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威爾森的挑釁
離婚後,我從好聲音橫掃娛樂圈 作者:我喝白開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酒店裏。
王軍皺緊了眉頭:“這個威爾森太狂了,他是想要通過直播告訴全球,華文歌很好創作。”
章琪臉色難看:“《樂隊之聲》節目組的導演到底是在幹什麽?這是歌手之間的比賽嗎?”
“蘇浩的《吻別》打敗了他的《mybaby》,他不服氣了。”陳斌深吸一口氣。
…………
蘇浩看著大屏幕上的歌名,也是眸色微沉。
如果隻是一名國外歌手,單純的喜歡華文,在舞台上唱華文歌,他們都不會覺得有什麽。
但是威爾森卻不是這樣單純的想法。
在自己唱完英文歌後,他出來唱一首純原創的中文歌,而且是在全球直播的舞台上。
他的目的是想為歐美音樂人打翻身仗。
就算之前我輸給了你,但是這並不影響你們華國的歌曲很好創作,音樂人水平不如歐美的事實。
舞台上。
威爾森掃了一眼台下歡呼的觀眾,嘴角掀起一抹嘲諷。
雖然我的英文歌在這裏沒有獲勝。
但是我會用我創作的華文歌曲來征服這個舞台。
要讓你們知道,歐美的音樂人才是國際主流。
前奏結束。
威爾森拿起話筒唱了起來。
“逐光的人,打動不了的青春。”
“風將它吹遠,你吻不到痕……”
他剛開始唱。
舞台左側坐著的程雪幾人表情就變了。
宋濤有些驚訝:“他說話的時候華文還很差,怎麽唱歌的時候這麽標準了?”
程雪也是深吸一口氣:“而且配樂和旋律也符合常規華文的作曲方式,威爾森這次是帶著目的過來的。”
……
休息室裏,蘇浩同樣有愕然。
威爾森唱得的確很好,他將華文歌曲的作曲和英文歌的創作方式結合了起來,聽上去國際化了許多。
而第二段的時候,現場音樂驟然響起,鼓點動感,一切都爆發了出來。
威爾森一道嘶吼的高音,將全場氣氛掀到了高潮!
“讓它飛遠吧!”
“讓它飛遠吧!!!”
“撕拉!”
他上衣撕開,雙手握拳高高抬起,胳膊上的肌肉線條繃緊,整個人看上去如同雄獅咆哮。
現場瞬間炸了!
“啊啊啊啊!我瘋了!我瘋了!”
“天啊,這唱功逆天了!”
“威爾森唱華文歌,聲音竟然這麽好聽!”
“這首歌絕了啊!這首歌絕對要排進華文搖滾歌曲榜單前十!不,前五!”
“有一說一,要是威爾森剛剛唱的是這首歌,我會投他!哥哥太颯了!”
“哥哥殺我!殺我啊啊啊!”
……
整個體育館,都被威爾森點燃了。
甚至不少女孩子激動得熱淚盈眶,瘋狂尖叫。
而此刻正在收看《樂隊之聲》的歐美網友,也都是一陣驚呼。
【wow!這是我聽得最順耳的華文歌了。】
【不錯,剛剛聽《吻別》華文版的時候,我眉頭一直都是皺著的,但是威爾森的這首華文歌,我能接受。】
【哈哈哈,威爾森是想要讓他的歌曲上華國人的歌曲榜單嗎?】
【他是要讓華國的音樂人看到他們創作的華文歌,還不如外國人創作的華文歌受歡迎嗎?哈哈哈,他簡直是個魅力四射的惡魔。】
【說老實話,華國人對這方麵看得太重了,像我,《吻別》的英文版我已經截下來加入我的歌單的,華國人的心胸有點窄了。】
【不錯,華國人對於國家榮譽,比世界上任何國家的民眾都要在意,或許這就是文化差異吧,我們更講究人權。】
……
幾乎所有人都被威爾森的表演震住了。
他們從沒有想到,一個外國人創作華文歌曲也能這麽厲害。
這厲害程度,已經足以和華國的一線歌手媲美了。
一個連華文說都說不好的外國人啊。
威爾森的演唱已經到了尾聲,彈幕密集得難以想象。
【這歌聽得我都嗨熱了。】
【是啊,我本來以為歌詞會很拉胯的,沒想到聽得我熱血澎湃。】
【威爾森一個外國人尚且能創作出這麽優秀的華文歌,我們華國的音樂人真的是要反思反思了。】
【下一個就是s上場了吧,說實話,我希望他能唱一首自創的英文歌,要不然我們這也太掉底子了。】
【是啊,唱一首能和《吻別》媲美的英文歌,證明我們華國音樂人的創作水平。】
…………
民眾對於華國的音樂人雖然有些恨鐵不成鋼,但是除了那群腦殘粉以外,大部分人心中都有一個統一想法。
我們華國的音樂人,我們踩踩,罵兩句,都是ok的。
但是讓一個外國人踩,心裏多少就不樂意了,事關國家麵子。
之前樂隊比賽,威爾森助陣的樂隊好歹是華國樂隊,就算贏了,他們也能說xy樂隊厲害。
現在是威爾森自己帶來的樂隊伴奏,威爾森自己獨唱,要是沒一個人出來壓壓場子,那群外國人不更看不上華國的歌曲了?
