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奇潭》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一章首富相邀。 我叫闵华,祖上据说是孔子高徒,七十二贤之首的闵子骞。 最好别是,要不然对于总是想要超宗胜祖的我来说,会很有压力。 光环太沉了,别说超越,扛都扛不起来。 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记者圈子里混饭吃。 人嘛,身材修长,标准的一米八,长得有点小帅,单靠外表颜值,勉强称得上小鲜肉。 最喜欢二次元世界的一个深邃观点,颜值就是正义。 所以我也是经常会正义感爆棚的一种人,某些时候特像隔壁某人家的孩子,十七八岁的那种傻缺。 老家是东北的,独自一人在上京市混了多年,还是蜗居一处,不到四十平。代步工具是一辆老款的二手帕萨特。 记者是个有着严苛的时间观念而又没有时间观念的职业。一旦有了某种重特大新闻线索,如果没有代步工具会很麻烦。赶到现场的时候连口冷汤都喝不到。所以卯足了力气,才买了辆二手车。这可是我的宝贝。细心呵护,就跟养儿子似的。 女朋友,曾经有过,漂亮,有知识有内涵还特气质的那种,但人家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质量,果断地选择了抛弃我。没办法,谁让咱硬件条件差,柴米油盐酱醋茶,诗酒歌赋茶棋花,全套的人生佐料根本就提供不全。 要走就走吧,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世态常情,也不能耽误人家不是? 光靠脸,纯浪漫,那就是狗屁。现代社会里,连自己都忽悠不了,更甭提忽悠别人了。 无论男人女人,一个比一个猴精。大到70后80后,小到90后00后,人人都想趁着年轻,就能捞够过稳过美后半生的资本。就连10后现在都满嘴的早熟腔。 世界发展太快,人心就跟撵马车似的。 稍微慢一点,就得跟时代脱节,跟不上节奏。 跑的累,撵的累,活着,也特么挺累。 有时候啊,连喘口气的工夫都不给。 没办法,环境跟狗一样,追得你不得不跑不颠不奔不撵。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想着,要不这辈子就这么过吧。贫穷的,富裕的,到老了都是黄土一堆,一堆骨头,谁能比谁美到哪儿去?生活么,有妞没妞有钱没钱都一样。凡是想开了就好。没必要强求,给自己添堵,是最蠢的事儿了。 本以为这辈子能无病无灾,忙忙碌碌又平平庸庸的过完了,挺好。 可没想到,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世界,不是眼睛看到的那样。太神秘了。神秘的让人恐怖,瘆人。有时候还很光怪陆离,说不清是真是假。 都说人生如梦,可要是一连串噩梦,是人都会受不了。 我的噩梦之始,是一次采访。那次采访,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毁了三观。 由正常的人,变成了半人半鬼。 ……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当然不信。 不,你错了。 只要时机到了,你就能见到鬼。 记住,到时候千万别跑。 因为,鬼比你跑得快。 …… 一个月前。 那天是星期天。 跑了一个多星期不得闲的闵华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手机关掉。 外面的太阳高照,他仍旧在家死睡。 必须一口气把缺的那些觉都补回来。 当当,外面有人急促地敲门。 闵华把毯子拽上去蒙着脑袋,烦死了。 甭管谁,不搭理。就算是台领导上门也不搭理。今儿睡觉最大,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好使。 外面那人还在连续不断的敲。 看样子,今儿如果他不开门,这事没完,人家不走了。打持久战。 “谁呀谁呀,谁谁谁谁呀,扰人好梦,会被天打雷劈的知道不?”闵华头发乱糟糟,睡眼朦胧,没好气的拽开门。 外面的人见到闵华赤裸身体,只穿着条花纹大短裤,迷蒙地站在门口,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眉头微皱,他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也是个很讨厌不修边幅的人。行为仪态,就是一个人的脸面,代表着一个人的基本素质。 他很不明白,上京的记者那么多,老板为什么偏偏找这个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年轻人。 见到门口的这位,他不认识。闵华原本烦躁的心情更加不耐了。关键这人还很帅,很酷很酷的那种冷面帅哥。可问题是,大热天的,外面都三十四五度高温,你特么穿这么一身黑西装,捂蛆呢?有毛病啊?装什么大哥? “你是谁?”印象不好,语气就不善,起床气尤为严重。 没有让人家进门的意思,双手抱膀堵在门口。气势摆的挺足,不知道他眼睛还有眼屎呲模糊呢。 “你没有必要知道我是谁。你是闵华?” 闵华瞬间清醒不少,我靠,挺狂啊!没必要知道你是谁,还问我是不是闵华,哪儿来的二百五,摆酷摆出毛病了吧? 懒得搭理这人,退后关门。 啪,门板被黑衣帅哥一只手挡住,闵华使劲,门没动,跟焊死了一样。 “报警了啊?”闵华立着眼睛,满脸怒容。 “随便,我只是替老板给你带句话。”黑衣帅哥面无表情,跟特么机器人似的。 “你老板是谁?” “金盛中。” 呲,闵华倒抽凉气。 华人没有不知道金盛中的,甚至整个东南亚甚至全世界的商业圈里不知道这人的也少。 金盛中,华人首富,世界富豪榜排名第四。真正的超级大能。 这么个大人物特意让人给他带话,带什么话?跟这位超级大老板不认识啊? 人的名,树的影。知道是金盛中的人,闽华不敢造次了。 实在是对方老板的名头忒大了。跟着大老板做事的人,能没点手段? 尤其这位还是黑衣冷脸,帅气的一比,一看就是私人保镖那类型。跟他炸毛,纯粹找虐。 “你确定是找我?没找错地方?” “这里不是老家街一百四十三号?你是不是上京电视台记者闵华?” “是。我是闵华。” “晚上七点整,汇天大厦顶层旋转餐厅。老板是个很守时的人,希望闵先生不要迟到。” 哟,不愧是跟着大老板做事的人,走得那叫一个干脆,既然话已带到,转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够利落。 也不问问人家愿意不愿意,切。闽华靠在门框上撇嘴想着。慢慢蹲下来,他彻底清醒了,睡意全无。 金盛中,金字塔最顶层的大人物。自己和他,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以前从未有过接触,不认不识的找他做什么? 大人物做事,无论做什么,都有其重要原因。 闽华抓着头皮,任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原因是什么。 晚上七点整,赴不赴约? 当然去呀。跟首富见面的机会旁人求都求不来,尤其是做记者的。如果能给首富做个采访,哪怕不是专访,名声地位也会随之水涨船高啊! 现如今社会,什么最快,资讯呐! 手机视频,随时随地上网。 这次弄不好会是个机会诶,老帕啊,哥哥虽然舍不得你,但现实很残酷哦,有时候该换也得换。有凯迪拉克的机会,谁还要二手帕萨特呢? …… 汇天大厦,上京市最高的建筑之一,超过一百八十层,地处最为繁华的商业街区中心地带。 赶来赴约的闵华临出门前,还精心打扮了一番,白色短袖,浅灰色休闲裤,既正式又不死板,从里到外透着精神。从衣裳腕表到腰带皮鞋,全身上下虽然都是便宜货,但胜在干净。只要气质在,物质层面的东西不重要。 外人怎么看,他不在乎,关键在于自己怎么去理解。 诶,如果有条件,他也想弄个几十万一套的全套服饰,可问题是,这不没钱嘛。 汇天大厦是集中了餐饮休闲娱乐以及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厦,这栋建筑的所有人就是金盛中。 外面的露天停车场早已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豪车。门口的喷泉随着喷出的水花肆意泼洒着凉意。 晚上在这里出入的都是达官贵人社会名流,衣冠楚楚,贵气迫人。看到他们,闽华想起来一句古诗,朱门酒肉臭。 无论社会如何发展进步,贫富差距永远都是划分两个世界的巨大鸿沟。这不会随着意识形态而有所改变,是社会的严苛层面所造成的丑陋现象,而且这一现象还会继续永远的持续下去。 除非世界大同,但那可能吗? 开玩笑的。 “闵先生是吧,请随我来。” 看着眼前这位身材高挑,一身浅灰色职业套裙的年轻女郎,闵华很奇怪。这里人来人往,这女的咋在人群中认出他来的? 大人物身边的工作人员果然厉害,都快赶上特情了。 跟着这位女秘书或者助理什么的年轻女郎,乘坐电梯直上顶层。 途中,那位年轻漂亮的女郎一直在偷偷打量闵华,目光很好奇。不过没说什么。职业操守很好,大老板的客人,绝对不能冒然接触,也不能随意打听,这是忌讳。 闵华来到餐厅以后,就愣住了。硕大的餐厅里面就一个人。显得很冷清。 似是听到了关门声,那人慢慢转身。 闵华见到了那位传奇人物。 跟从新闻上见到的不同。没有雄浑天下的霸气,也没有人间帝王般的气度。 就像是位普通的中年胖子,穿着浅白色短袖,笑容可掬。 “来了,随便坐。喝点什么?” “哦,茶水就行,谢谢。” 闵华有些拘谨,这位邻家大叔好亲切,他就是金盛中?跟传闻中的不太一样哦。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杀伐果断心肠狠辣的人物。 茶水很香,哪怕是不懂茶的人,闻到茶的味道,也知道这茶不凡。 “闵先生,我冒昧地请你前来,是有件私人的事情,想请你帮忙。”金盛中直接开门见山,“电视台的事情不用担心,我已经让人打过招呼了,替你请了一个月的假。” 闵华眉头微皱,这事不地道啊,首富也不能强人所难吧? 先不说我答不答应帮你,你这样不经过我同意,就替我请假算是咋回事?事儿没这么办的。 不过,对方的言下之意他也听明白了,这个忙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假都请好了。说白了,你没有选择权,得按照我的剧本走。 就算他闵华拒绝,以对方的身份地位也有很多办法让他妥协。这就是大人物,办事完全凭借己身的意志为转移。不需要也没必要考虑他人意见。 闵华深吸口气,尽量使自己情绪平稳下来,“金先生,我不知道有什么地方能帮到你。既然你找我,想必也对我进行过详细调查,我就是一个小人物。能力有限。” 金盛中面相随和,不温不火,胖哒哒,跟个善人似的,但目光非常锐利,仿佛能看透人心。 在他这种目光下,很难让人保持镇定。 他笑了笑,又摇摇头,认真道:“这个忙只有你才能帮我。华国十四亿人,只有你才能帮我。” 我去,这话真大,闵华不淡定了,脸色也跟着变了。 大人物说话,有时候不能随便听。他说得随意,但接下来很有可能会形成狂风暴雨,闵华这样的普通人,小人物,会被风吹飞,会被暴雨冲垮。他扛不住的。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二章商议。 通往上京机场的高速公路上,一辆黑色的国产迅豹越野车疾驰。 穿着无袖t恤,牛仔裤,一身休闲打扮的闵华靠在座椅上揉着太阳穴,两眼微闭。 他在回想昨晚与首富金盛中的谈话。 华国十四亿人口,只有他才能帮得上忙,这话忒大了,也忒重了,让他心里忐忑极了。 到底什么事情? 当时金盛中的表情很奇怪,有犹豫悲伤,还有恐惧,最后被坚韧所取代。那一刻的金盛中才给人一种杀伐凌厉的感觉。一往无前,无可阻挡。 “你替我去东北桦林县碾子山采访一个人,全场记录,记住,一定要全程记录,采访过程中,任何一点细节都不能错漏,全部录下来。” “那人是谁?” “一位抗联老兵,今年应该八十九快九十岁了吧……” 闵华暗地呲牙,这么老的老人家,首富阁下,您确定他还健在? “一位老兵啊,金先生,你……认识他?你们之间多少年没见面了?” “大概二十多年了吧……”金盛中神色唏嘘,对往日追忆缅怀。 闵华再次暗地呲牙,还是那个疑问,您真的确定他还健在?二十来年啦呀金先生诶! “你放心,就算我死了他也未必会死。你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一些特殊的人不是么?” 闵华哦了一声,秒懂,的确。这个世界上真有那么一些特殊的人。 比如真正继承了华夏功夫的老前辈们。站桩,打拳,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 据说有一位太极大师,活了一百一十多岁了,还挺硬朗,耳不聋眼不花,白发都有重新变黑的趋势了。活成了人瑞。 如果那位碾子山的老兵也是个练家子,那就解释得通了。 不过,问题又来了,既然只是一次采访,干嘛非得找他闵华呀? 整个上京市,愿意替首富跑腿的记者没一万也有八千。 “为什么找你就别问了,即便告诉你也听不明白。闵先生,你只要知道,这件事情非你不可就可以了。”说完,拍拍手,门开了,之前见过的那位黑衣帅哥手里拿着个纸袋子走了进来。 金盛中接过那个纸袋子递给闵华,“这里面有一张二十万的卡和明晚的机票。卡的密码是你的生日,机票是明晚直飞冰城的。他叫木飞,是我的助理也是我的保镖,他会陪你到冰城,桦县你自己去。木飞会在冰城等你。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找他联络,完事以后,你们一起回来。” 闵华一边打开纸袋,一边抬头看了眼那位黑衣帅哥,还真是够冷够酷哦,脸上的肌肉跟假的似的。跟这种木头同行,会很无聊。 闵华喜欢钱,但他不是没有底限的人,二十万,这个数目太大了,他受不起。 把卡按在桌子上推过去,“金先生,这张卡还是请你拿回去。采访一位老兵而已,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定是我,但这个忙,呵呵,我帮了,但是这个钱,很抱歉,我不能收。” 态度不卑不亢,闵华为自己点赞,虽然心里很想要。可太烫手了。 金盛中又再次把卡推了回来,道:“这张卡里的钱一部分是你的酬劳,一部分是这件事的费用。二十万或许还不够,木飞,这个事情你跟进一下,如果钱不够,你就再往卡里打一百万的款额。” “好的老板。” 闵华咋舌,首富就是首富,随口就一百万,玩儿似的,这是拿钱不当钱呐! 既然对方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这卡看来必须得拿了。面无表情,心里美滋滋。 到手的财,推都推不掉,真是的,我不是个矫情的人呢! 把卡和机票重新装回纸袋里,问道:“金先生,对于这次采访,你还有什么吩咐?” 金盛中沉吟半晌,表情复杂,灯光照射下,胖哒哒的脸上居然多出了几丝阴影,脸颊忽然变得立体起来,感觉有点吓人。 “采访的事情你随意,你是记者,这个事情你自己拿主意就行。我就要你此行的采访视频。” “采访完之后,直接把相关视频传给你还是带回来?” “带回来,不要在线上传。”金盛中表情很严肃。 “哦,明白了。” …… 整个对话过程都回忆了一遍,没发现有特别异常的地方。可不知为什么,闵华心里总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好像此行不会那么顺利,亦或者是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跟大人物沾边的一般都没啥好事,而他还没办法选择。 算了,既然揽下了这个活,尽力办好它就是了。 睁开眼睛的时候,刚好瞟到黑衣帅哥木飞兄在擦拭一个东西。 看清楚那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当场吓了闵华一大跳。 我去,枪,木飞手上居然有枪! 闵华捂着怦怦乱跳的心脏,强自镇定。 “木、木飞兄,你这个、你身上带着这么个东西,犯法的吧?” 木飞鼻腔冷傲的哼了一声,没搭理闵华。专心而细致的擦着那把不知什么型号的手枪。 碰了个钉子,闵华不自讨没趣了。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别多问。 人家身上敢带枪,自然有所倚仗。说不定还是什么特情之类的呢,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的嘛。潜伏在富豪身边的警方卧底。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其他的,少搭理,少操心。 驾车的司机也是个年轻人,对身边的一切视而不见,跟空气似的。 黑色迅豹在高速路疾驰,前方,已经看到了上京东郊机场的航站楼。 …… 与此同时,在冰城银达会馆。这是私人会馆,外面被灯光照得金碧辉煌,宛若皇宫。 一个发丝梳理整齐,戴着金丝边眼镜的英俊年轻人来到三楼,对尽头处把守在门外的黑衣精壮汉子问道:“简叔可在?” “佟少爷,老板在里面。” “就他自己,还是有客?” “谭小姐也在。” “哦,知道了。” “佟少爷请。” 年轻人轻敲几下门,然后推门进去。 屋内宽敞明亮,装饰豪华贵气。 一个银发老者和一位身穿碎花旗袍的妙龄女郎对面而坐。 老者身材虽瘦小,但精神矍铄,端坐那里,自带一番不凡的气势,犹如猛虎盘坐,虎踞山岭。 对面的旗袍女郎,秀发高挽,眉如远黛,杏眼桃腮,翘鼻红唇,艳丽无匹,光彩照人。一举一动都有种雍容贵气的美。 听到开门声,两人同时转动目光。 旗袍女郎端着红酒杯,红唇轻抿。动作优雅妩媚。 老者抬手示意,待年轻人在他身边坐下,才问道:“那边是不是有消息了?” 旗袍女郎黛眉微不可察的跳动一下。 年轻人点点头,而又有些疑惑地道:“那边派来的人已经动身了,北航的dj108航班,今晚九点到达冰城,不过,有个事情很奇怪。” “说说看。”老者摩挲着手上的翡翠戒指。 “除了木飞以外,来的主儿是圈外的人。还是个记者。” “记者?”老者和旗袍女郎异口同声。面带诧异。 年轻人苦笑着点头,道:“是的,那人是上京电视台的记者,叫闵华。” “闵华?姓闵,难道是赣南闵家的人?” “应该不是,闵家是西南的老牌世家,族中子弟大多在军中任职,没听说过有在上京当记者的。” “查一查,这个事情必须得调查清楚,现在已经有饶东刘,漠北崔,西海顾,如果再有赣南闵家的人参与进来,东南西北大聚会,再加上上京金,难道要华山论剑?” “那样不好么?华山论剑,不靠运气,全凭武功而定输赢。”旗袍女郎捂着小嘴咯咯笑道。 “谭小姐,如果你们漠北崔家真这么想,我们倒是无所谓。”老者淡然道。 “我一个见不得人的外室,无权无势,崔家怎么想,怎么做,我哪儿有权力去管呐。老爷子,你这么说,可是在给我添堵哦。” “谭小姐谦虚了。崔家如果不看重你,能把冰城这边的摊子全权交给你负责?”年轻人呵呵笑道。 “好看的花瓶而已,摆出来吸引人的,真正主事的还是崔家的那位二少爷。” “崔凤祥那个草包?切。”年轻人满脸鄙视与不屑。 旗袍女郎笑而不语。 老者道:“双鱼玉佩关系到我们将来的大事,必须要拿到手。佟薪,你现在放下手边所有的事情,密切关注木飞和那个叫闵华的记者,二十四小时监视他们。” “明白,放心吧简叔。” “简老,那碾子山那边?” “嗯……让那里的人先撤出来,木飞这个人不可小觑,下面的人搞些小动作,瞒不过他。”说完,老者又傲然道:“反正冰城是我们的地盘,是龙,得给我盘着,是虎,得给我卧着。”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三章这是什么见鬼的逻辑? 下了飞机,站在冰城地面上,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璀璨绚烂,可以跟星星争辉。 闵华深吸口气。耸动几下鼻子,熟悉的家乡味道啊! 满脸陶醉,然而下一刻他却撇嘴了,工业气息还是那么重。空气还是那么的不干净。 东北老字号的重工业基地,建国时期的功臣,如今却如同患了肺痨的巨兽一般俯卧在黑土地上。时代的发展,也阻挡不了特有的黑土味道。厚重,凝实,急需清流注入,或许那样才能带来新的活力。 随同人群走出机场,闵华没带什么行李,旅行箱里面装的就是随身的几套衣服,还有些摄录器材。记者嘛,有些家伙什儿是必备的。比如录音笔,微型摄录仪之类的。现在科技发达。这些工作标配的物件体积都非常小,不占地方。随便在旅行箱里找个空就能塞进去了。 木飞是个很有能耐的人,也或许是金盛中先生很有能耐。刚出飞机场就有专车来接。 退伍军人模样的司机跟木飞做了个简单交接,扔下车就走了。很有东北汉子风风火火的那种爽快性格。 又是一辆黑色的车,很大气,很敦实。是闵华喜欢的那个牌子,凯迪拉克。 真想过过手啊!可惜木飞那个人太死板了,不好打交道。一路上就跟哑巴似的,半句话都没有。两人根本就不像是同行同路,而是俩陌生人坐在了一块儿。完全没有交流。 开车朝着市区驶去,木飞终于打破了闭口禅,开口说话了。 “你什么时候动身去桦林县?” “明早就走。车次很方便,最早的班车好像是七点多点。三个小时吧,就能到桦林县了。” “好,我就在酒店等你。有事随时联系我。任何方面。” “任何方面?” “是,任何方面。”木飞加重语气。 闵华瘪嘟嘴,一个采访而已,需要把气氛弄得这么严肃吗? 感觉好像是这一行多危险似的。 木飞眼角余光扫到闵华不在乎的表情,没说什么。他很明白这次跟着过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闵华,可是当事人什么都不知道,真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采访而已。 也不想想,普通的采访任务,需要金盛中那种层次的人亲自出面? 大人物出动,风雷随行啊! 不过木飞很不明白,当前,各方势力虎视眈眈,一切中心点都围绕着碾子山。 看似表面平静,底下早已暗流激涌。稍微不注意,就是刀光剑影的火爆场面,这种敏感的时候,把一个局外人拉进来,老板到底在想什么? 身为忠诚的下属,可以有疑问,但必须不打折扣地坚决执行老板的任何命令。 北州商务酒店,就是他们下榻的地方。 冰城本来也有金氏旗下的酒店,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木飞没有选择那里,而是选在了这家靠近江边的酒店。 店里大多数都是南方旅客,夏日酷暑,天气炎热,北方好多地方都是天然的避暑胜地。 呼吸新鲜的空气,倾听林海松涛,这种感觉在南方绝对享受不到。 当然了,南方也有南方的优势,比如各种各样的小吃,大海等等。那也是北方人所向往的天堂。 …… 南七北六十三省,自古以来都是江湖豪杰们划分好的地盘区域,势力范围。也是各自身份的标杆旗帜。 北方的江湖人瞧不起南方英雄。 南方英豪同样看不上北方豪杰。 就跟绿林英雄跟武林豪侠互相不对眼是一样的。 不碰头则以,碰头就干。 甭管有理没理,先干一架再论其他。 木飞出身不详,但他的确是北方人。听说话口音就能听出来,一口地道的京片子。尾音的儿化音很重。 现在站在他面前不远处那个瘦子,就是典型的南方人。说话听不懂,但手劲很恐怖。 插在混凝土路面上的那把刀子还颤颤巍巍。刀刃没半,仅余刀柄外带寸许刀身。 木飞持枪遥指对方,沉着冷静的像是机器。 闵华彻底被吓到了。被拿枪的木飞吓到了,也被突来的一刀吓到了。脸色发白。 刚刚那一刀好危险。只见白光一闪,脚前就多出了一把插在地上的刀子。 而且对方好像算好了他迈动的脚步速度,正是前后脚相连接的刹那,刀子就咻地飞了过来。劲道十足,迅猛凌厉。 目的是警告,否则,这刀就不是扎地上,而是他闵华的身上。 冷汗透体。