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節被強*奸的初戀情人


    江一明乘飛機飛往廣州,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找到孫蘭香位於天河區體育東路的小區,當江一明敲開孫蘭香的家門時,孫蘭香的父母看見兩個警察找上門來,顯得很驚訝,還以為警察找錯門了,陪江一明一起來的民警小黃說:“孫大爺,我們沒找錯,這位是你們的原住地長江來的江警官,他有一些情況要向你們了解,希望你們能好好配合江警官的工作。說閱讀盡在”


    孫大爺和孫大媽一聽說江一明是從長江來的,神情瞬時變得警惕與不安起來,好像嫌疑犯遇到警察一樣,孫大爺黑著臉,口氣非常硬地說:“你們走吧,這裏沒有你們想要的東西!”邊說邊把江一明推出門外,江一明沒想到孫大爺對他們的來訪會表現如此不滿。


    他說:“孫大爺,您聽我說幾句好嗎?我是孫蘭香的校友,我們曾經是初戀情人,雖然我們已經分開14年了,但我對她的思念和尋找從來沒有停止過,我現在還十分想念她,很想知道她生活得怎麽樣?過得好不好?我這次千裏迢迢趕來,隻想見她一麵,如果她已經嫁人了,並且生活得很好的話,我見她一麵之後,絕對不會再來打攪她……”江一明說得非常動情,眼裏溢滿淚花。(.)


    孫大爺被江一明感動了,默默把他們讓進屋裏,孫大爺坐在沙發上,沉默了許久,才重重地歎一口氣,開始訴說孫蘭香到廣州後的經曆……


    “我有一個哥哥早年從長江跑到廣州做台灣手表的生意,發了一些小財,後來開始辦電器廠,日子過得很滋潤,哥哥知道香兒的不幸遭遇後,勸我和女兒離開傷心之地,一起來廣州發展,並且可以在資金上支持我們,經過香兒的同意,我們舉家遷入廣州,我們以為時間能治愈香兒的創傷,美好的日子又會重新回來,但是香兒來到廣州之後,並不能忘記過去那痛苦的經曆,經常做噩夢,老是夢見自己被好幾個魔鬼剝光衣服,捆住四肢……


    “她從噩夢驚醒之後,無比害怕,但又不敢對著我和老伴哭,隻能獨自躲在被窩裏偷偷飲泣,日積月累久而久之,香兒的精神一步步走向崩潰……香兒常常跑到小區的廣場上罵人,偶爾還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把衣服一件件地脫去……有時連飯也不懂得吃,一天到晚在外麵遊蕩……看見香兒這樣,我們有如萬箭穿心……在我哥哥的支持下,我們把香兒送進廣州精神病院,但是香兒在醫院裏並不安分,常常在醫生毫無防備之下,把他們咬得滿手是血……


    “在一個下著傾盆大雨夜裏,香兒偷偷從醫院裏逃跑了,我和老伴萬分焦急,四處尋找,我們不吃不睡地找了好幾天,卻石沉大海杳無音信,後來我們報警了,警方和醫院也參與尋找,但是7年過去了,再也沒有香兒的任何消息,這7年來,我們時時刻刻都在想念香兒,天天盼望香兒回來,有一天,我和老伴在夜裏同時夢見香兒突然出現在家門口,我們醒後,一起跑去開門,可是門外空無一人,隻有寒冷的風拍打著門簾……


    “後來,隻要門外有一點風吹草動,我們就會下意識地張望,向門口張望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習慣,也是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我原個無神論者,現在我們都相信宿命了,殘酷的現實真的能摧毀人的意誌啊……”


    孫大爺今年還不到60歲,但已經白發蒼蒼滿臉滄桑,好像70多歲的老頭子了,可見他們這些年來的痛苦和煎熬有多深!


    告別了孫大爺,江一明心情非常沉重,想起蘭心慧質如花似玉的孫蘭香,被張財寶他們給摧殘了,並且傷及兩個老人,他甚至無法相信她會遭遇如此巨大的苦難……當然,這隻是他自我欺騙而已。


    為了證實孫大爺的話,江一明想走訪廣州精神病院,盡管他知道這樣懷疑一個痛苦的老人有些不恭,但職業習慣和道德還是讓他做出了這種決定。當時主治孫蘭香的劉醫生已經退休在家,他很熱情接待了江一明,並把孫蘭香的病情詳細地說給他聽,他證明孫大爺所說的一切完全屬實,醫院當時還賠償給了孫大爺5萬元。


    江一明又在街道派出所進行調查,並看了孫蘭香失蹤時孫大爺來報警時的筆錄,一切都像孫大爺說的一樣,江一明這才放心了。


    但是,他覺得孫蘭香還在世上,甚至有一天,會在某個街頭巷尾突然與她重逢,各自都會愣一下,然後淚眼相望,互訴別後衷腸和相思……當然,或許這是他的想象和願望而已。


    回到長江後,江一明再一次調出張財寶、朱三和阿昌的案卷,因為孫蘭香的痛苦經曆讓他感同身受,內心掀起狂風暴雨驚濤駭浪,無法平靜,因此上次看得太粗疏太匆忙,根本沒有仔細去想,當他再次回到江北分局檔案室時,他盡力使自己的心平靜下來,讓腦子進入深度思考。


    他連續看了兩遍案卷,發現了一個上次沒有發現的問題:來為孫蘭香作證的5個人都是20到50歲不等的婦女,竟然沒有一個男人!難道說那15個男人沒有一個敢出來為孫蘭香作證嗎?他們為什麽那麽懦弱?他們就沒有一點的同情心和正義感嗎?還是他們受到良心的譴責羞於出庭?或者怕輿論的指責和單位的批評?江一明再次感到憤怒和痛心!


    江一明找來管理檔案室的管理員吳芳,問她當年負責調查這起案的刑警是誰?她說是他們的包隊長,江一明認識包隊長,因為和他一起開過兩次會,但是包隊長已經調到江南分局當局長,江一明想打電話給包局長,但想想又把手機放回兜裏,他覺得還是親自出馬效果會好些,這樣既對他表示尊重,又能把事情問得更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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