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辰手一抖,礦泉水便灌歪了,一股清澈的小水流,順著他的唇角流向大汗淋漓的白皙脖頸。
“你說什麽?”林逸辰伸手一擦嘴角的水漬,轉頭神色複雜地看著淩雲。
淩雲聳聳肩:“我說,我不喜歡胡麗晶了,我也喜歡上羅莉了。不過,幸好你已經不喜歡她,否則我們倆就會變成情敵了。”
林逸辰的桃花眼中泛起一浪浪不明的漣漪:“誰說我不喜歡羅莉?”
淩雲擰開礦泉水的瓶蓋,一口氣喝了小半瓶水,這才疑惑地問道:“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你不是和王娟交往了嗎?”
林逸辰的笑容有些僵硬,他微垂下眼,長長的眼睫毛遮住了眸子裏一閃而逝的疼痛:“以我現在的條件,我隻能跟小娟交往,莉莉是肯定看不上我的。因為梟翔和安然的家庭背景都太強大了,而我家裏不僅沒錢沒權,還欠了一屁/股的債。你想想,我讀大學需要錢,我弟弟和我妹妹讀書也需要錢,我哪裏還有錢去討莉莉的歡心?”
淩雲愕然:“那你到底喜不喜歡王娟?要是不喜歡她,就不要跟她交往,不要耽誤她的學習了。她現在還小,才讀高一呢!”
“這不是我喜不喜歡小娟的問題,”林逸辰歎了口氣,“問題是小娟很喜歡我,對我很好。我考上大學後,沒錢交學費,我爸媽迫不得已就打算賣房子。結果小娟知道這件事後,就背著我,把她的三萬元私房錢塞給我媽,還說不需要我們還。我媽特別感動,從那以後就經常在我耳邊嘮叨,說小娟是個好女孩,對我真心,家裏的經濟條件又好,讓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一定要跟她交往。”
“你媽居然鼓勵你和未成年少女交往?”淩雲表示接受不能。
“嗯,我爸媽都非常喜歡小娟,他們總是想方設法地想撮合我和她。”
“那你媽收下王娟的那三萬元錢沒有?”淩雲的好奇心刷刷地高漲。
“收了,不僅收了,我媽還把那些錢還給債主了,所以幾個月前小娟請我當她男朋友時,我才沒辦法拒絕,唉!但是直到現在,我們家還是欠了兩萬元的債。”
淩雲嘴角抽搐:“你們家怎麽搞的?怎麽欠了那麽多債?”
“沒辦法,我爸媽一共生了4個小孩。我媽沒有工作,我爸一個月隻能賺600塊錢,我們家不窮的話,那才叫奇怪了。”
淩雲哭笑不得:“你爸媽還真是‘超生遊擊隊’哪,既然沒錢,那幹嘛生那麽多小孩?”
林逸辰苦笑了一下:“他們喜歡小孩,隻顧著生,完全沒想到生下來的後果,寧願自己和孩子一起吃苦,也要再生。”
淩雲黑線又黑線,抬頭望蒼天:“還好,你爸媽沒把你扔掉。雖說你的日子苦點,但總歸比我好多了,我一出生就被我親生爸媽拋棄了。”
“切!你算了吧,”林逸辰眉心緊擰,“我問你,你是寧願在莉莉家當養子呢,還是願意換到我現在的位置上?假如我爸媽就是你爸媽,你從沒有被親生爸媽拋棄,但是將來你工作後,就要和我一樣,上要養癡呆的姐姐,下要養年幼的弟弟妹妹,中間還要養爸媽……你願意和我交換人生嗎?”
汗!淩雲聽得一個頭變成兩個大,趕緊搖頭如撥浪鼓:“我才不願意跟你交換人生,莉莉的爸媽待我就像親生兒子一樣!逸辰,你太可憐了,假如我是你,搞不好已經鬱悶得自殺了。”
頓了頓,淩雲又忍不住質疑:“既然你家那麽窮,為什麽你媽媽不去上班?”
