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南大橋,果然如司機所說,有好幾輛返空車等在那裏搭客。</p>


    田春達立刻招來隊裏的刑警,緊鑼密鼓地查了一個通宵。最後終於找到送錢女子搭乘的那輛出租車。所謂一處通百處通,這個司機又剛好與搭送錢女子到南大橋的市區出租車司機相識。</p>


    於是第二天一大早。警察們顧不上休息,一鼓作氣地找到了那位市區出租車的司機。</p>


    據他回憶, 那天下午6點40左右,在中心電腦城過街天橋前上來一個年輕女子,說是要到溫泉旅館,司機當即停下車,也是說要交班了,請她換輛車。那女子說這會都要交班了,到哪去換車,並說願意付雙倍車費,司機還是不願意去。那女子說那就拉我到出租車管理所好了,看看拒載會怎樣處理。司機一聽,知道今天碰到刁鑽的主兒,於是好言好語商量是不是到南大橋換到裏坡的返空車,那女子問如果那的車也不去呢?司機很驚訝地說,難道小姐你不是本市的人嗎?溫泉旅館是到裏坡的必經之路呀。後來就換了一輛回裏坡的空車,司機這才鬆了一口氣。</p>


    這個司機同時提供了兩個至關重要的細節,一個是那天雖然下著雨,但那女子的皮鞋上沒有沾上多少泥水,另一個就是那女子頭發上散發出很濃的發膠香味。鞋上沒有沾上多少泥水,說明她沒有走很遠的路,發膠香味濃說明她剛剛做過頭發美容,再把這兩個細節合在一起,查證就可以相當明確地有的放矢了。</p>


    田春達帶著刑警立即對中心電腦城附近方圓一公裏範圍內所有的美容美發廳進行了梳頭發似的偵查,沒用多久就查到送錢女子的身份:她是芳芳美容院的美容小姐。</p>


    </p>


    芳芳美容院與附近諸多美容廳相比,並沒有多少明顯的不同之處,最起碼從外麵看上去,都是相差無幾。論其規模,稱之為院有些名不副實,因為就是把它小二層樓所有的麵積加起來,也不過四十來個平方米。不過眼下時興按自己的興趣來取名稱,譬如麵積很大卻特意稱之為什麽什麽屋,麵積很小也可以稱之為什麽什麽發型設計中心,而不管取何種名稱,麵向顧客的服務項目大抵都是一模一樣的。</p>


    芳芳美容院也是如此。樓下的二十幾平米均勻地用層板隔成兩小間,外小間一麵大鏡子前擺放著三把椅子,主要是做頭發。裏麵一小間則並排擺放著兩張美容床,主要做美容。裏麵小間最裏側的角落處,安置著一架小木樓梯,說其小,是又窄又陡,順著往上去,就能到二樓。二樓雖說與一樓麵積相等,但一上去卻覺得很小,很悶,也很暗。樓上全部用層板隔成幾個單間,每個單間裏隻能放下一張按摩床。顯而易見,樓上是專為做男客生意而設的。</p>


    這樣一類美容美發院一般程序都是一樣的,男客進來洗頭,美容小姐就會勸你洗臉,做按摩,有的甚至打出招牌提供全套服務。也因此一些美容美發場所淪為提供色情服務的地方。</p>


    芳芳美容院怎樣,田春達覺得不會清白,否則何以會把樓上全都設置成按摩單間呢?但這會兒還顧不上對這件事深究。田春達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找到芳芳美容院的老板——劉芳芳。</p>


    劉芳芳今年二十六歲,東陽人。三年前到南山市打工,做了半年多的餐廳服務員,便轉而從事美容美發行業,開頭是在別人的店麵裏幹,後來自己當起了老板,開了這家以自己名字作為名稱的美容院。</p>


