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李氏借著幫李興合收拾屋子的由頭壓根就沒回家。


    兩個人在這邊一起種花,一起做飯,小日子過得別提多滋潤。


    沈梨初看著李氏滿麵紅光,打心眼裏為她高興。


    這個被家暴了大半輩子的女人,從來沒有像今天笑得這麽燦爛。


    沈梨初走到她旁邊,親昵地坐下:“大舅這真寬敞,不如你在這住一段時間,你那屋的炕我想給你重新盤一下。”


    “盤啥?那炕不挺好的嘛,你別浪費錢,我都一把年紀了,能住就行,不挑那個。”李氏連忙拒絕。


    “那我把你那被褥都拆了洗洗曬曬,趁著這幾天太陽大。”沈梨初又說。


    這回李氏聽明白了,笑盈盈地看著自己這個兒媳婦,她是打心眼裏喜歡。


    自己倆閨女嫁的也不算太遠,一年到頭來不上一回。


    沈梨初比親閨女可孝順多了。


    她應該找個時間跟她和雲知說一下房子過戶的事情了。


    省得那幾個白養狼兒子老惦記她的房子。


    李興合把包裹打開,裏麵是塑封袋裝好的衣服。


    他拆開袋子從裏麵拿出一條碎花小裙子:“梨初,你來看看這些合不合心意。”


    一件件疊在一起,整整一摞。


    沈梨初有些詫異:“這麽多衣服?”


    李興合把裙子塞到她手上:“這個是給你的,比量比量看看合適不。”


    沈梨初接過裙子在自己身上比了一下:“合適,這裙子真好看。”


    看著李興合一邊拆包,一邊檢查衣服,又挑出幾件塞到沈梨初手裏:“這幾條裙子是給家裏那些女娃娃的。”


    沈梨初數了數一共四條,看來兩個白眼狼兒媳婦也有份。


    “這幾套男裝給雲知和家裏的男娃娃。”李興合又遞了幾件過去。


    李氏看著她手裏塞得滿滿當當,起身回屋拿了個布兜子回來。


    “謝謝大舅。”沈梨初把衣服裝到布兜裏連忙跟李興合道謝,“這是你托滬市的朋友幫忙買的嗎?”


    李興合笑笑:“這些都是我廠裏的衣服,我讓員工寄過來的,你們先穿穿看,要是喜歡,我再讓他們寄。”


    沈梨初瞳孔微縮,臉上滿是驚訝。


    她沒想到李興合竟然是在滬市開服裝廠的?


    這不是天上掉錢嗎?


    她要準備麻袋了。


    “這些款式都很新穎,比百貨大樓的還好看,要是能開個服裝店,這不賺麻了?”沈梨初饒有興致地看向李興合,“大舅,這些衣服的價格怎麽樣?”


    她唯一擔心的就是價格太高,這邊的人消費不起。


    “你要想開服裝店,就大膽的開,大舅支持你!”


    “價格的問題你不用考慮,咱可是出廠價,中間省下好幾道批發商呢!”


    李興合說著,把衣服一件件地拆開,展示給沈梨初看。


    “我這衣服在滬市賣得特別好,款式好看,質量又好,最重要的是價格便宜。”


    “當初我背井離鄉去了滬市一家服裝廠打工,一幹就是二幾年。”


    “後來我攢了一些錢,就自己出來單幹。”


    “又花了幾年時間,把我的服裝廠經營得有模有樣。”


    “現在錢賺夠了,就把廠子交給我徒弟打理。”


    “我就想守著秀雲過完後半輩子。”


    李興合說著,握住李氏的手。


    李氏驚慌失措地掙脫。


    李興合卻依舊緊緊握住,沒有半點要鬆手的意思。


    “大舅今天跟你說幾句掏心窩子的話。”


    “你也知道,秀雲是我爸媽撿回來的。”


    “我跟她是沒有血緣關係的。”


    “原本父母也是打算讓我們兩個結婚。”


    “可誰成想,那年我爸在地裏幹活,一不小心滾到了山腳下...”


    李興合的聲音有些哽咽,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接著往下講。


    “我爸沒了,我媽一個人很難把弟弟妹妹們養大,吃飯就成了問題。”


    “我記得,那天秀雲和媽一起出的門,回來時,媽一個人扛著三十斤糧食。”


    “不管我怎麽問,她都不說秀雲的下落。”


    “等我找到秀雲時,她已經結婚了。”


    “我心裏又怨又恨,收拾行李,連夜去了滬市。”


    “這一走,就是四十多年...”


    “大舅沒有娶妻生子?”沈梨初問出心裏的疑惑。


    李興合看向李氏,眼裏含著幸福的淚花:“現在娶妻也不算晚。”


    一旁的李氏低著頭輕輕啜泣,瘦弱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李興合輕輕拍了拍她的手以示安慰。


    “看來我要抓緊時間給媽準備嫁妝了。”沈梨初笑著打趣。


    李氏破涕為笑,嘴角漾起一抹幸福弧度。


    從李興合家裏出來,沈梨初一直在盤算著給李氏操持婚禮的事。


    她和陸大壯離婚的時間並不長,這麽快就結婚難免會被村裏那些裹小腦的人說閑話。


    她不在意,不代表李氏也不在意。


    沈梨初一到家就把自己的想法跟陸雲知說了一下。


    兩個人一起扒著黃曆選了個黃道吉日,時間定在下個月二十三號。


    與此同時。


    陸大壯終於死皮賴臉地搬著自己的行李擠了陸順知家。


    鞋都沒脫,直接往沙發上一趟:“可累死我了,順知啊,趕緊給爸倒杯水。”


    “自己倒。”陸順知臉色比那鍋底還黑。


    陸行知這個狗東西,騎著自行車抄近路,先一步到他們家門口。


    把陸大壯和行李一扔,人就跑了。


    陸大壯就像塊狗皮膏藥一樣,貼在他家門上根本拽不下來。


    張秀娟氣得坐在門口的台階上掐自己的人中。


    這日子她是一天也過不下去了。


    都怪她昨晚一時衝動,回了娘家。


    她以為那袋金首飾藏在鞋裏不會被人發現。


    誰成想著陸大壯竟然都給翻出來了。


    “報警!報警!報警!”


    “必須報警!”


    張秀娟歇斯底裏地喊著:“陸順知我告訴你,我這袋金首飾要是找不回來,你就把房子賣了賠給我!”


    “還有我的金手鐲!”


    “那可都是我的嫁妝!”


    “我不管是你拿的還是你爸拿的,都是你們陸家欠我的!”


    “報警,你現在去報警!我他媽的也不管了!反正不是我偷的。”陸順知說完看向陸大壯,“你就等著蹲大牢吧你!”


    陸大壯“蹭”的一下從沙發上起來。


    理直氣壯地叉著腰:“報警!不用你們報!我現在就去報警!”


    “警察來了能還我一個清白!”


    “順便讓他們好好教訓教訓你們這兩個不孝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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