林逸辰連連歎氣:“我媽身體不好,更何況她都五十多歲了,所以我爸不讓她去上班。”
“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啊,”淩雲感慨道,“難怪你平時那麽節約,經常去做兼職,原來是因為你爸爸的工資根本就養不活你們全家人。”
“是啊,我爸養不活我們,”林逸辰的表情中帶著一絲絕望,“所以我媽勸我跟小娟在一起,因為小娟會給我們家經濟上的支持,今後小娟的爸爸還可以給我安排個好工作。”
看到好友林逸辰如此傷心,淩雲的心裏也不好受,他想了想,終是無奈地道:“你家不是還欠債兩萬嗎?這樣吧,我借給你一萬,等我缺錢的時候你再還我。但是你千萬不能讓其他人知道,特別是不能讓莉莉知道。”
林逸辰楞了一下,震驚地問:“你哪兒來的錢?”
淩雲微皺眉,坐到看台的座位上:“我爸媽開了很多‘衣之戀’的分店,上大學後我經常去幫忙打理其中兩家。每個月月底我爸都會給我提成,因此最近這半年來,我存了一點錢。”
“原來是這樣。”林逸辰恍然大悟,因為他知道淩雲口中的“我爸媽”其實是指羅莉的爸媽,而淩雲由於是羅家的養子,所以就跟著羅莉叫羅天佑和趙芸叫“爸媽”。
“對,”淩雲拿起礦泉水瓶,喝了一口水,“所以我這次借給你錢,你不要告訴莉莉,不然……你知道,現在我自己都在靠莉莉的爸媽養著,假如他們知道我把錢借給別人,肯定會覺得我不知好歹,說不定還會把我趕出家門。”
“淩雲,謝了!”林逸辰激動地拍上淩雲的肩膀,“你放心,我知道你的難處,我絕不會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
頓了頓,林逸辰又滿懷希望地看著淩雲:“你打理的那兩家‘衣之戀’分店需不需要兼職人員?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想去你的店裏做兼職,可以嗎?”
淩雲搖搖頭:“抱歉,雖然偶爾會需要兼職,但是莉莉定了一個規矩:不招熟人。也就是說,為了便於管理,親朋好友之類的熟人,統統不能到羅莉家所開的‘衣之戀’分店去工作;至於我,由於我是莉莉家的養子,所以他們才把分店的事務交給我打理。”
不招熟人?林逸辰一頭霧水,但後來想了想,倒也明白了。
像親朋好友之類的熟人員工,的確不好管理,不僅工資要多給,而且還不能多分配工作。你對他們好,看在雙方平日的情誼上,他們會認為是應該的;假如他們犯了錯誤,而你擺出老板的架子指責他們,那麽他們背後肯定會不高興。這樣一來,反而落得吃力不討好,傷了彼此之間的和氣,還不如一開始就申明不招熟人做員工。
想通這一點後,林逸辰更佩服羅莉了,於是便對淩雲的話表示理解,還不住地向他道謝。
“沒事,”淩雲笑起來,從座位上起身,“走,去我家洗澡,洗完澡我就去取錢給你。”
淩雲沒有食言,一小時後,他果然從銀行裏取了一萬塊錢,借給了林逸辰。
出了銀行後,淩雲打算送林逸辰去公共汽車站坐車,因為今天是周六,林逸辰要回家過夜。
這時,淩雲挎包裏的“大磚頭”手機突然響了。
現在是1995年,大部分人都選擇使用尋呼機,而一部大哥大手機需要2—3萬元,隻有有錢的大老板們才用得起,拿在手裏就像貴族身份的標誌一樣,牛b哄哄。
至於淩雲,他之所以買個尋呼機,也是為了便於打理“衣之戀”分店的事務,便於跟合作商隨時聯係。
話又說回來了,淩雲接起手機一聽,原來是胡麗晶打的電話,她問他現在在哪裏,她想來找他。
