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罵李敢的,又何止趙蝶?


    夜郎苗族的宛溫城,亞朵正托著香腮,盯著花園裏正在盛開的花朵,默然不語,在她身邊的桌子上,白玉製成的碟子裏有著一塊金黃色的蜂蜜,陣陣香甜的味道直撲鼻端,但絲毫沒有引起她的興致。


    “咦,誰惹我家朵兒不高興啦?”大宗正慢悠悠的走過來,笑嗬嗬的說道:“信不信我去揍他不頓?”


    “你去啊。”亞朵白了她一眼,卻把身邊的蜂蜜端起來,遞了過去。


    “蜂蜜!好東西啊。”大宗正饞得口水都流下來了,匆匆把手中的簡牘扔在桌麵上,搶過蜂蜜大朵快頤。


    看他那快捷的速度,根本不象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


    “這是什麽?”


    亞朵疑惑地把簡牘撿了起來,打開一看,立即高興的尖叫起來:“李敢,他去了閩越!”


    “都快把閩越鬧個翻天覆地了。”大宗正把一口蜂蜜往嘴裏塞,模模糊糊的說道:“那小子,到哪都不會讓人安生。”


    亞朵一挺胸膛,自豪的說道:“哼哼,我家亞郎就是厲害!”說完雙眼滴溜溜的亂轉。


    一見她的眼神,大宗正連蜂蜜也顧不上吃了,急忙出聲,說道:“喂,朵兒你可別想著去找他。”


    閩越距離太遠,而且與夜郎算得上是敵對國,如果亞朵跑過去,隻怕剛進入邊境就會被當成野人捉起來賣掉。


    “不找就不找。”亞朵嘟起了小嘴,“無聊死了,我要去鐔封縣散下心。”


    大宗正嗬嗬的笑著,“鐔封是你的封地,想去就去吧,誰還敢阻攔你不成?”


    也難怪亞朵喊無聊。


    李敢走了,本來還有西蘭和小養青在身邊陪伴著,特別是養青剛在牙牙學語,粉嘟嘟的很是可愛,讓亞朵可以打發無聊的時間。


    但是,西蘭喜歡上了飼養蜂蜜,留在了黑盯山再也不肯回宛溫了,連帶著把小養青也帶走。


    這一下,偌大的翁主府裏隻剩下亞朵孤零零的一個人。


    “都是那壞人!”亞朵“叭、叭、叭”的甩著小皮鞭,狠狠的罵了一句,“該死的蜜蜂!”


    她早已忘記以前見到蜜蜂時的那種興奮勁兒了,反正誰讓她不高興就罵誰。


    別說我亞朵不講道理,對,我就是蠻不講理,咋啦?


    李敢不知道正在被兩個美麗的女子痛罵,他的目光正盯著城門之外,那裏正聚集著一支閩越軍,數量高達五百人。


    這支軍隊士氣如虹,人強馬壯,行動間井井有條,停止時自成方陣。


    這是一支軍紀嚴明的精兵。


    “來的是吳陽。”居衍說道,神色慎重。


    吳陽是閩越國最能征善戰的將軍了,就算是對麵強大的東越,也能讓入侵者占不了多少便宜。


    民眾常常歎息,為何整個閩越國隻有一個吳陽。


    “閩越最強大的將軍?”李敢嗬嗬的笑了,“來得好,就讓我去會他一會!”


    閩越國最強,如果放到漢國之內呢?能排得上名號嗎?別說與霍去病這樣的赫赫之輩相比,隻怕還不到趙破奴、李廣利這樣的級別。


    李敢對漢國有著盲目的自信。


    漳平城下,吳陽的臉色沉重。


    原來以為漢軍隻有二百人,就算居衍獲得祿勸的俘虜,減除戰損之後,合在一起大概三百人。


    自己帶著五百人全是身經百戰的精兵,別說對付三百人,就算對方擁有相同的數量,也會手到擒來。


    但是,直到此時,才發現居衍不是二三百人,而是二千,而且擁有一座雄偉的城池。


    “該死,他是怎樣奪取漳平的!”


