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丘志》 第一章 安静之声 安静最喜欢的地方是市中心的图书馆。在这里,她可以不被别人打扰,安心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看书。这里人人都很安静,她可以融入其中,看上去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 很少有人知道,她是一个先天性失聪患者。 安静人如其名,平时很少与人沟通,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戴着耳机看书,每天与孤独为伴,与书籍为友。用她的话来说,她是一个被世界所抛弃的臭虫,活在这世上已属实不易,不敢再奢求有人能陪伴,得到什么温暖。 这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安静戴着耳机,专注地读书,遇到了喜欢的句子,会把它们抄在札记本上。 “最动人的音乐在心里。” 安静的字相当不错,是一眼看见就会被惊艳的秀气字体。因为她听不见,所以和妈妈交流时候妈妈会写纸条给她看,她也会用纸条回,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练就了一手好字。后来安静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了一点唇语,能看得懂妈妈说的话,便不会麻烦妈妈写纸条。但是妈妈每天依旧会背一个包,包里是笔和纸,方便安静看不懂唇语的时候写给她看。 安静生下来就听不见,她的爸爸一听说治不好,就要把孩子掐死,妈妈哭着和爸爸离了婚,大骂她爸爸是人渣,说自己一个人会照顾好孩子,并给她取名叫安静。从此以后,安静就是妈妈一个人的女儿了。长大了的安静发誓,会听妈妈的话,对她好。 安静性格内敛,不善言辞,在特殊教育学校的人缘也不好,妈妈怕她孤独,找来隔壁邻居的儿子陪她玩,这一玩就是好多年。说是一起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其实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做自己的事。安静不喜欢这个哥哥,因为他言辞中的关心总是带着同情,对她的好也不过是受了妈妈的嘱托,让她觉得他不够真诚。 此时安静合上了书,趴在桌子上休息,她格外爱惜自己的眼睛。不知道睡了多久,一睁眼,就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人。 他一件红色半袖,恰到好处的健康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鼻梁英挺,正百无聊赖地看书。是和安静年纪相仿的男孩子。照理说安静坐的这张桌子离书架很远,很不方便,一般人不会坐在这里的,平时也不会有人和她做一张桌。 安静不喜欢和人坐一起,想站起来换一张桌,但是睡觉睡的腿麻,腿一软,膝盖碰到桌子,发出了很大的噪音。附近有人看书入迷被吓了一跳,纷纷朝这里看了过来。气氛有些尴尬,安静揉揉腿,又坐了下来,想着缓缓再走。 对面男生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没事吧?” 安静原本不想接,但拒绝人家不太礼貌,于是在下面写了“我没事,谢谢关心。”但其实磕这一下确实很疼,膝盖破了皮,渗出一点血。 男生又传来一张纸条“我这儿有碘伏,上点药吧。”安静写“不用了”还没写完,对面的男生就动作迅速地把拿出碘伏,坐到安静身边,大有给她上药的意思。 男生用干净澄澈的眸子看着她,像是在问她自己上药还是我来。安静无奈地接过了男生手里的棉签,简单涂了两下,用纸条写“谢谢你。” “不客气,你的字可真漂亮。”男生写这几个字的时候,动作潇洒帅气,笔速飞快。字体苍劲有力,一看就是练过的。 “你也是。”安静由衷的赞美,一个男孩子,这么热情细心乐于助人,长得还帅气,轻易得到了青春期女生的好感,哪怕是安静这样稳重自持的女孩子也不例外。 男孩子接着给她传纸条,书也不看了,左手支着下巴看着安静,右手给她写纸条。 安静被人这么盯着有点不好意思,脸颊烫烫的,是从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后来男孩子接了个电话先走了,安静自己在桌子边发呆。 他们两个的纸条还在桌子上,安静想了想,把它们夹在了她最喜欢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没有丢掉。 回到家,妈妈跟她说话,安静没有跟妈妈说在图书馆遇到的像红色一样热情的男孩子,按照平时,每天发生了什么事,遇到了什么人,她都会告诉妈妈,让妈妈放心。 但这件事是个例外,这是除了邻居哥哥之外第一次有男孩子跟她说话。这种感觉是从前没有过的,陌生的体验。 这件事不过是个小小的插曲,安静还是和以前一样,来到图书馆看书。 过了一周左右,那个红衣男孩又来到了她的身边。 这次安静也没有走的打算了,她不讨厌这个男孩子,坐在一起也没什么。 “嗨,还记得我吧。”男孩写道。 “当然记得啦。”安静回他。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程烈宁,交个朋友吧。”这段话后面还画了一个笑脸。 朋友? 这个词让安静觉得很陌生,在书里经常看到,但从来没有人在现实里跟她说过交朋友的话。 但她还是回了“好,我叫安静。” 这么帅这么热心肠这么开朗活泼的男孩子,应该不是坏人吧? 于是两个人渐渐地熟悉了起来,每个周六的下午程烈宁总会来,陪着安静看书,传纸条闲聊。 他很幽默,很开朗,和他聊天总会很开心。 慢慢地安静自己一个人的日子就没有那么有趣了。 自己在札记本上写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会在周六来,那么周一我开始期待,周二在徘徊,周三在发呆,周四在无奈,周五在窗外,等你来。” 又是周六,安静站在镜子前,换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还是不满意,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好看。 突然整理衣领的手顿住,她这是在干什么? 为什么会在乎自己的形象?不,自己只是在意自己在程烈宁前的形象。 安静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自己太反常了,期待着那个人来,和他聊天会很愉快,会因为他的一句赞美而兴奋激动, 夜晚睡觉带着甜蜜的笑容进入梦乡。 见不到他会难过,见到他了又紧张。 越来越不像曾经的自己了。 这是……恋爱的感觉吧。 揣揣不安地来到图书馆熟悉的座位,却发现今天程烈宁早早在那里等着她了。 有些忐忑地坐下来,偷瞄着他的脸。 他今天意外地没有带从前那么多的纸条,安静带了,是红色的,还用香料染过。 “我们找个咖啡店出去聊吧。”程烈宁要了一张纸条,写道。 安静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是一个聋子? 犹豫了很久,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其他的人都是摆设,安静眼里只有前面这个眉目如画,牙齿洁白的男孩子。 他正真诚地对她微笑。 “不了。”一笔一画,安静写的极为缓慢沉重,仿佛用完了所有的力气。 写完以后,她舒了一口气,就这样吧,她想,是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贱如草芥的我,和光芒万丈的你,我们不可以。 “为什么呀?出去聊天不是很好吗?我请你喝奶茶,那家奶茶店超级好的,总放我最喜欢的歌。”程烈宁画了一个委屈的小表情。 这些话却狠狠地刺伤了脆弱敏感的安静,她非常生气,把那张她精心准备的红纸条撕了,转头就走。 程烈宁不知道怎么就惹她生气了,追了上去。 “安静?怎么了?去哪儿啊?”干净清冽的少年音叫着她的名字,只可惜她却听不见。 安静狂奔出去,拐了图书馆旁的一个小胡同里,大口大口地喘气,无声地流着眼泪。 眼睁睁看着程烈宁找她的模样,心被撕裂了一个大口。 不能对别人有任何不该有的期待,安静不敢告诉程烈宁自己是个聋子,她希望自己在他眼里是完美的,最好的姑娘,他给她写过的,喜欢像她这样清冷孤傲,冰清玉洁的优秀女孩子。 其实她哪里是清冷孤傲,不过是自卑孤僻,胆小懦弱,何谈优秀? 两个人之间,那些化不开的暧昧,若即若离的美好,终究是要散了。 亲爱的少年,请不要留恋,我生于沟渠,死于沉寂,我的世界是安静的,不能够陪你听你喜欢的音乐,不能够听到你说话在我耳边,我给你的,就是周六的纸条,说不开的感情,压抑着的思念。 安静在那条胡同里经历了失恋。还没开始过,从未拥有过,就已经失去你了。 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我和你遇见在一个美好的雨天,我可以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和你谈恋爱,听你在我耳边说情话,我就在你身边。 可惜没有如果。 之后安静再也没有去过市中心的图书馆。 所以她不知道,有一个穿红色半袖的男孩风雨无阻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翻看着他们传过的纸条。 那天程烈宁没有找到安静,情急之下他只想到顺着大道找,却没有考虑这么短的时间,她能跑到哪里去,肯定是躲在某个地方了。 终究还是错过,没有彼此的联系方式,没有拼尽全力也要在一起的决心,一个懵懂无知,一个自轻软弱,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 后来这些年,程烈宁过着普通的生活,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拥有了一个普通的女朋友,毕业,结婚,有了自己的女儿。 日子过得顺风顺水,只是依然会想念那个爱戴着耳机看书的女孩子。 有一日三十岁的程烈宁去外地出差,正好碰上了喜欢的作家开的读者见面会,这个作家写的文字总是能触动他的心灵。他想着来都来了,顺便看看,却不曾想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 不,她现在已经是女人了,身着黑色小礼服,妆容精致,举止得体,站在台上自信从容地说她自己的经历。 她说自己是个聋子,在图书馆里与她的初恋邂逅,他和她传纸条,彼此试探对方的感情。 她因为自卑,不敢与心爱的男孩约会,于是从此逃离了他的生活。她在自己的书里写他们的故事,程烈宁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姑娘。 不是没有找过她,他当年一直在等她,只是她再也没有来过,她对人的防备心那么强,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她的事情。 亲爱的姑娘,请不要悲伤,我生于长空,死于烈日,我的世界是喧闹的,但也愿意为你写静默的情诗,也期待着你能够在我耳边说情话,和你在一起是我度过最美的时光。 就这样吧,人生总是充满着意外,他有了深爱着他的妻子和女儿。 她也不是当年那个害羞敏感的小女孩。 安静从读者见面会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了,她的读者很多,有人是从远道而来,为的是就是见到她,她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回到家,她的丈夫还在等着他。 安静在特殊教育学校后,一直潜心写作,熬了这么多年熬出了头,混的不错。听了妈妈的话,和隔壁邻居家成熟稳重的青梅竹马结了婚。丈夫学历不高,但对安静好,也不嫌弃安静是个聋子,会像妈妈一样,给她写纸条。 安静觉得这样很好,夫妻之间虽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也相敬如宾,日子过得平静安稳,妈妈满意。 就这样吧,人生总要经历离别,时间是灵丹妙药,可以医治难以愈合的伤口。 夜晚枕着丈夫的手臂入眠,安静做了一个梦。 那是多年以前的春天,微风徐徐,她和程烈宁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她自己看书好好的,男孩子厚脸皮地坐到她身边,非要跟她看同一本,两个人的脸都快贴到一起去了,安静耳朵红的仿佛能滴血,离得实在是太近了。 好像能闻到他红色半袖上洗衣粉的味道,熏得她晕乎乎的。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男孩子俯下身,唇碰到了她的耳朵尖儿。 不是别的地方,是耳朵。 她想,她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爱上程烈宁的。“你怎么天天带个耳机?听的什么歌?”程烈宁写道。 安静把自己的一只耳机摘下来,和他分享。 是王菲的《矜持》。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尽管你不曾对我着迷。 最动人的音乐,在心里。 动人的不是歌手的靡靡之音,不是旋律,不是歌词,是我和你一起听。 尽管我听不见。 安静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半天没缓过神来,这个梦,完全还原了当年的场景,她的心跳,他的温柔。 她又把锁在箱子里的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翻开,里面夹着的是数目惊人的纸条,每一张都被小心地安放好,被主人细心对待。 纸条诉说过的爱恋,穿过多少时间,来到了她的面前。 我爱你,可是再见。 第二章 世间人 那日惠风和畅,草木渐长,我自蒙昧中醒来,世间早已又是几回地覆天翻。 我还挂念着诸子百家的雄辩,建安时期的风骨,可人事几番变迁,就只能寻得只言片语。 我是一团文气,起初生于荒芜的龟甲之上,后来渐渐生长,在诸子百家的争鸣论辩中苏醒,在汉末倾颓之际沉睡,再醒来一眼看到神清骨秀曹子建,建安风骨,雅好慷慨,甚得我心。待群英陨落,文气稍低,我便自觉小憩片刻,醒来又是新天地。 这次醒来满目繁缛玄风盛行,我瞩目一片河山,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华丽之气几乎要把我淹没,满席山珍海味,却独有一碟清素。我顿时兴致勃勃前去观看。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前夜的晶莹剔透的雨水还挂在叶尖,农人们日出而作,在田间忙碌。唯有一位看着较为瘦弱的文人,拄着锄头休憩,脚边杂草疯长不见几颗菜苗。他却似乎并不生气,轻轻轻轻拂着低矮的菜苗,大为感叹,“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自然朴素的诗句脱口而出,然后看着豆苗一脸唏嘘。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这人也是奇哉。 一日劳苦,他载月荷锄而归,露水沾湿了粗布衣裳,柴门破窗,豆大的灯火,那人挥毫记下诗篇,草草入睡。我却见到破旧的纸上云雾氤氲,渐渐显露出不同凡俗的景色,南山、疏月、草木,还有可怜兮兮的低矮豆苗。我顿时笑出声来,这人诗中的文气同他这个人一样有趣。 这文人人缘不错,晨兴与农人招呼,农闲有友人来访。友人们过得实在比他好太多了,我在他桌上日日不见荤腥,看着村中大母鸡小鸡仔都要流口水,友人们却时常带来肉食。他们饮酒到了兴头上,他还要抱着一张无弦琴欣赏音乐,笑得眼睛都弯起来。 明明住着最普通的穷巷荆扉,却比朱门绮户还要欢喜。 甚至某日友人劝说他入朝做官,他还要写首诗表示一下。那文稿也是朴素,蒙蒙雾气中,春雨惊蛰,草木舒张,一双燕子叽叽喳喳飞入草庐,庐中文人悠然自得,看得人都心生欢喜。 我也因为好奇悄悄溜进他放文稿的柜子,这首是暮村炊烟,桃李罗堂,鸡犬生动,那首是南山草庐,飞鸟结伴,有菊有酒……我忍不住笑眯了眼,忽然闻到一股桃花香,我定神一看,顿时心花怒放。 那篇文稿是辞赋,云雾缭绕中,夹岸桃花,美池桑竹,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俨然一幅盛景。 还未过足瘾,我忍不住悄悄探进禁卫森严的宫廷。 宫廷华美,抄写诗文也用的是精致的纸张,我四下张望,其中的文气有些虚幻,精美绝伦的器物,翩翩起舞的美人,漂亮的宫殿,却少了些人气,我顿时有些食不知味。 回到了小小山村,那人依旧悠然自得,腰间挂着酒葫芦,侍弄屋前的一丛丛菊花,干到一半,喝一口小酒,同往来的农人们寒暄,摸着花瓣露出满足的笑意。 我于是无比清醒地意识到,我是过客,是虚幻,他是居人,是真实,两晋百年间,前所未有的真实。 南风新苗,反巢春燕,明月炊烟,甚至堂前林,床上琴,壶中酒,世间人。 第三章 风云扇 谈笑吟唱江畔柳,公子折扇勾人魂。我是一把玉制的三合扇,细小的扇骨里都镌着纹,扇面题的是唐寅的桃花庵歌,配上这绝妙的画竟真有“我笑他人看不穿”的样子。我随着云烟过眼,流转于一个个主人手里,把这世间看遍。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位教书先生,后来他不愿意随着清初的经文,便待在家里作诗吟曲。我跟着他去各个朋友家做客,他总是很认真地向朋友们展示新和出古韵的诗曲。先生是个很严苛的人,自己编出的曲儿必须按传下来的古音入韵,诗词平仄严合古律。多亏家底丰实,随着他的性子倒也绰绰有余。他常常查阅古料直到深夜,书房里堆满了他淘弄来的古书。我听过先生唱曲儿,像极了很早以前的人,每个拍子都是押着韵。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和先生一样,清初的文人们早已把目光转到官场,很少有人真正关注那些古言词句。我听过先生朋友劝说他谋个一官半职。先生笑着推辞了,我知道,他扔不掉古音。 先生后来死于与高官争辩的场子上,不为了别的,就因为那几个古音。先生死后,我时常会想起他的一幅字,上写着:古音美甚,过客堪怜。真不知道这过客是指古音还是他,也是,是谁又如何呢,先生同他那些严律明仄的诗一样,作尘而去。 我又到了一个做建盏的手艺人的手里,他烧建盏很久了,自己守着一个小窑。手艺人做出的建盏,美的让人不忍拿它品茗,但我知道,建盏已经断了几百年了。宋朝结束后,建盏几乎就隐去了风华,留下昙花一现的淡痕。手艺人对待建盏如对待自己亲生孩子,外面阳光再好也不及刚烧成的建盏带给他的微芒。 他探寻过许多被遗弃的烧窑,捧着数不清的建盏残片哭泣,他哭得很投入,仿佛被这世间遗弃。我知道国人已不再对这贵重耗时的杯盏感兴趣,反倒是外夷们争相购取,带回本土珍藏。这世道真是变了,手艺人轻晃着我感叹。