淩雲告訴了胡麗晶自己的確切方位,聲稱會在車站等她,然後收起手機,繼續和林逸辰往前走去。
然而,走了沒幾步,淩雲就想起林逸辰剛才的那些話,同情之心不禁油然而生:“逸辰,那你以後怎麽辦?既然你還喜歡莉莉,但又不得不跟王娟交往,你總要確定一條路吧?你不可能一輩子都‘人在曹營心在漢’,這樣對王娟也不公平。”
林逸辰歎了一口長氣:“走一步算一步了,其實我還是喜歡小娟,隻是相對而言,我更喜歡莉莉。”
“好哇,你小子太花心了!”淩雲哈哈大笑,一把摟過林逸辰的肩頭,“我看你還是好好珍惜王娟吧,願意倒貼的女孩子,現在簡直就是鳳毛麟角;至於莉莉,你就不要跟我搶了,我可不想跟你成為情敵。”
林逸辰的臉烏雲密布,過了一會兒,他才低聲道:“我也不想跟你成為情敵,可是……”
說到這裏,林逸辰怎麽也說不下去了。他的確很喜歡羅莉,可是同時他也知道,她不可能看上他,更不可能像王娟一樣死心塌地地愛他。
幾天前,債主們催債催得實在厲害,所以林逸辰就和他老媽一起,打算去當鋪當掉老媽的一個金戒指和一條金項鏈,希望能夠換一些錢,解決燃眉之急。
當他們走到當鋪門口時,恰好碰到羅莉在當鋪旁邊的建設銀行取錢。
他心裏一喜,想到羅莉平時對自己的態度也還不錯,所以就硬著頭皮去找她借一千塊錢。當時,他還天真地想著:羅莉已經是億萬富翁了,想必一千塊錢對她來說就像是九牛一毛,她應該會看在他們倆是同班同學的份上,答應借給他的,說不定還會多借他一點錢。最重要的是,假如她願意借他錢,老媽就不用把結婚的金戒指和金項鏈當掉了。
“你說什麽?”林逸辰伸手一擦嘴角的水漬,轉頭神色複雜地看著淩雲。
淩雲聳聳肩:“我說,我不喜歡胡麗晶了,我也喜歡上羅莉了。不過,幸好你已經不喜歡她,否則我們倆就會變成情敵了。”
林逸辰的桃花眼中泛起一浪浪不明的漣漪:“誰說我不喜歡羅莉?”
淩雲擰開礦泉水的瓶蓋,一口氣喝了小半瓶水,這才疑惑地問道:“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你不是和王娟交往了嗎?”
林逸辰的笑容有些僵硬,他微垂下眼,長長的眼睫毛遮住了眸子裏一閃而逝的疼痛:“以我現在的條件,我隻能跟小娟交往,莉莉是肯定看不上我的。因為梟翔和安然的家庭背景都太強大了,而我家裏不僅沒錢沒權,還欠了一屁/股的債。你想想,我讀大學需要錢,我弟弟和我妹妹讀書也需要錢,我哪裏還有錢去討莉莉的歡心?”
淩雲愕然:“那你到底喜不喜歡王娟?要是不喜歡她,就不要跟她交往,不要耽誤她的學習了。她現在還小,才讀高一呢!”
“這不是我喜不喜歡小娟的問題,”林逸辰歎了口氣,“問題是小娟很喜歡我,對我很好。我考上大學後,沒錢交學費,我爸媽迫不得已就打算賣房子。結果小娟知道這件事後,就背著我,把她的三萬元私房錢塞給我媽,還說不需要我們還。我媽特別感動,從那以後就經常在我耳邊嘮叨,說小娟是個好女孩,對我真心,家裏的經濟條件又好,讓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一定要跟她交往。”
“你媽居然鼓勵你和未成年少女交往?”淩雲表示接受不能。
“嗯,我爸媽都非常喜歡小娟,他們總是想方設法地想撮合我和她。”
“那你媽收下王娟的那三萬元錢沒有?”淩雲的好奇心刷刷地高漲。
“收了,不僅收了,我媽還把那些錢還給債主了,所以幾個月前小娟請我當她男朋友時,我才沒辦法拒絕,唉!但是直到現在,我們家還是欠了兩萬元的債。”
淩雲嘴角抽搐:“你們家怎麽搞的?怎麽欠了那麽多債?”
