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有恃無恐
柯南之假酒的自我修養 作者:滾.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死者名為永作司朗,28歲,是一位很有人氣的格鬥運動員。”
接到電話的陸仁匆匆趕到案發現場。
現在是晚上的九點五十分。
十分鍾前,陸仁接到了北島打來的電話。
說是在她們今晚去的那個美容院附近,發生了一起凶殺案。
時至今日,陸仁這個大記者喜歡兼職偵探破案的小愛好,在圈中已經不算什麽秘密。
北島自然也知曉這一點,一見到警方圍著一具屍體,她的第一反應就是給陸仁打電話。
這招也確實極為管用。前後不過十分鍾,陸仁就趕到了案發現場。
除去北島和妃英理外,案發現場還有幾位老熟人,毛利父女和江戶川柯南。
和往常一樣,仍是他們第一時間發現了屍體,並打電話通知了警察。
據毛利交待,他們是開車經過這個路段時,突然聽到了奇怪的聲音。
由於擔心可能車子撞到了什麽東西,三人趕忙下車查看,然後就發現坡底的垃圾回收站點上,正躺著一個被人割了喉的金發男子。
那會是晚上的八點半。
接到報案的警方立即趕到並封鎖了現場。
等陸仁抵達現場時,警方已經初步整理出了一些對案件很有幫助的關鍵信息。
除去上述提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外,還有案發當時死者可能待在什麽地方。
死者被毛利一家發現時,他本人正安詳地躺在垃圾堆中。但這裏並不是案發現場。
死者生前應該是待在理發店或者美容院中,證據就是他的脖子和肩膀附近有不少細碎的頭發。
觀察的更仔細一點的話,就能發現他脖子的傷口處,同樣混入了不少碎頭發。
由此不難推出,案發當時死者極有可能正在理發,凶手就是當時正在幫他理發的發型師或者美容師。
此人用平時理發的剪刀或者刮胡子用的長柄剃須刀,從背後偷襲,一舉割破了死者的頸動脈。
陸仁自己觀察了一陣後,發現情況確實和警方說的一樣。
“了不起,高木警官,這是你發現的?”
“不。”高木笑嗬嗬道,“是柯南發現的。”
“……”
既然是柯南發現的,那你高興個什麽勁?
陸仁不是很能理解。
目暮咳嗽了一聲,把話題重新拉回了正軌。
再放任高木繼續說下去,他們警方的臉都要被丟進了。
一群警察被一個小學生比了下去。這像什麽話。
雖然是事實,但也不能這麽興高采烈地講出來啊!
目暮很是心累,“陸仁老弟,你怎麽看?”
“我怎麽看,你們不覺得這個凶手和以往遇見的不太一樣。”
“嗯?”
對於陸仁的說法,目暮很是不解。
不一樣?哪裏不一樣?
先前他們曾想過能殺害永作司朗這個格鬥高手,必然是另一位格鬥高手。
要從這點來說,凶手確實異於常人。
可後麵在柯南的指點下,他們發現自己想岔了。
凶手其實就是個理發師,對年齡、身手、性別都沒什麽要求。
格鬥高手不好找,理發師的話,整個東京豈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這有什麽不尋常的?
至於殺人手法,也很平平無奇……
見警方疑惑不解,陸仁沒再繼續賣關子,“拋屍地點的選擇啊。一般的凶手殺完人後,往往最頭痛的不就是如何拋屍麽?”
“他們往往會運用各種手段,生怕招來警察的注意。可這位倒好,直接把屍體扔進垃圾回收站點。”
“毛利老哥他們是晚上八點半發現的屍體。那會可遠遠不能算作是深夜。再加上附近有不少的住戶和商戶。就算老哥他們沒有發現這具屍體。其他人也會很快報警的。”
“嗯嗯。”目暮連連點頭。
“這就是問題所在,凶手好像生怕別人發現不了這具屍體一樣。這到底是情急之下別無選擇,還是說凶手根本就是有恃無恐。”
“覺得就算查到自己身上,他也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從而讓警方無法定他的罪。”說話間,陸仁轉過身去,把目光放在了站在妃英理身旁的那位短發女性身上。
“你說是不是,葉阪小姐。我記得你的美容店就在附近不遠處。”
葉阪皆代,29歲,葉阪美發沙龍的老板兼美容師。妃英理今晚就是在她家店裏預約的做頭發。
忙了幾乎一整個白天後,陸仁開車把兩人送到美容店。那時他也和這位美容師打了個照麵,簡單聊了幾句。
凶手身份是美發師,這人也是美發師。還恰好今晚和主角團成員接觸。
天底下沒有這麽巧的事。
“我……”
麵對陸仁的質疑,葉阪顯得很是驚慌。
一旁的妃英理看不下去了,她平時都是在這家店預約做頭發,和身為店長的葉阪也算半個朋友。
陸仁這種咄咄逼人的行為,在她看來無疑是有些過火了。
“陸仁先生,葉阪小姐是無辜的。我可以替她作證。凶手的拋屍時間是晚上的八點半。而八點之後,葉阪小姐就一直待在店裏。所以……”
“誰告訴的你,凶手是在八點半拋屍的?”
