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既然你喜歡這個大哥哥,我就讓他到家裏給你唱歌好不好?”&1t;/p>


    琴蘿憂桑想把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送給自己的寶貝女兒,隻要女兒喜歡,她相信自己就能夠有辦法達成女兒的願望,她有這個自信!&1t;/p>


    琴蘿明媚還太小,根本無法想到她母親說的話意味著將一個人的未來囚禁,所以她拍著小巴掌跳起來不停的說太好了太好了,看著這麽開心的小小可愛笑容,琴蘿憂桑覺得做任何的事情都已經值得。&1t;/p>


    琴蘿明媚是琴蘿憂桑的命,如果沒有這個寶貝女兒,她的人生將從此失去光彩,如果人生將她推向陰暗的角落,那麽她將用鮮血和生命來詛咒該死的命運!&1t;/p>


    葉白還在繼續歌唱,他忘記了自己說的話,他沒有給曼莉伴唱,曼莉也不覺得自己有那個榮幸能讓這樣的一個天才屈就給她伴唱,她已經找了角落坐下來,靜靜的聽著他唱歌,她一直都很壞的心情漸漸就好了起來,他的歌聲似乎能夠改變心情,療治傷痛。&1t;/p>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治療係歌聲嗎?”&1t;/p>


    曼莉心中暗暗想道,她突然間生出一種渴望來,她想和這個天才歌者成為最好的朋友,最好最好的那種,甚至好到把她自己的一切都交托給他,想來,那定然是一件無比幸福的事情!&1t;/p>


    再美好的時光也會飛逝,再美妙的歌聲也會停止,葉白的手終於停了下來,看著自己已經沁血的手指,站起來躬身一禮道:“我唱完了,手指頭已經破了,下麵還是由曼莉小姐來唱吧,我為她和聲。”&1t;/p>


    曼莉在角落裏微笑說道:“你唱過之後,我就不敢獻醜了,今晚的演唱也到了時間,大家還是自便吧。”&1t;/p>


    眾人雖然心有不甘,但也隻能是遺憾了,不過很多少年和少女都跑過去圍著葉白要他的簽名,同時還問他明天會不會過來唱歌。&1t;/p>


    葉白隻是偶爾玩票,雖然唱歌帶給他很美好的心靈享受,但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時間做這個事情。&1t;/p>


    一位穿著華貴禮服的中年人走過來,非常紳士的行禮道:“先生您好,這裏的老板想見您一麵,可否移步?”&1t;/p>


    葉白愣了一下,搖頭道:“抱歉,我要回家了,今天的一切就是意外,拜拜。”&1t;/p>


    葉白朝樓上揮了揮手,快步離開,等到人們追到外麵的時候,他的身影已經消失在了黑暗的角落之中,沒有再次出現。&1t;/p>


    “把他給我找出來,我要他明天出現在明媚的麵前。”&1t;/p>


    琴蘿憂桑沒有那麽多的時間和耐性去等待,惜字如的她從來不會多說一句話,即便那句話不是廢話。&1t;/p>


    衣著華麗考究的中年人點頭:“是,主人。”他叫湯姆斯,是她的管家,也是她的保鏢頭子,她的殺手團頭目。&1t;/p>


    一個人怎麽可以有這麽多的頭銜,其實很簡單,無非是四個字:能者多勞。&1t;/p>


    不過,湯姆斯卻知道事情的真相並不是這樣的,事情的真相是這位他從小看著長大的女主人無比的會過日子,她不能容許浪費一個人的工資,所以他就一個人頂著好幾個人在用,所幸,他得到的工資也是好幾個人的,他深以為榮!&1t;/p>


    湯姆斯不是穿行在黑夜之中的王者,但是他擁有很多老鼠和狗一樣動作敏銳反應快嗅覺強大的手下,在這樣的黑夜裏,統統放出去,不到半個小時,他們之中的一個就把那個葉白的住址說給他聽。&1t;/p>


    “葉白,這個名字感覺很熟悉。”&1t;/p>


    湯姆斯坐在自己的車裏,車停在南街上,不遠的地方,百味居亮起了電燈,那裏就是他要找的葉白的住處。&1t;/p>


    湯姆斯覺得今天的事情有些煩惱,百味居的東西他每天都會派人過來買,他知道這裏的生意非常好,葉白又是這裏的老板,他今晚在酒吧裏唱歌確實隻是一次意外,而不太可能成為慣例,因為他肯定不會缺少銀子。&1t;/p>