“沒辦法,我爸媽一共生了4個小孩。我媽沒有工作,我爸一個月隻能賺600塊錢,我們家不窮的話,那才叫奇怪了。”
淩雲哭笑不得:“你爸媽還真是‘超生遊擊隊’哪,既然沒錢,那幹嘛生那麽多小孩?”
林逸辰苦笑了一下:“他們喜歡小孩,隻顧著生,完全沒想到生下來的後果,寧願自己和孩子一起吃苦,也要再生。”
淩雲黑線又黑線,抬頭望蒼天:“還好,你爸媽沒把你扔掉。雖說你的日子苦點,但總歸比我好多了,我一出生就被我親生爸媽拋棄了。”
“切!你算了吧,”林逸辰眉心緊擰,“我問你,你是寧願在莉莉家當養子呢,還是願意換到我現在的位置上?假如我爸媽就是你爸媽,你從沒有被親生爸媽拋棄,但是將來你工作後,就要和我一樣,上要養癡呆的姐姐,下要養年幼的弟弟妹妹,中間還要養爸媽……你願意和我交換人生嗎?”
汗!淩雲聽得一個頭變成兩個大,趕緊搖頭如撥浪鼓:“我才不願意跟你交換人生,莉莉的爸媽待我就像親生兒子一樣!逸辰,你太可憐了,假如我是你,搞不好已經鬱悶得自殺了。”
頓了頓,淩雲又忍不住質疑:“既然你家那麽窮,為什麽你媽媽不去上班?”
林逸辰連連歎氣:“我媽身體不好,更何況她都五十多歲了,所以我爸不讓她去上班。”
“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啊,”淩雲感慨道,“難怪你平時那麽節約,經常去做兼職,原來是因為你爸爸的工資根本就養不活你們全家人。”
“是啊,我爸養不活我們,”林逸辰的表情中帶著一絲絕望,“所以我媽勸我跟小娟在一起,因為小娟會給我們家經濟上的支持,今後小娟的爸爸還可以給我安排個好工作。”
看到好友林逸辰如此傷心,淩雲的心裏也不好受,他想了想,終是無奈地道:“你家不是還欠債兩萬嗎?這樣吧,我借給你一萬,等我缺錢的時候你再還我。但是你千萬不能讓其他人知道,特別是不能讓莉莉知道。”
林逸辰楞了一下,震驚地問:“你哪兒來的錢?”
淩雲微皺眉,坐到看台的座位上:“我爸媽開了很多‘衣之戀’的分店,上大學後我經常去幫忙打理其中兩家。每個月月底我爸都會給我提成,因此最近這半年來,我存了一點錢。”
“原來是這樣。”林逸辰恍然大悟,因為他知道淩雲口中的“我爸媽”其實是指羅莉的爸媽,而淩雲由於是羅家的養子,所以就跟著羅莉叫羅天佑和趙芸叫“爸媽”。
“對,”淩雲拿起礦泉水瓶,喝了一口水,“所以我這次借給你錢,你不要告訴莉莉,不然……你知道,現在我自己都在靠莉莉的爸媽養著,假如他們知道我把錢借給別人,肯定會覺得我不知好歹,說不定還會把我趕出家門。”
“淩雲,謝了!”林逸辰激動地拍上淩雲的肩膀,“你放心,我知道你的難處,我絕不會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
頓了頓,林逸辰又滿懷希望地看著淩雲:“你打理的那兩家‘衣之戀’分店需不需要兼職人員?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想去你的店裏做兼職,可以嗎?”
