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荒仗剑行》 第一章 祝云山龙争虎斗 祝云山龙争虎斗 夏国725年,南荒,九离寨内。 一名红衣少年正狼吞虎咽地吃着长寿面,时不时对着旁边丫鬟挤眉弄眼,示意她找机会拿走桌上的两个鸡蛋。 “不吃完别想走!”坐在一旁的红衣女子喝道。 少年被唬地一愣,随后嬉皮笑脸道:“姐姐,等会还得去后殿焚香,鸡蛋吃多了容易打嗝儿,那可是对神灵不敬呀!” 见红衣女子没有反驳,少年提大了胆子道:“夏莲,快帮本少爷打包带走。” 红衣女子瞪了少年一眼,质问道:“既然知道礼数,吃面为何还如此急促?” “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出门办事赶早不赶晚,宜早不宜迟,早出门总比晚出门好。”少年有模有样地说完,又大口吃起寿面。 红衣女子起身,看着专注吃面的弟弟摇了摇头:“你一天不学正经,净学些烂俗白话。” 随后轻叹一声道:“哎,鸿曦呀,你也不小了,早晚是要出门长见识。只是你性急好动,又不谙世事,就怕你出去招了奸险,让我放心不下。” 原来这少年名叫秦鸿曦,今天刚满十七岁,正急着出门历练。他口中的姐姐名叫秦洛绫,是九离寨的圣女,平时不苟言笑,只对秦鸿曦格外关切。 “终于吃完了!”秦鸿曦抹了抹嘴,眼里仿佛透着光,拿起手里的筷子比划道:“你还说呢,别人家子弟七岁学文,十岁习武,十三四岁便开始游历山川,四十证剑道,六十成剑仙,从此朝游北海暮苍梧,那可真是潇洒又快活!” “而我呢?整天被你关在谷里,只叫我劈柴挑水、生火做饭。单请了先生教我念书,又不准我学习武艺,禁足这三年不知浪费了少侠我多少天赋。” 秦洛绫面带微怒,呵斥道:“你懂什么!你性急如火容易失手伤人,更容易遭人算计。禁足三年,一则磨炼心性,二则修身明理,三能强健体魄。这都是为你出门游历打下基础,怎的不知好歹?” 秦鸿曦不服道:“前两点也就罢了。少爷我天赋异禀,精通火术,何必上去肉搏?强健体魄是几个意思,分明是骗我干三年苦活。” 这时一旁的夏莲抢过话来,嬉笑道:“这个我知道。小姐说少爷沉迷小说、漫画不爱走动,身体素质太差,万一遇到危险连逃跑都成问题。” 那少爷听了脸上一红,斥了丫鬟几句便拉着姐姐跑去后殿焚香了。 与此同时,西北卧龙山的最高处——龙首峰突然金光闪烁,金光之中有一道观若隐若现,仿佛海市蜃楼一般缥缈不定。 不多时金光顿息,道观显得越来越真实,给人一种它恒久伫立于此,从未有过变迁的感觉。 远远望去,整座道观青烟缭绕,让人难以看清全貌,唯有门匾上“长庚”二字隐约可见,透露出古老的神秘。 片刻之后,道观大门徐徐开启,门内先后走出了四个高矮不一的年轻道士。 四人缓缓走下台阶,回身对着大门叩拜。三拜之后大门逐渐闭合,道观也渐渐模糊,没一会儿就凭空消失了。 四人转过身来径直走到悬崖边上,为首一人说道:“杀父之仇岂能不报,你俩先回去给二叔报个平安,我这就与华月去讨个说法。” 说话之人约莫二十来岁,身高八尺,气宇轩昂,身着黄色道袍,眉宇之间透着一股杀气。 “嗯。” 较矮的二人,童子模样,六尺来高,身着七星道袍,同时应了一声。随后纵身一跃,双双跳下悬崖,朝着西北荒漠御风而去。 黄袍道人望向西边,双拳捏得铮铮作响,他咬牙切齿道:“华月,此次学成归来,头等大事就是为爹娘报仇。待会儿我先上山去试试那老巫婆的本事,你在山下等我,不要擅自行动。” 名叫华月的道人身长七尺,束冠白袍,一副瘦弱书生模样,他微微点头表示同意,也不多话。两人旋即化作一金一白两道流光,朝着祝云山方向飞去。 话说夏族首领一统中原之后,神州世界便形成了一国八荒的局势。 中部夏国,地域最广,人口最多,自号神州中土。 神州以东有一山脉,名曰长辰。长辰山脉自南向北蜿蜒而走,又将东方分为三部。 东北部群山峻岭,野兽繁多,几千年来一直是兽类的家园。被世人称之为“兽荒”——万兽山。夏国680年间,有天外陨石坠于此山西侧,从此群兽躁动,也逐渐有了妖怪吃人的传言。 正东部是长辰山脉的至高之处,常年雷电交加,骸骨遍布,因此被人们称之为“雷荒”。其间有一峰直插云霄,不见其顶,世人称其为通天峰,世人普遍认为妖兽修炼到一定程度都会来到通天峰渡劫。 东北以山体得名,正东以山峰得名,东南则以山谷得名。 此方有一山谷,谷内云雾缭绕,幽香寂静,名曰雾影谷。谷外山花遍野,百草成荫,是名百花坡。经常有各地的男男女女来到坡上游玩,不少人都曾误入谷内。有的三五天就能出去,有的三五月还被困在谷中。有的出来后变得疯疯癫癫,说里面花草成精;有的重病不治,出来后反倒生龙活虎,说里面神医无数。 总之,雾影谷的神秘让人们敬而远之,若非将生死置之度外之人是万万不愿前往的,世人因为它的神秘称其为“迷荒”。 相传,上古时期有大羿射日,一共射下了九只金乌,有八只金乌落于东海,另外一只落在了南部,炎炎烈火将南山百里全都烧成了焦土。后来朱雀降世收去恶火,周围人民才免于一难。直至如今,山顶仍有一里之地在熊熊燃烧,南部也因此被称之为“火荒”——里火山。 后来南部水源枯竭,人们开始向北迁移,如今只剩供奉朱雀的九离一族还在山内生活,不为外界所知。 西南部密林丛生,瘴气遍布,多有毒草毒虫,被世人称为“毒荒”——三毒岭。虽然风景奇秀,但正常人都不愿靠近。 三毒岭以北有群山相连,名曰祝云山。 祝云山屹立于神州正西,神通广大,据说是上古巫族传承。祝云山能祈福治病,能施蛊降祸,能救人于旦夕,也能杀人于千里。在异域八荒中最广为人知,也最令人忌惮,中原人都称其为“巫荒”。 再往上便是西北“沙荒”,顾名思义这是一片荒凉大漠,无数沙丘连绵起伏,广袤无垠。 其中有一座山脉格外醒目,此山尾自西北头向东南,静卧黄沙,俯视中土,大有吞没夏国之势,人称卧龙山。 当年夏族与华族决战,华族首领战败被斩,其族人翻过大漠,开疆拓土,从此定居西北自称开州。后来夏族一统四方,建立夏国。夏国皇帝为防华族卷土重来,便在神州西北建起了城墙要塞,久而久之,中原人就习惯称呼开州为塞外。 八荒最后一荒便是正北寒州——“冰荒”。 寒州本是一片冰川大陆,随着神州世界冰川融化、水位不断上升,北部大陆渐渐被海水淹没,如今陆地仅存原有的十分之一。虽然天气寒冷,但也得益于其独特的地理气候,产出了许多名贵药材,因此常有药商药农出没于此。海边偶尔也能拾到一些年代久远的奇珍异宝,寻常人家若是淘到一件珍品,便足够吃一辈子。因此许多年轻人客居于此,常常来碰运气,自称为“北漂”。 值得一提的是,神州世界的首富便是寒州的素雪山庄。 祝云山生死祠内。 少主白练正在和圣女祝瑶下棋,一个侍女气喘吁吁地跑进内殿,大叫道:“两位大人,不好啦!门外来了个黄袍道士,说是要报血仇,吵着嚷着要见婆婆。” “婆婆正在后殿祭祀,不可打扰。这道士是怎么闯上来的?”圣女疑惑道。 侍女也觉得说出来过于荒谬,低头怯声道:“他自己说是从天上来的。” “山下警报没响,大小机关也无异常,他说的怕是不假。”圣女若有所思道。 少主白练趁祝瑶认真思索之际,挥了挥左手示意侍女起身,同时偷偷落下右手两颗黑子道:“飞天遁地只是听说还不曾见过,此人想必有些本事,既然是来寻仇,我便出去会他一会。” 白练瞥见祝瑶并未发现这个小动作,及时起身取了护甲兵器,又对身后祝瑶叮嘱道:“你留在这里,不要出来。” 祝瑶才说了个好字,忽然全身一颤,浑身上下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她急忙跑上前去抓住了白练袖口,关切道:“少主,当今天下不太平。不但妖兽肆虐,奇人异士也纷纷现身,你要当心。” 白练丝毫不慌,摇了摇食指道:“放心吧。” 祝瑶虽是担心白练,却也知道他的手段,随即又替素未蒙面的黄袍道人担忧起来:“若有误会,说开了就好。要是真有血仇,也该以化解为主。修炼不易,切莫伤他性命。” 听到这话,白练心中一暖:祝瑶还是那么善良,还是那么信任我! 他用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温柔声音,宠溺的回了一句:“知道啦。” 祝瑶这才松开手让白练出去。 要知道上古时期的神州世界水火不济,空间震荡,灵兽妖兽繁多,人类弱小难以生存。上天怜悯,派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神兽下界,调风雨定四象,才使得神州空间逐步稳定。 之后三皇五帝教导人类生火桑植,结网渔猎,才使得人类渐渐繁盛。古时的人类民风淳朴、灵根深种,善于观察天地之间的变化,在与大自然的沟通过程中,逐渐产生了最早的法术——巫术。 随着人类秩序的建立和文明的发展,巫术“有术无道”、偏重术法而忽略道义的弊端逐渐暴露,人们一言不合就施术害人的做法,不断受到文明社会的抵制和排挤。之后儒释道三家的崛起,加速了巫文化的衰落,它也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只在少数地方秘密传承。 而祝云山的存在却是个例外,它不但是世人皆知的巫族传承,而且还秘密守护着四大圣兽传承之一的白虎传承。 白虎传承极其罕见,他并不像另外三大传承那样常在人间镇守,且他一旦降世,人间必然陷入刀山血海。 而这少主白练,就是这一世的白虎传承,也是这“巫荒”祝云山的真正主人。 “来者何人!怎敢闯我山门?”白练喝道。 黄袍道人正在门外等候,寻着声音望去,只见门内徐徐走近一人。那人身高八尺,玉簪束发,锦衣袭身,腰间彩绶白玉,挂一对黑白双鞭,看起来英姿飒爽,神武非凡。 见来人仪表不凡,必然有些身份,黄袍道人便报了姓名来意。 “我乃开州人士,师承长庚,道号华阳,孤身来此只为父母报仇。我不曾伤你一兵一将,何谓闯你山门?” 见他答的有条有理,白练微微点头,继续问道:“不知你父母姓甚名谁,与我祝云山有何仇怨?” 华阳不耐烦道:“看你模样不过二十出头,此事发生在二十年前,定然与你无关,你只管叫祝念英出来见我。” 白练摸了摸下巴,略加思索了一会儿,疑惑道:“你说的可是二十年前中土大将军被毒杀一事?” 华阳听后双瞳微缩,杀意骤起,沉声道:“你既然知道此事,就快叫那老太婆出来见我,无需多言!” 白练心想:江湖传言长庚门乃神仙之宗,在世间百年一现。凡是长庚弟子出世,不是封侯拜相就是雄霸一方,民间更是有“长庚现,祸乱起”的说法。婆婆一把年纪正在后殿祭祀,千万不能让她有了闪失,此事当由我来抗下。 “确有此事!不过……” 白练继续道:“我才是这祝云山的主人,那老太婆只是家中一老奴而已,你何仇何怨尽管找我来报。” 华阳听后青筋乍起,强压着心中怒火低声喝道:“冤有头债有主,你既然认了此事,就该叫那老巫婆出来领死。若再横加阻拦,休怪我不客气!” 白练左手端着白鞭,右手指着华阳,傲慢道:“没有家主授意,她一老奴岂敢毒杀中土大将军。我乃少主白练,你有何本领尽管赐教。若能胜过我手中两仪鞭,凭你报仇。若是没有真才实学,最好赶紧回去,免得我将你打下山崖,侮及师门。” 听到这里,华阳道人早就怒目切齿,忍无可忍。右手凭空祭出一条丈二金枪,朝着白练头顶就大力劈去。 白练虽然智激华阳与他打斗,心里却不敢大意。 见那长枪金光闪烁来势汹汹,白练运足气力,左手挥鞭向外格挡。 “铛”的一声,华阳被震退五步。 白练脚下的青石板也砰然碎裂,留下了一对三寸来深的脚印。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华阳师承长庚,自认为所学非凡,多少是有些自负。刚才被白练激得丧失理智,已是不战不快,仗着手中枪长,就大力劈了下去。谁知这出师第一枪就被单鞭弹开,还震退了五步,此时内心震惊不已。 对面白练的感受也大致如此。 俗话说,一力降十会。自从白练得到白虎传承之后,他的力量巨幅上涨,举手投足间包藏万斤之力,从未有人能够硬接一招。眼前这黄袍道人看起来更为年轻,居然能震得他虎口发麻,可见长庚弟子确实不可小觑。 白练不再轻敌,右手抽出黑鞭,指着华阳喊道:“再来!” 这边华阳也恢复了理智。 须知用枪之道贵在巧,进则锐,退则速,有虚实奇正;动如震雷,不动如山,合天地变化。正如此,枪才称为百兵之王。 如今自己长枪在手,何必舍长取短与他斗力? 以巧破力才是上策! 理清思路后,华阳举枪便刺。 眼看要被枪尖刺中面门,白练不闪不避,反将手中黑鞭重重砸下。这一击他使出了全力,有足够的自信将面前的长枪击落。 岂料华阳这枪原本就是虚刺,不等黑鞭落下他已抽回了长枪,趁着黑鞭攻势未尽、防式难起,华阳以迅雷之势再挥一枪,直直刺向白练肩头。 此时白练重心全在黑鞭之上,身体难以做出其他反应,眼看就要被刺穿肩头…… 值此危难之际,他的反应和敏捷竟突然飙升,周围的一切逐渐放慢,不但金枪来势暂缓,僵直的左手也如同被解开封印般能够自由挥动。无暇多想,白练左手一抬,以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挥出神来一鞭。 此鞭来得不可思议,及时弹开金枪,保住了右肩。 只是华阳枪长,虽然没有刺穿肩膀,还是顺势挑破了肩头。冷静下来的华阳越战越勇,一击得手后自信不退、攻势不减,手中金枪犹如蛟龙出海一般疯狂地攻向白练。 白练力大无穷,向来都是一击制胜,从未有过三合之敌。可偏偏眼前的华阳道人,不但枪法生猛凌厉,力量也旗鼓相当,正是他的对手。 生平从未负伤,如今肩头见血,又被拉开身位不断猛攻,白练心中早就又急又愤:这道人的长枪虚虚实实,令人难以揣摩,又始终与我保持五步距离,使我手中双鞭难以施展,完全陷入被动。再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但是贸然进攻又容易暴露破绽,不如…… 白练心生一计,接下来的数十回合都只守不攻。 华阳兀自攻了数十枪,隐约感觉白练心窝的防守比较薄弱。 “枪法的虚实之道,本就是声东击西逼出破绽。眼下就属他心窝口破绽最大,虽不能确定是真破绽还是卖破绽,但也不能置之不理,不妨虚中藏实先刺他一枪。” 想到这,华阳对准白练心口就虚点了一枪。 看出这是虚招,白练不急不忙地挥鞭招架,暗里提防着真正的杀招。 “不管你打的什么主意,都已经太迟了。” “白虹贯日!” 华阳自信无比,仿佛胜券在握。他趁白练还未完全护住心窝,便催动手中金枪,加速朝着双鞭空隙刺去。 “噔”! 金光一闪,长枪命中。 但仅仅是命中,没能再刺进分毫。原来白练已用双鞭牢牢卡住长枪,使它不能更进一步,双方一时陷入僵持。 白虎之力不断上涨,华阳抗衡不住,被白练用力一扯夺走了长枪。 华阳失了兵器欲保持安全距离,在第一时间就纵身后撤,可他双脚却莫名其妙的动弹不得,仿佛被什么法术定住。 抬头一看,白练双眼血红,凶光毕露,正高举黑鞭朝自己劈来。 华阳大呼不妙,只能以手相抗。 “不要!”门内闪出一人,失声叫道。 这一声“要”字尚在空中飘荡,黑鞭已然劈下,华阳双臂不知何时变成了金色,与那黑鞭撞在一处。 “砰”的一声,空间震荡,交击之处迸发出巨大能量,将周围一切草木石墙都震得粉碎。 尘土消散,二人寻着喊声望去,发现了碎石堆中的一名蓝衣女子,此人已身受重伤,昏倒在地。 “祝瑶!” “华月?” 华阳化作流光先至,将重伤昏迷的蓝衣女子抱在了怀里。不住地打量,满是担忧和疑惑。 “你干什么!” 白练疯狂赶来,一把将蓝衣女子抢入怀中。 衣着,体貌,还有那混合着花味草药味的淡淡幽香,他都再熟悉不过。但他仍然抱有一丝侥幸,仍旧期许着能出现一副陌生的面孔。 十年,颦笑盈盈;一朝,海棠花谢。 遮住她眼睛部分的最后一缕乱发终于被缓缓揭开,正是那张令他魂牵梦萦了千百次的熟悉脸孔。 看着她嘴里不断涌出鲜血,白练方寸大乱,一边帮她擦拭,一边大声哭喊,试图帮她叫醒。 “祝瑶,你快醒醒啊祝瑶……” 华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肚子的问号:莫不是华月关心我的安危,偷偷跟了上来?这白练怎么对着华月喊“祝瑶”?不对呀,华月下山之时可不是这般穿着…… 正疑惑间,殿内侍女跑了出来,看到如此场景,她失声痛哭道:“圣女大人!” 白练回过神来,对侍女大声斥道:“你现在来哭什么?我吩咐过不许她出来。你为何不拦?!” 侍女噗通跪下,慌忙解释道:“从主人出去之后,圣女就坐立难安,一直说担心你。还说不知怎地,心慌得不行,就想出门看下这个黄袍道人。”侍女说着偷瞟了一眼华阳,没看出个什么稀奇,继续哭道:“圣女听到外面哐哐啷啷的打斗声,放心不下,执意要来偷看,小人不敢多加阻拦。结果……结果弄成了这样……这都怪我,请主人责罚。” 白练听后鼻子发酸,心如刀绞。突然想到一旁的华阳,暗淡的眼神再次变得血红,欲杀华阳报仇。 华阳原本一头雾水,直到侍女说清来龙去脉,才知道自己认错了人,正不知如何是好。 一旁的白练杀气外放,把山上鸟兽都吓得战战兢兢,早已惊动了生死祠内众人。 就在此时,殿后传来了阵阵拐杖击地的“哒”声,随之而来的阵阵清风将空气中弥漫的白虎杀气都尽数吹散。 随后,一个佝偻着身子的五尺老妪拄着一根虎头黑金杖从殿后慢慢走了出来。她先是盯着华阳打量了一番,然后看了一眼白练怀中的祝瑶,她长叹了一声,道:“且慢动手,二位随我来吧!” 与此同时,南部里火山,九离大厅内。 “老姐,寿面也吃了朱雀也拜了,我可要出门了。”秦鸿曦迫不及待道。 “好的。”秦洛绫平淡的说道。 姐姐如此淡定,秦鸿曦反倒焦急起来:“我要出门了,你不给我点叮嘱,给我点盘缠法宝什么的吗?” 秦洛绫微微笑道:“法宝没有,叮嘱还是有的。盘缠已经放你放包里了。” 秦鸿曦一脸鄙夷:“你堂堂九离圣女怎能如此小气,亲弟弟下山闯荡,怎么连个像样的法宝都不给,这要传了出去,只怕会让中原人嘲笑,说我们九离无宝。” 那九离圣女“咳”了一声表示并不在乎,秦鸿曦又哀求道:“剑为百兵之君,居家旅行、杀人越货都必不可少,我明明最爱用剑,你偏偏送我一把‘火龙刀’,这不是戏弄人嘛?” 九离圣女也不搭他的话,只是叮嘱道:“喜欢什么自己去外面买。不过出门在外要多加小心,要记得财不外露。修行练功要循序渐进,不要自找麻烦。包里有我给你准备好的盘缠、符咒和一封书信,书信里有我给你交代的任务。但是出谷之后才能打开。” 叮嘱完毕,夏莲给秦鸿曦挎上了包袱。 秦鸿曦抖了抖肩膀,感觉包袱有些过于轻巧,他迟疑道:“姐姐,你给我备了多少银两,怎么感觉轻飘飘的?” 九离圣女呵呵笑道:“堂堂上古传承,带些碎银子在身上多没牌面,里面全是银票!” 有了这话,少爷秦鸿曦便兴高采烈地出门去了。 行至山脚,一道金光从他头顶闪过,直直落在了九离寨大门。但是秦鸿曦并没有注意,因为他被面前的十里火道拦住了去路,而他好像忘记了出谷密码——九离避火诀。 第二章 白虎殿巫女释疑 白虎殿巫女释疑 金光落地,一个黄袍道人抱拳行礼,对寨内喊道:“我乃长庚门下华阳道人,持祝云山白虎令特来拜见九离圣女,烦请通报!” 秦洛绫方才若无其事的送别了弟弟,内心却牵挂不已,还在与丫鬟夏莲聊着鸿曦的种种趣事。 突然跑来一人跪在门外,气喘吁吁道:“禀告娘娘,有一黄袍道人从天而降落在寨门之外,他自称是长庚门下的华阳道人,说是带着祝云山白虎令前来求见娘娘。” “请他进来。” 秦洛绫心中迟疑,四大传承同气连枝,分别守护四方,如今让一外人持令前来,必然有要紧之事。 不一会儿,那岗哨便领着华阳走进了寨内。 华阳站在厅外,抱拳行礼:“长庚华阳,拜见九离圣女。” “请进。” 华阳入座后开门见山,直接递过白虎令请秦洛绫查看。 秦洛绫一袭红妆端坐堂上,飞天髻,玉步摇,轻纱披肩,绮罗裹身,难以言喻的火辣和神圣,让人着迷却不敢靠近。即便华阳道心坚固,也是不敢多看。 秦洛绫确定是白虎令无疑,略带疑惑道:“祝云山与我九离寨素有来往,却不知今日所为何事,竟劳烦道长一个外人前来?” 华阳早有准备,从腰间取下白练两仪鞭之一的黑鞭递与秦洛绫,道:“事态紧急,这是白练的两仪鞭,他托给我作信物,说圣女一见便知。” 秦洛绫接过此鞭,瞬间感觉到四方神兽的独特气息。她不再存疑,将黑鞭和白虎令一并递还华阳后问道:“说吧,有什么事?” 华阳道:“祝瑶性命危在旦夕,需求贵府‘赤血火蚕’救治,我有飞天之术,因此他们托我前来。” 眼下救人要紧,秦洛绫也无暇多问,留下一句“稍等片刻”就向后山走去。 半个时辰前,生死祠白虎殿内。 奄奄一息的圣女祝瑶正静静地躺在一张小床之上。 老太婆替祝瑶检查了一遍伤势,转身对白练说道:“少主,请借护心镜一用。” 白练急忙将护心镜掏出,正是它才挡下了华阳的致命一击,上面还沾着自己肩头的血迹。 老太婆接过护心镜,低声念了几句咒语,一呼气护心镜就化作一道红光射入了祝瑶眉心,留下一道血印。做完这些,她转身对白练说道:“这块护心镜乃是圣兽白虎的精魄所化,它能护住瑶儿魂魄不散。但她五脏俱碎,恐怕撑不过三个时辰。” 白练听后心碎不已,又是自责又是愤怒,连连向老太婆询问搭救之法。 老太婆点了点头,示意他稍安勿躁,转而对华阳说道:“冤有头债有主,我便是你要寻的仇人——‘巫女’祝念英,想报仇的话可以动手了。” 华阳大概已经猜到老太婆的身份,此时她亲口承认也是预料之中。尽管杀死父母的仇人就在眼前,但华阳天性善良,硬是压住了心中杀意,他冷静道:“杀父之仇不能不报,你自己承认简直再好不过。只是这名女子无辜受难,而你似乎有救治之法,我愿意等你救好她之后再来报仇”。 祝念英连连点头,大笑道:“好!好!好!不愧是他二人的种,果然有些侠义心肠。你父母就因为好管闲事,最终惹祸上身,为那些毫不相干的人丢了性命。” 她顿了顿,不怀好意道:“她是祝云山的圣女,我救她责无旁贷。但是救活她,我就要死于你的枪下,这哪还是救人,简直和自杀无异,因此我并不着急。不过从她的身上我还是为自己找到了一线生机,因此想和你谈一桩公平交易。” 华阳心直口快,不耐烦道:“你想怎样?但说无妨。” 祝念英桀桀笑道:“很简单,一命换一命!” 华阳好奇道:“怎么个换法?” 祝念英道:“江湖上妄杀医生可是大忌。祝瑶妙手仁心救人无数,是远近闻名的良医。她这一生连蚂蚁都没踩过一只,也不知是哪世造了孽,才有如此横祸。唉……” 这一段听得华阳面红耳赤,极其自责极其难过。 祝念英暗自留心华阳的表情,很是满意,她接着道:“老身活了大半辈子,自问声名财利都放得下,可还是看不开生死,舍不得这副臭皮囊。你父母在世时常以侠义为本,而你又师承于人间正道的长庚门下,我不禁在想,是否能以一个无辜医生的年轻生命再加上你父母和师门的名誉,来为老身争取一段风烛残年?” “不可能!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弃。” 祝念英道:“既如此,你便动手吧。不过你要记住,我偿了人命,那叫无债一身轻,反倒是种解脱。而她因你而死,这滥杀无辜的罪名,你真能背负一生吗?你父母一生重仁重义,若是知道你为了报仇而误杀好人,不知他们会作何感想?” 华阳怒道:“住口!不用再花言巧语,那些歪理邪说只能迷惑别人,却不能糊弄我。我接受你一命换一命的提议,但我的方法才更为公平。” 祝念英饶有兴致地问道:“是何方法?” 华阳道:“若照你说,这圣女可算得上世间一等一的好人了。用她年轻的生命来换你这充满罪恶的老命,简直就是侮辱,有何公平可谈?我虽不是什么圣人大贤,但一生也算光明磊落,我与她年纪相仿,她又因我重伤,以我的死来换她的活,这才稍显公平。你先将她救活吧,报完仇后我会自行了断。” 祝念英道:“你的提议是很公平,但我就是不愿死,就是不愿救她,你待如何?” 华阳目光一沉,心里已有了计策,他用极其冰冷的语气威胁道:“这可由不得你!” 祝念英不由地一颤,仿佛洞悉到了华阳的想法,她不惧反喜,哈哈笑道:“好小子,竟想叫你妹子对我使用幻术,从而控制我救活祝瑶。很有想法,也很有勇气,好的很。” 此计不过是数秒前突然升起的念头,却一下就被这老太婆全盘托出。内心的真实想法被瞬间点破,华阳大惊失色,有种衣不蔽体的赤裸恐慌。 一扫之前阴狠恶毒的狡黠模样,祝念英突然变得和蔼可亲,她平和地说道:“孩子,不必惊慌。我不过是在试探你为父母报仇的决心。知道你兄妹二人有此决心毅力,有此雷霆手段,我也就放心了。接下来我会告诉你那件事情的真相。不过,在此之前,你应该先叫我一声……‘外婆’!” 华阳和白练听后犹如平地一声雷,异口同声道:“什么!?” 祝念英知道他们难以接受,继续说道:“这事还得从四十年前说起。四十年前,有一陨石坠入中原大地,众多野兽受到影响,变得越来越嗜血狂暴,有些慢慢变成了妖怪,瘟疫也随之而来。后来有一长庚弟子,号东山老人,在陨石坑外二十里开山立派,创建了启明宫。之后,启明宫弟子降妖除魔,炼丹驱瘟,才平息了那场灾祸。” 华阳打断道:“这跟我娘有何关系?” 祝念英道:“开州是祝云山的邻居,当时瘟疫肆虐,但中原人不许启明宫的人过来救治。你母亲是上一代圣女,她不于心不忍,便在她19岁那年去往开州行医。此事你可知晓?”祝念英问道。 华阳迟疑了一会儿,道:“母亲在世时我并不知道,从来也没人提起。直到她去世以后,大家为她塑了铜像,我才知晓。” 祝念英解释道:“这并不奇怪。你的母亲本名祝柔,生下你们三人之后便不再担任圣女,于是改名龙忆遥,带着你们兄妹二人隐居开州。” 说到这里,华阳突然生气,质问道:“就因为我娘偷偷跑到开州,抛弃了圣女的身份,所以你连自己的亲女儿都不放过?” 祝念英没有着急回答,只是慢慢举起手中虎头黑金杖指了指墙角。华阳顺着那方向看去,只见老太婆黑杖落地,墙角一只铁锤瞬间腾起阵阵黑气,化为一滩铁水。 华阳大骇,深叹其功力深厚,但又不解其意,回头向祝念英问道:“这是何意?” “血肉之躯比之铁器如何?老身若是出手,活人瞬间化为血水,岂能留你二叔性命,来造谣我的是非?” 华阳微微点头,表示认可,这“外婆”实力高深,仿佛没有欺骗自己的必要。他猛然一惊,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你刚才是不是说我娘生了三人?” 祝念英点了点头,拄起手中黑杖在祝瑶床边轻轻点了两下。 听到他二人的姐弟关系,白练收起了对华阳的敌意,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不知命运为何要如此嘲弄。 祝念英接着道:“祝云山圣女向来都是一脉单传,并不是你母亲抛弃了圣女的身份,而是她诞下你们三胞姐弟妹之后,圣女血脉自然传承到了祝瑶身上。” 华阳听后觉得匪夷所思,因为老太婆所说与外界传闻差别甚大。 祝念英知道他疑惑,继续解释道:“这祝云山内本有三大秘密,这第一秘便白虎传承。白虎传承应杀劫而生,或是百年或是千年一现,时间上并不固定,但只会在白姓氏族出现。其血脉觉醒后会表现出各种异样,家中也多怪事。寻常人家难以应对,必然会在十二岁之前受人指点,将孩子送上山来。之后由祝云山作法,通告天地,断绝白虎传人与世俗的血亲关系,如此之后,其家中才能无恙。” “人都是爹娘生养,怎能轻易断绝关系?如果没人指点,或者执意不送又待如何?”华阳疑惑道。 祝念英轻哼一声道:“迄今为止,还没有不送的。白虎传人一旦现世,巫女必然知晓,从母胎初成时便会派人暗中保护,直至血脉苏醒,出现各种异常,才会现身指点,将其引至祝云山来。” “至于为何要断绝世俗关系,那是因为白虎主杀,一旦降世必然杀伐不断,很容易牵连父母受罪。” 见华阳不再疑问,祝念英又接着说道:“这第二秘便是巫女传承,也就是老身的秘密。巫女一职极为重要,也是祝云山屹立世间万年不灭的原因。种蛊降咒、占卜祭祀、安魂定魄、祈福求雨这些都是看家本事。除了指导历代圣女和白虎传人修炼,还得肩负守卫生死祠的职责,哎,真是事务繁多,苦不堪言呐!” 华阳道:“你一把年纪,何不收个徒弟,卸下重负?” 祝念英道:“我又何尝不想!只是这巫女传承,一世一人,只有等我死了,才会有新的巫女继任。我是在八岁那年,有师傅梦中传法,我抗拒不过,才接下了巫女传承。” 华阳听后觉得不可思议,便好奇地问道:“这第三秘莫非就是圣女传承?” 祝念英道:“没错。外界虽然知道祝云山上有圣女和巫女,但毕竟不知实情,常常会编造些黑白大战的故事,所以世人都愿意相信是我毒杀了你的母亲。但外界却不知道历代圣女有白虎灵力护体,百毒不侵岂能被毒药所害?” 听到此处,华阳大惑不解:“百毒不侵?这么说来我娘并非中毒身亡?” 祝念英微微摇头,叹息道:“哎。这便是圣女传承不为人知的秘密。世人皆畏白虎的杀性,往往容易忽略它的仁德,而历代圣女所传承的正是白虎的仁德之力。圣女都是自由恋爱,处子之身时有灵力护体,能靠灵力治病,自身也是百毒不侵。但是一旦怀孕,白虎灵力会随之转移,新生女婴会成为新的圣女。而失去了灵力的前代圣女,虽然还是百毒不侵,但会丧失用灵力治病的能力,因此历代圣女都会在幼年时候就早早学习医术,好为将来做准备。” 华阳问道:“怎么你说的好像一定会生女婴一样?” 祝念英道:“就是如此。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任何一位圣女,哪怕一胎十子,她的第一胎第一子都一定是个女婴,这是不会有变的。你母亲当年便是一胎三子。” 坊间传言:祝云山圣女必须保持处子之身,终生不得恋爱。前代圣女祝柔私自下山,与大将军谢志偷偷生下一对儿女,从此隐居西北,弃圣女职责不顾。因此坏了山规,致使祝云山蒙羞,才惨遭毒杀。 此刻华阳听了巫女传承的来龙去脉,才知道凶手另有其人。 看着被自己误伤而陷入昏迷的祝瑶,竟和妹妹长得一模一样,华阳心中又悔又恨,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无边的杀意,他咬牙切齿地问道:“凶手是谁!” 祝念英举起虎头黑金杖朝着神州方向一指,道:“那人身在朝堂,但此时还不能让你知晓,以防你乱了大事。近来你二叔已经弄清来龙去脉,你回道开州问他,他自有主张。” 华阳有些不悦道:“你既然知道真凶,有化铁为水的本事,为何不为我爹娘报仇?” 祝念英冷笑一声,眼神越发狠毒地回忆道:“哼,老身要想取他的狗命简直易如反掌!祝柔出事之后,我曾乔装去见过那贼人,我问他此事何人所为,那欺心贼有眼无珠认不得我,一口咬定是祝云山清理门户。我听完大怒,险些取了他的狗命。随后转念一想,若是杀了他就死无对证,祝柔的冤屈便永远不会昭雪。于是我化去他一只左脚,让他当了瘸子,顺便还给他种了一蛊。现在他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每日都要饱尝噬骨之痛!哈哈哈哈!” 华阳听完不禁打了个寒颤,心中怒气也平复许多,转头问道:“祝瑶……不,我姐姐还有救吗?” 祝念英确定华阳不再疑惑、白练也不再动武,便对二人说道:“方才你二人在门外打斗,个中细节我已尽知。华阳师出长庚,身怀仙术却未使用,只是与少主比拼武技。” 华阳听后微微点头,表示同意。 “少主之所以陷入瓶颈,一直停留在一阶,就因为一路太顺,从未经历过生死考验。今天被挑破肩头,护心镜吸收了枪尖血渍,这才激发出二阶白虎之力。而你初次进入二阶尚未适应,加上情绪愤怒,所以才会当场失控。” “我见那黑鞭电光窜动、黑气弥漫,不敢硬接。本想纵身后跃,可是双脚似被定住一般,不听使唤,才使出仙术抵挡,谁知姐姐刚好出现……” 华阳说着懊悔不已。 祝念英安慰道:“这并不怪你,就是少主自己也不知道白虎二阶能力——兽王威压。若是修炼到极致,别说五丈之地,就是方圆百里,也无一人一兽能动弹分毫。” 华阳好奇道:“我们决斗之时,你并不在现场,怎会知道得如此清楚?” 祝念英道:“须知世间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组成,一切事物不增不减,看似有生灭,实则是变化成了其他形态。万物都散发着磁场和能量,也就是修行人常说的气,气的存在和运用无比神奇,如果能观测到它,自然能通晓一切。” 祝念英将黑杖摊在手中,闭上双眼用心感受道:“比如我手中这根木杖,通过它的气,我看到了六十年前的一片桃林,还看到百年之后它当作柴火燃烧。可能通过这样的描述,你们能想象出一些画面,可这些画面就是真实的出现在我脑海。所以刚才那护心镜一到我手,你们战斗始末我都了然于胸。” 白练和华阳听后脑海里有种灵光乍现的感觉。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又进一层,内心境界也隐隐提升。 见二人已有所悟,祝念英转向正题道:“我虽有安魂定魄之术,却没法修复人的五脏六腑,这还得去找名医。要想救活瑶儿,恐怕得去趟‘迷荒’雾影谷。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白练焦急道。 “雾影谷距此不下万里,到那最快也要十天。瑶儿恐怕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白练听后沮丧不已,不知如何是好。 一旁的华阳却不悲反喜,急忙说道:“我有飞天之术,区区万里不在话下,我一个时辰便回。” 民间常有神仙隐士能飞天遁地的传说,白练心系祝瑶,一时间忘了华阳会飞。此时见华阳信心十足,白练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谁知祝念英又出难题:“尚且不说那雾影谷有没有起死回生的灵药,‘迷荒’可是出了名的禁飞区,强行飞越只会坠入幻阵之中。步行入谷的话,大约三天才能见到谷主。” 白练的心情跌宕起伏,忽而欢喜忽而绝望,他焦急道:“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办法还是有的,只怕少主受不了这份罪。”祝念英诱引华阳接了活,又开始激将白练。 白练无所畏惧:“你尽管说!” 祝念英知道白练势在必行,假装心疼地看了他一眼,随后露出一副万般无奈的表情,道:“既然少主心意已决,我便直说了。四方圣兽同气连枝,彼此之间也多有往来。我们除了在三毒岭培养毒蛊,也在素雪山庄和九离寨内也养了冰蛊和火蛊。普通冰火蛊养至百年便可食用,其品质已不下于千年灵药,能大幅提升食用者的修为。其中有一对冰火蛊王突破了常限,已养了五百年之久。如今想要救活瑶儿,只能先取‘冰雪寒蚕’让她服下,保住身躯不腐,再去雾影谷寻药。只是二蚕同心,冰蚕若以人为宿主,火蚕也须如此,否则会失去功效。因此少主也须同时服下‘赤血火蚕’,但是每日子午时分,少主就会承受烈火灼身之痛。” “只要能救祝瑶,什么方法我都接受。”白练斩钉截铁地保证,同时把期许的目光投向了华阳。 华阳会意,不舍地看了看祝瑶,正色道:“事不宜迟,我即刻动身,去求取冰火蚕王。” 祝念英掏出一枚白虎令递给华阳:“此乃祝云山白虎令,你持此令去南方九离寨,向那九离圣女求取赤血火蚕。见令如见人,你和她说清楚,她必不会与你为难。” 说完又掏出另一块白虎令递给华阳,道:“纵然你有飞天遁地之术,往来南北只怕时间不足。这块令牌交给你妹妹华月,让她去北部寒州的素雪山庄,向庄主流天钧求取冰雪寒蚕。” 华阳此前已经见过外婆那洞悉一切的能力,便不再惊讶她知晓华月的事情,接过令牌道:“我立马动身。” “等等!”白练把腰间双鞭解下,交给华阳道:“救人要紧,来龙去脉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不必多费唇舌。你们带上两仪鞭作信物,他们一见便知。还望速去速回!” 华阳接过双鞭,化作一道金光飞下山来。 见到妹妹华月,与她说了个大概,二人随即化作两道流光向天边飞去。 一个时辰后,华阳华月均已取回蚕蛊,双双回到白虎殿内。 白练和祝瑶服下蚕王,众人才松了一口气,祝念英道:“瑶儿伤势算是稳住了,我会暂时唤醒她的神智,你们有半个时辰和她说话。之后她会再度陷入昏迷,直到身体彻底康复。” 说完,祝念英低声念了几句,随后轻轻一拍,祝瑶便泪眼婆娑地醒了过来。 白练将她从冰冷的床上扶起,心疼地搂在怀中,轻声问道:“瑶儿,你想干嘛,你和我说。” 祝瑶将目光锁定在华阳华月身上,努力地牵动嘴角,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白练知道她是想和从未见面的弟弟妹妹说话,但由于伤势过重,根本开不了口,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兄妹二人。 如此场景,让一向孤傲冷血的白练心酸不已。 话说白练五岁时就被送上山来,一直是个冷血的性子,不管是人类的生老病死,还是草木的枯荣兴衰,他都漠不关心,或者说是关心不起来。 碍于他白虎传承的身份,祝云山上的人们并不敢和他过多来往,只有大他三岁的圣女祝瑶,对他格外关心。 祝瑶出生以来就没见过父母,也不知道有兄弟姐妹,从未感受过亲情的她,却让白练感受到了亲人般的温暖。 她自幼学医,但从未收过一文诊费,遇到穷人,她往往还要贴钱救济。祝念英经常批评她是祝云山的败家子,但她还是照做不误。 她说虫蚁鸟兽都是生命,不该出现在药方之上。白练也因此取笑过她,问她为什么还要吃饭,五谷杂粮同样也是生命。她答不上来,气的三天没有进食。 她最爱下雨,说水是生命之源,滋养了万物。白练却说水千变万化,她只继承了优柔寡断,只会悲天悯人。关于这一点,她倒是没有生气,因为她、确实如此。 每次遇到恶人凶兽,她的第一反应都是替白练担忧,虽然明知白练不会受伤。随后又开始为对手担心,生怕他出手太重。每一次她都是这般矛盾,毫无例外。 两人就这样相互陪伴了十七年。白练依然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但他渐渐有了一个爱好——战斗。因为他最爱看祝瑶关心着身边的一切又前后矛盾的样子。 不过他的这个爱好,还是在这次付出了代价。 半个时辰,稍纵即逝。 华阳和华月守在一旁,几次深长呼吸想说点什么,但都烂在了肚子里。 眼看半个时辰就要过去,想到自己即将长睡不起,想到白练孤单,没人照顾,祝瑶的眼泪夺眶而出,止不住地往外流。 祝念英用黑杖点了两下地板,示意半个时辰将过。 “噔噔”的两下击地声和打湿在手上的泪水终于使白练回过了神,看着怀里哭成泪人的祝瑶,一生无泪的白练也跟着眼角湿润,将祝瑶抱得更紧。 即将离别,华阳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他扑通一声跪在床边,坚定无比的说道:“姐姐,我一定会为爹娘报仇,一定会找人将你治好!” 华月曾在无数个漫长的黑夜,梦到自己有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姐。不曾想,这个伴随了自己多年的梦境今天竟然成真,更不曾想,梦才成真就要匆匆再见。 她不愿再去区分梦境和现实的区别,扑通一声也跟着华阳跪下,温柔且坚定地说道:“我也是,姐姐!” 看着一旁的弟弟妹妹,祝瑶哭的更伤心了。 可能是喜极而泣,因为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血浓于水的亲情。 也许是不甘,毕竟这份温暖来的太晚也太短。 随后祝瑶双眼一闭,再次陷入了昏迷,也许她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但众人都没有开口说话。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第三章 初探火灵洞 十里火道是九离寨与外界连通的唯一道路,寻常人都被滚滚热浪挡在百步之外,只有供奉朱雀之灵的九离族人能够自由出入。 九离氏族世代奉火,出入十里火道并非难事。族人只要捻起避火诀,周身便会生出一道无形气墙将外界火焰隔绝,使施术者能在火中自由穿梭。 避火诀从不外传,且只作用于施术者本人,其能承受的火焰强度也与施术者修为息息相关。 按理来说九离族人起个避火诀那是张口就来,可秦鸿曦往常都是跟随姐姐秦洛绫下山,自己几乎没用过避火诀。 秦洛绫是九离圣女,3岁便得了朱雀传承,她的御火之术天下无双,凡间野火见了她都行君臣之礼,退避三丈之外。秦鸿曦从来都是跟在姐姐身旁,每次出谷进谷都畅通无阻,早将避火诀忘至九霄云外。此番独自下山,一时半会愣是想不起避火诀,抓耳挠腮试了数十次,才灰头土脸地走出火道。 重见天日的秦鸿曦兴奋不已,早将忘记避火诀的耻辱抛在了脑后,只剩下对寻仙之旅的美好憧憬:少侠我博览群书,不知看过多少古籍、小说和漫画,对寻仙一事可以说是极有心得。几乎所有传奇人物的一生都是先从酒馆开始,神仙、大侠爱混在市井喝酒,店小二打听消息也颇为灵通,门口往往还会有个算命的瞎子。因此,想要寻仙求道,那么第一站必然得去享誉神州的望仙楼。 今早随便吃吃就着急出门,其实是耍了个心眼,他特意留着肚子好来中原大快朵颐。一想到望仙楼的山珍海味,尤其是那外焦里嫩的塞外烤羊,秦鸿曦如同失了神一般傻笑个不停,哈喇子也跟着流个不停。 走出十里火道,一路向北又前行了几里,秦鸿曦突然眼冒金光,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一样,朝着路边一块被烧焦的大黑石飞奔而去。 来到黑石旁边,他探头探脑地打量了一番周围环境,确定四下无人之后,他背靠黑石而坐,将肩头包袱架在盘腿上开始一顿翻找。 这小子一路做着白日梦,满脑子都是美食,突然间想起了包里满满的银票,他喜不自胜,准备查点一番。 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老姐这是在坑我啊,说好的满满一包银票,怎么一张也没有?” 一开始秦鸿曦还小心翼翼地摸索,生怕刮来一阵风把银票给吹走了。结果翻来倒去,连一枚铜板都见不到,更别提银票了。 再三确认后,包袱里只找到一封信件、一本无字书、一沓符咒和一套白布衣。这一路春风满面的少年,神情开始变得沮丧,暗淡的目光缓缓落在了牛皮信上。 “哪怕只有一张,让我先吃顿饱饭吧!” 抖了抖这薄如蝉翼的牛皮信,大事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秦鸿曦怀揣着最后的希望,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件。果不其然,除了一封白底黑字的楷体手书,再无他物。 失去了精神支柱的秦鸿曦瘫软在地,痴痴地看着手中这份既单薄又沉重的书信,痛苦不已…… 这份书信共有两页,一页写满了唠叨,另一页还是唠叨。 此时的秦鸿曦已经没有什么希望可以再被碾碎,接受了身无分文的现实,他做好了被嘲讽和说教的准备:“来吧,本少侠无所畏惧!” 原文如下: 鸿曦吾弟,见字如面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你应该已经穿过火道,踏上了修行之路。包内空无一文,你不用费心寻找了。 希望你没走的太远,最好别在吃霸王餐……哈哈哈! 圣人云:“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因此学会自力更生将是你出门在外的第一堂必修课,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身为圣女,职责在身,平日里不得不得注重威仪,人们因此对我敬而远之。但你我姐弟,咱们一奶同胞,岂能因为冰冷的圣女身份而阻隔了血浓于水的亲情?我不答应!所以我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只要有机会,就要让你感受到寻常姐弟之间该有的温暖和风趣。“空乏其身”这个小小的幽默,希望你能坦然接受。 言归正传,据山外的村民所说,夜里常看到里火山附近有灯火闪烁,山下也常有动物尸体暴毙在外,不是烧焦的就是撕碎的。 传闻是受了天外陨石的影响,很多动物变得嗜血好杀。但我看来此事另有蹊跷,可能里火山内部也出现了问题。你此次下山历练,首要任务就是探查里火山附近的异常。 包里的符咒和白布衣都能派上用场,其中红色火符共三十张,分上中下三品,不可越过自身修为强制催动,不然灵力反噬伤及自身。另外两张金符虽然没有攻击性,但与我心神相应,一旦发动,即使相隔万里我也会前来助你。来得及就帮你撑腰,来之不及亦可替你报仇,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良符。有此二符你大可了断后顾之忧,放心闯荡天下。 那件看似寻常的白布衣名叫炉中玉,是我秦家代代相传的至宝。民间常说“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此衣亦是如此。 它不用水洗只用火烧,穿脏了投入火中即可,世间凡火不会伤其分毫。火净垢除,皓然如雪,穿得时间越久它就越漂亮。是我偏爱红色,长久不曾穿它,所以它从曾经的锦绣绮罗变成了现在麻布粗衣的模样,你可不要嫌弃。 不过最为贵重的还是这本无字天书。此书是我九离寨偶然所得,数百年来都无人参透,据说它的前任修炼了书内功法,从此纵横神州再无敌手,劈山断海那都不在话下。 你小时候舞刀弄剑,常常弄出伤口,鲜血溅得到处都是。有次溅到了这本书上,显露出文字,它和你滴血认主了。这书也不怕火,想要看到其中内容,得靠灵力催动,有多少修为就能看多少内容。 如你所见,给你的东西都是潜力型的,经久耐用,成长性极高。非是姐姐小气,只是强力的法宝起不到历练的作用,反而容易因财招祸,这和不给你银票是一个道理,你要明白姐姐的苦心呐! 说起银票,我建议你回到十里火道,朝里走七百五十步就会到达结界入口。那有一道石门,进去后随便杀几只妖兽,然后用它们的妖晶去城里卖钱,就足够你吃烤羊。 要是打不过的话也可以捡点柴火去卖,火灵枝油脂多、火势大非常耐烧耐烧,还是很有卖头的。以秦少侠过人的才智和三年来的刻苦锻炼,做个樵夫还是绰绰有余的。 如果你已经不幸地吃了霸王餐,我建议你机灵点想办法开溜,跑不掉的话,给人擦擦盘子抹抹桌子也未尝不是一种历练。无论如何,别坏了家族声誉,否则,那门亲事…… 嘿嘿! 祝秦少侠武运昌隆,早遇仙师。 秦洛绫亲笔 “我靠,出门历练也不说点吉利话,一会报仇一会亲事的,这都是些什么虎狼之言!” 看罢书信的秦鸿曦浑身上下冷汗不止,身无分文的失落已算不得什么负面情绪,无数次质疑自己身世的秦鸿曦,再次陷入了沉思。 回首往昔,岁月狰狞…… 话说秦洛绫五岁那年,其母谢红舒诞下弟弟之后便撒手人寰了。数月后,由于父亲秦炎过度思念妻子,最终抑郁成疾,悲然离世。 从那以后,年仅五岁的秦洛绫既要学着打理族中事务,又要照顾襁褓中的弟弟,不得不坚强起来。 曾经活泼开朗的小女孩,逐渐变成了威严冰冷的圣女。 分饰两角的秦洛绫极度热衷于模仿漫画书里的夸张情节,外冷内热的她经常以训练之名将秦鸿曦烧的衣不蔽体、头破血流。秦鸿曦光着腚子在寨中东窜西逃、边跑边喊救命的狼狈模样至今仍让大家记忆犹新。 那些年被姐姐所支配的恐惧让秦鸿曦不寒而栗,他猛地回过神,用力地摇了摇头,将思绪拉回了现实。 思绪稍定,还是决定先去十里火道赚些盘缠。 秦鸿曦催动真气烧掉了书信,将衣物符咒统统收进了包里,准备折回十里火道。 没走两步,他越想越气不过,拿出一张金符捏在手里,对它咆哮道:“呵!区区九离圣女,也敢设计刁难本少侠。断人钱财,算什么君子所为?你和它不是心有灵犀吗?告诉你,现在我就回去干票大的,你的下三滥手段阻止不了我!” 话音未落,一阵妖风自西向东迎面吹来,刮得秦鸿曦小脸生疼,眼睛都睁不开。他连忙转身,紧紧躲在黑石后面,两手把尚未打结的包袱死死地捂在怀中,只待风停。 此时,九离寨正殿。 “阿嚏!” 秦洛绫坐在大堂,端着一只朱红花神杯正要饮茶,突然打了个喷嚏,坏了兴致。 她放下杯子,对着对坐的中年男子抱怨道:“准是那臭小子发现少了盘缠,在说我坏话!” “鸿曦生性善良,不恋财物,是个修行的好苗子,就是性格单纯了些,还需要磨练。”中年男子衣着朴实无华,但看上去格外精神,听了秦洛绫的抱怨之后,他随意附和了一句。 秦洛绫微微叹气,开始担心起来:“哎,这孩子自幼仰慕仙道,平日里就爱舞枪弄棒,此番下山不知要惹出多少祸事。” 男子微微点头,表示同意:“鸿曦心中有道,能辩是非,好打抱不平。而如今人心愈坏,世间多有不公之事,以他爱替人出头的性格,惹事在所难免。” “说起这世道,只怕是要变天咯。”男子端起茶杯一饮而尽,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秦洛绫眉头一紧,好奇道:“不知先生此言何意?” 男子也不多卖关子,直截了当道:“先是天降陨石,出现瘟疫,之后长庚武者出山、白虎传承现世,可见刀兵劫已不远。