机,做旧的唱片,悠扬的音乐,浓郁的咖啡,细腻的点心。 少爷千金们总在这里喝下午茶,因为品质够好,因为服务到位,因为足够高端。 上楼前,他便一眼看到收拾餐桌的女孩,她将发髻束在脑后,用一支素簪固定,碎发散落下来,遮住她的两鬓,听到铃铛叮呤咣啷,她转身,回头,甜甜的笑意好似蜜罐,阳光好巧不巧地打在她身上,好像在发光。 “先生,您需要什么?”她的声音温柔似水,好像空谷幽兰的回音,一点一点地摄入他的心魂,让他彻底坠入情网。 当时他就愣住了,一动不动,呆呆地看着那个女孩,她漂亮,她甜美,还有她单纯无瑕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又内涵丰富。 电影的台词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尽管你从没对我说过你爱我 但我知道,你也是深深的爱着我的” 至此之后的几天,程澄像是着了魔似的,每天按时按点来到咖啡馆,豪掷千金,然后坐在离吧台最近的地方,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女孩看。 女孩时常脸红,羞涩,咬着泛红的嘴唇,粉嫩又招人。 再后来,他发现这个女孩不仅人美,而且心善,她会救济流浪猫狗,哪怕自己工资微薄,也要买最好的猫粮狗粮。 她说,“我想给小猫小狗一个家,不想他们流离失所。” 在程澄眼里,女孩母性的光辉被发挥的淋漓尽致,善心善德,无可挑剔,他简直深陷其中。 而在后续的逐步了解下,程澄发现这个女孩简直就是他的伯乐,他的钟子期,他的蔺相如,懂他、知他、识他,不会觉得他的事业是瞎折腾,不会阻拦他创业的心,这简直是红颜知己,千金难求啊! 再后来,他了解了女孩的家世,成长环境,性格,各方各面,无一缺漏。 随着了解的深入,程澄从喜欢慢慢演变成依赖和迫不及待地想要见面,这一次,他不想走肾了,他想走心了。 面对猛烈的追求,女孩并不为所动,一直矜持,逃避,远离,以自己配不上为理由,不忍心伤害程澄为前提,选择拒绝,退而求其齐想要先当朋友。 人类的劣根性,那女孩越是拒绝,程澄越是要迎难而上,从小到大,凭借他的长相和家世,还从未有人将他拒之门外,好胜心加上真心喜欢。 以前穷追不舍和死缠烂打是其他女孩追程澄的伎俩,如今竟然也能用来形容程澄了,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放过谁。 就这样,在半年的高段位拉扯中,女孩答应程澄,但要求慢慢来,不能一下就进入最后一步,肉体接触。 程澄答应了,爱人如养花,怎么能随随便便就上猛药呢。 在持续沉浸在幸福和快乐中时,他并不知道,有些事情并非那么简单,有些人真真假假,装傻充愣也是一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方法。 “未曾清贫难成人,不受挫折永天真。” 人常说,“人教人百言无一用,事教人一次入心。”那句感同身受的话,只有在等量级的经历后才能真正的明白。 人生在世,总要经历一些挫折方见始终,没有谁能一帆风顺,一路平坦开阔。 第55章 抱歉 没空 经过方琳娜长达一周的软磨硬泡,林榆真的烦到极致了,伸头不是,缩头也不是,只能硬着头皮,把这张老脸豁出去了。 跟第一次联系邵牧原时的心情一样,甚至更紧张,心突突地跳,手心疯狂出汗,大冬天的竟然觉得有些燥热。 她先在文件传输助手的聊天框里编辑了一段看起来很得体且不越界的消息。 然后神情紧张地给备注为[司马懿]的人发了一个1,她得首先确保对方没有把她拉进黑名单。 没看到红色感叹号,她才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地把之前编辑好的信息发过去。 看到安全发送过去,接下来就进入激动人心的等待中了。 邵牧原看到微信消息弹出来,没有理会,继续工作,他回复消息向来很晚,因为有急事的都会直接给他打电话,他的电话永远都是秒接的。 他不喜欢打字,也不喜欢翻聊天记录。 等躺在床上准备服药入睡的时候,他才想起了微信消息没回。 他躺着拨弄手机,重要就回一句,不重要就撂下手机继续睡。 直到看到那个樱桃小丸子头像的人排在第一位,他猛地坐起身来,睡意全无。 看了林榆发的消息,他沉默了好久,台灯照在他脸上,印出他深邃的五官。 因为光线昏暗,面部表情并不明显。 掀开被子,他又躺回去,侧着身子,面对着台灯,此刻的光线很显眼,看出他眉头紧锁,一筹莫展的样子。 海风轻轻地吹,浪花一朵一朵地被掀起,再覆盖,周而往复,未曾平息。 等他回过神来,看看床头的电子钟,已经凌晨一点了。 抬起的手臂,压在眉眼上,他迅速地回复了一句,[抱歉没空],然后翻了个身,塞了两颗药,背对着台灯试图入睡。 林榆从晚上八点一直等,等到了晚上十二点,实在撑不住了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第二天一早,迅速打开聊天记录,只有[司马懿]和[怀宁]这两栏有红点,[司马懿]那栏红点里只有数字1,而且是她不需要点进去就能看到的消息,[抱歉没空]。 她重重地跌在床上,把头蒙在被子里怀旧被子的温暖,良久,她打过去一句,[好的好的,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接着,她打开怀宁的消息,又约她吃饭,这个月已经不知道吃了几次了,一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她有些疲惫,侧着身子弥留了许久,才慢吞吞地给怀宁发过去消息,[下次吧,今天不想出门,只想在宿舍摆烂] 怀宁那边秒回,[行叭,那下次。] 她回了一个表情包,又开始闷头大睡,周一到周五她都在忙,周六的档口,睡个懒觉应该不过分。 一觉醒来已经快到中午了。 再次扒拉开手机,她惊异地坐起来,看着聊天记录再次浮现的红点,有些不知所措。 [司马懿]发来了一条信息,[下周五有空]。 林榆下了床,去刷了牙,洗了脸,差点把洗面奶当水乳涂在脸上,左娜才一把夺过她手里的东西,阻止她往脸上摸,“林姐!睡觉睡糊涂啦,这是洗面奶啊!” 看看手上挤了一坨洗面奶,她才仰头大笑,一时间说不上话,只能满脸通红地跑去洗手间把洗面奶洗干净。 她在思考,思考该约在哪里见面,是学校还是学校附近,又或者说是他公司附近,虽然她一直不知道他公司在哪,上次一闪而过的大厦名字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怀揣着忐忑的心情,他们又展开了非常礼貌且客套的对话,林榆是个很爱发表情包的人,但考虑到对方的严肃性,她非常克制,避免大量使用表情包,除非非用不可才能表达她当下的情绪。 三下五除二,邵牧原没有选择困难症,直接选在了学校附近,具体位置由林榆自己决定。 最终,他们约在了学校附近的咖啡馆见面。 而周五那天,恰好是旧年最后一天。 第56章 真是犯贱 时间淌过河流,跋山涉海,终于到了约定的那天。 “我想我会期待与你的见面, 也期待你期待见我的样子。” 12月31日,那天的天气很冷,林榆围着厚厚的围巾,裹着长羽绒服出门。 瞧见方琳娜穿着打扮那一刻,林榆觉得自己是异类人,搞得好像只有她一个人过冬似的。 黑色的大衣,大v领,短裙,长靴,精致的妆容,用心打理的发型,以及尽显俏皮的贝雷帽,真像民国时期海外留洋回来的大小姐,家庭很富裕很富裕的大小姐。 “你不冷吗?”林榆顺口问了一句。 方琳娜看了看她臃肿的羽绒服,表情很是得意,“暖宝宝你没用过啊,风度和温度可以兼得。” “你厉害。” 迈进咖啡馆的门,一股暖意袭来,林榆才抖了抖身子,感觉活过来了。 看到邵牧原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她突然想知道,为什么他总喜欢坐靠窗的位置,会不会和她坐火车喜欢坐靠窗座位一样,想看更多的风景。 他坐在那,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偏头斜睨着窗外,那种第一次见他的感觉油然而生,孤独又灿烂的神。 到底是怎样的成长环境让他长成如今这般模样,看不清,摸不透,好像永远有隐藏的秘密,而这个秘密足以将她吓退,但,这个秘密她又无比好奇。 “林榆!”方琳娜戳了戳她的胳膊,“那位是邵总?” 林榆缓过神来,木木地点头,“嗯。” “我要是能把他的高清照片贴网上,应该能上热搜吧。” “你别乱来!”林榆伸手拦着她,“他不喜欢把自己曝光在大众面前。” 方琳娜看着她皱了皱眉,“开个玩笑嘛,再说了,你怎么知道人家不乐意,搞的好像你很了解他似的。” 林榆没再说话,她确实不了解,只是直觉罢了。 “说好的,你别忘了。” “知道,你也答应我了,不问有的没的,只说你的采访,他愿不愿意接受就是他的事儿了。” “知道,赶紧过去吧,人家等久该不高兴了。” 方琳娜率先过去,林榆才磨磨蹭蹭地跟过去。 “邵总您好,”方琳娜礼貌地伸出手,“我是平芜大学负责校媒体的方琳娜。” 邵牧原闻声抬头,看到不熟悉的脸,他表情依旧,不喜不悲,只是点点头,连胳膊都没有抬。 方琳娜尴尬的笑了笑,收回手,坐在邵牧原对面。 林榆紧跟其后,邵牧原的目光紧随,直到她忐忑地坐下去。 “那个,南…邵先生,这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我们学校校媒体的方琳娜。” 这时,邵牧原才正眼看了方琳娜一眼,随后又看向林榆,她就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儿似的,低着头,抠着手。 “邵先生…冒昧叨扰很抱歉,我是想跟您说一下我们学校,是非常有诚意想要邀请您参与我们的采访专题,我们之前就采访一些为我们学校捐款的知名企业家,我知道您也为我们学校的建设贡献了力量,也明白您不太感冒于一些媒体宣传,但是呢…” “你不热吗?” 林榆迟疑了两秒,反应过来是说自己。 “啊?”她迷惑着眨了眨眼睛,又看了看方琳娜,她已经把黑色大衣褪去,只剩下大v领和短裙,该死,她身材真好。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羽绒服,鲜明对比。 勉强的微笑印在脸上,“不,不热,我…体虚。”她往下掖了掖围巾,额头已经沁出一层薄汗,确实有点热,咖啡馆这暖气可太足了。 “有什么想喝的吗?” “焦糖拿铁。”方琳娜接茬了,胳膊有意无意地碰了碰林榆。 “你呢?”他看着林榆,光明正大的,面不改色的。 林榆捏着手机尴尬的笑了笑,“那个,我不喝了,”她举起手机,“我导师找我有点事,我得去一趟,真是不好意思,”她站起身,向邵牧原弓腰,以表歉意。 方琳娜马上接话,“没事林榆,这有我呢,我跟邵先生好好聊聊。” 林榆僵硬地点点头,她没看到邵牧原的脸已经臭的影响他的面相了。 没回林榆之前,他说服自己一定要结结实实,彻彻底底的断了。 可他还是手贱,回复了。 真是犯贱。 第57章 不方便 邵牧原看着林榆离去的身影,宽宽大大的,没有优越的曲线,黑色的羽绒服包裹着她的全部,让他看不清她到底在想什么东西,奇奇怪怪又无法琢磨。 方琳娜又继续说了很多话,杯里点的东西也喝的七七八八,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一句话也没听进去。 此刻他就是一头牛,方琳娜是优雅抚琴的公明仪,完全对牛弹琴。 保持沉默,没有马上离开是邵牧原能给予的最大的尊重了。 “我能加您微信吗?” 这句话他听到了,他抬头看了看方琳娜,还是记不住她的长相,感觉她刚来就开口问他要微信。 他往后仰了仰,靠在靠背上,右手抓着左手手腕,声音慵懒,“不方便。” “那采访我们不方便联系…要不…” “抱歉,”他抢先挡住方琳娜的话,“我没有要接受你们采访的意愿,我还有事,先走了。” “邵先生,给个机会嘛,不采访,认识一下也可以,说不定以后我们总会有需要接触的时候。”一整个下午的交谈,方琳娜遇到了人生中最难搞的对象,软磨硬泡不管用,官方秉公没有用,甚至明说也没有用。 “跟你说实话吧,采访是小事,重要的是,我真的非常非常想认识您,了解您,跟您…”她咬了咬唇,表现出一副很难为情的样子,脸上爬上红晕,搞不清是腮红还是真的脸红,“拜托您给我一个机会,我从来没见过像您这样的人,我…我真的可以付出我的全部…” 邵牧原突然嗤笑一声,越听越恶心,他说,“小姑娘,少看点脑残片子吧,再看就真脑残了。” 说完,他不顾方琳娜的拉扯,迈着大步,肘间搭着大衣,气势汹汹地走去结了账,又满腹气性地出咖啡馆,任由冷风在脸上吹吹打打,心里的火还是撒不出来。 他的眉头一直皱着,直到车门砰的一声关上,飞驰的轰鸣声一响而过,是属于法拉独有的魔力。 方琳娜坐在原地,尴尬的要抠出三室一厅了,但随后又是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好似刚刚被拒绝的不是她,是她不认识的某人,她不过是坐在这看戏罢了。 有些人忧国忧民,就有些人没心没肺。 虽然今天是跨年夜,按照惯例,寝室四人应该是要庆祝一起聚餐。 但由于节假日人多且餐厅很多团购优惠都用不了,她们会选择在节后或者节前把节过了。 所以除了左娜找男朋友庆祝,其他人三人都在寝室猫着看小说打游戏追剧。 林榆坐在寝室没多久,怀宁就邀请她一起吃晚饭,顺道看个电影。 就算是个傻子,这一个学期下来,林榆也能看明白,怀宁是个什么意思,得空了就一起吃饭,连去图书馆都问她要不要一起。 研究生,圈子也仅仅是寝室几人外加相对熟悉的一些人,一旦出现圈子以外的人接触过密,就总会扯出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 一开始以为是两个臭皮匠,臭味相投,有些可以谈论的共同趣味罢了,可时间久了,加上舍友的分析,林榆这个当局者也算是清晰了。 问题是,她一直都把怀宁当朋友,比同学近一些,但比要好的朋友又差些,就是能相与的朋友罢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不想把纠缠带到新年。她决定说清楚,受着别人的好还一直装傻,她受不起,别扭,有负罪感,而且非常大。 他们一起在学校附近吃了饭,餐厅人很多,情侣多,聚会多,到处充斥着新年新气象,她吃得不多,时时关注手机信息。 晚上看跨年电影的人非常之多,几乎满座,不用想,怀宁肯定是提前几天订了位置。 电影很好看,但她记不太真切,只觉得心里忐忑不安,不知路在哪一边。 晚上十点散场后,他们走在大道上,路灯很亮,影子很长,烘托着氤氲的氛围,影影灼灼,让人有无限遐想。 行人很多,五颜六色的衣服衬托着各式各样的笑颜,就算一年有再多辛苦,或许都会在节日到来之际以饱满之姿迎接。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林榆酝酿了很久的话,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 她说,“怀宁…” “林榆!”声音从斜前方传来,浑厚又低沉的嗓音,闷闷地,你说他生气了,但没有证据,只能哑口又无言。 第58章 别再见了 林榆偏过头去看,他站在路灯下,穿着黑色的大衣,大衣里是一身笔直的黑西装,一向如此,从未改变。 即使不走近,她也能感受到那人的阴沉气息,像地狱使者一般,向她走来,让她周身的气息都冷了几个度。 她的心脏真正地开始乱跳了。 一整个晚上的不安,没有以信息的方式敲在冰冷的手机上,而是有血有肉但并无情义的,活生生的人站在她身前。 她愣了愣,有些不知所措。 邵牧原看着她将手伏在耳垂上反复摩挲。 “这是?”怀宁先开口了,他有不好的预感。 林榆马上清新过来,迅速地介绍,“这是怀宁,我的同学,”她看着怀宁,“这是我的…朋友,邵牧原先生。” 她闻到邵牧原身上的酒味,夹杂着烟草味,还有那微弱的茉莉花香,已经被酒精压制的几乎闻不到了。 “抱歉,我找林榆有点事。”邵牧原看着怀宁。 怀宁看了看邵牧原,发现他比自己还要高半个额头,看得出来身材很好,也看得出来脾气不咋地,那张脸长得是好看,五官精致,但表情跟吃了那啥似的,难看死了。 林榆很是抱歉,“不好意思怀宁,你先回去吧,我待会儿自己回去。” “你刚刚不是有事跟我说吗?” “下次吧,下次说,也不是什么急事儿。” “其实我也没什么事,要不我等你吧。” “待会儿我送她回去。”邵牧原又开口了,语气极其冰冷,不容辩驳。 “没事,你回去吧,我待会儿自己回去。” “行吧,那你路上小心,到寝室了跟我说一声。” “嗯,好。” 怀宁不依不舍地走了,甚至上演了一步三回头的戏码。 邵牧原嗤笑一声,他摸了摸鼻子,烟瘾被具象地放到了最大。 他摸出烟盒,又掏出打火机,‘噌’的一下照亮他的五官,又泯灭,只有烟丝在空气中飘荡,茫然又肆意。 林榆看着他,许久不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她想知道很多事情,很多。 比如她想知道,为什么喝这么多酒?是不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哪怕他看起来很正常,但味道骗不了人。 比如她想知道,跟方琳娜聊的怎么样? 再比如她想知道,方琳娜那么漂亮,他会不会也跟大部分男生一样为她着迷? 还比如她想知道,如果不是林榆,是王榆,张榆,赵榆,他还会如此吗? 还好他不会窥视人心,他什么都不知道。 天空暗沉沉的,抬头特别黯,低头特别亮,那是人间与自然的对立。 “林榆,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声音划破天际,压着寒风,灌入她的耳朵里。 “嗯…其实我不太清楚,但以我的角度来看,你…非常雷厉风行,也很厉害,一丝不苟,非常严肃…” 天空作美,窸窸窣窣的又下起了雪,雪下多了便忘了这是第几场雪了,但跑不了是今年最后一场雪。 也不知道这雪会不会下得很大,会不会覆盖成白雪皑皑的一片,像初雪那样,高速封三天,有人欢喜有人忧。 林榆的回答和所有人都一样,介于讨好和应承之间,他不该期待的,早该如此了,这世上啊,形形色色的人们已经将真心卖了换了钱财。 非要寻真心的人只会被辜负,背叛,然后得到一个痴心妄想的笑话,众人皆知我独悲的玩笑。 邵牧原把烟头摁灭在垃圾桶上,又丢进去,“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觉得能给我做媒?”他俯视,直愣愣地林榆的眼睛,“你觉得我跟你很熟吗?” 林榆抬头,四目相对,个中滋味,并非言语能道明,“我…我没有。” “下午那个人真的是来采访的吗?” “你把我扔在那,你自己去约会,你觉得合适吗?” “我到底给你多大的错觉让你觉得你有资格对我的私生活指手画脚?” “林榆,我明白了。” …… 他还是如约把林榆送至校门口了,只是在校门口作了决定,到底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起去。 林榆看着他,眼里酸涩的沁了泪,麻麻的,鼻头也是酸涩的,酥酥的,如果此刻测心率,不夸张地讲,或许要上200次/每分钟了。 邵牧原没去看她的眼睛,只听到了远处几个情侣在期许未来。 “今年最后一场雪和你一起看。” “明年第一场雪也要和你一起看。” “我们会一直一直都在一起的。” 那些美好的愿景很美好,也很虚幻,谁也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有什么好期待的。 他转身离开,带着落寞与失望,像再一次被抛弃那样,什么都没有得到,账面上有再多的数字,口袋里仍然一贫如洗。 肩头落了好些雪,他懒得去抖,雪总会融化的,心也总会凉的。 可雪被抖落了,袖口被紧紧的攥着,像是生了好大的气,拽着他,不允许他离开。 “你别走,”林榆红着眼看他,睁着大眼睛,眼里写满了情绪,“如果…我能解释,你会听吗?” 邵牧原看着她,想从她眼睛里得到很多东西,但,太难了,他突然就不想了。 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睡觉。 过了好多好多年了,他第一次有想睡觉的心思,什么都不想,只蜷缩在那,睡个昏天黑地的就好了。 “不会。”他硬是将林榆的手拨开,眼里没有情绪,只有蔓延而来的冰冷,“别再见了,我们做不成朋友。” 一股寒风刮过,冷得刺骨,身上麻麻的,酥酥的,那种感觉又来了,怎么形容都不对,是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咽不下去,吐不出来,是四面楚歌的左右为难,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求生,是胆战心惊的别无选择,是没入深海难以得救的窒息。 你说什么样的感情才算意难平呢? 是迫切地想要得到,想要深入,但无奈入佛无门,学技无方,命中注定地得不到便是意难平罢。 上天总喜欢开玩笑,让得不到结果的人安排在一起,历经磨难之后,换来的不是皆大欢喜,而是忍痛割爱。 除了局中人,谁都能大言不惭地来一句,“这有什么?” 原来“不好的事情”是林榆自己,不是别人。 第59章 鱼死网破 雪越飘越大,大朵大朵的,像肥皂泡,飞扬在暗黑的天空里,只有路灯能清晰地看到它们的存在。 她在楼道的窗口前站了许久,楼下总能传来嬉笑打闹的声音,人类的悲喜并不相同。 突兀的音乐在楼道里响起,良久,她摁了接听键。 “你到寝室了吗?你一直没回消息,我有点担心。” 在怀宁看不到的地方,林榆为邵牧原流了泪。 捏着手机的手指泛白又泛红,又是一记沉默,她才缓缓回应,压着嗓音里的异样,“嗯,到了。” “没什么事我先挂了。” 她蹲在原地,窗外的雪没有停。 时隔半个月,刚恢复的情绪又濒临崩溃。 有些事情越是想要处理好,就越是处理不好。 因为怕别人说三道四,所以选择妥协,所以帮别人,然后害了自己。人生的前22年,她似乎一直如此,像任人摆布的玩偶,没脾气,也没本事,可能以后也会窝囊一生,舔自己的伤口。 她第一时间去询问了方琳娜。 方琳娜还是那副趾高气昂的嘴脸,人会变这三个字简直是个笑话。 “你跟他说什么了?”林榆问。 方琳娜不屑地看她一眼,“采访咯,还能说什么?” “除了采访呢?” “拜托,你自己动动脑子啊,那么一个人坐在那,你觉得我能说什么,一回生二回熟,想要了解不行吗?” “我是因为采访才答应帮你约他的,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不仅给他造成了困扰…” “给他造成困扰?你看见了?再说了,长得帅了不起啊,臭着一张脸,跟谁摆脸子呢?知不知道喜欢老娘的舔狗都排出国了,真以为他有多了不起啊!” “方琳娜!”林榆比她高一点,慢慢逼近,“我不想跟你吵,没有意义,这是第二次被你骗,也是最后一次,希望以后你能闭上你的臭嘴,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敢惹我,我就敢跟你玩到底。” 林榆抬起手机,表情冷冷的,“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把你的录音发给你的‘舔狗’们,看看他们什么表情?” “林榆你敢玩阴的!” “哪有你会装!”她后退两步,“从今天起,咱俩井水不犯河水,你装你的跟我没关系,但是,你要是再把我惹毛了,录音只是前菜,我可以给你做大餐!” “神经病!谁愿意搭理你!”方琳娜啐了一口,气冲冲地走了,高跟鞋噔噔噔的踩着,感觉地板都要被她震碎了。 当初,林榆本来是要一直呆在咖啡馆等他们聊完一起走的,毕竟方琳娜那种人不可信。 但是方琳娜死活不同意,什么会让她紧张导致没有灵感,也会让她不自然,而且采访的事林榆不懂,听也是白听。 方琳娜那声情并茂的表演把林榆骗的一愣一愣的,所以,依她的方案,双方介绍完,林榆就找个借口走。 结果都看到了,方琳娜的心思根本不在采访,事后她才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采访,一切都是方琳娜编的,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今天也算是以牙还牙了,林榆哪里想得到录音啊,不过是临时起意的歪脑筋罢了。方琳娜很能装,但也正是因为她的装,所以格外在意自己的人设,如果这个录音发出去,就算有人说是乱剪辑的,也会引起轩然大波,她那单纯可爱的人设还是会受损。 人呐,可不愿意在绝对伤害自己利益面前作选择,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方琳娜不干。 至此,跟方琳娜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算是解决了,她们互相拉黑,而且再也不会有什么纠缠了,除非都疯了。 与此同时,和邵牧原的关系也降到了冰点,如何体现呢?体现在,林榆已经不在邵牧原的好友列表里,而是在黑名单里。 第一次,林榆躺在别人的黑名单里。 也是第一次,林榆觉得自己不是透明,能或多或少的左右别人的情绪,生气也罢,痛恨也罢,反正是她林榆留下来的印迹。 不是好兆头,但也不亏。 第60章 在勇敢向前和原地踏步之间 1月15号,林榆考完最后一门考试,虽然研究生考试并不像大学时期那样考前一周挑灯夜战,悬梁刺股,大多是开卷或者直接提交小论文,通常情况下,考试成绩全凭运气,跟努不努力没有关系。 考试前,大家都在想着考完试以后去哪浪,去k歌,去胡吃海塞,去逛街,去流浪,反正再也不要学习了。 可考完试的那一刻,又会很空虚,想好的事情突然又不是很想去干了,好像什么都不干也是一种方案。 寝室四人溜达了一周后,都精疲力尽的在寝室躺尸,追剧的追剧,看小说的看小说,当然还有人被老师压榨着做实验,永远都在忙。 那天,寝室里难得的人齐。 何玫玫挑了话题。 “我突然想谈恋爱了。” “啊?你找虐啊?”章维为第一个跳出来,满脸疑惑,“你没事吧神婆!” “不是,都人均22了,连男人手都没摸过,娜娜就算了,你们俩,不想吗?” 林榆敲着电脑,从开学开始写的小论文到现在还在改,找师兄看论文也是一个漫长的修改过程。她正看着电脑屏幕出神,“一点点吧”,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一点点?我都怀疑你谈过了,你之前那状态太像失恋了。”左娜扭过头,冲林榆说。 “有吗?没有吧,我觉得我挺正常的,论文推了重写我心烦。” “噢,你说是就是吧。”左娜识趣地说。 何玫玫调侃道,“那为啥不跟那个什么宁来着,他不是天天约你出去嘛?” “别瞎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觉得是朋友,他觉得吗?你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他喜欢你。”左娜像个懂王,没她不懂的。 林榆提溜转着眼珠子,想了想,“可是我跟他讲过很多次了,不管他是真喜欢我还是只是逗闷子,我都暗示了很多次,告诉他我们是铁哥们,好哥俩,他又不傻,怎么可能听不懂?” “万一他懂装不懂呢?”左娜补充道,“我大学有个人追我,我都明确拒绝他了,他却说我欲擒故纵,真的给我笑完了。” “可是怀宁挺帅的呀!”何玫玫一脸花痴样,“阳光大男孩,看起来就很能生!” “诶诶诶,”章维为比划着一个“x”字形,“禁止发表黄色言论!” “你这形容词挺广泛啊梅子姐。”左娜声音里都是笑气。 林榆皱了皱眉头,“别开玩笑了。” “对不起,我口嗨。”何玫玫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 话题落停了许久,林榆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 “如果明知没有结果的感情,你们说有必要继续吗?” “怎么说?你真遇到感情问题了?”何玫玫一脸好奇。 “我有个朋友,”她信誓旦旦,一脸真诚,“她家境一般,但遇到一个家境很好的男生,女孩现在已经确信自己喜欢男生,男生表现出来的也是喜欢女生的,所以…该去试试吗?” “试啊!”三个人异口同声。 “不试试怎么知道后续会变成什么样?” “就算注定没有结果,那又怎么样呢?我们都会死,难道就因为我们总有一死就不去活了吗?” “对呀,认真的活过然后死去,和荒诞的活着再去赴死,这两种是完全不同的。” “现在能遇到相互喜欢的不容易,怕什么,冲就完了,难道要等到27、8不相信爱情的时候再纠结这些东西吗?那时候就晚啦,心态都不一样了。” 听着他们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林榆一句一句的在心里过。 以前,除了不停的学习,不停的拿第一,好像她的生活总是得过且过的,20余年的人生里甚至没有一个让她惊艳到无法自抑的人。 她也总会认命,普通人就要接受普通命,一直以为,生活是这样告诉她的,她也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可是,此时此刻,她突然就不想了,不想居于人后,不想待在角落里,她想往前站,站在阳光里,站在邵牧原能看到的地方。 在勇敢向前与原地踏步之间,她想选择勇敢向前,哪怕结果不尽人意,可是那又怎样呢?二十年后的回忆,一定是辉煌而骄傲的。 第61章 那就这么说定了 怎样才算喜欢呢? 又怎样才能算是有缘分呢? 林榆不太清楚,但他清楚什么是不喜欢,什么是没缘分。 看见他,没有非分之想,没有为之后打算,过一天是一天,不想知道他是不是开心或者难过,也不关注他的近况,不会时常联系,不会想要联系,大概是如此吧。 “林榆,有件事,我憋在心里很久了。” “一直没找到机会跟你说,但我觉得我不说我会后悔的。” 怀宁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跟他往日大大咧咧的性格简直是两个极端,活脱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有气但委屈更多。 林榆看着他,心里不是滋味,跨年那天没开口的话,今天必须要讲清楚了。但她又不愿意哼哧哼哧急赤白咧的一股脑倒出来,拒绝的话一旦脱口,那往后就很难再相处,见面都嫌尴尬。 她突然想起大学时助导说的话,[千万别班级内部谈恋爱,谈成了那叫幸运,谈崩了就是冤家路窄,狭路相逢,这可没有勇者胜了亲爱的同学们!] 一连两个成语,引得大家哄堂大笑,只是听一乐呵,现在想起这话,倒也觉得在理,就比如现在的处境,真是牵瘸驴上窟窿桥,左右为难。 林榆戳着盘子里的菜,思前想后,堵截了怀宁的话,“我突然想起一事儿来,上次看电影和吃饭我转你了吗?总感觉忘了给你了。” “给了呀,你第二天就给我了,我说请你,你非要转账给我,我不收你一直转,拗不过你!”怀宁哼了一声,更像受气的小媳妇了。 “那就行,我是绝对不可能让你请的,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她擦了擦嘴,脸上挂着笑,“再说了,咱俩虽然相处不久,不是兄弟也胜似兄弟吧,幸好你没把我当女孩,我也没把你当男孩。” 怀宁筷子不动了,迟疑了许久,才抬起头,挤出的笑容不算好看,但也看得过去,“你一直这么想吗?” “当然啦!”她说,语气有些激动,“你没谈恋爱呢吧,要不我把我舍友介绍给你认识认识?我有个舍友,之前你也见过,她觉得你好看!” “是吗,那替我谢谢你舍友。” “可以改天约出来见一面,能成就成,不能成拉倒呗!” “行改天。” “那就这么说定了!” 凡中国人都晓得,“改天”这个词,一般情况下就是遥遥无期,心知肚明的话,不过是不愿意捅破窗户纸罢了。 怀宁知道她的意思,一直都知道,只是有些时候,就是放不下,因为没得到,所以横不了心,点不了一去不复返的炮仗。 就算炮仗炸了,也是在空中炸出礼花,而不是不声不响当个闷声闷气的犟种。 你说喜欢是什么呀?刚认识的喜欢能多喜欢呀?刚发现的爱能有多爱呀? 你觉得不至于。 真的不至于吗? 其实挺至于的。 你不知道,有些人不偏不倚的出现了,就相当于在心里拿那烤得吱哇乱叫、热浪滚滚的铁烙,直戳戳地扎在你心上,你想着要及时止损,早点跑路,可是啊,结果都是杯水救燎原,无济于事,戈壁滩上开大车,实在是没辙。 就像凡人想要成仙,畜牲想要成人,有些事情它就是做买卖,有时候能做到一分钱可以四舍,九毛可以五入,差不多就行。但有时候,一分钱就是一分钱,九毛就是九毛,不占九毛的便宜,也别想逃一分的利。 什么可以解呢? 也说不准。 大概是,随着时间流逝,一点点耗尽自己的气力,你长大了,成熟了,糟心事多了,好汉不再提及当年勇的时候,你终于理解何为“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时候,或许就解了这难题啦! 第62章 不累 新年伊始,程澄的父母本来要邀请邵牧原和谭柯一起来家里吃饭的,结果两边都空不出时间来,才一直往后拖。 这顿饭终于在将近月末的周六晚上吃了。 程澄不经常回家里住,程父在市中心给程澄买了一套大平层的房子,他时常在那窝着。有时候程母会去查岗,看他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有没有干那些有的没的乱七八糟的事儿。 这时候程母身边的司机是跟了三十年的老司机了,算是看着程澄长大的,他总会事先给程澄报信,让他提前做准备。 程母精明强干,心思缜密,这些事情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程澄别作得跌了份,其他事情都无所谓。 邵牧原跟谭柯一起来的,俩人带的礼物也是商量好的,一个是去年收藏的古玩玉器,一个是私藏的精酿红酒。 程母向来得体端庄,将头发束起,戴着简约大方的珠宝,手上的翡翠手镯是去年程父特意为程母在拍卖会上拍得的,价值230万。 那些乐于拍马屁的,总喜欢先夸一夸她的手镯,再夸一夸她的皮肤,年过50,看起来像三十出头的。 程母不太在意自己会不会变老这件事,虽然没有夸张到在脸上每年都花上千万,但百万是有的。她注重的是,事业的发展。 三十出头,从家庭主妇重返职场,一路向上,才成了现在这副让人左右都佩服的模样。 看了程母,再看程父,俩人很有夫妻相,打一眼看,都会想年轻的时候一个美,一个帅。 其实也不必看程澄的父母,看他便知道了,程澄的浓眉大眼、大高个,正是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 “许久未见你们了,最近工作都顺心吧。”程母先开了话匣子。 谭柯认真回应,“嗯,都挺好的慕姨,就是忙。” “忙点好,你跟牧原都事业有成,都好,”程父话锋一转,“再看看程澄,老是不着调,也不知道…” “也不知道他这个兔崽子一天天的在干嘛,没个正形!”程澄接了话,摇头晃脑的,“爸,回回都是那些车轱辘话,翻过去折过来的,您累不累呀!” “不累。”程父表情没什么变化,语气慢吞吞的,用勺子舀了一勺碗里的燕窝,细细品味。 程母笑出声,抬手推了推程父,声音柔柔的,“行了老程,孩子们都在,也不怕笑话你。” “小柯,牧原,快尝尝这个鱼,你们程叔叔特意从鱼塘里钓上来的,新鲜。” “妈,我什么时候能让我爸特意给我钓一回啊,每次靠近鱼塘都被我爸骂,那么宝贝的鱼我还以为我爸要给鱼养老送终呢,原来是我不够特殊啊!”程澄皱皱眉头,一脸怨气。 “饭都堵不上你的嘴,你要是跟小柯和牧原那样让我省心,我天天给你钓鱼行不行?” “我不信。” “你爱信不信。” “差不多行了,你们父子俩一见就掐架,不见呢,又想,”程母看看程澄,“进门看不见你爸了问你爸在哪,”她又看看程父,“看不见程澄你就要问儿子吃饭了没有。” “都是刀子嘴豆腐心。”谭柯接茬。 “是啊,这么多年了,都习惯了,我这是养了俩孩子,一老一小。” 程母转了话头,“别说他俩了,谭柯,媛伊没回来吗?本来说是都叫一叫,一起聚一聚。” “嗯,她还在国外,艺术家嘛,到处跑,找灵感。” “你们结婚也有三年了吧,那时候你还虎头巴脑的,跟现在完全是两个人。” “我妈的意思是你老了。”程澄补刀。 “啊!”程澄吃痛,摸一摸胳膊,“妈!疼!” “你还知道疼?没大没小,小柯是哥哥,张口就来?” “没事穆姨,程澄就喜欢开玩笑,我们也习惯了。” “是啊,要是哪天程澄不说话了才不正常呢。”邵牧原补充道。 “他呀,从小到大,惯坏了,”程母顿了顿,“不过,媛伊这个事业发展的不错,之前在法国看过媛伊办的画展,排队买画的人可多了。” “对了,牧原,你最近怎么样?谈恋爱了吗?” “妈!”程澄看着程母挤弄眼色,“那是人家隐私。” “我就问一句,再说了,咱一家人关心一下嘛。” 邵牧原迟疑了一下,脑中闪现初雪那天的场景,“我没谈穆姨。” “没事,你这各方面都优秀,肯定不少姑娘喜欢你,总会遇到喜欢的。” “嗯,我知道穆姨。” 扯着闲篇,聊着八卦,驰骋商场的程父程母,没有会议上的一丝不苟,也没有公司里的说一不二,他们只是担任程澄父母的角色,会笑得满脸褶子,也会拉一些天天都挂嘴边的家常。 在这里,邵牧原总会有家的错觉,有能开玩笑的父母,有清澈的鱼塘,有会钓鱼钓一上午的父亲,有在厨房里跟厨师学做甜点的母亲,还有不着调又调皮的孩子。 美好愿景有时不需要深思熟虑,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平凡,比如想要拥有这样的家庭。 第63章 你得心里有数 明亮的月早早升起,树荫遮蔽,冬日的天冷,路上行人少,但不乏散步遛弯的大爷大妈,背着手,牵着狗,哼着曲,一路往前走。 程家灯火通明,聚餐结束。 程父在二楼小茶厅下象棋,应程母的要求,程澄不情愿地上了楼。 “爸,我跟你下。” “行,”程父嘿嘿一笑,“让你三招。” 程母、谭柯和邵牧原三人坐在客厅里闲聊。 紫檀梨木茶台上摆着一套冰种羊脂玉瓷的茶具,烫壶、置茶、温杯、高冲、低泡、分茶、敬茶、闻香,直到佣人将热气腾腾的茶水摆在谭柯和邵牧原面前,品茶。 程母开口,“都匀毛尖,你们时常看电脑,看手机的,这个茶正好对症下药。” 二人尝了一口,异口同声,“好茶。” 其实他俩不常喝茶,倒是常喝酒,要是让他们品酒,或许能说出个一二所以然,但这茶,也就靠香不香来判断了。 “回去的时候你们各自拿回去一些,别老喝酒,方主任说了,‘最佳饮酒量为零’。” “穆姨,我们也是没办法,经常有应酬,不喝不行,以后会注意的。”谭柯回答。 “能注意就好,”程母慈母般微笑,“你们俩我放心,主要是程澄,哎,不省心。” 她接着说,“听说程澄谈了个女朋友,这事儿你俩知道吗?” 谭柯和邵牧原默契对视,放下茶杯,端坐一处。 “我们知道穆姨,程澄还跟以前一样,爱玩。”谭柯扶了扶眼镜,没明说。 “我怎么觉得程澄这回认真了呀?以前他跟那群小孩瞎玩我不管他,但眼看也三十了,他要是能稳定下来,我跟他爸也就放心了。” 邵牧原听出了程母的意思,程澄那女朋友多半已经在她那挂名了,只是还没进一步调查。 “你们有空也帮我劝劝程澄,我的话他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你俩的话他可是认真听的,他也老大不小了,事业没个正形,能踏踏实实结婚也行,我不求他能喜鹊落头上,娶媛伊那么好的媳妇,”她将碎发别在耳后,抿了一口茶,“能真心待他,能容忍他的臭脾气就行,别的我也不奢求。” 谭柯握拳姿势,咳了一声。 邵牧原开口,“穆姨您放心吧,我俩一直把程澄当弟弟疼,我们肯定给他把好关,他之前做那个共享app发展的还挺好的。” “对,穆姨您别担心,我们给您看着程澄呢。” 程母喜笑颜开,慈眉善目,“有你们这话,我就放心啦,要是真有合适的,你们告诉阿姨,我也见见,能定就定下来。” …… “将军!”紫光檀木的象棋‘啪’的一声敲在象棋棋盘上。 三局两胜连败三局,程澄无一战绩。 他丧这个脸,“爸!你说好的放水呢!” 程父一脸嫌弃,“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就会马走日,象飞田,我怎么让你都是输,真是笨的可以。” “术业有专攻,你跟我玩游戏,我绝对比你强!” “玩游戏拼手速,你跟你老爹拼手速你好意思?” “甘蔗还不能两头甜呢,这理全让您占了,不讲理。” “就你这性子,以后谁受得了你?” “当然有!我女…”程澄眨眨眼,闭上嘴了。 “谈女朋友了?”程父往后一坐,举着手里的茶杯,闻茶。 程澄龟缩于一处,不敢直视父亲,不敢正面回答,“八字还没一撇呢。” 他很清楚的知道,玩可以,想要结婚,想要跟谁有未来,必然要过父母这一关,他们不会随随便便让人进程家的门,门楣,背景,学历,能力,品行,外貌,哪一样都不能有瑕疵,谭柯和崔媛伊的婚姻就是鲜活的例子,别说他们了,就连自己的父母,当年结合大概率也是商业联姻,只是他所看到的都是父慈母爱,一片祥和。 “过年就28了,程澄,该跟什么人深交,不该跟什么人接触,你得心里有数,”程父指了指自己的头发,“你瞅瞅你老子的头发,黄鼠狼养鸡,是越来越少咯!” 程澄真认真看了父亲的头发,这次父亲的车轱辘话算是到地方了,他的头发真的稀疏,以前还是茂密的大背头,现在是稀疏的小荒地了。 他有些触动,语气沉沉,“爸,我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心里有数。” 话是这么说,信誓旦旦,但事也是真的在干。人性的弱点在于,苦难才能让人幡然醒悟。 程父没搭岔,重新摆了棋局,“来来来,最后一局,让为夫教你怎么下。” 晚上九点的时候,谭柯和邵牧原从程家驱车离开。 谭柯的感冒还没好利索,没碰酒,他开车。 “程澄那女朋友你查了吗?” 谭柯直视前方,挂4档,平稳行驶,“没呢,前段时间去看了个厂子,忙忘了。” “你看看你,还把人家当弟弟呢!” “那你呢?” “我也忘了。” 谭柯哭笑不得,伸手打过去,邵牧原惯性躲开。 “我当你查了呢,搁我这信誓旦旦的。” “大概率,不太干净。” “别拿直觉说事儿。” “这叫合理猜测。” “给唐老鸭打电话,让他查一查。” “他不是马尔代夫度假呢嘛?” “度什么度,有钱不赚,他清高?” “你清高。” 第64章 下定决心 放假前,医学院组织建院100周年庆,因为何玫玫有个高中同学是医学院的研究生,所以她知道这事。 何玫玫是个嘴上从来不把门的人,一来二去的,全寝室都知道了。 “听说我同学说,有个公司给学校捐了三百万,真有钱啊,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挣三百万。”何玫玫满眼期待。 “哪个公司啊,这么有钱?”左娜问。 “好像叫华悦?君悦?不知道,搞医疗器械的,听说老板非常年轻有为,我猜挺帅的。” “你见过?”章维为问。 “没有啊,能捐的起三百万的公司老板,不缺钱还年轻,可以浅浅猜测一下嘛。” 林榆问,“老板姓邵?” “这我不知道,他也没给我看出席名单呀。”何玫玫灵机一动,“诶,你怎么知道人家姓邵?噢!之前那个西装男!不是吧!” “没有!”林榆马上反驳,“网上看到相似的信息,老板就是姓邵,我只是合理猜测。” “所以你跟那个西装男怎么样了?”左娜饶有兴趣。 ‘西装男’,因为名字老对不上,就统称西装男,好记,有代表性。 “他把我删了。” “啊?”三脸震惊。 林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大概捋了一遍,说给她们仨听,也说给自己听。 这样的方式或许会带来不一样的思考。 何玫玫第一个发表意见,“林姐,这我要说你了,太不地道了!” “人家是对你有意思,你把方琳娜放进来是怎么个事儿,你缺心眼吧!”左娜紧随其后。 “删都删了,西装男会不会觉得林姐太难搞了,准备下一位了?”章维为最悲观。 “不排除这种可能。”何玫玫表示赞同。 左娜作为谈过恋爱且经验丰富的主,她持反对意见,“你们太悲观了,典型的‘害怕结束,所以避免开始’,人活着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开心啊!与其在这猜测,不如跟西装男当面聊清楚,相互喜欢就试着接触,如果有一方牵强就别开始,多简单的事儿啊,搞这么复杂?至于吗?”一通输出结束,她又补了一句,“建议先把误会解除了,去道个歉吧,毕竟,林姐,你这做的不对。” “哪有女孩子道歉的?”何玫玫不敢大声说话。 “迂腐,真是迂腐,大清都亡了,还管什么男的能干女的不能干?大大方方的有什么说什么呗,唉,真是扶不起的阿斗,要我,直接拿下,说不定今年过年都能带回家了。”左娜洋溢着自信和得意,这就是为什么她能谈恋爱且经验丰富的缘由。 “娜姐出场,诸葛亮都得退场!”章维为竖起两个大拇指,两眼放光。 何玫玫也睁着眼睛听得起劲儿。 林榆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要不是左娜说这么一通,她可能会纠结很长一段时间,然后任由时间冲淡七扭八歪的棱角。 前段时间她还满心坚定地要勇敢,要迈出第一步,但第二天,她又开始胡思乱想,惴惴不安,就像左娜说的,‘害怕结束,所以避免开始’。 她很矛盾,像所有敏感的人一样,不相信自己会被爱,不相信自己能被爱,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别人。 很多时候,林榆觉得自己不会遇到什么惊世骇俗的人了,就这样,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恍如梦境,只有按部就班,直到老去,死去,就这样。 但现在,那个人出现了,在不敢伸手的时刻里,她更多的是心存侥幸,想要不自觉地触碰,总要试试的,不试试又怎么知道会不会成功呢? 这一天,她下定决心,想要离那个人近一点,听他的故事,看他的模样,握他的手,心无旁骛的。 第65章 贪心 林榆听从左娜的建议,先跟邵牧原道歉,如果他接受,进行下一步,如果不接受,那就…算了,剧终。 第二天,她去了商场,一上午,走走停停,看了又看,脚走得很累,最终她选择了能力以内的道歉礼物。 怀着忐忑的心情,问到了医学院周年庆举办的时间和地点。 当天,她在小礼堂门外等着,心脏怦怦跳,明明有腕表,她还是时不时地打开手机看时间。 掐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她打开通讯录,想要拨一通电话出去。 “邵总又没来,我还想着认识认识呢。” “邵总虽然捐了这么多次款,但从来不来的,都是助理代劳。” “这么忙啊?” “我听说是社恐。” “嚯!” 听到这段对话,林榆悬着的心在垂死挣扎。 她上前一步询问,“请问,您二位说的是邵牧原邵总吗?” “对!就是大手一挥捐三百万那个,”其中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回答她,“找邵总本人很难,你可以找他的助理试试看。” 林榆欠了欠身,礼貌回应,“好,谢谢您,麻烦了。” “没事。” 看着那两人推门进了小礼堂,走廊的感应灯明明暗暗,寂寥无声,窗外的银杏树上还留着白雪,如果树下站着一个调皮的小儿,准能被奖励一头白,然后哆嗦着浑身抖。 林榆耷拉着脑袋,紧张的气息还未消散,脸上仍藏着淡漠的粉,她想着,或许他们本就没有缘分,先前所有的巧遇可能只是月老喝多了胡乱写的簿子,阴差阳错地划分到了一处。 如今月老醒了,她也该醒了。 回到寝室,很烦,不知道干什么,也没什么想干的,她就跑去图书馆,挑挑拣拣,拿了一本封面很是雅致的书来看。 从天灰蒙蒙暗,看到彻底黯淡下去,灯光辉映,树影婆娑,今天又下起了雪,细密的,柔情似水的,像软语的妹子,在田地里插秧,冲你招手,脸上的酒窝深陷,眉眼弯弯。 抬起头,她看到了雪的形状,小小的,有菱角的,在无声的夜,无声的下,不知它又在为谁而悸动。 “祝你今天愉快。” 那本书里是这样写的。 裹紧身上的羽绒服,把脸藏进围巾里,戴上帽子,雪落在胳膊上,她突然想吃那家云吞面了。 她走出校门,一步一脚印地踩在雪上,这个冬天有些漫长,下了好多次雪。 想起那次,带邵牧原去吃云吞面,也是在附近遇到的,他个子高高的,看上去有些消瘦,夜灯很暗,可还能瞧见那人眼里的憔悴和漠然。 这次他不在那了,可能永远都不会在了,他们不会再偶遇,故事也没有下文,像戛然而止的探戈舞,只有在意的人会用余生去怀念。 贪心,是谁都会贪心,林榆贪婪地回想着过往的种种,像无限生长的藤蔓,缠绕着,抚摸着,不断繁衍,也不知道会在哪里停,又会在哪里续约。 远处传来一阵轰鸣声,是马力很大的摩托车,飞驰而来。 还没等林榆缓过劲儿来,像舞台灯光一样的大灯逼迫着迎面照来,让她睁不开眼。 不知道是大脑短路还是情急之下,她没想着往旁边躲一躲。 如果,是说如果,很有可能,她会倒在这破天的雪地里,周遭没有人,没有人知道她被飙车族撞倒在雪地,然后第二天上平芜的社会新闻走一遭。 但是,没有如果。 不知道从哪伸出来一只手,一只强有力的手,就在极限猎捕的瞬间,她免于灾难,只获得了一瞬间的呼吸停滞。 她扑在那人的怀里,结实的胸怀,宽广的肩脊,林榆整个人都被包裹在他的阴影之下,他个子高高的,好整以暇,不再消瘦,此刻是坚挺而有力,或有拔山举鼎的魄力。 连衣的帽子甩了一个踉跄,跌落在后背上,雪落了满头,围巾塌陷,露出她整个面容,脸上少不了冻得泛红的粉。 雪落在睫毛上,她呼哧呼哧的眨眼,眼睛无处安放,心却静地吓人。 他垂眸,长睫煽动,表情严肃,从容,挺拔的鼻梁,泛红的鼻尖,轻抿的薄唇,声音确是藏不住的愠色,“不要命了?走路都不看车?” 第66章 最好的礼物 摩托车飞驰而来,又飞驰而去,轰鸣声在耳边炸响,又在耳边消散,一点一点的,像远行的飞鸟,昏暗的油灯,飘散的落叶,恍恍惚惚又清清沥沥。 林榆仰头看着他,从惊恐蔓延成委屈,情不知所起,全数含在眼里。 腰上的那只大手未曾怠慢,好似她下一秒就要消失不见了,从始至终都禁锢着,不愿放手。 他们就那样对视,周遭的声音不绝如缕,远处传来汽笛声,林榆看清了他的模样,很凶,跟从前一样,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汽车压过积雪的声音,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她突然伸手抱住邵牧原的腰,耳朵贴紧他的胸口,很努力地,听着胸腔内的心跳声,那是愉快又急促的心跳声。 “你干嘛?”与刚刚不同的是,此刻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林榆大脑快速转动,这种称之为疯狂的举动,迟疑之间才有了喘息的机会,思考的档口。 她松了手,与他一道,两人之间恢复了安全距离。 “刚刚被吓到了,”她说得很小声,软软的,“谢谢你。” 邵牧没接话,看着她低着的头,良久,才说了一句,“走路记得看车。” 他转过身去,眉眼低垂,“我走了。”他的声音懒懒的,没有生的气息。 “等等,”林榆拽着他的衣袖,“上次的事我不是故意的。” 邵牧原斜睨着看她,“重要吗?” “重要!”她急切地说,“可能对你来说不重要,但,对我很重要。” “外边冷,去车里说。” 林榆突然想起今天准备拿给邵牧原的道歉礼物,“你能不能等等我,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透过林榆的眼睛,他看到了自己的不由言说,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但这样看着他的或许仅此一人。 “你去吧,”他说,“我等你。” 临走前,他又拉着林榆的胳膊,“路滑,别摔了。” 她点点头,还是小跑着去了。 邵牧原坐进车里,打开空调,呼呼地声音吹出来,他今天没打算来,但还是来了,想吃让他窜了一晚上的云吞面了,上次来的时候已经关门了。 在车里坐了不多长时间,林榆跑过来,像个企鹅一样,一颠一颠的,好像此处有她要觅的食,那般急切又迫不及待。 手掌在指尖摩挲,嘴角在昏暗的车厢里扬起,没有人像她这般,那么丰富,又那么统一,让他想起路过花店看到的小雏菊,它躲在角落里,很不起眼,但他一眼便看到了那朵小雏菊。 他准备将这朵小雏菊移栽至家里,细心照料,有一天,它能鲜活地绽放,成为那栋别墅里唯一的生机。 一股凉意袭来,林榆风尘仆仆地坐进来,脸比刚刚更红了些,喘着厚重的气息,她还什么都没说,就急着递过来一个袋子。 邵牧原把袋子接过来,又将空调开大了些,暖气热烘烘的,很快便传至整个空间。 待林榆气息平稳了,邵牧原开口,“你说吧。” “从我认识你以来,你一直都在帮我,包括上次那事,你本来就没有义务但你还是帮我了,虽然这中间产生了很大的误会,但我还是想感谢你,”她的手指缠绕在一起,别扭又理所当然,“我想了很久,我也没什么能给你的,因为你看起来什么都不缺,但是,我又想,你不缺是你的事,我表不表达是我的事,所以,我就给你买了一个礼物。” “这是什么礼物?”他问。 “一条领带,”林榆侧头,目光如炬,真诚而坚定,“这是我能力范围内能给你的最好的礼物了,”她的心跳又开始加速,没来由地,“你也别拒绝我,我问了,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她又低下头,抬手摸着耳垂,“你要是不喜欢…” “我很喜欢。”他打断了林榆的嘟嘟囔囔,“谢谢你的礼物。” 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跟他说,“这是能力范围内能给他的最好的礼物”,那种动容不亚于跌入悬崖前的救命的绳索,靠着这跟绳索,原本无望的命运出现了转机,或许说得夸张了些,但在邵牧原心里,他那道尘封已久的门似乎有了裂隙,那点裂隙正慢慢地腐蚀这那垂朽的砌墙。 他一度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没什么可留恋的,没什么值得去想念的,没什么让他觉得必不缺少的,每天活得行尸走肉,哪天死了算哪天的日期,也就那么回事儿。 可现在好像事儿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活着看起来还不错。 他突然很想干一件事儿。 抬手摸一摸林榆的头,然后如释重负地开口,“别总低着头,我一直希望你平视我,而不是仰视。” 最终,他没有抬手,而是拆开了那条领带,宝蓝色的印花领带,还有一只刺绣的小蜜蜂,确实像林榆能买的东西。 他抬眼看了看林榆,她浓黑的头发上别着小蜜蜂样式的发夹,有两只。 脸上的笑意太过明显,以至于林榆脸颊的红晕更甚,她问,“很好笑吗?” 他假意咳嗽一下,然后一本正经地说,“突然想到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 “从前有座山…” “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小和尚和老和尚?”林榆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 “对。” “一点都不好笑。”她直言。 “我觉得挺好笑的。” “不好笑。” “挺好笑的。” “你说好笑就好笑吧。” “是吧,就是好笑。” 第67章 祝你今天愉快 我跟你说,再也不要见了,其实是骗你的,闲下来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 林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清楚了。 她在等待最后的裁决。 其实不能说裁决,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从看到他笑开始。 他不爱笑,一直都不爱笑,好像笑是一种逼迫和悬梁,但今天他笑得很欢愉,起码林榆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我知道。”邵牧原说。 “你知道什么?”林榆问。 “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你怎么知道的?” “合理猜测。” “可是你那天都不愿意听我解释。” “…因为那天没睡好。” “还很忙。”他补充道。 林榆说,“谢谢你还愿意听我解释。” 邵牧原说,“不听怎么办啊,来都来了。” 林榆看了他一眼,与他对视,然后又迅速撤回,她看向窗外,雪停了,夜深了。 “我饿了。”邵牧原说。 她看向他,是看一眼都会脸红的程度,但她会将其归因于车里边太热了,把她热红了,“上次的云吞面你还吃吗?”她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后来又想,哪有反反复复可着一家店薅的。 “上次我吃完以后闹肚子闹了一晚上。”他说得好生平静,甚至应该说是温柔他很温柔地说。 林榆先是震惊,而后是语塞,从大二第一次吃到现在,四年了,她从来都没因为吃那家店的东西闹肚子。 “可能因为不耐受,还没习惯,以后就好了。”他还是好平静,好像自己的身体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建立一种耐受性,何其荒唐。 “别,”林榆音量提高了些,非常认真,“吃不了就别吃了,别硬吃,对身体不好。” “我不怕。” “我怕。” “你有什么好怕的,我又不会讹你。” …该怎么形容呢,直男发言且不在乎对方的死活,跟他的脸极度不匹配。如果光看外表,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他又花心又渣男,四处拈花惹草还不负责的那种。 可他一张口,总是透露着一种直来直去的荒漠感,让人一听就原地打转,然后找不到任何一条能离开的路,只能朝着他打造好的路心里没地的往下走。 “不是,难受的是你的身体,身体难受你不怕吗?感冒发烧正常人都不愿意,更何况你说你一晚上都在闹肚子。”她苦口婆心,停顿的恍惚间,她觉得面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很调皮的那种。 “可是我想吃。” “别告诉我你来这就是为了吃那家的云吞面吧。” “对。” “算了,去你常吃的地方吃吧,安全。” “不行,不能算。” 拗不过邵牧原的坚持,他们还是去了那家福福云吞店,店里的装饰还和上次一样,连那个小女孩儿都坐在相同的位置。 不一样的是,小女孩儿记得他们,屁颠屁颠跑去厨房,很大声地说,“漂亮叔叔和漂亮姐姐来了,他们点了一份牛腩捞面,一份鲜虾云吞伊面,还有两个大!煎!蛋!”尤其是最后三个字,破喉咙的音量让人不忍发笑。 还和上次一样,老板娘揪着小女孩的脖颈子,“赶紧写你寒假作业去,这不用你瞎忙。” 小女孩儿就一边看着她眼中的漂亮叔叔,一边心不在焉地写着沉甸甸的寒假作业不用想,那本寒假作业没有被认真对待。 走之前,小女孩儿拉着邵牧原的衣袖,她声音软软的,有祈求的意思,“漂亮叔叔,你下次还来吗?” 邵牧原看着林榆,眼尾上扬,意味不明,他低头看着小女孩儿,“那得问漂亮姐姐。” 小女孩儿很急地回答,“漂亮姐姐经常来,那漂亮叔叔也经常来吗?” “真的?漂亮姐姐经常来吗?” “真的!”小女孩儿一脸真诚,“漂亮姐姐前天还来过,对不对?”她晃着林榆的胳膊。 林榆抿着嘴唇,有些无奈,“对。” “那我也会经常来的。”他说着,一脸骄傲的模样,像是在宣扬自己的胜利似的,可是也不知道哪里值得去庆祝。 “说话算数。” “说话算数。” 离别前,他蹲下来,小女孩伏在他身上,对他耳语了几句,邵牧原又笑了,很温暖的笑。林榆差点没踩稳台阶,踉跄一脚摔了 从云吞店出来,顺着小路,散着步,走回学校,林榆一直问他有没有不舒服,他也平和地回应了她的每一句关心,告诉她自己很好,没有不舒服。 这段路明明走得很慢,身边路过好多遛狗的大爷大妈,不管是比他们快的,还是比他们慢的,都比他俩磨磨蹭蹭的年轻人要快。听着大爷大妈操着一口平芜话,腔调正得宜人,慵懒的,模糊的,惬意的。 终于等到学校门口,已经晚上九点半,天空又下起了雪,细小的,磨人的,在路灯的光辉下,照得透彻,照得喜人。 “刚刚那个小女孩跟你说什么了?”林榆问。 邵牧原看着她,笑了笑,他今天总笑,“她说她叫福福。” “原来她就是‘福福’。” “快回去吧,外边冷。” 她点点头,“那我走了,你要是不舒服,记得告诉我。” “好。” 林榆转过身去,走了几步,雪在脚底下咯吱咯吱作响,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她回身,邵牧原还站在原地,像黑暗之神一样,但今天的黑暗之神很温柔,他好像在发光。 雪咯吱咯吱作响,踩出紧密的脚印,她小跑过来,头发与雪一同飞扬,像一幅肆意又具象的油画,那般沁人,那般火热。 林榆有些激动,她说,“祝你今天愉快。” 邵牧原愣了一下,与雪花同落。 “你明天的愉快留着我明天再祝。”他们异口同声,默契十足。 幸运地是,林榆今天读了一本书。 幸运地是,他们今天见面了。 幸运地是,我说的你都懂。 林榆的酒窝很深,比听到阿衰笑话时还要深。 邵牧原的眉眼舒展,嘴角扬起的弧度不再受限,此刻,他应该是太阳之神。 第68章 晚安 临睡前,林榆又问了一句。 [你还好吗?有没有闹肚子?] 这回没有红色感叹号了,她已经从黑名单里被放出来了。 那边秒回。 [我很好,放心吧。] 她松了一口气,又打出去两个字。 [晚安],外加一个熟睡的表情包。 那边还是秒回,也回了两个字。 [晚安。],没有表情包。 林榆甜美的进入梦乡。 邵牧原却在马桶上挣扎到虚脱。这一次没有上次那么魔鬼,但也算是五十步笑百步了,依然让人汗颜。 也不晓得在坚持什么,非要坚持,好像在违抗天命似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许,说不准,真就逆天改命了。 那天晚上,在朋友圈很少冒泡的林榆发了一条朋友圈。 [今晚的鲜虾云吞伊面格外好吃!] 通讯录里躺着六百余人,懂她这条朋友圈的只有那一人。 邵牧原没有吃药,却睡得格外熟。心里觉得安全,便没什么事值得去害怕了。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邵牧原从很早开始便是独自一人,明明往上数一代还有个父亲,往旁的说还个弟弟,但于他而言,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血缘只是一种生理的连接,而非不可逾越的桎梏。 相比血缘,与谭柯和程澄之间无血缘的兄弟情更甚。 想起几乎要死掉的那一年,他看到谭柯在他病床前情绪崩溃,他从未见过谭柯那般模样,与冷静沉着完全相悖。 也是那一年,他突然发现程澄好像长大了,程澄说,“牧原哥你别死,我会好好爱你的。”那小子当时绝对不知道什么是爱,恐怕他现在也说不清楚。但当时那句话,让邵牧原死去的心又有了温度,那时,他觉得没有人会爱他了,从他住院到出院,漫长的时间里,那有血缘关系的父亲一次都没露面,用忙来敷衍,顶多打一通电话,永远只有一句话能说,“牧牧,好好治病。” 真冷,那是一句多么冷漠的话呀! 好在,如今他安全长大,过去的苦难哪怕过不去,也不至于要了他的命。 从那天晚上开始,邵牧原会时不时地跟林榆发消息聊天。 他们会聊到历史。 林榆说项羽之死真是遗憾,邵牧原说刘邦称帝是天命所归。 邵牧原说卫青是个智商情商都高的人,林榆说霍去病的死像恒星陨落一样令人惋惜。 “你好像总在为他们遗憾。”邵牧原问。 “因为他们何其伟大,却戛然而止在历史的长流中。” “这就是历史,历史就是在一个又一个伟人的堆砌下建成如今的社会。” 林榆说,“能和你探讨历史,真是我莫大的荣幸!” 邵牧原说,“也是我的荣幸。” 他们也讲到文学作品。 林榆说,“我很喜欢沈从文的文章,可是他追求张兆和的过程我真的不敢苟同。” “文学作品的好坏其实与他本人的为人没什么瓜葛,顾城的诗我觉得很有深度,但他的为人很有争议,”邵牧原回答,“不仅仅是文学作品,在学术上也是一样的,你能说学术能力强的人人品一定好吗?这不成正比,不管什么,都分人。” 对此,林榆非常赞同,连发三个表情包以表敬意。 有时候命运就需要天时地利和人和,缺哪一项都不行。 第69章 大吉大利 年前一周,邵牧原、谭柯和程澄三人又聚在一起,吃旧年最后一顿饭。 谭柯还是老一套,年年如此,吃完这顿饭又要去工作,中国人过年,外国人可不过,电话会议还是要开的。 程澄自从谈了他自认为是天命的恋爱后,脸上永远堆着笑,跟磕了药似的,整天疯疯癫癫的,也快快乐乐的,倒是蛮让人羡慕的。 服务员端上来一道菜,盘子很大,内容精致,烟雾缭绕。来人正要解释这道菜的来龙去脉和寓意,程澄做了个停的手势,结束了啰哩吧嗦的“高级感”。 “等她介绍完菜都凉了,”程澄大手一挥,“那就由我来介绍吧。” 谭柯和邵牧原坐在位置上,双手抱胸,一脸审视。 “这道菜名叫‘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程澄说。 “板栗烧鸡就板栗烧鸡,还大吉大利,你怎么不端盘金桔上来叫大吉大利得了。”谭柯吐槽了三四五六句。 “你别吵,我还没说完,”程澄继续说道,“祝谭柯先生,新的一年大吉大利,至于怎么吉呢,新的一年…嗯,早生贵子,少点工作。”他缓了缓,“祝邵牧原先生,新的一年也大吉大利,新的一年…失眠消失,爱情丰收,赚大钱发大财。” 谭柯不依不饶,“你怎么能不祝我发大财呢?” 程澄蹙了蹙眉头,“祝什么祝,你们哪个缺钱?钱多的都要溢出来了,我不过是意思意思罢了,做人不要太贪心,得了千钱想万钱,要学会满足懂不懂!” 接下来又上了几道张牙舞爪的菜,比如说“飞黄腾达”,“五福临门”,“金玉满堂”。 邵牧原用一句话总结,“把鸡的全家都叫来送祝福了。” 最后还是上了一道鸡,叫“金鸡报晓喜气生,幸运福缘聚瑞盈”,价值人民币8888,真是祥瑞而至。 “原儿,你那女朋友处不处了,程澄都带女朋友来见我们了,就差你了。”谭柯问。 邵牧原眼波流转,思虑片刻,“还不是女朋友。” “啊?那上次那个,那是谁来的,曹什么?反正就是那个玩的比我都花那个。”程澄话都说不明白,对他来说记住一个人的名字难如登天。 邵牧原愣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么,摇摇头,“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儿了,谁跟你们说她是我女朋友了?我们是合作伙伴,老头出院我们就没续约了。” “网上可写的有鼻子有眼的。”程澄不可置信。 “网上的东西你也信,娱乐媒体是什么,唯恐天下不乱的一群人。” “所以那个曹就是你用来哄你爸的?这么老土的办法你也用,我以为你圣洁的高高在上,让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程澄继续吐槽,眉目微皱,显眼而不突兀。 “老土,但好用。”邵牧原抿了一口酒,“没有人是圣洁的,除非死了。” “有种,狠起来连自己都骂。”谭柯邪魅一笑,面容清朗,举起高脚杯碰了碰邵牧原的杯子。 “你家里那个,还没回来?”邵牧原话锋突转,绕到谭柯那头。 谭柯敛了敛笑容,眉眼低垂,好似一瞬间有说不完的苦涩和无奈,但他的表情却依旧严谨,滴水不漏,“她的家不在我这。” “要不你俩干脆离了算了,第四个年头了,真打算蹉跎一辈子啊?”程澄酒喝多了,嘴就不带把门的,什么都能秃噜一嘴。 邵牧原咳了一声,“澄儿,去醒醒酒,你喝多了。” 谭柯笑了笑,没有怪罪的意思,“哪能说离就离,生意不做了还是家不想要了?”他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我觉得挺好的,人呐,占不全,到我这代没给老谭家丢脸我挺知足了,不贪多,贪多嚼不烂。” 邵牧原看着他,上嘴唇碰下嘴唇,“你呀,从小到大都是这个德行,严谨”,他数着指头,掰扯着那些过往,“好学,自律,冷静…虽然很无聊,但三十年稳如老狗也是不容易。” “你别五十步笑百步了,我无聊,你比我更无聊吧,说我工作狂,你也好不到哪去。”谭柯揶揄他。 程澄又灌了三五杯酒,嘴里嘟嘟囔囔的,“你们俩别呛了,针尖对麦芒,没一个好东西。”说完,‘啪’地一声倒在桌子上。 “得,又得送程少爷回家咯!”谭柯习以为常。 “程少爷最大的特点就是,死鸭子嘴硬,喝不了非得喝,就是玩。”邵牧原附和着。 把程澄送回家,谭柯和邵牧原驱车去往城市最东边,那是一个隐秘昏暗的郊区。 第70章 老唐 城东郊区,往来人员稀少。 郊区以村庄为中心成环状扩散开去,这个村庄叫风雨塔寨,烟火气和生的气息大多从这里传来。 传说这里有个古老的故事,大多数人会感叹它的姓名,却未曾有人问津内里深浅。 车子开进村子里,静悄悄地,似鬼城一般,没有路灯,没有打更人,甚至没有狗吠。 “老唐就没想着换个地?这地方确定不是原始社会?”谭柯开着车,喉头发紧,他真怕突然蹿出个什么物件来。 邵牧原看着视线前方,“你第一天认识他?他干的那些事也不合适他大咧咧的往人多的地方凑。” “也是。”谭柯拐进一条幽深的小巷子,恰好是能驶过一辆车的宽度,要不是谭柯车技够稳,还真得让这台大切诺基受点罪。 路灯的尽头有了灯,是两盏挂在电线上的煤油灯,昏暗的,树影攒动,北风萧萧,大雪覆盖在厚实的枯叶上,经久竟然发出一种特殊的腐香味。 要不是屋内传来悠扬的大提琴曲,这地方真与荒郊野岭没区别。 他们推开咯吱作响的木门,铃铛随着引线叮呤咣啷的发声,丝丝缕缕的,不停歇地。直到一只手从引线的那头卡住铃铛,清脆的声音戛然而止,换而是爽朗的笑声,很是扎耳。 “大驾光临寒舍啊两位爷!”一个胡子拉碴有二寸长,头戴一顶针织帽,眼上架着一副金边流苏眼镜的中年男子从楼上下来,木头做的楼梯粗糙但不失别致,他一身牧民打扮,着长袍,脖子上有大小珠串串在一起,手腕上也是,手里还盘着核桃,据他说已经这俩核桃是他太爷爷传下来的,真假已经无从可知了。 他面无表情,一脸沉着,看起来十分不好惹的样子,有种不可亵渎的威严。 “老唐,胡子拉碴的,多长时间没修理了?”谭柯问。 那位名叫老唐的人扬眉,刚才的一板一眼恍若未闻,他嘿嘿一笑,“谭爷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我这不忙着给两位爷干活嘛,没空,再者,”他眼眸转动,一副狐狸模样,“不打算修理了,我打算留着,像我太爷爷那样,”他指着墙上挂着的油画深情一望,那是一副白胡子年长者的画像。 邵牧原嘴角带着笑意,走近那幅画,然后回头看着老唐,“这明明是列夫托尔斯泰,什么时候成你太爷爷了?” 老唐尴尬一笑,“干的,干太爷爷。” 谭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上次见挂的可不是这个。” “我太爷爷人脉广,正常正常!”老唐还是原来的样子,永远嬉皮笑脸的,看起来没心没肺,什么人都敢攀扯,但心细也是真的。 关掉留声机里的音乐,在一间乱成一团的信息室里,老唐为邵牧原和谭柯讲解了他获得的信息,从程澄开始,到他女朋友,他父母,甚至连他家保姆都要查个底掉,光屁股光的连裤衩子都不剩了。 邵牧原没眼看,摆摆手,“老唐,我们只要他那女朋友的信息,其他都没必要。” 老唐摸摸自己的胡子,满脸堆笑,“别价,邵爷,我知道那些没必要,这不手痒嘛,这些东西我不收钱,免费赠送的。” “大可不必,”谭柯双手抱胸,“我说你一天天的那么闲,怎么不把你这屋子收拾收拾,搞这么多神神鬼鬼的佛像,小偷来了都没处落脚。” “这不正因为小偷来了都为难才这样嘛我这种人,本来就上不了台面,管那些没用的干啥。”他又是嘿嘿一笑,脸上的褶子斑驳一片,只有那一双眼永远谄媚。 老唐拿出两沓档案,拍拍厚的那一份,“老规矩,细的我留底”,又把薄的那一沓递给邵牧原,“这份简洁明了,方便。” “谢了,尾款明天之前到账。”邵牧原接过档案袋,动作娴熟。 临走前,老唐又拿出一份有红色标记的档案袋,他笑得殷切,“邵爷,我这还有一份你家里的,我低价卖你,九九折!” 谭柯白了他一眼,“你怎么不说打十一折呢,还赚了!” 老唐依然讨好,“这不邵爷也不缺钱嘛,意思一下得了。” “我不需要。”邵牧原开口,嗓音沉沉,声音冷漠,枯槁又沧桑。其实他早已知道答案,不过是想自我欺骗罢了。 第71章 早习惯了 老唐拉着邵牧原的胳膊,将他挡在门口,他比邵牧原矮一些,说话一仰一低的。 “别价,邵爷,惊喜,绝对惊喜!”他捏着核桃一遍遍地鼓捣,发出咯吱响声,他的眼尾炸开了花,“你爹又包二奶啦,看看吧,这二奶还挺好看的,说不好生出来能跟邵爷您媲美!” 谭柯听得一愣一愣的,站在原地往后退了几步,扶着身后的木桌,无处安放的手里里攥紧一团桌布战战兢兢。他头回见这场面,吓得够呛。 邵牧垂眸,不言语,看了看老唐拉着自己都手,往上移,对上眼镜后边那双狐狸眼,“忘了你脸上这疤怎么弄的?碎嘴子迟早会要了你的命。”他言语冷漠,情绪却静的可怕。 老唐手指一紧,松开手,摸了摸脸上的疤,那是一道有两寸长的刀疤,历久弥新,大概率会久到随着他入土。 他干笑两声,喉头发紧,双手合十,“不好意思邵爷,口无遮拦口无遮拦”,他把档案袋藏在身后,走去谭柯身旁。 谭柯往旁边挪了挪,小声嘀咕,“离我远点。” “邵爷,你也知道我老唐,这谭爷也不是外人,这一时秃噜嘴,您别见怪。”老唐说着话,看着谭柯,眼睛眯成一条缝,“您说是吧,谭爷?” 谭柯像是被噎住了一般猛咳几声,有些慌张,“那个,你们聊,”他走到门边,“原儿,我车里等你。” “谭爷您慢走有空来玩!”老唐声音轻巧,像极了大过年客人要走时说的话,满脸春色,眉开眼笑。 谭柯在心里啐了一口,‘来你妹啊来,疯子!’ 谭柯在副驾闭目养神,也就十来分钟的事儿,听到窸窸窣窣的动静,邵牧原动作轻便地关上车门,发动车子,谭柯假装睡觉,呼气不太匀称。 “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邵牧原开口。 谭柯眨了一只眼,犹豫片刻,坐起身,“老唐是不是有病?” 邵牧原轻笑了一下,打开左转指示灯,拐了弯,“看那摆设,他确实有病,还不轻。” 谭柯看到中央扶手盒上的档案袋,上面有红色的标签,“你买了?” “买了,他不是说挺漂亮的吗?请你看有多漂亮。”邵牧原说得极为轻松,满不在乎的样子。 “原儿,你没事吧?”谭柯有些为难,又有些担心。 遇到红灯,邵牧原稳稳地停在十字路口前,左手伏在方向盘上,右手搭在腿上,“没事,能有什么事儿,这么多年了,早习惯了,我就希望他别玩脱了,把自己玩成艾滋病,怪恶心的,是吧。”他说完,笑了,笑的很难看。 谭柯看着邵牧原的笑,心下一凉,面露难色,看着他手腕处的一条条疤痕,像延绵不断地红河,一直流一直流,最终汇入无边的深海,望不到尽头,也找不到归途。 “如果你难受,你跟我说,哥们永远在,永远的避风港。”谭柯说着话,他不希望自己像个英雄那样能够雪中送炭,他只希望自己能成为补补丁的针线,能填点窟窿就行。 邵牧原不再笑了,挂档,驱车长啸而去,“真没事,我好得很,真的。”他缓了一口气,“程澄那事儿,年后跟他说吧,让他过个好年。” “好。” 程澄是他俩共同的弟弟,保护程澄是一致的重任。这世道太复杂,想要保持点真情实意难比登天,残忍的现实就让它来得晚一些吧。 “但是”谭柯又开口,“他迟早都要面对现实的,程叔慕姨不能一辈子保护他,咱俩更不行。” 邵牧原默言良久,嘴唇翕动,“我知道,总觉得他还小。” 谭柯叹了口气,“还小?”他侧目看着邵牧原笑了,“咱俩都三十了,他能小到哪去,还当他是跟咱俩后边的小屁孩呢?别闹了,他一个人用的套赶上咱俩六十年的量了,也不知道谁更成熟。” “追求不同,他跟咱俩不一样,他闲的。” “你闲的时候我也没见你跟哪个滚床单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 “看出来的”,谭柯上下打量了一番,“你看起来有点像阳痿。” 邵牧原偏头看了谭柯一眼,回怼回去,“彼此彼此,你看起来不仅阳痿,还肾虚,好好补补吧,买肾宝片的陈总我熟,给你问问吧。” “滚!”谭柯气笑了,“嘴上你就从来没吃过亏,真够毒舌的。” “半斤八两。” 看着邵牧原情绪恢复如初,好似寒冰融化,严冬再久也总会离去,春日再远也总会来临。谭柯心安地闭上眼,四处游神,飘啊荡啊,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 第72章 人是灰色的 谭柯撑着脑袋问,“老唐脸上那疤是怎么回事?” “话太多,情商太低,”路崎岖不平,他换了低档,“他差点被人打死。” “然后呢?” “然后我把他送医院了,结果还是那副德行,嘴上不把门,什么话难听说什么话。” “他挺有种,”谭柯笑了一下,往窗外看,“所以你跟他关系这么好。” “好,也不好,我不太喜欢他,但有时候也挺喜欢他,嘴碎,办事效率高。” 谭柯赞同的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车子开出村子,车灯照过去,看到一颤颤巍巍的老汉拄着拐杖往反方向走去。 “这村里真的有人吗?连个灯都没有。”谭柯问。 “有,都是些空巢老人,平均年龄75。” “你怎么知道?” “因为老唐是村长。” “他?”谭柯不可置信地,满脸疑惑,“他看起来可一点也不靠谱。” 邵牧原面上含蓄的笑,“这一村子老人都是他在照顾,从外边收的钱全用在这些老人身上了。”他又补充到,“很多时候人是灰色的,而不是非黑即白。” “我突然觉得老唐有点意思。” 邵牧原笑了笑,却没再搭话。 车子平稳地开在公路上,路灯照得堂亮,四周的白雪一片,天际之间层层叠叠,远远的望去,又近近的看,模棱两可,似少女的白纱,飘飘洒洒,难以触及。 邵牧原到家的时候已经将近12点了。 像无数个往常的夜一样,第一时间打开电视,又将唱针搭在唱片上,智控灯从一楼亮到顶楼,在熙熙攘攘的树木中,这栋房子亮得像夜空中的星,突兀于人间,渺茫于星空。 他坐在落地窗边的高脚椅上,台上放着昨天喝了一半的干红。在英国的时候,他也喜欢坐在高脚椅上,看着窗外斑斑点点的夜灯,像密密麻麻的米粒,数不完,看不清。他会思考明天的课题,会想老师布置的任务,也会想哪个咖啡馆的下午茶像国内的糕点,思绪乱的很,也轻松的很。 一张张照片摆在眼前,餐厅,酒店,公司,商场…那都是他父亲与“二奶”的合照,他们看起来很开心,很惬意,“二奶”很漂亮,他的父亲也足够老。 有时候他就会想不通,为什么邵东阳永远不会觉得满足,也永远不会反思自己的行为,他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不容辩驳,也不容推翻。 他把档案袋丢进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焰把他照得火热,是红色的,也是温暖的,仿佛燃尽的不是那些令人不适的照片,而是一个儿子对父亲深深的失望。 这些年,他父亲的风流韵事不在少数,每一次都让他的心比上一次更薄情,更寡义。 他渐渐放下对段琳的恨意便有这档子烂事的功劳,他母亲是个可怜人,段琳也好不到哪去。 邵南木出生后,邵东阳就在外面养了人,刚开始还藏着掖着,后来两人都心照不宣。人前恩爱,人后各过各的,总的来说还算平静。因为这么多年,邵东阳一个私生子都没有带回来,不知道他是为自己考虑还是为妻儿思忖。邵牧原宁可相信他是前者。 这一晚他又没睡好,半夜起来开了一瓶红酒,灌进去一杯才又上了床,他知道喝酒伤身,伤胃,可他已经成瘾了,就像赌场里的赌徒一样,永远想着下一把一定能赢。可事情往往不过如此,不会随了谁的缘,除非是走了狗屎运。 混沌的夜晚,暖热的房间,心却没有归安之处,他常常心悸,坐着心慌,站起来更难过,额头总会沁出薄薄的汗,心口像压着一块大石头似的,让他喘不过气来。拳头捏的很紧,如掐住命运的喉咙,身下黄金万两,心里却荒芜一片。 人呐,短短一辈子,总得寻一处安心地,路归处。 第73章 新年快乐 大年三十那天,大雪封路,航班停运,段琳和邵南木远在他乡,没能回来。 人没回来,祝福到了。 邵南木掐着国内的时间点,给邵牧原打来电话。 他声音欢快,充满少年气息,“哥!新年快乐!” 邵牧原坐在影音室的沙发里,窗帘全部拉上,房间昏暗,荧幕上放着电影,照得他红一下紫一片的。脖颈靠在沿边,唇边笑意满满,他显得稳重多了,“新年快乐。” “哥你干嘛呢?” “没干嘛。” “哥你过年没工作吧?去年你都没好好过年。” “没有,今年没有安排工作。” “哥你回家了吗?咱爸干嘛呢?又画画呢?” 邵牧原沉默了很久,一时语塞,“你好好的,注意安全,回来我去接你,”他顿了顿,“我还有事先挂了,新年红包给你发过去,记得收。” 邵南木看着被挂断的电话撇撇嘴,点开红包又咧开嘴笑了。 “笑什么呢?给你哥打电话了没有?”段琳擦了擦手,把洗好的水果端在餐桌上。 “打了打了,”邵牧原嬉皮笑脸,“我哥给我包了个超大红包,我哥比您大气!” 段琳眉眼弯弯,“见钱眼开的臭小子,过来吃饭了。” 邵南木塞了一嘴车厘子,“我哥好像没回家,去年因为工作,前年因为在国外,前前年…忘了,”他看着段琳拿着手机往卧室走,喊了一声,“妈你干嘛去?” “吃你的,我打个电话。” 手机铃声又响了,邵牧原瞥眼看了一下,犹豫片刻,接起来,“段姨。” “牧原,新年快乐。”段琳难掩言中涩意,多年了都是如此。 “新年快乐,有事吗?” “今天大年三十,我让陈妈做了一桌子年夜饭再回去,你一个人也不好做饭,回去吧,”她思虑片刻,“你爸爸他也是一个人,回去吧。”她又说了一遍,语气更像是请求,是妥协。 电话那头顺着无线一直延伸下去,漂洋过海,透过严冬的寒和过年的热,几经辗转传入邵牧原的耳朵里,他认真地听了,想了,沉默了许久,周遭之后电视机的声音,明明是一部喜剧,却一点也不好笑。 “我知道了,”又是良久的默言,他说,“段姨,辛苦了。” 原谅不了段琳的是他的母亲,不是他,自他还没及腰高的时候,段琳就像母亲一样对他,哪怕邵南木出生了,她还是那般模样,不会刻意冷漠,更不会特殊热情,对人对事得体又端庄。 如果邵东阳对段琳宠爱有加,他或许永远也没办法原谅这个后妈。事实是,段琳步了他母亲的后尘,经受的不忠不义未曾减一分。不一样的是,他母亲放不下的,段琳放下了,也不知她在想什么,这么多年,没闹过也没表现出什么,活脱脱一个没有脾气的机器,大概是她的构造里没有争抢的程序。 段琳鼻头酸涩,眼里含了泪,二十年了,这二十年里,邵东阳从未说过一句,‘你辛苦了’这样的话,他天生的薄情,当初昏了头,脑子里全是他英俊的脸庞,绅士的风度,品性的高贵,如今她才恍然大悟,那些美好不过是她至始至终的幻想,那时只知道上学,恋爱谈得极少,脑子里有知识的高度,也有人情的低洼,她不断美化,不断贴金表银,造就了立在那的完美形象,其实他一点也不完美,他甚至瑜不掩瑕。 “好好照顾自己,”段琳温柔地开口,她又有些动情,“让你爸爸少喝点酒,注意点身体。” 挂断电话,段琳那边又发来新年红包,二十年了,每一年都发,邵牧原一次也没领过。 简单收拾了一下,喜剧还没演完,台词听上去很是经典,“大哥你别闹了,看看你那么干净,进去化个妆再来吧。你看看我,烂命一条,满手烂疮,你怎么惨得过我啊?” 拉了电闸,别墅静得可怕,只有他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 把刚从国外送过来的保健品放在后备箱,他才驱车离开。 路上车流不断,大型客车、小型轿车,天空飘着雪,人心却满是暖意,那些都是回家过年的人。 第74章 稳重 邵牧原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了。 陈妈收拾妥当准备离开。 “牧牧,你回来啦!”陈妈满面红光,笑意满满,眼角的皱纹爬上来便下不去了。 “要走吗陈妈?” “对,”陈妈笑得更深了,“今儿三十,我家那口子做饭笨手笨脚的,我儿子和闺女喜欢吃我做的。” 邵牧原看着她笑了笑,让开门口的位置,“新年快乐陈妈。” 刚要关门的陈妈又折回来,声音低低的,“牧牧,大年三十,好好跟邵先生吃个饭,你一个人,他也一个人,都不容易,先生在二楼画室,菜我都做好了,要是凉了放微波炉里叮一下就行,一分钟就可以,别叮久了。” 邵牧原点点头,再次开口,“去吧陈妈,家里人该等着急了。” “诶,好,新年快乐牧牧!”陈妈兴高采烈,朝门口走去,连脚步都轻快了不少。他发现陈妈今天的衣服换了喜庆的红色。 过年了,该穿新衣,也该笑得开心些,就算是装,也得装的像一点。 敲响了二楼画室的门,听到里面应声,他才好整以暇地走进去。 “陈妈,别做太多菜,我一个人吃不了,那混小子过年也不回家,吃不了全浪费了。”邵东阳拿着貂毛画笔,神情专注地画,左侧放着临摹的画,《日出·印象》。 邵牧原安静地坐在他身后,静默片刻,才缓缓开口,“陈妈走了,混小子回来了。” 邵东阳被惊了一下,笔掉在地上,花花绿绿的颜料砸在铺好的白布上,像调皮小儿光着脚随意乱踩出来的一般,让人纷乱了心绪。 他转过身,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鬓边的白发没再染黑了,任由他们肆意疯长,“你怎么回来了?”话从口出,几乎是无意识的,他已经好些年没跟儿子一起过年了,已经忘了该说些什么了。 邵牧原站起身,凑近看他的画,“画挺好。” 邵东阳眨眨眼,收回四处飞散的思绪,眉开眼笑,“想当年,要不是你爷爷拦着,说不定我就是当代莫奈,你也跟着你爹沾光!” 邵牧原看着由近至远的色彩出神,悠扬而悲伤,莫名让人感叹。 他不由地发笑,直起身来,“是,你是当代莫奈,我也得跟着沾光,但莫奈也得吃饭吧,趁着饭还没凉,下楼吧。” 邵牧原靠着墙站在门口,父亲在洗手间把手上的颜料搓洗干净。 “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弹琴是吧,青少年钢琴比赛特等奖,当时我觉得你特有出息,但是,”他关了水龙头,擦了擦手走出洗手间,“我跟你爷爷做了同样的选择,临了临了了,才发现原来我跟我爹,你爷爷,一个德行!” 邵牧原盯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垂眸,阴郁的脸上看不出新年的氛围,倒像是去悼念某个故人,尤其是那身全黑的衣服,从头到脚,保不齐内衣也是一水的黑。 他转过头来,看着邵东阳,挤出一个勉强的笑,“不重要了。” 菜端在餐桌上,全占满了,邵东阳蹙眉,一声叹息,“说了别做那么多,还是做了一桌。” “家里佣人都回家了吗?”邵牧原问。 “嗯,你好多年不在家过年不知道,你段姨说他们不容易,年三十让他们回家团圆,初三再来。” 自知儿子不会给他倒酒,邵东阳自己打开一瓶水井坊,给自己倒了一盅。 “小酌可以,不能多喝。”邵牧原看着他酒盅里的酒,缓缓开口。 “我都出院好久了,没事。” “不想再进去就少喝点。” 大过年的,邵东阳也没再反驳,只是又倒出来一些,酒盅里的酒几乎要溢出来,他说,“就这一杯行了吧。” 邵牧原没回应,夹了一块和牛肉塞在嘴里细嚼慢咽。 “你不陪我喝点?” “我开车了。” “别走了,就住这吧,”邵东阳擦了擦嘴,又是一声叹息,“今年过年你还能看到我,明年说不定就没了。” 邵牧原抬头看他,眼中是明目张胆的疑惑,说不清道不明。还是看不懂,父子三十年,他从来没看懂过父亲。 他没说什么,但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一杯,一饮而尽,不算辣,但有股猛冲的劲儿从口中直灌而下,让他忍不住咳了出来。 邵东阳哈哈大笑,“这白的可不比那些红的,跟猫尿似的,这是货真价实的硬货!” 酒过三巡,醉意直冲天灵盖,晕晕乎乎的,但还保留着一些清醒。邵东阳也吃醉了,但面色依旧沉稳,不动如山。 “牧牧,曹家闺女哪不好,你才跟人处了几天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分道扬镳了?做人呐,还是要稳重些。” 邵牧原撑着脑袋,笑的浑身发抖,肩膀上下颤动,满脸憋得通红,他看着邵东阳,眼神漠然,“爸!”他提高了音量,“我想问问什么是稳重啊?”他掰扯着手指头,“崔静,23岁,空乘,李楠,26岁,房产销售,韩琳,18岁,大学生…”这些女孩儿都是邵东阳人生中出现的过客,真应了小时候母亲哭天抹泪时说的话,‘邵东阳,你就是个疯子!’ “够了!”邵东阳用尽全力拍了一下桌子,大理石的桌面不曾受伤,有血有肉的人才会。 “爸爸,”邵牧原眼角有泪却异常平静,“你告诉我什么是稳重?”泪珠像断了线的风筝,洋洋洒洒而下,终究不见踪影了。 邵东阳一口气喘不上来,看着儿子那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他有些嫌恶,他不爱邵牧原的母亲,同样不会爱屋及乌,他不爱邵牧原,但邵牧原是他的儿子,未来邵家产业的继承人。 相比把未来赌在邵南木那个还没长大的半大孩子身上,放在邵牧原身上更让人放心,他有能力把初出茅庐的华悦经营起来,就有能力把家族产业撑起来。 听到砰的一声,冷清的别墅,凉透的饭,炸开的烟花,和热闹的春晚,只有邵东阳一个活物。 邵牧原在车里坐了很久很久,久到他扶着方向盘声泪俱下,他已经好多年没怎么哭过了,他母亲在世是总说,“牧牧,男儿有泪不轻弹,要勇敢一点噢。” 可是他真的好难过,好痛苦,心口像针扎似的疼,他的声音沙哑的不像话,他说,“妈妈,我好疼,妈妈,你骗我,长大一点也不好,妈妈,我好想你…” 车厢内只有他的声音在游荡,暖气呼呼地吹着,窗外的烟花未曾停歇,园区静得可怕,母亲听不到他的委屈,过去听不到,现在听不到,未来更不可能听到。 如果死去的人可以变成幽魂,他好想妈妈来看看他,他想跟妈妈说对不起,希望妈妈能原谅他,可是,他永远也听不到答案了。 窗外的声音好大,他听到自己的哭声如此真切。 第75章 哭是一种勇敢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打开中央扶手盒,他从里面抽了几张抽纸,擦了擦眼泪,缓了好一阵才掏出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着两个字的备注。 他清了清嗓子,点开通话键,“喂。” 只听这一声,林榆就听出了不对劲,眉头紧锁,在电话那头,是邵牧原看不到的忧愁面容。 他们前两天说好,大年三十那天要互相打电话,亲口说新年快乐,但林榆一直等一直等,都没有等到他的电话。 她声音低低的,“你不开心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安静的出奇,整整有一分钟,“没,我挺好的。” 他的声音比往常更闷,有很重的鼻音,林榆之前跟他通过不止一次电话,这一次反常的不像话,无需倾耳细听就能听得出来。 “不对,你听起来一点也不好,你是不是哭了?”林榆咬咬嘴唇,有些莽撞和无礼,也不知道那边的人会不会生气,但她管不了那么多了。 又是沉吟不语的无限期,直到硕大的礼花在空中炸开,他抬眼看过去,红的紫的绿的黄的,火树银花,华光熠熠。 听到电话那头若有似无的声音,‘阿榆,你过来一下。’ “林榆!”他迫切地开口,语气里有沉重的喘息声,“能不能别挂电话?拜托你了。” 听到邵牧原的声音,林榆鼻头有些酸涩,眼里像磨了沙子,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电话那头的人要碎了。 “我不挂,我一直在。”她的声音柔柔的,软软的,好像小猫的爪子,在邵牧原的心上挠啊挠,一直不停歇,很有脾气的样子。 “有什么不开心的你跟我讲,趁着还没零点,要把所有的烦恼留在旧年,把所有快乐留给新年,好不好?” “好。”他的脸上填了笑,心里很暖,凛若冰霜的脸终是泛了红,也不晓得是情绪的波动还是酒吃多了,他说,“我觉得我挺丢脸的。” “为什么?” “因为我真的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我好丢脸,我都三十岁了。”他在埋怨自己。 林榆心里的小鹿也在四处莽撞,神魂颠倒,但她克制着,语气平缓,“怎么会,哭怎么了,允许女孩儿哭,凭什么不允许男孩儿哭,别的男孩儿还不敢哭呢,你哭了,还跟我说了,说明你真的很勇敢很勇敢,”她继续安慰道,“再说了,三十岁怎么了,哪怕你一百岁了,也是可以哭的,如果哭不哭都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话,哭又有什么罪呢,哭出来也算是排解负面情绪的一种方式不是嘛?”她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可爱哭了,不小心烫到手我会哭,考试考砸了我会哭,看到意难平的电影我也会哭,我简直就是哭鼻子的月野兔,芝麻绿豆大的事我也能哭上一鼻子,真的,所以你不要自责,没有人是完美的。” 笑容可掬,乐乐醄醄,听林榆一直讲话,他的世界好像长满了花,一朵、两朵、三朵都在慢慢地开花,花香四溢,明媚而欢愉。 他问,“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当然啦!”林榆丝毫不犹豫,“大过年的,我可不会说谎。” “林榆,谢谢你。” “也谢谢你,愿意听我的秘密。” “邵牧原先生,新年快乐。”卡在零点,林榆字正腔圆地开口。 邵牧原边笑边说,酒彻底醒了,“新年快乐,阿榆。” 电话那头的林榆刷得一下满脸通红,她甚至不敢抬头看电脑桌上的小镜子,她知道此刻自己是什么模样,怯懦的,羞赧的,彷徨的。 “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刚刚听到有人那样叫你…” “嗯,”林榆怯声怯气地回应着。 “那你能不能不要叫我邵先生了,嗯?”他的声音恢复如初,充满磁性的嗓音烫红了她的耳根子,这是什么羞怯的戏码。 胸腔里的那颗心突突地狂跳,林榆磨砺以须,怯生生地开口,“嗯…邵…老师?” “为什么是老师?” “直呼其名总觉得不太尊重,而且我觉得邵老师很适合我叫,比如那次医疗展会,你以企业的身份出席,我作为未入社会的学生,叫一声老师很合理。”她解释的头头是道。 邵牧原无声的点点头,算是默许了,然后再次开口,“阿榆,新年快乐。” “邵老师,新年快乐。” 那一夜,他们通了五个小时的电话, 林榆告诉他很多很多事情。 “邵老师,我家挂了好多彩灯,我爸爸说明年还要挂更多。” “邵老师,我家做了好多花馍,可好看了,我妈手很巧,我也很爱吃,噢!我好像没什么是不爱吃的,哈哈…” “邵老师,我爸做的梅菜扣肉可好吃了。” “邵老师,开学了我想请你看电影,是一部喜剧,听说票房很高,就是不知道开学的时候还会不会上映…” “邵老师,谢谢你愿意听我胡言乱语,也谢谢你愿意认识我。” 邵牧原也跟她分享了很多。 “阿榆,我小时候看不懂我父亲,现在长大了还是看不懂。” “阿榆,我有两个从小到大的朋友,我想介绍他们给你认识。” “阿榆,你会不会有很无奈的时候,就是那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 “阿榆,我觉得你是个好女孩,但我不是一个好人。” “阿榆,认识你我很荣幸,也谢谢你愿意了解我。” 故事的开始,他们是不伦不类“不熟”的关系,那条越界的线模糊不定,捉摸不透,摇摆而惶恐。 直到手机电量耗尽,林榆的声音才消失在车厢里,一片寂静无声。 想着大年三十,所有人都在自家过年,他没有找代驾,一个人呆在暖气腾升的车里,辞旧年,迎新年。 今年是他近几年过得最温暖的年,是从心底触发,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温暖,好像滚烫的热河淌入冰窖般的枯海里,一点点地,一寸寸地,将这个海面盘活,有了生的期许和向前的力量。 第76章 等一个没有结果的答案 大年三十那天,谭柯与家人聚在一起吃了年夜饭。和往年一样,年夜饭的桌子上一定有鱼,哪怕谭柯一点也不喜欢。但母亲会告诉他,鱼蛋白对身体好,他便吃了三十年。 “柯柯,媛伊今年还没回来?”谭母已经能看出年老的痕迹,但亭亭立立,仍能看出她年少时的风华绝代。整套的珠宝首饰镶在她身上,更添一份高雅的气质。 记事起,谭柯从未见过母亲生气,一直以来都是端庄大方,知性与感性同在,她喜欢穿中式旗袍,在风和日丽的下午,端坐在窗边,身后是檀香木雕的屏风,面前是具有古典味道的茶具,她就像一幅水墨画一样,未施粉黛便倾国倾城。 谭柯停下手里动作,恭恭敬敬地,“她在美国有艺术展,脱不开身。” “既然她回不来,你就多去看看她,媛伊是个好女孩儿,”谭母拿起帕子擦了擦嘴,“感情总是可以培养的。” “嗯,我知道了母亲。” 谭父喝了一口燕窝,“你跟媛伊结婚几年了?有三年吗?” 谭父和谭母一致,都是极为稳重沉着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年轻时大家都说这俩人走不到一起去,一点夫妻相没有,现在将近四十年了,如今人见了都说他们是少有的夫妻相,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是一段传奇的佳话。两人听了也只是笑颜面对,并未应声作答。 “过完年就四年了父亲。”与父母讲话时,谭柯总有种无法言表的疏离感,他也不想如此,但不晓得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改都改不掉。 谭母将一块鱼肉夹在谭柯碗里,“多吃点鱼,你最近看起来脸色不好。” “谢谢母亲。”他将鱼肉塞进嘴里,没怎么咀嚼就咽下去,然后露出一个笑脸。 “结婚这么长时间了,你们有打算要孩子吗?”谭父继续问,表情严肃。 谭柯顿了顿,有些惝恍迷离,也只能说一句,“我有时间问问媛伊。” 谭父看了他许久,见他面色确实憔悴,又开口,此次语气温和了些,“工作再忙也要注意身体,去年一年都进几回医院了,比我这把老骨头进的都勤。” “我知道了父亲,以后会注意的。” “南非的那个项目谈得怎么样了?” “已经在敲定合同阶段了。” “之前这个项目谭孟在跟,但没啃下来。” 谭柯抬头,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眼神流露出似有若无的期待和惝恍,他好多年都在等一个答案,一个称之为表扬的答案。 “就算到了合同阶段,也不要松懈,要注意分寸。” 筷子就像从虎口逃脱的羊羔,瞬间获得了喘息自然的机会,而谭柯也从尚能呼吸的海面没入深海,那海深不见底,也不知他要下沉到多远才能看到答案,也许这一生都得不到。 “吃饭吧,饭桌上不聊那些。”谭母发话了,柔和的声音并没有让人觉得轻松。 谭柯收敛了表情上的异样,填上得体的笑意。 吃完饭,道完别,谭柯离开了,回到只有自己的家里,哪怕那里冷冰冰的,但他仍然迫切地想要回自己的家。 他今天又收到一张银行卡,父亲给的,每年如此,像和尚撞钟似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连话术都未曾变过,“这一年经营公司辛苦了,这些钱由你支配,不算在公司账面上。” 这样也挺好,所有的关系都是简单的,冷漠的,也不需要浪费多余的感情去思考,去伤心,去难过,因为不值得。 当好成熟、稳重、有能力的谭家接班人,是他谭柯这一生都要做好的任务,也是目标。 第77章 崔媛伊 深沉的夜,大年三十的夜,礼花在空中肆意飞舞,如昙花一现,又瞬间消散。 与预期的一样,堵车,堵车,还是堵车。 无聊的时候给邵牧原发出祝福,那边没回,也不知道他在干嘛,这么吵也不可能早睡,应该说他就睡不了,除非,又吃药了。 程澄也收到了谭柯的祝福,秒回。 [谢谢小谭谭的祝福,也祝你新的一年早生贵子!] 无厘头的神经病,谭柯心里这样想,发出去的却是,[借你吉言。] 祝福而已,谁会在意真的能不能实现。 祝你平安健康,真的能平安健康吗?谁能保证一生平安健康,太扯淡了。 但是呢,祝福历经千年依然保留,因为那是人们的美好愿景,是心里不可多得的念想。 驶进庄园,道路两边都是穿着新衣的树,红的,有绿的,还有黄的,新年气息扑面而来,还有挂着红灯笼的别墅,红彤彤的,好像糖葫芦,一串一串的,灯笼上落了雪,雪化了,应该就是山楂外皮裹的糖衣,甜甜的,脆脆的。 他把车停在车库,走到门口,室内没有亮灯,他也没有给这栋房子添一两盏红灯笼,连门口的发财树都是光秃秃的,像在雪地里裸奔。 群星闪耀,比他家里亮多了。 一口长叹,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他不喜欢指纹锁,因为不想被科技裹挟,到处都是智能设备,他总觉得这些东西像都长了眼睛似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甚至随意说的一句话,都能有个没感情的傻瓜机器告诉他,“主人,我在。” 谭柯觉得瘆得慌。 钥匙插进去没扭两下就打开了,“又忘了锁门”,他自言自语道。 拉开门,他打开一道光。 关上门,他遁入黑暗中。 围巾挂在衣帽架上,鞋脱了一半,大衣外套还挂了半臂。 所有灯在一瞬间点亮,像小女孩的火柴那样,突然照亮了所有的黑暗,让阴暗的小鬼无处遁形,只留着造福人类的天使,一袭白衣,普度众生。 “surprise!” 崔媛伊一袭白裙,光洁的手臂在空气中晃荡,她满脸笑容,四分之一的白人血统让她保留了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那是一张完美结合东西方基因的脸蛋,无可挑剔。 谭柯看了她许久,银框眼镜之后的那双眼睛不是久别重逢的激动,更像是无力经营的疲惫。 “你回来了。”他应了一句,把大衣挂在衣帽架上,又把鞋放在鞋柜里摆好。 崔媛伊敛了敛笑容,步履轻盈地走到他面前,“见到我你不高兴吗?” 他站得笔挺,与崔媛伊面对面,微微露出一丝笑意,“没有,太久没见了。” “也没有很久吧,我感觉没多长时间。” 谭柯越过他,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看着涓涓细流入杯,还冒着热气。 因为从未在意过,所以并不觉得时间的漫长。 自崔媛伊上一次来中国,已经过去将近九个月了。 “吃饭了吗?”他背靠橱柜,左手拿着水杯,右手抵在柜沿。 “没有,我一下飞机就回来了。” 他没有迟疑,迅速从冰箱里拿出已经冻好的饺子,“王阿姨现包的…”他抬了抬眼镜,解释道,“就是一直给我家做饭的王阿姨。” “我知道啊,王阿姨做的红烧排骨很好吃。”她笑了笑,双手撑在吧台上,托腮,“饺子也好吃”,她补充道。 七八个饺子下肚,剩下的吃不完了。 谭柯又把热好的牛奶推给她,她如数灌进肚子里。 “没什么事早点睡吧。”谭柯抬着步子就要上楼。 “新年快乐!”崔媛伊说得不够大声,但足以让那人驻足。 他转过身来,又瞧着她看了许久,眼神多是复杂之意。 “今天不是农历的大年三十吗?相当于圣诞节?”崔媛伊补充道。 “嗯,”谭柯缓过劲儿来,应了一声,“新年快乐。” 这是第一个亲口跟他说新年快乐的人。 也是第一个不断蹉跎他耐心和真心的人。 崔媛伊跑过去,贴近他。 金黄的头发被头顶的灯光照得金光透亮,像小鸡啄米似的,她踮起脚,在谭柯唇上落了一个吻,一个久违且生涩的吻。 “送你一个礼物。”她说。 “什么?” “我。” 那晚,崔媛伊如同窗外火热的烟花一般,在空中肆意绽放,星星之火,燃烧整片草原,汗津津的脊背,红河似的抓痕,狼藉一片,喘息交替,是多时的隐忍,更是迸发的怒意,直至午夜泛白,破晓而至,才燃尽那一抹熊熊火焰。 第78章 你嘴边有奶渍 大年初一,雪落停,响了一整晚的鞭炮声也停歇了,雪后的晨光很暖。 谭柯睡眼惺忪,有点睁不开眼,他做了一个梦,梦到崔媛伊一身白衣,跟他说新年快乐,但他怎么也触碰不到,好像一切都是梦境。 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是恍惚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他抬手挡着,揉了揉眼睛,伸了伸懒腰,坐起身来。 看着身旁凹进去的床垫,以及枕头上遗落的金色头发,他知道那不是梦。 崔媛伊穿了一件谭柯的白色衬衫,将将够遮住她的大腿,她将头发扭成单股麻花辫,略显俏皮,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她是刚上大学的纯情学生。她在做西式早餐,精致的摆盘,刀刀叉叉。 谭柯下楼,看到这一场景,感觉自己又在做梦。 很久以前,他就这样想过,不需要有很大的成就,但有他爱的妻子,在明媚的天气,为他和孩子做早餐,早餐不用丰盛,因为用心做的东西胜过一切。霎时,阳光恰好照进来,锅碗瓢盆叮呤咣啷的奏响,他们一家三口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其乐融融,人生的意义也不过如此。 “你醒啦!”崔媛伊把做好的三明治端在吧台上,“鉴于冰箱里只有吐司和鸡蛋,我就只能做一个简易版本的三明治了。” 谭柯被她的声音拉回现实,他坐在吧台前,看着盘子里的三明治出神,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吃崔媛伊做的饭是什么时候了。 看着谭柯吃着三明治,崔媛伊问,“好吃吗?” “嗯,”他喝了一口牛奶,嘴边有奶渍,“你今天不走吗?” 这四个年头,崔媛伊一直都是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一早就消失不见,好像回来一趟只是为了跟他上床。 崔媛伊星眸流转,身子靠近他,单手托腮,“你很想我走吗?” 谭柯呼吸有些重,他往旁边挪了挪,嗓子里干干的,又喝了一口牛奶,奶渍又多了些,“没有。” 还没等谭柯反应过来,崔媛伊已经凑过来,扶着他的肩膀,吻了他的唇,还将他嘴边的奶渍舔干净,“你嘴边有奶渍,”她甚至解释了一番。 谭柯整个人像触电一般,通体酥麻,喉咙里像长了麻子,口水都难咽,耳朵更是红了一片,最终他以上气不接下气的咳嗽结束了这骇人的场面。 “我不走了,不想玩了,想每天都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中国有句老话叫,落叶归根,我是中国人,当然要回家啦!” “落叶归根说的是人死后要归故里,别瞎用。” “无所谓,你懂我意思就行。” “你打算回来做什么?” “画画,摄影,好好感受一下祖国的大好山河,名山大川!” “这些话到底谁教你的?” “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走啦!” 就这样,崔媛伊一直留在国内,不管她说的是不是最真实的理由,既然她不愿意说,谭柯也不会强逼她。 他知道崔媛伊不爱他,但木已成舟,他想着,他们之间或许能够像父母那样,谈不上喜欢,但相敬如宾,相互依偎,巩固家族,繁衍子嗣,这便是他们这一生的命运。 只是,命运没有预兆,在不经意的瞬间,厄运总会腰斩不易的幸福。 第79章 赔钱货 在一夜的爆竹声中,林榆睡得不太踏实,早上又在母亲喋喋不休的叨叨声中醒来。 晨起,喊弟弟起床,着新衣,吃饺子,她今年终于吃出钢蹦儿了。 爸爸说,“阿榆今年要发大财咯!” 妈妈却说,“还上学呢,上哪发大财?”林榆的母亲总会在开怀大笑的时候补一刀给你,让你笑不出来,哪怕那就是现实。 与村里的同龄人相比,林榆是少数读书的那类人,大多数早早出去工作为家里贴补,去年已经有一个小学同学结婚了,礼金都是爸爸替她给的。 某种程度上讲,林榆很幸运,拿到保研名额后,爸爸喜笑颜开地支持她,让她想读到哪就读到哪。妈妈嘴上总有抱怨,说老大不小了,上学多费钱,大学已经不错了,非要往上读,读书都要读成傻子了。林榆家里,妈妈是做主的那一个。 最终,林榆还是如愿上了研究生,妈妈还是嘴上不饶人,出门却又是另外一副面孔。 “我家阿榆可出息啦,从小到大都让我省心,今年保研啦,专业第一!”妈妈去年是这样炫耀的。 今年她的炫耀应该改为,“我家阿榆可出息啦,从小到大都让我省心,去年保研啦,专业第一!” 果不其然,初二跟着妈妈去姥姥家的时候,又跟亲戚们开始炫耀,林榆猫在她身后,又尴尬又不好意思,这台词她都会背了。 小时候她总能听到妈妈跟街邻四方这样说,“养闺女就是给别人养的,赔钱货,还是养儿子有用,养儿防老。”邻居们都很赞同她的说法。 明明妈妈也是女性,为什么要这样想? 这个问题困扰了林榆许多年,但她一直不敢开口问,妈妈的强势和机关枪式的口水话让她望而却步,望洋兴叹。 这时候,爸爸总喜欢坐在窗边望向天边的一抹蓝色,沉默寡言,一秒钟能叹气三次。 女儿大多都像父亲。 林榆也一样,虽说这么多年,她慢慢学会开口,勇敢的表达自己,因为继承了妈妈的强势,好胜心战胜了她的恐惧,但大多情况下她依旧选择沉默,那是骨子里的遗传和本性。 林楠却跟林榆的性格天差地别,除了长得像亲姐弟,其他没有一丁点相像。 学习成绩永远倒数,明明很聪明,但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跟一群坏孩子混在一起,上课睡觉,逃课上网,除了抽烟喝酒这种底线原则问题,他能干的烂事全干了,从小皮到大。 因为林榆曾严令禁止的跟他说,“你要是敢喝酒抽烟打架干那些小混混干的事儿,让我发现了,咱俩就断绝关系,我说到做到。” 林楠知道林榆的个性,看着软骨头,但骨子里拿定的主意谁也拗不过,她还真能干出那种断绝关系的事情来。所以林楠总说,“姐,你跟咱妈一样,强势又可怕。” 林榆每次都反驳,她宁愿别人说她跟爸爸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也不愿意别人说她跟妈妈像。她不是不喜欢妈妈,只是不喜欢妈妈的出口成章,章章刺人心,一语中的的伤人。锋利的剑直插心脏的那种疼,从她记事起便未曾结束,也不知道何时能有个了断。 这次回来,林榆发现爸爸总是捂着肚子,每次吃饭都吃不了多少,以前都是两大碗面条下肚才吃饱,现在一碗面也说吃撑了。他最喜欢吃的肉也吃不了多少。 林榆有些担心,她说,“爸,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检查检查。” 爸爸却总是摆摆头,“不去不去,医院就是见缝插针的赚人钱,过年几天吃多了有点消化不良,阿榆放心,爸爸身子骨健康的很。” 妈妈也同意爸爸的看法,“有那钱看病还不如给你弟弟攒下来买房子,现在这个行情娶个媳妇都要上百万了,等你弟弟大了那得涨到多少钱呀!” 林榆无话可说,从弟弟出生开始,妈妈的嘴里十句话不离弟弟结婚攒彩礼。 弟弟今年初三,有些东西早就懂了,他倒是张口就来,一个劲儿的反驳,“妈,你想的是不是有点太早了,我才15啊,再说了,我自己能挣,不用你们扣扣搜搜的省!” 这时候,妈妈抱着弟弟,拍拍他的头,“好儿子,没白养!”我从来没见过妈妈那样对我笑过。 爸爸也在笑,笑着拿出一瓶酒,一小杯烧酒下肚,身子暖,心里更暖。 林榆也会感到欣慰,她以前一直觉得弟弟是混世魔王,被妈妈惯的无法无天,已经无可救药了,但此刻的弟弟又是那么的顺人意,让人欣慰。 第80章 姐,我知道了 人终归是要长大的,不管环境是不是温床。 可临开学前,林楠的手还是伸向了姐姐。 “姐,能不能救济一点零花钱呐~”语气明显地服软和讨好。 林榆一副高姿态,“咱妈给的还不够啊?” “咱妈可小气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怕我乱花钱,除了必要的什么课本费文具费,零食都不让我买,我都要长不高了!” “歪理,哪项科学研究表明吃零食能长高了?” “我班那个大高个就是呀,每天吃零食,他都长到一米八四啦,简直是鹤立鸡群!” “你承认你是鸡了?”林榆挑逗他。 “姐~姐姐~求你了~”林楠又拿出他的杀手锏,一言不合就撒娇。 林榆实在受不了,给林楠转了两百块钱红包,但红包有条件,考试进步五十名,否则下一次连两分钱都不会给他。 林楠满口答应,但林榆知道他的臭德行,先蒙混过关再说。 在林楠去学校的前一晚,林榆酝酿了很久,彻底地跟弟弟谈了一次心。 她敲响了弟弟的门,推门进去。 看到林楠还在床上窝着打游戏,她的火一下子就起来了,刚想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说教,床边穿了好几年的球鞋夺了她的目光,那是她大二拿到奖学金给弟弟买的,他穿到现在。 “姐,我还没走呢你就想我了?”林楠又开始嬉皮笑脸了,在林榆的印象里,这个弟弟永远都是这副样子,要么睡不醒言语含糊,要么烂泥扶不上墙。 “你少贫,”她弯腰捡起那双鞋的一只,坐在林楠床边,“这鞋都穿多久了还穿呢?” 林楠一把抢过去,“我脚臭,别臭着你,”他很是恭敬地把鞋放回地上,“你给我买的第一双鞋,我不得宝贝着点?” “那咱妈给你买的呢?” “穿一双扔一双,你不懂姐,打篮球很费鞋的。” “还费球吧!”林榆揶揄他。 他笑着挠挠头,“球有点贵,我已经很节制了!” “所以姐你还有事吗?,没事,”他摇了摇手机的手机,“我打排位呢。” 林榆是不懂这游戏的奥妙,一些人天生不喜欢玩游戏,也玩不来,她就是这样的人。 “你把游戏关了听我说,说完你想玩玩吧。” “你说。” “你今年初三了,六月份中考,你想过去哪读吗?” 林楠往后一靠,显然是在排斥,但面对姐姐,他又不想装,“姐,咱妈问我我肯定糊弄过去就算了,但我知道糊弄不过你,跟你说实话吧,我不乐意读书,我不想读了,我想直接打工。” 几个字眼,从发小口中说出来林榆听一耳朵就过去了,因为跟自己没关系,但从弟弟口中说出来,可真是字字刺耳,那一刻,她也懂了母亲的无奈,每天面对这样一个孩子,从小到大,不知道她又受了多少气。 “你想打什么工?端盘子还在洗盘子?你到法定年龄了吗?你知道雇佣童工是犯法的吗?就算你不是童工,难道你就想一辈子干这样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吗?我不是看不清这样的工作,我是觉得,你不应该做这样的工作。” 林楠看着姐姐的眼神,从漠然到愤恨,再到渴望,有些东西他听得进去,有些东西他不想听进去。 “姐,我不喜欢学习,我也不想学习,太没意思了。”林楠耷拉着脑袋,此时他不再笑了,声音都是低沉的。 “那你告诉我什么有意思?” “打游戏、打篮球、睡觉!”他眼里突然有了光,又瞬间黯淡下去,“哪件事不比学习有意思…” 林榆缓了口气,又开口,“我也觉得有意思。” “所以姐…” “所以你能干一辈子吗?打游戏你能干一辈子吗我问你?就算是职业选手,花期最多也就十年,现在更短了,18岁才允许上职业赛,你觉得你的天赋能靠打游戏养活自己吗?。” “姐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喜欢啊,我就想知道你到底在喜欢些什么东西。”她看着林楠,“我问你,你觉得你的天赋能靠打游戏养活自己吗?” 林楠看着床单出神,“不能。” “打篮球呢?能吗?” “不能。” “睡觉就不用问了,脑死亡的人才长睡不起,你是吗?” “不是。” “那你告诉我,你以后靠什么养活自己?你还说攒钱给爸妈养老,你拿什么养,你觉得你现在辍学拿那点微薄的工资能养活的了谁?” “可是我觉得我考不上高中。” “你试过吗?”林榆摸摸弟弟的脑袋,声音都变温柔了许多,“你没试过为什么就说自己不行,你姐姐我都行,你比我差哪了?” “姐!”林楠眼里含了泪,别过头去,不敢看姐姐的眼睛。 “爸妈都老了,你就算贪玩也看得出来吧,咱爸的身体远不如以前了,咱妈的头发更是白了又白,说白了,为了咱俩,他们已经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耗尽了。”她换了口气,继续说道,“不知道你去没去过爸爸的工地,一百三十斤的水泥扛在肩上,一袋一袋往楼上搬,中午连休息都不舍得,妈妈每次回来都说腰疼,医院不去,贴张膏药就敷衍了事。” “我记得你跟我说你班里有富二代可有钱了,还有个官二代是校长的外甥,他们每天也不学习,就是玩,可是阿楠,咱爸咱妈给不了我们挥霍的底气,我们能靠的只有自己,你明白吗?” 林楠的眼泪快要落下去的时候,他迅速抬手擦掉,男孩子的底线就是掉眼泪了。 林榆又摸了摸弟弟的头,“阿楠,姐姐今年23岁,作为过来人能给你最大的建议就是知识改变命运,说那么多我不是想要给你洗脑,也不想给你压力,你是弟弟,我本应该护着你的,可是,我是你姐姐,但不是你,人生是你自己的,我替不了,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都是你自己的决定,只要你以后不后悔,我无话可说。” 说完后,林榆笑了笑,开起了玩笑,“第一次说这么一大堆废话,我也挺累的,有用的你往心里去一去,没用的当我没说。” 林楠还是别过脸去,一句话也不说。 林榆抽了几张纸巾,递过去,“男子汉掉眼泪不丢人。” 他抬眼看了看林榆手里的纸巾,一把扯过来,很是倔强,“我才没哭呢,眼睫毛掉眼睛里了。” “好好好,睫毛精,”她揉了揉林楠的头发,“睡觉吧睫毛精,好好休息,明天好好去学校。” 林榆走后,林楠一宿没睡,翻来覆去,盯着床边的球鞋出神,今晚他的脑子里复杂的像是要决定什么国家大事那样辛苦又劳累。 直到天灰蒙蒙亮,他才疲惫地睡去,第二天又起得很早,差点把妈妈给吓着了。 林榆开车送弟弟去学校,一路无言。 到校门口,两人分开时,林楠才不依不舍的转身,一把抱住姐姐,说了一句,“姐,我知道了。” 林榆看着弟弟走进校门,跟着三五同学一起去教室,她满脸欣慰,不知道事情会不会向她想的那样好起来,还是这只是林楠的暂时之计,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但她确信一点,做姐姐的,她已经尽力了。 第81章 你危险了 开学临走前,妈妈说了一句话。 “阿榆,在学校遇到合适的就试着谈一谈,23了,你也不小了。” 林榆正吃着饭,听着母亲的话,如鲠在喉,“大学四年不让我谈,现在说谈就谈,谈恋爱那么容易的吗?”她说得很小声,小到她以为母亲听不到。 “大学不让你谈是怕影响学习,这研究生读完就工作了,也不用往上升了,有些事可不能耽搁,你像我当年结婚就晚,人家邻居都抱上孙子了,我还有个没长大还不成器的儿子。” “阿楠挺聪明的。” “聪明能当饭吃啊?也不知道怎么了,你上初中那会儿回回年级前十,你这弟弟,都怪你爹,遗传。”妈妈每次都是这样,找不到后话就把话头子引到爸爸身上,屡试不爽。 爸爸没说话,硬生生地接下了。 林榆拉着行李箱去检票,母亲拉着她,“你上上心,等岁数大了不好找对象了。” “我知道了!”林榆皱了皱眉,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奈,好像她的人生永远都在完成任务,出生,长大,一场接着一场的考试升学,结婚生子,半截入土,最终老死,就像拿到手里的既定剧本一样,她必须完成每一章节的故事发展,才算是不逾矩的正常人。 可她想做的事情有时并不在章节内,而是延伸出来的姊妹篇,那些张扬又另类的姊妹篇总是不受大众所喜欢。 林榆坐在车上,飞驰而过的高铁不曾留恋一草一木,只是不想落后于时间。她看着远山下挂着的夕阳红得如血一般让人感叹世间的奇迹妙境。 手机叮呤咣啷的响起,是宿舍群,那三个你一嘴我一言的八卦者。 何玫玫说,[最近小道消息,下学期的就业指导公开课请了外边的人来讲,听说是企业老板,名头是特聘教授。] 左娜说,[爱请谁请谁,除了让我免修,其他我都不感兴趣。] 章维为说,[哪来的消息?] 何玫玫说,[我一同学是研会主席,她听说的。] 左娜说,[头回见就业指导真的由已经就业的人来讲,学校改性了?] 章维为说,[同志,你抓到重点了,之前我上大学的时候这种烂课都是让学校老师讲的,他们哪上过班啊,从头到尾都在学校。] …… 她们聊的火热,林榆看了两眼,觉得头晕,便闭目养神了。 回到学校,林榆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宿舍四人各忙各的。章维为前一天晚上打了一宿的游戏,现在正蒙头大睡。左娜好像脾气不太好,皱着眉头,不知道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何玫玫还是那个模样,写两句小说,看一天凰文,别问,问就是在学习写作技巧。 怀宁给她发消息,她换鞋下楼了。 迎面还是那个翩翩少年,满脸堆笑,一副羞涩又张扬的模样。他说,“好久不见,过年吃胖了吗?”语气里是明显的笑意。 林榆听不得这话,双手抱胸,一副审视的姿态,“怎么,生怕我胖不了是吧?” “没,开个玩笑嘛,”他递过来一个礼盒,“土特产,你尝尝。” 看着精致的礼盒,林榆想到了自己带来的特产,她没带下来,因为她准备的时候,想到了舍友那几个馋猫,也想到了邵牧原那个冰块脸,还想到了一直亲近玩的比较好的大学同学,但唯独没想到面前的怀宁。因为他们之间再深交,也不过是一个学期的情谊,约了几顿饭的交情,除此,无他。 “不用啦,”林榆蹩脚地挤出一个笑,“你这特产太贵重了,要不你送给师姐师兄们吧,让他们少给你派点活才是最重要的。” 怀宁不依不饶,“师兄师姐我准备了,这是给你的,”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多出来一盒总不能扔了吧,我自己肯定不会吃的,都吃腻了,快拿着。” 还没等林榆再次婉言拒绝,怀宁已经把礼盒塞进林榆怀里,拔腿就跑。 跑出去半米,他又回头,青丝飘扬,“别浪费啊!” 看着怀宁一点点变小直至消失不见,她叹了口气,走进楼门,迈进电梯,那一盒沉甸甸的土特产让她无比惭愧,她怎么受得起这样的情谊呢,从来都是她记着别人的好,她什么时候被人如此记得过。 [有时间请你吃饭。]林榆树发过去一条消息,她不想欠怀宁一分一毫。 怀宁秒回表情包,[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左娜看到那一盒特产,知道是怀宁送的,她只说了一句话,“林姐,你危险了!” 何玫玫还在细细品鉴那份土特产,“别说,真好吃啊,这哪买的,我也想买。” 章维为甩了一个链接在群里,直摇头,“368一盒,能不好吃吗?” 何玫玫差点噎住,笑眯眯地,剩下的一口塞进嘴里,“值了!” 林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之前明明已经明确地表明只把怀宁当朋友,她以为就此就结束这段露水情缘,但低头不见抬头见,怀宁断联了几天后,又像一个小太阳一样出现,大方地打招呼,盛情约饭约玩,不一样的是,他也自称兄弟了。 先这么地吧,林榆乐观的认为自己可能是自作多情了,说不定怀宁对他自己的“兄弟”都是这样,真心实意,视钱财为身外物。 第82章 擀面杖吹火 年后第一顿饭,龙腾轩的顶楼包间。 程澄这回没有染奇奇怪怪的发色,是正常的黑色,他总是放荡不羁爱自由,将眉毛从中间截断,黑色的耳钉给他添了许多痞气,黑色的真皮夹克外套套在他身上,更显凌冽,但他开口总让人觉得他皮相与骨相不登对。 “发没发现,我的断眉,我觉得我可以跟断眉一样搞音乐,唱一首seeyouagain,火遍全球!”他气势是那般磅礴,盛气凌人,好似下一刻就要去开演唱会了。 在场唯有他的女朋友给他捧场,“程哥,我觉得你行!” 崔媛伊差点笑出声来,见那人开口,撇过眼去,出自全球顶级服装设计师莉莉汪私人定制的礼服,香奈儿的鞋,爱马仕的手包,百达翡丽的手表,蒂芙尼的手链,古驰的香水。最亮眼的还是脖子上带着的项链,是一月份在南川珠宝拍卖会上的拍品,因为主持人介绍了将近十分钟的这珠宝的来历及寓意,她颇有印象。 她直言不讳,语调轻慢,“妹妹带的是青瓷雪鸢白金项链吧,这个项链的故事可长啦!”不过是主持人为了拍得更高价而编的话术罢了,就是为了找那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原来冤大头就在这桌子上。 程澄霎时眉开眼笑,“嫂子好眼光,”他宠溺地看了看身边的女友,“她喜欢我就拍了,也不贵,才二百多万,我觉得值。” 那女孩一副娇羞的模样,“程哥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了,我喜欢程哥。”那女孩的笑脸,天真无邪的眼眸,大概就是程澄沦陷的理由吧。 崔媛伊看了看谭柯,举起酒杯抿了一口酒,“办展办多了就喜欢捣鼓这些东西,我要是认不出来,那我不用混啦!”她莞尔一笑,很是松散的模样。 邵牧原着一身深蓝色笔挺西装,白色的衬衣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微敞开,露出古铜色的皮肤,因为常年健身,他穿起西装来跟人体模特没什么区别。与他工作时着装唯一的区别就是脖子上没有挂工牌。 他双腿交叠,百无聊赖地转着食指上的戒指,抬眼看到崔媛伊,自谭柯结婚见了那一次,后来便没再见过,现在一看,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谭柯能一直守活寡到现在。 “牧牧,你没衣服穿了吗?上班这么穿你很帅,但这工作之余你就不能穿得随意一点,别时时刻刻坐那耍帅,自恋也是很讨人厌的。”程澄灌了二两红酒就不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张口就来。 邵牧原也不恼,看着程澄的眼神平淡无奇,很是随意,“嗨呀,要说自恋哪恋的过你呀,程大美女?” 谭柯歪着头笑,与邵牧原相比,他穿得随意些,黑色高领毛衣,与邵牧原一起健身的他也有着肩宽腰细的好形态,腕上手表为他平添贵气。他原本双手抱胸的看戏姿态,马上举起酒杯,与邵牧原默契的碰杯。他们少时给程澄起得外号,如今拿到台面上来倒是添了不少乐趣。 “邵牧原你!”程澄突然红了脸,声音有些低,“你不讲武德!” 崔媛伊伸手环住谭柯的胳膊,“我也想知道,”她笑得极为开朗,又带着一些低姿态的请求。 谭柯看着妻子的面容,胸腔里软成一摊水,身下却有了隐忍的冲动,他打算把这个故事讲一讲。 还没等谭柯开口,程澄开玩笑似的低吼一声,“谭柯!我真的生气了!” 谭柯看着他跳脚的模样,收敛了刚才的无畏,“好,不说,看把我们程大美女气的。” “你还说!” “好了,别闹了,吃饭。”邵牧原舀了一勺燕窝塞进嘴里,因为心情好,他今天多吃了几口。 “嫂子你这次真不走了吗?”程澄问。 崔媛伊擦了擦嘴,用手撑着下巴回看谭柯,声音里带着撒娇,“那得看我老公愿不愿意每天都跟我在一起咯!” 程澄“咦”了一声,满是嫌弃,“狗粮吃一嘴,你俩回家秀去吧!” 谭柯看着崔媛伊,浅浅一笑。 崔媛伊没有正面回答,也就是说她想走就走,想不走就不走,转念一想就能推翻重来的人,可能他永远都得不到他最想要的那个答案。 程澄识趣地结束了他俩的话题,一个劲儿的给身边的女友夹菜,扒虾壳,挑鱼刺,无微不至。 看着邵牧原又坐那晃着酒杯游神,程澄又有了八卦的心思,“牧牧,此情此景,你作何感想?” 邵牧原摸不着头脑,皱了皱眉,又玩味的开口,“想你为什么今天没有染黄毛?” “不是!”程澄的声音稍大了一点,“我,有了女朋友,”他指了指谭柯,“谭柯老婆也娶了好几年了,”他盯着邵牧原表现出一副无奈的样子,“今年第四年了,你依然是孤家寡人,你再不抓紧,谭柯儿子都要蹦出来啦!” 谭柯呵斥他一声,“你别往我这引战啊!” 崔媛伊捏了捏谭柯的胳膊,“我觉得可以计划一下。”她笑的时候,谭柯移不开眼。 “管太宽了你。”邵牧原只扔下这句话给程澄。 程澄穷追猛打,“要不让我女朋友给你介绍一个吧,她的朋友都是个顶个的,方方面面都好,我觉得有一个就跟你很配,比你那个研究生好看多了,真的!”通过谭柯的叙述,程澄知道了林榆的存在,虽然谭柯有讲很多,但他依旧总结出的是,那是个平平无奇没什么特点的人。 身边的女孩也插了一嘴,“我那个朋友是单身,而且没谈过恋爱,也是个研究生。” 程澄挠了挠头,“是吗?她不是跟比你还小吗?她怎么…” “因为她很聪明,她读的早,所以…”她急切地解释,嘴角依旧是弯着的,像训练有素的标准微笑。 “不用了,”邵牧原往椅背上靠了靠,“我的事就不劳你费心了,我这人挺难搞的,怕你那位朋友费心费力不讨好。”他说得隐晦,但又直白,在座的可能只有程澄一人蒙在鼓里,其他人都心知肚明。 “你什么意思啊?谈个恋爱而已,什么心呀力呀?”程澄稀里糊涂,有些听不太懂邵牧原的意思。 邵牧原没理他,抬手看了看时间,“不早了,各回各家吧。” “‘时光里’再溜一圈呗,哥们藏了好酒!”程澄又开始张罗下一趴了。 “我困了,你们去吧。”邵牧原第一个退出群聊。 程澄又懵了,转头问谭柯,“他失眠治好了?他不是铁头不睡觉吗?” 谭柯没回应,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你呀,擀面杖吹火,真是一窍不通啊!”说完,他迈着大步,“你自己去吧,我也困了,”崔媛伊挽着他的胳膊,下了地下车库。 程澄三懵,又转头看看自己的女朋友,有些生气,“他什么意思?他有病吧,不去就不去,跟我打什么谜语?” 女孩儿说,“可能谭哥和邵哥都困了,既然他们不愿意陪你,我陪你,你做什么我都愿意陪你。”她在程澄的脸颊上吧唧亲了一口。 程澄瞬间就飘了,眼带桃花,“还是你对我好,他们都是忘恩负义的东西,不管他们!” 邵牧原坐车回家,路上他想通了要做的事。 谭柯和崔媛伊也回了家,还没沾到床边,家门口便开始翻云覆雨,急不可耐,好像几百年没吃饭似的,崔媛伊不是,但谭柯是。 第83章 离开程澄 是时候出手了,不然程澄那王八犊子得被掏得底裤都没了。 到家后,邵牧原整理了老唐查到的资料,以及谭柯在法律范围内拿到的所有账目记录,他将这些东西全数发给慕雪,商量着如何上手解决这件事。 慕雪把事情交给邵牧原和谭柯来做,一来想着俩人是同龄,好说话。二来,他俩是程澄最好的朋友,能听得进去话。三来,慕雪一直都是放养式教育,她怕一旦介入,程澄逆反心理作祟,弄巧成拙了,而且她日日跟生意打交道,婚姻嫁娶已经划归为生意,她的嘴里就不可能出现什么知冷知热的暖心话。 二月底的时候又下了场雪,大雪纷飞,年后第一场雪,春雪满空来,触处似花开,预示着瑞雪兆丰年,一切顺遂。 看着窗外落雪片片,咖啡香扑鼻而入,悠扬的钢琴曲入耳却不入心。 “我见你的目的是,”邵牧原双腿交叠,右手抚在膝盖上,极为慵懒,“离开程澄,你耍的那些把戏就不跟你计较了。” 对面的女孩微怔,心下一紧,面露难色后立马展开笑颜,声音带着一些委屈,“邵哥你在说什么呀,我听不懂。” 邵牧原不愿看她,又看像窗外,行人奔走,他能想象到踩在雪上嘎吱嘎吱的声音,“你们那个会马上就被端了,大学生,岁数小,漂亮,好身材,字字句句,看中目标专人下手,真没想到挺能藏啊,五年就能培养出攀上给海克斯老总的人,成功案例确实让人心动,但是呢,我这个人吧,”他端起桌子上的咖啡,细细品味,“就是看不惯这种恶心人的手法。” 那女孩听地一愣一愣的,会长教他们遇事要沉稳,但对面坐的这个人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城府深,心思重,字字珠玑地戳在她心窝子上,让她手心沁出一层薄汗。 “我真的喜欢程哥,我们之间是爱情。” 邵牧原这次正视她了,用一种审视且怀疑的姿态开口,“爱情?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现在你还能坐在这,非要撕破脸的话,我可以送你去派出所待一待。” “我犯什么罪了?你有证据吗?你又不是警察!” “我觉得我会没有证据吗?”他的声音很冷,又充满了轻慢,“尽早做决定,是要及时收手,还是进牢房,你选。” 他出门的时候风吹了进来,飘进一朵雪花,又瞬间被室内的温热融成水,进进出出的人们踩来踩去,又变成一滩泥渍。 车子平稳地开在公路上,因为雪天路滑,小刘开得慢了些。 邵牧原接了一个电话,是谭柯打来的。 “她同意了吗?” “不知道,”邵牧原嗓音清冽干脆,“这招八成行不通,还是得让程澄那傻小子知道,他不能一直养在温室里。” “可是穆姨说尽量柔和一点,她心疼儿子。” “你以前不是一直想让程澄受点打击好长大吗?现在畏手畏脚的干嘛?” “我有点不忍心破坏他的天真烂漫。” “难道真让程澄娶这么一个人进门吗?” “先等等情况吧,我明天要去泰国出差,这事你先盯着。” “行,我周一在平芜大学有节公开课,等我空了跟程澄聊聊。” “嚯!还说程澄呢,你这又是整哪出?那个研究生值得你这么大费周章吗?”谭柯满脸惊讶,声音里是明晃晃的情绪。 邵牧原皱了皱眉,很不想理他,“肤浅,平芜大学有全国最强的医学院,我是奔着这个去的,顺便挂个职而已。” “好好好,”谭柯笑意从眼尾爬上来,在嘴角落下,“你清高!”临了他又补了一句,“你悠着点吧,制药搞不好就是无底洞,还不如回去继承你爹的产业,就算混得再差也够你孙子的孙子衣食无忧了。” “拉倒吧你,也没见你可劲儿挥霍你们家那些木材,咱俩都是一种人,还五十步笑百步呢?” 谭柯无意识地点点头,“这话我爱听,行了,我要当劳模了,你也去吧。” 邵牧原回了公司,听财务总监念ppt,听研发部总监汇报,还去了一趟员工食堂,他觉得有一家麻辣烫荤素一个价不合理,吓得食堂经理大冷天的直冒汗,当天晚上那麻辣烫改了价,第二天卖麻辣烫的换了人。 第84章 我想试试 周六,又到了邵牧原看病的日子,他独自驱车前往,路上的雪还没化,车轮上加了防滑链,开起来很稳。 白雪皑皑,寒风凌冽,两边的松柏稀松平常,光秃秃的没有生气,他们静待的是一场春暖,绿芽抽枝,刮一场万物复苏的风。 闫其钰还是老样子,坐在禁锢她余生的轮椅,看繁花落尽,看叶落随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唯一不同的是,那栋凄凉的房子挂了许多红灯笼,傍晚夜色日暮的时候打开,很有重获新生的气息。 还是闫祁开的门,虽然只是短短一月没来,他就觉得这小孩又长高了。 闫祁问他,“邵先生过年过的怎么样?” 邵牧原的脑海中划过一人身影,那人告诉他,哭不是懦弱,而是一种勇敢。 “挺好的”,他说,嘴角挂上一丝笑意,抬手摸了摸闫祁的头,“你过得好吗?” 闫祁有些惊异,这是邵牧原第一次这么温柔的说话,还摸他的头,他觉得这个人的病或许就要好了。 “好,非常好!”他笑着说,“这是我在中国过得第一个年,我觉得中国的年非常有意思!” “中国可不止年有意思,还有很多节日呢!”说罢,他踩着木质阶梯上楼了,脚下咯咯的响着。 二楼的诊室今天没有窗帘遮蔽,日暮阳光倾斜而下,闫其钰坐在在落地窗边无声无息。 “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堂吗?” 邵牧原顿了顿,迈步走来,“信则有不信则无。” “哟,”闫其钰的笑容爬上眼尾,一层叠着一层,“都跟我开始打谜语了?看来你最近情况不错。” “医者难自医,”他望着窗外松柏枝头的麻雀,渺小而脆弱,却可以遨游在无羁的天边,“闫医生,你又由谁来医呢?” 闫其钰没应声,许多年来,她以为闫祁是她的医生,可随着小孩慢慢长大,她渐渐老去,心里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耳边,眼前,像阴魂不散的魑魅魍魉,她迷茫,她堕落,她心痛,却还是舍不得脱离梦魇之门,回到现实的残酷。 “最近睡眠好吗?” 他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坐在身旁的沙发上,“隔三差五不需要用药就能睡。” “那说明你在向好的趋势发展。” “我想问你个问题,”邵牧原用手背撑着脑袋,看向闫其钰,他的眼神里是强烈的求知欲,也是看不透的迷惘,“明知不可为而为会是什么结果?” 闫其钰回看他,觉得他这次与往日有所不同,不同在于眼里少了很多死气,多了不少的活气,“你看起来找到了新的支撑点,能跟我聊聊吗?” “其实也没什么,”他百无聊赖地看着日暮渐淡,照得他越来越模糊,“就是觉得活着也挺有意思的,”他嘴角勾勒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补了一句,“死反倒觉得无聊了。” 闫其钰心中豁然开朗,眼神变得轻快许多,“我猜是个人,还是你上次说的那个人,如果她真的能带给你希望,什么明知不可为而为,没做之前谁也不能主宰结果,人人都是舞台上的人,导演在天上呢。” “你上次可不是这么说的。” “跟着局势走嘛,我年纪是大,但思想可一点也不死板。”她笑着,吹了吹杯子里飘着的茶叶,“没事多出去走走,看看山啊水啊,看看喜剧看看书,别总觉得打发时间的娱乐是浪费时间,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只要是愿意的事儿,那就是有意思的事儿,可跟浪费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想试试,结果什么的再说吧。” 邵牧原又在这间诊室睡了一觉,等他醒来,闫其钰非要留他吃晚饭,让他尝尝闫祁研究的新菜品,他拗不过,便留下来吃了。 他问闫祁,“打算在国内高考吗?” “邵先生我已经毕业啦!上次跟您说过了,您又忘了。”闫祁笑着,没有半分恼意。 邵牧原有些尴尬,“抱歉。” 闫其钰喝了一勺骨汤,“gapyear,我让他自己想去哪去哪,他非要跟我回国,算算日子,也没多时间就得走了。” “回去读哪个学校?” “普林斯顿。” “挺巧,我弟弟也打算申请那所学校。” “有缘的话,我们会见面的。”闫祁笑着,扑面而来的少年气息。 第85章 眼里只有生意的疯子 周日,邵牧原去了拳击馆。 程澄当年把这个拳击馆说的天花乱坠,非要往里边砸钱,穆雪不给他钱,他就只能找那俩自小就穿一条裤子的人了。邵牧原和谭柯不感冒,他就隔三差五的耍赖刷存在感。 最后拗不过,一人出了三百万给他玩,玩着玩着就开始赔钱,他俩也没说什么,开始的时候就没想着赚钱,可后来,就今年开始,这馆子开始赚钱了,说是来了个能打的拳击手,被别的馆排挤出来,因为程澄大手笔,所以就签下来了。 签了之后,大大小小的比赛一路赢,馆子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这才开始只赚不赔。 谭柯只有一句话,“瞎猫遇上死耗子。” 邵牧原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上次来的时候天还没这么冷,室内还没开暖气。现在的暖气二十四小时供应,员工们都说老板财大气粗,确实财大气粗,就是有点愣头愣脑傻小子那劲儿。 程澄只穿了一件黑色背心,他身形偏瘦,但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练的到位,线条流畅,运动头带绑在额头上刚刚好,一副红色拳击手套,护脚腕的护具也是红色。 他打的汗流浃背,热火朝天,陪练的教员一身腱子肉都有些遭不住他一拳又一拳的猛冲。 邵牧原穿着一身灰黑色的西装,量身定做的西装,把他身形的优势全都展现出来。因为室内有些热,他脱了外套,里面的西装马甲很是贴身,他整个人带着冷冷的气息,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他坐在拳击擂台边上,看着程澄,“你今天看起来脾气不太好。” 程澄听到他的声音,一个转身,迅速出了一拳,邵牧原来不及躲,那一拳砸在脸上,让他有些发懵。 他甩了甩头,摸着被打了一拳的脸,皱着眉头怒吼,“程澄你疯了,我明天还要上公开课,你他妈的打我脸?” 程澄从擂台上跳下来,一副嫉恶如仇的样子,“打的就是你的脸,你跟她说什么了?她那么好一人,你凭什么!”说罢,又是蛮力出击的一拳。 邵牧原恰如其分的躲过去,“我就知道那女人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你醒醒吧,你知不知道她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 “你在胡说什么?他妈的,吃药吃傻了吧你,见谁都像坏人!” “程澄你再动手,别怪我不客气了!我西装很贵的!” “老子还赔不起你西装钱?王八蛋!” 愣在一边的教员上前劝架不敢,就这么看着罪过更大了,他迅速拨了一通电话出去。 大东家把二东家打了,馆子里好多人来看热闹,都被领头的教员呵斥回去。 直到一抹身影穿过人群,谭柯穿着白色大衣,风尘仆仆地赶过来。 “你俩有病吧,多大人了?还打架?”他把扭打在一起的两人硬生生地扯开。 程澄脸上挂了彩,看到周围吃瓜群众,一股气蹭地上来,“看什么看,不想干了都给我滚!” 众人四散而去,馆内只剩他们三人,谭柯被误伤,眼镜打掉了,胳臂挨了一拳,腿上被踢了一下。 “真服了,刚下飞机,你俩让我歇口气会死啊?”他捡起被踩碎的眼镜,在他俩面前晃了晃,“你俩谁赔?” 邵牧原用手撑着腰,瘸着腿靠坐在擂台边,“让那孙子赔,狗咬吕洞宾的东西!” “你说谁是狗!”程澄的气性又上来了,说着就要冲邵牧原再来一拳。 谭柯伸手拦了一下,“差不多行了,程澄你27不是17,怎么还跟小孩似的?” “28了,还27?”邵牧原冷哼一声,懒得搭理他,要不是他晚上又失眠,怎么可能让这小子钻了空子。 “谭柯,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他对我女朋友说了什么,我女朋友那么单纯一个人,他怎么忍心的!” 听了程澄的话,谭柯了然于心,拍拍程澄的肩,苦口婆心般开口,“澄儿,牧原说得对,你那女朋友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他们是有组织的,是生意。” 程澄甩开他的手,往后退了两步,“谭柯你跟他一伙的!你们俩真是疯了,生意做多了,把感情也当买卖去做了?你们俩就是看不得我好是吗?当谁都跟你们一样冷血无情只看利益吗?”他红着眼,歇斯底里地,“我早就想跟你们断了,一个名存实亡的婚姻,一个死不死活不活的鬼样子,谭柯,你以为你把自己搞成工作狂就能解决吗?不能,你跟他一样,把自己练的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就觉得自己五毒不侵了?知不知道你们这样,只会让别人越来越讨厌你们,你们,才是眼里只有生意的疯子!等着孤独终老吧,两个死变态!” 他把拳击手套摘下来,‘啪’地一声砸在地上,步履沉重的离开,头也不回,像个愤怒的小鸟。因为他的发色是红色的。 邵牧原听得一愣一愣地,站起身来,又像跌下去似的彻底躺在地上,看着房顶的钢架错综复杂,他抬手遮住了眼尾的笑,“我记得他高中的时候也说咱俩是死变态。” 谭柯曲腿,盘坐在他身边,双手撑在地上,也仰望着,“不是说,是写在历史书上,被穆姨看到了…” 邵牧原伸出三根手指,虚虚晃晃的,“罚他三天不准出门,不准玩手机,不准玩游戏。” “是啊,”谭柯长叹一声,“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臭小子骂人是真毒。” “要是早把那些证据发给他,咱俩也不用挨一顿乱拳了。” “刚发了,就看他愿不愿意看了,咱俩是无情冷血,他倒是养在温室里的花,经不起一点风雨。” 谭柯脱了大衣挂在擂台绳上,躺在邵牧原身边,“嘿呦!真舒服啊,怪不得你丫的不嫌脏就往这一躺。” 右手撑着胳膊,他抬起左手,晃了晃胳膊肘的位置,“好好一身西装,让那孙子给我弄坏了。”他仔细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长舒一口气,“幸好没坏,要不然我把他牙打碎!” “你最近好像话变多了。”谭柯望着触手不可及的房顶,挥一挥手,什么都抓不到。 片刻沉默,邵牧原轻启薄唇,只说了一句,“你也是。” “咱俩真的是疯子吗?我觉得我还挺善良的,你也是。”他转身,面对着邵牧原,身下有些凉,但不足以让他难受。 邵牧原冷笑一声,“杀人犯也说自己是好人,替天行道而已,你信不信?” “滚!” “那咱俩会孤独终老吗?”谭柯又问,声音明显的低沉,好似刚遇到一件极为悲伤的事情。 “你不会。” “那你呢?” “我?不知道。” 他抬手摸摸自己的嘴角,明显有凸起,霎时气不打一处来,“都说了明天有公开课,还他妈的打我脸,瘪犊子玩意。” 谭柯笑的差点岔气,看了看邵牧原的脸,“还行,到时候就说,”他有样学样,冷着脸,“不好意思同学们,最近用右边的咬肌嗑瓜子嗑多了,别见怪!” 邵牧原抬脚踢了一下谭柯,没眼看,“你就学他吧,跟程澄一个臭德行!” 第86章 公开课 “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了。” 那天晚上回去,邵牧原找了家庭医生,研究该怎么消肿才能让他的脸看起来和平常没什么区别。 睡前林榆给他发了消息。 [我带了一点特产给你,你什么时候有空?] 他正拿着冰袋冷敷,一个手打字有些慢。 [明天我去你们学校正好有些事要办] 林榆回复了一个好的表情包。 他问,[为什么你那么喜欢发表情包?] [因为打字可能会有歧义,发表情包表达情绪,比如说我发了一个好的表情包,不是很机械的回复‘好的’,而是很开心的说‘好的’,就是这个意思。] 邵牧原笑了笑,嘴角被扯得生疼。 [明白了谢谢你阿榆] 这句话又戳中了林榆的笑点,心跳加速的笑点,何玫玫问她笑什么,她愣了一下,灵机一动,说,“有篇文的主角是条蛆。” 何玫玫皱了皱眉,“林姐你好恶心!” 邵牧原终于知道公司里那群小孩发消息为什么总喜欢带表情包,原来是这个意思。 他在那句话后也加了一个表情包,从林榆那偷来的,表情包的名字叫‘开心’。 周一下午,七八节课。 林榆宿舍四人一起,去国际报告厅听公开课。 何玫玫一脸兴奋,蹦蹦跳跳地,满是期待,“好期待那个老师,会不会很帅啊?” “万一人家不来呢?”林榆泼冷水。 “而且可能是个老头,说不定是个女的,公司老板,岁数怎么能小呢?除非是富二代混子。”章维为再补一刀。 “富二代混子可当不了特聘教授。”左娜说。 “一点消息都没有,没劲!”何玫玫耷拉着脑袋,生无可恋。 “马上就见分晓了,急什么?”林榆第一个迈进报告厅。 她们选在第三排入座,太靠后看不清人脸,靠太近又不好意思开小差。 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进来,报告厅内纷乱嘈杂,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小声了,就算坐在身边也听不太清楚。 直到一人推门而入,杂七杂八的声音渐停,直至彻底安静下来。 深棕色的西装,藏蓝色的衬衣,脖子以下两颗扣子解开,头发浓密,五官挺立,眉目深邃,粉面朱唇,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色长框眼镜。他冲第一排的领导席颔首,点了点头,阔步走上台去。 那人用手敲了敲话筒,指若葱根,他开口,声如磁吸,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是华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邵牧原。” 语毕,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甚至夹杂着口哨声。 何玫玫差点激动地跳起来,眼睛瞪得很大,“我去我去!林姐!林姐!”她已经数不清拍了多少次林榆的胳膊。 林榆有些发懵,原来他说的有事就是这件事,“别拍了,我看到了!”她浓密的眉毛微微皱起,满是震撼,也满是心慌。 “林姐,你这认识的什么人物啊?这么强?都咱学校特聘教授了!”章维为隔着何玫玫满口惊讶。 左娜双手交叠,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上次见他我就说他不是富二代也是土豪,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能穷到哪去?” “林姐!你要鸡犬升天啦!”何玫玫小声地说。 林榆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跟什么呀,我又没傍上他,什么鸡犬升天,胡说什么?” “开个玩笑嘛,别介意,你这性子要是傍大款,那这个世界都该颠倒了。” 邵牧原在台上侃侃而谈,挥斥方遒,玉石之声吐露的言语总能让人共鸣,原本枯燥无味的公开课在此时也显得字字千金,珍贵而稀少。 林榆从始至终都沉浸在他的言语中,她好像进入一个圈套,一个名为钦慕的圈套,他形象无可挑剔,才干卓尔不凡,家世殷实富足,性格温文尔雅,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就像上天的馈赠一般临世,惊艳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牛津双学位本科,哈佛研究生毕业,这buff叠满了,要不说人家能特聘教授呢,实力不容小觑!”何玫玫一脸花痴的样子让章维为扶额叹气。 “还给学校捐了一千万做科研基金,这是什么小说情节?”何玫玫继续补充道。 “那为什么公众号以前没有宣传他?”左娜歪着头问。 “据说他这个人不喜欢抛头露面,公众平台上很少能看到他,除非他自己跳出来,比如说现在。”何玫玫头头是道,来一番解释。 “你在哪知道的?”林榆问。 “江湖百晓生,我能不知道吗?”何玫玫一脸骄傲,眉飞色舞。 左娜白了她一眼,林榆接着白了一眼,章维为也白了一眼。 讲台上的人讲到自己求学牛津和哈佛的经历,他说,“年轻就是资本,是什么样的资本呢?是你有胆量去质疑传统,是你有才学去开创科学,是你有时间去堆积成果,年轻一代就是要创造未来,颠覆世界的存在。”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讲述后,他说,“贝弗里奇曾说过,‘青年的敏感和独创精神,一经与成熟的科学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相结合,就能相得益彰。’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在未来踏入社会的那一天能保持初心,方得始终!” 在结束前,还有一个提问环节,很多学生跃跃欲试,争先恐后,想要问出个一二三来。 有个后排的女生胆子大,在递过来的话筒里问了一个让全场哄闹的问题。 她说,“邵老师我想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何玫玫瞪大眼睛,竖起大拇指,“简直吾辈楷模,真勇啊!” 邵牧原揣摩片刻,环顾四周后,把视线定在第三排的位置,没有人知道他在看谁,只有林榆知道。 他往上推了推眼镜,面容和煦,“首先感谢这位同学的提问,你很勇敢,关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暂时没有。” 这个‘暂时’意味深长又耐人寻味,让人充满无限的遐想。 女孩依旧勇敢,“那就是准备有咯!” 邵牧原双手背在身后,一副年长者的姿态,“同学,如果你跟我探讨就业指导问题,我倾囊相助,但涉及我的私人问题,我想你不应该知道,毕竟就算知道了我也不可能给你一份体面又多薪的工作,找工作还是要靠自己。” 章维为来了一句,“他听起来情商很高的样子。” “千年的狐狸了这点道行能没有?好歹人家三十多了,吃的米比我们吃的盐多。”左娜接着她的话说。 “听起来怪怪的,但好有道理的样子。”何玫玫一边傻笑一边回应。 一句玩笑话,全场的笑声相配合,将这一趴揭过去。之后的问题就显得正经多了,问简历,问面试,问工作等等,对学生来说,这是一场有意义的就业公开课,起码不再是由一路读书,没进过社会,直接进校工作的老师来讲。 讲座结束,林榆硬是拽着宿舍三人赶紧逃离,她可不想在这时候跟邵牧原套近乎,那将直接导致她成为在场所有女生的公敌,她真心受不起。 第87章 明知山有虎 邵牧原跟学校的领导寒暄几句后准备离开,他看到站在最后排的一抹白色身影,勾了勾唇,正要向他走去时,有几个女生拦住他。 “邵老师,您讲得特别好,我们都挺入迷了。”有个女生作前期铺垫。 邵牧原绅士有度,微微欠身,以示感谢。 另一个女生接着开口,“邵老师我们能加您的联系方式吗?我们之后有问题可以问您吗?” 他右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左手推了推眼镜中梁,眼尾不带笑意,又是那副刻板冷冽的眼神,“有什么问题现在可以提出来,以后有问题就以后的课上提出来。” “我们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学术探讨邵老师!”有个女生的语气明显的撒娇姿态,小鸟依人的样子。 “抱歉,要说学术探讨,我推荐你们去找原来上这门课的贾老师,他的学术水平可远在我之上。”说罢,他迈着步子离开。 几个女生还依依不舍地看着,嘴里还嘟囔着,“那个贾老师是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谁要加他联系方式啊!” 邵牧原走到最后排,表情淡然,但声音略显喜悦,“你不是说你忙吗?怎么来了?” 谭柯一身米白色西装,黑色的衬衫让他显得贵气逼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长框眼镜,比之前那副更加书生意气,儒雅随和。 “怎么能不来呢,我要是不来,怎么能一睹邵老师的风采呢?”他双手抱胸,嘴角笑意正浓,“邵老师风度确实不减当年呐,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还那么招人稀罕呢?”他往后瞟了瞟那几个女生,意味深长地看着邵牧原。 “少贫!学生问问题而已。” “你这脸看上去没区别呀,怎么弄的?”谭柯说着就要上手摸,路过几个女生看到了,捂着嘴一边笑一边小跑过去。 邵牧原抓着谭柯的手腕,皱着眉头,“我脸上涂粉底液盖住了,别给我摸没了。” “嚯!哪弄的粉底液?不会是那个小研究生吧!” “不是!乔伊的,”他突然想起什么,掏出手机,避着谭柯发消息。 “这回就是给那女孩发的了吧,哎呀,邵老师你可真是叛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有事没事?没事你回去吧。” “我就不,我要看看那女孩长什么样。” 还没等他们走出大厅,又有几个女生上前来问联系方式。 邵牧原正要开口拒绝,谭柯抢先一步,“不好意思啊同学,你们的邵老师心有所属了,你们来晚了。” 等那几个女生离开后,邵牧原恰如其分的捶了他一拳,“少说两句能死啊?” “小孩嘛,逗着玩呗,”他抚慰着被锤的地方,“邵老师你下手可真没分寸!” “我要是没分寸你就躺那了。”邵快他一步走下台阶。 林榆收到消息的时候已经到宿舍了。 [我在小加尔达湖等你。] [好。] 其实林榆有些纳闷,他怎么会这么了解学校,小加尔达湖离主校区那么远。 小加尔达湖是平芜大学标志性建筑之一,借鉴于意大利的加尔达湖,故而称之为小加尔达湖。 湖旁边有很多木椅,一排排围着整条湖,音乐学院的学生喜欢在这拉小提琴、弹吉他,设计艺术学院的学生喜欢在这拍摄短片mv,但因为地理位置的问题,离教学楼远,离食堂远,离宿舍更远,所以平常来人不多,除非有特殊需求,比如上面说的,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练琴。 邵牧原坐在木椅上,看着湖面碧波澜澜,冰面融了许多,水上飘了几只黑棕毛的鸭子和浑身雪白的大鹅。身旁的百年柳树还是光秃秃的,但已萌了新芽,正静待万物复苏。 谭柯坐在他身边,两人缄默无言,偶尔看看飞鸟,大多时候闭着眼听风悠悠飘荡,吹起枝叶,散落心中的沉闷气息,好似人间仙境,两人独守一城山水。 第88章 他只想到了一句诗 林榆来了,她看到静谧而美好的风景。 他坐在树旁,闭着眼,表情坦然,五官精致,那应该是许多人都愿意为之神魂颠倒的人吧,就算她没见到,也猜到肯定有女生问他要联系方式了,自古美人嗜心魂。 她在原地站了许久,因为攥着特产,手被冻的有些发红,可还是舍不得将这似梦幻般的景象打破。 要不是脚下踩到残枝,她可能会站到昏天黑地,直至路灯亮起,圆月高挂。 “你来了。”他站起身来,向林榆走来。 直至邵牧原站在距离她半米的位置,林榆才恍惚间恢复了清醒的意识,然后自顾自地退后半步,那一瞬间,也不知道是哪个犄角旮旯里的意识觉醒,让她不自觉地退缩,好像有个野蛮的声音附耳言语,“林榆,他那么优秀,你有什么底气跟他并肩同行呢?” “林榆?”他又逼近了半步,抬手在林榆眼前晃了晃,然后略带调侃,“我有那么好看吗?” 听到这句话,林榆整个人都要沸腾了,通红的面颊,翻涌的喉咙,激荡的心脏,她仰头看着邵牧原,“好巧!”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好奇怪,又顺着退后了半步。 “是挺巧,”他再次逼近半步,语气里满是挑逗的意味,“你也来看日落?” “嗯…不,不是,我给你送特产。”透过那副眼镜,她看到了他眼里的明媚和忧伤,却没有了冰冷,可是他离得自己那么近,林榆还是觉得他好远,像距离星星那样遥远。 谭柯听着俩人的对话,扶额,叹气,摇头,将翘起的二郎腿放下,快步走到两人面前,探出半个脑袋,正好能看到林榆的模样。 林榆也看到了他,她觉得这个人也跟邵牧原一样,一样的好看,但这个人是沉稳可靠的好看,而邵牧原是冰霜渐冷的好看。 谭柯见她第一眼,并不觉得她惊艳,说她一般呢,又会有种“暴殄天物”的错觉。脸不够尖锐,鼻梁不够高挺,眼睛也没有那么大,好像与随大流的审美确实有偏差,但她曲眉丰颊的模样,让人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国泰民安的感觉。 “介绍一下吧。”谭柯单手搭在邵牧原的肩上,强装镇定着,背后却满是吃瓜脸。 “林榆,谭柯。” “这就没了?”谭柯笑着,将鼻梁上的眼镜往上提了提,伸出一只手,“你好,我是谭柯,他的…哥哥!” 邵牧原用手肘推了他一下,“哥你妹啊!谁是你弟?” 谭柯有些吃痛,脸上浮满绯红,侧着身子咳嗽。林榆笑了,两个酒窝很深,眉眼弯弯,唇红齿白,未施粉黛,他只想到了一句诗,“妃子笑迎枝果到,禄山献媚战刀飞。” 他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邵牧原会踏出艰难的一步,迈向这样一个人,她笑起来像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孩,清澈的眼眸是不谙世事的纯净,当然,换个词就是,没被社会毒打过的大学生,不对,研究生。 谁会将这样一个人拒之门外呢?她那么可爱,又那么有趣。 林榆敛了敛笑容,伸出手,“你好,我是林榆,在平芜大学读研一。” 谭柯再次伸出手,可还没碰到,被邵牧原截了胡,他说,“你不是说你有事吗?先走吧,再见。” “我什么时候…”还没说完,被握着的手以迅雷之势收紧,还带着不怀好意的眼神暗示,真是养活了第二条狗,来咬吕洞宾二号,谭柯心想。 “是,”他看了看邵牧原,把自己的手脱离另一只手的禁锢,“我还有事,你们聊!”最后三个字他的咬字格外清晰。 看着谭柯走远,邵牧原才开口,“我这兄弟,”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有点问题,你别见怪。” 谭柯在车上连续打了三个喷嚏,咒骂一声,“赶我走又想我,王八蛋!” 第89章 来日方长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这次,你真的是邵老师了。”林榆说。 “没有提前告诉你,吓了一跳吧。” “嗯…有一点点。”她抬起手,比划着那一点点有多小,“你以后还会来讲课吗?” “没有意外的话,还会再来。” 她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小加尔达,很少人会来这,大家都去主校区。” “其实我跟你们学校合作还蛮多的,前年第一次来的时候就知道了,那年你应该大三。” “我没有见过你。” “我见过你。” 林榆有些疑惑,愕然地开口,“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在…” “那是第一次正式见面,当时情绪不太好,所以给你的印象很差吧。” 她眉眼弯弯,轻咬嘴唇,有些心虚,“还行,没有…很差。” 邵牧原看着她,落日余晖达眼底,有些愧疚,但更多的是庆幸,庆幸归来还是你。 他说,“那时候是六月份,那天你手里捧着一本书,”他指了指身后的椅子,“就坐在这张椅子上看书,”好像很好读的样子。” “六月份…我应该看的是…《雪国》,确实很推荐。” “生存本身就是一种徒劳。”同频共振,在同一时刻,他们说出了同样的话,好似一切都是安排好的那样。 林榆看着他,明眸皓齿,眼眸带星,此刻他好像拔掉了所有伤人的刺,只剩下软糯糯的绒毛,说不准下一秒该撒娇了。 “扑朔迷离的浪漫,我觉得川端康成写的是孤寂,但又在治愈孤寂。”林榆描述她的个人见解,而这段见解与邵牧原的理解异曲同工。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 偶遇成知音,赠相交与欢。” 林榆双手捧着一个贴纸包装的盒子,上面印着小兔子和小狗熊,“差点忘了正事儿,这是我们家那边的特产,酥酪,算是甜食吧,不知道你能不能吃。” “能吃。”他脱口而出,接过那只精巧的盒子,“我可以打开吗?” “当然,我嫌卖家的盒子太丑了,我自己买了包装纸,所以看起来有点幼稚。”她挠挠头,有些害羞。 “我很喜欢,”邵牧原动作轻巧地打开封口,看到里面躺着一颗颗胖乎乎、圆鼓鼓的小团子,上面裹着一层白糖。 他捡了一颗塞进嘴里,看着林榆弯弯的眉眼,好甜,好酥,好软。 “你应该不会又拉肚子吧。”想起那碗鲜虾云吞伊面,林榆有些后怕。 邵牧原下意识地抬手,敲了一下她的脑门,“盼着我闹肚子是吧?” 林榆揉了揉脑门,眼里含了许多秋波,像滚烫的热河,眼前的人被这热河灼伤,甚至要将自己丢盔卸甲,全部祭献出去。 脚尖向前,他又迈近半步,风吹得摇曳,柳树的枝条晃晃荡荡,寒意散尽,体温腾升,盎然的不止是春意。 他们之间还差一个脚掌的距离,林榆能看到他的睫毛,呼哧呼哧的,好似湖里的大白鹅,扑腾着翅膀,也不知道它要飞去哪里,又在哪里停歇。 林榆打了一个激灵,还是选择后退一步。当头一棒时她又做了一个退缩的鸵鸟,把头藏在沙子里,谁喊也不愿意出来。 邵牧原看着她,看着她后退,看着她躲闪的目光,虚晃一瞬,漠然片刻,又淡然开口,“你不是说要请我吃烤鸭饭吗,还算数吗?” “烤鸭饭?”她缓过神来,想起那晚他们打电话打到手机没电,她确实说了,有机会带他去吃学校的烤鸭饭。 可是她不敢,“能不去吗?”,她垂着眼睑,眼神里饱含怯懦。 “为什么?”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开口了,“你太扎眼了。” 邵牧原有些懵,“有吗?还好吧。”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有对情侣走过来,女生盯着邵牧原的脸多看了好几眼,身边的男生硬是挡着女朋友的视线,还小声嘟囔着,“别看了,我不好看吗?” 那女生很直白,“对。” 林榆没说话,但她的眼神已经非常明确了,她好像在说,‘你看,还说你不扎眼。’ “我经常遇到这种,习惯了。” 林榆有些恼,皱了皱眉,但语气依然柔和,“可是我不习惯,从来没有人给我行这么久的注目礼。” 一种难以言喻的无奈涌上心头,邵牧原又坐回到椅子上,抬头看着林榆,“太遗憾了,吃不到你喜欢的烤鸭饭了。” “下次我给你打包。” “就这么说定了。” “那…” “那我带你去桑吉那吃日料吧。”他抢先一步开口,站起身来,“桑吉挺想你的。” “想我?吗?” “对,她觉得你很有趣。” “可是应该我请你吃饭才对。” “没关系,来日方长,还有好多顿饭。” 还没出校门,林榆收到了群消息,导师临时通知开线上会议,他们只能作罢,约定了周三的晚饭。 第90章 我们会有结果吗 “我感到,那困惑之深,倘不走向疯狂,就势必走向与日俱增的茫然。” 林榆开完线上会议已经九点半了。 何玫玫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林榆和那个西装男的爱恨情仇。 “原来给医学院捐了三百万的就是西装男!八卦形成了闭环,我爱在心里口难开!”何玫玫一副戏精的样子,眼里冒着金光,“预计今年要捐…”她比划了一下,“五百万!” 左娜伸手拍了她一下脑袋,“你当是冥币呢,说捐就捐了?” 章维为大笑不止,“娜娜从来都是一剑封喉!” “所以,林姐,你俩干啥去了?”何玫玫那两颗眼珠子八卦的几乎要掉出来了。 “我把特产给他了。” “然后呢?” “然后我们要去吃饭。” “那你回来干嘛?” “因为她要开会啊!”左娜一脸嫌弃,“何玫玫啊,少看点脑残小说吧,智商快成负数了。” “林姐!”章维为说,“别问一句蹦一句嘛,吃瓜群众很捉急的!” 林榆看着电脑屏幕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手机屏好像碎了,得买一个了。” “林姐!求求,我要吃瓜!”何玫玫双手合十,“给我点灵感,我还你一本霸榜现言!” “太监几本书了?还搁这画大饼呢?”章维为忍不住嘲讽她。 “这次一定,这次一定,我发誓!”说着,何玫玫竖起四根手指头。 左娜白了她一眼,章维为又白了她一眼。 林榆像病倒似的突然瘫在桌子上,眼神空洞又悲伤,混着若有似无的珍珠。 她的声音很低,呢喃着孱弱,但凡有人开口说话,就听不到她在讲什么。 “我们会有结果吗?”林榆只说了这一句。 三人懵在原地,左娜先开了口。 “林榆,敢情之前你丧里丧气的也是因为西装男?你不是吧,还没谈呢就在这患得患失?你林榆是什么人啊?说保研就能保研,说当班长当班长了,说进研会就进了,你什么时候怕过,现在怎么了?刚烧起来的小火苗,才几天呀就灭了?你是小女孩啊?点一根灭一根?”左娜气冲冲地说完一通,差点岔气了,赶紧喝了口奶茶顺了顺。 何玫玫说得也极为小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林姐第一次谈恋爱,那不得谨慎一点吗?” “是啊,西装男那么牛,总感觉…” “总感觉什么呀总感觉?总是这么进不进退不退的,等哪天人家直接退回自己的生态圈,你哭都来不及,然后开始后悔了,当初怎么没有狠下心来往前迈一步,我错过了多好的人啊!那时候再说这话,晚啦!”左娜字字扎心,但句句真言。 林榆听了左娜的话,有些醍醐灌顶,但还是鸵鸟模样,生怕把头钻出来让人抓住把柄。 眼底升起的一团火焰,又在眨眼之间熄灭,她眉心蹙了蹙,言语里还是遮不住的悲戚,“说是这么说,可是,他很优秀,从上到下,无可挑剔,这个世界上优秀的,能配得上他的女生一抓一大把,我又算什么?” “你这么说也对,”章维为看了左娜一眼,语气微微低沉,“伸手就是三百万的人,那说明身价起码得五千万?” “我觉得可能得上亿了。”何玫玫补充了一句。 “是啊,”章维为接着说,“就咱着破专业,一年身价顶死五十个,人都说结婚要门当户对,这差距好像也不是飘渺的爱情能弥补的,再说了,西装男都三十岁了,他眼里还能有爱情吗…” 眼睫低垂,林榆语涩气凉,她说,“我不知道。” “其实我之前挺嗑君城萧和…西装男的,一个明艳大明星,一个才貌双全大老板,好像也能开一篇爽文写一写。”何玫玫喜上眉梢,又开始了自己的幻想。 林榆扶额,遮住眼底的失落光彩,她莞尔一笑,“你别说,我也嗑过,尤其是那次水下英雄救美,我跟你们说过的。”她在笑,可是看起来比哭还难看。 左娜看着她这副德行,眉眼蹙成一团,“你这是摆烂了呗!” 何玫玫接了一句,“彻底摆烂了,都开始嗑对家的cp了。” 章维为叹了一口气,“要不你跟怀宁再试试?感觉那孩子不错,都摊牌了还对你念念不忘,有志气!” “我也投怀宁一票!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校园恋爱多好呀。”何玫玫忠勇举手,表示赞同。 “哎,”左娜叹了口气,心下不忍,但她终究只是个旁观者,“要怎么样你自己决定吧,谁都帮不了你。” “谢谢你们,我…随缘吧,有道是万事不由人计较,一生都是命安排嘛。”她笑了笑,又恢复了从前那副机灵俏皮的模样。 左娜走过来,摸摸林榆的头,满脸心疼,“我家孩子呀,总是那么善良。” 何玫玫和章维为也趁势跑过来,搂一搂林榆,摸一摸林榆。 “口嗨归口嗨,我何玫玫永远站在你这边!” “我也是!”章维为应和一句。 星子点点,夜风微寒。倾泻而下的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户,照在长短不一的衣服上,印着影影灼灼的水墨画。 今夜过后,乍暖还寒,春暖花开。 第91章 他很喜欢你 周三下午五点一刻,邵牧原来接林榆去吃饭。 林榆看到他今天戴的领带,那是她送的。 六点,他们刚好到日料店。 桑吉见到林榆,很是热情,牵起她的手,“好久不见你了。” 林榆有些受宠若惊,尴尬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桑吉,你吓到她了。”邵牧原勾着唇,笑着说。 “真的吗?”桑吉面露难色,将手退回去。 林榆迅速往前,抓紧桑吉的手,她说,“没有,谢谢你喜欢我,桑…姐姐。”她不想桑吉失望,也不想邵牧原难堪。 她觉得喊阿姨会显得不太礼貌。 桑吉面容和煦,笑容可掬,“叫我桑吉就可以了,姐姐可有些自惭形秽了。” 他们去的还是上次的包厢,今日店里是古筝的弹奏,邵牧原说这里有常驻乐队,一周换一次曲目。 因为正值饭点,客流量比较多,但桑吉还是隔三差五的来,生怕照顾不周。 中途邵牧原外出打了个电话,桑吉正好进来。 她坐在林榆对面,一身和服,一颦一笑都显得那般儒雅随和。 “味道怎么样?吃得惯吗?”桑吉问。 林榆眉眼带笑,点点头,“很好吃,谢谢你桑吉。” 桑吉也笑了,往门口的位置瞧了瞧,又转头,正视着林榆。 她说,“邵先生是个好人,一直都很帮我,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要露宿街头了。”虽然她说得有些夸张,但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林榆点点头,很是赞同,“嗯,他是个很好的人。” “他很喜欢你。” 只一句话,红晕爬上脸颊,她的喉头有些烧。 “他以前总是一个人,苦着一张脸来,又苦着一张脸走,好像永远都不会笑,跟块木头似的,”桑吉顿了顿,“但他带你来了以后,他…像个人了,有喜怒哀乐了。” “其实邵先生也是个可怜的人,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听到此处,林榆心口处忽地被揪了一下,她一直不知道,那样一个百毒不侵的人在那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妈妈,不知道那个小小的他长到这么大得多不容易。 桑吉擦了擦眼角沁出的泪珠,“我没有孩子,有时候很想把他当成我的孩子,但是”她叹了口气,“每次问他开不开心,他都不说话,我觉得有个成语特别适合他,画地为牢,他总是很有礼貌,很有分寸,懂得进退,好像所有人都没办法靠近他,他只愿意当我经常来吃饭的熟客,甚至不愿意把我当朋友,我有时候还蛮伤心的。” 鼻头酸楚,眼睛酸涩,林榆低着头忍了很久,一颗又一颗的珍珠还是掉在桌子上,砸出好大的水花,不知道她何时变得这么不禁哭。 她抽了抽鼻子,胡乱擦了擦眼泪,有轻微的鼻音,“可能他只是不懂得该如何跟您相处,他肯定是把您当朋友的,真的,他之前跟我讲过您的事,他非常愿意帮您的。” 桑吉笑了笑,往前伸了伸腰,抬手正好摸到林榆的头,“你和他很相配。” “桑吉…” “开个玩笑,”桑吉用公筷夹了一片三文鱼放在林榆的碟子里,“感情的事还是要,”她放下筷子,将右手放在左胸的位置,“听听这里最真实的想法。” 林榆看着她的眼睛,那双意味深长的眼睛,渴望得到回应,却又不愿用任何的特殊去捆绑自由。 邵牧原推门而入,嘴角扬起,眉眼舒展,“在聊什么?” 桑吉双膝跪地,站起来,“聊聊三文鱼是怎么制作的。”她走到邵牧原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轻柔,“饭要好好吃,人要好好处。” 门‘咔嗒’一声关上了,邵牧原盘腿坐下来,“抱歉,打电话的时候有些长了。” “没事。”她的鼻音还未消。 “你的眼睛红了。” “刚刚吃了一口芥末,太辣了。” “今天的菜合胃口吗?” “嗯,应该不会拉肚子。” 邵牧原一下子笑出声,将手攥成拳头,假意咳嗽,才恢复那副不动声色的样子,“看来拉肚子这个词以后会变成冷笑话。” 林榆摇摇头,“可能会变成热笑话。” 眼底闪过一抹喜色,邵牧原看着她,目光幽静如深潭。 《雪国》中写道,“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 她指了指桌子上一瓶青瓷样式的二两酒壶,“桑吉刚刚拿来的,她说叫仙人醉。” 邵牧原拿起酒壶,欠身,给她倒了一杯,“桑吉的招牌酒,入口香醇柔和,喝进去很暖胃,不刺激,适合冬天喝,但是…” 他还没说完,林榆已经一口闷进去,抿了抿嘴,眨了眨眼,揉了揉肚子,她说,“只觉得暖暖的,其他的我好像喝不出来,因为…我是猪八戒。” “什么猪八戒?”邵牧原看着她的娇憨模样,胸口似是多了一只猴子,挠着他的心脏,挑逗着他的耐力。 “因为猪八戒吃人参果,食不知味。” “有这么可爱的猪八戒吗?” 林榆霎时语塞,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觉得心脏突突地跳的极快,她觉得自己可能是醉了,“这酒多少度呀?”。 “15度左右。” “那我再喝一杯吧,上一杯不算。”她觉得自己没醉。 “不能再喝了,我怕你喝醉了,刚刚那杯我也没想让你喝完。” “没事的,我酒量很好的,我能喝二两白的,这个一点问题没有。” 林榆又喝了一杯,这次她喝的慢了一些,邵牧原在等她的评价,她却良久不言语。 “邵老师,我还是猪八戒。”她有些委屈,眼含泪光,睫毛呼哧呼哧的。 趁对面的人不注意,她又喝了一杯,闭着眼细细品,表情一会儿严肃一会儿喜上眉梢,好似正经历一场难度系数直逼二建工程师考试的难题。 邵牧原又笑了,他今日的笑已经胜过过去一个月的笑,他可能被揪住小辫子了,还是屡试不爽的小辫子,他难以拒绝的小辫子。 “你喝醉了。”看着林榆蜜桃红的脸颊,睁不开的眼睛,绯色的嘴唇,脑袋一晃一晃的,“这就是你说的二两白酒都不带醉的?” 林榆用手撑着脑袋,歪着头,睫毛颤动,她觉得有些热,用另外一只手给自己扇风,“跟你说实话吧邵老师,我林榆!”她用一种极为张扬的语气,“从始至终都是!一杯!倒!”说罢,只听到bang的一声,林榆倒在桌子上,呼吸平稳,像是睡着了。 他微微张着嘴,茫然间晃了神。先是一阵心疼,而后是欢愉的笑,身子一颠一颠的,好看的眉眼从震惊转为宠溺。 那好像一个巨大的宇宙黑洞,他以为黑洞只会将他吞噬,但穿越黑洞之后发现别有洞天,那里满天繁星,月明风清,春和景明。 第92章 那你喜欢我吗? “我将从群山中带给你幸福的花,蓝色的风铃花,黑色的榛子,和一篮篮淳朴的吻。” 林榆真的喝多了,走路都是歪的,可她扭头对邵牧原说,“邵老师,这路怎么说歪的?我是不是穿越了?” 邵牧原本来是扶着她的胳膊,她东倒西歪的实在扶不住,只能搂着她的腰,她的腰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细,感觉稍一用力就断了,“你能不能站直?” “你摸我腰干嘛?”她气鼓鼓的,撅着嘴,好像肉嘟嘟的小女孩跟你生闷气。 邵牧原看着她水汪汪的眼睛,那只猴子正在抓耳挠腮,让他红透了耳根。 “谁…摸你了?你站直我就不碰你。”