不過想是這麽想,他們也沒指望s能找回場子,畢竟威爾森這次太逆天了。
算了算了,反正更丟臉的是華國的那群音樂人。
……………………
此時,舞台上,威爾森的表演已經結束了。
現場有一瞬間的安靜,然後雷鳴般的掌聲響了起來。
威爾森笑著朝著台下拋出一枚飛吻,又是引來了一陣尖叫呐喊。
此時,國外的網友都在彈幕上嘲諷了起來。
【果然,沒有華國的樂隊拖後腿,以威爾森的水平在華國可以橫著走。】
【看台下觀眾的反應,便足以知道這首歌有多炸,華國的音樂也太好創作了,不像我們這邊的音樂,水平檔次還是不一樣。】
【雖然我承認《吻別》比這首歌更好聽,但是威爾森的舞台表現力已經彌補了一大半的差距,而且威爾森隻花了三天時間創作!】
【請不要忘記,威爾森創作這首歌隻花了三天時間。】
【歐美的音樂人就是比華國人厲害,我們花三天創作出來的華文音樂,他們花十年八年都很難比得過。】
…………
在歡呼聲中,威爾森走下了台。
他擦了擦額頭的汗,朝著蘇浩咧嘴一笑:“s,看到了嗎?這就是我們兩國音樂水平的差距,如果你願意,可以去我們國家學習,我給你找最好的老師。”
蘇浩笑了笑,朝他丟了一瓶水:“威爾森,我要唱的歌也是三天內寫的,到時候你聽完了,可不要哭著喊著要我當你的老師。”
說完,他轉身朝著舞台走去。
王軍皺緊了眉頭:“這個威爾森太狂了,他是想要通過直播告訴全球,華文歌很好創作。”
章琪臉色難看:“《樂隊之聲》節目組的導演到底是在幹什麽?這是歌手之間的比賽嗎?”
“蘇浩的《吻別》打敗了他的《mybaby》,他不服氣了。”陳斌深吸一口氣。
…………
蘇浩看著大屏幕上的歌名,也是眸色微沉。
如果隻是一名國外歌手,單純的喜歡華文,在舞台上唱華文歌,他們都不會覺得有什麽。
但是威爾森卻不是這樣單純的想法。
在自己唱完英文歌後,他出來唱一首純原創的中文歌,而且是在全球直播的舞台上。
他的目的是想為歐美音樂人打翻身仗。
就算之前我輸給了你,但是這並不影響你們華國的歌曲很好創作,音樂人水平不如歐美的事實。
舞台上。
威爾森掃了一眼台下歡呼的觀眾,嘴角掀起一抹嘲諷。
雖然我的英文歌在這裏沒有獲勝。
但是我會用我創作的華文歌曲來征服這個舞台。
要讓你們知道,歐美的音樂人才是國際主流。
前奏結束。
威爾森拿起話筒唱了起來。
“逐光的人,打動不了的青春。”
“風將它吹遠,你吻不到痕……”
他剛開始唱。
舞台左側坐著的程雪幾人表情就變了。
宋濤有些驚訝:“他說話的時候華文還很差,怎麽唱歌的時候這麽標準了?”
程雪也是深吸一口氣:“而且配樂和旋律也符合常規華文的作曲方式,威爾森這次是帶著目的過來的。”
……
休息室裏,蘇浩同樣有愕然。
威爾森唱得的確很好,他將華文歌曲的作曲和英文歌的創作方式結合了起來,聽上去國際化了許多。
而第二段的時候,現場音樂驟然響起,鼓點動感,一切都爆發了出來。
威爾森一道嘶吼的高音,將全場氣氛掀到了高潮!
“讓它飛遠吧!”
“讓它飛遠吧!!!”
“撕拉!”
他上衣撕開,雙手握拳高高抬起,胳膊上的肌肉線條繃緊,整個人看上去如同雄獅咆哮。
現場瞬間炸了!