陸仁出聲打斷了妃英理的解釋,“誰說的?”
“沒錯。毛利老哥他們是在八點半的時候聽到了一些異響,然後他們停車檢查,發現了死者。可你們怎麽能確定,這個異響一定是凶手拋屍所造成的?”
“……”
好像是哦。
見眾人沉默,陸仁接著道:“既然無法確定,那說不定凶手在八點之前就把屍體扔在垃圾堆。”
“你說的這也不太可能。”毛利突然出聲反駁道,“發現屍體後,我曾做過一個簡單屍檢,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二十分鍾之前。”
“當然,具體的死亡時間需要經過解刨才能得知,但誤差應該不會太大。所以據我推測,凶手的作案時間應該是八點到八點十五分之間。不可能出現在八點之前就拋屍。”
毛利的反駁,反而堅定了陸仁的想法。
凶手的作案時間是在八點到八點十五分這個時間段,而這一期間,葉阪應該是在幫妃英理做頭發。
可以說她有著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可越是這樣,越顯得可疑。
“葉阪小姐,你認識死者麽?”陸仁換了一個問題。
葉阪猶豫一陣,最終還是點點頭。“認識。他其實是我的前男友。在他訂婚之前還常常來我店裏理發。”
前男友……
得,這下理由更充足了。
“你知道他什麽時候訂的婚麽?”陸仁繼續問道。
葉阪:“大概是三個月前吧。”
“那這三個月,他有沒有再來過你家店裏?”
“沒有。為了避嫌嘛,他畢竟已經訂婚了。”
葉阪擺了擺手,神情有些不自然,她下意識地微微扭頭,避開了陸仁的視線。
有問題……
“你可要想清楚。死者可是很有名氣的格鬥家,很多人都認識他。這三個月來,他到底有沒有再去過你家美容院?”
“啊……其實他還來過一次。他還想繼續找我幫他理發,我拒絕了他。再之後他就沒來過了。”葉阪立即改口。
“那是什麽時候的事?”
“一個月之前吧。”
“那你剛才為什麽要撒謊說他沒有來過?”
“因為,因為……”
妃英理再度出聲為葉阪解圍,“陸仁先生,這種事並不重要吧。重點在於葉阪她並沒有作案時間。”
有沒有作案時間,可不是你說了算的。得靠事實和證據來說話。
不過這話的攻擊性就有點太強了。妃英理畢竟也算熟人。
所以陸仁隻是微微笑了笑,“還是先去店裏看一看吧。”
“嗯。”
五分鍾後,眾人開車抵達目的地。
這家美容沙龍規模不小。
趁警方打量店鋪的功夫,陸仁看向妃英理,“妃律師我記得今晚剛到這的時候,你曾和葉阪小姐有過一段對話。”
“嗯。我問她‘今晚就她一個人麽?’,她回我‘其他人都有事。’”
“還有一句。”北島出聲補道,“葉阪小姐後麵又說,因為店裏就她一個人,所以她把音樂的聲音調大了一些。”
“因為店裏沒人,所以要把音樂調大一些,這算什麽,為自己壯膽麽?”
妃英理皺眉:“這也不能說明什麽吧?你這就有點太刻意了。”
陸仁:“好。那就單說前麵那一點。平常你來這家店的時候,應該是有其他店員在的,今天卻都有事回去了。這種情況常見麽?”
妃英理:“這種情況倒是不多。但我平時工作很忙,來這家店的次數本身就不算多,所以這不能說明什麽。”
“嗯。”陸仁又看向葉阪,“當妃律師提問時,葉阪小姐你的回答是其他人有事。他們是真的有事,還是說是你讓他們提前回去了?”
