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四大金剛
世界大案之人性的泯滅 作者:貝貝熊的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995年1月28日,除夕的前夜,鶴崗市南山礦上演了一場堪比好萊塢大片的瘋狂大戲!這起案件可是震驚了全國,因為它集持槍、爆炸、縱火、搶劫、殺人於一身,簡直就像是一部犯罪版的“全能戰士”。
話說當時,四名犯罪分子,猶如“四騎士”一般闖入了南山礦保衛科,他們可是毫不留情地幹掉了9名保衛科的英勇戰士,還包括1名無辜的小孩,真是讓人痛心疾首。不過,好在還有1名經警命大,雖然受了重傷,但總算是撿回了一條命。這四人可真是“神勇”,連“五四”式手槍都敢搶,竟然還搶走了3支!
這起大案,四名歹徒行事果斷,手段殘忍,誇張而瘋狂,他們就像是一群從地獄裏爬出來的惡鬼,讓人看了都心驚膽戰。不過,有一點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他們這次作案竟然沒有搶到一分錢,這可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啊!
這四位“英勇”的歹徒分別是:老大孫海波,老二閆文宇,老三田原,老四田宇。其中,老三和老四還是一對親兄弟,這可真是“上陣親兄弟,打虎親父子”啊!
這些人大部分都是70後,隻有孫海波是個60後,看來他可真是“老當益壯”啊!他們這群人在之前可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隻有老三田原曾經因為一點小事被拘留過,看來他可真是“有前科”啊!
盡管煤礦工人是“黑金”的開采者,但在90年代,他們的收入卻像是“挖煤得金”的童話故事,隻能勉強維持溫飽,仿佛每天都在與貧窮的“煤老板”鬥智鬥勇。
在這樣的背景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們壓力山大,仿佛每天都在走鋼絲,一不小心就可能跌入萬丈深淵。
孫海波,一個煤礦工人的兒子,與父母和弟弟擠在一間房子裏,生活空間狹窄得仿佛連轉身都成了奢望。結婚時,為了把房子留給弟弟,他成了上門女婿,住進了嶽父嶽母的平房,仿佛一夜之間從“煤老板”變成了“房客”。
然而,生活的壓力並沒有讓孫海波屈服,他決定轉型,辭去了煤礦的工作,跑到市場上租了一個露天櫃台,做起了賣布料的小生意。雖然日子依然緊巴巴,但孫海波卻像是一隻從“煤坑”裏爬出來的小鳥,開始展翅飛翔。
孫海波和田原,兩個曾經的礦友,經常聚在一起聊天。他們看著周圍的有錢人,羨慕得眼睛都要綠了。於是,兩個“難兄難弟”一拍即合,決定幹一番大事業,那就是——違法犯罪。
為了違法犯罪,他們開始發展團夥、找尋武器。槍支,這個在90年代還是相當神秘的武器,成了他們的目標。於是,孫海波和田原開始了他們的“找槍之旅”,一有空就跑到工商派出所門口,四處觀察,尋找合適的“獵物”。
終於,在1990年12月19日晚上,他們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獵物”——工商派出所民警高連國。高連國下班回家時,被埋伏的二人用鐵棍襲擊,當場死亡,搶走了一支“五四”式手槍。第一起案件,做得相當順利,仿佛是在告訴世界,他們這對“難兄難弟”正式踏入了犯罪的殿堂。
有了槍後,二人開始計劃下一步的行動——搶銀行。他們認為,離派出所近的儲蓄所防備一定鬆懈,於是選定了小金鶴儲蓄所作為目標。
1991年1月25日下午三點半,孫海波拿著一個大皮包,穿著一件呢子大衣;田原則持槍,裏麵有三發子彈。二人來到小金鶴儲蓄所,進去後孫海波將皮包往櫃台上一放,正當儲蓄所的工作人員還以為二人是來取錢的時候,田原直接掏出槍,衝進了櫃台裏。
然而,事情並沒有按照他們的預想進行。裏麵的工作人員見到這一幕,毫不含糊地抄起凳子就往田原身上砸去。田原的三發子彈全都打了出去,可惜槍法太爛,一槍都沒打著。孫海波看到這一幕,差點氣得吐血。槍裏沒有子彈了,二人隻好撒腿就跑,一分錢沒搶到。
先是殺了警察搶了槍,然後又拿著槍去搶銀行,這可真是玩得風生水起啊!
