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 年 10 月 28 日晚 8 點 30 分,夜色如墨,沉甸甸地壓在新蒲崗製衣廠工人周忠明的肩頭。他拖著仿佛灌了鉛一般沉重的雙腿,獨自走在回家的路上。這一天,從早上 7 點出門起,他已經在廠裏連續工作了十幾個小時,身體的每一處都在叫囂著疲憊。而此刻,腹中的饑餓感更是如潮水般一波一波地襲來,他滿腦子想的都是能趕緊回到位於深水埗荔枝角道的寓所,吃上一口妻子做的熱飯。
當他走到家門口時,一種異樣的感覺悄然爬上心頭。往常這個時候,屋裏總是充滿了溫馨的氣息。妻子何寧芳那輕柔的聲音,仿佛還在耳邊回蕩,她會一邊準備著可口的飯菜,一邊坐在沙發上收聽廣播節目。兒子周建強則會在電視機前,被節目裏的內容逗得不時發出歡快的笑聲。然而今天,屋子卻像被按下了靜音鍵,鴉雀無聲,甚至連燈都沒有亮。難道母子倆這麽早就睡了?周忠明心中疑惑,他掏出鑰匙,緩緩打開了房門。
客廳裏空蕩蕩的,毫無生氣。他快步走向主臥和兒子的房間,卻都沒有看到妻子和兒子的身影。桌子上也是一片冷清,沒有準備好的飯菜。周忠明眉頭緊鎖,一屁股坐在沙發上,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早上出門上班前,妻子何寧芳說要帶著兒子去石梨貝水塘晨跑。雖然今天是星期六,但他們並沒有提到要去別的地方。何寧芳一向是個賢良顧家的女人,從來不會在晚飯時間連飯都不做就帶著兒子外出。而兒子阿強,小小年紀卻格外體貼孝順,就算偶爾何寧芳有事不能及時趕回來,他也會主動為父親做些簡單的晚餐。可今天這是怎麽了?難道是被哪個親友臨時約出去了?但即便如此,也應該留個字條啊。
突然,周忠明想起早上出門前,妻子把一家三口的衣服放在洗衣機裏換洗了,當時因為兒子催著要和自己一起出門,何寧芳還說回來後再晾衣服。想到這兒,他急忙衝進浴室,一把打開洗衣機蓋。隻見那一家三口的衣服,還靜靜地浸泡在水裏。這意味著,母子倆從早上 7 點出門晨跑後,就一直沒有回來過!
周忠明的心瞬間提到了嗓子眼,他心急如焚地撥通了十幾位親友的電話,聲音因為焦急而微微顫抖。每一次電話那頭傳來否定的回答,都像一把重錘,狠狠地砸在他的心上。打完電話後,他又像一陣風似的衝出門去,到附近的街坊鄰居家挨家挨戶地詢問。然而,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一天都未見到過兩人”。
周忠明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算晨跑時母子倆有人受傷住院了,也不可能不打電話讓親友或鄰居轉告自己啊。一整天都沒有任何消息,他們肯定是出了什麽嚴重的意外。晚上 9 點 30 分,周忠明再也等不下去了,他毅然決然地走進了深水埗警署。
“阿 sir,我老婆和孩子都失蹤一天了,從早上七點去石梨貝水塘晨跑,到現在都沒有回過家,也沒和任何人聯係過,你們能……” 周忠明的眼神中滿是急切和無助。
“先登記一下基礎資料吧。” 接警的警員說道。
“我叫周忠明,今年 50 歲,家住九龍深水埗荔枝角 319 號四樓前座,是製衣廠裁剪工。我老婆名叫何寧芳,38 歲,身高 1 米 56,身材嬌小。我兒子名叫周建強,16 歲,身高 1 米 71,身材消瘦,就讀於半山區聖保羅中學。他們平常去晨跑就在石梨貝水塘附近……” 周忠明快速地說著,仿佛說得快一些,就能讓妻子和兒子更快地被找到。
“他們穿的是什麽衣服,有沒有攜帶什麽物品?” 警員繼續問道。
“我老婆身穿白襯衫、灰色長西褲、黑膠鞋,手裏還有一個買菜用的竹藤籃,因為她都習慣在回來的路上買菜,身上就帶二三十元;兒子穿紅白相間運動衫、白色短褲、白色運動鞋,還戴著一副眼鏡,手上也戴著一塊手表。”
“好,你先回去吧,有消息我們會通知你的。” 警員說道。
“能不能現在就跟我一起去找找?他們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害怕真出了什麽事,再遲點就更危險了,求求你們了……” 周忠明幾乎是在哀求。
看著眼前這位心急如焚的男人,接警的陳警員心生憐憫,他叫上另外 4 位警員,一行幾人分乘兩輛警車,朝著石梨貝水塘的方向疾馳而去。