葉阪鎮定道:“他們確實有事。我可以提供他們的聯係方式。你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他們。”
“嗯。”見葉阪這樣子不像是裝出來的,陸仁心知她的這個理由應該沒問題。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陸仁還是讓高木去逐一打電話問詢。
在這等待的期間,陸仁繼續詢問:“案發時間是在八點之後,你在這段時間內都做了些什麽?”
“八點到八點十分,她在幫我洗頭發。八點十分到八點二十……”
“停。”陸仁打斷了妃英理的話,“讓她自己說。”
葉阪皆代目前身為本案的最大嫌疑人,怎麽還能證詞都找人代勞。
根本就沒有這樣的說法。
陸仁現在是看出來了,這一涉及到相熟的人,妃英理完全就是在幫倒忙。
好在妃英理還算聽勸,陸仁說了一句後,她就真的保持了沉默。
“好了,現在說吧。晚上八點之後,你都在做些什麽。”
“就……就你們八點過來的嘛。然後我就……”
不知是不是因為緊張,葉阪有些口齒不清。
在她斷斷續續的敘述中,眾人大概知曉了她今晚的行蹤。
八點之後,她先是幫妃英理洗頭發,然後再染發。
染好頭發定色的過程中,她離開美容店,出門扔垃圾再加上去便利店買東西。
完事後再回來幫妃英理做頭發。
陸仁:“具體時間呢?你什麽時候離開的美容店?離開了多久?回來的時候又是幾點?”
葉阪:“我,我沒注意。”
哦?
陸仁來了精神。
“這不應該吧?你身為一名美容師,不知道做頭發的每一個流程都需要多長時間?”
“別人進店問你,我想做個全套護理,大概需要多長時間,你回答不知道?或者說我想染個頭發,問你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定色,你也回答說不知道?”
“這個我知道。大概需要一個半小時。妃律師是八點來的,我們大概是晚上九點半做完的全套。至於染發定色加起來需要二十分鍾左右,染發十分鍾,定色十分鍾。”
“那你剛才為什麽說不知道?”
“她可能有些太緊張了。人一緊張腦子就容易一片空白。你稍微讓她緩緩。”這次換毛利站了出來。
在他看來,陸仁這個問話方式,實在有些咄咄逼人了。
陸仁這次沒再反駁,“好吧,那咱們慢一點。像妃律師那樣的長發,洗一次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十分鍾左右。”
“好。那就是洗發十分鍾,染發十分鍾,定色十分鍾,總計半小時。你是在給妃律師染完頭發,等待定色的時候離開的理發店,等再回來的時候就直接開始了下一步。”
“所以你八點二十分左右離開的美容店,八點半左右回來的。”
“嗯。”
“而八點半的時候,毛利老哥他們正好聽見了一些異響。你那會有沒有聽見?想好了再說。”
“我沒聽見。”葉阪想了一陣,肯定道。
“你確定什麽都沒有聽見?柯南,當時的那個聲音應該不小吧?”
柯南點點頭:“蠻大的。”
“我真的什麽都沒有聽見。”
與此同時,高木也把剛收集好的情報告訴給陸仁。葉阪沒有撒謊,其他店員確實都是有事提前離開了。
“嗯。我知道了。”
陸仁再度打量著整間美容院。
死者的死亡時間推測是在八點到八點十五分之間。
而這個時間段內,葉阪可以確定留在美容院。就算離開,也不會跑太遠,不然妃英理或者北島一定會提出這一點。
所以如果她真的是凶手的話,那這個美容院就是案發地點。
“北島,八點到八點二十分之間,葉阪小姐真的就一直待在妃律師的身邊,一步都沒有離開過麽?”
“那倒不是。”北島搖搖頭,“葉阪小姐在給妃律師洗完頭發後,走進了那個房間去拿染色劑。不過時間很短,幾十秒不夠一分鍾。”
哦?還真離開過啊。
眾人看向北島手指的方向。
那應該是一個美容院裏常見的小包間什麽的,此時正緊閉著房門。
“那個房間我記得是浴室。”妃英理補了一句。
“嗯。那北島你還記得,葉阪小姐進浴室之前,浴室房門是開是閉?”