届时人们放下农具参军打仗,必然血气冲天,五谷不生,不知还要饿死多少。” 男子放下手中茶杯,起身走到门边,指了指西北。 顺着那指尖望去,有一月一星悬挂于西北天空,清晰可见。 “日月星并出于白昼,是谓争明,此象国家必乱。月明,则君弱臣强。星大且明,则大国弱,小国强。不难想象,这神州大地即将生灵涂炭,群魔乱舞。” 秦洛绫听后隐隐为天下苍生感到一丝悲伤,随后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管他谁做皇帝,都与我九离无关,只希望鸿曦别去掺和这些破事。世人总爱这般无休无止的争斗厮杀,谁要是敢害鸿曦,我定将他碎尸万段。” 九离寨隐居深山世代奉火,向来对外界的尔虞我诈深恶痛绝,秦洛绫更是个通天感人的直率性子,一想到外界的险恶,她不由地替弟弟担心。 所谓关心则乱,越想越是难以自制,一股充满狂暴和毁灭的气息,被瞬间释放出来,吓得“火荒”境内无数生灵都在瑟瑟发抖。 “你这小姑娘,说着说着就认真了,淡定淡定。” 听到男子说话,秦洛绫才意识到失态,迅速起身给男子鞠躬赔礼:“一时妄想,还请先生见谅。” “哈哈哈,无妨无妨。憋了十多年的火气,发一发也是好的。”男子微笑着点了点头,左手依旧悠哉地捋着胡须,右手轻轻地晃了晃食指。 还在低头赔礼的秦洛绫突然被一道清风托起,男子抱拳辞行道:“你放心,我和你的宝贝弟弟颇有缘分,自会在暗中保护,真有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定然会出手相助。如今他已下山,我也不宜久留。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秦洛绫连忙还礼,躬身再拜:“有劳先生。” 等她直起身子,哪里还有半个人影,中年男子早已不知了去向。 片刻之后,狂风渐停,秦鸿曦骂骂咧咧地转过身来,插着腰杆骂道:“贼老天,犯的什么浑,青天白日的刮这么一阵妖风,吓唬谁呢。” 一番清点之后,确认包内衣物俱在,唯独手里那张保命金符不见了踪影。 “这金符毫无威力,和穿云箭有什么区别?还没火符来的实在,少一张也无妨。”秦鸿曦向来心大,并不纠结此事,扎紧了包袱,继续朝着十里火道奔去。 秦鸿曦按照信里的指示,捏着避火诀走了七百五十步,终于到了结界所在。左手边黑乎乎的一片,和整条火道的石壁都无二样,一眼扫去,并没看出什么机关名堂。他心想:姐姐虽然平时爱戏弄我,但正经任务肯定不会含糊。既然没有刻意交代应对结界的方法,想必推开石门就能进入。 秦鸿曦下意识地认为石门很沉重,他也不愿白费力气,直接往后退了几步,借着助跑的力量一脚踹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这少年就消失在火道之中。 万万没有想到,信中所说的石门竟然不翼而飞,秦鸿曦一脚踢空,正如烂泥一般趴在地上。 在哪跌倒就在哪躺一会,他一边揉着屁股一边打量着火灵洞的内部环境。 结界内别有洞天,下宽上窄像极了一顶盖在地上的草帽。原本够两人出入的石门已经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个一丈来高的破洞。洞口上方隐约能看到“火灵洞天”四个剑气所成的古字,透过洞口还能看见外面飘忽不定的火焰,内壁是清一色的蓝色冰晶,与洞外形成了一幅冰火交织的奇幻景象。 不难发现,这结界入口应是设了一个障眼法,洞内能看到洞外,洞外却看不到洞内。 整个火灵洞蓝壁黑土,除了洞口有些残缺不全的动物尸体,再也看不到其他东西。 洞穴深处透着光亮,秦鸿曦歪斜着身子站了起来,他拔出腰间火龙刀,小心翼翼地向深处走去。 越往里走,越是觉得温暖明亮。大约走了两百来步,终于看清前方有两棵红光大树。 这种树木只生长于火灵洞内,无法在外界存活,因此称为火灵树。此树一生只结一次果,结果之后就开始自燃,直到树身化为灰烬,才会有新的树苗从地下生起。 秦鸿曦远看是两棵泛着红光的大树,行至跟前才发现树身通体漆黑,已经开始炭化。也许是走的累了,突然间困意袭来,他便靠着大树迷迷糊糊地打起盹来。 要知道越过这两棵火灵树,便是火灵洞内群兽的聚集地了。换作平时,谁敢这样在树下打盹,早被妖兽们撕碎啃食了。 巧的是秦洛绫刚才发了一通无名火,洞内妖兽都受到了惊吓,至今不敢出来活动。这小子也是沾了他姐姐的光,才能如此安睡。 “师傅,这羊腿怎么烤糊了?” 大约睡了半个时辰,秦鸿曦突然开口道:“师傅,这羊腿怎么烤糊了?” 话音刚落,他自己“唰”地一下蹿了起来,连忙将衣服甩到地上,仔细一看上衣已被烧了个破洞。 “我说今天的烤羊怎么有些糊呢……原来是做梦呀,哈哈哈!” 秦鸿曦打开包袱,万般无奈地换上了粗麻布衣,不经意间瞟到了那本无字秘籍,一时心血来潮,开始钻研起来。 催动真气,果然有文字显现,“火龙诀”三个大字瞬间出现在封面。 翻开第一页,一条目光森冷的大黑蛇正张着血盆大口,仿佛要吃人一般,直勾勾地瞪着自己。 秦鸿曦完全没有预料,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急忙翻了过去。第二页写着“闻龙诀”三字,后面记述着一些文字和图案,显然是它的修炼方法。 接着往后翻,每隔几页都有一条一模一样的开口大蛇,只是无论他怎么尝试,书本上都没有再多出一图一字。心想后面的功法可能和自身修为相关,秦鸿曦也不纠结,专心致志地开始修炼第一层。 除了几句稀里糊涂的口诀,剩下的都是刀法图示。 这套刀法勇猛彪悍,气势逼人,出乎意外的契合秦鸿曦。一直练得大汗淋漓,他才想起今天的午饭还没着落,于是从包里拿出了仅有的两个鸡蛋,边吃边向洞穴深处走去。 走了大约四五百步,还是没有见到一只妖兽,肚子已经咕咕作响,两只脚底板也隐隐作痛,秦鸿曦逐渐打起了退堂鼓。 “按姐姐那轻描淡写的口气,这火灵洞应该遍布妖兽,如今一只都见不到,不应该呀?”懵懂少年,小小的脑袋里充满了问号。 正思索间,一阵恶臭从脚下传来,秦鸿曦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堆新鲜粪便。 他一手抱在胸前,一手捏着下巴,有条不紊地分析道:“从地上新鲜的粪便和凌乱的脚迹来看,此处应是发生了某种变故,才导致群兽集体跑进了洞穴深处。过于深入极可能会遭到兽群包围,虽然少侠我天赋异禀,但作为一个顶级的狩猎者,避免无谓的战斗、保持充足的体力才是野外生存的第一原则。三十六计走为上,溜了溜了!” 一想到这,秦鸿曦慌的一批,哪里还有半点脚疼的样子,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朝着原路返回。 “不就是顿烤全羊嘛,啥时候吃不是吃?” “自己的口腹之欲都控制不了,还谈何修行?” “神仙也会肚子饿,砍柴只是对我少侠身份的一种掩护,无妨无妨……” 对于樵夫身份耿耿于怀的少年,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使出火龙刀法,对着两棵无辜的火灵树就是一顿狂劈猛砍。 “先生常常教导‘做人不能贪得无厌’,拿的太多只会耽误我的行程,耗损我的体力。”量力而行的秦鸿曦把刚才烧坏的衣服一条条撕碎,拧成绳子后将火灵枝牢牢捆在了背上,就这样哼着小曲儿,悠哉悠哉地朝着彩云郡走去。 第四章 拾火村奇遇 秦鸿曦本是九离寨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平时闲的多练的少,多亏了秦洛绫“格外关照”,他才挑水劈柴干了三年脏活。 当然,付出总是有收获的,单看外表他已不是那个弱不禁风的纨绔子弟,比拼体力也不输于同龄的习武之人。但毕竟翻山越岭走了四五十里山路,腹中空虚的他早已是强弩之末。 “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本想空着肚子吃肥羊,现在倒好,连水都喝不上一口。还好我背上柴火不多,不然哪走得动。” “不对啊,这事好像不赖我。本少侠的计划天衣无缝,要不是老姐坑我,我岂能在此受饿?” 饿了头昏眼花的秦鸿曦暗自叫苦,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又往前走了百多步,终于见到里火山外的第一个村子——拾火村。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里火山周围虽然耕地不多,但是密林丛生野木遍布,经久耐烧的硬柴随处可得,因此拾火村的人们祖祖辈辈都以打柴为生。 都说无树不成村,秦鸿曦之所以知道拾火村,不单单因为它离九离寨最近,而是因为有一棵十丈来高的千年古树矗立村口,让身为路痴的秦鸿曦印象深刻。 以前跟随姐姐出门都是直奔彩云郡,不曾在此停留,只是远远地见过这棵大树。如今一步一摇的晃到树下,才终于感到它的震撼:枝繁叶茂,好似神鸟鲲鹏凌空展翅;高壮挺拔,犹如通天宝塔雄镇青山。 “大树底下好乘凉,你这般雄伟,正好做个倚靠。” 筋疲力尽的秦鸿曦把肩头柴火随手一扔,两脚蹬去长靴,如释重负地靠着老树凉快起来。 “哎哟喂,好大的味!” “干啥呢小伙子,看不到这有人嘛!” 秦鸿曦一口一口地喘着大气,正闭着双眼放松。突然听到身后叫唤,急忙蜷起脚扭头观察。 不等他做出反应,两名白发老者已气冲冲地走到跟前。 看到秦鸿曦赤着个脚丫坐在树下,身着白袍的老者气得直跺脚:“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就这么光着个臭脚,简直太不像话了!” 秦鸿曦被说得面红耳赤,还是忍着全身酸痛奋力起身,极其艰难地给两位老者鞠了一躬,诚恳地赔礼道:“对不住二位老先生,晚辈赶了一天的路,实在无力行走,见这有棵大树便想坐下来透透气。不曾留心观察,给您二老添麻烦了。” 看这少年汗流满面,一身麻布粗衣,脚边放着的那堆柴火,印证了他的樵夫身份。 “生活已然不易,还能保持礼数,是个乖孩子。”红袍对少年的态度还算满意,不打算和他过多计较,转身拉着白袍回去下棋。 白袍口硬心软,边走边抱怨道:“再累也不能在风口吹啊,这谁顶得住!” 感觉二位老者大概是原谅了自己,秦鸿曦急忙把遍布水泡的双脚塞回鞋里,继续倚着大树小憩。 大约休息了半炷香的时间,口干舌燥的秦鸿曦再也忍不住口渴,决定去村内讨口水喝。 没走几步,就注意到先前的两位老者正在树后对弈。方才的糗事又涌上心头,秦鸿曦顾影惭形,又对着两位老者鞠了一躬才继续前行。 “慢着!” 秦鸿曦迟疑了一下,回过头来发现白袍怒目而视,有些生气的样子。 “老人家,不知有何吩咐?”秦鸿曦轻轻走近白袍身旁,抱拳行礼。 白袍指着身边的敞口黄葫芦,煞有介事地说道:“吩咐倒是没有,就是你小子脚气太重,把我一壶好酒都熏坏了,你说怎么办吧?” “老人家,这……这……” 从来没听说有谁能用脚气把酒熏坏,秦鸿曦不知老头用意,一时半会儿竟无言以对。 “这什么这,吱吱呜呜的,难道我老人家还会诓你不成?自己去闻闻,是不是把我的好酒给弄坏了。” 秦鸿曦也不多话,蹲下身来对着壶口扇了扇,并没有闻到任何气味,又拿起葫芦凑到鼻孔闻了闻,还是没有任何气味。 “老人家,我啥味都没闻到。”秦鸿曦如实地回复老头。 白袍故作惊讶道:“没闻到?你的鼻子怕是也被熏坏咯,你自己尝尝看,是不是变味了。” 秦鸿曦把酒倒在掌心尝了尝,除了沾到手中灰尘的泥巴味,再尝不出任何味道。 此酒和清水无异,这老头到底是何居心? 秦鸿曦充满疑惑,白袍只装作不知,反而神情得意地问道:“怎样,是不是糟蹋了我一壶好酒?” “确是好酒,不知晚辈该如何赔偿?” 其实这酒无色无味,就是普通清水。换作别人如此戏耍,秦鸿曦早就暴跳如雷,大动干戈。偏偏他对上了年纪的老人,天然带有几分尊重,这才压着胸中火气,看看老头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我这美酒千金难买,看你这副穷酸模样,怕是半个铜板都搜不出来,能拿什么赔我?也是老人家我上了年纪,身弱体寒,常年离不开个火炉,今天就便宜你小子了……” 听到这里,秦鸿曦已经猜到了大概,心中极其鄙夷:“这厚颜无耻的老滑头,绕这么个大圈无非就是贪图我身后那捆火灵枝,且看他后话如何。” 秦鸿曦也不打断,静静看着老者演绎。 当下说到正题,白袍转怒为喜,双眼放光道:“那些个粗柴烂木容易受潮,烟大火小,忒不耐烧,远没有火灵枝好使。孩子们都去了外地谋生,老人家我手脚不便,难以上山打柴。倘若你还有点孝心,愿意为我老人家着想着想,坏我美酒这事也不是过不去。” 俩老头毕竟是处了多年的老兄弟,眼见少年被讹,红袍只能摇头惋惜。显然这白袍已是惯犯,他的这些下三滥招数红袍也是无可奈何。 这白袍老头一口一个老人家自居,看上去却鹤发童颜,精神矍铄,哪有半点行动不便的样子。 秦鸿曦纠结不已,明显这老头居心叵测不是善类,就该撕破脸皮骂他个为老不尊,可是话到嘴边又变成了:“晚辈冒失,坏了您的好酒,区区柴火理应奉上。” 话一出口,秦鸿曦只想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不是他怕被攀扯怕被非议,实在是看到那苍苍白发,他就于心不忍。 白袍微微点了点头,又继续无赖道:“理应如此。不过看你表情,似乎心有不甘,不是很情愿?” 秦鸿曦懒得搭理,将火灵枝放到白袍面前就要转身离去。 “年轻的樵夫啊,公共场合岂能随意脱鞋,这个小小的教训也是为了你好。”白袍老头自认风趣,又接着道:“但是你这状态,让我很不放心。老人家我德高望重,两袖清风,你要是就这么不情不愿的走出去,对外说我诓你柴火,老夫这一身清誉岂不毁于一旦?我这美酒毕竟是不可多得的绝世佳酿,既已被你玷污,那我就吃个小亏,用它换下你这捆柴火,也算是一桩老少无欺的公平买卖。你要是不喝完,绝对不许离开!” 秦鸿曦对这占了便宜还卖乖的老头很是无奈,丝毫没有再搭理他的想法。原本指着这捆火灵枝换顿饱饭,不想想到被这老泼皮耍赖讹去。 哎,就当出门行善,积攒人品了。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红袍突然开口道:“年轻人,你奔波一天很是劳累,还是回来把这水喝了吧。不然以老白纠缠不休的性格,是不会轻易让你离去的。” “对,不把这葫芦里的水喝光了,你休想离去。” 说完,白袍意识到自己口误,连忙改口道:“不对,不把这葫芦里的酒喝光了,你休想离去。” 秦鸿曦明知葫芦里是水,不想背个拿柴火换美酒的名头,心里很不情愿。但仔细一想,自己确实奔波了一天口干舌燥,就这么走了也不知道那老泼皮还会怎么折腾。 感觉红袍老头是真情实意为自己打算,不像是等着看笑话,秦鸿曦这才青着个苦瓜脸回来喝水。 真是口渴极了,秦鸿曦抱起葫芦大口痛饮,“咕噜咕噜”的喝水声不绝于耳,仿佛没个尽头。 起初并没发现什么不对,直到他的肚里再也装不进一滴水,他才开始质疑:这小小的葫芦是怎么装下这么多水的,直到现在都没有喝完? 秦鸿曦一头雾水,肚子里也满满的都是水,因为喝的太饱导致发不出声来。 红袍仿佛知道他的想法,给他指了指地上:“喝的太多需要运动消化,听说火灵枝做的拐杖温热暖和,最适合老人家,你且去做两根来。” 秦鸿曦受先生的教导,深具尊老爱幼之美德,对老人家素来有三分敬意。喝下葫芦水后浑身舒畅再无半点酸痛,整个人精神倍增,连脚底豆大的水泡仿佛也消失了。秦鸿曦断定眼前这二位必然是世外高人,想到这些,他更加不敢怠慢,听从老者吩咐乖乖地削木头去了。 秦鸿曦从小舞刀弄剑,闲来无事就照着书上的图案自己制作兵器,刀枪棍棒他都做过,雕龙画凤也是略有心得。不过一顿饭的功夫,两把穷工极巧的龙头拐杖就做好了。 秦鸿曦把两根拐杖捧在胸前,毕恭毕敬道:“前辈,拐杖做好了。” 两位老者拄着拐杖试走了一圈,都表示满意,红袍赞道:“不错不错,确实心灵手巧”。 二老者回到座上,红袍拿出一颗黄豆放在手心,对秦鸿曦招了招手,道:“你这龙头杖雕工精美,长短适中,握在手里极为舒适,显然是用了心为我二人量身定做。老头我年逾古稀,不会白要你的东西。看你奔波一天腹中空虚,我这有黄豆一粒,你且拿去充饥。” 红袍老人看上去仙风道骨,和蔼可亲,应该不像白袍那样爱戏弄人。只是这一粒小小的黄豆,塞牙缝尚且不够,如何能够充饥? 秦鸿曦内心疑惑,但还是照做,收下了黄豆。 果不其然,这颗黄豆和之前的葫芦水有异曲同工之妙,每吃下一粒豆果,壳内便有新的豆果出现。 一连吃了七粒,饱的不能再饱。秦鸿曦突然面露难色,似乎有什么不情之请。白袍见状,也不让他难堪,袖口微微一扬,地上的黄葫芦就飞到了秦鸿曦手里。 秦鸿曦接过葫芦喝了一大口,感觉肚子舒服了很多,准备给二位老者行礼答谢。刚迈出一步,全身上下所有关节就如同被捆满了爆竹一般,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两股暖流不断在体内游走,最后汇聚于脐下三指才停歇。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秦鸿曦对仙侠小说的痴迷程度,早就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了。此刻身体出现的种种异样他再熟悉不过,这正是气脉全通,圣胎凝聚的前兆…… 本以为寻仙之路会异常艰难,岂料头一天出门就遇到了两位高人赐仙酒、仙豆,再木讷的人也能猜到两位老者来历不凡。 “二位仙翁对我恩重如山,请受晚辈一拜。”秦鸿曦说完就要跪拜行礼。 只是这一跪却怎么也跪不下去,空中仿佛有一堵无形的气墙挡在他的身前。 白袍挥了挥手,示意秦鸿曦起身:“你我既非君臣,又非师徒,更无半点血亲,不必跪拜。” 秦鸿曦虽然跪不下去,依然躬身作揖:“二位仙翁的大恩大德晚辈无以为报,不如……” “不如什么?” 原本还深受感动,一本正经的秦鸿曦,突然一脸狡黠道:“不如二位仙翁收我做个徒弟,传我长生不老的法术,好让我在二位身旁尽孝。” 白袍斩钉截铁的拒绝道:“不行!” 秦鸿曦心想,是不是自己太过心急了,长生不老的法术哪能这么轻易学到,不如退而求次:“不方便的话,传我降妖除魔的本领也行,替天行道向来是晚辈的志向……” 白袍还没等秦鸿曦说完,就打断道:“不行。” 秦鸿曦仍不死心:“如今瘟疫肆虐百姓疾苦,炼丹济世正是晚辈夙愿。” 换作是寻常宗门,多半已被这不折不挠的拜师精神所打动,哪怕底子差点,留在门中当个主事也不埋没了他能屈能伸的厚脸老皮。 红袍静坐一旁,笑容可掬地看着秦鸿曦,他也不愿刁难,安抚道:“好了孩子,你聪明伶俐,有善心,重孝道,是个修行的好苗子。只是我二人闲云散鹤游戏惯了,没有时间教导你。以后自会有人来做你的师傅。” 听到这里,秦鸿曦也知道拜师之事不可强求,转而好奇道:“敢问我那师父尊姓大名,仙居何处?我将如何寻他?” 红袍实言相告:“那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只是时机未到,还不能收你为徒。” 秦鸿曦禁闭双眼,回忆着身边每一个人,到底谁最有可能当他的师傅? 看着秦鸿曦抓破头皮的猴样,红袍打断了他的思考:“道法自然,修行人岂能执着妄想?天色不早,你还是快快进城吧。” 秦鸿曦本想进村讨口水喝,然后就去城里卖柴。如今已用柴火和老者换了水喝,再没有进村的必要。此时神清气爽,体力充盈,不如再回火灵洞去赚点盘缠。 “有道是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我这豆壳亦有容纳万物之方便。你吃完了我的黄豆,留下空壳无用,便一并送你了。以后叫它‘芥子袋’就行。” 红袍话音刚落,那黄豆壳就变作一个巴掌大的锦囊,挂在了秦鸿曦的腰间,脑海里也同时出现了两句口诀。 不等少年做出反应,白袍接着说道:“没错没错,你这小娃不光脚气大,酒量也大得很,把老夫珍藏多年的好酒都喝光了。就是不知你口气大不大,有没有把我的葫芦喝臭?这宝贝能吞吐水火、包藏……” “哎哟喂,哪来的虱子!?”白袍话没说完,就感觉下巴被虱子咬了一口,他气呼呼地扯下一把胡须,满脸嫌弃的对秦鸿曦斥责道:“准是你这臭小子长久没有洗浴,虱子都跳到我脸上了。老人家我有洁癖,年纪大了烧个热水洗浴有多不方便你知道吗?看着你那脏兮兮的绳子我就来气,快拿着你的柴火走远点,别耽误我们下棋,一会太阳下山了……” 二位老人慷慨的赠送宝物,把秦鸿曦激动得热泪盈眶,但又觉得萍水相逢,受之有愧,正思索要不要拒绝这天上掉下的馅饼,白袍老头却又开始为老不尊…… 秦鸿曦大小是个寨子里的少爷,几时被人嫌弃过不爱洗浴,当下恼羞成怒,准备挑一挑老头的毛病。 这白袍老头可谓是无赖帮的祖师爷,只要自己放屁舒服,哪管闻屁的人受得了受不了,他一挥手,一阵清风便将秦鸿曦吹的老远,根本不给气急败坏的少年回嘴机会。 等秦鸿曦回过神来,他已身在百丈之外,腰间不知何时多了个黄葫芦,那几条用破布衣拧成的粗绳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华贵无比的白玉长绳。 不难猜到,这黄葫芦和白玉绳都是白袍老头所赠,本欲破口大骂的少年泪如泉涌,他抹了抹眼泪,对着那棵雄伟的千年古树深深鞠了三次躬,然后依依不舍地朝着彩云郡走去。 “这小子就是脚气大了点,其他都还挺不错。” “嗯,孺子可教。” 两位老者依旧悠然自得地在树下对弈,目光始终注视着棋盘不曾离开。 “二位老仙别来无恙,贫道稽首了。” 说话之人是一中年男子,他身长八尺二寸,头顶纯阳巾,衣黄杉,系皂绦,相貌非凡,神采奕奕。 两位老者抬头扫了一眼来人,回礼道:“原来是回道人,好久不见。” 被称作回道人的中年男子故作生气道:“确实是好久不见,若不是二位专心下棋,我岂能给人家当了三年的教书匠?” 白袍好像被说中了什么心事,老脸一红,连忙解释道:“我这不特意来处理了嘛。我整整一池仙水都让你徒弟喝完了,如今他穴脉畅通,修炼起来事半功倍。还有老红的黍米丹,凡人吃一颗就能增寿百年,那小子吃了整整七颗。两两相加,活个一千岁总没问题吧。” 回道人忧心道:“寿同天地一愚夫,光是长生又有何用,他先天受损冲动易怒,就怕他难悟大道。” 白袍反驳道:“别说没用,所谓先天不够后天来凑。如今修复了根基,打通了气脉,只要一心向道,登天造册那是指日可待。再说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虽说我二人有些疏忽,说到底还是他命中该有此难,你堂堂回道人难道还参不破这因缘命数?” 红袍道:“确实如此,福祸无门惟人自召,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回道人微微叹气道:“话虽如此,可如今三光现世,四象临凡,天下即将大乱。可怜了这时代的众多生灵。” “你这天下第一的热心肠,许是红尘待得久了,又乱发慈悲。岂不闻‘无魔不成佛,无魔不成道’,修行人不历魔考,如何能够证道?别管那么多,哪个神仙不是从凡人修来的,走走走,喝酒去。” 白袍说完,三人会心一笑,纷纷化作常人打扮出现在彩云郡内,有说有笑地走进了望仙楼。 第五章 合谋卖货 秦鸿曦从小的梦想就是长生不老,做个斩妖除魔的潇洒剑仙。可是从小到大,身边的人和事仿佛都在描述一个事实,这个世界是没有神仙的。 万万没有想到,出门的第一天,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居然让自己给遇到了。 细细想来,今天的这段经历其实也是小说里常有的情节,只是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自己身在其中浑然不觉,整体表现也和小说里那些傻人有傻福的愣头青无二。到现在他都还想不通,二位老者为何这般厚待自己? 一会儿摸摸锦囊,一会儿摸摸葫芦,少年的内心满是兴奋和喜悦。当他摸到肩头的白玉绳时,白袍老头的种种“恶行”浮上心头,心想着日后得道成仙,非得把他胡须拔个一干二净,于是就给这根白玉绳取了个生动形象的名字——白胡子。 “白胡子”确实是白袍老者的胡须所化,但是秦鸿曦并不知晓。经过这一番际遇,他俨然成为了修真界的怪胎。 正常来说,一个人的修为、境界和寿命往往都是互相匹配。可秦鸿曦的修为仅在炼气初期,经脉大穴的开发却已达到筑基,千载寿元更是与金丹无二。 单论肉体强度他已堪比筑基,奔跑速度比之前快了两倍不止,仅仅半个时辰就跑到了彩云郡。 得益于里火山周边丰富的矿产资源,彩云郡的采石业和锻造业都极为发达,这里盛产玉石和兵器,一郡之内就有五家铁匠铺和若干珠宝店。 秦鸿曦虽然不是第一次来彩云郡,但以往都是来吃喝玩乐,并未留心城内格局。 反正是第一次做买卖,也不清楚火灵枝的价钱,他已经做好了对方给钱就卖的心理准备。 这小少爷向来心大,也不找人问路,凭着以前模糊的记忆来到了最近的一家铁匠铺,高声喊道:“卖柴火咯!上好的柴火!” 喊了半晌也不见回应,只有叮叮叮的打铁声不绝于耳。想必是没人听到,秦鸿曦索性背着火灵枝走了进去。 “卖柴火咯,上好的火灵枝咯!” 一个中年铁匠和一个少年学徒正围着房间中央的大火炉打铁,见秦鸿曦进来叫卖,两人便停下了手中活计。 中年男子看起来高大魁梧,明显是这家铁匠铺的主人,少年和他长得有几分相像,多半是父子关系。 铁匠略显惊讶地问道:“你卖火灵枝?” 秦鸿曦道:“是的,整整一捆火灵枝。” “小伙子,火灵枝并不多见,偶尔才从火山上滑落几根,你说有整整的一捆,是不是哦?” “不信你自己看。” 铁匠凑近看了个仔细,转而好奇道:“确实都是火灵枝,你这么多都是捡来的?” 秦鸿曦不爱撒谎,但也不想全盘托出:“这不是捡的,是砍的。但是哪里砍的我不能告诉你。” 铁匠追问道:“你还能砍来吗?” 秦鸿曦不假思索地答道:“能啊。” 这少年麻布粗衣,汗水浸透头发,乍一看就是个年轻樵夫。 但仔细一看,他面如白皙,不像干粗活的样子,腰间挂着佩刀、葫芦和锦囊都彰显出他的不凡,加上用一条华贵无比的白玉绳捆绑柴火,这整体给人留下一种富家子弟离家出走、自力更生的感觉。 铁匠回过神来,继续问道:“你还能砍到多少?” 这铁匠不说买也不说不买,只是没完没了的问个不停,秦鸿曦已经有些不耐烦道:“要多少有多少,但我一次只能背这么多。你到底买不买呀,不买我还得去别家问问,晚饭还没着落呢。” 中年铁匠姓陆,拾火村人氏,他在家中排行老四,跟随父亲打了一辈子的铁。由于老爷子年事渐高,已经回到拾火村养老,他便接下了这间铺子。 老爷子没事总爱喝点小酒,只要不下雨就会去山里打柴,家里酒喝完便驾着驴车进城,将柴火送给老四之后,自己打壶小酒悠哉悠哉地回村,过得十分自在。 陆老四接管铺子已有多年,他为人热心实诚,价格又公道,打造的东西经久耐用,因此人们称他为“陆老实”。 这不,看到初入江湖的耿直少年,老实人的老实毛病就又犯了。 “想必你还不知道这火灵枝与普通木柴的区别,等我来给你说说。普通木柴,一斤能卖十文钱,烧成木炭的话,一斤能卖三十文钱。火灵枝本身就属于木炭,不但高温耐烧,而且烟小不易受潮,所以价格一般是普通木炭的十倍。” “我这是小本生意,一般木炭就能对付,没必要收火灵枝,希望你别介意。不过眼下倒真有一个好去处,城东的王家庄要打造兵器,他们手里有一堆铁料始终无法熔化,因此正在高价收购火灵枝。你这一捆看起来不下十斤,卖给他们最少会翻五倍,赚个十五两银子没有任何问题。” 秦鸿曦听的心潮澎湃,口水直流…… 要知道一两银子就足够三五个人大吃一顿,十两银子便能在望仙楼吃上一顿烤全羊。 烤全羊虽然不算稀有,中原很多酒楼都能吃上,但大多是来自本地的普通山羊。要想品尝到酥脆肥美的塞外肥羊,除了穿越大漠亲自去到开州,便只能来望仙楼了。为了给顾客品尝到原汁原味的塞外烤羊,望仙楼准备了专用的火炉,还请来了塞外的厨师和舞姬,客人们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感受着异域舞姬的曼妙多姿,实在是人间不可多得的享受。 不知是不是腹中尸虫作祟,秦鸿曦突然出现了幻嗅,虚空之中仿佛有一股股浓烈的孜然味不断地勾着他的鼻子朝门外走去…… 陆老实见这少年失了神一般向外走,赶紧一把拉住,劝道:“年轻人,这样就去可不行。那王家庄的主人王老五,表面上和善可亲,暗地里没少干坑人害人的勾当,和他做买卖可得留些心思。你要是穿着这身脏衣服去,让他见到这么多火灵枝,指不定会生出什么坏心思来……” 陆老实将五两银子按在秦鸿曦手中,安排道:“你先在我这洗把脸,然后拿这五两银子去买套干净衣裳。到了王老五那里,你只说家住玄威郡,父亲是商人,听到此处高价收购火灵枝,特地来做买卖。这是我儿子陆神闻,昨天刚来学习打铁,城里人都还没见过他。等会他与你去做个脚力,陪你去王老五那走一趟。这五两银子嘛,你卖了钱再还我。” 陆老四古道热肠,想到自己也曾是少年,也曾满腔热血,忍不住地帮秦鸿曦出谋划策。 人们之所以叫他陆老实,并不是说他愚笨好骗,而是说他老实本分。老实不是不会撒谎,而是不愿害人。他从不觊觎不属于自己的财富,从不应承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买卖,接管店铺多年口碑都是极好。他既不惹事也不怕事,向来看不惯贪夫徇财的丑陋嘴脸,因此经常不可避免的得罪小人,但他得罪的都恰到好处,经常让对方找不到借口报复。 起初秦鸿曦还有些不解,这大叔塞给我银子干嘛?听完铁匠一席话,才恍然大悟,感动得不行:“原来大叔是个好人呀,一开始问东问西的,我还嫌你啰嗦,搞了半天是替我担心,怕别人会见财起意。是我格局小了。” 言毕,少年卸下肩头柴火,将身上粗麻布衣一把丢进火炉里,看得铁匠父子二人莫名其妙。 要是寻常衣物丢进火里,不出片刻就会化为灰烬。眼前的麻布衣却越烧越亮,渐渐与炉中火焰共成一色,没有丝毫损坏的迹象。片刻后,依附在白布衣上的污垢渐渐消失,秦鸿曦用刀尖将其挑出,轻轻抖了两下,像似炭渣一样的黑色小块纷纷落地。原本平淡无奇的粗麻白布,变成了亮白如雪的锦罗玉衣,看得父子二人纷纷傻眼。 秦鸿曦暗自庆幸,还好姐姐这次没有戏弄自己,不然这烧衣服的迷惑行为难以解释。 秦鸿曦把银子还给了陆老实,对二人说道:“萍水相逢,大叔待我如此真诚,我也不能瞒你。我姓秦名鸿曦,家住南荒九离寨,此次下山历练走的匆忙,忘带了盘缠,所以才打柴卖钱。出门在外我也不想节外生枝,既然王老五生性狡诈,我这火灵枝又不得不卖与他,不如就按大叔的计策,委屈小哥和我走我上一趟。到了王家庄,小哥你先行离开,其他的我自己应付。” 陆神闻是个孝道的孩子,父亲这一番安排助人为乐,并没有什么不妥,他找来一根新绳捆住了火灵枝,然后引着秦鸿曦朝王家庄走去。 王家庄之所以高价收购火灵枝,全是因为万兽山外的那块天降陨石。陨石坠地已有四十五年,朝中秘门和民间术士都曾费心研究。只是它过于坚硬,刀斧不能劈,水火不能化,又没带来什么实质影响,慢慢的人们便将它遗忘了。 没过几年,陨石附近逐渐有不知名的妖兽出没,瘟疫也随之而来,一时间死伤无数。幸亏长庚门出了一个弟子,号东山老人,他在陨石附近创建了启明宫,才以惊世之才平息了那次瘟疫。 但是妖兽之乱却一直未能根除,至今仍在为害四方,尤其以东部三郡受灾最重。 至此,朝廷逐渐重视,再次重启了对陨石的研究。 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军中突然弄来了百斤陨铁,命令王老五的哥哥王建南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打造成兵器。 王建南是当朝大将军成不遇的左膀右臂,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家中的金银珠宝早已堆积成山。但对大将军的命令,他从来不敢怠慢。对他而言,家里的财富十辈子都花不完,但命只有一条。寻常柴火所能提供的温度,根本不足以熔化陨铁,唯有燃烧大量火灵枝所产生的温度,才有熔化陨铁的可能。因此他郑重地吩咐了王老五,不论花多少钱都得凑够火灵枝,尽快把这一百斤陨铁熔化,然后做成武器。 没一会儿功夫,秦鸿曦和陆神闻就到了王家庄,和王老五撞了个正着。 王老五打量了二人一番,喜出望外,连忙对着少爷打扮的秦鸿曦问道:“你们是来卖火灵枝的?” “正是。” “这么一大捆火灵枝,怎么也得有十来斤吧,我全要了,咱们进屋详谈。”王老五看着整整一捆火灵枝满心欢喜,拉着秦鸿曦就往前厅走去。 陆神闻则将火灵枝放在门内,转身就走。 王老五听到动静回头察看,不解地问道:“这是?” 秦鸿曦微微一笑,解释道:“这是家里的仆童。来的时候就吩咐过,要是王员外收了火灵枝,他就抓紧时间去安排住宿。” 王老五道:“照这么说,公子应是外乡来的?” 秦鸿曦边走边道:“我家住隔壁玄威郡,家父行商,南来北往,偶然听说彩云郡高价收购火灵枝,特地让我给王员外送来。” 王老五真诚的问道:“令尊有心了。眼下我确实需要大量火灵枝,不知贵府还有多少?” 秦鸿曦努力搜寻着脑海里最刁难人的脸庞,白袍老头赫然出现,于是以他为原型,胡诌乱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爷爷是个老寒腿,一天到晚都要向火,常年离不得火炉。寻常柴火他还挑剔得很,一会儿嫌烟子大,熏黑了房子;一会儿嫌不耐烧,添起火来麻烦。直到用了火灵枝,他老人家才算满意。家父孝道,已连续多年不惜高价地收购火灵枝。家中库存嘛,没有千斤也有八百,不知员外想要多少?” 王老五听到‘千斤’这个数目又惊又喜,既如同吃了一剂定心丸,又担心这小子信口胡言,于是面带微笑且认真道:“有多少我便收多少,总之是多多益善!不过……小兄弟,这种事可不能拿来开玩笑啊!?” 秦鸿曦极其真诚地答道:“我奉家父之命来这做生意,哪敢和员外开玩笑。家父吩咐,让我先带十斤过来,看看生意好不好做,值不值得冒险惹老人家生气?” 王老五心想:都怪大哥来迟一步,才被猎火门那帮妖道抢先收空了火灵枝。如今我高价收了三天,也不过寥寥数斤。这小滑头身上倒是蛮有希望,就是在这绕山绕水的令人可恨。哎,眼下大局为重,只能先任他宰割了。 “我原本按照市价十倍收购本郡火灵枝,但小哥你远道而来,量也不少,我便以市价二十倍,也就是六十两银子收了这十斤,这也代表我想继续合作的诚意。请你回去告诉令尊,火灵枝有多少我都按这个价格照收不误。等过了这事儿,我们再一起给老爷子收集柴火。” 王老五起初是以五倍价格收购火灵枝,但收了一天也没收到,第二天改为十倍,才陆陆续续收到一些。 一捆火灵枝卖了六十两,相当于六只烤肥羊,按理说秦鸿曦早该出现幻嗅,但他这次有备而来,镇定异常:“王员外出手果然阔气,这次买卖非常愉快。今天天色已晚,我且在城中住下,明天大早便回去报告家父,相信很快就能把全部火灵枝送来。” 秦鸿曦说完又和王员外寒暄了几句,收起银子便奔向了望仙楼。 “陆大叔,陆小哥,多亏你们的帮助,我那捆火灵枝卖了整整六十两银子。真是出门遇贵人,今天我秦鸿曦一定要和二位交个朋友。走走走,我在望仙楼摆了一桌,咱们一起去吃烤肥羊,喝忘仙酒。” 秦鸿曦一路压着兴奋劲儿,生怕被别人当做傻子。毕竟头一天出门就发生了这么多意想不到的好事,怎能叫这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不兴奋呢。 陆老实象征性的客气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这怎么好意思呢……” 秦鸿曦满脑子的烤肥羊,压根没听到铁匠客套,一日三顾的哈喇子不停地往下流淌:“嘿嘿嘿……小肥羊……” “爹,我想吃烤羊!”平时沉默寡言的陆神闻,突然说出了心里话。 陆老实话没说完,又看到儿子真切的模样,改口道:“这怎么好意思拒绝你呢,走走走。闻儿,换衣服!” 父子二人换了干净衣裳,大大方方地和秦鸿曦出了门,直奔望仙楼而去。 其实陆老实答应秦鸿曦去赴宴,并不是他贪图小便宜或是宠溺儿子,更不是馋那一羊一酒。而是他在秦鸿曦的身上,能看到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他一生以火为伴,最想守护的自然是那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的腾腾烈焰,最痛恨的就是那些随意碾碎他人梦想和希望的行为。 因此,他也不愿因为自己的矫揉造作而熄灭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对快意江湖的美好幻想。 亦如圣人所云:取其金则无损于行。 此心光明,大大方方吃一台饭,有何不可? 秦鸿曦初入江湖便交到了朋友,内心激动不已,一路领着铁匠父子走进了三楼的“彩云”雅间。 落座之后,他装模作样地学了一句小说里大侠们最常说的话:小二,上酒! 第六章 兄弟结拜 “来了您嘞!” 自打秦鸿曦跨进店门,店小二就紧紧跟随,一路跟上了三楼,站在门外等候。 听见秦鸿曦叫唤,店小二立马跑了进来。 “不知客官几人用餐,要喝点什么?” 秦鸿曦来过这店不下十次,早已轻车熟路:“就我们三人,喝忘仙酒。烤羊可以上了。” “好嘞客官,您稍等。” 店小二在这里干了十多年,南来北往的客人见过不少,但对秦鸿曦的印象却极为深刻,更为恰当的说,是对他的姐姐——秦洛绫印象深刻。 早年间,秦洛绫出门都是轻纱蒙面,但怎么都遮挡不住其天香国色,总有些色迷心窍的登徒子言行轻浮,爱起哄挑弄,让她不胜其烦。后来听取了族人意见,每逢出行必然带上四名带刀护卫,稍有不爽,便寒光出鞘。从此以后,秦洛绫所到之处都是鸦雀无声,旁人即使有色心,也没色胆直视。 她们每次来都直奔三楼,只要秦鸿曦跟着,必然会点一只烤羊,期间还听他喊了几次姐姐。 这一行人的来历没人知晓,也没人敢打听。 今天秦鸿曦一人先来定了雅间,原以为红衣女子一行随后便至,岂料他的客人竟是城南铁匠陆老实和一个黄衣少年。 店小二内心疑惑却没时间多想,急忙下楼拿酒去了。 不一会儿,几个伙计就把烤羊、火盆和美酒都抬了上来,开州厨师正准备为众人分肉,就听到屋外传来了阵阵细碎的脚步声。一个浓妆艳抹的貌美妇人,领着一群娇艳欲滴的绝色女子徐徐走进屋内,给三位客官鞠躬问好。 陆神闻年纪尚幼,瞟了一眼就面红耳赤,低头不敢再看。陆老实也是尴尬得不行,疑惑地看向秦鸿曦:“这是……?” 秦鸿曦偶尔也会调戏下小丫鬟,却从未见过这般阵仗,以前都是跟着秦洛绫来的,哪里见过这个?陆老实这一问,秦鸿曦也懵,小脸羞得通红,连忙向领头的妇人问道:“这是何意?” “喝酒少了美人相伴,还谈何忘仙呢?咱这儿可是萝卜青菜样样都有,听闻三位客官头一次来,奴家特意把姑娘们都叫上,好让各位挑选,不知道各位爷都喜欢哪一口呀?” 店小二早和这王妈妈打过招呼,说这三人头一次来,务必好生招待。 秦鸿曦听后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赶快撤了。” 望仙楼大多的收益都来源于忘仙酒,一壶忘仙酒足足五斤,酒量次点的三个人都喝不完,光是客人喝的话能挣多大点银子,靠的还得是酒姬们劝酒同饮。一壶忘仙酒成本不过一两银子,现在卖到十两一壶,大多都是酒姬们的功劳。每卖掉一壶忘仙酒,侍奉的酒姬就能得到二两银子,王妈妈也有一两的提成。 现在秦鸿曦不愿点酒姬,王妈妈可不乐意了:“公子不必害臊。不瞒你说,我们这的姑娘全是清白身子,她们不光伺候着喝酒,还能给各位表演才艺。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吹拉弹唱也是个个不凡。她们向来是卖艺不卖身的,只因身世凄苦才来此谋生,要是没能伺候上各位爷,晚上可是要饿肚子的,免不了还得吃上一顿鞭子。” 说是清白女子,大部分却衣着暴露,妖艳异常,整个房间的气氛尴尬到了极点。秦鸿曦只想早点吃肉,懒得与她掰扯:“我点就是,就那三个穿红衣服的。多少钱记在账上,伺候就不必了,今天不方便!” 说完摆了摆手,示意众女子退下,自己起身倒酒去了。 王妈妈看着这小子不识好歹,气了半晌,但也无可奈何,只能领着一众酒姬出门。 一行人刚走,又有五个红衣女子抱着各种乐器进门。 陆神闻低着头回避了半天,刚一抬头:“咦,怎么又回来了?” 秦鸿曦背对着门,正在给陆家父子倒酒,准备赔礼道歉。听到陆神闻的话他吓了一跳,转过身去一看:“没事没事,这个可以有。她们是开州舞姬,表演的都是正经节目,不碍事的。” 为铁匠父子斟满了酒,秦鸿曦端起酒杯,低身给父子二人赔礼道:“陆大叔,这家望仙楼我来了十多次,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下子整的这么尴尬,真是对不住二位,我自罚一杯。” “这说的哪里话,小兄弟款待我父子二人,陆某高兴还不及。来来来,相逢就是缘,一起干了这杯!” 铁匠父子纷纷起身,各自干了一杯。 随后三人各自落座,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欣赏着异域歌舞。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王妈妈出门没走几步,就被守在门外的店小二追了上来,拉到一旁道:“哎哟,我的妈妈诶,你这是干嘛呀?” 王妈妈一头雾水:“我干啥了?我啥也没干哪?” “我不是让你给他好好安排,你怎么反倒强迫他点姑娘,搞得这么不愉快?” 店小二这么说话,王妈妈就着急了:“是呀,你和我说他头一次来,从没见过姑娘们,让我好好安排下。我这才把闲着的姑娘们都叫了过来,他自己害臊不要,我能有什么办法?” 店小二道:“姑奶奶,他不要就不要了,你强迫他干嘛?这事儿搞砸了,可不能让掌柜的知道。” 王妈妈硬气道:“知道就知道嘛,干我们这一行的,难免会和客人有些摩擦。咋地?他还要把我给吃咯?” 店小二摇了摇头道:“你是有所不知啊。这小子算是在我和掌柜的眼皮底下长大的,从他第一次踏进咱的店门,至今已有八九年了。以往他都是和姐姐来的,从没进过内院,因此你没见过他。今天他姐姐没来,已经有个中年男子替他结了账,还留了一个大金元宝让冯掌柜转交给他。我和掌柜琢磨着,这小子来头不小,应该是成年了才独自出门,趁她姐姐不在,正好结交一番,所以才嘱咐你好生招待。结果现在搞了这么一出,那小子心里肯定十分不痛快,要让掌柜的知道咱俩把这事办砸了,那可没啥好果子吃。” 王妈妈不以为然道:“一个毛头小子有什么好巴结的?” 仿佛要吹扬自己的事迹一般,店小二极其神气道:“我先和你说段往事。十年前,他姐姐还是个小女娃,头一次来到咱们店里,有个不长眼的小子喝多了,在店门口丢人现眼。那女娃刚刚进门,他便出言调戏,后来整个望仙楼都安静了,因为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狂躁的杀意,紧接着那小子的右手就开始自燃。可他还是骂骂咧咧,扬言要如何如何。突然那女娃身后闪出一名护卫,寒光一闪,那小子的右手就掉到了地上。后来的事,你应该知道了……” 望仙楼的规矩:失了身子便不能再做酒姬,若是无人替其赎身,就会被卖到普通青楼。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多年前的王妈妈就是望仙楼的酒姬,有次喝大了,被人夺了处子身,险些被卖去青楼。多亏当时的掌柜慈悲,留下了她,王妈妈才一直在望仙楼当着“妈妈”。 十年前的那场风波,在场的人全都记忆犹新。被砍下右手那小子自称伤心公子,家住彩云郡天伤府,是拳王伤不起的独子。其父伤不起曾一拳打破城门,也因此被之为“神州质检员”。后来不知是何缘故,天伤府半夜失火,整座府邸化为废墟,伤不起一家从此销声匿迹。 王妈妈恍然大悟道:“伤心公子嘛,胖乎乎的,废物一个,以前还总想占老娘便宜。那次被砍了右手后就再没出现过。听说是月风堂的人干的,全家都被灭口了。” 店小二消息最是灵通,摇头否定道:“月风堂办事必然会留下印证,但那次没有。我听说伤不起是和那名女护卫在城外决斗,人家刀都没出他就败了,于是烧了自己府邸,带着一家老幼连夜从东门去了。如果此事属实,一名护卫就能战退神州拳王,你觉得这小子还不值得结交吗?” 如此一说,王妈妈也觉得这小子来头不小,冯掌柜素来爱巴结权贵,万一这次坏了他的好事,那可如何是好,她紧张道:“你刚才也不说清楚,这下可怎么办?”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他姐姐没来。掌柜的临时起意,让我设法与他结交,我急忙上来伺候,哪有时间和你细说?” 店小二捏着下巴思索了一番,心生一计:“事已至此,咱俩必须把这事给瞒下来。不如我们自掏腰包,给这小子再添点酒菜,我进去给他赔个不是,让他等会别和掌柜提这事。你看怎样?” 忘仙酒一天至少能卖出去四十壶,也就意味着王妈妈每天能赚到四十两银子。一桌酒菜撑死也就花个四十两,万一得罪了掌柜,丢了这捞油水的营生,那才是得不偿失。 如此一想,王妈妈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你说吧,加几个菜合适?” “他们三个人吃一只烤羊估计都吃不完,添主菜的话就没必要。依我看,不如添上两壶忘仙酒,配上几个下酒菜,好让他一醉泯恩仇。” “就依你的。” 店小二长出了一口气,万般无奈道:“虽说时间紧迫,但没沟通好确实是我的责任。这样吧,我出三个月的工钱——十两银子。王妈妈你来钱快,多分担一些,就出十五两吧。”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店小二精明的很,深得掌柜喜爱,得罪了他可是没半点好处。王妈妈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从来不做因小失大的事,是个拎得清的女人。听店小二在这哭穷,她立马会意,面带微笑道:“今天这事赖不得你,没你出点子,我可不知道怎么办了。这样吧,酒菜钱我一个人出,外加五两银子感谢你。但这事儿你一定得办好了,可千万别让掌柜的知道。” “王姐出手就是大气。我办事,你放心!”这店小二拍着胸脯向她保证,然后笑嘻嘻地收下三十两银子,下楼而去。 “掌柜的,吃烤羊那小子背后实力不凡,拳王伤不起都被他家护卫打得搬家。不如趁他姐姐不在,上去打个招呼如何?” 掌柜连连点头,轻声答道:“我也正有此意,上边情况怎样?” 店小二摇了摇头道:“我特意和王妈妈打过招呼,让她把所有姑娘都带上,谁知他们看都不看一眼,全给撵出来了。场面一度尴尬,那小子一个劲地赔不是。” 冯掌柜道:“呸,假正经!这陆老实啥时候变得这么尊贵了?” “这谁能知道呀!不过陆老实和咱们无冤无仇,偶尔还会和朋友来这坐坐,也算是老相识了。不妨借此机会给他们送几个酒菜,赔个不是。” 冯掌柜点了点头道:“好,就按你说的办,快去准备吧。” 歌舞演毕,房间内也安静了许多,秦鸿曦索性把厨师也撤了下去,开始和铁匠父子闲谈起来。 说是闲谈,大多是秦鸿曦一个人在描述自己的各种经历和奇遇,还不断地邀约陆神闻跟随自己冒险。 陆神闻听得心驰神往,脸上写满了羡慕,尤其当秦鸿曦讲到如何在火灵洞内砍了十斤火灵枝,沉默寡言的陆神闻突然发话:“爹爹,我也想砍火灵枝,想跟鸿曦大哥去探险!” 陆老实的搭档回去了北方,他独自一人撑了半月,一直没能收到个学徒。 陆神闻从小在拾火村长大,话很少,从不调皮捣蛋,就爱一个人靠着村口古树发呆,是大家公认的好孩子。想到父亲一人打铁辛苦,他便主动前来帮忙。 今天第一次抡锤,陆老实才知道儿子的手劲儿奇大无比。正欣慰自家的手艺后继有人,又害怕浪费了儿子一身神力。想送去习武,又忌讳江湖打打杀杀…… 全靠喝忘仙酒才稍稍缓解了这份纠结,儿子却突然道出心声,这让老铁匠内心波澜起伏、五味杂陈,他深吸了一口气道:“儿呀,你可想好咯?” 陆神闻坚定道:“爹爹,我想好了,这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我想要这样的生活。” 陆老实道:“行,那你去吧。但有一句话我得提醒你,你娘持斋念佛,我也还算老实本分,咱家从不打探别人秘密。火灵枝是鸿曦的秘密和财路,他主动和你说,那是他的事。但你自己还是该保持一定的界限感。” 陆神闻有些委屈道:“爹爹,你说的对,我刚才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鸿曦哥的经历太刺激了,就想体验一番……” 秦鸿曦听后尤为自豪,没想到出门第一天,就收货了一枚迷弟。 