    她一共雇用了三個美容小姐,“5.12”案件中送錢女子就是其中一個。送錢女子名字叫尹紅,今年二十二歲,木橋鎮人。何時到南山市打工不清楚,隻知道在</p>


    劉芳芳這已經幹了將近二年了。</p>


    問及尹紅5月12日去溫泉旅館一事,劉芳芳直言是她讓尹紅送東西到溫泉旅館的,並說尹紅一去便沒有了蹤影,劉芳芳還以為尹紅不辭而別了呢。</p>


    田春達下意識地感覺</p>


    到案件又要步入迷陣之中了。</p>


    事情的經過,劉芳芳講述得很簡單。</p>


    5月12日下午,4點來鍾的樣子,一位張姓客人來做美容。因為是熟客,劉芳芳親自為他洗麵,洗著洗著,張姓客人聊天似地說起近來生意紅火得讓他顧不過來,比如說今天吧,晚上要請一家大客戶吃飯,簽協議書,而另有一家客戶在溫泉旅館等著他去送一些材料。都是在晚上,又都是同等的重要,真讓他分身乏術。</p>


    說著說著,他突然問劉芳芳,她能否幫他把材料送到溫泉旅館,劉芳芳先頭以為張姓客人是在說著玩呢,她於是也開著玩笑說,這麽重要的事情我哪裏幹得了呢,萬一做不好那不是耽擱事情了嗎。張姓客人說,很簡單,隻要把材料送到就行了。並一再堅持請她幫一下。劉芳芳這時明白不是開玩笑了,於是推脫說,我哪裏抽得開身呀。張姓客人說,那就找一個小姐送一下嘛。劉芳芳說,小姐也抽不開身。張姓客人知道劉芳芳心裏想著是什麽,於是很爽快地拿出500元錢,說就算是小姐的誤工費吧。劉芳芳見此情形,考慮一是送件東西就幹得幾百元錢,二是張姓客人是熟客了,於是就答應下來了。洗完頭,張姓客人匆匆離去,說是去取東西。大致走了將近一個小時,張姓客人手裏提著一隻密碼箱回來了,交給劉芳芳,又交代好相應的事情後匆匆離去。</p>


    到下午6點左右,劉芳芳喊來尹紅,說是代一位熟客把這箱材料送到溫泉旅館。尹紅起先不大情願,劉芳芳好言相勸說,熟客是得罪不起的,何況交辦的事也很簡單,隻要把東西送到就行了,看樣子也不是什麽值錢的東西。 又塞給尹紅300元錢,說是客人給的車費和辛苦費。尹紅也就不再說什麽,讓另外一個小姐給自己吹了一下頭,就提著箱子上路了。</p>


    劉芳芳的講述是真是假,田春達一時難下定論。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箱子是劉芳芳交給尹紅的,並且尹紅不知箱子裏所裝何物。這與當時對送錢女子的推斷一致了。</p>


    那麽劉芳芳知不知道箱子裏所裝何物呢?</p>


    如果她不知道,那她的講述就有可能是真實的。如果她知道,那她的講述就是</p>


    事先編造好的。美容院人來人往,有經常來的,也有來幾次就不照麵的。編造一個</p>


    客人的故事應該說是極為容易的。可是假如劉芳芳知道內情,那她的動機又是什麽呢?</p>


    打發雇用的小姐去送百萬假鈔,其結果劉芳芳應該是能夠預見到的。明知會有什麽樣的結果還要去做,那她總得有一定的目的吧。把假鈔送到東北客的手裏,不會是劉芳芳的最終目的,也許這樣做的結果才是她想達到的目的。即使如此,劉芳芳這樣做並不聰明,尹紅送交百萬假鈔到東北客手中之時,也就是她香消玉殞之日。就算是東北客出逃成功,假鈔和一具女屍足以引起警方高度重視,那麽追到劉芳芳身上隻是遲早的事。</p>


    從這一角度看,這又是劉芳芳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再者,假如劉芳芳是知情者,</p>


    那她一定也是毒品與假鈔的知情者。她應該知道個中的厲害的。要不她就是智商不全,要不她就是智商極高,不管是哪一種,她都不願意輕易地把自已暴露給警方。再加上那個匿名舉報電話,這宗毒品與假鈔雙料案絕非是一宗簡單的案件,因</p>


    此也就不能用簡單的方法去對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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