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雲很尊重女性,對於那些為了國家民族獨立為奮鬥的先輩,他願意頂禮膜拜。


    甚至哪怕是現在,他也覺得,那些為社會為家庭奉獻的女性,和以自己的方式在社會中發光發熱的獨立女性,都值得尊敬。


    但是。


    有些人不值得可憐,也不知道同情。


    當然。


    身為警察,沈青雲不會貿然就把這個事情定性,他看向薑興權,平靜的說道:“這樣吧,你打個電話,讓淩河市公安局那邊把卷宗送過來。”


    說著。


    他又說道:“檢察院和法院那邊,我也打個電話。”


    身為政法委書記,他當然有這樣的權力。


    很快。


    第二天上午,沈青雲就拿到了卷宗。


    翻看著手裏的卷宗,他臉上的表情愈發精彩不已。


    涉案的人員名叫張浩和李少林,分別是死者陳靜的兩任丈夫。


    張浩是陳靜的第一任丈夫,李少林是第二任。


    去年八月九日,陳靜在與李少林婚姻存續期間,裸死在了張浩的家中。


    按照張浩的說法,當時是晚上,自己接到了前妻的電話,陳靜哭著打電話給他說跟丈夫吵架了,想借宿一晚,自己就同意了。


    而據陳靜母親稱,當時陳靜身體十分不舒服,一點力氣都沒有,上七樓都是張浩將陳靜一步一步背上去的。


    因為當時天氣炎熱,陳靜稱自己想洗個澡,洗完澡後她愈加不舒服。


    張浩說第二天下午,他在單位接到陳靜電話說不舒服,他剛回家沒多久陳靜就沒氣了。


    發現陳靜情況不對後,張浩就報了警,當時法醫也來了,衣服是法醫因工作需要脫掉的。


    看到這裏,沈青雲眉頭皺了皺。


    他很清楚的知道,這種說法其實是漏洞百出的。


    別的不說,一個離婚的女人,跟丈夫吵架生氣,不回自己母親的家裏,不去外麵的賓館,反倒是跑去前夫家裏的七樓住一晚上,這說的過去麽?


    事實上。


    不僅僅沈青雲覺得不舒服。


    案子當中的當事人李少林,也覺得很不舒服。


    在接下來的事情發展過程當中,李少林堅持認為張浩與陳靜發生了性關係。


    理由也很簡單,他以為陳靜與前夫早已沒有了聯係,但出事當天,李少林從圍觀鄰居口中得知,兩人經常見麵,陳靜經常到張浩小區來。


    陳靜的醫學死亡證明推斷書顯示陳靜是猝死的,當時沒有進行屍檢,沒有屍檢的原因是李少林以做屍檢需要交錢,而自己沒有屍檢的錢為理由拒絕交錢。


    妻子裸死在前夫家中本就讓李少林憋了口悶氣,讓他沒想到的是,陳靜的母親王惠萍在幾個月後又因為他對陳靜的後事不聞不問,將他告上了法庭。


    李少林承認,自己與陳靜關係並不和諧。


    他說妻子懷孕後因查出有艾滋病而引產,因為這件事,他和陳靜之間有了隔閡。


    而陳靜的母親王惠萍則表示李少林是倒打一耙,艾滋是李少林傳染給女兒的。


    段惠萍稱女兒回家臉上都是烏青,懷疑是李少林打的。


    李少林回應說自己的老婆肯定是舍不得打的,夫妻吵架肯定是有的,罵過妻子,但沒有打她。


    雙方因此而糾纏不休,最終鬧上公堂。


    今年五月份,這起嶽母狀告女婿案在淩河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李少林以妻子與前夫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婚前隱瞞艾滋病史為由,拒付妻子喪葬費。


    法官表示,李少林除就診病曆之外,沒有舉證其他證據,隻有口頭陳述。


    後來,李少林鬆口同意承擔五千元喪葬費,王惠萍不同意,兩人互不相讓。


    調解過程中,陳靜前夫張浩表示,自己畢竟與陳靜有過一段情緣,所以自己願意承擔一萬元的喪葬費用。


    在法官的多方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李少林支付喪葬費用八千元,並退回陳靜的金戒指一枚,王惠萍自願放棄其他的訴訟請求。


    看著整個卷宗,沈青雲的臉色陰沉不已。


    他是真的沒想到,法院那邊的所謂調解,竟然是這樣做的。


    按照卷宗上法官的說法,喪葬費雖不屬於夫妻之間撫養的法律範疇,但卻是夫妻之間應盡的道德義務,雖然婚姻法沒有相關規定,但法律之外還有道德和情感,丈夫是有義務為妻子安葬的。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關係就有相互撫養的義務,這種撫養類似於成年子女贍養父母,夫妻關係是存在法定權利義務的社會關係,即使一方有過錯,這種責任可以被減輕,但不能被免除,所以丈夫應承擔一定的喪葬費用。


    “真是好法官啊!”