哈哈哈! 成为万人敬仰的剑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眼下只差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仰慕者,就能实现这个目标。 他挺直了腰板,清了清嗓子,故作成熟老练,装腔作势道:“陆大叔,你这话说的我得挑挑理了。咱们今天聚在一起喝酒吃肉,畅所欲言,这是天大的缘分,是天赐的友谊。谈什么秘密不秘密的,就把话说生分了。我觉得神闻这个孩子吧,虽然年纪小了点,但内里成熟稳重,极其可靠,而且还非常有眼光。如果出去历练一番,将来的成就必然不可限量。俗话说在家靠亲戚,出门靠朋友,如果大叔信得过的话,不妨将神闻托付给我,别说小小的火灵枝,就是火灵洞我也带他搬空了。以后赚了钱我们开家神州最大的铁匠铺,你看怎么样?” 别人不熟悉九离寨,老陆家世代以打铁,以火为生。岂能不熟? 他心想道:世上最大的铁匠铺不就在你们九离寨嘛,神州开十个也抵不过你家一个,真是三句话不离老本行。 “神闻今年十四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也可以自己选择未来的路,只要你们决定好,我不管那么多。” 儿孙自有儿孙福,陆老实不干涉儿子做决定,亦如当年父亲没有干涉自己一样,这可能就是家风吧。 得到父亲首肯,陆神闻没有丝毫迟疑:“鸿曦哥,以后我就跟着你闯荡江湖。” “好,没问题,跟着我一定是你最明智的决定。”秦鸿曦对眼前的小迷弟非常满意,但又觉得少了点气势,随后给自己和陆神闻斟满了酒,举起杯子对陆神闻说道:“总觉得鸿曦哥这个喊法差了点意思。你我都是血气方刚的大好男儿,以后你就叫我大哥,我就喊你二弟,这样比较有江湖气一些。” “好的,大哥。” “对,二弟,干!” 此时的二人,眼里丝毫没有陆老实的存在,都是英雄惜英雄,相见恨晚的表情。 秦鸿曦表示,小说里结拜都得三个人才像话,现在姑且这么喊着,以后给陆神闻找了小弟再完成仪式。 见他二人玩的开心,把自己当做了空气,陆老实哭笑不得,索性端着酒杯去窗边瞻望,居高临下地欣赏了一次彩云郡闹市。 第七章 掌柜敬酒 老话说人生有三苦,打铁撑船磨豆腐。 做铁匠的每天挥汗如雨,腰酸背痛,不论严寒酷暑都得守着高温火炉,如同常年活在炼狱。 正常情况下,师傅掌小锤,徒弟搭档掌大锤,小锤往哪敲一下,大锤便跟着打一下,因此不管是对烧铁火候的把握,还是打磨铁器的时机,都得靠眼睛来判断。 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天天面对着打磨金属所溅出的火光和不下万次的打铁声,长此以往基本可以断言,每个打铁超过三十年的铁匠,都会有视力和听力加速衰退的职业病。 陆老实年近四十,除了腰背略有弯曲,耳朵和眼睛都还没有毛病,算是运气比较好的了。打铁的艰辛他深有体会,所以儿子有自己的志向,他是绝对不会阻拦的。 多年打铁,他也得出了一道理:天底下再好的材料,欲成大器都少不了烈火焚烧,少不了千锤百炼。 陆老实的妻子是一名在家念佛的居士,偶尔也会给丈夫讲些佛理,说些逸事。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一生,从没想过修行之事,但在妻子的耳濡目染下,许多佛法道理他都能融会贯通。 妻子常说:佛法八万四千门,门门有方便,方便别人既是方便自己。陆老实深明此理,所以不管是帮助他人,还是接受他人回报,他都以方便为主,从不刻意。 他不会因为自己的铁匠身份而妄自菲薄,不管是秦鸿曦请他大吃大喝,还是扬言要和儿子结拜,他都没觉得有何不妥或者高攀。 在陆神闻出生的头一天夜里,陆老实做了个梦,梦见一道天光坠到了拾火村后山,整个山顶金光闪烁,熠熠生辉…… 醒来后没多久,妻子就生下了陆神闻。从此他对儿子寄有厚望,认为他将来必有一番作为。尽管这些年儿子一直很安静,安静得有些出奇,但今天他展现出的一身神力,更让陆老实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闻儿昨天刚进城,鸿曦今天刚出谷,两人一见面就称兄道弟,或许就是他们的缘分。” 咚咚咚! “谁啊?” 秦鸿曦很疑惑,以前跟姐姐在这吃饭,可从来不会有人敲门。 “是我,店小二!” “进来吧。” 店小二推开房门,掌柜的率先进来,环顾了一周。一挥手,几个伙计抱着酒抬着菜,自顾自地走了进来,将酒菜铺满了一桌。 毕竟是秦鸿曦做东,他先发话道:“掌柜的,这是何意?” 冯掌柜笑道:“老友相见,我这做掌柜的岂能不来打个招呼?” 问明来意,秦鸿曦暗自琢磨:以前来这十多次,除了听他说“客官慢走”,从来也没和谁搭过话。想必是来找陆大叔的,不管他,我喝我的。 陆老实听秦鸿曦说他来过十多次,想必这冯掌柜是与鸿曦相熟,也没有答话。 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两边都没人搭理,只有冯掌柜独自凌乱。 呵,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就是你了,陆老实! 冯掌柜思考再三,觉得还是和陆老实先套个近乎比较妥当,他快步向前,放声笑道:“陆师傅,好久不见。” 陆老实心中疑惑,平时在一楼吃饭,双方偶尔也会打个招呼点下头什么的,不过是礼貌一下。今天这是唱哪一出? 疑惑归疑惑,他还是面带笑意地回道:“冯老板,别来无恙。” “陆师傅怎么一个人在窗边吹风呢?” “年轻人吹牛,我也插不上嘴呀,还不如来窗边好好品下美酒。” “来来来,兄弟陪你喝两口。”冯掌柜边说边拉着陆老实向桌前走去。 店小二机灵的很,早早给二人斟满了酒。 “来,陆老哥,咱俩先干一杯。” 毕竟在人家店里吃饭,怎么好不给人家面子,陆老实亦抬起酒杯道:“冯老哥请!” 二人喝完,店小二又依次将酒斟满,冯掌柜挺了挺身子,高声道:“几位都是老主顾,经常来小店照顾生意,冯某一直感激不尽,早想来敬各位一杯。” 冯掌柜自顾自地喝下一杯,接着道:“刚才那老娘们儿眼拙,坏了各位兴致,实在是对不住。这些都是我请的,各位放开了吃,差点啥尽管吩咐。” 这两兄弟一个在村里长大,一个在寨里长大,哪懂这些人情世故,尤其是那秦鸿曦,见到掌柜的送了满满一桌菜,他双眼直发光,也分不清是在给谁的面子,就端起酒杯道:“哎呀掌柜的,送这么多酒菜你真是太客气了,刚才也没什么嘛。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冯掌柜肚子里空落落的,还是得举杯相迎。进门没多久,凳子还没坐热,就连着吃了三杯酒,脑袋已然发昏,他只想抓紧时间办正事。 “这位小哥来咱店里吃烤羊也有八九年了,还不知怎么称呼?” “我叫秦鸿曦。你们这烤羊是真不错,今天配着这忘仙酒就更好吃了,前些年都白来了。” 秦鸿曦以往都是和姐姐来的,自己年纪小不让喝,身边大多是女子,出门在外也不愿喝。因此虽说来了十多次,却从没尝过忘仙酒。 冯掌柜接着打探道:“好吃就好,好吃就好……对了,秦小哥每次光临小店都是浩浩荡荡的一队人马,怎么今天……?” 秦洛绫只说丢人的时候别提家门,其他情况并未交代。秦鸿曦哪里知道人家在打探他的来历,张口就来:“我家九离寨的,很少会来中原,我一个人下山历练呢。” 秦鸿曦没心机,可陆老实有城府。人心隔肚皮,虽不知道冯掌柜安的什么心,可不能再让他问下去了,还是赶紧打断为秒:“冯掌柜送了这么多酒菜,我们三人怎么吃得完,不如坐下边吃边聊,可别凉了浪费了。” 秦鸿曦也是热情的不得了:“对对对,冯掌柜,多谢你热情款待,咱们边吃边聊,来,我再敬你一杯。” 冯掌柜连忙摆手:“店内繁忙,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呼,不敢再打扰各位。不过还有一事,刚才有个中年男子已经替你们结了账,还留了一个金元宝,让我转交给秦小哥。” 掌柜话音一落,店小二就从门外抱来了一个大金元宝。 秦鸿曦虽然爱财但不贪财,来路不明的钱他可不会要,他认真地问道:“那中年男子姓甚名谁,是怎么说的?” 冯掌柜一五一十道:“他没留姓名,看起来像是个教书先生,说是怕你吃霸王餐,留个金元宝给你当出师礼。还留下了两句诗。” “哪两句?” “朝游北海暮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 秦鸿曦像是记起了什么,他追问道:“可说了我该往哪方走?” 冯掌柜猛地想起:“对对对,说了说了。吟完这两句诗,他还说让你往东南方向走。” “好的,我知道是谁了。” 秦鸿曦原本十四岁就想出门闯荡,不知秦洛绫从哪里请来一位教书先生,说他不谙世事,不晓中原礼仪,出门历练为时尚早。因此硬生生留秦鸿曦在谷内读了三年的经书,学了三年礼仪,才放他出谷。 秦鸿曦对那些文绉绉的经书不以为然,认为于自己修行无用,可以说是很不上心。但他对这位教书先生却格外尊重。这先生非但不古板,而且阅历非凡、见解独到,任何神话故事、地方民俗只要从他的嘴里说出都别有一番趣味,让秦鸿曦深信不疑。 他也一度怀疑过这位教书先生的来历,曾几次出手试探,放火行凶,好在都被秦洛绫及时阻止。先生表示,他之所以阅历丰富,是因为认识一些修行隐士,这些故事全自他们口中说出。等秦鸿曦出师,便告诉他这些隐士所在。 秦鸿曦知道金元宝是先生所赠便不再推辞,收下后他又极力邀请冯掌柜一起吃饭喝酒,冯掌柜不敢久留,连忙下楼了。 走出房门,冯掌柜再也压不住内心惊惧,连忙擦汗。 先前就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来头,能让拳王伤不起吃了大亏都不敢报仇,甚至举家搬迁了。 自古就有四大传承驻世人间的说法,民间认为供奉朱雀的九离一族一直住在里火山后,但千百年来从未现世,久而久之,人们便觉得这只是神话故事。 现在听到秦鸿曦确认九离寨的存在,冯掌柜内心慌乱不已。九离寨的手段他是亲眼见过的,思索再三,他将店小二拉进了自己房里,严肃道:“小兔崽子,你这张嘴没个把门的,背地里常常给人家卖消息别以为我不知道,但是这小子的事可千万不要张扬。说实话,我是真后悔知道他的来历。猎火门的那帮疯子越来越活跃,他们最爱打听九离寨的消息,万一真对这小子做出什么事来,被九离寨查到了咱们,咱俩吃饭的家伙可就没了。听懂了没有?” “知道啦二舅。” 冯掌柜和店小二是舅侄,十多年来都没人知道他们的关系。 店小二胆大心细,贼精的紧,把他二舅吃得透透的。他料定了冯掌柜一定会上去敬酒,于是大胆地赚了王妈妈三十两银子。虽说世事无绝对,也可能发生意外,但他坚信“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要想富贵就得冒险。 “鸿曦,你修为尚浅又身怀异宝,出门在外还是尽量隐藏身份,不能再像刚才一样,别人一问你就全盘托出。虽然九离寨神秘强大,一般人不敢招惹。但近年来有个专门修炼火术的门派,一直在江湖上打探你们的消息,听说他们行事偏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敌暗我明,还是小心为上。” “好的,大叔,我以后尽量……” 秦鸿曦话没说完就醉倒在地,陆神闻更是早就打起了呼噜。 老铁匠无奈,将醉倒的两兄弟放到了床上,自己则在窗边独酌,静静守了一夜…… 第八章 “老东西” 次日清晨,兄弟二人相继醒来,吃过早饭就直奔火灵洞去。 秦鸿曦昨天喝了一池仙水,吃了七颗黍米丹,力量和速度都比先前增长了不少。按理说他全力奔跑,陆神闻应该连影子都见不到,可如今奔走了不下十里,陆神闻仍是不紧不慢地跟在身旁,这让身为大哥的秦鸿曦脸面无光,他放慢脚步问道:“二弟,我昨天一番奇遇,身体脱胎换骨,自问脚力不俗,你竟然跟的上我?” 陆神闻也慢了下来,一脸享受地答道:“大哥,你有所不知,两年前我学了些本事,速度和力量一天天见长,好久没跑的这么畅快了。” 秦鸿曦好奇地问道:“你从小在拾火村长大,莫非是那两位仙翁教的你?” 陆神闻道:“你说的那两位仙翁我从没见过,教我那人我也没见过。” 说没见过那两位老者,秦鸿曦并不意外,可这学了一身本事连师父都没见过,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没见面他怎么教的你?” 陆神闻也不隐瞒,一五一十道:“我也记不清是从几岁开始,只要我安安静静地站在一处,就能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大约是在两年前,那位师傅突然和我说,‘你善良纯净,能修梵行,听我讲法至今已满三年,我当传你一套《金刚伏魔功》,好教你惩恶扬善,利益众生。’等我学会以后,就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秦鸿曦听了不可思议,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识下这部功法的玄妙。 “二弟,你这功法听着就十分了得,快耍一套给我见识见识!” 陆神闻摇头拒绝道:“大哥,这又没有坏人,我空耍一套怎么见得威力?我也不愿以这些草木山石为对象,平时我都只在梦中修炼。” 秦鸿曦起初还为不能大开眼界而感到遗憾,但他从来也不是强人所难的性格,倒也不再勉强。 可争强好胜是他的性格,听到有人居然睡睡觉就能增长功力,他哪里还接受得了。 本以为自己天降鸿运,一番逆天际遇足以让二弟羡慕不已,现在可好,自己反倒羡慕起二弟来。 他只能自我安慰道:“二弟,你这功法还是有瑕疵啊,你大哥我就能随意欺负好人!” …… 二人继续赶路,没一会儿就到了十里火道洞口。 扑面而来的高温和热浪让陆神闻有些难以适应,秦鸿曦见他面带痛苦,便将避火诀的手印和口诀传给了他。 陆神闻按秦鸿曦所授,一边捻诀一边默念真言,突然间像是有了什么感应一般,脸上的痛苦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副神清气爽的畅快表情,整个人也高兴地手舞足蹈。 “大哥,你这避火诀真是神奇,刚才我热的都快窒息了,现在浑身舒畅,一点儿也不觉得热。” 避火诀对于九离寨而言,只是一个寻常法术罢了,但是听到二弟的称赞,秦鸿曦心里还是有几分自豪,他又故作谦虚道:“雕虫小技而已,你快别跳了,进去还得一直捻着诀,稍有疏忽可就引火上身了。” 陆神闻不以为然,甚至还像开州舞姬一般摇起了花手,很是得意。 “不会呀,你看。” 秦鸿曦心态大崩,除了姐姐,哪个族人避火不捻诀?这个二弟不显山不露水,看着平凡单纯,身上际遇怎么比自己还离谱? 他不愿在二弟面前丢了场子,陆神闻不捻诀,他也不捻诀,仗着身穿炉中玉,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十里火道,陆神闻则像一只欢快的兔子,蹦蹦跳跳,紧随其后。 不多时二人走到结界入口,秦鸿曦有了上次的经验,就给陆神闻介绍道:“我左手边就是火灵洞口,此处设了障眼法,看上去和外界一模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面墙壁。实际上这里有道石门,只是现在不知所踪,把它当做空气走进去就行。” 说罢,二人一前一后朝着洞门走去,没走几步,秦鸿曦就撞倒在地,陆神闻急忙将他扶起。 “怪哉怪哉,昨天来这,我以为有门,结果一脚踹空,栽了个跟头。怎么今天这门又出来了,莫非它成了精,戏耍我不成?” 秦鸿曦一连在这栽了两次,这会儿又当着二弟面出了丑,正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暗暗发誓,一定要给这道作妖的石门好看。 他后退几步,助跑借力,脚下聚起真气朝石门踹去。 隐约感觉踹飞了石门,他才稍稍解气,昂首挺胸大步进门。 进洞后秦鸿曦开始低头找寻那道戏耍自己两次的石门,扫了一眼地上,还残留着一些烧焦了的残渣,唯独不见了那道石门。 “嗷呜!” 一声凄惨的哀嚎让专心寻门的秦鸿曦打了个一寒颤,他猛地抬头,发现前方有一只三丈来高的凶兽正朝着自己奔来,吓得他赶忙躲避。 陆神闻看到大哥走进洞内,自己也跟着进去。方才进洞,只感觉前方杀气腾腾,还来不及打量洞内环境,就感觉要被一个庞然大物撞飞。他后退一步,右手攅拳,运起真气便朝着怪物额头砸去。 仅此一拳,那怪应声倒地,不再动弹。 兄弟俩这才聚在一处,好生打量着这头野兽。 此兽外形如犬,尾巴开叉,通体乌黑,皮毛间隐约泛着光泽,身长四丈,浑身上下有几十处爪痕,此刻趴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 秦鸿曦火气未消,见它尚存一线生机,拔出火龙刀就要结果它的性命。 “大哥且慢!它身上血流不止,诸多伤口触目惊心,加上我刚才那一拳,它已危在旦夕,用不了多久就会自然死去,不必对它浪费气力。” 陆神闻天性善良,见此兽命不久矣,不忍心再让它增加伤口和痛苦。 秦鸿曦虽然性格暴躁,但也不是贪杀好戮之辈,听了陆神闻的劝阻,也就收起了火龙刀。 不过越看这凶兽越觉得眼熟,难不成是异兽经里的祸斗?于是又绕着这凶兽打量了一圈。 “我观此兽与异兽经里的祸斗颇为相像,只是体型比书中描述大了三倍不止。它身上爪痕颇多,全在身子右侧,也不知是何缘故?” 陆神闻道:“哎!血途之中,弱肉强食,想必是被洞中群兽所伤。” “说得不错,确是群兽所伤,但并非弱肉强食。” 一个微弱的声音缓缓说道。 兄弟二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异口同声道:“是谁?” 寻着声音望去,应该是洞口方向,二人都警觉地戒备起来。等了半晌也没见冒出半个人影,只有地上那只凶兽的身体在慢慢消失。 仔细一看,它并非消失,而是缩小。最后逐渐化为了一名七旬老者模样。 兄弟二人看得目瞪口呆,秦鸿曦拔刀怒道:“你这老妖,死有余辜,怎敢化作人样博取同情!?” 这老妖听到兄弟二人言语,感觉他们并非恶人,这才化了人形,想要说点临终遗言。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老妖确实是故意拖着声音,想营造一点悲情的氛围,结果被秦鸿曦这么一骂,他哪里还悲的下去,张口就骂:“你他妈放屁呢,老夫怎么就死有余辜了?” 秦少爷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娘,也没让人骂过娘,今天居然让只狗给骂了,顿时怒火中烧,举刀便砍。 “且慢。”这老妖自知命不久矣,倒也不贪生,只是想在死前多骂几句。 “孽障,你还有何遗言,速速交代,小爷好送你上路!” 这老妖不依不饶道:“老夫问你话呢,老爷我怎么就死有余辜了?” 秦鸿曦没反应过来被“老爷”占了便宜,只是认真答道:“小爷我下山历练,受命探查火灵洞异常,刚才若不是我身手矫捷,早已遭你毒手。像你这般为祸世间的凶恶妖兽,人人得而诛之。废话少说,看刀!” 老妖一听,那是万般委屈,摸了摸头上鼓起的大包,自顾自地抱怨道:“你听听,你听听,这是人话吗?老夫在这睡觉养伤,莫名其妙就被踹飞到三丈之外,醒过来抖了抖精神就为祸世间了?” “你们扰人清梦在先,老人家我只是随便发了个起床气,头上就遭了一拳,这他妈血还没流干净,你小子又要砍我,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不讲武德了吗?” 秦鸿曦被说的有点脸红,手上的刀也有些下不去了,但还是强词夺理道:“你是妖你就该死!你还骂娘了……” 老妖一屁股坐在地上,无奈地摊了摊手,转而对陆神闻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少年郎,老夫我快要不行了,你能帮我个忙吗?” 陆神闻自觉理亏,不好为难老妖,也想听听他所求何事,微微点头道:“你说吧,所求何事。我若听了有理,定然帮你。” 老妖还没说话眼中已经泛起了泪花,他清了清嗓子,哀声道:“我身上的伤,不赖别人,全是我的儿孙们弄的。” 兄弟二人虽知眼前之人为妖所化,但看着他老态龙钟的可怜模样,还是有一些难受。 “当然这并不怪他们,全赖夜里那吹笛之人!” “大约在一个月前,每到夜里,洞外就会传来阵阵笛声,那笛声婉转飘渺,似会勾魂一般,我年幼的儿孙们一旦听到那个声音,便不由自主地想跑出去。这里原本有道一丈来高的石门,生生被我那发了疯一般的儿孙们给撞破了,有的当场撞死在这,露出去的半边身子都被烧焦了,那些跑出去的孩子们再也没有回来,我担心他们已经遇到了不测。后来我便用身体堵在这里……” 说到这里,因为过于思念那些生死未卜的儿孙们,老妖已然止不住眼泪,嚎嚎大哭起来。 秦鸿曦对老妖的态度,从最开始的敌视变成了羞愤,现在已经变为了深深的同情,因为他已经猜到,老妖为了阻止儿孙们出去送死,用自己的身躯堵住了这个洞口,身上的伤也必然是发狂的幼兽所为。 此时的秦鸿曦已经被自己幻想的画面感动得稀里哗啦,他眼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坚定:“这事我管了,说吧,我们怎么帮你?” 秦鸿曦态度转变得如此之快,让老妖心里一暖,他接着道:“如你所说,我乃祸斗一族,以火为食,世代受九离寨庇护,穴居于火灵洞内。可惜我失血过多,大限将至……” “二位既来到火灵洞内,定然有避火之能,恳请二位穿过十里火道,去往九离寨寻求帮助。拜托九离圣女除去那吹笛之人,以保我儿孙性命。” 秦鸿曦一听,这不正好是我的任务吗?当下拍着胸脯保证道:“老狗你放心,我便是九离寨人。我受命下山调查火灵洞异常,正为此事而来,你安心去吧。” 本该遂了心愿的老妖,听到老狗一词瞬间大怒:“放肆!汝是何人,胆敢如此无礼?就是那九离圣女亲至,也不敢这般辱我!” 秦鸿曦道:“有点意思,敢问圣女如何称呼足下?” 老妖捋了捋胡子,用尽回光返照的精神,颇为自豪道:“当然是尊称我为老东西!” 兄弟二人挤眉弄眼地互视对方,强忍着笑意,又看这老妖满脸神气,不像是在开玩笑,终于再也绷不住,捧腹大笑道:“哈哈哈!敢问您老,老东西这称呼尊在何处?有说道否?” 老妖满脸不屑道:“无知后辈,有甚好笑!九离圣女说了,她控火之术天下无双,也只敢南部称尊,老狗我……呸,老夫我威加海内,德贯东西,理当尊称老东西!” 秦鸿曦第一次为姐姐的幽默感到有趣,他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照这么说,老不死也是尊称?” 老妖本就坐在地上抬着头和兄弟俩对话,此时内心已然傲到极点,仿佛在用鼻子答话:“那是自然,‘老而不死是为神’,我大哥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自当尊称老不死。九离圣女也是受到了这一启发,才尊称我为老东西!” “老不死也是九离圣女取的?” “没错,不过是上代圣女。” “你们的人话都是跟谁学的?” “我族世代居于火灵洞内,不曾外出半步,自然是跟历代圣女学的。” 秦鸿曦汗颜,想必是历代圣女在族内端着架子,憋的有些疯魔了,才拿这些狗子寻乐。 老东西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不要转移话题,你是何人,九离圣女为何派一乳臭未干的毛娃娃来调查此事?” 秦鸿曦笑了半天,勉强止住笑意,神气扬扬道:“吾乃九离圣女之弟,身着炉中玉,腰挂火龙刀,降妖除魔的神勇少侠,万年一遇的修仙奇才,人称烈火龙王秦鸿曦是也!你还有什么遗言,我可以帮你转达。” 老东西啐了一口痰,发怒道:“呸,你要真是圣女的弟弟,还说个鸟的遗言,何不速速救我?我这国宝级的老前辈可是走一个少一个,你还不麻溜的!?” 秦鸿曦扮了个鬼脸,微微笑道:“对不起啊老东西,少侠我只会放火烧人,不曾学医不会救人。” 老东西急忙现了原形,伏在地上焦急万分道:“我祸斗一族,食火为生,烧我就是救我。快用你生平最厉害的招式打在我的身上,不要因为我的尊贵而忌惮我,快!” 秦鸿曦知道祸斗能食火能喷火,却不知道他食火还能疗伤,既然他有这般要求,那不得不成全他。 当下运起真气,掌中祭起火焰向前一推,一条三丈来长的火蛇脱臂而出,直奔老东西而去。 老东西见状,欣喜异常,一张大口便将整条火蛇吞入腹中,满脸享受的表情。 “再来!” 这下秦鸿曦心里有了底,带着治愈他和打倒他的双重信念,再次攅紧拳头,又是一拳。 这次飞出的火蛇比先前粗了两倍不止,气势汹汹地朝老东西飞去。 老东西还是一口吞下,表情也更为享受。 “再来!” 秦鸿曦如法炮制,一连挥了七拳,终于体力不支,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啥玩意儿,就这?你给我补的这点气,还没旁边这小孩打掉的多。” 秦鸿曦累个半死没换来一句好话,他不耐烦道:“要不让我二弟再给你一拳?” 老东西眼前一亮,兴奋道:“行啊,感觉你二弟更有力气。快给老夫招呼上,别客气!但是记得别光用蛮力,多来点火。” 陆神闻晃了晃拳头道:“不不不,我们是结义兄弟,我不是九离寨的,不会用火。刚才那拳叫伏魔拳,还需要再来一记吗?” 老东西连忙摆爪道:“不了不了,你还是留着力气扶你大哥吧。” “哎……你大哥也忒不济事,要是圣女来就好了,随便整个一招半式我就痊愈了。眼下我还能撑个一时半会儿,要不你们休息好了去请一下圣女?” 这种举手之劳陆神闻肯定是答应的,可秦鸿曦不能答应。第一天下山历练,第二天就回家求助,他可丢不起这人。 一说到去叫姐姐,他就想到了包袱里那堆符咒,立马掏出一张下品火符,对着老东西晃了晃,坏笑道:“吃我一招!” 当那火符化去,老东西只觉得周围空气燥动,急忙向后一跳。只见前方凭空出现一个直径三丈的大火球,“砰”地一声在空中炸裂,老东西及时将四散的火焰吸入腹中,大骂道:“臭小子,你是想要了老夫的命吗?我虽能吸火,可是重伤之躯怎么承受得了那种爆炸力?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再来两张,别玩阴的。” 秦鸿曦吐了吐舌头,又陆续甩出两张火符。 老东西把火球一一吞下,其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愈合,直至全身皮毛发出光亮,没有半点负伤痕迹。 秦鸿曦正为自己帮上忙而高兴,突然间又疑惑道:“你既然食火就能痊愈,十里火道那么多火,你何不出去吸了疗伤?” 老东西痊愈后精神了许多,又变回人样摇头解释道:“我族在上古时期四处觅食,引发不少火患之事,给人类带来了灾祸。大部分族类都被修真者屠戮殆尽,后来是九离族将我们安置在这火灵洞内,我族才幸免于难。九离族答应世世代代保护我们,相对的我们祸斗族也不得离开这火灵洞半步。若非十里火道的保护,不知有多少天杀的修真者想来取我们的内丹,老东西我铁骨铮铮,就是饿死、血流干,也不会吸外面一口火焰!” 秦鸿曦突然眼前一亮,坏笑道:“老东西呀,你们祸斗族和我九离寨的关系真那么要好吗?按我姐姐所说,我可以进来随意斩杀妖兽,取妖晶卖钱,这话里可没半点情分。而你又说九离寨世代庇护你们,宛如生死之交,这不前后矛盾吗?难不成这火灵洞内还有其他妖兽?” 老东西闻言,大惊失色道:“误会,误会,这肯定是个误会。火灵洞内只有我祸斗一族,圣女八成以为我族作乱,背弃了誓约出洞,才说了气话。另外两成应该是圣女和你开的玩笑。老夫在这拼命死守,你们可是亲眼见证,要怪只能怪那吹笛之人。” 陆神闻也补了一句:“这个我可以作证,在拾火村的时候我确实在夜里听到了笛声。” 秦鸿曦早已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无刁难之意。但是为了救治老东西,他耗尽了全身真气,连用了三张火符,最后却连半个谢字都没有,这简直是肉包子打狗!不吓唬吓唬他,实在难解心头之恨。 “老东西,这事我听明白了,确实不怪你们。可少爷我下山历练,姐姐没给我准备盘缠银两,出门在外干啥都要钱,外面的物价又那么高,昨天砍了一堆火灵枝连顿饱饭都没吃上。今天来,就指着弄几块妖晶换口饭吃,可这说来说去,大家都是自己人,我非但不能加害,还得护着你们周全。刚才为了救你,我已耗尽了全身真气,也不知道夜里饿着肚子去和别人厮杀是死是活……” 秦鸿曦一边说一边偷瞄老东西的表情,感觉有些成效,他便更加卖力了。 “姐姐昨天将这重任托付于我,今天我就回去求救,必然会被旁人笑话,还会连带姐姐蒙羞。为了九离寨的荣誉、为了圣女的威严、为了祸斗族的友谊,今日我秦鸿曦就是赌上性命也要和那吹笛贼死战到底!” 老东西眼角湿润,就快哭出声来,突然眼睛一亮,像是有了什么主意,摇手道:“不用……” 秦鸿曦心想,祸斗族在火灵洞内生活了几千年,肯定有不少古老的宝贝,不如趁此机会敲诈一笔。 眼看就快奏效,这老东西却不上钩了。 老祖宗说过,戏一旦开唱了,就不能中途停下。事已至此,只能接着演下去,信不信是旁人的事,自己得入戏。 秦鸿曦这眼泪说来就来,两手按住陆神闻肩头,悲痛欲绝道:“今夜一战,生死未卜,吉凶难料。万一有什么不测,我也算尽忠职守了,要怪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怨不得人。唯独心疼二弟,跟你大哥结拜以来连顿饱饭都没吃过,今夜却要饿着肚子为大哥的家事涉险……唉!” 眼见老东西再次动情,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秦鸿曦才没再编下去,而是躲在陆神闻肩头假哭起来。 老东西哭了半晌终于止住哽咽,感激零涕道:“不用伤害我的儿孙,老夫自有妖晶奉上。少侠愿为我族拼命即是我族恩人,岂有让恩人饿着肚子上阵之理?这有块五百年的,是我那苦命的小六儿撞死所留,你拿去城里卖了钱,足够你们吃几天饱饭。” 言毕,老东西将一块巴掌大小的橙色妖晶甩到秦鸿曦手里,解释道:“所谓妖晶其实就是我们兽族的内丹,均由本命精火炼制,与自身修为息息相关。通常来说,我辈死后内丹也就随之消散,偶尔有一些没有消散的才会转化成妖晶。妖晶对人类大有用处,既可以用来炼制兵器护甲,赋予属性;也可以被炼化吸收,增强修为。而我们兽族只能修炼自己的内丹,不能利用妖晶,所以说人类到底是万物之灵,受苍天眷顾,修炼起来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老东西说的起劲,浑然忘却自己已经修得人身,每每提及人类,脸上还会露出一些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妖晶一般看颜色区分,百年修为是红色,五百年修为是橙色,千年修为是黄色,两千年修为是绿色,五千年修为是蓝色,万年修为是紫色,万年以上是黑色。你手上这颗橙色妖晶的价值远远胜过十颗红色妖晶,足够你吃几顿饱饭。” “你们先去填饱肚子,我回去和老不死汇报情况,早点告诉孩子们九离寨已介入此事,免得他们担惊受怕。” 秦鸿曦信誓旦旦地保证道:“你尽管放心,回去告诉那老不死的,九离少爷亲自出马,今晚定将那吹笛贼斩于刀下。” 第九章 吞吐水火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秦鸿曦原本只是受命调查里火山异常,了解大致情况以后就可以回去和秦洛绫复命,不必以身犯险。但他的志向是成为一代大侠、一代剑仙,而不是一个赚差价的中间商,既然从老东西那儿讹了一块妖晶,他就一定要亲手处理吹笛之人。 对方来路不明,仅凭一只笛子就能惑乱安分千年的祸斗一族,显然是有备而来,不容可觑。 秦鸿曦思虑至此,不由地一阵担心:“二弟,刚才为了敲诈老东西,故意把今夜之行说的凶险万分,话是夸张了些,但也确实危险。你我结为兄弟,原本是想带你游山玩水,逐步历练,不曾想下山的第一件事就如此棘手。这毕竟是九离寨族内之事,大哥不想让你冒险,所以打算先送你回家,平息此事又一同出去闯荡,你意如何?” 陆神闻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生气道:“大哥,我跟你出门不就是为了冒险吗?怎么刚一出门就说送我回家的话?你不是说习武之人就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这般不平之事就算偶然遇到也不该袖手旁观,何况还是大哥的事。再说了,以我的腿力全速奔跑,即便是大哥也未必追得上我,真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全力逃跑谁能阻拦?” 陆神闻说得句句在理,秦鸿曦不好反驳,尤其那句“大哥也未必追得上我”更是刺痛了他幼小的心灵。 秦鸿曦不气不恼,反而豪气顿生,不再考虑送陆神闻回家。管他什么危险不危险,一心要护二弟周全,履行自己带他冒险的承诺,也好教他见识见识自己真正的本事。 只此一念,躁动了胸中五气,生出一道莫名真气在体内盘旋,秦鸿曦察觉后急忙盘腿而坐,闭目调息。 因为通了气脉大穴,这真气在体内畅行无阻,所到之处温和畅快,秦鸿曦也不加干预,任它肆意游荡。游荡了三个小周天之后,真气逐渐变得狂暴,像被困住一般,不断冲击十指各个关节,想要冲出体外。 秦鸿曦压制不住,浑身暖意变为躁意,十指如同深陷泥潭一般,不舞不快,索性起身耍了一套火龙刀法,冀望借此排出躁气。 耍了几招便耍不下去,越耍越觉得别扭,不如初学刀法时那般畅快,他哀声叹道:“唉,难在难在真难在!” 见大哥一会儿打坐一会儿舞刀,表情极为不快,陆神闻也不敢打扰,直到秦鸿曦出声叹气,他才焦急问道:“大哥你怎么了,走火入魔了吗?” 秦鸿曦苦笑道:“我看着像是走火入魔了吗?不过‘走火’这词倒是有几分贴切。我被一股躁气缠住十指,挥散不去,锢的我好生难受。想耍套火龙刀法散散力气,却耍得极其别扭,一点不得章法,忒不痛快。” 陆神闻道:“大哥,你这火龙刀法昨天新学,恐怕不是十分熟练,何不再翻阅一遍,免得练错?” 秦鸿曦也怀疑是不是耍错了,便拿出无字天书对照。 随着真气催动,“闻龙诀”再次显现,所有招式都已变得面目全非,杂乱无章,哪还像一套刀法,简直是一片乱麻。 秦鸿曦越看越头大,对陆神闻道:“二弟,这刀法越看越乱我实在练不下去,你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陆神闻探头来看,皱了皱眉道:“大哥你怕真是走火入魔了,这白纸一沓,无图无字,哪来什么刀法?” 秦鸿曦这才想起姐姐书信所说,无字天书因染了自己鲜血才显露文字,旁人看不到。却不知姐姐为何又能看到? 此刻他心烦意乱,燥热难安,也不想和陆神闻解释,随手又往后翻了翻,发现第二个蛇头后边多出了一套“寻字诀”…… 寻字诀是拳法,包含了几句咒诀,仿佛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莫名的亲近契合。 秦鸿曦草草翻阅了一遍,自觉领悟到拳法奥义,随即挥了两下。 由于之前救治老东西消耗过度,真气未能恢复,这两拳仅发挥出十分之一的威势,不过折磨了自己半天的指尖躁气还是排了出去。 身心一阵放松,秦鸿曦才感到口干舌燥,想起腰间还有满满的一壶忘仙酒,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开怀痛饮。 揭开葫芦盖,却没有半点酒香。 “莫非是葫芦没盖好,漏了酒气?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喝再说。” 喝了大半葫芦,还是尝不出丁点儿酒味,与喝清水无异。 秦鸿曦疑惑:“难道是刚才真气乱窜,扰乱了五感还没恢复?” “二弟,你来尝尝。今早出门装的忘仙酒,怎么一会儿就没了酒味?” 陆神闻接过葫芦尝了两口,也说是清水。 秦鸿曦拿回葫芦仔细检查,确定没有漏气,忍不住大骂道:“妙得很!妙得很!好你个老白头,赠我这葫芦时,说是妙用无穷,能吞吐水火,我还当作宝贝。谁知这小葫芦也会欺人,吃我一壶美酒,剩的一壶清水,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同样是二老所赠,芥子袋就妙用无穷,只念了两句咒语,碗大的金元宝就真的被装了进去。两两相比,黄葫芦就如同水货。这让秦鸿曦不禁感叹,同样是老人家,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气恼不过,他索性把一葫芦清水喝完,气冲冲地朝洞口走去。 “你这吞酒吐水的鸡肋功夫,我算是开了眼界,现在倒要见识见识你怎么吞火吐火?” 秦鸿曦走出火灵洞,单手把葫芦举过头顶,对着十里烈焰道了声“收”。 话音刚落,周身火焰好似游龙归海,疯狂地涌入葫芦口内。 黄葫芦生得又圆又胖本就十分可爱,此刻贪婪地吸吮着十里火道的烈焰,这模样像极了一个新生婴儿,越看越让人喜爱。 比起之前喝酒吐水的鸡肋技能,这收火的本事倒算一绝,秦鸿曦也不喊停,一心要摸个底,试试它的极限。 越看越满意,他忍不住地称赞道:“宝贝如此神奇,爱喝点小酒也不为过,跟着大哥好好干,天天买忘仙酒养你。” 黄葫芦仿佛听懂一般,吸得越发卖力,而秦鸿曦却把十里火道作为天然屏障存在的意义忘得一干二净。要知道没了十里火道的保护,火灵洞就容易暴露在外,不但祸斗族的安全难以保障,九离寨的宁静也荡然无存。 他乐在其中,任凭葫芦吸火,把十里火道的烈焰收走了七八成,早惊动了两名九离哨卫。 “禀告娘娘,火道异常,洞口变得黯淡无光,像极了祸斗所为。我与烈阳不敢擅动,恳请娘娘定夺。” 护卫炎疏雨在外执行任务三个多月,今天刚带了礼物回来,却没见到秦鸿曦身影,正在大厅和秦洛绫闲聊。 好巧不巧,这小子头一天出门,十里火道就出现异常,推测此事多半与他有关,秦洛绫便吩咐道:“夏莲,给烈风看茶。我去去就来。” 说罢,秦洛绫只身来到后殿,开了一处机关,走下了密道。 这地下设有三间密室,只有历代圣女能够出入。 第一间密室为闭关打坐之用,摆设极简。顶上吊着一颗夜明珠,地上摆着一张冰床,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九离寨地处神州之南,位于南部里火山附近,气候本就炎热,加之修炼火系功法,性情躁动难以静坐,定功修炼最是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初代圣女从当年的北国偷来了这张——万年寒冰床,修建密室存放至今。 历代圣女闭关修炼无不得益于此床,无不对初代圣女赞美崇拜。 秦洛绫今天不为闭关而来,直接走进了第二间密室。室内空无一物,唯有三面晶莹剔透、平整光滑的墙壁,或者说镜面。 她指尖轻轻一弹,一株火苗朝着前方墙壁飞去。片刻后火焰窜动,红光缥缈,墙上烈焰慢慢勾勒出一组鲜活图像,仔细一看竟是十里火道全景。 随着火焰慢慢向中心汇聚,隐约可见火灵洞口有一少年,他手持葫芦正在……收火? 明白了事情原委,秦洛绫只是一笑,将右手印在了镜壁。 须臾之间,整块墙壁又燃起熊熊烈焰,与之同时,秦鸿曦所在的十里火道也再次被烈焰填满。 只是这一切变化,痴迷收火的少年都不曾知晓。 直到画面中少年收了葫芦,秦洛绫才回到前厅,再次吩咐道:“并非祸斗作乱,是我安排小少爷下山历练,探查谷外异常。不知他在何处得了宝物,正在火灵洞门口收火。现如今火道已恢复正常,你还回到岗位,有事再报。” 烈风说了声“恭喜少爷”便起身告退,回到岗位和同伴烈阳说清了原委,继续站哨不题。 “小胖子真不经夸,还以为你能把整个火道吸空,也没见吸了多少,怎就变得如此沉重。罢了罢了,吃不动就算了,回去吐个火给我看看。” 秦鸿曦说完就把葫芦盖上,抱回火灵洞内。 陆神闻站在洞内,看秦鸿曦举着葫芦吸个没完,这会儿终于回来,他连忙问道:“大哥的宝贝真厉害,吸大半天也不见停,到底装了多少火?” “吃的倒是多,也不知威力如何,待我试验一番。” 秦鸿曦期待无比,抱着葫芦使劲摇了几圈,似乎想把里面的火焰摇匀,然后才将它平放在地上。 他向后退了十来步,确定了安全距离,他才远远地对着葫芦喊了声“喷!” 小葫芦颇通人性,随着秦鸿曦一声令下,果然不失所望地给出了回应。 只听“噗”的一声,小葫芦身子一抖,打了个嗝,喷出一道热气后便没了声响,更不曾有半点火星。 就这一嗝,秦鸿曦比吃了屁还难受,凑到跟前一看,发现葫芦里装的全是水,他大骂道:“吃酒也是水,吃火也是水,你怕不是个水桶变来的,真是水人送水货!” 气不过,他一脚把葫芦踢到墙边。 谁知那葫芦嘴不偏不倚地正对着自己。在外人看来,这小葫芦宛如一个犯错的三岁孩童,正在墙角瑟瑟发抖,“咕咕”个不停,好像在求饶一般。 可在气急败坏的秦鸿曦看来,这小胖子不但好吃懒做,还不断打嗝挑衅自己,仿佛在说:“来塞,弄我塞!老子不怕火,气死你个龟孙!” 一念如此,秦鸿曦怒不可遏,一颗三丈大小的火球脱手而出,直扑葫芦而去。 小葫芦不闪不避,亦不张口吸食,任凭火球穿过,安然无恙。火球爆炸的冲击力也仅仅是激起了火灵洞晶壁上的阵阵光纹,不见多大威力。 秦鸿曦新做大哥,要在二弟面前秀一秀武艺,屡屡不能如意。方才小葫芦那一嗝,正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感觉颜面尽失。 一不做二不休,他用尽全力再出两拳,势必要拿葫芦出气。 小葫芦却丝毫无损,单单累倒了爱面子的大哥。 这三拳的威力,秦鸿曦没有多少感触,却惊艳了两位旁观者。 第一位便是迷弟陆神闻,从昨天第一眼见到秦鸿曦,就羡慕不已。 羡慕他能独自历练,羡慕他能偶遇神仙,羡慕他的生财之道,羡慕他的众多法宝。 今天不但学到了神奇的避火诀,还亲眼见到了传闻中的吞火兽——祸斗,此刻更是为大哥强力的拳法和惊人的恢复力感到惊叹。 之前大哥为了救老东西耗光了真气,似乎还聚不起一点火苗,怎么突然间就能连发三记如此炸裂的火球?大哥的恢复力竟然如此离谱? 陆神闻陷入了沉思。 与此同时,远在“冰荒”素雪山庄的神秘青年也在暗中默默注视着一切…… 第十章 北国春秋 世人有所不知,火灵洞之所以别有洞天,不仅仅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更多是来源于素雪山庄的改造。 上古时期,祸斗作乱,给人界带来不小麻烦。 然而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吃喝拉撒是人之常情,祸斗一族并非天性凶恶,只是本能的想要填饱肚子。可是兽类不会自主生火,只能溜进人类领地,盗食灶火。一旦被人类发现驱逐,又夹着尾巴乱窜,弄得许多村落田地火灾频频,害苦了众人。 当时有许多修真者心怀不轨,利用人们对祸斗族的厌恶,借着除魔卫道的名义肆意猎杀祸斗,其真实目的却是为了获取妖晶,增强修为,几乎使祸斗一族濒临灭绝。 祸斗族不断向南逃亡,机缘巧合下遇到了第二十六代九离圣女,她最见不惯中原人滥杀无辜的行为,便和北国皇帝一起开辟了火灵洞天,安置了祸斗一族。 火灵洞的晶壁由当年的北国皇帝一手打造,其质地坚硬无比,保护了火灵洞几千年从未陷落。 当年的北国早已不在,延续至今的是北部寒州素雪山庄。作为昔日的施工方,流氏一族秉承工匠精神,几千年来始终对火灵洞保持关注。 素雪山庄后山有一山洞叫做伏魔洞,洞内有一池寒潭,是一处封印结界,镇压着无数上古妖魔。 结界原本靠两件宝物镇守,一是真武剑,一是玄龟盾。因妹妹流玄儿患了怪病,唯有随身佩带真武剑才能镇压。于是哥哥流长生放弃了自身自由,选择以人代剑维持封印,镇守了寒潭整整十年。 正是这十年的百无聊赖,使得原本活泼好动的流长生练就了一身打坐功夫,如今他已能阳神出窍,身外化身。 原本正在洞中闲坐,正南方一块冰石突然激荡橙光,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块冰石所代表的正是南方火灵洞,荡起橙光说明晶壁受到了筑基境的攻击,虽然这种程度的攻击不会对晶壁造成什么损害,但还是引起了流长生的好奇。他心念一闪,瞬间来到火灵洞内,恰巧见到秦鸿曦挥出了两颗巨大火球,一时没忍住,叫了声“好”。 这突如其来的叫好声吓得陆神闻四下张望,找了半天也没见个人影,他便对着虚空质问道:“谁?” 秦鸿曦见状,也打量了下四周,不明所以道:“什么情况?” 陆神闻还没来得及回答,虚空中再次传来男子的声音:“尔等何人?为何攻击火灵洞?” 从小听村里人讲过不少神话故事,此情此景正和洞中守护神兴师问罪的情景相似。陆神闻连忙道清原委,表示秦鸿曦只是在修理葫芦。 流长生是素雪山庄的少庄主,其母秦红莲是秦鸿曦的亲姑妈,见炼气境的表弟竟有不弱于筑基境的攻击力,他感到极其欣慰。只是他从未见过陆神闻,因而故意发问。 “既是九离圣女让他历练,我便不加干预,就此告辞,日后自会相见。” 拔刀四顾,何曾觅得半个人影,秦鸿曦又问道:“搞毛呀二弟?你在和谁说话呢?” 陆神闻经常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每次都和别人解释实在是太累,于是岔开话题道:“没啥……我就好奇你的真气怎么恢复得那么快,会不会和葫芦水有关?” 秦鸿曦一回忆,觉得二弟说得有些道理。刚才三拳又把真气用完,现在正好试试这葫芦水的效力。 再次抱着期望走到了墙角,秦鸿曦拾起瑟瑟发抖的小葫芦喝了一口。 此时有心品水,先前觉得平淡无味的清水突然变得清凉甘甜、沁人心脾,饮入腹中竟化为一丝真气藏于丹田。 察觉到如此妙用,秦鸿曦索性大口开喝,直到葫芦轻了十分之一,他才刚好喝饱。 随着清水落肚,澎湃的真气涌入丹田,秦鸿曦瞬间觉得精神抖擞、真气充盈。 平时需要打坐一个时辰才能回满真气,如今喝下几口葫芦水,空空如也的丹田就在瞬间充盈无比。 今夜之行原本吉凶难测,但如今有了葫芦水的辅助,就算敌我悬殊也能在远处源源不断的施放火拳。这样的保障使秦鸿曦欣喜若狂,对着拾火村方向又跪又拜,口中念念有词赞叹不停。 “阿……嚏!” 远在卧龙山龙尾村的一棵大树下,有两个老头正在对弈,一盘棋局尚未下完,身着白袍的老头已经狠狠地打了两个喷嚏,间接影响到了他的发挥。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冒出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小伙端着一盘酒肉跪在一旁:“天气转凉,二位老人家吃些酒肉暖暖身子。” 沉迷下棋的二位老头似乎忘却了自身乃是神仙之体,本不会着凉生病,不知不觉就把盘中酒肉吃得一干二净。 直到红袍胜出,端着空盘跪在原地的年轻小伙才突然失声痛哭道:“二位仙翁慈悲,小子汉江维命不久矣,望乞搭救!” 白袍本就被人拜得满脸通红,回过神来又发现吃完了别人酒肉,更加面红耳赤,哪还有一点往日的凶恶模样,只低着头等红袍拿主意。 红袍在旁润了润嗓子道:“咳咳!真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虽说是遭了算计,但毕竟受了好处,免不得要成全于你。不必再哭了,起来吧。” 接着又对白袍道:“老白,咱们喝了人家的酒,不如还他个九,你看如何?” “这局你赢,你说了算。” 白袍貌似不服气地从怀中取出一本簿子,查看一番后说道:“你阳寿十九,原本活不过三日。不过我们既然答应救你,必然不会失信。待会儿红老会在‘十’字上添一笔,把它改成个‘九’字,如此一来你就能活到九十九岁。但是回去以后警告你师父,不要再耍这样的小聪明来骗来偷袭我们两个老头子。泄露天机,必遭天谴。” 红袍接过簿子添了一笔,又从怀中取出一颗黍米丹放在空盘之上,对汉江维道:“虽然为你添寿延命,但你体质羸弱,易受疾病折磨,活的越久受罪越多,也是可怜!我这有黍米丹一粒,吃过之后身轻体健百病不侵,可免受疾病之苦。不过你家乡大战在即,不受疾病之苦难免要涉刀兵之恶,吃与不吃,如何抉择,全然在你。” 大概是因为家住开州边境,时常受到中原贼兵侵扰,汉江维从小就立志报国。可惜自幼体弱,当同龄人舞枪弄棒的时候,他只能在一旁观看,时常还被伙伴们戏弄。 近几年开州军招兵买马,伙伴们相继投军,只有自己留守家中,空怀壮志却不能为国效力,真是可惜可恨! 受够了多年疾病的侵扰,汉江维毫不犹豫地服下黍米丹。 片刻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不再是之前的文弱书生,更似一名英姿勃发的少年儒将。 