他说得很小声,有些羞耻,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林榆却贴得更紧了,“我就不,我赖上你了!”她用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微微踮起脚,脸贴着他耳根,声音里带着酒气,“好怕以后抱不到你了,你就让我抱抱你吧。” “为什么以后抱不到了?” 林榆沉默良久,大颗大颗的眼泪淌下来,经过脸颊,在下巴处形成水滴,她看着邵牧原的眼睛,声音里满是委屈,“因为我配不上你…”她哭得很难过,眉眼拧在一起,越想越悲伤。 她说,“你知道为什么你总得不到我的回应吗?” “我知道。”他的嗓音低的可怜,好像下一秒便碎了。 “你不知道。”她的眼泪未曾停歇,心中的难言之隐只多不少,“因为我害怕呀,你说我是谁呀,我算哪根葱,我何德何能配得上你,”她擦了擦眼泪,咽了口水,继续说,“我长得一般,身材…也不好,性格…还不讨喜,硬性条件…也好不到哪去,我真找不出…我配得上你的东西,唯一能说的就是…我比你小,可是18、9岁的小姑娘…到处都是…”她哭得很大声,引得周围的人都往这边看。 邵牧原什么都没说,掏出一只手帕,认真地给她擦脸,他眼里也含了泪光,泛在眼睫上,下一刻便夺眶而出了。 “那你喜欢我吗?”他问。 林榆不哭了,盯着邵牧原的眼睛看了许久,那是一双漂亮又满含星光的眼睛。 她又笑了,声音闷闷的,软糯糯的,“喜欢,”她戳着自己心脏的位置,“桑吉说,感情的事情要…问问这里的…真实想法,”她再次落了泪,她说,“我问过了,这里…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眼里漾出笑意,笑意浮上眉眼,他等这句话等的太久了,“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 “我可以吻你吗?” 林榆像是被吓到了似的,突然捂住嘴巴,眨着眼睛,眼底透过的却是娇羞和玩闹,“可是…你还没有说…喜欢我,不…可以。” 邵牧原摸了摸她的头,与她鼻尖相抵,他说,“阿榆,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林榆蹭了蹭他的鼻子,伸手环着他的腰,他的腰好细。 笑意挂在嘴角,这一笑她媚的刻入骨髓,胸口的小鹿已然跌跌撞撞,沦陷,沦陷,再沦陷。 火苗从心底往上蹿,阶跃式地往上,直达大脑皮层,他好像也吃醉了,眼神有些游离,双手捧着林榆的脸,还未等到回应,他已俯身,迫切似的堵上她的唇,那是柔软的,香甜的,沁人心脾的,让人欲罢不能的存在。 林榆瞪大眼睛,在夜风凉凉的夜晚,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甚至是全身流窜的血液,一股脑地涌到头顶,在神经末梢叫嚣着狂舞,好似下一秒就要化成一摊水,又软弱又燥热。 她不会换气,有些喘不过气来,猛的推了邵牧原一把,然后大口大口的喘息,风吹过她的发丝,她站在路灯下,好似神明降临,嘴唇是粉嫩的红,她的眼底却是绯色的红。 “我还…没同意呢!”她又瘪着嘴哭,“我的初吻,我还…没准备好,”她哭得哇哇大叫,有点赖皮的嫌疑。 “对不起。”他道歉的很快,像条件反射那样。 他抬手摸了摸林榆的头,一脸宠溺,“那你想怎么样,才能一解我夺你初吻的仇?嗯?”那个‘嗯?’暧昧极了。 林榆仰头看着他,眼睛滴溜溜地转,她仔细想了想,眼睛还是睁不太开,摇摇晃晃的,“我…有一个…请求。” “你说。” “我能…吻你吗?” 还没等邵牧原开口回应,她小鸡啄米似的堵住了他的唇,柔软和香甜再次袭来,却在刹那间离开数寸。 “这下好了,还没等…你同意,我就…亲了你,你气不气?”她傻笑着,觉得自己占足了便宜。 “那以后你多这样气我吧。” “好啊,你说的!” “嗯,我说的。” 他看着林榆在闹,将她凌乱的发丝别在耳后,摸摸她的头,拍拍她发烫的脸颊,好似世间仅存的美好让他攥紧手里,他珍视,他爱惜,他收藏。 第93章 你不见我 想见谁 夜光如月,浮云散落,霓虹灯下的车流色彩鲜明,引得人纷乱,照得人氤氲。 他与林榆并排坐在后车座,小刘在前面开车。 “我送你回学校。” 林榆此时倒是坐得笔直,像个正在上课的小学生,只是时不时会东倒西歪,眼睛也是半闭着,不知道她现在是醒着的还是混乱着。 “真的吗?”她迟疑了许久,才说出这句话。 “真的。” “那明天还能见到你吗?”弱弱的声音听起来,她像是在乞求什么。 邵牧原笑着,凝思片刻才娓娓道来,“你不见我,想见谁?” 她头昏脑胀着,脑袋往下掉,幸好邵牧原反应迅速,用手接着,“你要是困了就睡会儿,到了叫你。” “嗯…今天发生的事儿…你…明天会忘吗?”林榆靠近他,抬手捏了捏他的脸,又摸了摸他的耳朵,还用鼻子蹭了蹭他的鼻子。 这话令他倏地顿住,看着她近在咫尺的,红彤彤的脸庞,喉咙处不自觉地往下吞口水,他好笑得看着林榆,“这个问题应该我问你才对。” “我怎么会忘,我又没醉,我现在清醒的很!”她说着,脑袋又在往下掉,摇摇晃晃的,她皱皱眉,“邵老师,你不要老晃,我快吐了!” 他轻叹一声,好似从深井里排出的苦涩,但那苦涩之上养了一朵芳香的玫瑰,“不会,我会永远记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如果我忘了,我也会把这一天记录下来,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回答的很认真,就连小刘都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是他入职以来听到老板说的最长的一句话,真是奇迹。 道路两旁的绿化树已然褪去苍茫和荒芜,生机勃勃的气息扑面而来,在繁闹畅旺的都市成为一股新生的力量。 林榆消停了一会儿,靠着窗户,也不知道她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只是蜷缩在那,像个冬眠的猫,毛茸茸的团成一坨,无声无息的。 他环着双臂,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胸口处的衣服被那人哭湿了,有点洁癖在身上的他并没有因此而动容,在他眼里,这是一个小朋友的恶作剧,那是一个他愿意为之付出的小朋友。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林榆像清醒了似的扑过来,靠近他的脖子闻了闻,那是淡淡的烟草味,夹杂着茉莉的清香。 “你干嘛?” 林榆抬头,眼睛睁得很大,她咽了一口水,咬了咬嘴唇,又抿了抿,很是不好意思,“你很好闻,但是…” “但是什么?”邵牧原的脸颊爬上不知名的绯色。 “但是你身上有烟味,我不想…吸…二手烟。” 他摸摸她的脸颊,思量片刻,“那我就戒了。” “真的吗?” “真的。” 林榆突然笑了,好看的酒窝形成两个小窝,“你真乖。”她抬手拍了拍邵牧原的头。随后从口袋里掏出点什么东西,拳头朝下攥紧,她问,“猜猜是什么?” 邵牧原笑了,脱口而出,“巧克力。” 林榆一副惊喜的样子,瞪大眼睛,微张嘴巴,“你!你好聪明!” “因为你总是给我巧克力,100%的那种。” “连含量你都知道,你一定…有透视眼…你是奥特曼还是二郎神,你这么帅,你应该是…嗯…孙悟空…”她嘿嘿笑,酒气只增不减。 “我谁都不说,以后不准喝酒了,听到没有?” 她眼巴巴地看着邵牧原,莞尔一笑,然后伏在他耳旁,语气轻柔,如春风抚柳般开口,“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都是装的,我没喝醉。”说完,她脑袋有些晕,靠在邵牧原肩头。 好看精致的五官舒展,他笑的极为魅惑。 瞥到那根宝蓝色的印花领带,林榆伸手拽出来,歪着头问,“你这领带好丑…跟你的西装看起来…一点都不搭” “这是你送我的领带。” 她震惊了两秒,抽泣两声,语气里是埋怨,更多的是酸楚,“我就说嘛,为什么看起来那么廉价,原来是我,我配不上你,就像我的领带配不上你的西装。”她哭得伤心极了,那种悲伤好似从心底里迸发出来的凄凉,好似一片荒芜的沙漠,没有生气,唯有苟延残喘。 邵牧原拿着手帕擦了擦她的眼泪,一边笑一边说,“怎么又绕回来了,你都把我亲了,还说什么配不配?”他搂着她的腰肢,她的头靠在他胸口,眼泪再次濡湿了那一块地方。 他像是在哄孩子似的,“好了,要说配不上,应该是我配不上你,你阳光明媚,乐观向上,性格好,人又善良,我喜欢你是迟早的事。” “真的?” “真的。” 在前面开车的小刘已经激动地不能自已,眼睛睁得极大,脸憋的通红,心脏突突地跳,作为吃瓜现场第一排的位置,亲眼目睹了驴脸老板的娇态,这大瓜指定能卖个好价钱。 到平芜大学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了,邵牧原撑开林榆的眼睛完成了面部解锁,在通讯录找她的舍友,“你舍友叫什么?” “你问哪个?”她靠在他肩上,迷迷糊糊的答着。 “随便一个。” “娜娜,玫玫,章章!”她嘿嘿一笑。 拨通电话过去,他将手机伏在林榆耳边,“让你舍友来接你。” 林榆点点头,接通电话后,她又是嘿嘿一笑,“你是娜娜吗?你吃饭了吗娜娜?” 邵牧原短叹一声,拿过手机,“喂,是林榆的舍友吗?” 左娜正吃着零食,差点噎住,“是。” “她喝多了,我们在南门,方便的话,能来接她一下吗?我不方便送她回去。”邵牧原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安分守己一些。想到大半夜一个校外陌生男人把女学生送回宿舍楼下,这要是让人看见了,又将是多大一个屎盆子扣头上。 “好,马上。”左娜挂断电话,火速穿衣服,“林姐喝多了,咱去接她。” “谁送她回来的?”何玫玫刚穿上一只鞋。 “那个西装男呗,今天跟他吃饭去了,他有病吧,让林姐喝酒!” “先去看看嘛,说不定是林姐自己非要喝的,喝酒这方面,她总是又菜又爱玩。”章维为忍不住吐槽一把。 左娜三人扶着林榆正要往校内走,林榆突然转身,跌跌撞撞地走到邵牧原身边,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她的声音铿锵有力,“邵老师,感谢盛情款待!” 站直的时候差点又摔倒,邵牧原接住她,敲了敲她的脑门,声音低沉柔和,“你乖一点,好好睡一觉。” 林榆笑着,樱桃小嘴抿一抿,吧唧一口,又亲了邵牧原一下,然后迅速跑开,脸红得发热又发烫。 左娜三人,一人掐着一人的胳膊,醍醐灌顶,头皮发麻,她们小声嘀咕着,“林姐疯了,她真的疯了!” “是,该进疯人院了。” “真是天大的瓜,不亚于顶流塌房啊!” “谢谢你们,麻烦了。”邵牧原很是绅士,以表谢意。 她们有些尴尬,微微欠身,只有标准又刻意的笑。 泰戈尔说,“绿叶恋爱时便成了花。花崇拜时便成了果实。” 因为你在我身边,所以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第94章 我可能恋爱了 车子平稳地开在路上,松柏一路倒退,车流也渐渐稀松,汽笛声少了许多,倒是多了摩托车飞驰而过的猛烈。 “小刘,你已经忘了刚刚发生的事,对吗?”他很平静,又摆出从前那副冷言冷语的模样。 小刘奋力地眨了眨眼,手心微微出汗,他知道老板的潜台词,就是不想让他多嘴。 “忘了邵总,”小刘嘿嘿一笑,讨好地开口,“我今天只送您回家,其他什么事都没发生。” “这个月辛苦了,上财务那领奖金。” “谢谢邵总!” 手机响了好几次,大概是一连串的消息。 他打开,看到备注是阿榆,嘴角勾了勾,心里笑的欢愉。 [你知道为什么我说喜欢你吗?] [因为每次见到你,我的心,突突突,跟机关枪一样,烦死了,我说,心脏啊,你停一停嘛,求你了。] [可你猜怎么着,它说,不行哦,我不能停,停了你就死啦。] [我想想也对,心脏不能停,那就这样吧,任由爱意随风起,不见明月见河渠~所以我真的好喜欢你。] 林榆一口气发了四条消息,她一向不喜欢发语音。 邵牧原很真诚地回复她,[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不会忘] 他又打了一句,[很晚了你该睡了晚安] 随后加了一个晚安的可爱表情包,从林榆那添加的,甚至添加表情包这个功能都是林榆教他的。明明可以自行搜索百度,或者摸索一下也能知道,但他偏偏要从林榆的嘴里听到她的解释才甘心。 林榆没再回复,邵牧原想她是睡着了,希望她一夜安眠,明天别把他忘了。 不过就算断片,这段聊天记录也能作为呈堂证供,不怕她抵赖。 躺到床上的时候,已经凌晨十二点半了。 圆月高挂,窗外的夜灯照耀,树荫成双对,晚风心里吹,那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坐起身拉开抽屉,拧开药瓶,倒出两颗药,正准备塞进嘴里,他又犹豫了。 把药塞回瓶子里,再放回抽屉,合上,在床上仰躺着,双脚并拢,左手放平在右手上,闭上双眼,眉头舒展,深呼吸了好几次,直至呼吸均匀。 凌晨一点,他朦朦胧胧的,很混乱。 “你怎么还不睡?在想我吗?” 林榆长发飘飘,穿着挽起袖子的白色衬衣,胸前袒露着一片春光,肤若凝脂。好看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粉嘟嘟的,双手撑着下巴看他。 邵牧原看着她入了迷,用手撑着身子,忍不住往前,慢慢靠近,想吻她的唇,想搂她的腰,想闻她的味道,想把她揉碎,嵌进身体里,彻底变成他的一部分。 游离之间,他跌在床上,扑了个空,恍惚间,他才意识到那是幻觉。 他坐起身来,台灯照得很亮。 已经习惯了开灯睡觉,几十年如一日,那盏灯好像从未熄灭过。因为在黑暗的空间里,他总会被梦魇吞噬,然后走向更黑暗的地方,一刻比一刻痛苦,一次比一次折磨。 白墙上倒映出他的背影,孤独又神秘。 他回头看了看桌上的智能钟表,已经凌晨三点了。他分不清自己是睡着后做的春梦还是精神分裂出现的幻觉。 总之,他是睡不着了。 药他也不想吃了,闫其钰总说是药三分毒,以前他无所谓,他早就盼着死的那天到来,被药毒死反倒省了不少功夫。 可他现在不想了,他想好好活,他想好好谈场恋爱,他想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那碗阳春面让他活了,这次,他想活着。 他的人生总不能一烂到底,既然这个春天生机勃勃的小嫩芽冒出来了,那就呵护着嫩芽长大吧,希望她能成为他贫瘠的荒原上最耀眼的玫瑰。 看到床头柜上放着打火机,他抽了抽鼻子,嗓子有些干,烟瘾来的倒是及时。 拿起打火机,在抽屉里找烟的时候,顺手把打火机扔进垃圾桶里,他答应林榆要戒烟,话既然出口了,便要守承诺,不管林榆是清醒的还是醉酒的。 把家里的烟全部找出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放在门口玄关处,打算第二天处理掉。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他继而选择绕着别墅漫无目的地走,一杯红酒摇啊摇,味儿都散尽了也没有灌进他的嘴里。 天台上风有些大,柳树成影,枝条在空中摇曳,暗色的天空出现几只飞鸟,看不清品种,只觉得它们自由无束缚。 湖面平静无波,他的心里却燥热难捱,他时常撇眼看着时间,时间却像老驴拉磨,又慢又磨叽。 他打开手机,翻了翻相册,总共就七张照片。 有两张是在牛津和哈佛毕业时拍的。有一张是和邵南木的合照。还有两张是和谭柯、程澄一起,一张是他和谭柯的高中毕业照,那时程澄个子还没有他们高,另一张是程澄大学毕业时,程澄已经显现的成熟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归来仍是‘少年’。最后一张是阳春面和卖面的大娘,后来他才知道大娘姓杨,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杨。 第七张照片是昨天照的,照片里林榆扎着丸子头,脸埋在他腿边看不到,只能看到她脸颊的一角,肉嘟嘟的,还有她的手,勾着他的食指不放手。那是他偷拍的,可能这张照片只有他知道这是谁,这是他喜欢的阿榆。 他有种想要立马把他的阿榆公之于众的冲动,一股往天灵盖上蹿的火热,但他知道,他不能。 翻到跟谭柯的合照,他坐在椅子上,将那杯红酒一饮而尽,那是一杯足够甜美的醇厚。 [谭柯,我好像找到了。] 发过去的时间显示03:25,那边有回复才怪。 所以他拨通了电话。 谭柯被一阵铃声吵醒,睡梦中咒骂一声,“哪个变态!” 身边的崔媛伊翻了个身,将被子拉过头顶。 他迅速起身,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又轻轻地关上。 看到备注显示一个单字,[邵]。 气不打一处来,自从邵牧原开始接受心理治疗后,他已经很少出现这种情绪不稳定,半夜跟个变态一样打电话的恶心事了。 “你最好有很重要非得现在跟我说的事儿,要不然,邵牧原,你完了!”谭柯很生气,声音里的起床气太过明显。 “很重要,我找到有意思的事儿了!”他顿了顿,等着谭柯问。 谭柯很不耐烦,眼睛睁不太开,惺忪懒散,“一次性说完…” “我可能恋爱了。”邵牧原笑着,用手搓着大腿,他竟然有些紧张,血液正在全身沸腾。 邵牧原听到了咬后槽牙的声音。 谭柯咬牙切齿地开口,几乎下一秒就要爆粗口,“邵牧原!我欠你的?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凌晨三点半了!就跟我说这点破事儿!你不睡别人也不睡了?”他缓了一口气,说出最后两个字,“神经!” 还没等到邵牧原开口,那边已经决绝地把电话挂断,然后直接关机处理。 邵牧原愣了愣,摇摇头,小声嘀咕,“终究是错付了。” 他轻手轻脚地躺回被窝,崔媛伊又翻了个身,躺进他怀里,她模模糊糊地问了一句,“谁啊?” “疯人院偷跑出来的神经病。” 她笑了一下,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夜,林榆睡得很沉,她一边笑着,一边幸福着,许是梦到了很美的梦。 这一夜,邵牧原走遍了别墅的每一个角落,他有了很多新发现。 比如说地下室放着他回国第一年买的,但从来没用过的钓鱼竿,他打算有时间去钓鱼,跟林榆一起。还比如三楼隔间里放着程澄送他的27岁生日礼物,是一把小提琴,虽然有专人保养,但他已经很久没摸过了,自从父亲将他珍爱的小提琴摔个稀巴烂以后,他再没拉过了,也不知道还会不会,他想拉给林榆听。 太多事了,太多想跟林榆一起做的事情。 第95章 阿榆 你不能忘 林榆醒来的时候已经上午11点,她只能庆幸周四一整天都没有课,要不然她可能就要恨死自己了。 她抬手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头疼欲裂,感觉要仙逝了。 见林榆醒了,何玫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贴近她床边,声音带着喜色,“林姐你可终于醒了!” 一整张脸近在咫尺,林榆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往后退,“干嘛呀。” 左娜也走过来,挑了挑眉,一脸无奈,“当然是要听你的八卦咯,林姐,你昨天太疯了,跟变态一样。” “好像刚从疯人院里出来。”章维为补了一句,调侃的意味溢于言表。 林榆疲乏的撑着身子,看着三人三张吃瓜脸,沉默了良久,来了一句,“我不信,”然后又重新倒下去,闭上了眼。 何玫玫转头看了看左娜,“我第一次见如此具象的断片。” “那就帮她回忆回忆。”左娜一脸坏笑。 “对,帮她回忆回忆。”章维为添油加醋。 何玫玫扯了扯嗓子,一副说书先生的姿态,“话说林姐昨天烂醉如泥,跌跌撞撞,向那西装男啪的就是弯腰,鞠了一九十度的躬,嘿!”她左手拍右手,右手拍左手,“您猜怎么着,您又吧唧一口,把人家西装男都亲懵啦…” “什么?”林榆叫了一声,噌地一声坐起来,头发乱糟糟的像金毛狮王,眼睛又红又肿的像大猩猩,“我不信,你胡说,你又在扯你的破小说!”她捂着耳朵,眼神悲伤极了。 “那你就睡吧,最好睡着睡着穿越了,穿越到从没遇见西装男的那一天吧。”左娜说得平静,语气轻巧没有情绪。 “林姐,你自己消化消化吧,人总归是要活着的。”章维为叹息,一脸忧愁的戴上耳机,开始打游戏。 林榆坐在床上坐了很久,坐的她屁股都麻了,头还是很疼,揉了揉眼睛还是涩,她躺下去,闭眼,睁开,闭眼,睁开,发现一切都是真的,不是做梦。 她记起些什么,但又很模糊。 手机叮呤咣啷的响,她解了锁,看到第一条是群里老师发消息说学校检查实验室要留人的事,跟她没关系。 往下滑,她看到备注为[司马懿]的那一栏,红点显示7,她的呼吸在一瞬间凝滞,颤抖着打开。 08:00 [你醒了吗昨晚睡得好吗] 09:00 [你醒了吗头疼吗] 10:00 [一个在吗的表情包] 10:32 [你还没醒吗我想给你送点汤葛花汤醒酒的] 11:03 [阿榆你不能忘你昨天说过的话] [一个可怜的表情包] 林榆看着这些消息,越看越羞耻,耳根子红了一片,脸颊也在烧,喉咙在沸腾,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温热的,都在燃烧。 邵牧原提到了昨天的事,她胆战心惊的接着往上翻聊天记录,那些记录简直要让她埋进土里一辈子不出来,钻地缝也行。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喝醉了是这副狗德行,信口开河,什么机关枪,什么心脏不能停,什么爱意随风起,竟然在醉酒状态下还创作了一番,真是六月里穿棉袄,里外发烧。 哐哐凿了两下床板,林榆在床上要拧成麻花了,她沉重地长叹一声,引得桌前的三人频频看她。 左娜摇了摇头,翻着手机,“林姐,理解现实,接受现实,顺应现实吧。” 何玫玫又趴在她床边,语言积极,“酒后吐真言,这下你不用纠结要不要接受西装男了,你的心已经接受他了,你就…接受他吧,你俩在一起我同意。”她举起手,像小学生课上回答问题那样,表示赞同。 “你可真是墙头草啊作家!”章维为怼了她一句。 “去见见他吧,不管你承不承认。”左娜双手抱胸,靠在栏杆旁,“事情都到这个份上了,喜欢就继续,不喜欢就说再见,这时候可不兴摇摆不定了林姐。” “你怎么知道人家来了?”何玫玫问。 左娜缓慢地咳了两声,表情极为自信,只说了两个字,“经验。” 听了三个狗头军师的话,林榆谨慎地发过去三个字,[我醒了,昨天真的抱歉。] 左娜说得对,木已成舟,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那就去勇敢面对吧,事情总要有个结局,故事总得有个结尾。 那边秒回,[我在南门附近车就停在那棵大树下] 林榆知道他说的是哪棵大树,就是那棵几经沧桑,皮掉了一半的树。 看着林榆眉毛拧在一块,何玫玫调侃一句,“不会真说中了吧,西装男来了?” 林榆看着她,蹙着眉头,也没说话,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何玫玫跑过去抱住左娜,“娜娜,你!就是我的神!古塔那黑暗之神!” “神经!”左娜扭捏着身子,一脸嫌弃。 林榆简单洗漱了一下,把炸起来的毛顺了顺。左娜建议她化个妆,但她怕门口那人等太久就婉拒了。紧急敷了一下眼睛,已经没有那么肿了,她就这样素面朝天的出门。 第96章 我怎么努力都跨不过去 邵牧原从凌晨三点半一直等到早上六点,看表的时候不下数百次。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的睡到了七点,起来洗了澡,随便吃了两口早餐,八点出门的时候遇到了清洁工人,那个人他常见,尤其是他手里时常夹着一根粗糙随意的旱烟。 他想了想,把烟都递给了他,“大叔,这些烟我都没动过,你要不要?” 大叔仰头看着他,没什么表情,只问了一句,“你戒了?” “戒了。” 那人接过袋子,看了看,“戒了好,吸烟有害健康。”末了又说了一句,“谢谢。”还躬身鞠了一躬。 “没事,少抽点。” 小刘已经等着为他开车门。 他坐进车里,看了看表,给龙腾轩打了一个电话,那边还没正式营业,但厨师已经到位了。 正常情况下,龙腾轩不做外卖,但邵牧原算一个例外,很挑剔,但给的钱却从来不吝啬。所以只要邵牧原需要,那边都恭恭敬敬地接下了。 “小刘,开快点。” “好的,邵总。” 九点一刻,邵牧原刚好到平芜大学的门口,手里捧着保温壶,里面是刚做好的葛花醒酒汤。 三月开春,天气已经没有那么冷了,道路两旁的树还在风中摇曳,平芜最大的特点就是妖风一阵一阵的,吹得人发懵。但今天却是艳阳高照,无风无雨,一片祥和。 邵牧原看着她快步走来,昨日俏皮可爱的小孩,今日已经是优雅大方的气质姑娘。将近及腰的长发带着一些自然卷,微风拂过,能看到她耳朵上戴有一副金色的耳环,身着一件米白色的大衣,内搭德绒黑色毛衣,脖子上挂着一个金色配饰,下身搭配复古蓝直筒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黑色小短靴。 邵牧原打开后座的车门,“上车吧,外边冷。” 林榆捏着手心的汗,乖乖的上了车。 “小刘,去附近买两瓶水吧。” “好的,邵总。”小刘识趣的下了车,看来这水他得逛好几个超市才能买,回来太早不行,回来太晚更不行。 车内的气压逐渐降低,温度却慢慢上升。 “我不渴。”林榆说。 “我知道。”他把保温壶打开,看着里面还冒着热气,递给林榆,“还热着,快喝吧。” “头还疼吗?” “不疼了。”其实还挺疼的,像没睡醒的那种头疼。 林榆木木地,看看那碗清亮又健康的汤水,又看看邵牧原,心里很不是滋味,更多地是愧疚。 “醒酒的,不苦,甜的。”邵牧原觉得,女孩儿一般都喜欢甜食,便让厨师加了蜂蜜。 林榆接过来,用勺子舀了一口塞进嘴里,真的是甜的,可是她不喜欢喝甜汤,“真好喝,你做的吗?”她弱弱的问,不敢抬头看那人的眼神。 他有些不好意思,“让我做的话,你可能就中毒去医院了,这应该…算是外卖。” 一本正经地说出最搞笑的话才是真段子。 林榆飞速旋转大脑,想要说些得体的话,“那个,你挑的厨子真不错,好手艺。”她自己都嫌尴尬,这都能掰。 邵牧原没接话,只是一直看着她,也不知道意义是什么,好像没有意义,就是想盯着她看。 他盯着她,她盯着那碗汤,一勺一勺地往嘴里塞,尽管如此,她还是感受到身边那人炙热的眼神就要把她烫伤了。 看到林榆的头发往下垂,就快到碗里了。他忍不住抬手,想要帮她把头发掖在耳后,但临门一脚他又退缩了,用另一只手压着,“你的头发…快掉碗里了。”后面的字,声音越来越小。 林榆猛地一惊,她刚想着那人的手要是真的碰到她了,她会不会像一睁眼看到何玫玫贴过来的脸那样条件反射地躲开,幸好,避免了这样的尴尬。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景再次发生,她仰头,咕咚咕咚把那些汤汤水水一股脑地灌进嘴里。 因为喝得急,她鼓着腮帮子,把最后一口汤咽下去。 一张纸巾就递过来了,林榆都怀疑他是不是熟能生巧,怎么什么都想得那么周到。 她擦了擦嘴,“谢谢你,”她缓了口气,“我舍友跟我说了,昨晚真的给你添麻烦了,对不起。” “你昨天说过什么,你应该没忘吧。”他说得很是平静,语气里却掩不住那一丝急切。 她皱了皱眉,眼睛里又有了雾,那种要说不说的样子让邵牧原感到难过。 他说,“你很紧张吗?” “啊?没…没有吧。” “你紧张的时候会揉耳朵。” 林榆回过神来,迅速停止摸耳朵的动作。 “还有抠手指。” 明明她穿得很是保守,却还是有种被人看光的错觉,好像自己一丝不挂,任何一个细节都被拿捏地丝毫不差。 身边路过几个年轻女孩,一边笑一边闹着走过去,吵闹的声音在耳边渐渐慢慢靠近,在达到最大分贝后又慢慢远离,她缄默无言,她深思熟虑,来时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的话,此刻一个字也讲不出来。 清醒时,看到邵牧原那双炙热又冷冽的眼睛,她总会不自觉地低头,然后当个不敢露头的鸵鸟,好像只要她不往前走,就没有人能抓住她的把柄。 “你讨厌我吗?”他的声音飘荡在整个空间,然后以飞快地速度传到林榆耳朵里。 她条件反射似的摇摇头,脸上显现出一丝惊恐。 “那你喜欢我吗?”这句话他昨天问了,今天想再问一遍,也希望得到同样的答案。 林榆又低下头,不自觉地抠手指。 邵牧原也不说话,他看着窗外的树,一棵又一棵,云,一片又一片,还有飞过的鸟,一只又一只。 “我不敢,”林榆看着他的侧脸,好看又精致,他那么耀眼,就像触不可及的星星,“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不管我怎么努力都跨不过去,从小到大我都按部就班,没有逃过课,没有叛逆过,最叛逆的事也就是在自己的校服上涂涂画画,但都会洗掉,不会让老师看到,也不会让我妈知道,长到这么大,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所以我想了很久,”她顿了顿,“我实在找不出你喜欢我的理由,我就是一个丢在人堆里就看不到的人,要不是我做南木的家教,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识你,所以,所以…” “所以你觉得我们不会有结果对吗?” “对,”她的脸呈绯色,好像扯谎之后的不安,但又在无畏中感到难堪,“我不记得昨天对你做了什么不合适的事情,如果真的冒犯到你了,对不起。”她说了第二遍对不起。 “小刘怎么还不回来。”邵牧原听得有些胸闷,面露愠色,他打开车门,“有点闷,我去透透气。” 林榆记得,上一次也是这样,他说有点闷,想要透透气,然后她就被删了。 邵牧原靠在车门边,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快12点了,阳光很足,照得他不得不闭眼。现在的他,太需要一支烟了,用来散去那些不痛不痒阻挠。 可伸进大衣口袋的手,什么也没有摸到,甚至是一只打火机。他突然笑了,带着寒冰的笑,他所有的烟都送那个大叔了,不知道现在去要还来不来得及。 林榆坐在车里,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她偏头看着那人的半截背影,眼里无端沁了泪,就在几十分钟前,她还想豁出去拼一把,可现在,她好像被下了某种蛊,将所有拒绝的话都脱口。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嘴唇,用力想了又想,还是想不起来跟他接吻时的感觉,是酥麻的,还是甜蜜的? 抬手看了看时间,还有十分钟十二点,她想,事情总要在12点之前结束。就像灰姑娘的南瓜车在12点之后会变成南瓜,不再是帮助灰姑娘去舞会的南瓜车。 第97章 喜欢你 是深思熟虑 她抬手打开车门,下了车,把门关上,看到邵牧原宽广的肩膀,她顿了两秒,向他走过去。 邵牧原站在她对面,她站在那棵掉皮掉了一半的大树下,这里离平芜大学还有一段距离,但附近有一所重点小学。 他轻轻开口,“本来想抽根烟的,但是我已经答应…”看着林榆的眼神,突如其来的悲戚,“你说不想吸二手烟。” 林榆仰头,透过那双眼睛,她看到了未曾见过的无奈,甚至是无助,眼泪顺着眼眶淌下来,好似大颗的雨滴砸在心上,让人觉得无比的荒芜。 她擦了擦眼泪,清了清嗓子,从口袋里掏出两块巧克力,拿起他的手,摊开,放进去,“戒烟的话,多吃点巧克力,我没有甜的巧克力,只有苦的,凑合吃吧。” 林榆已经不敢看他的眼神,那好像两个硕大的黑洞,吞噬着她的一切。 他伸手抓住林榆的手腕,在她即将离开的时候。手心的力度只用了一半,便把那只纤细的手腕攥得很紧。 “你看着我的眼睛。” 林榆刚开始不愿意,但手腕上的力量挣不脱,只能被迫抬眼,她看到一双泛红的眼睛,但吞噬力量只增不减。 沉淀良久,思虑周全后,他开口,“我就问你一句,你喜欢我吗?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只回答我这句话。” “喜欢,很喜欢很喜欢。”邵牧原没想到她回答的这么快,一时之间是惊喜,更是担忧。 林榆自己也没意识到,或许在看他的那一瞬间,自己已经被完全吞噬进去,丧失了仅有的理智。 “好,你听我说完,再做决定。” “你说没人看得见你,我看得见,”他眼眶里的红加深了些,眼眸更加深邃,“我一直都看得见你。非要掰扯,应该是我配不上你才对,你努力上进,个性坚强,善良可爱,成绩性格都好,没有人比你更突出了,我怎么会看不到你,我一眼就看到你了。”他顿了顿,有片刻迟疑,但还是选择娓娓道来,“以下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他说,“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外貌、家世背景,只是因为我的性格的话,根本没有人会靠近我,而且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当然,不是那种大家以为的神经病,也没有暴力倾向,我挺正常的,”他突然画风突转,惹的林榆边哭边笑。 “别笑,等我说完,”他又开始一本正经,“我甚至现在都有很严重的失眠症,可能还有一点焦虑症,但最近这些症状都有在好转,我也会尽量克制自己,绝对不会成为你的负累,”他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除此之外,我还有所有企业家基本都有的病,胃病,但是…”他突然很大声地说,“我还没开始秃头,我虽然比你大很多,有时候会产生代沟,但我想努力跟上你的脚步,就像你教我用表情包那样,以后希望你教我发朋友圈,我听同事说他们都在用朋友圈记录生活,我希望你出现在我的朋友圈里。” 林榆破涕为笑,泪眼婆娑,“你说了好多话。” “还没说完,”他换了口气,继续说道,“我想说我能遇见你是迟早的事儿,就算你不是南木的家教,我会在浮生的周年庆上认识勇敢的你,会在云吞店认识可爱的你,会在医疗器械展上认识闪闪发光的你,会在讲座现场认识认真听讲的你,不管你在哪出现,我都能认识你。” 微风拂过,太阳光打在邵牧原的身上,他像披了一层金光闪闪的袈裟,照亮了自己,也照亮的眼前的人。 “我跟你说这么多,不是非要你跟我在一起,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出生,我的经历,我已经没办法改变,但是,我现在,此刻,说的喜欢你,不是想跟你玩玩,也不是打了什么无聊的赌,更不是因为空虚寂寞想要随便找个人,你说你做过最叛逆的事是在校服上涂涂画画还不敢让老师知道,我想告诉你,现在你想怎么画怎么画,想怎么叛逆怎么叛逆,你安心做你自己,我给你兜底…”他郑重其事地,深吸了一口气,语气平缓低沉,“我喜欢你不是头脑发热,是深思熟虑,”他伸手握住林榆的手,像宝贝一样捧着,心脏不再恰如其分地跳着,而是毫无规则,“阿榆,你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重新考虑一下我?” 12点一过,学校的钟声响起,及腰的孩子们风风火火的往外跑,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一场没有彩排的交响乐,乱中有序,无序中创造和谐。一时间,前后左后都是一群小学生,穿着红白色的校服,胸前的红领巾随着主人的奔跑也洋溢着欢愉和自由。 在人群中,黑色大衣的高个子男人,米白色大衣的长发女人,便显得格格不入。 林榆用力地点点头,她早已泣不成声,在他罗列自己的优点时,她以前不敢想有人能够对她情有独钟,现在她敢了,因为那个人就站在她面前,活生生的,不是春梦,不是幻想,是此刻小孩不看路往上撞的现实。 那个人满眼真诚地说,“我给你兜底。” “你别光点头,我想听你的回答。” 两三个小孩挨个撞她,她离邵牧原越来越近。看着邵牧原的嘴唇一张一合,她看着入迷,轻轻踮起脚尖,扶着他的肩膀,吻了她一直都想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吻。 那是酥麻的,也是甜蜜的,更是让人心跳加速和情难自禁的,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飘入小河,成为流水,慢慢汇入汪洋的大海,直到她彻底成为大海的一部分。 “啊!那个漂亮姐姐在咬那个帅哥哥的嘴巴!哈哈哈!”有几个小男孩不合时宜地出现,抓住邵牧原大衣的一角,甚至在观察他们具体是怎么操作的,那种眼神好似在上一堂小朋友极为感兴趣的手工操作课那样专注。 林榆唰的一下红了脸,连带着耳根子一起,她将自己埋在邵牧原怀里,感觉脸都丢尽了。 邵牧原抬手摸摸林榆的头发,安抚着她复杂的情绪,转头对那群小孩说,“快回家啦,姐姐都被你们看害羞啦!” 胸口被捶了一下,他的脸上泛起一圈又一圈愉悦的涟漪,飘荡在心间,飞扬在名为幸福的指尖。 等那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小孩儿你追我赶的跑开,林榆才仰头,看着他光滑的下巴,小声问,“这样的回答算吗?” 气息喷洒在颈间,邵牧原整个人都是酥的,身体里的血液异常兴奋,在片刻间便热血沸腾。抬手擦掉她眼角的泪,他低头噙着她的唇,像品尝美味那样细密地吻着,氤氲的亲昵,好像上瘾的鸦片,他只想不断地索取,探寻,渴望,甘之如饴,欲罢不能。 打断他们的是一句横冲直撞的话,“邵总,水买好了。” 那一刻,邵牧原的第一想法是,把小刘一掌拍进地缝里,他永远是那个煞风景的。但小刘事后解释是,“人多眼杂,怕邵总的名誉受损。”事实上,他女朋友给他打来电话闹分手,他急着回去处理家事。 第98章 叔叔有女朋友了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邵牧原让小刘提前下班,把车留下。 “你不用上班吗?”林榆问。 邵牧原敲了敲她的额头,“现在问是不是有点晚了?”他笑着,唇红齿白,“今天请假了。” “老板也可以请假吗?” “所以我今天没有工资。” 嗓音里隐有笑意,眼睛像月牙般弯起,她声音朗朗,“那就由我来请邵老师吃饭咯!” “太感谢啦,谢谢林老板!” “林老板…以后多叫。” “好!” 两个人走在一起,自然而然地手牵着手,从身后看,他们很是登对。阳光在不经意间肆意洒脱,照得人心里暖洋洋的,连枝头的鸟儿都叫的比往日欢实,像是要迎新年的节奏,身边总能路过几个咧嘴大笑的小孩儿,吃着五毛钱一袋的辣条,一边吸着鼻涕,一边斯哈斯哈的喊辣。 “你吃过辣条吗?”林榆看着那个鼻涕老长的小孩笑。 他想了想,“不太记得了,小时候没怎么吃过零食。” “那下次我给你买,没有吃过辣条的人是不完整的。” “谁说的?” “我说的。” 嘴角蔓延出一丝甜蜜的笑,他眨了眨眼睛,语气里有试探的意思,“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 “司马懿…是什么意思?”他表情出现明显地慌乱和不安,及时补充道,“我不是故意看的,昨天给你舍友打电话的时候不小心翻到了。” 林榆没有恼,表情依然洋溢,故作姿态的挑逗他,“你猜呢?” “我想了一晚上,没想明白,曹植评价司马懿是魁杰雄特,秉心平直,威严允惮,风行草靡,”他顿了顿,“那你…” 她眼尾勾起了意味深长的笑意,话确是快人快语不拖沓,“哪有那么复杂,你想想司马懿的缩写是什么?” 他恍然大悟,眉毛微皱,表示不敢相信,“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你的缩写嘛,当时输入法是司马懿,我就直接写了司马懿。” 失落的表情在脸上停留了许久,林榆抠抠他的手掌,“怎么了嘛?” 他挤出一个标准的笑,但还是遮不住底下的难堪之情,“感觉自己被骗了。” “怎么会,”林榆指了指不远处的招牌,“为表歉意,请你云吞面。” 原来他们又溜达到这里,这家云吞面吃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初秋,林榆尴尬的抠脚,邵牧原却吃的开心,只是当天就闹肚子到虚脱。第二次在深秋,林榆还是尴尬的抠脚,邵牧原依然吃的开心,当天也还是闹肚子,只是症状稍微轻了些。如今第三次来,春暖花开,他们手牵着手,以男女朋友的身份踏入这个小店,还真是感慨万分。 没进店门之前,林榆伏在他耳边轻声问,“你真的没关系吗?上次真的没有闹肚子吗?” 邵牧原也伏在她耳边,很小声,“没有,你放心。” 老板娘看到这两人窃窃私语,脑子里突然开始乱想,想着会不会是食品监管局便衣检查,但看打扮又不像,又觉得这俩人面熟,但每天那么多客人,她也不太确定,所以多看了两眼。 邵牧原还想着那个小女孩在不在,结果刚一进去,就看到那个小女孩还是坐在那,吊着双腿前后踢,这次不是写作业了,是乖乖吃饭。 那小女孩一边犯困一边嗦着伊面,脑袋一掉一掉的,老板娘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赶紧吃,吃完去楼上睡觉,下午还要上课。” 小女孩苦着脸,眼里的泪在打转,一提到上学,整个人都蔫了吧唧的。 直到她看到迎着阳光走进来的两人,黑白配,要了两碗云吞伊面加两个煎蛋,还有二两卤牛肉。 她一眼便认出来,趁着老板娘不注意,颠颠地跑过来,满脸堆笑,“叔叔你来啦,”说着,她就要上手摸邵牧原的手。 林榆顺势把小女孩转到她这边,声音很是温柔,还开着玩笑,“不准乱摸,叔叔有女朋友了。” 邵牧原坐在一旁,像看戏似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榆,嘴角有着若有似无的笑。 “上次还没有的!”小女孩像川剧的变脸似的,一瞬间就不笑了,瘪着嘴,有些生气,“他女朋友是谁啊?” “我啊!”林榆调侃着,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 小女孩挣脱林榆的束缚,双手抱胸,小大人模样,抖着一条腿,看了林榆很久,她说,“你的话,也行吧。” 她转头趴在邵牧原肩头,悄咪咪地说,“叔叔,你要对姐姐好点噢,不然她就不要你啦。” 笑意更甚,在嘴角勾勒出好看的弧度,他认真地回答,“我知道了,谢谢你福福。” 福福震惊地看着邵牧原,那种激动溢于言表,她以为他不记得了。 手舞足蹈的肢体动作除了惊吓到客人,还能引来老板娘的重拳出击。 “福福!”她从后边拽着小女孩的衣领,“吃完了上楼睡觉,下午上课睡觉被老师抓到看我不打你!” 福福屁颠屁颠地跑上楼,还转身回来做了个鬼脸,老板娘懒得理她,笑脸相迎地开口,“不好意思美女帅哥,小孩子调皮,见谅。” “没事儿,小孩子就要活泼开朗一些嘛。”林榆笑着回应。 老板娘面容和煦,轻手轻脚地把面端上来,在不经意间又看了林榆几眼。 她顿住脚步,“小姑娘是不是经常来吃面呀,总觉得你怪眼熟的。” 林榆面露惊喜,那表情跟福福有异曲同工之妙,“是啊,隔三差五来一次,没想到您记得我。” “我也不确定,这不问问嘛,”老板娘笑着,瞥了一眼对面的人,咧开嘴笑了,“姑娘好福气哟,能找这么帅的老公。” 一口唾沫哽在喉咙,林榆突然憋地脸红,连声否认,“不是不是,只是男朋友。” 就“男朋友”三个字,已经让对面的人心里乐开了花。 “现在是男朋友,以后就是老公啦,迟早的事儿。”老板娘扬着笑声离开了。 林榆还在“埋头苦吃”,等着脸上腾升起来的绯色恢复正常些。她想着,以后得学着脸皮厚一些才行,不能说一两句就脸红,真是破门帘子,挂不住呀。 男朋友到老公的距离太长了,她不敢想。说实话,尽管他们现在在一起,但未来的事儿谁也说不准,她不会把未来赌在未知上,只是想把当下的幸福牢牢的握在手里。 第99章 goodbye kiss 俩人一边聊天一边吃饭,邵牧原曾经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被完全打破。天南海北,林榆像是被解开了某道穴,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聊她的小时候,聊她的中学,聊她的大学,以及那年她保研经历的焦虑和寝食难安。 邵牧原认真听着,句句有回应,像他本身自带的教养,但更多时候是他主观意义上的靠近,靠近那个一点点刻画在心里的人。 他该这样形容呢,好像是他第一次摸小提琴的时候,哪怕练的手指酸痛,还是锲而不舍的未曾厌倦。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曾讲过,“时间决定,你会在生命中遇见谁,你的心决定你想要谁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而你的行为,决定最后谁能留下。” 他想,林榆就是那个被时间决定而留在他身边的人。 吃完饭后,邵牧原掏出现金准备付账,林榆已经打开付款码把钱扫过去了。 “说了我请,”她推了推邵牧原拿着钱的手,“现在可不兴现金付款了,网上支付比较方便。” 邵牧原把钱包塞进内衬口袋里,一本正经,“我本来想刷卡的,但想想应该没有pos机,刷不了。” 林榆瞪大双眼看着他,“你是认真的吗?你真的是现代人吗?” 邵牧原笑了,拉着她的手朝路口走去,“假的,开个玩笑。” “我以为你会像甜宠剧里的霸道总裁一样,给我一张黑金卡,然后说,女人,拿去花。”她眼神犀利,正在模仿霸总的冷脸。 唇角勾起好看的弧度,他抬手敲了敲林榆的脑门,“女人,偶像剧看多了。” 午后的阳光暖烘烘的,微风不燥,宜人畅快,路过一两个稚童,一边跑一边闹,小路上车流不多,饮品店三两步一个,飘出来的香味让空气里多了一丝甜蜜,多像陶渊明的世外桃源,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林榆仰头看着他的侧脸,又入了迷,她清醒地摇摇头,突然想到什么,“你刚刚说了一大堆话,最重要的你没说。” “什么?” “你之前谈过几个?” “这重要吗?”邵牧原低头看着她,抬手拍拍她的头,“既然你想知道,两段正式的。” “包括那个咖啡店女生吗?” “什么咖啡店女生?” “就是那个很漂亮,你还跟我说你要跟她结婚的那个!”想起这件事,林榆有些生闷气,上次他说分手了也没来得及问,这回得问清楚。 “那个不算,我们最多叫生意伙伴。” “那你还说要跟她结婚。” “我故意说的,当时你说那么重的话,我正在气头上。” “好吧,那我原谅你了。”想起那时候,那个初雪夜,以为一切都要结束,所以她把所有拒绝的话都讲了。现在想想,确实应该感到羞愧。 他们又回到那棵掉了一半皮的大树下,邵牧原抬手,将林榆的碎发拨在耳后,他说,“阿榆,我希望以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我们都能坦诚相待,我看过太多因为闭口不提而引起的矛盾和错过,我不想错过你,也不想失去你。” 林榆点点头,“我知道,虽然我实战经验少,但理论经验非常足,我会好好珍惜你,也会认真喜欢你,我们都好好的。” “好,我们都好好的。” “我发现你今天跟我说的话,比以往半年加起来都要多。” 他伸手隔空戳了戳林榆左胸的位置,“因为我不仅要在你心里,还要让你的耳朵记住我的声音。” “嘴巴这么甜,吃点苦的综合一下吧。”林榆又掏出她的100%巧克力,摊开手掌,塞进邵牧原的手里。 “你为什么总把这么苦的巧克力揣兜里?” “今天告诉你太多秘密了,这个秘密,以后再告诉你。” 邵牧原只是看着她笑,他发动车子,准备去电影院,他们说好今天恋爱第一天,一条龙服务,吃饭,逛街,看电影。 可事情总在紧要关头出现,林榆看到手机里的消息,脸色大变,一时间有些无措,她举起手机给邵牧原看,“师兄让我改论文。” 邵牧原也把刚收到的消息给林榆看,“我也得回公司一趟。” 一对苦命鸳鸯,在风和日丽,一片春光大好的时间各自繁忙,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 林榆抓着邵牧原的手,“这几天我可能比较忙,这是我第一篇论文,我想尽量冲好一点的期刊,然后导师那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会汇报了,所以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空闲了。” “没事,”邵牧原捏捏她的脸,眉眼带笑,“我最近也忙,有几个外地的学术论坛要参加一下,所以我们就忙完自己的事,然后再安心地见面。” “好。” “等你论文录用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庆祝。” “好,借你吉言,一定成功!” 他们难舍难分,一只手牵着另一只手,随着步伐相悖,林榆的手越来越远,直到他向前迈一步,长发飘扬而起,衣角随风起,林榆被迫转了个身,跌在他怀里。 “你干嘛?”她声音里是明显的羞涩和少女懵懂。 “你好像忘了什么。” “什么?” 邵牧原指了指自己的脸颊,“goodbyekiss” 林榆红着脸笑,偏了偏头,轻轻踮起脚尖,却对上了那人的唇,柔软又香甜的吻。 她又闻到了那个香,没有烟草味,是茉莉的清香,还有一种特殊且无法形容的舒适味道,那是她之前从未闻过的香味,一种让她感到安心满足,岁月静好的香味。 第100章 我们在一起了 林榆赶回学校,拿了电脑去图书馆改了一下午论文,改的头昏脑胀,屁股都坐麻了。 晚上八点的时候给师兄发过去,师兄回复说,“改挺快,我最近抽时间再给你打磨打磨。” “好的,谢谢师兄,麻烦师兄了。” 发过去这一条,林榆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闭眼凝神静气,她到现在都没有近视,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母亲要求她看一小时近处就得看远十分钟,让眼睛有一个时间休息。 小时候因为是母亲说的话,所以她不敢忤逆。如今真的受益了,她才领悟到母亲当时的明智之举。想到何玫玫不戴眼镜就花花世界,十米开外不分男女,百米开外人畜不分,从起床开始到睡觉,眼镜就像焊在眼睛上似的,摘不下来,想想就让人头大。 手机叮叮地响,她拿起手机,打开消息,嘴巴一张一合地挂上笑意。 备注为[司马懿]的人。 [阿榆教我发朋友圈吧] 林榆摇了摇头,[自己百度] 那边发来一个可怜的表情包。 [你怎么又偷我表情包] 那边又发来一个双手合十拜托的表情包,跟着一句,[百度我看不明白] 林榆知道他是故意的,什么看不明白,装都不会装。 她背上背着沉甸甸的电脑,手里拿着手机打着电话,从图书馆到宿舍,将所有操作口述一遍,刚好到宿舍楼下。 把电话挂了,她深吸一口气,打开了宿舍的门。 她刚把电脑放在椅子上,何玫玫就颠颠地跑过来,“林姐,现在能说了吧,求你,等一天了。” “你就不能干点有意义的事?” “我连导师面都没见过,哪像你,导师催得紧,师兄还跟前帮着,我现在除了吃瓜没别的有意义的事干了。” “瞧你那点出息。”左娜吐槽了她一句。 “所以你快说,我们真的很急。”章维为也来八卦了。 “你不是活挺多的吗?干完了?” “哎呀,别打岔,我已经坐那一天了,还不能让我歇两分钟了?”章维为一脸痛苦,气的面色惨白,“我还想着继续上学就不用找工作了,妈的,这一天天的,还不如上班呢,不给钱就算了,还得往死里干,纯纯牛马,免费劳动力!” “停!”左娜做了一个停的手势,“吐槽结束,该听故事了。” 林榆支支吾吾的,红晕又爬上了脸颊,耳根子也染墨似的染上了红,她说,“我们在一起了。” “啊啊啊!!!” 一瞬间,宿舍发出三个人的爆鸣声,林榆捂着耳朵,“别喊了,要被投诉啦!” 那三人才缓过劲儿来,一个两个兴奋的像嗑了药,面红耳赤,激动不已,七嘴八舌。 左娜问,“他跟你怎么表白的?” 何玫玫问,“你们亲了没有?” 章维为问,“你俩后来又干啥了?” …… 他们问了很多,林榆只捡重点的回答了,七七八八,挑挑拣拣。 左娜沉思许久,她郑重其事地开口,“林姐啊,没想到,你这个开局就遇上这种精品中的精品,就算以后分手了,那也是能拿出来说的,这前男友多长脸啊!” 林榆看着左娜突然不笑了,“你说的是人话吗?我俩刚在一起。” 左娜嘿嘿一笑,拍了拍林榆的肩膀,“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嘛。” 何玫玫又问,“那他公开你了吗?” 林榆愣住了,要不是何玫玫提起,她自己都忘了这茬,时隔半年,今日宜发朋友圈。 “他刚还问我怎么发朋友圈,我都没想到。” 左娜冷笑一声,“呵女人,谈了恋爱就降智!” “快看他朋友圈!”何玫玫已经忍不住了。 林榆犹豫片刻,胆战心惊,手心出汗,捏着手机打开邵牧原的朋友圈看。 四颗头同时低头,都在等那条结果。 邵牧原确实发了一条朋友圈。 [牵起八戒的手] 配图是以他的角度,女孩低头趴着,露出一截肉嘟嘟的脸颊,还抓住他一根手指,攥的很紧。 “牵起八戒的手?”何玫玫一脸疑惑,“这是上亿资产霸道总裁能发出来的朋友圈吗?不要太搞笑了!” “光看文案看不出来是林姐。”章维为说。 “这玫瑰,有我导那味儿了。”何玫玫一时间语塞,“给我们老师发节日祝福,他每次都带玫瑰,还是三个!” “希望他没有老人味吧。”何玫玫又憋出这么一句话。 林榆恼了,捶了她一拳,“滚啊!” 左娜推推她,“要搔到一边搔去。” 何玫玫识趣地认怂,满脸堆笑,“人家也活跃一下气氛嘛!” 左娜指了指配图,“图上一看就是林姐,”她仰头看着林榆,“所以你哪天成了八戒了?” 林榆飞速旋转大脑,搜寻记忆,她突然睁开眼,表情有些丧,“那天喝酒喝,我一口闷,脑子里就记得一句话,我是猪八戒,食不知味,好像还说了两遍。” 何玫玫遗憾地摇了摇头,“林姐!自己挖的坑,要自己受着!” “礼尚往来,你也发一个吧。”左娜说。 “我想想,”说着林榆就坐在椅子上开始冥思苦想,该发一个什么样的文案才配得上她这第一次伟大的恋爱呢? 临睡前,已经熄灯了。 何玫玫突然爆笑,“与备注为司马懿的男人牵手成功,还带了一个玫瑰,林姐,你俩绝配,我先嗑为敬!” “这图真帅嘿!林姐,挺会拍啊!”章维为补充道。 林榆把脸藏在被窝里,声音闷闷的,“睡觉了,”沉默了片刻,她又探出头来,声音很小,但她们都听得见,“记得点赞,评论发99。” 何玫玫又笑出声了,她决定把这一段写在她的处女作上,如此经典的一段开局恋爱故事。 那是一张邵牧原的背影,二倍放大的照片,只能看到小半截下巴和剪裁工整的西服。那时他站在路灯下,一身得体精致的西服,身形挺阔,单手插兜,光看背影就觉得矜贵帅气的程度。 备注为司马懿的人发来消息。 [你什么时候偷拍的我?] [我还想问你什么时候偷来的我呢!] [我想起来了在时光里酒吧原来你那么早就喜欢我了] [胡说明明是你先喜欢我的!] [对是我先喜欢你的] 可恶,被他撩到了。 林榆捂着被子傻笑,只回复了一句,[晚安] 平静的夜又是被何玫玫打破的,“林姐,我越想越嗑,怎么办,我睡不着了!” 章维为也来了一句,“作为寡王中第一个脱单的,想想还是很激动。” “你俩激动个什么劲儿啊,正主都睡了!”左娜声音很小,但都能听得到。 林榆弱弱的回了一句,“我也睡不着了。”她沉思片刻,“应该看不出来是他吧。”她担心有人认出他来。 左娜一句话打消了她的担忧,“照片那么模糊,头都看不到,还是大晚上拍的,要不是我知道,我会质问你被哪个王八蛋拐走了。” 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现在安心多了。 何玫玫也给她打了定海针,“放心吧林姐,走出这个宿舍,我们都会忘记这个男人。” 章维为附和,“姐妹儿放心,后背交给我们。” “但是你别太嘚瑟了,要约会走远点,越远越好,保不齐哪天就碰到熟人了,毕竟他也是在咱学校露脸的人了。”左娜一向谨慎小心。 “我知道,他那么扎眼,我得藏好一点。” “啧啧啧,恋爱的酸臭味儿。”何玫玫一脸嫌弃。 至此,这一夜,能凑成一桌麻将的四人,不是通宵喝酒掷骰子,而是通宵唠嗑到天明,到四五点的时候才一个个困得昏睡过去,第二天早八,你掐我我掐你,依然是睡倒一片。 何玫玫困的睁不开眼,说话有气无力地,“真爽,下次还熬!”然后她的脑门被挨了三次“重拳”。 林榆发了那条朋友圈后,朋友圈炸了,评论区几十条消息,点赞快过百了,好像她闷声做大事的节奏把她通讯录里的僵尸朋友都炸出来了,纷纷发祝福恭喜。 但她没有看到怀宁的头像,好像他只屏蔽了这一条,其他时间他活跃在别人每一条朋友圈的评论区。之前林榆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发评论,他说,“害,刷点人气呗,都没人评论。” 现在林榆的人气爆棚,不需要他来刷了。 第101章 妈 我不混了 我们总喜欢躲在温床里,因为那里四季如春。我们总想在象牙塔下享受着福利和幸福,因为那是世界上被庇佑的最好的地方。 可时间总会淌过溪流,迈过高山,经历风雨,历经洗礼后将我们所有人都送去去名为社会的熔炉里,有人因此而百炼成金,也有人因此而堕落成魔,优胜劣汰,胜者为王。 程澄好几天没有出门,不是酗酒就是打游戏,整个人都是紊乱的。 眼底布满血丝,胡子拉碴,他断掉了所有跟外界的联系,因为他点开了谭柯发给他的资料。 一桩桩一件件,他翻来翻去翻了一整天,也没找出一个漏洞,证明他的女朋友是无辜的。他接受不了,也不想接受。 从小到大,因为外貌出众,家世雄厚,他从来都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刚开始他还洋洋得意,之后后来有个女孩跟他说,“你以为别人真喜欢你呀?人家喜欢你背后的家庭背景罢了。” 当时那个女孩才8岁,比他大一岁,实在看不惯他那副嘚瑟的嘴脸,才一顿输出。 后来那个女孩出国了,程澄已经不记得她的样子了,只知道她的名字,路姮,路是那个全国连锁的路云酒楼的路,现在好像已经迈出国门了,生意越做越大。 路姮说的话,他一开始没放在心上,可时间长了,见到那些点头哈腰的人笑脸相迎,一口一个少爷的叫着,他觉得很假,就像皇帝的新装,就像挂羊头卖狗肉的肉铺。 他躺在羊毛毯子上,看着壁炉里的火发呆,有很多个瞬间,委屈迎上心头,眼泪划过脸颊流到另一个眼里。 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先是装穷,说自己是穷小子,他以为自己演技炸裂,他以为是对方真的爱上了他,他以为他终于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的命中注定,可如今却告诉他,一切都是碎梦,一切都是虚幻。他这28年的人生里,没有遇到什么大的挫折,任何能阻挡他前进的都会被母亲摆平,无一例外。可现在,他不想见母亲,也不想动手去解决什么,他不愿面对自己的失意,不愿承认自己已经没办法再躲到温床里当个懦夫了。 门口传来密码锁被解开的声音,他闭上眼睛,假装已经熟睡。 男人走进来,砰的一声关上。 他在玄关处换了鞋,双手叉腰,走了进来。 看到程澄躺在那一动不动,整个客厅都是瓶瓶罐罐,无处下脚。 “别装死,”谭柯踢了他一脚,“这点破事都弄不明白,穆姨怎么能生出你这种儿子。” 程澄噌的一下坐起来,吓了谭柯一跳,往后退时踢到啤酒罐,随后噼里啪啦的演奏起了交响乐。 “对!”程澄低吼一声,眼底泛红,“我就是废物,我给我妈丢人了!” 谭柯没搭理他,去墙角拿了一根高尔夫球杆,把沙发上的杂物理了理,腾出一块能坐的地方。 他坐下去,双手拄着高尔夫球杆,“你多大了?” 程澄低头,不说话。 “我问你多大了?你三岁还是两岁?信息不回电话不接,你要上天啊?你知不知道穆姨因为你整宿整宿担心的睡不着,多大点事啊?就谈个恋爱,被骗了就长点教训,还一蹶不振,”谭柯冷哼一声,“要不是有程叔和穆姨顶着,你上马路牙子一蹶不振,看谁搭理你。” “谁都看我不顺眼,我的存在就是给你们添堵的?”程澄倔强的抹了一把眼泪,别过头去。 他站起身来,把高尔夫球杆立在一旁,走过来,蹲在程澄跟前,拍拍他的肩,“谁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他抬手蹭走了程澄的眼泪,“小屁孩儿,又掉眼泪了?你原哥被你打的脸都肿他都没哭。” 程澄转过头来,满眼天真,“真肿了?” “我什么时候跟你开玩笑?”谭柯叹了一口气,站起身,靠在墙边,“原儿为了你这事可没少费力,那些东西都是他找人查的,你呀,总是长不大,但是,你也该长大了,谁能一辈子让你当小孩啊?”谭柯语重心长,“我们俩作为哥哥,能帮你,但不能永远帮你,人生是要自己走的弟弟,谁也替不了你。” “事情走到这一步,拖不起了,你自己起头的,就得自己去解决,别再当王八了,挺没意思的。”他本来想就此结束,但想了想,还是开口,“这些年你投资了不少行业,确实有瞎猫遇上死耗子的情况,亏个大几百万没什么,可是再这么下去,千层厚的家底也得嚯嚯光,你好好想想吧,程叔和穆姨年纪也不小了,别老了老了家空了。” 谭柯挠了挠他的头发,眉头皱在一起,“真恶心,几百年没洗头了?”他嫌弃地在程澄衣服上蹭了蹭,“别忘了给穆姨报平安,”临门一脚,他说,“还有你邵哥哥的一句道歉,小屁孩儿,别让人家寒心。” 谭柯走了,门被猛地一声关上,震的地上的酒瓶嗡嗡地响。 他坐在毯子上坐了很久,一句话没说,把最后一瓶啤酒灌进肚子里,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脚麻了。 走到阳台上吹风,暮色降临灯火阑珊。 往下看看车流不息,往上看看只能看到几颗零星,他啐了一口气,“搞那么多破灯,星星都看不见了。” 随后他开始打扫卫生,一边打扫一边沉思,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如此认真的擦桌子,拖地,丢垃圾,虽然不小心碰倒一个青花瓷瓶子,当场就碎了。 他有点心疼,那是他前年在法国的拍卖会上拍得的,价值好几块百达翡丽。 收拾干净后,程澄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感到身心愉悦。然后,他开始翻箱倒柜的找手机,最终在洗手间的马桶盖背后找到了。 他拨了一通电话出去,那边秒接,“澄澄,你吓死妈妈了,好几天都不接电话,我都要去报警啦!” “妈,对不起,让您担心了,我想明白了,我今年28,早该长大了,我自己造的孽我自己收拾,妈…以后…我不混了。”最后一句话,程澄说得铿锵有力,一脸真诚。 穆雪在那边默默流下眼泪,这是她儿子第一次说这样的话,她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是那个遮风挡雨的伞,也能成为伞下被保护的人。 第102章 我只爱我自己 第二天一早,程澄洗了热水澡,刮了乱糟糟的胡子,换了干净的衣服,把自己打扮的青春洋溢,像刚毕业的大学生。 他坐在沙发上看着通讯录里的名字发呆,好几次,想要点下去,但害怕打过去是忙音,或者直接跑路,毕竟她身上那些奢侈品少说也有几百万,转手一卖,也够一段时间潇洒了。 最终他还是拨通了电话,心思如千钧一发,手心汗津津的,好像正在等待审判的囚徒,不知法官是否心存怜悯,给他一条生路。 “喂…”温柔软语的女声响起,像往常那样,从不生气,从不挑刺,现在想想她更像一个ai。 程澄垂眸,咽了口唾沫,“我以为会是空号。” “程哥…这几天联系不到你,我挺担心的。”能听出来女孩的声音越来越低,语涩人羞。 “有空吗?我想见见你,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他淡淡地开口。 “好。” 还是那家咖啡馆,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天气,人也是那俩人,差的只有高低不平的位置。 天气越来越暖,树枝抽新芽,春风得意,笑容绵绵,在初秋点的火,将在春来时熄灭。 不平等的法条会被激情推翻,不平等的人却在默默承受。 程澄点了一杯焦糖玛奇朵,一杯意式浓缩。 “其实我不喜欢喝甜的,我以为可以变,但发现还是喜欢喝浓缩。”他拿起杯把,闻了闻咖啡香,抿了抿咖啡液。 女孩看着眼前的焦糖玛奇朵愣神,而后抬眼看着他,声音清冽,“我本来也要装着喜欢喝浓缩的,因为你喜欢,但是,太苦了,装不出来。” “你的真名叫什么?”程澄心平气和地,“听说干你们这行要抹底,什么都是假的,连名字都是。” 女孩脸色突变,有些没由来的惨白,她的声音有些抖,“唐橙。” “唐朝的唐,晨光的晨?” “橙子的橙。” “唐橙,名字挺好听的。” 唐橙脸色依旧惨白,她手心攥满了汗,心脏跳的比往常要快一些,她说,“程哥,程老板…能不能放过我,我…我第一次干这个,我不想坐牢,看在咱俩这几个月的情分,看在我没有跑路的份上…放过我吧,”她竖起三根手指头,手在抖,“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敢这种事情了!” 她害怕极了,她知道程澄的背景深,找她的邵牧原背景更深,还有那个谭柯,三个加起来够她五代翻不了身。 她还想活着,好好的活着。 程澄看着她,眼眸越来越冰冷,那是一种渐入佳境的空洞,唐橙好像马戏团舞台上的小丑,跪地求饶,低声下气,而他是那个台下给钱最多的“大爷”,花钱如流水,只为买一乐。 “你真的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吗?”他说得铿锵有力,谭柯给他的那些资料里,清清楚楚地显示着她多次去医院修复处女膜,多次改名换姓,多次堕胎,还有更不堪入目的他没有看,他想给自己一个虚无的体面,哪怕那是一层早已千疮百孔的残破面具。 他觉得很是荒唐,对面的人荒唐,他也荒唐,这个世界都是荒唐的。 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法律的撰写者,制度的执行者,遵守规则的人民,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错了,才能有这样的组织出现,他们游离在灰色地带,匍匐在腐烂的花丛里,制造一个又一个情感工具,私人ai,在交易中拿着腥臭的利益,肆意挥霍,这是一场庞大的,令人作呕且难以下咽的“饕餮盛宴”。 那些底层的人们,他们衣衫褴褛,他们背景狼狈,他们弱小无助,被裹挟着,被推搡着,被折磨着,成为这场“盛宴”里最美味的食物。 那一刻,他为自己喜欢上这样的人而感到悲伤,也为自己的愚蠢感到前所未有的灰暗,更为群体的割裂感到无力的痛苦。 唐橙突然笑了,她突然不想装了,“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我考上了大学,院长妈妈供我读书,她说我长得漂亮,我以后肯定有大出息,可是…”她笑着笑着却哭了,泪声聚下,“我到了大学才发现,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那些富家小姐可以一挥手就是几十万的包包鞋子,什么宝格丽,什么lv,程哥,这些我之前一点都不知道,真的,我见都没见过,”她擦了擦眼泪,眼底渴望活着的那股劲儿渐渐消散,变成枯萎的玫瑰,在荒芜的平原无处可逃,“而我呢,因为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所以我浑身上下所有衣服加起来都不超过一百块,就算加上我,也不值一只鞋子的价钱。” “我得靠自己往上爬,所以我就当了会哭笑会撒娇的婊子,只要让我过上你们这些人的生活,我什么都能干。”她眉毛拧成一簇,泪眼婆娑,悲戚落寞,“要不是你今天问我,唐橙这个名字我都快忘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姓唐,只知道橙是因为院子妈妈买了橙子给我们吃,而那群小孩里,只有我没有名字,所以我叫唐橙。” “我这种生活就值得你不惜一切代价去得到吗?甚至把自己伤的千疮百孔,像一具行尸走肉。”程澄控诉着,悲痛着,泪再次模糊了眼眶,他不相信人性本恶,也不相信世道人心的叵测。 “值得吗?”唐橙笑得很冷,她突然觉得,活着也并非良策,因为没有人能明白她所经受的一切,那些内心腐臭的人们甚至会踩在她身上,继续囚禁她的一切。 “你这种从小锦衣玉食的人分得清小麦和高粱吗?知道冬天没有暖气的屋子是什么样吗?知道一双鞋穿好几年磨破脚也不能换吗?知道吃别人的剩饭剩菜是什么感觉吗?知道被人骂野种是什么滋味吗?知道被人打的鼻青脸肿还得陪笑是什么感受吗?你不知道,我都知道!” 语罢,唐橙望着窗外发芽的白桦树,眨了眨眼,一串泪再次淌下来,那么短暂的一瞬间,她觉得好累,累的不想说话,不想哭泣,不想活着。 或许她活着便是一种错误,一种让所有人都生厌的存在。 如果可以选择墓地,她会选择在孤儿院的秋千树下,那里落叶枯槁,凉风习习,晚上很冷,可那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还有院长妈妈。 如果院子妈妈还在就好了,说不定,她会和院子妈妈一样善良,然后成为下一任院子妈妈,去养育那群不被疼爱的野孩子,她会把爱平均分配到每个人身上,不想谁因为不被爱而难过、哭泣和自卑。 可惜,等不到那一天了。 第103章 苟延残喘的绝笔信 “唐橙,对于你的遭遇,我没办法感同身受,也不会因此而同情你,”他顿了顿,将一张纸巾叠好推到她面前,“我喜欢过你,真心的喜欢,就当给我的喜欢划上一个句号,”他的嗓音异常低沉,掩不住喉咙里的颤抖,“你走吧,之前的所有我都不追究,你走吧,别再回来了。” 唐橙凝着眸子端详许久,拿起纸巾擦了擦眼泪,她站起来,朝程澄深深地鞠了一躬,“程少爷,谢谢你!” “唐橙!”他伸手拉住她的手腕,抬眼望着她,“你有没有…爱过我。” 手腕上的手被一扫而过,轻易滑落,她的声音温柔细腻,“我只爱我自己。” 她走了,踩着高跟鞋,穿着程澄送她的大衣,提着程澄送她的奢侈品包包,脖子里挂着程澄送她的孤品项链。 除了唐橙,那个地下隐秘的灰色组织被连锅端了,诈骗,买卖妇女,敲诈勒索,卖淫嫖娼…重的被判处死刑,轻的三年有期徒刑并补交罚款。 我们总向往着长岛的雪,瑞士的表,长白山的池,和丹麦的极光,幻想着乌托邦,做着一飞冲天的白日梦。 到头来,所有的一切,包括人和事,都是虚无,都是泡影,就像昙花一现的爱,总会在柴米油盐中消磨殆尽,那才是血淋淋的现实,我们正活在现实里。 那件事情之后的一个晚上,程澄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本课外书,《活着》,邵牧原送他的大学毕业礼物。 当时他觉得邵牧原太抠了,为了省钱,只给了他一本破书。书没有翻开一页,塑封还完好无损,只是进了储藏室吃灰。 他翻箱倒柜地找出来,打开塑封,小心翼翼地打开那本书,开始拜读,一页两页看不进去,三页四页还是看不进去,他耐着头皮,咬着牙,继续读,因为邵牧原说这是一本巨作,治愈心灵的巨作。 后来,读到第25页的时候,他开始入迷,一个晚上的时间,读完那本书时已经到了破晓时分,泪水模糊了视线,心底的无措油然而生。 那一刻,他才真正读懂了唐橙眼里的绝望和悲戚,那是一种废然而反的无力,活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福贵完成了他悲惨的一生,唐橙又何尝不是,福贵甚至比她幸运,至少他曾都拥有过,有欢愉无忧的童年,有贤良淑德的妻子,有懂事孝顺的孩子…而唐橙,至始至终,一无所有,好像她才是那个被世界所抛弃的人。 程澄提笔,在书的封面,写下他此生最有哲理的一句话,[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有人锦衣玉食,就有人苟延残喘,我想我不该自傲于我所拥有的一切。] 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有电话打进来,他从梦中惊醒,看到是陌生电话,本来不想接,但还是接起来了。 “你好,是程澄先生吗?” 他有点没睡醒,声音沉闷着,慵懒的,“是。” “这里是平芜市玉华区区分局刑侦支队,我是刑侦支队队长汪三野,唐橙你认识吗?” 他愣了愣,坐起身,整个人是发懵的状态,“认识。” “她的遗物希望你来公安局取一趟。” 听到这句话,程澄两眼发昏,手脚无力,手机掉到床下,不知他用了多长时间去缓和自己的震惊和无助。 他脑子里都是混乱的,不管是在去公安局的路上,还是见到那个名叫汪三野的警察,亦或是看到唐橙尸体,她穿戴整齐,化了淡妆,嘴角的笑一直僵在那。 她的身体很冷,即使他没有触碰,仍觉得这寒凉刺骨无比。 汪三野说,“根据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在8-10个小时之前,也就是昨天晚上11点到凌晨两点之间,排除他杀。” “我们在凌晨三点半接到了短信报警,并迅速展开调查,根据现场的痕迹检验和生物检材来看,死亡现场没有出现除死者外的第二个人。后来我们找到了死者写的两封信,一封给我们看,证明她是自杀,笔迹比对过了没有问题,另一封信在你手里了。”他清晰明了地将整个事件讲清楚,看着程澄的木讷和呆滞,已经见怪不怪了。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程澄全程默言,听得一愣一愣地,他点了点头,声音不带任何情感,“没有。” 那位警察已经迈着步子走了,程澄打开那封信。 “程澄,你好: 见字如面,很遗憾以这样的方式与你对话。 不出意外的话,此时我已经不在人世,谢谢你,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又变成我了,不再是谁的附属品。 我用了一生的时间去跨越那可笑又可悲的阶级,到最后,我还是一败涂地,卑微到尘埃里,我自己都瞧不上我自己,我也没办法说服自己再继续活着。 活着太累了,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可是我已经殚精竭虑,没有多余的喘息机会去生活。 你是个好人,善良,乐观,大方,如果我是个普通女孩,我一定会爱上你。 也正因为你是好人,所以我想拜托你,把我的骨灰扬在海里吧,我不喜欢被圈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最重要的是,把我所有的遗产都捐赠给胡源孤儿院,那里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想尽可能地给那些孩子们做些什么。 我猜那个孤儿院不会倒闭,因为这个世界永远不缺没人要的野孩子。我也担任不了下一任院长妈妈了,因为我不够善良,也不够有耐心,看着那群和我一样没人要的孩子们一步步走向堕落,我会疯的。 也请你不要责怪任何人,我的结束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只是我不想留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了,仅此而已。 我很高兴,我解脱了,也终于可以去见院子妈妈了。 该跟你道别了,还是希望你把我忘了,就当我从未出现过,这是我最希望的事情。 因为这个世界上唯一认识唐橙的只有你了,所以请谅解我的啰里啰嗦。谢谢你曾照亮我的人生,也希望有个人能照亮你的,我会祝福你,祝福你找到那个真正爱你的人。 最后,我这个大麻烦给你添麻烦啦,抱歉。 唐橙绝笔。” 看完这封绝笔信,程澄又在那家咖啡馆坐了一下午,看着人来人往,看着日暮灯亮,回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那些让人难忘的过往。 一直以来,他觉得自己喜欢的是可爱弱小又单纯的小女孩,看到今天这封信,让他意识到,他喜欢的那个人从来都不存在,因为唐橙是个果敢,胆大,有野心的人,她们完全不一样。 没想到,他第一次认识唐橙,也是最后一次,那个可悲又可叹的女孩儿。 如果这些记忆只是铅笔写下的日记就好了,只等着一块橡皮擦划过,将一切抹零,就能从头来过。 可是,没有如果。 第104章 荒谬当道 爱拯救之 第二天,程澄联系了殡仪馆,把唐橙的尸体火化了,最后只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盒子。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经历了出生,长大,成熟,最终却什么都没留下,只留下一盘散沙似的骨灰,风一吹就散,好像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 听起来好像悲伤得紧,但这便是人生。 虽然唐橙不想举办什么葬礼,但程澄还是觉得该给她一场正式的告别。 他分别给邵牧原和谭柯打了个电话,邀请他们来参加葬礼,知道唐橙这个人的,只有他们仨人能来,剩下的要么在监狱,要么正在等待死亡的宣判。 邵牧原一身黑西装现身,他的心情是沉重的,有种阴郁堵在喉咙里咳不出来的无奈。 从见到唐橙的第一眼开始,到最后一次见她,让她离开程澄,从头到尾,他从来不觉得这个女人多么可怜,她应该是一个很会演戏,很会玩心计的人。 但他想不到的是,生命远比人心更脆弱。 谭柯也没想到,这人说没就没了,说断就断了,好像一叶扁舟,顷刻间便翻了船,什么都不剩,只剩下一望无际的湖泊,蜻蜓点水,不留痕迹。 程澄整个人很憔悴,或许这是他人生中的至暗时刻,他第一次经历生死,第一次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慢慢没了生息,只留了一具冰冷僵硬的尸体。 他读着悼念词,没有流泪,也没有啜泣,好像已经排练了无数次,到了一种彻底麻木的状态。 唐橙的一生在短短十分钟的悼念中开始,也在悼念中结束,至此,她将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他们仨人依次向唐橙的遗像鞠躬,那是一张黑白但阳光明媚的笑脸。 最终,唐橙的遗像也被烧毁了。 程澄说,“她说不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 很快,再没人记得她的模样,她总该好好去天堂,在世界的另一边,擦亮眼睛,下辈子,一定要投胎到幸福的家庭里去,才配的上她如此的野心和执着。 悼念仪式结束,悼念堂里的气氛依旧逼仄局促,大概这里是整座城市最悲伤的地方,冷清庄重又幽静。 亲人挚友的离世,唯有在此处才能毫不避讳的表现出自己的思念与哀悼。那些不能说与人听的话,总是可以给开不了口的鬼魂听,他们听得到听不到无甚所谓,说者自听亦足矣。 走出殡仪馆,天上下起了细密的雨,密密麻麻的,如柳絮飞,如雪花飘,是轻柔的,也是延绵的。 一只手伏在程澄肩上,邵牧原说,“澄澄,对不起。” 程澄偏头,嘴角填上一抹笑意,“你跟我道什么歉?狗咬吕洞宾,吕洞宾还道上歉了?”他仔细瞧了瞧邵牧原的脸,“听说你脸被我打肿了,我看看” “你脸才肿了!”邵牧原下意识地反驳,随后难掩悲戚,语气萧瑟,“我说真的。” 程澄看着他,眼底的笑意散尽,嗓音沉沉,气息浓厚,“我也说真的,唐橙说,别怪任何人,她的死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抬手蹭掉裤腿上沾染的湿气,双手合十抵在额头上,“唐橙不是个好人,也谈不上坏。” 谭柯看着他,凝神静气,良久他才开口,“以后稳重点吧,没人能一辈子惯着你。” 眼底覆上一层异常的平静,程澄语气显得柔和又沉闷,“是啊,遇见唐橙是真的给我上了一堂课,一堂在哈佛商学院都学不到的课,”他眼睫微动,触目伤怀,“那天回家,我看到我妈手在抖,我就问她为什么手抖,她说,她老了。” 邵牧原站在他身侧,眼看远方,一路延伸,那边是延绵不绝的群山,在薄雾中氤氲着,游离四方,“澄儿,你长大了。” “被谭哥骂醒了!”他笑着,好看的眉眼舒展着,却看起来心事重重,一重山更比一重高。 谭柯看了邵牧原一眼,俩人相视一笑。 抬手将雨水接在手掌上,程澄闭着眼抬头,感受雨水扑打在脸上,像狗尾巴草挠痒似的,不痛不痒,“我在唐橙家里找到了医院的诊断书,原来她很早就患上抑郁症。” 他胸前别的白花湿哒哒的,在湿冷的空气中摇曳,“她把所有的财产全捐给孤儿院了,那个孤儿院我第一次去,就像唐橙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还真的不缺没人要的野孩子,我就觉得挺难过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生而不养呢?” 坐在鹅卵石小道旁的红漆木椅上,低下头,看着脚边冒出新芽的小草茁壮成长,感觉长起来的不是小草,是一个又一个的唐橙,他们带着好奇和新意来到这个世界,却不料被伤的体无完肤。 “原哥,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热衷于慈善事业,原来那些苦难的人你早就看到了。”他抬头望着逆光而立的邵牧原。 阳光穿过云层,掠过蒙蒙细雨,倾泻而下,照在那人身上,好似加了复古滤镜似的朦胧。 那人却摇了摇头,言语有些残败暗淡,“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是个商人,不是慈善家,闫医生告诉我,如果觉得痛苦,就去看看那些更痛苦的人,说来很不厚道,但确实是如此,看到那些从未见过自己父母的孩子们,连自己姓名的由来都不知道,”他抬头望着天空,阴沉沉地,云混着雨,遮着光亮,“所以很多时候看到他们,我会觉得自己的不幸好像也算不了什么。” 加缪说,这个世界的悲惨和伟大,不给我们任何真相,但有许多爱。 荒谬当道,爱拯救之。 世界上不缺没人要的野孩子,同样也不缺持续保持慈善的人。 “我想给那些孩子建一所小学,我了解过了,因为地理位置比较偏,筹不到资金,孤儿院的老师一个人教好几门课程。”程澄信誓旦旦,神采飞扬,一副要做大事的模样。 谭柯拍拍他的肩膀,很是欣慰,嗓音清亮,语气平缓,“我跟牧原全力支持你。” 邵牧原并排坐在程澄身边,手肘撑在膝盖上,远望一层接着一层的墓地,近看迎风飘扬的柳树,“唐橙会安息的。” 是啊,唐橙会得到安息的。她这一生过得太苦了,或许这才是她最好的结局。 第105章 你别难过 我来了 那天晚上,邵牧原又在窗前站了很长时间,他很难过,那种无法喘息又无法解脱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好像一块又一块的石头压在他胸口,好几次要将他置于死地。 出差结束的那一周,在接到唐橙去世的消息时,他已经悄无声息地遁入黑暗。 太过于脆弱,以至于任何事都能轻而易举地将他再次拉入深渊,从此一蹶不振。 那些缠人又腌臜的恶鬼藤条,一点点地缠满全身,跟林榆在一起,让他获得了他向上喘息的机会,可生活中往往世事难料,此刻他伸出的手还是见不到光明,好似那是一场不真实的闹剧,只为了将他彻底摧残成枯枝败叶,散落一地后慢慢腐烂。 一种言语不清的濒死感再一次将他吞噬,唯有泪水能够暂缓他的疼痛。他拿起手机,好想听听林榆的声音,想告诉她,自己有多么痛苦。可他不敢,他不想把负面情绪塞给那样明媚灿烂的人。 对林榆来说,他应该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上加霜。 最终却是林榆打来了电话。 “你还好吗?”谭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她,林榆心中五味杂陈,再三思量,觉得应该打这个电话。 听到林榆的声音,泰山压顶的窒息感渐渐缓和,蜷缩在一起的血液依旧麻木,他说,“我今天参加了一个朋友的葬礼,”娓娓道来,言语零星断续,“她活着的时候…很痛苦,我…我却以为她坏透顶了…阿榆,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好。” 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沙哑又沧桑,嗓音里的颤抖让林榆的感觉很慌乱,好像即将碎裂的玻璃,脆弱不堪。 心脏被揪着隐隐作痛,林榆越来越心慌,明明在一起才不到一个月,本应该是相互试探,相互了解的阶段。可她就是能够更深层次的感受着那人的痛苦,他的语气,他的嗓音,他的模样。 论文再也看不下去了,眼角沁满了泪,鼻头酸得很,趴在桌子上听着他的声音,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从宿舍到校门口,从校门口到地铁站,从地铁站到轰隆隆的地铁飞驰而来,她说,“你等等我,我去见你。” 嘴巴一张一合,嗫嚅翕动,未曾言语一句,因为他此刻也已穿戴整齐,车钥匙在手里晃动着,偷窥着夜色的暗流涌动。 晚上九点半,林榆迈进别墅区,向着最深处前行,两旁的棕榈在微风中摇曳,春日的夜晚已经没有那么冷,只是有些寒凉。 将一只手别在身后,她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又轻轻地吸了一口。 清了清嗓子,抿了抿唇,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领,按响了门铃,声音清脆悦耳。 几乎没有任何等待,像是一股极强悍的力量从内部打开,由于压强差造成的凉风,竟吹得人又惊喜又紧张。 房内昏暗一片,门口挂的感应灯照得人明光锃亮,他一半在暗,一半在明,五官是那么模糊,却又能感受到强烈的蹉跎和感伤,像街角被主人无情抛弃的小猫,可怜又无人可说。 暮光之城中的贝拉,以一种极为特殊的味道吸引着爱德华,就像命运那样预示着一切。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柔软细腻的情绪蔓延着,他们就那样对视着,在繁星点点的四月,在温润如玉的夜晚,在滚烫肆意的年华。 又是一阵疾驰而来的风,林榆被禁锢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混杂着茉莉清香的特殊香气四溢,将她整个人包围,萦绕,就算掉进一个无尽的陷阱里,依然甘之若饴。 他的面颊泛着红潮,埋在林榆颈间,不断厮磨,呢喃着想要得到永不凋谢的誓言。 林榆捏着嗓音,伸手抚摸着他宽厚的脊背,一字一句的安慰着,“别难过,我来了。” 耳根子一瞬间红透了,心里那处枯萎的地方又发了芽,像门前的棕榈,冬去春来,生命在一点点绽放。此刻,邵牧原脑子里只有一句话,“枯木会逢春,我们要走的路也会繁花似锦。” 不知过了多久,邵牧原的手渐渐松开,呼吸逐渐平稳,如巨浪过后的海面,只剩下泛起的涟漪,一浪推一浪的静谧。 抬手摸了摸他紧紧皱起的眉头,她细声细语地,面容和煦温暖,“紧皱的眉头得舒展,总算又熬过这一关~” 语罢,小心翼翼地从背后拿出那隐藏的极好的物件,她仰起头,笑意宜人,酒窝一深一浅,“送给你。” 神情茫然片刻,迟疑一瞬,他抬手接过来,小心翼翼地看着那束玫瑰,在黯淡的气氛下,一束光倾泻而下,正好照亮那一抹红,诱人又魅惑。 “花哪有女孩子送的?” “不要太刻板印象,花谁都可以送。” “你特地去买的?” “不是,地铁口九块九买的,她说开过光的,保真。” “这你也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领着林榆进了客厅,灯一开,所有的一切都被暴露在空气中无处遁形。 蹲下来给她换了鞋,拉着她的手坐在沙发上。他找了一个花瓶,接了半瓶水,动作缓慢地将玫瑰花插在瓶子里,放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 林榆歪着头笑了,“放在花瓶里它也会枯萎的。” 邵牧原挨着她坐下,五指叠着五指,“其实它已经放在这了,”他指了指左边胸口的位置,“这不会枯萎。” 呼吸滞了一瞬,无端地晃了下神,心口处又开始隐忍的闷热,绯红像染墨似的席卷了一切,脸颊,嘴唇,耳朵。 “以后不许这么晚外出,不安全,听到没有?”他摸了摸林榆的头顶,声音软如水,思念掷地有声。 看着他的眼睛,那里深不可测,漆黑如夜色,心中的不忍再次袭来,“我怕你难过,所以我想来陪陪你。” “谢谢你来陪我,我现在已经好多了。”捏了捏她的手心,炙热余烬,心生欢喜。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数,或许生命的结束对你朋友而言才是一种解脱。” “是啊,她结束了自己,有关她的一切都结束了。” “你的手腕上…是疤吗?”林榆看到他手腕上密密麻麻的,一道疤痕接着一道,有深有浅,她伸手摸的时候还有凹凸不平的触感。 从前,他的手腕上总会带着一个黑色的护腕,不管天冷还是天热,从始至终,未曾摘下,林榆好奇过,但不敢开口问,因为她觉得知道那人太多事没有意义,可现在她想要了解关于他的全部,好的坏的,一切的一切。 像惊弓之鸟一般,他往后缩了缩手臂,将手腕掩盖在另一只手下,闪过惨白的脸颊又爬上了不算好看的笑,“没什么,小时候贪玩,不小心划的。” “划了那么多次吗?” “嗯。”他低着头,揣摩着手腕上的伤疤,思绪被拉近又放大,拉远又缩小,那段混沌的记忆他已经假装忘记,但总也忘不干净,这令他痛苦万分,却也无计可施。 看着他那拙劣的演技,林榆伸手过去,十指相扣,慢慢感受他手心的温热。将额头抵在他肩头,摩挲着他的手指,那一刻,她有个疯狂又极端的想法,好想把他的心扒开看看,这个触手可及的人到底藏了多少秘密,是她不知道的。 第106章 意犹未尽的厮磨 在良久的沉默之后,清亮又深沉的嗓音在宽敞的客厅里响起,“宿舍什么时候关门?” 林榆抬起头,看着他浓密的睫毛愣神,“11点。” “那你回不去了。”他抬起手腕,给林榆看了时间,差三两分十点半,从这里出发去学校车程一个小时,怎么都赶不回去。 一瞬间,短短一句话,让她的脸颊爬上殷切的绯红,像桃园里的多汁蜜桃,轻而易举的摘得,然后满口桃香。 来之前,林榆什么都没想,只是想快点见到他,心无杂念的张开双臂,抱一个满怀,仅此而已。 她想抚平他所有的伤,不管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哪怕将她全部祭献都不会感到犹豫。 她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要么不会开始,小心翼翼又胆小怕事,可一旦开了那扇门,就会倾尽所有,那才是她心中的爱情,唯一信仰的乌托邦。 手里的温热一下子逃散而去,此刻像惊弓之鸟的人是林榆,她往后挪了挪,现在不是脸颊的红晕,已经蔓延至敦实的耳垂,逐渐入侵到她的心肺和血液,在寂寞的夜开始她一人的独舞。 他猛地靠近,手腕被一只大手禁锢,退无可退。不属于自己的,热腾腾的气息瞬间袭来,挺拔的鼻梁摩挲着她小巧精致的鼻子,像呢喃耳语,又像牙牙学语,血液在此刻凝固,呼吸在下一秒停滞,喘息在胆战心惊之间。 柔软的试探着,粉嫩的嘴唇在咫尺间,慢慢靠近,细腻的揣摩着她的气息,一点点打破那些弱如薄纸的屏障,轻轻划过,像提笔作画那样细细打磨她的唇,却又像蜻蜓点水似的落下。 沉重迷离的呼吸惹得林榆睁不开眼,亲密而甜美的吻,好似一串穿体而过的电流,引出转瞬即逝的火花,留下一抹舞动闪耀的火焰。 月光从落地窗间洒进来,好似偷窥的小儿,嬉笑又打闹,掀起的浪花一朵又一朵,却又在火热中归于静谧,像戛然而止的探戈舞,留下意犹未尽的厮磨。 额头抵着额头,嗓音浑厚而低哑,隐忍着鲁莽,吞噬着冲动,他说,“客房在二楼,今晚就睡在这吧。” 林榆缓过劲儿来,沉沉地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不再看那人的眼睛,才恢复了理智和分寸,点了点头,“好。” 他们默契地没有捅破那层若有似无的窗户纸,林榆知道他有所保留,那颗复杂又多变的心总要研究明白,而现在,时间太短了,还未拨开深究,所以来日方长。邵牧原也不想这么快,于他而言,她还是个憨厚又单纯的孩子,还没到长成大人的时候,他有耐心,总能等得到。 将洗漱用品和被褥枕头给林榆准备好,揉了揉她婴儿肥的脸,亲昵无间,眼尾带笑,“我就在隔壁,有什么事叫我,我能听得到。” 桃花满面,林榆开起了玩笑,“这么说你家隔音不太好。” 借坡下驴,顺势而为,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是啊,确实隔音不太好,所以你要乖乖睡觉,不要熬夜,我在隔壁可听的清清楚楚!”最后那四个字,一字一顿,故意而为之。 林榆也学着如出一辙的动作,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柔顺又硬挺的头发,声音温柔绵软,“那你也要乖,好好睡觉,什么都不要想,明天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心里荡漾起了芬芳,馥郁而美好,他笑着开口,“好。” 在宿舍群里发了条晚上不回去的消息,躺在柔软的床褥里,她侧着身子,看着月光透过帘子照射进来,细长又灼热的光影热得她难以入眠。 第107章 天塌了我都陪着你 卧室里灯火通明,他一只手压在枕头下,看着床头的机械摆钟,一边恍惚着,另一边又清醒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窗外的月拨云见雾,挂在天上好似一个硕大又明亮的白瓷盘,看起来始终如一,可天明时便不见了踪影。 翻过身,仰面朝天,看着头顶的吊灯逐渐入迷,直到那一抹亮离他越来越近,近的几乎要将他砸成粉碎,变成再无重开之日的残枝败叶。 拉开被子,他赤脚站在毛毯上,刺啦一声拉开窗帘,寂静无声到让人窒息。低头沉思了片刻,迅速调转脚步,以极快的步伐走到门口,抬起的手却始终没有落下,他还是没有好起来,心口依旧一阵一阵的发闷。 他多想再抱抱林榆,听听她的声音,听她说,“别难过,我来了。”那种好似母体孕育婴儿般的安全感不知情从何起,只知道那样一个深情的怀抱能够给他一瞬间的喘息机会,靠着这一瞬间,他可以迅速恢复,就像那些各种各样的药片一样,有着类似于吗啡的神奇功效。 只是他不能那么自私,自私的侵占着她,现在又想要抢夺她的睡觉时间,老板都不带这么压榨员工的。 脚步再次转回来,窗帘‘刺啦’的拉上,他长叹一声,如释重负地坐在床边,拉开抽屉,还是向那些五颜六色的药片低头,俯首称臣。 他悲观地想着,他骗了林榆,他可能好不了了。 这次他终于睡着了,在药物的作用下,不是主观意识的心安,而是客观事实的妥协。 一夜安眠,然后明天可以继续当个已经痊愈的正常人,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吃饭,聊天,看电影,或许在梦里,他能笑得很开心,就像小时候那样,在园区的草地上疯跑,牵着风筝不撒手。 该来的总会来,放不下的过去就像潮水一般席卷而来,吼叫着要将他吞噬解剖,让他彻底成为梦魇的傀儡,做一个阶下囚,地下鬼,永远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狱。 母亲又出现在他面前,撕心裂肺的向他哭泣,一夜变白的头发乱如粗麻,黑洞一般的眼睛布满血丝,鲜红的血液流窜在额间,鼻翼,嘴角,耳垂,沧桑爬满了整个面容,她一步步走来,呜咽声不绝于耳,“小牧,妈妈好痛苦,小牧,妈妈好痛苦。” 看着母亲的惨状,年仅十岁的邵牧原泪如雨下,一步步后退,他不敢相信那是他的母亲,他记忆里满面红光,日日挂满笑容的脸庞如今变得这般面目狰狞。 潦倒憔悴的母亲似是看懂了他的胆怯和险恶,心灰意冷的止步,像幽静一样转身,朝着无尽黑暗的地方走去。 邵牧原泪眼婆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稚嫩而瘦小,再抬头时,看到母亲走到阳台,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他放声嘶吼,嘴里含着妈妈,脚下生了风似的向母亲跑去。 ‘扑通’一声,他把在栏杆上,低头俯视着那惨不忍睹的一幕,母亲倒在一地的血泊中,浑身是血,四肢由于撞击散在各处,母亲变得面目可憎,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好像在埋怨他,为什么还选择活着? 房间里隔音确实不太好,他一声接着一声的吼叫,林榆在睡梦中惊醒,意识到情况不对,她迅速起身,连鞋都没来得及穿。 在梦魇中大汗淋漓的醒来,邵牧原坐起身,在亮堂的空间里,所有的黑暗都无处遁形,可他始终觉得自己被囚禁在一个又小又黑又冷的牢笼里,他喘息困难,动弹不得。 眼泪早已模糊了双眼,胸腔里的器官在抽痛,一次比一次来得剧烈,有那么一瞬间,撒手人寰的想法剧烈地侵蚀他的大脑。 推门进来,看到床上没有人,林榆心里咯噔一声,再往前走几步,看到角落里缩成一团的他,那是第一次,第一次如此直观的看到一个人的脆弱,像刚冒出来的新芽,转手间被掐灭了生的希望。 心脏也不由地跟着情绪的波动而悲戚,她开始明白,表白那日邵牧原口中所说的“我不完美”是什么意思。 光鲜亮丽又受人敬仰的老板,在外人眼里大概是完美的存在,深沉内敛,做事果决,品行端正,看似无可挑剔,但拨开华丽的外衣之后,那几乎是一副满目疮痍的躯壳,他落寞又悲悯的眼神,也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勉强掩藏下去。 或许邵牧原口中的情况有好转只是他在逼自己,逼着自己好转起来,逼着自己像正常人那样可以开怀大笑,可以愤怒发火,也可以无理取闹,可以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情。 可是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希望,就像余华笔下的福贵,他在绝望中幻想着希望,一次又一次,反复折磨反复蹉跎,本以为苦尽甘来,没想到是接踵而至。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故事的最后,他孑然一身,悲到了极致。 一片阴影投射下来,邵牧原抬头,看着林榆慢慢靠近,他眼底的的疮痍和委屈像核弹爆发一样四散开来,感染着女孩离他越来越近。 “别,求你了,让我一个人待会儿。”他的骄傲与自尊仍在此刻偏执疯狂,孔乙己的长衫谁都脱不下去,曾经嘲笑的无知,正以现实又残酷的方式血淋淋地在眼前放大,甚至能看到肌肉的纹理,让人挪不开眼。 林榆蹲下来,试探的伸手,那是她未曾见过的狼狈与不堪,像一只被人欺辱过的小猫,在一个阴霾黯淡的黎明时刻,躲在暴露无遗的角落里,独自舔舐伤口,一边舔一边流泪,他的沉默振聋发聩。 “没关系,我在,”她的嗓子沙哑又低沉,小心翼翼的模样生怕吓到那只小猫。 小猫看着她,望眼欲穿,一言不发,眼眶里不断地涌出泪水,好似一场朴素无声的喷泉表演,唯有一人是他的观众。 林榆伸手拍着他的背,一次比一次靠近,“没关系,我在,别怕。” 怀里的喘息越来越重,邵牧原靠在她怀里,啜泣声让她心痛到无法呼吸,她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让他这么一个不容亵玩焉的人变成这副模样,人不人鬼不鬼的自我折磨。 “阿榆,我好难过!” “我知道。” “我真的好难过!” “我知道,我在呢,你别怕。” “我好不了了,阿榆,我好不了了!” “不会的,有我在,你一定能好。” “阿榆…” “我在。” “阿榆…” “我在。” “阿榆…” “我一直在,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天塌了我都陪着你,没关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108章 你在 就是家 那晚,无风无雨,只有一轮明晃晃的圆月高挂夜空,青灰色的云层巨大连片,一会儿划过天际荡入无边的黑夜,一会儿遮天蔽影藏起最亮的月。 邵牧原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迷迷糊糊地听着林榆的声音,一只温热的手抚摸他的脊背,躁动不安的心渐渐归宁,对春回大地般的怀抱俯首称臣,安之若素。 像往常一样,早上六点,没有闹钟铃声,他便醒了。林榆趴在他手边,睡意酣畅,偶尔会皱皱眉头,但转瞬间又舒展开来。 将面颊一侧的碎发拨到耳后,他蹑手蹑脚的将林榆打横抱起,她缩在他怀里呓语两句又沉沉地睡过去,这一夜,她被折腾了太久。 把被子盖好,在额间落下一吻,林榆像是有感应似的,酒窝浅浅一笑,邵牧原坐在她床边呆滞着,看了许久许久,他从未奢望过林榆能包容他如此折磨人的缺点,曾几何时,一味的潜藏是他的底牌,如今却一丝不挂的放在砧板上,刀却未伤他分毫。 以前知道林榆很善良,很上进,仅此而已。现在,他想了解的更多,他想知道林榆的过去,小林榆会不会跟现在一样可爱,他还想畅想未来,想知道这个女孩儿老了会不会变成可爱的小老太婆,拉着他的手说,“老头子,别乱吃东西,不然又要闹肚子咯!” 推开淋浴室的门,他满身赤裸的打开花洒。 喷淋头里洒出与体感相适的温水,从头顶顺着往下流,一直到脚底,顺着下水道流到后花园,浇灌了一片长出嫩芽的青草地。 擦去镜子上的雾气,眼睛还泛着红,眼球四周布满血丝,他早已习惯。 闫其钰说他的情况不能轻视,最容易间歇性发作,反反复复只会越来越严重。 为了跟林榆在一起,他撒谎了,一个谎言需要另一个谎言去掩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这个荒诞的谎言。事实却是无理的自我欺骗罢了,他还病着,且没有大好的迹象。 这三十年的人生里,他将近三分之二的人生都在装。装一个正常人,装一个无可挑剔的商业奇才,装一个谦逊有礼的翩翩公子,太累了,累的他总想撂挑子不干。 但转念想想,他身后还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让他不敢出一点错,因为仅凭一丁点污点,就足以让他身败名裂,万劫不复。 按照惯例,他做早餐,只用两件厨房用具,吐司机和微波炉。 七点半的时候林榆也醒了,很不情愿,但她十点学校还有课,得赶回去。 看到邵牧原在厨房里站着不动,他的目光正看着窗外的棕榈愣神,不用想,那眼神定是毫无生气的漠然。 她长叹一声,揉了揉眼睛,拍了拍胸脯,练了练标准的微笑,轻手轻脚地小跑过去,站在邵牧原身边,“什么这么好看,我也要看!”她说得很是欢快,总是想要带给那人一些生的希望。 木讷的回头,看到那张青春洋溢的脸,好似头顶的阴霾消散了一些,他捏捏林榆的脸,“起这么早,不困吗?” “当然困,可是我还要回学校上课,莫得办法。”她的表情很是无奈,挤眉弄眼的,俏皮又可爱。 他舍不得再也见不到这样火热如骄阳的脸庞。 “那快吃早餐吧,刚刚好。” 谁也没有开口提起昨晚的事,他们默契如初,缄口不言,好似无事发生。林榆在等,等他愿意开口的那天,那个触及他心底裂痕的伤疤她不敢轻易去揭开,不忍心,也不愿。 看着林榆的笑颜,邵牧原同样不敢开口,不敢打破这来之不易的宁静,害怕她在真正地了解他之后和那人一样,嘴上说着不会离开,却每一个动作都在后退,直到彻底退出他的世界,不给他任何解释和辩驳的机会,还顺便把照亮他的床头灯砸成稀巴烂。 林榆看着一个又大又圆的白色圆盘里躺着两片刚刚烤好的吐司,以及刚从微波炉里拿出来还有些烫手的热牛奶。她歪着头问,“你是西方胃呀?” 嘴角蕴了一个弧度,似笑非笑,“嗯…也不算吧,主要是很方便。” “你一直吃这个?” “在国外就是这么吃的,习惯了。” “那也就是说你…这个固定早餐已经吃了五六年了?” “对呀,很怪吗?我觉得还好。” 林榆抬手看了看手表,心里嘀咕几秒,又展开笑颜,“时间还早,我给你做点中式早餐!”她还没说完,已经转过身去,走向靠在墙边的冰箱。 还没等邵牧原开口,她已经打开了那个又大又高的冰箱,映入眼帘的是空荡荡的一个隔间接着一个隔间,有那么一瞬间,她想把这个冰箱掳走,偷回家去,因为母亲总抱怨冰箱太小了,夏天掰的甜玉米没地方储存。 脚步有些踉跄,她转过身来,指了指身后的冰箱,语气很是疑惑,“你家冰箱里…真的只有吐司和牛奶啊?” 用咳嗽掩映尴尬,邵牧原捏了捏后脖颈,面色终于有了些血色,“还…还有矿泉水。” “…那冷冻室呢?”她扶额无语,指了指下面三层。 邵牧原沉默了片刻,无奈的摇了摇头,而后又补充道,“因为平时都在公司点餐,所以我不做饭。” “那周六日呢?也不开火吗?” “嗯。”他似是想起什么,“家里的阿姨有时候会来给我做饭。” 脚步定在原处,看到那张人畜无害的表情,她突然来了兴致,向他走去,一步接着一步,没有迟疑,脚尖踮起,小鸡啄米似的吻在脸颊处落下。 “原来你也会脸红啊?”林榆看着他的红晕一点点染上脸颊,还熏进眼睛里。 眼睛圆溜溜地看着他的睫毛,她接着说,“你以后…能不能把冰箱填满?” “…会坏的。” “怕坏就吃掉嘛!” “我不常吃。” “你不吃我吃!”她鼓着腮帮子假装生气,“哪里有人的家里只是用来睡觉的?那干脆叫酒店好了,睡醒就拍拍屁股走人,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 “如果家里只有我一个人,那确实是酒店,永久使用权的酒店。”握着她如葱白般细腻的手,邵牧原低头,额头轻轻抵着额头,声音绵软低沉,“但是你在就不是酒店,是家。” 他明明说的很平淡,但红晕是会传染的,通过额头这个介质,迅速传导过来,在眨眼间染红了林榆的面颊。 “你什么时候会说这种哄人的话?” “我说真的。” “我信你,那等有空了咱俩去超市把冰箱填满好不好?” “可以叫外送,很方便。” “不要,逛超市很快乐的,而且是无法用别的事情替代的快乐。” “我不懂。” “那就去一次,去体验一下就知道啦!” “好,听你的。” 第109章 就是不准 给小刘放了假,邵牧原亲自开车送林榆去学校。 车子再次停在那棵掉皮掉了一半的大树下。 林榆牵着他的手,依依不舍,语重心长,“我去上课,你去好好上班,好吗?” 眼睑低垂,长睫毛颤动,他听话的点点头,像是调皮之后被教育的小屁孩儿,眼睛里是单一的纯净,心里又满是委屈不敢言说。 磨人的小妖精,林榆觉得这话用来形容身边这人,一点都不为过,他沉默的时候让人气不打一处来,可他难过的时候,又不忍心看他那般模样。喜悦随他,悲伤随他,生气也随他,此时此刻,她所有的情绪都被他带动着,人常说,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可是足够挂念一个人的时候,那种溢于言表的喜悦和无法言说的痛苦都真真切切地体会着,而且潜移默化,渐入佳境。 打开车门时她又迟疑了,回头看着那人,他的脸色有了血色,但仍觉得紧俏,心里还是放不下,在邵牧原的唇上落下沉重的一吻。 “这个世界不可控的事情太多了,我们做好自己就好了,好吗?”她语气轻柔缓和,抬手搂着那人的身子,用脸颊蹭了蹭他的脖颈。 潮红再次袭来,爬上敏感的耳朵,又染上明亮的眼眸,那里边有了本该有的光亮。他压着嗓音开口,“别担心,我好好的,你也好好的。” 临下车前,邵牧原拽着她的手腕,还是担心,“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晚上不要一个人外出,不安全,以后只准我来找你,你不准。” 看着那副认真沉稳的模样,林榆脸颊上的酒窝有些挂不住,明晃晃地张扬着,她的声音轻快又肆意洒脱,“知道啦,昨天说今天还说,你真的挺霸道的,还不准!” “就是不准。”他补了一句。 “好好好,我听你的,以后就乖乖等你来找我,可以嘛?” “嗯,”他松手放开,那手腕获得了彻底的自由,“中午可以一起吃饭吗?” 她心里默默研究着时间表,皱了皱眉心,又慢慢舒展,“晚上吧,晚上带你尝尝新菜系。” “好。” …… 中午下课,宿舍四人一起吃了午饭,又是米饭套餐,一荤一素二两米,没有新意,但足以果腹。 回到宿舍的时候,何玫玫又忍不住来听八卦。 “林姐,你昨晚没回来,跟西装男那个了?”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养成了这样的性子,直头直尾,都不带拐弯的。 林榆一边开电脑一边转头,留给她一记白眼,不想跟她说话。 左娜一个巴掌拍在她肩膀上,“何大作者,你当是写小说呢,说那个就那个了!林姐什么人你不知道?她能那么快我倒立洗头!” “所以到底有没有那个?”章维为探过来一颗脑袋,眼睛里写满了‘八卦’两个字。 “没有啊!”林榆有些生气,也有些羞愧,脸上的红晕毫不避讳的显露出来,她想起了昨晚那个甜蜜味道的吻。 “那你昨晚为啥不回来?”何玫玫确实是听不懂好赖话,还在问。 鼠标停留在原地,好久都没有移动,那是个让她颇为触动的事情,第一次见那样的邵牧原,也是第一次知道他的不完美。 但他还是不够坦白,跟他曾经的侃侃而谈有背道而驰的地方。她不想毫无铺垫的拆穿,只是想等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心情不好,我去陪他。”她只说了这一句,便继续敲电脑,看文献,写文献笔记。 这次何玫玫倒是识趣地噤声,挪着椅子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章维为也戴上了耳机,开始网抑云时间。 靠在栏杆边上,左娜若有所思,踌躇不决之际,再次开口,“林姐,你悠着点,你们在一起还不到一个月,这才哪到哪,别把自己全投进去,稍微留点儿。” 手指在键盘上戛然而止,她顿了顿,笑着回应,声音清亮又好听,“知道啦,娜大仙,我虽然很感性,但还不至于把自己全撂了,你忘啦,我理论知识非常充足,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我时刻记在心中!”她拍拍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的说。 “不愧是我林姐!上得厅堂,下得了厨房,乃是吾辈楷模!”章维为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惹的四人又是哈哈大笑 随后林榆努努嘴,撑着下巴改论文,“我可当不起楷模呀,论文格式都改不明白,”她摇摇头,一脸痛苦。 “任重而道远呐亲,发论文哪有那么容易,每个期刊要求还不一样,投一个改一次,所以说一次中有多么重要。”何玫玫举着手机,声情并茂。 长叹一声后,她又短叹了一声,“要是能一次中就好了!” “林姐你没问题的,你本科都写过了,有基础很快的!”章维为将手搭在她肩上,满脸期许,如沐春风。 林榆嗤笑一声,淡淡地张开嘴,“说出来我都不好意思,就发了几篇水刊,上不了台面的,搁现在我都觉得丢人。” “可是你已经比很多人厉害了呀,比如说我,要不是考研运气好那么一点点,压线进来,我可能去工厂打螺丝了。”何玫玫一边傻笑一边补充,眼尾炸开了花,嘴角弯起浅浅的弧度。 左娜也迎合着,“是呀,别垂头丧气的,做人呢…” “最重要的是开心嘛!”四人异口同声,声音里洋溢着欢愉的笑声,张扬又青春。 “你这么着急,师兄催你呀?”左娜又问。 手指在脸上按下印子,一深一浅,她脸微微泛红,腼腆的开口,“不是,我晚上要去干饭。” “哦呦!原来是忙着约会去呀,”何玫玫又忍不住调侃,“林姐你真是这个!”她竖起大拇指,眼睛瞪得溜圆,“时间管理大师!” 双手抱胸,左娜皱了皱眉,疑惑的发言,“这词是这么用的吗?” “无所谓,意思对就行了,是吧林姐!”何玫玫眼底带着清明,笑意挂在嘴边。 林榆看着她,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声音有些嫌弃,“赶紧写你的小说去吧,拖更多久了?又太监了?” 一时语塞,何玫玫突然嘴巴缝线似的张不开,撇着嘴回到自己的桌前坐下,开始漫长的构思时间,灵感却像福贵家的老黄牛一样,歇两个小时,再吭哧吭哧干两分钟。 言尽于此,林榆重新打起精神,继续噼里啪啦的打字改格式,幸好鼠标是静音的,要不然她自己听着都嫌烦,别说宿舍里那三人了。 第110章 你是小王子的玫瑰 不解衣带,手眼并用,鼠标敲得此起彼伏,喋喋不休,人只有在忙的不可开交时才不会患得患失,正如现在的林榆,她不会想她未来的工作、情感和婚姻,甚至不会考虑明天会做什么。 唯有手边的论文让她真真切切地甘之如饴,锲而不舍。因为眼下的东西是她看得到,摸得着,还能因此而获得快乐。即便日复一日,一遍遍地吐槽着,蹉跎着,她依然待它如初恋。 晚上六点,她站起来抻了抻胳膊,活络了一下手腕,又捏了捏酸疼的腰,瞧着阳台上伴着光晕的落日在一点一点地下坠,她满足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嘴角挂了浅淡又惬意的笑。 论文已经改了百分之九十,就剩最后的查缺补漏,她打算明天早上赶一赶,争取中午之前给师兄发过去检查。 照了照镜子,朱颜绿鬓,喜笑颜开,目光如炬,她蹦蹦跳跳地捡起手机,发过去一条消息。 [我准备好啦],并附带一个可爱的表情包。 [好我在老地方等你] “姐妹们,我去干饭咯!”像从前的每一次那样,林榆总会在离开之前打声招呼,不管宿舍里的人全不全,恰巧今天人都在。 等到那三人都回应她,她才哼着曲子的旋律,手里转着钥匙扣,轻手轻脚地出门,见她心心念念的好郎儿。 远远地看见一人跑过来,邵牧原原本靠在车门边的身子站得笔直,整理了衣领,清了清嗓子,如果此时身边有镜子,他定是要再摆弄摆弄发型的,在林榆面前,他总想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 小跑而来,刘海被吹得肆意飞舞,她抬手拨弄两下,仰着脸看那张俊秀别致的脸,越看越欢喜。每次见他,总觉得自己好像上辈子积德积大发了,这辈子才让她遇见了这么个人间尤物。 在她还未反应过来,一只大手从身后绕过来,捧着一束好大的花,举在林榆面前。 言辞凿凿,慢条斯理,眼窝里的笑溢满了柔情蜜意,他说,“送给你。” 看着被塞在自己怀里的花,林榆那一两秒是错愕,是惊异,是情绪的波澜浮动,这天之前,她从未收到过花。 “这是…” 花束被包裹在嫩绿色的牛皮纸袋里,四周摆满了黄玫瑰,唯有中间一朵是红玫瑰,在红玫瑰身边有单膝下跪的一个黄头发的小男孩。 他的声音朗朗晴天,低沉又不失优雅,“小王子和他的玫瑰,我是小王子,”他指了指那个黄头发的小男孩儿,又指了指那唯一一朵红玫瑰,“你是我唯一的玫瑰。” 也不知怎得,今日无风,却吹得人心底酥麻,红了眼眶,染了青丝。 “黄玫瑰是九十九朵,红玫瑰是第一百朵,花店老板娘说,这样寓意好,你是我的百里挑一。”他继续说道,一脸认真的模样像是在解释什么难懂的法语词汇,字字珠玑,咬文嚼字。 凑近闻了闻味道,猛虎嗅蔷薇,酒窝在脸颊两侧凹进去,心里暖烘烘的,她说,“好香。” 手伸进西装内衬的口袋里,他又掏出一个精致的红丝绒方盒,一只手托着底,另一只手打开盖子,倒映在林榆眼底,那是一条闪着银光,雕刻别致独特的宝石镶嵌手链。 “之前看到这个手链觉得很适合你,但是当时没有现货,所以它姗姗来迟了。”他瞧着林榆的眼睛,望眼欲穿又深情款款,好像要将她拥抱,携着她的手,一起去往高山之巅,流水之殇。 看着那条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手链,林榆不敢伸手接,仰起头与那人相视,脸上的潮红不是羞涩,更多的是怯懦。 思潮跌宕而至,她思忖着,自己是否真的配得上这条昂贵的手链,那种不配得感和自卑情绪一瞬间像潮水般涌来,让她无措又茫然。 与眼前这个人在一起,她到底是不是跟很多人一样,看上他的钱,看上他的家世背景,以满足那种飘渺又无处不在的虚荣心。 人总会自我欺骗,将自己束之高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他人的不是,而自己的行差踏错都以‘无心之举’来粉饰和遮掩。 那一瞬间,她突然看不清自己了。 不明白自己要怎么接受这一开始就不对等的感情,如若她今天收了这手链,往后要是有更贵重的,她又该怎么办,都说爱是相互的,可她现在的境况,连请他吃一顿他自己喜欢吃的饭都请不起,又怎么能说相互,无论她如何付出,都没办法做到平等相待。 面露难色,难以启齿,她还是开了口,“对不起,这个…我不能收,太贵重了。” 握着她温热的手掌,声音里带着轻快的笑,“不贵重的,就是很平常的一条手链…”他顿了一下,转而变得欣喜,“而且是打折之后买的,也就几百块钱。” “我不信。” “你觉得我会骗你吗?故意把它说的很便宜…”他突然笑了一下,好看的眉眼弯了又弯,“那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 他拉过林榆的手腕,没等她反应过来,那条手链已经戴在她腕上,“你看,多好看,像为你量身定做的。” 链子在空气中晃荡,像山野间的小精灵,蹦蹦跳跳的,在白皙的雪山上留下足迹,一步一个脚印,如画般美妙。 林榆的眼底浮上一层薄雾,头顶的声音说得再好听,她仍然觉得自己卑微至极,“可是…我觉得我配不上。”她的声音软软的,又有些无力。 “配不上什么?”抬手捏了捏林榆的脸,他明显感受到林榆情绪的变化,浓云遮月,朦胧未可见,“不要妄自菲薄,你值得最好的。” 许是这句话真的起了作用,沉重的气息被风吹散了不少,她眼里沁满了泪,眨眼间便如雨下似的淌下来,似水滴石穿般磨人心性。 “一点都不公平。”她软着声音,委屈巴巴的,“我要怎么做才能回报你的好。” “你不需要回报,能和你在一起就是你对我最大的回报,”他嗓音沉沉,柔情似水如软玉,“不要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好,你已经很好了,在我这,你不需要仰视我,我也不会俯视你,我喜欢你,你喜欢我,我们就是平视,这些身外之物那就当是我讨你欢心使的诡计,我可都是有目的的。” 他今天又说了好多话,说了很多让林榆听着很是舒服的话,封闭的心门似是开了一点门缝,自信的阳光照进来,让她心神荡漾,如沐春风。 摸了摸脸上的泪水,她捏着哭腔开口,“邵老师,谢谢你喜欢我。” 他张开手将小小的林榆拥入怀中,安抚似的拍着她的脊背,“我的阿榆啊,因为你值得我的喜欢。” “以后不准说自己不配了,听到没有?”他接着说。 “好。”她贴近那人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又惬意。 第111章 探索未曾触及的你 手牵着手,心挨着心,他们走在人间烟火的小道上,行人匆匆,语色和鸣,绿叶可爱,小草宜人。 “今天带你解锁我的心头好。”扬着柳眉,点着酒窝,青春的气息在她脸上彰显的很是好看。 回望她的眉眼,清澈又奇妙,嘴角挂上一丝蜜意,“什么心头好?” “先卖个关子…你能吃辣吗?”她睁着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那人饱满又丰腴的嘴唇。 停顿的档口,他想了想,摇了摇头,但又信誓旦旦的开口,“应该…可能没有问题。” 瞧着那副疑惑又试探的表情,她歪着头问,“你确定吗?” “是湘菜?” “是的。” 他假意咳嗽了一声,随即一脸的视死如归,“我可以!”声如洪钟,铿锵有力。 这模样把林榆逗笑了,她捂着嘴暗自得意,又拍了拍身边的肩膀,一副我护你周全的样子,“你放心吧,我会给你点微微微辣的。” “好。” 步行约莫二十分钟,他们去了那家名叫‘销湘阁’的湘菜馆。 一进门,那种扑鼻的辛辣便窜入鼻子,呛的邵牧原忍不住咳嗽两声。 店内人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客人们大多都是湘西口音,湖广口音。正对着门口有一面涂鸦丰富的墙,墙上粉刷着巨大的字眼,写着‘令人销魂的湘菜尽在销湘阁’。 他们选择在靠墙角的位置,林榆用湿纸巾为他擦了擦手边的桌子,让他安心坐下。 “这里没有包厢吗?” 她摇摇头,倒了一杯柠檬水推过去,“不是每一个饭店都有包厢,而且听着隔壁桌的八卦有时候也觉得很有趣。” 眉头微皱,他双手抱胸,一副审视的样子,“听八卦很有趣吗?” “当然了,人类的本质就是听八卦。” “这谁说的,我没听过。”他甚至打算打开手机,查一查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 “我说的。”她洋洋得意。 对面的人默默地将手机收起来,认真地观察着林榆的一举一动。 “擂辣椒,金钱蛋,小炒黄牛肉,爆炒猪肝,蒜蓉空心菜,玉米排骨汤。”看着菜单一道菜一道菜的点,她抬起头,与那人正好对视,“你还有什么要吃的吗?” 恍惚间,他摇摇头,“你来就好,我不挑食。” 林榆撑着手肘笑,揶揄他两句,“你还不挑食?我不信。” “所有菜都不要葱花不要香菜不要姜,还有少辣,不太能吃辣。”这句话她是对着服务员说的。 服务员拿着菜单去了,邵牧原仍然盯着她的脸看。 “别看我啦,怪不好意思的。” “感觉我不是很了解你。” “什么意思?”眉眼微动,她心里有些茫然。 唇角弯弯,他笑了笑,“每次见你都能给我惊喜。” 心下了然,她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或许你喜欢的只是你想象中的林榆,实际上的林榆…”擂辣椒端上来的时候,她如狼似虎的盯着,“实际上的林榆好吃,懒做,还有很多坏毛病…”睫毛颤动,她撑着下巴问,语气里藏着许多心虚,“你可能越了解我越发现我不符合你的预期。” 对面的人听着她的话,看着她的动作,一颦一笑,一时脸红,一时委屈,活灵活现的呈现在他面前。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人,我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完美,更何况,因为喜欢,很多小毛病都不会是毛病,而是…”红晕的笑溢在脸上,情绪在热辣的氛围里腾升而起。 “而是什么?” “下次再告诉你。” “你也学会卖关子了?” “跟你学的。” 菜全部上齐,邵牧原还是坐得板正,没有动筷的意思,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林榆。 “快尝尝。”她催促着。 “你先拍照。” 一瞬间红了脸,她好像被提前辣到了嗓子,呛出冒火的咳嗽,“你…怎么知道我想拍照?” 他思忖两秒,抻着胳膊,“你能记得我不喜欢葱姜蒜,我当然也得记得你的偏好,而且,喜欢拍照是好事,说明你还年轻,多好。” “可是你也不老。”她说得直白,也并不觉得不妥。 面露难色,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将话题硬生生地撅过去,“这个辣椒看起来挺辣的。” “是挺辣的,但是少辣应该没那么辣。” 往嘴里塞了一片牛肉,入口滑嫩,辣椒的香在嘴里肆意横行,继续咀嚼,舌头开始酥麻,牙齿逐渐暴躁,辣椒的辣终于被激发出来,好似喷涌而出的喷泉,在乡间民风般火热激荡的乐曲中飞舞跳跃,豪迈又猛烈,将眼底的清冽直接逼去悬崖峭壁之上,沁出层层薄汗,热红了面颊,染红嘴唇。 他猛地放下筷子,将杯中的柠檬水一饮而尽,又接着倒了一杯,再次一饮而尽,第三杯,第四杯,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忙前忙后,却无济于事,眼泪终是夺出了眼眶。 “我给你拿瓶冰水吧。”林榆看着他一步步陷入困境,有些于心不忍。 只见他晃了晃脑袋,缓了缓,用纸巾擦了擦嘴,才长舒一口气,“没事,已经缓过来了。” 连着四五杯水下肚,他几乎要喝饱了。 “现在我知道你有多不能吃辣了。” “抱歉,我之前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 “那你能接受的最辣的东西是什么?” “嗯…韭菜?”他顿了顿,再次开口,“好像韭菜也有点辣。” 扶额片刻,标准的微笑挂在她脸上,“看来以后得探索粤菜了。” “别太顾及我,你喜欢吃什么就什么。” “我不顾及你还能顾及谁呢?” 他又笑了,眼神里的柔情似火,瞧着对面的人儿,似是能看出花来。 一顿饭吃个七七八八,邵牧原只吃了蒜蓉空心菜和金钱蛋,还喝了一些清爽的例汤,剩余的无福消受。 他的评价是,“如果我能吃辣,我会觉得这家店是宝藏店。” 林榆的评价是,“今天解锁了邵老师的新弱点,吃辣的最高程度是韭菜。” 从那天开始,我喜欢上探索未曾触及的你。 第112章 你才拿不出手! 你是人间四月天,玉兰细雨润绵绵。 微风不燥,一切刚好。 时逢谷雨,历时大半年的论文终于投出去。她如释重负,汲着拖鞋,走到阳台上,‘咔嗒’一声打开窗户,延绵又细密的雨从窗外扑进来,是湿润又好闻的泥土气息,温润了面颊,清爽了心底的那一处不安。 打开通讯录里备注为[司马懿]的人。 她说,[谷雨而至,宜开心!] 那边回复,[有你我很开心。] 此时他正西装革履的坐在宴会厅的一隅,不争不抢,不出头不冒尖,做个闲散又惬意的局外人。对着手机屏幕的笑意,藏不住地挂在脸上,却显得扎眼的紧。 一只手从背后伸出来搭在他肩上,重重地一按,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邵总这是一个人猫在这偷乐啥呢?”程澄顺势坐在沙发扶手上,晃着一条腿。 那人不理他,将手机塞进内衬口袋里,双腿交叠,一副傲慢又矜贵的样子,“别来沾边。” “啧啧啧,都会网络热梗了,我越来越觉得你有趣了,”他突地灵机一动,拍了拍大腿,“不对,有趣的应该是你那女朋友,竟然把你这大冰山给融化了,奇女子啊!”转头看着身边的人,“所以什么时候带她来见我们?” “她挺忙的。” “呵!”程澄不依了,“一个学生,能有多忙?能忙的过你跟谭哥?” “再说吧。” “不行,不能再说,下周五,带她来见我,不然…”一脸的邪魅样,让邵牧原有些不安,“不然我就去找她!”双手抱胸,他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当时看到你发的朋友圈我以为你被盗号了,你都好几年不发朋友圈,好几次以为你把我屏蔽了。” “你最近不是挺忙的吗?”邵牧仰头看着他,一脸疑惑,“别告诉我你又打回原形了。” “我是忙啊,但再忙也得生活啊,我又不像你俩,跟机器人似的,还是带陀螺的。” “你那小学落实了?” 提到这,眉眼低垂,程澄的眼神不受控制地难过,“申请材料已经上交教科局了,名字我起好了,叫糖成希望小学。” 眼下投下一片阴霾,感伤再次袭来,“她的名字?” “是,也不是,糖果的糖,成人的成,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唐橙了,我希望那群孩子别再经受什么苦难,在糖罐里长大成人,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语重心长,心思细腻,与往日的痞气相差甚远。 他嗤笑一声,眼神变得深邃又长远,“说起来,我还算帮了我妈一个忙,我做慈善,她赚钱,挺好,两不误。” “澄澄,别怪穆姨…” “我没怪她,真的,”他的嗓门有些大,也不知是在为他人辩解还是自我安慰,“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都习惯了,只要她乐意,我怎么样都行啊…”那只锃亮的漆皮皮鞋在半空中晃啊晃,他抬头看了看头顶晃眼的吊灯,“我就这一个妈,她也就我这一个儿子,谁也不欠谁的。” “你终于长大了澄儿,再也不是那个小屁孩了。”邵牧原看着他,像看着自己养大的孩子那般,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欢喜。 “行啦,这话你俩轮番说,我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他站起身来,理了理西装领子,一脸得意,“我得去招呼客人了,这个慈善晚宴没我跳出来嘚瑟可不得行啊!” “臭德行!”谭柯与他擦肩而过,揶揄他一句。 程澄扬了扬眉,“下周五,”他伸着大拇指往后的人指了指,“他带女朋友来见我们,你不准出差!” 皱在一起的眉头满是疑惑和不解,他的眼神一会儿落在邵牧原脸上,一会儿回身望一望已经走远的程澄。 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谭柯手脚并用,走到他身边,“下周五我绝对不出差!” “你别听他瞎扯。” “见见又少不了什么,藏着掖着干嘛呀,拿不出手啊?” 挑衅的意味一瞬间被点燃,“你才拿不出手!”由于生气,脸上晕染出绯红之色,“我回头问问她的时间。” “这你都决定不了?” “说得好像你能决定的了你家那位的时间似的。” 一时语塞,谭柯坐在他对面,饮一口酒,“哪壶不开提哪壶,没劲!” 看着宴会厅里的人们,漂亮高贵的女人,帅气有型的男人,灯红酒绿惹人醉,纸醉金迷把人欢。 君城萧姗姗来迟,带着此次拍卖的百万珠宝盛装出席,丰姿冶丽,步步莲花,白色的晚礼服像是量身定做似的,凸显地她精致又典雅,像百年难遇的美玉,无瑕又饱满。 看着君城萧点头颔首的模样,谭柯又将目光移去对面人的脸上,轻轻地吐了一口气,他淡淡地开口,“你后悔吗?” “什么?” 别过眼去,用眼神示意,“那么个人间尤物看不上,看上了一个…怎么形容…” “不会形容就别形容,”他没好气地开口,“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嘿!我发现你现在是话越说越多,骂人的功力也精进了不少啊,跟谁学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你这张破嘴学的。” 说罢,他捡起桌子上的酒杯,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离开了。 这地方太聒噪,得换个位置。 嘴巴微张,上下翕动,看着那人的背影,愣是一句话没说出来,只能无奈摇头,冷哼一声。 换了个位置,他立在阳台的露天平台上,淅淅沥沥的雨落已经渐停,泥土的芬芳扑鼻而来,仰面朝天,他吮吸着新鲜空气的味道,手里的酒杯晃动而起,在步步清风里感受夜晚的温度。 站了十来分钟的时间,身后便有人端着酒杯笑容满面而来,寒暄几句又阿谀奉承。 左一句天纵英才,右一句你父亲眼光独特。听得他面色冷淡,只能默默点头,话不投机半句多。若是他没有上头那个爹,身上没有背着华悦ceo的名头,不置可否地,没人会搭理他,正是因为这两层关系,所以得时时刻刻的端着身子,可以选择不笑,但总不能拉着脸。 贫穷的人渴望富裕家庭的生活,吃金戴银,绫罗绸缎,不把钱当钱。富裕的人却羡慕普通人家的天伦之乐,儿孙承欢膝下,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利益为先争权夺利,只是吾兄吾弟吾亲人的血亲情谊。 但万事又如何能两全呢?正如世间并无完美之人那般,都是有迹可循的生存规律罢了。 第113章 情爱易取 爱情难得 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违和到了崇高。 送走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们,长吁短叹间他想起了小时候,也就六七岁的样子,跟在母亲身后参加这种宴会。 小小的他仰面朝天,看着比他高出许多大人们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但从他的角度看,那些人的嘴脸是满目的狰狞,笑得越大声,面壁就越抽搐,好似一张极具风味的酱香饼,在褶皱四起的面饼上堆满了丰富的酱料,惹得人直流口水。 可那些人并没有让他为之向往,而是厌恶,他不喜欢笑得很恐怖的人,感觉下一秒就要拽起他的脖子,亮出尖利的牙齿,将他的血喝干,肉吃尽。 所以他总喜欢跑去没人的角落里把玩揣在兜里的钢铁侠,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但总比跟人点头哈腰的强。 那时他便很佩服谭柯,明明与他一般年纪,却比他成熟很多。脸上少了许多孩子的稚气,反而多了不合时宜的老练。穿着量身定做的小礼服,跟在父亲身后,父亲颔首,他颔首,父亲微笑他微笑,他好似在走一场没有观众的表演,亮堂堂的大厅,小小的他。 看着谭柯那副看不出情绪的样子,小邵牧原总会贴着他的脸问,“谭柯,你很喜欢做跟屁虫吗?” 谭柯伸手把他扯开,那双单纯又有神的眼睛晃得他睁不开眼,“不喜欢…”眼睑低垂,睫毛颤动,他说,“不喜欢又怎样?” “不喜欢你可以跟他一样。”邵牧原伸出肉嘟嘟的手指,一脸认真地指了指在不远处吃糕点吃得满脸残食的程澄。 顺着那根手指看过去,他叹了一口气,回身,“我跟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玩你的钢铁侠,少烦我!” 谭柯生气了,邵牧原只是撇撇嘴,一颠一颠地跑到程澄身边,问程澄什么糕点好吃,他也要吃。程澄会非常热心地推荐,并细致地描述每种口味的不同。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一双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的声音,清脆又节奏感十足,一句“邵总”将他拉回现实,看着满目灯火阑珊,恍惚之间,转身之际,又瞧到了那身姿妖娆之人。 君城萧迈着淑雅的步子,捏着一支红酒杯走来,脸颊泛红,看不出是胭脂水粉还是情之所起。 往后退了一步,他颔首,以示礼貌。 “没想到邵总也参加这种慈善晚宴。”暗夜里飘荡着轻柔的声音,穿透空气,传入耳中。 脸上的表情没什么起伏,只是淡淡开口,“我为什么不会参加?” “高风亮节的人也会委身跟人做表面功夫?” 嘴角添了一抹冷笑,杯中酒被晃动起来,好似一簇浅浪,“君小姐看错人了,我可不是什么高风亮节的君子,顶多…”他举起酒杯,“算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罢了。” “正是因为邵总这种明目张胆的自嘲,让我总是放不下你,你怎么就看不上我呢?”一杯酒饮尽,她有些微醺,脸上红扑扑的,催人生欲。 邵牧原转头看她,定睛许久,杯中酒安静地躺着,风也不再吹起,只有空气中潮湿的水汽。 “君小姐又喝多了,公众场合还是小心为好。”语气里多的是生硬的戾气,未有半分怜爱之情。 关于男女之间,可以有两种方式来形容,一个是爱情,一个是情爱。爱情难得,情爱易取。 情爱大多包含着生理的冲动,也称之为性爱。“而性常常是作弊行为,它抄近路直达亲密关系,它略过了人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仅仅只了解了那个人的肉体,其实你没打开过自己的世界,也没走进过对方的内心,你并没有因为恋爱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你只是找了一个人,填满了无聊的时间。”而这样的感情不长久,也难长久,人人都有爱美之心,但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丰腴的灵魂万里挑一。 “快餐爱情的时代,过早的肢体接触更像是黑夜里的转瞬即逝的烟火,你只记得当时夜空的璀璨,却忘记收拾一地的火药残骸。” 君城萧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眉头皱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思绪翻滚,情绪如潮水般涌上来,让她百思不得其解,“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喜欢的那个人到底是怎样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才值得让你喜欢?而我,到底又缺了什么,才让你提不起半点兴趣?”眼角沁了泪,言语是那般的脆弱。 到现在,她仍觉得这不应该是她应得的结果,就像执念遇上侥幸一样,总会引得飞蛾扑火,一片狼藉不堪入目。她骄傲,她直率,她美丽,她惹人爱,怎么会有人不爱她呢? 可偏偏有人不爱她。 一只手踹进口袋里,他又往后退了一步,语重心长,语气浅淡,“你很优秀,什么都不缺,只是你的良人不是我,”言尽于此,微微欠身,“抱歉,我有事先走了。” 在过去的几年里,尝过那种稍纵即逝的烟火,即兴表演时觉得是人间天堂,但一切落幕后却是无尽的虚妄和迷航。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不断浪费时间在肉体的碰撞上,而是心灵的交融,细水长流不息,高山仰止之间谈笑风生水起。 瞧着邵牧原绝情的背影离去,君城萧双手扶在栏杆上,抬头望了望天,又低头瞧了瞧地,天地之间,她竟然如此渺小。 “我就不信你能跟她结婚。”无人听她说,她说给自己听。 有一种执念叫做我得不到的东西偏要去得,因为那条没走过的路,觉得它开满了繁花,无论如何,总想着去看看花,去闻闻花香。 迈着流星大步离开,邵牧原终于得以放松,肆意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泥土的芬芳再次扑鼻而来。 他打开手机,看到林榆发来一条消息。 [给你看我家的小土狗] 下面跟着一张照片,一只胖乎乎肉滚滚的田园犬,正啃着骨头。 [我记得你怕狗] [对呀,但不影响我喜欢狗,所以我爸给我挑了一只怕人的狗] 突然被暖到,这大概是邵牧原从未感受到过的父爱,因为你怕狗,所以给你买回来一只怕人的狗。与林榆在一起后,他常常觉得很暖,心里很暖。 第114章 哀 “我们总是会被突如其来的缘分砸伤,把这些当做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题。有些缘分只是南柯一梦,瞬间的消逝便成了萍踪过往。有些缘分却落地生根,扎进了你的生命中,从此纠缠不清。” 玉兰花开了,满树的白,清风徐徐,芳香肆意,惹得人心生欢喜。 来平芜之前,林榆没见过玉兰,直到有一天她踮脚去闻了闻那花香,才晓得作为平芜市花的荣光和丰裕。 她拍了一张照片,给[司马懿]发过去。 [玉兰花开了,好漂亮] 那边也发过来一张办公室的照片。 [在工作还有好多事儿要做] 林榆发来一个摸摸头的表情包。 [乖啦~] 眉眼带笑,她与那玉兰树融成一处,好似一幅笔墨已尽的风景画,满目的玉兰花开,那斯人正在其中,翘首以盼。 “林榆。” 熟悉又疏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调转脚步,她看到了一张还似从前那般阳光明媚的脸,可眼神里却少了很多期许。 嘴巴一张一合,弧度刚刚好,“好巧。” 距离上次见面,还是他送特产的时候,那时候他笑得很是欢快,好像没什么烦心事似的。她羡慕他的洒脱和自由,但也仅限于羡慕,不是爱慕。 在上研究生之前,听到很多关于人际交往的话题,大家都说读研期间认识的人少之又少,接触到人也只在一个圈子里,很难去突破,就像猪圈里跑不进去羊,大人圈子里融不进去一个小孩儿。 现在,研一即将结束,林榆倒是深刻地体会到那些经验之谈了。平时上课也不多,每个人选的课又大不相同,能重复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怀宁与她不是一个班,不是一个导师,自然遇不到。 但从怀宁的角度看,林榆上什么课,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去食堂,喜欢去哪层,他都清楚的知道。也不是刻意的知道,只是总会在不经意间留意,与朋友聚餐时会时不时地提及。 他长得帅气好看,个子高,家世也不错,不缺女孩子喜欢,但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喜欢一个女孩喜欢到这种程度,不是因为她漂亮,也不是因为她外在条件优越,而是因为她的个性和内里,她说话时的表情,她说的话,她吃饭的样子,她看电影时的动作,她喜欢走在路的右边,还喜欢把玩手里的钥匙扣… 喜欢这东西,不是数学公式,可以从头到尾一步不差的写出完整过程。喜欢是掐头去尾的文学作品,开头的兴起不知为何,结局的故事不便多言,只是这漫长又揪心的过程让人无法忘怀,像大多数未见的风景,总想着去见一见才甘心。 “最近忙吗?”站在林榆对面,他说话的声音都轻巧了几分,眼里却多了几分疲态。 她摇了摇头,“还好。” 默言顿足,怀宁站在那,瞧着林榆的眼睛看了许久,也不知道想从里面得到怎样的答案,明明答案早已知晓,却始终不肯承认。 “上次说好请你吃饭,总忘,要不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仰面看着他复杂的神情,林榆想要缓解一些尴尬的场面,总觉得如今和怀宁见面,生分了不少。 微微停顿,怀宁脸上多了一点苦涩的笑,“方便吗?” 林榆知道他话里的方便是什么意思,直言不讳,“当然,有什么不方便的,”她再次调转脚步,往前走了两步,回头看他跟上来,“我舍友的同门说附近有家烤肉挺好吃的。” “行,那就烤肉。” “嗯。” 跟邵牧原报备了,她才放心地跟怀宁出了校门,步行到那家烤肉店。 四月的天不算热,还能穿一件薄衫。 路边的一场春雨后,路边的草木葱葱郁郁,勃勃生机,落日在西边下沉,普照霞光,天空被映衬成泛红的紫灰色。 一路无言,他们果然是生分了许多。 烤肉在篦子上滋滋冒油,铁钳子在篦子上碰撞得叮铃作响,店内环境嘈杂,酒杯相撞,大声欢笑,皮鞋擦地,荤油滚烫,此时唯有他二人显得不太自在。 怀宁拿着钳子翻,林榆捏着剪刀剪,两人都不说话。 一片烤的焦黄的五花肉放进嘴里,有些烫,她赶紧喝了一口大麦茶解烫。 怀宁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笑了,嘴角的弧度弯弯,好似一轮新月,正冉冉升起。 好像这一笑缓解了他们之间的气氛。 “这段时间好像不见你了。” 怀宁收敛了笑意,表情有些严肃,“我爷爷没了,我回去奔丧…”他低着头,又抬起来,看着林榆,“其实我今天刚到学校。” 夹起来的肉片掉进盘子里,她放下筷子,一脸内疚,很是难过,“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儿,我爷爷都八十八岁了,搁我们那算喜丧,他走的时候也不痛苦,睡着睡着就…”眼里沁了泪,看着篦子上呜呜冒烟,他又咧开嘴笑,“嗐,一说起来就那啥,我没事,真的!” 正中央的烟囱开着,正好挡住怀宁一半面容,在剩下的那一只眼里,虽是笑着的,但她却看见了无尽的悲伤。 她不了解他口中的爷爷是这样的,也不清楚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深是浅,所以她只能不痛不痒的来一句,“怀宁,节哀。” “嗯。” 他仰头一口气喝下一整杯大麦茶,眼角的泪偷偷划过,藏进黑发丛生的鬓角旁,无人知晓。 一顿饭吃得不痛不痒,怀宁借着上厕所的名义把账结了。 林榆要转账给他,他不要。 他说,“最后一次,就随了我的愿吧。” 瞧着他的眼睛,林榆摇摇头,“我不想欠你。” 一句话,足以让他难过又失落,只有不亲近的人才会选择分清楚,只有不愿深究的人才选择寥寥几句话而已。 怀宁把转账收了,心里那一块感觉很闷,又说不出来是怎样的情绪。 “怀宁,如果你难过,你可以说出来,有些事憋在心里永远都好不了,就像伤口闷着就是容易感染。”在烤肉店她不方便说,在空旷又清爽的街道,她总可以开口了。 看着她的模样,怀宁的情绪再次濒临崩溃,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活在阴郁之下,亲人的离世带给他很大的打击,以为爷爷永远不会有离开的那一天,结果这一天却来的如此快。 他很想见见林榆,却总也不敢,因为她已经心有所属,因为他没有能见面的理由。 眼泪在脸上肆意横行,他颤抖着臂膀,像个委屈的大男孩,哭得撕心裂肺。 林榆静静地看着他,无法感同身受,只是作为朋友,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拍拍他的肩膀,没有情绪起伏的说,“没什么是过不去的,总会过去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怀宁终于缓过劲儿来,积压在一起的情绪爆发出来,好似一团黑乎乎的恶气全数排出去。 其实他已经接受了爷爷的离世,毕竟他姐姐已经安慰过他许多次了,只是碍于他已成年的身份,从未像现在这样大哭一场罢了。 第115章 因为他出现了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这个世界永远不缺新生儿,嗷嗷待哺,未来可期。同时也不缺魂归故里的亡灵,幽幽荒野,四处流浪。 夜晚的风微凉,玉兰的白在此时变成了暗淡的灰调,影影灼灼,看不清它的真正模样。就像人与人之间的那层薄纱,不言不语时总看不清摸不透,明明薄如蝉翼,却坚如顽石。 这么长时间以来,林榆眼里的怀宁就像永不凋零的太阳花,永远保持热烈和灿烂。他大胆,他外向,他阳光,他自由,不束缚于世俗,只考虑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很多时候,林榆在模仿,模仿他的没心没肺,试图将自己也变成他那样的人。 但没多长时间她就坚持不下去了。 太累了,她更愿意猫在角落里做个不显眼的感性人,为路边的乞丐揪心,为别人的悲惨遭遇痛哭流涕,这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就像这世间没有一模一样的人一般,说不清且道不明。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面纸巾,抽出一张,对折一半递给怀宁,“大家都说,一个人的死亡并不是他的终点,而他的终点是这世上再没有人记得他。” 用纸巾擦了擦眼泪,他的声音哑的不成样子,因为天太黑,看不到他眼底的难过,“我自小是爷爷带大的,即便他不在了,我也会时时刻刻想着他,念着他。” “对呀,所以他没有离开,他一直在你心里,保佑你平安,保佑你快乐,保佑你一切顺利。”眉眼舒展,她的声音很是温柔,“好好生活,积极向上,这才是你爷爷想要看到的,对吧。” 怀宁抬起头,看着林榆的眼睛愣神,有一瞬间,他恍惚了,恍惚的以为眼前的人属于他。 调转脚步,林榆迈着不快不慢的步子往学校的方向走,“好了,早点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他还在原地愣神,瞧着林榆越走越远,才意识到刚刚的恍惚是多么的荒诞和可笑,好似一张漫无边际且荆棘丛生的渔网,那么大的网却只困住了他一人。 极速跟上去,跟在离林榆半步之遥的地方,踩着她的影子,一步接着一步,心无旁骛的。 直到临近校门口,他们之间都没说几句话。好像两人都在消化刚刚突兀而起的情绪,如今马上就要消散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切都没变。 可随着一种情绪的消失,另一种情绪在潜移默化中诞生,且愈演愈烈。 一直没有开口问,如今到这一步,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一个像样的答案才行。要不然,下一次的开口又将遥遥无期。 他想知道,自己到底输在了哪里。 “林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路灯下,林榆站在暗处,停住脚步,没有转身看他,只是淡淡开口,“一句两句我说不清楚,我只能说他是我喜欢的人。” “在我认识你之前吗?” “在你之前,我认识了他。” “如果我先认识你,会不会…”语气似是有些急切,他的脸憋得通红,但由于暗夜,谁也没有注意到,“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抬头看到一轮新月高挂,好似一个白玉盘子,在漆黑的染墨里清澈又明亮,照亮了整个天空。她未曾想过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从来就不成立,伪命题没有被证明的价值。 她摇摇头,语塞片刻才缓缓开口,“这跟先后顺序没关系,感情不是这样来评判的。” “哪怕是一点点,你有没有…” 林榆转身,仰头,透过他的眼睛,眼底的难色显得那般明亮,言语清晰明了,她说,“怀宁,你对我而言是趣味相投的朋友。” “为什么只能是朋友,我想不明白,这么长时间难道我从始至终都不在你的选择里吗?” “因为他出现了,除他之外所有的选择都会成为将就。”眉眼触动,她心思细腻,“虽然说起来很矫情,但事实就是这样的,怀宁,我们只有朋友的缘分,没有恋人的缘分,你总会遇到你应该遇到的缘分,因为有些东西它就不是选择题,a不对就选b。” “你就这么笃定?笃定能跟他一直走下去?”听到这,他说话带着些许脾气,语气都变得严肃又苛刻。 瞧着他若隐若现的面容,眼神在路灯下忽明忽暗,长睫颤动,思忖片刻,她再次起唇,“我不是预言家,未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就算,”缓了一口气,她继续说道,“就算未来我们真的没有结果,我也不会跟他分手,因为我知道现在,此刻,我很喜欢他,想跟他好好在一起。” 听到这样的回答,好像整个人都轻松下来,全身心的投入后,不管结果好与不好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他曾争取过,就像他热烈的性格一样,从不做沉默者,只做勇敢者。 在男寝与女寝的十字路口处,在寂静无声的夜晚,在充满着热烈和灿烂的校园里,在青春与成熟之间的碰撞中,一切的开始和结束都在此时上演,上演一场没有观众的舞台话剧,声台形表,缺一样都显得瑕疵斑驳。 他的声音清冽又干净,“林榆,我喜欢你!” 说出这句话,怀宁彻底释怀了,从泥潭里爬出来,一个踉跄跌进清澈见底的湖泊里,洗去一身的污泥,透彻地见到了自己的真心。 “希望你能好好的,那天少你的评论今天还你,祝你们长长久久。”站在路灯的顶光之下,他补了这么一句,随后又咧开嘴巴笑。 一惊一乍,一起一伏,一上一下,唇角弯弯,林榆也笑了,弧度刚刚好,眼里变得清明,“谢谢你,也祝你早点找到对的人!” “好,我会的。” “林榆…”在她转身之前,他再次开口,“能不能最后抱一下…”他清了清嗓子,补充道,“好朋友之间的拥抱。” 犹豫片刻,她仰着头,敞开怀抱。 怀宁将她紧紧抱在怀里,有淡淡的桃子香。 “希望我们能做很好很好的好朋友。” “好,好朋友。” 林榆转身朝着宿舍走去,怀宁看着她越来越小,直到隐没在拐角处,才长叹一声,默默的转身,朝着黑夜的方向走去。 有些事他强求不得,因为林榆的缘分不在他这。有什么树结什么果,有什么锁孔就配什么钥匙,自古自是如此。 这条路不够宜人,那就该换一条路走了。 第116章 现在可以谈了吗? 五月份的天气越来越燥热,太阳的形容词从温暖变成毒辣,好像被剧情绑定的女配,一点点地成为所有人讨厌的模样,但它一向如此,不管是春秋还是冬夏,只因人的需求更迭,所以它被赋予厌恶的标签。 糖成希望小学工程正式开工,程澄带个白色安全帽,在工地里四处乱窜,每天回家都是灰头土脸的,染的头发已经掉色了,丑的要命,他干脆剃成了板寸,耳骨上仍然带着耳钉,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西装,浓眉,眼神犀利,高鼻梁,痞里痞气的,不说话的时候给人的震慑力很强。 父亲让他回公司上班,监工这种事情用不着他,他偏不,想等学校完完全全的建成招生以后再坐在那格子里,好好当他的少东家。 即便知道了父母的不易,但面对公司那一大摊子事,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想想就头大。他跟邵牧原和谭柯不一样,从小就有多动症,一秒都闲不下来,所以能躲两年是两年。 地基已经打好了,开工开到一半,他突然被告知要重新竞标,这块地被财大气粗的主儿看上了。 当时他就把桌子掀了,一顿输出,“哪个王八蛋有我程澄财大气粗,看人下菜碟下我这了?还重新竞标,我要把那王八蛋告到他舅姥爷都不认识!” 同样一身黑西装的女人,踩着八厘米恨天高,推门而入,扇了扇面前卷起的灰尘,“你当法院是你家,说告就告?” 看到那女人的面容,窗外的起重机正轰隆隆地响着,五官深邃颜如玉,程澄的眼睛挂在她脸上,挪不开,甚至也忘了自己要说什么话反驳。 “你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吧,我想跟你谈谈。”那人言辞清晰,严肃又刻板。 看程澄半天没反应,她示意身边的助理。 助理眼明心亮的哈腰点头,朝着程澄走过去,满脸堆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程总,这是路总,来跟您谈合作的。” 程澄如惊弓之鸟似的弹开,往后退了两步,摸了摸头发,细小的短寸喇着他的手掌,他彻底反应过来。 “真是红颜祸水…”他独自低估了这一句。 “你说什么?”女人恰巧听清了他的话,面带着怒意。 得理不饶人,程澄双手插兜,脸往上仰,用俯视的眼神看着那人,“我说,怎么来的怎么麻溜的走,小爷我不谈合作。” 压着心中的怒火,女人咬牙切齿的说,“你一小学盖这么荒郊野外的地方干什么?价格好商量,你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只要不触及底线我都能满足。” 程澄冷哼一声,“你管的真宽,我就乐意在这地方盖怎么了?再说了,你当自己是谁呀,有钱了不起啊?谁还没几个臭钱,小爷我也不差钱!” 看着两边僵持不下,旁边的助理唯唯诺诺,没想到竟然有人敢跟他家的大小姐叫嚣,即便对面也是财阀级别的程澄,“程总,这是路云国际的小路总,小路总很有诚意…” 还没等助理说完,程澄半路劫话,“我管她是路云国际还是露天国际,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行!”也就是须臾之间,他大脑迅速旋转,眼神变得疑惑,“你说什么?路云国际?” “你真是一点都没变,程澄。”表情一如既往的严苛,她的语速不快不慢,刚刚好。 程澄瞪大眼睛,瞠目结舌,震惊之余,不确定地开口,“路姮?” “现在能谈了吗?” “可…”‘以’字还没脱口,他又转了话头,“那也不行,硬的不行来软的呗,咱俩也就是小学同学,不过是点头之交,这套近乎也未免太生硬了,”他很是认真地摇摇头,“不好意思,真谈不了。” 路姮有些无措,看着程澄那副死活不愿意松口的样子,嘴唇一张一合,“那就重新竞拍,谁价高谁得。” “不是,你到底要干嘛呀?刚回国吧,刚回国就跑我这发疯?你有病吧!” “你才有病,在荒郊野外办小学,你又能是什么好鸟?谁知道你有什么目的!” 没等程澄回怼,她已经转身离开,在搅拌机的映衬下,风卷起她的裤腿,留下一抹飒爽的英姿,“等着停工吧你!”。 “神经病!”程澄咒骂了一句,对着看热闹的工人大声宣告,“继续干,不管什么牛鬼蛇神来了都不能停!” 话传进远去的路姮耳朵里,格外刺激。 邵牧原听说了这件事,思忖良久后给出的方案是,先好好谈,谈不拢再竞标,如果竞标成本太高,就换地方。 程澄却不依,满口气语,“凭什么重新竞标,她们家财大气粗,我们家也不差钱呀!” “就凭她爷爷是人大代表,她叔叔是省委书记,商不与官斗,你能顶得住吗?” 一句话让程澄哑口无言,他家再有钱,在政府里也没有亲戚关系能无条件地帮他打赢这场闹剧。 谭柯也点点头,双腿交叠,一副心清目明的样子,“你问过她为什么非要跟你争吗?” “我怎么知道,发神经呗!” “去跟她聊聊,很多误会都是因为不沟通造成的,说不定聊完就皆大欢喜了。”邵牧原一本正经地给予建议。 谭柯拍拍他的肩膀,咂咂嘴,“看不出来,你挺懂啊!” “滚一边去!”他傲娇地打掉伸过来的手。 程澄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里满是灵光,“邵哥,又被你糊弄了,说好带你女朋友来见我们的,一拖二二拖三,这可不像你啊!” “是啊,金屋藏娇都露馅了还藏呢?”谭柯也来拱火,贱兮兮的。 看着左右夹击的两人,拇指与食指配合扶额,他很是无奈,“谭柯你又不是没见过。” “见过跟了解那能一样吗?跟你朝夕相处的人我们得帮你考察考察,是不是澄儿?”他用胳膊肘推了推程澄。 程澄点头点的像招财猫,“对对对,帮你把把关!” “一个比一个会扯!”拨开两人的禁锢,他站起身,拿了车钥匙准备离开。 “邵哥!” “知道了,叫什么叫!”打开门,又关上,他迈着步子离开。 “谭哥,你见过他那女朋友,怎么样呀?” “你见见就知道了。” “长相就不说了,邵哥的审美应该差不了,人品呢?” “你觉得他能看上人品差的人?” “也是,我可真好奇,那女孩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能把邵哥这个大冰坨子给融化了,骨骼清奇啊!” “别说他了,你最好尽快跟路姮聊一聊这事儿,别拖。” “知道了,跟我爸似的。” 第117章 只是对她有效而已 我们总会被世俗的纷扰所打败,不论我们之间的爱意有多深,情谊有多远。换言之,能够被拆散的感情不是心中所愿的乌托邦。 到底怎样的爱情才能称之为是理想型呢? 谁也没有标准答案,但灵光一现的答案总会藏在细枝末节里,日常生活中。 邵牧原说,“阿榆,我的两个好朋友想见你,你愿意吗?” “谭柯和程澄吗?”在此之前,她已经从邵牧原的嘴里听到过无数次的名字。 “对,如果你不方便也没关系。”看着林榆为难的表情,他语气轻柔。 她用力的摇摇头,挽着他的胳膊很是亲昵,“方便,我是怕…”眉头不再舒展,有些担心,“我怕我表现不好。” 嘴角添上一抹如释重负的笑意,“只是去见见他们,吃顿饭,有什么表现好不好的,你做自己就好了。” “说是这么说,可是…” “别可是,你又忘了,我跟你说过什么?” “你说,”她仰着头,满眼星辰地说,“要自信,要勇敢,要相信…” “相信林榆同学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接着她的话,邵牧原抚摸着她的脸,像在用蜜饯投喂一只可爱的喵咪。 “那我要穿什么比较合适?裤子还是裙子,要不要搞个发型什么的?”她表情很是认真,一副要视死如归的样子。 眼尾带花,嘴角弯起的弧度更是张扬,语气里都是宠溺,“好啦,只是去吃个饭而已,你穿什么都好看,扎什么发型都漂亮。” “真的吗?”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骗我的还少啊?告诉我已经对云吞面有抗性了,结果你是吃一次病一次,”头头是道,她接着说,“上次,你说你能吃辣,结果你能接受最辣的竟然是韭菜,还有…” “好啦,以后我只实话实说。” “你说的!” “我说的。” 第二天,邵牧原带她去了商场。他的解释是,“我不是觉得你那些衣服你穿着不好看,只是觉得你值得更好的。” 他的话正好在她的敏感点上,就那么恰如其分地让她宽了心,跟年上者谈恋爱很大的优势就是他能精准的看懂你的小心思,并妥帖的处理所有的瑕疵,让你没有理由退而求其次。 看着那些华丽又昂贵的衣服,她不敢用手摸,眼神总往旁人身上看,不自然的样子像是偷盗面包的小偷,唯唯诺诺。她已经很努力的在装了,装的大方又得体,但骨子里的那股劲儿谁也骗不了谁。 邵牧原看着她这副样子,本是有些生气的,但瞧见那张委屈巴巴又楚楚可怜的小脸,心又软了下来,他伸手将林榆的手放在掌心,细细摩挲,“你是来消费的,你是顾客,在这个地方,顾客就是上帝,不管你买不买,你都是上帝,没有人会能对你指手画脚,他们也没资格,所以…”他语重心长地说,“抬头挺胸,背挺直,不许看吊牌,只管自己喜不喜欢,今天你的任务是挑五件你喜欢的话,我买单。” “太多了…”她顶着苦瓜脸,微微皱眉,很是难为情。 “不行,说五件就五件。” “可是我可能当时喜欢,之后就不喜欢了。” “你怎么能这样想呢,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就是要考虑当下的感受,如果你今天因为价格而没有买你喜欢的衣服,你会不会后悔?” “会。” “会后悔很长时间,对吧。” “对,因为没得到的总是没办法释怀。” “是,你也知道,那如果你今天买了你当下喜欢的衣服,事后一个星期…不用一个星期,就说你明天就不喜欢了,你也会后悔当初买它,但你会后悔很长时间吗?实话告诉我。” “好像…没有没买它后悔的时间长。” “对吧,你当时买到了你获得的快乐是无法弥补的你知道吗,因为时间不可逆,快乐的形式不会重复。” “你一口气说了好多话呀!”关键时刻,林榆有些煞风景。 话不投机半句多,但话投机时,长篇大论都不为过。林榆不够自信,不够大胆,他想要教她如何自信,如何大胆,如何做一个更厉害的人。 因为把你放在心上,因为想要你越来越好,所以我想要将知晓的东西全数告诉你,希望你听,也希望你听得进去,就像父母苦口婆心的像孩子说明学习的重要性那样。 他突然笑了,“别打岔,听懂我说的话了吗?” 她有点懵,但还是用力的点点头。 随后,邵牧原攥紧她的手,大步流星地,逛了迪奥、香奈儿、爱马仕这些奢侈品店。 她挑衣服时,邵牧原站在侧后方,回头时能第一眼看到他。 去下一家时,他又主动牵起林榆的手,好像在告诉她,不要怕,有我。 每每林榆看到好看的衣服,都会回头看一眼邵牧原,然后像是吃了定心丸似的,义正言辞,昂首挺胸的对销售说,“我想试试这件。” 试了许多次,从试衣间里出来的林榆还是有些不适应,害怕,害怕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看的衣服。但邵牧原总会一脸深情的望着她,摸摸她的脸,拍拍她的头顶,很温柔地说,“我家阿榆真好看。” 听到这句话,林榆才会放肆的咧开嘴笑,酒窝深浅不一,甜甜的,像她本人那样,“不许说谎!” “我说了,以后都会实话实说。” 她动作轻巧,张开手抱着邵牧原的腰,将胸口贴在他胸口处,语气平缓细腻,“邵老师,你的腰好细啊!” 绯红爬上脸庞,一瞬间的功夫让他语塞半天,心脏好像漏了半个节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良久后,他才沉着声音说,“公众场合。” “公众场合怎么了?刚还教我要大胆,现在怎么比我胆小了?”她歪着头笑,踮起脚尖,蜻蜓点水似的在邵牧原下巴落下。 时间已经过了傍晚,晚霞在远处的天边退却,却在他此刻的脸上显现出来,红的似火,热的如火烧,也不过是轻轻一吻,便让他血液翻涌,有些无措。 林榆看着他的样子,越品越喜欢,她又发现了这人的新奇事,那就是,特容易脸红。 她不知道的是,这个特点,只是对她有效而已。 没有看吊牌,没有胆小怯懦,最终林榆按量完成了任务。 坐在副驾驶上,她总是问“这些衣服要多少钱呀?” 邵牧原每一句都回答,回答的都是同一句,“放宽心,没多少钱,还没一顿饭贵呢。” 在那棵掉皮掉一半的树下,他很认真地对林榆说,“阿榆,你要永远记得,没什么东西你是配不上的,你配得上最好的,不管是人还是物件。” 林榆被他说红了眼,说酸了鼻子,带着哭腔,委屈巴巴地,“谢谢你看到我的不好还这么喜欢我。” 那天,邵牧原也发现了新的林榆,那是个内心脆弱又爱哭鼻子的林榆。 他不知道,随着越来越喜欢,他已经打破了林榆内心的防线,所以他总能看到她最脆弱的一面,而忘了她在外人面前强装镇定的女汉子形象。 第118章 饱读诗书气质华 昨天的你很可爱,今天的你依旧可爱,且多了一份漂亮的滤镜,那层我亲自为你添加的滤镜。我会越来越爱你,就像你越来越爱我一样。 周六的晚上,林榆被邀请与邵牧原的好朋友们共进晚餐,那天,她从早上便开始忐忑,看得书看不进去,只记得有个标题叫,“我看不见他,他也看不见我。” 终于挨到晚上,她被左娜摁在椅子上,化了一个从未化过的妆,化完之后连林榆自己都惊呆了,这便是传说中的化妆整容术吗? 左娜很是满意,拍拍林榆的肩膀,“林姐,冲吧,这个妆非常完美。” 明明腮红涂的很淡,染在她脸上像一层一层的朝霞,稚嫩又淡雅。 穿上邵牧原为她买的衣服,戴着邵牧原给她买的手链,踏着轻巧的步伐,向那人迈去,带着身后的落日余晖和橙红的晚霞。 这是第一次,见林榆化全妆的样子,微风吹起青丝,她似是在发光,脸上的酒窝很是甜美,丰腴的嘴唇像饱满的蜜桃,想来也是香甜软糯的。 他呆呆地看了许久,直到林榆站在他面前,睁着大眼睛问,“邵老师,这样可以吗?” “你今天化的妆很好看。” “娜娜帮我化的。” “就是你说她很酷的那个娜娜。” “对,她很酷。” 瞧着林她满心欢喜又可爱的模样,他有些恍惚,又在恍惚间回神。 瞥见她颈间光洁无瑕,他嘴角微微上扬,“很好,但是…”一个‘但是’让林榆的嗓子眼又提上来,“还缺了一样东西。” “什么?” 不慌不忙,不紧不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红丝绒小盒子,扎眼的功夫,里面的一条银项链被展现出来,透亮的宝石,泛光的银色,躺在聚光灯下,好像年份很久的红酒,醇厚又摄人心魂。 他将项链拿出来,打开卡扣,往前伸了伸手,准备戴在林榆的脖颈上。 看着那条项链离自己越来越近,林榆第一反应依旧是退缩,用一种不解又满含羞涩的眼神瞧着邵牧原。 几乎不需要反应,邵牧原便读懂了她的意思,声音轻柔又好听,“恰好今天打折,非常划算,不买就亏了,不退不换,你戴不戴?” 眉眼微动,情绪又在眨眼间变得剪不断理还乱,她淡淡地开口,“又打折?” “对呀,没办法,我运气太好了,总能让我碰到。” 林榆没再搭话,他自顾自地接着刚刚的动作,有些生疏,但没有出糗,总算是戴上了。 银色的项链,雪白的肌肤,明眸皓齿,华衣锦服,堪称绝配。 “这下什么都不缺了,很美。”他毫不吝啬地说。 林榆又笑了,每次听到夸赞,总会不自觉地嘴角挂上笑意,因为她23年的人生里很少能听到这句话。 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迈进一家类似于小礼堂的建筑,服务生引着他们去到走廊的最尽头。 推门而入时,林榆惊了,琉璃瓦似的超大吊灯,闪着银光,雕楼画栋,设计偏欧式,房子的中间摆着一张长桌,桌上摆着各种欧式烛台,整体格调神秘又魅惑,好似这里是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通道,充满奇异和惊喜。 “邵哥,你怎么总是迟到!”坐在桌子靠右边的程澄穿了一套深棕色的西装,领口的纽扣解开两颗,耳朵上一如既往的戴有两个耳钉,搭配那一头的短寸,痞里痞气。 “今天是他的主场,主角嘛,压轴出场。”坐在程澄右手边的谭柯开口解围,他往上提了提眼镜,往林榆那边瞥了瞥。 邵牧原没理他们的调侃,将林榆带到座位前,为她拉开椅子,让她坐下。 林榆刚坐下便如坐针毡,眼神挂在邵牧原身上不肯离开。 看到林榆又在摸耳朵,他拍了拍林榆的肩膀,让她放宽心,才拉开椅子坐下。 还没等邵牧原开口介绍,程澄先开了头,“嫂子好!我叫程澄,程咬金的程,澄阳湖的澄,因为我爸妈的定情湖是澄阳湖,所以我叫程澄,还没过生日所以我现在27岁。” 谭柯碰了碰他的肩膀,“呆子,这都介绍,你直接拿户口本照着念得了。” 程澄往旁边躲了躲,还在说,“总而言之,我是邵哥的亲弟弟,可以完全信任的那种!” “没有血缘关系。”邵牧原补了一句。 谭柯刚要开口,程澄又快他一步,“这是谭柯,谭嗣同的谭,柯南的柯,嫂子你知道柯南吧。” 林榆乖乖的点点头,“知道,很经典。” “对,”程澄接着说,“谭哥是邵哥的亲哥哥,比邵哥大几个月。” “也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邵牧原又补了一句。 看着程澄不打算停,谭柯马上上手拦着,“可以了,人家听明白了。” 这时候林榆才正式介绍自己,“你们好,我叫林榆,林子的林,榆树的榆,今年23岁,你们叫我名字就可以,不用…”她有些尴尬,“不用叫嫂子…” 邵牧原给林榆倒了一杯橙汁,他知道林榆喝不了酒,“别理他,他经常发疯。” “邵哥,嫂子在…不是,林榆在,给我个面子,别揭短啊!”双手抱胸,程澄摆出一副哄不好的样子。 今天是他第一次见林榆,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女孩儿不一样,但具体说出哪里不一样又会语塞,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那种饱读诗书气自华的气质,清新又淡雅。 谈笑间,菜品都上齐了。 黑松露配鱼子酱,在他们嘴里好像馒头配芝麻酱,管够且管饱。 开餐前还醒了一瓶名叫罗曼尼康帝的红酒,林榆很少喝红酒,也不懂。 邵牧原便给她解说,告诉她罗曼尼康帝取名来源,酒庄,用的什么品种的葡萄,哪一个系列最好喝。他讲得津津乐道,林榆听着像是在上一堂科普课,有趣又好玩。 她试着尝了一口,按照邵牧原说的方法去细细品尝,确实像他说的那样,这酒精致醇厚,细腻却很有力,平衡而又凝缩,丝绒般的质地柔滑优雅,怪不得那么出名。 席间,程澄说了很多关于邵牧原的事儿,比如说小时候爬树上掏鸟蛋,中学的时候希望躺在天台的阁楼睡觉,高中的时候天天泡图书馆等等,林榆越听越起劲儿,脸上的笑意遮挡不住,她以为极其拘谨的见面,在此刻却是如此的轻松又好玩。 第119章 他的秘密 月下柳树在风中摇曳,湖面的碧波由月光照亮,一层一层地延伸,好似灌满了水银的温度计,随着气氛慢慢腾升,它的温度也随之拔高。 程澄问,“林榆你看过赛车比赛吗?” 林榆放下刀叉,摇了摇头。 “那太好了,你不知道邵哥当年可是这个。”他竖起大拇指,表情很是夸张。 眼神不自觉地看向邵牧原,好像在问,你怎么也不告诉我? 他抿了一口酒,拦着程澄没打算停的吹捧,“别胡说,很久没玩,已经手生了。” “别介呀,当年的车神,为了红颜,能不能再博一次嘛!邵哥!”程澄依旧不依不饶。 谭柯坐在一边也不搭话,好像看戏的局外人,嘴角带着一抹似是而非的笑。 看着邵牧原紧锁的眉头,见他正要开口,林榆推了推他的胳膊,先开了口,“其实我不太感冒赛车比赛,而且据我浅显的了解,赛车比赛是不是比较激烈,他那么久没玩了…”她笑得欢愉又好看,“他还会其他吗?总感觉他很全能。” 听了林榆的话,程澄和谭柯相视一瞬。 谭柯接了岔,“他高尔夫,台球,网球,都打得很好。” “这样啊,”她转头看着邵牧原笑,“我一直想学网球,你能不能教我?” 抬手摸摸了林榆的头,他声音轻柔,“好啊,有空教你,但我可能不是个好老师。” “怎么会,你一直是个很好的老师。”她不由自主地贴近邵牧原,轻轻地倚在他肩头。 邵牧原只是笑,抬手摸了摸身边人的脸,柔软又细腻。 看着对面两人的腻歪,程澄心里堵得慌,“邵哥!也带上我呗,我也要学!”他以一种极其矫情的语气开口。 “滚!”邵牧原丝毫不给脸面。 “没劲!”程澄小声嘀咕一句。 饭继续吃着,打扰却在悄无声息中袭来。 有个紧急的工作电话打来,邵牧原出门去接。出去之前揉了揉林榆的发丝说,“慢慢吃,我很快回来。” 林榆点点头,塞了一口牛肉进嘴里。 邵牧原笑着,转身出了门。 气氛还不尴尬,因为有程澄在活跃。 但三分钟后,他也接了一个工作电话,看上去很着急的样子。 撂下一句,“催命的来了,我得走了,谭柯你照顾好咱嫂子。” 冲林榆点头示意后离开,却又折回来,站在林榆身后,“嫂子加个联系方式吧,要是哪天找不到邵哥了我找你。” 林榆有些懵,掏出手机来,一边操作一边问,“他经常消失吗?” 程澄想了想,抬起头看着林榆笑,“说不准,他生性爱自由。”说完,挥挥手,“真得走了,下次见嫂子。”那姿势跟‘再见bro’一模一样。 一声轻巧的关门声之后,一切又回归沉默。 面对独坐的谭柯,林榆不知道怎么开口,上次因为谭柯的告知,林榆才慢慢认识邵牧原的世界,那片她未曾踏足的世界。 谭柯就那样直勾勾地盯着她,杯子里晃动的红酒如染血的潮水,翻涌而起,又退潮而去。 他似是想要说些什么,但一直没有开口。 最终,林榆憋不住了,先开了口,“嗯…谭先生…” “叫我谭柯就行。” “我想问…” “你想问上次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他情绪不好,怕他出事?” 林榆很认真地点点头,“我想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那…”,他停顿片刻,又开口,“他应该什么都没说对吧?” “嗯,他什么都没说,第二天又跟正常人一样,我都怀疑是不是我失忆了。” 一杯红酒顺着喉结灌入胃中,酒精的作用让他的脸颊爬上了一抹微不可察的潮红,思忖良久,看着餐盘里的残羹冷炙,他淡淡地开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个小男孩儿,小时候很调皮,很淘气,不是砸了那家的玻璃,就是跟哪个小孩儿打架了,掏鸟蛋,搞破坏,没有他不能干的,好像他永远都精力旺盛,”他笑了笑,又在眨眼间变得冷漠,“可是在他十二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彻底改变他人生的事情,”喉咙发涩,他难掩悲伤,“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母亲从楼上跳下去,如果不是他家里的阿姨及时发现拽了他一把,可能他也跟着去了。” 听到这句,忍了许久的泪再也禁不住摧残,顺着面颊流下来,掉在丝绸的棉桌布上化成一摊水,成为永不凋零的玫瑰花印。那一刻,她的心好疼好疼,心疼那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儿,心疼那个她未曾设想的痛苦童年。光鲜亮丽的外衣之下竟然如此残破。 忍着哽咽,他接着说,“自此以后,他的人生好像就进入了黑暗,再也不笑了,再也不闹了,整个人像是被抽离了灵魂一样死气沉沉的,”烛台的烛火熠熠生辉,他眼睑低垂,“15岁那年,在看了很多心理医生之后,他还是没能治好,经常割腕自杀,最严重的一次被推去抢救室,呼吸机,除颤仪都上了,他差点就死在他最痛苦的那一年。” 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他抬手撑在额间,隐藏起眼角沁出的泪,清了清嗓子,“好在老天眷顾,留了他一命,后来他还是经历了一段颓靡,但总算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紧接着他去留学,又回国开公司,到现在,说他好了,好像跟没事人一样,但说他不好,他真的不好,睡觉靠药物,精神状态靠药物,要不是得靠饭活着,他连饭都不会张嘴吃。” 双手交叠,他看着林榆的眼睛,“林榆,我讲这个故事不是想要你同情他或者要你对他怎样好去弥补他的缺失,”情绪起伏跌宕,言辞有些沉重,“我是怕他总不说话让你产生误会,他好不容易说服自己重新开始,我不想他又以失败告终,然后一而再再而三的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你…能理解吗?” 林榆点点头,眼底布满了血红,眼里都是晶莹剔透的泪水。 “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儿,邵牧原能遇见你是他的福分,他缺点不少,但喜欢你是真的,希望你别因为你们之间的阶级差距而怀疑他的真心,他一直以来都很专一,所以…请你放心,你的真心在他那会被好好对待。” “我就说这么多,希望我说的这些不会让你为难,如果觉得不舒服,我很抱歉。” “没有,”紧接着,林榆回应了他的担心,声音有些哑,如果不是怕待会儿邵牧原回来看到她哭肿的眼睛,她早已泪眼汪汪,嚎啕大哭了。 发自内心,言语真诚,“谢谢你能跟我说这些,让我知道他原来经受了这么多委屈和痛苦,”哽咽之间,她继续说,“也请你放心,我既然决定跟他在一起了,就不会怀疑他的真心,也不会怀疑我自己的真心,我们之间…起码在我这是纯粹的,”眼睫颤动,她盯着红桌布出神,“不管以后结局是怎么样的,我都真心的喜欢他。” 轻微的吱呀声响起,他们的之间的对话被打断,林榆迅速擦干眼里溢出的泪,换成一副开心的模样。 谭柯也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声,有些欣慰又有些怅然若失,抬起手又倒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回味无穷。 邵牧原走进来,抚在林榆肩头,瞧着谭柯,“聊什么呢?” “聊你小时候怎么砸人家玻璃。”谭柯回了一句。 回看林榆,她的头点的跟拨浪鼓似的,还有些幸灾乐祸的成分。 今天,在这个轻松又惬意的聚会上,她知道了他的秘密。 第120章 请你吃雪糕 八月长安曾在文中写道,“曾经以为不幸是种巧合,现在才明白,真正的巧合,是幸福。而爱情,需要的巧合,比你想象中的还多。” 程澄从餐厅出来,服务生已经把他的布加迪开到门口。 接过钥匙,他说了一句谢谢,一阵轰鸣声后,连车尾灯都消失在街角的拐弯处。 寻着发来的地址,他平稳地行驶在公路上,因为周六,车水马龙,四面八方的转向灯闪个不停,惹得他心中烦闷。 约莫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临近目的地,把车停在附近的停车位,熄了火,随着一声闷响,车门关上。 根据导航,他来到一个大厦楼下,因为已经临近十点,很多店都关了门,一片都是黑黢黢的。步行绕了半天,他没找到,站在唯一还亮着的便利店门前,背过身去打电话。 那边秒接。 “我说路总,你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呢?” 路姮只说了一句,“转身。” “什么?” “我在你身后。” 他一转身,隔着透明的玻璃窗,看到坐在便利店里的路姮,翘着二郎腿,撑着下巴跟他打招呼。程澄之前见她,她总是一副义正言辞、不苟言笑,头发梳得溜光水滑,神似灭绝师太的造型。 但今天,乌黑又浓密的头发堆云砌墨般散在她的双肩,恰如其分的长度衬托着她脸部线条流畅又柔和,再没有从前那样刻薄的面相,此刻只有浑然天成的慵懒和不属于她的惬意。 人真的很奇怪,觉得一眼万年的那一刻不是她衣着华丽,穿金戴银,彰显风华正茂,而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不用刻意摆姿势,也不用特意顶着一张笑脸,哪怕你在生气,你很邋遢,但就是那样一个不起眼的时刻,我觉得你美不胜收,堪称天仙。 连锁便利店专属的铃声响起,程澄径直走向她,拉开椅子,坐在她身边。 看着路姮狼吞虎咽的样子,程澄的身子侧着偏向她,“你就吃这个啊?” 一杯泡面,里面加了各种配料,芝士,火腿,炒年糕,蟹柳棒,鸡肉串,溏心蛋,几乎要溢出来了。手边还有个拳头大的饭团,一瓶浓稠酸奶,以及两根哈根达斯雪糕。 “你不懂,垃圾食品才是真的好吃。”说着,她吃了一口黏黏糊糊的泡面,又吃了一口手里的饭团,一脸享受的样子。 “泡面有什么好吃的?” “这不仅仅是泡面,它叫马克定食。” “什么是马克定食?” “马克定食就是一种食物的名字,但它不是单独的一种食物,泡面、炒年糕、火腿、芝士你爱加啥加啥,然后组合在一起,微波炉叮一两分钟就可以吃了。” “听起来像大乱炖,你就喜欢吃这种东西?”程澄语气里有些嫌弃。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未尝他人饭,莫说饭难吃!”路姮丝毫不让地怼回去。 看路姮有些生气,程澄的态度软下来了,“行行行,我错了,不应该随便评论你的饮食习惯。”他又补了一句,“在国外没少受苦吧。” “什么意思?”路姮有些疑惑。 “我说,国外的东西那么难吃,嘴没少受苦吧。”言外之意是,在国外惨成啥样了才会觉得这种大乱炖好吃? 看着窗外四周黑漆漆的没有人,她又塞了一口饭团,才偏头去看程澄,“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样的,而且在国内呆的时间越长越不对劲儿,国内的饭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光说挺没意思的,请你吃雪糕。”她把雪糕拿起来,一根自己拿着,另一根递给程澄。 “大晚上吃雪糕你不怕胖啊?” 路姮皱了皱眉,很是不满,直接把雪糕塞他手里,“给你吃就吃,哪那么多废话,胖了就健身呗,怕什么?” 路姮那暴躁样子,程澄不说话了,乖乖的拆开雪糕袋,和路姮一起,咬了第一口。 雪糕化在嘴里,他们突然默契的转头,停顿之余,相视一笑。 那一笑,笑在两人的心坎上。 幸好他们不爱脸红,都没有发现对方的不对劲,有些事情总在不经意间发生,而那种莫名其妙的情愫也在悄然中绽放。 “还怪好吃的。”程澄又咬了一口,打脸只在一瞬间完成。 身边坐着长得很是漂亮的人,吃着冰冰凉凉又甜滋滋的雪糕,便利店里静谧又冷清,玻璃窗外漆黑一片,只有脚下的这一片天地是敞亮的,照得人心安定,好像时间在此刻定格,没有什么能打破这样的和谐。 好像很久都没有这样轻松过了,没有催命的工作电话,没有父亲时时刻刻的提醒,也没有各种商业活动上的拘谨和小心翼翼,更没有人面兽心的尔虞我诈,只是两个互相看不惯的人,在便利店里,吃着雪糕,说一些不着边际且无关利益的话。 “你到底为什么非要那块地?”程澄打破了这一平衡。 路姮把最后一口雪糕塞进嘴里,因为太大,牙齿被刺激的有了应激反应,她嘶一声捂着腮帮子。 “要不吃点热的中和一下?”程澄问了一句。 路姮没搭话,转而回答了他上一个问题,“你想听实话还是?” “废话,我当然想听实话了。” 她喝了一口酸奶顺了顺,清了清嗓子,“那个地方是我小时候待过的地方,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在那认识的,只是后来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程澄一脸震惊,很是不可思议地问,“你小时候呆过孤儿院?!” “怎么了,很奇怪吗?恰巧我的出生没你那么顺利罢了,被调包然后藏起来扔进偏远的孤儿院,后来又被找回去认祖归宗成为路家大小姐,”她表情很是自然,好似讲的不是她的故事,而是别人的,“不用惊讶,我这种剧情在狗血电视剧里多了去了。” “可是这是现实啊!”程澄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现实就现实呗,无所谓啦,反正这块地对我意义非凡,你就好男不跟女斗,让给我吧。” “可是这块地对我也很有意义。” 第121章 那以后就麻烦小路总了 记忆在淡漠如水的日子里翻新又重塑,不堪入目的照片,冰冷无望的尸体,寥寥几句的绝笔信,笑容凝滞的黑白照片,还有细雨如绵的追悼会。 便利店门口的铃声再次响起,几个奇装异服的少女走进来,有说有笑,为静寂如死灰的便利店平添几抹亮色。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也跟你一样,在那个孤儿院生活过,”眉目传神,他的眼神变得悲伤又落寞,“只是她没有你幸运,她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别人都叫她没人要的野孩子,后来她好不容易长大,却因为一些不堪入耳的污言碎语和残酷的现实步入歧途…”再多的,他开始哽咽,嗓子里好似堵了一口痰,吐不出来,咽不进去。 路姮看着他的侧脸,光洁又俊朗,他那副模样应该是积极向上又阳光的个性才对,但此刻的他好像很难过,难一种她未曾踏足的过。 “后来呢?”她开口问。 长叹一声,情绪慢慢回温,他淡淡开口,“后来她死了,再也没有人骂她说没人要的野孩子。” 如释重负,肩膀下沉,他像是在安慰自己,但更像是对死者的一种敬畏,为斯人感到由衷的解脱。 路姮看着他的眼睛问,“自杀?” 程澄转头,目不斜视地盯着眼前人,铃声再次响起,那群结伴同行的少女离开,恰好走到他们正对的玻璃窗外,一边闹一边笑。 “是,她解脱了。” 便利店再次回归安宁,玻璃窗前还是漆黑一片,只有他两人坐在光亮里。 “那她应该是个自由又洒脱的女孩儿,只是…”她停顿了一瞬,思忖片刻,她说,“命运从来都不会讲理。” 看着路姮的眼神一点一点变得神伤,程澄的语气更加轻柔而平缓,“如果她现在还在,或许你们能成为朋友。”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她是我前女友…应该…可以这么说,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至于她觉不觉得,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吧…”当一段痛苦的经历可以用平稳的语气讲出来时,就说明一切都过去了。 “听你这意思,她伤害过你?”她顿了顿,又开口,“那你恨她吗?” 程澄笑了,撑着脑袋看窗外,什么都看不清。 “你笑什么?” “我这个人其实很小气。” “我看出来了。”路姮也笑了,有点调侃的意思,“所以你肯定…不恨她。” 程澄有一瞬间的狐疑,转头看路姮,她跟夜一样,让人看不透。 “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从你口中的描述来看,相比于恨,应该更怀念她吧,哪怕她十恶不赦,但她带给你的快乐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一键清除,那些美好的只要存在过,它就永远存在。” 看着路姮的嘴巴一张一合,表情一会儿严肃,一会儿放松,听她讲话好似一场酣畅淋漓的ted演讲,振奋人心的同时又引人深思。 “我确实不恨她,她给我上了一课,我应该感谢她的,”感觉到话可能有歧义,他补了一句,“我说的是褒义的感谢,不是嘲讽。” “我明白的。”路姮回了他一句。 他松了口气,继续说,“当时确实挺生气的,但在了解她的故事以后,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正处在水深火热中,我好像井底之蛙一样,盲目的以为所有人都跟我一样,最赖也能吃饱饭,穿暖衣吧…”他摇了摇头,有些惭愧,“可现实是…我不敢想,还有多少跟她一样的人,被命运抛弃,挣扎半天只能遗憾的了结自己。” “不是遗憾,是解脱。”路姮纠正他。 “对,不是遗憾,是解脱。” “所以你那个好朋友到现在都没找到吗?”话题从程澄转到路姮。 面露难色,路姮也摇了摇头,“找不到,她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有点神经质。” 双手抱胸,程澄看着她,思绪像抽丝的茧,时而清明时而繁复,一时间他突然开了窍,“我们说的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路姮觉得他离谱,一记白眼以还之,“我还不巧不成书呢,哪有那么巧的事?” “那个人叫唐橙,唐朝的唐,橙子的橙。”即便路姮觉得不可思议,但突袭而来的第六感让他想要赌一把。 路姮彻底不说话了,神情错愕,不可置信,良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脸色突然变得惨白又瞬间潮红似火。 从她的表情中,程澄确信了自己猜测,路姮口中的好朋友就是程澄嘴里的前女友。 他们不再看着对方,而是纷纷面对着窗外,坐得笔直,像正在上课的学生,生怕有一点多余的动作就被路过的,凶神恶煞的班主任当场抓包。 各怀心思,两人都默契的不说话,只静静地听着对方的呼吸声,均匀又平稳。这短暂的默言或许都在让对方做选择,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时间总会给出答案,过去的不会回来,现在的也会过去,唯一可盼的是未来。 将混乱的信息全部接收又整理完成后,程澄非常详细地跟路姮讲了唐橙改名换姓之后的故事。 路姮恍然大悟,原来唐橙已经不是唐橙,所以她再也找不到儿时那个活泼开朗又乐观,名字叫唐橙的女孩儿。 唐橙不在了,连同路姮艰辛但快乐的童年一起,成了一捧随风扬起的骨灰,洒进漫无边际的大海,她终于获得了她想要的自由。 “阳春三月,小时候她最喜欢春天。” “她死在了她最喜欢的季节。” “唐橙最喜欢海棠花,她说长大了她想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海棠林。” “我想为她种一片海棠林。” “所以那块地你一定要争,就是因为想为她种一片海棠林吗?”程澄问她。 “对,小时候她照亮了我的世界,阴差阳错,我到今天才知道她的消息,”路姮的语气里藏着无奈,但又无能为力,“我回国之前就联系了,没想到,你快我一步,本来不想无理取闹的,但是,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唐橙了。” “你也知道自己无理取闹?”程澄想活跃一下如乌云密布般的气氛。 “对不起,之前不知道,原来你也是好心。”路姮真心的道歉。 他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满,“所以你到现在都觉得我跟小时候一样,无所事事是吗?” “难道不是吗?你入股了一家拳击馆,前三年亏本的挣回来了吗?还有一家酒吧,总请全场人喝酒,你赚钱吗?游戏公司,共享朋友…还需要我罗列吗?”一说到生意上的事,路姮就变成一个机械式的最强大脑,收益和亏空算的门清。 程澄抬起手,做了一个stop的手势,表情很是难堪,“别骂了,我已经被骂过很多次了。”他有些疑惑,“不对,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事的?” “因为我想要接手这块地,当然得全方位的了解我的对手啊!”她有些无语,这是曾经纵横天下的两位商业奇才能教出来的儿子? 路姮觉得好玩,但又想给他一些建议,“其实呢,投资一个项目之前,你得做充分的市场调查才行,项目背景,现状和未来发展,收益亏损,成本高不高,可操作性强不强…这些商学院都教过的,你到底学哪去了?” 程澄也无可奈何,“我这个人,跟你不一样,智力这一方面,一点没遗传我爸妈的,我都怀疑我是不是我爸妈亲生的。” “不用怀疑,虽然智力方面不行,但你很会长,结合了你爸妈的优点长。”路姮安慰他。 “是吧,”程澄咧开嘴笑,“我也觉得我贼帅!” “说你胖你还喘是吧!” 聊着聊着,他们又开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但对于那块地,他们做了同样的选择。 程澄说,“那块地分成一半,一半办小学,一半种你的海棠林,到时候你的海棠林长起来了,我租下来给我的学生,让他们去实地上植物课。” “租什么租,姐差那点钱吗?别一半一半了,我们一起吧,不管是希望小学还是海棠林,都承载着对唐橙的念想,一起把她在乎的东西办好就够了。” “好,那以后就麻烦小路总了。” “没我你行吗?账算的清?” 程澄选择默默承受,但脸上的笑意已经出卖了他。 原来真如邵牧原所说,不沟通才是最大的问题。不管什么问题,沟通才是第一要义。 第122章 我没有可怜你! 栽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跟你在一起之后,我会变成更好的我。 聚餐结束,时间已经来到了九点半。 和谭柯道别之后,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在餐厅门口等小刘开车过来。 两个人都不说话,就这么站着,林榆瞧着枝头的嫩叶在风中沙沙作响,邵牧原看着林榆的侧脸,浓密的长发也在风中摇曳,显得她风情万种却又专一深情。 “谭柯是不是跟你说什么了?”虽然林榆什么都没说,但她的红眼圈很是明显,是让他无法忽视的存在。 她愣了愣,迟疑着转头,理了理有些纷乱的头发,“就说了你小时候的一些糗事嘛,原来你小时候那么调皮。” 嘴角添上一抹不可言喻的笑,看着林榆光洁又白皙的脸庞,他说,“我希望你不要被任何人左右你的决定。” 林榆调侃他,笑着说,“你也不行吗?” “不行,”他说得很是坚定,像是奉为圭臬的宗旨似的,“不管是处于什么的感情,你得首先是你自己,其次才是别人的谁,你明白吗?” 看着他的表情严肃又认真,林榆的眼眶又开始泛红,她心里想着,这副样子,让我怎么能安安心心的把自己放第一位呢? “可是我一直很感性,我怕别人失望,我怕别人难过,我怕…” “别再这样了阿榆,讨好型人格确实能讨好所有人,但讨好不了自己,说自私点,这个世界没有谁永远爱谁,如果有,那只有自己。”他说得好生冷漠,语气却又是那么轻柔和煦,“你不用说,我也知道谭柯跟你说了什么,无非是讲我过去悲惨的遭遇,让你可怜我…” 邵牧原知道林榆的个性,很容易被谭柯声情并茂的演讲所折服,然后于心不忍的更加迁就自己,时间久了她会把最重要的自己扔在身后。他不想这样,他只想谈一场平等又快乐的恋爱,而不是各自隐忍,一步步从相爱走到两看相厌。 “我没有可怜你!”林榆打断了他的话,义正言辞地说,“我的性格是很软弱,很没有主见,总能被别人左右,但是谈恋爱这件事,我只听我自己的,我喜欢你,所以想要更了解你,不管谭柯说得多么让我泪声聚下,如果哪一天我不喜欢你了,我不会因为可怜和同情,逼着自己和你在一起。” 前照灯向补光灯一样,直面照过来,一辆行驶而来的卡宴正好停在两人面前。 小刘小跑着,在邵牧原后车座边站立,打开了车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叫了一声,“邵总”。 邵牧原没理他,看着林榆,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想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什么来,但毫无所获。 或许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全和谐的情侣,再相爱的两个人都会有或大或小的摩擦,如果摩擦能够轻松解决,摩擦可以称之为调情,但解决不了,那便是压死骆驼的第n根稻草。 如果这时候林榆选择放开他的手,然后说一句,“抱歉,我有点累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然后转身就走,这确实是她会干的事情,因为现在的状况有些棘手,话赶话就赶到那份上了。 但是,现在的林榆,已经没有那么想要当鸵鸟了,她想当锦鲤,一条能跃进名叫“邵牧原”的小世界,为什么呢,因为她很喜欢这个叫邵牧原的人,以前也喜欢,但现在比从前更甚。 “好啦,我承认,我在向你表白,我真的,超级喜欢你。”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酒窝一深一浅,像玫瑰一样夺人眼球。 她也不管身边还有小刘在,蜻蜓点水似的在邵牧原的唇上小酌一下,然后娇羞的红着脸,鼓着嘴巴尽量让自己呼吸平稳。 突然被表白,突然被强吻,突然心里酥麻又敏感,邵牧原的脸上挂起了突兀的绯红,他的唇已经不受控制地弯起,好似一朵刚开却还没绽放的花骨朵。 牵着的手捏得更紧了,他下意识地搂了搂林榆的腰,贴近她的耳朵,亲了亲她的耳垂,声音低沉又柔软,“我也超级喜欢你。” 没想到,邵牧原比她更过分,惹得她耳根子红透了,身子软了下来,好似要粘在他身上似的。 林榆先坐进去,邵牧原为她挡着车沿边,怕她撞到头。 “先去壹园。”邵牧原对小刘说。 壹园是平芜比较出名的点心局,纯手工,原材料好,工艺精美,干净卫生,很受年轻人喜欢,但因为价格昂贵,所以还没到人满为患的地步。 林榆问他,“去壹园干嘛?” “乔伊说,如果有一种方式让女孩子开心,除了化妆品和包包,还有两件很简单的事可以做。” “那两件?” “甜品和奶茶。” 眼睛圆溜溜的转,林榆思忖片刻,看着邵牧原,很是欣慰的点点头,“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样的,”她凑近,声音里满是好奇,“乔伊肯定是你的得力干将吧,上次送花也是她出的主意,这次也是…” “她…”话还没说完,邵牧原用一种调侃的眼神看着林榆,用手将她的腰搂得更紧了些,声音里蕴含着挑逗的意味,“你不会…吃醋了吧。” “胡说!”林榆马上反驳。 越心虚的人说话越大声,邵牧原没有拆穿她,而是很认真地跟她解释,“乔伊下个月就结婚了,我可以携眷出席。” 听到这句话,林榆松了一口气,她本来不是一个小气又斤斤计较的人,但在全身心投入的爱情中总会不自觉地用力过度,好在她用力过度的对象通情达理且自然而然的包容她。 “眷是谁?”她明知故问。 “你说眷是谁?” “我猜是我。”笑容灿烂,那是她该有的漂亮。 “不是你还能有谁?” “那她老公肯定是个很优秀的人,能娶到那么优秀的妻子。” “不知道,到时候就知道了。” “你都要去参加人家婚礼了,还不知道新郎是谁?” “跟我没关系,我没必要知道,而且,乔伊只是我的员工,她的私生活我无权过问。” “你真是个好老板!” “这就好老板了?你这样不行,标准太低了,毕业的时候容易被骗。” “你太小瞧我了,我可精啦。” “是吗,还真没看出来。”他笑着,捏了捏林榆婴儿肥的脸蛋。 小刘轻轻咳了一声,说,“邵总,壹园到了。” 林榆正要跟着他一起下去,邵牧原制止了,“黑灯瞎火的,你就在车上等着。”说完,轻轻地把门关上。 林榆撇撇嘴,百无聊赖地看着他慢慢走远。 第123章 遇见你是上上签 小刘忍不住来了一句,“林小姐,自从邵总跟您在一起后,说的话是以前的百倍!” 林榆转头,从内后视镜里看到小刘的黑色西装,眼带笑意,“是吗,没有那么夸张吧?” “真的,以前觉得邵总像个ai,就那种无可挑剔的机器人,我每次开车都绷着一股劲儿,感觉下一秒他一个不高兴就把我辞了,上个班跟上刑一样。” 林榆不怀好意地问他,“你这么说你老板,不怕我告状啊?” 小刘明显紧张了,但他还是一脸淡定,“根据我这一段时间的观察,您应该不是那种会打小报告的人,我虽然脑子不好使,但看人还是挺准的。” “万一你看错了呢?”林榆接着逗他。 小刘一下就汗流浃背了,有种闯了祸又无计可施的无力感。 看小刘沉默了,林榆开玩笑似的说,“开个玩笑,我这人还真不爱搞那些小动作。” 如释重负,好像肩上的担子瞬间落下去了。 听完小刘的吐槽,林榆的情绪起伏不大,只是觉得好玩,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哪个社畜上班能开心呀,不都为了那仨瓜俩枣自我压榨嘛,这个世界可能就不存在完美的老板,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但是作为打工人,老板有没有毛病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给钱爽不爽快。” 林榆的这一通输出,把小刘的情绪弄的热血沸腾,一个回身,跟她面对面,“林小姐不愧是高材生,通透,虽然邵总这个冰山脸真的很影响心情,而且经常加班,但他给钱是真爽快,奖金从来不缺,要您那么说,他也算是好老板了。” 林榆一边听一边点头,确实如此,如果忽略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后,邵牧原确实算个不错的老板。 就像邵牧原说的,他不完美,而他觉得自己不完美这个事情就显得很完美,人能看到自己的短处很是难得。 跟小刘聊了大概七八分钟,邵牧原就回来了,林榆看着他走过来,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提着大包小包,好像不是去买点心的,更像是…逃难的…当然,他那副自带的矜贵气质自是没有那种错觉的。 他开门的那一瞬间,一束好大的捧花出现在眼前,而后才是邵牧原的笑脸。 “原来你刚刚不让我去是因为…这个?”她指了指那束花,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感动,心动,喜悦,激动… “惊喜。”他的语气平缓又深沉,好似并不为此感到讶异。 “你什么时候学会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她的眼角已经沁了泪,是感动的泪水。 “你还说你不好骗,你看,一束花就让你感动成这样?” “你真的很煞风景!”凑近闻了闻花,她皱着眉,对于他的发言很是不满。 “好啦,今天的花是茉莉,老板说茉莉的花语是‘你是我的’,但我更喜欢它的谐音,茉莉,莫离。” 看着邵牧原的笑颜,林榆心里更是暖烘烘的,嘴巴也很甜,“我也喜欢它的谐音,莫离,莫要离别,要一直在一起。” 抬手摸摸林榆的头,她乖的像只小猫,温顺又软糯。 …… 他们又站在那棵皮掉了一半的树下,有路灯,所以足够亮,影影灼灼的,映得人心生欢喜。 邵牧原拎着大包小包的点心,林榆努努嘴,“你把我当猪养啊?这么多我怎么吃得完。” 他摸摸她的头,“当然不是全给你吃的,顺便给你舍友带回去,总听你提起她们的好,既然她们好就要懂得珍惜嘛,希望她们记得你的好,对你越来越好。” 听到这番说辞,林愉又开始春心萌动,这是积德行善多久才能换来这样一个称心的男朋友,为你方方面面的考虑,生怕你受一点委屈。她一直不敢相信自己能幸运到这种地步,直到幸运降临,真切地感受到的那一刻。 “你好官方诶。”她在撒娇。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要维系的,这个世界可没有无缘无故的好意,也不会有用不尽的迁就和包容,相互是很重要的。” 林榆歪着头看他,很是俏皮可爱,“你真是越来越有邵老师的范儿了,”她踮起脚尖,凑近邵牧原的耳边,轻声说,“我也越来越喜欢你。” 她正要后退,邵牧原只用一只手,顺势又自然地搂住她的腰,使得她贴得更近了些,手里的大包小包稳稳地握在手里。 猝不及防的瞬间,邵牧原吻住她的唇,柔软又迷人,惹得他不断汲取,摄人心魂,像彻底为之沦陷的精神鸦片。 林榆搂着他的脖子,发烫的脸颊贴着他的脖颈,眼眸恣意飘散,好似风中的一朵白云,飘啊荡啊,也不知要到哪里去。 “下周我要出差,你乖乖的。” 轻轻一仰,眼神里透露出一抹炙热和澎湃,她说,“我会想你的。” “回来给你带巧克力。” “你去比利时?” “嗯,”捏了捏林榆的脸颊,嘴角添上柔和的笑,“你那么爱吃巧克力,这回管饱。” “然后你就会得到一个肥嘟嘟的女朋友。” 他只是笑,“我送你去校门口吧。” 林榆摇摇头,“不要,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么多东西拎得动吗?” “你小瞧我?”林榆举起胳膊,假装自己肌肉很大的样子,“我可一点都不弱不禁风,我很强的好吗!” “好,你强,那…”他转头往后望了望,又转回来,“你拎着走,我跟在身后,这样可以吧,这黑灯瞎火的,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就几百米,而且…”透过邵牧原的身后,看到灯火通明的路灯照得树影婆娑,“而且一点都不黑。” 邵牧原又不说话了,用一种很是委屈又难过的表情看着他,“那好吧,你别跟太近,容易露馅。” “好。” 林榆左手拎着点心,右手抱着一大束捧花,慢吞吞的走着,比平时的速度还要慢一些。 邵牧原看着她的背影,隔着她三个影子的距离跟着,一步接着一步,她慢时他也慢,她快时他也快。 如果这世间有一种特殊的默契,那便是… “你在吗?”林榆没有回头,但她问了这么一句,因为太安静了,安静的让她觉得他不在身后。 “我在。”他很迅速地回答,带着满脸的笑意,如沐春风。 林榆拿着一大堆点心回宿舍,那三人的嘴已经笑开花了,大半夜吃得油光满面,大腹便便。 左娜本来减肥不打算张嘴,但看到是壹园的点心,也不好意思拒绝。 打开那堆东西林榆才发现,他不仅买了点心,还贴心地买了常温的半糖奶茶。在一起之后知道她不喜欢甜,所以给林榆买的是无糖。 何玫玫一边吃一边满脸幸福,“林姐,咱姐夫真真是人间值得,就当是为了我,你一定要跟他好好在一起!” 左娜在一旁揶揄她,“你可拉倒吧,为了点吃的嘴跟抹了蜜似的。” “人家说的是实话好吗!”何玫玫接着吃点心,表情夸张又油腻,林榆看着却觉得欢喜,心里美了美了,醉了醉了~ 那一夜,她睡得很沉,梦到了让她半夜笑醒的美梦…… 遇见你是我的上上签,而我的上上签是遇见你。 第124章 在忙碌中度过 日头越来越热,手边的活也越来越忙。 林榆的第一篇论文很是艰难,到五月底的时候审稿专家给了修改意见,想要她丰富实验数据。五月的下半个月都泡在实验室里。 有时候师兄师姐着急要实验结果,她就在实验室里捣鼓,从下午六点吃完饭开始,弄不明白的时候就一边跟师兄打着视频电话,一边调整实验器材,等到半夜十二点多了才将将收工,被宿管阿姨记了晚归,一口气堵在胸口出不来。 阿姨总会来一句,“以后别晚归了,别影响保研。” 林榆一边签字一边标准微笑,她很累,懒得跟阿姨掰扯她已经是研究生在读了。 每次晚上回去,她就会躺在床上,跟一条咸鱼一样,身都懒得翻,有时候连消息都懒得回,恰好邵牧原那段时间也很忙,要不然她会很烦,是身心俱疲的烦。 论文修改完了之后投出去,又经历了两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是痛不欲生,她一边急着想要投出去,一边又想要修改的更好。 与此同时,她的课程也越来越多,大部分课都集中在12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每天都在写作业,看文献,复习考试,改论文和做实验中挣扎着度过。 有一天她穿裤子,腰口大了一些,她才发现自己竟然累瘦了。想当年大学时期同时参加好几个竞赛,熬夜写项目书都不带瘦的,这也才半个月时间,就不知不觉的瘦了。 何玫玫羡慕她说瘦就瘦,但对此她并不觉得开心,因为她没想着减肥,而且她不喜欢太瘦的自己,还是微微有点肉,主要是皮实抗造,瘦了容易体弱多病,不可取。 这期间,唯一开心的事情就是邵牧原外送过来的零食、美食,甜点蛋糕什么的。果然,他取得的经验是对的,女人这种生物,吃了甜食,心情能好一大半。可即便每次吃得很开心,她最想要的还是能见面,然后熊抱,埋在他怀里,闻着专属的味道,不管多累都会觉得一切都会过去的。 跟林榆一样,邵牧原也忙得不可开交。 从比利时回来,屁股还没坐热,巧克力还没亲手给林榆送过去,又得去美国出差,一个星期的会议连轴转,国外开完线下会议,国内开线上电话会议,吃饭吃得有上顿没下顿,刚有起色的胃病又开始严重,每天靠胃药支撑。 他制药的核心团队内部出现问题,如果得不到充分的解决,事情只会愈演愈烈,就像喇开口子的伤疤,不治的话之后一步步糜烂,然后彻底坏死,影响整块皮肉。 除此之外,还有医药代表,器械供应商,加工厂,对接医院续约问题,一时间所有事情都堆在一起,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本应该是越疲惫睡得越沉,但到他这是反的,越累他越清醒,不靠药物完全没办法入睡,即便睡着了,又开始做梦,梦魇缠身,夜夜都要汗津津的被惊醒,然后吃了药继续睡。 想要彻底解决却别无选择的无力感,他每天都在想着林榆,想她的声音,想她的笑脸,想她的嘴唇,想她的软腰,想她能抱一抱自己。 知道林榆很忙,忙得焦头烂额,所以他不敢主动打电话,只是时常给学校送东西过去,因为怕她太忙吃不好,睡不好,不想她也跟自己一样因为吃饭不规律得胃病。他只能尽可能地做到他能做的。 时间久了林榆会打电话过来,关心他睡的好不好,吃得习不习惯,还跟他说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一定要开心。每次听到林榆的声音,好似精神粮食似的,一下子就让他满血复活了。但也仅仅是持续几分钟的通话就被挂断,要么就是做实验来不及,要么就是要去上课、改论文,抽空给他打的电话。 害怕林榆担心,他每次都会说,“我吃的好,睡得好,每天很开心,你不用担心。” 好像能看穿一切似的,林榆就会跟他说,“你开心我就开心,吃饭的时候只吃饭,睡觉的时候只睡觉,不要胡思乱想,你要乖乖的,我也乖乖的,我等你回来,我们去看电影,我们去超市,你记不记得,之前说好的,可是因为太忙了一直没去,还有啊,你不是不会做饭嘛,我可以教你,虽然我西餐不会做,但中餐还是绰绰有余的,我做的菜可好吃了,你开开心心的回来,我做给你!” 这时候邵牧原会很认真地听,甚至会录音,有天晚上入睡前他单曲循环着林榆的声音,本来只是想要心安一些,没想到他竟然睡着了,比平常睡得沉,虽然还会做噩梦,但能睡着已经是极大的进步了。 等他回国了,他一定会张开最大的拥抱,将林榆拥入怀中,然后埋在她颈肩,抱着她柔软的腰肢,跟她说,“阿榆,我好想好想你。” 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也总会走,我们总会在一些难忘的事情里成为更好的自己,无一例外。 林榆和邵牧原的五月在忙碌中度过,程澄和谭柯也是如此。 建工期间,工地上的工人意外受伤,因为当初开工备受关注,所以发生这种事情,不管是媒体还是竞争对手,都会因此而大做文章。那段时间,公关、舆论、工地所有的事情扑面而来,那是程澄第一次直面所有的负面影响,程父本来于心不忍,但程母阻止了他,只说了一句,“他该长大了”,便从头到尾没有插手。 程澄摸不着北,每天都处在焦虑之中,邵牧原在国外,谭柯也在国外出差,没一个能靠得住的。最后是路姮看不下去了,出手帮忙,程澄各种使力解决不了的事,路姮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还撂下一句话,“你不能总是一辈子靠别人。” 他坐在那不说话,只是看着路姮发呆,最后说了一句让路姮想都想不到的话,“以前靠我爸妈行,现在他们不管我了,以后我能不能靠你?” 气不打一处来,路姮都气笑了,踢了他一脚,“行啊,那别怪我哪天把你卖了。” “没事,你把我卖了,我还会给你数钱。” 路姮,“……” 忙碌的五月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美好的六月悄然而至,生活太过困苦,那就在玻璃渣里找点糖吃吧,血刺呼啦是真的,甜也是真的。 第125章 我觉得咱俩挺搭的 六月,是炙热盛夏的开始,也是校园里诉说道别的闷热,硕大的太阳普照大地,柔软的绿草如茵,我们总能过一个吮吸着无尽西瓜汁的清凉一夏。 烈日炎炎,最热的非工地莫属,烫人的石灰地板,能够煎熟鸡蛋的货车车顶,知了开始冒头,咿咿呀呀的叫着,工人们赤着胳膊,汗如雨下。 程澄还算是有良心的资本家,会给工人们提供绿豆糖水解暑,饮用水管够,盒饭也是夏日消暑的清爽套餐。 那天,路姮在公司开会,上午开完财务会议,下午又开研发部的会,忙得饭都没吃几口又开始下一part,见供应商,见投资人,每天都有不一样的事儿等着她处理,却每天都是一样的疲惫。她也常常睡不好,经常靠酒精催眠,不是酒精就是狂吃碳水,因为她晕碳,每次吃很多碳水以后都会困得睁不开眼。什么多吃了都会胖,所以为了保持身材,注重形象管理,她必须请私教,定时定量的去健身房把吃进去的东西都消耗干净才行,以至于她全年无休,忙起来跟谭柯一个样,甚至有过尤而不及。 而反观程澄,说是忙,但在忙的维度上不及路姮的十分之一,得空了去酒吧看看有没有人闹事,去拳击馆查一查账目,自从路姮吐槽了他以后,“阔绰程老板,花钱如流水”的名号已经让与他人了。反而是去工地最勤快,也不知道他哪来的毅力,每天跟打卡上班似的,风吹雨淋不停歇,在工地上做他可有可无的监工身份。 按照建筑设计院给的图纸开工,有一块地是被空出来,程澄拿不定主意要建什么,就想着问问路姮,顺便请她吃饭,这段时间他总是叨扰这位彪悍又才华横溢的大老板,不知道的还以为路姮欠他的。 所以,他能报答的也就是多跟路姮吃吃饭,让她紧绷的精神状态稍微缓一缓。 程澄正坐在路边树影下的马路牙子上,嘴里叼了一根狗尾巴草,双手撑着地面,仰面朝天,闭着眼,微风拂过,他笑意满满。 听到蹩脚又杂乱无章高跟鞋的声音,他仰着头,睁着一只眼去看,地面上砖头堆的横七竖八,钢筋水泥的材料散成一地,原本雷厉风行又直爽潇洒的路姮,一身得体有型的米色西服,此时正蹒跚学步般的朝程澄的方向走。 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他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大步流星地朝路姮走过去。 一阵风吹过,路姮没反应过来,低呼一声。 他一弯腰,把路姮打横抱起来,越过坑坑洼洼的土路,走到平缓又干净的石灰地。 一瞬间,看着程澄的侧脸,路姮的脸被太阳照得发烫,那歹毒的阳光甚至穿透她的胸腔,直射在心脏上,让人久久不能平复。 “穿高跟鞋往工地跑,你挺有意思。” 路姮红着脸,喘着粗气,因为怕掉下去,下意识地抱住他的脖颈,声音比往常温柔了许多倍,“走的着急,忘了。” “上班你倒是忘不了。”程澄看着她,带着情绪,有点脾气。 路姮看着他不说话。 程澄看着她也不说话。 直到有一个戴着蓝色帽子的男人走过来,弓着腰上下打量着他俩的造型,来了一句,“程总路总这是锻炼身体呢!” 一时间,两人才反应过来,程澄的脸也染上了绯红,迅速将路姮稳稳地放下来,手不知道往哪放,眼神也不知道往哪瞟,话都说不利索,“啊!是!啊…不是,是…不是,你有事吗?” 蓝帽子的男人一下笑不出来了,本来是想要在老板面前刷一下存在感,没想到溜须拍马拍马屁股上了,他只能点头哈腰,毕恭毕敬,“没事没事,您接着锻炼…不是,您接着忙!” 看着蓝帽子的男人走远,路姮别过脸去一直没说话。 他挠了挠头,双手叉着腰,路姮面对的是柳树成荫的景象,如果逃离喧嚣,这也不乏是一处归隐山林的好去处。 “你甭理他,那小子就喜欢刷存在感,别搭理他。”程澄想要打破一下尴尬的氛围。 高跟鞋擦地的声音,好像厮磨的软语,拿着狗尾巴草,在程澄心上挠痒痒。 她转过头来,双手抱胸,仰面瞧着程澄,“所以你有什么天大的事又要我处理?”原来的样子又回体了,一丝不苟,严谨又认真。 “就…那块地,”程澄抬手指了指前方100米处的地方,“按照图纸这块地是空出来的,我不知道要建什么,地方不太大,高不成低不就的不好弄。” 也就看了三十秒的时间,路姮细细地罗列了五种方案,供程澄选择。程澄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些方案包括了利弊成本发展,他是真不知道眼前这人的脑子到底装了多少东西,才能出口就是一个完整的项目流程。 “你是不是人,看一看就能算出它的价值?”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啊?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干等着,那我要是不在这呢,你又找谁?” “你不在这,那我就在这等着你呗!”程澄也出口成句,好像条件反射似的,“我觉得咱俩挺搭的,我愚蠢,你精明,我出钱,你出脑子,我觉得挺好。” 路姮看着他,眼底的冷冽变得柔软又细腻,柳絮飘在她的发丝间隙,将她染浸,涂鸦成温润如玉的多情种。 “说话的时候过过脑子,别什么都乱说,”她单手插兜,甩着另外一条胳膊准备离开,“事情解决了,我走了。” 走出去半步,身后又来了一阵风,她再次被打横抱起。 “程澄你有病啊!” “我就是有病,”他贱兮兮地,“想要在这负伤你就折腾吧。” 路姮不乱动了,头往后看,瞧见那柳条随风而行,好生快活。 “为了感谢小路总的大力支持,我请你吃饭吧,摘星楼,很难约的。” 路姮本来是要拒绝的,但听到是摘星楼就忍住了,还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摘星楼是有名的音乐餐厅,每月只开放一天的星空主题,一饭难求,不管是噱头也好,炒作也罢,总之领号排号的人从来没断过。而且摘星楼的老板很有个性,天王老子来了也不接受走后门,只排号,也只认号。 路姮没什么太大的爱好,但这吃算一个,没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得了心心念念的美食佳肴。 第126章 喜提男友一名 如果现在就能做我想做的事情,又何必等到所谓合适的时机呢?时机什么时候来我不关心,只是我现在想要的欲望达到了顶峰。 程澄开车,路姮坐在副驾驶。 由于车子开得很平稳,不知不觉地,路姮睡着了,呼吸均匀,像冬眠的猫。 驾驶座上的人只是看着她笑,命运还真是奇妙,他们两个人小二十年没见了,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有重逢之日,可能也就是在某个商业活动或者联姻新闻上能看到。 结果,因为认识同一个人,阴差阳错的相遇,如今又能像现在这样友好的相处,还真是麦芒掉进针眼里,凑巧了。 也许是美食诱惑着脾胃,刚把车停在餐厅门口,路姮就醒了,微微伸了一个懒腰,刚睡醒的声音有些闷,又有些媚,“到了吗?” 把车子熄了火,嘴角添上一抹笑,“巧了嘛不是,刚到。” 服务生毕恭毕敬地把车开走,程澄领着路姮进了餐厅,餐厅的桌子摆的很少,间隔很远,但座无虚席。 提前预定了靠窗的位置,窗外的夜景灯火阑珊,抬头时能看到星空剪影,好不惬意。 桌上摆着蜡烛香薰,暧昧的氛围十足,感觉下一秒就要开始上演干柴烈火的爱情故事。 餐厅正对面,有乐队正在表演,大提琴,小提琴,钢琴,气氛一点点烘托,如热浪来袭,潮水浇灌。 “有什么想吃的吗?”程澄问。 “想吃肉。” 程澄笑了,“你好像很喜欢吃肉。” 路姮直言不讳,“我这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吃。” “神仙鸡是他们家的招牌,还有神户菲力牛排,剩下的按照两人食量上点招牌菜吧。”程澄把菜单递给服务员。 “等一下,”路姮看着服务员,伸了伸手,比了个三字,“按照三个人的量,谢谢。” 看着服务员离开,路姮尴尬的笑了笑,“我一天没吃饭了,太饿了。” 下巴托腮,他意味深长地看着路姮,“别觉得不好意思,能吃是福,我见过很多女孩每次吃东西就吃一两口饭,看她们吃饭我挺难受的。” “可能她们都是小鸟胃,我是大象胃。” “不是,她们是为了保持身材,什么都不敢吃,吃多了还会催吐,其实挺吓人的。”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人家告诉你的?” 程澄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前两年试着搞纪录片来着,正好是这方面的,就了解了一些。” “你还真是哪一行都不放过啊?”路姮调侃他,“我还以为你是妇女之友什么都知道。” 说到这,程澄非常认真的承认,“也算吧,之前爱玩,认识的女孩儿多,但是,”他义正言辞,“现在我已经改邪归正,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了。” “因为唐橙吗?”眼睑低垂,她看着酒杯里的红酒凝眉。 “我承认她对我影响很大,但是我已经放下了,不管是说我没心没肺也罢,薄情寡义也好,总之,我真心喜欢过唐橙,但也不会为了她搞忠贞不渝那套。” 饮尽杯中酒,丝滑细腻,唇齿留香,她说,“这酒不错。” “这酒后劲儿挺足,你别一口干了。”程澄提醒她。 “又不是三岁小孩了,我有分寸,”她尝了一口牛排,闭眼细细品味,鲜嫩多汁,脂肪和黄油结合,又有淡淡的清酒味,致人胃口大开,“不愧是摘星楼,这肉是真好吃!” 紧接着,路姮又开口,“你能这么说,我真的挺欣赏你的。” “我不觉得我负心汉吗?” “相比那些装腔拿调的人,你比他们可爱多了好吗!”她又塞了两块牛排在嘴里,细细打磨吞进肚子里,才缓缓道来,“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爱谁一辈子,你是这样,我也是啊,什么婚姻,什么爱情,唯一能保鲜的是什么?”顿了顿,她说,“是利益,没有永远的情谊,只有永远的利益。” 程澄干笑两声,抿了一口酒,“从你嘴里说出来,还是你更像负心汉一些。” “一口酒一口肉,真爽,你快试试!” 程澄照做了,脸上多了享受的表情,“真是想不到,你研究吃的倒是有一手,上次你的那个大乱炖我也试了,真的不错。” “人家有名字,叫马克定食!”路姮纠正他。 “对对对,马克定食,还挺洋气。” 一顿饭吃下来,路姮吃爽了,也喝嗨了,走的时候脸是红的,步子是歪的。 叫了代驾开车,两人坐在后排,怕路姮在车上吐了,他准备了水、纸巾什么的。 “你不是有分寸吗?还喝那么多?” 路姮晃着身子,拍了拍他的肩膀,“知道为什么吗?”程澄摇摇头,以为她会说出什么天大的道理来,结果她说,“因为…肉太好吃了,我没忍住,哈哈哈。” 程澄,“……” 眼瞧着路姮靠着车窗睡觉不舒服,程澄开口,“要不靠着…” 话还没说完,路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靠在程澄的肩膀上,挽着他的胳膊,很是满意的闭上眼。 程澄屏息凝神,不敢有大动作,生怕吵醒身边的可人儿。这是他第一次见她醉酒的样子,绯红的脸颊,红润的嘴唇,每次偏头去看,都怕自己一个没忍住亲上去,酿成大错。 摘星楼距离路姮的公寓大概四十分钟的车程,车子停在楼下,程澄扶着她下车,那时候酒已经醒了一大半,步履变得稳健,脸上的红也在慢慢退却,她的醉意来的快,去的也快。 他倚在门把手边,双手抱胸,“既然你酒醒了,我就不方便上去,你回去早点睡,要不然明天该头疼了。” “好,”她拎着手包,高跟鞋踩在地上,噔噔噔的往前走。 但没走几步,她回头,理了理头发,看月色靓丽,那人还依在车门边。 “前几天有人送了我几盒熊猫茶,要不要上去尝尝?”她走到程澄身边,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好似那人眼里有蜜,正等她去吮吸舔舐。 一时间程澄脑子一片空白,但没两秒,他说,“好啊,我还没喝过,好喝吗?” “不知道,尝尝就知道了。” 然而,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漆黑的夜晚,不开灯的房间,滴答滴答的小挂钟,程澄被抵在门上,脊背靠在冰冷的墙上,体内却烧得厉害,好似熊熊大火吞噬着他的身体。 “程总,想喝茶还是想…”红唇巧兮,她伏在程澄耳边,浓厚的气息滚烫着极致的暧昧,“要我?” “你…喝多了。”吞了吞口水,他的嗓音低沉又暗哑,隐忍的语气好似禁锢的猛兽,牢笼困不住他,枷锁治不了他。 路姮一口咬住他的耳垂,白皙的腿缠绕在他身上,伸手想要解开那碍人的皮带。 突袭而来的力量压制,路姮被压倒在床上,凹陷进柔软的床褥之间,两只胳膊被迫举过头顶,程澄俯身压上来,几乎就要贴上她的唇。 “你认真的?”他看向她的眼神温柔又炙热,缱绻又绵长的嗓音在耳畔响起。 身下的人丝毫不犹豫,只微微抬头,便将唇贴在那人的唇上,柔软又香甜,叫人怎么舍得离去。 “我没嫁人,你没娶,你不亏。”路姮咬了他的嘴唇,酥麻感袭来,整个人都开始战栗着享受其中。 “明天你会不会不认账?”程澄看着她的眼睛,坚定又固执。 路姮却笑了,骨子里的媚态让此刻的她妖娆又缠绵,“那得看你表现了。” 干柴烈火,只取一瓢。 像植物汲取养分,像冰川遇上火炉,像深渊点起光亮,肌理间的厮磨,动情的低语,丰腴多汁的蜜桃。 那是人间极乐的净土,在暗夜中叫嚣着开始,于晨起的阳光中落幕。 第二天的腰酸背痛腿抽筋让路姮见识到了程澄并不是看起来很能干,而是他确实很能干。 本来想借着酒劲儿玩一玩,一不留神就玩脱了,把自己玩进去,喜提男友一名。 第127章 你要栽我手里啦! 所谓天赋并不是万能,在努力的加持下,天赋才能显现它耀眼的光芒,如月下银河,林间瀑泉,惹得人望洋兴叹,叹为观止。 晨光从窗帘外倾斜而下,暖烘烘的阳光将睡眼惺忪的人照亮,墙上的挂钟时针摆在七的位置。 他从睡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的位置,没有温度,只有绵软的枕头。 赤身坐起来,胸口处有两三道暧昧的红印,他锻炼强度没有邵牧原大,但依然有健身痕迹,健硕的身躯让他力量感十足。 一边穿衣服,一边瞧着墙上巨大的写真照片,路姮穿着一身黑西装,烈焰红唇,眼神犀利,跟她本人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因为衬衣的纽扣被扯坏了,他只穿了裤子。 赤脚走出卧室,下了楼梯,下到一半时,他听到了一阵接着一阵局促的呼吸声,还伴随着一些不太熟悉的声响。 一边狐疑,一边往下走,走到楼梯口,他才看到阳台上的那人,穿着短款的运动衣,戴着头带,正呼哧呼哧的举哑铃。 抬手看了一眼手表,程澄有些讶异,往阳台的方向走,“小路总,早上七点半就开练了,你也太卷了!” 听到程澄的声音,路姮没应声,腰背挺直,双脚与肩同宽,慢慢下蹲,再缓缓起身,直到规定的组合做完,她才喘着粗气回望身边的人。 程澄接着感叹,“怪不得你大晚上敢吃那么多,原来吃进去的全练没了。” 汗流浃背,通红的脸颊,鬓边流下的汗珠,湿透的衣服,她一边做着拉伸动作,一边开口,“那不废话吗?能量守恒定律,吃进去又不消耗当然会胖,我又不是吃不胖体质,既然管不住嘴,那就只能拼命练了。” “你这练多久了?”程澄瞧着她的紧实的腹肌有些惭愧。 她擦了擦脸上的汗珠,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也没多长时间,也就五六年吧” 如鲠在喉,程澄咽了咽口水,声音明显变小了,“你跟我邵哥有得一拼,身材管理也太那个了…每天工作那么辛苦你还有时间健身?” “有得必有失,”路姮喝了一口水,呼吸逐渐平稳,“既要保持好身材,又想要保证休息时间,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路过程澄,她把头带摘下来,散开头发,捏了捏发酸的胳膊,看着裸露的胸肌在眼前,她皱了皱眉,“你衣服呢?怎么?还想给我来一段脱衣舞啊?” 他冷笑一声,拎起没有纽扣的衬衣晃了晃,“你忘了,昨天晚上你扯坏的。” 一时间,路姮忘了刚刚想要做什么动作来着,粉晕脖颈,也不知道是锻炼的余温还是暧昧的绯色。 “冰箱里有吃的,你自己看着吃吧,我去洗澡。”扔下一句话,她走向浴室。 看着路姮的身影隐没在拐角处,听见淅淅沥沥的水声,他才转身走向厨房,打开冰箱开始觅食。 幸好,路姮除了健身这事跟邵牧原一样狠,冰箱看上去倒是挺温馨的,瓜果蔬菜什么都不缺,一看就是经常鼓捣着吃饭的人。不像邵牧原那奇葩,那么大的冰箱,只有吐司和牛奶,连鸡蛋都没有,真是笑死人了。 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洗澡吹头发化妆穿衣服,一气呵成,八点一刻,她穿戴整齐地出现在客厅里,也就一两秒,便传来一股浓郁的蛋香,配合着面包的清香。 程澄把摆好盘的早餐端出来放在餐吧上,就看到路姮走过来,“欸,正好,可以吃早餐了。” 愣怔了那么一两秒,路姮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带着耳钉,短寸头,高大又健硕的男人,围着碎花粉围裙,这极大的反差感让她不忍心放手。 一直以来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男人和女人共同的角色,她有跟男人一样的力量感,也能像女人那样风姿卓越。她可以成为路云集团最合格的继承人,带着路云走向国际,走向世界。 不依附他人是她一直以来的宗旨,可在这一刻,这一秒,那种突发而来想要有个肩膀靠的托付尤其得强烈。 “愣着干嘛,快来吃吧,待会儿别上班迟到了。”程澄把刀叉摆好,催促着她来吃,“芝士厚蛋烧,三明治,虾仁烘蛋,北非蛋,豆浆,牛奶看你喝哪个了,本来想给你做美龄粥的,但是怕来不及。” 一桌丰盛的西式早餐摆在桌上,一时之间路姮不知道该吃哪个了,她看着程澄,视线不由自主地往下移,看到他挺括的胸肌,立马别过眼去,盲选了一个厚蛋烧往嘴里塞。 “你这是把鸡的蛋全上桌了?”每一盘都含蛋量超标,路姮随口问了一句。 “你不健身嘛,鸡蛋是超级食物,大补!”他嘿嘿一笑,一脸宠溺地看着路姮。 “我都不知道你居然会做饭。”程澄的外在形象一直都是不着调的模样,‘会做饭’这个技能跟他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才符合他的形象。 眉眼轻佻,他撑着脑袋看她,含情脉脉,“我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做饭,咱俩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喜欢吃,我喜欢做。” 一口三明治没咽下去,哽在喉咙,脸憋的佟宏伟,赶紧喝了一口牛奶才顺下去,嘴边却围了一圈奶渍。 好似提前排练过似的,程澄顺势而为,拿起手边的餐纸,伸过去替她擦嘴。 路姮似惊弓之鸟般往后躲,“我自己来。” 手臂伸在半空,尴尬之余,程澄收回来手,接着撑着胳膊看她。突然想起什么,他问,“都忘了问你,昨天喝那么多酒难不难受?” 路姮摇了摇头说,“我都习惯了,那点酒不算什么,我要是难受也不可能大早上起来健身呀。” “所以你昨晚没喝醉,对吧?”顺着路姮的话,程澄问。 一抬眼便看到程澄炙热的目光,路姮有些心虚,低着头接着吃。 良久,她说,“我这个人很矫情,脾气也不小,平时工作也很忙,没有什么闲暇时间干别的…” “我就知道你想赖账。”气不打一处来,程澄有些生气。 “我没有!”她还在狡辩。 “所以你把我当牛郎了是吗?” “你…”路姮也被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我吃完了,要去上班了。” 还没走出去,手腕上多了一寸禁锢,程澄的眼神几近灼伤她,“你还没回答我。” 她想要挣脱,但程澄的手却越来越紧,甚至因为神经紧张而泛红。看着那些青筋凸起,再看看程澄渴望的眼神,她缓缓开口,“你会不会做中餐?” “啊?”程澄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在国外吃西餐我已经吃腻了,不想吃了,能不能做中餐?” 缓了缓神,程澄明白了她的意思,明亮的笑意爬上脸颊,明眸皓齿,字正腔圆,“我不会做中餐,但是我可以学!”声音越到后面越大,以彰显他的坚定。 “所以以后我就是你男朋友了对吧…”他还是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 路姮短叹一声,挣脱开手臂,“不然呢,想当男保姆吗?你想当我还不想雇你呢!” 吧唧一下,路姮还没反应过来,那人已经贴脸亲了她一口,大声嚷嚷着,“完啦小路总,你要栽我手里啦!” 她一脸嫌弃的擦了擦脸颊,拧着眉,“谁栽谁手里还不一定呢…”抬手看了看时间,“再不上班我迟到了!” 程澄心领神会,“我送你。” “不用,我有司机。” “不行,男朋友送女朋友天经地义。” 路姮拗不过他,只能乖乖顺着他的意思。 幸好他没有下车再给她来个goodbyekiss,要不然他那因为破衬衫而不得不敞开的胸肌就要显于人前,彻底没脸见人了。 第128章 明明知道你会走远 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我可能不会这么痛苦,但如果没有遇到你,我的人生便少了一束光亮。 自从崔媛伊回来以后,谭柯每天都在担惊受怕,怕一开门又是黑乎乎的一片,没有人味儿,只有冰冷的家具陪着他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深夜。 他不喜欢回家,不喜欢看到父亲和母亲一板一眼的姿态,好像他不管做什么都没办法让他们满意。 彬有礼,温润儒雅,不允许行差踏错,每一步都被安排的恰如其分。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这条路从出生就已经摆在他面前了,别人总会在迷雾中找到方向,而他在清晰的道路上越走越迷茫。 到六月份的时候,崔媛伊还是那副定居于此的样子,不说要走的话,也没说要在平芜扎根。 这几个月里,她去了云台吃菌子,不小心中了毒,胃差点吐出来,但拍到了和富士山一样美的日照金山,美不胜收;去重岭山上看了日出,吃了辣火锅,在当地拉肚子拉到虚脱,她第一次感受到中国食物的魅力。川西,南果,疆图,挑挑拣拣,重点的地方她都去了,回来就开始坐在电脑前工作。 谭柯问她,她只是卖关子,也不明说。 崔媛伊不想说的,谭柯也不会追问。 六一儿童节那天,谭柯还买了花回家,是栀子花,崔媛伊最喜欢的花。 谭柯说,“儿童节快乐!” 崔媛伊说,“我已经很多年不过六一儿童节了。” “只要你想,每年都能过。”谭柯摸摸她的脸,一脸宠溺。 除去工作时间,他们整日缠在一起,早上一起吃早餐,晚上缠绵悱恻,交叠一处。 不管是外人眼里,还是亲近的人眼里,他们都是如胶似漆、羡煞旁人的一对。 崔媛伊喜欢吃面,因为在国外她很少能吃到传统且正宗的面。 谭柯不会做饭,但为了她愿意学,哪怕工作很累也要亲自为她煮一碗面,卧两个溏心荷包蛋,用番茄酱挤出一个还算看得过去的笑脸。 谭柯喜欢花花草草,但因为经常出差,养的花总是活不长,就算聘请阿姨来照料也没有结果,那些花就像吸多了戾气似的,阴沉沉的,没多久就蔫巴枯萎。 崔媛伊回来以后,她养了很多花,紫罗兰,洋桔梗,水仙,郁金香…像是受到魔法的咒语一样,那些花总能开得很美,无一例外,就连门前光秃秃的草地都草长莺飞,惹得燕归来。 如果故事一直如此,那应该是个happyending才对。 但故事总没那么顺利,现实亦如此,生活是人在过,而不是故事。 …… 天蒙蒙亮,谭柯刚起床,身边的人正酣畅淋漓的睡着,睡姿很是香软。 夏日炎炎来袭,知了已经开始伺机而动。 亲了亲身边人的额头,他起身去冲了个冷水澡让自己清醒,因为昨晚他做了一个噩梦,睡眠质量不太好,但具体是什么梦,又怎么也想不起来。 窗外的阳光已经照得锃亮,这个时间他会去公园跑步,路过早餐摊买几个茶叶蛋,两根油条,一屉小笼包,两碗豆腐脑,崔媛伊最喜欢豆腐脑配油条。 如果有新款早点出现,他也会买一点给她尝鲜,如果喜欢,下次他还会买,如果不喜欢,他又会探索新玩意儿。 拎着一大袋子早点回来,钥匙叮呤咣啷的打开门,按照往常,这时候崔媛伊会闻着早餐的香味儿蹦蹦哒哒的从楼上下来,一边笑一边跑过来,“今天又有什么好吃的早餐吗?” 此时谭柯会把早餐放进微波炉里再热一热,只有冒热气的早餐才是最好吃的。 今天,崔媛伊也是坐在餐桌前,但已经穿戴整齐,妆化好了,衣服穿得漂亮又好看,行李安静地待在脚边。 往常也总有例外,比如说要早起去机场,去旅行,然后三五天就会回来。 他以为今天也是如此。 把热气腾腾的早餐摆好放在餐桌上,今天又是一顿丰盛又美味的早餐。 “今天去哪?什么时候回来?”他以前也是这么问的。 崔媛伊抬眼看着他,意味深长地,拿起勺子搅和着碗里的豆腐脑,“回家。” 豆腐花被搅散了,再也回不到当初的模样。 谭柯愣了愣,脑中一片空白,手指有些抖动,他的声音有些局促,“这就是你家呀,你要回哪去?” 她摇摇头,“谭柯,你我都心知肚明,有些事情过不去就是过不去,这么长时间,就算你过得去,我过不去,我没办法在这待了,我说服不了我自己。”眼里沁了泪花,那是她长久以来的憋屈。 他坐在那,一动不动,无声无息,好似拥有无形的压力,推着他走向黑暗,再也不见天日。 那年,他们结婚。 那年,他们拥有了自己的孩子。 那年,他们大吵一架。 那年,他们年少轻狂不成熟。 那年,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 今天,在过往几个月的自我催眠下,崔媛伊还是没办法接受曾经已经发生的事实,不管是流浪带给她的自由,还是偏于一隅的轻松,到头来不过都是徒劳,白费功夫。 看着崔媛伊几近落泪的面容,悲伤逆流成河,淌入大海,源头无可追溯,前路渺茫无边。 “对不起。” 故事的最后,他也只能说出三个看似无痛无痒却几乎将他吞噬的字。 忏悔在绝望面前如同蝼蚁,轻轻挥手便碎成一片叶,一捧灰,一滩泥。 谭柯送她去机场,车厢内气温忽冷忽热,逼仄的空间包含着无边的绝望和沉默。 他打开电台广播,起码有些声响,不会让气氛污染整个世界。 “今天由一位孙姓的男士为远走他乡留学的女友点了一首歌,希望听到这首歌的人不再有遗憾,有情人终成眷属。”广播里的女声朗朗嗓音,温柔细腻。 一首歌从广播中传来,惹得人生出无限的遐想。 “明明知道你会走远 我还是拼命靠前 才懂到明白你已经不见 我还不能妥协 我很安静陪着你 有些怀疑 能不能陪我到最终目的” “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说得倒是蛮应景的,应景得让人觉得滑稽又可笑。 他突然想起昨晚做的噩梦是什么。 那是一个说出来都不会觉得可怕的噩梦。 噩梦哪里有现实可怕。 第129章 吃点甜的,什么都能好 曾经有一部电影有这样一句台词,“我在等什么,是等冬去春来,还是等一树花开。” 不管是等冬去春来,还是等一树花开,说来漫长却也短暂,说来眨眼间却是一眼万年。 崔媛伊走了,拉着简便的行李,戴着一副黑墨镜,夏风吹起她的发丝,一如当初见她时的模样,只是那时她嬉笑晏晏的面向他,而如今,无情背离而去,再也不愿回头。 他终于转身走了,今日觉得脚步格外沉重,怎么也提不起劲儿来。 扶着机场大厅那道玻璃门,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才缓缓觉得自己活过来。 立在登机口的那人,还是转过身,回头看了他一眼,只是那一眼只有她自己知道,无人在意她的视线在寻觅谁,又将在谁身上停留刹那。 驱车离开,驶上高速公路,在地下车库停好车,按了锁车按钮,乘着电梯上楼。 缓缓吐了一口气,电梯门打开。 他的特助苏柒迎面而来,清脆又悦耳的女声灌入耳中,“谭总,刚刚联系不上您,我就私自把上午的会安排到下午三点了,下午跟家具厂林总的见面推后到晚饭时间,因为林总明天出差,只有今天有空,林总喜欢喝五粮液,已经定好了下午送过来…” 脚步一顿,他抬腕看了看手表,今天是他这几年来第一次上班迟到,现在已经上午十点了,九点半的会开不了只能往后推。 看着苏柒的嘴一直在动,手里的平板正亮着屏,手指在上面快速滑动,做事一直滴水不漏,所以事情交给她,谭柯很放心。 “你不累吗?”脑子里一片空白,谭柯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苏柒自任职以来,几乎全年无休,在谭柯的记忆里她一次假都没请过,比他还要拼命。 谭柯是为了自己的家族而努力,他一直不明白,苏柒何必这么拼命,不管她怎么辛苦,到头来都是为资本家打工的苦力,一眼到头的工作,竟然在她那没有看到半点疲态。 苏柒愣在原地,按着平板的手指泛白又泛红,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累吗?怎么可能不累呢?为五斗米而折腰,更为…他能正眼看看自己。 谭柯的反常,不仅她察觉了,整个秘书部都察觉了,一个从来不迟到早退的人迟到了,还错过了重要会议,推迟了和合作伙伴的见面。 “你要是累了,我准你带薪假,歇一歇吧。”没等苏柒回应,他自顾自地说了话,又脚步轻巧地往办公室走,那些人的注视他懒得理。 门一关,一切都隔绝在外。脚步调转,他笑了,笑得好不痛苦,办公桌上两摞小山堆着,都是要他签字的文件。 “苏柒,咖啡。”拨通连接苏柒办公室的电话,他只说了一句话。 说着让人休假,却事事都需要她去做。 一杯苦得瘆人的咖啡灌进去,他皱了皱眉,脱下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挽起袖子,固定袖箍,露出一小节线条流畅,尺度恰如其分的手臂。 一支钢笔,一台电脑,一本本印满了字符的公文文件,谭柯还是谭柯,那个和煦谦逊的谭总又回来了。 苏柒中午订的饭他没吃,没胃口,不想吃。 喝了两杯咖啡,顶完一下午的会。 开会的各部门经理以为他会大发脾气,找人撒气,毕竟他今天的表现真的太反常了,那张脸看起来冷漠又无情,好像哪个不长眼的惹得他发毛了才这副样子。 结果开会的过程中,谭柯一如往日,面带笑容,语气平缓,听不出太大的起伏。 意见提的合理,点评也很中肯,没有故意生气,更没有特意挑刺,只是中间有几个经理汇报的东西他不满意,打回去重做,还有两个老油条压榨下属做出来的东西全揽自己身上,当做自己的功劳。 谭柯也只是淡淡地开口,“在我这,事不过二,糊弄一次我见你初犯,糊弄两次那就麻烦您另谋高就,我这小庙容不下吃人不吐骨头的大佛。” 他虽是笑着说的,但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了阴森森的凉气,特别是那两个老油条,六月的天却吓出来一阵冷汗。 谭柯的办公室在最高层,下分的部门越小离他越远,但在他这没有天高皇帝远这一说,任何人都会被公平对待。 当然,也存在例外,比如说世交家的亲戚来混实习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人嘛,路得越走越宽才好,没有永远都情谊,只有永远的利益。 跟家具厂的林总见面吃饭,又是酒过三巡的局面,他真的非常讨厌酒局,每次都会避开饭点邀约,但这次避无可避。 因为中午没吃饭,几杯酒下去他的胃病又犯了,像谭柯和邵牧原这种亲力亲为的执行领导,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有胃病,不过分个轻重缓急罢了。事实上,不仅他们多多少少有毛病,办公室里那些光鲜亮丽的白领全是亚健康状态,腰间盘突出,静脉曲张,腰肌劳损,胃病,睡眠不足,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 苏柒很贴心的在他口袋里放了胃药,像往常的每一个酒局一样。 晚上九点半的时候,司机本来是要把他送回家的,但想到又要面对空荡荡的房子,黑漆漆的客厅,跟停尸房一样的阴冷,他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摆了摆手,让司机改道回了公司。 最晚下班的研发部也已经下班了,从下到上没有亮灯的,直到他看到一抹微弱的光还亮着,好似海面上平升而起的灯塔,即便再轻薄,也能照亮一片海。 毫不意外,又是苏柒,她不会请假,应该说,她已经不会请假了。 “大晚上的还加班,那几个加班费有那么重要吗?”谭柯站在她工位前,看着她,微皱眉头。 他兜里有下下下辈子都用不完的钱,所以他可以爱干嘛干嘛,但苏柒不行,她是小镇做题家,因为幸运,一毕业就跟着谭柯,钱赚得越多越看不清自己,也越把钱看得重。她更愿意把这样的行为美化成敬业,然后自我欺骗。 “有几个文件需要改,马上改好了。”她笑了笑,五官端正,体态优雅,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儿,怎么都是好看的。 把顺手带的宵夜放在苏柒的工位上,“替我吃了吧,不想吃了。” 随后,他进了办公室。 苏柒看着办公室的门被打开,又合上,没见亮灯,久久都没有亮。 她很想知道,他今天怎么了,是不是难过,是不是悲伤,是不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那不好的事情又会影响他多久呢? 可再怎么担心,都没办法逾矩,从前不行,现在不行,未来大概率也不行。 谭柯进了办公室内部的隔间,他特意设计了一个房间,有时候懒得回家就会住在这,这是跟谁学的呢,当然是那个觉得全世界都无趣的邵牧原啦,不过他现在不一样了,有了让他开心的女朋友。 或许现在觉得全世界都无趣的人应该是他谭柯,一个被妻子狠心抛弃的男人。 也不知道哪来来的情绪,从落地窗上看外面的夜景,灯火阑珊,云清月明,能看到北斗星孤独的挂在天边,他想起多年前与崔媛伊一道去看的极光,他在极光斑斓的地方单膝下跪,完成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求婚。 脸上忽地多了擦不净的泪水,肆意飞流,如瀑泉而下,似断了线的珍珠,恍若林间的迷雾。男儿有泪不轻弹,真像一句屁话,难过的时候怎么就不能哭了,真是没天理! 许是寻到了声音,再三斟酌下,苏柒还是敲响了房间的门,“谭总,您…没事吧?” 他转头,瞧了瞧门口的位置,又转回头,擦了一把眼泪,“没事…回去吧,太晚了。”他的鼻音很重。 听到他的回应,苏柒转身,片刻又转回来,再次开口,“谭总,有什么事您可以跟我说,憋在心里容易憋出病来。” 默言良久,门把手扭动的声音,谭柯出现在门口,五官隐在黑暗之中,声音被蹉跎的没了力气,他说,“你谈过恋爱吗?” “没有。”苏柒回答。 他笑了一下,也只是一下,“所以跟你说也没有用,你不会懂。” 苏柒却摇摇头,“您跟我说,我就会懂。” “回家吧,公司挺冷的。”他淡淡地开口。 他说的冷不是体感温度上的冷,而是让内心如死灰般的冷。 嘴巴一张一合,苏柒还想说些什么,如果她今天冲动这一次,或许什么都不一样了,但她不敢赌,也赌不起,她没有任何可以退而求其次的资本。 往他手里塞了一个袋子,苏柒说,“楼下便利店最后一块蛋糕了,吃点甜的,什么都能好。” 苏柒离开了,那唯一一抹光亮也消失了。 他真的吃了那块蛋糕,很劣质的香精味儿,很难吃,但真的挺甜的,或许真的像苏柒说的那样,吃完甜的,什么都能好吧… 第130章 吃不完的糖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部动漫,动漫里有句台词很形象,它说的是,“和他相遇的瞬间,我的人生就改变了。所见所闻所感,目之所及全都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世界在散发着光辉。” 遇见宫园薰,公生的世界从黑白变成彩色。 遇见林榆,邵牧原的世界从冰冷变成温暖。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会是那个特别吸引我的的人,但你出现了,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早上,空气清新,湿度刚好,没有雾霾,只有微风不燥,林榆收到了期刊录用的通知,字斟句酌地读了又读,确保她没有看错,才从椅子上跳起来,惹得周围的人都往她这边看。 心在疯狂跳动,手在不自觉地抖动,满脸通红,激动的情绪让她不能自已。 因为在图书馆,所以她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蹑手蹑脚的跑到楼梯间里去。 打开微信,她真的很想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邵牧原,但考虑到他可能在忙的原因,打算先问问他忙不忙。 [你忙不忙?] 对话框里的文字已经打好了,她刚想点发送键,那边就发来一条消息,[我在茉港转机大概三个小时后到机场你忙不忙我好想见你] 看到这句话,那句打好的话又全部删除。 她直接打了一个电话过去,那边接的很快,他说,“你可真会挑时候,再玩五分钟我就要登机啦。” 林榆笑了,瞧着窗外的茉莉开得正盛,香气飘窗而入,“明明是你会挑时间,我今天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 “待会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一个…惊喜!” “你该不会要来机场接我吧?”他好像总能猜透林榆的心思,心思难以捉摸的一介商人。 林榆有些心虚,但口下还是没有松动,“我才不接你,车接车送我去了有什么用,我在学校等你。” 唇角扬起弯弯的弧度,“三个小时,还有车程两小时,好漫长啊~”尾音让他拖得极为绵长,好似很是难过的样子。 “好啦,你就闭目养神,嗖的一下,很快就到了。”她的声音俏皮又可爱,像觅食的松鼠,蹦蹦哒哒,好不欢快。 …… 三个小时零五分的飞机准时到达机场,刚打开手机,消息就炸了似的,不用看,肯定是林榆。 [你到哪了?] [你在那个口出?] [我不是去接你,我只是想知道你具体什么时间出来] 接着是一连串表情包。 都说了她不适合撒谎,她确实不适合撒谎,饺子露馅露得只剩下饺子皮了。 他把具体的位置发过去,站在最显眼的广告牌下,黑色西装,笔挺有型,手边是商务行李箱,手柄上的手指噔噔噔的敲着,巡视一番也找不到他想要找的人。 直到穿透空气的清亮嗓音在他身后响起,明明知道她会来,但转身看到她的那一刻,还是莫名的心动。 那张青春洋溢又肆意生长的笑脸映入眼帘,那是他盼了许久未见的面容。他第一次体会到久别重逢的相遇竟让人如此的心驰神往。 他刚抬脚准备过去,那人已经如风一般朝他扑来,夏季的习风装了个满怀,所有的温柔和爱意都在身边。如果幸福有具象,那便把此刻载入史册,成为最经典的一抹色彩。 扑鼻而来淡漠的茉莉花香,那是专属于邵牧原的味道,令人欢喜又沁人心脾。埋在他胸口,良久的默言,吸足了他的味道,她才缓缓开口,“好想好想你。” 怀中的拥抱更紧了些,邵牧原摩挲在她的颈间,搂着她细软的腰肢,蹭着她软糯的脸蛋,闻着她独有的味道,“我也好想好想你。” 将行李箱上的小礼盒提起来,他笑着说,“提前找人买的,听说他家的老婆饼一绝,给你拿回来尝尝,好吃的话下次再给你带。” “就在茉港待了几个小时你都不忘了给我带吃的,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呀。”林榆笑着,眼里填满了花的模样,惹得人想要驻足观赏。 轻轻敲了敲她的脑门,言传身教似的,“顺手买的,这点小恩小惠就感动了可不好啊阿榆,以后容易吃大亏的。” “知道啦知道啦,邵老师的本性又亮出来了,就是聊表一下我的心情嘛,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会因为一颗糖就被骗了。” “一颗糖骗不了,那吃不完的糖呢?” “别拿我打趣啦!”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说笑笑。 上了车,邵牧原才反应过来,拉过林榆的手,细细揣摩着,“你还没跟我说你的好消息呢!” 林榆嘿嘿一笑,找出手机,将一张图展示在邵牧原眼前,期待他的反应。 看到标题,他抬眼眼前眉飞色舞的人儿,再看看内容,又抬眼瞧瞧林榆,如此往复,表情在面上层次分明的变化,惊异,喜悦,欣慰都化成成一处情谊。 林榆以为邵牧原会说,你好厉害之类的话。 但他说的是,“为了能发表论文,这段时间你很辛苦吧。” 愣怔了那么一两秒,眼底的喜色变成委屈和苦楚,鼻头一酸,差点流出眼泪了。 “从去年七月份就进组打工,一直到现在,都六月份了,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自己到底用了多长时间,原来已经快一年了,”一边叹息着,一边感叹着,“以前不觉得,现在才发现发文章这么难,sci不好发,中文核心也不好发,”她面露难色,眉头紧皱,“做实验不说,润色文字润的我都快吐了,审稿人意见还改了两次,还有恶心人的格式,一篇sci就花掉我一年的时间,我都难以想象那些大神级别的人那得花多少时间才能发那么多篇!” 听着林榆嘚嘚嘚的讲述自己的不容易,邵牧原一边心疼着,却也一边觉得心安,旅途中的疲惫,工作的糟心,身体的不适,好像都在此刻都解脱了,归于安宁,归于平静。 摸着她婴儿肥的脸颊,他轻声说,“其实呢,你所认为的那些大神,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乘了时代的东风,那时候高学历人群稀有,发文章相对轻松,但现在,神仙打架,连小鱼小虾都开始卷了,学历普遍提高了,压力自然也变大了。” “你怎么什么都懂?”林榆睁着大眼睛看他。 “以前的硕导跟我说的,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记下了,后来接触了越来越多的博士、教授,发现他说的都应验了,一点没差。” 听完他说的话,林榆点点头,表示赞同,但她又笑着说,“虽然现在很卷,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幸运,只投了一个期刊,虽然改的麻烦了点,但最终结果是中了,有个师兄每次投都不中,但他写的又不差,就很可惜。” “你能不为自己的胜利而沾沾自己,我的阿榆啊,你怎么这么优秀呢?” “嘴巴这么甜奖励你…”猝不及防间,她小鸡啄米似的亲了亲邵牧原的嘴角,笑得欢实,“一个亲亲。” 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手指穿插在她的发间,此刻,他觉得林榆美得让人忘了呼吸。 第131章 犯错就要认罚嘛 某天,我刷到了一个有意思的说法。 它是这样说的,在一段恋爱关系中,面对“这花好看,你给我买一束吧”和“这花好看,我想买一束给你”之间你会选择前者还是后者?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 我喜欢你,心悦于你,所以愿意付出精力和时间把好的一切都给你,如果你觉得此间事令你欣喜又幸福,那我们之间,或许可以称之为理想的爱情。 许久未见时,林榆说了好些话给邵牧原听,说她的学习,说她的论文,说她的生活,以后遇到的很多有趣的事情。 邵牧原听得津津有味,瞧着那人眉飞色舞的样子,觉得这世界变得有趣了起来,好似每一次见面总能看到一个新的林榆,可爱的,调皮的,生气的,沉默的,她好似有许多个差别巨大的人格,一个一个的展现出来,然后拼凑出最完整的林榆。 林榆带着邵牧原去了她新探索的饭店去吃午饭,那是一家东北菜馆。 锅包肉有轻微醋香,咬在嘴里嘎吱脆,甜度恰如其分,刚出炉的最是好吃。地三鲜的锅气很足,酱香油香,妥妥的下饭神器。酸菜白肉端上来还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酸菜咸酸脆爽,五花肥而不腻,一口酸菜一口肉,别提多美了。 吃了小三十年的饭了,邵牧原第一次经历了劝饭环节,在林榆殷切的期盼下,他足足吃了两碗米饭,吃得腹肌都看不见了。但归根到底不是因为林榆的再三劝饭,而是这家做的菜确实好吃,菜量也很符合东北特色,三个菜吃完了还跟没吃一样。 结账的时候林榆一脸‘我要罩着你’的样子,说着很大哥大的话,“今天我高兴,所有消费我来付!” 一边帮她扇风,一边看着她的眼睛宠溺万分,“林老板真是大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托您的福啦!”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他已经品到林榆的敏感点,她有她的骄傲与自尊,而他最基本要做的便是保护这些脆弱的品质,让他们得以延续,从而塑造更好的林榆。 午饭后,林榆又带他去了影院,买了两大桶爆米花。 她说,“你先坐着等一下,我去买个东西。” 他一身笔挺西装,左手抱着一桶爆米花,右手也抱着一桶,本想跟林榆一起去,但奈何怀中物有点施展不开,所以只能坐在候影室里乖乖等着林榆回来。 也就是十分钟的时间,已经有两个人来搭讪了,一个带着姐妹壮胆,一个孤身一人前来应战。 “帅哥你等人吗?我也等人。”说着那女孩就坐在他旁边,神情紧张,脸颊泛红。 按照以前,他会一言不发的漠视,然后等着来人绷不住,灰溜溜的离开。但现在,他立马站起来,像躲瘟神似的弹开老远,随后极度淡漠的来一句,“我等女朋友。” 也是好巧不巧,林榆刚好回来了,撞见这一幕。 颠颠地跑过去,用爆米花桶蹭了蹭林榆的胳膊,他有些委屈,眼底像藏了一只可怜的小猫,“我在那乖乖坐着,我不知道她会坐我旁边。” 那女孩见真有正主,脸更红了,低着头快速走开。 看到邵牧原这副模样,她忍不住抬手,摸了摸他的耳垂,肉嘟嘟的,怪不得他那么有福,“好啦,我知道啦。” “你…没生气吧?”他有些不安,外加忐忑。 林愉笑了笑,挽起他的胳膊,“没生气,只是…有点吃醋。” “阿榆…” “没关系啦,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谁会不喜欢帅哥美女呢?”她瞧着邵牧原的眼睛,深沉又清亮,“重要的是理清欣赏和喜欢的区别,就像,”沉思片刻,她再次开口,“我昨天看到我们学校公选出来的校草,他真的很好看,个子高高的,五官精致…但是,我只是欣赏他,并没有想要把他占为己有的想法,所以他的好看跟我没有关系。” 本来听到林榆形容那位校草他有些吃醋,但听到“没有关系”这四个字,嘴角弯起弧度又将那醋意蒸发散去,换成了美美的得意忘形。 电影马上开场,他们坐在最佳观影区,因为是老电影反场放映,所以在场的人不是很多。 林榆把刚买的奶茶递给身边的人,俯身过来,嘴唇贴在他耳边,轻声低语,“爆米花和奶茶是观影的最佳cp。” 在邵牧原的观影史里,唯一的搭配就是酒,他觉得看电影的时候吃东西很难专注,三心二意的感觉他不喜欢。 但遇上这样的新搭配,他愿意一试,没想到一试便试出了新大陆,好像快乐会加倍,故事的延续也变了形式。他也发现了自己的局限性,局限于只看剧情、故事类的影片。 今天看的是爱情电影,电影里有一句话他印象深刻,“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故事的最后,林榆哭得稀里哗啦,上气不接下气。 看着她那么悲伤,本来感触不太深,但此刻也觉得心里酸楚得紧,为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感到沉痛和惋惜,夸张些形容,或许可以用爱屋及乌来解释吧。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变得如此感性,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奇怪又合理。 因为着急忙慌的找纸巾擦眼泪,爆米花撒了一地,电影谢幕,本来就没什么人的影厅只剩他俩人。 看完爱情电影的他们变成了搞笑剧场。 林榆一边抹眼泪,一边蹲在地上捡爆米花粒,有一些藏在犄角旮旯里,她便用极为怪异的表情去探那些漏网之鱼,还顺带用另一只手擦一擦眼泪,嘴里也不停的嘟囔,“保洁阿姨对不起…保洁阿姨对不起”,哭腔声里有厚重的鼻音,越说越委屈,好似真的做了多对不起保洁阿姨的事才能哭成这副鬼样子。 看到她这个样子,邵牧原陪着也蹲着捡爆米花,要是这副样子被谭柯他们看到,准要惊掉下巴的,他何时做过这种事,做得多的事是用钱解决所有的麻烦事,因为他的时间比金钱更宝贵。 但现在,听着林榆的念念叨叨,他一边心疼着,一边蹲在地上一起捡,此时也不觉得浪费时间。 如果用钱可以解决,他愿意花更多的钱去买这些看似毫无意义却意义非凡的时间,人的小幸运大概就是由这些琐碎又繁杂的时间组合在一起,就像滚雪球似的,最后将他整个人团团包围。 也不知道哪来的馊主意,他忽然举起手机,点开录像,第一次,想要把宝贵的时间记录在册,证明他曾真实的感受并拥有过。 等林榆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录了将近三分钟的视频。 “你干嘛呀,我这么丑,你还录我!”那个样子,不是发火,更像是撒娇,绯红的面颊,红肿的眼睛,晶莹剔透的泪水,微微嘟起的嘴唇,总能让人有无限遐想。 “电影结束啦,要玩出去玩哦!”保洁阿姨真的来了,开始赶人。 林榆胡乱擦了擦泪水,对着保洁阿姨,觉得很不好意思,“抱歉阿姨,爆米花不小心撒了,还有一些没捡完。” 保洁阿姨的表情依旧,没有起伏变化,言语淡淡,“没关系啦,爆米花而已,这里每天都有撒爆米花的,还有撒奶茶的,我都习惯咯!”她突然笑了,又一脸嫌弃,“你们是没见过哦,还有带泡面、带烤鸡,带烧烤过来吃的,我是搞不懂你们年轻人,把影院当家,影院是我家清洁靠保洁是吧。” 看他俩人还准备蹲下来捡,保洁阿姨又发话了,“快走咯快走咯,你们蹲在这里妨碍我打扫卫生,快点走就当帮我忙了好不好?” “没事的阿姨,我们很快就捡完了!”林榆还是觉得一走了之不妥。 最后,为表歉意,俩人和保洁阿姨一起把整个影院打扫干净。 保洁阿姨终于面带笑容了,“还是你们年轻人有素质哦!” 林榆嘿嘿一笑,“犯错了就要认罚嘛,人之常情。” 走出影厅,邵牧原才缓缓说出一句,“感觉这个阿姨蛮搞笑的。” 噗嗤一声,林榆笑出声,“我也觉得,”随后她很是惭愧的说,“下次看电影不带爆米花了。” 摸摸林榆的头,他淡淡地开口,“其实我觉得用钱解决更快。” 她蹙了蹙眉,“这我就不能喊你老师了,邵牧原同志,有时候钱不是万能的,哪怕是在这么现实的社会里,钱也不是万能的,人还是要讲人情味儿的,如果人不讲人情味儿,那跟ai有什么区别?” 瞧着林榆的嘴巴上下翕动,冲动的念头浮现在脑海里,下一秒,他俯身亲了亲她的嘴巴,香甜又软糯,这便是他喜欢的林榆的样子吧! 第132章 希望小阿榆能开心 因为是你,所以不管亲吻多少次,都像你第一次吻我时那样,内心波涛汹涌,脸颊潮红炙热,那是心动的感觉。 “下一站去哪?”他歪着头问林榆。 因为林榆先前说了,这一天都要安排的妥妥当当,一刻也不能浪费,就当是弥补一个月未见的思念无声。 喜色跃上眉梢,酒窝一深一浅,朱红的嘴唇一张一合,她说,“超市!” 今天总算是兑现她那时说的话了。 因为在乎,所以会记在心里,桩桩件件有着落。 邵牧原开车,林榆坐在副驾驶,跟他说了一路的八卦,眉飞色舞的,像只叽叽喳喳的小鸟,立在电线杆上,不停歇地讲述她的所见所闻。 而身边的人,像是初次听闻似的,一会儿瞪大眼睛,一会儿张大嘴巴,林榆觉得他的表情搞笑,一个劲儿的嘿嘿笑。 问她笑什么,她不说话,只是笑。 他们去了邵牧原家附近最大的会员超市,从零食区开始逛。 林榆拿起一包辣条晃了晃,“你真的没吃过辣条吗?” 他摇摇头,非常认真的回答,“真没有。” 把辣条放进购物推车里,她又问,“那你小时候都吃什么?” 眉毛微蹙,思忖片刻,他说,“我小时候不吃零食,吃的东西跟现在区别不大。” “啊?”林榆一脸诧异,“那你不会馋吗?小孩子对零食应该没有抵抗力吧。” “我妈不让我吃,她说那些东西脏。”说完这句话,他低下头,一口闷气堵在胸口出不来进不去。 听到这,林榆有些歉意,虽然她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她知道邵牧原的妈妈是自杀身亡的。对于当时年幼的他来说,应该算是天塌了一样吧。 她踮起脚尖,抬手摸摸邵牧原的头,声音温柔又细腻,“没关系,以前没吃到的,现在我都买给你吃!” 转瞬间,邵牧原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那团闷气好似也就此散去。 林榆一一拿起她儿时吃过的零食,一边询问一边物色下一个,只要他说没吃过的,她都拿一份到推车里。 后来她走到了健达奇趣蛋的售卖架上,她转头,指着奇趣蛋,笑着跟邵牧原说,“小时候我可羡慕那些有健达奇趣蛋的人,我就想着我什么时候也能拥有一个,想看看我能抽中什么好玩的东西,但是太贵了,我妈一次也没给我买过,”她伸手摸了摸奇趣蛋,如释重负,“现在看到它的价格好像也不贵,但是…我也没有那么渴望得到它了。” 捏捏她的手心,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她的落寞,但刹那间又消失不见,他很心疼地说,“我给你买。” 林榆看着他的眼睛仿佛有满天的星辰,每一颗都是一个美满的愿望,热烈又欣喜。 她摇摇头,“不用啦,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它了。”说完,她走向生鲜区。 邵牧原跟在她身后,一步三回头地看了那一排颜色各异的健达奇趣蛋。 “晚上想吃什么?”林榆问他。 他有些慌神,牵着林榆的手紧了紧,“你给我做吗?” 林榆点点头,眼带笑意,“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那我吃什么都行,只要是你做的,一定都好吃。” “万一是黑暗料理呢?” “没事儿,我能行。” “你确定?吃个云吞面都能拉肚子拉三天你能行?” 一时间他不知道该反驳什么,脸颊泛了红,另一只手无处安放的重新放在小推车的栏杆上,“意外…那真的是意外。” “逗你玩的,”她凑近了些,“怎么还脸红呢?这么不经说?” “你想吃什么?”他只想快快结束这个让人无地自容的话题。 大眼睛滴溜溜地转。 “我想吃肉…” “你想吃肉?” 两人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邵牧原摸摸林榆的脑袋,宠溺地开口,“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我家阿榆最喜欢吃肉,大口大口吃肉。” “你不觉得大口吃肉很爽吗?” “爽啊,所以我们去…”瞟到不远处的熟食区,邵牧原推着购物车往那边走,“买点现成的肉吧。” “我可以做的。”林榆说。 “你就做点家常的就行,像那些工序复杂的我们买现成的,我不想你太累。” 本来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的厨艺,结果是怕她太累,原本委屈巴巴的嘴角换了个角度,扬起了好看的弧度。 从超市出来,邵牧原左手拎着一大袋子零食,右手拎着一大袋子做饭食材,满满当当的去了地下车库。 以前他不懂那些喜欢逛超市的人,明明动动手指头就可以叫外送直接到家,却偏偏要浪费时间去鱼龙混杂的地方挑挑拣拣。现在他理解了,重要的不是结果如何,而是与喜欢的人一起逛超市的过程,时间好像过得很快,一眨眼的功夫就在回家的路上。而那两袋物品此刻也成了他的成就感。 到家后,他们打配合,一起把该放的食材都放进冰箱,原本光溜溜的冰箱此刻已经塞的满满当当。 整理到最后,邵牧原突然掏出一袋东西,递给林榆,“等吃完饭,把它们都拆了,看看能抽到什么神奇玩意儿。” 林榆一脸迷惑,把袋子放在吧台上,打开之后才发现是一袋子健达奇趣蛋。那一瞬间,她愣住了,愣了好久,她抬头看看邵牧原,又低头看看安静躺着的奇趣蛋,五味杂陈。 “虽然现在你已经不喜欢了,但是小时候的阿榆很喜欢,所以我是买给小时候的阿榆的,希望她能开心。” “那你干嘛买这么多?”声音里带着哭腔,足足二十个奇趣蛋,不知道要拆到什么时候。 “我看它每一个都不一样,怕一个抽不到你喜欢的,二十个总能抽到你喜欢的。” 林榆张开手,抱着他的腰,蹭了蹭他的胸腔,“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呀!”哭腔更甚了。 眼睑低垂,他紧紧环着林榆,声音温柔似水,“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呀,因为你对我好,所以我也要对你好。” “那以后呢?” “以后也一样。” 腻腻歪歪的在一起说了好些话,林榆才开始做饭。 邵牧原负责洗菜,洗厨具,林榆负责炒菜,切菜。 林榆问他,“你上次做饭是什么时候?” “嗯…”他有些为难,甩了甩手上的水渍,“大概是在国外的时候吧,国外的饭太难吃,我只能自己做,但做的也很难吃,除了阳春面。” “阳春面?” “嗯,那是一个大娘教我做的,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阳春面…”紧接着,他讲述了关于阳春面和大娘的故事,语言含蓄,情绪平缓,当时放不下的人与事,如今也该释怀了。 “能相遇,你们彼此都是幸运的,人这一辈子,能遇到知心又能聊到一起的人少之又少。” “是啊,所以能遇见你,我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林榆嘿嘿一笑,“我也是。” 晚上七点,一轮新月高挂天空,窗外星星点点,树影婆娑,微风不燥,一切都刚刚好。 青椒炒肉,经典凉拌菜,西红柿炒鸡蛋,清蒸鲈鱼,玉米排骨汤,四菜一汤,简简单单,吃饱喝足。 从第一口开始,邵牧原就在夸奖林榆的厨艺,不是阿谀奉承,而是真心实意,刚开始的试探,到后来再添了一碗米饭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食量好像比平常都大了许多。 他第一次理解了,为什么工序一样,人不一样,做出来的菜就是不一样。 龙腾轩有米其林大厨,做的菜符合大众口味,也对他的口,他总觉得无可替代,但今日尝了林榆做的,她没有用多么昂贵的食材,也没有多么高超的技术,最普通的食材,但因为是最爱的人做的,所以吃进嘴里总觉得味道独特,格外的美味,让人停不下来。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说的,“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第133章 说爱好沉重,但还是想说 月儿高挂空中,周身点缀着几缕星辰,闪烁着,耀眼着,在初夏的风里能闻到幸福的味道。 晚上八点半,吃饱喝足后,邵牧原收拾好碗筷放进洗碗机里,把餐桌擦干净。 林榆杵在一旁,双手抱胸,眼神随着那人的动作飘忽,一上一下的,好像长在他身上似的。 他一转头,便看见林榆那一眼万年的眼神,“怎么了?” 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酒窝凹陷,眼底里满是欢喜和感怀,她摇摇头,笑着说,“没什么。” 拿厨房纸把手擦干净,他走过来,牵起林榆的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眼睛。 在那双干净又纯洁的眼睛里,他看到了完整的自己。 “你的眼神可不像没什么。”嗓音沉沉,语气亲昵,如果要罗列林榆喜欢他的点,好听的声音算一个。 顺势将手臂抬上来,缠绕着他的脖颈,慢慢靠近他的身体,感受同等温度的贴近,仰起头,踮起脚,头发柔顺着散在腰间,轻柔的夏风从窗口的缝隙中吹进来,鬓边的碎发摇曳似炽热花火。 清甜的桃子香扑鼻而来,唇边落下软糯香甜的吻,像亲吻雪媚娘一样柔软,似躺进青青草地一般惬意。 唇齿相依,属于你专属的味道,我尝到了,乐不思蜀,欲罢不能,流连忘返,一切形容不舍的成语我都愿意用在你身上。 因为你的吻,总是那么特别。 抚摸着林榆纤细的腰肢,摩挲着她细腻的肌肤,感受着她火热的爱意,不需要特意预告,顺其自然地,便是现场直播。 撒娇似的埋在他颈间,蹭着他的脖颈,一边厮磨一边开口,“我觉得自己好幸福。”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我做饭,你洗碗…” “是洗碗机洗的。”他不识趣地打断了。 “你别打岔…”她轻轻地捶了他一拳。 “好,你继续说。” 林榆又笑了,亲了亲他的脸颊,搂着他的脖子,细声细语地说,“就是在这样一个惬意的晚上,风凉凉的,窗外能看到月亮,又大又圆,还能看到星星,而我一抬头就能看到你,你总是牵起我的手,轻轻我的脸,摸摸我的头,跟我说今天的饭格外好吃,饭后呢,我们可以一起做很多懒洋洋的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都觉得特别幸福。” “这算是表白吗?”邵牧原突然开口。 眼睑低垂,眉眼带笑,她呵呵一笑,“你觉得是就是。” “那我觉得是。”他摸摸林榆的头,一面沉溺一面清醒,“阿榆…说实话,跟你在一起我一直没有抱着有长远又稳定的关系去发展,因为我们之间的不确定性太大了,这些年,我遇到的人,遇到的事,都让我没办法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情谊,不管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别说是你,就连跟我有血缘关系的父亲我都没办法寄希望于他身上…”缓了缓,他继续说道,“不用别人说,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冷血,但…我觉得这样很好,铁石心肠总好过被人伤的体无完肤。” “我以为我一直就这样了,温水煮青蛙,过一天算一天,可是…我遇见你了,你站在我面前,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皱着眉头的样子,俏皮可爱的样子,让我觉得你是活的,活生生的,一开始我不觉得你特别,可每一次总有巧合,一次次的巧合,相遇,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周围的人都是黑白的,只有你是彩色的,听起来很夸张,也很离谱,但在我眼里就是这样的,你是我黑白世界里唯一的彩色…所以,不管你在哪,我都能一眼看到你,阿榆,我好爱你,好爱好爱你。” 他真的瞧见林榆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了,眼里流不尽的眼泪,眉头紧锁成一团,眼神里满是委屈,眼底却是小确幸般的透彻与清亮。 她压着嗓子,带着哭腔,“这算是表白吗?” 一下子,邵牧原被逗笑了,抱着林榆小小的身子,不断地安慰,“算,当然算,我恨不得每天都跟你表白,让你知道你有多好,而我有多爱你…说爱好沉重,但还是想说,想一直说…” “邵老师…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也是第一次全身心的投入,有时候会用力过猛,有时候也会不知所措,谢谢你一直包容我,也谢谢你这么爱我。” “不需要谢,我这人很势利的,我爱你的前提是你值得我去爱。”亲亲林榆的脖颈,在她颈肩摩挲着,亲昵又赤忱。 抽了抽鼻子,抬手擦了擦眼泪,她仰着头嘿嘿一笑。 不经意间看到墙上的挂钟,她极为小声地说,“邵老师,九点半了。” 收拾收拾心情,他用关切的口吻说着,“再晚是不是回不去寝室了?” 林榆点点头,表示赞同。 “我送你回去,你的那些蛋回去再拆吧,来不及了。” “什么我的蛋,”林榆装模作样的生气,“你说话总是很有争议诶!” “对,不是你的蛋,是我买给你的蛋,这样可以吗?”他笑着,配合她的小脾气。 扬着粉嘟嘟的小脸,她说,“可以”,声音里满是俏皮的意味。 把门锁好,一手拎着蛋晃啊晃,另一只手牵着林榆也晃啊晃,去了区域内的停车库。 “你想坐哪个?” 停车库里放了四辆车,大牛,大g,布加迪,迈凯伦,好像每一辆车都写着一个字,“酷”。 纠结再三,林榆选了一辆看起来最低调的。 “这个吧,看起来没那么贵。” 双手背在身后,邵牧原歪着头看她,坏笑着,“好眼光,它最贵。” “啊?”她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一脸的不可思议。 “乖啦…”他走过来揉了揉她的头发,打开副驾驶,对林榆使了个眼色,“请吧林榆女士,再晚可要回不去寝室啦!” 须臾之间的恍惚,她小跑过去,弯腰坐进副驾驶座上,端正了坐姿,像小学生上课似的开口,“可以走了邵老师。” 嘴角勾起一抹好看的笑,他轻轻将车门关上,绕到另一边。 车子轰鸣一声,驶离园区,开上公路。 临近学校的一段路,他开得慢了些。 看到夜晚中闪着彩灯的一个园区,林榆指了指那处,笑着开口,“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顺着林榆手指的方向,他说,“玫瑰园…这一片比较有名的别墅区。” “为什么?”林榆有些不解,“你不会觉得它是一个公园吗?” “因为当年这个别墅区的承办方开业的时候办了酒会,我代我父亲去过,所以我知道它不是公园。” “好吧…”林榆扒在窗前怀念,“你不知道,当年我第一次来我们学校,有一天晚上我们宿舍吃完饭以后一起溜达,然后就看到了这个玫瑰园,它的门好气派,跟公园似的,然后我们就想进去看看,想着看看玫瑰开了没有,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保安拦着你们了?”邵牧原接了话。 “对,那个保安大叔,”她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开始模仿,“这是私人住宅,不能进!”还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 “当时我们几个都傻了,原来玫瑰园是人家私人住宅的名字,而不是字面意思,玫!瑰!园!还怪尴尬的…不过每次路过,都有点意难平。” “为什么?”邵牧原问。 “嗯…”其实她也说不明白为什么,“就是可能印象深刻,所以印象深刻吧。” “你这说了跟没说一样。” “那就当我没说吧,我就是觉得好玩,想跟你说一下。” “确实挺好玩的,我第一次听这样的乌龙。” “稀奇吧!” “稀奇。” “我遇到的稀奇事可不止这些,还可多了呢!” “那看来我有耳福啦。”嘴巴一张一合,他笑得有些甜,甜得让人想要靠近他。 所以,林榆又在他脸上蜻蜓点水似的落下一吻。 理由是,“你太好看了,没忍住。” 人们总是把幸福解读为“有”,有钱、有车、有房、有权。 但其实幸福是“无”,无忧、无虑、无病、无灾,就像现在这样,此时此刻,林榆有好多新鲜事要说,而邵牧原在认真的听,且句句有回应… 第134章 清醒的沉沦 那天晚上,林榆跟宿舍三人一起,开始点灯开盲盒。 暗夜中灯光摇曳,暗色的白墙上倒映出四个人的身影,影影灼灼,拉拉扯扯。 何玫玫带着眼镜,两只眼睛放着激动的光芒,“家人们,我开到了小猫弹吉他!” 她的声音有些大,再大些宿管阿姨都要找上门了。 “小点声啊!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宿舍半夜不睡觉开盲盒啊?”左娜拍了拍她,又接着开自己的。 结果,左娜开出了一堆零碎东西,又丑又碎。她气得脸都红了,“还不如不开!” 章维为安慰她道,满不在乎的,“没事儿,丑东西总比没东西强。” “对嘛,有总比没有强,”何玫玫接了话,又开出一个漂亮的玩偶,她美滋滋地说,“姐夫可真贴心呀,帅气又多金的纸片人走进现实,林姐我可太羡慕你了!” 拆蛋壳的手顿了顿,林榆有些疑惑,“怎么就改口叫姐夫了?” “回回回来不空手,又是壹园的点心,又是贴心的半糖奶茶,我们一致认为叫姐夫西装男显得太不识好歹了,我们现在已经是姐夫的后援粉丝团!”何玫玫喜滋滋地喝着免费奶茶,嘴都笑歪了。 章维为做了个打叉的手势,“作家你别沾边,粉丝团只有你一个人,别拉我跟娜娜。” “你这样姐夫会寒心的!”她气鼓鼓地斥驳。 “反正非要站边,我站林姐,姐夫给的那些都是身外之物,他本来就有钱,给点东西怎么了,虽说不是理所当然,但也不能因为这些小恩小惠就彻底沦落为法西斯的走狗!”越说越起劲,章维为一下子把话头的高度提了上去。 左娜一个鼓掌把另外三人都吓到了,她嘿嘿一下,“不愧是我教出来的好学生,通透!”肩挨着肩,她碰了碰林榆的胳膊,“林姐,不要被轻易迷惑双眼哦!” 听她们这样讲,林榆一下子晃了神,心里那处有些堵得慌,恋爱谈到这里,有时候她确实是迷失了自己,在邵牧原不回消息的晚上她会睡不着,在他不开心的时候自己会胡思乱想,在看到他奢华生活的情况下只想着一味付出去弥补两人之间的阶级差距。 但静下来想想,健康的恋爱应该是互相成长,而不是互相蹉跎。有些差距跨不过去便不能太过于在意,越在意越容易丧失自己,人最怕的就是把自己丢掉,因为这种烂习惯会跟毒品一样,阴魂不散,到最后,就像章维为说的那样,彻底沦为法西斯的走狗,而这个法西斯正是她的固执的执念。 这一切她都明白,但站在她对面的是邵牧原,那个在她生命中自带光芒的人。他说她是自己世界里的一抹彩色,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光呢? 她擦了擦手里的奇趣蛋,小心翼翼地把玩具放在桌子上,抬手摸了又摸,“如果是他的话,我愿意清醒的沉沦。” 一时间,左娜扶额感叹,一句话说不出来。 “好啦,不用担心我,我再怎么爱他,也不会为了他把自己搞的乱七八糟的,就算不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也过得很充实啊,有你们陪在我身边,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幸福的小女孩!” 左娜看着她,看到她眼底的光亮是那么的耀眼,“但愿真的如你所说。” “当然啦!咱林姐是谁呀!走到哪都是人中龙凤!”何玫玫小苗挠痒似的贴近林榆,“所以…林姐,你的宝贝可以拥有这个小猫吗?”她手里拿着刚刚开出来的小猫盲盒。 原本笑脸相迎的林榆瞬间变了脸,皱着眉头撇撇嘴,“不行,这是邵老师送给我的…下次,下次我给你买,行不?” “林姐~” “不行!” “林姐~”她甚至用日语说了一句拜托了。 林榆还是坚守底线,不愿松口。 何玫玫遗憾叹气,“那你说好一定给我买!” 林榆笑着摸摸她的头,跟安慰淋雨小猫似的,温声温气,“买买买,当然要给我的宝贝买啦!” “你俩要不出去腻歪去吧!”章维为嘶嘶的起鸡皮疙瘩,“怪恶心的…” 听到这话,何玫玫调转对象,扑向章维为。 章维为左躲不过,右躲不避,跟何玫玫混在一起好像两个相扑选手的巅峰对决。 打打闹闹又是一个可爱的夜晚。 那群奇形怪状的玩具在书桌前摆成一排,像坚守一线的士兵在站岗放哨。斜倪进来的月光,透过玻璃窗,正正好照映在这群士兵身上,微风吹起阳台干透的衣物,星光点缀似的构造出不同的图案。 可爱的夜晚里有可爱的玩具和可爱的人。 第135章 鸿门宴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李白那样洒脱不问世俗的诗仙尚有烦恼之时,又何况是凡夫俗子,即便再磋磨,也因为是人,所以无法褪去所有的束缚一往无前,无所顾忌。 晴朗明媚的上午,邵牧原在开会,财务总监汇报上个季度的工作。 认真听完后,他正准备提问题,电话嗡嗡作响。 把手机关了,他重新开口,开会的时候他都不会接电话,除非有特殊情况。 没过两秒,电话又打来了,再次嗡嗡作响。 长长呼出一口气,他拿起手机,说了一句,“抱歉”,便拉开会议室的门,走进旁边的隔间,接起电话。 “我在开会。”他言辞冷淡,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带。 那边的声音粗犷又沙哑,“中午回来吃饭。” 邵牧原的例外就是他的父亲,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老小子。 “没时间。” 他跟林榆约好了,中午要去裁缝店量衣服。 “我一个月才叫你回来吃几次饭呀?什么事能比回家吃饭重要!” “什么事都比回家吃饭重要!”面对父亲,他一向很冷淡,那个被林榆掰正的形象又打回原点,面对同样冷血的人他只能用同样的方式对待。 他准备把电话挂掉,无理取闹的老头他不会事事迁就。 “你不回来是吧,那我请那个家教来家里坐坐,你自己选。” “我回去,你别找她。”邵牧原慌了,他不想林榆去面对那个冷血的人,然后听到一堆难听的话,惹得她不开心。 挂掉电话,他靠在玻璃墙上,胸腔中的闷气堵塞,难以舒缓,真是让人不省心。 调节完心情后,他重新回到会议室,继续开会,跟财务总监辩论绩效和kpi。 …… 中午十二点半,邵牧原准时到家。 他刚进门,陈妈便冲客厅的人喊着,“老爷太太,大少爷回来啦!” 邵南木最先跑过来,满脸欣喜的喊了一句,“哥!” 几个月没见,他拍了拍邵南木的肩膀,“是不是又长高了?” “哥…你以后见我能不能换句话说…我都快背熟了!” “下次下次。”邵牧原有些尴尬。 迈着轻巧的步伐,段琳走过来,寒暄一句,“最近忙不忙?” “嗯,挺忙的,段姨。” 邵南木冲他挤眉弄眼,他没太看懂,直到他看到跟在段琳身后的女人,她衣着大方得体,五官精致好看,面带笑容,步履轻盈。 邵牧原知道,这是一场鸿门宴。 那女人先伸出一只纤纤玉手,自报了家门,原来是外贸起家的杜家小姐,杜蕾蕾。 不用她说,邵牧原也知道这又是哪家的千金小姐,被家里安排着来见他,说好听点是相亲,说现实点就是找商业伙伴。 你在我家的企业插一脚,我在你家的市场分一杯羹,你来我往的便可以垄断市场,成为龙头。一向都是如此,从古至今,那些面子里子都没变。 但现在时代不同了,人变了,变得没那么容易被家族控制,被利益裹挟,他有的选的时候是绝对不可能屈服于唯利是从。 邵牧原本想转身就走,但想起邵东阳的话,他止住了步子,硬是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说了你好二字。 邵东阳作为中间人,说了一大堆的话,他没听进去,也不想听,他今天的任务就是如何礼貌的拒绝这场毫无意义的相亲饭,不能惹火了邵东阳,也不能得罪了这位杜小姐,因为他不是愣头青,不会一点就着,也不会按照自己的喜好做事。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谭柯总这样跟他说,听多了他也能听得进去一些。 第136章 被拿捏的软肋 电影《饮食男女》中说,“人生不能像做菜,把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了才下锅。” 那人生又像什么呢? 是烈日炎炎下赤膊蒙头狂干的工人,还是坐在高楼大厦里熬夜烧脑的白领,亦或是小洋楼里喝着咖啡吃着小点心的阔太太,也可能是坐在餐桌前身心俱疲的邵牧原。 海棠百花菇,佛跳墙,腌笃鲜,荷香叫花鸡,鲜香酿香菇,松鼠鳜鱼,东坡肉,火爆双脆,翠盖排翅,虾汤东星斑…陈妈那厨师证的考核内容能上的都上了,邵牧原算是看明白了,主座那位不会只是想吃顿饭那么简单。 推椅就坐,一家四口,连带外来的女人一起,全部入席。 主座坐着邵东阳,右手边是邵牧原,左手边是段琳,她身边坐着邵南木,邵南木对面是杜蕾蕾。 餐具摆得整整齐齐,每人手边都摆着一盘一碟一碗一筷。 毛巾擦过手,邵东阳先起了筷子。 瞧着邵牧原一言不发的模样,他先展了笑颜,“蕾蕾,你尝尝这个腌笃鲜,很鲜的,还有那个虾汤东星斑,也是我家阿姨的拿手菜,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简单做了一点。” 邵南木不合时宜得笑出了声,一时间,四双眼睛齐刷刷的对上来。 段琳用胳膊肘推了推他,邵南木羞愧的低下头,他只是对于‘简单做了一点’觉得好笑没忍住罢了。 “爸对不起,嗓子有点痒,没忍住。”他声音有些抖,捏着筷子的手紧了又紧。 邵东阳狠狠瞪了他一眼,转头又笑着冲杜蕾蕾说,“快尝尝,看看合不合胃口。” 杜蕾蕾也笑着回应,“正好都是我爱吃的,谢谢邵伯伯这么热情的款待我,”抬起的筷子只夹了米粒大小的鱼肉,动作优雅的塞进嘴里,又轻巧的把筷子放下,“真好吃呀,我在家里可尝不到这么好吃的手艺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多吃些多吃些。” “好呢伯伯,今天肯定要吃的肚子鼓起来我才肯走,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能吃到了。”她皱了皱眉,一脸遗憾。 “想吃就来伯伯家,你来我高兴,做顿饭而已很容易的。” 这顿饭就像邵东阳和杜蕾蕾两个人的舞台对垒,剩下的三人约同于背景板一样的存在。 邵南木经开口那么一个白眼,只敢乖乖的低头吃饭,头都不敢抬。 段琳也只是洗耳恭听地听着,只能说一些‘对’、‘是’、‘好’这样无关紧要的台词。她决定不了任何事,从前是,现在也是。 邵牧原更是沉默无言,一大桌子菜,味道都很鲜美,但他却食之无味,他在想,如果林榆坐在他旁边,又会怎么形容这些菜,会不会一道一道的夸赞,然后一口塞得满满的,一脸幸福。 瞧着身边那人吃饭的模样,他才明白林榆吃饭有多下饭。 这一刻,想要一走了之的念头达到顶峰。 “谢谢伯伯,哎呀~”她的声音嗲嗲的,好像嘴里含了一颗糖似的,“真的好羡慕牧原,有这~么~好的爸爸!”她放下筷子,单手撑着脑袋,看向邵牧原。 被灼热的眼神注视,突然被q的邵牧原一脸无语地看着她,只有一个词从脑子里蹦出来,“绿茶”。 那样的父亲,他宁愿自己不生在这样的家庭,家财万贯又如何,没有人情味儿的家庭也就只能抱着干瘪的红票子入土,无人祭奠,无人心系。而杜蕾蕾却说出羡慕他这样的话,真是蒙着狐狸说獾,睁眼说瞎话。 邵东阳却已经被捧的找不着北,嘴巴咧到后耳根,声音爽朗又洪亮,“那就尽快跟牧原定下来,一家人不分两家话!” “爸!”筷子啪的一声放在红木餐桌上,声音脆生生的,却很是刺耳。 邵南木低着头一下抬起来。 段琳也停了筷子,用方巾擦了擦嘴。 眉头皱在一起,眼角的褶皱平地起高楼,好似劣质的棉布在搓揉下无法返还原样,邵东阳的表情变得很是冷漠,面容却装的和煦,“我说错了吗?男未婚女未嫁,门当户对,邵牧原你三十岁了,人家蕾蕾各方面都优秀,能嫁过来是你的福气,你有什么资格挑!啊?” “是吗?”他笑了,声音里满是嘲讽,冷漠地地盯着他的父亲,“上次曹小姐你也是这么说的。” 他站起身来,将西装纽扣扣上,准备离开。 “邵牧原!”他的筷子也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别忘了我跟你说过什么!” 邵牧原定在原地,后槽牙咬紧,青筋凸起,满脸憋的通红,却停下脚步,面容舒展,又坐回位置上。 他现在算是有软肋了,还被他的父亲拿捏地死死的软肋。 “抱歉爸,”嘴角弯弯,标准的笑容,他又冲被吓到的杜蕾蕾开口,“抱歉杜小姐,最近压力有点大,情绪不太好,见谅。” 杜蕾蕾马上变得温柔又体贴,“没关系啦,我爸爸也常常因为工作上的事情绪不稳定,”她顺带安慰了气得脸红的邵东阳,“伯伯你也不要生牧原的气嘛,一家人总会有摩擦嘛!” 像川剧变脸表演似的,邵东阳一听到杜蕾蕾的声音,脸又笑开了花,“还是蕾蕾会说话,邵伯伯爱听。” “伯伯爱听那我多说些,伯伯,你多吃些鱼,对身体好,补蛋白的。”说着,她用公筷夹了一大块鱼肉放在邵东阳的餐碟里。 “好好好,听蕾蕾的,多吃鱼!” 一场压抑又狂飙演技的饭终于吃完了,邵牧原拢共也没吃几口,实在是没有胃口。 杜蕾蕾每次夹菜跟小鸡啄米似的,也就吃了四分之一份的量,结束的时候却说,“真是太谢谢邵伯伯的款待了,我都吃撑啦!” 邵东阳又呲开嘴笑,“吃好就行,以后常来!” 毋庸置疑地,杜蕾蕾由邵牧原亲自送回家。 …… 小刘在前面开车,邵牧原和杜蕾蕾坐在后排。绿树成荫的白杨一排排倒退,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形成一道似剑的光影,让暗夜无处遁形。 清了清嗓子,邵牧原先开了口,“杜小姐,我有女朋友。” 听到邵牧原的话,她还在看着窗外,抬起手想要捕捉光影,却毫无所获,“曹小姐是…那个名声在外的海后?” 邵牧原愣了愣,本不想回答,却还是回应了,“名声在外的曹小姐也只有那一位吧。” “听说你们还在一起过一段时间…我想是合作吧,毕竟那段时间邵伯伯在医院。”她转头,看着邵牧原的眼睛,直勾勾的。 邵牧原也看着她,各怀心思,看不透,也猜不明白,“我有女朋友。” 她挑挑眉,歪着头看他,“不正面回答就是真的咯!” “我说…”邵牧原有些不满。 “我知道,”靠着靠背,她正视前方,“我又不是聋子,听到了。” “所以…” “所以那又怎样呢?”杜蕾蕾又将他的话堵在喉咙里,“你又不可能跟她结婚对吧,”她缓了一口气,娓娓道来,“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她用一只手比划着,“婚姻大事利益为先,哪有什么你愿意不愿意的?而且你到底看上那个研究生什么?学历?现在遍地都是研究生,长相?中等偏上,也遍地都是,能力?”哼笑一声,已经被麻痹似的,她说话的样子不像在表达,而像是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人了,她是金子,平芜到处都是金子。” 第137章 何必这么早下定论呢? “哦对!”她似是恍然大悟,拍了拍手,笑着却很冷漠,“那应该是看到了她身上某种你没有的特质,人嘛,都喜欢没见过和没经历的,总觉得新鲜,比如说你生下来就有富足的生活,从来没体验过穷,更没见过穷人的意志,而恰好,那个女孩子就有穷人该有的坚韧的意志,她肯定表现得对你的钱毫无兴趣,然后以高洁又圣母的姿态展现自己,让你觉得,哇!这个女孩好特别,好喜欢…是吧!” “但你有没有想过…” “杜小姐!”他本是要守着礼貌的底线,不像跟她这么一号难缠的人物打辩论,但她真的非常的冒昧,在邵东阳面前如何装可爱,在他面前就有多么暴露自己的劣根性,“咱俩还没熟到你可以用一些没教养的话来教育我!” “我没教养?”她有些生气,面上却依然过得去,语言激烈,声音却和和气气,“邵先生,你三十岁了,还活在童话故事里不太合适吧?我只是帮你讲清了你不愿意面对的现实罢了。” “仅凭调查的那一点点信息就随意评判一个人的品性,这就是你的教养?” 邵牧原一句话说得她哑口无言,沉默良久后,她才软了话头,“抱歉,我也工作压力大,说话冲了点,你别介意。” 听到杜蕾蕾这样说,他一个大男人也没必要非要追着不依不饶。 他继续阐述自己的想法,“杜小姐,你家世好,能力强,可以找到更好的,”他顿了顿,言语清明,“我不喜欢你,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当然你也不喜欢我…” “谁说我不喜欢你了?”杜蕾蕾睁大眼睛,直视着邵牧原,“我不喜欢你我为什么还吃力不讨好的往上贴?虽然我说咱这样的家庭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正因为这样,所以我要在限定的环境里选一个相对喜欢的,我喜欢你。” 突如其来的表白让邵牧原内心平静又波澜,平静于他对这样的话毫无感觉,波澜于杜蕾蕾就不是个善茬,她麻烦着呢。 “睁眼说瞎话,咱俩今天第一次见!”邵牧原没好气地说。 “第一次正式见面,”她补充着,“你不记得,但我记得,咱俩上的一个中学,我是初中部,你是高中部。”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早忘了。” “你忘了我没忘,我还记得那个天台,有一面涂满了发泄语的墙,那时候我爸刚出轨,我妈以泪洗面,我不敢在她面前哭,就跑到天台上…”眼泪微微浸润了眼眶,她盯着邵牧原的脸出神,“是你,给了我一卷手帕,我还记得上面绣着一朵鸢尾,我跟你说了我的故事,你告诉我,‘别把期待寄托在别人身上,自己要强,要有能力,才没人伤害的了你’,这句话,我一直记到现在,如果不是你的这句话,我不知道要怎么走出来,”她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说,“邵哥哥,能不能给彼此一次机会,你明白的,我们才应该是青梅竹马,天生一对。”话说到最后,她落下一滴眼泪,梨花带雨的,不免让人心疼。 就连在前面开车的小刘都不忍心皱了皱眉。 邵牧原一直看着她,眼神里没有触动,没有情深,更多的是想要透过表象看本质。 从身边的储物盒里抽出一包纸巾,他递过去。 她抽出一张,准备擦眼泪。 邵牧原开口了,“杜小姐接家族企业的班实在太可惜了。” 杜蕾蕾抬头看他,“你说什么?” 他笑了,笑得云淡风轻,“你应该进娱乐圈的,非科班出身演技这么好,”他摇摇头,很是感叹,“真是屈才了。” 同一个中学是真的,那面涂满发泄话的涂鸦墙也是真的,但在他高中三年的记忆中根本没有她口中描述的女孩。 至于那个鸢尾花的手帕,更是无稽之谈,他工作以后才开始在西装口袋里放一块手帕,以备救急。 小刘默默地吞了一口口水,细思极恐。 杜蕾蕾接着手上的动作,用纸巾擦了擦眼泪,一下子笑出声来,“邵哥哥~你比我想象还要聪明呢~” “谁都不是傻子,你那演技…”他转头看向窗外,“给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看就罢了,我这人无趣,可看不惯装!” 杜蕾蕾又干笑了两声,“我又不是全演,真里掺假,假里掺真,人不都这样,你不也是,不愿意听真话,你难道就不装吗?” 原来她说得都是假的,但假的里面总有真的,要不然哪里来的那些真情实感呢? “杜小姐,到此为止吧,你已经向你的家族低头,那就找一个同样低头的人一起,那才叫天造地设的一对,至于别人怎么想的,怎么做的,别用你的主观意识去决断,你也只能代表你自己,”他转头看着杜蕾蕾,一脸坚定,“这话我只想说一遍,我们两家之间可以商业合作,但绝对没有家族联姻,杜小姐另寻良人吧!” 杜蕾蕾也只是看着他笑,神情自若,“还没到大结局,何必这么早下定论呢?来日方长,自见分晓!” 邵牧原不知道杜蕾蕾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打算,杜蕾蕾也不知道她最终的归属到底在哪。 突如其来的插曲,就像操蛋的人生一样,顺应天命说给愚者听,逆转人生才会言于智者。 第138章 你可真有福气 我以为,现在的幸福会一直走下去,某一天,我不需要你轰轰烈烈的向我求婚,你只需要在不经意的瞬间告诉我,你想跟我有一个家。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奔向你,亲吻你的脸颊,听着你跌宕起伏的心跳声,我会记住那一刻,并写进我平淡又普通的人生里。 但是故事看起来一点都不顺利,我们一边幸福着,一边担忧着。 送杜蕾蕾回去,车子再次平稳地开在公路上,已经下午两点半了。 高挂天空的太阳像极了煮熟的蛋黄,金灿灿,黄橙橙的。这时候的太阳最毒了,照得柏油路能徒地煎鸡蛋。树影婆娑,一排排白杨在窗外褪去又重现,好似逝去的回忆如潮水般再次袭来。 杜蕾蕾那些不着调的话,又浮现在脑海里。 说起来,他从来不敢想结婚,就像杜蕾蕾说的,他在这样的家族里,结婚不是一拍脑门的事儿,结婚需要双方资产评估,需要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签婚前协议…谭柯结婚时,他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当时不足为奇,总有一天他也会那样,没什么好难过的。 可现在,那些繁琐又冰冷的规则条例好像一条条用纯钢筋打造的铁链,每一根都千斤重,捆绑着婚姻中的两人,喘不过气来,也动弹不得。 他意识到,自己没办法活在那样的生活里,面对冷漠的妻子,面对同样冷漠的自己,没有激情的灵魂还能称之为灵魂吗? 或许他该感谢杜蕾蕾,感谢她为自己敲响了警钟,一个必须未雨绸缪的警钟。 如果一定要结婚,他一定选一个自己爱到骨子里的人,以至于往后余生过得总不会太坏。 “去芜大。” 本是按照回公司的路线走,但他现在只想见林榆,想牵牵她的手,抱抱她热烈滚烫的灵魂。 见到林榆的时候,他确实那样做了,站在掉了一半皮的老树下,牵牵她的手,抱抱她的灵魂。 林榆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背,“今天很累吗?” “嗯…”他声音闷闷的,像在撒娇,又像在诉苦。 “抱抱就不累了。”抱着邵牧原的身子,她的手更紧了些。 蹭了蹭林榆的脖颈,他什么话都没说。 林榆下午没事,公司团建,邵牧原只需要出钱,不用出席,所以两人补了中午的约,去裁缝店定西装。 邵牧原告诉林榆,他爽约的理由是,他父亲无理取闹非要他回去吃午饭。但没想到遇到这档子事,他有些拿不准,到底要不要跟林榆讲,是他自己说的,要坦诚相待,不要藏着掖着。 尽管如此,他还是有些犹豫,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这么优柔寡断,与往日的雷厉风行背道而驰。 西装裁缝店的老板是个大叔,瞧着有五六十岁的样子,戴个圆形老花镜,很是和蔼可亲。 一进来就冲邵牧原喊,“牧牧?你怎么来了?”因为耳背,他的声音难免大了些。 林榆正疑惑着,邵牧原走过去,拍拍大叔的肩膀,“韩叔伯,我带女朋友一起来定西装。” “阿榆,这是韩叔伯,从小看着我长大。”林榆乖巧地点点头,走近了些。 听到‘女朋友’三个字,韩叔伯眼前一亮,一眨眼的功夫窜到林榆面前。 他瞧了又瞧,咂咂嘴,转头冲身后的邵牧原大声说话,“牧牧你好福气呀,这孩子一看就是富贵命,旺夫相!哈哈哈!” 林榆被韩叔伯的话吓到了,邵牧原却在原地笑得有鼻子有眼的。 “丫头多大了,成年了吗?”韩叔伯倒是耿直,想说什么说什么。 林榆浅浅地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韩叔伯,我马上23岁啦!” “诶呦,”他伸手拍了拍邵牧原的脑袋,“你小子跟你爹一个德行是吧,就喜欢小的,幸好这姑娘成年了,要不然…”韩叔伯摇摇头,叹了口气,“真是造孽哟!” “韩叔伯,您可盼我点好吧!”他搁在韩叔伯和林榆之间,拉了拉林榆的手,生怕她不开心。 林榆没说话,只冲他笑了笑,酒窝深深地,眼睛微眯。 看邵牧原挡在林榆面前,韩叔伯抬手扒拉开他,“你一边去,跟个木头似的站这,挡着我跟人家说话了!” 邵牧原无奈,只能默默走开。 林榆笑着对韩叔伯说,“我是觉得他的西装总是黑色系,想着让他换换风格,人总得尝试尝试不同的风格嘛!” 韩叔伯注视着林榆的眼睛,嘿嘿一笑,“瞧我这侄媳妇,有文化,老头子我爱听,人活着就不能一成不变,跟个木头似的。”斜睨着邵牧原站得方向,他揶揄了一句,“像你韩叔伯我,一年四季只干四个月的活,毕竟钱嘛,是钱赚不完的。” “韩叔伯!您说什么呢,什么侄媳妇?”邵牧原急了,他怕林榆听了不高兴。 韩叔伯皱了皱眉,“这不叫侄媳妇亲切嘛!是吧,侄媳妇?” 林榆笑了笑,“您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 “对嘛,还是侄媳妇懂礼貌。” “韩叔伯您想得真通透!”林榆接了之前的话,她以为这是个怪老头,没想到是个有趣的怪老头。 “半截身子都入土了,不通透也得通透咯!”他转眼又看见邵牧原杵在那遮着脸笑,他声音微微小了些,“丫头呀,你是不知道,就那小子,以前从来不来我这,连定西服的电话都是那个助理给我打的,就算是来也是扳着个脸,好像我欠他几百万似的…” 邵牧原站在那,面色变得有些严肃,韩叔伯这话用了夸张的手法,他是真怕林榆误会,但自己又插不进去话去解释。 “可今天我瞅他那样,”韩叔伯又咂咂嘴,一脸感叹,“不一样,真不一样了,这小子竟然会笑了,就好像那个死人复活了似的,哈哈哈…” 这话一出,不光是韩叔伯自己笑得前仰后翻,林榆也没忍住笑出声,她确信这是个有趣又搞笑的怪老头。 他俩人倒是笑得欢实,邵牧原的脸却跟黑炭似的。 一边闲聊,一边挑选布料和颜色,林榆和韩叔伯好似相见恨晚的忘年交,一见如故,总有讲不完的话。而邵牧原则跟在两人身后,跟跟班似的,想说却说不上话。 再三考虑,林榆最终选定了杏色、灰绿色和藏青色,韩叔伯说她眼光好,邵牧原却觉得颜色有些扎眼,但他的意见不算在内。 韩叔伯店里有邵牧原的尺寸,但为了多跟林榆说说话,韩叔伯找了个看他长没长胖的借口又量了一次。 韩叔伯全程模棱两可,毫不关心,邵牧原跟衣服架子似的被摆弄来摆弄去,他第一次知道韩叔伯还有这么啰哩巴嗦的一面,好像村东头讲八卦的坐街大妈。 终于量完尺寸,韩叔伯突然来了兴致,把皮尺递给邵牧原,“来来来,给侄媳妇也量一量,我要给侄媳妇做件小礼服,就当是见面礼啦!” 林榆立马摆摆手,“不用韩叔伯,我来也没带什么礼物,怎么好意思要您的礼物呢。” “你来就是最大的礼物了还带什么礼物,礼物什么的牧牧常给我买,我什么都不缺。”说完,他又咧开嘴笑。 邵牧原拿着皮尺一脸懵,“韩叔伯,我不会量尺寸呀!” “这也不会那也不会,你不会我教你嘛,快快快,别让丫头等急了!” 拗不过韩叔伯,邵牧原只能硬着头皮上,林榆也只能沉默着接受。 他量的很是小心翼翼,不该碰的尽量不碰,但量胸围的时候,还是能清晰地感知到一阵又一阵局促的呼吸,也不知道是他的,还是林榆的。 量一个维度报一声,韩叔伯负责记录,直到全部维度量完。 瞧了瞧所有的维度记录,韩叔伯又展开笑颜,美滋滋地乐,“牧牧啊,你可真是好福气,”他转身面向面前的两人,拍了拍手里的维度单子,一脸欣慰。 可抬头时,却瞧见那两人涨红了脸颊,跟情窦初开,初食禁果似的,一边对视,一边害羞着。 韩叔伯宠爱的笑着,小声说了一句,“还是年轻好。” 第139章 他也曾遥望星空 歌德说,“有时一个人受到厄运的可怕打击,不管这厄运是来自公众或者个人,倒可能是件好事。命运之神的无情连枷打在一捆捆丰收的庄稼上,只把秆子打烂了,但谷粒是什么也没感觉到,它仍在场上欢蹦乱跳,毫不关心它是要前往磨坊还是掉进犁沟。” 但将厄运降临在渺小的人类上,那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厄运通常紧接着厄运,接踵而至。 人的悲欢并不相通,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感同身受。 韩叔伯依依不舍的送别,林榆还特意抱了抱这位怪老头。 “下次老头子我给你再做一身衣服,可漂亮可漂亮啦!” “小丫头你可不要忘了我这老头子,我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讲嘞!” “我跟你投缘,亲切,那臭小子是真有福气。” 这老头总是笑嘻嘻的,他很开朗,也很乐观,但总觉得那些外向的皮囊下藏着淡淡的忧伤。 就像初见邵牧原时,给她的感觉是,孤独又灿烂的神,再冰冷凉薄的一张脸,也藏不住面具之下的孤寂。 她回头时,还能看到韩叔伯注视不愿离去的眼神,好似那眼神里饱含潮湿,却又藏得恰如其分。 韩叔伯希望她常来,她也一一应下了。 但我们都明白,中国人最喜欢的就是开空头支票。 对父母说会常回家看看,却年年无法归家。 和伴侣说一生一世,最后只有小三小四。 与密友说时常联系,情谊却被时间冲淡。 万事难两全,在守诺和食言之间,我们常常选择当个自我安慰的拖延症患者。 从裁缝铺出来,天阴了,黄澄澄的太阳隐在云朵之后,也不知道又在偷看谁家的八卦事。 因为裁缝铺不在市中心,所以附近有较多的居住区,大多是步梯式的,还有很多未拆迁或者已经翻新的小胡同,走过来走过去都是地地道道的平芜人,操着一口正宗的平芜口音,慵懒到了极致。 走在安静又静谧的小道上,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一边晃着,一边摇着。 抬头时,能看到青灰色的天空,昨天还雪白的云朵被染成了灰色,她看到邵牧原的侧脸优雅的无可挑剔。 如果给她一个喜笑颜开的理由,那便是,看到了赏心悦目的可人儿。 “你笑什么?” 她还是被那人抓包了。 “以后我也可以叫你牧牧吗?”她小声嘀咕着,小心思隐在眼睫之下。 他低头到刚好与林榆平视的角度,“你说什么?” 林榆一抬头,一张五官精致的脸出现在面前,很近很近,那种美丽的冲击感,惹得人呼吸一凝,心率直接乘二。 “你再说一遍,我没听见。”他勾了勾嘴角,看到林榆放大的眼睛里只有他的身影。 他喜欢林榆,喜欢林榆的眼睛,那双纯净未被污染的干净他愿为之倾囊。 还没反应过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林榆在他唇上落下一吻,然后以极为迅速的速度跑开。 跑了两步又回过头来,她在开口说,脸上的红晕在偷窥,“我可以叫你牧牧吗?牧牧?” 眼看着林榆离他远了些,邵牧原瞧着她,青春洋溢的女孩儿,最是肆意洒脱的年纪,大概没人会不喜欢这样的林榆吧。 迈着大步,他一把抓住林榆的手,将她禁锢在怀里,她的面容在咫尺间,“你怎么总是偷亲我?” “怎么,我的男朋友不允许亲吗?” “那我也有权利亲我女朋友。” 林榆却偏要躲着,左躲右躲,实在躲不过时她便捂着自己的嘴,声音听起来闷闷的,“你让我叫你牧牧,我就让你亲。” 邵牧原被气笑了,“你怎么就对这个昵称这么有执念呢?” “因为…我喜欢。” 思虑再三,他郑重其事地点点头,“只准在私下叫,公开场合不可以,我要面子的。” “好!” 趁邵牧原不注意,她又在他脸颊上落下一吻,“我的牧牧真听话。” 可恶,又被林榆偷袭了! “还有谁叫你牧牧?”林榆想知道,还有谁能叫这么亲昵的昵称。 他想了想,“我爸有时候会叫,还有陈妈,就是我家阿姨…程澄那小子皮痒的时候也会这样…再就是韩叔伯了。” “当然还有我。”林榆补充了一下。 “对,”他笑着捏了捏林榆婴儿肥的脸,“差点把最重要的人忘了。” “牧牧。”她在实验,也在宣示主权。 “听到了…” “牧牧?” “我在。” “牧牧!牧牧!牧牧!”她像个调皮的小孩,在玩一种很新鲜的玩法。 “我在!我在!我在!”与幼稚不沾边的邵牧原,此刻也像个未经世事的大孩子。 懂得你的小脾气,能感知到你的小心思,和你一起玩只有彼此才知道的小情调,不必将爱你口口相传,也不必大肆宣扬,爱都在行动里,在每一个不起眼的细节里。 一边闹一边笑,不知不觉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回头看时,发现来时的路不再艰难,因为艰难已经过去,那些披满荆棘的试探都化险为夷的成为平地,而平地上正好可以种花,他们便一起种花了,就是这么简单。 待到春暖花开时,花香四溢,入眼皆繁花。 邵牧原告诉林榆,韩叔伯是个苦命人,家里是做服装生意的,他有个儿子,继承了韩叔伯的好基因,是米兰设计学院毕业的服装设计师,天赋高,能力强,工作五年就名声大噪,国内外都很出名。 但天妒英才,在出差的路上遇到车祸,卡车撞上出租车发生侧翻,震落的钢筋从身体里穿过去,当场就昏迷休克,人在抢救室里救了三天也没救回来。 后来他跟老伴两个人从悲伤中走出来,开了这家裁缝铺,也算是延续了儿子生命的意义,这一晃眼都快三十年了。听到这,林榆才知道韩叔伯已经年入古稀。 而韩叔伯的老伴,前年心肌梗塞也去世了,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常常坐着发呆,常常忘了吃饭,常常忘了回家。 所以他骨瘦如柴,瘦骨嶙峋。 或许在某个星辰满天的夜晚,凉风习习,他也曾遥望星空,想要一走了之,想要快些与家人团聚罢。 邵牧原说,“韩叔伯这两年话总是很多,说很多话,不管是跟客人,还是跟我,虽然找不到他说话的重点,但他的表情总是乐呵呵的,他刚刚应该没有吓到你吧?” “怎么会!韩叔伯很可爱,我很喜欢他。”难过的神情让人感叹,她有些难过,“怪不得他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很孤独,人总得把自己的不开心讲出来才能舒坦一些嘛,毕竟郁结于心容易出问题,所以呀,你以后不能什么不开心的都藏着掖着,你得告诉我,开心我们可以一起分享,难过也要一起分担。” “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我了?”邵牧原有些哭笑不得,“跟你在一起以后,我已经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了,我在改变了。” 转瞬间,他又想起了中午的饭局,他还没有跟林榆坦白。 眉毛拧在一起,瞧着地面的方砖凝神。 “怎么了?”林榆问。 他尴尬的笑了笑,“没什么,想到我不经常看韩叔伯,挺惭愧的。” 听了韩叔伯的故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林榆抓着他胳膊的手紧了紧,“那以后我们经常去看韩叔伯好不好?” 眼睑低垂,邵牧原看着林榆的眼睛,无比真诚,“好。” 往后的许多年,每每走过这条街,她都会为韩叔伯感怀,感怀这里曾有一个可爱的怪老头,在平淡又静默的人生里度过了跌宕起伏又热辣滚烫的一生。 第140章 最喜欢的下雨天 湛蓝的天空被青灰色的云一点点覆盖,黑压压的一片连着一片,好似滴入清水中的墨汁,随着分子热运动,正一点点吞噬着光亮。 “妈妈!要下雨啦!”光着屁股站在墙角撒尿的小孩,裤子都来不及提,就跑进胡同里,声音还在耳边萦绕,“妈妈!要下雨啦!我可以出去玩吗?” “玩什么玩!回去把作业写了,写不完不准吃晚饭!”一位中年女性的声音在咋咋乎乎的响起,忽远忽近,飘忽不定。 那小孩咿咿呀呀的不情愿,枝头的知了叫得更厉害了。 夏风吹起热气,新叶的嫩芽,混沌着泥土的潮湿,形成雨落前独有的清香。 你可以说它是泥土的芬芳。 也可以讲它是夏天的气息。 还能将它描述成自由的味道。 “牧牧!要下雨啦!”她在模仿那个光屁股的小孩儿。 他揉揉她的头发,“马上就要高温了。” “为什么?” “因为一场春雨一场寒,以此类推,一场夏雨一场暖…” “可是我只听说过前半句,后半句…”林榆一下反应过来,“不会是你自创的吧!” 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扬了扬眉,凑近林榆的耳畔,“跟你学的。”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快走啦阿榆,我们得找个地方躲雨。” 林榆站在远处沉思片刻,才后知后觉地追上来,挽着他的胳膊,气鼓鼓地说,“哼!你学坏了!” 淅淅沥沥的雨声残响,他们加快了脚步。 他脱下外套,顶在林榆头顶,环顾四周,选定一家店面很小的咖啡馆,“我们去那个咖啡馆躲雨,等雨停了再走。” “好。”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渐停,他们展子啊咖啡馆的屋檐下,也就没几秒的时间,雨在顷刻间滂沱而至。 铅重的天空完全被青灰色的乌云遮盖,雨水打在海棠树上,刷刷作响,此时听不到知了的啼叫,也听不清那位妈妈对儿子的训斥,只能闻到幽幽的咖啡香,一丝一缕的飘入鼻息之间,中间还偷偷融入一些泥土的气味,宏然天成,好似本该如此。 肩上的西装将小小的她包裹着,身边的人内搭黑衬衫,黑西裤,双手插兜,幸好他的气质足够优雅出众,面容表情也很和煦,要不然被认为是黑社会来收租也不为过。 抬头瞧着一步之遥的雨水,清晰可见,她抬手,触手可及,雨水打在她手上,冰冰凉凉的。仰眼间,她看到邵牧原,他的头发微微打湿,额间松散的挂着几滴雨水,最惹人驻足的应该是那双眼睛,正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眼神里有什么呢?有满满的爱意与真诚,那是她确确实实感受到的。 雨滴再次砸在她手心,地动山摇般的敲击在她的心间,连雨水都变得那般可爱又可亲。 “我好喜欢下雨天。”她笑着开口,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传入那人的耳朵里,软软的,柔柔的,像狗尾巴草在挠痒。 他看着她,一时间忘了搭话。 她掏出纸巾,抽出一张,对折。 抬起步子,一步,两步。 她站在邵牧原面前,踮起脚尖。 他下意识地低头,正好看到林榆的眼睛,她的眉毛,她的睫毛,还有她的美人痣。 “为什么喜欢下雨天?”他想起了要问什么。 纸巾敷在那几点零散的雨水上,她笑了笑,酒窝一深一浅,美人痣随着眼睫颤动,实在是太磨人了。 “因为下雨天的声音很好听,超级适合窝在家里看电影…或者睡觉,”她的眼睛好似在说话,忽闪忽闪的,“而且下雨天的味道也很好闻,”她有些害羞,脸颊爬上浅浅的红晕,“最重要的是,今天的下雨天我格外喜欢!” “为什么?”他又问,眼神却移不开。 “因为最喜欢的下雨天和最喜欢的人在一起,当然很快乐!”红晕转变成潮红,她迅速站定脚步,往后撤步子。 还没等她站稳,邵牧原伸出双手,将林榆紧紧抱在怀里,从后面看,好像只有他一个人似的。 他将林榆整个隐埋在身下,好似抱着此生最大的希望,一辈子都不愿意放手。 林榆越这样说,他越觉得自己应该坦诚,任何不经意的误会都可能会引起往后无穷无尽的错过,就像谭柯和崔媛伊那样,原本相爱的两人,越走越远,到现在形同陌路,只能维持在肉体的交集之上。 他确定自己喜欢林榆,不管曾经是不是带有目的,但现在的答案是唯一的,具有独一性。所以他不愿错过,也不想后悔,更不想伤害。 “阿榆…”他有些吞吐,“我想跟你说件事,你能不能不要生气?” 心里咯噔一下,她埋在他怀里,正聚精会神地听他的心跳声,越来越快。 清了清嗓子,不好的预感,但她还是开口了,“你说吧。” 他抱林榆的手又紧了紧,“中午吃饭的时候,除了家里人,还有一个客人…” 林榆松开了他的怀抱,邵牧原顺着她的手势,与她分开。 瞧着她渐渐落寞的眼神,他有些不忍心往下说,“家里做外贸生意的杜小姐…我爸爸想让我…”实在是不想说出下面的话。 “想要你跟她相亲对吗?”她看着雨水唰唰地下,没有要停的意思,反而愈演愈烈,“你们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所以你父亲想要撮合你们,对吗?”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她自嘲了一下,“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呢?我又不傻,我明白的,没有哪一个父母是不想自己的孩子能嫁娶一个配得上的,而不是搞扶贫。” 第一次见到林榆还有这样的一面,坚韧又清醒,她好似并不是温室里娇滴滴的花,怕风吹怕雨打,她更像是白杨礼赞里的白杨,风浪再大,不死不休。 “阿榆,虽然解释无力又苍白,但我还是想跟说,今天这场荒谬的相亲我不知情,我不会喜欢她,更不会娶她,从始至终,我都只喜欢你,不管你信不信…” “我信。”林榆看着他的眼睛,两双炙热又坚定的眼神交织,好似有道不完的情话。 好似嗓子里被堵住了似的张不开,但他还是想尽快了解这件无意义的插曲,“我知道你肯定会因为这件事伤心,但我还是得跟你说,因为我不想欺骗你,我们说好的,坦诚相待,不藏着掖着。”他缓了口气,继续说道,“虽然我的处境有点混乱,但我想让你知道我的想法,如果一定要结婚的话,我想跟你结。” 有那么一瞬间,呼吸凝滞,她不知道怎么回答,泪水却先她一步,随着雨滴,落了下去,也不知会变成珍珠还是海水。 邵牧原抬手擦了擦她的眼泪。 林榆开口,“结婚不只是两个字那么简单,也不是头脑一热和一时冲动。” “所以我在努力,努力清除我们之间所有的障碍,我想跟你有个家,想枕边是你,餐桌前是你,花园里还是你。” 心脏在一点点抽动,它似是比林榆更激动些,婆娑的泪眼,大概是看了一场凄美的爱情电影吧,为故事里的主角感伤,为爱而不得的故事惋惜。 对林榆来说,他说得再深情,也没办法逃避现实的残忍。如果不是他今天说,她大概已经被爱情的蜜罐甜昏了头,以为自己真的能谈一场从校园到婚姻的恋爱。 可她不是十八九岁不经世事的小女孩儿,寒窗苦读十六年,她所接受的教育不是让她相信童话故事的。凭一己之力闯出一片天地才是她的认知范围。 无视嘲讽,抬头挺胸,逆反本性,跟邵牧原在一起,她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勇气去赌。 然而时间经不起赌博,赌约的墨汁已经慢慢变淡,再往下一个赌约前进,而这一次,又需要她耗尽什么来承担呢? 她没有回答,只是看着雨水浇灌,在平地的坑洼处形成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水坑。 “我想去淋雨。”她的声音软软的,绵绵的,却力道十足。 “什么?” 还没来得及拦,西装被塞进他怀里,一只白色板鞋已经接受了雨水的洗礼。紧接着是贴身的衣物,然后是柔顺又浓密的黑发,在雨水的洗礼下酣畅淋漓的感受着。 她说的很大声,穿透雨的张力,传入邵牧原的耳朵里,“我说,我想淋雨,我小时候就想,但每次因为怕我妈骂…”她的声音变小了,越来越小,“所以我不敢,长大以后又怕别人说我神经病,也不敢。” 她还没说完,一只皮鞋踩着水坑,站在那双白板鞋前,他们格格不入,却同处一方天地,因为爱意将所有的差异都抛在一边。 两个人都成了落汤鸡,雨水拍打,她有些睁不开眼,但还是言辞坚定地,“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我不怕别人的眼光,也不后果多么难堪,所以我来淋雨了,我想…再勇敢一次。” “我陪着你…一起勇敢。”嗓音沉沉,和着雨水的节奏,隆重的在林榆耳边奏响,那是她听过的最棒的演奏会。 平常又普通的午后,倾盆大雨如约而至,脱缰的野马在草原肆意洒脱,爱意盎然的两人在雨中激吻。 唇舌交缠,耳畔厮磨,抚摸着彼此炙热的灵魂,他们似是在互相传输能量,不管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我都想要与你分享,想要将你刻进我的身体里,就像榫和卯那样。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我只知道往后余生我都没办法不喜欢你。 第141章 你还小,我不能… 可能我只是你生命里的一个过客,但你不会遇见第二个我。——安东尼 夜幕降临,窸窸窣窣的雨滴从远方来,随着夏风的湿热,和着干燥的天气,湿透了外衣,点燃了跳动的心脏,大片大片的叮咚近在咫尺,车窗上点成了好看的雨窗花。 湿漉漉的两人,车里开着热气,他一条条纹毛巾,温柔地给林榆擦头发,“今天玩得开心吗?” 林榆笑着仰头,脸颊红红的,“开心,我会永远记得今天的!” “你想回家还是回学校?”他也笑着,好似眼里含了蜜。 眼神滴溜溜地转,她想了想,“回哪里近?” “回家。” “那回家吧。” 没有扭扭捏捏,他们愉快地决定了这件事。 到家后,邵牧原先倒了一杯热水给她,“先把水喝了暖暖胃。” “可是这是夏天。” “夏天怎么了,夏天不能喝热水了?女孩子,多喝热水有好处。” “谁跟你说的多喝热水有好处?”她歪着头,眼神假装疑惑。 他没有回答,先进了一趟浴室,随着水流娟娟而来,才出来,敲了敲林榆的脑袋,“上次是谁生理期疼得脸都白了?” 听到这句话,林榆有些不好意思,表情很委屈,“好像…是我…” “是啊,是你,所以你要乖乖听话,多喝热水,别管春夏秋冬,听到没有?嗯?” “嗯,”她又笑了,声音软软的,“你话多起来跟我妈似的,机关枪突突突的,哈哈哈…” 她在闹的时候,邵牧原已经把干净的换洗衣物从卧室里拿出来,交给林榆,“别贫了,赶紧去洗澡,不然感冒了又该难受了。”他又摸了摸林榆的头,“家里只有男装,将就穿一下吧,这些都是干净的衣服,我还没穿过。” “好,听牧牧的话,有前途!”她乖巧的点点头。 邵牧原听了,嘴角又挂起宠溺的笑,“开关往左是热水,别拧错了。” “知道啦,我又不傻!” “我看你挺傻的。” 听着淅淅沥沥的水声传来,邵牧原才放心的下了楼,又在厨房乒乒乓乓的上演动作大片。 约莫半个小时的时间,林榆从浴室出来,刚走到门口,就闻到一股极重的生姜味儿,她撇了撇嘴,下了楼。 楼梯口处,她听到一楼浴室传来的水声,想着或许在邵牧原出来之前把姜汤解决掉。 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她看到灶台上有一个珐琅铸铁锅,锅下窜着细小的火苗,不温不火。锅盖上冒着细密的蒸汽,她一打开,果然,毫无疑义地,是整整一大锅红枣姜汤。 套着厨房手套,她准备把这锅姜汤稍微倒掉一些,这样她就不用全部喝完了。 可还没等她干坏事,身后就传来了严厉又不容辩驳的声音,“不许动!” 林榆被吓了一跳,转过身来,头发还在默默滴水,她的表情有些不自然,额头在冒冷汗。 本来是想要解释些什么的,但看到邵牧原那个刚刚沐浴完成的样子,一时间她也想不起来要说什么了,湿漉的黑发,清透的五官,细腻皮肤,微微敞开的胸膛,让人怎么能移得开眼呢? 不经意间,厨房手套掉在地上,窗外的雨还在下,青蓝的小火苗变得火红,锅盖在沸腾之下舞动着进行探戈舞,身子的周围有一圈星星点点的小水滴,那是她柔顺长发的杰作。 同样吸引人的又何止是邵牧原。 圆溜溜的眼睛,白皙的皮肤,潮湿又浓密的黑发,粉嘟嘟的嘴唇,小小的身子被套在大大的白色体恤里,胸前被头发濡湿的地方隐隐约约,她许是在进行一场不自在的勾引与魅惑。 许是对视太久,窗外的风飘进来,雨水打在她胳膊上,才木讷的回过神来,擦了擦被雨水敲打的地方,“你…你这么快就…就洗完啦…”她说话有些结巴,也不愿意再看他的眼神,因为她的脸已经够红了。 吞咽了许多次,身下的异动好像异常明显,做了几次深呼吸,他才将擦头发的毛巾放在餐吧上,慢慢吞吞的走过来,蹲下去把厨房手套捡起来,又看到那一节漂亮又白嫩的小腿。 他吞了吞口水,清了清嗓子,清嗓子时发现自己的喉咙热得发烫,气势明显降了好几个档次,“就知道你要倒!” “可是我不喜欢姜,姜好难吃的!”她嘟着嘴巴撒娇。 不小心与林榆对视,他迅速别过眼去,脸憋的通红,“我知道你不喜欢,但姜驱寒,对身体好,忍一忍就过去了。” “我忍不了一点!”扑腾着身子,她扭扭捏捏的想再争取一下。 “不行!捏着鼻子马上就喝完了。” “求你了,少喝这一点没事的!” “不行!都快熬好了。” “到底怎样才能不喝这个…我亲亲你行吗?”她睁着大眼睛,天真的问。 用勺子翻动姜汤的手顿了顿,他瞥了一眼林榆的嘴巴,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又移开眼,“不行。” 实在拗不过他,像受气的小媳妇似的,林榆哭着表情,捏着鼻子往下灌,一边辣嗓子一边痛苦着。 甚至已经把眼泪逼出来了。 她喝完那一瞬间,简直像是刚刚完成一件极其艰巨又伟大的任务。 还没等她伸着舌头扇风,一颗甜滋滋的费列罗塞进嘴里,邵牧原没好气地开口,“这下开心了吧。”他笑着,眉眼轻挑。 嘴巴鼓鼓的品尝着费列罗的甜,她说话不太清楚,“我还想要…” 他把一整盒费列罗放在林榆手上,“都是你的。” 看着林榆没有干透的头发,他继续开口,“你先吃,我帮你吹头发。” “牧牧你真好!”她靠在邵牧原肩头,蹭了蹭他的脖颈,一边撒娇一边嘴里塞得满满的。 从她嘴里,邵牧原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巧克力香。 青丝在手间缠绕穿梭,镜子里的两人相视一笑。 “原来让别人吹头发是这种感觉呀,好奇妙呀!” 邵牧原听了,嘴巴又咧开笑,不忘调侃她,“理发店不是这样吹的吗?” 林榆努努嘴,“邵牧原同志,有点煞风景哦!” 他赶紧找补,“以后只要有时间,每次我都给你吹头发。” “你说的!” “我说的。” “我要录音,作证!” “你这跟谁学的?”邵牧原又被逗笑了。 “互联网大师告诉我的,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可不敢轻易相信…”她又调转了观点,眯着眼笑得很甜,“但是…你不一样,你的话,我深信不疑!” 把吹风机放在床头柜上,他捏起林榆的下巴,迫使她仰视自己,“你真的不怕我骗你吗?” “那你会骗我吗?” 他摇摇头,很是坚定,眼神又抹了蜜似的在拉丝,“不会。” 一个香甜的吻落在她唇上,但他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吻。 骨节分明的手指穿插在她发间,他捏着她柔软的腰肢,呼吸越来越厚重局促,林榆被吻得七荤八素,头脑有些发懵,朦胧间只觉得身下有一块硬物顶得她难受。 酣畅淋漓地亲吻着,她柔软的唇,她细腻的脖颈,她别致的锁骨,以及饱满又丰腴的蜜桃… 他的手从宽大的体恤中伸进去,慢慢往下滑,战战兢兢又如饥似渴。 林榆一寸一寸地感知着他的热情与激浪,却在被碰到敏感部位时缩了一下身子,如惊弓之鸟般下出一身冷汗,此前她没做过这样的事,也从来没想过何时会做这样的事,只是在这样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顺理成章地,就要发生这样的事了。 她有些害怕,但在害怕中又潜藏着不知名的探险意味。 “牧牧…我还是有些怕。”她躲过了步步紧逼的亲吻,别过脸去,嗓子又干又哑。 太快了,她还没反应过来要和他继续负距离的触碰,而且左娜跟她说了,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把自己交出去,只有深思熟虑过后才可以。而现在,混乱的脑子,旖旎的场面,让她无法快速思考并做出判断。 她的第六感告诉她,不要急于求成。 邵牧原伏在她脖颈处,额头上有着细密的汗珠,他大口大口的呼吸着,这一刻终于恢复了理智。 他觉得自己有些荒谬,有些鲁莽,也有些发懵,多巴胺的异常分泌让瞬间的情欲放大,很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但正因为他是个完整的人,而不是没有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的单细胞生物,所以他不会做出那样粗蛮又冲动的事情。 嗓音沉沉,眼神飘忽不定,他说的话却格外清新,“对不起啊阿榆,你还小,我不能…” 不能或许是说给自己听的吧,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够长,他口口声声说要好好呵护他的女孩儿,所以他不能做那个食言又轻薄的人。 “你不是说下雨天最适合窝在家里看电影吗?我们去看电影吧。” “好。”她抱着他的脖颈,贴着他的脸颊,感受他渐渐平稳的呼吸。 普通的夜晚,滴滴答答的雨落,透过窗棂钻进来的月光,沙发上依偎的两人,硕大的投影屏幕,电影上放映着什么,他们都没心思听,这一晚听到最深刻的声音便是彼此的心跳声。 不舍和期待是爱意恣意生长的最好证明。 第142章 教育的本质 孟子说,人性本善。 荀子说,人性本恶。 善恶之分,一念之差,人可以被教化,可以被唤醒,可以被点亮。 半年的时间,在林榆一次一次的交谈中,林楠好像真的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去工地上看了父亲的工作环境,不管刮风还是下雨,都得按照规定赶工,做的不如意时,监工也会破口大骂,年过半百的父亲让别人骂的狗血喷头还得点头哈腰,笑着脸说对不起,下次注意。 在林楠的记忆中,父亲像一座大山,一座永远不会开口说话的弥勒佛,母亲抱怨时他沉默的望向窗外,儿女吵吵闹闹时他也沉默的摆弄花花草草,跟亲戚见面时也沉默的敬着酒。 他觉得父亲没有脾气,因为从来没见过父亲生过气,红过脸,总是咧着一张嘴笑。 黝黑的皮肤褶皱不平,干瘪的嘴唇没有血色,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父亲的腰再也挺不起来了,好似熟透的麦穗,黄澄澄的,金灿灿的,在秋风中摇曳,摇曳着等待被命运收割的那一天。 看到父亲在工地上的糗样,林楠第一次知道自己的无知和愚蠢,他跟班里那群富二代不一样,不是考不上高中就可以直接出国,也没有等着他继承的大家大业,更没有一步登天的后门能让他走。 他开始头悬梁锥刺股,点灯熬油的补基础,球不打了,游戏也卸载了,一夜之间他长大了。 或许他不是一夜之间长大的,而是在每一个醒悟的瞬间。 老师和同学对他的变化十分震惊,以为他遇到了什么邪门的事情。但他从不解释,也懒得解释,因为姐姐跟他讲,人生是自己的,没有人能代替你完成你的人生。 六月底考试,七月出成绩,林楠以压线的成绩进去全市最好的高中,新一中。 母亲因此而高兴了整个暑假,逢人就说。 “我家儿子出息啦!” “儿子争气呀,考上了新一中!” 林楠一个暑假已经被夸得有些烦了,但还是乐此不疲,美滋滋的向林榆邀功。 暑假的时候林榆在平芜找了一份实习工作,她想给自己一个方向,到底是社会适合自己,还是学校更符合她的个性。这样实习一遭,虽然不能完全沉浸式,但她大概也会知道自己是老老实实的毕业工作,还是努努力,咬咬牙去读个博。 如果真的要读博的话,她想往更高的地方走。邵牧原总说她表面上看着性子软好拿捏,但其实骨子里硬气的很,主意很正。 林榆一开始没觉得,可随着事情的发展,她也同意了那人的观点。 她想做的事,没人能拦着她。 本来邵牧原想让她去自家公司实习,但考虑到林榆的性子,他没有强求,只是经常给林榆点外卖。 林榆总拿他打趣,说他在养猪。 一问就是怕她吃不好吃不饱还受气。 知道职场的勾心斗角,邵牧原总会经常开导林榆,告诉她不要把同事当朋友,同事就是字面意思,共同做事,仅此而已。 虽然在互联网上知道了很多职场上的暗门,但她还是似懂非懂,直到亲眼看到两个每天如胶似漆、有说有笑的同事,因为升职,互相算计到反目成仇,她才真正明白了邵牧原的良苦用心。 实习完,开学前,林榆回了一趟家,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主要目的就是为林楠好好庆祝一番。 拿到实习工资,林榆本来是要请全家饭店吃饭的,但父亲的工程要得急,不舍得耽误一天,母亲的嘴又开始叨叨叨。 “在家里早就庆祝过了,还庆祝啥呀,鸡鸭鱼肉他哪一样都不少吃,还花那钱干啥呀!” “阿榆啊,有点钱可不能全花了,以后你出嫁,阿楠娶媳妇,哪一样不要钱,能攒着就攒着!” “都说了去学校有合适的男孩子就处着,一年了也不知道你在学校干嘛!” “现在娶媳妇费钱呀,房子车子彩礼,七七八八得有一百万吧,这得什么时候能攒够啊?哎…” “埃!你们俩有没有在听啊?” 手里拿着锅,林母先打开林榆的房间,空无一人。 又打开林楠的房间,也空无一人。 “白眼狼又不听我讲话就跑!”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榆已经骑着小电驴,载着弟弟在去市中心的路上了。 临近九月份的天还是很热,鸡蛋黄似的太阳高高挂着,散发着惊人的光亮和温度。雪白的云朵一片连着一片,像一串没有穷尽的。昨日刚刚下过雨,今天的天空格外得蓝,好看的让人窒息。道路两旁绿草如茵,杨树高耸。远在天边,淡墨绿色的山峦,一山更比一山高。夏风吹拂,轻柔地飘洒在脸颊上,带来一丝不属于夏日的清凉。 属于小城的快乐大概就在此。 林榆终于明白曼德施塔姆笔下的诗。 “我回到我的城市,熟悉如眼泪, 如静脉,如童年的腮腺炎。” 一台满电的小电驴,微风不燥,青丝随风飘扬,处在油画一般的风景里,舒畅的不仅仅是心情。 “好爽呀姐!”林楠坐在后面,张开双手,尽可能地感受风的自由。 林榆笑着,酒窝凹进去,“别嘚瑟,注意安全!” “知道啦,咱妈二号机关枪!” 林榆请林楠吃了最贵的海鲜自助,两个人吃到撑肠挂腹,才美滋滋的出了餐厅的门。 林榆说,“下次再也不吃自助了,好饱!” 身边的人咯咯笑,摸着微微鼓起来的肚子,“姐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胡说,上次不是我说的!”她故意不承认。 “对对对,我说的。”林楠笑着,迁就姐姐的小玩闹。 一边消食,一边逛街,林榆带着弟弟去了商场,给他买了一双新球鞋,一颗新篮球,以及一身运动衣。 看到林楠试衣服时的脸颊发红,以及对她触碰时的躲闪,林榆第一次意识到,她的弟弟竟然会害羞了。 露出的那一小节古铜色的皮肤,青筋微微凸起,那身流畅的线条,健壮起来的少年,初露青年男子的粗犷,有着成长中小麦抽穗的猛烈,却也未脱年少的稚气。 那一刻她意识到,她眼中的小孩儿,小时候屁股后边的跟屁虫,现在已经出落成大小伙子了。 在回来的路上,林榆开得很慢,雪白的云变成冰蓝色,圆盘似的月亮照得人清明又光洁,夜晚的星星跟着他们一起回家。 深思熟虑后,林榆还是语重心长地开口了,“虽然你很厉害,考上了新一中,但是你差不多别嘚瑟过头了,你是压线进去的,这个分但凡高一点你就进不去了,所以你的结果里有幸运的成分……” “姐!哪有你这样打击弟弟的?”林楠有些不开心了。 “不是打击你,是想让你认清现实,我知道你很有实力,但你有没有想过能进新一中的人哪个不是有实力的?哪个是注水进去的?当年我在新一中的时候也是很吃力的,我知道你比我聪明,思维活,但光想靠天赋就游刃有余是不可能的,而且高中的学习比初中的要难,可能学习思路都不一样了…所以开学以后你肯定压力很大,我就希望你别因为考上新一中就吊儿郎当的,搞不好又打回原形了…”她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不知道说这些你能不能懂,但因为你是我弟弟,所以我有责任跟你说这些话,我走过的错路不想你再走一遍,至于你听不听,那就是你的事儿了,毕竟你长大了,姐姐不能永远护着你,你明白吗?” 原本还想反驳一些什么的,但听到最后一段听起来像忠言逆耳的话,那些忤逆的话被堵在喉咙里,又成了顺从,“我明白姐,过年那阵你跟我说的话我都记得呢,咱家这种情况,只能靠知识改变命运…”他又笑了,声音轻快,“虽然我现在看起来很嘚瑟,但其实道理我都懂的,又不是三岁小孩了,干什么都得别人教别人管,不管就撒野?你弟弟根正苗红的,干不出来那事儿,而且,”他有些洋洋得意,“以前我不知道,开始学习以后我觉得学习真的很快乐,就是解完一道很复杂的物理题带来的成就感…姐!你懂的吧!” “懂!”林榆回答。 “所以姐,你不用担心我,我心里有数,就算上了高中,我也不会毫无节制的撒野的,你就瞧好吧,倒着进新一中,我要正着出新一中!” 听到这番励志语录,林榆感到由衷的欣慰,她的弟弟真的出息了。 回到家,接通电源,给小电驴充上电。 进门之前,林榆再三叮嘱弟弟。 “咱妈问你多少钱的时间记得把价格对半说,听到没有?”林榆有些担惊受怕,又接受机关枪的洗礼和教化。 林楠挑了挑眉,咧着嘴笑,“老规矩嘛,我明白的姐,你放心,咱俩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少贫,有点眼力见,别说漏了!” “知道啦,啰哩巴嗦的。” 想不到的是,即便林楠没有说漏嘴,母亲嘚嘚嘚的声音不减反增,还是那些磨嘴皮子的话,翻来覆去的讲。 林榆躺在床上,隔着房门听着母亲的滔滔不绝,酒窝在脸颊两侧明晃晃地显现着,眼尾带笑。 某一刻她发现,不绝于耳的唠叨竟然有些可爱。 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召唤另一个灵魂。 幸运地是,巧合地是,感恩的是,林榆唤醒了林楠的灵魂。 第143章 一切都刚刚好 天气好的时候建议你读读书。 天气不好的时候也建议你读读书。 因为你会发现,老祖宗从来不骗人,“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是林榆在读《假如鱼也生有翅膀》时写下的读书笔记,其中有一句话,她特别地摘抄下来,“我们都在奔赴那美丽的结果,无论好坏,即使途中布满荆棘,我们也义无反顾。” 人出生时呱呱坠地,死去时也是孤独退场。 无所依靠是人的最终归属。 既如此,又何惧未知的命运,只要是自己渴求的,放不下的,那便去追寻吧。 除了法律的准绳,没有人能做你的审判官,你也不是任何人的亏欠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听老祖宗的话总是能够实践出真知。 一年秋过,又是一年秋。 九月,一波新鲜血液注入,热情,懵懂,活泼,即便是踏入研究生生涯,身上那种稚嫩又干净的“愚蠢”还是脱不下去。 听着一声接着一声师姐的叫着,大多数未染世俗的眼神总是清澈透明的,林榆有时候在恍惚,自己去年也是这个模样的。 愣头青似的进组,虽然没有眼力见,搞不来人情世故那一套,但任劳任怨的干活这一点,师姐师兄还是很认可的。要不然光靠她自己发文章,那简直是难于上青天。 一双袜子穿久了,破了都不知道。无意间那么一低头,呦呵!大拇哥大懒懒地露在外面,还怪显眼的。 时间的偷感真是让人时常感叹,今天偷个好天气,明天偷个节假日,后天扔个暴雨,大后天甩个狂风,秋天真的来啦! 一抬头时,她也升了一个台阶,变成了更加繁忙的师姐,有了可以分担压力的师弟师妹。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想当一个压榨又不放过的狠心师姐,大家来学校首先是要读书的,而不是来当完完全全的社畜的。 短袖还能穿一段时间,心思却还留在夏天。 早出晚归,一关门,太阳的毒辣开始消散,一开门,夜晚的天越来越冷。 两点一线,公司,家里,路姮好像编好程序的机器人似的,如果有轨迹云图,她的轨迹将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有意外,那一定是她去了糖橙希望小学,或者直接病倒进了医院。 而程澄倒是不一样,一天都在乱窜,六月份一边置办桌椅板凳准备停当,一边招合适的老师。七八月份招生,九月份正式开学,虽然中间小插曲不少,但总体而言算是顺利的。 学生们正常开课,他才歇下来。 歇下来以后也没闲着,自从路姮说喜欢吃中餐,他就开始专心研究菜谱,还特意去了厨师学校学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迷恋上颠勺的他还买了专业的锅,摆在路姮家里,一到晚上回来,路姮总能吃到一桌锅气满满的中餐。 晚上的颠勺路姮没意见,因为她听不见。 但早上的颠勺路姮真的要炸了,他还一边颠,一边扭,下厨的基因一旦启动,一发不可收拾。 “程澄你有病啊!大早上犯病!” 这是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日日说,程澄日日道歉,“我错了,明天绝对不颠了!” 然后明天接着颠,接着扭。 不幸中的万幸是,为了避免有任何的吵杂和麻烦,楼上楼下,左邻右舍都是路姮的房产,要不然,每天都会有邻居来敲门,破口大骂他们扰民。 他俩之间最大的事儿就是,一个愿意做,一个愿意吃。 不开心的时候在饭桌上大吵一架,就差掀桌子说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而他们干架的理由竟然只是因为对番茄炒蛋到底是甜口的还是咸口的,谈不拢。 但他们和解的很快,中午老死不相往来,晚上就能如胶似漆。 程澄说,“姮姮宝贝,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我炖了四个小时呢!” 看在红烧肉的份上,路姮皮笑肉不笑的张开嘴,把伸在眼前的红烧肉一口吃掉,然后满脸堆笑地说,“好好吃!” 如果让集团员工看到一丝不苟且从来不笑的小路总吃到好吃的食物竟是这副德行,那他们一定会站出来,义正言辞的辟谣,“绝不可能!那绝对是小路总疯了!” 除了吃饭,他们总窝在家里,去二楼的影音室看电影,路姮喜欢看纪录片,法医的,急诊室的,刑事案件的…不是血刺呼啦的作案现场,就是烧脑的案件审理。 程澄从来不喜欢看这些东西,他觉得血腥,有时候还觉得恶心。虽然他每次都请求看其他类型的电影,比如说凄美的爱情故事,他爱看。后来他妥协,说看悬疑爱情也行。 但路姮那股劲儿从来没有满足过程澄那颗渴求又卑微的心。 她以为他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爆发,但每一个瞬间,他都在看着屏幕,表情丰富的像不会说话的婴儿,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哭丧着脸,又一会儿故作镇定。 再后来,程澄也接受了,问他怎么不叨叨了,他说,“虽然看不懂,但硬看也能行!”那表情,比入党还要坚定。 因为工作原因,路姮还经常扔下他一个人在黑黢黢的房间,自己去阳台上打工作电话,打完电话的时候片都开始谢幕了。 “你能不能把手机关了,钱永远都挣不完,又不缺钱…”程澄有时候忍不住,会直言无讳。 路姮也不反驳,坐回到他身边,喝一口大麦茶,叹一口气,仰着头看星空灯星星点点的样子,总能让她安心下来,认真思考事情,不管这件事重要还是不重要。 “从我回到路家开始,我爸就是把我当继承人培养的,他没有能力再生一个继承人了…可能因为在孤儿院呆久了我早熟…我知道自己身兼重任,他身体不好,我怕他不高兴…所以呀,我就一直跑一直跑,哪怕跌倒了,只要能爬起来,我就再接着跑,二十年了…程澄,我已经不会走路了…” 听到路姮的肺腑之言,也只有此刻,程澄才能看到路姮的脆弱,好似搁浅的鱼,没有海水的浇灌,她会在某个不起眼的瞬间,呼吸不上来,然后成了零秒记忆的鱼,消失在吞噬一切的空气中。 程澄心疼她,不想她一个人面对一切,他愿意做她的海水,永远给予她可以义无反顾的后盾力量,任由她畅游,任由她翱翔。 “你跑吧…等你跑累了,我教你走路。”这是程澄能给的最好的答案。 路姮搂着他的脖子,眼角滑落的泪滴在程澄的脖颈间,疼得他呼吸凝滞,如坠烟海。 月初时,路姮带着程澄回了一趟家,跟路爸吃了一顿饭。月末时,程澄也带着路姮回家,见了父母,也吃了一顿饭。 两家家长都很满意对方。 其实从他们在一起开始,双方就把该了解的信息都摸透了,正因为他们门当户对,没有高攀,也没有下嫁,所有的一切都刚刚好。 在一个平常又寂静的夜晚,满天飘着冰蓝色的云朵。 月亮浸润在轻薄的蓝雾中,好似晕染开来的洗衣液,揉一揉,便会繁殖成大片大片的泡泡。零星的星星乍一看只有几颗,但当你凝神贯注时会发现整个夜空都在繁星下笼罩,密密麻麻的亮点撞进眼底,渺小又遥远,却总能给你别出心裁的清亮。 那般美好的夜晚,唯有隐隐作响的广场舞音响,发出的声音显得格格不入。 路姮正在办公桌前敲电脑,噔噔噔的,感觉她下一刻就又要发脾气了,火都在头顶上窜着,只需要一把火,便能燃烧起一场可以烧尽森林的熊熊大火。 而程澄会在这时候给她端来一杯热牛奶,烫手的那种,因为路姮喜欢闻温度高时散发出来的奶香。 气上头了,文档的空格怎么也删不了,鼠标都要冒火了。 程澄放下牛奶就要走,每次都一样,开口说话之后成为导火索。 “你别走,这玩意怎么搞?” 那人停住脚步,战战兢兢地转身,皮笑肉不笑地走过来,俯身一看,“这么简单的…” 感受到路姮“炙热”的眼神,程澄马上改口,“诶呀…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她有点复杂呀…你别急,我研究研究啊!”他琢磨做样的慢动作,如果解决的太快,会显得自己很聪明,路姮很蠢一样,但人都有梗住的时候,可以理解。 但他是万万不可表现出来的,一旦表现出来,那罪过可就大了。 近在咫尺,路姮直勾勾地看着他的下巴,心里的怒火还是蹭蹭的往上涨,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关系户做出来的东西纯纯恶心人,还得她亲自来擦屁股。 可也不知怎的,看着程澄那线条流畅的侧颜,丰腴饱满的嘴唇,高挺又光滑的鼻梁,深邃的眼睛,浓密的睫毛… 有一个扑朔迷离的想法从她脑海中浮现。 而她路姮从来不会藏着掖着。 “程澄…咱俩结婚吧。” “解决了!” 他俩同时出口,一个眼神深情,一个表情浮夸。 哆嗦的手撑着桌沿,他嘴唇也在抖,“你你你…你说什么?” “我说…” “我同意!”他怕路姮反悔,“告诉你啊!女子汉大丈夫,说话可不能食言!” “神经病,我哪天食言过?” “哈哈!小路总,这回你真在我手里啦!” 如果是你的话,结婚应该也不错。 第144章 放在心里的事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阿乙 因为做实验周期长,写论文周期长,投稿周期长,改稿周期也长,吃一堑长一智,吃了第一篇文章的堑,林榆写文章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她想尽快写出来,然后迅速修改,再尽快投出去。心里总压着事不得劲儿,总得落停了,才能舒舒服服的爱去哪去哪。 一周七天,四天实验室,三天在图书馆码字,全周无休,师兄师姐逼得倒是不急,急的是她自己。 那段时间,林榆差点把邵牧原这个人忘了,脑子里装的都是数据和数据分析,改的图一次比一次丑,丑的她发疯,审美这一块,她真的搞不来,简单朴素是她的本质,花里胡哨又高级的数据图真的难上加难,雪上加霜。 甚至早上的消息她到晚上才翻到。 同门群,课题组群,课题组分支群,学院群,班级群,宿舍群…拢共加起来没有三十也有二十了。 又恰好那段时间都在群发消息,她总看不到邵牧原的消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她才想起了要把[司马懿]置顶,这样她可以第一时间看到那人发的消息。 [我下班啦你在干什么] 紧接着一个玲娜贝儿歪头的可爱表情包。 没等到林榆的回复,他便在那自说自话。 [今天新招了一批员工趁他们还没进化到老油条我得好好敲打敲公司里的老员工总仗着资历老欺负新人我不想一直这样] [小刘前几天订婚我给他包了个大红包从公司成立以来他就在我身边眨眼的功夫他都要结婚了他说邀请咱俩参加他的婚礼这次是咱俩不是我一个人] [听你的话多吃点好吃的我以为我会吃得很开心但是我已经习惯跟你一起吃饭了怎么办有点食之无味了] 而他发出来的照片却是令人食欲满满的炙烤肋排。 [阿榆今晚的月亮很美我很想你] 凌晨十二点,林榆很是抱歉地跟阿姨说明了情况,才进了宿舍楼门,她的名字又一次被登记了。 没办法,临门一脚,她舍不得撂下第二天再花时间重新做实验。 看到邵牧原的消息,从头翻到尾。 她从第一条开始回复。 [实验刚刚做完实验] [雷厉风行的邵大老板肯定会治的员工们服服帖帖的,换位思考嘛,你体谅他们,他们相应的也应该体谅你~] 一个可爱的摸头表情包。 [时间好快呀,记得上次他俩还在闹矛盾,现在已经要结婚啦,我会尽量空出时间来,跟你一起去祝小刘新婚快乐…噢对,穿韩叔伯给我做的礼服,太忙啦~还没来的及去拿呢~] [可能是我比较下饭叭,但是你也要习惯呀,我也不可能每一顿饭都跟你吃,你每次都吃得太少了,感觉你都没有我一个女孩子吃的多,等忙完这段时间,我请你吃大餐!] 天黑漆漆的,透过雾蒙蒙的天,林榆看到了溜圆的月亮,拍了一张照片发过去。 [虽然因为像素问题看不太清楚,但是!今晚的月亮确实很美,跟你一样美!!!重要的事情三个感叹号,嘿嘿~] 守着手机,看到林榆一条一条仔仔细细的回应,他才关上笔记本电脑,打开平板开始研究哪种手机的像素好。 林榆喜欢拍照,但总会在不经意间吐槽手机的像素问题,他得付出实际行动解决这个问题。 除此之外,那些零碎又细小的东西他都记在心里,好似跟林榆在一起后,他突然记忆力惊人。但记别的事,又显得记忆力退化。 这大概就是放在心里的事才不会忘记。 第145章 假装维持的爱情 生命在你手里像一条进跳的鱼你又想抓住它又嫌腥气。——张爱玲 人心最是难猜。 人最擅长的便是窝藏,窝藏自己最难以脱口的一面,为了掩盖,亦或是为了伪装,总之,如果我们只是表面朋友,你一定见不到我的真心。 周六的晚上,林榆从图书馆回来,电脑包往椅子上一放,身心俱疲地瘫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又发呆,好像只有鼻子是鲜活的,一口呼出,一口呼进。 何玫玫路过她,拿着刷牙杯,“回来啦林姐!” “嗯。”她回了一句,声音有气无力的。 过了一会儿,章维为也拿着刷牙杯路过,“林姐累吗今天?” 半睁着眼睛,林榆瞧到那双眼睛布灵布灵的,有些欲言又止的感觉,“你俩…是不是有事?” 来回踱步,一会儿拿个盆,一会儿拿个洗面奶,转个不停,傻子都能感觉出他俩有事要说。 