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法院正式開庭。


    一般在開庭前,法官要先確定雙方是否到場。


    等這個流程走完後,法官宣讀了法庭紀律,宣布這場合同糾紛官司正式開始。


    “我先確定一下雙方,原告虞沁,是否為本人?”


    “是的。”虞沁站了起來。


    這場公開開庭,現場還有一些旁聽人員,看到虞沁後也有些激動。


    畢竟是大明星。


    這其中還有一些是記者媒體,等官司打完後,他們就能拿到第一手新聞進行編輯發布。


    “被告方嘉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代理人蘭雨,是否為本人?”


    “是。”


    蘭雨一臉得意的站起來。


    確定無誤後,法官讓原告提出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律師鄧波站了起來。


    “我的委托人虞沁小姐,因公司並沒有按照之前約定的發展道路為他安排工作,在身體不舒服的情況下,依然要到各地參加活動,於是提出要跟公司解約。


    按照合同規定,需要支付剩餘5年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我們沒有異議,但是被告方提出10個億的無理要求,這是我們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的。”


    鄧波坐下後,被告方律師陳海站了起來。


    “根據合同規定,若簽約藝人要跟經紀公司解約,需要賠付未履行完時限的違約金。


    金額按照之前發放最高報酬月份來計算,虞沁小姐,在合約期間最高每月收入為500萬,剩餘未履行合同的時間為60個月,所以需要賠付違約金為三個億。再加上後麵一年多時間,公司已經簽下的合同,以及解約後所需加倍賠付的違約金,總計為10個億!”


    陪審團一片嘩然。


    “太誇張了吧,就算每個月賺500萬,一年也才6000萬,白幹10年都賠不完。”


    “現在的明星哪能紅10年啊,能紅個四五年就很厲害了,到時候一旦過氣,接不到那麽多通告,剩下還有那麽多錢要還,估計這輩子都還不起。”


    “可惜了,虞沁在嘉悅幹得好好的,怎麽突然想起解約了,真是無法理解。”


    “她旁邊那個男的是誰呀,難道剛才微博傳言,虞沁被一家藥企老板包養了,這件事情是真的?”


    法官用法錘敲打著桌子。


    “安靜!保持秩序!”


    “原告方,你們有什麽證據補充嗎。”


    鄧波自信的揚起眉頭。


    有全球四大所的法律團隊協助,這份合同甚至每個標點符號都被研究了一遍。


    請問怎麽輸?


    “當然有,首先是被告方所說最高發放了500萬的報酬,實際上這500萬中,有230萬都是之前沒有發放完畢補發的。


    也就是說當月有效的報酬隻有270萬,按照未履行合約的60個月來計算,也才1億7400萬,被告方所說的三個億是無稽之談。


    另外被告方所說後麵的簽約合同,如果違約需要我的當事人賠付合作方的違約金,以及公司的損失,也是無稽之談。


    首先合作合同,倘若生效,需要當事人親自確認簽字,但是被告方所提供的25份合同中,隻有其中的6份有我當事人的簽字,另外19份是不能生效的。


    同時那6份合同中,有5份是擬邀,也就是並沒完全確定,每份合同隻交了定金,並沒有提到需要支付高昂的違約金。


    我的當事人很大方,說如果這5份擬定合同失效造成了公司的損失,一共50萬的定金,她會來承擔,也不算虧欠公司的培養。


    另外那一份合同中,確實談到了違約金,但也隻有200萬,加上公司少賺的600萬,一共是800萬。


    再加上前麵計算的違約金,總計1億8250萬!”


    鄧波說完,法官認真查看的合同,發現確實如此。


    “被告方,你們有沒有要補充的。”


    陳海律師連忙站起來,“他們是在胡扯!”


    “被告方,注意你們的用詞。”


    “那25份合作合同,雖然隻有6份原告方簽了字,但是剩下的19份合同,確實是在執行中,並且我們也安排了行程。”


    周正忍不住吐槽道。


    “你說執行中就在執行中,你比法官說話還管用。”


    旁聽席聽到這話都忍不住笑了。


    話糙理不糙。


    在法院中,一切事實都要基於合同內容來說話。


    既然是合同,就必須得到當事人簽字,否則合同就不能生效。


    “什麽情況?怎麽能把主動權占據在他們手中?”蘭雨有點著急了。


    他們打官司可從來沒輸過。


    “別急,我還有後招。”


    陳海翻開合同的某一頁,繼續說道。


    “法官請看合同的第19頁,其中有一條寫道,公司擁有代替藝人簽字的權利,這是為了防止藝人在外地工作,遲遲不能回來。


    也就是說隻要公司簽字,就默認代表藝人簽字,那麽那25份合作合同,就是全部生效的狀態!”


    “我想請問,你們有授權嗎?”鄧波直擊要害。


    “什麽授權?這合同上都寫著了,還需要什麽授權?”陳海口氣沒那麽強硬了。


    因為他突然想到了一個漏洞。


    “公司確實可以代替藝人簽字,但是需要單獨的授權,口頭上授權可不行,需要紙質的授權,並且要讓授權人簽字和畫押。


    如果沒有紙質授權協議書,這個條款是無效的,那25份合同中,也隻有當事人簽字的6份合同才能生效。”


    鄧波望向法官。


    “我說的對嗎,法官。”


    “確實如此,委托簽字必須要有授權協議書,電子檔也好,紙質也好,都必須要有簽字。被告方如果有,就提供出來,否則這個條款就會失效。”


    陳海看著蘭雨問道,“你們當時跟他簽了這個條款嗎?”


    “簽個屁啊,當時我們怎麽會想到這麽多。你不是說這種官司穩贏嗎,去懟回來呀。”


    “開庭又不是吵架,靠講道理沒用,必須白紙黑字有合同才行。如果沒有這個授權,他們就賠不了10個億,隻需要賠一個多億就行了。”


    “誰說我們要賠一個多億?”周正意味深長的笑了笑。


    好戲才剛剛開始。


    既然他們一開始就要鬥硬,就要做好敗北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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