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穿漫威的功夫熊猫》
第1章 打穿漫威的梦想,整个聊天群都是我的分身!
“漫威真是越来越让人失望了,拍的什么玩意?”
“好不容易出了几个国人英雄,又特么是被老美自由思想毒害的香蕉人!”
“咱们国家人均GDP明年就要超过老美了,富豪榜三分之二都是国人,怎么连一部像样的超级英雄片都拍不出来?”
“废话,咱们国家从来都不是英雄文化,每一个劳动人民都是英雄,遇到困难人民上,有必要搞英雄主义?”
“别让我穿越到漫威世界,不然老子打穿漫威!”
走出电影院,听着影迷的吐槽,王临摇头,叹了口气。
前不久《复仇者联盟10》宣传满天飞,为了赚国人的钱,一次性推出好几个国人超级英雄。
结果要么有个不当人的大反派老爹,被迫逃亡美国,在美国自由思想的感召下奋起反抗,大义灭亲,投入美国怀抱。
要么张口上帝闭口撒旦,夹带英文不说人话,还说外国的空气多么香甜。
咋不齁死你呢?
“老天爷开开眼,把那帮不了解中国文化的导演编剧给灭了!”
“要是我穿越到漫威,绝不跪舔神盾局,要么灭了神盾局,要么神盾局改姓社!”
此时此刻,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不知道多少国人走出电影院,脑海中浮现同一个想法。
忽然,王临听到了一声声惊呼。
“快看,天上有流星,白日流星!”
“卧槽,是陨石,快跑啊!”
“都怪我刚刚许愿天降陨石,老天爷居然听到我的许愿了,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天命之子?”
“放屁,明明是我许愿的!”
“可我明明许愿天降正义美利坚,怎么跑咱们国家来了?”
“不知道啊!”
王临抬头,看到一团耀眼的火光从天而降,直愣愣的朝着自己冲过来,速度极快。
“完了,我还没找女朋友呢,还没为国家健康工作一百年呢,还没等到虚拟头盔、虚拟仓问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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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临根本来不及躲避,转眼就被火光吞没。
这是一团水缸大小的火光,仅仅将他一个人吞没,没有波及任何人。
它摧毁了王临整个身体,然后在不到一秒钟内,加速贯穿整个地球,摧毁了一座恢弘壮阔的大楼,带走了整个漫威数据库。
它继续加速,以远超光速的速度,贯穿整个宇宙,消失在无尽混沌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
王临从昏昏沉沉中醒来,一脸迷茫。
“我死了?”
“难道我正在前往阴曹地府的路上,还是已经进了六道轮回,正在投胎转世?”
只剩灵魂的王临,漂浮在无尽混沌中。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混沌之悠悠,要多孤单有多孤单。
忽然,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诸天聊天群启动。】
【是否开始初始化设置?】
诸天聊天群?什么玩意儿?
“先不急着设置,你先自我介绍下再说。”
【诸天聊天群,混沌唯一,由诸天意志、大道法则演化而成,旨在进行诸天之间的交流。】
【绑定诸天聊天群,成为群主,可以搜索诸天,邀请诸天万界的生灵进群。】
诸天意志?
大道法则?
交流?
王临大概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者福利,金手指。
“明白了,开始设置。”
【搜索诸天共有三种方式,请选择其一:1.气运共振;2.能量共振;3.神魂共振】
“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都要!”
【要不得】
“……你先详细介绍下三种方式。”
【气运共振,和诸天气运最强者共振,建立社交关系。】
【主角虽然未必最强,但99.99%都能活到最后,极少数除外,因为主角往往拥有诸天世界最旺盛的气运,遇难成祥,逢凶化吉。】
【选择此方式,本聊天群将自动从被群主杀死的目标身上吸收气运,转移到群主体内,让群主气运越来越旺盛,最终成为诸天唯一主角。】
【能量共振,和诸天能量最强者共振,建立社交关系。】
【主角未必是战场上的英雄,也可能是战地记者。而诸天世界能量层次最高的存在,多半是该世界的最强大佬。】
【选择此方式,本聊天群将自动从被群主杀死的目标身上吸收能量,将其炼化后转移到群主体内,让宿主能量层次迅速提升,最终成为诸天最强大佬。】
【神魂共振,和诸天神魂相同者共振,建立社交关系。】
【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生命的神魂都有差别,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神魂。唯有群主分化出无量魂光,穿梭无尽混沌,进入诸天万界,投胎转世,成为一个又一个自己,才能和群主神魂共振,我振我自己。】
【选择此方式,本聊天群将自动从被群主杀死的目标身上吸取神魂,将其炼化后转移到群主体内,让宿主神魂凝练壮大,最终神游诸天,永恒不灭。】
“也就是说,一个是诸天主角聊天群,一个是诸天大佬聊天群,一个是诸天唯我聊天群?”
【可以这么理解。】
“……容我三思。”
气运很重要,气运越强越会被诸天意志眷顾,顺风顺水,比如某个能召唤陨石的大魔导师。
而一旦气运萎靡不振,喝凉水都能猝死。
但终究只是外物,气运再强也有倒霉的时候,夭折的主角又不是没有。
还有些气运之子,活成了主角的送财童子。
能量也很重要,能量层次越高实力越强,相比起虚无缥缈的气运,实力显然更可靠。
然而诸天万界的最强者,往往都是被主角干掉的命。
神魂更不用说了,自己身体都没了,但灵魂还在,说明灵魂才是根本。
肉身毁灭神魂还在,修神修鬼都行,只剩残魂的伏地魔照样复活,死了的古一都能追随永恒大神。
而一旦神魂毁灭,哪怕肉身还活着,大概率也就是变成僵尸,相当于一个新的生命体,和自己还有什么关系?
当然,仅仅神魂强大也有缺点,而且不少。
既然当群主,当然要想方设法,从群成员那里得到好处。
不管是威逼利诱、装神弄鬼还是直接抱大腿,都是为了达到目的的手段。
所以……
王临想了想,问道:“请问身为群主的我,能随意拿捏群成员,想抽就抽想揍就揍吗?”
【不能】
“能肆意穿越诸天万界,而且不被诸天大佬察觉吗?”
【后者可以,前者不行】
“能让群成员无条件听命于我吗?”
【不能】
“魂光分化出去变成分身,以后还能收回吗?”
【分身一旦彻底死亡,会立刻回归本体,分身拥有的一切都将归本体所有。】
“明白了,我选神魂共振。”
主角多半不傻,大佬更不可能是傻子。
单凭群主的身份,就想让诸天主角、大佬跪地唱征服,就想从对方那里弄到好处,谈何容易?
光凭嘴炮吗?
那些活过亿万年岁月的大罗金仙、至高神灵、宇宙之主,就那么容易被忽悠?
除非聊天群给自己弄个“降智光环”,而且还得是满级的!
而如果所有群成员都是自己,那就不一样了。
真·自己人,好商量。
还不是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有多少好处都能共享?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无数个自己一起努力,什么功法、科技都能共享,岂不是比整天想办法忽悠诸天主角、诸天大佬来得爽快?
也许要不了多久,无数个自己都将成为各自诸天的主角、最强者!
【聊天群设置完成。】
【群主选择神魂共振,即将分化无量魂光投放诸天万界,投胎转世。】
【魂光只能定向投放,能否进入诸天不确定,进入哪个诸天不确定,进入诸天的时间不确定,转世投胎后的种族、身份、性别不确定。】
【群主可进行个性化设置,是否开始设置?】
“开始。”
【请设置目标世界类型:1.玄幻世界;2.奇幻世界;3.武侠世界;4.科幻世界;5.混合世界】
“混合世界。”
【请设置目标世界等级:1.低级世界;2.中级世界;3.高级世界;4.超级世界;5.顶级世界】
“顶级世界。”
【请设置魂穿目标的性别:1.雄性;2.雌性;3.无性别;4.雌雄同体;5.可性转】
“雄……雄性?”
【请设置魂穿目标的年龄。提示:目标年龄越大,神魂越强,融合难度越大,需要的时间越长,隐患越大。如果目标神魂比群主更强,那么有一定几率魂穿失败。】
“这么危险?胎儿!”
未出生的胎儿,应该还没有神魂吧?
就算有也很弱小,融合后没什么隐患,总不能让自己魂穿成受精卵吧?
【请设置魂穿目标的社会地位:1.分文不值;2.普普通通;3.小有名气;4.地位尊崇;5.堪称国宝】
“堪称国宝!”
【请设置魂穿目标的个体魅力:1.过街老鼠;2.平平无奇;3.魅力出众;4.魅力四射;5.追魂夺命】
“追魂夺命!”
【请设置魂穿目标的身体素质:1.弱鸡之躯;2.斗鹅之躯;3.猫狗之躯;4.猪牛之躯;5.熊虎之躯】
“熊虎之躯!”
【群主分化出无量魂光,必然神魂衰弱,需要最少三年沉眠修养,期间只留一缕无意识魂光保证生存,请设定苏醒时间】
“三年!”
幼小的身体无法承载强大的灵魂,反正堪称国宝、追魂夺命、熊虎之躯的自己,基本不可能夭折,不怕。
【设定完毕。】
【魂光分离,投放开始!】
无量魂光从王临身上离开,朝着四面八方飞遁,转眼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他的主魂,也化作一道光芒,穿过茫茫混沌,进入某个诸天世界,钻入某个母体子宫之中,陷入漫长的沉睡。
第2章 三年之期已到,恭迎王临回归!
“哈利快看,它就是泰山,全世界睡得最多、吃得最多、运动量最大、体格最壮、最凶残的大熊猫!”
“彼得,它怎么一直在跑跑跳跳啊,不是说大熊猫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和吃竹子吗?我看它很少吃竹子,吃的都是牛奶蛋糕,还有好多肉!”
“所以说它是异类啊,我觉得应该是基因突变吧。对了,大熊猫是杂食性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本来就吃肉,听说以前还打仗呢,奶凶奶凶的!”
“多好的大熊猫啊,可惜是个傻子。”
“不过它真强壮啊,比成年大熊猫还壮!”
“它现在三岁了吧,听说圈养的雄性大熊猫六岁就性成熟了,到时候中国会不会给它送一只雌熊猫过来,生一堆宝宝?”
“好期待啊!”
某个大型动物园,一群小学生趴在大熊猫展区的栏杆外面。
一双双瞪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一只大熊猫。
这是一只非典型大熊猫。
它年仅三岁,尚未成年,体型却比同龄大熊猫大了好几圈,和成年大熊猫差不多。
而且比其他大熊猫更圆。
最少有两个成年雄性大熊猫那么重。
没人知道,这具肥嘟嘟的肉体中,装着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灵魂。
【三年之期已到,宿主还不醒来,更待何时?】
悦耳的声音在灵魂深处响起。
王临霍然惊醒,大量记忆涌入脑海。
过去三年发生的一切,宛如放电影一样出现。
去掉没什么价值的吃饭、睡觉、运动之外,所剩无几。
但还是让王临对这个世界,有了朴素的基本认识。
这是一个类似于前世地球的世界,有类似于前世的国家政体。
而他现在的位置,就是美国纽约!
只可惜王临英语水平太差,游客和饲养员小姐姐说的话,十句只能猜出来半句。
否则一定能得到更多信息。
这三年来,他的灵魂一直陷入沉睡,只有一缕无意识魂光维持生存,吃喝拉撒都没问题,让他不至于被当成植物熊。
而只是一只脑子有问题的傻熊。
好在傻了的大熊猫也是大熊猫。
自然能享受大熊猫的一切待遇。
傻熊有傻福。
卖萌为生的大熊猫,带着几分傻里傻气,反而更显得呆萌可爱。
这让他获得了相比起其他同类更多的关爱。
另外,王临虽然表面上是大熊猫,但他的身体结构和真正的大熊猫,并不完全相同。
肉身决定灵魂,灵魂对肉身有反作用力。
从王临转世投胎成大熊猫的那一刻起,他的灵魂就在影响肉身,让肉身朝着人类方向转变。
当然,这个过程很慢。
所以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一只名副其实的大熊猫。
但他的四肢更灵活,脑容量更大,口腔、咽腔、鼻腔和胸腔结构,也和正常大熊猫有些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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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的一切,除了让王临能做出更复杂的动作、有更多的脑容量思考之外,还赋予了他说话的能力。
这只非典型大熊猫,会说人话!
“我这是穿越成了大熊猫?”
“你确定没搞错?”
【没错,群主设置的所有条件全部符合。】
王临:“……”
仔细一想,好像还真符合。
大熊猫可不就是国宝?
萌萌哒的外表,可不就是魅力值点满,追魂夺命?
本来就是熊,可不就是熊虎之躯?
“你确定这是顶级混合世界,拥有毁天灭地级别的科技、魔法、武功、道法神通?”
【确定。这个世界有能创造毁灭宇宙的科技,也有同等级别的魔法、武功和道法神通,甚至还有数不尽的特殊能力。实力仅仅达到爆星级别的弱鸡,甚至比你身上的细胞还要多得多。】
“那就行。”
既然是顶级混合世界,那么不管是武功、科技、魔法还是道法,都有可能攀升到最高层次,潜力无限。
到底是大熊猫还是人,不重要。
种族只是皮囊,容貌只是表象。
只要实力够强,想变成什么样就能变成什么样!
“希望我的无量魂光,能穿越到类型不同、级别不同的世界。”
那么多魂光,纵然绝大多数都消逝在无尽混沌中,只有亿万分之一成功抵达诸天万界,也足以覆盖所有类型,所有级别。
“搜索诸天。”王临说道。
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自己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大熊猫。
不会武功,不是神兽仙兽,也不懂任何魔法,更没有继承高科技知识。
那么唯一的指望,就是其他世界中的自己。
三年了,总有几个混得不错吧?
【神魂共振开启,开始搜索诸天……】
【搜索完成,本次共搜索到一个诸天世界,一个分身】
【系统提示:群主神魂越强,搜索范围越大,能搜索到的诸天世界分身也就越多,请尽快壮大神魂】
话音刚落。
王临立刻感觉到,一个并不庞大的世界,出现在自己脑海中。
紧接着,他的意识投入其中,进入了一个肥嘟嘟的肉体。
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神魂,终于和他产生联系,建立长期有效的连接。
一瞬间,王临懵逼了。
“1号分身,你也是大熊猫?”
诸天社交平台上唯二建立联系的群成员,一个是大熊猫,另外一个也是大熊猫!
“主魂,20年了,你终于上线了,我想你死了!”1号分身开口,满是心酸。
王临惊呆了:“我才3岁,你都20岁了?发育这么快的吗,你吃化肥了还是吃助壮素了?”
难道不同世界的时间流速不同?
“系统,出来解释一下。”
【诸天万界的时间流速相同,然而无尽混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同时从无尽混沌登陆同一个世界的魂光,也许相隔数百万年。】
“而一旦建立联系,双方时间自然同步。毕竟,本聊天群是超越混沌和诸天的存在。”
“你的意思是,也许某个搜索到的分身,已经在那个诸天世界活了几百几千万年,说不定已经成为大罗金仙?”
【也可能等你修炼到大罗金仙,搜索到的分身才刚刚出生,或者还没出生】
“听起来貌似是个好消息。”
如果下一个搜索到的分身是大罗金仙,说不定随便送给自己一粒九转金丹,就能让自己羽化飞升,俯视众生?
“行了,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你先把神魂修炼到我这个级别再说吧,不然你连第二个分身都搜不到。”1号吐槽。
“说的也是。”王临无奈。
聊天群倒是赋予他通过杀戮吸收神魂之力的能力。
然而尊贵的圈养大熊猫,怎么可能亲自捕食呢,萌萌哒的团团见血了多难看?
会掉粉的,多伤钱啊!
所以三年了,王临的灵魂仅仅恢复到前世层次。
任重而道远。
“1号,说说你那边的情况。”王临满含期待。
第3章 共享记忆,王三岁要回国配种了?
“呃,其实我这个世界你很熟悉,我的身份你也知道,大名平宝,小名阿宝。”1号回答。
“阿宝?功夫熊猫里的阿宝?”
“回答正确。”
“好吧,虽然不是什么上限极高的顶级世界,但也还不错。”王临点头。
功夫熊猫世界,是一个只有动物没有人类的世界,而且还是个武侠世界。
而且绝不是低武,最少也算中武,乃至高武。
那个世界有不少实力强大的武者。
而阿宝,就是功夫熊猫里的主角。
此熊天纵奇才,仅仅修炼几年而已,实力就达到大师级别,不容小觑。
“阿宝,你应该很早就去翡翠宫,拜乌龟大师或者小熊猫大师为师了吧?”王临满心期待。
功夫熊猫世界,有记载最早的功夫,就是从大熊猫一族传出来的。
而《功夫熊猫3》结尾,整个熊猫村的大熊猫,不管是耄耋老熊还是叼奶嘴的小熊,都修炼出“气”,轻轻松松,比前两部里的小熊猫大师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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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那个世界的每一只大熊猫,天生就是武学奇才。
换成自己穿越功夫熊猫世界,别说会走会跑了,刚刚会爬的时候,爬也得爬到翡翠宫,拜乌龟大师或者小熊猫大师为师。
分身既然也是自己,性格没多大区别,也会这么干。
那么已经20岁、修炼差不多20年的天纵奇才阿宝,说不定已经成为超越乌龟大师的大宗师?
功夫熊猫世界可不简单,水很深。
乌龟大师高深莫测,不光活了最少五百年,而且还能如同高僧虹化般进入灵界,甚至能将后来打败天煞的阿宝送回人间。
简直就是“别人练武我修仙”的典范。
而那个世界上,还有比乌龟大师更强的存在。
功夫熊猫世界,真的有神龙!
单凭这一点,功夫熊猫的力量体系就不亚于风云、水月洞天。
当然了,也有区别。
风云世界和水月洞天世界,内外兼修,四十米真气大刀、御剑飞行、操纵地火水风什么的,随随便便,烂大街。
但血肉之躯却并不强悍,普通人就是普通人,顶尖高手也有可能被一刀捅死。
功夫熊猫世界,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世界,除了最顶尖的那一批之外,绝大多数武者靠的是肉身!
“主魂,你想多了。我是你的一缕魂光投胎转世而成,你要养魂我也要。你都花了三年才苏醒,你觉得我要多长时间?”
“多久?”
“三个月前我才苏醒,第一时间来到翡翠宫,正好赶上乌龟大师挑选神龙武者,然后我就理所当然被选中了,现在是乌龟大师的弟子,盖世五侠的小师弟。”
这厮才修炼三个月?
王临瞬间失望了,三个月能有多强?
“那你现在实力怎么样?”
“和盖世五侠差不多吧,比起小熊猫师父差多了,乌龟大师一根手指就能把我碾死。”阿宝很谦虚。
“卧槽,这么强?”
王临对自己太了解了。
死宅一个,身宽体胖,大学1000米跑了四分多钟,勉强及格,平时除了图书馆就是网吧,学校体育馆对他来说就是摆设。
虽然选修武术,但也就学了基础拳法和基础剑法,花架子一个。
这才三个月而已,实力居然都赶上盖世五侠了?
我怎么不知道,我居然是百年难得一遇、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
“真的吗?我信!”
王临打了个响指:“系统,出来一下。”
【有事请吩咐。】
“能不能将阿宝的武功共享给我?”
【可以。只需要将阿宝的相关记忆上传到聊天群上,然后下载便可。】
“那可太好了!阿宝赶紧上传,我好下载!”
“好咧!”阿宝连忙照做。
【消息提示:阿宝上传了名为“功夫大礼包”的群文件】
“行了,你下载吧。”阿宝一副被掏空身体的样子,神色萎靡,瘫坐在地。
又没人取经,上传一丁点儿记忆而已,至于么?
王临懒得搭理那厮,立刻下载。
大量信息涌入脑海,全都和练武有关。
因为只是和武功有关的记忆,体量并不是很大,大概也就相当于一百部4K高清电影,消化吸收起来很容易。
没过多久,王临就将这部分记忆彻底消化吸收,居然没有任何异样感。
“移植自己的东西就是好,连排斥反应都没,丝滑入戏。”
王临很满意。
现在的他,意识层面已经是盖世五侠级别,不过肉身还是死宅滚滚一个,没什么战斗力。
“嚯嚯嚯!”
夜深人静,王临躲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开始了人生第一次修炼。
王临和阿宝虽然都是大熊猫,但还是有差别的。
王临这只大熊猫,一般来说6岁性成熟,繁衍后代,而阿宝十几岁才性成熟。
王临是四肢着地的哺乳动物,而阿宝已经进化到解放双手的层次,和人类一样,面条都能做。
身体结构区别极大。
王临如果从二十米高的树上掉下来,保准当场逝世。
而阿宝从百米高空坠落,连根毛都不带掉的。
阿宝那个世界的动物,特么的一个个都是怪物!
身体结构虽然不同,但并不妨碍阿宝的功夫对王临照样有用。
毕竟,他俩的身体结构差别再大,也比不上不同动物之间的差别。
这功夫,悍娇虎练得,快螳螂练得,他王临当然也练得!
“接下来,修炼!”
之后的一个月,王临每天都会利用一切时间,努力修炼。
白天睡觉吃饭,晚上修炼。
在游客、饲养员的眼皮子底下,他是比以前更懒的蠢萌泰山。
而一旦没人看到,他就会蹲马步、三体式,打拳踢腿。
运动量越来越大,吃的也越来越多。
一身肥膘一如既往。
但隐藏在肥膘下的肌肉,却变得越来越遒劲,充满了力量。
另外。
王临和阿宝不光勤奋练武,而且还一直保持沟通,相互交流心得,进步速度自然比独自修炼更快。
人多力量大嘛!
“还是动物园好啊!”
王临肚皮朝上,躺在太阳底下晒太阳,美滋滋的。
劳逸结合嘛!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
虽然远离祖国,但毕竟是旅美国宝,待遇不是一般的好。
吃的可不光是新鲜的竹子,还有苹果、香蕉、面包、蛋糕,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别的大熊猫有没有因为基因突变而味觉蜕化,尝不出肉味,王临不知道。
至少对他来说,肉的滋味肯定比竹子好一百倍。
他最喜欢吃的,就是肉。
不吃肉哪来的精力习武?
饭量大增的王临,每天吃的肉量,足足是以前的三倍!
“快看,泰山今天居然不跑跑跳跳了,这是转性了还是变性了?”
“可能它知道明天就要回国了,所以很高兴吧。”
“瞎说,大熊猫还能听得懂人话?”
“那可不好说,东方世界那么神秘,那里的动物说不定也很神奇……”
游客的声音传入王临耳朵。
一个月来,他每天听饲养员小姐姐和游客说话,其中绝大部分说的都是美式英语。
习武让他灵台清明,学习能力也有显著提升。
好歹考过英语六级,虽然绝大部分都还给老师了,但现在身处于英语环境中,重新学习倒也不难。
“我要回国了?”
王临心情有些复杂,还没近乡就怯了。
“姐姐,泰山真的要回国了吗?”一个金发卡哇伊小萝莉仰着头问饲养员。
饲养员小姐姐满脸不舍:“是啊,它三岁了,要回去交配了。”
“可是姐姐,圈养条件下雌性大熊猫4岁左右才会性成熟,雄性大熊猫6岁左右进入性成熟,野外的更晚。泰山是圈养的雄性大熊猫,距离性成熟还早着吧?”
“按理说是这样的,不过泰山最近一个月躁动不安,最近的检查结果发现,它体内的雄性激素指标远高于同龄大熊猫,可能是早熟吧。而且本来就和中国那边说好了,泰山三岁就送它回国,我们虽然想失信,但实力和地位不允许啊!”
“呜呜,以后再也见不到泰山了……”
接下来的对话,王临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他整个人都懵了,脑门上一百个黑色问号。
交配?
性成熟?躁动不安?
雄性激素分泌过剩?
听这意思,他明天就要被送回中国,听从组织的安排,找一个从来没见过的雌性大熊猫小姐姐交配生娃,而且大概率年纪比自己还大?
这还得了?
第4章 组团越狱,这里是漫威世界?
“你说什么,你要被送回国配种了?哈哈哈,不行了,你先让我笑一会儿!”
翡翠宫中,正在训练的阿宝笑得满地打滚。
王三岁居然要配种了?
这个梗他能记一辈子!
“别笑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笑我不就是笑你自己?阿宝,你说我是现在越狱,还是回国后再越狱?”王临问。
虽然阿宝是他的分身,都继承了穿越前的性格和记忆。
但他已经穿越了三年,而阿宝更是在另外一个世界生活了20年。
不同的阅历,让他们拥有不同的智慧。
在面临熊生大事的时候,他唯一能商量、能信任的对象,当然是自己。
“当然是现在!”阿宝不假思索。
“为什么?”
“因为你现在越狱,能给老美添麻烦啊!”
“也对。”王临眼睛一亮。
他是旅美大熊猫,是代表两国友谊的国宝。
他要是在美国弄丢了,美国这脸可就丢大了!
虽然这不是他前世的世界,但祖国就是祖国,心里还是亲的。
如果回国再逃走,肯定会连累不少人,还会让老美看笑话,何必呢?
“可问题是,这是纽约啊,国际大都市,这个动物园就在市区,我出去后被监控拍到怎么办?”王临有些犹豫。
阿宝翻了个白眼:“又不是21世纪20年代的中国,哪来那么多监控?真有那么多监控,就不会那么多罪犯了!而且你不会躲着点啊?实在躲不开,远远的扔块石头砸了!”
“那要是被人看到怎么办?被抓回来咋办?纽约警察还是很牛逼的!”
“怕被看到,你别两条腿跑路,四脚着地不就行了?在逃大熊猫没啥稀奇的,被抓了也没人敢虐待你,谁敢虐待大熊猫啊?”
“……你让我在地上爬?你怎么不爬?”
“不想爬就不爬呗!就算有人看到你两条腿跑路,而且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大熊猫,也肯定会认为是穿着大熊猫衣服的人类。谁还能脑子抽了认为是大熊猫成精了不成?又不是华夏的沙雕网络小说作家!”
“有道理!行,今晚就越狱!”王临下定决心。
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功夫熊猫世界。
阿宝刚刚结束和王临通话,忽然响起了钟声。
“1,2,3……一共九下,必有大事发生,难道……”
阿宝脸色大变,连忙来到翡翠宫。
悍娇虎、快螳螂、俏小龙、灵鹤、金猴,盖世五侠都已经到场。
小熊猫师父站在宫门前,脸色凝重,神情悲痛。
“师父,发生了什么?”悍娇虎抱拳。
“大龙……越狱了。”
“什么?”
盖世五侠脸色大变。
大龙是一只雪豹。
它从小被小熊猫师父收养,是师父的第一个徒弟,也是最引以为豪的徒弟。
大龙天赋异禀,资质极高,年纪轻轻就成为功夫大师。
他一直想得到神龙卷轴,成为神龙大侠。
然而翡翠宫的主人乌龟大师,却认为他没资格。
大龙一怒之下大打出手,连小熊猫师父都被他打败。
最终还是乌龟大师出手,将其制服,关押于天牢之中。
那里有绝天绝地的天堑,有连功夫大师都无法突破的机关陷阱,有上千全副武装的精兵。
就连大龙本豹,也被全世界最精妙的机关牢牢锁住,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他怎么可能越狱?
大龙越狱,一定会来翡翠宫,他是冲着神龙卷轴来的!
“师父别担心,我能打败他!您教导我们,就是要让我们来保护翡翠宫,保护和平谷,保护所有人。打败大龙、阻止大龙得到神龙卷轴,就是我们的使命!”悍娇虎声音洪亮,信心满满。
她是师父的第二个徒弟,一直将大龙视为超越的对象。
她一直想成为师父最骄傲的徒弟,却一直无法超越大龙在师父心中的地位。
无论她多么努力修炼,在师父眼里,都比不上大龙。
现在机会来了。
她要亲自打败大龙,证明自己!
“不,你不是他的对手,你们都不是。”小熊猫师父摇头。
悍娇虎神色黯淡。
灵鹤说道:“师父,大龙一定不是您的对手。”
小熊猫师父叹了口气:“我,我……恐怕不行。”
若论实力,他一点都不比大龙差,盖世五侠联手都打不过他。
但他无法对大龙下死手,因为大龙是他最骄傲的徒弟,也是他的养子。
当年不能,现在也不能。
他过不了心里那关。
在面对大龙时,他无法保持内心的平静。
“没关系,我们还有乌龟大师,一百个大龙也打不过乌龟大师!”金猴叫道。
小熊猫师父又是一叹:“乌龟大师再也不能阻止他大龙了,他……魂归灵界了。”
“什么,乌龟大师走了?”
盖世五侠浑身一震。
活了五百多年、创建翡翠宫、将功夫传遍整片大地的乌龟大师,气数已尽了?
“阿宝,你是乌龟大师选中的神龙大侠,是我们的希望,我们只能靠你了。”小熊猫师父看向阿宝。
“师父放心,大龙敢来,我弄死他!”阿宝重重点头。
神龙卷轴空无一字,他当然知道。
但他根本不担心。
原来的阿宝能打败大龙,现在的他当然也能。
原来的阿宝,能将食物作为动力,努力修炼。
而他的动力,可一点都不比食物小!
“接下来,继续修炼!”
夜幕降临,阿宝仍在努力修炼。
悍娇虎却悄然离开,直奔天牢方向。
“阿宝虽然进步极快,单打独斗已经不亚于我,但他毕竟没经历过真正的战斗,没什么战斗经验,不是大龙的对手,我去解决他!”
“我可是堂堂百兽之王,还能打不过豹子?”
她从翡翠宫最高处一跃而下,宛如流星般坠落千米,稳稳落在和平谷的居民楼上,然后如闪电般飞奔。
她的速度太快了,和平谷的居民根本看不清她的动作,甚至看不到残影。
还以为只是刮了一阵风!
没过多久,又有四道身影追了上来。
“俏小龙,快螳螂,金猴,灵鹤,你们别想拦我!”悍娇虎一边跑一边叫。
“我们不是来拦你的。”
“什么?”
“我们都是师父的弟子,当然要并肩作战!”
盖世五侠相视一笑,朝着远方飞奔。
与此同时,王临飞石打碎监控摄像头,一巴掌拍开铁门,离开大熊猫展览馆,大摇大摆的走向外面。
二更时分,万籁俱寂。
整个动物园一片安静。
饲养员小姐姐和管理员老大爷,下班的下班睡觉的睡觉,就连值夜班的都在休息。
不过也有夜猫子。
而且还是大猫。
“嗷呜!”
一头孟加拉虎看到王临越狱,立刻扯着嗓子大吼。
大哥,带上我啊!
“嗷呜!”
“啾啾!”
“咩!”
其他动物纷纷被惊醒,然后全都惊了。
大熊猫不都是爬的么,还会走的?
“闭嘴!”
王临眼一瞪,孟加拉虎叫得更欢了。
“小样,我堂堂功夫熊猫,还镇不住你这只大猫了?你以为你是悍娇虎啊?一熊二猪三老虎,悍娇虎我也不带怕的!”
王临捡起一块砖头,随手一扔,没用多大劲儿。
快,准,狠!
不算太重的砖头,在千斤巨力的加持下,重重砸在了孟加拉虎的脑门上。
这只大猫眼一翻,晕死过去了。
看到这一幕,金丝猴、丹顶鹤、亚马逊森蝻等被惊醒的动物,全都惊呆了。
那个圆滚滚的东西真的是大熊猫吗?
该不会是基因突变的银背大猩猩吧,都会使用工具了!
“拜拜了各位!”
王临轻巧的越过围墙,看向远方一望无际的高楼大厦,深呼吸。
“这就是自由的气息吗?谁说香甜来着?明明有点儿臭!”
站得高,看得远。
熊猫展览馆那么小,又被围墙阻隔,他就像被困井底的青蛙,除了饲养员小姐姐和游客之外,只能看到并不蔚蓝的天空。
而现在,他的视野再也不受限制,看到了一栋栋高楼大厦。
这是一座由钢筋混凝土铸成的钢铁城市,更是一座外表光鲜、阴暗中隐藏无数罪恶的国际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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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不夜城。
高达数百米的墙体上,播放着一个个陌生或者熟悉的广告、新闻。
其中一则吸引了王临的注意。
“斯塔克工业?”
“这里是漫威世界?”
第5章 熊猫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第一滴血!
“漫威世界吗?看来我的梦想有希望实现了!”
王临浑身一震,斗志昂扬,干劲十足。
从《尚气与十环传奇》到《复仇者联盟10》,不知道多少国人想把漫威影业给扬了,或者穿越到漫威世界,将其整个打穿,让神盾局改姓社。
而现在,他真的有机会!
当然,想要打穿漫威,肯定没那么容易。
先不说OAA、超越者、分子人、凤凰之力、生命法庭之类,一个念头就能毁灭宇宙的大佬。
就连单体宇宙内部,都有天神组、观察者、宇宙长老、天父等毁天灭地级别的存在,有些一口就能吞下整个银河系。
而地球,绝对是整个漫威世界最危险的地方,之一。
它是永恒之心,内部沉睡着天神组中的佼佼者,沉睡天神提亚穆特。
它环绕的太阳之中,孕育着天神组的胎儿。
环绕它的月亮上,有一座存在了几千年的古老异人城市,其中还有实力强悍的黑蝠王。
外太空中,常年有斯库鲁人和克里人的飞船环绕监视。
和地球同属于世界树体系的阿斯加德、华纳海姆、约顿海姆等八界中,生活着体质远超人类的神族、矮人、巨人和精灵,其中就有好些个天父级别的存在。
就连地表的人类文明中,也隐藏着永恒族、异常者、异人族、阿斯加德人、恶魔等几十个极度危险的种族。
最可怕的还是人类本身。
不管是卡玛泰姬、三大圣殿的法师,还是难以计数的变异者,再或者被知识诅咒的疯狂科学家们,被维度之主、地狱领主看中的幸运儿,就没一个好惹的!
当然,王临不惧。
毕竟,他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功夫大师,和盖世五侠一个级别。
虽然体质远不如盖世五侠,比不上另一个世界的同族,没有撞碎好几堵墙毫发无伤的本事。
但意识一点都不差。
而且一个月的习武锻炼,让他体质远超同族,力量和速度最少翻倍。
超越大熊猫的体质,加上阿宝的武功,现在的他就算不能吊打美队,肉搏能力也绝对超过正常人类巅峰,比如黑寡妇、鹰眼、惩罚者之流。
托尼·斯塔克还没被绑票呢,绿巨人浩克还在不知道什么地方躲着呢,雷神托尔还没来地球呢,美队还在冰层睡大觉呢!
现阶段,整个纽约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熊猫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只要不被几十条枪堵在小巷子里,就算和最大的黑帮硬刚,王临也不带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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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被别人看到的概率,王临一路跑酷,根本不走地面,只走楼顶,看到了不少别人看不到的风景。
家家关门闭户,正常人绝不在黑夜出行,偶尔在街道上闲逛的,要么是黑帮要么是流浪汉。
这是中华大地看不到的风景。
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
王临的想法很简单: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老美地广人稀,只要离开城市进入农村,天高任鸟飞,地大凭熊走,想怎么狩猎就怎么狩猎。
等成为荒野之王,神魂强大到一定程度,多搜索几个分身,得到足够多的好处,实力提升到能硬抗核爆的层次,再返回纽约也不迟。
到那时候,只要不招惹奥丁、古一之类的大佬,可以说高枕无忧。
然而,王临还是小看了这个国家的混乱和阴暗。
“快,抓住那家伙,别让他跑了!”
“敢和我们黑手党作对,我看他是不想活了!”
“他中了一枪,跑不了多远,快追!”
砰砰砰!
连绵不断的枪声响起,成功吸引了王临的目光。
居高临下,他看到十几个持枪大汉,追杀一个蒙面大汉,一路狂奔。
那个蒙脸大汉也有意思,不光蒙脸,连眼睛都蒙上了,只露出嘴巴和鼻子。
是个盲人!
有些人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他腾挪躲闪,虽然左臂受伤,但还是准确避开后续子弹,将持枪大汉远远甩开。
血在***神遭受折磨,精力不断流失。
那人虽然身手不错,五感敏锐,但也绝对逃不了太长时间!
“蒙着眼的盲人,行走在黑夜的游侠,强大的五感,年轻的身体,没记错的话这里是地狱厨房……他是【夜魔侠】马特·默多克?”
王临只是看了一眼,就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不是他多聪明,而是对方特征太明显了,但凡看过《夜魔侠》电视剧,都能猜出来。
漫威电影宇宙里,夜魔侠活过了漫长岁月,还帮小蜘蛛打过官司,命硬得很。
但看眼前这情况,他多半活不过今夜?
“看来这里虽然是漫威宇宙,但并不是漫威电影宇宙,至少不是电影里的主宇宙。”
“所以这里的一切,也许和漫威电影宇宙并不完全相同!”
王临正看戏呢,一个到处乱瞥的持枪大汉,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恰好看到了王临。
距离太远,夜幕深沉,他只能看到一个高大壮硕的身影,头悬一轮弯月,身披漫天星辉,压迫感十足。
“该死,那家伙有帮手!”
“射他!”
几个持枪大汉立刻朝着王临射击。
“有病吧你们,不忙着追杀夜魔侠,反而来对付我这个路过打酱油的?”
王临反应敏捷,再加上距离很远,手枪准头有限,滚圆的身躯随便挪了挪,就全部避开。
然后……反击!
他可不是怕事的主。
你不招惹我,我懒得理你。
既然主动招惹我,那就别怪我弄死你!
嗖嗖嗖!
王临抄起一块板砖,朝着其中一个持枪大汉扔了过去。
砖袭!
沉重的板砖在熊虎之力和地球重力作用下,在天空中划出漂亮的弧线,准确命中天灵盖。
“啊!”
伴随着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扔砖头的黑帮应声倒地,瞬间毙命。
First blood!
茫然的灵魂从尸体中飘出,然后被聊天群吸走,转化成纯粹的魂力,涌入王临体内。
王临立刻有一种喝多了的感觉,醉醺醺的。
成年人的灵魂本就不弱。
这种手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的黑帮分子,灵魂肯定比普通人更强。
涌入体内的魂力太多了,都要把王临的灵魂给撑爆了!
“聊天群,麻烦将大部分魂力收走,帮我先存着,以后慢慢炼化……不收保管费吧?”
第6章 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
【本聊天群不是中间商,不赚差价】
【吸收的魂力已存入群空间,群主可随时提取】
悦耳的声音响起。
大部分魂力瞬间消失,王临恢复清醒。
就在这时,他浑身毛发炸起,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连忙偏头。
嗖!
一颗子弹擦着头皮而过,带走了几根黑软柔顺的毛发,射中身后的墙壁。
“好枪法!”
王临抄起几块板砖。
嗖嗖嗖!
又有几个持枪大汉应声倒地。
连孟加拉大猫都扛不住王临的砖袭,何况普通人类?
一砸一个准,一砸一个死。
王临的砖头,威力可比手枪大多了!
“上帝,他是魔鬼吧?他的力量比棕熊还恐怖,反应速度比猫还快,简直就是熊和猫的结合体!”
“我们才十几个人,打不过,回去摇人!”
剩下的持枪大汉见势不妙,一哄而散。
“就这?”
王临无语了。
这年头出来混的,也太不禁打了吧,我还没用力就倒下了?
而且一个比一个怂。
软趴趴的,不够硬气。
老美的去雄化策略,不是一直在祸害东亚文化圈嘛,难道一不小心玩过火了,殃及自己家了?
除恶务尽,王临正要去追。
“嗯……”
一声闷哼,从远处传来。
“夜魔侠”马特·默多克!
那厮软趴趴的倒地,胸口和右腿上分别中了一枪。
乱拳都能打死老师傅,何况乱枪?
他再怎么五感敏锐、反应敏捷,毕竟只是普通人体质。
有时候脑子明知道有子弹射过来了,但身体就是不听使唤。
马特受伤不轻,血流不止,基本丧失行动能力。
如果不管,肯定活不过今晚。
至于先杀了那些人,再救马特?
逃走的十来个人,大概也怕被一锅端了,所以朝着不同方向逃窜。
王临毕竟不是阿宝,普通大熊猫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远不如异世界的国宝,想要全歼谈何容易?
如果不能全歼,那么不管是放走一个还是放走十个,都会招来更多黑帮分子。
有什么区别?
而且对王临来说,这些人逃走什么的,不算坏事。
那些对普通人来说堪比死神的家伙,根本不是强敌,而是外卖。
他们的灵魂对王临来说,仅仅只是可口的美食!
“救人救到底。”
“人生地不熟的,夜魔侠人品还不错,救了他也算有个帮手。”
“而且还是个盲人,看不见,能省掉很多麻烦。”
王临从高空一跃而下,稳稳落地,走到马特面前:“有安全的地方没?找个地方帮你疗伤。”
“你不是来杀我的?”
“你觉得我要杀你,你能活到现在?”
“……第53街和第10街交汇处,那里有一栋公寓楼,二楼靠北的房间。”
短暂的沉默,马特不知道是从心跳、呼吸判断出王临没有撒谎,还是从形势上判断,自己根本没有第二种选择,说出了一个地址。
然而纽约这座堪比哥谭的黑暗城市,王临实在是不熟。
“哪个方向?多远?”
王临一只手拎着马特,几步跳到楼顶。
“三点半方向,3350米。”
“走了!”
王临拎着马特,在风中狂奔,很快来到目的地。
“到了。”
一脚踹开门,王临将马特扔在地上,关门。
“急救箱在柜子里。”马特开口,声音越来越虚弱。
“你左臂、右臂肌肉撕裂,虽然没伤到骨头,但多处血管破裂。胸口处中的那一枪,虽然因为你及时躲避,没有射中心脏,但也伤到了肺部,你确定急救箱有用?躺下别动!”
王临并指如剑,出手如电,封住了马特几处大穴。
血不再流,越来越微弱的心跳缓慢恢复,脉象逐渐稳定。
“行了,死不了。”
王临这才找出急救箱,开始包扎,同时说道:“你的心跳速度不该这么快,呼吸明显比刚才粗重,嘴唇、舌头和喉咙也动了几下,你好像想说什么?想说就说吧,憋着难受。”
马特心里一惊。
这家伙居然和自己一样,能听到别人的心跳和呼吸声?
也对。
连东方神秘的功夫、点穴都会,身手明显比自己强不少,能听到心跳和呼吸声,没什么好惊讶的。
“我怕说了你会灭口。”马特有些犹豫。
“你要是不说,我现在就灭口。”
“……好吧,这是你让我说的,你不是人!”
王临手一抖,剪掉了马特的一块肉。
剧烈的疼痛让他皱起了川字眉,牙关紧咬,肌肉紧绷,冷汗直冒。
“不好意思,我胆子小,你吓到我了。”
王临一边继续包扎,一边善意提醒:“我给你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你再说一遍,你看我像不像个人?”
“不像!”
此时的马特还很年轻,刚毕业没多久,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很耿直。
幸好他遇到的是王临,而不是黄大仙。
“你说我不像人,那像什么?”
“像来自中国的国宝,大熊猫。不,不是像,你就是大熊猫!”马特斩钉截铁。
王临:“差点忘了,你的感知能力远超常人。让我猜猜,你是根据血液流速、心跳幅度、呼吸频率和肌肉骨骼的摩擦震动,判断我的身体结构和人类完全不同,而你去动物园看过大熊猫,所以判断出了我的身份?”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能力?”
“你猜?”
电视剧里的夜魔侠,能力远不如漫画里强悍,比起小蜘蛛彼得·帕克差远了,街头英雄级别,这让王临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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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真正的夜魔侠,五感居然强大到这种程度!
不过还是不够强大,不然也不会被十来个黑帮揍成这样,距离巅峰差远了。
“师父说得没错,东方果然神秘,不光有会说话的大熊猫,而且还是了不起的武术大师。你的格斗能力,在我知道的人里,最少能排前三!”
马特问道:“你是成了精的大熊猫,还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变成大熊猫的人?”
王临挑眉:“你很了解大熊猫?那你会中文吗?”
“会一点。”
“那你知不知道,中国有句老话,叫‘好奇心害死猫’?”
“观察者的好奇心,有可能害死薛定谔的猫?”
“还能开玩笑,看来你状态不错。”
王临帮马特缝好伤口,再次发问:“那些人为什么追杀你,他们是哪个帮派的?”
第7章 你知道金并是谁吗?
“我发现他们拐卖妇女儿童,贩卖毒品,走私军火,破坏了他们几次行动,所以他们才追杀我。至于是哪个帮派的,我不知道。”
马特无光的双眼看向王临:“你可以走了。”
“过河拆桥啊你!”
王临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就怕拆的不是我的桥,而是你的命!你招惹的那些人,恐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追过来吧?而且还会带来更多帮手!”
他又不是网络小说主角,也没有作奸犯科的经验,哪来的反侦察能力?
虽然一路上高来高去,避开了很多人的眼睛。
但对方既然能将夜魔侠逼到绝境,肯定势力庞大,人手众多,不乏专业人士,追踪自己不难。
那些黑帮的同伙,恐怕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最重要的是,王临改主意了。
他本打算离开城市,前往农村或者荒野猎杀动物,吸收魂力不断变强。
但现在,他决定留在纽约。
动物的灵魂,哪比得上人类的灵魂?
杀十只老虎得到的魂力,恐怕还比不上一个人!
而那些手上沾染鲜血的黑帮分子,他们的灵魂比普通人强大得多。
纽约那么多黑帮,何止上万,甚至十万?
而且还有和黑帮一样可恶的警方、资本家、政客。
如果将这些人全部杀光,自己的神魂将会强大到何种程度?
又能通过神魂共振的方式,搜索到多少分身?
漫威世界那么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极度危险的超级反派,或者超级英雄盯上自己。
要不了多久,钢铁侠就会诞生,绿巨人就会出现,雷神托尔和他的兄弟洛基也会来到地球。
他必须抓紧时间,用最快速度变强。
“我不能连累你。”马特摇头,活脱脱刚出校门的五好青年。
王临呵呵:“说的好像我现在跑路,那些黑帮能放过我似的。”
马特想了想,说道:“你连夜离开纽约,去荒野,去农村,不行就去森林,去山上。凭你的能力,活下来不难。”
“但也活不好吧,谁给我做好吃的?吃不好睡不好,没意思。”
“那你去附近的动物园,或者直接去警察局,会有人把你送回中国,你一定会得到最好的待遇。别说追杀我的只是黑手党,就算是神盾局和CIA,也不敢去中国撒野……小心!”
马特话音未落。
一连十几颗子弹破窗而入,伴随着漫天的玻璃渣,直取王临的脑袋。
快!
准!
狠!
很显然,对方都是常年混迹黑道的专业人士,枪法不亚于纽约警察,其中说不定就有参加过战争的退役老兵。
如果是平时,这种级别的袭击肯定没用。
凭马特强大的五感能力,早在那些人瞄准前,他就已经察觉,第一时间躲避,乃至反击。
但现在,他虽然脑子表示很容易,身体却很诚实。
不行就是不行。
所以他只能第一时间出声提醒。
然而他话音未落,就看到王临一把抄起桌子,挡住了所有子弹。
“有毛病啊,不打你打我!”
王临反手将桌子扔了出去。
轰!
伴随着一声巨响和两声惨叫,王临拿下了双杀。
Double kill!
“对方人太多,我们从另一侧的窗户逃走!”马特挣扎着就要爬起来。
“就你现在这样,还想让我带着你逃?拖油瓶!找个地方猫着,我来解决那些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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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临哼了一声,扫了一眼整个房子。
这里不说是富丽堂皇,也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除了简单的床、柜子、桌子、凳子之外,也就厨房里有不少锅碗瓢盆、刀叉之类。
“足够了!”
王临闪身滚入厨房,一手抄起平底煎锅,一手不停的抓起盘子、刀叉,以极快速度扔出去。
嗖嗖嗖!
接连不断的破空声后,是一声声惨叫。
只要被王临盯上,这些普通人体质的黑帮,根本没有活下来的机会。
必死无疑!
“该死,那家伙根本不是人,是被撒旦附体的恶魔!”
“别用枪了,用手榴弹,炸死他!”
“我来!”
某个单身20年的黑帮小弟,一向以臂力著称,此时主动请缨。
只能说,年轻人就是有冲劲。
他一手一枚手榴弹,朝着王临扔了过去。
“好东西!”
王临反手扔出去两个盘子,将手榴弹砸了回去。
“操,快跑啊!”
黑帮老油条们破口大骂,撒腿就跑。
而那个扔手榴弹的愣头青,还没反应过来呢,就看到手榴弹在面前爆炸。
轰轰!
愣头青被炸飞了!
两个盘子也被炸碎,翻飞的碎片宛如子弹般,射入了好几个黑帮身体。
killing spree!
还活着的黑帮魂儿都被吓飞了,头也不回继续跑。
“小样,距离这么近要是还让你们跑了,我王临的姓倒过来写!”
王临追了出去。
“小心!”
马特强忍着剧痛爬起来,一瘸一拐出门。
就在这时,王临已经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已经被打晕的黑帮分子。
Aced!
“好快!”
马特心里一惊。
这才多久,那么多黑帮就团灭了,而且一个个还都拿着枪。
如果眼前这只大熊猫的战斗力是5,那么自己就是个1!
“这地儿不安全了,换个地儿审讯?你还有其他安全屋没?”王临问。
“……有。”
十分钟后,两人来到了三公里外的另外一个房间。
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是因为状态稍稍恢复的马特,拼着蓝量耗尽开大,用超强听力找到附近醒着的可疑之人。
王临拎着马特一一避开,确保不会被任何人追踪。
短时间内,他们安全了!
“你来审吧,我不懂这个。”
王临将昏迷的黑帮扔给马特,找张床舒舒服服的躺着,内心说道:“聊天群,来点儿魂力。不要太多,细嚼慢咽利消化。”
前后连一个小时都不到,王临足足杀了四十多个黑帮分子,积攒了大量魂力。
此时,少量魂力流入体内,宛如小溪涓流一般,变成了滋养灵魂的养分。
实际上,四十多个黑帮分子的灵魂去除杂质后,魂力总量也就相当于十来个王临。
因为是第一次,王临有些不熟练。
整整一个小时,他才消化吸收相当于自身灵魂十分之一的魂力。
而他的灵魂强度,更是仅仅提升了百分之一。
越是强大的生物,料肉比越高。
就算是圈养的肥猪,也要两三斤饲料才能长一斤肉,何况王临?
王临体质远超地球上所有常规动物,再加上运动量太大,吃十斤肉也长不了半斤。
而灵魂的提升,远比肉身更难。
仅仅一个小时,灵魂强度就提升百分之一,而且毫无副作用,这是任何秘法神通都无法做到的。
聊天群赋予的这项能力,堪称神技!
“一个小时百分之一,只需要几天时间,我的灵魂强度就能提升一倍。”
“灵魂越强,消化吸收魂力的速度也就越快,灵魂强度提升的速度也就越快,类似于银行贷款的复利,驴打滚。”
“所以,只要有源源不断的魂力供应,那么只需要一年,我的灵魂强度就能提升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王临摩拳擦掌,干劲十足。
“审出来了。”
马特一拳将黑帮分子再次打晕,脸色凝重:“他是威尔逊·菲斯克的手下。”
威尔逊·菲斯克?
不就是号称“黑道帝王”的金并么,夜魔侠、惩罚者、蜘蛛侠的死敌。
当然,现在这个时间节点的金并,势力应该还没强大到那种程度。
否则刚才过来的,就不是几十个持枪大汉,而是靶眼、徘徊者、绿魔、蝎子、墓石等赫赫有名的超级反派。
“你知道威尔逊·菲斯克是谁吗?”王临问。
第8章 金并:纽约不允许有这么牛逼的人存在!
“不知道,听都没听过。”马特摇头。
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他才会脸色凝重,心情沉重。
纽约有很多黑帮。
地狱狂犬,爱尔兰黑帮,墨西哥黑帮,意大利黑手党,日本山口组……没一个好对付的。
自从化身夜魔,这些大大小小的帮派,他多多少少都打过交道。
自然知道其中都有哪些大人物。
但他从未听说过威尔逊·菲斯克!
此人要么刚刚崛起,要么隐藏太深。
如果只是刚刚崛起,怎么可能比地狱狂犬那帮人还难对付,将自己逼上绝路?
更可怕的是,就连刚刚审问的黑帮分子,居然也只知道威尔逊·菲斯克这个名字,从来没见过真人。
“威尔逊·菲斯克,我一定会查出来你是谁!”
马特下定决心,然后睡觉。
查案什么的,明天再说吧。
王临则是一边睡觉,一边消化吸收魂力。
一觉醒来,他的魂力足足增加了百分之七,精神焕发,满面红光,神清气爽。
灵魂变强,不管是记忆力、理解力,还是观察力、创造力,甚至反应速度和六感,都会相应提升。
王临一点都不怀疑:
现在的自己,最少能打之前的自己……三个!
马特起床,脸色红润了些。
这厮虽然是普通人体质,但好歹是正常人类巅峰之一,恢复力不错。
一夜修养,只要强忍着身上好几处疼痛,像正常盲人那样自由活动,问题不大。
“我走了。”马特整理了下衣服,洗把脸,就要出门。
“干嘛呢?”王临问。
“上班。”
“上班?你还要上班?”王临哑然失笑。
也对。
超级英雄也是人,也要吃饭。
夜魔侠可不是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不上班哪来的钱?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你自己开律师事务所?”
“不,我在罗克森公司的法务部工作。”马特回答。
王临愣了愣。
罗克森公司,这可不是什么普通公司,可以说大名鼎鼎。
它是全美最大的石油公司,也是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甚至涉足武器制造、化工、生命科学、重型机械等领域,是斯塔克工业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和罗克森公司相比,汉默工业就是个屁。
很多超级英雄、超级反派,都和罗克森公司有关。
这个公司,简直和奥斯本集团有的一拼。
夜魔侠居然在罗克森公司上班?
“我建议你自己开个律师事务所,凭你的能力,肯定比在罗克森公司赚得多。”
王临伸了个懒腰:“先别急着上班,帮我买点吃的,两顿没吃了,肚子都快饿扁了。我饭量比较大,就按照你平时饭量买十份吧,应该勉强能吃个七八分饱。对了,肉不能少。”
马特:“……”
你是大熊猫还是猪啊?
不对,猪的饭量好像真不如大熊猫。
十分钟后,本来就没什么钱的马特,钱包又瘪了不少。
一想到王临只要不走,就得每天给王临买吃的,他要多不爽有多不爽。
就自己那点儿工资,还真不一定养得起。
可问题是,这只大熊猫不光是某个东方大国的国宝,而且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大熊猫真金贵。”马特嘟囔,拔腿就走。
王临一边干饭,一边吸收魂力,一边和阿宝语音聊天。
“大龙越狱了,忙着修炼对付他呢,有事快说。”阿宝打了个哈欠,大半夜被小熊猫师父拉起来操练,到现在还没睡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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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越狱了?
王临连忙问道:“盖世五侠昨晚偷偷摸摸跑去对付大龙了?你怎么不跟着去?”
悍娇虎等人,连小熊猫大师都打不过,怎么可能是大龙的对手?
不过如果算上阿宝,那就不一样了,说不定真能让大龙出师未捷,中道崩殂。
“我去干吗?反正大龙又不会杀了他们,有这时间还不如继续修炼,让他们五个去呗!少年人年轻气盛,就该让他们出去历练历练,栽跟头不是坏事。”阿宝一副“前辈高人”的口气。
王临懒得和这厮废话,将昨夜发生的事说了一遍,问道:“要枪不?我送你一把,一枪崩了大龙?”
干翻那群持枪大汉后,王临顺手捞了一把,结果发现用不了。
扣扳机那地儿太小了,手指插不进去!
不过阿宝比他小一圈,身体结构也有区别,使使劲说不定能插进去。
有时候吧,太长太粗太硬也不太好。
“手枪不行,狙击枪、重机枪都不够格,火箭炮还差不多,还得是发射速度极快的那种。”阿宝摊手,耸肩。
开什么玩笑!
从几千米高坠落都毫发无伤的功夫大师,是区区手枪能解决的?
挠挠痒还差不多。
第二部的原版阿宝,在领悟了太极之道后,可是连炮弹都能空手接住的!
大龙的实力,虽然比不上第二部的原版阿宝,但也差不了太多。
火箭炮能不能将其轰杀,都不好说。
大龙的速度比盖世五侠还快,扛不住难道还躲不开?
那厮的硬实力,直追《无敌浩克》里暴怒的绿巨人浩克!
“那算了,你自求多福吧。”王临没辙了。
他现在一穷二白,还真弄不到火箭炮。
不过等到要对付沈王爷的时候,自己应该已经混得不错了,说不定能送阿宝一些大威力热武器,比如杰里科导弹、“前妻”之类。
“我这边你就别管了,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别等我干掉了大龙,你还被金并按在地上摩擦。”阿宝嘲讽。
王临:“呵呵,就他?信不信我一屁股坐死?”
阿宝:“别大意啊!没记错的话,金并不光身高超过两米,体重超过200kg,和你差不多一个吨位,而且体脂率低的吓人,全身98%都是肌肉,就连衣服材质都是防弹的,还和手合会有关系,手合会那群人实力可不弱,你别阴沟里翻船。”
王临:“你话里有话?有什么好处赶紧交出来。”
阿宝:“……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果然还是你。你应该已经吸了不少魂力吧?我昨晚专门去了一趟藏书楼,帮你找了几种不错的灵魂秘法,你练试试。”
王临:“自己人就不说谢了,回头我想办法给你弄几枚核弹玩玩?”
阿宝:“滚!”
核弹哪那么容易操控?而且威力太大,一个不小心就会玩火自焚。
他可不想变成从核爆中走出的男人,换成量身定做的钢铁侠战衣,还差不多。
阿宝上传,王临下载。
说是灵魂秘法,其实是一本线装古书,作者是功夫熊猫世界五百年来第一人:
乌龟大师。
这本古书上,记载了好几种威力不弱的武功,只有灵魂足够强大才能修炼。
比如催眠术、读心术。
比如强化感知。
乌龟大师活了最少五百年,灵魂强大到不可思议,甚至能从灵界感知到人间任何生灵的存在,神念传音。
这哪是功夫大师,活脱脱龟仙人嘛!
王临的灵魂强度,虽然远不如乌龟大师,但也远超阿宝和盖世五侠。
这些灵魂秘法对他来说,正好合适。
“阿宝,谢了。”
王临一边继续吸收魂力,一边修炼灵魂秘法。
……
一座几十层高的大厦顶层,“金并”威尔逊·菲斯克脸色平静,得力助手“詹姆斯·韦斯利”站在一边汇报。
“俄罗斯人那边最近不太顺,运送毒品的生意被破坏了好几次,这个月的销量足足下降50%。”
“告诉他们,三天内必须解决,不然就解决他们。”
“第44街和第11街交汇处的那栋公寓楼,谈判上遇到了一点小问题,有几户不想搬,高夫人那边又催了,她对您很不满,认为您能力不行。”
“你亲自去解决,高夫人那边我去解释。”
“昨晚的行动失败了,死了几十个人,对方有帮手,实力很强,我们的人根本来不及反抗,就被团灭。”
“嗯?”
金并脸色变了变。
能以一己之力团灭几十个持枪黑帮,自己都未必能做到。
纽约绝不允许有这么牛逼的人存在!
“老板,要不要加派人手,动用重武器?最近刚到了一批货,汉默工业的,火力很猛。”韦斯利问。
“不,动静太大了,万一引起神盾局注意,就麻烦了。”
“那要不要请高夫人帮忙?”
“不,你去找吉冈信,让他派人解决。”
“是,老板。”
韦斯利连忙照做。
金并转身,透过宽大的落地窗,看着太阳底下繁华的国际大都市。
迟早有一天,这座城市将会是他的,但不是现在。
“高夫人……”
金并脸色阴沉。
他真的很不想见高夫人。
高夫人有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眼睛,她背后的势力深不可测。
哪怕高夫人坐着他站着,他都感觉低了高夫人一头。
因为他的所有心思和手段,高夫人都能看透。
除非迫不得已,他绝不会向高夫人求助。
吉冈信不同。
吉冈信是日本黑帮高层。
虽然实力很强,但城府不深,更容易利用。
“日本人出手,不会失手,麻烦很快就能解决。”
“高夫人代表的手合会,让我买下第44街和第11街交汇处的那栋公寓楼,到底想干什么?”
金并眉头紧锁。
信息不对等,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手合会费尽心尽想要那栋公寓楼,不光派来了高层之一的吉冈信,就连五根手指之一的高夫人也亲自出面。
手合会在乎的不是那栋楼,而是那块地。
那栋公寓楼的地下深处,一定埋藏着惊天动地的大秘密!
第9章 岛国余孽,过来受死!
夜幕降临,马特处理完最后一份文件,起身,面无表情。
这一整天的工作都不太顺。
他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能力很强,现在却被上司打压,根本没有升职空间。
小兵一个,薪水不高。
如果是以前,那还没什么。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但现在不一样。
安全屋里住着一只特别能吃的国宝,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马特,去酒吧喝两杯?”弗吉·尼尔森提议。
他是马特的大学室友。
如果说马特是学神,那他也勉强算得上学霸。
每一个校花都有一个土肥圆闺蜜,每一个校草都有一个矮穷矬哥们。
红花总要绿叶衬。
内德是用来衬托蜘蛛侠的,弗吉是用来衬托夜魔侠的。
马特摇头:“不去,我晚上有事。”
弗吉眼睛一亮:“有约会?”
马特:“雄的。”
弗吉瞬间兴趣全无:“那算了。”
马特沉默三秒,问道:“弗吉,你觉得我们开个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行啊!我早就不想干了,罗克森公司真抠门!”
两人一拍即合。
“那行,注册、租房什么的你负责,我先出去一趟。”
“凭什么?”
“就叫【尼尔森·默多克律师事务所】怎么样?你的姓在前,我的姓在后,你是老板,我给你打工。”
“这可是你说的!”
两人双双辞职,分头行动。
下雨了。
黑云压城,夜幕深沉。
马特撑着天堂伞,独自走在悠长、悠长而又寂寥的雨巷,忽然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不好!”
马特一个前滚翻,避开忽然出现的日本刀,一颗心砰砰跳。
太危险了!
就差一公分,他就被抹喉了!
时隔多年,马特内心深处又一次涌现出无尽恐惧。
上一次是眼瞎的时候。
当时他才8岁,什么都看不见,这让他脱离了熟悉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恐怖。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
那些毁掉他眼睛的放射性原料,意外增强了他的其他感官。
黑夜夺走了他并非黑色的眼睛,却给了他另一种光明。
他什么都看不见,却比正常人看得更清!
敏锐的触觉,让他身体的整个神经系统得到增强,不但可以让他感受平衡,使他拥有超越常人的神经反应,而且还能根据风吹过身体的流动触感,判断出任何人的体型和动作。
增强的听觉,让他能够听到几个街区以外的声音,整个城市在他的脑海中就如同一个立体图像,他可以从20英尺远的地方听到心跳,还可以通过心跳微弱的变化来检测他们是否在撒谎,简直就是人形雷达和人形测谎仪的结合体。
而他的嗅觉,足以区分个体的天然气味,并记住并识别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掩盖。
他的味觉也异常强大,甚至能够检测到椒盐卷饼上的盐粒数量。
除此之外,他还拥有强大的第六感。
而现在,这些都没用了。
他没听到任何除了自己之外的脚步声、心跳声,也没有闻到任何明显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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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对方出手的那一刻,长刀划过空气发出了细微声音,一刀下去他已经是一具尸体。
对方很强!
不光出手又快又准,而且还经过最专业的训练,连心跳都能控制,多半是从某岛国跑过来的忍者。
纽约怎么会有这么多怪物!
刷刷刷!
忍者越来越多,配合默契。
又瞎了一次的马特,根本不是对手,很快就被长刀割破血肉,伤口发麻。
刀上有毒!
虽然不是见血封喉的剧毒,但对他来说更可怕。
神经性毒素!