红袍拍手称赞:“好好好,千夫奉儒将,百兽伏麒麟!” 听到赞叹,汉江维连忙跪下,一个劲地给二位仙翁磕头。 白袍不耐烦道:“行了行了,别拜了,我要换场了!今天这场子邪门,肯定是哪个混球躲在什么地方又咒又拜的,才影响了我发挥,下把我可要认真了。” 说完,白袍作诗一首,便和红袍化作仙鹤飞去,只留下孤零零的汉江维傻愣在原地。 世人盼长生,长生磨人针。 磨尽英雄气,只留白发生。 汉江维得其恩师指点,来到此处拜求神仙,果然求得长寿,又得黍米丹洗筋伐髓,于是回程拜谢师恩不题。 “此时天色尚早,与其在洞中守候,不如回城买些兵器暗器以作准备。晚些时候填饱了肚子再来山上埋伏,好在暗中观察敌情。” 两兄弟商议完毕,即向彩云郡返回。 秦鸿曦谎报身份和王老五做柴火生意,担心过多接触会暴露身份,因此来到全城唯一一家不带王氏字号的兵器店。 此店金雕玉砌,富丽堂皇,名为“北国春秋”,乃是素雪山庄在中原的标志产业,除却两座寺院高塔,放眼整个彩云郡就数此楼最高。 刚一进门,迎面走来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乐呵呵的招呼道:“自古英雄出少年,二位少侠光临本店,不知有何需要?” 在秦鸿曦眼里,凡是当大侠的多多少少都要端点架子,话多的只能当反派。于是他故作高冷道:“买剑。” 那男子又问:“不知二位少侠如何称呼,来此买剑何用?” 秦鸿曦直言道:“我叫秦鸿曦,这是我弟弟陆神闻。掌柜的莫拿我们年少取乐,买剑自然是杀人之用,难不成买做装饰?” 男子闻言,哈哈大笑道:“我看少侠面生,对小店怕是不够了解。在下姓金名立山,乃是本店掌柜,如不介意,请容我为二位略做介绍。” “少侠要是进了别家店铺,自然是奔着杀人之剑去的。但是来到小店,便就有些细微差别了。本店共有五楼,每一层楼各具特色,所谓一铁二金三寒冰,四五满天星。” “一楼铁与寻常兵器店所售无异,十八般武器样样齐全,均由上等精铁打造,绝非那些破铜烂铁可比。常言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万一遇到厮杀,难免短兵相接,谁的兵器硬,谁就多条命,其中好处自然不用多说。” 秦鸿曦粗略地扫了一眼,正如掌柜所言,整个一楼全是尖兵利器,各式武器应有尽有,或许是大众偏好所致,其中刀剑数量更胜一筹。 “二楼金又待怎讲?” 金立山道:“如少侠之前所说,这二楼金卖的是金剑玉剑,多为王公贵族所带佩剑,仅仅作为装饰之用。” 秦鸿曦诧异道:“谁会那么浪费钱,来买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金立山笑道:“这你可有所不知。虽说近几年来这天下有些动荡,但毕竟还在当朝皇帝治下,百姓还算过着安稳日子,纵使有那么些爱打打杀杀的,还谁没件趁手的兵器,只要他的兵器没丢没坏,二三十年都不用换把新的,要是指望这一楼赚钱,那还不得喝西北风了。” “不瞒你说,咱这北国春秋真正找钱的地方,还就在二楼。但凡店里上些新奇款式,或是出一些绝种奇料,那些个阔绰的主可都是争相购买。他们换佩剑的速度可是一个比一个快,一年一换已算慢的了,一月一换的都不在少数。” 家住九离,远离尘嚣,以往出入中原也只顾吃喝玩乐,哪能理解尘世间这般奢靡作风,秦鸿曦只觉得不可思议,摇了摇头,拿起了一柄长剑开始练手。 按说用铁剑施展刀法,看上去已经足够诡异,谁知火龙刀法一启动,竟将秦鸿曦体内真气化虚为实,由内而外地转化为火属性真元,依附于铁剑之上,使原本亮银色的铁剑变得全身通红,隐隐还有热气冒出,似要融化一般。 金立山见状,微微一惊,拱手道:“我观少侠身负兵器,还以为是陪旁边这位少侠来逛,如果是你本人使用,只怕下三楼的武器都不中用,不如我领你去楼上瞧瞧。” 秦鸿曦闻言答道:“主要是带我二弟来买件趁手兵器,但如果有合适的剑,我也是要买的,毕竟佩剑才是男人的浪漫。” 陆神闻连忙摆手道:“大哥,我就会一些拳脚功夫,不会什么刀法剑法,兵器于我全然无用,耍起来蹩手蹩脚反而是累赘。你光买你的就行。” 金立山明白了大概,对二人说道:“这位少侠,既然令弟不买,下三楼兵器又不合你使用,就请随我上楼吧,包你满意。” 秦鸿曦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便请带路,麻烦再讲一讲其他几楼有何不同?” 金立山一边引路一边讲解道:“所谓三寒冰是因为三楼只卖寒冰剑。寒冰剑由万年寒冰锻造而成,加之剑内刻有秘咒,可保剑身百年不化。其避暑辟邪之功效世间罕有,说是普天之下最好的镇宅宝剑也不为过。美中不足的就是不能用来战斗,几乎一碰就碎。好在南方炎热,这寒冰剑倒也十分畅销。” 三人说着,便上到了二楼。 较之一楼的空旷肃杀,琳琅满目的二楼喧闹拥挤,没有一点兵器店该有的威严肃杀,反倒给人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觉得这是一家时髦畅销的珠宝店。 暂别了二楼的金碧辉煌,逼人的寒气不断袭来,从小玩火的秦鸿曦对此最是敏感,刚一上楼他就打了个冷噤,调侃道:“这三寒冰还真是名副其实,但也过于寒了些,普通人家买了回去,身子骨哪能扛得住?” 金立山呵呵笑道:“你倒是热心,会替他人着想。不过不必担心,之所以寒气逼人,是因为这有百多把寒冰剑共聚一堂,才把这寒意扩大了数倍。东家也是有意为之,想让顾客一上楼就能感到寒意,只有这样立竿见影,才能体现出寒冰剑妙用。寻常人家至多买个一两把回去,不会有这样的阵势。外加此剑配有特制剑鞘,能防止寒气外漏,若到了秋冬之时,把剑插入剑鞘即可,不会造成任何不适。” 秦鸿曦听了默默点头,心想素雪山庄做事确实有其独到之处。 走马观花地扫视一周,发觉这些寒冰剑都大同小异。既然不能作战使用,也就不打算在此逗留,继续向前了。 “所谓四五满天星,那是就大众而言,修行人不在此列。因为四五楼的存在有些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更别说理解。宛如天上星辰一般虚无缥缈。” 秦鸿曦好奇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你又怎么确定我能接受?” 金立山貌似谦虚道:“在下有幸得到庄主的赏识,能以微末之才担任这北国春秋的小掌柜,自然是有一些眼力的。方才少侠试剑,剑身变得通红,附近有真气流动,以此推定,少侠必是修行之人。这四楼五楼,着实不算稀奇,也不难接受。只是普通大众往往奔波于柴米油盐,陷于酒色财气,在情天恨海中沉沦,他们的生活都被琐事填满,心灵总被烦恼占据,哪还有时间和精力来探知这些秘密?” “快说快说,到底有何神秘?”秦鸿曦好奇道。 金立山卖个关子,不答反问道:“敢问少侠,人生于天地之间,当以何事为重?” 秦鸿曦有些不耐烦道:“你这掌柜,好不痛快。我生于偏隅,远离尘嚣,怎知他人该以何为重。就我个人而言,自幼爱看仙侠小说,羡慕仙家逍遥自在,自然是以修仙得道为重。” 从小到大,每当秦鸿曦说自己想要修仙,身边人总要取笑于他,说他白日做梦,历代圣女再厉害也不见有成仙的。族人们认为,火本就是存在于天地之间的一种元素,火术的使用不过是火元素展现出了不同的形态而已,如同水元素会呈现出雨水、冰雪、河流等不同形态,到底不是无中生有的事情,与虚无缥缈的长生之术确有本质不同。 说出自己的志向,原以为又要遭到讥笑,不料金立山没有半点戏谑,反倒赞许地点了点头,又对陆神闻问道:“不知这位少侠以何为重?” 陆神闻随口答道:“做自己最重要。” 金立山呵呵笑道:“这位少侠倒也单纯。实不相瞒,所谓四五满天星,是因为四楼五楼卖的是法器法宝,只对修行人开放,普通人到此便止步了。” 秦鸿曦不解道:“这是为何?开门做生意的怎么还怕买主?” 金立山摇了摇头道:“少侠你有所不知,仅仅靠着下三楼的买卖,咱北国春秋的口碑和生意已经是中原第一了,但如果完全开放了四五楼,生意恐怕只会下滑。因为普通大众既不会捻决念咒,又没有法力支撑,法器法宝在他们手中就是废铜烂铁,根本无法催动。一旦卖给他们,必然说法宝不灵,反倒损坏了信誉。” 秦鸿曦却不以为然道:“真金不怕火炼,怕他作甚?谁要说你法宝不灵,你们展示一遍不就完了?” 金立山无奈道:“哪有那么简单!普通大众没有半点根基,一旦给他们见识了神奇,必然前来请教,咱是做生意的,不是开学院的,哪有时间精力来理会这些。再说了,法不轻传,道不贱卖,素雪山庄向来有自己的传承,岂能轻易外传?若是不传于他,难免又要胡搅蛮缠,搞得乌烟瘴气。” 秦鸿曦疑惑道:“既然烦恼大众打听,怎又情愿把修行人放上楼来?” 提到修行人,金立山便没有了之前的无奈,神气道:“凡俗之人既不信道,更不真诚学道,正是无知者无畏,与他们纠缠起来最是麻烦。修行人则不同,大都知道江湖规矩,怎会随意打听他人秘密。再说了,咱素雪山庄的实力在修真界也是人尽皆知的,即便有谁心怀不轨,那也是有贼心没贼胆的。” 说到这里,金立山冷笑一声,有意无意地释放出一道寒气,瞬间凝固了周围地空气,把兄弟二人惊得冷汗直流,仿佛坠入了万年冰潭,片刻后就会化作两具冰雕,成为第三楼的珍藏。 还未做出反应,刺骨的寒意便已退去,秦鸿曦惊魂未定,暗自佩服金立山的实力。 金立山并无恶意,无非是想直观地展现一点素雪山庄的实力,好打消秦鸿曦的疑惑。 三人侃侃而谈,正要走上四楼,骤然间,一道真气自寒冰剑群中射出,正中他的后背。 三人俱是一惊,纷纷回头,目光共同锁定了一块三尺来高的玄冰石。 秦鸿曦虽被寒气击中,却无丝毫损伤,缓缓走向冰石,打算一探究竟。 陆神闻显然更是着急,已是三步化作两步,蹿到了玄冰石前。 只有这掌柜金立山,待在原地一动不动,明明是本店掌柜,却比另外两兄弟更加疑惑。他执掌此店多年,对店内任何一把兵器都了如指掌,任何一股气息他都能清楚分辩,唯独这道寒气让他陌生。 “这玄冰内可是冻住了一个女娃?”陆神闻问道。 秦鸿曦闻言大骇,不可置信地望向金立山。 金立山却被问得莫名其妙。 细细回忆,眼前这块冰石,乃是流二爷南下游玩时捡到的一柄黑剑,被他亲手冰封于此,当时吩咐众人不可乱动亦不必理会,机缘到了,自然有它的归处。留存至今已有七年,期间从未有过任何异常,店内人员也习惯了把它当作一块冰石看待。 此时黑剑突然苏醒,外放灵气,金立山也只能如实回答:“冰石之中不过一把三尺黑剑,少侠怎会有此一问?” 陆神闻道:“可我分明听到一个女娃在内哭喊,口口声声叫着‘爹爹,爹爹’……” 第十一章 黑剑认主 金立山闻言不悦,正声斥道:“小兄弟不可胡言!冰石之中只有黑剑一把,是由我家二爷施展封印,以寒气形成结晶冰封于此。冰晶坚硬无比,密不透风,小到苍蝇都不可能钻进去,别说是个活人了。” 陆神闻知道自己问得唐突,连忙赔礼道:“一时情急,多有冒犯,还请金掌柜见谅。不知金掌柜能不能取出此剑,让在下一观?” 金立山闻言一笑,尴尬道:“实不相瞒,冰晶上有封印,名为‘大坚牢印’,是我家二爷亲手所设。一旦受印,任何有形物质都会变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别说金某无能为力,就是我家大老爷来了,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这哪叫封印?这分明是加持嘛。要是穿一套被封印的盔甲在身上,那还不天下无敌?” 惊叹于大坚牢印的神力,秦鸿曦又开始痴人说梦,喃喃自语道:“以前和姐姐去北方游玩,每次都会去素雪山庄,流二叔对我那可真是极好的。谁能想到这个外表和善,平易近人的‘流二爷’竟然深藏不露,有这般神奇的法术也不教我开开眼界。等我平息了祸斗之事,便一路北上向他请教。他若教我,那就相安无事,但凡有半个不字,我便拐了他宝贝女儿作人质!嘿嘿嘿,那时候……” 秦鸿曦如意算盘打得不错,只是他一高兴就得意忘形,竟把心里话全都说了出来,听得旁边二人冷汗直流。 这少年直言不讳地在自己面前打起了本家的主意,让金立山非常尴尬,他清了清嗓子打断道:“听得出来,少侠与我素雪山庄交情不浅,只是当着我的面说出此等妙计,怕是有些不合适吧?” 如此一说,秦鸿曦才从幻想回归了现实,知道自己说漏了嘴,赶紧陪着笑脸狡辩道:“流二叔对我而言就是亲亲的家人,我岂能做此不敬之事,玩笑而已切莫当真。哈哈哈哈……” 就在此时,封印黑剑的寒冰结晶极速消散,一直观察冰石的陆神闻激动道:“快看快看,冰块化了。” 三人都屏气凝神静心观看,不到十秒的功夫,整块寒冰尽数融化,只剩一层淡淡的冰霜包裹剑身。 陆神闻终于确定先前听到的女娃声音就是源于此剑,但是不论他怎么尝试,黑剑也像听不见似的,没有任何回应,仍是在那哭喊个不停。 随着封印解除,黑剑寒气大盛,仿佛在和众剑示威一般,不断的释放寒气,直到震慑住所有的寒冰剑,它才满意地朝着秦鸿曦飞去。 这黑剑竟能飞行? 秦鸿曦来不及多想,黑剑已至胸前,他连忙侧身让过,顺势握住剑柄,以防它四处乱窜。就在手心与剑柄接触的那一刹那,胸中一道寒光闪过,随之而来的是绵延不绝的寒冰之力,疯狂地洗刷着自己身体。 昨日,秦鸿曦吃仙丹饮仙水,可谓天降鸿运。不过福祸相依,此时寒气入体全然没有阻碍,须臾间已遍布全身,皆因昨日经脉全通所致。 虽说是初出茅庐,但基本的修行常识岂能不知,如果放任来历不明的真气在体内乱窜,轻则真气紊乱,难以用功;重则走火入魔,身死道消。 一会儿打坐运功,一会儿自封穴道,秦鸿曦用尽浑身解数,都不能将寒气逼出体外,只好端坐冥想,继续思索解决之法。 值此危难之际,脑海中悄然浮现出几行文字,正是今早显现的火龙诀第二章——“寻”部咒诀。当时一门心思都用于学习拳法,随意瞥了一眼咒诀,还不曾学习,更不知是何功用。此时无计可施,只好死马当作活马医,把希望全都寄托于这部咒诀之上。 秦鸿曦默念咒诀,突然间小腹燥热,仿佛有一团真火在丹田处燃烧。平时心猿意马,打坐最难入定,偏偏在这个紧要关头,反倒心无旁骛,进入了极其罕见的内观状态。 只见自身丹田处缓缓形成了一颗火球,犹如一轮燃烧的红日悬挂虚空,不停地旋转,把周围的寒冰都蒸发不见。 此种状态,玄之又玄,分明不是肉眼所见,却比肉眼所见更为清晰,更为全面。观看那颗火球之时,想远既远,想近既近,心念所至都有画面呈现,仿佛整个虚空都是自己的眼睛,观照十方通达无碍。 秦鸿曦身在定中不觉自身变化,倒把金陆二人看得提心吊胆,时刻准备出手相助。 只见秦鸿曦毛发倒竖,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被烈火真元覆盖,犹如身披烈焰铠甲,瞬间驱逐了体内寒气。 众人刚要放松,黑剑寒气却骤然暴涨,无边寒意滚滚而来,似乎要将打坐中的秦鸿曦永久冰封。 金立山远离寒州来彩云郡担任北国春秋的展柜已不下十年。尽管店内的兵器法宝五花八门,各种特性功用也都大不相同,但它们还是牢牢掌控在金立山手里。 一是他见多识广,对各式兵器、法宝触类旁通,能在极短时间内熟悉一件陌生兵器的全部特性;二是他道行高深,又身怀绝技“封灵印”,一旦施展,不论先天后天、不论灵智初开还是魔性未除,任何神兵法宝都会在顷刻间丧失灵性,沦为寻常武器。 先前黑剑发威只是小可,金立山袖手旁观,是想见识下秦鸿曦的手段,故而按兵不动。 这会儿黑剑狂暴,寒天冻地,再不出手相助,恐怕九离寨的少主就要在此化为冰雕。 心念一动,金立山掌间浮现出一个威严古朴的“禁”字,不敢再有半刻延误,忙以迅雷之势朝着黑剑拍去。 若按往常,“封灵印”百试百灵,能暂时封印一切兵器、法宝,从来不曾失手。可偏偏这一次,金立山出掌之时,内心骤然闪过一丝疑虑,仿佛这一次的结果会有些许不同…… 这一击落下,剑掌相交之处迸出一道金光,把金立山弹出数丈之外,耷拉着左臂踉跄了几步才稳住身形。反观黑剑,未受丝毫影响,奔涌向秦鸿曦的寒气愈发强烈。 金立山暗道不妙:“‘封灵印’无故失效,我还因此受到反噬,眼下只能依靠冰系法术将其强行封印。” 金立山当机立断,右手捻起剑诀往前一指,一道寒冰真气便从指尖飞出,随后化为一颗冰球将黑剑牢牢包裹在内。 仅仅一瞬,冰球猛然爆裂,寒冰碎片如同玻璃般散落一地。 用尽浑身解数也不能封印此剑,金立山不禁思索道:“我这‘封灵印’百试百灵,此剑威力尚在我掌控之内,缘何不受此印?这真是蹊跷极了……此剑沉寂七年,向来平和,今日突然破开封印,想必另有缘故,莫非是流二爷所说的‘机缘’到了?若是如此,我也不必再费精神,且看这少年造化如何。” 金立山无计可施,陆神闻急得上蹿下跳,打算用金刚拳将黑剑击碎,正要挥拳,却被金立山拦住。 “不可!这根本伤不了它,还会受到反噬!” 陆神闻不听,一拳轰出,打得空间震荡,把自己弹飞了数十丈远。 黑剑没了外力阻挡,更加肆行无忌,一举涌入了秦鸿曦体内,后者虽然极力抵抗,体内真气却被吸得精光,最后轻飘飘地坠倒在地,昏厥了过去…… 斜阳西落,大概过了三个时辰秦鸿曦才逐渐苏醒。 “大哥,你可终于醒了!”陆神闻如释重负道。 睡眼惺忪的秦鸿曦不知所以,茫然问道:“我们不是来挑选兵器的吗,我怎么睡着了?” 知他大梦未醒,陆神闻备言前事,才把秦鸿曦缺失的记忆填补回来。 秦鸿曦听完后缓缓摇头,努力地回忆道:“那黑剑寒气诡秘异常,实在难以招架。万般无奈之际,我突然忆起‘火龙诀’的‘寻’部咒诀,当时已无计可施,只求死马能当活马医,于是默念咒诀,催动玄功。谁知这套功法玄妙无比,刚一催动便如烈火焚身,不但没有被灼烧的痛感,反倒感觉与火焰浑然一体……温暖地燃烧、狂野地飞舞,有种难以言喻的畅快。” “就在那个瞬间,我仿佛置身于另外一片时空,那里冰天雪地,不似现世。空中有一颗熊熊燃烧的炽热火球,随着火球不断旋转,周围的冰川也逐渐融化,直至消散殆尽。直觉告诉我,那颗火球就是我的内丹,它成功驱散了体内寒气。正当我要收功起身,突然又有预感出现,心知黑剑马上要发动第二次袭击,我丝毫不敢大意,继续燃烧玄功以待寒袭。果不其然,片刻之后冰雪漫天,一道蓝晶色的寒光划破苍穹,如白虹贯日一般击穿我的火球。火球因此一分为二,变成一冰一火。冰火双球就这样在虚空中互相牵引,不断旋转。而我眼前一黑,醒来便是如此了。” 听闻秦鸿曦苏醒,金立山丢下工作,迅速赶到内院厢房探望,正巧听到以上对话,他拱手称贺道:“造化造化!恭喜秦少侠双喜临门!” 秦鸿曦不解其意,问道:“敢问掌柜,喜从何来?” 金立山道:“未及弱冠结金丹,剑气炼体火身寒。秦少侠年纪轻轻便开始结丹,跨越了诸多修行人穷尽一生也无法突破的门槛,此为一喜。方才无名黑剑脱离封印与你认主,更以寒冰剑气锻炼你的经脉骨骼,重塑你的气海丹田,使你与水元素相亲和,加上你先天亲和火元素,从今往后,你便是万中无一的水火双修奇才。有此二喜实在可喜可贺!”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常人往往身在道中不识道用,秦鸿曦亦是如此。九离寨与世隔绝,寨中男女老少皆修习火术,秦鸿曦认为,这纯粹是因为供奉火鸟导致思想封闭,因此不愿修习其他法术。殊不知九离寨全体族人都是先天的火系亲和者,早在娘胎之时就和火元素有着千丝万缕的羁绊。若是放弃火术去修习其他,无异于自废武功,白白浪费天赋。 秦鸿曦自幼沉迷仙道,立志要走出深山学习各类神通法术,做一个法力无边的逍遥神仙,因此,他岂能甘心只会一门火术?头一次听到亲和这个概念,他不喜反惊道:“什么是元素亲和?怎么才能元素亲和?我是不是不能修习其他法术了?” 突如其来的萌新三连,问得金立山措手不及。 修行一事,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稍有不慎就可能贻误终生。为了少走弯路,常人达到筑基境后,往往会根据自身天赋去挑选适合自己修炼的派系。毕竟选对了路子再用功,才能开足马力直赴大道。如若舍长取短、浪费时光,只怕大限一到,阎王索命,最终落个得道不成身先陨的下场。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火荒九离寨和冰荒素雪山庄天然无此烦恼,两家均是上古传承,有得天独厚的修行优势,前者为火而生,族人先天亲和火系;后者为水而生,族人先天亲和水系。秦鸿曦身为九离寨的小少爷,先天的火系亲和者,竟然对此一无所知,真不知九离寨是怎么教的? 若按常理,修行之事也和天下诸事一般,得是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纵然各人的天赋参差不齐,但见闻、境界以及修为三要素总是相互影响,共同成就的,平白不会相差太多。 根据秦鸿曦刚才所描述的打坐经历,分明是证悟了金丹,才能见到的内丹变化。可他对修行常识却一无所知,且呼吸粗大沉重、杂乱无章,还不如一些刚入门的炼气修士…… “他的真实修为很低,可以说连筑基境都没达到,但他的爆发上限极高,竟能短暂提升至金丹境的状态。如此诡异的修行状态,若不是修习了某种特殊功法,那就是服用过某些神丹妙药……” 金立山暗自笃定秦鸿曦缺乏修行经验,是真心求教,随即耐心解释道:“修行人当知,万事万物皆在道中不断变化,五行元素构成了世界,亦构成了人身。人道之中,有男女老少,高矮胖瘦;有三教九流,五花八门。所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人们往往要根据自身天赋去选择行当,只有选对了路子,才会前途光明。反之,一味地眼红他人,去做些舍长取短的事情,到头来只会越走越黑,贻误终生。修行人在选择修行法门时,亦是如此,只有修炼与自身天赋所契合的法门才能扶摇直上,证悟大道。” “所谓元素亲和,是指某人与某种元素有着极大感应,对该系法术有极强的领悟力和创造力。这种能力超越了常人极限,如同弹跳力与飞行力的区别。例如我与水元素亲和,普通的水系功法,非亲和者需要修习十天,我可能只需修习一天;更高深的法术,非亲和者可能终生不悟或是领悟皮毛,我却能融会贯通。简而言之,元素亲和者修行的更快、更深!” 秦鸿曦道:“听着倒是很不错,可是去哪里才能习得高深的法术呢?” 金立山道:“天生我材必有用,浩瀚宇宙,妙法万千,还怕无法可学?如我素雪山庄的藏书阁,共有三楼,收录了几千年来各系功法,庄内万人均可参阅。一楼藏书千部,二楼藏书百部,三楼藏书九部,一层更比一层难。近十年来,从二楼习得法术者不过百人;从三楼有所感悟者,百年之中只有两位。素雪九离向来交好,秦少侠若是愿意,随时可去参阅学习,以少侠之天资,必能发扬素雪,不致妙法蒙尘。” 秦鸿曦心想:“虽说我们两家交好,他客套两句也不奇怪,可发扬素雪与我何干?这几个字听起来怎会如此别扭。” 不管这许多,秦鸿曦拱手谢道:“承蒙掌柜的指点,他日北上,定然去藏书阁拜阅钻研。” 金立山道:“那便极好了。现在你已了解元素亲和的概念,后两个问题也就简单许多,我便一并回答了。” “元素亲和有先天后天之分。先天亲和,前尘注定,不是修行人自身所能左右。后天亲和则不然,服用灵丹灵药、偶遇奇遇机缘、或在灵气旺盛之地长久修炼……总之有多种方式都可以达成后天亲和,无法一一尽说。例如金某,并非流氏族人,先天不与水系亲和,全靠大老爷栽培才与水系亲和,才能学习素雪秘术。又如秦少侠与这黑剑有缘,仗其剑力便与水系亲和,也是一段奇遇!” “至于你的最后一个问题,能不能学习别系法术,这自然是能的。但舍近求远,白白浪费自身天赋和机缘,总有些可惜和可笑。你觉得呢?当然了,凡事无绝对……” 金立山一席话,让兄弟二人如拨云见日,茅塞顿开,且意犹未尽。 经过半晌的谈话,秦鸿曦也逐渐恢复,彻底摆脱了苏醒后的昏沉。瞥了一眼窗外,已是日落黄昏,忽然闻得一阵饭香,肚子极不争气地咕咕作响,让秦鸿曦颇为尴尬。连忙起身下床,整了整衣服,对着金立山行了一礼,作别道:“我兄弟二人为挑件趁手兵器而来,不料中途有此变故,昏睡半日,劳掌柜费心,又劳掌柜耐心传授知识,实在受益匪浅。如今天色将晚,不便再叨扰掌柜,我兄弟二人就此告辞,他日再来拜谢。” 金立山快步上前,紧紧拉住秦鸿曦手腕,哈哈笑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秦少侠的身份我早已知晓,你可不是一般九离族人,乃是九离圣女之弟,少爷秦鸿曦是也。九离素雪向来交好,难得小少爷光临北国春秋,金某作为一店之主,怎敢不尽地主之谊?我早已吩咐后厨备好酒席,美酒佳肴尽是寒州特色,只等少爷清醒,共同享用。” 自打娘胎出生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之前的十七年里,秦鸿曦从没挨过一次饿。昨天独自下山,第一次尝到饥饿的滋味,较之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他真是饿一秒都扛不住。说实话,他真的很想一口答应,然后飞奔到佳肴面前,大快朵颐。可是看了看窗外,天色不早,而掌柜又热情异常,生怕席间寒暄太久,耽误了姐姐交代的正事。 从一开始听闻吃饭的兴奋,再到看向窗外时的犹豫纠结,以及此时暗下某种决心的凝重,种种表情微细变化都一一落在金立山的眼里,不等秦鸿曦开口拒绝,金立山便先发制人道:“小少爷有事在身,金某岂敢久留。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纵然有天大的事,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填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办事,这是金某闯荡多年的经验,与其在这纠结,不如早早吃饱赶路。再说了,小少爷前来,不是为了挑选兵器吗,怎可空手而去?” 眼见秦鸿曦被自己说动,金立山接着道:“其实厅堂之上还有一位秦少爷的故人在等候。” 秦鸿曦略略吃惊道:“谁呀?” 金立山道:“此人面如朗月,目似寒星。一袭白衣胜雪,有天人之姿;十年暗室饮冰,养浩然之气。处江湖之远有情,守寒潭之深无怨。素雪之骄子,北荒之神剑……” 不知是恭维之词辣耳,还是思念之心太切,秦鸿曦根本不等金立山把词说完,一路闻着饭菜香气就跑到了后厅。 迫不及待地推开房门,除了满桌美酒佳肴,并没能见到半个人影。不免让人有些失落。转念一想,这个故人最爱和自己开玩笑,恐怕又躲在哪个角落,正准备吓唬自己。 想到这里,也不管什么主客之别和规矩礼仪,秦鸿曦蹑手蹑脚地开始在房间里四处搜寻。 “小少爷不必找了,那位故人并没在这里。” 说话之人正是掌柜金立山,已和陆神闻赶到了后厅。 秦鸿曦的脸上同时挂着喜出望外后的失落和被哄骗的愤怒,他带着生气和不甘问道:“商人以诚信为本,金掌柜何故骗我?” 金立山赔笑道:“小少爷切勿见怪,金某确实没有欺骗。是那故人之前来信,说你下山历练,即将经过此处,让我好生招待,也顺便指点一二。他还专门留下一物,说是见物如见人。” 秦鸿曦默默回想,今天第一次和金立山见面,他对自己言无不尽、有问必答,的确十分热情。原来是受了吩咐。 安排兄弟二人落座后,金立山从墙角的柜子里端出一个盘子摆到了秦鸿曦面前。 秦鸿曦也不客套,一把扯下遮布,盘中煜煜生辉,露出一串红光闪耀的珠子。 “请问这是何物?” “再仔细看看,你肯定认识。” 秦鸿曦拿起珠串打量,发现它由二十八颗小红珠和一颗黄绿黄绿的大珠组成,大珠看上去就像一枚橄榄石,没什么稀奇。再看小红珠,就更平常了,居然是二十八颗被血珀包裹起来的糖葫芦,仿佛还被人吃过。 秦鸿曦看明白后捧腹大笑:“这算啥呀?糖葫芦化石?北国春秋的艺术品?好歹也弄几颗新鲜的,怎么还被咬过……?” 说着说着,秦鸿曦自己打断了自己,像是想到了什么。 再后来,他的眼角渐渐湿润,就连平时最注重的大侠形象也不再顾及,竟然嚎嚎大哭了起来…… “咚咚咚!” 就在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 “哎呀,真是没办法,三年不见,怎么还是个爱哭鬼?” 第十二章 神足通 “少主?!”“表哥?!” 门外话音刚落,屋内便炸开了锅。不等金立山开门,来人早已自己推门而入。 但见他身高八尺,白衣袭身,一头黑发无冠无束随意披散,看上去放浪不羁,如同山林隐士。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素雪山庄的少庄主——流长生,也是陆神闻先前在火灵洞听到的那个神秘声音。 “半年前你姐姐来信,提到你十七岁生日这天会出门历练,以我对你的了解,推算你必然会来一趟‘北国春秋’,所以事先拜托了金掌柜,替我好好招待你一番。” 秦鸿曦还不满半岁就失去了双亲,流长生年长他十岁,一直把他当作亲弟弟对待,见他哭得伤心,忍不住就现了身形。 “我原本不愿见你,生怕影响到你历练。想我十七岁那年,已经开始镇守寒潭,谁知你的十七岁,竟然在这哭鼻子。啧啧啧……这么脆弱,还敢学人家在江湖上收小弟,以后在外面可别说我是你表哥,我丢不起这个人!” 流长生摸了摸秦鸿曦的头,自顾自地走进房间挑了把椅子坐下,道:“好了好了,都别站着了,肚子饿得很哪!” 秦陆二兄弟腹中饥饿,加上夜里还有行动,不愿多加耽搁,纷纷入了座。 只有金立山坐立不安:少庄主一向在伏魔洞看守,怎会突然来此?难道是大小姐的怪病治好了? 金立山按耐不住,率先问道:“不知公子是几时来的?怎么也不通知一声,好让我们做个准备。” “刚才来的嘛。吃完还得回去守洞,有什么好通知的。” 流长生一边答复一边倒满了四杯酒,与众人干杯后他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塞在嘴里,示意众人赶紧开吃。 尽管两兄弟肚子里也有一些疑惑,但这些疑惑并不能填饱肚子,他们还是选择跟着流长生动起了筷子。 只有金立山满肚子的疑惑,再不问清楚,只怕是吸气都困难,更别提进食了。他直言问道:“南北两地相隔万里,一个单边最快也要半个月。不知这段时间何人替公子看守寒潭?大老爷可知道公子出行一事?” 流长生专注于桌前美食,漫不经心地答道:“离开个一时半会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没必要和我爹说吧?” 正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流长生随口而出的一句话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把金立山吓得魂不附体。 金立山连吸了两口大气,战战兢兢地说道:“那伏魔洞下方封印着上古凶兽,并非人力能敌。没有真武剑的压制,它们每天都会冲撞封印,因此才需要公子日夜镇守,不断加固。如今你私下离开数日,那伏魔洞岂不是……?” 看着金掌柜莫名紧张了半晌,流长生还以为是伏魔洞凶名吓人,才导致他过分紧张。直到金立山说出这一番担心的由来,流长生才连忙打断道:“什么数日?我说的一时半会儿就是一时半会儿,我不过离开了五分钟而已,看把你紧张的。” 此言一出,在座的三人一脸惊恐,二脸懵圈。异口同声道:“五分钟?” 惊恐脸自然是金掌柜,他不可置信道:“五分钟?这怎么可能?” 懵圈脸便是秦陆两兄弟,他两人四目相对,各自挠了挠头,呆萌道:“五分钟?啥子是五分钟?” 流长生瞪了表弟一眼,摇了摇手上八心八箭的光钻表,极度嫌弃道:“寨子鬼,懒得和你说。什么年代了,你还在结绳记日呢?我一个常年住在山顶洞里的人都比你接地气。金掌柜,一会给两位小兄弟一人挑一块表,顺便给他们讲解一下什么是‘分钟’!” 流长生看着表弟摇了摇头,又看了看陆神闻,忍不住道:“早就劝你们九离寨把十里火道撤了,不要搞自我封闭,你们就是不听。哎!可惜了你二弟这么灵性的孩子,怎么就跟了个土著……神闻哪,我们素雪山庄誉满神州,紧跟时代步伐,不管到哪都有几分薄面,你不如改认我做大哥,天涯海角尽管报我名号,以后行走江湖可就方便多了!” 秦鸿曦年少气盛,哪受得了流长生这一顿埋汰,他反击道:“哼!少侠我年轻帅气,怎么会认识你这么个油腻的中年人,披头散发,表里表气的。二弟,咱俩结拜,我表哥就是你表哥,以后你就跟着我喊,一起叫他老表!” 陆神闻乖乖点头道:“好的,老表!” 秦鸿曦气急败坏道:“不是叫我,是叫他,素雪山庄少庄主流长生。以后不管是调戏了良家妇女,还是偷了别人家的扁担,就一定得报这位老表的名号。” 陆神闻有些害羞道:“大哥,我不会干这些事。” 秦鸿曦不满道:“别管那个,说,我们的口号是什么?” 二两酒下肚,一向乖巧的陆神闻也被桌上欢快的气氛点燃,他借着酒意擅自发挥道:“忒!打人不打脸,擒贼先擒王,素雪山庄少庄主流长生是我老表,有能耐的去会会他,欺负未成年算什么本事?” 秦鸿曦听后哈哈大笑,一个劲地拍桌子叫好,把饭菜喷的到处都是,场面极其不雅。 金立山疑惑未除,还等着流长生解释,谁知三人都没把正事放在心上,反而在这越闹越离谱,他再也按耐不住,出言打断道:“够了!你们搁这唱戏来了?公子你真是心大,还有心情在这和两个小娃斗嘴。可知我的心脏快要蹦出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流长生不急不慢地吃了一勺鱼冻,舔了舔嘴道:“鸿曦,你还记不记得你十岁生日那天,我教你的出神入定之法?” 秦鸿曦想都不想,带着一丝怨气答道:“当然记得!拜你所赐,从那以后我就一直不敢打坐,到现在都突破不了炼气境……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吗?难道说你是阳神过来的?” 金立山也在一旁惊讶道:“公子已能阳神出窍了?” 流长生先是点头,后又摇头道:“嗯,出阳神这功夫,我十多年前就会了,不过这次过来,既不是出阳神,也不是分身术,我是真身来的。” 金立山道:“真身只用了五分钟就过来了?” 流长生抬手看了看表,道:“没有五分钟,眨眼的功夫就到了。我说五分钟,是说离开了伏魔洞五分钟。现在吃喝了半天,有二十分钟了。” 秦鸿曦原本正在往嘴里塞鸡翅,肉是啃完了,骨头却卡在了嘴里,怎么弄也弄不出来,听到表哥眨眼功夫便穿越了万里路程,他“啊”地一声惊叹,终于把骨头吐了出来。 由于刚才一直张着嘴巴没能换气,脸都被涨得通红,此刻他如获新生,一个劲地拍着胸脯咳嗽。 这一幕早被对面的流长生看见,其实再过两秒他就会将出手相助,瞬间就能把鸡骨头化为冰粉。 好在他忍住了这两秒,才能见到表弟如此滑稽的一幕,他不禁对秦鸿曦竖起了大拇指,还翘着嘴点了点头,仿佛在说:“可以啊老弟,堂堂九离少爷差点让鸡骨头卡嗝屁了,这是想上头条呀!” 秦鸿曦懒得搭理,单纯地对他竖起了中指。 一旁的金立山留意到二人的动作,还以为他们在打什么哑谜,开口问道:“出阳神,身外身的功夫我都听过,却不知公子这瞬息万里的功夫是从哪学的?” “神足通呀,我在定中跟一个老和尚学的。心念所至,肉身便至,比光的速度还要快。” 这下轮到秦鸿曦坐不住了,他连忙收起中指,改为双手合十,虔诚道:“表哥,你是不是已经成仙了,要不你收我为徒吧,快教教我!” 流长生笑道:“哈哈哈,别闹,我离成仙还早得很呢!这个神足通对初学者副作用大的很,而我就是那个初学者。你别看我来得潇洒,等会回到洞中,还有的是罪受呢。” 秦鸿曦不解道:“这是为何?怎么还会有反噬吗?” 流长生肯定道:“是有反噬。此地距离伏魔洞不下万里,不管走的陆路还是水路,少不了也要半个月的时间,而我却瞬息到达,这样的法术对常人而言,实在是有违常理。因此,等我回到伏魔洞后,就得把这些路程补回来。当然,这也是我境界不够所致,神足通第一层才会有这种反应。如果修到极致,别说这块神州大陆,浩瀚星河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一步而至,且不会有任何副作用。也只有到达那个境界,才能称为真正的神足。” 听到有副作用,一旁的三人都为流长生担心起来:“怎么补路程?难道要用脚一步步走回来?” 流长生喝了一大口酒,道:“没错。正是如此。等我回到伏魔洞后,不分白天黑夜,双脚都会不停地行走,直到把这来回两万里全部走完,才会休息。” “两万里”听上去就夸张离谱,秦鸿曦为流长生感到十分焦急,两只手拼来算去忙个不停,越忙越算不清楚,只后悔当初没好好学习算术。 “不用算啦,刚才我已经算过了。我脚下功夫不错,一天能走四百八十里,来回一共两万里,回去走一个半月就差不多了,就当是闭关。” 见秦鸿曦还在闷闷不乐,流长生轻描淡写道:“多走走才好,以后脚力就更猛了,说不定下次再来,就只用走半个月了,哈哈哈!” 秦鸿曦觉得一点也不好笑,他叹气道:“表哥,你说这种神通有什么好,骑马坐船来不都比他安逸的多?若非生死攸关,真没必要用啊。你说你今天用它干嘛呢?” 流长生微笑道:“今天我原本是出了阳神过来看看火灵洞,后来又想看看你来店里挑什么兵器,想在暗中帮你挑一把,尽下地主之谊,谁知五楼还没上去,那黑剑就和你认主了。一时好奇,我便一直观看。怪只怪金掌柜准备的酒席太过丰盛,然后也想当面把那串珠子的功用和你说清,加上在洞中呆得太久,又缺乏运动。你我兄弟二人也是三年不见,又逢你的生日……各种原因吧,反正也就来了。哎呀,你们两个小娃还不赶快吃饭,想那么多干嘛,晚上不是还有行动吗?快快快,别辜负了金掌柜一番美意。” 兄弟二人都感到了表哥的关爱,突然间变得极其乖巧,不再嬉皮笑脸,都一个劲地大口吃饭。 流长生接着道:“你也别抱怨这个神通不好。你初出茅庐,以后还会接触到各式各类的法术或者神通,怕你没有分寸,所以我才特意显个有反噬的神通给你看。法术和神通就像一把双刃剑,本身是没有正邪好坏之分的,关键在于人们如何使用。正因为有反噬或者说副作用的存在,才限制了人们不会滥用法术神通。这些道理你可能现在还不明白,但我希望你至少能记下两个字……” “第一个字是‘思’。出门在外,凡事三思而后行,以后不管做什么,都该预先考量下后果。” “第二个字是‘定’。坚定的定,一定的定,必定的定。自己想要做什么事、想要成为怎样的人,一旦下了决心,就要坚持到底。正如圣人所言,‘虽千万人,吾往矣!’” 此言一出,金立山拍手称快,抬起酒杯道:“说得好!所谓‘思’字,便是‘知其可为而为之’;所谓‘定’字,则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金某多年来,做事小心谨慎,凡事都要权衡利弊,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幸得公子一语惊醒梦中人,阻碍我多年的瓶颈才在刚才突破。千言万语难表感激之情……啥也不说了,公子,请!” 因为流长生的突然加入,使得原本平淡无奇的接风宴突然间充满了意义。 秦陆两兄弟把流长生在席间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在了心里,已然埋下了大道之种。其实二人已有所悟,只是自己浑然不觉,仍需一场大雨启迪。将来一旦有了相应的经历,自身的感悟便会得到印证,届时道种生发,破土而出,必成参天之势。 就连自诩道行高深的金立山,也因这顿晚饭消除了胸中疑云,一举突破了障碍自身多年的瓶颈。 回首少年时,狂浪不羁,倚仗素雪秘术和绝技‘封灵印’不知击败了多少江湖高手。因为自己能使对手兵器丧失作战能力,因此被同道中人起了不少外号,例如“禁武者”、“金丧狮”和“金大人”等等。 彼时风光无限,常有手可摘星辰的狂傲错觉,直到后来被个不起眼的老头一指击败,才知自己“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从此立志,要站在群山之巅,不再浪费时光去搏那些江湖虚名。于是听从了庄主的建议,改名金立山,来到彩云郡韬光养晦,潜心修学,以掌柜身份磨练自身。 谁知掌柜的当久了棱角圆,虽说后来做事越来越谨慎老练,好像事事都比以前处理的更好更秒,可就是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又说不上来。 掌握的法术越来越多,修为也越来越高,可心中一直有层乌云笼罩。一生求道,却常常有无道可走的感觉,这种状态已经缠绕了金立山多年。 幸而今天,流长生以身示范,来回两万里路程说来就来,何其潇洒!此举打破了得与失的条条框框,完美诠释了“天地一心,道法自然”,这才终于把金立山再次引上了大道。 半个时辰后,四人酒足饭饱,各自道别。 想到流长生还要连走两万里,秦鸿曦的眼泪又有些不够争气,他强忍住泪花道:“表哥,等我去东南边寻了仙人,就可以帮表姐治病,等你自由了,我们就可以一起出去冒险了。” 秦鸿曦想要寻仙的理由有很多,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想帮表姐治病、让表哥恢复自由。 昨天虽然遇到真仙,但自己迟迟没有识破,等到反应过来就被清风吹远,根本来不及开口求药。秦鸿曦一直介怀此事,深叹自己当时愚笨。 不过好在他确定了世上真的有神仙,只要自己坚持,相信总有一天还会遇到。 流长生听后哈哈笑道:“玄儿也是这么说的,她两个月前就离开了素雪山庄,说是要去雾影谷求医,顺便帮我物色个媳妇。没想到你们这么志同道合,都要往东南边走。要是遇到了,正好还能结个伴,哈哈哈哈!” 笑声未尽,秦鸿曦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他脸色一正:“不说了,拜拜。后会有期!” 说完一把拉住陆神闻就朝城外跑去…… 看着渐渐远去的两个身影,流长生也回忆起一些自己初入江湖时的趣事,感慨了一番时光飞逝的话,便和金立山作别道:“金掌柜,全庄上下你是第一个见到我运用神足通的,此事还希望你替我保守。我在山上呆惯了,万一母亲知道我有这样的能力,天天叫我用神足回家吃饭,那可就难搞了!” 金立山取笑道:“公子可真是颠倒了。两万里你都不嫌累,怎还怕这几里回家的路?” 流长生道:“唉,这可不一样。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只要我多走的这两万里路,能让这两个小子少走一些弯路,那就是值得的。此心不受,何累之有?” 金立山赞道:“不愧是玄武传人、素雪骄子,这般觉悟和魄力着实令金某佩服!” 流长生看了看表,道:“掌柜的过誉了。我出来好一阵,也该回了。日后还请你费心,多多关照吾弟。今日暂且别过,告辞!” 金掌柜拱手道:“公子放心,在下一定尽力!” 话音刚落,流长生便回到了伏魔洞内,开启了为时一个半月的暴走闭关。 只留了金立山在原地佩服:为引顽童向正道,何惧徒步两万里! 第十三章 火道口开战 一路未见任何异常,兄弟二人急速狂奔,径直来到火灵洞外。 正所谓事不过三,秦鸿曦已在同一个地方栽倒了两次,这次他格外小心,先伸手向结界处探了一探,果然有所不同。 “芝麻开门!” 秦鸿曦单手扶墙念动咒语,隐约能感到一扇石门正在往里缓缓开启,兄弟二人依次进入,方知流长生所言非虚。 方才在席间,流长生曾表示不会干涉秦鸿曦的历练,但作为火灵洞的承建方,修缮大门的工作义不容辞,因此在他二人离开火灵洞后,流长生重建了一道声控石门,并将咒语告诉了他们。 此时门后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夭寿啦!何人袭击老夫!?” 兄弟二人俱是一惊,何曾想到门后有人,陆神闻心急口快,连忙念道:“芝麻关门!” 随着他一声令下,石门缓缓关闭,门后这才显出一个人来。 此人白发苍苍,瘦骨嶙峋,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衰老模样,正是之前堵门的老东西所化。 一看到是这俩小子,老东西骂骂咧咧地站了起来,嗔怒道:“老夫两次在这睡觉,两次都被你们偷袭,真是‘霉开二度’!” 秦鸿曦道:“喂喂喂,老东西,还讲不讲理了?我们在结界外,又看不到里面的情况,谁知道你那么爱在门后睡觉……还有,不要乱用成语!” 老东西颇为自豪道:“哼,无知后辈,我那本《古词新义》极其小众,你一个井底之蛙不懂也正常。” 他又接着道:“我回洞内吃过午饭,担心吹笛贼来袭,于是又回来堵门。谁知突然多了这道石门,我想测试下它的强度,要是不堪一击,那还不如我自己守着踏实。测试了一番,力乏神困,就睡着了……” 说完还心有余悸地补了一句:“得亏是我老人家纤细柔美、体态风骚,才没有香消玉殒。换作是我大哥那般肥美,早被你们压成肉饼了。” 秦鸿曦实在受不了这些形容年轻女子的词汇,被一个七老八十的白毛老汉一本正经地用在自己身上,他连忙转移道:“老东西,我读的书少,辞藻匮乏,跟不上您老的节奏,咱们以后尽量用白话交流好不?怎么样,这门结实吗?” 老东西用尽全力都不能擦伤此门分毫,对它的强度极为认可,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喜爱。想到自己的儿孙们再也不会出门遇害,长久以来的紧张担心也放下了大半,因此才敢放心休息。 但他毕竟被这门夹过,心里很是不爽,因此一点都不愿承认它的优秀:“年轻人有自知之明,还算难能可贵。这门的强度嘛一般般,勉强能挡住我的普通攻击,三拳两脚就打得它绿光震荡,我也不敢多力,生怕打坏了它。不过应付我的儿孙们还是绰绰有余,主要就是这内开门的设计,非常不人性化,不是人干的事!” 秦鸿曦内心偷笑不已,表哥之前说过,这道门不见紫光不会破。区区绿光怎敢如此嘴硬? 秦鸿曦也不愿戳他自尊,转而问道:“今晚的笛声响过没有?” 老东西道:“没有,一般要到子时。” 秦鸿曦低头看了看表,大概还有两个小时。内心放松,酒劲一下就上来,困得睁不开眼,只想倒头就睡。 但他看到老东西瘦骨嶙峋的凄老模样,想起他为儿孙们背负的众多伤口,他突然想到了自己从城里带来的宵夜。 他强忍住睡意从芥子袋中取出了一只烤鸡、一壶美酒和一块橙色妖晶,像个小孩一般开心道:“老东西,少侠我今天运气好,得了一个大金元宝,接下来一个月都不愁吃喝,你也来沾沾光。这块妖晶也算是你六儿的遗物,如今我要它没用,还给你。” 秦鸿曦自说自话,也不给别个开口的机会,把东西全都甩在老东西面前,倒头就扯起了呼噜。 “哇!老夫我好几个月没开荤,还真是有些嘴馋。你小子有点意思,等此事平息,老夫也好好招待你一台。” 见到烧鸡美酒,老东西欣喜若狂,他急不可耐地扯下一只鸡腿大口咀嚼,还激动得把酒都晃洒了些,好像八辈子没吃过似的。相比之下,面对小六儿的魂晶他极其冷淡,只字不提,看都不看一眼,仿佛无关紧要一般。 他自以为深藏不露,在两个涉世未深的小娃面前已经将自己的情绪掩饰得极好,表现出了不痛不痒、安之若素的豁达胸襟。 可看在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小娃眼里,只有一位不知该如何面对丧子之痛的白发老人,正试图通过大吃大喝来遮掩内心深处的悲痛。 就在他洒酒的那一瞬间,一丝细语轻轻地传进了陆神闻耳里:“魂依青山,魄归黄土。安息吧,我的小六儿!” 兄弟二人的身子同时为之一颤…… 陆神闻耳力超凡,自不必说。 倒是秦鸿曦有些稀奇,明明在五丈之外背对着二人睡觉,老东西的一言一行却清晰地出现在他脑海,悲恸之情感同身受,他捏爆了拳头,暗下决心:“血债血偿!” 身在九离寨内的秦洛绫,此时还未入睡,仿佛感受到了弟弟的心境,她嘴角轻扬,微微点头,自言自语了一句:“很好,就是这样!” 半个时辰后。 “大哥,醒醒,那伙贼人来了!” 秦鸿曦睁眼问道:“在哪?” 陆神闻道:“十里之外,从紫溪林那边来的。” “走,上山埋伏去。” 兄弟二人进城挑选兵器之前,已经在周围摸了一遍地形,早就选好了十里火道上方的一个山洞做伏击。 原本还在半醉半醒的老东西,听闻贼人已至,瞬间急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大半。 秦鸿曦见状,又从锦囊里取出一壶忘仙酒递了过去,宽慰道:“老东西,无须担心。来,再喝一壶,喝完我们就回来了。你就敬候佳音吧。” 兄弟二人爬上山洞,远远地看着紫溪林方向。 不多时,远处果然摇曳着两盏灯火,一队人影缓缓朝着十里火道走来。 “二弟,赶快趴下。三更半夜从树林里钻出来的能是什么好人,定然就是这伙贼人了!我们在高处异常显眼,还是先隐蔽起来,等他们到了近处,再伺机动手。” 兄弟二人匍匐在地,居高临下地等着对方接近。 对面一共六人,全都穿上了夜行服,三人一组并排而行,有两盏灯笼负责照亮。 走在最前面的少年看起来十三四岁,脸上稚气未消,他手里虽然提着灯笼,但一路上就属他步子最快,丝毫没有顾及同伴,看起来十分兴奋。