没过几天,他气短而终,死前手里还攥着他最爱的盏。他的建盏被无数洋人们夺去,只有几个被平民偷去当器具。也是啊,亲王官宦们忙着敛财还来不及,有谁会惦记着这费钱的东西。 天上的星子泛着亮,像极了手艺人生前的建盏透出的光。哎,提这个干嘛?早成了过客,谁又念着。手艺人和他的建盏不孤单,和他们一起消失的还有许多传统技艺,匆匆一瞥,在这繁盛近代如絮离去。 不知怎么,我最终被一个戏子所有。他扮的贵妃脚下生莲,媚态勾魂,一张嘴便是满堂彩,红的渗血的戏服,衬得他如玉的手指愈加动人,我在他的手上翻转着,感受着穿越千年的记忆。一折戏下来,王孙侯爷打赏无数,他不贪恋,只是添置几套戏服。戏子是蔑称,可他却以此为傲,不去注意别人的冷眼,只是认真的唱着别人的故事。 他热爱京剧,京剧让那些过客永现于舞台上,也让他顶着过客的身份誊写、诠释着一个又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 后来呀,炮火进了京城,他带着他的戏服和箱子躲到了安全区。往后的日子,人们只担心自己项上的头,戏班子早就因战乱而散了场。洋人们倒是满天下找戏听,那模样,好像是在寻找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后来洋人们硬是邀请他到军队里唱戏,当天晚上他自己一个人唱了人生的最后一折戏。他对着我说:“这人生啊,没什么可以留念的,我倒不如跟着小红娘去找崔小姐。”到最后,他的戏服、他的箱子和他自己一样,都成了过客。 我又成了一位说书先生桌子上常摆的器物,听着他讲述着很久以前的人和物。我在他的故事里,听到了我第一位先生的坚忍,听到了手艺人的轻叹,还有“戏子”大师的一去不返。茶凉楼空,先生也累了,把我揉进怀里,像是守着什么。 我明白,先生的书永远不会讲完。但在这喧嚣的乱世,先生的小茶楼是过客,我是个过客,而那传统艺术不也变成了过客吗? 我也阖上了双眼,心愿古音被改正后仍有人记得旧调;愿建盏的微芒永存于文人纸上;愿戏文泛黄仍有人吟唱。。。。。。 这人生不过是抹去脂粉的脸,你我同这传统艺术皆是过客罢了。 第四章 我们去过青岛 中考过后的每一天都过得像狂欢和庆典,尤其是尘埃落定前的那小半月,所有人都肆意燃烧着青春尚未被磨去的锐气、热情和诗意。 赵雷先生用一把木吉他唱了一座城市,于是我们用年轻去追去寻。奈何适逢九寨沟事故,浩浩荡荡的成都被搁浅。于是我们摇旗呐喊:“如果连流浪都难那不如流放,如果流亡都不行,那我们的青春就此化为灰烬。”很快我们又从揭竿而起的豪情壮志中乖乖放下竿子来,那时我们已经拿到前行青岛的车票。 当我听见绿皮列车钝钝地敲着枕木,沉重每秒一声。我连行李都来不及整顿便整个人趴在窗前,细数从我眼睛里手指边流淌而过的春秋大梦,万马齐喑。铁路沿着丘陵,就好像用格尺画好了似的,一个劲儿地笔直延伸开去,遥远的前方那模模糊糊的绿色杂木林,小得像一团废纸。两条钢轨钝钝地反射着日光,紧挨紧靠地消失在绿色之中。 列车撞击铁轨依旧每秒一声。 青岛有红色屋顶的漂亮楼房,和比青春更葱茏的树木。我们站在塔顶俯瞰整个青岛城,看上去非常渺小的尘世和行车。刚擦亮的天空从清浅的云层间漏下破晓的光,遥想而模糊的青黛远山饱蘸红绯,淅淅沥沥沿着眉目描红。那时候我看见王菲世俗又精致的脸,慵懒的声线如梦呓般呢喃,“我们不傻,我们伟大。” 青岛有翠绿的纤细的田野,浪花层层叠叠地覆盖着高高低低的沉默的岩石,他们驻守着这座清澈的飘满湿咸的城市,苍老而年轻、洁白而鲜活地蔓延着与天际接吻。我们看着无垠的海面,目光一路努力地望去,在最后一寸暖橘色的驳光里。 青岛有络绎不绝的船只和威风凛凛的军舰,有生锈的铁梯和光耀着亘古荣枯的旗帜。把远方看得更远,远到我看见大漠深处回荡着歌谣的孤烟,看见滚滚黄沙间有人只身打马过草原。我们站在不见深渊的高端,却又憧憬着看不见高端的深渊。想着跌落了去是不是可以穿越回旌旗摇曳、交杯换盏的千年以前。 青岛有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冗长的落日,有我们举着啤酒、罐粥、方便面,站在甲板上狂欢般升起月亮吞没斜阳的大海,隐没在浩荡夜幕中只有隐约煌煌的星光和看去很远的不真切的灯火。我们俯在甲板的栏杆上,海风吹亮你的黑眼睛扬起我的长头发。我幼稚地跟你说,你看这是我为你打江山你考虑要不要嫁给我。那夜你笑笑地看向我的目光,就像一驳不值的遥想,奢侈又明 青岛有热闹的夜市,铁板上花花绿绿的海鲜衔着浅灰与淡蓝的月光滋滋作响,长长短短的烤串蹭着嘴边草莓味的奶渍再欢笑着在夜色间掷地有声,叫卖的吆喝声和车载cd摊位上持续传出的音乐,混迹着我们招摇过市的脚步声,瑞彩千条般铺在青岛这玻璃般浓郁的夜空。 青岛有我存了很久结果早已无人接听的号码,有夜里一个人走夜路往返时意外接到的电话,有尖叫与欢呼像礼花一样满绽的光华。有散落一地的纸牌和骰子,有宾馆里横七竖八毫不避讳的我们,有用毛巾擦过仍滴水的头发,有劣质吹风机嗡嗡作响在傍晚时此起彼伏的笑声,有熬不完的夜喝不醉的酒,和余光里无尽的沉默的温柔。 我们?我们! “人心是不待风吹而自落的花。”我又何尝不懂。只是倘若总是计较患得患失,也不过是在路上迷途,只要我们把热爱奉献给美好的事物,它也终将在我们的眉目中,为我们绽放一朵花,一簇簇或许比那自落来得更温柔。或许是那个时候也太过年少,谁也不曾计较未来会如何艰难。可也正是那个时候懵懵懂懂而青涩,才能把那些苦难都想得分外美好,如同明媚的枝头一朵轻悄悄笑得流光溢彩的桃花。 “沿途不枉为少年, 终有个结局圆满。” 返程那天的天气极好,像棉花糖一样的云彩撕裂丝丝缕缕的甜味儿,我从舱窗看外面兀兀潇潇无法无天漂亮得不可一世的天空,冒着被空乘姐姐美丽的白眼淹没的风险,匆忙取景,“咔嚓——”嘻,勇气余额不足,不敢再开机确认效果。 有点不安,又满心期待。 于是挑出配餐里一颗饱满的圣女果,犒劳自己。 安全着陆以后,映在我们眼底的,是一轮亮得晕染开来,看起来有些晃眼得模糊的太阳。我们浩浩荡荡地聚成一个圈,翻看着各种设备里令人惊叹顿足的照片。当我第好多次扒拉开前仰后合的人群看见自己丑绝人寰的瞬间后,彻底不淡定了。 于是我悲从中来地想起那张飞机上的照片。遗憾的是却模糊成了失焦的废片,我叹息着抬头撞见你明亮的眼睛,纯白的衣角被风吹起来,你清瘦的肩膀上镀着厚厚的殷实的光芒万丈,然后我笑出声音来。 我说,不枉此行。 “我们以后还会一起走吗?” “嗯?” “我们,不会走散的对吧。” “是呀,不会散的。” 青春就此不老。 未来仍旧可期。 第五章 宛丘志-长安(一) 【二月破冰·朔】 在这里,每个人的心里有一座长安城。 所有的孩子,每一代的孩子,都是听着长安的故事长大的,长安城里有每个人想要的一切。 他们说,只要沿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不停地走,总有一天你能找到长安城。 城门每天开开关关,都有很多人出去寻找长安城,后来有的人回来了,有的人没有回来,那些回来的人,都没有找到,而那些没回来的人,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这里是宛丘城。 她就住在城门下,守城人的宅子里。她的名字就叫长安,跟那座城一样。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三月初三·青柳】 一身红眼衣甲,眉眼英气,长发在脑后高高扎起马尾,一柄家传的红缨长枪,寒光闪闪,跨下一匹名叫武曲的枣红骏马,威风凛凛,哪来半点女儿家的气质? 她是守城人家的女儿,她家世世代代都是宛丘城守城军的将领,她的家族天生神力,可保一方平安。几年前,她的父亲在战乱中死去,将军一职就只能落到了她的头上,由于她年纪尚小,军中事务暂由她的叔父管理。长安只需每日在城墙上巡游一圈,在兵马场上训练一个半时辰,便可安心玩耍。 她把枪放下,骑着马儿一溜烟儿便出了训练场,去春秀楼找未央。 未央是春秀楼的歌舞姬,靠歌声舞姿卖笑度日,水袖一舞,不知多少少爷拜倒在石榴裙下。十岁出头的年纪,便早已修炼得人情练达。 那日,长安在巡视时,意外认识了未央。这丫头想趁守卫不注意溜上城墙来,却被逮了正着。长安看着这个跟自己一般年纪的姑娘,一身红云似的衣裳,好看得紧。她正不满地盯着押她过来的士兵,精致的小脸上透着一股倔强和灵秀之气,说猫丢了,才跑到城墙上来找。 “那,我陪你去找,如何?”长安说道。 “你?此话当真?”未央怀疑地看着她, “当真,大丈夫一言既出,四马难追。” “你可不是什么大丈夫。” “你这丫头颇无礼。” “那有劳将军大人了。”未央弯起嘴角,露出了少女狡猾的笑容。 看到长安带她到武曲面前,未央吃了一惊:“哇!我们要骑马吗?” “怎么,害怕了?” “不!太棒了。” 枣红的骏马在城中呼哨而过,全城的香樟都被震得哗哗作响,一身石榴红裙的女孩坐在一身红银盔甲女孩的前面,兴奋地尖叫着。从那以后,人们总会看到这两个身影粘在一起,像双生一般。 “走吧走吧,未央,去找八斤玩,去买糖葫芦吃,走吧走吧,阿蛮肯定都到河边等了。”长安一下窜到未央面前。 “急什么!等我先把妆上了。瞧你那点出息,糖葫芦哪有花糕好吃。” 当她们一路快马加鞭到了朔水河畔的时候,阿蛮和八斤早到了,八斤正在点燃拾来的柴禾,身边放着几尾新鲜的、还在拍打地面的鱼。阿蛮坐在河边,专心致致地握着钓钩,她浑身上下布满了天空一般蓝色的羽毛,腰上挂着一把弯刀,鞘上装饰着繁复的花纹和松蓝石绿的宝石,她长而卷的棕发披散着,金色的眸子纹丝不动地盯着水面。脸上画着白色的油彩,她是胡人女孩,跟随部落来到宛丘,他们都是天生的猎手和艺术家,全身布满不同颜色的羽毛。长安第一次见阿蛮时她也是这副模样,叼着一尾银亮的鱼儿,一下子从朔水河里钻出,全身上下的羽毛比天空还要纯粹,金色的瞳孔闪着自然无暇的光。长安觉得阿蛮有一种纯粹野性的美,就像辽阔的草原。 阿蛮的真名叫着绕口,她便用不太熟练的汉话说:“你们就叫我阿蛮吧,好念。” “不大好吧。”她们都知道“蛮子”一向是对胡人不礼貌的称呼,本地人只有在与胡人起了冲突,气急败坏时才会用到。 “不打紧的,我喜欢这个词的发音。” 一阵鲜香褒携着烟火气飘过来,八斤真是烤鱼的好手。 第一回到朔水河畔烤鱼时,烧焦无数条鱼之后,长安和未央终于拉下脸面,向坐在河边钓鱼的八斤请教,八斤带着少年人亲和的笑,麻利地帮她们烤了一下午的鱼,手艺不输宝记酒楼里的胖大厨,于是被两个女孩拉着入了伙。 “我叫八斤,生出来的时候八斤重,就取名叫八斤,我爹说名贱好养。你是守城的长安将军,你是春秀楼的未央姑娘,对不对?”八斤笑着说。 “啊?你知道我们?”长安惊讶地问。 “全城还有谁不知道你俩呀!骑一匹枣红马,走街串巷,一个戎装,一个霓裳。上回你们从我家门前过,还把我家的鸡吓跑了呢!”八斤说着,笑容里却没有责怪的意思。 他笑起来真好看,长安想。 三月三日空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四月薰风·上弦】 “八斤,你在看什么呀!”长安见八斤不吃鱼,静静地看河对岸的麦田,凑近了问他。 “长安,你看那片麦田,再过几个月,它们便会成熟,那时,便会有风吹麦浪,金色的麦子此起彼伏,农民带着笑脸收获,那是我最喜欢的场面,你说,长安城会有这般场景么。” “会的,在长安城有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在那里,人们也会躺在谷堆上笑着睡去,做着有麦香的好梦。”长安想了一下回答,将眼睛笑成两道新月。 “长安,你的名字真美,你的父母把世界上最好的字眼给了你。”八斤转头温和地看着她笑。她忽然像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怯怯地,不敢瞅他,小声地念叨着“长安”二字,第一个字张大嘴巴,念出声调上扬的“长”字,喧闹繁华,第二个字唇齿微启,念出一个声调平稳的“安”,宁静和谐。 长安,长安,长久,平安。 春到长安。 长安白日照空,绿扬结烟垂袅风。 然,举目见日,不见长安。 【五月梅雨·端午】 端午这天,约好了到朔水河一起过节的长安和未央久久不出现,八斤和阿蛮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干巴巴地等着,只好决定下河去摸虾。阿蛮的汉话不灵,便保持沉默,静静地听着八斤教她摸虾。大漠吃不到这些有着丰厚鲜美滋味的水产,她便愈发喜爱,长安她们遇见她那次,便是她在学鸭子捉鱼。 一声马嘶传来,长安和未央两个迟到大王终于到了,在他们摸到第184只虾时,只不过她们身边多了个衣着贵气的小少爷。 “本姑娘路见不平救下来的,被打劫啦。死活不让我把他送回家去,说好不容易溜出来玩一次。”长安像是邀功似的,得意地说。 “你们好,我是华清。”那少年斯斯文文地说。 “你好。”阿蛮点点头,继续专注地摸虾。 “你是城主的儿子?”八斤惊讶地说,“怪不得不能出来玩。” 华清无奈地点点头。 阿蛮把摸上来的虾放到华清手里,磕磕巴巴的说:“那以后和我们一起吧,你可以教我说汉话写字么?” “当然可以。”华清微笑着点点头。 “那来吧,我们去抓鱼。”长安马上站进了水里,手捏一根削尖了的树枝,冲着岸上喊,然后她把呼吸压低,感受水流的波动,在出其不意的时候突然出手,小树枝在水里一刺,出水时,那上面便已叉了一只鱼。 “未央!接着!”长安把鱼抛出,未央举起竹篮稳稳接住,骂道:“长安死丫头!好玩么!”她把鱼送到正在生火的八斤旁边,八斤接过鱼,笑着说:“谢啦,运输队长!” “贫不死你!本姑娘的脚是用来跳舞的,可不是用来给你跑腿的!”未央一个眼刀丢过去,假装出恶狠狠的语气。八斤依旧乐呵呵的,不理会她的白眼。一直在旁边努力揣摩长安捉鱼方法的阿蛮抬头看到不知该加入那一个环节的华清,便走上岸来用弯刀削了一根钓鱼竿给华清,华清高兴地接过钓竿,赞叹道:“胡人女孩的手真是有着无穷的创造力。”阿蛮用金色的眼眸瞅着他,一知半解地点点头,就又回到水里继续在水中依葫芦画瓢地乱刺起来,华清很擅长垂钓,不久就钓上来三条活蹦乱跳的鲫鱼,八斤感叹着今天的口福,把它们架在了火上。 就这样,四个人变成了五个人。 草轻轻地拂动。 薰风一万里,来处是长安。 第六章 宛丘志-长安(二) 【七月蒲草·乞巧】 七月初七,乞巧节。 结束了女儿家的仪式,长安照之前说好的,带大家溜到城门楼上去喝酒。 未央依旧是一身灿烂的石榴裙,长安也脱去衣甲,换上了一身金钗素裙,未央还给她也化了妆,原本像男孩一样挺拔的两道剑眉被细细刮去,画上了两弯新月,眉间用花钿点了梅花,双颊上了胭脂,樱唇染成了圣檀心,双眸顾盼生辉。 方才八斤和华清一见了长安,便吃惊地把她看了好几回。长安极不自在地东瞄西看。 “不错。”华清微微笑着。 “这下可成了个窈窕君子了,将军大人。”八斤戏谑地说。 长安一下子涨红了脸。 他们坐在城墙上,城门外有大片空旷的田野,农人的屋旁对着草屋顶一样高的谷堆,连绵的远山在星辉下线条变得柔和,朔水河横亘在土地上,蜿蜒着,舒展着,草虫浅唱着低回婉转的小调,不喧不闹地从四面八方汇集过来。 长安前后轻晃着双腿,开始唱起歌来,未央也和着歌声轻舞,长安很擅长唱歌,未央说她比春秀楼的任何一位歌姬唱得都好,这么一副好嗓子,被用来给军队喊口号,真是浪费。 长安会唱的所有曲子,都与长安城有关,都是她小时候,她母亲教给她的。 “醉长安,云动花影乱,青柳媚,绿竹雅,共句芒,倚桃花,一壶清酒,一身繁花……” “长安柳絮飞,箜篌响,路人醉,花坊湖上游,饮一杯来还一杯……”草堂雾,曲江流,骊山晚,是长安。 “你们说,长安城是什么样的?”长安问。 “那里一定有天下最能歌善舞的女孩子,有天下最好的珍馐佳酿,那里的人们纵情欢歌,城市的夜晚永远不会到来,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未央充满向往地描绘着。 “我可没你们那么好的想象力,古书上说,长安城有雁塔晨钟,咸阳古渡,太白积雪……我想大抵是一个庄严雄伟的地方吧。”华清稳重地笑了笑。 “我不太懂得你们说的长安,我觉着宛丘就很好,如果真的有长安城,那就是个像宛丘一样的好地方吧。”阿蛮睁大了她金色的双眸。 “长安城比宛丘更好。”未央撅起嘴声明。 “长安啊,”八斤眯了眯眼,露出了悠然的神情,“有一片很大的麦田,收获时人们把谷堆堆得高高的,城市的街巷里像宛丘一样种满遮天蔽日的香樟,高树有鸣蝉,陌上有繁花有一条干净的河,一块开满花的山岭,还有一片任何时候都很漂亮的天空。长安,你说呢?” “嗯,有花糕,有糖葫芦,有烤鱼,有风有花,岁月、风雪、流岚长年在此静默,卖花姑娘提着竹篮走街串巷,挑着酒担的汉子大声吆喝,胡人女子过着曼妙的纱衣弹着异域曲调,书生们衣角牵动,吟诵着千古文章,那里有人歌诗三百,歌尽了悲欢……” 那天,他们聊了很久,最后都因着酒劲沉沉睡去,只剩长安和八斤还在你一言我一语。 “长安,将来,你会去找长安城么?” “我想的,怕是整个宛丘,没有人比我更想了。”长安答道,“可是我不能,一日为将,终身为将,我一生都会在城门上守护这一方水土。” “女孩子家,哪能一辈子蹉跎在城墙上呀,总是要上花轿嫁人的嘛,跟夫君一起去长安,多幸福啊。”八斤笑了起来。 长安闹了个大红脸说:“笨八斤!我怎么可能嫁人啊!我嫁了人,谁守宛丘啊!你守啊!” “也成啊,那天你卸任嫁人去了,我就替你守宛丘。”八斤依旧笑着,话说得倒不是戏笑的语气。 “就算你这么说,我这成天舞枪弄棒的,谁家要啊。”长安撇撇嘴,别过脸去。 “这可不行啊,我们长安,是这么好的姑娘,怎么能没人爱呢。”八斤含糊地说了一句。 长安一愣,转头想跟八斤说什么,却发现他靠在墙上,睡着了。 夜凉如水。 长安想起在来的路上,她怎么都不肯告诉未央她像织女祈求了什么。其实,那时她对织女说的是: “要是八斤能喜欢我就好啦!” 她叹息一声,靠着未央,合上眼。 梦里花落知多少。 那里的七夕,和宛丘一样么? 记得以前背过的诗句: 长安城中月如练,家家此夜持针线。 那里的姑娘们,又向织女提出什么愿望呢? 【十月绣菊·下弦】 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时候,阿蛮走了。 连续三次,阿蛮没有在朔水河出现,于是他们到胡人的居住区去找她,却发现那里已经搬空了。没有骆驼,没有胡人的小蓬子,没有粗犷朴实的歌声,没有各种各样的羽毛,没有蓝羽金眸的阿蛮。 周围居民说,近几年战事频繁,虽然战火还未烧到宛丘,也足以让人担忧,再者大漠统一了,于是胡人们决定回去,没与任何人说,只留下了一封感谢宛丘居民多年来的照顾的信。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不停地想念阿蛮。 “她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了呢?哪有这样对朋友的!”未央抱怨着。 “她大概是觉得,会更舍不得吧,她可不想看到我们哭哭啼啼的样子。”华清叹了口气说道。 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日落时。长安陌上无穷树,惟有垂杨管别离。 伴着叮当的驼铃,阿蛮骑在骆驼上,念着华清教给她的诗句。 【腊月末雪·大寒】 敌军终于朝着宛丘城来了,在这一年的大雪纷飞中。 城中的百姓一批一批地往山下撤去避难,如今城中只剩下守城军和一小部分青壮年了,城中改往日的繁华安宁,只有萧索和萧杀。 长安急步走进城主府,如今她已经正式接过了所有事务,成为了真正的守城将军。 “华清,迅速组织剩下的城中居民,往山上撤离,你也走。”长安开门见山。 “我应当留下,与宛丘共存亡。”华清稳重地说。 “哎呀,有我在,他们打不进来的。城主是一座城的支柱,你不在,城就散了。还是说,你不相信我的能力?放心吧,胆敢进犯我的家,我一定会把这些家伙赶走的。” 软磨硬泡之下,加上周围人的劝说,华清只得勉强同意了,可就在所有人打点好行装时,还有一个人不愿意走。 “我不走,我要留下来和你守城!”八斤坚定不移地说。 “不行,你得去保护百姓。”长安说。 “别想唬我,你只不过是怕我受伤而已,我才不怕,我要留下来,要是你出事了怎么办?” “啧,你这是不相信我能打胜仗吗?这种小打小闹,我随便就打赢他们了,你留下来,太累赘了。” 八斤还想说什么,华清对他说:“八斤,你还是听长安的决定吧,她自有考虑。” 八斤无奈地上了马,正欲调转马头,却被长安拉住了“八斤。”她一改往日的风风火火,温柔起来,“你可愿意做我的郎君?” 八斤听了这话,从马上俯下身,一手抚摸她的马尾,亲吻她的前额:“等你打完胜仗回来,就脱下军装,披上嫁衣,与我拜高堂,扣天地,上敬酒,下白首。” “好,你要等我。”她笑得灿烂。 “我等你回来。”他点头回答,她翻身上马,掸转马头向城门走去,他看她和马的身影走的坚定又稳重,逼迫自己与华清一同离去,咬紧牙关,不再回头。那青石长阶,染尽了生离死别。 “终于来了。”武曲长嘶一声,带着长安冲入敌阵。 她一直羡慕会跳舞的未央,这时她才发现,她其实也会舞的,她舞得多好啊,银白长枪神出鬼没,红缨流转就像飞舞的彩练,箭雨为幕,号角为曲,这不只是她的战场,更是她的舞台,血色的长风把旗撕裂,火光烧破了天空,星辰倾泻坠落,她周身绽放出艳烈的蔻丹…… “这可不行啊,八斤,还在等我呢,不能倒在这里。”她把佩剑插在地上,支撑着满目疮痍的身体,眼神都有些涣散了,没有焦点地看着对面涌来的士兵,她的军马,已经全军覆没了。 “还没完呢,混蛋们。”她勾起了嘴角,阴翳天空被无数道金光劈开,降落到地面上,这是她唯一的后路,守城人的秘术,也是宛丘城永远被守得固若金汤的缘由,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生命。 “时守城将军长安,身先士卒,杀入敌阵,然兵力悬殊,终是不敌,三千守城军士近乎全军覆没,忽而天降神兵,敌方军马无一人生还,宛丘城得以保全。 ——《宛丘城志》” 那一日,隐匿在深山中的宛丘百姓只见无数金光从天上直贯而下,犹如神迹。那一晚白雪纷飞,阻隔了山路。 他们终于回到山下,方圆十里,伏尸遍野,当中一人站立,支着剑,一手提红缨长枪,八斤狂奔上前,僵硬地站在她面前,良久,小心地拍掉了她身上的雪,凝视着她硝烟弥漫过的脸颊,唇角还挂着微笑。 “欢迎……回来。”他抱住了那具已经停止了的身体,笑着说,两行清泪,却滑了下来。 阳光照着身后的城墙上,积雪逐渐消融。 长安雪后似春归,积素凝华连曙辉。 可惜,这雪后初霁,你却看不到啦。 第七章 宛丘志-长安(三) 【正月锦灯·上元】 宛丘从没有过这么冷清的元宵节。 全城都还沉浸在战后重建的悲痛中,无人理会节日。 八斤想起那一年,胡人们和城中百姓一起庆祝的元宵节。 一夜鱼龙舞。 红火的花灯,绚丽的烟火,长安动人的歌声,未央和春秀楼的姑娘们曼妙的舞姿,阿蛮和胡人们的异域曲调,华清他们读书人制的灯谜,宛丘人和胡人一起围着篝火狂欢,快乐仿佛长得看不到尽头。 长安和他坐在不知是谁家门前的长阶上,一人拿一根红火透亮的糖葫芦,长安还捏着一盏漂亮的花灯,她看着不远处给孩子们分元宵的大娘,温暖地笑着。 其实,虽然穿着一身甲胄,可她是个很温柔的姑娘,不是吗? “长安,你真好看。”八斤看着她,忽然说。 “嗯?”长安不知所云地扭头看着他。 “你穿衣甲,比你穿裙子好看,穿上裙子,你就不是这个纯粹的你了。” “但是你应该有女孩都有的幸福,我可不可以等你……有一天放下红缨枪,和我一起,纵马去长安?”八斤坚定地说,眼神闪闪发光。 一朵烟花照亮天空,爆裂声淹没了她的回答。 他端起长笛,给她吹一首,欢腾喧闹的《金蛇狂舞》。 有多少人说着这样的故事。 花萼楼前雨露新,长安城里太平人。 却带着一声长叹。 【六月穗满·廿二】 我坐在城门楼上,看着城外的麦田,那里已是一片金色的、丰收的海洋,戴着斗笠的农民们来回穿梭,镰刀起起落落,麦秆整齐地倒下去,谷堆在每家门前堆成小山,少年们躺在谷堆上,像多年前的我一样,叼着麦杵,笑着。 “又到风吹麦浪的季节了,长安。”我擦着手中她留下的长枪说。 宛丘城门一站后,守城的长安将军,就变为了守城的八斤将军。 而今,我只有她留下的一杆红缨枪,聊作纪念。那天她与武曲往城门走去,我多希望能再借我光阴一刻,将她看真切。 她的金钗素裙很美,巧笑倩兮,美目眸兮。 她的红银衣甲更美,长缨一舞,山河失色。 我决定守着这座城,这座有着我所有美好记忆的城,我终于明白,她在哪里,哪里就是长安城。 我把玉笛横在嘴边,吹一曲长相思。 你听见了吗?她回来了,在我耳边说:“八斤,快去买糖葫芦呀!” 长相思,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 【八月兔葵·望】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我念着华清教我的诗句,骑着骆驼在大漠上游荡。 这里的日子还是那样,单调、乏味。阿爹因为当年的事情仍然不与我说一个字,阿妈仍旧为那件事感到后怕,开始急于找一个人家把我嫁出去,仿佛那样我就会变成她眼中安分的女孩子,于是我告诉她除了华清,其他的男子我都看不上,她气得扇了我一个耳光,哭了起来,我再也无法在家里待下去,跑了出来。 今天是中原的八月十五中秋节,是个团圆的日子,我很想念他们,最想念华清。他总是用轻柔却又抑扬顿挫的声音教我念《论语》、念《诗经》,认真专注地教我写字,他告诉我当我学着那个大书法家的样子努力练习,染黑十八缸清水以后,一定也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书法家。 可我一直担心这么久了,我的汉话又说不清了,而且,我已许久不拿笔,写出来的字一定更加笨拙了,我时常遗憾直到我离开,也没学会像他们那样抓鱼。 他们总和我说长安城,可我觉得,宛丘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我总向南边眺望,可只有满目黄沙,没有青山绿水的城郭。 暂到人间归不得,长安陌上又相逢。 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到那里?【九月白露·既望】 今天,是我的生辰,可是,却没有了每年都陪我庆生的长安。 长安死了以后,八斤在她坟前跪了三天三夜,然后拿起她的长枪,接过了她的担子。 城里好不容易恢复了秩序,我却开始越发地想念长安,以及她比任何人都更迷恋的长安城。 我决定离开,我要去寻找长安城,为了我,为了长安。 从此用我双眼,替你看这世界。 八斤到城门下来送我,他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放到我的手里,说:“未央,永远别忘记宛丘,带着它一起上路。” 我看着那一抔黄土,他接着说:“去吧,去替我们……看看长安。”我看着他黯淡了很多的眸子,郑重地点点头。 云万里山千叠,于路凶险,我不知走了多久,早已模糊了时间的概念,只想着天尽头的城不夜。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看到了一户人家,我问那个年迈妇女:“大娘,去长安往何处走?” “就顺着这条道,五里地。”大娘回答。 然后就是我站在城墙底下笑啊笑啊笑到眼泪流个不停。 我在城里安顿下,干起了我的老本行,跳舞。长安城里有纸醉金迷,有权力欲望,有荣华富贵,有我过去艳羡的一切,我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直到那一天,一个小厮把我的那包土当作垃圾,从楼上丢了下去,我看它在风里飘散,忽然又哭又笑起来,我知道,我永远也到不了长安了,它不是别的地方,它是我的宛丘。我唱起歌来:“红尘紫陌,斜阳暮草长安道,是离人,断魂处,迢迢匹马西征……” 忆长安,九月时。 可我遗忘了来时的方向。 【辜月瓦霜·冬至】 我一向是个缺乏想象力的人,所以我从未幻想过长安城,我只能在书上,去拼凑一点印象。直到亲历了那场战争,我才知道,对于我来说,什么是长安。于是我安心在宛丘等一个人,再无其他念想。 我一直没有告诉八斤、未央和长安当年胡人们离开宛丘的真相。 那次我因课业不过关被罚在念书不许外出,阿蛮担心我,就偷偷翻墙到了我的院子里,结果被我娘看见了,我爹知道后要拿家法惩治我,她听到声响从外厅客席上拿着小弯刀冲进来要护我,后来我爹与胡人首领,也就是阿蛮的父亲交涉,事情越闹越大,阿蛮的父亲无法面对我父亲和宛丘的乡亲,就编了个理由带着部族离开了宛丘,走的前一天,阿蛮偷偷溜出来,跟我说:“等着我,我一定会从大漠回来的。” 她一直都是那样一个勇敢坚强的女孩子,即使收到了长辈的严惩和同族人的嘲笑也一声不吭,这也正是她最令钦佩最令我动心的一点。 少年时她在我手里放了一只虾,我在朔水河畔流连多年。 她的蓝羽金眸,永远刻在我的生命里。 我知道她喜欢宛丘,我在这里等她。 等有一天驼铃声从城门外由远而近,带来我的姑娘,融化了初冬和霜雪。 那么,我一定就能找到,曾经的长安城。 同心一人去,坐觉长安空。 那便等她归来。 【二月宛丘·长安】 我醒来,在一个奇怪的、白色的房间里,有很多奇怪的方盒子,亮着,上面是我看不懂的图案。 有个女人很激动地扑上来拥抱我:“孩子你终于醒了……” “你是谁?”我感到莫名其妙,轻轻地推开她,她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我一下子有些慌乱起来,急忙说:“对不起……” 不远处有一个穿一身白的人在说话,我完全搞不懂他在说什么。失忆?车祸?脑补受损?这些都是什么啊? 我忽然想起,我召来神兵的那一刻,我在生命尽头向神明祈求:“予我长安。” 我问眼前这个女人:“请问这里是哪里?告诉我,从国家开始说,越详尽越好!” 她一愣,回答说:“这里是中国,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医院。” 我撇过头,看着窗外艳阳天里的绿树,忽然哭着又笑了。 抵达的时候阳光正好,风吹得暖软。 讽刺的是,在这里,我的名字叫宛丘,出院后,我成了学校里的学生,我可以长久地,长久地待在长安。 可这四处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立交桥上的车水马龙,哪里是我的长安?我扎进史书典籍中,寻找我的长安,他们说它是历史悠久,说它是十三朝古都,说它“九天阊阖升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何等辉煌,我却忽然失措,在长安的人潮汹涌中,城中忽然开始下雨,湿了繁华沧桑。 这重重楼阁浩浩殿堂,都不是我想象。 我心中自有画卷一幅,画着它模样。 那模样便是宛丘,朔水河穿城而过,城里城外万物生长,那里有我的少年郎和我的伙伴。 我叫长安,我来自宛丘城。 那里世俗欢腾,平安喜乐。 那里举世长安,万年静好。 那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长安城。 却没有人发现他们早已找到那座城,直到失去后,他们才忆起它的美好。 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宛丘城。 我总站在古城墙上,企图看见我不知在何处的宛丘。 可我却再也回不去了。 可怜楼上一凭栏,不见长安! 第八章 半世落花半树凉 蛛网蜻蜓诱蚂蟥,风拂莲滚隔竹篁。 青丝望断暮雨时,半世落花半树凉。 1 “随便哪个园子,都行。”李凌尘说。 身后一树炽盛,花枝蹀躞,风呼而过,落花似雪。李凌尘拾起一瓣,留下指甲的掐痕。抬望眼,大缸山仍旧恬然深邃。 大缸山,大是大雨的大,缸是水缸的缸。顾名思义,盆地地形且降水丰富,宜雅居。河水向心而流,汇成一湖,人称“海眼”。河道两侧是层层垒起的梯田,晨雾起时,一片绿色松糕,洒满霜糖的景致。 恰似十年之前。 2 那年李凌尘20岁,大二,地理专业,与好友杜远相约至大缸山调研。 “晚上住哪?”杜远问。 “随便问户人家,就成。”李凌尘答。 他敲响了一扇柴门,应门的是一女子。 杜远先开口:“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们是北荆大学的,来这做调查。可以?可以借住一晚吗?” “当然可以,快进来!爷爷,来客人啦!”说着,女孩向里屋走去。 她突然又回过头来。“对啦,我叫何晴子,你们呢?” “我是杜远,这是李凌尘。”杜远笑道,露出半截虎牙,逆光之下,恍若千树花开。 3 爷爷是个有趣的老人。喜茶,最喜嫩芽,慕诗客,爱僧家。那夜,他特地在前堂备上茶具,取出珍藏的毛尖。 庭前的池子泡在月色里,潋滟生光。夜深,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清晰地听到。竹枝上的露珠盈盈碧坠,滴向何晴子的太阳穴,像是陨星最后的金色。 抬眸,残月在淡云的映衬下,散出隐隐光晕。后来的太多事,恰似这云和月,自以为是彼此的盈缺。 4 次日,二人同何晴子上山。走在暮春的青石路上,路边花枝似屏如画。风吹动少年半旧不新的衣角,美好得不成样子。 杜远忙着用相机做记录,李凌尘自顾自地登山,何晴子饶有兴致地念叨着:“这山啊可是神山,海眼里的水一年四季满满的……”“那是地下水上涌。”李凌尘打断道。“才不是呢!水里可是住着神仙,神仙会保佑你的。你有什么愿望么?”凌尘面露疑惑。 “教你,”晴子说着,手作喇叭装,向海眼喊去“我要爷爷长生不老!” 一遍一遍,是山的回音。 李凌尘学着,双掌合成一喇叭,正准备大喊,却转头对着晴子的耳朵,轻轻地说:“愿天下三分月色,二分归你。” “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 晴子浅笑,低头,不语。山头的云彩,泛出很好看的,粉红的色泽。或许,她真的没有听清。 5 季末,临别,何晴子扯了扯李凌尘的衣角,递给他一封信,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轻声道:“我,我想请你收下这封信,回去后,把它交给……”她停顿了一会,郑重地说出两个字。“杜远。” 李凌尘收下信,向门口走去。 6 后来,李凌尘如愿考上了公务员,在环保局工作。端着体面的铁饭碗,凌尘却吃不香。他怀念晴子的莲子羹,芋子粥,怀念那大缸山的海眼,竹林里的蝉声。越是嘴上说着随便的人,心里越是不愿将就。 一天,他收到杜远的微信。内容是一张照片,“少年侧身倾腰,手作喇叭,对着女孩的左耳。” 李凌尘回复道:“谢谢你,大摄影家。” 7 正值盛夏,大缸山繁花绽放如烟霞,伴暮色月光,轻落眉间,一地风雅。李凌尘寻着旧时迹忆,寻得竹篁中的小园。而那扇吱吱呀呀的柴门,早已挂上一把锈锁,变成了哑巴。 “这户人家走了”采樵的老翁停下,“老爷子病倒了,女娃子去了城里。”他摇了摇头继续说,“这村子也没几户人家啦!好一个,仲夏,凉夜哟!” “凉夜哟!”是山的回音。 “孩子,这是住不得了,喜欢别的园子?” “随便哪个园子,都行。”李凌尘说 他虔诚而缓慢地吻上那张照片,将其连同那封信夹在柴门里。 凌尘次日归,后遂无问津者。 第九章 闯入的过客 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初六 就是这一天,若不是余晖的突然闯入,我总会这样想,我的生活可能还是像以前一样平静吧。 我所在的村庄,和当时千千万万的村庄一样,深居内陆,对现代文明一无所知,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人耕作,女人纺织,还有一些书生摇头晃脑地背着四书五经,这一切都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多年后早已离开家乡的我总是在深夜中惊醒却又黯然神伤,总是念叨着:“要是一直都那样该多好啊。” 第一次见到余晖,是在一次夕阳西下的傍晚,他躺在阳光照射的草地上,我从他面前经过,瞥了一眼这个陌生人:穿着西装,蓄着胡子,叼着烟斗。 “年龄倒与父亲相仿,但为什么穿着如此怪异呢?”我心想着。 突然被余晖叫住:“小子,认识霍辛吗?” 我看着他漆黑的瞳孔说道:“是我父亲,你找他吗?” 余晖兴奋地从地上爬起:“带我去找他好吗?”我点点头,沿着麦田走过。 余晖问道:“多大了?” “19” “还没成亲吧?” “没呢,父母正给我说媒呢。” “读过书么?” “在私塾上过几年。”一路上我低着头,我对于突如其来的陌生人感到不知所措,却还是对以尊敬的态度。 余晖似乎看出我的紧张,轻声说道:“没有关系的,我和你父亲是好友。” 到了家中,父亲看到我待着一个陌生人回来,先是一惊,转而大喜,向前拱手作揖,余晖笑着伸出手:“都什么时候,该变一变了。” 父亲也尴尬地笑笑,伸出手与之相握,随后二人在屋内彻夜长谈,谈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只是从那一天起,父亲不断进购洋货,开始经商设厂,也是从那一天,余晖成了我的新老师。 父亲办厂的消息一出,村内人便蜂拥而至,看着一件件稀罕物件,指指点点,却没有人出钱买它们,却不知道如何是好,为了进购洋货,原来殷实的家底也渐渐拮据起来,为此父亲曾愁眉不展好久。 而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明明余晖长着一张刻板先生的书生脸却从不教我四书五经,却总是教我奇门遁甲之术,至少当时是这样看的。 我终于忍不住了,在余晖又一次给我组装一种像蜡烛一样发亮的玻璃时,我开口说道:“先生,我想学经书,我还要考科举呢。” 余晖先是一愣,抬头看了看我,有些恼怒,但可以看出他控制着自己,抬头看了看天花板,然后低头对我说:“普晟,你知道现在外面发生了什么吗?” 外面发生什么?我从没想过,从出生起,我生活在这个村庄,过着近乎一样的生活,如果有什么节日庆祝,那我会高兴一些,村中的寺庙中摆着的神仙像连成一排,终日守着我们的祭拜,不仅是我们,我们村庄的祖辈都是这个样子,每日讲的是不知从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故事,而对于太平军近乎妖魔化的故事可能是我与外界唯一沟通的桥梁了。 我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 余晖叹了口气,说道:“现在啊,我们已经被欺辱很久了,现在的国家啊,不只是单单可以靠四书五经可以解决的了。”我站立着,没有说话,不敢打扰余晖。 他拍了拍我的肩:“普晟啊,不要苟图这一时的安逸了,走出去看一看吧,这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什么留恋的,总有一天你的家乡会因你们的安逸而消失啊。 ”我呆呆地愣在那里,他的话如同寺庙和尚敲的木鱼,咚咚地敲着我的头颅,我心中一颤,但又问到:“先生,既然你的方法是对的,为什么我父亲的厂子都要濒临破产了呢?” 