警察們也不甘示弱,很快就把這兩起案子並案調查了。田原呢,因為天生一隻眼睛是斜的,這可讓儲蓄所的工作人員印象深刻,警察們也在鶴崗內四處尋找有這個特征的嫌疑人。
值得一提的是,田原還被拉到了儲蓄所讓工作人員辨認呢,結果工作人員楞是沒認出來,這可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啊!
不過呢,這件事也讓孫海波和田原更加有恃無恐,覺得自己的“事業”前途無量啊!
可是呢,回到家後,錢沒搶著,子彈也沒了,這可怎麽辦呢?這時候,孫海波看到了田原的弟弟田宇,覺得他挺機靈的,就想讓他加入進來。可是田原卻擔心,萬一以後被抓,家裏就沒了兩個兒子,最好還是別讓弟弟參與進來。
可是田宇心細啊,他雖然不知道哥哥幹了什麽,但一定有事,多次要求哥哥把他帶上。田原一直拒絕,可是槍沒子彈了,那就再搶一把唄!
為了保證進展順利,孫海波和田原又拉攏了一人,那就是孫海波曾經的同事閆文宇。閆文宇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的,一聽有錢可賺,毫不猶豫就加入了團夥。
現在好了,團夥成員變成了三人,這可真是越來越有規模了啊!
於是呢,三人開始搶槍,這次的目標是鶴崗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民警楊坤。他們可是跟蹤了楊坤好長時間呢,最後決定直接去楊坤家裏殺害他。
可是呢,楊坤上下班路上人太多了,沒有作案機會,這可真是讓人頭疼啊!
時間來到了1992年2月1日,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日期其實已經過了一年,說明孫海波等人還是很謹慎的,也沒有頻繁作案。
1992年2月1日早晨,趁著楊坤還沒上班之前,三人闖進楊坤家裏,將楊坤和楊坤的兒子殺害,奪槍跑路。這可真是“一箭雙雕”啊!
回到田原家後,槍正好被弟弟田宇看到,再加上殺警一事瞬間被傳得沸沸揚揚,沒辦法,田原隻好讓弟弟參與了進來。至此,四人團夥正式成立,這可真是“四人幫”啊!
當然啦,兩支槍對於這四個家夥來說,簡直就像是在玩“槍戰遊戲”時隻有兩發子彈一樣,完全不夠用嘛!
好在閆文宇這個“人脈達人”有個朋友家裏有獵槍,四人一合計,決定去“借”一把來。他們覺得,比起那危險的殺警奪槍,偷獵槍簡直就是“安全到不行”的選擇。
從那以後,他們的“作案生涯”就像開了掛一樣,用的槍基本都是偷來的。有了槍,他們就開始琢磨著怎麽幹點“大事”。
他們瞄準了南山礦,那可是個“金山”啊,養活了幾百人,工資款更是預估有上百萬。這簡直就是“搶錢大賽”的終極目標啊!
不過,他們也不是盲目行動,決定先從“小試牛刀”開始,於是把目光投向了一個小礦——大陸礦。雖然資料少得可憐,但他們還是“勇往直前”,最終成功搶到了18萬元。這可是他們唯一一次“得手”的案子哦!
現在,讓我們把焦點回到南山礦上。田原這家夥,居然謊稱要去韓國打工,還請了好友吃飯,搞得自己好像真的不在鶴崗一樣。閆文宇也不甘示弱,辭了工作,告訴所有人他要去南方做生意,也是一副“我已經走了”的樣子。至於田宇嘛,他們覺得他還小,警方應該不會懷疑到他頭上。
然而,他們並沒有真的離開鶴崗,而是在城裏租了個房子,藏了起來。不過說實話,他們的“隱身術”也太拙劣了點,完全沒有外出的痕跡,就像你去韓國總得有個出入境記錄吧!
之後,他們還找了個沒人的地方練槍,把整個南山礦的地形都記在心裏,保衛科、金庫、街道,甚至鶴崗市的各個路段都了如指掌。最後,他們還偷偷購買了炸藥等作案工具。
南山礦的大門一進去,南北各有兩幢樓。北樓是辦公大樓,而工資款則藏在南樓一層的保衛科裏。想要進入金庫,得經過一道鐵柵欄門,這可是唯一的通道哦!
1995年1月17日,南山礦開始發工資,工資款共有230萬元。四人為了這一天,可是“蓄謀已久”啊!