    許久之後,沈青雲自言自語著,把手中的卷宗放下,臉色卻無比陰沉。


    他是真的沒想到,這法官竟然用這樣的理由息事寧人。


    沒錯!


    在沈青雲看來,這個案子的判決,其實說白了就是在息事寧人。


    畢竟死者的母親一直在鬧,總不能一直讓他們這麽糾纏下去。


    既然這樣,那死者的丈夫吃點虧也就算了。


    “書記。”


    坐在沈青雲對麵的市政法委副書記孟大鵬,小心翼翼的看了沈青雲的臉色一眼,低聲道:“這個案子,您覺得有問題?”


    “你覺得沒有麽?”


    沈青雲平靜的反問道:“別的不說,屍檢的這個事情,你告訴我,法醫會去死者家裏脫掉死者的衣服麽?”


    “會的。”


    孟大鵬點點頭,馬上補充道:“但檢查完畢之後,會給死者穿好,畢竟還要抬出去火化或者屍檢的。”


    “是啊。”


    沈青雲歎了一口氣:“這個事情肯定是有問題的。”


    說到這裏。


    他看向孟大鵬,緩緩說道:“這樣吧,你派人到當地去了解一下,調查清楚這個死者跟前夫的關係怎麽樣。至於現任的家屬,安撫一下他們的情緒,告訴他們,咱們一定會調查清楚這個案子的。”


    “好的,書記。”


    孟大鵬連忙點頭答應著。


    很顯然。


    沈青雲對於這個事情是抱著懷疑態度的,否則也不會讓自己專門派人去調查。


    其實,沈青雲在看完卷宗之後,已經隱隱約約猜到是怎麽回事了,之所以派人去調查,無非也隻是為了驗證一下自己的猜測。


    想想看,一個跟前夫關係不錯的女人,在丈夫那裏受了委屈,為什麽會去前夫那裏?


    還有。


    兩個人經常背著李少林私下裏見麵,甚至接觸還很多。


    更離譜的是,七樓那麽高,死者寧願去前夫那裏,都不願意找個酒店賓館住下,更不要說回去找自己的母親,這說明了什麽,不言而喻。


    都是成年人,這種事情誰也不是白癡。


    有些人總喜歡說死者為大,其實說白了,就是覺得既然人都已經死了,怎麽著也應該留點體麵給人家。


    包括淩河市法院的那個女法官,大概也是這麽想的,所以才會絞盡腦汁的讓李少林接受這個調解。


    但沈青雲覺得,很多事情,不應該就這樣糊裏糊塗的被做出結論。


    “盡快調查清楚吧。”


    沈青雲站起身,對孟大鵬說道:“我去一趟市公安局,這邊的事情你來負責。”


    “好的。”


    孟大鵬點點頭,親自把沈青雲送下樓。


    沈青雲坐上車,便朝著市公安局而去。


    一路上,他其實一直都在思考著剛剛的事情。


    從司法的角度看,如果嚴格審查,法官的判決是依據法律條文、遵循法定程序並基於可靠證據作出的,那麽在法律框架內,這一判決無疑是公正的。


    法官作為司法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責就是依法對案件進行裁判,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


    這並沒有什麽問題。


    但關鍵在於,如果法官在判決的時候本著息事寧人的姿態去判決,那就要出問題了。


    這種基於情感的判斷與司法判決本身的公正性是不同層麵的考量。


    不能因為死者的逝去,就否定判決在法律上的正當性,司法的公正不應被情感左右。


    沈青雲不敢想象,如果這個新聞被曝光的話,會在網絡上引發多麽巨大的爭議。


    在現代社會,雖然法律知識普及工作一直在推進,但仍有部分民眾未能準確把握法律的內涵和司法的運作邏輯。


    當事人可能自認為自己的訴求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勝訴是理所當然的,而一旦判決結果與預期相悖,便無法接受。


    這就要求我們在司法過程中,不僅僅是作出判決,更要注重對當事人的法律教育,確保他們能夠理解法律的公平性不僅僅體現在結果是否符合自己的意願,還在於整個司法過程是否遵循了既定的規則。


    在司法體係中,法官等公職人員承擔著執法的重要職責。


    他們在履行職責時必須遵循法律的剛性規定,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忽視執法過程中的溫度。


    從過往的一些司法實踐來看,部分公職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過於注重法律條文的機械適用,而忽略了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情感需求。


    例如,在一些案件中,法官隻是簡單地宣布判決結果,而沒有向當事人詳細解釋判決的依據和背後的法律邏輯。


    這種做法可能會讓當事人感到自己僅僅是被法律條文所評判的對象,而不是被尊重和理解的個體。


    長此以往,當事人可能會對司法係統產生疏離感和不信任感,一旦遇到不利判決,就容易引發極端情緒。


    就好像現在,李少林如果不接受這個判決,懷恨在心,未來做出什麽過激的舉動,那這個法官會不會被報複?