余晖再一次陷入沉默,又看向了天花板,良久,我看见他眼中噙着的泪水,却忍着不让它留下来,他几次欲言又止,但最后用沙哑的声音告诉我:“可能是时运不齐,命运多舛吧。” 时至今日,我还记得当时他说那句话的情景,后来我时常思考,他感慨的是我父亲还是他自己?亦或是我们的国家呢? 我们又沉默许久,我们两个对视着,我感到他无助又绝望,最后他打破沉默,说道:“今天就讲到这里吧,明天你来我给你讲西方哲学。” 说完这句话后,他捧起他组装名叫电灯的东西默默走向门外,边走边有节奏地哼着项羽的《垓下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听着他自嘲般地哼唱着,我望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竟也红了眼眶。 那是最后一面。 当日傍晚,一群骑着马的官兵闯入村庄,马蹄声打破了原有的宁静,那天的夕阳是血红色的,村中乱成一团,官兵将我们围成一团,我挤在人群之中。 为首的人大声吼着:“谁是余晖?” 余晖慢慢从人群中走出说道:“是我。” “你就是余晖?”这次余晖并没有答话。 突然手起刀落间,余晖倒地,尸首相离。 众人乱成一团,官兵上马飞奔离开,人们团团围在尸体旁指指点点:“普晟啊,这不是你爹的客人吗?怎么被官爷杀了?” “要我看啊,一看这人就不是什么好人,还一直撺掇着你爹进洋玩意,外国佬的东西怎么能好啊?诶?这孩子怎么呆了?第一次见死人吧?吓到你了吧?” 我一直盯着余晖的尸体,没有答话,我第一次那样真真切切地看见死人,余晖依旧穿着我第一次见他时的西装,想起上午他还在给我感慨流泪,转眼间就阴阳两隔,不禁失声痛哭。 “果然啊,这孩子是被吓傻了,快走吧普晟,死人晦气得很,回家一定让你妈给你喊魂呀。” 回到家,父亲气急败坏地咒骂着余晖连累了他,边收拾着余晖的物品准备扔掉边叨咕着:“他是个叛党啊,我怎么会收留一名叛党呢?” 父亲也盘算着把厂子卖掉另谋生计,从父亲口中得知,余晖是活动在江浙一带的革命党人,他躲到我们这样的小村庄投奔父亲却也在暗中密谋组织事宜,今日终于东窗事发。 我更加觉得恍若隔世一般,余晖还有哲学课没有教我,他还没有告诉我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这样走了,他还在密谋,在我以前看来是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啊,但现在我竟觉得情有可原。 我带着余晖的东西,踉踉跄跄走到余晖尸体面前,夕阳已经快要埋进山里了,只有隐约的余晖照耀着余晖的尸体,我俯下身子,艰难地将他的尸体掩埋,我没有对尸首分离的恐惧,没有对双手沾满他血液的顾忌,我唯一的想法就是:至少要让他入土为安啊。 在这之后,村中又回到以往一样的平静,只是多了一些对余晖的骂声,骂他破坏了村庄原本的安静,像当年的太平军一样,余晖的形象也逐渐被村中人妖魔化,但最后余晖的形象对我也逐渐模糊起来。 余晖对我们来讲终究是一名过客,但真的是一名过客吗? 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我的家乡还是像以前一样平静呢? 如果是,那么我为什么现在穿着西装,坐在开向北平的列车上呢? 第十章 云上青灯 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着笑地向我走来。“哗”地一声,夜空炸出一个绚丽的烟花,我捂着心口,默不作声地笑了。 ——题记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回看涟漪点点,可叹万事成空。 那人是个青衣,一袭水袖款款,大朵牡丹翠绿烟纱掩着逶迤拖地水仙散花绿叶裙,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簪子,站在一方高楼戏台上,唱着昆山玉碎,浓妆盛宴;是清喉一敞“时人只道艺精绝,无人尝为戏子悲。”转折呕哑,如泣如诉。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像是被人遏制了咽喉,却又不甘心,静了会儿。复又开口。 他从未见过这等美景,从未知道人还可以这样,似乎穿上了那身水秀丹墨,便是下一个陈蝶衣。他只是痴痴地望着台上的人,久未起波的心湖,风雨大作,雷霆乍惊。 那一刻,是什么在脏脏泥泞的裂缝里拼命挣扎绽放花朵,摇曳在阳光下,又被萧瑟洪波涌起吹落,消败在风里。 他似乎忘了塞北的戈壁,嘶吼的风,那黄沙漫天的呼啸,许久难逢的雨,是干燥,是荒芜,是无尽的孤凉。阴翳的双眼染上了南江的朦胧,干裂的唇文透着南江的水润。湖心亭,杨柳堤,戏谷楼,翠纱屏。 许久的沉默,我伸手,轻轻的抚上了那人的鬓角,他身形一僵,垂着眼帘,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大手揉乱了我头顶的发,道:“没大没小。”眼角却一片湿润的暖色。 世间纷纭,人人嘴上喊着自由平等,心里却仍腐朽顽固,他一外乡人和一戏子结婚生子,打破了小村原本的宁静美好,流言蜚语像南江的雨越下越大,越刮越猛。 他只是静静的听着,听着那些谎话,逝者如斯,直到他习惯了异样的目光,肆无忌惮的打量。沉沉道:“咱顶天立地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挺直的脊梁,高昂的头颅,他是天地间的主宰,却只做自己的王。 日头偏西,那双绣花鞋早已干了,他用手细细地替我套上,又挽下裤腿,末了,不忘拍两拍。了以慰藉。 “走吧,回家”他站起身,逆着落日的余晖,一片淡淡的阴影,我笑着点点头。那双手仍旧宽厚且温暖,那掌心咯人的茧不再让我蹙眉,有种细碎的疼痛像细针密密地扎在心上。 南江下起了雨,我微眯着眼,眼前浮现“小城又飞雪,光景依旧似旧年,故瓦霜寒重,离人花满白又头”。 “可算回来了,雨天还往外头跑,没个正形。”小脚老太太猛地拉过他,把手上的干毛扔进他怀里,又拿起另一块,轻柔的擦拭着我湿润的脸蛋,末了,不忘斜眼,又是一记嗔念。我朝他挑了挑眉,眉宇间据说洋洋自得,他却连余光都不曾瞟我,一束骄阳似火的炽热不偏不倚的落在眼前人上。 “外婆,我想听你唱戏。”我换了干净的衣裳,安静的坐在凳子上。那人身影一晃,局促的脚步难掩心底的不悸。 “瞎说,外婆不会。”宽大的琵琶袖,灌满了风。 “我也想听。”他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身边,手里捧着那只缺了口的搪瓷杯,冒着丝丝热气,氤氲着南江茶的清幽…… 一时间,似乎只能听见窗外淅淅沥沥的雨,落在屋檐上,积累一滩,哗地落地。 “见君啊、打马过那重山……”不够婉转,不够亮丽,一个已逾古稀的老太太,拈着身段,扶着手,眼里是深深的执念,交融入血肉里的绵绵情意…… 庭前荒草舞,断壁残垣,细诉当年曲,似水流年。 “外公,你很好”我望着身旁已痴醉的人,轻轻道。柔和的眉梢浸润了光泽,点点欢喜迷醉自微扬的嘴角弥漫。 他是南江的过客,却遇到了一生之爱,诚如梁京所言: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南江有雨,云上青灯,我分明看着,他一身肃杀之气拥人入怀,那人身着青衣,手执青灯,默不作声的笑了。 世间千种,大都甜而稳妥,静而有趣。他本是南江的过客,却成了那人眼里最美的风景,他说:“我打西北而来,乘着塞外的寒风,入了南江的烟雨。” 第十一章 云中鱼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底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零 我没有想过再回这座古镇,毕竟我的落脚处都长期出租给他人了。当初走的时候,计划着留住什么,却什么也没带走,不知道脑海中存留的画面算不算——现在它们也积了灰。不过,这不就是现实吗? 没有什么能被带走,却可以留下。只可惜我只是个过客,还是路过。 脑海里忽然簪花女子的身影一闪而过,我顿觉自己很好笑。好像很久前看过的一部只有三集的影视作品,里头有个人说,比错过更残酷的是路过。然而那一次错过,竟成了一道难以愈合的轻浅伤口,惟有时光是良药。 或许,遇见就是个错误。 我合上手中册子,这么想着。 又一次路过这古镇啊。 壹 或许相遇就是个错误。 我正在读郑愁予的《错误》,这首诗本不适合我读,但是写得极美,只要是美的事物就值得付出精力。 眼下是春天,三月,春最旺盛的月份。二月还有鹅毛大雪,稍嫌其冷,四月芳菲落尽,寻一枝桃花还得爬山淋冷汗吹冷风,不划算。 我的小妹一直觉得像我这么做作文青的男人不多了,我也深感寂寞,时常生出点“棋逢对手”的渴望。虽然那点渴望,微乎其微。 要知道,一切皆过客,人么是,物更是——就像这屋子,我不日便会离去,它也将迎来下一位住客。 暂住的房子在一条老街,是古时的样式。向光性不错,屋内摆设也有味道,我很满意——除了旁边不远处是火车站。我真是听够了火车的“况且”声,却毫无办法。逮着机会向小妹吐苦水,她却冷冷一笑:是谁不愿意在窗外装隔音板的,说影响房子美感的?我一听:那我还是继续勉为其难的忍受吧。小妹说:你别这幅样子,四月你不就走了,有生之年都不见得回来一次,好好珍惜吧,不是所有人都能每天听“况且”的。 我听了哈哈大笑。 也是,不久这屋子,这“况且”声都将成为过客,何不一笑而过? 小妹又提醒我道:我早提前把屋子租出去了,你收拾好东西,免得到时候回来拿不方便。我说好。收拾东西么,有什么是值得带走的呢?好像在现在的年代,一切都有办法得到。带走这个词太粗暴了,换成“留下”就舒适多了。然而思考留下也令人苦恼,于是我出门去寻找一些可以留住的东西。 ——像三月的柳絮。 它真好看。轻飘飘地飘着,柔软无依,难解难分,怪不得古诗人用它来铺垫情感。满城风絮啊,可惜此处并非梅子雨时。我仔细地观察它,直到眼睛疲倦才去往下一个地方。 桥边。水乡总少不了的。毕竟小桥流水人家。 以往桥下桥上都是卖风味小吃的,或者一些奇巧的小玩意儿。我的目光却一下子落在一位簪花女子身上。 嗯对,簪花女子。 在首饰花样百出、银饰引领潮流的现代,在一个破破的但是清纯的古镇,却可以看到一位头上簪着花朵的女子。 她十分年轻,可以确定的是比我小——男人的直觉。她的侧脸很好看,是我说不上来的好看。我的视线下移,落到她面前摆着的摊子上。哟嚯,这卖的是什么?乱七八糟,什么都有:一枝枯瘦的桃花标本、一枚舍利子、一本字典、一柄小红伞、一根箫还是笛?……奇奇怪怪。 我挺好奇这个摊子,于是停在她面前。 看清了她发鬓间簪的不是桃花,而是——蔷薇? 簪了蔷薇的女子抬头问道:“买东西的?” 废话,不买东西瞧什么。 “你看起来不像是有购物欲望的人啊?”像是听出了我的心声,她悠悠道。“要坐火车的人都是一副恨不得带上全副身家的表情,而要上火车的人则恨不能扔掉所有行李。你和他们刚好相反。” 我略诧异的看着她。远远地,一辆火车经过,又是那熟悉的急切的令人烦躁的“况且”声。 “请随意看。”我没说话。 她又提了一遍,“请随意看货物。” 哦。 我倒认真地挑了起来。 她这个摊子,怕不是叫杂摊吧。别人的小吃摊、花摊、水果摊……目的明确,商品一致,她的倒好,没一个重复的,每一件都是“绝版”。而且每件都还挺有趣味的,能欣赏到这一点趣味的人真是恨不得都买下来呢。 可惜…… “只能挑一样。”她像是忽然想起,补充道。 我开始怀疑她是否有什么奇异能力,比如读心术? 我闲得,和她聊了起来:“你这样做生意,有得赚?” 她半抬眸:“谁说是做生意了?” “?” “我是在给我的小可爱们找下家。” 小可爱们……好黏糊的称呼。 “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东西?” 这个问句有点奇怪,我的意思是不是批发来的商品,而是她自己的。不过她却听懂了:“啊是的,基本都是我在不同时段不同地方买下来的。” “纪念品?” “差不多吧。” “为什么忽然都卖出去?” “你可以直接问怎么不要他们了。” “那你答啊。” “好吧,我马上离开这个镇子了。” “你不是这里人?” “很明显。” “这些东西不难带走吧,难道你每到一个地方,离开的时候,都会这样卖掉一些东西?” “差不多。” “为什么?” “啊,我这个人,就喜欢到处漂。到哪里都是过客,它们对于我而言也如此。不过我还是想尽一点责任,给它们找个新的归宿,不至于这么快就被扔掉。” 短暂的沉默后。 我说:“可是你的做法,只是一种廉价的丢弃。”不如直接丢掉,不必这样沽价。 她说:“无价和没有价值看起来一样,事实上差别就像天和地一样相距甚远,那些想法不过是用来骗人的。事物要么就该有明码标价,要么就无法衡量。 直接丢掉的东西,贱如草芥。即便被人捡起当个无价之宝一样供着,最终也只能是没有价值,再次被丢弃。” 我被这番奇怪的理论镇住了。 她有点不耐烦的问:“你买不买?我说得口渴了。” 我拿起那枝枯萎的桃花,又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你为什么不簪桃花呢?三月和桃花比较相称不是吗?” “因为我喜欢一首叫做‘咏蔷薇’的诗。” 簪花女子的摊子上居然还有一本手写的集子,里面几乎都是诗,偶尔有几页随笔。我没有看进一个字,直接问她价钱几何? 她抬了头说:“这个,无价。” “是你写的?” “都是我写的。” “既然无价,摆上来做什么?” “无价,所以不买卖。但是,可以借还,也可以送出。” 我突然道:“那么,把你的头上的蔷薇花卖给我吧——” “哈??” 贰 我正式翻开了那本小册子。 扉页是手绘的一堵墙,墙上青藤缠绕,铺盖的青绿色中有点点粉红,是未开的花骨朵。下一页,淡黄的纸张上,只有一句浓墨勾勒的话: 此生漂如浮萍,恰值风露。 心上顿时浮现一个词。我打住不去想,翻过下一页—— “冻死 差点在 一个艳阳高照的 下午 被冻死 在回家的轻轨上 …… 心口破了一个洞 怪不得大晴天 也总是冷 …… 听说那天早上有大雾 我见到了我梦中的白莲 他从我身旁经过 …… 四季不辨 反正春天也有叶子黄掉 我也懒得往邮局跑 …… 东风去哪儿了 今早看见一枝桃花开了 可是昨夜她还才冒新芽 …… 银子 世界是银子的 月亮是一片银光 湖底游着银子做的小鱼 …… 一只鸟飞过它对玫瑰说 你不能再哭了你要学会坚强 玫瑰说可我是一朵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玫瑰啊不要哭泣 所有的生灵都不值得 …… 风匆匆来 又匆匆过 它知道我来过 ……” 很多很多短诗。 这些诗么,有些倒有趣,只是有些实在令人糊涂……比如这沙漠玫瑰到底是不是玫瑰?又比如,为什么春天有黄叶就不用跑邮局?随笔中她还写了:假如我得知永夜即将降临,世界再无光昼,我一定先自戳双目。真是个琢磨不透的人。或许诗人都比较缥缈,尤其她还是一个喜欢四处漂泊的人。 最后一首诗《秋天秋天》中写道: …… 秋天,秋天 想起枫叶,你非要叫它红叶 我指绿叶,说做个伴 你笑了笑说,还应有黄页 我再往后,全是泛黄的书页,没有了。我不相信就这样结束了,继续翻,一直翻到最后一面,两行字映入眼帘—— 我身非浮萍,不必清风偎。 我生非浮萍,行过千条水。 我突然又返到第一面,画了墙和青藤的那面,看到墙上一句我不曾留意的诗句——我心有蔷薇,无风花自飞。 我问过她:“为什么喜欢蔷薇。” 她说:“诗中自有答案“”,叫我自己去寻。 我又问她:“那藤蔓上开的是蔷薇花吗?” 她说:“三月的蔷薇不怎么开,四月的蔷薇才开得好。东西呢?我回头补上。” 我递给她,忽然问:“你买票了吗?” 她用平静的语气陈述:“你买了。” 我说:“是。” 她“哦”了一声,说:“那你有看到一面墙吗?那里的花很好。” 我说:“没有留意。” 她说:“那真是可惜。” 我说:“没关系,下次再看。” 她说:“嗯。” 我问道:“你打算一直漂下去吗?” 她说:“不啊,我在等——” 我说:“等什么?” 她说:“不知道。” 叁 最终我没有买到什么东西。因为她果断地、不爽地、带着点儿烦躁气息拒绝了我。并在接下来我的游说中保持了沉默,只是不停地灌水。看起来是真的渴了。我这个“罪魁祸首”实在不好意思继续下去,也就走了。 我去搜了这首叫《咏蔷薇》的诗。我猜想这个名字如此规整,应当有很多诗都叫这个名字,我恐怕找不到她口中的那首。但,就是想找。 页面弹出来,第一个是南北朝时期柳恽的,我扫到那句“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停住了,直觉告诉我,就是这首。 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 这是她向往的境界,还是她本身? 我想到三月的柳絮,还要借靠东风。 夜色尚淡,窗外望见一弯冷月,挂在柳边。我已冷静下来,回想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真是不可思议,我居然遇见了这么一个奇人,还和她破例——毕竟连相识都不算——交谈许久。 夜色深处,乌云在云端淡漠笑着,月又落在柳边。 四月的蔷薇才是真正的灿烂吧? 我抬头望月,心如明镜。 想着再等等好了。 隔日,我想知道她还会不会在,于是去撞撞运气。 运气不好,她不在。 我只当巧了没碰上。 接下来几天,都很巧,没有她。 罢了。 不过萍水相逢一过客,不在就不在吧。 火车经过的“况且”声依然令人烦躁,并且急促。 我放眼去,桥下流水悠悠,时有摆渡人驾着乌篷船摇摇而过,有时船上载了人,有时没有,但是没有看见过相同的人。 四月的时候,蔷薇花开得很灿烂。听说在火车站不远处的一个巷子里,那里有十丈白墙,墙上攀爬十米蔷薇青藤……不用看也知道应该很美。对吧? 第十二章 人间旅馆(上) 一段对话 “这些走进走出的人都是谁啊,爷爷你都认识吗?” “他们都是客人啊,之前不认识,刚刚认识了,以后也不会记得咯。” “什么叫客人啊?” “晤...就是会给我们钱的人,有了钱就能给小东西买糖,买喜欢的玩具了。” “啊,那他们一定都是好人。” “哈哈,或许都是好人吧。” 当吕老头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他脑海里浮现最多的不是那些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难以忘记的时刻,而是一个及其寻常不过的画面画面。在那个画面里,年幼的吕仁正半跪在木桌上,双手紧紧握着窗边的金属栅栏向下方看去,而自己正半躺在摇椅上闭着眼睛,手里还掐着一支快要燃到烟嘴的烟。他知道吕仁还有很多问题,他也知道吕仁每天都会有很多问题,但他乐于解答。除了接下来吕仁要问的那个问题—— “爷爷,我的爸爸妈妈到底去哪里了啊?” 一间旅馆 这是一间在当地“有名”的旅馆。名为枫林旅馆。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它在当地开的有多么豪华,反而,这是一家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旅馆,颇有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建筑风格。换而言之,它已经十分破旧了。这家旅馆有一个特色就是不用身份证便可登记住房。所以生意倒也一直没有断过。 