心脏怦怦乱蹦。 艰难地咽口唾沫,小声问木飞,“那、那位大侠刚刚在说什么?” “让你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啥、啥意思?” 木飞冷哼一声没再说话,目光冷视着对面的那个灰衣人。手指慢慢扳开保险。 杀意弥漫。 闵华满头雾水,看看木飞,再看看对面。 这到底是哪儿跟哪儿啊? 天太热,在酒店里觉得发闷,临时决定出来散个步而已。谁知道就能碰到刺客呢? 现代社会,江湖绿林早已绝迹,咋还有这么多耍刀玩枪的江湖好汉绿林猛男啊? 警察呢?巡警呢?都哪儿去了?赶紧出来清场净街啊! 路灯下,三道人影遥遥相对,拉出长长的黑影。 闵华好想说,你们继续,我先走可不可以。可没敢。 对面的瘦小男人,操着一口很生硬的普通话,突然对闵华说道:“碾子山的事情不是你可以参与的。这次只是警告,下次,哼。” 人影忽地窜入黑暗中消失,余音袅袅。 闵华两腿一软,差点栽倒。心里萌生退意。 这样很不好玩,沾上大人物果然没好事,大意了,贪财了。自己把自己坑苦了。 “木飞兄,木大哥,我现在退……” “不可以,想都别想。老板交代的事情必须办完。” 闵华激动地像是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彻底炸庙了,怒视木飞,面色潮红地咆哮道:“不管不管,安全采访我去,这种玩命的事情我不干。绝对不干!” 木飞淡然的看着气喘吁吁的闵华,道了一句,晚了。转身就走。 气派那叫一个潇洒,不愧是玩枪的杀手哥。 闵华很羡慕对方这种范儿。呸呸,这不是重点。 他赶紧跟上去,缩头缩脑,谨慎地观察四周,生怕黑暗中再咻地飞出一把刀子,小声道:“木飞,要不明天桦林之行,你陪我去呗?” “不行,我在,你更不安全。” 闵华又急了,道:“那万一再有人刺杀我咋办?” “你以为刚才那把刀是要杀你的?” 闵华摇摇头。 木飞道:“还算没笨到家。” 闵华却道:“当然不是杀我,而是在警告我。” 木飞眉头连续挑动几下,笨蛋还是笨蛋,“他不是警告你。” “不是警告我?” “哼。” “你别哼,不是警告我,那他拿刀子飞我嘎哈?” “嘎哈?什么意思?” “就是干啥。” “干啥就干啥呗,还嘎哈,真难听。” “别扯别的。说重点。”闵华不耐道。 “他那一刀是给我看的。” 闵华瞪大眼睛,“他拿刀飞我,是为了给你看?这是什么见鬼的逻辑?喂喂,姓木的,你倒是说话呀,说话!” “累了,回去睡觉。” 又成了闭口葫芦,任由闵华大呼小叫,就是不吱声,真有亘劲。 折腾半宿,等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闵华的精神还有些萎靡。 他独自一人来到了客运站。 跟个特务似的谨慎地警戒周围。生怕突然蹦出个猴子来。 很平和,没有异常事态发生。 上了开往桦林县的班车后,他的心还是不怎么踏实。 他现在隐约有种感觉,这次的采访任务好像是踏进了一个什么漩涡里。 果然,跟大佬沾边,没啥好事。 祷告一下,诸天神佛保佑,希望这次采访安全无事。 可一旦心有阴霾,哪儿那么容易就能消除掉。 差几分钟十点的时候,心情急迫又有些忧心忡忡的闵华到达桦林县。 没耽搁,在县城客运站直接找车去了碾子山。早点办完事早安心。心总是这么吊着,不老好的。 他找的车刚开走,不远处的一辆灰色别克车里,两个高大威猛,穿着黑色紧身背心,肌肉隆起扎实,赤裸臂膀上刺着猛虎刺青的光头大汉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大汉掏出手机拨通电话。言语间谦卑恭敬。 “少爷,目标人物打车走了,应该是进山了。怎么办,跟还是不跟?” 电话里响起一个温润的声音,“不用了,那边有人负责。” “哦,是少爷,对了,还有件事情,我们看见了崔家的那位二少爷。” “崔凤祥?他在桦林?没看错么?” “没有。那种娘炮似的花花公子,太好辨认了。” 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叫你的人给他制造点麻烦。现在是非常时期,别让那个笨蛋坏了咱们的大事。” “您就瞧好吧少爷。” 光头大汉狞笑着挂断电话,眼睛里发出兽性光芒。调教花花公子什么的,他最喜欢了。 崔家的人又怎么样,他们的手再长,也伸不到桦林县来,这里是他猛虎帮的地盘。 国家严打,黑恶势力早已被扫除,然而有阳光的地方,必藏黑暗。 现在的帮派,都有个正当的出身,某某公司。一切手续齐全,不怕任何人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新瓶装旧酒。收起尾巴的老鼠,看上去跟稳稳当当的老百姓一样。 现在的帮派,祸害老百姓的少了,他们玩的都是江湖事。似乎回到了几百年前。 黑道,正在向纯正的江湖演变。 “老二,开车,叫上兄弟们,我们去玩个好玩的游戏。”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四章淌血的石像。 提起这碾子山,就不能不唠一唠一个在当地流传甚久的传说。 说是在抗战那会儿,一队鬼子兵在屯子里烧杀抢掠之后,回县城的路上,离老远的看到一个穿着大红棉袄的姑娘。梳着条大辫子,独自一人在路边徘徊。 鬼子兵最见不得女人,一旦发现,就跟疯了一样,而前面刚好有一个,大辫子红棉袄,老带劲了,当即像群饿狼一样的扑了过去。 红棉袄姑娘好像被吓到了,调头就跑。那个时候的华国女人绝大多数都裹小脚,也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小巧玲珑,精致可爱,很多男人喜欢。 红棉袄姑娘好像也裹了小脚,跑得不快,连吓带怕的总是卡跟头,没地儿逃没地儿躲的,只能往山里跑。后面追她的鬼子兵嗷嗷叫,一边追一边大喊花姑娘花姑娘。那可真是血脉贲张,兽性膨胀啊,连抢来的东西都不要了,扔了一路。 附近的老百姓有人看到这一幕,但没人敢出头,只能摇头叹气,又有个闺女要被糟蹋了,这种日子得到啥时候才是个头啊! 可没想到不久之后,县城和附近周边的十几个屯子都流传着一个消息,一队进山的鬼子兵迷路了。没出来,都被黑瞎子舔了。几十个鬼子兵,一个都没剩下。当地人都知道,黑瞎子跟猫似的,舌头上有倒刺,舔一下,就会连皮带肉的被舔掉一大块。血淋淋,老吓人了。 县城的鬼子兵不信这事,断定是抗联的人干的,那队鬼子兵是中伏了。于是派出大队人马还有二鬼子,大规模搜山,发誓要把抗联的人挖出来,彻底消灭,挫骨扬灰。 然而更为恐怖的事情发生了,这些派出去搜寻的大批鬼子队伍,最后也一个都没回来。 你说要是被伏击了,最起码得有枪炮声吧? 可是一点声音都没有,足足数百人,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好像都被大山给吃了。 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相当大的震动,也惊动了关/东军,他们也派人下来进行调查。 要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下来调查的那些人,除非别进山,进山就没。跟先前消失的那几百人一模一样,连尸体都找不到。 这事透着邪性,也没人敢再调查了,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老百姓当然偷偷摸摸地拍手叫好,就差没放鞭炮庆祝了。 大约半年之后,民间又流传出了一个小道消息,说那些消失的鬼子兵都是那个穿着红棉袄的小姑娘干的,那就不是一个普通人,是黄大仙。 东北民间传说中的四大仙,黄灰白黑,其中的黄指的就是黄大仙,也就是黄皮子。 老年间的人都很信这些东西,尤其是居于四大仙之首的黄大仙。 这事传开以后,就更信了,几乎家家户户都供奉黄大仙。祈祷家宅平安,让小鬼子早日滚回老家。 这有时候啊,民间的东西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 有道是无风不起浪。被传得有鼻子有眼儿的事情,肯定不会全都是胡诌。 黄皮子黄大仙直到现在,仍旧有人信。 …… “当年的那个红棉袄姑娘叫碾子,难道这山就因此而得名?” 站在山脚下,望着眼前这座绵延千里,青松苍劲,桦树成林,郁郁葱葱的大山,闵华拿手当扇子,快速扇风。 太热了,热得他都快虚脱了。 这边早晚温差大,白天的时候比南方都热,连风都是热风的那种酷热。 最幸福的事儿就是找一有空调的地儿或者直接泡冷水里,呆着不动。 大热天的满天下跑,傻缺才会干的事情。 他现在就是一傻缺。 没辙啊,大老板交代下来的事情,就算是老天下钉子,顶着锅也得办呐! 一条石板路,直通山顶,弯弯曲曲,估计得有千米。 顶着火辣辣的日头登山的人就他闵华一个。这条路上除了他以外,根本就看不到人。 登到半山腰,身上几乎被汗水浸透了,无袖衬衫紧贴在身上,露出来的身板线条还真不错。从未刻意锻炼过,肌肉还挺有型。 不行了,太累,太热,得歇歇。 找个树荫下,咕嘟咕嘟灌了大半瓶子水。 看看山上,再看看山下。抬起手背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一边甩手,一边回想。 根据木飞的交代,那位抗联的老兵住在大山深处。到了山顶之后,还得继续往深处走,见到一处看上去像是鹰嘴的石峰以后,直接奔着那儿去就行。那老兵就住在下面。 望山跑死马。看着近,等真正上道开始走的时候,就远了。照现在这速度,等到地儿了,也得下午,回来呢?还不得半夜? 这大晚上的在山里走夜路? 不行,太危险了。 到时候看看,如果实在不行,就跟老爷爷打个商量,看能不能在他那儿借住一宿。 不过这事,得费点心思才行,都说独居老人性格怪异孤僻,与山林为伍,跟大山亲近,最讨厌的就是跟人打交道。 要采访的这位抗联老兵,没有老伴,无儿无女,走了近一个世纪,孤独终老至今,在沟通方面,肯定不会太顺当。不过闵华多少还是有些自信的,他是记者,曾经见过不少难缠的人。记者最厉害的地方就是与人沟通。只要能搭上话,一切就都好办。 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快十二点了,日正当午,一日之间最热的时候。这档口急着赶路不是良策,是不是先吃点东西垫吧垫吧再走呢…… 从随身的小包里翻出面包,这是他来的时候在路边的小超市买的,就怕赶路到中午的时候没吃的。 刚撕开包装纸,冷不丁地就听天上轰隆响了一声炸雷。 特别响,而且过于突然,吓得他手里的面包差点掉地上。 “我去,晴天打雷?”这个念头没等过去,咔嚓,又是一声雷。吓得他再次一哆嗦。 原本是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乌云汇聚,越来越厚,越来越沉。山中刮起了风。 风起云涌,乌云压顶,这是要来暴风雨。 骤雨倾盆,山里会很危险,尤其是大树下面,躲不得。 混蛋呐,搞什么,这雨怎么说来就来。 趁着雨没下起来,得赶紧找地儿躲躲。 他急忙忙的起身,也顾不上吃中饭了。把面包塞进包里,四处张望,到处踅摸可以躲雨的地儿。 风越刮越大,树林被风拽扯的哗哗响,林海松涛,轰隆隆,涛声如浪。 天上已经快看不到蓝色了,基本上完全被乌云覆盖。颜色如铅,层层积压,暴雨欲来。 暑气被冲散,凉意袭来。 本来挺爽的一事儿,可闵华现在一点也不爽,再不麻溜的找到避雨地儿,在树林里乱转,指不定那下就被雷劈了。 咦? 正附近周围到处转悠的他通过林间缝隙看到了一抹红色,朱红色,像是庙宇的墙壁。 于是冲着那里跑过去。 掠过的树枝反弹回来,抽在脸上,好疼。 老话说,坟堆可睡,破庙别进。 荒废破败,年久失修的庙里一般都有脏东西,那种看不见的脏东西。阴邪鬼祟什么的经常会盘踞在这些地方,蛊惑谋害过路旅客或者是借宿人。再不济也会被阴祟缠身,大病一场。 眼前就是一座破庙,朱红色的墙皮翘起脱落,斑驳破旧。好多地方都塌掉了,棚顶还有大窟窿,里面的佛像脑袋尚算是完整,可没胳膊,光秃秃的,身上到处都是划痕裂缝,上面还有不少蜘蛛网。 