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爬山(一)
“明天陪我去爬山好不好。”
“約克城有山嗎?”
“有啊,在森林裏。”
“那直接飛上去不就好了。”
“那多沒意思。”
“為什麽要去爬山呢,給我一個理由。”
“會當淩絕頂。”
“算了,不想去,沒意思,宇宙的景色我都見過多少次了。”
“你這家夥真是無趣啊,你天天在家裏坐著不悶嗎。”
“又能釣魚,又能陪小牛魔,還有水精靈照顧著,我一點都不悶,反而很幸福。”
“那行吧,小吃和我去。”
“媽媽,去哪啊。”小吃奶聲奶氣地說。
“去爬山。”
“好啊好啊,去爬山嘍。”
第二天韓風、小吃、小永夜、牛魔開車進入了森林,小永夜說好了不來的,但是牛魔這個家夥不願意,就也隻能跟來了。
約克城的山上長滿了森林,全都屬於愛普森莊園的私人領地,也就是說明明山就在那裏,但是普通人連爬山的資格都沒有。
偶爾會有一些勇敢者步行進入森林,以躲避愛普森莊園守衛們的巡視,但一旦被發現闖入私人領地,後果會非常嚴重。
現在已知的住在森林裏麵的隻有小九他們,而他們所在地方實際上隻是山腳,真正的高山山巔高度兩千米,比不上那些特別高的山峰,但也不矮了。
所以約克城的地形實際上是東麵臨海,西麵通向迷霧地帶,北麵全部是愛普森莊園的領地,包括起伏的山峰和大麵積的森林,當然山的後麵也是迷霧地帶了,南麵是各種曠野,聚集著大量的別墅、工廠。
這些地帶的盡頭肯定都被迷霧所環繞,但如果你從天空中往下看的話,其實上約克城整座城市,愛普森莊園的領土占據了一大半,因為所有山林都被愛普森莊園占據著,人們能夠涉足的僅僅是看似繁華的都市而已,是那些冷冰冰的摩天大樓和看似現代化的先進設備,核心資源從來都掌握在城堡手裏。
通向城堡的路永遠隻有一條,那條路是光滑的,是平坦的,是廣闊的,但是絕少有人類開車行駛在上麵,因為說不定車子開著開著,也就沒了。
韓風、小永夜、小吃、牛魔,一個二十歲上下的大姐姐,領著兩個十歲的弟弟,一個還沒斷奶的小弟弟,站在起伏山路的入口。她們每一個人身後都背著一個裝滿行禮的雙肩包,就連牛魔都不例外。
小永夜一臉的不耐煩,說道:“有點過了吧,體驗生活也不帶這樣的,有空間戒指不用,非要讓我背個包,把我們家牛魔壓的不長個了怎麽辦。”
“悶悶。”牛魔一副歡蹦亂跳的樣子,一個小書包根本壓不垮他。
韓風笑道:“你以為牛魔是你啊,你看看別人都沒事,就你懶!”
“我覺得這樣的行為純粹是有病。明明小吃現出真身之後飛上山頂隻需要五分鍾,現在非要背個登山包一點點的爬上去,這不是腦子被驢踢了,就是腦殼被門掩了的行為嗎。”
“不想參加我們的郊外活動你可以立刻打道回府。”
“要不是牛魔非要來,我才不會來呢。”
結果小永夜雖然嘴裏麵抱怨的話最多,卻最先踏足了登山的山路。
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出現了路。在山裏更是更是這樣,山裏是沒路的,動物們上山的次數多了,路就形成了,因為動物們一定會選擇坡度最緩的地方山上,那些陡坡根本就爬不上去,慢慢的總踩總踩,就把地麵踩的光滑了,讓小草和樹木都不長了,上山的路也就形成了。
血族在約克城的總和不超過兩千人,在城堡或者城堡範圍內的血族更是稀少,森林一直是血族的放養區,根本不去踏足,但也決不允許普通的人類踏足,能夠在森林裏居住的都是經過允許的,比如說韓風的朋友和老師。
這從側麵反映出一個事情,就是森林的資源非常寶貴,城堡始終很看重,並將這份資源牢牢的掌握在手心裏。
比起愛普森莊園,南郊那些所謂富人居住的別墅根本就沒法看,別墅的院子最多也就像是林頓家族那麽大,一眼看得到頭,絕不可能像城堡這樣,擁有城市的整個後花園。你要知道,如果城堡願意的話,城市裏的供水就隻能使用海水淡化來提供,因為城堡完全可以截斷塞納河。塞納河有可能是山頂冰雪融化形成的,有可能是流過山川的河流,總之塞納河是從北邊來的,化作無數分支,而約克城的整個北方包括森林都屬於愛普森莊園的領地範圍,隻要上位者想,水價立刻會翻三倍以上,並且隻能通過海水淨化得到,人們就再也喝不上河流裏麵的水了。
厲害吧!