旅馆的主人是一个叫吕梁的老头。这里的人大多都已经忘记了这个老头是什么时候来到的镇子上。毕竟对于与自己无关的人和事,大家都不会太上心,唯一让大家关注的就是老头的孙子吕仁。这件事常常被大家当做饭后谈资,在何时何地提到都能津津乐道。 “诶,你知道那个老头什么时候结婚的吗?怎么就冒出来了个孙子啊。” “嗨呀,这谁知道呢,好像是听说那个老头的儿子挺有出息的,去大城市发展啦,工作太忙就把孩子丢给老头子一个人养咯。” “奇怪了,那也从来没见过孩子他妈啊。” “可别瞎扯了,我连那老头什么时候结的婚都不知道,怎么就有孙子了呢?” “诶诶,快别说了,那老头来了。” 吕老头从她们身边走过,脸色铁青。却一言不发。 一个朋友 对于吕仁而言,杰哥是吕仁认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在认识杰哥之前,吕仁的童年乃至于少年时期,都是自己一个人度过的。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年幼的吕仁常常是同学取笑和恶作剧的对象。吕仁起初尝试过争辩,也尝试过反抗,但都无济于事。他只会一个人把自己身上清理干净后默默的回家。将自己关在枫林旅馆的一间小屋子里发呆。这样的模式吕仁本以为会持续很久,直到那天,当吕仁被围堵在一个小巷子里的时候杰哥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眼睛很大很亮,这一点和吕仁一样。但左眼眼角有一道两厘米的刀疤,好像使他的目光也变得比吕仁更深邃。 “他们可真是一群坏小子。”杰哥那天这样说道。 那天杰哥坐在吕仁的身旁,安安静静的听他说了一个下午的话,当吕仁说完陷入沉默后,杰哥打破了自己的沉默说了一句 “其实你现在也很不错了,还有人爱着你,可比我好多啦。” 吕仁望向杰哥,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杰哥看着吕仁疑惑的眼神笑了起来,那道眼角的刀疤似乎也变得可爱,他揉了揉吕仁的脑袋。 “以后你就会明白啦。” 在这之后的日子里,吕仁时刻都跟随着杰哥,在他的眼里,杰哥是无所不能的存在,一是在杰哥的口中,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让人热血沸腾的故事,二是杰哥已经杰哥已经十七岁了。他所理解的世界在吕仁看来充满的新意。尽管吕仁的年龄比他要小上六七岁那么多,但或许是因为有某些共同经历的缘故。两人并没有因为年龄的束缚而就此别过,相反的是两人就这样发展成了更好的朋友。 杰哥常对吕仁说的就是在什么什么地方又认识了一个怎样的大哥,以后可以不念书直接和大哥后面混,一定可以混的很好的。到时候吕仁有什么问题尽管可以找他。吕仁开始时是崇拜,而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这股崇拜渐渐变成了担忧。他提出了这种担忧,却被杰哥嘲笑是个胆小鬼。吕仁笑了笑,他知道自己一直很胆小。如果没有五年后那件事的出现,或许他们会一直这样相处着到彼此真正的长大。 一段对白 “小仁,今晚有没有空,我给你把刀,和我去个地方。” “去哪啊?带刀做什么?” “去打架啊,我龙哥看得起我,叫我过去帮忙。你也一起吧。” “那多危险啊,别去了吧,我不去,你也别去了吧。” “小仁,这么说就不对了,别人帮过我,我去帮他又怎么了。” 杰哥的目光忽然盯住了吕仁,顿了一顿,一字一字的说道: “我也帮过你很多,不是吗。” “可是再怎么说也不能.......” “好了。”杰哥把头扭了过去,这时候吕仁已经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我早知道会这样。如果今晚你不来,那么以后我们也别再见了。” “就当我过去瞎了眼。” 说完这些话后杰哥就离开了,吕仁目送着杰哥的离开,泪水噙满了眼眶,他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想要呼喊些什么却又发现没什么话好说。而那一天晚上,当吕仁出现在那个约定的地点时。警车已经到达了。地上全是血迹,警察正努力的维护着秩序。当吕仁见到杰哥的最后一面,他眼中出现的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他,而是一个充满悔恨也不敢直视吕仁的少年。 当杰哥被抓进去之后,吕仁的生活又回归了孤独。吕仁从大人的口中隐隐听见了几个有关于杰哥审判结果的字词:寻衅滋事....故意杀人...十年.....。后来吕仁才知道,那天的杰哥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在刚开始双方的“谈话”阶段就冲上前去对着对面一通乱砍。据当时把杰哥叫来的那个所谓“龙哥”的口供,他们当时只是想吓唬吓唬对面罢了,没想到真有人会动手。吓得他们当时就自己报了警。当警察来的时候,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已经不行了。而这时候的杰哥已经成年,也不存在着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最后被判处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第十三章 人间旅馆(下) 一位旅客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自从杰哥消失在吕仁的世界之后,吕仁每天的最大乐趣就是在枫林旅馆的楼顶看日落,偶尔再看看路过的那些旅人,他总觉得每一个夕阳都是相同的,每一个旅人也都是相同的。他们都在做着同样的事,对于吕仁而言,让天空慢慢变黑和拉黑旅馆房间里的灯是没有什么太大区别的。 直到那个女人的出现。那是一个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少妇,打扮的很靓丽,蓬松的大卷发背在脑后。一身橘色的花式旗袍将身材的曲线勾勒的十全十美。注意到这个女人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吕老头。老头向来不喜和外人打交道,就算是来住店的旅客,也不会交谈超过五句话。而这次在听那个女人讲完一席话后,老人难得的开了口和女人一直聊着,聊到最后甚至还流出了眼泪。露出了哀求的神色。吕仁在远处远远的看着。没有向前。等到女人最后离开了,吕仁才走过去。眼睛直直的望向吕老头。 “那是你的女儿吗?” “不,不是。” “那不是我的妈妈吗?” “你怎么会这么想,那是一个我过去朋友的女儿。她只是过来告诉我我的朋友离世了而已。” “小东西,别想太多了。” 吕老头的神色明显有些慌张,他背过身去一边整理柜台上的报纸,一边回答着吕仁的问题。 “去世而已,你也不要太难过了。每个人都会走的不是吗。” 吕仁低着头安慰了他一句,尽管吕仁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安慰。吕老头整理报纸的手停下了,他转过身来看着吕仁,才发现这个孩子已经快要长得比自己还要高了,一时间心里百感交集。他摸了摸吕仁的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道: “是啊,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都是过客罢了” 一封遗书 吕老头走了,在上次那个女人来之后,没过几个月,吕老头就渐渐的不行了,开始只是深夜里频繁的咳嗽和呕吐,到后来已经是瘫在床上油盐不进。医生说这是癌,晚期了,没法治。只能等着他走了。那段时间吕仁几乎是寸步不离的照顾着吕老头,可他还是走了。 吕老头离世的那一天,吕仁哭着,喊着,嘶吼着。整个小镇的人都听见了他的悲痛,但都默不作声。只是在私下议论纷纷。在这一切安静下来之后,吕仁想到在老头弥留之际,老头曾对他说过柜台下面有他写给吕仁的一些东西。让吕仁一定仔仔细细的看完。 吕仁擦了擦仍旧湿润的眼睛,起身前往柜台找到了吕老头所说的那件东西——那是一封遗书。 小东西啊,真抱歉让你陪了我这么久还没告诉你真相,不过也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啊,是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我知道你从小受了很多的委屈,可是我这个人啊,也不会和别人沟通,更是不知道怎么安慰别人了。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告诉你事实好还是就这样骗着你好,所以才会在你问我你的父母在哪里这个问题的时候选择沉默。不是因为我不想告诉你,而是因为我确实不知道你在哪里。上次来的那个女人你还记得吗,就是我说的那个告诉我我朋友去世消息的女人。 其实我骗了你,她不是我朋友的女儿,我也没有什么朋友。她更不是我的女儿。毕竟我从来没结过婚。但她确实是你的妈妈。 在你出生那年,我的旅馆来了位很特殊的客人,是一个怀孕的姑娘,看上去最多也才二十岁。之所以觉得她特殊是因为她的模样一看就不是镇子上的人,是城里的人,还有就是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孕妇单独出门没有家里人陪着的。但当时也只是觉得奇怪罢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去我敲门问要不要办续住的时候,才发现那姑娘早已经走了。床上用被单裹着一个满脸血迹的孩子,脐带就被丢在一旁,我推门的时候惊醒了那个孩子,他的哭声可把我给吓坏了。 我赶紧抱起来,起初我想报警,再后来我想想万一人家小姑娘以后后悔了想回来找孩子找不到怎么办呢,于是我把他留了下来,抚养他,照顾他。直到他的母亲重新回来。告诉我她过去犯的错误和现在的悔恨,她想带走孩子。可我舍不得啊。 我就求她让孩子再陪我一段时间。再过段时间再让她回来带走孩子,也就是你。 我真的太糊涂啦,怎么能阻止你们团聚呢。我当时一定是叫猪油蒙了心。就像你和我说的,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啊。我开了这么多年的旅馆,见过那么多来来往往的客人。不过都是在我这里歇歇脚就走了,谁都不会留下来的。枉我活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没你这个小东西看的开。不过我也知道我不行了。 那个女人也留了电话给我。就放在这封遗书的下面。等我走后,你就打电话给她。和电话在一起的,还有一张银行卡和密码,那是我这么多年的积蓄。我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孩子。所以我把他们我知道我不能陪你继续走下去了,但我只求一点,就是以后想起我的时候不要怪我。好吗? 我很爱你 一个未来 吕仁最终还是离开了。 在他离开的时候,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正坐在一辆黑色轿车里朝着他挥手,吕仁拖着行李箱,泪眼婆娑的看着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突然跪了下来放声大哭。 乌云从远方聚集过来,狂风卷着树叶打在吕仁的身上,依稀可以听见女人后下车的呼喊声。几声响雷过后,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女人拉着吕仁坐上了车,离开了这个她曾经来过而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但他们都不知道的是,两年后的此处,旅馆被政府拆除,当挖掘机开始施工的时候,没有人在意这里曾经有过怎样的故事,夕阳还是那个夕阳。 过往的旅人也一如往常,没了这家旅馆,到底是还有下一家的。对于旅人和夕阳来说,旅馆只是他们驻足停留片刻的地方,他们是旅馆的过客,旅馆同样也是他们的过客。 第十四章 踏雪寻梅 江凌的雪景,十年如一日,漫天白絮,唯有门口的红梅让人心存安慰,不让茫茫白雪让人迷了方向。 柳彤靠在窗边,悄悄给窗户开了个缝。冷风不停刮入屋内,柳彤却眯着眼直直盯着那颗梅树。 一枝梅花自立于小径之上,不停堆积的雪快要掩盖住半枝梅花了。 这雪,又大了啊。刘彤刚要感叹却见小径走来一人,隐约听见马鸣,一声就要冲破天际,打破雪地的寂静。 那人脚步沉稳得踏在雪地,步入柳彤眼帘。男子身着白衣却披着红艳的披风。 他停步于一枝梅花前,伸手抖落积雪。浅浅一笑,看得柳彤心慌马乱。 “彤儿,你是不是开窗了,屋里冷了些许。呀,客人要来了你去多加几块炭。”老板娘在楼梯口就喊上了,定也是知道门外的动静了。 柳彤回过神来,立马关上窗回道:“知道啦。”望了望屋内的情形,空无一人,她松口气,跑去暖炉那边。 门厅里有了动静,柳彤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似乎是借宿。手上还在忙活心却已经静不下来,干到一半,她终于忍不住跑到门厅旁。 果然,那个男子进了屋,正坐在桌上喝茶。 他卸下了红披风,光是坐在那就犹如一道风景,赏心悦目。他注意到炙热的目光撇头看来,对上柳彤的眼。 柳彤绑着双丫髻,稚嫩的脸蛋犹是可爱。女孩见男子看来就立马羞涩地低下头,红了耳根子。 “姑娘,你站在这做什么。”男子的声音如春风一般的轻柔。 “没……没什么。”柳彤不敢抬起头,回身就往楼上跑去。 男子低头轻笑,转过头又倒下一碗茶。 结果柳彤跑到一半又折回来,手上端着几盘小菜碟子。 她不敢做声,放下盘子往后退了几步。 “我未曾点过这些菜啊。”男子问。 “雪…雪中赶路,定是不易,是…是老板娘叫我给你端来这些。公子莫要客气。”柳彤简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些菜是她偷偷拿的,只是希望再看眼公子。 公子失笑,像是看出什么,从包裹里拿出银子。“谢谢老板娘好意,只是这银子请务必拿去。” “好。”柳彤收下银子,站了一会儿突然鼓起勇气问道:“公子贵姓?我无意冒犯,只是我好给老板娘讲,安排住宿。” “在下姓陈。” 一刻钟后,柳彤跑过柜台,对老板娘留下一句“陈公子要一间二楼客房。”就冲向自己房间。打开房门,她背过身又重重关上,蹲在门前气喘吁吁的静不下心。 天知道,她此刻的心多么不安。是否有说错话,是否显得自己不矜持?是否… 少女的烦恼单一又复杂。柳彤抱着被褥睁着眼睛,然后,一夜无眠。 客栈外是冰天雪地,冉冉升起的太阳泛着淡黄的光辉,似乎这丝丝温度就能让雪地变得不再冰冷。 大清早的,楼下已经热热闹闹的都是人。好像还能隐隐听见老板娘骂骂咧咧的吼声,接着柳彤听到有人叫自己。 “彤儿姐姐!彤儿姐姐!” 柳彤一激灵,从床上坐起,想到什么匆忙穿戴好跑下楼,果不其然在楼梯口上她看见了小华儿。 这个小姑娘是个黏人的主,时常就来找她玩。此刻柳彤顾不得形象冲下去死死捂住华儿的嘴。 “嘘!有客人呢。”她故作严肃。 “我知道啊,怎了?”小女孩睁着大大的眼睛,一脸无辜。 她脸红,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难道说二楼有个公子,她不想打扰她? “吵吵嚷嚷,像个什么样子!”柳彤只好说。 华儿不解,又道:“客栈来了一个好看的公子,我这不叫你来看嘛。” 柳彤顺着华儿的眼神看向门厅里众多客人,不远处是坐着一位公子。 陈公子似乎也在关注这边。这不,又对上柳彤的眼睛。 天哪,夭寿啦! “啊!”柳彤惊呼一声,慌张地看向四周想找个洞躲起来。 不料刚想往旁边面跑就没看路地撞上柱子。她捂着头,却不敢回头只好抱着柱子把自己当成柱子的一部分。 “姐,你在干什么,别撞傻了。” “姑娘,你没事吧,我刚才吓到你了吗?”陈公子走来询问。 “没事,只是有些饿看不清路罢了!”柳彤捂着脸,不敢抬头。 公子被逗笑了,认为是自己害姑娘撞了柱子就请她们吃早饭。 柳彤本想推脱但华儿已经先行答应了,开开心心拉着柳彤坐下。 “陈公子是客人,还要请我们吃早饭,真是对不住。”柳彤开口道。 “无妨,是我不该看彤姑娘,冒犯了。”公子还是一样眉目温柔,嘴角总是带着不深不浅的笑意。 “我,我不姓彤。” “是我叫的彤儿姐姐。不然公子也可唤姐姐彤儿啊。”柳彤猛然转头,却见华儿贼嘻嘻地笑着。 “认个妹妹?不知姑娘可介意?”公子坦坦荡荡,也无推脱,柳彤也不说什么缓缓点了头。 这个冬天与以往似乎是不一样了,风不像从前刺骨,雪也没有从前冰冷。 每日,彤儿早早地就起了床,下楼就能看见陈公子。他会给柳彤讲四书五经,或者讲些奇闻异事。 窗外的景象从雪地到杨柳依依。时间过了好久却恍若一瞬,一个睁眼,就好像梦醒了。 这天,柳彤从外归来,手提菜篮,进客栈却不见陈公子的身影。 “刘娘,你有看见陈公子么?” 老板娘摆弄算盘的手一顿,深深看着柳彤,问“你很关心陈公子啊。” 柳彤立马红了脸,老板娘见其语噎的样子,不由笑了:“公子是客,到了日子自然就走了。他本想等你却没等住,走了。” 菜篮子晃了晃,落在地上。柳彤冲出客栈。积雪化了,路通四方,她不知公子去了哪,只能茫然站在路上。 公子叫什么?公子去哪干什么?她一无所知。公子只是路过客栈,路过她,什么也没留下。 柳彤想着想着就哭了。 “彤儿姐姐!”华儿从后面跑来,她紧紧抱住柳彤,安慰道:“没事没事,走了就走了,忘了便是。” “可是我…” “那你要去追么?” 柳彤噙着泪珠,看向远处,默默摇头。 那一刻,她想到刘娘的话。 公子是客啊!一个过客而已。 那天好像零零散散只剩那条路上自己泣不成声的记忆。 一晃几年过去,柳彤又在路口哭了。 因为今日啊,华儿要嫁人了。 “华儿,你要走了,日后要想你的彤儿姐姐啊。”柳彤强忍泪意,想着大喜之日不能落泪。 “彤儿姐姐…我舍不得你!要是我走了,你怎么办啊!”华儿早已泪流满面,险些花了妆。 “我送走的人还少吗?”柳彤无奈只好自嘲。 华儿紧紧抱住柳彤,叹口气,讲道“日后我不陪你了,若是想了就去找他吧。找个依靠也好。” 柳彤仿若未闻,扶着华儿披着嫁衣出了门。迎亲的队伍走向远方,她吹着风一动不动,想看着华儿直至再也看不到。 陈公子是过客! 她再也见不到了,难道华儿也是吗? 待她回神时,一滴泪落在她手背上,这下再没忍住站在路上大哭一场。 是夜,秋高风怒号。客栈门厅点了盏灯,只有两人醉酒其中。 “刘娘,为何你要开客栈,每日接客送客,多伤感啊。”柳彤趴在桌上问。 “人生就是客栈,我顺便赚点钱罢了。丫头,喝的酒钱你记得还我啊。”刘娘看向柳彤,只见少女睡颜安稳,她淡淡一笑为她披上披风。 时间不管人的感情,它只管自己走过! 日子总是要过的,但平淡日子在刘娘的去世又泛起波澜。 “彤儿,客栈给你了,过客走了就走了,你还要继续走自己的路呢。”老板娘就这话一出口便睡了过去。 柳彤不出意外又哭了,只是她安静了许多,不闹不喊,还学会含泪笑道:“走…好。” 一日,店里的丫头匆匆拿来一封信,还嚷嚷着看见一个好秀气的公子。 柳彤扫了一眼信轻轻一笑。 “柳娘,谁给的信啊,那个公子吗?”丫头有点兴奋。 “过客而已。对了,人还在么?” “不了,不过他身旁还有个小公子,和我般大,长的真是好看啊!” 哦,这样啊。