“閉著的。”北島回答了這一問題後,繼續補道:“不光之前是閉著的,她進去後也把門閉上了。出來的時候,同樣也閉上了。”
這下就連目暮也意識到了不對。
不過是拿瓶染色劑的功夫,進進出出不斷開門閉門。
你就不累?
目暮都意識到了不對,更不說妃英理。
“你們怎麽這麽看我?”葉阪皆代退後幾步,強行扯出了一個笑容,“你們該不會是覺得,一分鍾不到的時間,我就能殺害永作吧?”
“能啊,為什麽不能呢?殺人本來就沒多難。”
陸仁微笑著替葉阪解惑,不光如此,他還熱衷的向葉阪多傳遞了一些自己的小經驗。
“不過葉阪小姐,殺完人之後的善後工作,可不是那麽好處理的。凶器、血跡、指紋……”
“就算你後來離開了十分鍾,我覺得也還是不太夠。比如說,你猜猜看警方能不能在那個浴室找到死者的指紋?能不能在地板的縫隙中,找到死者的血跡?能不能在下水管道中,找到死者的頭發?”
“你之前可說過,死者上次來都是一個月前的事情了。指紋或許能保留一個月,血液和頭發可不太行。”
“這……這。”葉阪求救式地看向妃英理,希望她再像之前那樣幫助自己。
隻是這次她所得到的,隻有一個無比冰冷的眼神,以及一段聽不懂的法律法規。
“日本《民法》第239條第1款規定,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沒有所有權人的動產,因占有取得其所有權。”
好在妃英理也知道在場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法盲,她又專門解釋了一句。
“也就是說被丟在垃圾堆的垃圾,隻要有人需要,就能成為那人的東西。你之前出門說自己要去扔垃圾。我想警方隻要調查一下那堆垃圾,就可以找到所需之物。”
“比如沾滿死者血跡的披肩、毛巾、凶器。”
葉阪仍然感到不甘,這和她計劃中的劇本不一樣。
“你們不能這樣!那你們說,我是怎麽把屍體扔到坡底的垃圾回收站點的?我出去的那十分鍾,我可是去了和垃圾回收點方向相反的便利店。屍體呢?我怎麽拋的屍?”
“那誰知道呢。”陸仁擺了擺手,“等你進去之後,慢慢和獄友交待吧。她們一定很感興趣。”
接到電話的陸仁匆匆趕到案發現場。
現在是晚上的九點五十分。
十分鍾前,陸仁接到了北島打來的電話。
說是在她們今晚去的那個美容院附近,發生了一起凶殺案。
時至今日,陸仁這個大記者喜歡兼職偵探破案的小愛好,在圈中已經不算什麽秘密。
北島自然也知曉這一點,一見到警方圍著一具屍體,她的第一反應就是給陸仁打電話。
這招也確實極為管用。前後不過十分鍾,陸仁就趕到了案發現場。
除去北島和妃英理外,案發現場還有幾位老熟人,毛利父女和江戶川柯南。
和往常一樣,仍是他們第一時間發現了屍體,並打電話通知了警察。
據毛利交待,他們是開車經過這個路段時,突然聽到了奇怪的聲音。
由於擔心可能車子撞到了什麽東西,三人趕忙下車查看,然後就發現坡底的垃圾回收站點上,正躺著一個被人割了喉的金發男子。
那會是晚上的八點半。
接到報案的警方立即趕到並封鎖了現場。
等陸仁抵達現場時,警方已經初步整理出了一些對案件很有幫助的關鍵信息。
除去上述提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外,還有案發當時死者可能待在什麽地方。
死者被毛利一家發現時,他本人正安詳地躺在垃圾堆中。但這裏並不是案發現場。
死者生前應該是待在理發店或者美容院中,證據就是他的脖子和肩膀附近有不少細碎的頭發。
觀察的更仔細一點的話,就能發現他脖子的傷口處,同樣混入了不少碎頭發。
由此不難推出,案發當時死者極有可能正在理發,凶手就是當時正在幫他理發的發型師或者美容師。
此人用平時理發的剪刀或者刮胡子用的長柄剃須刀,從背後偷襲,一舉割破了死者的頸動脈。
陸仁自己觀察了一陣後,發現情況確實和警方說的一樣。
“了不起,高木警官,這是你發現的?”
“不。”高木笑嗬嗬道,“是柯南發現的。”
“……”
既然是柯南發現的,那你高興個什麽勁?