當天下午,他們飽餐一頓後,田原和田宇這對“女裝大佬”就穿上了粉色呢子大衣和高跟皮鞋,還化了濃妝。孫海波則戴了一頂警帽,四人就這樣開始了他們的“搶錢大計”。
在下午4點,四人全副武裝,裝備齊全,像是要去執行什麽秘密任務一樣。他們打了一輛吉普車出租車,司機是個叫張廣林的大哥。這四人可不是去旅遊的,他們計劃著解決掉司機,然後開著這輛車去闖蕩江湖。
當車開到市汽校時,孫海波讓司機停車。司機剛踩下刹車,田原就拿著錘子準備砸下去,結果沒砸中,司機一看,心想:“哎呦喂,這是要搶車啊!”於是趕緊開門撒腿就跑。四人想追,但車門半天打不開,這破車真是坑人啊!
四人好不容易下了車,司機早就沒影了。他們無奈隻好買了幾瓶酒,在車裏擦了擦,扔下車又回到了出租屋。這次行動以失敗告終,但他們可沒放棄,畢竟時間不等人啊!
其實那司機去報案了,派出所以為是他惹了什麽人,再加上車找著了,這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了。孫海波四人可不知道這些,他們嚇得藏在出租房裏,等待下一次機會。
時間來到了1995年1月28日,臘月二十八,他們心想再不搶就過年了,得趕緊行動啊!於是下午飽餐一頓後,五人再次出門,還是上次的裝扮。這次他們運氣不錯,下午6點多就打到了一輛車,繼續往市汽校方向而去。
這次他們學聰明了,田原直接用獵槍對準司機腦袋,當場就把司機打死了。他們將司機屍體抬到後座,然後閆文宇開車,找了一處井,將司機拖下車扔進了井裏,蓋上井蓋。然後他們直奔南山礦,準備開始新一輪的冒險。
四人順利進入南山礦,來到南樓。二三樓有燈光,經警室和保衛科也有人值班。他們開始分工合作,男女各組成一組,一組去經警室,一組去保衛科。無論誰在裏麵開槍,走廊裏都必須留一人,防止有其他人過來。
經警室裏,閆文宇和田宇一組。他們來到門口時,經警室裏正有四人在看電視。當新聞聯播開場白響起時,門被拉開,進來一個披肩發、穿粉色呢子大衣的“美女”。四人還沒反應過來時,“美女”就端起獵槍開始射擊,造成三名經警當場死亡,另一名經警反應及時躲在桌子底下裝死。田宇出去後,閆文宇走了進來補槍,那裝死的哥們命硬隻是被打中了胳膊。之後閆文宇開始撿彈殼,心想這次可真是賺大了!
另一組孫海波和田原則來到了保衛科。他們同樣采用拉開門的方式進入辦公室,大辦公室裏隻有一人值班。田原一槍就將其打死,小屋內床上躺著一人也被打死。然而沒等田原出來,孫海波就走了進去補射並拿走屍體上的手槍。兩人沒想到金庫內還有四名保幹在打麻將,聽到槍聲後四人立即衝了出來與孫海波對射。其中田原被擊中額頭當場死亡,另一邊的閆文宇和田宇聽到槍聲後也趕到了保衛科加入槍戰。很快四名保幹就隻剩下兩名躲在金庫門內不出來。孫海波掏出炸藥準備炸門時從外麵又進來一人正是一名休息的經警帶著兒子來礦上洗澡順便過辦公室瞧一瞧。閆文宇看見後當場將這父子倆打死。
話說啊,有這麽四個歹徒,哦不,錯了錯了,是三個歹徒在作案時,結果經警辦公室裏還有個哥們裝死呢。
這家夥居然趁亂偷偷給調度室打了個電話,就像是給外賣下單一樣淡定。
其實啊,在北樓也有個值班室,一個哥們兒想去找點水喝,結果撞見了閆,閆直接一槍就把他給送上了天。
孫海波和田宇想了個聰明主意,把牆炸了個洞,可惜沒炸穿,就像是給牆開了個玩笑。
而金庫裏的保幹呢,拿出了衝鋒槍朝外麵射擊,北樓的人都聽到了槍聲,還有人好奇地跑過來瞅了一眼。
閆沒追上,心想這次行動算是黃了,再不跑,就要被人包餃子了。
於是三人決定趕緊撤,在臨走前,還對著田原的臉補了一槍,目的嘛,就是為了毀容,還順便放了一把火,就像是給現場加了點調料。
