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哲的學生時代朋友不多,關係比較好的幾個,都因為考到不同的學校,漸漸沒了來往。<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也有本來不怎麽熟的同學,出來社會後聯係上了,關係變得越來越好。


    唐海就屬於後麵一種。


    他是鍾哲的初中同學,不在一個班,但算是認識。上了高中後,也不在一個班。兩人最多隻能算是點頭之交。


    直到出了社會後,他們都去參加一個共同的朋友的婚禮,兩人坐一桌,一聊之下,覺得非常投機,加上各自距離不遠,來往就多了起來。


    幾年後,他就成了鍾哲關係最鐵的朋友。一直到穿越之前都是。


    “對了,他這段時間,好像就是在羊城到處混著。”


    鍾哲想起來了。不過沒有上前打招呼,這時候,他們連朋友都不算,突然變得熱情很顯得很突兀。


    聚會在二樓飯館裏的小廳,他們五人上了樓,有十幾人已經到了,一眼看去,大多都很眼熟,同班的就有七八個,剩下的也大多是隔壁班的。


    說起來,兩個班關係這麽好,不是沒有原因的。由於學校操場太小,踢足球的沒有場地。最流行的還是籃球。


    高一那會,班級之間經常會組織籃球賽,實力就數他們兩個班最弱,每次他們都被狂虐,搞的別的班都不帶他們玩了。後來兩個班一合計,幹脆聯合起來,兩個班組了一個籃球隊。


    高一下半學期的時候,兩個弱隊聯合,居然幹掉了所有的對手,逆襲奪得高一級的冠軍。從那以後,兩個班就親如一家了。


    不過,鍾哲當時一心撲在學習上,一場比賽都沒去看過,就不大體會得到這種氣氛了。


    過了十來分鍾,人基本上到齊了,隔壁班的班長就讓大家入席了,廳裏擺了三張桌子,二十幾個同學,加上幾個帶了家屬的,正好坐得下。[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


    大家關係好的就坐一起,很快就入座了。鍾哲沒有特別熟的人,就跟楊俊輝坐一起。正好唐海就隔著兩個位置。


    很快,就有跟唐海比較熟的人問起,“唐海,我沒記錯的話,你好像考到魯省去了吧?怎麽有空過來?”


    唐海搖搖頭,說,“我退學了。”


    其他人都很驚訝,一個人插口問道,“好端端地,為什麽要退學?”


    “不習慣北方的生活。”唐海聲音有些低沉,“而且,一所大專而已,不讀就不讀了。”


    “那你以後打算怎麽辦?要複讀嗎?”


    唐海嘴唇動了一下,說,“不了,直接出來打工了。”


    另一個跟他比較熟的人又問,“你在魯省不是有一個女朋友嗎?我記得你就是為了她考過去的。”


    唐海抿緊了嘴唇,好一會才鬆開,說,“分了。”


    鍾哲很了解他,一看他抿嘴唇的動作,就知道他在強忍著怒氣,再這麽問下去,他分分鍾就會翻臉了,開口道,“我說,今天難得出來聚一下,就別淨提這些不高興的事了。來來,大家都好久沒見,先碰一個。”


    其他人紛紛舉起杯子,齊聲喊了一句,“幹杯。”


    岔開了話題,唐海顯然放鬆了許多,之後就沒怎麽再開口。


    大家邊聊邊吃,一頓飯吃了近一個小時。


    吃完飯,大家又去唱k了,老同學聚會,娛樂節目就這幾樣。


    到了包廂裏,大家都找以前相熟的同學聊,鍾哲呆了一會,嫌裏麵氣悶,就到門外廊抽煙。


    “給我來一根。”剛抽了幾口,包廂的門打開,唐海走了出來。


    鍾哲掏出一根遞過去,唐海點著之後,深深吸了一口,才吐了出來,說,“剛才謝謝你。”


    鍾哲知道他是謝自己幫他解圍,說,“他們幾個太過份,存心讓你難堪。”