柳彤坐在门栏上感慨地拿起笔,回了信: 本以重逢白发霜鬓,不想门外杨柳依依。人生皆过客,奈何空遗憾,此番一别不再相见,一路走好,莫回头。 “信送哪啊?”丫头又嚷嚷了。 “插门外梅枝上就好了。” 杨柳随风依依摇曳,柳彤靠着门就睡着了。 我的过客们啊,一路走好! 第十五章 秘密(上) “如果我死了,你们会怎么办?” 一张纸条突兀的出现在我这本书的第五页,截断了关于奥雷里亚诺的回忆,在那个遥远下午参观冰块的文字。 我拿起这张撕得很不规整的纸条,上面除了十一个娟秀的浅蓝色钢笔字和两个标点符号之外,再无他言。 我反反复复看了一会,大致在心中揣摩出来写下这张纸条的人的样子,也许是一个失恋的女孩在心碎时写下的绝望之言或是一个叛逆的少女在争吵之后写给父母宣战之语。 我的高中是一座囚禁青春的监狱。 为了阉割掉一切青春期多余的欲望,管理者们制定了许多奇葩的规定,比如男女同学每天不能说话超过五句。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让说话,男女同学的交流都转移到了老师和教导主任看不见的地下,通过一张张写满字的纸条,青春的荷尔蒙才能暗生出诸多情愫。 “我想我会难过的吧,毕竟我知道你很难过,却又帮不了你。”我尽量想把字写得好看一些,最后和那些秀丽的字比起来,纸条上我的字简直就像一条蚯蚓一样,丑陋无比。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许因为我的这句话能够挽救一个想要死的少女呢?我把纸条放回原来的页码,仍旧把书放回那个隐秘书架的角落。 出了图书馆,我还在为我的机智暗自得意。嘴角挂着一丝笑意,我回到了教室。教室里没什么人,王牧和几个男生围在我们班那个娘娘腔靠窗倒数第二排的座位周围,时不时的传来一阵嘲弄的笑声。 过了一会,大概是因为某个过分的玩笑,娘娘腔愤怒的推搡开他们,一个人哭着跑出了教室,王牧才悻悻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怎么回事啊,又惹哭了啊?”王牧坐在我的前面,我拍了一下他的后背。 “玩不起呗。”王牧转过头来说,“我真的怀疑沈齐卿是个女的,你看开个玩笑,就那样了。” “你们也别老欺负他。” “谁欺负他了,我们就是问了问他上厕所是蹲着上还是站着上,他又没回答。”王牧耸耸肩,摆出一张无辜的脸“你在这傻乐啥呢,有啥好事跟哥们说说呗。” 我笑而不语,正好这个时候上课铃响了,我摆摆手示意王牧赶紧转过去。班主任踏着铃声走进教室,吊着一张哭丧脸站在讲台上。 “沈齐卿呢,怎么少了个人?”班主任一张嘴就像是讨债的地主。 “可能,去女厕所了吧。”王牧顺嘴接了一句。 全班同学哈哈大笑,班主任的嗓音却毫不费力盖过笑声,“王牧,你再敢接话茬,信不信我把你的嘴撕烂?笑,我看谁再敢笑一声?数学书都拿出来!准备上课!” 迫于讲台上这个满身腱子肉的老男人的淫威,我们只好乖乖上课。刚才的笑声像是丢进大湖中一颗小石子,翻腾过几圈微弱的涟漪后,一切如旧。 数学试卷最后一道题还是那样的难,老师依旧是一边讲课一边谩骂着我们的愚钝,只有窗外的一轮斜阳,缓缓地沉下去。 我站在班主任的办公桌前,他端着一个满是茶垢的玻璃保温杯,缓缓地喝进去一口茶,再把喝进嘴里的茶叶吐回杯子里,“梓邑呀,老师找你来是想跟你说一下图书馆的事儿。” 我心想图书馆什么事?不会是我图书馆回人纸条的事情败露了吧?莫非老周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除了发达的四肢他还有不简单的大脑?我这连乱涂乱画书籍都算不上,构不成犯罪吧? “发什么呆呢?老师给你说话呢!”班主任放下茶杯,挪了挪办公椅里的身子,努力让吊丧的脸看起来和蔼一点。 “哦哦,老师您说,我听着呢。”嘴上这么说,可心里想的却是,完了,老周平时最爱干的就是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他居然摆出了这样的嘴脸,看来图书馆的事瞒不住了…… “沈齐卿这不是请假了吗,明天该咱们班派一个人去图书馆轮值,这不是沈齐卿一直是负责这个值日的,他请假去省城看病了,明天也回不来,你就去替他一次吧,等他回来再让他去。不知道你行不行。”班主任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行!为老师排忧解难是我的荣幸,这点小事您就放心吧!” 自习课的图书馆里并没有什么人,只有高一的同学才有自由支配自习课的权利,可是他们大多忙于那些形同虚设的社团活动。 我脖子上挂着管理员的工作证,十分悠闲的在图书馆里散步,我仔细的打量着在座的每一个人和他们手里的书。那本藏在最隐秘的书架角落里的《百年孤独》不见了,而图书馆的书又从来不能外借,所以在座的人里面一定有人拿走了那本书。 凭借着我两只5.0的眼睛,我很快锁定了我的目标,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这个点能出现在图书馆的只能是学妹了。 我想像福尔摩斯那样通过一个人的外表来窥探她的生活,学妹穿着大码的校服,校服后背用中性笔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动漫人物,有很多都是我喜欢的番剧。绕到学妹的对面,她手里正拿着那张纸条,她似乎发觉了我的目光,朝我抬起头。四目相对的一瞬间,她迅速的把纸条放回书中。 而那一瞬间,我相信这是一见钟情。 等学妹走后,我迫不及待地从老地方拿出那本书,果然,纸条上有了新的回复,还是那浅蓝色港币娟秀的字体:“谢谢你,但我不是难过,而是绝望。我对生活绝望了,但是我可以尝试活下去的吧。” “你当然可以尝试活下去的,生活不止你现在的那一种活法,你也可以尝试另一种活法,换一种方式会不会好一点。”因为激动,这次的蚯蚓更加扭曲丑陋。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像我这样宅心仁厚、心地善良,说不定学妹一激动就以身相许了呢?当然,我敢对天发誓,我回复纸条的目的只是想救人一命,并没有以身相许的非分之想。 第十六章 秘密(下) 过了一周,沈齐卿还没有从省城看病回来,轮到我们班值日的那天,一大早我刚进教室就看见了沈齐卿稳稳的坐在座位上。他就像一颗钉子一样,扎在我的心里,我的眼里。 “你病好了吗?” “谢谢关心,我没什么事。”沈齐卿对我的问题有些惊讶。 “那个,上周图书馆的值日,我替你去的。” “啊,太谢谢你了。”他开心得在胸前拍着手。 “那这周我还想去,你看你能不能让我去?” “不行,这个差事是我的。”他一口回绝了我,然后做出一副没有商量余地的表情。 我见他这个样子,心底暗暗的咒骂了几句,也懒得跟他争,便回到了座位上。 王牧扭过头,低声问,“你跟那人妖说啥呢?” “别提了,气死我了,他简直是狼心狗肺,恩将仇报!上周没来替他去图书馆值的日,我说那这周我去吧,然后他居然拒绝了我!上周我可是帮了他的忙啊!” “行行行,消消气,你等着咱哥们给你报仇出气去!” 王牧果然有义气,第一节语文课他就在和他的兄弟们用纸条联络着。 “等着啊,哥们叫好人了,下课就替你出气去。”王牧递过来一张纸条。 “成啊,是兄弟,我欠你个人情。” 语文老师正讲到鲁迅先生《纪念刘和珍君》里那句——“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大家被老师抛出的一个问题难到,全班只有崔娇娇的手高高举起,在她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全班不管男女都呼喊“吁——”,喝着倒彩。 “豌豆姑娘可真能逞强,就她知道得多是不。”王牧又传来纸条。 “谁让人家能呢呗。” 下课王牧拉着我和几个兄弟,围住了沈齐卿。 “你咋回事啊?我兄弟好心帮你,你还不领情了?你有心没有啊?”王牧一边吃着手里的手抓饼,一边用手戳着沈齐卿的肩膀。对方没有回话,手里攥着一根钢笔,指节发白。 “说话!”王牧吼了一句,依旧没有用,沈齐卿安静地像一尊雕像。 “我跟你说,我兄弟今天还想干你那破管理员,人家这是帮你,你别不识抬举!” “不可能!”沈齐卿说话了,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我们都听的一清二楚。 “牧哥,人妖这是要造反呐!”周围的人嚷叫起来。王牧吃掉最后一口饼,把饼袋子拍在沈齐卿的脸上,一把夺下他手里的钢笔。 “不可能!”沈齐卿扯掉脸上的塑料袋,仍旧像一尊雕塑坐在那里。 王牧被彻底激怒了,他拽着沈齐卿的衣服领子,把孱弱的少年拎起来,劈头盖脸的就是几巴掌,肉与肉碰撞的声音让整个教室里的人都侧目看向这里。 沈齐卿让无数女生都羡慕的光滑脸颊上,顿时映出五个红彤彤的指印。王牧打完人,也愣住了,收回的手在衣摆处不自主的颤抖着。 沈齐卿踉跄了几步才站稳,在众人围成的群里一只手捂着脸,那冰冷的眼神变得恶狠狠,空气都静的要紧。 偏偏这时,沈齐卿背后的那个男生忽然蹲下,顺势扒掉了沈齐卿的裤子,“牧哥,你看他是不没有……” 沈齐卿尖叫了一声,提起裤子跑出了教室。 “是不有点过了?”王牧瞅着我,又瞪了瞪那个男生。 “他应该没那么小气吧。”我也瞅着王牧,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慌乱提着裤子跑向教室外面的背影,是我们班里所有人见过沈齐卿的最后一面。第二天班主任就把沈齐卿的桌子搬走了,听他讲,沈齐卿转学了。 空位置很快又有了新的桌子搬来补齐,生活的湖水又归于平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崔娇娇现在起来回答问题时班上吁声变得更大了,大到′豌豆姑娘ˊ回答问题越来越少了,越来越不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豌豆射手了。 沈齐卿走后,班主任找过我,于是我名正言顺的当上了图书馆的值日管理员。 一周过去,大家就都已经忘记沈齐卿这个人了。值日那天,我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正碰见从里面出来的学妹,她今天笑了,脸上的酒窝我都看得清清楚楚。 我从老地方拿出那本书,封面上的百年两个字不知道被谁用黑色圆珠笔狠狠划掉,只剩下孤独二字,孑孓而又刺眼。 书里面夹着一张纸条,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还是熟悉的字体,写字的笔却不是浅蓝色的钢笔字,而是黑色的圆珠笔: “无论你是谁,我都谢谢你,曾给予我一丝生活的希望,我没有错,错的或许是这个世界呢?我没有选择的权力,天给了我这样一副肉体,他们叫我娘娘腔,叫我人妖,我能怎么办? 其实在写那张纸条的时候,我已经决心离开了,或许十七岁的年纪不该谈论死亡,可我感觉我深陷泥沼。 还好你温暖的回复,让我有了希望,我去了省城看了我的抑郁症。 我想我能走出来的吧?我想走出来的! 可是他们不给我机会,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是我十七年受到过最大的侮辱,我丢失了我最爱的钢笔,我被人扒掉了裤子。 他们永远不知道这些对一个抑郁症患者意味着什么,是这个世界的冷漠把我推开,我已经决心要走了,他们都是凶手,全部都是! 当你看到这张纸条的时候,请不要难过,因为你的话曾经是我唯一的光亮,只是我的世界太暗了,靠一缕星光是照不亮的。 如果我死了,他们会怎么样?” 黑色的笔迹仿佛是一道深渊,吞噬了沈齐卿,没有人再见过沈齐卿,就好像大地上再没有人见过百年孤独的家族一样。 世界依旧,万物如昨,操场上,依旧有人在一圈圈的奔跑,不停丈量着我们与恶的距离;篮球场上,依旧有人投出一个个三分球,不停的恶语伤人;那间阳光明媚是教室里,他们会怎么样? 我捏着这张纸条,捏着一个生命的重量。 第十八章 风华流沙 风华是一指流砂,遮住了两眼离愁。 斜月攘青楼,屏雨影疏情意绵,点落十里桃花。尘缘如烟,浅黛轮回暮天涯。几番缱绻思量,多少殇往事,千丝缕,重扶残醉,断三寸柔肠。 薄透的窗牖漫染了秋霜,清辉温凉可比水。我看绮窗雨巷外影影绰绰的轮廓,目光涣散,如烟水一般朦胧,我不知那一帘幽梦该如何去轻描淡写。 浅栀初绽了几年萧索,我把指间的捻一颗红豆煮成一壶云水禅心,紫菀酿成的牵挂熏染了无数重逢,入骨相思君知否? 素手轻簪花影,朱颜辞镜。 往事跌落西窗,古刹的青灯挑起黯憩在枝桠的一枝花朵,孤梦浸染了床榻。 风雨淅淅泪涟涟,猩红染满黑白眸。 皎幔锦天无意,风华玉树留痕。 一城白絮纷扰红尘,欲说夏花凉、秋光浅,深知蝶梦仍难存。 前路迢迢的风雨和眉间淡淡的春秋,在耳畔告诉我的,一朝一夕莫要回头。 南浔过苏堤,我手中怀抱住古旧的瑶琴,让柔和夜风轻绕挽住长亭,吹皱了四野摇曳的星空。琴声呜咽,笳音苍凉,犹如一树梨花簌簌地落下。 枯灯残烛辋川情,如今红尘辗转,你又在哪个方向飞翔?我在这荒山偏屋的一隅冥想,你素绝于世的曼妙琴音,落在哪座竹篱溪涧的幽静中了?漱月鸣筝痴,音节渐如烟雾般消散,只留淡愁的余韵游丝似的缠住蓑草。 灼灼热恋、青梅豆蔻,恰如十笔梦一场,雨落庭山外,临窗叹迷惘,笙歌悲慌,醉了一方旖旎风景。 红尘摆渡,笔点朱砂,荼靡了几度光阴、几番春秋。缘许三生未尽,却愁今生的阑珊。 孤寂伴,别挽留,沉浮聚散只是一场空梦。 红颜谶,入世万古情愁或许会化作花泥。乍起的残梦滞留绕在心头,老书残卷笛声漏,风雨萧情泪朦胧。 乱世尘寰,残花洒落满地,难再捞起。 呓语靡靡,相思结在肠,到底遗忘了谁的情意?半枝香梅,绽尽一冬的凄凉。谁的容颜在梦里幽幽潆回,缠绵悱恻。坠花湮,蛩声苦,零落了十年尘土。 芳华幽咽掉落满肩,人无助,两眼泪相思,与谁述? 竹枝青伞,让岁月煅烧日显棱角。记忆浅淡,行尽了天涯也不与离人相遇,谁人独酎觞?谁人捧胭脂泪?谁人解相思愁?只留一袖牵挂,把浮生攀附,将流年荒渡,痴怨再恨无。 流云随过烟焚飘散,执扇扑流萤,汀兰若沙鸥。 梧桐卷,知清秋,渗透一朝风涟。一杯过往如磐如晦,凝了半世惆怅再续千年缘分,替人垂泪直到天明。 锦帛宣纸落款潇潇,翰墨万丈的翻滚滞留犹如一袭婉约沉沉,十里飘香。字词之间有话难留,伤感无处去藏匿,俯首在案上,洗尽一身的铅华,静置凄迷阴翳。冷酒花笺鱼尺素,词话不能寄离愁,心中有懊悔悲恸撕裂着我的心,沉默,愁苦……… 望一眼,相思渺无畔;忘一眼,离愁年华渡。 烟霞独举,缥缈如烟雨,措之杨花非非,点点是离人泪。 此情未央,此意难断。空负一段又一段年华,等回话,无应答……… “旧时桂花埋在树下酿了一壶苍凉,清茶伴着酒香迷茫了过往。” 迫暮,袅袅炊烟萦绕在村落上空,消散在茫茫天际间。村口处的茶馆一如既往的热闹,淡淡的茶香弥漫了整个村镇,甜而不腻。 可是我再也喝不到你独家调配的桂花茶酒了。站在茶馆的招牌下,我最终还是没有走进去。曾经我一度喜欢那香气扑鼻的清茶,尽管和酒相比,少了一点醉意。 可当我品尝过你做的茶酒后,似乎连银河里的繁星都在我眼中失去了光芒。 “满城的花又开了,埋在树下的酒是从未有过的醇香,醉了这暮色春光。” 茶酒惹人醉,日薄西山,也仍意犹未尽不肯离开。你知我喜茶酒,便每日去江边的桂花林摘新鲜的桂花,攒在酒坛里,埋在树下。美名其曰:“酿酒。” 一日晨光微熹,我满心欢喜的来到茶馆,却见馆门紧闭。四下打听,也不知其中之事。复而抬头,也不见你往日微微敞开的窗口。 我恼你不告而别,却从未想过是此去永别。记忆还停留在初秋的花树下,我捧着酒坛,你在树上伸手摘花。一袭白衣胜雪,身上落着朵朵繁花。 可是一朝花落人亡,白衣冉冉沉入江底,桂花纷纷落在江面。你最终只留下了一壶花酒和一段回忆给我。 “你说江南潇湘,一城烟雨度彷徨。后来雾霭轻尘,十里薄雾尽飘香。” 第十九章 独钓秋江 “你知道吗?从前江湖上有个大侠。他是所有恶人的克星……”在某条河的旁边。一个老人抚摸着一个小孩子的头,缓缓地说道。 “真的吗?”小男孩儿仰起头。一双眼睛里满是崇拜的神色,“他是谁呀?” 老人又说:“孩子,别急。”让我慢慢向你讲述这个大侠的故事…… 我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 我不知道自己活了多少岁,也不知道自己的意义。 我们一族生来就是不死的,无论过了多少年,我还是那副样子…… 由于待着实在太过无趣,我们一族往往潜在凡世之中。 我在凡世行走了无数年,突然间,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职业。 记得那些凡人说,叫做什么江湖人士。 他们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不知道活了多少岁的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职业。 原本老江湖的姿态,竟也出现了一丝波澜…… 我按照人们口中所传的大侠的装扮,披上斗篷,拿起宝刀。把自己当成一个大侠。四处行侠仗义,惩奸除恶。 时间久了,凡人们为了崇拜我竟称我为“侠灵”。 爱叫就叫吧,反正我也不在乎。就这样,我在凡人的眼中近乎成了完美的存在。 不过,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学东西学的特别快。也许这就是我们一族门口长存于世的原因吧……我们从知识中获取寿命和力量…… 因为跟那些所谓的江湖人士走的太近,所以我就给染上了一些不太好的习惯,比如喝酒。 不得不说,酒真的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可以无声无息的改变人的性格。 就这样连我的语言也变得粗鄙的起来,不过这样,我反倒被他们更欢迎了。 不久,凡人又给我起了一个外号“酒侠” 又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在凡世已难寻敌手。 直到, 我遇见了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老人。 我到现在,仍记得那天。 “嘿,老头。能载我一程吗?”我站在一条河边,拿起我手中的葫芦,朝嘴里灌了一口酒。对把船的一个老人说到。 “无礼。”老人轻描淡写的瞟了我一眼。就忙他的事,并没有搭理我。 “你这老头儿!”我来了脾气,一记掌刀劈了过去。 “无礼。”老人一拽,就把我拽进了河里。 我愣住了,在凡人眼中,我已经是高手。 可这个老人,居然…… 待我想看清老人时,却只看到了一间破败的茅草屋。 我心中一阵冷。真是诡异,我默默地想着。 我对那个茅草屋鞠了一躬,随即便赶快走开了。 几十年过去。 我在这几十年里,寻遍了凡间的所有高手,我自认为我已经无敌手。 我又到了那条河边,还是那个老人。 这次老人不在把船,他面前有一个石桌。 他拿了一壶酒。正在自己喝着。 还未等我开口,老人便说“不在心中,你即便寻我,又打不过我。技艺还是练练吧……” 我仍然不服,仍是一记掌刀。 可还是,一招就败了。 老人又消失不见。 我心中一阵挫败,我开始在凡间行走。 又是几十年。 我在凡间当过乞丐,当过医生。做过穷人,体验过富人。 在红尘中历练,我的心境已经不比寻常。 又不知过了几十年,我又回到了, 那条河。 还是那个老人。 老人背对着我,手中拿着一条鱼杆,不急不缓地钓着鱼。 我走过去,坐在他身旁。 