    一個每天賺幾萬的人,會在意每天最多千八百甚至更少的收入嗎?顯然是不太可能的事情,除非是個古怪的人。&1t;/p>


    湯姆斯狠狠的吸掉最後一口雪茄,下車走到那扇店門前,這時店門突然間打開了,葉白走了出來,他噓了一聲,指了指湯姆斯的車。&1t;/p>


    湯姆斯愣了一下,跟著葉白上了他的車,他一直都習慣掌控別人,但是這次卻輕易的被這個年輕人掌控了,卻還懵懂沒有感覺。&1t;/p>


    葉白直截了當問道:“你買過我的東西,你是那家酒吧老板的管家吧,找我是不是想要我去唱歌?”&1t;/p>


    葉白的判斷力讓湯姆斯暗暗吃驚,“這是個聰明絕頂的家夥”,他心中暗想。&1t;/p>


    “是的,我找你來就是讓你唱歌,但不是在酒吧裏唱,而是在明媚莊園裏唱,那裏是我主人的產業,她是一個身份尊貴的人,你要服務的對象是我們小姐,一個可怕的小女孩兒,她喜歡你的歌聲!”&1t;/p>


    “哦,既然是小女孩兒喜歡聽我的歌聲,那看來我就要勉為其難了,不過我不習慣給一個人唱歌,無論那會換來多少錢,我以後每天會去孤兒院唱歌,如果她想聽的話,就隻能去那裏了,我會唱歌給很多孩子聽。如果不行,那我也愛莫能助,不要說什麽威脅的話,我最不害怕的就是威脅,好了,也已經深了,我還要休息,晚安。”&1t;/p>


    葉白大搖大擺回到了百味居裏麵,插上了房門,外麵的汽車很快離開了,但是這都和他無關,他已經從後門離開了百味居,十多分鍾以後他回到了礁石屯的海邊,在那裏遊泳浸泡,修煉他那不知名的功法,力量每時每刻都在增強,一如他的度和感覺。&1t;/p>


    葉白並不知道湯姆斯的身份,但是他回到百味居的時候,聽玉潤說碧神風天的老板是個皇族,酒吧和碧神風天密不可分,自然也是一個老板所有,要他去給那個小女孩兒唱歌的是個皇族,這對於他來說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是對方的權勢並不是他想臣服的對象,去孤兒院是他的想法,至於那個小女孩兒去不去那裏,和他沒有一毛錢的關係。&1t;/p>


    葉白隻想平靜自由的生活,誰也不能幹擾他,否則他就會跟那個人翻臉,以他現在的能力,有和人翻臉的資本,即便對方是個皇族。&1t;/p>


    當然了,如果那個皇族的身邊也有和葉白類似的人出現,葉白肯定就會麻煩一些,不過他還是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了無法言喻的巨大信心,他都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自負得有些瘋狂了!&1t;/p>


    湯姆斯回到酒吧,到二樓敲響了主人的房門,琴蘿憂桑走出來,指了指旁邊的房間,走了過去。&1t;/p>


    湯姆斯知道肯定是小姐睡著了,就輕手輕腳的跟在主人的身旁走進了休息室。&1t;/p>


    “他不同意?”&1t;/p>


    琴蘿憂桑對於自己這個管家表情所代表的含義了如指掌,她接過管家遞來的熱茶:“怎麽?”&1t;/p>


    湯姆斯把剛才的事情說了一下,琴蘿憂桑道:“看來還是個非常自負的人,不過他的自負在皇族的權力麵前什麽都不是,我不會讓明媚去外麵的,你明天就告誡那個小子,如果他不聽話,等待他的將是無比慘淡的人生。”&1t;/p>


    湯姆斯猶豫了一下,說道;“主人,這樣有些不妥,這個小子的背景好像不是太簡單,他本身是神風學府藝術分院的學生,據說他上學的那一天是跟著郭老爺子一起的,他還曾經收拾過祝猛,但是也沒有什麽事兒,他應該不是好對付的那種人。”&1t;/p>


    琴蘿憂桑道:“我隻要結果,不看過程,這個事情我給你三天時間,你看著辦吧。”&1t;/p>


    琴蘿憂桑打了個哈欠,就起身去休息了,湯姆斯糾結了好久,決定明天再去和葉白談一談,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如果還不行的話,他就隻好使用暴力手段來解決問題了,那是最簡單也是最有效解決問題的方式和方法,雖然他並不是太喜歡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但是為了自己的飯碗,他也隻好是勉為其難了。&1t;/p>