石梨貝水塘附近一片漆黑,當年這裏並沒有路燈。六人分成兩組,先繞著水塘小心翼翼地分頭搜索了一圈。隨後,他們又沿著大埔道公路往北搜索。時間在緊張的搜尋中悄然流逝,3 個小時過去了,此時已經是淩晨 1 點,可他們依舊沒有看到母子倆的身影。幾位警員雖然對周忠明充滿同情,但也隻能無奈地安慰了他幾句,然後載著他回到了警局。
周忠明回到自家寓所後,像個失去靈魂的木偶一樣,呆呆地坐在沙發上,毫無睡意。他的腦海裏不斷浮現出妻子和兒子的麵容,各種可怕的念頭如鬼魅般纏繞著他。直到天蒙蒙亮,他又拖著疲憊不堪的身軀,敲響了鄰居家的房門,請求大家一起幫忙尋找。
10 月 29 日早上 7 點,周忠明帶著二十餘位親鄰來到了水塘附近。人多力量大,他們決定以水塘為中心,分成 6 組人向外擴散尋找。大家都懷揣著一絲希望,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然而,7 個小時過去了,他們依然沒有找到母子倆的蹤跡,無論是活人還是屍體。
中午兩點,周忠明失落地回到家吃了個午飯。一個小時後,他又帶著新一批的親友和同事,共計三十餘人,再次按照上午的方式對水塘周圍進行了一次更加徹底的 “複查”。但結果依舊殘酷,他們一無所獲。
看著一天的苦尋無果,周忠明感覺自己的世界仿佛崩塌了。40 多個小時沒有合眼的他,再也控製不住內心的絕望,像個孩子般躺在警局門口,撕心裂肺地大哭起來。警方終於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他們給周忠明做了一次更加細致的筆錄,並且天一亮就帶著大隊人馬對水塘進行了第四次搜尋。同時,他們還將母子倆的照片、訊息刊登在香港的各大報紙上,呼籲市民提供線索。甚至港警九龍偵緝總部出動了直升機,在空中協助搜索。
然而,5 天過去了,警方總計出動了 700 多人 \/ 次警力、6 架 \/ 次直升機,搜索範圍已經擴大到水塘西北半徑 1 公裏外的金山郊野公園,可母子倆依舊杳無音訊。
妻兒的失蹤就像一把利刃,不斷地刺痛著周忠明的心。這一個星期以來,他每天隻能睡 3、4 個小時,人迅速消瘦下去,頭發也在一夜之間變白。可命運並沒有放過他,在妻兒失蹤 10 天後,一個猶如晴天霹靂的消息傳來。
1972 年 11 月 5 日早上八點,駐守石梨貝水塘的水務署老技工孔初像往常一樣外出巡邏。突然,一名女青年慌慌張張地迎麵跑來。她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你… 你是這裏的… 水務麽?有屍體… 不得了了… 有屍體,山上的密林中有屍體…”
“你確定是屍體?你看到了?在哪裏?” 孔初急忙問道。
“我沒有… 沒有看到,但我肯定那一定是屍體,那腐臭味,就是死人發出來的,你有… 有看過最近的新聞報道嗎?就那對母子… 那對失蹤的母子,我懷疑就是他們…” 女子的聲音依然顫抖著。
“我當然知道,我還幫忙搜尋過,在哪個位置?走,你帶我過去。” 孔初邊說邊伸手去拉女子的手,準備朝她來的方向奔去。
“放開我,我可不去,我隻是放假過來遊玩的,要去你自己去,就在引水道小徑向上走,快到 5500 尺路碑那裏。” 說完,女青年掙脫了孔初的手,朝著公路的方向跑去。
孔初猶豫了一下,5500 尺路碑處距離自己所在的地方可不近,大概有 2 公裏遠,而且還要上山。要是自己一個人沒找到怎麽辦?是不是應該先去報警呢?可他又想到,回去報警再等警方過來,估計得要 1 個多小時後才能趕到。於是,他顧不得那麽多了,急忙朝著女子指引的方向快步走去。幸運的是,剛走了不到 5 分鍾,他就看到 3 位正在石梨貝附近調查母子失蹤案的便衣。他立即將自己得知的情況匯報給三人,四人便沿著引水道朝目標處飛奔而去。
石梨貝的引水道蜿蜒曲折,全長 4.8 公裏,5500 尺路碑即大埔道沙田嶺路段,距離石梨貝水塘中心足足有 3 公裏遠(以當年的路況算,不過現在也有 2.8 公裏),而公路另一側山腳下就是水務署沙田濾水廠(當年還沒有建成)。四人在崎嶇的道路上疾行,足足走了 40 多分鍾才抵達目的地。由於女青年並未說明屍體究竟在公路的左側還是右側,四人隻好分成兩組搜尋。不一會兒,孔初與一位便衣在公路右側的三米高的山坡密林中,嗅到了一股濃烈的腐臭味。他們順著臭味深入密林,眼前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