听到林榆的话,何玫玫迅速把旁边的椅子搬到林榆跟前,眼神炙热,还不忘往左娜的位置瞟了瞟,“我跟你说,你别激动。” 左娜每周六晚上都去男朋友家,周日晚上才回来。 “快说吧,不然熄灯了!”章维为有些急了,用手戳了戳她。 “我们今天不是课题组聚餐嘛,就是教师节那顿饭一直拖到现在…饭后我们课题组又去酒吧…他们要去的,说是放松放松,我就想着反正也没啥事…” 一记白眼过去,章维为实在忍不了了,用一点五倍速的语气平稳地开口,“作家是想说,她在酒吧看到娜娜男朋友了,还跟一个穿得贼辣的女生抱在一起…对,就是这样。” “老章你抢我台词!”何玫玫有些生气。 林榆有些懵,在她的记忆中,左娜的男朋友一直都是二十四孝好男友。 两人俊男美女,很是登对。 从高中走到大学,从大学一直走到现在,即便他们俩一个继续读书,一个选择工作,依然不耽误他们甜美如初。 每次喝到他男朋友送来的奶茶,他们仨人总会感叹一句,真是羡煞旁人。 一直到上个星期日,左娜回来也是带了小蛋糕回来,说是男朋友给买的。 何玫玫以她独有的文采,从吃蛋糕开始一路夸,夸到吃完还意犹未尽。 左娜还是那副“我男朋友就是这么好”的样子,只是,她好似笑得不痛不痒,当时她们都觉得是她出去玩有些累了。 如今看来,所有的小细节都是预兆。 “噢对,还有证据。”章维为知道林榆不信,示意何玫玫把照片找出来。 这次何玫玫没辩驳,乖乖地拿出手机。 照片被一点点放大,林榆的疑惑也在越来越模糊的像素里判了死刑。她们见过左娜的男朋友,照片里的人就是他,眼镜,着装,发型,对上一个还能反驳,这都对上了,那又该怎么形容呢? 一时间,林榆摸不清方向,眼前一层叠着一层的迷雾堆积在一起,泥泞又阴冷的森林里,没有任何可以参考的标志性出口。 她突然看不懂相处一年的左娜了。 洒脱,爽快,清醒,漂亮的气质美女,这是林榆所了解的左娜,也是何玫玫和章维为眼里的左娜。她们视左娜为恋爱大师,人生导师,因为她总能抓住痛点理智又有逻辑的分析事情原委。 可现在又算什么呢? “我刚刚还问了娜娜,她说她跟男朋友在一起,刚看完电影准备回去了。”何玫玫又补充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即便如此,林榆还是不敢相信这是左娜那样的人能谈的恋爱,一场虚情假意又假装维持的爱情。 “等娜娜回来我们问问她吧,她亲口说的我才会信。”林榆给出了她个人的观点。 何玫玫点点头,表情有些难堪,“万一她还在撒谎…怎么办?” “那就说明她不想让我们知道,”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那我们就当不知道好了,我们关系再好,隐私的事情不能碰。” “对呀,一切等娜娜回来再说吧。”章维为也同意林榆的想法。 亮堂的房间突然闭了麦,电脑屏幕的光不足以照亮三个人的面容。 窗外的夜又刮起了大风,平芜该有的秋天模样。 再过些日子,又该重温当年爆红的鬼怪了。 在各怀心思中爬上了床,树影婆娑起舞。 即便再期待,也得将这个总是狂风一来,乱吹一通的秋先过去。 第146章 不堪的争吵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叶子,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感同身受。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能感同身受那个人的情绪,要么你无法自拔的爱上了那人,要么你只是在自我欺骗,还骗的挺好。 经过忐忑不安的一晚。 周日的一整天,三个人的情绪都是低迷且沉闷的,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四个人早已越过同学的界限,成为朋友,我可以跟你讲我的烦心事,我也可以聆听你的难过,我不会拿你的不堪消遣,也不会成为那个背刺你的小人。 磁场间的吸引力总是很奇怪,回想起来,眼神的躲避,同桌吃饭却像拼桌,初见时的尴尬仿佛就在昨天,如今却已经能打成一片了。 林榆给邵牧原去了一个电话,她们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 得到的答案是,“这个事情听起来挺棘手,你们关系好,但再好的关系,一旦涉及到隐私…阿榆没有人能接受自己的不堪被人揭穿,即便是亲近的人也不行…最稳妥的办法是当做没看见,因为听你的描述,她就是不想让你们知道,如果你们今天直接问她,不就是在打她的脸吗?话很难听,事情也很难做,这只是我的观点,听不听,做不做还是由你自己决定。” 听了邵牧原的话,其实她一点没听进去。 因为她跟他不一样,在社会上闯荡久了,只要不涉及自己的事情都装看不见。可她不行,读书读这么久,能交心的朋友没几个,恰好左娜算一个,不管事情会不会真的像邵牧原说的那样,吃力不讨好,她都想要一个真相,一个双方都不会被伤害的真相。 可真相往往都是残忍又痛心的。 晚上九点半,圆月高挂的时候,左娜回来了。 她又拎着一大袋子糕点,叮呤咣啷的回到宿舍。 表情上填满了笑容,可她看起来疲惫极了,“姐妹们快来贴秋膘啦!我男朋友比惦记我还惦记你们,真是的!” 把包挂在墙上,她把买的东西一个一个掏出来,抱着一摞糕点一个一个送。 “给老章的芋泥奶贝,半糖的。” “给作家的虎皮肉松卷,酱多多的” “林姐的法棍和碱水包,就喜欢没味的也是没谁了。” 三个人都没接,拒绝的口吻很是一致,晚上吃怕胖。 再三推脱下,左娜无奈,“那明天再吃吧,我就放在这,你们到时候想吃了自己拿,你们不吃我也吃不了,还没冰箱放不了两天就坏了。” 没人接她的话,不知道怎么接,也不知道怎么开口问。 “你们今天都怎么了?作家?每次我一进门你那鼻子跟狗一样灵…还有林姐,今天这么早就在宿舍不做实验了?老章…”看着章维为黑着的屏幕,“今天怎么不打游戏了?你不是最喜欢晚上打游戏吗?什么月黑风高…” “娜娜…”看着何玫玫和章维为两人低着头跟鹌鹑一样缩在角落,林榆实在忍不住了。 她极快地走到左娜身边,一口气顶在胸口,马上便要脱口而出了。 可瞧见左娜带笑的眼尾,一瞬间,又泄了气,嘴上好像糊了一墙水泥,让她没办法张开嘴。 “林姐你什么表情?这是有什么大事要告诉我?你不会是…要结婚了吧哈哈哈…”她自顾自地笑着,发现气氛不太对,又收敛了情绪,“开个玩笑嘛,别生气。” 何玫玫和章维为也一起站在林榆身边。 心里有些恍惚,左娜不确定的开口,“你们仨准备在我这站岗啊?”她其实是心虚,纸总包不住火,她们都见过她男朋友,又都在平芜,连去逛商场这种稀松平常的事儿都能让何玫玫遇到同门师姐,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娜娜…”心跳比往常快了些,四个人都是。 “昨天作家去聚餐的时候在酒吧看到了你男朋友。”林榆没有拖泥带水,一股脑地全讲出来。 顺着林榆的话,何玫玫又把照片拿出来放大,给左娜看。 看到照片的左娜表情淡然,转过身子,面向自己的桌子,开口时没有任何情绪,“我知道了,谢谢你们的关心。” 三个人都懵了,三眼相视,一时语塞。 还是林榆起了头,“我们知道这个事情很难跟你说,怕你难过,但我们更怕你被渣男骗…娜娜,不管你知不知道,我们都站在你这边,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 “能不能别说了!”左娜吼了一声。 被人当场拆穿的后果就是容易触发情绪的逆鳞,那些不堪又恶心的回忆一遍遍地涌上心头。 她是个好面子的人,不想让自己的落魄显于人前,更不想自己成为八卦的中心,即便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朋友,她也不会给别人任何机会来伤害自己。 “你是遇到好男人了…多金帅气还爱你,所以你觉得你有资格来指责我是吗?你真以为你走了狗屎运了?像他那种家庭怎么可能让你进门,你也早点清醒清醒吧…”怒火冲到头顶,口无遮拦的话一下子全部脱口而出。 憋红的脸,猩红的眼,事情好像真的像邵牧原说的那样,变成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何玫玫被吓到了,但还是想要缓和一下气氛,她的声音极低,抬手拉了拉左娜的胳膊,“娜娜,你别这样说,林姐…” “还没说你俩呢,何玫玫,母胎solo就去谈谈恋爱,别管别人的私事,还拍照,你要不直接发表白墙上让所有人来吃我的瓜好不好?” “还有你,”她怒视着,嘴里还是生气的话,“打游戏噔噔噔的你自己不嫌吵,我都要被你搞崩溃了,能不能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别那么自私!” 一个传染两个,两个传染三个,三个传染四个,到最后,四个人,猩红的双眼,潮红的脸颊,那是她们之间第一次如此不堪的争吵。 泪水如浪潮,一滴一滴的掉落,左娜别过脸去,“我男朋友出轨了,他跟别的女人上床了,他不仅有小三,还有小四,可就算这样,”点滴的泪水变成大颗的珍珠,砸在手背上让人触目惊心,“他还想跟我上床,还想骗着我结婚,而我还在幻想我们真的有未来…你们口中的恋爱大师就是我这么一个糟糕透顶的人…现在你们满意了吗?我就是这么失败!我就是这么一个死皮赖脸的人!” 砰的一声,宿舍门被粗鲁的关上。 左娜走了,留下三个人,想好的一大段台词一句也没说上便全剧终了。 看来他们注定不适合当演员。 晚上十点一刻,宿舍里安静的掉根针都能听。 呆呆地看着桌上的招财猫,那是左娜送的开学见面礼,说是见猫发财,都成富婆。 摸了摸招财猫的头,林榆的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她是一个感性的人,也是一个敏感的人,想起前段时间左娜时不时的发呆,想起她情绪不好的时候,想起她莫名其妙的眼红,想起她睡梦中哭醒,想起她食欲不振的样子,想起她生病卧床的样子,那么多能让她感觉到异常的样子,她却一次都没有怀疑过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说起来,她一点也不称职,她情绪的每个突变点都有左娜的陪伴,不管是靠在她肩头还是拥在她怀里,那都是实打实的关照,她清醒又设身处地的发言总让她心安。如今又怎么可能因为几句气话,就彻底结束了这来之不易的友谊呢? 退一万步讲,她说的气话里也有几分实话,几分她不敢去面对的实话。现在倒是点醒她了。 第147章 娜娜的秘密 来之不易的情谊不能撒手不管,真心喜欢的朋友要亲口对她说。 噌地一声站起来,林榆站起来,“我想去找娜娜。” 那两人抬头,也跟着站起来,异口同声,“走吧,我们一起。” “你们也愿意吗?”林榆有些狐疑。 “说什么呢?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娜娜了,她只是嘴毒而已,我们又不计较。”章维为先开了口。 “对呀,而且她说得也没错,我这个人的毛病就是很爱凑热闹吃瓜,确实挺讨人厌的。”何玫玫补充着。 三个人迅速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今晚能不能回来,就看什么时候能找到左娜了。 给左娜发微信不回,打电话关机,发短信没有音讯。 她们先在附近的小店找,常去的饭店,奶茶店,24小时便利店,以及开到很晚的桌游店…跑一圈下来步数噌噌地往上涨。 实在没办法,她们开始翻左娜的朋友圈,寻找蛛丝马迹,又找了她去过的酒店和酒吧,还是没找到。 将近晚上十一点,江边的晚风吹散了她的头发,泪水又一次模糊了双眼,林榆有些怕,那种让她心慌的害怕。 拨通了邵牧原的电话,她本来还想心平气和地跟他说整件事情的经过,但当她听到对面的声音,整个人都委屈到了极点。 脸颊铺满了泪,她的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邵…邵老师,我找不到娜娜了,我找不到她,怎么办呀我找不到她…” 难过的哭腔,暗哑的嗓音,他听在耳朵里,疼在心里,“阿榆你别急,你在哪,我去找你。” 林榆等邵牧原来,她让何玫玫和章维为两个人先回去,现在这个时间回去刚刚好没有关楼门,毕竟该找的都找了,都挺累的,没必要硬拽着她俩跟着她一起受罪。而且有邵牧原陪着,她还能继续找。 “那找到了跟我们说一声。”章维为有些不放心。 “好,等找到娜娜了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看到邵牧原从驾驶座下来,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鬼怪”,身后泛着灯光,一袭黑衣,带着希望,迎着风,向她奔来。 他将林榆拥入怀中,安抚着她的情绪,“别怕,我来了。” 林榆越哭越凶,但又迅速理清思路,一边抹眼泪,一边颤着声音叙述了整件事情,“…我们三个人附近能去的地方都找了,她男朋友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我们真的不知道要去哪找她了…”临了了她又红着眼看邵牧原,“对不起啊,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这么晚给你打电话。” 邵牧原又气又心疼,拿着手帕擦了擦林榆脸上的泪,“道什么歉?我是你男朋友,你不找我找谁?你不给我打电话我才真的是要生气的!” 没两分钟,他拨了几通电话出去。 林榆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入迷,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依靠,一个实打实可以解决问题的依靠。可是她又很惶恐,惶恐自己会渐渐适应这个依靠,彻底地把自己陷入其中,也不知道陷入的是沼泽还是蜜罐,是甜的腻人,还是苦的心碎。 “阿榆你别担心,”看着林榆神情恍惚,邵牧原拍了拍她的肩膀,“能打的电话我都打了,应该很快就能知道她在哪。” 她缓过劲儿来,木讷地点点头,一时间不知该问些什么还是不知归期的等待。 约莫过了一刻钟的时间,电话铃声响起,是邵牧原的。 心急如焚,手心出汗,她瞧着邵牧原接起电话,眉头控制不住地皱起。 “找到了,在绥阳街道派出所,她现在很安全。” 听到这句话,林榆如释重负,好像压在心底的大石头被轻飘飘地移走了。 只要人找到了,没出事,在哪找到的都不重要。 到达派出所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 看着左娜缩在角落里,披头散发,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林榆气不打一处来,但更多的是心疼和不舍。 曾经趾高气昂的高岭之花,如今却像一朵被踩在烂泥里的玫瑰。如果她遇到的是一个真心待她的人,会不会就不一样了呢? 左娜抱着林榆,泪眼模糊,眼妆花了,整个人憔悴极了,“林榆…林榆我好怕!” 见到林榆的那一刻,她才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都在自我欺骗,她自欺欺人的以为大难临头的时候她知根知底七年的男朋友能站在她身边,向她伸出手,拉她一把。 可现实是,七年的旧情,竟然比不上一年的相识。 理了理她鬓角散落的碎发,隐忍着哭腔,林榆开口,“别怕,我来了,我在呢。” 一个稍微年长一些的警察坐在椅子上,吹了吹玻璃茶杯里的茶叶,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女娃儿,喝了一口茶,缓缓道来,“姑娘家家的大半夜撒酒疯,把人店砸的稀巴烂,这是有好心人看见了报了警,那要是没看见呢?再遇上图谋不轨的…她这一辈子可怎么办呀!” 身边站着被砸了店的店主,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大半夜被叫过来本就很烦,如今更是火气大,声音粗俗,破口大骂,“大半夜的不睡觉撒酒疯考不考虑别人感受的!神经病犯了去精神病院啊!放出来嚯嚯别人很好玩是吗!爹妈怎么教的,这么没教养!” 林榆第一次进派出所,不知道怎么应对,只是红着脸,一个劲儿的道歉。 邵牧原站在中间,挡住了那位店主的视线,心平气和地,同他与警察交涉赔偿事务。 也就是几句话的功夫。 邵牧原转身,走到林榆身边,弯了弯腰,嗓音沉沉,“先带她去车上,剩下的我来解决。” 看着邵牧原的眼睛,一股热泪即将夺出眼眶,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抓着他的袖口,林榆的嘴唇在微微发抖。 拍了拍肩膀让她安心,邵牧原擦去她眼角的泪,很是温柔细腻,“乖,没事了,去车上等我,很快的。” 搀扶着腿软的左娜,林榆一步三回头地望着邵牧原。 每一次回头,邵牧原都会冲她笑,然后轻轻地摆摆手,生怕她担心,生怕她不安,直到她上了车,再瞧不见她的泪眼。 也不知怎地,他最见不得她哭了。 酒气还未散尽,林榆开了一点窗。 秋风一吹,好像人也变得清醒了。 她偏过头来,看着林榆为她拧开一瓶水,泪水再一次模糊双眼,何德何能,能遇到林榆这样的朋友。 “我刚刚给他打电话了,因为我手机没电了,我只记得他的电话,我说…我在派出所…他能不能来帮帮我…”她泣不成声,泪流满面,“可是他…他告诉我他明天要上班,没空…可是…可是我明明听到了他身边还有女人的声音,为什么呀!”憋红的脸,咬红的嘴唇,“第一次,第二次,到底要我原谅他几次…我们七年的感情还比不上他嫖一次来得深刻,我真的想不明白,林姐,到底为什么呀?” 林榆看着她,眼底都是苍白的破碎,再没有了神采奕奕的清爽。 她将左娜拥入怀中,“那不是你的错,错的是他。” “我考上研究生以后,他还跟我开玩笑,我会不会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他一定长跪不起,纠缠我到死不可…”哭着哭着她笑了,“可是明明斩意中人的是他,死缠烂打却是我…他都见过我爸爸妈妈了…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娶我回家,他说我研究生毕业就娶我…把我娶回家他才安心…”擦不完的泪,哽咽的喉咙像发炎似的难受,“说变心就变心了…原来在原地打转的只有我自己,林姐…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看着光鲜亮丽,其实过得最糟心,我不敢跟我爸爸妈妈说,我想跟他们证明,我找到了一个好男人…我一定会幸福的…可是…我怎么过成了这样啊!” 林榆安抚着她的情绪,语气平缓轻柔,“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哪有人能一帆风顺的…退一万步讲,你们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虽然很煞风景,但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用七年看清一个人总好过把自己的一辈子耗在这种烂人身上…他不是你的归属,遭了这么大的难,往后可有你幸福的时候,飞黄腾达的时候你可不能忘了咱姐几个…”一拍脑门,她赶紧掏出手机发了个消息过去,“差点忘了宿舍还有俩人熬着鹰等消息呢!” 看到秒回的消息,林榆才放心地把手机塞回口袋里。 “林姐…你们怎么能不怪我呢?”看着林榆混乱又捉急的动作,她哽咽着,为此前自己的口无遮拦悔恨。 林榆重新把肩膀送过来,让左娜靠在自己身上,语重心长地,“怪你干嘛…你也没全说错呀,就说我吧,我确实…有点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别说你七年走不出来,我这才半年多…我想象不到没有他的日子我该怎么办,他太好了,好的让我抽不出身来…以前还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觉得自己很清醒看得很通透…现在想想真是自欺欺人…”她又咧开嘴笑了,“不过…自欺欺人也没关系啦,反正我现在很开心,以后的事儿都说不准,等到那份上再说吧,杞人忧天的事儿我可不会干…” 听到均匀的呼吸声,左娜累得睡着了。 抬手擦了擦她眼角的泪,林榆轻声细语地说,“娜娜,以后我们会一直在你身边,不要怕。” 像是睡梦中的梦魇似的,嘴角上扬,她笑着蹭了蹭林榆的脖颈。 第148章 爱你这件事我没开玩笑 最牢固的友谊是共患难中结成的,正如生铁只有在烈火中才能锤炼成钢一样。——科尔顿 左娜在林榆怀里睡得不太安稳,但总归是闭上了眼,不吵不闹。 轻轻抚摸着她的背,林榆安慰着她受伤的躯壳,思绪又飘向了远方随风飞扬的树,平芜的大风又来了,也不知今年又要刮多久,到底要刮多久才能停。 内心的难过与绝望,伤口处的割据和疼痛,也不知要经历多少个难眠的日夜,那破碎的艰难才能一点点地愈合,恢复到它未曾来过的样子…可是,发生的已经发生了,破镜无法重圆,打碎的心再也拼不成它原本的模样。 车门被轻轻拉开,瞧见后车座上相互依偎的两人,邵牧原的动作更轻了些。 折腾了这么久,已经凌晨两点了。 “附近只有便利店开着,我买了点吃的…”他伸手,把包装袋放在后座旁边的空位上。 林榆抬头,瞅了瞅那袋东西,疲惫的摇摇头,“我不饿。” “那喝点水吧…”他有些担心林榆的状态。 她又摇摇头,没说话。 眉头微皱,嘴唇一张一合,他本想再说什么,但此时说什么都是徒劳,他想他应该做的就是无声的陪伴,她累了,给她肩膀靠,她哭了,把后背留给她… “对不起啊…大半夜的给你添麻烦,派出所那边…你又破费了不少吧…”沉默了良久,林榆开口,眼角又沁了泪。 难过的时候,所有的负面情绪都会迎面而来,将阴霾环绕全身。 她委屈,委屈自己的无能,说到底还是靠男朋友才能解决,她难过,难过如此好的朋友却遭遇这样的恶心事。 邵牧原看着她,心脏随着她的啜泣一抽一抽的疼,“我再跟你说一遍,我是你男朋友,我应该的,况且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只要你能不伤心,我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可是…我真的觉得对不起你…”邵牧原越这样说,她越委屈,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好似断了线的珍珠,噼里啪啦的撒了一地。 “你不许哭了!”他的声音微微提高了一些,表情不怒自威。 “你凶我!”厚重的鼻音,眉毛拧在一起,潮红的脸颊肉嘟嘟的。 看到林榆蹙着眉,睁着大眼睛看他的表情,突如而来的心悸,他的声音立马又软了下去,“我是说你再哭,我也要哭了…而且,”他撇了撇窝在林榆怀里的左娜,“你朋友好不容易睡着了…再吵醒她…” 听到最后的话,林榆马上噤声,用他递过来的手帕擦了一把眼泪。 见林榆情绪缓和下来,他抬手看了看手表,“这么晚了回学校也不太方便,我送你们去酒店对付一晚吧,明天回学校,可以吗?” 她这次没闹,乖乖地点了点头。 …… 安顿左娜在房间睡下。 把房间的门轻轻地关上,她看到邵牧原站在落地窗前,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叉着腰,上身一件黑衬衫,袖箍的固定使衬衫笔挺地贴着他的胳膊,裁剪合身的西裤包裹着他修长的双腿。 真是让人垂涎三尺的背影啊! 他对着电话那头说,“这次谢了,下次请你喝酒。” 听到身后的动静,他转过身来,把手机塞进裤子口袋里,慢条斯理地走过来,表情极为温柔看着林榆,“你朋友睡了?” “嗯,”林榆点头,她还是有些担心,“是不是因为娜娜的事…你欠人家人情了?” “没有…”他咧着嘴,满不在意地说,“是程澄…那小子见缝插针的想要我酒庄里的陈年酒…我就大发慈悲的请他喝一次咯。” 他俯身抱着林榆,将她拥入怀中,摸着她柔软的腰肢,贴着她的脖颈摩挲,“你不要那么敏感…你要时刻记得,我做的这一切都是我自愿的,不是为了让你回报我什么才做的,我也不想你因为觉得亏欠就对我伏低做小,我可不想要那样的女朋友…你明不明白?” 抱着他坚实的后背,在他怀里抬起头,仰起脸,在他唇上落下一吻,细声软语的,“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 “就是要宠坏你,让你受不了别人,这样你就只能待在我身边了。”说这话时,他甚至有些洋洋得意。 “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成功了。”踮起脚,粉嫩柔软的唇再次贴上,这一次,她有些不舍离去,曾经总是邵牧原不断地向她索取,今天她想做那个主动的人,她想用这种方式告诉那人,爱你这件事我没开玩笑。 刚开始,他有些不适应这样积极主动的林榆,但也就是一打眼的功夫,他反客为主。 抬手抚摸着林榆白若凝脂的肌肤,绯红又发烫的脸颊,软玉般的腰肢,蜜桃似的胸脯与他身心贴合,硬挺的下身,坚实的腰腹,再多一秒,他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了。 在迷离与恍惚间,从林榆的唇上移开,他别过脸去,隐去一身的沉沦,嗓音沙哑又沉闷,“太晚了阿榆,你该休息了。” 脸颊的潮红还未消散,却又在寂静的夜里无声的窜起火苗,有时候她真想豁出去一探究竟被称之为极乐世界的体验到底是怎样的? 但理智又告诉她,她不可以如此随意又不顾一切地把自己撒手交出去,起码现在不行,太危险了,真的太危险了。 “嗯,晚安,牧牧。”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她又在他唇角落下浅淡的一吻。 “水壶里热水烧好了,别喝凉的。” “好,知道啦!” 深深地拥抱后,穿过客厅,他拉开房门,去了隔壁房间。 如释重负地,林榆躺在沙发上,瞧着天花板上的吊灯越看越眼花,思绪在锃亮的世界里遁入模糊,在模糊中又闯入锃亮的世界。 剪不断理还乱,刚刚在车上还昏昏欲睡,现在倒是一点都不困了。 跟她一样思绪乱如麻的还有隔壁躺在床上数星星的邵牧原,他侧躺着,衣服没有脱,灯开着,落地窗的窗帘没关,正好能看到窗外大如圆盘的月亮,和零星点缀的星辰。 他又入睡困难了,这次不是因为梦魇,而是因为林榆。 现在他有种饭饱思淫欲的错觉,睁开眼还好,闭上眼时又开始陷入循环。 在虚幻的意识中,欲望就像夏日茂盛攀岩的爬山虎,窜上来便下不去了。 想要摸她的腰,想要贴近她的脖颈,闻闻她洗发水的味道,亲亲她柔软的嘴唇,想要把她抱在怀里,那一定比抱枕都柔软,或许抱着她,他就能睡个安稳觉了,因为那是他自始至终都认定的人。 似惊弓之鸟般,他猛地坐起身来,偏过头又去看窗外,月亮还在那,星辰也没暗,想要抓在手里的想法好像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拖鞋来不及穿,他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月亮出现在眼前,星辰比月亮还亮。 林榆站在门口,仰起脸,方才的氤氲再次袭来,干净又纯洁的一双眼在他眼前晃动着。 “好巧…你也睡不着?”看着他未穿鞋的光脚,林榆开口,含情蜜意的。 一时间,他不知道该是笑还是开口说些什么…总之,他触手可及的幸福就在眼前,不是虚幻,而是真实存在的。 他们依偎在床上,像想象中的那样,他摸着她软玉温香的腰肢,贴近她白嫩的脖颈,闻着她青丝间的味道,亲吻着她肉嘟嘟的脸颊,将整个她抱在怀里,比抱枕还要柔软,比德芙还要细腻。 不用做什么需要证明爱意的性爱动作,只需要简简单单的抱着她,他的身心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逸。 即便是短暂的几个小时,也是他近几年来睡得最为安慰的一觉,不需要药物辅助,不需要酒精麻痹,更不需要外物催眠,自然而然地,他便睡着了。 所以爱到底是什么呢? 大概是我抱着你睡觉时,觉得无比安心。 第149章 真心待真心的朋友 如果是你的话,我不会计较无心的粗鲁,毕竟,比起那些无关紧要的出口狂言,我们之间百分之九十九的回忆都是足以历经风雪的坚挺。 透亮的晨光柔和又纯洁,穿过落地窗,洒向绵柔的床单,照亮在床上依偎的两人。 邵牧原醒得早,胳膊被枕在林榆身下已经麻木又没有知觉,但他没敢动,贪婪的流连着她白皙又漂亮的睡颜。 嘴角被扯出一个弯弯的弧度,周身寂静无声,只能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平稳,安逸。 如果时间就停在此刻,那山川会为此载歌载舞,溪流会为此大浪淘金,枝头的喜鹊会追来报喜,摇曳生絮的杨柳会为此而挽留片刻… 今日没有刮风,总归是个好天气吧。 也不知道是梦到什么,她皱了皱眉,抻了抻胳膊,抬手揉了揉眼睛,朦胧着双眼看外面的世界,她看到邵牧原正直勾勾地盯着她。 下意识地,她翻了个身,背对着邵牧原,紧张的闭上眼,脸上的粉嫩红扑扑的。 听到身后若有似无的笑声,她羞愧地往上拉了拉被子,把头严严实实的遮住,只露出一双眼睛。 “咱俩清清白白,你害羞什么?”说这话时,他挑着眉,用另一只手扒拉开林榆盖在脸上的被子。 “我没有…”她红着脸,身子却在往下移。 那只被压麻的胳膊得以脱身,压着的时候已经麻了没有感觉,一下子失去压力,感觉立马上来了,有种动弹不得的吃力感。 看见他隐忍着酥麻,林榆迅速坐起身来,抬手帮他捏着已经被压红的胳膊,“你怎么也不说呀,压麻了吧…” “你睡那么香,舍不得叫醒你。”摸摸林榆的头,一脸宠溺。 林榆也甜甜的笑了,随后惊呼一声,“呀!” 她迅速下床,鞋都没穿,也来不及道明原因。 门锁滴的一声开了,又滴的一声,另一道门也开了。 穿过客厅,她轻轻地扭转房门,蹑手蹑脚地进去,左娜背对着她。凑近些,能听到她绵长的呼吸声。 浅浅地呼出一口气,她帮左娜往上拉了拉被子,轻手轻脚地带上门出去。 邵牧原已经西装革履的站在客厅,手里还拿着她来不及穿的拖鞋。 她坐在沙发上,把拖鞋穿好,“娜娜还没醒,让她多睡会吧。” “好。” 抬手看了看手表,邵牧原坐在她身边,“饿不饿,要不要叫早餐?” 林榆看着他,嘴角挂上一抹笑意,“不用啦,也不是很饿…”拉着邵牧原的手仔细摩挲,“今天不是双休日,你得上班吧。” “我把你们送回学校再去。” 她摇摇头,笑着说,“迟到早退可不是一个老板该做的事。” “没关系,我是老板,没人敢说什么的。” “那不对,”她还是不愿意,“正因为你是老板,所以你要更约束自己呀,如果你都这么随意打破规则,那又怎么能服众呢?”捧起邵牧原的脸,她亲了亲他的嘴唇,“好啦,我们又不是三岁小孩了,难道还能走丢了不成?” “你朋友我不知道…你嘛…还真有可能。” “你真的好记仇,我上次导航就导错了一次…你记到现在!” “我记得可不止一次。” “胡说!就一次!”她努努嘴,一边撒娇一边卖萌。 托着腮,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好玩的样子,“好,你说一次就一次…真的不用我送吗?” “不用,”她把手贴在他胸口处,“邵总您呐,就把心放到肚子里,我完全ok的!” “你摸的是心脏的位置。” “别闹!” 送走邵牧原,林榆还不忘给他发信息过去。 [不准不吃早餐,不饿也要吃!] 紧接着一个命令的表情包。 那边马上回复一个遵命的表情包。 礼尚往来也发了一句。 [你也是记得发照片打卡] 看着屏幕上的一行字,眼睫微颤,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林榆也回复了一个遵命的表情包。 …… 左娜醒了以后,她们坐地铁回去。 因为已经不是早高峰,地铁上的人不算多,入眼皆是低头族,从车头到车尾,清一色的黑色系服装的赶路人,彩色成为一种别样的奢侈。 望着窗外飞驰而去的风景,干枯又满是污泥的水库,猫着腰的钓鱼大爷,叶子已经开始泛黄的法桐,新的绿幕包裹着新的工程,世界并不会因为谁的悲戚而停留感伤。 赶路人在没有达到目的地前,没有停歇,只有一路向前地不回头。 林榆拍了拍左娜的肩膀,趁轰鸣声不够大,趁一切还来得及,她说,“娜娜…会好起来的,虽然过程很痛苦很难过,但也算是帮你筛掉了,经历了苦难,往后会肯定会越来越好的,对的人会站在你美好的未来里。” 偏过头,她看着林榆,面色苍白又疲惫,但还是挤出一抹笑容,“林姐什么时候会灌鸡汤了?” “现学现卖嘛~” “法外狂徒张三说的对不对?” 林榆笑着点点头。 冷不防地,左娜抬手抱住林榆,“林姐…谢谢你,也谢谢你男朋友…”喉咙里哽咽着,嗓子又干又哑。 她愣了一两秒,随后轻轻地抚摸着左娜的后背,“矫情了啊!咱俩谁跟谁呀,好姐妹好朋友就要共患难嘛,这事不必谢,至于我男朋友那,你就别管啦,我会好好谢谢他的。” 左娜笑出了声,“谢谢你真的把我当朋友。” “又来了…朋友既然交了,当然得真心待真心啦,咱可不整那虚的。” “对,不整那虚的。”笑着擦了擦眼角的泪,左娜再次开口,“那我就整点实的,今天请你们吃大餐!” “好呀,今天绝对绝对把你吃垮了!” “你们仨那鸟胃还想吃垮我?三个你们也吃不垮我!” “哟!这么财大气粗呢?我娜姐又回来了?” “一直都在好嘛!” 手牵着手,她们回了学校,踏进宿舍门。 何玫玫和章维为就站在门口,总还是有些尴尬的。 “回来了娜娜。”何玫玫有些不自在。 章维为也在一旁笑着挠了挠头,“娜娜…” 上嘴唇咬着下嘴唇,左娜有些面露难色,她踱着步子,艰难向前。 林榆在后边拍了拍她的手,想让她安心地开口。一路上,林榆已经把该说的话都说了,告诉她何玫玫和章维为跟她一样,不会计较她昨天的口无遮拦。 哪怕心理建树了如此多,左娜还是一些怵,她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儿,从小到大,闹掰的人也不在少数,但一般闹掰之后就没有和好这一说,因为女孩子都敏感,一旦产生隔阂,就很难再恢复如初了。所以她也不想勉强,但因为林榆,因为她们之间好不容易得来的缘分,她想试一试,试一试人和人之间是不是真的有例外。 她踱到何玫玫跟前,缓了一口气,怯生生地开口,“对不起呀作家,昨天是我的不对,吃瓜是人的天性,别说是你了,其实我也挺喜欢听八卦讲八卦的…也就是说,我昨天虽然那样说了你,但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能不能原谅我,以后我再也不那样说了…” 听到左娜那句‘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时,何玫玫早就憋不住严肃的表情,笑出声了,她扯着嗓子,“你说的也没错,以后吃瓜的时候我节制一点嘛,不乱传八卦,也不随便瞎打听,更不会做让你难过的事情,也希望你能原谅我的冒犯。”她嘟着嘴,接着说,“哎呀,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啦!” 四个人齐刷刷的被这句话逗笑,都笑得前仰后翻,眼泪都被挤弄出来。 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左娜又走到章维为面前,“我也跟你道歉,昨天真的在气头上,所以说你键盘吵…其实你的键盘敲起来噔噔噔的挺好听的,跟唱曲儿似的。” 章维为摇摇头,“别找补啦…昨天晚上我也认真思考了,我这个键盘确实有点吵…”她跑回自己的位置把键盘拽起来,“所以我立马下单了一个静音键盘,刚到的,贼静音!” 走到左娜跟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又看了看林榆和何玫玫,“以后姐儿几个有话直说,咱四个就别搞那种敢怒不敢言的事儿了行不行?” 她说得既好笑又严肃,惹得剩下的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何玫玫理直气壮地开口,“老章…其实你平时打游戏说话也挺大声的…” 章维为认栽,“行,我改!” 章维为也不依不饶,“作家你半夜看小说开得台灯也很亮,下次调暗点。” 何玫玫也点点头,“知道啦,今晚就不熬夜了从根源掐断!” “林姐!你下次熄灯之前洗漱,叮呤咣啷有点吵!” “遵命,今晚就改!” “娜娜你的糕点快坏了,我要吃!”批斗大会突然来了一句搞笑台词缓解氛围。 章维为搂着何玫玫的脖颈,“你就知道吃,不显胖啊?”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能吃是福!”林榆马上驳回。 “糕点就别吃了,请你们吃大餐去!火锅烤肉海鲜自助随便挑,今天姐请客!” “娜娜你真是天底下最善良美丽可爱动人的我的好姐姐!”何玫玫又开始发挥她蹩脚的文采。 章维为揶揄她,“马屁精!” 四个人饿着肚皮一窝蜂地出门,晚上酒足饭饱后又一窝蜂的回来。 虽然有点小插曲,但四个角组成平行四边形的稳定性一点也不比三角形差。 第150章 期待与你了结余生的日子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阿乙 日子就像陈年的老酒,年头越久越让人怀念,时间越长越值得品味。 国庆假期期间,林榆又找了个助教兼职,除此之外,偶尔会跟邵牧原出去吃顿饭,看场电影,或者窝在家里学做菜。 林榆一直以为他懂做菜,毕竟他做出来的阳春面确实好吃,清新可口又鲜香十足。 但当他把酱油当水加的时候,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盐的比例也是凭感觉,一勺不行,两勺,如果她母亲在现场,一定会来一句经典吐槽,“卖盐的都嫌你晦气,盐是佐料,不是主菜呀!” 最后,没有办法,林榆只能用她母亲最喜欢也是最省事的方法,把炒咸的才加水,再把面条加进去,就得到了一份朴实但非常美味的炝锅面。 邵牧原则在一旁,双手抱胸,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眼神却是极具反差感,用一种懵懂又惊讶的表情,“你居然自己能做面条!” “北方人都是这么吃的呀…有什么奇怪的?” “可是明明有机器可以压…连陈妈都不会手工做面条。” “陈妈是南方人,不擅长这个。” “你怎么知道?” “南木之前跟我说的。” “那小子怎么这都跟我说?” “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 “手擀的面条跟机器压出来的不一样的。” “为什么不一样,手擀你不累吗?” “累呀,但习惯就好了,我妈擀面可快了,十分钟和面到擀面再到下锅,一气呵成!” “跟机器有得一拼!” “你尝尝就知道了,真的不一样。” 抱着狐疑的态度,邵牧原尝了尝林榆口中所说的,美味的炝锅面。 打脸就产生于他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面条,甚至意犹未尽。他也明白了,为什么林榆说手擀面比机器面要好吃,劲道又光滑。 更重要的是,有人情味儿,机器无法代替的人情味。 所以,往后的很多日子里,如果问他要吃什么,他开口就会说,“要吃手擀面!” 跟林榆在一起之后,他尝过了很多他从未吃过的东西,臭豆腐,油炸的,臭的,吃着竟然是好吃的。还有蒸菜,既不像主食,也不像菜,虽然很难理解,但它存在即合理,甚至还有蒸槐花,甜甜的,很奇特的口感。 自此以后,他好像没有那么抗拒食物了。 以前他觉得吃饭只是为了活命,为了生存,只要饿不死,吃什么无所谓,对食物没有任何欲望,能不吃就不吃。 但现在,他会有意识地思考今天吃什么,明天吃什么,后天吃什么,什么时候吃,挖掘新的菜式,还是吃老样子,又会不会在某个菜里面尝出新口味。与林榆吃饭时,他觉得有趣极了,总能体验到一些新鲜玩意。 越是如此,那种想要跟她牵着手过完余生的冲动愈发强烈。 尤其是一醒来便看到她依偎在身边,身心都觉得安逸;下楼时听到厨房锅碗瓢盆的叮呤咣啷,看到柔和的身影在晨光中忙碌;在暗淡的影音室,他们窝在沙发的一角,屏幕上闪着亮光,周身一片安静,只有电影的独白孤寂却富足,不需要盛大的证明,只需要你在我身边,微微一揽便能感受到你温热的身躯;在空旷的书房,书香伴随着键盘的敲击声,也可能是迟缓又清脆的翻书声,入迷的书虫和安静的工作者,和谐又美妙;亦或是荒凉的后花园,他们一起种了许多花,白玫瑰,红玫瑰,黄玫瑰,时节到了便会开满整个院子,懒洋洋地坐在遮阳伞下,欣赏着美颜的花朵,看着妙趣的人儿,一切都刚刚好,现在是,未来也是。 已经开始期待与你了结余生的日子,我想那些日子会在我平淡又稀松的人生里泛起一朵又一朵汹涌又澎湃的浪花。 第151章 我想结婚了 每一个人的剧本都是孤独的单行线,来时我们独自一人,呱呱坠地,归去时我们孑然一身,悄无声息。 但在孤独的单行线上,来一条锦上添花的彩色也不乏是人生旅途中惊鸿一瞥的别致。 许久没有现身的程澄突然在三人小群里喊麦。 [你俩周五有事吗?老地方约饭?] 谭柯回了一嘴,[哟我以为程少爷谈恋爱上头忘了我们哥俩了] 程澄贱兮兮地回应,[怎么能忘呢?你俩化成灰我都忘不了你俩,你们永远在我心中!] 还跟着一个在心中的表情包,那种中年大叔阿姨会发的特定表情包。 [你有事吗],邵牧原一针见血,知道他没事不会找事。 [诶!还是牧牧懂我啊!程少爷我确实有事儿宣布,大事情!] [别卖关子了现在说吧],谭柯懒得猜。 [就不!]发了这么一句话,程澄再没有回复,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那俩好哥哥的表情了。 …… 周五晚上,龙腾轩。 点了几样新菜品,剩下的还是老样子,不点辣因为邵牧原,不点油腻因为谭柯胃口不好,不点带芒果的因为程澄过敏。 今天程澄穿得很是正式,因为他要宣布的事情也很正式。只是耳朵上的黑钉还在,头发还是板寸,那种痞里痞气又气质出众的别扭劲儿幸好在他身上,要是别人,恐怕难以招架的住。 他清了清嗓子,眼睛一眨一眨的,准备开口。 但身边的邵牧原伸了伸手,示意他停下,“我也有话想说。” 程澄撑起来的那股劲儿一下子泄气了。 “诶我说你…”有种有气说不出来的憋屈感,但他还是摆了摆手,叹了口气,“你岁数大你先说!” 他跟谭柯都以为他又要开拓什么新业务了,毕竟邵牧原的制药现在已经搞得风生水起,赚得也盆满钵满,但商人嘛,怎么可能嫌钱少呢,钱这个东西当然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才肯罢休。 程澄喝了一口水,虽然他很急,但还是要等年长他的邵牧原说完。 “我想结婚了。” 简简单单的五个字,惹得程澄一口水全喷出来,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巴微微张着,下巴上的水还在往下滴,他甚至忘了去擦。 翘着二郎腿晃来晃去的谭柯一时间不知道是要往上晃还是往下晃,手里的红酒杯也固定在原地,只有杯里的酒因为惯性还在漂浮着,有那么一瞬间他皱了皱眉,又摸不着头脑似的扶着后脖颈。 他偏着头,问出了当下最为紧迫的问题,“几个菜啊喝成这样?” “邵牧原!你发什么神经?”程澄噌的一下站起来,用毛巾擦了擦水渍。 解开西装纽扣,他用手撑着下巴,来回踱步,“不是…”他想不明白,“你怎么能抢我台词呢!” “什么?”谭柯一头雾水。 “我也要结婚啊!他把我台词抢了!凭什么!凭他岁数大?不公平!”程澄开始胡言乱语,脑子乱成一团。 须臾间的理清思绪,又在转瞬间遗忘,谭柯继续说,“你俩到底什么意思啊?都喝高了?背着我喝了哪瓶酒啊喝成这样?” “你!”他看着邵牧原,“你要跟林榆结婚?” “嗯。” “那你呢?”仰头看着上蹿下跳的程澄,他有些混乱,“不会是跟路家那丫头吧…你俩才在一起多久啊?” “时机到了为什么不结婚呢?万一她反应过来发现我是个废物…” “你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缝隙间,邵牧原冷不丁地补了这么一句。 “滚呐!”程澄踱着步子走到邵牧原身边,用双手摇着他的肩膀,“我是时机到了,你是怎么回事啊?你要是跟林榆结婚了,你爹不得吃了你,还是不吐骨头的那种!” “别摇我,快吐了,都快结婚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撒泼打滚,让路姮看见你这副德行,你看她跑不跑路!” 听了邵牧原的话,程澄收敛了一些,拉开椅子在他身边坐下,一脸的不理解,“不是,你来真的?林榆学历长相倒也说得过去,但她家那样情况,你真打算大发善心搞扶贫啊?”他缓了一口气,继续说,“而且你不是不婚主义者吗?怎么到林榆这就想通了?” 邵牧原看着他的嘴一张一合疯狂输出,他也一本正经地回答,“首先,我是认真的,我是因为喜欢她这个人所以想结婚,跟发不发善心没有半点关系,其次,以前我确实是不婚主义者,但那是因为我没遇到想要结婚的人,现在我遇到了,就像你说的,时机到了,为什么还要等?” “哎…”程澄也不知道怎么说,“咱俩这情况不一样啊!路姮她们家家大业大的,我跟她结婚说不上谁攀谁,可是你这…” 看着邵牧原眼里的坚定,良久的沉默,谭柯拍了拍他的肩膀,“先不说你俩如何爱的死去活来的…咱先说点现实的,程澄说得对,他俩是门当户对,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他俩是平视,所以没有谁会亏欠谁的,”他皱了皱眉,苦口婆心地继续说,“可是林榆不一样,她从一开始就跟你不是一个阶级的,如果你俩真的排除万难结婚了,你有想过她要面临什么吗?大大小小的规矩一箩筐她能受得了吗?还有邵叔,你也了解你爸,他怎么会让林榆进门呢?就算进了,段姨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吗?你想让林榆成为第二个段姨?” “不会!”邵牧原厉声反驳,“林榆不会成为段姨,因为我不是我爸,我不会拿她的大好青春跟我赌,我也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眉眼如画,深眸如月,他语言坚定,“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是深思熟虑,我只是希望你们能支持我,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赞同我们在一起。” “邵哥,说真的,你玩玩可以,耍真感情也行,只要不到最后都没事儿,但你结婚…这…”都说程澄是最感性的,但真到关键时刻,他才是那个最理性的人,言辞清醒,不谈感情。 “行了…”谭柯打断了程澄的话,“什么人有什么命,既然你已经想清楚了,我俩也不多说什么了。” 程澄摸了摸扎手的板寸,低着头叹了一口气,也没再多说什么。 谭柯明白,邵牧原现在的状态有点像中学时期的他,越是反对,他越要叛逆。现在他正在热恋期,真上头,现在浇一盆冷水自讨没趣还搞不到关系闹僵,实在没必要。 时间总会给出答案的,可能过了叛逆期,一切都会重归原样,但也许这个叛逆期将伴随着他的一生,成为脑海中擦不掉的遗憾。 我们无法预知未来,所以只能过好当下。 第152章 见自己的一方天地 希望你生如夏花,长似白杨,在聒噪又沉浮的世界里见到自己的一方天地。 九月份的时候,林榆参与了华悦奖学金的评比。她本来是想要避嫌的,但宿舍里的人都跟她说让她试试,毕竟她成绩均分90+,手里有sci,还是学生干部,就算有人质疑,她也是敢站出来硬刚的,实力在的话,是不需要在意小人心的。 面对丰厚的2万块钱,林榆最终还是没能抵住诱惑,报名参与了。她没有告诉邵牧原,真的走了后门,虽然在她心里邵牧原一定会秉公办事。 国庆一过,评选结果下来了,其中有林榆的名字,公示三天期间没有人提出质疑,也没有人举报。 其实到研究生这个阶段,通常会分为两个极端。一端是拼命出成果,想要读博的;另一端只是为了混学历,得过且过。而还有一部分人处在两端之间,不想没后路,也不想马上做决断,所以天平的两头没有倾斜,只是不偏不倚地刚刚好。 林榆就处在不尴不尬的阶段,刚入学时她迫切地想要读博,因为觉得自己学的东西太少,不够深,还需要再往上读,真正地开始搞科研。可一年下来,身心的疲惫已经动摇了她原本坚定的内心。 没有经历时不会明白,如今经历了,她才懂得一些残酷又现实的道理。就比如说传说中的“选对导师幸福三年”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本校生的缘故,她没有选择踩雷的导师,而她的导师是个喜欢k歌且八卦的中年大叔,相处起来毫无压力。就是有时候说话挺让人左右为难的。 他会说,“今晚上别加班改论文了,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放我桌子上就行。” 林榆经常会被气笑,一边笑一边熬夜改论文,何玫玫总说她间歇性精神分裂。 那是她愿意的吗?不是,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十月中旬,学校举行了颁奖仪式,神采奕奕的校领导,喜笑颜开的获奖人。入选的总共有25个人,分不同等级评选,一等奖2万,二等奖1.5万,三等奖1万。 林榆拿了一等奖,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为与他一届,在多方打听后,她确认拿了二三等奖的人,要么成绩不如她,要么文章水平没有她高,所以她安心地受着这份荣誉,但避免太嘚瑟,她的表情淡然自若,好似是临时通知替别人领奖的。 一身纯黑的西装,头发高高挽起,梳得溜光水滑,只有鬓角有一些细小的碎发散着。她今天化了一点淡妆,但仍掩不去青涩的稚嫩感。 在等候区等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怀着忐忑的心走上领奖台,恍惚间,她好似又回到了那年夏天,穿着学士服,赶巧是校长拨穗,从右边拨到左边,短短几秒钟的时间,给了四年一个完美的交代。 而此刻,站在铺满红地毯的舞台上,台下人黑压压的一片,一众西装革履分不清年老年少,遇到这种场合,她总会紧张,呼吸凝重,手心出汗,但今天却格外沉稳,好像真的不是小孩儿了,情绪的起伏不大,这大概是成熟的历程吧。 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二三等奖由学校领导颁奖,一等奖由华悦的副总作为代表颁奖,他们只需要礼貌地叫老师就行。 “有请华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邵牧原先生为获得一等奖的同学颁奖。” 刚开始没在意,直到“邵牧原”三个直入耳中,心脏倏的一下漏了一拍。 林榆没跟他说今天领奖,邵牧原也没跟她说今天颁奖。 枪驳领的藏青色西服,烟灰色的衬衣,宝蓝条纹的领带,得体又精致的打扮让人眼前一亮。 尤其是那副架在鼻梁上的银边长框眼镜,给人以无限的遐想与魅惑,如果何玫玫在,估计又要开新坑了。 台下人在惊呼,台上人也看呆了。 他脚下生风似的,耳畔的声音越来越近,“恭喜…恭喜…”越来越近。 “林榆同学…”双手奉上,他微微弓腰,看着林榆不敢抬起的头,嘴角挂上一抹淡然又别具风味的笑意。 硬着头皮抬头,对上邵牧原那一双眼睛,脸颊的潮红在刹那间爬升,好似乌云密布整日后的阳光普照,所有的阴霾都无处遁形,避无可避,眨眼睛,彩虹印在天边,一道接着一道,形成七彩祥云,好生美妙。 “林榆同学…”他又叫了一遍,这一次,意味深长且真心实意地,为面前的人感到由衷地欣慰,“恭喜你!” 掌心相触,温热相互传导,眼神勾勒出眼底的词不达意,目空一切的对视,好似一场不含情欲的激吻。从心底里欣赏你的好,就像看着长大的小树苗,历经风雨,无畏困难,有一天它长成了参天大树,可以独自遮风挡雨,成为自己的的大树。 “谢谢邵老师!” 这一谢,不是因为对面的人是自己的男朋友,也不是因为深沉且坚固的爱意,而是一个不懈努力的学生出于感谢,对企业资助者的谢意。 恰巧,林榆站在最边上。 邵牧原理所当然地站在她边上。 在无人知晓的地方,那里站着一对热恋的情侣,他们站在闪光灯下,散发着各自耀眼的光芒。 颁奖仪式结束后,出席的师兄师姐们跟她道喜,说她前途无量,后生可畏。知道这是寒暄碎语,所以她谦虚的回应并表示自己进步空间还很大。其实她的心思并不在这,在不远处跟校领导相谈甚欢的邵牧原身上。 恍惚间,她忆起当时在交流峰会当志愿者,算算时间也快一年了。 竟然已经一年了,那时候他跟人讲话总是一眼一板,严肃又认真。 今天看来,虽然还是那样一丝不苟,却给人一些随和的感觉,谦谦君子坦荡荡,窈窕淑女恐怕最是好这口了。 博士师兄韩琰跟她讲下一篇文章的构思时,她才缓过劲儿来,耳朵听着师兄的叙述,脑子跟着叙述思路走,也就是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后,林榆兴奋地感觉可以马上动笔写了。 从研一开始,韩琰师兄就带着她一起做项目、做实验,写论文,如果非要算的话,她跟师兄的聊天记录比邵牧原两倍还要多,隔两天就有一堆问题要处理,小的还好,大的一讨论就是整个上午或者下午。 在林榆眼里,他是真正的科研人,学术人才,国之栋梁。 结束的时候快到午饭点,原本林榆想请韩琰吃饭的。 虽然之前已经请过了,但今天有个好彩头,奖金到手两万,氛围都到这了,也是她小辈应该做的。但奈何韩琰下午还要赶着去外地出差,就只能下次有机会再说了。 送别韩琰后,林榆才想起来邵牧原,一眨眼的功夫,校领导都走光了,四面八方巡视一遍,也不见那枪驳领的藏青色西服在何方。 说起来,他简直就是西装杀手,出现的时候总让人移不开眼。 撇撇嘴,林榆开始自我安慰,他一定是要避嫌才提前走的。 迈着不紧不慢地步伐,一边打开手机看消息,一边摸着后脖颈按摩,虽然她的工作量不大,但总还是有些累人的。 打开备注为[司马懿]的消息框,没有消息,竟然没有消息,这次她真的有些委屈了。 难道是他生气了? 可是…又为什么生气呢? 完全没有道理嘛! 难道有急事?应该是公司的急事…可是刚刚还跟校领导聊的火热… “啊!” 一声低呼,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把她往楼梯间里拽。 须臾间,她以为自己遇到了什么变态杀手。 直到看到那人的闪亮又深沉的双眼,他单手捂着她的嘴巴,另一只手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你怎么在这啊?”被捂着嘴巴的声音有些闷。 眉眼带笑,他用一种戏谑的口吻说,“还问我为什么在这,你聊那么欢实怎么出来了?” 她的眼睛也在笑,掰开他的手指,“搞半天原来你是吃醋了?” “对呀,我就是吃醋了!”他说的理直气壮,毫不避讳。 “不至于吧,邵总这么小气呢?”她故意挑逗他玩,还抬手挑起他的下巴。 一手撑着墙,另一只手伏在她腰间,林榆被禁锢在墙角,动弹不得。 呼吸均匀地喷洒在脸上,他用更为挑衅的言语开口,“女人,你在玩火?” “邵总啊,都什么年代了还玩霸道总裁那一套?过时啦!”她确实被逗笑了。 邵牧原却不管,只要方法可行,过不过时都无所谓。 眼看着他就要落下一吻,悬崖勒马之际,林榆偏过头去,“这是学校,你不怕明天咱俩上头条啊!” “没有摄像头,我看过了。” “那万一有万一呢?”她丧着脸,“我不想出名!” 长长呼出一口气,邵牧原退后一步,手放回口袋,他用一种审视的眼神看着林榆,眼神里满是狐疑,“我到底什么时间能转正?”缓了一口气,他又开口,“我不想再做阴沟里的老鼠了,躲躲藏藏,我活了三十年,没这么憋屈过…” “对不起嘛…”拽着他的袖口,晃啊晃,“你再忍忍…” “还忍?”他叉着腰,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七个月了…别以为我对你没脾气你就能一直欺负我!” “哎呀…”她撒娇的往邵牧原身上贴,“这不也是你跟我们学校有合作嘛…肯定得避嫌呀,要不然…” “要不然你很难在学校立足,如果咱俩公开了,到哪人家都会说你是我的关系好,你的实力配不上你得到的东西…阿榆,这些我都懂…好吧,我能忍,比起让你难受,我还是更愿意做阴沟里的老鼠…”他妥协了,即便他再渴求,也不能不顾及林榆的感受。 恋爱中最重要的事就是互相理解包容,计较的你死我活没有意义,只会两败俱伤,无人生还。 “所以…”林榆终于想起来最重要要问的事情,“我拿这个奖…这里边应该没你的事吧!”确信但存在狐疑。 他笑了笑,抬手摸了摸林榆的头,“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是靠自己的能力获得的这个奖学金。”她的眼神坚若磐石。 喜笑颜开地点点头,他挑了挑眉,“就是这样,你终于知道自信两个字怎么写了…”语重心长地,他说,“郑重其事的告诉你,林榆同学…”突然而来的一本正经,“这个奖学金是凭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而且名单是学校直接选定的,我们公司只是拿到了最后名单,因为好奇看了一眼,看到你在,所以我来了,仅此而已。” “那我没告诉你我参评了你们公司的奖学金评选,你也没有不开心?” “当然没有,你要是告诉我了,我还得揶揄你一句,‘我真是看错你了’!”嘴巴咧着,他敲了敲那人的脑门。 “那确实,咱俩都没看错,咱俩都看准了,准准的!”借坡下驴,因为会开口解释,因为真正地想要关心对方,所以他们之间很少有误会。 如果真的有误会,那只能说,那是他们之间关于小情调的秘密。 第153章 我同时拥有了阳光与你 有时候你很难把握事情的走向,就像人的生命好比一台没有脚刹的自行车,骑在看似没有尽头的环山公路上,你也不知道拐弯后会遇见大货车还是小轿车,是遇见延绵的山,还是遇见荒芜的青草地,亦或是湍流不息的斑斓河水,因为你停不下来,站不住脚,所以就任由生命无限延续。 那什么时候停呢? 谁也不知道。 答案只有天知道。 不管是不是不可抗因素影响,作出的决定,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尊崇本心。 我无愧,你亦无悔。 从小礼堂到小加尔达湖,如果走得慢的话,约莫有十五分钟的脚程。 林榆走在前面,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 邵牧原紧跟其后,隔着半步的距离,他也学着林榆,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 跟约好似的,林榆穿了白色,邵牧原穿了黑色,黑白配。 因为要时刻注意,所以他们只能这样,装作路人。 没人的时候才会搭几句闲话。 林榆说,“今天天气好好呀,没有风。” 邵牧原接话,“嗯,阳光刚刚好,也不晒。” 听到他的话,林榆抬起头,正巧看到温温热热的阳光洒落在她脸上。 站定脚步,手掌向天空伸出去,然后看着阳光从指缝中流转缠绵。 后边的人也站住脚,侧着身子抬头,在光线普照的地方定神,他又看到了闪着金光,恣意生长的少女。 爱太抽象,但此刻爱是具体的每一秒。 “邵先生~我们站在同一片土地上享受阳光诶…” 不用看,入耳的话便能知道她应是笑着的,尤其是那两处显眼的酒窝,像温柔乡似的饱含情深。 她总是如此,遇到的所有,不会匆匆地打一眼就过去,她会停下脚步,欣赏每个抓人眼球的时刻。路边开得最野蛮的花,街角流浪的小猫,餐厅里别致的吊灯,水果摊里长相最为奇特的草莓,直击心灵的艺术品,外卖小哥头盔上的兔耳朵,最霸道的车上贴着最可爱的车贴…每一个瞬间,都能证明她如此热烈又滚烫的活着,而目击证人正站在她身后,经历她每一个耀眼的时刻。 “林女士,我同时拥有了阳光与你。”他接着回答,也不是刻意的情话,只是顺着林榆的话,便说了。 她回头,眼睛里闪着银光,忽闪忽闪地,“你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我是真情实感。” “我看你是油嘴滑舌!”她突然笑出声,急忙解释,“不是说你啊,只是觉得好像挺押韵,我是不是也能当个编剧什么的?” 环着手臂,喉咙里的声音沉闷却藏着愉悦,“那我当导演。”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把你的故事拍出来。” “为什么要拍出来?” “因为那是你的作品,它值得。” 她又回头,比上次笑得更灿烂了,“嗯~真的得叫你一声邵老师了!你怎么这么会讲话!”如果不是因为避嫌,她现在会立刻马上跑过去,跳在那人身上,给他一个激烈而深沉的吻。 邵牧原只是笑着摇头,眼神越过她,看到迎面走来一对相拥的情侣,示意她好好走路,别被绊倒了。 看懂了邵牧原的眼神,她迅速回头,直视前方,加快了脚步。 安全到达最后一段路程,铺满鹅卵石的小路。 光滑的鹅卵石,跟明镜似的印着她的脚步,脚下生风,眼里带笑,阳光把爱恋洒满了整块大地,即便再枯黄,它仍能在发黄的草丛里长出新芽,期盼着好运来临,春意绵绵。 又走到那棵柳树下,“湖水连天天连水,秋来分外澄清”,徐徐来风,好不凉爽。 “你饿不饿?”看着湖面的碧波,她的面容和煦舒展。 瞧着那模样凝神,他说,“还好。” “那就陪我坐坐吧,好久没在这发呆了。” 他们找了一处极为隐秘的角落,有一张红木长椅安静地留在那。 林榆坐在长椅一端,邵牧原坐在另一端,他们之间挤一挤还能坐下俩人。 仰面瞧着天,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她散开发箍,胡乱抓一抓头发,任由青丝随风摇曳,她闭上眼,听着荡漾在湖面上的音律,阳光不偏不倚地落在她明媚的脸颊上,那对惹人醉的酒窝又在不经意间落入有心人的眼里。 这里从不缺才华横溢的演奏者,只是没有愿意驻足聆听的观众。如果真的有,那一定要记得对她,或他笑一笑,说说话,着不着边际都没关系啦,出现在你曲目中人都是你成长的轨迹。 “你要不要试试?”她开口,“想象自己就像一摊烂泥一样瘫在椅子上,虽然很丑,”她依然闭着眼,表情淡然,“但真的很舒服,像没有根的浮萍,像没有方向的一叶孤舟,没什么意义,但没有意义这件事其实也算一种意义…”她突然笑出声,自己把自己逗乐了。 “你能懂我吗?”她偏头看向另一端。 她突然不笑了。 邵牧原照着她说的那样做了,像一摊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正闭着眼,感受她的感受。 他明明那么精致难搞,他明明那么不苟言笑,他明明那么一板一眼…却在这配合着她搞怪… 很多话你不必讲,什么欲言又止,什么一笑带过,通通都是狗屁,身体力行永远比纸上谈兵更灼人。 一秒,两秒,三秒…他偏过头来,与林榆对视,远处看,像两个诡异的怪人在互相观察彼此的特立独行。 眼睛眯成一条缝,俩人都笑成了傻子。 临了了,邵牧原还补了一句,“你说的没错,确实很舒服。” “那可不,听我的准没错,跟着林姐享大福!” “是呀,跟你在一起以后,我可干了不少新鲜事儿!” “比如?”她侧着身子,翘着二郎腿,撑着脑袋,饶有兴趣地看着邵牧原。 “比如说现在,像…”挺直身子,双手抱胸,他说得有些蹩脚,“一摊…烂泥一样…瘫在椅子上。” “还比如…”紧接着,他说,“我之前几乎没怎么吃过辣,但是那次那个湘菜真的醍醐灌顶…” “再比如说…在后花园里花一下午时间种花种菜,以前我只会觉得那样浪费我的宝贵时间,但现在觉得,我宁愿所有时间都花费在那样的事情上,因为获得的快乐无法用价值去衡量。” “还有…”他笑得很是恣意,有些手舞足蹈那意思,“那次奇趣蛋里开出来的小玩具…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快乐的童年可以那么简单。” 看着他那认真地模样,眉眼不自觉地带着笑意,恍惚之间,林榆不觉得他在描述一桩桩一件件有趣的事情,而是在唱歌,唱一首令她身心荡漾如碧波的歌,恰到好处的歌词,温润儒雅的曲调,夺人眼球的唱作人,而且是她一个人的,和任何人都无关。 “邵先生~”言辞清明,她一本正经地开口,嗓音却满是柔情蜜意,“遇见你真好。” 片刻的噤声,他伸出一只手,一点点地探过去。林榆的手也在靠近。 直到各异的两只手碰在一起,相拥相爱,似缠绵悱恻的柳絮,洋洋洒洒的落在人的心间,酥麻的,发痒的,惹人的;又像一本朴素泛黄却充满深意的旧书,当翻开第一页时,你便明白再也放不下了。 人生却不像书,一版拓印便写下故事的结局。 人生也不像答辩ppt,做足了准备才开始演绎。 人生更像是没有vip的音乐软件,刚听上头的音乐便戛然而止,因为那不是免费的精神食粮,它在告诉你,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付费的肾上腺素。 第154章 第三种绝色 忙碌的十月份过后,入深秋。 十一月的天渐入佳境,秋过,冬便来了。 一叶知秋,一夜入冬,从秋入冬可以是一瞬间的事,也可以是漫长等待的契机。 如果注定要跟她白头偕老的话,我想早点把她娶回家。 这样的情话不是某位酸臭的诗人写的,而是程澄亲口说的。 从确认结婚,到双方父母制定婚礼细节,筹备婚礼,以及全部嘉宾出席婚礼,只用了三个月。 12月12日,在这个寒冷却喜庆的日子里,程澄不再孤身一人,路姮也成为了某人的妻。 在这场盛大又奢华的婚礼上,出席的皆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上至政府官员,下至企业员工,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他们的婚礼更像是一种商业社交活动,互相递名片,邀请可以联姻的少爷小姐跳第一支舞。连君城萧那样张扬又美颜的人都只能排到下下签。 明明是血腥的竞技斗兽场,却被伪装成相亲相爱包饺子的过年戏码。 这场婚礼的主角,对此不屑一顾,反正都是做给父母看的,功利不功利有什么关系?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牵着的手是自己想牵的,礼服也是自己精挑细选满意的,无名指上的戒指也是充满期待的。 一开始,林榆并不想来,她祝福程澄,虽然见面屈指可数,但因为是邵牧原的朋友,而且他很好相处,是个不错的人。但,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她就已经被框死在一亩三分地里,她的脚步迈都迈不出去,更别说要一步跨进那么遥远又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还是那句话,与邵牧原在一起已经花光了她所有的勇气,她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剩余的气力去迎接避不可避的恶意与蔑视。 她从未讲过缘由,但邵牧原心里跟明镜似的,他为此感到愧疚,可他又有什么值得愧疚的呢? 所有人的出生都是注定好了的,可以有权利自哀自怨,但没有权力怨天尤人。 那天去取礼服,韩叔伯倒成了最有力的说客。 他们坐在围炉煮茶的一边,窗外北风呼啸,室内温暖如春。 韩叔伯说,“丫头呀...你这个人呢,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想太多啦!”他咧着嘴笑着,摸一把胡子开始掏心窝子,“人这一辈子呀,是活不明白的,就像你韩叔伯我,半截入黄土的人了,还是没想明白我这辈子到底在拼什么劲儿,可是后来我又想明白了…丫头你才我想明白什么了?”韩叔伯有些卖关子。 林榆摇摇头,有些好奇。 韩叔伯嘿嘿一笑,眼尾的褶皱更深了些,“我呀…想明白了…”他神情似是有些恍惚,恍惚间又无比清醒,“人这一辈子要做的选择太多,而每一次选择都会因为各种瞎扯淡的原因后悔,既然选不选都会后悔,那你又在怕什么呢?年纪轻轻的,可不兴前怕狼后怕虎的,”他抬手拍了拍林榆的脑袋,“就算最后真的不尽人意,那又怎样呢?生离总好过死别。”他站起身来,腿脚有些颤颤巍巍的,“死老头子内急…丫头别见怪啊!” 她回以一个微笑,瞧着那副有今天没明天的身子,没来由的心酸,‘生离总好过死别’,或许韩叔伯又想起了他的妻,他的子,对他而言,死别才是最难以释怀的心痛。 亲手将礼服交给林榆,韩叔伯摆摆手,“多出去见见世面,好的坏的,一把抓就完了。” 林榆想了很久,韩叔伯说得对,她最大的缺点就是,想得太多,做的太少,畏首畏尾,难成大事。 婚礼那天,小心翼翼地将礼服穿在身上,用深呼吸缓解紧张,她抬着矫健的步伐,从衣帽间出来。 邵牧原在沙发上看书,正巧读到一句诗,“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走来,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听到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他抬头,见到了第三种绝色。 突然想起当时韩叔伯笑得嘴巴咧到后耳根,他说,“你小子真是好福气!” 当时没理清,现在彻底清晰了。 “可以吗?”她小心翼翼地问着。 书合上,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抬着步子走过去。 一手扶着她的腰肢,一手托着她婴儿肥的脸颊,低头靠近她的唇边,鼻尖相抵,他闻到了柠檬茶混合着茉莉花的清香。 “你是第三种绝色。”嗓音沉沉,喉结里是似是即将脱笼而出的困兽,压抑又隐忍。 林榆笑了,仰着头看他,“作者同意你这么用了吗?” “嗯…”瞧着林榆的眼睛,缠绕着彼此的手指,他将她抵在墙边,“你猜!” 鼻尖落有他的吻,唇边残留他的味道,耳垂边有他的厮磨,颈肩也是他掠夺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今天要参加婚礼,一而再再而三忍让的邵牧原势必会成为脱缰的野马,在他的领地上横扫千军。 可是,今天是他最好兄弟的婚礼,他甚至还是冤种伴郎。 明明最讨厌这种磨人心性的形式,但还是当了两次,一次给谭柯,这一次给程澄。 都说当了三次伴娘难再嫁。 同理可得,当三次伴郎又何尝不愁呢? 这一次,真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林榆挽着邵牧原的手,步入他真正的圈子。 不管那个圈子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食人谷,还是满是羁绊与荆棘的黑暗森林,她都愿意为了身边的人去走一遭,受点伤也没关系,毕竟这个世界本就不善良。 第155章 捧花送给你 看到一双璧人走来,最先惊讶的是谭柯。 今天他的女伴是苏柒。 说来也惭愧,足够熟悉且能用来独当一面的,除了一走了之后杳无音讯的崔媛伊,就剩苏柒了。 有时候谭柯会怀疑苏柒的性取向,怀疑她是不是喜欢女生,但因为家里传统观念的缘故,不敢轻易摊牌,以至于蹉跎到现在还是solo。 但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定了。 因为她看到苏柒因为男人而脸红,虽然那个男人是他,但这也足以证明,苏柒不是同性恋者。 看到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走动,他抬着步子走过去。 拍了拍他的肩膀,谭柯一本正经,“邵总真是…勇字当头!”随后,他又嬉皮笑脸地说,“真替你捏一把汗呀,”他瞧着不远处一双炙热的目光,又迅速别过眼,“你爹今天也在。” “你又好到哪去?”邵牧原揶揄他,“秘书都带到这种场合了…怎么,婚还没离呢搞这出?” “邵牧原你…”他气得脖子都红了,“中邪了吧,嘴巴那么毒!” “彼此彼此!” 谭柯懒得理他,早早坐进席位,苏柒坐在身边,眼神好似黏在他身上似的。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悲伤,就是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但唯独你不知道。 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想知道。 “吃你的,别看我,我没喝多。”刚刚的气还没消,一转眼就看到苏柒那样的神情,好像多怕他惹事似的。 苏柒只好乖乖地低下头,喝着以年工资为单位的红酒,吃着以月工资为单位的牛肉,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不言而喻。 仪式过程中,程澄整了一些幺蛾子。 因为他是程澄,唯恐天下不乱,所以无论怎么离谱,都显得极为合理。 前来的嘉宾,绷着的,不绷着的,都笑得前仰后翻,混成一片。 在抢捧花环节,从来都是靠边站的邵牧原第一次出头,第一次那样激烈地抢夺想要得到的东西。 看到他那副样子,谭柯突然不生气了,他只是看呆了,连同台上的程澄一起,他们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和悲伤中。 喜悦于邵牧原终于寻到了让他情绪起伏的人和事。 悲伤于这人和事他若想要得到,脚下的荆棘只多不少。 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捧花落入最渴望得到的人手里。 他站在硕大的闪光灯下,西装革履,身形倾长健硕,脸上的笑意溢于言表,那是他显于人前时最灿烂的笑容。 身披霞光,缓缓走下舞台。 现场人头攒动,嘈杂纷乱。 他却只见一处彩色,那处名叫林榆的彩色。着粉色抹胸修身晚礼服的林榆,长发蜷曲,脸部流畅好看的林榆,心地善良性格刚好的林榆,带着他去见未曾见识过的新鲜事物的林榆,可以用所有形容美好的词汇来描述的林榆。 那是他真心装进心里的人。 他走到林榆面前,聚光灯打在两人头顶,恍惚又美好,好像一切都不真实,却又那么清晰。 想要接吻的人就在眼前,想要抓牢的人触手可及,想要拥抱的人唾手可得…没有什么再比现在更让人羡慕的时刻了。 “阿榆,捧花送给你。” 他的意思是,我想把承诺送给你。 看着他眼底的承诺,瞧着他面目一新的坦诚,相遇相知的这一年多以来,她更加确信自己的心意,跟他走,去流浪还是去住城堡,她都会笑着去,不顾一切地。 接过捧花,踮起脚尖,蜻蜓点水的吻落在他的唇上,那一刻,他们是无人撼动的主角。 众人议论纷纷,七嘴八舌。 一口红酒呛在喉咙里,邵东阳的脸被气绿了。 君城萧靠着墙边,再浓重的妆造也遮掩不住面色的苍白。 指甲卡进肉里,杜蕾蕾的眼神变得冷厉又狠辣,她从不喜欢与他人共享东西。 前路茫茫,他们会不会在人海中走散? 第156章 我要是不呢? 人声鼎沸,心潮涌动,亿万万人中,我偏偏遇见了你,就因为多看了你一眼,我的人生便有所不同了。 人生下来,大多数时间都被教育着要改变命运,要独一无二,要逆天改命。 可是,这趟孤独的人生旅程中,那些张口就来的声音无法陪着你进入火化场,然后变成一捧随风而散的骨灰。因为在那之前,你便不会再觉得那些声音重要。 你不得不承认,剧本是现成的,有些事情早就注定好了。 就像今天这场闹剧中,三十岁的邵牧原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身份、地位、身段…为自己,也为自己喜欢的人,做了一回叛逆的孩子,让所有人都哑口惊骇。 可闹剧终归是闹剧,长在身上三十年的镣铐一辈子都摘不掉,他比谁都清楚。 在僻静幽深的休息室,邵牧原坐在窗前,左手拄着拐杖,自从年前那次住院,他的身体大不如前,行动多时总需要借点力气。 手里的雪茄已经抽到了第三支,烟雾缭绕,吞烟吐雾,稀薄的空气,窗外的月光倾斜而来,照亮他一半暗一半明的面容,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淡然,淡然到冷血。 好似又回到了那个夏天,走廊的尽头,停尸房的气息很阴森,12岁的儿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着,他却不觉得难过,反而是一种解脱。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他知道自己不是好人。 轻巧地开门声,一道刀光剑影般的明亮投射进来,转瞬间又消失不见。 屋内没有开灯,只能借着月光看清他的脸,气定神闲,泰然处之,他现在的状态与他做那事之前想好的不一样。 他以为自己会紧张,会张口解释,会将整件事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局。但现在,见到父亲那副沉默又冰冷的样子,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了,也没什么好怕的。 “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浑厚又粗哑的嗓音在幽暗的空间响起。 站着的人没有动静,停顿的片刻,他走到父亲对面,寻了一张沙发坐下,“没有。” “你…” 胸闷气短的脱口而出让他剧烈的咳嗽着,脸颊憋的绯红,怒意在平静中爆发。 “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不管你,是因为我知道你长大了,很多事情都能独当一面,凡事都能拎的清,你总会作出正确的选择,可是你…这就是你给我的答案?我生你下来不是让你去扶贫的!我看那个林什么东西早就盯上我们家了…” “够了!”他打断了父亲的话,声音沉闷却铿锵有力,“在你眼里,你生我下来为了什么?”他反问,“是为了把我当成一个把家族企业发扬光大的工具,对吗?” “别说我了,南木在你这也是一样的作用对吗?”他缓了一口气,眼里再没有了光亮,“如果不是因为当时你看我养废了,又怎么会让段姨进门,让南木出生呢?现在你又看我出息了,对你有利用价值,才重新选择把我押在你的棋盘上,当一颗合你心意的棋子…爸爸,您累不累?” 很长一段时间里,邵牧原没再叫过他‘爸爸’,这一次,却来得这么钻心刻薄。 “邵牧原!别忘了你姓什么!我是你爸!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来教训我?”胸口憋着一股气,汹涌澎湃如潮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算我把你当成棋子又如何,你老子我小时候也是你爷爷的妻子,出生就注定了的东西,你到底要干什么?” 拐杖敲在地板上,咚咚咚的,他再次开口,这次显得苦口婆心了些,声音都没那么冷厉,“三十岁的人了,你能不能让我省省心?你玩可以,你爱怎么玩怎么玩,一个两个三个,就算你玩出联合国也无所谓,但结婚只能听我的,曹家女儿你看不上,杜家女儿坚决不能再错过了,只有门当户对的伴侣才能越走越长你明不明白?” 邵东阳明白,年过花甲的他已经没有气力再发怒,发威,发狠,这些伎俩年轻时用恰如其分,但岁数大了以后,反而越来越不管用了。 也不知道他哪天就去见他的父亲了。 总之,在他离开前,不想养好的号又废了。那样的话,黄泉路上不知该怎么面见自己的父亲。 顺着细长的月光,他看到父亲脸上深一道浅一道的皮肤纹路,岁月的痕迹那么清晰可见,上次与父亲相谈甚欢的场景却早已模糊不清了。 到底是时间的割裂太过残忍,还是人心太过复杂。 “那您跟妈妈呢?”看着茶几上闪着奇异光芒的玻璃杯,他的思绪飘忽不定,远了又近了,近了又远了,“您跟妈妈是门当户对,那你们幸福吗?你们走远了吗?如果妈妈没有嫁给你,她现在会不会还在世,会不会再也不会以泪洗面了?”声音里藏着哽咽,眼里含着悔恨,“爸爸,你有没有后悔过?” 邵牧原看着他的眼睛,望眼欲穿,好似掐着自己的喉咙,得要自我欺骗的告诉自己,一切都有的救,只要有心。 “没有。” 几乎是脱口而出,父亲的眼神坚定的好似要入党。 低下的头,漠然的神情,狰狞的地毯,明明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我爸爸常常告诉我一句话,他说,‘阳阳,你是爸爸的儿子,所以你只需要听爸爸的话,爸爸不会害你’…”雪茄燃尽,他重新点燃一支,“我听你爷爷的话,所以娶了你妈妈,我们是一类人,我们就该在一起,不管结局多么的难看,都不影响它的过程…牧牧,你说如果我跟你妈妈没有结婚,她会不会幸福,我的答案是不会,”他似是想起来什么,“就像你韩叔伯常说的一句话,‘选不选都会后悔,那又何必在乎结果呢?’”他看着邵牧原低着的头,眼神变得简单,“况且,如果她没有嫁给我,你就不会出现,你没有出现,她的人生又谈什么幸福不会幸福?” 听到父亲最后一句话,原本低垂的眉眼有了浮动,再冷血的父亲都晓得为人母的无私奉献,他却想了十几年都想不明白,以至于让难缠的梦魇折磨了他这么久。 “爸爸,您到底知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邵东阳笑了笑,眼神却不是温存着柔情,而是寒冷的冰凉,“三十岁的人了还在谈情呀爱呀的,你太幼稚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有互利互惠的利益驱使,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还死不改性?我是怎么教你的?永远不要有同情心,永远不要感性!” “爷爷教的,爷爷说的,爷爷要求的…那您呢?您活着就只是为了继承爷爷的遗志吗?” 片刻的迟钝,嘴巴一张一合,他说,“因为我姓邵。” 父亲回答的有气无力,好似已经看淡了一切,但其实他才是那个到老都活不明白的人。 站起身来,他高高在上,眼神里满是坚定,“正因为我姓邵,所以我不想跟你一样,成为邵家统一训练的继承工具…我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有爱的人,有想做的事,我的人生还有很多希望…”他摇摇头,“我不想被装在你给我钉的套子里,活成一套不会机械的程序。” 他第一次听到儿子讲这么一长串的话,有点像那次不痛不痒的酸臭诗人,满嘴仁义道德,实则满嘴跑火车,因为太闲太富有,所以总想脱离实际做一匹脱缰的野马。但经过断水断粮断资源后卫,这头脱缰的野马总会回家,因为野外的危险远比窝棚更让人恶心。 “活成一套程序不好吗?起码不会死机,”他有些烦躁,眉头紧锁,“你不要跟我讲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你跟那个林什么东西的事情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跟杜蕾蕾结婚,爱怎么样怎么样,我不会管你。” “她叫林榆,不是东西!” “我管她叫什么!我不允许你跟她结婚!绝无可能!除非我死了!”他还是忍不住发怒。 “我要是不呢?”既然决定了,他想要把事情做到底。 “那你就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保护的了她!” “你威胁我?对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您也真下得去手?” 瞧着窗外孤独的月,他接着说,“要说威胁,应该是你威胁我才对,跟你老子叫嚣,你真是出息了…赶紧滚蛋,你老子我现在不想看见你!” 摸了一把发白的胡渣,邵东阳再没看儿子一眼。 临出门前,他丢下一句话,“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成熟是面向大众的,幼稚却留给了亲近的人。靠在粉刷地极度奢华的墙面上,他有些狐疑,狐疑于自己不属于年龄的幼稚,放在以前,他一定不会说出‘希望’这两个飘渺的字眼,因为触摸不到,所以他不喜欢。 可刚刚他却冠冕堂皇地讲出来,不用想,父亲定然是瞧不起他的。不过也无甚所谓,那人的感受他不会在乎。 现在唯一在乎的,是能不能牵着林榆的手,淌过这趟乌七八糟的浑水,眼清目明的到达自由的彼岸。说幼稚也好,天真也罢,总之是他当下最想做的事。 第157章 不想你重蹈覆辙 人们常说,知识改变命运,要好好读书。 但现实是,好好读书并不能改变命运,起码不能完全实现阶级的跨越。 好好读书最高成就只是改善生活,而不是改变生活。可能大多数人都在讲喜闻乐见一步登天的励志故事,可静下来细细地想,这些故事代表的是大多数人吗? 不是,幸存者偏差罢了。 那么大多数想要改变命运的人又在经历什么呢?经历蹉跎,经历折磨,经历悔不当初又无能为力的过往,还是无法原谅的自己? 从父亲那出来,邵牧原发了信息问林榆在哪。 [我在门口。] 她只发了一条信息,没有跟着表情包。 按照她以往的习惯,今天她有些不一样。 等他到了门口,环顾四周,却空无一人。 晚上十点,这个时间所有人都散了,只剩下酒店员工在清理现场。 心急如焚,他赶忙打出去一个电话,电话铃声却在身后响起。 他回头,林榆蹲在黑暗的角落里,大厅内的灯光暴露出来,刚好照亮她模糊不清的面容。 “我在这。” 因为看不清她的表情,他迅速走过去。 林榆仰视着他,他俯视着林榆。 他看到林榆的酒窝一深一浅,却总觉得难过。 也不知是什么在作祟,他们就静悄悄地这样相视,好似久别重逢的恋人,恍惚间,不知道第一句话该说些什么。 天不逢时,雨在一瞬间落成雨幕。 程澄正抱着老婆扭扭捏捏,嘴里都是甜言蜜语,“老婆你看,咱俩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婚礼办完才下雨,老天都在关照我们。” 捧着他的脸,笑意挂在嘴角,她好笑地开口,“什么事儿到你嘴里全是好事。” “人嘛,总不能事事往坏了想。” 人不能事事往坏了想,可屋漏偏逢连夜雨,瓢泼的大雨,没有可以遮雨的伞,她要怎样才能淌过这趟浑水呢? 在邵牧原去见他父亲期间,段琳主动来找她。 从第一眼见到这个女人,林榆就觉得她气质出众,有种“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神圣感,温柔的嗓音,和煦的面容,与邵南木的调皮捣蛋简直是两个极端。 今天她依旧是那副样子,优雅,大气,高贵。 “邵太太。”她有些紧张,手不自觉地捏紧了几分。 段琳先是微微颔首,而后缓缓开口,“你可以跟牧原一样,叫我段姨。” “段…姨。” “嗯,”她面带微笑,神情自若,“想必你也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事吧。” 她明白,林榆听得懂。 眉眼低垂,林榆心知肚明,“知道。” “其实我挺欣赏你的,很像…”她捋了捋耳边的碎发,“当年的我,正因为知道自己家庭条件一般,父母给不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所以一切都得靠自己去争取…但是林老师…二十年前可跟现在不一样了。” 林榆看着她,对她的印象越发得模糊,嘴里也反驳不出一句话。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或许听完你就明白你好做的选择了。”她接着说,语气平缓轻柔,似是在转述他人命运,“二十年前,有一个家庭普通却一路读到博士的女人,一路读上来,女博士的目标非常准确,就是要成为像玛丽居里那样的女科学家,这个世界对女性的禁锢太多,她就是想要打破这一糟粕,但她在国外攻读博士期间,在学术研讨会上遇到一个卓尔不凡的企业家,他绅士有度,才学过人,总之是完美形象,”一声叹息过后,她陷入沉思,又再次启唇,“就此,女博士的目标被肢解成一地鸡毛,从玛丽局里变成了居里夫人…苦读近二十年的书,博士的身份竟然成为了当家庭主妇门槛…” “如果是为了爱…”林榆小心翼翼地开口。 “爱?”段琳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几分,“是爱吗?或许当时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觉得自己是足够爱他,所以不惜一切代价要嫁给他…可现在回看曾经那个一门心思想要当科学家的女人,或许更多的是,我看上了他的家世,如果跟他在一起,我就会实现阶级跨越,现实也确实如此,享受着从未有过的荣华富贵…却也把自己的理想全部丢掉了。” “牧原很不喜欢把自己跟他父亲放在一起,可本质上,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不过是一个无情多一点,一个有意多一些罢了。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是他们彰显自己身份和地位的物品,因为我们学历够高,所以配站在他们身边,但是林老师,如今的学历已经贬值到这种程度了,何况你连博士都不是,你能拿得出什么样的资本,与之抗衡呢?” 听完段琳的一段话,原本坚信不疑的信仰在心中摇摆不定,即便她再抛开现实谈理想,依旧躲不掉摆在眼前永远绕不过去的差距和阶级。 “段姨…爱情为什么要跟现实扯不清楚?爱情是爱情,现实是现实,我们之间谈的是爱情,如果将爱情和现实混为一谈,那任何一方都不够纯粹…” “林老师…” “您可以直接叫我名字。” “林榆,你还年轻,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总觉得爱能克服一切,可是生活不是理想,不是只要你爱我我爱你就能过得去的,实打实的现实问题不是轻飘飘的两三句就能解决的,”她苦口婆心的说着,“如果当年有一个人跟我讲这些,我是绝不会选择这条路的,这条路不是你我这样的人能走的。” “您说后悔,也包括南木吗?如果当年您选择坚持自己,那就不会有南木。”一针见血地,她很利索地讲出自己疑惑,对面的人,即便经历再多,知晓的东西再多,仍然会在有意无意中忽视了一些无法辩驳的事实。 后悔吗?哪个母亲会后悔生下自己孩子呢?那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哪怕全世界都在指责,悔恨,但作为母亲,她会毫不犹豫地成为自己孩子最后的一道屏障。 “不知道您认不认识韩叔伯…我很喜欢他说的话,他说,‘不管怎么选,最后都会后悔’,…”她的眼神似是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既然都会后悔,我为什么不敢试一试,您说的,我还年轻,就是因为我还年轻,所以我有试错的机会,即便最后我什么都得不到也没关系,起码我迈出那一步了,我不会为自己的勇敢后悔。” “邵太太,我们是一类人,但我们不是一个人,就像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那样…您的选择,您的路,是您的,我的选择,我的路,是我的,不能拿来做比较。”她沉稳,她内敛,她想要确定自己心里的那份坚定。 看着林榆那副样子,段琳突然觉得自己好像错了,她以为的林榆和她看到的林榆不甚相通。果决又坚定,这是初见林榆时她未曾见过的态度。 “我不是反对你们,我是不想你重蹈覆辙。”最后,她还是想要劝阻林榆,因为她知道,人在面临阻挠时会下意识地选择反抗,而反抗往往都是鲜血淋漓的。 即便与邵牧原之间只是点头之交,但因为他是邵南木血缘上的哥哥,多少都会有恻隐之心。况且这么多年来,就算是条狗也养出感情了,何况是人呢?年龄越大,她越觉得自己怜悯,感性,连路上的流浪猫都想着要不要把它送去宠物收容所,好歹有个家。 其实她不想管邵牧原和林榆这件事。 但邵东阳都发话了,她也只能说这些嚼着舌根子的口水话。顶着名义的邵太太,做着自己讨厌的社交活动,听着句句违心的讨好话术,每天日复一日的茶话会,围绕着男人们的世界转悠,自己只能做一个镶边和锦上添花的附属品。 可当她发现这一切的惨不忍睹时,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真的不想林榆做第二个她。 但看着林榆那副势在必得又执拗的劲儿,她在想,林榆会不会是最幸运的那一个? 第158章 等你来娶我 段琳离开了,踩着高跟鞋,条顺的旗袍随着她的步子翩翩飞扬,她优雅极了,也可怜极了。 往后的几十年里,她会释怀吗?会原谅那个背叛自己初心的女孩吗? 谁也说不清,只有她自己知道。 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拐角处,感应灯因为没有动静而熄灭,一片黑压压的力量向林榆袭来,她有些不适,靠在墙边,喘着粗气。 力气好像在一瞬间抽离,又在转眼间全数灌入,茫然四顾,周身没有一人,窗外的冷风呼呼地吹进来,也不知今晚会不会是个不眠夜。 今晚会有星辰吗? 星辰会不会照亮她? 她有些看不清自己的星辰在哪了。 很长一段时间,她缓不过劲儿来,说她矫情也好,脆弱也罢,如今走到这一步,她真的看不清方向了。 前路是沼泽还是绿洲,没人能告诉她,唯有自己亲自去踩一踩,才能知道这地是实的,还是虚的。 手机在震动,是邵牧原发来的消息。 拖着最后惨败的力气,穿过走廊,迈过大厅,在门口蹲下去,耳边的声音或嘈杂或安静,她已经无法辨别,只是低着头,看着脚边的蚂蚁四处逃窜,脑袋一片空旷,没有任何头绪可言。 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她抬起头,看到那人小跑着向她奔来。 那一刻,一股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委屈感直冲而来。 他们四目相对,眼神缱绻,一行清泪却不合时宜的流下来,让眼前人的心收紧再收紧。 已经十二月份,来的却不是雪,而是瓢泼大雨。 “下雨了,有点冷。”瞧着远天,她淡淡开口。 记得夏天时,她还跟邵牧原在雨里淋雨,结果第二天真的感冒了,她又被逼着喝了一整天的红糖姜水。但更让人难忘的是,窗外的雨不见停,他们窝在影音室里看电影,电影里有句经典的台词,她记到现在,“生命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要么忙于生存,要么赶着去死。” 将大衣脱下来披在林榆身上,他摸着她的脸颊,“那我们回家吧。。” 那种茉莉的清香再次扑鼻而来,她紧了紧大衣,看着他深沉的眼睛,“好。” 他们坐在后排座位,小刘在驾驶座上开车,无名指上是银色的素圈戒指,前不久,他也结婚了。跟乔伊一前一后,邵牧原看着他们从无到有,从孑然一身到浓情蜜意。 说起来夸张了些,同样的,他们也看着邵牧原,从冰冷冷的一个人慢慢变成有温度有血肉的完人。 雨打在窗户上,叮呤咣啷的响着,车厢内寂静无声,邵牧原握着她的手,越来越紧,不肯放手。 从一开始,他就感受到了林榆情绪的变化,但因为小刘在,他一直没敢开口问,直到他们回到家。 从今年夏天开始,林榆有时会住在这里,所以这里有她的拖鞋,有她的洗漱用品,有她简单的换洗衣服,到处都有她的身影。 在玄关处换了鞋,她沉默着坐了一会儿,低着头,也不知在沉思什么。 他蹲下来,握着她的手,“今天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了?” 眼泪在顷刻之间如雨下,应和着同样悲戚嚎哭的天地,哭解决不了问题,但哭可以发泄情绪。 “阿榆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了?”他有些着急,满眼的心疼。 身子前倾,她抱住邵牧原的脖子,埋在他颈肩啜泣,泪水沾湿了他的衬衫,也浸润了他的心。 抬手拍了拍林榆的脊背,声音沉痛着,嘶哑着,“阿榆对不起,对不起。” “南木妈妈说…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她擦了擦眼泪,泪眼汪汪地望着邵牧原,“她说的都对…可是…可是,”她委屈的摇摇头,“我好想跟你在一起。” “别听她的话,我们会好好在一起的,你相信我好不好?”温柔,细腻,他言语中宽慰溢于言表。 “邵先生那边…我不想你跟你爸爸因为我相处不好,如果万一真的…” “没有万一!”他很是严肃的斥驳,“我们之间没有万一,我爸那边你不用管,我爸是我爸,我是我,我跟他不一样,我也不会跟他做同样的选择,”他缓了一口气,“阿榆,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好吗?我认定你了,不管往后有多大的困难,再艰难,我也想跟在一起,希望你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真心。” 那双眼神坚定又神圣,让林榆没有任何理由怯懦,“我从未怀疑过你的真心。” “什么都不要想,也什么都不要做,你就乖乖的,等我,等我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她再次抱着邵牧原的脖子,依偎在他怀里,嗓音里的沉闷一声连着一声,“好,我等你娶我。” 像往常无数个夜晚一样,邵牧原抱着林榆躺在床上,呼吸沉稳和谐。 自从那次以后,他发现自己跟林榆一起睡后,晚上总是睡得很沉,没再被噩梦惊醒过,他好似已经痊愈了,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第159章 一片废墟 可那天晚上,他又做噩梦了。 梦见母亲披头散发,满脸是血,一遍遍地质问他为什么不听她的话,为什么要一意孤行,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人生当儿戏…那些无厘头的话让他难堪,让他不知所措。 无数次重复演变的结局,母亲在他面前纵身一跃,再见时母亲已倒在血泊中,好多血,一直流一直流,流到他脚边,流到他浑身沾染了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味。 噩梦的最后停留在停尸房,阴冷又死寂的停尸房。他嚎啕大哭,父亲却冷眼旁观。也是从那一刻起,他恨透了父亲,也恨透了自己。 无数次的折磨,日日夜夜的难眠,母亲的离世,从始至终都只控住了他一人,只有他一人被关在暗无天日的黑匣子里,手脚绑着镣铐,任由他如何嘶吼,外面的人无动于衷。 他总在想,如果他再懂事一点,再听话一些,是不是就会发现母亲情绪的变化,也不至于不断地激化母亲的病情,最后变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可这个世界上哪有如果? 没有。 世界上多的是,后来。 后来,他跟母亲一样,在自我折磨中沉沦,成为自己最厌恶的人,日复一日的抑郁情绪,满腹悲怆的如麻思绪,抢救室里濒临死亡的心跳。好多次,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脱离肉体,飘到天花板上面,俯视着所有或感性,或冷漠的人们,只有那时候,他清醒地觉得自己活着。 在梦魇中惊醒,大汗淋漓,水洗一样的湿发,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了,久到他觉得自己能像一个正常人那样。 蹑手蹑脚地下了床,胸口处有些呼吸不上来,抻着床沿的手在抖,伸出去的手搭在半空,他回头看了看身边熟睡的人,呼吸均匀,却仍抹不掉眉眼间云雾般的忧愁。 林榆睡觉不喜欢光,他也在渐渐适应,以前光是他的安全感,总喜欢把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好像只要没有阴影,就不会有恶鬼缠身。 也不知今天怎么了,是父亲的话触及他的底线,还是预示着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心悸伴随着荒芜如潮水般向他涌来,汹涌又澎湃。 黑,一片又一片的黑让他恐惧,让他无所适从,好似被扔进深渊里,四周空无一人,只有他自己的回音荡出一圈又一圈的扩音。 他躲去天台,开了能开的所有灯,任由北风呼啸而过,身体的冷再冷不过心里的寒。 不知道到底要怎样才能活得轻松些。 光鲜亮丽的同时又一片废墟。他拥有人人羡慕的家庭背景,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有畅通无阻的资源,有出众的外在形象,却总是不开心,年少丧母,父亲冷漠,被讥讽,被抛弃,被病痛折磨,被家庭裹挟,被身份桎梏…他好像拥有一切,却又什么都没有。 天灰蒙蒙的,看不到零星几点,只有一轮圆盘月高挂天际,孤独又灿烂,正所谓“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一瓶红酒下肚,酒精在身体里发作,脸色变得红晕,手掌的纹路在灯光的照耀下格外清新,他向下看,看到手腕上深一道浅一道的疤痕,混沌的记忆又在脑海中游离,心电图的声音,医生的声音,谭柯和程澄的声音,已故家人哭喊的声音…一切混乱的声音聚集在一起,堪比毫无章法的交响乐,在耳畔撕咬攀扯,无穷无尽如洪荒之力。 乳白色的墙上炸开鲜红的色彩,像玫瑰那样艳丽,像墨染那样沉闷。看着碎裂的玻璃渣,看着红酒在大理石地板上流啊流,他好像闻到了血腥味,跟那天从母亲身上闻到的一样,令人绝望。 摸着阳台上漆黑色的栏杆,栏杆之下有灯,比天还要亮的灯,恍惚间,他看到了母亲,就站在灯光下,正仰头看着他。 母亲竟然笑了,他好久没看到母亲笑了,真的好久好久了。原来,母亲笑的时候那样好看,像长着天使翅膀的女神,周身渲染着普度众生的金光。 一闪而过的念头,母亲是不是来接他了。 他冷静,他沉着,又往前迈了一步。 突然很想知道母亲一跃而下时在想什么? 是想着得到了解脱,还是想着自己没能善终。 如果自己跟母亲一样纵身一跃,父亲又会怎样? 是依旧冷眼旁观,还是为沉没成本太高而悔不当初。 自主意识的冲动,酒精带来的魔鬼,只需要一个动作,他就能知道母亲当时的感受,也能看清父亲的身影。 第160章 你到底怎么了? “邵牧原!” 一个突兀又尖锐的声音闯入他的世界。 当一场精彩绝伦的话剧表演中出现毫不相干的人和别呛拿调的台词时,再完美的演绎都会因此而毁于一旦。 在林榆的视角里,破碎的酒瓶,一滩红色的液体,那人靠近踩空的边缘,好像下一秒便纵身一跃要撒手人寰了。 庆幸地是,她正好醒来,正好发现他不在,正好看到来到天台,正好看到他还站在那,一切都还来得及。 她像一阵风似的,奔向他,一如他昨天奔向她那样。 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他像一座雕像,一座看起来坚不可摧,实则一碰就碎的碰瓷高手。 试探着,伸出一只手触碰他,“你怎么了?”她用极为温柔地声音询问,再小些该被风抹过去。 良久,他才木木地转头,眼神呆滞无神,看着林榆的眼神像从未相识。 他摇摇头,又转回头,看着被路灯照亮的那一块地方出神,“你说人死了是什么感觉?” 冷不丁地这么一句话,让林榆的心忽然的抽动了一下,随即是无边的痛苦。 上次见他这般已经是半年前了,他说有一个人的离世让他感到难过,那一晚,让她记忆深刻。 在所有碎片化信息的拼凑下,她大概知道邵牧原可能患有精神类的疾病,而且持续了很长时间。但在最近的时间里,他并没有任何的异动,会开心的笑,会难过的委屈,会说很多话,会讲很多关于他的事,也会为了她作出很多改变,穿饱和度高的衣服,吃一些人间烟火气足的食物,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体验…即便他曾经或许过得很是不堪,可现在,他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相互包容,相互惦记,这不就是最理想的那种关系吗? 最大的异常大概是,他总喜欢坐在花园里的秋千上发呆,不吵不闹,没有情绪的起伏,只是单纯的发呆。又或者走着走着突然觉得很累,躺在花园的草坪上闭目养神,问他怎么了,他只是摇头,一句话也不肯说。 她不知道,他到底在经受着什么。 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刹那间,一颗又一颗珍珠大的泪珠淌下来,滴落在他的手背上。 心下一震,他瞧见泪流满面的林榆,慌了神,“对不起阿榆,对不起…”他抬手擦了擦林榆的眼泪。 “你到底怎么了?” 他还是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不知道阿榆,我不知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嗓音的沙哑,凝在喉咙里的话总是说不清楚。 踮起脚尖,伸手搂着他的脖子,抚摸着他的后背,哭腔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你没有错,不用道歉…” 紧紧搂着林榆,埋在她颈间沉重地喘息着,闻着她的熟悉又清新的味道,他好像又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安全感。 他们再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北方呼啸的天台,四周空无一人,亮堂堂的灯光照着依偎在一起的两人。 天那么冷,心却是暖的。 天空彻底泛了白,不是因为天明,而是也是下雪了。 今年的第一场初雪。 传说初雪的时候相拥会长长久久。 他们会长长久久吗? 第161章 不会再有秘密了 “下雪了。”她的声音还是那般轻柔好听。 去年初雪时她也说了这句话。 “下雪了。”他的嗓音沉沉,却能听出生的活力。 去年初雪时他也重复了她的话。 凌晨五点,坐在落地窗边,身边的茶壶里煮着姜茶,壁炉里的火熊熊燃烧,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白花花的一片,好像要将一切都净化干净。 腿上盖着毛毯,她依偎在邵牧原怀里,给他讲故事,从寺庙里的小和尚讲到某本书里的搞怪人物。 眉飞色舞,言语生动,她想尽可能地让身边的人开心一些,不管他今天愿不愿意开口说。 他不愿意说,她可以等,她有的是时间。 在她讲到女记者去草原的故事时,邵牧原亲了亲她的脸,沉着嗓音开口,“我想跟你说说我的故事。” 一瞬间的凝神,瞧着他神伤的面容,“只要你愿意说,我愿意听。” 茶水在咕嘟咕嘟的叫着,壁炉里的火焰在滋滋冒火星,朴朴素素的飘雪染白了天地。他领着林榆去了三楼的贮藏室。 房间的灯被打开,一面触目惊心的药墙让林哑口无言,一瓶一瓶的药瓶摆在那,像砌起的高墙,让人望而却步,心生胆寒。 “说起来,我算是被药喂大的,不知不觉,已经吃了这么多药。”他看着林榆眼睛,语气平淡,“你应该也知道了,认识你之前我有很严重的抑郁症,”他抬起手腕,露出深一道浅一道的疤痕,“这些伤疤都是…割腕的时候留下的…”他指着最深的那一道,这个是15岁的时候留下的,据谭柯说,看着段姨接了好几份病危通知书,他以为我真的要死了…”眼睑低垂,他又变得很落寞,“我也以为我要死了,可就算我快死了…我爸,作为当时我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人,我只看到了他离开的背影,甚至没能听到他说一句话,我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我成为他的儿子,如果我的父亲像程澄的父亲那样,我是不是也会过得很幸福?” 他摇摇头,“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打开一个琴盒,里面是被砸烂的小提琴,摸着断裂的琴弦,他的眼神虚弱到捉摸不透,“小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小提琴家,但是…我爸说我是他的儿子,我要走的路,他说了算,所以他砸坏了我的琴,也砸碎了我的梦想。” 许是女性天生的强共情能力,林榆红着眼,心脏一抽一抽的疼,在此之前,她不知道他经历了这么多不堪,她看到的光鲜和稳重只是他保护自己的躯壳,并非真正的他。 真正的他抑郁,难过,不堪…可即便如此,她只想伸手抱抱他,她也确实这样做了。 抱着他的身子,轻拍他的后背,想要给他足够的安全感,“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你善良,但不是所有人都善良,你感性,就有人生性冷漠,或许你父亲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对啊,因为爷爷就是这样教他的,之前我总跟他说不了几句话就会大吵一架,是你告诉我要学会沟通,要多说些话来表达自己…所以那次我才知道,”他埋在林榆颈间,心口处依旧隐隐作痛,“原来他小时候也有梦想,梦想成为画家,他的爸爸,也就是我的爷爷,同样亲手毁了自己儿子的梦,他们奉为圭臬的真理又怎么会觉得错呢?” “人常说,既然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她声音温柔细腻,娓娓道来,“他们已经形成了他们固有的思维,我们无法评判他们的对与错,因为站在对自己有利的位置上去判断是永远没有公平可言的…所以,我们只能跟自己比,今天的邵牧原要比昨天更快乐些,今天的林榆比昨天更爱邵牧原一些,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再难的事都会随着时间慢慢消散的。” “可是阿榆,我是个糟糕的人,我性格不好,不积极向上,还有病,病还很严重,我不能让你开心,还总让你流泪。” “谁没有点病啊?”泪往下流,鼻头酸酸的,眼尾却堆起了笑,“现在谁不是亚健康身体呀,有病怎么了?有病就治啊!”她哽咽着,喉咙里的话好难讲出来,“你不许说这种话,教我要自信的是你,说自己的不好也是你,怎么两头全让你占了?我告诉你,你别想甩掉我,我很不好惹的!”声音拔高了几度,却毫无杀伤力,梨花带雨的模样让人心疼。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好,一天,两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或者是一年,两年…”他滔滔不绝,神情悲怆。 “我管你什么时候好呢,就算是一辈子,我也愿意等你!” “对不起阿榆,真的对不起。” “不要对不起,既然选择跟你在一起,我就不带怕的…你不积极向上没关系,我积极向上就行,你抑郁没关系,我开朗就行,你性格不好没关系,我脾气好…我们好好的,好不好?”她几乎将能说的话都说净了,她以为自己就算谈恋爱了也会是清醒且冷静的,但如今看来,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阿榆,今天之后,我不会再有秘密了。”他的嗓音暗哑,沉闷,却又像是灌入生命力的枯树,来年逢春便可以生根发芽。 当深爱这个词成为具象时,感同身受也能成真。 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瓶瓶罐罐,瞧着被砸的支离破碎的小提琴,触碰着他几乎要碎掉的身体,林榆能够清晰地感同身受着。 那个看着母亲纵身一跃的小孩,那个眼看着自己最喜欢的琴被砸坏的小孩,那个日日夜夜被梦魇缠身的小孩,那个躺在抢救室却眼看着自己父亲离开的小孩,那个看着靓丽却满目疮痍的小孩…想到这,心脏的抽痛感就会越来越强烈,强烈到无法呼吸,强烈到像针刺嵌入肉里,那样绝望,那样难过,到底要怎样的治愈才能弥补他那曾不堪的一切呢? 第162章 有着落了 为什么你坐在那儿,看上去就像一个没写地址的信封。——马克吐温 历经磨难又痛彻心扉的一晚,在水汽纵横的清晨中结束。 雪落满枝头,厚厚的一层,踩一脚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今年的雪要比去年的更白一些。 锅里的美龄粥咕嘟咕嘟的冒泡,微波炉嗡嗡作响,他打开冰箱,满满当当地,瓜果蔬菜样样齐全。后来,在他的清单上,最喜欢的就是跟林榆去超市,听她描述各种食物的表情,总觉得很安逸。 取出两颗鸡蛋,起锅烧油,在灶台边磕两下,鸡蛋打进锅里,滋滋冒油一分钟,关火盖盖焖一分钟,最后出锅是溏心蛋。一个简单的溏心蛋,林榆就教了他不下十次,每次都会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他没有做饭的天赋,但他有十足的耐心。 现在,他终于可以熟练的做溏心蛋了。 听到下楼的声音,他刚好把盘子端在餐吧上,“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林榆一见他就笑了,迈着小碎步跑过来,抱着他的腰,“田螺小伙又给我做早餐啦?” “是不是田螺不知道,但小伙我挺爱听的。” “男人至死是少年是吧?”蹭了蹭他的鼻子,又亲了亲他的嘴唇,“谢谢你少年,也谢谢你的早餐。” “溏心煎蛋和水煮蛋都有,管够。” “你为什么每次都会做那么多鸡蛋呀,溏心煎蛋,水煮蛋,炒蛋,滑蛋…难道你是鸡蛋仙人?”酒窝一深一浅,她眼底的闪耀溢于言表,如果一直能这样就好了。 他抬手敲了敲她的脑门,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明知故问,谁爱吃鸡蛋呀?还鸡蛋仙人,前几天我还是豆腐西施呢,这么快就改绰号了?” 紧紧地抱着他,感受他的温度,贴耳能听到他的心跳,“鸡蛋仙人是你,豆腐西施也是你,都是你,永远都不会变。” “又在说什么我听不懂的情话?” “既然你听不懂,那又怎么知道是情话呢?”她嘿嘿一笑,“我承认,我就是在说情话,我想每天都跟你说,这样你就不会被其他人的情话拐跑了。” “小王子已经遇到了世界上最美的玫瑰,又怎么会为其他玫瑰停留半分呢?”抬手摸着她的发丝,柔顺又好闻,此时,他已经忘了自己的难过,好像自己从未失去过。 “咱俩不分上下。” 眉眼带笑,他催促着,“再不吃早餐溏心蛋可变成全熟煎蛋了。” 早饭后,邵牧原驱车,带林榆去了郊区。 那里有一片人烟罕至的墓园。 一排排松柏在寒风中孤傲独立,还真是“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 将车停在停车位,他牵着林榆的手,走在已经打扫干净的石阶上,石头夹缝中仍能看到细小又嫩绿的新芽,也不知能不能扛过这个冬天。 “昨天刚下过雪,现在就清扫这么干净了,这里的工作人员好敬业。”林榆发出一声叹息。 邵牧原还未回答,迎面走来的人开了口,“我要是不扫,你都进不来。” 猛地抬头,她看到一个戴着黑色皮帽的老头,岁月在他脸上画下称之为人生的山水画,纹理复杂又清晰。鬓边露出的白发没有任何黑的粉饰,大咧咧的显露出来。他拄着一个擀面杖粗的扫帚,被风吹雨打过后黢黑焦黄的手指间夹了一只旱烟,正冒着缕缕烟丝,腾升而起,却不见去路。 “崔爷。”邵牧原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 那个叫崔爷的人点点头,眼睛看向他身边的人,用烟画了个圈,“带儿媳妇来见你妈了?” 听到儿媳妇三个字,一瞬间,脸颊变成血红色,林榆瞪大眼睛看了看邵牧原,又迅速把脸埋进围巾里。 将手里的手握紧了些,他“嗯”了一声。 “有着落了,挺好!”崔爷咧开嘴笑,那一脸的山水画显得更加生动形象了。 他走近,拍了拍邵牧原的肩膀,“你妈挺好的,别老惦记,多惦记惦记身边的人。” 说完,他哼着歌走远了。 他嘴里的旋律林榆没听过,但听清了他口中的台词。 “日落西山红霞飞 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红花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看着林榆不解的眼神,邵牧原向林榆解释,“崔爷,守墓人,我十二岁第一次见他,觉得很酷,现在我三十岁了,还是觉得他很酷。经常来这的人都认识他,只知道他姓崔,所以都叫他崔爷。”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吗?”林榆问。 “没有,他说这是他的家,他哪也不去。” “那他为什么要守在这?是在守什么人吗?” 他点点头,“是,他在守他的战友,他是老兵退役,一个连的人都葬在这了,他也要葬在这。” 突然觉得难过,看着脚下的石阶,她缓缓开口,“他是个伟大的人。” “对,他是个伟大的人。” 邵牧原的母亲葬在整个墓园的最高、那里灌木丛生,夏天的时候还会开很多花,杜鹃,牡丹,芍药,崔爷经常打理它们。 把母亲葬在这里,是邵牧原唯一觉得父亲做对的事情,因为母亲生前就喜欢花花草草,喜欢站在高处看风景,所以她从高处纵身一跃,融进了自己的风景里。 墓碑上已经没有雪了,崔爷清理过,对于这个墓园里躺着的所有人,崔爷都一视同仁,帮他们扫扫落叶,擦擦灰尘,草木在春天长新芽,在炎夏茂密如林,在深秋枯萎凋零,在冬日藏于雪下,春,夏,秋,冬,四季更迭,他的身影却未曾离开。 邵牧原拉了拉林榆的手,“妈妈,这是阿榆,我很喜欢的人。” “阿榆,这是我妈妈。” 看着那张温婉贤淑的黑白笑脸,林榆明白邵牧原的好看继承了谁。可那么好看的人,最终却得到了那样的结果,让人何以叹息。 把手里的捧花放在墓碑前,林榆轻轻启唇,“阿姨好,我是林榆…我就说嘛,他为什么这么好看,原来是继承您的基因啊!”许是想要调节一下气氛,她不想把场面搞得跟昨天一样,压抑又难堪。 “阿姨呀,虽然您走了以后他有段时间不是很好,但您放心把儿子交给我,我会让他好好的,我们都会好好的。” 看着林榆那副认真的模样,他移不开眼,从头到尾,都舍不得看向别处,何德何才能遇到这般好的人,即便发现了他最丑陋,最不堪的一面,仍然能以给予他最热烈的爱。 墓碑上的字写着“爱妻”,邵牧原一直觉得这两个字很讽刺,嘴巴一张一合,他娓娓道来,“我妈妈年轻的时候很崇拜我爸爸,妈妈总说能跟爸爸结婚是她最幸福的事情,我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能成为他们的儿子我很幸运…可后来,爸爸开始不回家,妈妈开始疑神疑鬼,请那些行走江湖的骗子来家里作法,不只是爸爸,连我都觉得妈妈疯了…”他的语气越来越模糊,声音越来越悲戚,“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她已经病的那么严重了…甚至在她跳楼的前一天我还在跟她吵架,我说她是天底下最坏的妈妈,因为她总是让我受伤,然后以此来骗我爸爸回家,所以顺带着,我爸爸也不喜欢我,见我时再没有笑脸…” 他叹了一口气,望向天边,鸟儿飞过,云彩飘过,思绪却始终消散不去,“以至于我都快死了,他却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就因为我跟妈妈得了一样磨人的病…其实我现在已经没那么难过了,”他看着林榆,“毕竟谁也不愿意跟一个垂头丧气没有活力的人笑脸。” “可是…你真的释怀了吗?”林榆问他,“真正的释怀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及,还说自己已经放下了,其实你放不下…可是,你放不下的总要去放下,十二岁的时候你放不下,因为你年纪小,不知道怎么去处理突如其来的失去,可现在你三十岁了,难道还要被捆扎在过去,不断重复过去的痛苦吗?”她看了一眼墓碑上的照片,“阿姨在天有灵,会希望你一直活在过去的痛苦里走不出来,还是希望你不回头的往前走?谭柯跟我说,阿姨以前是个很乐观开朗的人,所以她后来的种种,不是她的错,她只是生病了,又恰好没治好,所以造成了那样的结局,但这个结局跟你没有关系,你无心说出口的话,阿姨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我虽然也不太喜欢我妈的观念,但她有时候说的话还挺对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哪对父母是不爱自己孩子的’,当然,也不能说得这么绝对,但是…大多数情况确实如此。” 她牵起邵牧原的手,言语轻柔,“牧牧,人的出生是天注定的,会成为谁的孩子,会怎样成长,我们都是无法选择的…我们能选的是,剩下的人生里要怎么过,你现在不是一个人面对了,你有我,我陪着你…还是那句话,没什么过不去的,如果有,那就让时间去作答吧,我们只需要过好当下的每一天。” 她说,“父母的故事就留在父母那一辈吧,我们的故事由我们书写。” 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如果有,那就等着时间去作答吧。 第163章 妈妈,您会为我高兴吗? 故事总有结局,但我们的人生不会。 他伸手抱着林榆,吻着她光洁又白皙的额头,手指穿过她浓密的黑发,北风呼啸,心里却是暖意十足。 良久,林榆开口,“我不打扰你了,你跟阿姨说说话,告诉阿姨这些年虽然很艰难,但总算挺过来了,以后,只会更好,好吗?” “好。” “我在山脚下等你。” “好。” 看着林榆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下走,直到她变成小小的一点,最终消失在拐弯处。 他回身,看着母亲的照片出神,天空中有乌鸦飞过,黢黑的身子,嘎嘎的叫着,也不知从何时起,它被视为不详。喜食腐肉难道就是它的罪过吗?到底是谁规定的,它明明是世界上聪明的鸟类之一。 独自坐在母亲身边,头靠在墓碑上,看远处时,他自言自语着,“原来坐在这看世界是这样的,妈妈,这里好安静啊!” 没有人回答他,这里遍布的都是亡故的人,没有能开口的活物。 纯粹的雪片完全覆盖大地,那是一种极致的美丽。雪给即将到来的年头制造的冷漠和茫然,没有起点,也没有尽头。谁也说不清,道不明,来年是丰收还是歉收。 自以为坚不可摧的我们,在汹涌澎湃的大自然面前却显得如此渺小又脆弱。如同高大松木顶着沉重的负荷一般,即便日子再难过,但关关难过,关关过,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在雪雾中再坚持坚持,等着勃勃生机的春来,一切便可以盎然蓬勃了。 “妈妈,自从你不在了以后,我好像也跟着您离开了,没有喜欢的人,没有喜欢的事,没有想完成的梦想,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希望了。”仰面看着天,他抬起手,在指缝中看到了倾斜而下的阳光,“这些年有谭柯和程澄在,闫医生也一直帮我治疗,过程很难,但总算是挺过来了,我就想着啊,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半死不活的,能活一天算一天,哪天死了也就死了,所以我每天都会写一份手写遗书,因为我随时都在等待死神降临,或者说不是等待吧,应该是期待,我每天都在期待,因为这样我就再也不用吃药了,再也不用靠酒精麻痹自己,我太痛苦了,妈妈,你知道吗?” “可是,去年春天,我遇到一个人,就是林榆,第一次见她时,她捧着一本书,读的很认真,还时不时地发笑,但时不时地又皱眉头,还会憋着嘴巴哭,真的好奇怪,我看了她好久,幸好她没发现我,要不然她可能以为我是变态…”他嗤笑一声,回忆时仍觉得心中为之一振,“她笑的时候,酒窝是真的很好看,哭的时候也不丑,是可爱…我就想啊,如果哪天我能像她一样,想笑的时候就笑,想哭就哭,我是不是也能活得很好呢?” “我以为她只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他清了清嗓子,继续娓娓道来,“可是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她是南木的家教老师…那段时间我的情绪很不好,所以我总是很冷漠,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她总拒绝我,拒绝跟我搭话,拒绝跟我靠近,拒绝一切跟我有瓜葛的事…幸好,她是喜欢我的…妈妈你知道吗?刚开始我只是想跟她试试,因为闫医生总跟我说要多接触新的人和新的事,我就想试试,我从来没跟她那样的女孩打过交道,喜欢吃路边摊,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体验,思维很跳脱,看起来普普通通,但她读过很多我读过的书,跟她聊天的时候很舒服,看着年纪不大,却总能莫名其妙地把我说服,虽然她总是自卑,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像个小太阳一样,从来没有那样一个人在我的生活里存在,我的世界彻底被她照亮了。” “以前我觉得很多事情都没有意义,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比如做饭,逛超市,逛商场…可跟她在一起,任何时刻都被赋予了意义,妈妈,我找到可以携手一生的人了,您会为我高兴吗?” 还是没有人回答,从前是,现在也是。 抻着身边的石板,他站起身来,用手抚在墓碑上,“妈妈,我觉得崔爷说得挺对的,我现在身边有值得的人,我该多惦记惦记身边的人,我不能总活在过去,妈妈,我现在很想活,好好活着,想…和喜欢的人…做好多喜欢的事。” 抬手擦了擦那张黑白照片上的雾气,嗓音沉沉,语气轻柔,他说,“妈妈,我一定会好好的。” 第164章 我们回家吧 在山脚下,雪地靴踩着嘎吱嘎吱的雪,抬头时,恰好看到从云层中现身的太阳。 仰着脸,闭着眼,她在沐浴阳光,冬日的阳光最是温和了。 在雪松围绕的区域,有一间矮矮的房子,房顶铺满了雪,烟囱口支出去能看到袅袅炊烟,雪化了之后,房檐上的水滴滴答答的,从外面看十分简陋,像是很多年前盖的老房子。 透过半敞开的窗户,林榆看到了崔爷,他摘了帽子,露出花白的头发,显得更苍老了些。 崔爷也看到了她,冲她招了招手。 厚重的铁皮门咣的一声关上,暖炉上的茶壶咕嘟咕嘟的叫着,崔爷把茶壶一提,麻利地将火焖起来。 房间里家具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两把椅子,一个取暖的火炉。 取了一个纸杯,捏一小撮东西,茶壶从高处一倒,他端在林榆面前,手还是抖着的,“上好的高山茶,香!” “谢谢。”林榆冲他笑了笑,双手捂着纸杯暖手。 嚓一根火柴,点一支旱烟,崔爷坐在窗边,雪松摇曳,墓冢孤寂,大片的雪白,零星的暗黑,是让人挪不开眼的水墨画。 烟雾在狭小的房子里腾升而起,水雾也随着吹拂的方向有了目标,火炉里的木炭烧的火红。 将烟灰弹在垃圾铲里,粗哑的嗓音在逼仄的空间响起,“他这么高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他比划着邵牧原的身高,“那时候还没长开,总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他妈跟前哭,一晃眼快二十年了,他说大就大了,我说老就老了。” “他常来吗?”林榆问。 “常来!不常来我也记不住他,孩子命苦,小小年纪就没了妈,老往这跑,我就问他,总来墓地多晦气呀,他就说,他没地方去…”从抽屉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往林榆手里一塞,“我就给他糖,小孩爱吃糖,还真挺管用,嚎也不嚎了,哭也不哭了,坐在他妈边上一边晃着腿一边吃糖,那时候觉得他又可怜又可笑,总以为这孩子挺没心没肺的,结果…我都快入土了,他还忘不了…” 看着窗外的水墨画,语气平缓地开口,“他是个很好的人。” 崔爷笑了笑,眯着眼抽了一口烟,意味深长地开口,“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倒是个长情的主儿,这年头长情的人不多啦…出殡的时候个个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一两个月的时候还有人来看看,再后来一两年,现在,”他摇摇头,嗤笑一声,“人死透了,就再没人记得咯…” “所以您是一直忘不了死去的人吗?”林榆斗胆问了一句。 动作微微凝滞,崔爷面露难色,随即又笑出声,“当初说好的,谁活下来就谁守墓,巧了吗不是,全死了…就我没死,那群老头啊,早早就扔下我去想清福了,留我一个人在这,下雨天怕淋着他们,下雪天怕雪盖着他们不好晒太阳…我有什么好忘不了的,用不了多久我也躺那跟他们一起晒太阳…孟婆汤一喝,什么都是白扯,也不知道图啥…可能是在这待习惯了,不想挪窝了吧…” “您也是个长情的人。” “长情可不是什么好词,就说这小子,这么些年了,除了痛苦,还得到什么呀?”说这话时,崔爷的眼底明显地多了许多落寞神伤的无奈和叹息。 听着崔爷的话,林榆紧接着开口,“因为他母亲的死,他一直在自己折磨自己,总觉得是自己的错,可人生来就是独立的,哪有那么多牵肠挂肚的因果报应,个人有个人的命,越执着越痛苦,越痛苦越没办法好好生活。” 崔爷嘿嘿一笑,拿起保温杯,吹了吹浮起来的茶叶,呲溜了一口,“姑娘看着年纪轻轻,懂的倒是不少。” “不是我懂的多,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是啊,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话在理。”他瞧着林榆,“但是最近一年,他来的时候状态明显不一样了,我猜是遇见你了吧,那小子好福气哟,能遇见你。” “也是我的福气。” “好好珍惜吧,全世界这么多人呢,偏让你俩遇见了,注定的缘分呐!”崔爷站起身来,往茶壶里添了一瓢水,把茶壶座在火炉上,没一会儿功夫,又开始咕嘟咕嘟冒水泡。 几十年后,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记得有一个人称崔爷的人,因为一句承诺,守一片墓园。 人这一生太长,要做的事能做一辈子。 人这一生太短,一件事就是一辈子。 站在山脚下,林榆看着邵牧原一步一步向她迈进,直到走到她跟前,牵起她的手说,“我们回家吧。” 她点点头,“好。” 人不是不能被治愈,是治愈他/她的人还没出现。 第165章 低糖的茉莉花茶 互联网的意义在于,能够踮起脚尖,去看看那些我们不曾迈进去的圈子。 好的坏的都无甚所谓,重要的是,打破了信息的壁垒,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所以我常常看到这样一句话,“无数人忽略了一个真相,那就是很多事情不需要有意义,吃喝玩乐不等于虚度光阴,吃苦耐劳也不等于意义非凡,当你焦虑内耗时,请一定记得,人生只是各种体验的叠加,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去做那些看似无意义的事,比如发呆,看日出,数星星,你的体验就是最大的意义。人生并不是一定要去做大家世俗认为正确的事,意义是自己赐予的。人生是旷野不是轨道,只要当下你是享受的就是有意义的。” 在《人生海海》这本书的目录页,林榆写下这样一句话,“人生是雪山上的一片樱花,季节到了,它自然会开花。” 跨年前,林榆作为一作又发表了一篇sci,导师很看好她,即便她没有选择硕博连读,也希望她能去更高学府去读博。 可是每当问到这个问题,林榆总是摇摆不定,每次回去母亲张口闭口希望她能早点工作养家,他们老了,干不动了。父亲还是坐在窗前,应和两句母亲,又说几句什么都听女儿的话。 其实她有时候总是不明白父亲的用意,明明心里想着是希望她早点工作,做出来的表现也是如此,却总在最后说一句,什么都听她的。倒不如像母亲那样,什么都写在脸上,喜欢替她做选择,而不是打着为她好的旗号,又在说一些疑似道德绑架的话。 但林榆非常理解,年过半百的父母,拖着年老的身体,干着费体力的苦力活,这些年,父亲的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特殊的味道,是跌打损伤的膏药味道。 今年暑假回去的时候,她几乎已经下定决心,毕业就工作的想法。 可嘴上那样说,实际做还是不敢躺平,实验室里的劳模,图书馆的常客,因为在宿舍里躺着罪恶感太强烈了,强烈的她坐立难安。 后来,段琳跟她说,想要嫁入邵牧原那样的家庭家庭背景不行,学历再不行,真的没有任何合格项了。 以前,还没考虑过要跟邵牧原有个让人心安的未来。因为她也明白,她跟邵牧原之间的差距不是三两天的坚持和三言两语的情话就能跨得过去的,所有的现实问题,随着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暴露的越多。 除去所有的私心,如果非要问自己的本心,林榆是想要读博的,她想要出国读,去最高学府,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现在,看着邵牧原的那副看起来已经好了却没好透的样子,她感到迷茫,她没办法要求他支持她的想法,也没办法要求他真的等她博士毕业。 不管怎么做都不会得到最完美的结果,既如此,就像韩叔伯说的,反正最后都会后悔,那就先去做吧,起码最后不会因为没去做而后悔。 十二月下旬,因为导师出差,两周都没有组会。 某天早上,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海棠树,枝头挂着几只左顾右盼的鸟儿,北风还未停,雪却停了许久。 “我们去看海吧。”林榆说。 动作微滞,邵牧原正在盛粥,抬眼与林榆对视,微微一笑,“好啊,反正年底也不忙。” 林榆走过来,搂着他的胳膊,“年底…真的不忙?哪家公司年底能不忙啊?” “我说不忙就不忙,我是老板我说了算,实在不行我就请假,没了我公司又不是不转了,再说了,现在是网络时代,我可以线上办公。”他舀了一汤匙粥,吹了吹,递到林榆嘴边,“尝一尝,看咸不咸。” 尝了一口,心里美滋滋地,她笑着摇摇头,“你真的太厉害了,做粥都那么会把握火候,刚刚好~” “又拍我马屁是不是?”他自己尝了一口,“多说点,我爱听。” “好~上辈子得积了多大的德,才能遇见你这么又高又帅又体贴的男朋友,我真是太太太幸运啦!” 一早上,邵牧原光听彩虹屁就笑得合不拢嘴,跟林榆在一起后,他的皱纹一发不可收拾的多了起来。 为什么呢? 笑的。 说走就走,他们去了有海的最南边,在一个边陲小镇上租了一间带有花园的复式公寓,一住就是半个月,直到旧年跨新年。 那半个月里,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会去赶海,抓螃蟹,抓蛏子,还堆了一个沙碉堡,很用心,但很丑。邵牧原难以接近自己做出来人生中最失败的作品,没有之一。但在林榆的强制下,他们与那座碉堡的合照被刻在胶片相机里。 晚上的时候,租一台小电驴,林榆在前面开,邵牧原在后面紧紧地抱着她的腰,那是他第一次坐这种两轮的电动车,要是让谭柯和程澄知道,准时要笑得人仰马翻的。 不会下雪的南方,冬天是很模糊的,没有厚实的羽绒服,一件外套从早穿到晚,微风徐徐吹过,鬓间发丝迎风吹起,路灯在树影婆娑间照在两人的脸上,形成斑驳陆离的光圈。 林榆说,“你张开双手试试,风从两边吹过去,很舒服的。” 刚开始他不敢尝试,总觉得这是不安全行为。 但后来,风吹得让人神魂颠倒,他自然而然地张开双手,具象地感受风从正面吹来,像挠痒似的略过两只胳膊,在耳鬓厮磨,在摇曳的心上吹起了涟漪的海浪,那是真正地放松与享受。 小城很小,一晚上就能逛完一整座城。 下雨天的时候,天气微微凉爽,他们会坐在阳台前,煮一壶老酒温着,锅里正咕嘟咕嘟的冒气泡,林榆说,下雨天跟火锅更配。 邵牧原也不明白为什么她总能为某件不寻常的事情找到相得益彰的理由,但他会跟林榆一起接受这个理由,火锅又不是非得吃辣,还有鸳鸯锅嘛。 深夜在路边的大排档吃饭的时候,邵牧原其实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有人愿意大半夜不睡觉在大街上划拳喝酒吃烧烤。平芜的夜生活很安静,但在这却是完全不同的。 林榆的解释是,“白天工作很累,晚上约三五好友在这种视野开阔,吵吵闹闹也不会有人投诉的地方,还吃着喜欢吃的东西,也是一种生活。” 听了林榆的话,又切实感受了那样的氛围,四处散着呛鼻的烟气,酒瓶叮呤咣啷,人声叽里呱啦,虽然很吵,但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实在找不到能去的地方,他们就会去镇中心的广场看大爷大妈跳广场舞,大爷老当益壮,大妈风采依旧,如果走得远些,还能看到各异的舞服,黄红柳绿的,跟绿化带里开的花相呼应,甚是有趣。有时候看他们杵在那久了,热情的大妈还会邀请他们一起跳,邵牧原拉不下来了,林榆就软磨硬泡,实在拗不过,他跟林榆一起,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支笨拙的广场舞。 最惊喜的奇遇大概是,他们走到一个老旧又破败的教堂,大概是抗战时期留下的遗址。晚一天不行,早一天不对,恰好那天有纪念解放的小提琴演奏会。 那天晚上,他们听了一晚上抗战曲,感觉身体里的热血都被拉出来了。 最后,邵牧原作为幸运观众,被挑选上台配合演奏,林榆本来以为他会站在舞台上当花瓶,毕竟过去的不堪让他难以再触碰曾经奢望的梦。 但他竟然直接走到琴盒旁,慢条斯理地将琴拿在手里,试了几个音,抬头看一眼林榆坐的位置笑了笑,又自信的仰着头,腰背挺直,开始演奏。 一整段表演,林榆完全沉浸其中,甚至眼眶泛了红,等她意识到的时候,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流淌到手背上,砸得她心惊肉跳。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邵牧原像完美的艺术家一样,在偏于一隅的小镇,在灯光四起的舞台上,演绎平生最出色的曲目。如果没有一切的阻挠,或许他会站在最盛大的舞台上,与自己的的曲目融为一体,幻化成音乐本身,为所有人带去关于艺术的美梦。 曲罢,他深鞠一躬,雷鸣般的掌声响起,完美落幕。 情不知所起,林榆站起来,她想要给他一个最为温暖的拥抱。而邵牧原拿着话筒,看着林榆,他说,“把这首《梦中的婚礼》送给我的女朋友,希望婚礼那天,我还能为她演奏。” 与爱意抱了个满怀,林榆埋在他怀里,大口大口的喘息,她在啜泣。 “谢谢你阿榆,今天的表演是我人生中最好的作品。” “你应该感谢自己,感谢自己终于愿意放下过去了。”本来不想哭的,但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是应该感谢自己,但我觉得更应该感谢你,没有你,我大概率这辈子都走不出来了吧,幸好,幸好你在平芜大学读研,幸好你是南木的家教,幸好有那么多巧合让我们相遇,幸好你也喜欢我。” 人烟稀疏的小城,爱意却是那般浓郁,像低糖的茉莉花茶,虽然没有刺激多巴胺分泌的甜,但清新又细腻的茶香足以让人乐不思蜀。 奇遇的核心是,林榆树提前踩好点,知道这里会有一场小提琴演奏,也知道邵牧原会成为那个幸运观众。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邵牧原会为了她,重新拉起小提琴,像曾经那个意气风发又蓬勃向上的少年那样,洋溢着自信的脸庞,演绎着最精彩的表演。 第166章 让人一生难忘的饺子 因为喜欢你,所以不需要你为我买昂贵的礼服,只需要你站在我面前,抱抱我,亲亲我,让我听听你的声音。 12月22日,冬至,是适合吃饺子的日子,也是邵牧原的生日。 这一天,太阳直射南回归线,北半球迎来了一年中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时刻。在四季温暖的小镇上,一切如常,没有寒风凛冽,也没有白雪皑皑,烟火气依旧,大街小巷唯一弥漫着浓浓节日气息的是饺子店,卖饺子的大姨都顾不上笑,店里很是火爆,坐满了来来往往的客人。 林榆牵着他的手,晃啊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好像没有一家有空位的饺子店,怎么办?” “一定要吃饺子吗?”他开口问,冬至吃饺子这事他没有概念,因为小时候冬至,母亲会热闹的给他过生日,精致的生日蛋糕,母亲亲手做的长寿面,还有热闹的生日party,后来母亲不在了,父亲一次又一次的忘记他的生日,再没人想要为他办一场生日party。 一次,两次,三次,后来他终于将期待扔掉,把这一天也扔掉,再没在冬至当天过过生日。 谭柯和程澄知道他的习惯,所以会提前把生日礼物给他,只要不是生日当天就行。 今年谭柯寄来的是百达翡丽的最新系列手表,年年如此,玫瑰金色,跟他一样老土又墨守成规。程澄寄来的礼物跟他本人一样极具特点,今年最新款的3d体感游戏机,说白了,找了个理由当生日礼物送出去,其实最后这游戏机的使用权还是回归到他本人,就像他去年送的也是最新款游戏机,隔几天就见他带着粮食来家里体验他的游戏机好不好使。 邵牧原都懒得理他,他在游戏房鬼叫,主人在楼上书房工作,谁也不干扰谁,非常peaceandlove。 “当然啦,就像端午节要吃粽子,元宵节要吃元宵,中秋节要吃月饼一样,什么时候会强烈的感受到节日氛围呢?就像现在这样…”她指了指排队很长的饺子店,“看到他们在吃饺子,你就会想,噢,今天冬至,如果看到他们在吃粽子,你会想到什么?”她仰头问身边的人。 “…端午节。” “对嘛,老祖宗留下来的优良传统,我们就要好好继承嘛,而且,就像冬至吃饺子,我就会想起我妈包的猪肉大葱馅的饺子,真的太香了,谁都没有我妈做的好吃!”想起母亲做的饺子,林榆总会情不自禁地咽口水,眉飞色舞的比划着她心心念念的口味。 邵牧歪头问她,“那我什么时候能去尝尝?” 一句话把林榆问住了,龇牙咧嘴的表情一瞬间凝滞,她一些心虚,还没有跟母亲明说她谈了个什么样的男孩子。 母亲每次问,她都会选择含糊不清,或者转移话题,因为她不会把不确定的未来预先告诉凡事都会夸大的母亲。 “有机会嘛,有机会带你去我家,不是我夸张,我妈就是面食西施!”人有长有短,碎嘴可能是她认为母亲的短处,但母亲的长处就显而易见了,烧的一手好菜,所以即便外面的饭再好吃再丰盛,时间久了她最想的还是母亲亲手削的面,炒的菜。 “怪不得。”嘴角勾起恰如其分的弧度,他笑得很好看。 “什么怪不得?” “怪不得你这么好看,原来阿姨是西施,优质遗传基因。” 一句话又让林榆红了脸,玩笑着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又撩我~你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还不是因为你教得好!” “除了跟我说,你还跟谁说过啊?” 这是一道送命题。 “只喜欢你,所以只对你说这样的话。” 这是一个满分回答。 “竟然排不上队,我们回去自己包饺子吧,我得了我妈真传的,虽然做不到百分之百还原,但百分之八十还是可以复刻的。” “好,我们自己包。” 去超市买了面粉,小号擀面杖,猪肉,大葱,以及各种调味料。 看着邵牧原拎着一大袋子食材,林榆不禁感叹,“还真是差生文具多。” 邵牧原却要反驳,“学霸文具也不少。” 林榆只是嘿嘿一笑,牵着他的手,穿梭在大街小巷,走过一个30秒的红绿灯路口,他们看到了自己的小房子。 晚上七点,煮过的饺子已经安安静静地躺在蒸笼上,再蒸五分钟就可以出锅开吃了。 林榆还顺便用剩下的面粉做了一碗长寿面。 “有饺子还吃面吗?”邵牧原问她。 “这可不是普通的面,这是长寿面,希望你能长寿,希望你能快乐!” “我现在已经很快乐了。” “还有以后嘛,希望你以后每一天都快快乐乐!” “只要有你在,我每天都是快乐的。” “嘴巴这么甜,奖励你一个惊喜吧!”眉眼带笑,明眸皓齿,她在邵牧原的唇上落下一吻,又像兔子似的跑开,迅速上楼。 “你跑慢点,别又磕到了!”人在前面跑,声音在后边追。 林榆身上总是会出现大大小小的磕碰,因为她皮肤白,所以那些磕碰会更加明显。 问她怎么弄的,又总是说不清楚,是下床的时候磕到桌角,还是走路的时候踢到楼梯,又或者在沙发上窝着的时候顶到茶几,总有那么些个情况,她不在意,但邵牧原看着那些突兀的淤青总觉得膈应。 所以,家里的药箱里开始备满各种跌打损伤的药物,红花油,老虎油,按摩油,乱七八糟的,林榆看着都头大,所以林榆总问,“这么多药,你是怎么搞清楚的?” 他会反问,“你知道你为什么搞不清楚吗?” “问什么?”她会一脸天真的问,像个孩子那样等待真理的到来。 但邵牧原就会留一个恰到好处的时间。 慢条斯理地在药箱里精准地找到对症的药,把她的腿拉回来,认真又仔细的上药,等涂抹的药物完全干了以后,才正视她的眼睛,“因为你不用心,所以搞不明白,我用心了,当然什么药都能搞明白了。”临了还不忘自夸一顿。 此时林榆就会在他看不到的死角努努嘴,小声说一句,“臭屁!” 她以为邵牧原听不到,其实他听的一清二楚,但也只是低头一笑,觉得她又怪又可爱。 在蒸饺子的这五分钟的空档里,林榆又迅速从楼上跑下来,一边喘着气,一边抱着一个大箱子。 邵牧原接过来,放在餐桌上,“什么时候寄来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了,你要是知道怎么能是惊喜呢?”她美滋滋地打开箱子,开始细数里面的东西。 每一份礼物都有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密密麻麻的秀气的字。 第一件礼物,是给刚出生的0岁小牧牧。 这是一份你出生当年的报纸,刊登着老旧的新闻,那天意义非凡,因为你出生啦! 第二份礼物,是给刚刚会爬会走的2岁牧牧。 这是一个有奶嘴的奶瓶,那时候的你身上肯定有很香很香的奶香味,初次与世界见面,你一定很期待吧。 第三份礼物,是给跑跑跳跳的5岁牧牧。 这是一双白色的袜子,即使路上泥泞,但穿着白白净净的袜子一切都会变得清明又可爱。 第四份礼物,是给调皮捣蛋的10岁牧牧。 这是一个英勇帅气的奥特曼玩具,每一个小男孩都拥有一个成为奥特曼的梦想。 第五份礼物,是给经历母亲离世的12岁牧牧。 也就是刚刚做好的长寿面,我想说,希望你明白,即便妈妈不在了,你依然可以吃到长寿面,除了妈妈,还有很多很多人在爱你! 第六份礼物,是给经历了死里逃生的15岁牧牧。 这是一件白色的体恤,那一年之后,希望所有的黑暗都远离你,只留下光芒四射的白天。 第七份礼物,是给迈入大人世界的18岁牧牧。 这是一双舒适又好看的运动鞋,希望你即便成为大人了,也不要忘了年少时的青春与活力,要永远保持对生活的热爱。 第八份礼物,是给事业有成的25岁牧牧。 即便那时的你衣食无忧,什么都不缺,但还是想要送你一条亲手织好的围巾,是红色的,希望可以让你的生活一直红红火火! 第九份礼物,也就是给今年31岁的牧牧。 这是一对刻着邵牧原和林榆名字的杯子,今年的生日,你不再是一个人,从此以后,不论困难再大,我们都要一起面对,不放手,不妥协。 看完所有的卡片,眼泪已经止不住地往下流。 邵牧原在哭,林榆也在哭。 她走近,抬手擦了擦他脸上的泪水,“今天你生日,要开心噢!” “我这是喜极而泣,阿榆,这是我这些年来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因为抽泣,他嗓子有些暗哑。 “以后还有更好的。”她的声音温柔极了。 他抱着林榆,感受她的温度,倾听她的呼吸,此刻他觉得无比安心,好似水波潋滟时分的孤舟,它并不孤单,因为它拥有了一整片海洋。 林榆为他的生日做足了准备,甚至在零点到来之前让邵牧原吹了他的生日蜡烛。 那一晚,在烟火气浓厚的小镇,在零星点缀的寂静夜晚,在爱意盎然随风起的房子,刚出锅的饺子,美味得让人一生难忘。 第167章 求婚 当心灵的眼睛凝视着被真理和真实照耀着的对象时,心灵就理解了真理,认识了真实,心灵就明确地拥有了智慧;但是心灵的眼睛如果凝视着昏暗的世界、凝视着多变的堕落的世界,心灵只能形成一些见解,心灵的视野混乱,见解就会飘忽不定,而且意味着智慧的缺失。——《理想国》 12月31日,时间仿佛被加速了一般,匆匆地流逝着。人们怀着对过去一年的感慨和对新一年的期待,开始了辞旧迎新。 寒冷的空气中弥漫着新年的气息,绿化带上都挂满了五彩斑斓的灯笼和装饰。小镇似乎比往日更活络些,但依旧是清清淡淡,没有高耸入云的建筑,多的是汲着拖鞋,穿得朴素又简单的本土人,穿梭在大街小巷,含着这家小孩的名字,吃着邻居家的瓜,好像每天都没有特别要紧的事,但总觉得他们洋溢着幸福的笑脸。 夜幕降临,小镇的灯火辉煌如昼。 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出绚丽多彩的图案,与此同时,电视里播放着各大卫视精心筹备的跨年晚会。街坊邻居围坐在一起,扯着乱七八糟的事情,却能谈笑风生。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小屋也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彩灯,一到晚上,灯一开,即便只有两人,但氛围依旧。 听到外面一声巨响,林榆跑到阳台上,大喊一声,“牧牧,烟花!” 闻声一笑,他放下手里的工作,径直走到阳台,从后面抱住林榆,与她一同欣赏。 “是不是很好看?没想到在这也能看到烟花。” “等会儿它会出现绿色。” 林榆仰头,看到他的下巴,“你怎么知道是绿色?” “我未卜先知。”他说这话的时候,天空刚好炸开了绿色的烟花。 凑近她的耳畔,他的声音好听极了,“因为你喜欢绿色。” 脑子里突然空档了那么一瞬间,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耳垂,刚才满脸的笑意换成了试探,“这烟花不会是你让人放的吧?” “嗯哼~”他有点得意的点点头,“阿榆!新年快乐!” 他刚说完,天空中同时炸开了无数的烟花,大大小小的,几乎沾满了整个天空。 创可贴样式的烟花,玫瑰花样式的烟花,三鲜面样式的烟花,领带样式的烟花,西装样式的烟花…这是属于他们之间私有的秘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最后的烟花出现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士,向扎着丸子头的女孩,单膝下跪。 林榆还看得一愣一愣地,邵牧原已经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又小巧的红盒子,他单膝下跪,与天空的烟花恰到好处的贴合。 红盒子里躺着一只极好看的戒指,镶嵌着完整的钻石,周身还有玫瑰雕刻,戒指的内圈是林榆的名字,这是只属于林榆一人的戒指。 天空上写着一句话,“阿榆,willyoumarryme?” 邵牧原也开了口,“阿榆,willyoumarryme?” 林榆还处在各种奇异的烟花样式中没有缓过来,现在又被求婚,她的大脑彻底空白了,只是情不自禁地流泪,她现在想着自己肯定哭得很难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他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展开,脸颊泛l红,有些不好意思,“抱歉阿榆,我怕太紧张忘词了,所以准备了稿子。” 喜上眉梢时,她只是看着他的眼睛笑。 “阿榆你知道吗?遇见你之前,我一直都是不婚主义者,因为我觉得没有人能一直爱我,我也没有精力再去从失去的经历中走出来,太痛苦了我承受不住,所以一开始我对你很冷淡…但一次次的巧合让我意识到或许你会是那个不一样的人,所以鼓起极大的勇气,我向你迈出第一步,正是这一步,让我们越走越近。每次与你见面我都感到很惊喜,因为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你,我总觉得你有千面,可爱的是你,漂亮的是你,积极向上的是你,委屈流泪的是你,搞怪开玩笑的也是你,认真沉稳的还是你,即便你有千面,但千面都是你。阿榆,是你,让我知道,原来我这么糟糕的人也值得被爱,你的包容,你的耐心,你一次又一次地把我从痛苦中拉出来,让我确幸你就是我要找的唯一……韩叔伯说能相遇还能相爱的人一定是有极大的缘分的,所以阿榆,我一直都相信我们之间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命中注定我会遇到你,认识你,并爱上你……阿榆,请求你,能不能给我个机会,未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我想跟你一起过。” 其实很多话,都没有按照稿子读,因为读着读着就开始有感而发了。 打心底里的喜欢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深思熟虑,就像他一开始在一起和她说得那些话一样,选择跟林榆在一起是决定,不是试错。 一时间,林榆说不出话来,手掌抚在脸上,手抖的有些明显,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人如此坚定的选择,从来没有。 跟邵牧原在一起,一开始她会害怕,害怕这一切幸福来得太过突然,哪一天就消失不见了,所以她总是恍恍惚惚,睡醒后第一眼就看手机,看看那些真真实实存在的聊天记录和照片,才意识到一切都是真实的。 再后来,邵牧原教会了她很多,教她要自信,教她认识很多她未曾探索过的奇闻异事,教她如何跳华尔兹,教她如何为人处事…直到今天,她发现自己彻底沦陷进爱情的蜜罐里,无法自拔。 “别哭了,你再哭,我也要哭了。”他笑着,眼眶红了个遍。与她在一起后,他觉得自己的情绪波动越来越大,从来没红过眼的他也开始爱哭了,开心的时候流泪,不开心的时候也流泪,好像是把那些年欠下的泪都像讨债似的还回来了。 她深吸一口气,擦了擦脸上的泪水,鼻音很厚重,“你这人怎么不按常理出牌…” “按照常理出牌就不叫惊喜了,你说的。” “你这是惊喜吗?我看是惊吓吗?” “噢…是惊吓啊~那我…”他假装把戒指合上,准备起身,“今天先不求了…” “你什么意思嘛!”她一把按住邵牧原的手,声音里满是撒娇和假意的埋怨,“哪有人求婚求到一半不求的!” “那你答不答应?”他开始趁火打劫。 “答应!”她有些被那人绕进去了。 “真的?” “真的。” 还没等林榆反应过来,戒指已经稳稳地戴在她右手无名指上,白皙的手指,闪亮的钻戒,刚刚好,一切都好。 “从现在开始,你是我未婚妻了。”他龇牙咧嘴的笑着,紧紧地抱着林榆,生怕她反悔了。 “你知道吗?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谁像你这样夸我,夸我可爱,夸我有趣,夸我乐观向上…他们只会夸我学习好,争气,好像我就是为了给我爸妈长脸才存在的,可是是你告诉我,我不是别人,我只是我自己,牧牧,谢谢你这么喜欢我!”她又一次哭得泪流满面,泪水沾湿了他的衬衣。 “阿榆,也谢谢你这么喜欢我。” “可是我睡觉会打呼,可能还磨牙,”搂着邵牧原的脖子,她开始细数自己的缺点,“还邋遢,懒,我…” “天底下没有完美的玉,即便你说的这些都是你的毛病,那又怎样,不过是瑕不掩瑜的边角料罢了,如果你是榫,把我就是卯,你睡觉打呼,我睡觉沉,你邋遢,我爱干净,我跟在你屁股后边收拾,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慢慢解决。”他很耐心,像人生导师那样述说自己的见解。 第168章 不再是作弊行为 在《女孩之城》中有这样一句话,“性爱常常是作弊的行为,它抄近道直达亲密关系。” 但当纯净的爱意达到最深处时,性爱便不再是一种作弊行为,而是另一种表达爱与被爱的方式。 当最敏感的身体接受了异体的触碰,而那具异体恰好正是你所了解的,你所倾慕的,自此便不仅仅是达成心灵融合,而且完成身体的交融。 对于传统的林榆而言,如果哪一天她自愿把自己视为珍宝的东西交给某个人,那说明她已经完全爱上那个人了。 看着他宠溺的笑容,林榆也笑了,酒窝一深一浅,她现在终于有了那个执拗又冲动的想法。在此前的所有时间都不合适去做,但现在,刚刚好。 眉眼带笑,眼底里是明晃晃的爱意,言语轻慢又悦耳,她说,“我也要送你一个礼物。” “什么?” 一时间,绯红在瞬间袭来,脸颊骤然发烫,“我。”她伏在邵牧原耳边,均匀又略显沉重的呼吸声,丝丝缕缕地吐露着,“我。” 唾液在喉结里吞咽时异常明显,他能感知到自己呼吸的局促,胸脯间的起伏,像是做了让人力竭的无氧运动似的。 有些事情不需要太多的预演动作,只需要你我心心相映。 窗外的烟花还在肆意妄为的在天空炸响,房间内一片黯淡,却被斜倪着照射进来的月光照亮一些琐碎的什物。 一个老旧的挂钟,一张柔软的床,床边被光线无限拉长的两人。 挂钟滴滴答答,两人的呼吸凝重。 褪去他身上的衬衣,看到他紧实又健硕的胸腹,在月光的侧影下尤为精美。 他俯身,在耳畔,脖颈,像小鸡啄米似的亲吻,好似身下是一朵娇嫩又艳丽的玫瑰,稍有不慎便弄疼了它的枝叶花瓣。 烟花还在天空中绚烂绽放,红的,绿的,黄的,紫的…好看的闪耀从窗外砸进来,好似一道银河飞驰而来的银河,照亮了交叠的身躯。 写实派画作的代表,恰到好处的阴影,点睛之笔的突出,巧妙的渲染,令人难以忘怀。 细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掌抚摸在那一对汁水丰盈又粉嫩饱满的蜜桃上,好似炎炎夏日手里的西瓜,具有极致又张扬的解渴效果。 她的皮肤细腻光滑,捏着她柔软的腰肢,吻着她湿润的嘴唇,像寒冬里寻找火热的暖炉那般,他小心翼翼地探寻着,像一条蜿蜒绵亘的小河,唱着歌,跳着舞,去一片波涛汹涌的汪洋大海。 温暖又有力的一双大手覆在如葱白的小手上,那一刻,她第一次体会到何为性爱,不单单是性,更是因为有爱,才有了性。 当爱到深处时,负距离的产生是顺其自然的,它不是刻意为之的可卡因,而是在瞬间爆发的荷尔蒙,是真正的人间极乐净土。 褶皱的床单,汗津津的额头,呼吸的厮磨,濡湿的发丝,灰蒙蒙的天明,平静又安逸的呼吸声,那都是他们爱到深处的证明。 零星点缀的夜空,玉盘般的月亮半隐在天空之上,没有灯火通明的小镇,星辰显得格外闪亮夺目。 躺在坚实的怀里,脸颊的潮红还未退却,眼底的懵懂是少女的羞涩,伏在他耳边,她轻声细语,“牧牧,新年快乐!” 一个猝不及防的翻身,将她整个禁锢在身下,晨光影影灼灼地照在他线条流畅的脊背上,他亲了亲林榆的嘴唇,也说了一句,“阿榆,新年快乐。” 他的声音低沉又暗哑,继续在林榆颈间继续厮磨,他好似品尝到了可卡因的味道,一种让他想要不断尝试,不断索取,甚至为之疯狂的东西。 第169章 关于暗恋 关于暗恋,到底是怎样的? 关于暗恋,八月长安说,“我们总爱说缘分天注定,有缘人总会被巧合眷顾,穿越茫茫人海中走到一起,不用特意强求,但其实这是弱者的借口,爱是从强求开始的,一旦你喜欢上一个人,便开始观察、揣测,顺其自然和主动出击,没有优劣之分,只是上帝在爱情里偏爱更勇敢的人。” 关于暗恋,席慕容说,“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如此这般的轮回。聪明的人,喜欢猜心,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却也失去了自己的。傻气的人,喜欢给心,也许会被人骗,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 关于暗恋,苏柒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期待你的出现,期待你从我的工位走过,飘过一股夹杂着淡淡烟草香的古龙香水味,很奇怪,每天都是一样的味道,我却甘之若饴。” 关于暗恋,苏柒说,“我总是想起你,在初雪的时候,在下雨的时候,在烟花绽放的时候,在安然入眠的时候,在吃到好吃的时候,你就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那般,出现的那么自然又合理,我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避免看到那束光。” 关于长达五年的暗恋,任何一种结局都配不上它的价值。 跨年那天,大发慈悲的老板让所有人都按点下班,还给每个人包了丰厚的新年红包。谭柯想的是,辞旧迎新,总得给员工们一些好的盼头。 晚上六点,公司里几乎空无一人,出去聚会的聚会,陪家人的陪家人,旅游的旅游,他们总有事做,因为总有人期待着跟他们见面,哪怕是一面。 和无数个昨天一样,今天依旧如此,他坐在办公桌前,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冷掉了,敲电脑打字的手几乎要冒火了。终于在六点半的时候结束了工作。 把电脑轻轻关上,冷掉的咖啡灌入喉中,胃部有些不适,但早已习惯。 冬日时分,夜幕降临的早,灯火辉煌的城市车水马龙,电视塔的灯光勾勒着四个字,“新年快乐”。 他站在落地窗前,垂眸,凝神,发呆。 什么也没想,但所有的一切又都在脑子里,杂乱无章,让人生厌。 “扣扣扣”,一阵敲门声传来。 从遥远的千古,思绪被牵引拉扯着拽回来,他回眸,没有开口说话。 不用想就知道敲门的是谁。 那人推门而入,高跟鞋的声音踩在地板上发出噔噔噔的声音,她站在距离谭柯一米的安全位置,淡淡的开口,“谭总,国际速递,刚到。” 他的视线依旧看着窗外的一片黑,一片亮。 良久,清澈的嗓音响起,“帮我拆了吧。” 苏柒有些为难,“这个速递特意要求您本人亲自拆。” 眉头微皱,他有些不耐烦,“国家机密啊?还要我亲自拆?” “您夫人寄来的。” 原本恼怒的表情一瞬间变了模样,他回身,没有抬眼看对面的人,只是看着那份速递,伸手接过来。 他背对着苏柒,撕开封条,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份轻薄的文件,文件上写着几个明晃晃的大字,真是让人一眼心寒。 那几个大字是,“离婚协议”。 胸口处突然像被压了一块大石头,如果要问那块大石头具体有多重,他不知道,可能是人类对于蚂蚁那样的重量吧。 将近半年的时间,他不敢联系崔媛伊,生怕她再走极端,彻底跟他断了联系。他也不敢跟她见面,怕她见到自己心里堵得慌。 晚上连夜飞去国外只为远远看她一眼,看完以后又匆匆飞回来工作,他明明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老板,却总是被禁锢在模范标准的套子里,套子是方的,所以他不能是圆的。 总有几个空闲的瞬间他会觉得很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尽头。 累了的时候,他就用酒精麻痹自己,想象着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能回到从前,回到没有认识崔媛伊之前,回到他还是少年的时候,学习很累,但只需要学习就足以支配自己的人生了。 可如今,长大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而突袭却像吃饭那么容易,在咫尺之间便向你走来,不管你开不开心,愿不愿意,这个烫手的山芋你都得弯着腰,毕恭毕敬地去接着。 大概人生都是如此,他不知道套子以外的人是如何活着的,他只知道自己的套子越来越让人难以喘息了。 逼仄,狭小,不尽人意,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他突然觉得无趣,无趣到了极致。 “今天跨年夜,”他的情绪有些不稳定,看着苏柒,用稍有烦躁的情绪问她,“你没有男朋友要陪吗?没有家人要陪吗?没有朋友要陪吗?你为什么还在这?要说陀螺,你才是名副其实的陀螺,永远不会停,永远不知道旷工两个字怎么写。” 如果谁能看到他情绪糟糕的时候,除了崔媛伊,除了他那俩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剩下的就是苏柒了。 因为他们相处的时间太长了,时间一长就容易暴露,暴露最脆弱的一面,暴露最难堪的一面。 突如其来的质问,苏柒明白,那份速递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今天突然就鼓起勇气敢那么长时间的看他的眼睛了。 即便遮掩在眼镜之后,依然能看得出来他眼睛的漂亮,炯炯有神,沉稳内敛,所有美好的词都可以用来形容。 他们就这样站着,再没有任何声响打破这微妙又尴尬的气氛。 苏柒并不矮,是高挑又修长的身形,但在他面前时却依然显得那样娇小。有时候她会看着他的背影发呆,想知道拥抱那样宽厚的脊背是什么感觉,是无限存在的安全感,还是压抑不住的心跳声。 也不知怎的,眼里像是闻了洋葱似的,红了眼底,浸了泪水,如果非要问她在干什么,她还真说不出来所以然。 因为习惯,所以觉得合情合理。 哑着嗓子,她露出一个没那么好看的笑容,“抱歉谭总,我马上离开。” 她从不解释,因为她知道,他不会听。 转身走到门口,她又回头,谭柯还站在那,他那样高大健硕,此时她却觉得他快碎了,就像刚刚修复好的玻璃制品,那是修复者最满意的作品,但谁也没想到,转眼间,那人举起无情的锤子,落下,这次倒是碎了个彻底。 从前从未这样看过她,今天他发现他这个秘书眼睛还挺大的,但那么大的眼睛里看不见喜悦,只看到了无尽的委屈和难过。 她又在难过什么呢?她又在烦恼什么?他突然有个抽象又不怀好意的想法,想知道她的烦恼,然后进行对比,或许一经对比,他自己就舒服了。 真是坏透了的想法。 “茶水间我热了一些燕麦奶,您胃不好,记得喝。”她的嗓音有些低沉,听着比往日工作时更具控制力。 谭柯胃疼的时候不喜欢吃东西,倒是喜欢喝点什么,所以苏柒变着法的给他研究好的,营养的,能喝的东西。 有时候她会看着那些东西自我怀疑,觉得自己是犯贱,面对一个已婚男人,为什么还要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和莫名其妙的关心。 她总想着,今天就结束这样荒诞的行为吧,一定。 可第二天,看到他满脸惨白的捂着腹部,她又心软了,她承认,自己就是在犯贱,总是期待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 可能是一吐为快的气话脱口后心情有所缓和,又或者是意识到自己情绪的不稳定让眼前的秘书难堪,他给了一个台阶下,“既然你没事干,那就继续工作吧…有吃的吗?我饿了。” 也不是真的饿,就像中国人见面总会问,“吃了吗您?” 微微一愣,此时她的笑容没那么僵硬了,嗓音清澈,言语轻巧,她说,“您想吃什么?我去买。” “随便。” 不管问多少次,都是这两个字。 门轻轻关上,他转身,再次面向一片黑暗的落地窗,落地窗上呈现出他的倒影,剪裁得体的西装,严丝合缝地贴在他身上,他更像是出走社会的黑帮。但鼻梁上架着那一副银框眼镜又显得他斯文不少。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他看起来颓靡又侥幸。 第170章 无法宣之于口的秘密 期待是一种半清醒半疯狂的燃烧,使焦灼的灵魂幻觉自己生活在未来。——余光中 在等苏柒回来的那个空档,看着那份扎眼的文件,他走到办公桌前,捞起桌上安安静静躺着的钢笔。 那是崔媛伊送他的,当年婚前协议也是用这支钢笔签的,如今也算是有始有终了。 真是荒唐又可笑。 四年的婚姻,都是一份产业一份产业地堆积在一起,曾几何时他觉得自己无比幸运,门当户对,所以没有阶级差距,相互喜欢,所以没有委曲求全,他以为自己遇到了人生中的唯一。 可时间走到现在,一切又显得那么的无力,门当户对能怎样,相互喜欢又怎样,生活的复杂程度真是无法想象,一个突袭的闷棍就让你两眼发黑。 左边的字已经签好了,字如其人,崔媛伊三个字自由又洒脱。 右边的字也已经落下,同样字如其人,沉稳内秀不张扬。 那份文件已经完成他的使命,那只钢笔也完成了它的任务,没什么是再需要它书写笔墨了。 所以它最终的结局是进了垃圾桶,在一团废纸中,它是特别的存在。 他又站在窗前,身体前倾,双脚交叠,双手抱胸,看着窗外的夜景又进入一场没有目的,没有尽头的沉思与幻想。 也就一刻钟的时间,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 她永远都这么礼貌,从一开始到现在,从未变过。 “楼下面包店买了一点吐司和面包,可以先垫一垫。”她把买好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又把刚刚已经热好的燕麦奶拿进来。 透过落地窗,她能模糊地看到他的样子,发呆的,没有情绪起伏的样子。 等了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开口说话。 倒影里多了一人,他看到她局促的站在那。 良久,苏柒理了理头发,缓缓吐了一口气,“那没什么事,谭总我先走了。” 插在裤子口袋里的手动了动,他说,“好。” 她又走到了门口,打开门。 “你有事吗?” “啊?” 她回头,正巧与他对视。 意识到他在说什么,苏柒木木地摇摇头,又迅速地点头。 “到底有事还是没事?” 可能是慌了神,才模棱两可的既点头又摇头。 缓过劲儿来,她才说,“没事,没事谭总。” 听到苏柒的回答,那人只是抬脚,拉开壁柜,伸出手,犹豫间,挑了一只度数没那么高的红酒。 “没事的话陪我喝一杯,介意吗?” 许是意外之喜,她又愣住了,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地极快。 话说不出来,她只能用力的摇头。 “算加班,三倍工资,够意思吧。” 本来是猛烈的心跳,现在却凉了半截。 苏柒有时候会觉得她的老板很搞笑,很多瞬间,总能说出一些让人不忍发笑的话,比如现在。 她倒是希望他无趣一些,这样也不至于她一步一步地踏进名为“暗恋”的无底洞。 他说这样的话,还有一层意思是,他一直都只把她当秘书,工作层面的关系,从来没有拉近过,甚至是普通朋友。 两杯红酒倒映在落地窗上,随着手臂的晃动一左一右,一前一后。 左边的身影是丝绸衬衣搭配过膝包臀裙,还有那一双永远在脚上的高跟鞋。 右边的身影是一套笔挺的西装,一如他往日的作风,风格统一,干练又稳重。 “你今年多大了?” 没有话干站着的时候,总得找些话来缓解尴尬的。 偏头去看他,他的眼睛也定睛到一处,两人相视。 苏柒迅速回头,战术性抿了一口酒,“过完年27了。” “你都27了?”他有些不可置信,开始自嘲,“也是,我都三十多了,好像一过了三十记性就不太好,你都27了…我记得你刚来那会儿才刚毕业。” “你知道我为什么招你进来吗?” “为什么?” “因为你眼睛特干净。” “干净?” “干净的眼里只有一个字,钱。” 一时语塞,苏柒又理了理头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说,“是吗?我现在也是,眼里只有钱。” “不,”他立马否定,“你现在眼里多了很多复杂的东西,复杂的我都有点看不懂了。” “看不懂?”她抬眼,看着那人的眼睛,她好想脱口而出,好想告诉他关于她的秘密。 “所以,你的烦恼是什么?”他步步紧逼。 “可能是工作久了就有社畜的面相了吧,疲惫了。”眼神一转,看着窗外的夜景,暗自神伤,她现在只想快些搪塞过去。 他还在看着她,用一种质疑的态度,也不知道他在执着什么,“我确定不是。” 苏柒干笑两声,心中压抑的冲动就在嗓子眼了。 还没等谭柯拦着,她索性一口干了杯中酒,灼烧感下肚,像一团火将她点燃,烧得她想要飞蛾扑火。 她看着他的眼睛,许久许久都不曾移开,微张的嘴唇,深情的眼神,这么多年了,即便她遮掩的再掩饰,不管是调侃还是真的发现了什么,反正都是众人皆知的喜欢。 可即便如此,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知道她心意的人就是谭柯,被暗恋的人有恃无恐,因为被暗恋的人毫不在意。 不管从前,现在,还是未来,她都清楚的知道,面前的人不可能喜欢她。 所以她会长舒一口气,挤出一个敞亮的笑容,然后嗓音洪亮,“实话告诉您谭总,我其实想涨工资了。” 口是心非的话却说得脸不红心不跳,可就是觉得心口闷闷的,堵得慌。 “哦…”谭柯也抿了一口酒,心如止水,“确实该给你涨了,这些年你辛苦了!” 他又往苏柒的杯子里倒了半杯酒,“这酒虽然度数不高,但也不能当啤酒喝,容易醉。” “醉就醉了,我又不撒酒疯。” “对,撒酒疯的是我是吧。” 两人都笑了,看着万家灯火,却依旧没有归属感。 “你是不是还没有男朋友?”他突然又来了兴致,“看在你勤勤恳恳这么多年,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我看今年公司好多人结婚,你不着急吗?” 当干笑只剩下干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没那么好过了。 他心血来潮的时候总会关心员工婚恋状况,前年还搞了一次公司之间的联谊,拉邵牧原的公司搞团建。 他看起来温温和和,客客气气,但谁也摸不透他的脾气。 捏着杯子的手紧了紧,苏柒硬是挤出了标准的笑容,“不用麻烦谭总,我不着急。” “也对,结婚早也没用,像我,结婚早,离婚也早,有什么用呢?”他又开始自嘲了,自嘲得云淡风轻,看似什么都过去了,其实一切都在。 大家都说要信命,要走的人留不住,还留的人跑不了。 前半句话是对的,但后半句就不仅仅是命的成分了,再命中注定的人,如果不珍惜,也会以龟速前进离开,你以为她一直在,其实她已经渐渐远离了。 脑子里一闪而过的邪念和侥幸让苏柒慌了神,她应该是庆幸呢还是难过呢? “对不起。” 她还是选择难过,因为她不想看到他难过。 “我离婚你说什么对不起啊?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心里有谱…就是没想到,来真的时候反而觉得轻松了。” “有些事情很难用逻辑解释。”她只回了这一句,因为不便多说,因为多说无益。 “如果非要说逻辑的话,那我们确实不合适,她从小在国外长大,开放自由,思维跳脱,没有什么能束缚得了她,我不一样,思想传统老旧,还固执己见,我们注定没办法走长久…却偏偏要相遇…偏偏要结婚…偏偏要在一起纠缠这么长的时间,也不知道老天在干嘛?”他很难过,也很荒芜,即便饮尽杯中酒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去缝补千疮百孔的心。 “可能…他也像我们一样,喝多了?” 一个不像笑话的笑话,终结了对谭柯来说是撕心裂肺的痛,对苏柒来说亦是的痛。 无法宣之于口的秘密可能更痛一些吧。 第171章 我给你讲个笑话 有些秘密适合藏在心里,有些暗恋却总要言之于口。 不是多么想要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而是想给自己一个配得上的交代。 一瓶酒喝得七七八八,被冷落在一边的吐司终于被打开。 奶香味扑鼻而来,他扯了一小块塞进嘴里,细嚼慢咽,“楼下什么时候有这么好吃的吐司了?” 