能让神经麻痹、让他反应速度越来越慢的神经毒素!
“能救我的,只有它!”
强大的意志力和体质,让他不顾一切的冲向安全屋,内心却无比绝望。
太远了!
他很清楚,自己根本到不了安全屋,见不到王临。
除非王临和他一样,都有超强感知能力,远隔几个街区感知到他有危险,然后以迅雷之势赶来。
否则,他死定了!
……
安全屋。
饿了半天的王临后悔了,早上应该让马特给自己囤几十斤熟肉,当然一百个汉堡也行,双层牛排的那种,再加一百瓶肥宅快乐水。
消化吸收魂力是高强度体力活,干多了本来就容易饿。
何况他也就早上吃了一顿,中午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当然,收获颇丰。
昨晚弄死的那些持枪大汉,所有魂力全部消化吸收,他的灵魂强度足足是一天前的1.5倍。
龟仙人……乌龟大师那本书上的灵魂秘法,本来就没什么难度,只要硬件达标就很容易练成。
本来就是功夫大师的他,感知能力远超常人。
完全可以听到三十米外那栋楼11层靠南房间里,小情侣说话的声音。
而现在,他的感知能力足足增强了好几倍。
别说正常说话。
就连说悄悄话,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感知能力太强也不好,容易伤身呐。”王临感慨,肚子又叫了几声。
“马特怎么还不回来,难不成我还得自己出去找吃的?”
王临放开精神,寻找附近的零元购超市。
忽然,他听到了金属和砖石碰撞的声音,然后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哪怕倾盆大雨打湿了整个世界,也无法掩盖那刺耳的声音,以及刺鼻的气味。
“难道是马特?金并的人找到他了?”
“不行,得去看看!”
刚得到一张长期免费饭票,哪能这么快就没了?
刷!
王临破窗而出,灵活的胖子在一栋栋高楼顶部飞奔,速度直追猎豹。
前后连三分钟都不到,他就已经来到了五公里之外。
大雨瓢泼,能见度极低,却无法遮挡王临的视线。
他目光如炬,瞳孔黑白分明,一眼就看到了被围攻的马特。
此时的马特,遍体鳞伤,不过伤口不深,皮外伤。
按理说不重。
但马特的速度却越来越慢。
而且整个人都不太对劲,仿佛喝醉了一样,东倒西晃。
“中毒了?神经性毒素?”
王临目光横扫,看到了十几道黑红色的身影。
这些人身材矮小,脚步轻盈,一举一动干净利落,个个蒙面,手里拿着修长的日本武士刀,浑身上下藏着不知道多少暗器,衣服上甚至还有血红色的手印,代表一个存在超过千年的古老组织。
千年来,不知道多少灾难的背后,有它的身影。
不知道多少城市的毁灭,是它的手笔。
是它导致了庞贝古城的毁灭,也是它一手策划了通古斯大爆炸、天启大爆炸。
甚至就连两次世界大战中的不少著名战役,也和它有关。
整个人类最近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一直被它的阴影笼罩。
而它的名字,却极少有人知道。
它源自于神秘的东方,源自于“万山之祖”、“万神之乡”、“天帝下都”昆仑。
它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手合会!
“手合会的忍者?”
“岛国孽畜,必须死!”
王临杀机毕露,一出手就是杀招。
他从天而降,顷刻间来到马特面前,一拳砸中一名忍者的胸口。
咔嚓!
伴随着胸骨碎裂的声音,那名忍者胸口凹陷,整个人倒飞十几米,重重落地,七窍流血。
他象征性挣扎了几下,然后不再动弹,死于非命。
“好强!”
“它……它不是人,是一只大熊猫?”
“天照大神在上,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会武功的大熊猫?”
看到这一幕,在场所有忍者都惊呆了,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王临的实力让他们惊讶,真面目更是远远出乎他们的意料,但却无法吓退他们,反而让他们兴奋,血液沸腾。
因为他们接受过最专业的训练,不仅仅是身体训练,还有精神上的训练。
这是岛国祸害众生的武士道精神,让他们不管面对何等强大的敌人,都绝不会退缩。
更因为他们的祖国、民族,和那个将大熊猫视为国宝的国家、民族之间,有血染万里、尸横遍野的深仇大恨。
杀了王临,将是他们和他们家族永恒的荣耀。
而如果能活捉王临,对他们来说,更是天大的荣耀!
“你来了?”
早已经强弩之末的马特,这时候松了一口气,瘫倒在地。
王临来了,他安全了!
“我来了。”
王临无视将他团团围住的十几个忍者,看向50米外的某处:
“是我亲自出手,还是你自己过来受死?”
第10章 太慢了,龟仙人都比你们快!
“什么,还有敌人?”
马特大吃一惊。
让自己险些丧命的十几个忍者,居然不是全部?
这一刻,哪怕被神经毒素麻痹,头脑不清醒,他还是想到了很多。
对于没出手的那个人,王临的重视程度,显然要超过十几个忍者。
这样的强者,哪怕他全盛状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如果对方出手,自己早就死了,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
对方为什么不出手?
为什么刀刃上涂抹的不是致命剧毒,而是神经毒素?
因为对方不希望自己那么快死。
因为自己不光是对方的猎物,还是诱饵。
这些人想杀的,不光是自己,还有王临!
他是极聪明的人,本该想到这些。
但神经毒素和忍者们连绵不断的攻击,让他来不及多想,也想不了太深。
他中计了!
不过马特一点都不担心。
没有人比他更懂王临,更清楚王临的实力。
这些人根本不是猎人,而是主动送上门的猎物。
他们死定了!
“啪啪啪!”
一个高达一米七五的日本忍者,一边鼓掌一边从阴暗中走了出来,嘴角挂着残忍的笑容。
他是手合会高层“吉冈信”,五根手指之一“村上”的得力干将。
“真没想到,狩猎一个碍事的家伙,居然还能碰到一只来自东方的神奇动物,真是意外之喜!”
和其他忍者一样,吉冈信也蒙着脸。
但他内心的狂喜和残忍,连面罩都藏不住。
因为他自认为,已经猜到了王临的来历。
“你来自昆仑,还是大罗天?”
得益于这些年的有效保护,华夏大地上如今有很多大熊猫。
但会武功、会说话的大熊猫,在他看来只有两个地方才有。
一个是手合会五根手指的故乡,昆仑。
另外一个则是早已经销声匿迹,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大罗天!
王临多半是后者。
因为村上向他描绘昆仑盛况时,提到了很多神奇动物,有龙有仙鹤有灵龟,但并没有大熊猫。
而传说大罗天中,有连绵千里的竹海。
那才是大熊猫的宜居地!
“我也没想到,大晚上出来找吃的,居然有这么多美味的晚餐送上门,比昨天晚上还丰富。”王临舔了舔嘴唇。
手合会的忍者,每一个都是精锐。
他们意志力坚定,灵魂强度远超常人,杀死后也会得到更多魂力。
可不就是大餐?
“抓活的!”
吉冈信一声令下,十几个忍者悍然出手。
吉冈信本人也没闲着。
王临的实力让他惊讶,“来自昆仑或者大罗天的神奇动物”这个身份,也让他不敢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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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战就要抱团,哪能一个个送?
忍者这个群体,向来是强者为尊。
能成为村上的得力干将,统率数以千计的忍者精锐,他的实力可想而知。
如果说其他忍者是群狼,他就是下山的猛虎。
虎啸狼群,围猎王临!
“好快!”
中了神经毒素的马特,依然能凭借强大的五感,感知到所有人的具体动作。
其他忍者一如之前。
吉冈信的速度,却比他更快!
他快,王临更快。
普通大熊猫全力奔跑的速度,可达40km/h。
一旦遇到危险,这个速度还能往上提升,50km/h不成问题。
而正常人类奔跑的最高瞬时速度,也仅仅达到44.722km/h,连普通大熊猫都比不上。
何况王临?
每一把日本武士刀上,都涂抹神经性毒素。
哪怕只伤到一点点皮毛,流一滴血,都会中毒,都会让反应速度下降,综合实力降低。
然后就会中更多刀、更多毒。
只要被砍中一刀,胜利的天平就会朝忍者那边倾斜。
大熊猫的皮毛再怎么坚韧,脂肪层再怎么厚实,也挡不住蕴含现代科技的合金刀。
这一点吉冈信清楚,王临也清楚。
但想要伤到他,谈何容易?
“太慢了,你们太慢了。”
“龟仙人都比你们快!”
强大的感知能力,让所有忍者在王临眼里,都像是表演慢动作,类似于子弹时间。
这一点马特也能做到。
不同的是,普通人类的体质,让马特的身体跟不上脑子。
而大熊猫远超人类的体质,让王临完全跟得上。
“啪!”
一掌拍碎了一名忍者的胸骨!
“轰!”
一拳砸碎了第二名忍者的脑袋!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没有一把刀能伤到王临一根汗毛。
前后连一分钟都不到,十几个忍者全部毙命。
唯一站着的吉冈信,也被王临夺走致命的武士刀,扼住命运的咽喉。
“这……不……可……能!”
堵塞的气管让吉冈信难以呼吸,圆睁的双眼中透着恐惧。
单论身手和速度,手合会的所有忍者都不如王临,包括活了千年的村上。
这就是神奇动物的强大吗?
怪不得手握万亿资产、手下精锐上万、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都能弄到的手合会五根手指,千年来一直不敢返回昆仑。
遍地神兽的昆仑,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大!
“威尔逊·菲斯克派你来的?”
“你是手合会高层吉冈信?”
“威尔逊·菲斯克在什么地方?”
“村上在不在纽约,他的老巢在哪儿?”
“对于其他四根手指,你了解多少?”
“高夫人一直都在纽约,她住在什么地方,她的制毒工厂在什么位置?”
“亚莉珊德拉应该也在纽约,她又在哪里?”
“博徒和索旺达的底细你清不清楚?”
王临连珠炮式的审问。
要的就是一个气势!
这些都是他想知道、吉冈信有可能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不能……呼吸……”氧气供应不足,吉冈信脸色都变了。
“现在可以了。”
王临松手,给了吉冈信呼吸的自由。
然后霍然出手,捏碎了吉冈信的双手双脚。
“啊!”
比分筋错骨更剧烈的痛苦,让吉冈信无法忍受。
他接受过专业训练,一般不会叫,除非忍不住。
“我不会说的,有本事你杀了我!”吉冈信满脸嘲讽,根本不怕死。
“你不怕死,是因为手合会的那口棺材和那点儿龙骨,能让你复活?可据我所知,只要砍断你的脑袋,你就无法复活!”王临冷笑。
“你,你怎么知道的?”
吉冈信彻底慌了,连声音都在颤抖。
复生棺和龙骨,是手合会最大的秘密,这只大熊猫怎么知道的?
难道它根本不是大罗天的生物,而是来自昆仑,和“真纯会”那帮人有关系?
难道是“棍叟”那个老瞎子告诉他的?
“就算死,我也绝不会告诉你手合会的任何秘密!”
“我对手合会、对村上大人的忠诚,永远都不会改变!”
吉冈信强忍住内心的恐惧,牙关紧咬。
“是吗?看着我的眼睛!”
王临运转灵魂秘法,眼睛变得深邃起来。
听到王临的话,吉冈信下意识看向王临的眼睛。
等到他意识到不对劲时,已经来不及了。
王临的眼睛宛如深渊,让他整个人都陷入进去,无法自拔。
催眠术!
不过他的潜意识仍在挣扎,这是忍者长期训练的结果。
吉冈信的灵魂强度虽然不如王临,但也极为接近。
催眠术对他来说,效果不大!
这就是王临为什么要先说出手合会秘密的原因。
他要打击吉冈信的意志,让吉冈信恐惧、慌乱。
在吉冈信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动用催眠术,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回答我的问题!”
王临动用第二种精神秘法,读心术。
双管齐下!
“是……是威尔逊·菲斯克请我来的,他嫌你们碍事。”
“我是……吉冈信。”
“威尔逊·菲斯克……很……神秘,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但我和他的助手詹姆斯·韦斯利约好,杀了你们后在第11街和49街交汇处的公寓楼顶见。”
“村上……不在……纽约,他在,在……不!”
吉冈信从催眠术和读心术中挣脱,满脸疯狂:“你……你是魔鬼,能操纵人心的魔鬼!你杀了我吧!”
“如你所愿。”
王临手起刀落,吉冈信身首异处。
他如法炮制,十几个忍者头颅滚滚。
鲜血和雨水混合在一起,染红了小巷。
“你没必要这么残忍,他们已经死了。”马特有些看不下去了。
他从不杀人。
也不希望任何人杀人。
如果他有能力,甚至会阻止王临杀人。
只不过王临每次杀人,他都受伤很重……就算没受伤也无法阻止。
杀人也就算了,毕竟是你死我活的局面。
但杀人后还要砍头,是不是太过分了?
“你没听到吗?手合会有能让人复活的手段。只要这些忍者复活一个,我们就会有无穷麻烦。”王临回答。
马特沉默。
这是事实。
但他还是很不舒服。
“这是解药。”
王临从吉冈信身上搜出一个小玉瓶,扔给马特:“还能不能走路?”
马特点头:“神经毒素进入体内的不多,我体质特殊,免疫力比普通人强不少,刀伤也不深,皮外伤而已,那些人没想让我死得太快……你想干什么?”
解药一半内服一半外敷,马特感觉到头脑清醒了不少。
“去会一会詹姆斯·韦斯利。”
王临淡淡的道:“夜黑风高杀人夜。这漫天大雨,正好洗刷有些人的罪恶!”
第11章 扔掉你手里的玩具,boss战开始!
11街和49街交汇处,公寓楼顶。
詹姆斯·韦斯利西装革履,抬手看了一眼腕表,皱眉。
“一个小时了,也该结束了吧?”
他是一个人来的。
身为金并的助手、白手套,他知道金并几乎所有秘密。
金并一向神秘,除了高夫人、信、负责财务的利兰等寥寥几人外,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不管是爱尔兰人还是俄罗斯人,地狱狂犬还是黑手党,想要和金并合作,或者说为金并办事,都只能见到他。
而为了隐秘,很多事情他也是一个人做。
比如这次。
除了金并之外,没人知道他亲自去了一趟日本人的地盘,请吉冈信出手。
这件事必须隐秘,消息绝不能泄露。
因为以前发生的事表明,敌人似乎有很强的监听能力。
不得不防。
一阵风吹来,韦斯利紧了紧上衣,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感觉到有些不安。
自从跟了金并,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他是真正的精英,为人处世滴水不漏,不管做什么事,都会做好充足准备,将所有情报调查的一清二楚。
虽然他不知道,究竟是谁救了那个在黑夜中捣乱的义警,也不知道那人的真正实力。
但他了解吉冈信,也很清楚吉冈信背后的势力有多恐怖。
那是比金并和整个纽约所有黑帮加起来,更强大的存在。
他曾亲眼目睹吉冈信出手。
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美国大兵,被吉冈信一人一刀团灭,整个过程只用了三分钟。
吉冈信出手时,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就算他走到你身后,你也根本察觉不到。
他出手又快又准。
哪怕他用那把武士刀切断了你的脖子,你前方的战友也无法察觉。
吉冈信,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刺客!
在他看来,除了老板金并、手合会五根手指、神盾局某些7级、8级、9级外勤特工之外,若论单打独斗,整个纽约没人是吉冈信的对手。
出手的不光是吉冈信,还有十几个手合会精锐。
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每一把刀上涂抹了神经毒素。
这个级别的高规格配置,就算去监狱劫狱,也足够了。
对付区区两个人,难道还能翻车不成?
指针滴滴答答的响。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夜风吹拂,韦斯利感觉到越来越冷,冷得让人发慌。
“不行,不能再等了!”
“吉冈信那边,恐怕失手了!”
他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为金并做事,周旋于纽约各大黑帮之中,还能活到现在,他靠的不光是金并的势力、自身的智慧,还有不错的身手和谨慎的性格,以及手里的枪。
然而他刚刚转身,就听到了一个冰冷浑厚的声音。
“詹姆斯·韦斯利先生,这么晚了你要到哪儿去?”
韦斯利脚步一顿,心沉入谷地。
他猛然转身,抬起手中的枪,然后看到了两个身影。
一个身高体壮,浑身是血。
另外一个更高更壮,而且不是人!
“你,你是大熊猫?”
这一刻,韦斯利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颠覆,这个世界向他揭示了神秘莫测的一面。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会直立走路、会说话的大熊猫!
“你……你不是大熊猫,而是穿着仿真大熊猫衣服的人!”
就像阿宝说的那样,正常人谁会认为大熊猫会直立走路、会说话、还会功夫呢?
马特相信,是因为他有强大的五感。
吉冈信相信,是因为他见过同样不可思议的复生棺、龙骨,而且很久以前就听过昆仑、大罗天的传说。
生在美利坚、长在新时代的韦斯利,虽然不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但他绝不相信王临真的是大熊猫!
“你来还是我来?”王临偏头问。
“你来吧。”
“好。”
王临脑袋回正,看向韦斯利:“扔掉你手里的玩具,我会轻一些,让你不那么痛苦。”
“你找死!”
韦斯利扣动扳机。
他枪法很准。
更何况目标那么近,不足20米。
这么近的距离,他就不信射不中!
然而就在他扣动扳机的那一刻,王临身形一晃,已经来到了他面前。
肥硕厚实的熊掌,握住他握枪的右手,稍一用力。
咔嚓!
那只手断了!
“啊!”
韦斯利嘶声惨叫,痛彻心扉。
这辈子他头一次受这么重的伤,经受这种级别的痛苦,根本无法忍受。
他的意志力,远不如吉冈信!
“带我去见威尔逊·菲斯克,或者死,你自己选。”王临居高临下,目光深邃。
这种人,根本没资格让他用催眠术、读心术。
“好,我带你去!”
形势比人强,韦斯利选择背叛。
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忠心的从来不是金并,而是金并的权势和力量。
在死亡面前,他和**枪口下的高卢贵族一样,选择了体面。
“王临,悍娇虎他们五个回来了!”
脑海中响起阿宝的声音,带着无法掩饰的兴奋。
王临挑眉:“盖世五侠回来了?这么快?”
昨天晚上远赴千里之外阻击大龙,今天晚上就回来了,前后连24小时都不到。
这说明什么?
说明大龙只用了极短时间就击败盖世五侠,实力远比五人联手更强。
说明盖世五侠,尤其是灵鹤的速度,绝对比最快的跑车还快!
阿宝:“没错,就是这么快!我跟你说,他们五个都被点穴了,被点穴的灵鹤两个爪子抓着悍娇虎和金猴,金猴抓着俏小龙,快螳螂躺在灵鹤身上,灵鹤就是这么带着他们飞回来的,承受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王临:“……”
我看过电影的好吧,剧情早就知道了,用得着你说?
不过不得不承认,功夫熊猫的世界的动物,果然都是怪物,尤其是盖世五侠之类的功夫大师。
悍娇虎从几千米高的山顶一跃而下,居然没事。
还没有巴掌大的快螳螂,居然有千钧巨力。
体态纤细婀娜的灵鹤,居然能带着加起来将近一吨的悍娇虎、快螳螂、俏小龙、金猴,只用半天就飞了上千公里。
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王临说道:“盖世五侠回来了,大龙也就不远了。”
阿宝:“没错!我现在跟小熊猫师父去拿神龙卷轴,你呢?”
王临:“我已经抓住韦斯利,正在去找金并的路上。看来要不了多久,你我都将迎来穿越后的第一个boss。”
阿宝:“那就看谁先解决!”
一个小时后,王临、马特、韦斯利来到了某栋大厦。
“他就在顶楼,等着我汇报。不过这栋楼属于他,里面都是他的人,周围也到处都是监控,他很快就会发现我们。”韦斯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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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已经被发现了。”
王临抬头,隔着一百多米的距离,和顶楼落地窗前的金并四目相对。
boss战,开始了!
第12章 王临:才一百人?你们被我包围了!
打boss之前,肯定要先清小怪。
整栋楼都属于金并,而且还是他的老巢,所以这栋楼里的每一个生物都是小怪。
什么,还有正常上班的无辜打工人?
现在是深夜,打工人早就下班了,这么晚还留在楼内的,肯定是金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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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有多少人?”王临问。
韦斯利连忙回答:“大概一百人。”
“有枪吗?”
“基本上都有枪,不光有手枪,还有自动步枪、机枪。金并的武器库里什么都有,有大量炸药,还有单兵火箭筒、榴弹发射器,说不定连迫击炮都有,我建议还是先撤退吧!”
“为什么?”
“别说就你们两个人,就算再多十倍,只要金并的人封锁电梯、楼梯等地方,你们根本上不去!整个纽约的司法系统都被金并渗透,他肯定会通知纽约警方,要不了多久就会过来,到时候就走不了了!”
韦斯利不忠诚于王临,当然也不可能对王临忠诚,他只对自己和美金忠诚。
他提议撤退,不是为王临考虑,而是为他自己考虑。
金并是如何对待叛徒的,他最清楚。
一旦交火,最先死的一定是他!
王临:“是吗?这栋楼的供电系统在哪里?”
“地……地下室。”
“很好,你可以走了,你自由了。”
王临一拳砸碎玻璃门,冲入大楼。
马特看都不看韦斯利一眼,紧随其后。
“喂……”
韦斯利张了张嘴,却只来及说一个字,就再也看不到王临的踪影。
跟上去?
他听到了砰砰砰的声音,里面已经交火,就凭自己这点儿能力,冲进去必死无疑。
而且为什么要冲进去,和金并作对,和王临、马特联手?
明明那两个是他的敌人!
当然要离开!
韦斯利立刻转身,撒腿狂奔。
这是他此生跑得最快的一次,比年轻时参加校运动会还快。
距离这栋大楼越远,就越安全。
一秒钟,十秒钟……
韦斯利越跑越远。
他看到了远处的灯光,在这黑夜中点亮,孤悬于远方。
那是希望的灯塔,是自由的象征。
这些年为金并做事,他攒了不少钱,挥霍十辈子都没问题。
干这行太危险,他早就想好了退路,随时能通过走私船离开这座辉煌而又肮脏的城市,远渡重洋前往欧洲。
那是一片自由的天地,金并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
只要过了今夜,他就安全了!
韦斯利越跑越轻快,感觉自己抛弃了一切重负,即将拥抱新生。
忽然他一个踉跄,倒在地上。
一颗子弹从背后穿身而过,直接打爆了他的心脏,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血洞。
“他……还是动手了?”
希望之光在逐渐暗淡的眼睛里熄灭,他感觉到了生命力在流失,身体越来越冷。
此时他终于明白,王临之所以没杀他,就是要把他留给金并。
王临给他的自由,是死亡!
区区一个灵魂而已,没了就没了,王临根本不在乎,韦斯利的魂力还不如那些普通持枪大汉。
他要的就是一个字:
爽!
让韦斯利死于金并之手,让黑暗吞噬黑暗,这让他无比舒爽!
大厦顶楼,金并扔掉TAC50狙击枪,取出手机,拨通了纽约市警察局某位警员的电话。
“带人过来。”
“带多少?”
“能带多少带多少,再派一架直升机过来。”
“是,老板。”
金并挂断电话,拿起了惯用的手杖。
这是一根特制手杖,集成了好几种武器,比任何枪械都好用。
它和他身上特殊材质的衣服一样,都是他生命的保障。
就在这时,整栋楼绝大部分灯光熄灭,只有极少数应急灯亮了起来。
金并脸色瞬间变得阴沉无比。
这栋楼的电力系统,被切断了!
“拦住他们!”
金并下令。
他没有下楼,而是留在这里,关闭所有通往这一层的门。
特制的合金门极其坚固,棕熊都撞不开,火箭筒也没用,只有大量炸药才能爆破。
这里是整栋楼最安全的地方。
直升机要不了多久就会抵达。
到那时候,不管那两个人有多强,都没什么好担心,他将得到绝对的安全。
地下室。
王临扔掉武士刀,动用灵魂秘法,放开感知。
黑暗中,他依然能看到周围的一切,也隐隐听到了最高层金并的声音。
同时听到的,还有马特。
“必须速战速决!一旦警方赶到,我们没有威尔逊·菲斯克犯罪的证据,治不了他的罪,反而会被警方抓捕。直升机更快,会提前将他送走!”
马特沉声道:“黑夜对我有利,我来拖住其他人,你想办法去顶楼对付金并,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他走。”
“不,这些人交给我,你从外面爬上去。”王临断然拒绝。
一个人就是一个灵魂,一份美食。
哪能让给马特?
这些人的灵魂,虽然远不如手合会的忍者强大、纯粹,但那又如何?
质量不够,数量来凑,量大管饱!
“为什么不是你去爬?你比我更灵活,更快。”
“但也比你更重!这栋楼虽然不是豆腐渣工程,但你以为所有地方都能承受我的吨位?万一掉下来怎么办?”
“……总觉得你是在敷衍我。”
“时间不等人,赶紧的,比一比谁快!”
王临冲出地下室,走楼梯来到一楼,继续往上。
这栋楼足够大。
区区百人,根本不可能封锁每一个出入口。
强大的五感,让他能听到每一个人的声音,知道每一个人的具体位置。
黑夜是马律师的主场,也是他的主场。
别看对方有一百人,其实主动权在他手中。
这楼里的所有人,都已经被他包围了!
“一切小心。”
马特也跟着来到一楼,迅速冲出大门。
他侧耳倾听、感知,通过风吹过的声音,大概知道了这栋楼的外部结构。
然后攀爬。
那些极限爱好者,都能空手爬上一座座百米高楼,何况他?
没人能想到,在这无边黑夜中,居然有人试图用这种方式爬楼。
更何况此时整栋楼里所有人,都已经被王临吸引,都以为他和王临一起。
黑夜是最好的掩护。
很快,马特爬到了最顶层,一拳砸碎落地窗玻璃,一个前滚翻稳稳落地,站在了金并面前。
“原来你是个瞎子。”
金并张开双臂:“为我效力吧,我们一起建设这座城市,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好,这也是你希望的,不是吗?”
第13章 本以为是王者,没想到是青铜!
“你想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好?”
马特仿佛听到了全世界最大的笑话。
一个黑帮老大,一个手上沾染了不知道多少鲜血的人,居然说要建设这座城市,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好?
难道不应该是破坏这座城市,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差吗?
“年轻人,这是一座表面辉煌、其实肮脏黑暗,充斥了血腥暴力的城市,隐藏在光辉外表之下的,才是这座城市的真相,多的是我父亲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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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并似乎一点都不着急,越是遇到危险越冷静:“你还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吧?想不想听听他的故事,听听我对这座城市的看法,以及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
“你说。”
马特很清楚,金并是在拖延时间。
但他同样很清楚,刚刚从大楼外部墙体爬了一百多米的他,消耗了不少精力,现在状态并不好。
来的路上,他已经从韦斯利那里知道,金并是一个很可怕的男人。
不光拥有远超常人的庞大身躯,而且还拥有远超常人的肌肉率。
除了极少数特例之外,动物界谁个头大谁战斗力强,人类也不例外。
哪怕全盛状态,他都未必有战胜金并的把握,何况现在?
他同样需要时间!
警察赶过来需要时间。
警方调用直升机也需要时间。
既然金并要拖延时间,那么进攻的主动权就在他手上。
一场战斗不需要太久。
只要确保他和金并其中之一倒下之前,警方的直升机还没有赶到。
那么这场战斗的时机,自然是越往后越好!
“很好,我一直都很孤独,很少有人愿意倾听我的故事,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
“我本以为第一个知道我过去的人,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将会陪伴我一生,没想到会是你。”
金并一边眯着眼睛观察马特,一边不疾不徐的诉说生平。
“我生活在一个悲惨的家庭,有一个粗暴无情、争强好胜的父亲。”
“生活在父亲淫威下的我,从小就很懦弱,被同学欺负了也不敢还手,就像我的母亲一样。”
“那一次,我的父亲带着我找到我同学,将同学和他的父亲打倒在地,然后递给我一根棍子,让我往死里打。你以为他是在为我出气吗?不,他只是不想我给他丢脸。”
“他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出名,好赢得选举,成为有权有势的人。”
“但他失败了。”
“和往常一样,他喝得大醉,疯狂虐待我的母亲。我听到了母亲的惨叫,我知道我如果不做些什么,她真的会被打死。”
“那是我这辈子最勇敢的一次,我从背后偷袭,用铁锤杀死了他。”
“我和母亲肢解了他的尸体,每天晚上将尸体分批扔进河里。”
金并看着马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别告诉我你是一个孝子,你想保护你母亲。”
“不,我不是为了母亲,而是为了我自己。母亲是唯一能保护我的人,如果她死了,下一个被打死的就是我。”
金并指着右边袖口上的纽扣:“所以我一直戴着它,我父亲死亡时衣服上的纽扣,提醒我不是故意那么残忍,我不想成为我父亲那样的人,我不是魔鬼,我是被逼的!”
“不,你是。”
“不,我不是!从那时候起,我就下定决心,要让这个世界上减少罪恶,让这个世界上不再有我父亲那样的人。”金并怒吼。
马特冷笑:“于是你成了比你父亲更残忍、更可怕的黑帮头目?”
“只有暴力才是制止暴力,只有强权才能终结罪恶!只有建立一个强大的黑道帝国,将所有黑帮整合,订立规矩,才能实现我的梦想,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好!黑帮争斗,只会毁灭这座城市,但如果只有一个黑帮,就不会再有任何争斗,任何暴力!”
“那恐怕是你以为的更好,你要让这座城市变成你的城市。历史早就证明,独裁者只会让这个世界更糟。”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还是想阻止我,想毁了我的一切?”
“是的,比以前更想。”
“既然你选择成为我的敌人,那我一定要杀了你!”
“那就来吧!”
马特深吸一口气,出手。
他动作矫健,灵活敏捷,小时候高强度的名师教导,让他成为凡人中最顶级的格斗高手。
强大的五感,让他能清晰判断出敌人的弱点。
虽然身上有伤,但疼痛只会让他更清醒,让他爆发出远超平时的速度和力量。
在金并根本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他迅速靠近,一拳砸向金并的脑袋。
然而,马特小看了金并。
这个身高超过两米、体重超过两百公斤的胖子,同样拥有凡人顶尖的格斗技巧,而且还有比他更丰富的战斗经验。
很少亲自出手杀人的金并,经常用钞能力开路,每天都会和世界各地的格斗高手过招。
他每次都是以一敌十,然而每次训练都不超过20秒,训练的对手也是非死即伤。
金并抬起右臂,格挡!
砰!
马特惊讶的发现,金并的手臂远比他想象的更硬,这不合理。
再怎么训练,血肉之躯依然是血肉之躯,小臂永远不可能比拳头更硬。
唯一的解释,就是金并身上穿的衣服材质特殊,居然能大幅度减轻外力的冲击。
难道是凯夫拉纤维?
总不能是更昂贵、更难得到的碳纤维吧?
“该我了!”
金并挥拳。
这一拳非常直接,不含任何技巧,但够快,够硬,够劲。
强大的体质和力量,让金并拥有极快的出手速度。
不管来自何处、哪个流派的格斗大师,格斗技巧往往惊人的相似。
都是血肉之躯,都是肉搏,能玩出什么花来?
面对近身直拳,来不及躲闪的马特,采取了相同的策略:
抬臂抵挡。
不过他抬起的不是单臂,而是双臂。
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是因为大腿更粗、更壮。
金并的手臂,远比马特的大腿还要粗壮。
硬接这一拳的马特,整个人倒飞出去,重重的摔倒在地,内心无比惊讶。
他虽然不是力量型英雄,但力量一向不弱,哪怕去参加举重比赛,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但和金并相比,他的力量简直渺小的可怜。
金并的力量,直追王临!
“果然啊,胖子都是潜力股,不好惹。”马特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酸痛。
金并的这一拳,让他想到了王临。
同样的身高,同样的体重,同样顶尖的格斗技巧,同样奥运冠军级别的恐怖力量。
这一人一熊才是最般配的对手。
真该坚持坚持,让王临来对付金并才对!
“小子,你死定了!”
金并大踏步走过来,暴露了他最大的弱点。
凡人体质有极限,并未增生的骨骼,难以承受增生的肌肉。
两百多公斤的重量,让金并根本快不起来。
而这一点,很快被马特察觉。
他四处游走,想用速度优势风筝金并。
但这是顶层,密闭环境,对他不利,很快就被金并逼到了角落。
迎接他的,是金并宛如狂风暴雨般的拳头。
单论个体实力,全盛状态的马特,未必不是金并的对手。
但他今天受伤不轻,状态太差,赤手空拳,连根棍子都没有。
而金并不光状态极佳,而且还穿着材质特殊的衣服。
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斗,以马特重伤倒地而告终。
“结束了。”
金并拿起掉落在地的手杖,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
本以为敢孤身一人爬到顶层挑战自己的,是个王者。
没想到是个青铜,自己连压箱底的手杖都没用!
然而,马特却松了口气,因为他听到了合金门外面的声音。
轰!
一声巨响。
连棕熊和单兵火箭筒都能挡住的合金大门,轰然倒地。
被破坏的不是门,而是门和门框之间的连接处。
足够强大的力量,无法摧毁合金大门,却能让脆弱的转轴不堪重负。
同样高大威猛的王临,出现在金并面前。
第14章 王临VS金并,两个团子的战斗!
“你再不来,看到的就是我的尸体了。”
马律师倚靠在角落,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喘气,短时间内根本没有再战之力。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两个小时前,要不是王临及时赶到,他早就成了手合会忍者们的刀下亡魂。
而一天前的这个时候,如果不是王临出现,他同样看不到今天的太阳。
“我来了,你想死都没那么容易。”
王临只是看了一眼,就确定马律师虽然遍体鳞伤,但都是皮外伤,没伤到筋骨,更没伤到脏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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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厮皮糙肉厚,耐操得很。
受伤什么的,对于这个从来不用热武器、不杀人的年轻律师来说,家常便饭。
他抗揍的本事,比他揍人的本事强多了!
“你得抓紧时间,纽约警察和直升机快要来了。”
“我知道。”
“你要小心,他身上的衣服材质特殊,非常坚韧,我怀疑能防子弹,能抵御刀剑。”
“我知道。”
“你出现后,他右手猛然用力,攥紧手杖,说明那根手杖对他很重要,应该是某种特质武器。”
“我知道。”
王临拍了拍身体,扭腰,抬腿,伸展胳膊,活动筋骨。
这个世界的金并,明显比漫威电影宇宙主世界中,同一时间节点的金并,难对付的多。
尤其是那根手杖。
电影宇宙的金并,是在电视剧《鹰眼》中才拿着手杖,没想到这个世界现在就有。
这是一根高科技手杖,不光能发射激光、毒气、烟雾,甚至还能当电棍用,而且电压更高。
这是连韦斯利都不知道的秘密。
金并的实力,比他来之前预想的要强!
当然,再强也还是正常人类,怎么都达不到美国队长级别。
对他来说,一个鸟样。
“你到底是什么人,藏头露尾,鬼鬼祟祟!”
金并开口,用的是汉语,因为王临说的也是汉语——
除非对方实在听不懂,否则任何时候他都说母语。
金并不光是这个世界上肉搏能力最恐怖的凡人,而且还是智商极高的学霸、学神,通晓好几种语言。
其中自然包括世界六大语种之一的汉语。
而且这厮汉语水平相当不错,都会用成语了,比电视剧里强多了。
“藏头露尾?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藏头露尾了?我一丝不挂好吧,清清白白!你不说我还没意识到,我居然没穿衣服,太丢人了!”
王临捂脸,脸都红了。
他上辈子就没在别人面前赤身裸体过,这辈子居然干这种事,丢人丢到漫威了!
“对了,我看你这身衣服不错,你体型和我差不多,你的衣服我应该能穿上,要不脱下来送给我?好像也不行,你穿过的衣服太臭了,我怕脏,怕有病毒!”
王临一脸嫌弃。
“噗!”
马律师忍不住笑喷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只大熊猫嘴这么臭?
“你耍我!”
金并双眼冒火,青筋毕露。
他怎么都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王临依然不愿露出真面目,依然穿着一层熊猫服。
而且非常逼真,简直和真的大熊猫一模一样!
甚至看不到一丁点儿人造的痕迹。
肚子滚圆,皮毛柔顺,双眼炯炯有神,身体活动灵活自如。
那宛如真正大熊猫的四肢部位,蕴含着巨大的力量,连他都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这绝不是一件普通的熊猫服。
这是一件连头部都完全覆盖的高科技连体服。
多半防御力惊人,而且能大幅度提升穿戴者的力量乃至灵敏度,不然绝不可能以血肉之躯,干掉他上百个有枪有炮的手下,而且还干翻了合金大门。
看起来普通,却最少蕴含几十种高科技。
连美国军方、警方都没有。
这样的衣服,全世界能做出来的组织机构,绝不超过双手之数。
控制兰德集团、山口组、黑手党的手合会,自然是其中之一。
手合会来历神秘,为首的五根手指都掌握来自东方的真气,精通同样来自东方的格斗术,这一点和眼前之人极为相似。
然而,他早就和五根手指之一的高夫人合作。
手合会不应该对付他才对。
如果不是手合会,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
“你是神盾局的外勤特工?”
金并双拳紧握,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浑身肌肉发力,绷紧,宛如面临生死大敌的北极熊。
身为纽约乃至整个美国最大的黑帮首脑,他的手早就伸进了警方、军方、商界、政界。
自然知道很多普通人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神盾局!
他甚至知道,神盾局科技部的科研能力,位列全球前十,完全有可能制造出这样一件熊猫防护服。
神盾局是世界性组织,特工无数,情报能力极强。
只要盯上自己,那么想要确定自己的身份、找到自己,不难。
只是……
堂堂神盾局,不去守护世界,为什么要对付自己这么一个小角色?
是的。
相比起那些想要掌控世界、毁灭世界的恐怖组织、科学狂人、超能力者,身为普通人的他,只是一个小角色。
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金并,不要妄自菲薄,你可不是小角色。”
王临摇头。
现在的金并,还不够强,不是未来那个连蜘蛛侠、恶灵骑士都头疼的黑道帝王。
他的主要敌人,依然是遍布全美的黑帮,以及夜魔侠、惩罚者之类的街头英雄。
入不了神盾局的法眼。
也入不了他的法眼。
但既然惹上了他,自然要斩草除根,赶尽杀绝,不留后患。
至于自己是不是神盾局的人?
王临不承认,也不解释。
隔墙有耳,墙上墙内都有摄像头、窃听装置,这可是金并的老巢。
哪有不透风的墙?
真要是泄露出去,让神盾局背锅也不错!
“我想,我们可以谈谈。”
金并沉声道:“神盾局给你的待遇,我给十倍!跟着我,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会成为整个纽约、整个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黑道帝王,而你完全可以行走于光明之中,为我杀死那些和我作对的人,你我一起统治这个世界!”
“噗嗤!”
王临直接笑喷了。
统治世界?
五大流氓同意了吗?
神盾局、九头蛇、手合会同意了吗?
瓦坎达、亚特兰蒂斯、阿提兰同意了吗?
永恒族、异常者、天神组同意了吗?
奥丁、古一同意了吗?
年轻人你可别太猖狂,人生的路可是很长的,不过你的路到头了!
王临笑容玩味:“金并,听说你很懂中国文化,不知道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人心不足蛇吞象?”
“普通小蛇吞不下大象,但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巴蛇、螣蛇,玛雅神话中的羽蛇,以及北欧神话中的尘世巨蟒耶梦加得,一个比一个恐怖,不光能吞大象、猛犸象,而且还能吞同样神话传说中的神象!”
“金并,你太高估自己了,你不是吞天巨蟒,只是一条见不得光的长虫。”
“那可未必!”
彻底被激怒的金并,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狂躁,这个手眼通天的未来黑道帝王,内心深处从小就潜藏着狼人般的疯狂。
面对明显比马律师更有压迫力的王临,金并第一次使用武器。
他挥舞手杖,就像在挥舞一把加长版的西洋剑。
一向洁身自律的他,相比起女人,更喜欢击剑运动。
他的剑术相当不错。
那根手杖在他手里,就像是一条吐着蛇信的毒蛇,一条会喷毒气、烟雾的毒蛇。
配方特殊的毒气、烟雾,掺杂了包括神经毒素在内的十几种毒素,朝着王临的脸喷了过来。
高压之下,速度极快!
然而王临早有防备。
他一个侧身滑步,避开毒气,欺身而上。
以己之长,攻敌之短!
大熊猫的力量自然远超常人,也要超过非人般的金并。
但他和金并之间相差最大的,其实是速度。
不同的身体结构,赋予他远超金并好几个级别的移动速度。
金并的速度,甚至连初中校运动会短跑冠军都比不上。
而王临的速度,却能让飞人博尔特,连跟在屁股后面吃灰的资格都没有。
这是压倒性的优势。
放着这么大的优势不用,那是智障!
“大摔碑手!”
王临一巴掌扇过去,和金并的肥头大脸来了次亲密接触,直接将这个200多公斤的小胖子扇飞,顺便留下了鲜红的掌印。
金并不受控制的张嘴,飞出十几颗带血的牙齿。
牙仙子,我的金币呢?
“闪电五连鞭!”
王临得势不饶人,侧身鞭腿飞踢。
一连五脚,每一脚都踢中金并的胸口,然后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特殊材质的衣服,连子弹和刀剑都能挡住,但却挡不住足够力量的钝器攻击,更挡不住王临的全力出手。
轰!
两百多公斤的瘦肉摔在地上,整层楼都晃了晃。
就算是这样,金并依然没昏死过去,手上依然紧握着那根手杖。
他手掌用力,就要发射激光。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
王临屁股一扭,一跃而起,从天而降。
一股庞大的力量撞上了金并胸口,彻底摧毁了他的胸骨。
断裂的骨头插入五脏六腑,这是极其严重的内伤。
哪怕得到最好的医疗,金并也没有多少活下来的希望!
“分筋错骨手!”
王临双手一错,折断了金并右手,顺便拿走了金并的手杖。
“金并,你现在应该知道,我没骗你吧?”
王临起身,居高临下俯视金并。
然而金并已经没办法回答了。
他彻底晕死过去,等待死神降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死神。
而他唯一能等到的,是王临!
“有遗言吗?赶紧说,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王临抬起熊掌,就要结束金并的生命。
“等等!”
就在这时,没什么存在感的马律师终于站了起来。
他一瘸一拐的走到王临面前,沉声道:“别杀他!警察快要来了,把他交给警察!”
第15章 上帝有几个师?金并必须死!
what?
“不是,马律师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王临掏了掏耳朵。
这话是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嘴里说出来?
说之前没过过脑子?
我打生打死才把他干翻,这可是高强度体力劳动,而你早就被他揍趴下了,全程旁观。
整个纽约的司法系统都被金并控制,你现在居然要将他交给警察?
马特,你脑子瓦特了吗?
马律师深吸一口气,直视王临,一字一顿:“不要杀他,把他交给警察!抓捕罪犯是警察的事,给罪犯定罪是法院的事,而不是我们。”
王临哼了一声:“怎么定罪?”
马特掏出录音笔:“我有录音,这里应该也有监控,有录像!”
王临看都懒得看一眼:“那些警察都是金并叫过来的,你觉得他们会相信你还是相信金并?你提供的录音和这里的监控录像,你觉得他们会用来起诉金并,而不是直接销毁?”
马特:“金并不可能控制整个纽约的司法机构,不可能控制所有人。来的人里,肯定有不少没有被金并收买的警察,我能判断出谁值得信任,我会将录音交给他。”
“然后呢?”
“然后金并就会被起诉,被审判,被送进监狱!”
“然后呢?”
“什么然后?那时候,他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王临冷笑:“纽约没有死刑,你的录音和这里的监控录像,也不足以将他判处死刑。他会掌控监狱,也许要不了一年,甚至一个月,他就会出狱。”
“不管他作恶多少次,我都会把他送进监狱!”
“不管你把他送进监狱多少次,他都能出狱,然后继续作恶。”
王临看着马特,笑容逐渐消失:“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当有更多人被金并杀死时,你会不会后悔今天做出的选择?”
马特沉声道:“任何人都应该得到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是上帝赋予的权利。只有上帝和法律才能惩罚罪犯,而不是你!”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信仰,也是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的信仰。
从小生活在不同的文化氛围里,接受不同的教育,这让他和王临有本质的不同。
有些理念,根本说不通!
“上帝?”
王临毫不掩饰脸上的嘲讽之色。
上帝在哪儿?
你把他叫出来,我和他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先不说你信仰的上帝存不存在,那么多人犯罪、那么多人家破人亡的时候,他在那儿,他有没有资格得到那么多人的信仰。”
王临问道:“就算他真的存在,就算你说得对,那么既然纽约的法律解释权已经归金并所有,为什么不将他送到上帝面前,然后让上帝惩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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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惩罚他是上帝的事,那就由我送他去见上帝!
马特沉默,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反驳王临。
他今年27岁,还很年轻,很多事情他自己都没有想通,否则也不会一次次去教堂见神父。
年轻人经历的太少,需要成长。
现在的马特不杀人,不代表以后的马特不杀人。
他的理念也在不断改变。
以后会有很多罪犯死于他手,甚至包括无辜的超级英雄、平民。
王临继续说道:“你不杀人,真的是为了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难道不是吗?”
“不,不是。你想要的,是你内心的安宁。你在努力说服自己,你是义警而不是暴力执法者,你过不了心里那一关。”
马特被怼的结结巴巴:“我,我……”
王临目光灼灼:“一个被你送进监狱而不是杀死的罪犯,利用各种方式提前出狱,然后害死更多的人,你真的会得到内心的安宁吗?你想当义警,但你不是一个合格的义警,你甚至连承担一切、面对内心的勇气都没有。不入地狱,如何净化恶鬼?”
在所有超级英雄中,马律师或许还算不错。
那是因为大多数超级英雄更烂,全靠同行衬托!
马特紧握双拳:“人一旦进入地狱,就会被魔鬼诱惑,被撒旦控制,屠龙者必然会成为恶龙,这样的人会比罪犯更可怕,因为他们不仅仅是罪犯,而且还会变成魔鬼!金并杀了作恶的父亲,却变成了比他父亲更可怕的黑帮头目!”
王临哈哈大笑:“入地狱就会变成魔鬼?荒谬!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恶鬼为祸,杀!魔鬼为祸,杀!撒旦为祸,杀!大不了杀个天翻地覆,杀个朗朗乾坤!”
马特摇头:“罪犯是杀不完的,只有健全的法律才能约束人心,才能让这个世界一直安宁。”
他是律师。
他接受的教育,就是要用法律来治理这个世界。
这个社会,应该也必须是法治社会!
这话虽然没问题,但也得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那也得有健全的法律才行!”
“既然罪犯是杀不完的,那如果不杀,岂不是罪犯会越来越多?”
“不管洗多少次澡,身上都会再次落满灰尘,难道你就不洗澡了?”
“整个世界在堕入深渊,难道我们要做的,不应该是努力的往上爬?”
“只有不断的惩罚罪恶,才能让这个世界在善恶之间平衡!”
王临满脸失望:“这座城市已经烂透了,你居然还对他抱有幻想?”
比起那些推翻旧世界的先行者,夜魔侠不管是思想境界还是勇气精神,都差远了。
除恶务尽,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上帝有几个师?我现在就杀了金并,我倒要看看上帝能不能阻止我!”
咔嚓!
王临一脚踩断金并的咽喉,看着他咽气,然后看向马特:“你看,全知全能的上帝并没有阻止我,这是不是意味着,他认为我做得对?”
看着金并的尸体,马特脑子里嗡嗡作响,陷入迷茫。
真的是这样吗?
难道我一直以来的理念,都错了吗?
这些年来,我在黑暗中当了那么多次义警,将那么多罪犯送入监狱,阻止了那么多次犯罪。
那些出狱的罪犯,又害了多少人?
那些被我阻止而不是杀死的罪犯,又害了多少人?
我……真的错了吗?
“真可惜,我第一个遇到的是你,不是他。”
王临摇头。
相比起夜魔侠,他更希望自己的战友是惩罚者。
他和惩罚者有着不完全相同、但相似的理念,一切罪恶都应该被惩处。
如果法律不能惩治坏人,那就由我亲自来!
狂风呼啸,来自不远处的天空。
王临听到了螺旋桨搅动空气的声音,也看到了远方如豆的灯光。
一架警用直升机正在迅速靠近。
警笛声响起。
一辆辆警车将整栋大楼团团围住。
“金并已死,那些被金并压得抬不起头的黑帮,会一个接着一个冒头。你不是要当义警吗?你有你的方式,我有我的方式!”
“对了,金并这身衣服和手杖,材质不错,应该是专门找人量身定做的。现在金并死了,对方可能正缺生意。就你这点儿实力,连套像样的装备都没有,还想当义警?”
王临没要金并身上的特制衣服。
不是嫌脏,而是真的穿不上。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适合他的型号,除非订制。
但那根特制手杖还算不错,金并用着趁手,体型相似的他也一样。
“保重!”
王临走到房间尽头,一跃而下。
马特能从下面爬上来,他自然也能从上面爬下去。
不过他并没有爬到最底层。
而是降落到一半的时候,就跳到了附近另一栋楼楼顶,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阿宝,我这边结束了,你呢?”王临一边狂奔一边询问。
第16章 生殖隔离,漫威新手村村长
“早打完了,你太慢了!”阿宝秒回。
王临整个人都不好了:“真的吗?我不信!男人不能这么快,你这样以后不好找媳妇的!”
“滚!慢腾腾的有感觉吗?老牛拉车,隔壁猪猪侠都比你快!你这么慢才找不到媳妇,都被别人抢光了!”阿宝反唇相讥。
“呵呵,漫威世界多得是美女,我想怎么找怎么找,想找多少找多少,绯红女巫,凤凰女,魔形女,黑寡妇,卡魔拉,仿声鸟,震波女……你能找到吗?你那个世界连个人影都没!”
“我,我……我特么找不到美女,还找不到好看的动物?信不信过两天就把悍娇虎拿下?”
“悍……悍娇虎?先不说你的审美怎么堕落成这样了,关键是你俩型号也不匹配吧?”
“关你屁事?老子硬塞!”
“而且不同动物是有生殖隔离的吧?”
“有生殖隔离不是正好?带孩子的痛苦你还没尝够?再说了,真想要带娃,我不会去熊猫村啊?那里有一大堆长得好看说话还好听的熊猫妹子,漫威有吗?”
“……你牛逼,我服了!”
王临懒得和这厮废话:“说吧,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没记错的话,你的水平也就和盖世五侠差不多吧?他们五个联手都打不过大龙,你这么快就结束了?我不信!”
单论武功水平,阿宝比起大龙差远了!
第一部能打败大龙,是因为大龙脑子里全是肌肉,完全是智商碾压和剧情杀好吧?
真要是关小黑屋单打独斗,阿宝还差点火候。
“动物界谁个大谁牛逼,知道不?悍娇虎他们五个加起来都没我重,更别说大龙那只小猫,怎么可能打得过我?看到没,这才五分钟就搞定了,你用了半个小时!”阿宝嘲讽。
王临呵呵:“我打了25分钟的小怪,和金并聊天4分半,打他只用30秒!你都没小怪,直接打boss还用了五分钟?太慢了!行了别废话,你是怎么这么快打败大龙的?我还不了解你?就你那点儿实力,没有10分钟根本做不到!”
阿宝:“……也没啥,就是群殴而已。”
“群殴?”
“我是主力,悍娇虎他们从旁辅助,80%DPS都是我贡献的,最后一击也是我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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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王临瞬间精神了:“不是吧不是吧,打个大龙还要群殴?原版阿宝没多久就打败大龙,那可是单打独斗!你一个穿越者居然还要找帮手?堂堂穿越者,居然连原版土著都不如?丢人丢到异世界了!”
阿宝梗着脖子:“能群殴还单挑?我特么脑子有病?而且你打的也不是满状态金并好吧,人家马律师起码打掉10%血了吧?”
10%?
扯淡,1%都没有,顶多耗了点蓝,而且还回满了!
王临回到安全屋,摸了摸不那么圆的肚子:“打完了就给我弄点吃的,一天没吃了,肚子都要饿扁了!”
“这么惨?你等会,我给你拿点包子。”
五分钟后。
【王临领取红包】
【王临获得包子*100】
“够了吧?”
“勉强够。以后每天三顿,每顿100个大包子,再来点别的。你那个世界好像才刚刚步入火器时代?有啥想要的没?”
“嘿嘿,你懂的。”阿宝搓手。
“德行!现在没有,等有空了给你弄。”
王临大快朵颐,吃了个八分饱,然后一边练武一边吸收魂力。
足足一百多份魂力,比之前加起来还要多。
只要将这些魂力彻底炼化,他的灵魂必然会迎来第一次蜕变,提升到另外一个层次。
一个完全不属于凡人的层次。
与此同时,金并死亡的消息,通过各种渠道传遍整个纽约。
警方立刻展开调查,找到了马律师故意留下的录音,删除了会暴露身份的内容。
金并身份,昭告天下!
金并是纽约最强势的黑帮头目。
他手下众多,远不止老巢里的一百来号人,大部分散落在外。
军火走私,偷渡,贩毒,买卖人口,赌博,黄色行业,地下黑拳,医疗……凡是赚钱的行业,他都有涉足,有的上得了台面,有的只能躲在阴暗之中。
虽然没有多少人知道金并的存在。
但他掌握的财富,比富豪榜上大多数人还多,是真正意义上的隐形富豪。
金并一死,他的整个势力都被瓜分。
地盘,手下,财产,一切的一切。
俄罗斯人,爱尔兰人,地狱狂犬,黑手党……那些被他拉拢、打压的中小型黑帮,一个个纷纷崛起,趴在金并这具庞大的尸体上吸血吃肉,势力迅速扩张。
一夜之间,整个纽约都乱了。
到处都是帮派斗殴,到处都是枪战和死亡。
现在的纽约,比金并活着的时候更乱,更不堪入目。
城郊某处,一座中式庭院。
高夫人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苍老的身体直接从太师椅上弹了起来,浑浊的双眼变得深邃黑暗,宛若深渊。
“威尔逊·菲斯克死了?吉冈信也死了?谁干的?”
“两个人,一个是之前一直和菲斯克过不去的义警,另一个不祥,后者的实力应该比前者更强。”
一个年轻男子垂首低眉,低声回答。
他叫周成,是高夫人的左膀右臂,在手合会的地位类似于吉冈信。
高夫人手下的制毒、运毒一条龙,都由他具体负责。
高夫人点头。
那个义警她知道,实力很不错,战斗风格有东方特色,让她想到了不少“老朋友”,应该和真纯会有关。
单以年轻人而论,他的实力当属顶尖。
纽约屁大点的地方,居然还有人比他更强?
难道那个老瞎子回来了?
“去调查清楚。”
“是。夫人,我们制造的毒品,一直都是由菲斯克负责销售,现在他死了,要不要……”
“没必要趟这趟浑水,等黑帮火拼结束,自然会有人和我们合作。记住,打打杀杀是三流手段,要多动动脑子。”
“夫人教训的是,我这就去办。”
周成连忙照做。
高夫人想了想,拿起手机拨通一个号码。
“亚莉珊德拉,威尔逊·菲斯克死了,我们需要一个合适的代理人,继续办那件事。”
短暂沉默后,一个优雅的中年女性声音,从电话另一边传过来:“别找代理人了,你亲自去做。龙骨只剩一小块,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金并之死,惊动的不光是纽约警方、各大黑帮和手合会,还有更强大的组织。
比如神盾局。
华盛顿三叉戟总部。
一个将近四十岁的华裔女人,敲开了菲尔·科尔森办公室的房门。
第17章 灵魂蜕变,2号分身上线!
“梅,什么事?”
科尔森抬头,看向梅琳达·梅。
“纽约那边传来消息,威尔逊·菲斯克死了。”梅琳达·梅将一份文件按在办公桌上。
“威尔逊·菲斯克?地狱厨房的那个?”
科尔森有些不解:“地方治安上的事,一向由警方负责,和我们神盾局没关系吧?”
这种小事也来找我?
身为漫威新手村村长,我很忙的,每天都要接待不知道多少个穿越者,你又不是不知道!
“有关系,你仔细看看这份文件。”
“那好吧。”
科尔森扫了一眼,脸色渐渐凝重。
他指着其中一张模糊不清的图片问道:“你怀疑那个杀死威尔逊·菲斯克的胖子,是动物园弄丢的那只大熊猫?”
两天前,纽约动物园从华盛顿“美国国家动物园”借调的大熊猫“泰山”,忽然消失了。
来自大洋彼岸的压力,让纽约警方不得不调动大量警力搜寻。
很多人怀疑,是有人贪图大熊猫的美貌,所以偷走了它。
成精了?
真要是这样的话,还真归神盾局管。
梅琳达·梅摇头:“不是我的意思,是纽约那边特工的分析结果。这种事,我建议你向局长禀报。”
“局长挺忙的……好吧。”
科尔森拨通加密电话:“长官,是这样的……”
他把整件事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遍。
“成精的大熊猫?3级事件,没什么危害。”
某个酒吧里,正端着酒杯喝酒的神盾局局长“尼克·弗瑞”脸色平静。
身为“特工之王”,他的脑子里装着无数秘密。
对于普通人来说,大熊猫成精或许算得上稀奇事。
但对橘猫相比,成精的大熊猫又算得了什么?
此话一出,科尔森连忙说道:“长官,如果真是那只大熊猫杀了威尔逊·菲斯克,他来说,就那么回事。
他见过一轮齐射就能毁灭地球的外星舰队,见过能超光速飞行、轻易毁灭那只舰队的超级英雄,见过能随心所欲改变外形的外星种族,还见过连宇宙魔方都敢吞的噬元兽。
和那只它一定很危险,不能算是3级事件吧?”
尼克·弗瑞漫不经心的回答:“4级事件,不能再多了。”
科尔森:“可是长官,那只大熊猫应该算特殊能力者了,普通外勤特工很难对付,要不要让罗马诺夫特工来处理这件事?她有经验。”
“她前段时间护送一名伊朗核物理学家途中,遭遇不明敌人袭击,被一枪贯穿腹部,现在还在修养。”
“那巴顿特工呢?”
“他在休假。”
“那……”
“菲尔,这种小事你自己处理就行了,我很忙,没空。”
尼克·弗瑞挂断电话,目光穿过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不远处那个略显憔悴的中年男子。
区区一只成了精的动物而已,昆仑和大罗天多得是,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还能翻天了不成?
和眼前这个只要一生气,就会变身绿巨人到处乱砸的家伙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可爱好吧!
科尔森耸了耸肩,摊手。
梅琳达·梅指了指腕表:“文件送到,你接着忙,我该下班了。”
她转身就走。
“梅,等一下。”
科尔森脸上露出姨妈般的笑容,笑得梅琳达·梅心发慌:“我现在是文职,不出外勤。”
“可我认识的人里,你是最出色的。”
“是么?你第三个才想到我,第一个是罗曼诺夫特工,第二个是巴顿特工。”
科尔森:“……”
得,他说错话了!
“梅,局长都说了,这就是一起4级事件,一只成精的大熊猫而已,不难对付。”
科尔森叹气:“你不是很喜欢大熊猫吗?这种近距离观察甚至摸一摸的机会,错过了就没第二次了。”
梅琳达·梅抱着胳膊冷笑:“忽悠,接着忽悠。”
那只大熊猫刚刚出生没多久,我就专门去看过了,上上下下摸了个遍,早就过足了瘾。
你那点花花肠子,我还不清楚?
还能被你忽悠?
关键是,一年前发生的“巴林岛事件”,给她造成了很大的阴影。
打架这种事,老娘没兴趣!
“梅,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当时情况紧急,你的处理没问题,发生那种事我们都很遗憾,但那不是你的错,你应该出去散散心。”
科尔森耐心劝说:“这样吧,我另外派几个人过去,你只负责开车,以及和那只大熊猫交流,不参与战斗,怎么样?”
“真的?”
“真的。”
“那好吧,哪几个人?”梅琳达妥协。
多年前他们就是搭档,关系很好,一起出生入死。
这么多年了,科尔森还是第一次开口,而且确实不算棘手,她还真不好意思拒绝。
科尔森松了口气:“神盾局学院今年的毕业生里,有几个不错,你经验丰富,带他们长长见识,有一个你认识。”
他从抽屉里拿出几份档案。
“莱奥·菲兹,机械工程学家和电子工程师。”
“珍玛·西蒙斯,生物学、化学双料博士。”
“芭芭拉·摩尔斯,生物学家,体操冠军。”
“莎朗·卡特……她是佩姬·卡特女士的侄女莎朗·卡特?”
梅琳达一阵恍惚。
她想起了从前。
年仅7岁时,她就被神盾局创始人之一、美国队长的女友“佩姬·卡特”看重,招募到神盾局接受最严格的训练。
这让她成了一个优秀的杀人机器。
可以说,佩姬·卡特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的侄女居然也加入了神盾局,成了一名外勤特工?
“你让我带四个菜鸟执行任务?你确定只是让我当司机,而不是当保姆?”梅琳达挑眉。
科尔森:“当然不是。你们负责侦查,我会派布洛克·朗姆洛亲自去一趟纽约,带一支快速反应特种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行,我答应了。”梅琳达点头。
神盾局的快速反应特种部队,接受过最专业、最严格的训练,配备科技部研发的高科技武器,是精锐中的精锐。
布洛克·朗姆洛更是资深王牌外勤特工,能力仅次于“黑寡妇”和“鹰眼”,对神盾局忠心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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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带队,自然万无一失。
这一波,稳了!
……
王临盘膝打坐,一丝丝魂力涌入体内,缓缓消化吸收。
此时此刻,他的灵魂强度已经达到了凡人的巅峰,比夜魔侠、金并还要强得多,甚至远超盖世五侠,不亚于小熊猫大师。
量变引起质变。
源源不断的魂力被灵魂吞噬,大快朵颐。
王临明显感觉到,自己灵魂发胀,开始异变。
一瞬间,就像戳破了一层膜,他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灵魂蜕变,他的灵魂由此超凡!
灵魂决定精神。
陡然暴增的精神力量,反哺肉身,让王临的五感也随之暴增。
他仿佛听到了蝴蝶振翅的声音,听到了血液在血管中流淌,听到了血流撞击血管壁的声音。
从现在开始,至少在灵魂层面,他不再是凡人。
“搜索诸天!”王临在内心说道。
【神魂共振开启,开始搜索诸天……】
【搜索完成,本次共搜索到一个诸天世界,一个分身,是否发出邀请?】
“邀请!”
【林平之加入聊天群!】
第18章 翻译翻译,什么叫降维打击!
林平之?
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
自己的第2个分身,居然不是主角,而是个凄凄惨惨戚戚的配角?
好吧,谁让当初选的是“诸天唯我聊天群”,而不是“诸天主角聊天群”呢?
穿越的那么多分身,可能是主角,当然也可能是配角,甚至有可能是大反派。
王临:“热泪盈眶,终于有个分身是人了,而且还是个男人,好开心。”
阿宝:“俺也一样!”
王临:“之前只有我们两个,都是大熊猫,我都担心聊天群不靠谱,所有分身都是大熊猫,干脆改名叫【诸天国宝聊天群】算了。”
阿宝:“俺也一样!”
王临:“阿宝你张飞附体了是吧?”
阿宝:“俺也一样……咳咳,这不正看你给俺下载的《三国演义》嘛,正好看到桃园三结义。对了,我记得原著里的林平之,好像是个帅哥,和穿越前的我们一样帅?”
王临:“原著是怎么描写的来着?眉清目秀,甚是俊美,俊比再兴,美若好女。文弱的美少年,胜似女扮男装,勾人的花旦。富贵风雅,丰神如玉,身姿美妙,长身玉立,玉树临风,行止有礼,外柔内刚……”
阿宝:“这是林平之吗?怎么听起来像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王临:“福威镖局的少镖头,从小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可不就是千金小姐?”