老人看了看我,缓缓地吐了一句诗: “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丝纶一寸钩。 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 我瞬间呆住,就那么看着,老人化作点点光雨,消失不见。 我在原地坐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最终做了一个决定,就让我来代替那个老人吧。 可奇怪的是,老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故事讲到这里,老人突然停住。 小男孩儿不满的说,“什么嘛,怎么没有结尾?” 老人神秘的笑了笑,眼中忽然透出一股沧桑。 “小男孩,你想过河吗?”老人这么问道。 “想”小男孩儿脆生生的回答。 “那么,我只渡有缘人。”老人突然哈哈一笑。 “小男孩儿,你若能够领悟这首诗。我就无憾了……” 老人忽的化做点点光雨,消散在天地间。 小男孩儿疑惑的看去,却看到了一间破败的茅草屋。 他走过去,看到茅草屋间有一首诗。 一蓑一笠一扁舟, 一丈丝纶一寸钩。 一曲高歌一樽酒, 一人独钓一江秋。 第十九章 时光度-花开时 茶煎谷雨春,小筑淡生烟。 未时的风拂过木枝,余愿身着汉唐衣,簪花举复低,老火温酒、煮雪烹茶,听一曲袅袅娉婷、绕梁三尺,指尖轻捻落花,丹蔻点卷帙,最是诗意时光度。 余喜诗书,常常闲来无事,便搬把木椅半躺着读书。 若天气雨水丰盛,便扯一床薄被,在窗边读一本《纳兰词》,念着“幽窗冷雨一灯孤”,却不觉得清冷。所谓诗意也便是如此了。 耳边是春雨落在草叶上的声音,竟是到此时方觉“淅淅沥沥”之感,毫无虚夸之意。乍眼错看是木格,西窗一榻芭蕉雨。 万物苏生的季节,陷在一腔烟雨中,令人不由惫懒,可谓最是陶然,最是诗意。 若天气是三月艳阳天,便把木椅搬出室外,沐浴着半梦半醒间熹微的日光,手里拿着《诗经》,张口冒出一句:“桃之天天,灼灼其华。”诗意便如那桃花酿成酒,句句使人醉,饮下可成一番风骨。 深巷杏花开时,云脚初低,余看那江之永矣,道:不可方思。最是闲适,最是诗意。 诗书茶酒来相伴,怎可缺一腔绝唱?古人爱曲,我亦喜听琵琶笙箫诗意盛。耳机里回荡着悠悠牧笛声,呜咽的乐声蜿蜒缠绕,吞吐诗意。 江南的吴侬软语唱着青石板,折一支桥头的槐花枝,叹这好一首诗意谱曲,古风填词的佳作。最是缠绵,最是诗意。 纸上毫笔痕未干,是谁留一行绝句? 生宣写一阕诗意,白雪青松烟入墨。 偶尔兴之所至,余便会着一袭汉衣,在小街边慢慢行过,看当世人脚步匆匆,尘土飞扬,春来满树抽枝发芽,竟从未察见。 新叶与风同舞,流泻出一树的诗意遍淌,随流云卷舒。最是春至,最是诗意。 故里杜鹃渐次开,开过春秋千百载。莲步轻踏,木屐步步缓,衣袂翩跹过江南。手中持扇轻摇,可惜缺柄油纸伞。何谓诗意?如此便是。 停云霭霭,时雨潆潆,打眼一看,仿佛乍现隔街旧巷,白墙生苔藓。诗意穿梭其间,隐隐约约有一剪倩影,口中唱吴语。最是潇潇,最是诗意。 时光荏苒春草生,案上茶已沸,水烟袅袅正浮游檐下落花缀书卷,西窗含春杜鹃胜枝头。 且将诗意煮一壶,蘸花配以茶共饮,道一声最是逍遥,最是诗意时光度。 第二十章 时光度-长安寂 长安是寂静的,是寂寞的,是寂寥的,大概只有这样才能知道什么叫生死…… “雨泽长街注,春色阶庭无。” 长安的绵绵细雨似乎是细密的、柔和的、寂寞的,它从天上涤荡下来的时候,似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雨丝慢慢,开出一朵花来,在静谧的时光中埋藏了无数的喧嚣。伞下滑过的水珠静静地伏在长安这条寂静的路上,化为气影。 “万物同烟碎,清光满年轮。” 多情的月光打在那抹半墙上,原本空洞的颜色突然就又有了和光。 是谁为半墙带来了想象,将和光笼到一处,又是谁为月光陪葬,折了星辰无数。 寂静的夜,寂静的雨,寂静的月光,将天地归为一簇,归为绽放在长安里的一簇。 “曾忆往昔月华苦,如今春风留不住。” 长安的四季是多变的,快的只有一瞬间眨眼的功夫,长安内的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春天就已经过去了。 虽四季多变,但长安内的人们似乎总享受短暂停驻在这里的气候:他们喜爱初春的和风,因此初春里多了长线。他们喜爱凉夏的绿荫,因此凉夏里多了生机。他们又喜爱暮秋里的阳光,因此暮秋里多了温暖。他们也喜爱岁冬的白雪,因此岁冬里多了洁白。 长安是一座城色,是一条街,亦是一个人。 长安内的温柔物色美景似乎给这个本就喧闹的尘世带了一丝丝的凝滞,仿佛,它每个起承转合的瞬间都充满着美丽与妩媚,但,无限明媚的同时也无限惆怅,这大抵也是长安城内人所习惯的规律了。 长安的食肆酒家,只为白天而生,也似乎为光明而生,他们喧闹的声音在整个白天里徘徊回荡着,声声不息… 青稞沽酒,云锦作绸,青瓦灰蒙,阶庭深色,那些充斥着无数的烟火气息随着长安的一点一滴也愈渐滚烫焦灼,逐渐划开长空,直入云霄… 那些烟火气息和光而生,美好的总是在那里生生不息,然而时间才是主宰长安一切的主人,它将凝聚的时光一点一点的分散,使得长安城内的百姓更加痛苦和忧郁。 即使时间的强大,足以摧毁一切,但长安城内的人们却大都看淡了。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情感之间的联系更能可贵的宝物了…… 但,有时,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犹如一叶浮萍,大浪所至之处,皆消减不见。 岸上的灯火似乎也成了一种无法言语的寂寞,漫天的星光也在浅声低吟着,那些繁华喧嚣的过往… 也就是这时,长安街道的诸子布衣,仿佛被时间静止 第二十一章 宛丘志-故里(上) 莺飞草长四月天,王朝旁的山上却没有一丝阳春三月暖人心田的感觉,有的只是战乱和血色。 远处一团黑影疾驰而过,定睛一看,迎面而来的是一匹黑俊的青鬃马,而马背上的正是那力御外敌的都尉。 都尉没有了平时的气定神闲,却多了几分慌乱和难堪,身后是三个紧追不舍的黑衣人边跑边骂:“别跑了,说不定你求饶我们可以给你一条活路。” “做梦!”唐玉泽心想“跑是跑不掉了,不如和他们拼个鱼死网破。” 纵身踏马身体一侧躲过飞箭,又踏燕向后飞去,一刀斩了领头人的首级。另两人大惊,快速下马与唐玉泽厮杀起来。 唐玉泽虽然武功高强,奈何对方人多,自己是双拳难敌四手,一阵打斗后,被人背后一刀,从身后穿插出肚,吐了几口鲜血,用尽全力又斩一人后,失足滚下山坡…… 滚到山坡底,感觉自己无法呼吸,此时方觉自己被伤到了要害,离死不远了。 艰难转身沉身落下,长叹一声:“死前有两个狗贼陪葬,痛快!” 看着朗朗晴空,没有一朵白云,忽然天空中落下点点粉黛,那粉黛似乎带着一丝嘲讽又带着几分惋惜,唐玉泽突然觉得天旋地转,竭力抬头一看。 一朵桃花浸染鲜血发出点点红光后,头一沉倒了下去,双眼虽然未闭,却已无了气息…… 他惊醒看见自己身边坐着一个女子,在金碧辉煌、红墙白瓦的院子里附下身去,采了一朵牡丹戴在头上。 女子此时头上虽已带有金雕蓝釉凤冠,还有好几支嵌着碧玉的珠钗,可那华丽的珠宝与女子头上的牡丹,与她雪白的肌肤一比,都少了一丝活性,多了几分华而不实的感觉。 女子看见了唐玉泽,微笑着跑过来,“三郎,看我带这牡丹,可美吗?” 唐玉泽刚想询问女子是谁,可却不自觉的脱口而出:“玉儿戴什么都好看。” 然后拉着玉儿走到一片池塘说到:“看这池塘,再看看这池塘里的鱼,都是为玉儿精心挑选的,玉儿可喜欢?” 玉儿带着一丝调皮回应“三郎最好了,玉儿最喜欢三郎了。”说完便紧紧地抱住唐玉泽,唐玉泽这八尺男儿竟然脸红了,唐玉泽没有多想,只觉得这是那极乐世界,看来我死前做的事值了! 这女子叫玉儿,好!以后我便潇潇洒洒在此欢度了…… 夜里两人相拥,对彼此说着蜜语甜言,躺在丝绸的床上,悠然睡去。 次日,唐玉泽带着玉儿来到皇宫城墙上,欣赏旭日东升后,又出驾山林打猎,旁晚仍站在城墙之上,情意相投,看那夕阳晚归,眉眼脉脉,情意绵绵。 而后逛大唐街市,两人携手在一珠宝铺里,买了一对金丝汉白玉的耳环后,怡然离去。 晚宴两人分别点了对方最爱吃的菜,菜上完时准备动筷,一看一张七米长的桌上都是双方最爱的菜肴,相视一笑,你一筷我一勺,尽相互喂食…… 后来两人相约晚间在御花园内赏月,玉儿早早前去,可是唐玉泽却因为政务无法脱身,最后也没有去到御花园。 深夜,玉儿霜白的脸上带着一点红晕,拖着已醉的躯体踱步回到宫内,伏在桌上忧愁的睡去,嘴里念念有词:“他想来,只是他没法来,他爱我,可他更要把持朝政稳固江山。” 这样的时光一过就是三年…… 好景不长,而后遇叛乱,唐玉泽突然被亲信囚于所居宫内,才终于明了叛乱不过是个幌子,而他们此次的目的居然不是自己的皇位,那是什么呢? 到底是什么! 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身影:三朝元老魏子夫,他一直力劝自己不要沉迷后宫,要多重视朝政,今天也是他把我和玉儿分开…… 等等,玉儿,糟了这次有危险的是玉儿! 唐玉泽从坐着的椅子上弹起用尽全力撞着被锁住的宫门,而宫门却纹丝不动,最后唐玉泽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吼叫着:“玉儿快跑,玉儿快走啊。” 玉儿坐在宫里心弦一颤,没有多想,一个太监入宫说到:“娘娘,皇上有令和老奴走吧” 玉儿十分愕然,可是听到是皇上的命令仍出宫坐上了马车。 到了一棵桃树下,太监拿出白绫说:“娘娘今日不是你死,就是他亡,您自己选吧!” 玉儿冷笑一声,颤抖的拿起白绫,心想:我死了,你就活了,三郎,玉儿陪不了你了,你替玉儿好好活着。 我此去,勿挂…… 最后脸上挂着泪水没有挣扎,微笑着离开了人世,当唐玉泽太过疲倦睡去时,在梦里看见玉儿的背影,想去追却追不到,惊声大叫“玉儿”后睁开眼,后背被汗浸透,打了一下自己方觉得痛,才明了之前的不过梦一场…… 唐玉泽正觉得梦过于真实,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受了致命伤,模糊地想起了那桃花纷然落下的情景,环顾四周,却看不见一颗桃树,卸下甲冑,却发现之前肚子背刺中的地方没有伤,却多了一个桃花状的印记。 后来,唐玉泽不停地回想着梦里的点点滴滴,却总是朦朦胧胧,记不清楚。模糊了两人的名字,模糊了两人的样子。 回到皇城,皇帝大为赞赏,唐玉泽几进几出贼营,率兵谋略相宜,平定叛乱,赏千金良田,封护国大将军。 一日在街市喝茶,有一女子走入茶馆,唐玉泽转眼一看,女子戴着一对金丝汉白玉的耳环…… 这,这不是那梦里的女子吗? 柳叶细眉,樱桃小口,笑意明明且如春风过境,春草起于毫末,止于温柔眼波。 唐玉泽快步走到姑娘面前,脱口而出:“玉儿!” 女子却是一脸诧异地看着他,说到:“公子怕是认错人了吧,我不叫什么玉儿。” “不,你就是玉儿。” “您真的认错了,我不是玉儿。” 两人沉默些许,唐玉泽终于冷静下来,说道:“失礼了,姑娘你们太像了,抱歉打扰了。” 女子看着眼前这个英俊帅气的男子,泪水在眼眶打转,有些紧张的跑出了茶馆,掉下一个香囊。 唐玉泽拾起香囊一看,绣着几朵牡丹,手里紧紧的拿住香囊。 次日唐玉泽又来此喝茶,等了一个时辰,那姑娘跑进茶馆:“老板,有没有看见一个香囊,一条街我都找遍了。” 唐玉泽上前还了香囊,正要离去,被姑娘叫住:“多谢公子有心,不知怎么称呼┄┄”随着越来越红的双颊,声音却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不可闻。 留下一句“不谢后”唐玉泽却转身离去…… 城郊庙前,一姑娘路遇山匪来犯,唐玉泽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待山匪狼狈逃窜后,唐玉泽伸手扶起摔倒在地的姑娘。 “又是你,你叫什么?”两人四目相接时,均是一惊。 “唐玉泽,你呢?” “李梦安”…… 此后,唐玉泽每日都来这个茶馆,李梦安亦然,之间的默契,说不清也道不明。日日相处,两人尽是相谈甚欢。 直到那天,李梦安羞红着脸,吐出这几字:“公子一身傲骨通透,玉质温润,朗朗少年,如切如磋。明日小女子在此街抛绣球,寻一有缘人,望您到场。”第二日,李梦安从楼台抛下绣球,整条街只有唐玉泽一人,但远处却多了不少士兵挡道。 绣球美人,终归唐玉泽…… 次日唐府张灯结彩,喜意浓浓,在亲朋好友的欢呼中,拜了天地与高堂。李梦安披着大红的盖头坐在床上,心想:他什么时候来呀。 突然听见房门打开的声音,唐玉泽微醺着走入房间,李梦安害羞地说到:“玉泽你来啦。” “来了,梦安等我等苦了吧?我直到今日方知,那日的山匪,尽是你请人假扮的。你呀!你呀” 李梦安脸更红了“谁叫你长得好生俊俏,还见了我的香囊。” “哈哈哈……”两人携手入了洞房,心中只愿执子之手,此生无憾。 未逢太平世,战事纷扰之。 唐玉泽接到命令,北伐远征燕上。 漫漫路三千,一战就是几十年。 其中家书重千金,却有错传书信与李梦安。信里写道:将军中了埋伏,已战死,节哀。 寥寥数字,字字诛心! 李梦安颤颤巍巍地放下书信。大哭了三天三夜,哭到泪干,眼里流下滴滴鲜血。整日愁苦,日渐消瘦。认为自己独活没有什么意义。来到相遇的茶馆,喝下毒酒。说到:“我来了。”而后含笑而终。 原来是奸人高寒枭为夺了唐府,谋划的奸计。此人又在朝廷上虚报唐玉泽投敌,竟是伏笔已久。皇上大怒,派兵急招唐玉泽回京。 不料此时正值秋后决战。唐玉泽的军队背腹受敌。终于寡不敌众,在几个将士的掩护下杀出重围,逃回中原。九死一生回到唐府,却发现唐府早已换了牌匾。 心中惊疑不定间,细细一看,门上竟写着两个“高府”。 无心多想,只待四处询问邻里,弄清真相。看见路上一老人,赶忙追上,执手问道:“老伯,这家女主人,李梦安此时在何处?” 待老伯看清唐玉泽后,不禁大惊“唐将军?”转身便要逃跑。却是原唐府家仆。唐玉泽也认出此人,怎肯放手。 拉着此人,大喝一声:“说!” 此人双膝一软,跪倒在地:“唐将军不是死了吗?不要害我,不要害我呀!”“我死了?我没死啊,唐夫人呢?” “啊,你没死?夫人可怜啊!收到了一封书信说你已经战死了,饮了毒酒去了。” 唐玉泽两眼大睁,带了杀气,双手一伸,用力抓住此人的衣领:“什么?李梦安死了?不可能!不可能!” “真的,夫人真的死了,就葬在南山腰上。”唐玉泽双腿一软,跌坐在地,默默不语。 老伯见到此情况,转身一溜,没了踪影。 唐玉泽失魂落魄的来到南山找寻李梦安的葬身之所,铮铮男儿竟失声大哭起来:“梦安!梦安!你怎么那么傻呀!老天爷,为什么你如此不公啊?梦里也是,现在也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排?” 次日中午,大街小巷传遍昨晚高府全府惨死,而那高寒枭的尸首更是被挂在了城门上。傍晚一个从南山回来的人,大叫着跑回城。 唐玉泽将军在李梦安姑娘墓前自刎了…… 又是一次睁眼,又是汗淋夹背。自己在一户人家里被包扎好了伤口。头一阵痛一低头。 自己被包扎的地方被鲜血染成一朵桃花状。 更为奇怪的是,拜谢过人家才知道自己昏迷了半年。而那江山终是改朝换代了。询问起自己在何处被发现。才寻着一丝回忆找到了那棵桃花树。 桃花树已经枯萎了。坐在树下仔细的回想着前尘往事,竟似梦一场。为什么两人总是有缘无分?为什么这伤口间,总会出现一朵桃花? 思而不得解,也只能作罢。 回到城内听闻忘川巷来了位说书人。口才极好,说得极其精妙。 这天闲来无事,唐玉泽就去到了那忘川巷,看见那说书人前,放了一张八仙桌,桌上是一方雕凤黄梨惊堂木,一风雅檀香宣纸扇。一刻云纹龙白玉尺。一紫陶弯口小茶壶。 只见说书人捻着胡须,口若悬河道出:初春御花园,那杨玉环头戴凤冠。身着细绸琉璃锦鲤服,脚踩珍珠顶花枣红靴。柔肠身段,手捧一天目盏。酒色澄清,倒月应星。 微风袭来,梨花纷落。落目落盏落服落鞋。饮至深夜四下无人梦回初逢。脸色霜白中带一点红。 踱步怅归府,念念有词:他想来却不能来。他爱我,可他更要把持朝政稳大唐江山……后来呀!贵妃被人所害,三尺白绫死在了一棵桃树下。 原来这说的是唐明皇和杨贵妃呀! 啊!等等。“三郎”“玉儿”“桃花树”几声惊雷打断了唐玉泽的思索。 匆匆数年后,一日大雨,路上行人如鸟兽四散。一公子急忙跑入酒馆,一位姑娘身着素衣撑着一把油纸伞。 原来是唐玉泽想去买酒,顶雨行至长安坊。 只见那素衣的姑娘,眉间藏春风,眼中却带着思绪迷茫。耳边一双金丝汉白玉耳环。 是故人却不在脑海。是故情却不在心间。 两个人邂逅无多言语擦肩而过。 唐玉泽行至坊下。回首看着女子渐行渐远的背影。颤抖的伸出手又无力的放下。 想追却迈不开步子,想叫却叫不出名字。 眼神怅惘。仰面接雨,放声大笑,叹息一声。用尽力气振动着身子,自言自语地说着“罢了罢了┄┄” 水滴从脸上落在脚边带着一丝温度。 唐玉泽坐在坊下,双腿张开,形状像箕,看见自己在水洼中的倒影。用手指一点撩拨涟漪。 一个时辰后用手抻地,不知是路滑还是无力。数次未起。磨破了手掌,一滴滴雨水带着点点鲜红,最终靠着冻僵的双腿站起。 买了一壶陈年酒,步中带着丝许迟缓。 走到那棵桃花树下。喝一口酒,用鲜血浇灌着桃树。 桃树突然变得多了一丝活性,而她伤口的桃花印却淡了几分。 “玉儿,原来那桃花印不过是你最后的执念罢了。这执念我解开了。其实无论是苍天无情,还是有缘无分,我们都会相遇,都会别离。结果如何,只要爱过都不重要。我为了你也好,你为了我也罢,都无所谓了。” 桃树被风吹得抖动了一下,突然盛开出朵朵桃花。 此后唐玉泽,每日用鲜血浇树。一浇就是三年。最后那桃花印渐渐散去。变成一朵桃花飘向远方。唐玉泽微笑着长眠。 “娘亲,后来呢?后来呢?”一粉嫩稚儿依偎在母亲怀里,撒着娇的问道。 女子温柔的看向孩子,伸手抚摸着他的的脸颊,低头间耳上一对金丝汉白玉耳环轻轻晃动,迎着日光,散着点点光芒。 “后来啊,每到春季,这棵桃花树的桃花总是粉白中带着丝丝鲜红。而微风拂过,树枝摇摇颤颤,好似阵阵银铃般的欢笑。这等奇景引无数迁客骚人于此。百年后树旁多了一石碑,刻着一首诗。” 酒醒只在花间坐, 酒醉人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 花开花落年复年。 第二十二章 宛丘志-故里(下) 唐玉泽正觉得梦过于真实,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受了致命伤,模糊地想起了那桃花纷然落下的情景,环顾四周,却看不见一颗桃树,卸下甲冑,却发现之前肚子背刺中的地方没有伤,却多了一个桃花状的印记。 后来,唐玉泽不停地回想着梦里的点点滴滴,却总是朦朦胧胧,记不清楚。模糊了两人的名字,模糊了两人的样子。 回到皇城,皇帝大为赞赏,唐玉泽几进几出贼营,率兵谋略相宜,平定叛乱,赏千金良田,封护国大将军。 一日在街市喝茶,有一女子走入茶馆,唐玉泽转眼一看,女子戴着一对金丝汉白玉的耳环…… 这,这不是那梦里的女子吗? 柳叶细眉,樱桃小口,笑意明明且如春风过境,春草起于毫末,止于温柔眼波。 唐玉泽快步走到姑娘面前,脱口而出:“玉儿!” 女子却是一脸诧异地看着他,说到:“公子怕是认错人了吧,我不叫什么玉儿。” “不,你就是玉儿。” “您真的认错了,我不是玉儿。” 两人沉默些许,唐玉泽终于冷静下来,说道:“失礼了,姑娘你们太像了,抱歉打扰了。” 女子看着眼前这个英俊帅气的男子,泪水在眼眶打转,有些紧张的跑出了茶馆,掉下一个香囊。 唐玉泽拾起香囊一看,绣着几朵牡丹,手里紧紧的拿住香囊。 