隻見一具年輕男屍衣著完整地吊在一棵大樹下,他的雙手雙腳都被反綁著,頸部那根粗壯的尼龍繩勒得極深,幾乎快要將脖子扭斷。在他旁邊 1.2 米遠的地方,躺著一具全身赤裸的中年女屍。白色襯衣、灰色長褲以及內衣、內褲都散落在屍體旁邊,隻有腳上還穿著一雙黑色膠鞋。女屍的頭部有明顯外傷,由於腐敗嚴重,傷口浮腫,已經看不清模樣。更讓人膽寒的是,一根直徑 10 公分、長 1 米的木棍壓在她的脖子上,似乎已經徹底壓斷了頸椎,僅剩皮肉連著頭顱和軀幹。很明顯,這兩人就是失蹤了近 10 天的何寧芳、周建強母子。
半個小時後,九龍偵緝總隊的大批警員趕到了事發地點。經過仔細的搜查和勘驗,警員們在現場找到了一副破碎的眼鏡、一封聖保羅中學的染血信封、一塊白色手帕、一個竹藤菜籃、一串鑰匙、一個空錢包。另外,屍體以及衣服上都沒有遭到野草擦蹭的痕跡,因此判斷此地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11 月 5 日中午,警方通知周忠明前往驗屍房認屍。盡管兩具屍體已經高度腐爛,但周忠明還是通過各種物證以及牙齒,確定了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兒。這個殘酷的事實如同一記重錘,狠狠地砸在他的心上。本就瘦了一大圈的周忠明兩眼一黑,一頭栽倒在驗屍房。
根據法醫李福基的屍檢結果,母子倆的死因都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為一星期左右。其中,何寧芳頭部遭到嚴重擊打,導致顱骨破裂、麵部肌肉脫落,並且兩人的鞋子都沾有血跡,【有可能】就是何寧芳頭部傷所致。但奇怪的是,全身赤裸的何寧芳竟然沒有遭受性侵,所以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劫財殺人案。
然而,還沒等大家把焦點放在凶手身份上,一係列的爭議就爆發了。
11 月 5 日傍晚,警方在深水埗警署召開了記者發布會。偵緝大隊主任馬廣義向媒體透露稱:“兩具屍體已經腐爛,死者都是被扼頸窒息斃命,但沒有明顯外傷,兩人衣服完好,女死者未被奸汙,目前推測是劫財殺人,相信是石梨貝水塘一帶出沒的惡徒所為,年紀應該相當年輕,估計有二至四人,也有可能是偷渡客,現呼籲知情人士或當日的目擊者提供消息。”
但這一說法存在諸多疑點:
第一,馬廣義說屍體為機械性窒息無其他外傷,可法醫李福基的屍檢報告明確指出何寧芳頭部遭到重擊導致顱腦碎裂,周忠明也看到兩人的鞋子上都有幹涸的血跡,隻是因為屍體表麵腐爛嚴重,無法判斷是否一定屬於何寧芳頭部受傷所流的血。
第二,馬廣義聲稱屍體衣服完好,但這與屍體第一發現人孔初以及另外三名警員的描述不符。那麽,馬廣義為什麽要 “撒謊” 兩次呢?
第三,周忠明以及第一天晚上陪他去搜尋的那五位警員都表示當天晚上他們就沿著大埔道往北搜過,並且明確表示屍體被發現地的密林他們進去過。除此之外,第二天早上陪同周忠明去尋找的那二十個人裏麵也有 7 人進入過那片密林(由於地處公路旁,所以當時主要搜尋方向是在那些位置,警方大規模介入後才改向金山郊野公園)。為什麽前兩天都沒有發現屍體呢?難道母子倆的死亡時間並不是 28、29 號?
第四,根據當年的路況來衡量,從水塘中心到屍體被發現地超過 3 公裏,從他們的住所到屍體被發現地更是超過了 4 公裏,當年步行需要 1.5 個小時。何寧芳體弱多病,這也是她堅持鍛煉的原因,走這麽長的路再鍛煉是絕不可能的,平常她也隻在水塘東南位置活動,為什麽屍體會出現在那麽遠的地方?別忘了,根據勘查警方認為第一現場就在屍體被發現地!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點,10 月 29 日,有人曾寄給周忠明一封勒索信,信中聲稱給 5000 元贖金就放人。可 29 號白天周忠明帶著親友去搜尋了,所以直到深夜回家後才發現,並連夜將此信送到了深水埗警署。而警方看到信件後示意這是有人在惡作劇或者趁機勒索。然而他們卻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 10 月 30 號白天他們才將此事登報征集線索,29 號除了周忠明的親友以外並沒有其他人知道。如果真有這封信,那麽寄信人很可能就是凶手,甚至正是因為警方的 “大意” 才導致母子倆遇害。因為別忘了,28、29 號有兩批人到屍體發現地點搜過都沒看到任何人影,說明凶手是眼見周忠明無反應才不得不撕票的(前麵說了現場沒有搏鬥痕跡、衣物沒有野草拖拽痕跡可以判斷就是第一現場)!