前面的供桌折了一条腿,桌面破裂的倒在佛像基座上。地上还有很多垃圾,泡面盒子塑料袋什么的。很脏很乱。希望没人把这当地厕所,要不可就糟心了。 庙虽然破,棚顶还有窟窿,但勉强可以用来避雨,最起码比在林子里逛荡要强多了。 闵华站在角落里,打量周围环境。外面已经噼里啪啦掉雨点了。没多大一会儿,雨就越下越大,跟天漏了似的,哗哗地大雨倾盆狂泻。 闵华躲在角落里,像只可怜的鹌鹑。身上没被雨淋着,可脚下裤腿都被澎溅开来的雨水给打湿了。 这场突来的暴雨持续了大概能有半个来小时,逐渐停歇,而后天开始放晴。阳光重新洒射下来。 可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可算是停了啊,继续赶路吧! 闵华准备离开,脚刚抬起,忽又放下了。他准备回头拜一拜。 入庙烧香拜佛,这是习俗。手头没香烛,庙也很破,但该拜还是得拜。求个善缘,没啥不好的。 可就在他三拜之后,准备转身走的时候,赫然发现一件怪事。 身上光秃秃的没胳膊破佛像从眼睛里往外淌水,跟流泪似的。而且淌着淌着,颜色逐渐变了。 由淡转浓……等等,这个颜色…… 他赫然惊大了眼睛,倒抽凉气,尾椎骨顺着脊柱往上窜寒流。 尼玛,变成红色了,像血。 凑过去,手指沾了点裂缝渗出来的红色液体,凑近鼻子闻了闻,心脏当场漏跳了几拍,我靠,真是血,有腥味! 这个发现,把闵华彻底吓毛了。脸色立变的他调头就跑,一刻也不敢停留。太邪门了! 一口气跑回石板路上才双手拄着膝盖,心跳如鼓地弯着腰在那儿大口喘气,回头看着破庙方向心有余悸。 石人流泪,枯木开花。这都不是啥好兆头。 人说,枯木开花,生机重现。那是扯淡,一切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都是异数。 老话讲,天定数,不可违。强行违背自然规律,忤逆上天定数,那就是在招灾惹祸。 人定胜天,自己骗自己而已。 别说是人,就算是神,你看能有几个有脾气有能力跟老天爷掰手腕的? 最后还不是被统统轰成渣。 所以顺应天意,才是可以自保无忧的良方。 晴天打雷,暴雨忽来,石人渗血又流泪,预兆明显, 冥冥中,是不是老天在提醒自己? 还继续走,找死呢? 就算闵华是个无神论者,从来不迷信,这个时候也不得不打退堂鼓了。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五章鬼物。 聪明的人在性格当中必然会有多疑的一面。 越是聪明,就越是爱瞎琢磨。 想得多,就会自然而然的以怀疑的目光去看待一切。 闵华就是个聪明人。 遇到一些非正常现象,就会联想到自己身上。 石像淌血,这么邪门颠覆三观的事情他认为是老天在向他提出警告。 绝对不是错觉,也不是魔术。那真是血,他闻到味道了。 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杀人四不放火,还与人无害,自问正义善良,德行操守道德无亏。有什么地方需要上天向他提出警告? 还不是这次的采访任务嘛! 昨晚那位身材瘦小的南方刀客,就曾经警告过他,碾子山的事情少参与,否则后果自负。 现在瞅瞅,石像都淌血了。难道还不明显吗? 走走走,必须走,这趟活没法干了。 他咬着牙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狠狠地跺下脚,烦躁地抓着头皮蹲下了。 不行,还不能走。 先不说答应人家的事情必须得办到。这是为人的底限,是信诺。人无信而难于行。 再说,如果就此回去,木飞那关就过不去,那家伙可是带枪的,一来气,甭他咋办? 还有这次的采访可是华国首富金盛中委托给他的,办砸了,没办成,中途逃跑,事后金先生能放过他吗?以那位先生的能量,有很多种办法让他没法子在上京呆下去。大人物整治他这样的一个小人物,还特么不跟玩似的。 混蛋呐混蛋混蛋。早知道就不接这个狗屁采访了。 被别人坑,可以骂天骂地,最后可以想办法报复回去,可现在,是他辨识不明,自己把自己坑了。活该。不作死就不会死,他这叫自己作死。 唉,这苦逼的事儿啊! 他苦笑着摇摇头,使劲抹了两把脸,重新振奋精神,调头继续往山上走。 走着走着,他开始变得气势汹汹,要炸毛。 该来的躲不掉,那就不躲。按东北人的话说,楞的怕哼的,哼的怕不要命的。 该削就削,堂堂的东北爷们,怕啥。 自己给自己壮胆,有时候很有用。他上山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与此同时。不久前的那座破庙里。 光秃秃的没胳膊佛像,身上血迹斑斑,有的是从眼耳口鼻淌出来的,有的是从身上渗出来的。 咔,身上原本就有不少划痕裂缝的佛像忽然寸寸龟裂,然后嘭地爆开,炸成了一堆碎石。 烟尘弥漫当中,澎溅得到处都是的血滴迅速汇聚到一起,形成了一颗鸡蛋大小的血珠。 蠕动当中,血珠伸长变形,变成了一个十几公分高的小人儿,脸孔模糊,还不断的有血水流淌,小人儿发出婴儿般的叫声,然后找准一个方向,快速冲出了破庙。地上留下了一串小小的血色脚印。沿途的草叶上也挂了不少的血珠。 小人儿很怕阳光,被树林里细碎的阳光照到,身上都会冒出一股股白烟,发出痛苦的嘶嘶声。愤怒的挥舞着小拳头冲天嘶吼。随后窜入林中。 此后,林子里陆续出现了十多具尸体。彼此相隔的距离非常远,但死状相同。都是因为失去血液而死。尸体干瘪,肤色紫黑。 冰城,江北开发区一处普通住宅。 英俊青年西装革履,衣服材质很讲究,是那种专人特制的手工西装。里面的白衬衫一尘不染,整个人显得儒雅高贵。拿着白手帕轻轻擦拭嘴角的血迹,床上躺着一具赤裸肩膀的女尸,身上盖着薄毯。 女尸很年轻,黑发在枕头上铺散开来,表情错愕,那双惊惧到极致的大眼睛睁着,死不瞑目。光滑的脖颈有两个豆大的血洞。 忽然,响起一阵优雅的手机铃声,青年扔掉手帕,掏出手机接通,很快,他脸色变了。 “都死了,你是说碾子山那边的人都死了?” 电话里面的人声音带着极大的恐惧,“是的少爷,不光是我们的人,各大家族所有在这边的眼线全都死了。” “木飞呢?他在哪里?”英俊青年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木飞,只有那个人才有能力将所有人全部干掉。 “还在酒店,没动过地方。” 英俊青年眉头拧紧,不是他,那是谁?难道暗中还有别的势力插手了? “那些人的死因是什么,查清楚了吗?” “失血而死,尸体干瘪,肤色紫黑。好像……少爷,我不知道该不该说,这事太邪性了。” “说。”英俊青年冷哼道。 “是,我怀疑这事不是人做的。是吸血鬼,肯定是吸血鬼干的。” “闭嘴,你脑子坏掉了?这个世界上哪儿有吸血鬼,笨蛋。行了,这事我知道了,等我消息。” 挂断电话后,英俊青年陷入沉思,瞥了眼床上的女尸。 这个世界上可不是只有吸血鬼才能吸人血。人不能,但是鬼能! 啊!他忽然惨叫出声,两眼血红,神色狰狞,动作狂暴地撕开衬衫领口,双手胡乱地捂脖子捂脸。凸起的毛细血管像蚯蚓一样蠕动,诡异的青色纹路从脖子脸上浮现出来,慢慢形成一个覆盖了整张脸的鬼面,狰狞而可怖,又快速隐没。整个过程持续了七八秒钟,好似耗尽了青年的全是力气。 他跪坐在地上,面色苍白,大口喘气,但恢复正常以后的眼眸绽放精芒,越来越亮,歇息了会儿,又拨通了一个电话,“简叔,碾子山那边出事了,我得亲自过去处理一下。” “好的,我知道了。记住,遇事不能急躁,天,塌不下来,一切尽在掌握。” “明白。” 能吸人血的鬼物,很好,非常好。 但凡鬼物,不外乎山魑、火魅、青魍、影魉、离妖、木精、赤鬼、峭怪这八种。没见到,目前没法辨别,但不论哪一种都不能放过。 他站起来整理仪表,好像一切都未发生过似的,英俊青年重新恢复了那副优雅从容的儒雅姿态。他前脚离开,后脚就有六七个黑衣人进屋处理尸体以及消灭所有痕迹。手法迅捷老练。不久之后,这处住宅发生了爆炸,官方的记载中,是煤气罐使用不当引起的爆炸事故。这家的女主人不幸遇难。 …… 老天,终于到地方了,可特么累死我了。 看着石峰下面的那座木屋,闵华瘫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上气不接下气。 周围是成片的白桦林,木屋坐落其中,很美的一副画面。 闵华稍稍恢复,深吸口气,推开木屋前的栅栏门,走进了小院。 三间房,全部都是圆木搭建的木楞房屋,窗户上糊着窗户纸,外面房檐底下挂着蘑菇灵芝等晒干的山野货。恍然间,好像回到了二三十年代。他在拜访一位久居山林的老猎户。 “有人在么?打扰您了,我是上京来的记者,想采访您。” 招呼了好几声,没人应。屋里难道没人? 闵华又喊了几声,还是没动静。他趴在窗户纸前,往里面使劲瞅,啥也看不清。 他舔舔手指头,在琢磨,是不是在纸上捅个窟窿…… 不好,如果屋里没人的话,他这么做,跟做贼有什么区别。 走到门前,发现门没锁,可就是打不开。他使劲推几下,没推动。关得老严实了。 绕着屋子前后左右转了几圈,最后无奈之下,只能坐在院子里面等着。 傍晚的时候,他已经等得昏昏欲睡了,再加上一天下来,就吃了两块面包,早就消化干净了,又疲又累,实在是有些撑不住了。 迷糊中,不知道什么时候,眼前多出一道人影。 他立马清醒过来,揉揉眼睛,看清了眼前人。 是个身材矮小,有些驼背的老人,肤色黝黑,满脸的皱纹,灰白的头发乱糟糟。双排疙瘩扣的对襟灰色大褂,黑色灯笼裤,裤腿紧扎。千层底的布鞋。老人背着手,眼如鹰隼,锐利异常。 闵华赶忙站起来,看着眼前这位才到他胸口部位的瘦小老人,有点吃惊,这就是那位快九十岁的抗联老兵?这身打扮好有历史感,跟民国时期的武林高手似的。 “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哎呀我去,这人嗓门真大,说话跟打雷一样。真能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闵华下意识捂住双耳,大声说道:“前辈您好,我是上京来的记者,叫闵华,想采访您。” “滚蛋!”老人很不客气,直接粗暴地下了逐客令。然后转身朝着木屋门口走去。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六章趋近事实的猜测。 记者,从某方面来说,脸皮很厚。相当有韧性。 岂能一句话就被赶走? 再说了,眼见着天就黑了,黑灯瞎火的走夜路,山林里乱窜,被黑瞎子舔了,被豺狗吃了咋整,就冲着借宿这事儿,也不能走。 看我闵大记者的战斗力! “前辈留步,请听我一言。”很江湖的抱拳见礼,嗯,很有范儿,表情,动作,言谈,很有历史感。闵华为自己打八十分。更加恳切道:“采访您,是受私人所托,相信前辈也想知道那人是谁吧?” 停步,回头,只要你有那么一丁点的好奇,今晚就不用走嘞! 瘦小老人果然停步回头,转过身来,虽然表情仍旧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样子,但善于观察的闵华知道自己赌对了,老人的眼睛里有好奇,哪怕极为细微,但好奇就是好奇。妥了。 可是,这位老人家的眼神好厉害,眼睛不大,但真的好亮好亮,跟刀子似的,瞅人的时候咻咻地扎心戳肺。化为有形的利刃一般,有种锋利的感觉。 无声而凌厉的询问,周围气氛默然变得有些紧张沉闷。 闵华感觉到了一种看不见的压力,令人窒息,很吓人。如果不小心应付,他甚至都觉得自己就算没有被眼神怼死,也会被一巴掌拍死。 心里很紧张,但表面很镇定,欲成大事者,必须得学会表演。 金先生,为了开局顺利,只能先把你出卖了,抱歉。 “请我来采访您的是一位姓金的先生。” “上京金?金豪杰?” 金豪杰……这名字真霸气,充满了英雄好汉的味儿,他爹可真敢起,可他是谁? “哦,我不认识金豪杰,请我来这的是一位叫金盛中的先生。” 老人点头,沉默。不知道在想什么。闵华维持着抱拳动作,不敢动。很尴尬。 半晌之后,老人叹息,神情唏嘘,有对往日的追忆,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给闵华听,“金盛中是金豪杰的小儿子,金家七子四女,就这个小儿子算是最有出息的。