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鄭和他也怕死,但是,他也有擔當,所以老龜也欣賞他。


    到了傍晚,我偷偷摸摸地去了森林了,在這總是能聽見狼嚎,我逆著風,隱藏著著自己的氣息。


    如果是狼群的話,倒是省了些力氣了,但是如果規模較大,是要費些力氣的。


    狼性凶狠,如果規模較大,而你主動招惹了狼群,而狼是一種非常記仇的生物,放走幾個,便會一直纏著你,直到把你殺死。


    我加快心髒跳動,左眼變成蘊紫色,倒是很方便,哪怕是夜晚,也是看的很清楚。


    我聽到一聲槍響和狼群的哀嚎,我心頭一動,順著聲音便追了過去,聲音很明顯,應該距離不是很遠,我還能看到火光。


    我躲在亂石之中,靜靜地觀察著現場,兩個人背靠背,一個人手中拿著步槍,另一個人,拿著火把,試圖恐嚇這群野狼。


    我不動聲色,緩緩靠近,這不能著急,要有耐心,狼群數量很多,大約有四十多個,地麵上有幾具中槍的狼屍。


    但是麵目全非,很簡單,狼並沒有人的價值觀,特別是狼群,就算死了,哪怕是自己的同伴,也不會浪費,該吃就吃,就是這股子凶狠勁,在野外,就是獅群也不會主動招惹狼群。


    如果連這種覺悟都沒有,狼本來就沒有獅子老虎這種大型猛獸身體素質好,那狼早就滅絕了。


    不過,情勢很不容樂觀,這兩個人,身上穿著拾荒者的服飾,應該是之前遇到了進化者族群,導致隨隊機器人死亡,而不斷流浪,但是很倒黴,遇到了狼群。


    不可否認,雖然熱武器對生物的殺傷力很可觀,一槍隻要命中軀幹,那麽狼就站不起來,但是有什麽用呢?


    龐大的數量就在這,可不會因為幾隻無關緊要的狼死了,狼王就會害怕,而撤退。


    狼群前麵,十幾隻公狼躍躍欲試,在夜晚中,那一雙雙狼牙閃爍著綠光,看的很是駭人。


    我忍不住笑了:“倒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真是運氣爆表,我眼光放在狼群前的幾頭公狼身上,大多都有傷疤,導致一身皮毛留下了難看的缺口。


    至於狼王呢,那個在狼群中間,毛發有些發白的狼,應該就是狼王了。


    但是那又如何?對於狼群來說,這就是最好的勳章,證明自己的勇氣。


    而這十幾頭狼中的九頭,個個身強體壯,眼神凶狠,富有野心,獠牙淌下唾液,無一不是個頂個的好手,都是狼王的絕佳候選狼。


    狼群中的狼王爭奪是非常簡單的,在前任狼王衰老後,狼群中的年輕公狼們,也開始展露出自己的野心,這時候,這些公狼就會挑戰狼王,勝者為王,敗者,要麽被吃,要麽被咬斷一條腿,驅逐出去,狼王的尊嚴和地位不可動搖。


    雖然很殘忍,但是就是這樣,當然也可以拉幫結派,在把老狼王踢出局後,與其他公狼廝殺,勝利了就成了狼王,優先享受獵物的進食,還擁有優先擇偶權。


    我心中暗笑:看來這幾頭狼來年春天,都是競爭狼王的種子選手,可惜了,看來你們幾個已經沒有機會當狼王了,要怪就怪你們長的太好了。


    如果是體質孱弱,身體老朽的狼,我想,即便是刨出狼心,也不會多好,這幾個狼正值壯年,實在是太好了。


    這個拿槍的男人,呼吸非常重,手指搭在扳機上,有些顫抖:“林隼哥,怎麽辦,這群狼都快忍不住,要衝上來了,我子彈不多了,彈匣隻剩下七發子彈了。”


    那個拿火把的男人後退一步:“真是倒黴,剛從進化者手中逃生,那個蠢逼機器人也折在那了,要不然哪會這般狼狽?沈池。”


    聽到這個名字我心中一緊,我看向這個拿著槍的年輕人,原來他就是沈池啊。


    沈池身子挺得筆直,雙腿大開,雖然看的非常滑稽,但是,這樣讓自己的身子盡量顯得魁梧:“怎麽了?林隼哥。”


    沈池並不知道背後什麽情況,林隼轉過身,抬起腳,一腳把沈池踹翻,隨即林隼十分誇張地揮舞著火把,轉身就跑:“沈池啊,不要怪我,哥哥的家裏也不容易,上有八十歲老媽,下有三歲兒子等我回家養,隻能讓你死了。”