三人連車都不要了,一路狂奔回到了出租屋,錢一分也沒摸到,田原還留在了那裏。
其實啊,這個團夥也不算太聰明,作案前連值班的有多少人都沒摸清,保衛科的構造也是一頭霧水。
結果就是這次行動像是一場鬧劇。
現場共有11具屍體,其他10具屍體的身份很快就確認了,但查田原屍體的時候,警方可是花了不少時間。
畢竟毀容了嘛,就像是找一塊被烤焦的披薩上的配料,得費點勁。
可是鶴崗也沒有失蹤人口啊,別忘了,現場還有個裝死的人呢。
這家夥被懷疑成內線,補槍也沒補死,就被抓了起來,直到案子破了才放出來,就像是玩了一場刺激的捉迷藏。
那三人倒是按兵不動,警方也拿他們沒辦法。
閆文華還在大年三十夾著包回家過年去了,家裏人以為他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呢。
警方破案的關鍵啊,是田原胳膊上的紋身。
大火把皮膚燒壞了,看不出來紋了什麽,但專家一出馬,就給這紋身複原了。
就像是給一張模糊的照片做了修複,一刮更清楚。
最後把燒焦的部分刮掉,露出新鮮的地方來,紋身就露出來了。
於是整個紋身被發放到鶴崗、黑龍江,甚至整個東北。
沒過多久,田原的身份就暴露了。
不是說田原去韓國打工了嗎?
警方一核實,這田原根本沒出國記錄,就像是他的護照被烤焦了一樣。
於是啊,幾乎所有認識田原的人都被抓了,進行一一核實。
當然啦,孫海波、閆文宇也在裏頭,田宇卻逍遙法外。
首先排查的就是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天你在哪兒?在幹什麽?
隻要你說出來,立馬有人去核實,核實完會不會放人?
這個嘛,就得看運氣了。
而他們呢,就敗在了這裏。
之前說到,這幾個人為了作案和不在場證明,特意說去韓國或者外地。
結果這恰恰是最愚蠢的。
因為你根本就沒出去,哪都沒去,連個地址也說不出來。
除了說沒罪外,你根本證明不了案發當天你到底在哪裏。
就算警方不懷疑你是這起大案的凶手,但也一定覺得你心裏有鬼。
經過各種手段,閆文宇最終頂不住了,招供了,還交代出了藏槍的地點。
槍就是鐵證啊,就像是找到了案發現場的金鑰匙。
最後抓田宇,這案子也算是結束了。
所以啊,犯罪這事兒,別以為能瞞天過海,有時候,真相就像是被燒焦的紋身一樣,總會露出來。
話說當時,四名犯罪分子,猶如“四騎士”一般闖入了南山礦保衛科,他們可是毫不留情地幹掉了9名保衛科的英勇戰士,還包括1名無辜的小孩,真是讓人痛心疾首。不過,好在還有1名經警命大,雖然受了重傷,但總算是撿回了一條命。這四人可真是“神勇”,連“五四”式手槍都敢搶,竟然還搶走了3支!
這起大案,四名歹徒行事果斷,手段殘忍,誇張而瘋狂,他們就像是一群從地獄裏爬出來的惡鬼,讓人看了都心驚膽戰。不過,有一點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他們這次作案竟然沒有搶到一分錢,這可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啊!
這四位“英勇”的歹徒分別是:老大孫海波,老二閆文宇,老三田原,老四田宇。其中,老三和老四還是一對親兄弟,這可真是“上陣親兄弟,打虎親父子”啊!
這些人大部分都是70後,隻有孫海波是個60後,看來他可真是“老當益壯”啊!他們這群人在之前可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隻有老三田原曾經因為一點小事被拘留過,看來他可真是“有前科”啊!