第六,事實上就在母子倆失蹤消息登報後的第一天也就是 10 月 30 號,有人曾打電話到報社稱 28 號自己在石梨貝水塘引水道處看到一對母子被人挾持上車,並朝著【沙田方向】駛去。可這個報案人不知出於什麽原因,不願意透露姓名,而警方接到報社的反饋後更是 “任性”,你不告訴我實名是吧?ok,沒問題,我就當你惡作劇不予理睬。因此,警方又繼續在水塘附近甚至去 “反方向” 的金山郊野公園瞎忙活了 5 天。
麵對記者的這些質疑,警方選擇了沉默,隻是聲稱還在調查中。
民眾對警方的不滿情緒迅速蔓延,很多香港市民認為此案有 “隱情”,甚至懷疑警方內部有 “內鬼”。周忠明更是憤怒不已,強烈要求警方給自己一個說法。
或許是迫於死者家屬和香港民眾的壓力,警方不得不加大調查力度。11 月 9 日,他們成立了以港島區總探長鄧耕為首的專案組,並派出二十多位便衣前往石梨貝、沙田打探消息。後來,他們還對新界 600 多個聚集地、居民區挨家挨戶進行摸排。警方內部開出 2 萬的巨額懸賞,後又將賞金額提升到 4 萬,同時港警總局還另外發布了 2 萬元懸賞,並表示兩種懸賞可以同時生效,也就是說隻要幫助破案即可得到 6 萬元 “天價” 獎勵。要知道,在 80、90 年代普遍命案懸賞也不會超過 5 萬,這在當年已經是創紀錄的賞金。
然而,重賞之下並沒有出現勇夫。幾個星期過去了,始終沒有任何線索。無奈之下,警方隻能開始印發傳單,到石梨貝、沙田兩地張貼、派發,希望能有沒看到新聞的人見到宣傳單後回憶起一些重要線索。
這一招總算起到了一點作用。12 月,警方接到了兩條線索。
其中一位女子向警方回憶說,案發當天正好是自己的生日,所以她非常清楚地記得早上 7 點多自己去石梨貝水塘晨跑的時候,看見四位陌生年輕男子出現在引水道小路上。雙方相遇的地點再往北走 600 米就是屍體發現地,而且一個多小時以後她再次看到這四位 “童黨” 朝著反方向離去。這名女子自稱是石梨貝晨跑的常客,從來沒有見到過這四人,並且向警方詳細描繪出四人的長相。專案組將這四人列為重點調查對象,甚至在 1973 年 1 月 19 日公布了他們鎖定的四位年齡、外貌相似的嫌疑人,然而卻一個都沒有抓到。
但這條線索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
第一,這位女子當時是獨行,那這四人為啥不綁架她反而要去綁架一對母子?而且人家兒子身高還 171cm… 甚至在學校是運動健將!
第二,這四個男的是步行,而且原舉報證詞中還聲稱是穿著拖鞋,報案人看到的地點距離屍體發現地就 600 多米,那就是母子倆離開了習慣的晨跑地點 2.2 公裏後被撞見的?可前麵說了,他們絕無理由離那麽遠啊?相比之下,之前那位打電話去報社的舉報人說用車載的似乎更可信。
第三,如果這四人就是凶手,那一定就是 28 號這天被殺害的,可為什麽 28 號晚上和 29 號白天兩撥人沒看到屍體?
所以這條線索看起來十分可疑,女子可能是為了懸賞編造的。甚至可以推測警方之所以認定這條線索,是為了推卸之前 “瀆職” 的責任:你們看,母子倆 28 號就遇害了,29 號的勒索信和 30 號的舉報電話肯定就是假的。
另一條舉報線索來自於顯田,也就是現在的濾水廠至筆架山中間地帶的村民。此地距離發現屍體地點直線隻有 800 多米,當時這個村裏有很多 “外來戶”“偷渡客”。有 3 個租戶在 28、29、30 號這幾天屋中傳出了隱約的女人聲音,他們都是年輕的光棍。不過當時村民並未太在意,以為是帶了 “暗娼”。誰知 11 月初,三個人居然同時不辭而別。而直到警方展開大規模搜索後村民才得知此事(剛開始警方一直圍繞著石梨貝、5500 尺路碑這兩點間排查,尤其把重點放在石梨貝)。最重要的是雖然三人並沒有汽車,但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麽工作,偶爾會開著一輛破卡車!
