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末剛獲得了新能力,心情正好,這點小事影響不了他。


    不就收拾個屋子嘛?


    可當他到了龍雀府內鄒召的住處,直接傻了眼,這已經不能用淩亂來形容,說是狗窩都算侮辱了狗。


    堂堂龍雀使,是怎麽能在這種環境住下的?


    不對。


    方末發現,這裏的床鋪長期都沒有使用過,鄒召應該並沒有實際居住在此。


    讓他來收拾,更多的大概是想為難自己。


    畢竟,在鄒召看來,一個凡人,光是清理房屋內的灰塵就要花上兩個時辰,累個腰酸背痛。


    “我先出去辦點事,手腳麻利點。”鄒召丟給了方末一塊玉佩,“有事我會通過它找你,放好了,別給弄丟了。”


    方末站了一會,估計鄒召已經走遠,便把門窗都關上。


    而後,從隨身攜帶的符籙中抽出一張,激發後扔出。


    符籙懸於半空,滴溜溜地轉動起來,形成了一股淡淡的法力旋風,緩緩移動著。


    所到之處,灰塵被卷皮,在符籙下方匯聚,積成一顆泥球,並且越來越大。


    沒過多久,屋內的灰塵都被吸得幹幹淨淨。


    最難搞的灰塵處理完畢,方末這才動手,花了近半個時辰把淩亂的家具雜物擺放整齊。


    這點體力活,對練氣期五層修士而言不算什麽。若是有築基期修為,學會了隔空操物,這個過程會更輕鬆,耗時也會更短。


    另一邊,鄒召離開龍雀府後,一路馬不停蹄地從北城門出了浛水郡,往最近的竹林趕去。


    狪狪哪裏是他的對手?


    在交鋒的瞬間,鄒召就判斷出來了,但他並不想在鋪裏解決。


    在那殺了狪狪,掌櫃和方末都在場,往來還不少行人,一個個都朝裏邊瞧著,那人頭大的金珠,就隻能和狪狪的屍體一起被送去焚化。


    那可是金的,人頭大小,估摸著有二千兩重,兌換成白銀就是六萬兩白銀!


    一百兩白銀就已經超過了許多普通家庭一年的總收入,黃字龍雀使一年的俸祿也就三千兩左右。


    六萬兩,他二十年不吃不喝才能賺得到。


    財帛動人心。


    所以,他佯裝和狪狪打得不相上下,先將方末趕出店鋪,再把戰鬥的動靜擴大,轟塌牆壁阻擋外邊的人視線。


    接著,就是展現出高於狪狪的實力,同時在它身上施下追蹤符,故意放跑。


    從首飾鋪出來時,鄒召身上的血自然是假的,目的隻是讓方末和掌櫃相信,剛才是勢均力敵的戰鬥,狪狪跑了也是正常。


    為此,鄒召幾乎把一輩子的演技都用上了。


    現在,他追蹤著符籙,就能找到狪狪,殺之取珠。


    果然,在竹林深處小溪邊,狪狪正在喝著水,突然就聽到人說話的聲音:


    “金珠,是我的了!”


    長槍出,寒芒現,血染溪邊土。


    狪狪慘叫一聲栽倒,四條腿不斷抽搐著,生命力很快流失殆盡。


    “是時候了。”鄒召取出一塊玉佩,注入法力後,對著玉佩說道:“丙字六號,你從北城門出郡,往西北方向的官道走,見到一片竹林後,進去,我在溪邊。速度快些,別磨蹭!”


    取出金珠的事,當然不能他親自做,畢竟,還不知道這異獸死後,會不會有什麽禍患。


    這種事,讓前卒來做最合適。


    另一邊,方末通過玉佩聽到了鄒召的命令。


    玉佩是件法器,他若想聯係鄒召,需要注入法力,但那樣就暴露了自己修士的身份。


    “讓我出郡?去做什麽?”


    方末感覺不對勁。


    但是到底哪裏不對勁?


    他陷入了沉思,開始回憶起來。


    鄒召離開前給了自己玉佩,似乎早就預料到之後會聯係自己。


    既然都知道了會用到自己,那何必等到現在才用玉佩聯係,直接在剛才就把自己帶上不更省事?


    收拾房間這種事,完全可以回來後再做的。


    除非,他不希望被人看到自己跟著他出郡,或者不確定到底會不會用到自己。


    那麽,他出郡到底要做什麽?


    方末努力回想著今天見到鄒召以來發生的事,意圖尋找違和的地方。


    “對了!”方末想起來,鄒召和狪狪戰鬥後,對著自己橫加指責,但理由稀爛無比。


    也許他是真的氣急敗壞,也許……他是在演戲!


    如果是演戲,他為什麽要演這麽一出?


    “他要轉移我的注意力。”方末得出結論。


    從結果上來看,鄒召確實成功了,方末被他那奇葩的指責轉移了注意力,沒有再關注鄒召和狪狪戰鬥的過程。


    可現在回想起來,鄒召似乎並沒有使出全力,咬牙切齒的攻擊也有種用力過猛的表演痕跡。


    方末當時也沒多在意,心思更多是在獲得新的獎勵上,否則以同為修士的眼光,不會注意不到鄒召在演。


    把這些串在一起,加上鄒召上來就問首飾鋪掌櫃索要賄賂,方末猜到了大概:這一切,都是為了得到金珠!


    所以,鄒召很可能已經得手,殺死了狪狪,但不敢輕易去接觸屍體,便要自己前去,替他取下金珠。


    機關算盡,都是為財。


    方末收起了玉佩,離開龍雀府,按鄒召所說的前往竹林。


    不久,他在官道邊發現了竹林,進去後,憑借敏銳的聽覺,找到了溪流,順勢而下,見到了站在狪狪屍體不遠處的鄒召。


    果然如此!


    方末擔心自己暴露想法,立即施展操情能力,讓自己顯得很驚訝:“大人,這異獸……”


    鄒召打斷了方末的話:“廢話少說,讓你來,是要你處理屍體的。你先把它身上那顆金……金色的球割下來。”


    方末顯得有些猶豫:“可是,大人,異獸的屍體,按規矩是要全部帶回龍雀府焚毀的,沒必要……”


    鄒召把不聽人說完話的風格貫徹到底,又一次打斷:“讓你做就做,哪那麽多廢話?本龍雀使自由安排!”


    “是,大人。”


    方末抽出新買的刀,徑直走向狪狪的屍體,正要下刀,又聽到鄒召問:“你怎麽如此果決湊過去?別的前卒,都是畏懼不前,磨蹭個半天才去接觸異獸的。”


    “沒什麽區別,該做的還是得做。”方末不鹹不淡地回了句。


    因為,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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