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爭取先死


    真幹掉的話,那“死者”不是就沒有發言的機會了?


    我握著桃木杖,看了看劉芳,動起了心思,她立即察覺:“你是想用這個消滅我?那你大可以試試,這隻能對付普通陰魂,還有,你攻擊大法官的行為也會破壞規則,自己想想後果。”


    也對,我還真不能動她,詢問道:“這樣進去,你確定我打得過他們嗎?”


    劉芳笑道:“放心吧,我的夫君,他們都是閉眼的,一個個嚴格遵守遊戲規則,而且還不能反抗,你慢慢幹掉他們都可以,絕不會被發現,也不會遭到任何反抗。”


    這樣的話,我可以一個個近距離看過他們之後,再決定向誰下手。


    因為我懷疑打開房門的時候會被他們察覺我來過,以此判斷殺手和自己的距離,所以第一個不能看自己旁邊的人,我是打亂順序隨機進去的,從我這間房開始,來個中間開花。


    第一個看見的陰魂是小女孩,不管是活人還是陰魂,反正這形象我下不去手。


    果斷放棄,又選了第二間房進去,是個瘦弱的大媽,這個不能是警察吧?


    隨機抽取的,誰知道呢?不過這樣的大媽就算是警察也好對付,閉著眼睛呆呆的樣子。


    放過她,我又選了第三間,又是個老頭,怎麽都是老弱病殘?


    一路找過去,我終於找到了一個壯小夥,這形象看起來像是硬茬子,就算不是警察,作為平民,機靈起來也會給我造成很大的麻煩,應該先把他除掉。


    我揮起桃木杖就要砸下去,忽然停住了手。


    等一下,第一輪到底是誰先掛比較好呢?警察我不知道是誰,所以打誰我都不能肯定他是最終目標,可是我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我可以這一輪就暴露身份讓自己掛掉。


    不要以為這是開玩笑,這種時候我不開玩笑,先掛掉不一定就劣勢。


    先掛掉第一輪,拿到三次複活的機會,對方先手放棄,然後我可以確保活四輪!


    暴露身份的結果,就是四輪肯定能活命,這也並非就是結束,要知道四輪會死多少人?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而且雙方均失敗的話,每一輪會死兩個平民,我殺一個,警察誤殺一個。那麽四輪就是八個,多麽恐怖的數字,最後就剩下我和警察兩人……那我已經贏了。


    然而事實上,每輪不一定會死兩個,我沒暴露的話,先打到警察,他複活,也就是說有可能隻死一個,他查疑犯的時候誤殺。我暴露被抓的話,他們每次肯定都統一意見選我,所以我每輪都被抓起來處決,然後越獄到下一輪,第一輪以後每輪也是隻死一個。


    也就是說第一輪就有一方暴露,那麽最多會死五個人。


    最少死幾個?那要看沒暴露那人的運氣,對方用三輪複活的機會拚一個運氣。


    那麽我最多還有五個人的規模可以藏身,能藏下去的機會還是很大的,四輪保證不出局的機會,我為什麽不要呢?一旦對方被我先殺了,我又有沒有把握在前四輪不暴露自己?


    所以我決定先死,先定下自己的死期,然後掌握前四輪的主動權。


    我就不信了,四次機會都不讓我打中一次?


    不過現在先考慮這些太遙遠了,九分之一的機會,我有可能打中警察,讓對方先確保四輪的不死之身……沒想到先動手的反而不妥,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那麽就拚了吧,我盡量選擇看起來機靈的,中不中都對我有利,平民是配合警察的。


    就這小夥子了,我手上一用力,砰……


    我去真的魂飛魄散了,好華麗嚇人的場麵,我分明看到一個人被我打散成為半透明煙霧。


    那感覺和真正殺人不一樣,畢竟我沒看到血淋淋的場麵,但我從沒幹過這樣襲擊人的事,心情也難以平靜下來,哆哆嗦嗦著走出去,問劉芳:“我可以承認自己的身份嗎,可以撒謊嗎?”


    “可以。”她肯定地說,“你怎麽說都可以,就是別人信不信的問題了,好,現在殺手請回去,閉眼。”


    我走回了自己的房間,不斷地深呼吸,平複心情,是有個陰魂被我打沒了吧?


    雖然不是活人,可人家也是有思想有記憶的,還能跟我互動,這種感覺很不好。


    還是小熊知道我的心情:“大熊,不要擔心,陰魂都不應該存在於這個世界上。”


    有道理,我這是替天行道!


    雋繡不高興了:“喂,你們這樣說,考慮過我的感受嗎?”


    我們在說悄悄話,外麵劉芳的聲音清晰地傳進來:“現在請警察睜眼,出來。”


    警察在指認疑犯了,他每輪可以問法官一個人的身份,就如同我殺人一樣,他可以指出一個人讓法官告知他是不是殺手。但他知道了還不一定能殺我,因為他沒有殺人的權力,隻能通過眾人聯名指定殺手,眾人不一定信他,因為沒人知道他就是警察。


    但是聯名可以幹掉一個,每輪又能指認一個……不行,我必須在這一輪先死!


    他如果先暴露,眾人就知道他是警察,會相信他的選擇,每輪會排除兩個!


    “好,警察請回。”


    這輪警察指認進行得很快,鬼新娘劉芳也沒有故意拖延時間,她肯定特別想看看我怎麽過關吧?其實我想要的玩法就是擺明身份,利用規則安穩四輪,這個不死之身我必須爭取到。


    下定了決心,外麵的劉芳也開始喊:“天亮了,各位睜開眼睛出門吧。”


    我打開門,走了出去,其他人也走出了門,除了那個被我打死的……


    盡量裝作沒事的樣子,我的手在微微發抖,但我在竭力掩飾。


    是不是很奇怪,既然我打算第一輪先掛掉,為什麽還要掩飾?


    因為如果平民也了解到規則對先死的人有利,而我又是殺手的話,他們一定聯名先殺警察!所以我不能被他們知道是殺手,同時還要讓他們選我被處決,也就是讓他們認為我是警察!


    問題是,他們有沒有這麽聰明呢?


    陰魂大多都魂魄不齊全了,智商總不能跟活人一樣吧,但願他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所有人到齊,劉芳沉痛地說:“昨晚,有一位平民被殺害了,殺手就在我們中間……”


    我靠,她還真入戲,我看著其他人的反應,其他人也在觀察,顯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結果,死個人沒什麽大不了的,關鍵是盡快找到殺手。真的“死”了一個人,但這個人不是警察,雖然複活牌不是現在用,而是下一輪開始用,但法官不會說謊,她說是平民就是平民。


    還好,沒殺中警察,我有機會先死了。


    然後是法官請各位開始陳述,被殺的那個已經魂飛魄散,是真的掛了,無法再回來陳述,所以這個環節就免了。按照規矩,從死者右手邊第一個開始,循環一圈,每人有一次陳述的機會,其他時候不許說話。


    “昨天晚上,那個殺手好像來過我這裏……”那老頭先開始說。“殺手應該是年輕力壯的,我閉著眼睛,但聽到了動靜,那動靜幹脆利落,絕不會是像我這樣的老人或者孩子。”


    我靠,就知道這樣會露出馬腳,還好我不是選擇自己旁邊的先進去。


    年輕力壯的不止我一個,再說他這個判斷也不算數,因為殺手肯定會裝得和自己風格不一樣,再怎麽年老體邁,現場這些也不至於走不動,短時間幹脆利落還是能做到的。


    再說了,他們是什麽?根本就不可能和活人一樣體衰。


    我冷笑,很快就要到我了,此時忽然輪到一個男人說:“我就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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