然而,當時對這些流動人員的管理非常鬆散,他們全用的假名,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是誰、來自哪裏又去向何方。
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件案子漸漸被歲月塵封,但它卻像一根刺,紮在那些關注過此事的人心中。周忠明的餘生在痛苦和對真相的渴望中度過,他始終無法釋懷妻兒的慘死。如今,距離案發馬上就要 50 年了,當年的凶手或許都已經不在人世。但每當人們提起這起案件,還是會忍不住去想,如果警方在一開始就能足夠重視,如果在 30 號接到線報後可以著重往沙田方向搜尋,或許這場悲劇就能避免。又或者在發現屍體後能及時轉移搜查方向,說不定就能抓住嫌疑人。然而,這些都隻是如果,這起石梨貝水塘母子命案,終究還是成為了一宗未解的懸案,被籠罩在重重迷霧之中,等待著或許永遠不會到來的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當他走到家門口時,一種異樣的感覺悄然爬上心頭。往常這個時候,屋裏總是充滿了溫馨的氣息。妻子何寧芳那輕柔的聲音,仿佛還在耳邊回蕩,她會一邊準備著可口的飯菜,一邊坐在沙發上收聽廣播節目。兒子周建強則會在電視機前,被節目裏的內容逗得不時發出歡快的笑聲。然而今天,屋子卻像被按下了靜音鍵,鴉雀無聲,甚至連燈都沒有亮。難道母子倆這麽早就睡了?周忠明心中疑惑,他掏出鑰匙,緩緩打開了房門。
客廳裏空蕩蕩的,毫無生氣。他快步走向主臥和兒子的房間,卻都沒有看到妻子和兒子的身影。桌子上也是一片冷清,沒有準備好的飯菜。周忠明眉頭緊鎖,一屁股坐在沙發上,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早上出門上班前,妻子何寧芳說要帶著兒子去石梨貝水塘晨跑。雖然今天是星期六,但他們並沒有提到要去別的地方。何寧芳一向是個賢良顧家的女人,從來不會在晚飯時間連飯都不做就帶著兒子外出。而兒子阿強,小小年紀卻格外體貼孝順,就算偶爾何寧芳有事不能及時趕回來,他也會主動為父親做些簡單的晚餐。可今天這是怎麽了?難道是被哪個親友臨時約出去了?但即便如此,也應該留個字條啊。
突然,周忠明想起早上出門前,妻子把一家三口的衣服放在洗衣機裏換洗了,當時因為兒子催著要和自己一起出門,何寧芳還說回來後再晾衣服。想到這兒,他急忙衝進浴室,一把打開洗衣機蓋。隻見那一家三口的衣服,還靜靜地浸泡在水裏。這意味著,母子倆從早上 7 點出門晨跑後,就一直沒有回來過!
周忠明的心瞬間提到了嗓子眼,他心急如焚地撥通了十幾位親友的電話,聲音因為焦急而微微顫抖。每一次電話那頭傳來否定的回答,都像一把重錘,狠狠地砸在他的心上。打完電話後,他又像一陣風似的衝出門去,到附近的街坊鄰居家挨家挨戶地詢問。然而,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一天都未見到過兩人”。
周忠明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算晨跑時母子倆有人受傷住院了,也不可能不打電話讓親友或鄰居轉告自己啊。一整天都沒有任何消息,他們肯定是出了什麽嚴重的意外。晚上 9 點 30 分,周忠明再也等不下去了,他毅然決然地走進了深水埗警署。
“阿 sir,我老婆和孩子都失蹤一天了,從早上七點去石梨貝水塘晨跑,到現在都沒有回過家,也沒和任何人聯係過,你們能……” 周忠明的眼神中滿是急切和無助。
“先登記一下基礎資料吧。” 接警的警員說道。
“我叫周忠明,今年 50 歲,家住九龍深水埗荔枝角 319 號四樓前座,是製衣廠裁剪工。我老婆名叫何寧芳,38 歲,身高 1 米 56,身材嬌小。我兒子名叫周建強,16 歲,身高 1 米 71,身材消瘦,就讀於半山區聖保羅中學。他們平常去晨跑就在石梨貝水塘附近……” 周忠明快速地說著,仿佛說得快一些,就能讓妻子和兒子更快地被找到。
“他們穿的是什麽衣服,有沒有攜帶什麽物品?” 警員繼續問道。
“我老婆身穿白襯衫、灰色長西褲、黑膠鞋,手裏還有一個買菜用的竹藤籃,因為她都習慣在回來的路上買菜,身上就帶二三十元;兒子穿紅白相間運動衫、白色短褲、白色運動鞋,還戴著一副眼鏡,手上也戴著一塊手表。”
“好,你先回去吧,有消息我們會通知你的。” 警員說道。
“能不能現在就跟我一起去找找?他們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害怕真出了什麽事,再遲點就更危險了,求求你們了……” 周忠明幾乎是在哀求。