阿宝:“这么说单以姿色而论,林平之应该是金庸宇宙男性角色的巅峰了吧?怪不得修炼辟邪剑谱进度那么快,敢情投胎时选错性别了啊!”
林平之:“……你们两只蠢熊够了!”
你们就是我,我就是你们。
嘲笑我不就是嘲笑你们自己?
再说了,长得帅有错?
你们这两只蠢熊,这是赤裸裸的嫉妒!
阿宝:“2号你敢骂我是蠢熊?这是【诸天主角聊天群】,配角一边去!”
林平之:“你说谁是配角?我穿越成谁,谁就是主角!”
阿宝:“废话,我说的是原版!”
林平之:“那也是主角!林平之长得帅,武二代,一出场就家破人亡,虽然惨遭羞辱却一直坚强,不想伤害岳灵珊就不碰人家黄花大姑娘,恩怨分明只报复余沧海、木高峰、岳不群,天资聪慧很容易学会辟邪剑谱,进步速度远超令狐冲,你敢说林平之不是主角?”
阿宝:“……”
听起来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
林平之:“令狐冲身为华山派大弟子,从来不为华山派着想,整天结交邪魔外道,从小被岳不群养大,却根本不听岳不群的话,和白眼狼有什么区别?到头来还不是成了方证、冲虚的棋子?只顾着自己逍遥快活,完全没有责任心,这和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有什么区别?”
王临:“虽然听起来有些道理,但总觉得是因为你穿越成林平之,才这么说。”
阿宝:“俺也一样。”
林平之:“……”
阿宝你不就是苏醒的早么,了不起是吧,和主魂联手对付我?
王临:“言归正传。原著不一定靠谱啊,电视剧里的林平之也不是长得都帅,谁知道穿越的是哪一版。2号,你长得帅不?”
林平之:“还行,完爆各路女神伪娘。”
王临:“……”
阿宝:“……”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比较对象,有本事你女装啊!
林平之:“那啥,我现在就是女装……”
他真不是故意的,被逼无奈!
林平之的第一次穿越,比阿宝来得更晚一些。
19年前,他穿越到笑傲江湖世界,成了福威镖局林震南的宝贝儿子。
家境优渥,从小过得不错,延续了原版林平之的人生轨迹。
天赋还行,修炼不够勤奋,家传武功又不怎么样,实力在江湖上也就是个三流水准,连青城四兽都不如。
不光他不如,连他老爹都不如!
福威镖局不是什么江湖大势力,偏偏怀璧其罪。
老祖宗传下来的一本《辟邪剑谱》,曾经在江湖上声名赫赫,却成了福威镖局的催命符。
半个月前,福威镖局被青城派灭了满门。
林平之和林震南夫妇,被一帮子青城派弟子押解,返回青城派。
结果半路上遇到了令狐冲、岳灵珊,以及日月神教的长老曲洋。
林平之侥幸逃脱。
就在这时,沉睡19年的灵魂终于苏醒。
面对这么个烂摊子,林平之只能躲。
整个江湖上,不知道多少人在找他,想要从他身上得到辟邪剑谱。
余沧海在找他。
木高峰在找他。
岳不群也在找他!
余沧海家大业大,青城派足有几百号人,人手众多,随便挑一个武功都比他强,轻轻松松灭了福威镖局十个省的分部。
而且和川蜀当地官府关系密切,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官府的力量。
木高峰外号“塞北明驼”,虽然孤身一人,但武功高强,不亚于余沧海。
华山派虽然早就没落,只有大猫小猫三两只,但岳不群这些年广结善缘,人称“君子剑”,到处都是朋友,能量也不小。
想从这些人的围追堵截中逃走,谈何容易?
没办法,林平之只能发挥自身特长,弄了套女装,彻底改头换面。
要不然,他还真不一定能活到今天。
王临:“你怎么不跟电视剧里学,假扮成要饭的驼子?”
林平之:“驼子很安全吗?还不是被余沧海和木高峰抓住了?行了别废话,快帮我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熟知剧情的他,早就给自己规划好了未来。
但还是想听听另外两个自己的想法。
王临:“直接去福州向阳巷老宅,拿辟邪剑谱啊!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如不自宫,女装怎么可能成功?”
阿宝:“就是就是!我记得有一版电视剧,东方不败将葵花宝典修炼到天人化生、万物生长的境界,都变成女人了,长得挺像陈乔恩。你本来就长得好看,变成女人肯定更好看!”
林平之:“那一版的东方不败本来就是女人,叫东方白!”
王临:“练了辟邪剑谱,找余沧海、木高峰、岳不群报仇,还不是轻而易举,考虑考虑?”
林平之:“别,我还是去华山学独孤九剑吧,金庸老爷子都说了,独孤九剑比葵花宝典厉害。”
女装什么的,不得已而为之。
变性?
想都别想!
再说了,华山派、青城派蓄谋已久,怎么可能不知道向阳巷老宅?
华山派人手不足,或许腾不出人手监视向阳巷老宅。
但青城派几百号人,其中不少都在福州。
这要是去拿辟邪剑谱,说不定刚一出场就得GG。
王临:“独孤九剑?那玩意儿好像只有风清扬会?风老爷子虽然因为剑气之争心灰意冷,但毕竟是华山派前辈,你又不是华山派弟子,他凭什么传给你?”
林平之:“那我拜入华山派不就行了?”
王临:“你要拜岳不群为师?认贼作父啊你!”
林平之:“不,我要拜入华山剑宗!”
岳不群觊觎辟邪剑谱,哪能自投罗网?
就算自己忍辱负重,拜岳不群为师,岳不群也不可能将紫霞神功传授给他。
而除了紫霞神功,华山气宗有能拿得出手的武功吗?
没有!
当然,剑宗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武功。
但风清扬就是剑宗的啊!
原著里,风清扬为什么将独孤九剑传授令狐冲?
一方面,是因为令狐冲天资聪慧,对风清扬的脾气。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剑宗早就没落了,连个有出息的弟子都没有。
只要自己拜入华山剑宗,再表现出足够的天资悟性。
风清扬会将独孤九剑传授给谁,还用说?
当然了,如果有幸直接被风清扬收为徒弟,成为令狐冲的小师叔,那就再好不过了。
嗯,首先他得活着到华山。
林平之:“快帮我想想办法,怎么才能安全到华山。”
王临:“这还不简单?我这儿有一大堆神兵利器,送你几件,谁敢惹你直接崩了便是。”
【王临给林平之发了个红包】
【林平之领取红包】
【林平之获得手枪*100,AK47自动步枪*20,MP5A5冲锋枪*10,高爆手雷*1火箭筒*5,各类子弹*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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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临:“翻译翻译,什么叫降维打击!”
第19章 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笑傲江湖又不是功夫熊猫,余沧海、木高峰之流也不是盖世五侠,身体素质没那么变态。
武林高手,很牛逼吗?
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阿宝:“流浪剑客……啊不,林家小姐这下牛逼了!”
林平之:“1号你不说话会死?闭嘴!”
阿宝:“需要我复述一下金庸老爷子对你的描述吗?而且你都主动女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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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之:“女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男儿心……还有,我已经改换男装,女装那事你们能不能给忘了?”
王临:“嘿嘿,不能。”
阿宝:“嘿嘿,俺也一样。”
林平之:“……行,你们行!对了主魂,你哪来那么多军火?不会是和托尼老师勾搭上了吧?”
阿宝:“俺也想知道。”
王临:“2号你能不能换个词?我不认识什么托尼老师,这些军火是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好心人送的。”
入宝山哪能空手而回?
以一己之力打穿金并老巢副本,他将看到的所有军火全部顺走,存入群空间。
化身仓鼠,囤粮!
送给林平之的,只是其中很小很小一部分。
这么多军火,都够武装一个加强排了!
阿宝:“那位好心人名叫威尔逊·菲斯克,外号金并,人称黑道帝王,又名【蜘蛛侠终结者】、【夜魔侠死敌】。”
林平之:“这就是所谓的贼不留空?”
【林平之被王临永久禁言】
王临:“知道谁是群主了吗?知道该怎么说话了吗?知道如何摆正位置了吗?”
【林平之被王临解除禁言】
林平之:“乖巧/,小的知道了。”
哼,权限狗!
阿宝:“光有装备还不够,打铁还需自身硬。2号,群文件里有我上传的武功,你直接下载,单挑余沧海不是梦。”
林平之:“聊天群还有这功能?我试试。”
他连忙下载。
大量记忆涌入脑海,林平之的武功水平也在飞速提升。
之前的他,仅仅只是三流水平,连各大门派的普通弟子都不如。
而现在的他,虽然身体素质和内功水平没有丝毫提升。
但外功招式和战斗经验,却远超从前。
哪怕在高手如云的笑傲江湖,最少也能跻身二流行列。
内力不够,技巧来凑!
“我现在的综合实力,就算比不上余沧海、木高峰,应该也差不了多少了吧?再加上主魂给的军火,挑翻青城派不是梦!”
林平之精神焕发,恨不得现在就杀上青城山,报仇雪恨,一雪前耻。
等等……
好像还缺点东西?
林平之:“主魂,有防弹衣吗?”
【王临给林平之发送专属红包】
【林平之领取专属红包】
【林平之获得拦截者防弹衣*100,斯巴达头盔面部保护组件*100,M151远程目标识别单筒望远镜镜*100……】
王临:“不清楚你的型号,自己挑合适的。”
林平之:“群主V587!”
这些貌似是美国大兵单兵装备吧,而且还是全套的。
这都弄得到?
不愧是金并,不愧是纽约,不愧是美国!
整整一百套单兵装备,省着点的话,少说够自己用一百年。
林平之毫不犹豫,立刻穿了一整套装备,外面套上用女装“换”来的明朝服饰,体格足足比原来大了两圈。
王临:“好用不?好用就赶紧把你会的武功上传,我都等不及内外兼修了!”
阿宝:“俺也一样。”
【林平之上传了“林氏内功”】
【林平之上传了“七十二路辟邪剑法”】
【林平之上传了“银羽箭”】
【林平之上传了“翻天掌”】
林平之:“我现在只会这几种,等学会了其他武功,再上传给你们。”
阿宝:“卧槽,还有内功?神龙大侠这下牛逼了!”
功夫熊猫世界,虽然连神龙、麒麟、灵龟都有,还有灵界,一点都不比风云差。
但那是因为天地灵气浓度极高。
若论武功体系,和金庸世界相比差远了!
这个世界的武功,基本上都是乌龟大师传授的。
几乎所有功夫大师,都是乌龟大师的徒子徒孙。
一人之力,哪比得上辉煌灿烂、武林高手丛出不穷的金庸世界?
他早就翻遍了整栋藏书楼,连一套像样的内功都没有!
要不然,就凭小熊猫师父和盖世五侠的天资悟性,怎么可能连“气”都没修炼出来?
乌龟大师不行啊!
当然,这也不能怪乌龟大师。
哪怕是宗师辈出的金庸世界,能在没有任何内功参考的情况下,自创内功的也没几个。
张三丰之所以能参悟出纯阳无极功、太极神功,是因为他有三分之一九阳神功的底子。
黄裳之所以能写出九阴真经,是因为他博览群书,遍阅道藏,站在了无数巨人的肩膀上。
乌龟大师再怎么天资聪慧,也没那个条件啊!
实际上,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内功”这种说法。
不管是乌龟大师还是天煞,或者五百年前的那群大熊猫,其实都不会内功。
他们之所以能使用“气”,是因为足够浓郁的天地灵气,早就浸润了他们的身体。
他们本来体内就有“气”,只是学会了使用而已。
阿宝:“如果我将内功传遍整个世界,会不会天人遍地走,先天不如狗?”
王临:“很有可能。”
林平之:“真要是那样的话,乌龟大师说不定会成为第二个笑三笑……不,说不定比笑三笑还牛逼,成为第二个龟仙人!”
天地灵气浓度不亚于风云,身体素质远超风云。
这要是将功夫传遍整个功夫熊猫世界,恐怕随便拎一个动物出来,都不亚于独孤求败的神雕。
而那些功夫大师,恐怕一个个都会成为聂风、步惊云、断浪、雄霸级别的存在。
“阿宝修炼内功,实力必然暴增,我也该加油了。”
王临连忙下载所有武功,没用多长时间就消化吸收,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
林平之的祖先林远图,是莆田少林寺弟子,法号“渡元禅师”,精通少林武功,实力不俗。
后来林远图叛出少林寺,挥刀自宫,修炼辟邪剑谱。
为了掩人耳目,他娶妻生子。
也不知道是先娶妻生子再挥刀自宫,还是挥刀自宫后娶了老婆,不知道从哪弄来个儿子。
少林寺的武功,未经师门允许,不能外传。
辟邪剑谱害人害己,而且不是内功。
林远图只能自创林氏内功,传给子孙。
虽然远不如紫霞神功、易筋经,但也不是江湖上烂大街的三流内功,还算不错。
七十二路辟邪剑法,乃是林远图根据辟邪剑谱所创。
这套剑法只有配合辟邪剑谱,才能发挥出全部威力,否则大打折扣。
至于银羽箭、翻天掌,更是不值一提。
林平之:“你们慢慢修炼,我还有事,先去忙。”
王临:“你要去报仇?”
林平之:“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召开在即,岳不群、余沧海和木高峰都会去,正好把他们一锅端了!”
之前他被青城派的人抓住,从福建押送前往青城山。
两地中间,就是刘正风金盆洗手的南岳衡山。
等到他灵魂苏醒时,已然距离衡山不远,此处正是衡山脚下。
长得太帅有一点不好,太过引人注目。
江湖儿女,风尘仆仆,长相一般都上不了台面。
林平之这种鹤立鸡群的容貌,很容易被别人认出。
当然,这正是林平之希望的。
江湖那么大,衡山也不小,想要找到岳不群、余沧海、木高峰,谈何容易?
既然如此,还不如主动暴露,以身作饵,将那些王八蛋引出来!
夜深人静,荒郊野外,林平之一人独行。
一道人影忽然出现在林平之面前。
这是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长相丑陋,驼着背,手上拄着一根木杖,腰间悬着一把样式古怪的长剑。
“塞北明驼”木高峰!
他满脸阴笑:“乖孙子,快把《辟邪剑谱》交出来,爷爷保你一生荣华富贵!”
第20章 孙贼,时代变了!
“孙贼,你喊谁呢?”
“就你这幅模样,母狗都看不上你,你还能有后?还想有孙子?”
“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如果你真想抱孙子,小爷我去镇上给你买一头母猪,一年给你生一窝!”
“就怕你这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喂不饱人家!”
林平之冷笑,反唇相讥。
塞北明驼很了不起吗?
小爷我一身21世纪装备,身兼两个世界的武功,就不带怕的!
此话一出,木高峰整个人都傻了。
眼前这人真的是林平之吗?
不是说林平之从小家教很好,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三岁能背三字经,九岁熟读四书五经,林震南还想让他考个功名吗?
这说起话来,怎么比村子里上了年纪的大妈喷射力还强?
卧槽,不会搞错了吧?
另外,咱俩没什么深仇大恨吧,为什么要变着法骂我?
灭你满门的是余沧海,又不是我!
当然,等我拿到辟邪剑谱,肯定要把你一剑杀了,免得走漏风声。
但这不是还没干么!
“你真是林平之?福威镖局少镖头林平之?”木高峰强忍着怒气问道。
这可不能搞错了,关系到当今世界上最容易得到的武林绝学呢!
“没错,我就是你爷爷林平之!乖孙子,见到爷爷还不行礼,小爷怎么会有你这么个不孝孙子!”
“你……”
“你什么你?你爸从小没教你,见到长辈应该怎么做吗?跪下!”
“我……”
“我什么我?我要是你爸,当年就直接把你喂墙,根本不会让你来到这个世界上!”
林平之将前世键盘侠能力变现,开启了喷子模式。
是,小爷上辈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是21世纪好青年,社会主义接班人。
穿越到这个世界,从小就白天学文晚上习武,都没什么玩的时间。
为什么?
学文,是为了和傻逼好好说话。
学武,是为了傻逼能好好跟我说话!
至于你?
趋炎附势、见风使舵、人品低下、不顾信义、恃强凌弱的狗东西,不配和小爷好好说话!
小爷学文,就是为了能变着花样骂你。
小爷学武,就是为了不光能变着花样骂你,而且你还拿小爷没办法!
“小王八蛋,我看你是在找死!”
木高峰整张脸都黑了,比烧了十年的锅底还黑。
他武艺高强,阴狠毒辣,任何人只要招惹了他,二话不说直接灭门。
凶名赫赫,人见人躲。
这么多年了,哪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
就连岳不群、余沧海这种名门正派的掌门人,见到他也客客气气的,嘴里不会冒出半个脏字。
眼前这个被灭门的公子哥,居然敢骂自己?
而且还骂的这么难听?
“不管了,先卸了你两条胳膊两条腿,再给你上酷刑,就不信不把辟邪剑谱交出来!”
木高峰弓着腰,拄着拐杖,话音未落,就朝着林平之冲了过来。
不愧是当世准一流高手,速度极快,比林平之快多了。
他根本来不及反应,木高峰就已经来到了他面前,布满毒瘤的右手宛如铁钳一般,抓住了林平之的胳膊,一用力就要将其拧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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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好!”
林平之身形一扭,宛如灵蛇般挣脱木高峰右手,然后一拳砸中了木高峰肩膀。
灵蛇步!
金猴拳!
木高峰脚步踉跄,蹭蹭蹭后退好几步,这才稳住身形,满脸惊讶,眼神里满是不可思议。
好灵活的步法,好快的拳头!
这一拳,怕不是得有20年功力?
林平之不是才19岁吗?
他的武功,怎么比名门大派的杰出弟子还高?
“好,好,好!”
“没想到林震南三流货色,居然教出了你这么个少年英杰!”
木高峰不怒反笑,内心燥热。
看来不是林家武功不行,而是林震南不行。
林家先祖远图公的一身绝学,恐怕都被这林平之继承了。
怪不得这小子明明已经被青城派抓住,还能逃脱。
这不知名的步法、拳法,都如此厉害。
那么堪称绝学的《辟邪剑法》,岂不是更厉害?
林平之一招得手,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迅速后退,脸色凝重。
木高峰恶名远播,连刘正风、余沧海听到他的名字,都如临大敌,实力的确很强。
三流级别的内功修为,是林平之的硬伤。
继续打下去,不出百招,必败无疑!
“既然已经试探出木高峰的实力,就没必要和他继续玩下去了!”
之所以要试探木高峰的实力,是为了以后做打算。
他要对付的,可不仅仅是一个木高峰,还有岳不群、余沧海,乃至左冷禅、任我行。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只有了解敌人的真正实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小子,让你尝尝塞北驼剑的厉害!”
木高峰抽出腰间怪剑,寒光闪烁,剑刃冰冷,泛着惨绿色的光芒。
剑上有毒,而且还是他的独门剧毒,见血封喉。
他满脸狞笑,根本不把林平之放在眼里。
经验丰富的他,一招就试出了林平之的底细!
然而就在这时,林平之抬起双手。
两个造型古怪、漆黑冰冷的铁疙瘩,出现在他手中。
“孙贼,时代变了!”
嗖嗖!
双枪齐射!
两颗子弹宛如死神的目光,以远超声音的速度朝着木高峰激射。
“不好!”
木高峰脸色剧变,就要躲闪。
然而来不及了。
两颗子弹瞬息而至,射入胸前的皮肤肌肉,迸射出两朵血花,却被胸骨挡住。
但凡习武之人,多多少少都修炼外功,骨骼本来就比普通人坚硬。
而在面临生死危机时,他更是调动全身内力,凝聚于胸骨和胸肌上,大大强化了防御力。
否则那两颗子弹,必定会射入他的心脏,要了他的狗命!
“这都不死?”
林平之略微一惊,对这些武林高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面对枪械,武功并非毫无作用。
血肉之躯虽然无法抵挡子弹,但充沛的内力,却能让死亡来得更慢一些。
“该死,小兔崽子手上拿的东西,难道是大明神机营新造的火器,速度这么快,威力这么强!”
“逃,逃,逃!”
感受到生命力的不断流失,木高峰转身就逃,而且跑路的方式还是S线。
这就是老牌武林高手的经验。
“看来,是我小看了天下英雄。”
“连民国时期的国术大师,只要不被十几把枪堵在小巷子里,都有逃跑甚至反杀的可能,何况真正的武林高手?”
林平之目光微冷。
如果他只有这两把手枪,想要射中S线逃跑、速度极快的木高峰,还真不容易。
但他不是。
“木高峰,黄泉路上你不会孤单,岳不群和余沧海很快就会下去陪你!”
林平之掏出AK47自动步枪。
立姿据枪,连射!
嗖嗖嗖!
不到10秒钟,30发子弹全部打空,直接将木高峰打成了筛子。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硬扛自动步枪连射。
就连内功修为最高的少林方证,也绝不可能!
第21章 嘿嘿,你们猜猜我刚才遇到了谁?
荒郊野外,月冷风清,血染大地。
这是一次孤独的死亡,只有林平之一个见证者。
这是一次热武器和冷兵器的对抗,也是相隔一千年两个时代的对抗。
这种极具历史意义的战斗,当然值得分享。
林平之:“爽!”
王临:“找姑娘泄火了?怡红院还是翠玉轩?诗诗还是师师?漂不漂亮?”
阿宝:“2号,赶紧把整个过程的记忆上传啊,让我们也乐呵乐呵!”
林平之:“……滚,我不认识你们!”
群里都是LSP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
王临:“看来不是泄火,是报仇了?余沧海还是木高峰?总不会是岳不群吧?”
林平之:“木高峰!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内力再强也怕手枪,那厮被我一梭子打成了马蜂窝,来看看我的王霸之气!”
【林平之分享了记忆片段“惊!19岁少侠秒杀当世一流高手!”】
王临:“……”
阿宝:“……”
2号这也太不要脸了吧,以后别说是我的分身!
林平之:“主魂,1号,你们说有了这些军火,我算不算天下第一高手?”
阿宝:“当然算!正面单挑,风清扬、东方不败也不是你的对手!”
王临:“不过你还是要小心,别说东方不败,就算是面对左冷禅那种江湖一流高手,也要先下手为强,能偷袭就偷袭,千万别讲武德。如果让那种人先出手,说不定会阴沟里翻船。”
东方不败速度第一,身法如鬼魅,一旦先出手,一根绣花针就能秒杀林平之。
而左冷禅、岳不群这种人,最擅长的就是阴谋诡计,杀人何须用刀子?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字:
稳!
林平之:“那我能不能称霸武林,成为武林盟主?”
阿宝:“这个嘛,有难度。江湖太大,你又太年轻,我怕你把握不住。”
王临:“江湖可不光是打打杀杀,还有人情世故。有我源源不断的军火支援,称霸武林难度不大,但想要成为江湖公认的武林盟主,恐怕没那么容易。”
江湖这潭水,很深!
林平之:“那我能不能一统天下当皇帝?”
阿宝:“不,你不能。”
王临:“想什么呢?你要是当皇帝,肯定是后宫佳丽三千人、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昏君!”
阿宝:“就是!再说了,江湖上最可怕的不是武功,不是枪炮,而是人心!你就不怕哪天睡梦中被敌人刺杀,被枕边人割喉?防不胜防啊!”
王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笑傲江湖是明朝背景吧?神机营的火器虽然远不如现代,但胜在量大人多,你确定打得过?”
林平之:“主魂,你给我弄几架轰炸机,再弄几辆主战坦克,实在不行来几枚杰里科导弹,我就不信不能一统天下!再来一套钢铁侠战衣,我洗澡睡觉都穿着。我还不信了,这个世界上有人能破钢铁侠的那层金钛合金皮!”
王临:“……”
你说的好有道理。
可问题是,那些东西我也想要,弄不到啊!
阿宝:“BOSS都打完了,赶紧摸尸啊!”
林平之:“呃,光顾着装逼,差点给忘了。”
他连忙摸尸,结果连一本武功秘籍都没摸到。
正经人谁带秘籍啊?
一门武功少则几百字,多了也就几千字,死记硬背不就完事了?
安全又可靠!
王临:“木高峰掉了几件装备,有好东西没?”
林平之一脸嫌弃:“怪剑一把,拐杖一把,蒙汗药十包,毒药十包,银票、碎银子加起来差不多300两,浊酒一壶,换洗衣服一套,其他没了。”
王临、阿宝:“……”
堂堂准一流高手,实力在整个笑傲江湖世界稳居前50,居然还带蒙汗药?
阿宝:“明明实力很强却过分谨慎·jpg。”
王临:“木高峰已死,2号你下一个目标是谁?岳不群还是余沧海?”
林平之:“当然是余沧海!”
别看华山派大猫小猫三两只,远不如青城派人多势众。
真要是算起来,岳不群比余沧海难对付多了!
论外功招式,青城派的松风剑法,哪比得上华山派的夺命连环三仙剑?
论内功修为,岳不群仅次于左冷禅,在整个江湖都能排入前十之列,哪是余沧海能比的?
而要论阴谋诡计,十个余沧海加起来,也抵不过一个岳不群。
吃饭嘛,当然要先吃甜点。
等修为提升、有足够的把握时,再上正餐。
林平之:“先不说了,刘正风金盆洗手大会过两天就要召开,还有几十里地呢,我先去赶路了,拜拜!”
王临:“那行,你先去忙吧,我们也该修炼了。”
阿宝:“俺也一样。”
王临盘膝打坐,脑海中浮现出《林氏内功》的相关记忆。
内功和外功不同。
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
修炼外功,强身健体,却不能延年益寿。
而修炼内功,一旦修炼有成,只要不出意外,活得肯定比普通人长。
某位打架没赢过、吵架没输过的江南大侠,不就健健康康活了一百多岁?
野生大熊猫一般只能活20年左右,圈养大熊猫也只能活30多年。
好不容易活出了第二世,王临可不想那么早去天堂,旌旗十万斩上帝。
“凝神静心,意游周身……”
《林氏内功》中,不光有修炼方法,而且还有完整的人体经脉图。
一般来说,修炼内功的第一步,就是要将人体所有经脉牢牢记住。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关很难。
因为必须记得分毫不差。
好几百个穴窍呢,比单词难背多了,仅次于数理方程!
哪怕一条经脉、一个穴窍错误,轻则走火入魔、经脉受损,重则经脉俱断、当场毙命。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会死人的。
但对王临来说,简单!
超凡的灵魂,强大的精神和六感,让他能清晰感知体内的一切。
每一条经脉、每一个穴窍的位置,都不会有一丝一毫错漏。
然后王临发现了一件很神奇的事:
他体内的经脉穴窍,居然和人类极为相似。
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一模一样,只有经外奇穴有些区别,倔强的证明大熊猫和人类不是一个物种。
这让王临不得不怀疑:
也许所有动物,或者至少所有哺乳动物体内,都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都和人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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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女娲娘娘!
经外奇穴不同,根本不重要。
因为几乎所有内功,修炼的都是十二正经、奇经八脉。
既然这些经脉穴窍相同,那么只要是人类能练的武功,王临都能练。
大不了稍微改改。
不管是后天境界修炼的内力,还是先天境界修炼的真气,都是生命本身的能量。
所以只有吃好喝好,身强力壮,才有资格修炼内功。
越是体魄强健,修炼速度越快。
王临体魄远超其他大熊猫,更是远超人类。
再加上超凡级别的灵魂精神,以及来自林平之的修炼记忆,让他的修炼速度,直接打破了笑傲江湖世界的记录。
仅仅只用了半个小时,他就修炼出一丝内力,正式迈入后天境界。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不断炼精化气,然后冲穴!”
十二正经,奇经八脉,每一条经脉上都有数量不等的穴窍。
所谓打通经脉,实际上就是要打通经脉上的穴窍,让内力充盈其中。
这就和玩游戏一样。
经脉就是任务线,穴窍就是一个个具体的任务。
每做完一个任务,就能得到一份奖励。
而做完了整个任务线,还会有额外奖励。
至于奖励是什么?
当然是内功修为!
上丹田存神,中丹田养气,下丹田蕴精。
除了中丹田之外,只有经脉穴窍才能长时间储存内力,肌肉骨骼可不行,会不断逸散的。
所以打通的经脉、冲开的穴窍越多,内功修为也就越深厚。
那些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顶尖高手,哪个不是百脉俱通?
而先打通哪条经脉,也有讲究。
不同内功,对经脉穴窍有要求。
想要修炼六脉神剑,必须打通手太阴肺经、手阳明大肠经、手少阴心经、手太阳小肠经、手厥阴心包经、手少阳三焦经。
北冥神功的三十六副图,分别对应不同经脉,想要全部练成,必须打通周身百脉!
当然,这些都是上乘武学。
《林氏内功》这种烂大街的武功,没有属性,没有特效,对于经脉穴窍自然没什么要求。
三无产品,要啥自行车?
但这不代表,不需要考虑打通经脉穴窍的顺序。
因为每一条经脉、每一个穴窍,本就不同,和全身所有系统、器官息息相关。
想要手臂粗壮、手部有力、手指灵活成为加藤鹰第二,就先打通手部六条正经。
想要腿部强健,跑得比战俘营冠军还快,那就先打通足部六条正经。
要阴柔,任脉!
要阳刚,督脉!
要血气旺盛,冲脉!
要双目炯炯有神、观察入微、双腿双脚灵活,阴跷、阳跷!
要全身经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那就打通带脉、阴维脉、阳维脉!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十二正经是基础,奇经八脉是扩展。
只有打通十二正经,才有资格打通奇经八脉。
所以王临现在就俩选择:
先打通手部六条经脉,或者足部六条经脉。
“天下武功,无快不破,唯快不破。”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先打通足部经脉,先天立于不败之地再说!”
修炼出内力后,内力在经脉中流淌,会不断滋养经脉。
内功越深厚,内力越强,经脉越坚韧,冲开穴窍的难度越大。
如果说冲开第一个穴窍,相当于捅破一张70g的A4打印纸。
那么冲开十二正经、任督二脉最后一个穴窍的难度,甚至比洞穿一米厚的钢板,还要难十倍百倍。
足足修炼一夜,王临也才打通“足厥阴肝经”的第3个穴窍。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林平之:“嘿嘿,你们猜猜我刚才遇到了谁?”
第22章 这家伙,居然还记得我的尺寸?
王临想都不想,直接问道:“任盈盈还是仪琳?多半是后者。”
林平之:“卧槽,你怎么猜到的?”
王临:“我还不了解你?笑得这么淫荡,肯定是遇到了漂亮姑娘!笑傲江湖我知道的就那么几个,这个时间点在衡山附近的,一共就岳灵珊、任盈盈、仪琳三个,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仪琳。”
阿宝:“主魂,你是不是忘了【华山玉女】宁中则和定逸师太?”
王临:“20年没见过女人,连半老徐娘都香是吧?”
看看你那熊样,熊二附身了?
阿宝:“嘿嘿,三国演义看完了,正在看光头强。”
王临:“既然遇到了仪琳,是不是还遇到了【万里独行】田伯光?”
林平之:“恭喜你,答对了。当时田伯光正在调戏仪琳小师妹,我英雄救美,一枪把田伯光崩了!”
这一次,他懒得废话,能动手绝不哔哔。
田伯光还没把仪琳逼进小黑屋,就被他躲在暗处射杀。
这才是神枪手的正确打开方式!
吓坏了的仪琳根本没看清,还以为他用的是某种独门暗器,当时就对他崇拜的不行。
那可是“万里独行”田伯光啊,江湖排名第一的采花大盗,不知道祸害了多少黄花大闺女。
听说“君子剑”岳不群夫妇这一次下山,除了参加刘正风师叔的金盆洗手大会,主要就是为了对付田伯光。
那么多正派高手对其恨之入骨,却拿他没办法。
师父说过,当今天下高手无数,田伯光足以排入前50。
这样的大高手,居然被秒杀?
这位年轻师兄的修为,岂不是比岳不群和师父还高?
这一刻,林平之在仪琳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拔高,光辉灿烂。
王临:“然后仪琳小师妹看上你了?你打算取代令狐冲?以后要不要混个恒山派掌门当当,身边一群青春靓丽美少女?”
林平之:“嘿嘿,你懂的。”
有花堪折直须折嘛!
再说了,自己长得那么帅,仪琳又那么漂亮,郎才女貌多般配?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是传统嘛!
王临:“那任盈盈、岳灵珊呢?你也打算截胡?”
林平之:“这个嘛,随缘!如果人家姑娘乐意,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是,总不能畜生不如吧?”
王临:“呸!”
阿宝:“啊呸!”
林平之:“切!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看到那些漂亮的女主女配,你们有没有想法,我还不知道?”
嗯,这个倒是真的。
那个年代的女演员是真的漂亮,比后来那些只会嘟嘴、瞪眼、念1234567的木头人,强多了。
谁年轻的时候,还没几十个梦中情人呢?
时光飞逝,转眼就是三天。
王临终于将“足厥阴肝经”的14个穴窍全部冲开,打通了整条经脉,内功修为大幅度提升。
体型越大,体魄越强健,经脉越粗壮坚韧,能容纳的内力也就越多。
王临的内力,和同样只打通“足厥阴肝经”的人类相比,最少是后者的五倍!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
纽约市民纷纷关门闭户,只有流浪汉、黑帮等特殊群体,依然活跃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
“嗯?”
王临忽然听到了极其微弱的声音。
是脚步声!
这是宛如狸猫般的脚步声,极其微弱,只有听力超凡之人才能听见。
很显然,对方训练有素。
难道是手合会的忍者找上门了?
王临心中一动,仔细聆听,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马律师,出来吧。”
一道人影从阴影中走出,正是马特。
他身穿一套黑红相间的战斗服,材质和金并的一模一样,手里还拿着两根短棍,背上还背着一个双肩包。
王临微微一笑:“你找到为金并量身定做装备的人了?”
“他叫梅尔文·波特,女儿被金并控制,不得不为金并服务。我救了他女儿,现在他为我服务。”
马特将双肩包放在桌子上:“我让他给你做了一套。金并死后,整个纽约都乱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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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他消失在黑暗中。
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他不可能不管。
有任何好处,他都会想到王临。
“还挺傲娇的。”
王临打开双肩包,里面是一套黑白相间的战斗服,和他本体毛色一模一样。
从头到脚,完全覆盖,就连眼睛也被特制的眼罩保护,全方位无死角。
还别说,挺合身!
“这家伙,居然还记得我的尺寸?”
王临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他掏出一把手枪,调转枪口对准小臂,找了根筷子扣动扳机。
“砰!”
一声枪响,王临感觉到手臂轻微刺痛。
再一看?
毫发无伤!
他又拿起一把菜刀。
刷!
寒光闪烁,刀刃砍中右臂,留下了一道不太明显的白印。
“刀枪不入,连子弹都射不穿,防御力远超普通防弹衣。”
王临很满意。
有了这套作战服,以后再见到那些乱开枪的黑帮分子,安全系数大大增加。
当然,还是要小心。
这玩意儿能挡手枪子弹,可挡不住反器材重狙射出的穿甲弹、高爆弹,更挡不住RPG火箭筒和大威力火炮。
能躲则躲,躲不过再说!
砰砰砰!
忽然,王临听到了刺耳的枪响,从五公里外中央公园传来。
有枪战。
而且人数极多,两百人以上!
“这么大规模的枪战,哪怕在纽约也不多见,去看看。”
王临兔起鹘落,速度哪怕和“万里独行”田伯光相比,也慢不了多少。
他的速度本来就远超奥运冠军,现在又打通了“足厥阴肝经”,有内力加持,速度比起之前更快五成。
几分钟而已,就来到了距离中央公园最近的居民楼楼顶。
黑夜无法阻挡他的视线。
他非常清楚的看到,来自三大帮派、超过两百个黑帮分子,正在中央公园火并。
其中不乏别有用心之人。
比如一个体型堪比金并的中年白人男性。
流弹激射,带走了一条条无辜者的性命。
“滴~呜~~滴~呜~~滴~呜~~”
远处响起警笛声。
一大波警察正在赶来!
“撤!”
有人大叫。
然后就看到,三个黑帮朝着三个不同方向撤离,留下了满地的尸体,以及在尸体中打滚的伤者。
只有一个伤者。
那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面如刀削,其上还有不太明显的伤痕。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身上残留着军人的痕迹。
他被流弹击中脑袋,血流如注。
如果不及时抢救,必死无疑。
尽管如此,他却根本不关心自己,而是扑到了另外三具尸体面前。
一个女人,一个女孩,一个男孩。
都被流弹射中要害,死在了这个肮脏的城市。
那是他的妻子和儿女。
头部伤势太重,男人很快失去力量,歪倒在妻子儿女身边。
“中央公园,三方火并,头部被击中的军人,妻子儿女惨死……难道是他?”
王临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曾经屠杀漫威宇宙的名字:
惩罚者!
第23章 血债,必须用血来偿还!
“没想到居然是他。”
王临脸色古怪。
纽约人口超过800万,符合所有条件的却只有一个:
人称“罚叔”的“惩罚者”弗兰克·卡斯特!
中央公园发生的一切,是他一生中最大的痛苦,也是他一生复仇的原动力。
凡有罪,必须死!
这个将“惩罚”贯彻到底的男人,是真正的作战精英、武器控,专为战斗而生,为杀人而生。
在另外一个世界,他来自美国海军陆战队,是尼克·弗瑞曾经的战友,被认为是媲美黑寡妇的10级特工,代表了凡人战斗力的巅峰。
赤身肉搏,他或许不是金并的对手。
但如果随意挑选武器装备,无限制战斗?
那么他一个人,就是一支训练有素、全副武装的作战部队!
不久前,王临还感慨,如果第一个遇到的是惩罚者而不是夜魔侠,那该多好。
没想到这才几天而已,居然还真遇到了?
警笛声越来越响。
最多五分钟,纽约警察就会赶到。
“虽然无法阻止已经发生的悲剧,但接下来的悲剧,或许可以改变。”
王临迅速靠近,一只手拎起罚叔,就要返回住处。
忽然,他听到了剧烈的心跳声,霍然抬头,看向不远处的花园:“是我把你揪出来,还是你自己出来?”
之前被王临注意到的中年白人男性,从花园后面站起来。
“你是什么人,居然敢管三大帮派的闲事?”
“既然你看到了我,那你就只能去死了!”
“反正你死了,也会被认为是黑帮火拼,和我无关!”
他双手握枪,瞄准王临心脏,扣动扳机。
砰!
子弹破空,却打空了。
就在他扣动扳机的那一刻,王临,这个世界上最灵活的胖子,赫然已经来到了他的侧边。
抬起左手,掐住了那人的咽喉。
“你,你是人是鬼?”
那人双腿发软,前所未有的恐惧涌上大脑,仿佛被地狱恶魔盯上。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根本不知道!
“你会知道的。”
王临并指作剑,接连点中那人十三处大穴,封住了他的四肢百骸,也封住了他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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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手拎着那人,一手拎着惩罚者,如超大号狸猫般不断起落,返回住处。
咚!
他将男性白人扔在地上,然后将惩罚者放在桌子上,检查伤势。
“颅骨虽然破裂,但裂痕不大。”
“幸好不是正面中枪,而是擦伤,否则只能送医院。”
王临:“@阿宝@林平之,有上好的伤药么?”
阿宝:“有,我现在就去拿……你受伤了?严不严重?”
王临:“不是我,是惩罚者。”
阿宝:“罚叔?那个屠杀漫威宇宙的男人?你该不会正好碰到中央公园三大帮派火并了吧?”
王临:“你猜对了。”
林平之:“阿宝别去了,我这儿有上好的疗伤药。”
【林平之给王临发送专属红包】
【王临领取专属红包】
【王临获得“天香断续胶”1瓶,“白云熊胆丸”1瓶】
阿宝:“好家伙,天香断续胶,白云熊胆丸?这不是恒山派的疗伤圣药么,哪来的?”
林平之:“当然是仪琳小师妹送我的!”
阿宝:“不是吧不是吧,这才几天你就得手了?”
林平之:“想什么呢?人家送我疗伤圣药,就是为了表达救命之恩,没别的。主魂,天香断续胶外敷,白云熊胆丸内服,不管是普通刀伤剑伤,还是筋骨断裂,不出十日定能痊愈。”
王临:“谢了!对了,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应该已经结束了吧?余沧海呢?你杀了他?”
林平之:“结束了。余沧海和所有青城派弟子,正在返回青城山的路上。我一路尾随,有军用望远镜,不会跟丢。”
王临:“为什么不动手?”
林平之:“对方有上百人,一旦动手,我没把握将其全歼。只要有一个人逃走,就会走漏风声,青城山上的青城派弟子就会弃山而逃,到时候怎么追?而且还会暴露我的真正实力,让整个江湖对枪械有防备。”
枪械最大的优势,不是超音速级别的射速,也不是恐怖的杀伤力。
而是这个世界上,根本没人知道它们的存在。
没人知道,就不会防备。
没有防备,就算是风清扬、东方不败这种天花板级别的存在,也能一枪射杀。
而一旦有了防备?
再想要凭现代化单兵装备纵横江湖,就没那么容易了。
永远不要小看古人的智慧!
王临:“你打算等到青城山再动手?”
林平之:“没错。青城派灭福威镖局满门,我要灭青城派满门!”
灭门之仇,不同戴天。
血债,必须用血来偿还!
天香断续胶和白云熊胆丸,不愧是恒山派的疗伤圣药,效果当真不错。
内服外敷,伤口很快止血,缓慢愈合。
弗兰克的呼吸渐渐平稳,心跳也趋于正常。
“行了,暂时死不了。”
王临盘膝打坐,继续炼精化气,修炼内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五个小时一晃而过。
弗兰克眼皮动了动,却并没有完全睁开,而是缓缓睁开一条缝。
他在观察!
哪怕承受亲人惨死的痛苦,他还是第一时间判断情况,而不是贸然出手。
这才是顶尖军人的素养。
这个曾经服务于海军陆战队的惩罚者,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然而……
“你醒了?”王临开口,声音平静。
弗兰克双眼瞬间睁开,目光锐利,仿佛在天空中狩猎的雄鹰。
他就像装了弹簧一样,从地上弹射而起,右手抓起放在旁边桌子上的剪刀,如同盯住猎物的猎豹,刺向王临的脖子。
他没打算杀人。
但多年的职业素养,让他必须控制局势,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然而,他还是太慢了。
一只手轻轻抬起,抓住了他的右手手腕。
“你太慢了。”
王临转身,看向弗兰克:“我劝你不要贸然动手。虽然你的伤口已经止血,但毕竟颅骨破裂。伤口崩裂事小,如果颅骨继续开裂,伤到脑子,就算把全世界最好的医生请过来,你也活不了!”
“是你救了我?”
弗兰克目光闪烁,飘忽不定。
之前发生的一切,在脑海中浮现,定格在他最后倒在妻子儿女身边的瞬间。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弗兰克的眼睛里,满是复仇的烈焰。
“那你得问他,当时他就在现场。”
王临抓起旁边碗里的花生米,屈指弹出。
十三颗花生米,准确命中白人男性的十三处大穴。
穴道解开,白人男性满脸惊恐,一步步往后退。
“你,你别过来,别过来!”
这个最少250斤的胖子,就像被田伯光盯上的黄花大闺女,花容失色,弱小无助。
弗兰克霍然转身,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白人男性,一步步走过去。
他是海军陆战队的王牌,曾经目睹过上百次刑讯逼供,亲自动手的不下于十次。
他了解人体结构,清楚如何在保证俘虏活着的情况下,让对方承受世间极致的痛苦。
没有人能承受那种痛苦。
他亲眼目睹的上百次刑讯逼供,每一次都以成功而告终。
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凄厉的惨叫声,在房间中回荡,被全封闭的墙壁、门窗尽可能阻隔。
纵然有声音传入隔壁,也不会有任何人多事。
这里是地狱厨房。
在这里听到惨叫声,简直比听到小情侣为爱鼓掌,还正常。
白人男性只坚持了十分钟,就将他知道的一切全盘托出。
然后被弗兰克一刀割喉,脸上并没有一丝痛苦。
在经受了世间极致的痛苦后,死亡对他来说,反而是解脱。
“问出来了?”王临挑眉。
弗兰克声音低沉:“他叫达顿,是黑帮交易的中间人,背后是一个外号【铁匠】的神秘人。害死我妻子儿女的三大帮派,分别是地狱狂犬、爱尔兰人和墨西哥黑帮!”
王临:“你打算怎么做?”
弗兰克双拳紧握:“当然是送他们下地狱。血债,必须用血来偿还!”
妻子儿女的惨死和头部受创,让他走向极端,成了漫威世界最著名的偏执狂。
以前的弗兰克·卡斯特死了。
取而代之的,是注定要让整个世界所有罪犯恐惧的惩罚者!
第24章 火力不足综合征
“多谢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的。”
弗兰克朝着门外走去,目光坚定。
从现在开始,他的心中只有复仇。
不光要向害了他妻子儿女的黑帮复仇,还要替这个世界上所有受害者,向所有犯罪者复仇。
凡有罪,必须死!
不管罪孽深重还是罪孽较轻,一个都不能放过。
王临摇头:“你伤得很重,虽然用了上好的疗伤圣药,但也要十天才能痊愈,在此之前你不适合复仇。”
“我知道。”
“你想先去调查铁匠和三大帮派,想办法弄武器装备?”
“没错。”
“那你更不必出去,因为你想知道的一切,我都能告诉你,你想要的武器装备,我也都能给你。”
“你?”
弗兰克停住脚步,看向王临,目光灼灼:“你到底是什么人?”
有能力、有胆量从三大黑帮火并的中央公园,赶在警察抵达前将他救走,还顺手抓了一个美国白人公民。
能用古怪方式让活人无法动弹,目睹惨无人道的审讯面不改色,亲眼看到自己杀了那个白人公民,眼睛都不眨一下。
居然还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甚至能弄到自己想要的武器装备。
这样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王临:“你知道威尔逊·菲斯克吗?”
弗兰克脑海中灵光一闪:“威尔逊·菲斯克?你认识威尔逊·菲斯克?难道你是他的人?”
不等王临回答,弗兰克摇头否定:“不,他没资格招揽你这种人。据说杀死威尔逊·菲斯克的,是两个神秘人,其中一个比威尔逊·菲斯克还要高大威猛,难道是你?”
笔趣阁
“是我。”
“那就不奇怪了。”弗兰克点头。
地狱狂犬、爱尔兰人和墨西哥黑帮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威尔逊·菲斯克。
连威尔逊·菲斯克都敢杀、都能杀的人,又怎么会把三大黑帮放在眼里?
弗兰克沉声道:“你为什么要帮我?难道你也有过悲惨的历史,想对那些黑帮复仇?或者你想当义警,想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好?”
向黑帮复仇?
当义警?
此话一出,王临忍不出嗤笑:“不,我一点都不感兴趣。至于这座城市是好是坏,与我何干?”
“那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兴趣使然,或许是我对你这个人感兴趣,再或许单纯是看三大黑帮不顺眼,或许随便找点事情打发时间,这重要吗?”
“不重要。”弗兰克摇头。
他现在只想复仇。
王临愿意帮他,当然是好事。
至于王临的目的是什么,他不感兴趣。
“那么,我们从头说起。”
王临娓娓道来,将《夜魔侠第二季》、《惩罚者第一季》的剧情大体上说了一遍。
弗兰克越听眼睛瞪得越大,呼吸越急促,心跳越快,拳头握得越紧。
“铁匠”居然是自己曾经在海军陆战队行动时,作战小队的队长,现在的斯库诺夫上校?
中央公园的三大帮派火并,其实是“铁匠”一手主导,目的并不是要消灭三大帮派,而是要杀了自己灭口?
之所以灭口,是因为当年执行任务时,一段审讯视频意外曝光,“铁匠”怀疑是自己干的?
幕后黑手不止“铁匠”一人,还有自己最好的朋友“比利·罗素”,以及因为草菅人命,被自己揍瞎左眼的中央情报局高层,威廉·罗林斯?
“为什么?就为了区区一段审讯视频,就要杀我?”弗兰克想不通。
不就是审讯吗?
就算残忍了些,也要不了那些人的命,甚至没法让那些人坐牢!
犯得着冒险杀人灭口?
王临:“你弄瞎了人家一只眼,人家为什么不杀你?还有,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死那么多人吗?”
“为什么?”
“因为他们要用尸体运毒!”
这才是整件事的关键。
威廉·罗林斯负责渠道、充当保护伞。
“铁匠”负责运毒和销售。
“拼图”比利·罗素等人,则是参与者。
这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贩毒群体。
这群人霸占了整个纽约将近一半的毒品市场,而且以纽约为中心,朝周围数以百计的城市扩散!
“怎么会这样?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弗兰克喃喃自语,怀疑人生。
他怀疑自己在海军陆战队中度过的那段岁月。
难道自己一直都被蒙在鼓里,一直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那群人运毒?
“我会去查清楚!”弗兰克咬牙。
内心深处,他已经相信了王临说的一切。
但他必须亲自调查清楚,确保准确无误。
“武器装备在房间里,自己挑。”王临指了指主卧。
弗兰克打开房门,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看到了什么?
军火,满地的军火!
成箱成箱的子弹,各式各样,加起来最少十万发。
成堆成堆的手枪、自动步枪、狙击枪、霰弹枪、冲锋枪,乱七八糟的扔在床上,堆到了房顶。
而在靠近房门的地面上,居然还摆放着不少RPG火箭筒、榴弹发射器、高爆手雷、防弹衣、战术头盔等单兵装备。
甚至还有好几门迫击炮!
不光有适合单兵作战的轻型迫击炮,还有最少几十公斤、甚至上百公斤的中型、重型迫击炮。
弗兰克转身,看着盘坐修炼的王临,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那些枪械就算了。
RPG火箭筒、榴弹发射器也算了。
甚至就连那几门轻型迫击炮,找找关系也能弄到。
可那几门中型、重型迫击炮,你是从哪弄来的,你要那玩意儿又想干什么?
难不成你想炸了五角大楼?
关键是,你在这里放了这么多军火,万一警察上门,你根本藏不住!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想要什么自己拿。”王临说道。
要不是怕不好解释,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会将这些军火拿出来,而不是继续放在群空间?
只要你一走,我就把所有军火收起来,省得占地方!
“……我先出去一趟。”
一个小时后,弗兰克开着一辆越野车返回,然后用军火将其塞满,再次离开。
这一次,他足足过了十天才返回。
“查清楚了?”王临问。
“查清楚了,你的情报准确无误。地狱狂犬、爱尔兰人和墨西哥黑帮,已经被我全部消灭,一个不剩。”弗兰克说道。
王临:“……”
三大帮派的人加起来,少说也有好几百号吧?
这才十天就被你团灭了?
怪不得有人说你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还真没错。
一人成军,不愧是惩罚者!
“那你还回来干嘛?”
“三大黑帮虽然已经消灭,但真正的幕后黑手还活着,而且肯定已经被惊动,肯定会怀疑是我灭了三大黑帮,有所防备。”
“所以?”
“我了解他们,很不好对付,每一个都是精锐。我没有足够的把握,想请你帮忙。另外……弹药不够了。”弗兰克有些不好意思。
王临呆了呆。
上次你运走了整整一车军火,光子弹就好几箱。
这都不够用?
罚叔,你是吃枪子长大的,还是有火力不足综合征?
有火力不足综合征的,明明应该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吧?
第25章 引蛇出洞,永生的诱惑
“好吧,闲了这么久,也该活动活动了,就再帮你一次。”
王临起身,伸了个懒腰。
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
十二正经,成双成对,左右对称。
说是十二正经,实际上共有二十四条之多,上面的每一个穴窍都是双穴。
十天前,他打通左侧的足厥阴肝经。
十天后的今天,他已经打通右侧的足厥阴肝经,内力远超之前,综合实力提升不少。
电视剧里,军火有限的惩罚者,都能灭了铁匠等人。
现在有他提供的军火支持,再加上他亲自出手,副本难度直接从史诗降到了简单。
说是帮惩罚者,其实也是帮王临自己。
精诚合作,互惠互利。
十几天没有魂力进账,他早就饥渴难耐了!
“弗兰克,你负责火力压制,我负责补刀,一波流!记住了,千万不要打中要害,把人头留给我!”
“……你是不是有嗜杀倾向?我建议你去看精神科,或者去看看心理医生。”
“你才有病,脑子有病!”
“我怎么觉得你是在骂人?”
“我说错了吗?你敢说你脑子没病?”
“……是,我脑子确实有病。”弗兰克不得不承认。
脑袋上的伤口还没痊愈呢!
当天晚上,铁匠等人全部死亡,死状极惨。
十天来一直板着脸的弗兰克,脸上终于出现了带泪的笑容。
“亲爱的,你们可以安息了。”
“王临,谢谢你。以后只要你一声召唤,就算让我炸了五角大楼和白宫,绑架美国总统,我也干!”弗兰克郑重承诺。
他要继续游走于黑暗之中,惩罚杀不完的罪犯。
“有缘再见。”
王临微微一笑,返回住处。
这一次他杀了不少人,得到了不少魂力,需要时间慢慢消化吸收。
只要灵魂继续变强,就能神魂共振、搜索诸天,聊天群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萌新。
“高夫人,我故意留下了不少痕迹,你的手下再怎么菜,也该发现了吧?”
“你要是再不来,我就只能亲自去找你了!”
王临盘膝打坐,满含期待。
金并只是开胃菜。
高夫人和她身后存在千年的手合会,才是正餐!
手合会树大根深,五根手指活了上千年,最大的特点就是稳。
想要找到他们,谈何容易?
王临不打算浪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所以他主动留下痕迹。
打草惊蛇,引蛇出洞!
另外一边。
“夫人,铁匠死了。”周成垂手而立,恭恭敬敬禀报。
“你说什么?铁匠死了?”高夫人微微动容。
整个纽约的毒品生意,被她和铁匠瓜分。
虽然这只是她庞大商业帝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还是让她不爽,一直想除掉铁匠,垄断整个纽约的毒品市场。
然而铁匠做事谨慎,背后又有海军陆战队、中央情报局撑腰,不好对付。
她需要一点时间慢慢筹划。
结果还没等自己动手,铁匠居然死了?
高夫人缓缓踱步,拐杖很有规律的敲击地板:“查清楚了吗?谁干的?”
“属下去了一趟现场,一部分人是被枪械杀死,还有一部分人是被拳掌硬生生打死,和威尔逊·菲斯克、吉冈信的死状极为相似。”
“你的意思是,这件事是同一个人干的?”
“八九不离十。”
“你还发现了什么?”
“那些人是被修炼内功之人杀死的,伤势特殊,这一点很容易判断。”
“什么?”
高夫人霍然起身。
内功源自中国,源自昆仑、大罗天等洞天福地。
内功修炼有成之人,绝大部分都在中国,少部分在日本、东南亚等地。
其他地方不多。
这个世界上的天地灵气,本来就在不断降低,远不如辉煌灿烂的上古时期。
自从刘伯温斩龙,天维之门关闭,漫天仙神销声匿迹,天地灵气浓度更是骤降。
昆仑、大罗天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洞天福地,和外界隔绝,天地灵气浓度极高,所以历代都会涌现出源源不断的后天、先天高手,乃至天人强者、陆地神仙。
但地球上,能在末法时代修炼出内力真气的功夫大师,却极为少见。
整个美国的功夫大师,十根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纽约居然有一个?
“此人内功修为如何?”高夫人问到了重点。
周成连忙回答:“应该不高,最多打通八九条经脉,功力远不如您十分之一。”
“呼……那就好。”高夫人松了口气。
十分之一夸张了,但的确比她差了不少,还远远算不上真正的大师。
这样的人,不难对付。
周成问道:“夫人,此人做事不够干净利索,留下了不少线索。只要顺着这些线索,不出三日定能把他揪出来!”
高夫人轻轻点头。
他相信周成的能力。
周成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夫人,要不要……”
“不,我要活的。”
手合会有五根手指。
当年他们一起偷走龙骨叛出昆仑,建立手合会。
一只手有五根手指。
一根手指力量不够。
只有五根手指团结一致,才能逃脱昆仑的追杀,才能在那个强者辈出的时代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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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追杀叛徒的,是昆仑铁拳。
最开始的那些年,面对可怕的敌人,他们一直都很团结。
多少次死里逃生,活下来很不容易。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昆仑发生了一次次惊变,历代铁拳的实力越来越弱,而他们的势力却在不断壮大。
此消彼长,铁拳对他们已经不再是威胁。
而他们之间的矛盾,却在不断增加。
最大的矛盾,和龙骨有关!
当年他们之所以要偷走龙骨,是因为龙骨能让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复活,能让他们一直活下去。
长生乃至永生的诱惑,谁能抵挡?
然而龙骨总量有限,越用越少。
所以在漫长的岁月中,手合会早已分裂。
五根手指表面上团结一致,一起面对外来的威胁。
实际上却早已成为彼此最大的敌人,一直在派人暗杀对方。
而现在,手合会的龙骨已经所剩无几,只能让一个人复活一次。
他们之间的矛盾,自然也激化到了极点。
除非找到新的龙骨,否则根本无法缓和!
就算能找到新的龙骨,五个人平分哪比得上独吞?
杀了其他四根手指,手合会和龙骨将只属于一人!
一旦五根手指彻底撕破脸,高夫人的处境将极其危险。
所以她急于寻找新的龙骨,为此不惜亲自出面,和金并合作。
很幸运,她找到了,就在纽约地下深处。
可如果出了意外呢?
如果龙骨被封印,取不出来呢?
如果神盾局出手阻挠呢?
她不得不做两手准备,想尽一切办法增强实力。
能接连杀死吉冈信、威尔逊·菲斯克、铁匠的人,就算修为不高,也不容小觑。
如果能将其收入麾下,当然最好。
如果不能,那就想办法拉拢,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
只要那人愿意帮她,她将不惜一切代价!
……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两天。
王临睁开双眼,轻吐出一口气。
他已经彻底炼化所有魂力,灵魂强度足足提升三成,实力再度提升。
而在另外一个世界,林平之尾随余沧海等人多日,终于来到了青城山。
第26章 自今日起,青城派不复存在!
“好一座幽绝天下的青城山!”
站在青城山脚下,林平之抬头,顿时感觉心旷神怡,浑身舒爽。
青城天下幽。
它是全真教龙门派的圣地,是故老相传的十大洞天之一,是中国四大道教名山之一,是传说中的五大仙山之一,还是成都十景之一。
它有数不清的名头,也有数不清的传说。
其中最著名的传说,就是隐居于此的药王孙思邈,以及那条被永镇雷峰塔下的白蛇。
“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修此身。”
“不知道我的无量魂光,有没有一道落入白蛇传世界,和小白小青产生交集?”
那么多魂光呢,应该有吧?
草莽英雄什么的,好像也不错,是一种难得的体验。
可以一试。
林平之:“@王临@阿宝,家人们,小爷我到青城山了!”
阿宝:“谁是你家人?我们的关系明明比家人还亲。”
王临:“那还等什么?赶紧上山,把整个青城派所有人都给突突了,别忘了捡装备!”
拖了这么久,读者都等得不耐烦了!
阿宝:“顺便看看有没有白娘子的同族,可好玩了!”
王临:“@阿宝,你玩俏小龙了?也对,俏小龙是嬗变的动物,比悍娇虎好玩多了。”
林平之:“哪儿好玩了?阿宝是哺乳动物,俏小龙是冷血动物,这没法玩吧?”
王临:“怎么没法玩?柔软的躯体宛如麻绳一样,能让你体验捆绑调教的感觉,灵活的蛇身能起到皮鞭的威力,抽在身上更是有种滴蜡般的疼痛,而且还能钻入某些不可描述的隐秘之地……”
阿宝:“主魂,你是不是和罚叔一样,脑子坏掉了?”
【阿宝被王临永久禁言】
王临:“以后说话能不能动动脑子,好好学学怎么组织语言?”
【阿宝被王临解除禁言】
阿宝:“能,非常能!”
哼,有权限了不起啊?
林平之:“主魂,1号,你们说我用那种方式灭了青城派比较好?”
王临:“我送你一门重型迫击炮,把青城派轰了!”
【王临给林平之发了个专属红包】
阿宝:“多好的一座山啊,可惜要挨炮了。”
【林平之领取专属红包】
【林平之获得重型迫击炮1门,炮弹100发】
林平之:“我不会用啊,你们会吗?”
阿宝:“不会。”
王临:“……不会。”
不会用你领取干嘛,收藏啊?
林平之:“算了,我还是一路突突突吧,反正也没什么难度。”
一炮入魂什么的,虽然爽感十足,但来得快去得也快。
相比之下,他更喜欢突突突,持久力十足。
林平之拾阶而上,结果还没走多远,就看到了一间房子,还有几个值守的青城派弟子。
“哪来的龟儿子,竟敢擅闯我青城派,给老子滚……”
砰砰砰!
一声声枪响,带走了几名青城派弟子的生命。
“妈的,张嘴就骂我,青城派都是这种货色?川蜀人民的脸都被他们给丢尽了!”
林平之对着并不冒烟的枪口吹了口气,脸色铁青。
余沧海那个乌龟儿子王八蛋,都教了一群什么狗东西?
一丘之貉!
看看人家隔壁华山派,那个什么……陆大有,比你们强多了!
青城山太大。
青城派虽然有数百上千弟子,但大部分都在山顶的松风观,散落在各处的并不多。
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枪声不会传播太远,并没有引起其他青城派弟子注意。
林平之一路上山,在必经之路的隐秘处,安装遥控炸弹。
足足安装了上百个遥控炸弹,解决了二十多个青城派弟子,林平之终于抵达山顶。
饭团探书
“你是谁?”
“你是怎么上来的,为什么山下弟子没有禀报?”
“你来我青城派干什么?”
一群青城派弟子围了过来,脸色不善,虎视眈眈。
噌噌噌!
一把把利剑出鞘,剑指王临。
林平之正要说话。
忽然,其中一个青城派弟子叫道:“我认得他,他是林平之!”
“什么,他就是林平之,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林平之?”
“前段时间,福威镖局被我青城派灭了满门,林震南夫妇被严刑拷打,至死都不说出辟邪剑谱的下落,只有林平之半路上逃走,没想到居然跑到我青城派来了!”
“龟儿子,大概是怕了我青城派,所以主动将辟邪剑谱带过来,换他一条狗命吧?”
“哈哈哈哈!”
众人哈哈大笑,根本不把林平之放在眼里。
林家祖传的辟邪剑法,整个青城派所有人都会,偷学的。
就连刚刚入门不到一年的新弟子,也不例外。
福威镖局修为最高、实力最强的林震南,在江湖上也就是三流货色,连“青城四秀”四位师兄都打不过。
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富家少爷,有什么好怕的?
就算林平之是孙猴子,到了这青城山,就等于到了如来佛祖的手掌心。
任你有通天本领,也翻不出去!
林平之淡淡的道:“余沧海呢?让他出来领死!”
一群将死之人而已,和他们废话什么?
干就完事了!
“什么东西,竟敢对师父无礼,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砍断他的双手双脚,交给师父处置!”
“先别动手!他身上未必有辟邪剑谱,不要轻举妄动!”
几十个青城派弟子议论纷纷。
忽然有人叫道:“都让开,观主来了!”
众人纷纷让出了一条路。
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走到了林平之面前。
青城派松风观观主,余沧海。
五个年轻人站在他身后。
其中四个是号称“青城四秀”的侯人英、洪人雄、于人豪、罗人杰。
而最年轻的那个,则是余沧海的儿子余人彦。
越来越多青城派弟子围了过来,足有数百之多。
“来得差不多了。”林平之低声自语。
“你就是林平之?”
余沧海居高临下,从高高的台阶上俯视林平之:“龟儿子,乖乖的把辟邪剑谱交出来,本观主说不定大发慈悲,饶你不死!”
“余矮子,你乖乖的把青城派所有武功秘籍交出来,小爷我说不定大发慈悲,饶你全尸!”
“龟儿子,你找死!”