盡管煤礦工人是“黑金”的開采者,但在90年代,他們的收入卻像是“挖煤得金”的童話故事,隻能勉強維持溫飽,仿佛每天都在與貧窮的“煤老板”鬥智鬥勇。
在這樣的背景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們壓力山大,仿佛每天都在走鋼絲,一不小心就可能跌入萬丈深淵。
孫海波,一個煤礦工人的兒子,與父母和弟弟擠在一間房子裏,生活空間狹窄得仿佛連轉身都成了奢望。結婚時,為了把房子留給弟弟,他成了上門女婿,住進了嶽父嶽母的平房,仿佛一夜之間從“煤老板”變成了“房客”。
然而,生活的壓力並沒有讓孫海波屈服,他決定轉型,辭去了煤礦的工作,跑到市場上租了一個露天櫃台,做起了賣布料的小生意。雖然日子依然緊巴巴,但孫海波卻像是一隻從“煤坑”裏爬出來的小鳥,開始展翅飛翔。
孫海波和田原,兩個曾經的礦友,經常聚在一起聊天。他們看著周圍的有錢人,羨慕得眼睛都要綠了。於是,兩個“難兄難弟”一拍即合,決定幹一番大事業,那就是——違法犯罪。
為了違法犯罪,他們開始發展團夥、找尋武器。槍支,這個在90年代還是相當神秘的武器,成了他們的目標。於是,孫海波和田原開始了他們的“找槍之旅”,一有空就跑到工商派出所門口,四處觀察,尋找合適的“獵物”。
終於,在1990年12月19日晚上,他們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獵物”——工商派出所民警高連國。高連國下班回家時,被埋伏的二人用鐵棍襲擊,當場死亡,搶走了一支“五四”式手槍。第一起案件,做得相當順利,仿佛是在告訴世界,他們這對“難兄難弟”正式踏入了犯罪的殿堂。
有了槍後,二人開始計劃下一步的行動——搶銀行。他們認為,離派出所近的儲蓄所防備一定鬆懈,於是選定了小金鶴儲蓄所作為目標。
1991年1月25日下午三點半,孫海波拿著一個大皮包,穿著一件呢子大衣;田原則持槍,裏麵有三發子彈。二人來到小金鶴儲蓄所,進去後孫海波將皮包往櫃台上一放,正當儲蓄所的工作人員還以為二人是來取錢的時候,田原直接掏出槍,衝進了櫃台裏。
然而,事情並沒有按照他們的預想進行。裏麵的工作人員見到這一幕,毫不含糊地抄起凳子就往田原身上砸去。田原的三發子彈全都打了出去,可惜槍法太爛,一槍都沒打著。孫海波看到這一幕,差點氣得吐血。槍裏沒有子彈了,二人隻好撒腿就跑,一分錢沒搶到。
先是殺了警察搶了槍,然後又拿著槍去搶銀行,這可真是玩得風生水起啊!
警察們也不甘示弱,很快就把這兩起案子並案調查了。田原呢,因為天生一隻眼睛是斜的,這可讓儲蓄所的工作人員印象深刻,警察們也在鶴崗內四處尋找有這個特征的嫌疑人。
值得一提的是,田原還被拉到了儲蓄所讓工作人員辨認呢,結果工作人員楞是沒認出來,這可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啊!
不過呢,這件事也讓孫海波和田原更加有恃無恐,覺得自己的“事業”前途無量啊!
可是呢,回到家後,錢沒搶著,子彈也沒了,這可怎麽辦呢?這時候,孫海波看到了田原的弟弟田宇,覺得他挺機靈的,就想讓他加入進來。可是田原卻擔心,萬一以後被抓,家裏就沒了兩個兒子,最好還是別讓弟弟參與進來。
可是田宇心細啊,他雖然不知道哥哥幹了什麽,但一定有事,多次要求哥哥把他帶上。田原一直拒絕,可是槍沒子彈了,那就再搶一把唄!
為了保證進展順利,孫海波和田原又拉攏了一人,那就是孫海波曾經的同事閆文宇。閆文宇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的,一聽有錢可賺,毫不猶豫就加入了團夥。
現在好了,團夥成員變成了三人,這可真是越來越有規模了啊!
於是呢,三人開始搶槍,這次的目標是鶴崗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民警楊坤。他們可是跟蹤了楊坤好長時間呢,最後決定直接去楊坤家裏殺害他。
可是呢,楊坤上下班路上人太多了,沒有作案機會,這可真是讓人頭疼啊!
時間來到了1992年2月1日,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日期其實已經過了一年,說明孫海波等人還是很謹慎的,也沒有頻繁作案。
1992年2月1日早晨,趁著楊坤還沒上班之前,三人闖進楊坤家裏,將楊坤和楊坤的兒子殺害,奪槍跑路。這可真是“一箭雙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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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兩支槍對於這四個家夥來說,簡直就像是在玩“槍戰遊戲”時隻有兩發子彈一樣,完全不夠用嘛!
