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的大腦,此刻就像是一個空曠的容器,恐懼猶如奶油一般擠了進去。


    填充著他的腦袋,讓其散發著誘人芬芳,勾引著食客潘尼懷斯的口水。


    這個時候的本就像一顆掛著水滴的成熟水蜜桃,桃尖微微泛紅的那種。


    小醜的手,抽離了十字架,


    用類似貓咪的動作跳了下來,手裏的氣球被放飛,抵在了教堂內的屋頂。


    “本,瞧瞧你自己!”


    “嘿,我那胖胖的小廢物長大了,但是內心依舊是那個小胖子。”


    小醜一步步接近本,它的聲音像是烏鴉被傷害時的嘶鳴。


    無路可逃!


    本的手指,死死的攥著檸檬,手指深深陷入其中,果肉從手指縫裏擠出,一滴滴的灑落到地板上,他的臉上已經完全變得鐵青。


    他記起了小醜潘尼懷斯,


    記起了27年前的誓言,也記起了他們七個人歃血為盟的誓言。


    他的掌心開始出現疼痛感,仿佛曾經的傷疤已經裂開,正在滴血,血液將手心糊的難受。


    這個誓言,在27年後來找他了。


    他如今雖已功成名就,但是歲月早已磨平他的棱角,曾經他們能一身正氣的鄙視德裏鎮的大人們,麻木的嘴臉。


    但如今他隻想自保,隻想視而不見。


    27年後的今天,它還是它,


    他卻已經不是他了,就像是已經跋涉了很久的舊鞋子。


    “我該怎麽辦!”


    “神啊,拯救我吧。”


    本緊張的後退著,在內心不停的祈禱。


    當麵臨的困境已經超出他的能力範圍,他所能做的也就隻有祈禱了。


    咯~!


    教堂門被推開。


    “你的頭發如冬天的火焰,即使一月來臨,”一道女人念誦著情詩的聲音響起。


    她聲音從教堂的門口傳來,並且在接近。


    這聲音是如此的熟悉,如此讓本的內心顫抖。


    他想到了那曾經讓他童年支撐下來的信念,那猶如冬日烈火的頭發,那個讓他青春期萌動,那個唯獨沒有嫌棄他的女孩。


    這一瞬間,某種力量衝淡了恐懼,腦中的奶油被擠出大腦了一部分,本急忙回頭。


    他看到了!


    看到了那個存在於記憶裏的女孩‘貝弗莉.馬什’。


    她穿著碎花長裙,依舊是那火紅的頭發,正神色關切的望著他,一步步接近。


    本彷佛看到了貝弗莉的身體正在縮小,歲月的痕跡正在消失,她慢慢的變成了他的記憶中那個火紅的小女孩,那個他曾唯一吻過的小女孩。


    原本在教堂過道追趕他的無頭屍體,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消失。


    “你還好嗎,新少年?”貝弗莉的聲音帶著關切。


    “貝弗莉!”


    本的聲音充滿了不敢置信和驚慌,他快速的跑動起來,向貝弗莉跑去。


    如今擁有六塊腹肌的他奔跑起來,再也不會是最後一名,是跑的最慢得那個。


    本用極快的速度跑到門口,牽起貝弗莉的手向外麵跑去,貝弗莉火紅的頭發隨著奔跑一顫一顫,本的手掌感受到了細膩的溫暖。


    他的嘴巴微微發熱,曾經那一吻的觸感隱隱浮現。


    就像童話裏的王子吻醒了沉睡的公主一般,他也曾在惡魔的巢穴,吻醒了沉睡的她。


    在那個最卑微的年紀,這個女孩就是隱藏在他心中的一束暖光。


    “小胖子,不會這麽快離開我的,對嗎?”


    潘尼懷斯四肢像鬣狗一般在身後追逐,咧開大嘴,嘎嘎的笑著。


    本的奔跑速度更快了,他拽著貝弗莉,身子已經跑出了門外,陽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小醜潘尼懷斯的脖子像魚竿一樣突然伸長,他那滑稽的腦袋變得足有汽車大小,血紅的大嘴張開,裏麵滿是尖銳的獠牙。


    就像是在用抄網撈魚一般。


    比本慢了半個身位,再有一步就能跑到陽光底下的貝弗莉,被半空落下的小醜頭顱吞噬,連帶地麵的泥土都被啃出了一個坑窪。


    本一個踉蹌,失重感讓他栽了個跟頭,他的左手依舊緊握的那隻女性斷臂,溫度正在流失。


    小醜的頭顱從教堂內的木門後麵,慢慢露出半個塗滿白色彩妝的腦袋,黑漆漆的眼眶,嘲笑的盯著外麵倒地的本。


    “沒人會關心小胖子。”


    “伱一直都是孤獨一人!。”


    小醜的半張臉縮回了木門背後,貝弗利沾滿血液的腦袋,又從門口斜探了出來。


    她的眼睛呆滯,死氣沉沉,臉上沒有血色,嘴巴一張一合,傳出了的聲音卻是陰陽怪氣的腔調,那是小醜在捏著嗓子:


    “吻我,小胖子!”


    “像最後一次那樣吻我。”


    從門外的位置,能夠看到在她頭顱從脖頸處已經斷裂,一隻慘白的爪子,正從後頸掐住這顆頭顱,控製著她的嘴巴張合,作出說話的樣子。


    這一刻,本的心碎了。


    “不——!”


    他從地上站了起來,怒視著小醜,布滿血絲的眼神中,蘊含著熊熊怒火。


    “即使一月來臨,我的心依然熾熱.”


    溫和的男性聲音,從本的耳邊傳來。


    他猛地偏頭望去,發現自己仍在教堂內,仍在低頭看著自己肚皮上的醜陋傷疤,就好像一切都沒有變過。


    相隔兩米遠的神父,手裏正拿著一封陳舊的明信片在朗讀。


    那是他隨身攜帶了27年的明信片,不管是做什麽事情,換什麽衣服,哪怕他遺忘了童年的記憶,但是這張明信片一直被他隨身攜帶,保存好好的。


    這麽些年,他丟過錢包,丟過電話,丟過內褲,唯獨這個明信片從來不曾丟失過一秒。


    “這是你寫給女孩的情書麽,剛你揭開衣服的時候,掉在了地上。”


    吳恒將念誦完的明信片折疊起來,遞給了本。


    本愣愣的伸手接過明信片,剛才那女孩手掌的餘溫仿佛還殘留在掌心,他已經記起了貝弗莉,也明白了自己為什麽珍惜這個明信片。


    剛才的幻覺,讓他充滿了心悸。


    “還好,還好是幻覺。”


    本這一刻隻想打個電話,或者直接飛過去,見見那個女孩。


    吳恒看著本的神色,隻能感歎愛情果然是個比毒藥都厲害的東西,恐懼在其麵前也都隻能退縮。


    咯--!


    教堂的推門聲響起。


    這似曾相識的聲音,讓本的整個身體都顫抖了一下,他猛的回頭看去。


    吳恒也跟著回頭。


    剛才本所經曆的那些幻覺,並不是小醜潘尼懷斯的力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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