“啊啊啊啊!我瘋了!我瘋了!”
“天啊,這唱功逆天了!”
“威爾森唱華文歌,聲音竟然這麽好聽!”
“這首歌絕了啊!這首歌絕對要排進華文搖滾歌曲榜單前十!不,前五!”
“有一說一,要是威爾森剛剛唱的是這首歌,我會投他!哥哥太颯了!”
“哥哥殺我!殺我啊啊啊!”
……
整個體育館,都被威爾森點燃了。
甚至不少女孩子激動得熱淚盈眶,瘋狂尖叫。
而此刻正在收看《樂隊之聲》的歐美網友,也都是一陣驚呼。
【wow!這是我聽得最順耳的華文歌了。】
【不錯,剛剛聽《吻別》華文版的時候,我眉頭一直都是皺著的,但是威爾森的這首華文歌,我能接受。】
【哈哈哈,威爾森是想要讓他的歌曲上華國人的歌曲榜單嗎?】
【他是要讓華國的音樂人看到他們創作的華文歌,還不如外國人創作的華文歌受歡迎嗎?哈哈哈,他簡直是個魅力四射的惡魔。】
【說老實話,華國人對這方麵看得太重了,像我,《吻別》的英文版我已經截下來加入我的歌單的,華國人的心胸有點窄了。】
【不錯,華國人對於國家榮譽,比世界上任何國家的民眾都要在意,或許這就是文化差異吧,我們更講究人權。】
……
幾乎所有人都被威爾森的表演震住了。
他們從沒有想到,一個外國人創作華文歌曲也能這麽厲害。
這厲害程度,已經足以和華國的一線歌手媲美了。
一個連華文說都說不好的外國人啊。
威爾森的演唱已經到了尾聲,彈幕密集得難以想象。
【這歌聽得我都嗨熱了。】
【是啊,我本來以為歌詞會很拉胯的,沒想到聽得我熱血澎湃。】
【威爾森一個外國人尚且能創作出這麽優秀的華文歌,我們華國的音樂人真的是要反思反思了。】
【下一個就是s上場了吧,說實話,我希望他能唱一首自創的英文歌,要不然我們這也太掉底子了。】
【是啊,唱一首能和《吻別》媲美的英文歌,證明我們華國音樂人的創作水平。】
…………
民眾對於華國的音樂人雖然有些恨鐵不成鋼,但是除了那群腦殘粉以外,大部分人心中都有一個統一想法。
我們華國的音樂人,我們踩踩,罵兩句,都是ok的。
但是讓一個外國人踩,心裏多少就不樂意了,事關國家麵子。
之前樂隊比賽,威爾森助陣的樂隊好歹是華國樂隊,就算贏了,他們也能說xy樂隊厲害。
現在是威爾森自己帶來的樂隊伴奏,威爾森自己獨唱,要是沒一個人出來壓壓場子,那群外國人不更看不上華國的歌曲了?
不過想是這麽想,他們也沒指望s能找回場子,畢竟威爾森這次太逆天了。
算了算了,反正更丟臉的是華國的那群音樂人。
……………………
此時,舞台上,威爾森的表演已經結束了。
現場有一瞬間的安靜,然後雷鳴般的掌聲響了起來。
威爾森笑著朝著台下拋出一枚飛吻,又是引來了一陣尖叫呐喊。
此時,國外的網友都在彈幕上嘲諷了起來。
【果然,沒有華國的樂隊拖後腿,以威爾森的水平在華國可以橫著走。】
【看台下觀眾的反應,便足以知道這首歌有多炸,華國的音樂也太好創作了,不像我們這邊的音樂,水平檔次還是不一樣。】
【雖然我承認《吻別》比這首歌更好聽,但是威爾森的舞台表現力已經彌補了一大半的差距,而且威爾森隻花了三天時間創作!】
【請不要忘記,威爾森創作這首歌隻花了三天時間。】
【歐美的音樂人就是比華國人厲害,我們花三天創作出來的華文音樂,他們花十年八年都很難比得過。】
…………
在歡呼聲中,威爾森走下了台。
他擦了擦額頭的汗,朝著蘇浩咧嘴一笑:“s,看到了嗎?這就是我們兩國音樂水平的差距,如果你願意,可以去我們國家學習,我給你找最好的老師。”
蘇浩笑了笑,朝他丟了一瓶水:“威爾森,我要唱的歌也是三天內寫的,到時候你聽完了,可不要哭著喊著要我當你的老師。”
說完,他轉身朝著舞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