左边是个六十来岁的白发老头,右边跟着一个凹凸有致的貌美女子。女子手里牵着一只幼年祸斗,一直在抱怨少年步伐太快。 后面一组亦是两男一女,左边一人牵着一只成年祸斗,一路上骂骂咧咧,不知道在数落些什么。右边一男一女皆是黑布蒙面,看不出任何特征。 六人面对火道洞口一字排开,牵着祸斗的中年男子对着脚下祸斗喊道:“去,把火焰吸了!” 成年祸斗“嗷呜”了一声,显得极不情愿。 中年男子朝着它重重踢了一脚,厉声骂道:“养不家的狗东西!” 看到这一幕,确定了这党就是贼人,秦鸿曦当下就要发作,却被陆神闻拦住道:“大哥,再等一下,不要打草惊蛇。等那贼人吹笛,看我将他笛子打断!” 见成年祸斗不听使唤,一旁的貌美女子像呵护小孩一般,用一道极其温柔的声音对幼年祸斗哄道:“小宝贝,肚子饿了吧?姐姐专门带你来吃饭的哟,没关系,想吃就吃!” 幼年祸斗仿佛听懂了一般,稍稍犹豫了一下,便张开大口准备吸火。刚一吸气,它的身子突然僵住,仿佛是深藏在骨子里的恐惧被重新激活,吓得它连连后退,对着洞口叫个不停。 “好了好了别叫了,咱不吃这个,再叫要把人引来了。乖,姐姐喂你吃果子。” 女子说完便掏出一粒红色丸子喂了下去,幼年祸斗吃下后颇为满足,不停地靠着女子双脚磨蹭。 貌美女子对蒙面女子叹了声气道:“哎,还是不行。它还是胆小,仍需再培养些时日。还是麻烦若灵小姐,再弄几只吧!” 蒙面女从袖里取出了一支笛子,呵呵笑道:“不妨事,师兄叫我来,不就是干这个的嘛?” 说完,蒙面女将笛子横在胸前,作势要吹。 两只祸斗瞬间变得狂躁不已,陆神闻也是眉头紧皱。 秦鸿曦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连忙问道:“怎么了二弟?” 陆神闻一边往怀里掏东西,一边答道:“她已经开始吹笛了!” 秦鸿曦惊道:“啊,我怎么听不到?快快动手!” 佛门以慈悲为怀,向来不喜争斗,但总是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诸多需要动武的情况,《金刚伏魔功》便因此而生。此功不但能增加修习者的力量和速度,还包含了诸多拳脚功夫,“金刚指”便是其中之一。 陆神闻向来不爱刀剑之类专于砍杀的兵器,更不会用那些毒箭毒镖之类的暗器。 在北国春秋吃完晚饭之后,兄弟二人在金掌柜和流长生的陪同下,不但逛完了四楼五楼,还去了一趟从不对外开放的地下室。地下室里有很多海外诸国的新奇玩意,其中就包括兄弟二人手上的两块光钻表。 在此期间,金流二人给陆神闻推荐了不少兵器暗器,都被他一一拒绝,最后只是拿了一袋小冰球当作今晚的暗器。 此时,正是他出手的时机。 金刚指发动,一颗冰球瞬间弹出,直直朝着蒙面女笛子飞去。 “砰”地一声,魔笛断裂,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自己耳边飞过,蒙面女大惊失色道:“什么人!?” 其余四人不知所措,只有中年男子最是警觉,隐约瞥见空中有几点寒星飞来,连忙叫道:“头上小心!” 话音刚落,两盏灯笼同时被击灭,提灯笼的少年和蒙面男子相继倒地。 中年男子大叫一声:“分散!” 一声令下,四人纷纷潜入黑夜,只剩两只解除狂乱的祸斗在风中咆哮。 第十四章 掩耳盗“灵” 四人避开洞口火光,各自找了树木山石做掩护,目光都牢牢锁定着头顶山洞。 吹笛女探出头来问道:“哎呀,怎么无缘无故打坏人家的竹笛?” 话音未落,月光之外又有一点寒星飞来,吓得她急忙收回了头,冷冷地道:“呵,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再次确定了对方位置,吹笛女将身形彻底隐在树身之后,从腰间掏出了一支骨笛道:“还不跑吗?那就来不及了。” 笛声缥缈,夜色分明,除却吹笛女,其余三人都在暗中注视着上方小洞。 突然间,月光下直挺挺的立起两道身影,仿佛僵尸一般踏着同样生硬的步子,一点点地向前挪动,眼看就要走到台边,从十多丈的高空跌落。 此时,漆黑的夜空划过一道红色闪电,一声惊雷吓得吹笛女花容失色,断了笛声。 幸得此雷震落魔笛,兄弟二人才重新掌控自己身体,二人急忙把抬在半空的脚掌收回,再度趴回台上。 秦鸿曦心有余悸,后怕道:“这吹笛贼可真邪门,我才听到那笛声就感觉全身发麻,后来脑袋一空就不能自主了……” 二人之前虽然没有暴露身形,但陆神闻几次出手,弹出的冰弹都来自同一个方向,脚下四人皆是高手,对此极其敏感,早已锁定了他们的位置,只是碍于不确定对方人数,才没有贸然进攻。 此时吹笛女将二人暴露在外,中年男子见到对方只有两人,气得暴跳如雷:“区区两个小贼怎敢如此猖狂?” 两兄弟正捂着耳朵思考对策,身后突然亮起一道红光,不等他二人做出反应,洞口火焰瞬间炸裂,强大的冲击波把两个新手伏地魔纷纷炸飞了下来。 陆神闻运气不错,直直砸向了一棵大树,此树帮他卸去了不少的下坠力,除了一些小擦伤,他没受到任何震荡。场下众人甚至没听到该有的坠地声,他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秦鸿曦的运气就有些一言难尽。 他的坠落路线可以说是一贫如洗、两袖清风,干净且纯粹。除了夜里清新的空气,再没有任何第三者可以阻拦他亲吻地上的红土。场下四人已经算好了他的落点,隐隐形成包围之势,对他的下落可谓翘首以盼。就在他将要触地之时,之前被陆神闻击晕的蒙面男恰巧苏醒,正好死不死地朝着同伴走来。 说实话,在此之前,秦鸿曦对这党人都是极其痛恨,巴不得除之而后快。但是,就在这下坠的一瞬间,生与死的边缘,他放下了…… 他突然发现,眼前的蒙面人是如此的亲切和多娇,尽管自身处于自由落体的失重状态,能做的事情微乎其微,但他还是竭尽所能,不断地在空中调整角度,努力地向着陌生男子奔去。 “砰”地一声,少年从天而降,与素未谋面的蒙面男子撞了个满怀,光与影的交错,宿命的相逢,一段“蒙面男子月下勇救少年”的热血佳话就此展开…… “啊!” 山林之间传来一声惨烈的嚎叫,上半声才落入众人耳里,下半声就被红土掩埋。 蒙面男子刚刚苏醒,迷迷糊糊才走了几步,更不知身后飞来何物,便被重重地压倒在地,再度陷入了昏迷。 秦鸿曦从十丈高空坠落,幸而撞到蒙面男拉了个垫背,不但自身没有大碍,还在瞬间再次放倒了一个敌方战力,可以说是极其幸运。 不幸的是,他落点空旷,没有任何遮掩之物,在他还未落地之前,对方四人便已形成包围之势。此番安然落地,他还没来得及整理身形,就被四人团团围住,像看猴一般审视着自己。 名叫王若灵的吹笛女虽然被打碎了一支笛子,但她看上去好像并不生气,反而用一股温柔魅惑的声音挑弄道:“哟!小帅哥不但运气好,长得也挺不错,看上去细皮嫩肉的,手段还这么强硬。不错不错,姐姐很是喜欢。不过……你怎么无缘无故就打碎了人家的笛子,这可是要赔的哟!” 秦鸿曦缓缓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言不发且肆无忌惮地打量着眼前众人,看上去极其嚣张。 王若灵修习媚术多年,言语妩媚,体态妖娆,举手投足间都摄人心魄。她轻纱蒙面,更容易使男人陷入幻想——落入她的掌控。 偏偏眼前的少年不为所动,还当着几位同道的面对她不理不睬,这让一向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王若灵颜面无存,她恼羞成怒,拿出之前的骨笛在少年面前不断摇晃,威胁道:“骨头倒还挺硬,再装聋作哑,我便将你双手砍下,做成一对笛子!” 秦鸿曦仍是一副颇不以为然的死样,甚至还对众人做了几个鬼脸,王若灵怒火中烧,当下吹动骨笛,决计要斩少年的双手。 笛声悠扬,不住地在山间回荡,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骨笛,眼神变得越来越迷离涣散,最后目光呆滞,状若失魂。 知是媚术奏效,王若灵冷哼一声,命令道:“右手拔刀,斩落自己的左手。” …… 少年浑然不动,气氛陷入冰点。 王若灵内心疑惑:“难不成这小子才中招一次,就有了适应力?竟然敢质疑我的命令?” 笛声再度响起,少年右手也跟着缓缓抬起。王若灵加强了语调命令道:“右手拔刀,斩落自己的左手!” 少年眉头一皱,似乎对这道命令极其抗拒,又停住了缓缓移动的右手。 “怎么带听不听的?”王若灵气得直跺脚,再次吹动骨笛,少年僵住的右手也再次缓缓向前。 “咦!?向前?怎么会是向前?应该向左拔刀才对?” 这种情况之前从未有过,王若灵纳闷不已,这小子分明中招,听从自己的命令,但又不全然照做。难道……是他的意志力过于顽强,仍在垂死挣扎? 以往出手,哪个男人不对自己言听计从,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竟敢一再违抗自己的命令,当着众多同伴让自己出糗?这是她万万不能忍受的。 心高气傲的王若灵把心一横,一跺脚就吹响了自己尚未熟练掌握的高阶魔曲——《情意绵绵》。 魔音一出,春波荡漾,别说是原本就中招的痴迷少年,就连己方的白发老头、中年男子和貌美妇人都相继中招,不断地向自己投来暧昧眼神。 王若灵隐约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一丝古怪,但她一心要征服倔强少年,决意不肯停下。她愈是吹,少年的手便愈加往前,她愈发不服气,吹得愈发卖力。 看着少年右手移动的轨迹,像是奔着自己的骨笛而来。王若灵似乎明白了少年的行为——他想要夺笛自救! 一念想通,王若灵才回过神来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同伴都中了媚术,就连身后陷入昏迷的黑衣少年也被此曲唤醒,不断朝着自己逼近。 所有人都如狼似虎的看着自己,她吓得不敢乱动,急忙止住笛声,大叫道:“都给我停下!” 同伴四人瞬间清醒,眼神都恢复了正常,只有倔强少年的右手还在不断伸来,眼看就要碰到自己嘴边的笛子。 王若灵双手持笛,一时间不知该往左右哪边收去,索性向下一横,将笛子捂了个严严实实。 几乎同一时间,那少年原本僵直的右手,也在瞬间跟着提速,一把抓了下去。 一击而下,精准命中,少年明显感觉抓到了什么…… 场面极其尴尬,在场众人都有些不敢置信。 这小子到底有没有中幻术,大家不能确定。但接下来他会遭受什么样的武术,大家的看法却出奇的一致。就连藏在暗处的陆神闻,也忍不住摸了摸脸,倒吸了一口凉气。 王若灵年芳二十,之前魅人无数,和不少男子都有过身体接触。换做平常,她甚至会夸赞少年英雄本色。 但刚才她妄用魔功影响了同伴,一度让自己回忆起了孤立无援的恐惧,这份恐惧激活了她的少女心性——孤独、害怕、羞耻这些藏在内心深处的情绪,再次让她变得敏感。 前一秒慌乱不已,她急得都不知道该把笛子握在哪只手中。随着身体一阵酥麻,众目睽睽下的羞耻让她不再犹豫。 她慢慢腾出了右手。 因为这只手更加有力! “啪”的一下,一个大嘴巴子狠狠地刮到了秦鸿曦脸上,抽得他嘴角鲜血直流,脑瓜子也嗡嗡地响个不停。 秦鸿曦摇了摇头,抹了抹嘴角的血迹,盯着蒙面女子不可置信道:“你竟看得见我?” 王若灵原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悲哀,对她来说,真正的自己早就死在了多年前那个凄凉的黑夜,妖娆风骚、放荡狠毒是她唯一能面对这个世界的方式。 恐惧和娇羞昙花一现,一巴掌过后,王若灵又恢复了之前的妖娆:“哎呀小弟弟,怎么那么不学好,装聋作哑半天就为了干这个?也不怕姐姐把你的手砍下来?” 秦鸿曦脸红,五个手指印更红,只顾低着头,不知如何作答。 中年男子春意未消,他把长刀架在秦鸿曦肩上,向着吹笛女桀桀笑道:“王若灵,你这欲擒故纵玩的可真是花呀,在那搔首弄姿半天,就为了让人家摸一把?瞧把孩子吓得……有这种需求可以私下和我说嘛,何必便宜一个死人?” 王若灵不气反笑,嘲讽道:“呵呵呵,就你?万年老四,什么时候又得行了?” 中年男子凶残暴戾,行事癫狂,他在门内排行老四,对此常有不服,非常痛恨别人叫他老四。 此时被王若灵戳中痛处,又不敢与她计较,便转头拿秦鸿曦出气道:“死小鬼,现在怎么不装哑巴了?什么叫看不见你?少在这装神弄鬼。” 秦鸿曦用食指弹了弹肩头的大刀,一点也不当回事,无奈摊手道:“怎么老说我装哑巴?我不一直在陪你们说话嘛。对了,万老四,把你的宝刀挪一挪,压着我怪累的。” “死鸭子嘴硬,我看你就是存心找死!老子这就从你头上挪一挪!” 焚老四暴跳如雷,举刀便向秦鸿曦脑袋劈去。 “行啦老四,别再丢人现眼。” 一直没说话的白发老头突然出手,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了一杆三尺来长的大烟袋,轻轻就抵住了焚四的长刀。 焚四虽然不服,到底还是认得清和老者的差距,灰溜溜地撤回了长刀,转身去找成年祸斗的麻烦。 老头长吸了一口烟袋,夸赞道:“年轻人,好气魄,好胆色!当真是个不怕死的?” 秦鸿曦听出“胆色”二字有双关之意,他红着脸答道:“怕自然是怕的,但我料定你们不会杀我。” 老头听了饶有兴趣,好奇道:“何以见得?” 秦鸿曦道:“要杀早杀了,我掉下来这半天你们都不杀我,怎么可能突然间又要杀我。” 老头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又问道:“之前你不说话,怎么现在又愿意说了?” 秦鸿曦理所当然地答道:“你们也没问呀?” 王若灵在一旁好奇道:“当真没听到?” 秦鸿曦回忆了一番,想起了什么,又红着脸道:“只听到你说我装聋作哑,要砍我双手。” 王若灵自出师以来,少有男人能在自己手下逃脱。今天却栽了个大跟头,她无论如何也不甘心。 此时见这少年模样害羞,似乎有望征服,于是她又凑近了身子,用极具魅惑的声音问道:“那么说,你之前不是故意不理姐姐咯?” 秦鸿曦初出江湖连女孩子手都没有拉过,哪里受得了这个?摸了人家姑娘,他一直惭愧不已,始终不敢正眼看她,仿佛将对方身上背负的血债都忘得一干二净。 虽然对面都是敌人,但他并不想日后在江湖上背负些不三不四的烂名声。现在他满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就是把刚才的无心之失解释清楚:“你们啰里啰嗦的,有完没完?我自己说!说完可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刚才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我一点也不觉得疼,所有声音都消失了,这让我很是疑惑。还未起身你们四人就团团围了过来,既不说话也不动手,我就怀疑你们是不是真的看不见我?于是我对着你们扮了几个鬼脸,结果你们个个无动于衷,我便加确信了。” 众人奇道:“确信什么?” 秦鸿曦指了指脚下:“确信我和他都已经死了。” 众人闻言纷纷沉默,只有老者继续问道:“然后呢?” 秦鸿曦瞟了一眼王若灵,道:“根据我多年的江湖经验,看她时不时地吹动笛子,必然是在为同伴招魂。我心想,他和我是一起没的,他要是被招走了,黄泉路上,可就剩我一个人了,那怎么能行?于是我就想夺了她的笛子。” 听到这里,众人都有些忍俊不禁,但都没忍心打断这个“亡灵”说故事。 “谁知她吹一会儿又瞪着我,吹一会儿又瞪着我,我不禁想她是不是很有灵性,能感应到我。于是我就趁她吹笛的时候才悄悄出手,她不吹时,我便不动。”少年摸了摸脸颊滚烫的巴掌印,继续道:“那笛子近在咫尺,眼看就能抢到,我正要一把抓取,谁知她突然向下一收,我就……我就跟着下去了。” “后来挨了一下,脸怪疼的,耳朵也能听清了……” 众人听完,哄堂大笑,就连秦鸿曦脚下的那具“尸体”也忍不住在颤抖。 原来这小子摔下来的时候震到了耳朵,一时失聪,才闹出了这么一幕。 王若灵更是羞愤不已,原以为这小子定力超凡,能抵挡住自己的情意绵绵,搞了半天是在对牛谈情,自己的一番风骚,在他的眼里却成了替亡人招魂。 无心揣度旁人心思,秦鸿曦掏出一张火符,夹在食指、中指指尖,正色道:“行了,说也说清了,笑也笑够了。你们几个贼人妄用魔音盗取祸斗,跑来我里火山内撒野,想必已经做好了觉悟。既然少侠我大难不死,你们——可就在劫难逃了!” “爆!!!” 第十五章 大王叫我来巡山 火符化去,秦鸿曦单掌击地,一道三丈方圆的火型图案在他脚下凭空生成,几名黑衣人尚在狐疑,巨型火柱早已冲天而起,顷刻间便将众人悉数炸飞。 一击过后,除去正在调教祸斗的中年男子,其余五名黑衣人全部负伤。 其中,蒙面男受伤最重。之前他受到秦鸿曦的撞击,折断了八根肋骨,被王若灵一曲情意绵绵唤醒之后,由于伤势过重索性趴在地上装死。谁知秦鸿曦话音刚落,地面温度急剧升高,他心知大事不妙却根本挪不动身子,早被冲天火柱举得高高。 同样从十丈高空坠落,下方的秦鸿曦近在咫尺,却不肯为他挪上半步,蒙面人极其不甘地狂啸一声:“真是好人没好报啊!” 说完,他重重地砸到地面,又一次昏死了过去。 正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闪还比一山高,蒙面男的霉气显然更胜一筹,独冠全场。 看着脚边瘫软的身形,秦鸿曦不免一阵惋惜,可怜道:“哎,出师未捷身先死,啥都没做你就迁了三次‘坟’……!” “在我所遇到的人里,你是最倒霉的,我秦鸿曦愿称你为最强——倒霉蛋!” 除却此人,对面黑衣少年也是初入江湖,他仅仅炼气初期的水平,不过是跟着过来猎奇,几乎没有什么战斗经验。一击之下,他被震出五丈之外,同样断了三根肋骨,口中鲜血流淌不止。 另外三人修为均在筑基以上,当秦鸿曦亮出火符时,他们狐疑不定,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撤出攻击范围,后来虽然及时作出了防御,但仍是不可避免地受了些轻伤。 三人之所以没在第一时间撤退,只因为他们在思考秦鸿曦那句“妄用魔音盗取祸斗”。 后来,尽管脚下亮起火圈,众人却都不以为然。 众所周知,符咒威力和施术者本身实力息息相关,眼前这个摔一跤就以为自己摔死了的小“亡灵”,能有多大杀伤?他既然敢立于火圈之内,总不至于会同归于尽吧? 加上六人来路不同,露脸的四人来自魔教猎火门,蒙面的二人师承正道启明宫,都是奉了师命——为了猎取祸斗才结伴而行,因此几人同行不同心,常常相互挤兑,暗中较劲。 此时谁要是先迈出火圈,被一个小娃逼退,谁就会矮上一头。故而几人全然不动…… 谁也不曾想,眼前这个天真烂漫的白面少年竟然毫无顾忌,连同自己在内,毅然决然轰出了自杀式的毁灭一击! 火光过后,三人稳住身形,料想秦鸿曦身处火柱中心,必然是有死无生。 谁知他单掌撑地,缓缓起身,不但毫发无损,还不断东张西望,打量战场形势。 貌美女子见黑衣少年坠地,急忙上前察看伤势,目光森冷地威胁道:“竟敢打伤我小师弟,你一定会后悔的!” 白发老头和王若灵不断打量着秦鸿曦,他们突然觉得眼前的少年,来历并不简单。 王若灵率先发问:“这东西几千来从未现世,你怎么知道它叫祸斗?还有那竹笛,即使是我的同伴也听不到半点声响,你如何能够听到?” 白发老头一同问道:“你身处爆炸中心,竟然毫发无损,这是什么火术,竟能将火焰分布控制得如此精准?” 秦鸿曦自问还没有那种控火能力,这一击是将符咒力量全部附于手掌的无差别攻击,自身没有受伤全是因为身着炉中玉的关系。此衣周身有一道无形气墙,能承受不高于自身修为的一切火术,因此他自己释放的火柱,自然是伤不到自己的。 不过老头的提问倒是给了他启发,今后发动攻击时,确实该顾及到同伴的安全。 他瞟了一眼王若灵,对着老头磨了磨拳,轻轻笑道:“聊天时间已经结束了,各位。不过老人家的建议,我还是会考虑的。” 说完,秦鸿曦一记火拳打出,三丈大小的火球便朝着老头滚滚而去。 借此空当,秦鸿曦猛然转身,拔出腰间火龙刀,便向王若灵劈去。 王若灵正想看他二人如何缠斗,谁知这少年反倒向自己袭来。这让她始料未及,只能抽出腰间匕首抵挡。 秦鸿曦刀法刚猛,只三四下就打得王若灵花枝乱颤,手脚酸软。依此下去,不出三招,她便会被斩于月下。 她一边招架一边注意周围形势——师兄卧地不起,焚老四在一旁看戏,黄二姐正在照看小吕敬伤势,杨老邪又被那一发火球打得不见踪影…… 自己一个如花似玉的弱女子,怎就偏偏被这蛮小子缠上,她瞟了一眼空中圆月,暗暗下了决定。 尖刀再次挥来,王若灵向空中一跃,一下纵起了三四丈高,轻轻松松避开了这次攻击。 秦鸿曦抬头一看,此人仿佛停在月中,身子竟然不会下坠!? 只见她用匕首划破了指尖,随后才缓缓降落,略带无奈地说道:“对不起呀小帅哥,姐姐可不能陪你玩了!接下来……” 说着说着,声音突然变了个人,就连体型也缩小了一圈,仿佛一个二十来岁的妖娆女子,突然间就变成个八九来岁的纯真女童,只是这份纯真中还隐隐带着一丝邪气! “接下来——你们全都得死!” 王若灵话音一落,秦鸿曦毛骨悚然,一种似曾相识的恐惧瞬间布满全身。好在这种状况并不持久,片刻后他胸前红光闪烁,恐惧之情倏然而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狂热与兴奋。 二人都低头向着秦鸿曦胸前看去,此物不是其他,正是之前金立山代交给秦鸿曦的那串红色珠子。 王若灵先是一惊,而后又扑哧一笑,轻蔑道:“哟哟哟,我还当作是何物!这是哪个大家大户出来的小少爷,断得了奶还断不了糖,竟将这些烂山楂炼做宝物?就因为有你们这样穷奢极欲的荒诞生活,这个世界才会变得如此可憎!今天我一定要替天行道杀了你这般败家子!” 秦鸿曦冷笑一声,摇了摇脖颈上的珠串,厉声骂道:“无耻妖邪,你可认得此物?你们为祸世间、害人无数,竟然还敢强词夺理、妄言天道?说词讲理那都是佛祖和圣贤的事,我的事,就是送你去见佛祖!” 说完,秦鸿曦玄功一开,毛发倒竖,全身上下都被烈火真元覆盖,宛如火神下凡,一双红眼更似金刚怒目,死死地瞪住王若灵,吓得她节节后退。 “这是镇魔珠?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死小鬼别想虚张声势,这绝对不可能是真的!即使是真的,我也就更加留不得你!” “看招!” 言毕,王若灵挥动手中匕首直直朝着秦鸿曦心口刺去,秦鸿曦挥刀一挡,发现眼前这个八九岁女童,虽然身型变小,但力量和速度不降反升,总体比之前强了两倍不止。他暗自庆幸道:还好我也跟着变了身,若以之前的状态,定然跟不上她的动作。只是维持这样的状态消耗极大,不知她能维持多久?” 不容他多想,王若灵连连挥动匕首刺来,双方兵器每一次碰撞,秦鸿曦的耳边就会传来一声低嚎,速度也会因此放慢半分。好在他处于变身状态,力量、速度和意志力等等都有大幅提升,因此他仅仅是被减慢,而不是彻底被僵在原地。 此时,刀长刀重的优势荡然无存,再这样交手下去,他极有可能被对方找到破绽,身陷险境。 心中突生一计,秦鸿曦用尽全力将王若灵劈退,不等她再靠近,又接连打出两条橙色火蛇,直直朝着王若灵咬去。 王若灵见两条火蛇径直向自己奔来,她轻轻向左一避,早早闪了过去。 谁知这两条火蛇宛如有自主意识一般,也跟着向左袭来。 王若灵大惊,急忙闪到一棵大树身后躲避,谁知这两条火蛇也跟着饶了过来,穷追不舍。 秦鸿曦的真气已然不足,几乎就快变回原形,他趁此机会拧开葫芦补充,又把葫芦水喝去了三分之一,这就相当于又补充了三里火道的能量。 这时,一旁观战的焚老四非但不出手相助,甚至还幸灾乐祸道:“王若灵呀王若灵,早就听说你不同寻常,平时还对你忌惮三分,谁知你现了真身也不过如此,我真是太高看你了!” “哦,是吗?” 王若灵话音刚落,焚老四便丢下了眼前祸斗,不顾一切地向她跑去,最后把她牢牢抱在怀里,转身用自己背部硬生生扛下了两条火蛇。 王若灵与之前判若两人,丝毫受不得别人言语冒犯,瞬间就发动了魅术,将焚四拉了作垫背。 利用过后,王若灵挣脱了他的怀抱,看着他背后两个碗口大的血窟窿,冷冷地道:“不长眼的狗东西,几次三番欺负这小丫头,老祖早就想把你宰了。” 名叫黄黎的貌美女子正在一旁保护小师弟吕敬,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地悲从中来:原想着对付两个黄毛小子根本不需自己出手,岂料现在杨老邪不知所踪,焚老四嘴贱被别人拿了当肉盾,小师弟毫无战力还身受重伤,自己猎火门四人,竟只剩自己还能战斗。 秦鸿曦随手又对王若灵发出两条火蛇,并对貌美女子威胁道:“大美人,好好看住你的小师弟,倘若乱动半步,这两条火蛇可就飞去找他了。彼时后悔之人,恐怕……恐怕就不是我了!” 黄黎正犹豫要不要加入战局帮助王若灵,对方就已经看透了自己心思。她在猎火门女弟子中排行第二,一身修为已至筑基后期,何曾被这样的毛头小子威胁过,听到秦鸿曦口出狂言,她心中极为恼火,但是他的话,确实不容忽视。 小师弟吕敬是故人之后,要不是他的父母双双死于战火,她也不愿将他带入魔门中来。不过跟着自己,怎么也比他年幼一人在战火纷飞的故乡所存活的几率要大。 面对这样两难的抉择,最终她还是选择了保护吕敬。 毕竟任务失败了可以再来,故人之子的生命却只有一次。 此时,面对再度袭来的火蛇,王若灵已有了八分把握,她不闪不避,只想快速斩灭这两条火蛇,好与少年近身搏斗,然后用匕首的魔音减缓他的行动,再伺机取他性命。 于是,她用近三分之一的真气附于匕首,快速在空中划出两道十字。 两道十字分别朝着两条火蛇斩去,“滋”地一声,蛇头斩落,王若灵正欲上前逼近,一把匕首反而先刺到了她的胸前,她忙用自己匕首招架,仅仅五个回合,自己的灵气便已流失大半,自身速度也愈发缓慢。 此情此景何其相似,不过被减缓速度的对象却变成了自己,王若灵不敢再短兵交接,她一个箭步向后撤去,远远地看着玩火少年。 反观那少年却不着急追赶,只是远远地发出了两道火蛇,自己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不难想象,他又在等王若灵接触火蛇的瞬间,再度发动偷袭。 王若灵知他心中所想,气得暴跳如雷,但又无可奈何,只能不住地绕弯奔跑,以减缓火蛇追击的速度。 看在秦鸿曦的眼里,她就像在表演杂耍一般。 正在难堪之时,突然一道佝偻的身影凭空挡在她的身前,来人三两下就捏碎了奔腾的火蛇,随后大喘气道:“老魔物,快点撤,这两个小子邪门的很,再走慢些可就麻烦了!”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先前消失在众人视野的白发老头——杨老邪。 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再次见面就变得鼻青脸肿,一副碰瓷挨打的造孽模样,头发也更白了许多。 原来,杨老邪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三丈火球,急忙向自己右侧躲闪,谁知还未闪到一半,突然身重一拳,身体便不由自主地飞出了二十多丈远。他尚未稳住身形,出拳之人已如鬼魅一般立在他的身前,二话不说,劈头盖脸又打了数十拳。 杨老邪全力招架,三五拳之内仍会漏过一拳,仅仅数秒,他便被打得鼻青脸肿,无力还击。 心知不妙,他不敢再有半分托大,急忙将自己隐藏已久的金丹修为全力爆发,这才暂时击退了对方。 拉开距离定睛一看,才发现来人正是刚才跌落丛林消失不见的那个小娃。 火力全开后,还以为用不了多久就能斩杀对方,谁知这小子速度奇快,自己金丹修为竟在他面前讨不到半分便宜。而且他一双铁拳不但能将自己的火术弹开,出拳也越来越重,打到后来,自己已经越来越接不住他的重拳,只能以牺牲寿命作为代价,烧了个血遁仓皇逃脱。 王若灵大惊道:“两个小子?我这个已经够邪门了,远程会放火蛇追击,近战更是有把奇异匕首,会用我的招数耗损我的灵气。你那个比他还难缠吗?” 杨老邪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只怕不遑多让。” 王若灵对秦鸿曦问道:“臭小鬼,你到底是何方人士?” 秦鸿曦瞥见胸前不知何时又亮起了一颗红珠,他看了看鼻青脸肿的杨老邪,豁然开朗。 瞬间又有四条火蛇飞出,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声欢唱。 大王叫我来巡山哟! 第十六章 山神保佑 夜色弥漫,星火黯然,南荒里火山下突然闪过四道火光,朝着黑暗中的一老一少飞去。 那老头猛地吸了一口大烟袋,吐出一团金色火雾,扑灭了四条火蛇后问道:“你家大王是谁?” 秦鸿曦处于玄功状态,自信非常,有意要捉弄对面两个妖人,他张口就来:“我是巡山队的,我家大王自然是这百里火山的山神。” 王若灵骂道:“臭小子,别一时占了上风就得意忘形,在这里胡编乱造。现在我们可是两个打你一个,此间就算真有山神,他怎么也不敢出来见我?” 杨老邪低声抱怨道:“打什么打?快点走。我拼着老命来保你们走,不是来帮架的。等会那个小平头追过来,可就十分麻烦了。” 王若灵不情愿道:“趁那小平头没来,咱俩使出全力先把眼前这个秒了,二打一有什么好怕?” 同时面对两个金丹,秦鸿曦浑然不惧,他一边向前一边指了指头顶上方,道:“怎么没见?刚才那道红色闪电不是?若非是他,我早已遭你毒手。” 王若灵不以为然道:“呸!不过是走了次狗屎运而已,连山神雷神都分不清,还敢在这装蒜?老实说,你是不是九离寨的?” 轰! 话音未落,漆黑的夜空瞬间亮如白昼,一道巨大的红色闪电从天而降,正正地朝着王若灵头顶劈来,她甚至还来不及反应,身旁地那棵百年老树就被劈作为了两半。 王若灵被吓得魂不附体,她惊恐地望向秦鸿曦,隐隐的有些开始相信他的鬼话。 杨老邪就在她的身前,同样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幸好这雷原本就是奔着大树去的,不然他二人肯定已魂飞魄散。 他猛地摇了摇王若灵肩膀,大肆咆哮道:“叫你走就是不听,非要在这墨迹,这下相信了吗?” 王若灵连连点头道:“信了,信了,太信了!”转身又对黄黎喊道:“小丫头,快带着你师弟先走。” “作恶多端,欠下那么多血债,你们走得了吗?” 王若灵和杨老邪正计划撤退,背后却突然多出了一个平头少年挡住去路,她焦急道:“这可如何是好?” 杨老邪瞟了瞟背负两个大血窟窿的焚四,叹了口气道:“这草包原本是我挑好了的后身,还等着这副身体不中用了,再去夺他的。谁知短短片刻他就被打残至此……唉,以后再找具新的吧。为今之计,只有你我二人各自分他一半元气,好让他掩护我们撤退。” “也只能如此了。” 拿定主意,杨老邪从体内逼出了一滴精血悬在空中,王若灵心领神会也跟着逼出了一滴精血与之融合,二血交融后直直飞向焚四,融入了他的身体。 听到王若灵吩咐撤退,黄黎二话不说背起吕敬就跑,没跑几步她就感觉身后传来了一道充斥着毁灭之力的狂暴气息。 她对这股气息极为熟悉,想都不用去想,必然是自己同门师弟——狂徒焚四所为。唯一让她疑惑的,是这道气息为何突然之间变得如此强大,感觉比之前强大了五倍不止? 她只顾背着师弟跑路,哪里愿意浪费时间去管这些闲事,因此她并未回头,仍是朝着紫溪林全速奔跑。 不过这一战下来,确实有太多事情出乎她的意料。 一是不知对面两个少年到底何方神圣,看上去年纪轻轻,却仿佛有着筑基以上的修为,竟能将己方众人搅得狼狈不堪,伤亡惨重。 二是同行之中,本以为自己筑基巅峰的修为已属六人最强。谁知王妹子和杨老邪突然间像变了个人似的,竟然双双爆发出金丹境的实力。现在这个焚老四就更加离谱,明明只有筑基中期的修为,被对方两下就打得重伤不起,为何也突然间实力暴涨,仿佛比杨老邪还要厉害许多? 焚四得了两位老魔各一半的功力,一身修为突飞猛进,已然迈入了金丹境界,加之受到“狂乱”、“邪魅”两种血脉影响,他的破坏力甚至已经超越了一些元婴初期的修士,此时的他完全能轻松制服秦陆二人。 反观王若灵,元气分出去大半,眼看就要跌出变身状态,原本指望焚四以一敌二,牵制住这俩小子,好给自己创造逃脱机会。谁知他增长了一身功力,却不上前打斗,看着他慢慢吞吞的死样,王若灵气急败坏道:“混账东西,白亏了老祖给你传了一半功力,还不赶紧上前战斗,在这磨叽什么……” 月光下,只见一道身影形如鬼魅,轻身一跃便纵到了王若灵身前。 他掐住王若灵脖颈,高高举起,狂啸道:“现在的我已是天神下凡,不管你是什么老魔老祖,倘若再敢用那样的语气和我说话,我一定会让你后悔到生不如死!” 他将恢复至成年身型的王若灵重重砸向地面,转身就硬接了陆神闻一拳。 陆神闻趁焚四背对他的时候出拳袭击,却被其发现。 两拳相交,陆神闻被打出十来丈远,接连撞断了两棵大树才勉强停下,这是他今晚第一次受伤,也是他今晚第一次对拳失利。 秦鸿曦见状,急忙挥动匕首助战。 谁知焚四的速度竟比常人眨眼还快,不但瞬间转身让过了匕首,还牢牢捏住了秦鸿曦手臂,一把将他甩过头顶,重重砸到了地面。 在一旁的杨老邪先是用了一次血遁,后又献出半甲子内功,短短半个时辰,他就衰老了三十多岁,看上去已如风中残烛,即将不久于人世。此时他看到自己的得意作品,忍不住出言赞道:“妙,真是太妙了。快把他们一举消灭!” 焚四将秦鸿曦牢牢按在地上,正想一拳爆头,谁知杨老邪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让他感到异常聒噪。身形一晃,焚四松开了手中少年,瞬间闪到了老头身前,死死按住他的天灵盖,怒目切齿道:“你在教我做事!?” 杨老邪甚至没能喊出一个不字,就被狂性大发的焚四抽干了元气,变成了一堆灰烬。 要知道这抽人元气的神通,原本是来源于王若灵体内的那位“老祖”,他和杨老邪分别是二十八天魔之中的“魅魔”和“狂魔”。可是不知为何,自从他来到人间,他的这项本命神通就像被封印了一般,无论如何都施展不出。 万万没有想到,他于万般无奈之际分出去的一半修为,竟让焚四得到了这项神通,还以此炼化了“狂魔”杨老邪。 取而代之,新一代的“狂魔”就此诞生,同时,他也是第一只史无前例的合体“狂魅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随着焚四一阵狂笑,他背后的两个血肉窟窿也跟着愈合,新鲜血肉不断成长,王若灵看了一阵反胃,忍不住扯开面纱狂吐。 见她已恢复了二十来岁的妖娆身形,露出真容后更是娇艳欲滴,令人欲罢不能。焚四按耐不住心中荡漾,色眯眯地看着王若灵说道:“哎呀我的美人,是不是见我英姿神武,想要共赴巫山,便先行起了孕吐反应?别着急,等我摆平了这两个小子,然后助你将体内老魔炼化,再一起共度春宵可好?” “哈哈哈哈!” 他也不等王若灵回话,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三两下便闪到了秦鸿曦面前,咬牙说道:“年轻人,你很有手段,也很有威力,我背后的伤到现在都还隐隐作痛。本来是要折磨你一番,又怕耽误了我的好事。两害相较取其轻,今天算你运气好,直接上路吧!” 也不知中了什么妖术,兄弟二人竟丝毫不能反抗,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按向了秦鸿曦的头顶。 秦鸿曦暗暗祷告:“山神也好雷神也好,还有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大哥大姐们,总之一切大神,快救救我吧!” 焚四发动神通,手臂微微亮起银光,眼看就要把秦鸿曦抽得一干二净,背后却突然有人喊道:“还不出手,更待何时?”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黑暗中寒光一闪,秦鸿曦身体一松,便听到有个什么东西“砰”地一声,重重掉到了地上。 秦陆二兄弟恢复了自由,急忙向后一跃,拉开了距离才朝着地面看去。 脚下之物并不陌生,它正是狂魔焚四捏住自己头顶的那只左手,不过此时的它已被一层厚厚地寒冰冻住,彻底失去了生机。 抬头再看焚四,他的左边肩膀空空荡荡,整个人傻楞在原地,仿佛还不能接受失去了左臂的事实。 他的身后立着一道黑影,细细一看,正是之前被秦鸿曦砸倒的那个黑衣蒙面男! 而刚才那句“还不出手更待何时”的声音,也正是来自于他的同伴——王若灵。 秦鸿曦和陆神闻看傻了眼,出手相救之人竟然是一直躺在地上的蒙面男? “啊——我要杀了你们!” 狂暴和毁灭瞬间席卷山野。显然,断臂让焚四失去了理智,彻底陷入疯狂。 他不断地燃烧着自己精血,将自身修为强行提到了元婴,一道血光冲天而起,他对着上空愤怒地吼道:“我要让你们饱尝我的愤怒,我要把你们统统吸干!” 随着他的吼声向上望去,只见他头顶上方,雷声滚滚,隐隐要降下雷来。 除此之外,仿佛……还立着两人? 其中一人身穿白衣,御剑而立。 另一人身着红装,凭空而立? 秦陆两兄弟看得目瞪口呆,只听一旁的王若灵问道:“师兄,现在怎么办?” 蒙面人道:“跑呗,还能怎么办?” “两个小子站远点!” 上方突然传来一道浑厚的声音,两兄弟还没反应就被一道热浪推开了百丈。 看着白衣男子将手中宝剑向下一指,下方焚四既恐惧又狂躁,最后,他夹杂着杨老邪的声音狂笑道:“哈哈哈,有种的劈死我,用不了多久,老子照样会回来!” “轰!” 须臾之间,天雷劈落,焚老四身体化为灰烬,生出一团红气,飘飘荡荡,向着秦鸿曦胸前飞去。 第十七章 火灵洞天 雷击过后,里火山再度恢复了以往的宁静。 等身在百丈之外的两兄弟再次睁开眼时,所有人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好那只幼年祸斗在远处不停地嚎叫,提醒着兄弟二人,这不是幻梦。 二人朝着落雷之处走去,空中弥漫的硫磺味不断传来,仔细搜索之后,除了焚四被劈碎的焦骨和一旁的砍刀,便再无他物。 这一切来无影去无踪,让陆神闻觉得不可思议,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大哥,真的是山神大人救了我们吗?” “应该不是……但也有可能是。那个红衣人能凭空站立,又能使火术将我们推开,猜他是本处山神倒也有几分依据。不过我更崇拜的是那白衣剑仙!他又能御剑又能使雷,简直不要太帅。他日若能遇见,可一定要抱紧他的大腿,不能再放跑了!” 秦鸿曦也在思索这个问题,思索半天他都没能得出结论,不过有一点他倒是极为确定——御剑飞行真是帅爆了。 兄弟二人仔细打扫了一番战场,共缴获大烟袋一根、大砍刀一柄以及断裂的竹笛两截。 成年祸斗已不知去向,只剩一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幼年祸斗不断哀嚎,它战战栗栗地畏缩在火道洞口,紧挨着火源,仿佛在等待一位好心肠的爱狗人士将它带走回家。 战斗结束,继续留在洞外显然没有任何意义,还不如早些回到洞内和老东西汇报下战况,以免祸斗一族终日惶惶不安。 就这样,两位爱狗人士一前一后逗弄着小祸斗,一齐朝着火道深处走去。 里火山顶,云层之上。 一红衣男子道:“你堂堂修仙之人,怎么也学得和野兽一般,开始玩弄猎物了?” 青衣男子道:“此话怎讲?” 红衣道:“那两只老魔为祸人间,罪不容诛,早该被雷电殛灭。一雷殛了就行,何必又多打两道,白白浪费精神?” 青衣男子不敢苟同,他笑道:“诶,此言差矣。第一道雷是救命雷,若是不发此雷,那两小子的命可就没了,怎么能说是浪费呢?” 红衣不服道:“那你索性劈准点,直接把那魅魔劈了不行?” 青衣摇头道:“那怎么行?直接劈了,他俩还怎么历练?且那魅魔命不该绝,还不到杀他的时候。” 红衣又道:“那第二雷又怎么说?” 青衣男子义正词严道:“你听到的,他在下方吹牛,扬言有山神助他。当兄长的与自己兄弟多年未见,打个响雷帮他撑撑场面绷绷面子,难道也有什么不对吗?” 红衣汗颜道:“你撑场面就撑场面,下方老树少说也活了五六百年,你怎么无缘无故把它也劈了?” 青衣男子皱着眉头看了一眼下方的焦炭,嗔怒道:“哼!它可一点都不无辜。此树成精后常与山中妖邪狼狈为奸,经常引诱、蛊惑路过的行人来此上吊,十多年间已害了七八个路人。正是此间山神与我诉说,请我施以雷法将其轰灭,以警告山间妖邪鬼怪!” 红衣四下张望道:“山神在哪呢,我怎么不见?” 青衣男子向下一指道:“看,翻滚着岩浆的火山口上方,那有一个洞穴,正是本处山神府邸。他正等着我们去喝茶呢!” “那还等什么,走!” 说完,二人穿云而下,直直落到山巅洞穴。 “芝麻开门!” 老东西这次长了教训,他身处洞门十步之外,终于没有再被莫名偷袭。 看着二人一祸斗相继进洞,一定是得胜归来,老东西抬起怀中忘仙酒一饮而尽,两行热泪也止不住地向外流淌。 短短半个时辰,老东西度日如年。 起初他大口喝酒,试图以此缓解自己的忧虑。直到酒壶见底,二人还是没有回来,他望眼欲穿,将酒壶牢牢抱在了怀中,不敢再进一滴。 因为他怕酒喝完了,兄弟俩也就回不来了。 看着俩兄弟灰头土脸和陆神闻胸前尚未干涸的血渍,老东西就知道他们一定经历了异常残酷的战斗。 老东西并不矫情,他揉了揉通红的双眼,高兴地喊道:“走走走,你们得胜归来,还带回了我孙儿,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你这忘仙酒也太烈了,辣得老夫眼睛疼,快跟上,我带你们去洞内喝点不一样的!” 老东西说完就变回兽形扑在地上,它驮起自己数日未见的孙儿在前头领路,一边走一边挥洒着热泪。 不过变回兽形态后,他的热泪也变成了火焰星子,兄弟二人就这样一路头顶火花跟了进去。 再次来到两棵孤零零的火灵树下,秦鸿曦突然想起答应王老五的千斤火灵枝还没有着落,他忍不住问了一句:“老东西,里面火灵树还多吗?” 老东西头也不回,随口答道:“不怎么多,也就几千棵吧,勉勉强强够吃了。” 秦鸿曦听后又惊又喜,喜的是自己和王老五的交易得以顺利完成,惊的是祸斗族居然吃火灵树为生? 这一刻,他仿佛明白了什么。 “你们食树为生,简直就是自然界的害虫,难怪人类会捕杀你们。” “你放……放言高论呢?我们吃的是火灵果,不是树。”老东西本想骂他放屁,突然想到他是救命恩人,于是便改了口。 秦鸿曦道:“那你倒是说说,人类为什么那么恨你们?按理说盗食灶火也不算多大的事,关键是你们频频弄出火灾后四处逃窜,为什么就不停下来把灾火吃了呢?” 老东西不以为然道:“你既知道是灾火,那又何必再来问我?厨灶之火乃是一股生气,吃了通经活血、延年益寿,实乃人界不可多得的上上之品。反之,灾火充满了毁灭之力,乃是一道死气,若非万不得已,谁愿吃它?而且,医不自医,谁又愿意吃自己拉的屎呢?” 即使在前领路,老东西依然能感到背后传来了两道意味深长的目光。 他转身骂道:“两个臭小子,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们只是长的像狗,又不是真的狗。往前数一万年,我的先祖们可是被当做神兽崇拜的,都给老夫放尊重些!” 越往前走,道路越宽。 大约走了两三里后,前方视线豁然开朗,只觉得时间越走越倒退,仿佛从黑夜走回了傍晚,从地面走上了云层,映入眼帘的仿佛不是一株株闪烁红光的火灵树,而是一片片被烧红了的艳丽晚霞。 兄弟二人边走边看,沉醉不已,却又各怀鬼胎。 看在秦鸿曦的眼里,这没有红树林,只有一片金色的海洋,树上结的也不是果子,而是一个个闪闪发光的大金元宝。 陆神闻则又简单许多,他只好奇这些红彤彤的火灵果尝起来是个什么滋味,能不能带上一些回去,给爹娘和爷爷奶奶都尝尝鲜? 老东西仿佛感受到了他们的心思,慷慨大方道:“这里有百亩果林,前边还有各种洞穴宝藏,有什么喜欢的就尽管拿,反正都不是我们的。” 秦鸿曦高兴道:“看不出来,老东西你还挺大方的。不过,这句‘不是你们的’是什么意思?” 老东西认为解释起来过于麻烦,于是催促道:“这一时半会儿的说不清,老不死的还在等我音讯呢。跟紧我,我要加速了,到了里边你们就明白了。” 穿过百亩树林,前方道路逐渐变窄,光线也相对暗淡,除了一条蜿蜒的小溪全程陪伴,沿途景致都在不断变换。 又经过几个溶洞、岩石洞和水晶洞之后,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火灵洞中心——离火殿。 此殿金顶铜门,古色古香;红墙黄瓦,金碧辉煌。殿前有红玉朱雀镇守,殿后被翡翠冰潭环绕。堂上有长明宝珠煜煜生辉,厅内有玉石桌椅一应俱全。 “我是谁?我在哪?” 此情此景看得兄弟二人瞠目结舌,若不是他们亲眼所见,谁也无法想象狭窄幽暗的洞穴深处竟然自成天地,一路走来竟然有森林、有溪流、有矿洞,还有这么一座富丽堂皇的威严古殿。 此时兄弟二人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里不属于祸斗。 原来大殿内外的各处墙壁之上都存有不少壁画,分别记述着洞内上万年来发生的种种事情。祸斗族几千年前才被收留至此,当然算不得此处真正的主人。 不过,也只有真正到达此处,才能领会到“火灵洞天”四个字的真实含义。 兄弟二人正在四处打量,大厅之中突然多出了许多祸斗。 正是人有人言,兽有兽语。也不知那老东西说了些什么,殿里殿外的祸斗便蜂拥而至,大大小小总共数百来只,全都汇聚一处。 最后只听得他嗷呜一声,数百双血红的“狼眼”便牢牢锁定了秦陆兄弟二人。 秦鸿曦大惊道:“这是要干嘛,怎么一副恩将仇报的样子?” 陆神闻道:“我也不知道。隐隐约约感觉到老东西说话,好像是叫大家用最高格的礼仪欢迎我们。” 二人正不知所措,狼群中突然窜出一只幼年祸斗,它瞪着圆滚滚的大眼睛向前奔跑,一跃就纵入了秦鸿曦怀里。 之后所有祸斗一齐出动,顷刻间就将两兄弟淹没在热情的舌海。 热烈的欢迎仪式过后,一个刚健雄厚的声音响起:“好了孩儿们。这两位不但是咱们祸斗族的救命恩人,更是当今九离圣女的亲兄弟。能变人形的都变出来,赶快去准备些好酒好菜,咱们今天可要好好庆祝一番!” 话音一落,数百来只祸斗中竟有一半变了人形,多数都是青年男女模样。 众人四下散开,各自去为宴会准备,只剩得说话之人笑呵呵地朝着兄弟俩走来。 此人身高两丈,虎背熊腰,脸上挂满了横肉。他赤裸上身,一头暗红色的乱发直坠腰间,与胸前密密麻麻的杂乱胸毛形成了莫名呼应。若不是他套着半截短裤、踩着一双板凳大小的夹脚木屐,秦鸿曦甚至以为他没有变成人形,而是以祸斗兽身直接立了起来。 面对这身造型,两兄弟看了直呼内行,急忙抱拳作揖道:“阁下身形伟岸,气质非凡,此等狂野装扮更是惊为天人,令我兄弟二人叹为观止!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那壮汉看上去威武凶狠、狂浪不羁,却禁不住兄弟二人美言相赞,他有些不好意思又自信地说道:“在下不才,正是人送外号‘沙滩小王子’的祸斗族首领——老不死是也!” “原来阁下就是老而不死的祸斗首领,真是久仰久仰!” “原来二位就是下山除魔的神勇少侠,真是失敬失敬!” 寒暄已毕,老东西学着人样沏了一壶好茶,招呼道:“差不多得了,快来给我们说说,刚才在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三人相见恨晚,听到老东西叫唤才顿觉口渴,于是停止了互相吹捧,大手牵着小手齐齐朝着茶桌走去。 一盏茶过后,兄弟二人将事件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个明白,两只老祸斗在一旁听得紧张刺激,一会儿热血澎湃连声叫好,一会儿又悲痛欲绝黯然落泪。 说到结尾处,秦鸿曦叹气道:“哎,唯独可惜了那只成年祸斗,不知他何时跑了去。要是能把它带回来就好了。” 老不死抹了抹泪,自我安慰道:“嗨!儿孙自有儿孙福,老七这孩子一向聪明勇猛,如今脱离了那魔笛控制,他肯定会保护好自己,没准啥时候就自己回来了。” 秦鸿曦突然想到了什么,从芥子袋中取出了三样物件,一一介绍道:“这三样分别是杨老邪的大烟袋、焚四的大砍刀以及那吹笛女的魔笛。我想着把它们带回来,一是做个纪念品,二是把那害人的魔笛当众销毁了,也算是一种慰藉!” 老不死接过这三件战利品,轻轻地拿在手里揣摩。摸过后他轻蔑一笑,道:“哼,果然是些邪物。这三样东西全都沾有魔气,若被修为较低之辈长期接触,恐怕又要滋长心中魔念。” 说完,他把这些交给老东西,嘱咐道:“把它们都拿到朱雀供台上摆一摆,放个三天七天的魔气自然会消除。到时候把大烟袋留给我,用它配我这身行头肯定很有韵味,搞不好就是‘沙滩地主风’了。至于那把砍刀嘛,谁爱要谁要。不过七天之内,所有人都不能去碰!等会儿你记得给大家都说一声。” 秦鸿曦有些疑惑道:“烟袋和砍刀我还能理解,留着也算有点用处。