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根據案子嚴重情況酌情處罰。”


    劉磊站在公安局門口停留許久,最後還是決定自首,跟著警察做了筆錄交代了犯罪的全過程,也真心懺悔了。


    “六月十六號的時候悅悅跟著我回了陝西老家,遇到了老鄰居王大爺在遛狗,打過招呼就上樓了。當時我們因為結婚的問題產生了爭執,後來悅悅一氣之下離家出走,我也追了出去,當時下著雨特別大。”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表示說謊了“爭吵中,結果我失手把她推了出去,被迎麵而來的大貨車壓扁,我記得很清楚……就是這個姿勢……血濺當場,我嚇壞了,後來情緒好不容易鎮定下來我就一不做二不休把她剁碎處理掉了。”


    “你不是人……禽獸……竟然對我女兒做出這樣的事……我要殺了你,殺了你。”要不是周浩宇抱著馮隊,這小子早就被打的鼻青臉腫。


    聽到審訊室的打鬧聲,其他人都跑了進來好不容易把馮隊給弄出去。


    “好了,馮隊,別跟那小子置氣,剛才局長來信說馮悅這個案子你就不要插手了,需要避嫌。”見馮隊那吃人的眼神,小周連忙擺手解釋“這可不是我告的密。”


    吃飯的時候桌子上的手機響了一聲,白安然打開手機屏幕看到一條短信:凶手另有其人。


    “那個…表姐,我還有事就先走了。”迅速拿上包和手機跑了出去,用最快的速度趕到公安局。


    “周哥,下午我和表姐吃飯的時候有人給我發了一條短信,說是凶手另有其人,我覺得劉磊描述的過程太過完美所以覺得事有蹊蹺,我們需要重新查案。”


    周浩宇思索了一會認真的說:“這件事先瞞著馮隊,等我們找到能夠證明劉磊無罪的情況下再說出來。”


    “好。”


    第二天兩人又去王大爺家裏叨擾,但是一點收貨都沒有。無奈,兩人再回去的路上遇到了馮悅之前的舍友孟溪。


    “同學,你是馮悅在大學裏最好的朋友兼閨蜜,你一定認識照片上這個人,我們都知道了。”


    孟溪看見照片上的這個男人時非常緊張,說話的時候眼神躲閃明顯不敢直視警察,整個過程一直在摸鼻子,這些小動作都足以說明孟溪也在說謊。


    “怎麽辦?看來她也沒說實話有事瞞著我們。”兩人搖了搖頭回去了。


    孟溪回到學校宿舍後一直坐立不安,非常緊張害怕,打了個電話又匆忙離校了,好像要去見什麽重要的人把自己包裹的很嚴實。


    “怎麽回事?不是說過劉磊不能被警察抓到,不然我倆都得完蛋。”氣洶洶的孟溪叉著腰放低聲音怒道。


    “磊磊被抓了,我不知道呀,這幾天我忙著打牌沒顧上,不過前幾天我還找他要過錢,當時也沒說被警察給抓了。”突然想到了什麽,捂住嘴,又問“該不會是磊磊自首了?這幾天警察一定會去找你問話,別說露了,不然我們都得進去。”


    “今天上午的時候正好碰到,就問了我一些問題,當時我太害怕了也沒來得及跟你說,我感覺那位白警官一定是察覺了什麽,要不我們出去躲幾天?”


    “現在已經沒有更好的辦法了,我回家收拾一下,到了目的地咱們再聯係。”老劉頭說完趕回家收拾完行李剛下樓就碰到遛狗回來的王大爺。


    王大爺:“要出門?多久回來啊?”


    老劉頭笑了笑,伸出右手搖晃了一下,說:“看心情,有事打電話,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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