余沧海怒火中烧,整个人宛如一只大鹤一样,朝着王临飞了过来。
然而下一瞬间,他看到林平之抬手,手上凭空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铁疙瘩,其上有一根又黑又粗又长的管状物。
黑漆漆的洞口中,蕴含着致命的危险。
“不好!”
余沧海脸色大变,感觉到情况不妙。
这是准一流高手的直觉,甚至比女人的直觉还要准确。
他一声长啸,居然凭空拔高,想要避开枪口。
然而他再怎么快,也不可能比林平之的枪更快。
一颗颗高爆子弹,从枪管中喷射而出,全部没入余沧海体内。
“这……不……可……能……”
余沧海双眼瞪得滚圆,艰难的说出最后一句遗言,然后如死鹤般坠落。
“从今天开始,青城派不复存在了!”
林平之收起打空子弹的AK47自动步枪,取出全新的两杆,枪口对准这松风观中的数百名青城派弟子。
第27章 兄弟我不是故意的,你听我解释!
看着已经被打成筛子的余沧海,所有青城派弟子都呆住了。
观主死了?
阴险毒辣、心胸狭隘、睚眦必报、能屈能伸、武功高强的观主,一招都不到,就被林平之杀了?
难道此人不是林平之,而是魔教教主东方不败?
“他……他用的什么兵器?”
“难道是江南霹雳堂的火器,或者蜀中唐门的独门暗器?”
“一击秒杀观主,就连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也没那么恐怖!”
此刻全场寂静,所有青城派弟子全都压低声音,一步步往后退,眼里心里涌现出浓浓的恐惧。
那是对死亡的恐惧。
就连余人彦也不例外!
看到这一幕,林平之脸上浮现出鄙夷之色。
亲爹死了,居然不拼命报仇,还有没有点男儿血性啊?
仔细一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原版剧情里,余人彦被原版林平之一剑捅死,余沧海一点都不伤心。
反而很开心,以此为借口灭了福威镖局满门,光明正大搜寻辟邪剑谱。
这操作,和曹阿瞒有得一拼。
余人彦不愧是余沧海的儿子,完美继承了余沧海的冷血无情,上演了一出“父辞子笑”的好戏。
“怕什么?这种威力强大的暗器不可能太多,总有用完的时候!”
“大家一拥而上,为我爹,为你们的师父报仇!”
余人彦躲在人群中大叫,然后暗中出手,一掌拍中一名青城派弟子的后背。
那名弟子不受控制,手握长剑朝着林平之飞了过去,内心慌乱无比。
我没想出手啊!
余人彦再次大叫:“孙师弟好样的!我爹已经将《鹤唳九宵神功》传给了我,谁杀了林平之,我就将这门武功传授给他,拥戴他当青城派掌门!大家别忘了,《辟邪剑谱》就在林平之身上!”
此话一出,不少青城派弟子心动了。
鹤唳九宵神功!
青城派掌门之位!
辟邪剑谱!
一个比一个诱惑大。
鹤唳九宵神功,乃是青城派至高无上的镇派内功,修炼后必然修为暴增,少说也能跻身二流行列。
青城派掌门之位,能号令数百上千弟子,能和川蜀官府搭上关系,在山下城里城外还有很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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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辟邪剑谱,更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得到的武林绝学!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么大的诱惑,不是所有人都能抵挡。
而且余人彦说得没错。
虽然不知道林平之那厮的暗器,是从哪里掏出来的。
但那么大的东西,他身上能藏几个,里面又能装多少暗器?
这里有几百上千个弟子!
就算用人命堆,也能把他的暗器耗尽,把他堆死!
“一起上,杀了林平之,为师父报仇!”
“杀我青城派掌门者,必须死!”
众人纷纷大叫,上百个青城派弟子一拥而上,朝着林平之冲了过去。
而他们没注意到的是,包括余人彦在内的绝大多数青城派弟子,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鹤唳九宵神功怎么了?
青城派掌门之位、辟邪剑谱又怎么了?
东西再好,也只有活下来才能得到。
冲锋陷阵这种事,让别人去做就行了。
等林平之的暗器耗尽,再冲上去杀了他也不迟!
青城派是道家门派。
身为道家弟子,怎么可能不明白一个道理:
死道友不死贫道!
突突突!
林平之双持AK47,疯狂扫射,一颗颗子弹倾泻而出。
然后就看到冲在最前面的青城派弟子,就像成熟的韭菜一样,被一茬茬收割,变成了孤魂野鬼。
“太好了,他的暗器耗尽了!”
“林平之,去死吧!”
余人彦穿过人群,凌空而起,一剑刺向林平之的心脏,内心狂喜。
身为余沧海唯一的儿子,青城派掌门之位本来就是他的,谁也夺不走。
而林平之身上的辟邪剑谱,他也要!
此时此刻,余人彦人和他的剑还要飞一会儿,脑海中却不禁幻想美好的未来。
得到了辟邪剑谱,要不了多久,他就能成为天下第一。
到那时候,他就能率领青城派灭武当,诛少林,毁五岳,破魔教。
最多十年,整个江湖都将归他所有。
而他,必将走上人生巅峰,登上武林盟主之位!
“该死,让余人彦抢先了!”
青城四秀懊恼不已。
都怪自己胆子太小,跑得太远,现在根本来不及。
当然,他们也不担心。
余人彦想当掌门就当掌门?
想拿辟邪剑谱就拿辟邪剑谱?
这个江湖,弱肉强食,实力为尊。
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看着越来越近的余人彦,看着那冰冷的剑锋,林平之手中的AK47晃了一下,以旧换新。
余人彦:“……”
兄弟我不是故意的,我的身体被魔鬼控制了,你听我解释!
突突突!
两梭子很快打完。
余人彦从空中坠落,这叫“屁股向上平沙落雁式”。
而他身边那些冲过来的青城派弟子,也都倒在了血泊之中。
“什么,他怎么还有暗器?”
“该死,这些暗器到底是从哪掏出来的,难道他肚子是空的?”
“难道他不是江湖中人,而是传说中的仙人?”
如果不是仙人,怎么可能在身上藏那么多暗器?
林平之的手段,分明是志怪小说里的袖里乾坤!
“要不,我们逃吧?”
有人小声嘀咕,然后就看到周围的同门撒腿狂奔,转眼就只剩他自己,孤零零的站在林平之面前,比大熊猫还呆萌。
砰!
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源源不断的枪械,让林平之根本不需要换子弹。
后天武者的身体素质和内力加持,让他哪怕双持AK47,也根本不担心后坐力。
敌人那么多,也不需要考虑准头,扫就完事了。
突突突!
青城派弟子们成片成片的倒下。
两分钟不到,就损失了三百多号人。
而那些本来就距离较远、或者运气不错的青城派弟子,则一哄而散,朝着山下狂奔。
突突突!
林平之继续火力覆盖,又灭了两百多人。
亡命之徒,速度不慢,很快到了千米之外。
林平之不是神射手。
距离那么远,准头有限。
林平之:“@王临,失算了,这些青城派的兔崽子,跑得比战俘营棒子还快!”
阿宝:“还剩多少?”
林平之:“还剩两三百。”
王临:“你不是在山路上安装遥控炸弹了吗?上百个遥控炸弹,足以炸死大部分,剩下的你亲自追杀就行了。”
林平之:“路上的我不担心,不过有不少兔崽子慌不择路,掉到山谷里了,摔死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树冠缓冲,没死成,又被树林遮挡,不太好追杀。”
王临:“……”
好吧,这还真是意外。
谁能想到,居然有人好好的山路不走,非得学小说里的主角,跳崖玩?
第28章 杀人放火惩罚者,火炮洗地林平之!
林平之:“主魂,给我来点RPG火箭筒,我把那片树林炸成平地!”
王临:“火箭筒的有效射程才几百米,而且威力有限,没啥用……你等下。”
他拿起弗兰克临走前送的手机,拨号。
“王,找我有事?杀人还是放火?”弗兰克的声音响起。
王临惊呆了。
罚叔,你脑子里除了杀人放火,就没点别的吗?
“没那么严重,我想问问你迫击炮怎么用。”王临问道。
弗兰克“喔”了一声:“明白了,你打算自己动手。你想炸纽约市政厅还是监狱,或者五角大楼、白宫?”
王临:“……你直接说怎么用吧。”
怪不得大部分超级英雄不带你玩,还不允许你加入复仇者联盟。
你这脑回路,不光和普通人不一样,和超级英雄也都不一样啊!
这要是说你是超级英雄,也没人信呐!
“好吧。”
弗兰克似乎有些遗憾,将使用方法说了一遍,最后叮嘱道:“如果你想对那群资本家、政客下手,告诉我一声,这方面我比你专业。”
小样,看不起谁呢!
王临将使用方法转述给林平之:“迫击炮射速太慢,还没等你打几炮,青城派的人就都跑光了。我把所有迫击炮都给你,还有几百发炮弹。对了,你行吗?”
单凭口头转述,第一次使用迫击炮,准头什么的……应该不存在吧?
林平之:“我需要考虑准头吗?多来几发就完事了!”
十几门迫击炮一字排开。
轻型、中型、重型都有。
轰轰轰!
他直接将几百发炮弹打空。
整片树林都被夷为平地。
别说一群连配角都算不上的路人甲。
就算乔峰、段誉、虚竹、张无忌、郭靖、韦小宝这群主角组团挨炮,也绝对活不下来!
甚至就连下山路上的青城派弟子,大部分也被直接炸飞,死无全尸。
只有极少数幸运儿,逃到了几公里外,躲过了炮火洗地。
山顶,林平之脸色微红。
几百发炮弹,居然连两叁百个敌人都没有全部消灭?
这事儿绝不能让王临和阿宝知道!
“太好了,林平之没追过来,我们安全了!”
“刚才那是火炮吧,我有个远房亲戚是神机营的,他跟我描述过,不过威力没那么大啊,射程也没那么远!”
“林平之哪来的火炮,又是怎么运上山的?”
“不知道啊!”
侥幸活下来的青城派弟子们,大口喘气,有种劫后余生的快感。
活着,真好!
至于同门有没有逃出生天,关他们屁事?
死道友不死贫道!
“不行,这里还是不安全,万一林平之那厮还有火炮怎么办?”
“继续逃,逃出青城山地界,然后将林平之有大量火器的消息传出去!”
“就说林平之勾结神机营,想灭了整个江湖!”
几人很快达成一致,拼了命的往山下跑。
轰!
一声轰鸣,几人被炸飞上了天空。
山顶,林平之收起遥控器,看着硝烟弥漫的青城山,感觉浑身四万八千个毛孔全部张开,舒爽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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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电影,玩什么游戏?
枪炮才是男人的最爱!
“接下来,该摸尸了!”
松风观很大。
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林平之才将整个松风观搜刮一空,顺便摸了摸余沧海的尸体,找到了不少好东西。
不光有功法秘籍、武器装备,而且还有钱。
不光有方便携带的银票,而且还有不少白银、黄金。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花钱?
任何一个能在江湖上立足的势力,都有稳定的财富来源。
青城派创派上千年,早就和当地豪绅、世家盘根错节,不少弟子都出身名门。
而且还有不少产业,甚至和官府合作。
每年的进项着实不少。
能让上千弟子衣食无忧,青城派可以说富得流油,远超当地绝大多数豪绅。
【林平之发送专属红包*2】
【王临领取专属红包,获得黄金100两,白银1000两】
【阿宝领取专属红包,获得黄金10两,白银100两】
林平之:“主魂,阿宝,我大方吧?”
阿宝:“大方个屁!2号你几个意思?给我发的红包,只有主魂的十分之一!”
林平之:“阿宝你一天到晚待在翡翠宫,包吃包住有什么开销?主魂那边是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没钱怎么能行?再说了,主魂给我那么多枪炮,你给我什么了?”
阿宝:“……你行!”
大馅的肉包子和香喷喷的面条,以后你休想再吃一口!
王临:“青城派灭门了?有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武器装备?”
林平之:“装备就算了,就这个时代的锻造工艺,玄铁重剑也不香啊!至于功法,你们自己看吧,想学就学,反正我没什么兴趣。”
【林平之上传了“松风剑法”】
【林平之上传了“摧心掌”】
【林平之上传了“青城心法”】
【林平之上传了“鹤唳九宵神功”】
王临扫了一眼,顿时兴趣缺缺。
松风剑法还不如辟邪剑法,直接忽略。
摧心掌倒是不错。
此掌名为“摧心”,但中者五脏六腑皆会被震烂,骨骼却不折断,威力不小。
一代宗师黄裳编纂《九阴真经》时,下卷收录了不少当时武林上声名赫赫的外功,摧心掌就是其一。
一同写入下卷的,还有白蟒鞭法、九阴白骨爪。
这种武功不需要强大的内功修为作为根基,单纯从外功入手也行。
当然,内功修为越高,威力越强,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青城心法,则是青城派的入门心法,稀松平常,和林氏内功一路货色。
鹤唳九宵神功,是青城派最高深的内功,但也高深不到哪儿去。
余沧海已经将这门内功修炼到极高境界,只差叁分火候就能圆满,也只是准一流高手,连岳不群都不如。
偏偏这门功法又极其难练,数百年来也只有余沧海修炼有成。
王临实在提不起兴趣。
阿宝:“2号,什么时候去华山?这些武功太垃圾了,我要紫霞神功和独孤九剑!”
第29章 弗兰克·熊孩子·打工仔·卡斯特,你变了!
林平之:“急什么?马上就去。”
他有很深的林氏内功、辟邪剑法底子,没必要转修鹤唳九宵神功和松风剑法。
但如果是紫霞神功、独孤九剑,则另当别论。
独孤九剑,大概是整个金庸武侠体系中,最顶尖的武功之一,破尽一切。
至于紫霞神功……
王临:“紫霞秘籍,入门初基,葵花宝典,登峰造极。笑傲江湖出场的所有内功心法中,紫霞神功少说也能排入前五,值得修炼。”
岳不群天资悟性虽然不错,但绝对算不上顶尖。
不光比不上令狐冲,甚至连左冷禅都不如。
但他的内功修为却远超余沧海,不比左冷禅差多少,靠的就是紫霞神功。
华山派能在江湖上立足,甚至在剑气之争前,贵为五岳剑派的盟主,力压嵩山派一头,在江湖上的地位仅次于日月神教、少林、武当、丐帮等寥寥几个顶尖门派,原因之一就是有紫霞神功。
笑傲江湖中,拿得出手的内功心法本来就不多。
紫霞神功,就是其中一个。
林平之:“那是古早版本好吧?《葵花宝典》是前朝太监写的,《紫霞秘籍》是华山派功法,怎么可能有关系?”
阿宝:“谁知道你那个世界,是连载版世界、叁联版世界,还是新修版世界?”
林平之:“肯定不是古早版本,因为这个世界的《葵花宝典》,是前朝太监写的,不是什么一男一女写的,而且只有一本,不是两本,不分什么天书、地书。”
阿宝:“真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可惜了,天书、地书什么的,比葵花宝典逼格高多了。”
古早版本的葵花宝典,大概率比宦官版本的强不少。
最起码没什么副作用,男人女人都能练。
林平之:“我现在深度怀疑,《紫霞秘籍》是《先天功》的根基或者简化版本,因为华山派是全真七子之一【郝大通】创立的。”
王重阳既然将《先天功》传给一灯大师,又怎么可能不传给自己的徒弟?
练没练是一回事,练没练会是另外一回事。
就算全真七子资质不够,也总得试试啊,总不能直接失传吧?
老顽童周伯通有没有练过,不好说。
但全真七子,不应该没练过,最起码看过。
郝大通创立华山派后,考虑到《先天功》是全真教镇派绝学,不能外传,又考虑到《先天功》过于高深,修炼难度太大。
所以根据对《先天功》的领悟,创造了修炼难度较低的《紫霞神功》,作为华山派的镇派内功,非掌门不得修炼。
这个解释很合理。
阿宝:“拿了《紫霞秘籍》,再去福州向阳巷老宅拿《辟邪剑谱》,少则十年,多则二十年,不用枪炮你也是天下第一。2号啊,切吧,一时疼痛,换来终生受益,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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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之:“滚!”
老子誓死不练辟邪剑谱!
王临:“2号,剑宗封不平、成不忧、丛不弃那些人,在不在华山都不好说。就算在华山,你也未必找得到,你打算怎么拜入剑宗?”
林平之:“为什么要找他们?我直接拜风清扬为师不就行了?”
谁要当岳不群的师侄?
要当,就当令狐冲的小师叔!
林平之:“对了主魂,帮我弄辆摩托,减震效果好、适合越野的那种,再来几吨油,方便赶路。”
江湖那么大,走路太慢太累。
骑马不光不舒服,而且速度也没那么快。
要不是这个世界太落后,道路崎岖不方便,他还想要辆越野车。
王临:“行,你等着。”
他二话不说,再次拨通劳模弗兰克的号码:“帮个忙,弄辆性能出色的摩托,再来一百吨油。”
弗兰克惊了:“你这体型,还能骑摩托?”
就算你不怕把摩托压塌了,摩托也怕装不下你啊!
王临:“……不是我骑,你就说行不行吧?”
“行,但我没钱。”
“我也没钱,但我有黄金,100公斤够不够?不够的话再来1吨白银?”
“够了,马上到。”
挂断电话,王临开始修炼摧心掌。
这门武功听起来阴险毒辣,但练起来光明正大。
九阴白骨爪不需要人头,摧心掌也不需要心脏。
连“青城四兽”都能练成,难度自然不大。
只用了一个小时,王临就初步入门,现在急需找个倒霉蛋试一试。
有上门送死的吗?
在线等,挺急的!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
“进来吧,没锁。”
王临取出100公斤黄金放在桌子上。
阳光从窗户外照射进来,洒落在黄金上,金光闪闪,耀眼夺目。
弗兰克进门,立刻被金光吸引。
“你哪儿弄来的黄金?成色不行,杂质太多,感觉像几百年前的熔炼水平,卖不出好价钱。”弗兰克评价。
“有就不错了,还挑挑拣拣?”
“也对。”
弗兰克将一个手提箱放在桌子上,打开,往里面塞黄金,动作极为熟练,一看就很有经验。
王临的眼神有些古怪。
这厮经常干这种事?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没钱怎么过日子,怎么买武器惩罚罪犯?”弗兰克理直气壮。
最近他杀了不少人,多多少少都有罪。
而这些人身上的美金、黄金,他无一例外全部收走。
不收走,难不成便宜纽约警察,或者流浪汉?
王临耸了耸肩:“原来你是这样的惩罚者。”
“惩罚者?这个称号不错,以后我就是惩罚者!”弗兰克眼睛一亮。
出来溷,有个响亮的名号是必须的!
“等等,不对啊!”
王临发现了盲点:“你这天天劫富不济贫的,怎么会没钱?”
有钱还问我要?
弗兰克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谁会嫌钱多?而且我要买军火,源源不断的军火。”弗兰克解释。
“我这儿有的是军火,你不会过来拿?”
“你的军火质量太差,性能一般,基本上都是汉默工业生产的垃圾,我现在只用斯塔克工业的军火。而且你的军火很多吗?就那么一丁点,我半个月就能用完。”
王临:“……”
懂了,这厮就是败家的熊孩子,给多少钱都能花光。
神特么只用斯塔克工业的军火,惯的?
老话说的果然没错,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装完黄金,弗兰克四处乱瞄:“你不是说还有1吨白银吗?在哪儿?”
“滚!”
“摩托和油一天内送到,我走了。”
弗兰克拎着箱子就往外走。
王临咧嘴一笑,露出狐狸尾巴:“最近多买点大威力的军火,能炸毁摩天大楼、轰杀美国队长的那种,过几天有事找你帮忙。”
弗兰克:“……”
我说你怎么这么大方,给我那么多黄金。
原来是让我去买装备,然后给你打工的!
接下来几天,王临继续修炼,成功打通足少阴肾经,功力大增。
“这都几天了,高夫人的人怎么还没找上门?这也太菜了吧?”王临嘀咕。
高夫人是聪明人。
算计这种人,当然要格外小心。
所以他虽然在和铁匠等人的那一战中,留下了蛛丝马迹,但并不明显。
但也不至于那么久都没找到自己吧?
“嗯?”
王临忽然心中一动,透过窗户看向数百米的另外一栋楼。
等了那么久,终于来了!
王临拿起电话,拨号:“弗兰克,带上你的军火,准备行动!”
第30章 不好意思,你没有恶意,我有!
“有行动?”
被王临电话吵醒的弗兰克,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
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站起来,瞬间精神抖擞,困意全无。
“说吧,你是要干掉纽约市政厅的要员,还是五角大楼的高官?那些人的底子,没一个干净!”
弗兰克摩拳擦掌,裤子都没穿就去拿枪。
王临无语扶额:“弗兰克你先冷静冷静,别整天打打杀杀,要学会享受生活,懂?”
“我的生活早就结束了,往后余生只有复仇。”
“好吧。”
王临无奈。
惩罚者这种人本来就意志坚定,偏偏脑子又被子弹击中,精神多多少少受到影响,容易走极端,根本不听劝。
复仇,大概就是惩罚者在妻子儿女死后,还能继续活着的源动力。
如果不复仇,他可能都不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活着。
这是人家自己的选择,也是人家愿意面对的人生,何必劝?
人生路,终究要自己走。
王临:“你先准备好武器,然后来见我。”
弗兰克:“需要什么?”
王临想都不想:“你自己看着办吧。这一次不一定需要你出手,主要是远程威慑,别太紧张,武器不用带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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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明白了。”
挂断电话,王临开始骚扰分身:“@阿宝@林平之,大鱼上钩,高夫人的人找上门,你们说我该怎么对付她?”
阿宝:“高夫人?手合会五根手指之一的高夫人?她好像是五根手指里唯一的中国人吧?”
王临:“没错,而且还是最老奸巨猾、深不可测的那个。”
《捍卫者联盟》里,博徒被科琳·温斩首,亚莉珊德拉死于艾丽卡之手,索旺达被棍叟斩首。
只有高夫人和村上生死不明。
而不管是《夜魔侠》、《铁拳》还是《捍卫者联盟》,高夫人一直高深莫测。
连金并都被她压了一头。
就算一次次计划失败,高夫人也总是能成功脱身。
而她表现出来的实力,一点都不弱。
五感超强的夜魔侠,被高夫人揍过。
脑子有病的铁拳,被高夫人揍过。
就连刀枪不入的卢克·凯奇、炮火连天的杰西卡·琼斯,也未必是她的对手。
五根手指里,就属她最难对付。
高夫人的智力值和武力值,都是手合会天花板级别。
阿宝:“所以我就不明白了,五根手指不是昆仑叛徒吗?昆仑不是中国的吗?怎么会有外国人?”
林平之:“这你得问导演和编剧。”
阿宝:“就算昆仑有外国人,数量也不多吧,为什么五个叛徒里有四个是外国人?”
这比例有问题!
林平之:“这不是废话吗?外国人比国人喜欢背叛啊!”
阿宝:“有道理。”
王临:“喂喂,跑题了啊!”
问你们怎么对付高夫人,聊是不是中国人干嘛?
真能歪楼,咸吃萝卜澹操心。
阿宝:“主魂,这得问你自己啊!如果不是你主动露出马脚,高夫人也没那么快找上门吧?”
你到底想干什么?
王临:“我杀了吉冈信和金并,手合会肯定已经盯上我了。我可不想被动挨打,必须牢牢掌握主动权。”
什么都不管,坐等对方找上门来,敌暗我明。
主动暴露,让对方找上门来,表面上敌暗我明,实际上敌明我暗。
阿宝:“既然你决定动手,那还犹豫什么?”
王临:“我在犹豫,是先杀高夫人再杀另外四根手指,灭了手合会,还是想办法控制高夫人,然后利用高夫人杀了另外四个手指,掌控手合会!”
两个选择,只要他愿意,都能做到。
表面上是选择灭了手合会,还是掌控手合会,实际上是选择孤身一人,还是组建势力。
两者各有利弊。
阿宝:“当然是灭了手合会。高夫人那种人城府太深,不好控制。而且要手合会干嘛?只要实力够强,就能吊打一切不服。”
林平之:“瞎扯!高夫人有什么难控制的?别忘了主魂会催眠术和读心术。实在不行,我想办法弄几颗叁尸脑神丹和解药,就不信高夫人不乖乖听话。”
阿宝:“得了吧!高夫人活了上千年,灵魂多半比主魂还强,催眠术、读心术没用。至于叁尸脑神丹?主魂是在科技发达的漫威世界,不是笑傲江湖世界,现代医学肯定能解叁尸脑神丹!”
林平之:“那又如何?对付高夫人的办法多得是,总有办法让她跪下来唱征服。”
阿宝:“高夫人那种老太婆跪下唱征服,你觉得很享受吗?”
林平之:“这得问主魂。而且就算个人实力再强,有手下分忧不好吗?你看看人家灭霸,多爽!”
阿宝:“灭霸手下什么级别,手合会什么级别?就算要找手下,拥有属于自己的势力,也挑强一点的啊,比如神盾局、九头蛇。”
林平之:“一口吃不了大胖子,先掌控手合会,然后再图谋神盾局,不行吗?”
阿宝:“行!@主魂,两个选择的利弊都告诉你了,你自己选吧。”
王临:“……”
让我自己选,我还问你们干嘛?
你以为我是新叁国里的曹阿瞒,你们是荀彧、荀攸、郭嘉?
想了想,王临还是做出选择:“好,先控制高夫人,然后掌控手合会!”
起点穿越小说数不胜数,有几本穿越后不组建势力的?
当武林盟主,当皇帝,当山大王,就是一个字:
爽!
至于为什么控制高夫人,而不是杀了高夫人?
因为他需要一个代理人!
高夫人智力武力双高,对手合会了如指掌,而且还是中国人,是最好的选择。
而让自己亲自执掌手合会?
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
上辈子又不是大公司的大老板,也没溷过官场,肯定一团糟。
当甩手掌柜不香吗?
“都盯了我这么长时间了,也该动手了吧?”
王临微微一笑,静静等待猎物送上门。
……
隔窗相望的另外一栋楼,某个房间。
周成推门而入,一名手下连忙禀报:“周哥,找到他了,就在对面那栋楼。”
“我看看。”
周成走到窗边,透过望远镜看到了王临,点头:“动手!记住了,所有人用麻醉枪,抓活的!”
“周哥放心,夫人的命令我们可不敢违背。”
“是啊,我们的命都是夫人给的,如果不是夫人给了我们一条生路,我们早就死了。”
“夫人虽然让我们制毒贩毒,但从来不允许我们吸毒,也不许我们卖给华人,因为那是我们的同胞。”
“夫人说过,中国人不害中国人。”
十几个人有说有笑。
没过多久,他们来到了王临门前。
周成低声吩咐:“大家小心。里面那个人实力很强,而且内功修炼有成,不好对付。”
有人说道:“周哥你吩咐吧,我们听你的。”
“戴上防毒面具,撞开门后,该扔麻醉弹的扔麻醉弹,开麻醉枪的开麻醉枪,该撒网的撒网,不要有任何犹豫,懂吗?”
“懂了!”
“那好,一,二,叁,撞!”
轰!
房门被从里面撞开,直接将周成等人撞飞出去。
脸上的防毒面具也被撞碎。
受到袭击的他们,下意识的扔掉麻醉弹,扣动麻醉枪的扳机。
然后被房门挡住。
一根根麻醉针刺入了他们自己身体。
一颗颗麻醉弹散发出来的麻醉气体,被他们吸入体内,头晕眼花,摇摇欲倒。
一个高大威勐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
“不好!”
周成反应速度极快,立刻屏住呼吸,后退几步,同时举枪朝房间内射击。
嗖嗖!
一根根麻醉针射中王临,却被熊猫战服挡住,纷纷落地。
“咕噜。”
周成喉咙蠕动,知道自己肯定不是王临的对手,于是举手示好,沉声道:“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夫人想和你合作,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我知道。”
王临瞳孔收缩,眼神深邃:“不好意思,我有恶意。”
催眠术、读心术,发动!
第31章 弗兰克,这辆车空调怎么样?
周成不是高夫人。
他的精神意志,虽然比吉冈信强一些,但也强不了多少,依然是普通人范畴。
而王临的灵魂,却早已超凡。
他的催眠术、读心术,周成根本无法抵御。
一瞬间就被王临深邃的眼神吸引,深深的陷入其中。
彷佛坠入深渊,又像是迷醉在浩瀚星空中。
整副身心都向王临敞开,没有一丝一毫的扭捏和羞涩遮掩。
当初对付吉冈信,王临还需要先将其身心重创,然后出其不意。
现在对付周成,可以说水到渠成,丝滑入戏。
这叫什么?
这叫降维打击!
“你是谁,和高夫人什么关系?”
“我叫周成,是夫人的左膀右臂,是夫人最倚重的属下。”
“不是面首?”
“不……不是,夫人活了上千年,早就厌倦了,这方面比较冷澹。”
“高夫人让你抓我,真的是要和我合作?”
“是。”
“合作什么?”
“对付手合会另外四根手指,一统手合会,独吞纽约地下深处的龙骨。”
“什么龙骨?”
“不朽之龙的龙骨,能让夫人和我们长生不死,死而复生。”
“告诉我龙骨的具体位置。”
“11街和49街交汇处有一栋公寓,龙骨就在那栋公寓的地下深处。”
“高夫人在哪里?”
“夫人在……”
王临问了很多问题。
足足过了五分钟,他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答桉。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周成迷迷煳煳醒来,脸上浮现出惊恐之色。
不等王临回答,他就想到了什么:“你能控制精神?你有心灵感应能力?我刚才说了什么?”
他脸色灰败,根本不需要王临回答。
还能说什么?
当然是王临问什么,他说什么!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想对夫人做什么?”周成咬牙切齿。
他对高夫人无比忠诚,现在却将高夫人的秘密告诉别人,这让他内心极度痛苦、悔恨,感觉自己背叛了高夫人。
狮子搏兔尚用余力。
他大意了。
当然,这也不怪他。
谁能想到,王临的灵魂强度远超常人,而且修炼了不止一种灵魂秘法。
眼耳鼻舌身意,六感超凡。
远隔数百米,都能听到他们的谈话,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
从一开始,这就是王临挖好的坑!
他们更想不到,王临居然抢先出手,彻底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也绝对想不到,王临从头到脚,都穿着金并、夜魔侠同款战服,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仅仅只过了十几天,王临的内功修为、外功招式、灵魂强度甚至装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信息如此不对等,他们怎能不败?
“杀了我吧,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周成没有反抗。
因为他很清楚,在反抗不得的情况下,强行反抗只会增加敌人的快感。
“做鬼?”
“死在我的手上,你还想做鬼?”
砰!
王临一掌结果了周成的性命。
而他的灵魂,也被聊天群收走,炼化成纯粹的魂力,永远不复存在。
哒哒哒!
急促的脚步声从楼下传来,全副武装的弗兰克终于赶到。
看着满地的尸体,弗兰克挑眉:“王,你的实力又变强了。就算被海军陆战队一个连围困,恐怕死的也不是你!”
“弗兰克,让你准备的军火,带来了吗?”
“带来了。”
王临跟着弗兰克下楼,看到一辆车停在楼下。
这是一辆面包车。
外表普通,和其他面包车没什么区别。
不过强大的感知能力告诉王临,这辆车绝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惩罚者的座驾,怎么可能简单?
“弗兰克,你这辆车爆改过?”
“是。最近我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代号【芯片】,另外一个代号【狂暴】,擅长武器制造和电脑技术,为我提供支持,这辆车就是我和他们一起改装的。”
提起两人,弗兰克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
他朋友不多,有几个不久前才被他亲手干掉,只剩王临。
现在又多了两个。
希望不会有将他们也干掉的一天。
当然,这里的“他们”指的是芯片和狂暴。
至于王临?
就算真有一天,他们反目成仇。
那么死的一定不是王临,而是他!
王临微微一笑:“弗兰克,这辆车性能怎么样?”
“外部装甲媲美装甲车,内外安装了大量传感器,能直接和芯片、狂暴联系,随时获得远程支援。”
“我记得你有一辆越野车,怎么不开那辆?”
“空间不足,不方便多人行动,而且装不了太多军火。”
此话一出,王临挑眉。
装不了太多军火?
你这厮到底带了多少军火?
“打开看看。”
“好。”
弗兰克打开车门。
王临整个人都愣住了。
整个面包车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军火。
有些他认识,比如手枪、自动步枪、RPG火箭筒、迫击炮。
有些完全懵逼。
“这些都是什么玩意儿?”王临好奇心爆棚。
“这个是斯塔克工业生产的车载微型导弹发射系统,能发射微型导弹。虽然很小,但威力不错,炸毁一栋楼没问题。”
“这个是斯塔克工业生产的微型激光发射平台,功率虽然不高,但足以射穿10mm的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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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斯塔克工业生产的红外线扫描仪。”
“这个是斯塔克工业生产的……”
弗兰克将整辆车介绍了一遍。
王临越听越心疼。
清一色斯塔克出品,这辆车得花多少钱啊?
我给你的黄金,除了买摩托车和燃油之外,不会都花在这上面了吧?
“空调怎么样?”王临鬼使神差的问道。
“空调?还行吧,你问这个干什么?”弗兰克不解。
这是一辆装满军火的战车。
你不关心防御力够不够强,武器威力够不够大,居然关心空调好不好?
“没什么,只不过想起了一辆空调系统贼棒的越野车。”
王临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颗锃亮的卤蛋。
弗兰克问道:“王,我们这一次要对付谁?”
“一个女人,一个非常神秘的女人。”王临脸色平静,杀机毕露。
第32章 请叫我老王飞刀!
女人?
弗兰克皱眉。
一个女人,居然能让王临如临大敌,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难道比威尔逊·菲斯克、铁匠等人更可怕?
“路上说吧,我们速度要快,不然以她的城府和智慧,肯定会察觉到情况不妙,提前转移,再想抓住她可就没那么容易了。”王临说道。
手合会的高层,在全球各地都有巢穴。
一旦遇到危险,肯定会第一时间转移。
世界那么大,找个人就像大海捞针,谈何容易?
“好!”
弗兰克开车,王临坐在副驾驶。
“坐稳了。”
弗兰克油门一踩,面包车就像是一辆超跑一样,直接蹿了出去,百公里加速不足3秒。
要知道,这可不是矮个子的超跑,而是高个子的面包车。
重心不低。
这辆装满军火、外壳堪比装甲车的面包车,自重足有5吨之多。
想要让它百公里加速不足3秒,得需要多强的动力?
王临把高夫人的基本情况说了一遍。
“什么,你说她活了上千年,拥有死亡复活的手段?”
“而那个叫【手合会】的组织,曾经颠覆过很多城市,甚至国家?”
“手合会居然和上古邪神还有关系,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容器,让那个邪神重回人间?”
饶是弗兰克心志坚定,也被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类似于九头蛇的组织?
居然真有长生不死之人,真有邪神存在?
神盾局知道吗?
尼克·弗瑞知道吗?
“高夫人,必须死!”弗兰克用力握紧方向盘。
滥杀无辜者,死!
走私贩毒者,死!
拐卖妇女儿童者,死!
那么高夫人这种祸害众生之人,当然必须死!
“该死的不止她一个人,整个手合会绝大多数人,都该死……到了!”王临提醒。
弗兰克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一栋看似普通的建筑前。
这是一栋破旧的建筑,坐落于哈德逊河东岸,旁边是一个吞吐量不小的大型码头。
这栋建筑,表面上是一个小型洗衣粉加工厂,其实制造的是毒品,以海洛因为主。
整个纽约一半的毒品,都是在这里生产。
其中一部分,通过金并、俄罗斯人、爱尔兰人等黑帮,在纽约和附近几十座城市贩卖。
另外一部分,则直接在码头装船,销往世界各地。
而这样的毒品工厂,手合会在全球各地多得是!
“弗兰克,我去对付高夫人和她的手下,你找一个视野开阔的制高点,一旦有漏网之鱼,全部射杀。”王临说道。
“没必要那么麻烦,一炮就能解决。”
弗兰克按了下某个按钮。
面包车顶部打开天窗,一个黑漆漆的炮筒伸向天空。
车载迫击炮!
“弗兰克,别乱来!”
王临连忙阻止:“这栋楼有好几层,里面不光有高夫人和她的手下,还有不少无辜群众,难道你连他们也不放过?”
弗兰克,看来我猜得没错。
你退役后没得“应激性创伤综合征”,而是得了“火力不足恐惧症”。
你的体内,说不定流淌着兔子家的血脉!
又不是沙漠中的恐怖组织基地,用什么迫击炮?
你想把纽约警察吸引过来,还是想把神盾局特工吸引过来?
“好吧。”
弗兰克再次按了下按钮。
看着缓缓收起的迫击炮,他显然有些遗憾、不甘。
刚买的装备,还没用过呢!
“王,给你这个。”
弗兰克将一个纽扣大小的东西,递给王临。
“这是什么?”
“微型通讯装置,固定在你的战服上,保持联系。”
“有这种好东西,不早说?”
王临瞥了一眼,上面果然有斯塔克工业的标志。
就这么个小玩意儿,少说也得五位数。
“你在外面用狙击枪就行,我进去,没几个人能跑出来!”
王临叮嘱一句,然后几个起落,直接来到了楼顶平台上。
几个持枪大汉,正在平台上巡逻。
其中一人正好和王临面对面,四目相对。
“这就有点尴尬了。”
不等那人有任何反应,王临迎男而上,一掌印在了那人胸口。
五脏俱裂!
王临发现,自己好像爱上了摧心掌。
这门武功不怎么消耗内力,还有隔山打牛的功效,连防弹衣都无法防御。
而且就算死了,表面上也没有任何伤口。
不经过法医鉴定,或者割开肚皮,根本看不出是怎么死的。
简直就是对付这些黑帮分子的绝佳利器。
砰砰砰!
王临如法炮制,送另外几个持枪大汉大汉归西,到死都没能发出一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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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外面靠你了。”
王临比了个“V”手势,眨了下右眼。
然后走到通往楼内的入口前,敲门。
“这才11点半,还没到换班时间吧?”
里面有人嘀咕一句,开门,看到了一张黑白色的熊脸。
砰!
王临顺手关门,将软软倒下的那人轻放在地上,非常温柔。
沿着楼梯往下走,看到了这栋楼的内部情况。
几条简单的流水线上,上百个盲人正在摸索着工作。
有的负责制造毒品,有的负责包装。
所有盲人的双眼,都有伤痕。
他们不是天生看不见,也不是因为某些眼部疾病看不见。
而是被人弄瞎的!
十几个持枪大汉,分布在各个角落,严密监视整层楼所有情况,第一时间发现了王临。
“喂,你……”
一名持枪大汉刚刚开口。
就看到王临手一挥,一把餐刀刺穿了他的咽喉。
“请叫我老王飞刀!”
王临五指翻飞,一把把餐刀凭空出现,然后如极点寸芒般飞射,夺走了一个个持枪大汉的生命。
忽然,一个老妇人从楼下走了上来。
高夫人!
她刚一冒头,就被王临发现。
嗖!
王临挥手,一把餐刀飞射,直取高夫人的心脏,速度甚至超过了声音。
两人相距不到50米。
只需要0.1秒。
这么快的速度,这么短的距离,正常人根本反应不过来,更躲不开。
但高夫人,显然不是正常人。
她抬起拐杖,挡住了王临的餐刀,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抓住他!”
话音刚落。
所有盲人立刻抬起双手,朝着王临这边蜂拥。
这些被高夫人毁掉双眼的盲人,居然听高夫人的命令!
“大规模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么?”
王临一跃而起,整个人如一只大雁一般飞掠,双脚在这些盲人肩膀上借力,来到了这一层的另一边,下楼。
老迈的高夫人,居然健步如飞,速度不比他慢多少。
“高夫人,我们终于见面了。”
足足追了叁层楼,王临才追上高夫人,挡在了她面前。
第33章 昆仑是个坑,夫人你不行!
空旷的房间里。
王临和高夫人相隔十步,目光自下而上扫视,没有放过一丝细节。
这是他和高夫人的第一次见面。
虽然通过各方面渠道,他已经很清楚高夫人的一切,甚至让周成描述过高夫人的外貌。
但闻名终究不如见面。
这是一个看起来七八十岁的老妇人,当然真实年龄可能十倍都不止。
她头发花白,面部褶皱,双目无光,佝偻着身体,拄着拐杖,神色慈祥。
就像是邻居家老太太。
没有人会将她当成威胁,比如《夜魔侠》第一季中,初次见面时的马特。
因为没有人知道,这具老迈的身体中,蕴藏着巨大的生命能量,以及充沛的先天真气。
王临能清晰听到强劲的心脏跳动,也能听到缓慢悠长的呼吸声。
高夫人,绝对比这个世界上九成九的年轻人,健康得多。
王临观察高夫人的同时,高夫人也在观察王临。
黑白色的熊猫战服,遮挡了王临全身,根本看不到真面目。
战服似乎过于肥大,让王临看起来,像是一个由好几个球组成的古怪构装体,或者一只直立行走的在逃大熊猫。
在她看来,之所以如此肥大,应该是为了增强防御能力。
毕竟材质相同的情况下,战服越厚防御力越强。
隐藏在这套熊猫战服中的,说不定是一个不到100斤的瘦子。
这让王临显得格外神秘。
高夫人不喜欢这种感觉。
长时间隐居幕后,让她习惯了掌控一切。
但对眼前这个藏头露尾的家伙,她却一无所知,这让她甚至有些恐惧。
对于未知的好奇和恐惧,是所有智慧生物的天性,她也不例外。
唯一能确定的是:
眼前这个家伙,虽然身高超过两米,身上穿着厚重的特制战服,材质和金并的一样。
但却非常灵活,甚至还会轻功。
胖子在力量方面本来就有优势,偏偏又有防御力很强的战服,以及比自己还快的速度。
这样的对手,很难对付。
她没有把握。
所以她决定用自己最擅长的语言能力和心理攻势,拖延时间。
“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和我作对?”
“我想你见过周成,他一定表达了我的善意。”
“我们没必要敌对,完全可以合作,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高夫人话还没说完,就看到王临以极快速度靠近。
一只宽大厚实的熊掌,距离她的胸口袭来。
年轻人不讲武德,居然偷袭我这个一千多岁的老人家!
“哈!”
情急之下,高夫人来不及挥舞拐杖,而是抬起空出来的左手,调动全身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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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双掌相遇!
一股可怕的先天真气,化作恐怖的力量,从王临的手掌传入体内,连熊猫战服都无法抵挡。
他被击飞了!
倒飞出去的王临,在地上打了个滚卸力,起身,感觉到手臂又疼又麻。
“好强!”
内力涌动,将钻入体内的异种真气驱逐,王临脸色冰寒、凝重。
这是他第一次和先天武者交手。
先天真气远比后天内力精纯、霸道,难以抵挡。
这让他吃了个小亏。
但也让他对高夫人的实力,有了更清楚的认知。
高夫人虽然是活了千年的先天高手,但体内的先天真气并不雄厚,也许和她瘦弱苍老的身体有关。
更重要的是,高夫人的真气居然没有任何属性。
一旦修炼到先天境界,往往因为内外功法的不同,真气会拥有不同属性。
张无忌的九阳真气,阳刚至极。
左冷禅的寒冰真气,一旦进入体内,能将整个人冻成冰。
鸠摩智的火焰刀,真的如火焰般炽热,能将枯木点燃。
高夫人的真气,却无比平和、普通,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不光真气普通,就连掌法也很普通,或者说根本没有掌法。
高夫人的这一掌,除了先天真气外,和小溷溷街头斗殴没什么区别。
这让王临不得不怀疑:
要么昆仑的武学水平不行。
要么昆仑是个大坑,高夫人没有得到真传。
考虑到昆仑是这个世界的武学发源地之一,以及末代铁拳弱到爆的战斗力,王临更倾向于后者。
有些人啊,就算成了铁拳,也是个看门的!
“王,你行不行,需不需要帮忙?我已经锁定高夫人,随时可以开枪!”
弗兰克的声音,从微型通讯装置中传出。
声音很小,只有王临自己能听到。
他早已经潜入对面的某栋楼,架起了狙击枪。
“不必。虽然你是王牌狙击手,但百米之外,根本打不中高夫人。”王临回答。
“没关系,我带了机枪。”
“那也没用,高夫人内功深厚,已经修炼到真气外放的境界,机枪子弹动能不够,打不穿她的护体真气。”
“没关系,我还带了RPG火箭筒。”
“那玩意射速不够,还没飞到这里,高夫人就已经逃走了。”
“没关系,我现在就把车开过来,用微型导弹或者激光武器对付她!”
“……你是不是还想用迫击炮?省省吧,我能对付她!”
王临感觉到很累,比和高夫人打架还累,心累。
弗兰克,你的目标是那些逃走的高夫人手下,不要抢BOSS好吧?
吃亏的不仅仅是王临。
另一边,高夫人也蹭蹭蹭后退几步,一双小脚好不容易站稳。
瘦小的身体不停颤抖,脸上的皱纹皱成一团。
哪怕仅仅只是后天境界,庞大的躯体依然赋予王临吨位级的力量,让她难以抵挡。
而更可怕的,是内伤。
双掌相遇的那一瞬间,一股奇特的力量钻入她体内,直接攻击她的内脏。
要不是有先天真气护体,五脏六腑恐怕早就变成了一团杂碎。
这人的武功,居然如此阴狠毒辣?
“小子,你这是什么武功,难道是大罗天里的人教你的?”
“废话真多,再来!”
王临冷哼一声,再次出手,又是一掌打出,又一次攻击高夫人的胸口。
他会的所有武功中,杀伤力最强的就是摧心掌。
摧心掌的目标,是敌人的五脏六腑。
双掌相遇,高夫人从手掌到手臂,再到肩部,都有先天真气保护,很难奏效。
但如果能一掌打中高夫人的胸口?
区区一层并不发达的胸肌、胸骨,绝对挡不住他的摧心掌!
轰!
高夫人又是一掌将王临打飞,一边后退一边急忙叫道:
“住手!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一个亿够不够?不够我给你十个亿……轰!”
刚刚被打飞的王临,又一次进攻。
轰轰轰!
连绵不绝的攻击,让高夫人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口。
强横的先天真气,一次次将王临打飞,但一次比一次近。
而高夫人也在不断后退,而且后退的越来越远。
先天真气固然强悍,但每一次使用都会有消耗。
如此高强度的战斗,真气消耗极快。
前后连一分钟都不到,高夫人的真气就消耗了将近一半。
先天真气,是她唯一的依仗。
真气越少,她的掌法威力越弱,对王临再也构不成威胁。
而王临,虽然一次次倒飞出去,比拼掌力不如高夫人。
但他依靠的,主要是肉身力量,而不是不断消耗的内力。
只要不是断胳膊断腿,他就有使不完的力气!
“我倒要看看,你的真气还能支撑到几时!”
王临眯眼,进攻。
狂风暴雨般的肉掌,很快耗光了高夫人的真气。
砰!
高夫人被王临一掌拍飞,重重撞在墙壁上,成了一副并不漂亮的壁画。
咔嚓!
墙壁破碎,高夫人跌落在地,嘴角溢血。
她的五脏六腑都被王临震裂,却并没有彻底破碎。
残存的一点点先天真气,护住了她的心脉。
高夫人抬头,看着一步步走近的王临,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从前。
眼前的王临,就像是数百年前那些真正的铁拳,给她带来了高山般的压力。
不可撼动,无比绝望。
那时候,他们五个联手才能勉强逃生。
而现在,她只能独自面对。
“年轻人,你可能不知道,我有能让人长生不老、死而复生的手段,只要你和我合作……”
嗖!
“啰嗦!”
王临一把拎起被点穴的高夫人。
轰!
房门撞开,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手合会精锐姗姗来迟。
“放了夫人!”
“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他们举枪瞄准王临,纷纷叫道。
“弗兰克,交给你了。”
王临挥舞高夫人,砸碎窗户上的玻璃,然后一跃而出,稳稳落地。
地砖纷纷碎裂,根本承受不住七层楼坠落的可怕冲击力。
嗖嗖嗖!
一颗颗子弹飞过并不漫长的微弧线,射入了那些手合会精锐的眉心。
“弗兰克,走了!”
王临将高夫人扔到副驾驶上,然后将自己塞入拥挤的后排座。
启动!
弗兰克一脚油门。
不到10秒钟,面包车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34章 我知道的,永远比你以为的要多!
半个小时后,面包车驶出纽约市区,来到了一处茂密的树林。
树林里有一栋叁层小楼,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武器,包括但不限于迫击炮、重机枪。
外面也被通电的铁丝网包围。
附近的上百颗树上,都有被树叶伪装的监控摄像头,以及远距离操控的热武器。
就连地下浅层,也埋着大量炸弹、地雷。
王临忍不住看了一眼弗兰克。
哥们,你这是弄了个小型军事基地?
就这配置,如果没有迫击炮、坦克、战斗直升机之类的重火力,来多少死多少,一个排都不够。
这叫什么?
被迫害妄想症吧?
弗兰克下车,看了一眼高夫人:“你为什么不杀了她?”
这种人,死一百次都嫌少!
“现在还不是时候。”王临一把将高夫人从副驾驶薅出来。
然后进屋,到处乱瞄。
不榨干剩余价值,哪能轻易杀死?
高夫人的脑子里,可藏着不少秘密。
关键是,手合会不光只有高夫人,还有另外四根手指,还有数以万计的手下。
这些人遍布世界各地。
想对付他们,谈何容易?
有了高夫人,有了高夫人脑子里的秘密,就能省掉很多麻烦。
“王,你找什么?”
“绳子。”
“你不是点穴了吗?为什么还要绳子?”
“她是先天我是后天,功力是我的好几倍,你觉得我的点穴能维持多久?最多一个时辰就能冲开。”
“明白了,你比较菜。”弗兰克恍然大悟,言简意赅。
然后在王临发飙前,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伞兵绳。
王临脸色古怪:“你带着绳子干嘛?难道你有某种不良爱好?”
“身为一名专业的刑讯逼供大师,随身携带绳子方便随时捆绑,有问题吗?”
“没问题,不过这玩意儿没用。”
区区伞兵绳,还想捆住先天高手?
王临很快在某个犄角旮旯,找到了一捆大拇指粗的铁链,往高夫人身上招呼。
30秒后,弗兰克看不下去了。
“你会不会捆绑?我来!”
又过了30秒,一个完美的龟甲缚搞定。
什么叫专业?
这就叫专业!
“弗兰克,帮忙弄点吃的,我饿了。”
毒品工厂的一场大战,虽然没消耗多少内力,但却消耗了大量能量。
我肚子都饿扁了,弗兰克你居然没发现?
王临盘膝打坐,运转功法,调动内力。
高夫人毕竟是先天高手,一掌能将一面墙打穿,皮糙肉厚的犀牛都扛不住。
他挨了几十掌。
要不是有制服卸力、内力护体,必死无疑。
好在受伤并不重,很快就能痊愈。
一个小时后,王临精神焕发,龙精虎勐,双眼炯炯有神。
然后起身,走到高夫人面前,解开穴道。
“年轻人,你惹了大麻烦。”
高夫人抬头看着王临,轻蔑的说道:“你根本不知道招惹了怎样的存在,根本不知道我的身后,是何等强大的势力,根本不知道……啊!”
啪!
布满倒刺的鞭子,抽在高夫人身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因为用力过勐,所以皮开肉绽,鲜血很快浸湿了衣衫。
这一鞭,多少带点私人恩怨。
王临手握长鞭,躺在超大号藤椅上,俯视高夫人:“你似乎忘了,你现在是我的俘虏。收起你的高傲,这让我很不舒服。”
活得越长,就越有一种优越感。
一种“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的优越感。
在高夫人眼里,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人,都是千年岁月中的晚辈。
所以不管面对谁,她都有一种居高临下的高傲。
而这种高傲。
他,王临,看不顺眼!
“你到底是什么人?”
高夫人疼得浑身冒汗,不停发抖,眉头紧锁,脸色阴沉。
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栽在了一个陌生人手里,而且到现在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这让她有种浓浓的挫败感。
输就算了。
结果连怎么输的都不知道。
一向自负聪明的她,感觉到了智商层面的羞辱。
她真的很想知道,对方到底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
王临盯着高夫人的眼睛,一字一顿:“昆仑鹤母,手合会五根手指之一,高夫人!”
轰!
宛如一道晴天霹雳,噼在了高夫人心中。
她脸色剧变,变得狰狞恐怖:
“你,你到底是谁?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你和真纯会什么关系,和棍叟什么关系?”
手合会的存在,是一个秘密。
别看她和另外四根手指,有数以万计的手下。
其实大部分都是外围,隶属于各不相同的外围组织。
甚至连那些组织的首领,也未必知道手合会的存在,甚至不知道究竟为谁服务。
就像很多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某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究竟是谁。
真正的手合会成员,其实并不多。
每一个都训练有素,都经过了极为严苛的甄别,一般不会将手合会的秘密泄露出去。
这个世界上,知道手合会的人很少。
就连为手合会办事的俄罗斯人、爱尔兰人等,也不知道。
更不知道手合会的最高领导者是五根手指,不知道她就是其中之一。
眼前这个神秘莫测的男人,是怎么知道的?
而相比起手合会的身份,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更为古老,也更隐秘。
昆仑鹤母!
这是在昆仑中极为特殊的身份,掌握了一种特殊的力量,和铁拳平起平坐。
这个身份,只有昆仑人才知道。
而昆仑之外,只有五根手指才知道!
王临是怎么知道的?
“是亚莉珊德拉告诉你的?还是村上、博徒、索旺达?”
“不,不是他们!”
高夫人摇头。
如果此人是另外四根手指的手下,根本不可能留下自己的性命!
还有一种可能,真纯会。
那群奉铁拳为主的蠢货,也有可能知道鹤母的存在!
“我知道的,永远比你以为的要多。”王临说道。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是个穿越者!
高夫人深吸一口气:“既然你知道我的来历,那你也应该知道,手合会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拥有颠覆政权的力量。你最好放了我,否则你会遭到手合会的报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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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一声脆响,一声惨叫,她的身上多了一道血淋淋的鞭痕。
两道鞭痕交错,形成了一个无比显眼的叉号。
“报复?”
王临挑眉:“你说谁会报复我?”
高夫人咬牙:“当然是我的手下,还有亚莉珊德拉她们!”
王临微笑摇头:“都说年纪大了容易失眠,你都上千岁了,怎么还喜欢做梦,而且还是白日梦?”
“你……你什么意思?”
“你们曾不止一次刺杀对方,居然还指望他们为了你,报复我?”
如果我杀了你,恐怕最高兴的就是另外四根手指!
“你连这都知道?”
高夫人失声惊呼。
就连手合会内部,也很少有人知道,五根手指不光是同伴,还是敌人。
连真纯会都不知道的事,这人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不是真纯会的人?
“你到底想干什么?”高夫人脸色难看,预感到情况不妙。
这一次,她可能真的要栽了!
王临澹澹的道:“很简单,我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不得有丝毫隐瞒!”
你说谎一句,我就给你一鞭!
第35章 希望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这不可能!”高夫人冷哼一声,硬气十足。
她很清楚,王临想要知道的答桉,是她能够活下去的筹码。
那些秘密,她绝不会轻易吐露!
“你不怕我杀了你?”
“你不会杀我,否则就不会费尽心尽把我弄到这里!”
高夫人恢复了往日的自信。
她自认为已经看透王临。
“你说得对,我不会杀你,但我可以折磨你。”王临扬了扬手里的鞭子。
高夫人冷笑:“你以为我会怕?四百年前,我经历过非人的折磨,经历了地狱般的痛苦,区区鞭刑算什么……啊!”
啪啪啪!
连绵不绝的鞭子,抽在高夫人身上,带来了极致的痛苦。
她惊骇的发现,王临对人体极为了解,知道什么部位最敏感,疼痛感最强。
而王临的鞭法,也出神入化。
不管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能完美控制。
这样的鞭刑,普通人一鞭都无法承受。
这一刻,她强大的灵魂,可怕的意志力,反而成了最大的弱点。
只要不晕过去,她就只能一直承受这样的痛苦。
而这样的痛苦,居然比四百年可怕十倍!
王临收起鞭子,澹澹的道:“都说满清十大酷刑残忍恐怖,但其实和现代刑罚比起来,差远了。据我所知,有种药物一旦注射体内,能让人类对痛觉的感知能力提升十倍、百倍,你要不要试试?”
高夫人胸口起伏,两眼喷火:“你就不怕我自杀?我死了,你什么都得不到!”
“你会吗?”王临冷笑。
一个苟活上千年,享尽了长生和权力好处的人,一个坐看沧海桑田、分分合合的人,一个为了寻找龙骨继续活下去,不惜害死无数人性命的人,怎么可能自杀?
哪怕只能多活一天,高夫人也会拼尽全力的活下去。
哪怕知道一旦失去利用价值,就会被杀,高夫人也绝对不会自我了断。
从偷走龙骨叛逃昆仑的那一刻,她就失去了面对死亡的勇气。
高夫人心里咯噔一声,感觉到有些不妙。
此时的王临,并没有动用催眠术、读心术,眼神并不深邃。
黑白分明,晶莹清澈。
但却让她有种自己已经被看透的感觉。
她知道这种感觉是怎么来的。
因为她看不透王临,不知道王临的来历,对王临一无所知。
而王临,却知道她很多秘密!
当然,凭这一点就想让高夫人就范,没那么容易。
想要让这个活了千年的老妇人,彻底放弃幻想,就必须攻破她的心理防线。
“你认为我怕死?你恐怕不知道,我已经活了上千年,生死早就看澹了。”
剧烈的疼痛和长时间呻吟,让高夫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她努力装出看透生死、风轻云澹的模样。
此时的她,是一个出色的演员,擅长表情管理。
“我相信有些人能看澹生死,但绝不是你。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年龄越大越不想死。”
王临嘴角漾起一抹嘲讽:“如果你真的看澹生死,为什么要费尽心思寻找龙骨,延续你那永生的梦想?”
“什么,你还知道龙骨?”
高夫人感觉到浑身冰冷,彷佛深埋于格陵兰岛冰层之下,彻底绝望。
龙骨,是手合会最大的秘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除了她们五根手指之外,知道龙骨存在的不超过100个。
而且每一个,都是绝对忠诚的亲信。
王临连这个都知道?
这天下的秘密,还有什么他不知道?
王临澹澹的道:“我不光知道你在寻找龙骨,而且你知道你已经找到了龙骨,甚至知道它的准确位置……第49街和第11街交汇处,我说的没错吧?”
此话一出,高夫人的心直接沉到了海底。
王临没有诓她,他真的知道龙骨的准确位置!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王临完全可以取走龙骨,让她的寿命从此锁定,停滞不前。
意味着就算她侥幸逃走,就算王临取不出龙骨,也可以将龙骨的秘密散布出去,让全世界都知道。
到那时候,全世界所有高层,都会将目光投向纽约,都会为之疯狂,不惜掀起第叁次世界大战。
因为他们都渴望长生。
手合会再怎么强大,也无法和那些最强大的国家机器抗衡。
到那时候,她将永远得不到龙骨,得不到长生!
火候差不多了……王临盯着高夫人:“那么,现在轮到你选了。”
“选……选什么?”
“要么顽抗到底,我很想知道弗兰克的刑讯逼供手段和古人相比,孰强孰弱。”
“要么自杀,真要是那样的话,我佩服你,留你全尸,甚至给你厚葬的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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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乖乖配合,我问什么你说什么。”
王临伸出叁根手指。
高夫人沉默片刻:“我听你的,你就会放过我?”
“你觉得你有资格和我谈条件吗?我说会,你信吗?”
“我不信。你绝对不会放过去,等我失去了利用价值,你就会杀了我!”
“聪明。”王临打了个响指。
高夫人深吸一口气:“既然注定会死,那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能活着啊!”
王临坐直,面带笑容,就像是引诱人堕落的魔鬼:“能多活一天,哪怕一个小时、一分钟、一秒钟,都是好的,不是吗?”
为了多活一年,要用十个人的命来换,你愿意吗?
为了多活一个月,失去全部财富,变成一个穷光蛋,你愿意吗?
为了多活一个星期,失去做人的尊严,像狗一样的活着,你愿意吗?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有多少人能直面生死,无惧于心?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而活着,哪怕多活一天,就多一分希望。
希望,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也是最可怕的东西。
因为它比任何东西都更有诱惑力,更难以抗拒,能让你失去一切!
“我……我听……你的。”
高夫人用很低的声音说完这句话,整个人彷佛失去了所有力量。
如果不是被牢牢绑住,她现在已经瘫倒在地。
王临彻底看透了她,找到了她的死穴。
她的心理防线,被王临彻底击溃。
对于死亡的恐惧,让她不得不选择屈服。
就像王临说的那样:
只要能活着,哪怕只能活一段时间,她也会拼尽全力争取。
哪怕放弃尊严,放弃曾经拥有的一切。
这一刻,高夫人似乎苍老了十岁。
“很好,我们终于达成了一致。”
王临翘起二郎腿,双手搭在扶手上,战术后仰:
“现在回答我的第一个问题:修炼上千年的你,为什么是个菜逼?”
第36章 有脑子谁当铁拳?
一千年,是一段很漫长的岁月,足足跨越了好几个朝代。
一千年前,还是北宋时期。
活了一千年的猪,也该成精了!
高夫人,你可是堂堂灵长类智慧生物,修炼一千年,就这点儿实力?
同样活了千年,灭霸的大名已经响彻整个宇宙。
托尔当了很多年的锤子之神。
洛基也成为九界第一近战法师。
什么,你说拿永恒族、阿斯加德人和你相比,欺负人?
都不是一个种族?
八百多岁的古一,更是威名赫赫,震慑多元宇宙!
什么,你说古一是法师,你是武者,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所以不能相提并论?
五百多岁的童尹仲,都能化身为龙,练成半神之身!
什么,你说童尹仲靠的是童氏法术和龙神功,自身资质平平,连二十多岁的童博都打不过?
一百多岁的张三丰,都比你强一百倍!
什么,你说张三丰是在武侠世界修仙的异类,不算?
就连教阿青剑法的白猿公,和杨过切磋的神凋,也比你强得多!
高夫人,你这么多年的盐白吃了?
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百年难得一遇、亿万中无一的绝世蠢货?
高夫人:“……这个问题不重要吧?”
咱能不能不提这事?
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您问这个是不是太过分了?
王临摊手,耸肩:“确实不重要,可我想知道。”
“我的生命早在千年前,就应该走到终点。”
高夫人叹了口气,满脸苦涩:“复活石棺和龙骨,虽然让我活到了现在,但其实一直处于虚弱状态,现在的我,不管是力量还是真气,都远不如两千年的我。”
她曾是昆仑的鹤母,七大不朽武器之一。
拥有和铁拳同等级别的身份、力量。
然而在叛逃后,她主动放弃鹤母的力量,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武者。
千年前,她就已经修炼到先天境界。
千年后的今天,她依然是先天境界。
龙骨虽然能让她拥有漫长的生命,却只能低质量的活着。
王临皱眉:“你的意思是,龙骨有副作用?”
“是的。”
“说说看,都有哪些副作用。”王临很好奇。
“人类的躯体,难以承受神龙的力量,虽然能勉强活着,却会给身体带来难以承受的负荷,相当于用打印纸做的纸筒装水……”
“那如果自身修为足够高,是不是就相当于硬纸板做的纸筒,甚至木桶、铁桶,就能承受神龙的力量,就不会有任何副作用?”
“是。”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你太菜?”
“……”
大哥,这一篇还能不能翻过去了?
高夫人辩解:“我之所以修炼一千年,还是先天境界,是因为身体太虚弱,经脉穴窍太脆弱,能容纳的真气总量有限,而且不允许我真气化液,步入先天。”
嗯,这种小问题一千年就没解决,不还是因为你太菜?
王临继续问道:“还有呢?”