陸仁不是很能理解。
目暮咳嗽了一聲,把話題重新拉回了正軌。
再放任高木繼續說下去,他們警方的臉都要被丟進了。
一群警察被一個小學生比了下去。這像什麽話。
雖然是事實,但也不能這麽興高采烈地講出來啊!
目暮很是心累,“陸仁老弟,你怎麽看?”
“我怎麽看,你們不覺得這個凶手和以往遇見的不太一樣。”
“嗯?”
對於陸仁的說法,目暮很是不解。
不一樣?哪裏不一樣?
先前他們曾想過能殺害永作司朗這個格鬥高手,必然是另一位格鬥高手。
要從這點來說,凶手確實異於常人。
可後麵在柯南的指點下,他們發現自己想岔了。
凶手其實就是個理發師,對年齡、身手、性別都沒什麽要求。
格鬥高手不好找,理發師的話,整個東京豈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這有什麽不尋常的?
至於殺人手法,也很平平無奇……
見警方疑惑不解,陸仁沒再繼續賣關子,“拋屍地點的選擇啊。一般的凶手殺完人後,往往最頭痛的不就是如何拋屍麽?”
“他們往往會運用各種手段,生怕招來警察的注意。可這位倒好,直接把屍體扔進垃圾回收站點。”
“毛利老哥他們是晚上八點半發現的屍體。那會可遠遠不能算作是深夜。再加上附近有不少的住戶和商戶。就算老哥他們沒有發現這具屍體。其他人也會很快報警的。”
“嗯嗯。”目暮連連點頭。
“這就是問題所在,凶手好像生怕別人發現不了這具屍體一樣。這到底是情急之下別無選擇,還是說凶手根本就是有恃無恐。”
“覺得就算查到自己身上,他也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從而讓警方無法定他的罪。”說話間,陸仁轉過身去,把目光放在了站在妃英理身旁的那位短發女性身上。
“你說是不是,葉阪小姐。我記得你的美容店就在附近不遠處。”
葉阪皆代,29歲,葉阪美發沙龍的老板兼美容師。妃英理今晚就是在她家店裏預約的做頭發。
忙了幾乎一整個白天後,陸仁開車把兩人送到美容店。那時他也和這位美容師打了個照麵,簡單聊了幾句。
凶手身份是美發師,這人也是美發師。還恰好今晚和主角團成員接觸。
天底下沒有這麽巧的事。
“我……”
麵對陸仁的質疑,葉阪顯得很是驚慌。
一旁的妃英理看不下去了,她平時都是在這家店預約做頭發,和身為店長的葉阪也算半個朋友。
陸仁這種咄咄逼人的行為,在她看來無疑是有些過火了。
“陸仁先生,葉阪小姐是無辜的。我可以替她作證。凶手的拋屍時間是晚上的八點半。而八點之後,葉阪小姐就一直待在店裏。所以……”
“誰告訴的你,凶手是在八點半拋屍的?”
陸仁出聲打斷了妃英理的解釋,“誰說的?”
“沒錯。毛利老哥他們是在八點半的時候聽到了一些異響,然後他們停車檢查,發現了死者。可你們怎麽能確定,這個異響一定是凶手拋屍所造成的?”
“……”
好像是哦。
見眾人沉默,陸仁接著道:“既然無法確定,那說不定凶手在八點之前就把屍體扔在垃圾堆。”
“你說的這也不太可能。”毛利突然出聲反駁道,“發現屍體後,我曾做過一個簡單屍檢,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二十分鍾之前。”
“當然,具體的死亡時間需要經過解刨才能得知,但誤差應該不會太大。所以據我推測,凶手的作案時間應該是八點到八點十五分之間。不可能出現在八點之前就拋屍。”
毛利的反駁,反而堅定了陸仁的想法。
凶手的作案時間是在八點到八點十五分這個時間段,而這一期間,葉阪應該是在幫妃英理做頭發。
可以說她有著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可越是這樣,越顯得可疑。
“葉阪小姐,你認識死者麽?”陸仁換了一個問題。
葉阪猶豫一陣,最終還是點點頭。“認識。他其實是我的前男友。在他訂婚之前還常常來我店裏理發。”
前男友……
得,這下理由更充足了。
“你知道他什麽時候訂的婚麽?”陸仁繼續問道。
葉阪:“大概是三個月前吧。”
“那這三個月,他有沒有再來過你家店裏?”
