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區,人民法院。


    民事庭,現場。


    法官目光掃視全場後,手拿審判結果,郎朗宣讀:


    “本庭宣布,本案因證據確鑿,被告方無法當庭出示反駁論證,經人民陪審團商議裁定,被告一家以噪音汙染擾民,造成原告方張偉先生的人身財產和精神損失責任成立,勒令其賠償原告方張偉先生人身財產和精神損失。”


    “同時,原告方張偉先生在證據收集期間的所有支出,包括儀器使用費,維護費,人工支出等所有費用,也均有被告方賠償……”


    隨著法官的宣布,案件的結果並不出乎意料。


    張偉知道,自己從一開始就贏定了。


    因為這種案子,最難的一步在於收集證據,鎖定責任方。


    而要做到這一步,需要花費大量的資金,這也是普通人很難維權的原因所在。


    但他有係統給的無限製銀行卡,所以不存在這個問題。


    有錢,就有底氣啊!


    可惜這個錢,隻能用來完成事件,不能用在其他地方。


    被告席上。


    “小王律師,法官剛才宣布的是啥意思?”


    許母拉了拉王晶晶的衣袖,臉上還保留著些許質疑。


    什麽情況?


    怎麽就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好像宣判了我家要承擔什麽責任。


    你個小律師怎麽不說話了,還不快給我解釋解釋。


    王晶晶張了張嘴,最後還是衝許母道:“法官的意思是,我們敗訴了……”


    “敗訴?”許虎彪眉頭皺起:“敗訴的意思是,我們家要賠償是吧?”


    王晶晶剛想說廢話,你敗訴肯定要賠償,但一想到這家人的情況,也就釋然了。


    “法官宣布敗訴,並不意味著咱們一定要接受賠償責任,我們還可以上訴……”她如此答道。


    “上訴,那不是還要進法庭,還要來法院!”許母不樂意了,蹭得一聲站了起來,“我反對!”


    這邊,法官和人民陪審團都準備收拾東西離席了,卻被這麽一下給詐唬住了。


    “被告,你還有什麽事?”法官皺起眉頭。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被告的許家人實在是太沒素質,甚至可以說是目無王法。


    這法庭重地,你這麽沒規矩,連基本的保持安靜都做不到,還能指望你們做什麽?


    “我說,法官,你剛才的話是幾個意思啊,怎麽我家就輸了,怎麽我家就要賠償了,你倒是給老娘說清楚啊!”


    臥槽!


    法庭上不少人看著發飆質問法官的許母,全都驚呆了。


    要不是法庭重地不能開手機,他們說不得都要開始錄視頻發朋友圈了。


    從來沒見過膽子這麽大的,居然敢當麵頂撞法官,還當麵質疑法庭裁定。


    而且你質疑就質疑吧,能不能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而不是像個潑婦罵街一樣,這麽咋咋呼呼的。


    許母站起來了,許虎彪也沒閑著,同樣起身。


    “我說法官同誌,這法律上的事情我也不懂,但我就是不理解,怎麽我們家發出點噪音,就要賠償這樓下了,我們家在合家歡園住了這麽多年,從來沒有過這種事啊?”


    以前沒有,那是因為那些人家都忍了,想著左鄰右舍也不好太得罪。


    唯一忍不了的劉大爺,也因為維權成本太大,收集證據的手段太少,最後走法律途徑也失敗了。


    可張偉和他們完全不一樣啊。


    張偉對於這一塊門兒清。


    正因為如此,他才能走法律途徑,並成功贏下來。


    可贏下來之後,真的就能保證許家人會收斂嗎?


    張偉對此表示懷疑。


    看著法庭上站起來拍桌子的許母,張偉笑了。


    這家人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的法律觀念。


    相比於遵守法律,遵守規章製度,許母和許虎彪更會憑借個人喜好行事。


    在他們這種人的眼中,隻要是自己不願意的,和他們對著幹的,那就是錯的。


    而法庭剛才的宣判結果,就是錯的!


