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少挑戰王雲霄”的消息卻不脛而走。


    到了比賽那一天,宜都武術館裏裏外外擠滿了上萬人。


    記者、電視台、報紙等惦記者雲集。


    然而,在者眾多的觀眾中,尤其在武術館內的看台上卻隱藏著剛剛走米國和趕到宜都市的柳中元和隨他前來的高手;


    從京城趕來的齊天以及和他派來的高手;


    柳中元遠在米國洛杉磯的總公司損失了數百億美元;


    齊天的公司被吞並了好幾個!


    他們肯就這樣善罷甘休,束手待斃?


    至於文少以一己之力單挑王雲霄,他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倆豈能讓他就這樣得逞?!


    那豈不是笑話?


    隻有薄少人已經被打得奄奄一息,加之公司已基本消失殆盡,已經無法恢複元氣,所以,隻有他暫時無法前來。


    場內。


    雙方簽訂好了生死文書。


    主持人重複地把生死文書念了一遍:“對方被打倒,在十秒鍾之內無法站立起來者為輸;在輸者倒下的十秒之內,勝方不許衝上前去,繼續打擊。如有違背者,勝也即輸!


    “如在被打倒的十秒鍾內對方不幸死亡,皆屬於意外,雙方都不得追究;


    “在搏擊的過程中,不得身藏暗器;更不得使用暗器,除了比賽必用的器具以外,其他均屬不得使用的暗器;賽前所有的比賽者均會被搜身確認。待確定身上無暗器時方可以開始比賽!


    “比賽之時,人員的設置是文少一方為二,‘王神’一方為一,就是說,比賽時,文少一方的武術隊員為二。王雲霄一方的隊員隻能是一,此規則在賽前已得到了雙方的認可!


    “比賽輸的一方,必須答應贏的一方的要求—也就是合約的要求:如果‘王神’一方為輸,必須無條件地把‘抗癌新藥3號’的生產權歸文少的公司;如果文少一方輸掉比賽,文少的所有人必須退回京城,從此不再踏入宜都半步!請問,雙方都聽明白了嗎?”


    此話一出,立即引來了全場的轟動:


    “這王神醫是怎麽了?竟然敢拿自己的核心產品作為賭注!相信那文少此次來的定然是高手中的高手!”


    “這倒是沒有什麽的,最關鍵的是比賽時,文少的參賽隊員為二;而王神醫參賽的隊員為一,這世界上有這樣的比賽的規則嗎?”


    “那王神醫就這麽有自信?即使再有自信也應該要求對方公平比賽!大家想一想,俗話說,好拳難敵四手,即使對方的武功沒有自己這方的高,但是,多一個人你可得要多一個防備啊!萬一一分神,那高手之間的對決就在瞬間,唉,就怕那‘抗癌新藥3號’落入不良之人的手中呀!”


    “這還是最麻煩的,最麻煩的場外覬覦這個‘抗癌新藥3號’的人真多啊!萬一,他們在場外悄悄地偷襲,那個情況就難說了!”


    “唉,這場比武必定是凶險異常,充滿了變數了!但願王神醫能夠贏!”


    “???????”


    就在主持人宣布比賽規則的時候,王雲霄和幾個貼心的保鏢講:“大家的實力我一點也不懷疑。但是,我懷疑今天觀眾席上,有柳中元和齊天的人或者是這兩個混蛋都已經到場了!如果,就這兩個人我們都認識,可以防備。就怕的是他倆另外安排了人在觀眾席上使用暗器,這樣我們就危險了!


    “大家在打的時候,還要注意自己的周圍,聽聽周圍的呼聲!當然,我自己也要注意!


    “不過,大家也不要太擔心這個問題,我已經在觀眾席上安排了我們的人,還有安向輝的人一直在觀察、巡邏!隻要觀眾席上有異動,他們會迅速地出擊的!


    “這一場戰鬥是關係到我們公司的榮辱之戰,生存之戰,拜托大家了!”


    “明白,主人!”另三個一齊回答道。


    一場惡戰,即將開始!


    人人摩拳擦掌,準備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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