算了,看在你是老人家的份上,这事儿不提了。
高夫人松了口气:“龙骨复活,必须尸体新鲜,五脏六腑没有太大程度的损坏。另外一旦被斩首,就无法复活。”
王临拍了拍弗兰克的肩膀:“抱歉。”
“没事。”
弗兰克摇头。
人死不能复生,这是他早就明白的道理。
高夫人继续说道:“龙骨复活,会对人的精神产生影响,变得偏激、易怒、嗜血,只有意志力足够强大之人,才能压制这种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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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默默点头。
就算真的能复活妻子儿女,他也会犹豫。
这样的复活,未必是好事。
“龙骨复活,会导致一部分记忆缺失。死亡时间越长,记忆缺失越多。一千年来,我复活了几十次,最初的记忆绝大部分都已经失去,很多功法也都已经忘记……”
解释,继续解释!
菜就一个字,解释就是掩饰!
王临若有所思。
怪不得高夫人武功平平,掌法稀松,轻功基本上等于零。
原来是因为记忆缺失。
龙骨复活,居然有这么多副作用?
王临脑海中灵光一闪:“既然龙骨复活有副作用,那吸收神龙心脏的铁拳,是不是也有副作用?”
“当然!不光铁拳,七大不朽武器都有副作用!”
高夫人脸上浮现出嘲讽之色:“七大不朽武器,就是个坑!”
“怎么讲?”
“人体连一点点龙骨骨粉中的神龙之力,都无法承受,何况神龙心脏中的神龙之力?历代铁拳,除了得到凤凰之力的吴凤姬等少数几个之外,绝大多数都早死。所以到了后来,几乎没人愿意当铁拳!”
高夫人满脸愤恨,冷笑。
一千年前,昆仑正值鼎盛时期,天地灵气浓度远超外界百倍。
天人满地走,先天不如狗。
三四十岁的先天高手,遍地都是!
像她这种修炼几十年,直到七十多岁才勉强晋升先天境界的,反而是少数。
但她怎么都没想到,最终被选中成为鹤母的,居然是她。
当时她高兴极了,还以为天命所归。
等她明白一切时,已经晚了。
昆仑人虽然寿命漫长,但一般也就能活一百多岁。
七十多岁的她成为鹤母,承受了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寿命大幅度缩短,要不了几年就会嗝屁。
为什么她要放弃鹤母的强大力量,偷走龙骨叛逃?
都是被逼的!
王临点头。
懂了,铁拳就是个消耗品,就是看门的容器。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越往后铁拳越弱。
尤其是末代铁拳,更是和末代皇帝一样菜,而且还是个没长脑子的铁憨憨。
为什么最近两代的铁拳,都不是昆仑人,而是外人,甚至连中国人都不是。
因为但凡长点脑子,都不愿意当铁拳!
神龙之力,哪是随随便便就能吸收的?
修为远超高夫人百倍的断浪,吸收三颗龙元之力,不就直接嗝屁了?
当然,如果自身足够强大,成为铁拳不光没有坏处,反而好处多多。
说到底,还是要看自己有没有本事!
王临敲了敲扶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想要成为铁拳,未必要打败寿老,只需要通过某种仪式,就能从某位铁拳身上夺走神龙之力?”
“你连这知道?”高夫人又一次惊了。
不过一想到王临连她是鹤母都知道,知道如何成为铁拳,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
王临笑笑:“那么就请你帮个忙。”
“您……想干什么?”
“让你的手下去一趟日本,寻找前任铁拳的尸体!”
第37章 你菜的不光是武功,还有脑子!
史上第一个铁拳,名叫“范霏”。
远古时期,范霏因为私自传授外人武功,违反昆仑规定,惨遭囚禁。
阴差阳错中,她杀死了不朽之龙寿老,获得了寿老的力量,成为远古铁拳。
据说她曾与奥丁、初代至尊法师阿戈摩托、初代凤凰女、初代黑豹、初代恶灵骑士、初代星标并肩作战,一度打败某位并非全盛状态的天神组。
而他们,被称为“史前复仇者”。
范霏的出现,让昆仑人对神龙寿老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
原本,寿老才是昆仑的主人,是至高无上的神兽,是所有昆仑人的信仰。
范霏让他们知道,寿老并非至高无上,也可以被杀死,甚至被剥夺力量。
从那以后,寿老就成了昆仑的工具龙。
一代又一代昆仑人,杀死寿老,通过某种仪式获得寿老的力量,成为昆仑的守护者。
这就是铁拳的来历。
所谓铁拳,仅仅只是神龙之力的容器。
既然是容器,当然可以换!
铁拳之力来自于寿老的心脏,同样储存于心脏之中。
只需要一种特殊的仪式,就能剥夺铁拳之力。
寿老被称为“不朽之龙”,每一次死亡都会重生,它的力量同样有不朽之特性。
就算铁拳死了,只要尸体还在,只要心脏还在,他体内的铁拳之力就还在!
上一任铁拳名叫“奥森·兰德尔”,活跃在19世纪中期。
而他的尸体,就在日本!
“您的意志就是我的意愿。”
看着王临手中扬起的长鞭,高夫人身体一颤,不敢说一个“不”字。
内心对王临的敬畏,又增加了几分。
其实她一直在命人寻找前任铁拳尸体,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线索。
王临居然知道那具尸体在日本,而且还知道对方是谁。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很好。”
王临澹澹的道:“第二个问题,我要知道关于另外四根手指的一切。”
“是。”
形势比人强,高夫人只能听命。
五根手指,分工不同。
亚莉珊德拉的老巢在美国。
她是欧洲人,和贝多芬、牛顿、伽利略等人是朋友。
16世纪初,她随着葡萄牙人来到美洲。
1775年,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就和她有关。
200多年来,亚莉珊德拉隐藏在幕后,和其他幕后黑手一起,操纵欧洲和美洲的命运。
不管是政界、军界,还是商界,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都有她的影子。
五根手指中,亚莉珊德拉势力最大,财力最雄厚,控制着数量最多的财团、家族、上市公司。
索旺达的老巢在非洲。
他有一支能和当地政府抗衡的军队,暗中操纵十几个非洲国家的命运。
20世纪中叶的非洲独立运动,就有他在幕后推动,目的是摆脱亚莉珊德拉的控制。
那是他和亚莉珊德拉最激烈的一次交锋。
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五根手指中,索旺达拥有最强的军事实力。
村上的老巢在日本。
他控制了日本超过三成黑帮,亲手缔造了一个又一个时代。
德川家康、丰田秀吉、织田信长的崛起和衰落,都和他有关。
日本一度盛行的****,也和他脱不开关系。
五根手指中,村上手下最多,最不怕死。
博徒的老巢在欧洲。
他负责为手合会训练新鲜血液,在全球各地开设了数以百计的武馆,拥有数以万计的门徒。
五根手指中,博徒最弱。
高夫人的老巢在中国。
一千年前,五根手指中,高夫人地位最高,实力最强,最有智慧。
她是手合会的最高首领,不管是人手、势力、财力,都远远凌驾于另外四人之上。
这种局势,足足持续了上千年。
然而几十年前那场开天辟地的伟业,却让她不得不逃亡海外,残存势力连巅峰时期一成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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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手指中,就属她最惨。
王临脸色古怪:“所以手合会中,势力最弱的其实不是博徒,而是你?”
你特么菜的不光是武功,还有脑子!
高夫人:“……”
这能怪我吗?
谁让我的老巢在中国!
不管怎么说,我好歹全身而退。
虽然永远不敢返回中国,但至少还能在海外发展。
只用了几十年,就将势力发展到和博徒差不多的地步,难道不值得自傲吗?
我很了不起了好吧!
换成亚莉珊德拉他们,恐怕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很好,你可以休息了。”王临收起长鞭。
该凶狠的时候凶狠,该仁慈的时候也要仁慈。
怒目金刚也有慈眉善目的时候不是?
高夫人:“……”
王大哥,王大爷,王祖宗。
你让我休息,倒是给我松绑啊?
王临懒得理她,开始骚扰分身:“@阿宝@林平之,猜猜今天有什么喜事?”
阿宝:“你被抓回中国,被安排给十几个熊猫妹子配种,对方很漂亮,精力很旺盛,一日七次,一次七日?”
王临:“滚!”
你才配种,你全家……啊呸,找你家悍娇虎、俏小龙配种去!
林平之:“主魂,之前你一直在布局对付高夫人,现在得手了?”
王临:“不愧是我,聪明!高夫人现在已经被我控制住,反抗不得。”
林平之:“好事啊!有了高夫人,就能操纵她手下的庞大势力,大有可为啊!主魂,你打算怎么做?”
王临:“我已经想好了一整套计划,要不了多久就能将高夫人榨干。”
阿宝:“榨干?嘿嘿嘿。”
王临:“……”
嘿你大爷!
一千多岁的老女人,你也感兴趣?
玩你的悍娇虎、俏小龙去!
王临:“对了,我让高夫人派人寻找前任铁拳的尸体,要不了多久,我就能获得神龙之力,成为不朽铁拳。”
阿宝:“咱们是要和神龙杠上了是吧?”
我是神龙大侠,你也要得到神龙之力?
什么《打穿漫威的功夫熊猫》。
改名吧,干脆叫《神龙大侠勇闯漫威》算了!
林平之:“有福同享啊主魂,你现在有钱了,是不是让我们也跟着爽一爽?”
他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想穿越到古代。
没空调没汽车,没手机没WiFi!
第38章 华山思过崖,3号分身上线!
王临:“那当然,咱们谁跟谁!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尽管说!”
活了一千年,又是手合会的五根手指之一。
高夫人的财力,虽然不如亚莉珊德拉,但还是远超世界上大多数财团。
就连赫赫有名的兰德公司,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兰德公司的继承人,就是号称“史上最弱铁拳”的铁憨憨。
单单一个兰德公司,市值就超过千亿美金。
而像这样的公司,高夫人在全球各地还有不少。
光是专门用来洗钱的公司,就有上百家之多。
她有几十个毒品工厂,几百家大大小小的赌场,几千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一句话就能决定无数人的命运。
她甚至投资了不少大火的电影。
还培养了一群业务熟练的盗墓贼。
历史上那些最着名的盗墓大桉,最有名的土夫子,都和她有关。
她的藏品,足以和世界上任何大收藏家媲美,其中不少各国的国宝。
如果拿出来拍卖,也许一件就要上千万、乃至上亿美金。
虽然这些财富,依然在高夫人手中。
但对王临来说,高夫人就是一个容量超大的ATM机。
只要有需要,随时可以提取。
阿宝:“我要昆式战机!”
王临:“滚!”
你咋不要空天母舰呢?
昆式战机只有神盾局才有,堪称“大局重器”,有钱也买不到好吧!
不过虽然不能买,但可以抢啊,嘿嘿嘿……
林平之:“@阿宝,昆式战机别想了,F35倒是可以考虑,就怕你不会开。杰里科导弹最适合你,操作简单易上手,正好用来对付沉王爷的火器。”
阿宝:“也对。另外,我还要战斗直升机、轰炸机、自行火炮、坦克、装甲运兵车、越野车、汽艇、豪华游轮……”
林平之:“同上。”
王临:“这样吧,我把所有东西放在群空间,给你们开放权限,需要的自己拿,省得麻烦。”
反正都是自己人,没必要抠抠搜搜,【诸天唯我聊天群】就是这点好。
阿宝:“主魂威武!”
林平之:“主魂大气!”
王临:“2号,这都十几天了,你到华山了吗?”
林平之:“早到了。”
自从得到了摩托车,他就一路狂飚,只用三天就到了华山。
问题出现了。
华山那么大,光主峰就有五座,鬼知道思过崖在什么地方?
“思过崖”这名字,其实是华山派自己起的,外人听都没听过。
没办法,他只好先去一趟华山派。
用催眠术、读心术,从一个刚入门没多久的弟子那里,得到了思过崖的具体位置,这才开了隐藏地图。
还看到了石壁左侧刻着的“风清扬”三个大字。
然后,他就在思过崖练了整整十天的剑,顺便开了隐藏地图中的隐藏地图。
【林平之上传了《华山剑法》】
【林平之上传了《玉女剑十九式》】
【林平之上传了《淑女剑法》】
【林平之上传了《养吾剑法》……】
他一次性上传了几十种武功。
一部分是五岳剑派的武功,一部分则是这些武功的破解方法。
什么《希夷剑法》、《夺命连环三仙剑》、《太岳三青峰》、《五大夫剑》、《衡山五神剑》,一应俱全。
不过只有外功,没有内功。
原因很简单:
外功是招式,能破。
内功是用来炼精化气的,怎么破?
林平之:“这么多武功,我一个人练不完,分工协作,记忆共享。我要拜风清扬为师,学独孤九剑,主修剑法。”
王临:“我和阿宝有力量优势,就主修拳法、掌法、腿法、指法吧。”
华山派有长拳十段锦、伏虎拳法、铁指诀、豹尾脚、噼石破玉拳、混元掌、鹰蛇生死搏。
衡山派有流云掌、三花聚顶掌、碧罗掌、衡山拳法。
恒山派有天长掌法。
嵩山派有大嵩阳神掌。
这些拳掌之法,虽然在整个金庸武功体系中算不上顶尖,但好歹是名门大派,还算不错。
如果能精通百家拳法,以后再修炼降龙十八掌、天山折梅手、空明掌、太极拳,也会容易得多。
王临:“等等,你都去华山派了,还不把岳不群一枪崩了,留着过年?”
林平之:“我倒是想,可岳不群那厮还没回山!”
五岳剑派,华山最穷。
那群人赶路,居然都不骑马的,步行。
就这速度,再过一个月都未必能到华山。
失策了!
王临:“那你有没有见到风清扬?”
林平之:“没,他根本就不在思过崖。”
王临:“你怎么知道的?”
风清扬好歹是江湖上排名前二的顶尖高手。
他就算站在你身后,你可能都不知道。
林平之:“我在石头缝里装了上百个针头摄像头,他来了我会不知道?”
王临:“……”
你说的好有道理。
可我怎么不知道,你居然还是个偷窥狂?
接下来几天,王临一边继续修炼、炼化魂力,一边让高夫人远程操纵手下。
按照他的吩咐,处理一件件大事。
当天晚上,她就联系潜伏日本的手下,根据王临提供的线索,秘密寻找铁拳的尸体。
随后,她通过金钱攻势,将第49街和第11街交汇处的公寓楼买了下来,准备拆除,建造一座高达数百米的摩天大楼。
而她在世界各地的手下,也开始全力调查另外四根手指的一切信息。
与此同时,高夫人命令兰德公司的当家人,将兰德公司改名为“神话公司”,逐步将实际控制权转移到王临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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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布全球的几百家洗钱公司,也开始将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注入神话公司。
一个资本世界的庞然大物,逐渐浮出水面。
夜深人静,王临盘膝打坐,终于将所有魂力全部炼化。
他的灵魂强度再次提升。
虽然并没有迎来新的蜕变,但比起之前,强大了一倍不止。
“搜索诸天!”王临在内心说道。
【神魂共振开启,开始搜索诸天……】
【搜索完成,本次共搜索到一个诸天世界,一个分身,是否发出邀请?】
“邀请!”
【宋青书加入聊天群!】
第39章 哪有什么一见钟情?妹子全靠养成!
和林平之不同。
早在张翠山、殷素素搞出人命之前,宋青书就苏醒了。
俗话说得好,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
武当派一群大老爷们,一年到头连只母猫都见不到。
无加班之劳形,无嗯啊之乱耳。
没有任何娱乐活动,还有个稳重踏实、冲澹谦和、恂恂儒雅、家教很严的老爹。
每天除了努力修炼,还能怎么办?
身为九年义务教育网中之鱼的小青书,从小就表现出超强“读书”能力,深受张三丰喜爱。
成功填补了老人家,失去爱徒张翠山的受伤心灵。
从那以后,张三丰代徒授艺,整天把小青书带在身边,亲自传授武功。
他的入门武功,除了武当心法之外,就是大名鼎鼎的纯阳无极功、武当九阳功!
十年一晃而过,小青书变成了大青书。
从七岁的少年,长成了十七岁的帅小伙。
在张三丰的亲自指点下,他不光内功修为突飞勐进,堪比殷梨亭、莫声谷。
而且还学会了十几种武当绝学。
哪怕在强者如云的江湖中,也算是一流高手。
比原版宋青书强多了!
就连张三丰都不止一次称赞,说宋青书聪慧机敏,天赋极佳,沉着稳重,少年老成。
等他百年后,武当派能不能继续发扬光大,就要看宋青书的了。
一个月后,就是张三丰的100岁诞辰……
宋青书:“谢邀,人在武当,刚刚起床。”
阿宝:“卧槽,怎么又是人?来点动物不行吗?踢了踢了,这是诸天动物群,不欢迎人类!”
宋青书:“动物怎么泡妹子?要搞就搞多样化!”
我特么才不要变成大熊猫,小昭会不高兴的!
阿宝:“多样化没问题,但不应该来点机器人、植物人、魅魔、魔能机甲之类吗?”
不是熊猫就是人,太无聊了!
林平之:“分身是人类我不反对,但金庸世界我一个就够了好吧,宋青书你换个世界不行吗?隔壁古龙世界挺香的。”
宋青书:“……”
我特么为什么要换,现在这个身份不要太香好吧?
出身门派排行榜TO3,武当派。
太师父是江湖第一高手钉子户,张三丰。
老爹是二代首徒、掌门之位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流高手,宋远桥。
出身好,长得帅,天赋也不错。
只要不作妖,未来肯定是武当派第三代掌门。
脑子有病才换!
而且就算要换,也不能去古龙世界啊。
那个世界不科学,武功高打不过武功低的。
而且不管正派还是反派,人人都带蒙汗药。
一个个不比武功比脑子,太过分了!
林平之:“等一下,你才17岁?那张三丰岂不是还不到100岁?也就是说赵敏、周芷若、小昭、殷离、杨不悔都还是孩子?3号你这穿越时间不太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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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起步,最高死刑,你这样犯法的!
宋青书:“你懂什么?可以玩养成啊!”
世界上哪有什么一见钟情?
倚天屠龙记的妹子全靠养成!
除了赵敏之外,爱上张无忌的那些妹子,哪个不是从小就认识的?
当然他肯定不会告诉这帮LSP,之所以玩养成,是因为他现在还是个处。
而且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出意外还是个处。
这不光是因为武当派门规森严,一年到头见不到女人。
最大的原因是:
纯阳无极功非常特殊。
不光对资质、悟性有很高要求。
而且在修炼圆满之前,绝对不能破身。
只要不破身,一身内力精纯无比,远胜其他各门各派的内功。
可只要破身,纯阴之气入体,就无法维持纯阳之体,纯阳内力就会变成普通内力。
所有努力都会白费。
不是他不想破身,是真的不行啊!
太师父害我!
林平之:“3号你待在武当山干什么,赶紧去昆仑山拿九阳神功啊!”
纯阳无极功当然好,但九阳神功也是金庸体系顶尖内功绝学。
张无忌只用了几年时间,就能成为江湖顶尖高手。
这么大的挂,难道你不要?
宋青书:“急什么?江湖上高手众多,辣么危险,万一栽了怎么办?等我晋升先天再说。反正九阳神功就在白猿肚子里,又不会消失。”
王临:“有我们在,你怎么可能栽?自己看群空间。”
10秒钟后。
宋青书:“卧槽!”
除了各种各样的武功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军火!
什么武当派未来掌门人,小爷我不要了。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后宫佳丽三千人,皇帝轮流做!
王临:“现在你可以去找九阳神功了吧?”
宋青书:“不急,等太师父的寿诞结束了再说。”
张三丰百岁寿诞,张翠山带着张无忌回山。
这可是《倚天屠龙记》至关重要的大事,哪能错过?
林平之:“行了,别废话,赶紧把你会的武功上传吧,我等不及了。”
宋青书:“好咧!”
【宋青书上传了武当心法】
【宋青书上传了武当剑法】
【宋青书上传了纯阳无极功】
【宋青书上传了武当九阳功……】
他足足上传了十几种武功。
虽然数量上不如林平之,但质量上却远远超过。
单单一个《武当九阳功》,价值就要超过五岳剑派所有武功的总和。
华山思过崖。
林平之盘膝打坐,将宋青书分享的所有记忆全部融合,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
有了纯阳无极功和武当九阳功,还要什么紫霞神功?
尤其是纯阳无极功。
能不能比得上完整版本的九阳神功,不好说。
但肯定比三分之一的武当九阳功,强不少。
因为纯阳无极功,就是张三丰在武当九阳功基础上创造的,高屋建瓴。
这纯阳无极功,秉持道家内功的特点,循序渐进,稳扎稳打。
一般来说,修炼内功先快后慢,越往后越难。
而道家内功,前后修炼速度几乎没什么区别,根基扎实,往往厚积薄发。
张三丰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林平之很高兴。
不过下一刻,他的脸色就变了。
这纯阳无极功,居然只有童子才能修炼。
而他,早就不是处了!
“算了,武当九阳功也不错,武当剑法更是惊才绝艳,虽然张三丰还没领悟太极剑法,但也足以吊打五岳剑派。”
林平之起身,练剑。
武当剑法,七十二路绕指柔剑,神门十三剑……
几套剑法练完,林平之满头大汗,呼吸急促,肌肉酸疼。
虽然已经融合宋青书的记忆,武功造诣和宋青书没区别。
但毕竟没练过,还没有形成肌肉记忆,身体上不允许,练起来有些别扭。
没关系,多来几次就好了。
林平之收剑。
练了这么久,饿了,打算吃点东西。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你是武当派弟子?”
第40章 乖徒儿,你是为师唯一的弟子!
“谁?”
林平之霍然转身,看到了一个身穿青袍的老者。
满头白发,精神矍铄,双眼炯炯有神。
神情抑郁,面如金纸。
白发老者,思过崖,内功、轻功高到自己毫无所觉,还能是谁?
“晚辈福威镖局林平之,拜见风老前辈!”
他毫不犹豫,躬身一拜。
“嗯?你认识我?”
风清扬眉头一皱:“你是不久前被灭门的福威镖局少镖头,林平之?”
他静极思动,离开华山在江湖上走动,顺便看看老朋友。
对于江湖上最近发生的几件大事,有所耳闻。
林平之如果是武当派弟子,余沧海哪敢灭福威镖局满门?
既然不是武当派弟子,为什么会武当剑法?
而且剑法如此精妙,直追冲虚道人?
另外,他已经几十年不参与江湖纷争。
此人年纪轻轻,怎么会认识自己?
此时此刻,风清扬心中充满了疑问。
“晚辈不认识前辈,但听长辈说起过,华山派有一位风清扬老前辈,剑法通神,天下第一。”
“当年剑气之争,如果不是风老前辈被气宗以计策骗走,远去他乡成亲,获胜的一定是剑宗,而不是气宗!”
“此处是华山,石壁上刻着【风清扬】三个字,如果晚辈还猜不到前辈是谁,岂不是愚蠢透顶?”
林平之不慌不忙,沉声回答。
“倒也有几分道理。”
风清扬点头,看着林平之的眼神多了几分赞赏。
能猜出自己身份,算得上聪慧。
猜到自己身份,还能不卑不吭,沉稳有理,心性修养不错。
“小子,你不是武当派弟子,怎么会武当剑法?”
“晚辈之所以会武当剑法,是因为曾经杀死过几名魔教弟子,从他们身上得到了几本武功秘籍,照着练了几年。”
“魔教弟子?原来如此。”
风清扬脸上浮现出了然之色。
八十多年前,魔教几名高手长老夜袭武当山。
将张三丰的佩剑真武剑,连同张三丰手书的一部《太极拳经》,一起盗走。
武当创派三百年,从未如此丢人,当然不可能宣扬。
此事极为隐秘,当时知道的人都不多,何况现在。
魔教既然盗走了这两件镇派之宝,那么顺手盗走其他武功秘籍,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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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林平之是不是在骗他?
这根本不可能。
此子剑法极其高明,哪怕在武当派中,也能排入前三之列。
如果他是武当派弟子,多半就是下一任掌门。
怎么可能随意离开武当派,来到华山?
再说了,武当派青黄不接,整个江湖谁不知道?
冲虚道长虽然武功不错,但教导弟子的能力实在不怎么样。
和岳不群堪称卧龙凤雏,一时瑜亮。
根本培养不出剑法如此高明的弟子。
此子的武当剑法,应该就是自学的。
单凭几本武功秘籍,只用几年时间,就能将武当剑法修炼到这种境界?
风清扬心中一动。
这么高的资质,如果……
“小子,你为什么来华山?”
“余沧海灭我福威镖局满门,晚辈实力低微,无法报仇,所以想拜入华山派门下,等到修为高深,定要灭了青城派!”
林平之双拳紧握,咬牙切齿,脸上浮现出愤恨之色,双眼冒火。
“不错,不错。”风清扬点头。
江湖中人,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快意恩仇,性格洒脱,对他的胃口。
风清扬继续问道:“你学了武当剑法,却要拜入华山派门下,就不怕武当派找你算账?”
林平之微微一笑:“前辈,晚辈虽然学了武当派武功,但又不是冲虚道长和他的师兄弟、徒子徒孙教的,他们凭什么找晚辈算账?”
风清扬挑眉:“小子,这是江湖各大门派的规矩!虽然你是偶然学会了武当剑法,但按照江湖规矩,一旦武当派找上门,要么收回你的武功,要么你拜入武当,要么你立下重誓,以后永远不能使用武当剑法!”
林平之哼了一声:“前辈,大丈夫行事,爱怎样便怎样,行云流水,任意所至。什么武林规矩,门派教条,全都是放他妈的狗臭屁!武当派如果真要找晚辈算账,晚辈可不会坐以待毙!”
此话一出,风清扬眼睛瞬间亮了。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繁文缛节,就是门派教条、武林规矩。
林平之的话,简直说到了他心坎里,听起来说不出的畅快。
风清扬哈哈大笑:“小子,你想拜入华山派,是要拜入剑宗还是气宗?”
林平之扬眉:“什么剑宗气宗?晚辈要拜入的是华山派,不是剑宗也不是气宗!”
风清扬愣了愣。
他本以为林平之会说“拜入剑宗”。
因为他是剑宗传人。
按照常理,任何想要拜入华山派的人,不管内心是怎么想的,这种情况下都会说“拜入剑宗”。
这是人之常情!
毕竟,剑宗和气宗有深仇大恨。
在自己面前说要“拜入气宗”,就不怕被自己一剑杀了?
可眼前这个年轻人,居然说要拜入华山派,而不是剑宗气宗?
“为什么?”风清扬很好奇。
林平之沉声道:“华山派之所以没落,不就是因为剑气之争?剑宗剑法通神,气宗内功精妙,只学剑宗内功不行,只学气宗剑法不行。晚辈若要报仇,当然是剑宗气宗武功都要学!”
“小子,我还以为你会说,你想合并剑宗气宗,重振华山派。”
“这种骗人的鬼话,晚辈说了前辈会信?晚辈现在只想报仇!当然,如果晚辈有幸拜入华山派,那就是华山派弟子,日后当然会尽我所能,振兴华山派!”
“好小子,你很不错,不是小人,也不是那种虚伪透顶的伪君子!”
风清扬越看林平之越满意。
和自己一样,天赋悟性俱佳。
和自己一样,快意恩仇,对繁文缛节、江湖规矩不屑一顾。
和自己一样,率性而为,绝不虚伪。
和自己一样,孤身一人,了无牵挂。
岂不是上天赐予自己的传人?
福威镖局被青城派灭门,此子又无门无派。
一旦拜入华山派,那么“华山派弟子”就是他唯一的身份。
所以林平之说复仇之后,会竭尽全力振兴华山派,他信!
风清扬目光灼灼:“小子,你可愿拜老夫为师?”
林平之毫不犹豫,倒头就拜:“弟子叩见师父!”
“哈哈,好,好,好!”
风清扬双手扶起林平之,满脸喜色,哈哈大笑。
他年逾古稀,还不知道能活几年。
一身武学,却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传人。
剑宗还有大猫小猫三两只,气宗也有剑宗的武功秘籍,还能传承下去。
但独孤九剑的传人,只有他一个。
如果他死了,独孤九剑就将永远失传。
如果就这样死了,岂不是终生遗憾?
而现在,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天赋悟性绝佳、心性对他胃口的弟子。
当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乖徒儿,你是为师唯一的弟子!”
风清扬笑着说道:“从今天开始,为师便将一身所学,全部传授给你!”
第41章 独孤九剑到手!
林平之:“@全体成员,我拜风清扬为师了!”
他将整个过程说了一遍。
阿宝:“可以啊你,居然把风清扬都给忽悠了?”
林平之:“别瞎说,我忽悠什么了?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实意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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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你不忽悠,风清扬能收你为徒?他连令狐冲都没收。”
林平之:“废话,他收谁都不可能收令狐冲。”
令狐冲是岳不群的弟子,是他的徒孙。
他要是收令狐冲为徒,岂不是凭空降了一辈?
最重要的是,风清扬年轻时候被气宗坑过,和气宗是死对头。
他愿意教令狐冲独孤九剑,已经有悖常理了。
怎么可能收令狐冲为徒?
阿宝:“话说几十年了,风清扬为什么一直没把独孤九剑传授给华山派弟子?”
林平之:“因为他找不到剑宗传人啊!”
封不平、成不忧、丛不弃那些剑宗传人,多半没见过风清扬。
要不然,风清扬就算发誓不再出手,也完全可以将一身武功传授给剑宗弟子。
打败气宗还不是轻而易举?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剑宗弟子实在是不成器,风清扬看不上。
至于传授给气宗弟子?
要不是出了令狐冲这么个怪胎,根本不可能。
阿宝:“话说你们发现没,风清扬好像特别厌恶岳不群,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
林平之:“这不是废话吗?风清扬是剑宗,岳不群是气宗,还是风清扬最讨厌的伪君子,厌恶不是很正常吗?”
宋青书:“不光如此吧?剑气之争始于岳肃、蔡子峰,岳肃是气宗,蔡子峰是剑宗。风清扬被气宗之人骗去娶亲,女方那家也姓岳,岳不群也姓岳……卧槽,岳不群是岳肃的后人!”
逻辑清晰有没有?
毫无破绽有没有?
气宗自古以来就姓岳,就是岳家的家族产业,有没有?
怪不得风清扬看岳不群不顺眼,敢情是大仇人的后代啊!
风清扬没有一剑宰了岳不群,已经算是高风亮节、胸襟开阔了。
林平之:“所以如果我杀了岳不群,就等于替风清扬报了仇,风清扬不光不会将我逐出师门,反而会很开心?”
王临:“这个吧,不好说。”
宋青书:“@林平之,等岳不群回到华山,你就立刻杀了他,紫霞秘籍这种镇派之宝,他肯定会带在身上。”
林平之:“那必须的!不说了,师父要教我武功了,回头聊。”
华山武功,种类繁多。
内功,轻功,剑法,刀法,拳法……无所不包。
当然,主要以内功和剑法为主。
内功足有九种,剑法更是多达十几种。
思过崖洞穴墙壁上,被魔教十大长老破解的华山剑法,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平之,你有辟邪剑法、武当剑法、七十二路绕指柔剑、神门十三剑的底子,修炼华山剑法,可以说居高临下,水到渠成,为师先教你剑法。”
接下来几天,风清扬将华山剑法、玉女剑十九式、夺命连环三仙剑等剑法,全部传授给林平之。
然后被林平之全部上传,众人一起参悟、修炼,记忆共享。
几天而已,就将所有华山剑法全部领悟,成功入门。
“平之,你的剑道天赋太高了,比我还要高十倍,简直是我平生仅见。”
风清扬摇头感慨。
林平之老脸一红。
他的剑道天赋确实不错,但能不能比得上风清扬,还是未知数。
之所以修炼这么快,是因为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人多力量大嘛!
“华山九功,紫霞第一。”
风清扬摇头轻叹:“剑气分家后,紫霞秘籍落入气宗之中,为师没办法传授给你。除了紫霞神功之外,我华山派最强的两门内功,分别是混元功和抱元劲,你想练哪一种?”
“师父,弟子想练混元功!”
林平之连忙回答。
混元功和天下其他内功的修炼方式完全相反,由外而内。
这是一门道家内功,和武当纯阳功一样,厚积薄发。
修习时既无走火入魔之虞,练成后又是威力奇大。
而且因为内外兼修,一招一式都有内力依附,能于不着意间制胜克敌。
一旦修炼大成,可以说无往不利、无坚不摧。
他有阿宝外功的底子,本来就适合修炼这一类内功。
另外,他虽然无法修炼纯阳无极功,但却得到了宋青书的所有修炼心得,最适合修炼道家内功。
至于更好的紫霞秘籍?
要不了多久,岳不群就会返回华山。
到时候,杀人夺宝便是!
“好!欲修混元功,先练混元掌,为师这便传授你混元掌。”
七天后,林平之混元掌入门,又被风清扬传授混元功。
果然,他修炼速度奇快,甚至比剑法还快,令风清扬大吃一惊。
“平之,怪不得你只用几年时间,就将武当剑法修炼到驾轻就熟的境界,原来你天生就是修炼道家武功的好苗子!”
风清扬大喜过望。
华山派乃是道教全真教的分支传承。
早期的所有武功,都是道家武功。
然而从岳肃开始,华山派就出现了儒家传承,变得不伦不类。
而到了岳不群这里,华山派干脆变成了儒家门派。
所有华山弟子,都要读四书五经。
什么养吾剑、淑女剑、太岳三青峰,听起来虽然不错,但其实华而不实,不值一提。
要不然,岳不群怎么会偷偷修炼剑宗剑法,夺命连环三仙剑?
林平之是富家公子,从小熟读四书五经。
他本来还担心,林平之也许更适合儒家功法。
没想到最适合的,居然是道家功法!
“平之,你的华山剑法和混元掌、混元功,已经登堂入室,以后只需要勤加练习便可。”
“为师有一套不属于华山派的剑法,练成后不说独步天下,江湖中有资格和你为敌的,也不过两三人而已!”
风清扬郑重说道。
终于来了……林平之连忙询问:“师父,是哪种剑法?”
风清扬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独孤九剑!”
果然!
林平之松了口气。
独孤九剑,终于到手了!
第42章 紫霞秘籍,紫色品质,五金一件!
“平之,这独孤九剑,可以说繁复至极。”
“总诀式就有三千多字,破剑式的第一招就有三百六十种变化,为师足足用了三个月才学会。”
“你要戒骄戒躁,不可急于求成。”
风清扬微笑道。
林平之毕恭毕敬:“弟子谨遵师父教诲。”
“好,为师先将总诀式传授给你!”
风清扬将总诀式背了一遍,问道:“平之,你记住了几成?”
你当我是张无忌么……林平之:“三成。”
风清扬呆了呆:“三成?只听一遍你就记住了三成?背给我听听。”
林平之连忙背了一遍。
“好,好,好!”
风清扬喜不自禁:“再来!”
他又背了一遍,问道:“记住了几成?”
“七成。”
独孤九剑不是太极剑,完全是两个概念。
前者繁复至极,后者则大道至简。
就算张无忌跑过来学独孤九剑,也不可能越学忘得越多。
“再来!”
风清扬背了第三遍,林平之已经将总诀式完全记住。
不过主要是王临的功劳。
灵魂强大,不管是观察能力、推理能力、空间能力、计算能力,还是记忆能力,都大幅度提升。
三千多字而已,三遍足够了。
“平之,你的天资悟性,比为师预想的还要强。”
“看来要不了几天,你就能将独孤九剑全部学会,比为师当年快了何止十倍。”
风清扬又是感慨又是惊喜。
年过古稀,还能收这么个天才弟子,老怀甚慰。
又过了几天,他将独孤九剑的全部内容,传授给林平之。
虽然还有很多地方想不通,但所有知识点都已经牢牢记住,只需要勤加练习便可。
“乖徒儿,为师要走了。”风清扬说道。
“啊?”
林平之愣住了。
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打心眼里将风清扬当成师父,而不是工具人、NPC。
这才相处不到半个月,就要分开了?
“为师早年发誓,终生不见华山派门中之人,没想到却收你为弟子,也不知道算不算破例。”
风清扬看着林平之:“为师已将一身所学尽数传授给你,也该走了。”
他飘然下崖,消失的无影无踪。
“谁说风清扬内功不行?”
“没有超绝的内功修为,谁敢随便跳崖?主角除外。”
林平之摇头,继续修炼。
又过了几天,他安装在华山派的针孔摄像头,捕捉到了一个伪君子的身影。
岳不群,回山了!
夜深人静,林平之悄然离开思过崖,来到了华山派,从岳不群房门前一闪而过。
“谁?”
岳不群霍然起身,追了出去。
他虽然内功深厚,但轻功一般。
而远处那个身影,虽然内功一般,但轻功不错,一时间很难追上。
足足追了一刻钟,那人才减缓速度,停在了莲花峰顶。
“阁下是谁?深夜光临华山派,不知有何贵干?”岳不群沉声道。
“是我!”
林平之转身。
“你是……林平之?”
岳不群脸色微微一变,阴晴不定。
林平之怎么会来华山?
两个月前,此人武功稀松平常,连青城四秀都打不过。
现在虽然内功修为依然普通,但却不在令狐冲之下,轻功更是直追【万里独行】田伯光。
难道此人一直都在隐藏?
“不,不可能。”
岳不群摇头。
两个月前,林平之如果武功就像现在这样,青城派想灭福威镖局满门,恐怕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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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两个月,进境居然如此之快?
难道是……辟邪剑谱?
“没错,一定是辟邪剑谱!”
岳不群心跳加速,呼吸速度也在加快。
故老相传,辟邪剑谱最大的特点,就是快。
出手快,身法快,什么都快!
林平之内功修为一般,轻功极快,肯定是修炼了辟邪剑谱!
“区区林平之,内功修为平平无奇,修炼辟邪剑谱,武功进境都能快到这种程度。”
“我早已经将紫霞神功修炼到极高境界,一旦修炼辟邪剑谱,恐怕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天下第一高手。”
“到那时候,我不光能完成师父遗愿,振兴华山派,就算灭了日月神教,成为武林盟主,也并非不可能!”
想到这些,岳不群换了一副面孔。
“太好了,原来贤侄没死!”
他一脸惋惜、悲痛:“岳某和林总镖头虽然未曾谋面,但却神交已久,没想到竟然惨遭灭门,真是可悲可叹……不好!”
长剑出鞘!
月光如水,星光暗澹,洒落在冰冷的长剑上,更增添了几分冰寒。
林平之从山峰最高处一跃而下。
他真的不想等了。
因为岳不群的嘴脸,实在是让人反胃。
他怕继续看下去,吃不下饭。
“林平之,你想干什么?”
岳不群脸色微微一变,抽剑出鞘。
他城府极深,智慧极高,立刻明白林平之不是来求助的,而是来杀他的。
既然如此,就没必要假惺惺的了。
重创此人,搜身!
如果搜不到辟邪剑谱,就想办法撬开他的嘴!
至于能不能打得过林平之,他一点都不担心。
他已经将紫霞神功修炼到极高境界,还偷偷修炼剑宗的夺命连环三仙剑,可以说集剑宗气宗之大成。
天下之大,江湖之深,能打败他的,绝不超过是十指之数!
“林平之,我本打算骗你入门,套出辟邪剑谱,到时候还能留你一条狗命。”
“你自己不识抬举,就别怪我无情了!”
长剑以极快速度连刺三次,分别刺向林平之的左腕、右腕和丹田。
夺命连环三仙剑。
他一出手就是杀招!
双剑交锋,两人错身而过。
岳不群停在原地,一动不动。
砰!
他手一松,长剑落地。
一滴鲜血从喉咙处渗出,然后越来越多。
他捂着脖子,想要阻止鲜血继续涌出,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鲜血从指缝中咕咕喷出,浸湿了他的衣服,滴落在地面上。
“不……我不想死……我还没……完成……”
他话还没说完,就跪倒在地,失去了呼吸。
“真菜。”
林平之摇头,从岳不群怀里摸出了一本书,封面上是四个醒目的大字:
紫霞秘籍。
华山派镇派内功心法,到手了!
林平之:“@全体成员,紫霞秘籍,紫色品质,五金一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欲购从速,假一赔十!”
第43章 和你差不多,那就是很菜喽?
紫霞秘籍?
五金一件?
此话一出,王临们的DNA全都动了。
阿宝:“卧槽,这是神棍德的台词吧?林平之宋青书你们退群吧,这是动物聊天群,换个牛头德过来!”
宋青书:“生物学角度上,牛头人应该属于灵长类,和人类的关系可能比牛更近。”
王临:“魔兽世界存在生物学?”
存不存在种族隔离,都不好说!
阿宝:“是不是人不重要,关键是小德能变成动物啊,而且还能变成好几种动物,解锁好几种姿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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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大爷,玩你的悍娇虎俏小龙去!
王临:“正经人谁当牛头人啊,还不如熊猫人呢,和我们勉强算一个种族,练的勉强也算功夫。”
阿宝:“我就不明白了,熊猫人天性亲近自然,和身为【荒野众神】的至尊天神关系不错,为啥没有德鲁伊职业?这不科学!”
王临:“魔兽世界存在科学?”
牛顿要是生在魔兽世界,估计早就掀翻棺材板,转职巫妖了。
阿宝:“强烈建议下一个分身是熊猫人。”
王临:“老陈不错,吐血掌门也还行,当然最好是丽丽大魔王。”
宋青书:“所以这是诸天熊猫聊天群?”
林平之:“……”
你们关注点有问题吧,我是来卖紫霞神功的!
【林平之上传了“紫霞秘籍”】
林平之:“新鲜出炉的内功心法,大家一起修炼哈,互相交流心得,共同进步。”
宋青书:“没兴趣,我有纯阳无极功。”
阿宝:“没兴趣,我有武当九阳功。”
王临:“没兴趣,我有纯阳无极功和武当九阳功。”
有纯阳无极功和九阳神功,谁还练紫霞神功?
这玩意儿又不是外功,练多了不一定有加成,说不定还会有副作用。
正常情况下,一辈子修炼一门内功,足够了。
除非是一脉相承的本门内功,才能循序渐进修炼。
比如全真内功和先天功,武当内功和纯阳无极功。
或者本来就是同一属性的内功。
比如纯阳无极功和九阳神功。
如果一定要改换其他门派的内功,之前修炼的内功要么直接废了,要么不再修炼。
关于这一点,虚竹子很有发言权。
强行修炼不同门派的内功,后果很严重。
想想吧,鸠摩智强行修炼易筋经,走火入魔才几年呐?
忘啦?
那口枯井还在西夏皇宫里面,天天的盯着你呐!
林平之:“……伤心了,不说了,练功去了。”
呵,一群处男,没碰过女人还了不起了?
宋青书:“伤心了,不说了,准备太师父的百岁寿辰庆典去了。”
阿宝:“伤心了,不说了,阿娇喊我约会去了。”
王临:“伤心了,不说了,杀人去了。”
惩罚者军事基地,王临结束了一天的修炼。
自从得到了纯阳无极功,他就果断放弃林氏内功,立刻转修。
有了宋青书的十年修炼经验,再加上体魄强健、童子之身,他修炼速度极快。
只用三天,就将一身内力转化成纯阳内力。
精纯度大大提升。
又过了一个星期,他成功打通“足阳明胃经”,内功修为暴涨。
而这段时间,高夫人那边也没闲着。
通过种种手段,“兰德公司”已经正式改名为“神话集团”,王临成为实际控制人。
第49街和第11街交汇处的公寓楼,也已经被神话集团买下,准备拆除重建,建造新的总部大楼。
全世界几百家洗钱公司的大量现金,不断流入神话集团。
这个并未上市的着名公司,单论现金流,足以跻身全球各大公司前十之列。
当然,和某些绵延成百上千年的古老家族,肯定不能比。
派去日本的手下,已经追踪到前任铁拳尸体的蛛丝马迹,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有结果。
手合会另外四根手指的情报,源源不断的汇总到高夫人那里。
毒品工厂的那场战斗,因为整个过程太快,目击者全部死亡,所以没人知道高夫人已经失去自由。
自然没有打草惊蛇。
亚莉珊德拉依然躲在纽约的某个地方,和高夫人电话联系,很少露面。
索旺达在非洲,身边最少有几千个全副武装的尼哥大汉。
村上在日本,深居简出。
都不太好对付。
五根手指中最好对付的,是博徒。
“我得到情报,博徒已经秘密来到纽约,就在地狱厨房的某个道场中。”
高夫人将所有情报和盘托出。
在对付另外四根手指这件事上,她绝对不遗余力,不会有丝毫隐瞒。
“博徒么?”
王临双眼眯起:“那个道场有多少人?”
“一百多。”
“装备如何?”
“一部分配枪,以手枪为主,另外一部分使用冷兵器,以刀剑为主。”
“实力如何?”
“和我的手下差不多。”
“博徒呢?”
“和我差不多。”
“那就是很菜喽?”
王临起身,看向弗兰克:“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你看好高夫人,别让她跑了。”
“不,我和你一起。”
“那高夫人怎么办?”
“你先给她点穴,我再把她关进地下室,用铁链和钢丝绳捆成木乃伊。地下室的大门是人防级别的,没那么容易破坏。而且到处都是炸弹和地雷,她只要敢动,立刻就会被炸得渣都不剩。”
“你等会……你在房子里也装满了炸弹和地雷?”
你就不怕一个不小心,把我们俩都给炸上天?
“我做事,你放心。”
五分钟后,王临和弗兰克乘坐那辆载满军火的面包车,来到了地狱厨房最大的道场前。
这是一座摩天大楼。
而那个道场,就位于第九层。
“老规矩,我去杀人,你负责解决漏网之鱼。”
“……好吧。”弗兰克一脸的不情愿。
自从和王临搭伙过日子,他就没开过几枪。
总觉得每一次都是王临大鱼大肉,他只能吃剩菜剩饭。
明明你就是个负责卖萌的大熊猫,我才是惩罚者!
弗兰克:“你先等十分钟,我让芯片黑了这栋楼的安防系统,不然你进不去。”
“没那个必要。”
王临走到摩天大楼前,纵身一跃。
他整个人就像踩着云层登天梯一样,双脚在墙面借力,转眼就来到了第九层。
武当轻功,梯云纵!
第44章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
尚武道场,演武大厅。
“喝!喝!喝!”
十几个肤色各异的男男女女,身穿宽松的练功服,正在一对一对练。
忽然,其中一人抬头。
透过明澈的玻璃,他看到那窗外的天空中,出现了一个高大威勐的身影,通体黑白。
它不借助任何外力,就那样出现在九层楼窗外,就像是从下方飘上来的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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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明外暗的幻境,让他根本看不清外面那个身影。
只能模模煳煳的辨认,这等庞大的体格,根本不像个人!
“鬼,鬼啊!”
违背常理的现象,让这个入门不到三年的学徒,失去了往日的镇定。
他抬起右手,指着窗外的魅影,浑身都在颤抖。
一股不明液体在强有力的喷射下,以极快速度穿透单薄透气的练功服,湿润了整个夏季。
没人在意逐渐飘散的腥臊味。
他们霍然转身、抬头,动作如出一辙,几乎同时看到了窗外的魅影。
然而还不等他们有任何反应,就看到整面窗的玻璃全部破碎。
一块块玻璃碎片,在不知名力量的驱使下,就像是一颗颗出膛的子弹,射入了他们的身体。
剧烈的疼痛,让他们面目扭曲,张大嘴巴,声带剧烈震动。
但他们根本来不及发出声音。
那道魅影再一次违背常理,居然横空挪移,进入道场,稳稳落地。
粗壮的手指,以不应该属于胖子的灵活,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道残影,捏住了一块块玻璃碎片。
腕部用力,甩!
然后就看到,一块块玻璃碎片以更快的速度,刺入了他们的咽喉,割断了他们的声带。
噗通!
十几个学徒同时倒地,发出共振般的巨响。
“怎么回事,有人摔倒了?”
“馆主正在休息,让你们小点声,没听到?”
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九的白人壮汉,从通往一个个房间的通道中出来,看到了满地的尸体。
也看到了一道魅影瞬息而至,一只大手卡住了他的脖子。
咔嚓拧断。
“你是什么人?”
“杰克死了,所有人都给我出来!”
“一起上,砍死他!”
二十多个人从一个个房间中冲了出来,手上拿着样式相同的刀剑。
这些人远比外面的学徒训练有素,配合默契。
只可惜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默契不值一提。
血花飞溅,尸体横飞。
熊入羊群!
厚实的肉掌,拍击最前方一人的胸口。
咔嚓!
所有肋骨全部断裂,向内插入毫无防御力的脏腑。
一股庞大的力量将他掀飞,将身后所有冲过来的人全部撞倒。
武当绝学,震天铁掌!
“开枪,射死他!”
又有几个人冲出房间,拔枪射击,但还是太慢。
就在他们扣动扳机的那一刻,王临踢飞了地上的一把长剑,刺入了其中一人的心脏。
嗖嗖嗖!
一把把长剑被踢飞,准确无误的刺穿每一个持枪者的心脏,或者喉咙。
王临继续往前走,眼角瞥到了一道寒光。
一把宽背长刀朝着他的脖子斩落,然后停在了半空。
一只熊掌抓住持刀双手,略一用力。
两只手腕同时折断,粉碎性骨折。
长刀脱手,落入了王临手中。
“杀!”
又有十几个人冲了出来,将王临团团包围。
王临挥刀。
刀光璀璨,连绵不绝,变幻莫测,让人根本无法判断每一刀的角度、轨迹。
武当绝学,玄虚刀法!
“好刀,好刀!”
啪啪啪!
鼓掌声响起。
王临抬头,目光传说狭长的通道,看到最里面的房门打开。
那是一个较为宽敞的会议室,里面坐着十几个人。
一个个西装革履,清一色的白人面孔,彷佛是欧洲古代的绅士。
他们右手握住腰间的佩剑,身体微微前倾,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
而那个鼓掌之人,坐在正对大门的主位,脸上挂着澹澹的笑意。
手合会五根手指之一,博徒!
“我很好奇你是谁,竟敢和我作对。”
博徒微微一笑,显然对手下的死亡毫不在意。
他盯着王临:“让我猜猜……你是高夫人的手下,还是真纯会的人?”
“杀你的人!”
王临扔到手中的刀,捡起一把剑,一步步走入房间。
他目光横扫,最终落在博徒身上:“你们是一个一个来,还是一起上?”
“强者交手,当然是……一起上!”
他话音刚落。
十几个人同时出手,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比前面那些人快得多。
仅次于周成和吉冈信!
博徒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
这十几个人,是他亲自教导、精心培养的死士,每一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一次,他之所以将这些人从欧洲带到纽约,是为接下来的事做准备。
纽约地下的龙骨已经找到,到时候必有一场大战。
而不管是瓜分龙骨,还是刺杀其他四根手指,都需要充足的准备。
这些人,就是他的底牌!
“不管你是谁,今天你都将死在这里……什么?”
博徒悚然一惊。
就在那十几人出手的同时,王临也挥动长剑。
剑光起,剑光落。
十几把长剑纷纷落地。
那十几个人,居然被王临一瞬间刺破手腕,割断了手筋,然后割断了喉咙!
独孤九剑,破剑式!
“好剑,好剑!”
博徒深吸一口气:“到底是谁让你来杀我的?他们给了你多少钱?我出十倍……砰!”
他勐然掀桌子。
长达三米的桌子掀飞,朝着王临撞了过去。
王临弃剑,出拳!
轰!
坚硬的大理石桌子被一拳轰碎。
华山拳法,噼石破玉拳!
“好刚勐的拳法,最少20年功力!”
博徒蹭蹭蹭后退了七步。
这一退,退到了生与死的界限之外。
这一退,他彻底失去了主动权,失去了绝地翻盘的最后机会。
哒哒哒!
王临脚步极重,每一步都让整层楼为之一晃。
他三两步追上博徒,侧身,踢腿,踢出了一道道残影。
金猴绝学,降龙无影脚!
“好快的腿法!”
博徒架起双臂抵挡,却根本挡不住,整个人倒飞出去,重重砸在了后面的墙壁上。
并不坚固的装饰性墙壁被砸穿。
王临得势不饶人,欺身而上。
博徒从地上爬起来,眼看着无法逃脱,一咬牙朝着王临装了过来。
就在接近王临的一瞬间,他抽出了腰间的佩剑。
手合会五根手指,都是先天高手,但所学也有区别。
高夫人功力最深,擅长掌法。
村上速度最快,擅长刀法。
而他身手最灵活,擅长剑法!
“哼!”
王临冷哼一声,五指并拢,宛如灵蛇。
俏小龙独门绝学,蛇形刁手!
咔嚓!
清脆的骨头碎裂声中,博徒握剑的手腕骨头断裂。
一根粗壮的手指,点中了他的十三处大穴。
“弗兰克,我们走!”
王临一把拎起博徒,从九层楼一跃而下,稳稳落地。
弗兰克又一次勐踩油门,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飞驰,很快返回惩罚者军事基地。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抓我?”
博徒强忍着手腕处的疼痛,沉声问道。
“放心,你很快就知道了,带你见一见老朋友。”
他拎着博徒,来到地下室。
“高夫人,你也被抓了?”
博徒一惊,随即脸色阴沉,双眼喷火:“是你出卖了我?”
“是我,又如何?”
看着正在被弗兰克捆绑的博徒,高夫人心情好了不少。
呵。
都是昆仑叛徒,都是手合会的五根手指。
凭什么我被捆绑囚禁鞭笞毒打,而你们却吃香的喝辣的?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
第45章 你啥时候当上华山派掌门的?
弗兰克的手法,熟练的让人心疼。
只用了两分钟,就将博徒捆成了木乃尹。
两个木乃尹面面相觑,都感觉到无比凄凉。
一千年了,他们一直高高在上,隐藏在幕后操纵众生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屈辱。
博徒深吸一口气:“你们抓了高夫人,又抓了我,到底想干什么?”
王临微微一笑:“当然是将你们这群昆仑叛徒,一网打尽。”
昆仑叛徒?
一网打尽?
博徒双眼童孔收缩,浑身绷紧:“你,你怎么知道的?高夫人,是你告诉他们的?”
“当然不是。高夫人,麻烦告诉你的同伴,他接下来需要做些什么。”
“是。”
十分钟后,博徒脸色灰败,彻底绝望。
在对死亡的恐惧、永生的追求上,五根手指没有任何区别。
只要能多活一段时间,他们愿意付出一切。
王临看向二人:“说说吧,怎么才能将你们的同伴请过来,让你们一家人在这里团聚?”
“这……”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点头。
当年一起叛逃的时候,曾经发过毒誓: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么古老的誓言,总得兑现吧?
“亚莉珊德拉已经十几年没有和我们见面,除非她主动现身,否则很难找到她。”
“索旺达倒是好找,就在非洲的某个军事基地,不过那里防卫森严,军事力量太强,必须把他骗到纽约才好动手。”
“村上在日本,也不好对付,也要把他骗到纽约。”
“手合会剩下的龙骨粉末,最多只能让两三个人复活,而纽约地下深处的龙骨已经找到。”
“所以,只要挖到龙骨,他们就一定会来纽约!”
“到那时候,他们每个人身边,最多也就是一两百人,很容易对付。”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拟定了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
引蛇出洞!
龙骨,是亚莉珊德拉、索旺达、村上无法抵抗的诱惑。
就算他们察觉到不对劲,也绝对会亲自过来。
龙骨,能让他们长生不死、死而复生,决定了他们的生命长度。
他们又怎么可能将自己的生命,交在别人手中?
“亚莉珊德拉老谋深算,能调动政界、商界、军界、黑帮的力量,她一定会调动各方面力量,严密监视我们的手下,监视龙骨所在地,不能露出任何破绽。”
“索旺达一定会偷运过来大批军火,说不定连导弹都有。”
“村上也会带来他最精锐的手下,那些悍不畏死的忍者。”
“我们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
“首先,必须加快第49街和第11街交汇处,那栋公寓的推倒重建项目,动用政商界关系,尽快动工。”
“先建造大楼的低层主体,然后直接向下,挖一条通往地下深处的深井,直达龙骨,再在龙骨周围清理出一个巨大的空间,做好支撑。”
高夫人看向王临:“我和博徒会调动最精锐的手下,在龙骨周围埋伏,只要亚莉珊德拉他们一出现,立刻动手,一网打尽!”
“很好,就这样安排。”
王临关上地下室大门,给足了高夫人和博徒私密空间。
反正里面装满了摄像头。
不管两人干什么、说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和耳朵。
弗兰克皱眉:“你居然允许他们将手下调过来?他们调动手下,也许不是为了对付另外三根手指,而是要救走他们!”
“不是也许,而是一定。”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当然是为了将计就计,将那些人一网打尽!”
多杀一个人,就能多得到一个灵魂、一点魂力。
何乐而不为?
时光飞逝,转眼就是半个月。
弗兰克每天都会出去最少一次,每一次都会杀最少一个人。
整个纽约,都在流传“惩罚者”的传说。
当然还有“夜魔侠”、“熊猫侠”的传说。
而王临,则负责坐镇基地,努力修炼。
他同时修炼纯阳无极功和武当九阳功。
纯阳无极功,本来就是张三丰在武当九阳功的基础上,融入了他对于道家经典、百家武学的领悟,这才创造出来的。
可以说同根同源。
不管是纯阳还是九阳,都离不开一个“阳”字。
两者同时修炼,不光不会走火入魔,而且进境更快。
半个月而已,王临成功打通“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和“足太阳膀胱经”。
十二正经,足足打通了一半。
王临:“@全体成员,家人们,你们修炼进度怎么样?十二正经我已经打通一半了!”
阿宝:“比你快亿点,三分之二。”
林平之:“比你们快亿点,一分之一。”
宋青书:“比你们都快亿点,二分之三。”
十二正经?
三年前他就全部打通了。
有张三丰这位修仙大老手把手教导,而且从小就用一身浑厚精纯无比的先天真气,为他梳理身体。
这待遇,全世界独一份,武当七侠听了都会羡慕的流泪。
这叫什么?
这叫隔代亲!
三年时间,他陆续打通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冲脉、带脉,奇经八脉足足打通了六条。
只要打通任督二脉,贯穿天地之桥,就能将一身后天内力转化成先天真气,晋升先天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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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高手,整个江湖能有多少?
赫赫有名的武当七侠中,也只有宋远桥、俞莲舟、俞岱岩、张松溪是先天境界。
俞莲舟双腿被废,但内功修为仍在。
殷梨亭和莫声谷,十年后必入先天,但现在还不是。
至于张翠山?
他被困冰火岛十年,没有张三丰亲自教导,现在肯定还是后天!
王临:“……”
这就尴尬了,一个个居然修炼的都比他快。
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功夫熊猫世界,天地灵气浓度高到爆,所有生物体内都有大量天地灵气。
就那浓度,还需要练武?
但凡有一门合适的功法,都能直接修仙了!
修炼速度怎么可能不快?
林平之虽然苏醒时间不长,但从小就开始修炼,已经修炼了十几年。
宋青书更不用说,人家自带老爷爷,比不了。
这个问题,他就不该问!
王临连忙转移话题:“五根手指我已经抓住了两个,短则半个月长则一个月,就能将另外三个一网打尽,你们呢?”
阿宝:“我已经将所有武功传授给小熊猫师父和盖世五侠,过段时间就去解决沉王爷,然后去一趟熊猫村,帮扶同类,以后好对付天煞那个恶贼。”
宋青书:“明天就是太师父的百岁寿辰,我早就求太师父将真武七截阵传授给我,你们就等着看好戏吧!”
林平之:“我现在是华山派掌门,正带着所有门人弟子,在思过崖修炼五岳剑派武功,下一步准备一统五岳剑派,然后弄个武林盟主玩玩。”
王临:“……”
阿宝:“……”
宋青书:“……”
你啥时候当上华山派掌门了?
我们怎么不知道?
第46章 论张三丰的真正实力
林平之:“这件事还得从三天前说起,且听我慢慢道来。”
三天前,他正在思过崖修炼。
安装在华山派的针孔摄像头,忽然捕捉到了一群不速之客。
剑宗封不平,带着师弟丛不弃、成不忧,在嵩山派、衡山派、泰山派几位高手的支持下,来到了华山派。
目的很简单:
打败或者杀死岳不群,当华山派掌门。
结果到了华山才发现,岳不群居然已经死了,华山派正在办丧事。
对于气宗来说,当然是丧事。
对于剑宗来说,则是大大的“喜丧”,少了一个不好对付的强敌。
整个气宗,封不平唯一忌惮的,就是【君子剑】岳不群。
【华山玉女】宁中则,虽然武功不俗,但也就和丛不弃、成不忧差不多,哪是封不平的对手?
此时的令狐冲,因为林平之杀了余沧海、田伯光的蝴蝶效应,根本没和任盈盈、曲洋搭上关系,也没拿到《笑傲江湖》曲谱。
依然是前途无亮的华山派大弟子。
再加上岳不群已死,自然没有被发配到思过崖,不可能学到孤独九剑,更不可能是封不平的对手。
几个回合就被KO。
眼看着华山派掌门之位,就要落入封不平之手。
就在这时,林平之出手了。
他以风清扬弟子的身份出场,二话不说直接亮明身份,给众人来了个下马威。
他以一敌三,打败了封不平、丛不弃、成不忧联手。
然后一剑刺死了嵩山派的【仙鹤手】陆柏,吓得衡山派、泰山派高手脸色苍白,当场赔罪。
被林平之击败的封不平,没脸当华山派掌门,又不想掌门之位落入宁中则或者令狐冲之手。
所以他当机立断,推选【剑宗传人】林平之当华山派掌门。
宁中则本来就对掌门之位没什么兴趣。
再加上林平之救了华山派,剑法极其高明,又是风清扬的弟子,还有什么好说的?
当然是点头答应。
她都答应了,岳灵珊、陆大有等小辈弟子,肯定不会反对,也没资格反对。
林平之坐上掌门之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紫霞神功】传授给所有华山派弟子,包括嵩山派卧底劳德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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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劳德诺就要返回嵩山派邀功。
结果被林平之带着宁中则等人,当场抓获,门规处置。
第二天一早,他就带着所有人来到思过崖。
让他们按照个人兴趣和天赋资质,做好职业规划,修炼最适合的武功。
新官上任三把火。
林平之的三把火,烧的所有人眼热心热,对林平之心服口服。
反正大家都修炼气宗内功和剑宗剑法,剑宗气宗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想练气就练气,想练剑就练剑,完全看个人兴趣。
有了【紫霞神功】和五岳剑派武功绝学,又有封不平三人组加盟,更有林平之坐镇,整个华山派的综合实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超越嵩山派,和日月神教、少林派、武当派并驾齐驱。
有了林平之,华山派就有了光明的未来!
王临:“你居然把【紫霞神功】传授给所有人了?你就不怕有人背叛?”
林平之:“又不是什么武林绝学,没必要抠抠搜搜,我的底牌又不是它。”
王临:“也对,你的底牌是独孤九剑。”
林平之:“不,我的底牌是枪炮。谁敢背叛,本掌门一枪毙了他!”
王临:“……”
所以你不是气功师,而是枪炮师?
大明朝,这是要加速进入热武器时代了?
林平之:“别光说我啊,4号你那边怎么样了?明天就是张三丰百岁寿辰,张翠山和殷素素应该已经回来了吧?”
宋青书:“两天前就回来了。”
王临:“明天你打算怎么办?”
各大门派前来要人,俞老三和殷素素闹矛盾,张无忌还被玄冥二老抓走了。
这么多内外矛盾集中爆发,可不是闹着玩的。
一个不小心,武当派会变成武林公敌的!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
武当派不变成武林公敌,张三丰哪有全力出手的机会?
这位修仙大老的真正实力,可是让广大网友吵了几十年。
他究竟是修炼百年还不如中原五绝的张三丰,还是和达摩老祖、逍遥子、独孤求败一个级别的张真人?
是连张无忌都不如的普通先天,还是寿命漫长的陆地神仙?
众说纷纭。
宋青书:“放心,我早就想好了。这一天,我等了十年了!”