    吳陽狠狠的罵了一句,但卻無可奈何。


    攻城?


    憑著自己的五百人嗎?


    如果在平地,就算是相同的數量他一點也不怵,但現在是攻城啊,而且城裏的敵人比他多四倍。


    “該死的邊幸!”吳陽再次狠狠的罵了一句。


    當然,他估計邊幸是死了,否則城池不會落入居衍的手中。


    攻城就是自尋死路!


    吳陽作出了明確的判斷,決定紮駐在城下,等待朝廷派出更多的援兵。


    正當他準備讓士兵安營紮寨之時,突然聽到一聲鼓響,城門轟然打開,一彪人馬從城門處緩緩走出。


    當先一人相貌英俊秀美,一身白袍銀甲,手持亮銀槍,背後一把彎弓;這人騎的是一匹白馬,真的是相映成趣,更加襯托出他的雄姿勃發。


    “漢人將軍?”吳陽輕呼,目光微微一縮,然後緩緩的催動跨下的戰馬,越眾而出。


    南方山水縱橫,主要的交通工具是船,軍隊也以步兵為主,僅有少數的高級將領才擁有坐騎。


    “來將可是吳陽?”李敢冷冷的一笑,“所說你武勇無雙,堪稱閩越國第一勇士,可敢一戰?”


    吳陽心裏大喜,大聲答道:“戰就戰,難道還怕你不成?”話音一落,急忙催馬上前。


    他是怕李敢反悔。


    在士兵在數量上,他處於嚴重的劣勢之中,如果能用鬥將來解決戰鬥,也算是揚長避短。


    至於武功,他有著非常自信。


    “好!”李敢大喝一聲,雙手平舉銀槍,驅馬迎著敵人衝了過去。


    “刷!”


    李敢的槍尖如毒蛇吐信,直取敵人的喉嚨。


    李家槍法,雖然不如箭法那樣聞名於世,但同樣是百戰之中精練而成,“快、準、狠”,招招刺向敵人的要害。


    “來得好!”吳陽大吼著,舉起手下的熟銅棍,輕輕一架,把李敢的銀槍蕩開,然後用力橫掃,想要把李敢打下馬。


    要說力量,李敢並不比吳陽差,差異在雙方的兵器。


    槍,講究的是輕盈和靈巧,棍屬於重兵器,易於著力。


    其實,李敢在遠征大漠時,為對付匈奴人的重騎兵,用的兵器是長槊,同樣是重武器,但到了南方,步兵為主,就算是騎兵也是身穿輕甲,槍更加的靈活而實用。


    此時他的槍勢被吳陽蕩開,心中卻沒有半點忙亂,雙手一抖,槍頭蕩起一朵美麗的槍花,向敵人殺了過去。


    這槍花竟然在途上繼續變化,一化二,二化四,快速的刺到吳陽跟前。


    “好槍法!”吳陽輕呼。


    他是一個識貨之人,一見槍開四朵,立即知道遇上了強敵,急忙一提馬頭,側閃而過。


    “好嗎?”李敢哈哈大笑,“更好的還在後頭。”


    口中說著話,手上動作一點也不放鬆,隻見他一槍快過一槍,槍槍不離敵人的要害。


    直到此時,吳陽才知道遇上大麻煩。


    以此人的武功,自己根本不是對手!


    怎麽辦?


    他在腦海中急速的思索著,但是李敢那裏會為他浪費時間啊,突然間槍尖一抖,在吳陽的肩膀上刺出了一個血洞。


    “啊!”吳陽驚叫,不敢戀戰,拖著銅棍轉身就跑。


    “跑得掉嗎?”李敢哈哈大笑,放馬在後邊不緊不慢的追趕著,然後輕輕放下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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