但这两截竹笛可是正儿八经的魔物,我专门带它回来是为了当众销毁的,我觉得只有这样才好让大家安心,你怎么还要留它?” 老不死道:“诶,这你就不懂了。这魔笛固然可恨,可是到底还得怪那吹笛之人。这笛子原本是南海紫竹林里的一根神竹,一段被做成了萧,成了一位大仙的法宝。另一段就被做成了这竹笛,可惜流转多年被魔人所用,沾满了魔气。” “不过,这到底是件神物,怎好轻易将它毁去。如今把它放在朱雀神像面前,最多七天就能祛除它的魔性,没准以后谁还能用它造福天下苍生,再修出个神仙来呢?” 聊着聊着,就聊出了说法的契机,老不死又接着补上了一句:“其实不光这竹子,大概天地间所有事物也都是如此。所谓善恶往往只在一念之间,不过是一时的表相,岂能因为一时一事就统统一棒子打死?天有好生之德,修行人效法天地,自然是要存一些仁心的。” “亦如庄子所言,‘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 秦鸿曦瞪了他一眼,不耐烦道:“说人话!” 老不死在洞中几千年,饱读诗文,说着说着便进入了状态,开始摇头晃脑起来,他解释道:“天地之间,没有什么一定是错的,也没什么一定是对的。很多时候看似正确,实则错误,看似错误,反而又对了。对错是相对的,错来源于对,对也因为有错的存在才存在。因此,所谓对错,不过是一时之说罢了。” 秦鸿曦听得脑袋发昏,比从十丈高空坠落还要昏沉一些,他的锭子是捏了又捏,最后一拳压在玉石桌上,依然不满道:“再简单些!” “世事无绝对。” 老不死说完,意犹未尽,不但继续摇头晃脑,且还对秦陆二兄弟发出了致命的提问:“是,源自是非;非,也源自是非。是非本是一体,怎知孰是孰非呢?天地之间,真的有是非之别吗?天地之间,真的没有是非之别吗?” …… 秦鸿曦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喋喋不休和哲学三连,他对着一旁沏茶的老东西咆哮道:“快别泡茶了,让大师嘴巴消停一会儿。还有,酒宴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再不来的话,我不被饿死也要被烦死了。” 他又双手合十对着上天控诉道:“老天啊,如果我有罪,请让外面的贼人歹人伤害我,而不是派这个念经师傅来折磨我!明明是办了一桩好事,为什么我要受到这样的惩罚?” 可能上天听到了他的诉求,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话音一落,众多人形祸斗便纷纷端着各式酒菜来到了堂前。 见大哥还在喃喃自语,沉浸在哲学的海洋中无法自拔,老东西只能越俎代庖,高声宣布道:“为了庆祝我祸斗族重获安宁,为了庆祝二位少侠凯旋归来。在此,我郑重地宣布,火灵洞天离火盛宴正式开始!” 第十八章 错认剑仙 翌日黄昏,九离寨大门。 正在站岗的一名哨卫对着坡下大声喊道:“哟,小鸿曦,你下山历练回来啦?” 秦鸿曦和陆神闻昨日受到祸斗族款待,大家开怀畅饮,谈天说地,一直从凌晨喝到了今早。 等他二人醒来,早已是黄昏时分,祸斗族又要继续摆宴,被兄弟二人婉言相拒,表明还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 众祸斗依依不舍,不知又从哪翻来些财宝玉石,要赠给二人,二人以“财宝是原主人所有”为由,又一一回绝。 后来实在盛情难却,在火灵二老的双重逼迫下,秦鸿曦还是从水晶洞中挑了一块五尺来长的蓝水晶,打算回城之后给自己的黑剑打造一副剑鞘。 众祸斗热情帮助,秦鸿曦很快就凑够了千斤火灵枝。 就这样,兄弟二人带着一些果子、泉水之类的火灵洞特产,和众祸斗含泪作别,起身往九离寨去了。 此时,二人来到寨门,听到哨卫烈阳呼唤,秦鸿曦也不往寨里走,他抬头答道:“烈阳大哥,姐姐让我去山下探查异常,我已查清楚了。是一伙贼人用南海神竹做成的笛子惑乱祸斗,逼着他们破洞而出。如今贼人死了两个,笛子已被我的结义兄弟毁去,祸斗可能还有几只在外未归。大体来说就是这么些情况,麻烦你回去和姐姐说一声,我的任务完成了,要去东南方寻仙就不回寨里了。火灵洞的事可就交给你们了。” 烈阳打趣道:“哎哟,小少爷长本事了,才下山就敢杀人了!可知那党贼人是什么来历?” 秦鸿曦道:“我没杀人!但是打的太激烈,根本没机会询问对方来历。且他们一行六人,都是身穿黑衣,想来是故意要遮掩身份的,岂能轻易告诉我?” 烈阳道:“活着不愿报,死了就会报了。他们使用的什么招式,身上可有什么物件标记之类的?” 秦鸿曦想了想,然后说道:“他们六人中只有四人出手了,两个用火的,一个用魅术的,还有个似乎用冰的。两具尸体都变成渣了,没有任何信息。至于物件嘛,有一个大烟袋和一把大砍刀,正放在火灵洞里压着呢。” “烟袋和砍刀……是不是叫杨老邪和焚老四的?” 秦鸿曦吃惊道:“你怎么知道?” 烈阳道:“是就对了,一伙小毛贼而已,还敢叫什么猎火门,听说一直在外面打听我们的消息,呵呵呵,真是自寻死路。” 秦鸿曦如释重负道:“你们既然知道就行,我和我兄弟先撤了,拜拜!” 烈阳朝着他二人摆了摆手:“去吧去吧,这事我会和圣女说的。祝你一路顺风!” 任务完成,恢复自由之身的秦鸿曦喜不自胜,他和陆神闻一边穿越十里火道,一边讨论着寻仙路上该准备些什么,比如干粮、厚衣、马匹等等。 二人一路说着就走出了火道,才出洞口,就听到东北方向传来了阵阵哭泣。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随着声音望去,只见昨夜被天雷劈焦的古树脚下赫然立着两道人影。 两道身影一青一红,看上去极为眼熟。 身着红衣的男子背靠半截大树,不停地抽泣,像是遭遇了极大的不幸。 青衣男子却刚好相反,他一边舞剑一边吟诗,看上去逍遥自在,宛如出世神仙。 “剑仙?剑仙!” 秦鸿曦见二人衣着体型都与夜里引雷之人极为相像,他不愿再失之交臂,索性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径直跪倒在二人面前,不停地膜拜剑仙。 二人受宠若惊,急忙止住了哭泣和剑舞,青衣男更是一把将他扶起,好奇道:“这位小哥,我与你素不相识,怎会行如此大礼?快快请起!” 秦鸿曦起身道:“昨夜承蒙二位仙人搭救,才有了我兄弟二人的性命,常言道大恩不言谢,晚辈只能在这给你多磕几个头了。” 青衣男和红衣男同时否定道:“那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秦鸿曦听了极其震惊,虽说昨晚那二人身在高空,没能看清容貌,但这二人一青一红同时出现在这棵被雷打过的大树脚下,很难不让人把他们联想到一处。 此时被告知认错了人,秦鸿曦仍是有些不敢置信,他红着个脸微微抬头,开始打量眼前二人。 只见青衣男子负剑而立,黑发随风飘洒,双眸璨若星辰,一身打扮质朴无华,飘然有出世之姿,活脱脱是个神仙。 反观红衣男子,他身高七尺,身着锦绣绮罗,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看就是容易陷入爱恨纠缠的红尘中人。 两人一青一红,一仙一凡,看上去有着极大的反差,但这反而更坚定了秦鸿曦的内心。在他心中,仙人们最爱弄些奇怪的事情来考验常人的反应。 而眼前的二人就非常奇怪。 因此他一口咬定青衣男就是剑仙,还非要逼他展示御剑之术。 青衣男子无奈,只见他单手捏了个剑诀,身后的宝剑便腾空而起,随后他向前一指,宝剑就破空而出,直直插进了石山,炸出了三丈多深的大洞。 兄弟二人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秦鸿曦,他双腿一软,又想跪下去拜师,幸得一旁的红衣男子眼尖,及时将他截住。 随后青衣男子两指一招,宝剑就自然飞回了身后剑鞘。 秦鸿曦看得泪流满面,连连鼓掌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御剑之术吗?” 青衣男子道:“是也倒是,但我确实不是你所说的御剑凌空之人。” 原来青衣男子名叫白子木,西川郡富商之子,于二十岁时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此人侠义心肠,见不得民间疾苦,游历的第一年便花光了三十万两白银用于救济百姓。 散尽钱财之后,他和同伴远离市井,一路上找仙人、采仙草、炼仙丹,循迹于山野之间。 可惜世事无常,到了第二年,与他一起远游的同乡好友就不幸逝世,此时的白子木已身无分文,只能将好友就地葬于湖边,然后才继续寻仙访道。 又过了三年,白子木终于学道有成,想到自己的好友客死他乡,魂魄无依,他心中越发悲痛。 为了让已故的同伴落叶归根,白子木重回云梦泽,挖出了同伴尸骨,削其腐肉,净洗白骨,用白布裹好安置于背篓内。唯恐旁人惊骇,他又采些草药、香料铺满背篓,然后背尸千里,一路西行。 在路过南月郡时,白子木遇到了另一个同乡好友——李子凡,也就是他身旁的这个红衣男子。 他乡遇故知,说不尽的喜悦,刚好行程相同都要返乡,于是二人结伴而行,来到了彩云郡落脚。 无奈今早发生了意外。 秦鸿曦看到御剑术激动不已,更加认定此二人就是昨夜仙人,但是一旁的李子凡却突然跪在地上痛哭不停。 毕竟不知这仙人设的什么题目,竟然在这又跪又哭,莫不是要考验礼数? 想到这里,秦鸿曦也急忙跟着跪下,他开口问道:“请恕晚辈冒昧,不知大仙是因何而哭?” 听到这大仙的称呼,李子凡心中更有虎落平阳之感,他并不作答,只顾哭哭啼啼,且越哭越是伤情。 又哭了好半天,还是没见他有个反应。 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秦鸿曦逐渐开始怀疑,眼前的男子之所以哭个不停,是不是因为自己真的认错了人,刚才又一口一个大仙的称呼,才把人家弄得十分尴尬,纵然有难言之隐但也不好再开口诉说? 一念如此,他急忙将李子凡扶起,惭愧道:“这位大哥……全怪我莽撞认错了人,才将气氛弄得如此尴尬。大哥你要是有什么麻烦,不妨开口直言,小弟能帮的一定竭尽所能。” 红衣男子摇了摇头,尽管已经止住了哭泣,但他还是不愿开口说话。 白子木在一旁,也是跟着叹了口气,一言不发。 见二人扭扭捏捏,不肯直言,秦鸿曦又道:“莫非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问得过于尴尬了?” 李子凡长叹了一口气,黯然道:“哎……气氛不尴尬,你问得也不尴尬,是我的故事有些尴尬……” “白大哥,还是请你替我说一说吧……” 白子木说了声好,便原原本本地把事件还原了一遍。 原来,李子凡本是西川郡人士,少年时学文习武,结交不少了江湖豪杰、有志之士,常怀救国救民之心。可惜官场黑暗,报国无门,屡屡遭到了奸人打压,一怒之下他离开了中原,在西北金沙帮落草为寇。 上个月,他乔装成商人模样来到南月郡,为的是将一封秘密文件带回至金沙帮。 但由于南月郡受到蝗灾影响,连年饥荒不断、盗匪横生,很多百姓都流离失所,街头饿死者更比比皆是。 就在返乡途中,他遇到了一名叫做黄圆圆的落难女子。该女子的母亲患了重病,医治数月,拖欠了医馆上百两银子,无奈之下,她便来到街上卖身救母。这一幕恰巧被李子凡撞见,他一见钟情,不但替她家出了医馆药费,还额外留下了百两纹银给她的兄弟照顾母亲,并承诺日后会定时给家里寄钱。 二人互相恩爱,征得老母同意后,一路西行,准备回到西川郡老家完婚。 就这样,二人离开了南月郡,途中恰到又遇到了徒步回乡的白子木,于是三人就结伴同行。 昨日下午,三人路过彩云郡,随意找了一家客栈投宿。李子凡和白子木许久未见,今又走完了山路,难得来到郡城之中。环境相对放松,于是二人把酒言欢,喝得酩酊大醉,一直睡到了今天中午。 醒来之后,黄圆圆却没了踪影,车马也不翼而飞,只留下了一封书信在二人房门之内。 书信之中,详细讲述了黄圆圆不辞而别的原因。 此事还源于昨日,三人刚刚来到彩云郡时,有一个黄圆圆老家的地痞已在此等候,他当着李子凡的面,交给了黄圆圆一封书信和一样信物。书信是别人的字迹,信物却是陪伴了她兄弟十五年的一把长命锁,因此黄圆圆对于信中所说,确信无疑。 原来她弟弟嗜赌成性,非但没去医馆结清欠账,反而把李子凡交给他的二百多两银子拿去豪赌一空。输钱后他极为不甘,大吵大闹说他姐夫有钱,要找赌馆借钱扳本,最后又毫不意外地输个精光,欠下了赌馆四百二十两银子。 如今老母重病在床无人医治,她兄弟又欠下别人赌债,限期半月之内交还,否则就身首异处。 眼看自己兄弟只剩七日性命,老母再不救治也是危在旦夕,而自己情郎也不剩多少银两。万般无奈之下,黄圆圆于今早偷偷卖了李子凡的马车和其中一匹马,留下一封书信后,她便骑着快马赶回自己家乡去了。 白子木说完来龙去脉,秦鸿曦简直怒不可遏,他捏碎了双拳愤然道:“真不知这户人家是造了几辈子的孽,才会生出这么个败家子。这位大哥你放心,等我路过南月郡,一定替你好好揍他一顿!” 久不开口的李子凡却在这时说道:“哎,我才看到这封信时,也像你这般愤怒,真是恨透了她那兄弟。可是冷静之后,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南月郡那地方,兵荒马乱,盗匪横生,百姓能活下来已经不已,哪还有什么善人来教导这些小娃。要怪只怪朝野的那帮狗官,面对饥荒时他们毫无作为,逼得良民不得不上街抢粮。逼良为娼后,他们又出兵镇压,滥杀无辜,简直是可恶至极。” 听到南月郡官府如此倒行逆施,秦鸿曦大惑不解,一连串的问号:“为什么面对饥荒时,官府不开仓赈粮呢?这事中原皇帝他不管吗?可为什么打压平民他们又如此积极?他们的良心不会痛吗,他们就不怕人民反抗吗?” “哼!”一旁的白子木出声道:“不是皇帝不管,是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古以来,一旦有蝗灾出现,很多皇帝都要下‘罪己诏’进行忏悔,请求上天不要降罪于百姓。不过这样一来,就等于皇帝承认了自己失德,承认了自己不是明君。而当今皇帝最是掩耳盗铃,谁要是忠言直谏,胆敢上报有损他君威的问题,那就等于在骂他皇帝失德,轻者削官去职,重者人头落地。因此蝗灾一事,整个夏国都佯装不知,任由南月郡自生自灭,更别想什么开仓赈粮了。” “至于剿匪就更可笑了。‘财狼’王建南,身为大将军手下四爪牙之一,因为天性胆小,不敢上战场搏取军功,因此常常被另外三爪牙所取笑。于是他将南月郡变成了战场,他把手无寸铁的贫民逼成了盗匪,甚至是故意掉落钱粮,引诱饥饿的百姓偷盗,然后用他们所谓的‘盗匪’头颅去朝中换取功绩。盗匪越多他的军功也就越多,所以他打压平民才会如此积极。基本上可以说,南月郡之所以变得民不聊生,很大程度就是这个王建南搞的鬼,听说很多大臣要冒死禀告蝗灾之事,都被此人一一拦住,别说见到皇帝,甚至连宫门都踏不进去!” 听到如此荒谬可憎之事,秦鸿曦义愤填膺,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一拳轰碎了这棵被烧焦的大树,对二人说道:“天下竟有如此不平之事,竟会有如此混账之人?我明天就启程前往南月郡,去那里当一当盗匪,我偏要把他的粮仓打开,看那混账东西能拿我咋地?” 第十九章 “大金饺” 九离寨隐于里火山后上万年,历来不受中原朝廷管制,寨中族人也极少去掺和中原俗事。 这倒也没有什么祖训规矩之说,只是大多数九离族人更喜欢清闲安逸的田园生活。在他们的眼里,中原地区那就是口舌凶场、是非恶海,一旦沾染了关系,难免要惹祸上身,麻烦不断。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寨中时不时就会生出几团野火,爱飘爱动,一个劲的往外跑。初代圣女如此,三代圣女如此,安置了祸斗族的二十六代圣女也是如此,她们总爱没头没脑的往外跑,给自己和族人都惹下了不少麻烦。 不过还好,九离寨虽然不爱惹麻烦,但他们也不怕麻烦,甚至可以说,如果有麻烦胆敢找上门来,大多数族人都是满怀期待、跃跃欲试的。 寨中族人都知道,凡是爱往外跑的,往往是受到了业力牵引,他们尘缘未了,和外界还有孽债纠缠。踏出寨门以后,他们只会把自己弄得心力交瘁,痛苦不堪。 因此,九离寨诞生的历代麻烦精,从来都不会被族人排斥,相反还会被更加地心疼和爱护。 就近来说,秦鸿曦的父亲秦炎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十多岁的时候开始游历中原,二十三岁时带回一个中原女子,并与之结婚。等到二十九岁时,他妻子生下秦鸿曦就去世了,他也一夜白头,没几个月就郁郁而终。 谁曾想,十七年后,秦炎的儿子秦鸿曦,刚刚出门历练的第三天就准备去干预中原政事。 听到南月郡诸多不平之事,秦鸿曦义愤填膺,只恨自己没有生出一对翅膀,不能立马飞了过去。 见秦鸿曦有如此态度,李子凡称道不已,他一改之前的低迷沮丧,精神焕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少侠能有如此志气,那可真是南月百姓之福!” 秦鸿曦才被夸的脸红,李子凡却话锋一转,泼冷水道:“不过……想要拯救一郡百姓几十万人的性命,单凭一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欲成此事,不但需要周密的计划,还要很多人力物力的投入和付出。当然,这也是我和白兄特意来会你的原因。” 秦鸿曦听出他有拯救南月百姓的计划,迫不及待地问道:“兄台若有良策且不妨直言相告,若是果真行得通,在下一定倾囊相助。” 听闻此言,李子凡也不再卖什么关子,他索性将自己的难处,还有接下来针对南月郡的计划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秦鸿曦。 秦鸿曦听后大喜,一连说了三个“妙”字,他拍着胸脯保证道:“此等造福百姓的大计,秦某岂能袖手旁观。至于你提到的‘大金饺’,我送你便是。走,我们现在就去找王员外,把你的车马给赎回来。” 李子凡道:“有少侠这句话我便安心了,此事若成,你就是我金沙帮的头号恩人。只是现在天色将晚,去人家府上打搅恐怕多有不便,不如先在城中住下,明日一早再去赎回车马。” 李子凡才说完,嗜酒成性的白子木就在一旁提议,烦事已了,今夜一定要去城中喝他个一醉方休。 两兄弟一想到能和两位豪侠一起喝酒吃肉,高兴还来不及,自然是没有拒绝。 至于悬在李子凡心中的那块大石,也因得到了秦鸿曦的承诺而稍稍放下,此时他只想借酒浇愁,平息一下对黄圆圆的思念。 因此喝酒一事,全票赞成,四人一起有说有笑地朝着彩云郡前进。 期间路过了拾火村,陆神闻将火灵洞带回来的果子、果酒和用于泡茶的山泉水全都送回了家里,随后又分出了一小份,准备带回城中给父亲品尝。 短暂的相聚,和家人们表明了自己今后的去向,陆神闻又返回到队伍,继续前行。 一路上,四人畅所欲言,都相继表达了自己的志向。 正当白子木说到日后要去塞外游历时,秦鸿曦突然口水直流,单方面地宣布道:“白大哥呀白大哥,你说说你,在这饭点时候说点什么不好,咋就偏偏要提那塞外?不瞒你说,兄弟我对塞外烤羊那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既然提到了,那么今晚这顿就必须由我安排,咱们待会儿到了城里,就直奔望仙楼,好好的吃上一台烤羊!” 进城之后,三人先去了望仙楼,只有陆神闻径直来到了城南的“陆记”铁匠铺。 “爹爹,我回来了!” 陆神闻刚一进门,就看见父亲换上了一身干净袍子,旁边立着一位风度翩翩俊俏公子似乎是在等候他出门。 陆老实道:“咦?你不是和鸿曦去闯荡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陆神闻解开包袱,指着里面的物件一一说道:“是的,我明天就要和鸿曦大哥去南月郡了,还不知会出去多久,所以来和爹爹说一声。这些果子、果酒都是火灵洞的特产,可好吃了……还有这副墨镜,是北国春秋的稀奇玩意儿,戴着它打铁就没那么伤眼睛了……” 陆老实拿起墨镜试了试,欣慰地笑道:“哈哈哈!可以啊,才出门就会给家里带东西了,看来我的下半生不用担心没人管了。” 陆神闻有些不好意思,急忙岔开了话题:“爹爹这是要出门吗?” 陆老实点了点头,并为他介绍道:“嗯,这是你师兄——商星震。经我老友引荐,他来投了拜师帖,已被我收入了门下。本来早上已经行过拜师礼,晚饭不必再吃。只是我那朋友专程为星震拜师之事远道而来,住在他家府上,现如今拜师已成,我老友明日就要还乡,我们多年未见,因此还要去星震家里叙叙旧。” “对了,你吃过饭没有,要不要和我一起?” 陆神闻道:“不了不了,我正要去吃,大哥他们还在望仙楼等我。” 陆老实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作别道:“去吧去吧,免得让你的朋友们久等。还有,明天就不用来和我道别了,我要带你师兄去山里边闭关,铺子也得关上一段时间。出了咱彩云郡,外面的邪魔外道可就太多了,在外历练一定要多加小心,不可疏忽大意。” 叮嘱完毕,三人一起离开了铺子,同行了一小段路程,陆神闻就独自走进了望仙楼。 刚一进门,店小二就热情地招呼道:“这不是陆公子吗?你兄长已在楼上等候,来来来,我领你上去。” 才推开标着“夏荷”雅间的房门,混杂着美酒和烤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只见火光阵阵的烤炉旁立着一名开州厨师在料理肥羊,桌上酒菜未齐,嗜酒如命的白子木却早已按耐不住,正大口地喝着寡酒。 陆神闻才一落座,抬菜的伙计就陆陆续续补齐了差着的几道菜肴,他说了句“客官,您的菜已上齐,请慢用!”便关门离去。 四人一顿吃喝,转眼就过了半个时辰。 等到开州舞姬表演完歌舞,知不会再有人来打搅,秦鸿曦直奔主题,从锦囊里取出了那个大金元宝,递到李子凡桌前说道:“二位大哥,这便是那算命先生所说的‘大金饺’了,我掂着它怎么也有三百两重,赎回车马应该是绰绰有余。如今我便将它转赠给二位,祝你们一路顺风,早日回到故土。” 李子凡感激零涕,他接过金元宝掂了掂,正声道:“她信中说车当了六百两银子,马卖了一百两银子,就算翻倍赎回,至少也还会剩一千多两。萍水相逢,李某可不能白拿兄弟的银子,这三千两只能算是借的。赎完车马后,我就将所剩银两还你,等我回帮中取了钱,再将剩下的还你。此事,还望秦兄弟依我,只有如此,这元宝我才使的安心。” 秦鸿曦本就古道热肠,帮助人时从不吝啬,再者他对白子木的侠义之举非常崇拜,急欲模仿,因而气愤地回绝道:“不依不依,坚决不依。白大哥仗义疏财,一年之内散金三十万两,凭甚我就不能?白大哥一心向道,不为财物所累,难道我就不行?这个‘大金饺’可是包含着晚辈的两重心愿。一者江湖道义,替李大哥解决燃眉之急;二者仰慕之情,替白大哥解解酒馋。赎完车马所剩的银两,那可是我请白大哥一路喝酒,直到喝回青莲乡的酒钱。还望二位切莫推辞,辜负了兄弟的一番美意!” 白子木何许人也?他是西川郡青莲乡富商之子,含着金汤匙出生,他一生坦坦荡荡、豪放不羁,从不受外物所累,学道之后更是添了几分自然和洒脱。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在白子木的眼里也正是如此。因此,不论是富绰时救济别人,还是拮据时受别人救济,他都认为是自然而然、理所应当之事。谁还没有个时运不济的时候? 助人时的优越和被助时的自怜,这种容易出现在常人身上的情感,他是一概没有的。此时见到老友拿人手短的尴尬模样,他忍不住哈哈大笑,出言调侃道:“李兄啊李兄,你们金沙帮被誉为天下第一义帮,向来有着不拘小节、快意恩仇的直爽形象,所以才吸引了无数热血青年不远万里的赶来投奔。此时千金散尽还复来,你怎么连这点小事都会扭扭捏捏,枉你还是万人之上的义帮堂主,这要是传了出去,岂不让世人大跌眼镜,凉了好少年的一腔热血?” 他也不顾李子凡的表情有多尴尬,换锋一转,便对着兄弟二人举杯道:“两位小兄弟仗义疏财,不但救我二人于危急之间,且还有心思照顾我的酒瘾,白某对此真是感激不尽。二位的恩情,我白某便记下了。闲话少说,咱们今晚不醉不休,放开来喝个痛快!” 酒过三巡,昔日的种种往事不停地在李子凡心头浮现,他忍不住感慨道:“朝纲败坏,大厦将倾,几十年来,神州一十二郡百姓全都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李某虽出生偏隅,但也发奋读书,欲效仿古之先贤救世安邦、力挽狂澜。奈何祖业飘零,六亲无力,我孤身在朝,非但官运不通,还屡遭奸邪迫害,最后被逼得只能在金沙帮落草……唉……” 他长叹一声,接着道:“还好,上天关了一道门,就会另开一扇窗。虽然我仕途不顺,占不到什么祖业家产,但回首三十年的浪荡岁月,李某之所以能混到今天,无非是靠着江湖上的各路朋友支持。忆起五年前,正是初出茅庐的白兄慷慨解囊,赠了我一万两白银,才使我能在金沙帮崭露头角。谁曾想五年后的今天,白兄已学道归来,我也当上了拥有三万门徒的金沙帮堂主,可是发生了这样的祸事,我却还是需要另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兄弟帮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此情此景与旧日不得意时又能有多少分别?我这一生到底还要再靠别人帮助多少?这可真是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 李子凡口中的祸事,正是那份从南月郡带回来的秘密文件。由于返程路上,多有士兵盘查搜身,而这份文件又事关紧要,牵扯到南月郡几千条人命,因此李子凡不敢随身携带,而是将它放到了马车内的秘密暗格之内。 谁知一觉醒来,就有人领着黄圆圆把马车卖到了彩云郡首富——王老五的手里。 幸运的是,马车是李子凡来时秘密定做,旁人根本不可能发现暗格的存在,即使发现了,也不知道正确的打开方式。若是强行开启,那会点燃暗格内的火药,引发爆炸。 因此文件的隐蔽性不用担心,唯独怕时间耽搁的太久,拖延了计划,到头来功亏一篑。 后来二人在街上干着急,恰巧被一个会算命的游方先生拦下,这才为他们指明了去路。游方先生让二人于黄昏时分在火洞门口一棵被雷劈过的大树旁边哭泣,若见到两个少年从火洞走出,便向他们讨要一个“大金饺”充饥,自然就能平安度过此事。 此时,赎回车马的“大金饺”已经到手,李子凡却怎么都开心不起来。他只感到世事无常,即使当上了金沙帮的堂主,风光无限,却也难免还会陷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绝望境地。 又想到他未过门的媳妇半途逃跑,独自回乡受罪,自己却不能与她相见,他更如万箭穿心一般,难受的不能自已。 有口难言,万般无奈,他只好自顾自地抱起酒壶,独自疯狂灌酒。 秦鸿曦见状安慰道:“李大哥,这是何苦嘛?你果真那么想她,将她接回来不就得了?” 李子凡停下了喝酒,摇头道:“兄弟呀,你是有所不知。是因为搭救亲人之事十万火急,她也不知我车中有密函,万般无奈之下她才将我车马当了出去。其实如果她事先和我商量,我也会如此做的,这样她也就不必承受那些心里负担了。我与她虽然相处不长,但对她的性格极其了解,实际上她是一个忠贞不二的刚烈女子。” “唉……这话又说回来,不是我不愿去找她,是她在信中留言,自古忠孝两难全,她有负于我,今生今世都无颜相见。怕就怕我强行去找她,让她失了颜面,万一弄出什么三长两短,我岂不是白白害了她?” 白子木原本不愿再做安慰,可李子凡在这长吁短叹,没完没了,实在是影响大家喝酒的兴致,白子木也懒得再顾忌许多,索性开口直言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放着好日子不过,净爱瞎折腾。明明是一对相知相爱的小情人,却非要把事情弄得悲情复杂,我看呀全是受了那些烂俗小说的变态影响。说好听点,这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说不好听点,你们就是欠得慌。” 白子木越说越来劲,喝了一大口酒,接着道:“这是什么年代,嗯?国难当头,民不聊生,神州大地里子都没有了,还要什么面子?再说了,这事一开始就是你想的天真。她家中老母重病在床,兄弟又不学无术,你只将她一人带走,岂不是留那母子二人在家中等死?她就是随你去到了山上,只怕也不长久,迟早都要受到娘家所累。” “在我看来,她之所以怕你去找她,原因无非两点。其一正如她所言,无颜与你见面。其二她虽没说,但必然是怕你又要带她远走高飞,留下老母和兄弟在家乡受罪。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给她面子、如何安置她的家人。” 李子凡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面对与黄圆圆的情感困境,他除了自暴自弃,借酒浇愁,便再无一计可施。 此时白子木一语点破他与黄圆圆的症结所在,李子凡如同醍醐灌顶一般重获新生,他再度燃起了对爱情的渴望,之前的萎靡不振全都一扫而空。 他迫不及待地问道:“白兄有何良策尽管赐教,小弟一定洗耳恭听。” 白子木再喝一口,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们啊,就是太过于在乎旁人的言语,明明两情相悦,却不敢争取自己的幸福。爱一个人,就要接纳她的全部,没什么是不能面对的。换做是我,明天赎回了车马,就快马加鞭回到帮里交差。之后点上百十个兄弟,备好车马彩礼和八抬大轿,火速前往南月郡。到她家后,管他哄好骗好,接好请好,只要自己尽到礼数,就是抢也得给她母子三人抢上山来。贵帮好吃好在,其乐融融,比那尸横遍野的南月郡不知要强上多少倍。用这八抬大轿将她全家接到山上,既能全她面子,又能使她与家人团聚,岂不是两全其美?” “把她兄弟、娘亲都留在自己身边,你觉得她还会离你而去吗?尤其是你那小舅子,如果继续放任他在外面赌钱闯祸,不知还会惹出多少麻烦来影响你们夫妻感情。与其让他姐姐日夜牵肠挂肚,不如带上山来好好操练一番,将来培养成个人才,也算对得起她娘家。” 李子凡听后大呼过瘾,他双手一拍,便下了决心:“白兄敢想敢干,看待问题一针见血,此等气魄胸襟实非小弟能及。之前不知怎么和她家人相处,于是带她独自离开,这才埋下隐患,引来了祸事。如今爱慕难舍,我却畏首畏尾不知如何见她,真是毫无丈夫行径。多亏白兄教我,才让我茅塞顿开,之后我都不会再有疑惑,不会再为这破事烦恼。不娶到黄圆圆,我誓不罢休!” 见李子凡恢复了丈夫志气,不再愁眉苦脸,同桌三人都表示祝贺,一同举起了酒杯,祝他早日抱得美人归。 四人才一碰杯,窗外却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尖叫,像是发生了什么恐怖一般。 陆神闻离窗最近,他放下酒杯就跑了过去。 开窗一看,喧闹之处正是对面的一座酒楼,看上去要比望仙楼奢华得多。它楼下似乎是个小广场,大概站着几百号人,他们全都抬着头向上看,似乎是在期待着什么。 片刻之后,三楼走廊正中出现了一个手持卷轴的妖娆女子,她将卷轴缓缓展开后对众人炫耀道:“此画名为《乱弹琴》,是江南四大才子之首的舒符先生所作。舒大才子的墨宝,最少也是千两白银起步,今天谁有幸捡到,下半生的吃喝可就不愁了。” 女子话音一落,楼下人群中就爆发了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各种各样的呼喊声此起彼伏。说的最多的,就是让楼上的女子将画卷扔给自己。 那女子也不管楼下众人说些什么,她只觉得人群中有一个少年格外顺眼,于是她将画卷轻轻一扔,转身就离开了走廊,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与此同时,楼下的几百号人如同卷白菜一般疯狂地向着字画涌去,尽管外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希望,但他们还是像着魔了一般,乐此不疲地往人群挤去。 最后只听得场外有一道粗狂的声音喊了个“停”字,众人才停止哄抢,让出了一条道来。 只见人群中立着一名怀抱字画的黑衣少年,突如其来的惊喜让他有些不知所措。随后两名官差模样的年轻男子走近了他的身前,大概是和他说了点什么,三人便一起走进了那座奢华的酒楼。 余下的众人唉声叹气,纷纷抱怨自己运气不好,他们重新选定了自己的“幸运”位置后,又再次抬起头,翘首以盼,等待着下一波福利的降临。 这一波丢画抢画的诡异行为,全都被乡下人陆神闻看在眼底,他实在想不通,这些城里人是在干嘛,难道天上真的会掉馅饼了? 第二十章 望仙楼 望仙楼是神州大地最热闹最繁华的酒楼之一,夏国十二郡每一郡都有它的店面,只要兜里揣着银子任何人都可以进来消费,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银子多少之别,上门就是客。 除了京城的总店更具规模,其余十二郡每处的望仙楼都是分为前后两座,每座三层。 前楼主要是接待普通大众吃饭喝酒以及住宿,除了菜肴种类更多、房间布置更为精美之外,总体消费都与其他酒楼相差不大。 而望仙楼的盈利大多都是来自院内的后楼,里面清一色的全是厢房,有年轻貌美、多才多艺的酒姬专门伺候,是权贵和名士们饮酒作乐的地方。 陆神闻上一次来望仙楼,一是因为窗户临街,二是因为天还没黑他就已经醉倒,因此对于后院这座酒楼他是一概不知。 这次的“夏荷”雅间,窗户正好对着后院,他目不转睛地看了十来分钟,发现对面已经不仅仅是在抛字画,而是直接丢起了铜板和银两…… 陆神闻看得啧啧称奇,要不是之前的女子先抛下了一幅字画,他甚至会认为这是某个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正在散财于民…… 此时的李子凡已不再烦恼,他看到陆神闻疑惑,于是走进他身旁说道:“李某年轻时也曾戴过几年乌纱帽,对这种撒钱掷画的景象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了。严格来说,对面那栋楼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望仙楼,它的故事说来话长,容我先喝上一口……” 望仙楼原本叫忘仙楼,以其特产忘仙酒为名。忘仙酒的口感清凉甘甜、幽雅细腻,下肚后能令身心温暖舒畅,犹如身临冰火交织的奇幻梦境。加上它独特的冰饮方式,比之传统的热饮更多了几分新奇和刺激,因此给人带来了独具一格的饮酒体验。 忘仙酒是忘仙楼的招牌,最开始它只卖三两银子一壶,与它惊艳的口感相比,这价格其实已经算不得贵,可惜它的销量就是不好,十天半个月都难得卖出一瓶。 直到后来忘仙楼的老板找到了突破口,他另辟蹊径,先是把忘仙楼扩展为前后两座,然后又把忘仙酒的价格提高到每壶十两且只在后院专供,最后他又招来一批卖艺不卖身的貌美处子做酒姬服侍,这才使得忘仙酒和忘仙楼重获新生。 相较外界低廉的酒价和唾手可得的青楼女子,忘仙楼反其道而行,反而激发了权贵们的优越感和狩猎欲望。之后忘仙酒卖得越来越好,价格也居高不下,直到今天都还在有很多人后悔低价时候没有多囤积一些。 不过忘仙酒的爆火,光靠套路和炒作是远远不够的,它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很多文人墨客确实是因为喝了它才获得灵感,创造出不少绝世佳作。 之后忘仙酒声名大振,越来越多的文人名士爱聚集于此,斗诗斗画斗歌斗酒等等比斗之风都随之兴盛。 最开始为了饮酒助兴,人们都是玩像“飞花令”一类的儒雅游戏,而演变形成今天这般撒钱掷画的庸俗景象,那还是因为二十年前的一桩趣事。 二十年前,京城忘仙楼,一名富家子弟欲点当时的花魁,但是被新科探花抢先了一步。本来这种事情就讲究先来后到,谁也不愿造次,一是有失风度,二是怕得罪忘仙楼。 毕竟忘仙楼的幕后老板正是当朝太子,谁要是欺凌了其他顾客,影响了酒楼生意,那无异于在断太子的财路,挑战其权威。 偏偏那一日,也不知富家子是哪根筋抽风,非要与探花纠缠较劲。 平日里他被亲朋好友捧杀惯了,一直认为自己文采不凡,最后竟当着众人的面主动提出要和探花比斗诗词。 其结果可想而知,富家子蚍蜉撼树,败得一塌糊涂,在场观众也全都是一边倒,不是在称扬探花的文采就是在嘲笑富家子不自量力。 富家子从小养尊处优,几时受过这般屈辱,随后恼羞成怒,出言嘲讽道:“呵!穷酸书生,中了探花又能怎样,无非是个七品小吏,一辈子都不可能替这女人赎身。” 嘲讽过后,富家子随手一挥,将身上携带的几百两银子全都撒向了楼下。一时间,围观众人都乱麻麻的抢作一团,场面局势也逐渐逆转。 富家子自以为羞辱到了探花,更加得意忘形,不断地出言讥讽。 反观那探花却不骄不躁、云淡风轻,仿佛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一般。 直待众人抢完银两,逐渐安静之后,探花才出言训道:“你这败家子,不知是有多少福气,敢这般挥霍祖宗家业?” 那富家子道:“这你可管不着。再说了,我这叫散财济民,此等善举,岂是你一介穷酸书生可以知晓?” 探花听后狂笑不止,轻蔑反讥道:“哈哈哈,碎银几两,不过能多吃上几两酒肉,怎就敢说是散财济民?” 富家子被说的脸红,变本加厉地叫嚣道:“我好歹还有碎银几两,却不知你堂堂新科探花,除了会舞文弄墨,窝在这花天酒地,又有何利于民?” 富家子冥顽不灵,像只癞皮狗一样死缠了半天仍是不知收敛,终于惹得探花失去耐心,决定一显身手。 就在书童呈上文房四宝时,一道至刚至大的威严正气猛然爆发,在场众人全都受其影响,顷刻间便经历了不同的心境变化。 大多数人不善不恶,是陷于红尘日久,常为外物所累,迷了本心后烦恼不断,所以才容易滋生出各种邪念。此时受到正气感发,诸人良知涌动,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阴暗和卑劣瞬间就被净化,原本狭隘杂乱的心房顷刻间变得广大清净,如同倦鸟归林、游子还乡一般,身心都获得了极大舒畅。 当众人还沉浸于这短暂的升华体验时,探花大手一挥,笔走游龙,早将今夜斗诗所做的两诗一词分别写于纸上,最后又从怀中掏出一枚印章,重重的盖了上去,落款处赫然印着“藏星”二字。 之后,一旁的花魁高声喊道:“此三幅墨宝乃是藏星先生即兴所作,就于此时此地拍卖,现在,竞价开始!” …… 李子凡说到此处顿觉口渴,同时也想卖个关子,他故意不说下文,不断地让陆神闻陪他喝酒。 陆神闻到底是个老实孩子,三大碗下肚,早就按耐不住心中好奇,急躁的像只猴一样,连忙追问道:“李大哥你倒是接着说呀,那三幅画到底卖了多少钱?” 李子凡先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竖起了三根手指,看着陆神闻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他轻轻地点了点头,确定道:“没错,正是三万两白银。” 无怪乎陆神闻吃惊,要知道就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其每月的俸禄也不过三百两银子,就算是不吃不喝也要八九年才可能攒下三万两白银。 夏王朝建国七百多年,每隔三年就会举行一次科举考试,期间不知诞生了多少状元、榜眼、和探花,最后能以平民出身做到宰相位置的那更是屈指可数了。 此时,不仅仅是陆神闻疑惑,就连一直在旁边不停地向白子木打探仙家踪迹的秦鸿曦也好奇道:“咦,探花这么稀奇吗?这赚钱也太快了吧!?”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即如李某之不才,八年前也曾侥幸考中过探花,最后还不是穷困潦倒,落草为寇。” 说到自身痛处,李子凡内心五味杂陈,抱起酒壶一顿猛灌后他才勉强压下那些辛酸回忆,接着说道:“探花身份不稀奇,稀奇的是那位探花——藏星先生,他原名诸葛南辰,在考中探花之前就已是坊间传闻的夏国书法第一人,正是因为那晚的风波,他才显露了自己的双重身份……” “当然,能考中那一届的探花本身就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事情。毕竟那一届科举群星闪耀,能人辈出,有‘千年第一榜’的美誉。因此诸葛南辰虽然只是探花,但是比起后世状元,他真是要稀奇的多。” “也就是那次风波之后,东宫太子嗅到了商机,于是顺水推舟,把忘仙楼改名为望仙楼,这才有了今日撒钱掷画的景象。” 秦鸿曦笑道:“堂堂太子,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怎么会沉迷于开酒楼和妓院赚钱?再说了,把钱往外撒怎么会是商机呢?这太子怕不是个散财童子吧?” 和寻常百姓一般,秦鸿曦的三连问朴素至极,但这反而激发了李子凡想要解说的兴致,他走回桌前,坐下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一般情况下,太子都是未来皇位的继承人,但这并非没有变数,在坐稳王位之前,任何担忧都是有必要的。因此历代太子在登基前都会经营自己的关系,但又不能去碰国库的银子,所以太子才会自己想办法搞钱。” “身在朝廷,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其实不光太子,回首历朝历代,你看有几人是以平民出身最后做到宰相位置的?或者说,你觉得哪个皇帝会喜欢自己的宰相权倾朝野?可是没有办法,布衣宰相没钱没势,在朝中经常会受人排挤,推行到地方的各种政策又容易被各大家族所阻挠。纵然有爱国之心,有治国良策,实施不了那又有何用?我当初也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单纯地以为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就可以救国救民,现在想来,当初的自己真是愚蠢至极!” 秦鸿曦道:“就算太子要搞钱,怎么不去弄点正当行业,开青楼这种事情,怎么说都有些伤风败俗吧?” 李子凡道:“这你可又不懂了。如今的夏国是说穷也穷,说富也富。要说穷的话,本朝连年战败,一直对外赔款,国库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国穷民也穷。但若是论全国财富的总和,本朝却是开国七百年来最富裕的时刻,只不过钱都在各大家族和富商的手里。所谓正当行业,早被各大家族把持多年,当朝宰相大刀阔斧的改革,不就是想把赚钱的门路掌控在朝廷手里,结果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改来改去,没见收获多少成效,反而把老百姓压榨的更加厉害。” “如刚才所说,本国的钱绝大部分都在各大家族和各地的富商手里,想把他们的钱从口袋里拿出来,那可真是难于登天。你别看开青楼不体面,但它却是以前唯一能让富豪的银子从口袋里流出来的办法……” 听到这里,一旁的陆神闻若有所悟,他激动地说道:“我懂了!这撒钱掷画的景象看起来荒唐无比,实际上也是太子爷从有钱人手里赚钱的方法。” 见陆神闻如此聪慧,李子凡也就不用再长篇大论的细细述说,他叹了叹气,直奔主题道:“不错不错,正是这样!其实现在这些所谓的书法大家和丹青妙手、包括刚才那位江南才子,他们的真才实学是远远不及他们名气大的。随便写写画画,一副作品就能卖到几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以至于这帮年轻才子们,个个都以为自己文采不凡,甚至超越了历代名家,所以才天天窝在这烟花之地斗得死去活来。殊不知,这是朝廷在暗中推波助澜,刻意夸大了他们的艺术价值,才好收割那些狗屁不通却又爱附庸风雅的有钱财主。” “哈哈,你们说说,这场面可笑不可笑?这难道不是时代的悲哀,不是整个人类文学史的悲哀?” 秦陆二兄弟重武轻文,没有李子凡那么深的感触,一时间也不知该附和着说点什么。 倒是在一旁默默无言、独自饮酒半天的白子木来了脾气,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李兄啊李兄,从早到晚你不是哭哭啼啼就是唉声叹气,一会儿忧女人,一会儿又愁社稷,现在连喝酒都喝不痛快,真是无趣至极。待会儿我作诗一首,以作安慰,你可要听好了。” 转过头,他又对着秦陆二兄弟抱拳道:“感君贵义轻黄金,使我醉饱无归心。二位小弟慷慨相助,解了我二人燃眉之急,白某真是无以为报。” “此刻我酒意浓、诗性发、剑意满,想去月下舞剑吟诗,你二人既然如此喜爱御剑之术,那可一定要看仔细了。” 说完,白子木走向窗边,纵身一跃就飞到了半空之中。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句,“快看,天外飞仙!” 随后,望仙楼外面几百号人便齐刷刷地看了过来,只见一白衣男子正在月下舞剑,他一边吟诗,一边用金色剑气将所吟诗句刻在了空中。 吟诗完毕,宝剑归鞘,白子木借着剑力再度飞回了房间。 空中挂着九十多个飘逸的金色大字,格外亮眼。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第二十一章 告别 第二天清晨,李子凡和白子木早早的就去钱庄把金元宝兑换成了银票、银两,随后直奔王家庄而去。 对于王家庄,李子凡并不陌生,在朝为官多年,刚正不阿的性子让他结下了不少仇家,而爱搞歪门邪道的“财狼”王建南家族,正是他多年宿敌。 这次去仇人庄上赎车马,他已做好了被王老五趁机敲诈的心理准备。 等到天光大亮,二人敲开了王家庄的大门,收到下人通报的王老五这才慢悠悠笑嘻嘻地迎了出来。 才将二人引进庄内,王老五便开口奚落:“我正寻思这上好的车马是哪家大户的,怎会被家贼偷来典当贱卖?没想到失主竟然是有着‘铁御史’之称的李子凡——李大人。” 经历过太多官场的黑暗,久不为官的李子凡已不再是那个学不会低头的“御史”大人,现在的他,其实已经变得非常机敏灵活,轻易不会被人激怒。 不过一看见王老五的奸猾模样,旧事浮现,从前的诸多往事又一次点燃了李子凡的暴躁情绪。一时间怒由心起,官威重现,全然忘却了要以赎回车马为重,也不管什么人在屋檐下,只顾撒着恶气,森冷地回道:“闲话休提,我来此只为赎回车马,没时间与你闲扯,该多少钱你开口便是。” 李子凡为官时油盐不进,王家人都对他恨之入骨,巴不得杀之而后快。如今他弃官为民,再也不能掀起什么风浪,却仍然用这种桀骜不驯的语气说话,这让王老五的内心十分不快。 但又由于之前,王氏家族针对李子凡策划的几次暗杀行动均以失败告终,派出去的刺客也从来没能活着回来,所以王家人对李子凡是又惧又恨,又不敢过分激怒他。 “常言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如今的李子凡贱命一条,而我却是富甲一方,没必要与他争这一时的长短?万一激怒了这个莽夫,说不定他会干出什么冲动事来?” 思量至此,再次扫了一眼自己身旁两个打杂的下人和对面那个来历不明的白袍道士,王老五的内心就更加坚定,他强压下心头怒火,只是象征性地讥讽道:“大人当年曾多次‘关照’我们王家,今番故人相遇,我本该将车马拱手奉还,以表旧情。可大人向来为官清正,从没伸手拿过半两银子,虽说现在不如意,难免以后还要回归朝廷,想来还是不会愿意欠下我这市侩之徒的人情。” “这样吧,利息我一分不收,就让大人按原价赎回。不过,为了维持大人清廉公正的名声,昨天喂马的草料钱我也只好一并算了……连车带马和草料,一共是七百两银子加三个铜板。” 听到这个价钱,李子凡和白子木皆是为之一惊,以王老五雁过拔毛的性格,又是和老冤家做买卖,他竟然不趁机敲诈报复,这着实有些令人意外。 虽然言语之间,王老五一口一个“大人”的称呼,充满了奚落之意,只收三个铜板的马料钱也是在以马喻人,暗指李子凡和他的马匹一样下贱。 但要说如此讥讽一阵,就是王老五的报复方式,那未免也太儿戏了些。 