    狼群一擁而上,沈池大驚,舉起槍就射:“媽的,虧我張口閉口一個哥,就這樣對老弟。”


    不過槍一共就有七發子彈,還有狼群撲在身上,這樣一來,混亂的場景,命中率就更地了。


    沈池跪在地上,拉緊帽子,雙手抱頭,身子盡量蜷縮著,不停地大喊。


    林隼呢,揮舞著火把在樹林中盡力地揮舞著,我暗罵蠢貨,狼這種生物,追擊的實力實在不低,就是三級武者麵對狼群的追殺,也不一定能跑走。


    幾頭狼直接撲上去,動作幹淨利落,張開血口,一咬咽喉,就沒了性命。


    這幾天狼都是身上的皮毛少的可憐,黝黑的身子,應該是被火燒過,但是這幾頭狼身上濕漉漉的樣子來看,不得不佩服它們的聰明。


    我直接跳下去,掌中的黑雲烙酊火,凝聚出一頭凶獸,直接衝進狼群,撞飛大部分狼,很多狼身上燃起了藍色,隻是兩三秒,狼的皮毛就皺巴巴的,萎縮在一塊,沒了聲息。


    一團團精魂飛到的麵前,我伸手吞了下去,我很驚訝,這火倒真是凶猛無比,也難怪,本來就是懲治罪人的衍生之火,對於神魂有巨大的克製性,也是應該的。


    黑雲烙酊火一聲怒吼,這剩下的一部分狼,也嚇破了膽子,紛紛逃散開了,黑雲烙酊火走到我身邊,一口咬在我的胳膊上,咬斷一些魂魄吞進腹中,我頓時覺得疲憊不堪。


    黑雲烙酊火臉上露出陶醉的表情,就又回到了戒指裏了,我深吸一口氣,到底是沒有煉化,請黑雲烙酊火出來,是種類似於交易的形式。


    我蹲下來,拿出刀,挨個挨個刨開狼身,取出狼心,雖然狼被燒得不成樣子,但是內在是完好的,這讓我不得不又對黑雲烙酊火提高了幾分重視。


    沈池雖然衣服破破爛爛的,身上有幾個血洞,但是並未大礙,他重重地歎了口氣,渾身脫力般地坐在地上,拿出膠囊,取出一根針管打在胳膊上,是治療狂犬病的針劑嗎?應該是。


    沈池淡淡地說:“謝謝,要不是你,我就真的要死了。”


    我仍舊低頭自顧自的刨開狼腹,他是認不出我的,我仍是邦妮的模樣,不過,讓我好奇的是,這小子怎麽會去當拾荒者,不過跟我沒關係。


    我這般做,無非就是了絕因果,他姐姐死了,跟我有關係,但是正因為沈夢瑤死了,這份因果也算在了他身上,如果不斷了這份因果,日後受倒黴的仍是我。


    沈池撓了撓頭,有些尷尬:“是聽不懂華夏話嗎?”


    他又用英語對我說了一遍,我起身把狼心收回戒指中,我看著他,還真是大變樣啊,多少是認不出來了:“不用謝,這是應該的。”


    沈池有些驚訝:“原來你會說華夏話啊,看你的樣子,是南邊的鎮上嗎?”


    我點頭:“嗯,是。”


    沈池起身,跟了上去:“那,我們兩個一起走吧,原本我和我的同伴就想去鎮上的,但是遇見了狼群,真是倒黴。”


    我嗬嗬一笑:“那還真是倒黴啊,現在你安全了,到鎮上就抓緊時間聯絡,回華夏吧。”


    沈池有些尷尬:“那個,可能是聯絡不了了。”


    我冷眼看了他一眼,心中嘀咕著,這小子又想作什麽妖:“為什麽?”


    他臉上表情呆愣:“我同伴拿著錢的,他是帶手表來的,那手表我剛才看了,都被咬碎了,錢取不出來了。”


    我掏出幾百塊錢:“給,這錢算是我借給你,你回去了之後,再把錢打過來就行了。”


    我眼中閃過一絲殺意,花點錢也不算什麽,更重要的是,九萬魚這個秘密,絕不能被發現。


    他有些驚愕,僵硬地伸出手,接過來:“真借給我?不怕我跑走了?”


    我搖頭:“我祖先是北漠人,我流著北漠的血,北漠人民熱情好客,不怕你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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