苏柒笑了笑,声音清亮,“其实楼下好吃的还挺多的,有家茶餐厅的烤鸡套餐不错,还有一家蟹黄拌面,噢…还有一家奶茶店卖的酸奶奶昔很好喝,我经常喝。” “听起来你好像也挺爱吃的,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呢?” “因为你从来没有留意过啊…”许是酒精催促,她说了不该说的话,“对不起谭总,我可能…喝多了。” “没事,今晚我不是你的老板,你也不是我的员工,我们就当是朋友,说什么都行。” “那今晚我真的很幸运,能当…谭总你的朋友。” 谭柯笑了,把吐司放回桌子上,“如果你不是我的员工,我还真有可能跟你做朋友,跟你聊天很不错。” “你吃过饭了吗?跨年夜也让你在这加班,我挺愧疚的。” 看来他真的喝得有些懵了,竟然能说出愧疚两个字。 “嗯,已经吃过了,就是楼下那家烤鸡套餐。” 双手抱胸,他偏头,“看来有时间我也得去尝尝了。” 他们再一次相视一笑,安静的,随和的,惬意的。 突然想到什么,苏柒灵光一现,她打开手机,快速寻找,她说,“恰好今天看到一个笑话,分享给谭总。” “什么?” “为什么年轻人一受委屈就想回家种地?”她说。 皱了皱眉头,谭柯问,“为什么?因为焦虑,因为内耗?” 苏柒摇摇头,“都不是,因为水稻不会在半夜告诉我,它想结出火龙果问我怎么办…是不是很好笑!” 他挑了挑眉,歪着头,表示很疑惑。 “好吧,好像也不是很好笑。” 果然,老板是不会明白打工人的心酸的。 …… 晚上八点半,烟花在空中炸响,花红柳绿的,一片连着一片。 “好美啊!” “是啊,好美啊,可是…美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他说完这句话,烟花消失了,很久都没再响起。 “苏柒啊,你说到底什么是爱呢?” 这是一个深刻又难以回答的问题,如果她不在意,可以用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带过,可她在意,很在意。 遥望天空,她的面容很是随和,“对我来说,爱一个人是希望…希望他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烤鸡套餐,希望他每天早晨都被第一缕阳光照亮,然后开开心心的起床,希望他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开心的…”她理了理头发,“可是希望好像总是不切实际的。” “为什么?” “因为我离他太远了。” “你有喜欢的人?”谭柯有些惊讶,眉眼舒展间又微皱。 他在思考和捕捉那些让她脸红的瞬间,那到底是什么时候呢? 但他可以确信的是,那个人他认识,因为她的异样他看得真真切切。 “对呀,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他,只有他不知道。”她喝完最后一杯酒,酒精彻底在喉咙中绽放,像烟花一样,要所有人都抬头注视,要所有人都为它停留片刻。 中国人骨子里的八卦精神,谭柯一脸严肃却仍遮不住那惊动的探索意味,“我能知道他是谁吗?我真挺好奇…” “你啊。” 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生拉硬拽地它才安静地待在那。喉咙里的口水咽了一次又一次,厚重的呼吸声可能只有她自己听得到。 今晚之前,她是胆小鬼,从来不敢赌。 现在,她想豁出去试一试,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不管结局是否如意。 终于说出口,那一瞬间的紧张好像只停留在那一瞬,剩下的是无尽的荒原,等着着枯木逢春,又或者得到的结果是残枝败叶。 一时间,谭柯不知道该怎么反应,脑子里过了无数张人脸,唯独没有自己的。 远处的烟花又开始绽放。 是特殊设计的烟花,有人在求婚。 那段烟花放了很久很久,久到他想起了所有她脸红的瞬间。 他签文件不小心触碰到她手的时候。 实在看不下去,他为她挡酒的时候。 他突然停住,她撞到他后背的时候。 咖啡溅了一身,他给她手帕的时候。 …… 那些瞬间,明明没有意义,却在听到她的表白后,都有了意义。 烟花又停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突袭一下,让喜欢的人感到惊喜,让讨厌的人更加生厌。 他又把那袋吐司拿在手里,扯了一块吐司塞进嘴里,看窗外的瓦亮的月和闪烁的灯,“你知道吗,人和人之间能和谐相处就是因为有界限,只要不过界,什么都好说,说白了,我喜欢跟人谈利益,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谈合作,谈生活,谈理想,什么都能谈…”他看着苏柒,眼底渐渐疏远,重新投入严谨的情绪,“但是,唯独不能谈感情…很无趣。” 他摇了摇头,把吐司丢进垃圾桶里,解开衬衫第一颗纽扣,双手叉腰站在落地窗前,“嗯…我有点累了,没什么事你回去吧。” 结果试出来了,她成了最可笑的小丑。 她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酒也已经醒了一半。 可她还是想说,“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喜欢了整整五年,你总说我要钱不要命,是,以前是,因为我得靠自己养自己,我必须拼命赚钱…所以哪怕是生病了我也要工作…后来生活好了,我有能力休息了,可我还想工作,为什么呢?刚开始我想不明白,后来我想明白了…因为我想见到你。”说着说着,泪已经夺眶而出,划过脸颊,砸向手背,“我想知道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西装,想知道你今天的心情是好还是坏,想知道你喜欢吃哪种东西…我觉得自己疯了,你明明是我碰不得的人…可怎么样呀,我控制不住,我控制不住自己时不时想要看到你的心情…你问我爱是什么,这就是我的答案,我不切实际又无比渴望的答案。” 看着谭柯依然背对着她的身影,她闭了眼,泪又一次淌下来,她奢望的永远都得不到回响,早就该知道的。 “谭总,您放心,我今天告诉您说了我的秘密,不是想要从您这得到什么,我知道我也得不到什么…我只是…只是想给我五年的喜欢一个交代,不是给任何的交代,是给我自己的交代…对于我的越界,谭总,对不起。”说到最后,她狼狈极了,哭腔占据了她所有的声线,让她陷入困窘的循环里无法自拔。 没有等到回话,将酒杯轻轻放在茶几上,转身,苏柒优雅大方的离开。 她是苏柒,靠自己一点一点努力走到现在,即便在她最喜欢的人面前,也想要给自己一个体面的离开。 提上包包,脱了高跟鞋,换上平底鞋,即使穿了五年,她也还是没办法习惯穿高跟鞋。人都说高跟鞋是女人的武器,她却觉得是刑具。 走在热闹非凡的市中心,张灯结彩的节日氛围,光鲜亮丽的时尚弄潮,看着来来去去都是笑脸,而她却笑不起来。 魔都一般的平芜,到处灯火辉煌,却留不得她一人容身。 也不知走了多久,灯还亮着,人却变得稀疏。 手机发来几条信息,心脏在那一瞬间漏了半个节拍,她似乎还在期待着什么。 点开手机,是大学宿舍群发的消息。 [新年快乐!] 一条接着一条。 她也跟着复制了一条发出去。 新年快乐,到底是谁在快乐,快乐的又是谁? 第172章 你找到下家了? 元旦假期过后,苏柒还是正常上班。 七点起床,洗漱,吃早餐,处理工作邮件,出门上班,九点准时到达工位。 工牌戴在胸前,还是老样子,上身丝绸衬衫,下身过膝包臀裙,只不过换了颜色。 她喜欢穿饱和度低的衣服,低调不张扬,就像她总是站在老板的身后,不开口自夸,也不低头自谦,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可在别人眼里,她又是另一副模样。笑颜如花,侃侃而谈,圆滑世故,可以游刃有余的游走在甲乙方之间。 上得了酒桌,下得了工地,是万能的女强人。 破天荒的,谭柯又一次迟到了。 苏柒在工位等着,时不时往门口看一看,手边放着一个信封,她想亲自交给他。 可是左等右等,工作安排差不多了,还是没等到那个人的出现。 快到中午的时候,一个同为秘书的女同事lisa走过来,“苏姐…”她有些难为情,“老板说他今天有事不来了,让我通知大家一声。” 是通知大家吗?明明是专门来通知苏柒的吧。其实没来之前已经预料过无数次了,但真的听到这样的回答,心脏处还是隐隐作痛,沉闷着难过。 “他有说原因吗?” lisa有些为难的摇摇头,又八卦的问了一句,“苏姐,谁惹老板生气了?” “我啊,看不出来吗?”她语气平缓,敲着电脑的手指并没有停下来。 对面的人却一脸惊讶,“啊?全公司上上下下谁都有可能惹老板生气,但绝对不可能是你呀,你是最了解老板脾气的人呀!” 苏柒好笑地开口,她也摇了摇头,“没有人了解他。” 或许谭柯是想要给她一个体面,一个她自行离开的体面,因为他也说了,他和所有人只有一种关系,那就是利益关系。 是她苏柒越界了。 她不敢联系他,接下来的几天,关于工作的交接,也是通过lisa来传递消息。 这几天她已经想好了,如果他一直不出现,她就不等了,就让这荒唐的一切到此为止吧。 可一周后,他出现了。 他出现的时机没有任何预兆,在一个繁忙的上午,人都忙蒙了,却看到他出现在门口,踏着步子迅速走来。 所有人都看着他走来,他抬眼时又迅速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 他走到苏柒工位旁,敲了敲她的桌子,苏柒这才看到他。 来不及慌神,他说,“咖啡。” …… 她再次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谭总,您的咖啡。” 他正在看合同,看了一眼咖啡,端起来喝了一口。 看苏柒还没离开,他问,“有事儿?” 那副样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苏柒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失忆了出现记忆混乱了。可lisa的话却那么清晰地在耳边循环播放,‘老板说他今天有事不来了,让我通知大家一声。’ 苏柒点点头,把手里的信封双手奉上,推到他面前,“谭总,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 他看都没看,也没等她说完,顺手把那信封扔进垃圾桶,“别给我整这些没用的,工作交接完了吗就想着辞职?还想了很久,今天才几号呀,你想了一个月还是半年?怎么,有下家了?”一股脑地全说完,双腿交叠,他抬眼看着苏柒,眼里没有任何躲闪。 反而是苏柒,低着头,咬着嘴唇不知道该如何自处。 自古无情的人才会洒脱又自由。 没等到苏柒开口,谭柯又开口了,“没话说就出去,该干嘛干嘛,未来一个月会很忙。” “工作我已经基本都交接给lisa了,不会影响后续您工作的安排,新人我也跟人事打过招呼了,所有事都不会耽误,您放心。” 低叹一声,他捏了捏眉心,再抬起头,“你真找到下家了?” “没有。” “没有找到下家就随随便便辞职,你觉得你的竞争力很强是不是?求职市场已经卷成这样了,裸辞?你怎么想的?”他几乎用最锋利的语言,说出来最现实的话。 “一定要说吗?”她说着,这才抬起头,与谭柯对视,“您一个星期都不来公司难道不是为了躲我吗?既然如此,我觉得我真的没有留下的必要了。” 他把咖啡喝完,往碟子里一放,“我一个星期没有出现是因为我去南非考察工厂了,他们那边有批新木材质量不错我打算用来开拓海外市场…我躲你?你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你第一天认识我?” “所以是因为之前南非那边是lisa负责的,所以您都是直接跟她对接的,对吗?” “对呀!当初哪知道南非有那些好东西,让她负责,干的那些事足够让我吐血八百回了,我不知道你怎么教的,太差劲了。” “对不起谭总。” “别对不起我,你对得起钱就行了,谁都可以是假的,但钱不会是假的…”他凝神贯注,语气变得缓和,“跨年夜我就当你喝多了,口不择言,以后别有那心思就行了,行吗?”他往后一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就算要辞职,也把lisa带出来再走,让我省省心,可以吗?” 听着谭柯话赶话地往外说,苏柒都怀疑此刻坐在那的是不是谭柯本人。他的处事方式好像不一样了,少了一些内敛,多了一些张扬。又或者他向来如此,只不过她一直以为的了解都是自己造出来的假梦。 最终她也没再继续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转身离开。 在她拉门之前,谭柯再次开口,“先让lisa把咖啡泡明白,咖啡都泡不明白,要么苦要么酸。” “好。” 苏柒走了,谭柯松了一口气,拿起手机放在耳边,“她走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唏嘘,“谭哥你可以啊,有我一半的风采了,你看,听我的没错吧,你就怼她,怼她怼的没话说了就不好辞职了。” “其实她要想走,我不应该拦她的。” “嘿!当初谁说的她是难得的人才,这么多年的默契了,不想再花时间花精力培养一个新人,不划算…”程澄在那头眉毛都凝成一条线了,“合着你尽唱红脸了,把我当替罪羊了?” “就是觉得对她不太公平。” “谭老板也讲公平了?你可是唯利是图的商人啊,你怎么敢的呀…”他咂咂嘴,“你不会真看上她了吧!” “胡说,我们俩只能是单纯的老板和秘书的关系。”他厉声反驳。 “单纯?谭哥,都走到这一步了,窗户纸都捅破了,哪还能单纯的了呀…”遇上别人的事,程澄倒是看得开,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接着说,“虽说你跟崔姐离了…但按道理,你们家还得给你找个门当户对的,苏柒但凡家里厚点,说不定你俩还真有可能。” “别胡扯了,你当我是邵牧原那疯子啊?想一出是一出?” “他确实挺疯的,悄摸的把婚都求了,我看他是吃这么多年药给自己吃傻了,明明乐呵乐呵差不多得了,非得往死胡同走,哎,”程澄一边叹息一边摇头,“他爹肯定不会同意,段姨就算同意也做不了主,关键是还有个杜蕾蕾,当年在商学院的时候就不是善茬,干啥都冲在前面没人敢跟她抢,好嘛,这来了个灰姑娘跟她抢老公,我都不敢想,小林榆要面临什么。” “你应该担心邵牧原会面临什么。”谭柯纠正他,“越是有能力的人越不喜欢搞弱者,林榆有什么好搞的,一个普通研究生而已。” “也是,还真为我们的牧牧捏一把汗呐!”他突然皱了皱眉,“咱俩搁这幸灾乐祸…好像不太好。” “偷着乐吧他,还有咱俩替他担心,你留意着点,别让那雷玩过火了,兄弟还是得罩着的。” “那肯定呀,谁都能出事,但咱家牧牧可不能!” 第173章 五十万 元旦终是过了,那半个月的快乐就像是梦一样流淌过去,好似覆水难收的河流,望不到它来时的路。 在那段时间里,就像约好似的,除了必要的工作,没有人打扰他们。 牵着手走在羊肠小道上,看着低矮的房屋,瞧着常青的树,闻着属于小镇的慢生活。那里风是温柔的,雨是绵柔的,空气是清新的,而人是可爱的。 他们走那天,在城隍庙里的凤凰树上挂了许愿符,他们互相背对着写了愿望,谁也没有说出到底许了什么愿,因为说出口的愿望会不灵的。 临走前,邵牧原说,“等愿望实现了我们来还愿,我就知道你的愿望了。” 林榆依偎在他怀里,看着满是红丝带的凤凰树,看着远处的高山远水,说,“一言为定。” 回到学校,组会依然每周都开,林榆毕业论文需要的实验也排上了,所以她此后的每一天都泡在实验室,她想寒假之前把实验做完,剩下的论文就好写了,顺便再写一篇论文投出去。 她好久不翻朋友圈了,是左娜提醒了一句,她才看到。 怀宁在元旦那天官宣了。 他女朋友很漂亮,他们的自拍照看起来很是相配。林榆为他感到高兴,他也终于找到自己那个对的人。虽然礼尚往来,她也应该评论一句99什么的,但相隔时间太长,她选择只是点赞。 关于求婚的事,她不敢告诉左娜他们,因为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她不知道怎么去衡量。 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一切都没那么简单。 有时候做实验坐久了,她就会突然心慌,也说不清楚在慌什么,就是觉得坐立难安。 临近寒假,她的实验做到收尾工作了,占用寒假两三天的时间就能做完。 也就是那两三天的时间,一个清晨,她接到一通陌生电话。 电话那头说自己是邵牧原的父亲,想见她一面。 她明白,迟早要过这一关。 …… 那天午后,她记得阳光明媚,空气清新。 她没有告诉邵牧原,独自赴约。 说好的一起面对所有的困难,又怎么能时时刻刻都猫在他身后躲着。 雪又薄薄地下了一层,但柏油路却干净如洗。 他们约在一家雅致的咖啡馆,好像大家总喜欢约在这样的地方谈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 林榆提前十分钟到了,但她后悔了。 如坐针毡的感觉真的很让人不爽。 害怕,胆怯,恍惚,她不知道待会儿会面对什么,会不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他权势滔天的父亲用权势压人,逼迫她离开,又或者是甩给她五百万让她自己滚。她还没见过五百万的支票长什么样子,不知道会不会见到。 很多荒唐又混乱的想法在脑海里浮现又重演,如此往复。 当一只擦得锃亮的皮鞋出现在眼前,一切想法都被抛之脑后。 抬眼间,她看到了声称是‘邵牧原父亲’的男人。 那人拄着一只拐杖,动作轻慢地坐在她对面。 在此之前,林榆只是远远见到过几面,如今近距离地接触,她只能说,人和人之间真的是有差距的。看着与自己父亲相仿的年纪,苍白的头发,褶皱的皮肤,却仍遮掩不住他眉眼间不怒自威的气势。 很长一段时间,林榆都没缓过劲儿来,紧张的摸着耳垂,不知所措,只是说了一句,“叔叔您好。” “你应该知道我这次来的目的。”嗓音浑厚,邵东阳单刀直入,不拖泥带水。 捏着出汗的手心,深呼吸了几次,她表情自然地开口,“我知道您不同意我跟牧原在一起,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他…” 还没等林榆说完,邵东阳扯断了她的话,“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不是我瞧不起你,是你的一切都和他不匹配,不匹配你知道什么意思吗?”他轻轻敲了敲拐杖,“意思就是他应该匹配到更好的人,同样的家世背景,同样的受教育程度,同样的眼界经历,这些硬性条件不是你一个努力就能达到的…说白了,你俩就不在一个层次上,如果你真的爱他,你真的舍得他为了你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来配合你吗?” 滚烫的热辣在脸上灼烧,来之前,她对自己说了无数遍要自信,可听到这些话后,还是没有办法毫无杀伤力的接受。 可她想说的话依旧想说,想争取的事情也不想放弃,“叔叔,您凭什么认为他跟我在一起就是降低他的生活水准?您真的了解他吗?他跟我在一起什么样您知道吗?我跟他做了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他很开心,他愿意跟我坦白他的过去,他在我这没有秘密,他喜欢吃我做的饭,喜欢跟我待在一起……他比以前更开心了,您却说他生活水准降低了您的逻辑是对的吗?” “小姑娘你太幼稚了,过日子不是只要开心不开心就可以的,再说了,我的儿子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他最重要的不是要高兴,最重要的是要继承邵家的产业,把邵家的事业越做越大,这才是他该做的事,所以你不要拿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情情爱爱在这高谈阔论。” “真的了解吗?”林榆反驳他,“你知道他母亲的死对他打击有多大吗?他十二岁没有了妈妈,到现在,哪怕是到今天,他都没有完全缓过来,这么多年,您真的知道他是怎么过来的吗?”说到这,她哽咽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声音沙沙的,“多年的抑郁症,失眠症,焦虑症…您知道他家里有间贮藏室吗?那里放满了他吃完药的空瓶子,还有他手腕上的伤疤,您看到过吗?一道一道又一道,那都是他自杀过的证据您知道吗?他15岁躺在冰冷的抢救室有多绝望您知道吗?他整宿整宿睡不着觉用酒精麻痹自己您知道吗?他自己没办法说服自己好好活着的那种挣扎您知道吗?……外人看来,他总是一副沉默寡言又冰冷的样子,觉得他是个自私自利又冷血的无情商人,只为了赚钱,只想着赚钱…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他,而您呢?您也觉得他自私自利又冷血吗?您觉得他是您的儿子所以眼里只有钱对吗?”她擦了擦婆娑的泪眼,喉咙里藏着无尽的悲伤与荒芜,“在我眼里,他是个善良感性又可爱的人,他喜欢摆弄花花草草,他喜欢坐在壁炉前看书,他喜欢动手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手工,他喜欢躺在草地上放空…他也会说错很多话,做错很多事,但正因为这样,他才是完整的人,而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赚钱工具,”猩红占满了双眼,她泪流满面,声音里填了沉重的鼻音,“您儿子跟您不一样!” “啪”的一声,邵东阳拍了一下桌子,幸好周围人坐得都比较远,没有太关注他们。 “怎么,小毛孩一个,你还来教训我了?太不识抬举了!就算你再了解他又怎样?我是绝对不可能让你们有结果的,”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别跟我说那些有的没的,五十万,离开他,再也别出现了。” 原来跟电视剧演的不一样,没有支票,也没有五百万。 她冷笑一声,“原来我的喜欢就值五十万。” “怎么,还嫌少?”他的眉毛拧在一起,气愤直冲脑门,厉声厉色地开口,“我就知道你目的不纯,把自己说得那么清高,说半天还不是为了钱?”他往后一坐,“你的野心我很佩服,但你的方式真是太上不了台面了。” “最多一百万,我不可能再给你更多了。”狠辣冷厉的商人选择了退步,也不知道是听了林榆的话被打动了,还是他害怕邵牧原誓死不从的决心。 不管哪一种,对邵东阳来说,都是坏结果。 “叔叔,我不想把话说难听,但您总说难听的话让我难堪,我只能说,因为您只看中钱,所以觉得这世上的事都能用钱解决,可是很多东西钱是没办法衡量的,我爱邵牧原就是无价的,就算您拿您家的整个产业来换,都换不走,因为这不是什么等价不等价的数学问题…我会读博,我会变得越来越优秀,我现在配不上他,不代表我将来还配得上他!” “你真是疯了!” “为了他疯了又怎样?” 一场本就不和谐谈话最终却在意料之中。 邵东阳扔下一句狠话,“敢跟我横,我看你还能硬气得了多久!” 林榆意识到,从此,她可能再没有安生日子过了。 可怎么办呢?没到最后一刻,她不想放手,也不能放手,邵牧原需要她,她也需要邵牧原。 就算这条路荆棘丛生,到处都是洪水猛兽,她也要亲自趟一趟这洪水。 第174章 我在乎的和在乎我的 眼下世界里,青草顶天而生爬虫昼追日,夜逐月。风是透明的河流,雨是冰冷的流星。——《遥远的向日葵地》 冬雪又下了几场,天气更冷了些。 仰头看时,光秃秃的松柏穿着雪白的厚衣,挂在碧蓝的天空,有时会有一股邪风,吹过时抖一抖,站在树下的人会得到一场细碎的小雪。 道路湿滑,请减速慢行。 过年前两周,林榆放寒假了。 邵牧原在楼下不显眼的位置等着,林榆提着行李箱下来。 他一只手接过行李箱,另一只手牵起林榆的手,“冷不冷?” 林榆摇摇头,笑着说,“本来是冷的,看见你就暖暖的。” 好看的眉眼带笑,他刮了刮林榆的鼻子,“回家。” 拉开副驾驶,林榆乖乖地坐进去。 他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绕到驾驶座,关上车门,拉过安全带系好。 “小刘今天又放假了?” “他老婆今天产检。” “好快呀,他都要当爸爸了。” “是啊,你都快毕业了。” “胡说!”林榆皱了皱眉,“我明明还有一年半呢!”她其实很怕时间过得太快,研究生一过,她就彻底踏入社会了,不管是不是还继续读博都是。骨子里,她还是害怕自己失了身上这层学生的身份。 “对对对,还有一年半,还早,我等你。” 听到那句‘我等你’,她转头,看向邵牧原,“那如果…我说如果…”像是第一次表白似的,她有些紧张,“如果我要读博呢?” 双手抚在方向盘上,他表情淡然,没有情绪上的变化,声音还是那样温柔,“突然决定的?” 她摇摇头,真诚的开口,“研一就想过,觉得自己学的东西太浅了,想再往上走一走,后来到研二之后,又不确定了,我看到我博士师兄每天忙得跟陀螺似的,我有点怕…而且我爸妈想要我早点工作…” “那现在又是遇到什么事让你想读了?” 看着邵牧原的眼睛,她有些难以启齿,“就是…就是,”支支吾吾的,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本应该直行,他却拐弯了。 “去哪呀?” “到了你就知道了。” 带着疑惑的眼神,林榆的眼睛最后定在不远处的巨大牌匾上,牌匾上写着,‘玫瑰园’。 “干嘛突然来这了?” 嘴角带着笑,他挑了挑眉,从中央扶手盒里拿出一串钥匙,在林榆面前晃了晃,“以后再也不会被保安大叔拦着了。” 一瞬间的呼吸凝滞,有些局促又慌张,她好像意识到他做了什么,“什么意思?你…” “意思就是…”他故意停顿了一秒,声音轻快了许多,“以后你就是业主了,再没有人能拦着你。” “你买了一套房子,你在玫瑰园买了一套房子?!”惊讶中饱含惊喜,眼泪好似又无声的出现,嵌在眼眶里。 “因为你上次说想进去看看嘛,那就正大光明的进去看看吧。” “我就说了那一次,就因为我一句话你买了一套房?”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她不敢相信会有人那么在意她说的话,真的把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当回事儿。 “难道不合理吗?你是我女…不对,你是我未婚妻,”他心平气和,声音平缓,“虽然你说者无心,但我得听者有意,你说的话我都记得,而且我又不是没有计划的瞎买,考察过了,这一片计划要开个商场,附近的房价只涨不降,就算以后不想要了,卖了也不会赔钱,阿榆放心。” “怪不得程澄总说你是奸商,原来都是做了周全打算的。” “每一个商人在他嘴里都不是好人。” “那你是好人吗?” “嗯…还真不是。”他笑了。 林榆也笑了,但眼眶里的泪还是没忍住,扑扑的往下淌,“你怎么总对我这么好!”梨花带雨的小哭包最让人心疼了。 探过去身子,他抱着林榆,拍拍她的背,安慰她,“你以后是我老婆,我对你好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你这么容易就感动了,我可要骄傲自满了!” “你会一直都对我这么好吗?” “你要听实话吗?” “废话,不要情话,要实话!” “实话就是,我没办法保证一辈子都对你好,因为未来的事儿我也抓不准,但我能保证的是,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刻我都会对你好。” “听起来像实话。”她哭着哭着又笑了,差点冒出鼻涕泡。 “当然是实话了,哪敢骗我未来老婆。”他有些贫,林榆给了他一拳。 …… 车子平稳地开进别墅,房子在最里排,不靠近马路,宁静致远。 房顶上已经提前挂好彩灯,等他们到的时候刚好天黑。灯一开,黑色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 “好漂亮啊!” “你不会觉得土吗?”邵牧原探着脑袋问。 “怎么会,超好看的,你不知道土到极致就是潮吗?而且,”她眯着眼笑,“小时候只有过年才能开彩灯,就喜欢看这些五颜六色的灯一闪一闪的,很喜欢。” “喜欢什么?” 她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当然是喜欢你呀~” 搂着邵牧原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又亲了一下。 房子里的布置也让林榆惊喜不断,森系,有很多绿色的装饰品,还有很多复古的小摆件。 每一样东西都是林榆曾说过的。 “无心!”林榆捧着手办在怀里,爱不释手,“这个你也记得?” “当然,《少年歌行》…是叫这个名字吧,这是你最喜欢的角色,”他又把上面的格子打开,“不仅有无心,还有…” “萧瑟!雷无桀!唐莲!”一激动,她跳到邵牧原身上,抱着他,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大大的吻,“牧牧!我太爱你了!” 邵牧原抱着她的腿,往后踉跄了两步,他在冷笑,“我可看出来了,喜欢纸片人比喜欢我多一些是吧。” “怎么会呢!”她立马反驳,“我当然是最喜欢你啦…纸片人是爱屋及乌的,真的!” “小骗子!” “才不是!”她心虚地笑了笑,“待会儿给你做西红柿鸡蛋面,奖励你!” “就西红柿鸡蛋面啊?”他故意努嘴,假装生气。 “还有糖醋小排,再给你做个蟹黄豆腐,还有!大肘子!” “大肘子?是你馋了吧?” 她嘿嘿一笑,“大肘子你不喜欢吗?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大肘子呢?”她故意压着声音,让自己显得很搞笑。 “对,没有人不喜欢大肘子!”其实邵牧原确实不喜欢吃,又肥又腻还容易柴,但因为林榆喜欢,陪着她吃多了以后也没那么觉得了。 也不知道是口味变了,还是爱屋及乌。 就在林榆提及大肘子的时候,门铃响了。 保安大叔把两大袋子保温盒递给邵牧原,在友好道谢后关上房门。 没想到的是,邵牧原在龙腾轩已经点过晚餐了。 “所以今天什么都不需要我做是吗?” “当然需要你做啦,”他牵着林榆的手,让她坐在餐桌前,“你需要做的就是,坐在这,好好吃饭,吃饱饭。” “还真有肘子!你什么时候点的?我怎么不知道?” “别管那些不重要的,现在什么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尝尝这肘子好不好吃,不好吃我就投诉他。” “米其林厨师做出来的肘子怎么会不好吃?” “万一厨子今天不开心,做的不好吃呢?”他也会开玩笑了。 林榆仰着脸点头,那就让我品鉴品鉴,今天的厨子开不开心!” 那天晚上,林榆吃了自邵东阳见她以后最满足、最放心的一顿饭,没有考虑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有战战兢兢的提心吊胆,只是好好坐在餐桌前,和最喜欢的人,吃着最喜欢的食物,仅此而已。 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话,那就先过好今天吧。 人的心不大,装在乎自己的,和自己在乎的就够了。 第175章 爱人先爱己 今天的风很疾,吹得我耳畔嘶吼,却依然能听到你坚定的声音。 今天的雪很大,下得瓢泼凄苦断肠天涯,我却能看清你的样子。 今天的天真冷,风雪交加汽笛声响。 今天之前,我讨厌这样的天气,今天之后,我爱上了这样的极端天气。 吃过晚饭后,林榆在书房里敲着电脑改论文,邵牧原负责把残羹冷炙收拾干净。 晚上八点钟,邵牧原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 他轻手轻脚地,将热牛奶放在书桌上,半倚在她身旁,抬手摸摸她的头发,“很忙吗?” 林榆无力的点点头,一脸苦恼的模样,“我想快点搞完发给师兄,然后寒假我就可以好好摆烂啦。” “这是第几篇论文了?你好像…一直在发论文。”他双手环抱,眼里的深情溢于言表。 “这篇不完全是我的…师兄是一作,我应该是二作。”她叹了一口气,撑着脑袋,有些好奇的看着邵牧原,“你硕士的时候发了几篇论文呀?是不是已经甩我好几条街了?” 嘴角勾起好看的笑,他有些惭愧,“那没有,我也没发几篇,国外对发文章数量没那么执着,他们执着的是质量,喜欢一个问题研究到底,研究透彻,科研嘛,很多时候做好几年的实验都不一定能得出什么重大成果。” “所以国内到底是谁把文章量带起来的,感觉所有人都在讲发了多少多少论文,就像套公式一样,好像发文章就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样,不对…”她转念一想,“现在已经是成文的规定了,像我们学校,毕业要求最少两篇高质量期刊论文才能毕业。” 邵牧原想了想,“大概是九十年代那群海归博士回来之后,用文章拼实力,拼着拼着,就把以量取胜炒起来了…”他顿了顿,有些为难,“说实话,现在的文章质量已经远不如从前了,暗箱操作搞的高引用,给钱就能发的开源期刊…不过也可以理解,大家都在卷生卷死嘛。” 眉头微微皱起,她歪着头一脸震惊,“你不是做企业的嘛,怎么学术圈这些东西都懂啊?” “相通的嘛,很多科研最终会投入生产的,降低成本的,环保保护环境的,减少工序的…这些最终都要落实到各种工厂,”他笑了一下,“说白了,大家都是为了赚钱。” “科研是为了赚钱?”林榆又开始怀疑了,她想象中的科研不是这样的。 “不是全部,但可以说是大多数,项目啊,基金啊,像我研究的制药领域,就是想研究出别人没有的药,然后赚别人赚不到的钱,因为我是商人。”清了清嗓子,他继续说道,“当然,顺带着为国家的科研发展做贡献嘛,总不能一直被进口药掣肘。” “可是我眼里的科研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一直钻研。” “你还小,对这方面的事情了解不深,等你哪天接触到了,你会明白的。”想了想,他又显得乐观了些,“虽然这个大环境有点乌烟瘴气的趋势,但还是有很多人都在坚持初心,坚持自己奉为圭臬的信念,比如说从国外回来的博士人才,他们都怀着对国家科研事业的一腔热血,对科研保持热爱,是因为真正的喜欢…而不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 “其实我不小了。”林榆说实话。 那人却摇摇头,“二十出头的年纪是最好的年纪,对我来说,你确实小,很多事情都看得比较纯粹,正是你这份纯粹,我觉得你无比特别…但对你而已,自己又可以独当一面…所以,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 林榆嘿嘿一笑,“你今天好健谈。” “是吗?恰巧遇到了解的事情,多说了一些。” 他把热牛奶递过去,“快喝吧,要凉了。” 看着林榆咕嘟咕嘟把热牛奶灌进肚子里,邵牧原一脸宠溺地看着她,很是欣慰。 “热牛奶好好喝,好香~”嘴边有一圈奶渍,她甜甜的笑了。 将她嘴边的奶渍擦干净,他的声音温柔又细腻,“以后每天都给你热。” “谢谢你牧牧!不止热牛奶,还有晚餐…”眼睛滴溜溜的转,她又开口,“还有手办,还有这里的一切,都谢谢你!” 邵牧原点点头,有些洋洋得意,“不客气。” …… 窗外又飘起了雪,鹅毛大的,扑扑簌簌地,好似深秋大风刮过的落叶,没依没据的散落一地。 他们依偎在落地窗前的沙发椅上看雪。 因为下雪,天白了几个度,灰蒙蒙的,在路灯的照映下,模糊间能瞧见雪花的形状。 一层盖着一层,不多久便有鞋底那样厚的雪。 唱片机里转着唱片,里面传来优雅又悠扬的大提琴曲,慢悠悠的,无限惬意的。 今晚不仅雪落,还有飓风,风吹雪落,树影摇曳,极坏的天气通常让人不安。但那两人却觉得无比安逸。 毛毯盖在林榆身上,她靠在邵牧原怀里,有些昏昏欲睡,却依然清醒且清明。 “你是真的想要读博吗?”邵牧原打破了这一宁静。 林榆以为早已撅过去的话题又绕回来了,她没有回答,把身子往他怀里躲了又躲。 “今天这个话题你绕不过去。” 实在拗不过,林榆低声细语地开口,“我想。” 良久的沉默后,邵牧原轻描淡写地开口,“如果你想,那就去吧,我不会阻拦你。” “你就不问我为什么?” “你会告诉我吗?” “你问我就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她坐起身来,面对邵牧原,“第一点,我觉得自己研究的东西太浅了,想要继续深入;第二点,相比于步入人情社会,好像学校的象牙塔更适合我一些;第三点…”雪似是犹豫了,下得没有那样猛烈了。 “第三点是什么?”盯着她的眼睛,他想要亲耳听到她的回答,即便已然知晓,还是想要贪婪的得到百分之一百的确幸。 “因为你。”她脱口而出,“你总说我小,我想问题很纯粹,但有些事情我懂…想要名正言顺的站在你身边,要么天降巨富我家成了暴发户,然后拥有一笔非常丰厚的嫁妆嫁给你…要么把自己的学历再往上提,成为像南木妈妈那样的高知女性,在学历方面稍稍补足一点财力的短缺…”踌躇之心跃于脸面,却在转眼间开起了玩笑,“暴发户我这辈子是指望不上了…所以我只能努力成为女博士,四舍五入相当于穿了一身战甲,虽然用处不大,但伤害来的时候还能挡一挡。” 看着林榆条理清晰地开口,情绪饱满丰富,面容和煦如春风,好似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想法,跟别人无关。 可邵牧原知道,她都经历了什么。 “我很高兴。”他笑着,又摸了摸林榆的头。 “高兴什么?” “高兴你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然后才是我。” “你会不会觉得我不够爱你?” “当然不会,知道爱自己的人才能真正懂得如何爱人,如何爱自己都不会,那口口声声说无条件地爱别人,其实是自欺欺人,我可不需要那样的自欺欺人…”他语重心长,言语轻慢又平缓,“希望你能一直如此,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先考虑自己,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而我呢,是你的锦上添花。” “你怎么总是看得这么通透?” “因为我比你多吃了七年的饭,总不能白吃吧!”他一边开玩笑,一边开口,“我爸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只要我们足够强大,没有人能拆散得了我们。” 笑意逐渐在林榆的脸上瓦解,她有些难过,眼眶又沁满了泪,原来她经受过的苦楚他都知道。 她哑着嗓子,想起见邵牧原父亲时自己的不理智和不妥协,她有些懊恼,“那天跟你爸爸说了一些不太好听的话。” “真的?”邵牧原面色紧绷,好似下一刻就要发飙了。 “对不起啊,那天有点激动,没搂住。”她有些委屈,眼睛水汪汪的。 那人却突然笑出声,一把搂过她,亲了亲她的唇,“干的真漂亮!很久没见他被人怼的哑口无言的样子了。” 一时之间,林榆不知道该说什么,“那叔叔会不会记恨我很久啊?”她很担心,依旧为自己的冲动感到胆颤。 可邵牧原却说,“我爸那人有很多缺点,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记仇,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利己主义者吧,他不会在意任何人说的话。”说着说着,他有些恍惚,看着窗外的飞雪如花般美艳,却清白的让人心安。 第176章 想送你到家 当知足凌驾自卑之上,幸福将会贯穿人生。——佚名 第二天一早,邵牧原送林榆去车站。 雪后的清晨,天是瓦蓝的,地是雪白的,人是五颜六色的。 车站忙忙碌碌,人来人往,即便是大年三十都是人满为患。 穿梭在紧俏的空间,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在前面引路。 本以为还要好一会儿才能到达候车室,结果三五分钟就到了。 林榆面对他站着,仰头,笑靥如花,“别送啦,我自己进去就行。” 邵牧原看着她,抬手摸了摸她的脸,帮她掖了掖围巾,理一理她的碎发,还是不舍,“我送你进去吧。” “我也没拿多少东西…”她似是想起什么了,“噢对,我拿的东西还没你买的多,一行李箱全是你的礼物。” “也没买什么,希望你爸妈能喜欢…所以我送你进去吧,太沉了。”他依旧不想松口。 “其实还好啦,不重,我很强壮的。”她抬起自己的胳膊,假装有很多肌肉的样子。 良久的沉默后,他有些难过,“就让我再陪陪你吧…”他的声音都软了好几个度。 实在拗不过他,林榆和他一起上车。 行李箱已经放好了,位置也找到了,靠近过道,好出行。 “拿行李箱的时候记得喊一下人,别自己逞强。” “知道啦。” “包里有牛奶,有面包零食,饿了记得吃,别犯懒硬扛。” “明白。” “下车时间看好了,别坐过站了。” “不会的。” “你…” “哎呀,别担心嘛,又不是第一次坐车了,我会很安全的到家的。”林榆想让他安心。 其实,他是想说,“我舍不得你。” 动车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抱着林榆,将小小的她禁锢在怀里,埋头在她颈肩,“我好想你。” “我还没走呢。” “那我也想你。” “我很快就回来啦,就三周。” “士别三日如隔三秋,你说很快?我不信。” “乖啦,”她抬手抚摸着邵牧原的头,“虽然见不到,但我们可以打语音电话嘛,很快就过去了。” “不要语音电话,要视频电话。” “好,视频电话,我答应你。” “车快开了,送人的赶紧下车啦!”乘务员在车里喊,声音传到车外,传到邵牧原的耳朵里,让他彻底慌了。 “要不我补个票,送你到家吧。”他说。 林榆被逗笑了,“现在哪里还能有票?我的票还是好不容易抢到的,难道你要站三个小时啊?” “也行,三个小时而已。” “别开玩笑了,就算你真的去了,那你也不好回呀,太麻烦啦,你就好好在家里等着我,我之前不是给你买了一个超大的城堡拼图嘛,等你拼完我就回来了。”她像哄小孩那样哄着他,也是第一次知道邵牧原这么黏人。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你父母?”又谈到这个问题,邵牧原还是有些期待,他想去看看什么样的家庭会养出林榆这样好的女孩子,善良又积极向上。 林榆顿了顿,有些为难,见父母这个事儿有点大,她还没想明白该怎么安排,这次回家,她本就要跟母亲具体说一说她到底谈了个什么男朋友的。 “嗯…你别急嘛,年前我爸妈会比较忙,等年后再说?”她试探性的开口,晃着他的胳膊。 “送人的都下车,车马上开啦!”乘务员再一次提醒。 “回去吧,”林榆说,“我得上车啦!” 依依不舍中,邵牧原站在原地,看着林榆转身,看着她即将踏入车门,却一转身,向他奔来,在他唇上留下浅淡的一吻,“等我回来!”她笑着说。 一溜烟的功夫,像兔子似的,她跳进车厢,透过车窗冲他招手。 挥一挥手,离别竟来得如此轻易。 第177章 家的味道 常言道,常回家看看。 那家是什么呢? 家是呆的时间太长会觉得异常烦躁,但当长时间远离家时,又会无比想念,无比渴望。 国人骨子里的优良传统便是,不管过得好不好,过年都要回家。因为家是无论你好不好都会包容你的地方。 经过三个小时的高铁,林榆终于又回到了最熟悉的地方。 高铁站附近一排接着一排的商铺,她每次回家都会在第一个店铺买一些软麻花和糕点回家。寒冷的冬日,听到亲切的乡音时会觉得心里暖烘烘的。 到家的时候,林楠已经在门口迎接了。 一个学期不见,感觉他又长高了,林榆得仰着头看他。 接过林榆手里的糕点,他就开始啃了,“姐,你怎么每次都买这些东西啊?” 林榆笑着拍拍他的头,“我要是不买,你现在吃的什么?吃的西北风啊?” “姐你对我真好!”林楠嘿嘿一笑。 “傻吧你,姐姐不对你好对谁好呀?”她看着他那灰头土脸的样子,“过年衣服买好了没有?” “没有,这不等你回来给我参谋参谋嘛,咱妈选的都太土了,我不待见。” “行,姐姐给你买。” “不用姐,咱妈说了,你出力,她出钱。” “这学期考的好咱妈挺高兴吧?” 前两个星期,林楠的期末成绩出来,全班第十,虽然不够拔尖,但在年级里排进了前两百,算中等偏上。 能在新一中这样的学校排到中上等,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所以母亲高兴也是应该的。 闲聊过半,林榆把拿来的东西收拾好放进自己的房间。 刚回来这几天很忙,林榆和母亲一起准备年货,炸油糕,蒸花馍,烧肉烧豆腐,卤鸡腿,炸带鱼,蒸蒸肉…虽然每年都是一套程序,但每一年的准备都有所不同,材料的比例,调料的咸淡,都有精准的讲究。 空闲的时候林榆会学英语,因为她报了3月份的雅思考试,希望能一次性通过,之后就可以不用考虑语言问题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走哪条路,但不管走哪条路,英语这个硬条件放在哪都是需要的,所以不管是不是真的要出国,考了就没害处。 晚上的时候,在确保母亲不会推门进来的情况下,林榆才会跟邵牧原通视频电话,但往往都通不了多久,门外就响起母亲的喊叫声。 就这么一直忙忙碌碌到了大年三十。 春晚在电视上播着,声音开得有些大。 饭桌上摆着六菜一汤。 有林榆喜欢的红烧肘子,有林楠喜欢的糖醋小排,还有之前就准备好的年货吃食。 每年的年夜饭都不一样,今年的年夜饭格外美味。 一家四口,举杯同庆。 母亲笑呵呵地,“祝阿榆顺利毕业,争取找个好工作,月薪三万!” 虽说是吉利话,但林榆还是实诚的接话,“妈,你太看得起我了,月薪三万很有难度的,现在的学历已经没有过去值钱了,企业的门槛也是水涨船高,我…” “诶…大过年的别说这些丧气话,要说好话,吉利话,月薪三万怎么了,你是平芜大学的高材生,肯定没问题的!”母亲打断了她的话。 林榆没再反驳,自顾自地喝橙汁。 “祝阿楠学业有成,能考个好大学,最好也能考上平芜大学,这样咱老林家就彻底扬眉吐气啦!”母亲的嘴笑得合不拢。 父亲也跟着一唱一和,“是啊,咱家的两个孩子都有出息!” 林楠也学着姐姐开始泼冷水,“妈,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考平芜大学起码得年级前三十才有希望,你这是要你儿子的命啊,我靠进前两百都烧高香了…”戳着碗里的小排,他突然没有了食欲。 “你姐说丧气话,你也跟着说,你俩串通一气气我是吧?”母亲不高兴了,“你才高一,还有两年半提升空间呢,怎么就上不了了?学不会就多学学嘛,谁不是从不会到会的?”讲起话来,母亲总能头头是道,处处是道理。 林楠小声嘀咕,“说得轻巧,你怎么没考上…” 话还没说完,他的胳膊肘被林榆推了一下。 林榆提醒他,“吃你的饭,别多说话。” 今天大年三十,她不想又闹得不愉快。 许是叛逆期已经过了,弟弟比以前懂事很多,不再揪着母亲的话一反到底。 虽然席间的话没那么好听,但这顿饭吃得顺顺利利,父亲没有突然离席去工作,母亲也没有半道放下碗筷去忙家务活。 一年中最齐全、最好吃的一顿饭就是大年三十这天了,因为饭里都是家的味道。 第178章 卑微到尘埃里 当鸿沟出现的时候,跨越就像突然天赋异禀,自此有了拯救世界的能力。 大年三十吃完饭,林榆跟邵牧原煲电话粥。 她想跟他一起守岁,迎接新年的到来。 这天,邵牧原在家里吃饭,他耐着脾气,在餐桌上一言不发,任由邵东阳的滔滔不绝。 “蕾蕾前些天还念叨你呢,说你在拿了医疗峰会的奖,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他本不想回答,但餐桌上还有段琳和邵南木,怎么也得表现得和气些,“忙。” “你能有多忙?”邵东阳揶揄他,“非要搞个小公司,差不多就得了,家里的产业还不够你折腾?我迟早得退,这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儿你得好好考虑了。” 他放下碗筷,身上的毛衣穿得不太舒服,是邵东阳送的,既是心意,就该领了。 可不管是身还是心,他都接受不了,“咱家又不是没人了,还有南木,再不济还有职业经理人不一定得要我继承。” “南木才多大呀,等他能接手公司,你老子我都入土了!”他说得有些激动,一口饭呛在喉咙里,连着咳了好多声。 段琳赶忙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背,声音温柔似水,“你们父子俩又掐起来了,大年三十都说些吉利话吧。” “是我的错吗?”邵东阳不依不饶,脸还是通红的,他指着邵牧原的鼻子骂,“我有儿子还犯得着找职业经理人?你怎么想的你?跟你说话是真费劲!” “不能说话就别说了。” “嘿!你个王八…” 话还没说完,段琳推了推他的胳膊,让他注意说话的力度。 “你行…”邵东阳还是妥协了,“你就拖吧,把我拖死了我看你还能靠谁!” 当年,邵牧原整个人都是废的,抑郁症缠身多年,情绪不稳定,成天丧里丧气跟鬼一样。他绝对不允许邵家的一切毁在这样一个人手里。 所以才有了邵南木的出生。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邵南木越来越大,本是对他寄予厚望,可后来发现,这孩子养得越来越野,成天不是打游戏就是出去疯玩,就算有个高智的妈也扭不过来。 如果光靠他自己去考,可能连个二本都考不上。所以今年过完年,邵南木就被安排去美国读预科,等适应了再去大学读用钱砸出来的本硕。混个学历,到时候在公司里谋个差事,平平安安过完一生就行了。 其实这也不是邵东阳的规划,而是邵南木自己的想法,16、17岁的孩子已经形成自己的自我意识了。 邵东阳还记得他当时信誓旦旦的样子,“爸,公司就让我哥去管吧,我脑子跟不上,而且我也不喜欢,等我去了国外我想卖煎饼果子,肯定很赚钱,不卖煎饼果子的话可以卖鸡蛋灌饼啦、熏肉大饼啦、手工煎饺啦…之前去美国的时候,天呐,他们的饭难吃的要死!” 听完邵南木的话,邵东阳扶着额头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邵南木靠近,推了推他的胳膊,“爸,你咋了?不舒服啊?” 邵东阳白了他一眼,“我看见你不舒服!” 看见邵南木那傻傻愣愣的样子,他仿佛看见十年前的程澄,那小子打小就天马行空,干啥啥不成,三岁看小,十岁看老,果然,到现在一事无成。就是命好,选的老婆真是让人恨的牙根痒痒。 深知邵南木跟程澄一个路数,邵东阳算是彻底放弃这个小儿子了。 就像是瞌睡给了一个枕头似的,原本觉得家族无望的邵东阳看到了邵牧原这个希望。 原本以为他靠自己走出来以后能好好活着就行。 结果非要自己创业搞公司。 一开始,他非常反对,但拗不过邵牧原的执着,他放了三千万给儿子,赔了,再没有下一笔的资金投入,钱就当扔了;赚了,他当股东算分红。 公司刚起步的时候,一赔再赔,本以为三千万要打水漂了,结果降到谷底的公司又有了起色,也就五年的时间,还真让他做成了。 分红利润都赚得盆满钵满,这时候,邵东阳才又把放弃的儿子重新推到台面上,逢人就介绍,各种资源拉拢聚合,让邵牧原的公司越做越大,做到现在的业内口碑。 如果再找个像路姮那样门当户对又能力出众的儿媳妇,那邵家的大家大业也算是继承下去了。 可偏偏在这件事上又出幺蛾子。 杜蕾蕾虽然不及路姮那样有格局,有能力,但也算是那一辈里不可多得的人才。如果她能跟邵牧原结婚,也算是让家族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了。 媳妇愿意嫁,儿子却是一口一个坚决拒绝。 奈何半路还杀出个程咬金,遇上林榆那么个穷学生,虽然说各方面都还行,但家庭背景太差了,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这完全就没有可比性。跟这样的人结婚就是扶贫,有点脑子的人家谁愿意啊?谁都不是圣人,当不了救世主。 但瞧着邵牧原那决绝又认真的样子,邵东阳是真的怕了,怕他来真的,真的因为所谓的幼稚爱情跟林榆结婚。 事情走到这一步,让段琳跟林榆谈没用,自己跟林榆谈也没用,如果要用一些手段倒也不是不行,就是太掉价了。他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出手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学生,他的老脸不知道该往哪搁。 所以,他只能指望杜蕾蕾了。 男人跟男人对垒,女人跟女人对弈,这样才显得公平些。 晚饭后,邵东阳拉着儿子去书房单独谈。 他点了一支雪茄含在嘴里。 烟雾缭绕,腾升而起,他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向窗外,只有一轮新月挂在高空,一切都显得那样安静。 平芜很早之前就开始禁止放烟花了,年味儿一年比一年少了。 看着父亲烟不离手,邵牧原没忍住,开了口,“少抽点吧,肺都黑了。” “你不也…”话还没说全,他突然意识到,“很久没见你抽了,什么时间戒的?”邵东阳有些不可置信。 双手抱胸,他背靠抵在红木桌前,“快一年了。” “为了什么?” 看着父亲提问的眼神,他想了想,认真地开口,“为了林榆…您总说我跟她在一起没前途,您说的是金钱的钱途,我看的是人生意义上的前途,说真的,跟她在一起,我能多活几年。” 深深的吸了一口烟,邵东阳突然被呛到,又是一阵猛烈的咳嗽。 实在看不下去,邵牧原上前,动作僵硬地拍了拍他的背,“都说了少抽点。”摸着父亲的背,他觉得父亲又老了不少,脸上的褶子更深了,捏着烟的手也更抖了。 “你说说吧,怎么就能多活几年了?”他觉得很好笑,好笑地想要得到好笑的答案。 语重心长地,他想要好好跟父亲说话,“跟她在一起以后,我慢慢在戒药,终于不用再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酒也喝得没那么频繁,饭也吃得规律,反正跟她在一起吃饭,莫名其妙的就有食欲了,而且我会期待明天,会期待后天,期待即将跟她见面的日子…”他咧开嘴笑了笑,“爸,我知道这些对你都不重要,可这些对我很重要,因为林榆,我几乎就要活成个人样了…你能不能高抬贵手,就让我们在一起吧。”说到最后,他就要卑微到尘埃里了。 也不知道怎的,可能是林榆总劝他要跟父亲好好说话的缘故吧,现在他的情绪很冷静也很理智,不想吵吵闹闹,不想不欢而散。 过去放不下的可以不放,可总不能把未来也放进过去里过不去,那样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可他已经不想死了,他想好好活着,想好好跟林榆结婚,想跟父亲证明自己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 第179章 他真的错了吗? 听到邵牧原最后一句话,邵东阳的表情黯然失色,他想要的好笑的答案,一点都不好笑。 邵牧原说戒药的时候,心脏狠狠揪了一下。 想起那天午后,林榆泪眼婆娑的跟他说他儿子过去过得有多辛苦。 当时他不想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他一直都认为是邵牧原自己的问题,才导致他自我折磨走不出来。 可现在,看到儿子那副略显疲态的样子和软下来的声音,他突然不那么认为了。 他的儿子已经过了而立之年,这说来很是漫长的三十年竟然晃得这么快,快得让人有些发怵。 细细想来,他好像从来没有认真看过自己的儿子,他换乳牙的时候,他眉清目秀的时候,他一下子蹿得比他都要高许多的时候…原来他都错过了,不是他不在,是他从来没在乎过。 邵东阳这一生,就没在乎过几个人。 窗外突然响起烟花在空中炸开的声音,许是附近的游乐场放的,又或者是胆大的人偷着放的,到底是谁放的都无所谓了。 只是,因为有烟花爆竹,所以今年还算是有些年味儿的。 他许久没有开口说话,望着窗外,今晚的月亮格外漂亮,夜晚的天空很是透亮。 沉默的面容,深邃的目光,邵牧原心如刀绞,他还不如开口唾骂来得省心些。 两人就这样僵持着,直到烟火散去,一切归于平静。 邵牧原等不到他的一星半句,决定甩手离开。 “你说的这些不过是暂时的,你们才在一起多久,婚姻又不是过家家,每天看着同一张脸要看几十年,你确定你能受得了吗?”邵东阳开口了,他一向很现实,现实的把所有事情都摆在台面上,哪怕是血淋淋的,让人厌恶的。 脚步停滞,邵牧原没有回头,背对着他的父亲,“如果连未来的一切都要计划好的话,那跟套公式有什么区别?未来几十年,太远了,我不想考虑那么远的事情,眼前,能把握眼前我就足够了。” “那个穷学生根本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单纯,她野心很大。” 终于转身,看着父亲的眼神他坚定不移,“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林榆不是一个安于现状浑浑噩噩度过一生的人,她有一股劲儿,对您来说那叫野心,对我来说那叫希望,”他缓了缓,继续说道,“我三十多岁了,你们为什么总是怕我被骗呢?难道我看起来很好骗吗?我早就不是小孩了,妈妈不在的那年我就不是了。” 邵东阳还是摇摇头,扶着额头,皱着眉,“你就不能听话一点,当年我也是听你爷爷的话,咱家才能发展成现在,不是我们去求人,是别人来求我们啊!乖乖的商业联姻有什么不好,女人而已,都是一样的,你何必揪着她一个不放呢?”他有些想要妥协的意思,“…我退一步,只要你肯跟杜家女儿结婚,那个穷学生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嗤笑一声,邵牧原觉得荒唐至极,“您的意思…”他顿了顿,声音沙哑又沉闷,“是想让我跟您一样养情人是吗?” 后退几步,他也摇了摇头,“爸,天下不是所有男人都跟您一样,喜新厌旧,情人都能凑成联合国了!”他怒意正盛,“要不是因为您养那么多仨儿,妈妈能得抑郁症吗?妈妈能跳楼吗?还有我!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每天都会做噩梦梦到妈妈的惨死,她真的好可怜…爸,您为什么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错呢?难道您想要我跟您一样,再娶一个妈妈那样的,然后跳楼,又有一个像我这样永远都走不出痛苦的儿子,是这样吗?”他憋着一口气,泪早已模糊了双眼,“如果我是帮凶,您…就是凶手,您是杀害妈妈的凶手!” 他啜泣着,控诉着一切,说好的控制情绪却已经彻底控制不住了。 想痛快的说这些话很久了,如今说出来确实轻松了许多,感觉肩膀上压着的石头掉下去了,也不知道掉下去砸了谁的脚。 邵东阳‘噌’的一下站起来,伸出一只手指着儿子,“你!你!你…”脸被气得绯红,手指在抖,身子在晃,他满口的唾骂,“我是你老子!养你这么大我还有错了?这么多年,你吃谁的喝谁的?要不是有我给你撑着,你以为凭你那点实力能把华悦做的那么好?真是白眼狼,倒反天罡,敢骑到我头上教训你老子了?”手边的一只杯子甩出去,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邵牧原的脸上,又碰到桌角,碎了一地。 月光洒进来,映在玻璃碎渣上,晶莹剔透。玻璃碎渣溅起,手臂也不幸中招,不多久,流淌的鲜血滴在玻璃碎片上,美艳动人,是那般的摄人心魂。 邵东阳愣在原地,看着儿子手臂上的血痕,一时之间忘了要做什么。 本来今天是不想生气,想要和和气气的谈一谈的,可是…又变成了这副德行,为什么总是变成这样呢? “很好,”邵牧原笑着,那副面容冷到了极致,“您总是这样,讲到痛处就会避重就轻,错了就是错了,不承认也没用!” 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一道那么轻薄的门却能将血浓于水的父子俩隔开千万丈远,这千万丈也不知何时能建桥,又或许再没有建桥的可能。 我们总是把最惨不忍睹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不是自愿,而是本能。 所以我们一生都要去学习的,大概是,对于最亲近的人,克制最流氓的脾气。 跌坐在沙发上,他看着地上残破的碎片,上面的血迹格外扎眼。 将那只丢出去杯子的手伸在眼前,他瞧着那只手一直抖着,越来越抖。像是传染似的,他嘴唇也开始抖,心脏突突地,面部抽搐,感觉就要死掉了。 他真的错了吗? 可他明明很听父亲的话,好好上学,长大成人,娶妻生子,继承家业,稳扎稳打,每一步他都是按照父亲规划好的那样走,他又有什么错呢? 双手抱头,他将头埋得很低,几乎低到看不清他的轮廓。 暴起的青筋,发酸的鼻头,猩红的双眼,随着地毯上滴落的泪,邵东阳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不堪的哭过了。 他啜泣着,身子一抽一抽的,像个没有糖吃就闹脾气的孩童,没心没肺的嘶吼着。 年过花甲的年纪,第一次被人指着骂他错了,他以为自己有千万句合情合理的话反驳回去,可到头来不过是那些不轻不重,不痛不痒的口水话。 他第一次不知道该为自己如何辩解。 跳楼惨死的妻子,自杀过许多次的儿子,如覆水难收般的亲情,无论如何辩驳,这些可悲的现实已经存在,且存在了许多年,许多许多年。 突然之间,他迷茫了。 好似又回到父亲去世的那天,肩上的担子不见了,眼前的路却满是散不去的浓雾,让人心慌,让人窒息。 门外。 擦了擦即将掉落的泪,邵牧原靠墙站了一会儿,听到父亲的哭声,泪还是落了下去。 有一件无法扭曲的事实就是,这个世界上,除了邵南木,那个人是他唯一有血缘维系的人。 血脉相连,他依然痛苦,那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突袭而来,他好像又病了,病入膏肓的病。 掩着淤青的脸,他准备下楼。 “牧原?”段琳正好上楼,看到他这副样子有些担心。 瞧着他捂着脸,她的声音有些恍惚,“脸怎么了?又吵架了?” “…没事段姨,我先回去了。” 往下瞥了一眼,她才看到那只挂有血痕的胳膊。 皱起的眉头,难过的神情,她有些心疼。 可也只能把心疼浮于表面,她只是个后来者上位的继母罢了,哪有什么道理装着对跟自己儿子争家产的别人的儿子好呢? 还没等段琳再关心两句,邵牧原已经迈着步子离开。 行云流水的一套动作,最后以一声轻巧又迅速的关门声结束。 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总也说不清道不明,是苦涩的,是温馨的,是难言的,是隐忍的。好像七彩的欢乐豆,放在盲盒里,没伸手取出来之前,只能靠猜。 第180章 一拍脑门就决定的事 当小猫受伤的时候,她会躲在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地方,独自舔舐伤口。能不能好倒也无所谓,重要的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可以无比自在的难过,可以低声啜泣,也可以嚎啕大哭,没有人会责怪。 人也是一样的,难过的时候会想到最想见的人,我们可以相视无言,也不用你非要安慰我什么,只要让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你,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你就足够了。 从家里出来,邵牧原在车里坐了很久,偶尔能看到天空炸开的烟花,五颜六色的,他并不觉得开心。 广播里放着悠长又烂漫的钢琴曲,越听越悲伤。明明是男儿有泪不轻弹,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流。他的身子有些抽搐,胳膊上凸起的青筋蜿蜒盘旋,好似草丛里蛰伏的毒蛇,一点点的靠近,直到将毒液插进某个不长眼的人的身体里。 电话嗡嗡地响,手机屏幕上显示‘阿榆’两个字。 将整个面容对准车载镜子,被砸伤的地方开始有淤青,泛黑又隆起肿块。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咧开嘴,好不容易挤出一个笑容。 结果,难看的吓人。 实在看不下去,他关了镜子,低着头伏在方向盘上又开始哽咽,辞旧迎新什么的都是假的,他今天好难过。 手机终于不响了,屏幕却没有暗下去。 [你在忙吗?] [我想跟你说,新年快乐!] 扯了几张纸巾擦脸,他只回复了一个字,[嗯。] 没有下文后,很长的时间,他的视线飘忽在窗外,无定处的看看路灯,看看海棠树,看看没有人的街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手机屏幕又亮了,还是林榆。 是一张全家福的照片,还有一大桌子菜。 她说。 [说了好几年,今年终于拍了全家福,虽然拍的不好,但是每个人都是开心的,我希望你也能开心~] [这一大桌子菜都是我爸妈做的,我爸爸做的肘子可香啦,比饭店做的都好吃,我妈妈做的八宝饭也可好吃了,有机会你来我家,我让妈妈做给你吃。] [牧牧,跟你在一起我真的超级开心,希望下一年我们能越来越好!一直一直一直在一起!] 他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在手机的界面上快速翻找了几下,他发动车子,随着一声轰鸣声传来,车子飞驰而去,卷起习习的凉风,一骑绝尘。 有时候决定只需要一拍脑门的时间。 手表上的时间在飞逝,而他在跟时间赛跑。 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两个小时。 在开往机场的路上,车流不通,鱼龙混杂,他有些担心赶不上。 距离飞机起飞一个小时。 把车停在地下室,他一路狂奔。 距离飞机起飞三十五分钟。 他安检结束,最后一个上飞机。 顶着一脸的浮肿,他坐在座位上,上气不接下气。 大年三十飞机上的乘客没有暴增,也没有明显下跌,好像今天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或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对‘过年’这个节日有着特殊的情感。 额头冒着一层又一层的汗,缓了很久才缓过来。问乘务员要了冰袋和创可贴,把口罩摘掉,他简单的处理了伤口,让自己看着没那么糟。 一路上,他都用冰袋敷着自己的脸,希望到地方的时候能看起来正常些,他不想那人又因为她而难过。 晚上十一点,他下了飞机。 一出来,就感受到了五线城市相对于一线城市的冷清和寒意。大城市因为城市效应,冬天不太冷,夏天热过头。小城市就不一样,冬天冻过头,夏天不太热。 在附近找了一圈出租车,打听了一路,终于在一个中年男人那里得知了林榆说的那地方的具体地址。 他坐上了那男人的车,一路向北。 透过窗外,他看到绿化带里的树木都挂满了彩灯,花红柳绿,一闪一闪的,也算是亲眼瞧见了她口中的,‘只有过年才挂的彩灯’。 随着路越走越远,道路越来越崎岖,窗外的路灯越来越少,他知道自己就快到了,就快见到心心念念,不顾一切都想见到的人。 许是路上太过无聊,司机开始搭话。 “恁不是本地人吧?”那司机操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 邵牧原愣了愣,看了一眼内视镜,轻轻地‘嗯’了一声。 “大过年的来工作?” 他摇摇头。 “那不能是来旅游的吧,谁大过年的不回家呀?”男人嘿嘿一笑,也只笑了一下,表情又严肃了起来,他意识到,自己也不没回家。 他自圆其说,“大年三十跑出租很赚的,三倍工资,我家里有两个娃,我得好好赚钱。” 邵牧原没说话,他沉默着,沉默着望着窗外一片漆黑,偶尔有一两盏灯晃一晃,能看清他疲惫的面容。 司机师傅许是觉得这人太不会聊天,也默声无言了。 良久,邵牧原却开口了,“辛苦您了。” 不说还好,一说,司机师傅又打开话匣子了。 “你不是来旅游的可是来找人的?” “嗯。” “那人是你对象吧。” “嗯。” 男人又嘿嘿一笑,这次他笑得时间很长,因为偏胖的体格,笑起来的时候满脸褶子堆在一起,是另类的憨态可掬,“你看看,我看人很准的,说你是找对象就是找对象…”透过内视镜,他笑吟吟地说,“你能找到我们这地方的媳妇真是有福咯,虽然都说北方的女人粗枝大叶,没有南方女人娇俏可人,但我们这里的女娃都是个顶个的,那句话叫什么,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以后你就知道啦,好福气呦小伙。”他又说了一遍,脸上的喜色遮都遮不住。 听了司机师傅的话,没来由的,心情好像变好了些。 这小城的天寒气逼人的,人却是朴实无华的。 “那您应该有个很好的妻子。”他终于搭了一句不是敷衍的话。 “那当然,我媳妇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媳妇,给我儿子姑娘拉扯大,从来也不抱怨,也没嫌弃过我没钱,她总说,没钱就挣,只要别丧气,总有出头的那天…小伙你说说,我这媳妇好不好?”男人哈哈大笑着,嗓门大,声音浑厚。 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虽然路程越走越偏,但天空的烟花却越来越多,一会儿一个大礼炮,在天空中炸开,形成好看的形状。 “好。”他又搭话,“您也是好福气。” 男人感慨到,“人这一辈子啊,不长不短的,有个几十年活头足够了,要是都用来说丧气话,干丧气事,那还能留给快乐多少时间呐?还是得想开点,有句话说的好,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呢?”他缓了口气,继续说道,“跑完你这一单我就回家了,正好辞旧迎新,我媳妇还在家里等着我吃年夜饭呢!” 听了司机师傅一路的絮絮叨叨,时间突然变得很快,也就一眨眼的功夫,目的地便到了。 临走前,司机师傅跟他说了过年好。 他也在座位上留了五百块钱,就当是给善良的陌生人一份善意的礼物。 看着眼前一个接着一个平房,每一个都是一户人家,和城市的别墅区不一样,蓝牙音响放大了可能都被投诉。但在这样的地方,户与户之间相隔较远,互不影响,互不干涉,一道院墙就能阻隔所有的乌漆嘛糟。 每一户人家门前都挂着两颗大红灯笼,贴着手写的春联,在路灯照耀下显得格外苍劲有力。 林榆说这村里有个百岁老人,一到过年,家家户户来他家求手写春联,已经成了不变的传统了,一直延续到现在,未来也会延续。 第181章 因为想见你,所以我来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疤,那曾经天塌下来的地方。” 循着崎岖小路,带着满腹的尴尬,他见人就问,问耄耋老者,问稚嫩孩童,老者为他指明方向,孩童嬉皮笑脸的拿他打趣后告诉他,他要去的地方在哪根柱子后面,又在哪栋房子后面。 终于,在临近午夜时分,他终于到了那那户有着大红门的人家。 他先发了一个消息。 [阿榆你睡了吗?] 几乎是秒回,林榆回复。 [没呢,今晚守岁。] 他接着回复。 [我想见你方便吗?] 林榆有些摸不着头脑。 [视频电话吗?我得确保我妈睡了才行,我怕她突然出现…] 邵牧原回复。 [不是是想见你你出来] 看到这一句话,林榆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整个人猛得跳起来,感觉心脏都快从胸腔里涌出来。好似波澜不惊的雪山突然发生雪崩,如洪水猛兽般袭来,让人来不及闪躲。 隔壁就是林楠的房间,因为隔音效果不太好,他听到了姐姐房间的动静。 他打游戏打得正欢,用脚踢了踢墙,嗓门有点大,“姐你看恐怖片了?” 有一瞬间,林榆没缓过劲儿来,她又回敲回去,“打你的游戏,管那么宽!” 听到姐姐的声音,林楠努努嘴,小声嘟囔了一句,“关心你还关心错了!”而后龇牙咧嘴的接着打游戏。 这次他学精了,带着降噪耳机打,除非有人到了他眼前,否则他不会听到任何声音。 反应过来时,她来不及发消息,打开房间门,观察了一通敌情后,发现客厅没什么动静,都是厨房里叮呤咣啷的响个不停,还有父母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很和谐。 确保一切安全后,她悄无声息地打开客厅的门,穿过花园长廊,走到大门口。 站在那,心情极度忐忑,心脏突突地跳,她狠狠喘息着,有种高考后查分数的紧张感。 期待,渴望,激动。 ‘咔哒’一声,打开门,门顶上挂着五彩灯,两个高挂的大红灯笼,直愣愣地照下来,恰好能看到阴影之下的人影。 他与黑夜融为一体,站在斜坡之下,恰好站在路灯的光圈内,修长的身影,不俗的气质,英姿笔挺,好似雪夜里遗世独立的孤松,亭亭玉立。 礼花在空中再次炸响,五彩缤纷,震耳欲聋,三五孩童还在街上乱跑,嘴里大声喊着,“过年啦!过年啦!” 原来是零点的钟声敲响,春晚已经完成了欢聚一堂一起包饺子的环节。 旧年终是归去,新年依然到来。 在新旧交替之际,见到最想见的人,冲击力有多大呢? 好比准备了一年的公务员考试成功上岸。 好比夜爬六七小时身心俱疲是看到了山顶的第一缕阳光。 好比饥肠辘辘时递过来一份浓油赤酱的肘子饭。 好比日日的辛苦付出后国家奖学金到账的那一刻。 …… 有无数个“好比”都无法形容此刻的喜悦,一种说不清道不破的命中注定,命中注定我会遇到你,命中注定我会爱上你,命中注定我要与你厮守一生。 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汲着兔子图案的棉拖,穿着软萌又好看的兔子睡衣,她快速的跑过去,好像真的成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一下子跳到那人的身上,扑了一个满怀。 抱着怀里温热又软糯的人,邵牧原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真正的活过来了。 埋在她颈间,他像鲜花汲取养分那样贪婪,贪婪地汲取她独有的味道。 他时常在怀疑,林榆到底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他如此着迷。 可他又承认,是因为林榆本质上的好让他疯狂,而不是其他外物因素。 就这么干站着不说话,他都觉得安心。 “你怎么突然来了?”她的声音里有明显地欢喜。 他的声音闷闷地,有些沉,“因为想见你,所以我来了。” “就这么想见我?” “嗯。” 她往后退了退,看清了那人的面容,“你干嘛戴着口罩啊?” 有些迟疑,他别过脸去,“没事。” 林榆皱了皱眉,发现他有些不对劲,“你脸怎么了?口罩摘下来我看看。” “没事。” 他还是那句话,言语不急不缓。 “我看看。”林榆依然坚持,表情有些严肃。 他低着头,沉默着,而后抬起头,慢慢吞吞地把口罩摘了,露出一张看不太清楚的面容。 借着手机的灯光,顺着光线过去,她看到了小半张带有淤青的脸。 烟花放得更勤了,一瞬间,眼眶湿润了,也不知何时开始,她泪点这么低。 伸出手想要触碰,却又怯懦的收回,她害怕,害怕弄伤他。 邵牧原抓住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的脸上,用脸去感受她手的温度,是那样柔软,那样光润,好似光滑的荷叶,乘着晶莹剔透的露珠,成为薄雾浓浓清晨里点缀的美好。 她的声音哽咽着,带着哭腔,“怎么弄的?” 他不说话。 有时候林榆很气,气他该说话的时候总喜欢保持沉默,让人想要撒气又不知该往哪里撒。可她没办法,没办法不给他时间,也没办法不对他保持耐心,是她自己甘愿沦为爱情的执念者。 “我问你怎么弄的?”她又说了一遍。 他还是没说话,却又伸手抱着林榆,在她耳畔间厮磨,好像撒娇的小猫,无病呻吟着,却说不清自己委屈在哪。 林榆也不说话了。 如果到了无计可施的时候,可以尝试用魔法打败魔法。 “不小心磕了一下。” 事实证明,魔法还得由魔法来制衡。 她气不打一处来,好笑又好气的开口,“你什么时候近视了?得多黑灯瞎火才能把脸磕成这样?” 温温吞吞地,他有些犹豫,“就…不小心,恰巧,刚好…撞到玻璃,别担心,已经冷敷过了,大概一周就能好吧。” “是不是…你爸爸?”她不确定,但又很确定。明明受伤的是他,却又表现的那么难以启齿,还躲躲藏藏,这个世界上,怕是没有第二个人能让邵牧原这样了。 抱着林榆更紧了些,他声音低低的,“我试过好好跟他谈了,但…我们好像永远都无法好好说话,可能上辈子我得罪他了吧,这辈子我得倾尽所有的去还。” “可能不是你们聊不来,而是,”她顿了顿,“你们没有换位思考,他没有站在你的角度考虑问题,你也没有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认真思考着,歪着头问,“你有想过你爸爸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吗?他小时候是怎样长大的?你跟我讲过你爷爷是有过犹之而不及的,或许你觉得错的事情他并不觉得错呢?” 突然被敲打了一下似的,恍然大悟,“你说的是对的…我好像从来没考虑过他的处境。” “没有啦…”言语轻快,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明事理,“道理肯定还是你比我懂,只不过,你是局中人,我是局外人,自然是局外人要看得清楚一些的。” “再说了,退一步讲,你不欠任何人。”语重心长地,她言语坚定又自信,“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只是,我们只能代表自己,代表不了任何人,要不然为什么自然分万物呢?生物的多样性总会让人逐渐刷新自己的三观。” 听到林榆一本正经的肺腑之言,他咧开嘴笑了,“你在替我骂他吗?” “没有,我说的是事实,确实是这样啊,高中生物课本有句话就是这样说的,‘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所以,能做的好像也只有尊重多样性了,要不然怎么构成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呢?” 他又笑了,因为幅度有些大,脸有点疼,“你这样的发言在职场上会让人哑口无言。” “是吗?我觉得还好吧,都说职场弯弯绕多,我倒是觉得没必要,何必呢,直抒胸臆不好吗?” “有人在的地方就有人情世故,哪有那么简单?诶…”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把话题扭回来,“我们好像跑题了。” “噢…好吧,我们说到…” 第182章 今晚的月色真美 “你这么跑出来不怕被你爸妈发现吗?”邵牧原真诚发问。 林榆觉得他有些明知故问的嫌疑,“大年三十跑跑这么远来找我,现在才想起来我处境危险啊?”她努努嘴,假装生气。 “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 看着他委屈的神情,心里一下就软了,抬手摸摸他的耳垂,“诶呀,我开个玩笑而已嘛,我爸妈这会儿可能在排队洗澡。” “洗澡?”抬眼看了看手表,午夜过半,邵牧原有些不解,“你们家…大半夜洗澡啊?” 那人却咧嘴笑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也不怕你笑话,我们家…就这传统,白天拖着不洗,半夜就开始抢着洗澡…” 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是说,“你们家这传统…还挺特别。”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牵起邵牧原的手,“只要我妈不拿大嗓门喊我,我就是安全的…我带你去我们家小花园房看看吧。” “我能进去吗?”他有些心虚。 “偷偷的。” “不好吧。” “没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告诉我爸妈就完了。” “真的可以吗?” “当然,老实人不打诳语的!” “总感觉你在把我往坑里推。” “这叫什么话,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她转念一想,“要不然大冷天在外边站着啊?那不更显眼?别被邻居当贼抓了,那我可就真出名啦!” 半推半就,他们真像是做贼似的,顺着门缝溜进去。 穿过长廊,走到了静谧的花园房里。 林榆蹲在角落里摸索着蜡烛和打火机,邵牧原则背对着她往窗外看。 来到此处,他才看清林榆家的结构,阶梯式二楼,屋檐挂的彩灯形状比大红门上的更丰富些,五角形,雪花形,月牙形…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城堡那样,只不过这个城堡属于中式风格的,就好比肉夹馍,更适合中国人体质的汉堡。 他指了指对面的房子,“你们家…是别墅啊?”从村口的一片老旧平房推断,他以为林榆家也会是平砖瓦房。 林榆掏出两支蜡烛,用打火机一点,火光照亮她精致小巧的脸庞,“别墅算不上,农村自建房嘛,盖的高了点而已…”顺着邵牧原手指的方向看去,又回神瞧着身边的人,“怎么了?刚进来的时候你是不是看着都是平房,以为我们家也是?” 他点头,老实的回了一个,“嗯”。 “嗐~村口那些都是老房子了,恰好都是些子女外出打工的留守老人,前几年人还挺多的,每次经过都能看到他们坐成一排闭着眼晒太阳,这几年年限不太好,去世的老人不少,村口就显得更荒凉了…”她皱了皱眉,在沉思,“村长也在头疼这件事,大概率会把地卖出去吧,之后会干什么就不知道了。” “我们家这一片呢,”她又连着点了几支蜡烛,接着说,“前几年大家都赶时髦,拆旧房盖新房,所以我们家也是,以前的房子有点漏雨就拆了重新盖了…本来只想盖一层,省钱嘛,但我妈说小二楼洋气,就盖了二楼,还得是沾了我爷爷的光,当年从部队回来,用几个大洋换了大院子,所以我们家占地面积大,不仅可以盖小二楼,还可以盖花园房,虽然冬天不太暖和,但夏天真的很凉快,尤其是乡下,”说着,她坐在林楠特制的秋千上,荡着身子一晃一晃的,“因为人少,没有城市效应,所以城里的人夏天会回村里避暑,周六周天晚上,村委会就会在广场放荧幕电影,好多人都搬着小马扎,吹着风,一边看电影,一边啃着徒手掰的西瓜…噢!”她突然笑了,“还得兼顾拍蚊子,村里的蚊子可不是城里能比的,又毒又彪悍!” 林榆旁边还有一个秋千,邵牧原坐在那,听着林榆的神采奕奕,眼睛在发光。 一直以来他都喜欢听林榆说话,听她讲好玩的故事,听她说自己的感悟,总有一些东西他未曾触及。 比如现在林榆所描述的那般场景,活了三十余年,他以为只有二十世纪以前会有这样的事情,老旧的荧幕,原始的方式,朴实无华的东西… 现在细细想来,原来很多事情都被留下来了,只是他没有发现,也无从知晓。 “想想就觉得很有趣。”他说,“好想亲眼见见露天荧幕电影是怎样的,还是在那么朴实的环境下。” 林榆笑着说,“一看你就是城里长大的孩子,觉得新鲜,我们呢…从小就是这样过来的,其实还有好多好玩的事情没跟你说呢,以后慢慢跟你讲。” “好。” “你爷爷也是当兵打仗过的?”邵牧原问,因为他爷爷也是军人退伍复员后,做起了生意。 “对呀,”林榆骄傲地说,“之前没机会提起就没说,我爷爷当年跟着主席打仗,在战场上负伤,落下残疾才回来的。” 越听越觉得似曾相识,他又问,“你爷爷在哪里当兵?” “陕北,黄土高原,很小的时候听我爷爷讲过,那时候他们过得可苦了,不过他同期有个好战友,拜把子那种,好像也姓邵,好巧…”她咯咯笑着,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陕北,当兵,拜把子,残疾,姓林。 “或许那个战友就是我爷爷呢。”他看着林榆,满脸坚定,“小时候看到爷爷和他战友的照片,爷爷跟我讲了他的故事,他说他有个忘年交的小战友,姓林,虽然比他小十多岁,但非常投缘,就意气风发的拜了把子,想着一起打仗,等胜利了一起回家,但后来因为一场大战把他们打散了,他四处打听才知道,小战友在战场上受了伤,落下了残疾,被送回老家了。”他叹息着,有些难过,“但当时的局势混乱不堪,最终我爷爷也不知道他小兄弟老家的具体位置,只知道是在邬洲,也就是这里…”情绪有些激动,他的精神高度集中,“一个巧合算巧合,两个巧合算巧合,那么一堆巧合凑在一起…就不是巧合了。” 听得一愣一愣地,林榆也震惊了,紧张地咽了口水,眼睛圆溜溜地,“所以…” “所以如果没有那场大战,或许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在你身边。”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可能有些人,注定是要认识的。 林榆却不觉得惋惜,她淡淡地开口,“不算晚,现在遇见你也刚刚好。”酒窝一深一浅地,饱满又细腻,她总是那样明媚,从头到尾。 她又感慨着,“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太巧了,巧得倒不像是真的,像…” “编的?”邵牧原接了她的话,他含着笑意。 “…确实像编的,真的有点扯…” “你家有你爷爷的照片吗?对一对就知道是真是假了。”邵牧原有点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 “有是有,只是现在没办法搞到。”林榆有些窘迫,摆了摆手,表明现在尴尬的境地。 “没事,以后有的是时间。” “对,不急,来日方长。” 这个离谱的答案总会知晓,明天,后天,大后天,重要的是答案,不是答案的时间。 …… 蜡烛围绕在四周,他们在火源的中心。 两个影子交织在一起,忽远忽近,渐暗渐明。 在这样一个夜晚,他们依偎在一处,抬头看,穿过透明的窗户,能看到满天的星辰和瓦亮的月。 “今晚的月色很美。”抚摸着林榆娇嫩的脸庞,揽着她窈窕的腰肢,在她脸上落下别有深意的吻。 沉郁的嗓音,浑厚的气息,惹得林榆红透了脸颊,比蜡烛映得还要红些。 学着邵牧原的语气,她也回了一句,“我也爱你。” 憨态可掬,撩俏娇娘。 他们相拥在一起,听着爆竹声响,看着满目斑斓灯火,体味着对方独有的特殊气息。 开年第一天,他们遇见了最好的人。 而最好的人就要在最好的时刻见面,早一刻不行,晚一秒不好,只是恰如其分地,刚刚好。 第183章 你笑什么呀? 大年三十晚上,他们偷偷猫在花园房里,抬头仰望星空是笑着的,低头看到周身开花的圣诞玫瑰时也是笑着的,牵手时,接吻时,亦是。 天灰蒙蒙亮的时候,因为大年初一村里不好打车,所以林榆开着小电驴,邵牧原坐在她身后,一路狂飙,送他去了附近的宾馆。 那间宾馆看着简陋些,但好在干净,也是农村自建房改的宾馆。 在超市里把洗漱用品和换洗内衣买好,林榆才着急忙慌地跟他嘱咐,一句接着一句。 “今天大年初一,我没办法带你去买衣服,初二吧,我找个理由出来陪你买衣服,你可真行,出远门一件衣服不带!” “我知道你洁癖,但你就先将就一下吧,毕竟这一片这已经是最豪华的宾馆了。” “附近的饭店可能不开,因为今天大年初一休息,你就在超市对付一口,要不我下午给你送点饭…虽然有点危险。” “待会儿补觉的时候关好门窗,这里可不比城里,冷,别冻感冒了。” “自己照顾好自己,水记得喝,别上火了。” “还有你那脸,记得拿冰水敷一敷,还有药,记得擦,别偷懒,长得多俊一小伙呀,可别破相了!” 看着林榆的滔滔不绝,喋喋不休,他坐在宾馆的床上拉着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深沉又细腻,好像吃了香甜美味的蛋糕,越吃越喜欢。 “你笑什么呀?” 瞧着邵牧原一脸的傻笑样,她有些气不打一处来,“大过年的瞎折腾也就属你了!” “见到我你不开心吗?”突然间,他有些委屈,声音闷闷的。 “没有!”她火速找补,“我当然希望见到你,只是觉得把你一个人丢在这我过意不去,大年初一,吃吃不好,睡睡不好,你得遭多大的罪呀!”越说越难过,眼眶有些泛红。 坐着的人不敢坐了,赶忙站起来,抱着林榆,揉揉她的脸蛋,“你也说了,大过年的,开心点嘛,这算什么呀,能见到你,所有的事儿都不是事儿…”他环顾一周,“这挺好的,就当是新体验的,我可一点都没抱怨。” “你太好养活了。” “是吗?可是从小到大大家都说我矫情。” “是,你是挺矫情的。” “?”他皱皱眉,“女人,你变的太快了!” 抬眼看了看手表,林榆心脏猛地一震,“不行了不行了,我爸妈要醒了,我给赶紧走了!” 邵牧原牵着她的手,不让她离开。 “你干嘛?我要走了!” “最后一句,什么时候带我见你爸妈?”他还是执着的等答案。 他脸上的淤青有些明显,林榆拉着他,让他站在镜子前,“你看看你自己这张脸,我让你今天就去见,你自己能行吗?” 镜子里的人没有张口说话。 良久,他才缓缓地叹息一声,“那脸好了可以吗?” “你放心吧,我今天就跟我妈摊牌,大概率,你走之前能见到。”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是大饼可以先画一画。 目送林榆离开,直到她消失在街角尽头的拐角处,他才一脸嫌弃地看着房间内的一切设施。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住这么简陋的宾馆,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感觉他像是来历劫的。 其实他可以打个电话就能叫来专车。 但今天是大年初一,不在这时候叨扰别人是一种尊重。 第184章 我要坦白了! 在湖面寂静无声时,没有人会觉得它能吞噬万物。 在一如既往的日子里,即便是足够的朝夕相处,也不足以支撑你完全了解某个人的个性。 把小电驴安全骑到门厅处,林榆从后门溜进家门,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又关上。 幸好,主卧的门关着,没有任何动静。 在床上躺着,仰面朝天,长长地喘着粗气。 细数昨晚发生的一切,感觉像做梦一样。 门一打开,邵牧原出现在那,如同天使般站在光里。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竟然真的发生在现实,而且就发生在她身上。 原来电视剧源于生活是真的。 她一边想着,一边傻笑。笑着笑着,她的眼睛困得睁不开,好在清晨时分炮仗声渐停,还能睡一小会儿。 可也没多长时间,门外就响起了母亲的喊叫声。 “起床吃早饭啦!阿榆!阿楠!别睡了!” 和往年的每一个大年初一一样,同样的台词,同样的声音,一致的音量,林榆都有些恍惚了,这到底是过得哪个新年。 她抬眼看了看手表,七点半了。 也就在床上磨蹭了一会儿,房间门就被打开了,洪亮的嗓门响起,“阿榆!二十七八的大姑娘了还赖床,谁家孩子像你这样啊?快起来!” 一如既往,母亲总会夸大其词地说她的年龄,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十岁的时候说她‘十三四的人了’,十五岁的时候说她‘十七八的人了’… 在这时候,林榆就就很生气,就像现在这样,她把被子蒙过头顶,从被子里传来的声音朦朦胧胧的,“我才24啊妈!” 母亲也不依不饶,“过年都25了还24呢?” “我说的周岁!而且我还没过生日呢,那我应该是23才对!” “行行行,你永远18,快起啦!你弟都起了你还不起!?” 林榆不搭腔了,闷着头皱眉,小声嘀咕,“鬼才信,林楠那家伙肯定打游戏打到很晚,能起得来才怪呢!” 结果确实如她所愿。 嗓门没那么大了,但她依然听得清清楚楚,“阿楠起床啦!十七八的人了还赖床,让你同学看了都得笑话你啊!” 真是如出一辙的话术和嗓门。 …… 吃过早饭后,按照惯例,林榆和弟弟一起,跟着父亲走街串巷给亲戚拜年。 每年都是那套流程,亲戚夸他们一双儿女有出息,父亲负责夸回去,他们负责做会笑的花瓶。 一圈下来,也快到了晌午的时间。 趁着还没到家,林楠走过来小声提问,“姐,你一晚上不睡觉在花园房干嘛呢?” 心里咯噔一下,一时之间被弟弟捏住命运的喉咙,让她一时间喘不过气来。 “你…你,胡说什么?”她有些心虚,“我看你是打游戏打的眼红了,看花了眼。” “不可能,就算我打游戏,我视力也5.2,丝毫不带近视的,看错?绝无可能!”林楠一本正经,自我夸耀,“昨天晚上凌晨两点了花园房还带亮的,你点蜡烛了对不对!你到底在干嘛啊姐?”林楠一脸好奇,不怀好意地问着。 “我赏花不行啊?”她提高嗓音,抬着步子极速往家里走,生怕他追上来,一心虚,说漏了嘴。 其实昨天晚上林楠本来是想过去一探究竟的,但想着大半夜,又是大过年的,也不可能是小偷,又恰好困得哈欠连天,就回去酣畅入眠了。 林榆走进家门,关起门来,在自己的房间里坐了一小会儿,思前想后,总觉得这事儿不能太拖,万一林楠已经知道了,只是没明说,他那大嘴巴,说话不过脑子,说不定哪天就先她一步告诉母亲,姐姐的男朋友来了但没见家长这样说起来都不舒服的事情。 她先给邵牧原发了一条消息。 [牧牧,我要坦白了!能不能见他们,就在今天了!] 然后,她把手机熄屏了。 怀着万般忐忑的心情,拉开房门,亦步亦趋地走向厨房,站在母亲背后,张开嘴,却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还是母亲无意间回头,才看到她杵在那,一副不安又恍惚的样子,“杵这干嘛呀?吓我一跳!”她把洗好的土豆放在案板上,噔噔噔地切着,“过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也不知道跟同学聚一聚,以后都得联系着…” “妈!”她声音有些大。 “一惊一乍的,怎么了?”把土豆丝放进盆里,又打开水龙头,洗去多余的淀粉。 “您切的土豆丝真细!”她突然又不敢了,不敢坦白,害怕得到难以招架的结果。 “还用你说?你妈我十几岁就刀功了得了!”母亲又把洗好的竹笋沥干,又开始切菜了。 但她明显感受到林榆的不对劲,神情自若地开口,“有什么话就说,慢慢吞吞的,跟你爸一个德行!” 怎么就又跟父亲扯上关系了呢?林榆有些不解。 但既然母亲说了,那就说吧。 就让命运去安排这一切的结果吧! 第185章 那他还真符合! 当认知被抽离,当逻辑被打翻,当目光被拉长,我们总能在渺小又庞大的世界里找寻到那个契合且深度融合的灵魂。 当那个灵魂出现时,请你不要害怕,要勇敢,勇敢地去接受,勇敢地去面对,勇敢地站出来为你深深仰慕的灵魂而舌战群儒。 也请你不要觉得惶恐,因为在你的身后,他站得笔直且坚定。 戳着盆里的面团,林榆不敢看母亲的眼睛,说话温温吞吞的,“我过年不是拿回来一些东西嘛…就是这些东西吧,它…它…” “你到底要说什么?”母亲皱了皱眉,“你不说我还想不去了,你一说我想起来了,昨天大半夜在花园房干嘛呢?” 心脏跳动着,跳动着,好像突然漏了一个节拍,喉咙发紧,她满脸震惊地看着母亲,“妈…你,你怎么知道的?又是林楠那个大嘴巴!?” 她有男朋友这事儿就是她这个好弟弟给她泄的密,她本来是想等稳定一点了再说,结果晚上打电话的时候被林楠趴墙角听到了。 青春期的小男孩最是鬼机灵,没两下就猜出来他姐姐恋爱了。 所以暑假那段时间,母亲总是追问她对方是个什么人,做什么的,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林榆知道母亲是好心,但问多了以后,她也会很烦,所以暑假没待多长时间就马上去学校了。 “你当你妈是吃素的,这家里少个柴火棍子我都知道,别说你大半夜在花园房,那么亮我看不见啊?”母亲把林榆手里的面团抢过去,“别玩面了,手干不干净啊?待会儿包的饺子都是黑的,你吃啊!” “干净的,我刚洗了!” “我没看见。” “妈!” “行了,你说吧,有啥不能说的,无非就是那么点情情爱爱的事儿,只要对方符合我的条件,我可以接受。”将手擦干净,母亲正视林榆,“我告诉你啊,谈恋爱可以,结婚必须过我这关!” 林榆有些不敢相信,不可置信的问,“您怎么知道我要说这个?” “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好吧…其实我拿回来的那些东西是他送的…我本来要说的,但是那时候你跟爸不是忙嘛,我就想着等你们闲下来再说…” “所以你现在才说?” “嗯。” “真能撑得住气,能遇见你也是那小伙的福气啊!”母亲沉思片刻,又恍然大悟地开口,“我就说什么导师那么大方送燕窝,送阿胶,还送按摩仪,要不是被你绕进去,我还真就信了,你说说你,这么大的事也能瞒到现在,你可真行啊林榆!” “现在说了也不晚叭…他让我问你跟爸爸,什么时候能来家里见一见你们。” “嘿!这才哪到哪就见家长了?”她把调馅的筷子一放,有些生气,“以前问你半天你嘟嘟囔囔的说不清楚,现在憋个大招直接见家长是吧?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长什么样,学历起码得跟你一样吧,他品行怎么样,工作好不好,家里都有什么人,有没有车有没有房,嫁过去会不会受罪,这些问题你倒是都不说是吧!” 听着母亲的嘴跟机关枪似的,突突突停不下来,林榆有些头大,“最重要的不应该是我们互相喜欢吗?我喜欢他!”林榆很坚定,毫不犹豫地表示自己的决心。 母亲翻了翻白眼,搅和了搅和饺子馅,指挥着林榆,“你擀饺子皮,我包。” 林榆乖乖听话,又洗了一次手,拿厨房纸把手擦干,“这会我真洗了!” “快擀吧,又要包到何年何月去!” “为什么大年初一非要吃饺子啊?”不见其人,先闻其声,林楠探出一个脑袋来,“妈,为啥呀?” 母亲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又转回头去,这大的还没解决呢,小的又跳出来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让你吃就吃!不吃拉倒!” “妈你好凶!”林楠撇撇嘴。 “凶?”饺子包到一半,母亲抡起林榆手里的擀面杖,举过头顶,一副要扔出去的样子,“凶是吧?” 话还没说完,林楠就就挤出一个鬼脸,一溜烟就跑了。 林榆噗嗤一下笑出声,在一旁咯咯傻笑。 “你笑什么笑?你也嫌我凶?” 头摇得像拨浪鼓,林榆连连后退,“我哪敢呀…” “行了,别打岔了,你继续坦白你的事儿,咱俩一件一件的来,今天把这个事儿掰扯清楚。” “他叫什么,多大了,在哪工作?”母亲问。 林榆乖乖地回答,“他叫邵牧原,今年…32…” “32?你疯了你?”母亲掐指一算,“他比你大八岁啊?” “是七岁半妈…他生日晚…”她有些心虚。 母亲更生气了,“你知不知道你表哥这个年纪娃都上小学了,他为啥怎么大了还不结婚?你怎么找怎么个人啊?岁数这么大,被挑剩下了你倒是当宝了?”母亲越想越不对劲,“一次恋爱没谈过,第一次谈就谈个这样的?你是怎么了?用时髦的话叫什么,被那男人cpu啦?” 捏了一把汗,林榆有些无语,“妈,那词是pua!” “我管他是ppt还是cpu,趁早跟他分了,我不同意!” “妈~他就是年纪稍微大了一点点,其他…” “那是大了一点点吗?大七个月叫一点点,大七岁还叫一点点?你跟他摊牌,就说我不同意,赶紧分手。” 饺子皮在案板上被擀得乱七八糟,她还是不放弃,“妈除了年纪大没有缺点,真的!” “还没有缺点,除非他在平芜有房有车没有贷款,否则再没有缺点也是缺点!” 母亲清楚的知道,作为超一线城市,平芜的房价已经涨到十万+了。 能在平芜买房买车还没有贷款的,已经处于中产及以上的阶级。 但林榆只是一个普通小地方去读研的学生,哪有机会认识这样的人,她这样说不过是为了劝退林榆。 但林榆却说,“那他还真符合!” 捏饺子的手顿了顿,母亲像是没听懂似的,“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林榆战战兢兢地,“他符合您的要求,在平芜有车有房且没有贷款。” “你不会是为了跟他在一块唬我呢吧!”母亲还是不愿相信。 “当然不是!”林榆义正言辞地,“我又不是没脑子,这种事哪敢跟您乱说啊!” “在平芜有车有房没有贷款…他干什么的?” “医疗行业,挺忙的。” “性格怎么样?” “嗯…有点闷,但跟他说话我特舒服,而且他对我很好,我们从来没吵过架…”她顿了顿,“有时候有拌嘴吧,但很快就好了。” “家里都有什么人?” “他爸爸,他弟弟,他继母。” “有弟弟…那这房车是他们全家共用啊还是他自己的?” “他自己的,他不跟父母住,只是偶尔会回家。” “听着倒是还行,不常回家,还是继母,婆媳关系到时候没那么难。” 看着母亲一本正经地分析,林榆突然发问,眼睛亮晶晶地,“妈…你刚不还嫌他岁数大吗?要我分手吗?这怎么就还行了?” “俗话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妈你好时髦!” “别打岔!”母亲继续说,“虽然岁数确实大了点,但好在有钱有能力,这世道啊,有钱能使鬼推磨,别的无所谓,一定得有钱,到时候你嫁过去不愁吃喝,生活质量高啊,比什么的强!” 林榆却有些不高兴,“妈…能不能别这么势利眼?” 其实她很早就想说了,在母亲眼里,她好像把钱看得很重,开口闭口都是钱。连找老公也是,好像爱不爱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有钱。 可在林榆看来,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才是一盘散沙,而不是身外之物。 第186章 没有期待 听到林榆那样说,林母再三叹息,“都25的人了怎么还那么天真?” “妈我24!”林榆厉声开口。 “行行行,你24,你24也不能这么天真啊?读书读傻了?还跟我这演上琼瑶了?还爱情,爱情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当房子住?”林母顿了顿,继续说道,“等你到了我这岁数…也不用到我这岁数,等你工作几年就知道了,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全是白搭!” 林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到了这个年纪,其实这些东西她都明白,遇见邵牧原之前,她也是这样想的,如果真的遇不到自己喜欢的,那就不谈爱与不爱,只谈条件,搭伙过日子呗,大家都懂。 可是,那个人他出现了,也没有征兆,也没有预示,只是突然降临,像天降流星那样砸中她,让她觉得自己被天神选中了。 “这人听着条件是不错,你俩要是都愿意,我可以见一见,给你把把关。” 母亲的松口让林榆如释重负,心里像是乐开了花,“不嫌他年纪大了?” “经济条件好,其他的小缺点都可以忽略。”眼尾的皱纹挤在一起,她笑着说,“这么一说,彩礼是不是能给个百八十万的?都这么有钱了,应该也不差这点。” 原本喜笑颜开的面容,渐渐黯淡下去,看着母亲一边包饺子一边笑得欢实,她开心不起来。 说到底,培养她上大学,允许她读研,都是为了让她能找个有钱人嫁了,好收回那些年在她身上花费的沉没成本。 可是,沉没成本并不参与重大决定。 就因为她是女孩,就因为她没办法完成所谓的传宗接代,所以她总会被排在最末尾的位置。 不仅仅是她,是所有的女孩,不管家庭普通还是不普通,都无法避免重男轻女的命运。 因为天生敏感,所以那些琐碎的细节都看在眼里。 家里来客人时,上不了桌的只是女孩。 做饭洗衣收拾屋子的也总是女孩。 口头禅也总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闺女没用。 好像女孩生下来就是为某些人服务的。 那些明明也同样是女性的人,却总是刁钻又刻薄的对待女性。 “总算是没有白养你,能找个条件这么好的,你可得好好跟人相处,别跟人家吵架,咱家条件不好,多忍让一点。”母亲说着,那副样子好像在巴结什么高官厚禄的官人似的。 林榆没有接话,手里的饺子皮又硬又难擀,她有些难过,难过得想要掉眼泪。 可是这些话她是从小听到大的,早就习惯了,或许这么多年的熏陶和浸染,她也将成为像母亲那样的人,一口一个嫌弃,一口一个养闺女没用。 可是,她不长的人生里,除了日常生活,近九成的时间都在学习,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她都接受了,又怎么可能甘于被禁锢,被同质,被圈养。 她不求这个世界有绝对的公平,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想要求的不过是男女平等,不要对立,要共同的友好发展。 “你听到没有!我跟你说话呢!”母亲咂咂嘴,皱着眉头有些不满。 她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景象,这天气看着要下雪,下雪好啊,下雪就能把脏东西都带走,还以清新不俗的新鲜空气。 “知道了。”她说得很平静,“他其实已经到邬洲,昨晚到的,现在在宾馆呢。” “什么?!”林母又炸了,“那你不早说,人都来了你才说?你怎么想的你,太不懂事了!” “他现在不太方便见。” “什么意思,来邬洲谈生意?大过年的谈生意?这么忙?” 林榆本来是要说实情的,但听到母亲这样说,话赶话,她说,“对,他这几天忙,等过几天他不忙了就来。” “初几啊?” “再说吧。” “什么再说啊?总得告诉我初几,我不得准备几天呀!人大老远的来,得给人家吃好喝好啊!” “我问问他。” “别忘了!” “我知道啦!” 母亲碰了碰她的胳膊,一脸笑意,“中午他要是没吃饭,你给他送点吧,饭店的饭再好吃也没有家里的味道好,大年初一就得吃自己家包的饺子才叫过年!” 林母是怕麻烦的人,当年她高三的时候,大家压力都很大,有同学的家长怕住校营养跟不上,晚上就会送饭到学校,有汤有肉还有水果。每次见到,林榆就只能眼巴巴的羡慕,摸着自己饥肠辘辘的肚子疯狂咽口水。 她也曾幻想过,周日回家的时候会有意识地提一嘴,然后期待着母亲的态度。 屏息凝神地等待,换来的却是一盆从头冷到脚的冰水。 母亲说,“不就念个书嘛,有什么压力大不大的,谁压力不大,你爸压力不大还是我压力不大?天天累死累活的养你,还不知道最后能不能回本,我们图什么呀?学校又不是没饭,还跑那么远送饭,也不嫌麻烦,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那些能送饭的家长啊估计都是有钱的,咱家不能跟人家比!” 后来林榆再没期待过母亲能为她做些什么。 因为没有期待,所以不会有失望。 可几年后,林楠中考的时候,母亲每天不辞辛劳地骑着电动车,顶着大太阳给儿子送饭。 一个夏天,人整个晒黑了一个度。 有意无意地,林母自说自话地向林榆解释,“男孩子爱跑爱跳的,容易饿,而且阿楠正长身体呢,营养得跟上,学习也累,我给他天天送饭说不定他脑子一转就能考好啦!” 林榆没回应,没生气,也没难过,她已经习惯了,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现在却能因为一个没见过面的外人多做一份饭,甚至还要加硬菜,鸡鸭鱼肉,恨不得家里有的菜全做了。 林楠一进餐厅,看着一大桌菜摆着,他目瞪口呆地说,“妈,咱家中彩票了?吃这么好!” 母亲嘿嘿一笑,“比中彩票还高兴呢!你姐可给你找了个好姐夫,说不定你的彩礼就靠你姐夫啦!” “妈!”林榆真的生气了,语气很不好,“这才哪到哪啊?怎么彩礼都谈上了?” 林母却也不恼,“这不开玩笑嘛,再说了,我也没说错呀,你肯定是要嫁出去的,收到的彩礼不就是阿楠娶媳妇的彩礼嘛!” 林楠也有些不高兴了,“妈,我又不是吃软饭的,还得靠卖我姐攒彩礼啊?” 幸运的是,在母亲的悉心培养下,林楠并没有养成不尊重姐姐的陋习,反而他心疼母亲对姐姐的所作所为,那些不违法不违背道德但总会让人窒息的行为。 “说什么浑话,什么卖不卖的,嘴上没把门的?”母亲终于恼了,对着林楠说话,眼神却往林榆这边看。 林楠本是要反驳的,但姐姐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胳膊,示意他别说了。 “妈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红烧小排,尝尝好不好吃。” 应了姐姐的意思,林楠没再说话,捞起筷子夹了一块小排,好吃是好吃,就是好吃得有点复杂。 …… 母亲开始往保温盒里放菜,一边添菜,一边嘟囔着希望她女婿能喜欢。 父亲在一旁蒙头吃饭,看她一口一个女婿,才小声说了一句,“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叫女婿了。” “吃你的饭,你懂什么?” 一声叹息后,父亲又不说话了,像往常每一天一样,像老黄牛一样努力工作,不挑事也不揽事,让人难以去评价。 林榆本来是想着吃完饭再去送,母亲却催促着,“到饭点了人家等着你呢,你先去送,跟人家一起吃也行,我放了两双筷子,也盛得多,足够你俩吃啦!” 还是没有反驳,抬起的筷子又放下,她穿起外套,蹬上鞋,戴好防风帽,准备出发。 四菜一汤和满满一大盒的饺子被装进保温盒里,林榆看着沉甸甸的一大包东西,此刻的心情很难形容。 当年母亲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她正好在放暑假,就替母亲去送饭,那时也是沉甸甸的,和现在的心情如出一辙。 一个是因为她寄予厚望的儿子。 一个是她有所求的,可能成为摇钱树的女婿。 第187章 真情实感 临出发前,她拍了一张照片给邵牧原,并写了一句话。 [您的外卖小妹即将到达,请君耐心等待~] 又是那辆熟悉的小电驴,粉色的外衣,强悍的马达,开在绿水青山的小村镇,路过的人们着新衣,有说有笑的,还有放过鞭炮的残骸。 小城市有一个一线城市无法比拟的地方,在于过年的年味儿是管够的。 七大姑八大姨,虽然攀扯起来非常繁琐,一提问就是一些让人哑口的话题,但看着一群多少带点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坐在一起拉家常听八卦,在无所事事的年假期间也算是一种特殊的趣味吧。 邵牧原已经早早等在门口了,迎接他的专属外卖小妹。 把车支好,林榆先踮脚,仔细看了看他脸上的淤青,好似没有昨天那般黑的,他的免疫系统还真有点东西,强悍的可怕。 “已经快好了。”他开口。 把头盔摘下来,她点点头,“你的治愈能力真的强的可怕。” “可能是因为习惯了。” 他的无心之言却让林榆有些难过,她抬手摸摸那块淤青,“辛苦你啦…”她顿了顿,“所以以后能不能多加小心一些,别再让自己受伤了,我心疼。” 他点点头,“嗯,以后会注意的。” 因为宾馆里只有一张椅子,他们一个坐在床上,一个坐在椅子上,开始属于他们的午餐时间。 打开一层接着一层的保温盒,邵牧原的眼睛瞪得很大,“阿姨也太客气了,盛了这么多菜?” 他转头看林榆。 那人却已经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听到邵牧原的声音,她抻着胳膊肘也回看回来,“她恨不得把冰箱给你搬过来。” 看她姿势很舒服,他也学着她的样子,抻着胳膊,在她对面躺下,“你是不是夸我了?要不然阿姨怎么会这么热情。” 撇了撇嘴,她说,“当然得夸你了,难道还损你呀?” “你怎么夸的?” “夸你又高又帅又多金,”她眉飞色舞地开始表演,“稀缺的钻石王老五级别,没有缺点,全是优点,恰好,被林榆我收入囊中,再难逃脱。” 邵牧原看着她笑,刮了刮她的鼻子,跟她开玩笑,“真的太屈才了,你不当演员是娱乐圈的损失!” “你也挺能扯!”林榆揶揄他。 胳膊有点酸,她抻着坐起来,“快吃饭吧,待会儿都凉了。”她把筷子递给邵牧原,“没有香菜没有葱花,口味清淡,请君品尝。” 在满心的期待下,林榆看着邵牧原吃下第一口饺子,细细品味一番,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 “好吃吗好吃吗?”林榆迫不及待地问。 因为嘴里的饺子还没咽下去,他只能激动地点点头。 “从来没吃过…”他迟疑了一下,“这么特别的饺子。” 林榆笑得欢实,“我以为你会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饺子’。” 他想了想,“如果我那样说,你会开心吗?” “不会,”她耿直地回答,“我会觉得你很假。”眉眼带笑,她撑着下巴看邵牧原,“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说。” “为什么?” “因为我还是有点了解你的,你就不是会巴结人的人。” “如果是未来丈母娘的话,我倒是愿意做个会巴结人的人。” “噢~你都会看人下菜碟啦…有前途!” 邵牧原一脸宠溺,笑着摇摇头,继续吃饭盒里的菜,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林榆,一个总会说些稀奇古怪的话的人。 “我也要吃!” 林榆张大嘴巴‘啊’了一声,一个饱满又圆润的饺子塞进嘴里,唇齿留香,肉质细腻不柴,特殊的胡麻油香,混合的恰到好处的馅料,饺子皮软硬适中,是非速冻才有的鲜美和清爽。 她一边嚼着饺子,一边竖起大拇指,激动地眼睛眯成一条缝,感觉她此刻幸福到了极致。 把饺子咽下去,眼睛圆溜溜地,她笑着说,“怪不得你那个表情,真的好好吃啊,不愧是我妈,她做的饺子是全世界最最最好吃的饺子!” 把一盒饺子放在林榆跟前,“好吃就多吃点,”他有感而发,“我刚刚跟你说是特殊的味道,就是特殊在这里,我能尝到人情味儿,虽然听起来很装,但这就是我的真实感受,不像工业流程下的的产品,而是有妈妈细心认真做出来饱含亲情的饺子。” 听着邵牧原的话,林榆有些目瞪口呆,她又撑着脑袋痴看着对面的人,“吃个饺子感觉你要发表论文了。” “真情实感,绝无虚言。” “嗯。”林榆认真又严肃地点点头,“我知道,吃学校的饭吃久了,我也这么觉得,同一个东西做出来,总感觉我妈做的更好吃。” “对,就是这个意思。” 有说有笑中,把保温盒里的菜和饺子都吃完,两个人都吃得很撑。 汤足饭饱后,他们又躺在床上,看着掉漆的天花板,邵牧原摸着肚子开口,“今天的饭非常合胃口,而且吃得很开心,谢谢你阿榆。” “既然这么喜欢,那就跟我回家吃吧。” 猛得坐起来,他紧紧地抓住林榆的手,“你爸妈同意了?真的?” “都好吃好喝的招待你了,还问真的假的?” 林榆的回答彻底让他热血沸腾了,开始滔滔不绝的提问。 “什么时候?我这个淤青也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好。” “我来得急都没有带礼物,也不知道要买点啥。” “我这一身衣服也不行,见家长的话肯定得买套新的。” “我是不是应该咨询一下程澄,问问他见路姮父母的时候带的啥,穿的啥。” “叔叔阿姨都什么性格呀,你跟我说一说,让我提前准备一下,比如说叔叔平时有什么爱好?要是遇上我不会的,我得提前学一下。” “你笑什么?”他还没说完,一回头,就看见林榆笑得人仰马翻,甚至挤出眼泪来了。 那人捂着肚子,圈着笑了半天,才坐起身,一边擦眼泪,一边囫囵吞枣地说,“丑媳妇总得见公婆,你慌什么?” “我慌了吗?”邵牧原还在嘴硬,一副傲娇的表情。 “你没慌吗?”她接着问。 “当然没有,我现在很冷静…”他站起身来,俯视着林榆,有些妥协的意思,“是有一点慌,难道你不慌吗?” “当然慌啦,人生第一次,没经历过,总是有点不知所措的,”她也站起来,拍了拍邵牧原的肩膀,“牧牧你放心,只要这个家里有我一席之地,我必然会护你周全!”侠肝义胆,仿佛下一刻她就要上梁山了。 “行…”他沉思片刻,又开始担心,“那我应该买些什么呀?穿什么衣服呀…” 林榆闭口不言,给予一个标准但没有感情的笑容。 又听着邵牧原自说自话了一番,看着房间内的陈设,简陋的床,破旧的椅子,掉漆的墙皮,粗糙的床品。 看着邵牧原的来回踱步的背影,林榆有些感怀,景触动着人,人感动着人,“今天下午就去市里吧,既然我爸妈都知道你来了,那我就有正当理由开车送你去市里了,到时候在市里找个正经酒店,”她环顾一周,“在这里住太委屈你了,我都难以想象你一上午怎么熬过来的。” 邵牧原却摇摇头,拉着林榆的手,“我觉得能住,主要是我想跟你近一点。” “去市里也不远,听我的,既然你来我家了,我就得给你招待好,可不能以后想起邬洲的时候,印象里只有又小又旧的宾馆。” “怎么会,邬洲有你,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 “好啦,不要总是考虑我的感受,你自己的感受也要考虑嘛,从小到大都没住过这样的地方吧,总不能因为我就让你的生活质量下降吧。” “其实还真住过,比这还差的,当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因为赌气没跟我爸要钱,背着一个旅行包在欧洲穷游,睡青旅最便宜的沙发,身子都放不下,也挺过来了…所以,没什么住不了的。” “原来你还有这样一段经历呀,以前都没有听你讲过。”她眼睛亮亮的,像是听到了什么稀奇又感兴趣的东西,十分渴望再去深入了解。 “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跟你讲。” “好,你别忘了。” “当然,不会忘。” 第188章 从头走到尾 最终,实在拗不过林榆的坚持,邵牧原在市区靠近林榆家的地方找了一个叫的上名的连锁酒店住下。 为了出行方便,他租了一辆代步车。 在林榆的陪同下,去商场买了几套衣服,虽然整体没有韩叔伯那样精湛的特殊手艺,但他本身就是衣服架子,倒也是得体合身的。 还去了邬洲比较特色的古城,一到晚上,城墙上的彩灯熠熠生辉,像精心雕刻的宝石似的镶嵌在每一个角落,好似一幅点缀的恰到好处的极简画作,没有深奥的笔触,但总能让人产生共鸣。 古城里人头攒动,摊位各异,吆喝声,叫卖声,上至耄耋,下至幼童,喜笑颜开地过大年。 因为人太多,很容易走散。 林榆买了两只哆啦a梦的气球,把绳子的一头系在邵牧原手腕上,“这样就丢不了了,只要我看到哆啦a梦,就能找到你。”她笑得很甜,好似泡在蜜罐里。 从小到大她都喜欢过年,因为过年可以吃到很多很多好吃的,但是今年这个年,她格外喜欢,不仅有好吃的,还能和爱的人在一起。 如果幸福有具象,那应该就是此时此刻吧。 学着林榆打结的样子,邵牧原也在林榆的手腕上系了一个蝴蝶结,“我们都丢不了。” 林榆带着邵牧原尝了很多他没吃过的东西,奇怪的形状,怪异的做法,独特的口味,他又见识到了地域之间的差异。 夜幕降临的时候,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走在热闹非凡的人行道上。 月亮高挂天空,是别样的透亮和引人注目。 他们站在红绿灯路口安静的等红灯。 身后却有个坚硬的东西撞来,让林榆差点摔倒,幸好,邵牧原稳稳地拉着她的手。 “对不起对不起,小孩调皮!”还未转身,就听到身后略显焦急的女声响起。 一转身,瞧见一个面容和善,很是抱歉地欠身,“真的不好意思啊小姑娘,小孩乱跑没看到。”那女人再次道歉。 低头看去,是个还未及腰的小男孩,满脸懵懂的看着自己的母亲,眼睛一眨一眨地,有些不知所措,嘴里嘟囔着‘妈妈’两个字。 “快给姐姐道歉。”母亲训斥了小男孩一句。 循着母亲的视线,他也看过来,和林榆对视,又迅速别过眼去,躲进母亲的怀抱。 “快…” “没事,”林榆礼貌回应,“小孩子嘛,他也不是故意的。” 那母亲还是深感抱歉,先是表达了对林榆的感谢,而后她蹲下来冲,跟小男孩说,“因为你的粗心撞到了姐姐,是你的错误,那你应该怎么做才能弥补你的过失?” 眼眶里的泪水在打转,白嫩的脸颊有些绯红,他声音又软又轻,“跟姐姐说对不起。” “你说吧。” 那小男孩照做了,面对林榆,深深地鞠了一躬,“姐姐对不起,希望你能原谅我。” 看着小男孩委屈巴巴的表情,林榆也蹲下来,摸摸他的头,“没事,姐姐原谅你了。” “姐姐没怪你,你应该说什么?”小男孩的母亲又开口了。 小男孩回看了母亲一眼,又转回来,盯着林榆的眼睛看了一会儿,“谢谢姐姐。” 软萌的声音,又带有一些哭腔,林榆最是受不了了。 还之以灿烂的笑容,她的声音也软下来了,“你这么懂事,姐姐送你个礼物怎么样?” 听到‘礼物’两个字,小男孩的眼睛都亮了。 林榆与他身后的母亲对视一眼,得到了许可。 小男孩也回头,与母亲对视,在得到同意的眼神后,笑得合不拢嘴。 林榆把刚刚买好的钥匙挂件送给小男孩,挂件上是学业有成的字样,恰到好处。 这时又走来一个中年男人,手里提着一袋东西,跟小男孩的母亲说了些什么。 他们本是要告别的。 那男人却出声了。 “诶…”他指了指林榆身边的邵牧原,“你…”他打量了一番,“你就是大年三十晚上去找对象那个吧!”男人又惊又喜,眼角的皱纹一层叠着一层。 邵牧原原本没反应过来,他记得那晚的司机,但不太记得司机的长相。 那男人又看了看邵牧原身边的林榆,“诶呦,小姑娘,有福气啊,找了这么好的老公,又高又帅的。”他笑着,声音轰隆隆的,好似要打雷。 “不是…”林榆一脸懵,侧身看着邵牧原,好像在问,“这是什么情况。” “诶…”没等邵牧原开口,那男人已经开始解释这一段奇缘,“大年三十晚上我加班,就是拉他去找的你,那天晚上你们见着了吧,哎呀,真是太有缘啦!又见面啦!” 他拉着身边的女人,兴奋地说,“这就是我大年三十晚上遇到的那小伙。” “那正好,你把他落下的钱还了吧。” “噢对,小伙子,你那天走得急,落了五百块钱,我还给你,”说着,他开始掏外衣的内衬口袋。 邵牧原摇摇头,准备装傻充愣,“不是,您找错人了,不是我的。” “不可能!”那男人情绪有些激昂,“我确定是你落下的,肯定是你忘了!” 看那人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邵牧原也泄了气,“大年三十挺麻烦您的,您就收着吧。” “这有啥麻烦的,我就是靠这个赚钱的,这不应该的嘛!”他掏出五百块钱,准备递给邵牧原。 邵牧原却没有要接的意思,但他也不知道再怎么去推脱。 林榆替他开口了,声音柔和又平缓,“大哥,大过年的,送出去的哪有拿回来的道理,图个吉利,您就收着吧!” 听了林榆的话,那男人有些为难,看了看身边的妻子,左支右拙。 他的妻子顺着林榆的话,“既然这样,那就图个吉利,谢谢你们的大方,我们祝你们百年好合,幸福快乐!” 听到后面八个字,一瞬间,潮红染浸了脸颊,大冷天的她有些燥热,“您误会了,我们还没有结婚呢!”她尴尬的笑了笑。 “大过年的来找你,说明好事将近了吧!”男人又开始哈哈大笑,爽朗的个性堪比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 “借您吉言。”这时候邵牧原接过话头,回应的干脆又利落。 临分别前,热心的男人拉着邵牧原在一边说着什么,林榆听不到。 他的妻子也拉着林榆小声说话,邵牧原也听不到。 越是听不到,越是好奇。 那对夫妇年转身离开,那个调皮的小孩转着手里的钥匙扣,小铃铛叮呤咣啷地响着,配合着他的节奏,好似一场天赋突然降临的编曲,让所有人都为之震动。 在回家的路上,林榆好奇地问他,“那个大哥跟你说啥了?” 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他坏笑了一声,认真地看着道路前方。 “你说嘛~”她一边撒娇一边往驾驶座靠过来。 在红绿灯路口将车停稳,拉起手刹,他转头看向林榆,“你先说。” “就不,你先说。” “你先说。” 他们好像在玩一种很无聊的幼儿游戏。 在一起时,他们总能在平平无奇的日子里找到一些没头没尾的事情来当乐子。 邵牧原是很能沉得住气的,大多数男人的劣根性。 相互揪着不松口。 最终以林榆实在忍不住而败下阵来。 她不情愿地开口,“那个嫂嫂说,两个人结婚,最重要的是要包容,因为生活不只有爱情,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 “就这些?”邵牧原认真地看着林榆的眼睛。 “对呀,”林榆也看着他,“毕竟是陌生人,怎么可能跟你多说嘛。” “所以那个大哥说了啥。” “他们可真是天生一对。” “什么意思啊?” “那个司机师傅也说了同样的话。” “真的假的?这么巧?” “就是这么巧,他说,婚后要多体谅老婆,要学会包容,长大后,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跟你从头走到尾的就是老婆了。” “从头走到尾…”林榆重复他的话,“你说…我们能从头走到尾吗?” “当然!” 绿灯行,手刹放下,他脱口而出。 第189章 一个明知故问的问题 女婿上门的前三天,林母就开始准备采买了。 当时林榆是震惊的。 因为以往招待客人都是前一天晚上定好菜单,第二天起个大早去买菜,再花一上午时间备菜,中午开餐。 但这一次,连需要复杂工序的蒸肉都做上了。原本年前准备好了,只要上锅一蒸就好了,母亲却说一定要现做现出炉的才能尝到它最原本的味道。 感觉邵牧原的到访比过年还要忙。 鸡鸭鱼肉,猪羊牛肉,各种时蔬菜肴,不知道的以为要办国宴呢! 林榆忍不住吐槽,“妈,不至于吧,他一个人能吃多少啊,你这太夸张啦!” 母亲却不理睬她,“你懂什么呀,那样的人家来做客,咱可不能跌了份,说我亏待他。” “怎么会呢?” “嘴上不说,心里可不一定,还是要做好完全的准备,只要他不嫌咱家穷,怎样都行。” 一个‘穷’字又将林榆拉进名为鸿沟的逆流河,不管是日常琐碎还是大事小事上,无一例外地展露着他们之间的差距。 这差距如果只是财力的悬殊,那也还好,可浮于表面的区别往往深入肌理。 “妈,如果他家情况跟咱家一样,您还乐意热情款待吗?”她问了一个明知故问的问题,也将得到应有的回答。 “当然不会!”林母有些愤愤不平,“我当年就眼瞎嫁给你爸,一辈子跟老黄牛似的干苦力,嫁给你爸没享一天清福,全是累死累活,”她看着林榆,不容反驳,“我已经这样的,我绝对不允许你步我的后程,必须找个条件好的!” 林榆没有再接话,喝了一口水继续洗碗。 她明白,在母亲的掌控下,能遇见邵牧原她有多么幸运,那个恰巧条件非常好,而且是她喜欢的人。 其实母亲这些期望并不另类,每一个母亲都是如此,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给好人家,最起码要经济上过得去。 可听着一句接一句不可辩驳又锋利的话,她觉得不舒服,从小就是这样,说养女儿没用的时候不舒服,总让她让着弟弟的时候也不舒服…那么多年的不舒服,她都忍受过来了,又何惧再忍受多少年呢? 除了丰盛的菜肴,母亲甚至为了此次见面,特地和父亲一起,去城里买了新衣服。 因为今年过年和往常一样,他们老两口还是旧衣一件,只有林榆和弟弟着新衣。 父母总会以自我感动似的教育传授于子女,都说父母是第一次做父母,可孩子何尝不是第一次做孩子。 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口口声声说都是为了孩子,可他们生孩子不也是为了自己吗?又何必说出那样给人压迫感的话语。 时间趟过历史的梳理,在日升日落的交替中前行。天是那样的蓝,水是那般的清,一切都在被推着走,就像某天突然来袭的狂风,猝不及防地打翻所有的排列组合,混沌又繁复。 热火朝天又恣意生长的年味儿终于在达到顶峰后逐渐下降。好似一幅墨染的山水画,越到远处越模糊,模糊地让人叹息,感怀,也不知山中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第190章 见家长 时间终于来到了该见面的日子。 邵牧原期待不已,坐立难安。 母亲在厨房里进进出出,忙得脚不沾地。 林榆却百无聊赖地逗狗。 她本是要帮母亲一起准备的,因为以前都是如此,所有人都等着吃饭,只有她和母亲在厨房里喋喋不休。 今天却不一样,说什么都不用林榆沾手,让她时刻等着邵牧原来。 她就坐在门口,慵懒又无聊地,好像村口晒太阳的老太太,懒得开口说话,也懒得听人八卦,只是专注于呼吸这件事。 正好那天天气很好,蓝天白云,晴空万里。 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没有任何的瑕疵。 十一点半的时候,邵牧原准时到达。 不用睁眼她都知道,邵牧原定是大包小包的拿着一堆礼物。 “你在干嘛?” “晒太阳。”林榆睁开一只眼,看见一张俊俏又精致的脸,一瞬间,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好看的弧度,那可是她喜欢的人啊! 替邵牧原拿了一些东西,她上下打量了一番。 “怎么样?还行吗?”他有些急切,急切地想要得到回应。 那人却卖关子,摇摇头,又点点头。 一身藏青色的西装,跟他的气质相得益彰,举止言谈间都能感受到他的矜贵高雅。脸上的淤青几乎看不到了,他现在看起来,确实是绝佳的钻石王老五模样,高,帅,还有富。 听到门口的汽笛声,厨房的人,客厅的人,卧室的人都出来接应。 隔了几步路,林母第一次见这位在平芜有车有房没有贷款的,女儿的男朋友。 有那么一两秒的时候,她有些微微停滞,眼神坚定地看着邵牧原的面容,没有移开。 莫名的尴尬油然而生,邵牧原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林榆的母亲为什么要以那种眼神看他。 是他长得太丑了吗?他心想。 不到半秒的时间,他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也听到了对面人的回应。 “快快快,进屋,外边冷。”林母招呼着邵牧原,眼尾笑开了花,一层叠着一层的褶皱像延绵的山峦,没有尽头,却有看头。 见到林榆的母亲,他终于知道林榆那姣好的和善面容随了谁。 林父没有开口说话,但脸上的褶皱并不比林母少,笑吟吟地,很是憨厚老实。 他冲邵牧原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将带来的礼物一一放在客厅的茶几上,邵牧原有些局促,“也不知道叔叔阿姨喜欢什么,我就随便买了点儿,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来就来嘛,还带什么礼物呀,都是自家人!”声音里的笑意挂在嘴边,这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林楠却在林榆身后小声嘀咕,“咱妈好假呀姐!” 林榆瞪了他一眼,他没再敢说话了。 “牧原是吧。” “对,阿姨。” “牧原你先坐,饭马上就好啦!” 她又向林父开口,“你陪牧原说说话,聊聊天!” 交代完,她拉着一旁无所事事的女儿进了厨房。 关起厨房的门,母亲一脸迷惑地看着林榆,“这是在哪认识的人?” 声音平缓,没有情绪的起伏,林榆说,“我之前说过啦,就是我家教小孩的哥哥。” 眉头微皱,林母有些百思不得其解,“那他怎么看上你的?家庭优渥,长相帅气,个子也高,说话谈吐都不错,这这这…他到底怎么看上你的?”她又说了一遍。 “妈!你什么意思啊?我有那么差劲吗?”林榆有些不开心。 “我还是觉得奇怪…”像是想到什么,林母悄声说,“他不会是诈骗犯吧,这年头诈骗犯都长得好看,因为好骗人,尤其是你这种涉世未深的学生,最好骗啦!” “妈!”林榆又叫了一声,“你太离谱了,我是涉世未深的学生,但不是不会辨别是非的学生,我跟他在一起都快一年了我能不知道他是不是骗子?”她催促着母亲,“有什么事等吃完饭再说,我好饿!”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一天天没心没肺的。” 随着锅碗瓢盆叮呤咣啷地奏响乐章,油烟混合的特殊锅气,在高温下跳舞的食材,热火朝天的厨房在潮涨时开始,在潮汐退却后戛然而止。 满满当当的十个菜上桌,邵牧原有些盛情难却,“阿姨,您太客气了,做这么多菜,还没有人这么招待过我呢,我真是有口福啦!” 林榆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也不知道他私下做了多少功课,现在连奉承的话都侃侃而谈,脱口而出了。 林母也客套地回应,笑得合不拢嘴,“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随便做了点家常便饭,过年嘛,图个吉利,就做了十个菜,十全十美!” 十全十美的上桌,十全十美的下桌。 第191章 见到了不同以往的家人 席间,邵牧原马不停蹄地连声赞扬林母的厨艺。 后来,林榆问他什么时候学会拍马屁了。 他说,“真情实感。” 好一个真情实感,林榆信了。 其实,他说得确实是实话,虽然没有精致的摆盘,没有昂贵的食材,没有头顶五星级的厨师,但就是觉得味道一绝。 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吃饭,吃的不是饭,而是人情味儿。 在今天这场重要的见面里,林榆见到了不一样的邵牧原,也见到了不同以往的家人。 因为日子特殊,积灰的白酒终于被拿出来。 透明如水的白酒被装满杯子,滴酒不沾的母亲也举起了酒杯。 她语重心长地对邵牧原说,“我们家阿榆从小就主意正,有上进心,所以她看上的人,我们肯定是欣赏的,如今一见,我们也知道了被阿榆挂在嘴边的人是什么样的。” 原本还装傻充愣在一旁蒙头干饭的林榆被这句话敲醒,在此之前,她从未被母亲如此肯定过。肯定她本身,肯定她选择的人。 也不知怎的,莫名的有些突兀,她的眼眶里沁满了泪。 跟邵牧原碰了杯,母亲继续说道,“牧原啊,阿姨呢,读书不多,但有些话还是想说在前头…”她顿了顿,眼神坚定地看着邵牧原,想要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邵牧原点了点头,还以认真又严肃的表情,“阿姨您说,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达到您的要求。” 转眼间,林母却笑出声,“没什么大要求…”嘴巴一张一合,她的声音苍老但柔和,整个人都没有了锋芒,只有被削秃了的菠萝,没有了神似刺猬的外衣,只剩下赤裸裸的内心。 “我听阿榆讲,你们家经济条件好,而我们家呢,可能满打满算都比不上你们家的零头…”又抿了一口酒,母亲的面容还是那般镇定,“如果我们两家真要结亲的话,大家心知肚明的,是我们家高攀了你们家…” 不仅从林榆的口中得知,邵牧原的谈吐举止、说话风度,就能看得出来,他受的教育绝不普通。 “没有阿姨,算不上高攀不高攀的,我们家就是沾了祖上的光,要是让我白手起家,”他摇了摇头,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听了邵牧原的话,林母更高兴了,“你能这么说,说明我们家阿榆是真的找对人咯!” 将鬓间碎发别在耳后,林榆看到母亲发间因为染发剂没有染匀而暴露出来的一小撮白发。 好似被长满倒刺的荆棘抽打过,心脏在狠狠地抽痛,好多年,母亲都没再走进理发店,靠着网购的几十块染发剂,把被岁月割裂的青春再偷回来,只是偷的时候漏掉了几撮白发。 其实去染一次头发也没多贵,但就是不愿意花这个钱。 为什么? 究其原因,还是落在了‘钱’这个字眼上。 “话是这么说,但我们家也不是那种上赶着攀高枝的,”林母继续说,“虽然我们家经济条件一般,但阿榆从小都是我们宠到大的,可以说是五手不沾阳春水…”母亲是笑着说这些话的,但话外音在座的都听得懂,尤其是邵牧原。 将杯中酒饮尽,他清了清嗓子,言辞透亮,“阿姨您放心,以后我跟阿榆结婚,婚前什么样,婚后还什么样,她不想做的事可以不做,她想做的事可以尽情做,有什么事我都给她兜底。”他看着林榆,深情款款。 原本被母亲的话惹得红了眼眶,邵牧原的话更像是添油加醋似的,在火上浇了一把油,一瞬间,成为燃烧的熊熊大火。 眼泪夺眶而出,她硬是抬手挡住,让自己显得没那么难堪。 拍了拍林榆的手,母亲安慰着她说,“阿榆你好福气呀,遇到牧原这么好的人,你们俩,拆开看,都是个顶个的好,合在一起看,那就是绝顶的好,有句话这么说来着,矮子系高跷…取长补短,诶,不对不对,是…” “妈!不会用歇后语就算啦!”因为哭腔的缘故,林榆的声音有些朦胧,有些低沉。 “行行行!”眼尾的褶皱一层叠着一层,那都是时间笔下的烙印,“我不说了…反正说到底嘛,牧原,阿榆是我们唯一的女儿,我们不奢求她能大富大贵,但求她余生能快快乐乐的,别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糟心事就行。” 又灌进去一杯白的,邵牧原的脸颊已经开始红晕。喝红酒的时候,他能做到面不改色,但面对度数50+的白酒,他确实有些顶不住。 邵牧原的声音也开始蒙上一层薄雾,“阿姨您放心,”他又说了一遍,“我会用尽全力去让阿榆幸福的,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她。” 父亲,母亲,邵牧原,三个人都喝得晕晕乎乎,脸颊红扑扑的,好像刚从桑拿房里出来似的。 一直沉默不语的父亲却开了口,他说,“小兄弟啊!”父亲喝得有些懵,有些口不择言,“谢谢你能对我们家阿榆好,谢谢你!”声音越来越模糊,父亲像是要哭了,“我这个当爹的没有给阿榆优越的成长环境,我总觉得阿榆值得最好的,她能遇到你是她的福气,也是我们林家的福气…我就这一个女儿,真的托福给你啦!” 最终,所有人都泪声俱下,不知起因为何,只知结果已然如此。 离桌后,邵牧原被扶着去了客房。 他昏昏沉沉的,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嘴角却弯起了好看的弧度,让人为之沉迷,为之疯狂。 在意识迷离间,他伸手抱住林榆,把她禁锢在怀里,嘟嘟囔囔地说着没头没尾的话。 “阿榆,我们去放风筝吧!” 林榆笑着问,“去哪放风筝啊?” 他皱了皱眉,蹭了蹭林榆的脸颊,“去法国!” 笑得前仰后翻,林榆继续问,“怎么去法国呀?” “当然是飞啦!”他凑近林榆的耳畔,吐着氤氲的气息,“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是天使,我还长了翅膀,又白又大又好看!” “真的假的,口说无凭,能不能给我看看?” 他睁开一只眼,挑了挑眉,蹭的一下坐起身来,“好啊,给你看!” 说着,他开始解扣子,“我们去游泳吧!” 林榆扶额,笑得花枝乱颤,按耐住邵牧原的疯狂行为,连连肯定他的说法,“我相信你,我相信你,别脱,脱了我爸妈进来我说不清了!” “那是咱爸妈!用词要严谨!”他撇撇嘴,像个会撒娇的受气包小孩儿。 “好好好,是咱爸妈,以后我爸妈就是你爸妈,以后,你就有妈妈了,以后你会有很爱很爱你的家人,以后我们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像哄小孩似的,抚摸着邵牧原的脸颊,安慰着他,“因为你值得拥有所有的爱!” 在甜蜜的笑意中,他睡着了,安稳又舒服。 从客房里出来,林楠坐在客厅里,五味杂陈。 林榆问他,“怎么了,队友不叫你打游戏?” 他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着姐姐。 良久,他摇摇头,沉稳地开口,“姐,你一定要幸福啊!” 见所谓的姐夫之前,林楠并不清楚这样一个环节到底意味着什么。 默默地听了席间那些或沉重,或更沉重的话,林楠第一次觉得从小陪他长大的姐姐要离他远去,要脱离这个家,长出自己的枝条,时间长了,连根系都要开始分离,成为一棵独立的,可以孤身一人阻风挡雨的大树。 再不济,还有一个名为丈夫的人站在姐姐前面,为她扫清一切阻碍。 所以他会这样说。 在林榆的视角,又是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林榆觉得弟弟长大了。那个曾经还不及她腰的弟弟已经比她长得要高很多了。 第192章 喜欢上一个不可能的人 邬洲一趟,邵牧原算是得到了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 临时起意的决定,却得到了意外之喜。 年一过,时间好像坐上了火箭,也就是闭眼揉了揉眼睛,一睁眼,只能看见一点火星子。 二月底,林榆去考了雅思考试。 考完之后,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抽走了灵魂,在床上一觉睡到了晚上。吃完晚饭后又继续睡,好似要把近一个月的紧张复习亏空的觉都补回来。 一个星期后,她查到了成绩,跟预期考得大差不差,均分7.5,口语有点差,但还算是理想。 因为年初在国外有项目对接,邵牧原经常出差,最长的时候有半个月。 每天打打视频电话,听听他的声音,也不觉得时间过得艰难了。 年后,苏柒还是递交了辞职信。 她的辞职信上只写了七个字。 “我想去看看世界。” 在没有得到谭柯的批准,她就自作主张地离开了。 在谭柯手底下工作这么多年,她从来都是按部就班,不逾矩,不冒头,是老实本分的打工人。 每天都是两点一线,家和公司,没有第三个地方。 把行李都打包好,看着满屋子空空荡荡的,她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在阳台上吹吹风,平芜的夜晚没有那么黑,被灯火辉煌的光线照亮,任何暗色都无处遁形。 房子是租的,人是飘的,东西一搬,好像从来没存在过。 在平芜这么多年,都没办法拥有自己真正的家。也不是她买不起,去年九月她本来有心思想买,但每次站在公司看窗外,总觉得这个地方不属于她,即便是有了那张红本,放在那没有生息,让人觉得冷得很。 再说,不能全款买,勉强付个首付,还贷还几十年。等房子真正属于她的时候,她已经年过半百,无欲无求了吧。 倒不如用手里的钱,趁着年轻,去想去的地方,见见世界,见见未见过的一切。 等哪天想安定下来了,找个随大流的工作,挣钱多少无所谓,只要轻松快乐就好。因为她现在手里握着的财富已经足以她后半生一生无虞。 躺在空荡荡的房间,她没有关窗。 她能听到具象的风,呼呼地,一如她第一次一个人独居时那晚的风。 刚工作的时候,她手里没有钱,只能和未知的陌生人合租。恰巧,因为年纪小不懂事,合租到两个奇葩舍友,一个大晚上打游戏框框砸键盘,另一个垃圾堆满天也不倒。 房间隔音很差,打游戏的人在跟队友对骂,脏话连篇,声音越来越难听。 耳朵里带着耳塞,还是能听到。 闻着恶臭的垃圾味,听着令人发指的吵闹声,外面刮着北风,呼呼地吹。 人人都想留在平芜,因为平芜是超一线城市,机会多,待遇好,有前景。 可是堆砌起这些优势的条件是孤独。在平芜这座城市漂泊的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躺在破烂不堪的出租屋时是孤独的,为了省钱啃着馒头就着水时是孤独的,被客户劈头盖脸的骂时是孤独的,深夜加班到虚脱第二天还是得挤能挤成肉饼的地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钱的地方就不缺人。 就算这些年过得多艰苦,但这些年,她为自己找到了精神支柱。 只是那个精神支柱只能一辈子放心里,放在台面上,只会伤人又伤己。 一晚上她都没有睡着。 翻身时,脑海里出现了谭柯的影子。 闭着眼坐起来的时候,还是能想到他的样子。 甚至看向窗外时,也能细细瞧见他的笑脸。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她心属他呢? 是雨天递过来的西装外套,还是贴心的挡酒,亦或是生病时放在桌上的感冒药…一桩桩一件件,可能对谭柯来讲,无关紧要。 但对她来讲,任何一个细枝末节的小事都能震撼她许久许久。 喜欢上一个不可能的人,到底是悲哀还是庆幸呢? 悲哀于没有结果,庆幸于总有期待。 第二天一早,把行李邮寄回家,把钥匙放在客厅,彻底跟这个房子说了再见。 在楼下吃了一碗她常吃的牛肉面。 以前觉得这面做得劲道又鲜香,现在塞在嘴里,却食之无味,如同嚼蜡。 原来好吃的不是面,而是渴望明天的那种期待,期待见到喜欢的人,瞧见让人有成就感的工作。又或者是疲惫了一整天后,吃到的那口面都是顶顶好吃的。 下午两点的飞机,她终于要离开这座城。 飞机穿云而过,手机上的定位已经不在平芜。 她终于和平芜说再见了。 第193章 服从命令的机器 苏柒离开的时候,谭柯还在法国参加国际会议。 等他回来的时候,那个永远亮灯的工位再亮不起来了。 桌上多了一封辞职信。 他打开一看,本以为会是长篇大论,罗列出她辞职的理由,再把后续的工作安排一条一条的阐述清明。 可他只看到了七个字。 “我想去看看世界。” 突然笑出声,那一刻,苏柒在他心里建立起来的形象被打碎重组,也不知道会组成什么东西,总之,不再是她原本的模样。 落地窗外的天那么透亮瓦蓝,偶尔飞过几只不知名的鸟儿,总让人心驰神往了些。 后来,日落下了山头,晚霞在远处或近或远,一层叠着一层,像被调过色的油画,模糊的边界,越界的色彩。 从下午到晚上,他坐在办公室,看着日落月圆,等待一切都遁入黑暗。 有个电话打进来。 恍惚间,他差点忘了接听。 “爸。”他沉声叫了一声。 那边的人声音干脆利落,不带任何情绪,“你妈给你选了几个相亲对象,你安排一下时间,最近见一见。” 听到这些话,心中的郁闷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他想要质问,质问父母为什么一定要掌控他的人生? 从小到大,小到选什么衣服参加学校运动会,大到选择什么行业,跟什么人结婚,跟谁结婚,都被安排好了。 他好像活在一个巨大的牢笼里,这个牢笼镶着金边,点着闪亮耀眼的诱惑,精致又优雅的外衣,所有人都夸他完美无缺。 可事实上,完美无缺的,那能是人吗? 许多次,他想要鼓起勇气,反驳一次自己的命运,做一个不顾一切肆意妄为的,完整的人。 可话还没脱口,他便瞧见父亲那漠然的面容,母亲的殷切期盼。 肩上的担子压的他太重了,重的让他觉得直起身来昂首挺胸是一种错误,一种不孝的错误。 所以他说的不是不愿意,而是,“知道了爸,我会安排的,只是最近有个项目比较急,有点忙。” 其实他没有项目,但也要说自己很忙,推不掉就拖着,这是他能做的最大的背道而驰了。 距离他签字离婚明明才几个月,父亲母亲那边就张罗好了要给他相亲,好似这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 会不会有一种可能,连他离婚都是一种安排。 “好,你尽快,选出来的都是跟咱家门当户对的,虽说你是二婚,但还是不能跌了标准。” 他真想问,到底是什么标准,是商业联姻的标准还是政治联谊的标准。 在庞大的家族体系中,婚姻从来就不单纯,但某种意义上,它又是单纯的,是一种单纯的手段,一种只为利益服务的手段。 就是在这样一个家族,谭柯的人生被牵引着,做不得有独立人格的人,做个会服从命令机器才是父母想要的结果。 挂断电话,他还是没有动弹。 手机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又暗。 不用看也知道,那是母亲发来相亲对象的信息,身高体重血型,过往病史,生活习性,看起来找的不是伴侣,更准确地说法应该是,配偶,能培养出优秀又听话的下一代的配偶。 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却是谭柯想要宣之于口的锥心之痛。 第194章 雁过拔毛的刺痛感 记忆就像一盘老旧的磁带,如果太久没去想,就会慢慢??化,虽然每次想起都会感觉心脏会有一种抽痛,但是比起这种抽痛我更害怕会忘记她。——佚名 苏柒离开后,由lisa接替她的位置,坐在她原来的工位上,亮着她的灯。 很长一段时间,谭柯以为苏柒还在,路过她的工位时,总会不自觉地喊出,“苏柒,咖啡。” lisa泡的咖啡终于能喝了。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每次他皱着眉头细品杯里的咖啡时,lisa都会为自己捏一把冷汗,生怕被这个笑面虎明里暗里的讽刺。坐在苏柒的位置上,lisa才真正地明白苏柒这些年有多么不容易。 看着人畜无害的老板,从一而终的和气生财,可干的那些事可一点仁慈都没有,小白兔的外表下是凶神恶煞的大灰狼。 听到他那句,“出去吧。” 整个人如释重负,出了总裁办公室,她才虚弱的瘫在墙上作深呼吸。 当习惯一个人存在时,那就是最可怕的事情。 在深夜的办公室,再也没有人问他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胃疼的时候,一掏口袋,还是有胃药,牌子也没变,什么都没变,他却觉得什么都变了。 带着lisa去应酬时,lisa也能跟苏柒一样逻辑清晰,头头是道,但他总能恍惚间看到苏柒的身影。在厕所的拐角,喝醉了吐,吐完了接着喝。 那时候他觉得苏柒太拼了,没必要。 但苏柒却说,“我只能靠自己了。” 后来,他是真心地想要照顾一下这个勤勤恳恳又拼尽全力的女孩,毕竟是人都待见积极向上的人。而且,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像她那样,拥有豁出全部的勇气 如果非要说他们之间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那还是有些暧昧的。 雨天的伞,生病时的药,谭柯更多时间会把她当朋友,不算知心,但也能闲聊两句。 可面对lisa,她那副卑微恭敬的态度让他不想多说一句话。好似他像阎王殿的索命鬼一样,随时能索走她的命,所以他那秘书总是躲他跟躲瘟神一样。 实在是没有苏柒有意思。 尤其是在开会的时候,长时间的高度集中会让他疲惫,疲惫之后,他会走神,一走神,就能瞧见坐在角落里的苏柒,奋手打字的模样,表情是那么严肃,情绪崩得很紧,整个会议室好像只有她在高度紧张。 当然,也只是他自己这么认为的。 今天开会,部门经理在汇报工作,他又走神了,角落里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无数个这样的情景出现,都有一种雁过拔毛的刺痛感。你说她何其重要,好像并没有,这个世界上苏柒这样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但你觉得她无关紧要,却又觉得像是被硌脚的小石子绊一下似的,心下茫然了那么一瞬间。 有一天,他实在有些不理解。 他路过lisa的工位,敲了敲她的桌子。 吓得她立马站起身来,战战兢兢,“老板,您有什么吩咐?” 他甚至能听出lisa声音里的慌乱。 “兜里的药,裁缝店的西装,隔间里的茶…这些…苏柒告诉你的?”他淡淡地开口,像是在问工作情况那样冷漠。 听到是这个,lisa微不可察地呼出一口气,“对的,怕我出错,苏姐走之前交给我一本笔记本,上面记着您所有的东西。” “笔记本?” “对,笔记本。” “拿给我看看。” “啊?” “我说拿给我看看。” “哦。” 他又躲在隔间,坐在他从土耳其淘回来的蛋壳椅上,面对着窗外看夜景。 夜幕降临时,lisa来敲门,“老板,没什么事我下班了。” 他没有回答,也就是说他默认了。 隔间内一片黑暗,透过门缝,他能看到隔间外面的灯光。 没多久,那道光灭了,整个公司就剩他一人。 打开手边的小灯,他又翻了一遍苏柒留下的笔记本。 厚厚的一沓,夹着各种样式的便签,用彩色笔勾勾画画,他的生活习惯,他的饮食喜好,事无巨细,都被列在上面。 五年时间,保存良好,毫无损伤。 对于苏柒的喜欢,他好像有了新的定义,就是他无法去定义她的喜欢。即便他是当事人,也无法评判。 就像他心属崔媛伊时,任何人在他眼里只能是将就。 可惜的是,他喜欢她,她不喜欢他,她喜欢他,他却不喜欢她。 人啊,真是复杂又多变的生物。 第195章 被喂了一嘴狗粮 春意在平芜盎然,绿芽惹新芽,鸟儿在枝头歌唱,疾风之刃却未走远,时间已然到了盛春。 4月1日,程澄突然要宴请四方宾客。 邵牧原和谭柯以为他愚人节捉弄人,没搭理他。 直到他亲自到公司,由本人亲自邀约。 问他有什么大事,他又不说,那蔫坏的表情还是他,结了婚也是那损德行。 晚上六点,邵牧原带着林榆登门,在门口遇到谭柯。 他不免调侃了一句,“小谭总孤家寡人就来了?” 谭柯懒得搭理他,摆了摆手,“你就穷得瑟吧!”说完他先一步迈进家门。 觉得心里不爽,又退回来,认真地对林榆说,“妹,婚前记得做检查,他…”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可能有点问题,说不准是神经病!”最后三个字他说得很大声。 林榆没有回应,只是笑,面颊的酒窝煞是好看。 嗤笑一声,邵牧原捶了他两拳,“别吓我家阿榆,你才神经病!” “你看你看,不受控制的打人,是不是神经病!” 瞧见门口打打闹闹的两人,程澄端着一盘松鼠桂鱼出来,“你俩几岁了,能不能别那么幼稚?” “开饭了!”他又喊了一句。 一前一后,你追我赶,三个人在席间坐下。 瞧着那一桌的硬菜,再看看程澄头套围裙,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只觉得恍如隔世。 “你这学厨学挺快啊,松鼠桂鱼都有模有样的。”谭柯一边笑一边看着他。 “那可不,我们家宝宝喜欢吃,我当然得好好学了,而且我发现我做饭这方面很有天赋,师傅都说我进步神速,简直是天选做饭人!” “你确定他是真夸你的?”邵牧原在热浪上浇了一盆冷水。 ““废话,那当然是真夸了!”程澄理又直气又壮的。 路姮从楼上下来,没走两步,程澄就颠颠地跑过去,“宝宝你慢点。” 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在谭柯和邵牧原脸上上演。 两人都一副作呕的样子。 “你俩不能吃就滚出去!”程澄不高兴了。 “诶…”路姮看了他一眼,“说人俩幼稚,你看着也不成熟啊。” 跟京剧变脸似的,不到一秒的时间,程澄马上变了一副嬉皮笑脸的神情,“我错了宝宝,不生气哦,今天给你做了松鼠桂鱼和佛跳墙,都是你爱吃的。” “你越来越厉害了,真好,谢谢你程少爷。” 被喂了一嘴狗粮的三个人低头不语,闷头吃饭。 原本对于程澄的手艺,他们是不抱希望的。 因为前二十八年的人生里,程澄唯一会做的就是鸡蛋,煎鸡蛋,炒鸡蛋,滑蛋,煮蛋,各种蛋。但一上手中餐,那叫一个耸人听闻,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但如今这么一吃,邵牧原和谭柯好像真的信了程澄的话,他是真有天赋,甚至有点过头了。 饭吃得七七八八,在座的都吃得非常好。 程澄开始要宣布他所说的重要事情了。 两件事,都预示着他人生的重要节点。 第196章 我要喜当爹啦! 他清了清嗓子,一边搞怪一边满脸嘚瑟。 谭柯实在有些耐不住性子,放下筷子,嘴巴一张一合,“你再不开口,我可替你说了!” 听到谭柯的话,程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惊讶不言而喻,“什么意思?你知道了?你怎么能知道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邵牧原在看戏,却道出了真相,“方主任那张嘴出了名的没把门,你不知道啊?” 一拍脑门,悔不当初,程澄很苦恼,“怎么把方大嘴给忘了!” 一连二,二连三的叹息,他摇了摇头,“我还憋了这么久!你们一个个的,知道也不告诉我!我真的要生气了!” 路姮看着他那副受气包的样子,觉得好玩又好笑,他有一种特质,一种拥有永远都保持着孩子气的特质。 她年少老成,身上的气质总是老道,遇见程澄这样的主儿,算是榫遇到卯了,恰如其分地合适,贴切。 “这不等你宣布嘛!快说,礼物都准备好了。”话说得好听,可谭柯在笑。 看了路姮一眼,路姮点点头。 他才不情不愿地开口,“我当爹了。” “别垂头丧气的,怎么,不高兴啊?”邵牧原调侃他。 又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地,表情依然丰富,“我要喜当爹啦!”他说得超大声,响彻整个客厅。 话音刚落,林榆下意识地鼓掌,就像在听某位学术大佬的讲座似的,在话尾结束,马上掌声响起。 林榆这一鼓掌,惹得所有人都看向她。 她有些呆,木木地,意识到不对劲,她才觉得尴尬,一边摸着耳朵,一边小声开口,“不…不可以鼓掌吗?” 路姮笑出了声,“当然可以,”她也鼓起了掌,“恭喜我们的程少爷喜当爹!” 谭柯和邵牧原相视一笑,随后也跟着鼓掌了。 五个人就这样没头没脑的开始鼓掌,又在稀稀拉拉的声音里停歇。 “谢谢林妹妹的掌声。”程澄先向林榆表示了感谢,又转头抱着路姮的脸,吧唧一口,路姮脸上还留下他嘴唇的红印子,“也恭喜我家宝宝要当妈妈啦!” “以后别叫我宝宝了,宝宝在这呢!”她指了指肚子,声音也软软的,眼里的柔情似水,让人流连。 程澄却摇摇头,“不对,你才是真正的宝宝,因为有你这个宝宝才能有肚子里这个宝宝,所以你才是排在第一位的,这个…”他拍了拍路姮的肚子,“只能算小宝宝。” 第一次见路姮说话这么温柔,谭柯又忍不住开口,“程澄你真的,小路总那么干练一个人,被你搞的说话都嗲声嗲气的。” 程澄却不依了,“不准是我们家宝宝!” 邵牧原听着一身冷汗,程澄的硬汉长相,配上他那左一个宝宝,右一个宝宝,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俩这狗粮可以了,不用吃饭都饱了。” “五十步笑百步,你跟你们家腻歪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我们膈应?”程澄立马反驳。 邵牧原黑脸,眨了眨眼,“行行行,你有理,我说不过你。” “你们准备给小宝宝取什么名字呀?”林榆问了一句。 “有点太早了吧,”路姮回答,“这才刚三个月,他可能也就指甲盖那么大…”她比划了一下。 “怎么会?”程澄说,“林妹妹这个建议好,是该好好想想起个什么名字了。”他看着老婆,宠溺地笑,“他有了名字,就可以不用叫他宝宝了,只叫他的名字,宝宝这个名称只属于你!” “得,又开始撒狗粮了!”谭柯一脸无奈地,摊了摊手,瞅了瞅邵牧原。 “要不以后孩子就叫程宝宝吧!”程澄认真地说道。 大家听到这个名字,都笑了起来。 “程宝宝,程宝宝,还挺好记的。”路姮也笑着附和道。 “那是自然,我起的名字肯定好!”程澄一脸骄傲。 “你可拉倒吧,刚说家里只有一个宝宝,这直接起名就叫宝了?”谭柯好笑地问着他。 “那怎么了,谁规定我家小棉袄不能叫宝宝了?她要是叫宝宝,那所有人都会叫她宝宝,所有人都宠着她,疼着她,多好。” “你怎么知道是小棉袄,万一是讨债鬼呢?”邵牧原给他泼冷水。 程澄瞪了他一眼,“起开起开,就你满嘴跑火车。” “不管男孩女孩,都是我的宝贝。”程澄摸着路姮的肚子,眼神里充满了期待,“等孩子生下来,我一定要带着他去游乐场玩,买好多好多玩具。” 路姮温柔地看着程澄,“你啊,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呢。” “我这不是要提前学习怎么当个好爸爸嘛!”程澄笑嘻嘻地说道。 第197章 我宠着! 你一言我一句,饭桌上的气氛火热的搞起来。 谭柯和邵牧原纷纷拿出自己的礼物。 先是谭柯的。 程澄满心欢喜地打开礼盒,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沓厚厚的母婴护养书籍! 这些书被整齐地摆放着,每一本都散发着淡淡的纸张香气。 他轻轻拿起其中一本,翻开封面,只见里面详细介绍了各种育儿知识和注意事项。从宝宝的喂养、护理到妈妈的产后恢复,应有尽有。程澄仔细阅读着书中的文字,心中充满了对未来新生活的期待。 这些母婴护养的书籍仿佛是一把钥匙,为程澄开启了通往幸福之门的道路。它们将成为他在育儿路上的得力助手,帮助他更好地照顾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看着手中的这沓书,程澄知道,这不仅是一份礼物,更是一种关怀与爱的体现,他笑着说,“谭哥你挺会挑啊!”。 “那是,你谭哥最是会雪中送炭的。”谭柯一脸得意。 轮到邵牧原,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递给程澄。 程澄一脸疑惑地接过来,“这是......” 邵牧原笑着解释道:“这是市中心那家儿童医院的顶级vip卡,可以享受最好的医疗服务,你跟小路总安心去,我都打算好了,可以随时去看。” 程澄听了十分感动,“牧牧,我就知道你小子最有心,这个礼物太实用了!”他紧紧握住邵牧原的手,表示感谢。 谭柯却不高兴了,咂咂嘴,“怎么个意思,我没用心呗?” “嘿呦!”程澄拍了拍谭柯的胳膊,“多大人了,这醋都吃?都有心都有心行了吧!” …… 众人的目光随即转向了林榆,林榆微笑着站起身,从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包装袋。 程澄接过包装袋,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件手工制作的婴儿毛衣。 这件毛衣的针法极其细腻,每一针都紧密相连,仿佛是经过了无数次精心雕琢而成。毛线质地柔软,宛如天边飘过的云朵般轻盈,轻轻触摸一下,仿佛能感受到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毛衣上那只可爱的小熊,它栩栩如生,仿佛随时都可能从衣服上跳下来与人玩耍。小熊的眼睛圆润明亮,透露出一股天真无邪的气息;它的笑容灿烂如花,让人不禁心生喜爱之情。这只小熊无疑是整件毛衣的点睛之笔,使得原本普通的毛衣瞬间变得充满生机和活力。 “这是我亲手织的,希望宝宝穿上能暖暖和和的。”林榆轻声说道。 程澄感动得眼泪汪汪,“谢谢你,林妹妹,这件毛衣太珍贵了!” 随后他又说,“果然你才是最有心的!” 谭柯和邵牧原都黑脸看向他,异口同声,“程澄?” 看着三个人用眼神掐架,拍拍程澄的大腿,路姮笑出声,“不说得罪的话嘴痒是吧!” “开个玩笑嘛,他俩又不会当真,是不是啊哥几个?”他嬉皮笑脸地看着那俩人。 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邵牧原笑着摇摇头,“都快当爹了,还一副长不大的样子。” 谭柯也跟着摇头,冲邵牧原说道,“这孩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散不掉咯!” “散不掉就散不掉呗,我宠着!”路姮开口护夫,又让那三人吃了一把热乎,近距离的狗粮。 第198章 路程餐厅 在这三个死党之中,那个平日里最为天真无邪、孩子气十足的人,竟然出乎意料地率先当上了父亲;而那位一直以来都给人以成熟稳重印象的挚友,却在人生旅途中遭遇了婚姻破裂的挫折。 这样的现实情况着实让人感到诧异和唏嘘不已。仿佛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一般,将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变为现实,使得生活充满了无尽的变数和惊喜,又或者是惊吓。 第一件事,算是宣布完了。 程澄开始宣布第二件事。 他清了清嗓子,一脸的神秘劲儿,“既然你们都知道我要当爸爸这件事了,那我要宣布第二件事啦!” 谭柯揶揄他,口气有些百无聊赖,“我发现你结婚之后,事儿是越来越多了?”这话不好听,但转眼他又开口,“看着是有点要当爹的意思了,毕竟家嘛,是两个人的家,总不能让小路总一个人养着你吧!” 原本冷脸的程澄转危为安,笑吟吟地,但咬牙切齿地,“谭哥!要不是你说了后面那句话,我准抄着家伙让你麻溜的滚蛋。” “嘿呦,你开玩笑可以,我开玩笑就不行?”谭柯有些讥讽的意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程少爷您真是越来越有范啦!” “差不多行了,你俩别真打起来,幼稚死了!”邵牧原不免吐槽。 “就你不幼稚!” 俩人异口同声,‘沆瀣一气’,对着邵牧原发难。 “差不多行了,该宣布你的事了,今天愚人节,还真要捉弄人啊?”路姮扯了扯他的胳膊。 跟川谱戏曲变脸似的,程澄最听老婆的话了,不作妖,乖乖宣布第二件事。 “我要转行当厨子,开一家中式餐厅,名字已经起好了,叫路程,路途遥远,但马到成功!”程澄的话再次震惊了另外三人。 “路成?”谭柯皱了皱眉,“你搁这玩谐音梗呢?” 程澄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确实是谐音梗,取了我家宝宝的路字,取了我的程,意义多好呀,但凡咱我家吃饭的,路程上都是善人相助,一路平坦,直接达到人生巅峰!”他说得意气风发,有种马上要高考现场的壮烈感。 大家都知道程澄最近钻研美食钻研的有点魔怔,不是炸厨房就是炸厨房,没想到他能坚持这么久,竟然要为这样的爱好添砖加瓦的砸钱。 “为什么突然有这个想法?”邵牧原好奇地问,“我记得你上次开酒吧没三个月就说要转行开拳馆…” 谭柯听了认真地点点头,“同意!狼来了的故事,程少爷玩得最明白了。” “什么嘛!你俩能不能别总打击我!”程澄也很认真,表情严肃道:“这回我是真的找到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了,之前那些都不算,我就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中餐这么博大精深,我想让更多人品尝到。” 邵牧嘴角微扬,露出一抹不屑一顾地笑容说道:“你上次不也是这样信誓旦旦吗?当时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呢,说得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儿似的!”他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讥讽和嘲笑,似乎对对方已经失去了信任。 听了邵牧原的这番话后,程澄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同时又感到焦急万分。他张了张嘴,挠了挠头,想要反驳邵牧原的观点,却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合适的措辞。 一时间,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一方面,程澄对邵牧原的说法非常不满,认为他完全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另一方面,他也不得不承认,邵牧原的某些观点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那些年,当他学成归国后,便犹如脱缰野马般投身于形形色色的投资领域之中。然而,命运似乎总是与他作对,多数资金如同石沉大海一般,回本之日变得遥不可及。面对这一残酷现实,他不禁感到茫然失措,但内心深处却又有一团火焰熊熊燃烧——那是对成功的渴望、对梦想的执着追求!于是乎,他并未气馁,反而越挫越勇,继续在商海中摸爬滚打…直到他长成现在这般模样,也说不清他到底是有能力撑起一片天,还是只是说说而已。 这种矛盾的心理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边刺痛着程澄的内心,让他陷入无尽的纠结之中;而另一边又像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将他紧紧地束缚住,令他无法挣脱。 他的思绪如同乱麻一般,剪不断、理还乱。 面对邵牧原的不屑一顾,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去回应他才最为恰当。 此时,路姮却拍了拍他的肩膀,用眼神告诉他,她来解释这一切。 当程澄看到路姮那如花似玉般的面容和娇美的神态时,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安宁感。实际上,从他们初次相见开始,这种感觉就一直萦绕在他心头,尽管有些奇怪且毫无来由,但它的确真实地存在着。 那时的路姮看上去非常凶狠,既冷酷无情又果断坚决,给人一种不可置疑、无法反驳的印象。然而,在程澄眼中,他却能够捕捉到隐藏在她外表下的那份温柔婉约之美。 或许,这就是命运安排让他爱上的人吧。仿佛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他们将彼此相遇并产生感情纠葛。无论前方道路如何崎岖艰难,这份爱似乎都坚如磐石,不会轻易动摇。 “程少爷近些日子一心扑在厨艺之上!整日里埋头苦学、潜心钻研各式菜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看见他每做成一道菜,那个高兴的样子好像比跟我结婚还开心。”路姮一边说着话,一边将目光投向了邵牧原,眼中满是感慨之色:“看得出来,他这回可是真心实意地下了一番功夫呀!” 程澄着急忙慌地纠正她,“不对不对,跟你结婚最开心,做菜次之!” 好看的眉毛微皱,她看着程澄,“打个比方。” “打个比方也不行!”他又开始撒娇了。 邵牧原挑了挑眉,一些无语,“所以这次是认真的?”他打断了那两人想要再续前缘的腻歪。 程澄连忙点头,“当然是认真的,我连店都装修好啦!” 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法动摇的决心,仿佛心中早已有了明确的方向。那明亮而炽热的光芒,如同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闪耀着无比的坚定和果敢。此刻,他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面对着重重困难与挑战,但他毫不畏惧,因为内心深处那个声音告诉他:这就是自己要走的路!无论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都将义无反顾地去追寻梦想、践行信念。这种坚毅不拔的精神力量让人不禁为之动容,也预示着一个充满希望与可能的未来正等待着他去开创。 顺着程澄的话,路姮再次启唇,“说到开店装修的事儿,我头回见着他这么认真,搞的灰头土脸的,但从来都不嫌累,店面,租金,设计,菜谱,他都亲力亲为,比婚礼策划都认真…”发现不对劲,她马上解释,“打个比方!”。 “在装修店面的时候,他还特意请来了很难请的那个社恐设计师,说要把餐厅打造得独具特色。餐厅内部全部都是中国传统的装饰风格,古朴典雅,别说设计的还挺有韵味。” “听这意思,快开业了都?”谭柯问了一嘴。 “那倒没有,装修还差点,不过快了。” “那说什么古朴典雅,还挺有韵味…合着看图纸看出来的?”谭柯不禁感叹,“小路总啊!你就宠他吧!” 路姮笑笑不说话。 “那就祝你成功。”邵牧原举起杯。 “谢谢牧牧!”程澄龇牙咧嘴地开口,“等我的餐厅开业了,你们一定要来捧场啊。” “好,一定来。”那三人纷纷应道。 “别光人捧场啊…谭哥,我还缺点桌椅家具什么的。”程澄贱兮兮地开口。 “知道你小子就憋着坏呢!” “这不你们家家具出了名的好嘛!” “行,难得你走心,我当然给你最好的。” “我们公司的宣发部和公关部给你用,还有明星推荐。”没等程澄开口,邵牧原先把话说了。 程澄激动地握着邵牧原的手,“还得是我家牧牧,有眼力见儿!” “嘿!辈分乱了!”邵牧原假意生气。 “对不起!原哥,我是弟弟,我有眼力见!” “你俩也挺幼稚!”谭柯又开口扳回一局。 第199章 不知天高地厚 我允许你的过去没有我,我允许你的过去精彩,我允许你的过去不会想着有我,我允许你的过去与众不同。 但,现在,未来… 我希望你的计划里有我,你的快乐与我有关,你的悲伤我来陪伴,你的一切我都知道。 我承认,我很爱你,我很自私。 我不会开口问你,这样的我你还会喜欢吗? 我想,在答案里我已经知晓。 时光匆匆而过,短短一个月出头的时间,程澄梦想中的路程餐厅终于开业啦! 这一个多月来,程澄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和努力,从选址、装修到菜品设计,每一个环节都精心策划,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如今,这家餐厅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它承载着程澄的希望与憧憬,也将成为众多食客品味美食、享受生活的好去处。 由于程家和路家结成了亲家,这使得他们双方都拥有了极其广泛的资源和人脉关系网。 如此一来,前来道贺并送上厚礼之人络绎不绝,摩肩接踵,以至于餐厅门前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 这些访客们或手持珍贵礼品,或怀揣着诚挚祝福,蜂拥而至,场面热闹非凡,令人叹为观止。 程澄看了头疼,路姮看了心烦。 他们记得,发去请柬的都是些知心的朋友而已,不知道哪传的消息,散播的这么广。 路姮忍不住对程澄发牢骚,“这些人怎么回事,我们明明没邀请他们,”她皱着眉头,“程少爷,别告诉我这些都是你请的?” 程澄吓得马上反驳,“哪敢呀老婆大人,我唯你马首是瞻,怎么可能请这些无关人员来呢?”他叹了叹气,无奈地笑了笑,“可能是听到了风声吧…没关系,老婆大人去休息,我来应酬一下就好啦!”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身着锦衣华服、珠光宝气的女子袅袅娜娜地走了过来。只见她柳眉倒竖,美目圆睁,紧紧地盯着路姮看了好一会儿,眼神之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妒忌之意来。那妒火仿佛要从她的眼睛里喷出来一般,让路姮不禁感到一阵不自在。 “这位就是程太太吧?哎呀呀,可真是年轻漂亮啊!”女人嘴角上扬,看似在微笑,但那笑容中却明显带着几分讥讽之意。她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眼前的人,眼中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嫉妒和不屑,仿佛在说:“不过如此罢了。” 路姮心中涌起一股无名火,但她并未表露出来,只是微微一笑,礼貌地说道:“谢谢夸奖。请问您是哪位?” 那女人嘴角泛起一抹冷冽的笑容,声音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我是谁?你竟然不知道我是谁?告诉你,我可是程澄的前女友!”她的眼神如刀般锐利,仿佛能穿透对方的灵魂。 说话间,她的身体微微前倾,散发出一种强大的气场,让人不禁为之侧目。 这句话一出口,就好像往平静如镜的湖面上投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一般,瞬间打破了原有的宁静,掀起了层层波澜。那一圈圈不断扩散开来的涟漪仿佛是被惊扰的鱼儿吐出的泡泡,又像是被微风吹起的裙摆,轻盈而灵动地舞动着。 与此同时,原本安静的四周也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话语变得骚动不安起来,人们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嘈杂喧闹的氛围。 