“沒有。為了避嫌嘛,他畢竟已經訂婚了。”
葉阪擺了擺手,神情有些不自然,她下意識地微微扭頭,避開了陸仁的視線。
有問題……
“你可要想清楚。死者可是很有名氣的格鬥家,很多人都認識他。這三個月來,他到底有沒有再去過你家美容院?”
“啊……其實他還來過一次。他還想繼續找我幫他理發,我拒絕了他。再之後他就沒來過了。”葉阪立即改口。
“那是什麽時候的事?”
“一個月之前吧。”
“那你剛才為什麽要撒謊說他沒有來過?”
“因為,因為……”
妃英理再度出聲為葉阪解圍,“陸仁先生,這種事並不重要吧。重點在於葉阪她並沒有作案時間。”
有沒有作案時間,可不是你說了算的。得靠事實和證據來說話。
不過這話的攻擊性就有點太強了。妃英理畢竟也算熟人。
所以陸仁隻是微微笑了笑,“還是先去店裏看一看吧。”
“嗯。”
五分鍾後,眾人開車抵達目的地。
這家美容沙龍規模不小。
趁警方打量店鋪的功夫,陸仁看向妃英理,“妃律師我記得今晚剛到這的時候,你曾和葉阪小姐有過一段對話。”
“嗯。我問她‘今晚就她一個人麽?’,她回我‘其他人都有事。’”
“還有一句。”北島出聲補道,“葉阪小姐後麵又說,因為店裏就她一個人,所以她把音樂的聲音調大了一些。”
“因為店裏沒人,所以要把音樂調大一些,這算什麽,為自己壯膽麽?”
妃英理皺眉:“這也不能說明什麽吧?你這就有點太刻意了。”
陸仁:“好。那就單說前麵那一點。平常你來這家店的時候,應該是有其他店員在的,今天卻都有事回去了。這種情況常見麽?”
妃英理:“這種情況倒是不多。但我平時工作很忙,來這家店的次數本身就不算多,所以這不能說明什麽。”
“嗯。”陸仁又看向葉阪,“當妃律師提問時,葉阪小姐你的回答是其他人有事。他們是真的有事,還是說是你讓他們提前回去了?”
葉阪鎮定道:“他們確實有事。我可以提供他們的聯係方式。你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他們。”
“嗯。”見葉阪這樣子不像是裝出來的,陸仁心知她的這個理由應該沒問題。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陸仁還是讓高木去逐一打電話問詢。
在這等待的期間,陸仁繼續詢問:“案發時間是在八點之後,你在這段時間內都做了些什麽?”
“八點到八點十分,她在幫我洗頭發。八點十分到八點二十……”
“停。”陸仁打斷了妃英理的話,“讓她自己說。”
葉阪皆代目前身為本案的最大嫌疑人,怎麽還能證詞都找人代勞。
根本就沒有這樣的說法。
陸仁現在是看出來了,這一涉及到相熟的人,妃英理完全就是在幫倒忙。
好在妃英理還算聽勸,陸仁說了一句後,她就真的保持了沉默。
“好了,現在說吧。晚上八點之後,你都在做些什麽。”
“就……就你們八點過來的嘛。然後我就……”
不知是不是因為緊張,葉阪有些口齒不清。
在她斷斷續續的敘述中,眾人大概知曉了她今晚的行蹤。
八點之後,她先是幫妃英理洗頭發,然後再染發。
染好頭發定色的過程中,她離開美容店,出門扔垃圾再加上去便利店買東西。
完事後再回來幫妃英理做頭發。
陸仁:“具體時間呢?你什麽時候離開的美容店?離開了多久?回來的時候又是幾點?”
葉阪:“我,我沒注意。”
哦?
陸仁來了精神。
“這不應該吧?你身為一名美容師,不知道做頭發的每一個流程都需要多長時間?”
“別人進店問你,我想做個全套護理,大概需要多長時間,你回答不知道?或者說我想染個頭發,問你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定色,你也回答說不知道?”
“這個我知道。大概需要一個半小時。妃律師是八點來的,我們大概是晚上九點半做完的全套。至於染發定色加起來需要二十分鍾左右,染發十分鍾,定色十分鍾。”
“那你剛才為什麽說不知道?”