    “被告,我剛才說的很清楚,你們的生活噪音已經構成了民事侵權行為中的擾民,這一點原告方已經提交了充足的證據,這是不可否認的,所以本庭和人民陪審團才會裁定你們有責任,需要賠償原告方損失,並且停止後續的一切侵權行為!”


    法官這一次帶著些許火氣,但職責所在,他還是控製住了這心中的憤怒。


    “如若你們對本次裁定有異議,可以上訴至市法院,現在本庭宣布,結案休庭!”


    法官敲落法槌,人已起身離席。


    許母和許虎彪,是黑著臉離開法庭的。


    王晶晶作為辯護律師,跟隨在他們二人身後,低著頭,好似一隻小鴕鳥。


    “媽,剛才法官最後的話什麽意思?”走出法院時,許虎彪突然問道。


    他到現在都沒聽明白裁定結果。


    “反正就是要咱家賠錢,還要咱家今後注意點唄!”


    許母卻翻了翻白眼,一臉的不爽,“哼,那小王八蛋還有理了,真以為咱家好欺負啊!”


    “就是!”許虎彪冷哼,“媽,咱們一分錢都不要賠給他,今後該幹嘛還是幹嘛!”


    “就是,還想讓咱家賠錢,做他的春秋大夢去吧,老娘活了大半輩子,誰敢動我錢袋子,我要他的命!”


    許母麵帶煞氣,許虎彪一臉凶相,反正他們的意思就一個。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王晶晶跟在他們身後,看著眼前的法盲二人,內心已經徹底說不出話來。


    她本想提醒眼前兩位,你們要是不服判決的話,可以上訴東方市高院,進行二審。


    可看他們的樣子,都不打算執行法院的賠償裁定了,還怎麽可能去二審。


    而且就算他們要二審,要上訴,會不會繼續選我都是問題。


    所以王晶晶也懶得提醒了,自己反正隻是個新人。


    今天也算是積累了一次實戰經驗,就這樣吧。


    ……


    合家歡園,404室。


    “各位觀眾大家好,我是張偉,今天我參加了一場訴訟庭審,大家也都知道我最近遭遇到了什麽問題,樓上鄰居實在是太不當人了,那我就隻能起訴咯~”


    張偉從法院回來後,就開始製作視頻。


    將法庭的裁定結果,還有法院的賠償責任書副本等等,全都拍照留存,並且打上一部分馬賽克,遮掩好關鍵信息。


    突然間,張偉想起來一幕。


    那就是民事訴訟法庭的庭審,在法院官網上是可以查詢的。


    他在東方市安寧區法院上找到了他的案子信息,然後等了一會兒,視頻刷新出來後,他將視頻複製下來,剪輯了一部分在自己的視頻中。


    視頻製作完畢,點擊上傳。


    “對了,這一係列的視頻是不是也該取一個標題?”


    自從熊孩子偷外賣的視頻火了之後,張偉也發現了標題對一個視頻的重要性。


    為什麽有這麽多標題黨,就因為很多人都是為了這個標題才點進來。


    他想了想後,給這個係列做了個合集,合集標題取名為《鄰居噪音擾民,還囂張至極的讓我起訴,我能慣著?》


    搞定視頻後,張偉接下來思考的就是另一件事了。


    他雖然勝訴了,但接下來要如何執行?


    首先是賠償,這個賠償許家會不會認?


    雖然張偉實際上好似沒有遭遇什麽損失,但精神損失賠償是必要的,精神損失費,傷害行為賠償等等,加起來也是不少錢呢。


    但以他對許母和許虎彪的認知,這個錢他們估計會賴掉。


    這還不算,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點是今後的判決執行。


    許母一家是否會停止傷害行為,停止噪音擾民等等?


    “我看有點懸……”


    張偉撇了撇嘴,他覺得許母一家不會改變。


    那麽接下來,就是要考驗司法執行力的時候了。


    當然了,如果司法執行力不佳,他不介意添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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