有的人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嘴巴张得大大的;有的人则皱起眉头,陷入沉思之中;还有的人则相互对视一眼,似乎在交流着什么重要的信息。整个场面变得异常活跃,仿佛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将爆发。 程澄原本想要挺身而出,亲自去解决这件事情。 毕竟,此事由他引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今天这开业典礼算是真出名了。 然而,就在他准备行动之际,一旁的路姮突然伸出手来,拦住了他前倾的身子,并用眼神示意他靠向一边。 路姮的面色毫无波澜,仿佛听到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一般。 她那美丽而深邃的眼眸微微抬起,轻轻地瞟了一眼对方,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透露出一种无法言说的自信与从容。 只见她朱唇轻启,缓缓说道:“哦…所以呢?”这三个字说得云淡风轻,但其中却蕴含着无尽的深意和力量。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宛如天籁之音,让人不禁为之倾倒。此时此刻,她就像是一朵盛开在寒风中的梅花,傲然挺立,不畏风霜。 女人的脸色因为愤怒而变得铁青,她咬着牙,强压着心中的怒火,继续说道:“我乃南风餐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夫人,今日特来此恭贺程澄的餐厅开业大吉…我们公司目前正积极寻求与具备潜力的中餐厅开展合作事宜。倘若程澄对此感兴趣,尽可随时与我联系…共商细节。”最后那两个字,她特意放慢语速,每个音节都说得分外清晰,仿佛在向程澄暗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而程澄应当主动找上门来乞求她的帮助。 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她们犹如井底之蛙一般,目光狭隘且短浅,自以为了解了整个世界。 她们的智商宛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稚嫩可笑。而情商更是低得让人咋舌,仿佛与这个社会脱节许久。 这些人往往自视甚高,认为单凭自己那张还算过得去的面容,便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所有想要的东西,无需付出任何努力或代价。她们活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享受无尽的荣耀和财富。 然而,现实却总是残酷无情的。当梦醒之时,她们才会惊觉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一场虚幻的泡影。那些曾经对她们趋之若鹜的人们,也只不过是看中了她们暂时的美貌而已。一旦容颜老去,或者出现了比她们更为出众的竞争者,这些人就会被迅速遗忘甚至抛弃。到那时,留给她们的只有深深的悔恨和无助。 很显然,这个女人并不清楚程澄和路姮背后家族所拥有的强大实力。然而,就在今日,她仅仅是想要让路姮难堪一下,给她一个下马威罢了。毕竟,当初可是程澄主动抛弃了她啊! 所以说,这其实就是她对于程澄的一种报复手段或者说是惩罚。 "南风餐饮…"路姮轻轻地念叨着这个名字,一边摇了摇头,似乎对它毫无印象。然后她猛地转过头,目光落在了程澄身上,眼中满是疑惑和不解。 程澄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但还是很快恢复了平静。 看着路姮那副天真无邪,又一脸茫然的表情,心惊胆战的程澄眼睛瞪得溜圆,声音有些抖,“没有…” 女人听了又炸了。 “你别得意太早!”她咬牙切齿地说道,眼中闪烁着愤怒与不甘的光芒。 她紧紧握着拳头,似乎想要将心中的怒火都发泄出来。但同时,她又不敢真的做出些什么来,因为她只是代表南风餐饮来,但也只是代表。 路姮冷漠地看着眼前的女人,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身为女人,她当然明白这女人的心思,但她根本不在乎对方的威胁。因为以她家底的实力,解决这样的麻烦简直易如反掌。 她不想再跟这个女人纠缠下去,觉得无聊的很,转身对程澄说道:“没意思…我饿了,我要吃饭。” 点头的程澄像拨浪鼓,“厨房给你做好了,你去吧,这里交给我处理。” 看着路姮离去的背影,女人更加嚣张了,“这就是你找的老婆?没品!!” 程澄的脸色沉了下来,“没品?”他突然就笑了,自己那副胡搅蛮缠的幼稚底色又露出来了,“我要是娶了你才是没品,多少年前的事还翻出来呢,你说是我前女友,证据呢?怎么是个人都找我背锅啊?我他妈乌龟啊?”他顿了顿,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你说你是南风餐饮的…董事长夫人?嘿呦,能娶您呀,就说明这公司迟早得黄…什么人呐就敢娶,真是祖上不积德,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女人被怼的半句话说不出来,脸气得一片红一片紫的,她没想到,出来跟她对骂的不是路姮,而是程澄。 最后,程澄义正言辞,又一脸严肃,声音的高度恰好只能那女人听到,“给你个忠告哈…趁早呢,研究研究怎么转移婚后财产,免得…一分钱唠不着。”他又开始嬉皮笑脸,“我要是您呐,现在就麻溜滚蛋了,再晚,可能真的净身出户啦!” 看着那女人不可置信,又说不出话来的样子,程澄又叹了叹气,“总是不信我的话,我又从来不骗人。”他有些无奈,无奈的挠挠头,跟路姮一样,一脸天真地看着她。 许是程澄那副样子真的挺真的,女人心中有了一丝惶恐,连连后退两步,什么话也没说,疾步离开,撞到服务生,洒了一身酒也没有厉声咒骂,而是落荒而逃。 或许在那一刻她才明白,在资本和利益面前,她显得有多么蝼蚁。 第200章 前女友 就在路程盛大开业典礼当天,曾经或许名噪一时的南丰餐饮却悄然无声地从世界的某个角落销声匿迹了。仿佛它从未存在过一般,人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这家餐厅为何会突然被查封,更无暇顾及一个微不足道、无足轻重的小角色的命运与生死。 那个女人怎么也想不到,由于自己愚蠢且卑劣的报复行为,不仅令她的丈夫深陷绝境,同时也将自己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她原本以为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恶作剧,可以发泄心中的不满和愤恨,但却未曾料到事情竟然发展到如此无法收拾的地步。 即便她再追悔莫及,也已无力回天… 当然,这自然也是后来才发生的事情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当初的种种情景早已如过眼云烟般消逝不见。 然而,那些曾经的经历却深深地烙印在人们的心中,成为了难以磨灭的记忆。每当回忆起那段往事时,总会让人感慨万千,心生无尽的遐想… 邵牧原受到邀请前来参加开业典礼,而正好那段时间林榆比较清闲,于是便一同前往。 要知道,林榆可是个名副其实的老饕,像这种中餐厅新张大吉之事,她又岂能轻易错过? 特别是自从上次在程澄家中品尝过他亲手烹制的菜肴之后,更是对他厨艺充满好奇与期待的时候,急切地想看看这位大厨究竟还能在中华美食领域玩出怎样的花样儿来? 林榆踏入宴会厅后,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她瞪大眼睛,目光被眼前绚丽多彩的景象牢牢吸引住。 华丽的水晶吊灯悬挂在天花板中央,散发着璀璨光芒;墙壁铺陈着金色壁纸,上面镶嵌着精美的图案;地面则铺设着厚厚的红色地毯,给人一种尊贵而舒适的感觉。 而那些精致可口的菜品更是让人看一眼就垂涎欲滴:被烤得金黄酥脆、外焦里嫩的烤鸭,散发出阵阵诱人香气;那鲜嫩多汁的手抓羊肉,只需搭配上味道醇厚的韭菜花酱以及简简单单的豉酱油,就能瞬间引爆味蕾,令人回味无穷;还有那色彩斑斓、摆盘精美的水果拼盘,上面摆放着各种新鲜诱人的水果,仿佛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这里的每一道菜肴都堪称完美,它们不仅仅是味觉上的极致享受,更是一场华丽震撼的视觉盛宴! 林榆兴奋不已,她紧着拉住邵牧原的手,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穿梭于各个餐桌之间,一边品尝着各种美食,一边发出惊叹声。 “这个看起来好好吃!” “这个竟然不是肉!它长得好像好像!” “牧牧你尝尝这个,这个越嚼越香。” “没想到程少爷真的有天赋,可以做成这么好吃的东西!” 邵牧原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他那深邃的眼眸里闪烁着无尽的宠溺与深情。此时此刻,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不经意间的眼神交流,他们相互凝视着对方,仿佛有无数道电流划过,让人心跳加速、呼吸急促。 在这一刻,所有的烦恼和忧虑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心中只有对彼此那份深深的爱恋。这种感觉如此美妙,如同沉浸在一个甜蜜的梦境之中,不愿醒来。 他们手牵着手,视线跳转在各种美食之间,感受着大自然的恩赐;他们低声细语,分享着味蕾的享受。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句贴心的话语,都传递着无尽的温暖和关怀。 他们之间那份浓厚的爱意,在每一个细小的刹那间,都会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般,经久不息。 就在此时,一阵陌生而又似曾相识的声音突然传入耳中:“teodor……真是好久不见啊。”这声音仿佛穿越了时空的屏障,带着岁月的痕迹和淡淡的忧伤。它既像是从遥远的过去飘来,又好似来自未知的未来,让人不禁陷入回忆与遐想之中。 邵牧原缓缓地转过头,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女人身上。 她身穿着一件精心设计的华美的晚礼服,如同流云的裙摆轻轻飘动,闪烁着令人陶醉的璀璨光芒。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散发出一种无法言喻的优雅气质。 她嘴角微微上扬,挂着一抹似有若无的淡淡微笑。这笑容既不张扬也不过分含蓄,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内心的自信与从容。 见到这样的女人,林榆是有些震撼的,就像当初第一次见崔媛伊那样,她们有共同的特征,美,美得不可方物,美的不需要言语,就能轻松的俘获所有人的心。 越是如此,她越会觉得自己位卑言轻。 邵牧原静静地看着那人一步步走近,心中不由自主地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 站在邵牧原面前,那女人再次起唇,声音里满是调侃,“teodor,你这什么表情?虽然我们很久没见,但也不至于真把我忘了吧!” 邵牧原沉默不语,他用力地握了握林榆的手,仿佛要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眼前这个女人,对于邵牧原而言,不仅仅是一段痛苦的回忆,更是无尽的恐惧、惶惑和心神不宁。 然而,与林榆在一起时所感受到的那份难得的安心,是那般珍贵,他不愿轻易放弃。因为这份情感如同黑暗中的一丝曙光,给予了他继续前行的勇气和力量。他深知,如果失去了这丝曙光,自己恐怕又会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此刻,邵牧原心中充满矛盾。 过去的阴影如影随形,让他无法释怀。 林榆带给他的温暖与安慰,又让他眷恋不舍。 在内心深处,他默默祈祷着,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既能摆脱过去的阴霾,又能守护好与林榆之间的感情。 林榆也瞧着他,紧咬嘴唇,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缄默不言。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个漂亮女人跟邵牧原的关系不一般。 此刻的气氛变得有些微妙起来,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三人之间交织蔓延。那女人的出现打破了原本平静的局面,让邵牧原和林榆的内心都泛起了阵阵涟漪… 看到邵牧原没有说话,那个女人嘴角微微挑起,似笑非笑间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她动作轻盈舒缓地抬起右手,朝着林榆慢慢伸出,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优雅大方。 林榆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心中不禁一动。 面对女人突如其来的示好,她稍稍犹豫了片刻,但转瞬间便回过神来。她的脸上随即绽开一朵如春花绽放般绚烂的笑容,透着一股亲切随和之意,眼神中更是充满了真诚与善意。 紧接着,林榆向前迈出一小步,同时也伸出自己的手,小心翼翼地迎向女人。 "你好,我是teodor的...girlfriend…mandy,你呢?"她嘴角挂着一抹灿烂的笑容,眼神中透露出一种自和满足感,仿佛在向对方宣告着自己与邵牧原的特殊关系。 林榆听到这句话后,内心不禁猛地一震。 她感到一股紧张的情绪涌上心头,手掌心也不自觉地冒出了一层细汗。 但她并没有让这种不安表露出来,反而努力保持着表面的镇定和优雅。 微微一笑,语气平静地回答道:"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林榆,是牧原的女朋友。"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林榆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自然流畅,不想让对方察觉到任何异样。 她暗自深呼吸几次,试图平复内心的波澜。 第201章 无限拉长的刺痛 邵牧原看着mandy那副百无聊赖的模样,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保护欲。 他下意识地伸手拉住身旁的林榆,往自己身后揽着,让她完全躲在自己身后。 他的表情极为冷漠,嘴巴一张一合,“请你注意措辞,你是前女友。” 听到邵牧原的话后,mandy的嘴角轻轻上扬,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她似乎对邵牧原所说的话并不在意,甚至有些不屑一顾。 "teodor...何必这么认真呢?前女友也好,现女友也罢,不都只是女朋友嘛!又何必分得如此清楚呢?"mandy操着一口流利而标准的英式英语说道,语气轻松随意,仿佛只是随口问了一句:"吃了吗您?"然而,这句看似简单的话语却透露出她内心的一种轻视与傲慢。 mandy拥有着中英两国的血统,她自小就在英国生活和成长,可以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西方人了。在她眼中,人与人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显,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模糊不清的。特别是涉及到男女朋友关系的时候,这种模糊感更加强烈。 对mandy来说,选择恋爱对象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标准或者限制。她仿佛能够轻易地与任何一个人陷入爱河,但同样也可能在转瞬间毫不犹豫地结束这段感情。这种对待爱情的态度,就如同日常饮食中的一日三餐一般平常自然,毫无波澜可言。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观念和经历,让mandy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显得格外洒脱与随性。 然而,她是否真的理解和珍惜每一段感情呢?又或者说,这种看似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背后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孤独与迷茫呢?这些问题恐怕只有她自己才能找到答案。 "mandy…"邵牧原的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他紧紧地握着拳头,努力克制着自己内心的愤怒和不满。声音中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讥讽与冷漠:“这里可不是你熟悉的英国!你以为还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吗?你那套手段在这里根本行不通!”说完,他狠狠地瞪了一眼mandy,似乎想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她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 她的目光微微一滞,但很快恢复了笑容。然而,这一丝瞬间的凝滞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敏锐地捕捉到了那转瞬即逝的变化。 她的声音平静而温和,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真没想到啊,原来我对你造成了如此之深的伤害…teodor,我一直都把你当作朋友看待呢!” 她的语气中带着淡淡的惊讶和失望,似乎对于自己给对方带来的痛苦感到始料未及。但与此同时,她脸上的笑容却始终未曾消失,让人不禁心生疑惑——难道她真的对此毫无察觉? 又或者说,这一切不过是她伪装出来的假象? 无论这一切是真实还是虚假,邵牧原都并不在意。因为过去的已然画上句号,成为无法改变的历史。 那些旧日时光如同过眼云烟,纵然留恋不舍,也无法让它们重现。强行将回忆拽住不放,并不能带来丝毫积极影响。相反,它只会如同一根绵长无尽的尖刺,深深地刺痛着内心。 然而,那些充满诱惑但又令人恐惧的记忆,就像电影画面一般清晰地、毫无保留地在他眼前不断放映着。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真实,仿佛重新经历了一遍似的。这些回忆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他无法逃避。它们如同鬼魅般缠绕着他,时刻提醒着他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在出国留学之前,他总是将自己困在一个被他称作“过去”的牢笼之中。这个牢笼如影随形,紧紧地束缚着他,让他无法逃脱。他就像一只被囚禁的鸟儿,只能在狭小的空间里盘旋,却始终找不到飞向自由的出口。 他沉浸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自我封闭、圈地自萌,默默地忍受着内心的痛苦和煎熬。他不断地牺牲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只为了守护那个所谓的过去。然而,当回首往事时,他才惊觉,这一路走来所有的苦难竟然都是由他独自一人默默承受。 他曾以为,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迎来曙光;他曾相信,付出终将得到回报。可现实却无情地撕裂了他美好的幻想,让他陷入了无尽的黑暗深渊。在这个孤独的旅程中,他没有找到可以依靠的肩膀,也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内心的苦楚。 闫医生告诉他要放下,谭柯告诉他要放下,程澄告诉他要放下,可有些事情,不是光靠一张嘴纸上谈兵就能放下的。 那都是真实存在在脑子里,且数十载挥之不去的记忆,人是情感情丰富的恒温动物,不是兽性大发的冷血动物。 然而岁月如梭,时光荏苒,命运之轮开始悄然转动。就在那不经意间的某一天里,他邂逅了mandy——那位眼眸之中充满深邃情感、如诗如画般美丽动人且性格自由奔放、无拘无束的独立女子。她仿佛是从天边飘来的一朵彩云,轻盈地降落在他的世界里;又恰似一阵和煦的春风,轻柔地拂过他沉寂已久的心田。 在阴影里站久了的人也会渴望重见光明。 所以,他被mandy深深地吸引住了。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英国,他们一同踏上了求学之路。在校园里,他们并肩而行,共同探索知识的奥秘;在餐桌前,他们分享着美食的快乐,欢声笑语回荡在空气中;在旅途中,他们携手漫步,领略着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各种新奇的体验活动中,他们互相鼓励,勇敢尝试未知的领域……那段时光,如同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深深地烙印在他的心中。 在那些美好的梦境里,他仿佛置身于一个无忧无虑的童话世界,忘却了曾经破碎不堪的童年记忆。那时候的他,可以尽情地享受爱情带来的温暖和幸福,不再被过去的阴影所笼罩。然而,每当梦醒时分,现实总是无情地将他拉回残酷的现实之中,让他重新面对那个伤痕累累的自己。 可有mandy在,他也没那么痛苦了。 就在他满心欢喜地认为自己终于碰到了能够拯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贵人时,现实却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 那位被他视作救命稻草般的“救星”竟然毫不留情地朝着他的脑袋挥出了致命一击!这沉重的一击犹如当头棒喝,不仅打得他眼冒金星、头晕目眩,更让他那颗原本充满希望的心瞬间跌入了无底深渊… 邵牧原的眼神变得更加冰冷,他紧咬着牙关,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mandy…我现在有自己的生活,别再来打扰我!” 上天眷顾,让他踩了狗屎运,遇见了林榆。 第二个让他觉得是救命稻草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与林榆在一起,让他明白,与其沉溺于往昔的苦痛之中,不如选择释然与放下。让那些曾经的遗憾、悲伤和痛苦随风飘散,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生活总是向前迈进的,而我们也应该勇敢地踏出每一步,去追寻更美好的未来。或许前方道路崎岖,但只要怀揣希望与勇气,便能战胜困难,迎接属于自己的光明。 mandy的眼神有些复杂地看着邵牧原,嘴角微微上扬,但那笑容似乎带着一丝无奈。她轻轻地摇了摇头,声音轻柔而坚定地说道:“你真的变了…teodor…曾经的你,曾经的我们,有时候想起来还满怀念的,我们那时候那么好…可怎么就形同陌路了呢?” 紧接着,mandy的语气又稍稍缓和了一些,她的目光中流露出淡淡的温柔与眷恋。“不过,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依然喜欢着以前那个真实、纯粹的你。” 她似是有些惋惜,但又没有具象的惋惜。 第202章 我们没办法当朋友 mandy那样讲着话,邵牧原在看她。 他的眼神有些漠然,内心深处却充满了复杂的情感和思考。他的眼睛如同深邃的湖泊一般,让人难以捉摸其中的奥秘。 也许他正在思考mandy的话语背后的嗔怪,或者回忆起过去与她相关的经历。他的眼神似乎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凝重,仿佛心中藏着许多无法言说的故事。然而,这种忧伤很快被一种冷漠所掩盖,使得他看上去更加神秘莫测。 或许,邵牧原只是习惯了隐藏自己的真实情感,用冷漠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此刻,没有人能读懂他真正的心思。 是依然痛恨对面那人的背叛,还是假装释怀然后自我欺骗。 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贪婪又自私的,他们矛盾又剥离,见不得你好,却可怜你不好。 他的思维像是被点燃了一般,那些遥远的记忆开始在脑海中浮现,但却显得扑朔迷离,仿佛近在咫尺,却又似远隔万里。它们如同烟雾弥漫,让人难以捉摸,只有一些模糊的轮廓和片段不时闪过。这些记忆既熟悉又陌生,仿佛是来自另一个时空的访客,带来了无尽的疑惑和好奇。他试图抓住它们,拼凑出完整的故事,却发现它们如流沙般难以把握,随时可能从指尖溜走。 许久之后,他缓缓地张开嘴,语气平淡但却异常严肃认真地说道:“我们之间已经彻底结束了,何必重翻旧账呢?你有你自己的决定,而我也开始了新的生活,不再互相干扰才是对彼此最起码的尊重。” 听到这话,mandy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并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说道:“那是自然啦,只是碰巧遇见了,随便聊聊天罢了……”她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我们分手后依然可以做朋友的吧,毕竟只是分开而已,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不能。”邵牧原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我们没办法当朋友。” 邵牧原的声音如同钢铁般坚定不移,其中蕴含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他深深明白,某些事物一旦画上句号,便意味着永远无法回到往昔的时光。他绝不愿让自己深陷于过往的回忆泥沼之中,因为他深知,自己已无力再次从那片泥泞中挣扎脱身。 他的目光如炬,仿佛能够穿透时间的屏障,望见曾经的自己。那些美好与痛苦、欢笑与泪水交织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上心头,但他并未被其淹没。相反,他以一种决然的姿态将它们挡在心灵之外,不让它们干扰自己前进的步伐。 邵牧原紧紧地闭上了双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周围所有的气息都吸入肺腑之中一般。随后,他又慢慢地吐了出来,似乎想要把心中的烦恼和忧虑也一并呼出体外。 他转过头来,目光落在了林榆身上,轻声说道:“我们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自始至终,林榆的目光都没有离开过邵牧原的侧脸。她静静地凝视着他,看着他皱起的眉头,看着他那落寞的神情,看着他情绪如波涛般起伏不定。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情感,有心疼,有担忧,还有强烈又胆怯的醋意。 当邵牧原说出那句话时,林榆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回答道:“好。”她的声音很轻很小,几乎微不可闻。让人无法分辨出她此刻究竟是开心还是不开心。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内心真正的感受吧。 邵牧原再没有看mandy一眼,他们径直离开,留下mandy一个人站在原地,双手抱胸。 mandy望着邵牧原离去的背影,神情自若,情绪稳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邵牧原,这次见,确实让她有些讶异。 她所知道的邵牧原,敏感,沉默,孤独,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黑色地狱的错觉。只是因为好奇,他们才有了交集,好奇这样一个人会不会有另一面,还是说他生来就是通往暗黑的使者。 可惜,她跳脱的思维,充满冒险的人生常态让她没有足够的耐心,去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答案。 所以,她选择将捡起来的玩偶扔掉,然后去商店物色下一个心意的玩偶,只要合心意,不外乎价格的高低。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而不是某种动物,是因为我们比动物有更高的精神需求和价值获取,而不是因为兽性大发而随机抉择的伴侣。 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最重要的是三观的契合。而mandy和邵牧原之间,从一开始,他们就注定没有结果。两个成长环境完全不一样的人,在成长过程中形成了相悖的意识形态,再努力的磨合只会让彼此都陷入耗能的困境。 只是,mandy洒脱,她脱身早些罢了。 第203章 你会相信我吗? 从金碧辉煌、美轮美奂的大厅里出来后,邵牧原紧紧地拉住了林榆的手,不由分说地带着她走向了二楼那宽敞而又明亮的露天阳台。 露天阳台是整个餐厅的一大亮点,它不仅可以俯瞰到城市的霓虹夜景,还能感受到清新的空气和沁人心脾的微风。 阳台的四周摆放着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花卉植物,有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清新淡雅的百合花、高贵典雅的牡丹花等等。这些花儿争奇斗艳地开放着,散发出阵阵迷人的香气,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微风拂过,花朵轻轻摇曳,仿佛在跳着优美的舞蹈,又像是在向人们展示它们的美丽与魅力。 邵牧原轻轻松开了林榆的手,走到栏杆旁,静静地眺望着远方。他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高大挺拔,给人一种沉稳而又坚毅的感觉。 林榆默默地跟在他身后,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情感。 微风轻轻拂过他们的脸庞,带来一丝凉爽和舒适。邵牧原转过身来,目光温柔地注视着林榆,仿佛在她身上找到了整个世界的美好与宁静。 “你有什么想问的吗?”他的声音清淡又柔软。 林榆咬了咬嘴唇,犹豫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问道:“那个女生是你的前女友?” “对,”他回答的利索干净,“我们已经分开很多年了”。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林榆忍不住好奇,她想知道更多关于邵牧原的过去。 邵牧原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似乎回忆起了一些往事。 “性格不合。”他简单地回答道。 世界上所有的分手都能以“性格不合”搪塞过去。 林榆沉默了片刻,试图从他的表情中捕捉到更多的细节,但邵牧原的脸上只有淡淡的平静。 “那…”林榆的声音微微颤抖,她不知道自己还要问什么,问什么才能一解她心中的不解和膈应,也许内心深处的某种不安会持续作祟。 她叹了口气,看着邵牧原摇头,“没什么想问了。” 邵牧原笑了笑,伸手轻轻抚摸着林榆的头发,“如果你想知道更多,我不会骗你。”他的语气坚定而温柔,让林榆的心跳不禁加速。 林榆没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他。 在爱人时,人们往往表现出自卑又患得患失的倾向,害怕失去,恐惧未知,就像林榆现在这样,明明很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但她就是不敢开口。 看着林榆的眼睛,薄唇轻启,他开始讲述他与mandy的过去,点点滴滴,事无巨细。 “我们是研究生同学,在一次哲学课上认识的。” “跟她在一起是我追的她,因为对当时的我来说,她就像太阳,而我是冬夜里被冻僵的旅人。” “刚开始,我们在一起很开心,我会刻意掩饰自己的抑郁和焦虑的情绪,因为我怕把她吓走了。” “后来,我以为我可以足够信任她的时候,我把我的秘密告诉她了…她说她心疼我,想帮我走出来。”他笑了笑,笑得那样残破不堪,“但是第二天,所有人都在问我的抑郁症好了没有?” “我质问她为什么要告诉大家…她却说,因为她自己一个人势力单薄,她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帮我出主意,能尽快走出来。” “众人拾柴火焰高还是我告诉她的,她学的是快,这么快就用在我身上了。” “再后来,我发现她爱上别人了…我说,那就放过彼此吧。” “分手后,我把她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删了,再也没跟她有过交集,今天的相遇,纯属巧合…阿榆,你会相信我吗?” 第204章 违背自己的誓言 林榆看着他,好久没有说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越来越了解他时,曾经那么遥远的人,现在就站在她面前。 他优秀吗? 他很优秀。 他值得去追寻吗? 他值得。 他触手可得吗? 好像也不那么确定了。 林榆没有精神洁癖,也没有偏执的倾向。 她只是有些不敢往前走了。 邵牧原说过,他再也没有秘密了。可他…还是有秘密,即便这个秘密看似无关紧要。 “我真的能相信你吗?”她想这样问他。 可喉咙里像灌了铅似的,喊不出声来,只有眼泪在替她言语着,猩红的眼底,模糊的双眼,眨眼间,只有一行清泪流下。 心好疼好疼,不是漫长又幽深的疼,而是突袭而来的尖刺,直插心脏的最深处,让她难以呼吸,痛得凝滞。 他说他曾视那人为太阳,像追随信仰那样追随着她。 她一点都不无私,也一点都不善良,没办法将他口中这段听起来已经过去的过往抛之脑后。正因为她真心爱着,所以哪怕细枝末节的小事也能让她心烦意乱。 邵牧原看到她哭了,心中不由得泛起一丝涟漪,仿佛有无数根细针轻轻地刺痛着他的心脏。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关切和心疼,那颗曾经坚如磐石的心,此时此刻也像是被一场倾盆大雨淋湿,变得柔软而脆弱。 他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几步,脚步显得有些沉重。每一步都带着内心的挣扎和犹豫,但又被一股无法抑制的力量推动着前进。他渴望能够接近她,感受她的温暖,抚慰她受伤的心灵。 当距离她越来越近时,他的手微微颤抖着,似乎想要触碰她那娇柔的脸颊。手指在空中悬停片刻,仿佛在等待一个信号,一个允许他靠近的暗示。然而,他又害怕自己的举动会让她更加难过,所以迟迟没有真正触碰到她。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凝固了,只有他们两人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邵牧原的目光始终落在她身上,眼中的情感愈发浓烈。 一双破碎的眼眸此刻已经变得通红,眼眶之中满是泪水,仿佛随时都会决堤一般。 那泪水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扑扑簌簌地不断往下掉落。 她的心中充满了矛盾和纠结,这种感觉让她越来越难以忍受。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只觉得内心的痛苦如同潮水般汹涌澎湃,无法停歇。 终于,他的手指轻轻地滑过她的脸颊,仿佛一阵轻风拂过湖面,引起微微的涟漪。那触感如丝般柔滑,带着淡淡的温度,让人陶醉其中。他感受着她肌肤的细腻和柔软,仿佛触摸到了世间最珍贵的宝物一般。 她的脸颊微微泛红,宛如熟透的苹果,散发出迷人的光彩。这一抹红晕像是羞涩的微笑,又似天边晚霞的余晖,让人心生怜爱之情。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住,久久无法移开视线。 在这一刻,时间似乎凝固了,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只有他和她的存在清晰可见,他们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以至于能够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这种亲密的接触让他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将所有的烦恼和忧虑都抛诸脑后。 他静静地凝视着她,眼中充满了温柔和爱意。她的美丽如同夜空中闪烁的星星,璀璨而耀眼。他想把这份美好永远珍藏在心底,让它成为生命中最宝贵的记忆。 尽管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纠结,但她却始终无法抵挡邵牧原的魅力与吸引力。 如同鱼儿永远也无法抗拒水的怀抱,鸟儿无论如何也离不开广阔的天空一样。这种情感的纠葛让她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牵扯,无法自拔。 她深知自己对邵牧原的感情已经深深扎根,但同时又清楚地意识到这段关系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然而,无论她怎样努力想要挣脱这种束缚,那种无法言喻的吸引力总是如影随形,让她不由自主地靠近他。每一次面对邵牧原时,她的心中都会涌起复杂的情绪,既有喜悦和期待,又有恐惧和不安。她在爱与困惑之间徘徊,试图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却发现这似乎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挣扎。 曾几何时,她给自己设定的目标非常明确:无论何时何地,哪怕是谈恋爱之后,也一定要保持绝对的理性,绝不能让爱情冲昏头脑;绝不允许自己被任何一段感情所束缚、羁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够比她自己更为重要! 然而事与愿违,现在的她竟然违背了曾经发下的誓言,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个神秘莫测、深不可测的男人。仿佛命运的捉弄一般,她就这样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情感漩涡之中…… “求你,别哭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又沙哑,仿佛被岁月磨砺过一般,透露出一种无法言说的沧桑感。那声音像是从遥远的过去传来,带着岁月的沉淀和无尽的哀伤。每一个字都如同重锤般敲打在人的心上,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林榆缓缓地抬起头来,她那清澈如水的眼眸凝视着眼前的男子,泪水如断了线的珍珠般滑落脸颊。她轻轻地抬手擦拭去眼角的泪花,但泪水却像是决堤的洪水一般源源不断地涌出,模糊了视线。她的嗓音变得沙哑而低沉,仿佛被岁月打磨过一般,带着一种让人心碎的沧桑感:“我相信你。”这三个字,她说得很轻很轻,仿佛是从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里挤出来的一样,充满了无尽的信任和坚定。 即使心中无比痛苦难受,但她仍然想要给予邵牧原最坚定、最明确的回应。她发自内心地同情他,心疼他一直未曾遇到过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人;心疼他承受了太多的艰辛困苦;心疼他日复一日遭受着失眠和抑郁的折磨。 然而,既然已经踏入这片荒芜凄凉之地,她便绝不会轻易言弃。她下定决心,要亲自播下世间最美丽的玫瑰花种子,让原本干枯贫瘠的沙漠焕发出盎然生机,长出一片片绿洲。她要让那位孤独而蜷缩的小王子拥有最为坚实可靠的后盾支持。 邵牧原紧紧地抱着她,仿佛要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一般。他的头深深地埋在她的颈肩处,呼吸急促而沉重,仿佛在努力汲取着生命的力量。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一样,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悲伤和绝望:“阿榆,我只剩你了……” 这句话如同一把利剑,刺痛了她的心房。她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痛苦和无助,仿佛整个世界都压在了他的肩上,让他无法承受。她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后背,试图给他一些安慰和支持,但她知道,这些远远不够。他需要的是时间和空间去治愈心灵的创伤,重新找回自己的勇气和信心。 林榆的眼眶瞬间湿润了,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她那美丽的脸庞被泪水淹没,让人看了心疼不已。泪水顺着她苍白的脸颊滑落,滴落在她的衣襟上,渐渐地浸湿了一大片。她的眉头紧紧地皱着,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扭曲了一般,眼神中充满了无尽的痛苦和哀伤,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刻崩塌了。 她一边轻轻地抽泣着,一边颤抖着嘴唇,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自语道:“你曾经答应过我,我们之间再也不会有任何秘密……为什么现在却要这样对我?”她的声音充满了绝望和无助,每一个字都如同一把利剑,深深地刺痛着她的心。 第205章 始终无法对他说不 他沉默着,仿佛变成了一尊雕塑,纹丝不动地立在那里。她望着他,心中涌起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就像是刚刚完成了一场高强度的臀腿训练,身体已经疲惫到了极点,连下楼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的双腿发软,虽然还能够迈开脚步,但每走一步都显得无比虚弱,仿佛随时都会跌倒在地。这种无力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让她感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和脆弱。 良久,他抬眼看着林榆,含情脉脉,深邃又幽深的一双眸子,让人不由地想要抱抱他。 他总是这样,这样无助,这样可怜,像街角没有人要的流浪狗,像漂泊在大海里的孤舟,像被孤立在外的幼童…她始终无法对他说不,从一开始就是,从一开始她遇见他的那一刻,便注定了。 “不会有下一次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又暗哑,仿佛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一般,带着一种无法言说的痛苦和决绝。这句话似乎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让人不禁为之心疼。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绝望和哀伤,仿佛已经经历了太多的苦难和折磨,再也承受不住任何打击。 轻盈地踮起脚尖,双臂如蛇般缠绕着他的脖颈,将自己柔软的身躯紧紧贴靠在他坚实的肩膀上。她的樱唇轻启,宛如微风中的花瓣,轻柔而细腻的声音飘入他的耳际:“我知道自己有些自私,但我仍然愿意接受你曾经拥有的一切。无论是美好或痛苦的回忆,它们都是你人生旅程中的一部分,我无权干涉你的过去…但是未来…”她突然不知道该接什么样的话了,未来两个字太过沉重,谁也没有百分之百的肯定会有怎样的未来。 人人都是赌徒,无一例外。 她的目光中闪烁着坚定与深情,仿佛要将这份承诺铭刻在他心底。她知道爱情需要信任和包容,也明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她并不想去探究他过去的点点滴滴,只是期待着共同创造一个只属于他们的未来。 在这一刻,空气似乎都凝固了,只有他们彼此间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他感受到她的温暖与爱意,心中涌动着无尽的感动。他凝视着她的眼眸,回应道:“我的未来都是你。” 两人的心灵在这瞬间紧密相连,对他人来讲,他们可能是幼稚又鲁莽的恋爱脑。但对他们自己而言,真心实意的相爱比什么都重要。 虽然今天过得很不愉快,但回家后,邵牧原一如往常,为林榆放洗澡水,帮她吹头发,给她热牛奶。 自从跟林榆在一起后,那个双开门的大冰箱每次都堆满了食物,有林榆爱喝的奶制品,有她喜欢吃的豆制品,还有日常给她煮姜茶的老姜。 她生理期的时候就像生大病似的,为此,邵牧原去专门请教了老中医,拿回一些中药方子,按时按点的给她熬药。 林榆生活中的各种苦难都能够忍受,但唯独对药物的苦味总是表现得异常抗拒,每次喝药时都会呲牙咧嘴地捂住嘴巴,仿佛那苦涩的味道会要了她的命一般。因此,冰箱里总是储备着大量的蜜饯和果干。每次喝完药后,她都会迫不及待地拿起一颗蜜饯放入口中,试图用那甘甜的味道来驱散口腔中的苦味,这时候是她唯一喜欢齁甜的时刻。这种方法虽然有些幼稚,但却让她感到好受了许多。 晚上睡觉的时候,邵牧原搂着她,给她讲历史,讲的是朱元璋和他的儿子朱标的故事。 林榆喜欢历史,听得津津有味。 “朱元璋是不是最喜欢朱标?” “朱标为什么那么早就去世了?” “朱元璋会不会后悔他让儿子干太多事了?” “好可惜呀,如果朱标还活着,朱棣是不是也能安心当王爷。” “朱标去世的时候,朱元璋是不是觉得天都塌了?” 一句接着一句,林榆的问题源源不断地抛出,邵牧原则始终保持着专注和耐心,认真地回答着每一个问题。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真挚和诚恳,仿佛在与林榆分享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智慧和见解。 不得不说,林榆是一个心思细腻而敏感的人。她对于周围环境中的细微变化都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引起她的注意。然而,有时候她也会表现得没心没肺,就像此刻,刚刚还泪眼汪汪、委屈巴巴的她,转眼间便沉浸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兴致勃勃地探索着其中的奥秘和真谛。 这种矛盾的特质让林榆变得十分独特,她既有一颗柔软易碎的心灵,又有着对知识和真理的执着追求。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够在与邵牧原的对话中找到共鸣,感受到彼此之间的默契和理解。 那一晚,他们聊得热火朝天、兴致勃勃,话题广泛而深入,涵盖了诸多领域和层面。他们先是谈论起历史的长河,探讨着人类社会的演变和发展;接着又转向政治舞台,分析各种政治体制的优劣与影响;然后,他们触及到阶级问题,思考社会阶层的划分及其带来的种种现象;随之而来的是对人生意义的追寻,以及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实现自我价值;最后,他们回归到日常生活,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点滴经历……这场精神世界的交流与碰撞,如同一股清泉在唇齿间流淌不息,源源不断地输入又输出,使得彼此都受益匪浅、感慨万千。 林榆静静地躺在邵牧原温暖的怀抱里,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宁静而美好。她微微侧头,将耳朵轻轻贴在他宽阔坚实的胸膛上,聆听着那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每一次心跳都如同低沉的鼓点,有节奏地敲打着她的耳膜,让她沉醉其中无法自拔。她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这美妙的旋律,仿佛能够触摸到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 随着邵牧原的呼吸,他的胸脯也微微起伏着。林榆的手不自觉地轻抚着他的肌肤,感受着他的体温和生命的脉动。这种亲密无间的接触让她感到无比幸福和满足,仿佛时间已经停止,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相依相伴。 在这一刻,林榆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和忧虑,心中只有对邵牧原无尽的爱意。她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让这份温馨和甜蜜永远伴随着她。 她的眼睛还带着朦胧的睡意,微微张开了嘴,嘟囔着:“我明天想吃肘子!”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期待和满足。然后,她嘴角轻轻上扬,发出了一声开心的笑声,仿佛已经品尝到了美味的肘子。接着,她缓缓闭上眼睛,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被林榆这副天真无邪的样子逗得忍俊不禁,邵牧原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起来,眼神中满是宠溺之情。他轻轻抬起手,温柔地抚摸着林榆那光滑细腻的脸颊,仿佛在触碰一件珍贵无比的宝物一般。 他慢慢地俯身下去,轻柔地吻了一下林榆那光滑的额头,仿佛这个简单的动作有着无尽的深意和情感。他的嘴唇轻轻触碰着她的肌肤,感受着她的温暖和柔软,这一刻时间似乎都停止了流淌。在这短暂而又美好的瞬间里,他将自己对林榆深深的爱意融入到了这个亲吻之中,希望能够传递给她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情感。同时,他也在默默祈祷着,希望他们之间的感情能够如同这个亲吻一样,细腻而持久。 “阿榆,谢谢你能爱我。” 第206章 医者难自医 在阳光明媚、微风拂面的五月,邵牧原结束了在法国的公差之旅,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机场。 他身着一套剪裁精致、线条流畅的西装,仿佛量身定制一般完美地贴合着他修长的身躯。手中提着一只轻便的行李箱,质地优良而不失时尚感,与他整体形象相得益彰。 然而,尽管外表光鲜亮丽,他的脸上却流露出淡淡的倦容,那是长时间飞行和时差带来的疲惫痕迹。每一步都似乎承载着重压,使得他原本轻盈的步伐变得略显沉重。但当他的目光穿越机场熙攘的人群,望向远方时,眼中却闪烁着对回家的深深期待。 从前,他对家这个概念嗤之以鼻,现在,家成了温暖的港湾,正等待着他的归来;那里有最爱的人的拥抱,有她爽朗的笑声,还有那让人安心的味道。此刻,所有的疲惫都被对家的渴望所掩盖,他加快了脚步,朝着那个期待已久的方向前行。 就在这时,口袋里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打破了周围的宁静。 他微微皱起眉头,心中涌起一丝不悦,但犹豫片刻后,还是缓缓地掏出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没有任何标识或备注,让人摸不着头脑。 邵先生凝视着手机屏幕上这个神秘的数字组合,心中不禁涌起一股疑惑。原本他打算毫不犹豫地挂断电话,毕竟如今各种骚扰电话和诈骗信息层出不穷。然而,当他想到自己的手机号从未收到过任何广告推销的来电时,心中的好奇心被勾起了。 在犹豫片刻后,邵先生终于下定决心,轻轻按下了接听键。随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他的疑虑似乎加深了几分。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嗓音,清晰而沉稳,仿佛带着一种莫名的力量,穿越时空而来。“邵先生。”仅仅是这三个字,却让邵牧原的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 这个声音将他的记忆瞬间拉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那条安静的郊外小路,蜿蜒曲折,通向一座被绿荫环绕的欧式建筑。那座白房子宛如童话中的城堡,静静地矗立在那里,散发着神秘而迷人的气息。 邵牧原还记得,每次推开那扇门时,总会看到一个男孩站在门口,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那个男孩,就是闫祁。 此刻,听到对方再次喊出自己的名字,邵牧原不禁有些恍惚。他试探性地问道:“闫祁?”声音中带着一丝不确定和期待。 对方沉默了一瞬,似乎在确认什么。然后,缓缓地回答道:“是我,邵先生。”那声音如同春风拂过琴弦,轻柔而动听,却又带着一丝丝无法掩饰的沙哑与沧桑。 对方的话语中仿佛弥漫着一层神秘而又庄重的气息,这股气息如同一股无形的压力,沉甸甸地压在邵牧原的心头。他的神经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紧紧揪住一般,瞬间变得异常紧张。他不禁在心中暗暗思索,这种突如其来的严肃氛围究竟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呢?一股不祥的预感如同寒流般从心底涌起,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一向与他联系的都是闫医生,今日却意料之外,是闫祁。 “邵先生,母亲走了。”他的声音充满了悲痛和绝望,仿佛被一股无形的重压击倒在地。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内心深处挤出来的一样,微微颤抖着,让人不禁为之动容。对于闫祁来说,这无疑是一记沉重的打击,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将他彻底淹没。 他的嗓音中透露出无尽的哀伤,似乎刚刚经历了一场无法言喻的浩劫。那是一种深深的痛苦,如同千万根细针同时刺痛着他的心房。每一次呼吸都变得如此艰难,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希望您能够前来参加她的葬礼。”他强忍着泪水,用尽全身力气才说出这句话。这是母亲最后的心愿,也是她心中唯一的夙愿。他知道,母亲视邵牧原为病人,更视他为朋友,因为这个世界上,能与她感同身受的人,恐怕只有邵牧原了。所以,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是希望能够得到他的送别。 毫无规律且刺耳无比的汽笛声在宽阔的公路上响个不停,像是有谁在敲打着丧钟一般。伴随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让人喘不过气来。有那么一刹那间,他突然觉得茫然失措,仿佛失去了对身体和思维的控制,完全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处何方。 当听到如此令人震惊的噩耗时,他整个人都呆住了,无法做出任何反应。他的大脑一片空白,甚至忘记了该如何开口回应,也记不起今年到底是哪一年,更想不起来自己原本要去往哪个方向。此刻的他,就像一个迷失在沙漠中的旅人,孤独无助,找不到出路。 认识闫其钰近十年,他也算是见证了她从不堪到接受,再到坦然面对的人了。 在他眼中,闫其钰就像是一个神秘莫测的存在,她脸上总是挂着那副笑容,让人捉摸不透。她的喜怒哀乐仿佛都被深深地隐藏在了内心深处,从表面上看,永远都是那样的和蔼可亲、平易近人。 她似乎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有着一种超乎常人的洞察力和理解力,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能保持那份从容与淡定。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看似看透世间万物的人,却终究无法摆脱命运的纠葛。 所谓“医者难自医”,闫其钰虽然擅长医治他人,但当自己陷入困境时,却也显得有些无能为力。或许,这便是人生的无奈吧!即使聪明如她,也难以避免被情感所困扰,被命运所束缚。 仅仅只有一两秒钟而已,但他却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嗓子里仿佛被塞入了成千上万根尖锐的细针,每一次呼吸都会带来刺痛,让人难以忍受。他艰难地开口说道:“好,我会送她最后一程。”声音低沉而沙哑,仿佛带着无尽的悲伤与无奈。 此时此刻,任何安慰的话语对他来说都是如此苍白无力。无论那些话语多么贴心、多么设身处地,都无法改变事实,也无法减轻他内心深处的难过和痛苦。这种丧亲之痛,旁人根本无法替代,更无法真正地感同身受。 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地走出了机场大厅。他的步伐显得有些踉跄,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和方向感。脑海中一片混乱,思绪如潮水般汹涌,但却无法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画面。 接着,他茫然地坐上了回家的车。车子缓缓启动,窗外的风景逐渐模糊,而他的内心依旧沉浸在无尽的痛苦之中。他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刺耳的汽笛声就在耳边,杂乱无序的行人就在眼前,那么真实又那么模糊。 当他终于走到家门口,看到林榆站在那里迎接他的那一刻,所有的坚强都瞬间崩溃了。 他的喉咙发出一声哽咽,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出眼眶。 他扑向林榆,紧紧地抱住她,身体颤抖着,泣不成声。这一刻,他仿佛找到了心灵的寄托,所有的委屈、痛苦和思念都在这哭声中释放出来。 瞧着他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林榆心疼不已,但她并没有立刻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她知道此时此刻,他需要的不仅仅是答案,更是一份温暖和安慰。 她缓缓伸出双臂,轻轻地将他拥入怀中,像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她感受着他身体的颤抖,默默地给予他力量。 轻柔地拍打着他的脊背,用一种近乎宠溺的方式传递着自己的关怀。 当邵牧原的情绪稍微平复一些时,林榆才在他耳畔温柔细腻地开口说道:“没事,我在。” 这简单的四个字,却蕴含着无尽的深情和支持。仿佛是一道光,照亮了他内心深处最黑暗的角落;又像是一阵春风,吹散了他心头的阴霾。在这一刻,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与慰藉。 第207章 她轻轻地走了 5月21日,天空阴沉沉的,仿佛也在哀悼着什么。这一天,是闫其钰的葬礼。整个城市都被一股沉重的氛围所笼罩,人们默默地走在街头巷尾,心中似是充满了悲痛和惋惜。 大概是上天眷顾她的存在,正在为她践行吧。 葬礼现场布置得庄严肃穆,白色的花圈和鲜花摆满了四周,象征着逝者的纯洁和美好。来悼念的人并不多,拢共也数不出十个人来。他们身着素服,神情凝重地站在两旁,默默地为闫其钰送别。 在悠扬婉转的乐声中,闫祁抱着母亲的骨灰,好似抱着的是他还健在的母亲,温热的身体他此生再感受不到了。在场的人们无不为之动容,有的人低声啜泣,有的人则闭上眼睛,默默地祈祷着。 闫其钰的一生由她最亲爱的儿子讲述。 少年的声音干净清澈,没有刻意啜泣,没有故意停顿,只是平铺直述地,用短暂的十分钟将她几十年的光阴如数家珍。 闫其钰是个幸运的人,在豆蔻年华遇到最爱的人,他们相识,相知,相爱,在最幸福的时候有了自己爱情的结晶,那是一个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弯起的嘴角,她时常出现在闫其钰的梦里,含着妈妈,妈妈。 闫其钰是个不幸的人,在她三十而立的年纪,在一场漫无目的的街头枪击案中,相继失去了最爱的丈夫和年纪尚幼的女儿,她也因此而坐上了轮椅。他们原本还有无限美好的未来,她曾幻想着还能享天伦。 后来,这一切都只存于她的梦里,在梦里挣扎着醒来,又沉沉地睡去。 身为一名心理医生,她具备了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他人解决心理问题,但却无法为自己提供有效的疏导。她深知人类心理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也了解各种情绪和压力对人的影响。然而,当面对自己内心的困境时,她发现那些理论和方法似乎都失去了效力。 日日夜夜的折磨中,她陷入自我怀疑和困惑之中,因为自身的经历和感受太过深刻,让她无法轻易地摆脱负面情绪的困扰。 越是清醒的人越痛苦。 邵牧原每次见她时,她都眉眼带笑,言语浅淡,一副看淡人生的模样。 可闫祁在读着她的自述时,心中却是无尽的悲伤。他仿佛看到了一个孤独的身影,拖着那残破不堪、几近崩溃的身躯,在日复一日的日出日落中,默默地伫立在窗前凝望。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无法释怀的悔恨和自责,仿佛整个世界的重量都压在了她那瘦弱的肩膀上。 她在遗言中写道:“自从失去了直立行走的能力,我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去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我看了残奥会,感受那些运动员们坚韧不拔的精神;我了解了尼克·胡哲的励志故事,被他永不放弃的信念所打动;我聆听了关爱残障人士的讲座,试图从中找到一丝希望和勇气…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一定能够走出阴霾,重新找回生活的意义。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中的人们变得越来越模糊,他们的面容在我脑海中渐渐远去。我感到无比的害怕和惶恐,因为我知道,忘记他们的存在只会让我更加痛苦。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不停地提笔记录,想要留住那些珍贵的回忆,但我发现,遗忘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我记录的速度。于是,我决定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与他们一同离去。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我都不再畏惧。” 直到她双手交叠,安详地躺在床上,身体逐渐变得僵硬而冰冷,仿佛失去了所有生机与活力,只剩下一具冰凉无情的尸体。然而,她的脸上却流露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动容,那是一种深深的满足和宁静。或许,只有在这一刻,她才真正找到了内心的安宁与解脱,才能够放下一切束缚,发自内心地笑出来吧。 她轻轻地走了,就像她从未来过。 一个健康的心理医生首先要拥有一颗健康的心灵。可闫其钰却难以与“健康”二字相称。她的内心世界就像一片混沌的迷雾,充满了各种复杂而又矛盾的情感与思维,让人无法理解也无从窥探。 生活还在继续,我们必须要学会接受离别,并从中汲取力量。 悼念词的尾声,闫祁嗓音沉沉,他说:“在故事的最后,闫其钰女士选择了自己方式得到了解脱,我想我们应该为她感到高兴……愿她在天堂安息,也希望我们能够珍惜眼前的一切,好好生活,让生命变得更加有意义。” “好好生活”这四个字看似简单,但其中蕴含的意义却复杂得难以用单一的言语去解释。它不仅代表着对生命的尊重和珍视,更体现出一种积极向上、乐观向前的人生态度。 生活中的点滴幸福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而当我们回首往事时才会发现,那些曾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小事,却是如此珍贵且不可复制。学会感恩每一个日出日落,感受身边人给予的温暖与关爱;同时也要懂得放下过去的烦恼和困扰,以豁达的心态面对未来的挑战与机遇是我们一生都要学习的课题。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我们时常被各种琐事所困扰,忘记了生活原本的美好。然而,只有真正领悟到“好好生活”的真谛,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人生道路上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遥远的天际线上,乌云如墨般浓重地堆积着,仿佛一座沉甸甸的巨大山脉横亘在天空之中。它们紧密地交织在一起,阴沉沉的一片,给人一种压抑而沉闷的感觉。这片乌云如此浓密,让人不禁想象,如果有人真的踏足其中,那么前脚刚刚落地,后脚可能就会踏进倾盆而下的暴雨之中。 身着一袭精致而庄重的黑色西装的邵牧原,静静地伫立在那棵随风摇曳的翠绿柳树之下。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恍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仿佛失去了焦点一般。他默默地凝视着远方的山峦,似乎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久久未曾移开视线。 从林榆的角度来看,此刻的邵牧原宛如一面破裂后又被勉强拼凑起来的镜子。尽管镜子的本质和材料并未改变,但它已经永远无法恢复到曾经完整无缺、清澈明亮的样子。 林榆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邵牧原身旁,伸出右手,轻柔地拍了拍他那宽阔厚实的肩膀,似乎想要将自己身上仅存不多的温暖传递给他,以此来抚慰这个受伤的男人。 邵牧原缓缓转过身来,原本如星般璀璨的眼眸此刻却黯淡无光,仿佛失去了生命中的一切希望和光彩。那对深邃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哀伤,宛如无尽的深渊一般,让人望而生畏又心生怜悯。 林榆的目光落在邵牧原脸上,试图从他的表情中找到一丝一毫的慰藉,但她看到的只有绝望和麻木。她知道,此时此刻任何言语都显得苍白无力,于是她默默地站在那里,陪伴着邵牧原,用沉默表达着自己的关心与支持。 葬礼结束。 邵牧原却依然静静地站在原地,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固定住一般,一动也不动。他的目光凝视着远方的某一点,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深深的思索和迷茫,让人不禁怀疑他是否真的在注视着什么特定的目标,或者只是无意识地凝视着虚空。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似乎想要挣脱那股束缚,但又似乎无力摆脱。 在这寂静的时刻里,邵牧原的身影显得如此孤独和脆弱。他的思绪仿佛飘荡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与周围的世界完全隔绝开来。他的内心世界就像一个深不可测的谜团,隐藏着无尽的秘密和伤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周围的世界仿佛凝固了一般,只有他们两人之间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悲伤氛围。 第208章 种满玫瑰的绿洲花园 在烟雨朦胧的初夏,刺耳的蝉鸣声此起彼伏,仿佛在诉说着一段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微风轻轻拂过,带来一丝凉爽的感觉,也让人感到无比惬意。而在这片墓园内,种满了许多高大挺拔的杨树和婀娜多姿的柳树。它们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像忠诚的卫士一样守护着这片宁静的土地。 眼神从遥远的地方归来,林榆瞧着眼前的人,面容和煦,殷唇轻启,“闫医生是个厉害的人,能撑着走到现在,她一定是忍受了诸多委屈。” 在年前那个寒冷的冬日里,当她迎来期盼已久的寒假时,一个意外的邀约打破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这个邀请来自闫其钰——一个她从未想过会再次与之有交集的人。 接到闫其钰的电话时,她感到十分诧异,但心系邵牧原,她还是答应了这次见面。当她走进那栋郊区别墅时,瞧见闫其钰慈眉善目的模样,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这是个有着无限秘密的人。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深深的疲惫和忧虑,这让她不禁心生疑惑。然而,当闫其钰开始讲述邵牧原的故事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对邵牧原的认识没有那么深刻。 她静静地坐在那个曾经属于邵牧原的位置上,聆听着他过去十年间所经历的一切。 那些故事仿佛是一场无边无际的荒原,杂草丛生,野火肆虐。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真实而残酷,让她感受到了无尽的遥远和苍凉。 在这场荒原之旅中,她仿佛置身于邵牧原的世界里,亲身体验着他所承受的痛苦、挣扎和坚持。 是一望无际的遥远,也是波澜壮阔的咫尺。 她说,“我第一次见邵先生时,他这个人都是黯淡的,木讷,抑郁,空洞,他来我这治疗时,总是会坐在一个地方,望着窗外发呆,问他在看什么,他不回答,会接着看…幸好你遇见的不是那时的他,要不然你可能会被他吓到。” 她说,“这十年来,邵先生的病情很不稳定,时常反复,最严重的一次三天没有合眼,他总说自己梦到倒在血泊中的母亲,他绝望的嘶吼,却无人在意…后来,他只能靠药物治疗,靠催眠入睡,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这辈子可能都没办法走出来了。” 她还说,“那么小的年纪,邵先生就经历了母亲的离世,父亲的背叛,能走到现在,他很不容易,能遇见你,也是他不幸中的万幸…我以为我治不好的病可能没人能治得了,毕竟,我们是一样的人,苟延残喘的活着,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可自从与你认识,他好像在一点点的改变,即使他刚开始并不承认。后来,他很久没有来我这里治疗了,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说他求婚成功…我想他应该是痊愈了。” 她说,“说来惭愧,邵先生是我治疗的最久的病人,也是治疗得最失败的病人…因为他是我最后一个病人,我想善始善终,所以冒昧打扰了你。” 随着闫其钰的叙述逐渐结束,她默默地坐在那里,眼眶湿润,思绪万千。那一天之后,她才如梦初醒般地意识到,她深爱着的这个人,曾经在过去饱尝了多少令人无法想象的苦难和折磨。那些痛苦的回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让她心痛不已。 为了让闫其钰彻底安心下来,林榆将自己和邵牧原之间发生过的点点滴滴都讲述给她听。 她滔滔不绝地开口: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那时候邵牧原还是个高冷的商务男,但他身上有一股味道很特殊;他们一起度过的那些难忘时光,比如一起去旅行、去参加公益等等;还有他们共同经历的困难和挑战,但是两人始终相互扶持着走过来… 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真实而有趣,充满了欢笑和泪水。林榆用细腻的笔触描绘出这些美好回忆,让闫其钰仿佛身临其境般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纯粹的情谊。 随着时间推移,林榆越说越多,闫其钰也听得越来越入神。她被林榆口中描述出来那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邵牧原深深震撼,好似她认识的邵牧原与她完全的,完全是两个人。 也是那次交流,让闫其钰终于明白为什么邵牧原会被这样一个人治愈。她身上散发着那种积极向上的品行和干净玲珑的心境是无法被代替的美好。她为邵牧原能遇到这样的人而感到高兴,那种高兴大概是,有一天她终于能与家人团聚。 于她而言,邵牧原就像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同样经受着巨大苦难的自己。 到如今这个模样,她已经没办法再走出自己心里的荒原地,但邵牧原不一样,即便生活对他有再多的摧残,他都有机会认识像林榆那样的人,一步一步地引导他走出沼泽,踏入绿草成荫的绿洲花园。 那是一片种满玫瑰的绿洲花园。 闫祁已经拥有了足够强大的能力,可以独自承担起责任和挑战,不再需要她的保护和照顾。而最后一个病人邵牧原也已经完全康复,这意味着闫其钰再也没有任何牵挂和留恋的事情了。 或许曾经,闫其钰觉得自己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使命,还有很多需要守护的人。但是现在,随着闫祁的成长和邵牧原的痊愈,她感到一种释然和满足。她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和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所有的辛苦都变得值得。 所以,她终于可以解脱了。 她安安静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就如同那轻飘飘的羽毛一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又仿佛那随风而去的蒲公英,没有固定的方向,也无需任何牵挂。她的身体渐渐飘远,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天际之间,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她的离去如此平静,甚至让人感觉她似乎从未曾来过这个世界。 邵牧原点点头,神情恍惚着,“她是个很好的人,只是…天道不公,对她太过残忍。” “人各有命,谁也没办法违背天命,有人幸运,就有人不幸。”林榆回答。 苦笑两声,瞧着远处的飞扬的柳絮出神,他慢慢转身,踏着步子离开墓地。 他的脚步变得越来越缓慢,每一步都仿佛承载着千钧重担,使得原本轻盈的步伐此刻也变得异常沉重。而林榆,则默默地紧随其后,她那美丽的眼眸中闪烁着坚定和温柔的光芒。她轻抬玉手,小心翼翼地伸出去,缓缓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微微颤抖着,但却充满力量,仿佛在向他传递一种无尽的温暖与安慰。他们的手指相互交织,紧紧相扣,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纽带。尽管没有言语交流,但这种沉默中的默契让人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情感连接。林榆用她细腻的触感和温柔的举动,给予了他最真挚的支持。她的存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他前行的道路,让他感到不再孤单和迷茫。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一直陪伴在你的身边。”林榆用极其轻柔的声音缓缓地诉说着这句话。 邵牧原转过头来,目光凝视着林榆,他那深邃的眼眸之中,瞬间闪过了一丝难以言喻的感动之情:“谢谢你,阿榆…”他的声音略微有些低沉,但却充满真挚和诚恳。此刻,仿佛千言万语都汇聚在了这简短而又饱含深意的四个字当中。 林榆微微一笑,抬手摸摸他的发丝,抱着他宽厚的脊背,没有说话。 林荫小道,四目相对,两人的身影交织在一起,好似一幅缠绵悱恻又盎然生机的油画,在情丝的点缀下,价值连城。 第209章 无趣的日子里 炎热的夏季如同一只凶猛的巨兽,张牙舞爪地扑向大地,滚滚热浪随之汹涌而至,毫不留情地将整个世界笼罩在一片炙热之中。阳光犹如熊熊燃烧的烈火,无情地炙烤着大地上的每一寸土地,空气似乎都被点燃了一般,令人窒息的闷热感扑面而来。 人们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高温,纷纷寻找避暑的港湾。阴凉之处成为了人们争夺的宝藏,无论是公园里的树荫下,还是商场中的空调区,都挤满了渴望凉爽的人群。他们或坐或立,或扇动着手中的扇子,试图驱散那股燥热之气。 大街小巷仿佛变成了巨大的蒸笼,热气弥漫其中,让行人步履匆匆,只想尽快逃离这个炙热的牢笼。绿叶在烈日的暴晒下微微卷曲,原本鲜艳的颜色变得黯淡无光,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与活力。鸟儿也感受到了这异常的热度,不再欢快地歌唱,它们聪明地躲藏在树林深处,寻找一丝难得的清凉。 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种沉闷和压抑的氛围中,只有偶尔吹过的微风能带来片刻的慰藉。然而,这微风也带着滚烫的温度,让人难以真正感受到凉意。人们只能默默祈祷着这场酷暑早日过去,期待着凉爽秋天的到来。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弹指之间数月已逝。谭柯慢慢地适应和接受了没有崔媛伊陪伴的生活。或许可以这样说,他们之间的婚姻并非源于爱情,而是出于利益的权衡。终于,他成功地从那场失败婚姻带来的阴霾中走出来,并摆脱了其造成的种种困扰。 往昔那如同噩梦般的痛苦回忆,仿佛一缕轻烟,在岁月长河的冲刷下,逐渐消散,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的他,生活平静如水,没有一丝涟漪,每日被各种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会议所填满。他像一只永不停歇的陀螺,频繁地辗转于世界各地,繁忙的差旅让他心力交瘁,疲惫不堪。至于饮食,对他来说仅仅是为了延续生命而已,早已失去了享受美食的乐趣。 每到傍晚时分,太阳逐渐西斜,天边泛起一抹绚丽的晚霞。他总是默默地站在那里,静静地凝视着夕阳缓缓地下沉,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静止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同样的景象不断重复,但今天,他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感慨。 他想起了当年的邵牧原,那个总是把“没意思”挂在嘴边的人。当时的他并不理解这三个字背后的深意,只觉得邵牧原有些消极和悲观。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他逐渐体会到了那种深深的无奈和迷茫。 曾经,他也像许多人一样,追逐着所谓的成功和幸福,努力奋斗,拼命工作。但当目标一个个实现后,他却发现内心并没有真正的满足感。生活中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单调乏味,失去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如今,看着夕阳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他终于明白了邵牧原的感受。这种“没意思”并非对生活的厌倦,而是对生命本质的思考和感悟。它让人意识到,在忙碌与喧嚣的背后,内心真正的需求和渴望到底是什么呢? 在这个瞬间,他突然想要放下过去的执着和追求,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或许,真正的幸福不在于拥有多少物质财富或成就,而在于能否在平凡的日子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和满足。 夕阳的余晖映照着他沉思的脸庞,他知道,从现在开始,他要用心去感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珍惜每一个当下,不再被外界的干扰和诱惑所左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活出真实的自我,拥抱那看似平淡却又无比珍贵的幸福。 他不断地努力着,试图接受那些所谓的优质相亲对象。这些女子不仅容貌出众、才华横溢,而且毕业于常春藤名校,举止优雅大方,家境富裕殷实。说到底,这不过是又一次新生的利益交换罢了。 他们一起去郊外的高尔夫球场挥杆击球,一同前往米其林星级餐厅品尝美食,身着盛装出席各类高级宴会……表面上看,这些女孩们个个光彩照人,仿佛散发着五彩斑斓的光芒。然而,在谭柯眼中,她们所散发出的光芒却都是灰暗的色调。 于是乎,他常常在酒会上手持酒杯,心不在焉地听着对面女孩说话,思绪早已飘到九霄云外;在用餐时,他总是喜欢凝视窗外,似乎在寻找着某种东西,却又茫然不知所求;而在打高尔夫球时,他更是会静静地伫立在一旁,宛如饥饿多时般毫无生气。 正因为这样,在最近这几个月里,那些跟他相亲过的女孩子们,除了会对他那俊朗的外表赞不绝口外,就再也找不出其他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他了,最终都只能用“无趣”二字一言以蔽之。 由于母亲和父亲不停地催促以及表示不满,他不得不违背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尽力展现出那种恰到好处的绅士风度、卓越不凡的谈吐以及满腹经纶的样子,好让自己看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无趣”。 然而,他却时常感觉身心俱疲,总是一个人悄悄地躲进自己办公室里面的小隔间里,一边吃着平时经常吃的吐司,一边喝着常喝的咖啡,再摸摸口袋里常备的胃药,然后默默地注视着窗外那熟悉的霓虹夜景。 一边放空,一边思考,也不知道苏柒又跑到哪里去旅游了。 她倒是过得潇洒,没有压力一身轻松。 记得在上上个月的时候,她似乎是去了云台山。 上个月,听说是出国旅游了。 可这个月她的朋友圈却没有更新动态,所以他并不清楚此时此刻的她究竟身在何处。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够像苏柒那样洒脱自由,抛开所有束缚和羁绊,不再被工作所累,不再忍受家庭的嘈杂喧闹,而是听从内心的声音,随心所欲地去任何地方,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程澄说的没错,他从小就是一个懦弱胆怯的人。他害怕违背父母的意愿,不敢尝试冒险或出格的行为,总是循规蹈矩、墨守成规,仿佛活在一个无形的牢笼之中。或许,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平淡无奇,像是一条平静流淌的小溪,没有波涛汹涌的激情;又或是一场连绵不断的阴雨,缺乏狂风骤雨的震撼;更如同一个单调灰暗的世界,缺少五彩斑斓的色彩…… 小时候,对于装在套子里的人,总是感到懵懂和困惑。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当他逐渐成长起来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就在他转身的那一瞬间,命运的子弹已经悄无声息地击中了他的眉心,让他猝不及防。 即使拥有了无尽的财富,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即使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享受着无数的赞美和荣耀;即使生活一帆风顺,没有丝毫的波折和困扰——他的人生依然像是被锁定在一条笔直的轨道上,无法偏离早已设定好的路线,哪怕一分一毫。每一步都必须按照既定的计划去执行,不能有任何差错或失误。 这种看似完美无缺、令人艳羡不已的生活,实际上却如同一个密不透风的牢笼一般,让人感到极度的压抑与束缚。那所谓的自由,似乎也只是镜花水月般遥不可及的幻想罢了,而真正的自我,则早已被深埋于内心深处,不见天日。 正如那沉睡在山间、向来默默无闻的雪山会突然间狂暴肆虐、引发骇人听闻的雪崩一样,平淡无奇甚至堪称"无趣"的人生,往往也会被意想不到的变故所搅乱。这些突如其来的事件,就像是一颗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激起层层涟漪,打破原有的沉寂。它们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一次始料未及的失业,亦或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感情破裂……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足以让人陷入痛苦的深渊,难以自拔。 而谭柯的“石子”,是一通国际电话。 第210章 不是生离,而是死别 接到那通电话时,谭柯正在会议室里和同事们热烈地讨论着一个项目的细节。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国际电话”几个字,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礼貌地向大家道了个歉,然后走到角落里接听了电话。 然而,当他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消息时,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生命力。他的眼神变得空洞无神,整个人像丢了魂似的,呆呆地站在那里,手中的手机也差点滑落。 会议室里的其他人都注意到了谭柯的异常,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这一定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lisa几乎是颤抖着喊他的名字,一声接着一声,可回应她的只有沉默。 那一瞬间,他瞧见lisa的脸是恍惚的,就像走进了一个满是镜子的房间,无数个lisa在他眼前晃动,每一张脸都张着嘴巴,但他却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他试图看清其中一个lisa,眼睛却穿过了那虚幻的影像。他感到一阵眩晕,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去,撑着玻璃门才勉强稳住身形,险些就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来个平地摔,让他的员工们目睹他最狼狈不堪的模样。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恢复镇定。嘴唇毫无血色,声音更是虚弱得仿佛随时会飘散在空气中:“帮我……订最快去美国的机票。” lisa被他的样子吓到了,不敢多问一句,迅速翻动着手机查找机票信息。她的手指有些不听使唤,心里充满了担忧和疑惑,但还是尽快完成了他交代的任务。 谭柯一边虚晃着脚步,一边魂不守舍地离开了会议室,lisa紧跟在他身后。 就在谭柯刚刚踏出会议室的那一刻,整个会议室像是被点燃了导火线一样,瞬间炸开了锅。众人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纷纷猜测着老板今天如此反常的行径究竟意味着什么。 然而,正当大家热烈讨论的时候,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响彻整个房间。紧接着,lisa推开门走了进来,她的脸上带着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会议取消了,大家都可以散会了。"lisa的声音平静而坚定,但却在每个人的心中激起了一层涟漪。原本喧闹的会议室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大家面面相觑,似乎还没有从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中回过神来。 深夜时分,时针指向了午夜12点整,谭柯终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飞往美国的航班。 飞机犹如一只钢铁巨鸟,在跑道上加速滑行后,冲入云霄。它穿越层层云雾,仿佛一头扎进了无尽的黑暗深渊。机窗外的世界变得模糊不清,只有微弱的灯光闪烁着,宛如点点繁星点缀在这片漆黑的画布之上。 谭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落寞和绝望。他闭上眼睛,回忆起过往的种种,一切都那么清晰明了,那些点点滴滴的痕迹,犹如刀刻般印在心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飞机逐渐稳定下来,进入了平飞状态。谭柯睁开双眼,望向窗外。尽管外面依旧漆黑一片,但他知道,在那遥远的彼岸,有他最爱的人,那个曾占满他整个青春的人。 下飞机后,他直奔殡仪馆。 在冰冷刺骨、寒如霜雪般的停尸房里,他看到她平静地躺在那里,就像睡着了一样,仿佛只是暂时进入了梦乡,随时可能醒来。 然而,现实却残酷无比——她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和疑惑:“怎么会这样?怎么就那么突然?” 生命为何如此脆弱易碎,不堪一击? 前一刻还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已阴阳两隔。 他的双腿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身体也微微摇晃起来。他踱着缓慢而沉重的步子,艰难地走到她的身旁,伸出颤抖的手,缓缓掀开覆盖在她身上的那片白布。 终于,他看清了她的面容,那是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曾经洋溢着温暖的笑容,如今却变得苍白无神。 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视线渐渐模糊,但他依然努力想要记住她最后的样子。每一个细节都深深烙印在他的脑海里,成为他永生难忘的记忆。 他曾经一直认为,他们之间只不过是一次并不愉快的分别而已,但却万万没有料到,这竟然会是一场如晴空霹雳般令人震惊不已、悲痛欲绝的永别! 在那一刻,他仿佛觉得整个世界都坍塌了下来,心中充满了无尽的哀伤和绝望。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仿佛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他回想起与她共度的时光,那些美好而温馨的回忆如今却变成了刺痛心灵的利刃。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话、每一个微笑都在他脑海中反复浮现,让他心痛难忍。 她的魅力依旧,肌肤白皙如雪,五官精致绝伦,但却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与活力,仿佛被时间定格在了最美好的年华里,不再有丝毫变化。紧闭的双眸,娇艳欲滴的嘴唇,也失去了原有的血色和光彩。她就这样静静地躺着,宛如一朵凋零的鲜花,虽然依旧美丽,却已失去了生命的芬芳。她的身体还保留着生前的模样,每一处细节都显得那么完美无瑕,然而这具躯壳之下,已经没有了灵魂的跳动。她永远停留在了那个瞬间,像冰花结霜,彻骨寒凉。 人总在失去的时候才开始懊恼。 懊恼过去,懊恼曾经,懊恼从未到来的未来。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缓缓地向上抬起,似乎想要轻柔地抚摸一下她的脸庞,但却又在半空中停住了。他的眼神充满了深深的眷恋和不舍,仿佛害怕一触碰到她,就会惊醒这个睡梦中的美丽女子;又好像担心自己的触摸会扰乱她那精致的发型,破坏她此刻宁静而迷人的姿态。 崔媛伊,那个让人心驰神往的名字,代表着一个高傲且不可一世的绝世佳人。她的美丽如同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令人无法忽视。她独立自主、坚强自信,从不被他人所左右。她宛如一朵绽放在高山上的雪莲,纯洁而高贵,散发出一种让人敬畏的气息。 这样的女子,世间罕有,无人能够轻易征服她的心,更无人能够将她从那高高在上的位置摘下。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让所有人都为之倾倒,却又只能远远仰望。她的骄傲与独特,成为了她最为迷人的魅力所在,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和赞叹。 然而命运弄人,正值青春妙龄之际,她的生命却戛然而止,犹如昙花一现般短暂而绚烂,转瞬间便消逝得无影无踪。 空旷寂寥的停尸间内,唯有谭柯一个活人。他似乎并未感到丝毫畏惧,心中唯有无尽的空洞与茫然。泪水朦胧了他的双眼,喉咙却发不出一丝声响,仿佛整个世界都将他遗弃。 无声的哭泣,泪水如决堤般滑落,顺着脸颊流淌,滴落在地面上形成一朵朵泪花。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谭柯就这样静静地站着,让眼泪尽情地宣泄。他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只觉得内心的痛苦和哀伤如同潮水般汹涌澎湃。 终于,谭柯缓缓挺直了身子,眼神中透露出无尽的悲伤和决绝。他颤抖着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拿起那片白布,仿佛它重若千斤。每一个动作都带着深深的眷恋和不舍,他轻轻地将白布重新盖在崔媛伊的脸上,仿佛想遮住她那已经失去生机的面容。 随着白布慢慢落下,崔媛伊的面容被遮盖住。人死不能复生,他脑子里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第211章 凋谢的高岭之花 当谭柯还沉浸在一片混沌之中的时候,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身后竟然不知何时已经悄然站立着一个人。 这个人身着一袭与谭柯同样笔挺的黑色西装,胸前佩戴着一朵精致的白色花朵。 他的面容轮廓鲜明而独特,展现出典型的西方特征:高耸挺直的鼻梁、深邃深陷的双眸以及那对散发着神秘气息的蓝色瞳孔,这些元素共同赋予了他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气质。 “我本不想联系你,但……好像也只能联系你了。”那男人站在那里,眼神深邃,声音低沉地说着话,每一个字都带着沉甸甸的分量。他的表情严肃认真,崔媛伊的死对他同样打击重大。 谭柯听到声音后,身体猛地一震。他缓缓转过身来,双眼因为长时间哭泣而变得又红又肿,泪水还在不断地从眼角滑落。他的目光有些迷茫,似乎还没有从悲伤中回过神来。 当他终于看清眼前的人时,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这个男人,正是崔媛伊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崔俊浩。他们曾经有过一些接触,但并不是很熟悉。 崔媛伊的父母在前些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双双离世,这让年幼的她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从此,她只能与被领养的哥哥相依为命。然而,由于年龄差距以及性格迥异等原因,兄妹俩平日里并没有太多的交流,彼此间的关系更像是远方亲戚,只是偶尔点点头打个招呼而已。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崔媛伊,逐渐习惯了独自一人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挑战。她曾经独自漫步于欧洲宁静的小镇,感受着异国他乡的风土人情;也曾孤身一人伫立在非洲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静静地等待着猎豹的出现;甚至还勇敢地闯入过荒无人烟的无人谷,探寻其中隐藏的奥秘。此外,她还凭借自己的努力成功举办了一场又一场盛大的画展,向世人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才华。 再后来,当谭柯质疑她肚子里孩子的身份时,痛苦和绝望交织在一起,让她无法呼吸,好似结霜的心上捂了一层冰雪,她彻底封心了。 从此以后,她变得冷漠而孤僻,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人。她觉得每个人都可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都可能随时背叛她。她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让别人靠近,也不再对他人付出真心。 在崔媛伊的短暂的人生里,始终只有她一个人孤独前行。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天妒英才,世事难料”,命运总是如此离奇古怪,让人难以捉摸。 …… 打给谭柯的那通电话是崔俊浩打的,崔媛伊仅存的“家人”。 那朵不可一世又娇艳欲滴的高岭之花在夜间凋零,无人在意,无人悼念,唯有曾有过一段夫妻缘分的谭柯。 崔俊浩冰冷的话,如同幽灵一般,时不时地在谭柯脑海里重复播放,就像一部循环播放的恐怖电影似的。 “aina去世了,如果你想见她最后一面,现在来。”aian是崔媛伊的英文名,在国外,几乎没有人会叫她崔媛伊,更多的是aian。 这简短的几个字,却宛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直直地插入他的心脏。他的声音冷酷到了极致,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感情波动,就好像正在诉说着一件和自身完全没关系的事情一样。每一个字都散发着冰冷刺骨的寒气,仿佛是从万年冰窖之中捞出来的一般,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看着他漠然的神情,谭柯开口问,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为什么……怎么会这么突然?” 崔俊浩默默地看向远方,似乎想要把那无尽的悲伤和痛苦都深藏起来,但终究还是开了口:“突然?半年前,她就查出患有胰腺癌……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 听到“癌症”这两个字,谭柯感觉自己的世界瞬间坍塌。仿佛一道晴天霹雳,直接劈在了他的心上,让他几乎站立不稳。他的脚步踉跄着,身体不由自主地摇晃起来,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此刻更是如白纸一般,没有丝毫血色。 “她不肯化疗,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不会让自己受化疗之苦,当然,也怕影响到孩子。”崔俊浩说得很平静,情绪淡然。但那双蓝眸却深深地吸引着人的目光,仿佛能够看穿一切,同时也冰冷得让人不敢靠近,如同冬日里的雪花一般寒冷。 “孩子?”谭柯又一次被震惊,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面上的表情已经复杂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既有着深深的悲伤,又似乎隐藏着无尽的痛苦。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完全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崔媛伊患了胰腺癌。这个消息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无情地刺穿了谭柯的心脏。他无法相信,那个曾经充满活力、笑容灿烂的女子,竟然会患上如此绝症。 然而,命运似乎并没有停止对他的打击。紧接着传来的消息更是让他如坠冰窟:崔媛伊去世了。这个残酷的现实让谭柯感到绝望和无助,他仿佛失去了整个世界。 但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和意外。当谭柯还沉浸在悲痛中的时候,又一个消息传来:崔媛伊生前还生下了一个孩子!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谭柯再三震惊,同时也让他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一连三个消息传入大脑,谭柯一时间无法接受,脑子混沌不堪,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虚幻。他感觉自己像是被卷入了一场噩梦,无法醒来。他好像没有气力再去处理任何突袭而来的消息,只能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试图在混乱中找到一丝头绪。 “孩子是你的,”崔俊浩面无表情地看着谭柯说道,“当她犹豫是否要打掉时,却发现自己已时日无多,于是,这个孩子便被留了下来。”他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后继续说道:“由于母体身体状况不佳,孩子的健康状况也受到影响,后续仍需接受治疗。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与这个孩子存在血缘关系,所以我只能来找你。” 听到这里,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他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地望着崔俊浩,嘴唇微微颤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过了许久,他终于用尽全身力气,勉强撑起身子,用极其微弱且沙哑的声音问道:“孩子现在在哪儿?”那声音仿佛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一般,充满了绝望和无助。 “在医院,目前一直待在保温箱里接受治疗和观察。”他像是突然间想起了什么重要事情一般,于是便紧接着又开了口:“是个女孩儿,叫aysha,跟aina一样都是rh阴性血。”他如此直白地挑明了孩子的血型,其目的无非就是想让谭柯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这个孩子身体状况不佳,而且还是非常稀有的熊猫血。 崔俊浩的声音变得有些低沉,他似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如果你真的觉得她是个累赘,那么你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毕竟,这也是你的权利。但是,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也不会坐视不管。我会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他总是这般言简意赅,像他本人一样,孤立,冷淡,不懂得表达情感,也不会去表达。 “不需要!”谭柯猛地提高音量,语气坚定地喊道:“我的亲生女儿,当然由我这个当父亲的来抚养!”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决心和责任感。 第212章 是他的女儿 殡仪馆内,弥漫着肃穆而压抑的氛围。 火化炉中熊熊燃烧的火焰,仿佛要吞噬掉所有的悲伤与痛苦。 葬礼上,凝重的面色,默默地哀悼着逝者的离去。 当一切都结束时,天空逐渐暗了下去,乌云密布,犹如一张巨大的黑色幕布笼罩着整个世界。雷声滚滚,似乎在向人们传递着某种信息。或许,上天也会觉得人间多有不公吧。那些被忽视的声音、被遗忘的故事,是否也能引起上天的关注呢? 在这片寂静的土地上,人们或许应该反思,我们是否真的理解公平和正义的含义?又或者,我们只是在追逐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他人的苦难?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边缘,遭受着不公正的待遇却无处诉说。他们的泪水,化作了雨滴,滴落在大地上,却无人问津。 当乌云散去,阳光重新洒在大地上时,雨水洗刷过去,一切都只能前行,谁也退不了,退无可退。 拖着疲乏的身子,谭柯坐上了去医院的出租车。 司机的广播里放着韩国女团快节奏的音乐,他却无动于衷,生无可恋地望着窗外,一闭上眼,就能看到他初见崔媛伊的样子,优雅大方,她总会笑得很是好看,好似无人能将她裹挟着前行。 她喜欢大自然,不想死后被装在小小的盒子里,所以她的遗愿是将自己的骨灰撒进大西洋,飘到哪算哪… 谭柯觉得她太狠心了,没有给他留下一句话,也就只从牙缝里抠出两个字,“珍重。” 听到是这样的遗言,他差点笑出声,抵在停尸房冰凉刺骨的墙上,同样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崔媛伊不爱他,他至始至终都是知道的。 他们之间,不过是带着利益驱使的合作伙伴。 可以说友好的床伴,可以说和谐的生意伙伴,唯独不会是深爱着的伴侣。 路上的酒吧灯牌一个比一个炫技,照得他的面容,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到现在,他依然不敢相信,这一切竟然是真的。明明就像一场无稽之谈的荒唐梦,梦里发生的一切都是虚无又飘渺的,他抓不住,也触碰不及,唯有被惊醒时汗津津的身子能证明他曾做过那样令人窒息的噩梦。 当噩梦变成噩耗时,时间已然到达,无法追根溯源。 不知道是怎么从医院走到儿童科,也不知道是怎么从儿童科走到重症监护室。 他只知道,看着保温箱里睁着大眼睛看向他的婴儿,是他的血脉,身上流淌着他的血液,五官里藏着他的基因,未来,还会粘在他身上,一声一声地含着,爸爸,爸爸。 心情在那一瞬间被治愈,世界好似也没有那么灰暗,阳光斜倪着照进来,他感受到了阳光的暖意和善良。 那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他的,他的女儿。 那样小小的身躯,谭柯不敢想象,女儿长大时会是怎样的,性格是大大咧咧还是小鸟依人,会长得更像自己一些,还是更像崔媛伊一点。如果可以选择,他不希望女儿有多么漂亮,有多么优秀,只希望她能勇敢又自由的做自己,只做自己,不被任何世俗所束缚,做个可以翱翔蓝天的雏鹰,展翅高飞。 第213章 跨不过去的天河 繁琐的手续和吊儿郎当的办事速度,让谭柯在国外蹉跎了近两个月的时间。 时间已经到了九月份。 离开时,是崔俊浩送的他。 崔俊浩说,“今日一别,可能这辈子不会再见了。” 嘴巴一张一合,谭柯开口,“如果你想来看aysha,随时。” 那人却笑了这些天来,他第一次笑,“我们不像你们,沾亲带故的喜欢攀亲戚,我们更喜欢独来独往,尤其是…我们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我跟那个孩子的缘分也就只会到这了。” “好了,多的我不说了,我还要回公司,就不送了。”崔俊浩催促他离开。 谭柯点点头,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下,回身,再次走到崔俊浩面前,真诚地鞠了一躬,“谢谢你,不管是aina,还是aysha。” 崔俊浩回了一个和气却不亲昵的笑,摆了摆手,没有说话。 至此,混沌又残破的故事将被留在异国他乡,真正要走的路,依然需要拨云见雾,守得云开。 …… 当飞机缓缓降落并最终停稳时,邵牧原和程澄早已守候在机场的出口处。 他们的表情严肃而沉重,眉头紧紧皱起,仿佛刚刚经历过一场生死考验的并非只有谭柯一个人,而是所有人都共同承受了这份巨大的压力与痛苦。 默默地站着那,每一分钟的等待似乎都变得漫长无比,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凝固了一般。整个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压抑的氛围,让人感到窒息和不安。 终于,当谭柯走出机舱的那一刻,邵牧原和程澄的心情才稍微放松下来一些,但随即又被更深层次的忧虑所笼罩。他们知道,接下来要面对的挑战可能会更加艰巨,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坚定地陪伴在谭柯身边,共同度过这段艰难的时光。 看着那两人站在不远处,谭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脸相迎,嗓音清澈,“劳两位大驾,还来亲自接我?” 程澄迷惑地看了看邵牧原,好像在说,‘他不会受不了疯了吧?’ 邵牧原摇了摇头,“他没那么脆弱。” “谁脆弱啊?”话倒是让谭柯听见了,他又在嬉皮笑脸。 程澄更加地不理解了。 他们一起坐商务车回谭柯的住所,女儿在他怀里熟睡着,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跨越遥远的大西洋,从一个国家来到另一个国家,开始全新又未知的生活。 “谭哥,你没事吧?”坐在后排的程澄忍不住发问,他是真心担心谭柯的精神状态。 谭柯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低头看看正在熟睡的女儿没被吵醒,又安心地抬眼望向窗外,“今天天气真好,适合晒太阳。” “大夏天的晒什么太阳,谭哥你…” ‘真疯了’这三个字程澄差点就说出口了,还好有邵牧原的眼神提醒。 谭柯没有搭理他,继续看窗外倒退的绿化带。 良久,他开口,“她走了我还在,伤心是真的,痛苦是真的,想要一了百了也是真的,但,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我还有女儿。”淡淡的,忧伤的,静默的,他好似煮了一壶茉莉花茶,白色细嫩的花瓣被滚烫的沸水冲泡,花香四溢,唇齿留香,沁人心脾。 人呐,记忆力很好,会记着谁说了自己的坏话,也会记着昨天吃了什么食物。 芝麻绿豆大的事儿都会搁在心里,又何况是真心实意对待过,且一直放在心底的人呢? 生和死之间隔着一道跨不过去的天河。 那是一条闪着银光且涓涓细流的天河,总会引得人去探究,去跨越。 所以,总有生人想死,死人想生,动物界最难以琢磨透的大概就是人吧。 崔媛伊的死,在谭柯心里就过不去,没有任何理由让它过去,反而有足够充足的理由让他记一辈子,哪怕是风烛残年入土的时候。 可那又怎样呢? 过不去…然后呢? 人都说“人存在的价值”是伪命题,那过不去的心坎又是什么问题呢? 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马克思来了可能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问题不是非黑即白,问题是角度辩证。 有时候不需要特意去治愈什么,就放着它,就像旧伤不治的伤口,只要时间足够长,总能褪去腐肉长肉芽。 即便是留疤了也没关系,总比发脓发臭越来越烂的强。 第214章 娃娃亲 听到谭柯的话后,程澄和邵牧原两人那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他们彼此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随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襁褓之中那个安静沉睡的小家伙身上。 程澄胆战心惊地伸出手,轻柔地抚摸着那小家伙的小手,只觉得触感柔软至极,仿佛一般。他生怕用力过猛会伤到这脆弱的小生命,于是只是轻轻触碰着,不敢轻易去揉捏。小家伙的皮肤细腻光滑,宛如羊脂白玉,简直吹弹可破。仔细端详,只见这孩子的面容与她母亲颇为相似,尖尖的小脸,高耸的鼻梁,还有那如樱桃般娇艳欲滴的小嘴,无一不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他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谭柯的女儿,脸上露出一副痴痴的表情,喃喃说道:“真没想到啊谭哥,你竟然这么快就当上爹了,我原本还琢磨着咱们三个里面我年纪最小,肯定是最晚结婚生子的那个,结果却是我最先有了孩子,真是出人头地了……”说到这里,他忍不住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还是被你捷足先登了。” “不会用成语就别乱用!”邵牧原一脸不满地打断道。 程澄摆摆手说,“诶呀,懂我意思就行,别较真嘛牧牧。” “以后我也是为人父的人了,细想起来还觉得挺不可思的。”看着熟睡的女儿,谭柯再次陷入沉思。 程澄一脸贱兮兮地凑过来,碰了碰谭柯的胳膊,“谭哥,要不咱亲上加亲,定个娃娃亲怎么样?” “娃娃亲?真有你的,这都想的出来?”邵牧原忍不住吐槽他,“说不定你也是女儿呢!” “嗐!儿子就订娃娃亲,女儿就订姐妹亲呗,都一样,”眉头一皱,他有些担心,“我就是想啊…这小家伙这么小就这么好看,那长大了不得是仙女啊?你说这么好的白菜,就算一定要被猪拱,也得被亲近的猪拱才对,总不能便宜了外边的猪吧!”程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连你自己的儿子都骂是吧,你挺敢呐,别让我逮着机会告诉路姮!”邵牧原又开口怼他,也是毫不留情。 “诶呀,好哥哥,一个比方罢了,怎么又炸毛了?”程澄撒娇似的拍了拍邵牧原的胳膊。 邵牧原歪倒在一旁,看着程澄那副德行,差点没恶心吐了,“人家当爹的还没操心呢你倒是先操心了。” “我觉得他的话在理。”谭柯冷不防地说了一句,他若有所思地回应,“如果你儿子没长残的话,我觉得这门亲事还是可以考虑的。” 程澄立马喜笑颜开,看着邵牧原使眼色,“还得是谭哥,讲事理,明白人!” 邵牧原看着程澄和谭柯在那里一唱一和,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异样的情绪。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却发现自己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自然而然地将头转到一边,不再看那两个人一眼。他默默地坐在一旁,听到两个幼稚鬼的对话,他真想自己没长耳朵。 第215章 三个爹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看着襁褓中的孩子,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些,程澄开口,“谭哥,娃娃亲可以先放一放,我想当咱闺女的爹。” 听完他说的话,要不是抱着女儿,谭柯真想给他一大嘴巴子,“你当爹,我别当了呗!”他语气有些冲。 程澄嬉皮笑脸地,“别这么激动嘛,干爹干爹!” “你都能当,那我也要当!”邵牧原不服气,也凑过来说一句,“谭柯,我也要当咱闺女的干爹”。 看着他俩那如同孩童一般天真幼稚的模样,谭柯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不屑一顾的笑容,心中暗自嘲笑这两个人的行为太过幼稚可笑。他甚至觉得和这样的人交流都是浪费时间,因此根本不想理睬他们。 “谭哥!”程澄拽着谭柯的胳膊,“有三个爹疼着总比一个强!” “我闺女有我够了,不需要你俩不靠谱的!”谭柯表示拒绝。 “谭哥,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求过你,就求你这一回!”程澄那副祈求的模样,有着再三的诚意。 邵牧原也表态,“附议。” 其实他对孩子无感,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但既然程澄要当干爹,他当然也不能落于人后。 有时候男人就是会较真,会显得幼稚无比,不管多大的男人都是。 谭柯不理解地看着他俩,眉头微皱,“你俩图啥呀?” “图她那小嘴甜甜的叫干爹呀,就像你期待她叫你爸爸的时候,我们跟你的心情是一样的,你要理解啊!”程澄这副说辞,倒是显得他更年长些。 原本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但程澄那激动的样子让谭柯突然警惕了起来。可能是初为人父的本能应激吧。 “你们真的想好了要当孩子的干爹?”谭柯还是不太放心地问道。 “那当然,我们可是认真的。”程澄和邵牧原异口同声地回答。 “好吧,不过你们得答应我几个条件。”谭柯想了想说道。 “什么条件?我们都答应。”两人赶紧附和。 “首先,你们必须要对我女儿好,不能欺负她。其次,你们要给她树立正确的榜样,教她做人的道理。最后,如果你们有任何不良行为,我随时有权取消你们的干爹资格。”谭柯严肃地说。 “没问题,我们一定会做到的!”程澄和邵牧原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以后你们就是我女儿的干爹了。”谭柯笑着说。 程澄和邵牧原听了兴奋不已,纷纷上前抱了抱孩子。 “干爹会好好疼你的。”程澄温柔地说。 “我也是,干爹会保护你的。”邵牧原也跟着说道。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谭柯不禁感到一阵温暖,或许有这两个人一起疼爱女儿,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还没问咱闺女叫啥呢?”程澄问。 “aysha。” 看着那樱桃小嘴,邵牧原开口,“中文名呢?” 听到‘中文名’三个字,谭柯一时语塞,两个月来的忙碌,把这茬都忘了。 “不是吧哥,中文名没起啊?”程澄声音有些大。 “别吵!起名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不得好好想想啊?”谭柯脱口而出,让程澄噤了声。 紧缩的眉头,惆怅的神情,远望的目光。 良久,谭柯开口,“叫念伊,谭念伊。” 在阳光明媚的夏天,三个幼稚鬼,变成了三个爹。 第216章 一片孤独的云 正如崔俊浩所言,小念伊在尚未降生于世时便已身染沉疴,病根深种。她那羸弱不堪的身躯宛如风中残烛,时刻面临着病魔的侵蚀。因此,谭柯不得不带着她,频繁地光顾医院,接受各种治疗和检查。 可以预见的是,即使日后岁月流逝,小念伊逐渐成长,她恐怕也难以摆脱与药物相伴的命运,终日与药罐为伍。这无疑是一段令人心酸的人生旅程,而小念伊却要在这漫漫医路上艰难前行。 从前谭柯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只是按部就班地走着,也不知道去哪,只是机械地走着。如今他有方向了,他只想把念伊好好抚养长大,不求她大富大贵有继承家业的能力,只求她健健康康的长大,他受过的桎梏,绝不会让女儿再受着。 谭父谭母听说了小念伊的情况,百般阻挠谭柯的决定。 他们说,养一个无底洞,只会无限期的拖累他。 他们说,带个孩子本来就不好结婚,还是个病秧子。 他们说,就应该让小念伊跟着舅舅在国外,什么都不说就生了,本来也没想着让谭柯负责,又何必上赶着去负责呢? 他们说… 他们说再多,谭柯也只是听着。 从小的顺从让他不知道如何反驳,也开不了口。瞧着母亲的皱眉,看着父亲的叹息,望着客厅摆着的全家福,心脏那处有些累,累得他喘不上气来。 离开家时,他瞧见了一片孤独的云,是区别于云团的云,它形单影只地飘着,模样,一阵风就可以吹散,一场雨就可以裹挟,但风雨过后,它依旧会是一片云,一片孤独的云。 32岁,他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再也不想做套子里的人的决定。 为了女儿,为了心中被挤压的只剩一些残渣的铿锵,他终于想要站出来,做个英雄,是是女儿的英雄,也是自己的。 他拒绝相亲,拒绝父亲的安排,拒绝母亲的说教,认认真真地履行一个父亲的职责。 当他第一次说出忤逆的词汇时,那是积压着近三十年的委屈和不满。 有一天,他终于可以做个叛逆的人了,像所有人那样,开口说不,开始皱着眉头拒绝,开始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 不仅是他自己感受到了自己的变化,邵牧原和程澄也感受到了,从他挂断自己父亲电话时,从他跟相亲对象坦白一切时,都是他翻天覆地变化的证明。 我们总觉得,一个人一旦成型后,几乎不可能改变,包括他的生活习性,思想观念以及行为举止。事实确实如此,人之劣根性,不可避免。 但人之所以称之为人,而不是飞禽走兽,因为我们拥有独特的思考方式和自我约束。当某些事情的发生让我们猝不及防时,我们总会要适应环境而更改自己的一向的传统。或者,用适者生存来解释更为贴切些。 而“某些事情”可以解释为,亲人的突然离世,幸运瞬间降临,亦或是遇见生命中唯一的美好,还可能是无中生有的女儿,就像谭柯这样,他明白,唯有改变,才能让利益最大化,而这个利益于自己,于女儿,都是正向的。 第217章 再也理性不起来 今天天气很好,天空是天蓝的,云是雪白的,飞过的鸟儿像点缀的墨汁,枯黄的树叶随风远去,袅袅的炊烟将那墨汁化开,一阵黄沙吹过,萧瑟在清明中变得浑浊。 念伊突发呕吐,脸色惨白,食欲不振,谭柯火急火燎地带着她去医院复查,最近几个月来医院的次数,比他过去三十多年还要多些。 拿着厚厚的化验单子,念伊在玻璃窗内,周身排兵布阵着各种冷冰冰的机器,她在哭,在委屈,在难过。 可她的父亲,站在玻璃窗之外的人,皱着眉头,双目凝神着担忧,却也无济于事。 当了父亲以后,谭柯越来越勇敢,但也越来越怂,开始害怕失去,害怕不经意间的粗心……他越来越感性,再也理性不起来了。 今天是工作日,私立医院的病人本就不多,更别说这种做个普通的体检就上万的医院。 人与人之间的鸿沟无处不在,比如说,有人迫不得已睡在嘈杂的医院走廊里,就有人住着近百平米的单人全自动智能病房。 谭柯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心中满是焦虑。 这时,一名医生走了过来,他的表情严肃,"小谭总,根据检查结果,我们发现念伊的病情比之前更加严重了。" 谭柯的心猛地一沉,"怎么会这样?医生,有什么治疗方法吗?" 医生摇摇头,"目前我们只能采取一些保守治疗,但这只是暂时缓解症状。要想彻底治愈,还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谭柯深吸一口气,"医生,拜托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 说出这句话时,谭柯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为他上次胃出血住院的时候,在走廊也听到了一模一样的话,那时的他心里没什么放不下的,父母的冷漠,妻子的冷淡都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但现在,当他自己在无意识地状态下脱口而出时,好似多年前射出的子弹,如今正不偏不倚地打在他心脏最敏感的地方,疼得他喘不上气来。 “您放心,我们医院已经专门成立了专家组,会想尽一切办法、竭尽所能地去治疗念伊的疾病!”只见那位医生一脸严肃认真,信誓旦旦地说道,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坚定和自信,仿佛已经看到了治愈念伊的希望。 许是因为这个医院的股东之一是谭柯的父亲,接收到念伊这个小病人,整个医院把最好的医资力量都注入到专家组里,甚至还高价聘请了国外零失误率的教授来指导手术。 迈着矫健的步伐,医生离开了。 重新坐回到椅子上,谭柯靠在椅背上,眼镜放在手边,抬手捏着鼻梁闭目养神,他的精神不太好,最近总是做梦,梦到崔媛伊,梦到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梦到他们结婚的时候,梦到他们因观念不和争吵的时候,不管开心的,不开心的,梦的最后都是以崔媛伊跌入悬崖为结局。 所以他总是汗津津地从睡梦中惊醒,然后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瞧着月亮一点一点地落下,太阳一点一点地升起。 西装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地响。 响了许久,他才从思绪中剥离,回到现实,看到一眼望不到头又昏暗的空荡走廊,接起了电话,“喂。” 第218章 飘离的思绪 停顿的空档,他瞧到窗外电线杆上的麻雀一跳一跳的,眨眼的功夫,呼扇着翅膀,飞走了。 将视线收回,又看到一只趴在窗框上的黑色蚂蚁,背上背着不细看看不出来的面包屑,顺着被擦得溜光水滑的窗台极速前进。 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的,又要去哪里,它应该总有方向吧。 听到电话对面的喋喋不休的惶恐和聒噪,谭柯有些不耐烦,不是烦电话里的人,而是眼前的蚂蚁,怎么连它都有方向? “那么大公司非得等着我去处理那些破事儿?难道我招聘你们进来就是让你们当招财猫的吗?整天只知道摇手摆头,然后等我回来帮你们收拾烂摊子!到底谁才是这家公司的老板?!”谭柯怒不可遏地吼道,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粗气,心中的愤怒和不满仿佛要喷涌而出一般。 电话那头突然断了声线,好似已经挂断了。 但手机屏幕上还显示着通话的界面。 谭柯气不打一处来!他心中的怒火不断升腾,胸膛剧烈起伏着,然后又补了一句:“如果你们连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就赶紧递交辞职信吧!有本事就到别地儿去当招财猫!”他的声音冷冽如霜,好似周围都长了一层叠着一层的冰碴。 他按断电话,双手撑着窗台,大理石的花纹看得他眼花缭乱,险些看不清那只背着面包屑的蚂蚁。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的窗缝,那小蚂蚁,顺着窗缝爬了出去,拐了个弯,再看不见了。 这么长时间来,他第一次发这么大火,长时间的睡眠不足,本来精神状态就不好,又配合着没完没了的工作,在医院和公司之间连轴转。 后来,他越来越理解邵牧原曾经的处境和阴晴不定的情绪。 感同身受这个词挺扯淡的,但当“感同身受”这个词具象化时,倒是格外贴切了。 连着长舒几口气,谭柯情绪稍有稳定。 也就仅仅几秒钟的时间而已,他的思绪便开始渐渐地飘离起来。然而,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声响突然从他的背后传来。那声音虽然十分微弱,但却如同一道闪电般划破了寂静的空气,瞬间将他从游离的状态中拉回到现实之中。 他慢慢地转过身来,动作严谨而优雅,仿佛每一个动作都经过深思熟虑一般。然后,他微微低下头,以一种无比谦逊和尊敬的姿态,轻声地喊出声:“爸,”他顿了顿,又喊了一句,“妈。”声音里有惊恐,有疑惑,但更多的是谦卑。 面对父亲和母亲,谭柯习惯性地以低位者对上位者的姿态。 谭父和谭母静静地站在谭柯的身后已然良久。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们的脸上逐渐浮现出难以言喻的表情。对于儿子如此这般的失控表现,他们显然始料未及,并感到十分困惑和讶异。 谭父皱起眉头,眼中透露出一丝不满和忧虑;而谭母则轻轻咬着嘴唇,双手紧握,似乎在努力克制内心的波澜。他们默默注视着谭柯,试图理解他这种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但却毫无头绪。 在这漫长的沉默中,谭父和谭母心中思绪万千。他们开始回忆起谭柯过往的点点滴滴——那个曾经乖巧懂事、温顺听话的孩子,如今为何会变得如此激动和情绪化?就因为一个还不知道能不能救活的孩子?一向注重儿子的培养,他们实在想不明白谭柯的理智克己去哪了? 种种疑问涌上心头,使得谭父和谭母越发觉得事态严重。他们意识到,必须要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也就是那个在状况之外的孩子。 这个孩子,几乎是所有人眼里的意外。 第219章 拎的清 谭父的声音里饱含埋怨和不满,“你最近是怎么了?情绪怎么这么不稳定?” 抬眼看着父亲的神情,眼皮很累,心里觉得倦得很,他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 谭母上前一步,拍了拍谭柯的肩膀,替谭父说话,“柯柯,别嫌你爸说话冲,是你最近真的太反常了。” “没事妈,是我的问题,让你们担心了。”他压着嗓子,挤出一个不算好看的笑容,“妈,你们来医院是…身体没事吧?” “没事,”谭母回应,“陪着你爸来看一个老朋友,顺便谈一些生意上的事情。” “既然你也在这里,那就和我一同前去吧。毕竟,东南亚那边的市场拓展可能还需要仰仗人家的帮忙呢。”谭父表情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完全没有注意到谭柯那毫无血色的面容。他似乎对这次会面非常重视,心中只有着与对方合作的事情,其他一切都被置之度外了。 眼神微滞,谭柯的目光停留在了某个地方,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嘴唇微微动了动,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声音:“不了爸,念伊还在做检查呢,我实在是顾不上…”这句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像是被沉甸甸的情感所压着,让人感受到了他内心深处的无奈和担忧。 不说还好,这么一说,谭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憋红的面色,眼角爬满了沟壑纵横的皱纹,今天也不光是谭柯失控。 “又是那个病孩子!我早就跟你说了,她又不是没人养,崔媛伊不是还有个哥哥吗?非得带回国当拖油瓶子,你是嫌自己过得太顺了还是觉得谭家是老弱病残救助站?”缓了一口气,谭父白了谭柯一眼,“三十好几的人了,也不晓得你拎不拎的清,年纪越长越办糊涂事,你现在的情况,谁敢跟你结婚?” 耳边传来一连串的话语声,这些声音仿佛一把把锐利的刀子,深深地刺痛着他的内心。每一句话都如同重锤一般敲打着他的灵魂,让他感到无比的痛苦和煎熬。 泪水在他的眼眶中不断地打转,似乎随时都会决堤而出。他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但那汹涌的情感却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让他无法抵挡。他的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哽咽的声音,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然而,尽管内心已经被痛苦吞噬,谭柯依然倔强地低着头,不肯让别人看到他此刻的脆弱。他紧紧地握着拳头,手指几乎要陷入掌心之中,手臂上的青筋因为过度用力而凸起,清晰可见。他用这种方式来抑制住内心的悲痛,试图让自己保持最后一丝的坚强。 谭母扯了扯谭父的衣袖,冲他使了个眼色。 谭父这才挪了几步,走到窗边,眼神延伸至遥远的天边。 “柯柯,你爸爸的话是难听些,但…话糙理不糙,你心里要有数,什么对你有利,什么对你不利,你要拎的清晓得吧!”母亲的声音温柔细腻,年过半百却风韵犹存的她,气质淑雅,讲出来的话却带着一种难以掩饰的尖酸刻薄之意,让人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忍到极致的谭柯有些忍不住了。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是落下了。 第220章 明码标价的商品 手里什么都没拿,只剩一部没有温度的手机。 ‘砰’地一声,手机被无情地砸在地上,摔成粉碎。 谭父,谭母被谭柯这一举动吓了一跳,惊恐的表情里满含着不可置信和疑惑不解,他们双双相视无言。 谭柯却开了口,冷冰冰地声音直击耳根,“念伊是我的女儿,她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可以用来权衡利弊的物件…”一行清泪划过面颊,那双眼似是早已千疮百孔,他戳着心脏的位置,痛苦万分,“我做了你们三十多年的提线木偶,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从来不敢忤逆,因为我是你们的儿子,这是我应该的…可我也是人啊!爸爸妈妈,我也是人啊!我跟我的女儿一样,是有温度的人啊!我已经成了你们明码标价的商品… 猩红的双眼,隐忍地嘶吼着,心脏好疼,疼地抽痛,这么些年,他从来都是轻声细语地跟父母说话,因为没有父母就没有他,所以父母的话就应该奉为圭臬,永不叛变,这是他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 可后来,他长大了,遇见了新鲜事,认识了新鲜人,再桎梏的思想也会被一点点地瓦解。 他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契机去表达自己,如今,倒是被逼到份上了,那就鱼死网破吧。 青春期被压抑着的小孩儿,现在也可以站出来为自己辩解了。 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完,猝不及防的巴掌却已经如疾风骤雨般地落下来了。那张刚刚还口出狂言、不知天高地厚的嘴,此刻也紧紧闭上了。 这一巴掌饱含着母亲对儿子深深的失望和愤怒,更带着一种毫不留情的讨伐意味。谭母心中的火气瞬间被点燃,熊熊燃烧起来,她的理智在这一刻完全被情绪所左右。于是,这股怒火烧尽了她最后一丝忍耐,化作了一个清脆而又响亮的巴掌。 由于谭母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所以这一巴掌的威力可想而知。当它落在谭柯的右侧脸颊上时,立刻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红印,甚至近乎要出血了。 然而此时的谭柯,却是一副百无聊赖又坦然的模样,或许有难以置信和惊愕,但都被掩藏在眼底之下,无人可知。 “谭柯,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谭母的声音尖锐又气愤,“这么多年,我们干的那一件事不是为了你?供你读普通人几辈子都读不起的贵族学校,给你锦衣玉食的生活,从来都是以你为中心,难道…”她的声音转而变得悲伤,看着谭柯脸上的红印有些触目惊心,“难道我们做的这些,在你眼里只是控制?” 看着母亲眼尾的皱纹一点点爬上来,谭柯张了张嘴,神情自若,言语浅淡,“为了我吗?”他顿了顿,“真的是为了我吗?难道不是为了培养谭家的继承人吗?如果真的为了我,那我的感受,为什么你们从来都不问,我上什么学,看什么书,交什么朋友,做什么事情,跟什么人结婚,你们…什么时候问过我的感受?我是机器人吗?我不是,妈妈,您告诉我…什么是控制?” 颤抖的嘴唇,沁满泪液的眼,谭母扶额片刻,摇了摇头,却没说一句话。 理亏的人学会了示弱,学会了哭泣。 谭父走过来,扶着谭母摇摇欲坠的身子,“谭柯…”双眼凝视着儿子,他无情的面容说出了冰冷的话,“你太让我们失望了!” 丢下这么一句话,谭父扶着谭母离开了。 这句话,他听过太多次了。 上学时没有考到第一名的时候。 工作时没有中标的时候。 结婚又离婚的时候。 …… 穷尽这么多年,他始终想不明白,到底要怎样做,才能配得上父母那一句夸赞,哪怕只有一句。 可是他没等到,以后也等不到了。 他站在那,泪眼婆娑,双目失神,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跌倒在地,就躺在冷冰冰的大理石地板上,仰着脸看天花板。 天花板白得如雪,他的心却沉得似铅。 双眼一闭,面容被憋得通红。 他咬着牙,让自己不掉眼泪。 手掌撑着窗台,身子却一弯再弯,他又看见了那只蚂蚁,托着另一块沉重的面包屑,急促的往窗缝里狂奔。 或许是他猜错了。 蚂蚁已经不是原来那只了。 第221章 数以万计的话 情意在恣意疯长,爱意东升西落,我们总能相遇,除了有缘之外,还因为我爱你像爱自己一样,早已成了习惯。 情绪一点点回落,窗外的枯叶开始飘零,平芜的秋总是伴随着漫天的扬沙。 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都记不清自己到底在这里待了多久。他缓缓地抬起手来,轻轻地揉了揉那依然酸涩的眼,这才看清眼前的一片光景。 那是一片耀眼的光芒,强烈而炽热的阳光直直地照射下来,让人几乎无法直视。 在那片光芒之中,是一片湛蓝得如同宝石一般的天空,深邃而纯净,没有一丝云彩的遮挡。偶尔有几只不知名的鸟儿从头顶掠过,它们展开翅膀,自由自在地翱翔在这片广阔的天地之间。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带有消毒水气味的空气尽数吸入肺中,好似身体里的荼毒都被遣散了去,整个人都变得轻盈。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和美好。 直到手肘发酸,才不依不舍地后退一步,彻底离开了窗台的依仗,转身离去。 意料之外的人却站在那,正深情款款地瞧着他,甚至没来得及别开眼。 看见苏柒的第一眼,谭柯是发懵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大脑宕机了。 对面的人也一样,如出一辙的宕机。 他们就这么站着,四目相对,无人惊扰。 人是贪婪的,总想着能从表面看到真心。可真心潜藏在数万神经组织之下,如深渊地窖,瞧不细致,也摸不透彻。 唯一能解的方法便是,找一盏明灯,亦或是一串绳索,毋要急于求成,一步一脚印,顺着那条路,路很长,慢慢走,你不放弃时,总会见到那颗鲜活又怦然心动的真心。 它被枷锁簇拥,被桎梏捆绑,却想要为你,杀出一条血路来。 苏柒走到他面前,将刚刚捡起的,破碎的手机递过来。 她一句话也没说,却说了数以万计的话。 愣了愣神,谭柯缓过劲儿来,看着那只破碎的手机,想要抬手,却抬不起来。 他已经分不清自己此刻处在什么状况,是惊喜,是疑惑,还是庆幸?五味杂陈,是用任何一种情绪都无法完全概括的冗杂。 见他没动,苏柒自顾自地拉起他的手,又将手机塞进他手里,“别再掉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还是那一贯的熟悉嗓音,沉稳内敛,严谨又疏离,好似那个一丝不苟又不善言笑的苏秘书又回来了。 这一次,他终于正视起她的面容,一年未见,她好像也没什么变化,只是看上去更有活力了些。 也是,不当社畜的时候,面相都是自由且惬意的。 他本想开口说声谢谢的,但还是被苏柒抢了先。 “你最近是不是挺累的?”她声音淡淡地,少了一份严谨,“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多了一份柔情。 今天本来过得很糟,但听到这样一句关心,不说它有没有用,但心里的暖意是骗不了人的。 父亲母亲见他时,第一句话不是关心他过得好不好,而是厉声质问他为什么要耗时耗力的养自己的女儿?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这笑话,就发生在谭柯身上,就在刚刚。 而这一切,又恰巧被苏柒看到。 他很无奈,也很无助,苏柒怎么总能在他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就像命运安排好的那样,离谱又合理。 第222章 不会说谎的心跳声 瞧着苏柒略显担忧的眼神,他停顿片刻,在回旋着的思绪中寻找、梳理。 顺势蹲下去,也就一呼一吸的空档,他选择席地而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耷拉着脑袋。 他这副样子,苏柒平生第一次见。 过去,无论他再狼狈,都要撑着一副看淡人生的样子,坐得端正,走得矫健。 如今,他席地而坐,也不管自己高冷又玉树的形象,只是散发着当下最糟糕的情绪。 看不清他的面容,头顶却又传来清淡又细腻的声音,“你饿不饿?” 总感觉她在顾左右而言他,但话却是没有错的,人的心态,一日三餐,都是顶顶重要的事情。 耷拉着的脑袋动了动,仰起头,侧着脸看苏柒,距离有些远,但仍能看到她未施粉黛的脸上是无比的干净和纯粹。 靠在被刷成粉白色的墙上,没一会儿,墙壁的阴冷透过脊背,让他感受到刺激的寒。 “有点费劲儿。”他说。 因为声音有些小,苏柒没听清,“什么?” “我说,”手肘撑地,他突然又站起来,胳膊碰到苏柒的衣角,“你站太高了,说话有点费劲儿。” 这次她听清了,却也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他就站在苏柒对面,也就是一尺的距离。 一年了,不会说谎的心跳声还是比她本人先确认自己的心意。 一头乌黑亮丽且浓密的头发如瀑布般垂落而下,微微拂动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明亮而炯炯有神的眼睛犹如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深邃而迷人;高耸挺直的鼻梁给人一种坚毅和自信的感觉;那饱满而富有弹性的嘴唇微微上扬,仿佛随时都能说出令人心动的话语;紧致流畅的下颌线勾勒出脸部清晰的轮廓,让他的侧脸更加立体和迷人。时间似乎并未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依旧是那么帅气逼人,从未改变过。 变得只是他眉宇间的气息,一种疲惫又无奈的破碎感,或许这样说来,很是矫情,但在苏柒眼里,她总能这样去描述,去形容。 就像那本沉甸甸的笔记本,上面记录的每一个比划都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证据。 迷离的沉浸中,谭柯已经远离她,坐到不远处的座椅上。 缓过劲儿来,苏柒跟着他,在他身旁落座。 良久的沉默后,谭柯长舒一口气,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苏柒没再说话,只是时不时地偷瞄他一眼。 被爱的人才会有恃无恐,爱人者总会偷感十足。 他突然地偏头让苏柒一些猝不及防,“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喉咙滚动,她呼吸有些局促,耳根子不由自主地红了一片,却又随着她的话语渐渐回温,“昨天。” “探望病人?”他又问。 “…”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嗯。” 她没有多说,因为多说多错,因为她确实撒谎了。 事实是,她坐了最早的一班飞机,刚落地就直奔医院,也根本就没有要探望的病人,她只是拗不过心里那个作祟的小人,多嘴问了lisa一句,就让她有了抛下一切奋不顾身的勇气。 可能听来有些傻,是真的傻,毕竟不是18、9岁听风就是雨的年纪了,再晃几年,她也要而立了。可还是这样鲁莽,简单的二极管思维,认准了便没有回头路了。 违背自己为人处事的风格又怎样呢? 起码遵从本心。 第223章 唯一的不好 饺子包的再好,还是漏了馅。 苏柒以为自己已经伪装的很好了。 可身边的人,瞧着她泛红的耳根,还有那双飘忽不定的眼睛,他知道苏柒在撒谎。 缓缓别过眼,远眺,透过窗户,看到枯黄的杨树在风中摇曳,越过树,似的云一团叠着一团,天是晴朗的,人心却是雾蒙蒙的。 “好久不见。”他冷不防地来了这么一句。 看着他的侧脸,苏柒愣了愣神,没想明白他的话,总觉得这话是不是说得晚了些。 还没来得及开口,谭柯又轻轻启唇,“其实我一直都有个问题想问。” “什么问题?”苏柒问,话是平平淡淡的,心却揪着,像是在等一种有声的审判。 “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啊?”苏柒有些木,木木地看着他。 谭柯的话有些无厘头,有些文不对题,上下文衔接出错。 “还没人说过我的不好,要不你来说说吧。” 低头看着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出神,她真的有认真思考他说的话。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的不好在哪呢? 可能在苏柒眼里,他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而她却像扑棱蛾子似的,把身边的人当做唯一的火,拼尽全力去靠近。 飞蛾扑火,可想而知的结果,却总也不想承认。 “你挺好的,没什么不好的。”她还是低着头,抬脚摩挲着脚底的地板。 身子往前伸了伸,谭柯侧着头看她,嘴角多了似笑非笑的意味,“说了跟没说一样。” 唯一庆幸的是,她的嘴里没蹦出‘谭总’两个字,没有一下把关系拉回到老板和员工。 “我真这么想的!”苏柒硬要辩驳。 “行,知道了。”谭柯点点头,“这一年过得挺开心的吧?”话锋一转,又转到另一个全新的话题去。 苏柒‘嗯’了一声,“还行。” “之后什么打算?” “不知道。” “不知道?”他皱了皱眉,不可置信,“一年没工作了,兜里还剩几个钱啊你还在这不知道?”他顿了顿,继续说,“这一年公司里不少女同事都结婚了,比你小的孩子满月酒都喝了…” “你的脸要不要去处理一下?”从头到尾,她都在瞧着谭柯侧脸上那道不长不短的血痕,那么好看一张脸,破相了那真是天大的损失啊! 谭柯愣了愣,要说岔开话题的能力,俩人不分上下。 “其实结不结婚倒是无所谓,现在这个社会婚姻不是必需品,但是,你要有自己的规划…” “去处理一下吧,别留疤了。”苏柒继续打断他的话。即便他说的是现实,说的是正经的道理,可她现在,此时此刻坐在这,坐在他身边,本身就没什么道理可言,又怎么能听得进去。 欲张又闭的嘴还是合上了,他再次靠在椅背上,终于回应了她的话,“行,我去处理伤口…你去探望病人,谁也不耽误。” 说到这事儿上,苏柒的耳根子又红了,眼神再次飘忽。 没等苏柒回答,谭柯已经站起身,把破碎的手机塞进兜里,准备离开。 身子已经转过去了,没走两步,又转回来,他语重心长地,“我这人不讲情面,也不想把关系搞复杂,但是…如果你需要工作,我可以帮你。” 他挥了挥手,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而后再次转身。 “为什么?”声音从背后传来,苏柒的声音带着朦胧的枷锁。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朋友嘛,照顾一下。” 第224章 心深处的执念 朋友吗? 勤勤恳恳认真工作了五年,能换来一句朋友,好像也不算亏。 瞧着谭柯远去的背影,她恍惚着往窗外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刮起了风,下起了雨。 许是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吧。 就像她将所有的瞬间都拼凑在一起,画了一幅孤芳自赏的画,挂在画廊里最显眼的位置。 可惜的是,她精雕细琢的画作只有一位观众,一位称之为“自己”的观众。 她又站在角落里,小心翼翼地看着谭柯,看着他宠溺地与怀中的小孩儿对视。 那又是她未曾见过的样子。 温柔、细腻、轻松,为人父的他好似镀了一层金光,一层父爱的金光。 他在原地站了多久,她就在拐角处瞧了多久。 后来,她去了解了小念伊的病情。听医生的意思,后续还要做手术,还不能确保根治。小念伊还没看清这个世界,便已经开始与病魔缠斗了。 苏柒为小念伊感到难过,病痛折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出生就没有了妈妈。但与此同时,也为她感到庆幸,庆幸出生在那样的家庭里,拥有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可以放心地被选择,被选择义无反顾地治疗。 那天之后,苏柒再没有流浪,选择留在平芜,留在他在的城市。 走走停停一整年,心深处的执念还是放不下,顶多是没那么明显罢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但寄给母亲的生活费、生活用品以及中老年补剂等等,一份也没少。 从她刚毕业开始,苏母就在催婚,不管是电话还是短信,三句话不离结婚。每每说到这,苏柒总会皱着眉头,扶着脑袋,一声接着一声地叹息和无奈。 再后来,苏母的催婚换了形式,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她安排相亲,一场接着一场,七大姑八大姨,什么八千里都挨不着边的亲戚给她说和结婚对象。 可当谭柯问她时,她却总是淡淡地开口,“我不着急。” 断断续续几年的催促,身边人陆陆续续的结婚,生娃,甚至还有结了离,离了又结的,不管是那一波热度,她都没赶上。28岁了,混迹于社会六年有余,归来仍是母胎solo。 许是耳朵磨的起茧子了,她有段时间在想,要不就随了母亲的愿,跟实力相当的相亲对象将就着结婚算了,反正人生也就几十年,很快就过去了。 她也在逼着自己接受,接受对面各方面看起来都不错的相亲对象,跟他去看电影,跟他去吃饭,跟他四处走走…可当那人触碰她时,身体的排斥她控制不了,甚至是,失控,像惊弓之鸟般弹开。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人生也不止一种选择。 所以,她选择宁缺毋滥的单身。 苏柒越来越不愿意回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只要回家了,谁都能跑到她跟前,来一句,“这么大了还没结婚呢?” 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凭什么不能选择跟自己爱的人一起进坟墓?起码一开始是自愿跳坑的。 她没有靠谭柯的关系,因为她的履历很是漂亮,投出去的简历大多都有回应,再三思量,她选了一份还算称心的工作。又回到那间出租屋,这事儿说来也巧,上一家租客前脚刚走,她就回来了。 她以为一年前的离开是真的离开了。结果兜兜转转,还是回到最初的地方。 第225章 他开始爱上拥抱 “平芜”这个名字本身就带有一种诗意和宁静感。而当它与深秋相结合时,更能展现出一种独特的氛围和景象。 深秋的早晨,阳光透过稀薄的雾气洒在广袤的草原上,给人一种朦胧而温暖的感觉。远处的山峦被染上了淡淡的红色或橙色,与草原的金黄色相互映衬,形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而这深秋的美,却由邵牧原一人独自欣赏。 他钓了三天的鱼,钓上来,放生,再钓上来,再放生。每次都是一坐就是一天,从太阳蒙蒙亮到黑夜席卷了整个世界。 嘴里没有一句话,脑子里却已经诉说了千万次。 钓鱼钓了三天,他跟林榆的冷战也到了第三天。 事情的起因是,林榆在刚开学的时候就给国外的导师发了海量的套磁信,她一直瞒着,要不是他开口问,或许临出国前他才能知道她心里最想到达的彼岸。 林榆不擅长撒谎,更不擅长掩饰,尤其是在邵牧原面前。 两年多的相处,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足以让他充分地了解她,她眼神的飘忽,她心思的细腻,她可爱的偏执,她憨痴的娇态…哪怕只是一个细小的动作,他都能读出她的心思来。 独自一人时,他总会觉得自己爱得有些沉重,有些过尤而不及,见过那么多女人,形色各异,各有所长,却被这一个深深地吸引、着迷,就像某种寻求最优解的遍历算法,遍历无数次,只为找到那个最优解。 这个最优解不是外在条件最好,而是与他灵魂契合的内在美。听起来很是虚幻,连邵牧原自己都觉得,矫情,他会这样标榜自己的想法。 然后奋力告诫自己,适可而止。 可次次见到她,见到他的阿榆,洋溢着好看的酒窝,兴冲冲地奔袭而来,将他撞了个满怀。 他开始爱上拥抱,爱上呢喃软语,爱上她的香吻,爱上她的一切。 当她没有主动提及并隐瞒自己的想法时,他觉得天都塌了。 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就是母亲跳楼的瞬间。 害怕、恐惧、窒息、慌茫,当所有消极的情绪积攒在一起,就会被无限放大,然后去执行一场没有是非对错之分的争吵。 “你是不是等那边录取通知书到了才告诉我?”眼里布满血丝,他的声音仍然是轻的,语气却多了几分严肃。 林榆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饺子。 饺子是俩人一起包的,这一次,邵牧原包的终于不是皮儿厚馅儿少的饺子了。 将碗底最后一点醋裹满饺子,一颗白滚滚、热腾腾的饺子被塞进嘴里,嘴巴被塞得满满当当,跟饺子似的鼓鼓囊囊的,口齿留香,鲜美不绝。 邵牧原知道,她故意的,这样她就能挤出时间的缝隙,找合适的辩词了。 虽说很生气,但手还是不自觉地伸向纸巾盒,自然而然地递给她。 她吃饭一向是需要照顾的,跟小孩一样。 他逢人就这样说。 碗里的醋又添了一些,林榆却只顾着把嘴里的饺子嚼碎,顺着喉咙,运到食管,留进胃里。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将醋壶放在一旁,玻璃餐桌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一面照妖镜,让林榆无处遁形。 第226章 你觉得我会等你五年吗? 抬头看着邵牧原有些怒意的面容,林榆有些不知所措。 她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好像摆在她面前有背道而驰的两条路,左看看,右看看,好似走哪条路都会后悔,只是后悔的程度不同罢了。 “我…”言语支支吾吾的,“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讲。” “什么叫不知道怎么跟我讲?你怎么想的,就怎么跟我说,很难吗?”气不打一处来,却拿她没办法。 真诚的眼神,林榆点点头。 他被气笑了,抬手扶着额头,气性噌得一下被点燃,又被一盆透彻的凉浇灭。 “因为心里没谱,所以谁也不想说,不用说你了,我爸妈都不知道。”她把手里的碗一推,认真地看着邵牧原,“我这个人…挺别扭的,心里没主意的时候什么事都喜欢纠结,但打定主意想要干的事儿,不管有没有人支持,我都想试试,”左手抠着右手,她娓娓道来,“之前有想过出国留学,但是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所以就想着在国内也挺好,到哪都是读嘛,而且离我爸妈近…离你也近…但是我后来想了想,还是出国读博更好,我了解过了,只要我能拿到csc公派留学的名额,我就可以不靠家里,靠自己自给自足。” “后来为什么想法又变了?”他开口问,“就像你说的,在国内读博也是读,平芜大学在全国范围内就是一等一的高校,你没考虑过继续在这读吗?” “以前是考虑的。” “那现在呢?为什么又想去国外了?” 看着他的眼神,林榆变得优柔,“就是…现在…我觉得出国会更好。” “更好更好,到底更好在哪?现在的海归已经不像十年前那么值钱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但是…”林榆有些激动,手指的皮被她扯下一块来,有些刺痛。 “但是什么?” “但是南木妈妈是海归博士。” 她的意思是,南木的妈妈是海归博士,所以家境一般的她可以进邵家的门。同理可得,她的学历只能更高,而不是止步于平芜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听起来是那样的势利,为了嫁入豪门,为了能跟邵牧原有一个未来,她心中为科研奋斗到底的决心被动摇。 曾几何时,她一度以为自己的天平不会倾斜,因为她爱自己,爱自己的前途,爱自己未来想要走的路,没有任何事物放在另一端能让她有所顾忌。 可现在就是不一样了。 眼前的人,触手可得的人,他站在那样高的位置,而她却卑微到尘埃里,现实就赤裸裸地摆在眼前,她不是装傻充愣的单纯姑娘,也不是等待王子前来拯救的灰姑娘,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她都知道。 她想要的,自己会去争取,而不是等着天上掉馅饼。 天上掉馅饼的前提从来不是无所事事和堕落无道,而是汗流浃背的辛苦耕耘,当馅饼掉下来的那一刻,满心欢喜地提一嘴,“嗐!有点运气在身上而已啦。” 其实呢,背后的苦不堪言却只字未提。 话突然鲠在喉咙,瞧着林榆那一脸认真地模样,他心里咯噔一下,一口唾沫咽不下,吐不出来。那个他一直保护着的,一向阳光开朗,笑起来酒窝很好看的小女孩,也会像大人那样,权衡利弊,思前想后,考虑现实和残酷,为了一些东西而舍弃另一些东西。 可他的初衷是,希望林榆能被他保护的很好,不被生活裹挟,所有的困难他都会为她义无反顾地挡在身前,而她只需要当个能开心大笑的快乐女孩就足够了。 一股难言之隐涌上心头,邵牧原的声音有些暗哑,“我没想过要你为我做什么,我只是想你能做你自己。” “可是现实问题就摆在眼前,我不可能假装不知道呀!”眼里的泪水充斥着,鼻头酸酸的,她本来没打算哭的,“你是一个人的话,我完全不用考虑这些,因为我的学识、我的思维方式,让我有能力跟你站在一起就某个问题的观点一决高下,可是…你不是一个人,你身后摆着好大一座山,它就像血肉一样跟你粘连在一起,我没办法无视它的存在,你也不可能彻底撕了它远走高飞,我们都不是小孩儿了,对吗?” 这么长时间,这是林榆第一次如此正经的吐露心声,好像被剥开的,熟透的榴莲,抛开带刺的外壳,发现里面的榴莲肉柔软无比,也不用你有多好的牙口,它就会在你嘴里化开,清香四溢。 “阿榆…” 后面的话不知从何讲起,好像再多的说辞都显得那般无力,他曾满眼深情的许诺过,也曾真诚的单膝下跪过,却还是无法给林榆一个确切的未来。 如果要深究,他也并非一个完美的良人。 “那我怎么办?”难过涌上心头。 她低下头,眼泪砸在牛仔裤上,落成一个拭不去的水痕。 再次抬起头,她抽了抽鼻子,“你…”她的脸一点点变红,“能不能等等我。” “出国读博得几年?”明明知道,却还是无力地问着。 “五年。” 伸手触碰邵牧原的手,却被无情的抽走了。 与她对视的瞬间,凝神,看着那张曾仔细临摹过千千万万次的脸,心中的难忍一点点地溢出,“林榆,我已经32岁了…”顿了顿,喉咙里像夹了一口生痰,“你不觉得你有点自私了吗?人这一辈子有几个五年?你觉得我会等你五年吗?”话赶话,情绪上了头,脚陷进沼泽里,拔不出来,越陷越深。 当理智的人理智久了,也会有糊涂的时候。 三个问句出口,林榆不知所措,而后被传染,火越拱越大,“对呀,我就是自私,我就是自私的想要把你栓在我身边…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你要是觉得等不了,那就…” 最尖锐的两个字还未脱口,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从远处传来,忽远忽近的,像抽水马桶的声音。 两人的对视在铃声中凝滞,延长,无穷尽…直到铃声渐渐疏远,刺啦一声,椅子被推到身后,邵牧原站起身,大阔步地走去客厅。 他捞起电话,走到阳台,听着电话里的滔滔不绝。 林榆还坐在原位置,泪眼婆娑起舞,心里堵得慌,茫然的好似被丢进一片没有尽头的废墟,只有冉冉升起的硝烟,有远有近的。 她朦胧地听着邵牧原的声音,也模糊地听着自己局促的心跳,好想马上就逃离,就现在,去一个无人岛,一个只需要考虑开心或者不开心的地方。 可世界上并没有这样的地方,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没有。 门被轻轻关上,她怕打扰到他讲电话。 晚上八点,她一个人在寒风中徒步,发丝被风吹得凌乱,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人生即将迈入下一个阶段的时候,总会有言不由衷的苦楚和摇摆不定的天秤两边。 长大后,她习惯于自作主张的决定一些事情,一路读书上来,没有参考意见,更没有前车之鉴,也没想过会有那么一个人,参与到她人生中来,甚至决定她的人生方向。 当她正在迷惘挣扎,踌躇不前时,秘密却被无情撕开,展露出最为残忍的一面。 不知道走了多久,脸上的泪还没风干,身后的汽笛声便响起了。 她赌气着,走得更快了些。 车门砰的一声关上,她转头的瞬间,哭得更加肆意妄为了。 可来人却不是她能撒娇耍赖的对象。 “林小姐,邵总让我送你回学校。”小刘毕恭毕敬地,递过来一件黑色大衣,“邵总怕你冷,让我带给你。” 她没伸手接,只是低着头看,嘴巴紧抿成一条线,不愿让外人看到她这副样子。 看来他真的生气了。 可是,她也很难过。 放不下心里的怄气,她大阔步地往外走了几步,但又立马停下,转回头时,风将她的头发吹得更乱了。 伸手接过大衣,她乖乖地坐进车里,让小刘送她回学校。 怕他工作忙,怕他压力大,怕他焦头烂额,所以不想给他添麻烦,不想自己是个不懂事的女朋友,不想让他担心,哪怕很不开心,也不想。 “邵总去公司了,有很紧急的事情要处理,林小姐希望你能理解一下。”看情况不对,小刘赶忙解释。 看着窗外成片倒退的榆树,今晚的风真大,敲打着玻璃,呜呜作响。 淡淡地‘嗯’了一声,她继续看着窗外,抬手拉了拉披在身上的大衣,心里五味杂陈,不能一吐为快,是别样的寒意。 从那晚开始,此后的一周,谁也没有联系谁,就好像他们从未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那样,了无痕迹。 或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对方在心里的位置,有多么的磅礴和伟岸。 第227章 别吊死在一棵树上 钓了三天鱼,邵牧原还是没想明白,这件事该怎么解决。就像他自己说的,五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五年。 可是,喜欢这种事情,即使捂住嘴巴了,也会从眼眼睛里跑出来。 因为对面那人是林榆,所以五年也只是一个程度副词,而不是决定结果的名词。 第三天下午,一个不速之客来了。 那人一身米白色的休闲装,束起高高的马尾,戴着遮阳帽,仰着头,迈着腿,亦步亦趋地走到他身边。 只抬眼看了一下,邵牧原的心情没来由的更加烦躁了。 瞧着平静地如死水微澜的湖面,邵牧原开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口气听起来并不愉快。 双手抱胸,那人摘下背上的行李袋,拿出一个折叠椅,摆在邵牧原身边,然后优雅地一坐。 “邵叔叔告诉我的,说你失联的时候,不是在墓地,就是在鱼塘,墓地我去过了,看门大爷说你没去,所以…”她撑着脑袋,偏头去看身边的人,“我就来咯!” 以为父亲对他一无所知,其实,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掌控之中,他姓邵这件事,已经深深地烙在他脊背上,不管穿再厚的衣服,该看见的不该看见的,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有事吗?”他始终是一副冷漠又漠视的清高样子,让人很是不爽。 “没事不能找你吗?”杜蕾蕾笑了笑,凑近了些,“咱俩已经好久没见了,总得联络联络感情吧!” “我有女朋友。” “有女朋友又怎么样?你俩能结婚吗?”她看着邵牧原的侧颜,久久地看着,眼神坚定又复杂。 “为什么不能!”鱼竿一颤一颤的,邵牧原有些生气。 杜蕾蕾往后仰了仰身子,审视着他,“一个…普通…朴素…朴实的研究生…到底能给你什么?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还不如多谈几个项目来得有价值。”她顿了顿,“就算你不在乎这些,她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她不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外貌,学识,能力…甚至是所谓的情绪价值,只要我想,都能给你。” 邵牧原还是没有偏头看她,只是目视前方,坚定地像要入党,“林子这么大,又何必非要吊死在我这棵树上呢?”停顿了一两秒,他继续说道,“咱俩不合适不是因为你不好,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听到他说这样的话,身边的人却笑出了声,“道不同不相为谋?邵哥哥,跟你道不同的不是我,你又何必自欺欺人呢?我这人吧,性子轴,看准的人是不会放手的。” “有意思吗?” “有意思啊,怎么没意思?咱俩要是能结婚,那就更有意思了,真的…说我别吊死在一棵树上,这句话也送给你,天底下优秀的女人大有人在,又何必单恋一枝花呢?她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她好不好不用你来评判。” “是吗?她真的好的话,又怎么会坚持要出国读博呢?是为了你呢?还是为了她自己的前途?一手抓着你这个黄金单身汉,一手拿着藤校抛开的橄榄枝,”她伸了伸懒腰,站起身来,“你觉得她单纯又善良…都是成年人了,遮遮掩掩的装傻充愣就显得太low了,你说是吧,邵哥哥?” 趁着邵牧原不注意,她弯腰低头,在他侧脸上落下一吻。 突如其来的触碰,让他如惊弓之鸟般弹起来,踉跄两步,踩进水里,湿了半边裤腿。 他怒不可遏地看着杜蕾蕾,“你疯了!” 对面的人洋洋得意着,俏皮地笑容挂在脸上,声音更是甜美柔情,“邵哥哥这么大惊小怪干什么,以后可不止是亲脸哦…哎呀…邵哥哥还脸红了呢!” “谁脸红了!