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車後,正準備跑去食堂了。


    “小蘇,停下。”其中坐副駕的一位,我轉身回來看見,其車副駕位置的車窗全落下,他基本是將身上探出來了,看著我,“你和你們班裏的張得益那晚一起吧?”


    “什麽?”我一臉蒙蔽,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麽。


    “你不知道他那晚沒有回家啊?”


    “什麽意思?”我這下才回想起來,這幾天他都沒有來上課,“他啊,好像新學期開學幾天了都不見人。你們找他?”


    “沒有,沒有。”那家夥可能在試探什麽事,“年輕人,在讀書年齡,要好好讀書,不要亂來,影響前程。”


    “好。”我真聽不懂他在說什麽,但人家作為一個長者來教育我,那自然要表示表示,回一個好字是應該的吧。


    就這樣,他們就開車走了。


    我不管那麽多了,直奔食堂,吃了跑回家休息。


    經過那兩個警察的提示,我覺得,張得益可能那晚也參與群毆,甚至已經遭遇不測。學校也抓得很緊,消息不傳回學校,並沒有公開這事。但我相信在教師隊伍中應當已經傳開,並開始做好學生政治教育的準備工作。


    我覺得,這黃老師也插倒黴,自己班裏攤上這事,做班主任心情好不到哪裏去。


    警察找我後,沒過幾天,學校在一次大會中,政教處主任就在上麵說到此事,他也是含糊地說一下學校裏有同學在開學前一晚竟然去參與群毆,所幸撿回一條命,但人現在還躺在醫院裏,告誡全校師生要遠離暴力,老老實實做一個本分的人。


    這個全校集中大會之後,又是各班的班主任組織大家再學習。


    黃老師就直接告訴我們了,真的是張得益參加了這群毆。那麽警察找人,可能很大的一個成分是因為查到了張得益是在校學生,而順便調查我,發現我和他是同一個班級,就初步判斷我和他應當是一夥的。這是多麽順理成章的推算。我是警察,也會這麽想。


    那作為班主任,會不會這樣想?我覺得會。


    “大家知道剛剛學校政教處李主任說的人是誰嗎?”


    大家不約而同,看向班裏張得益那個空位。但沒有誰敢說是誰,因為這種事涉及比較惡,不能亂猜。


    “大家都很聰明,就是張得益同學,他現在受傷在醫院裏,不知什麽時候才能痊愈。”


    大家都很安靜,由老師自己在那說,沒有誰插嘴。


    “在此,我再勸誡在座的每一個人,珍惜生命,遠離暴力,青春花期少年,不要到社會上沾惹社會惡習,否則惹禍上身,受害可能就是你自己。”


    我越來越覺得,黃老師會懷疑我和張得益一起的。這種懷疑不是憑空想象,而是實打實的事。


    “我不知道,現在我們班裏還有沒有其他同學參與這些事,但從今天起一定要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劃清界線,好好將心思收回到學習上來。”


    警察通過學校來找我,對我造成隱性的傷害,也是很可怕。我感覺這次,我惹上大麻煩了,真的。


    我給人的感覺,可能真的就是一個壞人。那個羅麗文就在黃老師說這事後,她第一反應就是要對我說什麽,她看看我,欲言又止,她那眼神太不對了。有多次,她都這樣,我都忍不住叫她,有什麽就問啊。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在她那可能是一個社會小混。猜碼得第一,這種事換作誰都認為是個混社會的人。隻有朱可沒有對我產生懷疑,這可能是我熱情幫助他,一個熱愛幫助他人的人,怎麽會是一個社會小混混。


    “嗨,不說了。”她搖搖頭。


    這人,有時候真的就是一個混蛋,很混的那種,這裏沒有性別之分。羅麗文不知頭尾,隻是一種懷疑,就在那表現出自己像個知情人士,關心起我來。


    “今天警察來找我了。”我控製住自己的情緒,主動說明情況,“還是黃老師帶來的。”


    “嗨。”她又是搖頭。


    我都開始討厭她了,幫作深沉。


    “你懂個屁啊。”我說話有點重。


    這下驚到了旁邊的朱可,他新學期開學沉靜許,可能是因為他父親住院,壓力大,但這下被我驚到了。


    “怎麽回事?”他看著我和羅麗文。


    我也不能向所有人宣傳,我是從什麽地方得到這消息,然後去報警,之後就惹上這麻煩事了。如果在大庭廣眾之下說真相,那隻有得到一個“神經病”的外號。


    “我是說,警察懷疑我跟張得益事件有關,找我來了。怎麽樣?”我高調聲音,附近其他人都能聽到,我是故意的,“我再重申一遍,我和這件事沒有半點關係,隻是機緣巧合,且我已經和警察解釋清楚,有沒有關聯,大家不需要知道,人家有專業的人士去調查,大家就不會費心了。”


    我其實,也很希望羅麗文將今天我說的話轉達黃老師,因為她和老師混得好一點,我也覺得她懷疑我可能也是黃老師跟她私下有過交流,叫她來試探我。她就是一個“二五仔”。


    “我還以為是什麽事呢。這有什麽大不了。解釋清楚就行了。”朱可站在我這邊的,“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身正不怕影子斜,管別人說什麽。蘇何是吧?”


    這個事,也告一個小小段落。在學校,沒有誰找我麻煩,但那兩個警察有時會找我聊天,看起來,感覺他們並不是側重於那案件,甚至是叫我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不要出去說太多,說這樣是保護自己。


    我知道,他們暗中是怕我向別人說,他們的案情通報有問題,反過來叫我不談那事,說是為了我的安全。當然我覺得不談那事,確實對我安全有一定的幫助,算是雙贏吧。有一次,周末的時候,他們又約我出去,這次是在小飯店,有一個包間中,又是他們兩個。說實話,我還沒有來得及記他們的名字,本來我也不想記他們名字,想著以後不會和他們有什麽來往,所以一直沒有看那張紙。


    我也覺得奇怪,他們為什麽沒有明片。後來才知道他們有紀律要求,不能搞這東西,否則社會上不滿街都是某某公安局某某領導啊,那不是明擺著要用權來嚇別人?


    這次約我出來吃飯,我照吃,還怕誰啊。


    他們在飯桌上,聊得很開,對我也很有禮貌,雖然我是一個未成年人,但他們把我當是一個有成之人來對待。


    “小弟啊,我們刑警辦案,遇到許多不可思議的事,但法律和科學上都不能解釋的,但它存在。所以啊,我們對你說的話,是相信的。”原來他們選擇相信我,是因為他們經常遇到一些奇怪的事。


    他們反映,他們在辦人命案時,都會預先帶好一枚硬幣,當偵案完畢,也就是案情、證據收集完畢,要離開現場了,一手就將硬幣彈出,頭也不回直接走人。這也是他們刑警隊的一個代代相傳的傳統。


    原來警察也有這種類似的事情啊。但這種做法隻是口口相傳下來,不能寫進書裏,誰也說不清,但人人照做,都是為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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