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點27分。


    『共享單車』


    我曾做過一件蠢事,但做蠢事不自知,做壞事也不覺得是壞事。


    是關於共享單車的事。


    這是便利店的一位同事告訴我的。


    他讓我用相機把共享單車的二維碼拍下來,然後用打火機幫我燒掉共享單車的二維碼。


    此後,這輛共享單車就是我的了。


    私人的。


    我很高興。


    那時候並不覺得這是別人的車,這是違法的。


    這是錯誤的。


    隻覺得我付錢了,我每天都騎著,這就是我的車。


    沒覺得有什麽錯。


    不但不覺得錯,反而很覺得正常。


    每次下夜班,我都會打開相冊,然後在女同事麵前,掃上二維碼,共享單車就會響起來,她們聽到就會看過去,我就覺得十分自豪。


    好像自己打開的不是共享單車,不是自私自利的,沒有底線的燒掉二維碼的共享單車,而是拿一把頂級跑車的鑰匙,打開的車。


    十分自豪。


    然後在她們驚訝之中,我騎上了我的共享單車,瀟灑而去。


    後來也是不知道的,但沒有這樣了,也沒有弄壞第二部共享單車了,因為有一次我的車不見了。


    現在才知道是壞事。


    那時候我也並不年輕了,一八年,我也二十一歲了啊。


    怎麽會覺得這種事自豪?


    怎麽會覺得這種行為沒有錯?


    怎麽這麽蠢笨?


    啊!


    可能是跟見識有關。


    更可能是不聞窗外事,一心隻做手藝活導致的。


    不是逃避責任,就是手藝活導致。


    大家謹記,手藝活檣櫓灰飛煙滅。


    我就差點灰飛煙滅了。


    已經接近檣櫓灰飛煙滅的程度了。


    ……


    『打車花了五六百?』


    我不記得究竟花了多少錢,總之從虹橋到達豐附近。


    我不懂打車的,隻是站在路邊,司機問我,是否打車?


    我說,好啊。


    然後上車。


    他問,“來上海打工嗎?”


    我說,“是的。”


    他問,“就你自己一人?”


    我說,“是啊。”


    他說,“那你挺勇敢的。”


    我說,“沒什麽勇敢的。”


    他說,“我年輕時候,也是一個人闖蕩的。”


    我問,“師傅哪裏人?”


    他說,“……”(忘記了,名字還記得,儲豪)


    我說,“師傅多大了?”


    他說,“我也還年輕的。我二十九。”


    我說,“那地確還年輕啊。”


    他說,“怎麽看著不像嗎?”


    我說,“像啊。”


    他說,“你要去哪?”


    我說,“去市區。”


    他說,“去市區做什麽?”


    我說,“找工作啊。”


    他說,“你會什麽?”


    我說,“什麽也不會。”


    他說,“啊?如果你隻會做普工,沒有別的手藝,還是別去市區了,有沒有提前聯係的話,去市區是找不到活的。”


    我說,“我不知道,我第一次來上海,不知道去哪裏找工作?”


    他說,“啊?不然去鬆江吧,來上海打工的人,第一站大多數都去鬆江。”


    我說,“可以啊,不然你幫我找找,我實在不知道去哪裏。”(那時候很蠢,想的是去上海,寫小說,投稿收獲,萌芽的,其它什麽也沒想,哈哈哈,現在想來,蠢死了)


    他說,“可以啊。”


    隨後接到一個電話,說,“老某,現在接了一個大單,不聊了,拜拜。”(我就覺得我成冤大頭了,但後來還是很感謝他的,他幫我找到了工作,不然我胡亂去市區,住酒店,找房子住,可能幾天就花完我七千多塊了,拿了九千塊,飛機票一千多,所以啊,還是挺感謝他的,幫我找到工作後,還留下聯係方式,問我工作如何,隻是後來我去寶山,把他刪了,過去三四個月了,隻聊了前麵幾天,後麵我沒有和他聊過了,都是詢問工作是否適應,有問題找他,他說看到我,想到了曾經的自己,我是信任的,雖然給他花了幾百塊,但不花這幾百塊,以我的愚蠢去市區恐怕要花幾千塊哦!然後灰溜溜跑回廣東找母親了)


    找了幾處,終於找到了一個工作。


    我說,“謝謝你。”


    他說,“沒事的,都有第一次出門的時候,我把qq給你,有問題你問我。”


    我說,“好的。”


    他說,“你就在這裏等著,剛才已經打電話了,很快就有人來接你。”(聯陽小區門口)


    車費五百以上,應該不到一千吧?


    完全不記得了。


    ……


    『不找新房子』


    我從寶山回來,去達豐上班,沒上成,流浪街頭好久,找到了一個短期工,然後找到了一個衣服倉庫。


    幹了一個多月。


    然後從此開始了臨時工的四年時間。


    我租了一個房子,閣樓,房租很便宜。


    開始是每個月三百塊?


    後來是三百五,到底有沒有漲到六百塊?我不記得了。


    總之是沒有搬離過。


    現在很恨自己。


    住那個破地方,怎麽住得下去的?


    隨便找一個地方都比哪裏好啊。


    閣樓的夏天很熱,我好幾次陰處起了痘子,一直撓,撓到消散為止。


    不撓不舒服。


    撓了才爽。


    環境更加不行,一到晚上,老鼠都出來了,根本睡不著,時長拿東西丟,可是就是不走,開燈也沒用,他照樣來,我的閣樓房間有兩處,一處是我住的,另外一處是不能住人的三角形,越進去越窄,老鼠就在裏麵玩。


    我氣得咬牙切齒。


    可是有什麽辦法?


    根本鬥不過它們。


    我現在想啊,怎麽不走啊?


    還經常有拆遷的來拆,不準有隔板房,房東讓躲在房間,不要出去。


    怎麽就不走呢?


    開始還好是,房租低嘛!


    後來應該也是近六百了啊!


    應該是沒有六百塊的,我記得清楚,我問同樣是閣樓的鄰居,“你一個月多少錢?”


    他說,“六百啊。”


    我說,“虧了,我才三百五!”


    還因此我的房東還說我一頓,當時就覺得自己太愛炫耀了。


    不跟那位房客說就好了。


    我是住了三年多四年,房租很少變。


    他們是住了幾個月,或者個把月的。


    我還記得一次,房東說,“房租得漲一漲了啊。”


    我說,“不是說我的房間不漲嗎?”


    她說,“現在水電費都漲了,你的房間也得漲一漲。”


    我說,“你看啊,閣樓基本沒什麽人住,我一住就是幾年,別人住都是幾天,個把月,我每年出去幾個月,都是不住人的,但是呢,水電費我也是交的,我覺得不應該漲我的啊。”


    她說,“怎麽說你也得給我漲一點。每個月多加五十塊吧,我也好交代。畢竟你住的是閣樓嘛。你說是不是撒?”


    我說,“可以,那每個月三百五吧。”


    故此沒漲。


    我記得也不很清楚了,但絕對沒有超過六百塊,大概是四百多,三百五好像有點不現實了。


    忘記了,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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