有病就去看病!”他拍了拍裤管上的污渍,紧皱眉头,一脸嫌弃。 “那我可能是相思病哦邵哥哥~” 邵牧原白了她一眼,没有回应,只是自顾自地收拾渔具,把桶里的鱼又倒回鱼塘里,背起装备,准备离开。 “再钓会儿吧邵哥哥~”她依然在撒娇,甚至用可怜的眼神看着那人。 ‘砰’地一声,渔具砸在草坪地上,邵牧原终于正视她了。 “杜蕾蕾,最后警告你一次,别再靠近我了…你让我…”‘恶心’两个字差点就说出口,但他还是忍住了,又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又何必要言语刺伤呢? “你让我很不舒服,我不想看见你,麻烦你离我远点!”言词激烈,眼神犀利又锐利。 杜蕾蕾知道,这一次是真的把他惹毛了,那眼神,好似要把她生吞活剥,连骨头渣都不剩。 可她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呀,曾宣扬着,夸下海口要拿下的人,就非要拿下才行,事后扔了弃了都无所谓,反正,说不要的那个人,一定得是她! 在程澄的婚礼上已经被无视和羞辱过一次了,这一次,她倒要看看,他们所谓的爱情到底有多么的坚不可摧。 又或者是,脆弱的像一层窗户纸,不捅破的时候人和景明,可一旦裂了口子,不幸就会像洪水猛兽一样吞噬一切希望。 第228章 心黑的人看什么都是黑的 夜的帷幕在悄无声息间落下,将整个世界笼罩其中。太阳逐渐西沉,天边泛起一抹绚丽的晚霞,但很快便被黑暗吞噬。夜幕降临后,星星点点闪烁于天空之上,宛如璀璨的宝石镶嵌在深邃的天幕之中。月亮也开始崭露头角,它静静地挂在天边,洒下清冷的光辉,照亮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行驶在川流不息的柏油路上,微微开了一点窗,刺骨的寒风便见缝插针的灌进来,深秋已久,漫长的冬季即将来临。 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没有目的地。 脑子里满是杂乱无章的碎片,不管怎么拼凑,都难以构成一幅恰到好处的画卷。 行至岔路口,导航是往家的方向去的,车却去了另一个方向。 直到车子停在那棵掉了一一半皮的老树下,他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再一次地,鬼使神差地出现在这里。 两年多的时间里,人都变得七七八八,这棵老树还是一如既往的挺拔又傲然,在大风中熠熠生辉,在寒雪里孤芳自赏。 车里昏暗一片,只有手机的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又暗。 停在他与林榆聊天的界面上,最后一条消息在三天前的下午,林榆说看到网上关于西红柿炒鸡蛋的新吃法。 他问,是什么新吃法。 她说,放干辣椒爆炒,做成辣的西红柿炒鸡蛋。 他觉得是黑暗料理,林榆这是要谋杀亲夫。 林榆却说,不试试怎么知道是不是黑暗料理呢?而且只放一捏捏辣椒,不会很辣的。 邵牧原拿她没办法,在她来之前,去超市采购了一番,干辣椒、西红柿、鸡蛋…还有她喜欢吃的榴莲,即便他是皱着眉头拿回家的。 看到这里,他又独自笑了,在逼仄又狭小的空间里,反复回味和林榆之间的日常。 杜蕾蕾讲的那些话,他是想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但奈何,一路上,他都在反复揣摩她的话。 ‘单纯又善良…’ 在他眼里,林榆始终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会耍小脾气,会撒娇,对食物有渴望,对生活有期待,爱探索爱新鲜事物,时不时会搞怪,这不是小孩是什么呢? 但跟她探讨问题时,又觉得她格外成熟,输出的观点好似跟她的年龄不太相配,有种少年老成的感觉。林榆说这是时代带来的红利,信息透明化让很多人知道很多事,但邵牧原觉得,是她自己足够强大,才有机会将自己塑造成渊博的人。 正是因为这次的冷战,让他更加确信,林榆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愿意待在他的保护伞下,只做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她可以独当一面,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就算没有他在,她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而他却一味地张开手,企图为林榆创造一个魔法城堡,可事实是,林榆想要的,不是一个现成的城堡,而是靠自己双手建起来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在杜蕾蕾看来,这是林榆心机深重又诡计多端的表现,灰姑娘想要靠着一双不那么显眼的水晶鞋爬上王子所站的高峰,从此一路高歌,洋洋得意。 他又去了那家云吞店,点了一如既往的老样子,那是林榆爱吃的套餐,一碗鲜虾云吞面,加一个煎蛋,一碟卤牛肉。 一碗鲜虾云吞面下肚,额头微微出汗,身子暖和了不少。 蛋是猪油煎的,再添一把葱花,嫩葱的清香,猪油的焖香,美味就是如此简单。 这话是林榆常说的,说着说着,他也开始吃葱花了,但香菜还是无法入口。 重新坐回到车里,看着窗外的路灯游神,枯黄的树叶在凌冽中婆娑着,他摸了摸车内后视镜上挂着的红色福袋,那是林榆去鸿钟寺求的,她说灵的很,会保佑他一生平安。 心黑的人看什么都是黑的。 轰鸣一声,车子平稳地启动,他决定用这句话解释杜蕾蕾的挑拨离间。杜蕾蕾打小就是跋扈且不容他人斥驳的主儿,从小被宠到大,看谁都不顺眼,看谁都是心思重…殊不知,心思最重的要属她自己。 第229章 今天的鲜虾云吞面格外咸 在往后的日子里,邵牧原又去出差了。 他去了法国尼斯,一座位于地中海沿岸的城市,充满着浪漫与艺术气息,是一个令人陶醉的地方。 走在尼斯的街道上,阳光洒落在古老的建筑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海风轻拂面庞,带来咸涩的味道,让人心情愉悦。邵牧原没有心情欣赏这些,更多时候他会待在尼斯的老城区,狭窄的街道两旁布满了各种特色小店和咖啡馆,他会选一个顺眼又安静的咖啡馆,坐在靠窗的一角,喝一杯咖啡可以坐一下午,让他想起《可可西里的美丽传说》,只是影片中是夏日,如今却是寒冬。 凌冽的大风,心思却异常平静。 距离冷战已经半个月了。 他们谁也没有破冰的苗头。 在海投套磁信的那段时间,她一边焦虑着,一边痛苦着,怕被回应,也怕不被回应。 五年的远走他乡让她感到心慌,但更多的是期待,期待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一步一脚印地走到全国着名的高校,再到世界闻名的高等学府。 如果成了,她的野心勃勃就是鱼跃龙门的底气。但如果败了,她只能是心比天高,贪心不足蛇吞象的主儿。 话既说出口,必是撤不回来的。 这半月,她总做梦,梦到邵牧原有一天不喜欢她了,他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生儿育女,生意也越做越大,而她只是站在阴郁角落里的窥视者,没名没分甚至没有姓名。 梦醒后,她会抱着膝盖流泪,大把大把的啜泣,咬着牙关,看着空空如也的聊天界面,手抖,心痛,却也只能承受着,不与人说。 宿舍另外三人早已察觉她的不对劲,她却只是挤出一个难看到极点的笑容,说,“没事啊,我铁打的,好得很!” 在深夜时,却常常睡不着,翻来覆去,手机屏幕开了又关,关了又开,身体很疲惫,脑子很清醒。 尤其是闲下来的时候,脑子里总会跳出邵牧原的话,“你不觉得你有点自私了吗?你觉得我会等你五年吗?” 一遍遍,反复横跳,在脑子里,像放映电影似的,没完没了。 其实邵牧原说得没错,说是为了能有底气与他站在一起,但真正的私心也是昭然若揭的。她爱邵牧原,但绝不会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理想信念,像邵南木妈妈那样,二十余年的寒窗苦读,最后只是她嫁入豪门的利用工具。 那不是林榆想要的人生。 眼角的泪拭去又添上。 她又去吃了那家云吞面,一边吃一边想,明明那么好吃,怎么会拉肚子呢?一次就算了,还两次?既然两次都受不了,那就别吃了嘛,还硬要吃,三十好几的人了,一点分寸都不懂… 她这样想着,想着想着…突然发觉今天的鲜虾云吞面格外咸,咸得她喝了好多水。 也不知道为何咸,只是见她那双悲伤的眼睛,又红又肿。 福福又长高了一截,也漂亮了不少,只是性格还是那样风风火火的,颠颠地跑过来,问一嘴,“姐姐你怎么哭了?姐姐你男朋友没有来吗?” 豆大的眼泪掉进碗里,林榆用力的摇摇头,“你爸爸做的面太好吃了,好吃哭了!” “那姐姐的男朋友呢?不陪着姐姐吗?” 她还是笑着,“他在工作,他很忙。” 悻悻然地点头,福福最后问了一句,“那下次你们会一起来吗?” 手里的筷子失了重,掉在碗里,林榆顿了顿,随即又真诚地点点头,“会,下次我们一起来。” 那小女孩儿又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林榆瞧着她离去的小身影,心里好似又轻了些,如果她也是小孩子就好了,无忧无虑的,小孩子哪有什么深沉的心思,只是因为好看,所以看着开心,仅此而已。 大人的世界可是真真的复杂呀! 第230章 我以为你不会来 深秋过后,枯叶早已被扫得一干二净,偶有零星几片,被皮鞋踩过,然后发出清脆的‘咯吱’声。 但并未有人因此而回头,弯腰,垂眸,谁也不会在意一片枯槁又灰暗的落叶。 它心碎的模样无人知晓。 如果非要捡出那样一个人来,那大概是头发花白的,穿着橙色马褂,走走停停在同一条街道上的人。 或许只有他们,才会将摧枯拉朽的残败扫一扫,归拢到一处,摆成一个爱心的形状。 等到这时,才会有人驻足,举起手机、相机,记录这一刻,而后匆匆离去,卷不走任何一片叶。 围着厚实的围巾,那是一条木兰红色的围巾,林榆买了两条,一条在脖子上,另一条送给邵牧原了。 当时他说,“红色不是我的风格。” 林榆有些失落,但还是识趣地说,“那下次给你换一条深一点的。” 但在下一次见面时,他还是身着一如既往的黑色大衣,但脖子上已经换成了那条木兰红色的围巾。 也不知道,那条围巾还在不在他的衣柜里,会被好好放起来吗? 林榆这样想着,把头埋得更低了。 闷在围巾里暖了暖,糯米白的大衣裹在身上倒也没那么冷了。 今天的天气预报说要下雪,但除了狂野又暴躁的北风外,好似也没有要下雪的迹象。 顶着难扛的风,她依依不舍的别过路边被吹得四处飞舞的枯叶,继续往前走。 辛苦环卫工人,又要重新清扫了。 她这样想着,又回头了几次,头发也得吹起来,像醉酒的狂舞爱好者,在迪斯科的音乐厅里开始忘我的表演,丝毫不管不顾主人的艰难。 在一个拐角又一个拐角后,当耳边的大提琴曲越来越近时,她才如释重负地抬起头,迅速拉开咖啡馆的门。 大提琴曲就在耳畔,暖烘烘的热气扑面而来,咖啡豆的香味愈加浓烈,餐具碰撞的交响伴奏,漫步轻盈的嬉笑灌入灵魂,与室外形成极具强烈的鲜明对比。 在服务员的引导下,她上二楼,穿过前廊,进了特殊待客区,在掀起遮蔽的竹帘后,她看清了坐在靠窗位置的人。 “我以为你不会来。” 瞧着她恍惚了片刻,林榆弯了弯嘴角,在她对面坐下,“能跟大明星近距离接触,这么难得的机会,我为什么不来?” 话是这么说的,心里却早就慌了神。 昨天她接了一个陌生电话,是君城萧的助理打来的,说是君城萧想见她。 考虑了许久,斟酌斟酌再斟酌,她知道君城萧此次的目的,无非是跟南木的母亲一样,像邵牧原的父亲类似,让她知难而退,早点脱身。 开始的时候,她并不觉得电视剧里的剧情会发生在她身上,她甚至坚信这一点,因为电视剧太过古早,太过玛丽苏,太过…幼稚?她不确定。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子一天比一天近,事情在不经意间发展演变,到了一种她猝不及防,无法收拾的地步。 而电视剧里的剧情也在一步一步上演,好像甩不掉的影子,白天看不清,晚上躲不掉,简直就是一块腌入味的狗皮膏药,令人作呕,却又无力撕扯。 “喝什么?”君城萧又开口。 “我不渴,有什么事您说吧。”林榆瞧着她,仔细揣摩她的模样,才发觉,她真人比电视剧里还要好看。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心动。而她的朱唇,更是如樱桃般鲜嫩欲滴。 她的嘴唇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那笑容如同春日里盛开的花朵般迷人,“你倒是蛮有个性的…这样也好,省得寒暄那些有的没的东西,浪费时间”。 屋外北风在呼呼地吹,屋内暖流却静谧惬意。 君城萧的吐出来的那些言语却更像屋外的北风,揣着锋利的刀子,也不致命,却刀刀鲜血淋漓。 第231章 坚硬如铁的盾牌 朱唇一点桃花殷,宿妆娇羞偏髻鬟,妩媚皮囊之下又是怎样的人性呢? 薄唇轻言,她的嗓音是那般好听,话语却背道而驰的让人溢满难忍的悲,“想必你也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听说邵牧原的父亲也来找过你,五十万不够,你是想要多少,一百万?两百万?还是…真觉得自己能咸鱼翻身?”她笑了笑,柔情似水,却笑里藏刀,“还是年纪小,以为生活能像电视剧和小说那样,自己成了独一无二的女主角。” “说真的,挺幼稚的。”刚挑起的话头,干柴烈火,瞬间便烧得整个屋子都热辣滚烫的,比地暖来得更猛烈。 服务员端来一杯白开水,冒着氤氲的热气,险些迷了林榆的双眼。 她握着玻璃杯,原本冰凉透彻的手渐渐回温,狭长浓密的眉毛低垂着,“怎么不能是主角呢?谁生来就是要给别人当陪衬的?”她很平静,平静地言语,平静地整理思绪,“君小姐您刚出道的时候也给别人当过绿叶,如果不是因为不甘心,您又怎么能有现在的成就呢?一步步走来,想必也经历不少苦难吧,人都说,因为淋过雨,所以想替别人撑把伞,就因为我们都是女生,所以一定要遵从同性相斥的原则是吗?” “我是出生普通,也没有一步登天的能力,但这些都不是你们否定我的理由,大家都是自私的,你怎么就确定邵牧原跟我在一起只有损失而没有得到什么?他是三岁小孩还是痴傻无能,需要你们这样百般阻挠的担忧?” 一席话,让君城萧沉默了许久,她看着林榆的眼神,愣着愣着,杯中的咖啡已经干涸,只残留一些咖啡渍。 服务员又来添了一杯咖啡,咖啡豆的香味扑鼻而来,让她清醒了不少。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直观地感受到高知女性的魅力。来之前,她了然于心地想象到林榆会怎样面对她,会说怎么样的话,会表现得如何无助…但此刻,她那双坚定又熠熠生辉的眼神,倒看得自己有些心虚了。 灌入耳畔的那些话语,每一个字都显得铿锵有力,像是胸有成竹的演讲稿,是大展宏图的企划书,是锋利无比的长矛和坚硬如铁的盾牌。 咖啡在唇齿间游走迂回,君城萧再次启唇,“漂亮话说再多,你也还是逃不过现实,你真的觉得自己配得上他吗?他的家世背景,他的圈子,他的人生,如果不是因为你是邵南木的家教,你这辈子都不会遇到他,林榆,他的世界不是你轻易能迈进去的,你明不明白?”她皱了皱眉,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好似知心朋友劝解脱离苦海那样真切,“我都很难确保能嫁进那样的家庭,更何况是你呢?你能给他带来什么?名还是利?你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你哪里来的勇气去与他父亲抗衡,又或者说,你真的是觉得钱少?” 林榆正视着她,突然笑出声,“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们总在说配不配得上这种话?我又不是工厂流水线的配件,为什么非要用配和配不上来衡量我这个人?” 不卑不亢,有理有据,思忖片刻,她淡淡地,再次开口,“君小姐,如果我反问您,您觉得自己配得上他吗?”她顿了顿,继续说,“如果您也曾想过这个问题,那么,我想问您,您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这些年,是不是一直都在服从?服从导演,服从编剧,服从投资人…然后彻底把自己的人生变成一场完美的服从性测试,服从于资本,服从于上位者,这就是您一生下来就想要的东西吗?您一开始就是这么想的吗?” “你再有钱又怎么样呢?你的思想已经决定了你始终处于被驯化的位置,然后永远都在考虑自己能不能配得上,能不能嫁进去这样的问题。” “以前我确实如此,总会考虑自己配不配,然后无限地陷入自卑的困境,越想,越想不通…但现在,”她摇了摇头,表情淡然自若,“人就活几十年罢了,为什么非要浪费在这种得不到答案且无意义的问题上呢?” 眼睑低垂,她再次抬眸,“我们能走到哪一步,我不知道,但我绝不会因为你们的只言片语就放弃我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真理…天真也好,幼稚也罢,甚至说我有心机也没关系,人生是我自己在过的,你们又替不了,管好自己的人生,不打扰别人,才是真的道理…至于你问我哪来的勇气,是邵牧原给我的,仅此而已。” “我确实没有太多接触社会的经验,也不知道社会到底险恶到什么程度,但于现在我而言,钱跟我的情感比起来,一文不值…很幼稚,我也觉得很幼稚,可是我才24岁,还不想成为‘钱能使鬼推磨’的阶段,那样的话,真的太亏了。” 一番话,又让君城萧语塞,她觉得,眼前这个人,远远不止24岁,她的心理年龄远超她的实际年龄,可能34岁,甚至更远。 “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真的会有未来吗?你真的觉得他能娶你吗?就算他一万个愿意娶你,但他能吗?愿不愿意是一回事,能不能又是另一回事,如果非要说我是你们之间的阻碍,那只能说,我只是冰山一角,你们之间的阻碍远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因为你没经历过,所以你觉得爱能克服一切,信誓旦旦地说那些冠冕堂皇的话,到最后搞得自己遍体鳞伤,还耗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真的值得吗?”某些时候,君城萧也不完全是同性相斥。即便心怀嫉妒,但也没上升到恨,只是因为她曾遭遇背叛,也曾天真的期许过爱情,知道到最后颗粒无收带来的伤害。 所以,在劝退的同时,她也会有恻隐之心。 如果不是因为这层不尴不尬的关系包裹着,或许她们能成为朋友吧,那种可以互损,也可以互相疗伤的朋友。 “君小姐,我要纠正你的说法,我跟邵牧原在一起,不是浪费我的大好青春,而是享受我的大好青春,跟他在一起,我变得更好了,也更爱自己了,我们成就了彼此,即便…”陡然而来地,是鼻头一酸,她到底没敢想象,未来没有邵牧原的日子会是怎样的。 大概是,阴雨绵绵的灰色。 “即便最后分开了…”哽咽从心脏的缝隙偷偷溜出来,湿润了眼眶,浸红了面颊,“没关系,也没关系的。”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允许你嘲笑我,我也会承认,自己真的天真又幼稚。”林榆最后讲了这样一句话。 白开水温温的,刚好入口。 整杯热水灌入喉中,将带着咸味的,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稀释了去,又嵌入眼底,换回那副百无聊赖又喜闻乐见的模样。 恍惚间瞧着,她倒是成了那个冷血又无情的人。可躲在角落的时候,也就只有她自己晓得,心口被扯开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狂风灌入,暴雨扑朔,让她迷了眼,慌了神,任由心痛蔓延,直至她再也站不起来。 第232章 她做了一道无解的题 推拉门一开,门帘上的铃铛便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倒是也没有ai机器人来一句,“欢迎光临”。 扑面而来的北风呼啸而过,扫清了她脑子里的混沌与不羁,细想起来刚刚‘英勇就义’,‘破罐子破摔’的模样,她宁愿风再来得猛烈些吧。 狂躁的风声从耳边刮过,贴着脸面,直愣愣地迎来,木兰红色的围巾已经被她一拉再拉,渴望着,到宿舍时,耳朵还是常温的。 将围巾裹成头巾的模样,耳朵被紧紧包裹,面颊也保护地很好,只是偶有几缕发丝,像偷偷溜出家门的调皮小儿,在附近的临街巷子疯跑疯闹,殊不知,善良的母亲早已知晓,只是不愿揭穿罢了。 任由青丝四处招摇,林榆只是用双手抱胸的姿势,尽可能让自己受风面最小。她就这样往前走,按照原路返回。 天朦朦胧胧地暗下来,抬头仰望时是青灰色的,不见几片云彩,只看到仿佛触手可得的光亮。 走过来时的路,那堆摆成爱心的枯叶早已寻不到踪迹,那位头发花白,身着橙色马褂的老人也早已不在,她抬起腕表,到已经晚上六点半了。 她就那样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走着,天不是越来越黑了,反而越来越白了。 看来是要下雪了,她这样想着。 果不其然,也就几步路的距离,刚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就听到一个小女孩,软软糯糯的声音好听极了,“妈妈,下雪啦!” 红灯停,绿灯行。 路人行色匆匆,车流不息,汽笛不断,眨眼间,整座城市都落了一层稀薄的白,如银装素裹。 林榆还站在原地,抬头,仰面,以最大的热情迎接今年的初雪,她是特别的异行者,在这个充斥着短平快的世界里,想要做一个浪漫的独行侠。 从口袋里伸出一只手,她接了许多落雪,五角的冰花形状在触碰到她手掌的那一刻,化成一滴渺小的水,它转瞬即逝的模样是那般的似曾相识。 在一块巨大的广告牌前停留,由于反光,从牌子上,她隐约能看到自己的模样。 今天的意外之喜是,她得到了一个新围巾,一顶带着雪花点的,木兰红的,围巾。 “雪花点是宇宙诞生时的余晖。” 她突然就想起那部电影,一部充满赛博朋克的文艺电影,诗人清澈见底,浪漫至死不渝。 “胸口的鸟群 绕过十万个太阳 带走被浇灭的闪电 带走云层潮汐 带走神明的悄悄话 带走落地生根的锚 带走氧化的情歌 带走山野恩仇 带走金银财宝 带走痴心妄想 带走梦游的脚印 带走飞蛾扑不灭的火 带走所有人的名字 带走彩虹的化石” 他是独树一帜的峰峦,也是跨过怒江的孤舟,更是漫游黑洞的星辰。 好巧不巧,兜兜转转,她又走到这棵皮掉了一半的老树下,差点撞到头,但幸好。 抬手摸了摸它那裸露的皮肤,粗糙又生硬,她总好奇,这棵树到底是活着,还是已经死去。 可抬头仰望时,它的参天给予了她答案。 春意盎然时冒尖的新芽,能瞧见他明朗的笑意;夏日炎炎时斑驳的树荫,能看到他翘首以盼的等待;秋风扫落叶时萧瑟的疲倦,仍挡不住他热烈又安逸的拥抱;冬日凌冽时雪白的纯净,他屹立在漫长的季节。 思绪在过往和现实中回溯,穿梭。 她心里有两个天使,一个一袭白衣,另一个通体暗黑。 白衣天使告诉她,“不要畏惧未来,要享受当下。” 黑衣天使却说,“你的人生很宝贵,不要浪费在没有结果的人身上。” …… “好吵!”她吐槽了一声,眉毛拧在一起,一点也笑不出来。 许是那两个小人儿将她的精力耗费殆尽,她疲乏的撑着那棵树,缓缓蹲下,抱着双膝,忘我地迷离。 也不知何时,脸上湿润了许多,风一吹,更冷了。就像是刚做完力量训练后,那种要死要活的力竭状态,让她只想两眼一闭,目空一切。 该怎么办呢? 她做了一道无解的题。 过程写了满满一页,却被告知,从写下那个‘解’字开始就是错的。 哪怕面不改色的写完过程,让别人错以为她懂解这道题。可实际上,她一窍不通,这道题,完全是她的知识盲区,没有复习资料,没有以往经验,全凭命运安排。 第233章 距离打败不了爱情 脸上湿润润的,心里湿哒哒的。 她开始啜泣,在人烟稀少的街道。 她开始哽咽,在喧闹的灯火世界。 信誓旦旦脱口的那些话,到底是说与外人听的。面对自己的真心时,觉得荒唐又可笑,她害怕,害怕失去,害怕夭折,害怕突如其来的一切。 雪积多了,温度已经来不及去融化了。 雪花的白覆盖在木兰的红色之上,她像一个落魄的雪人那样,依偎在大树旁,等待曾认真堆砌它的主人。 脚蹲得有些麻了,雪也落了满身,她等不到想等的人了。 她准备起身,身前的光却被挡得严严实实。 入眼,是一袭黑色大衣,再往上看,他周身披着一层浅淡的金光,她瞧见那张不可一世的面容。 她突然想起那年秋,在喧闹又扑朔迷离的酒吧门口,他手里夹着一支烟,身形挺阔地站在氤氲的烟气里,回眸的瞬间,她忘记了逃离,被生擒了。 三年后的今天,她还是那么没出息,又一次被生擒了。 她的幻想不再是幻想。 她等到了她想等的那个人,那个愿意为她倾斜着伞,脖颈系着木兰红色围巾的男人。 “阿榆,我们回家吧。”他今日的声音,竟显得格外好听,好听的让林榆忍俊不禁。 眼泪再次夺出眼眶,没有被安慰到,反而哭得更加汹涌澎湃了。 邵牧原牵着她的手,让她站稳。 她却一个踉跄,生生地扑进他怀里。 黑伞的影子晃了晃,险些找不到支撑点。 像抱住救命稻草似的,她拼命地抱紧他,越来越紧。她生怕,这是一场甜美的空梦,转瞬就消失在街角的尽头里。 他没说话,只是将林榆的手塞进自己的大衣口袋,抬手抚摸着她的脑袋,等着她的情绪渐渐回温。 车是小刘开的。 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对视,但默契地手牵着手。中途林榆想要放开,那人却死活不让,反而越握越紧。 …… 雪越下越大,天却越来越亮。 屋外的北风狠狠地吹,屋内的柴火狠狠地烧。 林榆坐在壁炉前的沙发上,怀里抱着邵牧原给她抓到的悲伤蛙娃娃,盯着壁炉里的火,她在放空。 ‘嘀’的一声,邵牧原迈着步子走来。 递给她一杯热牛奶,“喝了。” 她慌了神,又摇摇头。 “听话,暖暖身子。”他的语气带着命令,却又不敢命令。 仰着脖子看了他一眼,林榆接过牛奶,一饮而尽,温度刚刚好,不烫也不凉。 最后一口还没咽下去,擦嘴的纸巾已经递过来了。 抱着喝光牛奶的杯子,她不肯放手,“我有话对你说。” “我知道。”他坐在林榆对面,冷不防地来了这么一句。 眼神中夹杂着迷惑,她很是不解。 “那家咖啡馆的咖啡豆的品质不错,就是手法不太好。” 林榆听出来了,她和君城萧见面的事情,他知道。 “我不是跟踪你,那个时间段,小刘刚好也在那家咖啡馆买咖啡,碰巧看到你了。” 其实林榆并不会质问他,因为他一向都会解释说明。 “我到的时候,你刚好出来…君城萧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吧,我希望…” “我没有放在心上,”林榆抬头,正视他,语气平缓轻柔,“咱俩之间的事,跟她没有关系,我也不会因为她说了什么而动摇,我已经长大了,不会听风就是雨的当墙头草。” “我倒是希望你长不大。”他小声嘀咕了这么一句。 “什么?” “没什么,所以你想跟我说的,就是这个,对吗?” “不全是。” “还有什么?” “还有…对不起,”虽然以前做错事也会及时道歉,但这一次的道歉,她预先演练了许久,以至于当前还是紧张的。 邵牧原有些诧异,但没有开口打断,他想等林榆说完。 “上次我说的话,我跟你道歉,你说得对,我是挺自私的,真爱瞬息万变,我又怎么能强求你为了我剃度出家五年呢?你也说了,人这一辈子没几个五年,我浪费不了,你更是耗不起…”她缓了缓情绪,接着说,“但是,既然我承认了自己自私,就不会因为你而妥协,我说我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你才想要出国留学,但这部分的占比很少,想要出国读博大部分出自于我的野心,我的理想,我不会轻易放弃,哪怕我真的很爱很爱你,邵牧原,跟你在一起将近三年的时间,是我24岁的人生里最最最光辉的阶段…” 她本来没有计划要哭,只是词不达意,下意识地用眼泪做了武器,“不管你最终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不后悔遇见你,爱上你…因为你…”她哽咽着,几度失语,“因为你…真的是…超级超级超级好的人。”一行清泪划过,她迅速抹掉,而后露出那一对酒窝,看得人心疼不已。 “你什么意思?”他的眼睛也红了,被她染红的,“想单方面宣布结束?” “那我也单方面告诉你,没门。”他很生气,声音有些凌厉,凌厉中夹杂着悲祈。 林榆看着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如果现在让她演哭戏,一样一个准,眼睛里自备眼药水,哗啦啦的。 她使劲儿抹,泪就使劲儿流。 “你说完了,该我说了。” 垂眸瞬间,长睫攒动,他的声音干净又透彻,“我也要跟你说对不起,一时冲动说出的话,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到了我这个年纪,早就明白,人这种生物,本身就是自私的,谁也不是活菩萨,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其实我也是自私的,自私的想要把你留在我身边,也不管不顾你真正的想法,还总觉得这样是为了你好…”他扯嘴笑了笑,“可能我不仅自私,还固执,固执的以为你考雅思是为了拿到外企的offer,或者只是给自己添一个闪光灯,也从来没有静下心来跟你谈这件事,现在想来,阿榆,你是自由的,你的理想,你的热爱,我应该支持,应该做你坚强的后盾,而不是自顾自地阻拦,我想我们在一起正是为了更好的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而不是彼此委曲求全的妥协,那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我希望的…”他再次垂眸,而后握着林榆的手,满眼深情,“阿榆,我们能走到这一步不容易,我不想轻易放弃,所以请求你,也不要放弃,好吗?” “那你要剃度出家五年吗?”林榆开口问他。 “为什么要剃度出家,你是出国了,又不是出家了,我见你难道还要安个私通的罪名吗?” 林榆笑了,脸颊红扑扑的,酒窝一深一浅。 “爱能克服远距离,多远都要在一起~~”他突然唱起来了,像个蹩脚的,拉二胡的。 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在他唇上落下一个柔软又绵长的吻。 轻吻着她的面颊,她的脖颈,她的柔软与皎洁,交叠的身躯,厮磨的唇齿,在白雪和月光的见证下,愈发热烈,又在热烈中燃烧,熊熊大火过境,未曾减弱半分。 “阿榆,不是所有的异地恋都没有结果,距离打败不了爱情,是不爱了,但用距离来掩饰。” “那你有一天会不爱我吗?” 他摇摇头,“目前没有这个打算。” 真爱瞬息万变,正因为爱你,所以不想许你一眼望不到头的未来。我能做的,只是将你的真心捧在手心,悉心照料,不辜负,不后悔。 第234章 死心 国庆期间,程澄的孩子出生了,六斤八两,是个男孩。 鼻梁高,眼睛大,头发黑,皮肤白,谭柯一边逗孩子,一边开玩笑,“这小子有渣男的潜质。” 邵牧原在一旁笑,眼睛却没离开过谭柯口中的‘小子’。 上次见到这么小的婴儿,还是邵南木出生的时候,刚出生的小孩都长得大差不差。 路姮以为是他们兄弟之间的玩笑话。 结果,程澄和谭柯俩人真的订了娃娃亲。 如果日后郎有情妻有意,那就顺理成章成青梅竹马。若是日后相看两厌,就当是两个爹之间的过家家。 男人至死是少年,路姮也没反对,沉默着应下了。 最终他们给孩子起了一个名字,程路垚。当初起开玩笑起的程宝宝成了小名。 小路垚百天宴的时候正值大雪纷飞,程父说这是瑞雪兆丰年,小阿垚将来会有大福气。 但那天,小念伊就没有那样的福气了,大半夜在医院动手术。 谭柯一个人守在手术室外,没让任何人陪,这种焦急他一个人受着就够了,没必要攀扯上别人。 凌晨一点的时候,护士说血库存血不足,可能需要从别的医院借调血液。 他坐立不安,几度心悸,犹豫不决。 凌晨两点的时候,他打了一通电话。 电话是打给苏柒的,他知道她会接,她也知道自己会接。 “苏柒,我需要你。” “好。” 苏柒没有耽搁,托着有些疲倦的身子,换休闲的衣服,钥匙揣兜里,就出门了。 到医院的时候快凌晨三点了。 因为生理期,她的小腹还是隐隐作痛,常年如此,一到生理期,要命一样的难受。 可即便难受,她还是一路小跑。 到了手术室外,看到谭柯坐在长椅上,垂头丧气地祈祷着,她已经数不清第几次心软了。 看到苏柒那副煞白的面容,谭柯开口问,“你没事吧,你脸色不太好。” 苏柒摇摇头,“没事。” 自从上一次在医院见面,这是他第一次联系苏柒。 电话里他讲得很清楚,如今面对面,谭柯又讲了一遍。 “苏柒,念伊是熊猫血…”如鲠在喉,他不敢往下说了,也不敢看苏柒的眼睛,只觉得自己坏透了。 就在咫尺之间,他还是那样斯文有礼,但不再觉得他高高在上了,而是委曲求全。 也不知怎的,苏柒红了眼底,脚下灌铅,小腹更加坠痛,“我知道,你找我来,是因为我也是熊猫血。” 谭柯终于抬起头了,他看着苏柒的眼睛,慌不择路,却没再别过眼去,“对,因为你是熊猫血,所以…如果你不愿意,我再去想办法。” “你明明知道…”紧赶慢赶,还是让眼眶里的泪溢了出来,她赶忙拭去,“我不可能拒绝你…” “苏柒…” “那些冠冕堂皇的话就不用说了,我就想问一句,你当初招我…是因为我这个人…还是因为我的熊猫血?”她的声音在抖,手也在抖,身子也在发颤。 从知道小念伊是熊猫血的那一刻起,她就在想,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想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她再也不要靠着幻想麻痹自己,真的太累了。 沉默了良久,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沧桑又粗哑,“…媛伊当时身体不太好,但是…” “好了,我知道了,后面的话不必再说了。” 现在,她终于可以说服自己死心了。 过去的六年,就像做梦一样,虚无缥缈,回不到过去,也望不到未来,就那么走在满是迷雾的路上,过一天是一天,以为总会得到一个像样的答案,可这答案,迷雾是吹散了,人也要散了。 第235章 脱口而出的谎言 是护士领着她去抽血的,没让谭柯跟着。 她只想快些结束这一切。 最后一次,这是最后一次心软了。 护士的声音很温柔,“最近有生病,吃药吗?” 她无力地摇摇头,“没有。” 在见护士之前,她特地去卫生间涂了口红,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苍白。 “生理期呢?” “没有。” 没有犹豫的是脱口而出的谎言。 极粗的针管从静脉处插入,苏柒别过脸去,没敢看。她从小到大的毛病就是晕针,所以感冒发烧宁愿选择死扛,也不愿意来医院。 针扎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随着血一点点地流出体外,苏柒觉得越来越冷,明明暖气开那么足。 再后来,头皮开始发麻,皮肤表层开始起鸡皮疙瘩,脑子昏昏沉沉的,指甲越来越白。 “难受你就说。”护士很贴心。 掐着自己的大腿,她冲着护士摇了摇头,嘴角勾勒出一个弧度,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眼皮重得睁不开,她的手开始泛白,冰凉无比。 她撑着脑袋,咬着后槽牙坚持,直到看着空空的血袋装满。 抽血的机器停了,护士说,“今天不能再抽了,一次最多只能抽400毫升。” 听到护士这句话,掐着大腿的手终于放开了,后槽牙也终于不用再咬了,额头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她已无暇顾及。 “诶!你没事吧!” ‘bang’地一声,苏柒在护士的惊异声中倒下,她终于可以安心地闭上眼了。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要死了。 死了也好,倒也不用这么复杂的活着了。 …… 再次醒来,阳光从窗外投射进来,暖烘烘地,刚好照亮病床上的人。 她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她梦到自己结婚了,丈夫是母亲很满意的女婿。他们住在带着后花园的超大别墅里,花园里种着很多又香又好看的花。她还有一双儿女,女儿像爸爸,儿子像她,一放学,两个孩子就喊着妈妈妈妈,她很幸福,只是,无论她如何努力,都看不清孩子的爸爸是什么样子的,只能看清挺阔又宽厚的脊背。 一次次地等待一个转身,却在转身之际被一道白光虚晃了双眼。 随着眼角流下的泪,苏柒终于醒了。 在梦里,她幸福地哭了。 在现实中,她难过地落泪了。 谭柯坐在离她一步之遥的单人沙发上,一只手撑着脑袋闭目养神,他身上还是那套西装,许是没来得及换,可能是小念伊的情况还没好转。 转过头去,刺眼的阳光倾斜而来,她正准备抬手挡光,却发现自己身子僵硬无比,动弹不得,好似这副身子不是她的,更像是借尸还魂,寄宿在某个倒霉的宿主身上,而她只是一个飘忽不定的灵魂。 她瞥到自己右手上插着针管,一瞬间,晕厥的感觉再次袭来。 将头冲向左边,她疲乏的舔了舔嘴唇,咽了一口唾沫,幸好,这样的动作还是控制的了的。 紧接着,她试着使了使喉咙,也能发出声音,只是极其微弱,恍若没有。 就在她一系列的试探中,谭柯醒了。 看到苏柒睁着眼睛,他火速站起身来,又迅速俯身,眼底猩红一片,大概是因为没有睡醒。 “苏柒,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他有些急切,急切地摸了摸苏柒的额头,试探病情时好似大家都会有这样一个动作。 苏柒本是想躲开,无奈身子动弹不得。 她想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为什么现在一点力气也没有,活脱脱像个植物人。 大概是看懂了苏柒的眼神,谭柯再次启唇,“到今天你已经整整睡了三天了。” 三天…听到这两个字,苏柒简直不敢相信,可转念一想,又觉得合理地很,动弹不得的身子,昏昏沉沉的头脑,好像也合理得很。只是,一切最不合理的地方是眼前这个满眼担忧的人,他不应该出现在这。 应该说,她希望他再冷漠些,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死心塌地的彻底结束了。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她开始思考,这一次离开平芜,又要换一个怎样的城市生活呢? 是再打拼十年后退休,还是直接躺平摸鱼。 总之,这一次是彻底要跟平芜告别了。 这个地方,她再也不会踏足,永远不会。 第236章 与爱无关 苏柒醒后的一周,每一天,都有同一个身影。 他忙前忙后,端茶送水,白天照顾,晚上陪床。 来量体温的护士总是跟她说,“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心下一咯噔,苏柒迅速瞥了一眼那人。 像是耳熟能详似的,那人没有反驳,倒是安心地受着了。 “他不是我男朋友。”说话的时候,她还是有些中气不足。 那人还是没什么反应。 苏柒不想跟他说话,也不想看到他,有赌气的成分,跟自己赌气。 到第三天晚上,她从睡梦中惊醒。 又看到他坐在单人沙发上撑着脑袋守夜。 许是目光太过灼热,他也醒了。 “口渴吗?”因为睡意朦胧,他的嗓音沉沉地。 苏柒又是一贯的态度,点头yes,摇头no。 可他还是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她床头。 看着他起起落落的动作,苏柒实在是忍不了了,“你到底要干什么?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需要你抱着愧疚的心思来可怜我!” 这是她第一次跟他发脾气,也不知道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是老板女儿的救命恩人,还是表白未果被拒绝的舔狗,真是越想越心痛。 听到这样的话,谭柯顿住,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也没想要弥补什么,只是觉得应该这么做,所以就这么做了。 没听到他的回应,苏柒又开口了,“我请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我现在已经能走能动了,不需要你照顾。” “你需要。”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冷不丁地。 “我不需要!” “你需要。” “我…” “睡吧,太晚了,医生说你要多休息,明天给你带归姜羊肉粥。” “我不吃羊!” “那就带猪肝枸杞粥。” “我…” “好啦,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你不想我在这,那我走。” 谭柯真的走了。 她躺在病床上,就像第一天醒来那样,望着天花板出神,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有时候她会怀疑自己看到的谭柯到底是真的,还是幻觉。 混乱,迷离,模糊,她好讨厌这种感觉,讨厌地鼻头发酸,眼睛干涩,脑袋发昏。 悄咪咪的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投射进来,她侧目瞧着,瞧着瞧着,枕头濡湿了一片,也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又在无理取闹。 第二天,归姜羊肉粥和猪肝枸杞粥他都带来了,还带来了一份合同和一张支票。 双腿交叠,西装革履,右手搭在左膝盖上,他坐在那,明明是平视,却觉得他受万人仰仗,而自己卑微如尘。 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指夹着一张支票放在床头柜上,腿上还放着一份合同,他说,“今天我给你答案。” “我给你两个选择,”他淡淡地开口,声音平缓沉着,“第一,一张一百万的支票,感谢你能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给念伊输血,”他将腿上的合同拿在手里,“第二,签了婚前协议,我们结婚。” ‘结婚’两个字从谭柯的嘴里蹦出来,苏柒就像听到多么荒唐的笑话似的,一瞬间失了语,她突然就看不懂面前的人了。 他的习惯,他的喜好,他的小动作…明明早已烂熟于心,却在此刻,仍然看不懂他。 她皱了皱眉,咬着干瘪的嘴唇,还是制止不了肋骨下面跳得激烈的心脏。 现在的她,好比被判了死刑的罪犯,连绝笔信都写好了。结果告诉她,她被无罪释放了。 那之前的一切又算什么呢? 看苏柒不回答,谭柯又开口了,“一百万,你完全可以在老家买一套自己心仪的房子,之后…我不会再打扰你,但如果你选择结婚,我会保你,和你的母亲,一生吃穿不愁,这份婚前协议保护的是我的婚前财产,婚后的一切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很不幸走到离婚,你得到的远不止一百万…所以,我希望你能认真考虑。” 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每一个都像谭柯能讲出来的话,苏柒不再错愕,这就是她认识的谭柯,交易几乎占据了他整个人生。 真是不争气啊,眼睛又想如厕了…… 抽了抽鼻子,她鼓起勇气和那人对视,“所以你这段时间以来的照顾,都是为了今天的交易,这两个选择,区别就在于我是一次性血库还是永久性的血库,是这个意思吗?” 她的声音越来越抖,头皮开始发麻,手脚又开始冰凉了。 怎么会这样呢?早已心知肚明的事情,早知道他冷血又无情,明知道他这种暴君一样资本家是没有血肉的,可是…还是好疼好疼,疼得她都不愿意呼吸,一呼一吸都是濒临的窒息。 谭柯没有回答,只是凝视,用一种甚是冷漠的眼神。 他感恩苏柒的付出,但,与爱无关。 第237章 双赢的买卖 “你觉得自己很残忍吗?”苏柒质问他。 将腿放下了,他坐得很周正,玉树临风,彬彬有礼,“残忍吗?骗你说我爱上你了,才是真的残忍…我只是把当下的现实问题拿在你面前让你做选择罢了,如果我是你…”他顿了顿,喉结滚动,右手将沙发摁出凹陷,手上的青筋清晰又明了。 “如果你是我?接着说呀!”她的声音大了一些,却没有任何杀伤力,只觉得无力感在悄然中爆发。 “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结婚,更有性价比。” 苏柒突然笑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眼泪直接淌下来,划过脸颊,被一只手抹过去,不知道被甩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重新躺回到床上,背对着谭柯,她的身子在抖,“滚出去!”几乎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门轻轻地关上,一道门隔着,在没人知晓苏柒的悲伤有多么的庞大,像梅雨季节发霉的衣服,任由她如何搓洗,都洗不掉那碍眼的霉点。 她蜷缩在床上,用双臂抱紧自己,一边自我安慰,又一边无法原谅,无法原谅这样懦弱的自己,更无法理解那颗一点点喜欢上石头的,热血又蓬勃的心脏。 人活在世上好像总会有些劫难要经历,或许,那个杀千刀的人就是她要经历的劫难。 如果渡劫成功的话,说不定真的能在九重天上谋个一官半职,当个闲散神仙。 如果死掉就好了,她又想了一遍。 想着想着,她又睡着了,可能是药物作用,又或者是,她晕碳了。毕竟刚吃完一碗归姜羊肉粥和猪肝枸杞粥。 睡觉的时候不适合做决定。 所以她第二天一早便坐在窗前,早上又下了一点小雪,窗外的风景很是别致。 无意间,她看到不远处墙缝里有一只蚂蚁在爬,背上还背着类似于面包屑的东西。 她就想啊,这蚂蚁冷不冷? 敲门声响起,紧接着是门把手扭动的声音,然后是磁性的男声,“你醒了…” 许是冷的,毕竟人都冷,蚂蚁怎么能不冷呢? “今天是参苓粥和党参乌鸡汤,厨子换了,你尝尝合不合口。” 眼瞧着,那只蚂蚁从一面墙缝飞速爬向另一面墙缝,中途还路过长着野草的地方。 苏柒突然就不想死了。 能被随意踩在脚底下的蚂蚁尚且在寒冬腊月苟活,她不缺胳膊不少腿的,总在想着情情爱爱的事情,倒是显得过于矫情了。 “你说蚂蚁被人类踩死之前在想什么?”她突然开口。 顺着苏柒的视线,谭柯也看向窗外的一角,松树枝桠上的雪积得太厚,撑不住抖落下去,惹得树下的人以为雪下大了。 “通俗意义上,蚂蚁是二维生物。”他回答。 听到这个回答,苏柒转头,与谭柯对视。 四目相对,默言良久,苏柒开口,“我选第二种。” 砰一声,原本拿在手里的保温盒砸在桌子上,好似不声不响便能吞噬万物的海啸,在暴雨中狂奔。 “什么?”他不太确定。 “我说,我选第二种。” 不管是破罐子破摔,还是真的就像谭柯说的那样,为了性价比。 无所谓,总之,她就是这样的回应的。 “你确定吗?”谭柯又问了一遍。 “嗯。”她看着谭柯的眼睛,再也不要躲了。 “苏柒,”他叫了她的名字,“我希望你明白,我们之间都婚姻,只是因为我需要一个合法的妻子…我并不爱你,以前不爱,现在不爱,以后…也不会爱,但我想我们能成为合拍的合作伙伴…” “别说了!”苏柒打断了他的话,“谭柯,谭总,认识你快七年了,这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那就这样好了,”她松了一口气,“你找名义上的妻子,我找适婚的丈夫,双赢的买卖,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吧!” “苏柒,我给不了你婚礼。” “我知道。” “苏柒,我给不了你爱情。” “我知道。” 人生的狗血比唱戏的还要精彩,苏柒一边签婚前协议,一边这样想着。 话是上午答应的,婚是下午结的。 那一天,全世界,只有三个人知道他们结婚了,谭柯,苏柒,以及民政局笑眯眯,祝福早生贵子的中年阿姨。 第238章 木已成舟 元旦节那天,谭柯撺了个局,请邵牧原和程澄吃饭。 那天正好是周五,就像他们一直以来约好的那样,即便程澄已经为人夫,为人父,邵牧原也有了自己的归属。 饭桌上,谭柯说,“我跟苏柒结婚了。” 程澄这次没像以往一样,蹦起来,面目狰狞地质问谭柯在发什么神经。他似是真的长大了,从结婚以后,从当爸爸以后,从真正开始自己的事业以后。 “跟你爸妈说了吗?他们…你怎么面对。”程澄问他。 谭柯愣了一下,随即轻笑一声,一副没所谓的样子,“该怎么面对怎么面对呗。” 邵牧原给他倒了一点红酒,“如果因为熊猫血的话,其实…不太必要,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你又不是没见过。”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知道苏柒为小念伊输血的事情了。 “不全因为她是熊猫血,与其跟陌生人蹉跎余生,别别扭扭的,还心里膈应,还不入选苏柒…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吧,她喜欢我,我感激她,往后虽然不能相濡以沫,但总可以相敬如宾吧。” “那生意呢?”程澄又问。 “你呀!真是你们家那位的好徒弟,这就开始张口闭口都是生意了?”谭柯笑他。 “这是现实啊!出生就注定的东西,怎么可能随心所欲?我是幸运,喜欢的人恰好门当户对,可你俩这…真是,”程澄眉头一皱,年龄一下老了十岁,“真是一个比一个坎大!” 谭柯抬手拍拍程澄的肩膀,“你说得对!” “但是,”他话锋一转,“有了念伊以后,我已经不那么想了,生意做得再大,赚再多的钱,生了病照样提心吊胆,钱可代替不了…况且,钱生钱,利滚利,我又不缺钱,后半辈子,不想当工具人了,”他笑了笑,“兄弟我觉醒啦!” 看着谭柯那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邵牧原拍了拍他的大腿,“感觉你被20岁的程澄附体了。” “什么呀!我20岁咋了,我20岁很可爱的好不好!”程澄不依了,骨子里的他还是闹腾的样子。 邵牧原一脸无辜,灵机一动,“对呀,所以我说谭柯很可爱,有错吗?” 程澄一副吃了没洗干净的猪大肠模样,语塞半天没说话,最后也只是白了一眼邵牧原,把盘中的牛排一口塞进去,吐槽了一句,“还没我做的好吃!” “是,听说你们家那餐厅预约都是一个星期起步的,澄儿啊,这回是真出息了!”谭柯接了话。 “还用你说,我学厨那么久以为我耍假把式呢?” “诶,差不多得了,怎么还无差别攻击呢?”谭柯揶揄他。 “说真的,我觉得你爸妈那边不好交代。”邵牧原真心为他感到担忧。 “木已成舟,证都领了,破罐子破摔,就算他们行使股东权利把我从ceo的位置上薅下来也无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只是一份工作而已,我又不是靠这个活的。” “噢对,你还有个天天爆火日日售空的连锁甜品店,真是…什么钱都让你赚了。”说来程澄也是一些无奈,当初谭柯请他来投,他说小女生吃的那些东西能有多少利润。 现在他打脸了,进入餐饮行业以后才发现,真是暴利啊! …… 那天晚上,谭柯回家吃饭了。 自从上次他挨了一巴掌之后,他第一次回家吃饭。 谭父谭母没觉得自己做错什么,只觉得是谭柯太过不懂事了。选择道歉的是谭柯,他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但面对有养育之恩的父母,他好像找不到宣泄的出口。 他和盘托出自己先斩后奏的再次迈入婚姻的殿堂。 又是一场咆哮式的死寂。 谭柯知道父母已经知晓,只是他们需要从谭柯本人再确认一遍罢了。因为从小到大,他做的每一件事,都逃不出父母的监控。 不管谭父谭母如何苦口婆心,谭柯都只是沉默,沉默的面对父亲的红脸,母亲的红眼,他瞬间就明白了邵牧原一如既往的沉默会带来什么? 逼疯对方,然后让自己安心。 其实他是有恃无恐的,因为谭家这一代,能拎出来继承家业的只有他一个。 不管谭父谭母如何闹,谭柯始终保持着他已经将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架势,无声地反叛着,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如此决绝的反驳自己的父母。 经过几个月的对峙,看在谭柯和苏柒签了婚前协议的份上,谭父谭母才勉强接受了这样的事实。 不仅是谭父谭母这边大闹一场,苏柒的母亲也是哭天抹泪的要跟女儿断绝关系,但在情绪的攀咬下,她更心疼女儿的处境。 “七七,人这一辈子可能就结这一次婚,你这不声不响地就把自己嫁了,婚礼不能办,亲戚不能通知,搞得多见不得人似的,还是拖家带口的二婚,就算他们家再有钱,那也不能牺牲你自己为代价呀,你到底想没想过自己嫁过去得多遭罪!” 苏柒却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妈妈,我喜欢他,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不容易。” 多得她没再说,没说自己喜欢了那人六年,也没说自己的熊猫血救了那人的女儿,更没说自己和那人签了婚前协议…她知道,自己长大了,不管决定好坏,都由她自己去承担。 苏柒的决绝,让苏母无力辩驳,担忧再多,人生终归是女儿自己的,她总要放手的。 至此,苏柒真的如愿嫁给了自己喜欢了六年的人,没有盛大奢华的婚礼,没有扑面而来的祝福,没有三书六聘的礼节,只是在法律上,她成了他的妻子,成了有夫之妇,还无痛当了妈。 是好是坏,只有自己细细品味才知晓,人嘛,烂剧本,好剧本,既然抓在手里,那就去演一演好啦! 第239章 唯心快乐主义论 时间就像破掉的米袋,你满心欢喜地拎着它回家,走在路上风景时时在变,有好有坏,所以你时而开心,时而难过,却一直没有注意到米袋上有一个细小的破口。等你回到家的时候,惊异地发现,米袋里的米不知所踪,回头看时才发现,米撒了一路,甚至有的已经被埋进泥土地里,再也瞧不见了。 可那些路上,后来长满了稻穗,说不定来年又能结出好多香甜软糯的米。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转眼,一个不经世事的纯情女大,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半社会人士。 你总觉得长大是一瞬间的事儿,实则长大是堆砌起来的水滴石穿。任何一件小事都是一滴水,只是直到它汇聚成海时,你才意识到它的存在罢了。 研三下半学期,所有人都得有个着落,不管是自不自愿,情不情愿,都无可厚非地要作出个选择来,才不辜负这么多年的苦读。 左娜拿到了央企的offer,高薪、双休,工作还不怎么忙。一问才知道,她亲爹已经做到高层,而她亲妈是私立医院的副院长。她的工作从她入学前就已经安排好了,只是需要她有个研究生学历而已。 三年了,林榆她们才知道左娜家到底什么实力。怪不得她一向花钱从不看价格,鞋子包包奢侈品,直接闭眼入。 何玫玫就问她了,“娜娜,你这藏得也太好了,这么土豪的家底是一点没透露啊!” 左娜一脸无辜地回答,“我没藏啊!我说了我爸是公务员,我妈是医生,普通工薪家庭嘛~” “普通?”林榆不可置信地开口,“哪个普通家庭有你家这实力呀?” “同意!”章维为很怪的举手,像上课中途要回答老师问题似的。 “你可别五十步笑百步了,”左娜将枪口瞄准章维为,“你也没说你们家开游戏公司的呀!” “我天天打游戏,很难看得出来吗?” “难!”剩下的三个人异口同声。 由于研究生三年章维为没实习没搞项目没正经发过高质量论文,只按部就班的完成了毕业论文,而且她对于找工作非常摆烂,按照她们家的资产,她可以衣食无忧的重复活三辈子。所以到现在,她手里的offer寥寥无几,有的竟然是让她当销售的,也就是说,她学七年工科白扯。 到最后,她也决定要留学。之前嫌国外饭太难吃死活不愿意出国,现在,她又想了。 章维为属于天赋型选手,雅思备考一个月,完美压分上岸,大分小分都过了。 与此同时,林榆得到了很多心仪导师的offer,思虑再三,她选择了yale。现阶段,她正在提交csc基金的申请材料,按照以往师兄师姐的申请经历和她本身的条件来看,是稳上的。 章维为也申请了跟林榆一个国家的学校,不出意外的话,她们俩之后还要纠缠个五年也说不准。 何玫玫跟校内的导师说好了,接着读博。 用她自己的话来讲就是,“只要我一直读就能一直啃老,只要没有赚钱的烦恼,我就有时间更小说!”说白了,她现在混好了研究生学历,又想再混个博士学历。毕竟她家里开火锅店的,不缺她那仨瓜俩枣的工资。 三年了,她终于更完了一部小说,完本首秀。虽然稿费都不够吃一顿火锅的,但从中获得的快乐却是几十顿火锅都换不来的。 很多时候人真的很奇怪,喜欢物化一切,读书上学、日常做事、交朋友、谈恋爱、结婚等等一切东西,都被赋予传统意义上的价值,而这样的价值一般跟钱划等号。读书的目的是找好工作,交朋友的目的是日后得到利益,结婚是为了婚后有保障,不管是什么形式…到最后都趋同于金钱。 但大家好像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以快乐为中心的唯心主义。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标准下,你睡大觉不需要意义,你胡吃海塞不需要意义,你忙忙碌碌吃力不讨好不需要意义,你时不时搞怪不需要意义,你随地大小躺也不需要意义,你花费时间刷短视频追剧看纪录片等等,这些都不需要意义,大事小事,不是非要把它架在名为意义的十字架上去按部就班才是对的,只要你感到快乐,它就是对的。 何玫玫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小说有一天能扬眉吐气的名扬万里。因为她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但她依然在写,不停地写,十万字,二十万字…五十万字,没有利益的趋同,只是,她在奉行唯心快乐主义论。 第240章 她无力反驳 “我们听到的一切只是一个观点,不是事实,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一个视角,不是真相”——《沉思录》 三月开春,玉兰开得正盛,又大又好看,它长得不太惊艳,也不张扬,可路过它时,总能留你个一两秒,让你抬头瞧瞧它,又或者让你举起手机记录此刻。 林榆又拍了一次玉兰,像往常一样,把自己感动的瞬间告诉邵牧原。 那边很及时的回复,[很好看。] 这段时间,他一直是这样,发信息只回三个字,两个字,一个字,没有电话,没有视频,也没有见面。 一个‘忙’字,就把林榆堵在紧闭的房门之外。 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肯定发生了什么。 直到她看到一条营销号爆料,“华悦医疗器械的老板多年吸毒,靠倒卖器械牟取暴利!” ‘多年吸毒,牟取暴利’,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就可以有恃无恐地把本来无辜的人架在火上烤,漫天的谣言总能迫使完好的人粉身碎骨。 看到消息的时候,林榆正在饮水机接水。 ‘砰’地一声,恍惚间,暖壶没有拿稳,掉在地上。滚烫的热水爆炸似的喷射出来,烫伤了她的手,她的腿,她的脚。 “林姐你在干嘛呀!”何玫玫一把扯开还站在原地的林榆。 看着林榆跟丢了魂似的双目无神,何玫玫一些担心,“暖壶炸了,那么烫的热水你不知道躲的呀?你怎么了?” 脑子宕机了那么一两秒,林榆木木地抬起头,看着何玫玫的面容有些游离。 心脏明明正有序地跳动着,可她就是觉得堵得慌,呼吸不畅,还带着些微的耳鸣,“作家,麻烦你帮我处理一下,我有点事儿。” 还没等何玫玫开口回应,踉跄着步子,林榆已经朝水房门口走去。 “都快十一点了,大晚上的你要去哪啊?”何玫玫的声音越来远,林榆的脚步却越来越快。 从宿舍到学校门口,从学校门口到坐上出租车,她一直在拨电话,希望对面的人能快点接。 可无论她怎么打,那边只有嘟嘟嘟的声音,却没有转接的声音。 眼泪又一次浸湿了眼眶,拨电话的手止不住地颤抖。她不敢想,这件事对邵牧原又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她害怕,她害怕他没有力气承受这样的污蔑。 对,是污蔑,从她看到信息的那一刻起,她从未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 她只知道,一定是有心之人的污蔑。 实在没办法,她给谭柯拨了电话。 满怀期待着,却也是一样的沉默。 后来她打给苏柒,他们上次还一起吃饭,苏柒是个很好的人,她总能给她一个答案。 可还是无人接听。 给乔伊打电话,同样无人接听。 给程澄打,依旧是漠然的冷冽。 她越来越急,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她的电话。 就好像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她的假想,谭柯是假的,苏柒是假的,那会不会连邵牧原也是假的。 车窗被她打开,一股冷风灌进来,吹干了她脸上的泪,让她清醒地知道,一切都是真的。 打到路姮那的时候,她没有抱太大希望。 因为没有人愿意接她电话,这意味着,没有人想让她知道事情的真相,怕她担心,还是怕她添乱,总之,她可能是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 “喂,林榆。” 万幸,路姮终于接电话了。 “路姮…你知不知道邵牧原在哪?”她原本想坚强一些的,可讲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 她的声音结结巴巴的,还伴随着没有规律的颤抖,“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找不到他…我真的…好害怕…路姮,求你告诉我…他在哪…求你了…” 在驾驶座上开车的司机时不时地看向内后视镜,因为林榆狼狈啜泣的模样真是很难让人不在意。 电话的那边沉默了良久,她好像还听到了程澄的声音,还有小孩儿牙牙学语的声音。 她就想知道他在哪,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路姮…”林榆几乎就要没有力气了。 “林榆…你别相信网上那些报道,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别担心,给他点时间,他会解决好的。”与林榆相比,路姮冷静又干脆,“不告诉你是不想让你担心…” “可是他不告诉我,我更担心啊!”林榆压着嗓子,委屈的感觉一点点地增加,仿佛下一秒就溢出来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我想陪在他身边,路姮…告诉我他在哪,我就是想…陪陪他…” “林榆,这件事你帮不了他,没必要掺和…” 一句话,好像手握闷棍的施暴者,一棍子打在林榆身上,让她爬不起来,苟延残喘。 她无力反驳,因为她确实不能给他提供任何帮助,这样的难关,她只能站在局外,看着局中人的挣扎,心疼不已,却什么都做不了。不是她不想,是她不能,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啊! 到最后,路姮都没告诉她邵牧原在哪,准确的说,他们也不知道邵牧原在哪。 他不只是不接她的电话,他不接所有人的电话,没有人找得到他在哪。 第241章 一束微弱的光 春寒还未过,平芜的春意伴随着低迷的盎然,如果绿草成荫,会不会融化扑面而来的冷冽呢? “姑娘,绕一大圈了,您去哪?”前排的司机小心翼翼地问着。 因为不知道他在哪,林榆没有说目的地,只说往前开,往他家的方向开。可是,她知道,他一定不在家。 犹豫不决间,她看到十字路口,有一对正在烧纸的中年夫妇,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什么。 恍惚着,车辆驶过,那对夫妇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她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了。 听到导航报目的地,司机又忍不住开口,“姑娘,大晚上的去墓地…你不怕…”意识到自己的多管闲事,‘闹鬼’两个字没有脱口,但还是不免觉得有些晦气。 “给您加钱,麻烦您了。” 听到加钱,司机怨气没有那么大了,但还是提前说明了,“送你到那地方了我就走,接完你这一单我要回家。”意思是,他不会等她出来,不管加多少钱,他都不想在那种地方逗留。 林榆听懂了他的意思,言语浅淡平静,“好,谢谢您师傅。” 墓园里一片漆黑,只有道路两旁的路灯亮着,小路上的鹅卵石被照得反光发亮,四周静得可怕,只能听到呼啸而来的北风,窸窸窣窣地扫过长出新芽的杨柳。 她看到唯一一抹光亮,那间小小的房子。 小跑过去,心脏跳得极快,她害怕敲开门,里面不是那个她熟悉的满头花白却傲骨屹立的老人,也怕那人告诉她,邵牧原不在这。 神经紧绷着,她单手伏在门上,停顿了一两秒的时间,才小心翼翼地敲了门。 一声,两声,三声,没有人回应。 直到她试探性地打开门,房内亮着灯,但空无一人。 她心里更慌了,退出房间,站在路灯下,遥望四周,看不清任何一种活物。 感觉自己被抛弃了,这种感觉在强烈的恐惧下加剧。 不敢想,她只是一股脑地顺着林荫小道,往墓地里走,一边走,一边拨电话,明知道拨不通,还是想侥幸的得到回应。 万籁俱灰的情况下,她见到了掉下悬崖前的绳索。 是一束微弱的光,光离她越来越近。 顺着绳索,她见到了那束光。 邵牧原屈膝坐在墓碑旁,光太弱,她看不清他的面容。崔爷坐在他身边,脚下一地旱烟的残渣倒是让人看得清。 看到林榆的那一刻,他的脑子是宕机的,没有任何动作,也没有任何表情。他甚至没有想好如何面对她,她就这样,像飞来的燕子,悄然落在他肩头,啄了啄他的耳根,让他意识到自己不是一个人。 林榆走到他面前,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 憔悴,苍白,无神,一瞬间,心脏倏的一下很是疼痛,紧接着是漫长又没有终点的慌疏,她讨厌这样,可她控制不了。 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夺眶而出,她的声音哑得不成样子,“为什么不接电话…你知不知道…”后面的话,她没有力气说出了,别过眼去,不敢看那双苍茫的眼睛。 “他手机没电了…”崔爷站起身来,“这小子坐这一晚上了,我说你无聊,我给他根烟抽一抽,我这烟可是纯手工的,”他笑了笑,“结果这小子说他早戒烟了,你说这…真不给我面子…既然你来了,就带他回家吧,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喝杯水,睡一觉,吃点好的别饿着…人呐,除了生死,都不是大事儿,没事的。”他声情并茂地说着,拍了拍林榆的肩膀。 崔爷颤颤巍巍地走了,还补了一句,“幸好你来了,不然这小子还得给我挤一宿,我可不乐意。” 不管事情多大,在崔爷那不过是件平常小事。好像只是丢了一块橡皮,解决办法就是再买一块。买回来发现,这块新的擦得更干净了。 第242章 他那时的绝望 崔爷走了,留了一个手电筒,说是黑灯瞎火的怕他俩摔着了。 邵牧原伸出双手,紧紧地抱着林榆,声音很哑,“阿榆,对不起。” 终于,在这个瞬间,他抱到林榆了。这一抱他想了好久好久,久到有些恍惚这是不是真的。 她身上特殊的香味,她温热的体温,她柔软的面颊,都是真的。 他有好多话想跟林榆说。 可想说的话太多,他突然找不到理清思路的线头了。 崔爷跟林榆说过,他来墓园的时候准是有难过的事儿想不明白,每次都要在他母亲墓碑前坐上好一会儿,那是他觉得安心的地方,就像婴儿在母亲的身体里一样,在寻求庇护。 所以,她在这里找到他了。 幸好,她找到他了。 跟邵牧原的母亲道了别,他们离开墓园。 车是林榆开的,邵牧原坐在副驾驶上闭目。 她攒了一肚子的话想问他,但她还是想等他自己开口,如果他不愿意开口…也就是说,他曾经夸下海口的坦诚就是毫无意义的bullshit。 …… 回到家,他依然没有开口,面无表情地。 林榆看着他,有些气不打一处来,浑浊的泪又一次夺眶而出,她突然开始狐疑,自己的选择到底能不能经受的起考验,又或者说,这一切都是她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可他动作娴熟地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放进微波炉,等待,又拿出来,走过来,递给林榆,“温度刚刚好。” 林榆要被他逼疯了,第一次感受到一个人的沉默有多么的振聋发聩。 “你喝完,我告诉你。”他很清醒,有些事情就是要他亲自说出口的。 “你知不知道你有多不负责任?你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疯了?遇到事情逃避能解决问题吗?是你告诉我的,我们之间没有秘密,现在又算什么?我不是每天跟你吃吃喝喝玩闹的搭子,我可以跟你一起面对的,为什么不信任我?”一股脑地问题吐出来,反倒是让她觉得轻松些。 他抬手理了理林榆的碎发,摸摸她的面颊,感受她的温度,“对不起啊阿榆,让你担心了…”一直到刚刚,他都在理清思路,从头到尾,从线头到线尾,“这件事情在网上发酵的很大,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他们跟疯了一样,就想要抓到我吸毒的证据,阿榆,我现在就是个火坑,谭柯他们都不敢靠近我,我又怎么舍得让你引火烧身呢…你就要毕业了,避免节外生枝是最基本的。” “可是明明就是假的。” 一个停顿的档口,邵牧原迟疑了一瞬,他的声线荒疏又卑微,“你就那么相信我?” “当然,”她脱口而出,“我知道那不是你能干的事儿,那些冠冕堂皇的照片,仔细一想都知道是p的,被他们一宣扬,假的也成真了。” 被人肯定是件多么难得的事啊… 就在昨天,邵东阳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了他一巴掌,还厉声辱骂,“我怎么养出你这种儿子,毒都敢碰,你是要拉着我们全家去死吗?” 他急切地想要为自己辩驳,因为他不想一辈子和父亲相处的像仇人,“您宁愿相信网上的谣言,也不愿相信我是吗?” 无人能明白他那时的绝望。 可邵东阳却不听他的任何解释,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开口,“我只相信眼见为实!老子真是看错你了,这么多年你是一点都没变,你这种儿子,不要也罢!搞出这么大的事情来,我看你怎么收场!” 摔门而去的父亲,战战兢兢的公司,满脸红痕的脸颊,即将破碎的他。 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满怀信心地想要解决,可走到如今这一步,麻烦一发不可收拾地繁殖,像线面一样,没完没了。即便他胃口再大,也吃不完啊。 所以,他就想躲到一个没人的地方,那片荒无人烟的墓地就是他的港湾。好像只有那里允许他停下来,仔细想想该怎么办,而不是一味的催促他快一点,再快一点。 他不是神,也不是手眼通天的异能人,更不是有金手指的小说男主,遇到棘手的事情时,他也会手足无措的停顿那么几秒… 第243章 他们都没错 “如果我的喜欢可以开诚布公,我会大声朗诵我的喜欢。那是四季不改的喜欢,那是热烈似火的喜欢,那是汹涌如潮的喜欢,那是想要人尽皆知又想把你藏在我身体里的矛盾…我该如何告诉你我的喜欢呢?” 父亲不辨是非的巴掌,员工断断续续的辞职,举步维艰的资金链,沸沸扬扬的造谣,全网喷子的唾骂,任意时间任意地点的全盘否定,他刚从一片废墟中走出来,往前走时,发现又将迈入另一个废墟。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段时间以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林榆先开的口,她的声音有些沧桑,沧桑中又夹杂着无意识的挣扎。 邵牧原看着她的眼睛,有些躲闪,回旋之间,“有个百万粉丝的博主去医院看病,医生给她开的药,她吃了有副作用,说药偷工减料,那药是华悦的药厂产的…说我昧着良心赚钱…再后来放了我很多连我都不知道的照片出来,说我多年吸毒,华悦只是个供我吸毒的皮包公司…”这其中的缘由经过,他尽量简洁了当,不想林榆担心,也不想再破开伤口暴露在阳光之下。 他说的跟林榆在网上看到的大差不差,也包括左娜他们帮忙搜罗的一些信息。 “什么时候的事儿?” “没多久。” “没多久是多久?” “一周吧。” 她别过脸去,不愿在他面前流泪,她以为自己已经踏入他的领地,成为那个他能开口分享所有事的人。可今天她才意识到,他心里始终有一道门,一道她无论如何都破不开的门。如果不是事情闹得这么大,可能她这辈子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发生。 就像路姮说的,她在或不在,都没什么意义,因为她什么都做不了,从始至终一直都是如此。那些脱口而出的自信和傲骨,不过是她自欺欺人的卑微罢了。 “阿榆,别担心,我会处理好的…很快…你就…”他抬手摸摸林榆的头,挤出一个不合时宜的笑容。 胡乱抹了一把眼泪,林榆有些无奈,无奈的想破口大骂,“为什么到了现在,你还在装坚强呢?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你这一周都遭遇了什么?被网暴,被人肉,被监视,被戳着伤口撒盐,甚至连你妈妈的事都有人拿出来,把罪名安在你头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跟你扯上关系…这些你为什么不说?”声音越来越轻飘,她觉得自己快要透支了,难以想象,这些恶心事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邵牧原,你到底把我当什么呀?我是你女朋友,是你亲近的人,不管多么恶心的事儿我都可以跟你一起去面对…而不是让你明明很难过,却非要装着一副看淡人生的样子跟我说没事,你明不明白?” 眼底的红好似爆发的火山,吞噬了所有的宁静。今晚的夜,风吹得好生猛烈,猛烈得让人招架不住。 他没再笑了。后槽牙都快要咬碎了,紧绷的肌肉,酸胀的双眼,不适的心脏。面前是曾将他从无望之海中救起的爱人,她的控诉萦绕耳际,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可他就是不想押付全部筹码去赌,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赌一个伤害林榆的后果。 他说,“我不想让你难过,有错吗?我不想你都快毕业了还摊上这种糟心的事儿,有错吗?我不想让你因为我陷入困境,有错吗?” 残忍的网络暴力他没哭,父亲无情的巴掌他没哭,公司的沉重打击他没哭,好兄弟的远离他没哭,看着母亲的遗照他没哭…可今天瞧见林榆那副心慌意乱又义无反顾的脆弱,他哭了。 他们都没错,错的是太过于自以为是。 林榆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能成为邵牧原精神宣泄的出口,他的前半生过得实在疾苦,打心底里的心疼让她迫切地想要与他站在同一处,不管那地方有多么的残破不堪,她都愿意抱着他宽厚的脊背,温柔地说,“牧牧,我不是小孩了,我可以跟你一起克服一切困难。” 邵牧原自以为是的觉得不告知是对林榆最大的保护,保护她那份真挚又纯良的性情,他始终无法和林榆站在同一高度,他总在俯视,然后满脸微笑的摸摸她的头说,“阿榆,这世界不缺大人,你要好好的做个小孩。” 第244章 一整个春天 针锋相对的开始时,我们都不曾预见结局。 回到学校以后,林榆被约谈了,起因可想而知,还是因为邵牧原网上沸沸扬扬的传闻。 尖酸刻薄的问题,拿腔拿调的语态,她坐在那,第一次觉得她一直奉为圭臬纯白无瑕的象牙塔也有腐朽荒芜的一面。 她突然很难过,难过的想要说对不起,他一直想要保护的“小孩儿”,没办法一直都是小孩儿了。 窗外的树在摇曳,平芜的春还是躲不过狂野的北风,嫩绿的枝桠可千万要顶住才行啊! 彼时的邵牧原为了维持公司正常运转,四处奔走,一边躲着媒体疯了一样的镜头,一边低声下气地祈求得到一点支持。 在万人之上的宝座坐久了,他竟然也学会了低头,一声一声的拜托压弯了他的骄傲。好像又回到留学那段时间,因为跟父亲赌气不要他一分钱,全靠自己双手才不让自己饿死。曾经最看不起的流浪汉,他也能与他一道谈笑风生,只为能跟着他吃一口面包,喝一口干净的水。 被拒之门外的话已经听烦了。 他抵押了很多房子,很多车子,很多店铺。 有那么几个瞬间,他觉得自己要破产了。 也有某个阳光刺眼的早晨让他有想要直接宣告破产的冲动。 可是…他连自己都能赢得了,又怎么会输给别人呢? “林同学,你跟邵牧原之间是男女朋友对吧?他吸毒这件事你知情吗?关于他滥用职权敛财你又是否知情?”院导办老师的情绪严肃的很,一丝不苟的好似他在审判即将执行死刑的犯人,如果坦白,会考虑施舍减刑。 窗户被关的严严实实的,林榆听不到风声,耳边只有聒噪的嘈杂。 原本的不安好像在此刻变得如此宁静,她心平气和地开口,“老师,首先,警方并没有认定邵牧原先生确实有吸毒行为,网上的信息也没有被证实。其次,他有没有滥用职权也是警察的事,您是不是要等警察断定了再说?最后,如果以上您的提问都被证实了,我会负责,我个人行为与学校名誉无关。” 从院导办出来,她走得很慢,一路上遇到好多相识的人,有人关心她,问她有没有事,有人吃瓜,看着她指指点点。 互联网的时代,所有人都是衣不蔽体。 下午的时候,导师也找她了。 与院导办老师不同的是,导师很是替她担忧,“林榆啊,临近毕业摊上这种事儿…可能要影响你拿优秀毕业生啊!论文倒是没问题,写的很扎实也不怕查,就是这个荣誉…我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这个事儿影响你csc的申请。” 林榆还没想到这么远,如果这件事解决不了,就算申请通过了她也不放心去,“老师,申请我前几天就交了,该做的都做了,如果后续有什么影响…那可能出国这条路就不是我要走的。” “本来你的路一片光明,哎…世事无常,林榆你千万要想开点。”导师尽量开导,因为去年友校有个压力大跳楼身亡的学生,在网上闹得人心惶惶。 “我知道老师,”林榆反过来安慰导师,“我不会轻易被打倒的,出现问题就解决嘛,只要活着,没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除了导师的安慰,左娜她们也轮流安慰。 如果是三年前的林榆,可能急需这样顺毛式的安慰,但现在的林榆,选择跟邵牧原在一起,克服认知的差异,克服阶级的鸿沟,陪着他走出恼人的病魔,和他一起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她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 所以到最后,林榆会开玩笑似的来一句,“多大点事儿,姐儿们扛得住。” 这一扛就扛过了一整个春天。 第245章 我有个条件 如果生活能像电影一样,渐渐黑幕,然后显现出一行字,配音老师的声音很好听,说的是,“多年以后”。 这一整个春天发生的事情,让人恍若隔世般的度过了荧幕里的旁白。 在论文完全停当第二天,林榆亲眼看着邵牧原被警察带走。 那一刻,她真的慌了,慌不择路,大脑宕机,手脚冰凉。 可在他进警车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毫不犹豫地冲过去,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无死角地摄像机前,紧紧地抱着她从始至终都在爱着的人,“牧牧,别怕,也别担心,我一定等你回家。”她的声音好小,小到只有他能听到。 他唯一对林榆感到内疚,她本不应该承受这些的,“阿榆,对不起。” 她摇摇头,声音已经暗哑的说不出话了。因为想让他安心,所以她憋着眼泪,愣是一直憋到警车开走,一切都归于平淡。 事实上,林榆接收到的伤害已经是被邵牧原过滤过了。他知道会牵连到林榆,所以提前买断了所有涉及林榆信息的曝光。并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倒了好几家媒体。正是因为这样,才没有敢拿林榆说事儿的无良媒体。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谁也不敢惹一个可以让自己倾家荡产的疯子。 是的,在媒体人眼里,邵牧原已经是一个疯子了。 所以到现在为止,媒体人全部的火力都集中于他一人。关于林榆的部分,小范围议论但没有大范围传播。 虽然林榆没有手眼通天的能力,但只要她能做的,她都在努力尝试。谭柯和程澄的路已经堵死了,他们跟邵牧原的关系太近了,近的到了需要避嫌的程度,她只能换条路走。 通过程澄,她去见了君城萧。 那是在邵牧原被传唤的一周后。 与其说是她去见,不如说是君城萧来见她。 君城萧还是那副娇艳欲滴的神情,以上位者俯视下位者的姿态,说着为她好的话。 “林榆,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我能帮他,你能吗?你说过活在当下不计未来,你觉得你现在有资格谈当下吗?当下在哪呢?你在学校遭非议,他在牢里等判刑?你们在一起就是为了互相伤害吗?” 只瞧着她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说出一大串好像已经算计好的话。 上次见面哑口的是君城萧,这一次林榆无言以对。她高估了自己的抗压能力,也低估了诋毁的力量。迷茫又不知方向的她想要手拨云开,却换来乌云密布。 路姮说得对,她帮不上忙。 君城萧说得对,她什么都做不了。 所以她只能摇尾乞怜别人的施舍。 “那你会帮他吗?”林榆的声音很卑微,早没了那日的不卑不亢和顽强倔强,她只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一个确切能帮到邵牧原的答案。 “我有个条件。” “我答应你。”她脱口而出,已然豁出去了。 “不再考虑考虑?” “只要你能帮他度过这次难关,我跟他分手。”林榆很清楚,君城萧想要从她这得到什么。 即便谭柯始终都在跟她说放宽心,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安心等待邵牧原处理好这件事就可以了。 可是,又怎么会安心呢? 多少个日日夜夜,她无法将自己置之度外,只想尽可能地提供一个解决方案,哪怕无济于事,起码能过去心里那关。 “果然没看错人,你还真是个爽快人!”君城萧很兴奋,“那就这么愉快的…” “阿榆!”还没等君城萧说完,远处传来一道浑厚又响亮的声音。 第246章 真正地爱意 当我跨过沉沦的一切,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你是我的军旗。——王小波 先闻其声,双眼早已模糊,心口被刺开的口子好似已经开始自愈了。 林榆站起身,眼看着他大踏步地走来。 他单薄了。 他憔悴了。 她觉得更像是幻觉。 直到一个栉风沐雨的拥抱向她扑来,她真切地感受着他的温度,他的味道,他的一切。 “谭柯告诉我的,幸好…”他的声音里藏着哽咽,哽咽里又饱含如释重负,“幸好我找到你了,阿榆,幸好我找到你了。” 这一次她再也不用隐忍,只要他能安全地站在她面前,她什么都不怕了。 她有好多问题想问,想问他这些天吃的好不好,睡的好不好,是不是很难过…可她开不了口,只是一味地埋在他怀里,颤抖得不成样子。 狼狈,无助,荒芜,可能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林榆第一次表现得如此难堪。 书里总会说,见证过你辉煌的骄傲,也瞧过你灰暗的无措后,仍然想要靠近,想要触碰才是真正地爱意。 以前林榆不理解,后来,在生活的堆砌下,在与邵牧原相处的点点滴滴中,爱情的真谛在她眼中有了新的定义,也有了更深刻的具象。 与君城萧的不欢而散后,邵牧原带林榆回了玫瑰园。这是唯一一栋没有被连带的房子,因为有特殊意义,所以他再潦倒,也不会把最珍视的东西拿出来抵押。 邵牧原坐在单人沙发上,林榆给他刮胡子。 他现在的模样,蓬头垢面,没有了绅士风度,也没有了所谓的气质,还真是印证了那句,“气质靠钱养”。 不过,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纯白的泡沫涂在他的下巴、脸颊,像个背着满袜子礼物的圣诞老人。 “事情真的都解决了吗?”林榆问他。 他睁开眼,搂着林榆的腰,看着她认真的动作出神,“多亏了你的帮忙,都解决了。” “我哪里帮忙了?”林榆在努力回忆,这段时间她都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情。 抬手敲了敲她的脑门,“孤儿院和敬老院的联合申明和采访都是你去的吧,还有当时你保留下来的照片…以及从慈善捐款的角度去证实我的清白,虽然我做慈善的心并不纯粹,但足以用来堵住那些众口铄金…”他顿了顿,将林榆的身子往自己身前拉,“最重要的是,你从始至终都信任我,阿榆,谢谢你。” 眼泪又一次湿了眼眶,她抽着鼻子,蹭了蹭眼角的泪,“我以为我都做了一些无用功,什么都没有帮到你。” “只要你在,就是帮了我最大的忙了。” 林榆笑着把最后一点胡子刮完,检查一遍,很干净。这项技能还是邵牧原教她的,一开始她笨手笨脚的,但架不住他耐心的谆谆教诲。如今,她也算是半个剃胡子师傅了。 这次,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躺在他怀里,蹭着他光洁的面颊,听着他起伏有节奏的心跳声。 当他心跳加速时,他说了一个秘密,“阿榆,其实当时让警察介入,是我们提前预估的…当时没来得及告诉你,后来就想将错就错,等一切都结束了再跟你讲。” 林榆抬头看他,满脸的不解,“那现在可以讲了?”。 “嗯。” 所以,他讲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 第247章 驱邪 一周前,邵牧独自驱车去见了老唐。 老唐跳广场舞跳得正嗨,胳膊被扯了一下,踉跄一步险些绊倒。 他正要破口大骂,瞧见是邵牧原,川谱变脸似的咧嘴,眼角的褶子堆在一起,“哟,邵爷,稀客呀!” 到现在这个阶段,虽然已经没有几个人愿意对他笑脸相迎,但他背后的邵家还在,根基摆在那不是一两下子就能嚯嚯完的,所以还是能听的一句,“邵总”。 邵牧原有些恍惚,声音也很低,“我有个事麻烦你。” “嘿哟,邵爷,您这话就折煞我了,要不是您当年帮我,我可能早不知道烂哪个乱葬岗了,再说了,我这老头老太们,”他放眼望向还在挑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眼神中少有的柔情,“要不是您讲义气,哪能在这安心地跳广场舞啊哈哈哈”说着,他又开始痞里痞气,“邵爷要不来一段,舞是新编的,专门驱邪的!” 听到‘驱邪’两个字,他难得的挤出一个笑来,声音懒懒的,“驱邪好啊,我倒是挺需要驱邪的。” 看着他这副丧里丧气的模样,老唐一本正经了起来,“没事邵爷,身正不怕影子斜,您要的东西我都给您准备好了,就算您不张口,我也是要给您亲自送过去的。”说完,他又哈哈大笑了起来,一边扭着身子,一边做作的摆动作,“以前不知道广场舞的好,现在发现了,延年益寿好帮手!” 回到老唐住所后,他搬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牛皮纸箱,十六寸笔记本电脑大小,里面满满当当塞着各种各样的文件。 老唐语重心长地开口,“邵爷,我家底可全在这了,这一战你要是输了,你还有个爹,我可真倾家荡产啦!” 邵牧原知道他是在调侃,但很是坚定,“不会,八年前我赢了,现在我也能赢。” 八年前他动了医疗器械行业的蛋糕,放眼望去全是公敌,那时候邵东阳也像现在一样放出狠话,邵牧原的个人行为与邵氏无关。 最严重的时候,他不仅身无分文,而且被打进了医院,躺了半个月才勉强下床行走。可就算那样,他也咬着牙挺过来了,年轻气盛,最讨厌的就是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轻视。就憋着一口不服输的气,他打赢了那场百分之一百会输的商战。 现在,虽说已经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但骨子里的傲气还没有被消磨殆尽,沉淀这些年的商场算计,也不是一口就能被吃掉的。 “你真舍得让你这世外桃源曝光吗?”邵牧原的意思是,如果他不想,他不会选择以此来作为他翻盘的筹码。 很多时候,他也会感到无力,不愿意搞这些面子工程,宣传或者夸大所谓的人设。但事实就是,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出现在荧幕上的人们都充斥着或真或假的人设。即便他再嗤之以鼻,到了如今这种境地,他依然得站在这,看着老唐的强颜欢笑和倾囊相助,却也只能来这么一句不痛不痒的话。 第248章 英雄主义 老唐又笑了,没心没肺地,“邵爷,你知道真正的英雄主义是什么吗?” 邵牧原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还是顺着他的话说,“是什么?” “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旧热爱生活!”他拍了拍那堆资料,突然正经了起来,“干我这行的,最不怕的就是被人扒裤子,上无父母,下无子女,孑然一身,我真没什么好怕的…但你不行呀,你有家人,有朋友,还有个喜欢的女朋友,你以后是要成家立业走上人生巅峰的,我不想你被莫须有的罪名毁在这么年富力强的时候…老头老太们跟我一样,没什么牵挂的,说不定这一曝光,还有良心发现的子女认领一下…”他最后嘟囔了一句,“虽然概率很小。” “况且,”他又变了一副面孔,“我都是有条件的,这一仗你打赢了,我想要点股份,这几年医疗行业势头可不小啊,邵爷蛋糕少吃点,也给我分一块?不用多,”他用小拇指捏了一个尖,“这么点就行,够我和老头老太们衣食无忧就行。” “好,我答应你。” 邵牧原来时,身后又跟着几辆大货车,装着生活用品,就像往日的每一次,见不得村里这些孤寡老人冷寒受冻,就像心疼当初卖面大娘一样。大娘不在了,但这世界永远不缺像大娘那样的老人,他们什么都没做错,错的是时代,是命运,是人心。 临走前,他抱着那一箱资料,说了一声,“谢谢。” 老唐没说什么,只是冲他摆摆手,看着车尾卷起的灰尘,眼神变得格外温柔细腻。 邵牧原将手揣进兜里,摸到两颗酥糖,那是一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大妈,觉得他不开心给他的,她说,“邵爷别难过,吃颗糖就好了。”不知道为什么是邵爷,但总见老唐叫,她也就那么叫了。 该备好的证据已经备齐,他准备唱一出大戏给构陷他的人看。 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带走,公司面临破产,家族断掉联系,穷困潦倒到抵押不动产…直到公安部门出示公告,条条框框的数据都证明邵牧原从未有过任何吸毒行为,也从来没有过不正当的违法敛财行为。 紧接着,扑面而来的是他所有的善举,为地震捐款,为孤儿院捐款,作为股东之一建希望小学,为孤寡老人免费提供医疗健康保障,免费资助患有疑难杂症却无钱医治的苦命人,无条件为高校提供科研基金以打破国际垄断,为抑郁症患者、孤独症患者提供药物资助… 一桩桩一件件,所有的证据摞在一起,数百位孤寡老人的联合签名,数百位孤儿配合录制的视频,纷纷站出来力挺的医者、患者家属、慈善机构以及医疗同行。闫祁也出来声明,他出示了邵牧原病历,说他是一位意志坚定,不惧病痛的好人。 甚至有人想要拿林榆出来做文章,以彰显他摒弃了所谓“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的资本强权主义,跟灰姑娘上演了一段童话爱情故事,但邵牧原严词拒绝,林榆是他的底线,谁都碰不得。 一夜之间,所有的媒体和营销号,像墙头草一样把他从深不可测的谷底拉起来,供奉到光芒万丈的神坛位置,几近把他捧成了一位仅次于邵逸夫的圣人。 如今他的人设是,身患抑郁症、失眠症、焦虑症数十载,仍不放弃自己,不放弃生活,果敢勇猛,咬着牙拼出一条血路,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想为别人撑把伞的伟岸形象。 其中也不乏有质疑的声音,但质疑只占一小部分,他们的身影早已被淹没在大浪淘沙般的赞美声中。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网络舆论压垮他,他就靠网络传播的力量逆转风盘,给那些陷害他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第249章 坚韧的底气 他的故事轻描淡写,林榆却听得心惊肉跳。 “到底是谁要陷害你?”其实此刻林榆心里已经有一个八九不离十的答案了,“是杜蕾蕾吗?”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强的可怕。 一瞬间,邵牧原顿住了,他以为,之前跟杜蕾蕾的拉扯,只存在他们俩之间。他以为,他已经把林榆保护的很好了。现在看来,又是他的自以为是罢了。 林榆紧紧地抱着他,拍拍他的背,细声细语地,“她之前来找过我,她看起来很漂亮,很有气质…像女明星一样,可是她说起话来凶巴巴的,”背对着邵牧原,她委屈巴巴地讲着,却总给人一种她根本不在乎的错觉,“她还给我看了一些照片,偏偏那时候我们正因为出国读博的事情冷战…你知道吗?当时我差点就要放弃你了。”声音越来越小,也越来越轻,眼睛早已红透了,泪却还是倔强的留在眼眶里。 她非常清楚灰姑娘只存在童话故事里,可还是那样倔强,倔强的用自己看似薄弱的身子去对抗一切阻碍。 会不会成功她不知道,但总不能还未分出胜负就提前当缩头乌龟吧,她林榆可不是温室里的小白花,不谙世事,也不是渴望依附他人的菟丝子,她是会独自握着手里的剑去勇闯天涯的女孩儿,不论这剑是锋利,还是迟钝。 “阿榆,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心脏倏的一下疼了一下,是多么漫长的一下啊,让他觉得连呼吸都痛,“我不知道你经历了这么多…” “我现在不是跟你讲了嘛,以前总觉得自己解决得了的事儿就不必再说了,说了也是给你添堵…但是…就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说的,我们要坦诚相待,不要藏着掖着,虽然好多次都违背了,但知错就改,牧牧,我是不是很棒?”她突然笑了,眼泪却不由自主地划过脸颊,藏匿在脖颈里。 “很棒!”他脱口而出,声音低沉而温柔,“阿榆,谢谢你没有放弃。”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我怎么舍得放弃你呢?”她抱着他的的脊背更紧了些,闻着他的味道,觉得好安心。 “你当时很难过吧。”邵牧牧的意思是,她看到那些照片,那些他钓鱼时杜蕾蕾出现的照片。 “是很难过,而且她真的好凶,我当时可害怕了,差点被她绕进去,”她调转话锋,声音变得坚定,“但是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了,那些照片并不能动摇我的心,能被拆散的感情,大多是因为不够爱…虽然有点片面,但当时我就是这么自我洗脑的,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内心,所以…她看上去再完美,也无法拆散我们。” “谢谢你阿榆,谢谢你坚定地选择了我。” “你这个谢谢我收下了,但是…你以后能不能别藏着掖着?”她指的是邵牧牧被诬陷这件事,他的隐瞒让她非常恼火。 “嗯,我答应你…”他很认真,埋在林榆颈间,“我知道,你不要我时时刻刻护着都能成长的很好,毕竟,在遇到我之前,你已经是很厉害的人了。” “哇!”林榆与他对视,“你真的好会讲话噢!”她笑着在他脸上落下一吻,然后嘿嘿一笑,“我们都是很好的人,以后我们会成为更好的人。” 邵牧原笑着说,“好。” 林榆抬手摸了摸邵牧牧的头,安慰似的,声音柔软又细腻,“牧牧,这段时间,辛苦啦!” 一双眼睛恍惚着,恍惚中夹杂着混沌的光晕。此前,他四处奔走时,并不觉得累。但此刻,他真的有些累了。 他窝在林榆怀里,感受她的体温,闻着她头发上还残留的洗发水味,那是他喜欢的茉莉花香,也是她喜欢的。 傍晚的余晖从落地窗里撒进来,光影斑驳地投射在沙发上,沙发上依偎在一起的两人,周身安静地透彻,只有报时间的摆钟滴滴答答的。 你不必说话,我什么都懂。 好想把时间按了暂停键,这样就只剩下你和我了。 邵牧原终于想明白,这段时间以来,全世界的抛弃依然没有让他从此颓靡的理由。 十五岁时他因为没有活下去的希望而选择自我消亡,那漫长的十年,犹如满身的蛆虫常驻身体似的,只有深不见底的黑暗和恐惧笼罩,熬不过去的时候总以自残了结,疼痛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不知不觉中,那痛不欲生的过往好像不再是不可触碰的禁忌,而是他随时拿起来刺向敌人心脏的利剑。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利用那段过往给自己翻盘的机会,因为他知道,他如释重负转身的那一刻,不远处总有那么一个人站在那,笑起来很好看很好看,那是他坚韧的底气,也是他不惧的理由。 第250章 幸运是万事俱备的结果 我的头顶之上是一成不变的蓝与白,周遭则是清一色的黑。——《局外人》 一场闹剧在隐秘的角落上演,也在爆裂有声中结束。 在网上如火如荼又铺天盖地的宣传后,林榆接到了导师的电话。更惊讶地是,接到了院导办老师的电话,又要她去办公室一趟,有些事情想与她说。 她大概率猜到了此次会谈的目的,也见证了这社会变幻的速度犹如换衣。 那位曾经板着脸质问她的老师全程都是笑脸。每笑一下,脸上的褶子就多了一道,他说得头头是道,林榆听得想睡觉。 老师说要给她补优秀毕业生的名额。还要让她上公众号,说她在校期间学术、学业都是可嘉可贺的。更要把之前已经定下来的企业奖学金换她上去…诸如此类的事情,那些话听着,林榆差点以为自己是不是某天救过校长的命,才得到这么强有力的“殊荣”。 明明就在一周前,学院领导还在考虑要不要给她个处罚,也好堵学生们的悠悠众口。林榆理解,学校不是搞慈善的,也不是单一的个体,得从群体利益出发,牺牲一个学生,换学校百年名誉不倒,这买卖非常合理。 她只是没想到,事情的反转来的如此快,好像世界都颠倒过来了。以前嗤之以鼻的“臭名昭着”的人,现在却是弓着腰想要他来接受学校采访的人。不仅是学校领导,周围的同学好像也变得极为友好,甚至连方琳娜都变得和善了。还真是应验了那句名言,“成名后身边都是好人。” 对此林榆只是笑了笑,很正经地回应,“老师我马上毕业了,那些荣誉就留给比我更需要的人去拿吧…至于邵牧原先生的采访,希望您跟他本人去沟通,这个我决定不了。” “感谢老师,感谢学校,能在平芜大学读书,是我的荣幸。”临走前,她恭恭敬敬地给老师鞠了一躬,哪怕心中千般万般别扭,在学位证没到手之前,她一定要做个懂分寸、有礼貌的好学生。 而那天下午,她收到一个足以让她豁然开朗的消息。她投稿的一篇sci一区论文,经历三改三修后终于录用了。一时间,她好像更有底气,也更有自信了。 幸运不是阴差阳错的馅饼,而是万事俱备的结果。 为了庆祝林榆的学术成果,也为了邵牧原渡过难关的不易,他们在隆福居宴请好友。 谭柯带着苏柒,程澄带着路姮,邵牧原带着林榆,老唐带着他自己,七个人欢聚一堂,就像电视剧里大结局那样,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七人。 原来谭柯和程澄的疏远是这场戏的一部分,让所有人都误以为邵牧原孤立无援,才好施展计划。 谭柯联系媒体大肆宣扬,程澄提供资金不留余地的砸钱,老唐赌上职业生涯去收集证据,所有人都各司其职,才换得如今这样称心的结局。 程澄还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林榆你不知道,那天你给我们家路姮打电话,我大气不敢出,生怕一个没忍住说秃噜嘴了…”随后他又说,“我们知道瞒着你这事儿做的挺缺德的,但是…形势所迫,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路姮我都没说,真的。” 路姮白了他一眼,懒得与他吵嘴。 林榆也没恼,声音平静又沉稳,“过去了就翻篇了,谢谢你们,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还愿意站在他身边。” “那当然啦,”程澄接话,“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这么多年的情谊可不是过家家的。” 谭柯只是笑,百无聊赖地点点头。 邵牧原点了好几份佛跳墙,对着谭柯说,“管够。” 还好,这个世界还没那么脏,总有人是善良的,总有人觉得情谊无价,而不是利益为先。 到那天林榆才知道,原来被警察留置盘问也是他们y中的一环,再义正言辞地解释,都不如官方的严正公示来得精准有效。当时警察正在调查一起国际毒贩的案子,与他们的计划不谋而合,这也算是协助警方调查案情,所有的诬陷都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迹可循。 在这场闹剧中,涉及杜蕾蕾的不仅仅是诬陷这么简单,还有官商勾结、不正当垄断以及涉毒。与杜蕾蕾勾结的正是多年前与邵牧原发生冲突,后来为了躲避责任,被老爹送去国外的混小子,朱已岚。 警察调查到他时,邵牧原有些不可置信,从他出国留学到现在,已经十几年没见了。那人还是那德行,天王老子来了,也还是死性不改,国内拘留所待过,听说在国外也在监狱待过,保释金对氪金玩家来说只是洒洒水,也不知道这些年他祸害了多少人,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停手。 邵牧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当时二十出头的他虽然叛逆、莽撞,但也清楚地知道,与真正的疯子在一起,只会得到不可估量的风险和毁灭。 只能希望这一次,朱已岚能被真正地绳之以法。 第251章 差点意思 人性的贪婪就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洞窟。——佚名 夏天悄无声息地来临,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刚刚回血的华悦有很多事情需要邵牧原去处理。他又开始加班加点的工作,当下的熬夜不是因为睡不着,而是事情太多睡不了。 林榆给他做好的饭,刚吃第一口,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 最近他的胃病又反复了,跟谭柯一个德行,或者是跟所有繁忙的打工人一样,不是腰间盘突出就是胃有毛病,不是秃头就是失眠。 亚健康伴随着全人类。 好在他一有空就在家里鼓捣着健身,头没秃,腰也挺好。只是开会时间一长就会胃疼,揪着疼,怎么摁也没用,好在林榆总会在他口袋里塞几块巧克力,会议间休息的时候吃一块能缓一缓。 巧克力在嘴里化开,包装纸写的70%,他扯嘴笑了笑,发了一条消息,[甜度刚好] 那边马上回复,[有我甜吗?] 坐在会议室中央,他差点笑出声。 几个高管不解地看向他,一脸惊异,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被骂了。 他摇摇头,放下手机,示意继续开会。 会议结束,他才姗姗地发过去,[差点意思] 坐在图书馆的林榆也乐开了花,幸好只是表情夸赞而已。 …… 因为最近他胃的缘故,不管多好吃多干净,吃外面的饭总是不舒服,所以林榆每天都会自己做饭,如果不忙的话,亲自送饭到公司一起吃。忙的时候只能靠小刘。 有时候邵牧原也搞不懂,明明是平常的做法,普通的食材,到林榆手里做出来,就是不一样,不一样在让他有食欲,不一样在他比平常能吃,不一样在无法描述的‘烟火气’。 当做饭的人是爱你的时候,她手里的食材都变得五彩缤纷。 今天开完会说好要一起吃的,但邵牧原接到段琳的电话。 段琳不轻易给他打电话,上一次是因为他被诬陷吸毒,邵东阳让他回去解释清楚。可问题是,他的好父亲,根本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 这一次又是什么等着他呢? 是毫不留情的一巴掌,还是又打着什么主意掏空他的一切。 遇到邵东阳这样的爹,是他的劫,也是他的命。 他还是回去了,像从前一样,板着一张冷脸,微皱着眉头,一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不好惹的模样。 一进门,他就闻到一股桂花香,还真是久违的味道,久到已经过去数不清的季节了。 一瞧,邵牧原愣了许久。 他看到父亲在厨房,系着花围裙,两只手带着一次性手套,脸上还沾了一点面粉,整个人看起来滑稽又好笑。 邵东阳也转头看向他,俩人尴尬的一模一样。 陈妈站出来解围,“牧牧回来啦,邵总正给你做爱吃的桂花糕呢!” 一时间,邵牧原反应不过来,父亲,他爱吃的,桂花糕,这些词组在一起,简直太过陌生了。 要说上一次吃父亲做的饭,还是在爷爷去世的时候,他做了一条清蒸鱼,说是他父亲最喜欢吃的。 真别说,那鱼的味道,他至今都记得。 说来,父亲最喜欢吃的是什么呢? 鳝丝面。 那是母亲最拿手的绝活。 小时候总听母亲说,他们之间的因缘际会,就是因为那一碗鳝丝面。可是母亲不知道,这世界没有那么多巧合,多的是合理算计。 段琳的出现打断了邵牧原的回忆,他险些慌了神。 “牧原回来啦。”段琳先开了口,那表情,像见了活菩萨似的惊喜。 邵牧原没有应声,只是微微颔首以示礼貌。 紧接着,他一脸冷漠地面对邵东阳,“有事吗?” “饭马上好了,一起吃饭。” 对于上次那一巴掌和所谓断绝关系的狠话,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心里膈应,“吃什么饭啊?我跟您是一家的吗?咱俩什么关系?刚断的关系您忘了?” 邵东阳的脸变得红一块紫一块的,几乎要将手里的筷子掰断。 陈妈识趣地离开,段琳也想远离,邵牧原又开了口,“段姨您犯不着每回都躲着,就算半路插进来,这么多年了,也算是这家里的一部分。” 段琳瞧着他,没再挪步子。 两个火药桶又要上演一场硬仗,被直冲楼下的邵南木打破。 邵南木一个鱼跃,扑倒在邵牧原的怀里,“哥,我可想死你啦!” 还在冒火的情绪突然被浇灭了一半,但瞧着邵南木那一张脸,他有一个不好的预感,前几天邵南木还跟哥哥说考试周很忙,这才几天就直接到家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不是说考试周吗?这么快?” 三连问一下把邵南木问哑巴了,他胆怯地瞟了一眼父亲,又看了看母亲,很是不知所措。 “别看他俩,我问你呢!” “哥…” “好好说话!”语气里有些严肃,真不希望是他想的那样。 邵南木低着头,被段琳拉到一旁,“是你父亲让南木回来的,”那是段琳第一次在这样的场面上开口搭腔。 “什么意思?” “段琳!”邵东阳厉声呵斥,想让她闭嘴。 可涉及到儿子的事情,作为一个母亲,再胆怯,也要去争一份果敢。 她红着眼,只看了丈夫一眼,“你出事以后,你父亲马上断了南木的卡,要南木休学回国,打算在国内读mba,将来好接管公司…牧原,南木他只是个孩子。” 说到底,她是个失败的母亲,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教会儿子,倒是教会儿子当缩头乌龟了。可是如履薄冰,几十年邵太太的头衔压在她头上,早就磨平了她的棱角,连面对时不时挑衅的三儿都无能为力,又拿什么底气去教儿子为人处事,遇事解决呢? 第252章 失望没了底线 看着段琳泪眼婆娑的控告,邵牧原在怒火中烧,果然跟他想的一样,他的父亲真是冷血到了极致也将善变展现的淋漓尽致。 “邵东阳!”他破口大喊,“你是不是疯了?你当南木是什么?是你口口声声答应他,让他做个闲散少爷,做自己想做的事儿,学校申请了,读也读了,现在算什么?当他是任由你摆布的玩具?”他突然笑出声,“大号练废了,小号你就霸王强上弓?你当所有人都跟你一样自私又自利吗?” 瞧着锅里那一碟桂花糕,他拿起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一气呵成。 “现在看我势头还在,还能继续寄予厚望,所以又搞这些恶心人的把戏来感化我是吧?父亲,我的好父亲呀,我被人肉…被诬陷的这段时间…你但凡来关心我一句…不用你说,我自己就会说服自己原谅你,”眼底布满血丝,他的眼神悲得不像话,“可是你没有…你知不知道,我在你这攒的失望已经没有底线了父亲!”他抽了抽鼻子,摇了摇头,险些没呼吸上来,“你是我的亲生父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可是我真的…一点感谢的话都说不出来,你不是想要断绝关系吗,好啊,那就干净一点,邵南木,”他指了指弟弟,“你不把他当人养,我把他当人养!” 段琳看着他,满脸泪水,泣不成声。 言至于此,他说了最后一句话,“邵东阳,你就抱着你的万贯家财和虚情假意的情人下地狱吧!” 又是一个热辣滚烫的巴掌落下,邵东阳气的手抖,“邵牧原!我是你爸!” 他的眼神依然狠辣冷漠,“挺好,这一巴掌,我们之间的父子情彻底断了。” 毫不犹豫地转身,他踩在绵软的桂花糕上,稀碎的香味散发出来,弥漫在空气中,好似那年,从马桶里飘出来的气味,让他哭着呕了一整晚。 “邵牧原!我是你爸爸!”脸红脖子粗,邵东阳脑子里只有这一句话,他记得,年少叛逆时,父亲也是这样说的,‘邵东阳,我是你爸爸!’,他心疼父亲的不易,所以次次妥协,每每顺从。 “说我冷血,你才是最冷血的,当年你爷爷也是这样要求我的,为什么我能做,你们不能?凭什么?要不是我听你爷爷的话,邵家能成就到现在这个份上?你们才是自私自利的人,你们才是!” 对于邵东阳的爆裂怒气,邵牧原站在原地,回身看他,眼神漠视又冷酷,他彻底对自己的父亲失望了。 邵东阳不知道,时代变了,世界变了,父母之命的传统已经是过去式了。 他以为这已经是结果,哪怕最坏的结果,也到此为止吧。 没想到,杜蕾蕾出现在门口,就那么不声不响地站在那。 如果记得没错的话,警察现在正在找她,她怎么敢明晃晃地站在这? 杜蕾蕾确实不像以往那样神气了,摘下墨镜和口罩,神情高度紧张,不仔细瞧还真看不出来是她。 她畏畏缩缩地跑过来,拉着邵牧原的西装袖口,表情凝重,正准备说些什么。 “东阳!东阳!”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屋内传来段琳的撕心裂肺的喊叫。 他一把甩开杜蕾蕾的拉扯,快步原路返回。 看到邵东阳倒在地上抽搐,邵牧原两眼发黑,一时间脑子好像被掏空了,如同新生儿初生。甚至打120急救电话时,他说不清楚自己家的位置,嘴巴有些麻,手有些凉,只有掐着自己的大腿时能感受到痛觉。 意外在意外中来临,就像俄罗斯套娃里还是套娃。 第253章 笼中鸟 我不高兴,是指精神的我;我发烧了,是指肉身的我;我想自杀,是指精神的我要杀死肉身的我。“我”字的通用,常使人忽视了上述不同的所指,即人之不同的所在。——史铁生 随着红色、蓝色的救护车灯在静谧的别墅区闪烁,混乱与不堪皆在眼底,邵东阳面色煞白没有生气,邵南木哭得稀里哗啦,段琳魂不守舍,杜蕾蕾群追不舍。 在短暂的几个小时里,一切都变得不可控。 救护车一到医院,邵东阳就被送去抢救室。 抢救室的灯牌亮起,段琳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双手合十,祈祷着什么。她从来不迷信,现在只求上天别那么残忍。 邵南木坐在母亲身边,偷偷抹泪,肩膀一颤一颤的。 邵牧原觉得有些呼吸不畅,抬手解开领带,松了纽扣,到现在他还是没缓过劲儿来,依在乳白色的墙壁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挂在枝头的鸟笼,鸟笼里有一只黑花的鸟,看不清品种,只知道它很安静,没有动作。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许久,他充耳不闻,又或者说,他完全没有听到。 “哥,你手机响了。”是邵南木嘶哑的声音,让他从笼中鸟里脱离出来。 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光滑无尘,他掏出手机,按了接听键。 按照正常安排,他现在应该在会议室,下午还有一个会,还跟药厂的两个老板有饭局。 “乔伊,今天…安排都取消吧。”他淡淡地开口,没有丝毫波澜。 电话那头愣了一下才回复,“好的邵总。” 挂断电话,他又被困在笼中鸟里。 可杜蕾蕾依然没有放弃。 悄无声息间,她走到邵牧原身边,“小邵总,您能不能给我个机会,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再次从笼中鸟里挣脱出来,死寂一般的偏头,瞧着杜蕾蕾,很久没有开口说话。 直到杜蕾蕾再次开口,“我知道现在说这些不合适,可是我今天来也是邵叔叔允许的,我爸爸跟邵叔叔已经说好了,只要你肯…” “你说什么!?”杜蕾蕾的话彻底激怒了他,“你再说一遍,你今天来是谁允许的?” 杜蕾蕾被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眼神里是惊异,更多的是恐惧,她颤抖着,哆嗦着,“是邵叔叔说只要你签了谅解书,警察那边就好交代…”像是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似的,她急切地开口,“小邵总,邵总,只要你同意签了谅解书,要多少钱都可以…钱不行,我爸爸还说可以把杜家名下的器械公司送给你,杜家的股份也可以让给邵叔叔,”说着,她红了眼,梨花带雨的,“我爸爸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我不能有案底…求你了,求你了!” 红了眼的又何止是她,邵牧原的脑子几乎停止运转,眼前模糊成一片,手背的青筋暴起,脸颊红了一片,他觉得呼吸好重,重得让他支撑不下去。 原来今天的桂花糕也是邵东阳计划的一环,真是可惜了,清雅怡人的桂花香被踩进泥潭里,再出来就是一股令人作呕的酸腐味儿。 笼中鸟。 他才是真正的笼中鸟。 第254章 他真的要碎了 哪怕到了此刻,即便先前放了多么狠的话,他依然犯贱似的对自己的父亲抱有那么一点点希望,哪怕只有一点点。可就在当下,此时,听到杜蕾蕾话里的,他的父亲,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和苦痛,这苦痛莫过于凌迟。 也是在这个瞬间,他突然理解了爱子如命的母亲弃子而去的纵身一跃,也明白了段琳那样充满智慧的高知分子被蹉跎成人前显贵人后卑微的邵太太。 那人的无情已经是刻在骨子里的癫痴,他拿着这世上最锋利的刀,毫不犹豫地刺进最亲近的人身上,一刀,两刀,刀刀致命,刀刀不留余地…邵牧原好像又看到那滩血泊,在包围着母亲的尸体,流淌在他眼前,在无数个惊惧的梦里,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角落。 抵在墙边,任由杜蕾蕾滔滔不绝,他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一声急促的开门声,穿着白大褂,戴着银框眼镜,罩着蓝口罩的医生走出来,“家属,家属。” 段琳看向邵牧原,她不敢听结果。 邵南木腿软,站不起来。 他长吐一口气,七扭八歪地走到医生面前,“医生…我爸他…” “抢救过来了。”那医生语速很快。 一股莫名的如释重负。 “但是您父亲这个胰头癌…你们得做好心理准备,胰头癌最理想存活时间是活一年,像您父亲这种年纪比较大,免疫力低下,现在已经出现晕厥的现象了,随时有死亡的风险。”医生的话简单干脆又利落,对他而言,是他众多患者中的其中之一。 但对他面前站的这些人来讲,躺在抢救室里的人,是丈夫,是父亲,是…无法具象化的存在。 ‘死亡’两个字离我们很远,远到它就在身边。随时指定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 段琳跌坐在地上,双目无神,痛苦万分,这个结果她万万没想到,就好像后脑勺突然挨了一棍子,把她彻底打懵了。邵南木也蹲在地上,扶着母亲,依偎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现在这种情况,家属可以考虑两种方式,要么吃药保守治疗,要么做whipple手术,你们家属商量一下做决定吧。”话刚说完,医生插着口袋离开了。 邵牧原站在原地,天旋地转,他的眼睛蒙上一层晶莹透彻的水汽,细细密密的,像冰凉的雾露。他的世界开始坍塌、断节,一边像挺拔迎风如白杨,一边又像腐朽萎靡如枯草。 随着一声坠着灾难的干呕,他逃荒似的奔跑,踩着打碎的心脏,碾着干瘪的信条,看着飘忽的荒芜。 他吐了,在走廊尽头的厕所,汗珠混着泪水,红着脸吐得天昏地暗。他明明什么都没吃,却满腹的垃圾要吐。 几乎要把胆汁吐干净,他才后知后觉地洗去乌漆嘛糟的恶心,狼狈的坐在地上,像棵荒凉的蒿草,流浪途中淋了一身雨,随着一股冷风吹过,彻底被掩埋在无际的荒原,让人窒息,让人无所适从,气喘吁吁。 封印良久的脆弱小孩被解放,站在枯草丛生的荒诞草原上,是一望无边的茫然,是狂风暴雨的摧残,是没有希望的禁锢,他哭得撕心裂肺,难掩心中苦楚。 他要碎了,他真的要碎了。 第255章 它开始渴望自由 厕所来来回回的好多人,他撑着疲软的身子进了楼梯间,坐在台阶上。 这里空无一人,他的悲伤足以延续许久。 腿有些发麻,可他就是不想站起来,推开常闭防火门,出去收拾一地的鸡毛。 再等三秒。 三,二,一… 门把手被拧开,一阵清爽的,又着急忙慌的风扫过他的衣袖,紧接着,一只炽热的手抚摸着他的背。 他抬头,看见那张熟悉又渴望的脸颊,她没有说话,满眼的深情与难过。 摔倒在地的小孩儿没有妈妈时,他会坚强的站起来拍拍一身灰尘,然后不以为意的继续前进。 可回头瞧见自己妈妈时,他会变得弱不禁风,嚎啕大哭地等着妈妈轻声安抚。 原本已经整理好自己的思绪,见到林榆的那一刻,筑好的城堡再次土崩瓦解,溃不成军。 湿润的眼角,委屈的神情,泛红的面颊,突如其来的心悸让林榆无所适从。 将他抱入怀中,渐入的夏季,此时的拥抱显得炙热无比,“没事…没事…我在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哽咽着,说着不痛不痒的话,明知于事无补,可是别无选择。 邵牧原埋在她颈间,悲伤更甚,痛苦更烈,“阿榆我好难过,我真的…好难过,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了阿榆。”他咬着牙,讲出来的每个字都带着伤痕。 他不是一个受伤就会喊疼的人,但这一次,已经到达了即将逾越的边界。 “我知道,我都知道…”人常说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可是,为什么林榆这么难过呢? 夕阳西下时,晚霞在山的尽头艳羡十里。 情绪在爆裂声中燃烧,在余烬声中平息。 林榆牵着邵牧原的手,与他一起走出楼梯间。 “你怎么来了?学校不忙吗?”他的声音已经哑的不成样子。 “段姨给我打的电话,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了,”她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答应我,别怪自己好吗?这么多年,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险些没忍住,抬手摸着林榆的手,依偎着,渴求着,即便全世界都与他作对,也会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与他站在一起,跟他说,“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这段时间发生太多事了,阿榆,抱歉,让你担心了。”他伸手抱着林榆,搂着她的纤腰,尽可能地感受她的温软。 “没关系的,麻烦再多,一件一件去解决嘛,就像电视剧里说的那样,把麻烦像吃糖葫芦一样,一颗一颗吃掉,没吃完一颗嘴巴都是甜的…”她紧紧抱着邵牧原,声音温柔细腻,“牧牧,我想说的是,除了生死,无大事,只要活着,一切都能解决。” “可是他随时都会死。” 林榆愣住了,她知道邵牧原口中的他,是邵东阳,段琳在电话里都说了,“生死是大事,那就好好做个决断吧,不管你做什么决定,得到什么结果,是好是坏都要坦然接受,人的终点都是死亡,这是我们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她不知道邵牧原能不能听得进去,总之,这是她现在能做的唯一的事情了。 他沉默了很久,抬头时又瞧到了那只笼中鸟,它开始活蹦乱跳,它开始渴望自由。 “阿榆,我会好好的。”他只说了这一句,别的,都在脑子里形成具象。 船到桥头自然直,事儿来了就来了吧。 第256章 井水不犯河水的校友 杜蕾蕾还在蹲守,邵牧原不愿给她任何宽恕。 他义正言辞地说,“杜蕾蕾,这个社会是讲法的,你现在可怜巴巴的来求我,当初造谣污蔑的时候你能想到现在的处境吗?人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你犯法了,就要接受应有的惩罚。” 杜蕾蕾的泪水如决堤般涌出,她再次使出了拿手好戏——哭天抹泪:“我只是太爱你了,我有错吗?我只是一时冲动,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爱我?”他的声音充满了不屑和冷漠,“这话你自己信吗?你杜蕾蕾爱过谁?你爱的只有你自己,你干的那些事儿,哪一件值得被人原谅,你自己问问你的良心吧!”他深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别再浪费大家的时间了,你要么去警察局自首,要么我替你报警。” 杜蕾蕾的脸色变得苍白,她意识到这次已经无法挽回局面。然而,她仍然不肯放弃,继续哭诉道:“难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吗?难道你真的一点都不留恋我们曾经拥有过的美好时光吗?” 他看着眼前这个自私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无奈和愤怒。他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无论如何也无法修复。他冷冷地回答道:“咱俩之间的美好回忆就是,我们只是同学,井水不犯河水的校友,杜蕾蕾,一切都结束了。你所做的一切我说了不算,法律说了算。” 对于邵牧原来说,杜蕾蕾不过是他漫长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而已,或许连过客都算不上。然而,对杜蕾蕾而言,他却是她生命中不可忽视的存在,是她人生的唯一败绩。人往往都是贪心的生物,当他们轻易地拥有某样东西时,并不会太过珍惜;但当他们失去时,就会像发疯一样拼命地去追求。 然而,法律的边界和道德的准则却时刻提醒着我们,有些红线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它们像是一道道无形的屏障,守护着社会的和谐与公正。这些限制不仅仅是一种规定,更是对人性的考验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当我们面对诱惑时,应该坚守内心的底线,不被私利所驱使,而是以道德的力量引导自己的行为。 “邵牧原!”杜蕾蕾突然提高了声音,她的眼神变得狠辣起来,仿佛要将邵牧原撕碎一般。她咬牙切齿地说道:“你别太过分!我已经忍了你很久了,别逼我把事情做绝!” 邵牧原微微眯起眼睛,他并没有被杜蕾蕾的威胁吓到,反而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他向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他的声音冰冷而无情:“怎么?都到这份上了,还想做什么?再给自己加点服刑期?省省吧,这是21世纪的中国,你逃不掉的。” 杜蕾蕾气得浑身发抖,她握紧拳头,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然而,她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跟邵牧原闹得太过火,否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于是,她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把目标转向邵牧原身边的林榆。 “林榆…求你能不能…” 她还没说完,邵牧原就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一样往前一步,挡在了两个人中间,用眼神狠狠地逼视着她,警告意味十足,仿佛在说:“不要再继续说了!”他的目光犀利而冷漠,让人不禁感到一阵寒意。 林榆却伸手拉了拉邵牧原的手,用眼神示意他,自己能面对。 看着林榆温柔又坚韧的眼神,邵牧原选择退居二线,站在她身后。 第257章 底色是白玫瑰 杜蕾蕾以为自己有戏,又拉起林榆的胳膊。 可还没等她开口,林榆先拒绝了,“杜小姐,该做的不该做的你都做了,不再错下去了。” “我有什么错?”她又一次怒了,可是怒着怒着就哭了,“我哪一点比你差?凭什么我得不到他你却能?你算什么东西!小镇做题家,真以为自己能攀上他丑小鸭飞上枝头变凤凰?你太天真了林榆!” “杜蕾蕾!你别太过分!”邵牧原气急了,险些就要抑制不住自己的怒意。 林榆却没有恼,用眼神安抚他,也用言语淡然处之,“没事儿。” 她的眼神好像在说,“我已经习惯了。” 那个眼神看得邵牧原心疼,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林榆经历了多少这样的白眼。 丑小鸭?邵牧原觉得自己才是癞蛤蟆。 林榆心平气和,经过这三年的洗礼,她不再是那个会随时被吓到的小女孩了,“你确实各方面都很优秀,但你好像从来都没有正视过自己。” “你什么意思?”杜蕾蕾不可置信,林榆会讲出这样的话。 “从头到尾,你自己想要什么你知道吗?你的所作所为是心有不甘的胜负欲还是真心实意的爱意?我承认我是小镇做题家,然后呢?我不觉得比你低人一等,你又凭什么觉得你比我高?拿着父辈积累的资本给自己叠buff,打游戏开挂,你觉得自己很光荣是吗?可就算开了挂,也过得不尽人意,没有人真心待你,就想要把别人的真心踩在脚下,居高临下的看别人的惨状,能给你带来一时的快感,所以呢?一辈子靠践踏别人活着,从来不照镜子,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子,你觉得你活得开心吗?你不觉得累吗?”大段大段的言语输出,让林榆有些口干舌燥,她舔了舔嘴唇,正视杜蕾蕾的眼神,“我看世界没你多,但我很清楚地知道,人生不是只有输赢,也没办法用输赢界定,如果非要说赢了谁会感到开心,那我的答案是,自己,赢了自己才是真的赢了,因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非要赢了某个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善终吧…杜小姐,祝你以后能赢了你自己。” 说完,林榆侧身,让出路来。 杜蕾蕾愣在原地,她就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无所适从。或许从一开始她就不该跟邵东阳做交易,也不应该听自己父亲的话,安心回国,找个门当户对的人结婚。 可能她并不适合社会,社会的规则将她步步紧逼,让她步步为营,一错再错,一发不可收拾。想当初,她不过是不甘心自己会输给一个三无的普通女孩儿。可现在想来,那哪是不甘心,那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因为不自信,她拿过很多第一名,成绩第一,学历第一,能力第一,这样才显得自己的女儿身不那么受桎梏。当这样的思想像毒瘤一样嵌入脑海中,就像墨汁滴入清水中,全部都染黑了,什么都回不去了。 杜蕾蕾离开了,她的步伐显得有些沉重和无力。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无奈,曾经妖艳四方的她,如今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林榆静静地站在那,目光凝视着杜蕾蕾离去的方向,心中百感交集。她的内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揪住,无法释怀。 第一次见她时,她高傲地不可一世,那种由内而外是君城萧学不来的贵气,大概她才是真正的白富美小姐。可是,杜蕾蕾这样的白富美小姐,好像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是被父母保护的小公主,反而更像是荆棘丛中染血的白玫瑰。时间久了,连她自己都忘了,她的底色是白玫瑰。 第258章 胃是情绪器官 跟段琳交谈完,邵牧原跟主治医师说了诉求,他们一致决定给邵东阳做手术。 邵东阳不是个好丈夫,更不是一个好父亲,但妻子和儿子都清楚地知道他爱面子爱了一辈子,让他接受化疗的痛苦,倒不如直接给他来一刀。 一切都尘埃落定时,月亮已经高挂多时,夜晚的风还是清爽的,不闷也不热。 透过窗户,邵牧原看到自己父亲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记忆中,父亲好像只有睡着的时候最可爱。 许是看太久了,他腿都站麻了。 林榆提着一个保温盒过来,拉了拉他的手,声音很小,“你胃不好,吃点东西吧。” 他其实不饿,这一天饿只是一件芝麻绿豆大的事情。 但看到林榆那担忧的眼神,还是乖乖地说了一句,“好。” 夜深了,邵牧原让邵南木陪着段琳先回去休息,折腾一天了,在医院守着活受罪没必要。 在空旷的走廊,只有感应灯时不时会亮起,邵牧原打开保温盒,看到里面是海鲜粥,“不像你做的。” 林榆苦笑,“眼神还挺好,我哪有时间做呀?外卖…凑合吃吧。” “待会儿我让小刘送你回学校吧,今晚我得陪夜。”他揉了揉林榆的脸颊,很是温柔。 “我陪你。”她枕在邵牧原肩头,挽着他的胳膊,“牧牧,这一次我要好好陪着你。” “什么叫这一次,你每一次都在陪我,我不是矫情的人,非要你坐在我身边才叫陪…”他挠了挠林榆的下巴,“你明天不是还答辩嘛,这么重要的事儿,可不兴马虎。” “论文盲审都过了,其实答辩…虽然也很重要,但是…” “去吧,等你答辩完了再来,想吃你亲手做的海鲜粥,这个不好吃。” “这可是隆福居的海鲜粥,国家认证的大厨做的,这你都觉得不好吃,那我做的…” “这跟大厨不大厨没关系,跟人有关系,我觉得你做的东西最好吃。” “为什么呢?” “因为有你的味道。” “这理由…你不觉得牵强吗?” “没有啊,发自内心,非常真诚。” 在邵牧原的一再劝说下,林榆坐上了回学校的车。 他一个人,在邵东阳的床前守了一夜,一整晚都不觉得困。 今夜,他突然开始迷信了,期望自己的祈祷能让父亲渡过难关,他不想像母亲去世那样,还没好好道别就阴阳两隔。 第二天上午,在心急如焚地等待中,在繁琐有序的流程下,终于完成了她的毕业论文答辩,给这三年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跟同门、老师拍大合照的时候她收到邵牧原给她订的花,写着,“我的阿榆,答辩顺利!” 花很香,人很甜。 等学校的事情全部结束时已经将近中午十二点了。她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回家做粥。 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 邵牧原给了她一个大大拥抱,“今天答辩顺利吗?” 林榆笑了笑,“托你送的花,很顺利,答辩老师都很友好,问题一点都不刁钻。” “我的阿榆,一向很优秀呢。” “这个点了,你吃饭了吗?” “不饿。” “你又不吃饭?”她倒是希望他说已经吃了,因为那样的话,说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叔叔情况不太好吗?” “老样子,还在昏迷,手术安排在今天下午…手术做完观察72小时,如果情况恶化的话…”后面的话他没再说了,只是看着林榆笑,疲惫的笑。 他虽说在笑,林榆知道他很难过。 林榆的眼眶湿润了,她转移注意力,“你不是想吃我做的粥嘛,我给你带来了,刚做好的,还热乎着。” “好啊,我太想吃了,一上午都在想。” 俩人坐在椅子上,把粥都喝完。 可没多久,邵牧原又跑着去厕所了。 林榆在厕所门口等着,她的泪又一次不争气地夺眶而出。 看她那副样子,邵南木忍不住开了口,“林姐…其实我哥都吐一上午了。”他一早就来了,给哥哥带了早饭,他不吃。中午买回来的午饭也不吃,只是时不时的吐,明明他什么都没吃。 “一上午?问医生了吗?到底怎么回事啊?”说到后面,她的手是抖的,声音是颤的。 “问了,医生说胃是情绪器官,让他不要伤心过度…林姐,幸好你来了,要不然他这一天又要不吃不喝了。”邵南木丧着脸,再没了往日的活力四射。 泪再一次决堤,她还想再开口说什么,邵牧原从洗手间出来,邵南木躲得远远的。因为邵牧原让他什么都别说。 看到她眼角残留的泪,他抬手拭去,“怎么啦,我就是胃不太舒服,你别哭嘛。” 他不说还好,他一说,林榆更想哭了。 她仰头看着那人的眼睛,没由来的觉得心悸,“你能不能别逞强了,明明那么难过,还要装没事人一样,邵牧原,”她捧着他的脸,“不管遇到什么,我都在呢,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要好好的,好不好?”最后那三个字,她用的是祈求的语气,只希望他能打开心扉,哪怕只是一点点。 邵牧原很心疼,急切地擦拭着林榆的泪,他的声音很委屈,“我知道阿榆,你别哭了,我不想你哭…我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你都在我身边,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没办法控制自己,我控制不住自己的难过,就好像…我天生就应该难过一样。” “不是这样的,没有谁是天生应该难过的,你只是一时无法释怀自己的情绪罢了,没关系的,我们慢慢来,一点一点的走出来,我陪着你。” 他们相互依偎,彼此在意,在人声鼎沸的医院的一角,紧紧相拥。 在经历了八个小时的手术后,邵牧原安全地下了手术台。 又是一个深夜,邵东阳依然昏迷,邵牧原守在门外,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了。可即便如此,他也不觉得累。他就想看到父亲清醒的那一刻,仅此而已。 他一直这么耗着,林榆也甘愿陪着。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直到过了72小时,安全度过危险期,邵牧原才放心地睡了一觉。 抱着林榆,他睡得无比的安心。 他睡了足足十二个小时。 这十二个小时里,他做了一个超级长的梦。 他梦到自己小时候吃最喜欢的桂花糕,桂花香气扑鼻,他一口气吃完一整盘,母亲答应他每天给他做。 他梦到母亲参加他的成人礼,他高出母亲许多,母亲笑得很美,美的没有一丝皱纹。 他梦到父亲牵着母亲的手有说有笑,母亲说她嫁给了爱情。 他梦到自己与林榆步入婚姻的殿堂,他的阿榆穿上婚纱时美得不可方物。 他梦到他们第一个孩子出生,百天宴上母亲为他带上长命锁,寓意长命百岁,长长久久。 他梦到母亲牵着他儿子的小手在后花园玩,他记得,那天的天特别蓝,阳光明媚地出奇,花鸟鱼虫都生机盎然,他想,那绝对是春天。 第259章 迟来的抱歉 他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没想到,醒来的时候夜又深了。 他光着脚下床,被床头柜磕了一下,那种疼痛来得很快,却散得很慢。 电话是段琳打来的,看到绿色的接听键,他有些恍惚,黯淡无光的卧室,只有他的面容被照亮。 良久,他接起电话,心脏倏地紧了一下。 “牧原,你爸爸醒了,你来见见他吧。” 又是短暂的默言。 “好。” 如释重负,却总觉得还是被压在五指山下。 他穿了一身休闲装下楼。 一股饭香传来,林榆不在身边,准是在厨房。为了他的胃病,林榆已经研究了很多食疗的办法,眼看着要好起来了,现在又雪上加霜。 看到邵牧原出现,林榆一展笑颜,“你醒啦?我做了雪蛤膏,来尝尝。” “不了,我现在去医院…他醒了。”他迟疑了一会儿,接着说,“我回来喝。” 林榆盛粥的动作停了,淡然中有浅浅的欣喜,“是嘛,那太好啦,”说着,她把围裙摘下来,“我陪你一起去吧。” 邵牧原在玄关处穿鞋,“没事,我自己去,你陪着我累一天了,歇一歇,如果他情况稳定,我很快就回来了。” “没事儿,我不累,我陪着你。”林榆已经站在他面前了。 他穿好鞋站起来,看着林榆那担忧的神情,摸了摸林榆的头,声音低沉又柔软,“别担心,我去去就回,你在家等我,”他笑了笑,抵在她额间,“等我回来尝你的雪蛤膏,我一定要连喝三碗!” 林榆没再坚持,“好,等你回来。” 随着一阵轰鸣声起,又在暗夜中消散。 她坐在空荡荡的客厅,灯火通明,却觉得灰暗茫然。 …… 段琳在病房门外守着,一脸疲惫。邵牧原来了,让她去休息, 邵牧原走进病房,灯没开,只有窗外的月光投射进来,照亮床上难以动弹的邵东阳。 他本是要伸手开灯,却被邵东阳制止,他的声音虚弱,恍若无声,“别,你妈妈…她胆小。” 一个冷颤,喉结滚动,瞳孔地震,他不敢相信,“你说什么?” 邵东阳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要不是你站在这,我以为,梦里的才是真的…小牧,我想你妈妈了。” 这次还邵牧原沉默了。 他看着脸色惨白,没有生气的父亲,说不出多心疼,却也没办法痛恨他。他更恨自己,恨自己身上流着他的血,这个无情无义且双标的男人,占据了他前半生的父亲,如今也半死不活的躺在这,靠着仪器吊着一口气。他却在祈祷,祈祷有奇迹出现,让他父亲能重新站起来,骂他也好,扇他巴掌也罢,只要他活着,他就不是孤儿。 “妈妈都死十几年了,等你好了,一起给妈妈上香。”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已经没办法再说出更伤人的话,无力充斥着他整个身躯。 邵牧原却看着他摇头,轻微的幅度也让他难以承受,“我年年去看她…她却从来不到我梦里来见见我。” 那一刻,邵牧原明白,崔爷口中,次次全副武装去看母亲的人是谁了。 “你好好休息吧,不要胡思乱想,你会好起来的。”他俯身,好言好语的。 这个时候,任何语言都显得荒芜又空洞。 转身的瞬间,手被轻轻拉住。 他回身,看到父亲表情煎熬,历经艰难险阻似的,虚张着嘴巴,说了一声,“小牧,爸爸错了。” 震惊将他整个人麻痹,他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听到的是真是假,只觉得脑袋嗡嗡地不受控制。 这一句抱歉,他等了二十年。 可是迟来的抱歉,又有什么用呢? “很晚了,睡吧,有什么事以后再说。”他控制着情绪,只当父亲是梦魇碎语,并非本意。他始终无法想象冷血了一辈子的人,会在床榻前突然热血。 “你就当…”邵东阳急切地开口,“就当是将死之人,其言也善吧…我这一生,从来没做过自己,也从来没有一件事让我觉得骄傲…但有你,是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小牧,爸爸…真的错了…”一股脑地说了许多话,他有些喘不过气来,脸憋得通红,“你能不能…原谅爸爸这一次,就一次…” 背身而立,邵牧原早已婆娑了泪眼,有些不受控的委屈如决堤之河,付诸东流。他一句话没说,抽回胳膊,大踏步地离开病房。 看着邵牧原离去的方向,眼角的泪清流般的流逝,他没有以后了。 今晚的月光格外亮,晃得人睁不开眼。 邵东阳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父亲牵着他的手,在阳光普照、微风不燥的午后画画,他画了两只凤舞的风筝,一只是父亲的,另一只是自己的。父亲带着他,牵着线,跟着风筝,一起飞走了… 第260章 蝴蝶飞走了 死亡不是细水长流,是一瞬间的事。 看着心电图上那条毫无生气的死线,邵牧原站在床尾,一动不动。 秒针走了许多圈,他依然不记得刚刚发生了什么。他努力回想,用力去捕捉,可是,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怎么就死了呢? 怎么就那么突然呢? 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他还没想要以后要如何面对,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理这一烂摊子,他还没想要…好多好多事情,一下子,全都没所谓了。 人怎么就这么脆弱呢? 说没就没了,跟眨眼一样轻松。 段琳哭得撕心裂肺,邵南木跪倒在床边,一样的痛苦。 邵牧原看着他们,本想配合一番,可是,怎么也流不出泪来。 就好像…早已预料到了会有这一天。 病房内太吵了,吵得他脑仁疼。 他迈着步子走出病房,突然觉得脚步沉得很,拽得他挪不动脚。 靠在医院走廊的墙壁上,冰冷的,无言的,漠然的。 手腕上的表针指到十二的位置,凌晨十二点了,老头还挺会挑时间的,他这么想。 忽的,窗外有只暖黄色的蝴蝶,在路灯和月光的照映下,它像披了一件金黄色的袈裟,很美很美。 为了看得更仔细些,他开了窗。 小小的缝,他看出去,蝴蝶看进来。 出乎意料地,那蝴蝶竟飞到他肩头,停留了许久许久。 在窗户的倒影中,那只蝴蝶安详极了,煽动着翅膀,悠哉悠哉的,任由他如何动肩膀都不愿离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到父亲站在身旁,轻轻伏手在他肩头,沉着声音跟他说,“小牧,爸爸错了。” 蝴蝶飞走了,他只觉得腿软,脑子有些胀,看不太清头顶的灯光。 他席地而坐,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周遭安静地可怕,内心的悲伤却震耳欲聋。 三十三岁,他终于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再一次直面死亡,好似已经麻木了,麻木的有些冷血,冷血又无情,或许,他终于模仿到了父亲的精髓。 口袋里的铃声响了很久才接起。 “牧牧,叔叔那边还好吗?要不要我过去?我陪着你守夜。” 听到林榆的声音,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没有头绪,没有精力,只觉得好累好累,“不用了,以后都不用了。” “牧牧…”林榆察觉到了他情绪的起伏,也预料到了什么。 “他死了…就在刚刚心脏复苏压了半个小时也没用,多器官衰竭,不是我不救他,是他要死,我没有办法,阿榆…你知道吗?我以为…他还能活好久好久…都说祸害活千年,他那么坏,那么冷血,怎么可能死这么早?”他的声音不受控制地颤抖,甚至带着结巴,“阿榆…我真的没想到他要见我是因为…他要跟我道别,阿榆…我真的不知道他的道歉就是道别,阿榆,我真的没想过会这样…如果知道是这样,如果知道他在等我道歉,我会…阿榆…我没办法,我没办法…这二十年的痛苦,我没办法原谅他…可是,可是他都死了,他都死了阿榆,他是我爸爸…”泪水像决堤的河,像暴雨的阴天,像雪崩的高山,一切来得突然,突然得合乎情理。 听着电话里颤抖的声音,林榆早已泣不成声,和邵牧原一样,她也没能想到,死亡降临的这么快,快得让人难以招架。 那一夜,干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平芜下起了瓢泼大雨。 那场瓢泼大雨洗刷了所有的悲曲,留下悠扬婉转的基调,再没有比今夜更难言的时刻。 第261章 我没有爸爸了 葬礼在三天后。 那场葬礼办得很简约,几个亲近的人,一个不大不小的奠堂,堂前摆着一排贡品,依邵东阳生前遗嘱,要邵牧原亲自为他做煮鳝丝面。 邵牧原不理解,人都死了,还挑三拣四的。 话是这么说的,他也按照要求给他父亲做了,一碗热腾腾的鳝丝面,一场没有闹剧的葬礼。 程澄和谭柯都来了,吊唁小时候给他们糖吃的邵伯伯。虽说安慰的话不痛不痒,但该说的话,还是要宣之于口。 葬礼上,邵牧原读了一份自己写给父亲的信,大概是描述父亲的一生。他用一个晚上写出来的,大多是违心的,言不由衷时竟然也能憋出这么多话来。 葬礼结束,邵南木一个人坐在树下,哼哼唧唧的又开始哭了。从小到大,他被保护的太好了,好得有点让人恨铁不成钢。 送走吊唁的宾客,邵牧原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过去,跟弟弟坐在一起,靠着背后的参天大树,仰头望天,望了好一会儿。 今天天气很好,无风无雨,蓝天白云,云彩依旧。 “都哭三天了,差不多得了。”他的话很难听,让人觉得不舒服,但理儿却是实实在在的。 邵南木抽着鼻子,哽咽着,“哥…我没有爸爸了。” 原本头脑还有些不清醒,混沌夹杂着荒蛮,这一句话,倒是让他愣了神。 一时间,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一个活生生的人,鲜活的生命,体温一点点变凉,面容渐渐苍白,存在过的痕迹也将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消逝殆尽。 在时间的维度上,人类只能向前。 而死者,永远都被遗忘在过去。 瞧着邵南木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他一把揽过弟弟的肩膀,让他靠在自己怀里,语气很生硬,他不习惯安慰人,“又不是就你没有了,我也没了,咱俩半斤八两。” “哥~”邵南木的声音更沙哑了。 “别哭了,爸没了,哥还在,有我在,你还能当你的小孩儿。” “可是我已经成年了哥。” “成年就不允许是小孩儿了?”他揉了揉邵南木的头发,“臭小子,你在我这永远都是小孩儿。” 擦了擦眼角的泪,邵南木仰躺着,用手遮住光线,又问了一个问题,“咱爸会变成星星吗?” “大白天的看什么星星,电视剧看多了?”他很不给面子,“要变也是变成…白云?或者,变成一束光…说不定照在你身上的这束就是咱爸。” 身子一股寒战,邵南木撇撇嘴,“有点瘆人…” 邵牧原笑了笑,也躺下了。 初夏,草地毛茸茸的,绿油油的,躺在上面是柔软的,湿润的,让人心旷神怡。 一整个春天,邵牧原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好像每一天都有紧要的事情要他处理,从早到晚,无声无息,没完没了。有时候想要一蹶不振,可他总会告诉自己,再坚持坚持。就这么自我洗脑着,苟且着到了如今这副模样。 现在,躺在这,听着头顶的乌鸦叫,虽然难听,但勉强算是助眠曲。 偶尔耳边会吹来熙熙微风,不急不躁,如果每天能如此,便好了。 那句台词说的真好,“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 邵东阳的丰功伟绩,在邵牧原这儿,怕是很难遗忘了。死亡,不是他原谅父亲的理由。 或许,他此生都无法原谅这样的父亲,那些刻在骨子的伤痛已经留疤,再也恢复不到从前的模样了。 第262章 唯有今天最像学士 夏日的风是燥热的,蝉鸣是有节奏的,日头是又红又火的,生活是泛起涟漪浪花的。 六月在悄无声息中来临,离别总在不言中。 林榆如愿拿到了csc的offer,心里却没觉得多高兴。父亲母亲那边对于她的擅自做主有一腔没一腔的埋怨。 出国读博要五年,这五年对邵牧原来说很长,对林父林母来说更长。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也早已大不如前,总是小病不看成大病,明明省那些钱富不了也穷不了,却偏偏要去搏一搏小概率的侥幸。 林榆体谅父母的难处,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总是无法评判对错,震耳欲聋又淡漠如水的爱里夹杂着钝感的痛。 讨厌你封建的思想,却又心疼你劳累的模样,鬓白的头发,满是皱纹的脸庞,沧桑埋在眼里,被压弯了的脊梁…作为子女,我都看在眼里,也疼在心上,看着那些退休后到处旅游的大爷大妈们,他们笑得前仰后翻,开心得不亦乐乎,我也希望那其中之一是我的爸爸妈妈。 可是生活不是公平秤,有人欢喜,就有人负重前行。 所以呀,每每面对难以言说的双眼,我总是左右两难,踌躇不前。 我本是独立的个体,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泪水中妥协,坚持自己成了叛逆的标签,成了不孝的徽章。 世界有两个我,一个想回家,一个想远行。 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语文题,却硬要那群无措的学生们写出个所以然来。 在母亲一句接着一句的控诉中,林榆彷徨着,难过着,悲悯着,可是每一晚的说服都不足以支撑她第二日的清醒。 所以,她决定做个逆子,也是她人生第一次完完全全掌握自己的人生。 一整个六月,林榆的聚餐多得数不胜数,跟导师的,跟师兄师姐的,跟朋友的,跟舍友的…跋扈又潇洒的青春在酒过三巡里结束。 研究生结束,意味着学生生涯彻底结束了。 在毕业典礼上,何玫玫哭成了泪人,她突然后悔这三天没有好好学习,全用来写小说,即便如此,也没写出个所以然来,只有铁粉数百,结束。 最值得提及的事儿,她终于谈了一次甜甜的校园恋爱,恋爱对象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是怀宁。 林榆不知道这是怀宁的第几任,但她知道这是何玫玫的第一任。 对于怀宁的人品,林榆是信任的,但对于他的感情经验,不了解,所以不做评价。 对于林榆掏心窝子的话,何玫玫非常清醒,她说,“没事儿啊,又不是谈这一次就结婚,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呗。”话是这么说的,但心里怎么想,只有自己知道。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真的很般配,男生阳光开朗,女生可爱有趣。 章维为没有伤感,她已经开始期待与林榆一起,在国外留学的潇洒生活了。她向来心大,没什么事情能影响她,她也不会影响任何人。对于恋爱,除了初高中网恋过,她还是高贵的solo。 她似乎对此并不感冒,也不渴望,三年来都是如此。 左娜提前进入公司实习,早九晚六双休,她最近开始学画画了,已经到了画头骨的阶段,何玫玫说要早点问她要签名,万一哪天就出名了呢,参考毕加索。 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跟校领导拍了合照,他们恰巧被安排到了与校长合照那一队。 穿着黄色学士服,带着学士帽,三百六十五乘三的日子,唯有今天,最像学士。 那天,邵牧原也来学校了。不是以合作者的身份,也不是以教师的身份,而是以家属的身份出现。他捧着纯洁的花束,一如当年他胸间别的小雏菊胸针,纯粹又美好。他们还被镜头捕捉到了,拍了足以记忆余生的人生照片。 笑颜如花又青春靓丽的女孩儿,成熟稳重又饱含深情的男士。黑袍黄领的学士服,被拨到左侧的穗子,配着身边剪裁得体的西装革履,好像身处异世,却也那样般配。 那张照片,即便过了很多年,依然存于邵牧原的钱夹里,历久弥新且弥足珍贵。 与邵牧原以同样身份出现的还有左娜的男朋友,更准确些,应该是未婚夫,等毕业典礼结束了,他们就会选个良辰吉日订婚,婚订了,结婚也不远了。 这个未婚夫是完完全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刚来时,大家都觉得左娜是最酷也是最自由的那一个,她一定会成为蓝天间遨游的最自在的鸟儿,张扬又恣意,无拘无束,无忧无虑。可三年过去了,她成了最“听话”的那一个,按部就班的走父母铺下的路,不反抗,不委屈,纯接受。 林榆也问过她,会不会觉得难过。 她却说,“我一直都知道会这样,我爸妈选女婿的眼光比我好,坐享其成,我很快乐。” 左娜确实没有说谎,她的未婚夫可以用庸俗又简单的三个字来形容,高、富、帅,性格还温和不刺激,作风良好,生活自律,也是没得挑的结婚对象。 可能善恶到头终有报,在经历渣男的洗礼后,左娜也迎来了她人生中最理想的soulmate。 第263章 信仰的坍塌 那个夏天,杜蕾蕾为她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花季的年纪将在监狱度过。 此前,她寄希望于邵牧原一家。无果后,祈求着父亲帮自己摆平一切,因为杜蕾蕾是杜家的独生女,她一直因此而傲气冲天。 可是当她被抛弃的那一天,世界就在她眼前坍塌。她一向克己复礼的父亲,对她冷眼旁观,甚至撇清与她的关系。 后来她才知道,当初父亲的满口答应和心疼只是因为事情还没到最后一刻,算盘不能提前清算。所以,才配合着她,跟邵家低头。 话是那样说的,但她父亲从来没想过要把股份让渡,不过是个幌子。 结果幌子都被砸个稀碎,邵牧原一点情面不留,不原谅,不谅解,非常决绝的一告到底,不讲任何情面。 所以,她正式被逮捕的那一天,父亲身边多了一个十三四岁样子的男孩子。 她问父亲那是谁。 父亲说那是她的弟弟,今年十二岁。 杜蕾蕾用二十多年铸造起来的完美世界,父母恩爱,家庭富裕,自我强大,亲朋友好…在那一天,彻底结束,变成一片任人踩踏且昏暗无路的废墟。 人的信仰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去建立。 而信仰的坍塌只需要一瞬间。 没过多时间,还没等到二审判决,她便彻底成了活在自己完美世界,独立于另一个世界的“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难得糊涂”这个词,在此刻具象化到让人惊厥。 杜蕾蕾是归案了,但朱已岚却还没抓到。 警方在持续搜捕,在摄像头密布的当下,任何一个猖狂的犯罪分子都难逃法网。 除了处理造谣诬陷那件事,邵牧原还处理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位不速之客是邵东阳的情人。 出事的时候大家都不在意她是否存在。 分遗嘱的时候倒是跳出来,挺着大肚子,拉着横幅,企图用舆论导向让邵牧原给予她肚子里孩子等额的遗产。 看到她那副跋扈的嘴脸,邵牧原也不说话,只是越来越清晰父亲的无耻了。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老话说得不无道理。 那明明是位年轻貌美、风姿卓越的女孩儿,吐露出来的话语却是让人咋舌。 老唐说,“这是你老爹死了才炸出来的人格,你老爹在世的时候,这姑娘纯是一个娇滴滴的小白花,那手段,给老头哄得哟~”还配着他那贱兮兮地模样。 邵牧原对此很不耻,能靠貌美上位的姑娘也并不是十恶不赦,那是她们的资本和筹码,赌桌上,能靠得住的不就是筹码吗? 可十恶不赦的是,毫无底线的上位,不顾对方是否有家室,罔顾道德伦理,甚至以此为傲。 那情人闹了整整三天,邵牧原没搭理她,心平气和地上班,开会,回家。段琳也听了他的话,冷处理。 直到第四天,那人又雇了一堆群演在公司门口“讨债”。 这次邵牧原站定了,大踏步地走到那人面前,“咱俩商量商量?”他看起来友好极了。 那女孩撅着肚子,半信半疑,不是很愿意,但看到邵牧原那副模样,又觉得是自己这三天的哭天抹泪起了作用。如此,她又觉得希望就在眼前了。 可希望又在瞬间破灭了。 第264章 虚伪得可怕 邵牧原从公文包里拿出两份整理好的文件,他言语浅淡,不疾不徐,“我这有三份文件,一份是我父亲的手术记录,另一份是…”他顿了顿,“你肚子里孩子亲生父亲的资料…还有一份,虽然没资格看,但既然你想看,那就给你看看。” 那女人像是被吓到了一样,眼睛瞪得极大,仿佛要掉出来一般,嘴巴也张得大大的,足以塞下一个鸡蛋。她瞠目结舌地看着邵牧原,脸上露出了惊愕和惶恐的神情,似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双手不自觉地握紧,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掩饰内心的不安和心虚。然而,她的眼神却透露出一丝狡黠和算计,让人不禁怀疑她是否真的那么无辜。 “你在说什么胡话,你以为你编造的这些就能吓跑我吗?我告诉你,我要为我肚子里的孩子讨个公道!”她的声音很响亮,刺耳又泼皮。 熟视无睹这样的场面,邵牧原把文件拆开来,继续说道,“第一,我父亲在十年前就做了结扎手术,他不会跟你有孩子,也不会跟任何女人有孩子。”他娓娓道来,好似已经成了一种惯性,在此之前,他已经处理掉像她这样的两位母亲了,说真的,烦得很,但该解决的还是得解决,逃不掉,“第二,你肚子里孩子的父亲…经历好像蛮丰富的,不应该这么说,”他换了一种讽刺的方式,“我父亲比你大两轮,而你孩子的父亲比你小一轮…真不懂你们在玩什么游戏,俄罗斯套娃吗?这是嵌套公式?”说着,他笑了笑,接着拿出第三份文件,“最后一份,这是我父亲的遗嘱,从头到尾,你这个人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所以…”眼神突然变得犀利,他不想再多费口舌了,“你所说的,‘作为他的儿子,我独吞了他的财产’这句话,我可以告你诽谤,如果还是想要继续纠缠,可以,我们法庭上见。” 说完,他把文件塞在那女人手里,掸了掸衣领。 不想再多看她一眼,调转脚步,他准备转身离开。 那女人没反应过来,疯了似的看着文件上的一字一句,她翻了一遍又一遍,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个字都未提及她。 她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颤抖着嘴唇叫骂,“邵东阳你个老不死的,你说好要给我未来的,你说好要好好对我的,你说好要好好对我和孩子的,你个王八蛋,睡了老娘,吃干抹净就死了,你他妈就该下地狱啊!” 走出去很远一段距离,邵牧原还是回了头,遥远地看到那个坐在地上颤着身子嚎哭的女人,心里不是滋味,无法形容,难以言语,好像一根不大不小的刺插在心脏上,每呼吸一口都觉得疼痛难忍。 那是个可恨的女人,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他至始至终都无法理解父亲的行为,把自己的快乐凌驾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甚至不愿意把真相告与。 他和那女人之间,都虚伪得可怕。用一层薄纸就想要铸造一个相见恨晚、爱得死去活来的深情戏码。 可悲的是,她始终没能玩得过一个久经沙场又垂垂老矣的男人。 正因为父亲如此做派,周围人如此做派,邵牧原才不想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有逆反的意思,更多的是不想添麻烦,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不想尸体都火化了还要被骂得体无完肤,那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第265章 人心是捂不热的 解决完父亲的遗留问题,知了已经窜上树梢,不分昼夜的鸣叫。 室外的温度持续升高,室内的空调一降再降,烈日炎炎的平芜,像蒸锅似的让人汗流浃背。 在邵南木出生长大的别墅里,在邵东阳常常工作到半夜的书房,在他常坐的那件沙发上,段琳总是在发呆。 看着窗外的树梢,郁郁葱葱的绿叶摇曳着,隔着玻璃却听不到它们的言语。 最近经常回忆起过去,她刚怀孕时,丈夫每天都回家,他每天工作那么忙,还会亲自给她做饭,照顾她的起居。 她一度以为,自己在最好的年纪遇嫁对了人。 他的付出,段琳感恩戴德。 可后来,随着时间推移,他好像倦了。她孕反时,她辗转反侧时,她食不知味时,丈夫再没了笑脸。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吗?她会怀疑,怀疑自己的邋遢让他倒胃口。 这么多年,她总在找一个答案,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答案。 直到有一次在医院,林榆中暑严重,邵牧原忙前忙后的为她端茶倒水,甚至在她呕吐时下意识地用手去接。 这又是什么呢? 总不能是将就吧。 应该是打心底里愿意去伸手。 很平常的一件小事,芝麻大点,却让她找到了答案。 面老朱黄不是她的错,错的是,从未真心相待的丈夫。如果不是觉得在当时的邵牧原身上看不到希望,邵南木大抵不会出生。他的孕育,只是因为缺一个正统的商业继承人。 当邵牧原回国,彻底被扶上神坛,邵南木的意义也不再重要,所以,他可以按自己喜好去抉择未来。 直到现在,邵东阳的死,才让深陷泥潭二十载的段琳清晰地认识到,人心是捂不热的。 可是也不知怎的,他死了,她还是没有勇气去恨他。 或许真正爱过的人,心底总会留下一块免罪金牌吧。 关于邵东阳的遗嘱,他把公司和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邵牧原,银行账户存款留给了邵南木。而她自己,只有这一栋别墅能守着。 那就守着吧,二十多年都过来了,又何惧再加二十年。 曾经熠熠生辉的女博士,在蹉跎和混乱的关系里磨平了棱角,成了最普通的附属品,“邵夫人”。 邵牧原语重心长地跟她讲,“他留给我的财产,我可以分割出来给你和南木,公司我会找职业经理人去打理,如果哪天南木想接手了,我可以给他机会,南木留学的所有费用我来承担,南木名下的资产先由您管理。” 听到他说得这些话,段琳有时候会恍惚,眼前的人,跟丈夫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那样的父亲,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 深情,共情,感性,这些东西并不是一个普通男性会拥有的特质。 活到这岁数,该享受的该经历的,她都过了一遍,什么钱,权,名,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也不大重要。就算现在去死,好像也没什么遗憾。 可能唯一的遗憾就是,邵南木还没毕业,她很想看看自己儿子学成归来,意气风发的模样。 所以她说,“你父亲留给你的就都是你的,我不要,我嫌硌手…至于南木,我手里的积蓄足够他读完书…谢谢你一直都认他这个弟弟,只要南木无忧无虑的过完他这一生就好了,我也不求他一定要继承什么家业。” 很多年前,段琳一直在为儿子做打算,自己攒钱,自己投资,手里有一笔足以支撑儿子平安长大的资金。因为那时候的邵牧原,戾气重得可怕,好像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将这对外来母子赶尽杀绝。就像所有这样资产的家族一样,兄弟姐妹之间,妯娌亲戚,上上下下,总要打得头破血流,才算称得上家大业大。 但没想到的是,在画地分割的档口,他们一家都和谐的离奇。 离开别墅时,邵牧原还是说了一句很想说,但从未说出口的话,“段姨,你和南木是我永远的家人。” 段琳看着他的背影,笑着笑着便哭了。 第266章 这世界不缺大人 左娜的速战速决让人咋舌。 仅仅不到半年的时间,她就完成了与相亲对象的相识、相知和相爱,并决定步入婚姻殿堂。这个速度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讶不已。 八月初的时候,林榆收到了一封请柬,是左娜的结婚请柬。 他们在浮生举办的婚礼,是粉色城堡主题的,因为左娜最喜欢粉色。 婚礼现场布置得美轮美奂,处处透着浪漫与温馨。 林榆作为伴娘团的一员,站在新娘左娜身旁,心中满是感慨和祝福。她望着眼前幸福洋溢的左娜,不禁想起了她们曾经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 三年一晃如隔世,如今看到左娜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林榆从心底里为她感到欣慰。 新郎为新娘穿鞋时,他的眼神宠溺又深情,仿佛手中捧着的不是鞋子,而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他时时刻刻牵着左娜的手,生怕她远离自己半步。怕左娜饿着,特地多订了一桌饭,让她在婚礼后独自享用。 左娜不会做饭,他就有一样学一样,总能做出新花样给她吃。 左娜喜欢养花,他们的婚房有一片花海。 左娜喜欢画画,他特地为她设计了一个专属的画室。 左娜喜欢买包包,他给她办了一张超级商场的超级vip卡,她想要的,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到手。 结婚前夜,她们四个人坐在一起开单身party,边吃边聊,听着左娜眉飞色舞地描述着她的完美丈夫,滔滔不绝。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事情还没讲。 原来幸福和不幸福,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一生只爱一人是违背人性的,但总有人为了只爱一人而违背人性。 婚礼上,林榆将这些话转述给了邵牧原,她说,“真好,娜娜嫁对人了。” 邵牧原攥着林榆的手,娓娓道来,“人都是相互的,没有谁能依偎的付出而不求回报,所以应该不仅仅是新郎对新娘好,新娘对新郎也好,称得两边放东西才能平衡。” 听到他这一席话,林榆睁着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深邃又明亮。她从里面看到了自己,恍然大悟,“噢~是,我差点忽略了娜娜的付出,我记得之前她老公公司资金链出问题的时候,她二话没说就转账了,虽然她不会做饭,但为了她老公,她真的去学了,明明去年还说她绝对不允许自己被油烟伤害…遇到自己的喜欢的人原来真的会变。” “嗯,同意。”邵牧原一边笑着,一边捏着林榆的脸,“你最近是不是又瘦了?” 他说这话,林榆不高兴,“咱俩天天在一起,你怎么看出来的?” “以前你的脸好捏,现在不好捏。” “……” 林榆不想搭理他,明明他每天都在投喂,生怕她少吃一口饿着了,好像养孩子似的。 席间,邵牧原不停地给林榆夹菜,他说,“多吃点,胖一点健康。” “我又不是小孩儿,我自己知道吃!”她瘪着嘴,生没来由的闷气。 “那是你自己觉得的,在我这,你就是小孩儿,”说着话,他叹了一口气,“我呀,就受累把你抚养长大,你就负责长慢一点。” 林榆本来已经准备好要反驳的话了,结果他又说,“这世界不缺大人。” 她突然说不出口了,低头认真地把盘子里的食物都塞进嘴里。 邵牧原笑着,摸摸她的头,“我家小孩儿真听话!” 第267章 用爱编织的梦幻时刻 就在这时,礼堂的大门缓缓打开,一首动人的《athousandyears》如预期般响起,那悠扬的旋律如同天籁一般,萦绕在整个礼堂之中。 聚光灯恰到好处地打在了入口处,照亮了那条通往幸福的道路。 在光芒之下,身着华丽婚纱的新娘宛如仙子下凡,婀娜多姿的身影仿佛被赋予了生命,每一步都充满了期待和喜悦。 左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笑容如此甜美,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此刻,她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见证着她走向幸福的每一个瞬间。 戒指交换,许下一生。 林榆看着他们幸福的模样,泪水已经模糊了她的双眼。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眼中满是感动和欣慰。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地上,但她却浑然不觉。此刻的她,心中只有对这对新人深深的祝福。 原计划好的扔捧花阶段,左娜却没有按照流程来。 拿着捧花,左娜径直走到林榆面前,她红着眼眶,声音微微颤抖:“林榆,我想把我的幸福传递给你。” 林榆听到这句话时,先是感到一丝惊讶,但很快,她的脸上浮现出了深深的感动。 她看着左娜手中那束鲜艳欲滴的捧花,心中油然而生,涌起一股温暖之意。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接到这样一份意义非凡、份量沉重的礼物。 对于很多人来说,捧花代表着幸福与美好的祝愿,而此刻,它更是一种深深的情谊和祝福。 婚礼结束后,邵牧原牵着林榆的手,林榆手里拿着捧花。他们走过红地毯,走出教堂,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映出幸福的影子。 邵牧原轻轻地问:“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温柔和爱意。 林榆停下脚步,抬头看着邵牧原,眼中闪烁着光芒。她微笑着回答道:“我想要一个简单而温馨的婚礼,不需要有太多人,但是要有我们亲近的人在,可以有很多很多花,茉莉好闻,玫瑰好看…但是颜色好像不太统一…”她认真地思考,畅想着未来,眼神里亮晶晶的,好似有一道银河。 邵牧原点点头,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承诺。他紧紧地握住林榆的手,表示愿意为她实现这个梦想。他们一起讨论着婚礼的细节,想象着那一天的美好场景。 林榆笑着说:“我希望能够在海边举办婚礼,听着海浪声,感受海风的拥抱。” 邵牧原接着说:“那就让海风吹起你的婚纱,让海浪见证我们的爱情。” “…有点肉麻诶你这话。” “有吗?” “有。” “我觉得还好。” “你以前可从来不说这种话。” “什么时候?” “我们在一起之前。” “那时候我比较内向。” 林榆笑了,很大声地笑了。 他们沉浸在对未来婚礼的憧憬中,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将是一场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浪漫盛宴,一个用爱编织的梦幻时刻。 如果那一天真的来临就好了。 时间就像 第268章 你很吵,但我不嫌烦 处理完琐碎的事情,按照邵南木自己的意愿,他还是想继续留学。 邵牧原给他最大的支持,虽然说段琳明确说了不用他的资助。但作为哥哥,这么多年,他早就习惯有那么个毛孩子,追在他屁股后头,跑得一颠一颠地喊他哥哥。 邵南木出国之前,林榆特地为他组织了一场饯行聚餐,请了一些亲近的人,在邵牧原郊区的湖中别墅里露营。 虽然大家平常都很忙,但难得的聚餐还是都空出时间前来赴约。 程澄在仓库里翻箱倒柜,叮呤咣啷的。 他左翻翻,右翻翻,上翻翻,下翻翻。 吵闹的声音不绝于耳。 程澄有点理不清思绪,“我记得放这了呀,去哪了呢?” 在脑海里拼命回忆。 这时,路姮刚从公司下班回来,找不到他人,就听到仓库里亮着灯,声音还不小。 他太过于专注,以至于路姮站在他身后都没有发现。 “嘛呢?你哈士奇啊?”路姮双手抱胸,对于程澄的拆家行为很是不满。 那人却被吓到似的抖机灵了一下,而后转身,嘿嘿一笑,“宝宝回来啦,累不累呀?”他挽起路姮的手,一脸的娇俏。 路姮白了他一眼,“说了别叫我宝宝,到时候儿子开口叫的不是爸爸妈妈,是宝宝,哼~”她冷笑一声,“你懂的。” “诶呀,有你的基因,咱儿子怎么可能那么傻呢是吧!”他站在路姮身后,帮她捏肩揉腰,“明天咱不是去邵哥家里露营嘛,我找找鱼竿,听说他那池塘鱼养得不错,你爱吃鱼,我给你多钓几条。” 听到这话,路姮突然觉得上一天班也没有那么累了,结婚这么长时间,程澄婚前婚后一个样,反而更粘人了。 她一直觉得,自己之前恋爱的疾疾无终都是因为在等他的出现,就像俗话里说的,命中天注定。 “鱼竿放在楼顶那个杂物间了,还有高尔夫球杆,你的赛车服,当时收拾的时候问你了,转眼就忘了?”她好笑地揶揄他,“你属鱼的呀?” “我这不有你嘛,我只要记得你的事儿就行了,其他的不重要的可以忽略!”