好在閆文宇這個“人脈達人”有個朋友家裏有獵槍,四人一合計,決定去“借”一把來。他們覺得,比起那危險的殺警奪槍,偷獵槍簡直就是“安全到不行”的選擇。
從那以後,他們的“作案生涯”就像開了掛一樣,用的槍基本都是偷來的。有了槍,他們就開始琢磨著怎麽幹點“大事”。
他們瞄準了南山礦,那可是個“金山”啊,養活了幾百人,工資款更是預估有上百萬。這簡直就是“搶錢大賽”的終極目標啊!
不過,他們也不是盲目行動,決定先從“小試牛刀”開始,於是把目光投向了一個小礦——大陸礦。雖然資料少得可憐,但他們還是“勇往直前”,最終成功搶到了18萬元。這可是他們唯一一次“得手”的案子哦!
現在,讓我們把焦點回到南山礦上。田原這家夥,居然謊稱要去韓國打工,還請了好友吃飯,搞得自己好像真的不在鶴崗一樣。閆文宇也不甘示弱,辭了工作,告訴所有人他要去南方做生意,也是一副“我已經走了”的樣子。至於田宇嘛,他們覺得他還小,警方應該不會懷疑到他頭上。
然而,他們並沒有真的離開鶴崗,而是在城裏租了個房子,藏了起來。不過說實話,他們的“隱身術”也太拙劣了點,完全沒有外出的痕跡,就像你去韓國總得有個出入境記錄吧!
之後,他們還找了個沒人的地方練槍,把整個南山礦的地形都記在心裏,保衛科、金庫、街道,甚至鶴崗市的各個路段都了如指掌。最後,他們還偷偷購買了炸藥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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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7日,南山礦開始發工資,工資款共有230萬元。四人為了這一天,可是“蓄謀已久”啊!
當天下午,他們飽餐一頓後,田原和田宇這對“女裝大佬”就穿上了粉色呢子大衣和高跟皮鞋,還化了濃妝。孫海波則戴了一頂警帽,四人就這樣開始了他們的“搶錢大計”。
在下午4點,四人全副武裝,裝備齊全,像是要去執行什麽秘密任務一樣。他們打了一輛吉普車出租車,司機是個叫張廣林的大哥。這四人可不是去旅遊的,他們計劃著解決掉司機,然後開著這輛車去闖蕩江湖。
當車開到市汽校時,孫海波讓司機停車。司機剛踩下刹車,田原就拿著錘子準備砸下去,結果沒砸中,司機一看,心想:“哎呦喂,這是要搶車啊!”於是趕緊開門撒腿就跑。四人想追,但車門半天打不開,這破車真是坑人啊!
四人好不容易下了車,司機早就沒影了。他們無奈隻好買了幾瓶酒,在車裏擦了擦,扔下車又回到了出租屋。這次行動以失敗告終,但他們可沒放棄,畢竟時間不等人啊!
其實那司機去報案了,派出所以為是他惹了什麽人,再加上車找著了,這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了。孫海波四人可不知道這些,他們嚇得藏在出租房裏,等待下一次機會。
時間來到了1995年1月28日,臘月二十八,他們心想再不搶就過年了,得趕緊行動啊!於是下午飽餐一頓後,五人再次出門,還是上次的裝扮。這次他們運氣不錯,下午6點多就打到了一輛車,繼續往市汽校方向而去。
這次他們學聰明了,田原直接用獵槍對準司機腦袋,當場就把司機打死了。他們將司機屍體抬到後座,然後閆文宇開車,找了一處井,將司機拖下車扔進了井裏,蓋上井蓋。然後他們直奔南山礦,準備開始新一輪的冒險。
四人順利進入南山礦,來到南樓。二三樓有燈光,經警室和保衛科也有人值班。他們開始分工合作,男女各組成一組,一組去經警室,一組去保衛科。無論誰在裏麵開槍,走廊裏都必須留一人,防止有其他人過來。
經警室裏,閆文宇和田宇一組。他們來到門口時,經警室裏正有四人在看電視。當新聞聯播開場白響起時,門被拉開,進來一個披肩發、穿粉色呢子大衣的“美女”。四人還沒反應過來時,“美女”就端起獵槍開始射擊,造成三名經警當場死亡,另一名經警反應及時躲在桌子底下裝死。田宇出去後,閆文宇走了進來補槍,那裝死的哥們命硬隻是被打中了胳膊。之後閆文宇開始撿彈殼,心想這次可真是賺大了!
