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進!”


    “星野老師造訪,是有什麽事情嗎?”


    妃英理打開房門。


    看向星野光輝,露出禮貌的笑容。


    一邊開口詢問,一邊讓出路讓他進來。


    星野光輝走進去,路過她身邊的時候微笑點頭。


    餘光掃了一眼她的著裝。


    紫色的厚浴衣,因為還處於春冬之際,所以並不輕薄。


    不過明明是寬鬆款式的衣服,竟然什麽都看不到嗎?


    果然,妃律師見外人的時候還是很得體的。


    可即使如此,那緊緊包裹身體所展現出來的弧度,依然讓人靈機一動。


    星野光輝好奇的打量她家裏的房間。


    在妃英理關好門,走過來的時候。


    他摸了摸鼻子,笑著說:“是天野柬那個案子的事情!”


    “聽說最近要開庭了,所以過來問一問妃律師。”


    “本來先去的是你的事務所的,但栗山小姐說你剛回家。”


    “早知道我就不吃飯,早點過去了!”


    “大晚上的跑您家裏來,麻煩您加班了!”


    星野光輝四處打量著,一副不知道該坐在哪裏的樣子。


    妃英理帶著他來到客廳的沙發區域坐下。


    “要喝些什麽嗎?”


    “有飲料的話來點飲料,沒有的話白開水就好!”


    星野光輝回了一句,又看著她的這身打扮,笑著問:“妃律師要不還是回房間換個衣服吧?


    浴衣多少還是會走光的,我建議您換一個保守點的衣服。


    另外,雖然有空調,但還是將頭發吹幹比較好!”


    “多謝提醒!不過我本來就是這樣打算的,隻是覺得讓你在門外等太久不好!”


    “那就麻煩你在這坐一會兒了,我去房間整理一下!”


    妃英理拿了一瓶果汁放在他麵前的桌子上。


    說完話,就轉身回到了她的房間。


    星野光輝沒有隨意地亂晃。


    就靠著沙發,閉著眼睛靜靜的等待。


    提醒妃英理,隻是他了解對方的為人。


    這要是茱蒂那個豪爽的大洋馬,他根本不帶提醒的,因為對方不會在意。


    但妃英理的話,畢竟是有家室的女人,他不能視而不見。


    而且因為對方豐滿身材的緣故,即使是寬鬆款式的浴衣,也非常的誘人。


    雖然他能忍著不失態,但也沒必要不是嗎?


    他今天隻是突然想到,順便就刷個麵熟而已。


    至於天野柬的案子,就是一年前在阿美莉卡那趟飛機上的命案。


    這個國家對命案的審判速度,實在是和龜速沒什麽區別。


    當然也有他拜托妃英理,爭取減刑的原因。


    他當然不是為了天野柬那個女人。


    而是單純展示一下自己的人設,以及方便和妃英理有接觸罷了。


    立了一波人設後,接下來有什麽命運悲慘的犯人。


    他都可以借以為對方減刑的機會,尋求妃律師的幫助。


    沒別的原因,光輝就是善啦!


    ……


    十多分鍾後。


    妃英理吹好頭發,換了一身保守的睡衣套裝出來。


    和律師著裝不同,現在的她頭發並沒有盤起來,而是用一根皮筋綁著,像是正宗的馬尾。


    手中拿著一大資料,不出意外的是她為天野柬準備的出庭資料。


    妃英理拿著資料,坐在星野光輝右手邊的沙發處,兩人中間間隔一米的距離。


    她將資料放在桌上,推了一下鼻梁的眼鏡。


    “不好意思,麻煩您久等了!”


    “說實在的,其實我不明白您堅持緩刑的目的和意義。”


    “上次您來也沒多說什麽,隻是將天野柬交給了我。”


    妃英理說完,習慣性的翹起二郎腿,靠在沙發上,平靜的目光中帶著一絲疑惑。


    星野光輝歎了口氣,雙腿岔開,雙手緊握低著頭露出略顯低沉的表情。


    “妃律師覺得,緩刑最大的意義是什麽?”


    妃英理略微沉思。


    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


    她說:“基本來說,適用於緩刑判定的嫌疑人,刑期不能超過三年。


    且需要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二次犯罪的可能,而且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等。


    天野柬其他的都滿足,但唯獨刑期這方麵……她犯得是殺人罪啊!


    殺人罪,一般有死刑、無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她的行為,很明顯屬於有預謀的報複性殺人,算得上是惡劣行為。


    就憑這一點,她的刑期至少是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是個對法律條文有嚴格要求的檢察官,基本都在十年以上沒得談了。


    而且以我看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已經不錯了。


    她如果在監獄裏有良好表現,依舊可以減刑提前出獄。


    但一開始就減刑,甚至是爭取緩刑……


    難度還是太大了!”


    妃英理歎了口氣。


    作為律師,她見過太多的人間悲劇。


    有的是罪惡滔天不能憐憫,但仍要爭取減刑的。


    但天野柬一案,對她來說算得上是心甘情願的為之減刑。


    星野光輝點了點頭,大概了解了她的想法。


    但很快,他又搖頭:“法律的目的是什麽?


    最基本的是維持統治秩序和社會秩序,其次才是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然後才是教育、發展、道德正義。


    現代社會的根本是什麽?是以人為本。


    刑法對殺人犯的量刑考慮,一般要從動機、手段、結果、社會影響和犯罪人背景等諸多因素綜合考量。


    而天野柬和大鷹和洋兩個人的前因後果,妃律師可以說是事無巨細的了解清楚了。


    大鷹和洋的行為是放火罪,歸於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一塊。


    致多人死亡、數十人嚴重燒傷、且根據警方掌握信息。


    天野柬哥哥所在那一棟樓,是他第一次作案,但卻不是最後一次。


    數年來多次犯案,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且本人不知悔改,無有愧疚。


    其情不可憫,其罪亦當誅!


    時至今日,依舊有無數受害者家屬到警局申訴求調查,多個議員為此下台。


    說他是惡魔,惡魔都得委屈的流淚。


    而天野柬呢?她主觀思想當然是為哥哥報仇。


    但換一種角度思考,未嚐不是替天行道,是拯救世人的英雄?


    如果大鷹和洋沒有被殺死,他以後會不會作案上癮?


    甚至他已經上癮宛若瘋魔了!


    將來又會有多少無辜民眾因他死去?


    我以為,法律的意義在於終止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而天野柬的手段方法,以及思想都不對。


    但從前因後果來看,她的行為其情可憫,其罪不可誅。


    我想這些觀點,妃律師應該能理解吧?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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