但他的命格太强太霸道,克死了上面的十个哥哥姐姐,一个人集了金家所有气运,他死了,金家就没了。” 老十一,金家的小儿子,克死了身上的十个哥哥姐姐,金盛中? 好嘛,无意间得知一个豪门的重磅消息。虽然金氏家族名号很大,但知道这个家族具体详情的人几乎没有。露出水面一部分,这是公众们都知道的,媒体上曾经报道过好多次,但大部分都深潜着,任何人都打探不到。名声在外,却又半遮半隐的一个豪门。 闵华正在走神,被眼前忽然多出来的人影吓一大跳,瞬间回神。 老人啥时候跑到他身前来了,紧挨着,几乎身贴身。老人正翘脚仰头,使劲盯着他的脸在看。 闵华下意识后退两步,拉开距离。忽然贴上来,很吓人的好不。 “前辈,您?” 老人没做声,一直盯着他看。闵华摸摸自己的脸,上面有东西? 是了,之前吃了两块面包,难道嘴角还沾着面包渣?老人家有强迫症? 老人失望地摇摇头,眼神疑惑,“很普通啊,金家小子为什么要让你来?” 闵华心里叫屈,我特么哪儿知道啊。素不相识,忽然就把我扯了过来。长途颠簸不说,有个带枪的家伙说是等我其实是监视我,还被人家丢刀子吓唬,又被流血石像警告,到现在小心肝还怦怦跳呢,我找谁说理去。 老人背着手,仰头望天,目光悠远,一副高人范儿,虽然瘦小驼背,但此刻,仿佛给闵华一种错觉。面前的这位老人家气质超然,不染尘埃,仿佛要脱离天地。 “命运是奇妙而又不可测的东西,天下众生皆为棋子,局中局外,其实都在局内,,没人可以跳出棋盘以外,没人可以。我自以为可以超脱于外,不问是是非非,自囚山林,躲了五十年,避了五十年。结果还是一样,逃不开,躲不掉,该来的终归还是要来。唉。” 长长的叹息,闵华听出来了,老人家很累,身心俱疲。可是,他刚才说得都是些啥,一句没听懂。 “既然来了,那就是你的命,跟我来吧!唉。” 又是叹息,老人家您别这么叹成不?您总这么叹气,让我心里很不踏实啊! 开门的时候,闵华后悔的想捶自己的脑袋。使劲推不开那扇厚板木门,既然推不开,那你倒是拉呀。 没用多大劲儿,轻轻一拉,木门吱嘎开了。智商掉线,死笨死笨。 跟谁老人家进屋,点着松明灯以后,发现屋里还是个套间,一道蓝色的布帘子隔开里外屋。 家具摆设很简单,板炕,木桌,木凳,墙壁挂着步枪,好像还是中/正式步枪,古董啊,抗战功臣呐!此外,还挂着一把大刀,刀把拴着红绸的大刀,刀身依旧铮亮,寒气森森,也是老货。墙角杵着红缨枪。铁制枪尖有些钝了,成了圆头的,枪杆斑驳古旧。年头也不短了。 松明灯烧的噼啪响,屋子里全是松香味道。 老人拿着松明灯,撩开帘子进到里屋,闵华跟着进去。 咦?里面的摆设让闵华惊讶不已。一排排的木头架子,像是旧时代那些大家族供奉祖先的祠堂。不过这些木架子上面摆的不是木牌牌,而是一块块造型各异大小不一的石头。足有好几百块。这些石头虽然外表不一样,但也有个共同点,它们的颜色,都是黑的。黑黢黢,像是煤块。 没想到,老人家虽然孤居山林,但兴趣爱好很时尚,喜欢收藏奇石啊! 不过,这些石头的卖相不咋地,一码黑,好像不怎么值钱的样子。 “拿着。”老人把松明灯塞进闵华手里。走到东北角,去观察那边架子上的石头。闵华赶紧端着灯凑过去,怕光线昏暗,老人家看不清楚。 走近他才注意到,老人的视线盯在第二排,左起第二的位置上,那里原来也应该摆着一块石头,但现在石头没了,是一堆碎渣。上面好像……好像还沾染着什么东西,湿乎乎,颜色有异。灯光下,还有那么一点反光,似乎是…… 心脏忽然猛跳,有种不妙的预感,他下意识的伸出手指凑过去蘸了下,收回来一看,顿时眼珠子瞪圆,失声大叫,“血,是血!前辈,这上面有血!” “废话,有小鬼儿出世,这上面当然会有血。” “……”没听懂。沾血的手指头在身上使劲擦,蹭得都快破皮了。 老人背着手,高人风范尽显。摇曳灯光下,消瘦脸庞一半在阴影里,整张脸立体感倍增,可显得非常诡谲。 这地方不想多呆了,让人瘆得慌。 “前辈,我这次来主要是采访您的,我们是不是……” 老人冷然打断了他的话,“你真以为金家小子让你来到这里,就是为了采访我?” 老人鹰隼似的目光逼视闵华,后者不由得心头打鼓,头冒冷汗。明明是大热的天,却感觉周围冷飕飕。山里是比外面凉爽,但不至于会冷。 闵华也曾经反复琢磨过。这次看似普通的采访,里面或许有点猫腻,但他想不出来缘由在哪里。大佬发话,他只是跑跑腿的小角色。不敢反抗,也没有抗争余地。 现在看来,这里面的水好像很深,而他已经陷进来,即便是现在想抽身也出不去了。 可如果不是为了采访,那特意找到他来跑这一趟,目的何在? 他隐隐有种猜测,迷雾中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角。 某人和某人,或者某个势力和某个势力,为了某个计划、事件或者某件物事在博弈在对峙,也或者是在等待,这种局面可能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几年,也可能是几十年。后来,有一方认为时机成熟,或者没耐心继续等下去了,决定破局。 而他闵华,就是那个倒霉的被拉进来,成为破局的那个人。 从他在汇天大厦见到金盛中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弓上弦,刀出鞘,大势所趋之下,不得不发了。 估计就算现在金盛中临时通知他,采访取消,可以回京,也晚了。 大幕拉开,不到最后,所有入局的人都会被裹缠在里面,谁都抽不了身。 他觉得这个猜测很接近事实,一方面给自己点赞,一方面内心哀嚎。 事情咋变成这样的呢?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普通记者啊,大佬们的游戏,他没资格玩的!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七章山脚下被劫。 “你好像很慌。” “是,前辈慧眼如炬,我是很慌,心里没底。既然金先生请我来不是为了采访您,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前辈您能为我解惑么?”闵华苦笑道。 “请你来的是他又不是我。你凭什么认为我可以为你答疑解惑?” “直觉。” “直觉么……这个词用得好。古往今来,很多聪明之士就死在了直觉上。” 闵华表情一滞,前辈,您这话说得真扎人呐! 本来闵华还想问一问这些架子上摆放的石头到底是什么,可现在没心情了。心太疼,被扎的全是窟窿。 老人挨个石头检查,很仔细。闵华端着松明灯跟在后面。火苗摇曳,光影闪烁不定。 最后两人又回到那堆碎渣跟前,老人发出长叹,这已经是他今夜第四次叹息了。人总是这么感叹,会容易老的。反正他已经够老了,不怕。 “走吧。”每天例行检查完毕,老人准备离开。 “那堆碎渣?”闵华看向那堆碎渣的时候,眼神都带着惧意。淌血的石像,沾血的碎石头渣,太诡异了。好像一头扎进了灵异小说的世界里。 “放那放着,过几天就没了。” “没了?会怎么没?像水气一样蒸发掉?”闽华好奇问道。 老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没做声。眼神似带嘲讽。闵华觉得刚才那句话问得很蠢。 两人出了里间,回到外屋。闵华寻思着,不论那位金先生让他过来的目的是什么,眼前这位老人又有什么秘密,整件事情到底是个什么局,他统统不管。采访就是采访,这才是他此次来这的目的。这事办完了之后,借住一宿,明儿一早就离开。他们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去。他不参与。 把端着的松明灯放到窗下的桌子上,他对老人家说道:“前辈,我今天过来就是为了采访您,您是位抗联老战士,一位受尊敬的老兵。能采访您,我很荣幸,同时请求您接受我的采访。” 老人家坐在凳子上,不知道从哪儿摸出来一杆铜烟袋。好家伙。铮亮的铜杆,长近八十公分到一米,比成人指头还要粗一些,碧绿的翡翠烟嘴,秤砣一般的大头锅。整杆铜烟袋看着就沉实。估计能当拄拐用,危急时刻,还能当短棍抡着砸人。 吊在烟杆上的烟袋做工很精致,金丝绳,黑绒面料,上面绣着红花,粗看之下,像是菊花,但花瓣要比菊花的花瓣细一些,而且没有叶片,很怪异,但很漂亮。闵华记者出身,涉猎颇杂,曾经看过很多闲书。知道这种花,好像是叫彼岸花,传说中长在阴间冥河岸的一种花。 从烟袋里揪出一撮烟丝,抩在烟袋锅里,点燃后,吧嗒吧嗒嘬着,烟雾缭绕。 闵华就坐在旁边,耐心等待着。 老人抽完了一锅烟,在鞋底磕掉烟灰残渣。看着坐在旁边的闵华,叹道:“也罢,你是个不幸的人,既然牵扯到这件麻烦事里面,想要抽身恐怕很难,也别提什么采访了,我说你听就行。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你就当故事听吧!” 不幸的人啊,闵华又被扎心了,不过也暗地里松口气,“前辈,您讲述的过程,我可以做下记录吗?”一边说,一边从随身挎包里掏出摄录设备,开机待摄。 老人眼露诡光,语气意味深长,“你确定要这么做?” 闵华有些迟疑,不确定地问道:“难道前辈您有什么忌讳么?” 采访过程不录下来可不成,没有这东西,到时候他怎么交差呀,金大老板可是百般交代,要把完整的采访视频带回去的。 “我无所谓,你确定想这么做就好。” 闵华点点头。 老人叹息。 叹息,叹息,又见叹息,加上刚才用叹息的语气说话,这已经是今晚的第六次了。 这位老人家到底心累到啥程度啊?总这么感叹。 接下来,老人慢慢讲述,是战争年代那充满了热血而又悲壮的往事。抗联战士的勇敢,老百姓的悲苦,鬼子兵的残暴,二鬼子和狗汉奸们的可恨等等。 闵华听得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恨得咬牙切齿。听这位老兵讲述往事,他更进一步确定了,现在的某些抗日神剧,纯粹是瞎编乱造。抗联战士打仗,完全是拿人命在堆,通常都是四五个人才能拼死一个鬼子。装备差距太大了,只能用人来弥补。每一场战斗的胜利,都是以大量的人员牺牲为前提。 可以想象得出,当年的抗战,能够坚持活到最后的人,是多么不易,又多么幸运。 听完了老人的讲述,闽华眼眶红红的。默默地关掉小型摄录设备,“谢谢前辈。” “太晚了,你今夜就住在这里吧,我去弄点吃的。” 大赞,没用他开口,老人家主动邀请住宿。 闵华赶紧站起来,“我帮您。” “不用,很快就好。” 这顿晚饭,闵华吃得很饱,肚皮都吃撑了。不是他没出息。一个是他确实很饿,在一个是老人家弄的东西不错。都是山里的野味。在城里很难吃到的纯正野味。 采访任务算是顺利完成了,当初来的时候与金大老板谈妥的,采访内容他可以自行做主,主观上没特殊要求,听了两个来小时的故事,也算是采访。全程记录了下来,等回去把视屏一交就完活了。以后再遇到跟金大佬这种层次的大人物有瓜葛的事情,有多远就躲多远。绝对不能瞎掺合。 这一宿,闵华睡得很踏实。天刚蒙蒙亮他就起来了。得赶着回去。 临走前,老人家交给他一个蓝布包,不大,跟包了半块砖头似的。 “这是?” “回去的时候,如果遇到麻烦,就把这东西交出去。” 闵华故作轻松地笑道:“护身符?” 老人摇头。 闵华问道:“那是啥?” “鬼。” 闵华浑身一激灵,不敢言语了。向老人辞行后,按原路返回。 看着年轻人的身形消失,老人收回眺望的目光,倏地看向左侧林中。 “怎么,你们也要走了?都来向我告别?” 林子里鱼贯走出四个人。 一个身材高大的蓝衣人,一个胖得滚圆的灰衣人,一个矮小如孩童的白衣人,一个身材丰满妖娆的红衣人。 四个人都用跟衣服同样颜色的布巾蒙着脸,看不清面容长相。打扮,气质,都是江湖豪客的范儿。像是从武侠小说里蹦出来的人物。 “既然信使已经登门,我们也是时候告辞了。看门人,再见。”蓝衣人道。 “你自囚三十年,我们陪你三十年,今朝一别,后会无期。永别,看门人。”灰衣人道。 “一直想跟你打一架,看来没机会了。再见,看门人。” “如果你再长高点,再英俊点,我或许会考虑留下来陪你,可惜,看门人,再见了。”红衣人道。 看着四人鱼贯离开的背影,老人再次叹息,大声道:“凡是皆有因果,不可强求。