    “我以前跟他們有一些過節。沒想到他們記到現在。”唐海自嘲地說,“人倒黴,真是喝涼水都塞牙縫。”


    鍾哲心想,現在應該是他最落魄的時候了吧。


    初中的時候,唐海是他眼中的學霸,輕輕鬆鬆就能考到年級前五名。初三就找了個女朋友。


    到了高一,他的女朋友劈腿了。這成了他人生的轉折點。失戀之後,他就墮|落了,整天逃課打遊戲,成績一落千丈,到了高考的時候,竟然連本科線都達不到。隻考上了一個大專。


    在高三那年,他在網上認識一個魯省的女孩,很快就墜入了愛河,俗稱網戀。為了去見她,他報了魯省的學校。


    然而真相總是殘酷的,到了魯省,見過真人,他才知道,那個女孩比他大五歲,已經結婚了。


    受到這樣的打擊,加上北方的生活習慣還有氣候都讓他非常不習慣,他再也無法忍受,買了一個火車票,逃回了羊城。他是偷偷跑的,並沒有辦退學手續。


    後來還是學校發現他失蹤了,趕緊聯係他父母。他父母給他打過電話,讓他回學校。他不願意。就這樣,跟家裏人鬧翻了。


    他父母一怒之下,斷了他的生活費。一開始,他不願意放下身段去打工,隻能到處去蹭吃蹭喝,直到弄得神憎鬼厭,再也沒有朋友或同學願意接納他。不得已之下,他才開始去打工。


    在前世,唐海跟鍾哲說過幾次,那段時間,是他人生中的最低穀,吃過許多苦,受過很多白眼。而也正是這一段經曆,讓他的性格發生了蛻變,開始變得成熟起來。


    在此之前,唐海是個什麽樣的人?用他自己的話說,“沒什麽本事,卻自以為了不起,心高氣傲,瞧不起這瞧不起那的。”


    而在鍾哲的印象中,他說話做事,都喜歡端著,用未來的話來說,就是愛裝x。


    等到出了社會,在朋友婚禮上見到他的時候,簡直判若兩人,說話謙遜,會照顧別人的感受。


    正是因為唐海前後性格巨大的差異,鍾哲重生過來後,沒有第一時間去找他,不經曆過這段磨煉,唐海恐怕不會變成日後的那個唐海。那樣反而是害了他。


    就是現在,雖然他身上的浮燥氣息消掉了一些,但還不夠,他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地步。鍾哲並不打算在這個時候幫他。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老唐,你就再熬兩個月吧。”回去的時候,鍾哲心裏這樣想道。


    唐海能混到聚會裏來,說明他還沒有到人人嫌棄的地步。不到那種程度,他就不會願意放下身段去打工,也就不會明白,自力更生的道理。


    …………


    鍾哲回到網吧,已經十二點過了,一進網吧,就聞到各種香味,讓他以為自己到了宵夜檔。


    上通宵的人很多,肚子餓了,就會叫一份夜宵,那家新開的宵夜店很會做生意,一個電話過去,不一會,宵夜就送過來了。搞得網吧的泡麵都沒那麽好賣了。


    鍾哲直接進了包廂,兩名程序員都下班了,沒有人在。他打開一台電腦,登上了導航網站。找到了小說分類,點開。


    今天碰到了唐海,讓他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網絡小說。


    唐海是個網絡小說的資深愛好者,自稱是最早一批在網上看小說的讀者。鍾哲也是被他帶進這個坑的。


    唐海不但看小說,後來還自己寫,一開始是寫著玩的,後來收入漸漸多了。到了一三年以後,成了一名全職寫手,收入比他高多了。


    鍾哲受他的影響,也寫過幾本小說,可惜天賦太差,隻能混混全勤。後來嫌收入太低,就沒寫了。


    說起來,網絡小說算是他比較熟悉的一個行業,同樣是屬於it行業,他之前居然沒想起來。


    這會,他想看一下,目前有什麽小說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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