李子凡只想赎回车马,本不想和王老五过多纠缠,但对方出言不逊,他也不会忍气吞声。 只见他从怀中取出一锭十两的银元宝,以指为刀将其削去了一道小边。随后又拿出七张百两银票并着刚才被削落的那一小块银子一齐递向前去,冷声道:“七百零一两,多余的算是喂马钱。拿去称!” 大清早在自家庄里被人如此嚣张,这无疑让王老五丢尽了颜面,可他又不敢发作,于是扭过头对着身边下人没好气道:“傻愣着干什么?还不收下银子,带李大人去看车马!” 说完,王老五便以早起犯困为由,转身回屋内休息去了。 李、白二人赎回车马,要与秦、陆二兄弟道别,于是直奔望仙楼而回。 话说昨夜,白子木月下舞剑,又以剑气成诗力压全场,一度使得望仙楼内的众多才子不敢抛头露面,整晚只缩在包房内饮酒寻乐,谈风月不谈才情。 一夜过后,“青莲剑仙”的故事就传遍了大街小巷,望仙楼近水楼台先得月,许多丹青妙手都记录下了这一幕,其中画得最妙一副更是被望仙楼掌柜重金买下,成为了日后的镇店之宝,而四人昨夜开怀畅饮的“夏荷”雅间也在之后被更名为“青莲”。 此时正是早饭时间,望仙楼后院车水马龙,厅内更是座无虚席,二人驾着马车一路从后院走来,见到如此景象,还以为是望仙楼的早饭有什么独到之处,才引来了这么多人光顾。殊不知大多数人慕名而来,实为一睹“青莲剑仙”的风采。 庆幸的是,昨夜白子木披头散发,没让人看清他的容貌,只记住了那一袭青衣。今天大早,白子木已将沾满酒气的青衣换下,此时束发白袍,作道人打扮,早和昨夜判若两人。而众人按图索骥,眼里只有青衣剑仙,何曾注意他这个白袍道士,二人这才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夏荷”雅间。 回到房内,李子凡备言前事,表明已经赎回车马,又感谢了一道秦、陆兄弟,就要和二人作别。 秦鸿曦也知道李子凡有要紧事,不宜耽搁,但四人昨夜开怀畅饮、无话不谈,彼此之间已成了莫逆之交,如今方聚方别,叫人怎生舍得? “都说‘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二位大哥有要事在身,纵然小弟有千般不舍,也知不该久留。只是人活着总归是要吃饭的,听说望仙楼的分店布满神州,每一店都有融合了当地特色的美食,彩云郡我来的次数最多,此处的‘过桥米线’可谓一绝。现在正好是早饭时间,不如大家先一起吃顿早饭,过后再各奔前程也不迟。不知二位大哥意下如何?” 李子凡虽有任务在身,却也不差这一顿饭的功夫,且刚才已经检查过车内的文件,见其完好无损,悬着的一颗心已放下,也就点头答应了。 话说彩云郡的“过桥米线”原与一段秀才中举的故事相关,因此当地人就把这道小吃和科举考试联系在了一起,将其分为了“秀才”、“举人”、“进士”以及“状元”四个档次。 白子木出川时虽然路过彩云郡,但并没有尝过这道小吃,此时听到它有四个不同的级别,还以为其中是有什么讲究。 秦鸿曦听了哈哈笑道:“没有什么讲究,就是价钱不一样而已。‘秀才’的配菜少些,‘状元’的配菜多些,味道都是一个,我们吃‘状元’的就行了。” 李子凡听后若有所思,突然间就想起了点什么,于是从怀中掏出了一枚令牌,递给秦鸿曦道:“如今的夏王朝支离破碎,神州灾荒遍地、盗贼蜂起,天下百姓全都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此饭过后你往东走,我往西走,咱们兄弟可真就是各奔东西了。此一别,也不知何年何处才能再会,这块令牌你权且带在身上,说不定哪一日能有用到的时候……” “还有,此次你向东而行,必然会经过南月郡,而那地方就是人间炼狱,贪污、腐败什么都有,百姓活的痛苦不堪,多的是不堪之事。因此,我还是希望你能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志向——去寻仙访道,而不是被沿途的各种事物分心,卷入他人的是非之中。只是以你的脾性,要让你袖手旁观似乎也不太可能,所以我想要说的是,不论你在南月郡见到了什么,不论你觉得朝廷有多腐败,有多不可救药,但只有一个人请你永远不要伤害他。” 秦、陆二兄弟好奇无比,同时问道:“谁?” 李子凡还未说出此人姓名,仅仅是心念一动,脸上就已经不自觉地流出了一股崇拜之情,仿佛得到旁人称赞一般,自豪道:“此人即是被誉为‘星辰一代’的‘天下第一龙虎榜’状元,同时也是南月郡八十万百姓的福音,南月郡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苏太守——苏文星。” 李子凡还来不及把苏文星的精彩事迹一一说完,四碗热气腾腾的“过桥米线”就被端了进来。 由于几个抬菜的伙计进进出出,二人的对话被迫中止。众人相视一笑,也只好把话题丢在一旁,开始专心品尝美味。 几口热鸡汤下肚,不多时,四人就用完了早饭,迎来了告别。 吃饱喝足之后,一直沉默寡言的白子木突然开口道:“二位小兄弟江湖救急,白某感激不尽,于是我趁着昨夜剑舞,暗中将两招‘蓬莱秘术’传给了你们,不知你们领悟得如何了?” 秦鸿曦只道白子木在开玩笑,并不与他答话。 身旁的兄弟陆神闻却突然抱拳行礼道:“‘蓬莱秘术’名不虚传,承蒙白大哥传授,小弟已然融会贯通。” 听过此话,秦鸿曦一脸懵圈:哪有什么秘术? 心想是不是自己昨夜喝多了酒,错过了某些细节?但稍一回想,自己分明还能清晰的记起白子木昨夜在空中的每一个动作? 不等他回忆完全,李、白二人却已悄悄地穿过人群,回到了后院。 之后,李子凡驾车,白子木坐车,二人一路西行,眼看就要出了城门,离彩云郡而去。 就在此由时,城内却突然传来一声叫唤:“拦住前面的马车,千万不能放他离去!” 第二十二章 御史风波 李子凡身负重任,急欲回到大漠深处的金沙帮交付任务。此外,他还必须先回一趟老家西川郡,只有将家中老幼全都安置妥当,了却了后顾之忧,他才能放开手脚去施展胸中抱负。 可惜回乡道路一波三折,昨天才为黄圆圆盗车卖马这事儿耽搁,现如今正要驶出彩云郡的城门,却又不知是哪个扫把星在身后叫唤,拦住了自己去路。 常言道民不与官斗,寻常百姓又岂敢对城门守卫发号施令? 听得后面这道声音威严刚猛,一副命令的口气,李子凡暗叫不好,只道是王老五勾结了本地官员要来陷害,当下心中忐忑,回身观望。 一回头,只见三人三马早已立在身后。 通过三人黑色的官服以及胸前状若麒麟的独角兽獬豸图案,李子凡已然认出了三人身份。 此三人应是彩云郡御史队的三名巡按御史,官居七品,负责巡察彩云郡各县事务。不但地方上的一切大小官员要受其监察,就是寻常百姓家中有什么异动,他们也会在暗中留意。 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涉及到兵变、谋反这些较大问题,御史队都不会去干涉百姓生活,毕竟个人或者小团体的违法乱纪,自有当地官员来执行国家的法规法律。 见到来人是御史队,李子凡内心可谓悲喜交加。 喜的是自十年前皇帝重新重用都察院以来,其目的就是为了制衡在朝中迅速崛起的大将军势力,而王氏一族作为大将军的爪牙向来都是都察院重点打击的对象。因此,来人即是都察院的,那就不必担心是王老五的诡计。 但有一点值得担忧,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若非事关重大,不然御史队绝不会轻易来惊扰百姓,更别说在城门口这样众目睽睽的地方。尤其马车内的那份文件,确实与地方起义有关,一般人虽然检查不出什么,但御史队侦查手段丰富,万一真查出什么蛛丝马迹,恐怕是难以过关…… 不等几名御史开口,李子凡率先跳下了马车,问道:“不知小民身犯何事,竟然劳动三位御史大驾?” 三名御史肤色各异,黄、白、黑各占一样。 其中一名黑脸红发的粗狂汉子格外引人注目。 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手提一条十二节金鞭,看上去颇有几分道观里的灵官模样,先前那道威严无比的声音正是来源于他。 只见他将手中金鞭往地上一杵,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大哥找你!” 短短的五个字,稀疏平常。落在旁人耳里,却似雷鸣。尤其是金鞭落地时激起的那一道声响,更如洪钟震耳,长久不歇。 饶是李子凡曾任过都察院的左副都御史,也曾见过朝野之间的各路牛鬼蛇神,但面对着眼前这个从未见过的七品巡按御史,李子凡的心底还是有些发怵。 倒不是他做贼心虚,担心被查出车内的文件,而是眼前这个黑脸汉子仿佛天然就带着某种气息,威严刚猛,举手投足间便会令人生畏。 黑脸汉子身旁的两名巡按御史早将李子凡一闪而过的异样神情捕捉在眼里,也因此更加坚定了他们内心所想。 黄脸御史道:“你今早拿去钱庄兑换银子的那锭金元宝和本郡最近发生的一起盗窃案有关,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李子凡闻言答道:“实不相瞒,在下也曾在都察院内效力过几年,对于御史队的职责职能、工作范围也还算有些了解。敢问一句,是何处失窃,何人报案?此事为何不上报官府,竟然让御史队来调查?” 黄脸御史道:“并不是简单的盗窃,此事与城外造反的匪徒有关。你有什么问题,等会儿可以和我们大人说。” 关于这锭金元宝的来历,李子凡自然是知晓的。 原是秦鸿曦十四岁那年,欲效仿其表哥流长生出门游历,但秦洛绫死活不放,也不说清个理由。就在姐弟二人僵持之际,不知秦洛绫从何处请来了一位教书先生,才算稳住了躁动的少年。说来也奇,秦鸿曦与这先生竟是一见如故,就算是平日里他最没兴致的诗书礼仪,但凡只要先生来教,他也照样虚心学习。而这锭金元宝正是九离寨答谢先生的酬劳,后又辗转来到自己手里。 若要追根溯源,难免会牵扯出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九离寨。别人信或不信且不论,单是出卖朋友这件事,李子凡就绝不愿干。 虽然明知所谓的“盗窃案”只是一个说辞,但对方究竟是冲着九离寨来的还是冲着山里的朋友,李子凡不得而知。 不等他分辩清楚,御史队又发起了催促。随着黑脸御史的金鞭再次落地,李子凡浑身一震,只觉得被某种力量击中了心窍,心底那点想要推阻的念头就再也生不起来。 心知单凭口舌必然不能摆脱此三人,李子凡也不再犹豫,索性调转马头,跟着三名御史往城内走去。 世人不知,这彩云郡原是一处极其难得的风水宝地,托于一朵七色金莲之上。千年前此处自成一国,有大寺八百,小寺三千,号妙香佛国。五百年后,夏国一统天下,此处天现彩云,地涌金莲,故而得名彩云郡。后遇堪舆大师重新规划城池,又将此郡城建成了灵龟形状,故而有南头、北尾、东西各两足共六道城门,因此彩云郡城也称作“玄武城”。 没行多久,一行人便来到了城里的另一座西门——大西门。 跟着御史队前行,守城门卫也不例行盘查,仿佛根本就没有看见。 出城之后,李子凡颇为疑惑,问道:“方才阻我出城,现在又领我出城,不知几位到底是何用意?” 三人之中,白脸御史生的最为俊俏,心思也最缜密,一路上他还不曾说话。 此时李子凡询问,他先是扫了一眼四周,确定旁边没人他才反问道:“不知李大人可还记得七年前这条道上的茶楼?” 听到御史队称呼自己为“李大人”,李子凡也没觉得意外,甚至可以说,如果对方连这点信息都收集不到,那如今的都察院就是彻底没落了。 既然对方点破身份,李子凡也不扭捏,坦然道:“彩云郡通往西川的官道只此一条,道上也就一家茶楼,我常年来往两地,又岂能不知?” 御史道:“记得就好。” 李子凡听得莫名其妙,又追问了几句,可三名御史却不多言,只答“到了便知”。 一路上,李子凡都在认真思考御史队找上自己的原因以及应对方法。 行至正午时分,众人走了三十多里路后才终于进入一个山谷,见到了之前所说的那家茶楼。 烈日当头,谷内山石都被晒得发烫,温度比外界也高出很多,忽然间能见到一座茶楼,难免让人升起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受,好像天大的事都可以摆在一旁,只有先点上两杯凉茶解渴才不枉为人。 到了茶楼门口,三名御史却停住脚步,并一改之前强硬冷漠的态度,转而恭敬地立在一旁,对着李子凡齐声道了个“请”字。 见到这一幕,李子凡才反应过来,这应该是自己昔日的某位下属想要与自己见面,为避人耳目,才弄出了这一番动作。 进到屋内,只见一名身穿红色官服、胸前同样绣有獬豸图案的的青年男子正微笑着向自己走来,并开口道:“多年未见,不知恩人可还认得眼前之人?” 李子凡一眼就认出了来人,但毕竟不知他的来意,只好打趣道:“哈哈哈!人我认得,这身衣服我也认得。就是眼前人何时穿上的这身衣服,我便不晓得了……” 原来身着红色官服的男子名叫全玄风,是多年前从西川郡流落过来的孤儿,常年在一座道观门口乞讨。因十五岁时和几个同龄乞丐玩耍,不知觉间远离了郡城,之后遇到山贼,被逼无奈下入了伙。 刚上山没几天,全玄风就被逼着下山打劫。是机缘巧合也是命中注定,人生第一次打劫就让他遇到了路过此地的西川道掌印御史——李子凡。 幸亏当时李子凡出手相救,剪除了山贼,全玄风和其他几名伙伴才能重获新生。之后全玄风就一直将李子凡视为榜样,后来奋发图强考取了进士,并在三年前成为了彩云道的掌印御史。 一见李子凡,全玄风就激动地握住他双手,请他上座。之后又亲自出门将马车内的白子木也请了进来。 三人共落一桌,痛快饮茶,各自说了些前尘旧事。 谈笑之间,李子凡又将自己近况和黄圆圆盗车卖马的原委主动说了一遍,顺便解释了为何去钱庄换钱。但顾及到全玄风的官家身份,他还是选择把自己在金沙帮落草的实情隐去,只说是家中老母病重,此次东行是为了寻访名医,替母求药。 全玄风道:“故人相聚,原本只该喝茶叙旧,不谈余事。但我却突然有个疑惑想请恩人开解,不知可否?” 李子凡道:“但说无妨。” 全玄风道:“恩人上个月路过彩云郡时我便已知晓,当时不敢惊扰,怕搅乱了你的行程。直到前日得知恩人归来,我便一直在此守候,只为当面感谢恩人的救命之恩。岂料昨日不见,今日您又往小西门去了……于此,我有些费解,恩人既然已寻得良药,理应尽快回川,替老夫人治病。可为何,您放着大西门外的平坦直路不走,反要舍近求远,去走小西门外的偏远山路?若非这几个手下机警,不知还要再到何年何月才能一睹恩人尊颜?” 全玄风这一番话真情流露、感人肺腑,字里行间非恩既情、非尊既贵,明明是一番拷问,却被他演绎得十分深情,若非李子凡久经官场,定力了得,只怕早被这张感情牌糊弄得晕头转向。 虽然对方口称恩人,言语间恭敬有加,所问之事也在情理之中,不似有刺探之意。但即便这样,李子凡也没有托大,更没有放松警惕,他谦逊答道:“陈年旧事,不足挂齿。如今全大人是官,我李子凡是民,咱们尊卑有别,还望大人不要过谦,免得折煞小民。” 接着又道:“实不相瞒,良药我虽求得,却还差着一样药引要去寻找。这药引只在三毒岭内,是一样一天生的毒物,说出来怕坏了大家品茶的兴致,所以没有提及。此行欲往毒荒,因此才从小西门出城。可不曾想,诸位大人竟然连哄带骗将我拐到了这里……哈哈哈,真是造化弄人!” 李子凡笑,全玄风也陪着笑:“哈哈,仁兄呀,小弟我私自揣度你的行程,打乱你的计划,本来应当赔罪。但仁兄却也因此转危为安,因祸得福。功过两相抵,我看这拐人之罪干脆就免赔了吧。” 李子凡半开玩笑道:“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全大人是朝廷的五品大员,而李某只是一介平民,原本就不敢让大人给我赔罪。不过为官者乃人民之表率,何况大人还是都察院的官,要是自说自话就免掉了自己过错,只怕要落个‘宽于待己’的名头……” “不过大人倒是可以先说说看,李某具体是转了个什么危,得了个什么福,让我自己也知道知道……” 全玄风道:“这事儿可说来话长,自上一任大将军被害之后,朝堂局势大变,各地盗贼蜂起,神州十二郡无一不受其害,彩云郡自然也不例外。幸得七年前恩人路过此地,不但救了鄙人性命,还将盘踞在城外多年的盗匪剿除,这才让彩云郡的百姓又多过了几年安稳日子。” “可惜好景不长,近三年来,城外盗匪又有复起之势,且比之前更难对付。这帮贼以《道德经》中‘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一句为宗旨,打着‘替天行盗’的口号专门抢劫过往的商贾、大户,又将所得财物分之与民。较之七年前那伙人人喊打、连一个小乞丐都不放过的蠢贼,这帮贼就显得十分高明且高调。最猖狂时,甚至有人跑下山来冒充茶楼里的说书先生,肆无忌惮地宣扬他们的‘英勇’事迹,把许多年轻娃儿都听得心驰神往……” 说到此处,全玄风手一拍桌,气得直咬牙,满脸都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嗔怒模样。 李子凡听完已猜出个大概,便自顾自地展开了推测:“朝纲败坏且天灾不断,各地百姓苦不堪言,能填饱肚子便是万幸,哪还有谁在乎什么国家法度?这一郡人民受了贼的恩惠,无形之中已背上了私藏赃物和通贼的罪名,不得已也只能站在官府的对立面。加之长期的剿匪不力,导致官府的威信度降低,此消彼长,民众助匪的信心必然也随之增长。如此下去,剿匪一事必然是越来越难,越剿越肥……” 全玄风叹气道:“仁兄明见,在下佩服,此间情形的确如此。剿匪三年,非但没有清除匪患,反倒壮大了贼众规模。郡里每次派兵围剿,贼众都能事先知晓,剿匪队伍不是扑空就是惨遭埋伏。剿到后来,别说民众不配合,就连士兵们、甚至是彩云郡太守自己都泄了气,如今已撒手不管了。” 见李子凡猜得如此精准,身为后辈的全玄风佩服不已,一时间赞不绝口。 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城外这帮新起的贼寇实际上是金沙帮的一脉分支。他们之所以混得风生水起,把官府都搅得晕头转向,只因为他们背后有个为官八年、通晓一切朝中事务的高人在出谋划策。 而这个高人,正是已经落草的“铁御史”——李子凡。 几番言语试探之后,李子凡觉得自己没有暴露身份,佯装大怒,一拳砸在桌上,咆哮道:“太守不管了?他岂能不管?他怎敢不管?一旦放任贼寇,日后必然危及国家。你是彩云郡监察御史,既然了解实情,难道不曾上本参他?” 全玄风道:“这太守剿匪不力,怕受到责罚,因此刻意隐瞒。我知此事非同小可,自然是向上面做了汇报。谁知院长回复,说此事不必惊动朝廷,但允许我不限人数的组建一支御史队,自行剿匪。由此,我便破格招募了一批民间的义士,并买下这座茶楼作为据点,暂时镇守着官道。摄于我手下威力,贼寇已有数日不曾来官道造次。但毕竟人力有限,还没能彻底扫清盗贼,要是恩人携带重金遭遇了贼寇,那便是小弟的罪过了。故而,我擅作主张,才让手下人将仁兄拐到此处,还请勿怪。” 李子凡自我调侃道:“说实话,区区几个盗贼,李某还不曾放在心上,唯独不敢了辜负兄台美意,怕落个不识好歹的名声。” 全玄风听了只觉着有别扭,赔笑道:“仁兄言重了。” 李子凡不觉有恙,依然沉浸在自我抒情之中:“当年,我为朝廷做事,得罪了官场大半,如今流落江湖,全靠朋友帮扶,可不敢再坏了名头……” “我这一生,什么弯路、险路都走过,唯独没走过回头路。今日至此,或许也是天意,我便顺着大道走一回好了。” 全玄风惭愧道:“我一念兴起,搅乱了仁兄行程。若是因此耽误了伯母病情,那就是全某的罪过了。” 李子凡挥了挥手道:“诶,兄台此言差矣!之前我救母心切,没来得及多想,一根筋就朝着三毒岭去了。现在想来,先走大道回川,之后再雇专人去寻药引,这样花费的时间其实也差不了多少,我还能早几日见到老母,省得她挂念。只可惜……” 全玄风道:“可惜什么?” 李子凡长叹一声,道:“唉!说来惭愧,我这马车原本有两匹马力,被盗去一匹后脚力就慢了许多。想到家中老母还卧病在床,心中不免有些悲凉。” 全玄风大笑一声道:“仁兄不必烦恼,我知道你今早买不到马,已经提前为你备好了。” 李子凡诧异道:“我赎回车马后曾去马市走过一圈,谁知偌大的彩云郡城,竟然一个卖马的都没有,也不知是为何?” 全玄风道:“恩人有所不知,不是没人卖马,而是没有马卖。” “这是为何?” 全玄风故意卖关子,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前不久城里来了一伙江湖人士,一进城就买了块地,接着又把城里的马全买了,所以现在马市还在空着。” 李子凡道:“可知这伙人是什么来历,怎就把马全买了去?” 全玄风道:“听说是来开镖局的,好像还有个大宗师坐镇,过几天就会开张。我倒希望这些消息是真的,要是他们能在官道上牵制盗贼,我便能腾出人手,伺机剿灭盗贼。” “铁御史”嫉恶如仇的性格朝中无人不知,虽说已经弃官为民,但听到有剿灭盗贼的机会,他还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喃喃地说道:“原来如此,难怪她把我马骑走了,真是为难了她……” 这时,在一旁久不开口的白子木知道李子凡又犯病了,便在暗中踢了他一脚。 李子凡回过神来,起身告别道:“但愿是真,希望大人能早日剿平贼寇,造福百姓。时间不早了,要是没有其他事情,李某就先告辞了!” 全玄风道:“此时正值饭点,外面太阳又烈,我已吩咐厨房备好了酒菜,无论如何都请二位兄长吃过再走。” 午饭过后,三人走出了茶楼准备道别。 正午的阳光依旧非常刺眼,只见那三名肤色各异的巡按御史还立于原处,仿佛在警告过往的路人不可靠近此地。门外的马车也不知何时套上了一匹黑色骏马,再度恢复了两匹马力。 临别时,全玄风从身后拿出一个小木盒子,轻轻地递给李子凡道:“盒内有三颗仙枣,能医治百病,是小弟机缘巧合下遇一仙长所赐。今将其奉送于兄,只为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希望兄长不要推辞。” 李子凡平生最不愿收礼,若按他当官时的脾气,这一刻早就被一口回绝。 可是今天,他安分了一辈子的双手却极不争气地伸了出去…… 这一次,史无前例,要怨就只能怨刚才的一瞬,自己的心底闪过了两道无法拒绝的身影。 一个是含辛茹苦抚育了自己多年的苍老身影。 另一个则是跪在路旁举着一块卖身救母牌子的无助泪人。 如果能治好那老太太的病,或许她就不会有犹豫,就会义无反顾地跟着自己上山…… 看着陷入遐想的李子凡和他手中的木盒,白子木若有所思,轻声提醒道:“这全玄风说是来报恩,言行举止也无不妥之处,但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具体又说不上来……但我看都察院似乎已经盯上了你,小西门是去不得了,眼下最好直接回西川,等你安置了家小再作计议。” 李子凡大概也有此意,与全玄风再三道别之后终于回到驾驶位上,准备启程。 就在李子凡扬起马鞭时,身后的全玄风终于还是沉不住气,又补问了一句:“仁兄,你可知道那锭金元宝的来历?” 其实李子凡早就察觉到全玄风欲言又止,应该还有话说,因此他有意放慢了动身的节奏,故意墨迹。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等了半天,全玄风问的居然是这个。 他十分不解道:“先前这几位御史来找我时,曾说那金元宝与一桩盗窃案有关,当时我就不太在意,只当作是个掩人耳目的幌子。如今大人再次提及,莫非那锭金元宝果真和盗窃有关?” 全玄风淡然道:“随口一问,没甚紧要,兄长不必介怀。” 车在前,人在后,全玄风虽然看不到李子凡的表情,但大概能猜出李子凡已经恼了。 只听前面说道:“先前我已说过,那金元宝是友人所赠,别说我还清楚的知道它的来历与盗窃无关,就算它真是盗窃所得,既是友人相赠,此事也只到我为止。诸位大人,是要见官还是抵罪?拿我便是!” 全玄风其实并无恶意,相反地,他很担心曾经的恩人会因此事受到牵连。 可谁知李子凡的反应竟然如此激烈,不等旁人开口,他便严词厉色地发起狠来:“还有一句!若是谁想从我这儿打听那朋友的消息,或是想构陷于他,我只能说,不管是谁的主意,他都打错了算盘,李子凡也丝毫不介意——奉陪到底!” 此话一出,所有在场之人全都感到了一股与时下节令浑然不符的寒意。即便是先前震慑过他的黑脸御使,也不禁犯起了一阵哆嗦。 朋友二字在他心中的分量,已无人能知。 就连安坐车内的好友白子木都有些发愣:“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在意朋友情分了?” 全玄风则是略微无奈地摇了摇头,既不解释也不在意场面尴尬,兀自对着马车作了一揖,对着前方喊道:“恩人,后会有期,请启程吧!” 明白对方没有恶意,李子凡怒气顿消,于是冷冷地回了一句“再会”便扬长而去。 行出数里,万缘涌上心头,李子凡忍不住感慨道:“来这彩云郡还不足两天,怎就生出那么多事?昨天才被爱人盗车马,今日又有御史截去路,回川之路如此坎坷,真不知后面还有什么等着?” 白子木坐在车内悠闲无比,云淡风轻道:“放心,不会再有下次了,后面的路平得很。” 李子凡知道自己这朋友师承蓬莱岛,肯定能掐会算,当下就来了信心,激动道:“咋地?你算过啦?” 白子木道:“这哪用算?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你先失了一次财,今又见了一回官,霉运已然走到极点。接下来肯定一帆风顺!” …… 白子木的逻辑如此简单、朴素且草率,让刚刚重拾信心的李子凡瞬间无语。 不过这好歹是一番吉利话,听了总比不听强,也就继续策马前行了。 看着逐渐远去的马车,茶楼外的几名御史慢慢凑到了全玄风身旁。 白脸御史先开口道:“怎么样大哥,你觉得他还是当年的那个‘铁御史’吗?” 全玄风道:“是与不是都无所谓了。今日放他西去,加上送他的三颗仙枣,也算还了咱们兄弟欠他的恩情。日后若是相见,再没什么私情可谈,到时候该是啥就是啥,秉公处理就是。” 闻言,三名黑衣御史都点头称是。 随后黑脸御史又问道:“那金元宝咋办?我们反复确认过,那枚金元宝确实和大老板丢失的一模一样。” 全玄风略微沉吟,下决心道:“既然放他走,何必还让他背负个盗窃的罪名。且此事另有蹊跷,比如说是钱庄贼喊抓贼,替别人洗钱也不一定。反正大老板那儿也不着急破案,你们回头去和钱庄老板敲打几句,此事不许对外声张,更不允许去衙门报官,只由我们都察院全权负责。谁要是敢打草惊蛇走动了风声,第一个就拿他治罪。” “至于那枚金元宝的话就交给老三,你把它重新炼化后还给钱庄老板,叫他放心使用。大老板那边我自去交代。” 三名御史闻言,齐声称诺,各自回到屋内休息。 与此同时,彩云郡城内,一处不为人知的地下室里正密密麻麻的堆放着各种珠宝,而其中一锭碗口大小的金色元宝却慢慢地失去了光泽,变成了一颗石头…… 第二十三章 搭救小乞丐 望仙楼内,红发少年秦鸿曦正因无缘领悟蓬莱秘术而烦恼,甚至没注意到李、白二人何时离开的房间。 待他回过神来,白子木已经出城,屋内仅剩下自己和兄弟陆神闻。 “神闻,你倒是说明白些,白大哥昨夜具体是传了什么秘术,我怎么就没能领悟?” 陆神闻认真答道:“是御剑之术和御风之术。” “御剑……御风……” 秦鸿曦略加思索一阵,肯定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有些疑惑道:“白大哥昨晚的每一个动作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现在回忆起来,满脑子都还是他御剑凌空的潇洒身影……说他展示了御剑御风两术,到也合情合理……但若是说单凭这一段剑舞就能教人学会御剑御风,我总觉得有些太过夸张了。昨夜城内好几百人观看,白大哥怎么可能毫无保留地就这样把秘术传开了,那岂不叫众人都学了去?” 陆神闻既已领会秘术,心知白子木是好意相授不曾有半点藏私,便有些替他抱不平地反驳道:“那大哥你不就没学会?” 此话一出,秦鸿曦无力反驳,只是尴尬地摸着头嘿嘿傻笑。 陆神闻说完自觉言语过激,心中有些懊悔,但又不知如何打破这种尴尬,只好沉默不言。 两兄弟尴尬之际,秦鸿曦却似想到什么一般,目光狡黠地看着陆神闻道:“神闻呀,你耳根最灵,莫不是还听到了什么口诀、心法之类。要是有,咱们兄弟一场,可不兴藏着掖着。” 话说昨夜,白子木吟诗一首起舞一段便再无他话,城内众人洗耳静观,所见所闻皆是一致。可如今单就陆神闻学会了秘术,秦鸿曦却迟迟不悟,做兄弟的自然也很着急。 二人是虽异性兄弟,结拜不满三日,还谈不上什么手足情深。但仅就这几日的相处,不论是传授避火诀一起深入火灵洞天,还是毫不避讳地显露自己的法宝和功法,秦鸿曦作为大哥都已经完美的展现出了对兄弟的信任。 别的不说,单是他腰间这个号称能收纳万物的“芥子袋”就足以让世人眼红,别说人界的修真者,即便是天上的仙人也没几个有这样的法宝。 大哥对自己的关怀,陆神闻全都记在心里,见大哥如此着急,他当然也很想分忧。 只是这秘术之所以被称为秘术,正是因为其无法言说,全靠心领神会。可昨夜白大哥亲自示范,秦鸿曦都不能感悟,那单凭自己的三言两语又岂能说得清? 思索良久也不知如何才能帮助大哥领悟,陆神闻只好顺着答了句:“有。” 秦鸿曦搓了搓手,一副理应如此的表情,满怀期待地追问道:“我就说嘛,既是秘术岂能没有秘诀?好弟弟快给大哥说说,口诀心法是什么?” 陆神闻道:“昨夜白大哥吟的那首诗,诗文即是口诀,诗意便是心法。” 秦鸿曦有些不可置信道:“神闻,你认真的?” 陆神闻道:“于我而言,就是这样。不信你看。” 说完,只见陆神闻抓起桌上的两支筷子,道了一声“起”,整个人便轻飘飘地浮了起来,悬在半空之中。 而手里的那两支竹筷却似有意识一般,不停地围在他身旁旋转。 一番展示后,陆神闻缓缓下落,由于在大哥面前炫技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便害羞地回到了原位。 秦鸿曦却没心思在意这些,此情此景,恰如昨夜重现,恍惚间又让他想起了白子木的剑舞。 确信陆神闻已然掌握了御剑御风之精髓,秦鸿曦对“诗文即是口诀、诗意即是心法”这种近乎忽悠的说法也不再持疑,当下就将白子木所吟之诗又复诵了一遍。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屏除疑虑,暗自沉吟,受到兄弟启发后,秦鸿曦也获得了一些感悟,便似先前陆神闻那般也从桌上抓起了两支筷子,随后纵身一跃,向上腾飞。 只可惜他起势太猛,上升期间身体全然不受控制,竟朝着头顶的天花板撞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秦鸿曦毫不意外地从空中跌落,陆神闻起身上前想要将其接住,无奈有桌椅相隔,终归是晚了一步。 所谓同人不同命,陆神闻先天聪颖、心思纯净,从不轻易为表象所迷,不论是术法还是义理他都能直达本心,悟其真谛,故而学起东西来总能事半功倍,快人一等。 反观秦鸿曦,由于先天受损、急躁易怒,因此热情有余而定性不足,学习东西总是虎头蛇尾,欲速不达。 此番他初试秘术,处于欲通未通之际,又求成心切,所以才起势过猛,有此一摔。 陆神闻一边戏笑一边将大哥扶起,笑道:“大哥,你还好吧?” 秦鸿曦不答话,也不羞也不恼,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只是默默走到了窗边。 “住手!” 只听得秦鸿曦突然对着窗外一声大喊,情急间已将手中的两支竹筷当作暗器射出,随后就听到混乱的人堆中传出一阵木棒落地的声音。 众人寻着声音来看,只见一个俊朗的红发少年立在窗边,正气势汹汹地看着己方众人。 其中一人道:“少年郎,你可别多管闲事。今天这事,就算到了官府,我们也有话说。” “呸,那么多人围着一个小孩子打,你们就是有天大的理,也不能如此!” 说完,秦鸿曦纵身一跃便从窗户内跳了出去,只身走进人群,挡在了被打之人身前。 原来刚才秦鸿曦正在屋内“试飞”,正起跳时恰巧瞥到窗外有一群人在殴打一个小叫花子,受此影响他才失了力道,才一头撞到了天花板上。 众人正打得兴起,那些凑不进来的也都在一旁叫好,谁知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时间群情激愤,纷纷骂起了街。 有年长之人道:“年轻人啊,你是外乡来的吧,这事你可别掺和,我们没打错,你一旁看着就行。” 有年轻地道:“呵,哪来的公子哥,想学人家英雄救美出风头。只可惜,你救错了人。” 有粗暴地道:“臭小子,滚一边去。你知道你护的是谁嘛?这可是个灾星,再多管闲事,连你一块揍。” 其他人纷纷附和道:“打,打,打死了才好!” 在场众人看上去并不像那些个恶人歹人,但态度却出奇的一致,同仇敌忾,都欲置这小乞丐于死地,这令秦鸿实在费解,怒问道:“她到底犯了什么错?就算她有罪,也该送由官府处理,岂能任由你们草菅人命?” 回身望去,身后这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已是遍体鳞伤,看上去就是个十三四岁的可怜孩子。但令人惊讶的是,在遭受了众人的毒打和死亡威胁之后,小女孩并没有展现出半点该有的恐惧和不安,反而用一种极其森冷的眼神恶狠狠地扫视着在场众人。 这道眼神让人群中的大多人都不寒而栗,愈是胆小之辈愈是声大壮胆道:“哼,这妖女是南月郡的灾星,隔壁的瘟疫、饥荒以及刀兵之灾皆是由她引发。南月郡人全对她恨之入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如今她扮成乞丐跑到我们彩云郡来,显然是居心叵测,想把灾祸带给我们。你莫非想包庇她不成?” “对!打死她都算便宜她。就是官府来了,她也难逃一死。灾星祸世,非水火之刑不能净化。” “对对对,妖女,烧死她!” …… 秦鸿曦人慈心善爱打抱不平,凭借自己直觉和小女孩坚毅的神情,他认定此事必有冤屈,决不愿袖手旁观。 最开始他还想借官府之名来压一压民众情绪,谁知越提官府众人反而越加狂躁,场面也愈发难以控制。 正一筹莫展之时,身后的小乞丐却突然冲了出去,对着人群中叫嚣的最凶那一人狠狠地就咬了一口。 只听“啊~”的一声,小乞丐的嘴角就再次布满了血迹,不过这一次流血的,是对面。 众人见状,急忙将二人分开,离得最近那几人也连忙将小乞丐制住。 只见被咬之人满脸阴沉,一边拭着手上血迹一边对着人群鼓动道:“这妖女找死,留之不详,大家快快动手,可千万别让她逃了去。” 小乞丐虽被几人押着却不甘示弱,轻蔑道:“来呀,有本事你们就打死我,一群废物!” 小女孩这一抖精神可气坏了秦鸿曦,他本来正在思索着如何从众人手中救下她,谁知她却如此癫狂,居然主动去激怒对方!? 此时,局面变得更加被动,把秦鸿曦气得直跺脚。 可是救人救到底,秦鸿曦是个有始有终的性格,眼下别无他法,也只能先救下再说。只听得他暗自抱怨了一句:“这小疯子,干!”随后一咬牙,一跺脚,便再次冲入了人群。 眼见双方就要扭打起来,突然间一个寸头少年却从天而降,直直落入了人群中央,打趣道:“各位也忒不厚道了吧,这过路之财,见者有份,你们岂可独吞?” 少年从天而降,说话也是莫名其妙,一时间竟将众人都镇在了原地,战战兢兢没一人出声。 见状,少年露出满意的神情,随后转身对着被小乞丐咬伤的男子道:“常言道,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位兄台,怎么这么大的买卖,你也不告诉大伙?这真要把人打死了,只怕也是你一人去领赏金吧?” 此话一出,全场骇然,众人皆带着疑惑向被咬之人看去。 而一旁的秦鸿曦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是呆呆地看着寸头少年,楞在了原地。 第二十四章 赏金猎人出现 寸头少年不是别人,正是秦鸿曦的结拜兄弟——陆神闻。此际他从天而降,语出惊人,矛头直指被小乞丐咬伤的黄脸男子。 听到赏金二字后,众人都有种被利用的感觉,便对男子发起了质问。 黄脸男神色尴尬,急欲辩解,但由于自己确实存有私心,隐瞒了赏金的事实,一时半会儿竟不知如何为自己开脱。 不等他说话,陆神闻再次发难,指着他的袖口喊道:“乡亲们快看,他的袖子里藏着什么?” 众人顺着陆神闻指的方向看去,隐约能看到男子的袖子里是藏着什么东西。 有那眼疾手快之人早就一把按在了男子的伤口之上,不等他发出惨叫,已将他袖中之物取出,并呈在了众人面前。 此物不是别的,却是一张南月郡最新发布的悬赏通缉令,而所画之人与方才被众人殴打的小乞丐几乎是一模一样。 待众人看清后,陆神闻将通缉令拿到了自己手中,冲着人群道:“看呀,乡亲们,这嫌犯原是明码标价的,生擒五百两,献首级三百两,赏金可高的很呢!但是这位兄台他竟然隐瞒不报,对赏金之事一字未提,似乎是要独吞呐!” 可怜这黄脸男还不曾想好应对之词,面对众人质问他竟无一言可以反驳,只巴不得地上能生出一个大洞,好让自己先钻进去,捋一捋思路。 就在他百口莫辩时,陆神闻却突然主动开口打断了乡亲们的拷问,无形间替他解了个围。 “各位长辈见多识广,而在下正好有一疑惑未除,劳烦诸位赐教。” 众人热忱道:“请讲。” 陆神闻道:“我本是山野村娃,没见过甚么世面,说来也不怕惭愧,就是不知这通缉令有没有可能是伪造的?” 众人闻言,皆摇头笃定道:“不会的,上面印着官府的官印,造不了假。况且谁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敢在这种事上造假?这可是掉脑袋的事。” 陆神闻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既然这官印是真的,那么问题可就来了……” 平素里陆神闻沉默寡言,说话从不拖拉,但凡开口必然是直来直去,绝不拐弯抹角。 可是今天,自他“从天而降”之后,整个人的说话方式就变了味,虽然挑不出什么毛病,且语言能力似乎还进步了许多,可就是这样,反倒令人难以适应。 最难以适应的,自然还是他的结拜大哥——秦鸿曦。 只见秦鸿曦歪头瞪眼皱着眉,极其疑惑地看着陆神闻,那眼神仿佛在说:弟啊,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咋也不先和大哥对对词? 陆神闻却像没看见一般,直接无视了大哥的诉求,继续卖关子道:“咳咳……诚如诸位所见,这张通缉令是真的,上面的悬赏金额自然也不会有假。但是问题就出在了这儿……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既然生擒有五百两,死的才三百两,敢问各位,为何非要与钱财过不去?为何弃多争少,偏要置这女孩于死地不可?” 一时间,众人面面相觑,都表示对赏金一事并不知情,稀里糊涂的就跟着打了起来。 黄脸男这才反应过来,寸头少年哪是在帮自己解围,分明是刨了个大坑在等着自己。 好在他思量半天,胸中已有对策,便大义凛然地对众说道:“此妖女是灾星降世,祸害了南月一郡百姓,杀之除之乃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此等大善之举岂能用金钱计较?” 陆神闻笑着拍手叫好道:“说得好,说得好,好一个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不过……听阁下的口音似乎是外乡之人,你教唆我彩云的乡亲们将这女孩打死,自己再去南月邀功,请问这样做合适吗?” 众人也跟风道:“说得对,你是从哪窜出来的?我们怎么没见过你?” “你分明就是想要独吞赏金。” “杀人的活怂恿我们干,赏金你自己拿,真是卑鄙小人。” 男子自知理亏,并不敢与众人为难,只逮住陆神闻一人吼道:“你放屁,这妖女身份不祥,因她而死的人难以计数,我之所以隐瞒也是为了顾全大局。所谓众口难调,万一大家因为赏金的事迟迟拿不定主意而走脱了这妖女,那岂不是因小失大?至于那赏金,我从来就没放在心上,如若各位不信,我现在就可以走人,一个铜板也不和大家争。” 陆神闻微微一笑,已从黄脸男的诡辩之词中发现了漏洞,便借题发挥道:“依阁下的意思,是说我们彩云郡的乡亲父老一个个的都不如您有决断,一个个的都是见利忘义之徒?要是告诉了我们实情,反倒会阻碍你的大事?帮你杀人,却连实情都不配知晓?” 陆神闻这几句话显然是在拱火,为的就是煽动本地人的民族情绪,把这黄脸男置于风口浪尖。唯有这样,自己才有机会救出这女孩。 正所谓众怒难犯,当这口舌之争上升成“地域黑”那一刻,黄脸男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面对众人的谩骂和敌意,他最终选择了隐忍。当务之急,是思索如何完成任务。 要说这黄脸男,还真是运气不好。 他本是南月郡的一个烂人,平日里专干杀人放火的勾当。这次他收了别人五百两银子,专程来彩云郡刺杀这小乞丐。只可惜相遇之时,小乞丐正在沿街乞讨,由于担心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会惊动官府,牵扯出曾经的罪案,情急之下他才想出此计——即是鼓动周围的百姓动手,自己则在混在人群中偷偷结果女孩的性命。 眼看就要事成,岂料在最后关头,竟从天而降了两个狗拿耗子的“热心”少年,硬生生搅乱了自己计划,还让自己成为了众矢之的。 黄脸男暗自叫苦,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明明接的是一个杀人越货的体力活,可到最后,却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斗智斗嘴的脑力活,对四肢发达的他而言,这无疑是增加了任务难度。 更要命的是,现在几十双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再想浑水摸鱼已经不大可能。此时不杀,又恐已经打草惊蛇,万一跑了小乞丐,雇主那边可没法交代。 一想到雇主那骇人的手段,黄脸男就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打消了退意。 权衡再三,他还是决定当众出手,宁可引来官府注意他也要完成任务。 人群的议论和谩骂仍在持续,黄脸男却大反常态,非但不羞不恼,反而屏气凝神,暗中调整着呼吸。 众人哪里知道,此时黄脸男的手中已经暗暗扣住了一柄飞刀,就在他目光寻到小乞丐的那一瞬间,心随意动,早将飞刀直直地朝着小乞丐心脏甩了过去。 要知道这黄脸男虽然斗嘴不行,但平素却是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手中这枚飞刀他早已甩过几万次,一旦出手,可谓是例无虚发。 此时黄脸男和小乞丐相距不过十步,又是暗中精确出手,这一击定然是马到成功,刀至身亡。 “叮!” 没等众人发出惊叫,空中却先传来了的一道铁器相撞的脆响。 所幸女孩被刺的画面并没有出现,只是一枚三寸多长的飞刀应声落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从甩出飞刀到飞刀落地,整个过程止在瞬息之间,在场众人大多还没摸清状况,但黄脸男却清楚发生了什么。 仔细一看,刀身正中多出了一个弹珠大小的圆孔。 由此可以百分之百地可以确定,自己的飞刀正是被眼前这个十三四岁的寸头少年用一颗小弹珠所击落。 这越想越是后怕,能在这么短的距离和这么短的时间内精准的击落自己飞刀,这说明对方不但提前洞察了自己的意图,且对使用暗器的熟练度也远在自己之上。而做到这一切的竟然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寸头少年,这不由地让他惊骇起来:“你到底是什么人?” 陆神闻并不回答,反而随手又弹出了一颗冰珠。 众人目不转睛地观看,只见那小冰珠径直朝着地面飞去,随后击中飞刀,再下一秒,那飞刀竟直直地弹回了男子手中。 沉寂数秒,众人的掌声如山呼海啸般传来,有些个才挤进来看热闹的,竟以为这是在表演杂技。刚好又看到小乞丐脚下有个大碗,几人便极其大方地给起了赏钱。 这一幕,让众多明理人看了哭笑不得。 但陆神闻却毫不在意,只听他用极其浓厚的地方口音回答道:“我是什么人?我是土著人,咋个,你要打我噶?” 正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见这少年武艺了得,众人也跟着在旁起哄道:“打一架,打一架!” 黄脸男自知不敌,便恼羞成怒:“哼!你能打又怎么样?通缉令上写得清清楚楚,知情不报者与犯人同罪。此妖女你们非但不除,相反还横加袒护。识趣的,趁早将她交出。否则我告到衙门,你们也要落个同罪。” 此言一出,鸦雀无声,在场众人都有意无意地看了看小乞丐,心里都泛起了嘀咕。 唯有陆神闻,不退反进,高声喝道:“呸,就你还敢说报官?你要敢报早就去了,还在这磨叽什么?” 说完,陆神闻又举起手中的通缉令晃了晃,道:“没记错的话,这张通缉令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从你的袖子里摸出来的。官府的通缉告示你也敢撕,你简直是无法无天。” 黄脸男气急败坏道:“放屁,我从来就没有撕过,这根本就不是我的,你们这是栽赃,是污蔑。我现在很怀疑,你们已受了这妖女的蛊惑,你们是一伙的。” 这时,全场搞不清状况的秦鸿曦终于找到机会插了两句话:“朋友,你是不是吃毒菌闹着了?刚才若不是我们出手,这女孩早被你们打死了。谁演戏也不至于那么拼命吧?” 一击未成,黄脸男已心生退意,当即放下狠话道:“哼,今天算这小乞丐命好。但你们也别得意的太早,可别怪我没有提醒,她,可是个通缉犯,就算我今天不杀她,你们也难逃包庇的罪名。除非你们自己动手,或是将她主动交给衙门。” 见到众人犹豫,黄脸男便来了信心,继续道:“你们要是自己动手,那还不如交给我,省得你们无端还要背条命债。你们要是将她交给衙门,那也得斟酌斟酌。要知道,这赏金可是南月郡出的钱,你们若是把她交到本地衙门,现在当官的哪个不黑,到时候去南月郡领赏的恐怕就不是你们了,那岂不是替他人做了嫁衣?” “当然,你们也可以选出几人亲自押送她去南月郡领赏。不过有一点要先说明,南月郡现在瘟疫流行,遍地饥荒,且两地之间劫匪众多,你们要是带着这“行走的五百两”前往南月,只怕是站着出去,抬着回来……哈哈哈哈,话已至此,此女要杀要留,全凭各位决断。” 黄脸男沾沾自喜,自认为成功动摇了大众心性。 谁知寸头少年却突然发难,猛然对着地面就是一击。 这一击震得众人头晕目眩,待大家回过神来,地上青石板早已碎为灰尘,只留下一个七尺深坑陷在少年面前。 “你不是问我是什么人吗?我现在告诉你,我们是赏金猎人,吃的就是这口饭。” 待飞扬的尘土散去,只见陆神闻左手盘着冰珠,右手攒着铁拳,对黄脸男比划道:“请问这个加上这个,我能不能去南月郡站着把这五百两给领了?” 少年这一击撼地七尺,恐怖如斯,惊得全场燕雀无声。 即便黄脸男有些武功底子,亦是被吓得半晌喘不过气,直到自己的心跳声再次清晰地传入双耳,他才战战兢兢地答道:“能……能领了……太能领了。” 陆神闻道:“那请问这里还有你什么事呢?” 男子惊魂未定,还没听出弦外之音,仍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答道:“没……没有了。” 从见到小乞丐的第一眼,秦鸿曦就感觉她有难言之隐,什么“灾星”“妖女”他是一概不信,只当作不切实际的谣言。 至于通缉令是怎么回事,他也决定要弄个明白,如果这小乞丐有冤屈,哪怕是大闹官府,他也一定要为其伸张。 如今黄脸男的杀人计划已被二弟成功粉碎,秦鸿曦也终于失去耐心,竟与陆神闻异口同声道:“那还不快滚?” 听到这五个字,男子非但不觉羞愤,反而如闻天籁,满脸幸福的拔腿就闪,顷刻间就消失在街头。 换作平常,要是有谁敢这么和他说话,凭借手中飞刀,怎么也得让对方落个残疾。 可惜此时的他,斗志全无,心中满是恐惧,哪还有半点想要对抗的念头? 待男子离去,陆神闻自报家门,他表示自己和红发少年是赏金猎人,专职擒拿江湖大盗以及朝廷罪犯,今天这个小乞丐的赏金大家见者有份,但他兄弟二人只愿挣多钱不愿挣少钱,因此必须生擒去南月。领完赏后自然会回来与众人均分,有不信不愿者皆可随行同去…… 人群中刚好有人在铁匠铺见过陆神闻,借着父亲老实人的名头以及自身强大的实力,陆神闻最终还是遣散了众人,将此事告一段落。 随着人群逐渐散去,秦鸿曦也放下心来,虽然他全程没甚参与感,但也算看了一场好戏。 