定数天定,强行改变,只能招灾惹祸。” 没有回应,只有老人的袅袅余音在林中飘荡。 一路风驰电掣,在林中穿行,离开木屋很远之后,四个人各站一个方位,彼此对峙。先前还结伴而行,现在赫然变得跟仇人一般。警惕,戒备,有机会便会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 “怎么,现在就开打么?”灰衣胖子笑眯眯道。 “随便。”高大的蓝衣人言简意赅。 “想为自己活一次真难,希望人有下辈子。”矮小如孩童一般的白衣人语音苍老地感慨道。 身姿丰满,曲线妖娆的红衣人道:“你们男人心真很,硬起来跟石头似的。三十年的情分,说断就断。老娘我做不来。今天就算了,下次见面,不死不休,如何?” “好。”蓝衣人身形忽动,动作迅捷,人影眨眼消失,率先离开。 灰衣胖子看了看剩余二人,嘿嘿两声,也跃起离开,别看身体肥胖,可动作一点也不比蓝衣人逊色。 孩童般的白衣人离开前,对红衣人道:“老妖婆,以后还是别装嫩了,让人恶心。”话说完,人影倏地消失,彷如鬼魅。 红衣人孤影自怜,摸摸自己的脸,忽地尖声道:“老娘还不到七十岁,还很年轻的好不,该死的侏儒,老娘第一个就拿你们西海顾家开刀。” 红影瞬闪,香风渺渺。 满屏的武侠风,落在外人眼里,一准儿会以为这是在拍电视剧,绝对不会想到,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避居三十年,与山林为伍,日日习练。笨蛋弱智也会变成实打实的功夫高手。 四大高手齐出,又要江湖上掀起一番腥风血雨啊! …… 出山的速度要比进山的时候快多了,闵华心里着急,卯着劲,一路疾行,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就从山里走了出来。坐在来时路过的石板路上歇息。顺着这条下山的路直走,估计再有不到半个小时就可以下了碾子山了。 掏出手机看了看,哟,有信号诶。 当即拨通了木飞的电话,“喂,木老兄,我这边完活了。你可以订返京机票了。” 那边仅是哦了一声,便再无其他动静,闽华听了半天,只得挂断电话,木大帅哥还真是惜字如金呐! 站起来,拍怕屁股,下山。 当他下了碾子山,在山脚下踅摸出租车的时候,迎面走过来四个人。 前面那两位看样子很年轻,跟他差不多大。都是一身质料不错的休闲服饰,气质卓然。后面那二位就有些吓人了,穿着紧身的黑背心,裸露着扎实隆起的肌肉,身高近一米九,长得虎背熊腰,锃亮的大光头,肩膀头上刺着猛虎刺青,很彪悍,绝对不是善茬。 “闵华闵先生是吧?”走到近前,其中一位年轻人越众而出,面带笑容。 “我是,几位是?” “我叫邱浩,这几位都是我的朋友。” “哦,邱先生,你们好,你们找我是?” “是这样,我们老板想请闵先生见一面,谈些事情。” “你们老板……我不认识啊,而且我现在没时间,抱歉了,以后……喂喂,放手放手啊,再不放手,报警了啊!” 两个彪形大汉架着闵华的胳膊,就跟夹只小鸡儿似的。 先前那个年轻人跟在旁边,依旧笑眯眯道:“闵先生,别喊别喊,这年头找个好老板不容易,你也不想让我们难做是不是?大家合作,不伤和气,要不然,我这两个朋友的拳头可是很硬很硬的哦。” 威胁很有效,闵华老实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对方四个,他一个,就算开打也打不过。 走一趟就走一趟呗,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木大帅哥。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八章棺椁。 闵华在想,如果木飞那家伙跟在身边,那把不知型号的手枪一亮,谁敢把他架起来带走?甭了你们! 唉,明知此行可能会不大顺当,他也不说跟着来。这人呐,不熟悉,果然不能信任。何况还是一个惜字如金修炼闭口禅的家伙,那就更不能对他有啥指望了。 左右看了看两边的彪形大汉,尤其是他们的大光头和浑圆肩头的猛虎刺青,闵华心道,黑社会不都被铲平了吗,咋还有这种家伙招摇过市? 其中一个大光头还挺聪明,知道闵华在想啥,咧着大嘴道:“想啥呢,我们不是黑社会,是正规公司员工。有工作牌的,你要看看不?”满脸横肉,呲牙一笑,有震慑小儿啼哭的效果。 闵华干笑,摇摇头,好家伙,哪家公司敢要这型号的员工,不怕被警察天天查水表? “两位大哥,往旁边让让,太挤了,热。”俩大光头赤裸臂膀,隆起的肌肉汗渍渍,油光光,别说紧挨着,瞅着都热。 “挪不动,再坚持坚持。”自己身上的汗味他们闻不着,以为别人也闻不着。殊不知,被他俩夹在中间的闵大记者连熏带热,已经快迷糊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法子,忍着吧。闵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擦了一层,又沁出一层,擦不完。乞求早点到地儿,结束苦熬。他瞅瞅窗外,“你们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大光头没说话,前面副驾驶位上的年轻人回头瞥了他一眼,道:“冰城。” 闵华下意识摸兜,嗯?兜里稀瘪,揣里面的手机呢?咋没了…… “在找它么?我先替你收着。”前座的年轻人手里拿着闵华的手机晃了晃。 闽华顿时有种挫败感。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能把自己的手机弄走,这特么都是一群老手啊! 以前也曾经被绑架过,那是一次暗访,调查黑煤窑,然后被人绑了,背着手用手机发出去一波求救短信。当时近在咫尺的那帮子打手愣是没发现。神一般的盲操作手法,他很熟练。 知道这些人的目的地是在冰城,他准备向木飞求救来着,可现在,没戏了。手机都让人家搜走了。 …… 冰城,北州商务酒店。 酷热的温度似乎丝毫没有影响到木飞,他仍旧是那身黑西装。旁边的人t恤短裤,都浑身淌汗,他反倒是一点汗也没有,好像跟人家没有活在一个季节里。自带恒温调节装置。 坐在落地窗旁边的圆椅上,面前的玻璃圆桌放着一杯冷咖啡。他在跟大老板通电话。 “……是的,那边采访结束了,我已经订了晚上返京的机票。” “好,我知道了。” “老板,我没跟在那小子身边,他会不会有危险?” “没事,那些人抓他也没用。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打开钥匙的方法。” “明白,那回头再联系。” 挂断电话后,木飞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外表跟手机样子差不多的电子装置。屏幕地图上有个红点在快速移动。他看着那个红点,若有所思。 …… 上京市郊区,红叶山庄。 这里是华国首富,金盛中先生的私人庄园。占地甚广,里面草坪环绕,绿树成荫,宏大的中式建筑群坐落其中。 红墙绿瓦,庭院深深。长廊曲径,亭台楼阁。身处其中,俨然有种入江南的感觉。环境优雅,静谧,唯美。 “先生好。”路过的佣人们见到一身中式短袖唐装的金盛中纷纷躬身打招呼。 金盛中对他们颔首微笑。待人和蔼,毫无架子,年节的时候出手大方,这就是金家的佣人们对主人的印象。 庄园的后宅是禁区,任何人都不能进,周围有非常严格的安保守卫。 在墙上的指纹锁上按动密码,拱形的铁门打开,金盛中走了进去。穿过院子直接进入了一处厢房样的房间。 房间里面空荡荡,只有墙上挂着几幅泼墨山水画。金盛中掀开其中的一幅画,后面墙上嵌着的又是一部指纹锁。他熟练地按动密码,咔,对面的墙壁裂开了。里面是斜着向下的甬道。 里面涌出阵阵凉意,延壁上的灯光依次亮起。他进去之后,墙壁恢复原状。 这是一处宽敞的地下室,非常大,好像私人的地下停车场。 不过里面没有车,而是一字排开,摆放着十口棺椁。都是金丝楠木的上好棺椁。 在这些棺椁前面的供桌上点燃了三根香,插入香炉里面。合十祭拜。 面色很悲伤。这一刻的金盛中就是个普通老人。 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心安,没有外面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谋划了几十年,现在终于到了可以采摘成果的时候了。 他疲惫地呢喃,“哥哥姐姐们,快了。你们再等等,重回阳间的日子不远了。” …… 冰城,银达会馆。三楼一间会客室内。 欧洲风格的装饰豪华阔气。贵而不俗,名家设计师的手笔。 “你好闵先生,初次见面,我叫佟薪,冒昧的请你过来,希望你不要介意。” 年轻人温文尔雅,俊逸非凡,一身得体的浅白色西装,一看就不是便宜货。里面的白衬衫一尘不染,高贵而儒雅。“闵先生请随便坐,喝点什么?咖啡,红酒?我这里有正宗的法国奥比昂红酒,味道很不错的,要不要喝喝看?” 说着,已经倒了一杯递给闵华。 对于红酒这东西,闵华喝不出好坏。只觉得这东西不咋好喝,用来装十三还行,真喝的话,还不如江南黄酒呢。 既然人家都给倒上了,不接着就是不给主人家面子,也不懂礼貌。 “谢谢。”接过来之后,放到了对面的茶几上。直接开门见山,“不知佟先生着人‘请’我来,要谈些什么事情?” 着重咬在“请”字上,看来此行一路,闵大记者的怨念很深。语带嘲讽。 年轻人依旧面带笑容,如沐春风,好像没听出来。就算听出来他也不会在意。这点城府还是有的。 “闵记者真是个急性的人,这样也好,咱们东北人就喜欢有话敞开唠。藏着掖着不爷们。” 你一口津腔,装什么东北爷们,闽华知道,这时候不能计较这个。索性默不作声,等他继续。 年轻人坐在闽华对面沙发上,靠着沙发背,翘着二郎腿,眼睛微眯,道:“闵先生见过看门人了吧?” 闵华一脸懵,“看门人?谁呀,没见过。” “没见过……哦,就是那位林振山老先生。” “林振山……”闵华摇摇头,“还是没见过。” 年轻人眉头微皱,这就不好了吧,碾子山几十年来,能到鹰嘴峰下桦林渡的人就你一个。你在里面呆了一夜,如果不是那位老先生收留,你这一宿能囫囵个的走出来? “闵记者,我带着诚意跟你交谈。” “我也没装假呀,没见过就是没见过,总不能骗你吧?”闵华瞪大眼睛,表现得很天真很诚实,的确不像撒谎的坏孩子。 “算了,那我们换一种说法,你是不是见过了一位老人,瘦小驼背的老人。” “哦,你早这么说不就完了。没错,是有这样的一位老人。怎么,你认识那位老人家?” “听说过,但不认识。那么闵记者,你能不能讲一讲你们之间都谈了些什么?他有没有交给你什么东西?” “这个……属于私密吧?” “呵呵。” 这年轻人绝对属于笑里藏刀的阴险人物,这两声呵呵,听得人身上发冷。 年轻人十指指尖相对,微笑道:“我想闵记者可能有些什么误会,最好告诉我想要知道的东西,咱们都是斯文人,一些有伤大雅的事情,还是不要做的好,你说呢?” 闵华骨子里有东北爷们受不了激的热血属性,好说好商量,或许还可以谈,你要是真威胁我,爷们脾气一上来,还真未必拿你当回事,吓唬我?你大爷! 见到闵华脸色变化,年轻人慢悠悠地说道:“知道这年头什么新闻最火爆最容易上热搜头条吗?一个是影响世界的大事件,在一个就是名人的绯闻效应。请你来的那位金先生可是名人中的名人,你如果从此消失不见了。有人再通过不同途径散布消息,说你的失踪跟金先生有关,你说那位金先生会不会有麻烦?会不会登上热搜?上新闻头条?即便他势力滔天,他不怕,那你想过你的父母吗?他会不会担心你?嗯?” 闵华咬牙启齿,“你真卑鄙。” “不不不,闵记者,你错了。”年轻人依旧态度悠然,道:“一个人要想成事,必须得用尽各种手段,不问过程,只看结果。给我想要的结果,谁都没有麻烦。如何?” 看着对面年轻人的那张英俊帅气的脸,他真想过去烀他一巴掌,但他只能妥协。因为年轻人的话,有道理,他没法反驳。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九章无面黑婴、白衣侏儒和红衣女子。 胳膊拧不过大腿,看人家着派头,无论哪方面都能碾压他。 如果真要是来硬的,他还真扛不住。