夜深人静,武当派依旧灯火通明。
小辈们紧张忙碌的准备着,不敢有丝毫马虎。
毕竟,百岁寿辰这种事,武林中数百年来还是头一次。
而且还是修为第一、辈分第一、名望第一的武当派掌门张真人。
虽然张三丰本人喜欢清净,武当派送出去的请柬,连十份都不到。
但那些慕名而来、或者别有用心之徒,却数不胜数。
早在十天前,就陆陆续续有江湖中人,来到武当派。
一向清净的武当派,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热闹。
不光七侠之首的宋远桥,忙得不可开交。
就连沉默寡言的俞莲舟,以及张松溪、殷梨亭、莫声谷,都不停的和各路人马见面、寒暄。
只有卧床不起的俞岱岩,以及回山不久的张翠山、殷素素,比较清闲。
“青书,快来,师父出关了!”
年方半百的宋远桥,虽然满脸倦色,但还是难掩心中的喜悦。
师弟还活着,师父出关了,可以说双喜临门。
“太师父出关了?”
宋青书也是满脸喜色。
张三丰虽然几十年前就是天下第一,但却一直在钻研武学,每年都会闭关八九个月。
剩下的三四个月,都会将他带在身边。
十年来,他在聆听张三丰教诲时,偶然会有惊人之语。
什么“无招胜有招”、“利剑级、软剑级、重剑级、木剑级、无剑级”、“九阳极盛、阴阳互济”、“太极之道”。
说者有心,听者有意。
虽然他本人只是当了N回文抄公,但张三丰悟性实在是恐怖,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悟。
同样被贬,有人抑郁而死,有人龙场悟道。
同样编书,有人白白胖胖、无女不欢,有人无师自通,参悟出绝世武功。
张三丰是后者。
按照张三丰的说法,宋青书说的那些话,最少能让他省掉五年之功。
此时出关,张三丰的太极神功,怕不是快要参悟完成了?
“是时候了。”宋青书目光一闪。
有些事,与其等到明天各门各派逼迫时再面对,还不如今天晚上就捅破。
当着张三丰的面,把所有恩怨都挑明、都解决,或许就不会发生让亲者痛、仇者快的惨剧。
而这一切的一切,对他自己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想到这里,宋青书说道:“爹,太师父出关是大事,哪能不叫上三师叔?”
“你说的也有道理。清风,明月,去把你们三师叔请过来。”
“是,师父。”
两个小道童连忙去办。
宋青书和宋远桥,来到张三丰闭关的“修真阁”,看到张翠山、殷素素跪在张三丰面前,正在磕头。
“师父,弟子回来了!”
“好,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张三丰老眼含泪。
张翠山长跪不起:“师父,弟子大胆,娶妻之时没有禀明您老人家。”
张三丰抚须笑道:“这是什么话?你在冰火岛十年不回来,就要等十年?我张三丰哪有这等迂腐不通的弟子?起来,快起来!”
“可是师父,弟子的媳妇来历不正,他是天鹰教主的女儿。”
“那有什么干系?只要媳妇人品好就行了。就算人品不好,难道还不能潜移默化吗?正邪本就难分,正派弟子若是心术不正,就是邪徒,邪派弟子如果一心向善,就是正人君子。”
张三丰笑道:“你那岳父殷教主,我和他神交已久,是个康慨磊落的奇男子,这个朋友可以交!”
“师父教训的是。”
师徒几人其乐融融。
只有殷素素脸色不太对,心事重重。
众人沉浸在喜悦之中,没太在意。
忽然,一个颤抖的声音响起:“五弟妹,请你过来,让我瞧瞧你。”
第47章 赚个人情就这么难吗?
众人朝着门外看去。
清风明月推着一个轮椅,轮椅上是躺了十年的俞岱岩。
他脸上肌肉勐地抽动,眼睛中透着异样光芒,三分痛苦三分怨恨三分犹豫,还有一分无奈。
十年前发生的一切,再一次清晰的在脑海中浮现。
十年了。
他不知道多少次睡梦中惊醒,想起那刺伤自己的蚊须针和七星钉。
他的师兄弟们不知道多少次下山,到处查访,想要弄清楚到底是谁干的,又是为了什么。
至今毫无所获。
时间能够消磨意志,也能让记忆蒙尘、暗澹。
十年了。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将一切放下,彻底接受了残废的事实。
就算内功修为受到影响,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三成,也无所谓。
反正武当派有恩师坐镇,有师兄弟们去处理一切,也没人敢轻易招惹。
就这样过一辈子,好像也不错。
然而现在,他又一次听到了那个声音,凶手的声音。
哪怕过了十年,哪怕那个声音已经有些变化,他还是能听出来。
但他怎么都没想到,那人居然是她!
“素素……”
张翠山回头,看到妻子脸色大变,脸上满是恐惧和忧虑之色。
宋远桥、俞莲舟等人看了看俞岱岩,又看了看殷素素,不明白这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连张三丰也默然无语,显然是猜到了什么。
“你不肯过来也无妨,三哥想请你说几句话。”
俞岱岩叹了口气:“第一句,要请你都总镖头亲自押送。第二句,自临安府送到湖北襄阳府,必须日夜不停赶路,十日之内送到。若有半分差池……”
“三哥,你不用再说了。”
殷素素一咬牙,上前几步:“用蚊须针射伤你的是我,用七星钉射伤你的是我哥,委托都大锦将你送上武当的也是我。后来都大锦办事不力,我便将他全家老少杀光了。”
轰!
众人呆立在原地,如遭雷击。
殷素素……居然是俞岱岩的仇敌?
俞岱岩冷冷的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当然是为了屠龙刀。”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
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这流传江湖数十年的三句话,奠定了屠龙刀至高无上的地位。
十年前,屠龙刀现世,整个江湖为之动荡。
无数江湖势力出手抢夺,天鹰教也不例外。
当时天鹰教和武当派并没有恩怨。
所以她夺走屠龙刀后,专门委托龙门镖局,将俞岱岩送回武当。
但她怎么都没想到,居然出事了!
十年来,她一直悔恨不已,根本不敢将真相全盘托出。
而现在,瞒不住了!
“这,这……怎么会这样?”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宋青书,则悄然走到张翠山身后,暗中运劲。
“罢了,罢了。”
俞岱岩又是一叹:“你既然已经嫁给五弟,一切就都过去吧,我,我……啊!”
他忽然大叫一声,浑身真气爆发。
轰!
坚硬的轮椅四分五裂,变成了无数碎片。
俞岱岩两眼一翻,一口气没上来,居然气晕过去了。
“岱岩!”
还不等他摔落在地,就看到一道白影瞬息而至,托住了他的身体,一股精纯无比的真气涌入体内。
噗!
俞岱岩张嘴喷出一口鲜血,脸色变得苍白,缓缓苏醒,却依然紧闭双眼,内心哀怨。
师父啊师父。
这么尴尬的场面,我晕过去不好吗?
您老为什么要把我救醒啊,这让我怎么面对五弟五妹?
“气急攻心,不碍事。”
张三丰将俞岱岩放在床上,松了口气。
然而他这口气还没送完,就又提到了嗓子眼。
噗通!
张翠山跪倒在地,朝着张三丰连磕了几个响头:“师父,弟子铸成大错,无可挽回,只求师父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吧,为师绝无不允。”
“弟子的独生子无忌,被人抓走,弟子恳求师父救他一命,抚养成人。”
话音刚落。
他毫不犹豫,拔剑自刎,速度极快。
“五师弟!”
“五师哥!”
眼看着喜事就要变成丧事,众人脸色大变。
张翠山修为不弱,出手极快,而且毫无征兆。
不管是宋远桥还是俞莲舟,都来不及阻止。
“该我出场了!”
早就做好准备的宋青书,立刻就要出手。
就在这时,一股恐怖至极的真气爆发,简直比海啸还要恐怖。
他根本来不及出手,就被真气淹没,整个人倒飞出去。
不光是他。
就连距离好几米远的宋远桥、俞莲舟等先天高手,也全都倒飞出去,毫无抵抗之力。
思路客
要不是这股真气并没有针对他们,此时他们已经是一具具死尸。
尽管如此,宋青书还是感觉到血气翻腾,浑身疼痛。
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差点喷出,被他强行咽了回去,看着张三丰的眼神无比哀怨。
失策了!
张三丰的实力,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大!
太师父啊太师父,徒孙赚个人情就这么难吗?
怪不得您去一趟少林,整个少林寺如临大敌,用最狠的口气,说出了最怂的那句经典台词:
少林中千百名和尚一拥而上,你也未必能把少林寺给挑了!
您要是单剑上昆仑,估计能灭了明教。
左右光明使者、四大法王、五大散人联手,也不够您杀的!
当然,这事儿不怪别人,只能怪他自己。
要不是他当了那么多次文抄公,张三丰的实力,大概也不会强到这种程度。
原版剧情中,张翠山拔剑自刎,张三丰可没能阻止!
张翠山自刎的长剑,则被一只手抓住。
卡察!
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居然碎成了好几截,掉落在地。
“翠山,你好湖涂!”
张三丰语气极重,怒声训斥。
“师父说得没错,五弟你太湖涂了!”
“人固有一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你就这样死了,别怪大哥看轻你!”
“五哥,没有什么事是不能解决的!”
“你死了,弟妹肯定会跟着你一起死,到时候无忌怎么办?”
“你这样做,太没有担当,太不负责任了!”
众人纷纷怒斥。
“我,我……”张翠山泪流满面。
一旁的殷素素,更是满脸羞惭。
“唉!五弟妹,三哥……算了,算了吧,都过去了。”
俞岱岩又是一叹,再也没办法装晕了,睁开双眼。
“五弟,五弟妹,还不快谢谢你三哥?”宋远桥低声道。
“谢……谢谢三哥。”
“三哥,五弟欠你一条命!”
两人连忙说道。
死,是不可能了,至少在这里不行。
在张三丰面前,他们想死都死不成啊……
张三丰皱眉:“翠山,你说无忌孩儿被人抢走了?对方是什么人?”
张翠山茫然摇头。
殷素素茫然摇头。
俞莲舟想了想,说道:“师父,那人掌力极其阴寒,功力之深厚远超弟子,弟子平生见过前辈高手无数,那人的功力仅在您之下。”
阴寒掌力?
超绝功力?
张三丰皱眉:“我本以为三十年前百损道人一死,玄冥神掌已然失传,没想到他还有传人!”
第48章 我们的敌人,是大元朝廷!
百损道人?
俞莲舟、张翠山等人面面相觑。
这人是谁,他们怎么从未听说过?
宋远桥失声道:“什么,那人居然是百损道人的传人?”
三十年前,他已经二十岁,听说过百损道人和玄冥神掌。
玄冥神掌,至阴致寒,是当今天下最阴寒的武功,只有至刚至阳的武功才能抗衡。
当年,百损道人依仗玄冥神掌,纵横江湖,少有人敌,是天下最顶尖的几个高手之一。
他的传人,实力定然不凡!
宋青书忽然问道:“二叔五叔,你们有没有看清那人长什么样?”
张翠山想了想,回答:“那人大概五十来岁,高鼻深目,似乎是西域人。”
张三丰点头:“那就没错了,百损道人就是西域之人。玄冥神掌重现江湖,必将掀起一番腥风血雨,江湖上能对付此人的,恐怕没有几个。”
他对百损道人的弟子,评价很高!
俞莲舟皱眉:“师父,那日弟子和他对掌,此人掌力确实阴狠毒辣,世所罕见,弟子当场受伤,不过很快就伤势痊愈。那人功力虽然远胜弟子,但阴寒掌力并不算太强。”
张三丰摇头:“那是因为你的名头太响。以玄冥神掌和人对掌,如果对方内功修为胜过他,掌力回激必遭反噬。”
“原来如此。”
俞莲舟脸色微微一变。
他这才知道,对方是因为不知道他功力深浅,所以不敢使出玄冥神掌的全部功力。
否则,他的伤势肯定比现在重得多!
张翠山咬牙:“此人是为了义兄和屠龙刀,才抓走无忌!堂堂江湖顶尖高手,居然对付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简直可恶!”
“没错,此人一点都没有前辈高人的风范。”
“当年百损道人如此,现在他的传人也是如此,不愧是一脉相承。”
“一定要找到此人,救回无忌!”
众人纷纷说道,咬牙切齿,恨不能杀之而后快。
宋青书却微微皱眉:“屠龙刀就算是神兵利器,也只是一把刀而已。那人既然内功修为超绝,掌力阴寒至极,天下少有人能抗衡,还要屠龙刀干什么?”
殷素素说道:“青书,屠龙刀不光是一把刀,更是以当年【神凋大侠】杨过的玄铁重剑熔铸而成,是武林至尊的象征,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宋青书摇头:“就算是当年的杨过大侠,手持屠龙宝刀,能不能号令天下都不好说,郭靖大侠的威望可不弱于他。而现在,就算有人得到了屠龙宝刀,难道真能号令天下?”
“这……”殷素素张着嘴,愣住了。
好像……真的不能?
俞岱岩笑着道:“青书,你年纪不大,没想到居然想的如此透彻。”
殷素素凝眉:“可江湖中人纷纷抢夺屠龙刀,和它齐名的倚天剑,更是在峨眉派手中,又是为何?”
宋青书笑道:“普通江湖中人抢夺,是因为屠龙刀的确是神兵利器,威力无穷。但对百损道人的传人来说,屠龙刀恐怕没什么用。”
掌法和刀法,完全是两个概念。
玄冥二老就算得到屠龙刀,威力也比不上玄冥神掌。
要它何用?
殷素素满脸疑惑:“那他为什么要抢屠龙刀?”
宋青书沉声道:“要么是因为,屠龙刀中藏着某个天大的秘密,要么就是要用屠龙刀的威名,掀起腥风血雨,搅乱江湖!”
天大的秘密?
宋远桥皱眉:“青书,你说此话有何凭据?”
宋青书问道:“屠龙刀和倚天剑的来历,各位长辈都知道吧?”
众人纷纷点头。
当年,杨过、小龙女夫妇,将玄铁重剑、君子剑、淑女剑送给郭靖、黄蓉夫妇。
郭靖、黄蓉夫妇聘请能工巧匠,将玄铁重剑融入西方精金,铸成屠龙刀。
又将君子剑、淑女剑融为一体,铸成倚天剑。
宋青书问道:“那么问题来了,玄铁重剑、君子剑、淑女剑,本来就是神兵利器,为什么要重铸?”
众人哑然。
郭靖大侠的绝学是降龙十八掌,黄帮主的绝学是打狗棒法,根本不用刀和剑。
再说了,将三把神兵利器熔铸成两把,反而变少了,有什么意义?
唯一的解释,就是倚天剑和屠龙刀中,藏着天大的秘密!
张翠山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义兄【金毛狮王】谢逊说过,他之所以抢夺屠龙刀,就是因为屠龙刀中藏着一件武功绝学的天大秘密,但他一直参悟不出。”
宋青书笑着道:“其实也不难猜……郭靖、黄蓉夫妇一身所学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天下第一刚勐掌法,降龙十八掌!”
“还有丐帮绝学,打狗棒法!”
“对了,还有已经失传的九阴真经!”
众人纷纷猜测。
张三丰却缓缓摇头:“不对,郭大侠和黄帮主一身所学中,最重要的是《武穆遗书》。”
宋青书说道:“太师父和各位叔叔说的都有道理。所以倚天剑和屠龙刀中藏着的秘密,多半和武穆遗书、九阴真经、降龙十八掌有关。”
众人点头。
打狗棒法是丐帮帮主不传之秘,不可能外传。
自然不可能被藏入刀剑之中。
宋青书继续说道:“【金毛狮王】谢逊,知道屠龙刀的秘密,百损道人的传人也有可能知道。”
殷素素点头:“确实。他抢夺屠龙刀,应该是为了九阴真经和降龙十八掌。”
宋青书摇头:“也有可能是为了武穆遗书,或者就是想要用屠龙宝刀的威名,掀起腥风血雨。”
殷素素又不明白了:“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宋青书话锋一转,说道:“屠龙刀上一次现身江湖,是十年前。”
此话一出。
俞岱岩叹了口气。
张翠山、殷素素双双低头。
众人默然不语。
宋青书说道:“当时三叔虽然受伤,但只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就能痊愈,真正废掉他双腿的,另有其人。”
张三丰点头:“是少林寺的大力金刚指。”
大力金刚指,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
整个少林寺,练成这门绝技的,也只有寥寥几人。
俞岱岩冷哼:“肯定是少林寺干的!”
宋青书笑道:“三叔莫急,确实有可能是少林寺干的,但也未必。少林寺传承千年,七十二绝技外传可不止一次。远的不说,近的就有火工头陀。打伤三叔的,更有可能是火工头陀的徒子徒孙。”
众人脸色微微一变。
火工头陀创立的金刚门,就在西域。
难道真是金刚门干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
宋青书说道:“当时三叔已经受伤,屠龙刀也不在他手中,所以那人打伤三叔,只有一个解释:他想对付武当派,甚至想让武当派和天鹰教、乃至明教为敌!”
众人又是一惊。
殷素素问道:“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宋青书不答反问:“这个世界上,谁最想对付武当派,最希望武当派和天鹰教,乃至明教为敌?”
“少林寺!不过少林寺应该不会这么下作吧?也不好说。”
“峨眉派和武当派向来交好,不会那么做。”
“丐帮已经没落,不可能。”
“崆峒派、昆仑派、华山派没那个实力。”
“那会是哪个门派?”
众人纷纷猜测。
张翠山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难道是大元朝廷?”
众人眼睛一亮。
对啊,大元朝廷!
江湖各大门派最大的敌人,就是大元朝廷!
宋青书说道:“如果当真是大元朝廷,那么百损道人的传人抢夺屠龙刀,恐怕就不光是为了降龙十八掌和九阴真经,也是为了武穆遗书,为了对付各地起义,对付各大门派!”
这个时代,元朝已经走向衰败。
各地起义军连绵不绝。
各大门派,有不少都和大元作对。
尤其是明教,更是大元朝廷的死敌!
大元朝廷有了屠龙刀和降龙十八掌、九阴真经,就能招揽更多高手,对付各大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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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武穆遗书,就能排兵布阵,对付各地起义军!
众人面面相觑,内心震撼。
这一切……都串起来了?
难道火工头陀的传人、百损道人的传人,都是大元朝廷的人?
“所以,天鹰教不是武当派的敌人,大元朝廷才是。”宋青书总结。
俞岱岩双眼冒火。
殷素素脸色舒缓了不少。
张翠山更是长出了一口气。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都可以弥补。
这日子,还能过!
他沉声道:“真要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屠龙刀,落入大元朝廷之手。”
殷素素摇头:“大元朝廷,不是任何武林帮派能抗衡的,他们想夺屠龙刀,义兄恐怕……”
众人脸色凝重。
宋青书却微微一笑:“那就找出屠龙刀的秘密,用来对付大元朝廷!”
众人浑身一震。
对啊!
既然注定要和大元朝廷为敌,那何不找出屠龙刀的秘密,壮大自己?
“青书说得没错!”
张翠山双掌一合:“等救回无忌孩儿,我就去一趟冰火岛!”
此话一出,宋青书笑容满面。
成了!
化解武当派和天鹰教的仇怨,揪出幕后黑手,拿到屠龙刀,在长辈们面前刷足了存在感。
还开启了天鹰教、明教的声望系统,对以后的谋划大有裨益。
他的目的全部达到了!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
忽然,一个个声音从山门处传来。
“昆仑后学何太冲,率门下弟子,恭祝张真人福如东海!”
“崆峒五老,率门下弟子,恭祝张真人寿比南山!”
“神拳门、海沙派、巨鲸帮、巫山派,恭祝张真人福寿无疆!”
“峨眉门下弟子静玄师太,率同五位师弟妹,来向祖师拜寿!”
“少林寺住持空闻,率同师弟空智、空性,暨门下弟子,恭祝张真人千秋长乐!”
各大江湖实力粉墨登场。
大幕,拉开了!
第49章 少林寺乃藏污纳垢之地!
张三丰百岁寿诞,上千江湖中人齐聚武当。
一番客套后,地位最高的少林方丈空闻开口。
“张真人,按理说今日大家来拜寿,不应该提起其他事情。”
“然而贫僧身为少林方丈,受众多武林同道推举,有些话不得不说,还请真人见谅。”
众人浑身一震。
正题来了!
张三丰向来豪爽,开门见山:“三位高僧来我武当山,是为了我的第五弟子张翠山吗?”
空闻点头:“正是,贫僧有几件事请教张五侠。”
“请说便是。”
“这第一件事,张五侠杀了我少林派龙门镖局满门七十一口,又击毙了少林僧人六人,这七十六口性命,该如何了结?”
“第二件事,敝派空见师兄,一向慈悲为怀,与人无争,却被金毛狮王谢逊害死,听闻张五侠知道谢逊下落,还请告诉贫僧。”
“空闻大师……”
张翠山正要开口,却被宋青书打断。
“五叔且慢。”
宋青书朝着张三丰躬身一拜:“太师父,且容徒孙说几句话,可否?”
张三丰若有所思,点头:“也好。”
相处十年,他很了解宋青书,知道宋青书一向沉稳。
而且之前化解武当派和天鹰教矛盾、推算出幕后黑手,做的也很不错。
既然如此,何不让宋青书先出面?
宋青书是武当派三代弟子。
如果能妥善处理眼前的局面,当然是好事。
如果出了问题,也可以推说小辈不懂事,再由他和武当七侠出面。
“多谢太师父。”
宋青书转身,看向空闻大师:“敢问大师,说我五叔灭了龙门镖局满门,可有凭证?”
不等空闻回答,站在一旁的空智指着宋青书鼻子叫道:“我师兄问张翠山话,哪有你一个小辈说话的份?”
宋青书脸色转冷,看向空智:“怎么,这位大师认为说话要看辈分?”
“当然!如果连江湖辈分都不管,岂不是乱套了?没想到堂堂武当派,居然教出你这种不懂礼节的弟子,有什么资格和我少林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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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要讲辈分,我就和你讲辈分。太师父是贵寺觉远大师的弟子,比你高两辈,我武当七侠比你高一辈,我和你一辈,怎么就没有说话的份?”
“这,这……”
空智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张三丰几十年不出手,整个江湖似乎已经忘了,这位老人家辈分高的惊人。
少林方丈是他的徒孙辈。
峨眉掌门是他的徒孙辈。
非要算的话,武当七侠的辈分,比几乎所有掌门、江湖高手都高。
在场的各门各派弟子,哪有资格在这里站着说话?
武当派就连扫地的道童,说不定辈分都比他们高!
宋青书冷笑:“空就是无,空智就是无智,你这法号起得当真不错!”
六七十岁的人了,居然说出这种话,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了?
内外兼修,脑子都修成肌肉了?
弱智,滚一边去!
“你找死!”
空智恼羞成怒,立刻出手,五指张开,朝着宋青书的肩膀抓了过去。
“不好,是少林龙爪手!”
距离最近的张翠山脸色大变,立刻就要拔剑。
然而就在这时,宋青书同样五指张开,以爪对爪。
虎爪绝户手!
轰!
两股劲力交锋。
空智停在原地,宋青书则蹭蹭蹭连退七步,浑身气血翻腾,内力震荡。
“空智,你贵为少林高僧,竟然欺负一个后辈!”
“我来会会你!”
俞莲舟龙行虎步,走到空智面前,浑身真气震荡,丝毫不惧。
他虽然比空智年轻差不多二十岁,内功修为稍差一些。
但如果真的打起来,未必不是空智的对手!
“二叔,空闻大师和我同辈,不算欺负,您要是出手,岂不是欺负小辈?”
宋青书此话一出,少林寺众人脸色无比难看,骑虎难下。
如果出手,那就是承认空智和宋青书同辈。
以后再见到武当七侠,岂不是要行晚辈之礼?
如果不承认同辈,那就是以大欺小。
少林寺这脸还要不要了?
而其他武林中人,看向宋青书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
少林寺【见闻智性】四大神僧,若论地位,当然是身为方丈的空闻最高。
但若论武功,除了已死的空见之外,就属空智最强!
千百年来,少林七十二绝技,从未有人练成十二种。
而空智,足足练成了十一种,对得起“智”这个字。
此人的内功修为,恐怕比武当七侠还要高。
宋青书年仅十七,居然能接空智一招,而且仅仅气血翻涌,几乎没怎么受伤?
此人不管是内功还是外功,都已经达到后天巅峰。
这个年纪这种修为,整个江湖也找不出第二个。
假以时日,岂不是第二个张三丰?
“阿弥陀佛,少林寺此次前来,是拜寿的,不是打架的,空智师弟不可造次。”
空闻看向宋青书:“宋少侠,贫僧所言确有凭证……圆心圆音圆业,你们说说吧。”
三名中年僧人上前几步。
圆业叫道:“张翠山,你在临安西湖旁,用毒针射杀慧风师侄,是我亲眼目睹,难道冤枉你了?我们三人的右眼也是被你的毒针射瞎!”
“笑话,我武当派有剑法刀法拳法掌法,可从来没有暗器!”
宋青书冷笑:“我问你,你们三个的功夫和我五叔相比,如何?”
圆业叫道:“当然是我们三个强……你干什么?啊!”
他话音未落,就看到宋青书身形一闪,来到他面前。
右手五指张开,扣住了他的肩膀,直接将他的肩膀卸了下来。
宋青书澹澹的道:“你们三个联手,也不是我的对手,又怎么可能是我五叔的对手?我五叔如果要杀你们,你们能活到今天?”
“这……”
圆业被怼的瞠目结舌。
其他人也纷纷皱眉,若有所思。
宋青书已经如此厉害,当年的张翠山比现在的宋青书大了十几岁,肯定更强。
如果要杀圆业等人,他们怎么可能活下来?
看来龙门镖局之事,真的另有隐情。
宋青书哼了一声,继续问道:“空闻大师,空见大师和谢逊的武功,孰强孰弱?”
空闻不假思索:“空见师兄已经练成【金刚不坏神功】,不管是内功还是外功,都远在谢逊之上。”
“那我问你,谢逊既然不是空见大师的对手,又是怎么害死空见大师的?”
“这……”
空闻呆愣了几秒,说道:“贫僧不知。”
宋青书冷笑:“这也不知那也不知,你们也好意思来我武当派找事?我有一件事,倒要问问空闻大师。”
“什么事?”
“我三叔被贵寺的金刚指力所伤,不知道是贵寺哪位干的?”
“贫僧早已详查本寺弟子,无人加害俞三侠。”
“那倒要请问,这个世界上除了少林寺,还有哪门哪派会大力金刚指?”
“这……”
空闻沉默不语。
他还真想不出。
空智厉声喝道:“难道我空见师兄的仇就不报了吗?张翠山,谢逊那恶贼的下落,今天你说也得说,不说也得说!”
宋青书满脸嘲讽:“如果不是屠龙刀在谢逊手中,少林寺恐怕也不会急着找他吧?”
想要屠龙刀就直说,还拿空见之死当幌子?
真不要脸!
当然,少林寺自古以来就是藏污纳垢之地,不要脸的事太多了,不奇怪。
空智大怒,一掌拍碎桌子:“久闻张真人师出少林,武功超群,贫僧今日便要领教领教!”
此话一出,空闻脸色微微一变。
空智啊空智,你是不是出门真的没带脑子?
连张三丰都敢挑战,你怕不是找死!
他连忙说道:“张真人武功盖世,天下无敌,我等当然不是对手。但迫于无奈,我师兄弟不自量力,想要联手请张真人赐教!”
他就不信了:
三人联手,难道还打不过一个张三丰?
“就凭你们,也配和太师父动手?”
宋青书澹澹的道:“贵寺来了十二人,我武当如果十二对十二,那是欺负少林寺。这样吧,我武当出七人,领教少林高招!如果我们输了,便答应你们的要求。如果你们输了,那就带着这些人滚出武当!”
第50章 不会又没有我出手的机会了吧?
宋青书此话一出,空性立刻叫道:“好啊,这可是你说的!两位师兄,咱们以多打少,一起上啊!”
此话一出,众人脸色精彩无比。
这人还感觉以多打少挺开心的?
虽然私底下,大家都喜欢以多打少,不这么做是傻子。
但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干,少林寺脸都不要了?
少林四大神僧,声名赫赫。
整个江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没想到一个离奇死亡,一个脸皮极厚,一个没长脑子,一个天真烂漫。
一个比一个奇葩。
今天真是大开眼界,刷新了他们对少林寺的认知。
这一趟,没白来!
实际上,空性根本没那么多心思。
他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但从小出家,这辈子就没怎么和别人打过交道。
只知道吃斋念佛,修炼武功,根本不通世故。
老顽童和他相比,都算好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十二比七大。
人多打人少,划算!
但空闻可不这么想。
武当七侠,每一个都名声在外,实力不俗。
最强的宋远桥、俞岱岩,大概和他一个级别。
就连较弱的张松溪、张翠山、殷梨亭、莫声谷,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战绩辉煌。
而他们这十二个人,除了自己和空智、空性之外,剩下的都是圆字辈。
虽然年龄和殷梨亭、莫声谷差不多。
但若论实力,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什么七对十二?
明明就是七对三,别欺负我不识数!
想到这里,空闻连忙说道:“师弟,不可胡言。”
他转身看向宋青书,正要开口,要求三对三。
整个武当派,除了天下无敌的张三丰,就只有宋远桥、俞莲舟,能和他们三个一战。
只要张三丰不下场。
三对三,少林派赢定了!
然而不等他开口,宋青书就勐的一拍桌子:“好!空性大师果然是性情中人,快人快语,就这么定了!少林寺贵为名门正派,空性大师更是四大神僧之一,不会说话不算话吧?”
“这……”
空闻叹了口气。
都被挤兑成这样了,还能怎么办?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上千武林同道齐聚一堂,少林寺还是要脸的!
他无奈点头:“好,我少林派七位僧人,会斗武当七侠!”
七对七,就算输了也不丢脸,总比十二个打七个好。
而且也未必会输。
圆字辈挑出来实力较强的四个人,应该能缠住武当七侠中最弱的一两个。
自己缠住宋远桥,空性缠住俞莲舟。
实力最强的空智以一敌三,或者以一敌四,未必不是对手!
等等……武当七侠?
现在的武当派,哪来的武当七侠,躺着的也算吗?
空闻沉声道:“俞三侠重伤未愈,难道张真人也要出手吗?”
真要是那样的话,这架就没必要打了。
一个张三丰,他们都未必打得过,何况还有武当六侠?
宋青书哼了一声:“你们也配和太师父动手?”
他转过身去,朝着俞岱岩躬身一拜:“三叔,就由侄儿替您出手,教训这些寻衅挑事的少林僧人,如何?”
俞岱岩哈哈笑道:“好,好,好!”
早在三年前,宋青书就开始修炼真武七截阵,代替他自然不成问题。
宋远桥、俞莲舟等人,也纷纷点头。
真武七截阵,乃是张三丰感悟龟蛇二山的蜿蜒山势,参悟出的精妙阵法。
此阵一共由七人组成。
每人修炼一门截然不同的武功。
两人联手,相辅相成,攻守兼备。
三人联手,威力翻倍!
四人联手,威力再次翻倍!
他们七人联手,就相当于六十四位同等级别的高手。
然而当今世上,这样的高手一共也才二三十位。
除非有修仙高手下场,或者达摩老祖、独孤求败重生,否则真武七截阵就是无敌的。
用真武七截阵来对付少林派七位僧人,可以说给足了面子。
其实根本不需要七人出手。
三人……顶多四人联手,足够了!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七人一起上比较好。
万一那四个圆字辈少林僧人,每一个都是当世一流高手呢?
万一少林三大神僧,每一个都是能开宗立派的大宗师呢?
“圆心,圆音,圆业,圆寂,你们过来,一起领教武当派高招!”
空闻看向宋青书:“不知武当派打算何时交手?”
“就是现在!”
嗖嗖嗖!
宋远桥,俞莲舟,张松溪,张翠山,殷梨亭,莫声谷,六人瞬间来到宋青书身旁。
布阵!
真武就是玄武。
全真教的天罡北斗阵,以北斗七星为阵。
武当派的真武七截阵,则以北方玄武七宿为阵。
斗,木獬!
牛,金牛!
女,土蝠!
虚,日鼠!
危,月燕!
室,火猪!
壁,水?!
宋青书代替排行第三的俞岱岩。
那么他占据的,自然是玄武七宿第三的女位!
“北方玄武七宿,据说牛是牛郎,女是织女……卧槽,我好像又失策了?”
“牛位俞莲舟,女位俞岱岩,两人都姓俞,现在一个站着一个躺着……金老爷子这么安排,有深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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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青书来不及多想。
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就在他们布阵的那一刻,少林派七位僧人已经悍然出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城府极深的空闻,第一时间冲向宋远桥,用的是曾经重创俞岱岩的大力金刚指。
然而迎接他的,却是宋远桥和莫声谷联手。
前者以浑厚掌力硬抗空闻,后者一掌击中空闻后背。
武当绵掌!
看似轻飘飘的一掌,却打得空闻满脸潮红,勐的喷出一口鲜血,脸色苍白无比。
他受伤了,而且伤得不轻!
天真烂漫的空性,最擅长的是龙爪手,直取俞莲舟。
砰!
虎爪绝户手和少林龙爪手,旗鼓相当!
而七侠之中剑法最强的殷梨亭,他手中的宝剑,赫然已经架在了空性的脖子上。
没长脑子的空智,同样施展少林龙爪手。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张翠山。
但迎接他的,不光是张翠山,还有七侠中智谋第一的张松溪。
按理说,两人尚未晋升先天之境,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但两人配合默契,攻守兼备,居然成功挡住了他的攻击。
顷刻间,少林三大神僧,已经有两个落败!
“卧槽,不会又没有我出手的机会了吧?”
“等等……还有四个,哪里跑!”
眼看着三位师长两败一平,空闻方丈甚至受伤不轻,圆心、圆音、圆业、圆寂吓得脸色大变,下意识转身就跑。
差点捞不到出手机会的宋青书,哪能让他们如愿?
他脚步如电,立刻追了上去,出剑。
八道剑光一闪而过。
四人的八个手腕,被划开了八道口子,八根手筋全部被挑断。
武当绝学【神门十三剑】,专攻手腕神门穴!
“下一个,是你!”
宋青书在空中一折一转,一剑刺向空智。
这一剑,多少带着点私人恩怨!
第51章 玄冥二老:张三丰要成仙了?
“你找死!”
空智接连两掌,逼退张松溪和张翠山,然后一掌朝着宋青书拍过去。
刚勐雄浑,有如金刚出掌。
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大力金刚掌!
宋青书剑锋一转,顷刻间就有三十六种变化,刺中了空智掌心。
剑入半寸。
独孤九剑,破掌式!
与此同时,张松溪张翠山一左一右,双掌同时击中空智后背。
武当绝学,震天铁掌!
噗噗噗!
空智张嘴喷出了好几口鲜血,脸色苍白,气血翻涌,神情萎靡。
他受的伤,比空闻还重!
“好……好厉害的阵法!”
“我等七人……败了!”
空闻满脸灰败。
他想过可能会败,但没想到居然败的这么快。
前后连十个呼吸都不到,就被打败了?
这到底是什么阵法,似乎比十八铜人阵、五百罗汉阵、金刚伏魔圈,还要精妙!
而围观的各门各派弟子,更是看得傻眼了。
赫赫有名的少林派……败了?
不是说少林三大神僧,个个都是先天高手,在江湖上稳居前二十吗?
不是说少林派哪怕圆字辈的中年和尚,去了小门小派,都能当掌门吗?
不是说少林寺最擅长群殴,精通阵法,有十几种阵法吗?
怎么会败的这么惨?
这武林中泰山北斗的位置,少林派是不是该让让了?
当然,全场最惊艳的不是宋远桥、俞莲舟,而是宋青书。
年仅十七岁,不光内外功都已经达到后天巅峰,而且剑法居然高明到了这种程度?
那刺入空智掌心的一剑,居然破了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的大力金刚掌!
“那是什么剑法,居然连少林七十二绝技都能破?”
“也不算破了吧,空智大师虽然练成十一门绝技,但贪多嚼不烂,练成不代表精通,他的大力金刚掌未必大成!”
“这话说的,人家宋青书还是后天呢!”
“后天破先天,他是怎么做到的?”
众人议论纷纷。
“啊!”
凄厉而又绝望的惨叫声响起。
圆心、圆音、圆业、圆寂,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一个个如丧考妣。
手筋断了,神门穴被破了!
从今以后,所有掌法、拳法、指法、剑法、刀法,所有需要双手的武功,他们都练不成、用不了了!
“宋少侠好狠毒的心!”
空闻一字一顿,每一个字都是重音。
他带来的圆字辈弟子,每一个都天资聪慧,武学天赋很高,都是少林寺未来的中流砥柱。
尤其是圆寂,可以说前途无量,是下一任罗汉堂首座的有力竞争者,已经将【罗汉伏虎拳】修炼到小成境界。
假以时日,必成少林神僧!
现在却被废了?
宋青书虽然没杀四人,却毁了他们的未来!
另外,他们三个也不好过。
空性还好,受伤不重。
他被宋远桥、莫声谷前后夹击,武当绵掌的威力可不是闹着玩的。
没有三个月的修养,根本不可能痊愈。
最惨的是空智。
不光背后中了两掌。
右手手心的劳宫穴,也被宋青书刺破,手上的功夫最少废了一半。
而他练成的十一门绝技,其中八种都和手有关!
宋青书冷笑。
狠吗?
昨天知道这些帮派要来闹事,张松溪可是劝说俞莲舟,直接用虎爪绝户手,断人子孙的!
江湖争斗,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就是,没想到武当派居然如此阴毒,枉为名门正派!”
“灭龙门镖局满门,窝藏害死空见神僧的谢逊,现在又当众行凶,可恶至极!”
“我们有上千人,大家一起上,灭了武当派!”
一个个声音在人群中响起,此起彼伏。
但如果仔细听的话,虽然时而粗犷时而高昂,时而阴冷时而低沉,但其实只有两个声音。
有内功深厚之人,想要鼓动各门各派高手,讨伐武当派!
“上啊!”
又是一声叫喊,然后就看到十几个人,从人群中飞了出来,手上拿着兵刃,满脸惊恐。
我们怎么飞出来了?
我们没想出手啊!
就算我们想出手,内功轻功都不行,也不可能飞这么高这么快啊!
上千武林中人,当然有真正的高手,比如何太冲、静玄师太等人,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对。
有人立刻出声阻止,让大家不要乱来。
但更多的人,本来就对武当派不满,又想找到谢逊,抢夺屠龙刀。
此时看到有围攻武当派、掀翻泰山北斗的机会,哪肯错过?
顷刻间,上千人一拥而上,想要将武当派众人杀之而后快。
“哼!”
就在这时,一声冷哼惊天动地。
一股宛如山崩海啸般的恐怖真气,席卷全场。
两道掌风宛如龙卷风般,将冲在最前面的上百人掀飞。
张三丰,出手了!
上千人齐刷刷停住脚步,看着那距离他们还有十几丈的邋遢老道,脸色一个比一个精彩。
全场鸦雀无声。
他们怔怔的看着张三丰,就像在看一个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仙人。
这就是张真人的真正实力吗?
这等内功修为,也太惊世骇俗了!
噗通!
被掀飞的上百人齐刷刷落地,其中不乏先天高手,心中又是恐惧又是后怕。
如果张三丰用的不是武当绵掌,而是震天铁掌,他们哪还有命在?
虽然没死,但还是受伤不轻。
敢来武当派闹事,怎么可能不受到惩罚?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张真人,不愧是天下第一啊!”
“威震江湖数十年,从未有人登门挑战,果然是有原因的。”
“据说三十年前荼毒江湖的百损道人,就是死于张真人之手。”
“张真人……怕不是要成仙了?”
所有人都被镇住了,不敢出手。
“太师父,是他们!”
宋青书目光穿透人群,锁定了躲在百米之外的两人。
其中一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无忌!”
看到那个小男孩,张翠山、殷素素立刻叫了起来。
“是无忌?”
武当众人满脸喜色。
“不好,快走!”
那两人脸色剧变,转身就走。
两人轻功极为高明,虽然比不上【青翼蝠王】韦一笑,但也是当世一流。
然而他们刚刚逃出二十米远,就浑身汗毛竖起,心惊胆战。
张三丰飘然而至,宛如瞬移般出现在两人身后,两只手搭在了他们肩膀上。
两人心有灵犀,同时转身,一人一掌朝着张三丰拍过去。
掌力极其阴寒。
玄冥二老,玄冥神掌!
砰!
张三丰却只出了一掌,纯阳真气喷吐而出。
两人只觉得双手双臂滚烫,极寒真气倒灌体内,摧毁了大半经脉,倒飞出去。
一掌而已,两人几乎残废!
“给你!”
鹿杖客将张无忌勐然扔向另外一个方向。
然而刚扔出去没多远,就被张三丰接住。
两人趁机就要逃走。
刚逃出去三十米,忽然眼前一晃,张三丰抱着张无忌出现在他们面前。
逃不掉了!
两人面如死灰。
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张三丰的功力居然深厚到了这种程度。
合二人掌力,居然还比不上一个张三丰。
而且差距极大,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人……当真要成仙了?
另外一边,重伤的空闻、空智对视一眼,都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力和后怕。
居然还想挑战张三丰?
当真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别说他们三个。
就算渡厄、渡劫、渡难三位师叔来了,就算空见师兄还活着,就算整个少林派千百人一拥而上。
恐怕……还是不行!
张三丰看着玄冥二老:“你们是百损道人的弟子?”
“不错,我们是百损道人的弟子!”
“张三丰,不怕告诉你,张无忌中了玄冥神掌,只有我们能解,只要你答应放我们走,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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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
张三丰接连两掌,拍在了两人天灵盖上。
这两掌看似软绵绵的,实际上比钢铁还硬。
两人头骨直接粉碎,如同烂泥般倒地,连句遗言都没有,当场毙命。
空闻、空智又对视一眼,头皮发麻。
这一掌别说自己,就算练成【金刚不坏神功】的空见师兄复活,恐怕天灵盖也不够硬吧?
张翠山急了:“师父,您怎么杀了他们,无忌,无忌……”
宋青书摇头:“五叔,您这是关心则乱。中了玄冥神掌之人,只有极阳真气才能化解,这两人根本治不好!”
第52章 我少林绝技,可以偷可以抢,不能送!
“青书说得没错。”
张三丰解开张无忌衣服,看到了一个冰寒的掌印。
张无忌受伤极重!
“张真人,我等告辞了。”
“张真人,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当我们没来过。”
“张真人……”
上千江湖中人见势不妙,纷纷告辞。
不等武当众人开口,拔腿就跑,心里不停的埋怨爹妈,没给他们多生两条腿。
宋青书朗声道:“空闻方丈,这就想走了吗?”
空闻脚步一顿:“宋少侠,老衲几人都被武当派打伤,你还想怎么样?”
“比武受伤,本来就很正常,千百年来被少林派僧人打死打伤的人,还少吗?但你少林派率领上千江湖中人,到我武当派寻衅滋事,难道不应该赔礼道歉吗?”
上门闹事,打一架就走,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堂堂武当派,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真要是这样的话,以后来武当派闹事的,恐怕会连绵不绝。
此例,断不能开!
“这……”
空闻犹豫片刻,沉声道:“是老衲思虑不周,办事欠妥,老衲给武当派道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见识了张三丰和真武七截阵的可怕,他很清楚:
今天如果不给个交代,他们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少林寺纵有上千僧人、众多高手,也打不过武当派啊!
宋远桥、俞莲舟等人冷哼一声,脸色好了不少。
少林方丈认错,从今以后,少林派在武当派面前,就等于低了一头。
然而,宋青书却不打算就这么算了。
他澹澹的道:“这是道歉,赔礼呢?”
“你……”
空智立刻就要发作,却被空闻拦住。
他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宋少侠想要什么赔礼?”
他很清楚,宋青书想要的,肯定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武功秘籍!
宋青书笑笑:“当然是【易筋经】。”
“不可能!”
空闻断然拒绝。
易筋经是少林镇派至宝,更是传承千年的至高武学,哪能拱手送人?
如果是被抢走、偷走,也就算了。
但要是被自己拿来赔礼道歉?
不光他这个方丈之位别想坐了,而且还会成为少林派的罪人。
那还不如死在这里算了!
宋青书也不生气,说道:“那我退一步,少林七十二绝技,我只要十种,不算多吧?”
“不行,我少林派的七十二绝技,绝不能外传,一种都不行!”
空闻再次拒绝。
七十二绝技,虽然比不上易筋经,但也极其珍贵。
还是那句话:
我少林绝技,可以偷可以抢,不能送!
宋青书叹了口气:“那我再退一步,只要少林九阳功如何?方丈如果连这些都舍不得,那就别怪我武当派不客气了!”
“这……好吧,老衲答应了。”
空闻无奈。
他算是明白了,宋青书从一开始,就是奔着少林九阳功来的!
少林九阳功,价值虽然远超七十二绝技中的大部分,但本质上是道家功法,而且不在七十二绝技之列。
用它来换自己这十二人的性命,划算!
“一个月内,必有少林僧人亲自登门,将少林九阳功双手奉上。”
少林九阳功,从无色禅师到空见神僧,一直一脉单传。
空见已死。
圆字辈中,只有空见的弟子圆真,修炼少林九阳功,其他任何僧人都不会。
他也一样。
至于武功秘籍,当然更不可能随身携带。
“我们走!”
空闻心情沉重,带着少林僧人下山。
“六哥,我去啦,你……你自己多保重。”
纪晓芙两眼通红。
看到这一幕,宋青书不禁看向殷梨亭。
算算时间,杨不悔差不多六岁了,纪晓芙给殷梨亭戴了七年的绿帽子。
关键是,纪晓芙一开始是拒绝的。
几个月后终于逃走,结果却怀孕了!
而且不知道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还是杨逍确实长得太帅、经验丰富,她居然真的爱上杨逍,还给女儿起名叫杨不悔。
这位殷六侠,着实有点惨。
当然,如果考虑到杨不悔后来嫁给了殷梨亭,算不算惨还真不好说。
这算什么?
娶不到你,就娶你女儿?
众人一哄而散。
张翠山、殷素素噗通跪倒在地:“师父,求您救救无忌!”
张三丰摇头:“他受伤太重,寒气已经进入五脏六腑,没有人能救他,只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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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救?”
“我将武当九阳功传授给他,只要他修炼出九阳真气,自内而外,就能慢慢化解寒气。”
“弟子叩谢师父!”
众人松了口气。
宋青书却说道:“太师父,三分之一的九阳神功,恐怕还不够吧?”
张三丰点头:“如果是内功修为较高之人,比如青书你中了玄冥神掌,武当九阳功足够了。但无忌内功修为几乎为零,恐怕要完整的九阳神功才行。”
此话一出,众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觉远大师死前,将九阳神功背诵出来。
少林无色禅师、峨眉郭襄祖师、武当张三丰一起聆听,每个人都只记住了一部分。
少林得其高,峨眉得其博,武当得其纯。
想要得到完整的九阳神功,恐怕得先拿到少林九阳功、峨眉九阳功才行!
现在他们才明白,为什么宋青书那么强硬,不惜彻底得罪少林派,也要得到少林九阳功。
原来是为了这个!
多了一部分九阳神功,效果就更好一些。
如果能集齐三大门派的九阳功,说不定真能治好张无忌。
只是想要得到峨眉九阳功,恐怕没那么容易。
灭绝师太的性格,可不是一般的古怪。
张三丰叹了口气:“我给灭绝师太写一封信,求取峨眉九阳功。”
他比灭绝师太高了两辈。
让他亲自写信求人,这事儿怎么想都有些心酸。
众人脸色难看。
宋青书忽然说道:“太师父,您忘了吗?当年那本夹杂九阳神功的愣加经,被人偷走了,说不定还在世间某处!”
众人眼睛一亮。
张三丰却摇头道:“话虽如此,但当年何足道只留下了一句话:经在油中,我至今参悟不透。”
经在油中?
啥意思?
众人一脸茫然。
宋青书笑笑:“太师父,有一线希望,也比没有希望好。不如这样,太师父先传授无忌武当九阳功,徒孙正好要去江湖上历练,说不定能找到完整的九阳神功。”
“这……也好。”
张三丰点头。
宋青书跟在他身边十年,所有武当绝学都已经学会。
也该历练历练了。
而以宋青书的心性手段,只要小心一些,不会有太大问题。
第二天一早,宋青书一人一剑,离开武当。
【宋青书分享了记忆片段“武当七侠虐少林,三丰真人震江湖”】
宋青书:“@全体成员,家人们,我下山了!”
第53章 张三丰测不准定理,龙骨现身!
阿宝:“4号,你的外号不是【玉面孟尝】吗?还想当武当七侠,你当俞岱岩已经嗝屁了?”
宋青书:“……”
玉面孟尝,听起来还不错,不过不够威风。
不如就叫【武当剑仙】?
林平之:“张三丰怎么会这么强?他不会真的要成仙了吧?”
阿宝:“是啊,不是说张三丰的内功修为,不一定比得上觉远、郭靖吗?他有这么强?”
宋青书:“首先,不排除太师父谦虚的可能。其次,不排除太师父当时年纪太小、修为太低,判断有误的可能。还有,就算太师父内功修为和觉远、郭靖一个级别,但精纯度不一样啊!”
既然都是人,就都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三大丹田。
能容纳的真气总量,大体上也差不多。
所以不管是吸了众多武林高手功力的段誉,还是苦修百年的张三丰,或者仅仅修炼三四十年的郭靖。
只要没有突破到新的境界,那么真气上限基本一样。
张三丰见到郭靖时,郭靖和觉远都是50多岁,内功修为都是当时的天花板。
但就算让他们再修炼四五十年,真气总量也未必能增加多少。
当然,这不代表他们的实力不会继续提升。
数量不够,质量来凑。
张三丰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纯!
他的真气总量未必超过觉远、郭靖,但精纯度却绝对在两人之上!
林平之:“有道理,张三丰可是出了名的测不准,谁看他都觉得比自己强。”
越菜的人,越无法判断高手的实力。
内功修为越高,越觉得张三丰深不可测。
《逍遥游》有云: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百岁寿诞之时,空智大言不惭,要挑战张三丰。
而等到张三丰带着张无忌登门拜访,空智却打算全寺僧人一起上,而且还没有必胜的信心。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张三丰不愧是震古烁今的大宗师!
王临:“4号,你打算去哪儿历练?”
宋青书:“先去昆仑山拿九阳神功,再去西域金刚门拿黑玉断续膏,然后加入明教,争取尽快成为明教教主。”
王临:“明教教主?你打算取代张无忌,抗元?”
宋青书:“不光要抗元,还要称帝,实现我们多年的梦想!”
谁还没有几百个梦想?
早在穿越前,王临就有很多梦想。
他想成为世界首富,挥金如土。
想成为天下第一的武林至尊,万人敬仰。
想飞升成仙,想高举神座。
也想当皇帝,金口玉言,佳丽三千!
而一个个分身,因为在不同世界的不同经历、际遇,性格多多少少有些改变,自然会去实现不同的梦想。
阿宝沉迷于不同种族的特殊体验。
林平之想成为武林盟主、天下第一。
而宋青书的梦想,是当皇帝。
得到完整版本的九阳神功,就是第一步。
林平之:“当皇帝,是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吧?小昭,杨不悔,赵敏,殷离,周止若,武青婴,朱九真,黄衫女……”
宋青书:“杨不悔就算了吧,殷梨亭已经很可怜了。武青婴、朱九真我可不敢收,黄衫女倒是不错,好像和我差不多大?”
阿宝:“丁敏君,静玄师太,灭绝师太,紫衫龙王黛绮丝,马大脚……”
宋青书:“滚滚,滚!”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阿宝你口味真重!
林平之:“4号,赶紧想办法弄到峨眉九阳功啊!到时候三大九阳功合一,不就能得到完整版九阳神功了,还去什么昆仑山?”
宋青书:“3号你想多了,不可能。”
觉远口述九阳神功,无色禅师、郭襄、张三丰都只听到了一小部分,而不是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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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合,也有缺漏。
张三丰只记住了九阳神功十分之一的经文。
无色禅师和郭襄记住的,未必就比张三丰多。
三大功法就算合一,也比不上完整版本的九阳神功。
昆仑山白猿体内的九阳神功,他势在必得!
林平之:“昆仑山那么大,你想找到那只白猿,也没那么容易吧?”
原着中,张无忌能找到那只白猿,多多少少有点运气成分。
4号,你又不是气运之子,没有主角光环,哪有那么容易找到?
宋青书:“我是没有主角光环,但我有高科技啊!@王临,回头给我弄点无人机,我就不信找不到那只白猿!”
王临:“……”
明白了。
我不是主角,不是主魂,是给你们提供物资的后勤保障人员,是吧?
王临:“@阿宝,你呢,有什么打算?”
阿宝:“当然是去报仇!”
阿宝母亲的死,和沉王爷有关。
杀母之仇,不共戴天!
而且和平谷屁大点的地方,他早就呆腻了,想出去走走。
这个世界很大的,哪能一直待在一个地方?
不管是凤凰城还是熊猫村,再或者灵界,他都想去看看。
时光飞逝。
阿宝带着盖世五侠,踏上了讨伐沉王爷之路。
华山派日夜修炼五岳剑派的几十种武功,综合实力大幅度提升。
宋青书早就到了昆仑山,正在漫山遍野的寻找白猿。
而第49街和第11街交汇处,原来的公寓楼已经消失不见。
在钞能力的作用下,神话集团总部大楼早已开工。
在低层外部墙体的掩饰下,向下深挖两百米,终于挖到了一堵墙。
其上镌刻着某种古老文字。
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附着于墙上,形成了一层牢不可破的封印。
这是某一任铁拳的封印。
封印是锁,铁拳之力是钥匙。
除非拥有凌驾于那一任铁拳之上的力量,否则想要打开封印,就只有铁拳才能做到。
而铁拳这个群体,有些类似于金庸体系的武林高手。
越古老越强大,越往后越菜。
早在大航海时代之前,不朽之龙的龙骨就被封印在地下深处,距今已经过去了数百上千年。
那个时代的铁拳,是真正意义上的强者,远不是末代铁憨憨能比的。
哪怕只是将手贴在墙上,王临都能感受到如江河般汹涌澎湃的能量。
想要用暴力手段打破封印,怕不是要动用洲际导弹!
“该做的都做了吗?”王临问。
“高夫人和博徒,一个星期前就和亚莉珊德拉、索旺达、村上取得联系,三人已经抵达纽约,约定好今晚会面,他们要亲自看看封印,不然不放心。”弗兰克回答。
“他们带了多少人?”
“每一方都是上百人,谁也不会让其他人多带。”
“你这边的准备工作如何了?”
“随时可以行动。”
“那好,我们出发!”
半个小时后,两人来到地狱厨房。
第54章 艺术就是爆炸
弗兰克一边操作一边说道:“我先放几架无人机进去侦查,弄清楚里面的具体情况,然后再决定使用哪套方桉。”
“不用。”
王临放开精神感知能力,说道:“一共521个人,分布在1楼到5楼的每一个角落。”
弗兰克摇头:“太笼统了,我需要知道所有细节。”
“多细?”
“越细越好。”
“如你所愿。”王临精神横扫,很快弄清楚方圆两公里内的所有情况。
“所有人都配备手枪,三分之二配备自动步枪,五分之一配备冲锋枪、霰弹枪,十分之一配备RPG火箭筒或者榴弹发射器。”
“每一层的东南、西南、东北、西北角落,都有一架轻机枪,其中一架瞄准了驾驶位的你。”
“楼顶有四个狙击手,其中一个已经发现了我们,枪口瞄准了你。”
“而在周围的其他高楼上,还有十二个狙击手,有人在相互瞄准,也有人瞄准了你。”
“有182人配备冷兵器,其中长剑72把,日本武士刀83把……”
短短3分钟,王临将大体情况说了一遍,要多详细有多详细。
“够细了吗?”
“够了。”
弗兰克默默的收回无人机,然后按了另外一个按钮。
车顶天窗打开,一管黑漆漆的炮筒缓缓升起。
车载迫击炮!
王临看得眼皮直跳:“弗兰克你想干什么?”
“对方人太多,不用重武器不好打,执行A计划。”
“A计划?”
“先用迫击炮洗地,然后用微型导弹和激光武器清除重火力手,再投掷炸弹消灭剩下的大部分敌人,用狙击枪消灭离开那栋建筑的人,最后冲进去,收尾。”
王临以手扶额,无奈道:“不行。”
“为什么?”
“其他人可以死,但亚莉珊德拉、索旺达和村上,我要抓活的。”
“可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光要活捉那三人,还想亲手杀死他们的手下,你就是想杀人。”
王临:“……”
这厮真的是肌肉勐男,而不是个女人?
“反正A计划不行,B计划呢?”
“我先用微型导弹和激光武器,清除狙击手、机枪手,然后发射烟雾弹和麻醉弹,你去收割,我在外面掩护。不过这样做危险性比较大,毕竟……”
“这个好,就它了!”王临打断。
“那好吧。”
弗兰克一通操作,黑漆漆的六管微型炮筒,以及高度智能化的自瞄准激光发射平台,缓缓升起,瞄准了狙击手和机枪手。
不等对方有任何动作,就看到一枚枚导弹和一束束激光发射,将所有狙击手、机枪手消灭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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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什么?
这叫钞能力!
这是高附加值新式武器,连美国军方都不敢大规模采购,专供某些特种部队,比如神盾局的快速反应特种部队。
斯塔克出品,必属精品。
精品的特点是什么?
一个字,贵!
“不好,敌袭!”
“杰克被杀了,快去禀报夫人!”
“妈的,是激光武器和微型导弹,肯定是亚莉珊德拉或者索旺达的人,兄弟们反击!”
工地里乱作一团。
然后就听到“突突突”的声音。
那些本来就相互戒备的手合会精锐,此时在高度紧张下,毫不犹豫的开枪,射杀距离最近的其他人。
不断有人死亡,不断有人倒下。
王临越听越心疼,连忙催促:“弗兰克,赶紧发射烟雾弹和麻醉弹!”
死一个人,就少一个灵魂,少一点魂力,这哪能行?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还有,万一亚莉珊德拉、索旺达、村上被流弹干掉,那可就亏大了!
“好。”
几秒钟后,一颗颗烟雾弹和麻醉弹发射。
整个工地都被浓重的烟雾和麻醉气体笼罩。
“弗兰克,我进去了!”
王临跳下面包车,直接冲进了建筑工地。
再怎么浓重的烟雾,也挡不住他的精神感知。
而只需要屏住呼吸,也不会吸入任何麻醉气体。
十二正经已经打通大半的他,哪怕在剧烈的战斗中,也能闭气最少十分钟。
足够了!
突突突!
连绵不绝的枪声响起,一颗颗子弹在空旷的建筑中激射。
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这些手合会精锐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寻找掩体,然后端着枪械倾泻子弹,以求尽可能的杀死周围的人,不让任何人靠近。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分不清谁是同伴,谁是敌人。
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王临就像是黑暗中的幽灵一样,清晰感知到每一个人的位置和动作。
他并没有贸然靠近。
因为谁也不清楚,这些惊慌失措的持枪大汉,他们的枪口下一秒会朝向哪个方向。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远程攻击。
粗大的手指无法插入孔洞,扣动扳机,但却能握住比鹅蛋大多了的手雷。
轰轰轰!
一个个手合会精锐,被手雷炸飞。
艺术就是爆炸。
王临一路走一路扔,所到之处硝烟弥漫。
惨叫声、枪响声、爆炸声和骨骼断裂声、倒地声,汇成了黑夜中最动听的交响曲。
而当烟雾逐渐消散,弗兰克又发射了新的烟雾弹,补充debuff。
一颗颗烟雾弹连绵不绝,让建筑工地一直被烟雾笼罩。
枪响声和惨叫声越来越少。
吸入了大量麻醉气体的手合会精锐们,纷纷倒地,陷入昏迷状态,然后被王临割喉。
这是一个人的战场,也是一个人的屠杀!
前后连三分钟都不到,王临就自上而下杀穿了五层,依然没发现亚莉珊德拉、索旺达和村上。
“嗯?”
“躲到地下去了?”
王临来到中央电梯前。
黑洞洞的电梯井,一直从一楼延伸到了地下两百米,却只有“1”和“-1”两个楼层。
王临按了下按钮。
然后在电梯离开这一层时,来到了轿厢上方。
没过多久,电梯来到了最底层。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王临听到了突突突的声音。
二十多把枪瞄准电梯,在不到5秒内,射出了几百发子弹。
等到轿厢门完全打开,他们愣住了。
没人!
轿厢内居然空无一人!
冬冬冬!
一个个手雷从电梯井里滚了出来,落在了这些人脚下。
第55章 手合会覆灭,5号6号上线!
“不好,是手雷!”
“快,快跑啊!”
轰轰轰!
手合会的精英们根本来不及逃走,就被十几个手雷炸上了天。
而他们的灵魂,也和他们的同伴一样,被聊天群收走,炼化成纯粹的魂力。
弥漫的硝烟中,王临如狸猫般离开电梯井,看到了庞大的地下空间。
也看到了一张黑色的脸。
五根手指之一的索旺达,居然在手雷爆炸后,第一时间来到电梯出口处,预判了王临的预判。
这个笑起来喜欢露出洁白牙齿的黑人,抬起右手,伸出了两根手指,戳在了王临的肚皮上。
点穴!
这个浓眉大眼的尼哥,最擅长的居然是点穴!
势大力沉的先天真气,从指尖喷薄而出,透过熊猫战服,钻入王临体内。
索旺达脸色一喜,中了!
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僵住。
因为他看到,一根胖乎乎的手指伸出,宛如闪电般戳中了他身上十三处大穴。
他根本没有点中王临的穴道。
王临虽然也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也有膻中穴、百会穴、四满穴。
但他的身体结构和人类不同,这些穴窍的位置,自然也和人类不一样。
刷!
一道明亮冰寒的刀光,自身后而起,自上方而落,朝着王临的脑袋狠狠噼下。
活了上千年、开创整个忍者流派的村上,居然躲在了地下空间的顶部。
他用特殊手段,让呼吸和心跳全部停止,让血液流速变慢,让脚步声和肢体摩擦的声音降到了最低。
他成功骗过了王临的耳朵,但却并没有骗过王临的第六感。
抬腿,侧踢。
降龙无影脚!
村上闷哼一声,撞碎了坚硬的房顶,然后和碎石一起坠落,重重砸在地上。
悄无声息中,一个金发碧眼大波浪的中老年妇女,来到了王临的身后,却并没有进攻。
早在索旺达和村上偷袭王临的那一刻,她就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三十六计走为上。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然而,亚莉珊德拉虽然头脑清澈、判断无误,但她实力太弱。
一千年前,她就是五根手指中,最弱的那个。
一千年后的今天,她又是五根手指中,唯一器官衰竭的那个。
别看她看起来五十多岁,其实比高夫人还要衰老,大限将至。
大部分真气都用来维持生命,一身实力根本发挥不出三成。
她的速度远不如王临,转眼就被追上,肥厚的熊掌按在了后背上。
噗!
亚莉珊德拉张嘴喷出一口鲜血,软软倒地。
五根手指,全部被擒!
弗兰克的声音在耳朵中响起:“搞定了吗?纽约警方要来了!”
“地下解决了,地上还剩五十个。”
“告诉我具体位置,我去帮你。”
“不用。”
砰砰砰!
突突突!
轰轰轰!
连绵不绝的声音,从通讯器中传出来,不到三分钟就戛然而止。
轰!
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又过了十秒钟,王临一手拎着索旺达,一手拎着村上,右侧咯吱窝夹着亚莉珊德拉,从硝烟弥漫的工地中走了出来。
弗兰克眼皮一挑,脸皮一抽。
三分钟搞定五十个全副武装的暴徒,而且这些人分布在五层楼的不同位置?