    這件事會不會引發新的討論?


    作為市政法委書記,沈青雲不能不考慮這個問題。


    想到這裏。


    沈青雲意識到,想要解決這些事情,自己需要做出一些布置。


    拿起電話,他撥通了孟大鵬的號碼。


    “書記,我是孟大鵬。”


    孟大鵬的聲音很快傳來:“您有什麽指示?”


    作為市政法委的常務副書記,雖然在旁人麵前,孟大鵬很有威嚴,但是在沈青雲的麵前,他表現的都非常的恭敬。


    這就是官場的規矩。


    麵對上級,一定要保持足夠的尊敬。


    不要相信網絡上那些毒雞湯,什麽年輕人整頓職場之類的話。


    在官場當中,一個上級或許不能開除你,但絕對能夠讓你過的非常不舒服。


    “我剛剛思考了一下這個案子。”


    沈青雲拿著電話,淡淡地說道:“你記一下我的話,傳達下去。”


    “是!”


    孟大鵬馬上打開了電話的免提,隨即拿起紙和筆:“書記請指示。”


    “為了提升執法溫度,公職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可以采取一些具體的措施。”


    沈青雲緩緩說道:“首先,在判決過程中,法官應該加強與當事人的溝通交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法律規定和判決依據。”


    “例如,將複雜的法律術語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的例子,讓當事人能夠更好地理解,會作出這樣的判決。”


    說到這裏,他頓了頓才繼續道:“其次,公職人員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當事人提供一些額外的幫助或建議。比如,當涉及到經濟糾紛時,如果一方當事人存在經濟困難,法官可以告知其可能的社會救助渠道或者法律援助資源。”


    聽到沈青雲的這番話,孟大鵬心中一動,看樣子沈書記是真的打算要讓錦城市的政法工作人員做出一些改變了。


    而沈青雲這邊,他的話還在繼續著。


    “此外,司法係統也可以加強對公職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溝通能力和人文素養。”


    沈青雲一字一句,語氣緩慢的說道:“通過培訓,讓公職人員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執法溫度的重要性,並掌握如何在實際工作中實現剛性執法與人性化關懷的有機結合。隻有這樣,才能讓當事人在司法過程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也能體會到司法的溫度,從而減少因對司法不滿而引發的極端事件。”


    說到這裏,沈青雲對孟大鵬道:“怎麽樣,你覺得我這個建議還可以麽?”


    “高屋建瓴,絕對的高屋建瓴。”


    孟大鵬馬上點頭道:“書記您放心,您的意思我記住了,馬上傳達下去。”


    “好,辛苦了。”


    沈青雲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麽,很快就掛斷了電話。


    對於孟大鵬的辦事能力他還是很信任的。


    這個人或許有點善於鑽營,個人能力方麵不算很突出,但在執行力上,卻絕對是不折不扣的能夠把自己的想法貫徹下去。


    對於沈青雲來說,其實這樣的下屬,反倒是更讓他欣賞。


    畢竟在沈青雲的身邊其實不缺少那些有能力的人,真正讓他看重的,是對於自己足夠忠誠的下屬。


    不僅僅是他一個人,絕大多數的領導其實都是這樣的心態。


    很快。


    車子在市公安局大樓下麵停了下來。


    沈青雲在王國柱的陪同下,很快就來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一進門,他就看到臉色焦急的薑興權走了過來。


    “書記,出事了。”


    薑興權對沈青雲低聲說道:“李紅旗同誌,今天沒來上班。”


    “什麽?”


    沈青雲聞言眉頭皺了皺,有點莫名其妙的說道:“他沒請假麽?”


    “不是的,他已經三天沒消息了。”


    薑興權壓低了聲音道:“我懷疑,李紅旗同誌出事了!”


    聽到這句話,沈青雲的表情終於變了。


    看著薑興權,他意識到自己之前和李紅旗製定的臥底計劃,恐怕出了紕漏!


    否則的話,李紅旗不可能連續好幾天沒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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