“她可能有些太緊張了。人一緊張腦子就容易一片空白。你稍微讓她緩緩。”這次換毛利站了出來。
在他看來,陸仁這個問話方式,實在有些咄咄逼人了。
陸仁這次沒再反駁,“好吧,那咱們慢一點。像妃律師那樣的長發,洗一次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十分鍾左右。”
“好。那就是洗發十分鍾,染發十分鍾,定色十分鍾,總計半小時。你是在給妃律師染完頭發,等待定色的時候離開的理發店,等再回來的時候就直接開始了下一步。”
“所以你八點二十分左右離開的美容店,八點半左右回來的。”
“嗯。”
“而八點半的時候,毛利老哥他們正好聽見了一些異響。你那會有沒有聽見?想好了再說。”
“我沒聽見。”葉阪想了一陣,肯定道。
“你確定什麽都沒有聽見?柯南,當時的那個聲音應該不小吧?”
柯南點點頭:“蠻大的。”
“我真的什麽都沒有聽見。”
與此同時,高木也把剛收集好的情報告訴給陸仁。葉阪沒有撒謊,其他店員確實都是有事提前離開了。
“嗯。我知道了。”
陸仁再度打量著整間美容院。
死者的死亡時間推測是在八點到八點十五分之間。
而這個時間段內,葉阪可以確定留在美容院。就算離開,也不會跑太遠,不然妃英理或者北島一定會提出這一點。
所以如果她真的是凶手的話,那這個美容院就是案發地點。
“北島,八點到八點二十分之間,葉阪小姐真的就一直待在妃律師的身邊,一步都沒有離開過麽?”
“那倒不是。”北島搖搖頭,“葉阪小姐在給妃律師洗完頭發後,走進了那個房間去拿染色劑。不過時間很短,幾十秒不夠一分鍾。”
哦?還真離開過啊。
眾人看向北島手指的方向。
那應該是一個美容院裏常見的小包間什麽的,此時正緊閉著房門。
“那個房間我記得是浴室。”妃英理補了一句。
“嗯。那北島你還記得,葉阪小姐進浴室之前,浴室房門是開是閉?”
“閉著的。”北島回答了這一問題後,繼續補道:“不光之前是閉著的,她進去後也把門閉上了。出來的時候,同樣也閉上了。”
這下就連目暮也意識到了不對。
不過是拿瓶染色劑的功夫,進進出出不斷開門閉門。
你就不累?
目暮都意識到了不對,更不說妃英理。
“你們怎麽這麽看我?”葉阪皆代退後幾步,強行扯出了一個笑容,“你們該不會是覺得,一分鍾不到的時間,我就能殺害永作吧?”
“能啊,為什麽不能呢?殺人本來就沒多難。”
陸仁微笑著替葉阪解惑,不光如此,他還熱衷的向葉阪多傳遞了一些自己的小經驗。
“不過葉阪小姐,殺完人之後的善後工作,可不是那麽好處理的。凶器、血跡、指紋……”
“就算你後來離開了十分鍾,我覺得也還是不太夠。比如說,你猜猜看警方能不能在那個浴室找到死者的指紋?能不能在地板的縫隙中,找到死者的血跡?能不能在下水管道中,找到死者的頭發?”
“你之前可說過,死者上次來都是一個月前的事情了。指紋或許能保留一個月,血液和頭發可不太行。”
“這……這。”葉阪求救式地看向妃英理,希望她再像之前那樣幫助自己。
隻是這次她所得到的,隻有一個無比冰冷的眼神,以及一段聽不懂的法律法規。
“日本《民法》第239條第1款規定,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沒有所有權人的動產,因占有取得其所有權。”
好在妃英理也知道在場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法盲,她又專門解釋了一句。
“也就是說被丟在垃圾堆的垃圾,隻要有人需要,就能成為那人的東西。你之前出門說自己要去扔垃圾。我想警方隻要調查一下那堆垃圾,就可以找到所需之物。”
“比如沾滿死者血跡的披肩、毛巾、凶器。”
葉阪仍然感到不甘,這和她計劃中的劇本不一樣。
“你們不能這樣!那你們說,我是怎麽把屍體扔到坡底的垃圾回收站點的?我出去的那十分鍾,我可是去了和垃圾回收點方向相反的便利店。屍體呢?我怎麽拋的屍?”
“那誰知道呢。”陸仁擺了擺手,“等你進去之後,慢慢和獄友交待吧。她們一定很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