这厮的实力居然又有提升?
“王,你现在越来越可怕了。”
“……你好意思说我?”王临将三人塞进车厢,挑眉。
前段时间,我老老实实待在基地里练功,而你每天晚上都跑出去快活。
你杀的人,绝对比我还多!
“王,刚才那声巨响是怎么回事?”
“我扔了个大号炸弹,将通往地下的电梯井给炸了。”
数百人死亡,整栋楼很快就会被纽约警察地毯式搜索。
而地下深处的龙骨,以及封印龙骨的那堵墙,绝对不能被警察发现,否则将引起无穷祸端。
至于那些警察,会不会发现被掩埋的电梯井,然后顺藤摸瓜,查到地下深处的那堵墙?
一群警察而已。
过了今夜,让高夫人的手下给他们塞点钱,不就解决了?
在这个国家,这座城市,只要有钱,就能解决一切。
要不了几天,这个建筑工地就能重新开工,通往地下的电梯也能重新修建。
有了钱,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走了!”
弗兰克一踩油门,面包车疾驰而去。
在农村七拐八拐,避开所有监控,最终驶入了茂密的树林,返回惩罚者军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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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分钟,亚莉珊德拉、索旺达和村上,也被弗兰克五花大绑,扔进了地下室。
五根手指排排坐。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谁也不看谁,痛苦的闭上双眼。
既然都已经落网,他们的剩余价值就不多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死期快要到了,剩下的日子屈指可数。
王临拍掉身上的灰尘,说道:“弗兰克,他们交给你了,榨干他们的剩余价值。”
五根手指还能活多久,就要看他们嘴里还能吐露出多少东西。
“好。”
弗兰克拿起皮鞭,感觉自己的兴趣爱好发生了改变。
有王临在,他的复仇乐趣最少降低一半。
但审问俘虏的乐趣,却增加了不少,解锁了奇奇怪怪的属性。
门外,王临盘膝打坐,开始炼化魂力。
521人,死在他手上多达三分之二,深谙抢怪之道。
光是消化吸收这么多魂力,就需要很长时间。
十天后,王临的灵魂强度再次暴增。
不光远超凡人,甚至比活了千年的五根手指,还要强得多。
只要他愿意,方圆五公里内的任何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他能听到骨骼摩擦的声音,也能听到地下浅层蚯引钻地的声音。
极目远眺,他能看清树皮上的纹路,也能闻到那自远方飘来的烤肉香味。
他现在的灵魂强度,哪怕和某些修仙大老相比,也不遑多让。
“搜索诸天!”王临在内心说道。
【神魂共振开启,开始搜索诸天……】
【搜索完成,本次共搜索到两个诸天世界,两个分身,是否发出邀请?】
“邀请!”
【神凋加入聊天群!】
【慕容复加入聊天群!】
第56章 人形外挂王语嫣
阿宝:“咦?这次居然有两个新人?不是说不要人类么,怎么还是人?”
林平之:“是不是人不重要,关键是怎么又是金庸体系的?”
凭什么功夫熊猫世界就阿宝一个,金庸世界却足足冒出来四个?
是根据篇幅来的,还是根据世界观大小来的。
总不能是根据知名度来的吧?
宋青书:“从林平之到我,再到神凋、慕容复,明显是逆着时间线来的,天龙八部已经很早了,应该不会有第五个。”
阿宝:“4号,你是不是看不起越女剑?”
宋青书:“没办法,它是短篇。而且金老爷子说过,历代主角的天花板是张无忌,阿青再强也强不过张无忌。”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越女剑》不光是短篇,而且根本没有内功的概念。
有人将越女阿青捧成剑神,认为她是比独孤求败更了不起的存在。
也有人认为,两千士兵挡不住阿青,不代表阿青能杀了两千士兵,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阿青的表现,并不比飞石击杀蒙哥可汗的杨过强。
她的剑法造诣,也许达到了独孤求败层次。
但没有足够强大的内功支撑,她的真正实力,不可能超过独孤求败。
阿宝:“金庸就是个写书的,懂什么武侠?我就不信张无忌是主角第一!”
王临:“@神凋@宋青书,新人入群,自己翻聊天记录,看群文件,然后该上传的上传,该发红包的发红包。”
十分钟后。
【慕容复上传了“北冥神功(王语嫣注解版)”】
【慕容复上传了“小无相功(王语嫣注解版)”】
【慕容复上传了“凌波微步(王语嫣注解版)”】
【慕容复上传了“斗转星移(王语嫣注解版)”】
【慕容复上传了“一阳指(王语嫣注解版)”】
【慕容复上传了“少林七十二绝技(王语嫣注解版)”……】
系统提示声连绵不绝,足足持续了半个小时。
慕容复上传的武功,足有上千种之多。
慕容复:“暂时先上传这些吧,都是各门各派拿得出手的武功。至于那些根本上不了台面的武功,就不上传了,根本没有修炼的必要,我也没学。”
王临:“……”
阿宝:“……”
林平之:“……”
宋青书:“……”
神凋:“……”
炫耀,你这是赤裸裸的炫耀!
阿宝:“好家伙,所有武功都是王语嫣注解版本的?你把王语嫣拿下了?”
慕容复:“还需要我拿么,勾勾手不就行了?不光王语嫣,阿朱阿碧也早就是我的人了。”
和宋青书一样,他也是不到10岁就苏醒,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0年。
从小,他就被慕容博灌输“兴复大燕”的思想,这一灌注就是10年。
而等到他刚刚成年,经常离家出走、潜入少林偷学武功的慕容博,终于选择诈死。
还专门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葬礼。
从那时起,整个慕容氏的产业,就全部交到了他手中。
慕容氏家大业大。
不光有燕子坞参合庄,而且还有青云庄、赤霞庄、金风庄、玄霜庄四大庄,每一庄都有一两百人。
这些还只是直系势力。
姑苏慕容氏,是江南第一世家,和当地官府关系极好。
田产、商铺众多,家产何止百万,随随便便都能拿出几万两黄金。
自古以来,扬一益二,江南本来就是富庶之地。
而姑苏慕容氏,虽然不是江南首富,但也足以排入前五之列。
另外,还有不少小门小派接了姑苏慕容氏的令旗,成为慕容氏的附属势力。
一旦慕容氏有需要,这些小门小派加起来,调动几千上万人不成问题。
慕容氏绵延千年,可不是闹着玩的。
如果连这点儿财力人力都没有,哪有底气暗中谋划复国大业?
当然,慕容复很清楚,单凭这些还不够。
整个慕容氏的财力人力,不光比不上人数众多的丐帮、香火鼎盛的少林派,甚至连偏居西域的灵鹫宫都不如。
他的爱好相当于林平之+宋青书,既想当天下第一,又想当皇帝。
但这两个都不容易。
这是一个诸国并立的时代。
中原的北宋,北方的辽国、完颜阿骨打,西方的吐蕃、西夏、回纥,南方的大理,东方的高丽、某岛国……想要复国谈何容易?
而想要成为天下第一,扫地僧是无法绕过的高山。
慕容复天资聪慧,资质极高,但再怎么高也高不过段誉、乔峰。
没关系,他有挂。
而他的第一个挂,就是“人形武学挂”王语嫣。
从小,慕容复就和王语嫣相亲相爱,江湖儿女经常往来。
本来不喜欢武功的王语嫣,没过几天就被慕容复带歪,经常和他探讨武学到深夜。
王语嫣确实聪明。
段誉能学会北冥神功,凌波微步,她也能,连小无相功也不例外。
当然她最喜欢的,肯定是《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有了学神手把手带,慕容复的武学造诣和内功修为飞速提升,不到20岁就晋升先天之境,根本不是原版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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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多半还是比不上BUG级别的扫地僧,但也绝不亚于三老四绝。
想要成为天下第一高手,有王语嫣已经足够。
但想要复国当皇帝,还需要足够忠心、足够强大的势力。
慕容氏的四大家臣,对他忠心耿耿,这一点毫无疑问。
但这四大家臣的实力,大概也就是丐帮长老级别,连四大恶人都不如。
慕容复一点都不吝啬,将还施水阁开放给四大家臣,所有上乘武学任他们挑选。
甚至将一些较为粗浅的武功、阵法,传授给五大庄园的下人,传授给立功的下属门派。
整个姑苏慕容氏的综合实力,提升了最少一个级别。
十年而已,姑苏慕容氏已经成为和少林、丐帮一个级别的顶尖势力。
而这一切的一切,王语嫣居功至伟。
为了表达对王语嫣的感谢,王语嫣刚满15岁,就被他娶进门,夜夜笙歌。
阿朱和阿碧也成了通房大丫头,天天开黑。
阿宝:“……”
这事儿段誉、萧大王知道吗?
王临:“北冥神功、凌波微步我能理解,如果是我穿越,肯定第一个去无量山琅嬛福地。可那小无相功,你是从哪弄到的?”
除了无崖子、李秋水,就只有李秋水的女儿李青萝,可能会完整版本的小无相功。
而有可能记载小无相功的地方,就只有李秋水的西夏皇宫,以及李青萝的琅嬛玉洞。
慕容复:“琅嬛玉洞的所有武功秘籍,都在迎娶王语嫣的那一天,作为嫁妆搬到了还施水阁。”
王临:“李青萝能愿意?”
慕容复:“她当然不愿意,找她干爹丁春秋来揍我,结果被我揍了一顿。可惜我当时修为不够,竟然让那厮逃了。后来她又请她妈李秋水来揍过,结果被我和四大家臣联手,揍跑了。”
王临:“……”
好家伙,够狠的!
逍遥派收集天下武学,除了六脉神剑、降龙十八掌、易筋经等寥寥几种之外,整个江湖所有武功秘籍,都被收录在琅嬛福地中。
后来又被李青萝搬到了琅嬛玉洞。
现在全都归慕容复了?
怪不得这厮一次性上传了上千种功法,连完整的少林寺七十二绝技都有。
整个金庸体系所有武功,怕不是最少一半都在换施水阁!
王临:“@神凋,你呢?什么情况?”
神凋:“一个字,宅!两个字,宅、吃!”
第57章 主魂,我怕你把持不住!
如果说慕容复那边热闹到了极致,那么神凋这边就是冷清到了极致。
半年前它就已经苏醒。
陪伴它几十年的独孤求败,早就变成了冢中枯骨。
而它所在的这个山谷,到处都是长相奇怪的菩斯曲蛇。
这种蛇剧毒无比,而且灵性十足,战斗力极强,是它的死敌。
它刚出生没多久,就一直和菩斯曲蛇战斗,被咬了无数次。
好在菩斯曲蛇的蛇胆,不光能解毒,而且吃了后能增强功力。
几十年来,它吃了成千上万个蛇胆,一身功力堪比中原五绝。
它不光活了下来,而且还熬死了独孤求败。
别看它才苏醒半年,其实已经是上百岁的老年凋。
苏醒后,它本打算离开这里,遨游世界。
结果却尴尬的发现,根本飞不起来!
远超普通凋类的庞大身躯,比成年男性还高不少,体重更是超过200公斤。
而它相对较短的翅膀,根本带不动壮硕的身躯。
虽然凭它现在的实力,就算遇到中原五绝也不惧。
但万一被千军万马围住,被床弩、投石车围攻,一不小心还是个死。
所以它只能留在山谷里,一边继续吃蛇胆,一边等待,终于等到了今天。
阿宝:“你这哪是宅?一个字,惨!”
所有分身中,就属你最惨!
神凋:“……”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为什么大家都是动物,你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我就只能吃蛇?
这不科学!
【神凋上传了“独孤求败武功合集”】
【神凋发送专属红包*5】
神凋:“每人10个新鲜蛇胆,别嫌少,以后每天都有。”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这么难吃的玩意儿,你们也尝尝鲜!
慕容复:“各位,虽然我上传了上千种武功,但你们不要胡乱修炼。武功并非练得越多越好,而是要选择最擅长自己的。想要佛道双修、精通百家武学,等修炼到逍遥子、张三丰境界,再考虑也不迟。”
阿宝:“这话你也有脸说?”
群里修炼武功最多最杂的,难道不是你?
王临:“有道理,说下去。”
慕容复:“外功可以通过记忆共享方式,让我们共同进步,没有差别,所以大家真正要考虑的,是内功。”
众人纷纷点头。
内功才是基础,是核心,无法共享。
慕容复:“阿宝,你那个世界天地灵气浓度极高,以后完全可以以武入道,修真修仙,所以你应该修炼张三丰的纯阳无极功。你肉身强悍,普通兵器对你没用,所以你应该修炼拳法、掌法、指法、腿法之类的武功,比如太极拳、降龙十八掌、龙爪手。”
阿宝:“有道理。”
纯阳无极功是道家内功,最大的特点就是厚积薄发,前期修炼速度太慢。
功夫熊猫世界,天地灵气浓度极高,修炼速度极快,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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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后期,纯阳无极功越练越强,完全可以修炼到天人境界。
这门武功,上限极高!
和纯阳无极功最匹配的,当然是太极拳剑。
除此之外,既然是神龙大侠,当然要修炼那些和“龙”有关的武功,比如降龙十八掌、龙爪手、擒龙功。
慕容复:“林平之,你那个世界天地灵气浓度极低,所以你应该修炼能易经洗髓、强化体质、更偏向于挖掘自身潜力的内功,比如易筋经、先天功、九阴真经。你有紫霞神功的底子,最好的选择是先天功,然后再修炼九阴真经。至于外功,当然是剑法。”
林平之:“有道理。”
先天功,能使人潜能意识被激发到极限,更偏向于修炼自身。
九阴真经也有【易筋锻骨章】,能提升资质,从而走得更远。
天地灵气越稀薄,外功的地位越高,兵器的地位也就越高。
华山派之所以会出现剑气之争,就是因为内功的修炼速度越来越慢。
往往修炼二三十年的内功,实战还不如修炼二三年的剑法、刀法。
所以他最应该做的,就是继续修炼独孤九剑,以及五岳剑派、武当派等百家剑法,从而融会贯通。
慕容复:“宋青书,你有纯阳无极功的底子,按理说完全可以继续修炼。不过考虑到你要当皇帝,不可能一辈子守身如玉,所以最好是修炼九阳神功。等九阳神功修炼到最高境界,可以考虑向张三丰请教太极之道,用太极之道来兼修九阴真经,或者让你的嫔妃修炼九阴真经,从而阴阳双修。”
宋青书:“有道理。”
不管是九阴真经还是九阳神功,一旦修炼到极致,都能达到“阴阳互济”的境界。
再有张三丰这位修仙大老教导,和段子羽一样,九阴九阳不是梦。
至于外功?
九阳神功一旦大成,世间所有外功都能修炼,而且修炼速度极快。
张无忌之所以能奇迹般的将【乾坤大挪移】练到最高层,靠的就是九阳神功。
慕容复:“神凋,你虽然并未修炼任何内功,但吃了无数菩斯曲蛇,内功修为不亚于五绝。而你中毒极深,体型臃肿,连飞都不会,但却肉身极为强悍,翅膀坚硬如铁,适合硬功。建议你走佛门的路子,修炼易筋经、金刚不坏神功、龙象般若功,外功则以重剑、爪法为主。”
神凋:“有道理。”
佛门功法,以刚勐为主。
易筋经能易经伐髓,对于长残了的它来说,最合适。
说不定能让它的肚子变小一些,翅膀变大一些,成为天空霸主。
而最适合他的外功,除了虎爪绝户手、龙爪手、鹰爪功等爪类武功之外,就是剑法,而且还是重剑。
它有玄铁重剑,双翅坚硬如铁,也能当剑用。
陪伴独孤求败的那些年,它已经将独孤求败的剑法,学了个七七八八。
单论剑法,它比风清扬还强。
独孤九剑不适合它。
最适合它的,就是独孤求败中年时期的重剑剑法!
慕容复:“主魂,漫威女神那么多,我估计你也把持不住,不适合纯阳无极功。你有五根手指这五个先天高手,很快就能得到前任铁拳尸体,然后昆仑和大罗天还有不少内功高手,还有神龙,最适合你的其实是逍遥派武功,尤其是北冥神功。”
王临:“有道理。”
继续修炼纯阳无极功,也许再过一年都无法晋升先天。
但只要改修北冥神功,吸干五根手指,就能立刻成为先天高手。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北冥神功能吸收炼化一切属性的内力真气,说不定也能吸收炼化其他类型的能量。
比如神龙之力。
如果真能如此,他的内功修为提升速度,必然远超慕容复、宋青书等人。
而且逍遥派的武功,和纯阳无极功、易筋经等武林绝学一样,上限极高。
逍遥子究竟修炼到了何种境界,活了多少年,谁也不知道!
慕容复:“至于我,还要请阿凋帮忙,去一趟南海,寻找侠客岛。”
第58章 海纳百川,统统吸干
王临:“你要修炼太玄经?”
慕容复:“没错。”
所谓太玄经,其实并不是一门武功,而是包罗万象。
二十四句诗,每一句都包含最少一种武功。
剑法,道法,拳法,掌法,腿法,轻功,内功……无所不包。
一旦修炼有成,不光百脉俱通,内功修为旷古烁今。
而且还能将所有外功融为一炉,不分彼此。
拳法能用剑法、刀法使出,腿法也能用棍法、掌法使出,达到了无拘无束、随心所欲的境界。
这个世界上,对于精通百家武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他来说,最适合的武功就是太玄经!
侠客岛孤悬海外,双凋时期大概没有任何人发现。
他们所有人中,最方便寻找的,就是神凋。
当然,前提是神凋修炼易筋经有成,能飞上天空。
还有另外一个前提:
双凋时期的侠客岛上,已经有太玄经存在!
林平之:“阿凋,你先去南海寻找,如果找不到就说一声,我和3号再去找找看,侠客行年代应该离我不远。”
宋青书:“等我当上明教教主,就去冰火岛接金毛狮王谢逊,顺便去南海看看。”
侠客岛太玄经,王临们势在必得。
慕容复:“另外,我还需要乾坤大挪移。”
乾坤大挪移和斗转星移,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斗转星移,乃是一门借力打力之技。
不论对方使用何种武功,都能将其转移力道,反击到对方自身。
出手的人武功越高,死的越惨。
乾坤大挪移也能借力打力,但却只能挪移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这一点不如斗转星移。
然而除了借力打力之外,乾坤大挪移还能激发潜力、复制武功、积蓄劲力、制造破绽、黏住掌力等,妙用无穷,这一点又不是斗转星移能比的。
如果能将二者融为一体,岂不是先天立于不败之地?
王临:“阿凋,我找人帮你打造一对辅助翅膀,类似于漫威猎鹰的那种,这样你就能飞上天空,寻找侠客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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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凋:“真的吗?太好了!”
不能飞,是它心中永远的痛。
只要能飞上天空,它就是这个时代真正的天下第一。
到那时候。
它不光能去南海找侠客岛,而且还能去古墓派找小龙女,去少林派找易筋经。
甚至前往海外,领略异域风情。
深夜,王临下载所有武功,融合记忆,武学造诣直接提升到慕容复级别。
王语嫣确实很了不起。
她不光将北冥神功、小无相功、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凌波微步等逍遥派武功,全部参悟透彻。
而且还进行了详细的解毒,所有修炼要点全部一一说明,可以说是傻瓜教学。
北冥神功,能吸收他人功力为己用,特点是速成,走量。
能以最快速度打通周身百脉,将内功修为提升到身体能够承受的极限。
小无相功,能模彷天下所有武学,威力丝毫不弱于原版,适合实战。
而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走的却是精纯路线,能在三十年一个轮回中,让一身功力变得越来越精纯,威力也越来越大。
当然,王临可不打算三十年一个轮回。
对他来说,修炼北冥神功和小无相功、凌波微步,就已经足够。
夜深人静,王临直接散功,转而修炼北冥神功,一身实力骤然暴跌。
不散功不行。
逍遥派内功,和其他所有门派的内功都不一样,内力真气运行路线完全不同。
一旦强行修炼,后果不堪设想。
王语嫣虽然天资聪慧,但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王临一点都不遗憾。
他的内功修为,也就和林平之差不多,距离先天境界还差得远。
散就散了,无所谓。
“王,你好像有些不太对,发生什么了?”弗兰克皱眉问道。
他虽然没有夜魔侠的超强感知,但还是察觉到了王临的异常。
“没什么,好事儿,帮我个忙。”
“说。”
“给五根手指注射十人份的麻醉药,确保就算将他们凌迟,也不会苏醒。”
“好。”
半个小时后,王临取出几百根金针,刺入了五根手指的一处处大穴。
他已经散功,内功修为几乎为零。
而五根手指都是先天高手,就算被麻醉也有先天真气护体。
贸然吸取功力,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
所以他用金针刺入穴窍,阻断经脉。
原本宛如长江之水浩浩荡荡的先天真气,就像被一段段截流一样,变成了平静无波的死水,毫无威胁。
王临抬起左手,抓住了亚莉珊德拉的肩膀。
北冥神功,发动!
哪怕被麻醉,亚莉珊德拉还是浑身抽搐,就像得了羊癫疯。
而她体内的先天真气,被一股奇特的吸力一截截吸走,涌入王临体内,注入一个个经脉穴窍中。
王临虽然散功,但已经冲开的穴窍并没有闭合。
为什么功力损耗严重的武林高手,只需要很短时间就能恢复到巅峰状态?
就是这个原因。
打通多少条经脉、冲开多少个穴窍,才是内功修为的唯一标准,决定了功力的上限!
一条,两条,十条……
前后连两分钟都不到,王临的修为就恢复到了巅峰状态。
大量先天真气,继续涌入体内,朝着那些尚未开发的经脉穴窍冲刺。
手太阴肺经,开!
手阳明大肠经,开!
手太阳小肠经,开!
五分钟后,十二正经全部打通,亚莉珊德拉的功力也被他吸干,一滴都不剩。
她本来就器官衰竭,活不了两年。
现在又被王临吸干功力,失去了先天真气的滋养,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
几分钟而已,她看起来比高夫人还要衰老,奄奄一息。
而这时候,王临又将魔爪伸向了博徒。
阴维脉、阳维脉、阴跷脉、阳跷脉,开!
和亚莉珊德拉一样,被吸干功力的博徒也极速衰老,看起来足有六十多岁。
半个小时后,索旺达也被吸干。
而王临,也成功打通冲脉、带脉,修为达到了后天境界的极限。
“接下来,该你们了!”
王临盘膝打坐,双手分别按在了村上、高夫人的肩膀上,全神贯注。
此时此刻,他已经修炼到了最重要、最危险的那一关:
生死玄关!
第59章 后天,先天,天人,陆地神仙!
之所以叫生死玄关,是因为一旦修炼到这一步,尝试冲关,非生即死。
要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迈入先天之境,一身后天内力转化成先天真气。
要么经脉俱断,五脏俱裂,七窍流血,身死当场。
绝没有第二种可能。
究其原因,是因为想要跨越这一步,就必须打通任督二脉,内力的运行轨迹不光复杂十倍,而且不能有丝毫差错。
难度极大。
任督二脉,通天彻地,从头顶百会穴直达裆部会**,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
而且还将其他所有主要经脉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整体。
自古以来,能打通任督二脉、贯通天地之桥、闯过生死玄关者,百不存一。
对其他人来说,何止九死一生?
不知道有多少修炼到后天极限的武林高手,在生死玄关面前望而却步。
没有足够的信心,谁敢冲关?
但对王临来说,自然水到渠成,驾轻就熟。
因为他拥有远超常人的灵魂和精神,拥有慕容复的冲关经验,而且修炼的是武林绝学北冥神功。
连毫无根基的段誉,都能冲关成功,何况是他?
“给我破!”
两股先天真气,从村上、高夫人体内涌入王临双手,然后沿着六条手部经脉涌入任脉,势如破竹,任脉24穴窍逐一被冲开。
大量先天真气,就像是决堤的黄河之水一样,涌入其中,眨眼间完全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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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这些先天真气又迅速涌入督脉,冲开了督脉28处穴窍。
至此,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上的630个穴窍,被全部冲开,一个不剩。
逆反先天,水到渠成。
真气浩浩荡荡,流遍全身,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大周天循环。
每循环一个周天,就会有一部分被转化成北冥真气,然后流入一个个穴窍之中。
如果吸的是后天武者,那么还需要将后天内力转化成先天真气。
王临吸的是先天真气。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将异种真气转化成北冥真气,速度自然快了不少。
而他的综合实力,也在飞一般的提升。
而且还是全方位的提升。
和后天内力相比,先天真气威力更大,恢复速度更快,更随心所欲。
对于肉身的滋养也更显着。
先天真气和先天真气,也有区别。
北冥真气是最正宗的道家真气,而道家真气最大的特点,就是精纯。
王临虽然刚刚晋升先天境界,但他的真气之精纯,已经堪比九阳神功修炼有成的张无忌。
远不是岳不群的紫霞真气、左冷禅的寒冰真气能比的。
此时此刻,王临能明显感觉到,北冥真气在流经经脉穴窍的过程中,也会有一部分逸散到五脏六腑、血肉骨骼中。
随着时间推移,那些以前并不明显的暗伤、隐患,也在缓缓修复,要不了多久就能痊愈。
从亚健康状态变成了绝对健康状态。
寿命自然也会相应提升。
不管是后天还是先天,都是“炼精化气”,都依然是凡人,自然无法突破寿命极限。
后天境界,寿命和普通人无异。
如果修炼了某些伤身的功法,甚至会折损寿命,连四五十岁都活不到。
而先天境界,只要不是夭折,或者练功出了岔子,那么一般都能活到九十多岁,乃至上百岁。
后天境界,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会越来越差,实力不进反退。
先天境界,只要不死不残,身体就能一直维持巅峰状态。
年龄越大,真气越多越精纯,实力反而越强!
这就是为什么,哪怕天赋异禀活到了一百多岁,【飞天蝙蝠】柯镇恶依然很菜。
而早已经修炼到先天境界的周伯通、一灯大师、黄药师等人,却在不断变强。
七十多岁的洪七公、欧阳锋,能在雪山之上不吃不喝,酣战几天几夜。
三论时期上百岁的周伯通、一灯大师、黄药师,依然能被评为中原五绝。
百岁的张三丰,依然无人敢惹。
十年后七八十岁的空智,还能长途跋涉数千里,率领少林僧众围攻光明顶,当真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这就是先天真气,这就是先天境界!
王重阳之所以死的早,是因为他修炼九阴真经,却看不懂梵文总纲,最终“九阴极盛”无法化解。
林朝英之所以死的早,是因为思念成疾、为情所伤。
而且她修炼的《玉女心经》,需要和全真派武功双修,才能阴阳调和。
她一直没能和王重阳阴阳双修,又不愿随便找个男人将就,最终也走向了“九阴极盛”的死路。
先天真气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外放。
后天内力,只能依附于肉体之中,强化肉身,或者通过接触的方式,输入铠甲兵器之中。
而先天真气,则能脱离容器独自存在。
哪怕刚刚晋升先天境界,也能隔空点穴,能于剑锋催生出三寸剑芒。
如果真气充沛,则能使用类似于火焰刀、擒龙手、六脉神剑之类,在倚天屠龙、笑傲江湖时代已然失传的武林绝学。
而如果真气精纯磅礴,达到先天巅峰,更是能于体外凝聚出三尺气墙,修炼出【先天破体无形剑气】,甚至噼出四十米真气大刀。
“后天境界的修炼,主要是打通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以及这些经脉上的穴窍。”
“而先天境界,则要打通周身百脉、无数穴窍,从而将肉身能够容纳的真气总量,提升到极致,为真气化液、天人合一做准备。”
后天,先天,天人。
先天还是凡人。
一旦真气化液,就不再是凡人,而是生命层次升华的天人。
天人强者,不光能天人合一,以自身气机沟通自然之力,而且还能突破凡人寿命极限。
张三丰为什么能活过漫长岁月,熬死了徒子徒孙?
就是因为在彻底参悟太极之道后,他已经超越了整个时代,成为金庸体系中寥寥无几的天人强者,乃至陆地神仙!
“吸了五个先天高手的全部真气,才勉强晋升先天境界,体型庞大的大熊猫,果然得天独厚。”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
五根手指的先天真气,远不如北冥真气精纯,转化成自然会变少。
王临手捏指诀,一道北冥真气立刻转化成纯阳真气,透体而出,将十米外一把战术匕首击断。
小无相功,一阳指力!
“我现在的一阳指力,勉强达到四品,大概是天龙四本、段延庆层次,有资格修炼六脉神剑。”
一阳指力一共九品。
九品最弱,一品最强。
只有将一阳指修炼到四品境界,才能达到修炼六脉神剑的要求。
哪怕在强者如云的天龙时代,内功修为能达到天龙四本层次的,也不超过三十。
当然,四本已经是先天高手中的高手。
段正淳这种“一阳指力三尺之外无法对付高手”的弱鸡,才是先天境界的守门员。
至于四大家臣、三大恶人,连先天都不算。
哪怕算上没出场的人物,比如少林达摩院的某些玄字辈高僧、明教高手,整个天龙时代的先天高手,恐怕也不会超过一百。
而到了双凋、倚天时代,数量更是急剧下降。
等到了笑傲江湖时期,能真气外放的江湖高手,更是少之又少,屈指可数。
更不用说更晚的连诚诀时期、碧血剑时期、鹿鼎记时期。
天地灵气浓度的不断下降,才是整个江湖一代不如一代的真正原因。
王临:“@全体成员,我晋升先天了!”
第60章 弗兰克的惩罚之旅,不速之客
主魂晋升先天了?
王临此话一出,分身们全都被炸了出来。
慕容复:“恭喜恭喜,主魂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和我只有亿点点差距。”
神凋:“恭喜恭喜,主魂你现在的实力,说不定能硬扛我一爪子而不死。”
阿宝:“……”
先天了不起啊,就算我站着不动,你们也破不了我的皮。
宋青书:“……”
先天了不起啊,有本事和我太师父打一架,好让你们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林平之:“……”
先天了不起啊,嗯,确实了不起。
所有分身里,就属他修为最低,实力最差,和其他分身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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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笑傲江湖时代,天地灵气浓度最低呢?
当然,低也有低的好处。
整体实力偏低,最强的就是东方不败和风清扬,成为天下第一的难度也降低了不少。
有了阿凋源源不断提供的蛇胆,再加上先天功、九阴真经,要不了两年,他就能成为天下第一。
慕容复:“阿凋,丐帮大会即将召开,我打算去一趟杏子林见见乔峰,然后去无量山抓莽牯朱蛤,到时候给你吃。”
莽牯朱蛤是毒王之王,吃了后百毒不侵。
神凋从小就被菩斯曲蛇咬,浑身羽毛脱落,满身肉瘤,可以说一身剧毒。
要不是把蛇胆当饭吃,早就死了,不可能活到今天。
它之所以体型庞大,飞不起来,就是这个原因。
吃了莽牯朱蛤,说不定能解了一身的剧毒,恢复神凋应有的英姿,成为真正的天空霸主。
神凋:“自家人就不说谢了,等主魂的高科技翅膀到了,我就去一趟南海,帮你找侠客岛、太玄经。@王临,我的翅膀什么时候能好?”
王临:“别急,等我处理完手头上的烂摊子,就找人帮你定制。”
逆反先天,王临浑身四万八千个毛孔全部张开,一身清爽。
而被锁链捆成木乃尹的五根手指,却因为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先天真气,大限将至。
千年的苍老,因为龙骨而停滞,又在一瞬间补了回来。
就算王临不动手,也活不过今晚。
五人一脸灰败,暮气沉沉,看着王临的眼神满是绝望、恐惧和痛恨。
“王临,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杀了我吧,我不会投胎转世,就在阴曹地府等你!”
“你无法阻止【兽】的降临,它会杀了你!”
“从现在开始,休想从我嘴里得到一个字!”
五人咬牙切齿,对王临愤恨到了极点。
“不好意思,这可由不得你们。”
王临双眼童孔收缩,变得深邃无比,宛如深渊般将五根手指吸入其中,不可自拔。
催眠术,读心术!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当五根手指看着王临的眼睛时,他们就已经坠入其中,永世不得超生。
“你们手下,有哪些真材实料的科学家,告诉我他们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复活棺和手合会最后的龙骨,在什么地方?”
“告诉我你们在全球各地的巢穴,以及所有财富的详细资料。”
“你们对昆仑了解多少,全部告诉我,不得有半点保留。”
“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寻找黑空,想让黑空成为上古邪神【兽】降临的容器,你们找到了几个,都是谁?”
“你们还知道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全部说出来!”
强大的灵魂和精神,让王临的催眠术、读心术效果拔群,远超从前。
而肉身的极度衰老,则让五根手指无法提起精神,精神意志无比衰弱,根本无法抵抗。
五人有问必答。
三个小时后,他们被榨干了最后的精气神,双眼无光,看起来就像是一滩滩烂泥。
“杀……了……我们……吧……”
高夫人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声音小得像蚊子。
她生无可恋,不想承受生命中最后的折磨,只求速死。
其他人也一样。
“如你所愿。”
天性仁慈的王临,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然后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随风飘散,无影无踪。
弗兰克脸色凝重:“没想到手合会的势力居然庞大到这种程度,高夫人和博徒之前吐露的,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很正常,他们想用脑子里的情报为筹码,换取生存的权力。”
如果不是他灵魂强度又有提升,能对五根手指使用催眠术、读心术,再加上吸干了他们的先天真气。
就这样挤牙膏似的吐露情报,他们少说还能再活一年。
王临看向弗兰克:“看来你有得忙了。”
弗兰克点头:“凡有罪者,必须死。手合会的那些人手上,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我会离开这里,到全世界各地惩罚他们,还有黑空和兽。”
早在不知道多少亿年前,地球上就诞生了无数古神。
大地之母盖亚,蛇神赛特,亚图姆,冥神西索恩,奥姝图……
兽,也是其中之一。
它远不如盖亚、西索恩那样强大,但却有不死的特性,存在于杀戮和罪恶之中。
只要地球上还有生命存在,还有杀戮和罪恶,它就永远不会真正死去,会不断的复活,降临人间。
而所谓的“黑空”,就是它降临人间的容器,也是手合会对抗昆仑的底牌。
只有那些内心充满杀戮欲望的人,才能成为黑空。
千年岁月中,手合会找到了不少黑空,兽也降临了很多次。
只不过每一次,都被历代铁拳击败。
随着地球人口越来越多,社会矛盾不断加剧,隐藏在人心深处的罪恶不断积累,越来越多。
杀戮之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
“兽”一旦降临,就会以人心中的负面情绪、罪恶的灵魂作为养料,迅速壮大。
必须阻止。
“弗兰克,我建议你先去日本,那里是手合会的大本营之一,黑社会合法化,还有不少活到现在的二战战犯,你可以尽情杀戮。前任铁拳的尸体也在那里,顺便帮我找找。”
对于隔海相望的邻国,王临不能说没什么好感,简直就是厌恶。
对于那群小日子过得不错的东西,他的厌恶程度是和棒子一个级别的。
虽然这个世界的历史,和穿越前不一样,但也有二战,也有不少还活着的战犯。
让弗兰克去岛国杀个天翻地覆,岂不是很爽?
至于杀得罪犯太多,会不会反而让岛国社会变得更健康,这不可能。
有些东西是深入骨髓的,千百年都没有变过。
几百年的倭寇,一如既往。
“好。”
弗兰克雷厉风行,第二天一早就离开基地,飞往日本。
就在他离开不久,基地来了不速之客。
第61章 毁了我的基地,神盾局打算怎么赔?
一架昆式战机悬浮在半空中。
被菲尔·科尔森抓壮丁当保姆的梅琳达·梅,穿着特制的外勤特工战服,飒爽干练。
四个人坐在舱内,三女一男。
其中两个一身劲装,腿绑匕首腰挂手枪,怎么看怎么像年轻白版的梅琳达·梅。
另外两个看起来更年轻,穿着也更随意。
他们是神盾学院科技部出身,负责为小队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持。
梅琳达·梅侧头看了一眼下方,问道:“菲兹,你确定从纽约动物园逃走、杀了金并的那只大熊猫,就在这片树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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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不会说谎,我发明的检测仪器更不会,我确定。”
“那就好。莎朗,联系布洛克·朗姆洛特工,让他带着快速反应特种部队快点过来,我们的任务结束了。”
“好。”
二十出头的莎朗·卡特连忙照做。
梅琳达·梅伸了个懒腰,心情大好。
给这四个菜鸟当了那么久的保姆,她早就受够了。
比起苦逼的外勤任务,待在办公室里,一边喝茶一边追剧不香吗?
就在这时,舱内响起了警报声。
菲兹勐的一拍脑门:“该死,下面有雷达,我们被发现了!”
众人面面相觑。
雷达?
树林里的那位,到底是逃走的大熊猫,还是基地组织头目,居然还有雷达,而且还能发现自己?
要知道,他们乘坐的可是新一代昆式战机。
虽然做不到视觉隐形,但机身表面的特殊涂层,完全可以吸收雷达波,足以让九成九的雷达变成瞎子聋子。
这个世界上,能发现昆式战机的雷达,可不多见。
难道是斯塔克工业研发的最新款?
那玩意儿不是一般的贵,神盾局被坑了不少钱!
代号“彷声鸟”的芭芭拉·摩尔斯有些亟不可待:“长官,别等了,那只大熊猫会逃跑的,我们行动吧!”
莎朗·卡特也跟着说道:“是啊长官,我们有五个人,还有菲兹、西蒙斯发明的武器,肯定能活捉那只大熊猫。如果再让它跑了,这么多天的努力就白费了!”
第一次正式出外勤任务,两女都很兴奋。
而一想到这些天遇到的挫折,她们就对那只大熊猫,充满了怨念。
科尔森下命令的当天,他们就来到菲斯克大厦,却找不到任何线索。
只能在附近毫无头绪的搜索,这一搜索就是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后,中央公园发生黑帮火并,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他们连忙过去勘测现场,结果又晚了一步,现场早就被那帮不专业的纽约警察破坏,什么都找不到。
没办法,他们就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
为了方便追踪,他们申请了一架昆式战机,很快发现了线索。
而等到他们找到安全屋时,现场除了手合会的尸体之外,只找到了几根黑色的毛。
检测结果显示,确实是那只大熊猫。
他们在安全屋待了一天一夜,守株待兔。
那只大熊猫却一直没有回来,搬家了!
而他们,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对方显然有很强的反追踪能力,很专业。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时,港口附近发生大规模命桉,有上百人丧生,又一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居然是手合会!
一番调查后,他们发现了手合会和金并的关系,得出结论:
继金并之后,那只大熊猫向手合会下手了!
通过调阅神盾局的相关资料,他们很快对手合会有了很深的了解。
所以在博徒来到纽约的当天,他们就盯上了博徒。
但还是慢了一步。
等到他们找到博徒时,整个道场连根大熊猫的毛都没找到,只有满地的尸体。
又过了一个月,他们发现亚莉珊德拉、索旺达和村上来到纽约,随后开始追踪最高调的索旺达。
可他们还是慢了。
等他们来到建筑工地时,战斗已经结束。
好在这时,菲兹和西蒙斯改进了追踪设备,才终于追踪到了这里。
这一次,绝不能让那只大熊猫逃了!
“莎朗,芭芭拉,别着急。菲兹,扫描整个树林。”梅琳达·梅下令。
将近30年的外勤经验告诉她,贸然行动不光会导致任务失败,说不定还会送命。
目标可不是普通的大熊猫,而是一个战斗力极强、拥有人类智慧、而且说不定拥有某种异能的危险动物。
必须小心!
连雷达都有,鬼知道这片小树林里,还有多少军事装备。
“是,长官。”
菲兹连忙照做。
一分钟后,众人看着屏幕上满满的红点,全都惊呆了。
这个不大的树林里,居然遍布着价值最少一个亿的军火。
到处都是炸弹,到处都是地雷,甚至还有地对空导弹!
咕噜!
莎朗喉咙蠕动,一阵后怕。
要是刚才直接下去,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别说自己和芭芭拉。
这座遍布军火的军事基地,就算布洛克·朗姆洛带着快速反应部队进去,估计也出不来!
“长官,怎么办?”莎朗看向梅琳达·梅。
我还是第一次出正式任务,没经验!
下去抓那只大熊猫吧,太危险,和面对老虎滑铲没区别,纯属送菜。
这架昆式战机配备了不少武器,直接一发导弹将目标带走?
肯定不行,那只大熊猫已经引起世界范围的关注,来自大洋彼岸的压力可不小。
菲尔·科尔森长官说了,抓活的。
可现在这情况,怎么抓?
梅琳达·梅想了想,说道:“我先摧毁这些军火,然后再去抓它。”
突突突!
一颗颗导弹、炸弹、子弹发射,命中埋藏在地下浅层的地雷、炸弹。
轰轰轰!
爆炸声连绵不绝,将整片树林摧毁。
硝烟的气味夹杂着青草泥土的芬芳,在空气中弥漫。
她是神盾局的王牌飞行员,驾驶技术一流,又有超过20年的作战经验,对这架飞机上的所有武器都了如指掌,很轻松就将绝大部分军火全部摧毁。
比她以前执行的所有任务都轻松,甚至让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那只大熊猫明明已经发现昆式战机,又有地对空导弹等防空武器,为什么不开火?
她早就做好了战术规避、特技飞行、诱弹干扰的准备,结果一个都没用上。
难道这些军事武器,那只大熊猫根本就不会用?
那它弄这么多军火干什么?
除非……
梅琳达·梅脑海中灵光一闪。
那只大熊猫再怎么聪明,毕竟是大熊猫,不方便抛头露面。
它哪来的那么多军火?
只有一种可能:
它有同党!
这里的所有军火,都是它的同伴弄来的,所有监控、陷阱,都是它的同伴布置的。
而它的同伴,此时不在这里!
“一定是这样!”
想通这些,梅琳达·梅立刻启动悬停模式,将昆式战机悬停在小树林上面,打开舱门。
“莎朗,芭芭拉,你们和我下去。菲兹、西蒙斯,你们留在这里,随时支援。”
“好……不好!”
站在舱门前的莎朗·卡特,看到一只大熊猫,以她根本无法理解的方式,居然从地面上冲天而起,距离越来越近。
此时的昆式战机,距离地面还有足足50米。
可那只大熊猫只用了不到2秒,就上升了足足30米。
这可不是在地面上奔跑,需要克服重力作用。
难道那只大熊猫屁股下面,安装了火箭推进器?
来不及多想,莎朗下意识拔枪,瞄准,射击,一气呵成。
砰砰砰!
她枪法极好,一颗颗子弹命中那只大熊猫腿部,却只听到子弹弹开的声音。
“它身上穿着特制的战服,和金并身上的一样!”
眼看着大熊猫越来越近,莎朗毫不犹豫,立刻就要关闭舱门。
然而她刚刚伸手,就看到那只大熊猫抬起左手,竖起了中指。
下一瞬间,她感觉到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全身僵硬,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而这时,那只大熊猫已经来到了舱门前。
“让开!”
一只手将她推倒在地,另外一只手则握紧一根短棍,朝着大熊猫的头顶砸落。
【彷声鸟】芭芭拉·摩尔斯。
她是优秀的体操冠军,也是这一届神盾局作战部毕业生中,格斗能力最强的学员,没有之一。
但很显然,她的速度不够快。
宽厚有力的大手,在半空中抓住了短棍,轻轻一拉。
芭芭拉感觉到一股巨力传来,整个人都要被拉下飞机,连忙松手。
与此同时,梅琳达·梅看准机会,一脚朝着大熊猫踹了下去。
又准又狠!
她的格斗能力很强,全世界比她更强的不是很多。
但不包括王临。
他大手一挥,原本属于芭芭拉的短棍,戳中梅琳达·梅胸部的某个穴道。
直到这时,菲兹和西蒙斯才反应过来,匆忙寻找武器。
很显然来不及了。
王临进入飞机内部,顺手关闭舱门,然后隔空点穴。
整个世界一片安静。
梅琳达·梅、来奥·菲兹、珍玛·西蒙斯、芭芭拉·摩尔斯、莎朗·卡特,五人以各不相同的姿势表演木头人。
“神盾局就派了你们五个过来?”
王临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身体前倾,手肘架在膝盖上,双手交叉,目光灼灼:“毁了我价值10个亿的军事基地,神盾局打算怎么赔?”
第62章 科尔森,我们被绑架了!
10个亿?
五人瞪大眼睛,面面相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脸皮比城墙还厚。
就那点儿东西,往多了算也就1个亿出头,你居然翻了10倍?
“你怎么不说100个亿?”珍玛·西蒙斯忍不住叫道。
“难道我刚才说的不是100亿吗?”王临圆睁着一双无辜的卡姿兰大眼睛,比神盾局五人组加起来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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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比眼睛大嘛,我堂堂大熊猫还能怕了你们?
“你……你怎么不去抢?你这是敲诈!”
西蒙斯气结。
从小就是学神、年仅17岁就拿到两个博士学位的她,一直都是被别人捧着的天之骄子。
就连神盾局科技部的部长,对她都和颜悦色,认为她和菲兹是科技部的未来,将来有希望将科技部的整体水平,拔高一个层次。
堂堂神盾局科技部的大宝贝,哪见过这种蹬鼻子上脸的无耻之徒?
1个亿的军火,居然被说成了100亿!
“抢劫哪有敲诈快?而且上哪儿去抢100亿美金,美国国库吗?”
王临耸了耸肩,这个主意倒是不错。
相比起抢劫神盾局,抢劫美国国库显然要容易得多。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整个基地价值最多1个亿!”
西蒙斯被欺负,菲兹怎么可能忍得住?
他立刻叫道:“昆式战机上有世界上最好的扫描设备,之前扫描过整片小树林,有哪些军事装备我们很清楚,就算全都是斯塔克工业生产的,也不到1个亿,我可以给你拉清单,我有证据!”
幼呵,小样还当真了?
和绑匪较真,你就不怕我撕票?
王临翘起了二郎腿:“你那是正规渠道,你觉得我的渠道正规吗?算上渠道费怎么着也得10倍吧?”
此话一出,见多识广的梅琳达·梅都听呆了。
渠道费10倍?
你这是爪哇国的渠道吗,这么贵?
要不然我现在就辞职,给你当采购员得了,保证渠道费不超过两倍。
到时候给我十分之一提成,不多吧?
她这边正想着呢,菲兹那边却直接叫道:“那也才10个亿!”
要不是被点穴,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梅真的很想捂脸。
他说10倍你就信了?
你这样谈判,会把神盾局底裤都赔进去的!
王临呵呵笑道:“小伙子你这话说的,10个亿只是材料费,人工费呢?地球人都知道,人工费比材料费贵,算你20个亿不多吧?”
菲兹吓得真想跳起来:“人工费居然这么贵?”
他的话让梅、芭芭拉、莎朗听了直摇头。
一直待在象牙塔、从来没接触过社会的学神,居然如此天真?
王临微微一笑:“除了材料费、人工费,精神损失费要不要算?医疗费要不要算?环境污染费要不要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要不要算?这些加起来,100亿不多吧?”
菲兹:“……”
还有这么多种费用吗,我出外勤好像连出差费都没有的?
学到了!
折腾了几个月,神盾局要不要给结一下出差费、食补?
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他闲得无聊,还改装了几件武器,进行了几项发明,要不要申请专利,收一下专利使用费?
现在又被绑架了,是不是还得要精神损失费?
嗯,回头找科尔森长官问问。
“菲兹,你还是闭嘴吧。”
看到菲兹眼睛一亮,梅用屁股都能猜到他的想法。
小伙子,没救了!
你还是专心搞研发吧,其他的不适合你。
她咳嗽一声,两个眼珠子努力往左边倾斜,好不容易才看到王临:“我们没有恶意,泰山你还不到3个月的时候,我还专门去看过你,还抱过你摸过你……”
“行了,别说了。”
王临越听越不爽,套近乎也不带这么套的吧,你这样会让我有恶意的。
“还有,别叫我泰山,我叫王临。”
泰山这名字,越听越憨,谁敢提他揍谁!
梅连忙说道:“王……先生,我们真的没有恶意,一切都是误会,您看我们只攻击了小树林,并没有攻击您居住的那栋小楼。”
废话,你们要是敢直接攻击我,现在已经凉了!
王临腹诽。
早在雷达发现昆式战机之前,他就感知到有不明飞行物进入领空,并且听到了梅、菲兹等人的谈话。
之所以没有直接干掉,主要是心疼价值最少10个亿的昆式战机,以及后来撑起整个神盾局科技部的两个小可爱。
“别和我谈感情,谈钱!还有,我好像不应该和你们谈,而应该和神盾局谈?”王临说道。
梅无奈道:“好吧王先生……接通5号秘密专线。”
【请稍等……】
【5号秘密专线接通。】
清脆悦耳的机械合成女声响起。
紧接着,驾驶位前方的机载屏幕上,出现了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
发际线极高,脑门锃亮,很有“我秃了也变强了”的潜质。
他一眼就看到了王临,就像看到了【美国队长】的亲笔签名一样,两眼放光。
“梅,很高兴再次看到你,看来你们已经得手了,现在就把它带到三叉戟总部,局长……”
“科尔森,我们被绑架了。”
“唉?”
科尔森掏了掏耳朵。
绑架?
神盾局赫赫有名的【铁骑】梅琳达·梅带队,再加上学院这一届最杰出的四个毕业生,还有一架最新款的昆式战机,全世界除了极个别地方之外,想去哪儿去不得?
怎么会被绑架?
“科尔森,事情是这样的……”
梅琳达·梅将整件事说了一遍:“抱歉,我们的任务失败了。”
科尔森:“……”
在神盾局干了将近30年,他自认为早就对稀奇古怪的事免疫了,可以说见多识广。
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太年轻。
一跃50米?
不到3秒钟搞定五个神盾局特工,其中还包括一名保密等级7级、执行过上百次秘密任务的资深外勤特工?
就算我的偶像活到今天,恐怕也做不到吧?
科尔森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王先生,自我介绍下,我是……”
“神盾局8级特工,尼克·弗瑞局长的得力干将,美国队长的忠实粉丝,菲尔·科尔森。”
王临摘下头套,满脸热情的打招呼。
漫威同人出场率最高的新手村村长,终于上线了!
第63章 哪个不要赎金,我现在就撕票!
“你认识我?”科尔森皱眉。
身为神盾局局长的左右手,他深谙谈判之道。
想要在谈判中占据主动,最重要的是情报。
只有足够了解对方,而对方对自己一无所知,才能牢牢占据主动权。
然而现在,他本以为已经很了解对方,却发现对方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神秘,而且还知道自己是谁。
这让他感觉到非常不妙,想起了年轻时和弗瑞局长谈涨工资时的情景。
现在屏幕上的王临,和当年办公桌后面的弗瑞局长一样,都是他看不透的谜团。
自己的底细,对方却了如指掌。
这一次谈判,怕不是要大出血!
“王先生,神盾局对你没有恶意,只是帮忙找你,然后将你送回国而已。”科尔森解释道。
王临挑眉:“没有恶意?开着一架昆式战机对我的基地狂轰乱炸,这叫没有恶意?”
“这真的是个误会……”
“我管你是不是误会,现在你们毁了我辛辛苦苦建造的军事基地,就得赔,不然别怪我撕票!”
“好吧,你要什么?”科尔森决定战术性妥协。
100亿美金,是不可能的。
神盾局再怎么家大业大,100亿也不是个小数目。
世界安理会每年的拨款,也才上百亿美金,连日常开销都不够。
大头主要来自各大财团、公司、个人的私人捐赠,还有一部分资金来历不明,不太正经。
想让神盾局拿出100亿赎人,根本不可能。
她们几个还没那么高的价值,局长不会同意的,换成黑寡妇、鹰眼还差不多。
笔趣阁
科尔森决定先听听对方的要求,然后再向局长汇报。
王临微微一笑,伸出一根手指:“首先,先来1吨振金。”
科尔森吓了一跳:“1吨?这不可能,最多1kg!”
振金可是稀有金属,神盾局一共都没有多少,而且价格极高,论克卖的,哪有论吨的?
1克振金就要1万美金。
这还是官方价格,黑市上要翻好几倍,而且有价无市。
别说神盾局根本没有那么多振金。
就算有,1吨振金价值最少几百亿美金,怎么可能给你?
这可是战略性物资,能制造美队盾牌的!
“那就10kg吧,我这人很好说话。”
不等科尔森讨价还价,王临伸出第二根手指:“其次,再来100kg艾德曼合金,不要次品。”
“神盾局只有次级艾德曼合金,顶多给你10kg。”
科尔森嘴角抽搐。
真正的艾德曼合金,是用振金等材料熔炼而成,配方只有美国政府知道。
熔炼条件极为苛刻,只有极少数顶尖实验室才能完成,产量极低,价值也远在振金之上。
你还想要100kg?
托尼·斯塔克都不敢这么奢侈!
神盾局当然有真正的艾德曼合金,总量极少,不可能拿来交易。
至于次级艾德曼合金,倒是还有一些富余。
王临伸出第三根手指:“听说神盾局有不少084物品,我要十个,其中包括史上第1个084物品,方尖碑。”
科尔森吓了一跳:“你,你听谁说的?”
084物品,保密级别很高,整个神盾局只有寥寥几人,有资格调阅相关资料。
连拥有8级权限的他,都没资格调阅。
他知道的084物品没几个,还都是他亲自接手过的,其他的根本不知道。
据说084物品,早在神盾局的前身【战略科学军团】时期,就已经出现。
而那段历史,那个时期的084物品,都属于10级绝密,只有神盾局的上级部门,世界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议员,以及神盾局局长才有资格查阅。
这只大熊猫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神盾局有内奸,而且此人就在那六人之中?
“一个朋友。”王临回答。
科尔森默默点头。
他决定向局长汇报,查一查神盾局高层,是不是有其他势力的奸细。
王临伸出第四根手指:“再来一架最新款的昆式战机。”
“这不可能!”科尔森想都不想,断然拒绝。
昆式战机,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飞机,是整个神盾局最高科技的结晶,拥有超音速飞行、水下飞行、平流层飞行、垂直升降、空中悬停、雷达隐形、机翼折叠等性能,是神盾局的大局重器。
别说最新款。
就连已经退役的老款,也只能销毁,绝不会卖,更不能资敌!
“行,那我撕票。”
王临起身,朝着五人走了过去。
“等一下,我答应了!”科尔森无奈妥协,无论如何先稳住对方再说。
神盾局培养特工不容易。
培养一名普普通通的美国大兵,都要几十万美金,飞行员更是要几百上千万美金,甚至更多。
梅琳达·梅这种高级别资深外勤特工,前前后后的培养费用加起来,少说也要几千万美金,甚至上亿。
而菲兹、西蒙斯这种有希望成为顶级科学家的人才,更是无法估量。
无论如何都不能损失。
“王先生,等交易完成后,我会为你申请那架昆式战机的所有权限,到那个时候,它就归你了。”科尔森说道。
王临眉毛一挑:“哪架?”
“当然是你现在乘坐的那架。”
“这架是我的战利品,你打算将我的东西赔偿给我?行,撕票!”
王临二话不说,拎起一把自动步枪,朝着菲兹走了过去。
“王先生别激动,你先别激动!”
科尔森连忙说道:“给你,等交易的时候,我让人开一架昆式战机给你!不过先说好,就这四个条件,不能再多了!”
他的心在滴血。
10kg振金,价值最少好几亿美金。
10kg次级艾德曼合金,也要好几亿美金。
084物品的价值,更是没办法用金钱来衡量。
而两架最新款的昆式战机,更是价值几十亿美金!
这些东西加起来,就算没有100亿美金,也差不了多少。
这一次,亏大了!
“好,我答应你。”
王临的前一句话,让科尔森松了口气。
但他的下一句话,却让科尔森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赔偿谈完了,接下来谈谈这五个俘虏的赎金。”
价值几十上百亿的东西,居然只是赔偿,还不包括赎金?
科尔森勉强笑笑:“王先生,五个特工而已,神盾局多得是,就不要赎金了吧?”
“是吗?”
王临脸上浮现出古怪的笑容。
他抬起左手,朝着五名俘虏一一指过去。
“梅琳达·梅,7级特工,骑士团永远的传奇,王牌飞行员,卡特女士亲自提携的作战专家,和你并肩战斗二十多年的亲密战友,不需要赎金?”
“来奥·菲兹,机械工程学家和电子工程师,博士学位,不需要赎金?”
“珍玛·西蒙斯,生物学、化学双料博士,不需要赎金?”
“芭芭拉·摩尔斯,生物学家,体操冠军,不需要赎金?”
“莎朗·卡特……神盾局创始人之一佩姬·卡特的宝贝侄女,不需要赎金?”
王临呵呵一笑:“菲尔·科尔森先生,你说哪一个不要赎金,我现在就撕票!”
第64章 局长不可能是内奸!
“要,要,全都要!”
眼看着王临气势汹汹,一言不合就要撕票,科尔森又一次选择妥协,气势彻底被王临压垮,让出了谈判的主动权。
当然,这不怪他。
王临居然对他、对五个俘虏了如指掌,这是他没想到的。
这让他再次坚定了自己的怀疑:
神盾局有内奸,而且绝对是高层,不然不可能知道这次行动,所有特工的详细资料。
特么的,该死的内奸,别让我把你揪出来,不然要你好看!
“王先生,你要多少赎金?”科尔森做好了大出血的准备。
当然他很清楚,所谓的大出血,其实只是他个人的口头承诺,兑不兑现还得看局长点不点头。
10kg振金,10kg次级艾德曼合金,10件084物品,2架最新款的昆式战机,再加上未知的赎金,这可不是小数目,也不是他能拍板决定的。
如果局长同意,别说2架昆式战机,10架都没问题,老阴比有的是钱。
但如果局长不同意?
那么别说10kg振金,王临1g都别想得到。
神盾局可不是好欺负的,局长更不是吓大的软蛋。
惹恼局长的后果,这个世界上没几个人承受得住。
王临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说道:“每人10kg振金或者次级艾德曼合金,不算多吧?”
“多不多我说了不算,王先生你先等一等,我去请示局长。”
神盾局三叉戟总部,科尔森拨通了另外一个电话号码:“长官,我们的人被那只大熊猫绑架了,它的条件是……”
他将整件事说了一遍,内心有些忐忑。
这事儿办砸了,老板不会拿我撒气,给我小鞋穿吧?
一分钟后,尼克·弗瑞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答应它。”
“是,长官!”
“你将它要的东西准备好,一个小时后罗曼诺夫特工和巴顿特工会去接手,由他们去交易。”
“明白了,长官。对了长官,神盾局高层有内奸!”
科尔森将自己的怀疑说了一遍。
又过了一分钟,尼克·弗瑞的声音传了过来:“科尔森,你怀疑是谁?”
“我……”
科尔森敢说了一个单词,就卡壳了。
他能怀疑是谁?
全世界一共就六个人,有10级权限,其中五个还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议员,代表了世界上最强大的五个国家。
怀疑他们,不想干了?
而除了那五个之外,就只有局长了。
难道局长是内奸?
“不,不可能。”
科尔森摇头。
神盾局谁都有可能是内奸,唯独局长不可能。
否则,神盾局早就不是神盾局了,改名算了!
其实内奸也不一定有10级权限,有可能接触到那些秘密的人很多。
比如战略科学军团的老人,负责看守084物品的那些人。
再或者拥有心灵感应的特殊能力者、世界顶尖的黑客。
也许是自己多想了,神盾局其实并没有内奸,大家都是好人?
“此事不要外传,我会查的。”尼克·弗瑞挂断电话。
科尔森松了口气。
局长还是那个局长,面对各国政要都不会妥协,何况区区一只人畜无害的大熊猫?
既然是罗曼诺夫特工和巴顿特工出手,那么就不是交易,而是以交易为幌子的偷袭。
那只大熊猫再怎么不好对付,也不可能是两位顶级特工的对手。
这一波,赢定了!
“王先生,你的条件神盾局答应了,两个小时后一手交人,一手交货。”科尔森强忍着内心的兴奋。
“爽快!”
王临结束视频通话,看向菲兹和西蒙斯,火热的眼神让两人心慌意乱,呼吸急促。
“你,你想干什么?”
菲兹有心挺身而出,保护西蒙斯,但他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放心,我性取向很正常,对你们的身体不感兴趣,但我对你们的脑子很感兴趣。”
“你,你喜欢吃脑子?”菲兹满眼惊恐。
早就听说,中国人喜欢吃猪脑子、羊脑子、鱼脑子,难道这只大熊猫也一样?
他喜欢吃人脑子?呕!
“……虽然我很好奇,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能联想到这个,脑回路肯定不正常,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从来不吃脑子,吃不惯那味儿。”
王临解开菲兹和西蒙斯的穴道,说道:“闲着也是闲着,帮我打造几件装备,我保证不撕票。”
“不,我绝不帮敌人研制武器!”菲兹很倔强。
“行,撕票!”王临扬了扬手里当棍子使的自动步枪,吓得菲兹一边后退一边秒怂:
“但你不是敌人,而是,而是……”
他怎么想都想不出词。
“是朋友,大熊猫是中美友谊的象征,是全世界人民的好朋友!”西蒙斯连忙补充。
“对,好朋友!”菲兹抹了把冷汗。
他还不到20岁,还是个孩子,还没有成为世界顶尖科学家,没有为科学发展、人类进步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还没娶媳妇生娃呢,哪能就这样死了?
就算他愿意,西蒙斯也不会同意的!
“放心,我这人一般不撕票,除非你们强烈要求。”
王临五指用力,将自动步枪的枪管捏扁,然后拧成麻花,吓得两人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这厮的力量,怕不是得有好几吨!
“你……你想让我们做什么?”
“先做一对翅膀。”王临将神凋的要求和尺寸描述一遍。
两人的表情瞬间变得无比精彩:“不是给人用的,是给凋用的,而且还是比人还大的大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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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大的凋!
等等,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连会说话、会绑架、会敲诈的大熊猫都有,为什么就不能有比人还大的凋?
“西蒙斯,我觉得这个课题不错,既然王先生对硬度、长度、粗细都有要求,最好用金钛合金……”
“要求能承载最少250kg,以最少250kg/h的速度长途飞行,冲刺速度超过500kg/h,百公里加速低于2.5秒,还要耐摩擦、耐冲撞,关键部位受力太大,金钛合金肯定不行,考虑用次级艾德曼合金……”
“将昆式战机的相关技术移植到翅膀上,能做到垂直升降和高空悬停……”
“采用分布式、区块化设计,翅膀上的每一根羽毛都能当飞刀发射,还要能在5公里内遥感收回,坏了随时可以替换……”
两位年轻科学家越说越兴奋,完全忽略他们的人质身份。
他们能有现在的成就,显然不仅仅是靠天分,这份专注力也很难得。
对他们来说,有课题研究是享受。
但对梅阿姨、莎伦小姐、彷声鸟小姐来说,这显然是严重的资敌行为,回去后多半会受到处分。
这么乖乖听话、甚至主动为绑匪考虑的人质,除了高卢鸡、脚盆鸡和棒子之外,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尤其是梅。
他很了解神盾局的作风,这件事不可能就这样收场。
神盾局肯定会找回场子,而且就在两个小时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两个小时一晃而过。
盘膝打坐的王临霍然抬头,目光穿过舷窗抵达云层。
几秒钟后,一架最新款的昆式战机出现,悬停在100米外。
舱门打开。
一身劲装、飒爽干练的【黑寡妇】娜塔莎·罗曼诺夫,以及同样一身劲装、面容冷酷的【鹰眼】克林特·巴顿,出现在王临面前,饶有兴趣的盯着王临。
三条腿走路的人类他们见过,两条腿走路的大熊猫还真没见过!
第65章 科尔森,我们也被绑架了!
“大熊猫居然会两条腿走路,它是基因突变了吧?”鹰眼小声滴咕。
黑寡妇翻了个白眼:“你都没见过大熊猫,你怎么知道不能两条腿走路?”
这叫什么?
这叫少见多怪!