临了,他又补了一句,“宝宝你太贴心啦,能娶到你真的我的福气!” 这样的话他总说,说多了也不嫌烦,路姮反而喜欢听。这大概是所谓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有路姮在,程澄可以当个甩手掌柜,搞一些自己的爱好。 有程澄在,路姮再也没有吃过外卖,胃再也没疼过。 小程路垚已经会咿咿呀呀了,对于他叫爸爸妈妈指日可待。 有时他们也会小打小闹,但闹脾气的起因让谭柯和邵牧原无语。 比如说,路姮有天没有给程澄早安吻,程澄就生气了,闹脾气闹一天。 再比如说,路姮睡觉离得有点远,程澄又开始扭扭捏捏。 还比如说,路姮说好的留出时间他们去旅游,却因为公司脱不开身,程澄能跟她冷战足足三天。 原本已经长大的程澄,好像在认识路姮之后,又变成了小孩儿。 关键是,路姮也不觉得烦,反而觉得他有趣,时常逗他玩。 虽然闹别扭的是程澄,但道歉的也永远都是他,还总以各种花样去讨路姮开心。 爱是你很吵,但我不嫌烦。 第269章 幼稚的玩笑 露营那天刚好是阴天,天空被乌云笼罩,阳光无法穿透云层,使得整个世界显得有些阴暗。没有了往日的明媚和温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压抑和沉闷的氛围。微风轻拂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但这声音却让人感到一丝凉意。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息,仿佛预示着一场即将到来的降雨。 这样的天气刚好露营,微风拂过,带着清新的空气和淡淡的花香。树叶轻轻摇曳,仿佛在与风共舞,发出沙沙的声响。阳光透过斑驳的树荫洒下,形成一片片光影,给人一种宁静而美好的感觉。天空湛蓝如宝石,洁白的云朵像一样漂浮着,一切都显得那样和谐,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 邵牧原为了给邵南木饯行,特意邀请了隆福居的厨师来家里做饭。这些厨师带来了各种美味佳肴,包括烧烤和精致的菜肴,可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需求。 他还拿出了他珍藏已久的红酒,是程澄软磨硬泡都想要拿来尝尝的那种。这次为了邵南木,他毫不犹豫地将其拿出来分享,让大家一同享受这个特别的时刻。 程澄最先登门,“邵哥,托您的福,我这鱼竿总算是要派上用场啦!我记得上次说去露营还是在…” “三年前。”谭柯迈了一步,出现在他身后。 程澄堆着一脸的笑意,“还是我家小谭谭记性好!” “你当他年级第一是假的?该记的不该记的他全能记。”邵牧原补了一句。 把鱼竿放在草坪上,眼尖的程澄马上就看到饭桌上摆着的红酒,抱在怀里,“这什么!?压箱底的货都拿出来了?这是要大结局了?” 谭柯白了他一眼,“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至于吗?” “怎么不至于,我求他好几次了,他都不给我喝一口,这会儿一整瓶畅饮,”他四处寻找目标,在秋千椅上找到了邵南木,指了指他,“小南木,你就偷着吧,你哥真下血本了,要是不拿个优秀毕业生回来,真对不起我啊!” 邵南木撇过脸去,没搭理他,自顾自地荡着两条腿。 “关你什么事儿啊?”谭柯揪了揪他的耳朵,“什么好事都往自己脸上贴?” “别拽我耳朵!”程澄的脸马上就红了,“我现在已经是当爹的人了,给我点面子!” 谭柯只是笑,安分守己地把手背在后面。 苏柒也跟着谭柯来了。 一向高跟鞋以示人的她头一次穿了平底鞋,一袭白纱裙,站在那,背后的树木郁郁葱葱,她像油画里的仙子,就像卡尔·塞叶笔下的《yellowwildflowers》那样,让人赏心悦目。 路姮风格依旧,干练得体的西装套装,精致的妆容,昂奢的气质,初见时,林榆总觉得她不好相与,但真正接触下来,脱下那层紧巴巴的外衣,她内心可爱的紧。要不然,怎么能跟程澄混成天造地设呢? 她们三人中,属林榆最小,也属她最娇憨,尤其是笑起来,酒窝一深一浅,让人想要多看一眼。邵牧原喜欢看林榆笑,此前喜欢,现在依然喜欢。 她最近手痒,在学网上的调酒师调酒,邵牧原总是第一个试毒,有时候真的难以下咽,但他还是违心地竖起大拇指。然后在林榆也欣慰的入口后开始大笑。 不知何时,他也学会开幼稚的玩笑了。 第270章 不能绑着她 下雨天钓鱼是绝佳的选择,雨水会带来更多的氧气和食物,鱼儿更容易上钩。 雨天还能降低水温,让鱼儿更活跃,增加它们的食欲。所以,对于喜欢钓鱼的人来说,下雨天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享受到更好的钓鱼体验。 但对于邵牧原他们仨人,顶多是业余爱好者。 有时候忙得连饭都吃不上,别说钓鱼了。 也是今天有幸,能在湖边坐成一排,什么都不用想,只管瞧着鱼竿,时不时有鱼儿被骗上钩。 程澄提了一嘴,“邵哥,你咋想的呀,突然要露营?”他好奇,邵牧原这种人,怎么会组织聚餐呢?他一直都是被邀请的那一个,还得好说歹说才去的。虽然这两年有所改变,但依旧不像他的风格。 他看着湖面绿水碧波,眉眼舒展,有些没来由的想笑,“林榆提的,他说,你们是亲人,亲人亲人,越亲近越亲,而且,”将目光收回,他斜倪着看身边的俩人,“我很早之前跟她提过一嘴,说我们一直想露营,一直没顾上,我都忘了,她却记得。” “嘿呦!”谭柯啧啧嘴,摇摇头,“你小子,又开始秀恩爱了是吧!” “有吗?”邵牧原用很是讶异的口气,眼角却是上扬的,好不张扬。 程澄切了一声,没搭理他,反而开始揶揄,“是啊!”他一副很难过的模样,“你多幸福呀,哪里像我,左边是老婆,右边是儿子,两头都得顾,我多想自己能分身就好啦!” 一听他这话,邵牧原那阳光灿烂立马阴沉下来,抬脚踢了程澄一脚,“秀恩爱滚一边去,鱼喜欢未婚的。” 程澄也没躲,还是贱兮兮地冲他做鬼脸。 路姮远远瞧见他那样,一边叹息一边摇头,家里发疯就算了,出门在外也不知道给她留点面子。 “说真的,你跟…林榆…真的会结婚吗?”程澄又变得严肃起来,话题急转直下,“我记得你前年就求婚了吧,当时觉得你虎,”他咂咂嘴,“原来是提前预定,怕人跑了,邵哥,要说城府还得是你啊!就算这鸟飞出国了,你手里还拽着根绳儿是吧!” 左边挨了一脚,右边也挨了一脚。 谭柯皱了皱眉,“不会说话就闭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大海啊?管那么宽!” “关心关心嘛!”他撇撇嘴,忍气吞声。 邵牧原倒是没太大情绪的起伏,再一次目视远方,已经有鱼儿上钩了。 他动作利落干脆,收线,捞起,入桶。 看着鱼儿在桶里挣扎,他说,“以前觉得时间难熬,总觉得一天比一天过得慢,可是现在,怎么一晃眼的功夫,都三年了,”他回头,看了看正聊得火热的三个人,嘴角再次勾起无名的笑意,“那天跟林榆一起参加婚礼,看着她一脸羡慕,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直接带她去领证,然后迅速办婚礼,人如果在最想要的时候得到了,那就是记一辈子的事儿。” “那怎么又泄气了?”谭柯问他。 垂着头,他撑着膝盖站起来,“我要是真跟她领证了,才是真的城府深,她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就不能绑着她。” 他笑了笑,提起装满了鱼的桶,“等她飞累了回来的时候,我就挑个好日子,牵着她的手去领证,然后给她办一个盛大的婚礼。” 心里如此想着,他如释重负似的朝着林榆走去。 走到林榆身边,他会开玩笑地说,“你男人打猎回来了!” 林榆则会顺势接下鱼桶,看看鱼,看看人,酒窝一深一浅,“我男人真厉害!” 第271章 不排斥苏柒 从林榆那索了两个吻,邵牧原又提着桶回来。 走到谭柯身边看看他的桶,一条。 再走到程澄身边看看他的桶,零条。 他又回到自己的座椅前,很是无奈地摇摇头,声音拉得很长,“你们…也太菜了。” 兴致本就不高的两人,听了这话更气不打一处来了。 两眼一闭一睁,俩人一左一右,禁锢着邵牧原的胳膊和脑袋。 等他喘不上来气时,才不情愿地求情,“我菜我菜,怎么还动手了?” 程澄不客气地来了一句,“装逼使人面目全非。” 谭柯一下子笑得前仰后合,恰巧此时鱼上钩,他刚要提钩,又没了动静,那脸拉得老长。 邵牧原拍拍他的肩膀,“你还是心不静。” “滚呐!”谭柯丝毫不客气,“就你静,你活得挺好是不?” “怎么不算呢?”他回了一句。 谭柯白了他一眼,接着死盯着鱼竿,生怕再错过。 天空中的乌云像墨一样浓得化不开,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吞噬。 原本还算明亮的天空逐渐被黑暗所笼罩,让人们感到一种压抑和不安。 风一阵阵吹过,树林发出阵阵沙沙声,像是大自然在向人们传达某种信号。 树枝随风摇曳,似乎想要挣脱束缚,但却无能为力。它们在风中舞动着,仿佛在诉说着什么秘密。树叶纷纷落下,在空中翩翩起舞。 远山的呼唤,湖泊的涟漪,阴晴不定的天,似是而非的男男女女。 “感觉苏柒不一样了。”程澄回头望了一眼女孩儿们的方向,又转回头来,“以前觉得她像事业型女强人,现在…有点像当妈的。” “你又懂了?懂王?”邵牧原补刀了一句。 “因为路姮就是这样啊!当妈了以后完全是两种状态,”他想了想不太对,又补充到,“是气质,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母性光辉,有时候在我妈身上也能看到,公司的人都怕我妈,可是我就觉得我妈温柔的要命,这就叫反差!”他洋洋得意于自己的解释。 邵牧原接着他的话说,“毕竟她也算是妈妈了,念伊不已经开始喊她…” “苏柒怀孕了。” 一句话,轻飘飘的,那么稳重,却让那俩人垭口宕机了半天。 他们都知道当初谭柯跟苏柒结婚就是为了想给小念伊一个家,也为了堵住催婚的麻烦事,他实在没有精力再去认识新的人。 “你们也知道,前段时间我妈住院了。”他缓了缓,声音里满是无奈,无奈到觉得好笑,“她一直想要有个孙子,我以为我已经挺狠心了,但是看到她憔悴成那样,我怕,我怕她带着遗憾走。” 持续了很久很久,那俩人都没说话。 风吹得越发狠了,树荫躁动不安,风雨欲来,势不可挡。 谭柯自顾自地说着话,“我知道这对苏柒不公平,但我没有其他办法,我可能就这样了吧,永远都是个自私的人。” 鱼上钩,程澄终于钓上来一条,不再是光杆司令了。 邵牧原收了鱼线,整理钓具,撑起伞的功夫,雨就开始滴滴答答了。 谭柯也在收拾装备,邵牧原站在他身后给他撑伞,他说,“在我看来,你不全是自私,你是不排斥苏柒。” 手僵在远处,打一眼的功夫,雨又下大了,谭柯加快了速度。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说白了,谭哥,从小到大你就不是能将就的人,你自个想想吧,你不是看上苏柒,你能委曲求全的跟她结婚?带个孩子怎么了?要钱有钱,要颜值有颜值,要身材有身材,说残酷一点,现实一点,多少人愿意倒贴,但你偏偏选中了苏柒,真是因为省事儿?不见得吧!”程澄一股脑地全秃噜了,也不管谭柯爱不爱听,只是因为是亲兄弟,所以不想他从始至终,一直都在自欺欺人。 真爱瞬息万变,没有什么永恒的爱。而深爱一个人之后,又爱上另一个人,也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我们是人,不是神。 正因为七情六欲,才让我们在复杂的社会环境里立于主导位置。 或许我们能保持初心的关键在于责任。 “负责任”只有三个字,压在每一个身上,就是一整个人生。 三个人是跑着回来的,也就几步路的功夫,还是淋成了落汤鸡。 看着苏柒为自己擦头发的样子,谭柯恍惚之间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或许真如程澄所说,他早就喜欢上苏柒了,只是因为自己的脸面,自己的深情人设不能崩塌,才荒唐地用合适这样的字眼来自我欺骗。 移情别恋不可怕,伤人的是以凑合的名义爱人。 第272章 相互即永恒 倾盆大雨如瀑布般从天空倾泻而下,仿佛要将整个世界淹没。 雨滴狠狠地砸向地面,溅起无数水花,形成一片片朦胧的水雾。 街道、房屋和树木都被雨水浸湿,变得湿漉漉的,透露出一种清新的气息。 人们纷纷躲进屋内避雨,而那些勇敢的行人则撑起雨伞或披上雨衣,匆匆忙忙地行走在路上。 汽车驶过积水处,溅起高高的水花,发出清脆的声响。 雨声交织成一曲宏大的交响乐,伴随着闪电和雷鸣,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威力和神秘。这场大雨带来了清凉和湿润,也给城市带来了别样的生机与活力。 八月中旬以后,平芜多雨,两天一小下,三天一大下,瓢泼的,淅沥的,断断续续的,总给人一种湿哒哒的感觉。 但雨后的夜晚是很舒服的,不燥的微风吹过,卷起树叶的缱绻,荡漾在悠扬的月光里。 钓上来的鱼,以各种方式上了餐桌。 红烧,清蒸,糖醋,煲汤,晚餐来了一次全鱼宴。 晚饭后,他们在客厅里,打游戏的打游戏,聊天的聊天。 眼尖的程澄从二楼下来,抱着一堆玩偶,一脸震惊地看着邵牧原,“邵哥,你…什么时候返祖了?这是什么!?你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东西了??还摆了一屋?” 原本还笑着的邵牧原,一下子冷了脸,一把躲过他怀里的玩偶,“你洗手了没有,别给我弄脏了!” 程澄:黑人问号脸。 邵牧原小心翼翼地拍了拍玩偶,好像在拍掉它身上的灰尘。 林榆一脸抱歉地站起来,她的脸颊火辣辣的,有些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那些都是我要他抓的,每次出去玩都要抓一次,时间长了就摆满一整间房。” “噢~”程澄恍然大悟,“又被你装到了邵哥~”他故意拉长尾音,调侃着。 “滚!” 他的邵哥一点面子不给他。 林榆拿着那群玩具上了楼,又把它们摆回原位。 为了摆这些东西,还专门买了一个装饰柜。 她从上往下数。 滑雪的时候抓的“乌龟屁垫”。 逛超市的时候随手抓的派大星、海绵宝宝、章鱼哥。 去游乐园玩的时候抓的变形金刚、慵懒大鹅。 逛商场的时候抓的各种样式的泡泡玛特。 去玩卡丁车的时候带回来的“护头宝贝”。 …… 因为林榆跟邵牧原说过,她小时候喜欢玩偶,但因为不是必需品,所以从来都不敢要,总是在橱柜前走走停停,看一看饱眼福就结束了。 所以,他答应林榆,每一次的约会都要给她带一个玩偶回来,就像定情信物一样。 即便他去出差,从几千公里的国外往返,也要给她带回去一个小型的特色玩偶,然后满脸期待地亲自交到她手里。 每一个玩偶都被赋予一个浪漫又有趣的故事,那是他们之间的故事。就像小草会发芽,树叶会掉落,太阳会落下,鸟儿会飞,鱼儿会游,月亮会升起一样,平常地如同一件小事儿。 可再平常的小事,如果没有相互依偎的经营,也会变成一盘无论如何都堆砌不起来的散沙。 庆幸地是,他们的爱是相互的,相互即永恒。 第273章 事教人一次会 窗外大雨倾盆而下,雨滴如豆子般大小,狠狠地砸向窗户,发出清脆的噼里啪啦声。每一滴雨水都像是大自然的鼓手,奏响了一曲激昂的乐章。 客厅里,明亮的灯光洒下一片温馨的氛围,仿佛将整个空间都包裹在了一层柔和的光辉之中。一群亲密的好友围坐在舒适的沙发上,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满足的笑容。这里没有外界的纷扰,只有彼此的陪伴和温暖的话语。 这个场景充满了家的感觉,让人感到无比安心。朋友们相互倾诉着生活中的点滴,分享着喜怒哀乐。笑声、欢呼声此起彼伏,交织成一幅欢乐的画面。大家似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沉浸在这片刻的宁静与快乐之中。窗外的雨声成为了背景音乐,增添了一份浪漫和诗意。 在繁忙的日子里,我们常常忽略了身边的人和事,但当我们停下脚步,聚集在一起时,才发现真正重要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些朋友就是生活中的阳光,给予我们温暖和力量。 可循着那群嬉笑的人群里,邵牧原却不见弟弟的身影,明明他才是今天的主角。 林榆从楼上下来,坐在他身边,她看起来有些愁眉苦脸的,“南木在天台,你去看看他吧,他可能不太开心。” 原本还张扬的眉眼,瞬间变得优柔踌躇,“白天看他情绪就不太对,我这个做哥哥的真是…”说着,他站起身,“我去看看他。” “好。” …… 天台有大片大片的彩灯,邵南木坐在藤蔓编织的秋千上,晃荡着双腿,眼神延绵到很远的地方,能看到雨的具象,也能瞧见夜的阑珊。 “躲这干嘛?”邵牧原站在他身后,声音很是温柔,“你以前可不喜欢下雨的,因为下雨天不能出去打篮球,因为下雨不能出去玩…”他顿了顿,转移话题似的说,“还有什么来着?” 突然出现在身后的哥哥让邵南木有些无措。 但他还是认真地回应,“还有下雨天黏糊糊湿哒哒的…”长睫浓密轻柔,他淡淡地开口,神情自若,“可是哥,我现在又喜欢下雨天了。” “为什么呢?” “因为我可以坐在这,听雨声,放空自己。” 自从父亲去世,邵南木好像真的长大了。 以前他是个活泼开朗乐观的大男孩儿,每天脑子里想的只有吃喝玩乐,还有追求自己伟大的理想。 现在,他变得稳重,变得喜欢发呆,变得喜欢说一些若有似无却满是深意的话。 人呐,跟他讲道理的时候,他可能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一旦遇到是是非非,一夜之间,就会有质的成长。 所谓,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会。 “哥,我以后还能经常回来吗?”他仰头看着邵牧原,就像小时候时常仰望哥哥那样,眼神还是那般清澈明朗。 一瞬间,心脏在隐隐发懵,好似堵着一口气喘不上来,他开玩笑似的捏了捏邵南木的后脖颈,“不回来你想去哪?啊?”他笑着,语气又很严肃,“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我跟你说过了,上一辈的事儿是上一辈的事儿,跟咱俩没关系…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的血亲,你记住了,不管走到哪,我都是你哥。” 这是邵南木第一次听他说这么肉麻的话,一不小心,憋出泪来,带着哭腔吐槽,“哥~原来你也会说这么矫情的话,太好了,我就知道我是你亲弟!” “臭小子!”他假意掐着弟弟的脖子,往自己的怀里拢,“小小年纪别给我整内耗那种时髦的事儿,什么年纪该干什么事,别想太远,活好当下,今天是今天,明天是明天,别混一块成浆糊了!” “哥你要不去开讲座吧,我感觉效果挺好。” “滚犊子!” 那天晚上的雨下得好大,把乱七八糟的乌糟事儿都冲刷地干干净净,雨过无痕。 第274章 所以你没有早恋过 送走一行人后,别墅内顿时变得格外宁静,仿佛时间都停止了流动。 树梢上依然湿漉漉的,雨水顺着叶片滑落,滴落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然而,天空中的乌云逐渐散去,雨已经停了,只剩下稀稀疏疏的几滴雨珠偶尔从枝头落下。 微风轻轻拂过,带来一丝凉爽的感觉。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气息,混合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让人感到心旷神怡。树叶在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与远处传来的鸟鸣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曲自然的交响乐。 别墅外的花园里,花朵们经过雨水的洗礼,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娇艳欲滴。花瓣上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宛如珍珠般闪耀。 雨夜里的宁静格外让人舒畅。 阳台的门敞开着,偶尔有轻柔的风吹进来,吹乱窗帘,洋洋洒洒。 客厅只开了一盏小灯,邵牧原和林榆窝在沙发里,在看一部讲述文学史的纪录片。 如果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其中一个原因可以归咎为,都爱看纪录片。民生的,刑事的,文学的,历史的,影视记录里大多都是这些涉猎极广的纪录片。 片尾出现字幕时,邵牧原捏了捏林榆的脸颊,声音温柔似水,“icannotchoosethebest.thebestchoosesme.” 指了指荧幕,他补充道,“泰戈尔说的。” 纪录片里刚好讲到泰戈尔。 林榆饶有兴趣地问他,“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到底读了多少书?” “恰巧读过而已,小时候不喜欢读书,静不下心来,大概是高中的时候,天天泡图书馆,可能是环境影响人吧,那时候才发现书中自有黄金屋。”他娓娓道来,细水长流。 林榆笑了笑,眉眼弯弯,“怪不得我看过的书你都知道,跟百科全书似的。” “我比你年长几岁,当然不能白长了。” “那你高中的时候没人追你嘛,你长得这么好看。”她突然调转了风向,将话题引到一个可以勾起八卦之心的地方。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在图书馆里躲清静。不过很多人都是冲着谭柯去的,表白的,塞情书的,送早餐的,还有问问题的,太多了。”说着,想起当时的情景,他不禁摇了摇头,表示无奈。 “可是我觉得你更好看…”眼睛滴溜溜地转,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难道是因为你脸臭?总是冷冰冰的不说话?” 他突然笑出声,很是赞同地,“对,你理解的没错,我习惯了保持沉默…程澄总说我每天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好像所有人都欠我钱…正因为这样,我避免了很多麻烦,不像谭柯,永远笑盈盈的,我怀疑他不会生气。” “他可能不是不会生气,是他的家庭修养让他不能生气。”她若有所思地开口,八卦之心彻底被点燃,“所以你没有早恋过。” 在此之前,他们没有契机谈这样的话题。 如今,话赶话,便说到了此处。 “没有,那群不务正业的女生,我觉得挺没意思的。”他倒说得很是轻松。 林榆却觉得他有失偏颇,言语有些激动,“你看到的是人家的不务正业,那你看不到的呢,人不仅分好坏,也分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 听了林榆的思考角度,他宕机一秒,恍然大悟,“对呀,我当时怎么就没这么想呢?片面的判断确实不太合适…人无完美,金无足赤。她们令人欣赏的点我恰好没有看到。” 林榆长舒一口气,嘴巴一张一合,“对呀,就像那句哈萨克语,‘我清楚地看见你’,因为我看得见你,所以我觉得你哪里都好…”顿了顿,她的嘴角上扬,有些侥幸,“幸好你当时没那么想,不然我都不知道去哪追你去。” “不会,”他说,“不管怎样,我都会来找你。” “我也是。”酒窝一深一浅,她笑得很是欢实。 “那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他很想知道。 “你呀…”她想了想,头枕在邵牧原的腿上,看天花板,“你好的一面有很多,外表出众,才华横溢,谦逊有礼,三观很正,正直善良…” “好了,可以说但是了。” “但是…”她把玩着一缕头发,很认真地回答,“就像你说的,你总是沉默寡言,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不能事事都如此,你不说话,别人怎么能知道你在想什么,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而且你不说话再加上你不会笑,就显得很无情很冷漠,这样是很难跟人相处的,而且现在是人情社会,哪有人是跟社会割裂的,当然,你有资本,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本嘛。”她一口气说了很多话。 “可是很多人讲话都是在说废话,避重就轻,很浪费时间。”对于这一点,邵牧原有自己的看法。 “虽然…你说的有道理,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呀,人是情绪性动物,哪有那么多正经话讲,都是讲废话讲着讲着就亲近了嘛,讲着讲着就开始讲掏心窝子的话了,就像我跟我弟讲话,十句话有九句废话,但是因为讲很多话,所以我们关系很好,如果我选择沉默,他也选择沉默,我上哪去知道他最近怎么样,心情好不好,学习状况什么的,话不是为了让它有意义,而是从开口讲的话里知道你想知道的东西,就像我说的,我弟的情绪,状态。” “我已经很努力了,”他的眼神真诚又坚定,“跟你在一起后说的话已经比我前三十年加起来说的所有话都要多的多。” “这么夸张?” “完全属实。”他甚至摆出了发誓的姿势。 林榆笑着握住他的手,嘴巴很甜,“那以后就再多说一些嘛,我愿意听。” 看着她,瞧着她笑容满面的样子,邵牧原觉得自己活在向往的人生里。 人的一生,有人愿意听你讲话,好话也好,废话也罢,她就坐在那,不用大张旗鼓,也觉得她艳压四方。因为那是此生莫大的荣幸。 第275章 我愿意听 “没有,那群不务正业的女生,我觉得挺没意思的。”他倒说得很是轻松。 林榆却觉得他有失偏颇,言语有些激动,“你看到的是人家的不务正业,那你看不到的呢,人不仅分好坏,也分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 听了林榆的思考角度,他宕机一秒,恍然大悟,“对呀,我当时怎么就没这么想呢?片面的判断确实不太合适…人无完美,金无足赤。她们令人欣赏的点我恰好没有看到。” 林榆长舒一口气,嘴巴一张一合,“对呀,就像那句哈萨克语,‘我清楚地看见你’,因为我看得见你,所以我觉得你哪里都好…”顿了顿,她的嘴角上扬,有些侥幸,“幸好你当时没那么想,不然我都不知道去哪追你去。” “不会,”他说,“不管怎样,我都会来找你。” “我也是。”酒窝一深一浅,她笑得很是欢实。 “那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他很想知道。 “你呀…”她想了想,头枕在邵牧原的腿上,看天花板,“你好的一面有很多,外表出众,才华横溢,谦逊有礼,三观很正,正直善良…” “好了,可以说但是了。” “但是…”她把玩着一缕头发,很认真地回答,“就像你说的,你总是沉默寡言,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不能事事都如此,你不说话,别人怎么能知道你在想什么,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而且你不说话再加上你不会笑,就显得很无情很冷漠,这样是很难跟人相处的,而且现在是人情社会,哪有人是跟社会割裂的,当然,你有资本,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本嘛。”她一口气说了很多话。 “可是很多人讲话都是在说废话,避重就轻,很浪费时间。”对于这一点,邵牧原有自己的看法。 “虽然…你说的有道理,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呀,人是情绪性动物,哪有那么多正经话讲,都是讲废话讲着讲着就亲近了嘛,讲着讲着就开始讲掏心窝子的话了,就像我跟我弟讲话,十句话有九句废话,但是因为讲很多话,所以我们关系很好,如果我选择沉默,他也选择沉默,我上哪去知道他最近怎么样,心情好不好,学习状况什么的,话不是为了让它有意义,而是从开口讲的话里知道你想知道的东西,就像我说的,我弟的情绪,状态。” “我已经很努力了,”他的眼神真诚又坚定,“跟你在一起后说的话已经比我前三十年加起来说的所有话都要多的多。” “这么夸张?” “完全属实。”他甚至摆出了发誓的姿势。 林榆笑着握住他的手,嘴巴很甜,“那以后就再多说一些嘛,我愿意听。” 看着她,瞧着她笑容满面的样子,邵牧原觉得自己活在向往的人生里。 人的一生,有人愿意听你讲话,好话也好,废话也罢,她就坐在那,不用大张旗鼓,也觉得她艳压四方。因为那是此生莫大的荣幸。 第276章 幼稚底色 八月底,段琳和邵南木一起,坐上了国际航班,彻底飞往新的生活。 临行前,邵牧原还是不放心,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弟弟在那边受委屈。 邵南木却像个小大人似的,拍拍哥哥的肩膀,满不在乎地说,“哥,你怎么比我还矫情?我是出国,不是出家,没有削发为尼,也没有遁入空门!”他开玩似得说。 段琳锤了他一拳,“好好说话!” “诶呦,过年我肯定是要回来的,”他伸手抱着邵牧原,声音还是能听出一些悲伤来,“哥,你等我回来...实在不行,你来看我,反正...你看嫂子的时候顺道来看看我。”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又让邵牧原想起那难以接受的现实,是啊,再有一个月,林榆也要走。 “到时候看心情。”邵牧原突然冷了脸。 “这才是我哥嘛!”邵南木龇着大牙,贱兮兮地说着。 在邵牧原跟段琳交谈的档口,林榆被邵南木支去一旁。 他苦口婆心地说,“嫂子。” “嫂子”这个词,他已经叫得很是顺口。虽然林榆几次三番提醒他还没落到实处,别改口那么快。 但习惯形成了就很难改了。 “你也知道我哥,他那人吧,不会献殷勤...但是他干实事啊,他那样的人,长得帅,身材好,有能力,就这条件已经是上上品啦,关键他对你还专一,嫂子,你知道这事儿有多反人类吗!”他激动地恨不得自己变成一个女人,说啥都要嫁给这么一个钻石王老五。 林榆看着他眉飞色舞的表演,不为所动,“什么意思?怕我吊着你哥,出国了又谈一个?”她直接点明了邵南木的担忧。 “没!”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主要是国外那环境...那就是个大酱缸,待时间长了自己也被腌入味儿了...但是!”他突然提高音量,“我肯定是无条件相信你的嫂子,你跟我哥简直就是天生一对,这么多年了,你们不结婚真的很难收场。” 他突然又嬉皮笑脸了起来,“到时候结婚,你记得让我哥给我包个大红包。” “你倒反天罡啊你?他结婚给你包红包?”林榆笑着,觉得很是好玩。 “那我可是你俩的媒人啊!要不是我,你俩也不会认识不是?这年头媒人做媒可贵啦!” “媒人,我怎么觉得教育机构的中介更像媒人。” “诶呀,嫂子!”邵南木开始撒娇了。 “好啦好啦,到时候肯定给你包个大的!”她仰头看着邵南木,不知不觉中,那个会在桌子下面偷偷玩游戏还死不承认的小孩儿长大了,不再是依附在哥哥身后的胆小鬼。 为了让邵南木安心,林榆还是郑重其事地跟他说,“你放心去吧,我跟你哥都是成年人了,当初谈恋爱是自己要谈的,谈这么长时间也没想分开也是我们自己选择的,至于以后会是什么结局,我们谁也不知道,我不是将就自己的人,也不是会因为寂寞就找个人解闷儿的人,我不是,你哥也不是...可能不巧你接触的都是为了去镀层金,但对我来说,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次机会,也许是一次彻底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我有很多事要做,也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做,所以,关于你担心的,我想我真的没精力去分心,我跟你哥都是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也愿意把对方放在心上...所以道理就是,有心者不用教,无心者教不会。” 自始至终,林榆的眼神都是坚定的,坚定的以自己为中心,也坚定的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邵南木没再说什么,只是很认真地点点头。 他还是不够成熟,把恋爱关系想得太年轻了。 有时候,年龄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年长的那几岁不过尔尔几年,但时间向来只往前拨。不论如何努力,如何拼命,总会有自己年纪的幼稚底色,二十岁的幼稚,三十岁的幼稚,四十的幼稚...在历史的长河洪流中会一点一点地向自己蔓延。 第277章 践行宴 “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拔,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也是冬天,也是春天》 九月入秋,依然保持着夏日的炎。 几经暴雨冲刷后,天气清爽了不少。 窗外的阳光依旧,却没有往日毒辣。路边的白杨挺拔壮硕,却也不再鲜翠欲滴。 我们会畏惧将来,会畏惧长大,会畏惧独自面对的惶恐,却也无法阻挡未来的如约而至。 怕临行前时间不够充裕,林榆约着宿舍三人一起,在他们常去的东北菜馆吃了一顿饯行宴。 吃了三年的馆子,今天这一顿,格外可口。 或许可口的不是菜,而是和你一起吃菜的人,左娜、何玫玫、章维为、林榆,四个人,从天南海北,远道而来,却在缘分和巧合的加持下,成为一生不分离的挚友。 有趣地是,馆子的老板竟然认出她们了。 三年了,这是老板第一次跟他们搭话,操着一口东北腔,“姐儿几个好些日子没来了。” 四个人四脸震惊,最先坐不住地是何玫玫,“老板你认识我们啊?” “可不咋地,你们常来,脸熟呗,”憨厚的老板嘿嘿一笑,“你们是附近的大学生吧,看着就小。” 这话说给谁听都欢喜,但章维为还是说出了实情,“哥,我们四个今年都研究生毕业了,过几年奔三十啦!” 何玫玫一脸苦相,声音委屈极了,“能不能别说出这残忍的现实,我明明还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老板看这情形不好往下接话,他挠挠头,有些尴尬,“研究生好啊,都是高学历人才,那什么...相遇即是有缘,给你们这桌送份饺子,酸菜馅的,嘎嘎好吃!” 一听是吃的,四个人好像在变戏法,由悲转喜,只需要一句话的事。 “谢谢老板,祝老板生意兴隆!”她们异口同声,一如刚入学时互相打招呼时同款的礼貌姿态。 菜上齐了以后,饭桌上的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何玫玫说,“还得是东北人做的锅包肉好吃,怀宁做的齁死人啦!” 林榆揶揄她,“呦!这是变相秀恩爱呢?” “没有啦~”那娇羞的表情已经出卖她了。 “你俩房子租好了吗?”左娜问。 “我跟林姐一起住!”章维为笑的嘴都咧到耳后根了,“之前还想着在国外要被白人饭折磨死,但有林姐在,林姐的厨艺,天哪,日子不要太好过啦!” “那也得看我忙不忙,如果忙的话,我可能没有功夫做饭。” “没事嘛,你忙我可以做嘛...” 这句话差点把林榆惊到,章维为可是懒王,生平的厨艺也仅限于糖拌番茄。 “虽然我不会做,”章维为及时解释,“但我可以学嘛,林姐,为了你~我愿意变成狼人模样~”她又开始唱起来了。 何玫玫啧啧了两声,有些感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暗恋林姐呢,你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臭德行,尾巴都翘上天啦!” 林榆眉头一皱,“不愧是作家,脑回路...”她对着何玫玫竖起大拇指,“真的清奇!” 左娜没说话,看着章维为陷入沉思,却又在瞬间笑出了声。 章维为可能是不小心误食了水煮肉片里的辣椒,脸憋得通红,喝了一口水又呛在喉咙里咳个不停。 何玫玫还在拱火,“你不会来真的吧章哥!” “滚呐!”章维为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饺子来咯,皮薄馅大,这可是咱东北特色!”老板笑嘻嘻地来上菜,正好终结了这一话题。 这饺子一尝,确实有些惊艳。 之前她们还觉得酸菜做饺子馅太黑暗,没想到还真别有一番风味。 林榆突然想到,很久之前,大概是高中的时候,在一本散文集里看到了“西红柿鸡蛋馅”的饺子,当时她的表情是地铁老人看手机。但后来自己真的吃了以后,竟然也是适口的。 当很多事情“想当然”了以后,就少了很多去实践的勇气,明明它并不是一件坏事。 第278章 噩耗随着碎裂的杯子一起袭来 平时一顿饭顶天一个小时,今天这饭吃得却格外漫长。 她们聊了很多很多。 聊到左娜的新婚燕尔,去欧洲溜达一圈回来,明天又要去看海了。她的日子简直就是理想状态。 聊到何玫玫的炮灰作家史,她依旧不放弃的更新,她说她要为她的铁杆粉发电,大家问她谁是他的铁杆粉,她说是怀宁,还是她偶然间发现的。迟来的缘分也是甜的齁人。 还聊到章维为常年位居游戏氪金里的榜一大哥,连游戏开发公司改版都要问她一句同不同意。还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最能引起八卦畅聊的还得是林榆,这三年,她经历太多的故事。 遇上言情小说里的霸道总裁,也确实经历了一些玛丽苏剧情,邵东阳的警告,君城萧的阻挠,还有段琳的实言相劝。除此之外,还有好多超纲的经历,被诬陷,被诽谤,被针对...待一切都过去后,好像也不觉得有多么痛苦。 认识邵牧原,让林榆第一次知道,原来生活优质到极致的人也不幸福。他被病痛苦苦折磨着,那是身外之物无法解决的黑洞。如果说命运有注定,她与邵牧原之间就是注定的,她注定要出现,注定要为那个可怜人开一盏灯,暖一把火。而邵牧原的出现,成为林榆平淡一生里唯一的波澜壮阔。 “你俩到底什么时候结婚?”何玫玫吃了一口溜肉段,还不忘美言一句,“真香啊!” 一句话把林榆问住了。 “是啊,我记得西装哥很早就求婚了,你们都把我熬结婚了,你们还不结?”左娜也来补了一句。 林榆没说话,章维为开口了,“林姐都要读博啦,结什么婚嘛!” “读博怎么就不能结婚啦?我们课题组之前有个师姐博士在读期间就结了婚,”何玫玫补充了一句,“还生了个崽出来呢!” “那不一样。”章维为还是不愿妥协,她岔开话题,“怎么还叫西装哥呢?” “是呀,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这三年跟着林姐也是见过世面啦!”何玫玫接了茬,“壹园的点心真的意犹未尽啊!” “就知道吃!”左娜毫不客气,“所以西装哥到底怎么想的?”她又补了一句。 林榆闷着头吃饭,叨一口肘子皮,吃一个酸菜馅饺子,不油不腻,刚刚好。 良久,她才缓缓说了一句,“我们都忙。” “领个证的事儿,很复杂吗?”何玫玫不理解。 左娜笑了,“神经,你三岁小孩儿啊?结婚是两个家族的事儿,你以为过家家呢?彩礼、嫁妆、婚礼、车、房...这是面子上的,里子就更麻烦了,结婚就是赌博,你永远不知道谁在你身边的是人是鬼,恋爱的时候无可挑剔,结婚以后本性暴露的例子太多了。” 已婚人士对于婚姻是最有发言权的。 “你这意思...你后悔了?”何玫玫大胆发言。 “没有啊,起码我现在没有,我运气比较好,我嫁的是表里如一的人。”说着说着,眉眼扬起,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听她这样说,另外三人唏嘘不已。 林榆笑着说,“刚还说人家作家秀恩爱,你这又在干什么?拐个弯又回来炫耀?” “谁说她秀恩爱了?明明是你说的呀林姐,怀里抱个大帅哥还不满足啊?”左娜回应她。 她想了想,还真是自己说的,一边认怂一边开口,“对对对,我说的,是我酸了,真是不好意思。” 四个人又笑倒了一片,她们好像把包厢当宿舍了,有种通宵达旦夜谈的既视感。 可就在这时,饭桌上的手机响了。 电话是母亲打来的。 看到那串倒背如流的号码,她突然有些没来由的忐忑。 接通电话,她不小心碰掉一个玻璃杯。 “啪”的一声,噩耗随着碎裂的杯子一起袭来。 第279章 命这个东西改不了 “我希望能够远走,逃离我的所知,逃离我的所有。我想出发,去任何地方,不论是村庄或者荒原,只要不是这里就行。我向往的只是不再见到这些人,不再过这种没完没了的日子。我想做到的,是卸下我已习惯的伪装,成为另一个我,以此得到喘息。不幸的是,我在这些事情上从来都事与愿违。”——《惶然录》 她的笑容是那般好看,细嫩无瑕的脸上挂着一对酒窝,那酒窝一深一浅。 她的眼睛是水灵灵的,浓密的眉毛是微微弯着的,笑意就明晃晃地挂着,恰到好处。 后来,电话里传来阵阵呜咽声,断断续续,不绝于耳。 毫无征兆的耳鸣袭来,九月初秋,她却觉得冷得刺骨寒凉。 水灵灵的大眼睛在瞬间潸然泪下,变成泪眼汪汪的模样。 《酥油》中有一句特别形象的话可以形容她现在的状态,“大脑像被飓风洗劫过一场,空荡得如同一间没有家具的房子。” 窗外毫无征兆地下起了瓢泼大雨,也不知道是要终结这个苟延残喘的夏天,还是终结她如枯槁一般的心情。 左娜她们被林榆的魂不守舍的样子吓到了。 “林姐,咋了?”何玫玫问她。 思绪是混乱的,眼神无法聚焦,喉咙里发不出一个字,只是眼泪在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母亲告诉她,父亲从工地的脚手架上掉下来,钢筋从腹部穿过,现在正送往医院,生死未卜。 “我爸出事了...我要回家。”不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吐出这几个字。 跌跌撞撞往外走,差点又撞到服务员,本以为是侥幸,却在下一个拐角撞翻了一盘锅包肉。 她很抱歉,一个劲儿地弯腰低头道歉,差点抬不起头来。 何玫玫让左娜陪着林榆先走,剩下的事情她来处理。 那天的雨来得很猛烈,狂风混夹着泥泞和芜杂,柳树摇曳横行,车灯折射得五花八门,响声从四面八方袭来,充斥着聒噪与荒诞,整个世界都是混沌的乱。 车门一关,泥土和嘈杂隔绝,茉莉清香的林榆现在只剩下一身九度米醋味儿,左娜在一旁胆战心惊,她知道,再多的安慰都只是徒劳。 “要不要给邵牧原打个电话?”她现在倒是正经起来了,西装男也只是玩笑话罢了。 自从订好高铁票,林榆就一言不发的盯着某一处发呆,窗外,雨景,树荫,车流,行人,空洞而无神。 “不,”她费力地摇摇头,“他最近很忙,在出差,我不想让他担心。” 好不容易说了句话,也是设身处地的为那个人着想。 左娜有些生气,语气明显地苛责,“你是他女朋友,你们在一起都快三年了,出了事就应该陪着你一起承担,要不然跟普通朋友有什么区别。” 她还是那样,死气沉沉地,无动于衷,“我是不是他女朋友跟我想不想给他添堵没关系,他每天自己的事情就够处理了,还要花精力来处理我这个烂摊子吗?我凭什么呀?我有什么资格?”话越说越卑微,埋在心底里坚韧又难除的杂草又发了芽,生了根。 “林榆...” “对不起啊娜娜,”她偏头看着左娜,声音有气无力的,“我现在脑子有点乱,我以为我从地窖里爬上来了,可是我还在地窖里,太难了,我越来越觉得命这个东西它改不了...”也不知怎的,泪再次夺眶而出,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划过脸颊,“我也想昂着头做人,仰着脸去服装店试衣服,随手买一个自己喜欢的包包,想去哪就去不用计较会多花钱,吃饭也不用抢便宜的团购券...好几次,我心理建树好几次,我告诉自己要自信一些,自信一些,大家都是人,不分高低贵贱的...可是娜娜,这个世界就是分高低贵贱的,从出生就分了,我是他什么女朋友呢?门不当户不对的女朋友,家境普通,还有需要供养的弟弟,我爸妈从来不敢去体检,就怕查出什么大病治不好,因为穷,我们拿不出治病的钱你懂吗?我妈刚给我打电话,说要先预支十万块钱医药费,后续我不知道还要多少钱才算够,那是医院,花钱如流水的地方,我告诉他了,让他来补我这个大窟窿吗?” 听了林榆这一席话,虽然左娜无法感同身受,但看她这个样子,也于心不忍地陪着她难过。 左娜也明白了,有些口不能开,即便是再亲密的关系,“你需要多少钱,他出不合适我来出。” 林榆不知道,左娜能做到这个份上,但凡涉及钱,能倾囊相助的,都可以划分为生死之交了。 她很感动,但还是拒绝了,“谢谢你娜娜,没事儿...”她苦笑着,擦了擦眼泪,“情绪有点上头,所以说得有点多,这么些年我手里还是攒了一些钱的,暂时能顶得住。” “你攒的那些钱不是要出国用嘛,你花了还怎么出国?” “出国?”林榆才想起来,自己月底要出国,“现在这个情况,我可能...不出国了吧。”她还是笑着的,笑着笑着又开始擦眼泪。 她说命这个东西改不了,好像确是如此。 第280章 波光粼粼的银河 猪被杀的时候会疯狂吼叫,而羊会默不作声。 左娜本来是要陪着林榆一起回家的。 但林榆非常坚决地拒绝了,她不想麻烦别人,左娜正在蜜月期,不想给她平添不好的情绪。 一路上,她咨询了很多网络医生,虽然于事无补,但起码会有一些心理作用。只是越查越让她惶恐,好像每一个医生都在说,“没治了。” 来不及呼吸熟悉的空气和怡人的温度,她破天荒地上了一辆日日在高铁站前,坚持不懈地揽客的出租车。 那是一辆老旧又异味横生的出租车,林榆闻着有些犯恶心。 她麻利地说了目的地,司机却是个十足的话痨。 面对司机锲而不舍的追问,林榆实在没有心力去应答,只是点点头,或者摇摇头。 从高铁站到市医院这一段距离,如此煎熬,好似被扔在高尔夫球场,无论她如何拼命地跑,都看不到有围栏的边界。 在冲往抢救室那一层的电梯里,那种空茫又揪心的情绪涌上心头就再也下不去了。 直到看到母亲来回踱步,坐立不安的样子时,她甚至觉得如释重负。 如释重负于“抢救中”这三个字依然闪烁着希望的光辉。如释重负于法庭上的审判还没有宣告彻底结束。如释重负于在父亲出手术室的那一刻她能在身边。当荒谬占据整个洞穴时,透进来的一点点光亮也算是救赎。 “妈。” 这一声,她花掉了所有的力气。 母亲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强撑都泄了气,如同决堤的河床,一场大雨彻底搅浑了那来之不易的清澈。 “阿榆...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母亲的眼神是那样的悲伤,像做了错事的孩童,等待一个看似事关紧急,实在无关紧要的原谅,“医药费就要预支十万块钱,咱家全存的定期,医生说十万可能只是个零头,后续侥幸活下来了,药费、手术费、住院费...这些续命钱不知道要多少才算完。” 苍老的声音几乎要抖成筛子,鬓白的头发无限延伸,像一道波光粼粼的银河,里面杂糅着一个家庭的所有。 她伸手抱着母亲,轻抚母亲仍然挺直的脊背,母亲是个要强了一辈子的人,从来不会向命运低头,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可是林榆还是能感受到母亲微不可察的颤抖,混着婆娑的泪水,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没事,有我呢妈,天塌了我顶着。” 林榆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就像小时候看的那个公益广告似的,孩子长大后为父母遮风挡雨。 见到母亲后,她一直没哭,想着总得比母亲要坚强些才行。 就那么几秒钟的付费时间,卡里的数字变了又变,七年的积蓄成了一个笑话。但她不怕自己一无所有,只怕医生垂着头跟她说,“抱歉,我们尽力了。” 将近六个小时的手术,结束时已经深夜,凌晨三点的医院安静的出奇,只有偶尔有放声嚎哭的家属,在空荡又昏暗的长廊孱弱如浮萍。 当真正目睹过死亡时,才懂得什么叫“除了生死,没有大事。” 第281章 不管花多少钱都治 熬不住的时候,也想找个靠山靠一下,可怎么找都会发现,有的山长满荆棘有的山全是野兽。所以,你应该是自己的那座山。——《皮囊》 不幸中的万幸,手术很成功,钢筋终于取出来了。 听到消息的母亲险些没站稳,幸好有林榆在身边。 被掐得死死的脖子好像松懈了一些,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可怕。 医生却说了但是,“但是不保证没有术后并发症,家属要做好心理准备...贯穿伤太严重了,各项指标都不太好,后续在icu观察一段时间,之后再看情况。”临行前,医生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开了口,“后续费用保守估计在五十万左右,你们考虑清楚,这个费用对一般家庭来说还是不小的数字。” “治!”林榆几乎脱口而出,随后深深地向医生鞠了一躬,“医生,拜托您全力以赴,我就这一个爸,不管花多少钱,都治。”坚定的眼神,蒙了一层稀薄的水雾,但又在讲完话后恢复如初。 母亲彻底瘫倒在她身上,上气不接下气地呜咽声在漫长又漆黑的走廊里响起,她始终不愿嚎啕大哭以明示自己的悲伤,就像那些趴在还有余温的尸体上哭泣的着的,同病相怜之人。 又或者说,她还没到那个时候,绷着的弦不能提前断。 “五十万...五十万,这么多年的积蓄全打了水漂啊!”母亲嘟囔着,一字一句地,‘五十万’在她嘴里成了循环,反反复复。林榆揽着母亲的肩膀,句句回应,“没事妈妈,有我在呢。” “说好再干几年就给你弟弟买房的,现在要拿什么买房?” “昨天还好好的,我说今天回来给他做红烧肉吃,你爸他就爱吃肉,得顿顿有肉才行...可是他三高啊,哪能顿顿吃肉,我要是昨天给他炖就好了,现在躺在这,全靠这些仪器撑着,上哪吃肉啊...阿榆,妈有点怕,真怕你爸就这么撒手人寰了我该怎么办呀,平时我骂他没出息,我那是气话呀,我要是真觉得他没出息,我怎么会嫁给他呢!” 这一夜好静,父亲躺在icu病房,浑身插满管子,他的呼吸声可以轻松被机器的声音盖过。 唯有母亲的声音低若蚊蝇,她恍惚地看着玻璃窗内的父亲,一双早已流干眼泪的眼睛,此时显得无奈极了。 林榆站在母亲身后,看着她的背影,有种莫名的荒疏和苍茫,好似眼前是一片汹涌澎湃的浪潮,而她的孤船即将被打翻。 “让阿楠来吧。”母亲冷不丁地来了一句。 看着母亲满脸的皱纹,林榆很是讶异,“妈妈。” 她刚来时,母亲就告诉她,不想让林楠知道,他现在学习紧张,压力大,怕他分心。 可现在,一切都成了未知数,母亲不敢赌了。 “妈妈,钱我来想办法,不管花多少钱,我们都要治。”说到最后,她咬着后槽牙,可声音还是抖,脑子里嗡嗡地。 第282章 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荒谬 母亲不解地看着她,沉默了许久,又抬头望向窗外。 雨下得好大,至今都是瓢泼得看不清前路的方向。 即便窗户没有开,也能朦朦胧胧地听到稀碎的雨声和风声。 真的要入秋了,半截衣袖显得有些单薄。 母亲扶着墙,板板正正地坐在长椅上,周遭安静地只有两人的呼吸,好生强烈。 “你答应我,别去找小邵。”她终于抬起头,眼神坚定地看向林榆。 林榆与母亲一样,不解各自的话语。 “妈妈。”她开了口。 “你还没嫁过去,咱们家的事儿是咱们家的事儿,跟他没关系,钱是最扯不清的东西了,他现在站出来帮咱们,以后你嫁过去了该怎么自处?一有矛盾就会被拿出来说,你能忍得了,你妈我忍不了,闺女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凭什么到别家受苦去?再有钱也不行!”母亲似乎已经彻底恢复了理智,字字诛心,句句到位。 一种震耳欲聋的响声随即在原地爆发,鸡皮疙瘩在瞬间起满了全身。 雨还在下,没有停的意思。林榆红着眼,开始肆无忌惮地哭泣,似乎将所有的鸡皮疙瘩在一瞬间被抖落到地上。 从始至终,她都没有觉得母亲是真正地爱自己的。即便是邵牧原登门拜访时一时的袒护也没有动摇她二十余年来的固有思维。 可就在今天,意外来临之际,一切都向着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走去时,母亲的话让她泣不成声。 好似一直以来筑起的城墙轰然间倒塌,没有蚂蚁搬家的预兆,也没有汹涌浪潮的澎湃,只是突然降临。 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荒谬。 “阿榆你怎么了?”看着林榆的崩溃大哭,母亲一下子站起来,走近她身边,仰着脸,抚摸林榆的脸颊,为她擦眼泪。 擦着擦着,母亲随着她,又啜泣了起来,说话断断续续的,“阿榆啊,爸妈没本事,人家都说女孩儿要富养…可是我跟你爸,从小到大没让你过过好日子,成天想着省钱…也不知道你在外边受了多少苦…阿榆,妈妈对不起你。” 掏心窝子的话讲了一次就想讲两次,好似戳了个洞的袋子,一路走一路漏,直到漏个底儿掉才说干净,道明白。 林榆更是说不出一句话,只是双手环住母亲,在她脖颈处摩挲着,就像小时候在母亲怀里撒娇那样,她又撒娇了一个,软软地喊了一声,“妈妈。” 父亲的意外,她坚强着。 昂贵的手术费,她强撑着。 孤立无援的自己,她自我安慰着。 却在母亲的道歉中彻底崩盘,分崩离析。 邵牧原总说她很脆弱,是从外到内的脆弱。林榆一直觉得那是他的固执己见。可如今这副哭得撕心裂肺的模样,她又觉得自己确实脆弱,脆弱的不堪一击,脆弱的一推就倒。 可是,抱着妈妈的时候,脆弱也不会是一种错,不是吗? 只要妈妈在,就可以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孩儿。只要妈妈在,坚硬的外壳可以褪去,狼狈可以一览无余。只要妈妈在,在外的憋屈都能被一口“妈妈的味道”治愈… 或许,我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第283章 不速之客 接下来整整三日时光里,林榆仿佛忘却了睡眠的存在一般,双眼始终难以合拢。 即便是偶尔小憩片刻,也是浅眠状态,稍有声响便会惊醒过来。 她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难安,内心被无尽的焦虑与担忧所吞噬。 每过一段时间,她就会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来,脚步匆匆地走到那扇冰冷的玻璃窗边,目光紧紧锁定着病床上静静躺着的父亲。 她瞪大双眼,仔细端详着父亲那张苍白如纸的面庞,试图从细微的表情变化中捕捉到一丝希望的曙光。同时还会将视线转移到一旁闪烁不停的仪器屏幕上,紧张地关注着那些代表着父亲生命体征的数据,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异常波动。 尤其是那道象征心跳节奏的绿色线条,更是让她心弦紧绷,不敢有丝毫松懈。只有看到它平稳而有力地跳动着,那颗悬起的心才能稍稍放下一些。 可一旦出现些许波折或紊乱,呼吸就会在瞬间变得急促起来,额头上也会冒出细密的汗珠。 林榆就这样静静地守候着,时光悄然流逝,而林楠也始终不离不弃地陪伴在侧。 他是第二天来的,请了假,林榆去接的。 起初的那一夜,对林楠来说异常难熬,辗转反侧间难以进入梦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次日夜晚,他竟已逐渐适应这种氛围,开始习惯于坐在长廊之上翻阅书籍。 夜幕降临,繁星点点闪烁于天际,仿佛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这片宁静之地。 第三天清晨,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纷纷扬扬地落在医院那冰冷而洁白的走廊之上。此时的林榆正一脸倦容地坐在长椅上,双眼紧闭,眉头紧蹙,仿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般。这几天来,由于过度担忧和焦虑,她的睡眠质量极差,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恍惚。 短短三天时间里,她已经支付了高达二十万元的巨额医药费,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面对如此高昂的费用,林榆感到自己就像被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无法喘息,身心俱疲到了极点。 她无力地将两个手肘支撑在膝盖上,脑袋低垂着,双目微闭,口中不断喘出粗气,似乎想要借此缓解内心的疲惫与痛苦。然而,无论怎样努力,那种心力交瘁的感觉依然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来,打破了这片宁静。林榆缓缓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双精致的皮鞋——它们被擦拭得一尘不染,闪耀着令人瞩目的光芒。 刹那间,林榆的心猛地一沉,像是突然坠入了无底深渊。紧接着,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起来,仿佛要冲破胸腔蹦出来似的。 带着激荡的情绪,她缓缓抬头。 看到了一张未脱稚气,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脸庞。让林榆感到惊讶的不仅是他的出现,更是他西装革履的模样。 他们就这样互相看着,过了许久,那人才开口问了一句,“林榆,你…还好吗?” 或者哈哈哈是看手机我觉得就觉得很看得见我经济学家不哈将心比心呗学姐的好的都叫我学计算机就喜欢上班下课就我就想技术经济学。 第284章 一个怎么看都心思不单纯的人 一瞬间的愣怔让她没缓过劲儿来。 但又在转眼间完成合礼仪的表情管理,她微微笑着,“我…挺好的。” “你怎么来啦?”她其实并不想知道他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疲惫已经占据了满身。 可是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他将手提包放在座椅上,在林榆的一侧坐下来,“玫玫告诉我的,你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我觉得我应该来。” 看到他不疾不徐的模样,林榆诧异地紧,她有些垭口,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想着尽量温和一些,“怀宁,我很感谢你不远千里来关心我,但是这真的没有什么你应该来不来的道理…”眉头紧锁,她的脸色很惨白,惨白到无力,“你是玫玫的男朋友,玫玫跟我关系再好也是我们俩之间的关系,你…你真的没必要做到这份上。” 怀宁看着她,眼里划过一丝心疼,又迅速收敛了情绪,“你就当我是替玫玫来的,行吗?” 拉了拉脖颈处的领带,算是缓了口气,“我也不想来,但听说你很不好,我…对不起林榆,我的出现让你难过了。” “你刚下班?”林榆有些心不在焉。 “嗯,最近一趟高铁,今天周五,票不好买,只有半夜有票。” “怀宁…”林榆感到担忧,“你回去吧,我心领了,谢谢你,谢谢玫玫。” “我陪着你。”说着,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刚工作我也没攒下多少钱,跟我姐借了点,时间太紧了,只凑到二十万,你拿着用,不够我再去找我爸妈。” 怀宁话里的每一个字都像刀子一样扎在她心上,她一度以为,她与怀宁之间的交情仅限于曾经的互生好感。 林榆承认,如果没有邵牧原的出现,她会选择怀宁,一个像太阳一样的男生。 可事情总不会按照常理出牌,一切都走向了一发不可收的地步。 她不知道,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样的怀宁,也不知道又该怎么面对何玫玫,那么好一个姑娘,为什么会遇上怀宁呢? 一个怎么看都心思不单纯的人。 林榆低着头,不愿去面对他。 她觉得自己此时就像一棵枯草,灰黄的颜色,干瘪的模样,随风就倒,再也直不起腰来。好几个瞬间,她都希望坐在身边的是邵牧原。 如果那样就好了。 可以肆无忌惮地被抱在怀里,哭得丑丑的也没关系。脆弱地不堪一击也没关系。不知所措更没关系。 因为那个人会给她兜底,一直都会。 “怀宁,求你了,回去吧,”她哽咽着,始终不愿抬头,“我有钱,我不缺医药费,你拿回去,然后把这一切都忘了行不行!” 顿了几秒,她又开口,“玫玫知道你来吗?” 身边的人没有开口回应。 沉默便是回应。 林榆彻底无法理智了。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向何玫玫解释这混乱的事情。她的男朋友,连夜跑去另外一个城市,只为了陪她的好闺蜜渡过难关。 她从未想过,这么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她的头上。 第285章 我不觉得我有多失职 怀宁垂着头,时不时侧目,“林榆…”他的声音很低,低沉又暗哑,“我试过了,我努力过了,可是…”痛苦席卷了他的整个面容,“我真的忍不住,忍不住多看你一眼,忍不住不去想你。” 他沉默了,又开口了。 “李焯雄真会写词儿,‘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承认,我不是个好人,因为喜欢你,但是没能跟你在一起,所以我总在遗憾…” “遗憾着遗憾着,就变了味不是吗?”林榆打断了他的话,“你确定你的遗憾不是执念?你确定你是喜欢我?喜欢…你到底明不明白什么是喜欢?喜欢难道是不考虑我的感受,像一阵风一样闯进我的生活吗?还是一股寒冬的风…”她难以掩饰自己的难过,眼眶湿润,泪水打转,“怀宁,你真的冷到我了。” “因为我从来都拿你当朋友,所以我不所谓冷不冷的,可是玫玫呢?”她接着控诉,“玫玫之前的那个女孩儿呢?她们真心喜欢你,你又怎么忍心让她们难过呢?” 眉头紧锁,怀宁有些心虚,心虚地手心发汗,“我是对不起她们,因为我不够喜欢,可是作为男朋友,我不觉得我有多失职,玫玫写的小说,我一本不差的看完,即便我不喜欢看,我也会给她最高的评价,因为我知道她需要那样的评价,她喜欢干的事,我从来没有说不,她跟我在一起很开心,这难道还不够吗?” “林榆,那我问你,你跟邵牧原在一起,你就那么确信他是真的喜欢你?”怀宁反客为主,步步紧逼,句句质问,“你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在哪?他问过你一句吗?就算是你瞒着他,你们之间的关系,他感觉不出来你的变化吗?他又算哪门子合格的男朋友?就算他比我大很多,我也没看出他比我成熟多少!” 当无人关心时人是最坚强的。 一旦破了口子,就成了决堤的河床。 听他这一番话,林榆想要反驳的情绪从火山的高峰,瞬间跌入雪山的低谷。 只是看向窗外的档口,她已经忘记想要脱口的话,转而变成脆弱又无助的低声抽泣。 她别过脸去,不愿看怀宁的脸。 有一种冲动,她要打电话告诉邵牧原,她现在有多么的难过,想要得到安慰,想要得到一个简单的拥抱,然后告诉她,“别怕,一切有我在。” 身子靠着墙,却抖动地厉害。 怀宁伸过来一只手却被林榆无情的抬手阻断,“我现在真的很累,能不能离我远点儿!” “林榆,你想要的肩膀,我也可以给你。”怀宁仍然在祈求着,“哪怕你再讨厌我,等过了这一关,再讨厌,行不行?”他还是不愿放弃,“你把我当普通朋友也好,普通同学也罢,能不能让我的一厢情愿有个结果,就让我陪你走这一段路吧,走完这段路,只要你开口,我会自觉退场,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生活里,可以吗?”卑微留给爱人而不自爱者,也留给拼命想要却总也没有结果的人。 上天总喜欢跟人开玩笑,错过是平常,遗憾是常态。 第286章 无能为力已经说尽了 后来的每一天,怀宁都会准时准点的出现在医院的走廊里,今天带着粥,明天带着面包。 林榆还没想到怎么跟何玫玫开口。 何玫玫自己来了。 她风风火火地赶来,看着林榆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这才几天,你就瘦成这样?” 哽咽着,难过着,不仅为了怀宁,也为了林榆。 这些天,林榆确实茶饭不思,总喜欢望着熟睡的模样发呆。她太渴望了,渴望着父亲能再眷恋一下这个人世,可怜一下分分秒秒都在期待他醒来的家人。 “玫玫,对不起。” 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何玫玫没有回应,只是跟怀宁一样,掏出一张信用卡,“我这有十万,你先拿着用。” 人们常说,利益面前,人人都是猛兽。 可林榆却觉得三生有幸,能遇到这样毫不犹豫给予金钱帮助的朋友。在一些人眼里,金钱只是金钱,不代表资源,不代表关系,不代表利益,只是具有它最原始的价值,即物质交换。 到最后,林榆还是拒绝了。 她谁也不想欠。 第二天,怀宁和何玫玫一起走了,他们之间的问题,林榆已经解释。再多的,她也只是个没办法插手的外人罢了。 何玫玫走的时候脸色不好看,言语上却没有任何的偏激。 林榆知道,她与何玫玫之间,再也回不去了。 父亲在icu躺了一周,林榆的积蓄掏空了,家里的存折也动了十几万。 即便如此,还是没有,向好的迹象,机器上的数据反而越来越严重。 有天晚上,夜很深,走廊里静悄悄的。 林楠在行军床上睡得很沉,与林榆一样,他也好几天没有睡过好觉了。 林榆还是睡不着,倚在窗边,看看月色笼罩的夜景,再回头看看父亲一如往常的睡颜。 一个穿着白大褂,双手插在口袋里,年轻模样的医生走到她身边,轻声开口,“我不知道一些话当讲不当讲。” 她有些恍惚,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小林医生,有什么话您说。”他们是本家,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你父亲在icu待的时间也不短了,但还是老样子,说实话这种情况,按照我老师的看法,之后也很难好转…”那医生提了提眼镜,稍微一些难为情,“我多少了解你的家庭情况,其实…就是说…” 看他那欲言又止,有些温吞的模样,林榆开口打断他,“小林医生,您有什么直说吧,我扛得住。”女人的第六感。林榆觉得,小林医生想说的不是什么积极的好话。 “我是想说,在icu里的病人,光一个呼吸机每天就要两三万,还不说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作为医生,我们不想放弃任何一个人的生命,但作为普通人,有些重担,真的要考虑能不能负担的起…”他又推了推眼镜,视线从林榆的身上转去icu,透过玻璃窗去看里面的景象,“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再往后的消息,八九不离十了。” 最后,医生还是没把话说绝了,“是及时止损还是坚持到底,你自己考虑吧,再多的,我也不好说。” 脑子就像被拉锯的树,磨洋工的伐木工人,无能为力的树,被一点点地撕扯,直到彻底断掉,经年累月后形成一圈又一圈的年轮。 无能为力已经说尽了,却还是无法接受难以接受的现实。 第287章 坏事总是接踵而至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 第二天清晨五点,露珠将树叶染得水灵灵的,青灰色的天空携着散不尽的潮润,空气是新鲜的,却也是湿哒哒的。 icu病房里围了一群医生和护士。 林榆只是去打个热水的功夫,回来便只能在夹缝中看到父亲的一点残影。 母亲又哭成了泪人。 弟弟朦胧着眼,还没睡醒,泪倒是先夺眶而出。 面对至亲之人的遇难,那些曾经不轻弹的眼泪,如今变得如此的不值钱。 昨天晚上,她还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救爸爸,刚上大学那会儿,林榆就说,毕业时要爸爸妈妈来学校看看,结果因为舍不得五斗米而舍弃。研一时林榆又说了一次,结果和上一次一样,只是这一次的理由是,她有男朋友在,他们去或者不去都无所谓。 可是,在林榆心里,他们与男朋友之间,是无法去衡量分量的。 后来林父常念叨,觉得遗憾,没能看到女儿穿上学士服的样子,一定很大气温婉。 林榆也答应父亲,在她出国前,再穿一次学士服,给爸爸妈妈看,看他们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也能独当一面。 可现在,这样的机会,不知道未来还会不会有。 或许有。 但更多的是没有。 暖壶又在大理石地板上炸开了。 冒着蒸汽的热水哗啦啦的往外流,好似泄了口的雪崩,在片刻间染白了整座青山。 她已经数不清是第几次买暖壶。 下次要买个不锈钢的,或许会耐用一些。 她这样想着,耳边是嘈杂又重叠的呼喊声,眼前是一片苍莽的雪山。 “姐,你电话响了。” 一瞬间的停顿,她转过头来,觉得弟弟的眼睛被放大了十倍,嘴巴缩小了十倍,他说了什么,林榆看不清。 “姐!你电话响了!” 第二遍,她才恍惚地往后晃了晃,踩进那一滩热水里,与蒸腾的热汽混在一起,即将与青山一起,被雪崩掩埋在无底之谷。 她的身子有节奏地摇摆起来,就像钟表上的自鸣琴,不管时间往前,或者往后,它都不受控制地摆动着。 林楠的抬手摇晃起作用了。 “我听到了。”她的声音如深渊里传来,低沉的,感伤的,覆盖在她身上那层厚厚的积雪,被摇晃着抖落了一地,与那团热水又撕扯在一起。 已经没有精力去看屏幕上显示的人。 直接接起电话,“喂。” “林榆!”电话那头的人很是急切,急切中带着情绪,“林榆你在哪?牧原出事了!” “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你都不接,你到底在哪?他现在情况不太好…”那人还说了好些话,可是林榆都听不进去,只听到了开头那几个字,‘牧原出事了’。 怎么可能呢? 不是昨天还在出差吗? 他说巴黎的咖啡馆很适合闲散地待着,等她出国了,一定要找时间去感受一下。 他还说他最近很忙,怕她不高兴,所以每天都报备自己的行程和活动。 他说他出差的这一个月,很想念阿榆,每天都想,时时刻刻都在想。 怎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坏事总是接踵而至。 她真的已经要承受不住了… 从满是阳光的山清水秀,到暗黑无光的荆棘丛林,只用了两次通话的时间。 第288章 你让我考虑考虑 不管是听觉还是视觉,感觉都被卷入一场激浪的汹涌中,而她也化作一片将枯未枯的落叶,在激流中寻觅不到方向,也不知将要漂浮去何处。 脑袋一阵眩晕,她的身子如同摧枯拉朽的蒿草,摇曳着,跌在墙角,顺着冰冷的水泥墙,比那更无情的是突如其来的噩耗。 “喂?林榆,你有在听吗?”那边的声音很急,比狼吞虎咽都要急切。 一股热泪夺眶而出,她蹲在角落里,声音软绵绵地,“我在。” “牧原他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发生车祸,现在还在手术室,拜托你来一趟吧,我想…他现在最需要你。” 胳膊上留下一排齿痕,眼泪自胳膊往下流,她忍着声音里的沙哑,“谭柯…他做什么手术啊…我…我现在不方便。” “林榆!你到底怎么了?他出车祸了!他因为急着回来见你才连夜坐飞机回来,你是他女朋友,你现在说不方便,你到底什么意思?”谭柯声音突然提高,好似要冒火了。 她站起身来,贴着玻璃窗往里看,“你让我考虑考虑。” 还没等谭柯再开口,像躲避洪水猛兽似的,迅速挂断电话。 眼泪再一次决堤,玻璃上出现一层又一层的雾气,她哭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母亲拍拍她的背,“阿榆,出什么事了?” 林榆转过身,抱紧母亲,身子抖得像筛子,“妈妈…牧原出事了…他出事了…” “阿榆…”母亲也哽在喉咙,说不出话来。 “他出车祸了…现在还在手术室…妈妈,我该怎么办…妈妈。”悲伤逆流成河,就像全世界将她抛弃似的。 病床上的父亲前脚刚稳定病情。 远方的爱人后脚迈进鬼门关。 林楠伸手抱着姐姐,声音哽咽又暗哑,“姐,你别哭,姐…” 三个人哭成泪人,来往的病人家属匆匆一眼,过后便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母亲抬起手,擦着女儿眼角的泪,心疼极了,“阿榆…”她语重心长地说,“你未来的日子还长,要珍惜更重要的人…能遇见牧原那样的好小伙不容易,你去吧…爸爸这有我和弟弟,刚刚医生不还说…”停顿片刻,母亲继续说,“你爸爸情况稳定了嘛…”‘暂时’两个字被她艰难地省略过去了。 “妈…妈妈…”脸颊是通红的,也是缺氧的,她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没关系的姐,”林楠坚定的眼神与她对视,“我不是小孩儿啦,有我在你放心!” “是啊阿榆,忙前忙后这些天,你已经尽孝了。” 看看弟弟,再看看母亲,喉咙发紧,眼睛发涩,她觉得整个人都是飘忽不定的。 “去吧阿榆,去看看他,你也安心。”母亲又补了一句。 母亲和弟弟的力量是强大的,大到容许她一股脑地做决定。 她回头又瞧了瞧父亲安详的睡颜,脑子里乱成一团麻,涕泗横流,眉眼感伤,神情憔悴。 再转身时,她却下定决心似的点点头。 从九楼到一楼,她几乎是狂奔的。 没有给自己任何喘息的机会。 她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刻的犹豫,都会选择放弃。 直到她‘砰’地一声关上出租车门,好像一切杂念都被她甩在身后不曾留恋。 第289章 她无法自我欺骗 天将明,青灰色的天空在远方蔓延,一点点推到眼前,是烟火气的大街小巷。 停在一个红绿灯前,她侧目去看来来往往的人群。 妈妈在前紧赶慢赶,孩子在后头叼着一根油条不紧不慢。 打工人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模样,耷拉着眼皮,险些睁不开。 路口处的早餐店,热气腾腾的包子新鲜出炉,滚烫的油锅浸润每一根油条。 一碗豆腐脑多加香菜多加虾米,一屉猪肉白菜馅小笼包,两根还烫手的芝麻油条。这样的吃法,是经久不变的章法。 每次放假从家里去学校,父亲总会带她来这个街口吃早餐。 她总问爸爸,怎么每次都来这吃。 爸爸说,这家开了三十多年了,最正宗! 他还说,小时候他的爸爸,也就是林榆的爷爷,经常带他来这吃早餐。 虽然价格年年往上调,但也是一毛两毛的涨,人还是那家人,祖祖辈辈,传承至今。 也没有哪一代有放弃的心思。 看着路口摆出来的几张桌子桌子上坐了零零散散的食客。 恍惚间,她看到了父亲,父亲对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儿。 背着粉红的书包,穿着整套宽大的校服,头发梳得溜光水滑,脸上还有刚刚哭过的泪痕。 那是谁呢? 蒸笼的雾气朦胧着,又在一阵微风吹过后散得干干净净。 那是她呀。 一个曾经极度恋家的小女孩儿,在寄宿学校上学,每次去学校都要哭两声,就像走程序似的。 妈妈总会一边嫌弃,一边给她梳头发,“这么大个人了,还长不大呢!” 她很想反驳自己确实没长大,但看到母亲泛红的眼角,又怯懦地低下了头。 和母亲不同,父亲会在带她吃完早餐后,拍拍她的头,贴近她的耳朵说,“阿榆,等爸爸下了工地,路过你们学校,给你送好吃的,老地方别忘了。” 她突然就不哭了,笑嘻嘻地,酒窝一深一浅。 父亲从来不骗她。 因为没有手机,拿不准父亲什么时候来,所以她每日的期待就是跑去门卫室问问保安大叔,“叔叔,我爸爸来过了吗?” 有时候保安大叔会很烦,但她日日来,来得多了,便觉得这孩子亲切,也便日日回答她。 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六年的时间,她闭着眼都能从教室走到保卫室。 她甚至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保安大叔有什么不同。 夏天里的冰奶茶,冬天里的烤红薯…回忆就像雪崩,一发不可收拾地展开,将她淹没在过去的洪流中,喘息不得却不愿逃离。 “师傅…”她清了清嗓子,“掉头吧。” 司机师傅没太听懂她的意思,“什么?” “我要回去,”她很平静,表情淡然,“我要回医院…” 在聊天框打下一段话发过去,她关了手机。 很抱歉,在最爱的两个人面前,她无法自我欺骗。相比于男朋友,她更舍不得父亲。 如果非要作出选择,再怎么纠结,也还是会选择父亲。 那个苍老,无能,且普通的男人,那个有一堆缺点,没有担当的男人,却一直都在无条件地爱她,她放不下,也不能放。 第290章 孤儿寡母 收到消息的谭柯差点把手机甩出去。 “真是看错她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程澄很是不满,一肚子火气。 路姮顺他的脾气,“万一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呢!林榆不像那种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程澄又补了一句。 林榆是喘着粗气跑上楼的,甚至来不及坐电梯。 母亲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眼泪再三地夺眶而出。 手里提溜着早餐还冒着热气。 一碗豆腐脑多加香菜多加虾米,一屉猪肉白菜馅小笼包,两根还烫手的芝麻油条。 这是她最常吃,也是最爱的早餐。 可她从来不知道父亲爱吃什么样的早餐。 “妈妈,”风尘仆仆的,上气不接下气,她一下也红了眼,声音在发抖,“我…我…不知道爸爸爱吃什么早餐…” 她展开早餐袋,飘香的油条,黏糊糊的豆腐脑,与这药味儿十足的医院,南辕北辙。 母亲擦了擦她的眼泪,眉眼弯着,皱纹也弯着,“阿榆…没关系的,你买什么,你爸爸都爱吃。” “妈妈…”她的声音抖得更厉害了,“妈妈…我好怕…我真的好怕…” 这几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歇斯底里的哭泣了。 没有哪一天,她的眼睛是不肿的。 因为不确定,所以时常感到惶恐。 那天晚上,林榆的银行账户上多了二十万,是左娜转的。 她说,“钱是借你的,要想着还!!!” 还故意发了三个感叹号,生怕林榆拒绝收。 左娜知道她,再落魄,也不会向邵牧原伸手要一分钱。 看着账户里多出来的那二十万,她觉得心里很暖,但又很忐忑。 不喜欢欠任何人,她还是欠了。 又是一个睡不着的夜。 她守在父亲身边,说了好些话,有小时候的,有中学时期的,还有恋爱的时候。 说到开心的部分她笑了。 说到难过的部分她哭了。 可不管她说什么,怎么声情并茂,父亲都不曾应答,只有眼角划过的泪,能证明他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她千盼万盼,还是没能盼到父亲醒来。 一个活蹦乱跳的人,竖着出生,横着死亡,就像一个飘渺的笑话,也不知道是逗笑了上帝,还是气哭的佛祖。 我们总在说以后,总在说来日方长,可是当终结提前到来,却又无能为力地说后悔。 悔不当初。 悔恨为什么没有多爱父亲一些,再多爱一些呢? 白布一盖,彻底将她和父亲之间的回忆烧成了过去式。 棺材一盖,再也没有了父亲的影子。 葬礼在七天后举行。 吹拉弹唱,村里的白事总是不缺的。 宴请宾客,座无虚席。 那一天,真的很吵。 小孩儿不分你我的跑跳声,大们七嘴八舌的聒噪声,餐具碗筷碰撞的跌宕声,还有心底里时不时莽撞的心跳声。听得她好闷,好想透口气。 从宴席开始,到宴席结束,再到父亲下葬,林榆、母亲,还有弟弟,都没有流一滴眼泪。 自此,他们的身上多了一个标签,孤儿寡母。 第291章 我再也等不到爸爸了 宴席结束。 残羹冷炙到处都是。 就像土匪打劫过似的,不堪入目。 原本放棺材的地方空空如也,只有拖拉硬拽时留下的痕迹还在。 也不知是谁在哭泣,刚汗津津地收拾完杂七杂八的物件,天空作美,下起了瓢泼大雨。 最近总在下雨,平芜在下,邬洲也在下。 是再也无法肆意穿短袖的季节了。 听着叮叮咚咚的雨声,林榆坐在房檐下的小马扎上,闭着眼,靠着墙,好似睡着了。 没了那些聒噪的亲戚,突然有些不适应。 总觉得空落落的,哪都不得劲儿。 父亲不在了,她觉得自己总得吼两嗓子意思一下。但不管怎么酝酿,都得不到像样的结果,还怪愁人的嘞…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她侧目去看,微微笑了一下,酒窝却没动。 那人也笑了笑,搬来一个小马扎,和她坐在一起,看滂沱大雨,听雨声怒吼。 “你知道吗?”林榆淡淡地开口,“小时候我爷爷总喜欢坐在我这个位置,不管青天白日还是月黑风高,都喜欢坐着…我就想啊,他怎么老喜欢坐着呢?他好奇怪…” “然后呢?你问他了吗?”怀宁问。 林榆摇摇头,苦笑着,“我总想着明天再问,明天再问…后来,他不在了…我就问不了了。” “你现在应该知道了吧。” 她看着怀宁,意味深长地点点头,“嗯…算是吧…每次爸爸回来,爷爷就搬着小马扎回他自己屋子里了,”用手撑着脑袋,“他大概是为了等爸爸吧。” 她有点困,眼睛眯着,脑袋摇晃着,“可是我没有他幸运,我再也等不到爸爸了…” 说着说着她又笑了,笑着笑着她又倚在墙上,也不知在想什么,神情憔悴极了。 “林榆…对不起。” 他那副难看的表情摆在脸上,好似真做错了什么似的。 林榆睁眼看他,动作没什么变化,“你有什么好对不起我的,这些天,你忙里忙外,累死累活,还一分钱工资没有,学校当免费牛马没当够,还跑来我这当?” 如果怀宁不带着任何目的来帮她,她会非常愧疚,愧疚于欠下这么一个人情。 但此时此刻,坐在这儿的怀宁,他带着想要和林榆好的希冀,无论林榆如何拒绝他,他都岿然如山。甚至以单身的身份出现,以不求回报的追求者自居… 林榆不是圣母玛利亚,她一点都不善良。 “我心甘情愿。”他没多说什么。 默言了许久,林榆像睡醒了似的开口,“怀宁,我从头到尾说的都很清楚,咱俩没可能,不管你现在是单身还是…不单身就更没可能了。” “你伤害玫玫这件事,这辈子都过不去。”说完这句话,她抻了抻腰,站起身来,“你走吧,该结束的都结束了…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吧,我的生活里没有你的位置。” 她又补充道,“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不会因为你一味的付出而感动的要跟你在一起,也不会因为你的无私奉献而感到抱歉,我不欠你的,欠你的我都会打进你卡里。” 也正如林榆所说,她把这些天怀宁所有的花销、误工费、加班费,都打进怀宁卡里了,不管他要不要。 怀宁不知道她哪来的钱,但再也无处可问了。 她大摇大摆的离开。 他却还坐在那,独自欣赏这悲伤逆流成河的雨景。 只觉得好些时候没有这么平静过了。 第292章 妈妈一直在 邬洲的白事一切停当,已经将近她要出国的日子。 也是在母亲像父亲一样呆呆的遥望窗外时,她才想起来自己还要出国这回事。 父亲刚出事那会儿,她就跟国外的导师报备过,可能要无限期延后,或者是没办法再去了。 她很诚恳,那边是个白胡子的和蔼老头,对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并希望她好好考虑,这个机会真的很难得。 应下后,直到现在,她才有心思理清这件事的思路。 母亲在院子里剪葡萄,弟弟接着放进桶里。 整顿好思绪,林榆决定开口。 “妈…” 母亲看了她一眼,“感觉也没几天,看着都快瘦脱相了。” “哪有…”她酝酿了一下情绪,“妈,我打算…不出国了。” 这些天,母亲从来没给她抱怨过什么,就像一夜之间长大的不只是她,还有母亲。 那个曾经喋喋不休,嘴巴像机关枪一样的母亲突然开始沉默,像父亲一样,坐在窗前,坐在屋檐下,坐在菜园边,发呆。 母亲的白发就像延绵不断的银河,在夜晚的灯光下耀眼又泛滥,亮得林榆有些发怵,有些无奈。 我们被推着往前走,却一个不字都不能说。 葡萄的枝桠被剪断,剪葡萄的手顿在原地。 坏掉的那些被丢弃,好的那些安静地放在桶里。 “你爸爸最爱捣拾这些葡萄了,我还不知道能不能接好他的班。”母亲说完,笑了笑,继续剪。 “妈…”她又说了一遍。 林楠蹲在地上,仰着头,看看妈妈,再看看姐姐,又低头看看桶里的葡萄,一句话也没说。 默言好些时间,母亲终于开口了,“你去吧,打定主意要做的事儿…我不想拦你。” “妈…” “如果你爸爸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我肯定不能让你走,你走了…这个家我一个人撑不住!”她顿了顿,“可是现在…没什么能牵绊你了…你长大了,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就算把你绑在我身边,你不快乐…难道我就能快乐吗?”说着,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你在医院花的钱…我都还给你…出国了别太苦着自己,该花花。” “妈妈…”林榆哽咽着,又一次重新认识了自己的母亲,“那你和弟弟…” “姐!”林楠这才开口,眼神坚定不移,“我好好上我的学,不给咱爸丢人!”把死去的父亲搬出来,就说明他是认真的。 “对,你安心去吧,我和阿楠在家等你回来…五年就五年吧,说不定,一打眼就过去了。”她的嗓音沉沉的,沉得有些发抖。眼眶湿润,眼泪却怎么也没流下来。 抱着母亲,林榆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如此狼狈的痛哭流涕了。 母亲抚摸着她的后背,像小时候她做噩梦哭醒时被安慰一样温柔,她说,“阿榆乖,妈妈在,妈妈一直在。” 爸爸不在了,但妈妈还在。 只要妈妈还在,她就有家,有个温暖又欢愉的,永远有为她留着一盏灯的,家。 第293章 她不在他身边 邬洲的事情解决完了,林榆坐上了去平芜的高铁。 过去那段时间,她一直从路姮那里得知邵牧原的消息。 知道他生命体征正常。 知道他在慢慢恢复。 知道他心情很不好。 知道他不好好吃饭。 知道撞他的凶手已经伏法,是朱已岚。那个疯狂到极致的人。只想着拉邵牧原下水。 因为他曾经跟朱已岚一样,是苟活在地狱里,浑身没有一处好的烂人。 当朱已岚再次回国,瞧见邵牧原向好的样子,嫉妒的心油然而生,甚至演变成一种想要彻底摧毁对方的阴郁情绪。 所以那天,他开着车,想要与邵牧原同归于尽。 不幸或者幸运。 他们都活下来了。 听了这样的经历,林榆恨不得把那人手撕了去。 尤其是听到他说,“本来想弄死他那女朋友的,让他痛不欲生也不错…可惜…她提前跑路了。” 假如父亲未曾遭遇那突如其来的变故,那么此刻躺在病榻之上、陷入深度昏迷状态的或许就会变成她自己吧! 命运总是如此弄人,让人猝不及防。 原本就荡漾着波纹的生活,又一次地雪上加霜,犹如一面镜子猛地摔落在地,支离破碎。 她的心仿佛也跟着碎成了无数片。每一次呼吸都变得异常艰难,泪水更是像决堤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涌出眼眶。 一个星期前,她得知邵牧原从昏迷中醒来的消息。那时候她正在办父亲的葬礼,本是走不开的,但为了见他,还是连夜坐高铁回去了。 也就躲在门口看了他一眼,安心了。才又急匆匆地往家赶。 九月对于她来说,宛如被无尽黑暗笼罩的深渊,仿佛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片死寂与绝望之中。那漫漫无边的长夜,如同沉重的枷锁,紧紧束缚着她的心灵,让她无法喘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如此难熬,时间似乎凝固成了永恒,而她却只能在这漆黑的深渊里苦苦挣扎。 她无数次地仰望星空,期盼着那颗能够带来希望之光的星辰出现;她也曾默默地祈祷,祈求上苍赐予她一丝曙光。然而,夜依然深沉如墨,没有丝毫要破晓的迹象。那种对光明的极度渴望,就像燃烧在心中的一团烈火,越烧越旺,却始终找不到出口。 在这个黑暗的九月里,她感到自己仿佛迷失在了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孤独、无助且彷徨。但即便如此,她内心深处那份对黎明的执着信念从未动摇过。 因为她深知,只有经历了最漫长的黑夜,才会迎来最璀璨夺目的晨曦。所以,无论前方道路如何崎岖坎坷,她都会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只为等待那个属于她的黎明时刻的降临。 她跟导师沟通推迟一个月入学。 距离现在,还剩两个星期的时间。 几个小时的时间,她还是没有想明白,到底要如何面对邵牧原,第一句话要怎么说,他醒来的第一眼看不到她,一定难过极了吧。 可是再怎么忐忑,再怎么茫然,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往事不可追忆,路只能往前走。 事实就是,他最需要她的时候,她不在他身边。 第294章 正因为他不是 林榆挑了个谭柯和程澄都不在的时间去了医院。 对于林榆,他们都颇有微词。 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不见面。 路姮是一直袒护林榆的,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女孩子之间总有一些莫名的感同身受。 她去的那天,路姮刚好在。 对于她的出现,路姮很惊讶,但也觉得合理无比。 他们挑了个有树荫的木质椅。 背后是那座高耸入云、灯火通明的医院住院部大楼,宛如一座巨大的堡垒,散发着令人安心却又压抑的气息;而眼前,则是一望无际、波涛汹涌的浩瀚大海,海浪不断地拍打着岸边,发出阵阵轰鸣声。 此地的医药费之所以如此昂贵,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便是这令人心醉神迷的海景房。 在这里,患者们可以一边接受治疗,一边欣赏到无边无际的海洋美景,但同时也需要为此支付高昂的费用。 林榆……路姮目光关切地凝视着她,轻声问道:你还好吗? 听到路姮的问候,林榆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然而,那笑容中却充满了无尽的苦涩和深深的无奈,仿佛是一朵被暴风雨摧残后的花朵,虽然努力绽放,却依然显得那么脆弱和无助。 “挺好的,只要活着…就是好的。”她的声音淡淡地,柔柔的,再没了生气,“以前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可是后来,闫医生的离世,邵牧原父亲的永别,还有…我爸爸的撒手人寰,死亡离我好近,真的好近,尤其是这次,他重伤成这样…可是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你又不是医生你能做什么?” 路姮告诉她事实,事实也确实如此,他陪着或者不陪着,都不能让邵牧原好得更快。 林榆深吸一口气,仿佛要将所有的勇气都汇聚起来一般,然后缓缓地开口,将这段时间所经历的种种事情一五一十地向路姮倾诉着。她的声音低沉而略带颤抖,每一个字都像是承载了无尽的重量和情感。 路姮静静地听着,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关切与忧虑。 随着林榆的讲述逐渐深入,她的眉头越皱越紧,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心疼之色。她似乎能够感受到林榆内心深处的痛苦和挣扎,那些曾经的欢笑、泪水以及无数个不眠之夜,此刻都如同一幅幅画面在她眼前不断闪现。 当林榆终于讲完时,路姮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掌心传来温暖的触感,让林榆原本紧绷的心弦稍稍放松了一些。路姮轻声说道:“我知道这一路走来你一定非常不容易,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一起面对的,对吗?”她的目光坚定而温柔,给予了林榆莫大的安慰和鼓励。 “你父亲是工地上发生的事故,可以向责任方索赔。”路姮又把她专业的一面搬出来细细分析,“如果要走劳动仲裁,我可以帮你。” “没用的,”她彻底笑不出来了,“这件事就是个扯不干净的麻线团,他们说我爸爸是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要走官司的话,他们官商勾结已经成地头蛇了,老百姓去哪里告御状呢?” 路姮叹了一口气,很是无奈,“那你也应该第一时间告诉我们呀,你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你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我们到底要比你有经验,这些事情肯定能处理的。” “第一时间告诉你们…然后让你们帮我付医药费,帮我打官司,帮我搞定这一切?”她摇摇头,“小路姐,我不是那种人,说我清高也好,装腔也罢,我就是不想麻烦别人。” “别人…那邵牧原是别人吗?” “正因为他不是,所以我更不能,我不能心安理得的拿着他的钱,还标榜着想要跟他平起平坐的谈婚论嫁,我膈应…我真的膈应…你明白吗小路姐?” 林榆的话语如同平静湖面投入的一颗石子,瞬间打破了路姮内心的宁静,让她不由自主地陷入到深深的沉思之中。 对于路姮来说,她一直习惯于按照自己既定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来应对生活中的种种挑战与困境。然而此时此刻,面对眼前这个全新的局面,她却发现自己竟然从未曾从如此独特的视角去审视、思考过相关问题。 仿佛突然间被一道明亮的光芒照亮,那些原本隐藏在黑暗角落里的细节开始逐渐清晰起来。 路姮意识到,或许正是因为过去太过局限于自身固有的观念和认知框架,才导致她错过了许多可能存在的解决方案和发展机遇。而现在,当林榆的一番言辞如醍醐灌顶般传入耳际时,她似乎有了新的理解。 第295章 怎么着都是 可是最后,路姮还是说,“林榆,有时候你就是太要脸面了…脸面真的不值几个钱。” “我知道…但,”她苦笑着,很是无奈,“二十多年都是这样,说难听点,狗改不了吃屎。” “我还真是…”路姮看着她,以一种新的角度,“第一次听到女孩子这样形容自己…很接地气。” “通俗易懂嘛。” “你想好怎么跟牧原说了吗?”她问。 这问题还真的问住林榆了。 这事儿她到现在还没想明白,“船到桥头自然直,该怎么说怎么说,是什么结果,我都认了。” “你们经历这么多,肯定会有好结果的。”路姮安慰她。 她又笑了笑,这种客套的话很好讲,但真正地落到实处,又将跨越多少座跨不过去的山。 待到她们走到住院部,邵牧原住的那一层。 路姮欲言又止,“有个事儿,我不知道…” “没什么事儿是不能讲的。” “君城萧这段时间…常来。” 路姮的声音淡淡的,低缓的,却震得林榆心乱如麻,犹如刀绞。 可她面子上还是笑吟吟的,“多点人惦记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 “林榆…”路姮很担心她。 “没事的小路姐,我很坚强的…没有那么脆弱。”她故作深沉,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其实我可以帮你…” “不用小路姐…你已经帮我很多了,很感谢,真的很感谢!” …… 路姮被公司突然打来的电话叫走。 这下彻底要林榆自己去面对了。 站在邵牧原的病房门前,抬起的手,几次三番的放下去,再抬起,再放下。 眼瞧着白墙上的电子智能报时器在上的数字慢慢变大,轮回,再变大。 深吸一口气,她还是抬手敲了两三下门,再一鼓作气地扭开把手,胆战心惊地走进去。 女人的第六感,为什么总是那么准。 君城萧也在。 她在做什么呢? 拿着勺子,拿着保温盒,正准备往邵牧原嘴里送。 大脑在那一刻宕机,林榆突然像忘了走路一样忘了呼吸,胸口被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才是鲁莽又没眼力见的第三者。 “不好意思啊…”她的声音控制不住地都成了筛子,“打扰了。” 说完这句话,她马上抬步子往外走。 也不管不顾身后邵牧原孱弱的叫喊,脑子懵得已经顾不得外界的声响了。 手再次抚在门把手上,她没有扭开便反应过来。 她又走回来,站在君城萧旁边,看看邵牧原苍白的脸,又看看君城萧那得意却又显得无辜的俊俏脸庞,她突然一点也不觉得君城萧美了。 “君小姐,麻烦您出去一下,我跟牧原有话要说。”她的意思是,如果非要有一个人离开,那也不应该是她自己。 只要没有正式说清楚,她就还是邵牧原的女朋友,怎么着都是。 “你早干嘛了?这么长时间来,牧原一直都不太好,你来看过一次吗?”君城萧还坐在那,不愿意动身子,“现在他见好了你回来了,怎么什么好事都让你占尽了?” “君城萧!”邵牧原的声音是低哑的,伴随着轻微的咳嗽,“请你出去,我跟阿榆有话要说。” 她的眼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邵牧原这段时间我为了你的事忙前忙后…” “我一直都在跟你说,我不需要你在,”他打断了君城萧的话,“以前我怎么说的,我现在再跟你说一遍,我不需要你在我身边,没必要。” 没必要三个字,说的人轻松,听得人却犹如滔滔江水成洪水,白雪皑皑成雪崩。 没必要,换句话说叫,绝情。 第296章 因为等人是会上瘾的 君城萧灰溜溜地走了。 第三者这个词很玄学,插足他人感情时毫无疑问地就是。 而在三个人中,不被爱的那个人何尝不是呢?总像个入侵者一样被排在了圈外。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人。 邵牧原半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林榆。 林榆则看着他被打上石膏的手臂陷入沉思,不仅受伤,还有小腿上,那么厚的石膏绑在身上,他得多难受。 一个月多月的时间,都没有一个季节遥远,却觉得恍如隔世,几年未见。 就这样僵持着。 还是邵牧原开了口,“好久没见你了…”嘴巴一张一合,‘好想你’三个字他还是没说出来。 将视线从手臂上移开,她看着邵牧原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深情又内秀。 他确实好久没见林榆了,林榆却是常来见他,在他深睡时,在他遥望窗外发呆时… 她如今意识到,比脆弱更可怕的是懦弱。懦弱于不敢见她心心念念的人,懦弱于不敢与他袒露心声,懦弱于想得多做得少。 邵牧原无数次都在开导她,要做个学会迈出步子的人,她总在学,却也总是做不到。 人的本性,又怎么能轻易改变呢? “她说得对…”鼻子突然有些酸,声音不够大,“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对不起。” 在林榆突袭前,他一直在想,见到她之后,他一定不要那么快就原谅她,一定要晾她几天,晾她一个星期…还是算了,太久了。三天好了…三天好像也太长了。一天吧,她肯定有自己的道理,不是故意的,一天足够了… 在病床上的每一天都很无聊,无聊到翻来覆去的想,到底多长时间原谅她比较好。 就算不在病床上,谭柯推着轮椅,带他出去看海鸥的时候也在想。 甚至是君城萧在喋喋不休地描述她花费了好几个小时炖的汤时,他也在想。君城萧的付出他都看在眼里,但不爱就是不爱,即便到了四十,五十,他都不想将就。 周围人都说他清高、装腔、假深情,他自己也觉得,但想改也改不过来。 为什么? 已经见过最好的玫瑰了。 现在林榆站在这,对他来说是上天的馈赠,实在没办法说服自己把这样的馈赠晾在一边。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凑近了些,用好的那一处胳膊揽着林榆的腰,耳面贴近她的腹部,是柔软的,是慷慨的,是心心念念的,是一下子怨气都被吹散的,他的玫瑰。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原谅你了,”他抱得更紧了些,开玩笑似的,“要不然你又要说我小气吧啦的。” “为什么到现在了…你还能原谅我?” “因为…”他一时半会还真说不明白,“因为见到你之前,我不会原谅你…但见到你之后,我没有不原谅的理由。”他的声音柔情蜜意般,“阿榆,我一直在等你。” “我知道…可是…” “没有可是,你只要记得,我会一直等你。” “为什么?” “因为等人是会上瘾的,等着等着,我就越来越期待跟你见面的场景…虽然到最后也没想到是这样的场景,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会等你来…”他自嘲似的,薄唇轻启,“如果等不了,那不是放弃你那么简单,而是背叛我自己那么严重…人都是自私的,所以我怎么会背叛自己呢?” 第297章 事情似乎总在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牧牧…”林榆摸着他的脸,轻柔的声音更显无力感,“我也没有爸爸了。” 摧枯拉朽的原野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而这声响却无人愿听。 眼里沾了雾气,湿润爬上脸颊,她开始啜泣,渐渐变成哭泣,最后成了嚎啕大哭。 她已经无法说出完整的话,只觉得心口生疼生疼的,一点都不见好。 邵牧牧看着她,心里咯噔一下,他设想不到,这一个多月里,她是如何独自面对的。 他最需要她的时候,她不在。 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同样不在。 揪心的痛苦无法用言语形容,就像经历雪崩的山,再也回不到悠悠青草的山丘。 或许是因为那无尽的泪水已经流干,又或者是漫长路途带来的疲惫不堪,让她再也无法支撑下去。此刻的林榆,静静地依偎在邵牧原温暖的怀抱之中,仿佛找到了一片宁静的港湾,可以暂时放下所有的忧愁与烦恼。 她那如蝶翼般轻盈的睫毛上,依旧挂着晶莹剔透的泪珠,宛如晨露点缀在花瓣之上,散发着令人心碎的光芒。而那原本粉嫩的鼻尖,则因为哭泣变得通红,如同熟透的樱桃,惹人怜爱。 然而,尽管如此,她却依然沉浸在甜美的梦乡之中,呼吸平稳而深沉,仿佛外界的一切都已与她无关。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睡得如此安心了。 邵牧原轻轻地抚摸着林榆柔顺的发丝,感受着她微弱的气息拂过自己的脸颊,心中充满了无尽的疼惜。 事情似乎总在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他偏偏在她最艰难的时刻出了车祸,不省人事。 她也偏偏在他昏迷不醒遭着大难的时候,离他无比遥远。 那一晚,繁星璀璨如钻,镶嵌于浩瀚无垠的夜空之中。它们闪烁着微弱而又迷人的光芒,仿佛是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大地。那片星空宛如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美轮美奂得令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每一颗星星都像是一个神秘的世界,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和气息。有的明亮耀眼,如同宝石般闪耀;有的则暗淡柔和,恰似夜空中的点点萤火。这些星星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条银河般的光带,横跨天际,将整个天空装点得分外壮观。 初秋还未萧瑟,是深夏消不去的浓意。 这个秋天注定是要褪去绿意,染上黄昏。 在林榆熟睡的时间里,林榆的母亲来了一个电话,解释这些天的一切。 她说,“小邵,阿姨想替阿榆跟你道个歉,她这个人总不喜欢给人添麻烦,尤其是亲近的人,她不想欠你的,不想八字还没一撇的时候就跟你有扯不清的金钱来往…所以她爸爸出事没跟你说,也没在你需要她的时候出现…那天她抱着我哭了很久,我知道她痛苦,也知道她真的爱你,但是…她没办法扔下自己没多少日子活的父亲去找你…如果她真的那么做了,我想你也不会喜欢这样的林榆…我知道你懂她,很懂她,她也常跟我说你的好…但我还是想跟你说清楚,如果你真的想为她好,拜托你给她一个确切的答案,是好是坏都没有问题,不要摇摆不定,让她再陷入死循环就行。” 听了林母这一段掏心掏肺的话,邵牧原回应的很真诚,“阿姨,您放心,我会给阿榆和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298章 我是别人吗? “茫茫人海中我以为自己是孤独的飞鸟,是你告诉我,我也可以是有家的游鱼。” 完整的故事脉络,邵牧牧是从路姮那得知的。 但他依然装着不知道,他想林榆亲口告诉他。 那天谭柯来。 恰巧遇到提着保温盒走来的林榆。 谭柯事先不知道林榆回来了,他只是愣在原地,手插在裤子口袋里,默不作声。 林榆面露难色,但还是从容地走过去,打了声招呼,“嗨,好久不见。” “…回来了?”谭柯应了一句。 “嗯…”捏着保温盒的手紧了紧,“你找他吗?他刚睡醒。” 她的手扶在门把手上,已经准备好开门进去。 “你现在回来算什么?”谭柯的话好生犀利,又扎人的很,“他要是没醒,你是不是就打算这么不清不楚的跟他断了?” 还好房间隔音好,要不然,里面的人又要冲出来挡在她前面替她解决问题了。 片刻停留,她转过身来,声音淡淡,“我知道,你跟程澄一直觉得我跟邵牧牧没有可能,因为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尤其是这次,我没能在他身边陪着,你们就更加认定了我不过是他人生的过客…”沉了沉声,她继续说道,“可是就算你们再不喜欢我,跟我谈恋爱的是邵牧原,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们自己能解决,他不是三岁小孩,我也不是…所以有些话,我没必要跟你解释,因为你不了解我,你也不愿意了解我。” “但你是邵牧原最好的朋友,我还是想跟你说,对于邵牧原,我的喜欢我拿得出手,”她的眼神坚定极了,神情自若,“这次没能及时陪在他身边是我的遗憾,但也不是我的错…因为他在手术室里昏迷不醒的时候我爸爸也在icu病房里生死未卜,如果是你…你又会怎么选呢?” “你…”谭柯有些发怵,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应该早点说的。” 原来,他一直埋怨和不满的林榆,就在不久之前,经历了那么痛苦又不得翻身的事故。到最后,他也做了以偏概全的俗人。 “给别人添堵不是我的爱好。”林榆回答他。 “我是别人吗?”门从里面被打开,邵牧原坐在轮椅上,眉眼低垂,脸色略显苍白。 他本来是担心林榆去了那么久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结果就在一门之隔的距离,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牧原…”谭柯看着他,有些难为情。 过去的那些日子,他总劝邵牧原跟林榆分手。如今却觉得羞耻。 “你有事吗?”话是对着谭柯说的,眼神却没有从林榆身上移开。 看着眼前俩人忘我的对视,两只手叉在腰间,谭柯欲言又止,抬起了手,却又缓缓地放下,“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你们先聊,我改天再来。” 还没等到回应,他已经转身离开。 走两步回头看一眼,好几次了,他们一高一低,一个坐着轮椅,一个呆呆地站着,对峙着,也不知是燃烧着火气,还是淬冷的寒冬。 第299章 我想抱抱你 当我对这个世界感到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活着,我就愿意接受这一切。而我对这个世界的厌倦感也是来自于你,你可以存在在这个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但是我却难存在于你身边。——《美国往事》 持续的对峙并不会带来什么有效的解决方案,反而会让两颗谨小慎微的心越走越远。 邵牧原看着她,望眼欲穿。 如果眼神化作一双手,他好想像剥洋葱似的一层一层拨开她的心。可是眼前这颗洋葱,辣得他直流泪。 “我给你做了阳春面,再不吃就要坨了,”林榆不紧不慢地说着,一边往里走,一边继续说,“虽然每一步都是你教我的,但总也做不出你的味道,好怪。”她苦笑着,回望着还停在门口的人。 叹了一口气,她笑着走到门口,站在他身后,推起轮椅。 傲娇的人总是要哄一哄才好的。 林榆把面汤分离的阳春面混合在一起,把煎蛋盖在面上,她说,“虽然面做得一般,但这蛋煎蛋我可是拿手的,你尝尝。” 她的酒窝一深一浅,又像从前那般迷人。 “林榆…”他说。 “嗯。” “林榆。” “我在。” “林榆…我想抱抱你。” “好。” “林榆…你什么时候能不把我当成别人?” “…我一直没有把你当成别人,”她蹲在邵牧原的轮椅前,握着他的手,深情款款,“我知道你很爱我,所以我没办法拿你爱我这件事当做你为我做一切事情的筹码…我做不到,我只想我们之间干干净净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要牵扯那些乱七八糟的钱啊,名啊,利啊…”也不知怎地,眼泪不争气地往下淌,越说越觉得心口堵了一道墙,“就算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可是我就是不愿意接受,结局是什么样我不在乎,我就想纯粹一点,邵牧原…我就是这么一个拧巴的人,就算这样,你还会继续喜欢我吗?” “会。” 他不曾犹豫,脱口而出。 “我喜欢的是你,你是人,又不是机器,怎么可能完美呢?不管你是拧巴的也好,是倔犟的也罢,边边角角凑出完整的你…我喜欢完整的你。” 她枕在邵牧原的腿上,泪滴跨过鼻梁,跃进另一只眼睛里,像小鱼儿一样。 出国前的日子里,林榆每天都陪在邵牧原身边。 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饭,不管好不好吃,他总会笑眯眯地给最细致的赞扬,且每一餐都没有重复的夸奖。 林榆常常推着邵牧原去看海,有时是日出,有时是日落。海面风平浪静,他们在大海的见证下拥吻。 夜晚狂风席卷时,投屏上放着爱看的电影,怀里抱着最爱的人。画面在脸上倒映出好看的斑驳,情绪的火花在漆黑中绽放,唇齿相依如原野间的篝火,灼热又缱绻。 不管做几次,都觉得远远不够。如果非要找到一个界线,那大概是,将你揉进我的骨血里。 越是幸福的日子,便过得越是猛烈。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要离开的日子。 第300章 我们等你回来 目光在旷野里百转千回,也不敢相互碰触一下。是的,就像水面上漂浮的油花,不能碰,一碰就会碎裂。——《酥油》 谭柯又来了一次。 他跟邵牧原说,朱已岚在牢里自杀了,没有遗书,没有遗言,只是在一个普通的夜里,血流成河。 从二十出头的年纪攒起来的恩怨,在他三十岁出头的年纪结束。 结束的并不体面,但总有了一个了断。 那天晚上邵牧原一个人坐在窗前,看着海面平升,觉得好生安逸。 临行前,韩叔伯给林榆做了一身旗袍,他说,“阿榆最适合穿旗袍啦,东方女孩儿独有的气质在阿榆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看着韩叔伯花白的头发,和越来越深的皱纹,林榆有种闷闷的痛感。 她和邵牧原一起去了墓园。 崔爷还是喜欢叼着旱烟,扫扫停停,年复一年,他与这片墓园融成一幅绵长又满是深意的山水画,一树一木都与他息息相关。 最后一次聚餐,苏柒的肚子胖鼓鼓的,脸也圆了一些,不管远看还是近看,都已经有了为人母的慈眉善目。 谭柯牵着她的手,生怕她有什么闪失。 等孩子生下来,他想要给苏柒补办一个婚礼,一个盛大又广而告之的婚礼。以至于小念伊每天都在念叨,什么时候能见到妈妈穿婚纱的样子。 小念伊的身子越来越好了,现在常常跟小路垚在后花园里跑着放风筝。 小路垚很喜欢这个姐姐,一见她就咯咯笑。 程澄也跟儿子一样,对这个干女儿是越来越偏爱。总黏着路姮,想再要个女儿。 路姮却没有那个心思,公司的担子全在她身上,全年无休,不是在去机场的路上,就是在天上飞。所以她对林榆倒没什么嘱咐的,时常出差,经常能见。 林榆没想到,君城萧也来给她送行。 她说,“虽然我不喜欢你,但我挺佩服你的。” 也不知道她讲的佩服是什么意思,是明明可以一步到位嫁给钻石王老五,却得要拐弯抹角的去追幼稚的理想。又或者说,即便在医院见到那样的一幕,仍然可以以主人翁的口吻跟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谈清楚。 不管是什么,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君城萧说她选择放手了。 不管是不是真的,林榆同样佩服她,佩服她的勇气可以如此长情,如此坚韧。 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是中间夹着一个男人,或许她们真的能成为朋友,成为挚友,成为闺蜜。 但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夹在中间的那个男人,她们可能此生都不会有见面的可能。 人生就是这样,在一个又一个巧合里,凑出完整又drama的故事,可以放在银幕上去讲,也可以藏在民间当八卦聊。 是深刻经历,也是寥寥谈资。 …… 林榆又回家见了一次母亲。 母亲没有什么情绪的起伏,只是喋喋不休的嘱咐,好些话她都说了好几遍,还是周而复始的讲着,“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累着自己,不要舍不得花钱,没事多出去走走,别一个人闷着…” 她越这样说,林榆越放心不下。 可是,已经走到这一步,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她又看到那些父亲种的葡萄树,好多品种,巨峰,玫瑰香,青提…父亲的笑容又浮现在眼前,那样真实,那样明媚,好像是真的,但是是假的。 花花草草,一砖一瓦,几亩地大的地方建起了硕大的回忆幻境。人常说,亲人离世是活着的人一生的潮湿。 以前林榆不信,现在,她深信不疑。 她甚至无法在这座房子里安安静静的呆一天,哪怕只有一个小时,只要无所事事,便会想起那个再也无法开口跟她说,“闺女,咱家葡萄熟啦,等你回来吃。”的人。 再也不会了。 她无法想象,往后的日子里,母亲将怎么过。 母亲却安慰她说,“人总得面对死亡,谁都要走到那一步,总会习惯的。” 也不知道她是否真的能习惯。 习惯身边少个人。 习惯窗边的凳子上空无一人。 习惯饭桌上总少一只碗。 习惯墙上多了一张大头照。 …… 在她正担心地无所适从时,林楠坚定的目光给了林榆希望,“姐,还有我呢,你安心出国,我们等你回来。” 第301章 可是来不及了 行李收拾妥当,飞机下午起飞。 早餐是邵牧原做的,虽然腿脚还是行走不便,但为了能让林榆吃上他亲手做的阳春面,他起了个大早去张罗。 等林榆起来的时候,面条刚从锅里捞起来。 从后背抱住他,林榆感受他的温度,他宽厚的肩背,他的一切,“牧牧,我好想你。” 她已经开始想念了,即便现在触手可得。 邵牧原转过身来环住她,贴近她的耳边,“我也好想你。” 他懂她的小淘气。 她懂他话里的小秘密。 吃了一口他做的阳春面,泪水再一次淹没她提前演练好的情绪,“…好好吃,你干嘛做得那么好吃,真的好好吃…” 混着哽咽,狼狈和思念,一碗不咸不淡的阳春面,硬是越吃越咸。 他安慰着,“没事儿,等我好全了就去找你,我们一起去伦敦,去巴黎,去瑞士…”眼睛红了一圈,至今找不到起因。 …… 时间就像草原上的狼,遇到目标羊群穷追不舍,直到口中的羊被撕扯成碎片,爱意磨成最锋利的剑,一切都将成为永恒的定数。 在去往机场的路上。 双手紧扣带来的安全感在此刻显得荒疏又苍莽。 他们没有过多的交流,各自望向窗外,像最熟悉的陌生人那样,像电影里演到最坏结局那样,等待着被宣判,被告知,狼,撕碎了羊,狼,吃掉了羊,时间吞噬了爱意。 “阿榆…” 车子行驶的缓慢,邵牧原突然开了口。 “嗯?” “我们去领证吧。” “嗯。” 林榆侧目看着他,应声之后才有了短暂又牵强的狐疑,也仅仅维持了一秒钟,“你…” “我考虑好了,”他说着,眼尾带笑,“如果五年后我们注定要结婚,那为什么一定要等五年?” 不知道是什么在跳动,林榆听得好生真切。 一边沉默着,一边仔细听着那跳动的声响。 ……后来她终于听懂了那是什么声音。 是心跳声。 好强烈的心跳声。 脑子完全是懵的,看着邵牧原的眼睛,她有些语无伦次,“可是来不及了。” 是啊,来不及了。现在距离飞机起飞只剩三小时。 原本还一脸激动的邵牧原,听到她说来不及,眼神变得优柔,情绪打上悲伤的烙印。 我们总想着来日方长,可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林榆摸着他的脸,蹭蹭他的鼻尖,感受他身体的温度,“没关系,以后还有时间,总会有时间的,好饭不怕晚嘛!” 这话讲给邵牧原听,也讲给她自己听。 未来的不确定性谁也无法预知,就像天灾和人祸的概率永远也算计不清,预测只是预测,并不能覆盖事实本身。 可人活着总要有些盼头才好过,过那漫长的等待时也不至于太寂寞。 他的声音闷闷的,无可奈何地说了一声,“好,以后…以后。”到最后,他的声音越来越模糊。 车子开上高速,距离机场越来越近。 阳光斜倪着投射进来,照在林榆的头发上,呈现出金黄色。 邵牧原抬手挡了挡,阴影之下的头发又变成了黑色。 ‘叮铃’一声,是手机短信的声音。 她靠在邵牧原身上,随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黑屏亮起,阳光从手指缝里溜进来,照在屏幕上,那一行字,真是扎眼得紧。 第302章 三年的时间足以看清自己的内心 “愿灯火葳蕤,揉皱你眼眉。”——《牵丝戏》 那行扎眼的字写着:“尊敬的旅客,您好!非常抱歉地通知您,由于暴风雨天气,您的航班预计延误起飞时间约为4小时。我们深知这给您带来了不便,敬请谅解。”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张地吞了好几口唾沫,脸色有些泛红,整个人都是高度集中的。 可是宕机的那三十秒,林榆来不及想什么,只能感受到手掌的温度是烫的,心口的跳动是真实存在的,爱着的人是触手可及的。 “怎么了?”邵牧原的声音将她从游离态拉回来,她看着他的脸,一如既往的帅气、迷人。 在他唇上落下一吻,口水差点吞没了她的话,“牧牧…飞机延误了…我们…我们结婚吧。” 邵牧原甚至没有给自己思考的时间,他们紧紧相拥,泪水打湿了狭长的睫毛,爱意延续了时间的冲突。 “好,我们现在就去!” 小刘平时是个开车很稳当的人,但此时此刻也跟着激动起来。 调转车头,车子开往民政局。 “结婚需要什么手续?”林榆突然开口,她的手心已经满是汗水。 邵牧原看了她一眼,表情木木的,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没有头绪,“我…我也没结过婚…” “那…那怎么办?” 两个人已经懵了。 从内视镜里看到后座上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状态,小刘气不打一处来,“老板我结过!只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在现场拍,到时候可以特事特办嘛!” 有小刘这一番话,林榆算是放心一些了。 但特事特办这种事情的界限不好掌握,邵牧原从来不做没准称的事,所以他又给谭柯打了电话,让他提前运作一下。 虽然来不及拿户口本,但林榆还是要跟母亲报备的。母亲没有反对,也没有支持,她只说结婚不是小事,让林榆考虑清楚。 可是林榆已经来不及考虑清楚了。 三年的时间不足以认清一个人,但足以看清自己的内心。 不管结果如何,总会有理由后悔。 既然如此,又何必战战兢兢,胆小如鼠的活着,随心所欲一些,把今天过去,明天的事就明天去想。 ……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到了民政局门口,赶在工作人员下班之前进行结婚手续的办理。 申请表写到一半,林榆突然想到什么,扯了扯邵牧原的袖口,声音很小很柔,“牧牧…婚前协议还没签。” 林榆心里明白得很,和邵牧原这种身份地位的人结婚,签署婚前协议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毕竟邵家的财富和权势如此庞大,他们需要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作为婚姻中的一方,她也能够理解这种做法。虽然心中总有五味杂陈,但她知道这就是现实。 与其邵牧原欲言又止的为难,还不如她主动来提这件事。对她而言,签不签婚前协议都无甚所谓,她想要跟眼前这个人结婚,而不是他手里的钱。 第303章 我足够爱你 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此刻我们相拥,只听得见彼此的心跳。——佚名 在听到‘婚前协议’四个字时,邵牧原是慌乱的。他不知道,林榆是不是看到了他之前拟好的婚前协议。 那时他有了与林榆结婚的想法,但也只是因为看到身边的人都有了安稳的家,可以承欢膝下的孩子,所以他也想求个安稳。 可后来,他又不仅仅是为了安稳。 跟林榆在一起时间久了,他开始害怕,开始自卑,开始莫名其妙的担心。 虽然前半生过得并不欢愉,但也从未有过自卑的情绪。好像是自土壤之下,生根发芽长出来似的,渴望将自己深深地扎进一片只属于自己的土地,不准外人侵扰,也不愿让与他人。 以至于他急切地想要与林榆成为合法夫妻。 自私地讲,他想彻底把林榆占为己有。 伸手触及林榆的脸颊,声音温柔极了,“婚前协议约束的是不够爱的人,阿榆…”他的眉眼舒展,深情的一双眼眸甚是好看,“我足够爱你。” 林榆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她说,“我想跟你结婚有冲动的成分,但冲动只占一小部分,跟你在一起的这三年,我经常在想我们的关系会走到哪一步,会不会像电视剧里那样演的,我是不自量力的丑小鸭,而你是玩腻了的钻石王老五…可是我现在,此时此刻,非常坚定地认为我自己不是低人一等,你也不是高高在上,所以,”她语重心长地,郑重其事地继续说道,“我考虑清楚了,我想跟你在一起,合法的在一起。” 有时候,话不是非要事先准备好才能说的。 脑子里一闪而过的考量,就像蜘蛛吐丝一样,牵线搭桥地织成一片网。网虽轻,但足以承载两颗赤忱的心。 那一天,天空湛蓝如宝石,万里无云,仿佛一片宁静的海洋。微风轻拂,带来一丝清新的气息,让人感到无比舒适。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温暖而柔和,照亮了整个大地。 喜庆的红布下,一对新人喜笑颜开。 林榆穿着的白衬衫是临时借的,妆也是临时化的,甚至行程都是临时决定的。 笑得格外灿烂的摄影师很是热情。 “新郎靠近新娘一点!” “新郎笑得灿烂一点!” “新娘不要太害羞!” “新郎新娘不要太紧张!” “诶~刚刚好!” “诶呀呀~俊男靓女!你们是今天最般配的一对啦!” 临走时林榆听到摄影师的小助理吐槽,说他见到的每一对新人都是这样的台词。 正因为这样,反倒是更有趣了。 出了办事大厅,感应门一关,俩人都愣住了,是突如其来的不知所措。 手里拿着的两只红本显得格外扎眼。 两个单身好青年,从这一秒开始,不再单身了。 路过的几个大爷大妈,吃瓜似的朝他们瞅了几眼,又溜溜达达的走了。 可还没等他们从懵圈状态恢复过来,那几个大爷大妈又折返回来。 大爷笑嘻嘻地看着他们手中的结婚证,“巧了不是,今天刚结婚,大爷我送你们点枣儿,刚买的,新鲜!” 大妈也凑过来了,眼睛眯成一条缝,眉飞色舞地,“大妈送你们点桂圆,凑个好嘛不是!” 就这样,他们俩左右对称似的,左手提溜一袋大红枣,右手提着一袋鲜桂圆。 路上还有一个肉嘟嘟很是可爱的小女孩跑过来给林榆贴了一朵幼儿园老师会给小朋友贴的小红花贴纸,她说,“漂亮姐姐,送你一朵小红花。” 后来,在去机场的路上,十字路口前,他们又遇到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儿,她手里只剩一束花了,小雏菊。 小女孩儿说那是今天唯一一束小雏菊,希望买花的人永远快乐。 邵牧原将花递给林榆,他的声音沉坠、细密、绵长,“阿榆,希望你永远快乐。” 第304章 你要记得想我 在国际机场,人群熙熙攘攘,喧闹声此起彼伏。 他们静静地站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仿佛时间都停止了流动。眼神的交汇中透露着无尽的深情和眷恋。彼此的呼吸交织在一起,温暖而熟悉。 这一刻,世界仿佛只剩下彼此两人,周围的喧嚣渐渐远去,内心深处的情感仍在激荡。 好想就此把你融进我的身体里,感受你的情绪,诉说我的思念。 在最爱的时候,我希望永远不再与你分开。 每一次拥抱都是对彼此的承诺,每一次拥抱都是对未来的期许。他们知道这次分别意味着什么,但他们也坚信爱情能够跨越一切距离和困难。在这个拥挤的机场,他们成为了彼此的避风港,用爱和温暖守护着对方。 邵牧原抚摸着林榆的脸,他的双手传递过来的力度,像远方的雪山,那么地镇定、雪亮,叫人着迷。 他说,“阿榆,要好好吃饭,不要挑食。” 说实话,林榆并不挑食,反而她很好养活。 他说,“阿榆,要多出去走走,不要总坐在电脑前,对眼睛不好。” 事实上,林榆并不喜欢闷在封闭的空间,她喜欢大自然的味道。 他说,“阿榆,你要时时刻刻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钱财是身外之物,要是遇到小偷,偷了就偷了,不要跟他较劲儿。” 这件事他已经跟林榆讲过很多次,林榆也听了很多次。但她依然很耐心地听着,近在咫尺的看他说话的模样,这样的时刻正在一点点地消散。 他说,“你要是想吃中餐又不想做,就去找我给你推荐的那些店铺,我都替你尝过了,符合你的口味,不重油,不重盐,也不重辣。” 之前邵牧原出差时,花了几个礼拜的时间,去了林榆留学所在的洲,走访了好多家中餐馆,甚至列了一个word文档给她,每一家餐厅都有整整一页的评语。 林榆嘿嘿一笑,笑着笑着就撇撇嘴巴,泪水濡湿了眼眶,鼻头酸得发红。 她窝在邵牧原怀里,贴近他的脖颈,声音又小又柔,“牧牧,我不想去了,我想跟你在一起。” 邵牧原摸摸他的头,顺毛似的安慰她,“是你说的,要风风光光的出国,然后体体面面的回国,”他的声音深沉又绵长,“我们是分别,不是永别,短暂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等你学成归来,我在这里等你。” “那我不学成归来,你会等我吗?”她开玩笑地说。 “当然,你不回来,我就去找你,到手的鸭子怎么可能让你跑了?” “你说谁是鸭子!” “我是,我是鸭子!” “不是,你是天鹅,你…洁白无瑕,你…让人移不开眼。” 喉结滚动,他靠近,靠近,再靠近,柔软的唇上落下柔美的一吻,他说,“阿榆,你记得要想我。” “每时每刻吗?”她明知故问。 “嗯,每时每刻。” “好,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想你。” 第305章 一个人的日子显得太过寂寥 “阅尽好花千万树,愿君记取此一枝。”——咏梅 坐上国际航班,看着窗外一览无余的蓝天,在云层中穿梭,就像遗世独立的时空猎人。 将近二十小时的航班旅行,她到住的地方已经半夜十二点了。 跟母亲报了平安,跟邵牧原说了晚安,她躺在床上,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心里暖烘烘的。 她也不知道邵牧原什么时间买的戒指,只知道在她上飞机前,手上多了一枚戒指。 国外的生活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但也还算不错。林榆发现自己逐渐适应了这种全新的环境和文化氛围。她开始享受这份宁静与自由,并学会如何应对各种挑战。 在校园里,有一个小小的森林角落,那里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林榆特别喜欢坐在这片森林边上的一条长木椅上,一坐就是整个下午。这个地方成为了她放松心情、思考问题的避风港。每当她感到疲惫或者迷茫的时候,都会来到这里,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听着鸟儿欢快地歌唱,感受微风轻轻拂过脸颊,仿佛所有的烦恼都能被抛到九霄云外。在这里,时间似乎变得很慢,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和谐。她可以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恩赐,感受生命的活力与力量。 在这异国他乡的土地上,林榆努力学习新的知识,结交新的朋友。虽然语言上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总归是习惯了。 时间长了,她知道哪里的华人超市品类多,哪里的餐厅好吃。 邵牧原用word文档写的那些餐厅,她一个个的去打卡,去品尝。 学着他的板式,林榆也做了一个word文档,根据自己的口味作出评价。 对比发现,邵牧原摸透了她所有的喜好。 卒读不是人人都会的本能,放手也不是。 “等人是会上瘾的,因为等着等着,你就会发现,如果不等了,不是放弃了对方,而是背叛了自己。” 一对苹果般明亮的眼睛 但据他说,这只狗真正的疾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没有办法靠药膏治愈的。 ——局外人 一种震耳欲聋的响声随即在原地爆发,我满身的汗水,甚至铺洒在身上的阳光似乎都在一瞬间被抖落到地上。 欲语未语时最真,将见未见时最好 他紧接着问道 只要一段时间,每个人最终都能适应任何一种不堪的生活。 喝酒打架大家继续那你行吧行吧不行不行你下班不行不行不行你的你是男是女行吧行吧不是不是不是不想不想不想不想行吧的积极性就是随便不像别的班的男生那行吧行吧行那些女的你你说就行好像不是拿小本本小保底不歪宝宝我大家都好不是喜欢都不会说行吧行吧是小伙伴想办法解决人家党建活动好吃的姐姐行吧行吧都不大家都不会初步设计想办法把人家发不发党建活动好长时间举行活动不不不差不多就和不行不行并不代表的金额和好像的金额和鸡蛋好的好的呵呵 第306章 一个专属于林榆的梦 因为国外不过年,所以中国年的时候林榆不能回家,只能在华人超市买点对联在门上贴一贴,穿件红毛衣喜庆一些,吃点自己包的猪肉白菜馅的饺子,和章维为过个简单的年。 好在有章维为,要不然这个年还真是一点年味儿没有。 章维为在国外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 大年三十那天早上,她吃了两口饺子就麻溜地跑了,说是有个她超爱的游戏大神现身了,她要去瞻仰真迹。 这种事情,林榆举双手赞同,能有自己的爱好,并一直为此保持热情,真的很不容易。 只是,她有些空落落的。 明明租的房子并不大,却总觉得好大好大。 有时候她觉得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尤其是出国后的章维为,她总是一副npc的模样,像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似的,呆呆地望着林榆。只有跟她说话时,她才像个完整的活人。 她这样想着,又赶紧摇摇头,嗤笑自己的清奇的脑回路。 此时此刻,国内应该正是吃年夜饭的时候,礼炮炸响,彩灯高挂,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林榆给母亲打了个视频电话过去。 母亲正在包饺子,跟她包的是一样的馅,猪肉白菜的。林榆也是跟母亲学的。 不是因为爱吃猪肉白菜,而是因为冬日里白菜最好取材,每家每户冬天的地窖里都会有吃不完的白菜。 母亲笑眯眯地问她,“阿榆,今天有没有吃饺子呀?大过年的,你要是能回来就好啦!” “吃啦妈妈,”她也笑着回应,“华人超市买的饺子不好吃,我自己包的,跟你包的一样,猪肉白菜馅的…”她嘿嘿一笑,“但好像包多了,一个人吃不了。” “小章不跟你一起吃吗?”母亲擦了擦手,把手机端在眼前。 林榆摇摇头,“她今天有点忙,外出了。” 母亲仔细端详着林榆的模样,微皱着眉,“阿榆怎么感觉你瘦了,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没有妈妈,我都吃胖了,”她憨笑着捏了捏自己的娃娃脸,酒窝一深一浅。 “妈,春晚播到哪了?”林榆扯开话题,想转移母亲的注意力。 因为饮食吃不惯,她确实瘦了很多。 “春晚?”将掉下来的一缕头发掖在耳后,林母有些含糊,“小品吧…”她离开手机画面,声音越来越小,“老林!春晚播到哪了?” 原本还笑颜如花的林榆,刹那间变了脸,好似安静如止水的雪山,在毫无预兆下轰然倒塌,淹没了大片大片载着希望的绿森林。 她心里咯噔一下,呼吸凝滞着,“妈…妈妈…” 随着她断断续续的疑问,电话那头彻底没了声音,视频电话中断,林榆愣在原地愣了好些时候。 她回拨了好几个电话,但怎么也打不通。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自己处在另一个完全被打碎逻辑的世界,一个就像《楚门的世界》里演的那样,她活在被编织的无懈可击的梦里。 一个专属于林榆的梦。 第307章 她看不清未来的方向在哪了 就在狐疑的瞬间,电话突然响了,是导师的电话。 犹豫了一下,她机械式地接起来。 没想到导师跟他说的一句话是,“happychinesenewyear!” 原本还在怀疑这个世界是否是真实的。 现在,她真切地感受到导师的亲切和关心。 交涉一番之后,她才知道导师打电话来的目的,实验室有师兄在做实验,老师希望她能跟随学习,以便于后续开展自己的研究领域。 挂掉电话,她收拾了一番。 把剩余的饺子冻进冰箱,碗筷洗干净放进橱柜,简单化了一点淡妆,打算穿一双好走的白色短靴。 坐在玄关处换鞋时,她愣了一下,看看光秃秃的手指。又起身,走到吧台的位置,把落下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每次洗漱她都要摘下来,把手擦干之后,再戴上。虽然麻烦些,但她要好好呵护着,呵护邵牧原的心意。 只是这枚戒指让她似曾相识,就像她曾经拥有的那一枚,那个跨年夜,烟花开满整片天空,他单膝下跪的样子,依然刻在脑海里。 想着想着,脸颊不由自主地发烫,眼神变得优柔又幽深,连跳脱在桌上的阳光都变得无比可爱。 在异乡的每一天,她都期待与邵牧原的见面。 只要有期待,就有未来。 白色短靴套在脚上,她蹦蹦哒哒的下楼,跟遛弯回来的白发红衣奶奶打了声招呼,打开锈迹斑斑的大门,朝着阳光生长的地方前行。 路过婚纱店时,看到一件非常合心意的婚纱,她拍了下来,马上发给邵牧原。 [这件好好看,我想纳入我的考虑范围。] 前几天他们还讨论要办个什么样的婚礼。 因为林榆的选择恐惧症,她打算把选择的时间拉长,只要看到一件喜欢的,就发给邵牧原留存,最后汇总到一起选择最喜欢的。 可是,等了好久,那边都没有回应。 林榆走两步,看一眼手机。 再走两步,再看一眼。 走到十字路口前,看手机的档口,她被狠狠地撞了一下。 一股浅淡又浓郁的茉莉花香窜入鼻中,那味道太熟悉了,熟悉地让她觉得有些陌生。 风来得很是突然,回头的瞬间,耳畔的黑发被吹得飞散,好似迎风而去的蒲公英,轻柔得不敢伸手去触碰。 她看到一个宽厚又高大的背影。 那背影也回头看她。 那是… 怎么可能呢? “牧…”她还没来得及喊出声,一群行色匆匆又面无表情的人们从她而来,撞得她东倒西歪,眩晕感直面而来。 她已经来不及思考,周遭的世界变得浑浊,混沌,迷失,车子在倒流,人群在倒退,连红绿灯都被颠倒了,就像《盗梦空间》里的颠倒世界。所有人都是虚假的npc,而林榆就被抛弃在这样的世界。因为没有人是真实的,所以无人在乎。 分不清东南西北时,林榆只想尽快逃离这个十字路口,即便窒息,即便是早高峰,她都要逃离。 当她迈出去一步,两步,三步… “砰”的一声,极其刺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恍惚间,她看到自己的肉体在空中飞,而灵魂还站在十字路口前。 眼前的绿灯很显眼,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是她。 可是,她看不清未来的方向在哪了。 第308章 她终于醒了 一眨眼的功夫,世界彻底颠倒了。 林榆站在一个满是玻璃的房间里,四面八方都是能照到自己的镜子。就好像《分歧者》里的女主tristan在面对能力考验时,进入满是幻境的镜子屋里。 只是林榆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小时候,而是自己躺在病床上,面色惨白的模样。 画面一转,她又看到自己一个人上飞机的样子,憔悴,疲惫,无力。那明明不应该是她。 回过头去,又瞧到了烟花满天的小镇,邵牧原单膝下跪,向她求婚。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当她靠近镜子,目光所及皆是真实的震撼。 一口棺材,锣鼓喧天,宾客如云,披麻戴孝,她看到父亲躺在棺材里,安静地就像睡着了似的。 父亲真的不在了,这是别无选择的现实。 可她又瞧见一个骨灰盒,精致的骨灰盒,黄花梨木材质透着淡淡的清香。一个单薄的背影抱着它,看不清脸,也看不清骨灰上的照片。 周围围了许多人,有认识的,但大多她都不相识。她想凑到跟前看看这是谁的葬礼。 却看到谭柯在,程澄在,路姮也在…他们都在的葬礼,会是谁的葬礼? 他们看起来痛苦极了。 林榆揉了揉眼睛,双手抚在镜子上,终于看清了骨灰上的照片,也看清了端着骨灰苍白无言的人。 咚地一声,她被吓得瘫坐在地上。 那张黑白照片上印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而苍白无言的人正是她自己。 怎么可能,又怎么会呢? 葬礼上的字变得越发清晰,“邵牧原先生的葬礼。” 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背过身去,林榆想让这个梦快些醒来。她的邵牧原在还好好活着呢,她手上还戴着他们的婚戒…婚戒,当她抬手时,手上确实戴着一枚戒指,但那是那年跨年夜时,邵牧原戴在她手上的戒指。 荒芜,无措,泪水模糊了双眼,林榆彻底分不清何为现实,何为幻境了。 可不管她朝哪个方向前进,每一面镜子里都是葬礼,纯黑的色调,白色的幕布,还有拿着雏菊前来祭拜的行人,这一切都让人窒息得发疯。 “阿榆……” 一个浑厚又暗哑的声音响起,他还是那般柔情似水,让人留恋。 这两个字如同咒语一般,在林榆耳边不断回响,“阿榆,你该醒醒了。” 林榆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知道那人是邵牧原。 他的笑容如春风般温暖,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法言喻的深情。 他似乎并不想停歇。 “牧牧…你在哪?”她目光狐疑地四处找寻,却找不到声音的出处。 诡异,可怖,混沌,她嘶吼着,痛哭着,“邵牧原!你在哪!” “阿榆,你该醒醒了。” 那个声音依旧喋喋不休,反复不断。 直到林榆一拳打在眼前的镜子上,压抑的葬礼支离破碎,变成碎片散落一地。 一个镜子的碎裂,引起第二面镜子的破败,就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触即发,彻底崩塌。 失重感像蹦极一样袭来,林榆恍然地睁开眼,闻到一股浓重的消毒水味。 她终于醒了。 第309章 他死了 入眼的白色,洁白又苍茫。 她依然觉得自己的灵魂是脱壳的。 胀痛欲裂的头颅,抬不起的手臂,动不了的脚趾,张不开口的嘴巴,只有眼角的泪,像断线的珍珠,一个接着一个的掉,掷地有声。 “林姐…” 她听到一个声音,忽远忽近,一边清醒着,一边麻木着。 “林榆!” 那个声音又叫了一次,两次,三次… 林榆终于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晃动。 “林姐…”章维为抽泣着,擦了擦眼角的泪,鼻子一抽一抽的,“林姐,你终于醒了!” 看着眼前越来越近的脸,林榆有种蚂蚁看人类的巨像感,震撼又习以为常。 她的嘴巴很干,那种干就像吃了邵牧原不小心放盐放多了的阳春面,齁咸齁咸的那种。 “维为…这是…”她咽了一口唾沫,斜眼看到自己手背上的针管,目光狐疑,“这是哪?” 章维为用沾水的棉签擦了擦她的嘴唇,“这是医院,你都睡三天了,再不醒来我真的要疯了!” “三天…三天…今天…是大年初三吗?” “什么大年初三,林榆你糊涂啦,感恩节还没过呢!” “端午节?不可能,我刚还在跟我妈打电话,她说春晚播到了…”她恍了一下,想到了当时的情景,母亲喊了一句,“老林”。 “维为…维为…我爸爸呢?我爸爸还在不在?” 林榆问出这句话,章维为有点傻掉了,她不知道三天的昏迷已经彻底打乱了林榆所处的时间维度。 她愣了很久很久,才神情哀伤地开口,“林姐,你爸爸去年九月份就不在了,你…不记得了吗?” “去年?什么意思?”林榆有些不可置信,插着针管的手紧紧地抓住章维为的手腕,“现在到底什么时间,我到底在哪,我到底是谁啊?” 她痛苦地嘶吼着,喉咙干哑又痒痛,苍白的脸被憋得通红。 “林榆你别急,你慢慢听我说。”章维为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她的激动,“我们已经出国一年多了,三天前你在回家的路上遭遇枪战,在人群推搡下撞到了路标昏迷到现在,”她缓了一口气,“林姐,你是幸运的你知道吗?老天爷就是想让你好好活着,”心疼地摸摸林榆的脸,她继续说道,“我求你,看在老天爷的面子上,努力地活着,好不好?” 听着章维为的话,看着她动容的眼神,林榆敏捷地意识到了什么,“维为…我…”她的声音在抖,抖得连不成一句话,“我梦到…梦到了…邵…” 那三个字,好难开口。 邵牧原,她多么喜欢的人啊! 章维为知道她想问什么,也知道她并不是真的失忆,只是梦境和现实搅和在一起,分不清了。 “林榆…”她嗓音清澈明朗,“他死了。” 这是林榆听到的最无情的三个字。 明明有预感,明明在心里建设,明明已经准备好了听这样的噩耗,明明…怎么还是接受不了呢? 林榆觉得自己要死了,她泪流满面却没有哭泣的声音。 她终于可以掌控自己的身体,灵魂不再脱壳。蜷缩成一团,心脏疼得好像有一只大手正在将它捏碎。 她的人生脱轨了,再也无法掌控。 第310章 她的世界开始了漫长的冬季 她不顾章维为的阻拦,撤掉输液的针头,赤着脚,穿着硕大的病号服,想要逃离这个满是消毒水味儿的巨大牢笼。 医生护士在身后追,头发在空中飘逸,手背是鲜红的河流,眼眶里是无神的枯木,她跑到硌脚的大马路上,热火朝天的节日氛围扑面而来。而她像个可怜的乞讨者,摇尾乞怜地询问每一个路过的人。 “excuseme?” “excuseme,canyoutellmewhatsthedatetoday?” “please,tellme!” “please…” 鲜红的河流滴落在漠然的大地上,无人在意它的艳丽,只觉得它血腥又难闻。 天空没来由地下起了雪,飘雪横飞,狂风呼啸,青丝如风筝一样四散,在遮挡的视线里,她看到高耸的电子大屏上,宣传感恩节到来的广告。 冷风凝结了她的河流,也终止了她不切实际的梦境。 一切都是一场注定会醒的黄粱一梦。 原来,葬礼不是假的。 原来,他真的死了。 原来,那枚戒指是跨年夜时他为她戴上的。 原来,她决定没有去见他的那个晚上,就是他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夜。 原来,他没能在那场车祸中存活下来。 原来,他已经离开好些时候了。 原来,她发给他所有的消息,他都接收不到。 原来,向往的婚礼只存在于她的臆想中。 …… 大雪纷飞,世间热闹非凡。她又想起那年初雪,她对他说,“下雪了。” 看着她的眼神坚定又深情,他重复着她的话,“下雪了。” 她的世界开始了漫长的冬季。 她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被搀扶着走回去的,也闻不到医院里呛鼻的消毒水味儿。满头的白雪已经被章维为拭去,却还是觉得湿漉漉的让人难过。内心的潮湿将伴随着她的一生。 低头看着手腕上一道一道的痕迹,她觉得亲切,就像邵牧原手上那几条一样。凸出的棱角,触感不好,却让她流干了不少泪。 现在,她跟他一样,一样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她害怕入睡,入睡后总会做梦,梦到他一动不动地倒在血泊里,那眼神让人好生心疼。 她总喜欢坐在窗前,将自己蜷曲成一团,总在想,如果自己那晚回去了,会不会就能见到他最后一面。 他走得时候,会不会遗憾呢?遗憾没有见到自己最爱的人。 上天太过残忍,让两个人在最相爱的时候阴阳两隔,就像编故事那样得心应手。 自从她从梦里醒来,林榆整个人都恍惚的。记不清学校在哪,总是走错路口。在红灯亮起时站在马路中间,不分场合的泪流满面。不再对食物有渴望,会情绪性进食,然后像倒垃圾似的全部吐出来。经常不分昼夜地躺在草坪上听风声,总觉得自己在另一个时空…她最终也变成了他,成为了一个病人。 林榆的导师是个和蔼又善良的白胡子老头,给了她一年的gap时间,让她去治病。 如果一年后她依然无法继续深造,就只能面临着退学,打道回府。 第311章 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即使发生了,也不要否定自己,因为人生没有无用的经历。”——佚名 gap的一年里,林榆最喜欢待在卧室里,坐在摇椅上,从巴掌大的窗户向外看。 因为经久未修,玻璃窗上有花纹一样的污渍,时间长了,她甚至能判别出哪些花纹是新生的,哪些是历久的。 《暮光之城》中的女主be,在自己的爱人edward,迫于无奈搬离forks小镇时,她蜷曲在一张椅子上,迷失在失去的世界里,经历了树叶的生根发芽和枯败凋零,直到edward的消息再次出现,be才重新变成“活着”的样子。 可是,那终究是美好的玄幻故事,故事只是故事,故事只是幻想,故事永远贴近不了现实。 看电影时林榆不理解be,因为人是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但当经历残忍的苦果时,她变成了be,习惯于在暗黑的鸽子屋里,坐在被树荫遮盖的小窗面前,双目无神,心如死灰,眼看着树叶从新芽到枯黄,从新生到腐朽。 可她终究不是be,她再也等不到最爱的edward。 他死了,只剩下一捧无关痛痒的骨灰。 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虽然章维为总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各种人种的,都接触了不少。但就是没有一个人能让她彻底打开心扉,走出那片暗无天日的阴霾。 说白了,她一直在抗拒,抗拒治病,抗拒让自己走出来。她觉得自己就应该这样,没入和邵牧原一样的境地,这样她就不会因为时间的拉长而将他忘记。 事情的转折点,是闫祁来了。 他带着他母亲为邵牧原治病的诊疗日记,整整十本日记,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漂亮的字。就像动漫作者填坑一样。 林榆见到这些日记,发抖的手,红血丝的双眼,她再一次地崩溃大哭,泣不成声。 她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将这些日记反复地翻阅。其中有好多邵牧原的自述,他的字写得很漂亮,字如其人。如果他还在,林榆一定会好好想一些华丽的辞藻,夸奖他华丽的文字。 一周后的清晨,天气很好,万里无云,林榆做了丰盛的早餐,有中式,也有西式。 章维为第一眼看到,差点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林…姐,你…没事儿吧?” 林榆笑了笑,很是温柔,“没事…”她顿了顿,“章哥,这段时间…给你添麻烦了。” 一听这话,章维为湿润了眼眶,鼻子酸得很,她一把抱住林榆,呜咽了两声,说道,“林姐,你终于活了!” 林榆拍拍她的背,意味深长的说,“我不能陪他去死,就得替他活,苟延残喘也好,得过且过也罢,好死不如赖活着。” “好!”章维为应着她,“好死不如赖活着,你还有我,有娜娜,有…”她欲言又止,最终也没有说出何玫玫的名字。 “对,我得活着,为了你们,为了我妈妈,为了我弟弟…”林榆又一次地说服自己,说服自己别放弃。 那天之后,林榆的治疗一天比一天有效。她开始接受阳光,接受自然,接受新鲜事物,不再遗世独立于另外一个世界。 第312章 希望你能幸福 第二年冬,林榆坐上了回国的航班,契机是何玫玫的要结婚了。 这个消息是章维为转告的,自从那次在医院见面,她与何玫玫之间的联系便彻底断了。这是第一次,她听到关于何玫玫的消息。 研究生三年的铸造起来的情谊,林榆选择去到现在,亲自祝福。 婚礼是在平芜举行的。 何玫玫的结婚对象是个牙医,个子高高的,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儒雅又随和。 章维为说他们是相亲认识的,相处了三个月就闪婚,何玫玫说她婚后要做全职太太,她的小说无限期停更。 林榆觉得惋惜,但这是何玫玫的选择。 婚礼那天,怀宁也以同学的身份被邀请。 看着怀宁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林榆觉得很是割裂,那个曾经满脸笑容,阳光明媚的少年,已经沉淀成稳重的大人了。 “好久不见。”林榆微微一笑。 看到林榆的那一刻,怀宁慌了神,有些无措,依着桌子的手一些不自然,“好…好久不见…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你…还好吗?”从章维为那里,他听到不少关于林榆的事情,但也只能当个八卦闲聊一下罢了,他清楚地知道,他此生不会再有机会了。 “玫玫结婚,我当然要回来。” “你瘦了好多。” 林榆愣了一下,双手抱胸,做了个为难的表情,“是啊,国人胃吃白人饭,没有胖的可能啊!” 她调侃的动作天衣无缝、落落大方,怀宁却看的都是逞强和掩饰。 经历了至亲挚爱的离世,没有人能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都是要被伤得蜕层皮才罢休。 纠结再三,临走前林榆还是去了后台。 那时候何玫玫正在卸妆,赶巧化妆间只有她一个。 何玫玫看到她时,眼神很是复杂,惊讶,感伤,言不由衷,但她还是微笑着面对。 “新婚快乐!”林榆从兜里揣出一个精致的小红盒,“我记得有一次逛商场,你很喜欢这个手链,当时我们都太穷了,买不起…现在,我可以买给你了!” 打开那个小红盒,何玫玫低头瞧了又瞧,就是那条手链。 她抬头看了看林榆,有些苦涩,“可是林榆,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了,我们都长大了。” 林榆有些尴尬,手伸进口袋里,试图让自己回温一些,“抱歉…我不知道你…” “没关系,手链不喜欢了,但你的礼物我很喜欢,感谢你的礼物…”她顿了顿,“也很感谢你今天能来。” 她们之间的尴尬让林榆想起几年前,在学校时,她们一起讨论小说剧情的咋咋呼呼。 时间还真是怪诞,总觉得没有很长时间,两个人的隔阂可以如此犀利又果决。 最后还是新郎进来,打破这一僵局。 “玫玫…这是?”他从未见过林榆。 何玫玫笑着对丈夫说,“这是我研究生同学,我们好久没见了。” “新婚快乐!”林榆匆匆又说了一遍。 “感谢你能来我们的婚礼。”新郎很是礼貌。 “那你们先忙,我先走了。”林榆已经迈出步子,准备离开。 “林榆…”何玫玫叫住她,“希望你能幸福!” 林榆没有回头,伸出手做了个潇洒的摆手,眼眶却红了半边。 第313章 我该离开了 “他只是跳出了时间,变成宇宙里最原始的组成部分,分子、原子,慢慢的重新构建成你身边的其他事物。以后为你遮风挡雨的大树是他,为你抵挡寒冷的毛衣是他,当你疲惫时看着桌头的挂件还是他,他是你亲人的身份消失了,但是其实他以后无处不在。他离开了,却散落四周。”——佚名 在邵牧原生日那天,她带了一束玫瑰花去了墓园。 那人可真帅,即便只是一张冰冷的黑白照片,也还是能让她的心突然加速。 她第一句话说的是,“小王子,我带着你的玫瑰来看你啦!” 真正想说的是,“好久好久都没来看你了,你会不会生我气?” “希望你不要怪我…我去看病啦,不想病殃殃的来见你…怕你担心…” 也不知道是风吹的,还是天气太冷,鼻头被冻得通红,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她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哭了。可见到他变成一块冰冷又沉默的石碑,心里的恍惚一次比一次沉重。 “诶呀~”她颤着嗓音,一面扶额,一面坐在墓碑边上,“以前搞不懂你为什么要在墓地里坐一整天,多瘆人呐!”她苦笑着,连酒窝都没有那么动人了,“现在,我知道啦,有你在,我不怕。” 她就靠在墓碑上,闭着眼,滔滔不绝地说了好些话,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从清晨到晌午,时间过得又快又慢的。 正当她准备离开时,站在角落里的人,拿着一把自制的扫帚,慢慢吞吞地走过来,“来了?” 林榆微微颔首,很是真诚,“嗯,来了。” 崔爷还在守着墓园,他和前两年没什么区别。非要说区别,大概是他皱纹又填了好几条,脊背也跟着弯了好几个度,扫墓的双臂有些力不从心。 “没事别老往墓地跑,人呐,要往前看。”崔爷点了一支旱烟,火苗蹭地一下亮了。 看着崔爷佝偻却铮铮的身躯,声音淡淡地,“这算是自我安慰吗崔爷?” 如果人能往前看,崔爷也不会守了这么多年墓,生老病死都不愿意走。 火柴苗亮了又暗了。崔爷吸了一口烟,挠了挠头,顺势坐在林榆身边,“命运这东西,谁也决定不了,没办法…”他摇了摇头,很是无奈,“这真是没办法呀姑娘,咱改不了命,就只能接受了,不接受难道还要去寻死觅活吗?”他指了指墓碑上邵牧原的照片,“他希望你因为他寻死觅活吗?” “爱你的人都希望你好,而不是希望你不好,我这个糟老头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什么以后了,”他顿了顿,拍了拍林榆的肩膀,“你还小,那么年轻,可能性太多了,既然活着,就把那小子的那一份也活了…人这一辈子呀,总要经历一些风风雨雨的,要不然怎么能是人生呢?” 擦了擦眼泪,林榆狠狠地点了点头,她此刻的心情已经无法用言语去表达。 崔爷的话跟心理医生的话概念是一致的。但从他嘴里讲出来,让林榆觉得安心,踏实。 陪着林榆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崔爷又拿起他的扫把,窸窸窣窣地开始洒扫,累了就抽根烟,渴了就喝口水,溜达来,溜达去我。他亡故的战友们也不需要他完成所谓的kpi。 暮色降临时,气温越来越低了。 将墓碑上的树叶拍落,她擦了擦那张黑白照片,蹭了蹭照片上的脸颊,声音绵长、有力,“牧牧,请你原谅我…我…真的该离开了。” 第314章 让时间淡化一切 在平芜待着的这些日子,有好些变化。 韩叔伯开了几十年的西装铺子不开了,在乡下买了一块地,开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生活。 时间过得好快,小路垚也到了淘气的年纪。他还是喜欢跟在小念伊屁股后头,小奶音一口一个姐姐的叫着。两个人还没长开,就能看出他们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 谭柯和苏柒的孩子是去年开春时出生的,不出所料,是个男孩。谭柯的父母也正式接受了这个儿媳妇。苏柒终于熬到了可以喊他们爸爸妈妈,而不是叔叔阿姨。她婚后的日子跟她想得一样,不用工作,只需要好好地做一个丈夫的合格妻子,照顾好孩子,打理好自己,维系好和其他太太们的关系。 乏味和无趣充斥着她的生活,但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好在还有牙牙学语的儿子和自己心爱的丈夫,能将芜杂冲淡一些,也就是所谓的,有舍有得。 程澄的餐厅还是开得热火朝天,曾经游手好闲,找不到事情干的混小子也淡去了稚嫩,平添许多稳重。路姮跟林榆说,程澄天天念叨想要一个女儿,到现在都没有放弃,尤其是看到小念伊,那不值钱的样子跟傻子似的。 林榆问她有想要生二胎的打算吗? 她说也不是不行。 果然,来年春,路姮就怀了个女宝宝。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老婆孩子热炕头,看着邵牧原的好兄弟们都过得很好,林榆从心底里为他们高兴,高兴他们能和自己最爱的人,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孩子,过上他们向往的日子,就像电影里的大结局那样,happyending,真美好。 可是,她的故事,显然是另外一个电影系列。 后来,她走过了许多地方。 和他一起生活过的小镇。 与他走过的老街。 那家‘福福’云吞店也不干了,她再也看不到那个痴痴望着邵牧原的小女孩儿,也回不到曾经热烈又美好的青春。 站在那棵皮掉了一半的老树下,闭上眼,摸着粗糙干瘪的树皮,他好像又看到他了,明明已经经历过很多大事小事,讲出来的话却是那般稚嫩。她觉得太疯狂了,有没有一种可能,当时他是装的。 不过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她得不到答案了。 玫瑰园的房子,门前的花草早已枯黄。 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盖上白布,手办、躺椅、厨具…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 在角落里找到一个牛皮纸箱,里面全是照片,毕业典礼的,家里的,小镇的,火锅店的,云吞店的,电玩城的…这些照片就像指认现场的犯罪证据似的,一遍遍地判处林榆无期徒刑。 她跪在地上,窗外下着大雪,屋内黑乎乎的一片,到处都是他的影子,到处都看不见他。 有些人,有些事,过不去就是过不去。就像当年他用了十年的时间,也没能走出母亲的阴霾。现如今,历史重演,一个月,两个月,一年…再次见到他的照片,还是喜欢,还是欣赏,还是忘不掉,还是心痛到无法呼吸。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时间去淡化一切。 第315章 一定会的 学会热爱这个世界,不再以某种欲望与异象出来的世界、某种虚构的完善的幻想来与之比拟。学会接受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热爱它。以归属于它而心存欣喜。——《悉达多》 从平芜离开,林榆回了邬洲过年。 邬洲还是老样子,一到过年就张灯结彩,即便不允许自私放鞭炮,炒瓜子、炸黄糕、蒸花馍、贴春联,该有的年味儿依然有。 父亲的遗照前摆了瓜果和点心,弟弟也学着当年父亲在爷爷的遗照前那样,三鞠躬后,将供香插进香炉里,代代相传。 这是父亲离开的第二年,还是有些不适应。 父亲种的葡萄树已经买进地里,来年春,气候好了再挖出来,生根发芽长新叶。 小花园冬日也供暖,所以冬天开不了的花这里都能开,小雏菊、玫瑰、茉莉…邻居进来瞧见了,母亲会赠几朵出去,花香便飘满了整个村子。以前这样的事情都是父亲在做。 大年三十的年夜饭,母亲做了一大桌子菜。 母亲夹了一块肘子放进林榆碗里,声音绵长着,“阿榆啊,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多吃点。” “嗯。”林榆抬起头,对上母亲温柔似水的眉眼。 “阿榆啊,”母亲再次开口,“其实你不用勉强自己,博士要不要继续读都没关系的,我听邻居说博士很难毕业的,你又在国外,人生地不熟的,毕不了业也正常的…” “妈妈…”林榆明白母亲的意思,也知道母亲担心自己的精神状态,这一整年,她总是提心吊胆的。 但正因为这样,林榆不愿意留在家乡,在母亲眼前一次又一次的崩溃。这个博士是她当初死乞白赖求来的名额,就算已经千疮百孔,也要咬着牙读下来,她还是不想母亲失望。 “我会读下来的妈妈,一定会的。” “妈妈,你相信姐姐,姐姐一定会读完的。”林楠笑着,他总是无条件地信任姐姐。林楠没有辜负他的聪明,凭借三年的不掉链子,也考上了平芜大学,听着姐姐的建议,选了合适的专业。靠着奖学金和兼职赚来的钱,他已经不需要母亲给生活费了。 但林榆还是固定每月给弟弟打钱,他要不要是一回事,她给不给是另外一回事。 正月十五一过,林榆又坐上了国际航班,准备复学。 手机关机前,她收到了母亲的信息。 [阿榆,妈妈知道你痛苦,知道让你走出来太难太难了。但妈妈还是要一遍一遍的跟你说,你还小,你还有未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什么人有什么命,那些事情我们谁也决定不了,谁都没有错。妈妈以前总想着你嫁个有钱人能一步登天,不要跟我一样重蹈覆辙。但是妈妈现在不那么想了,不强求你大富大贵,只求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就好。] 母亲的话质朴又简单。 林榆甚至能想到母亲用键盘手写这些字花了多少时间。小时候她形容母亲的嘴巴像机关枪。自从父亲不在,母亲更像是沉默的解语花,渐渐不再用言语去表达,选择用文字去输出。 后来林榆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读书,想不明白的一切事情都交给书本。所以她总是泡在图书馆、书店,每一个可以读书的角落,一呆就是一天,日头在她这,也越发的短了,短得不够用了。 她意识到,书中的文字有力量、有温度,被记录在册是一种难得的思念。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第316章 尾声 随着时间推移,似乎一切都在被淡化,如经久未修的墨宝,受风雨潮湿,笔迹渐渐淡去,最终无人知晓它最初的模样。 时间说快也快,说慢很慢。 就像电影里暗亮交替之间出现的字幕,“五年后。” 五年后。 站在毕业典礼上,受着雷鸣般掌声的林榆,被泪水模糊了双眼,她今天开心,也不开心。 开心花费了整整六年青春,经历崩溃、反复、磋磨,终于得到了那一纸凭证。 不开心的是,她环顾四周,望不到一个能与自己分享喜悦的人。她心心念念想着的那个人,从前等不到,现在等不到,未来更等不到。 “邵牧原,我终于毕业了,你什么时间来娶我?” 她问出声,却没有人应答。 这五年来,林榆还是习惯回邬洲前去平芜一趟,见见他的朋友们,走走一起走过的路,好像他还在。 最开始的时候,程澄和谭柯对林榆的意见很大,也说不上恨,但总会觉得膈应。时间久了,谁也没有说个所以然,但大家都默认淡化往日的恩怨,见面时算是能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两句。 程澄和路姮的女儿都到了上启蒙班的年纪。左娜的一对龙凤胎也牙牙学语地会叫爸爸妈妈了,朋友圈全是孩子的照片和视频。记得上学时,她们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绝不会成为“只围着孩子转的妈妈”。结果现实是,当了妈妈以后,都会下意识地围着自己的孩子转。 谭柯本来没有打算再要孩子,但苏柒还是意外怀孕了。所以年近四十的谭柯也算是老来得子,成了三个孩子的爸爸。 因为父亲的事情,当初林楠选择了读法律。如今他也研究生毕业,凭借高学历和好成绩进入红圈所,有了自己的事业后,爱情也随之而来。那是个开朗又爱笑的女孩,她的父亲是平芜大学的老师,但因为她大学毕业才回国,所以他们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早。但好在缘分是注定的,他们相恋一年,打算明年结婚。 一直崇尚自由和享乐的章维为交了女朋友,那是个爱笑的加拿大人。她们领养了一个华裔小孩儿,打算去加拿大定居。 当初她是跟着林榆来的,现在她又要为了另一个人离开。 与林榆告别时,她将林榆抱得很紧很紧,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这一别,大概就是一辈子了。 人生就是这样,在不同的阶段,接受各式各样的离别。 经白胡子导师的介绍,林榆去了当地实力和名声都比较优渥的研究所,年薪七位数,在三十而立的年纪,她终于成了同阶层的佼佼者。 可当她站在山顶上遥望远方时,身旁空无一人。都说人是孤独的,但她孤独的时间好像比别人要更长一些。 入职后的日子也没什么新颖的,依然是三点一线,看书的地方,研究所,家。 年纪越大越不喜欢自己下厨,所以她是咖啡店的常客,经常一个人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摸着手指上的戒指点一份拿铁,吃一个三明治,看一本书,一整天就过去了。 唯一的变数就是,有个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的男人总喜欢坐在她对面,不管咖啡店里的人多还是不多。 再后来,他们成为了朋友,经常就一个观点讨论一下午,连时间都忘了。但他们都很默契的没有问对方的过往。林榆只知道他叫edward,来自德国,在附近的金融债券所工作,爱好是看书和跟人吵架,当然后者的人就是林榆本人,吵架可以理解为辩论。 有一次,林榆做了中国的特色小吃给他吃,他表现得好像受到了惊吓似的,不可置信地思考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 林榆总被他逗笑,笑的时候都没有发现手指上的戒指已经摘下来了。她在想,下一次要做什么食物,才能见到edward这么搞笑的表情。 时间很无情,吹起无穷的黄沙,覆盖在浓烈的爱意上,让它蒙尘,然后盖棺定钉,把它藏进最深的沙漠里,不提及时便无人知晓。 林榆不知道自己会死在哪里,什么时候死,也不知道未来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会孤独终老,还是遇一良人,都无从可知。她可以是普通的世界里,普通活着的普通人。也可以是某个人一生中遇到最美的玫瑰,没有之一。 (完) 番外 大梦初醒时 我是爱你的,看见就爱上了。——王小波 冬日里的阳光最是喜人了。从落地窗里投进来,暖洋洋的,亮堂堂的,就像饿了很久吃到一口甜面包那样满足。 眼角划过的泪不曾断绝,太阳照得让人睁不开眼。 还没来得及适应,眼前留下一片阴影。 她缓缓睁开眼,长睫有些湿润,鼻头有些酸楚。 “做噩梦了?”那人的声音沉坠、细密、绵长,好像掉进棉花里一样柔软。 扑面而来的脸庞,深邃、漂亮、俊俏。 她哭得更厉害了,一切都虚假得可怕。 “怎么了阿榆?做了什么梦?”他伸手抱着林榆,拍拍她的背,摸摸她的额头,“还好,已经不烧了。” 看着林榆哭得跟小猫似的,他心疼极了,紧接着说,“没事啦阿榆,做噩梦醒了就好啦。” 他就像哄孩子似的,哄了好久。 林榆在他怀里,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稳健的心跳,才觉得安心些。 “我梦见你死了。”她哽咽着,很是委屈,“我甚至没有见到你最后一面,邵牧原,你到底是不是真的?” 邵牧原被她逗笑了,稍微用了点力,捏了捏她的脸,问她,“疼吗?” “疼!” “疼就对了,梦是反的,我是活的。” “真的吗?” “真的。”他耐心地回答她,“昨天突然降温,你又为了风度不要温度,晚上回来就发烧了,睡得迷迷糊糊的,还非要给我染成黄头发让我装老外,”他好笑地说,“你还给我起了个英文名。” “什么英文名?” “edward。” “所以edward是你!?” “是我,我是edward。” “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 “对,我人生中第一次cosy献给你啦阿榆!” “那我是谁?” “你还是你,海归博士林榆女士,等你成为教授,我就是如此伟大女性背后的男人。” 林榆被他逗笑,接着他的话茬说,“那你就偷着乐吧,林榆背后的男人,邵牧原先生!” 说到这,她才恍然大悟,恍如隔世,一夜噩梦,梦里的事情历历在目,真实得让人窒息。 摸到无名指上的戒指,她如释重负地说,“真希望今天没有课。” 睡醒以后,她也接受了自己是任课老师的现实。要面对一群曾经跟她一样青春活力的大学生,然后苦口婆心地跟他们说,要珍惜当下,要好好学习,不仅是专业知识。 “今天本来就没有课。” “啊?” “今天周六呀傻瓜。” “啊!太好啦!”林榆笑得花枝乱颤的。 “我们去滑雪吧牧牧!” “好!我去说服玫瑰,这次去滑雪,下次去抓娃娃。” 林榆一脸疑惑,“玫瑰是谁?” “玫瑰是谁?!”邵牧原敲了敲她的脑门,“你说玫瑰是谁?真烧糊涂了?” 她嘿嘿一笑,亲了亲邵牧原的嘴巴,“骗你的啦,我生的我能不知道嘛!” 透过窗帘,朴朴素素的雪下得很大。 林榆拉着邵牧原的手说,“牧牧,下雪了!” 邵牧原看着她,一脸宠溺,重复了她的话,“下雪了阿榆!” 真好,大梦初醒时,你还在身边。 后记 想说的话 亲爱的读者,你好。 我是横行公子,一个不知名的炮灰作者。 《荒原玫瑰》是我的处女作。 其实在此之前,我并没有什么信心能把我的第一个孩子培养长大。但笔落至此,我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不管会不会被更多人看到,她都是我的骄傲。 塑造“玫瑰”的灵感与初心,都取自于我的生活环境。十几岁时有了提笔的想法,那时总是天马行空,喜欢在脑海里铸造独有的英雄世界。但碍于固有议论文的写作类型,小王子还没找到玫瑰的种子。 去年腊月,在之前断断续续的几个稿子里,我选取了玫瑰,开始了我的第一作。五十七万余字,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耐心。 故事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既定的大纲,写到哪,便发展到哪。比如唐橙的出现只是灵光乍现,苏柒的线也是后来补充,还有故事接近尾声时的走向…这样的写作会显得跳脱,毫无章法可言,但以我的视角来看,就像人命天注定一样,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轨道,不管过程中有多少分叉口,最终的归属都是盖棺定论的。 反观这整个故事。 我承认有很多欠缺,一些不必要的情节可能会影响观感。而且,这种霸道总裁的题材,在现在的小说圈里可能已经不新鲜了,玛丽苏几乎是过去式。 但有时候轴劲儿上来,挡也挡不住。 故事的女主角,我想是现实中很多人的真实写照,标准的小镇做题家。如果不是做家教的契机,毫不夸张地讲,她这辈子都接触不到邵牧原那样的人物。 也正因为原生的自卑感让她不敢去接受那么热烈又独一份的感情。而邵牧原呢,他就是专属于林榆天马行空的幻想和玛丽苏的梦。 邵牧原是个典型富贵人家的产物,家庭殷实,长相出众,学识过人,他就是名副其实的霸道总裁。但在那层华丽的皮囊之下,他抑郁、焦虑,长达十年的困于母亲的离世,活着,却像个死人。 所以在邵牧原眼里,林榆那份小心翼翼和单纯总是能无意识地吸引他的注意力。不论是新鲜感也好,是胜负欲也罢,命运驱使之下,他们越走越近。 这样的爱情说假非常合理,说真也情有可原。 他们很幸运,在最美好的年纪遇到彼此。 邵牧原大林榆七岁,他足够成熟,足够独立,足够强大,不管说出口的爱真亦假,他的行动无可挑剔。而林榆,二十出头的年纪,是有股憨劲儿的小姑娘,有持续向上的魄力,也有该有的青春活力和肆意的小脾气,她的爱热烈但不过分,给予足够的信任是她的魅力。 我想,林榆是邵牧原的玫瑰,邵牧原是林榆的小王子。 梦中梦中梦,如果你愿意相信爱情的力量,我想你在第一层。如果你想要读懂现实,你可能在第二层。如果你即懂现实,又相信爱情,我想你在第三层。 这三层梦,也是我挣扎徘徊的交叉点。 就这个故事而言,如果非要说些什么话讲给你们听,我想说,我不会祝你们所遇良人像邵牧原那般好,但我会祝你们像林榆那样坚韧、向上、不服输。就像那句很火的网络名言,“樱花树下站谁都美,不是你好,是我好。” 要做个本身就好的人,而不是等着别人来拯救。 行文至此,我想感谢一直陪着我更新,一直追更的读者们,@晨曦雨露、@小千岁x、@冰激凌冰激凌、@快递已签收…等等,熟悉的id我已经滚瓜烂熟,感谢你们的支持,你们是我的原始股民,也是我不断更的动力! 完结这本后,我会开第二本新题材小说,也算是向我“一年一本”的目标作努力! 最后,祝热爱读文的乖们,有下笔如有神的魄力,也有坐看云起时的财力! 言不尽思,驰函寓意,再祈珍重,顺颂时祺。 甲辰龙年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