所以你應該知道誰才是城市的統治者了。
並且,約克城的所有軍隊都在城堡的控製下,而不是在約克城所謂的那些當權者的掌控之下,約克城的城市管理者,能夠直接管轄的武裝力量隻有警察,軍隊的調動必須接受城堡的允許,沒有城堡許可,所有的武裝力量隻能處在待命狀態。
所以上位者在約克城是一言九鼎的,是唯我獨尊的,是黑暗中的手,牢牢掌握著城市裏的一切。
上山以後韓風就發現了,世上沒有什麽能夠阻止人們探索的心,即便已經命令禁止普通人類進入私人領地,並且還有城堡守衛人員在森林外圍巡邏,可還是有一些大膽的人為了登山而做出一些奮不顧身的事情,他們的物資包括所料帶啊,垃圾啊等等的東西,丟棄在了上山的路上,這些東西根本就不會被自然降解,永遠停留在了那裏,標示出了他們曾經來過此地。
韓風背著登山包,她選擇背一下登山包是為了體驗普通人類的生活,結果發現真的太困難了。如果把東西放在空間戒指裏,那麽不單沒有分量,而且不影響行動,隻需要把一個小小的戒指戴在手上,就能想去哪就去哪了。
可如果把行禮背在身上,那簡直就是一場災難。首先你必須忍受那份重量,雖然對韓風來說那很輕很輕,可是在後背上貼著絕不舒服;而且,由於行禮背在身上,登山包的背帶勒緊身體,就讓你全身很不舒服。你要知道韓風天天穿著一件黑色的皮衣滿處跑,就算現在皮衣是真武牛甲變的,也畢竟是件穿在身上的衣服,被兩根登山包的背帶勒著,真是要多不舒服就有多不舒服。
雞賊的小永夜很快就看出了韓風的尷尬處境,說道:“怎樣,現在放棄還來得及哦,不丟臉,等下褲子扯壞了,漏洞了可就難看嘍。”
“閉上你的烏鴉嘴。”韓風恨不得掐死它。
一步邁出,繼續往山上去了。
“明天陪我去爬山好不好。”
“約克城有山嗎?”
“有啊,在森林裏。”
“那直接飛上去不就好了。”
“那多沒意思。”
“為什麽要去爬山呢,給我一個理由。”
“會當淩絕頂。”
“算了,不想去,沒意思,宇宙的景色我都見過多少次了。”
“你這家夥真是無趣啊,你天天在家裏坐著不悶嗎。”
“又能釣魚,又能陪小牛魔,還有水精靈照顧著,我一點都不悶,反而很幸福。”
“那行吧,小吃和我去。”
“媽媽,去哪啊。”小吃奶聲奶氣地說。
“去爬山。”
“好啊好啊,去爬山嘍。”
第二天韓風、小吃、小永夜、牛魔開車進入了森林,小永夜說好了不來的,但是牛魔這個家夥不願意,就也隻能跟來了。
約克城的山上長滿了森林,全都屬於愛普森莊園的私人領地,也就是說明明山就在那裏,但是普通人連爬山的資格都沒有。
偶爾會有一些勇敢者步行進入森林,以躲避愛普森莊園守衛們的巡視,但一旦被發現闖入私人領地,後果會非常嚴重。
現在已知的住在森林裏麵的隻有小九他們,而他們所在地方實際上隻是山腳,真正的高山山巔高度兩千米,比不上那些特別高的山峰,但也不矮了。
所以約克城的地形實際上是東麵臨海,西麵通向迷霧地帶,北麵全部是愛普森莊園的領地,包括起伏的山峰和大麵積的森林,當然山的後麵也是迷霧地帶了,南麵是各種曠野,聚集著大量的別墅、工廠。
這些地帶的盡頭肯定都被迷霧所環繞,但如果你從天空中往下看的話,其實上約克城整座城市,愛普森莊園的領土占據了一大半,因為所有山林都被愛普森莊園占據著,人們能夠涉足的僅僅是看似繁華的都市而已,是那些冷冰冰的摩天大樓和看似現代化的先進設備,核心資源從來都掌握在城堡手裏。
通向城堡的路永遠隻有一條,那條路是光滑的,是平坦的,是廣闊的,但是絕少有人類開車行駛在上麵,因為說不定車子開著開著,也就沒了。
韓風、小永夜、小吃、牛魔,一個二十歲上下的大姐姐,領著兩個十歲的弟弟,一個還沒斷奶的小弟弟,站在起伏山路的入口。她們每一個人身後都背著一個裝滿行禮的雙肩包,就連牛魔都不例外。
小永夜一臉的不耐煩,說道:“有點過了吧,體驗生活也不帶這樣的,有空間戒指不用,非要讓我背個包,把我們家牛魔壓的不長個了怎麽辦。”
“悶悶。”牛魔一副歡蹦亂跳的樣子,一個小書包根本壓不垮他。
韓風笑道:“你以為牛魔是你啊,你看看別人都沒事,就你懶!”