看著眼前這位心急如焚的男人,接警的陳警員心生憐憫,他叫上另外 4 位警員,一行幾人分乘兩輛警車,朝著石梨貝水塘的方向疾馳而去。
石梨貝水塘附近一片漆黑,當年這裏並沒有路燈。六人分成兩組,先繞著水塘小心翼翼地分頭搜索了一圈。隨後,他們又沿著大埔道公路往北搜索。時間在緊張的搜尋中悄然流逝,3 個小時過去了,此時已經是淩晨 1 點,可他們依舊沒有看到母子倆的身影。幾位警員雖然對周忠明充滿同情,但也隻能無奈地安慰了他幾句,然後載著他回到了警局。
周忠明回到自家寓所後,像個失去靈魂的木偶一樣,呆呆地坐在沙發上,毫無睡意。他的腦海裏不斷浮現出妻子和兒子的麵容,各種可怕的念頭如鬼魅般纏繞著他。直到天蒙蒙亮,他又拖著疲憊不堪的身軀,敲響了鄰居家的房門,請求大家一起幫忙尋找。
10 月 29 日早上 7 點,周忠明帶著二十餘位親鄰來到了水塘附近。人多力量大,他們決定以水塘為中心,分成 6 組人向外擴散尋找。大家都懷揣著一絲希望,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然而,7 個小時過去了,他們依然沒有找到母子倆的蹤跡,無論是活人還是屍體。
中午兩點,周忠明失落地回到家吃了個午飯。一個小時後,他又帶著新一批的親友和同事,共計三十餘人,再次按照上午的方式對水塘周圍進行了一次更加徹底的 “複查”。但結果依舊殘酷,他們一無所獲。
看著一天的苦尋無果,周忠明感覺自己的世界仿佛崩塌了。40 多個小時沒有合眼的他,再也控製不住內心的絕望,像個孩子般躺在警局門口,撕心裂肺地大哭起來。警方終於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他們給周忠明做了一次更加細致的筆錄,並且天一亮就帶著大隊人馬對水塘進行了第四次搜尋。同時,他們還將母子倆的照片、訊息刊登在香港的各大報紙上,呼籲市民提供線索。甚至港警九龍偵緝總部出動了直升機,在空中協助搜索。
然而,5 天過去了,警方總計出動了 700 多人 \/ 次警力、6 架 \/ 次直升機,搜索範圍已經擴大到水塘西北半徑 1 公裏外的金山郊野公園,可母子倆依舊杳無音訊。
妻兒的失蹤就像一把利刃,不斷地刺痛著周忠明的心。這一個星期以來,他每天隻能睡 3、4 個小時,人迅速消瘦下去,頭發也在一夜之間變白。可命運並沒有放過他,在妻兒失蹤 10 天後,一個猶如晴天霹靂的消息傳來。
1972 年 11 月 5 日早上八點,駐守石梨貝水塘的水務署老技工孔初像往常一樣外出巡邏。突然,一名女青年慌慌張張地迎麵跑來。她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你… 你是這裏的… 水務麽?有屍體… 不得了了… 有屍體,山上的密林中有屍體…”
“你確定是屍體?你看到了?在哪裏?” 孔初急忙問道。
“我沒有… 沒有看到,但我肯定那一定是屍體,那腐臭味,就是死人發出來的,你有… 有看過最近的新聞報道嗎?就那對母子… 那對失蹤的母子,我懷疑就是他們…” 女子的聲音依然顫抖著。
“我當然知道,我還幫忙搜尋過,在哪個位置?走,你帶我過去。” 孔初邊說邊伸手去拉女子的手,準備朝她來的方向奔去。
“放開我,我可不去,我隻是放假過來遊玩的,要去你自己去,就在引水道小徑向上走,快到 5500 尺路碑那裏。” 說完,女青年掙脫了孔初的手,朝著公路的方向跑去。
孔初猶豫了一下,5500 尺路碑處距離自己所在的地方可不近,大概有 2 公裏遠,而且還要上山。要是自己一個人沒找到怎麽辦?是不是應該先去報警呢?可他又想到,回去報警再等警方過來,估計得要 1 個多小時後才能趕到。於是,他顧不得那麽多了,急忙朝著女子指引的方向快步走去。幸運的是,剛走了不到 5 分鍾,他就看到 3 位正在石梨貝附近調查母子失蹤案的便衣。他立即將自己得知的情況匯報給三人,四人便沿著引水道朝目標處飛奔而去。
石梨貝的引水道蜿蜒曲折,全長 4.8 公裏,5500 尺路碑即大埔道沙田嶺路段,距離石梨貝水塘中心足足有 3 公裏遠(以當年的路況算,不過現在也有 2.8 公裏),而公路另一側山腳下就是水務署沙田濾水廠(當年還沒有建成)。四人在崎嶇的道路上疾行,足足走了 40 多分鍾才抵達目的地。由於女青年並未說明屍體究竟在公路的左側還是右側,四人隻好分成兩組搜尋。不一會兒,孔初與一位便衣在公路右側的三米高的山坡密林中,嗅到了一股濃烈的腐臭味。他們順著臭味深入密林,眼前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