只是向来低调少言的二弟今天怎会如此反常,这让秦鸿曦实在不解…… 正要过去询问,陆神闻却突然跑到一旁,神情极其扭捏地开始做一些古怪的动作…… 秦鸿曦若有所思,一声少女的偷笑却正好传来,逐渐向其接近,只听那女子轻声念道:“下蹲……收腿……插腰摸腿起……哈哈哈!” 第二十五章 美女的事你少管 陆神闻当街起舞,跳的既妖娆又辣眼,不但秦鸿曦看了哭笑不得,就连原本已经散开的众人也回首驻足。 “这不会是被什么东西上身了吧?要不哪来那么大的力量,青石地板都能轰出个大窟窿!” 要知道陆神闻耳根最灵,尽管众人是在远处轻声议论,但对他而言,那是声声入耳,字字清晰。 如同之前,黄脸男尚未出手,陆神闻就先听到了指甲刮磨刀片的声音,也是因为这样他才提前预判救下了小乞丐性命。 眼见路人越聚越多,陆神闻羞愧难当,一边继续做这扭捏的动作,一边开口问道:“姑娘,任务还没结束吗?” 女孩淡淡道:“结束了。” 陆神闻焦急道:“那你怎么不喊停啊?” 女孩噗嗤一笑,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哦,对哦,你不说我都快给忘了……哎呀,好吧,停!” “停”字一出,陆神闻如释重负,急忙止住了这一套令人尴尬至死的动作。 女孩虽然故作惊讶,但陆神闻就觉得她有意为之,便顶着羞红的脸,指着对方问道:“姑娘,你……你……你是不是故意的?” 女孩见状,更不等他把话说完,便直接打断道:“你什么你?你这小和尚,好没意思。姐姐看你打架辛苦,才好心教你跳舞放松。你倒好,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反而指手画脚?还懂不懂礼貌了?” 明知对方是强词夺理,陆神闻却没有反驳,只是默默地收回了手指,低头小声道:“姑娘,我……我不是和尚……” 女孩不耐烦道:“哎呀,我知道,谁让你年纪轻轻的要留个平头呢。而且,你解释那么清楚干什么?莫非……?” 说到这,女孩竟不怀好意地向着陆神闻靠去,娇声道:“莫非你对姐姐……” 面对女孩的质问和不断逼近,陆神闻只是面颊发红,身体却不闪不避,正正地立在原地,像是被什么咒术定住一般。 见这女子咄咄逼人,把自己兄弟欺负的不轻,秦鸿曦作为大哥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于是三步并作两步,急速上前扯住了女子:“嘿,你这小乞丐。我兄弟好心救你,你怎么反过来戏弄他?还有,他今天举止怪异,是不是也是你搞的鬼?” 原来女孩不是别人,正是先前被二人救下的落难乞丐。此时她回过头来,容貌神态早已大不相同,不但没有了之前的邋遢落魄,就连脸上的淤青和嘴角的血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看不出半点被打过的痕迹。 仔细看她,已是眉清目秀,水灵灵、白嫩嫩,让人见了就心生爱护。 只见她瞪着一双明眸大眼打量了一番秦鸿曦,然后娇声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刚才见义勇为的大英雄呀!不过……自古男女授受不亲,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小哥哥这么拉着我,是什么意思呢?该不会现在才看清我的美貌,想要我以身相许报答你吧?” 少女说完噗嗤一笑,她以为自己这番口舌犀利,定要让对方羞上一羞。 谁知秦鸿曦偏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反倒得意起来:“呵!我兄弟是小和尚下山没见过老虎,你这些言辞伎俩也只好拿来戏弄下他。对我,你可就找错人了。少爷我自打从娘胎出生那一天,不论洗漱吃饭还是更衣睡觉,哪一件不是丫鬟们伺候?你要是想跟我上山,少爷我倒也不会嫌弃。哈哈哈!” 女孩弄巧不成,反招其辱,一时间羞的说不出话。于是用力挣扎手臂,想要与这流氓保持距离。 哪只秦鸿曦却不肯放松,反而加大了劲:“妖女!我兄弟好心救你,你怎么倒使迷术害他,快快给我解了,否则有你好受!” 毕竟秦鸿曦服过仙丹仙酒,一身气力已超越普通人的极限,此时他只是稍稍用力,小乞丐就已承受不起,只能含着眼泪忍痛喊道:“我没有!” 听到女孩大叫,陆神闻才从如痴如醉的状态醒来,着急喊道:“大哥,她没有对我做什么。” 听到兄弟替她说话,秦鸿曦这才松了松手,但他还是认为陆神闻受到了控制,所以并没有完全放开。 陆神闻见状,又继续解释道:“大哥,她真的没有控制我。是刚才你先跳了下来,我还在楼上,然后这姑娘知道我能听见她说话,便请我帮助她。” 秦鸿曦将力道又放轻一些,仍然疑惑道:“帮她便帮她,你怎会任由她摆布?” 陆神闻有些惭愧道:“是我答应帮她,作为交换,她也帮我完成一个任务。但是帮她的过程中,我的表情、言行、以及所有动作都要听她的指挥,直到她喊停为止。谁知最后她和我开了个玩笑,才闹出这些误会。” 听到这,秦鸿曦才算知道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才终于明白陆神闻之前那些浮夸的言行是来源何处。 紧接着才意识到自己错怪了人,急忙放开了女孩。 女孩被松开后,本能地摸了摸手上淤青。心中越想越气,又干脆把手递回到秦鸿曦面前,不依不饶道:“臭流氓,继续拉呀,怎么要放呢?哼!这么爱拉,你就一直拉着呗。” 秦鸿曦自知理亏,哪还敢再耍流氓,面对女孩挑衅他也只好选择沉默,低头认怂。 见秦鸿曦没了之前的嚣张,女孩反而更莫名其妙地火大起来,最后干脆重重地踩了他一脚,才消气道:“哼!野蛮人,臭流氓!破砍柴的,你的柴卖完了吗,谁让你来管本姑娘的闲事?” 秦鸿曦因为刚才的误会有些失礼,本不愿与女孩争锋。但他毕竟性直性刚,此时听到女孩有些逻辑不通,还是忍不住问道:“姑娘,我好心帮你,你说我是多管闲事。那既然你不愿人帮,为何又主动求我兄弟帮忙?” 女孩气急道:“就是因为你多管闲事,我才让你兄弟帮忙的。” 秦鸿曦不解道:“姑娘,此言何意?” 女孩道:“何意!何意!就是字面意义,就是你多管闲事。哼!” 女孩不愿答,秦鸿曦也不追问,这时他才想起女孩的上一句话——你的柴卖完了吗? 经她这么一说,秦鸿曦才突然想起,今天正是自己和王老五约定交易火灵枝的日子,可这事她又怎么知道的呢? 秦鸿曦疑道:“姑娘,请问你是怎么知晓我今天要去卖柴的呢?” 女孩爱答不理道:“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但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王家是南方三郡第一大家族,黑白两道通吃,城门、暗哨全都有他们的人,从你上王家庄卖柴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盯上了你。” 秦鸿曦不以为然道:“盯上就盯上呗,我又不是偷来的,怕他作甚。” 女孩知他不明深意,接着解释道:“千斤柴火少说也要五辆马车搬运,城门、暗哨全都有他们的人,这几天任何出入彩云郡的车辆王家庄一清二楚。请问,等会儿你凭空变出千斤柴火,是打算作何解释……烈火龙王大人!?” 此言一出,秦鸿曦震惊不已。要知道,“烈火龙王”这一戏称,还是他上次在火灵洞内现编出来的,就连他自己都早已忘却。 可眼前的小女孩,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仿佛通晓自己的过去,随随便便的就把自己的经历抖了出来,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说这太离谱了?” 看着秦鸿曦像迷弟一样点头,眼神充满了羡慕,少女竟如母爱泛滥一般,竟上前摸了摸他的头,宠溺地安慰道:“好啦,好啦,其实这也不算什么。比起你那表哥,仅仅是为了和你吃一顿饭,他竟然踏破虚空跨越山海,肆无忌惮地来到你身边,那才叫做离谱……再说你这义弟,他能听音辩物,凡所有音声一经入耳,自然会在脑中显出本源形状。正因如此,他才能预知刚才袭来的飞刀形状,才能精准地将其击落,不至于误伤人群。这也是我请他帮忙的原因。” “你说比起他们,我这点本事算得了什么?我这可怜的小手还不是被你拿捏地死死的?” 说着说着,这少女竟然眼泛泪花,委屈地哭了起来。 秦鸿曦则是一脸蒙圈。 从接触女孩到现在还不到半个时辰,女孩给人的印象却在不停变换。 初见时,她行为疯狂,拼了命也要咬人一口,像极一个孤苦伶仃的厌世乞丐。 后来戏弄陆神闻时,古灵精怪,倒显得有些调皮可爱。 再后来与秦鸿曦对峙,先是刁蛮无理,后又温柔可人,到现在更是委屈得掉下了眼泪…… 短短半个时辰,她竟将西川国粹展现得淋漓尽致,一时间叫人难辨真假。 兄弟二人欲上前安慰,又恐她是耍诈取乐,要弄人难堪。 可置之不理,又怕她过去确有甚么悲惨经历,被牵动了情绪。 秦鸿曦毕竟性急,最见不得旁人落泪,此事原和他错怪人有关,自己有很大责任。 大不了就是过去认个错,挨个打,或是被戏弄一番。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有何不敢面对? 秦鸿曦思虑至此,便要上前认错,正欲抬脚却发现兄弟陆神闻似乎是有什么动作? 此前他一直闷不吭声,能不说话就绝不说话,不知是当街起舞的尴尬还未舒缓,亦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就是没有存在感。 如今他蠢蠢欲动,秦鸿曦自然就停了下来。 陆神闻缓步上前,正要说点什么。 “姑娘,你别太……” 前方却突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欢笑,打断了他的安慰。 只见那少女举起胸前的破洞袖子迅速擦干了眼泪,一副奸计得逞的表情笑道:“两个年纪轻轻的大小伙,还懂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了?居然害本姑娘演了这么半天,真是可恶。到头来,还不是得乖乖地过来安慰……哈哈哈,谨慎那么半天有个屁用,哼!” 秦鸿曦早已料到她会有此一说,便对着她摇了摇食指,表示自己未曾上当。 陆神闻则尴尬地楞在原地,结结巴巴地抗议道:“姑娘,你……你?” 少女故作生气,凶巴巴地回道:“你什么你?说好的,你帮我的忙,我也帮你完成个任务,从此咱们两不相欠。就这样,黄昏时候大东门外见。” 小乞丐说完欲走,却被秦鸿曦拦住:“姑娘,你还在被官府通缉,岂能轻易混出城门?不如等到天黑,让我二弟带着你飞出城去。” 少女闻言知是好意,便对着秦鸿曦微微一笑,以示回礼。随后,她一把扯过陆神闻手中的通缉令,当即撕个粉碎,俏皮地吐了吐舌头道:“喏,现在我自由了,可以走了吧?” 这次,换秦鸿曦结巴道:“姑娘,你……” 少女尚有急事未了,并没闲心观看二人惊讶的表情,转身就消失于人群之中。 只留下一道傲娇的声音,令人回味。 “美女的事你少管,哼!” 第二十六章 爱情的魔力 看着傲娇少女渐渐远去的身影,兄弟二人沉默了数秒,不由地相视一笑。 “神闻,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秦鸿曦指着地上已被撕为碎屑的通缉令说到。 陆神闻笑了笑道:“大哥,这是假的!” 秦鸿曦不可置信道:“什么!?在场众人都说不可能造假,到头来居然还是假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做到的?” 陆神闻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秦鸿曦道:“兄弟,你不是耳力好吗?这女子如此神秘,你能听到她去了哪里,去干什么了吗?” 陆神闻道:“当然可以。” 秦鸿曦喜出望外,催促道:“那你快听听看。” 陆神闻道:“不要。” 听到如此回答,秦鸿曦突然来了精神,饶有兴致地看了看陆神闻,随后指着他叫道:“你惨啦,你坠入爱河啦!” 要说这陆神闻,自打在街边尬舞那一刻开始,他那略带稚气的小脸就一直红个不停,直到女孩走后,他略感落寞,红彤彤的小脸这才有所平复。 现在被秦鸿曦一番嘲弄,整张小脸又再次涨红,便低头否认道:“没……没有。” 见这小兄弟害羞起来竟然如此有趣,难怪那小乞丐要捉弄于他。秦鸿曦也有样学样,掐了个兰花指,学着小乞丐的口吻戏弄道:“你这小和尚,出家人怎么能打诳语?” “姑……姑娘,我不是出家人。” 陆神闻说完,才意识到不对,万一这姑娘又质问自己为什么要特意解释,那该咋办? 猛然抬头欲做辩解,却发现是大哥在戏弄,尴尬之余更是多了一丝失落,只好低头不言。 秦鸿曦摸了摸他的头,宽慰道:“你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呀,分明就是看上那姑娘了。刚才被人家迷得神魂颠倒,现在连说话都和她一样傲娇,连大哥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你还说不是喜欢人家?” 陆神闻这人,一不爱撒谎,二不爱辩解。 秦鸿曦知他不愿答话,便鼓励道:“兄弟呀,其实喜欢个人也没什么嘛。大哥是一心想要修仙证道,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不然……我还羡慕你呢,耳力这么好,哪怕喜欢的人不在身边,也能随时听到她的声音,想想就幸福得不得了。” 陆神闻道:“大哥,不是你想的这样。其实我这耳力好,依佛家的说法,这便叫做天耳通。而刚才那姑娘,便是所谓的天眼通。包括之前流长生大哥所展示的神足通,这些啊统统称为神通,都不可以滥用。不然以流大哥的修为,他若真想去哪,那都是瞬息即至。而他之所以大费周章示现神足通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就是为了告诫你,神通不可滥用。” 秦鸿曦瘪着嘴抱怨道:“唉,我又不像你们,个个都有神通。就算我想滥用,我也不会啊。” 一想到自己是堂堂朱雀传承的小少爷,下山不过四五日,就见到了三种神通,而自己却啥也不会,这让秦鸿曦越想越是郁闷,而脚下的碎纸屑更是越看越烦,一怒之下,脚底冒烟,便将地上的纸屑化为了灰烬。 陆神闻见状,借机讲道:“大哥,六神通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就你这随意控火的能力,就可以称为火通,你别太执着了。” 秦鸿曦疑惑道:“这也算?” 陆神闻道:“算啊,怎么不算。我因有天耳通,不着文字相,因此学道学法都能直达本义,不为法迷,不为字迷。故而白大哥所传的御风御剑之术,我一学就会。而大哥就是太执着于文字表相,所以才差了半点,才飞不起来……” 秦鸿曦故作生气道:“好啊你小子,没想到我刚才戏弄了你一下,你竟怀恨在心,借机教育起大哥来了。今天不收拾你,我这大哥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再说,我那是飞不起来吗?那还不是因为这两天好酒好肉吃的太多,身体有些微胖,一时间不太适应,这才影响了发挥!” 秦鸿曦这理由,编的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但是信与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随便为自己找个台阶,补救一下大哥的尊严。 可谁知这陆神闻,平日里聪颖善巧,沉默寡言,今天却仿佛被那一段街边尬舞打通了任督二脉,不但丝毫不给大哥面子,相反还话痨个不停。 只见他颇不服气地反驳道:“大哥,你不会飞本来就是事实嘛,不然你怎么叫我带那姑娘飞出城呢?” 秦鸿曦恨铁不成钢道:“你懂个屁,大哥我早看出你对那姑娘有意思,这才好心成全你,你怎就不识好歹呢?” 陆神闻啰嗦这半天,本是为了绕开小乞丐的话题,谁知自己嘴贱,又把这话题绕了回来,于是急忙转移道:“大哥,所谓学无前后,达者为先,你不会就是不会,做兄弟的点你两句,这也不丢人。” 说完,更是摇头晃脑地背起书来。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子曰,不耻下问。”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没想到,一遇这姑娘之后,向来内敛沉默的陆神闻,竟然会展现出如此活泼放肆的一面,这不得不让秦鸿曦生出感慨:难道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吗? 心里为兄弟高兴,嘴上可没那么客气,只见秦鸿曦佯装发怒道:“好一个学无前后,达者为先。你小子给我听好了,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咱俩去城外单挑,谁本事大谁当大哥。” 不等他说完,陆神闻疯狂摇头,表示不敢造次。 秦鸿曦满意地点点头,接着道:“好,那么给你第二个选择。你小子不是挺能耐嘛,居然把这《论语》背得跟念经一样。听说你过耳不忘,那么麻烦你把子还曰过些什么统统背诵一遍,好让我这山里来的寨子鬼熏陶熏陶。” 陆神闻听完,身体立得笔直,恭恭敬敬地对着秦鸿曦作了一揖,道:“子曰:大哥,我错了!” 秦鸿曦虽被逗乐,却强忍住笑意,认真道:“不行,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今天不给你点教训,以后你还要造次。现在就给我背,一直背到进了王家庄为止!” 听到王家庄,陆神闻脑筋一动,便岔开话题道:“大哥,刚才那姑娘说得确实在理,咱们若是凭空拿出千斤火灵枝,只怕会引人怀疑,惹出些不必要的麻烦。” 秦鸿曦道:“那你说怎么办?” 陆神闻突然半弯着腰,做出像店小二迎客一般的姿势,道:“我有一计,大哥,这边请……” 说完这个请字,两兄弟哈哈一笑,随后勾肩搭背地回到了望仙楼内。 暗巷中,只听一道黑影乐出了声:“这两个傻蛋,怎么没大没小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在表演相声,哈哈哈,也不嫌丢人!” 原来是刚才的小乞丐触动了情绪,一时间泪水不能自制,因此才谎称有事,匆匆离开。可她却又非常在意二人会在背后如何议论自己,于是绕了个弯又躲回暗巷之中,偷偷观察。 看着两兄弟斗嘴,她好几次都乐开了花,等到二人远去,她的眼泪才又无故流了下来,梨花带雨道:“哼,幼稚鬼!明明知道我可以看见,还……” “哼,演得一点都不像!” 其实在多年以后,小乞丐曾无数次回忆今天三人相遇的场景,这段回忆里的每一个画面她都以第三视角看得清清楚楚,可唯独其中一个瞬间,无论她观看多少次,都没能参透其中的玄机。 那画面即是:兄弟二人看着少女渐渐远去的身影,沉默着对视了数秒,中间陆神闻极其隐蔽地眨了下眼,兄弟二人才相视一笑,开启了之后的表演。 尽管后来,小乞丐曾多次询问兄弟二人,在初遇那天到底秘密沟通了什么?但兄弟二人却总是笑而不答,让她自己去猜……这事儿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之后多年始终困扰她的”心病”之一。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此时,王老五在秦鸿曦的陪伴下,驾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望仙楼。 还未踏进店门,秦鸿曦就对着店内询问道:“掌柜的,我那间包房没人进去过吧?” 不等掌柜回话,店小二就笑眯眯地迎了上来,问候道:“小哥,您可真会开玩笑,没您的允许谁敢呐?这不现在还有伙计守着呢!” 秦鸿曦道:“那就好,让他们撤了吧。” 随后转身招呼道:“王员外,里边请。” 王老五将信将疑的跟随秦鸿曦来到二楼,忍不住开口问道:“秦公子,买卖不成仁义在。你确定千斤火灵枝都在这屋里?” “王员外,都到门口了,你又何必起疑?货就在里面,你一看便知。” 秦鸿曦哪里知道,他昨日和李子凡、白子木一同进城,早有探子报与王老五知之。王李两家积怨已久,尽管李子凡已经离开了彩云郡,但谁也不能保证屋内会不会有其他刺客…… 王老五混迹江湖多年,这点防备经验还是有的。且这秦鸿曦来路不明,说是有千斤火灵枝从玄威郡运来,可几日的城门、暗哨都纷纷表示没有见到一点踪影。 昨日他又与仇人一同进城,方才又与人在街头斗殴,根据探子传来的种种报告,都表明此人极度可疑。 他若真有千斤火灵枝,那直接送上门即可,又何必大费周章,把自己引到这望仙楼内? 少年越是微笑等待,王老五越发觉得他笑容诡异,最后竟惊得自己冷汗直流,连连倒退,险些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一旁的家丁见状,急忙上前搀扶,谁知这一触碰更吓得他魂不附体,几乎要惊厥过去。 “主子,你怎么了?” 直到熟悉的声音传来,王老五才清醒了三分。 此时,见众人都关切地望向自己,王老五羞煞万分,反手就是一记大耳光抽在那家仆脸上,大发雷霆道:“我怎么了?你们这群混账东西,一点眼力见都没有!非但不知道给主子开门,反倒绊我一脚,看我不打死你们!” 秦鸿曦不知这王老五在害怕些什么,只觉得这一幕非常好笑,同时也觉得那下人非常可怜,便主动推开了门。 王老五见状,唯恐有暗器射出,早将那仆人扯到了胸前,待看清屋内确实是满满当当的火灵枝后,他才一把将仆人推进门内,并训斥道:“你这老家伙,是不是不想干了,怎么越来越磨叽了?还不赶快进去验货,免得耽误了公子行程。” 第二十七章 千里眼和顺风耳 直至众家丁将屋内火灵枝全部搬到车上,王老五都始终没有踏进房门一步。 此时他和秦鸿曦对坐于自己的豪华马车之内,看着满满五车火灵枝不住地点头:“这次多亏秦公子雪中送炭,帮在下解了燃眉之急,王某才得以顺利完成朝廷交付的任务。” 秦鸿曦手里拿着六张千两银票,内心澎湃不已,早沉浸于对南月郡的美食幻想之中。 此时听到“朝廷”二字,他意识到王老五对他身份猜疑,故而搬出“朝廷”二字试探。 秦鸿曦心想:你既然这么爱猜,那我就一次让你猜个够。 随即摇了摇手中银票,装傻充楞道:“久闻王氏富甲一方,是南方三郡第一大家族,今日合作才深知坊间传闻真实不虚。而王员外出手之阔绰,更比之传闻有过之而无不及。尊族财力之雄厚,着实令人佩服倾慕!” 此话虽是受用,却不合王老五的本意,他便再次施压道:“公子谬赞,折煞王某!王家本是替朝廷办事,何敢吝惜钱财?倒是令尊瞒天过海,竟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千斤火灵枝运进城内,连我这买主也蒙在鼓里……最后,竟然是我带着手下亲自上门取货,这买卖做得……啧啧啧,可真是憋屈的很!这事儿若传了出去,只怕王家今后也再无颜面妄称第一了!” “这老东西无非就是想知道我的来历,偏偏要扯什么朝廷任务、家族颜面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真是让人受不了。”秦鸿曦内心对他极其鄙夷,嘴上却不能如此,他赔笑:“王员外言重了。家父之所以如此安排,也是另有苦衷,员外如果觉得有被冒犯到,那小侄先给您赔个不是。” 说完,秦鸿曦作势要起身鞠躬。 王老五一把按住了他,哈哈笑道:“诶,开个玩笑,秦公子切莫认真。不过王某也很是好奇,令尊手眼通天,本事如此之大,怎还会有甚么苦衷?” 秦鸿曦感慨道:“员外有所不知,我自幼好习武,既不爱读书也不曾随父经商,放浪多年,已虚度了不少时光。近来,慈父年事渐高,又日夜操劳,青丝熬成白发,令人唏嘘不已。即如我之不孝,见之,亦不免动容。遂痛悟前非,出门闯荡,以期为父分忧。” 秦鸿曦稍作停顿,王老五知他话未说完,但还是识趣地表扬道:“孺子可教。” 秦鸿曦礼貌一笑,接着道:“我性格要强,觉着依赖父亲名头做事,锻炼不出真本事,遂决定独自出门闯荡。好在天赐良机,我才能在第一次锻炼时就得到和王员外这样的大人物打交道的机会。当我传回书信时,家父非常重视,毕竟千斤火灵枝不是小数,在这要紧关头万一出什么差错,那岂不是误了员外的大事,也误了朝廷大事?” 王老五道:“令尊如此费心,在下受宠若惊。但有一点,王某始终想不明白。请问公子为何不能将火灵枝直接送到庄内,却要大费周章地藏于望仙楼呢?” “员外有所不知,自打小侄从贵庄出来以后,有不少人曾在暗中跟随、暗中打听我的行踪,虽然不知对方企图,但总得小心为上。此举既是为了保障我们的交易能顺利完成,也确实藏有一点私心。” 秦鸿曦越发臭屁道:“因我不愿凭借父亲名声做事,但慈父却时刻担心我的安危。两权之下,才出此下策,为的就是警示那些暗中的小人,要让他们知道,我秦鸿曦并不是一个没有一点背景的外乡人。在这彩云郡内,从城门守卫到每一个出入望仙楼的客人,那都有可能是家父的朋友。以后谁若再想打我的主意,只怕也得再掂量掂量。” 说是警示暗中的小人,其实就是纯纯地吹给王老五听。 尽管这牛皮吹的很大,但还别说,此时的王老五已确实不敢再小瞧眼前的少年。 毕竟,能在人来人往的望仙楼内一夜之间堆积起上千斤火灵枝,还不被人察觉,这事还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哪怕是自己来做这件事,那也极为不易。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望仙楼在暗中帮助了少年。 不过对于王老五来说,哪怕前者的可能性再小,他都更情愿相信前者。 别人不知道,他却极其清楚,这望仙楼背后的真正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当朝太子! 显然,太子的手下居然大费周章地配合一个少年来演这么一出没有任何意义的戏,这显然没有逻辑,不值得考虑。 此时,秦鸿曦的目的已经达到,王老五不再与他纠缠,二人就此别过。 看着王老五和另外几驾马车扬长而去,秦鸿曦站在原地暗爽,心想中原人的钱也太好赚了,只要有火灵洞在,自己这辈子都不必为生计烦恼。 接下来,只需回到城南铁匠铺与陆神闻汇合,然后静待黄昏就好。 来到铁匠铺,只见陆神闻正坐在地上打坐,可却没有见到陆老实的身影。 秦鸿曦道:“陆大叔人呢?怎么就你一人在此?” 听到大哥询问,陆神闻收了功,起身答道:“父亲昨天新收了个徒弟,好像要打造一件什么兵器,已经带着师兄去山里闭关了。” 秦鸿曦道:“啊?打造什么兵器,为什么要去山里?” 陆神闻道:“具体我不知道,但肯定是某种厉害的兵器。以前我听父亲说过,他在山里有一处秘密据点,那里的泉水非常特别,他年轻时在那里制造了很多厉害的兵器。后来上了年纪,就很少去了……至于这次为什么又去,我也不知道,可能和新来的这个师兄有关吧。” 秦鸿曦疑惑道:“泉水能有什么影响?难道说打造兵器时选用好一点的泉水淬火,其品质也会因此提升?” 陆神闻道:“应该是这样的,好像和时辰也有关系。” 秦鸿曦惊讶道:“啊?我们九离族以火为生,按理说打造功夫也不会差,可为什么我从没听过这些?” 陆神闻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但按父亲所说,我们祖籍是剑川县的,自古就会打铁,他肯定不会骗我。” 秦鸿曦道:“也罢,反正以后机会多的是。等哪天找到一池好泉水,咱再试试到底有啥不同。” 两兄弟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时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下晚。 此时二人正在街头随意吃些晚饭,秦鸿曦一手拿着鸡翅一手啃着猪蹄,突然想起了什么,大叫道:“坏了,我们光顾着闲聊,白白浪费了一个下午。” 陆神闻不慌不忙地咽下一口鸡肉,疑惑道:“怎么了大哥,所有东西不是都备齐了吗?” 秦鸿曦道:“我们忘了买马!” 陆神闻道:“你不是说要在路上练习御风之术,不骑马吗?” 秦鸿曦道:“是这么说没错,可你那小姐姐咋办?女孩子家家的,跑起来还没咱俩走的快,带着她晓得几时才进得了南月城?” 陆神闻刚要脸红,随即就瘪嘴道:“大哥,都怪你。她说不用买,不想带就别带,咱们各走各的。” 秦鸿曦环顾了一下四周,好奇道:“啊?她在哪?我怎么没听到?” 陆神闻道:“她在城外说的。” 秦鸿曦这才反应过来,二人都有神通,一个能看一个能听,敢情是在千里传音呢。 秦鸿曦不忿道:“你们这也太离谱了!不是说神通不能滥用吗,你们这算什么……而且这样搞岂不是一点隐私也没有了,想想都让人害怕。” 陆神闻道:“大哥,我没有乱用。我又没偷听她,是她自己喊我的。” 秦鸿曦对自己没有神通这事始终耿耿于怀,气得他又猛吃了一大口猪蹄,嘴里含糊不清嗷嗷嗷地叫道:“那她呢?躲在城外遥看我们,这算不算滥用?真是越想越后怕,给我尿意都整没了。” 此言一出,陆神闻顿觉不妙。 果然,数秒后他的耳边如同炸开一道惊雷,传来了女生阵阵怒骂。 只见他小脸一红,怯怯地说道:“大……大哥,她说你是变态。让我们麻溜的赶去城外,等会儿太阳要落山了。” 秦鸿曦道:“哦,知道了,还有什么吗?” 陆神闻道:“还让我们给她带两只猪蹄、两只鸡翅、两个烧洋芋、一个椰子水和一根麻绳。” …… 不多时,兄弟二人已来到城外。 只见不远处的大树脚下缓缓走出一道身影,并再次给陆神闻传话道:“你们就这样远远的跟着我,我没喊帮忙,你们不要出手。” 说完,小乞丐自顾自地朝着南月郡方向走去,兄弟二人则是远远的跟在身后,以观其变。 行及数里,月上梢头,只见一道身影忽然从一棵大树身后闪出,并截住女子去路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只见女子不惊不怪,从容淡定地褪下头顶破帽,扬头骂道:“黄小邪你好大的狗胆,竟敢学人劫道,打劫你的主子?” 第二十八章 履霜坚冰至 原来,拦住小乞丐去路的不是别人,正是上午怂恿彩云百姓动手的黄脸男子——黄小邪。 而小乞丐早已褪去之前的的虚假妆容,此刻她一抬头,竟将男子吓得面如土灰。 黄小邪仔细打量了半天,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最终还是鼓足了勇气问道:“你是……雇主?” 女子淡然道:“不是我,还能有谁?给你的五百两都花完了?竟敢打劫你的主子!” 待听到女子确定的回答之后,黄小邪沉默了半晌,面色非常地痛苦和纠结。 显然,他怎么也想不通,眼前的女子明明有着惊人的手段,完全可以在这乱世之中混得风生水起,可她为什么要买凶杀自己,且最后还又反悔了? 思索半天,他始终没能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然而,就在此时,一阵狂风吹过,头顶的黑云也正好遮蔽了夜空。 正是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袖中飞刀隐隐欲动,不断地轻吟着对鲜血的渴望。 熟悉的感觉,熟悉的配方,不禁让黄小邪忆起了往昔自己的种种罪恶。 终于,他不再犹豫,不管是为了完成雇主交代的任务,还是继续掩藏自己的罪行,眼前的这个女孩她都难逃一死! 思虑至此,黄小邪打量了一下四周,邪魅笑道:“事到如今,我已不在乎你到底打的什么算盘。常言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因此你交代的任务我必须完成。而且,我只是收钱办事,并不存在什么主仆关系。不过嘛,如果这是你临死前的心愿,喊一声‘主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我可是收了你五百两的雪花银,就当是额外附送,不另收费了!哈哈哈!” 少女道:“你要这么说的话,我还真的有两个心愿未了,望乞成全。” 黄小邪虽不清楚女孩怎么逃出的城外,但他可以十足的肯定,此时此刻此地此景,女孩绝对是孤身一人,不会再有什么天降正义的多事少年出现。 面对眼前这个毫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女子,黄小邪自认为十拿九稳,便愉悦大方且礼貌地说道:“请讲!” 少女道:“第一呢,如你所说,在杀我之前,希望能听到你叫我一声‘主人’。第二嘛,今天略有兴致,此情此景不由地让我想吟诗一首。待我吟完之后,你才可动手。” 听完,黄小邪一口应承道:“没问题,开始吧!” 夜色漆黑,黄小邪手中的飞刀显得异常亮眼。 少女见他杀心坚定,也不拖延,只是背负双手,闭目摇头,在原地来回踱步,似乎是在寻找当诗人的感觉。 找到感觉后,只见少女三步一吟,五步一咏,悠然而道之曰: 万里孤云蔽月行,青山渺渺道难平。 狂风送来黑风客,买道劫财月下停。 恶奴欺主古今有,何劳霄汉降天兵。 一朝履霜坚冰至,震碎邪云复月明。 少女吟诗即毕,便伸开双手,立成十字,没有半点想要挣扎逃避之意。 黄小邪虽然不解诗意,但见少女一心求死,他的心中也不免泛起一阵悲凉。 这些年来,他作恶多端,欠下多条命债,每当夜深入梦时,总被各种噩梦惊醒,惶惶不可终日。非要坐到天明,等到公鸡报晓,才能睡上一丝安稳觉。 有时他也很想像女孩一样,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束这段东躲西藏暗无天日的亡命生涯。 但真要那么做时,他又总是退缩。 说实话,他是打心底佩服女孩的勇气,如果自己也能这么勇敢,那也不会再承受这些煎熬…… 正为女孩悲悯时,忽然吹来一阵凉风,黄小邪顿觉寒意皱起,忍不住叹气道:“哎,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在下虽然读书不多,未能全然体悟姑娘的诗境,但也能感同身受一二。如若不是姑娘知我隐私太多,黄某甚至情愿将姑娘的银子原数奉还,任你离去……” “只可惜……我没你那么勇敢……对不住了,主人!去死吧!” 话音刚落,黄小邪紧紧按住手中飞刀,奋力地向前甩了出去。 与此同时,小乞丐身后不远处传来了秦鸿曦的惊叫:“神闻,怎么还不出手!?” 谁知陆神闻竟安若泰山,一口保证道:“放心,她不会有事。” “履霜坚冰至!” 秦鸿曦刚想询问陆神闻是哪里来的底气,少女却先给出了答案。 只听她话音刚落,地面就爆出一道肉眼可见的白色寒气,瞬间就将黄脸男甩出的飞刀冻结在半空之中,且寒气不断向前延伸,最终连同黄脸男的整只手臂都被冻在一处。 黄小邪大惊道:“姑娘你……你这是为何?” 少女收回了撑开的双手,抱在胸前,傲娇又神气道:“你什么你,谁是你姑娘?你要杀我,还问我这是为何?给我叫主人!” “主人……主人!” 黄小邪极其乖顺地叫着主人,暗里又偷偷藏起一枚飞刀,准备用另一只手发动偷袭。 “哼!贼性不改!” 只见少女一跺脚,地面再次爆出数道寒气,刹那间便将黄小邪双手双脚全部冻住,只透出一个脑袋在外呼吸。 完成这些,少女仍不满意,更将双手合于胸前,迅速结印道:“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黄小邪虽然使得一手好飞刀,但到底只是些外家功夫,身内全无半点真气护体,此时他浑身冻得发紫,紫得发青,青得发烫,早没了之前那种睥睨天下,对女孩不屑一顾的狂妄姿态。 “姑娘。不,不……不,主人!主人,你快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对你行凶了。”黄小邪用近乎崩溃的声音说道。 少女报定双手,傲然拒绝道:“不不不,我还是喜欢你之前那种桀骜不驯的样子,麻烦你恢复一下!” 黄小邪带着哭腔说道:“求求你了,别再开玩笑了,再这样下去我就没命了!” 少女指了指头顶,怒道:“谁和你开玩笑?还不抬起你的狗头,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头顶有什么?” 黄小邪正欲抬头,头顶却先传来了“轰隆隆”的阵阵雷响,待他定睛一看,之前黑压压的乌云早已变成了紫电交加的雷云,看上去狂暴至极,仿佛下一秒就要倾直而下。 面对这煌煌天威,黄小邪一生的罪恶纷纷在脑海闪过,哪怕是一些他早已忘却、早已麻木,甚至习以为常到他都不愿称之为恶的枝末小事,此时他都一一回忆起来。 心中是懊悔万分,恐惧万分,害怕得连话都不会说,只期在雷电降落之前,能早早被冻死于此。 少女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厉声喝道:“你生平坏事做尽,从无半点悔过之心。如今天雷将至,你才肯畏惧生死。事到如今,你还有何话要说?” 黄小邪沉吟了几秒,才恍然答道:“我这一生造孽太多,纵使五雷殛身,也难抵消我罪过分毫……此身已愧立于天地,唯求后世做牛做马,能早日偿还前债。之后若得人身,誓不愿重蹈旧恶,决不愿再做世之恶人。若有相违,但凭天雷焚身……” 少女道:“好!人发善愿,天必从之。闭眼吧。” 直到此时,作恶一生同时也惶恐了一生的黄小邪,才终于感受到了生平未有的安详与平静。 尽管天雷聚顶,冰狱刑身,他也不再恐惧,不再逃避,而是鼓起了勇气面对自己必然的命运。 紧闭双眼,他依然能感到一阵强烈的光芒震碎长空,倾天而下。 终于,自己罪恶的一生迎来了尽头,他笑了。 轰隆隆! 一声惊天动地的雷鸣,响彻云霄。 “怎么什么感觉也没有?我居然还能听到雷声?” “咦,头顶流下来的东西难道是血吗?” “像我这么作恶多端的人会来到哪里呢?好害怕,不敢睁眼……” 黄小邪第一次经历雷劈,显得还不是很专业,他现在非常的惶恐,非常需要有人给他指引。 “天亮,请睁眼!” 一道熟悉的女音在耳边传来,这让黄小邪十分地疑惑,难道说……自己没有死? 有了这一念头,未知的恐惧也随之消失,他急忙睁开双眼,只见周围的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有少女还立在原地,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他疑惑道:“姑……姑娘,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要降天雷打我吗?” 带他问完后,少女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转而变得极其严肃:“再说一遍,像你这样的老男人不许叫我姑娘,不然别人真以为我是你姑娘,听到了没有?” 黄小邪举起手指,轻轻地指了指天,怯怯地问道:“那天雷呢?” 少女道:“打了呀,打在云上变成雨了,落下来不就打到你身上了吗?” 少女这么一说,黄小邪才从极度紧张的状态中释放出来,此时他才感到头顶有连绵细雨落下,这雨非但不冰不凉,且还十分温暖舒适。 随着细雨不断落下,黄小邪身上的结冰也跟着不断融化,不多时,他便恢复了自由之身,上蹦下跳地庆祝自己重获新生。 少女道:“别高兴的太早,后面还有苦头等着你。这雨能清洗你的罪孽,启迪你的智慧,净化你的灵魂和治疗你的冻伤。你最好多淋一会儿!” 听到这雨水如此神奇,黄小邪自然不敢怠慢,便安安静静地立在原地,无比虔诚地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 秦鸿曦听到二人对话后欣喜不已,表示自己也罪孽深重,也急需净化一番,兴冲冲的就要冲过去。 陆神闻一把将他扯住,汗颜道:“大哥,咱别去丢这个人,好吗?” 秦鸿曦道:“这么神奇的雨水,我必须去淋一个。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二弟你别拉着我!” 陆神闻道:“大哥,她说那些都是假的,只有解冻是真的,咱没必要去!” 秦鸿曦疑惑道:“那黄脸男被冻伤,是需要解冻一番,她没必要骗人家啊?” 陆神闻瞻前顾后,思索了半天,最终还是道出了实情:“不是要骗他,而是要骗你!这是那姑娘故意说给你听,要骗你去当落汤鸡呀!” 眼看自己的恶搞就要得逞,谁知陆神闻一点幽默感都没有,竟然中途制止了秦鸿曦,这让少女十分抓狂,气急败坏道:“诶呀你个小和尚,就你聪明是不是?你给我等着,我跟你没完!” 第二十九章 风离 “你们俩可以过来了,这小子已经被本姑娘收服了!”少女对着身后不愿淋雨的二人喊道。 秦、陆二人走近少女跟前问道:“姑娘,你大费周章演这么多戏,差点连自己命都搭进去,就是为了收服这小子?” 少女道:“也不是,早上是真的不想活了,后面你多管闲事,我才临时改的主意。废话少说,快把本少女的晚饭奉上。” 二人闻言,各自从怀中取出了之前买好的食物。 少女接过鸡翅,略微有些不满意,递回给秦鸿曦道:“你,帮我加热一下!” 秦鸿曦也不接住,发愣道:“什么意思?” 少女不耐烦道:“东西都凉了,吃坏肚子你负责啊?别给我装傻充楞,现在就用你的火灵力给我加热一下!” 秦鸿曦道:“虽然少爷我天赋异禀,功力淳厚,可从来都只有别人伺候我的份,岂能浪费灵力给你加热鸡翅?再说,你既会结冰、引雷,生个火又有何难?凭什么叫我卖力……” 秦鸿曦话未说完便感到脚底传来了阵阵寒气,低头看时,两只靴子已覆满了白霜。要是什么都不做的话,只怕撑不到五次呼吸,自己就会和黄小邪一样,被冻成一具冰雕。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屈服于一女流,情可将灵力用于抵抗寒气,他也不愿用来加热鸡腿。当即运起玄功,催动烈火真元覆住全身,不断以自身灵力蒸发着地面冒出的寒气。 少女称赞道:“好本事,好骨气!但我打赌,你这样的状态肯定维持不了五分钟!” 秦鸿曦仗着自己有黄葫芦,可以源源不断地补充真气,自然不愿服输,傲然道:“好,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烈火龙王的内力是何其地磅礴!” 随着被蒸发的寒气越来越多,秦鸿曦就如同被一个大罩子裹挟于云雾之中,不但自己欣赏不到众人崇拜的目光,外人也看不到他自豪的表情。 短短五分钟何其迅速,只听陆神闻迫不及待地叫停:“大哥,五分钟有了,快收了你的神通吧!” 闻言,秦鸿曦撤去了玄功,脚下寒意也在瞬间停止。秦鸿曦正要得意——自己替男同胞赢下了一局,却见小乞丐正斜靠在大树脚下,极其安逸地享受着面前的熟食,一边吃还一边竖着大拇指夸赞道:“哎呀呀,秦大厨这手艺真是没法挑,火候拿捏的那是一个相当到位!你哪是什么火龙,简直就是个蒸笼啊!哈哈哈!” 秦鸿曦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从头到尾都被算计得明明白白。 好在他也不觉丢人,毕竟他早把眼前的女孩当成了自己未来的弟妹。 “都是自己人,我一个当大哥的,逗大家乐呵乐呵也不丢人。”秦鸿曦如是自我安慰道。 少女却并不买账,而是极其敏感地反驳道:“呸!谁和你们是自己人。刚才好心请你们来淋个冷水澡,还非要扭扭捏捏的。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被我给整了?呵呵,跟我斗,门都没有!” 秦鸿曦被说得略显尴尬,好在一旁的黄小邪机智懂事,急忙岔开话题道:“请问几位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却一个个都身怀异术?难不成你们就是传说中的修仙者,这容貌是都返老还童了吧?” “你这奴才,你知不知道打听女孩子的年龄很不礼貌?况且我还是你的主人,这是你该问的吗?” 秦鸿曦道:“我的年纪就和外表一般大,说是修仙者嘛也差不多。”转头他又对女孩问道:“倒是这位姑娘,咱们认识了半天,还不知道你甚名谁,家住何方,为何要装作乞丐大老远来到彩云郡呢?” “干嘛呢?有这么请教人的嘛,像审犯人一样。”少女正埋头享受美食,被秦鸿曦这么一问,便有些不悦。不过她此刻填饱了肚子,心情还是不错,也就如实回道:“我叫风离,南月郡人士,来彩云郡自杀。后来被你出手阻拦,临时改了主意,不想死了。现在要带你兄弟去鸡足山做任务,说完了,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秦鸿曦道:“什么任务?” 陆神闻道:“大哥,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我学会《金刚伏魔功》之后,就再没听到过师傅的声音。可就在前几天,火灵洞口大战那晚,我又听到了声音。不过这一次却不是师傅,那人自称是我的师兄,并吩咐了我一个任务。大体还是要降妖除魔,但却有了一定的数目要求——我必须降服大妖大魔总共五十三只。前晚的‘狂魔’焚四算一个,等会儿便是第二个。” 秦鸿曦听到大妖大魔四字后兴奋不已,摸了摸胸前的山楂珠子,跃跃欲试道:“要按这么说,表哥也算给过我任务,他不是说有二十八天魔降世,每消灭一个,我胸前的珠子就会变白一颗。你看,现在已经变白了两颗,有一颗是‘狂魔’,另一颗却不知对应了谁?” 陆神闻道:“这就不清楚了,我只注意到是我们离开北国春秋后变白的,‘狂魔’是第二颗了。” 秦鸿曦并不纠结,反而是对风离的法术很感兴趣:“风离,你是什么元素亲和呀?你冰雷双修吗?” 风离听到秦鸿曦的询问,略略有些诧异,但还是认真答道:“元素亲和吗?我应该是和土元素比较亲吧。双修倒是没有,不过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我学的是《易》,《易》演万物,故而金木水火土、风雨雷电冰,本少女都略懂一点……” 秦鸿曦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结巴道:“不……不是说学不在多贵在精吗?你同时修习那么多,那岂不是每一系都很平庸?” 风离无奈地摇了摇头,解释道:“哎呀,和你说了你可能也听不懂。你说的专精是针对你们自然系法术而言,而我学的是《易》,专精的便是《易》,所谓一法演万法,万法归一法,并无分别之说。” 确如风离所言,秦鸿曦听得似懂非懂,非但疑惑没有解除,反而疑云更重。 风离知他困惑,又耐心说道:“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比如说你兄弟,他又和什么亲和?他所习的功法可包含了什么元素之力?别人让你先专注于火系修炼,是因为你火灵根深厚,易和火元素亲和,因此修炼起来事半功倍,不必舍近求远。但这并不代表世间法术都是自然系的,因此也不是人人都必须追求培养灵根,亲和元素……” 少女吃完嘴里最后一块猪蹄道:“总而言之,你修好你的火系法术不会错,至于美女的事你少打听!” 秦鸿曦真是发了童蒙之心,又追问道:“好吧,这些先不说。我就想问,为什么之前的寒气总是从地面传来的?” 少女得意道:“那叫罡步。方才吟诗,看似我是漫不经心地随意行走,其实早在地上踏出了寒冰阵法……怎么样,我厉害吧!” 经此一说,秦鸿曦对法术运用的理解仿佛打开了一道新的大门,内心境界似乎又有了一个质的提升。 脑海中不断有雷电汇聚的画面闪过,而雷云之上,更有一人一龙的模糊身影不断浮现。 突然,仿佛从内心深处听到了“叮”的一声,秦鸿曦下意识地从包里翻出了那本只有自己看得到内容的“无字天书”——火龙诀。 他迫不及待地翻开后,果不其然,原本空空如也的白纸上竟显现出了火龙诀第三层功法——见字诀。 秦鸿曦自己不知道,其实这第三层功法早在前天见到青衣男子雷殛“狂魔”时,他因感慨雷法天威赫赫,就已经隐隐有领悟之意。 今日再次见到风离召雷,再次感受天雷之威,心中感悟自然更深刻三分。加之后来风离耐心讲解,使他疑云顿开,豪气从生,因此才能一举突破当前境界,得见火龙诀第三层之真谛。 亦不知是巧合还是注定,第三层“见字诀”所示功法竟与前两层大不相同,一层“寻字诀”是刀法,二层“闻字诀”是拳法和变身咒,两层大概都属于外功范畴,而这第三层记载的居然是——阵法! 此阵法乃是秦鸿曦见雷电汇聚时神威赫赫,心中有感,才由心所化。故而,此阵大气磅礴、变化万千,虽是火术,却大有天雷降世之威。 秦鸿曦欣喜异常,将其命名为——天火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