也罢,低头就低头,没啥丢人的,形势比人强嘛! 既然决定低头,那就实话实说,反正也没啥可隐瞒的,听了两个来小时的抗战故事而已。 至于眼前这位信不信,他就没办法了。 听完闵华的讲述,年轻人大拇指和食指分开撑着脸颊,胳膊肘抵在沙发扶手上,侧着身体陷入沉思,沉默了十来分钟,眼神锐利地盯着闵华的脸问道:“就这些,没别的了?” 闵华坦然道:“没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如果你们不信,那我就没办法了。” 年轻人在闵华的脸上盯了一会儿,忽然笑着坐直了身体,两手在大腿上一拍,道:“我信,当然信,闵先生一看就是个实诚人。” 闵华暗地里撇嘴,都是睁眼说瞎话的行家,谁忽悠谁呀! 年轻人又道:“把视频和那位老先生交给你的东西拿给我看看,检查过后,你就可以走了。” 这方面,年轻人倒是挺客气。没有动手硬抢,否则的话,他也只能干看着。一点招都没有。 年轻人拿着寸许见方的内存盘和那个小蓝包离开了房间,闵华没忘提醒他,那些东西是他的,记得看完了还给他。 房间里就剩下他一个人,等待的过程中,在房间里到处转悠,看看这,看看那儿。 越是看,心里越是感叹,真是有钱人呆的地方啊! 墙上挂的油画绝对是真迹,那细腻的笔触,没有漫长时间的打磨熬练根本就画不出来这种超写实的逼真效果,还有架子上摆放的瓷器,也不像是假货。估计随便拿出来一件,都顶上他半辈子的工资了。 唉,人比人气死人呐!这些东西如果都是他的就好了。到时候就啥也不干,天天睡大觉。 不上班,不工作,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啧啧,真美! 可惜啊,只能想想而已。真要那样的话,跟一堆等着烂掉的腐肉有啥区别? 这人活着,必须得干点啥,忙活起来,要不然身上会发霉长毛的。 挣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人生的意义。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风景呗! 经历欣赏人生路途当中各种各样的风景,等老了,动不了的那一天,躺床上等死的时候回想这一辈子,不遗憾,不后悔,足矣。 充实人生,无悔百年。 可真正想要做到,殊为不易。 咔,门开了,有人拿着他的内存盘和小蓝包走了进来。 嗯?换人了,先前那位叫佟薪的年轻人没回来,来的是那位绑架他到这里的那个邱浩。 “闵先生,你可以走了。请把东西收好,跟我来。” 闵华拿回东西放包里,他注意到,邱浩面色泛白,很不正常,好像被什么东西吓到了。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 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嘛,算了,这些王八蛋,把老子绑到这里来,如果真出啥事了也是报应。嘿嘿。 三楼一扇窗户后面,精神矍铄的银发老者背手站在那儿,注视着邱浩领着闵华离开的背影,目光深邃。 回头瞥向床上,一个年轻人双目紧闭地躺在那里,原本俊逸白净的脸上此刻全是青色纹路,那是一副鬼面图案,显得狰狞可怖。 然而更为可怖的是那个年轻人的左胳膊位置,趴着一个通体乌黑的婴儿,浑身光溜溜,没有毛发,无面,只有一张长着尖牙利齿的嘴,正紧咬着年轻人的胳膊在吮/吸,伴随着被他不断吸食的血液,还有一股股青气被他吸到嘴里。 银发老者再次俯瞰着窗外,消瘦面庞满是冷意又带着丝丝敬意,呢喃道:“看门人就是看门人,厉害!区区几块魂勅就让人不得不对那个小子束手无策。可是你难道就没有想过,死物就是死物,那小子既然一头扎进来,还想脱出局外?下辈子吧!” 掏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通知我们的人,全部赶往上京,严密监视金家。” 电话里传出一个沙哑冷漠的声音,“全部赶往上京?动静太大,引起特事局注意怎么办?” 老人目光闪过一丝狠辣,道:“能避则避,避不开就杀。” “明白了。” 特事局,不能招惹的权威部门。但不能惹,不代表不敢惹。事到临头的时候,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照杀不误。 同一时间,各方势力也纷纷遣人赶往上京,银达会馆发生的事情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传播了出去。 江湖诡谲,蛇有蛇路,鼠有鼠道,各方关系千丝万缕,混杂交织,你家有我的眼线,我家有你的卧底,这事大家都心知肚明。非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没人下狠手清理这些内奸,因为那样一来,会让本来就藏得很深的内奸藏得更深。 自古以来,探子,内奸,都是大环套小环,大环容易查,可是小环就没那么简单了。至亲之人都有可能。一旦彻查,弄不好就会动摇家族根本,弄得人心惶惶。在没有万全之策的情况下,只能养着那些内奸,算是姑息养奸吧,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江湖风云起,天下震动。 借机看风景的也纷纷启程前往上京,一时间,上京成了风云汇聚之地。 安管部门和特事局也进入了戒备状态。 这些东西闵华都不知道,离他的生活圈子太远。 他此时正在对木飞发脾气。 “你丫的忒不仗义了,明知道我在里面,也不进去救我。居然在人家门口逛荡。难道是等着给我收尸?” 木飞上下打量他,“你挨揍了?” “那倒没有。” “他们逼问你了?” “也没有。” “请你喝东西了没?” “请了,奥比昂红酒。” “没挨揍,没人逼问,还请你喝法国红酒,最后还客客气气的送你出来。你让我冲进去救你?是你有毛病,还是我脑袋坏了?” 闵华想了想,说的对哦,好有道理诶。 不过,就是气不顺,看着木飞看了好半天,忽然道:“你请我吃饭吧。” “理由。” “受到了惊吓,这个理由够不?” 木飞转身就走。 闵华赶紧跟上,上了车以后,还絮絮叨叨的让木飞请他吃饭。直到被枪口顶在脑门上,才讪讪地闭嘴。 不过,最后闵华发现,木飞是那种面冷心热的人。因为晚上木飞请他吃饭了,大餐,在龙塔旋转餐厅吃的。正宗的东北江鱼,还有俄罗斯小妞拉着小提琴在旁边伴奏。带劲,享受。 离开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闵华发现有一位红衣女子好像特别注意他。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身材特别火辣,纯正的东北大妞。 难道是我艳福要来了?可等他再次寻找那个红衣女人的时候,发现人没了。刚刚还在不远处的座位上独自喝酒,转眼间就没了。 拍拍酒劲醺红的脸,喝多了,出现幻觉了。 他今晚真喝了不少,上飞机的时候,酒劲还没过去呢。 某处高楼的楼顶上,一个身材火辣妖娆的红衣女子抿着红唇,美丽的大眼睛水波荡漾,夜风吹得她红裙猎猎作响,长发飞舞。纤细的腰身下露出白嫩的长腿。此女看着机场方向,露出迷人的笑容,神态魅惑,诱人至极。 忽然轻叹道:“有意思的小兄弟,可惜了……” “落在你赤蝎手里才是真正的可惜。他会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的。” 红衣女子柳眉倒竖,俏脸含煞,倏地转身,“死侏儒,你想死?” 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白衣人,身材矮小,样貌嫩若七八岁的孩童,唇红齿白。可是声音却显得非常苍老。 “老夫是想死,不若你来做了这桩善事吧!” 红衣女子忽地捂嘴轻笑,眼波似水,引人欲动,“侏儒,你干嘛老是跟着人家呢?难道看上人家了不成?” 白衣人唉地一声轻叹,“我也不想来,可是没办法,因为只有我才能跟住你。” 红衣女子眼波流转,“跟住我呀,好啊,那你来吧。” 咯咯娇笑,忽地从楼顶纵身跃下,红裙长发在夜空中飞舞,宛若火中精灵。 白衣人踱步走到楼顶边缘,迎着夜风唉声叹气,“人生啊,真累呢,啥时候能为自己活一次呢……” 余音袅袅中,也一步跨越出去。嗖,身形疾坠。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十章因为,他是信使! 这年头,跳楼自杀的人不少。 股票缩水被套贬成一堆废纸的,投资失败的,欠了贷款还不上的,伤情伤身伤心失恋的,得了抑郁症的,喝酒喝多了耍疯的,被现实生活压垮的等等。 然而像刚刚那二位那样,说说笑笑就跳楼的少见。 幸好这一幕,没人见到,如果有人看见,一定会被吓得惊叫,然后报警。 警察来了也会傻眼,因为楼下啥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 花儿娇艳,草儿茁壮。就连吹过的风儿都是干净的。 先前跳楼的两人消失了,没等落地,从空中就消失了。 世界很奇妙,有时候千万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会骗人。 …… 出了上京东郊机场,闵华抬头望天,看不见星星,光污染太严重,哪怕是在郊外,依然见不到星星。所以说,经济发达的地方,不见得处处都好。 万家灯火,灯光绚烂,与天上的星星交相辉映,那才是真正的夜景,真正的美。可惜,只有万家灯火,没星星,差评。 机场外面早有人等候,上了车以后,闵华问木飞,“现在去哪儿,已经这么晚了,再去打扰金先生,不大好吧?”在飞机上睡了一路,现在酒劲虽然过去了,但脑袋还是有点晕乎乎,想回家睡觉。 木飞没搭理闵华,而是问来接他们的那个中年人,“华叔,老板在红叶山庄么?” “是,老板吩咐,接到你们之后,直接去那里。”一边说着,一边发动车子。 银灰色,流线型车身,迈巴赫,又是一款闵华喜欢的车型,可惜这种车便宜的也一千来万,以他的薪资水平,几辈子都买不起。 有钱人果然不是人。代步座驾而已,有必要浪费那么多民脂民膏吗?真是骚包,也不怕烧得慌,炫耀,装十三什么的,最讨厌了……嫉妒,赤果果的嫉妒,虽然他心里不承认…… 红叶山庄在哪儿,他不知道。不过看起来,那位首富阁下很着急呀!希望到时候他看到录下的那两个来小时的故事视频,不会觉着无聊。 在机场高速上,车子行驶的速度很快,但很稳。几乎感觉不出来颠簸,好车就是好车,比他那辆二手老帕强太多了。 就像是皇帝与乞丐之间的区别。打住,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心痒痒,也疼。 坐在后座,靠在椅背上,两手食指揉着太阳穴,闭眼假寐。 一路辛苦劳累,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了。到时候把视频交上去,完事儿! 哦,对了,金大佬说是替我请了一个月的假,这满打满算才三天。明天回单位销假……还是多撒欢几天呢?在电视台工作的记者请一次假很不容易,整天忙得跟狗一样,好不容易得空休息,还赶着去上班?又不想当先进工作者,工资又不涨,何必呢? 对,休息他一个星期,然后再去上班。就这么决定了,闵华心里挺美。 红叶山庄在西郊,机场在东郊,从东到西,几乎跨越了整个上京市区。等他们到地方的时候,都快半夜零点了。 司机大叔在车里按开遥控大门,车子缓缓驶进庄园里面。夜深人静,只有数百米外的那些建筑群里有灯光。好大的一片古宅,跟公园似的,古代的皇帝行辕估计也不过如此吧! 车子停在一处月亮门前,三人下车,司机大叔对木飞说道:“老板在听风轩,你带这位先生过去,我去停车。” “嗯,晚安华叔,辛苦你了。” 司机笑了笑,重新上车开走了。 闵华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东瞅瞅,西看看,感觉眼睛都不够使了。 晚上虽然黑,但周围路灯不少。 听风轩是一栋独立的三层小楼,木质结构,挑梁飞檐,翘起的檐角还挂着铜铃。门口上面的横额上镌刻着听风轩三个篆字。