另一組孫海波和田原則來到了保衛科。他們同樣采用拉開門的方式進入辦公室,大辦公室裏隻有一人值班。田原一槍就將其打死,小屋內床上躺著一人也被打死。然而沒等田原出來,孫海波就走了進去補射並拿走屍體上的手槍。兩人沒想到金庫內還有四名保幹在打麻將,聽到槍聲後四人立即衝了出來與孫海波對射。其中田原被擊中額頭當場死亡,另一邊的閆文宇和田宇聽到槍聲後也趕到了保衛科加入槍戰。很快四名保幹就隻剩下兩名躲在金庫門內不出來。孫海波掏出炸藥準備炸門時從外麵又進來一人正是一名休息的經警帶著兒子來礦上洗澡順便過辦公室瞧一瞧。閆文宇看見後當場將這父子倆打死。
話說啊,有這麽四個歹徒,哦不,錯了錯了,是三個歹徒在作案時,結果經警辦公室裏還有個哥們裝死呢。
這家夥居然趁亂偷偷給調度室打了個電話,就像是給外賣下單一樣淡定。
其實啊,在北樓也有個值班室,一個哥們兒想去找點水喝,結果撞見了閆,閆直接一槍就把他給送上了天。
孫海波和田宇想了個聰明主意,把牆炸了個洞,可惜沒炸穿,就像是給牆開了個玩笑。
而金庫裏的保幹呢,拿出了衝鋒槍朝外麵射擊,北樓的人都聽到了槍聲,還有人好奇地跑過來瞅了一眼。
閆沒追上,心想這次行動算是黃了,再不跑,就要被人包餃子了。
於是三人決定趕緊撤,在臨走前,還對著田原的臉補了一槍,目的嘛,就是為了毀容,還順便放了一把火,就像是給現場加了點調料。
三人連車都不要了,一路狂奔回到了出租屋,錢一分也沒摸到,田原還留在了那裏。
其實啊,這個團夥也不算太聰明,作案前連值班的有多少人都沒摸清,保衛科的構造也是一頭霧水。
結果就是這次行動像是一場鬧劇。
現場共有11具屍體,其他10具屍體的身份很快就確認了,但查田原屍體的時候,警方可是花了不少時間。
畢竟毀容了嘛,就像是找一塊被烤焦的披薩上的配料,得費點勁。
可是鶴崗也沒有失蹤人口啊,別忘了,現場還有個裝死的人呢。
這家夥被懷疑成內線,補槍也沒補死,就被抓了起來,直到案子破了才放出來,就像是玩了一場刺激的捉迷藏。
那三人倒是按兵不動,警方也拿他們沒辦法。
閆文華還在大年三十夾著包回家過年去了,家裏人以為他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呢。
警方破案的關鍵啊,是田原胳膊上的紋身。
大火把皮膚燒壞了,看不出來紋了什麽,但專家一出馬,就給這紋身複原了。
就像是給一張模糊的照片做了修複,一刮更清楚。
最後把燒焦的部分刮掉,露出新鮮的地方來,紋身就露出來了。
於是整個紋身被發放到鶴崗、黑龍江,甚至整個東北。
沒過多久,田原的身份就暴露了。
不是說田原去韓國打工了嗎?
警方一核實,這田原根本沒出國記錄,就像是他的護照被烤焦了一樣。
於是啊,幾乎所有認識田原的人都被抓了,進行一一核實。
當然啦,孫海波、閆文宇也在裏頭,田宇卻逍遙法外。
首先排查的就是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天你在哪兒?在幹什麽?
隻要你說出來,立馬有人去核實,核實完會不會放人?
這個嘛,就得看運氣了。
而他們呢,就敗在了這裏。
之前說到,這幾個人為了作案和不在場證明,特意說去韓國或者外地。
結果這恰恰是最愚蠢的。
因為你根本就沒出去,哪都沒去,連個地址也說不出來。
除了說沒罪外,你根本證明不了案發當天你到底在哪裏。
就算警方不懷疑你是這起大案的凶手,但也一定覺得你心裏有鬼。
經過各種手段,閆文宇最終頂不住了,招供了,還交代出了藏槍的地點。
槍就是鐵證啊,就像是找到了案發現場的金鑰匙。
最後抓田宇,這案子也算是結束了。
所以啊,犯罪這事兒,別以為能瞞天過海,有時候,真相就像是被燒焦的紋身一樣,總會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