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沒想到這一等就等到了深夜他才回來,而一回來就將自己鎖在了房間誰也不見,方漳猶豫了很久,看著緊閉的門,最終還是離開了。


    暫時,他應該不需要自己,明天讓人跟他說一聲就好,總歸她不會離開很久,快的話不過半天,畢竟隻是去看看曾經的方漳,還有老張跟方爹他們。


    轉身離開,而房間內,卞立冬沒有開燈,隻是靜靜地坐在窗邊,安靜的看著外麵。


    今天白天是一個好天氣,所以天空中依稀可以看到滿天的繁星點點,四周一片寂靜,安靜到甚至能聽到自己的呼吸聲,隨著心髒的跳動,起伏。


    卞立冬確實心情不太好,就算他再怎麽堅強,他也還隻是一個孩子,隻不過是用麵上的堅強來偽裝自己,讓自己看起來不要那麽的悲傷似乎什麽都無法將自己打敗的模樣,可實際上,心痛,很痛,很想哭。


    但,他不能再哭了。


    如今卞家需要他,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他隻能不斷一步步的向前走,縱然道路上滿是荊棘也沒有辦法,他自己選擇的,所以也隻能自己咬牙繼續堅持下去了。


    抬手,輕輕的摸了摸自己的額角,身邊如今什麽人都剩不下了,至於她,也快要離開……如果,她能永遠留下來就好了,可是他知道,自己誰也留不住,讓秘書查的事情到現在都沒有任何消息,完全捉摸不到對方的蹤影,哪怕是拿著照片問了很多人,不認識,不熟悉,沒見過。


    所以,她到底是從哪裏來的呢?


    卞立冬想不通,他已經好幾個晚上沒有睡著了。


    額角的疼痛,眼底的青黑,即便是強撐著抗住,可人終有抗不住的一天。


    第二天一早,方漳就離開了,沒有驚動任何人,隻是給卞立冬發了一條消息,而因為最近的工作繁忙,卞立冬也早早出了門,自認為那人會一直跟著自己,所以也就沒有多問,而方漳發了消息後也就走了,畢竟她覺得威信消息嘛,自然是能看到的,所以沒事兒,等到最早吃午飯的時候,她就回來了。


    兩人擦肩而過,沒有任何交流,完全不知,就這一次沒有上心的時候,卻差點兒讓兩人天人之隔。


    當然,這是後麵的事兒,現在他們還無所知知,方漳還要去方家看看曾經的自己,那個還未被她穿書過來的人,而卞立冬還需要準備卞家夫婦的葬禮。


    此時的方家,可以說是雞飛狗跳,至於原因當然是因為方漳在了,這個時候的方漳還屬於正年輕的時刻,性格也是最為火爆的叛逆期,因為方爹的不理會,所以她很是暴躁的在方家胡鬧,不少珍貴的藏品都被打碎,但方爹完全不在乎,老張也很縱容。


    隻是在東西碎的時候多少有些心疼而已,但對於方爹來說,他辛苦掙錢為的不就是希望方漳能夠活的灑脫,不過是東西被砸碎了而已,再買就是了,再珍貴也沒有方漳珍貴,畢竟這件事兒,他怎麽都不能答應。


    “我不管!!叔!!你給我爸說,我就要嘛!!”


    方漳紅著眼眶眼淚都流幹了,可是方爹就是不答應,明明之前很聽話的,她要什麽就給什麽,憑什麽就不能答應讓她跟巫哲訂婚!


    張叔一臉的無可奈何,現在的張叔還很年輕,不過四十歲多,因為保養得當,除了有些發白的頭發以外似乎並沒有什麽能看得出來年老的模樣。


    他搖搖頭,繃直的站在一旁看著自家小姐胡鬧,不催不急隻是道:“不行小姐,巫家是什麽家族,我們方家高攀不起,而且這不是重點,隻要是小姐您喜歡的,老爺肯定都會想辦法幫您,但問題在於,他不適合。”


    年少的方漳已經能看出昔日的模樣,一身紅色的裙擺白色的碎花裝飾,傲然的仰頭看著老張,就是不肯聽:“我不信!我爸說了我要什麽都可以,我看上誰都可以說,之前的那些男孩子都太垃圾了,我就喜歡巫哲!怎麽就不適合我了,他長得那麽帥,而我也這麽好看,以後如果我們有了孩子也會非常的漂亮的!”


    張叔一臉哽塞,“你這!”這話怎麽說得出口!“您這話跟誰學的啊?您不能覺得好看就是最適合的啊,還生孩子,您才多大??”


    方漳扭頭輕哼一聲,“我不管,我不聽,我就要跟他訂婚,誰讓他是我看到過最帥最有氣質而且最成熟的男人,你們要是不答應,我就自己想辦法去追!我方漳看上的男人,就沒有現在追不到的!”


    說著,還格外有氣勢的雙手環胸,看著格外的趾高氣昂。


    張叔扶額,真的是,這巫家的繼承人大少爺又不是路邊的小貓小狗,這隨隨便便張口說要就能要來的啊。


    而且,也就一次宴會僅僅看了一眼就覺得人家好,這長相都是次要的啊,人品才是至關重要的東西,但是似乎目前很可惜的是,自家小姐不懂得這一點,老爺不答應也是為了好事兒。


    “小姐,您不要倔了,老爺是不會答應的。”


    “為什麽啊!他找的那些人我都不喜歡,那麽我自己找一個我喜歡的人不行嗎,你們幹嘛不同意嘛!”


    方漳癟起了嘴巴,紅著眼睛看著麵前的張叔,一臉隨時要哭的樣子。


    她就是喜歡巫柘,不知道為什麽,沒有原因的,隻是看了一眼而已,就覺得很喜歡了,所以不論如何她都想要跟他結婚,反正就她看來,也沒有人比巫柘更適合成為自己的丈夫了。


    而且,對方也很厲害,又不是那種不學無術的人,所以這樣的人成為自己的未婚夫沒有什麽不好的。


    “小姐,您要聽話,不是說我們不答應,而是巫家,如果您到時候嫁過去的話,您會活的很累的。您看看,我們方家現在什麽都有,有錢也算是有權,您挑一個贅婿嫁進來,到時候大家都可以照顧你們,這樣的話您才能繼續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呀?要是嫁到了巫家的話,對方那邊是一個大家族,您就得學很多規矩,到時候哭的人,可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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