有种古代小姐绣楼的即视感,一个年过六旬的老爷们住在这地方?画风很诡异啊! 闵华心里暗自腹诽,跟着木飞走了进去。黑暗中,就听木飞道:“老板,我们回来了。” 闵华下了一跳,屋子里黑咕隆咚,还有股子檀香味,难道金大老板在这? “辛苦了。”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闵华再次被吓了一跳。真在这啊?这特么黑灯瞎火的,一个人呆在这儿,灯都不点。大佬的性情果然很难琢磨。 这个时候,屋里灯唰地亮了。照亮了周围的装饰摆设。一切都很仿古,老式的桌椅,古董古画盆栽等,古风犹在,古意盎然,现代人在这种环境里,与周围格格不入。 站在屋中央,负手看着他们两个的金盛中应该头戴四方员外巾,身穿团花锦绣的富贵员外袍,他闵华一袭青衫,头戴幞头。木飞嘛,算个武士,勒额束箍,一身黑衣短打,背刀或者配剑。这样才应景儿。 打断脑补画面,从随身小包里找出内存盘和那个小蓝包递给金盛中,“金先生,这是采访视频和那位老先生交给我的东西。” “那位老先生身体还好吧?”接过东西,金盛中问道。 “嗯,还好,再活个十年八年的应该没问题。” “那位老先生一代奇人,自然懂得一些长寿养生之道。哦,对了,那些钱够用了么?” “钱?什么钱……哦,你说的是那张卡呀,一分没花,我这就给你……”说着,就低头翻包。心在滴血。 “不用,没花也好,全部算你的酬劳了。怪呀!”面带微笑,而后又满脸不解。 见好就收,闵华还真不想把那张卡交还出去,二十万呐,好几年的工资呢。再说了,人家首富也不差这几个钱。干活付钱,天经地义。 但他对金盛中话里的意思很感兴趣。怪?怪在哪里? 似是看出来了闵华在想什么,金盛中表情颇为怪异地道:“那位老先生早年间贪财如命,别人想见他一面都得掏钱,更别说求他办事了。你这次采访成功,居然一分钱没花,异数啊!” “或许是老先生孤居山林已久,人品升华了吧?” “或许吧,我要看看这东西,你们也一起?” 闵华挠挠脑袋,道:“我就不用了,坐了一路的飞机,有点累。要没啥事,我就先回去了。” 不料,金盛中非常热情,居然挽住了他的胳膊,强行邀请,“来来,还是一起看看。” 木飞闪到他后面,堵住了他的去路。闵华心里没来由的一阵不踏实,但情势容不得他拒绝,只能来到二楼,一处宽敞房间内,有播放设备,能使内存盘里的内容直接投影在墙壁上。 对面是几张花梨木的雕花椅子,茶桌上摆着几盘水果。香茶尚带余温,敢情一切早有准备。 看到光影里出来的那位老人,金盛中表情复杂,“二十多年了,这位前辈还是那副模样,没甚变化呀!” 目露奇光的木飞凑近他小声问道:“这就是那位看门人?” 金盛中点头,“嗯,他就是看门人。” 三人座位离得很近,二人小声谈话,闵华也听到了,禁不住问道:“金先生,看门人到底是什么?” 金盛中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他,“你眼中看到的世界,你认为他是真实的么?” 闵华听得一脸懵,没听懂这位大佬具体指的是什么。 金盛中眼睛盯着墙壁上的投影,继续道:“知道这样一句话么,看不见,听不到,并不等于不存在。” “知道,指的是一些玄奇,违背自然规律,毁三观的人或事,比如这个世界上有鬼,异能,修仙,妖魔精怪什么的。那都是扯淡,迷信。精神空虚,缺乏信仰,抑郁症,不堪生活重担压迫的精神病才会信那种事情。” “真是扯淡?” “当然,我是记者,接受事物能力已经算是挺强悍的一波人里的了,但我也不信这种事情。现实世界,又不是灵异玄奇的虚幻小说。” 闵华很笃定,他是受过正确三观教育的人。胡扯的事情他从来不信。 可是为什么,他心里忽然没底呢? 看看金盛中,再看看旁边的木飞,他忽然涌起一种奇异感觉,这两人好陌生,有些不认识了。 就在这时,金盛中扭头瞥了他一眼,嘴唇无声而动。 闵华肚子上忽然刺痛一下,就跟被烟头烫了一下似的。疼得他一咧嘴。衣服刚撩起来,想看看肚皮上到底咋回事。赫然间,整个胸膛都火辣辣的剧痛起来,冷汗当场就冒了出来,疼得脸色都变了。扑通摔倒在地上,身体蜷缩着,双手紧捂着胸前,来回翻滚着惨叫连连。 木飞眉头拧紧,站起来,想去扶闵华,但被金盛中拦住,嘴唇继续无声而动,并且速度快了许多,直到十几分钟后,才做完了什么似的长舒口气,道:“别动他!” “老板,他……这是怎么了?” “知道我为什么偏偏让他去碾子山见那位看门人吗?” 木飞摇头。 金盛中表情复杂,有激动,有期待,就连手都在轻微颤抖,缓缓道:“因为,他是信使!” 第一卷渗血的双鱼玉佩 第十一章炼狱图。 木飞眼露精芒,很震惊,“可是江湖传说中,可通冥府,下九幽,阎王不管,小鬼难留的信使?” “对,就是号称阎王不管,小鬼难留,能见生死桥,能走阴阳路的阳间信使。”金盛中压制住内心激动,攥紧双拳道。信使出世,他的计划成功了一大半。而且信使还是他一手促成的,剩下的那一小半也越来越小了。 木飞目光望向蜷缩在地上,大汗透体,面色泛白,已经疼得昏死过去的闵华。这个年轻人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他平凡的人生,已经就此一去不复返了。内心感叹,参与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不是什么好事。这是要沾因果的。 如果此人一辈子富贵平安,那跟此人有因果牵扯的他将来也能有个善终。如果此人一辈子过得跌跌撞撞坎坎坷坷,那他走平地都得摔跟头,喝凉水有时候也会塞牙,霉运,会时不时罩着他。 命运,因果,这种事情很玄奇。 术数大成的地脉师都难以真正推算得出来。 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地上这小子如是,他亦如是。 江湖这个大染缸太深太浑太杂。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 “我曾听老辈人提前过,上一任信使死于半个多世纪以前的那场世界大战当中,没想到,现今社会,居然还有阳间信使出世!”木飞猛然想起一事,脸色有所变化,他声音低沉地说道:“幽冥鬼道的四大家族,饶东刘,漠北崔,西海顾,赣南闵,几十年来,一直等着信使出世,这小子如果真是信使,那他?” “有麻烦是肯定的。不过,木飞,你难道忘记了,幽冥鬼道除了四大家族,在他们上面还有个监督管事儿的家族吗?” 木飞挤出一丝笑容,说是笑,其实就是脸部肌肉小范围内牵动了一下。使得他的冷面有些许缓和,不那么僵硬冷漠了,“老板,您说的是上京金?” 金盛中哈哈大笑,道:“没错,就是我们金家。虽然金家被其他四大家族集体打压排斥出了幽冥鬼道,江湖上的声望已经一年不如一年。提起幽冥鬼道,只知道那四大家,已经没有我金家什么事了,但只要鬼牌在手,我们依然是掌握刑罚的监管家族。江湖八大门,只承认掌握鬼牌的组合,才是真正的幽冥鬼道。这些年,针对我的刺杀发生了无数次,木飞呀,要不是有你在,我早就与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木飞躬身,道:“老板,那是您福大命大,木飞只是尽了绵薄之力,做了该做的事情。” 金盛中摆摆手,道:“行了,你做了什么,我心中有数,对了,还有件事情,近期内你得注意一下。信使出世,那四位一直在碾子山上隐居监视看门人的老鬼估计也重出江湖了。弄不好,现在也已经来了上京。” 木飞神色凛然,道:“老板说的是铁煞,笑佛,人王和赤蝎?” “嗯。”金盛中道:“幽冥鬼道的四大幽冥使,那四大家的爷爷奶奶辈人物。见到他们,我也得尊称一声师叔伯姑。他们参与进这件事情里面来,会产生很多变数啊!”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老板,该来的,躲不掉。” 金盛中瞥了木飞一眼,有赞许,有担心,叮嘱道:“年轻人有血性,有勇气,是好事。但你要记住,那四个老家伙都是心狠手辣之辈。以后见到他们,千万小心,我这辈子无儿无女,已经把你当成了我的子侄。不想看到你出事。” 木飞深吸口气,眼神决然,再次深躬,“老板,我明白。” 说完,目光再次看向地上的闵华,眉目间有几丝担心。这人虽然嘴皮碎一些,有点小贪财,但人不错。先前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倒地,疼得惨叫连连,知道他是信使以后,就明白了。 江湖传说,信使有个身刻炼狱的过程。就是在身上刻画十八层炼狱图。鬼王居中坐镇,炼狱随行。这个过程非常痛苦,就跟烈火焚身一样,从皮肤到骨骼肌肉内脏,撕扯开来,凿碎剁烂,然后再重组,那个疼劲,常人根本就受不了。 这还是首发过程,之后还有个真火炼身,就是把他架在火堆上烧。那可是真烧啊! 通过火焰焚烧躯体,把炼狱图融进皮肤,变成类似于刺青纹身的一种存在。 希望这小子到时候别被吓死。估计够呛。一路上的接触,他感觉这小子胆子其实不大。虽然有时候又挺虎的。 不过,他又有些小期待。 人都有一种变态的矛盾心理,在无害的前提下,看到别人遭罪受苦,他会身心很享受。 …… 闵华幽幽醒转,胸口还有些隐隐的痛感。 到底咋回事,发生了什么? 他隐约记得,胸口突然发生剧痛,疼得他满地乱滚,昏死过去了。 对了,胸口。他赶紧从地上坐起来,撩起衣服。 老天呐!这是啥啊?他瞪大眼睛,满脸震惊。 从肚脐眼上面,一直到锁骨下面,密密麻麻的青色线条,勾勒出一幅幅图案,看似独立,但彼此间相互又有联系,尤其是在心脏位置,盘坐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家伙,头上长角,背后有尾巴。这些图案若隐若现,极不稳定,仿佛是活的,就跟里面有血液流动的血管脉络一样,看上去老吓人了。 慌乱之下使劲搓,但搓不掉。都快搓破皮了。搓得皮肤火辣辣的疼。 神色立变,惊恐之中带着愤怒,噌地从地上站起来,脸色气得通红,额头青筋直蹦,怒视金盛中和木飞。去特么的首富吧! 老子是好人家的孩子,最讨厌刺青纹身了,你们特么的趁我昏迷的时候,在我身上弄出这些东西,想特么玩死我啊?以后还让不让我上班了?一旦被单位领导知道,要是不把我开除都特么见鬼了。 满腔的火气压都压不住,彻底炸庙了。嘴唇哆嗦着骂道:“金先生,木大哥,你们特么的干了什么?在我身上弄得这是啥玩意?想害死我咋地?咱们有仇还是有怨啊?我艹你大爷!艹你们八辈祖宗!混蛋!” 木飞眼神怪异,知道这小子醒过来之后,发现了身上的情况,会难以接受,会爆发,可没想到居然这么猛。多少年了,碍于老板的华国首富身份,谁见到他们不是客客气气,上赶着讨好,别说骂人了,稍重一点的话都不敢说。这倒好,不光大爷,连祖宗八辈都让他给艹了。够爷们! 大概知道做法不地道,内心有愧,金盛中一言未发,面带微笑地看着闵华大发雷霆。等他发泄完了,在那儿气喘吁吁的瞪眼睛的时候,才说道:“完了?不够的话,你继续,我听着。” 木飞面无表情,道:“我也听着,你继续。” “你、你们,你们……”闽华颤抖着手指在两人脸上挨个指来指去,骂不出口了。人家一副愿打愿挨,甘愿承受的表情摆着,他能咋办?继续骂?他又不是泼妇,再说了,光是骂人能解决问题吗?得把事情搞清楚才是当下的首要事情。 脱力似的跌坐在椅子上,再次看了看身上的那些诡异图案,指着它们问道:“告诉我,为什么在我身上弄这种刺青?”着重指着心脏部位的青面獠牙鬼,道:“这东西是个啥?小鬼儿?” 这个时候,一直在播放着的视频文件放完了。金盛中又重新放了一遍,他坐在神色不忿的闵华身边,沉吟了会儿,道:“我会把全部实情告诉你,还是那句话,我需要你的帮助。” 闵华气极而笑,莫名其妙的害了我,还要我帮你? 首富咋地,首富就可以为所欲为?你大爷,没个说得通的解释,老子跟你玩命。胆子是不算太大,但东北爷们天生就有这种亘劲,一旦虎起来,连自己都怕。 金盛中没在意他的态度,道:“我是认真的,先向你道歉……” 闵华抬手打断他的话,冷淡道:“道歉别忙,先告诉我咋回事,帮不帮你,我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