    清晨,葉白回到了百味居,洗漱之後就去了附近的麻記炒肝吃早餐,結果他遇到了夜小禪。&1t;/p>


    夜小禪看起來休息的很好,她今天穿著藍色的短裙,同色的高跟鞋,長飄飄,典雅中透著純真,非常迷人的美少女。&1t;/p>


    夜小禪看到葉白進來,高興的朝他揮了揮手,葉白走過去笑道:“真巧,早啊。”&1t;/p>


    “早,你吃什麽?”&1t;/p>


    夜小禪個是故意來這裏吃飯的,她聽葉白說過經常來這裏吃早飯,所以她今天特意過來就是為了能夠碰到他,結果還真就碰到了,心想事成。&1t;/p>


    夜小禪看到葉白很高興,葉白見到夜小禪也很開心,大早上的就看到美女,不高興才是怪事兒。&1t;/p>


    葉白點了炒肝和五香火燒,還有泡腳鳳爪和兩碟其他的小菜,很快就端上來,和夜小禪吃了起來。&1t;/p>


    夜小禪點的和葉白差不多,兩個人慢悠悠的吃著,也不著急去學校,今天中午才有課呢,去學校也是自學。&1t;/p>


    “聽說要今年的征文大賽開始了,葉白,你參加嗎?”&1t;/p>


    夜小禪突然間想起了這個事情,就隨口問道,她並不覺得葉白在文學方麵有什麽天賦,她更不知道葉白在歌唱方麵是個天才。&1t;/p>


    葉白聞言道:“好啊,你會參加嗎?”&1t;/p>


    夜小禪點頭:“葉白,你參加嗎?我看你應該參加,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咱們學的就是文學,遇到這樣的賽事如果都不參加就有些說不過去了。”&1t;/p>


    “行啊,那就參加吧,就不知道征文的要求是什麽。”&1t;/p>


    “你看今天的報紙就知道了,一會兒出去買一份看看。”&1t;/p>


    葉白搖頭,起身去旁邊的桌子上要了一份客人看完了的報紙回來,打開看了一下,果然第一版上就有大標題的征文啟事,這是第三十屆筆杆征文大賽。&1t;/p>


    筆杆征文大賽是由郭蒙皇室和文化部宣傳部一同舉辦的全國性賽事,這也是非常公平公正公開的賽事,賽事的獎項眾多,獎豐厚,所以每年都會有無數的文學愛好者參與,獲勝者毫無疑問都是厲害角色,現在大多都活躍在文壇或者文藝圈子裏,成為帝國文化的主流成員。&1t;/p>


    筆杆大賽是那些自以為懷才不遇文藝青年的盛典,不過一般這類的青年在比賽之後還是會繼續懷才不遇,隻有那種勤勤懇懇寫文不斷提高自己的人,或者是天賦異稟的人,才會在征文大賽上大放異彩。&1t;/p>


    “嗯,比賽的分類很多,獎項也多,我就每種都投上幾篇好了,看看能不能混個名頭。”&1t;/p>


    葉白嘴上說著,心中已經有了計較,他這段時間也寫了一些稿子,基本上都能揮作用,這次都投上看看效果,要是能夠獲得名次自然最好,不行也湊個熱鬧,反正閑著也是閑著。&1t;/p>


    夜小禪並不覺得葉白有這個實力,但是她不會把這樣的話說出來,說真話的後果往往都是很令人煩惱的,還不如說假話更實惠一些,聽的舒服,說的順口。&1t;/p>


    吃過了早飯,兩個人就一起去往學校。&1t;/p>


    路並不是很長,但是夜小禪卻希望這條路永遠都不要走到盡頭,這當然是個妄想,但妄想使人偉大。&1t;/p>


    不,不是妄想,是夢想。&1t;/p>


    沒有什麽可說的,但又有無數的話題可說,不知不覺間,兩個人就走進了校園。&1t;/p>


    夜小禪恍然記起自己不應該和葉白走的太近,否則會讓緋聞傳得更加的不堪入耳,但是葉白的身上就像是帶著一塊巨大的磁石一般,吸引著她這根小鐵釘。&1t;/p>


    夜小禪正要找個理由和葉白分開,麵前卻突然間出現了一個美男子,她新髒猛然一跳,竟然是哥哥夜孤峰來了。&1t;/p>


    夜孤峰微笑看著夜小禪:“小妹,可算是找到你了,我還以為你今天不來了呢,這位同學是?”&1t;/p>


    葉白看出夜孤峰和夜小禪的關係,兩個人長得太像了,一看就是親人。&1t;/p>


    葉白笑道:“我是葉白,夜小禪的同學,您是夜小禪的哥哥?”&1t;/p>


    夜孤峰點頭:“是啊,葉白,名字很特別,中午一起吃頓便飯吧。”&1t;/p>


    葉白搖頭,心說我和你也不熟,一起吃什麽飯啊,他搖頭道:“抱歉,待會兒還有事情要去做,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結束。”&1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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