“我覺得這樣的行為純粹是有病。明明小吃現出真身之後飛上山頂隻需要五分鍾,現在非要背個登山包一點點的爬上去,這不是腦子被驢踢了,就是腦殼被門掩了的行為嗎。”
“不想參加我們的郊外活動你可以立刻打道回府。”
“要不是牛魔非要來,我才不會來呢。”
結果小永夜雖然嘴裏麵抱怨的話最多,卻最先踏足了登山的山路。
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出現了路。在山裏更是更是這樣,山裏是沒路的,動物們上山的次數多了,路就形成了,因為動物們一定會選擇坡度最緩的地方山上,那些陡坡根本就爬不上去,慢慢的總踩總踩,就把地麵踩的光滑了,讓小草和樹木都不長了,上山的路也就形成了。
血族在約克城的總和不超過兩千人,在城堡或者城堡範圍內的血族更是稀少,森林一直是血族的放養區,根本不去踏足,但也決不允許普通的人類踏足,能夠在森林裏居住的都是經過允許的,比如說韓風的朋友和老師。
這從側麵反映出一個事情,就是森林的資源非常寶貴,城堡始終很看重,並將這份資源牢牢的掌握在手心裏。
比起愛普森莊園,南郊那些所謂富人居住的別墅根本就沒法看,別墅的院子最多也就像是林頓家族那麽大,一眼看得到頭,絕不可能像城堡這樣,擁有城市的整個後花園。你要知道,如果城堡願意的話,城市裏的供水就隻能使用海水淡化來提供,因為城堡完全可以截斷塞納河。塞納河有可能是山頂冰雪融化形成的,有可能是流過山川的河流,總之塞納河是從北邊來的,化作無數分支,而約克城的整個北方包括森林都屬於愛普森莊園的領地範圍,隻要上位者想,水價立刻會翻三倍以上,並且隻能通過海水淨化得到,人們就再也喝不上河流裏麵的水了。
厲害吧!
所以你應該知道誰才是城市的統治者了。
並且,約克城的所有軍隊都在城堡的控製下,而不是在約克城所謂的那些當權者的掌控之下,約克城的城市管理者,能夠直接管轄的武裝力量隻有警察,軍隊的調動必須接受城堡的允許,沒有城堡許可,所有的武裝力量隻能處在待命狀態。
所以上位者在約克城是一言九鼎的,是唯我獨尊的,是黑暗中的手,牢牢掌握著城市裏的一切。
上山以後韓風就發現了,世上沒有什麽能夠阻止人們探索的心,即便已經命令禁止普通人類進入私人領地,並且還有城堡守衛人員在森林外圍巡邏,可還是有一些大膽的人為了登山而做出一些奮不顧身的事情,他們的物資包括所料帶啊,垃圾啊等等的東西,丟棄在了上山的路上,這些東西根本就不會被自然降解,永遠停留在了那裏,標示出了他們曾經來過此地。
韓風背著登山包,她選擇背一下登山包是為了體驗普通人類的生活,結果發現真的太困難了。如果把東西放在空間戒指裏,那麽不單沒有分量,而且不影響行動,隻需要把一個小小的戒指戴在手上,就能想去哪就去哪了。
可如果把行禮背在身上,那簡直就是一場災難。首先你必須忍受那份重量,雖然對韓風來說那很輕很輕,可是在後背上貼著絕不舒服;而且,由於行禮背在身上,登山包的背帶勒緊身體,就讓你全身很不舒服。你要知道韓風天天穿著一件黑色的皮衣滿處跑,就算現在皮衣是真武牛甲變的,也畢竟是件穿在身上的衣服,被兩根登山包的背帶勒著,真是要多不舒服就有多不舒服。
雞賊的小永夜很快就看出了韓風的尷尬處境,說道:“怎樣,現在放棄還來得及哦,不丟臉,等下褲子扯壞了,漏洞了可就難看嘍。”
“閉上你的烏鴉嘴。”韓風恨不得掐死它。
一步邁出,繼續往山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