淩雲搖搖頭:“抱歉,雖然偶爾會需要兼職,但是莉莉定了一個規矩:不招熟人。也就是說,為了便於管理,親朋好友之類的熟人,統統不能到羅莉家所開的‘衣之戀’分店去工作;至於我,由於我是莉莉家的養子,所以他們才把分店的事務交給我打理。”
不招熟人?林逸辰一頭霧水,但後來想了想,倒也明白了。
像親朋好友之類的熟人員工,的確不好管理,不僅工資要多給,而且還不能多分配工作。你對他們好,看在雙方平日的情誼上,他們會認為是應該的;假如他們犯了錯誤,而你擺出老板的架子指責他們,那麽他們背後肯定會不高興。這樣一來,反而落得吃力不討好,傷了彼此之間的和氣,還不如一開始就申明不招熟人做員工。
想通這一點後,林逸辰更佩服羅莉了,於是便對淩雲的話表示理解,還不住地向他道謝。
“沒事,”淩雲笑起來,從座位上起身,“走,去我家洗澡,洗完澡我就去取錢給你。”
淩雲沒有食言,一小時後,他果然從銀行裏取了一萬塊錢,借給了林逸辰。
出了銀行後,淩雲打算送林逸辰去公共汽車站坐車,因為今天是周六,林逸辰要回家過夜。
這時,淩雲挎包裏的“大磚頭”手機突然響了。
現在是1995年,大部分人都選擇使用尋呼機,而一部大哥大手機需要2—3萬元,隻有有錢的大老板們才用得起,拿在手裏就像貴族身份的標誌一樣,牛b哄哄。
至於淩雲,他之所以買個尋呼機,也是為了便於打理“衣之戀”分店的事務,便於跟合作商隨時聯係。
話又說回來了,淩雲接起手機一聽,原來是胡麗晶打的電話,她問他現在在哪裏,她想來找他。
淩雲告訴了胡麗晶自己的確切方位,聲稱會在車站等她,然後收起手機,繼續和林逸辰往前走去。
然而,走了沒幾步,淩雲就想起林逸辰剛才的那些話,同情之心不禁油然而生:“逸辰,那你以後怎麽辦?既然你還喜歡莉莉,但又不得不跟王娟交往,你總要確定一條路吧?你不可能一輩子都‘人在曹營心在漢’,這樣對王娟也不公平。”
林逸辰歎了一口長氣:“走一步算一步了,其實我還是喜歡小娟,隻是相對而言,我更喜歡莉莉。”
“好哇,你小子太花心了!”淩雲哈哈大笑,一把摟過林逸辰的肩頭,“我看你還是好好珍惜王娟吧,願意倒貼的女孩子,現在簡直就是鳳毛麟角;至於莉莉,你就不要跟我搶了,我可不想跟你成為情敵。”
林逸辰的臉烏雲密布,過了一會兒,他才低聲道:“我也不想跟你成為情敵,可是……”
說到這裏,林逸辰怎麽也說不下去了。他的確很喜歡羅莉,可是同時他也知道,她不可能看上他,更不可能像王娟一樣死心塌地地愛他。
幾天前,債主們催債催得實在厲害,所以林逸辰就和他老媽一起,打算去當鋪當掉老媽的一個金戒指和一條金項鏈,希望能夠換一些錢,解決燃眉之急。
當他們走到當鋪門口時,恰好碰到羅莉在當鋪旁邊的建設銀行取錢。
他心裏一喜,想到羅莉平時對自己的態度也還不錯,所以就硬著頭皮去找她借一千塊錢。當時,他還天真地想著:羅莉已經是億萬富翁了,想必一千塊錢對她來說就像是九牛一毛,她應該會看在他們倆是同班同學的份上,答應借給他的,說不定還會多借他一點錢。最重要的是,假如她願意借他錢,老媽就不用把結婚的金戒指和金項鏈當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