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論婆媳關係下


    其實,在法律上,早就確定了誰的父母誰孝敬。


    法律規定了子女都有繼承權,而對媳婦(女婿),卻隻有死了丈夫(老婆),還依然對公婆(嶽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才有繼承權。


    隻要丈夫(妻子)還在,無論媳婦(女婿)怎麽對公婆(嶽父母)盡孝,都是沒有繼承權的。


    而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法律沒有給予媳婦和女婿繼承財產的權利,自然也就沒有規定他們對公婆和嶽父母有盡孝的義務。


    從法律沒有媳婦的繼承權這方麵來說,法律並沒有鼓勵媳婦對公婆盡孝。


    當然,作為晚輩,尊重、尊敬、照顧長輩,這是應該的。隻不過,這是家人之間的互相照顧,而不是單方麵的要求,將一個孝字壓在媳婦身上。


    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自己的子孫孝敬你,卻不能壓迫媳婦孝敬你,更不能阻止她對自己的父母盡孝!


    如果婆婆能夠認清形勢,自己對媳婦並沒有養育之恩,不用孝字去壓媳婦,而是關心照顧媳婦,讓媳婦對這個家產生歸宿感;


    如果男人能認清妻子隻欠嶽父母的恩,不欠自己父母的恩,不強迫老婆去對父母盡孝,而是以愛對待妻子,讓她愛屋及烏去尊重敬愛父母;


    如果媳婦能以一種對待上司的心態去對待公婆,尊重、照顧公婆,坦然孝敬自己的父母;


    那麽,這天下最難處的婆媳關係,必定變得好處得多。


    萌玉歎口氣,對顧東行說:“你放心吧,她是你的母親,她生養了你,對你有恩,而我愛著你,所以,我會尊重她,照顧她,並盡力跟她好好相處的。其實她也不是很難相處對不對?”


    顧東行的心中更加慰貼了:“嗯嗯,我的小萌很厲害,一定能處理好婆媳關係的,不過,我會好好跟我媽說說,讓她做個好婆婆,我自己也會做個好丈夫的。”


    萌玉忽然噗的一聲笑了出來:“我才十七歲,等結婚還有三年呢,我們今天說的,好象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一樣。”


    顧東行眼睛一亮:“要是你願意,咱們就馬上結婚!”


    小桃在空間裏馬上聳恿:“答應他,那樣那樣就不用花一萬功德值兌換雷係功法了。以男主人的能力,隻要拿到雷係功法,極有可能馬上就能結丹!”


    萌玉很想敲小桃一記:“結婚?婚姻法規定20歲才能結婚,我才十七周歲,十八虛歲,結哪門子的婚?”


    小桃馬上喪氣了:“以前的女人十七歲不結婚就成老姑娘了,要二十歲才能結婚,這是什麽鬼婚姻法嘛。”


    萌玉好笑:“你就那麽希望你的主人嫁出去?”


    小桃卻白了萌玉一眼:“主人,別看男主人現在不如你,但他以後肯定會比你強大的。不對,他現在雖然隻是築基巔峰,但他的戰力已經比您強大了!”


    萌玉不由羞愧,論戰力的話,她一個金丹初期,的確不如顧東行一個築基巔峰啊。那次跟南宮對戰,她的攻擊基本對南宮無害,而顧東行的攻擊,卻能傷到南宮。


    她一定要修煉戰技,讓自己變得強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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