次日唐玉泽又来此喝茶,等了一个时辰,那姑娘跑进茶馆:“老板,有没有看见一个香囊,一条街我都找遍了。” 唐玉泽上前还了香囊,正要离去,被姑娘叫住:“多谢公子有心,不知怎么称呼┄┄”随着越来越红的双颊,声音却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不可闻。 留下一句“不谢后”唐玉泽却转身离去…… 城郊庙前,一姑娘路遇山匪来犯,唐玉泽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待山匪狼狈逃窜后,唐玉泽伸手扶起摔倒在地的姑娘。 “又是你,你叫什么?”两人四目相接时,均是一惊。 “唐玉泽,你呢?” “李梦安”…… 此后,唐玉泽每日都来这个茶馆,李梦安亦然,之间的默契,说不清也道不明。日日相处,两人尽是相谈甚欢。 直到那天,李梦安羞红着脸,吐出这几字:“公子一身傲骨通透,玉质温润,朗朗少年,如切如磋。明日小女子在此街抛绣球,寻一有缘人,望您到场。”第二日,李梦安从楼台抛下绣球,整条街只有唐玉泽一人,但远处却多了不少士兵挡道。 绣球美人,终归唐玉泽…… 次日唐府张灯结彩,喜意浓浓,在亲朋好友的欢呼中,拜了天地与高堂。李梦安披着大红的盖头坐在床上,心想:他什么时候来呀。 突然听见房门打开的声音,唐玉泽微醺着走入房间,李梦安害羞地说到:“玉泽你来啦。” “来了,梦安等我等苦了吧?我直到今日方知,那日的山匪,尽是你请人假扮的。你呀!你呀” 李梦安脸更红了“谁叫你长得好生俊俏,还见了我的香囊。” “哈哈哈……”两人携手入了洞房,心中只愿执子之手,此生无憾。 未逢太平世,战事纷扰之。 唐玉泽接到命令,北伐远征燕上。 漫漫路三千,一战就是几十年。 其中家书重千金,却有错传书信与李梦安。信里写道:将军中了埋伏,已战死,节哀。 寥寥数字,字字诛心! 李梦安颤颤巍巍地放下书信。大哭了三天三夜,哭到泪干,眼里流下滴滴鲜血。整日愁苦,日渐消瘦。认为自己独活没有什么意义。来到相遇的茶馆,喝下毒酒。说到:“我来了。”而后含笑而终。 原来是奸人高寒枭为夺了唐府,谋划的奸计。此人又在朝廷上虚报唐玉泽投敌,竟是伏笔已久。皇上大怒,派兵急招唐玉泽回京。 不料此时正值秋后决战。唐玉泽的军队背腹受敌。终于寡不敌众,在几个将士的掩护下杀出重围,逃回中原。九死一生回到唐府,却发现唐府早已换了牌匾。 心中惊疑不定间,细细一看,门上竟写着两个“高府”。 无心多想,只待四处询问邻里,弄清真相。看见路上一老人,赶忙追上,执手问道:“老伯,这家女主人,李梦安此时在何处?” 待老伯看清唐玉泽后,不禁大惊“唐将军?”转身便要逃跑。却是原唐府家仆。唐玉泽也认出此人,怎肯放手。 拉着此人,大喝一声:“说!” 此人双膝一软,跪倒在地:“唐将军不是死了吗?不要害我,不要害我呀!”“我死了?我没死啊,唐夫人呢?” “啊,你没死?夫人可怜啊!收到了一封书信说你已经战死了,饮了毒酒去了。” 唐玉泽两眼大睁,带了杀气,双手一伸,用力抓住此人的衣领:“什么?李梦安死了?不可能!不可能!” “真的,夫人真的死了,就葬在南山腰上。”唐玉泽双腿一软,跌坐在地,默默不语。 老伯见到此情况,转身一溜,没了踪影。 唐玉泽失魂落魄的来到南山找寻李梦安的葬身之所,铮铮男儿竟失声大哭起来:“梦安!梦安!你怎么那么傻呀!老天爷,为什么你如此不公啊?梦里也是,现在也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排?” 次日中午,大街小巷传遍昨晚高府全府惨死,而那高寒枭的尸首更是被挂在了城门上。傍晚一个从南山回来的人,大叫着跑回城。 唐玉泽将军在李梦安姑娘墓前自刎了…… 又是一次睁眼,又是汗淋夹背。自己在一户人家里被包扎好了伤口。头一阵痛一低头。 自己被包扎的地方被鲜血染成一朵桃花状。 更为奇怪的是,拜谢过人家才知道自己昏迷了半年。而那江山终是改朝换代了。询问起自己在何处被发现。才寻着一丝回忆找到了那棵桃花树。 桃花树已经枯萎了。坐在树下仔细的回想着前尘往事,竟似梦一场。为什么两人总是有缘无分?为什么这伤口间,总会出现一朵桃花? 思而不得解,也只能作罢。 回到城内听闻忘川巷来了位说书人。口才极好,说得极其精妙。 这天闲来无事,唐玉泽就去到了那忘川巷,看见那说书人前,放了一张八仙桌,桌上是一方雕凤黄梨惊堂木,一风雅檀香宣纸扇。一刻云纹龙白玉尺。一紫陶弯口小茶壶。 只见说书人捻着胡须,口若悬河道出:初春御花园,那杨玉环头戴凤冠。身着细绸琉璃锦鲤服,脚踩珍珠顶花枣红靴。柔肠身段,手捧一天目盏。酒色澄清,倒月应星。 微风袭来,梨花纷落。落目落盏落服落鞋。饮至深夜四下无人梦回初逢。脸色霜白中带一点红。 踱步怅归府,念念有词:他想来却不能来。他爱我,可他更要把持朝政稳大唐江山……后来呀!贵妃被人所害,三尺白绫死在了一棵桃树下。 原来这说的是唐明皇和杨贵妃呀! 啊!等等。“三郎”“玉儿”“桃花树”几声惊雷打断了唐玉泽的思索。 匆匆数年后,一日大雨,路上行人如鸟兽四散。一公子急忙跑入酒馆,一位姑娘身着素衣撑着一把油纸伞。 原来是唐玉泽想去买酒,顶雨行至长安坊。 只见那素衣的姑娘,眉间藏春风,眼中却带着思绪迷茫。耳边一双金丝汉白玉耳环。 是故人却不在脑海。是故情却不在心间。 两个人邂逅无多言语擦肩而过。 唐玉泽行至坊下。回首看着女子渐行渐远的背影。颤抖的伸出手又无力的放下。 想追却迈不开步子,想叫却叫不出名字。 眼神怅惘。仰面接雨,放声大笑,叹息一声。用尽力气振动着身子,自言自语地说着“罢了罢了┄┄” 水滴从脸上落在脚边带着一丝温度。 唐玉泽坐在坊下,双腿张开,形状像箕,看见自己在水洼中的倒影。用手指一点撩拨涟漪。 一个时辰后用手抻地,不知是路滑还是无力。数次未起。磨破了手掌,一滴滴雨水带着点点鲜红,最终靠着冻僵的双腿站起。 买了一壶陈年酒,步中带着丝许迟缓。 走到那棵桃花树下。喝一口酒,用鲜血浇灌着桃树。 桃树突然变得多了一丝活性,而她伤口的桃花印却淡了几分。 “玉儿,原来那桃花印不过是你最后的执念罢了。这执念我解开了。其实无论是苍天无情,还是有缘无分,我们都会相遇,都会别离。结果如何,只要爱过都不重要。我为了你也好,你为了我也罢,都无所谓了。” 桃树被风吹得抖动了一下,突然盛开出朵朵桃花。 此后唐玉泽,每日用鲜血浇树。一浇就是三年。最后那桃花印渐渐散去。变成一朵桃花飘向远方。唐玉泽微笑着长眠。 “娘亲,后来呢?后来呢?”一粉嫩稚儿依偎在母亲怀里,撒着娇的问道。 女子温柔的看向孩子,伸手抚摸着他的的脸颊,低头间耳上一对金丝汉白玉耳环轻轻晃动,迎着日光,散着点点光芒。 “后来啊,每到春季,这棵桃花树的桃花总是粉白中带着丝丝鲜红。而微风拂过,树枝摇摇颤颤,好似阵阵银铃般的欢笑。这等奇景引无数迁客骚人于此。百年后树旁多了一石碑,刻着一首诗。” 酒醒只在花间坐, 酒醉人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 花开花落年复年。 第二十三章 晚歌(上) 我身旁坐着一位绾着妇人发髻的女子,画着清秀的远山眉,轻抹脂粉,娇艳红唇,眼角皱纹丝毫不减其美貌,她那挺得笔直的脊梁加之有点世俗的妆容,给我的直观感受就是,才气里混着风尘气息。她的声音很好听,清脆动人,像一只黄莺,她说,她叫孟晚。 七月常州的夜,繁星闪烁,清脆的啼哭从幽深的小巷中传来,很快,声音变得微弱,然后再也听不见。这世界重又归于沉寂,夜幕的黑纱再次笼住了苍穹。 孟泊借着昏黄的烛光看着身旁刚出生的女娃,苍白的脸色生出些许光辉,抬头望着身旁衣着朴素的女子,缓缓说道:“叶娘,这孩子同我姓,又是深夜到访,就叫孟晚吧,阿晚,念着好听。” “好,依你,就叫孟晚。”女子拢了拢衣袖,笑着答道。 这站着的女子,人们都喊她“叶娘”,皆因她爱穿绿色的衣服,像初春时候,多穿豆绿与淡湖绿的襦裙,而夏日豆蔻绿与宝绿的平展裙则是她最为喜爱的,一袭绿衣就如同枝头舒展的叶片。 孟泊是坊间弹奏古琴精妙之人,纤纤素手微微挑拨,深沉悠远的琴声便荡漾开来。可谓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叶娘与孟泊是好友,亦是花楼的名人。 二者同台演出之时,花楼水泄不通便是常态。 孟泊得了孟晚之后,就不得不打破常规,花费许多时间来抚养她。于是白日里四处奔波忙于生计,弹琴厚了指尖的茧,而后夜里又要一边哄孟晚入睡,一边学习各种琴谱,随着孟晚的长大,还得赶制衣裳。 孟泊的精力有限,叶娘得空时也来帮忙。 沉重紧张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孟泊,她对孟晚仍旧是体贴入微关怀备至。她会在早晨提前备好早点,轻声唤孟晚起床;会为孟晚梳出花样各异的发髻;还会耐心教导孟晚如何为人。 她的爱就像夜幕褪去了黑装,露出鱼肚白的黎明,让孟晚觉得温暖。 孟晚长得大一些了,就常常坐在檀香缭绕的檐廊上,听着叶娘动情地唱着“渐觉芳郊明媚,夜来膏雨,一洒尘埃。满目浅桃深杏,露染风裁。”而孟泊就在旁眼角含笑熟练地勾挑琴弦。 叶娘与孟泊都敬重柳七,孟晚知道。叶娘曾在教她唱歌时说过:“柳公子因言行不妥不得入仕,但他确实是有才学之人。”孟泊在哄孟晚入睡时,有时也会打破哼小曲催眠的常规,同她讲一些柳七的往事。 柳七不过是花楼的过客,却是给二人的生活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之人。 有天,孟泊告诉她:“阿晚,你将来定会遇到一个有追求,有梦想,有才识的人。”孟晚望着孟泊,清澈的双眼里溢满好奇,问道:“那阿娘呢?遇到了吗?”孟泊愣住,细密的睫毛在烛火里投下厚重的阴影轻颤,再没了言辞。 那晚的对话像是古琴的尾音,一直拖到了孟晚十四岁。 在她十四岁那年,孟泊和叶娘第一次领她去逛庙会。那是灯火通明的夜晚,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热闹喜庆的气氛洋溢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群熙攘,欢声笑语充斥着三人的耳朵。孟晚拉着两人的手,步履轻盈,眼里满满的都是惊喜。 那是孟晚与二人在一起时感到最欢愉最幸福的夜晚了。 那也是最后一个三人行最幸福的夜晚。 因为,在茫茫人海中,孟泊,与孟晚的父亲重逢了。那是一个衣着华服,身后还跟着数名家仆的男人。 孟晚清晰地感受到孟泊身体的颤抖,也看到她的阿娘,第一次在她的面前落下滚烫的泪水,像喷薄而出的泉,怎么止也止不住。 孟泊本就生得好看,在孟晚学了些许诗词时,就夸赞过她的阿娘“灿若春华,姣如秋月”,而在庙会上哭成这样,着实把孟晚吓了一跳,也让孟晚感觉到,尽管母亲只字不提,但这个男人就是她素未谋面的父亲。 从庙会回来以后,孟泊的身子便垮了,叶娘找了许多名医,也开导了孟泊很多次,但都徒劳无功。 孟晚看着母亲日渐消瘦的面颊,焦急又无措。绝望像是古树旁生长的藤蔓,绕上叶娘与孟晚的心头。 在孟晚距离年满十五还有数月的时候,孟泊已经骨瘦如柴了。她把孟晚喊到床前,拉着她的手,缓缓开口:“是阿娘不好,让你打小就没有父亲;是阿娘有愧于你,让你出生于这花楼之中;也是阿娘无能,怕是撑不到你及笄礼了。” 孟晚想开口,却被她止住了,“阿晚,你听我说,你的父亲...他是无奈的,身为朝廷官员,若整日流连于烟花之地,那他的仕途就会毁了,他有他的苦楚呐。我怕你有怨,可是人活一辈子,哪里能够做到事事遂心呢?阿晚,你要理解,理解身份差距太大的难处。” “阿娘,他不过就是把你当做他生命里的一个过客罢了!”孟晚很想这么说,但是她忍住了,她知道,她的母亲定不希望听到这样的话。 可是,流连花丛却不沾身,甩得一干二净,留下别人在原地走不出去,见到此等局面还置之不理,那还能如何呢? 孟泊的眼睛望向窗外,眼角滚出浊泪,默默念道:“我这前半生尽是漂泊,像是靠不了岸的渡船,好在后来遇到了他,有了叶娘,还得了阿晚你。阿晚,及笄礼过后,你会遇见新生活的。相遇皆是缘,我同你父亲约莫是缘浅,缘尽了...就莫强求。”语毕,双目就阖上了。 窗外落着细雨,丝丝缕缕,如同古琴的弦,却又杂乱无章法,落在窗棂上无声无息,然后滴落融进泥土,就好像孟泊凋零的生命。 从那晚开始,她就彻底从孟晚的生活里消失了。孟晚望着躺在床上面容祥和的孟泊,愣怔了好一会,转身抱住叶娘,在她的怀里哭了整整一夜。 第二十四章 晚歌(下) 孟晚第一次认清这世间的豺狼虎豹,是以她母亲的青春和性命为代价的。她母亲所坚守的爱情像是鲜血淋漓的反面教材,教会孟晚,社会地位的差距就像银河,深不见底,无法横渡。 孟晚自那日后便消沉下去,整日呆坐在窗边,望着天空中盘旋的燕子一言不发。叶娘试探着唤她:“阿晚?” 孟晚的泪,便像夏日的大雨肆意倾泻,她颤抖着说:“叶娘,我好孤独,阿娘是不是也很孤独。我想我阿娘。” “没事的,阿晚,你还有我,我会陪着你。阿娘还有天地,天地也会陪着她。你将来的每一程,都有山水为伴,清风相随。” 叶娘顿了顿,继续说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你的人生旅途上除了你自己,都不过是勾绘你生活边框的人。阿晚,回忆会封尘,未来才是必要考虑的,你将阿娘存放在心里罢,回忆该落锁了。” 叶娘缓下所有工作,成了孟晚的师傅,她耐心地教她如何让歌声牵动人心,因为叶娘坚信,要有一技之长傍身,方能护她平安。 叶娘接替了孟泊生前的工作,成为了孟晚第二个娘,她教她做女红,告诉她为人要端正,行事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女子要洁身自好...... 花楼外的银杏绿了又黄,奔腾的潮水涨了又落,孟晚的衣服愈来愈大,叶娘的脸庞亦爬上了丝丝细纹。年岁就在平淡中冲刷记忆的沙砾,磨平突兀的棱角。 数年过去,孟晚取代了叶娘,成为花楼最著名的歌姬。孟晚清脆撩人的嗓音,加之叶娘亲授的歌唱技艺,使得她备受人们喜爱。孟晚站在高台上,看着人来人往,她忽然觉得“寂寞会发慌,孤独则是饱满的。”她享受孤独,享受歌唱时内心的宁静。 或许人人都得历劫,孟晚遇见了一个人——一个落魄的书生。 孟晚使了点小手段,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戏码,成功地让书生主动同她讲话,尽管只是生疏的道谢,她仍觉得满足。而书生抬眼望向他的恩人的时候,见到的是笑着的孟晚。 孟晚像极了她母亲,还有着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笑起来更是迷人,所以顺理成章二人开始频繁来往。 他叫顾离烟,这名字轻飘飘的,可孟晚觉得十分的好听。她同我说的时候,眼里全是笑。 顾离烟真正抓住孟晚的心,是因为他说的一段话:“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我虽然现在没名没分,但是我坚信我能登入天子堂。”孟晚想,阿娘和叶娘都敬重柳永,定是因为身上环绕着梦想与追求的魅力吧。 后来,孟晚决定,她要和顾离烟一起去东京。叶娘听到这话的时候,手中的茶杯“啪”的一声碎了,眼里有着难以置信,很快,又盛满着了然与理解。时间都是往前走的,雄鹰都是要翱翔于天空的。我想叶娘也知道,该放手了。 叶娘为她整理衣物,清点盘缠,百般嘱托,送她至渡口时,拉着手对她说:“人生行路,芬芳之人方能遇到芬芳的心,想来也是顾公子有魅力,虏获了我家阿晚的心。世间的日子正是暗淡与鲜亮交叠轮回,从过往的回忆里走出来,望着未来的日子憧憬希望,叶娘希望阿晚好好的,出门在外,千万小心,要记得报平安。” 叶娘转身离去,不再回头。叶娘深知,孟晚的人生旅途,还很漫长。 三年后,顾离烟一鸣惊人,高中榜眼,成功步入仕途。而孟晚一直在身后坚定地支持他,她告诉他:“公子只管去做学问,我在家里等着你,我想护你安稳,想护你无忧,想伴你幸福。” 生活逐渐有了起色,千里外却传来噩耗——叶娘故去了。她托人捎来书信,那封绝笔里,字里行间满满都是牵挂。 信中写到:“阿晚,叶娘身体不适,恐怕时日无多,已经托人在我死后与你娘葬于一处,不用操心我的后事。唯一的挂念就是你。阿晚,生活不易,难处颇多,叶娘知道你对顾公子的深情,可我也希望你能够想想自己,多看看这个世界,多发现美。 每个人活到最后,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是来这人世间走一遭的旅客罢,亲情和爱情,不过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人这一世,活着,总要有自己心中的念想。 叶娘知晓,你或许图个安稳,想与良人相伴一生,繁花似锦觅安宁,淡云流水渡此生。可我亦希望你有迎接生活的大风大浪的准备,居安思危。叶娘很高兴能够在浮萍般的日子里遇见你,这世间的彩虹大多就像你这般模样。阿晚,好好生活,愿安!” 顾离烟回到家中,看到的就是晕倒在地的孟晚,慌得连忙请了几个大夫。孟晚醒来时候,红肿的眼睛里闪烁着泪光,她扯着顾离烟的衣服哽咽道:“都走了,只有我了。” 顾离烟拥她入怀,轻拍那瘦小的脊背,安慰着:“阿晚,你还有我。我的梦里藏着花,迎春是你,夏荷是你,秋桂是你,冬梅也是你。” 灯花落满烛台,火焰跳动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蜡烛在黑夜中看似明亮,却终究会燃尽。 一年后,顾离烟因为触及朝中大臣的利益,在一次外出中被暗杀。顾离烟死的时候,孟晚还在念叨着“别君去兮何时还?”,还在想着“公子世无双,何时归?” 烟,终究是会散的,离去无踪迹,环顾也找不到原有的影子。 杨柳青青,杨花漫漫,世间好物大多都不长久。 我望着孟晚的脸,她的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微笑。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度过那段时间的。 片刻后,她望着我说:“你是不是在疑惑,我怎么熬得过来,?可人生就是跌宕起伏的,挫折磨难多一点,意味着幸福快乐也多一点。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我看到那些岁月在滔滔江水里奔驰,我看到林木挨过了冬季,迎来春天。青山为雪白头,也终究能再次苍翠葱郁。 人活于世,应当向前看,两个人也好,一个人也罢,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去的都已经过去。”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我问道。 “回常州吧,这东京并不是我的归处,每晚的月亮都让我看到了常州的影子呢。” 是了,孟晚也不过是来偌大东京城里走一遭而已。 她离开东京的那天我去渡口送她。绾着堕马髻,衣着鲜红,站在甲板上同我挥手,她就像是盛开在大海的曼珠沙华,花开如火。苦涩的泪水,都遗留在昨日罢。 海风轻拂,波光粼粼。客船伴着流水涌入那个浩渺的世界,白色风帆扬起,远方那一望无际的海洋里,承载着无数人的笑与泪,所有一切,都是生活,也终究会过去。 孟晚教会我:要学会黑白里温柔地爱彩色,在彩色里虔诚地朝圣黑白。尽管,她只是在我的生命里匆匆走过。 向来心是看客心,万般经历,千种姿态,皆为生命谱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