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紅聽到唐默被警局的人帶走,並沒有表現出太過緊張情緒,唐默已經提前的跟她打好招呼!


    那麽此時的俞紅她自然也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現在唐默僅僅是被警局的帶走被控告傷人而已,並不算什麽特別麻煩的事情!


    “你問一下你現在哪一個警局,我馬上叫人過來,這個人是我的一個律師朋友,在他沒有來之前,你一些話不要亂講,警察問什麽你就回答什麽,不要額外回答多的東西,剩下的場外因素我也會給你解決的!”俞紅很自信的示意道。


    “好!我問一下!”唐默點點頭又看向年長的警員“????????????(這裏是漢城的哪一個警察分局?)”


    “??????!”


    “俞姐,這裏是一個叫做南大門警署的地方!”


    “行,我知道了,我律師沒到之前,你不要亂說話,萬一給抓住了什麽把柄就不好了!”


    “嗯,我明白了!”唐默點點頭。


    電話掛斷,唐默笑著跟警員點頭致謝“麻煩你了!”


    “電話打完了是吧?那先錄一個口供吧!”警員拿著一張表格出來準備詢問唐默一些問題。


    “當然!不過再有一會兒我的律師說不定就來了,要不然讓他一起聽一下案件的發生經過,一會兒在對我進行訪談?”唐默點頭,網絡電視劇裏麵一些罪犯在警察麵前很囂張的說,抱歉在我的律師到之前我是什麽都不會說的,但這其實是有誤區的!


    在現在執行的法律中,沒有規定被詢問人有沉默權,,相反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對於偵查人員提出的問題,應當如實回答,當然如果是與本案無關的,是有權利拒絕回答的!


    就算是不是嫌疑人,即便是普通公民,也有協助調查的義務,如果被傳喚調查,被詢問的人也無權要求在律師來之前保持沉默,因此唐默自然不會傻乎乎的說,在律師來之前我什麽都不會說,這無疑是給警員留下不好的印象,尤其這裏還不是華夏是在國外,還是不要丟臉的好!


    所以唐默建議一會兒等自己的律師到了自己,再一起的進行談話,這樣律師也明白事件的經過,他也不用再問唐默一遍。


    “...好吧!”警員示意唐默先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等候他的律師到先,畢竟能夠請得起律師的人,在大韓都是非富即貴的存在,這畢竟隻是民事糾紛,這點要求還是可以辦到的,如果是刑事案件那自然才會另當別論!


    “小子你完了,我一定會告到你跪下來求我!”唐默的位置旁邊就是李勝哲一行人,在唐默坐下來之後,他們立刻開始小聲的威脅道。


    “沒錯,不就是律師嘛,搞得我們好像沒有一樣,我們也請了律師,你就等著吧!”


    “嗬嗬,我等著!”唐默說完並直接閉目不再理會一旁用眼神盯著自己的三人。


    俞紅的律師朋友還是非常靠譜的,大概不到十五分鍾就趕到了這個警局,不過可能這也是跟漢城一點都不大也有關係...


    “唐默你好,我叫焦陽,是俞姐請來幫助你的!”這個律師年紀並不算大,大概三十多歲,穿著西裝帶著金絲眼鏡,的確是有衣服律師的派頭。


    “那就麻煩你了,焦律師!”唐默點了點頭。


    “這有什麽麻煩的,都是同胞,還能讓同胞在國外受欺負了不成!”焦陽笑笑。


    ...


    既然唐默律師到了那麽對於唐默的口供自然也是要開始詢問,就是普通的民事案件,當然不需要那麽的嚴格,錄製口供的地方就自己在大廳裏麵。


    “你的姓名?”


    “唐默”


    “性別?”


    “男”


    “國籍?”


    “華夏”


    其實一般警員在詢問問題的時候是不會特意詢問國籍的的,但剛才唐默一口流利的普通話,的確是讓警員有些懵逼才會詢問他的國籍。


    在聽到唐默的國籍真的是華夏之後,兩名警員都大感棘手,對於他們來講唐默就是外國友人,無論是什麽案件,在處理有外國人的時候,就是會比較的麻煩。


    “能詳細的說說在燒烤店發生的事情嗎?”警員又問。


    “當然,當時我跟我的朋友們在吃飯,原本已經打算結賬離開,但這位樸池浩無緣無故的衝進我們的包廂裏麵,然後騷擾我的朋友,我上前去阻攔,但他反倒是還想打我,我則是反手打了他一拳!”唐默並沒有隱瞞任何事情。


    “一拳?後續有再動手嗎?”警員確認道,對於後續有沒有動手這算是很重要的判罰依據!


    因為互毆與正當防衛是兩回事!


    打一個比方,張三與李四有矛盾,如果李四出手準備張三打一拳,而張三在李四還沒有碰到他的時候,反手出擊打了李四一拳,這個時候李四被張三一拳打到在地上,而張三看到李四倒在地上之後,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就是繼續動手,繼續的毆打李四,這個時候案件性質就變成了互毆,為什麽是互毆呢?


    因為一開始是李四先出的人,隻不過李四沒有打到人,但隻要是有了動手的行為,即便半途被阻擋那也算是互毆的一種!


    而第二個選擇就是李四被張三一拳打倒後,張三沒有選擇繼續打人,而是原地不動。


    那麽這個時候案件的性質就變成了正當防衛,即便是張三這一拳的力度無比的大,在打了李四之後,李四受了嚴重的內傷,那最多也就算是防衛過當,就算是李四死了,也隻不過算是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這對於案件的量刑是完全不一樣的!


    “沒有,一拳把他撂倒之後我就沒有繼續的動手打人了!”唐默淡淡的示意。


    “繼續說,那後來呢?”警員在本子上寫寫示意唐默繼續。


    “後來就是這位李勝哲帶著一大幫人來到了我的包廂,然後堵著門口不讓我離開,必須讓我跪在地上道歉才能夠離開!”


    “所以你就將這位先生打的脫臼了?”


    “當然不是!”唐默搖了搖頭“我拒絕了李勝哲要求之後,當時是準備帶著朋友離開包廂的,但忽然這個人伸手,我以為他要動手,直接嚇了一大跳,直接反手控製住他,然後將他踹開!”唐默解釋。


    “然後呢?”


    “然後我們就走了!”唐默說完聳了聳肩“我當時真的嚇壞了,加上我平常的力氣就比較大,所以下意識的行為才會造成這樣的傷勢。”


    這其實就是說話的藝術,雖然事情的確是這樣,但如果唐默換一種對自己不利的說法,那肯定就不如現在這樣講來的有利,畢竟屁股決定腦袋,那他言語上肯定是要為自己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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