隻見一具年輕男屍衣著完整地吊在一棵大樹下,他的雙手雙腳都被反綁著,頸部那根粗壯的尼龍繩勒得極深,幾乎快要將脖子扭斷。在他旁邊 1.2 米遠的地方,躺著一具全身赤裸的中年女屍。白色襯衣、灰色長褲以及內衣、內褲都散落在屍體旁邊,隻有腳上還穿著一雙黑色膠鞋。女屍的頭部有明顯外傷,由於腐敗嚴重,傷口浮腫,已經看不清模樣。更讓人膽寒的是,一根直徑 10 公分、長 1 米的木棍壓在她的脖子上,似乎已經徹底壓斷了頸椎,僅剩皮肉連著頭顱和軀幹。很明顯,這兩人就是失蹤了近 10 天的何寧芳、周建強母子。
半個小時後,九龍偵緝總隊的大批警員趕到了事發地點。經過仔細的搜查和勘驗,警員們在現場找到了一副破碎的眼鏡、一封聖保羅中學的染血信封、一塊白色手帕、一個竹藤菜籃、一串鑰匙、一個空錢包。另外,屍體以及衣服上都沒有遭到野草擦蹭的痕跡,因此判斷此地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11 月 5 日中午,警方通知周忠明前往驗屍房認屍。盡管兩具屍體已經高度腐爛,但周忠明還是通過各種物證以及牙齒,確定了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兒。這個殘酷的事實如同一記重錘,狠狠地砸在他的心上。本就瘦了一大圈的周忠明兩眼一黑,一頭栽倒在驗屍房。
根據法醫李福基的屍檢結果,母子倆的死因都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為一星期左右。其中,何寧芳頭部遭到嚴重擊打,導致顱骨破裂、麵部肌肉脫落,並且兩人的鞋子都沾有血跡,【有可能】就是何寧芳頭部傷所致。但奇怪的是,全身赤裸的何寧芳竟然沒有遭受性侵,所以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劫財殺人案。
然而,還沒等大家把焦點放在凶手身份上,一係列的爭議就爆發了。
11 月 5 日傍晚,警方在深水埗警署召開了記者發布會。偵緝大隊主任馬廣義向媒體透露稱:“兩具屍體已經腐爛,死者都是被扼頸窒息斃命,但沒有明顯外傷,兩人衣服完好,女死者未被奸汙,目前推測是劫財殺人,相信是石梨貝水塘一帶出沒的惡徒所為,年紀應該相當年輕,估計有二至四人,也有可能是偷渡客,現呼籲知情人士或當日的目擊者提供消息。”
但這一說法存在諸多疑點:
第一,馬廣義說屍體為機械性窒息無其他外傷,可法醫李福基的屍檢報告明確指出何寧芳頭部遭到重擊導致顱腦碎裂,周忠明也看到兩人的鞋子上都有幹涸的血跡,隻是因為屍體表麵腐爛嚴重,無法判斷是否一定屬於何寧芳頭部受傷所流的血。
第二,馬廣義聲稱屍體衣服完好,但這與屍體第一發現人孔初以及另外三名警員的描述不符。那麽,馬廣義為什麽要 “撒謊” 兩次呢?
第三,周忠明以及第一天晚上陪他去搜尋的那五位警員都表示當天晚上他們就沿著大埔道往北搜過,並且明確表示屍體被發現地的密林他們進去過。除此之外,第二天早上陪同周忠明去尋找的那二十個人裏麵也有 7 人進入過那片密林(由於地處公路旁,所以當時主要搜尋方向是在那些位置,警方大規模介入後才改向金山郊野公園)。為什麽前兩天都沒有發現屍體呢?難道母子倆的死亡時間並不是 28、29 號?
第四,根據當年的路況來衡量,從水塘中心到屍體被發現地超過 3 公裏,從他們的住所到屍體被發現地更是超過了 4 公裏,當年步行需要 1.5 個小時。何寧芳體弱多病,這也是她堅持鍛煉的原因,走這麽長的路再鍛煉是絕不可能的,平常她也隻在水塘東南位置活動,為什麽屍體會出現在那麽遠的地方?別忘了,根據勘查警方認為第一現場就在屍體被發現地!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點,10 月 29 日,有人曾寄給周忠明一封勒索信,信中聲稱給 5000 元贖金就放人。可 29 號白天周忠明帶著親友去搜尋了,所以直到深夜回家後才發現,並連夜將此信送到了深水埗警署。而警方看到信件後示意這是有人在惡作劇或者趁機勒索。然而他們卻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 10 月 30 號白天他們才將此事登報征集線索,29 號除了周忠明的親友以外並沒有其他人知道。如果真有這封信,那麽寄信人很可能就是凶手,甚至正是因為警方的 “大意” 才導致母子倆遇害。因為別忘了,28、29 號有兩批人到屍體發現地點搜過都沒看到任何人影,說明凶手是眼見周忠明無反應才不得不撕票的(前麵說了現場沒有搏鬥痕跡、衣物沒有野草拖拽痕跡可以判斷就是第一現場)!