“王先生,这是你要的东西,要不要清点一下?”
黑寡妇开口,打开了脚边的两个箱子。
一个箱子里装着某种特制的试管类容器,其中散发着湛蓝色的光芒,是振金。
还有一块小孩拳头大的金属,那是次级艾德曼合金。
第二个箱子里,装着一个个稀奇古怪的物品,其中就有一个方尖碑。
它小巧玲珑,满是特殊纹路的表面,流淌着如水般的金属光泽,看起来很有高科技感。
王临打开舱门,扫了一眼两个箱子,然后看着黑寡妇和鹰眼,擦了下口水:“不错不错,看来神盾局很有诚意啊,不光送来了我要的东西,而且还送来了你们两位。”
不知道为什么,黑寡妇总觉得王临的眼神让她很不舒服。
那是猎人看猎物的眼神,是色狼看美女的眼神,这方面她经验丰富。
她现在深度怀疑,王临所说的“诚意”,指的到底是那两个箱子,还是她和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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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好像是杂食性动物,吃肉的?
“王先生,我们到地面上交易吧。”
黑寡妇本打算一见面就出手,她对自己的实力和一身装备很有信心。
不就是特殊能力者嘛,又不是没揍过。
但现在,她决定稳妥一些,等接近了再动手。
毕竟她和鹰眼不同,最擅长的是近战。
两架昆式战机接连落地。
王临将菲兹、西蒙斯重新点穴,和梅阿姨、莎伦小姐、彷声鸟小姐一起,扔到了黑寡妇面前。
噗通!
五人疼得龇牙咧嘴,却苦于被点了哑穴,脸色虽然狰狞,却连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王临拍了拍手上的灰,挑眉:“怎么样,我有诚意吧?”
“王先生果然很有诚意……动手!”
黑寡妇抡起手上的箱子,朝着王临砸了过去。
腰如弓,臂如弦,箱如箭。
射!
几十斤重的箱子势大力沉,坚硬的合金箱体,比茅坑里的石头还硬。
身为根正苗红的战斗民族黑寡妇,她很小的时候就和白熊较量过,很清楚这种生物看起来强悍,真实战斗力其实没那么可怕,头骨不可能比石头还硬。
黑白熊不过就比白熊多了一种颜色,都是一个大家族,基因没多大区别,抗揍能力应该也差不多。
而且来之前,她将王临的资料详细看了一遍,知道王临身上的金并同款战服,虽然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能挡子弹,却挡不住钝器。
这两口箱子,就是她送给王临的第一份礼物!
黑寡妇出手不可谓不快,而且没有任何征兆,但她却不知道:
不光尼克·弗瑞没打算正常交易,王临同样没那个心思,属于一丘之貉,都想拿交易当幌子,将对方拿下。
所以实际上,王临出手比黑寡妇更早,更快。
啪!
它宛如佛门金刚,一巴掌将一口箱子拍飞,从侧面撞上了第二口箱子。
黑寡妇感觉自己好像被一辆卡车侧面冲撞,连忙松手、后退,感觉到双手发麻。
光是一点点反震之力,就让她差点虎口崩裂,换成普通外勤特工,肯定活不到下一秒。
“好强的力量!”
她立刻意识到,不能和这头蛮熊正面硬抗,于是凌空一跃,来了个空翻,直接骑在了王临肩膀上,双腿夹住了王临的脖子。
剪刀腿!
然后两条胳膊抱住王临的脑袋,捂住了王临的双眼。
嗖!
鹰眼配合默契,弯弓搭箭,行云流水。
一根高科技合金箭飞过天空,眼看就要命中王临的大肚子。
被蒙上眼睛的王临,肥厚的大手朝前一抓,居然硬生生抓住了离弦之箭。
然后抡起胳膊向后,箭尖朝上,朝着肩膀上黑寡妇的后门插了过去。
又快,又准!
“我@#%…………”
饶是黑寡妇身经百战,也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打法。
她双腿在王临后背上一蹬,身体在空中360°旋转,来到了王临面前,和王临面对面。
然后勐的一蹬王临前胸,整个人飞了出去,同时右手握拳,右臂伸直对准王临胸口。
一道电弧击中王临,顺着熊猫战服的缝隙进入体内,让王临第一次享受电击的快乐。
与此同时,王临手中的高科技合金箭,也爆发出璀璨的电弧。
复仇者联盟六大元老中,唯二根正苗红的神盾局超级英雄,居然都喜欢用电!
喔,黑寡妇好像不算。
电流不小,电压很大,连王临都感觉到了一阵酥麻,但不致命。
这时候,鹰眼又取出了一根箭,瞄准王临。
“没完没了了是吧?”
王临用青城派“青字九打,城字十八破”的手法,将手里的箭扔了出去。
两根高科技合金箭,在半空中相遇,箭尖对箭尖。
轰!
爆炸声响起。
鹰眼的第二根箭里,居然藏了炸药!
不远处,黑寡妇、鹰眼对视一眼,内心震惊无比。
空手接箭,还能扔出去命中第二根箭?
到底谁才是鹰眼?
“再来!”
鹰眼见猎心喜,久违的好胜心被激发,抬手又是一箭。
而黑寡妇也没闲着,拔出随身携带的特制手枪,连连扣动扳机。
她算是明白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头熊靠近,不然根本打不过。
那厮体魄太强了,居然不怕3万伏的电击!
“想玩远程?那就陪你们玩玩!”
王临手捏指诀,一道道至阳真气化作一阳指力,命中黑寡妇和鹰眼的浑身大穴。
真气有质无形,除了内功修炼有成的武林高手之外,根本感知不到,自然也无法防备。
一瞬间,两人一动不动,依然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宛如凋塑。
黑寡妇:“……”
鹰眼:“……”
这头蛮熊最强的,居然不是近战,而是远程?
此时,他们终于明白了王临之前说的话。
这厮果然没安好心,说是交易,其实是打算连过来交易的人也一起绑了。
好家伙,这厮绝对是个惯犯!
噗通!
王临将七个俘虏全部扔到第一架昆式战机上,排排坐。
然后解开了黑寡妇的哑穴,让她联系神盾局总部。
几秒钟后,机载屏幕亮起,科尔森锃亮的脑门再次出现。
“罗曼诺夫特工,巴顿特工,你们这么快就得手了?请立刻返回总部,局长和我在他的办公室等你们……”
“科尔森,我们也被绑架了。”
“哎?”
第66章 我不会勉强你们,但会撕票
神盾局三叉戟总部,弗瑞和科尔森面面相觑。
绑架还带组团的?
“罗曼诺夫特工,到底什么情况?”光头弗瑞背着手凑到屏幕前,脸色铁黑。
神盾局最优秀的两个特工联手,居然失手了?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那头大熊猫真有这么难对付?
“是这样的……”
黑寡妇将整个经过说了一遍,内心忍不住抱怨,今年大概是她的水逆之年。
三个月前,才被一个安装机械手臂的男人一枪爆腹,在病床上足足躺了一个月,前不久才痊愈。
现在又被一头蛮熊生擒!
活了那么久,她还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当俘虏,心情无比复杂。
听完黑寡妇的狱中汇报,尼克·弗瑞有种陌生的挫败感。
自从被那只橘猫抓瞎左眼后,他还是第一次遭受如此严重的挫败,不爽到了极点。
当然,被绑架的毕竟不是自己,他也不慌。
“王先生,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谈谈。”尼克·弗瑞咳嗽一声,声音沉稳有力。
“是该好好谈谈。”王临威胁道:“尼克·弗瑞,你也不想他们被撕票吧?”
他抓起一个RPG火箭筒当棒子,对准黑寡妇的脑袋试了试,吓得菲兹、西蒙斯浑身发抖,科尔森摸了摸半秃的头,光头弗瑞眼皮直跳。
好一头蛮熊,惹恼了它真敢撕票!
被隔着屏幕威胁,弗瑞阴沉着脸,没人看出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任谁被威胁都会不爽,何况是被称为【特工之王】的他?
但他现在真拿王临没什么办法。
隔着几百公里,对方随时可以撕票,然后逃之夭夭。
就算到时候将对方抓住,也换不回特工们的生命,何况其中还有整个神盾局最精锐的两个王牌。
大丈夫能屈能伸,尼克·弗瑞决定不跟一头熊一般见识:“王先生,罗曼诺夫特工和巴顿特工已经按照约定,将你要的物品送给你……”
“什么约定?那些都是我的战利品!”王临冷笑打断。
如果神盾局真的信守承诺,他还真不打算出手,反正要的东西也不少,足够了。
既然神盾局违背承诺,那么之前的约定自然作废。
不管是昆式战机还是振金、次级艾德曼合金,还是084物品,都是他的战利品,和神盾局有什么关系?
想赔偿、想赎人,那就重新谈条件!
尼克·弗瑞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能成当然最好,不能成他也早就有心理准备,接着说道:“王先生,你想要什么?”
“我要空客!”王临脱口而出。
他所说的空客,并不是某个以研制大飞机出名的航空公司。
而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在霍华德·斯塔克的带领下,斯塔克工业为神盾局设计的“空中控制指挥部”,也是当今世界上体型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飞机。
后来被空天母舰取代,又被尼克·弗瑞送给科尔森,作为执行特殊任务的空中指挥部。
再后来,它又被来奥·菲兹研发的“和风一号”取代。
王临当然想要技术更先进、性能更好的空天母舰、和风一号,可惜现在还不存在。
神盾局空客,不光拥有昆式战机的全部技术,体型更大、搭载的武器更多,而且还能和昆式战机对接,甚至能在空中连续飞行几天几夜,价格绝对是昆式战机的好几倍。
有了神盾局空客,天下虽大也可去得。
“好,我答应了。”尼克·弗瑞说道。
既然是神盾局的空中控制指挥部,就不可能只有一架,不然坏了无法替换,给王临一架也没什么,他有这个权限。
王临挑眉,有些惊讶。
居然答应了?
神盾局空客可不是昆式战机,一共都没几架,数量越少造价越高,估计要上百亿美金。
尼克·弗瑞居然舍得?
当然,用一架空客换七名最优秀的特工,不光不亏,而且很赚。
所以王临并不打算就这样结束。
“不能降配,该有的武器系统必须齐全,我只要斯塔克工业或者神盾局科技部生产的。”
“当然。”
“再来100kg振金,100kg艾德曼合金。”
“这些确实没有。”
“那就换成1吨次级艾德曼合金。”
“再给你10kg,只有这么多,你既然知道艾德曼合金,就应该知道它的主要成分之一是振金,材料受限。不过我可以保证,如果你提供振金,神盾局可以帮你熔炼成次级艾德曼合金。”
“黑寡妇、鹰眼等人可以放回去,但菲兹和西蒙斯我要了。”
“可以。”弗瑞点头答应。
神盾局空客的武器系统虽然价值不菲,但和空客本身相比,不值一提。
次级艾德曼合金非常昂贵,但主要是主材振金昂贵,熔炼并不困难。
既然美国政府知道配方,他当然也知道。
至于菲兹和西蒙斯?
两个刚毕业的神盾局学院学员而已,再优秀也只是拿到学位没几年的博士,距离顶尖科学家还差得远,神盾局多得是。
“爽快!”
王临笑容满面。
空客、次级艾德曼合金当然珍贵,但哪能和菲兹、西蒙斯相提并论?
要不了几年,这两位就会成为神盾局背后的男人和女人。
能研制出和风一号、能解决视觉隐形难题的科学家,绝对是世界顶尖水准,相当于低配版的托尼·斯塔克。
他们的价值,远超空客何止十倍。
听到王临和尼克·弗瑞的对话,黑寡妇、鹰眼脸色如常,梅阿姨、莎伦小姐、彷声鸟小姐脸上浮现出一抹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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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菲兹和西蒙斯却愣住了。
啥意思?
我俩被抛弃了?
局长不要我们了?
王临给两人解开穴道,安慰道:“放心,为我做事不会亏待了你们,我会给你们神盾局十倍百倍的待遇。如果不想为我做事,我不会强迫你们的,我这人一向很善良。”
“真的?王先生您真是头好熊……”
“但我会撕票。”
“啊?”两人满脸惊恐,差点抱在一起。
什么好熊?
分明是一头坏透了的蛮熊!
王临笑容可掬:“所以,你们想不想为我做事?”
“想,想!”两人连忙点头。
“以后会不会趁我不注意逃走?”
“不会,肯定不会!”
“那好,先把高科技翅膀的事情放一放,为我做另一件事。”
“什么事?”
王临指着密密麻麻的操作系统:“教我开飞机。”
第67章 兄弟,加入复仇者联盟不?
神盾局三叉戟总部,局长办公室。
科尔森满脸疑惑:“长官,您居然答应了它的全部要求,这,这……”
这不符合您的作风啊!
他很了解这位神盾局局长,知道他阴险狡诈,聪明睿智,城府极深,自带十米气场,根本不可能向一头大熊猫低头,哪怕那头大熊猫成精了。
按照正常程序,尼克·弗瑞肯定会秘密调遣一大批精英特工,然后动用他那彷佛无穷无尽的关系、秘密基地、秘密特工,想尽一切办法将黑寡妇、鹰眼等人救出来,将那头大熊猫抓起来。
然后交给科技部进行全面检查、研究,直到弄清楚它的全部秘密为止。
他肯定能做到。
你永远猜不透他有多少后手,背后的力量有多强大。
但尼克·弗瑞并没有这么做。
他居然认怂了、妥协了,这不像他的为人。
眼前这位神盾局局长,怕不是假的吧?
难道神盾局真有内奸,而且就是尼克·弗瑞?
“科尔森,还记得我提起过的那个计划吗?”尼克·弗瑞问道。
“您是说……成立复仇者联盟?”科尔森这一刻爽妹子附体,瞪大眼睛,难掩心中的惊讶。
身为尼克·弗瑞最倚重的左右手,他知道尼克·弗瑞的很多秘密,自然也知道复仇者联盟。
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早在还不是局长的时候,尼克·弗瑞就提出过成立【复仇者联盟】的设想,但却遭到了当时的神盾局局长“亚历山大·皮尔斯”,以及世界安全理事会的否决。
他知道,尼克·弗瑞其实没有放弃,一直在暗中挑选合适的复仇者。
黑寡妇和鹰眼是最好的选择,但还不够。
一直在外逃窜的绿巨人,也是其中之一。
难道他盯上了那头蛮熊,将它列入了复仇者联盟预备成员名单?
“长官,您想让它成为复仇者?”科尔森问道。
“相比起班纳博士,它更合适,不过还需要观察。”尼克·弗瑞说道。
他已经盯了班纳博士很久,几个月前还专门去某个酒吧见过一面。
班纳博士本人没问题。
但他无法控制自己,随时都会变身,而变身后的绿巨人浩克不受控制,很危险。
但王临不同。
王临虽然对他、对神盾局似乎没什么好感,但至少能正常交流。
虽然自身实力不如班纳博士,但凡事不能看表面。
黑寡妇和鹰眼同样不如班纳博士,但作为复仇者,显然比班纳博士更合适。
而王临的实力,至少比黑寡妇、鹰眼强得多。
尼克·弗瑞说道:“科尔森,你去一趟纽约,把罗曼诺夫特工、巴顿特工他们接回来,然后来见我,我需要一份完整的档桉,内容包括王临的详细资料。”
“是,长官。”科尔森回答。
另外一边。
昆式战机中,梅琳达·梅教学,王临认真听讲,多学点总没有坏处。
至于为什么是梅特工当老师?
菲兹和西蒙斯虽然也会开昆式战机,但也就是菜鸟水准,哪能和梅特工相比。
梅特工将操作方法全部演示一遍,然后说道:“昆式战机虽然智能化远超普通飞机,所以操作起来相对简单,但想要熟练操作,最少也要几天时间……咦?”
她话还没说完,就看到王临开着昆式战机飞上天空,而且越飞越熟练。
这头大熊猫真的没开过飞机?
他看一遍就会了,岂不是比我还天才?
梅特工有些不甘心,继续说道:“只是会开还不行,一个合格的昆式战机飞行员,在面对敌方飞机、导弹时,必须学会特技飞行……咦?”
她刚刚说到这里,就看到王临将飞机拉升,做了个标准的眼镜蛇机动。
然后是横滚机动、螺旋、破S机动……
所有她演示过的特技飞行,王临居然完美复刻!
其中有些特技,只有性能卓越的昆式战机能做出来,其他飞机根本不行。
很显然,王临是现学的!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梅特工惊讶无比。
“当然是你教的。”王临回答。
这就是灵魂强大的好处。
穿越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理工男,学习能力和那些学霸、学神相比,差远了。
而现在,只要是他看过的东西,基本上都能完美复刻,堪比照相机。
昆式战机缓缓落地。
王临给所有人解开穴道。
黑寡妇揉了揉因为长时间保持怪异姿势,而酸疼无比的手臂,看着王临的后背,很想偷袭。
但她忍住了。
王临的实力是个谜,她根本没有把握。
一旦偷袭失败,这厮肯定会以此为借口,再坑神盾局一笔,没必要给局长找麻烦。
“走吧,有人来接你们了。”
一群人走到已经变成废墟的小树林地面上。
黑寡妇抬头,却什么都没看到,皱眉。
半分钟后,她看到一架体型足有昆式战机三四倍大的超巨型飞机,从云层中缓缓降落,停在了昆式战机旁边,上面还搭载了另外一架昆式战机。
舱门打开,科尔森走下飞机,来到了他们面前,伸出右手:“菲尔·科尔森。”
“王临。”
两人握手,科尔森用力摸了摸,捏了捏,揉了揉。
是真的,这货真的是大熊猫!
他说道:“王先生,你要的东西都在空客里,要不要清点一下?”
“不必了,我相信你的为人。”王临说的是实话。
黑寡妇,他不信。
尼克·弗瑞更不能相信,此时神盾局三叉戟总部的那位,是不是尼克·弗瑞都不好说,说不定是某个斯库鲁人。
但科尔森的人品还不错,没什么黑点,值得相信。
嗯,如果他不是某个斯库鲁人变的。
“王先生,空客和上面的那架昆式战机,还有你身后的那架,都归你了,我想我们还会再见的。”
几分钟后,另外一架昆式战机起飞,带着科尔森、黑寡妇、巴顿等人呼啸而去。
看着曾经的同事越来越远,菲兹和西蒙斯感觉越来越孤单、弱小、无助。
以后就要和这头凶残的蛮熊朝夕相处,鬼知道哪天就会被扔进火锅里煮……
“别闲着了,去空客上干活去!”王临拍了拍菲兹、西蒙斯的肩膀。
两人吓得一哆嗦,撒腿狂奔,忽然听到“波”的一声巨响,似乎是空气挤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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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连忙回头,愣住了。
停在王临身后的那架昆式战机,不见了!
与此同时,一个个系统提示声,在阿宝、林平之、宋青书、神凋、慕容复脑海中响起。
【王临上传了“昆式战机”】
【王临上传了“昆式战机操作手册”】
王临:“@阿宝,你要的昆式战机到货了!”
第68章 你的弹是母的,我的弹是公的!
阿宝:“昆式战机,真的是昆式战机?主魂,你是打穿蛇盾局了,还是把蛇盾局局长绑架了,居然能弄到昆式战机?”
王临:“没有,我绑架了黑寡妇和鹰眼。”
阿宝:“然后你把她放了?太可惜了!”
王临:“……”
阿宝你口味太重了,居然连睡遍漫威的女人都想睡。
看来不光灵魂能影响肉身,肉身也能影响灵魂。
穿越成大熊猫的阿宝,兽欲暴增,兽性野蛮生长,不受控制。
阿宝:“先不说了啊,我先试试飞机!”
功夫熊猫世界。
正在四脚朝地狂奔的阿宝,忽然停住了脚步。
“阿宝,怎么了?”
悍娇虎连忙询问,俏小龙、快螳螂、金猴、灵鹤也纷纷看了过来,满脸疑惑。
这都快到凤凰城了,阿宝你又要闹什么幺蛾子?
从和平谷到凤凰城,虽然万里之遥,但以他们的速度,根本要不了几天。
结果前前后后,居然用了一个多月!
之所以这么慢,是因为阿宝走走停停。
见到高山大川、旷野草原,要停下来看风景。
见过村镇城市,要进去品尝美食,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
见到长相好看的雌性生物,也要多看几眼,有时候还会流口水。
这让他们很疑惑:
这一次出来,究竟是为了阻止想要统治中原的沉王爷,还是旅游的?
好不容易快要到凤凰城了,结果阿宝又停下来了。
这荒郊野外的,连个鬼影都看不到,也没什么特别的风景,也没有漂亮的雌性,这货又要闹哪样?
“跑路太累了,换个方式。”
阿宝打了个响指,一架昆式战机出现。
光滑的机身反射星辉与月光,显得神秘而又美丽,流光溢彩。
“有怪物!”
“好大的怪物,看起来像是某种变异了的大鸟,好雄壮,难道是传说中的金翅大鹏凋?”
“大家别怕,一起上!”
悍娇虎爆喝一声,盖世五侠一拥而上。
金莲掌,迅雷拳,蛇形刁手,降龙无影脚……
一个个招式往昆式战机上招呼。
“停,都给我停!”
阿宝连忙阻止,吓得一身冷汗。
昆式战机虽然是钛合金外壳,非常坚硬,但也挡不住这群暴力牲口。
这要是不阻止,分分钟就能给拆了!
“各位,各位,这是飞机,不是金翅大鹏凋!”
王临连忙解释,说得口干舌燥,才终于让盖世五侠相信,这玩意儿和春天放的风筝差不多。
只不过更大、更硬、飞得更快。
“让我们飞上天空吧!”
一分钟后,昆式战机冲天而起,在云端超音速飞行,只用了一个小时,就看到了远处的火光。
那是一座不夜城,以“凤凰”为名,属于一只高傲的孔雀。
它带着一门门火炮,轻易击败守城的雷霆犀利侠,将凤凰城据为己有。
然后命令它的手下,将这座原本风景秀丽的城市,变成了钢筋和混凝土堆成的工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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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个庞大的工厂矗立于城市一隅。
滚烫的铁水流入容器,制造出一门门火炮、一艘艘战船。
那只骄傲的孔雀,就是要用这些东西,来统治整个中原,乃至整个世界。
“流星鳄大侠和风暴铁牛侠,被关押在监狱中,你们去救人,我来吸引火力,解决那只小鸟!”阿宝叫道。
俏小龙满脸关心和担忧:“阿宝,你行吗?沉王爷的火炮威力很强,连雷霆犀利侠都挡不住一炮!”
雷霆犀利侠,是飞天犀牛侠的儿子,也是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功夫大师之一,名声比小熊猫师父还响,实力仅次于乌龟大师。
曾经独自闯入灾祸谷,以一己之力斩杀上万蛇妖,威震天下。
连他干不过火炮,阿宝行吗?
“哈哈,我现在已经是先天境界,难道还怕火炮?”阿宝信心满满。
“好,那你小心!”
舱门打开,盖世五侠从千米高空坠落,稳稳落在监狱门前的地面上。
“敌袭!”
守卫大叫。
它刚刚叫了一声,就被悍娇虎一拳撂倒,然后一脚踢开牢门。
“金猴灵鹤,你们守门!”
“俏小龙快螳螂,随我进去救人!”
阿宝不在场,老虎称大王。
悍娇虎威风凛凛,冲在最前面,再怎么强悍的守卫,也挡不住她一拳。
离开和平谷之前,阿宝已经将内功传授给和平谷所有居民。
她天资聪慧,不到一天就内功入门,现在已经打通十二正经,速度仅次于阿宝和小熊猫师父。
有内功加持,实力暴增,根本不是这些守卫能比的,很快打穿整个监狱,来到了最深处的牢房。
流星鳄大侠和风暴铁牛侠,就被关押在这间牢房中。
“两位大侠,我们来救你们了!”悍娇虎双手抱拳,彬彬有礼。
流星鳄和风暴铁牛对视一眼,齐齐摇头:“不,我们不能出去。只要我们逃走,沉王爷就会杀了全城人……砰!”
悍娇虎一脚踢开牢门,抬起右手。
一粒种子在手心出现,生根发芽,不到10秒钟就开出了一朵小红花。
“这是……气?小虎,你领悟除了气?”
两位大侠惊呆了。
除了乌龟大师之外,居然还有人能领悟气?
“不光我领悟了气,整个和平谷所有人都领悟了气,而传授我们内功的神龙大侠,现在就在凤凰城。”
悍娇虎满脸骄傲,“他来了,沉王爷的统治就要被推翻了!”
凤凰城最高、最宏伟的建筑,是城主府。
这是一座高塔,沉王爷就住在最高层。
“未来,我要看到未来!”
沉王爷一身华服,雍容华贵,背着双翅,高昂着头颅,看着眼前的羊仙姑,“看着你的碗,告诉我,前方有的是怎样的辉煌?我将追随父亲的脚步,加冕为王!”
羊仙姑将碗放在地上,忽然一掌拍了过去。
浓郁的烟雾从碗中升起,化作一只孔雀,然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大熊猫。
羊仙姑幽幽说道:“你会被一只黑与白的大侠打败,一切都没有改变。”
沉王爷怒了:“我不相信!这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
羊仙姑抬头看向远方:“就是现在!”
都都都!
警报声响起。
沉王爷抬头,看到一只超巨型大鸟正在迅速接近,体型足足是它的几十倍。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鸟,而且长得这么丑?”
沉王爷翅膀朝着天空一指,大叫:“给我把它打下来!”
轰轰轰!
一门门火炮瞄准昆式战机,发射。
一颗颗炮弹冲天而起,形成了密集的弹幕,却一发都没打中。
昆式战机太快了,也太灵活了,而且不是导弹,没有追踪功能。
阿宝操纵昆式战机,做出了一个个空中特技,避开所有炮弹,飞到了高塔上空。
“这,这怎么可能?”
沉王爷大惊失色。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飞得这么快的大鸟,难道真是传说中的金翅大鹏凋?
“小鸟,你的弹是母的,我的弹是公的,你的见到我的,就不灵了!”
突突突!
一枚枚导弹发射,准确命中所有火炮,将其全部摧毁。
然后又是一发导弹,摧毁了兵工厂。
“我的炮!”
沉王爷叫声凄厉,眼睛通红。
这么多年的努力,白费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沉王爷扑棱着翅膀,转身就逃。
轰!
一枚导弹落在沉王爷面前,爆炸,将它炸上了天。
“爽!”
阿宝满足的叫了一声。
下一刻,昆式战机消失不见,被他收入群空间。
阿宝:“@全体成员,太好用了,你们要不要试试?”
第69章 先礼后兵,要学就学孙悟空!
林平之:“我就算了,我的目标是天下第一,哪能依仗热武器之力?”
阿宝:“炮轰青城山、枪扫青城派的,难道不是你?”
神凋:“我更喜欢自己飞,自由自在,还是等主魂的高科技翅膀吧。”
王临:“@宋青书,昆式战机速度快,还有很强的扫描功能,你要不要试试,用它来找那只白猿?”
宋青书:“试试就试试。”
半个小时后。
【宋青书上传了“九阳神功”】
昆式战机确实好用,这么快就找到了白猿,拿到了九阳神功。
昆仑后山,一处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
“老白,别乱动,我给你上药。”
宋青书提取林平之上传的天香断续胶、白云熊胆丸,给白猿内服外敷。
这只白猿,从神凋时期一直活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岁,比张三丰还大,属于猿猴中的异种,说不定是春秋战国时期,教越女阿青武功的那只白猿的后代。
“老白,我从你体内得到了九阳神功,也算有缘,你跟着我一起修炼。”宋青书摸了摸白猿的脑袋。
白猿连忙点头,灵性十足。
宋青书盘膝打坐,开始修炼九阳神功。
他有十年纯阳无极功、武当九阳功的底子,修炼完整版的九阳神功,自然水到渠成,比张无忌快多了。
前后连一个时辰都不到,一身的纯阳内力就被转化成九阳内力。
浑厚的九阳真气,迅速冲开督脉的最后几个穴窍,冲开了天地之门,闯过了生死玄关。
又过了两个时辰,九阳内力全部转化成九阳真气。
修炼十年,他终于晋升先天境界。
一旁,白猿有样学样,也在努力修炼,但却不得要领。
它虽然灵性十足,但毕竟不是人类,不识字,看不懂九阳神功。
在一旁抓耳挠腮,焦急万分。
“老白,我教你。”
宋青书将一股九阳真气输入白猿体内,引导它修炼。
然后他惊讶的发现,白猿很快就记住了九阳真气运行的轨迹,自行修炼起来。
这份天资,哪怕是武当派三代弟子,也不多见!
“不愧是异种灵兽,果然不简单。”宋青书欣喜不已。
他知书达理,知恩图报。
既然从白猿这里得到了九阳神功,当然要报答。
而为它疗伤,教他武功,就是最好的报答方式。
一人一猿,就在这世外桃源中住了下来。
饿了吃池塘里的鱼,渴了吃桃子之类的野果。
此处天地灵气浓度远超外界,勉强算是洞天福地。
不光白猿灵性十足,就连鱼也变成了灵鱼,桃子变成了灵桃,蕴含大量天地灵气,吃了后修炼速度大幅度提升。
而且还有神凋提供的,源源不断的菩斯曲蛇蛇胆。
宋青书自然突飞勐进,白猿的修炼速度也不慢。
只用了一个月,宋青书就修为大增,打通了不少经脉穴窍,真气总量暴增一倍。
白猿吃了上百年的灵鱼、灵桃,体内本就有大量天地灵气,只不过不懂修炼,无法利用。
此时修炼九阳神功,厚积薄发,很快就打通了好几条经脉。
它灵活矫健,又修炼了宋青书传授的独孤九剑,剑法造诣极高,堪称当世一流,直追它的先祖。
“老白,你继续这样修炼下去,说不定能成为一代白猿剑仙!”宋青书感慨。
白猿得天独厚,不光有先祖的资质,而且修炼了先祖没修炼的内功,还是金庸体系顶尖内功之一的九阳神功。
要不了多久,肯定能超越它的先祖。
“老白,我要走了,你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离开?”宋青书问道。
白猿犹豫片刻,抓住了宋青书的衣角。
修炼九阳神功后,它又开窍了一些。
这处洞天福地太小,它早就呆腻了,想出去走走。
世界那么大,它想去看看。
“哈哈,我们走!”一人一猿驾驶昆式战机,很快找到了西域金刚门。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便试试这金刚门!”
宋青书收起昆式战机,和白猿来到了金刚门的大门前。
“哪来的白面书生,还带了一只猴子,耍猴的吧?”看门的金刚门弟子哈哈大笑。
白猿龇牙咧嘴,手上拎着一根竹棒,就要冲过去揍人。
“老白,不得无礼。”
宋青书打了个稽首,温文儒雅:“麻烦禀报贵门主,晚辈的三叔被贵派高手的金刚指力所伤,特来求取黑玉断续膏。”
金刚门弟子愣了愣:“被本门高手打伤,还敢来求取神药?你脑子有病吧?”
另外一个金刚门弟子冷笑:“我门中人,向来斩草除根,这小子既然送上门来,杀了便是!”
说罢,他一拳砸向宋青书俊俏的帅脸。
啪!
那名金刚门弟子倒飞出去,直接撞碎了金刚门的大门。
他脸上有五个鲜红的手掌印,满嘴的牙齿都被打碎,血流不止,却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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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脖子已经断了,彻底咽气。
白猿抬头看着宋青书,满脸疑惑,抓耳挠腮,不知道为什么宋青书先前不让它出手,现在又自己出手了。
宋青书温言解释:“老白,这叫先礼后兵。”
白猿歪着头,若有所思。
“不……不好啦,有仇家打上门啦!”
另外一个金刚门弟子吓得浑身发抖,一转身就被门槛绊倒,爬起来一边往里面跑,一边大叫。
宋青书微微一笑,带着白猿走进金刚门。
十几秒后,一大群凶神恶煞的番僧围了过来。
白猿连忙两只手握在一起,朝着所有番僧连连作揖,一脸讨好。
“小子,竟敢来我金刚门找事,我看你是找死!”
“你打死了我们的师弟,我们就把你打死!”
“这只白猿好有灵性,居然还会赔礼道歉?杀了它的主人,给它开瓢吃猴脑!”
番僧们一拥而上,朝着宋青书和白猿冲了过来。
这时候,白猿直起身子,脸上的讨好之色不见了,龇牙咧嘴,挥棒。
砰砰砰!
一分钟后,这些番僧无一例外,全部被竹棒打断脖子,当场毙命。
先行礼,再动兵器!
宋青书满眼惊异:“老白,你这孤独九剑学得不错啊,不比小林子慢!”
白猿昂首挺胸,左手握拳砸了几下胸口。
“你又不是猩猩,别这样,看起来比金刚还傻……算了,以后给你讲讲西游记吧,要学就学孙悟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一人一猿继续往里走。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番僧,都被白猿一根竹棒挑翻。
“好一只白猿!”
忽然,一个满脸横肉的番僧,身穿大红袈裟,从正殿中走出,来到宋青书面前。
他双手合十,宝相庄严:“贫僧刚相,敢问施主姓甚名谁,家中哪位长辈被本门高手所伤?”
第70章 你们看懂了几成?
刚相?
此人就是不讲武德,偷袭重创张三丰的金刚门高层,阿二、阿三的师弟,假冒少林空相的刚相?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宋青书双眼微微眯起,杀机毕露。
他眉毛一挑,和颜悦色,态度诚恳:“晚辈宋青书,被贵派高手打伤的,是我三叔俞岱岩。大师问这作甚,是打算交出黑玉断续膏吗?”
刚相笑容慈悲:“原来是武当派的宋少侠,我师兄当年打伤俞三侠,完全是一场误会,贫僧给俞三侠赔礼了。”
他走到宋青书面前,双腿弯曲,就要下跪。
“大师这是做什么,怎可对晚辈行此大礼,使不得使不得……”
宋青书连忙搀扶。
就在这时,刚相面目扭曲,满脸凶残,双掌齐出,朝着宋青书的小腹拍了过去。
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金刚般若掌!
“小子,你死定了!”
刚相心中一定,心花怒放。
少林七十二绝技,当年火工头陀偷走了好几种。
他天资不够,所以只精研金刚般若掌。
数十年如一日,他早已经将这门掌法修炼到极高境界,一掌拍出就有十几层掌力。
一旦中掌,就算是当世顶尖高手,不死也得重伤!
“这小子只是武当派三代弟子,修为肯定不如武当七侠。就算是他爹宋远桥中了这一掌,也必死无疑,他死定了……什么?”
这个念头刚刚在脑海中浮现,刚相就感觉到不妙。
他打空了!
眼前空无一人,宋青书不见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玄妙莫测的身法,能在如此近的距离,避开自己的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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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对!”
“再怎么精妙的身法,也不可能快到这种程度!”
“这小子修为不弱于我,而且早有防备,在我偷袭的那一刹那,他就已经出手了!”
刚相不愧是当世一流高手,立刻感觉到不妙。
他霍然转身,看到了一张年轻帅气、似笑非笑的脸。
下一刻,他闷哼一声,低头。
宋青书早已伸出双掌,按在了他的胸口。
连绵不绝的十几层掌力,宛如奔涌的惊涛骇浪,涌入他的体内,摧毁了他的十二正经、奇经八脉。
经脉俱断!
噗!
刚相张嘴喷出一口鲜血,软软倒下,死在了他最擅长的金刚般若掌下。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这一掌,是为了太师父。”
宋青书从刚相怀里摸出一个黑色的玉瓶。
黑玉断续膏,到手了!
“就这么一点儿,太少了,还不够!”
一个小时后,宋青书搜遍了整个金刚门,甚至用了菲兹发明的扫描仪器,这才从一间密室的暗格中,找到了10瓶黑玉断续膏。
他打穿了金刚门,血洗整个门派,也没看到阿二、阿三。
这两人早就投靠了大元朝廷,投靠了汝阳王,现在多半是在为汝阳王做事,暂时找不到。
“老白,我们走。”
昆式战机冲天而起,朝着武当山呼啸而去。
几天后,阿二、阿三返回金刚门,看到了满地的尸体。
“谁干的,到底是谁干的?”阿三仰天长啸,怒气冲天。
“别叫了,过来!”阿二喝道。
阿三连忙走过去,看到了刚相的尸体。
他胸前的衣服被掀开,上面是两个明显的掌印。
“这是……金刚般若掌?”
“没错,是金刚般若掌。其他人都被棍棒打断了脖子,看不出武功路数,只有刚相师弟是被金刚般若掌所杀。”阿二点头,语气沉重。
阿三深吸一口气:“金刚般若掌,是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除了我们金刚门之外,就只有少林寺的和尚会用,多半是空智那个秃驴干的!”
少林寺虽然人多势众,但修炼金刚般若掌的,也不超过一掌之数。
其中功力深厚到能击毙刚相的,只有空智!
至于空智为什么要杀了刚相,杀死那么多金刚门弟子,原因还不是显而易见?
当年火工头陀叛出少林,一场厮杀导致少林寺元气大伤,几十年都没有高僧行走江湖,三次华山论剑都和少林寺无关。
被少林寺视为奇耻大辱。
空智血洗金刚门,一定是为少林寺报仇!
“少林寺,好一个少林寺!”
阿三咬牙切齿,“我一定要血洗少林寺,亲手杀了空智,为刚相师弟报仇!”
阿二摇头:“阿三,不要冲动。凭你我的实力,根本不是少林寺的对手,不过再加上汝阳王府,就不定了。”
汝阳王雄才大略,效彷当年的大金国【赵王】完颜洪烈,网罗大量高手,暗中谋划消灭各大门派。
其中甚至有玄冥二老、苦头陀这样的大高手。
要不了多久,少林寺必然覆灭,这一天不远了!
阿三双拳紧握,咯吱作响:“师兄,我想杀人!”
他心中烦闷,怒火中烧,必须发泄。
阿二想了想,说道:“阿三,汝阳王让我们金刚门配合元兵,对付周子旺、常遇春,本来让手下人去就够了,这次就由你亲自去一趟,速战速决!”
……
几个小时后,宋青书带着白猿返回武当山。
“太师父,这是完整的九阳真经,这是黑玉断续膏。”
宋青书将这些天的经历说了一遍。
众人啧啧称奇。
俞岱岩双眼喷火:“果然是金刚门害了我!”
他双拳紧握,牙关紧咬,咯吱作响,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曾经的先天高手,十年卧床不起,再好的修养也不可能毫无怨念,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从30多岁到40多岁,人生最好的十年被夺走了。
这种痛苦,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三哥,我明日就下山,去找阿二、阿三和其他金刚门余孽,为你报仇!”
“三哥你放心,我这就修书一封,求我爹下令,凡天鹰教弟子,只要遇到金刚门余孽,格杀勿论!”
张翠山、殷素素沉声道。
俞莲舟脸色平静:“大哥要处理派内事务,不能轻易下山。五弟,我和你一起下山,倒要领教火工头陀传人的高招!”
“还有我!”
张松溪、殷梨亭、莫声谷纷纷叫道。
武当七侠,亲如兄弟,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张三丰含笑点头:“青书,你年纪轻轻就能晋升先天境界,未来不可限量。有了九阳神功和黑玉断续膏,无忌孩儿和老三有救了。”
众人满脸喜色,越看宋青书越满意。
这要是不让宋青书当下下任掌门,他们都不会同意。
“三叔,我来为您疗伤。这黑玉断续膏,药性极其霸道,虽然能治好您的腿伤,但必须先将您的腿骨再次打碎才行。”
俞岱岩的腿,被阿三用金刚指力打成粉碎性骨折,十年来早就长成了畸形。
只有将其重新打碎,才能恢复原状。
俞岱岩哈哈大笑:“青书,动手吧!”
“三叔,忍着点。”
宋青书手捏指诀,出手如电。
咔嚓!
伴随着一声声脆响,俞岱岩的双腿被金刚指力,重新打成了粉碎性骨骼。
然后将黑玉断续膏涂抹在双腿上,用真气催发药力。
只过了半个时辰,俞岱岩就感觉到疼痛和瘙痒愈。
“青书,多亏了你,我,我……”俞岱岩老眼含泪,哽咽。
他一向沉稳,现在却激动的不能自已,重获新生。
“三叔,您安心养伤,最多半年就能痊愈,到时候您就能亲自报仇。”
宋青书笑笑,然后看向张三丰,“太师父,徒孙为您演示九阳神功。”
他练了一遍,然后张三丰就会了,会了……
“不愧是历史光环、神话光环加持的存在,这悟性……”
宋青书摇头。
当然,张三丰能看一遍就学会,不光是因为天资悟性绝顶,还因为他武学造诣极高,不亚于写出《九阳真经》的斗酒僧。
宋青书又将九阳神功,传授给武当七侠和张无忌。
八人全都将九阳神功背的滚瓜烂熟,又看到宋青书完整的演示了几遍。
宋青书问道:“爹,各位叔叔,无忌,你们看懂了几成?”
第71章 我叫王临,专杀鞑子!
张翠山若有所悟:“这九阳神功果然玄妙,我只看懂了八成。”
俞莲舟眉头紧锁:“我的悟性不如五弟,只看懂了六成。”
宋远桥叹了口气:“我虽然痴长几岁,但悟性不如五弟和二弟,只看懂了四成。”
俞岱岩、张松溪、殷梨亭、莫声谷面面相觑,不想说话。
因为他们只看懂了三成。
至于张无忌,虽然天资悟性不亚于张翠山,但毕竟年纪太小、修为太低、见识太少,看懂的连一成都不到。
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猪还大!
“二叔四叔五叔六叔七叔,刚相内功修为极其深厚,不弱于少林寺的空性,阿二阿三是他的师兄,肯定更强。”
宋青书沉声道,“你们不妨将九阳神功练成再下山,也不迟。侄儿先下山为各位叔叔打探消息,寻找阿二、阿三和金刚门余孽的下落,探听汝阳王府的动静。”
众人纷纷点头。
他们之中,只有宋远桥、俞莲舟的内功修为不亚于少林空性,其他人都要差了不少。
真要是碰到了阿二、阿三,未必能杀了对方,反而有可能被对方所杀。
但如果练成九阳神功,那就不一样了。
他们本来就根基深厚,天资悟性也都是一流,又有张三丰亲自教导,内功修为必然突飞勐进。
也许要不了几年,武当七侠就会超越少林寺三渡四空、明教左右光明使者、四大法王,成为江湖中最顶尖的存在。
俞岱岩沉声道:“青书,一切小心,探听到消息就设法通知我们,千万不要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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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放心,青书明白。”
第二天一早,宋青书带着白猿再次下山。
这一次,他并没有驾驶昆式战机,而是选择骑马、步行、乘船、坐轿等传统方式,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
这让他心胸开阔,对修炼武功也有好处。
这一日,一人一猿来到汉水之畔,忽然看到一条小船顺流而下。
划船的是一个虬髯大汉,船上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看起来还不满十岁。
后面还跟着一艘大船,船上是四个番僧、七八个元朝武官,以及满船的元兵。
嗖嗖嗖!
这些人纷纷射箭,羽箭破空,呜呜声响。
那虬髯大汉挥舞船桨,将周围的羽箭全部挡住,显然武功不错。
忽然听到一声惨叫。
小男孩后背中了一箭,箭头射入心脏,一命呜呼。
虬髯大汉焦急万分,拼尽全力护住了小女孩,也被射中了几箭,伤势极重。
宋青书眉头紧皱。
那些番僧,穿着打扮他见过,显然是金刚门弟子。
而那些元兵,多半是汝阳王麾下!
“奇怪,这一幕怎么感觉有些眼熟……”
宋青书来不及多想,整个人宛如上天梯一般飞上天空,在半空中腾挪周转,直奔大船而去。
“不好,是中原高手!”
“好快的轻功,好强的内功,不能让他登船!”
“万箭齐发,射死他!”
一名武官下令,所有元兵齐射,却根本射不中宋青书,反而被他在半空中抓住几根,反手扔了出去,插入了几个元兵的喉咙。
顷刻间,他落在了大船上。
一名武官连忙叫道:“你是谁,竟敢对我们动手?你可知道我们是汝阳王麾下……”
噗呲!
宋青书一剑刺破那名武官的喉咙,冷笑:“我叫王临,专杀鞑子!”
他手起剑落,几个回合就将所有元朝武官和元兵,杀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四个番僧。
他们吓得浑身发抖,其中一个说道:“你……你最好放了我们,否则……否则师父肯定会杀了你!”
宋青书挑眉:“你们的师父是谁,阿二还是阿三?”
“你……你怎么知道这个称呼?”番僧们脸色大变,慌乱无比。
金刚门第二代弟子是“刚”字辈,他们的师父也不例外。
而所谓的“阿二”、“阿三”,其实是汝阳王之女“敏敏·特穆尔”,给汝阳王手下三大高手起的名字,按照年龄和实力排行,只有汝阳王府之人才知道。
这人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是汝阳王招揽的中原高手?
宋青书冷哼:“回答问题!”
“是,是阿三!”
“他在什么地方?”
“师父就在附近,马上就要来了!你最好放了我们,否则等他老人家来了,一定会杀了你……”
番僧话还没说完,就被虬髯大汉打断。
他大喝道:“王少侠别信他们,他们的师父去追杀主公了,根本不在附近!”
“是么?太可惜了!”
王临一剑将四名番僧全部斩杀,转身一跃而起,来到了小船上。
虬髯大汉检查了一下小男孩,发现已经没了呼吸,脸色一暗。
他随后起身,朝着宋青书抱拳行礼,躬身一拜:“常遇春多谢王少侠救命之恩!”
常遇春?
宋青书脑海中灵光一闪。
怪不得他感觉到熟悉,原来是常遇春!
那么船上那个玲珑精致的小女孩,岂不是周止若?
而她的父亲,就是明教五散人之一“彭和尚彭莹玉”的弟子,率领五千余人起义,很快就被元兵镇压的“周王”周子旺?
常遇春不应该是两年后,才带着周止若逃走么,怎么提前了这么多?
难道是自己这只蝴蝶扇动翅膀,改变了一切?
“常兄受伤不轻,先疗伤吧。”
宋青书取出天香断续胶、白云熊胆丸,递给常遇春。
“多谢。”常遇春性格豪爽,也不推辞。
宋青书问道:“周王在何处?我们去救他,顺便杀了阿三!”
常遇春摇头:“主公不是元兵的对手,现在肯定已经遇害了。主公的遗愿是让我保护他的儿女,可现在,现在……”
一双儿女,他只护住了一个!
宋青书安慰道:“常兄,以后多杀鞑子,为先死之人报仇便是。”
两人乘船南下,没过多久就相互熟悉。
宋青书笑着说道:“没想到常兄居然是明教中人。明教一向和大元朝廷作对,想驱除鞑虏、复我中华,小弟早就想加入明教,只可惜没有门路。”
常遇春眼睛一亮:“贤弟愿意加入明教?太好了,贤弟想加入哪一门、哪一面旗下,或者哪一个分坛?”
明教号称百万之众,家大业大,组织严密,分为波斯总教和中土明教。
波斯总教不提。
中土明教以教主、左右光明使者、四大护教法王、五散人、五行旗为主要架构。
其中光明左使统御“天”、“地”、“风”、“雷”四门,“锐金”、“巨木”、“洪水”、“烈火”、“厚土”五旗听从教主指挥。
而明教分支天鹰教,另设“天微”、“紫微”、“天市”三堂,“神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五坛于各地。
除此之外,各地还有数量众多的分坛。
想要加入明教,当然要从天地风雷四门、五行旗或者各地分坛做起。
“常兄,你先让我想想。”
宋青书打开群聊:“@全体成员,家人们,我要加入明教了,你们说加入哪个部门比较好?”
他将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然后将黑玉断续膏存入群空间。
第72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灭元称帝!
王临:“堂堂武当派弟子,未来的武当派掌门,居然加入明教,你觉得合适吗?”
宋青书:“加入明教的是王临,和我宋青书有什么关系?”
王临:“……”
脸都不要了是吧?
宋青书:“这明教教主,张无忌当得,我宋青书当不得?武当派一个平平无奇的三代弟子,成了明教教主,这哪是背叛师门,分明是给武当派长脸!”
至于武当派掌门?
现在有张三丰,后面还有宋远桥、俞莲舟、张翠山,怎么算都轮不到他。
灭元称帝后,他肯定会提高武当派地位,尊奉张三丰为护国真人,不可能对不起自己的师门。
到那时候,明教必然会解散。
哪怕当了皇帝,他也还是武当派第三代弟子,还是张三丰的徒孙!
阿宝:“没必要通过常遇春的关系吧,直接去光明顶密道拿【乾坤大挪移】,不是说谁练成乾坤大挪移,谁就是明教教主吗?”
宋青书:“你记错了,明教教主的象征是【圣火令】。”
圣火令是中原明教的圣物,这个时间点,应该在波斯总坛。
大概10年后,才被波斯三使带到了中原大地。
王临:“明教现在四分五裂,杨逍和天地风雷四门是一派,天鹰教是一派,韦一笑和五散人是一派,五行旗又是一派,还有朱元章这种能力很强、野心很大之辈,别说练成乾坤大挪移,就算你拿到了圣火令,也没那么容易当上教主。”
慕容复:“主魂说得没错。想当上明教教主,要么得到各方势力的拥戴,要么就得有压服一切的实力。说到实力,就不得不说武林绝学,说到武林绝学,就不得不说乾坤大挪移……”
没别的,他就是馋乾坤大挪移!
宋青书:“扯远了吧?乾坤大挪移我会拿,现在也要加入明教啊,总不能等到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再当教主吧?”
先不说有了他这只穿越诸天的蝴蝶,六大门派还会不会围攻光明顶。
就算围攻,那也是十年以后的事,他可不想等那么久。
他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
一年成为明教高层,两年成为明教教主,五年灭元称帝,十年横扫其他国家,一统全球。
有明教作为根基,有主魂和那么多分身支持,并非不可能。
阿宝:“周止若她爹是彭和尚的弟子,你带着她去找彭和尚,他肯定会提携你。”
慕容复:“算了吧,明教高层乱成了一锅粥,只有五行旗还不错,你最好加入五行旗,来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
五行旗人多势众,团结一心,经常和元兵作战,战斗力很强。
而且还掌握了不少那个时代的高科技,完全可以培养专业人才,为以后建立完善的工业体系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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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之所以能有领先世界的火器,多半和五行旗脱不开关系!
宋青书点头:“有道理。”
常遇春眼看着宋青书呆愣了半天,连忙问道:“贤弟想好了没有?”
宋青书微微一笑:“我想加入五行旗。”
常遇春沉吟片刻,说道:“贤弟,此地离凤阳不远,洪水旗凤阳分坛的朱元章是我同乡,关系不错,我正要去找他,你和为兄一起去,加入凤阳分坛如何?”
朱元章比常遇春大两岁,现在才20岁左右,现在还不是坛主,连副坛主都不是。
这样安排,常遇春其实是有小心思的。
宋青书的实力,多半比整个洪水旗所有人都强,以后未必不能成为明教的大人物。
让他加入洪水旗凤阳分坛,和朱元章相处一段时间,以后也好提携自己的同乡。
宋青书微微一笑:“那就多谢常兄了。”
平心而论,朱元章很了不起。
自古以来,从南打到北的能有几个?
朱元章的军事才能,在历代帝王中,绝对排得上前十,甚至前五。
让他帮自己打天下,倒也不错。
至于朱元章会不会自己当皇帝?
他又不是张无忌!
宋青书问道:“常兄,你打算怎么安置止若妹子?”
“这……”
常遇春犹豫了。
带着周止若去凤阳分坛?
太危险了,这一路上少不了元兵追杀。
而且就算到了凤阳分坛,以后也会继续和大元朝廷对着干。
这是杀头的买卖,随时都会丧命的!
宋青书说道:“常兄,不如将她送到峨眉派,拜入灭绝师太门下如何?”
常遇春皱眉:“灭绝师太对我明教恨之入骨,能行吗?”
宋青书笑着说道:“相比明教,灭绝师太更恨大元朝廷。周王是抗元英雄,他的女儿,灭绝师太肯定会收!不过你不能去,我送她去!”
武当派和峨眉派关系不错。
他送周止若去峨眉派,灭绝师太肯定会收。
实在不行,大不了请太师父写一封书信。
武当张真人的面子,灭绝师太不可能不给。
常遇春抱拳:“好,那就有劳贤弟了!为兄先走一步,凤阳分坛再会!”
宋青书抱拳回礼:“常兄一路小心!”
他要先送周止若去峨眉派,想办法图谋倚天剑。
而接下来,他会先去一趟光明顶密道,修炼乾坤大挪移,再去凤阳分坛。
未来几年,他要做的事只有一件:
抗元!
神凋:“@王临,我的翅膀好了吗?我快闷出病来了!”
阿宝环游世界,林平之现在是华山掌门,宋青书灭了半个金刚门,慕容复更是妻妾成三人,以后还不知道多少人。
只有它一直待在山谷,太无聊了,连只母凋都见不到。
王临:“快了。”
漫威世界,惩罚者军事基地。
一楼的某个房间,现在已经被改造成实验室。
菲兹和西蒙斯正在紧张有序的工作。
试验台上,除了各种各样的设备之外,还有一对高科技翅膀。
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半月,两人终于完成了设计、论证、制造,现在进行最后一步:检测。
这段时间,他们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还挺自得其乐的。
对他们来说,只要能搞科学研究,在哪儿上班不重要。
王临有神话公司的财力支持,他们想要什么设备就有什么设备,想要什么材料就有什么材料。
往日的怨念不断消散,逐渐变成了王临的形状,就连称呼也发生了改变。
“老板,检测完成了,各方面都没问题,可以试飞了!”菲兹一脸兴奋。
神盾局虽然有振金和艾德曼合金,但数量不多。
他虽然研究过相关资料,但从来没上手过,早就心痒难耐。
毕竟,神盾局科技部有的是科学家、工程师,僧多粥少,好东西根本轮不到他。
王临不同。
他将到手的振金、次级艾德曼合金、084物品等,全部交给菲兹和西蒙斯,而且不加干涉,任由他们倒腾。
这么好的待遇,连神盾局科技部的部长都没有。
这让菲兹和西蒙斯,感觉到了家一样的温暖,越来越坚定一个信念:
老板比局长大方多了,跟着老板肯定比待在神盾局有前途。
他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
“这么快?”王临略感惊讶。
托尼·斯塔克制造Mark1号,耗时可远不止一个月。
当然,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阿富汗的恐怖组织基地,条件有限,托尼·斯塔克基本上相当于手撸高达,难度系数4.0。
菲兹、西蒙斯有价值上亿美金的高新设备,条件比托尼·斯塔克好多了。
王临微微一笑:“干得不错,有奖励,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吗?”
“新的研究课题!”
“研究经费,越多越好!”
“实验室太简陋了,我要更好的!”
“设备也需要更新,如果有粒子加速器和强子对撞机,就更好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让王临无比头疼。
粒子加速器?
强子对撞机?
动辄上百亿美金,全世界都没几台,你们想要,我还想要呢!
当然,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不是现在。
王临说道:“菲兹,你接下来的研究项目,是研发新的空中指挥平台,比神盾局空客更先进的那种,最好能实现视觉隐形。”
视觉隐形?
菲兹挠了挠头:“这个太难了……”
这是真正的黑科技,是地球上目前根本不存在的技术,难度极大。
连那些顶尖的科学家都没成功,老板居然让他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博士去做?
王临挑眉:“怎么,你没信心?”
“有,有信心!”
菲兹握紧拳头。
哪个科学家不喜欢挑战?
项目越难,他越兴奋,越有动力!
王临取出天香断续胶、白云熊胆丸、天王护心丹、黑玉断续膏各一瓶,递给西蒙斯:“你的任务是研究这些药物,分析、提炼有限成分,看看能不能改善配方,提高药效,实现工业化生产。”
这些武侠世界的灵丹妙药,哪怕拿到现代社会,依然很神奇。
如果能工业化生产,对全人类都有好处。
菲兹小心翼翼的说道:“老板,研究经费……”
“先给你们100亿美金,够不够?”
“够,太够了!”
两人大喜过望。
100亿美金,虽然买不起粒子加速器、强子对撞机,但买一些几千万、上亿美金的便宜设备,足够了。
虽然两人花钱如流水,但王临一点都不心疼。
任何新技术的突破,都是拿钱堆出来的。
对于高新技术的研发来说,100亿美金其实一点都不多,甚至可能都不够。
王临:“@神凋,你的翅膀做好了。”
【王临发送专属红包】
【神凋领取红包】
【神凋获得“喷气式动力滑翔翼”】
神凋:“我的春天终于来了!”
第73章 这不是神雕时代,而且射雕时代!
神凋世界,蛇谷。
看着眼前的装备,神凋兴奋极了,连忙翻开说明书,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这是一整套装备,由高科技翅膀、微型控制设备、激光感应设备构成。
“挺简单的嘛!”
神凋穿上激光感应设备,启动。
一个个部件立刻飞了起来,按照程序设定好的顺序,自动穿戴。
十几秒后,一对又轻又硬的高科技翅膀,出现在神凋两侧,看起来和真正的翅膀没什么区别。
这是一对彷生学翅膀,能像真正的大凋那样飞行。
所有鸟类能完成的动作,它都能完成,而且完成的更好。
它还是喷气式动力滑翔翼,每一根羽毛上都有无数细小到几乎不可见的气孔,通过复杂的电路和程序控制喷气角度和力度,提供最高时速500km/h的长时间自由飞行。
也能垂直升降和高空悬停。
百公里加速不超过1.5秒。
它还是集近战和远程于一体的高科技武器。
以次级艾德曼合金为主要材料的轻质骨骼结构,能承受上百吨的巨力压迫。
聚脂薄膜和高强度碳纤维、玻璃纤维聚合而成的表皮、羽毛,不光能抵挡自动步枪、机枪连射,而且还覆盖了一层振金薄膜。
不光提供了极强的防御能力,而且还能吸收任何形式的热量、能量和动能。
并将其转化成电能,储存在翅膀下方的高能电池中。
精密的内部控制电路,能让翅膀实现几十种完全不同的巡航配置。
每一根羽毛都能单独或者同时发射,并通过激光感应设备回收。
而群空间中,还有上千根羽毛,一旦损坏随时可以替换。
整套装备加起来,连30kg都不到,对于体型庞大的神凋来说,毫无负担。
这玩意儿的科技含量,绝对比《美国队长2》中猎鹰的那套,高得多!
王临:“东西不错吧?这套装备足足用了5kg振金和10kg次级艾德曼合金,光材料费就要好几亿美金。”
别看只是小小的一对翅膀,比F-22战斗机还要贵好几倍!
神凋:“不错不错,我试试!”
它扇动翅膀,飞上天空。
可折叠伸缩的高科技翅膀,翼展最大可达15米,堪比体型最大的阿根廷巨鹰。
而它的飞行速度,却远非阿根廷巨鹰能比。
虽然远不如动力十足的昆式战机,但却更灵活,更有操作性。
神凋扶摇直上几千米,飞到了云端之上,直到感觉到了刺骨的寒冷,这才俯冲之下,停在了独孤求败的剑冢前,俯身拜了三拜。
“独孤前辈,借剑一用!”
它抓起玄铁重剑,将其收入群空间,振翅高飞。
天高地阔,苍茫无尽。
神凋随便找了个方向,享受飞天的乐趣。
一群南飞的大雁排成了人字形,井然有序。
其中一只小雁抬头,看到了比它大十几倍的神凋,被它的体型和容貌惊呆了,忘记摆动翅膀,从天空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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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凋俯冲而下,一只爪子抓住即将坠地的小雁,另一只爪子轻轻抚摸它的小脑袋,然后放飞。
彷佛看到怪物的小雁,连忙扑棱翅膀飞回雁群。
整个雁群疯狂扇动翅膀,速度明显比之前快了最少一倍。
神凋脸上露出人性化的笑容,然后逆着大雁的方向,一路向北。
足足飞了一个时辰,它忽然听到了一声若有若无的惨叫,来自下方。
那是一个女子的声音,无助中透着绝望。
神凋目光一凝,变得锐利无比。
它俯冲而下,看到八个骑骆驼的白衣女子,将一名穿着朴素的妙龄少女团团围住。
骆驼之间明明有很大的空隙,那名妙龄少女却吓得浑身发抖,缩成一团,根本不敢逃走。
因为有蛇!
上千条大大小小的青蛇,隐没在草丛中。
短的不足半米,长的却超过两米。
蛇身不动,口中舌头却不住摇晃,月光下数千条分叉红舌波荡起伏,化成一片舌海,异常恐怖。
这阵仗,别说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家少女。
就算是岳不群、余沧海之流,恐怕也会被吓破胆,根本无法脱困。
“白衣女子,骆驼,蛇……难道是……”
神凋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名字,脸上浮现出浓浓的疑惑。
“小姑娘,你跑什么呢?你长得这么漂亮,不去伺候主人太可惜了!”
“你怕蛇?别怕别怕,这些小可爱我们从小养到大,以后你也会养的。”
“主人的姬妾,哪能怕蛇?”
那些白衣女子纷纷说道。
她们说得越多,那名妙龄少女越害怕,满脸恐惧,满眼绝望。
其中一名白衣女子皱眉:“主人和其他姐妹们,现在多半已经到了赵王府,我们得抓紧时间了,如果去的太迟,小心主人的责罚!”
其他白衣女子娇躯一颤。
主人的责罚,她们可不想试试。
惹怒了主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喂蛇!
“天快黑了,带上她去赵王府!”
为首的白衣女子伸手一捞,将妙龄少女横放在骆驼背上,修长的指甲划过妙龄少女的脸蛋。
“好一个漂亮的小丫头,把你献给主人,主人一定很开心。”
“走,去赵王府!”
她抬起头,却看到面前不远处的同伴,伸手指着她,彷佛吓傻了一样,浑身都在发抖。
“怎么了?”
“你,你的身后……”
“我身后怎么了?”
她正要转身,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遮住了她头顶的天空,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个庞大的阴影。
夕阳斜照,将影子拉长,看起来格外惊悚恐怖。
前所未有的恐惧涌入心中。
一瞬间,白衣女子彷佛失去了全部力量。
她艰难转头,看到一只比成年男性还要高得多的大凋,不知何时来到了她的身后。
那一双锐利的眼睛,宛如铁箭般将她钉在原地。
卡察!
神凋抬起左爪,捏断了她的脖子。
“凋,神凋!”
“快,快跑啊!”
“不,不能跑,骆驼再快也跑不过凋,快催动蛇阵杀了它!”
“我们有上千条蛇,不怕它!”
其他白衣女子纷纷尖叫。
古怪的声音,从她们嘴里响起。
那上千条青蛇,居然克服了来自血脉深处的恐惧,朝着神凋游了过来。
神凋张开双翅,挥舞。
锋利的翅膀边缘,将所有靠近的青蛇斩成两截。
神凋伸出右爪,将妙龄少女抓起,揽入怀中。
双翅合拢,和透体而出的先天真气一起,将少女保护的严严实实。
“嘎!”
一声高亢的凋唳,穿透着撕人魂魄的力量,宛如石破天惊。
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金刚禅狮子吼!
堪比中原五绝的雄厚功力,在这一刻尽显无疑。
上千条青蛇全都僵住了,高昂的头颅全部摔在地上,变成了尸体。
七名白衣女子和八匹骆驼也不例外。
神凋张开翅膀,伸出爪子摸了摸妙龄少女的脑袋,然后将她送出蛇群,安稳放在地上。
它再次飞上天空,朝着北方而去。
那是金朝首都,中都大兴府的方向。
这个时代只有一个赵王,那就是金朝的赵王完颜洪烈。
这个时代也只有一个人的姬妾身穿白衣,骑着骆驼驱使蛇群,到处抓姿色绝佳的女子,那就是西域白驼山庄的少主,欧阳克。
这不是杨过的神凋时代,而是郭靖的射凋时代。
此时的赵王府中,有它想杀的人,有它想要的《九阴真经》下卷,还有一条它想吃的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