第六,事實上就在母子倆失蹤消息登報後的第一天也就是 10 月 30 號,有人曾打電話到報社稱 28 號自己在石梨貝水塘引水道處看到一對母子被人挾持上車,並朝著【沙田方向】駛去。可這個報案人不知出於什麽原因,不願意透露姓名,而警方接到報社的反饋後更是 “任性”,你不告訴我實名是吧?ok,沒問題,我就當你惡作劇不予理睬。因此,警方又繼續在水塘附近甚至去 “反方向” 的金山郊野公園瞎忙活了 5 天。
麵對記者的這些質疑,警方選擇了沉默,隻是聲稱還在調查中。
民眾對警方的不滿情緒迅速蔓延,很多香港市民認為此案有 “隱情”,甚至懷疑警方內部有 “內鬼”。周忠明更是憤怒不已,強烈要求警方給自己一個說法。
或許是迫於死者家屬和香港民眾的壓力,警方不得不加大調查力度。11 月 9 日,他們成立了以港島區總探長鄧耕為首的專案組,並派出二十多位便衣前往石梨貝、沙田打探消息。後來,他們還對新界 600 多個聚集地、居民區挨家挨戶進行摸排。警方內部開出 2 萬的巨額懸賞,後又將賞金額提升到 4 萬,同時港警總局還另外發布了 2 萬元懸賞,並表示兩種懸賞可以同時生效,也就是說隻要幫助破案即可得到 6 萬元 “天價” 獎勵。要知道,在 80、90 年代普遍命案懸賞也不會超過 5 萬,這在當年已經是創紀錄的賞金。
然而,重賞之下並沒有出現勇夫。幾個星期過去了,始終沒有任何線索。無奈之下,警方隻能開始印發傳單,到石梨貝、沙田兩地張貼、派發,希望能有沒看到新聞的人見到宣傳單後回憶起一些重要線索。
這一招總算起到了一點作用。12 月,警方接到了兩條線索。
其中一位女子向警方回憶說,案發當天正好是自己的生日,所以她非常清楚地記得早上 7 點多自己去石梨貝水塘晨跑的時候,看見四位陌生年輕男子出現在引水道小路上。雙方相遇的地點再往北走 600 米就是屍體發現地,而且一個多小時以後她再次看到這四位 “童黨” 朝著反方向離去。這名女子自稱是石梨貝晨跑的常客,從來沒有見到過這四人,並且向警方詳細描繪出四人的長相。專案組將這四人列為重點調查對象,甚至在 1973 年 1 月 19 日公布了他們鎖定的四位年齡、外貌相似的嫌疑人,然而卻一個都沒有抓到。
但這條線索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
第一,這位女子當時是獨行,那這四人為啥不綁架她反而要去綁架一對母子?而且人家兒子身高還 171cm… 甚至在學校是運動健將!
第二,這四個男的是步行,而且原舉報證詞中還聲稱是穿著拖鞋,報案人看到的地點距離屍體發現地就 600 多米,那就是母子倆離開了習慣的晨跑地點 2.2 公裏後被撞見的?可前麵說了,他們絕無理由離那麽遠啊?相比之下,之前那位打電話去報社的舉報人說用車載的似乎更可信。
第三,如果這四人就是凶手,那一定就是 28 號這天被殺害的,可為什麽 28 號晚上和 29 號白天兩撥人沒看到屍體?
所以這條線索看起來十分可疑,女子可能是為了懸賞編造的。甚至可以推測警方之所以認定這條線索,是為了推卸之前 “瀆職” 的責任:你們看,母子倆 28 號就遇害了,29 號的勒索信和 30 號的舉報電話肯定就是假的。
另一條舉報線索來自於顯田,也就是現在的濾水廠至筆架山中間地帶的村民。此地距離發現屍體地點直線隻有 800 多米,當時這個村裏有很多 “外來戶”“偷渡客”。有 3 個租戶在 28、29、30 號這幾天屋中傳出了隱約的女人聲音,他們都是年輕的光棍。不過當時村民並未太在意,以為是帶了 “暗娼”。誰知 11 月初,三個人居然同時不辭而別。而直到警方展開大規模搜索後村民才得知此事(剛開始警方一直圍繞著石梨貝、5500 尺路碑這兩點間排查,尤其把重點放在石梨貝)。最重要的是雖然三人並沒有汽車,但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麽工作,偶爾會開著一輛破卡車!
然而,當時對這些流動人員的管理非常鬆散,他們全用的假名,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是誰、來自哪裏又去向何方。
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件案子漸漸被歲月塵封,但它卻像一根刺,紮在那些關注過此事的人心中。周忠明的餘生在痛苦和對真相的渴望中度過,他始終無法釋懷妻兒的慘死。如今,距離案發馬上就要 50 年了,當年的凶手或許都已經不在人世。但每當人們提起這起案件,還是會忍不住去想,如果警方在一開始就能足夠重視,如果在 30 號接到線報後可以著重往沙田方向搜尋,或許這場悲劇就能避免。又或者在發現屍體後能及時轉移搜查方向,說不定就能抓住嫌疑人。然而,這些都隻是如果,這起石梨貝水塘母子命案,終究還是成為了一宗未解的懸案,被籠罩在重重迷霧之中,等待著或許永遠不會到來的真相大白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